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通天修者 > 正文 第十四章方芳的照顾1
    田地里忙活的农夫,对车队没多大兴趣,虽然一眼就能看出车队是从外地而来。但既然断定出马车里拉的是人而不是货物,便没了上去打招呼的念头。

    车队也没停留,滚滚而行。径直去到南城东门。城门守卫,在得到了买路钱后,并没有对车队检查,便放了行。

    虽说南城临近边境,但大燕皇朝国力强盛,兵强马壮。大燕不兴兵犯境,临近的赵国都要烧高香感谢祖宗保佑了,哪里敢派奸细过来南城,挑起事端,引发战争。

    而且由于南城里驻扎着两万大燕皇朝大军,什么山贼,匪盗之类的凶人恶人,连南城的门口不敢进。

    所以城门守卫只要你交了进城的钱,如果再另外加上一点所谓的买路钱,他们为难你,仔细检查你带的东西,才是怪事。

    车队进得南城,领头的骑马少年,随便在大街上找了个本地人带路,径直去了南城最大最好的客栈——来福客栈。

    客栈装修得富丽堂皇,占地一亩多,高达五层,屋檐上雕龙画凤,确实高端,大气,上档次。

    客栈门口,车水马龙,人来人往。两边各有几个摆卖小东西或者小吃之类的摊子。

    领头的少年大声吆喝,想要客栈门口有些拥挤的人群让开一条通道,好让车队通过,但是人群置若罔闻,一点让开的意思都欠奉。

    反倒是几个小摊的老板,拿着自个摊子上的物什上前,挤到少年跟前叫卖。有两个胆大的甚至挤到马车边上,敲响马车车厢,向车厢里面的人,推销自个商品。

    领头少年,不得不跳下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从人群中挤进去到客栈里。

    客栈掌柜见是个半大少年,风尘仆仆的,瞄了少年几眼,继续低头去忙活他的活计,连问一句都没问。

    倒是客栈的一个伙计,上前招呼起少年来。

    少年受到冷落,嘴角抽搐了几下。从腰间掏出一包银子,啪的一声,拍到掌柜面前的桌子上。

    客栈掌柜立马如变色龙般变了脸色,满是肥肉的脸上堆起笑容,热情地对少年嘘寒问暖。

    少年懒得跟他废话,一路上如客栈这种不见钱眼不开的生意人,他见得多了。从一开始的发脾气,到如今的不屑理会,几个月时间,走了几千里路,所经历的诸多事情,让他快速的成熟了起来。

    要了几间上房,交足银子。掌柜马上让客栈的伙计出门迎客。

    拥挤在客栈门口的人群大部分都是来讨活计干的苦力。与客栈伙计相熟,客栈伙计说了几句,很快便让开了一条通道,让马车通过。

    等马车到达客栈门前停稳,马车里坐着的人这才从马车上鱼贯而下。围观众人一看,顿时傻了眼。

    本以为马车上坐的会是骑马少年家里的大人,女眷之类的。

    谁想到从马车上下来的全都是十五六七岁的少年和少女。

    最后两三个少年还从马车上抬下一个处于昏迷状态的少年。

    车夫的嘴巴不严,兴许他们觉得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有些人已经从他们的嘴里得知,这些少年都是从几千里外的西边过来的,走了三个来月,一路上身边就没大人,如果要说有,就是他们这几个赶车的车夫了。

    众人莫不对这些少年投去敬佩的目光。

    几千里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就算是他们这些成年人,三个多月也未必能安全走完。

    不说路上可能遇到的危险,单单这份走上几千里路的毅力就值得钦佩。

    一众少年许是旅途疲惫,对周围众人的搭讪,称赞,佩服等等都没多加理会。

    一个个拎起自己的行李,默默跟在客栈伙计后头,走进客栈。

    当中三个少女,长得明眸皓齿,亭亭玉立,吸引大多数人的目光。

    个子较高的那个少女,长得更是标致。清爽柔顺的及腰长发,鹅蛋般娇嫩吹弹可破的脸庞,还有那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清新自然气息和眉宇间露出来的英气,修长窈窕的身材,无一不是女人中的上上之选。

    如果不是她的年纪尚小,身段尚未完全长开,都可与南城第一美人天香楼的花魁红儿相提并论了。

    然而此等出色漂亮的少女,眉宇间却藏着一丝淡淡忧愁。

    围观众人有几个眼尖的男人瞧见了这丝忧愁,心中无来由觉得一阵心疼,若不是有几个长得虎背熊腰,凶神恶煞般的伙计站到了客栈门口前,阻拦住了他们的去路。他们保准冲到少女跟前,对少女嘘寒问暖一番。

    少女似乎对被人抬着的昏迷少年很是关心。才一进到客栈之中,连行李都没来得及放好,便走到客栈掌柜面前,拿出一大腚银子,让掌柜的帮忙请南城医术最高明的大夫过来给那少年看病。

    有钱连鬼都能使唤来推磨,何况是本就贪钱的客栈掌柜。

    钱一到手,客栈掌柜二话不说,招来一机灵伙计,让其速到回春阁去请刘大夫。

    少女谢过客栈掌柜,拎起行李正准备转身上楼,猛然间身后一个惊喜的声音喊道:“方姑娘,是你么?你怎么在这里!”

    原来这个相貌出众的少女不是别人,正是方芳。

    这十几个少年当然是到终南山来寻仙的方世华,周建斌,李浩然,胡成等人。

    一路几千里,走了三个来月。一路上,风餐露宿,除了两个实在是受不路上的苦,半路返回了家,一个路过一处悬崖时,由于贪玩失足掉下山崖外,其余的全都走到了这里。

    方芳转过头来,看到叫她之人,漂亮的眉头微微蹙起。

    这时留在最后的方世华从客栈门口走进,见到对方,脸上的疲惫消散不少,惊喜喊道:“林清远,是你么?你怎么会在这里!”

    “世华,真的是你?!怪不得我刚刚就觉得眼熟!你怎么会在这里?!还带着你堂妹,方姑娘!”林清远停下脚步,回过身来,大笑着询问。

    “林大哥,好。大哥你跟林大哥先聊着,我拿东西上楼先。”方芳收起见到林清远的不喜,不失礼貌的跟林清远打了个招呼。

    说完不等方世华和林清远说话,瞥了眼方世华,拎着行李,向楼上走去。

    方世华被她一瞥,顿觉背脊生寒。

    这三个来月,走了几千里路,要说什么事让方世华记忆最深刻,最觉得震撼的莫过于是两个月前,半路上遇到三个纨绔少年见到方芳貌美想要调戏方芳时,被方芳三拳两脚放倒在地,最后让人剥光衣服,割上几道伤口,撒上白糖,绑在树上喂蚂蚁的事情了。

    那三个倒霉鬼被蚂蚁啃得,鬼哭狼嚎,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形,方世华敢对天发誓,就算他把自己的名字忘记,忘了自己的老爸是谁,都不会把那一幕给忘掉。

    这不,这事都过去两个来月了,方世华每每想起,后背还会一阵一阵冒冷汗。

    见林清远张口想要说些挽留之类的话,明显从方芳眼神中看出不喜的方世华,唯恐惹得因为久不见那个周天器醒来越来越暴躁的方芳发怒,忙不迭抬手猛的用力拉着林清远胳膊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道:“清远,正所谓人生三大喜,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他乡遇故知,今日你我能在此地相遇,怎么都算他乡遇故知了吧?要不我们到那边喝酒去?”

    虽是征询的语气,但方世华却不等林清远回答,硬拉着林清远手臂拖着就走。

    林清远望着将要消失在楼梯转角的方芳,苦笑一声。不舍的收回目光,回头道:“世华,不用拉,我这就跟你走。”

    说话间,第一个上楼的周建斌放好行李从楼上走下,追上方世华道:“方世华,大家都说肚子还不饿,想先休息一会儿,等下再吃饭。”

    “这样啊,那好吧!”方世华回过头来,笑着跟周建斌介绍,“建斌,他就是我跟你说过的江北第一大才子,林大才子,林清远。我世兄,他是周建斌,容城周家的大公子。”

    “久仰!久仰!”林清远拱手道。

    “幸会!幸会!”周建斌上前半步,拱手道。

    江北林清远在江北一带,名气很大。

    容城位于江北之南,周建斌自然听闻过林清远之名,而且江北林家可是江北第一家族,比他容城周家,强上不止一点半点。

    所以对于突然出现的林清远,周建斌收起了他平时的傲气。

    方世华用力拍了拍周建斌肩膀,笑呵呵道:“建斌,你跟他客气个啥子,我告诉你,别看他一本正经,道貌岸然的,其实他丫的跟我们就是一路货色,对酒色的喜好甚至比咋俩更甚。走,咋们仨,到那边喝酒去,边喝边聊!”

    来福客栈二楼。

    胡成,赵振,安顿好昏迷的周天器,各自躺在床上,睡觉。

    最近这几天急着赶路,风餐露宿的,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坐在马车里,可也把他们累得够呛。

    嘚

    这时门外响起了敲门声。

    “谁?”胡成问了声。

    “我。”门外传来清脆的女声。

    胡成闻言,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飞快地穿上脱在一边的外衫。

    另一边躺在床上已经把衣服脱掉,钻到被窝中的赵振,也飞快从被窝中钻出,手忙脚乱的穿衣服。

    这个声音,他们都熟悉得很。自从胡成,赵振自告奋勇担起照顾昏迷的周天器的任务开始,这个声音每天都会在他们耳边出现,出现的频率还很密集。

    胡成整理好凌乱的衣衫,见赵振也穿好了衣服,这才去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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