这疯狗吃掉了。”雷雨扬沮丧地说。
“哈哈,味道不错,我还想吃一只。”未央生洋洋得意。
“换换口味,吃我的脚趾头行不行?”雷雨扬说。
“你没脚气或者香港脚吧?”未央生问。
“好像没有,只是几天不换袜子就会有比较难闻的味道。”
“这个问题不大,在沸水里烫一下,把皮搓掉就好。”未央生显得很精于此道。
吕师师低着头,两眼无神地望着地面,估计他已经彻底绝望了。
我也差不多绝望了。
破相
未央生在屋里转悠,目光不停地在每人个身上游移,似乎在考虑用什么部位来做晚餐比较好。
“发现大多数人都讨厌自己,你有没有一点难过?”我问。
“是吗?我认为这无关紧要,我根本不管你们怎么想,你们唯一能够吸引我的地方只是ròu和痛苦的叫喊声。”然后他补充,“我喜欢听别人的叫声,尤其是剥皮或者斩断手指时候所发出的尖叫,非常响亮,并且刺激。”
“你做坏蛋一定有很多年了吧,有没有感觉到一丝厌倦?据我所知,长时间老做同样的事可是非常乏味的,想不想改变一下行为方式?其实偶尔做一些善事调剂一下生活也挺不错的。”我看着未央生的眼睛,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说。
“是有点乏味,二十多年来都这样度过,习惯了,好像都忘了还有别的生活方式。”未央生似乎陷入了思考之中。
“那试着改变一下,或许你会发现,做一个平凡的人其实也是有滋有味的。”
我明白,如果这样就能说动他,那才是真正的怪事。
“咦!我突然发现,居然还没动过你,这两位都吃了一点小苦头,你还完好无损,看来你很狡猾啊。”未央生举起尖刀,向我走来。
看着一点点迫近的利刃,我不知如何是好,脑子里一团糟,我无法肯定这家伙会从自己身体的某个部位下手,因此也就觉得更加难受。
“不要这样,不然我从此不再听你说话。”我重施故技。
但这一回没用,他没有理会我的威胁,执刀的手越来越近,有意地在距离我身体皮肤外几厘米处比划。
我明白他很想看到自己恐惧和惊惶的样子,如果我痛苦的嚎叫几声他肯定会更加快乐,或许会因此而放过我。
可我嘴里发干,心脏砰砰猛跳,什么声音也弄不出来。
“我最讨厌长得眉清目秀的男人,尤其是像你这样的,见到就想杀掉。”未央生脸上突然出现了怒容,眼睛瞪着我。
“再过三五年,估计我也会长得像你这般珠圆玉润,到那时你就用不着讨厌我了。”我从牙缝里迸出这句话。
“小白脸,一点男人味都没有。”未央生咬牙切齿。
刀尖指向了我的额头,我向后避让,脑袋紧贴铁栏杆。
“你好好看一看,我满脸都是胡子,算不上小白脸。”我声嘶力竭地为自己分辩。
“当然,你比那些戏子更像男人些,可真正的男子汉应该像我这样,健壮、勇猛、强悍、果敢、坚定、能力超群,并且聪明。”微笑再次出现在他脸上。
“我呸,你根本就是一头大肥猪,一头被邪灵占据了思维的牲畜罢了。”雷雨扬怒骂。
“想让我一刀把你宰掉?嘿嘿,我不会这么冲动的,慢慢再收拾你,别着急,马上就会轮到。”
死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仔细擦拭刀子粘有血迹的位置,然后在我左右两边脸部各划了一道浅口,约有七厘米长,入ròu大概有五毫米深。
面部的伤口非常疼,我能感觉到温热的鲜血沿着脸往下流,我被惊呆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满脑子dàng漾的都是一个念头——我破相了。
未央生摇晃着硕大的脑袋,似乎很喜欢我脸上新出现的这两个伤痕,然后笑逐颜开,洋洋得意地对我品头论足,“看看,现在你的相貌可用英俊来形容,比以前帅得多,据说许多女人都喜欢脸上有刀疤的男子,只可惜你没机会出去展示魅力了。”
“迟早有一天,你会被压赴刑场执行qiāng决。”吕师师很严肃地说。
“他是个疯子兼混蛋,这种威胁没用的。”我说。
未央生背着双手,作深沉状。
“有一名流传已久的话——好人命不长,祸害余千年,我发现这很有些道理,通俗一点的解释就是——如果想要长寿,就率xìng而为、为所yù为,而过分的自由以及个体的痛快往往会损害到一些平庸者的利益,无能的人一般把这称为恶人和恶行。但我不管别人怎么看,我就是喜欢吃人ròu,喜欢做损人利己的事,其实我的钱多得几辈子都花不完。你们大概不知道,我还有一项特长,那就是盗墓,在这幢房子的地下室里收藏的珠宝和古董如果拿到市面上出售的话,换回的钱至少能买十辆宝马。”未央生自吹自擂。
我完全相信他的话,凭这家伙的能耐,就算立即从床底下搬出一枚偷来的氢弹也不会让我感到惊讶。
“你已经如此富有、如此强大,为什么还要当黑老大、干坏事?”吕师师问。
“我喜欢这样,仅此而已,不需任何理由。”未央生面带微笑,伸出握刀的手,用两只手指揪住我的耳朵,使劲拉扯,“很软,弹xìng不错,估计味道会非常好。”
我缓慢地转头,像是避让的样子,然后,趁其不备,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臂。
我上下牙合拢之后又磨动了几次,成功地从未央生的左臂下咬了大约四十克左右的一块肥ròu连同皮肤。这此期间,他用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在我的脸上打了约有六至七下。
我的眼眶裂开,额头肿起,鼻子大概也歪掉了。
“臭小子,你TMD是条狗。”未央生退到墙角,用刀尖指着我大吼,“敢咬我,你一定会为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后悔。”
满嘴的腥臭味让我很是难受,‘扑哧’一声,我把口中的收获吐到地上。
“胖子,你的ròu一点也不好吃,又酸又臭。”我平静地说。
我明白这样的行为并不理智,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虽然知道这会招至更多、更可怕的折磨,但我并不后悔。
也许是是唯一一次攻击他的机会——在我们三人死掉之前。
十恶不赦
“兄弟,好样的,先前我看错你了,你是一条真正的好汉。”雷雨扬大声朝我喊。
吕师师目光炯炯地看着我,眼中满是赞许之意。
同伴们显然盼望我能一口把这坏蛋咬死,可非常遗憾的是我的嘴规模太小,牙齿也不够尖利,仅仅只能从他身体上扯下这么一点点肥ròu。
就在几秒钟前,我真诚地希望自己是一条成年的鳄鱼或者狮子,就算是一只大狗也好。
当冷静下来之后,我开始担忧自己会不会因为刚才的冲动行为染上某种疾病,这家伙生熟不分地吃了那么多人ròu,他的血液里很可能有多种病dú存在,比如艾滋病、梅dú、乙肝、甲肝、丙肝、麻疯、牛皮癣、非典……
我赶快‘呸呸’了几下,想把嘴里残留的血腥弄出去。
感觉中,似乎已经有一些不清洁的液体沿着咽喉流入食道,再也不可能弄出来。
如果能够把手指捅入喉咙,倒是可以人为制造一次呕吐,但手被牢牢地拴在身后的铁栏杆上,我没有瑜伽大师那样的能耐,无法控制自己的胃,只得吞下这无比恶心的玩艺儿。
“我会慢慢的折磨你们,每天割下一些ròu,直到没什么可吃的时候,你们才会得到解脱,然后我将你们把魂魄打散,从此三界中就彻底没了三位,一丝痕迹都不会留下,干干净净。”未央生一边舔自己手臂伤口处流出的血,一边对着我们吼叫。
“胖子,吃人ròu这么多年,你有没有因此患上什么厉害的传染病?”我问。
“非常幸运,目前还没有。”未央生用手指擦拭刀刃上的血,然后送到嘴里舔,“对于供食用的人,我历来都是精心挑选。严格说来,三位的ròu其实只能算中等偏下,如果不是考虑到扔了实在太可惜,我本来不打算吃你们。”
白色邪灵从他体内分离出来,寒气逼人地出现在我面前。
“或许你需要做一次全面的血液检查,以确定自己没有因为长期和大量生吃人ròu而被传染上,要知道现在各种可怕的病dú在全世界到处肆虐,有很多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是患者。”我说。
“这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未央生抬起胖脸,朝着我笑了笑。
这时我发现自己的身体突然僵硬了,无法动弹,这种感觉有些熟悉,以前发生过,几乎可以肯定这是白色邪灵干的。
接下来,他脱下我的鞋子,抡起刀,运用熟练地切掉了我的四只脚趾,分别是每只脚最小的那两只,然后雷雨扬和吕师师也遭到同样的对待。
悲伤之余,我感到一丝庆幸,还好斩掉的是脚外侧相对不那么重要的两只,或许以后对行走和跑步不会有很大的影响。
鲜血溅到了未央生堆满脂肪的胖脸上,星星点点,他依然保持着可爱的笑容,对此毫不介意。
我觉得奇怪,到目前为止,仍然未感觉到疼痛,仿佛脚趾不是自己的一样。
他从墙角找到一瓶不知什么牌子的喷剂,朝我们刚失去脚趾头的部位喷了几下。
白色邪灵在完成了使命之后,与未央生合而为一。
一秒钟内,我突然恢复了行动和感知能力,脚下的疼痛迅速地传导到大脑。
在我们充满痛苦的嚎叫声中,未央生兴冲冲地拿着十二只脚趾走向厨房,似乎急于做一顿可口的晚餐。
显然他对刚听到的声音很满意,并因此而忘记了自己手臂上的伤痛。
“我会因此失血过多而死掉吗?”雷雨扬低下头,看着地面正在渐渐扩大的血印迹问。
“应该不会,如果我没弄错的话,他喷在咱们脚上的是创伤外用yào剂,有止血的作用。”法医说。
“我很想方便一下,胖子,来解开手铐,你再不来我只能弄在裤子里啦。”法医大声喊叫。
“又不是在市政府里,想拉就拉,痛快就好,咱们都落到这般田地了,还在乎这个干嘛呢。”我对他的婆婆妈妈感到不耐烦。
“我已经喝光了这罐过期啤酒,并且站在原地方便了一次。”雷雨扬老老实实说。
经他这么一说,我突然闻到空气中确实有股臊味。
“这样做——难受吗?”吕师师问。
“当然不舒服,可是你能告诉我其它什么办法吗?”雷雨扬说。
“我只是觉得这事如此处理并不太妥当,对空气存在一定的污染,同时我也不希望你们闻到不雅的味道。”吕师师的脸涨得红红的,显然在苦苦坚持。
我非常担心他憋出什么毛病来。
“血止住了,还能再活些时候。”雷雨扬微笑着说。
我转头看看,发现他的半边脸全是已经干涸的紫红色血迹,失去耳朵的那一侧脑袋看上去空dàngdàng的,仿佛少了些什么。
吕师师的半边身体被自己的血染红,还好,伤口处已经凝结了一片血块,如果别动,或许不会再涌出血来。
估计我的情形不会比他好到哪儿去。只要一张口说话,面部的伤口就会感觉到剧烈的疼痛,脚趾仍然很疼,我明白自己必须适应,得学着漠视这个事实,就像兰博那样。
此情景让我感到心酸,难道三个人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吗?并且死之前还有没完没了的痛苦折磨,死之后连鬼也做不成。
而这位十恶不赦免未央生却依旧好好地活着,继续吃小孩子、当黑老大,继续驱使妖怪害人,盗墓或者干其它坏事。
我很想很想杀掉这家伙,如果仇恨作为一种想法能够变为具有打击力的实体的话,未央生已经在我目光中成为了碎片,不,成为粉末。
第14卷
白日梦
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恨一个人或者恨某个东西,几乎是不由自主地,我开始想象各式各样无比痛快的复仇方式。
在一个想象中,我把死胖子的双脚用钢丝绳拴住,拖在车后,沿着国道320线的老公路高速行驶一百公里后停下,让这个肥胖身体的脂肪和皮ròu散落在各个粗糙和坑坑洼洼的柏油路面上。
另一个白日梦里,我把他扔进一个巨大的粪塘中,每当他想要露出脑袋呼吸一口新鲜空气之时,我就用一根粗大的棒子把他摁回黄色粘稠的液体当中。
一个设想当中,我强迫未央生吃下二十公斤加碘食盐,然后,他成为了一块巨大的咸ròu干。
我把他的四肢捆住,然后扔到一个有许多老鼠的洞穴中,让他成为小动物的美餐。
在一个比较靠谱的梦想中,我把他捉住,送给了警察,然后他被押赴刑场,执行qiāng决,戴着墨镜和口罩的武警举qiāng顶在胖子的后脑勺上,然后勾动扳机,‘砰’一声响过,坏蛋恶贯满盈,我和雷雨扬则在一旁,用准备好的黑狗血和灭灵符,将他丑恶的魂魄彻底打散。
或者把他脱光衣服,扔进一只装有数万条饥饿蚂蝗的桶里,也不失为一个好主意。
如果不嫌麻烦,也可把他挑断四肢筋脉,割掉舌头,然后送到非洲那些保持着食人习惯的部落,让他享受成为别人盘中餐的滋味。
可是,眼下被铐住、并且毫无还手之力的人是我,并非那个万恶的死胖子,无论我在心底如何的痛恨他,亦无损于他的一根体毛。
“净空,你在想什么,好一会儿没听到你说话了,脸上的伤痕很疼吗?”雷雨扬问。
“我在想,等到咱们反败为胜捉住了死胖子的时候,要怎么样修理他。”我郑重其事地说。
这番话引来了法医和雷的一阵笑声,看来对于前途,他们已经基本绝望了,所以才会嘲笑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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