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白天知道夜的黑 > 正文 第3章
    "第四章花开也会花落

    经常和倾城一起打网游,晴朗渐渐觉得翻译真的是很不方便,只有用同一种语言,她和倾城之间才能真正拥有同一个世界。

    倾城的中文进展很快,晴朗也开始利用一切时间苦学英语。从小学开始学了这么多年英语,但是因为没有语言环境,晴朗还是和很多中国人一样,听力和口语远不及阅读能力。考试成绩很高,却不能流畅表达。以前没有动力提高听说能力,可现在不同了,她想让倾城完全的理解自己想要向他表达的所有,想让他体会到她描述的所有生活中的点滴美好,她就必须学好他的语言。

    “倾城,做了你那么长时间的师父,你是不是也应该报答一下?”

    “嗯,你说?”

    “教我学英语吧!但是我还是你师父。地位不能改变。”她很认真的强调。

    “嗯,永远都是你是我师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倾城的声音不再总是干巴巴的,有的时候也会有明显的笑意。

    从此,她随时随地都会有感而发,然后就不假思索的把首先蹦入脑海的英文单词组合起来,然后砰的扔给他。他就会听着自己的母语,连猜带蒙地判断她究竟想说什么?

    她辩解说,“你不是说语言应该脱口而出,不是翻译?如果想语法想句型,那样就不能脱口而出了。”他淡淡一笑,无论用什么方法,他听懂了,就可以。

    只是他猜的越来越准确,越来越顺畅。

    另一个改变是,她开始当面叫他“小怪”,他似乎没什么心理障碍的接收了这个名字。

    倾城在她看来,像是一个没有性别的朋友,虽然他性格怪异,她能想象他在真实世界里的样子,冷心冷面,不通人情,但是不知为什么却让她觉得放心也舒服。

    那个冬天,晴朗开始了她的初恋。她喜欢上一个流浪歌手,他常在晚上来学校唱歌,有时候在最高的樱园顶上,有时候在桂园的操场上,抱着吉他,懒洋洋地扣弦而歌。

    他有一头浓密的长发,略显凌乱,嘴唇很薄,脸部轮廓锐利鲜明,却因为那双狭长的眼睛,眼尾微微上扬和唇角似有似无的淡淡笑意,显得惫懒温和了许多。第一次听见他的吉他声,是一个夏日周末的晚上,晴朗和许烨正准备到学校门口的劝业场去逛逛,也许再看场电影,路过操场的时候,被他的吉他声阻住了脚步,晴朗在看到小木之前先听到了他的歌声,略带沙哑的男低音伴随着吉他的旋律,在夏末仍带着暑意的风里飘来,蕴涵着那么深的悲伤,让她的心突然一紧,就在她见到这声音的主人之前,她已经爱上了他。

    你别为我呐喊别为我哭

    别让我明亮的眼睛模糊

    你别给我幸福别给我苦

    别让我知道了回家的路

    世界是怎样大我也很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你别让我看得你的眉目

    听得清你随意里刻意的倾诉

    你别用你长长的长发挥舞

    纠缠我纠缠已久的关注

    你的目光我想我也清楚

    但我已不能在乎

    世界是怎样大我也很清楚

    反正我也不在乎

    不能在乎啊你的容颜

    誓言和眷恋为谁永远

    不能在乎啊我的昨天

    那天真的笑容会不会变

    那天真的笑容不要改变

    喔

    是我已疲倦了吗

    是我已厌倦了吗

    抓紧我的手我不说话

    你听不听得到回答

    是我想离开了吗

    是我想放开了吗

    沉默的我怎么告诉你

    其实我没有想法

    小木低垂着头,耳边有一缕长发遮住了眼睛,当他抬起头来的时候,甩了甩头,明亮的眼波在夕阳的余晖里,和正在注视着他的晴朗撞在一起,瞬间就将她淹没。

    她当时就是这样告诉倾城,她对小木的感觉,没去想他能不能听懂。

    许烨以为她只是一时所动,没想到她竟真的是认真的。

    “做一个流浪歌手的情人?让他给你一扇朝西的窗,可以看见天边晚霞?”许烨语气微微烦躁,她找了一些人去调查小木的来历,但是所得到的线索很少。看到晴朗真的不管他甚至没有上过大学,不去验证他所说的一切是真是假,就此陷落。作为她最好的朋友,许烨第一次觉得恋爱中的女人是如此不可理喻,刀枪不入。

    许烨出身于书香世家,父母都是大学的教授,二老一辈子研究学问,著作颇丰,却只有这一个独女,从小教养严格,寄予厚望,从小就是才女淑女。和晴朗的性子其实相差甚远,却成了最好的朋友。

    晴朗是被奶奶带大的,在村里野生野长,回到父母身边以后,父母又很早就离异,她跟了父亲,很快父亲有了新的家庭,她又有了弟弟,父亲忙着做生意,没有多少精力能再分给她。她就恣意地长成一朵太阳花,给点阳光就灿烂,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许烨喜欢她的恣意爽朗,她在反对晴朗这段特立独行的爱情同时,并不愿承认自己的心里其实在羡慕晴朗可以如此投入地活过,纯粹地爱,无所畏惧,只遵从内心的感觉。

    晴朗在许烨这里得不到支持,便把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倾城当成了听众。倾城在她眼里,就是个哥们,虽然沉默多于评论,回应乏善可陈,但是至少不会讥笑她必然死无葬身之地的爱情。许烨说,因为婚姻确实是爱情的坟墓,所以没有婚姻的爱情自然死无葬身之地。

    这不知道是小木驻足的第多少个城市,因为晴朗的关系,短暂的流浪变成了一场暂时无期的停靠,白天他去这个城市不同的地方演唱,赚取下一站的旅费,晚上他可能会陪晴朗去教室上晚自习,去图书馆看书。周末他们去了这座城市周边所有能去的地方,爱情激发了他创作的灵感,他写了不少新歌。

    初冬的时候,东湖的码头边的风已经有些寒意,远处的磨山隔着浩渺的湖面,氤氲着雾气,晴朗和小木并排坐在木质码头的边沿,小木的手总是冰凉,却说要帮她暖暖手,抓住她的手在唇边呵了一口气,放在自己的外套口袋里。晴朗把头歪过去,依靠在他瘦削的肩上。两人的背影是如此和谐地入画。

    那天晚上,晴朗把小木下午给她讲的故事,跟倾城也讲了一遍,她用的是英文,当做完成倾城给她留的作业。这段时间和小木在一起的时间几乎占用了她全部的课余时间,她还是坚守住教倾城中文的时间,这已经成了她的责任和习惯。但是常常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作业。

    今天小木给她讲了一个电影,想必这个电影一定和他从前的经历有种特殊的关联,讲的时候,让晴朗感觉到一种陌生的疏离感,心中生起淡淡的微凉,但故事本身很吸引她。她连比划,间或求助小痞子,最大程度上用英文还原了故事。

    那是一个爱情小说,后来拍成电影,张国荣演的。“他是一个富家公子,排行十四,别人叫他十四少。他和烟花女子如花相爱,却不能为世俗所容,于是他们相约一起服毒殉情,死后可以在一起。如花先喝下毒药,说她会等着他。可是十四少最后关头却退缩了,他没有死,苟且偷生继续着再没有如花的人生。如花到了阴间,迟迟等不到十四少来赴约,就推迟了自己转世的时间,争取到三天的时间,回到阳世来寻找他———等她历尽波折,在这个早已经不相识的世界上找到他时,发现几十年的生活磨折和命运寒凉早已经把当年风流倜傥的十四少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子。”

    晴朗深恨英语词汇的贫乏,根本无法表达“苟且偷生”这样意义精微的意思。一个“偷”字就诉尽了所有的不堪和对命运的低俯臣服。至于“风流倜傥”这样的感观画面,她只能翻译成“charg”。

    她实在不知道这怎么能形容出如花初见十四少时,他的绝世风姿。她更无法用英语让他明白,相隔几十年的岁月,看着周遭熟悉的世界已经面目全非c再不相识的那种荒凉;无法让他明白当一个曾为爱愿意放弃生命的女子看到所爱的人在自己面前以一种最不堪的面目出现,过去年轻的面孔c飞扬的笑容c相爱的时光和眼前苍老衰弱卑微的脸交错闪回时那一刻对她的强烈触动。当时,小木就是用这样用语言展现出了那种电影画面的强烈对比和激荡。

    小木花了整整一个下午来讲这个电影,用语言剪辑出一帧帧的电影画面,让那部电影在他的语言中徐徐展开,再在她的想象中渲染成最美。大约只有恋爱中的男女才会在一个初冬逐渐日落而褪去温度的下午,坐在潮湿码头的寒风里,讲一个故事,并被深深感动。

    多年后晴朗去看过这个电影,却完全找不到当时的心情,就像童年的美食,时隔多年再次惊喜邂逅,却完全不似记忆中那般好吃,就像一朵绚烂的花只开在了那一年的春风里。

    倾城沉默着听她絮絮叨叨,沉默到她以为他已经离开了,当她试探地反问他的时候,又发现他记住了她说过的每一句话。

    小木讲的这个故事,却仿佛是冥冥中的某种预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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