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子座的第二人格》 正文 第1章 《对不起先生》 对不起先生是一个人,姓名我也不知道,但是他的网名叫“对不起先生”,平常我就这么称呼他,现在姑且也这么称呼他吧。 对不起先生原来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普普通通的生活,普普通通的工作,普普通通的恋爱。 但是他失恋了,于是他把qq名改成了“对不起先生”,我问他为什么,他说,我在等我的没关系小姐。 可是突然有一天,他对我说,我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了。我慌了,可是他倒是很淡定,可不是嘛,他都没有心了,怎么还会有心慌这种情绪出现呢。 我带他去了朋友的医院,朋友给他检查,也很吃惊,他的心脏部位黑洞洞的,x光也透视不出到底有什么东西。可是他的确没有了心跳,至于他怎么存活的,朋友也不清楚。我想,得亏来的是朋友的医院,否则他就被当成小白鼠抓去研究了。 对不起先生还是笑笑,说,抓去就抓去吧。我看他没心没肺的样子,心想,这倒也不错,至少不是前两天颓废的样子了。 失去了心之后,对不起先生倒是开始注重健身了,用他的话说,这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他心没有了,得对自己的身体多注重点吧?我想这也是好事,就随他去了。 可是几个月之后的一天,警局让我去领他。到了之后,我看见他浑身是绷带的躺在担架上,旁边一个看起来刚毕业的小鲜肉警察告诉我说,这都是他和持械歹徒搏斗弄的,还好只是皮外伤。原来是狗血的“英雄救美”,旁边怯生生站着的小姑娘就是正主。只是他的伤口看起来血淋淋的,很是吓人,只是他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样子,根本不在乎——没有了心,就没有了畏惧这种情绪。 后来当然不出意料的,他们在一起了。小姑娘白白净净,我常打趣他是老牛吃嫩草,他倒也不以为忤——毕竟没有心了嘛。 我问他,这是你的“没关系小姐”么? 对不起先生只是笑笑,没有接话。 再后来,他们分手了。 我很诧异,这才在一起多久? 他仍然只是笑笑,说,没有感觉。 我不懂,他也没有解释。 后来我遇到了一个让我铭心刻骨的姑娘。我们恋爱,然后分手。 直到那天我才知道,为什么对不起先生没有心了,因为,我也没有了。 现在对不起先生就坐在我的对面,听完我的话,他淡淡一笑,“有的时候我常常想把自己的胸膛剖开,看看现在我的心是什么样子的,可是,我已经没有心了” 对不起,先生。 没关系,小姐。 ——书于共和67年4月28,西元2016年6月3日 另外,本章那段“有的时候我常常想把自己的胸膛剖开,看看现在我的心是什么样子的,可是,我已经没有心了”出自“捕梦者”的《生化王朝》,此为引用,特此注明。 我的本意只是和大家一起分享故事,正如我在作品介绍里说的一样,如果你有了共鸣,那你就是主人公。讲着c看着别人的故事,流着自己的泪。新人请多多支持!如果有月票推荐票还请大家帮忙投一下!推荐票每天都有,是免费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长肿瘤的小金鱼——纪念屈子殉难》 老绅士已经很老了。 他有好几个儿子,好几个女儿。儿子女儿都很孝顺,所以他过的也有滋有味,每天就是拄着文明棍闲逛,用我们中国的话说叫“溜大街”。 有一天他溜到了宠物市场,看见一条普普通通的金鱼,红色的外表大大的眼睛,漂亮但毫无特色。 可老绅士看了它一眼,很痛快的就掏钱买下了它,不但如此,他还小心体贴的照顾它。 白天的时候给它放到阳台上晒太阳,还专门买了台电脑控制水温。晚上把它放回屋里,小心翼翼的关了灯,对它说一句“晚安”。 老绅士还经常带它出去玩,这个时候就把它放进专门用防弹玻璃定做的生态球——这一个球就花了他几百英镑。老绅士还给它穿上小小的燕尾服,小小的礼帽,小小的文明棍,甚至还架上了一副小小的金丝眼镜。人们打趣他说,呦,又把你家小绅士带出来玩了啊?老绅士总是笑呵呵的回应。 老绅士毕竟太老了,总是不小心把生态球掉在地上,每次他都心疼的要掉眼泪,宁肯自己摔着也不愿它受一点伤——哪怕只是晃几下也不愿意。 可是有一天小绅士生病了,长了个大大的肿瘤。老绅士很痛苦,给它找最好的医生,还为它请了个保姆。手术最终成功了,老绅士开心的又蹦又跳像个孩子。 但鱼类的生命毕竟是脆弱的,小绅士还是走了。在安安静静的午后,老绅士注视着它的双眼,这一次他出奇的平静。 我不知道他当初在它的眼睛里看到了什么,就如同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它眼睛里看到了什么。我只是这个故事的讲述人,不是当事人。 老绅士的心情无法猜测,但我想,也许喜欢上一个人可以仅仅是看了她一眼,而讨厌一个人也可以仅仅是看了他一眼。多少人为了信守一见钟情的执着,就宁肯遭受忘川河千年的苦痛。 ——传说不愿意喝下孟婆汤的人,只要在忘川河忍受千年的剧痛,就可以带着今世的记忆轮回。 ——原来,你我都是那个老绅士。 ——纪念楚国大夫屈讳原所作。 ——本故事纯属虚构 ——书于共和67年5月5日,西元2016年6月9日 似乎。。。可以一个故事一章?哈哈,那就太好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冥月》 血月是我在一场聚会上认识的。 初次见面他就让我印象深刻,端着杯酒在那问一个妹子:“你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啊”;妹子一惊“呃,这个,投缘的吧”;他凑过去一点,一脸期待的说:“那——头方的行不行啊?”我们周围一圈人都哈哈大笑。我就是这么认识他的。 但是那个妹子并没有成为他的女朋友,而且他有好多关系不错的女性朋友,嗯,并不是女朋友。 我很羡慕他这种“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态度,也很好奇,于是在我们混熟了之后,我问了他这个问题。 他收起平常吊儿郎当的样子,说,其实,我是一个兵,而且,是经常执行危险任务的。 我似乎明白了,然后我说,那你说你叫血月,这是你执行任务的代号么? 他并没有回答我,只是说了一句有些匪夷所思的话——“人间的月亮是白色的,传说冥间的是红色的;但血月并不是代表邪恶,而是代表了忠诚和勇敢。” 为什么?他却不肯在这个问题上继续下去了。 那一次谈话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好几年后,我见到曾经一起喝酒的他的战友,看他肃穆的脸色,我似乎懂了。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一本志异中写到了血月,似乎,才有些明白他说的忠诚和勇敢是什么意思。 当你站在三生石上,忘川河前,血色的月光下,你看到并想起你的前世今生。 你想起了你的忠诚,你的勇敢。忠诚是对爱人的忠诚,勇敢是对爱情的勇敢。 他或许还有半句没有说出——血月是深深的思念,望月思故乡。 也许血月也不是他真正的代号,他应该叫冥月,来自冥界的忠诚勇敢的为思念而战的战士。 而我握着他送我的临别礼物——一个血色的弯月,我想,这应该是我最后一次怀念他了。 ——书于共和67年5月2日,西元201666 ——本故事纯属虚构,而且冥界是否有血月,这个我也不知道真正的传说当中有没有这个设定。 本书比较特殊,故无法保证保底几更,但是如果你觉得故事还可以的话,请多多支持!红叶不胜感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没关系先生——写给未来的大一新生》 没关系先生不知道他是谁。 他记得起所有发生的事情,却唯独忘了自己是谁。 这并不是失忆,他能叫的出所有人的名字,却唯独忘记了自己的。如果非说是失忆,大概也只有选择性遗忘可以解释了。 没关系先生坚定的认为,自己是丢失在了那天,那个并不明媚的早上,火辣辣的太阳,他就恍惚了一会,忽然间,他发现自己不见了。 他决定找回自己,鬼使神差的,他走到了曾经的教室前,拉开门,他发现同学们都穿着旧时的衣服,一脸青涩。 老师正在点名,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个名字就是他。于是他轻轻答到“对不起,先生,我来晚了”。 老师撇了他一眼,摆摆手示意他赶快进去。 他走到昔日的座位,轻轻坐下,他发现了唯一的异常:他的同桌不见了。 后来他过的怎样,我就不知道了。正如他喜欢的一首歌所唱的“时间是怎么样划过了我皮肤只有我自己最清楚。”我又没活回去,我也不是他,我怎么知道呢。 这封来自过去的信是我从我们曾经一起坐过的咖啡店桌子里发现的,而内容你已经看到了。 信的最后,他说:“我所唯一的遗憾,就是曾经的人不在了。所以,我是回去了,但也没回去。不过——没关系。” 信纸泛着金色,一如今日的夕阳;字体漆黑如墨,一如曾经他深不见底的双眸。 ——写给高考生,希望你们能够在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谨守初心。 ——本故事纯属虚构 ——书于共和67年5月3日,西元2016年6月7日。 首日四更!希望大家支持!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三万光年 最近他常常做一个梦,梦里是一个熟悉又陌生的自己。 说熟悉,是说长相身高习惯性格和自己别无二致;说陌生,是说梦里的“他”生活和自己截然不同。 渐渐的,梦做的多了他就发现了规律。 他发现梦里一切都和自己的生活相反——除了自己还是自己。他不屑一顾的追求者在梦里成了“他”苦追不得的女神;他取得了好成绩在梦里却成了补考通知;他摔了一跤在梦里却变成了“他”邂逅了一位美丽的姑娘。 他于是把“他”叫做影子。 他开始习惯了影子的存在。每天睡觉前,他总是会猜测今天影子会经历什么。而结果大都如他所猜。他就像看了一场5d电影,虽然身临其境却总是难以为之所动。 之所以说“大都如他所猜”而不是“全部如他所猜”是因为,结果并不一定都是相反的,尤其是在影子路过他也曾路过的地方或者吃他也吃过的东西等等这种类似的时候,结果往往出人意料。这也让他越来越好奇。 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内心的悸动,跑去公园的长凳——因为这是他们行踪重合最多的地方——他就这样静静的坐着,直到夜幕降临。 可是,影子并没有出现。 他失望至极,又自嘲似的想到“反正也只是个梦,自己把它当真本就挺可笑”,转身离开。 可是转身,他看到路灯下一个熟悉的身影,那眼睛明亮,一如当晚的星辰。 ——南柯一梦千年尽。 传说,三万光年以外,是一个平行的世界,那里有和你我一模一样的你我,一样的思想一样的温柔,唯一不同的就是我们的生活轨迹。而有的时候,你能从梦中窥见他们的世界的一角,就像他们偶尔也能感觉到我们。 ——于是,人们都说,梦,是反的。 我也坚信我们被人爱着,就像我们被人恨着一样。你我所被人贬低的无以复加的特质,在某个别的人看来,恰恰是你我拥有的别人望尘莫及的耀眼。 ——反过来,也一样。 ——粟米饭还未熟。 ——书于共和67年五月初六,西元2016610 ——本故事纯属虚构,平行世界言论也属虚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南京的地铁 a先生是我的好朋友,可是他最近变得神神叨叨的,老是问我同一个问题——“你记得南京的地铁么?” 一开始的时候我还耐心的回答他:“咱们每天坐的不都是么?” 他只是神秘的一笑,继而聊起了别的话题。 每次都是这样,我这个急性子终于按耐不住了,又一天他问完之后,我说“你为什么每天都在问我这个问题?” 这次他没有神秘的一笑,而是一脸愕然“什么问题?我问你什么了?” 我把他的话复述一遍,他更迷茫了“我怎么不记得我说过这话?你记错了吧?” 我说,你每天都问我一句啊,问完你还给我来一个“蒙娜丽莎的微笑”,你怎么不记得了? 他有点无奈,说,我要是每天问你一句,那我不成疯子了? 他还笑着说了句名言——是你疯了还是世界疯了? 我心想你就装疯卖傻吧,我还不了解你? 但我发现我确实不了解他。 他还是每天例行公事似的问我一句“你记得南京的地铁么?”然后恢复正常。 我懒得理他,反正他就问一句也不追问。 可是,几天之后,每个人看到我都问我“你记得南京的地铁么?”无论是玄武湖畔跑步的大爷,还是我的顶头上司,甚至是不认识的路人,都在问我。 我快要疯了。 这时我想起他说的那句名言“是我疯了还是世界疯了?”我想不是我疯了就是世界疯了,也许是我疯了的可能性更大。 这么想着,a踱着四方步,脸上带着那“蒙娜丽莎的微笑”走过来了。 “你记得南京的地铁么?” 我干脆把脸别过去。 “别逃避了,我的朋友。你只要回答,记得,还是不记得。” 我实在是忍无可忍了“记得!我怎么不记得!” 他的嘴角扬起一个大大的弧度“记得就好” 从那以后,世界好像恢复了正常。而我再也没有见a先生那样笑过。我以为那是一场梦,但,也许只有我在梦里。 你记得南京的地铁么? 记得,怎么不记得?我记得温暖的灯光温柔的泻下,就像情人的长发如瀑。我还记得人流熙熙攘攘,每一个笑脸都活力四射。每一声门开都是一个梦想的实现,每一声门关都有一张遗憾的脸庞。我记得,我都记得。 那,你记得你的梦想么? 我记得。 别忘了,你还欠我一句“记得”。 我记得。 目前可能要一天一更了,我设置的定时更新在上午10:30,因为目前有点存稿。不定期写作,写了就上传,希望大家谅解我的不固定性!另外,求推荐票啊,不要钱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特别版】对手戏——赠郭爱卿及徐夫人 他是个演员。 她也是个演员。 他是她风华正茂的师兄,她是他可怜楚楚的师妹。 戏里她是他的妻,他是她的夫。 灯光打开,他牵起她的柔荑,恍若无骨,有种久违的感觉。 一曲终了,她红着脸仰起头问他:“师兄,你有空一起吃个饭吗?” 看着她晶莹的双眸,似乎有只小手从他的心弦划过,轻轻拨动,奏出一曲不知名的乐章。 嘴角带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师妹相邀,岂敢不从?” 理所应当的,他们在一起了。 她叫他“锅锅”,大概是南方女子固有的温柔使然,她总是深情款款。 他叫她“猫咪”,也许是北方男人固有的洒脱不羁,他总是眼带笑意。 也许是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他们终于还是厌倦了。 她讨厌他的不解风情,他厌倦她的痴迷眷恋。 他觉得她不完美。 她也觉得他不完美。 可是哪那么多的完美呢?所谓完美,只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追求罢了,并不是一个结果。 他知道,可是,他不说。 她也知道,可是,她也不说。 就像他们演的对手戏一样,戏里戏外,似乎他们都是天生的宿敌——只是,他们都不说。 他不再接对手戏,因为再也没有人能让他心动,他演不好。 她也不再接对手戏,因为再也没有人能让她仰望,她也演不好。 若干个日月后的一天,导演找到他“阿豪,有你的一场戏”。 他一怔“什么戏?和谁演?” 导演嘴角带起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对手戏,琳”。 抬起头,不敢置信,他看到一个步步莲花的身影。 他的脚步犹豫了。 我的脚步怎么会犹豫。不敢相信那个人,是你 次日,《人生》开拍,首场叫做《婚礼》。 婚礼上的他,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拥着她,像拥着整个人生。 习题: 1文中“不易察觉的微笑”出现了三次,分别代表了什么? 2从他们的感情经历,你能看出来他们俩是什么性格么? 3他们俩是真爱么? 4导演是谁? 5文中哪句是引用的歌词?出自哪首歌? 后记: 老夫又做了自己深恶痛绝的一件事——在自己还单的时候给恩爱狗写东西。不过算了,谁叫老夫大度呢! 写最后一段的时候在考虑要不要加上去,毕竟最后一段是我设想的结局,而你们的对手戏还没有演完还没有结局。结局是你们塑造的,故事里的结局是我的祝愿,但我希望这就是最终的结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孩子堆里的大人 欧文是小镇乌托邦的居民。 乌托邦是个神奇的小镇,这里的人们从一生下来就是大人,而且一直都是生下来的那般模样,直到死去也不会改变。 但除此之外,这个小镇和别的小镇没什么两样,也有警察c法院c镇长。 可欧文总觉得缺了点什么,但具体是什么他也说不出来。 直到有一天,镇上来了个孩子。大大的眼睛,小小的个子,是个谁见了都会喜欢的孩子——乌托邦的居民自然也不例外。 孩子走到杂货店,眨着眼睛,奶声奶气的问“叔叔,你这有糖果吗?” 店主挠了挠头,翻箱倒柜半天,拿出来一包白糖——大家都是大人,谁会吃糖果呢? 孩子有点失望,但还是说了声谢谢,拿着白糖就走了。 店主一直目送着孩子走远,咂咂嘴,他觉得有点遗憾——好不容易来一个可爱的孩子,他竟然还让孩子失望了,真是有点罪不可恕呢。他似乎忘了孩子还没给钱,也许他也不在意这点钱,免得让孩子更不开心。 欧文就是在孩子蹲在街角一脸不开心的数着白糖颗粒的时候遇见他的。不可避免的,欧文也喜欢上了这个孩子。 他弯下腰“孩子,你怎么不开心啊” 孩子说,我没有糖吃。 欧文挠了挠头,说,跟我走吧,我知道有个地方有糖。 他带孩子来到自己的家,小心翼翼的从床下拿出一个古老的罐子,打开,里面是满满一罐洁白的奶糖。 孩子捧着奶糖,开心的笑了。 欧文忽然觉得,这个小镇缺的东西被补上了。是了,那是属于孩子的天真的笑容。 可是戴着眼镜的镇长带着两个警察忽然出现在欧文的面前,他一脸严肃:“鉴于你给孩子提供了未知的事物,根据乌托邦镇宪法第一章第一条即不得销售或提供未知的事物给居民,我宣布,你现在被驱逐出镇。” 欧文懵了“我没有提供危险的东西给孩子,而且孩子也不是小镇居民啊” 眼镜镇长随后拿出一张摁满了无数手印的长长的纸,说“经过镇民全体会议,全票通过授予孩子小镇临时居民身份提案,故宪法对其同样生效。”顿了顿,镇长语重心长的说“大家都是大人了,做事不能和孩子一样毫无顾忌,错了就要学会接受惩罚。” 没等欧文说话,孩子拉了拉他的衣袖,他弯下腰凑近孩子,孩子说:“叔叔,你跟我走吧,到我们镇上去。” 欧文就这样离开了生活多年——具体多少年他也记不清了,反正他的模样一点也没变化——的乌托邦。 他跟着孩子到了一个满是孩子的小镇,这个小镇的人们生下来就是孩子,到去世仍然也是孩子。和乌托邦一样,也有警察c法院c镇长。 他就这么一直呆着,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小镇长带着两个小警察走到他的面前,一脸严肃:“根据镇民全体会议,以绝对多数通过对大人的驱逐令,我宣布,你现在被驱逐出镇。” 欧文愕然“为什么?”他不知道自己哪做错了。 小镇长歪头看着他,说“小孩不分对错,大人才问是非。” 小镇长身后气喘吁吁的孩子也是一脸错愕。 ——原来你我都不再是孩子,也许,也还未成为大人。否则,为什么我们的天真不被大人容许,而我们的成熟也不被孩子接受呢? 卷名定什么好啊?大家有好的意见给我说说吧,我暂定了个“三万光年”。求推荐票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一眼万年 他被捕了。 他被送到最新的一座监狱——不管你多大年纪,进了这座监狱就是婴儿,但十年之后,你会忽然变成老人。没有青春,你只有弱小不堪的无助和满面风霜的无力。 刚来了没几天,女朋友来看他。 他是个婴儿,连说话都没有办法,只能用一双清澈的眼睛望着她。 女朋友叹了口气,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最后还是一句话都没说就走了。 他感到很痛苦。一个成人的思想禁锢在一个婴儿的身体里,是何等的无助。相比之下,他宁可去劳改,身体的劳累总好过精神的摧残。 但他并不能如愿。或许这就是这个监狱最大的作用所在吧,只要你还能出去,就绝不想再进来第二次。 第二次见到女朋友是他五岁——说他服刑五年应该更恰当——那个时候好像女朋友已不再那么年轻了。他头一次意识到原来时间过的那么快,在他孩子气的时候就已经过去了那么久了。 最后一次见到她,是在他十岁的时候。 已经有了些许岁月的痕迹的女友只是远远的望了他一眼,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恍惚的,他看见一个男人一只手环着她的腰,另一只手牵着一个小小的身影,走上了车。 那一瞬间,痛彻心扉。 无力感如潮水一般袭来。他颤抖着想要说些什么,但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拼尽全力他也不能呐喊。 就在那一瞬间,他的稚气迅速退去,粉嫩的面容忽然间苍老不堪,皮肤失去光泽,肌肉变得松弛,黑色飞快的从发间褪去换成银白。那一瞬间,童颜变鹤发。 ——原来真的一眼就是万年。 ——以爱之名,我判你无期徒刑。 “亲爱的,起床了~” 睁开眼,他对上她温柔的双眸。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忘川千年——给所有的情侣们 她注意到这个鬼鬼祟祟的男人很久了。 无论她是上班,还是回家,还是坐公交。总能看到这个男人的身影。公司大门口他在张望,住的楼下他静静的站着,公交车上他一言不发。 她感到恐惧,毕竟在一个变态遍地的年代,谁都得有点防备心。 于是她报警了。 警察来了,把他带走了。 她心下稍安,可没多久他就被放出来了。她更加害怕了。可是警察说,人家没有偷拍也没有猥亵,只说是对她心生爱慕,根本就不是犯罪,他们也没办法啊。 没办法,她只好渐渐习惯了每天都有他的存在,结果偶尔有几天他消失了,她反而帐然若失觉得很不习惯了。 有一次,小区邻居养的狗链子开了,大狗猛的朝她窜过来,她吓得僵住了一动不动——这时候他飞起一脚,直接将狗踹的滚了好几下,悲嚎一声夹着尾巴跑了。 从那以后他们就熟识了,也自然的,和所有小说或者现实的故事一样,他们在一起了。 在一起之后,她发现他是个完美的男朋友。对她无微不至,而且从来都是和风细雨,即使有什么不顺心,也绝不会朝她发脾气。朋友们都好奇的问你们是怎么保持这么好的感情的,她总是羞涩的说,是他惯着我;而这个时候他总会宠溺的一笑,摸摸她的头,说,是我老婆太可爱了。 他什么都好,可是有一点让她感觉很不适应,就是他总喜欢盯着她的脸看,吃饭看,睡觉看,聊天的时候也看,这让她感觉很不自在。 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也曾按捺不住好奇心问他,他却总是笑而不语。她也只好不再问了。 再后来,躲不开的宿命到了——他们都死了。 走过黄泉路,站在忘川河畔能照见前世今生的三生石上,她看到了她的前世。前九世都和他毫无关联,但第十世,他们也是夫妻。只不过,争争吵吵的过了一辈子,她先撒手人寰,在临终的那一刻,她看到他的眼角仿佛有东西闪烁。 她也看到了他的前世,比她少了九世,只有和她一起度过的上一世和和她一起度过的这一世。 她似乎懂了些什么,抬起头,她看了一眼奈何桥下汹涌澎湃的忘川河,河里是无数哀声阵阵的痴情魂魄。 回头,她看见他的嘴角微微上扬c ——传说,如果不想喝下孟婆汤,忘了今世的爱人,就要到忘川河里忍受千年的煎熬——之后,就能带着今世的记忆投胎,去寻找爱人。 ——她也终于明白为什么他爱盯着她看。她在奈何桥上匆匆而过,他在忘川河里不能言语——只能用眼神说:我爱你。原来每一个无声的注视,都是一句饱含爱意的“我爱你”。为了爱,他可以忍受千年的煎熬。 ——那么,这一世,请让我陪你等待。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桃之夭夭 他喜欢捏泥人。 他总是坐在柳树下c桃树旁,边上摆着一张琴。有的时候他也会弹弹琴,无论是铮铮的《流水》,还是悠长的《桃夭》,他都弹奏的如酣畅淋漓。 他脸上总是挂着笑,穿着一身素白的深衣,一双满是青筋的手却异常灵巧的翻动,少顷便成了一个活灵活现的泥人。 他捏的泥人很多,军人政客贩夫走卒都有,但最多的,还是一个女子。 这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身姿婀娜,面容清秀,顾盼生姿。 在他手中,这个女子时而秀眉微蹙,时而轻掩朱唇,时而开怀大笑,时而愁肠百转。 看着他捏泥人的专注和严肃,人们也没敢问这到底是谁。但有的时候也有人按捺不住问:老爷子,这是您夫人年轻时的样子么? 他也不以为忤,笑着说,是啊,都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又有人好奇的问——那,咋没见您带她一起出来呢? 话音未落,同伴就狠狠地用手肘捅了那人一下,那人自己也意识到失言了,张口刚要再说些什么;只见他摆摆手,收了收笑容说,不打紧,不打紧,她早走了,这也没啥可忌讳的。 那人赶紧赔个笑,扔下钱随便抓了个泥人就一溜烟的溜了。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问过他。但是他的泥人卖的出奇的好,尤其是她的形象的那些——人们都说,真漂亮。 但他的生活也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偶尔也会有小流氓过来骚扰他,他还是那副笑眯眯的模样,给他们点钱了事。小流氓们见这老头挺上道,也就没有为难他。 可凡事没有绝对,有一天来了个愣头青小流氓,上来二话不说哐当一脚踹翻了他的摊子,掀翻了他的琴桌,又用脚碾碎了他的泥人——其中一个是刚刚细心描摹好的她。 看着笑靥如花的她被碾成一滩烂泥,他颤抖着指着小流氓,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小流氓一脚把他踢倒在地“老东西,你指着谁呢?” 可让小流氓始料未及的是,不知哪来的力气,他站起来就是一拳。 小流氓猝不及防,被他偷袭得逞,恼羞成怒的,他叫着自己的小喽啰们“给我打,狠狠的打!” 他却不管不顾的捡起已经不成人样的“她”,放在胸口。任凭拳脚雨点一样的落下,渐渐的,他失去了知觉 恍惚的,他似乎看见了她款款走来,同样一身素白深衣,还是旧时的模样——时光把她定格在了十七岁,而他的心也留在了十七岁。 轻轻的,她伸出手,摸了摸他的脸,眼中似有泪光——值得么? 熟悉的轮廓,泪眼中斑驳,望着却无法触摸——爱,是可念不可说 ——只要还爱,就值得。 还剩一丝意识的时候,他听到远方似有琴声传来,那正是他最爱的《桃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桃花落下,琴声戛然而止,他的嘴角却扯出一丝笑意——很浅,但的确存在。 ——花落,琴断,人亡。 后记:本想写成反战题材来着,然而发现很难加进去战争的成分,强加有点不伦不类,就只好写了稍显庸俗的一篇出来。这是适逢前两天刚听了一节古琴课,灵机一动才写了这篇小说。而我想表达的仅仅是,青春我们可以怀念,但能做的只有珍惜眼前,仅此而已——就像故事中“他”把“她”放在胸口一样;而你我也无法知道,是已经发生了的这种可能性比没来得及发生的那种可能性好,还是反之更好。 所以,亲爱的朋友啊,笑着面对每一天吧,就像故事中的老人那样,笑到最后 这也算是《我的少女时代》观后感吧。 话说,明明我都上传了封面,电脑端也能显示封面,为什么手机端显示不了?挺奇怪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习得性无助 b先生住在一个小小的蜗居里。 其实说蜗居也不对,他一个老单身汉,住在三十多平的房子也不算太委屈。毕竟房子虽小,却很精致,大大的落地窗,大大的床,卫生间厨房一应俱全。 可是最令b先生愤怒的不是房子太小,而是他不能出去——他被人软禁了。 他曾经以头撞墙来表示抗议,可是很墙很软,并不能给他造成伤害,因此也很遗憾,并没有人理他。 于是他又以绝食表示他的愤怒,结果换来的是食物堆满了他的蜗居,他本想抗争到底,结果胃把他先打败了,他大快朵颐——抗争也只好不了了之了。 他彻底死心了。 每天醒来,他都会冷冷的望着外面,看着车水马龙,他听见了这座城市的哭泣和欢笑。华灯初上,不远处的广告牌急躁的闪烁;朝阳初升,行色匆匆的人们麻木不仁。他享受着自己的寂寞,不知不觉,他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毕竟,在一个浮夸的社会,一颗平静的心实在难得。 有一天,他的监护人——至少b先生自己是这么称呼那个老头的,我们也姑且这么称呼他吧——打开了他的“牢门”,对他做出了“请”的手势。 他却只是冷冷的看着监护人,不为所动——谁知道这怪老头想干嘛?无论怎么呼唤,他就是不理不睬。 无奈之下,老头带他看了心理医生。 医生见过他之后,笑笑说,他之前逃跑过没有成功吧? 老头点点头。 这就对了,医生说,这叫“习得性无助”,我给你支个招,保证管用。 他就这么稀里糊涂的看着两人耳语——反正他也听不懂。 第二天一大早,老头轻轻的打开“牢门”,将他抱起,放在了门外。 他第一次看见外面的世界,与他在蜗居里看见的并无不同。同样是蓝蓝的天,刺眼的阳光,并不新鲜的空气里飘着肉眼可见的灰尘。 抖抖翅膀,他感觉好没意思,正准备回头再钻进蜗居里睡个回笼觉,可是一转头,他看见了她。 一身宝蓝色长裙,大大的眼睛似有说不尽的千言万语,朝阳的金辉下,她像个戴着王冠的女王。 没有词可以形容他那一刻的心情,一种从未有过也难以名状的感觉瞬间占据了他的内心,让他悸动中又有些许羞涩。 下定决心,他有点颤抖的向她走去。 之后的故事我无从得知,但听别人说,那天的朝阳很美,温暖但不灼热,一只鸟从笼里飞出,紧随着的,是一只漂亮的雌鸟。 它回头看了看它的蜗居——一只大大的鸟笼;它的厨房——其实就是两个小瓷碗,一个盛水,一个盛米;它的主人——一个糟老头。它在笼子上空盘旋了几圈,似乎在向谁告别,之后,一声长鸣,带着雌鸟,它头也不回的走了。 不知道囚c鸟是咋被河蟹的,伤了个心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特别版】七夕前闻刘君赴晋求婚遥赠 听闻真爱泪沾巾,有尔玫瑰化婕心; 都道玫瑰传此意,谁知信柱寸肠箴。 今朝比翼翩翩诺,明日携来报弄璋; 欣慰见君遥赴晋,应得更见玉人颦。 翻译:听说真爱总是让人伤心落泪的,可是你的玫瑰融化了你的“婕”的心(并没有伤心落泪);人们都说是因为玫瑰才这样的,可谁知道你像那抱柱的尾生一样信守承诺c不忘初心c谨守真心。(我祝愿)你们俩现在比翼双飞许下诺言(白头偕老),到时候一起来向我报弄璋之喜(生儿子);今天看到你(为了诺言)不远千里奔赴山西,相信你肯定能看到玉人展颜一笑(求婚成功)! 七夕之前的时候,听说我的好友远赴山西求婚,百感交集啊,毕竟他都求婚了,我还是光棍一条。但我还是赠以最真挚的祝福,心酸留我自己心酸就够了,希望他们能够幸福!拙作,某个地方没有押韵,希望大神不要较真!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换个角度 有一个和我们离得很远的宇宙,他们的引力定律和我们是相反的。 他们的日常生活是“倒立”的。没错,就是手当脚脚当手的“倒立”。 于是为了适应这种定律,他们的生活和我们完全不同,甚至在我们看来还很滑稽。 他们学生的一天是这样的: 早上醒了,翻个身让脸朝上——他们睡觉是脸朝下的,用手趿拉着手套,两腿揉着惺忪的睡眼,慢吞吞的走向餐桌,用脚抓着筷子吃完饭,把书包套在腿上,往学校走去。 走到校门口,碰见了执勤的校长,校长的衣服一丝不苟,领带服服帖帖的贴在大肚子上——当然领带头是朝上的。他们向校长挥挥脚“校长好!” 校长也和蔼可亲的挥脚回应“同学们好!” 走到教室,看到老师已经到了,学生赶紧溜到座位上坐好——说坐也不太对,因为他们的桌椅也很特别。 他们的桌子腿特别长,和人差不多高,书就放在本该是桌底的桌面上,他们用脚翻书,并不需要座位。 这个宇宙的科技都非常发达,已经到了可以打破宇宙壁障的程度了。于是他们的科学家决定发射宇宙探测飞船。 由于是第一次,没什么经验,一不小心用力过猛,把宇航员发射到我们的宇宙来了。 也是由于用力过猛,飞船在勉强把宇航员送到地球之后,就光荣了。 当他们摘下头盔,看见地球上的车水马龙,人们都是用脚走路——一位年轻的宇航员惊呼:“天啊,他们怎么用脚走路!难道不是所有的生物都用手走路么?” 是啊,他们用脚走路,一定很不舒服吧!其它的宇航员对此也啧啧称奇。 但是他们已经不需要别人给他们答案了。 因为飞船光荣了,他们回不去故乡,只能定居在了地球。而他们也渐渐的习惯了用手抓筷,用脚走路了——有的时候他们甚至想,自己当初怎么没有发现自己的习惯那么奇怪呢?毕竟,看手脚的构造的话,就知道他们应该干什么用啊! 然而故事到这里还没有结束。 有一天,地球上空来了个不速之客。一艘怪异的飞船降临在了地球上空——之所以说它怪异,是因为它虽然是个人型,但是一个放大了无数倍的倒立的人形。 最后思乡的情绪占了上风,他们还是离开了地球。 最后的最后,他们回到了故乡。 可是,他们已经适应不了故乡的一切了——换了个角度,也许,就是另一个世界。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金鱼的白日梦 老于自己住在一个大大的豪宅里面。豪宅里有山有水有绿植,还有一个漂亮的大吊灯。 可是他却很孤独。于是他决定养点什么陪伴自己。 他买了一个大大的鱼缸,按照自己房子的设置,给鱼缸放上假山c水草c做成吊灯样式的加氧机。 可是他却只养了一条金鱼。 他极少出门,因为他经常能看见自己的落地窗外面,有一双巨大的眼睛在窥视他。 老于很痛苦,也去看了心理医生。医生只是摇摇头,和他的同伴耳语几句,就让他们回去了。 可是之后那双眼睛还是时不时的出现,老于感觉自己快要崩溃了。 可是他终究没有崩溃。因为,他没有崩溃的机会了。 一天,家里断电了。老于惊恐的发现,他窒息了。 是的,就是那种氧气不够用的感觉,他感觉自己像生活在水里,任凭自己大口呼吸,窒息感还是一点点将他淹没了。 次日,那双巨大的眼睛看见老于静静的浮在水面,肚皮朝上,大大的眼睛就这么睁着。 巨大的眼睛的主人摇摇头,伸手把老于捞出来,扔向了楼下。 在鱼缸里,还有一个小小的鱼缸,养了一条小小的金鱼,同样浮在水面,肚皮朝上,睁着大大的眼睛。 ——心理医生说,这是条爱幻想的金鱼,妄想自己是主人,于是也仿着主人养自己那样,养了一条小金鱼。 老于睁开眼,失神的望着天花板,脸上冷汗涔涔。 ——如果,我说如果,如果这是一场梦,爱人还在,朋友未走,一切都还没有开始,一切都还有可能,都还可以重来,我亲爱的朋友啊,你会怎么选择? 你会选择,快乐? 抑或,沉默?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最初的模样 他很喜欢秀恩爱。各种秀。他能从他们邂逅的公园秀到广场,旁若无人。 在空间,在朋友圈,在微博,凡是能秀的地方他都秀了个遍。吃饭秀,旅游秀,看电影也秀,凡是能秀的事情他也都秀了个遍。 可是他失恋了。 于是他不再秀恩爱,开始秀悲伤。从那以后我就不敢和他一起喝酒了,因为每次喝酒,他都会絮絮叨叨的把他们的事说一遍,像个“怨夫”。 可是渐渐的,他不怎么和人说起他们的事情了。空间的相册由几千张变成几百张,再变成几十张,最后只剩一张——那是他们第一次合影,他说,是他们最初的模样。 最后连一张也没有了。他似乎也完全恢复了正常,不再悲伤,开始恢复他正常的生活。这个时候,我才敢和他一起喝酒。 我们就这么相对无言的坐着,忽然间我发现,他的双手戴着一双手套,而且是那种带着耳朵的萌萌的女生戴的手套。 他发现了我的目光,笑笑说,这是她给他的定情信物。 低下头,看着手套,他的目光却毫无波动。 突然,手套掉了。他却还是坐着,并不去捡,似乎没有感觉到手套掉了。 我刚要提醒他,却惊恐的发现,他的手不见了。抬起头,他的身体也在一点点消失。就像仙侠剧里演的那样,无数光点从他身上飞出c逸散。 他终于有所察觉,看了看自己,目光终于不再是古井无波。 “其实昨天就已经这样了,手套只是为了遮掩。从我忘记她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会有今天。” “西方《圣经》说:'耶和华取下他的肋骨和一块肉,造出女人,说,这是你的骨,你的肉'。她是我最初的模样,想要忘记她,就只能是未曾遇见她,可她是我的骨我的肉,所以未曾遇见,就是未曾活过。” 他的嘴唇翕动,可是我已经听不见他下面的话了。终于,最后一颗光点飞出,他完全消失了。 许多年以后,还是那个公园,我看见了他,还有她。他们仍然是许多年前的模样,旁若无人,动作亲昵。 可是,他明明已经消失了啊,我亲眼所见。 没有人回答我。广场依旧熙熙攘攘,公园依旧鸟语花香。似乎只有我眼角的鱼尾纹提醒着我,时间的的确确过去了。 可我只是个讲故事的人啊,岁月无情,为什么在我脸上刻下风霜?我也仍是听着故事流泪的少年 卷名定什么好呢?我暂定了个“三万光年”,大家有好的建议可以给我留言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好先生的绝症 好先生是个好人。 他是个好人,这是有口皆碑的。我从没见过他和谁争过什么,也没有和谁红过脸,更遑论背后嚼舌根了。 所以他是公认的好人。 可是每当有人这么说的时候,他总是苦着脸“我也不想这样啊,可是,我就是想不起来别人的坏啊,只记得别人的好。” 大家都不信,我也不信。 好先生只能无奈的笑笑。 转眼间他也快而立之年了,可他还是孤零零一条老狗。我们都替他着急,各种方法都想了,想要给他找个女朋友。 可是,无论是朋友介绍的,还是相亲节目认识的,还是他自己邂逅的,无一例外,都分手了。 私下里问女孩们,她们也是很无奈,郝小姐的评价最为中肯“你们能想象一个毫无脾气的男朋友嘛?你撒娇,他宽厚的笑笑;你无理取闹,他无奈的笑笑;你生气不理他,他还是不为所动的笑笑。你们说,谁受得了?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那样难受。” 我告诉了好先生这个问题。 他点燃一支“南京”,抿了一口,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记得别人的不好。真的,我不骗你。就像一种病,绝症。你明明知道她的各种毛病,也觉得不在乎了,可一旦想起她的好,你就会发现你还是会心软。这种病,无药可救。” 故事的后来,好先生还是遇到了那个让他生气的女孩。不得不说,生起气来的好先生真是可怕——可是同样,也很可爱。毕竟就像一个磁带都有ab面,这样的好先生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后来的后来,我就不清楚了,反正他再也没有陪我喝过酒。最近一次看见他,还是在超市,奶粉专柜。当时我还笑他,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喝奶粉呢。 刚说完,就觉得哪里不太对劲——算了,故事讲完了,这也就不重要了。 你是这样的好先生么?顺道祝所有的学生新学期有一个新气象!也祝所有的考研人都能金榜题名!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老王的炒酸奶——纪念第一次的芒果炒酸奶 老王就在我们家楼下卖炒酸奶。 既然能被我写进故事里,就说明他肯定很有特点。 老王的特点是,卖炒酸奶从不吆喝,甚至连牌子都不挂。 可是他的顾客从没少过。 行色匆匆的人们经过他那,总要驻足,停那么一小会,然后选一杯炒酸奶,递给老王钱,转身就走。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感觉他们的脚步没有之前那么匆忙了。 渐渐的,从一个小区新客变成了资深居民,我也跟老王熟络起来了。 我问他,你这是“酒香不怕巷子深”才不挂牌的,还是说,你本来就不在意赚了多少?毕竟老王怎么看也不像缺钱的样子,也不由得有我这么一问了。 老王摇着头,神秘的伸出一根手指,晃了晃。 我觉得他这要是戴上个诸葛巾,摇着羽扇,活脱脱就是个孔明再世。只是怎么看起来就那么欠扁呢? “选一杯吧!” 我一愣“选什么?” “选一杯炒酸奶。” “不要钱?” 老王神秘莫测的笑了笑。 也是,大家都这么熟了,蹭你杯炒酸奶那是给你面子。这么想着,我拿了一杯巧克力味的,这是我最喜欢的。 入口即化。我发誓,我从没吃过那么好吃的炒酸奶——这是我第一次吃炒酸奶——巧克力的芬芳和酸奶的酸甜巧妙的融合,配以瓜子的醇厚,如果让我拿什么来换取这一瞬的快乐,我想我情愿用我的一切来换。 可是下一秒,一股无与伦比的苦涩和冰冷传来,有些什么在我的灵魂颤栗——我忍不住吐掉了还没来得及下咽的部分。 抬起头,我盯着老王,希望他给我个说法。 “你想起了什么?”老王不知从哪摸出一把扇子——还好不是羽扇。 “我”我能想起什么?冰火两重天?刚要张口,突然间我脑海里浮出了一张张脸庞,有的还熟悉,有的却已经模糊了,有的干脆是忘了。 只是,他们留给我的时光还在。 我就愣愣的保持张大嘴的姿势,脑中不断闪过一个个画面,或悲伤或快乐,一如那杯炒酸奶的或苦涩或可口。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他们都会驻足在老王的摊位了,他们是在挑选合适的心情啊。 巧克力,是苦涩也是快乐; 蓝莓,是懵懂也是美好; 原味,是朴素也是纯真; 若是你挑到了芒果啊,请记得那甘甜软糯的模样。 是谁说,是谁说爱人必将分离,相爱终必成空。 老王还是在卖他的炒酸奶,只是已经不在我家楼下了。我也不知道他去哪了还能不能碰到他,但是如果你有幸碰到他,请务必要尝尝他的炒酸奶,好吃不好吃,全凭你的选择 其实我是不吃炒酸奶的,但跟某个妹子一起吃过一次,芒果味的。那天回家突然间想起来这件事,于是就买了一份。果然我一如既往的不喜欢,可是再也没有之前那种苦尽甘来的感觉了。说到这,相信你们都明白那个妹子是谁——我的故事与她有关,我的未来却再也不会和她有关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皮格马利翁效应 他是个画家。 但他却穷困潦倒。这也很正常,毕竟他是真心的热爱艺术,并不屑于“出卖艺术”赚钱,他认为那样破坏了艺术的高贵。 可高贵并不能当饭吃。因为他穷,所以年纪一大把还没有女朋友。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就在他穷的快要当裤子的时候,他被车撞了。伤的不重,但是得包成一个木乃伊趟好长一段时间。最关键的是,医药费没有着落。 可是还有句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肇事司机是个富二代,而且是个有良心的富二代。 在得知了他是一个真正的“艺术家”之后,富二代不仅付清了医药费,还给了他一笔不菲的资助他艺术创作的钱。 有了钱腰杆就硬啊,他开始给自己物色模特。 前面也说过,他是个真正的艺术家,是不允许艺术被污染的。于是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模特。 因为这些模特,要么想色诱他,要么想多坑点钱,要么干脆想害死他把钱据为己有。 他也是个执拗的人,有他的坚持。 于是他开始把自己关在画室,一个人写写画画。 一个灵动的女子在他的画笔下翩翩起舞。先是一个窈窕的轮廓,然后是一件典雅的交领汉服,然后是古典的发饰,白玉似的手臂,修长的双腿,最后是脸。他深情的看着画布,就像凝望着女朋友的眼睛。 可是他提着画笔,许久都不能落下。 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落笔了。他突然间忘记了她的形象——或者说,他从未想好她的形象,毕竟你能指望一个老光棍能怎样描摹一个妹子呢? 可是他最后还是画出来了。就像有人呼唤他一样,突然间他就知道该怎么落笔了。 就像活了一样,她从画布上走下,但和画上不同的是,画上的她浅笑嫣然,而走下来的她美目含泪。 “老公,你终于醒了”。 睁开眼,一模一样的她,一模一样的汉服,一模一样的天花板。就像他刚出车祸那天——他什么都记得了。 ——不是她是他的模特,而是他是她的模特。 大梦谁先觉?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南柯一梦千年尽 南柯一梦千年尽 建议配乐:薛之谦《刚刚好》 薛之谦的每一首歌里,都有一个爱而不得的男人;我的故事里,也一样。 序幕 他去做了个手术。把心摘了。 是的,他把心摘了。没有心的他一身轻松,至于为什么要摘掉——抱歉,记忆都在那颗心里了,他现在也不知道。 有一次他在街上看见一对情侣,女生的轮廓好像有些熟悉,他皱着眉头努力回想她到底是谁,还没等想起来,蓦的,在原本是心的地方,痛了一下。 他摇了摇头,毕竟不知道这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在意。 只是在肉眼看不到的胸膛中,一颗微小的心脏正从刚刚痛的地方随着每一次心跳,就壮大一分。 故事 今天有个陌生人加他qq。这个qq是他新建的,只有几个最亲密的人知道。毕竟他什么都不记得了——比如自己的qq——当然自己的知识还是记得的,不然也找不到工作,早就饿死了。 打开消息,他看见一段卖萌的话。皱了皱眉,刚要关闭,蓦然他看到结尾署名“可爱的锦媛”,如遭雷击,他愣住了。一种心痛随着记忆蔓延——不知何时,在他摘掉心脏的胸膛里,从他最初心痛的地方,长成了一颗正常的心。 锦媛,是她的名字。 就这么怔了几秒钟,他再看消息的时候,发现消息已经没有了。也许是她发现加错了所以删了,也许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不重要。 摇摇头,强行压下自己心中的苦涩,他还有许多事要做。新工作刚刚有着落,他得找个住的地方。和他合租的同事已经租好了,他今天得去看一看。 走进门,环顾了一下,觉得还颇为满意。看了看自己的卧室,装修是他喜欢的简约现代风,而且就这个价钱来说,已经很好了。满意的点了点头,他又去另一间应该是同事的卧室看了看。 另一间卧室的主人还没搬走,看样子是一对小情侣,只是可能出门走的匆忙忘了关门了。 一时好奇,他拿起人家的手机。这一看手机,就再也挪不开眼睛了。 照片上的她依旧笑靥如花。只是,身边的人已不再是他。 “碰”的一声关门声把他惊醒,抬起头,他就对上一张熟悉的脸庞。只不过这张脸庞现在非常愤怒。 她的声音有些颤抖“你怎么还是缠着不放?” 他握着还没来得及放下的她的手机,只能苦笑“只是凑巧,凑巧”毕竟是他理亏,而且看起来的确像自己刻意的找上门来纠缠。 “你当初是怎么对我的,不理解我,不让我吃多东西美其名曰'为了不让我长胖'”看了看他,她继续说“又换了个新工作?哼,是谁当初要我什么都别做,陪着他就好?还说养我?自己的工作都没保住!只是凑巧?凑巧就这样碰到我?在你的城市里你就这样欺负我们?你当我傻还是你自己傻?” 是啊,回想以前的自己,的确,这方面是他的错。他只能苦笑着说“对不起,这是我的错。” 这时候同事进来了,也及时的把他从尴尬的境地解救出来了。 “哈哈,这是你的熟人啊?来来来大家都别站着了,先吃饭!”同事挥了挥手里拎的几道菜,打圆场道。 她依然难掩激动,甚至都哭了出来。只是怎么看,眼神里都不全是愤怒,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在里面。 同事赶紧放下东西安慰她,又示意他走远点。他无奈,只好退到角落。 她终于止住了哭泣,问到“你到底想干嘛?” “一直以来,我只是想和你好好谈谈,从没有想过纠缠。谈谈也不是为了做朋友,只是想消除我们的隔阂,至少能正常打个招呼。”依然是一脸的苦笑,他说。 “那你到底想不想破镜重圆?”同事突然突兀的来了一句。 那一瞬间,他真的想脱口而出“想”。 可是撇到她们的合照上,她男朋友那气定神闲似乎吃准了她不会和他复合的模样,他就懂了。 像是为了掩饰自己的心情似得,他跌跌撞撞的站起来,走到饮水机旁给自己接了一杯水。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一样“不,不想。你不懂。” 即使想,又能怎么样呢?同事的确不懂,他永远也不会再爱她了,就像她也不会再爱他。所谓的执念,只是他自己的矫情。分开以来,他也不是对她的情况毫无所知,他知道她的他算得上她的半个知己,而对比当初的自己,自己真的是一副孩子气的模样。她也很喜欢现任——尽管从她的眼睛里,他也许很笃定,她对自己并不全是恨。 不知道自己怎么走出门的,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躺上手术台的,只记得黑暗袭来的那一刻,他的脑中充斥着她的模样,曾经他和她的点点滴滴。即使意识归于混沌,他也仍然感到一阵剧痛,在左胸腔里面——那是心的位置。 尾声 茫然的站在街上,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忽然看见一对情侣走过,男的高大帅气,女的小鸟依人,很是般配的模样。女的模样似乎有些熟悉。 不知为什么,在本该是心的地方,蓦的一痛。 在肉眼看不到的胸膛里,一颗微小的心脏悄然形成。 这是根据一次梦境所作,梦醒之后,我单曲循环了一天的《刚刚好》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旁观者 他是个聋哑人。 但他并不是生下来就聋哑的。而是一次偶然以后,他就成了聋哑人。 世界在他的眼中就是一部无声电影。开始他很不习惯,彷徨c痛苦c歇斯底里。可就像他眼中的世界寂静无声一样,在世界眼中他也只是一个奇怪的无声呐喊的傻瓜罢了。 渐渐的,他也习惯了——与其说习惯,不如说是累了。 塞翁失马,他却获得了一种神奇的能力——他可以把文字看成电影。 就像魔术一样,文字一个个的在他的眼前飞起c分解c组合,幻化成一部部无声的电影——当然人脸还是模糊不清的,可这并不妨碍他饶有兴致的冷眼旁观。 他开始喜欢上了看悲剧。就那么看着别人的悲伤,自己却毫不动容。 他开始察觉到了不对劲。以前的他不说善良,至少是个感情丰富的人;可现在的这个心硬如铁的冷血动物,不是他。 他决定找回自己。 魔鬼告诉他,要想找回自己,得先变回聋哑之前的自己。 但是魔鬼既然被叫做魔鬼,肯定不会无私奉献,想要变回自己,他得用一样东西做交换。 是什么,魔鬼没说。 急于找回自己的他,也没多问,就答应了魔鬼的条件。 再次翻开书,文字一如既往的飞起c变幻,变换成人脸模糊的电影。他失望了,以为魔鬼骗了他,他还是又聋又哑的他。 可是一晃,他听到了久违的声音。惊喜的抬头,笑容却凝固在他的脸上——他突然发现,他已经不再是旁观者,成为了故事的主角。而另一个正站在他面前巧笑嫣然的主角,却是恍若隔世的她。 那段文字是她留下的。他和她的故事里,他不是主角,谁是呢? 重温了一遍刻骨铭心的故事,他却发现,他再也不会流泪了。不仅如此,他还发现,那心底涌出的居然是温柔的悸动——一如初见,尽管那已不再是爱——有人说,对逝去年华的追忆无需与真实记忆如一。 变成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聋哑人,也是他主动要求跟魔鬼交换的。只是为了躲避那场电影c那个故事。 第一次魔鬼什么也没收,只是露出一个魔鬼的笑容,说,你还会来找我的。 他不信,可他的确又找到了魔鬼,变回了他之前的样子。 可是他又后悔了。他现在宁可再做一个聋哑人,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第三次找到魔鬼,魔鬼笑了笑:“我拿走的,只是你的悲伤c你泪流满面的权利——这对你而言也许并不是坏事。” 也许吧,他只是突然间感觉好可惜——幸亏魔鬼没有拿走他感觉可惜的权利——好可惜,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特别版】劝友书(及暂停通知) (建议配乐《分手假期》) 余尝闻尾生赴会,期其未至,洪水发于前,抱柱而死,人亡信存。后世曰:“尾生抱柱,至死方休”。 又尝闻范孟氏夫发于长城,夫死,遗骸砌于墙,范孟氏泣而墙塌,抱夫投河而死。后人曰“孟姜女哭而长城崩”。 孔子曰“子不语怪c力c乱c神”,其传说也,未可信也。然人为众灵之长,恰逢盛世,世风浪漫,故相思传说大行其道,文风颇婉。 果爱情皆成正果耶?余不以为然。小说,乃至文学,取自生活而高出生活,可以快餐,不可以主食。 果怨怼可取耶?余亦不以为然。 夫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况于爱情乎?相思之垢除矣,是谓缘分未到,非为不贞。不贞者所谓劈腿等二三事,是世人不齿也。 若淡然处之,效章台故事,非为奢求朋友,但求他日相见,不惭于心,坦然面对而已。 某君,余之老友也,曾以巾帼自许,今身陷囹圄而不自知,终日窃窃,作小女儿态,窃以为智者千虑,实为憾事也。 愤愤然如祥林嫂,逢人诉苦,指责故人,以其万恶不赦,下人。 默然,以酒浇愁,以泪洗面,以发覆面,于夜半惊起,辗转难眠,见镜中形容枯槁,中人之姿。 发于心,止于口,再见颔首致以敬,以朋友之态,会往日故人,上人也。 故,当不愧于心,方不囿于困。囿于心者,非惭愧也,是不舍也。力有余事不成,徒呼奈何!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不外如是。舍得不成,促之未成,是存取之道,亦释然之道也。 圣人曰“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 译文: 我听说尾生赴约,到了约定的时间对方没有到来,大水却先来了,尾生抱着桥下的柱子,到死都没有先离开,人虽然死了,却坚持了守信的诺言。后世于是流传着“尾生抱柱,至死方休”的故事。 又听说孟姜女的丈夫范喜良被征发去修长城,结果死了,尸骨被砌在城墙里。孟姜女对着长城哭,把长城哭塌了,她抱着丈夫的尸骨投河自尽,后世流传下来了“孟姜女哭而长城崩”的故事。 孔子说“子不语怪c力c乱c神”,这些都是传说,不一定可信。但是人作为高级动物本就多愁善感,何况现在又是盛世,人们都崇尚浪漫,所以各种爱情故事大行其道,风格颇为温暖或者哀婉。 是所有的爱情都能修成正果么?我不这么认为。小说或者说所有的文学,都是取材于生活而又高出于生活的,可以当做快餐偶尔看看来调剂下生活,决不能当主食对它们深信不疑。 那么可以怨恨对方吗?我也不认为不可取。 天下大势都是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何况是爱情呢?分了是缘分不够不能相守一生,不是对方不够忠贞。什么是不够忠贞?像劈腿等等那些为人不齿的事才是。 如果能淡然面对,像“章台柳”那个故事一样就好了。倒不是说奢求分手之后做朋友,只求来日再见,能够问心无愧,坦然面对而已。 某君,是我的老朋友。以前都是说自己是个女汉子,但是现在却陷入困境自己却不知道。整天都不能释怀,像小女孩一样。没想到像她这样的聪明人居然也有当局者迷的时候,我觉得真是遗憾。 像祥林嫂一样执迷不悟,愤愤不平,见人就诉苦,指责对方的不是,认为对方罪大恶极,这是最不应该的做法。 避而不谈,以酒浇愁,以泪洗面,蓬头垢面,半夜突然惊醒,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起来照镜子,发现自己形容枯槁,这是一般的应对方法。 心里有事,但是不说出来,再见到对方的时候点头致意,像对朋友一样对待前任,是最好的做法。 所以,只有问心无愧,才能坦然面对。不能坦然面对的倒也不是说一定就心里有鬼,而是说,是舍不得。但是恋爱这件事,努力了却没能走到最后,又能怎么样呢?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就是这样啊。忘掉前任吧,再去寻找一个真正的爱人,是取舍的方法,也是能让你对前任释怀的方法。圣人都说“牵牛织女遥相望,尔独何辜限河梁”。你怎么还是不明白呢? 抱歉各位,学校网一直没弄好,我也就一直没跟大家说暂时停更了。基于这部小说集的特殊性,我想大家也能理解,红叶不胜感激! 写的越多,我越惶恐,就怕写的不好贻笑大方。故而,有两篇文章我还得斟酌斟酌才能发,但因为考研,所以我也不知道具体啥时候能发。考研倒计时105天,我也是心乱如麻。等考完研吧,我写一部长篇小说,到时候老读者给我留言,给你们留有角色哦! 最后,希望我考研顺利!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孩子和天使——写给毕业季 孩子有一只小兔子。 孩子非常喜欢它。吃饭的时候抱着它,睡觉的时候看着它,早上起来第一件事就是找它。 小兔子的确非常可爱。柔柔的耳朵,软软的短毛,红色却是萌萌的像红宝石一样的眼睛,任谁见了都不得不赞一声“漂亮的像个天使”。 可是兔子就只是个兔子而已,不可能是月宫离捣药的玉兔不可能是天使。 所以兔子最后还是死了。有些征兆,比如说开始不太爱吃东西,开始有些躁动,开始喜欢望着远方出神——眼睛里还有些忧郁的神色。但征兆不太明显。 孩子也只是个孩子,不够心细。他只是出去了一趟,时间稍微有点长,于是回来的时候,小兔子就变成了一只有些腐烂的兔子尸体。 孩子很伤心。因为孩子曾经发誓要成为天使,和小兔子一起去天上看看真正的天堂。 这是大小两个天使的“宏愿”——只可惜,现在只剩一个了。 突然有一天,一朵云彩降临在人间。有一队金胄金甲的天兵天将来到了孩子面前,为他宣读了昊天上帝的旨意。 孩子如愿成为了天使,穿上了七彩神衣,也踏上了七彩祥云。 可小兔子却不在了。 孩子很伤心。他觉得昊天上帝是无所不能的,所以为什么不能把小兔子复活呢?毕竟大家都那么喜欢它——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喜欢它。 可是孩子并没有见到昊天上帝。他只是听到了一首歌,一首他很久之前就听到却在今天才恍然的歌: “开始的开始,我们都是孩子,最后的最后,渴望变成天使” 到最后孩子飞往哪去了我并不知道,我只知道小兔子最后并没有复活,而孩子也并没有出现;而我所唯一能确定的就是,孩子的的确确变成天使了。 哈哈,各位收藏我作品的亲们,我王汉三又回来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地铁恐惧症 红叶先生发现自己患上了地铁恐惧症。 这不是哪个医生的诊断,而是红叶先生自己的感觉。 红叶先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白领,普普通通的上班,普普通通的过每一天的生活。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红叶先生发现,自己始终都赶不上地铁了。 之前红叶先生的生活一直好好的,按时上班按时下班,打卡签到虽然偶尔有迟到,但也无伤大雅,最多就是拿不到全勤奖而已。 可是一个看似普普通通的日子,红叶先生的生活似乎和之前的突然间就不一样了。 那天,同事a先生叫他一起吃饭,都是老兄弟了,红叶先生自然欣然赴约。 可是当他赶到地铁站的时候,却发现地铁已经开走了。 地铁嘛,几分钟一趟,又是和朋友一起吃饭,红叶先生自然不着急。 下一趟地铁来了,旁边有个孕妇,红叶先生只是稍微让了一下她,仿佛一眨眼的功夫,地铁就“叮”的关上了。 红叶先生一愣:怎么感觉这次的地铁关门这么快? 虽然吧,之前也很快,但是可没有这次这么快。 或许是错觉吧,红叶先生没在意。 可是随后的几班地铁红叶先生都没有赶上,不是人太多挤不动,就是地铁满员根本上不去人。 眼看着时间快到了,没办法,红叶先生只能打车赶去赴约。 到了之后,红叶先生发现a先生已经恭候多时了。 略带歉意的解释了一下,反正都是老兄弟了,a先生也没有在意,两人照旧有说有笑插科打诨的吃完了这顿饭。 但是从那天起,红叶先生发现,每天的地铁自己都赶不上了。 上班成了红叶先生的一块心病。 可要只是上班还没什么,关键是有一次,红叶先生的女朋友要和他约会。 正值上班高峰,那天的人又格外的多,别说地铁,公交车出租车都满员。 拦了好几辆出租车未果之后,红叶先生终于找到了一个愿意和他拼车的了。 可是赶到约会地点之后,女朋友已经等待多时了。 红叶先生的女朋友倒也通情达理,也知道交通状况就这个样子,所以也没多说什么。 可是红叶先生自己心里过意不去啊。 他还不信这个邪了,红叶先生专门凑着一天的休息时间来验证一下自己是不是跟地铁无缘。 可是还真由不得他不信这个邪。 整整一个上午,他等了无数趟地铁,可是愣是一班都没有赶上。 红叶先生有点泄气,他找到了a先生,跟他边喝酒边聊这个事情。 红叶先生说,“我觉得我现在得了地铁恐惧症,看到地铁就害怕。” a先生端详着酒杯里的啤酒,就好像那杯五块钱的青岛啤酒能开出花来一样。 许久,a先生放下杯子,对着红叶先生笑了笑: “你确定你害怕的是地铁?” 红叶先生愣住了。 嘴角勾起一抹耐人寻味的弧度,a先生对红叶先生举起了杯子“好好想想吧,你到底害怕的是什么。心病,还需心药医。”然后一饮而尽。 回家的路上,红叶先生一直在品味a先生的话也一直在问自己“我到底害怕什么呢?” 直到回到家,红叶先生都没有找到答案。 想不通就不想吧。红叶先生倒是的确看得开,加上喝了点酒,倒头就睡了。 当晚,红叶先生做了一个梦。 有点荒诞,但红叶先生终于知道自己害怕的是什么了。 这个梦,红叶先生做过无数次。只是刻意或者无意的,红叶先生忘记了。 梦里,地铁变成了一个黑漆漆的大嘴,大张着;红叶先生却身不由己的往这个令人恐惧的大嘴里走去,他惊恐的大叫,可是没有任何的作用;但道路又是如此的漫长,红叶先生每每觉得下一秒就要走进去了,却总是在下一个下一秒又重复着同样的想法。 “好可惜,终于失去你;对不起,我已经尽力”红叶先生被自己的电话吵醒了。 看到来电显示是“a”,红叶先生迷迷糊糊的接通了。 “红叶啊,这都几点了,说好的一起吃饭呢?”a先生不满的问。 红叶先生的眼睛睁大了,他迟疑的向钟表望去。 钟表沉默。指针刚好指在他和a先生约定的时间的下一秒。 这是第三卷同名章节,和前面的《南京的地铁》呼应,可以作为姊妹篇来看。另外,还是求推荐票和月票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5章 【现代诗】遗你笙箫 谁又能责怪呢 不过是不过是在无知的年纪 做了煞风景的事 世事无常终必成空 结局是我看不到 在岁月里掩面 我谨遗你笙箫 很久之前写的了,但我觉得,已经是我能写出来的最高水平了。我自己就厚着脸皮来赏析一下:首先,画面感很强,无论看到哪句,都能勾起你记忆当中的画面;其次,韵脚还可以,虽然不都是同一个韵,但大部分是邻韵;第三,节奏感很强,一句句的读来,该停顿的地方就停,没有大多数当代诗人(不包括舒婷c北岛c席慕容等近现代诗人)那种无病呻吟的矫揉造作之感。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格律诗】祭皇明史道邻公 残躯了此何遗恨,建虏猖獗赤县殷; 梅岭丘藏忠靖魄,扬州城颂尚书魂。 注1:本诗所用韵书是《中华新韵》。 注2:史道邻公,就是史可法,字宪之,又字道临,大明南京兵部尚书c建极殿大学士,他成功指挥了徐州保卫战;在抗击伪清侵略者的扬州保卫战中殉国,尸骨无存。后人将其和大汉奸洪承畴对比,祭之曰“史笔传芳,未能平虏终可法;洪恩浩荡,不思报国反成仇”。 书于中历4714年10月28日 西历20161127 再来一篇格律诗吧,俗称古诗,原题不是这个,是《于xxx遥祭皇明史道邻公》。这首诗我觉得也算是我写格律诗的最高成就了,虽然,我总共也没写过几首格律诗。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7章 异物 h小姐和小h小姐是亲姐妹。 她们都算得上是典型的东方美女,都有柔美的脸部线条,圆圆的可爱脸蛋,小巧的鼻子,不算很大却很明亮的眼睛。 她们也都有同样的爱好,都喜欢穿圆领袍c比甲,再加上皮鞋或者皮靴,完美的融合了时尚和古典。 吃的方面更是如此,她们都喜欢简简单单的食物,荤素倒是不忌,只是一定是小口小口的吃,一看就是家教良好。 可以说,她们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按理说,这么漂亮优雅的一对姐妹花一定是昊天的宠儿,可是事实并非如此。 一场突如其来的事故,让两姐妹被送入了手术室。 手术并不是很成功,医生很遗憾的告诉她们,有两个颗粒状的异物在她们俩的身体里,依照现在的医疗条件是无法取出的,大概可能要跟随她们一生了。 这个消息把她们搞懵了。也是,无论是谁,知道一个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在自己身体里都不会好受。 可是两姐妹的反应却大相径庭。 姐姐h小姐在最初的发懵之后,并没有担心太长时间,就如同往日一样,去上班了。 妹妹小h小姐就不一样了,她伤心了好长时间,并且把工作也辞了——本来她是和姐姐在一个公司工作的。 每天,h小姐照常起床,化妆c上班,面带笑容的和同事c朋友打招呼,就像自己身体里没有异物一样。 而小h小姐则每天缩在被窝里,不上班,也不化妆,蓬头垢面,手机成了她生活唯一的内容。 异物还是给h小姐带来了不便,她似乎每天都能感觉到,异物比前一天又大了一圈。h小姐知道,这是她身体的免疫机制在起作用。 小h小姐身上表现的似乎更明显,她消瘦多了,虽然还远不止于皮包骨头,但圆圆的小脸已经变得略方了。 慢慢的,异物越长越大,h小姐感受到的痛楚也越来越多——不过万幸的是,虽然疼,但是似乎并不致命。h小姐得以继续工作。 小h小姐也是一样的痛苦,原来还能窝在被子里玩手机,现在连手机也丢掉了,似乎这种姐姐可以忍受的痛苦到了妹妹身上就变得难以忍受了。小h小姐脸上已经几乎看不到原来圆圆的感觉了,颧骨高耸,已经成了一张“国字脸”。 经过好长一段时间的努力——这个时间长到h小姐几乎都忘记了自己的痛苦,尽管异物已经快占满了她的腹腔——h小姐被评为本市“十大明星企业家”。她的笑脸出现在了电视台上,每一个看到的人都说,这是一个开朗的美女。你根本无法从她脸上看出患病的迹象。 小h小姐则更加清瘦了,几乎到了皮包骨头的境界,只能在被子里苟延残喘。 终究熬不过时间,h小姐和小h小姐都去世了。 遵照这两个相亲相爱的姐妹的遗嘱,她们的葬礼一起举行。 遗体告别仪式的那天,一个巨大的水晶棺里,盛放着姐妹两人的遗体。 “看啊,那个河蚌真漂亮,里面还有一颗那么大的珍珠!”一个人指着一个方向道。 “是啊,”另一个人也赞同这种说法,但是他又看向了另一个方向“哎,那个是什么啊?” 第一个人嫌弃的看了一眼那个方向“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一个腐烂c发臭c装满了沙子千疮百孔的河蚌么。” “也不知道主办方怎么想的,居然把一颗这么漂亮的珍珠和一个烂河蚌放在一起”。 原谅我这个懒散的作者吧最近几天在忙考研调剂,也没来得及上传新写的。过了国家线是意外之喜,虽然是b线而且很难调剂,但不管怎么说,我很感谢昊天上帝给我的机会,愿华夏先贤保佑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8章 铁甲怪人 深海里一直有一个传说。 传说一个穿着铁甲的怪人,扛着巨大的锈迹斑斑的船锚,在大海的最深处踽踽独行。 怪人不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经历了怎样的风景,他只知道自己要向前,向前。 可是大海无量。 深邃的海洋里,他看不到一丝亮光,只有无尽的黑暗,他不知道未来所在,也不知道未来还有多远。 他只是沉默的向前,向前。 偶尔,怪人会从肩上取下自己的船锚,清理前面纵横交错的海草。 但大多数时候,他还是扛着那把船锚,迈着僵硬的步子,向前,向前 有些时候他觉得这身铁甲太累了——他觉得,是这铁甲拖累了自己,不然自己还能更快;他想要脱下来,可是常年的海水侵蚀,使得整个铁甲成了闷罐子,脱不下来了。 他只能费力的向前,向前。 还有些时候,他想把船锚扔掉——这个巨大的无与伦比的船锚几乎等于他和铁甲重量的总和——可是他没有。少了这个船锚,他就无法清理道路,说不定就迷失在了哪个角落。 他木然的向前,向前。 大海无量。 深海里,怪人的传说还在继续,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c到过哪c现状如何,人们只是嘻嘻一笑。 可是只有怪人自己才在意自己,因为无论是这身铁甲还是这把船锚,都是他的一部分,不可分割。 故事的最后,怪人还是上了岸。深海里关于他的传说他已无从知晓,他只知道,他的铁甲和船锚都还在;只是,铁甲变成了汉服,船锚变成了笔。 以笔为剑,我敬你。 向前,向前。 大海无量。 这篇算是我对考研调剂的感悟吧。这几天把脸皮都磨掉一层,虽然我本来脸皮就很厚哈哈,但是练的更厚了。我只能像故事里的深海怪人一样,无论背着多么沉重的铁甲,我都要用我同样沉重的船锚开辟道路,不断向前,向前。或许我会失败,但我不会放弃。故事灵感来自于英雄联盟游戏里“深海泰坦——诺提勒斯”的故事背景。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9章 一件半臂 红叶先生喜欢收集各种衣服。 无论是半臂c衣裳,还是深衣c玄端,还是圆领公服抑或冕服正装,红叶先生都喜欢收集。 但是他最喜欢自己的那件半臂。 那是一件淡青色的半臂,系扣也是淡青色的,领口有一道窄窄的白色护领,穿上半臂之后的红叶先生显得非常精神。 其实这件半臂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但他就是非常喜欢。 倒不是说,这件半臂有整容一样的效果,穿上它就能秒变帅哥。只是红叶先生觉得,每当他穿上它的时候,一种自豪感就油然而生。这和西装带给他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西装虽然笔挺,但也仅仅是一件衣服而已。唯独这件半臂,穿上的时候,似乎自己的腰杆都直了几分。从内到外,精气神都不一样了。 有的时候红叶先生也做梦。 梦里的他,衣袖飘飘,衣袂飞扬。头上是乌纱帽,半臂外还罩了一件大红公服,脚蹬千层白底皂靴,缓缓的行走在马路上,漫无目的。 路上也会遇到一些人,面容模糊,但每个人都对他报以善意的微笑。 红叶先生不知道为什么,他只知道,每件衣服都是一个或几个故事。 帝王的冕服正装,十二章纹展现文化,肩上山河体现责任,交领右衽寓意天圆地方。从太祖的简朴到武宗的奢华再到思宗的勤俭,见证了一个帝国的兴衰。 武官的直裰戎装,黑色的直裰只及膝,饰以玉石腰带,配上玄色官靴,再插上火铳c箭袋c刀鞘,英姿飒爽间自有一番汉官威仪。 文官的圆领公服,乌纱帽舒展筋骨,公服胸前绣有鹌鹑c云雁c锦鸡c仙鹤,红色c玄色为主色,坦荡而稳重,上国衣冠的大气展现的淋漓尽致。 富人的直裾便服,简约却不失华贵,秀丽的花边c繁复的纹饰,彰显着家族的底蕴。 平民的短打,便于劳作,布做的头巾里藏着发髻,即使是最底层的穷人都知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这就是孝道的开始。 可是红叶先生还是最喜欢半臂。 人人都能穿的半臂,却是有着以上所有衣服的特点。 右衽,是它的根本;交领,是它的责任。 并不是没有人向红叶先生推荐其它的衣服。来者滔滔不绝的介绍西服c燕尾服。 可是红叶先生只想为自己的国家留下点什么,而不是为一些风马牛不相及的人解释些什么。 何况,除了这两件,来者一无所有。 而且即使只是这两件,来者也并不能为它找出太久远的历史或者太深刻的寓意。 恍惚之中,红叶先生似乎看见,一个个穿着半臂的人穿越历史的烟云向他走来: 威武雄壮的吴国公c后来的大明帝国太祖,“山河奄有中华地,日月重开大宋天”的淮左布衣,朱元璋; 同样威武的汉王陈友谅; 死节不屈的陆秀夫c南宋祥兴帝赵昺; 力战身亡的宣大总督卢象升c举家力战殉国的帝师孙承宗; 一己之力克复半壁江山的大明晋王李定国c巾帼不让须眉的四川招讨使秦良玉。 穿上这件半臂,红叶先生似乎就看到了这些人的音容笑貌。尽管面容模糊不清,但红叶先生确切的感受到,他们都在对他微笑。 所以很多时候,并不是红叶先生想做些什么,而是他感觉,自己必须要做些什么。 红叶先生不信宗教,也并不觉得有高高在上的神。 他只是觉得,有种热血在他的心里流淌。 这血,名叫炎黄。 久违的更新。。。各位久等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0章 健忘患者 红叶先生和绿萝小姐都是我的朋友。 在我和其它几个朋友看来,红叶先生和绿萝小姐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倒不是说他俩多和谐,相反,他俩天天吵吵闹闹。 姑且不说身高长相这些外在的条件,就说性格方面。性格上,红叶先生是个暴脾气,却是个慢性子,绿萝小姐恰恰相反,是个急性子柔脾气。 红叶先生的记性特别好,和风风火火(因而也就丢三落四)的绿萝小姐在一起,总是他收拾残局——比如说带上绿萝小姐忘带的东西。 可是,每每见到红叶先生慢吞吞的收拾东西,绿萝小姐就气不打一处来,一把夺过他手上的东西收拾起来,恨不得连外套都要帮他穿上——伴随着一阵数落。 暴脾气的红叶先生倒是不恼,最多含混不清的嘟哝几句,以示抗议。似乎在绿萝小姐面前,他也变成了柔脾气。所以我才说,这俩就像一个“凹”一个“凸”,天造地设互补的一对,都是对方缺少的一部分。 红叶先生和绿萝小姐两个整天恩恩爱爱,我们几个虽然是他们的老朋友,可也不好意思去打扰他们,于是联系渐渐的也少了,不过感情上倒是没变淡。 有一天,好久没有找过我的红叶先生来找我喝酒。 看着他的两个黑眼圈,凌乱的胡茬,鸟窝一样的头发,我差点没往他面前扔两块钱——这是叫花子吧? 不过我还是认出他来了。拖到屋里,让他洗了个脸,他说了一个让我很震惊的消息——他和绿萝小姐分手了。 打开一瓶青岛,点上一支南京,红叶先生声音苦涩,说出了另一个让我很震惊的消息——他是健忘症患者。 氤氲的烟雾中,红叶先生的轮廓有些模糊,声音似乎也带上了些许的飘渺;我也学着他,打开一瓶青岛,点上一支南京,听他说着他们的故事。 以前红叶先生的健忘症很严重,严重到了即使是在出门之前一直念叨着带钥匙,可是只要一小会不念叨,保准把自己锁外边。 于是,“伸手要钱”这四个字就挂在了红叶先生的嘴边。伸,身份证;手,手机;要,钥匙;钱,钱包。 可是饶是如此,红叶先生偶尔也还是会忘。 直到,红叶先生遇到了绿萝小姐。 虽然说,我们几个都是朋友,可是在谈恋爱之前,红叶先生还真和绿萝小姐没有太多的接触。 一次偶然的机会,红叶先生去超市,遇到了还是点头之交的绿萝小姐。当时绿萝小姐买的东西有点多,正苦恼怎么带回去,红叶先生就自告奋勇的帮她拿了东西。 也是很巧合,绿萝小姐和红叶先生都住一个小区,是隔一栋楼的“邻居”。 送绿萝小姐到家,绿萝小姐非得拎着点东西去红叶先生家里坐坐,却不过热情,红叶先生把绿萝小姐带到了家门口。 “伸c手c要c钱”红叶先生很苦恼。半天没有念叨,钥匙他就忘了放哪了。 “噗哧”绿萝小姐笑了,伸手指了指他的腰带。 红叶先生这才发现,钥匙就在他的腰带上。 或许红叶先生的“呆萌”(又或许只有呆没有萌)激发了绿萝小姐的母性,渐渐的,两个人就熟悉起来了。 确立了关系之后,红叶先生还是丢三落四,甚至连绿萝小姐送他的东西都忘了放哪了。 绿萝小姐不高兴了。 红叶先生开始想办法,可是想尽各种办法——办法如果真那么好想,红叶先生之前的健忘症肯定早就好了——也没有想到有用的办法。 无奈之下,红叶先生只能采取最笨的方法——在每个他所能看到和想到的地方,都写上绿萝小姐的名字。 胳膊c腿c手c墙壁c大门,所有人类想得到想不到的地方,都被红叶先生写上了绿萝小姐的名字。甚至,一狠心,红叶先生定做了俩写了绿萝小姐名字的美瞳戴上了。 终于,红叶先生不再忘记绿萝小姐送他的东西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有绿萝小姐的名字,每看到一次绿萝小姐的名字,他都会仔细的回想,是不是有什么还没有想起来。 就这样,红叶先生的健忘症好了。 听完了红叶先生并不算特别悠长的故事,我的南京也燃到了尽头。红叶先生的也是,只是,他一口没抽。 “再抽支吧”我抽出一根递给他。 红叶先生苦涩的笑了笑“不,‘南京’上也有她的名字”。 我一楞,转了转“南京”,没有发现有什么字啊。 红叶先生指着自己的胸口,说“在这里”。 “我把所有的东西上都写满了她的名字,现在,所有的她的名字,都在我心里”。 睁大了眼睛,红叶先生看着我,问“兄弟,你告诉我,怎么得健忘症?” 我唯有苦笑。 我不知道红叶先生有没有忘掉绿萝小姐。我只是知道,从那以后,红叶先生再不喝他最爱的青岛,也再不抽他最爱的南京。而绿萝小姐,也再没有出现在他的生活。 走过一个小报亭,红叶先生想买包烟。 “只有‘南京’了,小伙子要不要?”老摊主放下正在喝的青岛,接过钱,问。 听到“南京”,红叶先生盯着老摊主放下的“青岛”,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掉头狂奔。 “哎哎,小伙子,你的钱”老摊主焦急的喊。 可是红叶先生头也不回。 自古红绿出cp啊哈哈,红叶先生的女主就叫绿萝小姐吧,大家有更好的名字没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1章 狗屎蛋糕 (及新书预告)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辫子国。 辫子国有两种人,一种是奴隶主,一种是奴隶。 辫子国有两种特产,一种是他们脑后的金钱鼠尾,另一种就是狗屎蛋糕。 原本只有脑满肠肥的奴隶主们吃狗屎蛋糕,而勤劳勇敢的奴隶们是吃正常的蛋糕的。 可是奴隶怎么能不听奴隶主的话?虽然奴隶们都知道,狗屎蛋糕不能吃——当然了,也吃不死人——也曾为之反抗过,可是,哪怕是死了三分之一的奴隶,也还是没有反抗成功。 奴隶们被迫接受了狗屎蛋糕。 有天,在蛋糕作坊里,爷孙俩正在做蛋糕。 小孙子厌恶的扇了扇鼻子,问爷爷“爷爷,为什么蛋糕这么臭啊”。 辫子都花白了的爷爷叹了口气“是主子们让做的,我们奴才,只有听主子话的份。” “可是我们为什么有个主子啊?”小孙子问。 爷爷摸了摸脑后的辫子,直起来佝偻的背,摸了摸小孙子的脑袋——那里同样有一根金钱鼠尾,不过是小金钱鼠尾罢了。 “孩子,你要记得,蛋糕是用粮食做的,不是狗屎。”望了望窗外巡逻的辫子兵,爷爷说到,“至于主子么呵呵”。 就这样,真正的蛋糕手艺秘密的传承了下去。 后来有一天,奴隶们赶跑了奴隶主。 没有人再逼迫他们吃狗屎蛋糕了。辫子国也不再是辫子国。 可是人们依然还是吃着狗屎蛋糕。 用真正的传承做出来的蛋糕固然美味,可是吃着狗屎蛋糕的人们依然固执“没有了狗屎的蛋糕还是蛋糕么?”“都什么年代了还吃奶油蛋糕,现在流行的是狗屎蛋糕!”“奶油蛋糕过时就过时了,再传承下来有什么用!” 可是蛋糕就是蛋糕,它不能加入狗屎,加入了狗屎的绝不是蛋糕。无论何时,奶油蛋糕都不会过时——因为它才是真正的蛋糕。 霜露所均,乃姬汉旧邦。狗屎就是狗屎,一个真正的人,是绝不会抱着狗屎蛋糕当做真正的蛋糕的。 曾经吃过狗屎蛋糕并不可怕,曾经留过辫子也不可怕,可怕的是,没人逼迫,有的人却还在吃狗屎蛋糕。脑袋后面的辫子早就没了一百多年,心里的辫子还要留多久? 那滑稽丑陋的金钱鼠尾真的有美感么? 也早就没有了奴隶主,只是,为什么有些人还要做自己的奴隶? 可能,狗屎蛋糕真的是一种美味吧!能把狗屎蛋糕吃出美味的,想必,是真正喜欢它吧! 这篇文章,诸君可解其中滋味? 同时这也是新书预告,我打算写一篇末世小说,目前已有一些腹稿,我大概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准备,新作品是在君主立宪制的时代背景下,这也是为了河蟹的需要,大家懂得。 多啰嗦几句,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在我停更这么长时间的情况下还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谢谢你们!我会继续努力,争取为大家带来更好的作品。 同时我承诺,这本书永远免费。 在新作品上传之后,希望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我的新作品,红叶不胜感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