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遥》 《锦遥》正文 ,雷动涸泽 涸辙遗鲋,旦暮成枯;人而无志,与彼何殊。 这一句话呢是说没有理想的人生和咸鱼没有什么区别。 人的一生总是懒散而又健忘的,所以一般先会树立一个理想,制定一个目标,而后行走一段路途后,总要不自觉地停下来,整理一下前段时间的得与失,得大于失证明这段时间没有浪费,欣喜若狂的准备下一段旅途。失大于得则证明这段时间全活到狗身上去了,恨不的回到几年以前。 这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失去的便追不回来。哪怕你可以飞去宇宙,哪怕你可以深入大海,没有人可以回到过去,穿越时空只也能是笔者纸间的一段遐想。 至于千年以后会不会有时空机,虫洞这样子事情,那都是后话了。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以买,也不可能回到过去,如果你和爸妈说你要穿越时空,回答你的只能是一顿狂揍,还有一句不切实际。当然了世上真的没有例外吗?在这个连牛顿定律都可推翻的时代,有一两件超科学的事情,也就情有可原了。 在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科学没办法解释的领域,我们暂且称之为神话吧。 而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就发生在了刘风身上,只是这件事情有点太过诡异,所以当刘风醒来后发现自己赤裸躺在草原上时,除了发呆的看着天空,就是发呆的看着天空。 草原很美丽,开满了美丽的格桑花,几只燕尾蝶从花间飞过,落在刘风的肩头。 “嗷呜呜……”远处传来的狼吼,惊的刘风一个趔趄,这才从浑浑噩噩中醒来。 眼睛恢复灵动,神志也从懵懂中还复清醒。“这是哪?”刘风问自己。 上一刻刘风还是21世纪某大学的大学生,因为女友的背叛,一个人收拾了行李跑去五泉山顶喝酒,想起往日种种,砸了酒瓶,擦拭了眼泪,向着天空喊了一句:“苍天已死,吾当为立。“ 这一刻就光秃秃的站在草原上,哪怕是读书读了15年的他也有点懵,这完全超出了他的理解范围,感受着烈日的焦灼,也不像是在做梦,而且似乎眼前的景色似曾相识。 刘风确定他还在地球,太阳,格桑花,牧草,琵琶花,还有草原,等一等这是,这是热尔大草原?这是甘南? 既然在甘南,就没甚麽大不了的,回去便是,多走几步路而已。刘风估计自己遇到了传说中的时空乱流,从纸的正面走到反面罢了,没走出地球范围就不错了。 刘风在外面读书好多年了,老家陇南的他曾经无数次经过甘南,爱旅游的他见过兰州沙暴,遇到过舟曲泥石流,见识过民勤流沙,经历过汶川地震,碰到过草原狼群,小时侯还被毒蛇咬过。神经早已坚韧非常,现在遇到这事,说见怪不怪其实也是无可奈何。 风吹过,遍体生寒。五月的西北还不到让人光腚乱跑的温度,他记得出来前,自己山上被雷击中掉进黑洞里面的,自己的背包也应该进来的啊,在周围找了许久,终于在不远处找到了自己的背包。 因为要出去散心摄影所以装备户外一些工具,急救箱,还有零食,两包卫龙辣条,一包压缩饼干,三包北京方便面,还有几根火腿肠,工具有照相机,笔记本电脑,雨伞,一把前女友送的尼泊尔军刀,然后,然后…… 刘风就想要哭了,自己早知道要这样子就应该多带点东西的,这让我怎么活下起啊,笔记本电脑摔坏了,相机不知道怎么也出毛病了。 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刘风心里安慰自己,电脑坏了,没事的出去在买一个就好了,既然在甘南草原,向太阳的方向一直走就可以到212国道的,自己走了不下百次了,反正不想回学校,那就回一次家好了。 从背包里拿出了,仅有的一件风衣,还有七分裤,刘风不襟有些许欢喜,本来是以防下雨准备的结果用到这样子了。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的衣服穿起来大了这么多,还有这身体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小这么多。 刘风欲哭无泪,想起来自己以前的幻想还有时空理论,据说某一物体以超越光速绕地球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地球的时间,我们可以称之为时间逆流。 “老天爷啊,你说人家穿越都是各种厉害,不是出身帝王家,就是自带主角光环,不是君临天下,就是纵横四海,我要求不高,让我做西北第一大毒枭就好了。可是你看看你老人家,把我丢这破地方,还把我弄成了一个估计九岁都不到的孩子身上,还丢到了群狼环伺的西北,你这是要玩死我吗?” 前一刻风和日丽的天空,这一刻凝结起乌云,白色的闪电在远处肆虐,一阵阴风冲过,刘风心里有点后怕。 “尼玛?什么鬼啊,老天爷,昊天老祖宗,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我胆小,你不要吓我好不好。” 刘风还真的怕了,怕下一次真的被丢出地球,那他还怎么活啊,这就是所谓传说中的天选吗?也罢还有什么比活着重要的呢? 心里苦涩,自己怎么这么倒霉啊,本来上着三流的大学,玩着毒奶粉的游戏,泡着风华绝代的妹子,放假了踏足万水千山,做做诗,拍一拍分景,多好啊。 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喜欢上了,一个当兵的,而自己尽然犯贱到只能默默祝福,逃课出去爬山,散心情,抱怨了天道不公,还被雷劈到了这破地方。 更加痛苦的是自己还不能抱怨,免得自己又让雷劈了,自己一个无神论者,此刻居然对这事心里毫无波动。 看着散去的乌云,那蓝蓝的天空,清新的空气,一望无际的草原,开满野花的牧场,还有那些可爱的牧羊犬,天啦,劳资的破烂城市,污染大气的工场,千里闻香汽车尾气,暗无天日雾霾,风沙肆虐的都市去哪里了啊。 等一等牧羊犬,周围好像没有羊,那这是? 那绿油油的眸光。 “噢呜~~~”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天赐九歌 情况有点不太对。 刘风身边不远处有狼群,而且特么的还是西北狼群。 擦了擦额头的汗水,拿出自己的尼泊尔军刀,眸光紧紧的盯着对面那一头雪白的独眼狼,不敢有丝毫恐惧。 在这个世上,所以的生物都有一种预知危险的本能,狼也不例外,只要给它一种危险的信息,它就会犹豫,反而如果逃跑,刘风不认为自己可以在一群西北狼的利齿下逃生。 而眸光绝对会影响生物本能对于危险的判断。不管怎么样他都要赌一赌。不能刚刚出场,就狗带了,那还怎么玩? 就这样一狼一人,彼此相视,突然刘风感觉背后阴风一阵,没有丝毫犹豫,向旁边翻滚而去,一只灰狼从旁边掠过。 刚刚停留的雪狼王,一跃而起,眸光幽绿,摄人灵魂一般,刘风有一丝呆滞,下意识举起匕首,雪狼将其扑倒在地,血盆大口朝着他脖子咬下, 刘风乘机一骨碌爬起,紧紧握住尼泊尔军刀猛力往外一送,只听“呜”的一声惨鸣,大蓬的鲜血喷射出来。 刘风这才发现面前不留意间竟然把匕首插了进狼的口中,硕大的嘴已完全被尼泊尔军刀划开,下巴无力地垂下。猛兽可怕,更加可怕的是受伤的猛兽。面对这样的猛兽,不完全杀死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他的匕首一下子刺进狼王的独眼疯狂的搅动了几下,反身后退。失去双目的狼王陷入癫狂状态,发疯似的扑腾了几下,身体也抽搐着倒在地上。 其他狼慢慢逼近,刘风慢慢的后退,他发现丝毫哪里不对,本能告诉他,是时间逃走了。 撒起脚丫子,一路狂奔,不时回头看,狼群远远的跟着,而曾经的狼王已经唯有残骨尚存,连着丝丝血色的筋脉纹洛,昭示着他曾经的生命蓬勃。 狼群还在后面跟着,这群家伙是西北狼的先祖,西北的狼族精神,那是西北民族的骄傲,不朽的精神,不屈的意志。哪怕独添伤口也要誓死方休。 这一刻刘风内是苦涩的,他知道如若不能摆脱他们,那么当你精疲力尽之后,你能做的只有当甜点。 一天一夜了,不知道身后的狼群何时会发起至命的围杀,只是刘风觉得自己快要死了。 压缩饼干硬的可怕,可他没有时间去烧热水了,自己要先想办法摆脱他们,韩式朝流风衣已经被树枝划破,自己稚嫩的身体快要不堪重负了。 刘风知道逆境中要想要生存关键还是要看自己的意志,拖着踟蹰的步伐,一步一步的向前走着,爬着,实在太累了。 他想起了自己的父母姐姐,想起他的青梅竹马,想起了自己的初恋,还有哪个自己喜欢却又背叛自已而去的人。 重名之下无庸士,身为农村的他是村邻口中的神童孝子,在父母眼中他是听话乖巧的好孩子,在姐姐眼里他是不学无术的笨小子,在同学眼里他是冷若冰霜的傲公子,可是在她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书呆子吧。 她喜欢过他吗?答案是肯定的,可是为什么会那样子,也许只有天知道吧。 终归还是坚持不下去了吗?老天啊这就是你对我的惩罚吗?也罢生又如何,死又何故,只是我实在放心不下父母,姐姐只能辛苦你了。 “去死吧!都见鬼去吧。” “哈哈啊,劳资只想睡一觉” …… 稚嫩的身体倒下,在也坚持不下去了。 时间不知道过了多久,只是清晨第一缕阳光划过,有些耀眼,又要些许开明。 “这是天国吗?明媚的阳光,清新的空气,希望这里有九十九条牛奶河,九十九座奶酪城堡,最好还有九十九位处女吧。”刘风喃喃自语道。 啪搭,啪嗒,刘风只感觉有什么在添自己的手指,这感觉,粗糙的舌头,就好像自己家的小猫九歌叫他起床一样。 我回到家里面了吗?难道我是在做梦?忍着耀眼的阳光挣开眼,看见一只猫咪在添他手上的伤口,流血的伤口被舔过后不在流血,只是这只猫不是九歌而是一只雪白的猫咪。 挣扎着爬起来,摸了摸小猫咪,没有想象中的“喵~”叫,而是发现小家伙居然还没有挣开眼睛,到处爬着乱舔,弄的刘风痒痒的。想来半天也不记得有那种猫小时间有这么大,难道是外国的品种? 摇了摇头看着眼前的一幕,刘风感觉自己快疯了,尼玛这特么的是猫?看着前面牛一样的“大猫”刘风感觉自己快疯了,老天啊,不带你这样玩我的。刚刚脱离狼口,现在又入虎窝。 事情发生到结束不过短短二十秒的时间,刘风却觉得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心“咚咚”直跳,嗓子里像着了火般,火辣辣地疼,却又不敢出声。 “见鬼,劳资怎么这么倒霉?等一等好像哪里不对,这味道?” “腐肉的味道,绝对不会错,就像那一年在草原旅游,那些得了瘟疫死去而没有及时处理的牛羊一样。” 静下心来刘风看着眼前的一幕,牛一般的“大猫”虽然威风依旧,但是却毫无生机可言,壮着胆子爬起来,手指点了点“大猫”那牛犊一样的巨大身影却突然夸架了。 这是一个山洞,可能是他下意识的爬到了这里,里面还有五匹狼的尸体,他们的脖子都被咬碎,还有那只大灰狼脑袋己被拍扁,大猫的脖子上有一道恐怖的咬痕,应该是灰狼最后的突袭咬伤了大猫,大猫一爪子拍死了灰狼。 最后拖着受伤的残体,咬死了剩下的狼,而她却也因流血太多而死去,不知道为什么一向神经大条的他有些许伤感。 在她不远处还有3只小猫,可惜身体已经僵硬,还有一只较大琥珀色小猫身体还有余温,应该是刚刚离开不久。 生命有时间就是这么伟大而又脆弱,追逐自己一天一夜 ……狼群,无一生还,曾经的啸傲山林的霸主,也已经魂归天国,眼角的泪珠,似乎说明着致死也放心不下自己的孩子。还有刚刚出生的它们也因为没有母亲的哺育而离开了世间。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眼尽荒芜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这是一次别样的旅行。 这里风景很好,有蓝天白云,有一望无际的草原,有参天巨树的原始丛林,有千百年份的珍惜药草,有身材高大今人讨厌而又觉得可爱的牧羊犬,还有牛犊一样的大猫,当然如果可以忽略它头上的王字纹洛那就更好了。 不管怎么样我还要活下去,就当这是一次旅游,一次远途,自己从小就学会了一个人远行不是吗? “小家伙,你命大,舔着我的血活了下来,你的母亲却因我而死,也罢我会将你养大,这片荒芜的世界,你我苦命之人便从此相依为命吧。” 逗了逗怀里的小家伙,越看越像自己小时候最好的伙伴九歌,“也罢,以后就叫你九歌吧,好不好但是你以后不能吃生的,也不能咬人知道吗?” “嗷~” 嗯!就这样子愉快的决定了。 “我看看食物还有多少,应该够一周用的了,咱们哥俩要尽快找到村落,不然会很惨,我们先休息一晚上,收拾好了就出发,九歌你觉得呢?” “嗷~” “我就当你同意了啊。”也不管小虎的同意一把塞进怀里。狼肉已经开始出现腐烂的味道,这就不能吃了,但是这毛皮不错,也许可以换点钱,还有衣服。当然不知道会不会让林业局的抓了。 摇了摇头,心里笑自己这是什么鬼地方都不知道,唯一确定的是这里绝不可能是21世纪,这地方自己也熟悉记得好像是一虎桥附近,附近应该有村镇的,可是现在一片荒芜。 只能北上或东行,南下是不行的哪里是羌人的地盘,哪怕是在21世纪自己的家就建立在宕昌故国的遗址上,那可是真正的羌人国度啊,自己一看就是汉族,要是让他们抓住,那就不好玩儿了。 现在自己有两条路可以走,一是继续北上,去赌一赌兰州城是不是在汉族治下,或者往东行,往西安行进。 人是群居生物,如果一个人远离了群族,那么慢慢的他就会感觉到孤独、害怕,堕落而又无助,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很艰难。 刘风也想过自己就此隐居山林,管他外面如何,自己在山里建一处茅草屋,带着九歌采采野果,打打猎,做做学问。可是理想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看着自己幼小的躯体,在看看九歌懵懂的眸子。 “哎!这样子别说打猎了,估计别让野兽吊打就不错。不行不能冒险,要去朔方,虽然远一点好在安全,不然迟早要饿死的。” 强忍着恶心的感觉,处理完狼皮,把烂肉进乱石坑里。 擦了擦额角的汗水,太阳已经西下,刘风点起篝火,把急救箱里的铁药盒加了水放在火上烤,在加进去方便面,不一会,方便面的香味便弥漫在这河边的沙滩上,撒一些调味料,这对刘风来说就是无上的美味。调料不敢多撒,还要留一些在关键时刻用,在没有碘盐的情况下,人的身体是很危险的。 九歌不吃东西,嗷嗷只叫,这样子下去不行,不吃东西会饿死的,叫声也容易引来其他野兽。可是自己身边也没有丝毫奶制品。刘风犹豫半天才拿出自己的匕首,在自己左手划开了一道口子,摸着小虎淡淡的说道:“这是你唯一一次喝血了,明天开始你就不能在这样子了。”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有两种与生具来的能力,一种是先天血脉还有一种是后天传承。 一夜无话。 扒了灰狼的皮,做了件简易的皮衣。 背上行李,抱着小猫,踏上了新的行程。 西北的五月天,艳阳不会太过毒辣。满山都开满了野花,蓝色燕尾蝶在身边飞舞,伸出手指看着燕尾蝶落在自己的指尖,想起自己高考那一年。 那一年燕尾蝶飞过五楼的窗前,寄托着他的思念,他的身体有一种莫名的味道,是母亲遗传给他的,所以从他出生的那一刻,家里就飞满了燕尾蝶。母亲说他上一辈子一定是花神,因为犯错才来到世界。 其实他清楚的知道,那是因为身体的异变产生的,他也去过医院,医生告诉他这也正常就像是狐臭一样,只不过你小子的是一种花香罢了。 自己洗衣服一直用的薰衣草,不是自己有多喜欢而是薰衣草的味道会掩盖自己的那种味道。 姐姐笑他生来应该是女儿家,自己应该是男孩子,这种来自母亲的礼物对于曾经的他反而是一种不言的累赘。 曾经的那个女孩子,喜欢他的味道,但却常常笑话他没有男子汉的气概,哪怕他强壮的可以干倒一头牛。 他小时候身体羸弱,所以他曾经是练过武,他练过双截棍后来自己把自己头打了,练过跆拳道结果把自己练骨折了,唯一能看的就是表演式的剑术和大学社团学的扇舞。 大学他学的是机械设计,自己却酷爱,他曾经笑话自己说“在界我是一位工程师,而在工程师界我是一位学者。”对于他的大学老师的评价是一事无成。 不知道外面究竟是何年何月,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向往何方,抱着九歌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行进。 那一刻他是多么想念那呼啸而过的列车,多么想念自己的家人,想念自己的牛奶面包。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自己要怎么活下去啊,靠卖艺?自己五音不全什么都不会,去从军?这小身体不够人家塞牙的,不知道有没有寺院什么的,当和尚也不错。 车到山前必有路,贼老天既然把自己丢到这里自己也就认了,人活一世无非吃穿,无非私欲。 天空中有鹰盘旋,林间有毒蛇猛兽,自己应该是传说中最倒霉的传越者,没有之一。 夜晚的星空总是最美丽的,尤其是在野外,空中飞着美丽的萤火虫,远处传来夜莺欢快的歌,(虽然不知道西北哪里来的夜莺。)天空有流星划过落。 明天希望会更好吧。 晚安咯!九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无妄之灾 话说半月之后。 衣衫褴褛的刘风如同乞丐一般,带着白虎九歌穿出了原始丛林,终于看到了人工的痕迹。 是一条青石铺成的大道,现在,也许叫栈道。刚刚骑马过去了两位古人,腰间的配剑是汉代四面宽剑,衣服也是西汉的服饰,难道自己到了西汉? 刘风觉得怪怪的,虽然见过很多古人的复古的画像,也去博物馆看过千年睡美人辛追夫人,就算是看惯了亚洲四大邪术改造美女的他,看到蜡像复原的辛追夫人也不免觉得马王堆美女辛追的惊艳,而这一切无关风月,只和自己的信仰有关。 午后的阳光照在无人的古道上,显得静谧而苍凉,它对刘风来说,是一条通往未知的路,一念花开一念花落。刘风找到了人迹,在这即将回到人群的时刻,他却显得犹豫,天堂还是地狱?踏不踏这一步呢? 站在河边,仔细的用河水洗去身上的污浊,衣服已破烂不堪,近半个月的摸爬滚打,现在只堪堪遮体而已,等找到人家,希望有好心人借自己针线,用狼皮缝制一件衣服吧。 还是清洗干净,绑在身上,幸好背包是帆布的,没有任何破损。见九歌满身泥,顺便给他也洗一洗,冰凉的河水浇在身上,九歌喜欢的”嗷,嗷“直叫。也不知道是那个混蛋说猫科动物不喜欢洗澡来着。 突然他觉得无所谓了,比起那种孤独与饥饿的折磨,他更愿意让人搭在烤架上的感觉,当然了如果可以,他更愿意好好的活着。 迈开大步走在青石板的栈道路,已无所谓到哪,顺着这条大路总能见到人烟。路边上的脚印,蹄印,车辙越来越密,相信离村庄,城市,越来越近。心中早没了恐慌,随遇而安吧,天无绝人路。 转过一片丛林,人的嘈杂声传来。循声望去,只见十几辆马车被围成圈停在路边,车上插一面旗子,一幅黑色龙纹棋迎风招展。一伙黑衣人骑着马,提着刀正与那些护卫厮杀。 刘风的心抽了抽,暗叫倒霉倒霉倒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虽然自己想要帮忙,可是这副九岁躯体完全不够送菜的。 蹑手蹑脚的躲在树后面,心里默默的祈祷,“对不起啊,不是我刘风不救你们实在是我无能为力啊。” 如果自己打得过那叫见义勇为的大英雄,如果自己死了那叫奋不顾身烈士。当然了如果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要么你是傻蛋要么你是勇士。 偷偷的看着远处的厮杀,明显护卫已经不行了,被蒙面人砍倒在地上,血浸染了青石板的马路边,妖艳的可怕。 马车里面应该是富贵人家的家眷,只是这一刻刘风实在看不下去了,那美丽妇人被大汉凌辱,幼小的孩子被砍杀,钱财被抢夺。 刘风只觉得自己怒发冲冠,身体快要燃烧起来了。这一刻他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他忘记了自己的幼小,也忘记了自己的害怕。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大喊“畜生都给我住手。” 刚刚喊出这一句,对面就飞来一支穿云箭,说是迟那是快有点理智的刘风向后急退,却碰到了背后的大树,暗叫倒霉,闭着眼睛,他仿佛已经看见天使在向他招手,片刻过后并没有想象中的疼痛,只是觉得裆下凉搜搜的,远处传来众人的哄笑。 箭插穿过裆下,插在树上,还好,差一点就变太监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是看着眼前的一幕,刘风觉的自己看不见自己的后福在哪里。 对面哪个独眼大汉笑着说“原来是小毛孩一个啊,打搅爷的雅兴,平时评书听多了吧,学人家见义勇为。” “行了二狗废什么话快点解决了,咱们去喝酒。”旁边一个瘦子如是说。 看着提刀过来的大汉,看着远处女子彼凌辱的模样,看着远处的屠杀,刘风从来没有过如此绝忘,哪怕在荒原与狼王厮杀,哪怕自己和九歌饿的要死,哪怕自己来到这破地方。 看故事和看现实完全是两种模样,哪怕神经在大条的他,也无法忍受眼前的一幕,那毕竟是人命啊。 故事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不应该是有一位侠客,策马而来,身穿白衣,手执青锋,砍的对面人仰马翻,救出对面那些可怜的人,那位绿衣女子感激恩情,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自此两人相濡以沫,相忘于江湖,过上了美满幸福的生活。当然顺能便救一下自己就更好了。 世间世事,无巧而不成书。 就在刘风闭着眼,等待生命的终结,等待死后可以魂归故里,可是老天似乎和他在开一个玩笑。 九歌从怀里爬出衣口,拿小爪子碰了碰他,然后在他怀里趴着看外面。还不时的舔着爪子。完全一个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的模样。 想像的死亡并没有到来,自己早晨遇见的那俩位古人正在那边与人厮杀,刚刚向自己走来的独眼大汉已躺在地上,奄奄一息。 古之侠者,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眼前的俩位虽然厉害但是修行明显不够看,已经有一个人倒在地上,眼看是活不长了。还有一个人拼命抱着一包东西,向刘风跑来,把包塞进刘风怀里,然后把他丢到马上,说了一句“照顾好她。” 一拍马屁股,马向远方狂奔而去,吓的刘风赶紧抓住马鞍,哪一位古人提剑又杀了回去。 至于最后发生了什么,刘风就不得而知了。 多年以后再遇见那位侠客,喝着酒说起了当年的往事,都唏嘘不已。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不知道狂奔了多久,反正马已经累的跑不动了,怀里的包袱,传来了孩子的哭声,九歌不满的的抓了一爪子刘风指着包袝,对于一脸蒙蔽的刘风,九歌很不满意,口里担着自己和刘风偷的鸟蛋,指了指小孩子。 天空的月亮很美,只是有点腥红,看着襁褓里的婴儿,想起了小时候妈妈讲的故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流云菲月 在农村有这样一个传说,传说每当绯月出现,就会预示着不祥,预示着血光之灾,当然了,那都是骗小孩子的,那是一种自然现象和大气的湿度有关系。 看着襁褓里的孩子,刘风有些不知所措,自己的身份是个问题,这个孩子更加有问题。 包袱里有几十片金叶子,几块碎银子,还有一块玉配,正面一个古体刘字,龙纹雕饰绝对不是寻常人家的佩饰。 笑了笑自己,这丫头说不定是自己的祖姑姑也说不定啊,无论如何也不能让她受到伤害。 刘风打听过了,前面不远处就是陇西郡,今晚时间已经不早,城门已关,要想进城只能到明天早上。 今晚只能在城外凑合一晚上了,营养不良的九歌,虽然挣开了眼但是只有成年家猫那么大,此刻依偎在襁褓里,和孩子相互取暖,他要想办法早点找到安定的地方。 他有点对不起九歌,要不是他引来狼群,也许九歌它们家就不会遭受灾难,心里多少有些愧疚,小丫头家亦遭遇灾难虽然和他无关,但是那种血脉相联的感觉,让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割舍。 次日清晨,刘风牵着马,带着九歌,抱着孩子来到了陇西城下。 高高的城池门上书写着古体陇西郡三个大字,虽然他大多都不会写这种字,认识却还是认识的,21世纪用的字体都是简化过的简体字,但是本源却是没有变化的,只是少了笔画或者部首仅此而已。 城门很高,大概有三层楼那么高,城上有很多士卒,大概五米一岗,十步一哨,他们身着铠甲,手执长戈,很是威严。 城上插着三种旗帜,三角黑龙期,汉字国旗,还有一个应该是李字帅旗。那么应该守城的将军就是姓李的。 刘风穿着狼皮和风衣改造的衣服,狼尾做的帽子,分衣做内狼皮做外的马甲,还有护腕,牵着一匹白色俊马,马鞍子上有2个框分别放着九歌,和哪个可怜的小孩子。 怎么看都与众不同,路上的行人指指点点,仿佛在说少年的诡异,也有人咬牙切齿似乎欲除之而后快。 看着少年向城门守卫哪里走去,也就跟着上去。 却说城门口有护卫一十二人,还有一位凉停中坐着,似乎在监视众人的将领。 刘风心里有一丝纠结,犹豫了片刻便走上前去向守卫行了一礼,然后说“这位大哥小弟刘风初到宝地,能不能向您打听个事情。”说着还把一颗银子塞进了护卫的手里。 若是平时护卫高兴还来不及呢?可是今天郡守寻查,而且还就在旁边看着,这东西可不敢收。 咬牙将银子推了回来,做为一位兵卒他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银子,可是他不敢收,和脑袋比银子还算不得什么,这一过程中他还不时的瞄着凉亭里面的郡守。 发现郡守似乎饶有兴趣的盯着这边,他就更加确定自己的选择是多么正确,而眼前的少年不光有马匹,还随意丢银子,虽然着装诡异,言语间却透着贵气,那手宛如白玉,根本就不是农家子弟能拥有的,想来王子公主也不过如此吧。 不敢怠慢便回道:“小公子多礼了,且问无防。如某所知道便无不言之说。” 刘风想了想便想把昨天夜里想到到的事情,拿来寻问一二,只是一时间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小子早年间随家师云游四海而今从西域归来,却不知道今昔是何年月。” “什么你是从西域来的?”不等守卫的回答,旁边凉亭中的大汉惊呼道。 “小子你最好交待清楚,你来从何处,去往何方,哪里人氏,不然就当你是匈奴奸细就地抹杀。” “回大人,小子姓刘名风,早年随家师云游四海,踏遍西域诸国,于年前返回中原,奈何家师年岁已高,不忍舟车劳顿,于三月前辞世,安于天葬。于前吩咐晚辈,回到故土,平安渡此余生。” “据家师说,他于九年前游历长安,在城外捡到我不满周岁的我,不忍我冻死街头,于是带着我远游于西方,多年来含辛茹苦的将我养大。奈何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家师不等我长大就离我而去,到死也放心不下我,对我说“泱泱华夏,生者中华”在吾离去,汝当回归故里,故土虽纷杂,却断然不会少你一口吃食。”” 说完在眼角抹了几把准备好的北京方便面的调味料。顿时泪流满面,那哭的伤心欲绝,闻者皆悲。 悄悄的看了几眼眼前的嚎啕大哭的郡守,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过了,就在刘风为内心愧疚而忏悔时侯,郡守一把掌就把他拍的一阵眩晕。 蒲扇般的大手,擦了擦泪水抽泣的说“好一句泱泱华夏,生者中华,你放心我大汉还没有让你饿死的地步,你还没有成年不能分到土地,不过你放心先在我府上住下,不会少你一口吃的。” 刘风行一礼道:“郡守大恩刘风无以为报,先前家师与小子在陌北遭遇狼袭,家师屠之而取其皮,如今献于大人,聊表敬意。只是小子与舍妹的户籍还请麻烦大人帮忙。” “你哪里来的妹妹?” “路上捡的。” 反手丢了一块腰牌,护卫带着刘风去衙门报到,抚摸着狼皮说道。 “小子你记好了,某家姓李名广字少卿,现任陇西郡太守,本来应该叫郡守的陛下刚刚改叫太守了。以后可不能再叫错了。” “去报备后来我俯上找我,我安排你过活。” 刘风谢过后,牵着马跟着护卫向城里面走去,身份应该可以搞定了,刚刚那人居然是飞将军李广,可惜照相机坏了,不然一定要合个影,想起以后在城里面还要有他照顾,不免对刚刚的大汉 充满好感。 他不期望自己可以权倾朝野,也不期望富可敌国,更加不希望他能起兵造反,万一不小心干掉了自己的先祖,那就不好玩了。 自己可以在陇西城内开一家小店,好好的照顾小丫头长大,待他嫁人自己就去海南岛开发荒,在哪里建立一个自己的家,造一艘船,拉几个水手,出海远航,自己可是励志做海贼王的男人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红尘客栈 夏天的清晨,晨曦微露,一切都未混进污浊的气息,一切都纯净的让人心旷神怡,仿佛一幅淡淡的水墨画,水墨画里,弥漫着好闻的青草的香气。 古老的城市,连青石板铺成的小路也是那么的古色古香。 远远望去楼前的空场,一群孩子,从四五岁到十几岁不等,约摸有数十人,在楼前的空地上迎着初阳,正在追逐打闹。一张张稚嫩的小脸满是幸福之色。 铿锵有力脚步与青褐色的石板相互碰撞,发出的“啪啪”声,听起来却如竹板奏出精灵般的音符,他们的一拳,一脚,美得好似天空中舞蹈的阳光,跳着美丽的华尔兹。当然了如果不看见哪个鼻涕娃在那边哭泣,那就更加好了。 街道上行人往来不绝,小贩叫卖,车水马龙,自是一派繁华了的。 仔细看去,有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鹤发童颜,白发披散,身上穿着紫色道袍,右手执一横帆,上言一卦卜生死,下书三言断此生。眸光扫过眼前的每一个行人,指点指点,说什么少年一看就是大富大贵之像啊,说不准不要钱之类的。 在昨日回绝了李少卿收留李府的好意,倒不是刘风不想留,只是看着李家那清贫的模样,自己也不忍心去霍霍他家,而且他不喜欢寄人篱下的感觉。 于是在刘风的请求下,李七帮忙,李广见证下盘到了,这家小二层的阁楼。 当时刘风拿出金叶子交付房契时,气的李广脸都绿了,一巴掌就拍的刘风眼里冒星星。 “见过败家的,见没有过你这样子的,你知道这样子的金叶子价值几何吗?还拿出这么多,有七片足以,你要是我的儿子,我一把撑抽死你” …… 在陇西李家的帮助下,刘风的客栈算是开起来了,刘风将其起名为红尘客栈,虽然记不清是什么地方听过这个名字子,反正拿来用就是了。 红尘太过匆匆,旅途太过劳顿,开一家客栈,留下美丽的瞬间,让自己和菲月衣食无忧,因为有李家帮忙所以在这片地方,估计还没有人敢欺负自己。 李广怕刘风人小没有经验,还特意借了一个掌柜的给他。 …… 黄昏残时刻阳如血,天空飞过几只鸿雁在谛呜。 邻家的小猫在屋檐上打着哈欠,不时伸一伸猫爪,一副慵懒华贵的模样惹人怜爱。 客栈中的少年秀目青衫,折羽轻挥扇,面前有一桌一椅一醒木,堂下听客若干,少年轻茗一口茶水,醒木一拍。却道世事难料,人生多蹊跷,千秋功过,留于我等后人评说。 …… 在众人诧异的目光中绘声绘色道:“话说百年前秦王扫六合,而统一天下,秦将王翦歼灭赵国,俘虏了赵王,尽收其地而为国土,陈雄兵千万进略燕南界。” 太子丹内心深深的感到了害怕,于是请来荆轲说:“秦兵旦暮渡易水,则虽欲长侍足下,岂可得哉?” 荆轲说:“听太子殿下今日所言,臣愿得谒之。今行而无信,则秦王未必信我。而今樊将军,秦王购之金千斤,邑万家。如若能得到樊将军的首级,与燕督亢之地图献秦王,秦王必悦而见臣,臣乃得有以报。” 太子丹道:“樊将军以穷困来归丹,丹不忍以己之私,而伤长者之意,愿足下更虑之!” 荆轲知道太子不忍心,于是私下去见樊於期,说:“秦国待将军,可谓深仇似海。父母宗族,皆为戮没。今闻购将军之首,金千斤,邑万家,将奈何?” 樊将军仰天太息流涕说:“吾每念,常痛于骨髓,顾计不知所出耳!” 荆轲说:“今有一言,可以解燕国之患,而报将军之仇者,何如?” 樊於期上前附耳道:“要怎么办才好啊?” 荆轲道:“愿得将军之首以献秦,秦王必喜而善见我。我左手把其袖,而右手揕其胸,然则将军之仇报,而燕国见陵之耻除矣。将军意下如何?” 樊於期偏袒扼腕的说:“此臣之日夜切齿拊心也,乃今得闻教!”于是自刎了。 …… 醒木一拍,少年喝了一口茶水。 下面哄然响起热烈的掌声,一位文人模样的士子起身拘礼道:“小先生的故事却是美妙,荆轲刺秦王,往日我等虽有耳闻,然则出自小先生之口,却又平添诸多乐趣。” 刘风口上说谢谢仁兄赏识之类的,心里却不屑的想到,千古名记《荆轲刺秦王》乃是司马迁大大的千古绝唱,自然不是你们的野史杂记可以比的,虽然今年他老人家可能还没有我年龄大。 不等刘风喘息,下面的听客都督促着下文,在古代的傍晚是单调而又无聊的,说却千篇无非吃饭,上床,打孩子,而在饭前可以听一听评书,看看歌舞却又是一种别样的感受。 因为彼世文化的熏陶,刘风在客栈说起了评书,这无疑博得众人的眼球。 不一样的风格布局,优雅干净的环境氛围,还有评书带来的点滴韵味,让文人墨客乐不思蜀,让达官显贵乐趋之若鹜,让街坊邻里心生向往。 在短短几天内红尘客栈就成为了陇中最受欢迎的客栈,文人在干净的墙上写下自己的诗篇,让邻里称赞,达官显贵带着自己的小三,在客栈里夜夜笙歌,街坊邻里带着自己的小孩子杯盏听书。 眼前的一幕气的刘风大发雷霆,他喜欢干干净净的墙壁,他喜欢安安静静的夜晚,他更加喜欢没有熊孩子的客栈。古人的喜欢自己难以理解,他们所谓的雅趣自己更加难以释怀。 整个世界和他那么的格格不入,为此他明列条款,在历史的枷锁中添加了,那一抹刹那永恒。 既然没有办法改变世界,也不想改变自己,那么能做的唯有改变生活。 好在他有一个高人弟子的噱头,所以街坊邻里倒也见怪不怪,高人么?总有一点与众不同。要是和大家一样,那就不叫高人了,看看人家评书说的多好,还有钱开这么大一家客栈,那能是一般人吗? 一个人的气质,总是能让人忽略一个本来的面目,就算是年龄也不曾例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尚院刘家 时间流逝。 转眼间,来到这个古代,已经五年了,时间也渐渐从冬日转向春夏。 园林、假山、楼阁、院落、街道、画舫,刘风也渐渐熟悉了这个古代的世界,只是许多时候,总会觉得无聊。大概是以前习惯了,如今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做,总会觉得手痒,有时间甚至连个说话的人也没有。 菲月已经满大街跑了,有九歌跟着自己怎么样都是放心的,他与她说事情,她总嫌弃自己的哥哥说话唠叨,见哥哥生气又变着法哄哥哥开心。 五岁的孩子正是让人厌的时间,哪怕有刘风亲自教导,菲月也不曾例外。如今已是人人畏惧的陇西三害之首了。 说起来倒也让刘风颇为无奈。与其说菲月是刘风养大了,不如说是九歌养大的,起初家猫大小的九歌如今已如牛犊般大小,曾经引起过恐慌,只是时间久了大家也都习惯了他的存在。 当初刘风忙于生意与赚钱,请了奶妈以后就很少在顾得上小菲月了,直到她三岁那一年打伤了沈家的小公子,沈家找上门来,刘风骂了她几句,结果她就带着护院和九歌将沈家围起来,差点将人家院子给掀起来,那才是三岁的小孩子啊。 从那一次开始她就成了,陇西一害,为此李广还特意叫刘风前去,劈头盖脸的骂了一顿。 说起来这事情也不能太怪她,沈家和刘家生意上有冲突,他家孩子和姨娘经常背后笑话自己家。丫头虽然小但是智近若妖,天生早慧。 那一日奶娘带小丫头出去玩,小丫头想要买一个糖人,正巧遇见沈家一行,沈家姨娘和孩子就说小丫头是野孩子啊什么的,小丫头一开始忍着,后面沈家小公子说她哥哥是妖人弟子,是来路不明的野种,然后小丫头忍不住暴走,叫九歌扑倒了沈家仆从,自己上去打了沈家小公子。 说起来也怪刘风,给三岁的小丫头教什么擒敌拳,那个是21世纪军用拳,还让家里仆从护院听一个三岁小丫头的话。 当然,总的来说,他还是在享受着这无聊的一切,每天走走逛逛,看看古代的人情风物,看看古代的仕女,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最多的还是看见某件事物就想着自己如果来做,能让利润提高多少倍,如何赚钱。 名叫侍画的婢女一直跟着他,几个月来大概就成了专门服侍他的侍女,这丫头是自己几年前买来的,看得出来侍画有意与他搞好关系,在房间里收拾东西时总会唠唠叨叨地说些话、家长里短的,或者说小姐今天去了哪里哪里啊,做了什么事情啊,对于这个小姐,看得出来她是真心喜欢,菲月虽然顽皮但对下人的确是很好的。 而刘风的回应,大抵也就是点头笑笑。出门的时候这个小姑娘总是跟他在后面,有时候他也会过意不去,走得累了就在附近的茶馆坐坐,吃点小点心,小姑娘也会从精致的小荷包里拿出碎银子来付账,让他感觉古代的二世祖大概也就是这样的生活。 自从他五年前来到这里,便借着自己从前的积累做起了生意,虽然有李家的帮忙,奈何还是出现了仆人欺主的现象。 那一次九歌第一次咬人,将那恶仆咬残,再送进了衙门,然后他在府衙哪里买来了好多发买的小奴隶从五岁到十六岁的都有,在百忙之中教他们读书认字,数学,管理都有粗糙的涉猎。 如今大一点的都以经送去各个地方商铺做帐房,做掌柜的。小的还在他的小学堂里面进修。 那些孩子有很多都没有姓名,所以刘风便起了名字给他们,并且让他们跟着他姓刘,并宣布从此以后永为一家,刘风自然而然的做起了族长,以后世自己家族的名称为名,在陇右城外建立了山庄,起名尚院刘家。 对于刘风而言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信任可言,有的只是各种利益的诀择,要撑控人心,就要用足够的利益来捆绑,当利益做不到时就要用家庭,血脉,姻缘的关系来进行信仰的羁绊。 在21世纪有人说外国人有信仰,他们信仰教,基督教或者佛教,而华夏先民却没有什么信仰,究其神龙不过是华夏图腾罢了,真的是这样子吗?其实不然,我华夏先民也是有信仰的,他们信仰的是皇天后土,他们信仰的是自己的先祖。 自此上古帝禹有了私心,将皇位传于自己的孩子,家天下就延续到了如今,夫家不成而国不立的思想,已在这个种族的心里根深蒂固。所以刘风想要自己的人,就要用家族的羁绊来达到这一目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尚院刘家最后成为一个传承千载的传世家族了。当然权谋心术什么的都是后话了。 也许是老天的眷顾,也许是上苍的祝福,亦或许是因为与众不同的经营方式,刘风的生意越做越大,短短五年时间刘风的客栈已开遍了半个汉朝,刘风也因此成为了西北首富。 春日的午后有些淡漠,对于已往的他来说,也许冲一杯凉茶,摇着折扇,瞌着瓜子,睡在摇椅上就是不错的选择。 而他最近却喜欢在街头那边看人下棋。那边一处并不算太热闹的街道,处于城郊,位置稍稍有些偏,没有大的店铺,路上多是些挑担子来的小商贩,行人也不算多,街头的一棵树下常有个老头在那里摆棋盘,偶尔会有几个老头在那儿看,偶尔也会有些书生过来,旁边有个茶摊,那一次是他与走得累了在这边歇脚,一边喝茶一边就随意看了看,下棋的两个老头棋艺都很高,他想着不愧是古代,随便两个老家伙都下得这么好。此后就常常过来,一个是固定的,对手则常换,不过看久了,大抵也是些熟人,棋艺普遍很高。 在古代娱乐事情不多,琴棋书画大概是是文人雅士唯一的精神寄托了。据说几年前景帝就是拿棋盘砸死了自己的堂兄弟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少年有侍 陇西在古代是兵家必争之地,虽然兵乱不止,倒也兴旺。 这边能找到的不多的娱乐之一了。事实上陇西城是当时公认的最为繁华奢靡的地带之一,各种赌坊妓寨成群,一到晚上便成了不夜天,夜禁?什么鬼没有听说过。 他每天走着,也常常听说一些风流韵事之类的,只不过凡事要讲分寸。 以前的他有贼心没贼胆,向来洁身自好的他也不敢乱来,现在他倒是想去转一转青楼,可惜看着还没有长开的身体摇头苦笑,想要偷吃禁果怎么也要十八岁以后吧,现在的自己与这类娱乐,大抵是绝缘了。 不过他上一世对各种穷奢极欲的事情就已经是耳濡目染了,凭借少年时那寂静与孤独磨练,现在自然也不会有很太过的冲动了。 随后的一天,天气有些阴,但看来下雨还早,他与侍画去到茶摊。 又是两个老头在下,大约下了一阵,一名家丁模样的人往这边过来,与一名老人说了几句话,那老人点点头:“言老,家里有急事,这局棋……” “眼下不分胜负,算和局如何?” “如此甚好……” 两人文绉绉地说了几句,随后一名老人走了,摆棋摊的老人开始收子。 刘风一口喝完了手中的茶,站了起来:“没得看了,侍画付账吧。” 侍画正拿出荷包,后方那老人开了口:“小公子最近都来观棋,想来对此道颇有心得,可愿与老朽手一局?” 没对手了,随便抓个人。 “呃……”刘风愣了愣,看看天色还早。 心想现在回去还早,手痒痒反正无事解解闷吧。 “一般啦……好吧。” 他在老人对面坐了下来,帮忙收棋的时候,自然也有“公子是何方人士”之类之类的事情,刘风随口回答几句。 老人惊叹道:“原来小公子就是那远近闻名的刘家家主啊,果然是年少有为。我就说偌大的郡城,谁家少年有你这般姿态。” 收完棋,猜子,刘风执白先行,他也不客气,拿着棋子啪的放上去。 “呃,这开局……” 那老人看他一眼,随后只是皱了皱眉,跟着下。 刘风心道“不好怎么突然下这样子的棋啊,这是对于对手的不尊重啊,尤其是对于老前辈。” 这一手棋就是刘风小时候看动画片学来的,没错就是《围棋少年》不知怎么的就用到这里了。 说实在的刘风的棋艺真的很烂,烂到什么地步了呢?要知道以前的他连,小学五年级的孩子也下不过的,要不是背了好多残局棋谱,估摸着以老人的棋艺不出片刻刘风必然落败。 这个世界说起来很美妙,当一个人对于一件事情完全不了解时,他的态度可能是听之任之。当一个人对一件事完全了解时,他的可能会感觉到枯燥无味,当一个人对事情一知半解时,那他可能会努力探寻,很不巧的是眼前的老人明显属于后者。 刘风由着记忆摆出了残局。 老人不留意间便入了局。 …… 时光荏苒,老人依旧举棋不定。 …… 最终老人叹息的摇了摇头,把棋子丢到棋盒里漠然的说道:“公子小小年纪,下棋看似杂乱无章,实则步步为营。厉害厉害。” 刘风起身行礼道:“偶得残局解义,难登大雅之堂,老先生却是谬赞了。” 老者看着如血的残阳,叹息道:“唉!执子若人生,棋盘似天下,弈棋一步亦人生啊。” “我观你下棋,执子锋锐,毫无敬畏之心,剑走偏锋,却又步步为营,为人礼貌而又敬师于长,完全不似一人所为。” …… 刘风有些无语不就是下一盘棋吗?真的有这么多感悟,也罢老人家吗?最喜欢欺负以下年轻人。 随道:“无他,吾之道,道行(xg)不曲,为剑耳。” “为人处事,自然剑锐七分于敌,留守三分于自己。没有办法啊,再者老先生也晓得,小子年幼如若不能强硬些,恐怕早已尸骨无存,更何况家中幼儿众多,只能不得已而为之。” 那模样说不出的恭敬,说不出的惹人喜爱。 可是这一切再一个饱经风霜雪雨的老人面前,却显得那么苍白无力。 “罢了,看不透你,也不想看透你,不过想来刘家的小家主自然不是寻常人物。老夫膝下无子,如若家主看得起小老儿,有时间不妨来我府上拜会一二。” 也不管刘风一脸茫然,吩咐老仆抱着棋盒,向着夕阳下离去。只能远远听到老人歌唱。 暮阳既落兮风雨霁, 岁月与朝兮冉冉起。 子不盼兮离家不期, 执戈祭兮国不安于。 戮胡旗…… …… 刘风呆呆的看着眼前的一幕,突然感觉有点莫名的辛酸,不知道从何而来。 侍画看着眼前发呆的自家公子,在看看离去的老人,搞不懂他们的事情,看着快要西下的夕阳,扯了扯刘风的衣袖。 “公子时间不早了,外面回去吧,不然小姐要担心了。” 刘风无语,老人家你让我去你俯上拜访,好歹告诉我,你家在何处啊,这可让我去那里找你啊。 出来久了肚子也有点饿了,想起家里的妹妹和九歌他们,当然了还有好吃的,也不管侍画的脸红,一把拉着她往山庄跑去。 路上的行人指指点点。 那家的熊孩子,屁大点还学会私奔了。 呸,指不定是那富贵人家的公子,听说贵人的生活就是与众不同。 也有人说看看人家,那才叫生活。平时好意思说自己是纨绔,那才是我辈楷模啊。 大娘扯着自己的姑娘说道:“你将来要是这样子,我就打死你。” 姑娘唯唯诺诺,眼里却充满了羡慕。心里已经幻想着将来自己的私奔了。 老人喝着酒,叹息道:“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 “公子您慢一点啊。”反抗无效,不如顺从,就这样两人狂奔而去。 也是毕竟来自后世,哪怕五年已过,些许事情还是没办法改变的。 即然改变不了,就顺其自然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天局一策 9 没有污染的天空幽蓝而又深邃。 时值三月,桃花盛开,微风拂面夹杂着桃花的磬香,让人神清气爽。 手执竹简的少年白衣胜雪,长长的衣襟上用金丝勾勒着祥云映月的图样,春风拂柳夹杂着飘落花瓣,蓝色燕尾蝶在空中飞舞,那一撇好似凡尘中的谪仙那般高雅。 少年静静的眺望着山的那边,说不清的圣洁,说不清的愁怅。 突然远方传来一阵阵清秀的朗读声,少年的嘴角薇薇上扬,收起竹简向远处掠去。 “弟子规圣人训首孝弟次谨信。” 泛爱众而亲仁有余力则学文 入则孝 …… 虽然刘风不记得当时必须要学的《弟子规》是谁的著作了,但是他固执的认为这不重要,文化吗?拿来用就是了。 六年的苦心经营,终于培养出了二百子弟,虽然他们大多数的文化水平可能还不如后世五年级的小孩子,但是在这个还用节绳纪事的时代已经绰绰有余。 这些孩子也都是苦命的人,他们无牵无挂,父母家人不是死于战乱,就是死于饥荒,要不流浪街头,要不发买为仆。 刘风在府衙哪里买来了一百童男,一百童女,在府衙的见证下建立了尚院刘家,在百忙中抽空教他们读书,还请了先生给他们用以认字。 有时间还会教些武术之类的,虽然无心,但是在懂事的孩子们的努力下,形成了日后江湖中的恐怖神秘势力,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不倒是他多么想要培养那些孩子,只是想要在异世生存,便不能不用些手段。 尚院刘家建立在后世天水市的一片山上,现在应该叫上邽,基本上已远离陇西郡了。 建在这里一是为了避免战乱,二则为了这山这水这片天。当然了有些东西自己可以教给孩子们,却不能让朝中知道,自己这些年来,夹着尾巴做人,就是为了不让人以为自己是妖。 要是让人知道他体香引蝶,还能有各种奇异手段,估计会被众人丢进火坑里烧死吧。 他无法忘记去年他偶然间提纯食盐结晶,结果让李广发现的那一幕,现在想起来都有些许后怕。 最后不得已在李广的威胁下,贡献给国家了,据说当天夜里,李广就派了三千人护送器具和配方进都面圣了。 对于理科生的他来说化学实验方法他是知道的,可是要实际做出来并非易事,就比如是玻璃的成份是硅,普通石头一定高温条件就可以生成,可是鬼知道那一定条件是什么啊,上课就是睡着过来的。 知道是一回事情,做到又是另一回事情。 道理都明白,可是想要做到就千难万难了,人们常拿道理来告诫世人,可是道理听的多了都没有什么用,只会让人心烦。 自古以来凡成大事者,必须有大毅力,然后天时地利人和缺一而不可。 刘风不想改变世界,他只想要安心的做一位游客,为了自己旅途的安逸,在挣点零花钱什么的。 鬼知道自已随便干掉一个人,那个人会不会是自己的祖先或者外祖之类的,如果是那就好玩了。 当一个人到达一定的境界,你就会发现世界上的一切,都有一种微妙的平衡点,如果你打破了,那么就会出现规则的倾斜。 也许哲学家喜欢叫它蝴蝶效应,佛家称之为因果,而刘风固执的认为那是一种法则,就像食物链那种。 整个世界就像一盘棋,我们不妨称它为天局,没有人可以逃出天局,也不曾有过例外,只要我们还活在这一片天空下,就要适用这一片天地法则。 那么所谓的主宰命运便成为了一句空话,纠其所以,其实想来在简单不过。你是一粒沙子,那么无论你变成翡翠还是陶瓷,你都没办法改变你硅基的原本,你是一粒沙子,你就永远不会变成太阳,哪怕是碳基生物。 有人说,我可以逃出天局我的世界我做主,那么笔者想说兄弟现实一点总没有错,人要活在当下。 所谓天局者,大势所向,大局而已,也可以说是世界的自然演变。 当然了至于未来的路如何,我们不妨且行且看。 刘风摇了摇头,苦笑自己杞人忧天。 路是人走出来的,既来之则安之,逍遥一世安宁,期待死后可以魂归故里,对自己的父母说一声,对不起。 他一个光脚的未来人,何苦怕这些穿鞋的古代人。 “嗷吼~” 五年多时间足够小猫咪般大小的九歌长成斑斓猛虎,听一听这吼声多精神啊。虎啸山林,凶残的一塌糊涂,可怜附近的邻居们每天提心吊胆的活着。 想起来刘风就觉得搞笑,不是说建国以后动物不许成妖吗?怎么感觉九歌已经成妖了,也是谁家的老虎,遇见血腥会呕吐,谁家的老虎特么的会喝酒,当然了别在乎谁家会养老虎,这关他毛事? 尚院刘家富甲天下,可是却没有人敢动他家的主意。 为了这一片安静祥和,刘风主动提出上缴工商税务,请求朝廷的庇护,要知道在汉朝可没有这税收一说。 当刘风派长安的掌柜,十七岁的刘锦书带第一批赋税,去了有司,就注定商人的世界将会有不一样的明天。 虽然看不起商人,但是户部经济的紧张,不得不让长官放下身段去接见刘掌柜,在一起交接完成后,整个朝廷为之震惊。 本来刘掌柜主动提出二十税一,有司却为人正直,念在刘家爱国心切,提出三十税一,刘掌柜的也没有说什么而后交接中,有司才发现上缴税收,竟然超过了整个朝廷赋税收人的六分之一。 有司不敢轻视,叫人好好接待刘锦书,自己直接去入宫面圣。那速度快的让刘锦书不得不感叹,果然家主说的不错,没有人可以在这么大的数据金钱面前淡定,哪怕是高高在上的三公九卿也不曾例外。事实上锦书不知道的是哪怕是皇帝陛下面对这些钱也不会例外。 这一次也让刘风这个名字正式,走入朝堂。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年少有成 10 三月的长安,风和日丽,草长莺飞。 到处充满春天的气息,车水马龙的古城,行人纷纷,华丽的房屋,忙碌的街市,嘈杂的叫买声,无处不显示帝都的繁华。 多年的休养生息,文景的励精图治,使得战乱后的华夏有了些许恢复。 却说长安城内,五位十七八岁的少年,坐在月华楼中,皆身着用金丝勾勒的天蓝色祥云映月袍,为首的少年头着白玉冠,毛执折扇一副书生模样,言语间皆有大家风范,倒也引起众人的侧目。 这人姓刘名风忝字锦书,便是长安城内刘家的大掌柜,于一年前接受长安城内的各项事物,虽然年少但是处事精明老辣,是刘风培养的第一批少年中,最厉害的一个。 其余四人则是刘欢,刘戈,刘星,刘悦,说起来这四位也是其他郡的大掌柜,他们到长安只有一件事,那就是为了刘风交待的赋税事物。 刘悦把玩着茶盅不解的说道:“虽然家主说,舍得舍得,有舍便有得,可是我依旧不能理解为什么要把这么多的钱送给朝庭,少送一点也没有什么,反正以前都没有工商税一说。” “是啊,这些钱足以供养一支军队了,想想我们当初,差点饿死街头,朝廷不管我们,我们为了一口吃的和野狗撕咬,和乞丐抢夺,他们当年可曾管过我等死活,可是现在还要送他们钱,真的不爽啊。”刘戈拍着桌子愤愤不平道。 锦书摇了摇头,看着眼前的几位族弟,心想他们终究还是目光太短,家主虽然年幼,但是他的智慧怎么可能是我们这些人所能理解的,每一次见到家主,他都有一种看不透,猜不明的感觉。 他年幼时也是官宦人家的子弟,虽然家族因为犯错被抄没,族人也都饿死街头,但是他眼界不缺,王候将相小时候他也见过,但是他从未见过家主一样的人。 他就像是风,就像是云,对每个人都那么好,如同误落凡尘的谪仙,他的笑容永远那么温和,让人沐浴阳光般温暖,他是一位智者,世界上好像没有他不知道的。 记得他有一次,众人在他面前谈起皇权,他只是说,人生而平等,那般风轻云淡,也许只有自己注意道他骨子里的高傲,他永远忘不了家主眼中对于王权的藐视。 家主从来没有和众人谈起他的过去,也没有人真的知道他的过往,他只是说他曾经游历天下。 陇西郡的众人都传言他曾经是仙人子弟,六年前回到了陇西,仅此而已,要说他是仙人子弟,他们都是相信的。 锦书折扇一挥,笑着说:“家主曾经说起过,他说商人的地位太低了,我们刘家要发展,要有好日子过,那就要有立世的资本,当世人离不开我们的那一刻就是我们过幸福生活的那一刻。” “家里人不多就二百零二个,所以我们能花多少钱,藏富于家自古以来就是大忌,想要一个传承千年的世家,没有手段是不行的,如果没有那就拿钱砸一个出来吧。” “你们管那么多干嘛,家主吩咐你我做到就是了。”刘欢起身而去,临走撇下这么一句,搞得众人面面相觑。 “我靠!这小子还是这么拽,大兄接下来的事情就看你的了,我们差不多也要回去了,年会的时间再见,告辞了诸位。”说完刘戈起身向外欢追去。 “小欢等一等我,哥哥请你去春风楼,听说新来的雪琴姑娘真的可漂亮了。” …… “是啊,大兄我等账务己交割完毕,长安城的事情就靠你了,有难事派人支呼一声,万万不可逞强,实在不行就送信问家主,你不是一个人在,你要记得你的背后有整个刘家。” “哈哈啊,放心了兄弟,再怎么说我也是家主选出来放在长安的,怎么可能给家族丢脸,这几年家里的兄弟们还小,我且辛苦些,等他们长大了,就让他们来代替我,我好跟着家主去享福。” “至于长安这边的事情,放心我有分寸,在家主身边呆了四年,怎么也能学他三分姿态,面对朝中大佬足够了。”锦书摇了摇扇子,信满满道。 旁边慢慢品茶的刘星放下杯子,起身道:“既然大兄有打算我等自然放心,小弟此处前来家主有吩咐于我说,凡事让大兄放开手脚去干,干不了的就砸钱让干的了的人去干,只有不叛国,天下大可随意去的。” 锦书来到窗前,看着楼下来来往往的人群,放声大笑,“家主果然霸气,也是我们钱多,明天就让我大汉朝看看我刘家到底有多么富有,让天下人知道我们的名字,让那些束之高阁的大佬知道他们的目光是如何短浅。” 刘星拍了拍锦书的肩膀,无奈的说:“大兄淡定啊,对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家主为你求了一门亲事,等年会的时候就为你成亲,兄弟们都羡慕死你了。” 前一刻意气风发的少年,这一刻哭丧着脸拽着刘星的胳膊有气无力的说:“兄弟莫要框我,家主都没有成亲,我怎么可以先成啊,再说了,就我这样子的家世,哪有人愿意将女儿嫁于我啊。” 刘星一把拍掉锦书的手,一脸嫌弃的说:“得了!家主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操心,你的家世怎么了,你是我尚院刘家的大兄,就算是王候将像家的千金亦可娶的,你又何必妄自菲薄,你放心求亲的时间我陪家主一起去的,是陈不识将军家的千金,说起来家主可是费了一番功夫,好好干莫要辜负家主的好意。” “好了,大兄你就偷偷的乐吧,告辞了,对了差点忘记了,家主会派千舞过来帮你的忙,好好的照顾好千舞妹妹,有的事情你干不了要靠她,家主说了,千舞要是出了事情,你就等着光着身子跑长安三圈的准备吧。” 说完头也不回的下楼而去,留下锦书欲哭无泪。 一夜无话。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有少年来 11 次日清晨,娇阳还未露出羞涩的舞姿。 锦书便在侍女的服侍下更衣沐浴,穿戴整齐,往日慵懒的他本来不可能起来这么早的。 但是今天不行了,陛下昨天就来了诏书,于今日早朝召见于他。 这是对于商人来说是无上的荣耀,也许就这个话题,可以在长安谈论三年。 至少刘府上下都很激动,服饰锦书的丫鬟已经不小心扯了他三次头发了。 车夫在门口不断徘徊,不时往阁楼眺望。 天蓝色的汉服,用金丝勾勒着祥云映月的图样,琥珀白玉冠下三千蜀锦般柔顺的长发,佩玉呜环,一手执扇。 本来就帅气的少年,这一刻更是意气风发。 不管那个笨头笨脑,却又眼里冒着星星的傻丫鬟,想想自己的目的,就这样出门而去。 锦书没有官职,所以上朝不用穿朝服,也不用带玉璧,但是正式的服饰却还是必要的,这关乎礼仪教化与修养。 想了想锦书便穿上了,族长刘风设计的天蓝色族服,带上了加冠礼时,族长送的玉冠,当然了还有小姐送的千金龙纹玉佩,据说那是小姐唯一的身份证明,可是小姐随手就丢给了自己。 想起这些锦书就觉得底气十足,迈着步伐向皇宫走去。 古代的皇宫威严而又高大,天然的气势,就足以压得普通人瑟瑟发抖。 总管太监已经喊了上朝很久了,锦书却迟迟未的召见。 一路走来,纵横商场的他看到了很多,有时间光看眼睛,就可以知道很多答案了。 他无法忍受武官眼中的轻视,也更没有办法忍耐文官那避之不及的态度。 可是他又能如何?那些大佬高高在上,他们永远不在乎民生几何。 太阳已经高高升起,锦书终于等到了他的传召。 锦书擦了擦额前的汗水,整理衣衫昂头挺胸而上前。 “草民刘诺拜见陛下。” “平身。” “谢陛下。” “你便是尚院刘家在长安的掌柜?说说自己吧!” “诺,草民姓刘名诺字锦书,陇西郡人士,得蒙家主厚爱,暂代长安掌柜。” “你家家主可是刘风?” “回陛下正是。” “说起来,你家家主倒是一位奇人异人,不过也让人可气,刘姓乃皇家之姓,你家家主却随意赐人。要不是郑看他献盐方有功,早就定他罪名了。” 锦书心里一阵抽搐,想不到家主的随意,不就是一个姓氏吗?可皇帝却看在眼里,着实是小气了些。 只是他毕竟年轻,不知道的是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在中国帝族赐姓,那是无上的荣耀,既然皇帝看起来似乎很不爽,却也没有反对。那么尚院刘家就是被默许的,在古代这很重要。 景帝似乎也觉得偏题了,有些尴尬,咳嗽了一下说道:“好了这笔帐以后在和他算,我们谈一谈工商税务一事。” 景帝看着两边的三公九卿满朝文武,有些生气的说:“锦书啊,工商税务是你家家主提出来的,你们也上交了庞大的税收,解决了国库的危机,可是有的人就是不信。也罢,就由你来向这些所谓的大佬解释一下吧。” “让他们知道你们是多么富有,让他们听一听,你们是不是哗众取宠,是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锦书暗道不好,这是要得罪满朝文武啊,看起来似乎陛下和朝臣有挣执,也罢,要让商人缴税,那就意味着要得罪天下商人,与天下为敌。豁出去了。 “诺。” 锦书上前一步道:“诸位大人,所谓商务税便是通过非农业的……” 景帝看着眼前刚刚加冠,还有些青涩的少年,言谈犀利,举止优雅,举手投足间皆有大家风范。 面对满朝文武的柯问,丝毫不落下风,尤且游刃有余。 甚至才刚刚不到一刻钟已然有半数朝臣站在他那边了,景帝观查着下面,一个个人的姿态,暗自记在心间。 景帝尊从黄老,提倡无为而治,休养生息,当然这并不能说明他的无能,恰恰相反,景帝是真正的大能者。 他自然看的到商人的好处,这是一件功在当下,利在千秋的大事。 只是他想不明白的是,刘风既然是商人起家,那么为什么要冒天下之大不韪,如此一来必然会损害商人的利益,难道真的是因为爱国,为了民生疾苦,愿与天下为敌。 当真是一个有趣的人啊,在李广的上书中曾经提到过刘风的点滴,但是这不够,这个人就像是充满了迷雾一般,疑似仙人子弟,想来他还没有成年,哪便交由母后处理吧,也许他老人家会感兴趣的。景帝不由的对刘风感到了深厚的好奇。 事实证明能在大汉皇朝搅动风云的大佬,就没有一个蠢人,虽然他们无法接受商人能有那么大的财富,但是能到这个位置的哪一个不是久经沙场老狐狸。 察言观色就是他们的本能,本来商务税的施行必然会影响他们名下的产业,所以明知道这事有利民生,还是不忍心想要为自己的利益挣取一下。 当他们发现景帝愈来愈阴沉的脸色的时候,就突然转口了。 这倒是让舌战群儒的锦书轻松了不少。 “陛下英明,臣等经过殿议,一致认为,商人趋利,虽然我等不屑与之为伍,然其亦我大汉子民,人虽有贵贱,然爱国之心而无限。” “是啊,陛下我等皆认为这是一件功在当下,利及千秋的好事。” “哦!这么说诸位爱卿都以为尚院刘氏的建议不错了。” “是的陛下,只是我们等愚钝,却不知道这尚院刘氏是何家族,为何我等所闻甚少。” “哈哈啊,难得有诸公不知之事,食盐的改进便是这尚院刘家家主所贡献,至于其他的你们便亲自问锦书吧,他就是来自尚院刘家的。” “诸位爱卿人家刘家可是我大汉第一的富豪,他们上缴了一年半载的赋税就是国家的农税的六分之一,而且诸位不要忘记了那是三十税一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游荡街头 12 就在锦书在朝中为家族利益而勾心斗角的同时。 刘风却带着自己的侍女在街头游荡。 他喜欢悠闲自得的生活,他以前羡慕二世祖,做梦也想要拥有二世祖一般的生活。 带着自己的小弟,牵着狗,遛着鸟,吃吃霸王餐,喝喝陈年酿,调戏一下良家妇女,欺负一下三岁小孩,为祸一方,逍遥一世多好啊。 以前他自己穷办不到,现在他自己拥有花不完的钱,可是刘风失望的发现他依然做不到。 这个年代没有范二的哈士奇,也没有搞怪的金毛,更加没有雍容华贵的金丝雀,好不容易养了一只小鸾鸟,还让贪玩的菲月把毛拔光了。 吃霸王餐?别玩笑全城的酒楼都是他自己开的,至于调戏妇女,哎说起这个刘风就想要自杀。 虽然汉朝女子的地位要高一点,但是大街上跑的,不是上了年纪长的丑,就是可以狂砍七条街的那种。 刘风想起上一次遇见的哪一位白衣女子,刘风就觉得瑟瑟发抖。 说来也巧,哪姑娘不小心掉了玉佩,刘风好心提醒拍了拍女子的肩膀,哪女子的剑就架在刘风的脖子上了,印出了浅浅的血痕,速度快的甚至刘风都没有看到她是何时出剑的,如何出的剑。 没有防备的人总是反应迟钝,也许安逸太久了,就会失去野性,总之刘风吃了一个暗亏。 说起来两世为人的他,从来没有让人这么威胁过,那种感觉很讨厌。 他在草原上与狼经历过殊死搏斗,也曾经在饥饿与困苦中拼命挣脱。 可是那姑娘发现是误会后,不仅没有道歉反而一副老娘砍你是看得起你的姿态,看刘风长的可爱,还摸了刘风的玉佩,说是做纪念。 刘风心里苦啊,这年头好人不能做,虽然自己一向很申士,从不与女子斤斤计较,可是让女人欺负算什么,还有这是女子?明明特么的是强盗好不好? 侍画本来在后面为自家公子买竹伞来着,看到一向温文尔雅的公子,居然让一个风尘女子拿剑指着,急的哭了起来。 刘风最见不得,也最怕女孩子哭,看着旁边因为关心自己而急哭的丫头,一向风轻云淡的他有些沉不住气了。 没有理会架在脖子上的剑,与眼前的疯女人,转身向侍画走去。 摸了摸侍画的头,安慰一番,那模样就像邻家大哥安慰自己的小妹妹一样,那么温馨那么和蔼。 这一幕气的那白衣女子直跺脚,直呼大骂道。 “别以为长得唇红齿白老娘就舍不得砍你,居然敢无视老娘。也不打听打听,老娘我江湖人称白衣虎段三娘。”提起剑向刘风招呼而去。 刘风感觉自己快要气疯了,这人有毛病吧?还是脑袋不合适,想也没有想反手就是一拳,那女子怎么也想不到,眼前人畜无害的少年会突然反击,女子毫无防备,让刘风击中了胸口,打飞了出去。 剑在空中打旋,刘风一跃而起,夺过剑来,一个鹞子翻身,剑已指在女子胸前。 那女子怎么会想到如此,眼前的少年武功居然如此厉害,自己连一招也无法招架,这何止是胜自己一筹,估计老家那边的高手也不过如此吧。 当刘风手里握剑的那一刻,他想起了自己的从前,他以前喜欢剑,不仅仅因为剑是兵器,在他看来剑是礼器,更是君子之器。 他当初省吃俭用,赞了半年的零花钱,定制了一把十斤重的宽剑,兴致勃勃的他拿起来准备好好的秀一波,结果可怜的他发现自己居然举不起十斤重的家伙。 别看他平时拿三斤重剑,舞的风声水起,可是重一些那就不可同日而语了。诸位看客先别急着笑他垃圾,我不是针对各位,而是你们有几个可以把三斤重的汉代四面宽剑平举10秒,手不抖也不难受,那么算你厉害。 经过半年的疯狂修炼,他好不容易可以用那把剑,耍完一套剑法,于是兴致勃勃的拿去路边显摆,结果让警察请到了警察局,后来还是学校动漫社的同学以spy的名义保他出来的。 想起这些刘风就觉得心疼,倒不是他有多么想要回到过去,他只是想念那些曾经的人,罢了。 看着眼前胸大无脑的女人,刘风突然有点不知所措,两世为人,这还是他第一次打女人,怎么说呢,感觉怪怪的,软绵绵的。 话又说回来这女子也算得上是美女了,只是这脾气就有点过了。 剑指的位置似乎不太礼貌,嗯哼,刘风只是觉得有点邪火上涌的感觉,鼻子也有点不舒服。 似乎解决窘迫的最好方法就是无视,或者转移话题。刘风没有理会那边抓狂的疯女子,带着侍画离去,留下众人面面相觑。 长大了就会有好多烦恼,似乎他也不曾例外,明明这一副身体才14岁左右,以前他这么大的时候,还在图书馆看海底两万里,在网吧打游戏。 拼命在脑海里抹去刚刚那女子身躯,叹了口气,心想莫不是单身久了,看见发育成熟的就脑袋不合适? 侍画一边走,一边偷偷的看着自己家公子,他的脖子上的伤口已经不在流血,那一张脸就如同谪仙般俊美。 她也是刘风买来重点陪养的一百个女子中的一个,可是天然呆的她什么都学不会,所以只能来伺候公子,虽然很多时候都是公子照顾她。 她感激公子,也喜欢公子,可是她知道公子只把她们当家人,不过没关系,可以一辈子照顾公子就是莫大的幸福了,想着想着不觉得有些出神。 “啊!” 刘风本来在前面走在突然想起要问一下侍画有没有害怕的,转身间,结果两人就正面撞在了一起。 侍画穿的是天蓝色的宫装祥云映服,16岁的她已经开始发育,虽然算不得倾国倾城,但也算婀娜多姿。 刘风看着眼前的少女,还有手不小心碰到的地方,在也忍不住了,只是觉得脑袋一热,流血了鼻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春心少年 13 侍画红着脸,没有反抗只是弱弱的问道:“公子,公子。” “啊,怎么了丫头。” “公子您流鼻血了,没事吧?” “哦哦,可能是最近有点虚补,气血过旺,看来要让梓辛减少一下伙食了。” “哈哈啊,那就让梓姐姐做些清淡的食物,侍画要吃姐姐做的汤圆,公子我们晚上吃汤圆好不好啊。” “好,好啊,我家丫头说什么就是什么了。” 刘风一面极力掩饰,一面心想,真想推到她,不是自己定力不够,只是看着这一副清纯可爱的模样就想要欺负一下。 拍了拍头暗道,这是要干嘛啊,这就是一个小丫头啊,在以前就是一个刚刚上高中的小萝莉,不过话又说回来哪个大叔不爱萝莉啊,除非有点不太正常。 见鬼,“心若冰清,波澜不惊……” “公子你在念什么啊,蛮好听的。” “哦,静心咒而已。” “是仙家咒法吗?公子好厉害,可以教我吗?” “可以啊,等一等啊丫头我们现在到那里了?怎么感觉不是回家的路啊。” “额!” 见鬼这是迷路的节奏?想起这个刘风就觉得冤啊,上苍赐给了他一双星晨般的眸子,也给了他一张妖孽般的脸庞,可是上苍永远是公平的,可怜的他即是路痴又常犯脸盲。 也是一个在从前能把11路往的公交车,常常座成11路返的公交车的人,你能祈求他认识路,算了吧。 本来有侍画跟着一般是不会出错的,可是这一次事情闹的他心乱了,一激动就带着侍画跑错地方。 “公子莫急,待侍画前去寻问一二。” “好啊,只是天色以已晚,四周又无人家,不如先寻个地方住下明日在回吧,返正最近心烦的厉害。既然出来了那有不散心的道理啊。” “但凭公子安排,只是怕小姐担心。” 刘风扇着折扇,看着即将日暮的天边,说不清的惆怅,说不清的孤独,那一刻侍画总觉得心中隐隐作疼,自己家公子好像太过孤独,虽然有好多人在他身边,可是却没办法真正的走入心菲。 四年了她再怎么天然呆也看得出,能让自家公子真正关心的,唯有九歌和小姐,也许他也关心自己的族人,只是那种感情不一样。 “无防,算起来锦书已入朝堂,如果有细心的人,那么菲儿的家人应该快要来寻她了,虽然舍不得,但是留在我身边终归有些残忍,她也要学会离开我。” “公子,小姐的家人在长安吗?” “应该不会错了,黑龙祺,还有龙纹佩,也许在这世间如果她还有家人,那么除了我,就只有长安哪一家了。” “那就让小姐跟着公子啊,反正公子也是小姐的哥哥。” “我初见她时她的家人被人屠戮,我虽然有心救人,奈何心有余而力不足,看着她的母亲在我眼前倒下,这些年来总觉得对不起她,可是我终归不是她的父辈。” “丫头虽小,但是智近若妖,我和她一般大时我还在玩泥巴,她都带人抄家。可是我就是喜欢她,说起来她是我妹妹,总觉得我把她当女儿养。” “曾经和她有过约定,我不送她去长安,也不能提及此事,玉佩送给锦书,如果有人注意,或者有人关心她,认她也罢了,如若不然,就一辈子耐着自己的哥哥了。” …… 两人座在路边的停子里,不知不觉侍画靠着公子的肩膀睡着了。 …… 心真大,这要是后世,小丫头你可能贞洁不保。 摇了摇头,苦笑自己最近邪火过旺,可能是自己的身体开始长大了吧,这种不能自控的感觉真的讨厌,明明才十四岁而矣,也许可能会更大一点。 说起来自己好像不是重生啊,为什么一定要纠结年龄问题,算起来自己应该已经二十七了吧。 也罢,是时候寻一佳人了,如若可以相随一生哪便是我最大的福缘了,至于找通房丫头,刘风还从来没有想过,他的心很小,住一人足以。 美女是用来欣赏的,妻子是用来疼爱的,丫头是用来关怀的,着无关风月,只与自己的准则有关。 脱下自己的外套,盖在侍画身上,抱着她就这么睡去。 一天的奔波实在忍不住困意上涌。 …… 只是他二人不知道的是,在刘家山庄里的刘云菲月却急坏了,几乎发动了全庄上下一夜未眠。 当在路人甲那里打听到自己的哥哥好像与人起过冲突,菲月就说了一个字“查!” 于是整个上邽无人能眠,连官府也被惊动了。 哪位曾经的“白衣虎沈三娘”正在与情夫偷欢,门就被小姑娘带人冲破。 沈三娘看着眼前可爱的小姑娘一身祥云映月的异服煞是可爱,只是这图案怎么这么熟悉呢? 糟糕好像是白天哪个家伙……沈三娘暗道倒霉!流年不利,莫非自己最近没有看黄历? 只听见小丫头喊着“我哥哥在那里是不是让你抓了,来人给我抓住她,往死里打。” 嗖嗖,眼前站满了手里拿剑的少年,统一的祥云映月服。 沈三娘只觉得眼前一黑,光着身子,说“冤家,走!” 奈何她那情人已吓晕过去。 她没有丝毫犹豫,丢下那人自己跃窗而出,没有人能留下她,只能远远的听见她说“山水有相逢,咱们走着瞧!” 气的菲月直跳脚,命人把晕到的哪一位狂贬一顿,丢给了后来的官府衙役,自己又带着几百少年少女继续搜寻下去。 可怜那人只不过是白衣虎沈三娘一时贪欢的露水情人罢了,此次过后不知道还会不会在无节制,当然如果他还能活着的话。 官府虽然看不惯这种行为,但是奈何惹不起人家钱多啊,自家老小还要靠打人家刘家的秋风过活呢。 这年头好官难做啊。 …… 九歌顺着气味慢悠悠的寻到刘风时已到三更天,看着眼前俩位瑟瑟发抖的少年人,九歌便依偎在刘风旁边也眯了起来,它喜欢在刘风旁边睡觉,就像它小时候那样。 刘风似乎有所察觉,眉目渐渐松开,传来阵阵轻微的呼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帝心简成 14 长安城内繁华若千,事实上只要人多的地方都会繁华,更何况是千万人口的帝都。 如果你忽略了那些流落街头的乞丐,你就会发现这个世界是多么美好,多么的纸醉金迷。 可怜的锦书在朝中被天子和大臣问了整整一天,更可气是非要他在宫中用餐,美名曰:“赐宴。” 古往今来能在皇家宴席上吃饱的,无非两种人,无外乎傻子与吃货。 很明显满朝文武没有一个是傻子,可怜锦书想要做一回吃货,可惜筷未动,话语说,大司马拉着他的手问到了宴会结束。 锦书敢怒不敢言,内心就像千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一般“说好的食不言寝不语呢?不按套路出牌啊!” 就像家主说的一样“童话故事里面都是骗人的。” …… 此刻锦书在不知道的是御史令窦骁看着他腰间的玉佩若有所思。 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不喜欢钱,哪怕是富有四海的景帝也不曾例外。 攘夷先须冶内,如今的大汉说国泰民安,其实不然,刚刚镇压了七王之乱,又传来了匈奴南下的消息。 国库告急,还是春天秋税已经征招。 锦书送来的这一笔钱,可谓雪中送碳。 就连一向看不起商人的窦婴也放下了身段,与锦书相谈甚欢。 在谈话中窦婴越来越好奇,眼前的少年人很不一般,这真的是一位商人?好奇心害死猫,似乎对于我们的太尉大人也不曾例外,只是他不知道的是他深入的了解,以及他的态度的改变注定掀起满朝风雨。 “自古以来雪中送碳者少之又少,锦上添花者却数不胜数,锦书此次解朝中燃眉之急,如若雪中送碳让人心中甚暖啊,想来陛下必然会厚侍于你,老夫暂且恭喜于你,大好前程,富贵可期啊。” “哦,对了锦书已然及冠,不知道有未婚配?” 锦书一阵汗颜,怎么都这样子,他可忘不了陇右那些豪门看见自家家主时的那副模样,当初自己陪家主无论是去谈生意还是逢年过节的拜访,那些贵人眼里都是冒着绿光,然后问“不知家主可有婚配。”然后家主丢下礼物就带着自己狂奔。 并且事后语重心长的告诉自己世界上最可怕的不光有女人,还有长辈,女人不讲道理尚且有办法,哄一哄便会好,可是有些长辈只会打着为你好的口号,来为难你,而这恰好是他最怕的,所以如果惹不起,那就只能躲着了。 因果轮回,报应不爽才偷偷的笑话过家主,转眼间就轮到了自己。 还好家主已经给自己定了亲,也许不用太过窘迫,于是笑道:“家主与前些日子给锦书定下婚约。” “哦!不知是那家千金。” “陇右陈不识将军家的千金。” “可是陈蕊贤侄女?” “这个说来也蛮难为情的,婚约是家主与陈将军定下的,族中兄弟与前些日子带赋税进京,才与我说起。我却并不知是哪位。” “哈哈啊,婚姻之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锦书可以娶到陈氏女子,倒也是有福的。” “我可是对于哪一位越来越好奇了。不过应该很快就能见到他了。” “额~” “敢问大人他是?” “当然是你家家主,后宫中的哪位应该要行动了,锦书啊,好好做准备,迎接你家家主吧。” “朝中即将风起云涌,我们终归老了,剩下的就是你们年轻人的时代了,加油我期待你有一天可以位极人臣。哈哈啊。” 说完就离开了,留下锦书一脸茫然,这完全不知所以然。 果然世界上就没有一个蠢人,如果有那可能就是他自己了,至少锦书是这么想的。 …… 出了皇宫,锦书不管车夫眼中的崇拜,直令其往含月居醉仙楼而去。 话不多说点了一桌好菜,楼中伙计 看着自家大掌柜,没有了往日的温文尔雅,现在就像一个好久没有吃过饭的乞丐一样,狂吃不止。 车夫不是说家主得宫中赐宴吗?怎么还这么饿,难道宫中的饭菜不合胃口? “哈哈啊,许久不见,你这模样到似有趣了好多啊!” 银铃般的笑声传到,只见一位身着宫装祥云映月服的女子款款走来,行一福安礼,年约二八,绝世倾华。 锦书依旧拼命的吃饭并没有回过头去苦笑道:“千舞你什么时候到的,也别笑话愚兄,古来在宴席上吃饱能有几人?天大地大吃的为大啊。” “刚到不久,家主有命让我来助你成事。不过很多事情还要多多依丈大兄。”说完走上前来为锦书布菜。 看着眼前三千青丝发,紫纱玉簪金步摇,雍容华贵的女子,不仅有些错愕,也许气质真的可以改变一人。 自古以来穷养男儿,富养女,还是有些道理的,哪怕四年前营养不良的黄毛丫头,或许应该称之为小怪物,在经过家主的尽心照顾,如今也变得绝世倾城。 家主曾经说过,一个人的外貌也许无法改变,可是一个人的气质却可以通过读书,修行来进行陪养,爱笑的女孩运气不会太差,而自信得女孩子长的也绝不会太丑,与其说天生丽质不如说腹有诗书气自华。 更何况当初家主选人的时候,似乎有意没有选长的丑的,残疾的到有,可是长的都不错。 至于家主真正的想法是什么,已经不重要了,这些年没有他,估计我们能不能活下去还要两说,至少他是真心对他们好。 至于这些锦书固执的认为这是刘风的洁癖,也是看不顺眼,估计也没有共同的理由。 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永恒的爱,无论是家人还是恋人,维系着爱与亲情的永远是依赖与顺从。 这是刘风的理念,也是锦书奉之经典的奥义。 虽然这在世间看起来那么离经叛道,那么与人格格不入,不过有什么关系呢?既然活在世间那么就应该现实一点。 有时候世界上的经典奥义,之所以称之为奥义,本来就应该束之高阁。受世人敬仰,而不应该普凡世间,要不然高人就不能称之为高人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美人难恩 15 这世间最难消是美人恩。 锦书看着美丽的女子,不禁拉下了脸。 想起了刘星说的那些话,锦书就觉得自己背后冷汗直流,自己的任务恐怕有点艰巨,尤其是在帝都。 她既然要行走于朝中达官显贵之间,必然免不了有些应酬,这么美丽的女子,要说别人不打注意,锦书自己都不信。 刘云千舞一个让人猜不透的女人,哪怕是锦书,与她相处也感觉有一种如临大敌般的恐怖。 她和他们不一样,第一次见她是在陇西郡城外的山神庙里,那是四年前的寒食节,家主带着他们出去踏青,因为刘风傲宇吃坏了肚子,家主不得不中途带大家去山神庙。 不巧遇见了那一幕,如果可以锦书宁愿那一幕永远都不会出现,太残忍了,也许没办法用语言来描述。 当时千舞衣衫褴褛,坐在那古井旁边,口中留着血,咬着一支胳膊在那里啃,旁边几乎都是黑衣人的尸体,大概有二三十个人把。 家主年幼,也许没有遇到过吃人的情况,在旁边呕吐,完了还不时的踢他们几脚。口中念叨着“二狗子,你的兄弟们要去陪你们了,哈哈啊一路走好,以后没事情不要欺负人,小爷我好欺负不代表别人好欺负。” 虽然他可以隐晦的猜到点什么,可是看着家主那强撑着反胃,也要踢他们几脚诀决,眼中也充满了活该的神色,当时的他,选择了避而不谈,而且他人早就吓得脸色苍白,不敢言语了。 家主没有害怕哪个杀死二十多位黑衣人的小姑娘,上去拿自己的衣服抱着她,将她口中的东西丢远,一直安抚着她说:“别害怕,我大概知道点什么,你的来历我不关心,只是如果你没有住的地方,不妨去我家,做我妹妹。” 从傲宇的行囊里抢了好多吃的,拿给她说“那东西就不是人吃的有毒,再恨他们人死了,怨念也应该消散了,你还小,以后的日子要好好的活着,你不来我也不勉强你,这里有十片金叶子,应该足够你生活半生了,忘掉过去重新开始,等你将来长大了,有喜欢的人了,就嫁给他好好的过一生,记住了吗?” 说完就在女孩子呆滞的眼神中,带着他们离开了那里,在哪之后家主那几天一口饭也没有吃,大病了一场,那一次真的吓坏了他们。 至于再见千舞那却是一个月后的大雨天了,那一天下着大雨,家主在迎风亭打着油纸伞,给大家讲关于雨的由来,还有一种从来没有见过的诗歌体材。 千舞一袭黑衣,跪在家主前面,怎么拉也不起来,家主只是让他们提前下课,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就没有人知道了,只是山庄多了一位千金小姐刘云千舞。 往事提起,总有让人不堪回首的感觉,至少锦书和千舞都不愿意提及。 千舞的任务应该是贵族妇人,可能还会汲及后宫,女人就是麻烦,不过既然家主有交待,锦书自然要想办法让千舞的任务更加简单。 其实没有什么难的,拿钱砸就可以了,家主说过女人和西方神龙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对于她们有一种天然的诱惑。至于首饰之类的家主为了自家妹妹们亲自设计的还少吗? 就在锦书与千舞的交谈中,御史大夫窦骁跪在后宫中,亲自与自己的姑姑,也就我们的窦后主禀报自己在朝中的所见所闻,偶然间提起了那块玉佩的事情来。 说起来也巧那块玉佩窦骁是见过的,一样的玉佩有二块,一块给了太子刘。还有一块是送给粱王刘武的女儿做满月礼,只是后来刘武的侍妾严氏,带孩子回陇右省亲,被人劫杀,而孩子却失踪了,这些年刘武一直派人查询,而窦后主也派人查询,只是一直杳无音讯。 如今好不容易得到消息,怎么可能放过? “你可看清楚了?” “回姑母,看清楚了,当时前去替姑母送礼的就是小侄,不会有错。” ““如此说来那就没有错了,天家自然没有让血脉流落民间的说法。你去打听一下那家底细。” “诺!” “等一等,你是说哪一家家主姓刘,而且还没有成年?” “是的姑母,那家家主姓刘名风,年一十有五,尚未及冠,于六年前收笼浪儿,建立尚院刘家。经商近六年间,如今已富可敌国,据说是仙人子弟。” “既然未成年,那就归后宫管,我知道陛下的意思了,还说什么天下刘家是一家,有些事情不光应该有王法,还应该有家法,他是天子所以有点事情他不能做,所以希望我多帮帮他,还在我面前还提起了刘风这个人,老婆子我本以为是他不满武儿留在长安,原来是希望我探一探刘风啊。” “辛苦姑母了。” “哎!这有什么,人老了总是欢喜儿孙满堂。也罢,窦骁啊,执笔研墨,咱们就写一封信问一问吧,最好可以宣他入朝。” “诺” 几个时辰以后,一封懿旨以家书的形式发往上邽。 不巧的是送信的人似乎与刘风有着不解之缘。 于此同时锦书和千舞亦在做准备,既然窦婴信誓旦旦的那么说,那么就有一定的道理,总之有备无患。 未雨绸缪总是好的,至少不能失礼。 家主那特殊的胃口,一般人还伺候不来,食不精者不食,肥者不食,多者不食,反正锦书就没有见过比他更加挑食的人。 为此锦书特意写信给风华居大掌柜刘风傲宇,让他派厨师过来。 当然了锦书也打算在餐饮行业发展,如果可以撑控帝都料理界,那么锦书相信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愿意为难他们了。 天大地大,吃饭为大,没有饿过肚子永还不会理解饿肚子的感觉。 人可以各种做死,但是绝不能被饿死,那种感觉太残忍了。 锦书经历过饥荒,也曾经食不果腹,他甚至看过人们因为饥饿而易子相食。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有道名负 16 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冲突,只要有利益的地方就会有纷挣。 这是亘古不变的铭文,似乎也不曾有过例外,除非你一个人过一生。 想要过一个平平安安的生活着实不易。 至少刘风是这样子认为的,从早晨到中午可怜的他已经遭遇了三次刺杀,四次碰瓷。 他从来没有觉得这条街道有这么长,难道真的是自己流年不利吗? 侍画萌萌哒的看着自家公子,世界上坏人真多,自家公子人那么好,他们为什么要和公子过不去啊? 坏人都是坏人。 想了想侍画觉得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公子“公子要不咱们先回去吧,最近似乎不太平。” “哈哈啊。”刘风摇着折扇笑的没心没肺,气的侍画直跺脚。 “怎么我们的傻姑娘也觉得不太平?” “公子,侍画虽然很傻,但是不笨好不好啊,公子你看看前面。” “额” …… 木人也有三分火气,刘风也有些受不了了。 性格平和是一回事让人欺负又是一回事,他可不想让人砍死。 风轻云谈的解决了那些人,刘风带着待画来到了路边的茶摊边做下。 对面的桌子上座着一位仙风道骨的老人,鹤发童颜,旁边放一横帆,上言一卦卜生死,下书三言断此生。 没有理会刘风那杀人的眼神,平平静静的喝着茶,似乎没有什么是在他看在眼中的。 刘风虽然平时性格温和,可是现在拿起茶盅子就向那人丢去,这幅模样吓坏了侍画。 在她眼里,公子永远那么风轻云淡,可是这一次好像不太对。 对面的老人凭空抓住茶盅,里面的水居然没有丝毫留出,向刘风举了举杯子,没有丝毫犹豫喝了下去。 刘风略微有些平静了下来,看着老人说:“老许你到底要干嘛?你做你的老神仙,我做的小商人,本来就井水不犯河水,你又何必来纠缠与我。” 当刘风叫老许的时候老人脸色微微变化,随后又笑着摸着自己的胡子,平静的看着刘风,着让人从心低发毛。 “老许还要不要谈了,你到底要什么吗?让你的人收手,咱们好说。” 老道摸着自己的山羊胡了,欲言又止,想了想说“事情不急,家主如何得知贫道姓许。” 刘风一幅看白痴的眼神,漠然道“我又不傻,就连我家侍画都知道你是谁,我难道不知道?” “是啊,是啊我们都知道啊。” “你们五年前盯上我了,我惹不起你们只能当作什么也没有,可是现在你们终于忍不住了吗?” “贫道老了,可能活不了几年了,有的事情不能在等了。” “家主应该知道我想要什么。” “呵呵,你们连后宫都能左右,说富贵我是不相信的,我除了见识多一点别无其他,你不防明言。” “成仙。” “呵呵,为什么要找我?” “因为你是仙人子弟,而且这些年来你做的,正好是贫道所见的。” “如果世界上还有成仙的路,那一定是你所知到的,我没有说错吧,谪仙子刘风。” “成仙?谪仙子,天啦这都是什么鬼,我告诉你老头,我就是人平平凡凡的人,你最好收捡一些,否则鱼死网破谁都不好过。”说完起身就要离开。 老道没有挽留,只是拿出一把小匕首放在桌上。 刘风稍微冷静了下来,只是眼神有点不对。 慢慢的回到座位,座了下来,那种眼神侍画是见过的,只是那一次哪位所谓的侠客却再也没有活着见到第二天的太阳。 “丫头还好吧,老许你们既然盯了我五年,你们应该也清楚我的忌讳。” “自然,别担心只是让人带令妹去三清观玩一玩而已,今晚就能回来。” 一个慌言要让人信服,就要编制无数慌言来铺垫,既然你们自己找死,那就不要怪我刘风无情了。 刘风颇为无奈道“好吧,你们拿捏住我了,仙我见过,我本就是净士中人,只是出了点意外,流落到凡间罢了。” 老道那副淡然的模样不见了,反而激动的问“真的,世界上真的有仙吗?” 世界上有没有仙谁也不知道,有时候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没有人可以拒绝长生的诱惑,尤其对于眼前的这种老人。 刘风沉默了片刻,鄙夷道“有没有仙,老许你不知道吗?世人不都称你是老神仙吗?” 不可一世的老人收起了那副模样恭敬道“敢问仙路在何方?” “至于成仙的路,我也不知道。” “怎么可能?你既然是从那地方出来的,怎么可能不知道回去” “有什么不可能的?你不是叫我谪仙吗?一个成不了仙的仙,还是仙吗?” 老道沉默。 “老许我们打个商量如何?” “家主不妨直言。” “我告诉你最捷径的路途,你发誓不得扰我清修,如何。” “可!” “自此东去,达东海,出蓬莱,而过扶桑。” “寻一灵兽,其名为鲲,化而为鸟其名为鹏,翼展千里,可扶摇九天,我师父告曾诉过我,鹏是最接近天的存在,而天便是净土的彼岸。” “鲲鹏真的存在吗?” “存在的,至少我是见过的。” “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传说。” “是不是传说,派你们的人去看看便知,不过鲲有灵,一般人不可能靠近他,你有没有仙缘就看它能不能化鹏,带你去天的彼岸了。” “好,如若贫道可以可仙定然不忘家主的好处。” “得了,师父说过我有杂念注定不可能成仙,而我也不在乎成仙,人如若没有了七情六欲就算可以活千年万年又能如何?又有和意义。老许听我一句劝,成仙那就不是人干的事情。” “此生唯愿成仙。” “也罢,人各有志,老许记住你我的约定,否则敢伤我家人的话,我也不是软柿子,此去寻仙千难万难,发现不对立马回头,从长记忆,言尽于此。” “家主尽管放心,如若遇见鲲鹏,贫道便不打算回来了,下一次仙境再见。” “对了老许你徒弟必须死。” “随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江湖人心 17 微风拂过,夹杂着桃花的馨香。 看着离开的老人,刘风若有所思。 侍画一边候着,她不知道哪位老人是谁,为什么会和公子那么熟悉。 还有家主居然真的来自仙境,想起来这些小丫头心里觉得蛮开心的。 不知不觉中思想就飞了,以至于刘风喊她走,也没有听见。 刘风颇为无奈,揉了揉丫头的小脸蛋,“走吧,我们家大小姐让人抓了,你还在那里傻笑。” “啊!” …… “公子哪位老先生的徒弟是谁啊。” “哦,你是说姚定国啊。” “公子认识吗?为什么要让他死?” “呵呵。说不认识也认识,说认识也不认识,总之他必须死。” 开玩笑姚定国是谁?那是连王娡都能睡了的猛人。 至于为什么刘风一定要让他死,不为什么,因为他姓刘。 是男人都没办法容忍那种事情,哪怕王娡可能是他先祖母,这个女人必须除,臧儿死了倒是便宜她了。 不是说刘风有多么大男子主意,他就是看不起那些出卖身体的人,别告诉我是为了生活,逼不得已,我只能说呵呵。 在21世纪那种事刘风见的不少,甚至有同学也出去买,她们活不下去?别说父母给她们的钱了,就是出去刷盘子洗碗一天也能挣八九十块钱呢,不够五天的生活费?再次一点捡垃圾也比她们厉害,自己受不得苦,就要让人玩弄,岂不知生之肌发受之父母,怎可胡乱糟蹋。 没有错刘风就是嫌弃她们,脏,而且还拿什么为了生活找借口,博取他人同情。 既然做了婊子还想要立牌坊,哪有那么好的事,不巧王娡人家不光立了牌坊还做了皇后,这让思想固执的刘风很没有面子。 而这一切与姚定国离不开关系。 没有想到的是,他师傅许负居然还活着。 而且居然盯上的他,刘风很讨厌让人威胁的感觉,以前是,现在更加如此。 事情不可能那么简单,既然许负可以盯上自己其他人没有可能不盯上自己。 那么这几年来各种事情也就说的通了,也罢既然风雨欲来,那么就来吧。 人活在如果一帆风顺,哪又有何意义?既然活在当下,那么就应该力所能及的做点什么。 让人欺负是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低声下气的久了,是狗都会咬你几口。 刘风与侍画回到家里,果然小丫头已经回来了只是睡着不醒,刘风悄悄的把匕首放回她的睡枕下,退出房间,叫护卫加强防备。 一头扎进书房,一晚上十余封书信被送往各方,至于信中写了什么,而又有什么样的布局,这就不得而知了。 次日刘风带着人来到铁匠铺。 来取自己定制的武器。 却说,这铁匠铺也不一般,老铁匠,姓燕名澐字寒山,据刘风所知他曾经是江湖门派万剑山庄的长老,后来因为江湖纷挣,万剑山庄被百花宗灭门,燕老侥幸逃脱,来到这里,却也落得一声伤痕。 身有一技,吃便天下无奇,虽然一身功夫废了,但是煅剑的本事可没有废,于是到了陇右隐姓埋名,做起了铁匠。 直到二年前传来百花宗因为得罪周亚夫,被灭门,燕老才恢复了本来的姓名。 这燕老是个嗜酒如命的人,正好刘风家的酒是汉朝最好的酒,开玩笑,以前老家哪边就有人酿酒,这还难不倒他,二锅头还是搞得出来的。 因为早年间说评书的习惯,陇右这一片倒也都认识他,那一次燕老在红尘客栈喝醉了,还是刘风派人送他回的家,这一来二去两人便认识了。 有一次无意中谈起,刘风说起自己也喜欢剑,只不过喜欢重剑,奈何这年头锻造技术不佳,煅不出自己想要的剑老。 这话对于老铁匠来说无疑是打脸,一听就不干了,说非要打出一把来,逼着刘风画下图纸,还有材料要求之类的。 等到刘风说完,老铁匠沉默了。 刘风叫人取来自家矿山冶炼的新型金属合金,老人试了试就双眼冒光,说什么二年内一定完成煅造,并非分文不收,只是以后这红尘客栈的醉仙酿必须给他月供一斤。 开玩笑一斤醉仙酿,也就是后世的二锅头,刘风买十两银子一斤,就这还供不应求呢。 不过对于刘风而言,钱多了好像并没有什么卵用,爱剑之人纵千金,宝剑亦可求的,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满口答应,这不今天就是两年之约了,刘风一大早就带着侍画,九歌,还有菲月迫不及待的来到这里取剑。 一大早燕氏铁匠铺门口就聚满了人,也是就凭燕老那张扬的性子,铸不出好剑,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看来剑是成了。 听说这里有名剑出世,对于江湖中人可谓有致命的诱惑。所以今天来的大多是江湖人。 刘风对于这种场面很不喜欢,奈何菲月喜欢凑热闹,刘风也只好由着她。 对于陇右的游侠儿,大多是认识刘风的,对于这个控制整个陇右经济命脉的少年人充满着敬畏,开玩笑要不是靠接刘家的任务过活,抢劫也许就是他们唯一的出路。 有钱男子汉,没钱汉子难。 既然是衣食父母,尊敬几分又有什么。 只是其他地方来的江湖朋友就没有那么识趣了。 奈何这个少年人后面跟着一只雪色猛虎,一看就是不好惹的存在,不过古人打虎的也不少,可以在江湖混的没有几把刷子,早让人填勾里面了。 这不就有不怕死的,看不惯这少年,在这种地方还不忘记调笑已家侍女的。 惹事的人姓墨名龙字千城,江湖人称玉公子。 刘风还以为对方也是因为某些传闻来找他的,如果刘风知道对方纯属看他不顺眼,不知道会如何感想。 也是任谁看见带着这么漂亮的少女,还有一只白色的神虎,最关键的是还特么的长这么帅少年,是男人都会看不顺眼的。 至于瓷娃娃般的小菲月,人们主动忽略了她的存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无心插柳 19 却说计道人此人,早年间也是江湖上排的上号的人物。 此人阴险狡诈无所不至其及,为人无耻毫无下限,然此人智计奇出,曾经用计一夜间血洗顾家庄的案底。 最重要的是此人不行,年轻时候寻花问柳伤了命跟,而且曾经于车行令有过密切的交往,后来随着中行说随公主出使匈奴,计道人随后也隐姓埋名。 刘风虽然不知道计道人是谁可是对于这中行说是再熟悉不过,那么这个计道人绝对不是什么好人。 对于他刘风只能应付几句,便于燕老告辞了,本来燕老就打算要借刘风的势,既然已经借到也不好在挽留,至于名剑沉渊既然刘风没有提及,燕老自然也选择了忽略。 江湖豪客们对于刘风的行为虽然不解,但是并没有多少怨言,人家虽然是商人,可是那也是真正的学问大家,一首醉红尘,不知道让多少人泣不成声,又不知道让多少人明悟人生真谛。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一件事情,被神化之后,那么他所做的一切都会合理,当然了无论是陪葬还是血祭,所以在有意无意中被神化后的刘风,所做的一切总是容易让人理所当然。 这也许就是人的本性,也许就是神论最早的由来,把一切未知的归于神灵,把一切恐惧的归于恶魔,把一切无奈的归结于命运。 当然了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神,在经历过穿越的刘风也不得不动摇,于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姿态,在心底保存了一丝敬畏。 其实对于他而言,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现在他肚子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为大,从铁匠铺不准确的说应该叫万剑山庄出来,刘风单手抗着重七七四十九斤的烛尘,带着自己的小跟班们,一脚踢开了一家新开的酒家,就是这间名为丰的酒家。 古香古色的小镇,在青石板的马路边,摇曳着酒家旗,一家很朴实的酒家,下午客人们平静的喝着小酒,一边拉着家长,雍容华贵的小猫在跺着步伐,不时的打着哈欠,掌柜的播着算盘,心里高兴的想起了自己的老伴儿,刘风的到来却是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 也是一个本应该不染铅华的贵公子,却手中抗着一把让人闻风丧胆的巨剑,一个本应该玲珑可爱的小姑娘,却骑着一只让人心惊胆战的猛虎。 这视觉冲击不是一般的大,至少掌柜的已经瑟瑟发抖了,至于其他人倒也习以为常。 直到刘风喊了几卓菜,让店小二给九歌准备五斤熟牛肉,在刘风的盛情邀请下掌柜才放下恐惧与刘风等就食,谈起了他的来历。 掌柜的姓云名录,本来在边境做皮毛生意,近年来匈奴屡屡犯境,生意不好做不说,一不小心还有让匈奴抓去或者杀了的危险,这不咬咬牙带着自己的家人,来到这里开了这家酒店。 刘风听着掌柜的诉说往事,不忍问道“掌柜的这么说匈奴越来越猖狂了。” 掌柜的对于眼前的年轻人倒也恭敬,在谈话中已然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人了,自己家的酒就是从他家买的,厨子据说也和刘家有着不解的渊源,如果这个年轻人说不,他的酒家绝对开不下去。 所以刘风问什么,他只能回答什么。“是啊,公子有所不知,就在我离开后不久匈奴人又来了一次掠夺,屠戮了数万族人。” “畜生!”刘风还没有说什么,旁边一桌食客不忍怒骂道。 “该死的匈奴杂碎,当食其肉,饮其血,方解我大汉心头之恨,是男儿就应该血染边疆,只恨不能插翅疯飞于边疆啊!”说完也不管刘风等人的同意,自己拿着酒杯座在刘风的旁边,叫小二在添一壶酒来。 小二无奈只能去忝酒。 刘风看着眼前正义感爆破的侠客,不免有些眼熟,似乎自己应该见过他,可是又想不起来到底在那里见过。 九歌看来几眼那人,低下头自顾自的吃着牛肉不在理会这边。 伸手不打笑脸人,尤其是这种为国为民的好人,虽然刘风不喜欢江湖人,但是从小他就明白“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对于这种人,刘风还是敬佩的,如果他不只是口上说说的话。 刘风略微大量了一翻,就知道了,此人绝对是剑中好手,十指略微修长,骨节略大,肉茧均匀,下盘够硬,绝对是长年修剑之人,却不知来此是何居心。 对于这种自来熟刘风颇为无奈,只好道“壮士侠义,忠肝义胆,晚辈小子虽有报国从军之心,奈何体弱多病,心有余而力不足,为此自愧不如,愿敬酒一杯,聊表对于壮士的敬意。” 对于刘风的话菲月翻着白眼,九歌打着哈欠,掌柜的看了看烛尘低下了头,一言不发。 壮汉看了看刘风瘦弱的身子,泯了一口酒说:“确实瘦了点,这样子不抗打,看来要多练一练啊。” 对此刘风深以为然,“那是,壮士你我一见如故,不妨叫你一声大哥如何。” “那感情好啊,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了,某姓邓名寒字一之,师从道家所以江湖有个绰号人称寒剑子邓一之,现效力于朝中,此次来陇右是为了拜访尚院刘家。” “哦!邓兄不巧的是我小弟我姓刘名风正是刘家家主。” 邓寒一脸鄙夷,不信道“贤弟莫要消遣哥哥,那刘风家主江湖人称红尘仙,谪仙子据说不光智慧超人,更是剑中高人,想来应该是如同我师父玉青真人那般仙风道骨的高人,再不次也应该是面如冠玉,身高七尺的男儿,那是你一个小孩子可以冒充的啊。” 刘风略微脸红,一脸贱笑而又腼腆道:“哪个兄长江湖上真的这么传我吗?哪有那样子啊,我虽年幼但确实是那刘风没有错的。” 又道:“不知兄长寻我何事?既然兄长为朝廷奔走,想来不会是锦书在朝中惹了事吧!还望兄长告知一二,让我好有个准备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残剑烛尘 18 就在刘风打算动手都时候。 燕老出来了,两边不得不停手。 刘风苦笑自己越来越有暴力倾向,没办法随着身体的长开,刘风惊奇的发现自己的身体和从前简直就是云泥之别。 虽然不如霸王项羽手举千斤顶,但是几百斤还是可以的,以前虽然也可以背起一百六十斤的麻包,但是要提起来玩,开玩笑不骨折就怪了。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蛮力比头脑管用,世界上如果还有比打一架解决问题更加简单的方式,刘风一定会奉之奥义。 当然了刘风认为自己是斯文人,也常教自己的家人,能动口尽量别动手。 对此大家都是呵呵而过,从菲月的身上就能看的出来了,大家其实对他的话并没有听进去,动不动就把人家屋子点了,刘风很担心自己的妹妹能不能嫁的出去。 当然了如果嫁不出去也没有什么,大不了他养活一辈子,对于刘风而言这没有什么。 …… 随着刘风等人的入院,刘风发现事情似乎没有那么简单,这不是普通的论剑大会,从眼前的剑池似乎有些庞大。 据燕老讲述眼前的剑池共有名剑三百七十六把,无名剑七百九十一把,其中有以前万剑山庄的还有江湖上收集的以及燕老打造的。 反正对于各种各样的剑,刘风看的目瞪口呆,暗道这老家伙怎么没有被抓?朝庭不是禁止私造军械吗? 确实当刘风进来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了,燕老恐怕有重建万剑山庄的意图,此次论剑恐怕也只是一个幌子,真正的目的还是万剑山庄。 刘风虽然喜欢舞刀弄剑,但是让他涉及江湖势力,他的内心是拒绝的,可是今天看来是免不了。 也罢走马江湖,风也好,雨也罢,交的是朋友,行的是义气,玩的是人心。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敌人是吧。 既然燕老有意拿他当枪使,看在他辛苦铸剑的份上,刘风挣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至于进来的游侠们可就没有那么淡定了,一个个嗜剑如命,两眼发直,开玩笑在这朝不保夕的年代,没有男人不喜欢剑和马,除非是没有江湖梦的可怜人。 当燕老宣布,当大会结束以后,有意加人山庄的自然有配剑送上,当然不加人也可以,但是必须欠一个人情给山庄,也可以重金求剑,山庄亦接各种定制生意,同时宣布万剑山庄重出江湖。 当然刘风对这一切漠不关心,他只关心自己的剑到底怎么样了,燕老要是敢耍他,那么就算他是老人家,这万剑山庄也就没有必要存在了。 可惜人家似乎暂时没有让他看剑的意思,刘风也就兴趣缺缺德喝着茶,看着眼前的江湖豪客们,并对一边的侍画菲月讲到,哪个人是练剑的,哪个是玩刀的,哪个是外家功夫,哪个是内家功夫。 要看出来这些,其实并不难,从手上的茧子,腰盘粗细,走路姿态就可以看出来,十个练武九个残,要练外家功夫不受伤是不可能的,从小练武的痴者,骨骼经脉过早的硬化,注定他们的个子不高,却不知道古人的侠者身高七尺是不是半路出家。 突然刘风有了点兴趣,可以做一个江湖排行榜,建立一个自己的情报局,反正刘氏生意遍布大江南北,让他们做生意的同时,也了解一下时世。 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既然江湖上的人不放过自己,那么不如来一场游戏。 刘风决定回去就开始计划,也就在这时燕老结束了他激情的演讲,吩咐剑庄子弟,准备大会正式开始,比武,寻剑,而他亲自过来陪刘风去寻剑。 路过剑池来到后院的一个山洞,里面有十七把重剑,用铁链锁着,下方是各种断剑,残剑据说这里是葬剑冢,因为这些巨剑自从铸造成功的那一刻就煞气过重,要在这里吸收残剑的锐气来开封。 刘风可不管这些,不管燕老的讲述,一跃而起,一个空翻,燕回式掠过水池,没有理会铁链锁住的那些巨剑,反身在石壁上拔出一把巨剑来,没有错是这把剑,这种感觉,重约七七四十九斤,长约六尸,剑宽七寸,为了减轻重量中间的镂空式龙纹。 刘风摸着这把巨剑感觉就像多年的情人那般,让人看了恶心。 然而燕老眉头却纠结在了一起:“刘公子这把剑是废品,你头顶玄挂的那些剑中才有一把是为你铸造的剑,为何老夫观你对此剑情有独钟?” 刘风收起剑行一礼道“冒昧请问燕老,何为剑?何用剑?何倚剑?” “剑者君子也,百兵之首也,用者随性也,倚者江湖之义也。”燕老不假思索道。 “然此燕老心中之剑,非风心中之剑。” 燕老乐呵呵道:“愿闻其徉。” “吾尝闻,路行千里而知村小一偶,听千音而赏一乐,观千剑而识一器,吾刘风一不喜江湖纷诤,二不惹凡尘俗世,三不为国而攻城掠地,剑之纷锐反受其害与我无利。” “反之此剑大巧不工,亦无藏锋,烛龙之眼,埋葬千尘,于我有缘,至于那把沉渊就留于有缘人吧,我就要这一把了。”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从远处掠来,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看就是轻功顶级之人:“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剑名烛尘,人名刘锋(风),哈哈哈啊,江湖上威名赫赫的谪仙子刘风,刘家主果然与众不同。” 看着眼前一派仙风道骨的中年人,燕老眉光轻皱,不言不语,周围的江湖豪客深疼恶绝,场面一度尴尬,刘风只好珊珊问道“敢问兄台是?” 道长似乎也觉得有点尴尬,对于眼前的刘风大有好感随道:“山野化外之人,蒙江湖朋友抬爱,人称计道人,姓张名羽字一凡是也。” 刘风虽然没有听过这人,可是从众人的反应中就可以看得出眼前的这人似乎不是什么善茬。虽然不认识可是礼仪不可缺随行一礼说道:“原来是张道长啊,久闻大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私语动人 20 寒剑子亦是潇洒之人。 听闻众人介绍,得知眼前的少年人,正是此处自己使命的目标。 道了一声“不知者无罪,愿自罚三杯。” 拿起酒碗倒也不含糊,连干三碗,说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 刘风只好带着他们回到尚院刘家,在书房中邓寒将书信交于刘风,虽然好奇书中写了什么,但是邓寒也知道大人物的事情他自己也没有资格参与,这时候知道的少一点,也许会多活一年,所以恭敬的在刘风不远处做起了护卫。 这一举动让刘风大有好感,看看人家那才是正儿八经的护卫,在看看自己身边的那些人,特么的都是棒锤,就知道到处搞事情。 打开书信应入眼帘的是一个红印,这尼玛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凤印!刘风也一阵错愕,自己应该与后宫没有什么关系吧,不应该是国玺吗? 看完后,刘风更加莫名其妙了,是不是什么地方搞错了。 窦后主宣我入宫,理由居然是让我去看看她老人家。 景帝居然没有鸟他,这不应该啊,绕是刘风机关算尽,此刻也搞不懂景帝到底要干吗? 而且书中并没有提及菲月的身世,只是说人老了总是喜欢儿孙满堂,听闻尚院刘氏二人尚且年幼,孤苦伶仃,她即为刘氏祖母,便没有让刘氏族人没有亲人可依之类的。 反正这些内容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特么的后面加了凤印,那么这就不是寻常家书,而是一封懿旨,特么的现在他不想去都不行了。 别看他自己在陇右混的风生水起,一旦朝中惹事,刘风相信自己也许可以逃到天涯海角,可是尚院刘家一定会湮灭成灰的,自己前几年有多辛苦,其他人也许不知道,可他自己清楚,他不想再过那种生活了。 去,为什么不去呢? 有什么好怕的,那些人又不吃人,而且自己从一开始不就已经涉入朝中了。 既然无法独善其身,不如投身其中且行且看,反正也不会输了什么。 问了一下邓寒问时启程回帝都,邓寒本来即刻回长安复命的,得知刘风得窦后主召见,所以在刘风的劝说下于七日后同刘风等人同行。 邓寒想了想也就应下来了。 叫人带邓寒去客房休息,好生接待,刘风让侍卫敲响了慕钟三响。 当即有零零碎碎的少年少女青一色身着天蓝色祥云映月服,手执青云剑,向大礼堂走去。 这一批少年少女才是刘风真正的立世资本,也是这近五年来他真正的培养对象。 他们未必都会武功,那为什么都要配剑呢?刘风的解释是帅。 好吧,我们不要太在意刘风审美上的缺陷,事实上确实统一的制服,统一的装备,加之刘风特意的设计,让每个少年少女更加有气质。 气质吗?三分靠才气,一分长像,剩下六分全靠装。 他们的学问未必习的刘风三分,可是这装逼的本事可是学的十足。 任他们去街头走一圈,是个人都感觉他们仙风道骨,超凡脱俗。 那是一种文化的修养,也是刘风特意而为,平时教他们如何修身养性,这对于出身老刘家的他来说,要做到这些并不难。 无论是坐在轮椅上的墨棋,还是挺着大肚子的胖子刘静之,再或者脸上有蝴蝶胎记的刘云蝶舞,都有一种别样的美感。 刘风也不多说,只是说迁家长安,留10人于陇右看家,负责西北事务,不过人要他们自己挑选。 另外出100人,男女各半去各地参加历练,具体的到了当地有人负责,剩下的53人随他去长安,以后的事情在做打算。 随刘风做学问久了,每个少年早就有一翻去社会上大展手脚的意思,听到刘风的安排,个个高兴的要死,当然了也要个别舍不得离开刘风的,和想要继续做学问的。 刘风看着满脸激情的少年们,摇头苦笑,别高兴的太早了,也别看你们现在铅华洗尽,超脱凡尘,当你们步入社会,就知道自己所学的并没有什么卵用。 当你们什么时候没有了那超凡脱俗的气质,那一刻也许就是你们的成人礼。 当然了刘风不会明说,五年安逸的生活他们也许都忘记了,自己曾经的苦处,不经历风雨有的人无法长大。 …… 年会的地点也定在了长安,刘风决定了,此次估计会安家长安。 当然了陇右这家,他也不会放弃,古老世家出来的他,在清楚不过,一个传承千年世家,多分枝有多重要,只要还有一个枝桠,那么总有一天,家族的大树就还会开花结果。 似乎五六年的时间,让刘风变了太多,哪个曾经不敢碰一花一草的小男孩,如今也想要名留青史,是啊对于一个文人来说,有什么比名垂青史更好的理想呢? 这是一个通病,也是一种美德。 至少你研究儒家学问久了,都会这样子。 时间可以让一个人变化,最初混吃等死的心态,从有人算计刘风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不在可能。 也许这是一场棋局,虽然不知道对手究竟是谁,可是兵卒已现,炮将安出,连许负那样的人都是棋子,在这一局棋中无足轻重,甚至连姚定国也可有可无,那么刘风的对手有多么可怕,不免让人不寒而栗。 也许在对方眼里,刘风不过也是一枚棋子,可是他到底还是低估了刘风的实力,也低估了刘风手下的势力。 没办法一个孩子能有多大的威胁,哪怕他是仙人子弟,哪怕他智慧超人,哪怕他富可敌国。 对于他的对手而言,普天之下也许只有景帝才是他的对手吧。 对此刘风有一个莫名的喜感,也很喜欢这种让人忽视的感觉,至少在他没有足够的实力以前。 所以他也需要庇护,那么窦后主或者景帝都是不错的选择。 看着窗外的阴云,那一缕刬破云层的光,才是希望的。 从五年前看到许负的那一刻起,他就觉得有乌云袭来,自己毫无反抗。 那么如今,第一缕光明即将会划破未知的谜团。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家中事事 21 一夜无话。 次日刘风平平招见自己的族人,安排自己走后的事情,也尽量放权给留下的刘忻,刘云凤舞等人。 同时将自己手中的江湖势力交给刘鹏。 至于刘风的安排,并对刘鹏嘱咐了什么,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只是一个月后,有一支人马在众人毫无发觉得情况下,向着宕羌国进发。 …… 等刘风安排完以后,已经是日落西山,傍晚时分。 吩咐侍画让通知厨房今晚加餐,侍画高高兴兴的走了。 不一会儿,管家的刘云梓辛派丫鬟烟儿来报,说有一个自称张羽张一之的人拜访。 梓辛派人来问是否接见。 对此刘风也不知所云,不过来者是客,也不会推辞,吩咐烟儿让人客厅等候,他马上就到。 烟儿应诺离开。 不一会儿,刘风便见到了计道人张羽,只是没有了他前几日的风彩,带着一个小姑娘。 见到刘风后对于刘风三叩九拜,却一句话也不说。 刘风一阵错愕!不知所以,好不容易劝他起来,又哭哭啼啼。 搞了半天刘风才知道,原来这张羽有一女儿,名张敏,因为早年间玩坏了身子,所以对于这个独女相当疼爱,此此前来只为求医。 刘风一眼看过去,那小姑娘大概和菲月差不多,只是菲月白白胖胖的,简直有眼前的姑娘2个,这丫头骨瘦如柴,目光涣散,一看就知道注定不是长寿的模样。 刘风命人叫墨棋前来。 却说这墨棋便是哪个做在轮椅上的少年,他家本来就是中医世家,后来因为山匪袭击村落,全村一百三十七户人无一生还,天生残疾的他,被父母躲在地窖里才得已存活。 当地府衙发现他时早已经饿的半死,还是刘风遇见他时,他已饥饿加之染疾,奄奄一息,都让衙役丢到死人堆里面了,刘风不忍心才带回家的,本来家学渊源,加之久病成医,这些年倒是练就了一手好医术。 所以墨棋医仙的名头倒是人家自己打拼出来的,和刘分的关系不大,墨棋在江湖的名头甚至比刘风这个红尘仙还要厉害。 对此刘风只能徒呼何奈,唯有嫉妒羡慕恨啊,虽然懂点医学长识,却对中医一窍不通。 墨棋是刘风用急救箱里面的西药救回来的,那些药现在早就过期了。 墨棋对于家主的药一直很好奇,刘风骗他说,那是仙药他也不知道这么提炼。对此墨棋一直耿耿于怀。 话不多说,片刻后墨棋前来,听闻缘由,把脉过后一言不发,急的张羽来来去去。 刘风把墨棋叫了出来,问了一下,才得知病情,其实和墨棋当时的那种病差不多,只是那种病没办法治,至少对于墨棋来说。 药刘风还是有的,只是过期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用。把情况说明后,墨棋沉默了。 刘风也知道墨棋对于药耿耿于怀,于是推着他进了书房,从书柜后的暗格里面拿出自己背包来,拿出里面的急救箱给他。 里面有一些酒精,各种消炎药,感冒药以及白药,几把刀具,一副银针(别问我为什么会有这东西,我也不知道!)和一本本草纲目。 拿出东西交给他,刘风说“墨棋,我知道我所教的东西你不喜欢,而你喜欢的我却不教你。” 刘风苦笑道:“其实不是我不教你,而是我自己也不会,医者,敬严之,而又不敢丝毫差池。我的那点医理教你无凝是害你。” “你知道的我并非此世之人,这并非谣传,而是真真实实的事实,你是我的家人,我并不隐瞒于你,但是这件事我也不希望他人知晓。” 墨棋听后,刬下轮椅在刘风面前跪了下来,他知道有些事情太过恐怖,哪怕是家主也不得不小心翼翼。 刘风也没有理会跪下的墨棋,自顾自的说道:“你知道吗,墨棋我真的有时候好害怕,我第一次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才只有九岁左右,甚至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到底几岁,我差一点儿让狼吃掉,还有你们不是一直很好奇为什么我那么疼爱九歌吗?你不知道如不是九歌的母亲拼死咬死了那些狼,我根本不可能有今天。” “《本草纲目》是我哪个世界的一位医药大师在几百年前的著作,那是真正的传世名典,里面的字体是简易字我交过你们的,如果你看不懂可以去找神乐,你不好好听课,现在知道后悔吗?没关系反正我们都还小,有的是时间,好好学。” “好了!咱们死马全当活马医吧,药效一个还有六七分的,不过不敢多给会出事情的。” 说完头也不回的离开这里向客厅走去。 墨棋跪了半天,朝着刘风所去的方向拜了三拜,叫自己的丫鬟进来扶自己起身,座上轮椅去寻神乐了。只是此时已至黄昏,后山的女子院中他注定进不去的。 就在丫鬟永儿的抱怨中,在花倚院前的凉亭中等了整整一个晚上,没办法啊家主有规定入夜过后家中刘姓女子不得出花倚院,男子不得入倚院,违者家规处之,哪怕是刘风也不例外。 这也怪不得刘风,没办法为了抑制早婚和乱了关系,只能出次下策,早婚没有什么好处,这点是刘风听别人说的,不过既然这么说那就有他的道理,也是身体不成熟,万一出了什么事儿,有了孩子什么的,那可能会要命的,所以刘风规定但凡刘氏族人,无论男女要成昏,必须1八岁以后,这一点还写进了刘氏族规中。 墨棋从来没有那么恨过自己,当时家主问大家想不想学简体字,除了神乐等几个姑娘在没有人愿意,其他人都喜欢学权谋,地理天时,甚至是风水玄学一类的,是啊好像简体字是没有什么用,这天下间也就家主一个人看得懂。 可笑家主从来都不会教他们没有意义的东西,只是他们不知道珍惜而已。这一晚就当是给自己的一个教训吧。 墨棋从那一刻起就变得不一样了,至少丫鬟永儿是这么觉得,至于哪一点不一样,她也说不出来。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父女情深 22 就在墨棋忏悔的同时。 刘风将张敏的病情一一告诉张羽。 张羽在也没有了往日计道人的那般风采,只求刘风可以救一救他的女儿,为此他可以付出一切,包括生命。 刘风看着那一幕,不免,心理难受,只叹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不过刘风不是墨棋,有的时候,有的事情不能因为不忍心就放弃,这不是他的原则。 天底下从来没有免费的午餐,至少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别人从来没有帮过他,没有错刘风是大学生,可是大学生有时候真的好可怜,第一次去做兼职,第一次看人脸色,第一次挨骂,第一次体验饿肚子的感觉。 那是一种不经历就无法体验的痛苦,如果可以刘风宁愿那些事情永远没有出现在自己的人生里。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上是有因果的,既然要救小姑娘,那么就应该让他父亲承担一些责任,就将它做为等价交换吧! 于是刘风强忍着自己的那一颗怜悯之心,与张羽签下了一份契约,刘风救下张敏,做为交换张羽必须去中行说那里做卧底十年。 而张敏由刘风代为抚养,张羽甚至都没有含糊就同意了刘风的要求,这到让刘风对他高看几分。 次日陆陆续续有人来与刘风辞行,他们怀着抱负与梦想,奔走各个郡县,将慢慢的学会从外人手里接过自家生意,他们将在挫折与苦难中长大,未来的世界,将会匍匐在他们脚下。 交待完以后,刘风喊上侍画,去陈不识将军府上拜访。 对于侍画刘风是疼爱的,这丫头不光天然呆,而且还一根经,好好的刘家大小姐不做非要做他身边的侍女,完了有时候还要刘风照顾她。 也许唯有心思纯结,丝毫不染尘埃的侍画才能让刘风没有丝毫戒备吧。 看似平静的生活,其实波涛汹涌,是啊十四岁的他,怎么看都是软豆腐,好欺负。 随着锦书在长安的动作,自己这个小小的窝已然成为众矢之的,商人本来就不好过的生活,现在更加举步维艰。可是这没有什么,想要更好的生活,想要让人们解放双手,有些代价是必须的。 是啊,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的地方就有江湖。 关于这一点刘风从来都是赞同的,他小时候也有江湖梦,做梦也想着,将来有一天,可以骑一匹白马,执一柄长剑,载着自己的心爱的人儿浪迹天涯。 可是自从那些所谓的江湖豪客们,打着为商人出不平的口号,来自己家打秋风,甚至意图绑架菲月的那一刻起,刘风就对他们没有丝毫好感。 如果说以前刘风想要做一个江湖排名榜是为了好玩,那么从刘风第一次杀人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未来江湖的腥风血雨。 侠以武乱禁,儒以文乱法。 这个世界本就没有对错,又何必处处纠葛,只要不违背自己的本心,天下虽大亦可去得。 用了一天的时间才匆匆忙忙的赶到了陇西郡,再回到红尘客栈,绕是刘风看惯风雨不免有些唏嘘。 现在的红尘客栈早已经不是当年的那小二层楼了,高大的木架结果,四层塔式格楼,占地三十六亩,东西排布,由当地阴阳家的风水大师,冉回先生精心布局,公输家传人晏殊亲自设计而成,已然成为当地别具一格的标志性建筑。 至于高度算不算逾制,在熟读律法的冉回先生看来并没有,因为红尘客栈并不是私人住所,而一年庞大的税收红利和对于陇西郡城人文的建设投资,也让当地官员对此闭口不言,甚至还纷纷上书于朝中,亲自陈说利害关系。 好几年过去了,楼中说书的习俗依旧,只不过说书人早已不是刘风。 现在的红尘客栈只不过是刘风手下,三千家客栈中的一家。不过却也是最初的一家,冶练铁矿和私人银行无疑是刘家最挣钱的行当,不过餐饮才是刘风起步的筹码。 整整六年时间,从菲月襁褓里的那几片金叶子,到现在富可敌国,这其中受了多少苦,真的刘风不想说。 也许是后世的经营策略,也许是上天的祝福,让他一个小孩子,在这个用快马从陇西跑到东海沿岸也要二年的时代,在每一个郡县留下自己的手笔。 对于世人,只有叹为神迹,对于皇帝,只能叹叹惊奇,而对于刘风,却不知所以。 但是今天的成功,刘风对于李广是真心的感谢,没有哪位正义感爆棚的大叔,刘风估计早就让人扼杀在襁褓之中了。 可惜在几年前李广大叔就因为七国之乱,而去征战了,也是那一次刘风手下的掌柜的随军得已跑到沿海地区,虽然哪里现在还是不毛之地,可刘风相信不出一百年,他有把握把那里开荒成为人民聚居地,就算不能推动到民清时期,至少到唐宋时期还是不难的。 而现在唯有的问题就是人口严重不足,而要让人口发展,只要生活和医疗条件上去,就不难,毕竟在古代14岁左右做父母的比比皆是。 年前刘风写信于李广,得知现在他在长安周亚夫手下任职,只不过好像日子并不怎么好过。 也是李厂难封啊!不知道自己的到来,让这个世界的历史颠覆以后,他有没有可能封侯,如果有机会就帮他一把吧。 …… 现在这红尘客栈的掌柜的姓是第一名绝然,是李七的丈人,此人在陇西也颇有名气,据说是小说家的传人, 不过小说家到他这一辈也几乎快要断了传承,儿子早夭,徒弟们卷着师父的资产跑了,连一向听话的女儿跟着李七私奔了,可怜一把年纪还要出来教书讨生活。 机缘巧合下遇见了刘风,因为李七的关系,刘风带着老人来客栈里面做了掌柜的,同时也答应他给他足够的支持,以便他将小说家传承下去。 至于汉武帝会不会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暂时还不用考虑,不过刘风既然活在当下,那就不可能看着儒家独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三教九流 23 刘风的家学算起来也都是儒者学派。 至少祖上都是学儒的,可是这并不影响他对于文化多元性的理念。 三教十家,如若儒家独大,那么危害如何,纵观历史,便可以明悟一二。(ps少砍我,本来就是事实。) 刘风固执的认为,如若文化多样,百家争鸣那么必然会促进历史的进程,而不是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思想浸染每一位学者。 文明的兴起注定文化的兴盛,而强大的文明总会被野蛮入侵,埃及文明如此,两河文明如此,华夏文明亦如此,就像是诅咒,其实只不过是文明放下野蛮,而野蛮向往文明,罢了。 饿着肚子的人是没有资格谈理想的,虽然很露骨,却也很现实。 只有一个人吃饱饭,才会有精力去做其他的事情,世界永远都这么残酷。 所以偶尔的帮一下,十家之末的小说家,似乎也不错,至少有一个博学多识的大掌柜可以帮到自己,这就很不错了。 在欢声笑语中,与第一老前辈秉烛夜谈,老人家虽然性子柔弱,但是那一副风轻云淡,性善若水的养气功夫,也让刘风大为感叹,果然唯有经历过沧海桑田,才能笑看风云变幻。 也许这位老人在历史的篇章中豪无描述,可是他却也是真实存在的,正因为有了他这样子醉心于学问的大家,才能让文化璀璨夺目,也唯有他这样子的老人才能忘记诗的苟且,而铭记远方。 …… 次日刘风带着重礼前去拜访程将军。 一路倒也平安。 刘风来这里是有自己的目的的。 简而言之就是抢人。 在北街左拐第三家便是程不识的府邸,门口有石狮子一对,一开口,一闭口,像征留财的意思,门口有护卫二人。 刘风一手拿着拜帖,一手塞了几俩银子给门卫,并道“劳烦大哥通报一声,就是后生晚辈刘风拜见程将军。” 一位护卫前去禀报,还有一位和刘风拉着家常,护卫是新来的,以前也没有见过刘风,所以也只当是谁家的公子,来拜访自家老爷,所以口气倒也客气。 片刻之后,程不识亲自出来。 看着刘风倒是有几分意外,但是礼仪倒也不缺,随道:“哈哈啊,门房刚刚说刘家主前来拜访,我还不信,刘家主日理万机怎么会有时间,来我这寒舍啊。” 刘风鞠身一礼,笑着说:“哈哈啊!老大人那里的话,小子市井污秽之人,每日为生计拼搏,实在是身份底下,不好叨扰雅府啊。” “就你小子会说话,要是老李在估计几巴掌就过去了。哈哈啊。” “老大人说笑了,你们都是小子我的长辈,说看着我长大的,也不足为过,打几巴掌也是应该的。” “嗯,这话对我胃口,看看见到你小子,高兴的我都忘记礼仪了,来里边请。” “老大人请。” …… 看着进去的老爷还有刚才温文尔雅的公子,还有哪个如同天仙般的女子,门卫戳了戳旁边的袍泽,问道:“老张刚刚那就是江湖上传说的红尘仙,谪仙子刘风?” 旁边发呆的老张,顿了顿一脸嫌弃的看着自己的同伴,说道:“看来应该没有错,刚过来的时候就听说过家里的大小姐和哪个传说中的尚院刘家大公子有姻缘。” “不对啊,那刘家大公子据说才17啊,这我是知道的,我大舅哥前些日子从长安回来省亲,说起过长安城内的风云人物刘锦书,据说就是那个刘家的大公子,皇帝陛下都亲自召见过的。”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听老夫人以前提起过,本来这门亲事是打算给刘家家主的,可是让他三言两语就给安排到刘家大公子身上了,为此老夫人没和将军吵架。” “人家刘家的事情是你们俩可以讨论的?好好的做你们的护卫知道吗?”管家顾伯从门内出来训斥道。 “哪个顾老啊,你看我们这不是好奇吗?你在主家最久了,给我们说说呗。”说着把刚才刘风给的银子拿出一小颗来递顾白伯。 顾伯看了一下,四下无人,笑着收了银子。 “还是小张懂是啊,也罢反正无事,便于你们说道说道。” “说道说道。” “我第一次见刘风小少爷是在,李郡守家的寿宴上,那时他才九岁……” …… …… 于此同时程府内程不识和刘风相谈,而侍画则去找程府的大小姐玩。 “事情就是这样子,窦后主召我入京,所以我想这一次要回来恐怕有些困难了。” “无防年轻人就应该努力去博个封候拜相的机会,你看看你李伯伯半辈子血染疆场,不就为了封个候光宗耀祖吗?” “封候拜相什么的,对我来说无所谓,只是我让锦徐徐图之的事情,让他一下子全搞出来了,这样不太好收场,锦书毕竟还小,有的事情我怕他做不来啊。” “哈哈啊,你明明还要比锦书小几岁呢,老这样子老气横秋的说话不好,虽然知道你智近若妖,但是别太累了,这样会伤身的。” “活在当下,难啊!” “也罢,不提那些糟心的事情,你来恐怕是为了我家丫头的事情吧。” “不敢欺瞒大人,确实如此。” “唉!带走吧,女儿大了,再留就不好了。” “好,老大人我还有五天就要离开了,仓促点实在委屈程姐姐了,后天便是黄道吉日我来下聘礼,到程姐姐去了长安,我一定让锦书十里红妆迎娶于她。” “嗯,具体事宜和你婶婶商量一下吧,你程姐姐向来对你好,你这个做家主的不要让锦书那小子欺负她就好了。” “小子明白的,锦书要感欺负程姐姐,我打断他的腿。” “那老夫就把女儿交托于你,望你刘家不负我儿,去吧,找你婶婶她可想你了。” 刘风行礼便拜别而去,留下程老望着刘风的背影,良久…… “愿我的赌注是正确的,我程家兴衰,可就压到你们刘家身上了,千万别让我失望啊。”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花开情动 24 这个没有霓红灯的时代,夜幕也显得格外喜人。 繁星点点的苍穹,有几许流星划过,让星空下的夜景凭忝些许旖旎风趣。 当天夜慕,刘风没有带任何人,独自来到南街。 这里是贫民的聚集地,大多是战乱的流民与残疾的妇孺,偷生的场所,就连乞丐也懒得光顾这里。 只有为生计所迫,而又不甘堕落的人,才会在这里拼搏,这里有好多人靠刘家的救济过活。 刘风来这里是为了看他的一位朋友,也是刘风在陇西唯一的朋友而来。 路过泗水街,走进雨花巷,有一家小院,由三间茅草屋,一睹竹篱笆围成的院落。 里面陈设简单却又别具一格,一颗百年的垂柳树下古井边,坐着一位十四五岁的女孩,白衣胜雪,芊芊玉手拂着琴弦,朱唇轻启,低声婉唱。 …… 花落雨蝶兮 离人不期。 纤柳拂风兮 北雁何回。 …… 青灯,古琴,少女有一种别样的美,只是刘风每一次到来,看到眼前的一幕都觉得心里隐隐作痛。 少女很美,美的如同谪仙,一身白色千纱衣,不染丝尘,一头秀发如若三千蜀锦般柔滑,雪白的皮肤如若羊脂玉般洁净无暇,一张白狐儿脸,朱唇含砂,眼睛被一条雪蝉丝带轻轻掩着,看不清底下倾世的容颜。 少女名换姬月,年一十有四,本是陇西郡上伊村乡绅人家的千金小姐,本来对于人家也没有什么,可是四年前羌人来袭,倾入上伊村,全乡297户人被屠,被抓,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样的苦难,小丫头才带着自己的婆婆逃了出来,一路乞讨到了陇右。 说来也巧,刘风那一日去拜访布商乔老,一路上让小斯去买礼物,结果他自己迷了路。又遇见了江湖势力马帮的狗仔,稀里糊涂让抢了钱不说,还把他的腿给打断了,让丢到了水沟里。 要不是在一天后让在水边摸鱼的姬月发现,刘风恐怕早就死在河边了。 姬月把昏迷的刘风带到山神庙,让瘸腿的婆婆照顾他,而她则跑去三十里外的花雨巷中请郎中,由于没有钱,小丫头在郑郎中家门口,大雨中跪了整整一天一夜,郑郎中心中不忍才跟着姬月来到山神庙,认出了刘风,将他们三人接到自己的药铺。 后来刘风是醒来了,可是姬月却饥寒交迫中病倒了,那一病之后姬月那一双星晨般的眸子,却失去往日的灵性,再也没有看清繁华的世间。 这些年来刘风几乎请遍了各路神医名士皆束手无策,唯有墨棋私下偷偷告诉刘风,似乎眼前的女子是先天性失明,可是刘风选择了不管不顾,一心想要医好她。 也是从刘风离开花雨巷的那一刻起,刘风就开始步入了自己不想涉及的江湖,同年六月江湖势力马帮被人清洗,全帮473人无一生还,马帮山寨的大火烧了一天一夜,没有人知道是谁所为。 后来刘风要接婆孙二人去刘家,可是姬月和她婆婆死活不去,非要留在花雨巷,刘风只能作罢,买了一套院子,留了银钱,每一年只要有闲暇时间,都会来这里陪一陪二人。 刘风亦如往日般驻足,想要前去,可以不知道应该如何开口,就这样静静的看着眼前还未完全长开的少女。 少女似乎也有所察觉,不在弹琴开口道:“可是风哥哥来了?” “是啊,月儿我来看看你。”刘风走了进去,溺爱的摸了摸姬月的头,在她旁边坐下。 姬月脸颊微红,头靠在刘风的肩膀上,觉得刘风没有反对,又往上靠了一些“怎么感觉风哥哥心事重重的?” “月儿,我……”刘风有些难以说明道。 “风哥哥,不如让月儿猜一猜可好?” “好啊。” “今天早上啊,月儿听大雁飞过,而且柳神的枝哑一直向东飘着,想来风哥哥应该要回家了吧!” “倒不是回家,我的家可能一辈子也回不去了,我有些事情必须要去长安处理一下,而这一去不知何年归期,不知道还能不能归来,所以我想要接你和婆婆去长安。” 姬月沉默了片刻,仿佛拼尽了所有的勇气说道:“哥哥,你爱过月儿吗?” “我……” 仿佛害怕刘风说出什么,急忙掩月芊芊玉手掩住了刘风的唇,“别说好吗,哥哥你不要说出来好不好啊,你听月儿说一说心里话好吗?” “月儿知道自己配不上哥哥你,可是月儿真的是好喜欢你,从四年前第一次遇见你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沉轮,只是那时的月儿不懂什么是爱,我问过婆婆,婆婆说有一天,如果可以在你的眼里看见我,而在我的眼里也只有你,那么你我就是彼此相爱的,可是月儿是瞎子,看不见哥哥的眼睛里有没有我,所以月儿害怕,害怕失去哥哥,月儿只求做哥哥的丫鬟,可以帮助哥哥修修补补,可以吗?。” “月儿,等我解决了长安的事情,我便娶你为妻,如何,做我唯一的妻子。”说完勾了勾姬月的小鼻子。 “哥哥月儿虽小,可是也知道哥哥不是寻常人家,怎么可能娶一个瞎子做妻子呢?月儿只求留在哥哥身边就好。” “我刘风对天启誓,今日所言……” 刘风话未说完,姬月朱唇便印在刘风的唇上,不管蒙了的刘风,羞涩的说:“别,哥哥有此心,月儿便已知足,哥哥月儿的唇膏上涂了潇湘散,可能会昏睡一会,你且先睡一觉,起来以后别寻我,我们还会见面的,下一次长安再见。” 刘风只觉得困意上涌,暗道不好这是中毒了吗?,这丫头居然在不注意间下了药,而且她居然没有事情,两世为人,今天居然要折在这小丫头手里了吗?大意了啊! “月儿,你……”,刘风好想要说什么吗,奈何药效已至,只能无奈道:“也罢,栀子花开的时节,你我江湖再见。”说完就沉沉的睡去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初见云开 25 少女把刘风抱在怀里,轻轻的摸着他的脸颊。 一直等到刘风睡去。 屋子的门里走出来了一位年过花甲的老人,拍了拍少女的肩膀,溺爱道:“月儿将你风哥哥带到屋里去吧,别让他着凉了。” “婆婆我们可以不离开吗?我舍不得他。” “不行啊,傻丫头你对他动真情了吗?凭他的身份我们高攀不起啊。” “可是他说要娶我为妻的,而且是唯一的妻子。” “傻姑娘你从到这个世界,就没有看见过人心的险恶,男人不可信,尤其是你眼前的这个男人。” “你以为你的局天衣无缝吗?从他醒来的那一刻起,恐怕就知道了你我在骗他,可是他却没有丝毫惊慌,而且把我们带入了他的局里面。” “可是哥哥他从来没有对我们不好啊,他为了我的眼睛求便了人,哪怕在老家也从来没有人对月儿和奶奶这么好过啊。” “这个人奶奶我看不透啊,我本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善良,可是后来马帮那么多人被灭门和陇右江湖势力的大清洗,奶奶我就知道这个人不是我们流沙可以惹的。” “可是月儿就是舍不得他。” “门主病危,我们不得不回去,要不是看你这样,奶奶我早就宰了这小子了。这可是红尘仙啊,宰了他我纤婆婆就可以扬名立万了。” “奶奶你别伤害他,月儿以后都听你的,要不然我就自尽于此,反正月儿是瞎子,早就不想活了。” “得了,我的姑奶奶时辰不早了,你我应该走了,你若想要和他走一起,先想一想怎么撑控流沙吧。” …… 一老一少就在夜里就这样离去。 少女不时的回头望一望。 只是她们不知道的是,刘风翘着二郎腿躺在床上,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看着屋顶,屋子里面跪着瑟瑟发抖的郑郎中,还有不少身着蓝色祥云映月袍的执剑少年。 不一会儿,一位络腮胡子的大汉来到刘风的床边,在刘风再边低语了几句,便站在了一旁。 刘风吃掉最后一口糖葫芦,看着郑郎中说道:“久闻毒医郑七公大名啊,居然想不到就是郑伯你啊。” 郑郎中原来也算老江湖了,自问一身武艺不下于任何人,可是被那个络腮胡子的大汉什么时候抗到这里的都没有发觉,此刻已经吓得瑟瑟发抖了,大气也不敢喘,听到刘风的发问急忙反应过来求饶道:“家主饶命啊,小人也只是奉命行事。” “哦,不知是奉谁的命啊。” “小人不敢说啊。” “嗯,哪我来告诉你吧,”说着从怀里拿出来了一个羽毛状的小巧令牌,把玩了一会,见郑七公的脸色一下子变得苍白无力,便打趣说:“江湖飞羽令,真的想不到流沙居然靠这么个小东西,来统御江湖武林,真是可笑啊。” “姬月本来是流沙之主,姬川的孙女儿,虽然天生双目失明,但是姬川的儿子早年间让人仇杀,所以姬月便成了姬川唯一的亲人,也就是你们流沙唯一的少主,我说的可对?哦对了忘记你在流沙根本没有地位,不过这不要紧,我想要知道的你应该都能告诉我。” “呵呵,可笑我们都以为你被蒙在鼓里,到最后才知道仙终归是仙,那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能谋算的。” “别这么说啊,好像我是老狐狸似得,人家纤华婆婆就知道,一眼看穿了你们的把戏,可怜人家一把年纪了还要陪你们演戏。” 郑七公满脸惊呀,不信道:“什么!不可能,如果她知道的话,怎么可能还会让少主留在这里?” 刘风摇了摇头,心想我特么的也想要知道,那老狐狸心里怎么想的,如果不是我装作昏迷不醒,我还以为她们一直被我瞒在鼓里。 只是这一会看着眼前崇拜的少年和一脸不知所以的郑七公,刘风实在说不出来这样的话,只好叹了一口气道:“这就是聪明人和笨人的区别啊,纤华婆婆久经风雨,他也知道我对于姬月下不去手。” “其他的不多说了,郑伯你应该知道我在江湖上的做为,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来我手下,为我做事情。” “我还有其他选择吗?不过我背叛流沙,我没有活着的可能。” “如果姬月成为你们的主人呢?” “不可能,各个堂主不可能让一个瞎子成为流沙之主的。” 刘风背着手来到院中,看着天上的明月,折下一条柳枝,淡淡的说:“如果我插手呢?” 那一刻的他显得寂静而又神秘,年少的他稚气未脱,在明月下显的遗世独立,神圣而又不可侵犯,如若尘世的仙,让人心里抬不起丝毫的反抗念头。 郑七公背后冷汗直流,他太清楚这位的手段了,这些年来有 多少人死在他手下,别人不清楚,身为流沙的他可是知道的。 于是他犹豫片刻便拜倒在地上,三扣九拜道:“郑七公拜见主公,此生愿为主公鞍前马后,在所不辞。” “起来吧!你还是去流沙,我有一个计划。” “千玺你带人把守院落。”又看了看络腮胡子的大汉说道:“庄叔你留下,有一件事情要拜托于你。” 络腮胡子一言不发,留了下来。 待千玺他们离开以后刘风招二人到跟前然后在两人耳边说:“你们去流沙以后,先这样这样……然后这样这样……最后……” 听的二人冷汗直冒,就一会两人似乎在地狱走了一趟般。 “明白了吗?” “明白了!公子我郑七现在才真正的明白自己先前有多么的无知啊。” 一向不善言语的络腮胡子也向刘风竖起了大拇指,“家主果然高,这一回有好玩的了,我庄古如果可以完成任务,教那帮看不起我的人知道,我庄古并非粗人一个。” 三人相视一笑,恶哈哈哈啊!~ 不知道他们三人什么感受,反正在外面寻视的千玺等人,只觉得一陈恶寒,不觉得寒毛而立。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有剑十三 26 当晚在刘风等人密谋的同时。 姬月婆孙二人在花雨巷外的街道,遇到刺杀。 等刘风接到消息带人赶到时,路边剩下的只有一堆黑衣人的尸体,尸体耳膜破碎要不然就脖子上有一道割痕。 据庄古分析,应该是被姬月的流光琴和纤华婆婆的纤华丝所杀,刘风想不通的是琴声特么的都可以杀人,要不要这样坑啊,难道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内功一说? 缠着庄古问了好久,而庄古则让刘风去拜见言老,剩下的只字未提。 郑七公翻看死人的衣物,而后说:“看身上的白虎刺青应该是流沙白虎堂的人。” …… 刘风只好派遣毒医郑七公和庄古暗中跟随保护,到流沙以后按计划行事。 而他自己则不得不去见那个曾经与自己下棋的言老了。 此人姓言名义字示之,据刘风所知他是江湖上有名的豪侠,江湖绰号剑十三。在九年前他聚集江湖好汉百余人,西出祁连山,刺杀匈奴可汗,被昆仑教劫杀在昆仑山下。 整整一百七十三人就剩下他一个人,躲在马肚子底下逃过追杀,而他的儿子和兄弟们却永远埋骨昆仑山下。 从归来以后自视无颜再见家乡父老,于是在陇西隐居了下来,勤修武学。 前一段时间,刘风曾经去拜访过他,老人希望可以收刘风为徒弟,说刘风的一身武艺白练了,都偏了,起初刘风还有点不太信,言老当场就出手试了一下。 结果刘风在人家手下走了三招就落败了,不过对于刘风而已这没有什么,毕竟他擅长的不是武艺。 可却于言老而言却不这么认为,他老人家号称江湖号称剑十三,想来也是当年赫赫有名的人物。 刘风估摸着言老当年也是一匹马,一柄剑,遍寻涯角,但求一败的无上人物。 虽然很期待言老的实力还有为自己解决疑惑,但他并没有想要拜师的打算,自己已经有一个虚无缥缈的师父云中君子,如果再拜一个师父,先不说道义上过去与否,至少不利于自己这些年来辛辛苦苦神话的身份,这不利于自己以后的布局。 在他老人家眼里就没有所谓的偏执,对就是对,错就是错。 只是往事如烟,随风而逝,岁月埋葬着的不仅仅只是历史,更多的是英雄的迟暮。 昔日江湖豪客,今日湖边老人,当执剑的手,放下剑,拿起棋子的那一刻,老人是真的放下了。 就在刘风胡思乱想的时候。 言老动了…… “后生看好了,老夫只练这一遍。” 说罢只见言老穿着一袭灰色广袖道袍,飞入树边湖面后,蜻蜓点水,飘逸前冲,双袖一卷,卷起两道水柱,呈现螺旋状在湖心。 直喝 “剑一。入世” “剑二。红尘” …… “剑六。绝殇” 默念几字的言老踩着荷叶轻轻踏出一步,刘风所在的乌篷小舟朝岸边倒退而去,平稳异常,一叶扁舟轻飘后滑,划出涟漪。 刘风遥望老人枯瘦身影,踏波而行。 衣袖一划,冲出了一柄软剑。随声而动,随意而行,脚落浮萍七步裟,剑破风云似风华。 “剑九。” “岚光。” 剑九便已经是漫天剑光,笼罩天地。 简直就是半神半仙。 说好的建国以后不许成仙呢? …… 就在刘风目瞪口呆中演练完剑十三的老人,踏江而行,一个鹞子翻身飞掠而至。 刘风终于开口问第一个问题:“剑是百兵之君,正直,钢锐,大阖,讲求虽千军万马吾往矣,可怎么就变的阴柔似水了呢?” 言老笑道:“过刚易折,世上不怕死的剑客太多了,可不怕死的剑客,后来都最死了,天下最厉害的剑术,也逃不掉一个巧字。哪有对谁都是剑取人性命的好剑法。老夫的大道理,都是阎王殿外转悠一圈回来路上想出来的,学着点。” 刘风的书房里有堆积如山的剑诀剑谱,可刘风跟言老练剑第一天起,便没有翻开被江湖武夫视作不可一世的秘籍。 言老对此甚是欣慰。 剑法一途,不似那虚无缥缈的天道,最紧要是滴水穿石,至于小成以后,如何相辅相成地拣选心法,内外兼修,言老不担心这个,富可敌国的谪仙子有的是门道,问题在于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刘氏家主撑得到那天? 立夏后,直到天气酷热,哪怕天气酷热,刘风都被会被言老带进湖边练剑,在湖里的梅花桩上练平衡。剑法还是没有登堂入室,却先养出了水性。 夏练三伏,这功夫连起来不疯魔何以成活,自古以来入此道着,皆有大毅力者,皆吃苦耐劳者,虽然刘风早就有这种觉悟,可是还是忍不住想要吐槽一下,太特么的苦了。 内练一口气,外练胫骨皮,当然了实际的修炼没有血腥的洗礼,只能称之为把戏。 所以近期,城外竟横空出现了一些打秋风的羌人流寇,就在堂堂天朝上国眼皮底下叫宣,这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可城中传闻几伙找死的匪徒都不是由陇右铁骑踩肉泥,而是被一位带狰狞面具的剑客给屠尽。 城内喝茶看听书的看客们在拍案叫绝后总要说上一句,可惜那半年来无声无息的刘风家主没能看见,否则提笔编撰编撰,那又是一部经典。至 于那些个城内权贵,则是个个摸不着头脑,且不说那鬼祟剑客是何方人士?那几股流匪从何而来?陇右治下不可说路不拾遗歌舞升平,但要说如传闻那般是北蛮窜入陇右的流民兴风作浪,打死都不信。 当然了所有事情都不可能平白无故,这些事情只不过是刘风练手罢了,虽然不太仁慈,好吧如果仁慈可以当饭吃的话,可明显不能啊,戾气在不断的增加,多次的生死磨练倒是让刘风喜欢上了这种感觉,有点变态好吧,别在乎这些细节,以后会慢慢改的。 人总是要多经历一些,才能长大,而这个过程又是痛苦的,这是一种蜕变,也是一种考验,一种来自昊天的考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难守道心 27 天空刚刚露出一丝鱼白。 刘家的车队便浩浩荡荡的出发了。 虽然在古代500多人的队伍出发不会太顺利,但是打着窦后主的名义那就不一样了。 这一天来送别的人有好多,不管是有没有恩怨的人,在这一天都泪流满面,依依惜别。 刘风只能感慨,这就是我华夏先民啊,看看多么淳朴可爱,就连那沈家的小姨娘和哪个熊孩子也来送别了。 说实话刘风都有点不想要离开了,谁知道此去经年,是福是祸? 只是他刚刚表露真情,郡守就以皇命不可违的理由劝他早日去长安。 刘风无奈只能告辞。 待到刘家一行人离去,原本伤感的众人一改前非,表情更是变化万千,郡守摸着头上的冷汗,低声骂道:“这小王八羔子终于走了,要不然我以为他才是郡守呢!” “是啊,这人太过妖孽了。”幕僚甲如是说。 “哈哈啊,这小子终于走了,你去宣布一下我们陇西全民大庆三天。” 幕僚乙,悄悄的指了一下刘云蝶舞等人,上前附耳道:“大人不易张扬,刘风虽走,可这刘家的势力依旧是这西北最大的啊、目前不易得罪。” 郡守看了看远处满脸黑线的刘云蝶舞等人,悄悄的说:“哦!看看我太开心了,差点忘记了这一茬。咱们去喝几杯?” “哈哈啊,大人好雅兴,今天我请客,红尘客栈走起?” “走起。” …… “我们也回去吧,家主有命三年以后我们也去长安,第一先生,陇西郡内的事宜便托付于先生了。”刘云蝶舞鞠身行礼,第一轻轻点了一下头,蝶舞而后带着自己的人离开了长亭。 第一看了看旁边轻轻眯眼的老人叹息道:“唉!都走吧!老言我们俩也走吧,听说你传他了剑十三?” “是啊,这人只要活下去,他日必然飞黄腾达,只是此子妖慧,恐非长寿之像,我传他剑十三,只是为他强身健体罢了。”言老摸了摸自己的美髯须,挣开了自己半眯的眼,看向第一。 “先生你说这一辈子收个徒弟怎么就这么难呢?好不容易有一个可以传承衣钵的,结果人家还看不上,只能有师徒之义,却不能有家卫护,哎!听说先生最近收了几个资质不错的少年,我先去看看,有没有好的借我一个啊。” 说完不管第一的错愕,言老已翻身上马,向城中跑去。 第一在原地呆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叫骂一声老狐狸,急忙让家仆驾车,向城中跑去。 刘风躺在九歌身上,磕着瓜子,不时的不时的看看马车的外面。 刘家这一次去长安的车队很长,光马车就有300辆,最差的也是双马拉车。 说实话刘风还真的有点舍不得,那山里面小家,可是一个人如果在乡下呆久了,思想就会废了,没有了理想,没有了欲望,自然也就没有了前进的动力,还谈什么名垂青史,最多安于现状,混吃等死罢了。 世界就像一盘棋一样,永远不缺棋子,缺的是一只可以摆布棋局的手罢了,想要做这只手,那么你所能做的,首先就是要能过跳出棋局之外,在之就是拥有足够多的实力,而这些刘风似乎都不够。 就在刘风冥思苦想的同时,一颗小脑袋伸进了马车的门帘里,小丫头穿一身秀有祥云映月的图样的短裙,一双大眼睛如同星晨般灵动,一张白狐儿脸带着些许婴儿肥,披肩的短发上面别着蝴蝶的发卡,怎么看都惹人疼爱。 “月儿来进来,你不在你的鸾驾里面怎么到老哥这里来了啊。” 小丫头钻进车里面,抱着刘风的胳膊撒娇道:“哥哥,为什么你和九歌要坐一辆,而月儿又要坐一辆车,哥哥不疼月儿了吗?月儿要和哥哥在一起。” 说完眼泪就下来了,那模样儿,要多心疼有多心疼,无奈刘风只好想办法安抚,还不忙撇了一眼旁边幸灾乐祸的九歌,暗示让他帮忙。 九歌很人性化的把两只抓子拦着眼睛,全当没有看见。 无奈刘风只好自己安抚,“月儿乖,不哭啦,是不是不开心和哥哥说啊,你这哭哭啼啼的会长丑的。” “哥哥你是不是不要月儿了?” “哪个混蛋说的,告诉哥哥我去削他!” “没有啊,不是说要去找月儿的爹吗?月儿怕哥哥不要月儿了。” “是不是你奶娘说的?” “哥哥你怎么知道的?” “到底你奶娘和你说了什么?你告诉我,我就把那东海夜明珠给你。” “不要,我要哥哥的娃娃,哪个铁链上的哪个。” “你是说钥匙扣上的哪个啊,没有问题。” “奶娘说我最亲的人不是你,而是他们一家子,别看你哥哥平时疼你,你看现在就要拿你去换利益了,所以啊,你要知道世界上最疼你的是你奶娘我,你看看你那俩个哥哥和你是吃同样的奶长大的,你锦衣玉食的,再看看你那俩哥哥可怜的,你就不能让他们过得好一点吗?拿你一点东西又怎么了。” 听着刘风的脸越来越黑,“月儿他们拿你什么了?还有你是怎么想的” “哥哥给月儿的零花钱,基本上全拿走了。哥哥月儿虽然笨,但是不傻,可是奶娘毕竟奶我长大的,月儿不忍心啊。” “傻姑娘你知道吗?你一个月的零花钱足够普通人家十年的花销,你奶娘家还是黄天贵族?是哥哥忙疏忽了,等一下你乖乖的看着,记住这是你的课,你以后会成为公主,你要知道这个世界人是有区别的有等级的,这是大势就连我也没有把握在五百年内让它有所改变。所以你今天要学会适应。还有你是喝羊奶长大的,不是你奶娘的奶长大的,她只不过是照顾你的一个下人罢了。” “嗯,全听哥哥的。” “千玺!” “家主有何吩咐?”马车外一位身穿祥云映月袍,腰挂三尺青锋剑的少年回道。 “去把七娘请过来,对了没有她的俩个孩子。” “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入魔之慎 28 不一会儿,一个妇人带着俩孩子来到刘风的马车旁边。 六年前,因为菲月太小,而刘风也颇为忙碌所以就通过李家,买到了这个奶娘来照顾菲月。 因为刘风对菲月的疼爱,所以奶娘起初有什么要求也就满足了,而刘风平日里的平易近人,也使做下人的有些目中无人。 大多心中在想,你既然买一下下贱的乞丐奴隶做你家少爷小姐,凭什么我们这种人不能受到优待? 反正你家不缺钱,我们拿一些又有什么,念在大家都不容易,刘风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可是久而久之这些下人习惯形成自然。 甚至连刘风这个家主也不放在眼中,对于来自未来世界的刘风而言,这也没有什么毕竟人生而平等。 可是人都有底线,那么对于现在的刘风,菲月和九歌就是底线,有些人太容易把他的容忍,当作他们放肆的资本了,那么刘风也不介意让他们看看自己黑暗的一面。 暂停了马车,刘风拉着菲走下车来撇了眼奶娘,漠然的说道:“七娘啊,你来我家有六个年头了吧。” 七娘一脸错愕,好好的说这些干嘛?自己还没有睡好呢。恹恹道:“嗯,有六年零三个月了。” 刘风摸了摸比自己小一个头的小伙子,也就是奶娘的大儿子的头,笑着说:“不错的小伙子,纵然是沈家的小公子也没有七娘你的孩子贵气啊。” 那孩子厌恶的拍掉了刘风的手,恶狠狠的看了一眼菲月,还不忘向刘风吐了一口口水。 奶娘急忙拉过了那孩子,全然没有看见刘风阴沉的脸,笑着说:“公子见笑了,孩子还小不懂事,公子不知道唤我们来有何事,没有的话我们就先回去了。” 说完也不理会刘风,带着自己的俩孩子离去。 刘风冷莫得说:“站住,我说让你走的了吗?” “公子你说什么?到底什么事啊,你不是经常说打扰人休息很不礼貌吗?” “哈哈啊,我是说过,奶娘你到是厉害啊,你看看你家儿子,身上的玉佩,绸缎,那一样都可以买我这一辆马车了啊,我没有记错你一月的月钱才一两银子把。” 看来看旁边佩剑的少年们,这一会七娘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急忙跪了下来,“公子明鉴这些都是小姐赏的啊。” 说完还不忘向菲月眨眼睛,但是这一切都看在刘风的眼里。 菲月毕竟还小,心中有些不忍,看向刘风。 刘风摸了摸她的头,做了一个别说话的动作。 而后看向奶娘,淡然的说道:“奶娘啊,你走吧,我刘家太小留不下你,你头上的那个金钗都够我一年的食用了,我刘家实在养不起你啊。” “也罢,反正你们刘家从来没有正眼看过我们母子,难道我们真的比不上那些下等的奴隶?凭什么要我们伺候她们?” “七娘啊,你还记得吗?我六年前买下你,那么你也就是下人,你又有什么高贵的呢?这些孩子难道就因为出生不好就让你们看不起?我又凭什么要正眼看你?” 看了一眼自己收留的那些愤怒的少年们,刘风突然有些心中不忍,生略微有些生气,“本来我打算放你离开的,可惜我现在改变注意了。” “怎么你个野种还能杀了我们母子不成。” “哈哈啊,这样啊,千玺送七娘上路吧,记得别太血腥了。” “诺。”说完千玺等人便拿下七娘和他的孩子,拖着向外走去。 “不,不,不,你不能这样,你还有没有王法了。菲月你求求你哥哥啊。我毕竟是你奶娘啊。” “哼,王法?你不只不过价值三头羊罢了,我平时对你们太好了,是不是你们都忘记了,我刘风从来都不是好人,要不然我活不到今天。” “七娘我原本是一个好人,可是你知道吗?对于一个九岁的少年,带着一个未满月的孩子,来到陇西,在这个人命只值三头羊九张羊皮的年代,要生活有多么艰难?” “你从来把我的钱想作理想当然,可是你不知道的是,这些年来我杀了多少人,又有多少人因我而饿死,对了你知道张一山吗?就是哪个打算谋我家产的哪个,我叫人剥了他的皮,哦我忘记你是他情妇。” “你这个小贱人,杂种,你们不得好死。” 千玺一巴掌就打过去了,怒骂道:“闭嘴。” 向刘风行了一礼,便和几少蓝衣少带人下去了。 刘风看了看周围还小的少年们和仆人淡淡的说:“孩子还小,不懂事,我特么的现在就比他大三岁,我也不懂事,最好别惹我生气!” “哥哥别生气了,是月儿不对。”小丫头扯着刘风的衣襟哭的梨花带雨。 最近越来越压抑不住体内了的狂暴气息了啊,刘风摸了摸小丫头的头发,恶作剧一般的弄乱了她的秀发,不管哭泣的菲月,便转身离去。 人活着,无论怎样都是一世,坏人也好,好人也罢,都和他没有多大关系,人性这个东西经不起试探,也见不得阳光。 刘风从来都不奢求什么,他只是为了活着,为了更好的活着,而活着的意义,就是一定要为这世间做点什么,如此才不辜负老天让他再活一世的恩赐啊。 不知道什么时候,刘风开始变的弑杀,也许是从那一次开始吧!反正不重要了。 在绝对的大义面前,要学会舍得,而好多时候,所谓的人性,所谓的善良都是可以舍弃的。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就是天道,没法抱怨,也没法躲避,既然游戏已经开始,那么就好好的玩下去,直到所有答案都明确的那一刻,不然鬼知道对错。 “……哈哈哈哈哈哈哈啊!” “什么时候我刘风也如此多愁善感了,这还是我的风格吗?果然唯有懦弱的我才要找这些乱七八糟的理由,来安慰我那一丝内心的愧疚。” “九歌,你说我是不是变了?” “吼~”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锦遥》正文 ,有盗名成 29 ……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行道迟迟,载渴载饥。 我心伤悲,莫知我哀! …… 车队前一位头发灰白的中年剑客,骑着马,弹着胡琴,唱着歌。 一身祥云映月袍,说不出的仙风道骨。 此人名唤燕离,字少安,江湖外号斩情丝,又与庄古,杨随等人称陌北七侠,本都是陇右豪强,在一次机缘巧合中被刘风收归麾下,如今老老实实的做起了刘家的护院。 还别说这古人不管实力如何,这卖相绝对不差,尤其是这位燕离大侠,至少刘风是这么认为的,气质吗三分长像七分才气。 这一首《采薇》在这位老帅哥口子,绝对是一绝,远远看去就知道我们的小管家梓辛小美妞儿已经沉轮了。 也是十七岁的姑娘也应该要嫁人的年纪了,比较这个年代人的寿命并不长久,而且十三四岁做父母的都不在少数,每一次想到自己家还有一百多个小美女待字闺中,刘风就觉得头大如斗。 刘风收拢孤儿是有自己的目的的,那就是培育自己的班底和拉拢人心。男孩子可以帮助自己做事情,女孩子可以用于联姻。 可是到了自己家少女长成,刘风实在不忍心她们嫁给她们不喜欢的人。 说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实不过是拿自己的意愿,强加到孩子身上,当然了在刘风看来这是一种不错选择,毕竟父母看到的和儿女看到的是不同的角度,儿女可能会让两句花言巧语骗走,但是父母不会。 别想着和刘风谈真爱,在他的世界里所谓爱只是彼此的羁绊,说什么海枯石烂,不如谈一谈柴米油盐。 …… 走过山水涧,路过虎丘陵。 突然间跃出百十号强人,手执刀叉,木棒,还有一个搞笑的黑衣少年手里拿着折扇1,喊着此树是我栽,此山是我开,要想次次过,留下买路财。 搞得刘风等人一脸错愕,看着旁边的摸着山羊胡子百里风,好奇的说道:“风老这就是传说中打劫的?” 百里风老爷子以前就是陇右著名的土匪,后来跟了刘风从了良,现在看到这些土匪想起了刘风说过的但凡土匪,自古至今说着改不了的台词,摆不脱的命运。 再看看眼前不成器的盗匪们,一脸嫌弃道:“这那是打劫,分明就是丢人罢了。” “风老咱们打个商量如何?” “家主但说无妨。” 刘风指了指远处的黑衣少年人道:“你看他做你徒弟如何?” “目测根骨尚佳,卖相尚可,只是有些愚钝,若要收徒也不是不可。只是家主人家现在是在打劫我们啊。” “打劫?不不不,我想风老你搞错了,小子自出道以来,从来都是打劫其他人。” “千玺传令下去,告诉对面的我们打劫!让他们把钱全交出来!” “诺。” “风老咱们去前面看看吧!” “如此便陪家主去看它一看。” 千玺跃马上前,打笑道:“打劫,把钱全交出来,还有衣服都给我脱了,背过身去。” 黑衣少年拆扇一挥,傲慢道:“吆喝,哪里来的小白脸儿,也不打听打听爷们儿是什么人,外号月苍狼,寒家山三大王,手底下有百八十号弟兄百里,个个如狼似虎……” 话音未落,千玺手一挥,刘氏豪侠一挥而上,三下五除二就将对面百人,解了兵。 …… 百里老爷子如何,我家儿郎可还看的? 百里风嘴角抽搐,只听见远处传来阵阵哀嚎。 “哎呦喂!大哥别打脸啊。” ppbbb,啊啊,嗷嗷! “大哥好歹留条兜档布啊。” 一阵清风拂过路边的杨柳,刘风与百里风慢慢的走到车队前面,只见前面的空场上横七竖八的躺着些许彪形大汉,只是被扒的只剩下可怜的兜档布,在阵阵凉风中,不觉得一阵恶寒。 为首的黑衣少年,嘴角抽搐,鼻青脸肿,嗯好像还在口吐白沫。 刘风扯过千玺腰带上的酒壶,慢慢的上前,踢了几脚少年道:“成了,装死一点都不像,是个带把的就起来喝几杯。” 刚刚还快要不行的少年,一个鲤鱼打挺,拿过酒壶狂饮了几口,笑道:“哎呦喂,果然什么都瞒不过你啊,以前都在传,红尘仙中谪仙子,是如何的厉害,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啊,只是你这手下,下手也贼狠了吧。嘶!疼死爷们儿家了。” “哈哈啊,人家都说,宁要得罪千山匪,莫要惹的月仓狼,想不到久久大名的月仓狼年不过一十八岁啊。果然英雄出少年啊。” “刘家主过誉了,想来家主应该知道我为什么而来吧,咱们也不说废话了,只求家主给一条活路。” “哦,你的到来我大概知道点,可是哪毕竟是我猜测的,你不告诉我,我也没有办法帮你,毕竟你我只是初见,我没有理由来帮你。” 前一刻还在嬉皮笑脸的少年,这一刻却突然跪到在地上,就连那些光着身子的彪形大汉这一刻也含着泪水,在地上扣头。 刘风也一扫先前的淡默,饮了一口浊酒,翻身上马。 在马背上刘风看见远处飞翔的雄鹰似乎在盘旋狩猎。 这一刻刘风似乎想到了自己小时候最喜欢的便是鹰了,因为它能看见自己看不见的地方。 “千玺。” “在,家主有何吩咐?” “把这些人的衣服全烧了吧,在那条河里面给我洗干净咯,每一个人发一套衣服,带他们下去吃饭。” “诺。” 刘风看着跪在马下的少年,漠然道:“起来吧,我可以给你们活路,但是未来的路还要靠你们自己啊。” “明白,我等虽出身草蟒,但也知恩义,此后唯家主马首是瞻。” “如此你便随他们下去吧,对了我刘氏虽根基尚浅,但也算诗书传家,你虽有才名,却也难知大义,明日起,便随百里老爷子去修行吧。” “诺。” “出发吧,日落之前必须到牧月阁。” 1折扇最早出现于公元五世纪的中国南北朝时代,《南齐书》上说:“褚渊以腰扇障日。”,“腰扇”据《通鉴注》上的解释“即折叠扇。”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