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佛祖在一号线 > 第 13 章
    一段时间,学习到了不穿秋裤会更得体一些,穿贵一点儿的衣服可以更显优雅,等等。不过我始终觉得,在我们这里,还有很多事比时尚更重要,更需要人们去想,去谈论。在这里,比一个人看起来怎么样更急迫和重要的事情多如恒河沙数。

    不久前的一天,我吃了一片阿司匹林,真神了,竟然一下子穿越去了当年,遇到了那个冻小了的孩子。我问他,你是富二代?他摇摇头。我又问,你在《时尚芭莎》工作?他又摇摇头。你是北京文化圈儿的?他又摇摇头。你想找个二nǎi?他还是摇头。我就说,那你告诉我,你是什么人。他说,你别说了,我不就是学人家不穿秋裤嘛,不比你学人家去做时尚杂志强吗?

    @一笑倾城

    一笑倾城北京客 2008-08-16 23:04:25 阅读59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大学毕业那一年,我们班的一个女生嫁给了上一届的师兄,作为两名中文系同学,当时他俩身穿礼服,乘坐敞蓬汽车穿过寒风劲吹的大连街道,冻得瑟瑟发抖,却仍坚持着在棒槌岛的沙滩上念完了《红与黑》中他们最中意的选段:“来吧,一切都很好;勇气,我一点儿都不缺!”听了他们无畏的宣告,大海就泛起了不平静的波澜,而我正是旁边那个忍俊不止的家伙。如今我旧事重提,可不是在讽刺什么,至少不完全是。这事儿是有点儿离谱,尤其在今天看来,但更重要的是,它正是他们一生中的美好时光的一个部分人世间所谓的美好,其实就是未必美好却恰逢其时吧?

    在豆瓣网,我参加了“搞笑新闻搜集小组”,也参加了“悲惨新闻搜集小组”,我发现两边儿的新闻其实差不多。我越来越能嬉笑着看待悲伤,也越来越能庄重地对待笑话了。以往我会觉得,对着大海念《红与黑》是脑袋抽筋的表现,现在却会想,时光荏苒,我们已经失去了多少往日的生活啊。年龄的增长会让你不再像以往那样高估聪明的价值,更少享受嘲弄的乐趣而更多地体恤他人。

    我觉得我们说太多的笑话,也许是生活速度太快,每个人都有眩晕感之故。心理学家说嘲笑是对恐惧的回应,说得蛮对。如今在网络上,在饭桌上,人们嘲笑得比任何时候都多,可是并不比以往更自信吧?

    茨威格在《昨日的世界》中曾经说,当他对年轻人讲起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往事时他发现:“有多少事对我来说还是不言而喻的现实,而对他们来说却已成为历史或者不可思议。但隐藏在我内心的一种本能使我觉得,他们的发问是有道理的,因为在我们的今天和我们的昨天与前天之间的一切桥梁都已拆毁。”

    至少在这一点上我跟茨威格完全一致:年轻人未必总是对的,但是即使错,他们也总是有理由的。对今日的中国生活来说,“今天和昨天与前天之间的桥梁”同样不复存在。我们可能轻易地认为,我们已经在市场经济的高速公路上飞驰了这么久,多年以前的土路上必无风景。我们也可能会满足于自己的成熟,而不再珍视诸如“天真”、“信念”之类的东西。比方说,在1993年,如果我能知道多年以后我就是这个样子,当个记者遛遛哒哒,没准儿就干脆自戕了事。那个时候我怎么可能忍受如此平庸的日子呢?别忘了,“勇气,我一点儿也不缺!”如今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认为这种勇敢只是滑稽的和可爱的年轻人总是显得比成年人勇敢,恰如小型犬总是比大型犬显得勇敢,可是宠物专家说,那不是勇敢,只是容易激动。然后我们会怎么做呢?我们嘲弄那些冲动的小狗。

    我们有着成年人对年轻人的嘲笑,现在对过去的嘲笑,优越感对卑微的嘲笑等等。有时我觉得整个国家都发出着各种笑声,尽管我们仍旧比较木讷迟钝。过去是凡有水井处皆有柳词,如今则是凡有Web处皆有嬉皮笑脸。有些人可以把嘲笑变成一种艺术,可是在我们当中,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太少,业余爱好者却太多。因此一方面我蛮喜欢看某一两个人逗趣,另一方面又苦恼于到处都在白痴似地笑个不停。

    格外令人讨厌的是成年人带有成见的笑声。在YOUTOBE网站上曾经有过一个风靡一时的短片,内容是一个男婴不知道为什么咯咯笑个不停,这孩子长得可爱,笑起来上气不接下气,让看片子的大家都跟着开怀大笑了一场。我喜欢这样的笑声,它就是因为觉得好笑而笑,不附带任何偏见。成年人的笑就没这么简单了,要是内涵丰富起来,实在是让人觉得了无生趣。如今这个世界上,好像就没有什么是没被我们嘲笑过的,可是其中有多少是经过甄别的呢?

    我自己也常常发出笑声,其中的大多数也很无聊,不过我倒是喜欢在东京的一次。当时日本外务省的一位官员请我们在三角宽他们家吃了怀石料理,味道很不错,然后就带我们顺路参观东条英机的墓地,想请我们实地体会一下日本的宽恕死者的文化传统。在墓前他说了一句多余的话:“请各位不要侮辱死者的墓地。”我突然就想到了自己冲东条英机家的墓碑尿尿的样子,于是腹中暗笑不已。这笑来自童稚年代,就像看到校长摔了一跤一样不可遏止。它毫无声息却又如此剧烈,以致东京上空紊流丛生,鸟儿都飞不稳啦。

    @小神蒙巴第

    南方周末专栏:北京客

    早在上初中之时,由于爱抖机灵,我往往与班级里某些衰人一道,被老师告诫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如今想来,在汉语的诸多劝世警句中,这很可能是最常用的一句。这话听起来是个循循善诱的意思,可实际上很凶暴,跟“你TMD老实点儿”差不多。那会儿我智商很低,不能领会老师的意图,总以为自己没有坐正,一个劲儿地在椅子上挪来挪去,结果直到现在屁股还总是朝东南方向歪。

    如你猜到的那样,在老师与我的争拗当中,永远是老师不对。其实当时我并非不良少年,只是有些嘻皮笑脸、没心没肺而已,老师犯不上生那么大的气。按照罗伊?阿lún德哈蒂在小说《卑微的神灵》中的说法,我辈仅仅属于“小神蒙巴第”一类的人物,若说有错,也只是从无宏大理想,天生是个小角色。

    我一向以为老师更应该收拾阿lún德哈蒂说到的另一种人,与“小神”相对,他们叫作“大神拉尔坦”。这类“大神”是“庄严的、咆哮的、有力的”,胸怀壮志,城府深沉,总想着干出一番经天纬地的事业。打比方说吧,我觉得学生会主席啊、演讲比赛冠军啊、校园篮球赛里撞成了脑震dàng仍坚持上场的粗俗货色啊,总之各位特“事儿”的主儿,都属此类“大神拉尔坦”之列,应列入严厉打击的名单。

    可惜的是,从无任何一位老师尊重过我的意见。不仅如此,等到我长大chéng rén的年代,“大神”们早已成了世界的精神领袖。

    韩剧《大长今》里的那个女厨师,就是最近比较有名的一个“大神”。这姑娘参加了皇宫里的烹饪大赛,每做完一锅石锅拌饭都要演讲一番,还拿了一串特难吃的山草莓给中宗吃。中宗说,怎么这么难吃呀?她的回答倒是滴水不漏,大意是:难吃怎么了?给你难吃的是瞧得起你,让你想着天下生活艰难的子民,你可别不领情呀。最了不起的是,中宗一听,差一点儿潸然泪下。这种忆苦饭就是典型的大神趣味东方人都喜欢高洁的情cāo,天生就是崇高胚。

    这个电视剧据说是用来励志的,从这个角度说,里面的情节倒也合理。不过如果审视一下我们的生活,这事儿就有点儿莫名其妙:今日中国的每个人都在人生中奋力拼抢,斗志之旺盛,不输英超比赛里的“疯狗精神”,还需要励什么志呢?

    “小神”式的人物看见这一幕,就非笑疼肚子不可。当然了,笑得好的话,这个小神也能出名赚钱,晋升到大神之列。在事业的早期,伍迪?艾lún就是专干这个的,那正是他最可爱的年份。他写的那些小说和讽刺文章其实都是单口相声,包袱好不好另说,颇有小神蒙巴第之风采,因此很讨人喜欢。不过世事总是如此:终于有一天他成为了特别深沉的国际大导演。最让我觉得可惜的是,世界上又少了一个小神。这个世界上光辉耀眼的大神太多了,何必凑那个热闹呢?

    大多数普通小神还是在老老实实地“摆正自己的位置”。有天清早,我的一个朋友到雍和宫玩,看人家烧香,她也烧了一炷,人家问,你有什么愿望呢?这可把她难住了,因为她是那种向来不对任何人提要求的人至于对超自然的某人提,更是想都没想过。冥思苦想了好半天,她最后结结巴巴地说:“世界和平。”人家一听差点儿气晕掉,不得不反问她说:“你就不想找个好工作什么的?”

    所谓小神,我看就是这种笨蛋:他们找不到好工作,恰恰是因为根本就没想到该去找份好工作。如前文我的自况,“没心没肺”。在阿lún德哈蒂的小说中,小神是荒谬的,他们有一种多余的敬畏:“文明对自然的敬畏,男人对女人的敬畏,权力对于没有权力的人们的敬畏。”这话说得有趣,却与人们的常识相悖。我们的常识是,谁也不会敬畏没有竞争力和攻击xìng的小角色。说到底,我辈的梦想只有一个:这个常识是错的。

    @帅哥都是小甲鱼

    往日不可追回,那个对帅哥像春天般温暖的少年早已随风而逝。当年我气度恢弘,对于他们以美貌对我的自信做出的冒犯并不介意。打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汤姆.克鲁斯就得到我的坚定支持,而布拉德.皮特和金城武干脆就是我向周围的女生们推销出去的。这种宽宏一直持续到现在,若非在本届欧洲杯上暴露出其怂蛋的本来面目,贝克汉姆还会继续得到我的推崇呢。

    高中时代我的几个最好的朋友都是帅哥,由于我的陪衬,他们浑身洋溢着神一般的光彩。当时我倒是觉得这样很好,至少可以表现这个班的物种多样xìng天地明鉴,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他们都是傻瓜一类的,我则聪明伶俐。但是我当时的女朋友很不高兴,她说,你怎么总跟那几个混蛋混在一起呢?如今我知道那个女孩是因我自取其辱地凑到帅哥群中而自觉丢人,恼羞成怒;可是当时我那么单纯,却以为她已中了我的妙计,对帅哥们充满鄙视,还在心里像疯子似地“HIAHIA”笑呢。

    时光荏苒中事情终于变化,倒不是说发生了哪个帅哥抢走了我的女朋友之类的重大悲剧,而是说我终于通过无数微不足道的细节,缓慢地领悟了一个真理:女孩们都喜欢帅哥,而不是讨厌。

    由于多多少少是个自然主义者,这一发现对我而言不啻是个重大打击。老实告诉你吧,我沮丧地考虑过是否此生休矣,以后是否只能全凭内涵泡妞之类的问题。至少在吃饭时幻想过三次拧断某个坐在附近的帅哥的脖子,四次想向他们的盘子里偷偷吐唾沫。

    最可恨的是帅哥无处不在。北京有几个饭馆用玻璃、皮件一类的东西装饰得黑不溜秋的,去吃饭的帅哥美女就相对多些。美女多当然好,但是帅哥也多就太没劲了。我在饭馆的留言簿上大肆写了些泄愤的话,其中有一句是我比较得意的,不揣浅陋复述如下:帅哥都是小甲鱼。其实不是甲鱼啦,是那个更可爱的词。千真万确,那本留言簿现在还在什刹海边的一个云南饭馆里摆着呢。

    从那时起,我才开始意识到美女们先做帅哥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完完全全是谬乱之举。她们凭什么不是先做我的马子,然后再嫁给有钱人?众所周知的道理是,她们本该会倾慕我的,要是全世界的帅哥都不曾出生的话。

    《圣经》里的阿伯拉罕帅得无与lún比,可是他的后世传记作者强调的却是心灵,“他的脸上反映出他灵魂的纯洁”,可见美貌远非终极价值。就当代标准来说,有礼貌和懂分寸才是男人的基本价码所系嘛。据此重拾了信心之后,在那几个帅哥聚集的饭馆里,我说起话来格外大声,讲起斯里兰卡劳工问题来格外投入,举手投足间就很有种特别的风采。

    后来一个女孩实在忍不住了,小声儿地提醒我说,瞧你自卑的,诈唬什么呀,下次我们不来这种地方就是了呗。

    @永失我爱

    永失我爱

    不知道为什么,非逻辑xìng的爱情总是更能满足我的幻想。据有些专家研究,每个人头脑中都先天存在着一个爱侣图象,觅偶原则往往由此而来。法国图尔大学的教授阿兰科尔班更没谱,他在《气味的历史》中说两情相悦的基础在于气味,是否爱上某人,全要看一个叫犁鼻器的器官做出什么反应。类似这种天赋爱yù的学说我统统喜欢,可见人是动物啊,而且茫茫人海,情爱姻缘,早有神圣莫名之本质。

    可是造化弄我,非逻辑xìng的爱慕往往无疾而终。换句话说,我居然从没喜欢过那么多本应喜欢的女孩。

    比方说吧,按照我的本xìng,我本该喜欢上某个黑人女孩,不是那种巧克力色的,而是炭黑的,她们多迷人啊,可是我从没向她们倾诉过衷肠。我还应该喜欢小眼睛的鬈毛儿女孩,最好戴耳钉,穿很短的短裤,要是成天一副懒洋洋的傲慢无礼的样子,我更会喜欢死啦,可我也没行动过。所以说,这一生中我失去的爱人太多了。

    多年以前,我舅舅有过一个义女,貌美如春日早晨的铃兰。当她站在我舅舅家的阳台上吸烟时,爱慕者们便在楼下空地上大量啸聚,半条街都回dàng着他们故意弄得很响的自行车铃声。她每周去他家一次,这种戏剧xìng场景就每周上演一回,最后我舅妈忍无可忍说,小玲啊,你去让那帮小子走吧。

    我琢磨,小玲就像猫不希望鱼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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