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 > 第 44 章
    持。他们回港后,公开向社会推荐。

    在姬鹏飞主持的港澳工作会议上,讨论了关于政制方案问题,大家同意李后的意见,以“新综合方案”为基础,协调各方意见,拟定方案,在最后一次草委会上提出表决。在直选议席上,英方已提出九五年二十四席,九一年二十席,会议上确定的“底牌”,是九五年二十席,九一年十八席。据此,不仅要在香港社会上进行工作,还需与英方协商。

    为了配合推出“新综合方案”,我于八九年国庆香港筹委会开会时,讲了一次话,呼吁各界和谐、合作,固然是希望缓和政制政论,也希望多少宽解一点六四后港人对中方的对立心态。原来就估计作用有限,讲话之后,政制方案的政论,仍然没有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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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零年二月十三日,最后一次基本法草委全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西大厅开幕。这次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逐条表决基本法草案,将通过后的草案,送请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这是历经四年八个月的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最后一道工作程序,看来多数草委怀着严肃多于欢欣的心情与会的。

    这时我已退休,周南接任新华分社社长和港澳工委书记的职务。港澳办召开的有关港澳工作的会议,我已不参加了。有关港澳工作的文件,我也看不到了。会议开始,我主动去见姬鹏飞,他告诉我,政制方面和英国的jiāo涉还未达成协议,估计在会议表决前会有结果。姬鹏飞要求我在表决政制方案时,先找霍英东、李嘉诚、黄丽松等人做工作,希望他们投票赞成大会草拟的方案,使得争议最大的分组计票条文,能保证取得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而获得通过。我向姬鹏飞表示,尽力而为,“站好最后一班岗”。

    中英争执焦点主要集中于立法会九一年的直选议席,英方坚持二十席,九五年再增至三十席,后来又退为二十四席;中方坚持九五年十八席(立法会人数不超过六十人,直选议员不超过三成)。争执之二:中英双方关于九七年后,立法会、行政长官,经直选产生的时间问题。双方争执不下,英方提及如果协议不成,将会单方面行动,中方又提出“衔接”,予以反击。本来在“本子风波”后基本上已获得解决的问题,又成为争执的热点。

    据我所知,“衔接”原指政制方案,以及进度的安排。九七前英国的方案与进度,须与九七后特区政府按基本法规定的方案相“衔接”。当时在中英双方协议过程中,不仅讨论了立法会的“衔接”问题,而且涉及公务员的“衔接”,以及首任行政长官的问题。英方实际承诺了政制方案和执行的进度,须与基本法相“衔接”。中方也承诺:港英政府公务员除少数外籍高官外,九七后特区政府全部留用;双方还jiāo换了关于首任特区行政长官,在九七年前,如何“见习”、“熟悉港英政府情况及运作”等问题。英方曾有在九七年前,设副港督,由中方认可的港人担任,九七年后,出任行政长官的设想,中方则认为,首任特区行政长官,由英国的副港督担任,有碍观感,不能考虑。双方虽未能达成具体共识,有所承诺,但非正式地有了可以jiāo换意见的“默契”。

    表决基本法草案前夕,中英关于“衔接”的争执,涉及哪些内容,因我已离职,仅知姬鹏飞告诉我的,是直选立法会议员的议席问题。在会议之前,英国外相韩达德访港公开承诺,香港的代议政制发展必须与九七后的政制衔接,并说英国不能单方面决定香港的政制,一定要与中国商讨,这说明关于衔接问题,双方已经原则上解决。可是,会议开始前一天,李后、鲁平公开说,基本法中有关政制部分的草案,仍未能最后定稿,还要等待中英协商,公开暴露了基本法关于政制草案需中英取得协议,才能定稿。招致香港有舆论讽刺草委是橡皮图章。

    十四日上午,姬鹏飞高兴地告诉我,英国已知会外jiāo部,同意立法会九一年直选十八席,九五年二十席。随即,会议上出现了廖瑶珠的书面建议,对草案的“主流方案”,即提jiāo会议表决的方案,提出三点修改意见:一、要求九五年直选议席由十八席增加至二十席,二、分组计票只限于议员议案和议员对议案的修订提案,三、立法机关内,非中国籍成员的比例,由百分之十五增加至百分之二十。周南随即在小组会发言表示支持。我想,廖瑶珠这三点修改“建议”,可能就是中英双方达成的协议。果然,基本上就是按照廖瑶珠的建议,对草案做了修正。

    姬鹏飞jiāo代我的“说服”工作,进行得颇不顺利。

    李嘉诚对分组计票持反对态度。我与他jiāo谈了三次,第一次李嘉诚坚持反对,第二次表示可以考虑,第三次又表示不能同意。香港草委中有几人是视李嘉诚态度行事的,他们在会议期间,经常jiāo换意见。如果我们争取不到李嘉诚的支持,则持反对票的将不仅是李的一票。我向姬鹏飞反映了李嘉诚的态度。最后,姬鹏飞把李后招来。估计了情况,认为分组计票这一条,即使李嘉诚投反对票,也可能获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少几张票无碍。

    霍英东对分组计票也有意见,经jiāo换意见后同意支持,但他向我提出,基本法草案第一百四十二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行制定体育政策,民间体育团体可依法继续存在和发展”,是否在“民间体育团体”前加上“原有”两字,以强调保障香港原有民间体育团体的权益。霍英东说,他这意见已提过几次了,都没有得到重视,他很不满意。我向姬鹏飞反映,建议考虑霍的意见。当时李后、鲁平也在座。李后不赞成,认为现有文字已有这层意思了。我讲:“这只是个文字问题,并不牵涉原则问题,只是加上‘原有’二字。但对霍英东来讲,就不是一个文字问题。霍英东也曾表示,这不只是他一个人的看法,我建议,这样的非原则问题是否就满足他们?”

    但是,我的建议未被采纳,因为具体负责基本法起草工作的是李后和鲁平,姬鹏飞又不明确表态,李后他们还是按自己的意见处理。他们连纯技术xìng的问题都不能灵活对待的态度,使我无法再见霍英东,给他答复。

    我还与另几位香港草委jiāo换了意见,发现他们和李嘉诚态度大体一致。

    十六日大会对草案逐条投票,表决的结果,均以绝大多数票通过。分组计票条文虽有七票反对,也通过了。我估计这七张反对票,是李嘉诚及受他影响的几位香港草委所投的票。

    基本法草案通过后,姬鹏飞在北京饭店贵宾楼宴请全体草委,会上姬鹏飞、李后、鲁平等人兴高采烈,敬酒唱歌,满场飞舞,我却茫然若失,高兴不起来。

    第十六章 去国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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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四后,jiāng zé mín、李鹏在处理有关香港的一系列事情上,我难以接受,对jiāng zé mín从抱有希望,迅速走上失望。

    前文曾述,为了恢复港人信心,组织香港中上层人士去北京,多数人经我们一再工作,情不可却,同意去北京见jiāng zé mín,但不愿意见李鹏。jiāng zé mín在北京单独见了几次香港人士后,可能李鹏有不满表示,jiāng zé mín便不愿单独见了。为打开僵局,我们又专门做工作,争取有人愿见李鹏,罗德丞是六四后第一位公开要求见李鹏的。

    为了争取早日恢复胡应湘投资的深圳至广州高速公路工程,恢复港人信心,我做胡应湘工作,他说早就有此愿望。谈及与广东省协调方面有一些困难,我表示愿去广州为之奔走。我即去了广州,找省长叶选平商量,叶首肯予以支持。过去,赵紫阳对胡在内地进行电厂、高速公路投资是支持的,但李鹏有异议。因此,当我动员胡应湘去北京见李鹏时,他立即答应了,并同意见报公开。看来,胡是想乘此改善与李鹏的关系。我即发电给北京,要求李鹏接见。连发两电,不见答复,便第三次电催答复。李后旋来电话说,李鹏秘书告诉港澳办:“首长不见胡。”问什么原因,答不知道。我很难受,一个大国总理,心胸如此狭窄!怎样向胡应湘jiāo代呢?只能托人违心地告诉他:“北京尚未答复。”

    六四后,李鹏、鲁平接见汇丰董事长蒲伟士,蒲伟士一方面表示对香港有信心,一方面又告诉他们,汇丰要“改组”,要把总部迁到lún敦去。对行将撤退的打算,进行试探。

    李鹏可能出于不了解情况,毫无警惕地表示“赞赏”,熟悉情况的鲁平,竟然也没有起应有的“参谋”作用,作任何“补救”。 蒲伟士打了一个大胜仗。回港后,立即展开其预定的撤退行动,最终宣布收购英国米特兰银行,将总部迁至lún敦,完成其所谓“改组”的计谋。

    香港有舆论指出,汇丰领导层对汇丰的“改组”,既保持了他在香港的利益,可以继续在港以及大陆进行商业活动,又避免了九七后,中国或香港本地可能发生的因素,影响对汇丰领导权的“失控”。此评论一针见血。

    汇丰的章程规定,每一持股者不得超过百分之一,港人持有股份占百分之五、六十,但董事会成员不由占股多少来确定。董事长按章程应有董事会选出,但实际知情者都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当然,幕后实际由谁来“拍板”董事、董事长人选,外界不知道。我在港时,虽然作过调查研究,也不知悉。九七前,港英政府统治期间,这种情况会继续下去,但为时不多了。九七后,会不会出现港人股东要求修改章程,由股东占股多少选出董事会董事,再经董事会选出董事长?为避免这样的情况,蒲伟士对汇丰的“改组”,使英国人成了大股东,香港汇丰成了lún敦汇丰的“子”公司,一劳永逸了。中英在策略运用上的智愚立见分晓。

    在中英另一次较量中,英方又胜,中方不但损害了自己,更损害了包玉刚。我也在这一战役中扮演了一个可悲的角色。

    赵紫阳曾提出,在大陆或香港,成立一个航空公司,以刺激中国民航改进并吸取外界经验。“港龙”航空公司就是在此设想下,并在国务院和香港新华分社支持下,由港澳国际投资公司与曹光彪合作,在香港创办的。开始时,曹光彪吹嘘公司的中国政府背景,招致英国航商及港英政府注意,立了新法,限制香港新的航空公司成立。并以“港龙”非英资,不符香港法规为由,迟迟不予批准。这样,我才出面,请包玉刚出主“港龙”董事长,占大股。包玉刚连同曹光彪之子(英籍),两者占股份百分之五十五以上,使“港龙”成为英资为主的航空公司,得以批准成立。

    “港龙”成立后却得不到中国民航的支持,业务开展不顺利,为此,我几次去北京,并曾与当时分管民航的副总理李鹏开会研究,支持“港龙”开展内地业务。“港龙”经营几年,连年亏损。其间,国泰航空曾与包玉刚接触,考虑相互换股,实际上将国泰成为“港龙”的控股公司。包玉刚征求我意见,我不便公然反对,建议他考虑中国民航的反应,包玉刚立即表示放弃与国泰换股的打算。

    在这之后,香港中信公司荣智健购进了国泰的股份,成了国泰董事。这一举动,荣智健事先没有告诉新华分社,我估计他至少得到李鹏批准,王震赞同的。此事,对包玉刚刺激不小,事后才知道,包当初考虑与国泰换股,国泰允许包进董事会,任副董事长。

    九零年,“港龙”经营好转,已略有盈余,包玉刚将董事长让给他女婿,正准备增购飞机,增加航线,大展宏图之际,包玉刚突然找我,告诉我他将要将“港龙”股份“让”给曹光彪,再转让给中信荣智健。我事先毫无所闻,诧异地问其原因,方知让股之事是荣智健主动提出的。我看包虽表示不在乎,但又流露很无奈的样子,便请他待我查明情况后再议,包同意了。

    此时,曹光彪也找了港澳国际的董事长张建华,提出要港澳国际所持“港龙”航空的股份,“让”给中信荣智健,并告诉张,包玉刚已同意将其所拥有的股份“让”给荣智健了。

    张建华问曹光彪:“你们这样做,是何打算,新华分社知不知道,有没有经过北京什么人批准?”

    之后,张建华告诉我,收购计划是杨尚昆同意,李鹏批准的。收购后,荣会将包玉刚所占股连同曹光彪让出部分的股,一并转让给国泰。中信保持港澳国际让出的股份,国泰占大股。业务经营也“委托”国泰管理,增添飞机向国泰租用,国泰停飞大陆北京、上海航线,“让”给“港龙”航行。

    这样一个完整的计划,使港龙实际上成了国泰的“子”公司,不仅违背了成立的初衷,也解决了国泰当时难以克服的难题:与中国民航在内地和香港航线上,濒临以失败为结果的争执。至少,国泰已暂时保持了其航行特权。

    我向包玉刚打招呼,请他暂不向荣智健让出股份。我立即飞北京,要求见杨尚昆、李鹏。杨尚昆见我,表示只是听了荣智健的汇报,“我并不了解实际情况”。

    李鹏不见我,要郑家华代见。郑听了我的汇报,表示理解,但不表态,他要去向杨、李请示。隔天,郑告诉我,杨尚昆还是那局话,他是听了荣智健的汇报,但不了解实际情况。李鹏则表示,不考虑改变。我请他们再考虑,并建议郑家华,找一些熟悉香港这一方面情况的人多了解一点情况,看看他们对国务院的决定有什么意见。

    此时,荣智健也到了北京,我估计与我此行有关。

    我又要求李鹏直接听我汇报,还是不见。郑家华第三次见我,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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