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许家屯香港回忆录 > 第 8 章
    去工作成绩部分。对第二类意见,没有作解释,留待未来实践检验。

    第三类批评,做了解释。我说:作为新闻机构的新华分社,人们不可能视为香港的第二权力中心。作为国务院派出机构,它要代表国务院尽派出机构之责,进行一定活动,在当前中英谈判回归之际,香港同胞承认新华分社为祖国代表,是可以理解的,也是我们争取人们归心工作的初步成果。在“九七”之前,新华分社不会,也不可能成为香港的第二权力中心,侵犯港英政府对香港的管治。

    会议休息期间,私下品头论足的还不少。因此港澳办的两位处长,将这些议论,自然都带回去了。

    从我七月上任到工委召开扩大会议,纠正以往香港工作“一左二窄”的倾向,改变工作作风,希望能借此打开局面,改变港人对中国共产党的不信任,争取人心回归。也期望通过这次深圳扩大会议,落实香港工作的全盘方针、政策,团结全体香港党的组织和工作干部,为保持香港继续繁荣,贯彻“一国两制”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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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在香港有组织活动的历史已很久,第一次国共合作时,孙中山提出联俄、联共、扶助工农,依靠苏联援助进行北伐,从那时起,香港就有中共地下组织的活动。

    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党的组织活动一直没有停止。一九三八年中共在香港公开成立八路军办事处,由廖承志负责。港英政府之所以允许中共机构在港存在和活动,是迫于当时日本军国主义的威胁,希望得到中共抗日武装东江纵队九大队的配合,保卫香港。香港沦陷时,中共游击队曾拯救了不少英国人逃出香港,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南方局曾设在香港。

    一九四七年,新华社香港分社设立。同时中共南方局成立了港澳工委,以新华分社的面目出现,第一任社长是乔冠华,他也是工委的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南方局撤销,中央委托广东省委代管港澳工委。

    文化大革命前,港澳工作一直由国务院外事办公室港澳工作领导小组管理,小组长是廖承志,党的工作由广东省委管理。一九七八年,国务院成立港澳办公室,廖承志为主任,直接管理港澳工作,港澳工委也改由中央直接领导,实际上是由廖承志代表中央领导。这种状况一直延续到八三年廖承志去世,我上任之前。

    长期以来,香港始终是中共活动的重要据点。香港一直在英国管治下,中共只能秘密活动,是“白区党”。新中国成立后,形势起了变化,中国共产党成了执政党,但在处理上不得不有所改变。同时,随着中国在香港的外派机构逐步增多,外派人员增多,党员也增多了。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国际影响的发展,特别是中英两国进行关于收回香港的谈判以来,英国统治香港已时日不长,香港共产党的基层组织虽未公开活动,港澳工委的领导机关即新华分社的一些活动已经半公开化了。中共在港澳有组织存在,一直在进行有组织的活动,已成公开秘密。

    中共港澳工委在我的前任王匡领导时期,领导班子的组成,有书记、副书记、工委委员,约四十人。工委委员中,除了书记、副书记外,还包括工委机关各部负责人、内地在港企业机构的党员领导干部。如当时中国银行港澳管理处主任蒋文桂,华润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建华,招商局代董事长袁庚等,都是工委委员。中国旅行社香港分社对内是中央侨委在香港设的港澳侨务领导小组,其负责人也是工委委员。

    在澳门,设有中共澳门区分党委,直属港澳工委领导。对外活动,由“南光有限公司”总经理柯正平出面这是澳门的特殊情况,葡萄牙澳门政府柯正平是中国政府代表。分党委书记是郑华,他和柯正平都是工委委员。

    香港共产党的组织,在廖承志主管期间,大体分两部分,也可以讲分为三部分。一是当地的秘密地下组织,完全是地下党的做法,通过个人单线领导,直接向廖承志负责。

    另一部分是工委机关,即新华分社和中央及内地派出机构,派出人员中的党员。中央有不少部门在香港有外派机构或外派人员。所谓机构,有大的,比如外jiāo部外派的签证处;有小的,如军委总参在港有一小组,专门收集国外的书报、刊物。各省也有派出机构,往往是在他们组成的香港公司里。这些党员由工委组织部管理,由工委直接领导。

    还有一部分是由中央侨委派出,以及在香港由他们管理的那部分党员,他们自成系统,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所有在一个地方的党员都由当地的党委或支部来领导,因此,侨委委托工委来领导这部分党员,人事由侨委自己负责。

    一九八三年,香港、澳门有中共党员六千多人,从内地去的不到三千人,二分之一以上是当地党员。

    虽然这些党的组织归港澳工委领导,但实际上,当时的工委只能管理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传达中央的指示、新党员的发展等。至于业务上、人事上一直是双重领导。这种双重领导执行起来情况很复杂,问题也多。比如王匡任内,曾打算由工委统一管理中资机构的一切工作,包括其业务部分,没有成功。我到港后,也有人向我提出这一建议,我认为不可行。各中资机构分属不同省、市和中央不同部门管辖,别讲共产党在香港处于地下状态,我在江苏的时候,中央各部委的下属机构也很难统管。他们对中央外经部业务的指示更尊重,因为他们要项目、要钱、要物,要靠业务上司。

    我认为,只要求中资机构在涉及香港、澳门的问题上,接受港澳工委的意见,做到这条就很不错了。

    果然,后来在一些问题上,常有分歧。如工委从政治上考虑,希望中国银行贷款给某人,开始还勉强做到,后来却坚持要由北京主管部门批准。我们也不反对,双方都向北京请示。可是要获得北京批准很不容易,有些勉强同意了,意见却很大,他们向中央告状说,许某人“给我们的政治任务太多了”(指政治xìng贷款)。

    其实,贷款基本上仍是按业务规则办理的。无条件贷款仅属个别现象。银行要我代表新华分社做担保,我照办,出具字据。

    到任后,为搞清楚“一左二窄”的具体表现,成为我和干部及工作人员jiāo谈的重点。几位原社长、副社长,大都沉默相对,不提供材料,不表态,部门的干部在会上见他们不讲,也都不讲了。个别谈话时,少数广东籍干部也不肯讲。内地来的干部可能“包袱”少,反映了不少事例。例如某人告诉我一个走极端的事例:

    工委一度对赞同邓小平改革开放路线的《七十年代》(现改为《九十年代》)和《争鸣》杂志持支持态度。西单“民主墙”事件后,这两个刊物态度改变,批评邓小平的反民主言行。北京不能容忍,廖承志把王匡叫到北京,当面jiāo代:“把他们彻底搞垮!”王匡回来要杨奇坚决执行。杨奇表示:在香港条件下,“彻底搞垮”有困难,而且和两个杂志以往关系较好,主持人都是“左派”的朋友,有的还是从“左派”机构出去的,还有个刊物原在“左派”印刷机构印刷,也不再替它们印了,想用这样的手法来“摧毁”这两个刊物。在香港社会,怎么能做到呢?结果反而引起社会对这两个刊物的同情,不仅本地,海外也一样。两刊非但没有垮,反而提高了知名度,发行量有所增加,影响更为扩大,这种“左”派幼稚病的作法,连廖承志也不能免。

    机关风气保守,不lún不类。比如机关互相之间,文件上统称“兄”,例如一部门称另一部门“李兄”,保持地下党做法。事实上,看了文件内容,就会知道“某兄”是哪个部门,文件泄露出去,一样保不了密。部门之间互不沟通,把自己管的工作与“关系”,看作是个人资本,不允许别人过问,具体说法是“他不能chā手”。这种作风,连工委一些主要领导人也不能免。

    李菊生当外jiāo官多年,实属中共中央调查部管辖。后来中央调查部撤销,转归国家安全部管理,是职业外jiāo官,也是职业情报人员。在工委,他是第二社长,帮助王匡处理全盘事务,还分管情报保安工作。我遵中央指示,要纠正工委的“一左二窄”,除王匡外,他反感最大,只要会上提及有关反“左”反“窄”的事,他总是紧皱眉头,板着面孔。见面笑容很少,严肃异常。他开会时也很少发言,有不同意见,也只简单表达,给人一种冷眼旁观的感觉。

    我到香港前后,他从未向我主动介绍工作情况。他专管的情报工作,更神秘得一句也没介绍过。

    中英第二轮谈判,李菊生是中方代表之一,以工委的副书记、第二社长身分安排他参加会谈。按理,他是代表工委参加,就如尤德参加英国谈判代表团一样。(中方不承认尤德代表香港政府,只承认他为英国代表,避免英方借“民意”为谈判时的筹码。)李菊生应该每次参加会谈前,将本次会谈主题内容、我方的斗争策略,向工委汇报,以便工委根据本地各方反应,提出建议,供北京参考;会谈回港,亦应将北京对工委建议的看法、会谈情况,下次会议主题,工委要为那些问题搜集资料等事做汇报。李菊生从没有向工委或我个人这样做过,至于他有否以第二社长身分去搜集资料或找研究室研究课题,我亦不得而知。

    中英谈判的情况,李菊生对我和工委是封锁。我了解谈判情况主要靠两个渠道:一、参加北京召开的有关会议。二、阅读外jiāo部编印的“情况通报”(专供部长以上参阅的内部文件)。这种情况,至乔宗淮接管李菊生任谈判代表后才改变。

    李储文和祁锋合作,分管统战工作。祁锋在港工作十多年,工作关系较多。李储文和他合作半年多后向我诉苦:祁锋从不向他介绍情况与工作关系,什么也不告诉他。李储文抱怨,无法再合作下去。我说服李储文:“他们几位差不多,不只祁峰,我们不要受影响,要放手工作,有问题,我会支持你。”

    在干部使用上,原工委领导人有宗派情绪。我来港前就已听说,他们搞“广东帮”。七个社长、副社长,有三个是广东人,他们的小圈子,连广东省籍的干部也感到被关在门外,受歧视。

    杨奇是代理秘书长兼宣传部长,但王匡等对他并不信任。王匡如有事,不论公私,不找杨奇,直接jiāo办公室主任处理。机关内部,称这位主任为“二社长”,对他意见很大,反映他眼里只有王匡、李菊生。只要是这两人jiāo代的事,即使不符原则,他也会照办。对其他人,则一律“不买账”,对同级“目中无人”,对下霸道,分社做事务的员工,多是所谓“反英抗暴”中失业的地下党员和“左仔”社团职工,这位办公室主任对他们态度粗暴,极不尊重。被员工视为“虎”。

    特别使人反感的,是不少干部反映一件事:有一位北京派来的外地(非广东籍)副社长,与王匡等关系很紧张,北京将他调回内地。按规定,副社长持有外jiāo红皮护照,过海关免检,多带一些规定外的小件物品,一般不会引起海关例外检查。主要靠持照人自觉。据说在王匡、李菊生授意下,办公室有人写信给深圳罗湖海关,检举这位副社长携带走私物品。海关因此搜查了他的全部行李,查出多带了一块手表。海关上报到北京,这位副社长不仅做了检讨,还受到全国通报处分。当然,这位副社长多带一块手表是不对的,工委领导人既然发现了,就应该与人为善,当面指出错误,帮他改正,可是他们竟然当面不提,背后整人。这种作法,在党内、在同事中,很不光明磊落,连与王匡同过事的一些副社长,都觉得寒心。

    王匡、李菊生还在内部搞情报,造成干部人人自危。他们对某些人特别是不为他们所信任的人,一言一行都持怀疑态度,向上打报告或小报告,甚至动员安全情报部门,对一些人设立专案调查。按中央规定,干部管理,属党和政府的人事、组织部门,他们的日常工作、思想表现,由人事、组织部门了解。犯有错误,由人事、组织和纪律部门共同调查处理。情报部门没有调查干部情况的任务,除非干部有外逃、通敌等行为,否则情报部门不能对干部作情报活动。我阅读有关档案,果然发现王匡、李菊生将一个有关在港高干子弟情况的调查报送北京安全部。(王匡有一个女儿,李菊生有一个儿子在香港,都没有列入报告。)按规定,这种事可以调查,也可以向上级做报告,但这不是情报、安全部门的业务,应有人事、组织部门主管,属“人民内部矛盾”,不能与“敌我矛盾”混淆。

    他们又对代秘书长杨奇成立“专案”,指杨奇社会关系复杂,和港英、台湾等方面常有来往,怀疑杨奇传递情报。另外《文汇报》社长李子诵亦有“专案”,指李子诵接受台湾某高层任务,并有信件为证。被立了“专案”的还有外事部负责人谭干,甚至安全部本身负责情报工作的XXX,也是他们怀疑的对象。依据是他和谭干二人参加工委会议时,详细做记录。王匡等人规定,会议不许详细做笔记,只能用脑。要做笔记也只能提纲式。二人不遵守规定,便怀疑他们为敌方做情报,成立专案审查,这种立案态度,是很不严肃的。

    在香港做统战工作,不接触社会,不接触各种不同的政治团体;做外事工作,不接触各国政府在港人员,能团结绝大多数吗?领导对干部的工作接触不放心,甚至怀疑,令干部人人自危,担心被误解、被调查,工作如何开展?局面如何能打开?

    我决定快刀斩乱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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