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珠联璧合 > 第5章 闹市偶遇
    “病”了几日的灵珠,身子“好”些了之后,终于在她娘的首肯之下,带着丫鬟翠儿出门去逛金陵城的大街了。

    她来都城十余日,只在抵达那天,从马车中掀帘,匆匆看过这十里秦淮河畔的繁华地。如今下了轿子步行在大街中,方才真正见识这座都城的市列珠玑,户盈罗绮。尤其是此时到了岁末,临近年关,街道两旁的大小铺子,各种年节物品都摆了出来,吆喝叫卖此起彼伏,一派的花团锦簇。

    灵珠长在楚地之南的岳州,那是八百里洞庭,鱼米之乡,却远远比不得这都城的繁华。她笑嘻嘻拉着翠儿东看看西瞅瞅,难免有些乡巴佬进城的新奇。

    金陵的好东西实在太多,首饰珠花,胭脂水粉,她到底是个姑娘家,拿起了就爱不释手。她今日出门穿着素色的棉布袄子,头上梳着双丫髻,没戴任何发钗簪子,跟翠儿看起来差不多,没有半点千金小姐的模样。

    不仅仅是今日,而是回金陵的这小半月,她都是这种素淡简单的穿着打扮。不是不喜珠宝华服,相反在岳州时,她是一天可以换三身衣裙的千金小姐。只是这回从岳州动身前,她娘吴氏把一家人的锦衣华服都收了起来,只带了两箱简单的粗布衣物,有好些还是临时置办的,藏富露穷自是有她娘的用意所在。一来是从岳州到金陵长路漫漫,穷酸一点会少些歹人惦记,二来她家是国公府庶出的三房,叶老太太的眼中钉,这国公府其他两房可以骄奢,唯独他们三房不行。因为这富若是不藏住,恐怕很快就不是他们三房的富了。

    翠儿见自家小姐东挑西拣,就买了两盒擦身子的润肤膏,其他半样都没买,心下大感奇怪。她家小姐在岳州的时候,除非不出门,但凡出门,都是满载而归,很多时候都要两位公子去接人,方才能把扫荡的东西搬回去。可回了都城,怎么就大变样了?明明都城的东西比岳州丰富多了。

    最后两人到了卖布料的铺子,见着自家小姐在几匹花色鲜艳的锦缎上流连了许久,最终只买了两匹素色粗蓝布,还被掌柜的悄悄鄙视了一番,翠儿实在忍不住问:“小姐,这都快过年了,你怎么就买这些料子?”

    灵珠笑眯眯地让人把布料装好,道:“现在天气冷,穿这些料子和颜色耐脏。等天气暖和了,我再来买丝绸锦帛多做几套时兴的衣裙,到时给你也做两身新衣裳。”

    翠儿不知主子家为何回了都城,忽然变得如此寒酸,灵珠也对她一句两句解释不清。总归过不了多久,她娘肯定能想法子让他们一家子搬出来单过的。到时候什么珠宝华服,统统都会回来。

    两人从铺子里出来,灵珠见对面街道有家茶楼,想着走了这么久有点累了,便打算去茶楼喝点茶休息一会儿。

    穿过大街时,翠儿笑嘻嘻走在前面,她不紧不慢跟在后头。还没等她完全走过去,不知从哪里忽然冒出来一辆马车,飞驰而来,眼见着就要从她身上碾压过去。

    街边的摊贩和行人,见状均是倒吸一口凉气。已经走到对面街边的翠儿闻声回头,也是吓得惊呼出声。

    只是那马车呼啸而过后,本该被碾压的姑娘,却依然傻愣愣站在原地,完好无损,然后还朝担忧的路人笑了笑。小圆脸蛋白皙粉嫩,看着是豆蔻少女,又还有几分孩气,实在娇俏可人。众人都是松了口气。

    原来是马车堪堪从她身前擦过。

    这一幕恰好被刚刚从茶楼下来的楚王宋玿看到。这位三皇子殿下喝完茶下楼,才走下到茶楼门槛外头,忽然被对面慢悠悠走来的一个小姑娘吸引。

    那姑娘穿着打扮素淡,不似是富贵之家的小姐,但一张脸俏丽甜美,一个人走着路,脸上也挂着恬然的笑意。

    看着有点……傻……

    果不其然,一辆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马车,疾驰飞来,那傻姑娘显然后知后觉,眼见着就要被撞上。

    他心中大惊,胸口莫名冒出来一股心悸,正要伸手施救,却也已经来不及。

    好在是有惊无险,那车子竟然只是从傻姑娘身边擦过。

    心悸消失殆尽,宋玿勾唇无声笑了笑,大摇大摆走过来,与慢悠悠走上路边台阶的灵珠对上,负手昂头挡住她的去路,挑着眉戏谑道:“哪个乡下来的傻妞,走路也不看着点?小心被马车压成肉饼!”

    他个子十分高大挺拔,灵珠才及他下巴,入眼之处是他绯色锦衣胸口的一团锦绣云纹,然后她才慢慢昂头看向这绯衣的主人。

    第一个念头是,这位公子可长得真俊俏啊!斜眉入鬓,眼若星辰,几分风流,几分不羁,似中秋之月,又如春晓之花。恐怕是她活了十四年,见过的第二英俊的美男子——第一英俊的自然是年轻时候的她老爹。

    第二个念头是,这位俊公子,好似在哪里见过?这张扬的绯色锦衣,那头顶的紫金冠,还有趾高气昂的嚣张模样。

    作为一个连前两世都略有记忆的人,灵珠的记性素来不错。况且这位混世魔王,任谁见了都不会忘记。

    而被一个身为当朝三皇子的混世魔王挡在自己面前,作为国公府庶出三房的小姐该如何做?当然是识时务地让开。

    于是灵珠掬着笑挪开了步子。

    这小心翼翼的动作看在宋玿眼里,就显得更傻了。他目光落在她粉嫩的圆脸蛋上,见她笑眯眯的模样,心中不知为何有些发痒,就像是蚂蚁爬过一般,然后鬼使神差伸出手在她脸颊上掐了一把,嗤了一声:“真是个傻妞啊?”

    灵珠不妨这人光天化日之下竟然动手动脚,心头里不免恼火。

    但初来乍到,不惹是非,何况面前这人还是自己惹不起的小祖宗。灵珠也只能心中腹诽,脸上仍旧保持着微笑。

    虽然宋玿捏了灵珠的脸,但要说他轻薄女子,倒是有失偏颇。这位爷不练兵的时候,成日在这都城中跟几个世家子弟斗鸡走马,横行霸道。虽是个混世魔王,但京中的人都知道,楚王不近女色。年近十八,未曾娶妻纳妾,府中甚至连个丫鬟都没有,除了小厮,就是清一色的嬷嬷。

    他不喜欢女人,在他看来娇滴滴的女子,他一拳头能撂倒几个,没劲透了。而女子一见到他,却是个个垂涎欲滴,更让他反感至极。

    再说了,美女有甚么看头,还不如回家揽镜自照呢!

    他几个常在一起胡混的狐朋狗友,曾一度以为他是个断袖,还给他准备过一个美艳小倌送上了他的床,然后那可怜的小倌被他给一脚踹断了两根肋骨。

    众狗友不得不得出一个结论。从小混迹在军营中打打杀杀的楚王殿下,空有一副骗人的好皮囊,皮囊下是个比张飞李逵还糙的臭爷们。可能也不是不近女色,而是大概可能也许应该还没开窍。

    当然,照他的性子,这辈子估摸着都不会开窍。

    所以在不近女色的宋玿看来,自己刚刚捏人家姑娘脸蛋的行为,顶多是作弄个傻妞,跟轻薄没有半点关系。而作弄人是他一贯的爱好。

    在他捏完灵珠的脸蛋后,随从白墨已经牵马过来。他笑着朝立在原地的人斜睨了眼,见灵珠面上还带着笑,心道被人捏了脸,还笑得出来,不是傻是甚么?

    不过这脸蛋捏起来,手感还真是不错,跟剥了皮的白煮蛋似的。嗯,下回撞见了还要捏。

    楚王殿下心情甚好地负手走向自己的马匹,潇洒利落地跃上马,一身绯衣在冬日艳阳下,光彩照人,又因眉目风流,真真是个画中走出来的美男子。

    站在路边的灵珠,深深感慨所谓相由心生这话,可真是毫无道理。

    比如她爹,又比如这位杀胚。

    宋杀胚上马后正要挥鞭策马,又想起什么似的低头朝白墨道:“去查查刚刚纵马的人是谁?天子脚下闹市纵马,真是忒大的胆子!”

    说完马鞭一挥,纵马驰骋而去,惊得行人慌忙躲避。

    白墨扶额:我的爷啊!您自个儿三天两头闹市纵马,皇上都罚了您多少回了?您好意思查别人?

    待主仆离开,翠儿小心翼翼凑到灵珠跟前,低声问:“刚刚那人是不是楚王?”

    看起来不用记性好,见过一次这位大爷的,确实是都不会忘记。灵珠还未回答翠儿的话,旁边有好心人低声道:“就是楚王。咱们大业的常胜将军,也是金陵城的混世魔王。”

    语气半是与有荣焉的骄傲,半是无奈的畏惧。

    莫道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位楚王殿下还真是名满都城啊!

    灵珠伸手摸了摸刚刚被掐过的脸,那指腹的粗粝感似乎还留在肌肤上。天生福运让她避开了马车,怎么就没避开这位混世魔王的魔爪?

    看来福运也有马失前蹄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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