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沛水,并朝,南取梁,北胡狄,西略氐羌。立帝,朝四夷。」可朝四夷始於秦。此四夷指下文越等四方之而言。以越代表南方,、朝代表方,禺氏代表北方(《揆度篇》「北用禺氏之玉」可),之代表西方。全文,似亦以武帝代之形背景者。首即以「四夷不服」之主,便非武帝以前任何封建治者所有之口吻。而文中所列之四夷之名及其方位,亦唯武帝代之疆域始足以之。所越者即武帝代之也。所、朝者即武帝代之貊、朝也。所禺氏者即武帝代之大月氏也。至之,武帝代此名,然《史.大宛列》云:「使河源,河源出於。其山多玉石,采。天子案古,名河所出山曰云。」所之者,乃指山周之西域各而言。然本之成不得在武帝以前,此又其一矣。
〔二〕元材案:逆,不也。逆政言反史展潮流而行之落後政策。游,流行。,害。四夷之所行之反史展潮流而行之落後政策流行於天下,必使本威信受到害也。
〔三〕王念云:「『珠象』上『』字,。」
〔四〕元材案:、朝及文皮,解已《揆度篇》。●,尹注云:「他切,落毛也。」何如璋云:「●同。《博雅》:『解也。』解毛羽也。郭璞《江》『羽,往勃碣』,注:『音唾,落毛也。●同。』」以落毛之皮衣服,故曰「●服」,《.禹》之言「夷皮服」矣。
〔五〕元材案:禺氏解已《蓄篇》。白璧即玉,所「禺氏之玉」者也。
〔六〕星衍云:「『之』,《御》八百九引『之』字。《雅》有『之琳琅焉』,又云『河出●』。此不宜有『之』字。」元材案:《山海.海西》亦有「海之」,此同,不必。琳、琅皆玉名。《.禹》云:「
厥惟球琳琅。」《注》云:「石而似玉。」《疏》云:「石而似珠。」《.力耕篇》文云:「美玉珊瑚出於昆山。」又《通有篇》文云:「而昆山之玉不至。」是也。
〔七〕佩云:「辟、譬通。《大.注》:『辟喻也。』言一珠一皮如千金。」元材案:辟如上文「不避越」之避。言一珠一皮值之,可使千金之退也。氏非。
〔八〕云:「『容金而金』,上『金』字疑。」丁士涵云:「『而金』作『千金』。」元材案:此有,不可?解。
〔九〕元材案:掖同腋。
〔一0〕元材案:主主要特,即上述文皮白璧等是。此言四方之皆各有其所之特,如yù使其朝服,即利用此等特作各互相jiāo之媒介。否近以相因,而jiāo亦不可得而睦矣。
管子重十四──重乙
朱春《甲》《乙》等七篇云:「文俱鄙,不足。」又云:「按《管子重》十二篇,本矣,有可。所云《甲》《乙》七篇,又後之好事者借名而演之。改面,附根生枝,至之所不屑,童之所不可欺。如是能乎?於霸。既陋鄙,文亦屑。者取可。施之於行,矣。《己》集次天,稍可。《甲》尚未,《乙》以下可。」何如璋云:「文乃後人所作,以《蓄》重之。有三五文稍精,多重。亦有妄乖事者。」元材案:氏皆《甲》《乙》等篇其《重》篇不是一一人之作,所甚是。《甲》《
乙》等篇本身亦不是一一人之作。故其中所提,有其他各篇完全相同,另明者。亦有其他各篇提出修正意者。亦有同一前提而所得不一致者。此等象,既可以看出篇篇之相互,又可以看出各篇所反映之代精神。即以本篇第三段而,前半《海王篇》「官之」略同。後半提出反山及主山民之意。其晚出,不表在民之上,而且表在所列生工具之多寡上。其它各篇重之甚多,但往往由于有一二字之不同,可以作分代之。正不必以其後人所作而遂而之也。
提要:全文共分十三段,亦是每段一,段段均系。例《揆度篇》及《重甲篇》全同。
桓公曰:「天下之朝夕可定乎〔一〕?」
管子曰:「身不定〔二〕。」
桓公曰:「其不定之,可得乎?」
管子曰:「地之西二八千里,南北二六千里〔三〕。天子中而立,之四面,面有里〔四〕,民之入正籍者亦有里〔五〕。故有百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十倍之力而不至者,有倪而是〔
六〕者。者疏,疾怨上,境侯受君之怨民,之善,缺然不朝。是天子塞其涂,熟者去〔七〕,天下之可得而霸〔八〕。」
桓公曰:「行事奈何?」
管子曰:「之立壤列天下之旁〔九〕,天子中立,地方千里,兼霸之壤三百有里〔一0〕,侯度百里〔一一〕,海子男者度七十里。若此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也。然小不能分於民,推徐疾不足,在下不君〔一二〕。夫海出沸止〔一三〕,山生金木息。草木以生,器以靡〔一四〕,水之以日消,有始,天壤〔一五〕,是立壤列也。」
〔一〕佩云:「『之』字衍。桓公yù以一朝夕定天下,言速也。故管子答以『身不定』。」李哲明云:「『朝夕』上『』字。『天下之』《山》、《山至》等篇。『』字,句意不完足。」郭沫若云:「『之』字不衍。『之』下亦文。『朝夕』潮汐,喻言起伏。」元材案:「朝夕」即潮汐,指物落,解已《蓄篇》。「天下之朝夕」,天下物格之落也。、李二氏皆非,郭亦欠明晰。
〔二〕元材案:定,定也。身不定,永定之。《揆度篇》云:「重之,若四之更,所。」本篇下文云:「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常固。」皆身不定之也。
〔三〕元材案:「地之西二八千里」二,解已《地篇》。
〔四〕元材案:中,中央也。《荀子.大略篇》云:「yù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氏春秋.慎篇》云:「古之王者天下之中而立。」《管子.度地篇》云:「天子有侯也。其中有公侯伯子男焉。天子中而。」皆所「天子中而立」之也。由中央至四面,西一四千里,南北一三千里。故曰「之四面,面有里」,《揆度篇》之言「乘之,中而立市,西南北度五百里」矣。
〔五〕何如璋云:「正籍,定民征之籍也。以天下郡,故入正籍者有里。有周封建,王畿千里,畿外侯甸男采各服,服五百里,建邦牧,制,里皆入正籍者。此乃秦制,作者附之管子,矣。」元材案:本篇下文所,此乃代史之反映。既管仲,亦非秦制。入正籍,解已《揆度篇》。
〔六〕元材案:「倪而是」又《重甲篇》。倪同睨。此作「瞬即至」,言其路之近也。
〔七〕元材案:熟,解已《山至篇》。此由于之四面,面有里,路有近,故至有易。有百倍十倍之力而尚不能至者,亦有瞬而即至者。如此,之民以中央疏隔之故,不免生疾怨之心,而心力亦必之而起。境侯乘中央力之不及,招亡人,施以恩惠,以成私威。此他,天子不能立壤列之制,自塞其命之途有以使然也。《.》上疏云:「今淮南地者或千里,越侯而於。其吏民繇役往安者自悉而,中道衣敝,用此。其苦而yù得王至甚,逋逃而侯者已不少矣,其不可久。」所此正同。
〔八〕博云:「『之』作『不』。」丁士涵云:「『之』乃『不』字。《山至篇》曰:『天子以客行令以出,熟之人亡。』又曰:『自而不忠,外侯朋合,熟之人去亡,故天子失其也。』此言『熟者去,天下不可得而霸』,《山至篇》文略同。」佩同。
〔九〕丁士涵云:「『壤列』二字文。下文云:『有始,天壤,是立壤列也。』或『列』字下,非。」何如璋云:「
『壤列』即『地列』之。」郭沫若云:「『天下之旁』,『天下四旁』,旁方也。又此文所答非所。上言距中央有近,正籍者逸不均,理所答均,而乃答以封建,可。」元材案:丁、何二氏是也。董仲舒《春秋繁露.爵篇》云:「然其地列奈何?曰:天子邦圻千里,公侯百里,子男五十里,附庸字者方三十里,名者方二十里,人氏者方五十里。」所「地列」即「壤列」之矣。此「之立壤列天下之旁」一句。「旁」「方」通。《文.京.薛注》「四方也」是也。立壤列於天下之四方也。故下文即接以「天子中而立」。所「中而立」,即「天下之旁」而言,不必改字。又此「立壤列」,《事篇》「定壤之」,於封地里不一致,但皆力主封建家於封地必有定制,使其大小相,然後可以收到「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之效。《.》:「是天下初定,制度疏,侯王僭,地古制。」上疏政事,多所yù匡建。以「yù天下之治安莫若建侯而少其力」,「令海之,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故力主「割地定制,令、、楚各若干,及燕、梁、他皆然」。如此,「地制壹定,宗室子莫不王,下背叛之心,上伐之志」,即可以「大治,後世」矣。此文上云,距中央有近,「者疏,疾怨上,境侯受君之怨民,之善,缺然不朝」,正是「制度疏」,「地古制」之必然果,故作者即以「立壤列」之策答之。似不能「所答非所」也。
〔一0〕何如璋云:「兼霸之壤,土之最大者,殆上公之封也。」佩云:「之始封侯爵,地方百里。而有海之利,亦兼霸之壤相准。故《小匡》亦云『地方三百六十里』也。」元材案:此兼霸之壤《揆度篇》所「千乘之」,皆指《.刑法志》所「一封三百一十六里」之「千乘之」而言,解已《揆度篇》。二氏皆望文生,不可。
〔一一〕用云:「音此,小也。」同。俞樾云:「、一之,之也。」佩同。元材案:俞、是也。如訾。《後.勤.李注》:「訾同。」《
考工.注》:「故作。」《管子.七臣七主篇》及《禁藏篇》「富之不訾」,《蓄篇》作「富之不」。然、訾、皆可通矣。侯即列侯,解已《事篇》。
〔一二〕何如璋云:「『不』乃『大』之。分地小大以封也。」元材案:此非是。「推」依《事篇》作「准」。此言所立之壤列,既如胸之使臂,臂之使指,大小相,中央有支配之力,侯之力已甚微小,必不能天子民矣。如此准徐疾、不足之果,挹於此者注於彼,散而在下,尚何害耶?
〔一三〕戴望云:「宋本『』作『沸』。」元材案:仍作,解已《地篇》。
〔一四〕元材案:此「靡」亦作「靡敝」,解已《重甲篇》。此草木以而生,器物以而,乃承「山生金木息」而言。下句「水之以日消」之承「海出止」而言者互文。若作靡,不可通矣。
〔一五〕元材案:「有始」,又《重丁篇》,有又通,即而始之意。天壤者,天壤即天地,即。但於此有注意者,即此之「天壤」,今日「和天」「和地」,亦即毛同志所召之「向自然界」(一九五七年六月人民出版社出版《於正理人民部矛盾的》第十三),有其本上之。後者是人民以自力更生之革命精神,敢於和天地自然行,敢於向天地自然要食要富,人民增福利。而前者是指物有消耗之,然天地仍生生不已,故善天下者,必先通於「有始」之理,而施行其重之。天地出止,重之策亦之而止。天地生金木息,重之亦之而息。此正上文「天下之朝夕身不定」之意。《山至篇》云:「有始,四起。人理之以徐疾,守之以塞,之以重,行之以仁,故天壤同。此王者之大也。」《揆度篇》云:「重之,……若四之更,所。」此同。
武王於癸度〔一〕曰:「不重,身不於君。左右不足,支〔二〕不善於群臣。故不yù收籍〔三〕而左右之用,之有道乎?」
癸度曰:「吾者衢之也,秸之所通,游客蓄商之所道,物之所遵〔四〕。故苟入吾之粟〔五〕,因吾之,然後金而出〔六〕。故君重重而衡,物而相因,可成。〔七〕故毋失其度未民可治〔八〕。」
武王曰:「行事奈何?」
癸度曰:「金出於汝之右衢,珠出於赤野之末光,玉出於禺氏之旁山,此皆距周七千八百里。其涂,其至,故先王度用於其重,因以珠玉上,金中,刀布下。故先王善高下中,制下上之用,而天下足矣〔九〕。」
〔一〕文虎云:「癸度即揆度。」佩云:「『癸度』篇名,今作人名,非是。或疑『武王』即威公,『癸度』即癸乙,『迎癸乙於周下原』合一。」元材案:《史.律》:「癸之言揆也。言物可揆度也。故曰癸。」武王、癸度皆作者任意假之人名,已《揆度篇》。佩非。
〔二〕戴望云:「宋本『友』作『支』,疑。」佩云:「『
支』,各本作『友』,。『支』作『枝』。此言仕者,君既以而始,群臣又以而始善,故yù重以左右之用,而不yù出於正,所答殊非所,原本佚,而妄人意掇拾成之。」云:「各本『支』作『友』,改。此『左右不足』句,『友不善於群臣』句。『友』『有』通,有,又也。下文云:『故不yù收籍而左右之用。』因『左右不足』,故云『左右之用』也。」郭沫若云:「作『友』是也,但不又。原文『不重,身不重於君;左右不足,友不善於群臣』,『友』『
身』文,身言自己,友乃指左右也。言己之不重,故身不重於君;而左右亦不,故左右之人亦不善於群臣,『收籍而左右之用』,但又不。故除此之外,尚有道可否也。」元材案:仍作「支」。「支」即肢,四肢也,「身」文。「不足」「左右不足」亦文。「身」指封建君自己,「
支」指君左右,「君」指天子,「群臣」指天子大臣。君之於天子必有,不足,不能得天子之信任。君左右之於天子大臣必有,不足,不能得天子大臣之善。此,不君天子有之,君之左右天子大臣亦有之,重重削,出不,而人民之,重不可言矣。之制,始於高祖,已《重甲篇》。左右,代亦多有之。《.主父偃》:「偃上疏言事……上其。尊立皇后及燕王定事,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累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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