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王国维传 > 第 30 章
    一系列经史小学著述,并对“三代重器”(毛公鼎、盂鼎、克鼎)中铭文最多的毛公鼎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关于毛公鼎及其铭文,似乎应该先从对“鼎”的解释来开始破译其中玄妙。鼎,最早是以陶制作,使用青铜制作则是殷周以后的事。一般情况下,鼎的腹部呈圆形,上沿有两耳,那是为了穿进棍棒以抬举之用,鼎的下面有三只足,故有“三足鼎立”之说。鼎的用途有很多,这主要是根据鼎的大小而定,而用途不同的鼎其造型也很大区别,诸如容积较大的鼎一般为烹煮和烧烤整只动物所用。据说,夏禹时代有九鼎之说,后经殷代传至周朝时竟演变成为国家最高权力的象征,只有得到这九只鼎才能成为合法的真龙天子,由此可见它应该属于传国之宝了。

    九鼎虽是传说之宝,但铸造于周宣王元年(距今约2800余年)的毛公鼎则是真实存在的国宝重器。于道光三年(公元1843年)在陕西岐山县(今扶风县)庄白村出土的毛公鼎,据史料记载是周宣王的叔叔毛公▲所铸造,故又有“▲鼎”或“毛公▲鼎”之称。该鼎连耳通高53.8厘米,口径47.9厘米,腹围145厘米,总重量为34.705公斤,立耳,深腹,圆底,蹄足,周身雕饰有淡雅的环形花纹,并辅刻有弦状花纹,工艺古朴无华,造型规正洗练,浑厚而凝重,特别是鼎内壁上刻有32行499字铭文,这是研究当时社会历史、铸造工艺和书法艺术等方面极为珍贵的文字资料。对于这样一件国宝重器,其一出土就受到学界和古董商人的密切关注,因此不仅多次变易主人,而且考释其铭文者也大有人在,到王国维时其499字铭文已基本能够读通了。对此,王国维在《毛公鼎考释序》中说:

    三代重器存于今者,器以盂鼎、克鼎为最巨,文以毛公鼎最多。此三器皆出道光咸丰间,而毛公鼎首归潍县陈氏,其拓本摹本亦最先出,一时学者竞相考订,嘉兴徐寿臧明经同柏,海丰吴子阁学式芬,瑞安孙仲容比部诒让,吴县吴清卿中丞大,先后有作。明经首释是器,有凿空之功,阁学矜慎,比部闳通,中丞于古文字尤有悬解,于是此器文字可读者十且八九。

    在这里,王国维不仅列举评价了以上几位学者考释毛公鼎的贡献,而且还透露说“毛公鼎首归潍县陈氏”,这位“潍县陈氏”即晚清著名的收藏家兼金石学家陈介祺。出生于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的陈介祺,字寿卿,号斋,祖籍山东潍县(今潍坊市潍城区)人,其父陈官俊字伟堂,是嘉庆十三年(公元1808年)的进士,曾任满清礼部、吏部、工部和兵部尚书。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陈介祺自幼就受到了良好的学术教养,19岁便以诗文驰名京师,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以进士身份任翰林院编修,对金石收藏和考释极为钟情。道光三十年(公元1850年),陈介祺不惜耗费巨资建造了著名的“万印楼”,专门用以存放他多年来收藏的近万枚秦汉古印玺和万余件古物珍品。在这些古物珍品中,于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才拆巨资购藏的毛公鼎成为陈介祺的最爱,这从他为《毛公鼎释文》撰写的后记中不难看出:

    右周公▲鼎铭,两段,32行,488字,重文11字,共496字,每字界以阳文方格,中空二格。……此鼎较小,而文字之多几五百,盖自宋以来未之有也。典诰之重,篆籀之美,真有观止之叹,数千年之奇于今日遇之,良有厚幸矣。

    重金购藏毛公鼎这件鸿宝重器之后,陈介祺欣喜之情虽然溢于字里行间,但他的内心则“深有‘怀璧’之惧”,轻易不敢展示于人前。例如,陈介祺将毛公鼎铭文拓印后,只有极少数同好好友得到这一拓本以作研究,其他人则“至不易得,尤为可宝”。在极少数得到陈介祺赠送毛公鼎拓本的好友当中,就有王国维在《毛公鼎考释序》中提到的那位浙江嘉兴的徐同柏,他是第一位认定毛公鼎为“器”之人,故被王国维赞誉有“凿空之功”。不过,由于毛公鼎上的铭文历时久远,中华文字又多有演变,其中依然有些字难以考释。不过,王国维所撰写的《毛公鼎考释》,与他考释甲骨文和古籀文一样,并不在于辨识其中不识之单字,而重在以一种全新的视角和研究方法诠释文字及相关历史。例如,他在《毛公鼎考释序》中说:

    古代文字,假借至多,自周至汉,音亦屡变。假借之字,不能一一求其本字,故古器文义有不可强通者,亦势也。自来释古器者,yù求无一字之不识,无一义之不通,而穿凿附会者,非也。谓其字之不可识,义之不可通,而遂置之者,亦非也。文无古今,未有不文从字顺者,今日通行文字,人人能读之,能解之,《诗》《书》彝器,亦古之通行文字,今日所以难读者,由今人之知古代,不如知现代之深故也。苟考之史事与制度文物,以知其时代之情状,本之《诗》《书》,以求其文之义例,考之古音,以通其义之假借,参之彝器,以验其文字之变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则于字之不可释,义之不可通者,必间有获焉,然后阕其不可知者,以俟后之君子,则庶乎其近之矣。

    对于自己以这种全新的视角和研究方法来考释毛公鼎之铭文,王国维在写给罗振玉的信中也表示出了谦虚的自豪:“今日自写《毛公鼎考释》毕,共一十五纸,虽新识之字无多,而研究方法颇开一生面,尚不失为一小种著述也。”确实,正如王国维自己所说,他以上这种考释古文字的方法不仅纠正了以往学者在这方面的缺失,而且创建了中国近代比较科学的考证方法,其意义远远不止于其《毛公鼎考释》这一著述本身,因为王国维的这一考证方法还培养和影响了中国现代大批的考古学家和文字学家。

    几乎与撰写《毛公鼎考释》同时进行的,还有王国维对在光绪年间于河南洛阳出土的魏石经做了排比整理,并撰写出了《魏石经考》一文。后来,当王国维从书商手中购买了一部由张金吾撰写的《两汉五经博士考》时,遂感到有必要纠正其中舛误之处。于是,王国维在参阅大量汉魏史书后,潜心撰写出了堪称中国第一部古代学制的研究专著《汉魏博士考》(3卷)。在这部著述中,王国维不仅纠正了以往学者“不知博士与博士弟子之别”的舛误,而且根据新出土的魏石经等实物史料详细考释了自汉代以来中国诸经立学的沿革变化。对此,罗振玉大加赞赏,在给王国维的回信中连呼“快事,快事”。关于博士一词,也许应该向读者作一解释。博士,作为现代学位的名称,在中国古时则是一种官职的名称。例如,秦汉时博士就是专门掌管书籍文典和通晓史事的官职,后来又衍变为学术上专通一经或精通一艺而从事教授生徒的官职。例如,在《三国志吕蒙传》中就有“孤岂yù卿治经为博士邪!”的记载,又如《送东阳马生序》中也有“有司业、博士为之师”等。由此可见,王国维所撰写的《汉魏博士考》很显然是对汉魏时期博士这一官职所进行的考释。

    与以上几篇著述有所不同的是,这时王国维由于与沈曾植在学术jiāo流上的日益密切,特别是在古文字和古音韵学方面多有受益,遂将其与沈曾植的日常谈论之语整理成了一部《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在这部著述中,王国维将《尔雅》一书中使古今学者都感到极为古奥棘涩、佶屈聱牙的“草木虫鱼鸟兽”几部进行诠释,使其达到通俗易懂、雅俗共赏。那么,《尔雅》到底是怎样一部书,王国维为什么要对《尔雅》中“草木虫鱼鸟兽”这几部进行诠释,他又是如何诠释的呢?

    《尔雅》是中国最早的释问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成体系的词典。有研究者认为,此书是西汉初年学者们编辑周秦至汉诸书的旧文递相增益而成,全书虽然只有19篇,但累计各篇条目则有2091条,共释词语4300多个。在这部书中,学者们采用通用语词与专科语词既结合又分科的编注体系及方式,开创了中国百科词典的先例,其中极为丰富的词汇训释,不仅是研究古代语言学的重要资料,而且其释词方法与编辑体例也对后世训诂学的发展有着很大的影响。至于王国维为什么要对这部书中“草木虫鱼鸟兽”等声部进行诠释,他曾在《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的自序中这样写道:

    丙辰春,复来上海,寓所距方伯处颇近,暇辄诣方伯谈。一日,方伯语余曰:“栖霞郝氏《尔雅义疏》,于诂言训三篇,皆以声音通之,善矣。然草木虫鱼鸟兽诸篇,以声为义者甚多,昔人于此似未能观其会通,君盍为部分条理之乎?”又曰:“文字有字原有音原,字原之学,由许氏《说文》以上溯殷周古文,止矣。自是以上,我辈不获见也。音原之学,自汉魏以溯诸群经《尔雅》,止矣。自是以上,我辈尤不能知也。明乎此,则知文字之孰为本义,孰为引申、假借之义,盖难言之。即以《尔雅》权舆二字言,释诂之权舆,始也;释草之权黄华,释木之权黄英,其义亦与此相关。故谓权舆,▲之引申可也;谓▲舆,即用权舆之义以名之,可也。谓此五者同出于一不可知之音原,而皆非其本义,亦无不可也。要之yù得本义,非综合其后起诸义不可,而亦有可得有不可得,此事之无可如何也。”

    王国维有感于沈曾植以上之言,遂决定对《尔雅》中的“声部”进行诠释。不过,在这一过程中王国维还是遇到了诸多困难,以致诠释工作一度进展缓慢。对此,王国维说:

    为《尔雅》声类以观其义之通,然部分之法,辄不得其衷,盖但以喉牙齿舌唇分类,则合于《尔雅》之义例,而同义之字,声音之关系,苦不甚显。若以字母分之,则声音之关系显矣。然古之字母与某字之属何母,非由魏晋六朝之反切,以上溯汉人读为读若之字,及诸经传异文,与篆文古文之形声无由得之。即令假定古音为若干母,或即用休宁戴氏古二十字母之说,以部居《尔雅》,则又破《尔雅》之义例,盖古字之假借转注,恒出入于同音诸母中,又疑泥来日明诸母字亦互相出入,若此者,《尔雅》既类而释之,今yù类之,而反分之,颠倒孰甚,因悟此事之不易,乃略推方伯之说,为《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一篇。

    既然是释例,王国维“遂并其例之无关声音者亦并释之”。在诠释过程中,王国维主要采取了14条原则:一、释雅以俗;二、释古以今;三、草木虫鱼鸟多异名,故释以名;四、兽与畜罕异名,故释以形;五、雅与雅同名而异实,则别以俗;六、俗与俗异名而同实,则同以雅;七、雅与雅异名而同实,则同于俗;八、雅与俗同名而异实,则各以雅与俗之异者异之;九、雅与俗异名而同实,则各以其同者同之;十、凡雅俗多同名而稍变其音;十一、凡俗名多取雅之共名,而以其别名别之;十二、同类之异名与异类之同名,其音与义往往相关;十三、同类之异名,其关系尤显于奇名;十四、异类之同名,其关系尤显于偶名。于是,自从王国维采用这14条原则撰写了这篇《尔雅草木虫鱼鸟兽释例》后,艰涩难解的《尔雅》中竟有大部分能够比较容易地读懂了。

    关于王国维在主笔《学术丛编》期间于甲骨文研究上的成果,除了在前面“罗王之学”一章中有少许简介之外,并没有对其在甲骨文研究史上有着石破天惊贡献的那几篇著述进行细致解析。当然,在这里限于篇幅等原因同样不能一一解析,只好挑选其中《殷周制度论》这一最能代表王国维在甲骨文研究上的独特创见和伟大贡献之作,进行一番很难到位而精确的解说了。

    王国维自日本回国前正在进行甲骨文研究,而到上海哈同花园就“食”以来应该说始终未曾间断过。比如,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12月王国维非常幸运地购买到国学大师孙诒让当年撰写的《契文举例》一书手稿,其兴奋心情在写给罗振玉的信中表露无余:

    兹有一事堪告者。傍晚出隐,见孙仲容比部《契文举例》手稿,乃刘彝仲(书商)携来者,以五元从隐得之(今日出甚得机会,刘彝仲适在彼处售书,否则隐畏其人,未必购之)。书连序共九十六页,每半页十二行,行二十三字,其所释之字虽多误,考证亦不尽然,大辂椎轮,此为其始,其用心亦勤矣。

    罗振玉在收到王国维的这封信后,亦表现得“惊喜若狂”,不仅急切地希望王国维“即日双挂号邮示”,以便自己能在几天内收到、影印并奉还,而且还特别对王国维准备立即影印在《学术丛编》上刊登,以供更多的甲骨文研究者参考这一举动表示了赞赏。毫无疑问,王国维得到孙诒让《契文举例》手稿后,更促使他加快了甲骨文研究的步伐。于是,王国维关于甲骨文研究那震惊世界的“两考一论”终于横空出世。所谓“两考一论”,即指王国维在哈同花园内先后撰写的《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续考》和《殷周制度论》这三部甲骨文研究著述。关于王国维在甲骨文研究上的“两考”,笔者曾在“罗王之学”一章中引录陈梦家先生的《殷墟卜辞综述》时有所涉及,其主要贡献就是考证出殷商先王的姓名及其世系延递,这不仅纠正了绵延两千年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关于殷商王室世系中个别人名和世系次序的舛误,而且为后世甲骨文研究者破除了严重的障碍,也开拓出了一条光明而正确的学术研究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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