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家
和一双可爱乖巧的孩子,如今也算是「美梦成真」了,她打算尽可能地带好两个孩子,除了弥补前一世的缺
憾,也能让他们过得好。
虽然这一个家少了父亲的角色,但是她并不介意,若是身边真多了个丈夫,她还真不知要如何应对。
现在这样就很好,她想,希望能一直保持下去。
「发呆。」莹姐儿跟着念,小模样很是惹人怜。
「嗯,是发呆,娘有时绣累了就想休息一下,这叫放空思绪。」她是常常走神,不自觉的回想过往。
上一世死时刚过三十岁生辰,当时她正听闻可以返回故国了,喜极而泣,谁知她是回来了,却是装在黑漆福
字棺木中被运回,魂魄坐在棺木上入关,却连家门都到不了。
她的兄弟们前来接灵,就在兄妹、姊弟要碰面之际,凌翎忽觉有一股困意袭来,当她再有知觉时是被痛醒
的,身上盖着花色已褪的被褥。
「喔,放空..我也要学..」莹姐儿很兴奋地捉住她的手,兴高采烈的眯着眼笑。
闻言,凌翎失笑地揉揉女儿稍微长点ròu的面颊。「这不用学,等你长大了就会,以後你有得是机会。」
若一直养在闺阁中,还能不无聊死。
凌翎是在京城中长大,是凌太傅最宠爱的小女儿,打小要什麽有什麽,凌太傅简直把她宠上天了,琴棋书画
样样精通,也擅长骑马、shè箭,整日跟着兄弟们疯玩,还去过同人馆。
同人馆是外邦使臣与非本国商人居住的会馆,外邦使臣较少,通常是来做生意的商人居多,语言很杂,常和
哥哥、堂哥堂弟混迹其中的她不仅学到他们的语言,还学到怎麽做生意,哪国的丝绸最便宜、哪国的瓷器最好
卖,她一清二楚。
这些本事让她日後多了很多便利,摊上一个糟心的公主後,她成了无所不能的全才,既要为荒唐成xìng的公主
排除万难、分忧解劳外,还要为她的奢靡过度找财路。
要不是公主太会花钱了,凌翎说不定会是全突厥最富有的女商人,美貌加上才华,根本不愁嫁。
「娘,我跟你学刺绣,绣好看的花好卖钱,给莹姐儿买新衣服。」莹姐儿盯着绣了一半的绣布,她看不懂上
面绣了什麽,只觉得好看,娘绣好了就可以拿到县城卖钱。
以她的年纪只知道有了银子就有香喷喷的米饭吃了,再淋上剁得细细的ròu酱,她一次能吃两碗白饭。
看到莹姐儿身上有些过小的衣裙,凌翎笑着搂了搂她。「等夜嬷嬷回来就有银子了,娘给你和哥哥扯几尺
布,咱们都穿新衣服好不好?还给莹姐儿买头绳和头花。」
皇甫婉容的身子太弱了,略通医理的凌翎在自行调理下养了快半个月才好了些,手上也没有银子,所谓巧fù
难为无米之炊,她想了想以她目前的身子状况,走是走不远,吃重的活也干不了,除了拿手的刺绣外,旁的事
也没法干,为了糊口,便拿起针线试试水温。
幸好当年夜嬷嬷机警,在皇甫婉容被诬陷「偷人」之际,略略收拾了一些细软,往包袱中塞了几张银票和碎
银,以及大爷临出门赶考买来送给妻子的几块布,他们才撑得到今日。
银子和银票早花完了,倒是几块细绢、白绸还留着,凌翎取出其中一块细绢裁成方帕大小,以她多年的绣功
绣上图样,让夜嬷嬷拿到城里的绸缎庄卖,所得的银两再买些粮食、布料回来,改善窘困的生活。
不过太cāo劳她还是吃不消,当她还是凌翎时,一天绣三、五条帕子不成问题,信手拈来的小事,可是一到皇
甫婉容的身体,两天能绣好一条帕子就该偷笑了,她先绣了两条让夜嬷嬷拿去卖,得银一两七,下半个月的吃
食便有着落了。
而後养着养着较有力气了,庄子里正好有一大片竹子,她便剖竹细分,将双面绣做成竹骨团扇,以更高的价
钱待售,她非常需要银子,坐以待毙不是她的行事作风。
一名和亲的女史需要做团扇吗?
要的,如果遇上一个刁钻,不跟人讲道理的公主。
这位去突厥和亲的公主在未出阁前便是我行我素的xìng情,她想要的东西必须马上送到她面前,不能有一丝一
毫的延误。
因此和公主最亲近的女史什麽都要学,跟宫人学、跟匠人学,学了一身的手巧奇技,久而久之,凌翎几乎是
无所不会,到了突厥後过了几年,她甚至连兽皮都会剥,硝制成皮子。
身为太子太傅最宠爱的么女,她何须成为陪嫁的女史,她爹不同意,凌府上下也不允许,只想她许配一门美
满婚事,夫唱fù随,夫fù和睦,和和乐乐地过好自个儿的日子。
都怪有一年她随父亲入宫,庆贺皇上万寿节,才六岁的她明明个头不大,却被兰妃之女丰玉公主一眼盯上,
死皮赖脸地硬是指定她为伴读,非要皇上宣她入宫不可。
那时兰妃正得宠,皇上二话不说的点了太傅之女为公主伴读。
此後十年她便是宫中常客,公主一召就得入宫,平时伴读,离了御书房便是玩伴。
凌翎自幼聪慧,很快地便顺了公主的毛,虽然公主骄纵任xìng,但她在宫中的日子还是过得很舒坦,和公主两
人常是捉弄别人的同党,她才不是被人使唤来使唤去的小可怜。
几年後兰妃失宠,宫里多了宠冠六宫的孟婕妤,两个人争得厉害,也斗得风云变色,後宫之中就被这两个女
人弄得乌烟瘴气,连一心向佛的皇上也管不住,由着她们去闹。
闹着,吵着,公主及笄了,要物色驸马,偏偏此时突厥大军在边境打了一仗,烧杀掳掠了十几个村落,被守
关将士打了回去还大言不惭,说要是不送公主来和亲便要再开打。
朝廷闹成一片,主和、主战的文官武将闹得不可开jiāo,那时候的枕头风非常中用,孟婕妤的一番枕边细语
下,身心得到大满足的皇帝便下令丰玉公主和亲突厥。
圣意已下,丰玉公主不管如何哭吵,甚至闹到圣驾前,还是改不了和亲的命运,此行已定。
无法改变圣意的公主,xìng格变得更蛮横了,痛恨起身边的每一个人,连无力挽回的兰妃也成为她痛恨的对
象,她一个人不好过,便要所有人跟她一样不好过,一起毁灭。
那时凌翎已经订亲了,再三个月就要成亲,她的未婚夫是她自小就认识的宁将军之子宁玉晟,年十八,大她
三岁,青梅竹马的两人打小感情就好,情意切切的如同一个人。
要嫁到茹毛饮血的突厥,公主可是见不得人好,她一看到眼染喜色的凌翎,不乐意了,竟然以死相胁,既是
伴读也该是陪嫁,她要皇上封凌翎为女史,陪同嫁至一片荒凉的关外,否则宁死不嫁。
凌府满门一听闻,惊得大骇,凌家父子还在金銮殿跪上一整天,请圣上收回成命,但是皇上一句朕的女
儿嫁人,爱卿的女儿陪不得吗?要不要朕把皇位让出来。
凌府不敢求了,再求便是逆上。
不过他们还是走了路子,请太子出面求情,看在太子的面子,皇上同意三年後可归。
凌府进宫谢恩。
只是此举又激怒了丰玉公主,她另有打算。
适时,宁将军母丧,宁玉晟也得守三年孝,所以婚期往後延三年也是可行的,待出了孝期再议婚。
然而三年後,凌府长子前往突厥接人时,已为突厥王妃的丰玉公主怎麽也不肯放人,还冷诮的说:「人是不
可能给你,但是要体简单,本妃陪送上好的楠木棺材一口。」
凌云峰是被突厥士兵驱逐的,扬言王妃有令再入突厥地界刖其双足,不得全身而退。
凌家人被赶走一事,事隔三日才传到凌翎耳中,她气不过的找公主理论,为此还和公主闹得不愉快,差点也
害其他女史、女官受到牵连,被送给草原上骁勇善战的勇士。
「我都回不去,你凭什麽回去?」
丰玉公主愤怒的大吼,凌翎无声的落泪。
最後两人各退一步,妥协,以十年为限,在十年期满後凌翎可以迳自离去,但是在这期限内,公主要她做什
麽她都得做,不得有任何违逆,她是公主的钱袋子和万能女史。
凌翎捞钱的本事无人能出其右,她仗着公主的势开采宝石,并大量搜购皮毛和yào材,差人运往京城兜售,再
让人以公主之名运来盐和江南的茶叶、布匹,卖给突厥人。
她两相得利,经手的银两每年有数百万之数。
可惜公主太会花钱了,一下子要建宫殿,一下子要盖别院,嫌突厥什麽都缺,高价购买关内各项物事,还曾
花费上百万两运冰,也曾为了想吃鱼,不惜路途遥远运来十尾武昌鱼。
凌翎赚得多,花得也快,所以她无时无刻不想着攒钱的法子,她还得为自己存返乡的路费。
谁知十年一到,丰玉公主怀着她第三个孩子,由於孩子过大,有xìng命之虞,此时此刻的凌翎根本走不开,她
必须确保公主生产顺利,母子平安才行,否则公主出事她也别想活命,还没抵达家门便已人头落地。
再说打小的情分加上十年的异乡相处,说没感情是骗人的,公主的孩子是凌翎看着出生的,他们喊她女史姑
姑,当身边的人越来越少了,这份情谊也就越弥足珍贵,凌翎像个姊姊般管着爱胡闹的公主。
等到公主生下第三子,坐完月子,突厥bào发大规模的内战,这下凌翎想走也走不了,到处在打仗。
打了好几年终於平静了,凌翎也已三十了,当年的青梅竹马早娶妻生子,为人夫,为人父,她当下有种不知
往哪去的茫然感,她不晓得还能不能做回那个单纯的凌府千金?
但是她还是要回去,思乡之情快将她折磨死了,她想爹,想娘,想十几年不见的哥哥、弟弟。
公主来送行,赐了她一杯饯别酒,此後天南地北各一方,再也不相见,一路好走,不再思乡。
凌翎一杯下肚後就没再清醒,她被安置在楠木福棺中运回京。
原来到了最後,公主还是没放过她。
第二章 这一世,初为人母
「莹姐儿,我们去看哥哥练字好不好?」
「好。」莹姐儿娇软的一应。
凌翎抱起身子还很轻的莹姐儿,鼻头往她颈肩、胳肢窝蹭来蹭去,逗得她小小身子扭来扭去,咯咯咯的笑个
不停。
听着小女娃甜糯的咯笑声,凌翎觉得旁徨不已的心变得平静许多,她不再是凌太傅之女、当权大臣的家眷,
而是两个孩子的母亲皇甫婉容,年幼的他们需要她。
庄子不大,院子只有二进,分了三小院和一处客房,另外是下人住的偏屋,母女俩只走了几步路便到了两明
一暗的小院,明处的左间屋子做为书房,一个眉目清朗的小儿正十分专注的描红。
「小姐..」
凌翎..不,凌翎这名字已随着逝去的生命消失了,她该认命,真正把自己当作这具身子的主人。
皇甫婉容在唇上比出一指,做出噤声的动作。
因为没钱买不起小厮,浅草便暂时充当书僮,为小少爷铺纸,研墨添茶。
「娘。」额上冒了点薄汗的隽哥儿见到娘亲到来,欢喜的咧开嘴。
「娘吵到你了?」怎麽才练个字就满头大汗,他拿的是笔不是大刀。她笑着用帕子擦擦儿子额头的汗。
他摇头,模样很是可爱。「没吵到,我刚好写完十个大字,娘你瞧瞧,看我写得好不好?」
「好,娘瞅瞅。」她由不适应当娘,到如今的应得顺口,心里已接受是两个娃儿的娘。
小孩子都是爱求表现的,当她看到儿子亮晶晶的双眼瞅着她瞧,笑在心里的她鼓励的揉揉他的头发。
「嗯,以初学者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你再多用点心能写得更好,等夜嬷嬷买了纸回来,娘教你识更多的字,
我们也该念《三字经》启蒙。」他的启蒙已经晚上一、两年。
在凌府,凌氏子孙约两岁大就会背完《三字经》,三、四岁的孩子能写一手好字,《百家姓》、《千字文》
那是倒背如流,《朱子家训》是最基本的课表,书阁内上万本的藏书是府内子弟的必读物,每人至少要看过一
遍,不用熟记但要知其出处。
文人子弟重读书,能知文识字,通达其中含意,不求文以立国,但求通情达理,腹有书香,修身持德。
「好,那我再练练,娘你再坐一会儿,浅草姊姊,给我娘上茶。」隽哥儿小大人似的吩咐丫头做事。
「是的,小少爷。」
浅草笑着要斟茶,一张圆脸很有喜感,十三岁的她比同年龄的姑娘高挑,但不知是这些年缺粮少食的,就圆
一张脸面,手脚和腰身细且修长,初见时有种不协调感。
脸圆的人应该是胖子,怎麽会瘦得像皮包骨呢?可是看久了也顺眼,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让人忍不住跟着
笑。
「不用了,我不渴,还有隽哥儿也别练了,再写小手都要肿了,娘要教你一件事,凡事要适可而止,过与不
及都不好。」皇甫婉容内在的凌翎一时半刻还改不了女史的作风,一开口免不了要说教。
不过求知心切的隽哥儿却很喜欢这样的教导,以前的娘根本不管他,他大字不识一个,现在的娘变得好好,
会教他一笔一划的写字,还会告诉他很多他不知道的事,只是他有时候听不太懂,要想很久很久。
两人一个愿意教,一个乐意学,相处起来比从前还像亲母子。
「娘,不写就写不好。」他觉得他还可以再写十个大字。
将女儿放在矮凳上,皇甫婉容揽过儿子,轻揉他微酸的小指头,「是不是有酸麻酸麻的感觉?这就是该休息
的警讯,要是再练下去,五根小手指就要肿起来了,隔天你会拿不住笔,别说十个大字了,你一个字也写不
了。」
「是这样吗?」他摸摸自己的手,真的像娘说的一按就酸酸的,他刚刚练字时完全感觉不到。
「要不要试试?」皇甫婉容指着摊开的白纸,让他亲自尝试,有些事做过了方知个中滋味。
「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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