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斩雀 > 第 22 章
    三百余人秩序的被安排在了杜府的各处角落,防守的天衣无缝,别说苍蝇飞不进去,就连水都泼不进去。

    午时,冷云风冷冷的抱着刀,的站在杜府的朱漆大门外,阳光洒在他雪白无褶皱的衣衬上,除了白色,不见第二色。

    若真说他身上有第二色,那就是他身后那个微微拉长的人影。

    洁白的双眸的盯着杜府紧闭的大门,经验丰富的他绝对知道外面看似平静的杜府,里面此刻已有重重防卫。

    就算再紧密的防守,再厉害的侍卫,他还是不放在眼里,他的目标只是杜府里面的杜云秦。

    在别人眼里也许很危险,可是在冷云风的生涯中,比这危险十倍的宅院都闯过。

    无论付出多少代价,都必须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

    做这种工作,原本可以将潜入和刺杀的过程悄悄的进行。

    冷云风为什么不那么做?

    正因为他没那么做,所以他出名了。

    夕阳已经渐渐斜下去了,冷云风的影子也被因夕阳而被拉的很长。

    洁白的柳叶刀,缓缓从蛇皮鞘里拔了出来。

    下一刻,杜云秦的宅院,就成了人间炼狱。

    三百余个侍卫躺在血泊中喘息的时候,冷云风已经提着刀,站在了杜云秦的面前。

    光明正大的杀手身上没有沾上一点鲜血,刀还是白的发亮。

    杜云秦的心沉了下去,他实在想不通,冷云风是如何杀进三百余人守护的宅子的。

    在冷云风看来,站在自己对面的人已经不是杜云秦了,甚至也算不上是一个追杀的目标了,只不过是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而已。

    人,总是希望死的明明白白,杜云秦也不除外,他淡淡的问冷云风:“是谁雇你来杀我的?”

    冷云风听过无数遍这个问题,他却从未回答过。作为一个刺客,他永远要保持对雇主的衷心。

    所以他现在还能活着。

    杜云秦咬了咬牙,他是一个喜欢冒险的人,所以他选择了战斗,放弃了逃跑。

    也许他也懂得,在冷云风面前,战斗会比逃跑理智些。

    从杜云秦拔剑的姿态来看,就知道他的人、魄、剑的气势有多惊人。看他握剑右手手背上一根根暴露的青筋,便知道这剑的威力有多强,速度又多快,冷云风整个人已被罩在了剑气之下。

    江湖上剑气练到能罩住冷云风的人并不多。

    在漫天剑影中的冷云风,忽然向杜云秦划了一刀。

    冷云风没有刺向剑影中的破绽,只是划向了一个防守甚为严密的地方脖子。

    他杀人是看要害的,不是看招数破绽的。因为他的刀仿佛能刺穿任何招数。

    然后杜云秦的剑就忽然停住了,又听到了一种从未听过的声音,世上最恐怖的声音,一种一个人一辈子只能听一次的声音,一个人在死前才能听到的声音刀划破脖子的声音。

    血从他脖子上那条血管里喷出来,那是漫天飞舞的血烟,比雾还朦胧,比雾还神秘。血雾,也有一种神秘和朦胧的美,这种朦胧的美,就洒到了杜云秦的脸上和胸前。

    剑掉在了地上,人也倒了下去,那银铸的灵位和管材就从他衣襟里掉了出来,他死的很不甘心,直到死的那一刻,他还不知道究竟的谁雇了冷云风来杀自己,更不知道冷云风的那一刀是如何杀掉自己的。

    血雾却还未洒。冷云风冷冷的站在杜云秦的尸体旁,他还是一身白色,杜云秦的血没有溅到他身上,划破他脖子的刀竟然也没有沾血。有人说是因为冷云风的刀是一柄杀人不沾血的好刀,但更多人认为是因为他置人于死地的那刀太快,快到来不及沾血!

    人是雪白的,刀是雪白的,杀气也是雪白的,血雾是赤红的。

    冷云风没有杀人不见血的境界,只有杀人不沾血的本事。袂不血的称号,就是这么来的。

    白刀已入白鞘,他捡起白色银铸的灵牌和管材。轻轻一捏,原本是一块灵牌和一具棺材的银子已被捏成了银块。

    他就用这两个银块买了一块木头的灵牌和木头的棺材,还有一身寿衣寿衣、棺材和灵位都是最好的,但全都是白色的。

    尸体穿着寿衣,被冷云风放到了棺材里,尸体脖子上划分yīn阳两界的缺口,已被清理干净,遗容也很整齐。

    冷云风盖上棺盖,仅用一只右手就将整个棺材举起,缓缓的出了杜府。

    四海赌庄的万老板,他的宅子虽无杜云秦那么大,大门却是不一般的气派。冷云风就抱着棺材走进这扇大门的。

    心急的万老板跑去打开棺材盖,看见已不能说话的云秦静静正躺在里面,满意的笑了笑,还带着一丝丝兴奋。

    在目标没被冷云风杀死之前,他绝不会收雇主的一分一毫。任务现在既然已经完成了,那么冷云风就要收钱了。

    万老板笑容可掬的掏出了几张银票,道:“袂不血果然是袂不血,你果然也未沾到一滴血,而且也像传说中的一样,会恭敬的对待死者,漂亮,漂亮!”

    五张银票已递到了冷云风的面前,那是每张一百两的银票,一共五百两。冷云风只接下了一张银票,一百两。

    万老板道:“你替我杀了他,这五百两你就都拿去吧,他的命用五百两能买到已经很便宜了。只有一些穷鬼的命,才只要一百两!”

    冷云风冷冷道:“一个人,一百两,王孙贵族,贫农百姓,都一样。”也许他眼里本就没有皇孙贵族或贫民百姓,只有一个目标,一个就快死的人。

    不管目标是谁,都少不了他的银灵牌、棺材和一刀,死后也会被安详的放置在一口高级白色棺材里。不管雇主再怎么有钱,也都只收一百两。他会十分公平的对待目标和雇主。

    万老板只好收回剩余的四张银票,对着棺材叹息了一口,摇摇头,道:“杜老板啊杜老板,因为你太聪明太精明,害的我最近生意越来越难做。你虽然死了,死的却太舒服,难消我心头只恨,我只好在你尸体上捅几刀消消气了。”不亲手捅杜云秦几刀,恐怕是难消万老板心中之气了。

    他顺手拔出了身边一个仆役的刀,举着刀就向杜云秦的脸上砍了过去。

    这么近的距离,想砍中一个尸体的脸的确不是什么难事。

    “咚!”的一声,万老板手里的刀忽然被柳叶刀震飞,只不过柳叶刀是套在白色蛇皮鞘内的。

    冷云风的刀,不杀人时就决不出鞘。

    万老板怒视着冷云风,手腕痛的说不出话来,不喜欢说话的冷云风却开口了:“人已死,恩仇已消,给人留具体面的尸体。”

    万老板怒道:“我偏偏要在这死人身上捅几刀,你想怎么样?”话虽这么说,却只是脸色痛苦的握紧右腕,并不见他拔刀去捅尸体。

    冷云风却认真了起来,他缓缓的盖上棺木,冷冷道:“我不准。”

    万老板道:“我就是要捅!”

    冷云风道:“你捅这死人一下,你就会变成死人。”

    万老板感到脊背有些发凉,道:“袂不血冷云风会对他的雇主无礼?”

    冷云风道:“我已替你杀了仇人。”目标已被他杀了,任务已完成了,所以万老板已不在是冷云风的雇主。

    万老板咬咬牙,道:“想不到人还并非完全无情。”

    那些不放过一个活人的人并非最无情的,只那些连死人都不放过的人才是最无情的,冷云风说道:“杜云秦已死了,你替他厚葬。”说完这十个字,便向大门走去。

    人是冷云风杀的,尸体是冷云风保存和保护的。

    万老板只能乖乖下葬杜云秦,他还不敢得罪冷云风。

    袂不血冷云风还是像之前那样走在雾里,他现在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正向他目标所在地走去。

    前方的目标是谁,叫什么,他无所谓,也不关心。

    那下一个目标,是不是会比杜云秦和李墨香这两个人都坚强些?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三章)

    更新时间2012-6-13 21:20:35  字数:5053

    繁荣富裕的苏州城里,有两个可怜的阶下囚。

    项恒的目光虽然停留在灵位和棺材上,心却似乎在手里的酒杯上:“除了冷云风这小白脸,谁也不会送这该死的棺材和看着就讨厌的灵位给我。”

    宇文子乔叹了口气,道:“你不怕?”

    项恒傲然说道:“我为什么怕?”

    宇文子乔淡淡道:“你应该知道胡庞这个人吧?”

    项恒点了点头:“知道,据说胡庞的柳叶刀,比我师父和师叔还犀利。”

    宇文子乔道:“冷云风的成名战,就是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刀刺死了胡庞。”

    项恒的语气还是很随意:“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接着说:“上个月,剑客名家杜云秦,死在了冷云风刀下。”

    项恒傲然道:“我杀过比杜云秦更狠的人。”

    宇文子乔道:“上上个月,江南豪绅李墨香,也死在了冷云风的刀下。”

    项恒道:“如果是我去,也能杀死李墨香。”

    宇文子乔道:“但是,冷云风到目前为止,从未败过一次。”

    烈酒滑过项恒的喉咙,许久的沉默后,项恒默默问道:“那又怎样?”

    宇文子乔叹气,苦笑:“现在比催命符更准确的灵位和棺材,已经送到你手里了。”

    “那又能怎样?”项恒微笑:“我,项恒,到目前为止,也从未败过。”

    宇文子乔道:“你有没有对策?”

    “有。”项恒一口气喝完了酒:“吃上一顿饱饭,喝两斤竹叶青,就算天王老子,我也能一刀将其砍了!”

    宇文子乔望了望四周,苦笑道:“在牢房里,你是吃不上饱饭,喝不上好酒的。”

    项恒眨了眨眼睛,笑道:“所以我们要去外面,喝点酒,吃顿饭。”

    宇文子乔道:“我们越狱?”

    项恒道:“如果你不想,我不会勉强。”

    宇文子乔晃了晃折扇,笑道:“我当让愿意,因为我已经好几个月没回家,也好几个月没见家父了。”

    项恒爽笑:“我也很想念你父亲的院子,更想念院子里的酒。”

    宇文子乔拍着灰尘,缓缓从稻草堆里站起来,道:“我已经准备好随时动手了。”

    项恒道:“我还没准备好。”

    “还差什么?”

    “差一顿饭。”

    “你饿了?”

    “很饿,我们再等一刻钟,等吃过午饭后,体力充沛的状态下,然后再逃出这该死的牢房!”

    宇文涛是当今关内财富最多的富翁,他的儿子宇文子乔,自然也是当今江湖上最有钱的阔少爷。

    别说区区一个知府的千金,就算是皇子,身份和财富跟宇文子乔比较起来,还逊色许多。

    宇文子乔却没有大少爷的架子,他喝的惯稀粥,吃得惯大烧饼,甚至吃得下班房里的饭菜。

    朱梦航宁可饿死,也不愿吃自己不喜欢的食物。

    宇文子乔细嚼慢咽的吃着班房饭,吃的是大米饭和炒青菜,斯文的动作和优雅的神情,就好像在品味山珍海味一样。

    项恒一边大口大口的狼吞虎咽,一边说:“吃完后过一刻钟左右,这里的狱卒会进行一次换班。我们就抓住这一瞬间的松懈,杀出去。”

    宇文子乔点了点头。

    项恒忽然惨笑:“我只是想不通,是哪个胆小鬼,竟然用白花花的银子雇用冷云风来杀我。”

    宇文子乔道:“至少有一件事可以肯定。”

    “什么事?”

    “我们是亡命徒,是义帮和原刑天水清涛等人眼里的死敌。但这人雇冷云风,却仅仅是为了杀你而不是杀我。”宇文子乔沉吟道:“所以,雇冷云风的人,既不是萧楚文,也不是原刑天和水清涛,更不是申元通。”

    项恒沉吟:“可我想前想后,还是想不到一个和我有私人恩怨的人。”

    宇文子乔追问:“你仔细想想,你最近有没有得罪谁?”

    项恒苦笑:“我们两个人最近得罪的人不少,但最近我却没有单独得罪过人。”

    宇文子乔也陷入了沉思:“不是萧楚文,那就更不可能是苏冰、林百路和曹展雁。也不是水清涛、原刑天和申元通,小我实在想不到谁会买凶杀你。”

    项恒爽笑:“这个问题我们永远不会得到答案,因为冷云风永远不会说出雇主的名字。”

    宇文子乔苦笑。

    “人在吃过午饭后的片刻时间里,是一天中最懒散,最放松的时候。”项恒继续说:“我们几乎有十二成的把握。”

    宇文子乔忽然发现,项恒的外表虽然很粗狂,头脑还是很敏捷,很聪明的。

    项恒道:“我们打晕片刻后来收碗筷的狱卒,他身上永远挂着钥匙。然后你在前面开路,我去救出忆柔。”

    “还有一件事,你要答应我。”项恒忽然说道。

    “你说。”

    “冷云风要杀我的事,在忆柔面前要保密。”项恒道:“我不想让她担心。”

    情人的担忧,有时候是一种力量,更多的时候,却是一种沉重的压力。

    宇文子乔郑重的点头:“好!小生一定替你保密!”

    宇文子乔道:“这里的军爷们,这顿揍是不是挨的有些冤枉?”

    项恒苦笑道:“你有更好的办法么?”

    宇文子乔的目光盯着项恒的身后,君子莞尔,道:“当然有。”

    项恒发现他笑意满盈的看着自己背后,也忍不住转过头去,于是他笑了,因为他也看见了更好的办法。

    一个不用花很多力气,不用打伤狱卒,更不用流血流汗的好办法。

    狱卒打开牢门,带着笑脸的朱梦航缓缓走了进来。

    项恒看着第三次前来探监的朱梦航,忍不住笑了。

    她问:“你笑什么?”

    项恒爽笑:“你的衣服看起来不错,很漂亮。”

    朱梦航得意的摆了摆碧绿色的裙角,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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