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黎原回忆录 > 第 50 章
    抽调80名营连干部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这次整顿,基本达到了预期目的,部队上下反映很好,可以说是初见成效。支队党委通过整顿,充分认识到部队存在的问题,关键在党委没有坚决贯彻执行“十二字”方针,没有坚持政治建军,使部队建设走了不少弯路。党委“一班人”面对部队和矿区建设中的问题,感到惭愧不安,心情沉痛。党委书记、支队长思想触动很大。他主动检查了自己在提拔干都问题上的宗派情绪,对抚顺来的干部亲,对其他干部疏,对“文化大革命”中保过自己的人破格提拔重用。副支队长认识到自己盲目骄傲,报喜不报忧,讲大话、空话。党委成员一致表示,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弥补损失,挽回影响。通过整顿,部队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广大指战员艰苦奋斗,大干快上,施工生产成倍增长。以整顿前的5月为例,全支队完成建安工作量仅27万元,整顿开始后的6月提高到62万元,7月完成180万元,是整顿前的6倍多,相当于上半年的总和。

    通过对霍林河矿区四十四支队的整顿,工作组在总结经验教训的过程中,也发现基建工程兵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带有普遍xìng的问题。为此,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向兵部提出建议。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体制问题。军政企三合一的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化企业建设。但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仓促、盲目地分开,会造成官兵思想波动,影响矿区企业建设。我们同意当时煤炭部贾慧生副部长提出的意见,加强矿区指挥部的领导力量,先把“五局两行一场一厂”(商业局、粮食局、邮电局、税务局、公安局、中国银行、建行、农牧场、五七电厂)管起来,其他工作暂时继续由四十四支队负责,在一两年内逐步稳妥地向指挥部移jiāo。

    二是企业所在地的省市政府派遣地方干部参与部队管理的方式不可取。霍林河矿区在哲盟,行政区划归内蒙。据说内蒙要派一批干部。我们认为矿区指挥部应由煤炭部直接领导,所缺干部原则上从四十四支队抽调,不宜再从省区调进干部,以免增加工作上的复杂xìng。

    三是尽量不要采取部队把一个企业基本包下来的办法。这种办法带来的问题很多。军、政素质不高,编余人员不好处理,家属随队、子女顶替等问题无法解决,基建工程兵的优越xìng更发挥不出来,这个教训是很深刻的。

    四是组建新的部队,要有良好的基础。最好从老部队成建制抽调中队、区队或大队,在这个基础上扩编,再从地方吸收技术干部和技术骨干充实部队。这样既有军政骨干,又有技术力量,队伍整齐,便于管理,能很快形成战斗力。新建立的部队,要集中一段时间整训,使部队真正在思想作风和生活方式上实行一个革命化的转变。经过整顿,四十四支队面貌有了改观,但由于原有体制等因素造成的问题不好解决,后来在精简整编时撤销了该支队。

    4、十二大代表风波和部队撤销

    我到基建工程兵任第一副主任、党委副书记,实际上处于二把手的位置。最初,我积极配合李人林主任工作,双方相处得非常好。李主任是红二方面军的老战士,长征前不幸被捕。西安事变后,国共实现第二次合作,他当时还关在guó mín dǎng的监牢里。组织上得到消息后,通过八路军办事处把他救了出来。他文化水平不高,但对党很忠诚。我到基建工程兵工作一年左右,领导班子在部队建设等问题上逐渐产生分歧。我认为基建工程兵作为一个兵种,是人民解放军的一个组成部分,一定要按部队的要求严格管理,兵要像个兵样,要正确处理好“劳”和“武”、“工”和“战”的关系,抓好部队管理教育。但兵种有些领导只是强调“劳”和“工”,忽视“武”和“战”,不注意部队管理教育和作风纪律养成,只要完成生产任务就行。另外在干部使用上不按政策规定办事,越级突击提拔干部,如机关一名连职干部不经党委讨论,直接提拔为管理处正团职处长。机关同志对此意见很大,向我反映,我向谷牧同志作了汇报,谷牧同志批评了他们,从此他们对我就有了看法。

    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中央同意华国锋同志辞去党中央主席、军委主席职务。不久,党中央决定于1982年9月召开十二大。从1981年下半年起,各单位开始推选十二大代表。由于我同兵种有些领导同志在工作中产生一些矛盾,引起他的不满,他就一时意气用事,利用我和华国锋同志在“文革”中的工作关系以及我1976年写过一篇宣传华国锋同志的文章借题发挥。一是说我吹捧华国锋,有政治问题;二是无中生有指责我给基建工程兵推荐干部是拉帮结派,下基层视察工作时指使下属写文章吹捧自己。并以此为由,通过党委常委找我谈话,无理地要我“自动”辞去十二大代表候选人资格。

    我是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兵种副主任,党委副书记,理当是十二大代表候选人,自然不肯接受。我多次在常委会上解释,但都毫无结果。为此,我又在基建工程兵党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上作了一次书面发言,现抄录如下:

    关于十二大代表候选人问题,我发表个人意见。在常委会和全委会上讨论撤销我代表候选人问题时,我始终保留自己的意见,并一再要求常委把我的意见向上级报告。刚才常委们根本没有谈到这个问题,我现在要问:常委向总政报告了没有?!如果已经报告了,总政有什么指示,到现在我还不知道。所以我有必要把我为什么保留意见和有关领导同志的指示向主席团的同志说一说。谷牧同志原来有过指示,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应作为代表候选人。早在今年8月就经常委会和全委会讨论通过我作为十二大代表候选人,并填表上报了。

    可是11月21日在我出差回京前夕,常委开会讨论要撤销我候选人资格。我22日回京,23日黎光和朱光二位同志代表常委和我谈话,要我自己主动提出撤销代表候选人,我没有同意。12月6日的常委会、8日、9日的全委会压我表态,撤销候选人。虽我始终保留自己意见,但常委会和全委会执意不作任何考虑,仍然作出了撤销我候选人的决定。常委突然提出要撤销我候选人的“理由”,我认为是站不住脚的。一是说我1976年12月写文章宣传华国锋同志“问题严重”;二是说对我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不了解,实际上是怀疑我有问题。那篇文章是在七六年那个历史条件下写的,文章中一些提法摘抄于中央报刊,今天看来有些提法确有不妥之处。我在常委会和全委会上表示愿意用三中全会精神,对照分析,提高认识。我认为这是一个认识问题,绝不是什么政治问题,因而不应影响我代表候选人资格。

    关于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我也在常委会和全委会上说明,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是受林彪、黄永胜一伙人迫害的,在敌我问题上界限是清楚的,中央已经作过结论,并有案可查,组织上还可以调查。可是他们既不作调查,也不听我申述,就武断地说我是“给自己评功摆好”,说我是“代代红”,说我是“造反派”,就这样毫无根据地从政治上否定我、丑化我。这个问题不是一般问题,这是给一个人从政治上下结论。可是到现在,常委拿不出具体的调查材料和有根据的结论,按我们党的原则怎么能允许这样轻率地、粗暴地从政治上否定一个人呢?!我认为撤销我候选人的理由是不充分的,这种做法也是不正常的。确定我作为候选人和撤销我候选人是个组织原则问题,政策问题。所以我始终保留自己的意见,并一再要求常委把我的保留意见向上级报告。同时,在黎光和朱光同志与我谈话之后,我向谷牧同志反映了自己的意见,谷牧同志是当面表了态的,一是说你写那篇文章是个一般问题,没有什么;二是说你在文化大革命中在中南那几个省表现是比较好的,没有像有些人那样跟林彪、黄永胜搞到一起;三是说我不认为在政治上影响你候选人资格。以上就是党委第一书记谷牧同志和我谈话的有关内容。我要再一次说明,我之所以要保留自己意见,并不是争个人得失问题,而是因为这是个组织原则和政策问题。我是一个中央候补委员、党委副书记,在这样庄严的党代表大会上,不拿出充分的理由,就轻率地撤销我代表候选人资格,这就必然会使到会同志产生误解,以为我政治上有什么问题,中央作了什么结论。这样使我今后怎么能在这里工作呢?所以我今天再一次向主席团说明情况,请主席团同志考虑。

    最后,我还要提出一个问题,直到现在我不明白为什么用这种办法整我?我的发言完了。

    其实,他们提出的那些问题并没有真凭实据,完全是由于个人的意气用事,再加上受某些人的暗中挑拨离间所致。关于歌颂华国锋的文章,在当时的形势下,许多人包括一些中央领导同志表态时都说过一些过头的话。这是有历史原因的,应该客观看待。此事先后反映到谷牧、王震、叶剑英同志那里,他们也都谈了自己的意见或作了指示。谷牧同志亲自同我谈过:“七六年中央粉碎‘四人帮’是件翻天覆地的大事,广大群众和干部都兴高采烈。当时华国锋同志在叶副主席、李副主席等支持下,粉碎‘四人帮’是有功的。但华国锋同志把一切都归于自己,是不对的。当时对华国锋同志讲几句好话,那没什么了不起,坦然置之,我也支持过,我也讲了;叶帅也多次讲过这个问题。你写这篇文章,有些过分之词,我认为没什么了不起的,是一般问题。当不当代表要正确对待。他们要你辞去,是没有道理的……那篇文章是否影响你当代表,要由总政决定。我认为华国锋同志的问题,同你没有什么关系。”

    王震同志在有关材料上批示:“九旅(指三五九旅)知识分子干部现在很少了,黎原同志是比较好的一个干部。关于华国锋同志,说一些过头话,大家都有过,还是应该选一届中委。我同意谷牧同志的意见。”

    叶剑英同志在给中组部部长宋任穷和总政韦国清主任的批示中曾写道:“我二月逆流贬居长沙,当时黎原同志任四十七军军长,驻长沙。我在长沙受到各方面的歧视,而黎原同志尚敢与我公开往来,在看人看事上有独立见解。我同意王震同志、谷牧同志的意见。”

    此外,指责我拉帮结派、自我吹捧也都是子虚乌有的事。我调到基建工程兵时,兵部机关刚刚成立不久,各个部门都缺管理人员。干部的来源主要有两个渠道,一是上级选派,二是兵种领导推荐选调。我当时曾推荐过两个人,并经过党委讨论通过,哪里有什么拉帮结派的问题。关于下部队宣传报道一事,是指我到四十四支队整顿时,基层的一个干事写了一篇报道,说我到基层后不搞特殊化。此事,我当时根本不知情,以后看到样稿,反映的也都是实际情况,根本不存在指使他人吹捧我的问题。

    尽管对我的指责都是无稽之谈,更有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但他们还是我行我素,在下边搞小动作,开会时不通知我,选举时不让我参加,执意要把我的候选人资格取销。但是在会上还是有人仗义执言,jiāo通指挥部主任伍坤山同志就在会上挺身而出,质问为什么不选黎原当党代表,他到底有什么问题?但最终在他们的排挤下,我被无理取销了代表资格,不过能听到上级老领导的批示和评价,同志们的关心和支持,我心里感到很欣慰。

    1982年,中央酝酿百万大裁军,准备撤销基建工程兵建制。应该承认,成立基建工程兵,在“文革”时期“三线”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基本建设任务异常繁重的情况下,为保证国家建设和国防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基建工程兵军政企三合一的体制,已经无法适应和发展,而且由于内部管理混乱,影响部队形象。所以杨得志总参谋长找我们兵种领导征求意见时,尽管其他人都表示反对,我明确表态赞同撤销。1983年到1986年,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除水电、jiāo通、黄金部队和报社jiāo给武警外,其他部队陆续撤销。

    就在基建工程兵撤销的过程中,兵种领导之间又发生了一些令人不愉快的事情。个别领导人轻易听信谗言,不进行深入调查,就公开表态,指责他人。机关告状信不断,直到因诬告一名副政委,导致有人被捕入狱。为此,总政专门派调查组来兵部调查,发现完全是诬告,此事影响非常不好。基建工程兵领导班子之间原本关系很好,也没有利害冲突。之所以产生隔阂,兵种主要领导同志要负一定的责任。他文化水平不高,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有时听了个别人一些不实之词,就意气用事,武断地做出不妥当的结论,挫伤了不少同志的积极xìng。他退休后,自己也不断反思过去工作中的种种不当之处。他几次想找我谈话,都是yù言又止。他病故后的第一个春节,他的夫人主动到我家对我说:“老李生前非常后悔,常常自责,感到对不起您。病故前他特意向我jiāo代,让我一定要向您当面致歉,请您原谅。”事情已经过去多年,现在回想起当年的风风雨雨,心中也是万分的感慨。为了写好回忆录,我翻出多年以前的工作笔记,找到一篇我在基建工程兵党委常委会上的申述说明,其中涉及到我当选九届、十届、十一届中央候补委员的情况说明。从我写的这段材料中可以清楚地反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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