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斩雀 > 第 21 章
    牢房里的烛火闪烁,照亮了灵牌,灵牌的正刻着四个字:项恒之位。

    宇文子乔和项恒这两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看见这个灵位后,脸色也有些变白了。

    翻开灵位,后面还刻着两个字:亥时。

    银色的棺材,银色的灵位,项恒的脸色却更白,一股寒意从会yīn穴升起。

    这棺材和灵位是什么意思?又是谁让韩龙吟jiāo给项恒的?

    旭日东升,大地一片安详。

    好美的晨阳,好美的世界。

    十丈红尘中的一切,和平,充满了希望。

    桌上有灯,在阳光充足的早上,灯竟没有熄灭。

    因为这是间密室,一间四面都是石墙,密不透风的密室。

    李墨香静静坐在木桌前,烛光照亮了他半张脸,另一张连,却埋在了黑暗中。

    木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还有一个手指那么大的银铸灵位。

    东西是管家送过来的,李墨香却知道是冷云风送给自己的。

    灵位上正面刻着五个字“李墨香之位”,灵位的后面刻着另两个字“酉时”。

    李墨香在这棺材和灵位前,已经静静的坐了很久。

    他从来不信神,也不信佛。

    因为人,是一种比神佛更夸张,比妖魔鬼怪更可怕的动物。

    他也很希望冷云风是个虚名的人物,只可惜这个设想太遥远。

    “李墨香之位”这五个字,就好像是勾魂小鬼的爪子,在无形中扣住了他的脖子。

    “酉时”两个字,就好像阎罗王的宣判,李墨香的表情,就好像是一个被阎罗王打进十八层地狱的魂魄。

    许久的沉思和考虑后,李墨香做出了一个决定,一个生命中最后的重大决定。

    面对酉时来取自己xìng命的冷云风,李墨香只有两个选择逃、战。

    他做出的选择,却是第三个认命。

    密室中放置着李墨香所有的财富,地契、细软、金银和票据。

    他用最快的速度,用毕生的财富,遣散了宅院里所有的仆役和侍卫。

    又磨破了嘴皮子,编制了九个理由,分别送走了九个老婆。

    等他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午时了。

    离酉时还有三个时辰。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春风满面的走出宅院,谁也看不出他内心的绝望。

    他甚至还挥着手,和周边邻居打着招呼。

    只不过谁也看不出,他不是在打招呼,他是在诀别。

    李墨香像往常一样随意,步伐轻盈的走进留香阁的大门。

    这里的舞娘和姑娘,笑的和往日一样灿烂和开心。

    在李墨香身上喘息的若兰,和昨天一样柔软,和昨天一样饥渴。他也和昨天一样的满足。

    留香阁的老板娘和往日一样妩媚:“李爷慢走,下次再来!”

    李墨香的宅院里,除了假山花草以外,已经一个人都不剩了。

    他用仅剩的十两银子,买了一件丝绸衣衫和一壶十年窖藏的女儿红。

    李墨香伸展四肢,舒适的躺在浴池里,享受着人生最后的一次花瓣澡。

    这件他每天都要做的事,现在却显得非常奢侈。

    他闭上眼睛,开始忏悔自己罪恶的一生。

    人,为什么总是在死前,才愿意真正的忏悔?

    没有仙女给自己更衣,没有仆役给自己端茶。

    李墨香脸上写满了无奈。

    他第一次发现,自己给自己穿衣服,竟然也是一种享受,他甚至舍不得马上穿好,穿的非常缓慢。

    是不是因为这是他最后的一次花瓣浴的关系?

    每一个宅院,往往有一张代表主人权威的椅子。

    穿上新衣服的李墨香,现在就坐在大堂的太师椅上,他活着是这个地方的主人,就算死了,他还是主人。

    他坐在嵌玉虎纹桌前,缓缓给自己倒酒。

    他发现,自己已经很多年没给自己倒酒了。

    最后见一面邻居,最后风流一次,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又喝下了最后一杯女儿红。妻儿也已带着钱财散去。

    他不舍得的东西,现在都已经享受过最后一遍了。

    如果时间允许,他可以将自己的后事安排的更好。

    只可惜冷云风给他的时间太少。

    太阳开始西沉,离酉时又近了一分。

    李墨香理了理新衣服的褶皱,又固了固头上的发髻,满意的点了点头。

    他既然干干净净的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一定要干干净净的离开。

    李墨香还不到五十岁,就已经和九十七个女人睡过觉,取过九个老婆,尝过一百年以上的美酒,杀过名声赫赫的大侠。

    这一生虽然短暂,却辉煌和灿烂,他已经满足,已经没有遗憾。

    如果有来世,他一定选择还做李墨香。

    他看着桌上的银棺材和银灵位,很平静的笑了。

    他觉得,自己是哭着来到这个世上,那么就要笑着离开。

    宅院的大门全开,任何人都可以随时走进来,没有一点戒备。

    李墨香已经认命,他放弃了抵抗命运的念头。

    他又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世界,忽然有一个很有趣的疑问。

    死了以后,会看见什么样的世界?

    这个问题,冷云风帮助他解答。

    冷云风提着刀,脚步平稳的走到了李墨香面前。

    李墨香脸上的平静,瞬间就被某种神奇的魔力敲的支离破碎。

    第七回:刺客中的君子(第二章)

    更新时间2012-6-12 21:19:29  字数:5465

    冷云风穿着洁白的衣服,微乱的头发和虬髯须和衣服一样洁白。

    须发已白,他却不是老人,他的皮肤还很细嫩,只不过苍白的就像他现在穿的衣服一样。

    你永远不可能在冷云风的身上,找出除了白色以外的另一种颜色。

    李墨香脸上的表情,并不是因为冷云风的外表,而是他一双比雪还白,比灯还亮的眼眸。

    倒影着李墨香人影的双眸,仿佛看穿了这个人的一切,散发着永无边境,深沉萧然的肃杀之意。

    李墨香现在就好像一只老鼠,已被逼到死角,没有退路,没有希望,只等待花猫戏耍宰割的老鼠。

    冷云风的目光,比一只胜利花猫的眼睛,更亮,更狠,更冷。

    杀意,仿佛也和他的人一样,洁白而平静。

    李墨香甚至在冷云风的双眸里看见了自己的死装。

    冷云风还没有拔刀,在心理上,却已经将李墨香杀死。

    李墨香心如止水的状态,现在已经掀波涛汹涌,他感觉到这一生从未感觉过的恐惧和压迫感。

    他想起了曾经风花雪月的朋友,想起了远方的娘亲和父亲。

    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很多事没有做好。

    李墨香忍不住又想起了九个如花似玉的老婆,想起了留香阁里的若兰,闻到了桌上传来的酒香。

    本来他还想明年再娶一个老婆凑个整数的,看来是没机会了。

    他还是留恋这个世界的。

    人只有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真正的留恋这个世界。

    一个人若活的越好,就越舍不得。

    李墨香开始后悔为什么自己要放弃生存的权利?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懦弱,胆怯到连挣扎都抛弃了。

    只不过这些想法都已经太迟了。

    因为那个替李墨香划分yīn阳两界的人,已经站在了他前面。

    冷云风目光冷淡的看着眼前的这个人,不,不是人,是目标,他缓缓的握紧了手里的刀。

    桌上的酒壶已经见底了,李墨香依依不舍的喝下最后一口女儿红,长长的叹了口气,这杯酒,实在太珍贵,太奢侈。

    他打破了沉静,李墨香淡淡的问道:“你的雇主是谁?”

    一个杀手,会从无数人嘴巴里,听无数遍这个相同的问题。

    冷云风当然也不例外,这是他第七十六遍听到这个可笑的问题,他也将要第七十六次拒绝回答。

    没有得到答案的李墨香,并没有追问,他知道杀手的规矩,更了解冷云风的为人。

    夕阳从外面照进来,将冷云风的影子拉的很长。

    李墨香的脸已沉浸在yīn影中。

    酉时和死亡越来越近,冷云风的目光越来越冷,李墨香的内心越来越慌乱。

    等死,永远比死亡本身更可怕。

    李墨香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压迫感,决定早一些离开这个不舍的世界,早一些摆脱冷云风看自己的眼神。

    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匕首,匕首和他的衣服一样华丽,鞘上嵌着六颗明珠。

    这是他三十六岁生日那天,朋友送给他的防身之宝。

    现在他却要用这附有防身含义的匕首,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这是多么无奈和残酷的一件事。

    人,在自杀的时候,通常会比杀别人时更狠,更有效率。

    李墨香闭上眼,在心里默许一声“红尘,永别了。”后,就用匕首往自己的喉咙刺去。

    可惜他却没有成功。

    “波!”的一声,尖锐的匕首被冷云风的刀弹开了,冷云风的目光比刀还尖锐。

    李墨香怔怔的看着落在地上的匕首,惨笑道:“你为什么连自杀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时辰还未到。”冷云风的回答简单而明确。

    听到这几个字的时候,李墨香对冷云风的了解又深了一些。

    每个人都有等待的经历,有一种等待,却是最痛苦,也是最平静的。

    等死。

    没有人能形容李墨香生命的最后一刻,是怀着何种心情度过的。

    李墨香身上,还残留若兰的发香。

    夕阳更浓,大堂上多了一种颜色。

    鲜红的血色。

    洁白的刀,轻轻的划破了李墨香的喉咙。

    染红了新衣服,染红了嵌玉虎纹桌。

    刀,却依旧干净,白的发亮。

    冷云风从未割下过目标的头颅,在他看来,给别人留一具全尸,是他一生中,唯一对生命保持尊敬的一点。

    人已归,酉时正。

    雾似云,云若雾。雾比云白,却没云那么浓。这朦胧的雾就静静的飘dàng在小镇的路上,让这小镇看似仿佛是云间的仙境。

    白色的雾有朦胧的美,凄凉的宁静和飘逸的潇洒,以及和雾一样雪白的杀意。

    杀气是从这个从雾里走出的杀手所散发的。雾和云虽然很白,但这个杀手更白,当你见过这杀手时,便会认为世上最洁白的事物不是云或雾,更加不是雪。

    雪不能形容他,只能用他来形容雪。雪就好像是他的脸,洁白,无瑕疵和刺心的冰冷。

    杀手身着的衣衬是洁白的,长靴也是白色的,就连他的头发、眉毛和绕颊的虬髯亦是雪白。但他看起来并不像老人,因为他的皮肤很细腻,皮肤也是雪白的,嘴唇也是雪白的。

    那种消沉的杀气,是从他一双眸子里发出的,他的眼珠和瞳孔也是雪白的。他手上提着一柄刀,刀就chā在白蛇皮所制的刀鞘里,比雪还白。

    他像雾一样的走在街道上,全身看不见除白色以外的第二色。衣衬、发须、眉毛、刀、眼睛和嘴唇都是白的,清晨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时,也看不见因衣衬褶皱而显出的yīn影。

    他白的看起来仿佛是云和雾所凝滞成的人,也好像是雾里忽然飘出来的仙人。

    他和雾真的有很多相似的地方,行走的速度和雾一样缓慢,和雾一样的无拘无束,和雾一样的潇洒。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看起来没有雾那么稀薄,他全身充满着无穷的劲力和深沉的杀气。

    这个“他”,就是冷云风。

    外号“袂不血”的冷云风。

    冷云风从来没有在雾里赏花或散步的雅致,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

    他停在了杜云秦的宅院外,冷云风不认识杜云秦,就好像杜云秦不认识冷云风一样

    冷云风把一个小小的银铸棺材,jiāo给了杜府的管家。

    杜云秦是一个刚满五十岁却全身带劲的人,以前也是武林中的佼佼者,一招“长虹贯日”的剑法练的出神入化,曾和孙华通大战过一天一夜不分胜负。

    自从败给孙华通后,杜云秦就成了一个珠宝商人。

    钱赚的越多,生意上的仇家也自然越多.

    当杜云秦接到管家jiāo给自己的银棺材时,他就知道,做了一辈子的缺德生意,赚了钱,却赔了命。

    他颤颤惊惊的打开了棺材,看见了棺材里的灵位后,整个人就像泥鳅一样软在了桌子前。在冷云风的刀前,他知道自己已难逃一死!

    只有一根中指那么大的灵牌,正面写着五个字:杜云秦之位

    灵牌的背后写着另外两个字:申时。。。杜云秦清楚的知道,申时就是冷云风对自己下手的时辰,也是自己向阎王报道的时辰。

    杜云秦很清楚,灵牌后面的时辰简直比阎王的生死簿还准确。

    冷云风就是一个这样恐怖而正大光明的杀手,他会告诉你他下手的时间,让你有所准备,却又让你在准备的时间里为之恐惧。

    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等待死亡。

    离申时只有不到五个时辰,这段时间将是杜云秦颤抖和恐惧的时刻。

    这也是冷云风的无情之处。

    银棺材和银灵位冷冷的躺在桌子上,棺材和灵位比雪还白,杜云秦的脸色更白。他茫然的看着冷云风送来的这两件东西已经很久了,他在琢磨一件事:是谁雇冷云风来杀我的?是牡丹楼的朱老板?是财源钱庄的陆老板?是四海赌庄的万老板?还是悦来客栈的叶老板?

    杜云秦一向是一个敢冒险的人,无论是商场还是战场。面对催命符,他选择了战斗。

    必须要铲除那些妨碍自己生存的人,无论付出多少代价!

    他拿出了几乎接近他一般的家产,雇了全城所有会武功的武师,不管武功高低,他全雇来了。

    仅用了一个时辰不到,全城都会武功的人已聚集在了杜云秦宽大的宅院内,加上杜府内的侍卫,少说有三百余人。

    这三百余人的使命只有一个:保护杜云秦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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