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鱼街一爸 > 84.第 84 章
    防火防盗防猫妖~

    “白大哥, 现在距离秋后耕种的季节还有三个多月,依我之见, 你不妨先在地里种些辣椒,这个季节虽说有些晚了, 但是我看有些乡间种菜的老农, 反倒特意选在这个时节种植辣椒,想来气候也是适宜的。”

    “而且可以错开辣椒丰收的高峰期, 等到寻常人家的辣椒都快吃完了,这些辣椒才刚上市, 反倒能卖个好价钱,对吧?”白春笙笑着问道。

    “正是如此!我从前也该想到是这个道理的!白大哥果真聪慧过人!”周茂青击掌赞叹道。

    “那是, 我本来就不是人额,我的意思是我可是妖!”白春笙觉得自己能说自己不是人,大概今晚真的是喝多了。

    那红曲酒虽然喝着甜滋滋的,但是后劲还蛮大的。

    “辣椒很好, 你若是种出来了,我可以用我们的商船帮你运到州府去卖, 那边的人都喜欢吃辣。”王大郎也表示他可以帮忙。

    “行!那就种辣椒!不过, 这些辣椒我可不卖!我c我要把它们做成剁辣椒!蒜蓉辣椒酱!到时候请王大哥帮我卖到州府去, 咱们赚大钱!”白春笙觉得自己脑子已经有点控制不住自己了。

    “白贤弟好像有些醉了,我送他回去歇着吧。”王大郎大概也喝多了, 白天还客客气气喊人家白小郎呢, 这会儿一顿酒过去就变成白贤弟了。

    周茂青也有些晕晕的, 闻言也没有多说, 他自己也是周母搀扶着才能勉强回到卧室的,哪里还能管得着别人?

    “兄弟我跟你说,我一定能做出整个州府最好吃的剁辣椒,你信不信?”喝醉了的白春笙自信心爆棚,揪住王大郎拼命强调道。

    “我c我跟你说,我奶奶做的剁辣椒可是远近闻名的好吃!多少人求上门来请她帮忙做呢,我c劳资要不是拆二代,钱多的没处花,我都想开网店卖剁辣椒去了!”

    王大郎不知道什么是网店和拆二代,不过,喝醉了酒的人,胡说八道也是正常的,红曲酒的后劲很大,他故意选的这个酒,就是想灌醉了白春笙和周茂青,却怎么都没想到白春笙这家伙喝醉了酒竟然还是个话唠,揪住他就不放手,非要他“跟着他一起发财”,王大郎无奈,只好依从白春笙所言,喊了他好几声“白总”,这才挣脱了这醉鬼的纠缠

    他都被搅和得快忘了自己一开始是想做什么了。

    将白春笙安顿好,盖上被子,王大郎走了出来,装作醉酒和周母打了声招呼,从前门回家去了。

    夜深人静,周家母女和对门的曾姑娘都吹灭了油灯入睡了,王大郎如一只灵巧的大猫一般,悄无声息地从屋顶上一跃而下,落地无声,准确无误地扑向商秋芦的屋子。

    曾姑娘隔壁的那只螃蟹妖今晚被他支走去看守码头仓库了,整个院子里,现在大概也只有商秋芦没有入睡了吧。

    “大公子。”看到来人,商秋芦规规矩矩地行礼道。

    “豫亲王府的大公子,此刻应该还在国子监日夜苦读,我算哪门子的大公子?”王大郎,不,应该说是王鲲风,冷然一笑,施施然坐在一边的条凳上,看着商秋芦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条肮脏的走狗,“后日便是鲲玉十八岁生辰,我不管你们接到了那个女人什么样的密令,丑时之前,约束好你们的人,胆敢靠近鲲玉,便是你自寻死路!”

    “大公子,王妃并无恶意,她只是担心您”商秋芦反驳道。

    “担心我?怕是担心我给她带来难堪吧?回去告诉她,等鲲玉和阿姌成年之后,我便带着他们离开这里,再不会碍着她的眼。”

    商秋芦没有再说话,恭敬地行了一个礼,王鲲风冷然地看了他一眼,转身离去。

    已是深夜,凉凉夜色下,王鲲风孑然一身,坐在自家的屋顶上,看着北方,那里,重重山峦叠嶂,挡住了人的视线,也挡住了许多的恩怨情仇。

    他想起了五岁那年,也是这样一个有些微凉的月夜,乳母抱着他,贴身伺候的两个小童各挎着一个包袱,就那么站在月色下,看着站在屋檐下,那个抱着小小襁褓的美妇人。

    那是他的亲生母亲,虽然,她从来都不愿承认自己有一个半妖血统的孩子。

    生下了一只半妖,大概是她那完美的c令皇城无数女眷羡慕的人生中,最大的一个污点了吧?

    偏偏她还不能将这个污点擦去

    身为豫亲王妃,那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希望,就是能生下一个血统纯正的妖,好继承豫亲王的爵位,如此,即便今后老王爷仙逝,她也依然是那个尊荣无限的豫亲王太妃。

    可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王妃寄予厚望的第一个孩子,竟然是个血统低贱的半妖!

    所有王府的女人,乃至皇城的女眷们,都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然而,她们都失望了。

    作为一个从小便在后宅养大的女人,王妃从来都知道该如何利用手里的一切去扭转局势。

    生下一个半妖贱种,本是死局。她却在生下孩子后,立刻抓住豫亲王的衣角哀哀恸哭,只说自己万死不辞,只希望王爷能饶这个孩子一命,哪怕只是半妖,也要让她的骨肉能平安长大。

    豫亲王深感王妃一片慈母之心,不但对她的恩宠更盛,还特别允准她养育这个孩子到五岁再送去别院。

    从那后,这孩子便成了王妃哽在喉中的一根鱼刺,他是王妃对王爷表现她柔弱善良c慈母心肠的工具,也是她提心吊胆提防着的孽种。

    直到三年后,王妃再次有孕,顺利诞下一只血统纯正的妖族幼崽,豫亲王果然如三年前承诺的那样,立刻便请旨立嫡次子为世子。

    他这个不中用的半妖长子,自然也到了该功成身退的时候了。

    王妃不愿让人看到他这个半妖长子,便命人趁夜将他和一直伺候他的乳母送到别院,那天晚上,也是一个月华如霜的冷夜,他哆哆嗦嗦地被乳母抱在怀里,颤抖着嘴唇不敢哭出来,就那么呆呆地看着站在屋檐下的华服宫装女子,她抱着怀里的小世子,那才是她毕生的希望和寄托。

    而他,不过是她的污点和累赘罢了

    “不许让他出别院一步!若是被外人察觉,你们也别想活命!”华服女子嫌恶地丢下这句话,抱着华丽的襁褓进屋去了。

    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王鲲风就这样跟一只失了主人爱宠的丧家犬一般,被打发到了王府最荒僻的别院,再也没有见过那个女人。

    后来,别院里又陆续被送来了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小猫崽子,一个冰雪可爱的女娃娃,只是,那女娃娃却是出生就是阴阳眼,一只眼若猫瞳,一只眼若凡人。

    都是没有名字的弃子。

    王鲲风给不能化形的小猫崽子取名王鲲玉,给女娃娃取名王姁姌。鲲玉的生母是豫亲王侧妃龚氏,原本也是低等武将人家的女儿,因为王妃第一胎生了个半妖,当年的皇太后担心豫亲王没有血统纯正的子嗣,便亲自选了两个清白人家的女儿赐给豫亲王做侧妃,谁知道这龚侧妃的娘家实在争气,又有王爷提拔,不过几年时间,便从一个低等武将人家,一跃成为本朝新贵,其父更是被陛下亲封为平南侯,幸亏也生了个半妖之子,否则,向来“慈善大度”的王妃,只怕也忍不住想要出手了

    即便如此,王妃还是以“和大公子在一起方便照顾” 为由,将龚氏所生的王鲲玉送到了别院,由自己的人严加看管,以此辖制龚氏。

    王姁姌的生母出身更低,本是府里的绣娘,因一双美目如星辰灿烂,被豫亲王纳为侍妾,没想到却生下了一个阴阳眼的半妖怪胎,遭到王爷厌弃。王妃本不欲管她,不过恰好碰到,便在王爷面前表演了一番慈母心肠,说服王爷给这孩子一条活路,让她去别院和王鲲风作伴。

    从那之后,无论王府里哪个侍妾落了胎,王爷从未曾怀疑过王妃。在他看来,自家王妃温柔善良,连一个绣娘所生的不祥之子都能妥善安置,又怎会去害别人的孩子呢?

    王鲲风很庆幸,鲲玉和阿姌离开生母的时候,年纪还小不懂事,不像他,亲眼看到生母眼神中的厌恶和憎恨,亲耳听到她丢垃圾一般的将自己丢到别院,被乳母抱在怀里,坐在马车上,他忍不住掀开窗帘,死死盯着渐渐远去的王府,期待着里面会有人追出来。

    然而,终究还是他太过天真了。

    半妖,是不能够被皇族所承认的。

    那个女人想要的,是一个能给她带来一生荣耀和尊荣的c血统纯正的世子,而不是一个见不得人的半妖!

    他听别院的下人们说过那个孩子,王府的小世子,身份尊贵,光是身边伺候的人就有三十多个,长的冰雪可爱,化形又早,连陛下都夸赞此子他日成就必不在豫亲王之下

    那真是一个得天眷顾的孩子。

    也是那个女人拼尽一生想要守护的珍宝。

    而他,又算是什么呢?

    一个被王府和亲生父母抛弃的孽种罢了!!!

    白春笙在一边看了一会儿,觉得帮不上忙,干脆洗了洗手,回屋里拿了自己刚才买的几包糖,挨个去认识新邻居去了。

    商秋芦白天都在码头那边上工,白春笙把他的那一份单独留了下来,小院连他一共住了五户人家,正对着大门的最大的两间屋子,住的是寡居的妇人带着她的一双儿女,大儿子据说在镇上的书铺上工,白天,寡居妇人带着小女儿在家里忙活家务,闲下来的时候就忙着绣花换钱补贴家用。

    “婶婶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我叫白春笙,初来乍到,有做的不对的,请婶婶多多包涵,这包糖送给妹妹吃。”白春笙笑眯眯地将那包买呀糖放在桌子上。

    或许是白春笙稚嫩无害的一张脸让寡居妇人放松了警惕,那妇人放下绣花绷,有些拘束地站了起来:“小妇人夫家姓周,白小郎唤我周婶婶便可,这是我家小女,小儿在镇上的翰墨书铺上工,不知白小郎从何处来?听口音不像本地人啊。”

    “哦,我是刚上岸的,那个,我是水妖。”白春笙有些尴尬地介绍道。

    “看出来了,我家先生有几个学生也是水里的妖,只可惜学成之后就回家去了,你坐着,幼青,去给哥哥倒碗水来。”

    “不用了周婶婶,我还要去另外两家呢。”白春笙急忙推辞道,虽然他很好奇这些人是怎么看出来他是妖的,不过,这些事情等以后大家熟了再打听也不迟,现在他还要抓紧时间去其他两家送礼呢。

    “谢大郎这个时候肯定还在码头做工呢,你晚间再去吧,他和商小郎白日里都不在家的,倒是对门的曾娘子,罢了,我陪你走一趟吧,你一个人去,她肯定不开门的。”周婶婶站起来,一边走一边和白春笙低声解释,“曾姑娘从前是富人家的良妾,那家的老爷仙逝后,无儿无女的就被那家的主母给赶出来了,唉!也是作孽,深宅大院里吃了好多年苦头,临走的时候只给了她十两银子傍身,连一根银钗子都不给带出来,要不是曾姑娘绣的一手好绣活,只怕早饿死了。曾姑娘为人良善,最是小心谨慎的一个人,陌生男子去敲门她是定然不肯开的。”

    “多谢周婶婶指点!”白春笙点了点头,寡妇门前是非多,谨慎点也是对的。

    果然像周婶婶说的那样,曾姑娘听到敲门声,并没有第一时间来开门,而是在门口谨慎地问了一句“谁呀?”,听到是周婶婶的声音,这才将门打开,看到周婶婶身后跟着的陌生男子,却小兔子一般地往屋子里一缩,一双藏在刘海下的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看着白春笙。

    “那个,曾姑娘好,我是昨天刚搬来的租户,我叫白春笙,往后大家都是邻居了,我来认个门。这包糖送给你吃。”说着,白春笙将包好的麦芽糖递过去。

    曾姑娘却没有伸手去接,而是看了一眼周婶婶,发现周婶婶微微点了点头,这才接过那包糖,细若蚊呐地道了声谢。

    “曾娘子,今日天气和暖,你也该出来松散松散,别总是闷在屋子里,咱们院子里的人都是好人,不会出去乱说的。”周婶婶怜惜地看着曾娘子,这姑娘真是个苦命的,亲娘早早地去了,丢下她跟着后娘过活,十五岁被下乡收租子的地主看上了,要纳回去做妾,她后娘贪图地主家给的五十两聘礼,毫不犹豫地就把曾娘子给送到了地主家。

    没想到那地主家的老婆子却是个狠心毒辣的,曾娘子身边唯一一个伺候的丫鬟都是她安排的,每每察觉曾娘子月事迟了,便想法子磋磨得她流了孩子,一来二去的,那地主见她生不出孩子来,嘴巴又笨,不会哄人,没两年就厌烦了,又去捧花楼里的小娘子去了,等到地主死了,曾娘子和其他几个被地主碰过的婢女们,全被当家主母给打发了出来。

    曾娘子虽然胆小,但也不是笨的,知道她这样回到家里,说不定还会被后娘给卖到更加不堪的人家去,索性就拿了钱,悄悄的在镇上租了房子,靠着给人做绣活勉强度日,虽然清苦,倒也自在。

    “不c不了,前日答应了绣房掌柜的要给人赶制一批绣帕,做好了,下个月的吃用就不愁了呢。”曾娘子细白瘦削的脸上露出一丝浅淡的笑意,送走他们后,迅速关上了门。

    白春笙无奈一笑,和周婶婶借了他们家的砧板和菜刀,赶紧回到屋子里,拿出方才买的一块猪肉,快速剁成肉馅,又切了一碗本地的一种青菜和肉馅搅拌均匀,加入调味料,和面做了三十多个大肉包子,人家胡老伯帮自己垒灶这么辛苦,总不能一顿饭都不管吧?

    他现在的条件是不能做菜,不过,做几个包子还是可以的。

    没有灶台,白春笙干脆厚着脸皮又找到周婶婶,借了他们家的灶台,蒸熟了包子。单独拿了一个小笸箩出来,盛了六个大包子留给周婶婶一家三口尝尝。他做的包子很大,一个都有碗口那么大,普通人一顿吃两个就差不多饱了。

    想了想,白春笙又用剩下的青菜切段,打了两个鸡蛋下去,做了一个简单的青菜鸡蛋汤,那边,胡老头的灶台已经搭得差不多了,过来找他说要先回家去了,等明天白春笙买了铁锅再来帮忙装上。

    “胡老伯,不嫌弃的话留下来吃顿饭再走吧?我蒸了些菜肉包子,刚搬来,条件简陋,不要嫌弃。”

    “不了,家里还有个老婆子等着我回去吃饭呢。”胡老头推辞道。

    “这样啊,那您等一下。”白春笙让胡老头稍等,他急忙跑回屋子,拿了一块干净的布,包了六个大包子送给胡老头,“胡老伯,这是我自己做的包子,还热乎着呢,您拿回去和伯母一起尝尝。”

    “多谢!”那胡老头大概没想到白春笙看起来什么都不会的样子,竟然还会做包子,而且那包子味道闻起来还很不错,一张面无表情的脸也松动了一下,勉强挤出一丝感激的笑容,大概是太久没笑了,看起来有些奇怪。

    胡老头走了,剩下的青菜鸡蛋汤就有些多了,白春笙想了想,将锅里的青菜鸡蛋汤分装到四只粗陶碗里,自己留了一碗,剩下的给周婶婶送了过去。

    “这怎么好意思?你都给我们那么多包子了。”周婶婶有些不好意思地接过陶碗,鸡蛋他们平时也舍不得吃的,只有家里有人生病,才会去买几个鸡蛋给补补身子,白春笙送菜肉包子过来的时候她就觉得很过意不去了,人家就借用了一下自家的锅灶,送了那么多包子,现在连汤都送来了。

    “周婶婶,您就当帮我个忙,把这些汤吃掉吧,本来是准备给胡老伯吃的,他急着回家,我这汤做多了,里面放了青菜,隔夜再热一下青菜就烂了不好吃了。”白春笙笑眯眯地解释道。

    “那婶婶就不客气啦,你那锅灶还没搭好,干脆明天早上也别自己折腾了,我明天多放两把米,你早上过来吃两碗米粥,再尝尝婶婶做的咸菜馒头。”周婶婶越看越觉得白春笙这水妖真是个好妖,热情又懂事,可比她那个闷葫芦一样的儿子看着讨喜多了。

    周婶婶的大儿子周茂青是他已故的亲爹一手教导长大的,和他爹一样是个老古板,小小年纪就整天板着脸,一点都没有小少年该有的活泼淘气。

    “那我也不客气啦,明天早上我过来蹭饭。”白春笙寒暄了两句就赶紧回去吃饭了。

    他这一整天都忙来忙去的,没吃过一顿正经饭,这会儿坐下来,腿肚子都有些打颤,拿起热腾腾的大肉包子狠狠咬了一口,鲜美的猪肉馅,混合着青菜的清香弥漫在唇齿间,顿时幸福的眼泪都快流下来了。

    就着温度适宜的青菜鸡蛋汤,白春笙一口气吃掉了三个大肉包子,实在是吃不下了,只能依依不舍地将剩下的包子放到新买的碗柜里,听到院门被打开的声音,白春笙跑到门口一看,是商秋芦回来了。

    “秋芦,我做了菜肉包子,还给你买了一包糖,赶紧的,趁热吃。”白春笙热情地用干净的碟子装了两个菜肉包子,外加那包麦芽糖一起递给商秋芦。

    商秋芦大概很少遇到这般热情的人,一时间有些懵了,直到鼻尖传来菜肉包子的香味,肚子不争气地咕噜咕噜响了起来。

    他一个人住在这边,每天的三餐都是随便凑合的,今天有些累了,原本是在路上买了两个饼子,准备回来就着热水凑合一顿的,现在闻到了香喷喷的菜肉包子的味道,顿时觉得怀里的饼子索然无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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