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流浪狗的夏天》 正文 序言:缘起 又是狗年将至,关于狗的话题逐渐增多。按照我国属相传统,我的亲友很多都属狗,他们的人生各不相同,充满故事。还有很多身边的朋友,平常都喜欢养狗,狗狗也是他们最好的朋友。感谢伟大的中国年轻网民,是他们发明了无数新的词语,的确是高手在民间,其中就包括汪星人。这个词的意义在于首次把狗纳入一类人的范畴,这不是我说的奧,看词,直接体现众生平等的思想。这里,我也要申明,我不是狗类至上者。 汪星人的确是个很好的话题,但我们却往往视而不见。这一点中国古人做的比我们要好,你看在中国古代提出的十二生肖属相中,狗就占有一席之地。狗还是我国古人所称六畜之一:马牛羊猪狗鸡。相反,在西方的星相学说里,其中黄道12星座中有白羊座c金牛座c巨蟹座c狮子座c天蝎座c摩羯座c双鱼座等,那么多动物星座,却就是没有关于狗的星座。所以,说到狗的地位,还是在中国高呀(笑)。 一直想通过狗来讲一个故事,其实何尝不是人的故事。粗略翻了一下词典,关于狗的成语大致有狗苟蝇营c狗急跳墙c狗尾续貂c狗血喷头c狗盗鸡鸣c狗胆包天c狗仗人势c狼心狗肺c关门打狗等,谚语有狗嘴吐不出象牙,牛眼看人高c狗眼看人低,狗肉上不了台盘,臭狗改不了吃屎,狗逮耗子c多管闲事,好狗不挡路,肉包子打狗c有去无回,狗咬吕洞宾c不识好人心等,发音相近的有苟延残喘c苟且偷安c勾心斗角等,大抵都不是正面和褒义层面的,偶尔像白云苍狗c猫儿狗儿之类,也是模棱两可,不知所云。个别的如狗头金c狗屎运等说法也隐隐含着不屑一顾c不值一提的蔑视情绪。这样,似乎狗又是那么令人讨厌,是真的吗? 但是,狗确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从乏走狗c狗腿子c哈巴狗c狗崽子c狗东西等极具贬义的话语里,也能发现词语表达的另一面,狗的忠诚有口皆碑,毋容置疑。这恰恰就是狗的可爱之处。 狗和人类如此亲密,却还是无法摆脱等级壁垒,那就是狗永远是狗,人永远是人。可是,狗类的护主特性和忠诚品质,恰是我们人类在某些方面非常缺乏,或者说乏善可陈的。人们在社会分工中的地位和作用,无形中形成不同的阶层或者团体,这里我不想使用阶级这样的概念,其实人类的行为甚至比它还要复杂得多,有时候非常类似人和狗的关系。 这里所表达的狗的概念,不是骂人的话,没有贬低的意思,切勿对号入座。人中有犬类,狗中有君子。狗身上有无数人的影子,人身上也或多或少有狗的特性。 流浪狗首先是狗,同时又是狗中最具特点的群体,他们当然也是由宠物狗c家养狗而来,纯粹的从一生下来就是流浪狗的微乎其微。即使是纯粹的流浪狗,也是离不开人类饲养的,它必须依靠人类而生存。人类和狗已经是鱼和水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流浪狗只是将这种关系体现的更为精致和耐人寻味。 梁园虽好,绝非久留之地。流浪唯苦,亦能磨练心智。 不信,请看一只流浪狗的夏天。从中或许你能看到自己和身边人的影子,或许你能了解我们身处的社会,或许你能发现人性中隐藏的秘密,或许这正是我们身处的时代极具特色的缩影! 作者 201812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引子 嗨,大家好,我的狗名是坚强,像战士一样坚强,以前也叫旺财。你没有听错吧,我的狗名?对,你没有听错,就是狗名,因为我就是一只狗,一只流浪的狗。我们说的是狗语,吃的是狗粮,干的是狗事,放的当然是狗屁。我一直信奉的话是:走自己的路,让别的狗去说吧! 此刻,我正潜伏在城市马路边,那高大的梧桐树下的绿荫里,正专心地注视着栅栏里边的绿草地。 那是个初夏的一天,太阳公公赤裸着身体懒洋洋地从山顶上爬起,沿着天际线慢慢越爬越高,天空周围没有一丝云彩,空气中分子的热运动逐渐活跃起来。这个时候还未到正午,热浪还没有形成,地面上刮起一阵细细的微风,穿过城市中的钢筋水泥,轻轻拂过楼群中的一块草地,就是栅栏里的草地。草地上绿茵茵的小草晃动着娇嫩如滴的身体,恣意享受着阳光和微风,上面一群大人和小孩正围着一个足球奔来跑去。柔软的草地在他们脚下发出低低的呻吟,只有我能侧耳听到。 我躲在围栏外的丛荫中,盯着那皮球在草地上惬意地滚来滚去,后来当皮球朝我这里飞过来,我终于按捺不住猛地冲出去,穿过栅栏,伸展身体,猛然一跃,用头顶住顽皮的皮球,又把它送回草地。这时,一个10多岁的男孩跑过来准备捡球,看见我匍匐在地他怔了一下,转身又去追球。我顿时玩心大发,撒开四肢跑出丛荫,狂野般冲进草地,紧跟在男孩脚下的球后面。他一抬脚,足球就飞出去了,我立即飞奔起来,追着足球而去。现在,足球到了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脚下,他头发已经开始谢顶,嘴角还留着几根稀稀拉拉的胡子,活像一个老顽童一样。他没有想到我会扑过来要球,慌忙对着球就是一脚,足球又飞了起来,我随即又追了过去。球又到了一个又胖有矬的油腻中年人脚下,他斜睨着眼,看见我扑过来,铲起一脚想连球带我踢飞,没有想到一脚踢空却一个趔趄摔倒在草地,引得大家一片哄笑。一个小孩子追上了球,我再一次箭一般追过去,他吓得慌忙又将球踢飞。 这样,每次我尖尖的虎牙都触及到被绵软袜子裹着的人的脚踝,那熟悉的人的味道。只要我稍用点力就能穿透棉袜和人的肌肤,但每一次我都适可而止,迅速掉头追球而去。我忘记了早餐不知在哪里的饥饿,也忘了午餐如何去办的烦恼,忘乎所以,尽情享受,在柔软的草地上肆意奔跑狂欢,好久没有这样心情舒畅和放纵身体了。这样,将近10多分钟的时间,这个草地成了我的表演场,球在哪里,我就追到哪里,所有人都不愿和我纠缠,生怕被我咬伤娇嫩的脚踝,我成了球场的明星和主角。 我快乐极了,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果然,这时我听见那个摔倒的胖子说话了:这是谁家的狗?旁边那个男孩笑着说:它是一只会踢足球的狗!很快,所有人都发出了同样的疑问。当我还继续在舒适的草地上尽情撒欢追逐足球时,那个40多岁开始谢顶的男人向我发出吼声:出去!你这讨厌的流浪狗!接着更多的人发出了同样的喊声,还有人向我发出嘘声,并作出驱赶的手势。我突然明白,这是他们人类的活动,我怎么就加入进来了。但是我正在兴头上,正玩的开心,现在让我离开是多么的不舍,人们怎么这么不友好呢? 这时,有人开始走过来追逐驱赶,我极不情愿地又回到了围栏的丛荫中,伸着舌头,喘着粗气。一只瘸腿吉娃娃小母狗看我英雄般归来,满脸无耻地凑过来想腻歪,被我低吼一声赶跑。回头望着草地上的人们,我心中无限感慨,又回想起自己青葱而幸福的岁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一章 诞生 我是谁?我只是一只中华田园犬,诸如京巴c泰迪c拉布拉多犬c金毛c德牧c哈士奇c萨摩亚c阿拉斯加等等,都是我的朋友,奥,你说我的朋友可真多。其实也不是朋友,应该是同类,他们大多都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在主人的悉心照料下惬意的享受生活。我却没有这样的待遇,曾经和主人一起生活的场景逐渐变得记忆模糊,多年来已经习惯了流浪,习惯了没有主子的生活。但显然我的想法过于简单了,因为生活中处处是困难和不如意。说到底,狗就是狗,即使生活在主人那里的狗狗,也只是主人生活的点缀,最终的身份仍然是一条狗,狗的命运是大家都无法摆脱的。至少,我流浪,但是我自由,我干了我喜欢和想干的事,包括好事和坏事。 对,我是一只中华田园犬。你们又叫黄狗c土狗,在我国南方也叫草狗,北方多叫柴狗或笨狗,多插一句,怎么感觉都不太好听。因我们的外形和狼的外形最为接近或者相似,嘴短c额平,体型大小基本相当,是标准的狼的后代。光看外形,即使到现在,只有我们最和狼像,原因就是我们是狼的最亲近的嫡亲,其他犬种或多或少已经是经人类培育的品种,尤其是各种外国犬,经过各种培育繁殖,变得各种奇形怪状,显然已经丧失了狼的基因,成为四不像,这些都是我们中华田园犬不以为然和不屑一顾的。我们经过几千年或上万年的自然或人工筛选,性格变得比较温顺,从不轻易主动攻击人类,可以独处,也可以群居,随遇而安,容易饲养,忠诚度高,不易生病,即使生病了,大多也能自己找药痊愈。因此,我们中华田园犬被广泛地用于看家护院和早期的狩猎活动。 相传秦始皇就喜欢大黄狗,平时外出总喜欢牵着一条大黄狗。就是这种狗,曾令秦国丞相李斯在临行刑时对儿子发出哀叹: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原来,这是李斯被赵高陷害被腰斩前对儿子说:我还想跟着你一起牵着黄狗,到上蔡东门那儿去打野兔子呀。但可能实现吗北宋大词人苏东坡也曾作词云: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c右擎苍。其中这里的黄,就是指的是黄狗。这首词是苏轼和王安石变法政见不合之后,自请出京后到山东诸城所作(原文见——江城子·密州出猎:老夫聊发少年狂,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为报倾城随太守,亲射虎,看孙郎。酒酣胸胆尚开张。鬓微霜,又何妨!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会挽雕弓如满月,西北望,射天狼),一幅生动的狩猎画卷,这也为我们狗做了最早的正面宣传。看,我还是一只文艺狗呢! 作为汪星人,关于我们的来源,据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狗告诉我,有两种说法,一个是我们来自外星,所谓汪星者,就是外星者的意思。听说我们都出生在一个山洞,一个叫汪星的外星山洞,它距这里有n多光年。本来我们和人类一样,都是来自外星系,只是人类来的更早些罢了,并且人类主宰了地球,于是我们成为他们的奴仆和宠物。对,我们被叫做汪星人,其实就是这个来历的。我宁愿更相信这个说法。另一个说法是由狼慢慢进化而来,我们的祖先就是狼。话说远古时代,和恐龙等称霸地球的就有我们的祖先——荒原狼,它是令其他动物闻之丧胆的杀手,曾称雄地球千百万年。后来恐龙灭绝,狼体型较小还是生存了下来,一直到现在。只是在几百万年前,当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开始直立行走,眼界越来越宽,头脑越来越发达,变得越来越强大时,情况逐渐出现变化。当他们打猎后,一些猎物吃不完,就开始想办法圈养起来,狼就是这样被圈养起来,慢慢出现了一支变种——狗,他们开始成为人类的朋友,并帮助人类捕捉动物,包括自己的先人——狼。尤其近几千年来,人类已经变得无比强大,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各种动物纷纷逃难c陆续灭绝,荒原狼的后代已经退守到地球的一些角落,面临将要灭绝的危险。而作为曾经的狼,一经人类豢养,丧失猎食本领,我们已经无法摆脱人类,根本不能自食其力,即使流浪狗也始终不敢离人类太远,看似若即若离,其实难分难舍,这也正是我们流浪狗或者说狗类的悲哀所在。可以说离开人类,狗们只有饿死或者被虐杀而亡,这已经是狗界不言而喻的真理。 与荣俱荣c与损俱损。 其实,每一只狗狗都有自己的名字,这是那只博学多才的老狗告诉我们的,但他的名字我确实不知道,他说就像每一个星星都有自己的名字一样!那么,汪星又在哪里? 你说我的名字叫什么?又从哪里来这些真是个问题,一个很大的问题。虽然,我只是中华田园犬中的普通一员,对,因为我一直在中华大地成长,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犬种,但我们模样周正,不玩奇形怪状。可是,人们一直把我们叫做柴狗,意思是很一般了。我说人不可貌相,狗也不可貌相。我们具有良好的耐性,不高不低的身高,毛发颜色一般是黄色,所以叫阿黄,两只耳朵略微竖起,两只眼睛黑汪汪的,胸前一绺白毛,还有四只雪花白的毛茸茸的蹄子,在大街上昂然一站,不算威风凛凛,也是玉树临风了。当然也有小白c小黑,还有小花什么的,但是只有我们小黄才是正统,我们中国人都是黄种人,狗也是黄种的正宗了。我想,我的名字应该叫旺财。说实话,这名字根本不是我自己起的,如果我自己起,我会想用那些优美的词语:比如雄壮c健康c好运,或者老虎c狮子c大象什么的。这个名字是我曾经的主人起的,准确说不是起的,而是他一直就这么叫的:旺财。为什么叫这个,请允许我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后来我还改名叫坚强,是我自己改的,那也是后话。 还有我是从哪里来的?我有时感觉就是从外星来的,你看我们的脸,你看你看,是不是最像外星人,眼睛大大的,脑袋小小的,脸型三角形状,还面带一点点莫名其妙c有点搞笑的笑容。而有时候,我又感觉我们是狼进化而来,我们具有野性和力量,我们要通过和母狗配对,来发泄多余的能量,我们要不时吃肉,来强壮自己的身体和筋骨,半夜月圆之时,我们会凝望天空,喉咙里常发出“呜一呜”的叫声,仿佛和远古对话,又仿佛和亲人交流。 综上所述,有个想法我一直没敢说出来,我们也可能是外星人和狼的结合品种,因为想法太大胆,我一直不敢说,也不想引起众怒,引起所有狗的众怒。随大流吧。 常言说得好,人有人言,狗有狗语。还说小鸡没尿尿,各有各道道。这些我认为说得非常好,非常符合我们狗类的实际情况。不要看我们平常不声不响,但我们基本能听懂人们所说的话,并且狗类交流有自己的方式,人类一般是看不懂的,一个眼神,几声吠叫,摇头,摆尾,躬身,卧倒,呲牙,竖耳,狂奔,怒号,撒尿,沉默等等,每一样都代表不同的意思,还有相互组合,意思就更加丰富。我有时候想,这甚至是一个优势。你尽可以叫它身体语言,有点像人类的哑语手势。 透露一点,我们还有的一个秘密武器就是鼻子。俗话说,瘦狗的鼻子尖,什么,搜狗,它的鼻子也尖。反正是狗,鼻子都尖。尖,就是嗅觉灵敏的意思。有资料说,狗的嗅觉灵敏度是人类的1200倍,不然,那些缉毒犬什么的,主要靠嗅来完成。所以,不要小看我们的嗅觉,完全可以替代人类的视觉c味觉c听觉c思觉c触觉c感觉等等觉,故而我们嗅觉贼灵,凡事基本靠闻,一闻辨忠奸,再闻明是非,三闻。说得让我想起一顾什么c再顾什么c三顾什么的。 有点想入非非了。 我出生的那个山洞在遥远的一个山村边,村边树木繁盛,一座不算高的山靠在村边,叫做东山,山洞就在山顶和山腰之间。谁也不知道这个山洞是谁开凿的,或者怎么来的,也许就是汪星人的山洞。 陨石撞地球时,我来到这个世界。那个东山,还有那个神秘的山洞。另外,那是在夏天,天异常热。 我隐隐约约记得,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天空中划过一道明亮的光,之后听见一声巨响,好像离我们的山洞不远。我是出生后六天以后才睁开眼的,听妈妈说,我睁眼那天,一颗陨石降落在我们生活的山洞的半山腰,砸出一个巨大的坑,之后一直下了几天几夜的暴雨,那个巨坑慢慢盛满了雨水,变成了一个永不干涸的奇怪的山湖。湖水沿着一条小溪缓缓流向山脚,山下的农人利用溪水浇灌菜地和禾苗,每年获得很好的收成,这些是我后来才知道的。而出生后我就喜欢喝那泉水,那可是天降之水呀,从此也养成一个只喝泉水的习惯,这是后话,也是我的小秘密。 多么甜蜜的感觉,可甜蜜的生活总是短暂,仅仅几周,我甚至还没有记清楚自己妈妈和爸爸的模样就离开了他们,离开时我记得妈妈一直看着天,呜呜叫着,好像告诉我,我们来自天空,或者天空有我们的秘密一样。 我是被一个上山的好心人偷偷带下山的,听说村里成立了民兵组织,几个人背着枪上山打猎,我离开不远,看见父母的尸体软软地搭在人们的肩上,被一晃一晃地背下山去。我想喊,可是我的嗓子干哑,喊不出声来。后来我一直在想,我到底是狼还是狗,为什么父母都住在山洞。 那个山洞,那个神秘的山洞,我从此再也没有到过那里。 至少我还活着。带我下山的人,在村里大家叫他花生,怎么叫花生呢?原来他们家姓郑,祖上曾是大户人家,出过大官,他小的时候满一岁抓周时,最后抓了颗花生,所以就叫成“花生”了。自从他抓了花生以后,家人尤其是爷爷就基本放弃了让他改换门庭c重振家风的梦想。花生倒也安稳,平平安安地当了一辈子农民,把庄稼地伺候的跟祖先似的,春种秋收c种瓜点豆c悠然自得。花生的儿子就叫旺财,就是后来我的主人,旺财养的第一只狗也叫旺财,我是第二只,还叫旺财,可能还有第三只,跟他一样也叫旺财,估计以后第四只也会是这个名字。有些事是我后来才知道的。 当年花生把儿子起名旺财,大概是希望家里财运滚滚c钱米不愁,过个逍遥自在的生活罢了。旺财的学名其实叫进科,郑进科,是他爷爷给起的,意思是进科考试取得功名。爷爷也从来不叫他旺财,只喊进科。没想到,他倒真没有辜负爷爷的一片苦心,在恢复高考的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学,从此离开家乡,读书上学c毕业工作c娶妻生子,一直都在大城市里生活,干的风生水起,混的有模有样。十几年前,已经是某局的大局长。哎,看来,还是要有个好名字才有好的前途。不要说我狗眼看人低,我就是这么认为的。所以,有时候别人叫我土狗或者柴狗什么的,我心里是老大不愿意,根本给他不给好脸色,这不明摆着把狗不当狗嘛。不过,人跟命斗不过,有时候就得认命。这不,遗憾的是,旺财的爷爷,也就是郑进科的爷爷始终没有看到孙子的好日子,他在旺财考上大学的前一年就离开了这个世界,撒手人寰。临死前,他一直盯着祖先的牌位看,到死眼睛也没有闭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萌宠 上面我知道的一切,都是我被花生救下后,在村里的几个月后才知道的,是从那个叫九尾狐的老狗那里陆陆续续知道的。 我是跑到山脚下去喝山泉溪水时碰到九尾狐的,也是从那次才认识他的。当时我正在低头舔水,山泉水是那样沁人心脾,我顿时沉醉在清凉舒服之中。不想抬头时旁边一个长毛怪站在身后,这吓了我一跳,不知他是狗是鬼?仔细看,才是经常在村头晒太阳的老狗。他好像刚从山上下来,充满了心事的样子。看见我,不冷不热盯着看了一会,才缓缓地说:你就是那个山上来的小狗?我极其恐惧温顺地点一点头。我看见他露出黄黄的几颗牙齿,友善地笑了一下。我顿时如释重负。 九尾狐,是只狗,全身纯白,身材伟岸,一身长毛飘飘,毛已经长得遮住了狗脸,只露出两只小小的眼睛,两只眼睛很黑很黑,很深很深,黑的像没有月亮的夜晚,深得像看不到底的深潭。最奇怪的是它的尾巴,分成几绺,总有七c八绺吧,同时因为老成持重,最后被人们叫成了九尾狐。其实,它体型高大,比狐狸要大好多,也好看得多。 我现在认为,九尾狐的样子猛然看上去有点像现在的藏獒,不过那时候大家见少识少,还没有这个概念。但又似乎不对,藏獒是很少有一身白的。反正,九尾狐的来历就如同谜语一般,无人知晓,也无狗知晓。它肯定经历不凡,不然怎么知道好多别的狗不知道的事,甚至人不知道的事。 九尾狐还有一件让狗们不解的事,那就是关于他的主人:傻子满福。满福以前并不傻,他是个勤快后生,后来成了生产队的拖拉机手,他技术好,人又长得干散,每次开上拖拉机,突一突一突一突,只要车从村口路过,一大群姑娘小伙都要争相看一下,姑娘们绯红了脸,特别是许家的翠翠,脸一直红到了脖子根,小伙子们也瞪圆了眼,有爱慕的,有羡慕的,当然也有嫉妒了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是老狗九尾狐说的。后来,生产队的拖拉机队解散了,翠翠也嫁到了别的村,满福失了业,没有了以前的光彩,一下子找不到北,思想没有与时俱进,渐渐变得不正常,开始在村口傻呆呆地看上一天,什么事也不干,后来还偷偷拍人家姑娘的大屁股,然后傻笑着跑开。满福傻了,傻子满福,村人们很快习以为常,但大家讨厌他的流氓行径,经常吓唬他:公安局的来了!这样,傻子满福就撒开脚丫子跑回家,边跑边喊:抓来了!抓来了!之后藏起来就不敢出门。 满福毕竟是个老实人,经不起这样的吓唬,傻病越来越严重。到最近几年,他开始满山乱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回来。是九尾狐,带领着他的家人,在山上的一个山洞里找到了傻子满福的尸体,他到死还傻笑着,佝偻着全身,怀里揣着一张女人的相片,翠翠的相片。奇怪,他怎么有翠翠的相片? 当九尾狐面无表情告诉我他以前的主人满福死在山洞时,我浑身一激灵,我想问,是不是湖边的那个山洞,九尾狐理都没有理我,也懒得看我,耷拉着眼皮,有气无力,他两眼无光,眼神浑浊。他已经老了,已经很老了。记得我第一次见到九尾狐时,距离傻子满福去世已经好几年了,没有了主人,九尾狐的胃口也没有以前好,他日渐消瘦,一天不如一天。 再后来,终于有一天,人们再也没有找到九尾狐的身影,他就这样永远消失了,像谜一样彻底消失了。 我一直想去那个山洞去看一看,我的感觉是九尾狐一定在那里,他应该已经坐化成仙。 俗话说:人间1天,狗生7日。也就是说,人类的一天就相当于狗类的7天,所以,人的一岁,就是狗狗的7岁了。 7真是好数字。一个星期正好是7天,圣经上说:上帝经过7天来创造天地万物,第一天创造了光,第二天创造了空气,第三天创造了海c地和植物,第四天创造了日c月c星c辰,第五天创造了海和空中的生物,第六天创造了地上的生物和人类,第七天用来休息,人们常用来做礼拜,纪念创造一切的神和安放自己的灵魂。不光基督教,伊斯兰教中有七层天的说法,佛教中有叫“打七”的修行方式。生活中常说的“五颜六色”的颜色其实是7色:红橙黄绿青蓝紫,天空中下雨后的彩虹就是依次排列这7种色彩的。在中国,关于7的说法就太多了:比如人的感情有“七情”,说七情六欲,音乐有“七音”,诗歌有七言c七绝c七律诗,人体有“七窍”,民间传说有牛朗织女七月七夕鹊桥相会,等等。不说了,有点卖弄了。真那样就人嫌狗不爱了,那可不是我的作风,反正我比较喜欢7,才跟你说了这么多有关7的事情。 大概7个月后,旺财又来到家里看父亲花生。这些日子我和花生相依为命,花生已经70多岁了,老伴先走了,留下他孤苦伶仃,我的到来,正好填补了他的孤单生活的空白。这一次来,旺财是为着把老人接到城里去生活的想法,看来他是做通了老婆孩子的工作的。 那天,一辆崭新的奥迪轿车停在了村口,车号尾数大概也有个7什么的。车上走下三个人,一个是身体逐渐发福c但大致模样没有改变的旺财,几个月前我曾经见过一次,对,应该叫郑进科,郑局长。一个是个子高挑c面目和善的女人,大概是郑局长的夫人,后来知道她叫英子,还有一个是20多岁的年轻人。我听见郑局长叫他健健,应该是他儿子了。 健健首先发现了我,看我虎头虎脑的样子,比较有好感,我也机灵的凑过去,使劲摇着尾巴讨好他们。听见响动,花生出来了,满头银发在太阳光下格外耀眼,旺财心中很是亏欠,他好说歹说,终于说通了父亲,跟着他到城市生活。 然而我呢?我听见花生说,如果不方便,这个狗就丢下送给隔壁老张家看门,不过他非常有灵性,只是太可惜了。这时,旺财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父亲,接着看了看女人,最后说,不行的话就带上吧,和你一起有个伴也好。 就这样,我来到了这个城市,这个叫l的城市。l城太大了,到处是各式各样的高楼大厦,铺着沥青的宽阔马路,各种花坛园圃,还有活动散步的广场,街道非常干净,整个比我生活的村子大了不知好多倍,但我还是觉得没有村子里舒坦c畅快。我有时就会想起村子里的玩伴们,小白c小黑c大黄c花花c大尾巴c妞妞等等,尤其想起妞妞甜甜的叫声,心里直痒痒的紧。 但我还是开始做城里的萌宠,并且渐渐习惯了城市的生活,开始享受有肉吃c有奶喝,还有澡洗的舒适,那和村里的日子简直是一个天上个地上。关键是,这里的宠物特别多,只要和主人出去,都能遇到好多狗类同伴,包括京巴c泰迪c拉布拉多犬c金毛c德牧c哈士奇c萨摩亚c阿拉斯加等等,这样,我也渐渐遗忘了妞妞等那些乡下的朋友。 一方水土养一方狗。 时间一长,我也知道狗们也是分团团伙伙的,所谓人以群分c狗以类聚。那些牵着泰迪c金毛c哈士奇什么的,是不屑于让小狗和我们在一起的。小院里有一条土狗,和我一样是中华田园犬,也是一条公狗,我叫他哥们。哥们告诉我,主人家以前也有一只狗,好像就叫旺财,是男主人自己养的,那是只名犬,标准的藏獒,威风凛凛,据说价值上百万元。不过没有养多长时间就转手了,到底去哪儿了,谁也不知道。 有好几次,家里只有我和老人花生,其他人都因为忙没有回来。这时候,花生就抚摸着我,喊我旺财,说些没头没脑的话,我听不懂,就假装听得懂,点一点头,摇一摇尾巴,老人就非常满足。一天,旺财开门进来,听见父亲和人说话,就仔细听,原来是和我说话,还叫着他的小名——旺财。旺财心中一动,也摸了摸我的头。也就是自那天起,我就正式有了名字,一个和主人一样的名字——旺财。我知道,那是郑局长为了安抚自己亲爹才这样决定的,那可是一片孝心,只是美了我,有了人的名字,准确说有了人的名字的狗,那个人还是我的主人。 我有了和主人一样的名字。 不过,他以前那只狗,为什么也叫旺财呢?我一直没有搞明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泉水 悠扬的歌曲,不时在我耳边流淌:泉水啦叮咚,泉水啦叮咚,泉水啦叮咚响——,走过了山岗,穿过了草地,来到了我身旁——。泉水呀,泉水,你到哪里去?—— 我热爱泉水。 在l城的南边,有一座叫南山的大山,山非常高,站在山顶,可以俯瞰全城,每天总有好多人登上山顶,一方面锻炼身体,另一方面体味一下“一览众山小”或者“脚踩全城”的感觉。山脚下有座寺院,寺院里有很多和尚。我知道这里并不是因为这些,而是因为这里有泉水,据说以前这里的泉水非常多,小溪里水流也很大,现在随着城市开发,地下水位不断下降,泉水也越来越少,水量也越来越小。在山寺的后面,有个稍微隐蔽的低洼地,那里有一股清清的泉水,一直缓缓流淌,在不远处又流入山石之中,就不知所踪。这里由于灌木覆盖,人们轻易很难发现。 第一次我是随着主人去寺院里,我跑去撒尿时无意中发现这儿的,其实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需要饮用泉水,我说过,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因为喝了其他水感觉浑身没劲,不出几天就全身不舒服,特不舒服。所以,每到一地,我尽量寻找泉水c溪水什么的,尽可能接近自然的水源。 几乎每天夜里,我都要悄悄出去,我像幽灵一样穿街过巷c走路爬坡,我四肢敏捷c身轻如燕,很快来到山上,来到山寺后面的小溪,砸吧砸吧着嘴,用舌头吮吸着甘泉,倏忽间身心愉悦c体能充盈,这时我就像换了一个狗似的,兴奋异常c活蹦乱跳。喝完水呆上一小会,我就再原路返回,神不知c鬼不觉,在所有人睡起来以前回到家,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要是在夏天,我差不多每天晚上都要悄悄出来喝水,在冬天,就隔一天出来一次。看来我骨子里就有流浪的天性。 很快,我也一岁多了,接近两岁,我已经长成一条体型健壮c威武有力的小伙子了。花生说,我长得比其他狗要快一些。我想,可能我是早熟。 记得那天一大早,天刚麻麻亮,估计也是个农历初一或者十五啥的日子,主人是一个人带着我,来到寺院烧香拜佛的。一路上,来山上的人不在少数,络绎不绝。到了寺院门口,旺财局长停下来端详,只见山门两边一副对联如此写道:佛光普照大地,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因果定真理;法理常转人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岸头有神明。 看罢,旺财略有所悟,转身走进院内。院内已经是梵音袅袅c人影攒动。他非常虔诚,一个殿个殿地拜过去,一个佛个佛地磕着头,还掏出红展展几张大票子塞进功德箱里。他的虔诚和大度,引得门口一个长相英俊的年轻和尚不断向这边张望。 果然,临出门时,那和尚跟随而至,并开口说道:这位施主,如果心中还有什么挂念之事,就可以许愿了结,佛爷很灵的。 旺财,当然是我的主人,张着嘴愣了一下,我这个旺财还瞅着看远处的一群流浪狗撒欢呢。看看周围的人逐渐增多,他碍于脸面,连忙说:谢谢了,大师。改天改天。 君子无戏言,这说了改天,旺财局长果然改天专程上了一次山。他找见那个和尚,在佛祖面前许了愿,当然也贡献了不少仪程,满意而归。这次,他虽然没有带我,恰好我那天口渴,早早上山喝了点泉水,正和几个流浪狗串串们玩耍,远远就看见旺财走进大殿。之后的事,也被我看在眼里。 准确说,那时候城市里狗还是不太多,可能是因为人们的生活才逐渐变好,养宠物的习惯还不够普及。所以说,流浪狗也就不是很多,因为绝大部分流浪狗就是因为主人的厌弃而开始流浪,从而成为流浪狗。这话不是我说的,最早是报纸上这样说的。 宠物狗和流浪狗都是狗,但是个相辅相成的概念。更确切的说,就是宠物狗越多,意味着流浪狗将会更多。因为说不定那天,人不高兴了,厌倦了,或者还有新的爱好了,更或者搬离了这个城市,甚至离开了这个国家,你就会被主人无情地抛弃,从娇贵的宠物狗摇身一变成为流浪狗,对一条狗而言,这是非常残酷的局面。我是通过切身体验和亲身观察才得出这个结论的,虽然我这个流浪狗,并不是被主人抛弃的,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那时候,全国开始非常流行养宠物,尤其是那个叫马某某的教练,他是养藏獒出了名的。本来,他带领中国女子田径队,夺得了好几个世界冠军,一下子就出名了,成了全国名人。我说,人咋那么贱,那么甘愿当粉丝被别人踩,这一点就不如我们狗,我们狗就只崇拜人。还是粉丝呀,靠,也贱! 这人要是出了名,他干什么都是对的,他说什么都是好的。就说这个马教练,据说他给队员们喝他自己研制的王八汤,才取得了如此辉煌的成绩,一时间轰动了世界。那时候人们开始关注养生,差一点人们都去买他的养生王八汤。 好在他没有开发这个产品,把这个绝技作为一个核心机密秘而不宣,而是转而养狗,看来是跟我们狗类耗上了。他养的就是藏獒。他喜欢养狗,还是藏獒,好家伙,多少人跟风而起,一时间,洛阳纸贵,藏獒名贵全国,到处一狗难求。最贵的一只买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我也恨不得变成一只藏獒,乘火车c坐飞机,出国留洋,锦衣玉食,当时,全国各地都有狗市,都有养狗大户,尤其以藏獒最为值钱。到处狗声一片。 那时候,报纸上除了探询他的神秘王八汤之外,就是介绍他的藏獒如何如何,铺天盖地,令人窒息。 其实,关于他的成功理论,我是不以为然的,或者说嗤之以鼻的。人又不是狗,根据我切身的经历,对于特殊饮品,比如泉水就是我的特殊饮品。我是确实有这个需要,从小时候养成的,只要不喝泉水,就确实不行,那泉水于我如神秘的启示,不饮用就全身不舒服,头痛欲裂c肝肠寸断。我甚至觉得,那是我们汪星人作为天外来客的真正潜质,是我们和外星空间交流的一种方式,你信吗?反正我信。然而,这个姓马的教练,他把人作为实验,真是太不厚道了。其实,当时就有不少人已经开始怀疑他的做法。以致后来,弟子们与他反目,更多的因素就是他的狗屁理论。举个简单的例子,按照他所说,如果给中国足球队员们天天喝牛奶c顿顿吃牛肉,是不是就可以战胜欧洲强队了呢?再举个例子,非洲穷兄弟们有些吃了上顿没下顿,也没有听说过或者见过甲鱼汤,还不是照样跑出了好成绩,他姓马的太形而上了,居然还姓马?连我们狗都明白的事情,人怎么就不懂呢? 我从来不相信他的狗屁理论和王八汤,我只相信投胎的说法。就说地球上各种角色可以转换,人会变狗,狗会变人,重新来过,也就是人间常说的投胎转世。也就是说你是干什么的就是干什么的,老天早有安排,包括你如果上辈子是人,下辈子就有可能投胎成狗,成猪,或者更惨一点成老鼠c兔子等。当然,我们狗类也有可能投胎转世为人,成为狗的主人,就看玉皇大帝他老人家怎么安排。一切听天由命。 所以,天生我才必有用,你生下来是干运动员的料就去干运动员,你是当官的材就努力往上爬做大官,你应该是狗就安心做好狗。这是我最朴素c长期坚持的价值观,到现在还没有改变。 说到这,我猛然想起自己的前任,那个叫旺财的藏獒,莫非,莫非,藏獒的经济用途,我似乎明白了一点什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前任 前任,什么前任c后任的。 嗨嗨嗨,说你呢,别胡思乱想,别偷着笑。毛爷爷早就教导我们,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个纯粹的人个有道德的人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我认为,这个同样适用于我们狗类,要做一个高尚的狗个纯粹的狗个有道德的狗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狗。所以,当我一说到前任什么的,你没有必要揣着最不可告人的阴暗心理,千万不要像关心某些电影明星那样,追问他的或者她的什么前任女友或者男友,谁和谁深夜探讨剧本夜未归,谁和谁手拉手背着谁去甜蜜购物c他给她买买买最贵的包包,谁和谁成为师徒师孙或者义父干女养子什么的,谁和谁又谁和谁,太多的谁和谁,整天的谁和谁,弄得年轻人都不知所措了,不知什么是合适的,什么是不合适的,弄得我这个刚刚成熟的小狗,都不知道是找男朋友狗还是找女朋友狗,我想,来点痛快的,没有那样复杂,爱谁是谁!爱咋的咋的! 我说的前任,就是我的前任,就是我之前那只也叫旺财的狗。 我是在女主人英子和儿子健健的交谈中知道的,还有家里的一张照片:旺财傲视前方,雄赳赳c气昂昂脚踩大地的精彩瞬间,经过一声咔嚓变为永恒的纪念,现在还在镜框里活生生地摆着。 那天,恰好是周末,旺财局长带着老爹花生去楼下晒太阳和呼吸新鲜空气,家里留下女主人和儿子健健。我那天有点小心事,闷闷不乐,懒洋洋的躺在阳台上,呆呆地看着天空。 这时,女主人英子已经吃完了早餐,收拾完碗筷,坐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翻看节目。她穿着薄薄的汗衫,没有带胸罩,胸前的美物不大不小c若隐若现,颇有一番风采,再加上她高挑的个儿,基本上算个美人,一副大家闺秀c富态太太的样子,到现在快当奶奶的人了,还半老徐娘c风韵犹存,就像熟透了的苹果般诱人,引得我心慌意乱,不时朝这边张望。我估计她年轻时追求者不少于一个班,不过话说回来,旺财局长能追到手c能娶回来她,说明他也不是孬种,正好是郎才女貌啊。听见女主人轻轻咳嗽一声,我顺势又转过头,扫了里面一眼。她看见我,站起身,拿起案板上的一根骨头,扔在我的饭盆里,轻轻呼唤着我的名字:旺财——来吃。 我正想着心事,今天早晨去喝水,怎么没有见到斑点,难道?难道?我真的不敢想得太多,有时候狗生无常c狗有旦夕祸福,但愿斑点没有灾难c平安无恙,我心里真是七上八下的。斑点是一只流浪狗,几周前刚从主人手里跑丢,她出身高贵,是纯种的南斯拉夫斑点狗,可能因为她爱动太闹腾,主人不怎么喜欢,可在我看来,她很有异国风韵。 斑点一直以为是和主人不小心走失,所以每次早早就在桥头静静等候,那是她和主人走失的地方,她多么希望主人会突然出现,再高高兴兴带她回家。由于是只母狗,她生性胆子很小,总怕生人和别的狗。 就这样连续几周,斑点都在苦苦等候。斑点在桥头翘首盼望的背影,成为那段时间这里的一个景观和现象,令好多狗们肃然起敬。 我早晨上山和下山时路过那座桥,都能看见她站在那里,痴痴地朝着马路望着,身影是那么孤单c那么可怜。 出于爱怜,每次路过,我尽量不打搅她,但都要和她打声招呼,或者轻轻碰她一下,算是关心。她也领情,友好地朝我摇摇尾巴c回眸一笑,算回应我。前天我路过时,看见那只癞皮狗黄毛眼睛贼溜溜地盯着她,明显不怀好意,我也不客气,心中莫名很来气,冲过去就堵住黄毛,对他龇牙咧嘴c同时发出低吼,接下来准备张牙舞爪c痛下杀手,黄毛见那阵仗,看我来真的,当时就吓傻了,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赶紧夹着尾巴溜远了。这是我第一次展示自己的威风,也算旗开得胜,就像一个得胜的战士一样,非常自豪。斑点感激的望着我,眼中充满了爱意。 其实,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有几个上学的熊孩子,路过桥上时,总是大呼小叫,我亲眼看见,他们还用脚踢斑点,斑点赶紧就躲开,但还是不走,他们就抡起书包,劈头盖脸朝斑点砸下去,听见斑点发出吱吱的痛叫声,他们哈哈大笑,才扬长而去。还有早起的几个锻炼的人们,路过时也大声呵斥着斑点,或者驱赶。最可怕的就是那个年纪轻轻的城管员——马三,嗨,又是个姓马的。据说他爸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弄进城管队伍来,虽然是临时工,但那身制服皮穿在身上,立马就不一样,每次巡街对街边摊主c流动商贩指指点点,吐沫星子乱飞,弄得鸡飞狗跳的,是个不好惹的主。 斑点如果让城管员马三盯上,怕是凶多吉少。我心乱如麻,还在仔细回味斑点的回眸一笑。 看见我无精打采,女主人就先不理我,开始喊儿子起床。健健,快起床,今天咱们去郊外,你还要去开车。 隔了足足有半个小时,健健睡眼朦胧从卧室出来,大声喊道:旺财c旺财。我估计,他爸在家时,他是不敢这样喊的,因为儿子是不敢喊老子的小名的。这家伙,精着呢。不过他平时上学在外地,一旦回家来毕竟喜欢我,这不,看不见我就大声喊叫起来。 让人喜欢有时候也挺烦的。 没有办法,我抬起身来到客厅。这个房子太大了,据说是四室两厅两卫,200多平方米这么大。站在客厅这头看那头,有点影影绰绰。我点头哈腰c使劲摇着尾巴,讨好地跑向主人健健。 有时候,我非常讨厌自己,就像这种时刻,明明心里有事还要装作没事一样,还要使劲跟主人套近乎,免得下一顿没有口粮吃,哎,狗在江湖c身不由己呀。干一行爱一行呗,谁让我投胎做了狗呢! 健健好像洞察了我的心事似的,轻轻摸了一下我的头,说:小伙子,怎么啦,不高兴?他的话引起母亲的注意,只听女主人说:哎,儿子,你说以前那个旺财现在怎么样了?没想到儿子看着妈说:你真的不知道?他早死了。我爸没有给你说? 儿子的话,显然吓住了当妈的,死了?! 健健接着说,妈,那不是当初叶叔叔送给咱们时,你还不想要吗?后来养着你又舍不得卖,可是当时他要值100万呀。再后来不是叶叔叔的一个朋友买走了吗,前几天我碰见叶叔叔和他的那个朋友了,我问起旺财,他们说死了,被人投毒害死了,实在是可惜了。 英子心疼地点着头,好一阵再没有说话。 后来,我也了解了个大概,知道了一些关于前任旺财的一些故事。藏獒旺财的出现,当然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正好是马教练带起的狗市的辉煌时代,尤其藏獒的价格,用一天一个价格形容丝毫不为过,今天你1000元买进,明天你2000元就可以出手,干什么都没有倒腾狗来钱快。一些老板也正是看中了这个机会,就给领导送名贵狗,那应该是犬,是我们狗类中的精英c贵族,一来是身份的象征,二来通过狗在狗市一进一出,你懂得,领导也懂得,大家都懂得,欧了。 那时,旺财局长正在关键位置,是某个民族地区的主要领导同志,掌握着一些重要的项目的资源配置权力。一天,他的同学老叶来找他,谈起了旧城改造的某个项目,之后,在老叶的引荐下请来了合作伙伴公司的林老板。林老板是南方人,非常聪明,为了感谢旺财局长的帮助,藏獒旺财就是他送给旺财局长的。至于那只狗为什么叫旺财,原来名字还是女主人给起的。本来她是不喜欢狗的,但是,老叶好说歹说做通了工作,关键是儿子健健将要出国,自费留学,家里急需用钱,就想着养些日子托人卖了给儿子凑学费。这平常嘛,因为儿子在外地大学读研就很少回家,旺财局长也由于经常加班c各种应酬等等原因,基本家里是女主人一个人,总是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有时候就把小狗当成丈夫,喊旺财,然后搞一会话,渐渐小狗就成了旺财。 旺财局长知道小狗和自己一个名字后,不但没有生气,还非常开心,他显然乐于让小狗成为自己的替身。 一年后,旺财局长告诉老婆,藏獒旺财被一个老板看上,出价100万。事后,旺财局长还亲手将100万元的存折交给了老婆。英子心中虽有些不舍和难过,因为毕竟和旺财相处了一年多,人和狗之间的感情已经很深,一下子好像适应不过来。但她心里清楚,那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 英子 英子姓陈,叫陈英,小名叫英子,是郑进科,就是旺财局长的结发妻子,原配。 娶上老婆英子,可以说是旺财最大的福分。他们是大学同学,但不同系,也不同班。旺财和老叶是中文系同班同学,一个学生宿舍的,还是上下铺,老叶是旺财睡在上铺的兄弟。 从我一只狗的角度看来,英子是标准的中国式美女,温柔c含蓄c知性c美丽,我就喜欢,我就喜欢这样的主人,而不是我就喜欢这样的狗。作为狗类,我们更直接一些,毕竟是动物嘛,没有人的文明程度,不然我们就和人类平起平坐了。我们狗类,相互一见面,就发挥自己的专长,充分发挥嗅觉的功能,就开始相互闻,闻她(他)的体味,闻她(他)的某些器官,相互觉得合适或者对路,就可以那个了,那个你懂得。根本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和虚情假意,成就是成,不成就是不成。我嘛,还稍稍文雅一些,是狗中的绅士,等以后碰见喜欢的狗狗再说。 有时候我也觉得,人类其实也和我们狗类挺像的,就像青年男女,刚一见面是否两情相悦基本确定,决定了之后是否进一步交往,喜欢的种子就此埋下,说不定那天就会发芽。这一点和我们狗类一致,不过之后,就显然比狗类高级多了。然后人们要花费很长的时间相互磨合c相互试探c相互交心,你追我c我考验你,之后成为男女朋友,再进一步发展,最后步入婚姻的殿堂。不是有很多诗人讴歌什么人间最美四月天,人生恍如初见,两小无猜的初恋等等的,什么狗屁初见c初恋,就是第一次的感觉嘛,成就是成,不成就是不成。 某种程度而言,人也是一种动物,一种感情动物,既有原始的冲动,也有后天的所谓感情。 只不过是,人生漫长,人们有的是时间可以玩些浪漫,我们狗生短暂,要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哪有谈情说爱的闲情逸致!只要两情相悦,尽快进行配种仪式即可,完成繁殖后代的首要任务,功莫大焉。 但常常是,我非常羡慕人们,电影酒吧c公园河边,校园石径c湖边垂柳,一个个春风沉醉的夜晚,一次次花前月下的爱意,念去去千里烟波执手相看的愁肠百结,想看看近在咫尺难以言说的无尽相思。罗密欧与朱丽叶c梁山伯与祝英台,那树上的黄手帕,那杜十娘的百宝箱,文人笔下的许许多多中外故事感人泪下,相爱和相守总是得到人们的追捧,负心和背叛总是得到众人的谴责。现实生活中,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情故事,或大或小,或长或短,而我们狗呢,什么都没有。没有了爱情,就剩下行尸走肉,就像狗。 唯有人,才是世界的主宰,唯有人,才有如此丰富的情感。不服不行。这一点,狗是无法和人比较的,差十万八千里。所以,上帝让人主宰世间万物是对的,多么伟大光荣正确呀。看来,我的确已经成功被人类洗脑。 英子和旺财当年所在的大学,是这个省城数一数二的大学,现叫做x大学。英子是外语系的一朵花,一朵出污泥而不染的花。你看,我狗嘴里就是吐不出象牙。为什么说出污泥而不染呢,这是有原因的。当然只是指她所处的学习环境,而不是指家庭。 英子是学校子弟,她们姐弟2个,她还有一个弟弟。她的父亲是这个学校的教授,著名中文教授。当年就是父亲给郑进科,也就是旺财,给他代课辅导毕业论文,他们才有缘认识的。 中文系是学校的老牌院系,正因为有英子父亲陈教授这样的名师才让众多学生趋之若鹜,文以载道,桃李芬芳。旺财上大三时,英子才考上大学,考上了本校的外语系。而这个外语系,是学校成立较晚的院系,说是外语系,主要就是英语。别看成立晚,同样也是学生们趋之若鹜,原因是发展形势决定的,那时候对外交往越来越多,英语已经越来越流行,英语专业毕业就意味着和外国人外国事打交道,出国留学c进外资企业都不在话下。当时农村的学生还没有这样的意识,可是城市里已经暗流涌动,有能力的家长也是暗中较劲,有权有势的更是想尽办法把孩子送到外语系,所以,最初几年外语系很少有农村孩子,绝大部分是官宦子弟,个别是教师子弟。总体而言,风气就不是太好,除了叽哩哇啦的外语对话,一些学生的行为举止也早早想跟外国接轨,见着洋教授就点头哈腰,整天围着洋鬼子转圈,相互比较七大姑八大姨在美国的c在英国的c在大洋洲的,据说还有在南极洲的,连晚上做梦好多都想着出国,嫁给老外,住洋楼c睡洋房,反正是外国的月亮怎么着都好c都圆。这是一种不良风气,深刻影响着学校的每一个人。 后来,随着商品经济的深入人心,崇拜金钱也成为一些学生的座右铭,这种趋势在外语系的表现的尤其突出。在旺财和英子毕业以后,也就是在89年前后,全校师生也曾就外语系的特殊招生政策和不良学习风气进行抗议,学校逼迫在外语系招生生源方面的政策进行适当放宽,取消一些面向权贵的内部特殊优惠,一些或者说更多平民子女才进入学校,也学起了叽哩哇啦的外语。 但系里风气始终不正,好多人精神越来越空虚。89年之后,金钱崇拜走向社会的方方面面,高校也不例外,外语系绝对主力c首当其冲。一些不自重的外语系女学生喜欢被人包养,或者出外作陪挣钱,更加让人大跌眼镜,彻底带坏了学校风气。 一个时期学校的一个特殊景观是,每当华灯初上,尤其是周末假日,一辆辆高级轿车就驶进校园,最早是直接停在女生楼下,再到门房去喊人,谁谁谁,有人找。对方心领神会,化妆收拾停当,穿着高高的高跟鞋,踩着颠簸的脚步,蹬蹬蹬下楼后钻进汽车,小汽车一溜烟就开走了,奔向那个外面的世界,五彩斑斓的世界。 再后来,有了传呼机,小汽车不用停在楼下,或者目标太明显,就停在学校某某号楼的绿荫小道上,车主不用去女生楼叫人,女生看到传呼留言,自觉赶到车旁,又是一溜烟奔向丰富多彩的外面世界。 再后来,有了手机,联系就更加方便,不用我多说。 现在来看,科学技术的发展,被这些高校败类利用的淋漓尽致,我也是服了。再后来,她们甚至有了自己的车,有些还有了自己的房,还有不少人出国留洋,她们实现了弯道超车,率先进入小康社会,实现个人人生价值,这些事情有些工作n多年的人想都不敢想。 有一个低英子好几级的外语系女生,据说来大姨妈时都在外面和人乱搞,后来不知什么渠道去北京某高校进修了一圈,转而回来当老师,现在还当上了学校副教授,也戴上了一副镶金丝边眼镜,现在人模狗样的挺像回事,最能装了。 我呸!啥世道。我也讨厌眼镜,尤其镶金丝边的。 听说,当然是听说,现在去某些高校泡妞的富家子弟或者富豪,把高档汽车开进校园后,都不用去叫人,而是在车顶上放一瓶饮料,不一会就有女学生走进车。据说,仅仅是据说,那放置的饮料瓶子是有讲究的,如果是矿泉水,就表示什么,如果是绿茶,又代表什么,还有如果放置一个瓶子是什么,两个瓶子是什么,三个瓶子又是什么。嗨,整个跟搞情报工作差不多,还有点意思,挺刺激的。这些不知是否是真,如果你有兴趣,完全可以卧底考察。然后写一篇论文,说不定还会获奖。 沦陷的学校教育!当然这不是主流,也不应该是主流。 我是免费提供这些信息的,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我是狗中活雷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 学校 一个叫郑智化的著名残疾歌手,后来有一首《堕落天使》可能就是唱给她们的,那类沦陷的学校女孩,让我们一起回味一下: 你那张略带着一点点颓废的脸孔 轻薄的嘴唇含着一千个谎言 风一吹看见你瘦啊瘦长的鸟仔脚 高高的高跟鞋踩着颠簸的脚步 浓妆艳抹要去哪里 你那苍白的眼眸 不经意回头却茫然的竟是熟悉的霓虹灯 在呜咽的巷道寻也寻不回你初次的泪水 就把灵魂装入空虚的口袋 走向另一个陌生 (ic) 无可救药的歇斯底里和一派的天真 刻意的美丽包装着一个嫉妒的女人 是你攻陷别人 还是别人攻陷你最后的防线 当你度过了一个狂欢的夜迎接寂寞的明天 太经典了。太有才了。太 我特别爱听这样的调调,一段时间我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我成了郑智化的粉丝。 我差点把郑智化当成郑进科,那个旺财,和我名字一样的旺财。我有点飘飘然。 我也非常同情歌中描写的女人,我不像有些正人君子那样虚伪,我实话实说,我特喜欢她们的风尘感,真的。或许她们是迫不得已,或许,或许有许多可能,只是她们来错了地方,不应该来到高校,而是直接去城市红灯区什么的。 学校就是学习的地方,传道解惑授业的地方,学然后知不足,是让人心存敬畏的地方,说到底,就是培养人的地方。 说英子出污泥而不染也就是顾及到外语系的这些社会影响一直不好,虽然她们当时还没有那样严重。甚至是多年以后,当两个大学校友有人问另一个人是哪个系的,如果是外语系都感觉不好意思。 作为一只狗,我只能用我的狗思想来理解分析这些现象。我不是唯物论者,我是有奶便是娘论者,我是吃饱就是爹的主,我还是神秘主义者,我更是唯心主义者,我想的太多了,以至于没有什么主义,但我一直坚持认为,是外语系这个名字起的不好使然。你看,外语嘛,这啥都要外,先是说话向外开始,胳膊肘要外拐,心要向外,说话办事更要向外,是不是?这外那外,当然是外面的好,外国的好。应该改个名字,不叫外什么的,叫里什么的,一切向里,刀刃向里,书上不是说了吗,要善于刀刃向里,自我革命。不过,向里有点牵强,就叫英语系,你说还有俄语,那叫俄语系,还有西班牙语,日语,德语,阿拉伯语,法语,等等,干脆就叫联合系,不就得了。世界各国有联合国,我们大学有联合系,还与世界接轨,多好。 关于名字的重要性,我以前说过,比如旺财叫成郑进科,就高中了,比如二狗子,人叫这个名字就无救了,不仅狗还二,还有狗中二哈也一样,不仅二还逗比,哈就是逗比呀。 所以我一直坚持人如其名c狗也如其名,有了一个好名字,就预示良好的开端,就意味着基本成功了一半。 言归正传。英子只是因为喜欢英语才学它的,还有一个原因是那时候教师子弟报考本校可以降低一定分数,为了提高录取几率,她才报考本校外语系的。她的愿望就是将来当一个像父亲一样的教授,一名普通的英语教师。 说外语系风气不好,还有一个小小的原因,就是有个像曹克那样的老师。据说曹克也是学校子弟,我想他还是曹操的后代呢。他早年学校毕业后想办法留校当了讲师,按理说这个结果应该非常满意,但不知为什么他整天牢骚满腹,全是负能量,从上课一开始,超不过三句话,就开始骂娘,说学校的不是,讽刺社会现象,在他嘴里外国的月亮不仅圆而且亮,其实他也没有去过那外国,全听别人说的。 曹克一次给中文系上英语公共课,正好是旺财那个班,又开始发牢骚,当他说到:我认为你们学中文有什么好,还不如学习英语划算,将来也有个好的前程。当时就有个同学站起来,正是旺财,官名郑进科同学,他激动地说,曹老师,我看你的中文就比你的英语要强,可能你自己还没有发现。另外,我们中文系的老师,没有哪一个不比你差,学校也很重视他们。我们的前程不用你担心,中文不会像你说的那样可怕,我们以后说中国话照样会活得好好地,请你放心。 他的话,引起大家一阵哄堂大笑,曹克的脸红一阵c白一阵,从来都是他讽刺挖苦别人,还没有人这样顶撞过他,曹克最后拂袖而去,从此再也没有给中文系来上外语课,学校改换了别的老师。曹克的大名也流传开来,外语系因为他而多了一块笑料。曹克臭名远扬,不久自己申请调离了学校,不知去向。 其实,像曹克这样的人在外语系不在少数。所以说,英子在这样的环境中,当然也算是异类,绝对是少数,她就像一颗小麦地里的向日葵,那样遗世独立,那样鹤立鸡群。她更像一股清流,一阵暖风,慢慢影响着周围的人,潜默移化着外语系的土壤和风气。她人又长得漂亮,追求的人c暗恋的人无计其数。 旺财的敢于发言也赢得了英子父亲陈教授的认可,他可能感觉旺财极大地维护了中文的地位,颇为自得。在大四辅导旺财的毕业论文时,陈教授付出了极大心血,亲自把旺财叫到家里指导,还让英子做饭给大家吃。这样,旺财不仅顺利毕业,而且收获了自己的爱情,获得了英子的芳心。 旺财毕业后,由于成绩优异,先是留校在校团委任职,后来升为校团委书记,再后来走上仕途,到地方任职,不断升迁。英子毕业后就留校作了外语系讲师,取代了曹克的位置。但他的出发点就是x大学,他的根本动力就是英子,爱他的英子。 而至于旺财是怎么把英子追到手的,这个问题只有问旺财自己了。我只能说:天作之合。其他无可奉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情人 人都有两面性。狗也一样,具有两面性。就像我,前面还在想自己小心事,看见主人还要摇头摆尾装作没事狗,表现出良好的一面,而内心里却极不情愿,敷衍应付,巴不得该干嘛干嘛。这就是明显的两面性。还有些没有素质的狗,表面上不啃声,瞅中时机悄悄给你来上一口,这就是比较阴险的一种两面性。人也一样,在人前一套说辞,在人后又是一套说辞,还有些人尤其当领导的,在人前温文尔雅c彬彬有礼,在人后胡作非为c流氓至极,在台上说的天花乱坠,在台下常干些没人性的事,狗都不干的事。 不过,旺财局长还算比较正规一点的人,这是我的看法,不勉强你。否则我这么有原则的狗还会和他在一起吗?也不过,他确实有缺点,准确说毛病,好色。这和正常人是一个毛病,窈窕淑女c君子好逑嘛,否则我还会和那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为伍嘛。横竖都是我有理。看来这是我们叫旺财的通病吧,不是有什么贪财好色之说嘛,你看,财和色是连着的,还有饱暖思色欲,吃饱穿暖其他心思就来了。如果像佛家所说:色即是空c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就不会有那么多事了。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其实,在一次偷听旺财局长和老叶的谈话后,我才知道,女主人和儿子关于旺财是只知其一c不知其二。这话怎么讲呀?且听我慢慢说来。 原来,那100万元完全是旺财局长的私房钱。他哪有那么多私房钱?客观地说,旺财局长还是良心尚未泯灭之人,认为一饭一食皆来之不易,一丝一缕都各有源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c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天下熙熙皆为利来c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些钱都是逢年过节朋友好友c同事下属送的红包,十几年累积下来也就多了。关键是有人愿意给他,像我们狗理都没人理。 老叶说,常珍的狗死了。旺财局长睁大眼睛,不相信地说,你说藏獒旺财,怎么可能呢?他那么健壮。老叶说,就是嘛,就爱偷吃羊,这不,好端端让人给药死了。 原来,旺财局长把私房钱给了老婆,又把藏獒旺财送给了美女老板常珍,也就是他的红颜情人。这个常珍,以及旺财局长和藏獒旺财,想来也是缘分使然。 时光倒转,到转到几年前,旺财局长还在地方工作时。 那天是在夏天的一日,正是阳光明媚c阳光和煦的时节,在旺财主政的民族地区,有辽阔的草原,绿草茵茵c牛羊遍地,从各地赶来的牧民和群众越聚越多,欢庆的氛围渐渐浓厚,一场盛大的香格里拉旅游节即将在这里举行,旺财书记,对,那时他是这里的主要领导将要出席讲话,常珍是歌舞团的主要演员将要表演节目。 将要,还多事情将要发生。 这一切,都将在今天发生,好像命中注定。 而那个藏獒旺财的妈妈,一条纯正的黄色藏獒,和藏獒旺财的爸爸,同样是一条纯正的黑色藏獒,此刻正在会场深处草原边上的村庄追逐嬉戏,他们来到村边的小溪,喝足了水,极目眺望,蓝天c白云c青草c美丽的喇嘛庙,经幡c格桑花c小溪c展翅高飞的雄鹰,这么静c这么美,似乎可以干点什么原生态的游戏,他们开始相互追逐,相互撕咬,在草地上缠绵交汇c热烈相爱,可能小旺财就是那次激情碰撞之后,被上天赐予人间前来投胎。 感谢上苍有好生之德。 临近中午时分,一切准备妥当,主持人宣布旅游节开幕式正式开始,第一项,有请领导致辞。旺财领导,就是郑进科书记,大步走向发言席,西装革履c精神抖擞,声如洪钟c满含激情,一番慷慨陈词以后,大家呱唧呱唧热烈鼓掌。之后,女主角们开始登场,演出节目拉开帷幕,舞蹈c独唱,节目异彩纷呈,宾主脸上洋溢着欢乐祥和的笑容。开幕式结束之后,招待主要宾客的宴会开始举行,席间,男主角和女主角顺利见面,第一次相见,相见恨晚,一段孽缘随之而来。吃饭时,在歌舞团次仁团长带领下,几个主要歌舞演员前来敬酒,央金措c卓玛草c拉珍c措姆等,其中拉珍就是后来的常珍,她本来是藏族,常珍是她的汉语名字。歌舞团里拉珍长得最为出色和漂亮,给旺财领导敬酒时,她不断唱祝酒歌,歌声嘹亮c美酒飘香,几海碗青稞酒很快灌大了旺财,让他酒精上脑,即兴所致,众人一起跳起锅庄舞,跳完锅庄舞,他豪气大发,骑上枣红马飞驰向草原深处,众人见状,纷纷骑上坐骑,奔驰在草原上。拉珍紧紧追着旺财书记,生怕他有个闪失。 旺财一路绝尘,骑马来到了小溪边,可能是酒醒了一点,他翻身下马,在溪边掬水洗脸擦汗。猛一抬头,差点没有把他吓得半死,只见河对面两只威风凛凛的藏獒正在虎视眈眈看着他,离他只有两米远。那两只藏獒正是旺财藏獒的爸爸和妈妈,它们的欢爱仪式已经完成,它们用整整一个中午的时间缠绵,现在刚刚完结,还在追逐嬉闹,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打断了他们,藏獒的天性使得他们高度警觉,怒目注视着骑马而至的陌生人。 旺财浑然不觉,洗完脸待要翻身上马时看见两只藏獒,面对庞然大物,他一下清醒了许多,他似乎已经听见藏獒发出的低沉极具穿透力的吼声,那声音似乎从地底下发出,具有排山倒海的气势。他也完全不知道,自己将会因为打搅了两只藏獒的亲密空间而遭到报复。 在这危机时刻,拉珍也骑马赶到小溪边,看见有藏獒她就甩起了手中的马鞭啪啪作响,同时大声的呵斥,两只藏獒看见来人,立即停止了攻击准备,但没有转身离去,拉珍只好策马站在旺财书记的身旁,用马身挡在藏獒前面。 这时,大家听见喊声,闻讯骑马赶来,两只藏獒见人多势众,早已逃之夭夭。旺财感激的望着拉珍,心中情绪起伏不定。 两个月后,草原扎西家的那只黄色藏獒产下了小狗,一窝就生了这一只。非常金贵。珍贵异常。 也是从那次见面以后,拉珍就成为旺财书记的座上宾。不久,拉珍就离开了歌舞团,在当地开了一间高档茶馆,背后最大的支持者就是旺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吃羊 当时,老叶的朋友林老板正在开发这个地区的旅游项目。他听说扎西家的狗生了小狗,就用2万元买走了,所以也就有了前面说的送狗之事。这狗是谁送来的,后来这狗又买给谁,女主人和儿子健健都知道。他们不知道的是狗之外的事。 为什么说藏獒旺财是100万元呢,因为那时候他在狗市的市值已经达到这个数。据说那个马教练有条藏獒都上千万元了!就这100万元,我想到不敢想,你说,狗和狗,差距咋就这么大呢? 其实,狗是被旺财局长转送给了常珍,就是那个拉珍,因为他认为她和这个狗应该有缘。他特意交代老叶和林老板配合演好戏,告诉老婆是有人花钱买走了。 要说常珍也真和藏獒旺财有缘,小狗在她手里茁壮成长。不到两岁,藏獒旺财已经成长为彪形大汉,因为血统纯正,体型c毛色堪称藏獒中的佼佼者,他继承了父亲的强健硕壮体型和一身黑亮毛发,是狗中的美男子,也继承了母亲的聪明机灵和活泼可爱,非常招人喜欢。 但是,狗的世界中也有令人失望的狗血剧情,不知藏獒旺财是被与生俱来值钱的身价所毁,还是后来自暴自弃放纵自己,或者是着了魔道走上一条邪路,结局非常令人意外。 常珍后来在高原g城开了个葡萄园,就一直把他带在身边。葡萄园就在这片草原上,这里有适宜的阳光,一天光照时间充裕,还有适宜的温度,早晚较大的温差,正好是这个品种的葡萄的绝好生产地和生长环境,而这种葡萄又非常适合酿造名贵红酒。葡萄园总共有几百亩地,站在这头望不到那头,边界用栅栏圈起来。每年下半年,到葡萄收获的季节,常珍就要雇上周边的牧民摘葡萄,再细心的挑选c晾晒,最后装箱,这样,葡萄园的葡萄就源源不断的提供到城市去酿造红酒。同时,葡萄园也紧靠着周围牧民的牧场。这个藏獒旺财,离开了城市来到充满泥土气息的故土,开始出现了明显变化,身上的野性逐渐暴露。首先是六亲不认,只有主人常珍才能唬住,别的人根本管不住,你喂食可以,但说话指挥他根本不听。其次是笼子关不住。由于藏獒旺财太过凶猛,常珍怕伤着人,就制作了铁笼子,还有铁链子,奇怪的是,每次都让旺财逃脱,今天关进去,明天他就会挣脱链子c想尽法子从笼子里钻出来,每次都让常珍百思不得其解,太神奇了。再者,也是最为可怕的,藏獒旺财已经染上了偷吃活羊的毛病,他是整只羊叼上活吃,成为周围牧民家的祸害。 常珍第一次发现藏獒旺财吃羊是很偶然的。那天,牧民土登家的羊群里少了一只羊,土登还在葡萄园周围寻了半天。晚上,常珍来到旺财的狗舍,旺财正在享用美餐,地上还剩半只的羊身,地上是血,旺财满口是血,常珍非常生气,狠狠地教训了旺财一顿。但她没有告诉土登,关于旺财偷吃羊的事,她觉得家丑不可外传。后来,为了满足旺财的口欲,她还专门煮羊肉喂他,但旺财已经不是以前的旺财,他已经喜欢带着血腥味的羊肉,还有猎杀羊的快感。 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c第三次,等等。从那以后,藏獒旺财几乎每周都要外出扑杀一只羊,然后生吃。食量也不断加大,一只整羊一顿已经不在话下。 渐渐地,周围的牧民发现了藏獒旺财的劣迹,但常珍始终没有承认过。 我想,我略略知道一点点藏獒旺财前后变化的原因,这个原因也只有我们狗们非常清楚,那就是去势。什么是去势,对狗而言,就是阉割。因为藏獒旺财和我一样,是一条公狗,其实也没有人告诉我,那我是怎么知道的?看照片,就是那张旺财威风凛凛的照片,但是对我们狗来说,我首先就注意到他的裆间之物,那公狗的器官豁然在目,只是被人们所忽略。 旺财是从小就被去势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性格出现变化非常正常,但是身体的阉割,最终也导致了他性格的阉割,精神的阉割。作为纯种藏獒的优异后代,阉割之后性别界限的不明,青春激素的无法释放,肯定会产生无法预料的后果,藏獒旺财尤其无法适应这一点。 藏獒旺财不吃煮熟的羊肉,而偏偏喜欢猎杀,那种血腥的感觉相当地刺激,他已经深陷其中,无法自拔。这或许是他释放的一种方式而已。还有生吃猎物,这是我们狗类祖先的行为,这种后天的返祖现象出现在藏獒旺财的身上,人们不应该反思一下吗? 我想,这是酿成他狗生悲剧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不是全部,与他自身的承受力和后天修养同样具有很大关系,就像前面我说到的村里的后生满福。 同样,人们也是帮凶,尤其是主人。正是对旺财的放纵和娇惯,对他所犯错误的矫正不力,以及缺乏对错误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最终使旺财走上一条不归路,间接害了他自己。 那天,当旺财最后一次吃下自己叼来的一只羊后,就口吐白沫命呜呼了。疑似食物中毒而亡。 可怜的藏獒旺财,可恨的藏獒旺财。可怜之狗必有可恨之处,的确是金玉良言。 我还想说,不是我不明白,这世界变化快,变化真他妈太快!有时候真想骂人。 其实,人们是对的。我们从来不掸以最坏的恶意去揣测别人,但现实往往大跌我们的眼睛。所有事,想的复杂一点是对的,否则就显得太幼稚了,用现在的行话来说,就是太不专业了。 我的前任,旺财的故事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好好做一只有思想的狗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猜想 知道藏獒旺财被阉是听老叶和旺财局长说的。就上次,老叶告诉旺财局长藏獒旺财的死亡消息时,旺财局长起初不相信,后来他问老叶一句:是不是把狗阉了才害了他?老叶没有明确答复,也语焉不详。 我有时候在想,阉割旺财到底是谁的主意,在所有人的言谈中,我始终无法获得有用的信息,来合理完成我的推测。所以也只能分别说说我的猜想,你们也只好听听,权当闲话。 作为男主人旺财局长,平时和狗在一起的时间有限,也不会在意狗阉割不阉割,对他而言,无所谓。 女主人英子和儿子健健,基本也不可能。藏獒旺财一岁左右时就离开,那时藏獒旺财刚刚长大,一切还没定型。再说他是被准备出售的,谁还在乎他的个别不良行为,比如抱着主人的大腿做出不雅的动作,在外边追逐别的母狗而不听指挥,因为大多数狗狗从6c7个月大开始,就有一些性的意识,或者朦胧的交流冲动。只要主人教育得当,还是可以纠正的。 那么,就是常珍,藏獒旺财在她的那里时间最长,足有4c5年时间,所以极有可能被采取一些措施。你想,一个单身女人,一个成熟的c正处在年轻力壮的公狗,经常腻歪在一起,不会有什么让人浮想联翩的事发生吗?常珍正是青春女子,平常寂寞守空房。自从成为旺财局长的相好,金屋藏娇,旺财局长又公务非常繁忙,后来很快调离地区来到省城,和常珍只好两地相隔,很难得一起厮守恩爱,偶尔相聚还得偷偷摸摸进行。据说旺财局长亲手将小狗送给常珍之后,奇怪的是,常珍也将狗唤作旺财,明显是将狗儿当做旺财局长了。就直说了吧,如果不采取措施,不将猛犬去势,干柴烈火势必弄出什么幺蛾子来。那些怨妇专养公狗的传说就会成为现实。这不,不久前还看到报道,说哪国的一个妇女因为和公狗进行不伦交后,公狗的器官在人体里取不出来,最后到了医院进行手术什么的,丢人现眼不说,看了让我们狗类都不好意思,羞愧难当。 我虽然是狗,但我还客观公正地站在人的角度,来替人们维护伦理道德。 说到这里,我好一阵脸红,我就想起女主人英子,她穿着薄薄的汗衫的那天,我一边想着斑点,一边还心猿意马,不时偷看她丰满的胸部。我有时候觉得,不是人不好,心术不正,而是我们狗不好,心怀鬼胎,狗面兽心,凭借动物本能卖萌发骚,然后霸王硬上弓,勾引主人做出畜生才干的事,也不是不可能,完全有可能,说得不好听,就是人被狗强奸了。这样的狗就是狗中的败类,是的,狗中也有败类。 因为我是狗,我太了解狗了。请相信我,我不会无中生有,我只是提醒人们防患于未然。俗话不是说,堡垒往往从内部攻破嘛。 所以,民间有时候最难听的一句骂人的话就是:你个狗日的,暗含了对最为人不齿的龌龊勾当的鄙视和诅咒。 细思极恐! 那么,将藏獒旺财去势,就名正言顺了,就理所当然了。据说公狗去势以后,具有十分明显的好处,这里略说一二。 下面是搜狗百科上有关公狗绝育的内容,纠正一下它的用词,准确说应该是公狗去势,只有母狗才说绝育,看来网络也不一定准确,姑且来看: 给公狗绝育的益处。1绝育可以减少狗狗抬腿尿尿的次数。未绝育的公狗受激素影响,喜欢到处抬腿尿尿以记号其领地,在公狗的意识中,尿得越高,在其他狗面前就越有权威。有些狗甚至会在室内也出现这样的行为。当然,绝育后的公狗依然会抬腿尿尿,但他对这件事不会再那么“着迷”,次数会减少,要想完全纠正这个习惯,还需要靠人为训。2绝育可以淡化狗狗的领地意识,改善其侵略性。当然,如果狗狗本身就有大胆倔强的脾性,或是基本运动量没有得到满足,或是没有经过正常社交的训练,光靠绝育是不能从根本解决这个问题的。3绝育可以减少被其他公狗袭击的风险。即使你的狗狗本身就性格温顺好脾气,但未绝育的公狗更容易被其他公狗作为攻击目标。4绝育可以帮助把狗狗的注意力从其他狗狗身上转移到主人身上。未绝育的公狗总会把大量精力花在注意其他狗狗身上,要么找“老婆”,要么找对手。绝育配合适当训练,就可以大大改善这一点,让狗狗把注意力更多放在主人身上,服从性自然就好了。5绝育可以减少相交行为。这里的相交行为不止指真的相交,更是指狗狗对玩具,甚至主人的腿或脚做出相交动作。绝育配合主人教育可以减少至避免这一不雅行为。6绝育可以让公狗在母狗周围时不再过度激动。7绝育可以减少患前列腺疾病的风险。80未绝育的超过五岁的公狗都会发生前列腺肥大的情况。有些狗会因此出现排尿或排便困难的现象。所幸的是,出现前列腺肥大时只要进行绝育就会迅速解决问题。8绝育可以防止某些器官癌症。约有7的未绝育公狗会患器官癌,万幸的是这种癌症很少扩散,且治愈率达90。 居然有这么多好处。我想,常珍肯定也是参考了这些网上建议,才果断给藏獒旺财做的手术。 这是什么搜狗呀,一点都不替咱狗说话,幸亏他也是狗,还叫搜狗,我看就是馊狗,有馊主意的狗,教人祸害咱们狗类,还说的如此详细,有数据c有分析,真是网络越发达,这种馊狗就更多。我想,坏处只有一个:惨无狗道!去势有什么好,一点都不符合自然规律,我才不会让去势呢。说到这,赶快看看自己的棒棒和蛋蛋,好在硬硬的棒棒和圆圆的蛋蛋还在,赶快撒泡尿压压惊。 常珍给藏獒旺财去势以后,本想狗会更加听话,没有想到适得其反,去掉蛋蛋的旺财的痛苦人们没法理解,他走向另一个极端,恢复野性,也走向毁灭,失去性命。 我想起几句一个文人的诗,权做纪念藏獒旺财c我的前任: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纵使相逢不相识,尘满面,鬓如霜。 一路走好,藏獒旺财。 常珍在藏獒旺财死了以后,几次和朋友喝酒都喝的大醉,她借酒消愁,但愁能消吗?只怕是借酒消愁愁更愁。藏獒旺财的离去,让她想到了自己的处境,触景伤情,借酒消愁,心殇暗结,闺怨萌生。 当然以上某些方面只是我的推断,有热爱东家长c西家短,搬弄是非嚼舌头根子的主,硬要说三道四c鸡蛋里挑骨头,如果我说错,提前声明一概不承担法律后果。 看我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多强,做狗真是糟蹋了,太可惜了。应该当律师,专代理狗官司,保管赢。 其实真相,我们要探寻的真相,永远不得而知,已经掩藏在历史的尘埃之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变故 说到真相,那个在桥头守望主人的狗狗——斑点,就一直再也没有出现。后来听说,那个城管员马三有一阵子去住院,原因是吃什么肉吃坏了肚子。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斑点,可怜的斑点,诚实的斑点,忠心的斑点,好看的斑点,他果然对斑点下了黑手,一点都不怜香惜玉,珍爱狗类,但是遭到报应的是,让他怎么吃进去的就怎么吐出来,这种人就该多受点罪,也算告慰斑点在天之灵,让他长点记性。 我的怀疑和推测是有根源的。一次路过山下那个桥头,看见那只流浪的癞皮狗黄毛,对着马三狂吠不止,惹恼的马三大发雷霆,大骂道:狗崽子,看我把你也收拾了吃肉。黄毛转身逃走时,猛然看见我,似乎有话要说,却欲言又止,急匆匆跑开了。我当时就觉得就是马三了,他肯定无疑就是害死斑点的凶手,从此我和马三结下了梁子。 谁让我是一只正义的狗呢! 前面说网上给人教了些害人的东西,不,是害狗的东西,害人的事咱管不着,咱只管狗的事。其实,网上也有好处,有正义的声音,也有聒噪的杂音。那上面分成了两派,有的是挺狗派,有的是反对派,人类至上。挺狗派说得挺让狗感动的,说要关心流浪狗,那也是生命,还不断有人举例说事,比如说咱们的邻国缅甸,就是狗的天堂,说童年无忧狗幸福快乐地玩耍,青年激情狗满大街寻欢作乐,争风吃醋,中年油腻狗四处游荡c吟风弄月,老年无赖狗马路上打盹榕树下睡觉。缅甸的狗狗没有吃饭问题,天天有人在各种地方投食,大米饭管够,没有穿衣问题,因为那里是热带地方,脱还来不及呢。没有生命问题,这里是佛教国度,狗的定位不是食物,而是众生平等中的一“生”。许多缅甸社区c街道和寺庙里,都是狗满为患,狗和人和谐相处,甚至狗进人退,人绕开狗走路。 还有印度的狗也很幸福,说牛在印度被认为是神牛,都是自然死亡,这恰好为流浪狗提供了绝好的食物,所以印度的流浪狗都很肥,不愁吃喝。还有说俄罗斯的狗,在地铁里自由的生活,还有以色列特拉维夫的狗,以及德国的狗,等等,等等,似乎外国的狗都比咱们中国的狗生活得好,待遇要高。而我们中国却有冬至节吃狗肉的传统,说是大补,比较著名的就有中云南文山狗肉c贵州有花江狗肉,最著名的就是广西有玉林狗肉节。 总之,各种信息显示,还真是外国的狗生活被我们中国的好。我甚至怀疑,难道西方敌对势力改变了策略,和平演变要从狗类开始,从狗身上做策反文章?淡定,淡定,要保持淡定。听其言,还要观其行。再看一看,再听一听,不要轻易下结论。 我们要静观其变,然后要雷霆反击,一招制敌。 据说,我国冬至吃狗肉的习俗是从汉代就开始的。相传,汉高祖刘邦在冬至这一天吃了樊哙煮的狗肉,觉得味道特别鲜美,赞不绝口。从此在民间形成了冬至吃狗肉的习俗。现在人们纷纷在冬至这一天,吃狗肉c羊肉以及各种滋补食品,以求来年有一个好兆头,有个好身体。 呸,我差点笑出大牙,刘邦,就那市井泼皮无赖流氓败家子小混混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偷鸡摸狗不务正业之徒,不用停顿,我还能一口气说出好多个骂人的词来,专门骂一下这个姓刘名邦的,从来不干好事,偷吃了狗肉还美其名曰冬至大补,那韩信像狗一样跟随你都被残害,那马仔樊哙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助纣为虐。从他开始,咱们国家不知残害了多少中华田园狗,多少狗中豪杰落入人口成为盘中餐c腹中肉,太让大黄狗们义愤填膺,恨不能将他千刀万剐c挫骨扬灰c剁为肉泥,食之而后快,大快朵颐方才解我心头之恨!呜呀呀——铡刀伺候—— 骂人太舒服了,要不有些人怎么会上瘾呢。气是消了,与问题有何干呢?于事无补,只是过过嘴瘾。并且看人要看主流,那个刘邦,就是建立了汉朝的刘邦,也是个能人,毛爷爷就非常佩服刘邦和朱重八,刘邦这里有了,朱重八又是谁?回去问你爹,不过我现在也可以告诉你,就是朱元璋,建立了明朝的那个。这两个人都是起身于民间,造反于草莽,都开创了我大汉民族的盛世。相比较,偷吃一条狗,实在是算不了什么。芝麻大的事。狗微言轻呀。 只是人们身体好了,但对我们狗而言,就是一场灾难。人们把狗还当不当朋友?不说狗是人类的朋友吗?唉,说一套做一套,言行不一。 爱狗的人,都是好人呐,好人一生平安。人啊,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这就是我们狗类想对人说的话,掏心窝子的话。 言归正传。平常,只要郑局长,就是旺财局长在家,家里来的人就非常多,可以用门庭若市c川流不息c络绎不绝等等来形容。 来的人里边,有个叫小金的,本来是和局长一个单位的干部,后来申请下海开公司,现在可能有项目要找领导,腿很勤快。这家伙很聪明,每次来不忘给我这个看门神带点吃的,有时候是火腿肠,有时候是杂粮面包。见到他,我也不由自主的摇摇尾巴,毕竟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说的手短。你想一想,狗都这样容易被糖衣炮弹俘虏,何况人呢? 同样小金也经常给老爷子花生带些好吃的c好喝的,一来二去就和花生熟了。 花生年龄大了,近来经常犯迷糊,有时候一个人出去就不知道回家。有一回,还走丢了,幸亏让小金在马路上碰见,给送回来,也幸亏我一直跟着,但是我没有办法弄他回来,又跟着他们一起回来。 这个情况让旺财局长警觉起来,担心老人再出事,也怀疑父亲是不是得了老年痴呆症,可能是早期。想雇个保姆吧,一直没有合适的人选。这个重任就暂时交给了我,一般紧跟着老主人花生。 花生有时头脑清楚的时候,就对旺财说,我没有读下书,我想着钱多了好,就把你叫旺财,但是你爷爷想得远,人就是要多读书,多干些事,不能只想着挣钱,那个钱呀,多少是个够,生不带来c死不带走的。 对,钱其实就是纸,可这纸管用呀。 旺财局长明白老爹的意思,让他注意自己的所作所为,不要贪财受贿。 花生终究没有熬过这年的冬天,在春节即将临近之时,驾鹤仙去。前来吊唁的人排成了队。那时候还没有几项规定之说,领导的家事往往就是单位的大事,只要有点想法的人都使劲表现,即使没有想法碍于情面的也要表现。 花生死在了好时候。 因为这个变故家里太乱,我被临时安置到小金家。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金毛 小金也是一个爱狗人士,他家里就养了一只金毛。岁数比我大一点,体型也被我要大好多。 刚来那天,金毛老大不高兴,好像我抢了他的饭碗似的,没有一点狗类的阶级感情。我过去蹭蹭他,嘿,老哥,别这样嘛。但总体而言,他性格还算温顺,就是嫉妒心强了一点。 很快,我们就成了玩伴。我们勾肩搭背,我们同去小区院里撒野,我们狼狈为奸一起追赶那些发骚的母狗。 刚来到小金家那天晚上,我做了个梦,又梦见我出生的那个山洞。这次,在那个山洞里,我梦见我一直往里走,山洞一直通到了地下很深很深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宫殿,仿佛是另一个世界,在这里人变成了狗,狗变成了人,狗是世界的主宰。那里,国王就是九尾狐,他足智多谋,多次击败人类的进攻,维护了狗类的荣耀和地位,我就是一个刚强的战士,深得他的信赖和器重,并委以重任,专门保护镇国之宝能量环的安全。能量环现在就在哮天犬的脖子上,他是我们狗类的希望和新一代领袖。能量环能感知过去,还能预知未来,并能赐予狗类力量,一种天生的无法抗拒的力量,一种超越人类主宰世界的力量。 他现在对我发号施令,当然非常和善,也非常严肃,你要去人类那里取回子母扣,这样才能打开能量环,振兴狗类,在此一举。 慢着,慢着,哮天犬,就是那个二郎神的哮天犬。嘿,刚说完,这又一个二什么的,不过,二郎神,可是天界的大英雄。中国神话中,二郎神名字叫杨戬,力大无穷,变幻莫测,又能有七十二变。并且他是三只眼,额头中间的眼睛是立着的,叫天眼,就像上天的眼睛一般,邪恶无法可逃。不过说马王爷也有三只眼。 在睡梦中,我听见山呼万岁,排山倒海,应者云集,狗声鼎沸,像极了电视里的那些帮派大会宣誓场景,层层叠叠c狗头攒动c喊声震天。解放狗类c主宰世界的行动立即展开。万狗奔腾,万箭齐发,万事俱备。这时,心情有点小激动,我醒来了。 原来是梦。一帘幽梦。 时间尚早,天还没亮,外面是无边的夜色,黑魆魆伸手不见五指,看来今晚没有月亮。唉,老主人花生的去世,让我心伤,暗自心伤,无法言说,以后谁还那样关心我呢? 我溜达出门外,抬头看见天上的星星,那么多c那么清晰,都一闪一闪地眨着眼。他会变成什么呢?我的老主人,花生会变成哪一颗星星呢?或许他正在天空看着我。 仰望星空,我们狗类仰望星空是遗传吗?就像狼,一声长嚎,穿越时空,让人们毛骨悚然。 我没有发出狼一样的嚎叫,我悄无声息,开始自己的秘密行动,去喝泉水。 我穿街过巷,我爬坡上桥,我很快来到山寺的后面,但是那里影影绰绰有两个人影,急匆匆从后门里走出来,他们是谁? 我藏在树丛中,待那两个人走过时,借着微弱的星光,我隐约看到是一男一女,那个男的似乎有些眼熟,他们很快到了门前不远处的停车场,轻轻发动了汽车,疾驰而去。 我隐约看到的那个男人,就是以前在寺里见过的和尚。吓死宝宝了,怎么会是他?为什么深更半夜出去,竟然和一个女人? 泉水是不会结冰的,因为水是在流动,只是上面有一层薄薄的冰层。我用牙轻轻一碰,冰层发出清脆的破裂声。冬天的泉水非常甘冽而冰凉,但于我而言却是琼浆玉液,我也不怕寒冷,奇怪的是,我好像天生就不怕冷,非常享受这凉爽的感觉。 当我回来时,金毛兄弟已经醒来,怔怔地看着我。我走过去,友好地碰它一下。 不夸张地说,金毛算是一个传奇,是一只爱学习的狗,应该是我学习的榜样。主人看电视,他会跟着主人一直看电视;主人和别人聊天,他会一直听他们说,主人读书看报,他也一直陪着,有时候还要瞄上书本和报纸几眼。说来你可能不相信,他是小金的女儿从学校抱来的流浪狗。 这里还有一段故事呢。小金的女儿小小金是个小学生,每天起早贪黑的去读书,非常辛苦。在她们校园,有一片竹林,经常有些流浪狗c流浪猫的出没,有的老师或者同学还会喂点吃的,赢得了狗儿c猫儿的信任。一年前,这只金毛也出现在他们的队伍之中。那时候他还非常瘦小,可能不知什么原因是被主人遗弃了。刚开始大家没有在意,后来大家惊奇的发现,这只金毛也要听课,并且就只听小小金班级的课。只要不是吃饭时间,只要不是拉屎撒尿,只要不是特别原因,你都能看见他在一楼的窗户外边,一只小狗,认真地,侧耳倾听里面老师的讲课,同学们上课他也上课,同学们下课他也下课。将近半年时间天天如此,这就非常有意思,引起了小小金的好奇,经过征询父母的意见,小小金收养了这只可爱的热爱学习的小狗。 像金毛这样的学习型狗狗,我作为同类,也是闻所未闻。我建议,学校应该给金毛颁发学生证。 这不,收养半年以来,小狗已经成长为个头强壮的成熟金毛,只是他的性格非常温顺,主人说话非常好使,根本不会捣乱什么的,全然不符合他身高马大的体形。现在每天早上,小小金去学校,爸爸就会带上金毛一起去送她,金毛欢喜的不得了。金毛是不是也想上学呀?如果有狗类学校,我想金毛绝对是学霸级的。不过他的身世一直是谜。 哎,学习使人进步,也使狗进步,更加听话,对,听话。 对于金毛,我非常尊敬,他的好学,他的听话,他的友好,他的善良,他的等等,他有很多优点。同时,看见他,有时我也非常替人类悲哀,你想想,一只狗都向往学习,热爱学习,渴望接受教育提高自己,而很多人却想方设法逃避学习,这是何等的差距啊,尤其是学生,应该好好向他学习。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 错误 错错错,全都是错。也正是祸不单行。 隆重安葬了父亲花生不久,旺财局长也出事了。 事先没有一点征兆。那天旺财局长还往常一样,早早来到了办公室。他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步行去上班,尽管像他这样的地级干部,单位都给配有专车。走到单位时,单位门口停着一辆陌生的别克轿车,他没有在意,他还照常和门房老王打了招呼。他上了楼,打开门,房间的卫生已经打扫干净,是单位的内勤小刘,每次在单位几个主要领导到来之前,搞的卫生,方便领导办公。他转身开窗透气,正好看见楼下大门口的车上下来3个人,他们在门口简单登记以后,就朝办公大楼走来。 几分钟以后,当当当,有人在敲旺财局长的门。谁呀这么早,他心里还在嘀咕。 请进!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刚才看见门口进来那三个人迅速接近旺财局长,其中一个老成一点的说:你是郑局长吧? 嗯,我是。他诧异地看着来人。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郑局长,我们是省纪委的,有件事请你跟我们去一趟,详细了解一下。老成干部一边说着话,一边动作敏捷地站在了窗户前,挡在窗户前。原来窗户大开着,很明显,他是怕对方从窗户上跳下去。 旺财只觉得头嗡的一下就大了,对方利索地出示了自己的证件,某某省纪委的字样映入他的眼帘,也深深地扎进了他的心里。他没有反抗,木然地跟着他们离开了大院。身后,门房老王怔怔地看着,一直到他们走远。 我是从小金的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他们说的那个名词叫双规。本来还想着回家,毕竟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这下看来希望渺茫。同时,我也非常难过我的主人旺财遭此大难,深深为他担忧。还有女主人英子,她怎么办? 第二天,我就感觉到不一样,小金看我的眼神不一样,再也不是温情脉脉,柔声细语,和颜悦色,而是横眉冷对,满眼鄙视,粗声大气。早上送小小金,小金一脚将我踢开,厉声喊道:滚开,带上金毛就走了。临出门,金毛友好地看了我一眼,充满了同情和怜悯。 汪汪汪,我不要同情,也不要怜悯,真想告诉小小金,你爸爸把书念到狗肚子里了,为人处世一点都不厚道,人走茶凉,连金毛都不如。还有这金毛,就是个书呆子,我连带着把气撒在了金毛身上。我气愤难平,还没有受过这样的窝囊气,还没有人这样对过我,气死我了。将近中午我还没有吃早点,肚子已经是咕咕叫。 中午,小金回到家里,我听见他和媳妇嘀咕,似乎在说我是麻烦什么的,准备将我遣送回去啥的。 人贵有自知之明,狗也是。用不着你们开口和动手,我自己走。 我突然理解了狗仗人势这个词,主人强狗也强,这主人倒霉了,狗也跟着倒霉。嗨,什么世道! 小金,这个白眼狼。说他是狼,还侮辱了我们狗的祖先。这个贱人,势利眼,小人,我心里骂着。 我决定离开这里,去家里看一看。 我没有跟小金他们打招呼,也没有必要跟他们打招呼,主意已定,拔腿就往旺财局长家中跑去。轻车熟路,老狗识途,这对我是小菜一碟。识路,是我的特长,只要走过一次的路,我就会原路返回,就会记住,闭着眼都忘不了。况且,他们两家相距也不远,穿过两条马路再过一个什字就到了。 我蹭蹭蹭跑上楼来,大口喘着粗气,那可是19层呀。旺财局长家的门虚掩着,估计前面有人来过。大概是老叶两口子,刚才我还远远看见他们的身影。我推门进去,看见英子,满脸的泪痕,几天不见,她已经消瘦了很多,形容憔悴。看见我进来,她非常惊奇,继而像见到了亲人,一把搂过我,失声痛哭,哭着说旺财,旺财。她还一边用手拍打着我,仿佛我就是她的老公旺财,好像有千言万语需要倾诉。其实,我也是旺财。 旁边,英子的弟弟默不作声的陪伴着姐姐。 当时我想,健健已经在国外读书,可能还不知道这样的消息。依照英子的个性,是不会告诉在远方的儿子这个不幸的消息的,为了儿子专心读书,不致分心和悲伤,就像封锁了爷爷去世的消息一样,不会告诉他父亲的事,另外也怕孩子一时承受不住。但是,接连的事故,严重地打击了这个外表柔顺c内心坚强的女人,特别是这次旺财局长的出事。我隐隐感觉她接近崩溃的边缘。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一切都是定数。 坚强,我喜欢,我喜欢坚强。我已经想好,以后我要改名叫坚强,不叫旺财了。因为人如其名,狗也如其名。不是我要抛弃旺财主人,而是作为狗,我不需要钱财,旺不旺财没关系,钱财是身外之物,我需要的是一颗心,一颗坚强面对困难的心,一颗坚强的心,一颗勇敢的心。在这狗生艰难的世间,如何坚强地活下去,是头等大事,是至关重要的。 信心比黄金还贵,坚强就要大声说出来,我要让英子知道,要坚强地活着就比什么都好。 活着!坚强地活着! 生或者死,哈姆雷特的问题亘古未变,只是看大家怎么理解。我的答案是,好死不如赖活着,还要坚强地活着。这是我,一只狗的选择。 其实,有时候我们狗也很脆弱,比人都脆弱。在生无可恋之时,在万念俱灰之时,狗狗也会做出自杀和自残的行为举动。隔壁那个单元的吉娃娃,就是因为老主人去世后,悲伤过度,坚守在老人的灵堂,不吃不喝将近10天后死去,获得了忠义之狗的称号。还有,前街的院子里,主人因为长期抑郁症从14楼一跃而下,脱离了苦海到西方极乐世界去了,像香港哥哥一样。几天后,他的狗狗也学习主人从窗户跳下,当场毙命,宠物为主人殉情,也确实是奇闻,令我们狗类唏嘘感叹,自愧不如。 但我说过,我们要坚强地活着,活着是光荣的。 谁没犯过错误呀,不是说改了就是好同志嘛。我的主人,旺财你有这样的机会吗? 正午的阳光太宝贵了。外面的天蓝蓝的,红红的太阳晒得正好,照在身上舒服极了,照的狗们心里暖洋洋的。 我穿街过巷,我爬坡上桥,我在阳光明媚的正午时刻,来到了南山山寺后面。这一般都是我在晚上干的事,今天,我大白天来到了泉水旁。我感觉到口渴,异常的渴,感觉像嗓子冒烟了,感觉心里头堵得慌,感觉胸口闷得紧,我需要一股冰凉的泉水,一股穿透心扉的凉爽,从喉管里下去,浸透到嗓眼,浸透到胸口,再浸透到心里边,然后从心里头发散向四肢,发散向身体的方方面面,进入每一条毛细血管,每一个血液细胞,我只是觉得舒坦,舒坦,还是个舒坦。重要的话说三遍。 我想骂人,我想喊。我,汪汪——,汪——。 晚上,老叶夫妻俩又来家里,主要是安慰一下英子。我也顺便听他们说话,听来听去,才知道旺财局长是有人告状,才引起纪委注意的和调查的,那叫匿名举报。 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常珍告的状。因为一个月前,也就是花生去世以前,常珍曾经打电话找过旺财局长,说是有事要和他谈谈。 我知道,旺财局长应邀前去。回来以后,旺财局长一直心事重重c闷闷不乐。 果然是常珍告的状,这女人心肠也太狠了。这几天街坊邻居已经传开了,院里有个领导没有答应小三的结婚要求,被小三举报了,说是名下有两套房产是老板们送的,贪赃枉法了,已经双规了。小三反腐立功。 真是冤家呀。冤家路窄。 一周后,当地报纸上c电视上也出现了这样的新闻:我省某某局郑某某,涉嫌贪污受贿已被组织审查。 旺财局长还有这些房产和包养小三的事,之前英子一概不知。可怜的人。 他犯了一个男人最不应该犯的错误,也犯了一个男人最容易犯的错误。那就是关于小三。 英子最不能原谅的事就是这个,她感觉受到了极大地欺骗。其实,恰恰是旺财局长没有答应常珍的无理要求,和英子离婚然后娶她,明媒正娶做老婆,才招致常珍的疯狂报复。因为他还爱着英子。他告诉常珍,咱们是逢场作戏,从而得罪了这个女人。并且,那两套房,一套送给了常珍,一套留给了儿子。孔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对对滴。 哎,出来混迟早要还的。那个草原的正午,那个婀娜的身姿,以及后来的藏獒旺财,还有现在的闺中怨妇,时光仿佛那么近,又仿佛那么远,是谁种的恶果,又是谁戏弄了命运。造化弄人,命运使然。缘生缘起,自作自受。 有个故事说,一个农夫,辛勤劳作一辈子,还是很穷,总想有朝一日挣很多钱。有一年发生灾荒,所有人都开始逃命。农夫背上家中仅有的一袋红薯,也开始逃命。路上,他碰见了饿得奄奄一息的财主,财主拿出两袋子银钱,要求和农夫交换红薯,农夫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就高兴地答应了。这样,农夫有了钱,财主有了粮。继续往前走,农夫饿的没有了力气,就想和财主交换,财主说命要比钱重要,有了命我还可以挣钱,现在我不需要钱。这样,有了钱的农夫却被活活饿死。 所以,钱财呀,是杀人不见血的刀。还说,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我要的是活命。 英子的情绪极度低落,让大家十分担心。那天下午,英子的弟弟来接他姐姐到外地,说是去散心,之后还要带她出国,去看健健。她惆怅地看着我,说那旺财怎么办?她明显指的是我,但可能在心底她还潜意识想着自己的丈夫旺财局长。弟弟说,要不先交给老叶吧。 他们的关心让我感动。在这个时候还能想到我这只狗,我已经很满足了,要知道,我只是一只微不足道的狗。但我主意已定。在主人一家遭遇艰难的时刻,我要尽自己的微薄之力,我有义务减轻他们的痛苦,减少他们的麻烦,至少不要成为拖累和负赘。我觉得我照顾好自己就是对主人最好的报答。你觉得呢? 不是说我有多么高尚,其实我也自私的想法地,我想好好地活下去,是时候了,同时我不想再看人脸色,受人施舍过活,我要感受不一样的活法,我要体验真正的狗生。 书上说,老虎嗅蔷薇,旺财局长没有经受住醇酒美人的诱惑,没有经受住糖衣炮弹的腐蚀,成为个人欲望的俘虏,他放出了心中的老虎,也嗅到了花香,却也被刺扎伤,覆水难收,他要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付出代价,自由的代价。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 出走 他的自由给了我,旺财。请喊我坚强,因为从今天开始,我改名叫坚强,狗坚强。我要坚强地活着,我要自由地活着。以前那个旺财狗狗已经成为过去,成为历史。 我就差大声地宣布,昭告天下。 别了,旺财。 其实,我要取名坚强,也有向先进榜样学习的想法,有一点小小的私心,我始终是有私心的,因为我是狗。在旺财局长出事前一年,也就是2008年,中华大地发生了有史以来最强的地震灾害——汶川地震。 当时,l城,这个西北省城也反应强烈,震感明显。 那天,我正在大街上,远远看见哮天犬和一帮串串兄弟们,嬉戏玩耍,我心头一热,也想凑过去锻炼一下身体。心动就要行动。突然,我听见哮天犬狂吠起来,串串们惊恐地不知所措。我当时反应迟钝,刚准备爬上台阶,却怎么也搭不上脚,身体倾斜的厉害,还滑出了好远,摔倒在地上。咦,以我平时的身手,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不行,再来,可我爬不起来,只觉得头晕目眩c天昏地暗。 我斜着眼抬头一看,了不得了,吓死宝宝了,你看二十多层的高楼晃动的厉害,摇摇欲坠,眼看马上就要倒下来了。我哪见过这样的阵势,给吓懵了,不知所措。 地震了——,有人喊。 所有人才转过神来。正在这时,哮天犬一个箭步飞身而过,拉着我跑向不远处的广场,楼是没有倒塌,大地剧烈地晃动将近10几秒钟,险象环生,街上已经乱了套,人们惊魂未定,纷纷聚拢在这一小片广场上。每个人都掏出手机,联络自己的亲人,打听这场灾难的各种消息。有的人急的大哭起来,有个老太太或许已经吓坏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 哮天犬飞跑过去,用嘴扯着老太太的衣服,试图将她拉起来,但是力不从心,他无奈地向路人求援,汪汪汪地叫起来,这时,有人走过来将老人扶起,旁边另一个人也赶过来,一起帮助老人,还有一个人打起了120急救电话。上前帮忙的人越来越多,后来老人被救护车送去了医院,大家的心才落了地。哮天犬,当时大家还以为他是老太太的宠物,其实不然。 当时我感动地哭了,不是为哮天犬,而是为这些善良的人们,为这个城市的好人。因为,当时关于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门话题,正在考验着这个社会良心和正义。万一碰上坏人变老的人呢?就像n城彭宇案,好心施救却被当成肇事者,最后还赔付受伤老人的医疗费,此后,碰上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成为令中国人非常纠结的事情,也是那时候舆论常常讨论的话题。 本来简单的问题,却变得异常复杂。本来不是问题的问题,现在却成了问题。这也是中国特色。泱泱文明古国,礼仪之邦,尊老爱幼引以为豪的国度,今天却因为老人摔倒,扶或者不扶进行讨论,成为社会话题,这本身就是极大地讽刺,这个社会怎么啦?人们都在思考,狗们也感到费解。 哮天犬就没有这样想,或者他也没有过被人讹诈的经历,无知者无畏。或者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太小看了哮天犬。 但我还是想哭,首先大灾面前众人的众志成城c守望相助,让一场突如其来的千年难遇的灾难,成为激励中华民族团结一致的绝佳机会,大爱,是爱,让许许多多曾经绝望的人们,重新看到了希望,至少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的问题再不是问题。我想,那是将近7万多名死难的兄弟姐妹男女老少用无辜生命换来的启示,善莫大焉。其次,那只猪坚强。 好,给大家讲一下这个猪坚强的故事。他是成都彭州市龙门山镇团山村村民万兴明家的大肥猪,汶川大地震后被埋在废墟下36天,被人发现时居然还坚强地活着。后来,有博物馆将这头猪买下,取名猪坚强,要让他快乐度过余生。据说它能在如此强震中存活,实在是个奇迹。兽医专家专门仔细研究和分析了他在地震中活下来的原因,主要有五个:一是猪圈垮塌后,留下半米的空间,没有完全压死封死,使得猪坚强得以存身。二是猪槽里有有木炭,猪坚强靠吃木炭渡过了艰难时期,因为木炭没有毒,虽然也没有营养,但缓解了肠胃饥饿感。三是猪坚强本身就很胖,底子厚,震前他的体重近150公斤,可以说是猪胖子了。发现时他的体重仅剩50公斤,消耗掉100公斤,瘦身达三分之二!四是震后下了几场雨,渗进去的雨水正好解决了他的水分消耗,所以没有被渴死。五是,也是最为关键的因素,那就是猪坚强具有强烈而坚强的求生意识,对活下去的强烈渴望。 二师兄,你太伟大了。你创造了世间奇迹。我看专家没有说中,关键是你有一颗坚强的心!为我们动物界赢得了荣誉,树立了榜样。 猪坚强就是我的榜样,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决定出走,自食其力,从此自由自在的生活。也就是做一个流浪狗,我是自愿的。关键的关键,就像前面所说,我实在是不想给主人增加负担,我实在不想成为他们的负担!我其实没有选择,按照我的狗性。 当然我是有私心的,其实我也非常舍不得,舍不得温暖的小窝,舍不得衣来伸手c饭来张口的惬意,舍不得饱食终日c无所事事的清闲,舍不得现在拥有的一切,但是,我觉得我要尝试一下新的生活,因为不想成为别人的负担和累赘,我要有自己的生活。我也向往自由。 不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行还是不行。开弓没有回头箭,我对以后的困难也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那天,我是当着主人英子面从家里走出来的,就在他们说完话,考虑我何去何从的时候,我心怀感激,深情地注视了一会英子,然后张开嘴微笑,再点一点头,接着毅然决然,坦然自若的大摇大摆地走出了家门。在英子和弟弟瞠目结舌的注视下,我强忍着泪水,我没有回头,飞速走下楼,很快到了院子,很快穿过马路,很快消失在l城的小巷之中。但我分明听见就在我出门的时候,英子喊道:旺财,回来!回来!我感到,英子的目光一直在盯着我,一直到看不见我。她应该能感受到我给她的暗示,坚强地面对,坚强地活着。 好了,我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 朋友 如果说猪坚强是我的二师兄,那么,哮天犬就是大师兄了。有必要交代一下哮天犬了。 那天,你们看到的英雄哮天犬,是一只中华细犬,大概和我们中华田园犬同属一脉,不同种类。哮天犬是我给他起的名。看,我就是爱给人起名,包括自己。如果你想有个好的名字,就来找我,我基本上不会推辞,基本上让你满意。那你会问,为什么是基本上而不是完全满意呢?我告诉你,人是会变化的,狗也是。此一时c彼一时嘛,你看,我就换了名字,不同时期,名字代表你不同的想法和作为。就像你有时候良心发现,做了一件好事,给乞丐一份喝粥钱,给贫困孩子捐书包,给山区学生送棉衣,给摔倒的老人伸出你的手,但极有可能是,你曾经是铁石心肠,你是个卑鄙小人,你是个流氓无赖,你或者是梁上君子,你更或者是杀人凶手,不过,当你向老人伸出援手的那一刻,你是善良的,你是可爱的,那一刻,你不叫铁石心肠,你不是小人,你不是流氓,你不叫梁上君子,你不叫杀人凶手,你是一个正常的人,心存善念的人,纯粹的人。这时候你就是一个好人,即使你本来是个坏人,但在你向需要救助的人伸出援手的时候,你就是好人。正如佛家所言,放下屠刀c立地成佛。 说到老人,每一个人都应该做的好事就是回家看一看老人,陪伴自己的老人聊聊天c说说话c解解闷,别整天想着干天大的好事,学无私的好人,而忽略了自己的亲人。你说,我说的对吗? 先说中华细犬,实际就是中国民间传说二郎神的爱犬的原型。细犬,和中华田园犬一样,也是中国特有的传统猎犬,距今已有千年的豢养历史。细犬的身体造型比较有特点,头小腿长腰细,还善跑,体型与猎豹相似,是优秀的猎犬类型。 为什么叫大师兄哮天犬,一个原因是他的细犬身份,身份,也就是出身,我们狗也是讲阶级出身的。另一个原因就是他除具备以上典型的细犬特点外,狗的本质还不错,具体讲就是心地善良,比较有正义感,是条好狗,后面慢慢讲。 追本溯源,最早和哮天犬成为朋友,是从那次我追咬马三开始的。也就是斑点事件后不久,从癞皮狗黄毛眼神传递的信息,我确认马三就是不容置疑的凶手,所以我对他是恨之入骨。 有一天凌晨上山喝完泉水,我磨蹭了一会,待到东方鱼肚发白时才很不情愿的往家里回返。走过桥头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原来是马三,周围还有他的几个同事,他们正在吆喝着早来的商贩,驱赶着人们不要在早市摆摊设点,说是今天上面有活动,还要检查,他们驱赶着大家,就像肆意驱赶着不会说话的畜生。 有人讨好地笑着搭讪,马三把手一扬,毫不客气地说少来这一套,走开!走开!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我不见则已,看见他我又想起可爱的斑点,不禁怒从心头起c恶向胆边生,我一路飞奔扑向马三,对准他的脚踝就是一口,啊呀,只听马三大叫一声,看见是我,就用脚来踢,踢得非常熟练和凶狠,很明显这家伙踢人踢狗都是踢习惯了的,动作如此娴熟。 马三只受了点轻伤,大喊道:有狗咬人了。他的同事们听见马三大喊,逐渐围拢过来,有的人手里拎着家伙——电棍,有的人手里拿着笤帚,他们一下把我围在中间,看来我这一回是在劫难逃了,我绝望的闭起了眼睛,等待接受命运的安排,如果被抓,最后也会成为马三等的口中美味,那样我只是希望他们来点痛快的,速战速决,不要折磨就行。 若天意如此,我能奈何? 也正是天无绝狗之路,正在这时,只听见有人啊的一声惨叫,一个精灵,一只中华细犬,恰如其分地出现了,他冲向这几个城管队员,张开口就咬,横冲直闯,所有人纷纷退后,人们自顾不暇。我抬眼看见他向我奔来,目光如电,身轻如风,他用嘴示意快走,我立即振作精神,转身一个跳跃,飞一般跑出人群,和他一起很快消失在楼群小巷之中。 身后马三哇哇大叫,抓住他们!狗咬人了!抓住他们! 活该!我心里惬意极了。真是报了心头之恨箭之仇!一个字:爽极了。你说都三个字了,不要紧,主要是爽。 跑啊跑,我们一直跑过几条马路,看看身后没有追兵,才停下脚步,一边喘着粗气,一边相互打量。我简单告诉了他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点头表示理解和同情。很快,他说要走了,主人家还有事。说着,说声再见,迅疾飞奔离去。我还没有说声感谢呢,也还没有请教他的尊姓大名。 不过,也没有关系,当时,我就叫想叫他哮天犬了,你看他不是从天而降嘛,应该就是天上二郎神的爱犬哮天犬了,这个想法是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的,脱口而出的,非常恰当的。冥冥之中,我感觉他就是上天安排好似的,专门派来救我的。他就是哮天犬。 救狗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说过,我喜欢七,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也是星期天,一周的第七天,因为我回到家时,主人还在睡懒觉。 这样,我和哮天犬成了患难之交,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我们住的相距不是太远,还时不时能见上一面,一起玩耍起来。 熟悉以后,逐渐对哮天犬的身世也有了一些了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 赌徒 但一开始,哮天犬曾经也是个浪荡子。这个原因是因为他的主人——杜波。杜波当时是l城有名的企业家,他年轻时当过兵,还上过老山前线,好在是通讯部队,位置稍微靠后一些,相对安全一点,也算经历了战争的洗礼。他是城市兵,部队转业以后,被分配到一家工厂。后来企业不景气,杜波面临着下岗再就业。 其实也应该感谢生活,不是说生于忧患c死于安乐吗?还有背水一战,知耻而后勇,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等等。当人面临着困境或者危险境地时,就会喷发出潜藏的能力。杜波也是,从练摊开始,从小打小闹批发衣服在夜市转卖开始,逐渐形成气候,开了几家门店,后来开了商场,用10多年时间摇身成为知名企业家,成为励志成功的榜样和模范。 杜波从小喜欢养狗,就专门去山西买了纯种的细犬,就是我们说的哮天犬,成为自己的宠物。说人和狗是相互影响的,还说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的确如此,哮天犬刚开始也受到主人的影响,比较好玩,浪荡成性。杜波做事有股钻劲,平时为人大大咧咧,也喜欢娱乐玩耍,玩心太重,只是不为大众所知罢了。这也是人的两面性。 但杜波的形象改变是和一个报社记者死磕开始的。起因是一个消费者到报社投诉,说购买的商品有了问题,几次到商场去协商解决,都被拒之门外。接待投诉的记者老林立即前去采访,头一回也吃了闭门羹。回来就大笔一挥,写了第一篇报道,标题是:消费者的权益谁来维护?某某商场店大欺客,无视消费者投诉不讲诚信。 当时媒体的报道分量是可想而知的,尤其对于某某商场这样的知名企业,很多围观吃瓜群众c不明真相市民,纷纷打电话来询问,质疑商家的做法,消协也准备出面过问此事。 杜波还是比较重视形象宣传的,看到这篇报道,心里不舒服就到报社讨要说法。见到记者,话不投机,不小心失手打了记者一拳,这下算捅了马蜂窝,请注意这几个关键词:企业家,被投诉,到报社,打记者。 这上门打人,还了得,尤其是到报社,太没有脑子了,或者是脑子进了水。 第二天,这个事件的报道就传遍了全城,某某商场大名远扬,企业形象跌至谷底。 杜波算是看到了媒体的力量,尝到了社会公器的厉害,自己无疑是鸡蛋碰石头。于是私下里,他托人找见林记者,对方开出的条件是拿出100万元做广告,在他们报纸上投放广告。显然,林记者的立场代表了报社的意图。 杜波感觉一下子明白了,早这样不就没有这些事了吗?当时他们商场在同城另一家媒体做了几个整版的广告,效果不错。林记者所在的媒体也找他要求做广告,他还正在观望和犹豫,现在就发生了这种事情,他应该有所顿悟。 但就这样将大笔广告费用如此轻易投放在刚刚还曝光自己的报纸上,并且林记者满口答应可以做到,真是翻手为云c覆手为雨,杜波心中却有所不甘,他觉得心中很是不爽。 最后,杜波反悔了,撕毁了私下协议,没有履行承诺,也没有在报社投放广告。这一举动更加惹恼了林记者和他身后的报社,那件投诉事件又被提了起来,报纸穷追猛打,连篇累牍进行追踪报道,最后消协出面才解决了问题,迫于压力,工商局对商场采取了罚款若干的处罚,还做了通报批评。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 报道的作用其实就是叫醒了睡着的猫。不知道的市民也知道了,某某商场的不讲信用的口碑一传十c十传百,越来越多的市民不去那里购物,商场销售量一路下滑。 林记者还扬言,要到医院做病情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就要将杜波告上法庭,涉嫌刑事犯罪的话,就要承担法律制裁的后果! 那段时间,杜波偏不信邪,像斗鸡似的跟林记者耗下去。为了化解林记者的伤情鉴定和法院诉讼,他托人找公安c找法院,最终摆平了这些事,但掐指一算,请客吃饭送礼的花费不亚于那些广告费用,真是得不偿失,何必呢? 唯一的好处是他由此结交了市局的冯副局长和法院的张副院长,是他们在自己分管的范围内,妙手回春,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当然,那是有成本的。因为涉及隐秘,不便告诉你们。还是那句话,你懂得。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有时候,杜波就非常后悔,不如一开始接受林记者和报社的条件,拿出那些钱去投放广告,既扩大了影响力,有化解了矛盾,还解决了问题,本来是双赢,可是,好好一手好牌却打成了烂牌,但他就是为争着口气。俗话不是说,人活一口气嘛。 经历了这次事件以后,也看清了好多人,看透了好多事,杜波的意志有点消沉,不是有点,是严重的消沉,开始把更多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重点是他迷上了赌博和斗狗。 一失足成千古恨,要作恶万劫不复。 那时候非常流行一种叫翻沙子的纸牌游戏,你说什么叫翻沙子,我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你尽可以上网去查。反正是一种纸牌玩法,个人可以下注,有人坐庄,你觉得自己的牌面大,就可以不断下注,直到压跑所有对手而获胜,或者叫开庄家,谁牌面大算谁赢。 他是输在了小眼镜这个心机男手里。据说小眼镜在韩国学习过纸牌游戏,有高人传授过洗牌的招式,其实是些下三滥,全是如何作弊当老千的把戏,只不过那时候所有人不懂,或者说没有那么多心眼,山中无老虎c猴子称大王,让这孙子糊弄了大家,这是大家后来才明白的。 那次,杜波拿到一手好牌,三张老k,其他人都是蒙的。谁知小眼镜坐庄,他早提前藏好了两张a,也装作和其他人一样先蒙着下注。几轮下注过后,其他人纷纷退后,就剩下杜波c水娃子和小眼镜三个人,他们各自看过牌后,再合计合计又开始下注。已经开始大额下注,水娃子见势不妙就撤了,还故意不小心露了一张a。 这下,杜波感觉吃定了,三个a的几率已经微乎其微,他和小眼镜又开始下注。最后,还是小眼镜开了他,就是三个a,正好吃了三张老k。 那一次,杜波输掉了自己的奔驰车,价值80万。后来杜波终于知道,小眼镜和水娃子玩老千,搞通叶子,合伙玩了他。当然那是在小眼镜和别人玩老千时,被人家抓个现行,还砍掉一只手,幸好捡回一条命,小眼镜玩老千的事传开以后,他才想明白的。 他一夜输掉奔驰车的故事也在l城江湖中广为流传,成为出手一掷千金的大手笔,不算败绩,反而出尽风头。 除了耍钱赌博,他还喜欢上了斗狗。哮天犬就是经历了生死大战后逃离主人的,他有两次和狗们撕咬斗狠的经历,可以说是自相残杀。一次是一只罗威纳犬,一次是和一只比特犬,两次都是生死之战,多亏哮天犬身手敏捷,否则早成为对方的手下败将,也是他忍耐力惊人,后面一次和比特犬斗,他先下手为强,抢先一口咬住比特犬的脖子,始终没有松口,一直到比赛结束,他已经筋疲力尽,回家卧了三天三夜才缓过劲来。即使到现在,他耳朵上的伤口还那么明显,差一点让比特犬给咬掉。 那只比特犬,由于受伤严重,终于在几天后呜呼哀哉。他的主人很快又买了只美国斗牛梗,扬言要和哮天犬再比高下,赌金丰厚。主人杜波已经接受挑战,还想赢回巨额赌金,根本不顾及狗的感受。 此杜波已非彼杜波。人是会变的。所谓近朱者赤c近墨者黑,整天和赌徒厮混,杜波也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赌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章 涉黑 那次斗狗之后,哮天犬对于主人的残酷和无情彻底失望,也对斗狗场上的嗜血猎杀心生厌倦,更重要的是他对主人的不求上进和冷酷残忍失去信心,他重新反思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也重新设计了自己的未来,他不想就这样战死在斗狗场上,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最终,他离开了自己的主人,走向了流浪。 顺便说一下,哮天犬要比我早一点成为流浪犬,我后来流浪,或多或少也受到他的影响。 看来也是缘分使然。我的主人旺财局长出事前,哮天犬的主人杜波因为涉嫌开设地下赌场和黑社会,因为牵涉人命案件,最后被以黑社会罪名判处死刑,等待最高院审核后执行。 涉黑,请注意是涉黑!多么可怕!乖乖。 原来,自从哮天犬离开以后,杜波变本加厉,不思收敛,越玩胆越大,就在商场地下室私自开设赌场,雇了几个小兄弟看场子。 同时,他把商场上面几层改为ktv夜总会,招聘一些妈咪联系小姐搞一些异性陪侍,生意一度非常火爆。杜波又成为风云人物,但这次终归不是正途。 从一个成功励志人士,再到反面新闻达人,再到彻底染黄染赌,杜波的人生经历可谓奇特,也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但枪打出头鸟。或者多行不义必自毙。 先是地下赌场出事。由新任市公安局局长亲自指挥,办案队长带领刑警队员,突然袭击某某商场的地下室,杜波因为提前没有得到线报,所以被捉个正着。刑警队员的突然出现,涉赌现场乱作一团,在队员们的高声喝令下,除一撮毛反应快夺窗而逃外,其余所有人全部举起双手,蹲在地上,桌面上堆满了成捆的人民币,人赃俱获。队长带领2名队员,连续作战,立即追击逃跑的一撮毛。 一撮毛已经无路可逃,他藏在库房的一间房内负隅顽抗,随身带着一把刀。队长没有犹豫,一脚踏开门冲了进去,没想到一撮毛狗急跳墙,一刀扎在队长的肩上,鲜血一下子就冒了出来。队长来不及多想,一把抱住嫌疑人,其他两名队员一拥而上,最终将嫌犯制服,戴上手铐押走。队长还因此立功受奖,这是后话。 一撮毛本来是看场子的小兄弟,这样,商场不仅非法涉赌,而且工作人员拒捕袭警伤人,商场负责人难逃罪责。 再是ktv夜总会出事。祸不单行,地下室出事几天后,夜总会也出了事,还是大事,天大的事,死了人,出了人命。 那天,沈公子和一帮哥们来到这儿消遣,这沈公子是有名的本地黑社会老牌头目,依赖他的亲爹是前任省上主要领导,没有人敢得罪他,曾经纵横驰骋江湖十几年,现在稍微上了点岁数,不像年轻人那样咋咋呼呼。因为他戴个眼镜,看上去总是文质彬彬,他姓沈,江湖人叫沈公子。其实心狠手辣,打架斗殴毫不含糊,不然怎么坐上山头老大的交椅。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阴沟里也有翻船的时候。那天晚上也邪乎,偏偏杜波有个小兄弟叫瘦猴的不知道这层厉害关系,也不认识沈公子。沈公子一来就要点小姐的,瘦猴不知好歹,爱理不理的,惹得沈公子手下马仔很生气,就骂了一句,瘦猴不知天高地厚,就还了一句,两人就动起手来。 这下沈公子就不答应了,从来都是人让他,而没有我让人,太没有脸面了,瘦死的骆驼都比马大,我以后还在l城地面上混不混,在他的授意下,一帮马仔一阵乱砸乱闹,整个夜总会乌烟瘴气。瘦猴也被打的满脸是血c满地找牙。 也说杜波命该如此,正好那天喝多了酒,一听手下汇报有人砸场子,就带人上来收拾摊场。上来后和沈公子话不投机,双方就开始干架,奇怪的是,瘦猴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把手枪,一枪就打中了沈公子。 一看枪打了人,所有人都吓傻了,树倒猴狲散,瘦猴携枪潜逃,杜波吓得酒醒后瘫坐在地上。有人打电话报警,120急救车来以后,赶快抬伤者去医院,沈公子的血从楼上一直流到了酒店大门口,还未到医院就已经咽气了。 枪声惊动了中央c省c市c区各级警方,l城枪案立即成为全国重大刑事案件,成为公安部督办案件,影响巨大。 林记者所在的报社也在接到群众爆料后,派遣记者以最快速度赶到酒店大门口,记者到大门口时,只剩下地上的一滩血迹,所有涉嫌人员已经被警方带走询问,现场里边已经被封闭,不让闲杂人员出入。 即使这样,第二天的该报还是以独家新闻的消息,报道了这件骇人听闻的刑事案件,一下引爆了市民眼球,不到中午当天报纸全部售完。所有读者还期待着看续集c看下文呢。 开设赌场c拒捕袭警c私藏枪支c勾结团伙c打死人命等等,杜波明显就是黑社会,他已经成为l城的一个毒瘤,政府必须尽快清除毒瘤以给人民一个交代,还市民一个朗朗乾坤c和谐社会。 很快,逃跑的瘦猴也在潜逃途中因为携带枪支拒捕被当场击毙。几个月后,杜波因涉嫌黑社会c私藏枪支等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经过最高院审核后被执行枪决。 l城枪案成功告破,也完美收官。相关部门大大松了一口气,忙着开报道会c庆功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 尾巴 哮天犬是在杜波被枪毙后,才陆陆续续知道这些情况的。有电视上的c有报纸上的,有人们聊天说的,零零星星,一知半解。 我们同病相怜。哮天犬可以救我,但他救不了自己的主人。哮天犬虽然也黑,只是身体黑c毛发黑,属自然特征,而不是手段黑c做法黑,至于心黑不黑,我倒真的不知道。哮天犬幸亏没有成为涉黑的帮凶,自己救赎了自己。 其实,事情还有尾巴,大大的尾巴,我指的是枪案。哮天犬是在遇见杜波的儿子小杜以后才知道事情的大概和背后的东西。 杜波的这个儿子小杜有点二,这个二不是飞扬跋扈的那种,而是有点傻的感觉,他人比较胖,总是傻乎乎的,平时穿的很简单,看上去有点讨,本地话,就是不上潮流,有点土的意思。他老子那么有钱,而他却寒酸的要命,经常骑个破摩托车,大冬天的看着都冷的不成。确实讨。本地有个话,叫讨吃,那是骂人的话,有时候说一个字:讨,有时候说三个字:讨兮兮,反正一个意思。这次我说对了吧,不要再说我的数学是体育老师教的就好。你给我记好了。 生活简朴,这种状态是他妈妈和他多年养成的习惯,他们的生活一直非常简朴。原因是在他小时候,他爸爸下岗失业,家庭经济非常紧张,干什么都紧紧巴巴,因此形成了这样的节俭习惯。加上小杜自小不爱学习,在学校也是差生,不受大家待见,更不受老师待见。这也另外养成他不太合群的性格,不爱说笑,规规矩矩,和老杜形成极大反差,甚至让人怀疑他究竟是不是老杜的儿子。 这是小杜的缺点,也是小杜的优点。 小杜高中毕业后,他爸爸的生意已经很有起色,就拖关系让小杜进了工商局当上了一名正式司机,吃上了公家饭。 后来,老杜发达了,就给小杜和他妈妈换了套大房子,小杜还是和以前一样,和妈妈相依为命,过着简单的生活。杜波除了平常给这对母子不少生活费外,基本很少回家。小杜和妈妈也非常知足,从来不干涉或者涉足老杜的生意。尤其小杜,对老杜的事业毫不关心,似乎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结果确实如此。老杜犯事后,所有财产都被收归国有,只留下原来的老房子因是老婆父母的财产,他们母子才有遮风挡雨的地方。 老杜被收监后,小杜和妈妈每月都去看一次,有时候每月去几次,老杜每次都很开心,详细询问一下他的近况和妈妈的身体,有一次他还问起小杜,见过哮天犬没有。小杜说,看见过,他经常在离家不远的公园和其他小狗玩耍,好像挺好的。 杜波略有所思,叹气说,真是条好狗。 小杜也挺有心计,下一次来的时候,专门到公园找到哮天犬,套上狗绳,把他带到了监狱。监狱看管怎么都不让狗进去,说是有规定。小杜也脑子好使,给买了一条好烟塞给看管,说了一大堆好话,说主人想念狗了,请满足一下他的心愿。最后,看管无奈只好同意,不过要求一定管好这只狗,不能咬人什么的,还让他写下了保证书之类的。 破天荒地,狗走进了监狱,而且是探监,哮天犬可能是前无故狗c后无来者,古往今来第一狗。 这里,我要表扬一下小杜,脑瓜子要用在该用的地方,别看平时有点二,关键时刻靠得住。就像青蛙和公鸡,青蛙整天叫没有啥用,公鸡只在早上打鸣,人们就知道起床了。 人们,要向小杜同志学习,关键时候靠得住! 老杜没想到儿子还有这孝心,当时就痛哭流涕,想起对不起这母子,以及狗,更是放声大哭。这是他唯一在监狱里哭的一次,当然更多地也是哭出自己心中的悔恨和难过。 哮天犬也泪眼汪汪,看着曾经的主人身陷囹吾,爱莫能助。这也成为哮天犬以后炫耀的资本,时不时在我们狗狗面前晒自己走进监狱接受警示教育的所见所闻c所思所想c所爱所恨c所哭所笑,等一下,还有笑,对,是笑,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的冷笑,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惨笑,是人生如梦梦如人生的假笑,哈哈哈,呜呜呜。 老杜告诉小杜,家里的衣柜底子夹层里,有个牛皮信封,里面装的东西不要动,我死后想办法交给:检察院,最后三个字时,老杜压低了声音,几乎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用手在桌子上比划出来的,很明显,老杜是怕看管发觉。小杜看明白后,点了点头。 老杜心中一下释然。 回到家后,小杜忍不住好奇,打开衣柜,好不容易找到信封,打开一看,里面是个账簿,他大概翻了一下,不想也被里面的记录吓了一跳。 账簿里清清楚楚地写着商场公司分红人员名单,赫然有:冯某,市公安局副局长,多少多少钱;张某某,市法院副院长,多少多少钱;郭某,市工商局处长,多少多少钱;总共有20多人,还有公司的其他人等。 小杜非常害怕,知道这些事非同小可,这可牵涉多少人呀。小杜本能的反应是,不想牵涉这些事,担心引来麻烦,他心里有点埋怨老爹,告诉我这事有什么好,真是。 他心里正在嘀咕,随手翻了一下信封,信封背面的几行字,引起了他的注意。只见上面写着:打黑除恶,除恶务尽。黑就是黑社会,恶就是保户伞。黑社会没有了保户伞,就不算黑社会! 这分明是老杜的字,他要告诉小杜什么呢?保户伞又是谁? 经常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老杜非常清楚万一败走麦城的后果。这些可能是老杜预感迟早会出事,就提前留了后手,留下证据。 很明显,就是他们,穿着公家的制服,吃着公家的粮食,拿着公家的俸禄,不,是穿着公家的皮,吃着人民的粮,拿着群众的钱,却干着徇私舞弊c伤天害理的勾当,草菅人命c沆瀣一气c为虎作伥,这些公家的败类!我呸!你们欺压善良c假公济私,表面上大义凛然,暗地里男盗女娼,你们坏事做绝,良心坏透,如果放过你们,我爹岂不白死? 小杜想到在单位经常受人欺负,尤其那些当官的,没有干净的。他嘴里骂着,心里不仅想到,老爹就是让他们推向悬崖和深渊的,老杜在前面辛苦,你们在后面分钱,我爹有事你们推脱得干干净净,没门!这一下激起了小杜心中的正义之火,或者说是小小的复仇之火。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哎,也算老杜没有白生这么个儿子,也算老杜最后没有看走眼,儿子小杜终于在他走后,完成了他的心愿,填补了他的遗憾:惩治他身后的腐败分子。 小杜当时没有告诉妈妈这件事,也担心她害怕,睡不好觉。 老杜是被从速从快判刑处决的,说是为了给社会一个接待。老杜走后,永远的走后,小杜在一个漆黑的夜晚,在哮天犬的陪同下,把牛皮信封连同里面的账簿,神不知鬼不觉地寄给了检察院。 半年后,l城反腐再出佳绩,除了旺财局长不久前落马外,反腐刀刃向内,市公安局冯副局长c市法院张副院长等几个贪官赃官应声落马,其中最初的线索和最有力的证据就是神秘人寄来的账簿。 这个秘密,只有老杜的儿子小杜,还有哮天犬知道,再有就是天知c地知。小杜的妈妈一直蒙在鼓里。又是个可怜的人。可怜天下可怜人。 小杜,我记住了你,小杜。人不可貌相,好人一生平安。有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 快乐 哎呦——,三股子麻绳啦背扎呀下,哎唏背扎下呀。大堂里呀,哎呦——,金柱上绑下。哎呦——,钢刀哈拿来者头割了下呀,不死是哎呦就这个唱法—— 你听过吗,这是悠扬的西北花儿,花儿王朱仲禄抑扬顿挫的歌声漫过心头,比吃上肉喝上奶感觉还舒服,还舒坦。 还有他徒弟马俊唱《阿哥的白牡丹》:哎——,天没有个柱子者,地没有个梁(也),阿哥的白牡丹(也),哎——,心上的楼呀,我两人(小呀花儿)阿么价盖上。你就是柱子(者),我呀就是梁(也),哎呀——,妹妹的白牡丹(也),哎呦,心上的楼呀,我两人挺挺地盖上。 盖上,盖被子吗?这里不是家里,我已经没有东西可盖。好在现在是夏天,晚上也不会冷。不过,听到这些收音机里传来的歌声,听得我心里美滋滋的。原来时间可以这样慢,生活可以这样悠闲,歌曲是这样好听。 有生第一次感到,一切都是这样新奇,一切都是这样真切。或许以前我曾麻木不仁,或许我没有感觉得太久。 已经是离开主人家一周了,第七天。没有了铲屎官,我要管理好自己的生活。这是时代赋予一个自食其力的狗的使命。我的世界我做主。 其实,做一只流浪狗挺好。并不像人们想象中的那样不堪。 比如睡觉,可以无所顾忌,只要肚子不叫,睡到什么时候都可以,管他呢,这几天就睡了个天昏地暗。 这不,今天我终于伸一伸懒腰,从山洞里爬了出来,太阳已经升的很高了。自从从主人家出来流浪,我就来到了南山山脚下离山寺不远的地方,这里有个不大的山洞,完全可以容身,姑且算作我的新居一一狗窝。 我非常想去寺里转转,不是因为肚子饿,只是想看看。我有个小小的想法,先不告诉你。 寺里大门开着,接近中午,基本没有外人,几个老和尚忙着弄中午饭,无非是青菜黄瓜鸡蛋土豆西红柿豆腐什么的,全是素的。可是并没有看见那个年轻和尚,就是那个鼓动旺财局长许愿的那个,我只是想告诉他,你教的曲不灵。还有,也就是我那天晚上隐隐约约看见的那个,是不是呢? 正在逡巡徘徊之时,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那个年轻和尚急匆匆走了进来,大步走向了自己的僧房。师傅看见他,喊道:胡正,快来吃饭!他回答说:师傅,我吃过了,你们吃。 原来,他叫胡正。他在房间一直没有出来。大概是睡觉了吧,我猜想。 看来无事可干,我完成了简单的巡视,又百无聊赖地回到了自己的窝。 说到新居,我的窝,我觉得我还是独具慧眼的,为什么选在这里居住,肯定是有所考虑,一是这里离泉水近,不用再每天跑那么远的路来喝水。二是这里有寺庙,人们的贡品什么的,吃的应该不会让人发愁。三是这里也较为安静,免得有太多打扰。看来,我的心态已经有点老了,已经不太喜欢吵闹。岁月无情呀。 说实话,以前平时在家里,在街上,都是闹哄哄的声音,主人的,别人的,年轻人的,老年人的,男人的,女人的,等等,各色人等,汽车的,自行车的,三轮车的,摩托车的,火车的,等等,各种车辆,这里一下子变得很是安静,刚开始我还有点不太适应。 短短几天,我已经很快适应了这里的安静。 只是有人来焚香时,寺里就会传来“当—当—”的敲钟声,打破寂静的空间。或者逢做法事活动,梵音袅袅,人来人往,别有一番洞天。 我似乎明白了那些名僧大隐选择名山大川修身养性的原因,那就是安静所在,超凡脱俗,远离红尘,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难道我也要做个隐士?隐狗?狗中隐士? 暂且享受这无边的快乐吧。管他是人是狗。 山是那样美,树是那样大,楼是那样高,太阳是那样温暖和煦。 到了夜晚,望着星空,看着满天的星星,夜空浩瀚,宇宙无边无际,深深感到地球是孤独的,人类是孤独的,狗类是孤独的,但孤独又是非常渺小,可以忽略不计。一切皆空。 我突然想起九尾狐的话,他说世间万物,都有生死,那些死了的都会变成天空中的一颗星星,包括每个人,每只狗,还有每棵草c每条鱼c每一个蚂蚁c每一个虾米。只有在晚上,当你看到满天的繁星,那就是他们在那里眨眼,在显示曾经的存在。 有时候夜深人静,我就会抬头看天,望见那无数繁华的闪闪星星,有的亮c有的暗,有的大c有的小,那么其中,我究竟是哪一个呢?九尾狐呢?这样的思绪无疑不免太过低沉或者伤感。 精神振c振精神,精神越振越精神! 有时候尽量回忆那些快乐的往事,比如想一想村里的妞妞等小伙伴们,比如想一想好哥们哮天犬,比如想一想,对,还有会唱歌的柯基。 柯基是只流浪狗,是我上山之后才认识的。他是大伙的开心果,也是厉害的段子手。特别他唱两只小山羊非常好听,歌词大概是: 两只山羊(它)爬山着呢, 两个姑娘(她)招手着呢。 我想过去嘛(它)狗叫着呢, 我不过去嘛(它)心痒着呢。 两只山羊(它)爬山着呢, 两个姑娘(她)招手着呢。 我想过去嘛(它)狗叫着呢, 我不过去嘛(它)心痒着呢。 听见隔壁子(它)水响着呢, 一个丫头子(她)洗澡着呢。 我想过去嘛(它)门锁着呢, 我不过去嘛(它)心痒着呢。 两只山羊(它)爬山着呢, 两个姑娘(她)招手着呢。 我想过去嘛(它)狗叫着呢, 我不过去嘛(它)心痒着呢。 第一次听两只小山羊时,小柯基连哼带唱,手舞足蹈,惟妙惟肖,让大家忍俊不禁,开心不已。不过细细想来,这首歌略略有一些色,就是带点黄,就是稍不正经。不过话说回来,也无妨大碍。 我想,说到羊,我有点流口水,大概是想吃肉了。这几日清汤寡水,素茶淡饭,口里都能淡出个鸟来,现在急需要来点荤的,塞塞牙缝,壮壮筋骨,提提精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 流浪 l城的西边,有一条河穿城而过,沿河公路叫临河大道。夏天,临河大道两边花红柳绿,绿树成荫,引得游人如织,情侣无数。几座泵船被固定在河岸边,经过装饰和美化成为休闲场所,颇有江南水乡风韵。白天那些闲人前来消闲,喝上几瓶青岛啤酒,或者来碗三炮台,再来上几碟瓜子c小吃,优哉游哉,一天就过去了。到了夜晚,河岸两边的淡淡的路灯和红红的船灯相映成趣,猜拳喝酒和弹琴卖唱的声音混杂,一对对情侣浓情蜜意如漆似胶,直到半夜船家高喊打烊才恋恋不舍离开,一晚就过去了。 夏天就在这样的一天一晚中很快过去了。 在夏天即将过去的时候,我在临河大道碰见了柯基并相互认识的。 那之前,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跑肚子了,天热,东西不耐放,容易发霉变坏,加上污水横流c苍蝇乱飞,严重的影响了我的胃口。并且垃圾箱的东西我是从来不碰的,更加导致了我的食物匮乏,我开始感到流浪的艰辛了。这还不算,有些好事的坏小子,专门给我们流浪狗设套,弄点吃的放好,然后等你上钩去吃。看你过去,一脚或者一根棍子就使过来,看着你吱吱惨叫,心中甭提多高兴,这就叫以狗取乐,虐狗。所以,我都开始有点怕人了,得了人类恐惧症。 那天,我想到临河路去试试运气,结果碰见了柯基。柯基的主人是个哑巴,叫王成,人还年轻,30多岁的样子。王成虽然不会说话,但心灵手巧,拜师学艺拉着一手好二胡,所以有时候来河边船上演奏,挣点钱贴补家用。同时也是体现自己的价值,帮助家里分担负担。他的二胡,在我听来,真是和瞎子阿炳有得一拼,二泉映月c高山流水c春江花月夜,都是他的拿手好戏,如泣如诉,如歌如唱。一曲终了,大家纷纷捧场凑份子。对,柯基会唱歌也是跟王成学的。那个新疆民歌《两只小山羊》,可能是王成一个人没事时哼唱玩的,毕竟是青年人嘛,带点闷情,没想到却让柯基学会了,他只是觉得好玩,并不解其意。。 身有残疾之人,做事往往更为用心,体现在音乐上,就比普通人更多一层理解和厚重。王成既是。 王成每次来,都带着柯基,更加增添了众人的乐趣。别看王成心细手巧,他的父亲却是个屠宰场的屠夫,杀猪的,叫做屠夫不太好听,大家都叫王师傅。 靠山吃山c靠水吃水,王师傅一辈子在屠宰场上班,免不了沾点光,每次厂里的拿出一点下水c心肝什么的会分给师傅们一些,算是食物奖励,王师傅就带回家。早些年家里紧张,这些都是好东西,垫补人的肚子。现在生活越来越好,人们早已解决了温饱正在迈向小康,这些下水什么的,已经不再是稀罕物。正好儿子一年前领养了一只小狗,正就是柯基,这些下水c心肝c边角料排上了用场,成了柯基改善生活的食物。 一度时间,柯基的小身体,吃的都有点发胖,走起路来,都有些吃力。 那天和柯基认识以后,看着我饥饿的样子,他和主人非常同情我,就在晚上回去的时候带上我。在王师傅家里,我也吃到了久违的美味:猪下水和心肝。那一次,我一阵狼吞虎咽,都顾不上柯基,吃了独食,到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回味无穷。由此,我和柯基结下了非常深厚的兄弟情谊。 但是,好景不长,屋漏偏逢连夜雨,也许是天妒英才,大概半年后,王成得了疾病,说是血液上的,前后一个多月时间,人就没了。王师傅悲伤过度,也很快离世。 好人命不长! 没有了主人,柯基成了丧家之犬,和我们一样流浪。不过,我们有个解决食物的好办法,那就是每过一段时间,就去一趟屠宰场,那里离南山不远。因为柯基是老面孔,我们就能获得一点下水c心肝什么的,饱餐一顿,满意而归。当然不是次次如意,遇见那个斜眼保安就不会有好果子吃,弄不好还会挨棍子,那时只能打道回府,所以有时也看运气。 之后,柯基还遇到过一个年轻人喂养他,脑子有病的年轻人,他姓罗,具体名字不详,人们都叫做罗傻子。据说,罗傻子小时候不傻,挺聪明的一个孩子。就是有个性格暴躁的老爹,只要不如意,老罗就会发火,发火后就会打人,使劲打人的那种。这个老罗,年轻时是红卫兵积极分子,意气风发,干啥事都跑在人前面,包括批斗人c贴大字报。后来到工厂上班,也积极肯干。但他有个嗜好,就是爱跳舞,双人舞的那种,比如三步c四步c插花什么的,有点小资情调呀。只要哪里有舞会,基本上少不了。经常搂着人家姑娘跳舞,或者别人的老婆跳舞,终究不是好事情,小罗的妈妈作风泼辣,也不是省油的灯,就经常和他闹。两个人时不时要吵起来,最后,都是老罗先动手,然后和老婆撕扯在一起。 城门失火c殃及池鱼,小罗最终成为受害者。老罗斗不过老婆,就常拿儿子撒气。作业写得慢啦,手脚不够勤快,放学来的迟了,随时都会找出理由,将儿子一顿揍。小罗得了父亲恐惧症。那次,小罗晚上发烧近40度,早上上不了学,就躺在床上。老罗整晚外面鬼混回来,看见儿子还在床上睡觉,不问青红皂白,一把拉起来就打。小罗就是那一次被打成精神病的。事后,老罗追悔莫及,但是一切都晚了。一个好端端的小伙子,就这样成了傻子。 老罗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想改掉了爱跳舞的毛病,安心照顾儿子,但老婆对他失望之极,和他离婚另过。有时候寂寞难耐,老罗就偷偷出去看人跳舞,过过眼瘾。 罗傻子的表现让人哭笑不得,年年如此,乐此不疲。他经常穿的精精神神来到家门口的大马路上,手里拿着几块钱,说给别人换零钱,可以乘坐公交车。看着一张真诚的脸,不知道的人还信以为真,就和他兑换,但他拿了你的钱,只给你一张一元的纸币,其他概不退换。次数多了,就惹了众怒,有人就吓唬他,你爸爸喊你回家。一听爸爸两字,他立即默不作声,低头转身就回家,乖的像个小兔子。 时间长了,人们也就习惯了他的这种方式,也不理他,他就去找下一个人,进行自己的游戏。奇怪的是,每次柯基路过他那儿,他都会停下来,给柯基拿出肉啊火腿什么的,喂喂他。渐渐和柯基成了好朋友,看来在罗傻子眼中人们太过复杂,只有柯基才不会欺骗自己,才可以真诚相待。人狗未了情,真实版。 后来,老罗搬家,新家离大路口还挺远。但更让人奇怪的是,罗傻子每天都自己乘公交车,准确地赶到大路口,继续他的表演,煞有其事。同时,只要见到柯基,就立即停下来,赶快拿出食物喂食,也煞有其事。他还会自己乘车回家,从不失误。人们都觉得罗傻子不傻,只是融入不到这个世界。 罗傻子是在一次下雪的时候,被车撞得。那次的雪,从早上下到晚上,又从晚上下到早上,下的纷纷扬扬,铺天盖地,整个城市都被覆盖了,一片白,雪白雪白的,煞是好看,整个就像一个童话世界。这是l城10多年未有的大雪,地面的积雪足足有2寸厚。 早上的时候,老罗告诉儿子不要出来,就去忙别的。没想到儿子破天荒地没有听他的话,还是出来乘车到了大路口。在大路口下车的时候,人从车门滑了下来,车轮从身上压过,当场断气。殷红的血迹在白雪的衬托下,格外刺眼,格外恐怖。 柯基目睹了经过,吓得缩成一团,从此也变得郁郁寡欢,沉默寡言,不久就没有在这里出现,不知所终。我知道,连续两位年轻主人的离世,让他备受打击。 离世,或许是一种解脱。 下雪的时候,我在山上的雪地上撒野,尽情地撒野。我们在雪地上疯狂地撒野,我,哮天犬,还有串串们。下雪,成了流浪狗无所顾忌c竭嘶底里c肆意狂欢的节日。 太阳出来的时候,雪很快就化了,消失的无影无踪。冬天就这么过去了,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 色心 我还是要强调名字的重要性,对,一定要起个好名字。你看,杜波嘛,和赌博一个声调,所以就,所以就会赌博。你说我太形而上,我太爱讲迷信,如果你认为这是迷信,那好,咱们没有共同语言,只能拜拜!大路朝天,各自一边。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胡正和尚,胡正,胡正,胡正,似乎隐藏着点什么。 傍晚时分,太阳刚刚落下山岗,落日的余晖像佛光一样普照大地,景色非常壮观。当余晖即将褪尽,这个城市华灯初上,道路上车水马龙,人影绰绰。又一个夜晚不宣而至c悄然降临了。 山寺迎来了一天安静的时刻,白天的喧嚣和尘世的纷扰归于沉寂,佛祖静坐莲花世界,颔首微笑,一尘不染,看尽人间烦恼无常,心中欲望滚滚而至,有人是为了梦想,有人是为了享受,还有人是为了刺激,三教九流各奔前程,妖魔神仙境界有别。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我佛慈悲。 寺中几个老和尚在自己房中或休息,或打坐,或看书,或研究。吱呀一声,寺门被轻轻推开,胡正穿着俗人衣着,戴着帽子,侧身走出大门,轻轻来到停车场,迅速发动汽车,很快奔向山下繁华世界。 这一幕被我恰巧看见,和上一次的有些动作极其相似。 他去干什么?为什么要俗人打扮?看来你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我决心一查到底。干脆就在寺里后院门口躲藏起来,准备来个以逸待劳c守株待兔。 果然,不到半个时辰,一辆汽车爬上山道,远远的车灯照射过来,那小车在寺门前戛然而止。车上下来一位美女,注意是美女,打扮的十分妖艳的美女,一看就不像正经人家的姑娘。为什么这么说,我是有根据的,因为她的香水味道太过浓烈,并且是劣质的一种,有点刺鼻,我们狗的鼻子可不是吃素的。在主人家,在以往,只要有人走过,我就能老远闻见不同气味,这也是我们狗类的一个小秘密,闻香识人,不同的人,气味各不相同。那种淡淡的像丁香花一样气味的只有我的女主人,英子,我有点想念我的女主人,那美丽贤惠成熟的英子。当然,我们更是通过气味来分辨我们的同类:狗。 所以,你可想而知我们狗的鼻子有多厉害,不是说瘦狗的鼻子尖,是有道理的。切记,鼻子是我们狗类的秘密武器之一,当然还有之二,甚至之三,我只能告诉你这么多。我们有时候能能嗅出你是不是尿裤,能嗅出女人是不是来那个,甚至能嗅出好人和坏人,有点夸张了。 我张大了嘴巴,尽量不发出声响。胡正停好车,挽起美女的胳臂,从后门悄悄进入,蹑手蹑脚潜入自己的房间。 我施展自己多年练就的蜻蜓点水式四肢轻功,无声无息地来到胡正房前,将耳朵紧紧靠在他的窗前。只听见里面窃窃私语,小妹妹,想死哥哥了,来,让哥哥亲亲,男的说。女的说:等一下,急什么,像个猴子似的。接着听见窸窸窣窣的声音,不好意思再听下去。 赤裸裸,赤裸裸的交易。 接下来的事,不用我再告诉你,你尽可能发挥你的想象,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正值青春年少c身强力壮,那种肉体的碰撞和身心的交融,那是原始的欲望和冲动得以满足的酣畅淋漓,那是欲仙欲飘的身体释放的美妙体验,听得人心里也直痒痒。 这对狗男女,骂他们是狗男女还污染了我们狗类,对,这对贱人,在这苟合,干些苟且之事,怎么还都是有狗字?罢罢罢,暂且放他一马,我心烦意乱,转身悻悻然走开。你个秃驴,你个败类,你个假行僧,你个狗日的,不对,又回到我们狗身上,不对不对。你个连狗都不如的东西! 多年以后,当我不再这样愤世嫉俗c义愤填膺c满腔热血c义正辞严之后,对事情的看法渐渐平复,一切都是定数,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出心中的老虎和魔鬼,这是我的狗生忠告,你听或者不听,随你去吧。 这不是亵渎佛祖吗?这个胡正,一点都不正,有点胡。 天快亮时,胡正和上次一样,如法炮制,悄悄将美女送下山去,一切看似天衣无缝,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 大地一片白茫茫,空无一人,了无一物,真干净。这是一种虚幻景,这是一种执念狂,心底呢,却布满灰尘c色魔作祟!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论一个和尚的修养!不仅要守身如玉,更要守心如玉。 正应了那句若要人不知c除非己莫为的古训,不久之后,胡正是在和一个女施主在行苟且之事时被捉奸的。天网恢恢c疏而不漏。自作孽c不可活。 那女子也是有夫之妇,名叫高丽,和历史上那个难缠的蕃子国名字一样,还有安南c暹罗c南掌c百济c新罗c琉球c大和等其他蕃子国,统统属于欠收拾的猴子,都是那种有奶便是娘c打疼了喊爹的货色。 按理说,高丽还是军嫂,丈夫在部队当不大不小的领导,是团职干部,远在南方某军区。她在地方某部门上班,每天重复着同样的事情,起床c做早餐c看孩子上学c上班c中午回家做饭c上班c晚上回家做饭c辅导孩子作业c睡觉,日复一日c年复一年,她习以为常,又深感失落,或者说有点厌倦和懈怠,总有一个不安分的声音在耳畔回响:再也不能这样过,再也不能那样活! 关键问题是出在夫妻两地分居上。多少个周末,高丽形只影单,多少个夜晚,高丽孤枕难眠。因为她是女人。 一个周末,她和驴友们相约爬南山。驴友,对,是驴友,就是旅游爱好者,准确说,他们这个驴友团规模小,人数少,还有就是路线比较小型化,都是在城市周围打转,主要是爬山,应该叫爬山群,不,登山族更准确一些。 高丽是那种漂亮而有韵味的女人。她是在闺蜜小崔的劝说下加入组织的,初步参加了几场活动。l城三面环山,南北西都有山,只有东面是出口,一马平川。说到这,我想起了爬上了高山望平川,还是朱仲禄的花儿,悠扬的花儿,但打住,不能打岔,也不要打断我,让我一吐为快。 高丽和大家登了l城的北山c西山,相约这次登南山,因为南山最高,最高峰摘星顶海拔将近3000多米,是登山族理想的一试身手的好去处。 由于前几日老天一直阴沉着脸,时不时细雨霏霏,这天太阳公公出来,红彤彤,照到哪里哪里亮,登山族们按耐不住激动的心,驿动的心,身手敏捷c脚步铿锵,向着太阳出发,向着山顶冲刺。 阿城是团伙的骨干,一边大声招呼着大家,一边紧盯着高丽这个新手,他最爱帮助这样的生瓜娃子,初来乍到,亟需指点,尤其是这样的资深美女,只要你下点功夫,就会博得她的好感,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意想不到的惊喜也未可知。他非常懂得如何撩妹,如何先入为主,如何先下手为强,如何。 高丽脚下一滑,差点摔倒,幸亏阿城的及时出手,妥妥地站稳。高丽停下来喘气,找毛巾擦汗,阿城机不可失地递过来湿纸巾。就差高丽上厕所,阿城的目光没有跟着,其他时间他就像高丽的跟班,一个跟屁虫,屁颠屁颠的。他的举动引起一起吴丑女的不满,好花还得绿叶点缀嘛。 阿城的过度殷勤,却引起了高丽的反感,不是因为阿城的头发谢顶和一脸猥琐,她还是有一定锲而不舍定力的,也是有一定防范色狼意识的。她不露声色,却拒人于千里之外,像一朵冷艳的山茶花。 下山路过山寺,为了摆脱阿城的坚持不懈,她走进了寺里,和驴友们分道扬镳,想着阿城张望寻觅的样子,她心里一阵好笑,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做梦去吧。 她神思恍惚地在寺院了游荡,引起了胡正的注意。这个故事的男主人公正式入场,女主人公还在继续游荡,你猜一下。猜中有奖!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罪孽 施主,烧柱香,保你心想事成。 高丽定眼一看,我靠,一个帅锅,绝对的帅哥,却穿着僧衣,剃了光头。他,模样英俊,身材高大,自有一股不落凡尘c超凡脱俗的气质。事后看来,高丽就喜欢这调调,刺激新鲜还要像梦中王子。她的王子就是眼前这个和尚,叫胡正的和尚。 时间是一秒一秒过的,我能听见时针滴答滴答作响的声音,我能看见花朵一瓣一瓣轻轻舒展的过程,两个人足有10多秒停顿,相互怔怔地打量,目光穿越前世,来到今生。 我宁愿相信人和狗一样,一切宛如初见,怦然心动的阀门打开,相互喜欢的种子埋下,后面顺理成章。不要告诉我那么多别的理由,什么勾引,什么胁迫,请不要低估我的智商。这话,我以前曾经说过,我以后还要说。当然,强奸一定要除外,另当别论。 就像我们狗,一见面相互闻着气味,相互闻身体器官,成就是成,不成就是不成,然后直接办事。直截了当。 人还要讲究个过程。这是由他们的文明程度决定的。 在胡正的指导下,高丽拿起三炷香,朝着大殿的神像磕头,磕完头,焚香祷告,献上仪程。 临走时,胡正送到门口,美女,三天后这里有法会,欢迎你来上香许愿,非常灵的。美女,他说美女,他居然说美女?看来色心不小。 高丽佯装满不在乎,实际记住了这话。三天后如约而至。 寺里人头躜动,善男信女们磕头不止,祈祷着口中念念有词。大法师稳坐法台,主持诵经仪式,梵音时高时低,连绵不绝。 看见人多,我远远地躲开,在不远处的坡上望着寺里的人们。他们那样虔诚,那样严谨,那样与平时不一样。还有几只流浪狗也远远的观望,等待仪式结束大饱口福c大快朵颐c大展拳脚c大吃大喝,总之,来个大的。 我看见胡正做完了仪式,穿过人群向高丽走去。他们有说有笑,仿佛多年的朋友,最后,他们一起走进了胡正的房间,我的心猛然收紧。这么快!不会吧。 果然不会。很快他们又出来了,好像相互留了电话c姓名,然后说到:常联系,之后握手再见。一切都没有问题,一切都符合相互交往的普遍逻辑。发乎情c止乎礼。 果真如此吗?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重点是看晚上。 考察一个人,我的经验是,重点是看他晚上怎么度过,是甘于寂寞,木鱼青灯,开卷有益,还是呼朋唤友,吆五喝六,醉生梦死。是点灯熬油,闭门造车,苦心修炼,还是寻花问柳,搬弄是非,杀人越货。等等,什么样的人就有什么样的人生,路在脚下,是人自己走出来的。 世间本无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对于胡正而言,已经是轻车熟路,这类偷鸡摸狗之事已经成瘾,深陷其中不能自己,即使戒律在身c万劫不复。 那天晚上,胡正约了高丽。l城有个吃素餐的酒店,刚开始营业时间不长,装修比较讲究,味道还是不错,唯一不便之处是地处城北,有点远。胡正约了高丽,当然他是换了装的,一起还有几个朋友,有他的朋友,也有高丽的闺蜜,大家吃的非常开心。高丽喝了不少酒,微微有点醉。 酒壮人胆,胡正虽然没有喝酒,但当他将高丽送到家门口时,高丽大胆地给了他一个吻,一个香吻。这个吻意义重大,它麻醉了胡正,腐蚀了胡正,高丽的举动极大地鼓舞了他。我估计胡正当时差点就唱: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莫回头! 回头是岸。 过了几日,胡正又约了高丽,这一回他们没有去吃什么餐,而是直接去了酒店开房,你情我愿,两厢相悦,水到渠成,该办的都办了。 这样,两个人隔三差五就要幽会一下,享受这人间快乐时光。他们只顾享受这男欢女爱,却不顾人伦世故,危险正在一步步逼近。 问题可能出在闺蜜小崔身上,没有保守住闺蜜之间的秘密。有一次,在驴友们聚会时,阿城在高丽面前依旧殷勤不断,吴丑女看不下去,醋意大发,想起小崔曾经说过高丽喜欢那个和尚的事,就冒了个鱼子,告诉阿城那些流言蜚语,阿城不信。 阿城和高丽一样,在机关单位工作,比较正规的那种。他不相信高丽这么高冷的美人会做出那样出格的事,肯定不会,他坚信。 但事实胜于雄辩。 事情就发生在那天,天狗食日的那天。之前,报纸上和电视上都有预告,说周日中午将会有奇怪天象发生,部分地区将会看到日全食。我市也会看到。 高丽和胡正的地下恋情比较隐秘,周日本来她和胡正约好要看日食。见面后由于时间尚早,他们就一起出去逛街。 事情正在悄悄起变化。只是当事人没有察觉。 时近中午,地面刮起一阵风,天空中淡淡一抹云团在太阳周围,天狗张开大嘴,太阳边上出现半弧残缺,天狗开始食日了。半弧不断扩大,黑洞越来越大,太阳变得越来越暗,渐渐只剩下一个光圈,最后连光圈都消失不见。天空顿时整个暗了下来,伸手不见五指。黑暗笼罩了大地,黑暗统治了世界,黑暗笼罩了这个城市。空气中传递着惊恐和不安,每个人都显得那么怪异,都像狗一样竖起了耳朵,只有狗才能听见细微的加速的心跳。零星街面店铺的微弱灯光,一闪一闪,像万顷海面上的灯塔,像暴风雨中的闪电,成为人们的希望之光。可怕的天狗食日,短暂的几分钟,仿佛非常非常漫长。黑暗,总是让人心生恐惧,黑暗,吞噬了所有,让人心生绝望! 这个时间持续了将近5c6分钟,太阳出来,一切恢复了正常。 日食发生时,他们俩已经到了宾馆,洗澡c聊天,然后做那事,浑然不觉外面发生的一切。 没有想到的是,就在他们逛街的时候,在黑暗处有双眼睛在盯着他们,那个人就是阿城。 阿城是在街上看见高丽和一个帅哥在一起,那个帅哥正是胡正,就悄悄跟踪了高丽和胡正,一直到他们走进酒店登记入住。他假装成下一个入住客人,从吧台打听到刚才的登记房间号。他内心坚决果断地,又感觉极其无耻的拨通了110。 据说,治安民警查房时,他们俩都没有穿衣服,被抓了个现行,虽是通奸,我国法律还没有相关处罚规定,就以卖xxx罪进行处理,双方被拘留10天,并分别罚款5000元。 后面的事可想而知,通知双方单位,签字画押,扫地出门。这还不止,由于双方身份都比较特殊,一个是寺里和尚,一个是军人家属,问题性质都比较大。之后在高丽丈夫的坚持下,胡正因为破坏军人家庭,以破坏军婚罪被判入狱3年。寺里也对外高调宣布将胡正除名,以便清理门户,纯洁队伍。同时建议法庭,严惩肇事弟子,以儆效尤。 寺里还将胡正的所有劣迹一并挖掘,比如欺骗信教群众,非法收取财物,侵吞公共财产,肆意挥霍浪费等等,把胡正的所作所为公之于众,不仅取得受骗群众的谅解,还达到警示教育其他僧众的效果。 高丽虽然工作保住,但也名声落地,一地鸡毛,后来也和丈夫离了婚,落魄单身。有时候我想,高丽也是挺冤的,那个胡正根本就不值得她付出这样的代价,他早有前科,偷吃荤腥的前科。 一个佛门败类终于被清除出去,归还信众清净属地。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天狗 天狗食日,其实就是人们所说的日食,又叫做日蚀。其科学原理现在人基本都明白,就是月球运动到太阳和地球中间时,如果三者正好处在一条直线时,月球就会挡住太阳射向地球的光,月球身后的黑影正好落到地球上,这时就发生日食现象。由于地上观测位置的不同,有些地区的人们能看到日全食,有些地方则是只看到日偏食。 然而,在民间传说中,天狗食日难得一见,一旦出现就会伴随有灾祸出现。 佛教传说中,释迦摩尼十位弟子中有一位名叫“目连”的十分孝顺母亲。但是,目连之母却生性暴戾。天上玉帝知道后,将目连之母打下十八层地狱,变成一只恶狗,永世不得超生。目连日夜修炼,成了地藏菩萨。为救母亲,他用锡杖打开地狱门,目连之母和全部恶鬼都逃出地狱。目连之母变成的恶狗,逃出地狱后,窜到天庭去找玉帝算账。她在天上找不到玉帝,就去追赶太阳和月亮,想将它们吞吃了,让天上人间变成一片黑暗世界。在众神的合力下,他们将天狗驱赶,太阳和月亮重新焕发光彩,照耀人间。 天狗吃太阳,还吃月亮的,民间就叫“天狗吃太阳”c“天狗吃月亮”。一个意思,有点意思。我会不会成为天狗? 胡正心术不正,放纵欲望,妄为出家之人,寺院大义灭亲,拨乱反正,山寺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和祥和。 哮天犬总是行踪不定。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看到他了。 想起一个故事,关于导盲犬的故事。说是一天,一只导盲犬带着一个盲人过街时,一辆大卡车失控撞向行人,狗为了救主人,被一同撞死在车轮底下。主人和狗一同来到天堂门前。天使拦住了他们,为难地说:对不起,现在天堂只有一个名额,你们之中只有一个能留下,另一个要去地狱。主人连忙说:我的狗不知道天堂和地狱,让我来决定好不好?天使不同意,说:很抱歉,先生,每一个灵魂都是平等的,你们要通过比赛决定谁来上天堂。比赛很简单,就是赛跑,从这里跑到大门口,谁先到达,谁就可以上天堂。不过,你不要担心,因为你已经死了,所以不再是瞎子。并且谁的想法越单纯速度就越快。主人想了想表示同意。比赛开始了,谁知道主人一点都不着急,慢吞吞地往前走,而那条导盲犬也没有奔跑,而是跟着主人一起走。原来,导盲犬多年来已经养成了和主人一起行走的习惯,已经改不过来。天使好像发现了主人的计谋,就悄悄对狗说:你已经为主人献出了生命,现在不用带着他了,你要快跑才能进天堂。这时,主人发出了口令:等一下。人和狗都停了下来,天使想肯定主人赢了,因为再往前一步他就到达了终点。没想到,主人留恋地看着狗,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见过为自己辛劳服务狗的样子,直到看够了,最后还搂抱了狗一下,然后命令道:向前!狗向前走了,主人却转身向后走向地狱。天使猜错了主人的心思,感到万分羞愧。这时狗也发现变化,回头向主人狂奔而去,连天使都追不上。这样,即使在地狱,主人和狗也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导盲犬永远忠实地守护者自己的主人。 你若不离,我定不弃。你若不离不弃,我必生死相依! 太感人了,这应该是人和狗最纯真感情的真实写照。人狗情为了,谁也离不开谁。 上面是关于人和狗的故事传说。这里还有两个真实的故事,一个是中国的,一个是外国的。 第一个是关于中国犬藏獒的。说有一对北京夫妇,原本养了一条藏獒,并且和狗狗建立了很深的感情。后来他们搬进了新的小区,新的小区禁止喂养超标犬种,他们的藏獒被告知禁养。没有办法,夫妇俩只好送人,可是朋友们无人接收这只藏獒。无奈之下,他们将狗放生,第一次放生他们将车子开到城外300公里的郊外。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那只藏獒就找到家回来了。但是,在小区物业的督促下,他们第二次放生藏獒,这次他们走的更远,还是没有想到第三天狗又一路奔波回到了家中,只是非常虚弱。这一次他们没有再听物业的督促,就将狗养了起来。一年后,女主人怀孕,他们准备第三次将狗放生,这次他们计划将狗放进后备箱中运走,以免再找回家中。临出发时,藏獒怎么也不肯进后备箱,他们想尽办法,威逼利诱,狗犹豫再三后进了后备箱。当车开动走出一段后,他们不太放心,就又打开后备箱查看,却发现藏獒已经咬舌自尽了。或许藏獒认为主人有不得已的原因,几次放弃自己,但他只能以那种方式告别人世间。后来,夫妇俩后悔万分,为了忏悔,他们在搬住到郊区,专门收养了很多的流浪狗,不离不弃。 第二个故事是外国的。说在美国阿拉斯加这个地方,有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的阿拉斯加犬。女主人生孩子时难产而死,男主人一个人忙里忙外,就训练狗照顾孩子,让他咬着奶瓶给小孩喂奶。有一天,主人出门办事,留下狗看护孩子。因为突降大雪,主人当天没有返回,第二天才赶回来。当他推开房门时惊呆了,发现满地是血,再看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狗却在。主人大怒,以为是狗吃了孩子,拿起刀就将狗砍死。接着,他突然听见孩子的哭声,只见孩子从床下爬了出来,旁边还有一只被咬死的狼。原来,狗为了救小主人,和狼进行了殊死搏斗,地上的血就是他们搏斗留下的,狼嘴里还叼着有狗的大腿肉。原来,主人误杀了忠诚的狗。 其实,以上这些故事有听别的狗人讲的,有听哮天犬讲的,还有听人说的,来源虽然不一,但比较可靠。 而我的身边,就有一个见义勇为的好狗:流浪狗边牧,她的所作所为是我亲眼所见。 离山下不远就是城市街道,那时,我们好几只流浪狗饥肠辘辘,在街边寻找可吃的东西,有边牧c松狮c吉娃娃c蝴蝶犬等几个兄弟姐妹。这时,路上行人稀少,一个姑娘边走路边看手机,典型的低头一族。一个穿着较讨的年轻小伙子正悄悄尾随其后,看见女孩不注意,猛然伸手抢夺肩挎的坤包,女孩一下子被拉倒在地,坤包链子还捏在手中。抢劫啦——,女孩大喊。嫌犯见状,为尽快解决问题,抬脚就猛踢女孩,准备强行夺走坤包。 正在这时,只见边牧挺身而出,像箭一般冲过去,使劲用嘴咬嫌犯的脚踝,嫌犯看见有狗咬他,吓了一跳,赶紧松手,转身开始逃跑。女孩趁机站起身,感激地看着边牧,边牧又装腔作势,追着嫌犯狂吠一阵,嫌犯很快跑的无影无踪。 边牧真是狗中巾帼英雄,真的,那是我亲眼所见。如果不信,你完全可以问一问其他狗们。 出家人不打妄语。我是狗,也没有出家,我是离家。 还有二哈,前街的流浪狗二哈,那天他的同伴小白被飞驰而过的汽车撞飞,当时就没有了气息,马路上血流了一地。二哈围着小白的尸体哀嚎不已,不时用嘴拉扯,希望她的玩伴赶快醒来,一起再去玩耍c嬉闹,她不知道狗死不能复生。小白的尸体就在马路中央,路过的车辆只好绕行,交通因此发生了拥堵,现场让人唏嘘不已。二哈的执着感动了好心人,将小白的尸体认真收殓送走,有好事者还将当时的情景拍摄下来,将它放在网上,二哈的义气传遍世间。后来,二哈也被那个好心人收养,重新成为人的宠物,过上了幸福生活。 眼见为实,有图为证。 瞧瞧,这狗粮撒的,不知道我是流浪狗吗?简直是虐狗,虐我流浪狗呀。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酒鬼 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没有宠物狗就没有流浪狗。为什么这样说呢? 且听我来分析。就看看现在我周围的流浪狗,包括边牧c松狮c吉娃娃c蝴蝶犬c博美c斗牛c阿拉斯加c金毛c二哈c泰迪等一干兄弟姐妹,还有像藏獒,那都是狗中名贵品种,是我们狗中贵族,也不是一般人能养得起的,也只有那些有钱人和有闲人才玩得转,就是说,养宠物狗你光有钱还不行,你还得有时间伺候他或者她呀,现在他们就是因为主人没得闲了被抛弃了不是? 据我的初步观察和统计,我的周围或我所见过流浪狗中,绝大部分是这些狗中贵族,他们怎么到沦落街头的地步呢?不管什么理由,还不是被遗弃了。城市流浪狗群体中,本地土著中华田园犬反而成了少数,弄得现在我们倒成了珍稀物种。当然,还有很多串串朋友们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多半是不同品种的狗之间的结合,不然怎么会叫成串串?相互影响并变异嘛,就是人们所说的杂种。对,狗杂种。 所以,没有宠物狗就没有流浪狗。看来你同意了,那我们继续。 你就拿英雄的边牧而言,她原来的主人特有钱,也是有闲。主人姓丁,叫丁红卫,一听名字,你可能也猜得出,是60后,文化革命的红卫兵嘛。因为为人处世特能算计,鬼精鬼精的,人送外号:丁日鬼。 我们姑且就叫他丁老板吧。丁老板原来是某工厂的厂长,后来叫经理,再后来国企攻坚改革,他碰上了好时机,加上脑瓜子好使,通过腾笼换鸟,硬生生将国有企业变成了私营企业,占了企业原有地盘不说,自己还小鸡变凤凰成了董事长,丁董事长,丁董,叮咚,好听! 丁老板现在生意做的很大,开发了l城中好几个cbd楼盘,是这里要风得风c要雨得雨的大人物,还成了政协委员什么的,人模狗样。 边牧是他从国外买来的纯种犬。顺便一说,边牧的全名叫边境牧羊犬,原产于苏格兰边境,具有强烈的牧羊本能而得名。此犬天性聪颖,善于察言观色,在世界犬种智商中排第一名,就是最聪明的狗类了,还因其性格温和忠诚而成为城市家养的宠儿。 但我不喜欢聪明。 看,在我们狗类中,边牧她最聪明了。这点像极了她的主人丁老板,在朋友之中也是最聪明的一个。丁老板平时是用左手写字的,据说小时候老师要坚决予以纠正,但没有成功。我认为幸亏没有纠正成功,否则他的右脑得不到充分开发,和我们一样只使用左脑,那样他还能比我们聪明吗?一个人才差点就这样被埋没。 这话的意思不是我说的,是别人说的。是西方科学家说的,他们最早研究人体解剖学,并对人的大脑做了深入研究。一般认为:人的大脑分为左脑和右脑。人的左脑控制逻辑思维,同时对人体右半身影响比较大,右脑则相反。所以大部分人左脑比较发达,而所谓的左撇子则右脑比较发达。经常锻炼左手可以有效的锻炼右脑。研究还说,如果左脑发达,适合做工程师,自然科学家。右脑发达则适合做音乐家,作家或者画家之类。 我们狗呢?没有人做这方面的研究。 丁老板丁董虽然右脑比我们发达,但他没有去做音乐家c作家或者画家什么的,而是在他的经营领域发挥了极大地天赋,也就是太会做生意,近乎无师自通,全靠自学长材,也成为业界大佬c行业精英。 但是,我说但是,他有一个最最致命的弱点:喝酒。他还有另一个最最致命的弱点:喜欢喝酒! 每当他喝酒,朋友们就非常开心,因为只有这时候,他的智商才不会明显高于其他人。也因为只有这时候,一旦他开始喝酒,必定是醉酒无疑,不醉不归,表现非常弱智。 所以,人们也叫他酒鬼。呵,呵呵,我只能说呵呵了,不管日鬼,还是酒鬼,都是鬼!不是人哪。 有时候我想,上帝是公平的,给你打开一扇窗,必定关闭一扇门,同样,给你关闭一扇窗,必定打开一扇门。 丁老板丁董的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其实致命的不是喝酒,而是他太喜欢喝酒。三天两头喝的醉醺醺,说话口齿不清,走路摇摇晃晃。但是不管怎么样,有一点就是,即使喝的再大,他都能坚持回到家中,睡在自己的床上。 当然喝醉的过程可能比较曲折,比较复杂,比较耗费时间,让人有些难缠,有些破烦,有些讨厌,但结果,一定是醒来时趴在自己的床上,关于这一点,他还是颇为引以为豪的,颇自鸣为得意的。 他喝醉酒还吓死过一只藏獒呢,真的,不骗你,是边牧亲口告诉我的。骗你是小狗,不,我本来就是小狗。无所谓! 说丁老板有一次喝大,就在路边呕吐,吐得五脏六腑都差点出来了,吐得是昏天黑地酒气熏天,送他的人都远远地避开了。 说到呕吐,我想起我以前的主人c旺财局长在上大学时曾经做的一首著名的呕吐诗,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今夜星光灿烂,明日归向何方?且罢,醉酒,我们豪饮无数。呕吐,来到密林深处。呕吐,呕吐,惊起鸳鸯无数!这首诗曾引起英子的捧腹大笑。英子可能就是这样常常被打动然后追到手的,我指的是旺财的文采和幽默。也是个人才! 继续回到丁老板这里。好一会,他感觉吐得差不多了,一转身好像旁边有人,就顺手一摸感觉毛茸茸的,以为是酒友的脑袋,不禁同病相怜,就顺着一直摸上去,一边摸,一边还说,兄弟,你咋也喝多了,也要吐吗?说着说着,怎么感觉不对劲,怎么这个人全身是毛,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藏獒。 原来,他糊里糊涂c摇摇晃晃c不知不觉来到了董四的藏獒养殖场门口。这是看门狗——铁金宝。铁金宝年轻时非常帅,是藏獒中的极品,很值钱的那种,只是现在老了,带着链子沦为值班员看门,混口饭吃,混吃等死而已。 丁老板的拍拍打打,铁金宝显然被激怒了,于是张开大口猛扑过来,吓得丁老板酒一下醒过来,也吓得他一屁股坐在地上。也许是出的劲太大,没想到他头上的假发掉了,掉在藏獒的面前,更没有想到是,藏獒看看地面的发套,再看看眼前的这个秃头,吓得转身躲在墙角,一声不吭。第二天早上,人们发现铁金宝死了,变成了一只僵硬的尸体,但眼睛还睁得圆圆的。董四一口咬定,铁金宝是被惊吓过度而致死的。 为此,董四找丁老板讨要说法。刚开始,丁老板死活不承认,董四气急了,上前一把揪下老丁的假发套,大声说,你们看看,就是这个假发套吓死狗的。丁老板也气急败坏,急的满口假牙掉落在手里,嘴里嘟嘟囔囔c呜哩哇啦,说的什么谁也听不清楚。 最后,丁老板经不住董四的死缠烂打,终于赔了不少钱,10几万吧。可心痛了。 其实,据我的分析,丁老板当时也是惊吓过度,不料头套掉落反而救了他的命,还得感谢自己的秃头。但是能把威猛的藏獒兄弟吓成那样,作为一只狗,我的分析是,应该还有一样东西也掉了,那就是他的假牙,因为我之前就听到边牧说过,丁老板是假牙,满口的那种,就像那天掉下来一样。她还说,有一次丁老板没有戴假牙的样子着实吓坏了她,像个老太太,不,比老太太还可怕,像女巫!神秘的格格巫上的那个。 我是这么看的,你可以想象那个场景,光光的头,锃明发亮,一张小小的三角脸,两只圆鼓鼓的金鱼眼睛在上面,干瘪的嘴,地包天,像什么?仔细想,对嘛,外星人,就是外星人。对,是外星人的样子吓死了藏獒。可怜的藏獒,间接死于外星人之手还不自知。正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糊涂呀糊涂,难得糊涂! 当然,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藏獒铁金宝心脏不好,受到惊吓而突发心脏病,就像某些人一样,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才一命呜呼。当然,这也仅仅是一种可能性。 聪明反被聪明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意外 说到外星人,我又想起了故乡的那个山洞。我总感觉它和外星人有关系。那么遥远,那么真切。 说起来丁老板的假发c假牙还挺管用。那还有什么是假的另外还有什么是真的? 哎,这个世界除了老娘是真的,什么都有可能是假的。请你一定相信我,我不会骗你的。 我的重点不是说这些假的,我是要说后面的真事。丁老板喝酒喝出的事,受伤成了植物人。 那天,他和朋友们在一个山庄喝酒,中间出去撒尿,为图方便,站在土坑边方便,不料一脚踩空,掉进几米深的坑里。待大家想办法救上来,赶紧送到医院,命是保住了,但再也没有醒来,成了植物人。前后花了无数的钱,还是没有好转。 哎,也是前世造的孽。 丁老板成了植物人,也可怜了边牧,无人看管,只能走向街头流浪。 街头流浪的江湖非常险恶。边牧毕竟在有钱人家待习惯了,好吃好喝被人伺候习惯了,一下子转换不了角色,适应不了环境,就像温室的花草,外面的风霜难熬。刚开始流浪,她很不适应,同时因为她胆子太小,不敢向人们乞讨,或者说不会向人们乞讨,也不会和别的狗争抢食物,总是那么腼腆c小心,所以就常常饿肚子,垫不抱肚子。有时实在不行,只好去吃别的狗吃剩的东西,或者去翻垃圾箱,找点残羹剩饭果腹。长期的营养不良,身体渐渐消瘦。 还有就是没有办法洗澡,光洁顺滑的毛发渐渐失去了光泽,身上的气味也越来越大。她逐渐从一个光彩照人的公主变成了邋遢难看的丑女。真是环境改变人,也改变狗。 再者,边牧初来乍到,刚入狗中丐帮这一行,还没有流浪的经验,不知道选择根据地。你看,就像我们,先要选择自己的窝,栖身休息的较为安逸的不易被打搅的地方,这个地方尽量安全,有食物的基本保障,比如到学校c到寺院,或者在居民小院,你看我,就选择了寺院,平常基本能得到食物,不至于饿肚子,当然要改善伙食,要来点荤的,只能靠自己想办法。 是啊,凤凰落架不如鸡,虎到平川遭犬欺。遭犬欺,不过,欺负人的事,还有欺负狗的事,我可还没有干过。 但,狗类中像我这样的正人君子不多,请容许我把自己当做正人君子,正狗君子,这是我流浪以来仅存的一点尊严。而像哮天犬那样除暴安良c助人为乐c乐善好施的狗就是凤毛麟角了。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九尾狐说过,好多人说过。狗里头也是,参差相差c良莠不齐c鱼龙混杂c三教九流,啥狗都有。那个流氓狗泰迪就是。 泰迪是瞅准了边牧的软肋,边牧肚子咕咕叫的时候,泰迪叼来一根骨头送给她,趁着边牧狼吞虎咽,泰迪霸王硬上弓,强行将边牧宠幸。边牧心里就是有一万个不愿意,也没有办法,一是泰迪身强力壮她拗不过,二是那骨头太具诱惑力了,活命是第一位的,这是生存的基本法则。边牧是一边急不可耐的吃着,一边倍感委屈的哭着,肉屑和泪水是一起下咽的,极不情愿才和泰迪进行相配的。坏小子泰迪乐的忘乎所以,还哼着小曲,癞蛤蟆终于吃上了天鹅肉!吃!上!了!天!鹅!肉! 泰迪干完坏事就跑了,一点都不负责任,以后总是躲得远远的,只顾自己吃饱喝好,再也不给边牧一点帮助,再也不管边牧的生活。这个流氓。 边牧就没那么幸运,她怀孕了。两个月后,她产下一窝4只串串,和泰迪的杂种。 那时候,天气渐渐转凉,时近冬天。 冬天到了,春天还会远吗? 那天,她是还在哺乳的情况下,帮助那个女孩勇斗歹徒的。关于平常表现懦弱的边牧,那天表现出的大无畏精神,我觉得非常惊讶,一点都不符合她的性格和作为。我百思不得其解。 边牧的付出终于收到了回报。那天赶走歹徒,得到她帮助的女孩叫朱莉,是个慈善机构的工作人员。说来也巧,她们这个慈善机构目前主要在做关于救助流浪狗的项目。为什么说是目前,原因是社会上需要救助的项目千千万万,她们机构的慈善项目以前主要是救灾扶贫。就在半年前,领导觉得网上很多人在讨论流浪狗的问题,就开始关注流浪狗,朱莉就是主要负责这个项目。 说来她们有缘。边牧的聪明之处可能就在这里,也可能是母亲的本能让她这样做的。4个狗崽子加上她,5张口要吃要喝,为了保证孩子们有充足的营养,她要尽量吃饱,才能产生足够的能量。她的确需要帮助,尤其是人类的帮助。 她抓住了机会,或者说当机会来临时,被她紧紧地抓住了它。机会是给有准备的头脑的,这话一点都不假。 当时事情完结后,朱莉非常感激地来到边牧身旁,轻轻地,轻轻地,就像一缕阳光照进花房,就像一阵甘霖从天而降,就像戴望舒笔下的那个雨巷中姑娘,那样令人心旷神怡,边牧此刻将眼前这个叫朱莉的美丽姑娘奉为女神,救苦救难的菩萨。 朱莉,你就是我心中的女神,边牧激动的真想大喊一声,可爱的女神,大慈大悲的菩萨,她再也抑制不住自己,泪水从眼角流淌下来。一滴,两滴,三滴,四滴,这不是鳄鱼的眼泪,这是幸福的眼泪,这是期盼的眼泪。 朱莉温柔地看着边牧,一边抚摸着她,一边观察着她,慢慢地她从边牧的眼睛里读出了心酸和苦痛,朱莉从旁边商店买了几根火腿肠,正准备剥开喂她,边牧已经等不及了,丝毫不顾及形象,也不再淑女模样,一口叼来狼吞虎咽,三下五除二就下了肚,几根火腿肠没有两分钟就全部消灭,地上剩下一些塑料皮。 边牧又抬头怔怔地望着朱莉,样子有点奇怪。 奇怪,让朱莉惊诧的是,边牧开始用嘴咬住她的裤脚,使劲往一个方向拽,朱莉不由自主跟上走。她们一直走了10多分钟,来到一个隐蔽的的树丛旁,树丛里边有个小洞,边牧转身进去,很快出来,嘴里叼着一个小家伙。很明显,这是她和孩子们的窝。 朱莉一下子就明白了,边牧是想告诉朱莉,快来帮助帮助她和孩子们! 这样,边牧和孩子们被朱莉的慈善机构带走,救助车辆临走时,还带走了另外几只需要救助的狗狗,其中也有那个流氓泰迪,他太好好吃懒做。 不管怎么说,聪明的边牧通过自己的行动挽救了自己和孩子们。 在动物救助站,狗狗们接受检查,治疗,清洗,护理,喂养,照看,大家又重新焕发了精神,边牧因为是母亲,享受特殊待遇。这样,经过一段时间疗养和休息,边牧又变成了体态婀娜多姿的淑女,骄傲的狗公主,成为动物救助站的明星。泰迪贼心不死,几次又想靠近边牧,还想吃一会天鹅肉,都被边牧冷冷地拒绝,他太令边牧失望了。一点都不靠谱,像那个叫川普什么的一样。 在主人意外地受伤患病被抛弃,再以这样的方式得到帮助,对边牧而言,也确实又是个意外,有痛苦,也有惊喜。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朱莉 朱莉是这个救助站的负责人,说是负责人,其实也就是她们3个人,朱莉负责,一个打杂的,还有一个后勤。 朱莉是南方女孩,生的白白净净,长得,长得,前面不是说过,长得美丽像雨巷中那个结着愁怨的姑娘,父母在家乡那个小城市本本分分做生意,家庭条件还可以。朱莉是他们唯一的孩子,视若掌上明珠。由于朱莉从小喜欢动物,高考时就报考了在l城的某农业大学的畜牧兽医专业,毕业后还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一年前刚从学校毕业。正好这个慈善机构有招聘人员的就业机会,经过笔试c面试等手续,朱莉就留在这个城市,成了一名慈善机构工作人员。 最近半年以来,机构侧重流浪狗c流浪猫等流浪动物的救助,朱莉有了用武之地,平常除给动物看病c打针吃药,样样精通,还经常走向街头,将需要救助的流浪狗等进行收集,也有从城管那里转移过来需要救治的,一直忙不过来。 对朱莉而言,工作兢兢业业c任劳任怨,而且和动物打交道,是她从小就非常喜欢的,所以工作从不叫苦叫累,忙的不亦乐乎。然而,一个堂堂畜牧兽医研究生,从事动物救助终究是是大材小用,杀鸡用了牛刀,是杀鸡,千万不能说成杀狗。 但她们救助狗,也确实杀狗。什么,你说杀狗,就是的,千真万确,那不叫杀狗,叫狗安乐死。 最近几个月以来,流浪狗的数量直线上升,几个救助基地已经爆满,关键是每天耗费的各项开支已经远远超过机构的预计,费用严重不足。更为严重的是,流浪狗集中管理严重缺乏人手,一些还没有来得及采取绝育手术的狗狗,相互乱交,又产生数量不小的狗崽,让人更加头痛。 面对源源不断送来的流浪狗,机构已经是绞尽脑汁,疲于应付了。为此,机构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出来流浪狗救助管理相关规定,其中最重要的是开始严格限制数量,一个办法就是流浪狗自开始到救助站,经过严格的检验,患有严重疾病的即行处理,处理通俗说就是杀狗,让狗安乐死。各项检验合格者,给予半个月的救助领养期,半个月以后,还没有被领养的狗,只好处理。 处理,这个处理是什么意思?我想你大概是没有明白。让我说的再具体点,就是杀死,用较为人道的方式杀死,或者叫狗安乐死。太可怕了,怎么会有这种事情,是的,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刚开始,朱莉也没有办法接受这个规定,但严酷的现实是,这些够不进行处理,外面的需要救助的狗狗也进不来,他们也会面临死亡,并且在生死关头,他们会铤而走险,咬人或者相互撕咬抢食,咬人就会传播狂犬病,病狗的身体和死狗的尸体还会传播其他疾病,也是严重隐患。无论怎么说,人是第一位的,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才是最重要的,朱莉也是用这个信念来说服自己的。 没有办法,朱莉只好执行机构的决定。刚开始他们是采用电击方式,就是将需要处理的狗驱赶进小电击室,然后通电,狗狗们疯狂挣扎,然后无力瘫倒,最后死亡。过程比较残酷,让人心中很是不忍。 朱莉运用自己所学,创造发明了狗狗无痛死亡法,那就是注射式死亡,将液体注射进狗的身体里,不出几分钟,就安然去另一个世界报到,或者升入天堂,当然这个过程中狗狗所经历的内心挣扎和痛苦幻灭无从知晓。 每次注射,朱莉为了尽量减少狗的痛苦和不适,根据他们的体格情况将药量调到最好,在最短时间内死去。 对此,朱莉想了不少办法,就是为了减少处理狗的数量,也只有加大流浪狗的领养几率和数量。她开始在各种媒体上包括网络上发布救助信息,希望爱狗人士前来救助站认领可爱的狗狗,这样就会尽量减少被处理的狗狗数量。 边牧以她夺目的娇贵品质,很快引起几个爱狗人士的关注,最后被一位中年妇女领养,这个中年妇女以前曾养过其他类型的狗,那只狗也是寿终正寝。多年的养狗经验和习惯,为了弥补与狗的感情空缺,就领养了边牧,也算归得其所。流氓狗泰迪贼眉鼠眼,形象猥琐,到最后期限也无人认领,另外他在救助站也是毛病频发,屡教不改,强暴好几只小狗,害的有一只好像也有孕在身,属于急需处理对象,最后只好被处理。处理时,他似乎知道自己大限将至,吓得大小便失禁,眼睛里还流出了鳄鱼的眼泪,乞求活命的眼泪,同时浑身颤抖不止,更加引起人们的鄙视,如果是人,他肯定会是汉奸,干尽坏事的汉奸!或者是叛徒,蒲志高式的。 没想到,朱莉对狗狗的无私关爱和求助,最后引起一场意想不到的纠纷和灾难。 她在网络上刊发了一些流浪狗的信息,还配发了一些照片,引起了本地网络编辑记者的注意。那个小脑袋编辑记者和朱莉约好,采访一下他们动物救助站,出于对流浪动物的关心,朱莉欣然同意。 小脑袋拿着相机来到救助站,拍了很多相片,还问了很多救助站的情况。朱莉一一做了答复,表达了希望更多人关注流浪狗生存状况的意愿。 小脑袋最后提出了要看一下狗安乐死的过程。朱莉很是犹豫,起初没有答应他,因为觉得这不是主题,并且很不适合宣传。但小脑袋坚持说,没有问题,这样会引起更多人关注,也是好事。 朱莉禁不住小脑袋软磨硬泡,就同意了。正好当天下午有几只需要处理的狗,其中就有那只泰迪。小脑袋拍到了泰迪的眼泪,临死前的眼泪,泪眼汪汪,充满可怜和无辜。这个家伙天生就是演戏的大师,其实是恶贯满盈c罪有应得! 网络的报道和照片发了出来,立刻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少网民留言,支持救助站的爱心举动。谁都没有想到,流浪狗的问题第一次在这个城市引起如此轰动,大家纷纷发表意见和见解,为解决问题支招。 但是,我说是但是,事情很快出现反转。有所谓爱狗人士的网民将那张流浪狗被处理的照片拿出来说事,再加上小脑袋编辑煽情的解说,说是临死前的狗狗多么可怜。很快,越来越多的爱狗网民开始攻击救助站,说他们是杀狗恶魔,是流浪狗的噩梦,救助站就是流浪狗的坟墓,是骗取社会资金的骗子机构,等等,不一而足。 并且,爱狗网民开始攻击朱莉,说她就是杀死狗的刽子手,有网民开始人肉搜索,说她是这个救助站的负责人,处理狗是她亲自动手,她已经处理掉上百条狗。等等。 这个情况是始料不及的。一时间朱莉和他们机构被舆论包围,被令人窒息的氛围包围。她们有口难辩。 舆论围攻还在升级,一些爱狗网民的人肉搜索更加肆无忌惮,朱莉家乡在哪里,父母从事何种职业,研究生上的什么专业,甚至朱莉在学校和谁相好,这样的八卦文章也开始传播。 最让朱莉无法接受的是,流浪狗杀手,美女注射师,高学历屠夫,等等,各种网络桥段铺天盖地,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竟变得如此不堪,是自己做错了吗? 击倒朱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慈善机构,是她为之呕心沥血c引以为豪c尽职尽责的慈善机构。面对汹涌舆论,机构出面安抚社会,承认做得有些不到的地方,并承诺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朱莉由此被停职反省。她觉得自己的理想世界轰然倒塌,自己为之奋斗的事业已经不复存在,那么活在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义? 在网络事件出现一月时间,在机构宣布将责任人停职调查后,朱莉把自己关进办公室,拿出那个处理狗狗的针管,调试好注射药物,将针头刺进自己体内。 她用和处理狗一样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她在给父母的遗书中说,爸爸妈妈,我真的不是杀手,也不是凶手,我没有那么冷酷,我爱你们也爱那些可爱的狗狗。或许我伤害他们太多,老天不放过我,就是老天放过我,我也不会原谅自己的。亲爱的爸爸妈妈,我走了,请你们原谅我,原谅我的不孝,我知道只有你们会原谅我,让我来生做一只小狗,永远陪伴在你们的身边!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朱莉走了,没带走一点云彩。朱莉是那个雨巷中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吗?或许在天堂是。 人言可畏,人言可以杀人,网络也可以杀人。救助流浪狗的朱莉是被所谓的网上爱狗人士所杀!我偏激地认为,那些网上的爱狗人士往往就是丢弃宠物狗的伪君子,说不上某只流浪狗就是爱狗人士的杰作,大言不惭,猪八戒倒打一耙的事极有可能。 我讨厌网上爱狗人士。来点实的,比如给点吃的喝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六章 莎莎 莎莎是朱莉养的一只宠物狗,是一只秋田犬,也是一个可爱的母狗,体型和我们中华田园犬较为接近。 前面关于她的主人朱莉的故事,我主要是听她所说,当然有一部分也是根据哮天犬说的。原来,哮天犬那段时间在觅食时被有人放置的老虎夹所伤,幸亏朱莉团队及时发现救治。朱莉运用平常所学,精心医治了哮天犬的伤病,并把哮天犬带回了自己的家里,让他安心养病。 没想到,朱莉遭此大难,哮天犬是在闻听这个消息后,带着秋田犬莎莎开始流浪的。之前经过一段时间的朝夕相处,他们俩成了关系非常要好的朋友,但哮天犬一直把莎莎当作自己的妹妹,狗妹妹,亲亲的狗妹妹。一周以后,朱莉出事了。 莎莎身上有主人朱莉的知性和温柔,还有干练和才气,关键是长得也很漂亮。真的,是我见过的最美丽c最漂亮,也最性感的母狗,那性感不是发骚的那种,是浅浅的c淡淡的诱惑,优雅的c冷冷的高贵,成熟的c丰满的形态,所有元素融合交汇形成的与生俱来的美丽,动人的美丽。向外国的罗曼罗兰c费雯丽c玛丽莲c伊万卡,也像中国的王昭君c西施c杨贵妃c貂蝉,情人眼里出西施,对,是西施。 那天,一见到哮天犬和莎莎,我就对莎莎产生了好感,天生的好感。我从来没有这样强烈的感觉,一种怦然心动的感觉。当时碍于哮天犬,我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意,我们身体相互靠近,相互低头闻了很长时间。好哥们哮天犬发现了我的异常,他用眼神对我进行了默认和鼓励,我的胆子就大了。 哮天犬把莎莎放心地交给我,自己忙着去办别的事。他总是这样来去无影c行踪不定。我把莎莎带到了我的卧室,我们就像正常的狗一样,开始办自己的事,不,是两个异性狗之间的事,你应该明白,你懂得。 此处省略无数字。如果以后成为铁哥们,我会悄悄告诉你,我的感受,我的幸福,以及一个流浪单身狗有了家的激动心情!此刻,无以言表,无法言说,满满地都是泪啊,幸福的泪! 我终于办了自己的成人礼,是和莎莎的母狗。我们情投意合,形影不离,日子过得飞快。时光飞逝。 现在是冬天,春天还会远吗? 莎莎有时会发点呆,我知道她是想起自己的主人朱莉了。这时,我就会过去安慰她说,你看,朱莉已经是天上的那颗很亮很亮的星星,你想她的时候,就抬头看一下那颗星星,星星就会和你说话。她信以为真。 莎莎很听话,有时就在晚上看星星,对着星星喃喃自语。莎莎的表现,让我心中隐隐担忧。且不管它。 我们是狗,快乐的狗。在我们相依为命的岁月,哮天犬是我们的好朋友,也是来家中的常客,经常来看望我们,给我们讲些外面的事情。 一个好消息令我们振奋。通过哮天犬,我们知道,朱莉死后,那个慈善机构的老底被有的网民揭开,数额不小的善款不知去向,机构领导仅一年花费的吃喝玩乐等各项招待费用,就可以解决好几个像朱莉救助站规模的所有费用,节省的那点狗粮根本不是个事。机构要求节省费用而处理狗的内部规定也随之被公之于众,朱莉只是执行这个规定而已。 她显然是替罪羊! 顿时,舆论哗然。在网民的强烈呼吁下,检察机关介入事件调查,机构领导贪污腐败的行为终于暴露,受到应有的惩罚。只是,这是朱莉用生命换取来的结果。网民原谅了朱莉,她是无辜的。 真是成也萧何c败也萧何!我指的是网民。有良知的网民开始反思自己的错误言行,有些人还在网上给朱莉举办了祈祷仪式,为她点上电子蜡烛。 朱莉,你在天堂能听见吗?能看见吗?愿你在天堂安息。 莎莎对这个结局感到高兴,但对主人的思念日甚一日。 我们爱情的结晶很快瓜熟蒂落。两个月后,莎莎生下了小宝宝,总共有七个。我们开心极了。7个,正好是葫芦娃兄弟呀。我按照他们出生的顺序,先给他们编号:001c002c003c004c005c006c007,尤其007,别看最小,但最活泼调皮,也最机灵,天生有做特工的资质。接着,我开始绞尽脑汁地给他们起名字。 我一直认为名字真的很重要,好的名字会给他们带来良好的发展前途。你信或者不信,反正我信。 是叫大宝c二宝c三宝c四宝等这样一直叫下去,即传统又简单,可是显得有点不负责任,说明我这个狗父亲不太合格。或者就叫小一c小二c小三c小四等等,这样图省事可太不好听,而且会对孩子们影响一生的,刚刚出生就成了小三小四的,不好不好,坚决不成,咱们要做纯粹的狗,正派的狗。或者就叫一万c二万c三万c四万等等什么的,就像花生当初给进科取名旺财,那样还是太俗气了,什么钱不钱的,对流浪狗而言,关键是吃饱喝足,其他都是扯淡。或者像白雪公主里的七个小矮人的名字: d一c (万事通)c grupy (爱生气)c happy (开心果)c sleepy (瞌睡虫)c bashful (害羞鬼)c sneezy (喷涕精) cd一pey (糊涂蛋),嗨,提起外语我就生气,像那个曹克什么的,还有那个装x的女教授,够了,咱不能崇洋迷外。或者像7个葫芦娃,就叫做红娃c橙娃c黄娃c绿娃c青娃c蓝娃c紫娃,挺不错,但仔细一想,咱娃都是一张白纸,可不要过早染得那样红不红c黄不黄c蓝不蓝的,不要太早出名,还是健康成长重要,另外,那样也容易侵犯别人版权,只能忍痛作罢。或者就叫做七大洲的名字,比如亚洲c欧洲c非洲c南美洲c北美洲c大洋洲c南极洲,也正好符合了我统治人类c主宰世界的的愿望,但转而一想,这也太暴露我的野心了,怕是对孩子们健康成长不利,不是良好的家风传统,容易引起人类的戒备,再想一想。 为孩子们的名字,真让我绞尽脑汁,颇费思量,费思量。 急的我在狗窝外跺来跺去。那么还是另辟蹊径,充分发挥我的文艺特长,起个稍微有文艺范的名字,更加符合我们的祝福和寄托。好嘞,想好了,齐楚燕韩赵魏秦,战国七雄,就这么着,老大叫齐齐,老二叫楚楚,老三叫燕燕,老四叫韩韩,老五叫赵赵,老六叫魏魏,老小叫秦秦,也正好,老大c老二c老三全是小母狗,非常像她们的妈妈,其他都是小公狗,也像极了我。还有,按照名字各国地盘都给他们设计好了,至于将来谁将胜出,就看孩子们的发展了,或许战国时代的历史就要重新书写,我就是那个伟大的始作俑者,也必将名垂青史,我们狗类也会在人类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况且,这样也非常符合我喜欢7的嗜好。一举多得,妙哉妙哉。我不由得给自己点赞,对自己伸出大拇指:一k!怎么我也崇洋迷外了。 初为狗父,儿女双全,七个宝贝,我得意地笑了。这一点,是人类无法企及的,他们每次最多也就2个孩子或者撑破天3个,基本上都是1个。看,他们人类两个人一次才生1个,我们狗类两只狗一次生7c8个,照这样的发展速度,我们超越人类指日可待,将来统治地球c主宰世界极有可能。这次,我的数学绝对是几何老师教的,不会错。 我血脉喷张,浑身像打了鸡血,充满了力量! 但很快,压力山大呀。那可是七张嗷嗷待哺的嘴,而且小家伙特别能吃,一天能吃上七八次,莎莎刚做上母亲,弄得焦头烂额,当然也忙的不亦乐乎。 养家糊口的重任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我的肩膀上,我觉得主要落在了我的小腿上,每天我要不断地跑去寻找食物,既要自己垫饱,还要拿回来尽量保证莎莎吃饱,这样她才有足够的营养来产奶,小宝宝们才有奶吃。如果哪天没有寻找到食物,莎莎宁可自己挨饿,也要满足小家伙们的伙食,尤其那个小七,整天贴在妈妈的奶乳上,让我怀疑看走了眼,贪得无厌的家伙。 但成长是幸福的,和孩子们一起成长更是无比幸福。 冬天虽然寒冷,但在我们的小窝里,却春意融融,暖意融融,爱意融融。 有时候莎莎看我很辛苦,也要出去寻食,都被我制止了。我以男子汉的气魄告诉她,我身上有7倍的力量,一个小家伙就是一倍,还愁找不到食物吗?我说过我喜欢7的。莎莎爱怜的看着我,也就不在啃声,只好守护在孩子们身旁。 其实,我也是有私心的,相信当了爸爸妈妈的人都有这样的时候,孩子的安全重于一切,甚至重于爱人。我是担心莎莎和我一起出去,孩子们会出事的。我还要指望他们将来给我打江山呢。 我爱我家,我爱孩子们。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命案 有几天,我的眼皮一直跳的非常厉害,我的心里有点惴惴不安。 果然那天下午,在去喝泉水的路上,我碰见了哮天犬,他好像受了严重的内伤,躺在草丛里已经气息奄奄。我不禁大吃一惊,是谁会把他伤着?还伤的这样严重?看到我,哮天犬眼中恢复了一点点精神。我赶紧弄来些泉水给他喝,他摇摇头,他的眼睛顺着小路向山上望去,眼珠轻轻转动,示意我去看看。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哮天犬又点点头,目光渐渐凝滞,瞳孔越来越大,慢慢停止了呼吸,嘴角张开留下永远的遗憾,也带走了无数的秘密。 我的好朋友,哮天犬,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走了,走得不明不白。 我稍微安顿好哮天犬的尸体,用干草略作覆盖,我强忍悲痛,悄无声息地沿着小路上山,想一探究竟。 现在是初春时节,这天刚下过一场细雨,路上基本没有行人。本来这条路就人迹罕至,平常只有我们流浪狗会到这里玩耍嬉戏,交友放纵。 但明显,路上有人的脚印,还是两行,还有细细的狗蹄印。狗蹄印似乎就是哮天犬的,那人的脚印呢?他们到这里会干什么?难道也像我们狗们? 我立刻提高了警惕,继续一路追踪。快到在半山腰时,看见有一个废弃多年的小木房,似乎有人住过,因为我能闻见有人待过的气味。我又小心地往前走,顺着脚印往前。 突然,我发现在一个土坡前,人的脚印消失了。我也停住脚步,俯身往坡下看去,果然有人在那里,一个男的,手里挥舞着铁锹,正往土坑里填土。可怕的是,我还看见在土坑里,有一只人的腿和脚,腿上还有牛仔裤,细细紧身的女孩穿的那种,脚上穿着运动鞋,也是小码的,应该是女孩的。 那个挥锹的男人30多岁,脸很长,像个马脸,身体比较胖。他的头发很长,遮住了他的眼睛,我看不清他的脸,但我看见他的手腕外侧有个黑色的胎记。他的裤脚还有血迹,鞋上也是。他一边慌慌张张地填土,一边时不时东张西望。 他在干什么?为什么慌慌张张,鬼鬼祟祟?一种直觉告诉我,这里有大事情发生,并且哮天犬的死和这里发生的事,存在极大的关系。 我汪的一声,吓得那个青年啊呀一声,准备狼狈逃跑,再循着声音看见我,只是一条狗,他停下来,再转身拿起铁锹,拼命追过来,朝着我就是一铁锹砸下来,我机敏地侧身躲过,地上被砸出一个坑。看来他是要取我的命,要下死手的。紧接着,他举起铁锹又砸下来,地上又多出一个坑。 好男不跟女斗,好狗不跟人斗。说实话,我的确有点害怕,这是个亡命徒。我看见他的脸,脸型有点像电影追铺上的那个男主人公,还挺英俊的,就是上下稍微长点。我还看见他的眼,满含杀机,充血红涨,和他对视瞬间,他略一犹豫。在他的铁锹极速挥舞下,我逃离了现场。说真的,我有点私心,那时我心里想到了漂亮的莎莎和可爱的小宝宝们。让你们失望了,我没有你想象中坚强,虽然我就是坚强,狗坚强。 虽然我叫坚强,但我不想做英雄,我只想活着,平淡地活着。我也不想做什么榜样,学习的榜样,我可不想让人供着,像弥勒佛一样,什么都不干,活着没劲。我还要照顾好我的老婆和孩子,每天让他们开开心心。 我有点对不住我的名字,坚强。但我无所隐瞒。 我现在能做的,就是返身回来,也开始挖坑,准备掩埋好友:哮天犬。这是我当时唯一能为他所做的事。 你可以想象那个场景:在同一个山上,相距不远,同时在掩埋什么。人在掩埋人,狗在掩埋狗,如果我没说错,人在干狗事,狗在干人事。多么滑稽c可笑的场景。唯一不同的是,人是用手拿锹挖坑,我是用脚爪子挖坑。 掩埋了同伴哮天犬,我赶紧回家。起初,我没有告诉莎莎她哥哥哮天犬的事,我怕她一时接受不了,现在有了孩子,她的情绪刚有好转,我担心哮天犬被害的消息会极大地刺激她,以后有机会再说不迟。 我可能犯了个错误。也可能是对的。 我要去找食物,垫肚子的东西,为了家人和孩子。我下山先路过寺院,从大门向里边望进去,弥勒佛憨态可掬,大腹便便,真让我羡慕死了,他们一动不动,还可以享受供奉,既无挨冻之忧,也无挨饿之虞,更不为养家糊口东奔西跑,无忧无虑,羡煞我狗也。 我一路小跑,径直来到小花馒头店。小花,此小花非彼小花,她是人,不是狗,而是馒头店的主人,另外她还是寺里的常客,算善男信女中的信女,心地善良,为人真诚,她的馒头店从不添加任何添加剂,一个就是一个,好多人一大早就来到这里,排着队买她的馒头和花卷,虽然利润薄,但生意火爆。薄利多销,好多人似乎不明白这个道理,想一口吃个大胖子,反而适得其反。 小花非常喜欢我,曾经想要领养我,可是我已经自由散漫习惯了,不想再接受束缚,就用行动婉转表达并和她达成一种默契。每隔几天,我就到她的这儿来一下,一个方面是看看她,满足她的爱狗心愿,另一方面是带点吃的,不然我怎么活呀? 看见我匆匆忙忙跑来,小花意识到我有什么事,就赶快拿出几个馒头和骨头,用塑料袋装好,我用嘴叼上,来不及多停留,就急急忙忙往回返。 再一次路过山寺,我看见门口有几个警察在向人们询问什么。我猜了个大概,撒开四肢,三步并作两步,像支箭一般,来到我的窝,丢下吃的就转身出来。 我要干一件大事。 我立即跑到山寺门口,来到几个警察的身边。起初他们嫌我碍事,没有人理我,我就叼住一个警察的裤管,使劲往山上拽。如此三番,有个瘦一点c头发有点自然卷的警察好像悟出点什么,他们相互交流了一下,开始跟着我,沿着小路往山上走去。 很快来到了那个土坑的地方,由于掩埋的地方被沙土和干草覆盖,肉眼发现不了。我利用嗅觉准确找到位置,开始用前肢急速地刨起来。 看,有人的脚!快来! 我听见有人开始大声喊,几个警察聚拢过来,将我轻轻揽在怀里,抚摸我的头,慢慢让我平静下来。他们开始用手刨,渐渐地,一具女孩的尸体出现在大家面前。 一起命案。其实在我看来,应该是两起命案,或者是一案双命,因为除了那个女孩,还有哮天犬,也是被凶手打死的,虽然他是一只狗。 况且说真的,我并不高尚,我是因为哮天犬才帮助警察,才出头露面的。在人们看来,我是一只勇敢的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女孩 有了被害人尸体,破案工作进展顺利,案件一周后就宣告侦破,犯罪嫌疑人就是那个男青年,马脸的青年。我是从人们读报看图片c看电视图像c相互聊天中大概知道案件的情况,并加入了自己的合理想象和推断。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也是破案高手,中国的福尔摩斯。 先介绍一下案件的两个当事人,被害女孩叫艾丹,20多岁,是本省外地女孩。马脸青年姓高,高家庄的高,叫高辛槐,30多岁。你看,我说他名字里就有坏,所以坏,还不是一般的坏,是心坏了。 两个人本来风牛马不相及,发生交集并产生惨案似乎纯属偶然,却真真切切成为铁的事实。 艾丹处了个男朋友,父母一直不太同意。那天她是和家里人闹了点别扭出门的,漫无目的,装着心事,就随便乘车来到l城散散心。本来按照她自己的规划,散散心就回家的,因为在途中她给男朋友发了微信,发了一些牢骚,还给自己的妹妹打了电话,让家里人不要着急。但是,命运之神跟她开了一个玩笑。她根本不会想到,自己这一次就没有归程,她和妹妹的那个电话,是她最后一次和亲人通话。 来到l城,艾丹就游游荡荡来到了南山,南山也毕竟是这里的风景名胜。因为当天下了雨,上山的人特别少,山上显得冷清和渗人。但艾丹怀有心事,心烦意乱,正好想一个人静一静,就不知不觉走向小路,还一直走上去。她不知道的是,这是一条绝路,走往天堂的路,看来天意如此。 当时,哮天犬正在山寺后面和几个流浪狗玩耍,女孩路过时,他看了她一眼。女孩非常陌生,哮天犬还多瞅了一会。女孩觉得哮天犬很可爱,就逗了逗他,哮天犬非常友好地凑近蹭了蹭,还一直跟着她走了很远。 当她路过那个小木房时,男当事人,也就是马脸青年高辛槐发现了她。他一直藏在这里,就像狮子等待猎物的出现一样。一看见女孩,他立刻兴奋起来。于是带上工具尾随而至。 高辛槐也是外地青年,以前就有案底,曾因强奸幼女被判入狱10年。几年前出来以后,来到l城,也曾洗心革面,想重新做人。刚开始,也能辛苦打工,还存了一点钱。通过人介绍,娶了个媳妇,生了个双胞胎。有了孩子,费用骤然加大,媳妇也没有工作,生活逐渐拮据起来。为了赚孩子的奶粉钱,还有一个原因是马上小舅子要结婚,他非常好面子,想打肿脸充胖子,人前混个模样看,来个来钱快的行当和营生。他首先想到了一个捷径——抢劫。万劫不复的歪点子,看来他先天就是不走正途的人。经过一番考察,他选定了南山的这个地方,为稳妥起见,他提前在小房子里观察c确定目标。 那天,他跟踪了一个女的,也是在小房子附近,伺机下的手。那女的一看这阵势吓得不轻,叩头求饶,还主动拿出全部的随身财产,包包里还掏出了避孕套,原来她是干小姐营生的。高辛槐顺便劫了色,还劫了财。本来他想一不做,二不休,杀死那个女的,以免后患。但是,毕竟初次抢劫,还有一点没有泯灭的良心,心还有一点点软。另外,他还相信了那女的说的话,会给他再送钱来。 总之,那个女的成功逃脱。再也没有给他送钱上来。他猛然感觉上了当c受了骗,心中恨得牙痒痒,杀意顿生。同时,让人失望的是,她没有去报案,所以让坏人逃过了及时惩罚的可能,还有人就会成为可怜的待宰的羔羊。 这是弱者的可悲之处! 这不,女孩艾丹又成为他的目标。 就在土坡那儿,高辛槐开始动手了。他猛地扑上去,一把抱住女孩,女孩大喊一声,惊动了不是太远的哮天犬,哮天犬循声赶来,女孩已经被捆绑起来。哮天犬朝着高辛槐狂吠起来,高辛槐以为是女孩的宠物,就暗暗下了死手,突然抄起铁锹朝着哮天犬砸下去。哮天犬被打伤后忍痛逃走,却因伤势严重躺倒在草丛中,一直到我发现后死去。这是后话。 高辛槐将女孩的包包翻开,将手机砸烂扔掉,又找出一张银行卡,威逼艾丹问出密码,就痛下杀手,就艾丹撕票杀害。杀害后活埋,活埋时正好被我发现。才有了后面的寻找尸体的过程。 为什么警察会来呢?原来,艾丹和妹妹通完话,下午家里人再打电话时,一直是无法接通,奇怪的是,连微信都没有任何反应。这在平常是不可能的,失联几个小时后,家里人报了警。警察通过监控记录,查看到艾丹进了南山大门,以后就再没有线索,因为山上还没有监控。所以,警察是上山寻找线索而来。 因为我的帮助,警察顺利找到尸体,通过仔细比对,很快确定死者身份,为案件侦破争取了时间和条件。再通过查找使用银行卡线索,终于很快锁定嫌疑人,找到凶手。 当然破案的过程比较曲折,但坏人终于被绳之以法。几个月后,经过法院审理,凶手高辛槐被判处死刑。再后来,经过被最高院复核后,验明正身c执行死刑,告慰死去的无辜女孩。 报应!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定要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