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 > 第 25 章
    查研究室,研究这个问题,到底每年批多少土地为适当;特别是未来几年,可以不会因批地过多,使地价下降,也不会因批得太少,造成市场供不应求,使房地产价格猛升。这个拿捏分寸的课题,我在八七年以后才提出,但未取得结论。

    我们也协助华人资本家解决困难。东亚银行主要股东中,有人因信心问题,想撤出资金,股东间发生纠纷,法国某银行想借机收购,银行处在危机之中。董事长李国宝向中银求助,他找了香港中国银行,并到新华分社找我。银行工委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支持东亚银行,由中国银行出面帮助,中银掌握的东亚股票不仅不出让,还适当增购,帮助李国宝度过危机。

    在运用经济手段支持华人资本家的工作中,造成损失的事情也有。康力公司是比较大的一件。我到港不久,分管经济工作的副社长曹维廉(他原是机电部副部长,同jiāng zé mín关系很好),向我介绍,康力公司是香港电子工业的大企业,老板柯俊文十分值得欣赏,有理想,经营有一套。柯也自吹他想做香港的松下幸之助(日本松下企业的创始人,被誉为经营之神)。曹维廉希望柯俊文去内地投资,亲自陪他去福建、江苏、北京等地参观,向中央领导人推荐,国务委员谷牧也同他见了面。柯就提出要中资与他合作,我们研究后,也同意了,由香港中银、华润、招商局三家共同投资与他合作。注入资金后,柯俊文就跑掉了。我们调查发现,他还以另一个公司的名义,把康力的资金、动产转移了不少。这是一个很大的教训。后来由内地专家对康力的不动产、设备,做了评估,认为设备还是比较好的,有些是内地还没有的,经济上的损失幸好不算太大。但经营中不断亏损,背了多年的包袱。

    支持华人资本家发展他们的事业,也是重要方面。

    八六年,胡应湘同李嘉诚一起来找我,提出开发香港岛西区海绵和大屿山的计划,要在大屿山建第二机场,地点一是考虑在赤角,一是在大屿山和香港岛之间;还准备在大屿山和香港之间,填海建新码头、住宅区和商业区;建大屿山通往香港岛、大屿山通往九龙的海底隧道;以及大屿山至深圳新的边境口岸落马洲的高速公路。

    我听了他的计划之后,表示赞同,认为这个计划不仅可以满足九十年代,还可能满足廿一世纪上半世纪香港海、陆、空运的需要,使香港进一步发挥南中国进出口基地的作用,我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计划,有需要向北京反映,我可以负责。”我的考虑是,现在还由港英政府管治,这么大的工程理应得到他们的赞同和支持,方有成功的可能。我还建议他们在港英政府表态之前,不要让外面知道。李嘉诚问胡应湘:“记者知不知道?”胡讲他已准备开记者会,我建议不要开,李嘉诚也赞同我的看法,胡还是坚持。结果媒介公布以后,港英政府一直没有反应,搁置下来。

    “六四”之后,港英政府公开了自己建新机场的计划。我想,如果当时胡应湘他们能先征求港英政府意见,情况也许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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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是国际xìng的大都市,各国各方对它都有兴趣。外国资本中主要利用香港,向东南亚发展,特别是向中国发展。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中英联合声明签订之后,香港的中间地位、跳板地位、桥梁地位,使认识香港作用的外国资本越来越多,香港对外国资本越来越具吸引力。

    在这种形势下,不失时机地、广泛地,同各个国家和地区驻港外jiāo机构和商业机构密切接触,帮助他们了解中国的政策,解决他们一些困难,成为新华分社的重要工作之一。

    新华分社为此在内部也做了分工。外事部门主要负责广泛接触各个国家和地区在港的外jiāo机构,经济部门主要接触各国商业机构和一些社团,如美国总商会等,我自己也经常接受邀请,同他们会面,根据他们要求,回答一些问题,外国资本当时普遍关心两个问题,一是中国的香港政策会不会改变,二是对英资在香港的垄断地位不满,希望改变。

    例如,香港的其他国家银行界,对汇丰享有许多中央银行的特权,却不承担中央银行的义务,意见很大。特别是美国和法国的银行,他们向新华分社、向中国政府反映意见,希望中国在制定基本法时,在特区政府的金融政策上,对英国加以限制。

    我考虑在不过分影响英政府和英资利益的情况下,应尽量照顾外资的利益,尽可能满足他们的要求。香港某些外资银行迫切要求有发钞权,我就积极向姬鹏飞、赵紫阳提出建议,考虑让美国、日本、法国银行少量参与发行钞票,让港币更具国际xìng。后来,基本法对此做了原则xìng的规定,提到:“港币的发行权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授权指定银行根据法定权限,发行或继续发行港币。”香港的其他国家银行界对此还是比较满意的。在基本法咨委会里,也吸收了几位外资金融界人士为委员、顾问,让他们表达意见。

    随着香港经济的发展,外国资本在港越来越活跃,做好外资工作,是稳定繁荣香港绝不可少的一环。

    我们对香港华侨资本的工作十分重视,除了自己广泛地与他们接触,直接做工作外,还通过内地有关部门和香港中资机构做工作,解除他们的疑虑,增加他们进一步利用香港或进入香港的决心,给他们便利,与他们合作,为他们服务。

    侨资主要是指在香港的东南亚华侨资本。东南亚一些大的华侨资本家,如印尼的林绍良、马来西亚的郭鹤年、泰国的谢国民在香港都有相当的投资,一方面是因为香港本身的吸引力,另一方面他们也是从政治上考虑的,比如林绍良同印尼总统苏哈托关系密切,一个时期苏哈托地位有不稳现象,林绍良就把香港作为一个资金避风港看待。马来西亚政府一个时期排华,那里的华侨往往也以香港为资金的避风港。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华侨资本又纷纷通过香港进入内地,因此他们对香港的作用历来都比较重视。

    东南亚华侨当中,福建人居多,我们指定副社长曹维廉专门做福建帮华侨的工作。郭鹤年在马来西亚经营橡胶园,但他发迹主要通过经营糖,是有名的糖王,与华润的关系良好。我们通过华润对他做工作。郭鹤年逐步把经营基地转移到香港,不仅在香港有了相当的发展,而且积极进入中国内地投资。

    黄廷方原是在新加坡活动的地产商,与原本在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任总经理,现任中银港澳管理处副主任薛文林熟识。新加坡房地产高潮过后,黄廷方与八十年代初期到香港发展,当时香港地产正处在低潮,黄就在此时大量购买土地,运用他同薛文林的关系,我们又在考虑如何采取措施恢复港人信心,对黄当时敢于大量吸纳土地的做法,表示了支持的态度,中国银行也积极给他融资。黄廷方在这样的支持下,放手收购土地,面积几乎与地产巨商郭德胜相等,不久,香港地产恢复景气,黄廷方获得大量收益。他在新加坡没有做到的事情,在香港做到了,取得很大的成功。黄廷方是继李嘉诚、郭德胜等善用时机,廉价购地致富的另一个大地产商。

    黄廷方也是最早进入中国内地投资房地产的大商人。“六四”前,他就在福建、厦门进行房地产投资,与厦门市政府签了合约,负责改造厦门最繁华的一条街;也在他家乡福建省长乐县进行房地产开发。“六四”后,别人停止了,他仍继续经营。黄廷方对香港有信心,这是他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八三年,他就公开表示赞同中国收回香港,表示对香港前途充满信心,这在当时,是突出的一个。

    我们对华侨到香港发展的愿望和设想,采取积极支持的态度。毛钧年有一位柯姓同学,也是福建人,在香港大学毕业后,去美国发展,事业有成。毛钧年介绍他同我见了面。他提出一个新设想,要在九龙最繁华的尖沙咀到弥敦道旅游中心,建一条地下电径,以增加吸引游客。所谓地下电径,就是在地下建一条由传送带带动的金属道路,人站上去后不必走路,随传送带往前;在电径两旁建地下街道,发展商业或服务业,在地下电径的入口处,建地面商场或做其他用途的地面建筑。他准备投资,并希望和中资合作。

    我支持他这个新颖想法,同意同他合作,关键是必须得到港英政府的同意和批准。我请他按社会正常程序进行工作,先研究设想的可行xìng,做好可行xìng报告,然后向香港政府申请。他很快都做好了这些工作。我让副社长郑华专门同港府有关部门联系,并宴请他们表示我们对此都有兴趣,认为会有益于香港的进一步发展,希望香港政府加以考虑。但是几年过去了,一直到我离港前,港府如泥牛入海般毫无反应。令人非常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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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资本在香港的发展,有几个阶段。初期,主要是为了掩护地下工作,为地下工作提供经费,搞了一些商业机构。以后为了外贸进出口的需要,又逐步发展一些机构。

    guó mín dǎng退出大陆后,接收他们在香港的一些机构,比如招商局,在此基础上发展。

    改革开放以后,中央与内地各省市,从事工业生产和贸易的有关部委,都希望到香港设立机构,但当时中央的指导思想偏向限制。中央有人主张,让各省市、各部委在香港都有适当的据点;也有人主张,不能多设,并且认为已经够多了,要整顿精简。八三年,在港澳办、外贸部主持下,国务院批准了一个文件,限制各省市、各有关部委到香港增设新机构,原有机构要进行整顿。我上任前,李后把文件给我看,要我到香港之后执行。

    我原在地方上工作,从省市地方、有关部委的角度考虑,既然实行改革开放,在香港就须设立据点。以江苏来讲,江苏在香港有个小机构,附设在华润,只有两三个人,起不了什么作用,而地方上非常需要了解外界的信息,增加同外商、港商的接触,以增加进出口机会,学习和适应外界市场运作的情况和经验。我不同意这个文件的精神,而倾向在香港发展中资机构。当时廖承志还没有去世,我向廖承志和李后提出,可否等我到香港进一步了解情况之后,再决定是否执行这个文件。他们同意了。

    我到香港之后,又向他们提议,请北京派人到香港来,共同进行新的调查,国务院同意了,派了一位外贸部副部长来香港调查。调查两至三个月后,重新写了报告,与以前的报告大不相同,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建议国务院允许省市、部委有条件地来港增设机构。在我积极建议下,不久,这位副部长又率领内地大多数省市的代表团,来香港举行空前规模的展销会,内地有几百人参加,在香港产生较大影响。

    以往,内地对外贸易,都是通过外贸部门统一进行,生产部门对外界市场情况基本上不了解,由外贸部门下计划、订购,由外贸部门销售。各省市、各地来港设机构,实际上打破了这一传统做法,自行摸清市场情况,研制生产计划,对中国的外贸体制改革,起了促进作用。

    从香港本身发展考虑,在保护英资、外资、华资、侨资、台资在港利益,让他们有继续发展机会的同时,中国资本也应该有一定的份量。中资可以,也应该不凭借特权,通过学习和运用香港市场经验,在不和香港人“抢饭碗”,不影响港人利益的前提下,求得一定程度的发展,将来,香港万一出现不稳定因素,凭借这个基础,可以减轻对香港的消极影响。

    我认为,中资应该不断壮大。为什么我们不可以在香港有中国的“汇丰”银行,中国的“怡和”、“太古”?我们不凭特权取代它们、排斥它们,而且与他们互利、共存,在此前提下,尽力发展自己,有何不可?

    但是香港本地一些同志不同意我的看法,北京一些领导人也不赞成。前文已经提过,在八三年九月我向中央第一次汇报香港工作时,李先念就认为香港中资机构不应发展,他还提出不赞成搞股票,认为是“投机倒把”,不赞成在香港投资房地产,并且要中国银行对放款房地产加以注意和控制。

    这次汇报后,八三年底,港澳办主持召开了一次关于港澳经济工作的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中央有关部门,及与外贸有关省市的负责人;香港、澳门参加会议的有中资机构各部门的负责人,港澳办指名我和李储文出席会议。

    这样专门讨论港澳经济工作的全国会议,过去没有;由港澳办代表国务院主持,也是第一次。

    会议有两个文件,一件是港澳办给中央的报告,他们根据陈云、李先念等中央负责人的几次讲话、指示,包括九月我汇报香港工作的那次,整理成几条政策xìng意见,请示中央,建议开一次全国xìng会议,予以贯彻。中央几位常委,包括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胡耀邦、赵紫阳,都“画了圈”,表示同意,批准开会。另一件是会议决议的草稿,供会议讨论修改,定稿后再送中央,国务院批准,成为正式决定。

    与会者近二百人,我记忆中,会议开始,似乎没有人讲话,便讨论文件。多数与会者对文件都有异议。

    文件中的政策xìng规定,与会者归纳成“九不”。我大概记得有下列一些:不允许到香港设立新的外贸机构;不允许中资在香港进行投资活动;不允许中资机构搞“投机”事业;不允许“炒”股票;不允许“炒”外汇;不允许“炒”房地产;不允许“炒”黄金;中资机构外汇不允许存放外国银行,必须存放在中国银行;不同意香港产品到国内开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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