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当我从棺材爬出来以后 > 正文 2.揭棺而起的第二天
    “诈尸了咪,吉尔伯特救命啊!”

    阿尔弗雷德摸着头坐起来,还没等完全清醒,背后就传来刺骨的劲风。

    危险!

    来不及多想,仅随本能反应,几乎在一秒之内就完成了从跳出棺材到挥剑反击的动作,还是在穿着铠甲的状态下。换成以前的他,这是根本不敢想象的。

    大剑挡住的是一柄钉头锤,牧师一击不中,飞速退后,手里握着圣徽念念有词。

    一道圣洁的光辉打在他身上,除了给他增加点舞台效果之外毫无用处,相反红发女剑士的攻击还有那么点威胁。

    至于那只坟头蹦迪的奶牛猫,只会握着匕首缩在阴影里瑟瑟发抖。

    咣当!

    女剑士的长剑终于脱手,浑身大汗淋漓。

    气氛霎时凝滞,只有回过神的蕾拉悄悄变幻着步调

    实质上阿尔弗雷德正处在前所未有的懵逼中。

    原以为躺在棺材里就这么真·睡死了,没想到头顶一通叮叮咚咚的声音,又硬是把他从梦里吵醒了。没过一会儿,碍事的棺材盖子就被人从外面搬了开来,漏进让他感动得要落泪的光线。

    接着伸进来的手到处扒拉,险些撩开身上的裙甲,摸到某个不可言说的部位。刚抓住小家伙的手,正要告诫她不要随便耍流氓,那个穿着亚麻衣服的瘦弱牧师就差点来了一记凶狠的背刺。

    钉头锤擦着盔缨而过的时候,他背上冷汗都下来了。

    就算这样,也是他们把自己重新带回人间啊

    阿尔弗雷德深深吸气,雪夜森林里的空气寒冷而清冽,让人思维也跟着清晰起来。

    他想起来了,他早就不是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了。

    与其说是“穿越”,不如说是“重生”。

    他是冈瑟王国的王子,冈瑟三世唯一的继承人,同样也是冬狼骑士团的领袖。生于星辰历472年,死于星辰历497年,享年二十五岁。

    前半段生活简直就是开挂的人生,万事顺遂,天选之子。父亲冈瑟三世是国王,母亲伊丽莎白是名正言顺的王后,夫妻恩爱,没有情人,根本不存在国王私生子逆袭的桥段。

    冈瑟三世的妹妹,也就是他的姑姑,赫卡特公主远嫁伊顿公国,虽然最后跟克莱芒五世感情破裂,回到王都居住,但也因此给他添了个可爱的弟弟。

    他叫埃斯特斯,在古语中是群星之子的意思。

    虽然王都之中盛行着埃斯特斯王子是赫卡特公主和人偷·情所生的传言,他也坚信埃斯特斯是清白的。

    埃斯特斯从小身体虚弱,四肢瘦弱得活像根火柴棒,连基本的走动都有困难,但聪明异常,无论多么艰深的理论都是一学就会。他的性格更是柔软温柔,每当那双小鹿一般的眼睛看过来的时候,让前世作为独生子的阿尔弗雷德都感觉自己受到了暴击。

    一切终结在二十五岁那年。

    边境地区突然出现了大批恶魔活动的痕迹,不知道是哪家贵族暗戳戳搞恶魔崇拜,结果玩脱了。

    地方军队前往镇压,全军覆没,整个边陲重镇在战火里夷为平地。

    驻守王都的精英被迫出征,阿尔弗雷德还记得自己骑在马上,回头仰望高塔,一群白鸽飞过的情形。

    阳光太过刺眼,他看不清埃斯特斯的表情。

    在边境等待的恶魔不只是零星几只,而是由恶魔君主率领的一整支军队。

    厮杀到最后,所有人都只剩了半条命,只有他因为昂贵的药水和魔法防御而残存了几分力气。

    于是他莽了上去。

    恶魔君主打出gg。

    畸形的角质王冠落到地上,恶魔肆意横流的鲜血和火焰浸透身躯,他拾起熔蚀扭曲的大剑,一瘸一拐地离开了战场。

    王国胜利了,作为代价则是老国王计划里的冈瑟四世不治身亡。

    泰莱莎浑身脱力地半跪在地上,从下至上的仰视着这个在坟里埋了几百年,又从坟里爬出来的东西。

    如果吉尔伯特没猜错的话,这具棺材里八成埋着的就是那位鼎鼎大名的“银狼王子”。

    就算再过五百年,冈瑟王国一夕覆灭的事情也依旧为各地的游吟诗人津津乐道。

    其中最不可忽视的就是站在他们面前的家伙。极度夸张歪曲的长诗和层出不穷的桃色绯闻里,总少不了冈瑟王子的身影。

    相传他英俊,潇洒,温和开朗又气度恢弘,许多明智的举措都是由他建议并施行,有些甚至沿用至今。如果没有那场惊天巨变,他应该毫无波澜地接过冈瑟三世的铁王冠,然后以一位睿智英明的圣君形象闻名于世。

    然后他在二十五,还是三十五岁?反正很年轻就死了。

    英年早逝。

    再然后,他就成了所有女孩女人的梦中情人。不少人幻想着自己受到命运青睐,令时光倒流,扭转白马王子必死的结局,然后达成冈瑟王后的完美结局。

    在还是个不知世事的小女孩时,她也曾经这样想过。

    前提是正主不要站在她面前。

    单从卖相而言,这位“银狼王子”着实算不上丑陋,更谈不上恐怖。

    比起现在的人,“银狼王子”无疑高出太多,光是站着,就超过他们当中最高的牧师小半个身子。银色铠甲线条流畅贴身,锁子甲与板甲恰到好处的接合,不显臃肿,反而有种异样的轻盈感。暗青的披风破碎披拂,隐约看见白色的花纹。

    曾经无数能工巧匠铸造的大剑布满伤痕,圣白的剑身黯淡了下去,炭黑的伤痕占满了三分之二的地方。

    头盔里垂下黑色的纱布,看不清那位王子的面容。

    是白骨?还是干瘪的皮肉?眼眶里是不是燃着绿色的磷火?

    泰莱莎意识混乱的想着,就看见那没有面容的铠甲活动了一下手腕,脱下了头盔。

    诶?脱下了头盔!

    所有人都当机了。

    “怎么这样看我?”

    阿尔弗雷德把头盔抱在怀里,调试了好一阵,才让年久失修的嗓子重新运作起来。

    “等等一下,你不是亡灵咪!”

    盗贼蕾拉率先炸毛,绿宝石一样的眼睛瞪得溜圆,其余众人也是一副目瞪口呆的模样。

    亡灵?!

    阿尔弗雷德吓了一跳,这片大陆完全违反了前世的物理定律,什么奇葩的事都有可能发生,要是真变成了骷髅架子,他还不如直接再倒下去算了。

    “他不是亡灵,圣徽的光芒对他没有效果。当然,如果是黑骑士那种顶级亡灵生物,圣徽的伤害也是微乎其微。如果他想动手,我们三个早在第一时间就死掉,变成他的奴隶了。”

    吉尔伯特死死抓住圣徽,努力想把咳嗽压下去,这让他呈现出一种近乎抽搐的痛苦状态。红发女剑士观察着银狼王子的表情,谨慎得不能再谨慎地摸到长剑旁边,抓住了剑柄。

    “尊敬的王子殿下,我们只是在森林里迷路了,误打误撞地闯了进来。”

    真的只是迷路?刚才我还听见那只猫在说“值钱玩意儿”之类的词语,连撒谎都撒得这么不专业。

    阿尔弗雷德在心里小小鄙视了一句,却没有进一步追究的打算。

    毕竟他们那会儿就有冒险者啦,五百年下来习惯恐怕也改变得有限。不偷鸡摸狗,顺便倒倒斗,摸摸金,算什么冒险者,指望他们靠护送商队,跑腿送信那两个钱活吗?

    冒险者的事,那叫偷吗,那叫探险。

    死人算什么,只要不杀人放火,把事情闹到无法收拾,各地领主们都懒得狠下手去整治。

    不过,偷到他坟里又是另一回事了。

    阿尔弗雷德挑了挑眉,淡金的及肩短发在月光里看起来像是银色。

    “作为惩罚,我需要问你们几个问题,你们也要如实回答:现在是什么时候?我睡了多久?我的国家还好吗?”

    看着几人一脸惊吓,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语言问题。

    他作为王室成员,陵寝守卫绝不可能松懈到任由三个低级盗墓者如入无人之境,时间一定过去了很久,久到藤蔓爬满窗口,甚至把石材都撑裂变形。

    但是他居然还能听懂语言,并能和盗墓贼们交流,简直不可思议。

    “这个现在是太阳历497年。”泰莱莎用手摸着脸上的汗水,紧张地组织着语言,“王子殿下,在您去世三年之后,也就是星辰历500年,法师塔,也就是现在的法师议会宣布改元,由星辰历改为太阳历,离现在正好五百年整。”

    “还有就是,您的王国,现在已经灭亡了。”

    猫女蕾拉不知从哪里又钻了出来,手里的匕首插回腰间。

    “我知道咪,吉尔伯特说过,在银狼王子死掉三个月后,残存的骑士把王子的死讯带回了王都,国王就陷入了内乱!一夜之间,一夜之间,法师议会就宣布冈瑟王国灭亡了!”

    阿尔弗雷德叹了口气,声音轻微得像是要融化在风里。

    “我知道,天下从来没有不灭的国度,奢求它还能继续存在五百年,那根本就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银狼王子的魅力果真非同凡响,叹息里包含的惆怅c无奈c哀伤,几乎要让两个雌性生物跟着流泪。泰莱莎用力摇头,好把那些不切实际的想法都晃出去,从地上爬起来笨拙地行了一个淑女礼:

    “请饶恕我们闯入王子殿下陵寝的不敬之举,我们现在就立刻离开。”

    “等等,”阿尔弗雷德叫住了随时准备脚底抹油的三人,“不要老是叫我王子殿下,我也是有名字的。我叫阿尔弗雷德,现在,我要你们为我做一件事,之后才会饶恕你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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