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眼珠》 正文 1.第一章 玉本无暇叹奈何 美玉无瑕锦绣中,桃花烂漫潜春风。 一朝风雨摧花树,半落枝头半死生。 玉奶奶这辈子比传奇还要跌宕起伏,可能连编剧都不敢这么大胆地编排,老天爷却敢。 她祖籍青州,却因祖上在江南做官,渐渐经营起诺大家业,称得上书香门第,官宦人家。辛亥革命以后,虽然没了科举,凭着祖辈的经营,铺子作坊,典当钱庄,倒也兴旺。 她本不姓玉,只因为掌眼玉石,特别厉害,渐渐被圈里人捧成玉奶奶,而她本来的姓名倒被人遗忘了。还有一个原因是她的一只眼睛不是真的,而是一颗玉石珠子替换的。她活得够久了,早年的事都不记得了,唯独对那个算命的断语耿耿于怀。 那是70多年前的事了,还是少艾年华的她和母亲偶然经过一个算卦摊子,母亲不知怎么停下来,请卦师算算女儿富贵几何。卦师欣然应允,在纸上写写画画。十几岁的少女对繁复的占卜没有兴趣,她背对着卦摊,心不在焉地望着桥下的乌篷船,心却飘回了那个阳光正好的下午,桃花树下有个少年笑的那么好看。 忽然少女的思绪被争执声打断,那是母亲的声音,却带着从未有过的慌乱,“怎么会,这样的命怎么能大贵?“那个先生不愿再做解释,只是拱拱手便不再多言。 后来才知道,那一卦说女孩的命大富大贵,然而八字多和多破,先和再从,难以从一而终,且不能白头。从古至今,女人的命运取决于丈夫婚姻,嫁的好,才有富贵。 母亲被这个断语弄的心情不佳,拉着女儿,匆匆回了家。那是她的双眼完好,一双明眸,可抵江南春半。 她至今还记得那个少年的名字,江舟,很平淡无奇的两个字却让她脸红心跳,他是她的同班同学,总是穿着浆洗的干干净净的白衬衫安安静静的坐在那里,不爱说话。如果不是学校院子里那棵桃树开了花,他们兴许连对方的存在都不知道。那天,追逐着暖洋洋春风里的花瓣,她来倒桃树前,却没曾想有人先到了。 她有些不知所措,但还是先笑了,鼓起勇气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江舟,江南的江,一叶扁舟”,少年微笑着说。她不知自己怎么走过去的,傻傻的站着半天,再说不出一句话,有花瓣掉落在少年的肩上,她乌溜溜的眼睛看了看少年,笑着指了指肩膀。莫名的默契,少年准确的将肩上的花瓣拈起,没有丢掉,却放在了手心里。她不知怎么微笑起来,从此她的心里住进了那个少年。 如果没有后来的变故,她会和那个少年继续一段小儿女的初恋,父母开明,或许这段因缘能修成正果,有一日,大红盖头下,等他挑帘。这在当时看上去并不遥远,他们有时传传无伤大雅的纸条,一块下学,少年骑着自行车她斜坐在后面。 世道不太平,民国的年月风云变幻,谁都说不准明天。有一天,忽然江舟不见了,她到处打听,只说是家中有事。她顾不得矜持,跑到他家门前,鼓起勇气敲门,江舟提起过他家里由舅母主持,舅舅军旅生涯不常在家,果然须臾有一个中年妇人应门,长得倒也和善。不待她启齿,对方先开口问是否来找江舟,她赶紧点头。 妇人居然能叫出她的名字,告诉她江舟不会再回学校了,他去投奔舅舅读军校,日后在军中谋个前程。她觉得心头被猛地一击,难受得说不出话,她想不通他为什么连一句话都没留给她,原来自己在他心里根本不算什么。妇人又欲言又止,颦眉几许才开口,说江舟谋前程是为了配得上她。 她不知道那天怎么离开的江家,只记得三吴六月的雨说下就下,冰冷的雨水卷着巷子里的尘土和残花败叶,一路追着她回到家。那年她十六岁。江舟的不辞而别把她的心挖空了一大块,不知道该怨谁,不知道怎么办。她只听见心中大喊,你配得上啊,我从没让你为我谋捞什子的前程! 如果日子这样继续着,或许过不了多久她会遇到另一个白衣少年,又或者父母会为她择一门亲事,这段还没开始就强行结束的朦胧恋情会悄悄淡去,直到完全忘却。第二年的腊月,她的父母为一桩买卖去了锦州,从此竟再无音信。 直至今天,她大概拼凑出了那个阴谋,却始终寻不到双亲下落。眼看到了年关,名下的铺子,号子,作坊,盘点,收账,分红,官面上打点,族里的协调,哪里是一个孩子能张罗的!人走茶凉,落井下石,血亲也不例外。她之前根本没有接触过家里的生意,根本压不住三老四少,家里人串通着官面一起明抢暗夺。 这还不算,日本人也要分一份,还指明要大小姐陪着。十七岁的姑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外人家人一律避之不及,她连商量的人都没有。连日来的灾难让她连哭都没心思哭,眼前重重的难关怎么办? 有贴身的丫鬟心疼她,哭着说小姐我替你去吧,你带着细软躲过风头再做打算。 她看着这个一块长大的小姐妹,叹了口气,以不符年龄的成熟语气说,你是没看出来啊,“人家是冲着我们家来的,陪了日本人,不管是不是我,都是顶着我的身份去的,那家里的名声就臭了,以后也别想再做生意。你先出去吧,让我自己待会“。 她挥挥手,对小姑娘说。“您可别想不开啊”,小丫鬟哭起来,毕竟面对这种事,女人没有太多选择,委曲求全不得,那就只剩下一个死字了。“通知家里人,一个小时后正堂,我有事吩咐”,她镇定的说。 她让小丫鬟出去时紧闭房门,不许停留,不许偷看。然后转过身去,一步一步地挪到妆台前,那一刻,她的身影竟有几分佝偻。 人常说临死方知一死难,对自己动刀子永远不是好下手的,更何况她连从哪里下刀,拿什么割,使多大劲都不知道。那一个小时是她人生中最长的经历,比大多数人一生还要长。 她坐在镜前,止不住的泪水,像是要把余生的眼泪流干。十七岁的年纪,花开的正艳,美玉无瑕,可苍天啊,竟逼着她亲手毁去,她抓着匕首,心里恨死老天爷和满天神佛,那一刻无比寂静,天地间无人应答。 她抓着父亲留下的银怀表,另一只手用白绢帕捂着右眼准时出现在祠堂时,之前熙熙攘攘的议论声瞬间刹止了,三老四少们一向的轻蔑不屑化作微微战栗,没有人嘲笑她蹒跚的脚步,有几个年轻的堂兄弟在她正位坐定以后,竟不禁跪了下来,他们昔日咄咄逼人的父母忘记了拉他们起身,反而吃了哑药一般呆若木鸡,嘴里发出吱吱呜呜的错乱声响。 他们心里大概是一样的明白,家里出了狠角色,这哪里是小姑娘,这是森罗殿的夜叉鬼。 更可怕的是她就着这副尊容接待了汉奸和鬼子,态度却出乎意料的恭敬有礼,称自己不小心伤了眼睛却扫了贵人的雅兴,多么多么的该死。可能是连鬼子都嫌晦气,又挑不出礼数不周的地方,更有可能的是在它们的传统里也有夜叉修罗之类的形象,面前温顺的少女半面婀娜半面狰狞,却表现的温柔平静,谁心里都明白她这个节骨眼上毁容的原因,但谁也不敢对这样的女人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拿了些钱财就走了。 家里人长舒一口气,眼前的危机过去了,大小姐不惜自剜一眼保全明节的事迹更为各界称道,一时间大小报纸传得三吴无人不知。可那些虚名顶什么用,她只记得割的一刀又一刀,没有止疼药,还得强迫自己对着镜子不眨眼睛,那不只是割在皮肉上,更割在心头,骨子里。 对人来说,暂时的苦难并不难捱,可怕的是失去希望,对韶华少艾而言尤甚。情窦之花还未开就被生生掐断,就算那个人回来对她来说又有什么用呢?一个本来可以拿相貌做本钱的女孩子,现在成了废品,什么都没有了。虽说再美的花都有凋谢的那天,可为什么等不到绽放就把花骨朵碾碎了?留下光秃秃的残根面对风雨的肆虐。 养了几个月的伤,还多亏有人提醒那空了的眼眶里须得填充好,那半边脸才不至于塌陷变形。从前玉器铺子里修补物件的老玉匠拿出一块藏了很久的料子,巧手匠心把那块本来嵌了大片黑色杂质的岫玉打造出一颗活灵活现的眼珠子。本来不值钱的材料,只因为那块杂质显得特别才被留下来,却成全了玉奶奶。当再三打磨修改后,它成了她新的右眼。她第一次坐在镜前,颤巍巍地拂开眼前的长发,像是去探触极为可怕的东西,又像是去揭开早已知道的失败结局。 她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无论江舟以后回不回来,她再也回不去了。 她忘不了那冰凉的玉石珠第一次放进眼里时的刺痛和异物感,亦如她漫长的人生岁月里那些突如其来的变故,不由分说地拿走本属于她的东西,又漫不经心地塞进去永远不相容的拙略替代品。 为了这个家,她做了好多以前从不敢想的事。为了那批茶叶,她跟着商队在西南大山里辗转,风餐露宿,日晒雨淋,她不在乎变老变丑。想到新年前,她跪在父母的多年知交门前,求他缓缓那笔分红,让她暂度年关,她咚咚地磕着响头,说愿意嫁给老爷子痴傻多年的儿子。 雪下了一天一夜,她连主人的面都没见到,直等到管家一句话,“姑娘请回吧,老爷说了,犬子虽不成才,洪家也不能娶不全之人!“ 她轻笑着点点头,自己还有什么可失去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第二章 乱世何处不为家 碎碎驼铃伴马蹄,群山作驿地为席。 何缘落草滇黔寨,仓促盟约杜宇啼。 西南多山,地势险要,易守难攻,自古以来占山为王者不计其数。加之少数民族杂居,民风彪悍,正所谓天高皇帝远,教化不能及。她和她的商队一起被劫了,劫她的人不是山大王,而是滇西土司之后,大名鼎鼎的木氏一门,劫她的理由很简单,为了那几十车茶叶,而事情的发展却出人意料。 有一天,她突然被带走,被推搡着进了一座楼不像楼屋不像屋的地方。依稀听到有人低声说,“没想到哩,这帮行脚腿子里面有懂洋文的。” 她衣衫粗鄙,头发脏乱,连日来的风霜,让来人根本没认出她是女的。原来土司和洋人一直有生意来往,苦于没有精通洋文的师爷,总是在合约上吃亏。 那天把她找来的正是大少爷,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位大少爷一口字正腔圆的的官话,和周围语言不通的族人天壤之别。尽管如此,他也算不上什么斯文善人,经过简短的交谈和测试,大少爷和她达成一笔交易,她在每笔生意里抽成,她手下人要给予妥善安置,不得限制自由,和族民一样出工有酬。大少爷尽管并不情愿,但是眼前这个俘虏根本不怕死,为了利益,他暂时妥协了。 她就这样成了木大少爷的翻译,一起倒卖过各种各样的玩意儿。在那段相对平静的日子里,他渐渐知道她是个年青未嫁的女人,却也并不觉得这个女人有多漂亮,在北平上学时,时髦漂亮的女同学数不胜数,风月场上各种交际花也是眼花缭乱,不缺钱的他对女人有的是见识,被老爹叫回这个闭塞的山寨,没有外头的花花世界醉生梦死,但是漂亮女人着实不缺。 他年纪轻轻,儿子女儿已有好几个,对他来说,除了知道是他的种,其余的并无感觉。当他知道这个翻译出身江南大户,识文断字,还进过金陵女中,决定在报酬不变的前提下,增加她的工作内容,毕竟生意不是天天谈,吃闲饭的人可不少。她又身兼了私塾先生和老妈子。她从没生育过子女,但是对教养孩子却无师自通,这些孩子在她后来成了木夫人以后,便改口叫妈,此后多年从未变过称呼,直到他们再也不能相见。 这段姻缘来得出乎意料,木大少爷开始觉得离不开她,并开始担心她突然走掉的可怕后果。他对她的感觉非常奇特,并非是被女性魅力所征服,而是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在这看不到尽头的乱世中,哪怕是处于绝对优势的一方也毫无安全感,如大海中的一叶孤舟一般随波飘摇,对这个女人了解得越多,木少爷越发惊异于她强大的韧性,本该像行尸走肉一般的可怜人却从容不迫的在他这个似敌非友的陌生人跟前给自己和一大群家人谋得了一席之地。 可能婚姻本身就并非纯粹的爱情,活在现实中的人们多少要考虑自身的利益。 当木少爷跟她提起这事时,她穿着粗布蓝印花衣裙正在院后的鸡舍喂鸡,她撒谷的手在空中略停了一下,便又恢复如常,轻轻答了声,哦,便算是应了这门婚事。木少爷点点头,不多一句话,满意的离开了,一如往常交代她做的平常差事一样。他欣赏她的态度,做得多说的少,只消简单吩咐一句,她就不声不响面面俱到地办好,也正是这个优点,让他离不开她。 她如常地打理完手头的工作,又检查了孩子们的功课,天早就黑了,提着马灯回到自己的小院,她终于有了独处的自由,头脑中大大小小的锁终于可以松开片刻,任思绪游荡在无边的夜色里。木少爷突然的提亲并没让她感到多少压力,她自己都暗暗惊讶这种迟钝,居然还有丝丝的惊喜,没想到还有人愿意娶这一只眼的败柳残花,这里会是我一生的归宿吗? 苗家的婚礼没有繁文缛节,或者说婚礼本来就是汉人的习俗,苗家实行的是走婚,木家因为世代被朝廷拉拢也一定程度上汉化了,尽管这极有可能并非出于自愿。历代的土司都有迎娶官宦世家之女的惯例,多与辖地或者相邻州府官员联姻,用意明显,明示归顺,朝廷拉拢,是彻彻底底的政治联姻。娶到家的夫人也有浓重的外交意味,主要用来处理与朝廷的公文和接待官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和她的角色很相似,也解释了木少爷临时起意的原因。仿佛是一场寻常的酒宴,尽管身着沉重的礼服,她波澜不惊地成了木夫人。 她的日常工作几乎没有变化,只是独处的时间少了。她以前从未与他人,特别是男人朝夕相处,同床共枕,也没有母亲长辈的指导叮嘱,却没有想象中的紧张,也许是这个男人并不陌生,也许是她没有在这场婚姻中期待过什么,她从容的度过了新婚之夜,在记忆里也没留下什么。只记得当晚木少爷第一次和她离得那么近,她发现这个蛮子头长得挺秀气,力气却大的很,似乎轻轻一捏就能掐死她,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轻而易举。这种恐惧让她在刚成亲的日子里更加恭顺,木少爷对她扮演的新角色非常满意,竟没有问过她右眼的事。 木少爷并非天天宿在她那,她也从不管他去哪里过夜,正好清净,两人倒是颇有默契。木少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她的老板,只要在他面前,她就不能完完全全的卸下防范,连脑子里的思想都不例外。 多年以后,她偶尔会想起木少爷和湘西大山里那段相对平静岁月的点点滴滴,然后惊讶地自嘲这是自己漫长人生中最为接近婚姻生活的日子。 又许多年以后,当她确认自己人生的漫长表演已经谢幕时,苗寨里的草木鸡鸭,孩童嬉笑,不知何时就突然飘上心头,是老了吧,她想,脑子也不受控制了,那些锁都不中用了。 在一个又一个寂静的夜里,她仿佛听见古老而熟悉的调子在山间对唱,在大山深不可测的峰谷间来回飘荡,久久不散。她清楚的知道木少爷和当年苗寨的族人,应早已不在这个世界了,那歌声仿佛也来自另一个世界,空灵而诡异,木少爷,是你们的魂魄归来了吗? 。。。。 。。。。 谢谢你,还记得我。 若不介意,你可愿来舍下一叙?我老了,不知道你还能不能认得出我?当年的世道太匆匆,我们成了夫妻,却不得相知,你顺理成章地娶了我,我也毋庸置疑地从了你,外人比我们更明了这段婚姻的意义,可我依然想听你亲口说,什么让你动了娶我的念头?在我支离破碎的生涯中,你只是其中的一块拼板,可能对于你来说我也是如此,然而这块丢失的拼板却是整个拼图里轮廓最为清晰的,你说可不可笑? 当她以为就要与世隔绝的在大山中度过一生时,45年天皇投降了,日本人终于走了,没想到木少爷却要离开苗寨,她怎么也没想到。更没想到的是,木少爷投了国军,就近直接编入新五军的战斗序列,牵线的正是木少爷的黄埔同窗,据说是远征缅甸的功臣,和大名鼎鼎的李长官,杜长官都有点交情,而她之前连他上过军校都不知道。 临行前他少有的激动,握着她的手说要创出杨森,龙云那样的基业,不能和父亲一样,蜷缩在小小的苗寨里终此一生。 她从头到尾没有说话,这是她第一次以作妻子的心情与这个男人坐在一起,不曾想也是最后一次。从被绑来山寨,到第一次相见,相处,成亲,何曾有她说话的余地,哪怕是他早已拿她当做心腹,她也时刻提醒自己下属和人质的身份,难道时间长了当真了吗? 她那时也只有二十几岁,头脑里哪里能把事和情分的一清二楚,她对木少爷没有爱情,却有了类似亲情的感情,因为他给了落水狗一般狼狈的她一个家,从不问她不堪的过去。她想拦着他,心里翻来覆去掂量着以前积累的情分够不够这次逆耳忠言,然而直到酒喝完了,灯熄了,却始终开不了口,其实这已经说明了问题所在,然而人若是理智到这种程度那做人也没什么意思了。虽然深处深山,但是这些年她并未与世隔绝,反而极为敏感的关注着时局,在对局势的把握上,她天赋非凡,或许是早年的磨难让她变得异常警觉,洞若观火,尽管看不到几年后的一败涂地,她却深知那是一潭不见底的死水,不好趟的,就算真从里捞出金元宝,谁知道能守多久? 替自己和替他人做决定是何等不同,相比有些经历的人都知道,自己做事有时凭的就是直觉,胜负得失无怨,而替别人做决定却要慎之又慎,说得出的胜算条条摆开,再三斟酌。何况在极度动荡的年代,动是风险,静何尝不是?她也理解木少爷的想法,深知这些年貌似平静与世隔绝的生活其实危机四伏,木少爷把所有的压力揽在自己身上,才换来了她和其他人安定的错觉。 这点上,她佩服他,更感激他。阎老西儿那句,在三个鸡蛋上跳舞,哪个也不能踩破的名言放在哪个自立一方的地方都成立,苗寨虽然偏僻,但一刻都断不了和外界的交易,不然这穷乡僻壤根本养不活那么多张嘴,世道艰险,洋人,二道贩子,兵痞,其它山大王,哪个是好相与的,谁知道谁心里打什么主意,下一刻翻不翻脸,一个闪失,整个山寨可能连怎么死都选择不了,她太清楚这种力单势孤的感觉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番外 只是当时已惘然--木少爷 我自认见识不少,上海滩的浮华,北平的厚重,津城的鱼龙,江南的富态,塞外的豪气,当然,还有滇西的崇山峻岭。 我有自知之明,在苗寨里生杀予夺的土皇帝,在外面根本没人在乎,别人客客气气的尊称一声木少爷,或是纯属客套,或是为了我口袋里的钱。 我有过很多女人,多到记不起她们各自的名字样貌,甚至说不上来当初追求她们的原因,多是一时兴起,酒桌上的打赌玩笑。读书时结识的几个女同学,当时倒还真动心了,但是明知不可能,再后来也就不那么上心了。她们并没有什么特别值得恋慕的优点,只是我当年太年轻,见识的太少而已。回到老家,那些为我生儿育女的女人,我不讨厌,也谈不上喜欢,她们对我大概也是这样的,生下孩子以后,她们也走了。 我不情愿,却无法推辞接下父亲手里的家业,为寨子里的老老少少的生计奔波,生活如我料想一般黯淡,沉寂,死水一般。当年我反抗父亲把我束缚在穷乡僻壤当寨主的意志,逃跑,绝食,直到他把账本摔在我面前,吼道,“你嫌弃这个家,可你在外面花天酒地的开销都是这个家负担的!”,我再也没有逃避的理由了,我注定和这个家,这个山寨绑在一起。 你被带到我面前时,我差点没看出你是女的,当时的你狼狈极了,我也是看到你有利用价值才坐下来和你谈条件,说真的,我不喜欢你说话的语气和态度,尽管能看出你在拼命克制情绪。你的右眼是假的,我一下子就看出来了,但是不屑询问,因为它和你狼狈的样子般配的很,我一点都不感到奇怪。 我不知道为什么答应了你得寸进尺的条件,要知道,就算我急需懂洋文的人,也不是非你不可,你和你的家人性命可攥在我手里呢,你有什么资格和我讨价还价!可我竟然答应了,大概是太无聊的缘故。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你自来熟似的接手了繁杂的文书事务,得体的让我挑不出毛病,也进一步引起我对你的兴趣。你不打扮,穿不起眼的旧衣服,倒也干净整齐,渐渐的,我每次交际都需要你出席,你的应对给我赚了不少面子,有你在,我心里就踏实一些。从那时起,我就把你当作自己人了,像苗寨里的一草一木一样,属于我的。 可有一天,我忽然意识到你不是草木石瓦,以你的能力不会在我这里屈居太久,把你硬留在身边不是做不到,只是我不想那样,太卑鄙的事,我还是不愿做的。 那天我其实只是试探你,哪里有人会在鸡舍里随口和人提亲的?你若拒绝,我也不会怎么样,谁知你却答应了。对于我来说,那是意外之喜。你的样子还是那么顺从恭敬,有种委曲求全的意味在里面,你一直怕我,我知道的。嫁给我,我以为至少能让你少些害怕,多些安全感的。 成亲那天你和往日一般的从容,我的心里竟有些忐忑,又有些期待,这是从没有过的感受。那晚,我第一次那么近地瞧你,原来你很漂亮,就算少了一只眼睛,也没什么大不了。我看见你的脸红了,不是胭脂,是未经人事的羞涩,我居然有幸做你第一个男人。我心底涌起了一股少久违的年时的欣喜和激动。你一直在抖,我知道你还是害怕,我已经尽量的轻手轻脚,可是还是弄痛了你。那夜,我很幸福,却不知道你的感受。 我以为以后的相处,我们之间会渐渐亲密起来,融合为一体,然后生儿育女,守着共同的家园。我虽然出身不开化的边城异族,但累世的经营,从小的培养,见识学识,相貌举止都不比外面大户人家的年轻人差。可我很清楚,你从来就没爱上过我,甚至连一丝喜欢都没有。成亲以后,我为你花的心思,你并不是看不出来,只是装糊涂。我没想到,接下来几年的同床共枕,和第一次没有什么不同,哪怕我们亲密无间的时候,你的心也从不曾向我敞开过,我们中间总有一道无形的墙。 曾经有很多次,我差点就忍不住抓着你的肩膀逼问,你到底在怕什么!你不是笨人,怎会看不出我对你的善意,若你不信任我,当初为什么答应下来?你这个女人,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我看不透你,这让我不安,懊恼,甚至害怕。可每次看到你明明不喜欢,害怕着,却强迫自己迎合我的时候,我的心就怎么都硬不起来了。你为什么不对我明说呢,你不喜欢,我便不什么都不做,安安静静的躺在你身边听你说话就好了,你以为我会强迫你吗?你从来没想过去了解我,走进我的心里去,你总是那么清醒得体,好想你的脑子里有锁一样,总是严严实实的把真实的你锁起来。我选择不触碰你的锁,我怕你眼里仅剩的温柔化作无边戾气,我替你守着,直到你想改变的那天。 我渐渐明白,和你在一起是对你的折磨,所以后来我很少在你那留宿了。你大概以为我去找其他女人了,毕竟在我的地盘,漂亮女人有的是。我有时在书房里看你的手稿,或是思考你白天说过的话。我知道你以前遭遇过很多磨难,大抵永远不会对旁人说,我也不忍去揭你的伤疤。我们不是夫妻吗?算了,我也从来没有把心里压着的那些事和你说过,只要我还能扛得住。我们真是一对奇怪的伴侣,缄默而有默契,或许这就够了,我不应该要求太多。我也常笑自己傻,当年的一句戏言成了真,反倒把我困住不堪其扰,情之一字,不知从何而起,一往而深,万没想到我这薄情冷血之人,一日情根深种,陷进去就难以自拔。而这个让我日夜牵挂的女人只有一只眼,对我不冷不热。 如果不是时局太动荡,世道太无常,我真想和你多待几年。尽管失望,但是我仍然看到一线希望,这几年,你虽然和我有隔阂,但是这道墙在渐渐消融,至少夕阳下竹楼上,看着孩子们嬉戏打闹时,你不介意我从后面抱着你,甚至时不时的转头对我温语笑颜,你的笑容真的很温暖,你是我的家。我真希望时光停留在那一刻,直到永远。你也渐渐对我说些亲热的话,每句我都记得。有一次,你突然没头没脑的对我说,这山大王长得倒秀气,我差点愣住,一度没意识到你在说我。你至少是不讨厌我的啊,为什么不再近一步呢?我曾一度狂热的想和你有孩子,哪怕一个也好,你那么喜欢孩子,把他们管教的头头是道,一定是个好母亲,有了孩子你不会抛下他自己离开的。可我始终没能如愿。 临走的那个晚上,我喝了很多酒,并不是因为高兴,而是害怕面对你,又不得不当面交代后事。对不起,我知道这个决定很自私,如果有其它选择的话,我一定不会离开你,但我知道,如今世道,即使我在你身边也不见得能保护的了你。那晚你说了很多话,从我们成亲以来你第一次顶撞我,反驳我,我心里却很高兴,你为我担心,替我考虑,那些想法不是一时半刻能想到的,你到底是承认我们是一体的,别管初衷是不是纯粹,对我都不重要。我知道你本不应该负担起原本属于我的责任,你不是他们的亲人,族人,几年前他们是连人带货把你掠来的劫匪强盗,那几个管你叫妈的孩子没一个是你生的,凭什么要求你保护抚养他们,你和他们的父亲并没有很深的感情。。。可我实在没有其它人可以托付了,我这一辈子都欠你的,还不清。 我依稀记得,那晚你紧紧的抱着我,眼泪流了一夜。我很开心,也很难过,和开心一样多的难过,以前在北平读书时听过几个婉约派的学友念叨过爱别离求不得什么的,当时还笑话人家小儿女态,无病呻吟,现在倒觉得这几个字有千斤重,字字诛心,最后化作一腔恨意怨这世道太残忍。不知道那晚你会不会有孩子,其实我已经不想你再增加拖累了,尽管之前,我是那么想要一个你和我的孩子,他会成为我与你永远的联系,无论聚散生死,都无法改变。可现在我情愿你渐渐忘了我,我不过是打劫你的山贼,再后来是要挟你的上司,强娶你的山大王。我什么都不是,可你要好好的活下去,找个你喜欢也配得上你的好人,过下半辈子。 我的钢笔快没墨水了,先写到这里吧。战事不利,下一次冲锋轮到我们营了,不知道我们今生还能不能再相见,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亲自去你家乡,绚丽繁华的姑苏城走一遭,若有缘相遇,我便向你求婚,你的眼睛一定比江南的春天还美。 民国三十六年冬 夫木敬于锦州绝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番外 桃之夭夭--江舟 我是个自己都不大喜欢自己的人。 我的一生并不算长,似乎总遵循一个规律,我主动去争取的,和最后得到的,完全不是一回事。 我不是一个特别自信的人,从小在舅舅家长大,我没见过亲生父母,但我清楚的知道,舅舅舅妈不是我的爸爸妈妈,虽然他们对我很好,但中间始终是有隔阂的。我知道舅舅虽然在军中有些地位,可家里并不算宽裕,舅妈是个知书达理的贤惠女子,想尽办法让我吃的穿的好些,我更加不敢向她要求什么,只想好好读书报答她和舅舅。 学堂里的同学,大都是姑苏一代殷实人家的孩子,不乏大户人家的子弟,我自觉的和他们保持距离,不攀比,不得罪,不在意。同堂的学生里还有几个女学生,不用说,能送女孩子读书的人家不是一般人,从她们的穿着打扮,上下学的车马排场,仆从的前呼后拥,就可见一斑。也是从那时起,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旧衬衫有些别扭。 我没有什么朋友,在学堂里除了上课发言我很少主动搭讪其他人,下学后,我自己骑着舅舅给我的那辆旧自行车独来独往。这也没什么不好,起码当时我是那样认为的。 这一切,在一个春日的下午有了微妙的转机。 那天,正是南方春天最温柔的时候,一个冬天的阴冷,被急徐恰好的春风化解的无影无踪,江南的温柔,在夹杂着花瓣柳絮的风里慷慨的赐予每个人。我不知怎么的走到教室外面那棵桃树底下,开的满枝成片的桃花在阳光里,灿烂的让人心生欢喜。我不由得想起很久前课上教的那首《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古人诚不欺我,寥寥几个字,丹青不及,诗很美,景很美,花很美,她,更美。 我在桃树下,遇到了桃花的魂魄,化作一个美丽的少女,翩然而至,她的笑容和桃花一样灿烂。她主动问我的名字,我颇有些笨拙又故作清高的告诉她,我叫江舟,江南的江,一叶扁舟,我心里对这个解读颇有几分得意。她大大方方的回应我说,她叫宋司南,我后来才知道是校准方位的那个司南,但听起来特别好听。她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清澈明媚,大而且亮。她用目光示意我肩旁上,我凝视着她的眼睛,从左肩上摸到一片桃花瓣,那一刻,我心底突然涌起一泓泉水,凉凉的,甜甜的,可能那就是情窦初开的感觉。我心头突然有了莫名的冲动,那片花瓣,我没有丢掉它,而是在她面前把它放在手心里。捧在手心里,你明白我的意思吗?她笑了,那是会意的笑。一霎那间,我被从未有过的幸福填的满满的,心有灵犀一点通,就是这样子吧。 我觉得她和其他女同学不一样,不是那么高高在上,遥不可及。我和她的交流越来越多,发展到后来,我们竟也开始传传纸条,窃窃私语。当然,我们的纸条上没有什么露骨的表白,哪怕被截获了,也没什么有伤大雅的字句。我颇有些小聪明,每次只在上面写上只有她能看懂的普通词语,她也乐得陪我搞这些小把戏。像是,纸条上写着今天天气好,那就是说我们放学一起走吧,诸如此类。 在我推着车送她走回家很多次以后,我试探着问她要不要试试一起飞的感觉。她连犹豫都没有,说好。于是,她坐到了我的车后面,刚开始没有经验,试了几次不成功,险些摔了她。她倒是不气馁,甘心当我的陪练,也是再那些摇摇晃晃的起步中,她搂住了我的腰,这突如其来的身体接触让我整个人都差点失控了,她没看见我满脸通红的样子。这种刺激而又美妙的感觉无疑拖延了练习进度,整个下午,那条绿树成荫的寂静街道上,少年和少女都笑的有些忘形,直到太阳即将落山,他们才勉强试验成功,夕阳把单车上两个少年歪歪斜斜的影子拖的很长很长,一直延伸到他们记忆深处。 每次她都让我在胡同口就停下来,我知道她是怕家里人或是街坊看见,毕竟这个年月,虽然号称是新社会,但是仿佛和普罗大众的生活没什么关系,女孩子虽然不用裹脚,但其他的规矩,一样也不见少。也是因为这个原因,我一直不知道她是大名鼎鼎的姑苏宋家的大小姐,也完全不曾想到过,那深宅大院,身家半城的金贵娇女怎么可能陪着我这穷小子一遍遍练骑车带人?她穿的就是普通的蓝上衣黑裙子,普通女学生的打扮,从没看见她家有仆人接送她,如果是富豪家的女儿,怎么放心她一个人上下学呢?她从来没有跟我提起过,如果不是舅舅回家路上偶然看见她坐着我那辆旧车后面,搂着我的腰,一路飞驰着穿过那条小巷,我可能还会傻傻的做着娶她回家的白日梦。 舅舅平时在部队,不常回家,每次回来都会大包小包的带给舅妈和我些许关怀和惊喜,看到他走进门,家里就充满了喜悦温馨的气氛。舅舅自是不认识宋家大小姐的,只是关心我和车后的女孩是什么关系,这是长辈的职责。他并没有责怪我,只是轻描淡写的提了一句。我有些惭愧的低着头,毕竟这在长辈看来不是什么值得夸奖的事。舅舅其实颇为开明,笑着打趣说,我们家江舟也到了少年慕艾的年龄,春天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再说我侄子长得一表人才,有小姑娘喜欢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只要别做出格的事,无伤大雅。他一面说,一面俏皮的向舅妈眨眼。舅妈笑了,接着说道,是啊是啊,你那么讨人嫌的不是也有我嫁给你吗,我们江舟可不一样啊,穿上长袍,就是戏文里的白面书生,最得千金小姐喜欢。。。 舅舅和舅妈感情甚好,不像一般夫妻那样客客气气,装腔作势。他们之间嬉笑打趣也不避我,或许是把我当人自己的孩子。舅舅已经三十过半,舅妈也没有一儿半女,然而他们之间的感情还是那么好,我想将来,我和司南之间也会这样相处。 我用小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答道,“她是我的同学,宋司南”。 舅舅哦了一声,突然若有所思,自言自语说,“不会是宋继先的女儿吧?”,舅妈问,“宋继先是谁?”。舅舅笑道,“你连宋继先都不知道?咱们巷子外面那条街,一半的铺子都是他家的,当然他家的产业太大,那些零碎不值一提,三吴的绸缎庄,典当行,宝号,还有明的暗的,干股实钱的商行,买卖不计其数,他们家能把半个姑苏城买下来,还绰绰有余”。 舅妈惊讶道,“那真成了宋半城了,可那样大户人家的女儿,就放她一个人在外面上学?”。我也忍不住附和,“她穿的用的都很普通,也没有仆人车接马送”。舅舅想了想,点点头,忽然冲着我狡黠的笑着,说道,“你小子喜欢上那个宋司南了吧?不然怎么这么上心?”。我的脸涨得通红,连舅妈也看出来了,轻拍了舅舅一下,责怪道,“别逼侄子了,你看他那样子还用问吗?对了,江舟,那姑娘人品怎么样?”。 这俨然是谈婚论嫁的戏码,我虽然想娶司南,可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少年又似乎太快了些。我的头低的不能再低,含糊不清的说,“她很好,就是很好,很好。。。”。舅舅忽然声音提高些,“江舟,你有没有和她做出格的事,啊?”。我吓了一跳,半天才结结巴巴的问,“什么是出格的事?”,心里暗想,难道她搂着我的腰是那么大逆不道的行为? 舅舅显然被问住了,一边用眼睛瞟着舅妈,一把斟酌着措辞,“出格的事,就是。。。就是。。。你们有没有。。。啊。。抱在一起?”。我浑身冰凉,舅舅指的是她抱着我的腰,他看见我们了,唉!我的眼泪不争气的流出来,点头,承认是的。没想到舅舅舅妈反应那么大,眼睛瞪的跟灯泡一样,舅舅嚯的一下站起来,拍的桌子趴趴响,手指着我直哆嗦,“你好大的胆子!做下这样的事,你知不知道被人发觉了,那姑娘一辈子就毁了!你说实话,什么时候,多久了?”。舅舅舅妈的眼神压的我抬不起头,我心里更担心司南,终于忍不住哭出来,“从上个月开始的,她坐着我车子后面,我送她回家,她抱着我的腰怕掉下去。。。”。 之后是寂静,忽然,舅舅舅妈先后笑出声来,舅舅笑的直不起腰,舅妈问我,“这就是你做的出格的事?还有别的吗?”。我筋疲力尽的摇摇头。舅舅笑骂道,你个笨小子,可把我们吓个半死,也怪我总不在家,没有人教你这些事,今天就好好说道说道。 晚饭后,我愁眉苦脸的被舅舅叫进书房,他神秘兮兮地从书柜后面拿出一个藤条箱子,里面像是画报之类的一大摞。他小心翼翼的拿出几本,摆到我面前,我一看,上面全是穿的很少的妖娆女子。我觉得这些画报很有伤风化,不敢接。 舅舅把我拉到一旁,开始给我讲一些男人要懂得的事。。。虽然似懂非懂,我还是明白了什么是出格的事,以及会有怎样的后果。我撇着嘴说,不喜欢那些浓妆艳抹的女人,她们不好看,是庸脂俗粉。舅舅笑着做要打我的姿势,但手并不不放下来,一边坏笑着,“你的年纪,确实没有品位,还懂得个庸脂俗粉?那你的小情人是什么?”。 “舅舅,她不是小情人,她是我的同学。” 我第一次顶撞舅舅,他倒并不在意,还穷追不舍,“那你觉得你同学怎么样?”。我的脑海中又浮现出那天桃花树下的灼灼风华,“她啊,我和她总有讲不完的话,她聪明,又真诚,有学问,不卖弄,还会替人着想,她的眼睛特别漂亮,又大又亮,给我的感觉特别亲切,就像舅妈一样。。。”。舅舅一下子打断了,“臭小子,要不是看在你是我侄子的份上,看我不打你,竟然惦记你舅妈。。。”。 我知道舅舅其实是在说笑,也不在意,接着自顾自的说,“不是,是感觉,不是舅妈,您不要误会。她啊,在我心里,就是那桃花树下的仙女,不然怎么我在桃树下遇见她呢?”。舅舅以一种难以形容的眼神打量我,给我下了定论,“还桃花仙女,你这是想当许仙啊,可肉麻死了,行了,你啊喜欢她不要紧,可不能耽误学业,以后某个职位,有了薪水,才能把你那仙女娶回家,懂不懂?”,他使劲揉了揉我的头发,我傻笑着点头。 我隐约听见舅舅舅妈在说和我有关的事,还夹杂着嬉笑声,我不在乎他们笑话我,也知道他们是善意的,舅舅说的没错,我要成家,先立业。司南,我要娶你。 日子还是那样平静,直到一天我送她到巷子口,一个念头让我在意起来,她到底是不是那宋半城家的大小姐。我静静的站在巷口,看着她最终进了一户宅院。过了大概一刻钟,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推着车子进了巷子,数着门户,最后停在了一户人家门前,只是这不是正门,看不出格局身份,正巧,门里出来一个中年妇人,看我在门口,便上前问我在这里做什么,我假装练习骑车在巷子里迷了路,随口向她问路,那妇人到不怀疑,热心给我指路,“这里是宋府,你得从这巷子里出去,往西一直走便是了”。“宋府?”,我故意装糊涂。“是啊,宋家大宅,这姑苏城有一半都是姓宋的,你年轻,不知道市面上的事吧?”。我笑着跟那妇人道谢,只是我的心里一点都高兴不起来,难道舅舅真的说中了? 我没有当面问司南,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每次和她在一起时,我既快乐又忧愁。好不容易舅舅再次回家,我把他拉在一旁,低声问,那宋继先有几个女儿,我想如果司南不是大太太的女儿,那我们还有希望。舅舅奇怪的打量我,“这个我倒是知道,宋继先家财万贯,可是膝下只有一个女儿,没有儿子。你问这些干什么?”。我失魂落魄的答道,“司南就是宋继先的女儿”。舅舅关切地问,“你怎么知道的?有人找你麻烦了吗?跟舅舅说!”。我要了摇头,把那天侦查的情况一五一十的述说了一遍。 舅舅把我叫到了书房,沉默了很久,听他闷闷的问道,“你还想着娶宋大小姐?”。我不知道,不知道怎么回答,也不知道答案,就这样枯坐着。舅舅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安慰我,“你还年轻,也许将来遇到更合适的人,何必自寻烦恼,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我说不说话,眼泪却止不住的流。过了很久,舅舅深深的叹了一口气,无奈的说,“你真的和你妈一个样,死心眼,我劝不住你,你要我怎么做呢?”。 我问他,我妈死心眼是怎么回事?他重重的跌坐着椅子上,挣扎了好一会,开口说,“你妈当年一眼就看上你爹了,那个小白脸,本来没什么大不了,跟谁不是过日子?可你爹刚成亲不到一年就撒手而去,抛下身怀六甲的你妈。你妈身子本来就不好,生下你以后更差,没多久也走了,就这么回事”。这确实是令人悲伤无语的往事,我终于明白他和舅妈为什么避而不提,因为没什么好说的,徒增伤感。唉,这造化真是弄人,我爹弱不禁风,倒是不耽误传宗接代,留下我这个遗腹子,舅舅身强体壮,却至今没有孩子,这,不讲道理。 舅舅跟赌气似的说完了,我知道这是他心里的一道疤,很痛,却不知道气向谁撒。我抬起头,做了一个后来才知道并不明智的决定,我要和舅舅一样,去军中谋前程。舅舅干脆的拒绝了,骂我不自量力,胡言乱语。我继续恳求他,摆明了以后可能的几条路,要么去商行里做学徒,多年以后或许能独当一面,做个经理,要么去政府某个职员之类的工作,但是没有关系怕是很难,要么去报馆写文章,只是薪酬微薄还容易牵扯麻烦,或者从军,军队里还是很缺少有文化的人员,如果能得到某个大帅的赏识,说不定会平步青云,当然风险也大。 舅舅冷笑着,心里倒是暗暗认同侄子的分析,一个少年能有这样的见识实属不易,可是,自己哪里舍得把妹妹唯一的儿子扔到军队里?他哪里懂得行伍的艰辛,不说打仗上阵的危险,平时上官对下级的打骂苛扣,老兵油子对新兵的刁难折磨,人家去逛窑子抽大烟,你不合群,混不下去,你和他们同流合污,那更要命,他想象不出来这个柔弱少年怎么在残酷野蛮的军营中生存,更别说,唉,他还长得这么俊,要是让人糟蹋了,自己死后无法面对妹妹。不行!他斩钉截铁的说。 我没在说话,退出了书房。从第二天,我就开始高烧,烧的迷迷糊糊,断断续续的喊着司南。一连病了好几天,换了几个大夫都不见起色,舅妈焦虑起来,责怪舅舅跟一个孩子说重话。其实连一边的大夫都看出来了,这位小哥害得是相思病,真要命。舅舅更急,没办法了搬把椅子坐在他床边上,说,“江舟,舅舅答应你了,给你找门路上军校,一毕业就是军官,再往后就看你的造化了,你振作点,以后真的乱起来,大财主要反过来求当兵的保护,那时候,宋大小姐上赶着嫁给你。。。”。 我都听见了,心里终于有了一丝亮堂,晚饭时,我勉强下了床,给舅舅跪下,我知道让他为难了,我太任性,太自私了,可是,我不能放弃司南。 很快的,舅舅帮我打点好,我提着舅妈帮我收拾好的行李,上了开往黄浦江的渡轮,第一次出远门,我才意识到我的家和家人,从我的生活中抽去,我的心也被咬掉了一块,今日一别,不知何年才能再相见。我不知道,那是我与他们的永别,离开姑苏以后,我再也没能回来,不知道谁替舅舅舅妈养老送终,我真不孝。 在无比的惆怅中,我来到了那座黄浦江边的军校。其实所谓军校,并不是很正规有体系的教授军事知识,至多是个速成班,结识有能力的同学,倒是比学习本身有价值的多。因为我的基础很好,还懂得外文,很受教习们的赏识,其他同学也乐得跟我交好,我也不在乎帮他们做功课。孤独的夜里,我总会想起和司南的那些快乐时光,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我的不告而别是不是让她对我失望了,她嫁没嫁人? 在训练之余,听全国各地的学员讲那些飞黄腾达的前辈们的逸闻趣事,似乎在校名改为陆军军官学校以前,黄埔确实英才辈出,将星闪耀,也是时势造英雄,现在已经远逊当年,鱼龙共舞的盛况不再,如今的教学重点,似乎更倾向于情报人员,而非带兵打仗的军人。这与我当初的设想,相距甚远,虽然我被上官们多加赏识,但他们都是抱着把我推荐给戴主席的路子走,还有好多同修羡慕我,你进了军统局,不用风采露宿日夜行军,也不用上阵拼命当炮灰,别的大员,哪怕是省主席也得对你点头哈腰,不敢得罪,委员长身边人,升迁的速度还不得跟火箭似的,到时候房子,票子,女子,哪个不是应有尽有? 我很矛盾,但是又不能写信给舅舅说,军校会拆开学生信件检查的。我试过给司南写信,她的地址我是知道的,可是全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她,大概是已经忘了我吧。 日本人发动了卢沟桥事变,军校的教学也受了影响,全校从南京迁到了四川,我离司南更远了。我无时无刻不关注南京方面的消息,因为那离苏州太近了。南京沦陷,淞沪战役全线溃败,我恨自己为什么离开你,疯狂的打听你的消息。我此时因为成绩优异,被招进军统做事,也好,这给我搜集你的消息提供了便利。我终于知道苏州也沦陷了,你自挖一目据日寇的文章报道也放在了我的办公桌上,我那一刻近乎崩溃,我没有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在你身边保护你,我不配喜欢你了。但我知道你还活着,这便是我继续下去的动力。我知道我的司南是个坚强的女孩子,但是发生在你身上的事终是太残忍了,我无法想象你当时怀着怎样的心情做这件事,有多疼。 我越发痛恨国民政府的不作为,被困在这阴暗沉闷的军统局里,不得自由。司南,我打心眼里佩服你,你没有被打倒,还顽强的支撑着宋家。你越来越频繁的出远门,我心里明白宋家的情况不好过,也越来越为你担心。你知道么,我搜集你的行踪越来越困难了,你的买卖倒是越做越大,我不得不佩服你的胆量,军火,鸦片,还有国宝,你居然都敢卖,我没有指责你的意思,我知道你是被逼的没有办法才冒这么大风险的,这是刀尖上打滚的日子啊,司南,你太不容易了。我这个科班出身的特务,也就配给你打下手,做个师爷什么的,你是干大事的人,若你不是女儿身,大概我此刻在你帐下听命了。最后一次得知你的消息,你去了湘西,那是白长官的地盘,我还能说上话,可后来就没有音信了,你就这样消失在绵绵群山里。 我周围有各色女人想要我作她们的入幕之宾,可能是舅舅说过的那样,他们喜欢我这样的白面书生,我觉得很恶心,身在军统倒是有一个好处,别人不敢逼迫我,我也乐得自在,久而久之,有传言说我不喜欢女人,有男朋友编的像模像样,我倒是想看看他们给我安排的男朋友是谁,我平常比较熟的人也就是,钱干事,唐副主任那几个,量他们也不敢编排到毛主任,戴主席身上,哈哈,戴主席虽然风流,毕竟还是喜欢女人的。 钱干事是另一边的,还有陈组长,冯站长,都是。我冷眼旁观着,不想拿他们的命升官发财,我的级别不高不低,事情是在我眼皮底下,但还轮不到我负责,我当然不会多事。虽然讨厌自己的工作,可我其实很有天赋。我们这行,说谎是家常便饭,让别人以为我没有说谎只是入门及格线,让别人以为说我说谎的人在说谎,那才是小有所成,让别人自发的说谎为我圆谎,那是个中翘楚,让别人把真话当成说谎毫不怀疑的,是一代宗师,当然还有人超越了说谎本身,达到了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境界,传说毛主任就是这样的。更有人懒得说谎,直接抹掉当事人,这更是返璞归真,天下无敌,说的是戴主席。我呢,能看出来这些说谎者,被说谎者,可要我自己去做,我不爱说谎,所以我很少说话,或者只说一部分。 我不知道怎么会变成了今天这个样子,司南,我不再是那个纯白单纯的江舟了,我不喜欢现在的样子。我是个谋定后动,雷厉风行的人,我找到钱干事摊牌了,他那么精明的人居然惊讶成那个样子,一直说,“小江,我看不透你啊”。我后来逐渐接触到了康先生和伍先生。我费尽力气调到南京,大家都以为我得了失心疯,或者投了汪兆铭,那个年月,南京沦陷,怎么会有人拼命往里扎,我已经置个人生死于度外。这些年,我挣扎着,日日出在勾心斗角的漩涡里,于国于家,已经失望透顶,于情于己,我心如死灰,我才不到二十出头,但是心中已无希望,舅舅阵亡了,我想尽一切办法贴补舅妈,却不能把她接到身边奉养,我们这种人,最好光棍一条,省的受人要挟。 日本人投降了,我跟着国军队伍接收物资,在常州驻扎,之前不久从白长官那里收到一张照片,我认出来,那是你,可你已经成了木夫人,还有好几个孩子。我没权利要求你等我,只是我的心空落落的,我再也要不回你了。白长官知会我,木当家的是他手下得力干将的熟人,大概是告诉我不要越界。这兵荒马乱的,你在深山里也好,起码安全些。我在街上闲逛,正好碰上有兵痞欺负妇女,平时我是不管的,因为管不起。可那天,我不知道怎么想的,总觉得它们欺负的是你,于是我走过去,亮了招牌,自然无人敢惹,我连那女人的长相都没看清楚,继续失魂落魄的向前走。 晚上,我就收到一份颇为讲究的拜帖,说是常州叶家感谢我当街见义勇为之举,那被欺负的正是叶老爷的独生女儿,我本无意声张,可人已经在门口等待多时。众多旁观人证,我哪敢收他的谢礼,没想到叶老爷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闺女送来了,军中最忌讳这种事,我虽然是军统特务,可也是军校科班出身,这种错误,落人口实,我是绝不会犯的。我小看了叶老爷,也小看了金钱的力量,他找到了我的上官,以我见义勇为为知名,小姐心生爱慕,非我不嫁,长官们收了钱又是这种成人之美的事,何乐而不为?就这么样,我莫名其妙的被特批结婚,哈,从头到尾,我都没有反对的权利。 那叶家小姐倒也是知书达理,我以礼相待,跟她明言经过,这桩婚事非我所愿,心里早有所属。没想到叶小姐倒也干脆,直言她也不情愿,可是说了不算,如今名分已定,不愿的也既成事实,让我看着办。她若是坐在不动,我也不会动她,倒是她那番话让我觉得这个女子有意思,她不是司南,但是那口气都有几分像她。 我和她有了夫妻之实,没什么感觉,像是履行义务一样。她是个很有个性的人,和司南不一样,她跟我在一起时也不亲密,我随部队开拔时问过她,要不要跟我走,不愿做不负责任的人。她竟然同样干脆的拒绝我,说她和我之间没有深厚感情,难以生死与共,强行在一起是彼此拖累。我很惊讶她说出这番话,可又不得不佩服她,其实我确实配不上她,怪不得她没看上我,我笑笑,把随身物品都留下以便日后相认,外加所有的积蓄,三千块银元。其实叶小姐很漂亮,是典型的江南美人,眉目精致的跟工笔画描出来的一样。可我心中已经有一个司南,她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是我心底仅存的光明。现在只剩一半了。我走时叶小姐已经身怀有孕了,她明确表示不需要我为孩子取名字,我也是笑笑,便离开了,再也没有回来。我和这个女子都有了骨肉,然而我们之间还是跟陌生人一样。真是奇特! 我慢慢知道那位伍先生是了不得的人物,我和他对彼此都很欣赏,也知道他本不姓伍。后来,国共双方撕破了脸,我倒是早有心理准备,再一次秘密会议结束后,我预感会发生什么,安排伍先生他们从秘密通道先行离开,在目送他们最后一个人安全撤出后,我头也不回的往回走。 我听见伍先生在身后喊我一起走,我转身笑笑,从容不迫的说了我人生最后的一句话,“有人走了,就要有人留下,我不后悔”。还没走几步,我就倒在地上,原来他们提前动手了,哈,死原来也不可怕,只是我没能再见你一面,我的司南。我那素未谋面的孩子,你若能幸存于乱世,愿你一生幸福,我从没得到过的幸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5.番外 --美玉有瑕 镜子里,一张整齐端庄的鹅蛋脸,镜子外,一声悠悠的叹息,老伙计,咱们有缘啊。 这个被玉石圈里同行顶礼膜拜的玉奶奶,看起来还不像个真正的老奶奶,尽管发丝里已经掺了几缕霜色,她的皮肤依然紧致,腰背也挺得直直的,看上去不过四十几岁,如果不是她坚持穿对襟排扣,头发中分梳成一个圆髻别在脑后,打扮的像个旧社会大家族的老太太一般,也许还能年轻许多。 她的一只眼睛早年就没有了,鲜有人知道原委,只有那几个颇受她喜爱的晚辈拜访时,有幸见过她年轻时的光影留念,发黄的相片上,背景都迷糊了,可那上面的少女却依旧鲜活,跳脱,洋溢着呼之欲出的生命力。照片角度不同,有晚辈说像林青霞,也有说像郑佩佩的,但都不外乎那一类型。那个少女叫宋司南。有一张合照,这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只有一个眼疾手快的晚辈才得以一睹,老太太还老大不乐意,之后好久都不搭理她。 这张照片同样年代久远,是在一棵桃树下拍的,树下一对少年男女,都穿着当时流行的学生装,原汁原味的民国风,只是少年把制服的外衫脱了,只穿着里面的白衬衫,微微含笑,却很有几分江南书生的传承。千百年来,江南文风鼎盛,才子风流,白衣缱镌,温润如玉,如小桥流水一般自然天成。 纵使年代变了,衣着变了,白衣依旧,少年翩然。如今银幕上的小生们已经演绎不出这种斯文秀气,或许谢贤早年还有几分样子,但后来就不行了。旁边的少女就是玉奶奶,有眼睛的都看出来,她是喜欢这个少年的。 以前听戏文里才子佳人,书生名妓,很奇怪为何那些才貌双全,见识不凡的女子会倾心于手无缚鸡之力,只会无病呻吟,做几首酸诗朽词的书呆子,其实是没有亲身处在那个环境里。 固然,他们在风起云涌的大时代里,不出众,在烽烟四起的乱世里,不中用,在生死一念的险境里,不可靠,哪怕在歌舞升平的平明世道里,多数也不得志,攒不下万贯家财,管不了柴米油盐,肩不能挑,手不能提,拿不起放不下。 可是,对十几岁的少女,足够了。男女有时候会被对方身上的同性特质所吸引,比如女子倾慕清秀儒雅的男子,男子心悦英姿飒爽的女孩。在温柔的江南,更是如此,只是英气的女子太少,而柔弱的男子太多。一些杂记野史颇记载了些南方才子上京赶考被女山大王劫去做夫妻的趣事,像众所周知的李岩与红娘子,其实杨宗保与穆桂英也是一回事,无论真假与否,流传的演义话本里,总是不吝赞美杨家小将的一张白净面皮,漂亮眉眼,溢美之词不下于他的夫人穆元帅。这杨家将本就是南方人。有学者考证,穆桂英的姓氏其实是慕容氏,那么身上流的确是北方马上民族的血。鲜卑族的美丽少女与清秀倔强的吴儿,一见钟情,逼着嫁给对方,不论千年之前还是现在,都是一段美丽传说。这种女强男弱的婚姻,结局似乎都很幸福。 她其实没期待那么多,就算早年,也没想要嫁什么第一才子,或是高门大户,彼此喜欢就好了,普普通通的,按部就班的,过一辈子,庸庸碌碌也没什么。就像江南的清风细雨,平凡,却舒服。 人生并不能一直简单快乐,就是嫁了白衣少年的女孩子,也渐渐要面对柴米油盐,锱铢算计,世态炎凉,当年仰慕的才子,半生过后,潦倒落魄,寒酸庸碌,早为人妻人母的女人也忘了当年的爱慕,依旧是清风细雨,情愫一点点淡了。这就是生活。 玉奶奶这一生注定不能平凡,少年以不凡为傲,却不知代价。 她的生活,突然从柔风细雨转到疾风暴雨,没有预告,不讲道理。她连一块小舢板都没有,却被骤然投入巨浪中,这境地,弄潮是个笑话,令人惊讶的是她的韧性,小舢板也好,礁石也好,她没有放弃,最后竟然执掌了一艘巨舰。她的成就,和早年的梦想相距甚远,一半是能力,一半是形势造就,细细数来,她的传奇都源于不愿做的事。譬如她的几次婚姻。 她不是随便的人,几次结婚,都是明媒正娶,婚书证明,一应俱全,丈夫也都不算等闲之辈。可她心里从没把他们当成过归宿,或为搭档,或为掩护,或为利用,或为。。。说不清的一笔账。如果有选择,她是不齿做这些事情的。 她的年龄是一个谜,后来连自己都记不清了,在大洋彼岸的护照上,她的年龄足足比真实年岁少了十五年,她还记得拿到护照时,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十五年的风雨,轻轻松松的在纸头上抹去了,可真的不存在了吗,那我的右眼应该还在呢。她失声痛哭,如果真有命运之神的话,他戏弄的太过了。人生如戏,其实不是什么好事,下一句就是起落无常。更难以想象的是,在这个基础上,她后来归国时又减下八岁,阴错阳差的嫁给了那个少年的儿子,她清楚的知道那个人和他的父亲是两回事,尽管他们长得极为相似,可她拒绝不了男人热烈的追求,也并不知道他的身世,其实她心里明白,是自己始终放不下那个白衣少年的。她也不能理解那个风华正茂前程大好的英俊男子为什么对一个即将步入老年的女人如此痴迷。她那时将近五十岁了,而那个男人还不到三十岁,尽管她衰老的比一般女人慢得多,但心境毕竟不同了。直到婚后的一天,她偶然间看到一张涂鸦,是在一本年代很久的本子里,一副铅笔素描,纸页发黄,样式也很老了,她的丈夫亲昵的靠在她身旁,说这是他父亲为数不多的遗物。她本不想再看,但男人显然很想和她分享自己的一切,在那个宁静的下午,一起偷窥父亲年少时的心思。那幅画线条干净,虽然一看就知不是专业画家的作品,但颇有几分灵气。她的关注点并不是那些细节,当看到那幅画的第一眼,她的心就被重重锤了一下。 画上是一颗桃树下,少女读书的情景。寥寥几笔,春风的温柔,花瓣的曼丽,树下少女的书卷气都翩然之上,其实少女的脸并没有清晰的画出来,树下的她低着头,脸略略侧着,几缕秀发垂下来,无声胜有声。她心里苦笑一声,也许是因为这样,丈夫才没有认出画中人是自己。她如此肯定,因为那少女肩头分明飘着一瓣桃花,更因为提在画右侧的一首小诗, 江南三月暧, 舟浮柳岸边, 思君问桃树, 南北一线牵。 这是首藏头诗,江舟思南。她知道思南也是司南,同时还是思念司南。这首小诗意境寻常,藏头虽妙,也就是游戏之作。可是心思却是可贵的,然而这一切对她都没有意义了。旁边的男人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继续念叨着,“十几年前我偶然间翻到这个本子,一下子就喜欢上这个女孩子了,遇到你之前,我周围也有不少漂亮女孩,可没有一个像她。。。”。女人在心里苦笑着摇头,难道对女人的口味也会遗传吗,他说的没错,只是他并不知道她不是像,而是画上女孩的原型。 一个女人为年少时的朦胧情愫耿耿于怀了一辈子,到头来却嫁给了那个人的儿子,这实在难以让人接受。她终于明白婆婆第一次见到她时异样的眼神,本以为她介意自己结过婚年纪大,却不知是因为看见了当年摸不到抓不着的情敌。 沉稳如她,经历了那些风浪以后,依然不知该如何面对丈夫和婆婆,感觉自己好像在犯罪一样。其实自己当年遇到这个男人,只是为了把生意带回大陆,他也并不是最好的人选,自己本来也没想要再次嫁人,只是拉上一条关系而已。谁知他竟然跟着了魔一样,一根筋似的疯狂追逐她,这在当时是不敢想象的。不说年龄悬殊,他初遇她时才二十几岁,年纪轻轻就做到了高位,当然有他父亲的余荫,据说他素未蒙面的父亲当年是一个后来位极人臣的大人物的副官,舍命救了上司,人死了,恩情就报在儿子身上。他年纪轻轻就被大人物带在身边,和红墙绿瓦出入的孩子成了莫逆,各种学习进修的机会他都优先,孤儿寡母,也没人嫉妒。他自己也挣气,天赋不凡,精通几门外语,在机械和机电上独当一面,好多前辈领导有意招揽,他也到了成家的年龄,生的的的确确是一表人材,性情人品都没说的,可他就是一直推诿,渐渐成了大龄青年。连他相依为命的母亲都以为他是眼界高,前程为重,不想早早定下了而已。谁知道他在香港见到那个离了婚的女老板就走不动了,迷的失魂落魄。诚然,那年月大陆的生活水平,穿衣打扮远不如香港,那个女老板气质长相也算很不错,可绝算不上倾国倾城的绝色佳人,对他也不冷不热,不假辞色。可他就一头陷进去了。在业务上和接人待物上,他一直有超越年龄的沉稳持重,可能是单亲家庭的缘故,在爱情上,他又像孩子一样任性,单纯,不成熟。 他和她的心境其实一直不搭调,他自顾自的热烈着,她波澜不惊的应对着。只有在他熟睡时,她会静静的凝视他,心里暗暗的想着,原来江舟长大了是这个模样啊,然后不自觉地微笑起来。他有时偶尔醒过来,看见她不多见的微笑和满含柔情的目光,眼里都会灼热起来,他其实会错意了,以为她平时在人前装严肃,其实是爱他的,他永远也不会知道她其实是在想他的父亲。他太想当然了,从没注意到当他满怀喜悦的把她压在身下时,她并不热情,还有些僵硬,她心里比之前任何一次婚姻都抵触这种亲密接触,如果江舟当年没走,此时自己不是在和儿子做那种事?她知道这种念头很可笑,但控制不住。 后来她终于受不了了,开始长期在香港或是海外停留。她从来没有对他发过脾气,但是任何人都能察觉她在有意疏远他。他很痴,但绝不笨,他有一次终于声泪俱下的问她问什么,他有什么不好,做错了什么,她手足无措的僵在那里,说不出那些事先编好的苍白理由,她以为这样久了,他也就看淡了,放弃了,她等着他和她提离婚。他却没有,没有预想中的冲突吵闹,颓废堕落,他还是一如初见时的干净整齐,工作上也是一丝不苟,只是他的笑容和开朗不见了。每当他们独处时,他变的很沉默,她内疚的想哭,不该这样对他的,他没有做错什么。 她其实本身是个率直热情的人,后来有人说玉奶奶的性子很怪,其实是那些遭遇把她本来的个性生生压制了,扭曲成现在的样子。她恍然大悟一般,心里做了一个决定,不能让无辜的人承受这样的痛苦,自己犯下的错自己善后。在又一次相处中,她打破了寂静,第一次,她握住了他的手,轻轻叫着,江川,我让你受委屈了。那个男人的名字叫江川,姓叶,随母亲。她细细打量他,才发现他瘦多了,在她心里总是下意识的拿他当自己的孩子,不加思考的,她紧紧抱住他,像安慰似的抚他的背,一如当年在苗寨的动荡岁月里与木少爷的孩子们相依为命一般,眼泪止不住的滚下来,说不清为什么,为了谁。直到有些泪珠滚落到男人的颈间,他才被着突如其来的转变造成的不知所措中惊醒。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反握着她的手却十分有力,目光一如初见时那样清澈,却夹杂着好多哀伤,半天,才吐出一句,“为什么?”。他已经不再是毛头小伙的年龄了,尽管作为一个男人,他还称得上年青,但这许多年来,他在没有她在身边时想过很多,自己其实根本不了解她,热烈的追求,炙热的爱恋都是一厢情愿。可是,如果不爱,她当初为什么答应。有一个他最不愿意面对的答案,她出于某种目的利用了他,不惜以婚姻为代价,或者只是对他年轻鲜亮的肉体一时兴起。可尽管如此,他还是不能停止对她的感情,在周而复始的矛盾和压抑中他变得沉默了。 她拿出了精心准备的说辞,因为自己的自卑,所以一直不敢完全接受他的感情。没想到他却反问,“还有呢?”。她心里一惊,难不成全知道了,那今天就直接摊牌好了,自己编的辛苦也是怕他知道真相受不了。她闭口不言,这种你来我往的博弈,她实在不陌生,在对方底线不明时,最好以静制动,多说多错。就看谁先沉不住气。 没想到,他很平静,接着问道,“你早就说过眼睛的事了。我并不在意的。”。她心里五味杂陈,暗道,你比我预想的聪明多了,可想这么明白有什么用,唉。一咬牙,她把后手亮出来,接着说,“我是提起过,可并没有说原因,这只眼睛到底是怎么丢的。”他的眼里有些不忍,把她逼问着揭旧疮疤,但是他太想知道了。“我十六岁时被坏人欺负了,挣扎中伤了右眼,就这样。”,她的眼睛看向别处,悠悠的说。其实这并不算说谎,只是把事实演绎了一下,大体不错。他万万没想到是这样,这倒是一下子解释了她和他在一起时那种僵硬的姿势和后来种种别扭又说不出来的奇怪感觉。他甚至脑补出来她一直羞于说出这个缘由,所以之前的婚姻也是这样结束的。 他静静的凝视着她的眼睛,仿佛要透过它们读取她的灵魂一样,盯的她发毛,却不敢动,努力调配全身上下配合脸上快要僵掉的表情。他终于动了,抬手抚了抚她脸旁的碎发,柔声说,“你该一早就告诉我的。” 然后他试探着轻轻吻了她,她不忍拒绝,勉力迎合着,心里想着,就当是做善事了。 她开始试着接纳叶江川,忘记江舟,尽管没报什么希望。香港的生意已经稳定了,况且那只是个中转站,海外的生意也有可靠的人看着,她一下子有了大把的时间。那是一段难以形容的岁月,谈不上甜蜜,但不后悔。她想补偿叶江川,甚至做一些讨好他的事,比如做他喜欢吃的菜,主动提出和他一起去看他喜欢的芭蕾舞,在家招待他的同事好友,孝敬他的母亲,自己的婆婆。她以坚忍的意志扮演着一个完美可爱的妻子角色,在这点上,她还是颇有天赋的。譬如说她挽着深蓝色呢子大衣,上身一件浅藕色的贴身高领毛衣,下面一条深驼色的西裤,简简单单的等在他进修学习班门外,他从教室里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在颇有些寒意的深秋傍晚静静站在那里等他的莲花。他激动的拉着她的手,跟同修们介绍自己美丽的妻子,她的接人待物察言观色已经炉火纯青,几句话便帮他和自己揽了不少好感,亲切自然。一路上,他都把她搂在大衣里,心疼的不得了,两个人打闹着回到了家。他一进门就把她的手揣进怀里,她的手其实挺冰的,她把手抽出来,捧着他的脸,小声问,“你说我这样别人会不会说闲话?”。他说,才不管别人呢,只是怕你冻坏了。接着他便不由分说的把她抱上床,裹上厚厚的被子,那一刻她觉得很温暖,很幸福,第一次有了一种依恋的感觉。他走开一会又回来,拿了一杯热水过来,递给他,她用手捂了一会,递给他,“你忘了尝烫不烫了,下次记着点”,她看着他,俏皮的笑着。他接过来,低眉顺眼的答道,“是,夫人,小的下次一定注意。”,尝了一口,又递给她。她一边喝水,一边咯咯笑道,“大胆,还敢有下次!”。他把水杯接过去,笑着和她滚作一团。 之前激情的余温还在,她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不再反感他的身体。厚厚的被子里面,他和她坦诚相对,她近距离的打量他,其实已经能把他和他父亲分的很开了,毕竟她只见过少年时的江舟,也并没有和他太深入的交往。眼前的这个男人,真是活脱脱的剑眉星目,鼻梁挺拔秀丽,整张面孔精致的如同画出来一样。他的身材算高挑了,比他的父亲健壮有力,皮肤和脸庞一样白皙,亲热时他的胸口会发红。她承认,单论外表,自己是配不上他的。他和她为了彼此间的称谓还有些小小的争执,他想叫她南南,被她拒绝了,听起来太像小女孩,她叫他江川倒没什么意见。结果,到了耳鬓厮磨的时候,他想叫她,却不知该怎么办,只能嘶嘶呜呜的低吟,倒是很性感。她发现完事后,他眼角有泪,大惊失色的问他,是不是觉得委屈或者身上难受,他笑着抓过她的手抹自己的眼角。 她有时也在想,江川这么个近乎完美的人,怎么就看上了自己,真是上辈子欠了我吗?哈。突然,一个念头冷不丁钻进脑子,可不是吗,他老爹倒是欠自己一个说法,可也用不着这么还啊。唉,我怎么又想起他父亲来了,还是忘了吧。她看了看身边熟睡的江川。 有段时间,一部名叫《乌龙山剿匪记》的电影很火爆,那个缺乏娱乐生活的年代,这是很难得的消遣。江川和文宣部门很有些交情,刚开始上映,就弄到了电影票,于是他们和约会的小青年一样跑到电影院里摸黑。其实她对看电影没什么特别的兴趣,但江川特别喜欢,她就陪着。 谁知道渐渐的,她看入了神,江川告诉她说她当时抓着自己的手,劲大的很。一段尘封许久的回忆破土而出,苗寨的岁月,滇西的大山,木少爷,孩子们,一下子从记忆深处走出来。她不喜欢亏欠人,她承认亏欠过不少人,有些能够补偿,有些不能,比如木少爷的孩子们,至今还没找到。回去的路上,他一言不发,他以为她不高兴了,或是被电影里某些情节吓坏了,搂着她的肩膀说,你不喜欢咱们以后不看就是了。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嗯了一声敷衍着。 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她依旧沉默的上床,躺下,和平时的她判若两人。江川也不明白为什么,只是很后悔自己拉着她看电影。他轻轻碰了碰她的手,没有反应,他有些担心了,抚上她的额头,还好,没发烧,但也不对劲,明天带她去医院吧。忽然,她动了动,一把抓住他的手,他措不及防差点摔在她身上,她翻身压在他身上,力气比以往大了很多,眼神却很空洞,嘴里反反复复重复一句话,你不许走。江川极度错愕着,也不知该怎么应对,只好柔声安慰,“我不走,不走,你放心“。可这还没完,她居然有些粗暴的撕扯开他的睡衣,还骑到他的身上,居然俯下身主动吻他。后面的事已经超出他的预料范围,两个人纠缠了很久,终于停下来。他看着怀里的她,很惊讶,这完全不像她,倒像是被另外的灵魂附身了一般,虽然他并不讨厌她的主动,但他希望那是出于她的本意,而非失常。 第二天,她对他说自己昨天不知怎么的吓着了,做了很羞耻的事,他倒是松了一口气,原来你害怕了会那么主动啊,哈哈,他永远想不到,她昨天夜里把他当成了木少爷。她有心结,日子久了化作心魔,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人生有太多后悔的事,总想着若是当初。。。就好了,只是大多数人的这些遗憾没有那样惨烈,最终会被岁月化去,而她的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最后变作一根根刺,平时还好,不小心触到了就流血。她搜肠刮肚的回忆那个电影有哪些可以称得上吓人的情节,要知道,她的胆子大得惊人,十六岁就敢自挖一目的人,当然是狠角色,唉,真没什么可怕的。她靠在他胸前,拉着他的手说,她害怕树和大山,其实这是从她那个异国的继子那里借用过来的,那孩子就怕大树和森林,当时带他去看心理医生,人家说确实有这样的病例,没什么奇怪的,然后又引经据典,搬出祖师爷佛洛依德,从孩子的童年分析出来许多证据,她当时听的目瞪口呆。 他心里其实猜测可能妻子当年的遭遇就在一个有树的山里,当然不会说破。当她红着脸低头问他,会不会嫌她昨晚上不知羞耻,他却笑了,忽然把她压在身下说自己喜欢极了。他翻身把她禁锢在自己身上,坏笑着说她昨晚就是这样欺负自己的。她让他别闹放自己下来,他就是不肯,直到她故作生气的样子,威胁他再不放手就再欺负他一次时,他乐的不行,说自己都快等不及了,催她快点。没有奈何,她只好笨拙的解他衬衫的扣子,完全不复昨晚的利落,他就那么一动不动的躺着,等着她欺负。她感觉到他下身那个地方有了反应,本想咯吱他敷衍过去算了,可是已经这样了,大概糊弄过不过去了。只好嘴里念叨着,”你当自己是地主老财啊,张着手让人伺候“。他很享受这种感觉,笑嘻嘻地说,”手没张着啊“,动作倒是很配合,三两下把自己衣裤扒掉。她知道他的小心思,笑着骂道,”光着给谁看,还不钻进被子里,也不怕着凉“。他倒是听话,钻进了被子里,顺手也把她拽了进去。她一边轻轻打他,一边情不自禁地堵住了他的嘴,他像个孩子那样,手脚放平对着她,毫不设防。她抱着他,欣赏着他意乱情迷的样子,她终于知道男女之间相处是什么样子。他绷紧的身体瞬间放松下来,眼睛闭得紧紧的,好像昏过去一样。这个家伙,她心里暗骂,却忍不住又躺回他身边查看,摸摸他的脸,听听胸口,确定无碍,”江川,你睡着了?“。”睡着了。“,他还是闭着眼答道。她咯咯笑起来,从他腋下掏过去,就要咯吱他,他的身体极其敏感,所以也最怕这招。还没等她得逞,他先一步抓住她的手按在自己胸口上,半睁着眼睛看她,一个男人,居然能有这么妩媚的眼神,她看呆了,这眼睛真好看,于是她俯下身吻了吻他的眼睛。这突如其来的亲吻让他身体又麻又痒,耳朵也更红了,耳畔边飘过轻轻巧巧的声音,”江川,我爱你“。他浑身一震,下意识地抱住他,狠狠压在自己心口上,声音略有些颤抖的说,”我是你的“。 从那以后,她仿佛发现了新大陆,和丈夫之间的亲密多了起来,她发现她真是爱上他了。他无疑十分满意妻子的改变,虽然不是毛头小伙,但他还是个年青男人,本身并不是放纵的人,之前隔阂未消时长期的冷遇,他也从没有转向其他的慰藉,单纯为了欲望放纵肉体是他不能接受的,如今自己挚爱的人以同样的爱意回报自己,即使立即死去,他也甘之如饴。他有些羞愧,在某几次特别激烈的缠绵中,他最后真的昏过去了,后来她轻轻叫他才醒来,不知她看没看出来。其实结婚这么多年,直到最近她才开始细细打量他,骨肉匀称的身躯,皮肤竟然和女人一样细腻,她胡思乱想时,偶然冒出一个念头,也许前世我的江川是个女儿身,那也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那我呢,是不是个独眼的大将军?那样也不错啊,哈哈。我的江川。她想着竟笑出声来,他一把搂住她,笑问道,”想什么呢?这么乐,别是什么坏主意吧“。她乐的更欢了,像捋狗毛似的从上到下抚他的后背,他的笑容突然不自然起来,直勾勾的看着她,眼神却清澈如水,她自认没有这样清澈的目光。她不想让他在这事上过度沉迷,尽管她并不反感。”江川,我帮你按摩一下肩膀后背啊,你平时总是伏案写东西,肌肉容易僵硬,你学会了以后,也要帮我按摩啊“,她对于孩子从来都有一套。她的按摩手法不赖,还是一个老师傅亲自教的,很快,她听见他舒服的哼哼声,当她停下来时,他竟然倒在她怀里睡着了。其实,他每天忙碌的很,费心费力,但是,回到家中,他却总是那么快乐,仿佛是刚把她娶进门一样。 其实江川的优点很多,平时工作的时候全神贯注,业余时好学不倦,他的外语水平已经比她这个跟外国人结婚生活数十年的人高很多,家里的电器家具,全是他打理,什么都能修,每当他干活时,她就在一旁静静陪着,或是找本书,装作在看,然后偷偷瞧他,帮他擦汗递水打下手。她会想,这个男人放在古时候,也是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琴棋书画,江川都能拿的起来,自己倒是相形见拙了。他的身材挑不出毛病,就算穿着当下款式颜色都粗糙笨拙的衣服,也别有一番风味,她有的是便利从香港甚至海外购买服装,太时尚显眼的还不敢给他穿出去,只好在家里穿,随随便便的搭配,他都能带出一股儒雅的味道,她有时会跟他打趣,”我的江川真是个衣裳架子,跟我去香港当模特吧“。他每次都笑着说,你带我去我就跟你去,你若是对我不好,我去找富婆养着我。她也不恼,笑道,”原来你还有这心思呢,嗯,倒是有副好本钱“,心里暗笑,你现在不就是被富婆养着吗。她的收入高出江川不知多少倍,江川从不过问她的生意,哪怕是之前形同分局的那段日子也从不曾,每次她买给他的东西,他都开开心心的接受,并不问价钱,她利用自身的便利明里暗里用很多小礼物讨好了江川上上下下的人脉,这是她唯一能帮到他的。她一点都不担心江川跟其他人跑了,他这个人心眼很死,认准了的就在一棵树上吊死,这么个人,美好到不真实。硬要挑毛病的话,就是孩子气,不过为人处事上倒是丝毫没有,只是和她在一起时才会那样。她开始意识到自己对江川来说是个很重要的人,不由得苦笑一声,你晓得你老婆是什么样的人吗?当年叱咤滇西南的木阿嫂,干的事可比乌龙山剿匪记的山匪恶多了,贩大烟,卖文物,揣着盒子炮,急了把假眼抠出来拍在桌上,镇住了李弥将军手下的一干人,当初答应木少爷照顾他的孩子族人,全没做到,跟着约翰神父漂洋过海,居然嫁了两次人,只为了求个庇护所,哈哈。她心里想,我手里几十条人命总是有的,洪三爷全家灭门,我知道那太残忍,但我饶不了他,后来阴错阳差的和你在一起,你真的以为我只比你大几岁吗?我可以做你的妈都富裕啊。 她喜欢和他谈论些风花雪月,阳春白雪,在新旧文化完全断层的年代,想跟人诗词应和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可他却游刃有余。一次,她把那首,我生君未生,君生我已老的诗句摆在他面前,他一下子明白了,略一思索,写了一首,“痴人凝画壁,神交非流形,两情长相悦,红颜伴蓑翁”。她念着,写的确实不错,相比之下,那首脍炙人口的老少恋歌只能算是打油诗,不过也确实太高雅了,也就是她这种人喜欢罢了。他在一边笑嘻嘻的说,“你不老啊,你看看,你现在都比我年轻了呢”。她故作生气的反问道,“你怕我看不懂那首诗是吧?自以为是的很啊”。她会弹钢琴,那是当年作为银行家太太装点门面,为了交际应酬不得不逼着自己学会的,其实水平一般。现在的家里没有钢琴,江川会的可多了,笛子,手风琴,小提琴,样样拿的出手。她有些佩服的无可奈何,江川啊,你什么时候学了那么多?她有时也会故意耍赖不讲理,然后观察江川的反应,比如又一次他说,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她非得说,就要朝朝暮暮,要不她就飞回香港去,让他自己情久长去,他笑着从后门抱住她,把下巴卡在她的肩头上,摇来摇去,说,“你不会真走的,等我追到机场啊,飞机都起飞了,我一看,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你啊,正在候机楼的门外面,路灯底下拖着行李等我呢。”她哈哈大笑,真是无赖出斯文来了。她的书画都拿的出手,特别是书法,一笔行楷,流云般潇洒流畅,不似女子的笔迹,其实她在书法上下的功夫多用于伪造笔迹,就连江川的笔迹,她也能以假乱真,只是从不敢让他知道。她是围棋高手,早在还是宋大小姐时,父亲就惊讶于她谋算的天赋,请了师傅教授棋谱,江川也不弱,从小没什么娱乐,经常自己和自己下棋。她和江川下棋时,除了第一次,那时他们还只是普通朋友,她都会故意输给他,并且很享受这种操纵胜负的感觉。她不想江川知道她是个城府深不可测的女人,也因为那无法掌控的命运,对布局铺垫,步步为营,已没有了兴趣。 除了那些传统的爱好兴趣,她的舞跳的不错,也喜欢教江川跳,江川真是个好学生,稍稍指点就超过老师。她有时心理暗想,这个男人可能上辈子真是个尤物,琴棋书画,歌舞丝竹,样样精通,这要是到了秦淮河上,不得把一众才子迷的不要不要的,啧啧,那我这个独眼才子大概是连面都见不到了吧。这些还没完,江川是乒乓球,羽毛球高手,还喜欢游泳和滑冰,总是拉着她一起去。说真的,她最讨厌游泳滑冰了,于是每次她都不下水不进冰场,坐在一旁看他玩,他倒也不强迫,像个孩子一样,兴高采烈的表演。后来有一次,她在泳池边上看的眼馋,犹豫着要不要下去,他笑着游过来,像一条大鱼一样,把她抱了下去,就那样抱着她一起游。唉,她想,真是丢人,她一个南方人居然不如这个北京城里长大的孩子水性好,后来想想就想通了,他爹可是地地道道水乡长大的孩子,其实记忆里江舟的运动细胞也就是一般,不然当年骑车带她,来来回回练了无数次才勉强成功。忽然,她突发奇想的跟江川说,我骑车带你玩好不好?江川倒是很听话,二话不说弄了辆凤凰二八加重,傻大笨粗。她逞能的骑上去,然后非要让江川坐到后面,结果就是怎么也登不动,她不由得嘟囔,“你怎么这么沉啊,哎呀真是的,该减肥了”。江川偷偷的笑,他其实根本算不上胖,作为一个身高一米八以上的男人,他还不到70公斤,这算偏瘦的了,他等她折腾的没力气了,再半推半就的把她换下来,自己骑着车子把她带回家,只是她坐在横梁上,而不是后架上,他就那样得意洋洋地在她耳边故意说,你看,你刚才让我坐的地方不对,所以蹬不动是不是?我要是坐到前面去,你就看不见路了,所以啊,还得我载着你。她又气又好笑,嗔怪道,“道理都让你说完了,你最聪明,懂得最多,最厉害,行了吧?”。谁知,他在后面轻声答,“行啊”。 说来也怪,她平时并没有刻意保养,或是用什么名贵的化妆品,然而样貌衰老的非常缓慢,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并不是完全不变,青春永驻,可她此时真实年龄已经五十好几了,脸上身上却和三十左右的人没有两样,就算她跟江川坦白自己的真实年龄,对方也很难相信。难道是因为那玉石眼珠子吗,人死了喊着珠子多年不腐倒是听说过,可这活人带着玉石珠子不老却没听过。无论如何,她和这玉石珠子多年了生出了感情,无论风风雨雨,只有它一直在身边。她有时想,自己的人生好像偏离了本来的轨道,从十六岁起她的生活就像不是自己的一样,无法掌控,不情不愿,颠沛流离,阴差阳错,啼笑皆非。和这颗玉石珠子何其相似,你本来是白玉无瑕,生生混进来一大块杂质,那老玉匠说过,白的地方是岫玉,哪怕整块的也不值什么钱,没人要,只是那杂质长得巧妙,才留下了你,后来你变成了我的眼珠子,呵呵,我这一辈子也跟你一样,十六岁以前的岁月波澜不惊,快乐而平凡,尽管不值一提,随着我那右眼生生被割了去,我的生涯不平凡起来,湘西大山里的木夫人,滇缅边境的木阿嫂,亿万富翁的妻子丽贝卡,还有少年时爱慕对象儿子的妻子宋司南,这许多年身不由己的生涯成了我人生的大半,早年小桥流水的日子已经渐渐记不清了,可是啊,玉石兄,你因杂质而不凡,我却渴望自己当初能平平凡凡的和江舟做一对小夫妻,白头到老。哈,我们其实都身不由己。 其实她早看出来,江川很喜欢孩子,他天性是个非常善良的人,这也是她爱上他的原因之一。但她更加清楚,自己不可能满足他这个愿望,先不说年龄不允许,之前她还年轻时,木少爷,利维他们都没能让她怀孕,那是完全没有采取避孕措施的情况下啊。对不起啊,我的江川,她心里不止一次的抱歉。说来可笑,三十年前就有一群孩子叫她妈,可她自己却一次都没怀孕过,这真是。。。 我以为能和这个小我二十几岁的男人白头到老,谁知道他竟然死在我前头。我的江川,没活到四十岁就走了,这是为什么啊,谁能告诉我?他一个健壮的大男人,也没看出来有什么病,在一个安静的下午,不声不响的靠在我的肩头上,我当时没在意,以为他睡着了,帮他脱了外衣鞋子,放在床上,我躺在他身边,帮他盖好了被子,忽然感觉不对劲,我的江川太安静了,再一看,他的胸口没有起伏,手脚都是冰凉的,他再没醒来。直到医生给他蒙上白布单,我才意识到他死了,我的江川,就这么突然扔下我,一个人走了,我第一次哭的蛮不讲理,不许医生把你推走,幸亏你的那群同事朋友帮忙,我才料理了你的后事。你在家里停了三天,我帮你擦洗干净,换上新衣服,就像我们以前在一起时那样。你老老实实的躺在那里,任我摆弄,我真的不相信你死了,可你没像以前那样突然笑出声来,睁开眼睛,你的眼睛那么漂亮,合上多可惜。我疯狂的自责着,如果他没有遇上我,十有八九不会这么短命,现在早就儿女绕膝,尽享天伦之乐了。我的江川,就是那么死心眼,若有黄泉地府,你可别再那么固执,千万别在奈何桥旁等我,我不敢再爱你了,你值得一个更好的女人全心全意的爱你,为你生儿育女。如果你遇到了江舟,请不要提起我。 你知道吗,你死后,我把你的照片,包括我们的合影都撕了,烧了,可我始终狠不下心曝光底片。我想忘了你,你会恨我这个薄情狠心的人吧,骗了你一辈子,你活着时口口声声的说爱你,你刚死就想抹去你存在的证据,你尽管恨吧,你有的是理由。 头七那晚,我梦见了你,你还是当初我们在香港遇见时的模样,站在一片明媚的春光里,笑吟吟的看着我,你身后是一颗繁茂的桃树,满树盛开着桃花,我在醒了以后哭了好久,你真是死心眼,忘了我吧,你都已经死了。 我无法回避的面对江川的母亲,自打江川的葬礼开始,她始终比我克制的多,尽管我心里清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绝不会如此平静。丧事过后,我的婆婆,江叶氏跟我进行了一次长谈,这是我第一次和她深入的对话,深入到灵魂。 我知道这次对话一定不会轻松,甚至对可能的怨恨和敌意早有准备,然而却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对话很简洁,叶老太太倒是个率直的人。 叶:我早就知道你是她。 我:(惊愕万分)您说我是谁? 叶:咱们娘俩,不,是姐俩,用不着装糊涂了,你是江舟心里的那个人。 我:。。。那您怎么还让江川娶我? 叶:我是他娘,他死心眼,我比你清楚,就算我拦着,他也不快乐。 我:(声泪俱下)。。。我和他结婚前不知道他是。。 叶:我信你。当初你冷着他那么多年,我就知道你发现了。 我:您不怪我没有离开他? 叶:我其实很感激你,后来对他好,其实我猜出来你是心里过意不去。 我:您不恨我? 叶:恨你什么?其实我和江舟的感情没有多少,当初他的部队经过常州,我爹也是为了找个靠山,又见他年青有为,人也生的俊俏,就拉拢了这门婚事,你知道,那年月乱的,今天有明天无,婚姻大事讲究不了那许多,我一共和他在一起不到六个月,他就跟着队伍走了,临走时我才发现怀上了江川。不怕你笑话,我娘家,当年在常州府也有名有姓,我也读过几天书,心气不低,仓促中许给了他,我知道他心里有别人,我也不稀罕去嫉妒,心里清楚他和我同房不过想留个香火而已。我其实并不情愿这门婚事,但那个时候父母之命不敢不从,也就这样了。 我:(沉思着)常州叶家。。。 叶:你有所耳闻? 我:不瞒您说,我的本家是姑苏宋氏,和叶家有些棉麻生意上的往来。 叶老太太平静如死水般的眼中闪出一丝惊讶。 叶:你。。。难道是宋大小姐。。。挖了一只眼不从日本人的宋大小姐? 我:难得您记得那么多年前的旧事,我是。我的右眼是假的。 她突然握住我的手,颤声道,“宋大小姐,我以为我这辈子苦,你更不容易啊,以后,你不嫌弃,咱们。。。还是一家人。。。” 就这样,我和当年的“情敌”,后来的婆婆,成了一家人,可以毫无顾忌,无话不谈的一家人。她把当年江舟仅存的照片遗物交给我,我原不想要的,但她执意给,也好,这些东西留着始终是悲伤的,不如全由我一人扛了,我回赠给她所有江川的照片,幸亏当时留下了底片。相对于那露水姻缘的丈夫,她更在乎儿子吧。 我们在宁静的下午一起分享各自的回忆,品味那些旧照片。没想到江舟后来长大后是那样,比少年时多了棱角,皱着眉头,气质有些阴郁,眉梢眼角少了分精致。平心而论,不如他儿子漂亮,叶老太太年青时一定是个美人。叶老太太拿着江川欢笑雀跃的那些照片,手不停摩挲着照片里儿子的笑脸,告诉我,她其实从来不知道江川还有这么活泼的一面。我很惊讶,原以为那个家伙一直都是个大孩子。叶老太太却告诉我说,江川的个性和他的死鬼老爹很像,都是稳重沉静,讳莫如深,也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没有父亲的缘故。我的心又一次疼起来,我的江川,为什么我当年没早点想明白呢,你一直都不快乐,我还那样对你。唉,你的死鬼老爹怎么不像你,追女人时你倒是放的很开,如果他当年稍微勇敢一点,可能我的人生完全不是后来那样。江舟啊,你不如你儿子。 叶老太太颠颠的拿出儿子从小到大的留影,还真是的,江川从小就像小大人一样,数不清的奖状,全是满分的成绩单,他把自己逼的太紧了,太追求完美,确实是我死心眼的江川。翻到十六岁那里,他在公园里的春游的一张照片,我和江舟那是也是十五六的年纪,脑海中的记忆下意识的和照片上的少年比较,一样的白衬衫,相似的发型,酷似的眉眼,我的江川啊,你当年没少偷走少女们的心吧?我打趣地问起叶老太太,有没有女孩子跟江川表白过,她笑了起来,“怎么没有,数不过来啊,我知道我生的儿子长得标志”,那是属于母亲的自豪。我接着问,那江川呢,有没有中意的小姑娘?老太太摇摇头,语气落寞下来,“一个都没有,唉,自从他瞅见了那个本子上的画,就陷进去了,其实那画上的女孩子都没画出脸来,天知道他怎么着迷上的”,她突然意识到我是那个画中人的原型,歉意的笑笑,接着说,“那幅画是江舟和我成亲以后画的,我一看就知道那不是我”。我沉默了一下,坦然回忆道,“我和他当初啊,在一个学堂读书,有一次,不知怎么的,我走到学堂院子里那颗老桃树下,他正站在树下,我们就这么认识了。他那时穿着一件半旧的白衬衫,浆洗的板板正正,一尘不染。我不知道怎么了,对着他微笑起来,其实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正好看见他肩头飘落了一片桃花,就指着他的肩膀,他会意了,取下桃花,放在手心里,笑着轻声对我道谢。我想从那时起,我知道自己是喜欢他的”。叶老太太,静静的听,叹道,“宋大小姐,你和他有始无终,我和他没头没尾,所以老天爷让我们凑在一起”。我微笑着,“您别叫我宋大小姐,还是叫我司南吧,这就是我的本名。我们凑在一起对于江舟是完整了,可江川太苦了。他是无辜的”。叶老太太也欠身,说道,“既然这样,司南也别用您称呼我了,你我平辈,我不能倚老卖老,如不嫌弃,叫我淑文吧,这也是我的本名。我承认多年来对江川,感情上一直是复杂的,我对他的父亲并没有多深的情感,所以对他也是淡淡的,他是个好孩子,很能替人着想,宁愿自己吃亏受累,也不曾向我要求过什么,我也很少和他谈心,我其实不是个称职的母亲”。 她索性和叶老太太搬到一处,对外仍然婆媳相称,为了顾全江川的名誉。门一关,两人相视一笑,一起做做家务,聊聊陈年旧事,和她们共同的亲人,江川。 几年后,叶老太太无疾而终,外界都赞叹这个二婚儿媳妇有情有义,丈夫没了,还给婆婆养老送终。叶老太太的丧礼上,她没有像江川去世时那么悲痛,而是深深的伤感,老朋友走了,仅有的亲人没了,聊以安慰的是,江川以后有母亲陪伴,大概不会那么孤单了。尽管他们母子的关系并不那么亲密。 叶老太太是个有意思的人,她的性格在张扬个性的今天都算是另类,聪明,通透,克制,却又让人看不懂。她不是恨某个人,而是恨那个时代又无可奈何。尽管她被嫁给江舟时并没有心上人,可也不会屈就,因为这场婚姻去爱江舟,哪怕是同床共枕,有了孩子,该怎么还怎样,这真是了不得的个性。她和江舟在一起,大概是为了给家里多一道保护,既然如此,目标明确,干的彻底,如果自己早就认识她,一定招揽她做自己的左膀右臂,或许她不甘屈居人下呢。她年轻时应该长的相当漂亮,江川生前隐约提起来过,可她这些年从不保养,并不是没有条件,刚过五十岁就老态毕露,难道她真的不在乎容貌吗?她大概恨自己是女儿身吧。江川说过他的妈妈年轻时很美,像一尊美丽的雕像一样,高高在上,不动声色,他只能远远的巴望着她。她也不怎么对他发脾气,不耐烦了,就自己进屋去,把门锁上,江川自己蹲在门外,累了就自己上床睡觉,饿了就去厨房找点吃的,当时他说起这些时,她颇有些气愤,想当年她在朝不保夕的困境下拉扯别人的孩子都没那么不当回事,这哪里是带孩子,连养猫狗都不如。她觉得奇怪,反问他,你是不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惹她生气了?他也很奇怪,妈妈一直是那样,跟我做什么没有关系啊。我的个老天,她心里惊到,江川就在这么冷漠的环境下长大,为什么他还能保持善良向上的本性呢?江川说,他知道妈妈不开心,所以他拼命的做个好孩子,想让她开心起来,他总想着,也许有一天,妈妈会接受他,把他当成宝贝,哄他睡觉,轻声细语的温柔待他。她心想,你倒好,你妈是改不了了,你就自己找个妈,这是恋母情结吗,啧啧?她当时拉着脸问他,“你找我是为了给自己找个妈?”。他长大了嘴巴,连连摆手,“你完全误会了,天哪,你的想象力太丰富了”。她于是也作罢,想想自己那些年对他根本说不上好,于是问,“我当初故意和你分开时,你心里在想什么?”。他垂着头,低语道,“我有时心里太难受了会想,可能我真的不讨人喜欢,没人愿意跟我在一起,早早死了也好,省的惹人嫌”。她心里老大不忍,搂着他的头,轻抚他的头发,“别瞎说,你的日子长着呢。你这个人,就是死心眼,明明外面那么多好女孩争先恐后的要对你好,你偏要找那冷心冷面的老女人,怪谁”,她嘴上说着,其实心里越发觉得亏欠他太多了,当年自己冷着他大概伤他很深,也从没想过他相依为命的母亲原来并不怎么关心他,他一直很孤单,没有享受过亲情的温暖,却总是慷慨的去温暖别人,受了委屈,也不会怪别人,反而去跟自己找别扭,自己当年那么不负责任的答应他的求婚,又反感他的亲近,不知道他当时有多难过。他只跟自己问过一次,那次,他那么伤心,自己都不敢说什么,可想而知背后他忍受着千百倍的煎熬,还不能说出来。那天,她抱着他哭了好久好久,他就那么安静的在她怀里,时不时帮她擦擦眼泪。那天,他们缠绵的特别激烈,她想要安慰他,他昏过去好几次,每次醒来,眼角都挂着泪,楚楚可怜。我的江川啊,来世我为男来你为女,我一定把你捧在手心上,不然你受半点委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6.番外 一叶扁舟--叶小姐 我这一生,总是不服气,自命不凡,然而并没什么用。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什么,但得到的都不是我想要的。譬如婚姻,譬如儿子,譬如。。。我的人生。 从小,父母,周围的长辈亲友,甚至家里的佣人,都或多或少对我的性格颇有非议。倒不是刁蛮任性,仗势欺人,而是怪,各色,或是用姨娘的话,邪性。哪怕是我那在军统做官的丈夫,也说看不明白我。我倒是很直白的用语言和行动告诉他,我不在乎。 我知道自己不笨,甚至有些不必要的聪明,我发现别人因此怕我。我试过掩饰本性,照着那些娴静温柔女子的模子,自己练习一举一动,无疑我很有天赋,也很成功,后来我烦了。别人总以为我这种人会热心于各种阴谋诡计,勾心斗角,其实我更喜欢阳谋。红楼梦,水浒传我都不喜欢,只爱三国,那孔明再神气,玄德最仁义,我不信,我就佩服曹阿瞒,哪怕是戏台上一望便知的白脸奸相,哪怕是没读过正史之前,华容道割须断袍,赤壁火烧千里,也有埋没不了的盖世英雄。有输有赢才是正道,能屈能伸方显英雄本色。 父亲是个聪明人,他不喜欢我的聪明,我的性子,但对我这唯一的女儿,还是在意的。他曾经多次跟我说,少想没用的事,你做不了,徒增烦恼,男人不喜欢女人比他们聪明。父亲只看到了其一,却没看到更深的本质,连我自己都是很多年后才看清的。我的聪明确实毫无必要,毫无用处。这个世界上,做下了不得勾当的人,都不是最聪明的,因为不需要。我那所谓的聪明,让我跳过过程直接看到了结果,于是什么都做不了,我可能缺乏大智慧,大智即大勇,并非是一定要狭路相逢刀光剑影的以命相拼,而是承担责任,持之以恒的坚忍,以前程和生涯去拼,我终究是个懦弱的人。这个世界,女子的本分是柔弱内敛,杀伐决断于男子是枭雄,是人杰,于女子,总是不相符,落不得好。 但他说的却没错,我怎么想的并不重要,世道还是那个世道。只是父亲啊,我穷其一生才明白一个道理,生来是什么样人,到死还是一样,本性难移,硬是为了旁人改变,强扭的瓜甜不了。父亲做主把我匆匆忙忙许配给不认识的人,哦,也不能算不认识,他还在街上救过我,所以我给他生个孩子也没什么。父亲事先没跟我打过招呼,他直接告诉我,就算问了你又能怎样?我无话可说,父亲说的没错,我并没有心上人,嫁谁都一样。父亲说这个年轻人相貌不凡,前程不可限量,当然,最重要的是,他能保护我和这个家。 当时在大街上,他为我解围时,我大概知道他的模样,确实长得不错,比起电影小生都不差,但我并不喜欢他阴郁苍白的脸,他给我的感觉是大宅子里常年上锁的房间,不见阳光,阴凉无比,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或是骇人的往事。 成亲以后,我和他面对面的机会多了起来,更加肯定一个事实,我不喜欢他。我不是那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和谁同床共枕就非要叫自己喜欢上他的那种人,当然,他也不喜欢我,他一开始就告诉我他有心上人。我其实很好奇,被他这种人放在心上的会是什么样的女人?我连他的身世背景都懒得打听,他也不怎么跟我说话,很多时候,就算同处一室,他干他的,我做我的。 只有一次,他居然跑出去看桃花,我远远的看着他,竟有些担心他的神经不大正常。他拿了个本子,在上面写写画画,我看见他脸上竟然时而浮现少年温暖的微笑,一下子把他的面孔耀亮了。那一刻,我终于承认,这个人生的漂亮。他在那树下待了整整一个下午,知道夕阳落山才回来,那个本子他从没有主动给我看过,我也不问,哪怕他不在时也绝不翻看。他大概是在那些私人物品上做了些防范的小手段,等到他临走时,犹豫了几番,还是把那些东西全留给我了,包括那个本子。他跟我说,其实他知道我没偷看过,他很满意,我不以为然,但是作为日后相认的凭证,我还是小心收起来了。那是我这桩不情不愿婚姻的代价,也是我对父亲和叶家上下的责任,这点上,我一丝不苟。 那个本子上的画,不用猜,我都知道不画的是我。我根本不屑去看。他走之后不到一年,江川出生了,我当初拒绝了他想给孩子取名字的试探,他也没说什么,我当时隐隐感觉可能他不会回来了,或者回不来了。不管怎样,这个纯粹为了继承香火和寻求保护伞而生的孩子,之于他,并没有太多情感,之于我,又何尝不是呢? 我承认,作为母亲我一直试图淡化这个概念,如果有可能的话,我甚至想过跟江川说他是我捡来的,但由于那时还在叶家,全家上下不会让我这样胡闹。那时家里奶妈佣人也多,我就把江川推给他们,我对他没有太多的感情,哪怕怀胎十月,连父母亲都说我心狠,不,是没有心。他倒是听话,乖巧,长得也漂亮,跟江舟一个模子扣出来似的。如果他长得没那么像他的父亲,我也许会稍微亲近他一点,他越是听话懂事,我就越觉得他有心计,通常心机重的人反而讨厌别人有心机,唉,其实一个孩子,能有什么心眼。我做的太过了。 后来有人找上门来,说江舟死了,不,是牺牲了,不管怎么说,他都不在这个世上了。真是个短命鬼啊,他没活到三十岁。但是他的死倒是换来了我和江川娘俩的安稳生活,这在其后数十年的动荡岁月中是极其少见的。我那时就知道,我后半辈子也要和那个人捆绑在一起,尽管他早就死了,尽管我才和他在一起半年,尽管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因为欠他人情的人地位太高,在他的羽翼下享受安宁的代价是我再也别想和其他男人在一起,而且,我身边还有个江川。 江川这个名是我随便起的,当时还想让他随父亲的姓,江舟这个名字太小家子气,为了盖过他,就起了江川这个名,倒也顺口,大气。后来我想这个孩子反正也和他没什么联系了,就让他姓叶,就是这么随便。解放以后,我们就被安排在北京,我被安排了一个清闲职位,衣食不缺,江川那时正好到了上学的年纪,我也乐得有个托管他的地方。因为那之前,我没有单独带孩子的经验,咋一到我们两个相依为命的环境,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个孩子。 他不用我辅导功课,我也懒得多事,对他我没有太大期望,也不指望他给我养老送终。我不大会做饭,幸好有机关食堂,中午多打一些,晚饭就有了,要不就买点饼干之类放的住的东西,江川就跟我这样凑合。有一次上班时接到电话说他上体育课时昏倒了,我赶过去,保健室的大夫说他低血糖,还好,也没什么大事,那个年月时有发生。等他醒过来,我直接接他回家去,他睁眼看见我,居然冲我笑,我有些错愕。虽然我对他不上心,但是心里也猜到更他平时有一口没一口吃的不好有关。我心里有些过意不去,虽然我不是热心人,但也不愿对不起人。那天,我破例带着他去王府井一家饭店吃东西,其实我不缺钱,虽然叶家的产业冲了公,但是因为江舟的关系特别优待,以其他形式补偿了很多,譬如说长安街以北的几间四合院被划出来安置叶家上下,棉纺厂纱厂的股份都以赎买的形式返回大部分,几个年纪不太大的叔伯被安排进了相关部门,父亲还做了很久的厂长,年轻的弟兄们被安排进工厂企业,有学历背景的还进了机关,这些比真金白银都难得。我手上江舟给我留下的钱和叶家大部分细软折合的金条都存在我这,因为毕竟有人关照,我这里没有人敢动,可我明白这是全家的钱,所以从不会铺张浪费,随意动用。就是我的工资,和江川两个人其实天天下馆子都足够,只是以前居然没想到过。他的小脸吃的红扑扑的,我的心情也好起来,带着他去公园玩,他把头埋在我怀里,小声问我,会不会生他的气。我很奇怪,问他为什么我要生气?他说因为妈妈要请假跑过来。。。 我心里有点难受,其实我的感情不多,所以能不动用就不动用。我心里转移着注意力,拍拍他的后背说,别瞎想,妈妈没生气,以后你喜欢吃什么,要跟妈妈说,不然妈妈不知道你想要什么,知道吗?结果他说,想要我多拍拍他。我还以为他会说想要我天天带他去吃那些好吃的呢。我真不懂的他怎么想的。 后来,天快黑了,我和他作公交车回家,他困了,靠在我身上睡的很沉。我真的没有办法,只好抱着他走回家,八九岁的孩子也不算轻了,我那时瘦的很,以前也没干过力气活,本有心把他叫醒的,后来终是没这样做,唉,那时我才明白,他毕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我最后只得背着他,但这么一折腾他就醒了,拍着我的肩膀让我把他放下去,我说算了,都背上去了,也不差这几步,他在后边小声说,对不起,妈妈。他很有眼色,主动帮我小心前面,头顶上那些树枝,楼道里的杂物什么的。 四层楼的楼梯,对我来说跟爬山似的,刚一到家,我就没力气了,把他放在沙发上,我也一屁股坐下再不想起来了。他从后门伸着小手抱我,其实我那时有点烦,也因为出汗热,不喜欢他凑近,但一想到这一天都忍了,就别在意这点小事了。我问他,今天玩的高兴吗?他说高兴,就是妈妈太累了。我心想,你这张小嘴真会说,我当年都没那么会看人眼色,啧啧,真是我儿子。 他自己去厨房烧了水,给我打好了洗脚水,我很奇怪谁教会他做这些的,其实我用不着他做这些,做了我也不怎么领情。但那时太累了,懒得说话,就问了一句,你自己呢?他说他已经洗好了。我抬眼一瞅,嗯,没错,睡衣睡裤都换了,脸和脚都洗过了,不错,于是我也洗了洗,他把用过的水盆收拾了。我心想,这个孩子倒不愧是丫鬟老妈子养大的,伺候人的事倒是干的不赖。我和往常一样回自己房间,江川有自己的房间,我让他自己睡。正要顺手关门时,听见一声轻呼,啊,妈妈。。。我吓了一跳,回头看见那孩子原来一直跟着我后面,刚才关门时被门甩到了。我心里有点腻歪,都陪了你一整天了,怎么还缠着我啊。 我只好蹲下来,查看他有没有碰伤了,还好,就是手指被戳了一下,我给他吹了吹,又拍拍他,说以后别一声不响跟在妈妈后面。他点着头,却不走,可怜巴巴的在我跟前磨蹭。我其实是不想惯他这种毛病的,以后难不成天天要我哄睡觉?他走上前,搂着我的脖子,小心翼翼的跟我说,妈妈,就今天,我想跟你睡,明天我自己回房睡,好不好?我心想,你真会谈条件,你那死鬼老爸都没你那么会见机行事,啧啧,你是没见着他,这要是他带着你,早晚得把我算计了。我板着脸,就这一次啊,你是男孩子,老跟妈妈睡不像话。他嗯了一声。 我把他抱上来,那时的床都有些高。他钻进了我的被子里,本想让他自己把被褥拿过来的,但是那样实在太刻薄了,他不是陌生男人,他是我儿子。他老老实实的躺在那里,或许怕我一不高兴把他赶走,我也乐得清净,后来他轻轻抓着我的手,我也随他。他很快睡熟了,我看着他的脸,这是我第一次和他一起睡,人都说儿子是妈的心头肉,可能我真的没有心吧。他长得很漂亮,哪怕是作为一个男孩子,也对得起这个词,咋一看就是小号的江舟,可是细细看眉眼,还是有我的影子,睫毛长长的,在他合上的眼睛下投下一片阴影。 很多年以后,他不在了,我会忽然想起那个夜晚,我的儿子睡在我身边,但我却从没有珍惜过。和他父亲同房的时候,我都没仔细打量过他的长相,每次都背过身去,其实我很讨厌和别人睡一张床。我又看了看他的手,其实好几个指头都还红着,应该是挺疼的,你怎么不言语呢。他的葬礼上,我看见他和小时候一样老老实实的躺在那里,跟睡着了一样,睫毛还是那么长,我的儿子,从生到死,都是那么老实,生怕给人添麻烦。当年那个小小的男孩子,一下子长得那么高大,比他父亲挺拔,匆匆的来,匆匆的去,你不该投生成我的儿子。 他的学业工作没用我操心,看到他异常出色的成绩,我也淡淡的高兴,对于他的终身大事,我并不干涉,或者是,我不想管。我自己当年都没能把握自己的婚姻,有什么资格插手别人的终身大事,也没有信心可以指导他什么。反正他还年轻,有的是时间机会。后来我发现他一直抱着江舟那个旧本子,怕他跟我来问他死鬼老爹的事,为了有所准备,就翻了翻,原来是那个遥远的下午,他发神经似的一个人跑到桃树下画了一下午的那个本子。我第一次看见那幅画,不由得笑出来,想不到啊,那个阴阴的闷葫芦还春心萌动过,那个树下坐着的女孩子穿着学生装,倒是很有几分清纯味道,虽然脸没有画的很清楚,但我很肯定那不是我,想来是他口中的心上人。谁没有年少朦胧,情窦初开的时候呢?我根本不嫉妒,只是奇怪江川拿这个本子做什么,难道为了这幅画?真是有什么样的老子,就有什么样的儿子。随便他吧,反正那是他父亲的东西,他留在也应该。 后来,他一直拖着不结婚,非得死皮赖脸的追那个结过婚的女老板,我也冷眼旁观。其实我还是了解他的性子的,他想要什么东西,拐弯抹角都得弄到手,这点上,其实很像自己。直到,他们先斩后奏结婚后,我才见着这个把江川迷的神魂颠倒的女人,我还真有兴趣看看,这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物。第一眼,我就感觉曾经见过她,可怎么也记不起来,直到我再一次整理江舟的遗物时,突然想起那个本子上面的画,怎么可能?我想,或许人有相似,那画本身也没画清楚,那个二婚媳妇虽说比儿子大,可也大不了多少,同是女人,年龄上做不了假。更何况人家为人处事老练圆滑,我也挑不出毛病。江川工作后,就自己单独住了,结婚以后,他们小两口和我也各住各的,正好清静,以后有了孩子,以江川对我的了解,也不会请我帮他们带孩子,正合我意。 逢年过节的他们来看我,那时他们刚结婚,我能看出来媳妇儿对江川不热络,我自己当年就是那么过来的,一模一样,江川这个傻瓜,还在我面前装,我也懒的戳破,没什么用,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当初是江川非要娶人家,现在什么样都得认着,真受不了了,大不了离婚,他是成年人,我也没有责任再管他了。后来,连我都听说媳妇儿几个月半年不回家,江川还瞒着我,他都看出来瘦了,我看他这婚迟早要离。 没想到,这世上什么都可能发生,媳妇突然变了一个人,一心一意跟江川好,一般来说,这样的都是在外面有了孩子找老公喜当爹,可他们一直没孩子,我就不能理解了。可能老天爷看我那傻儿子太可怜,给媳妇儿洗脑了,不过这样也好。我虽然不常跟他们走动,但是他们之间的情况总听得到,小两口过的倒是挺滋润,那个女老板也算多才多艺,喜欢就和江川摆弄他那一大堆兴趣爱好,两人还总能玩出花样,总之儿子没吃亏。媳妇儿有钱,大把大把花在他身上,还帮他跟同事朋友搞关系,真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听他的同事同学说,江川现在可活跃了,跟半大小子似的好玩好闹,我想象不出来什么样子。他在我跟前时,一直很安静,像湖水一样没有涟漪。 后来他们来看我的次数多了,媳妇儿这个人,确实是讨人喜欢,连我这个性格怪异的老太太也觉得她接人待物舒服的很,难怪我那儿子当初迷成那样。我有时打量她,长得不难看,说不上来是哪的人,江川说她是苏州人,说起来,离我娘家不远,可她并不是典型的江南女子长相,形容不上来,但是耐看。我对自己年轻时的相貌颇为自负,平心而论,她比不上,可各花入各眼,江舟那时也没看上我。我那傻儿子长得不赖,那些电影明星也比不上他,集合了父母的优点,还长了那么高个子,走到哪都有人看他。可是,他追人家时,身段放的那叫一个低,看来这父子俩,都过不了美人关。江川也是个没出息的,有时候在我跟前,还非得拉着媳妇儿的手不放,人家去厨房炒菜,他也腻在那碍事,有一次,我还看见媳妇吭吭在厨房忙乎,他在后面非得搂着人家,让我们婆媳俩一块给撵出去了。等吃完了饭,让他洗碗,他非得拉着媳妇儿,让人家在那看他刷,我都怕媳妇儿受不了,这哪是嫁男人,这是弄个大儿子回来,我都替他不好意思,这在他们自己家,不知道黏糊成什么样。我那媳妇,其实一开始我都能看出来,她是忍着的,到后来不知道是习惯了还是无奈,好像这样理所应当似的,唉,其实江川是在她身上找补我当年没给他的感情。 媳妇儿有时给我一种感觉,她在刻意隐藏什么,我都看不透她,她的城府历练不像是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或许是商场沉浮,经历的多吧,我想。我能看得出她是真的喜欢江川的,我替儿子高兴,一个人一辈子能找到自己喜欢的也喜欢自己的人太不容易了,我和他父亲,都没有这个福气。姻缘这件事,不是简单的排条件,谁都不能保证爱谁一辈子,也不是各项条件都好,人家就一定喜欢你。江川其实很不错,长得漂亮,人品能力都没话说,心地善良,人又温和,按说是个姑娘应该都喜欢,比他那死鬼老爹强多了。可是媳妇比他大,结过婚,那些年还硬是瞧不上他,唉,没法说。 后来,江川死了,他父亲没活到三十,他没活到四十,他们家也真是邪门,听说江舟的老爹不到二十就死了,他一生下来就没父亲,老江家得找人看看风水,可现在也用不着了。江川没有一儿半女,香火断了。我那媳妇儿哭的昏天黑地,想当年,来人通知我江舟没了时,我一滴眼泪都没有,说实话,没什么可伤心的,我都快不记得那个人了。江川也是个苦命人,从小没有父亲,我这个当妈的爱答不理,随便放养,好不容易有了意中人,人家又不愿跟他,好不容易娶回家了,人家总躲着他,才过了几年好日子,就死了。我把他从小到大都那些成绩单留影交给媳妇儿,她大概比我更宝贝那些东西。 若不是江川死在我前头,我怎么也不会知道,媳妇儿是我的同辈人,也是江舟的心上人。我其实并不像说的那样,一早识破她,只是怀疑而已,我只是试探她,却没想到是真的。我不知道她怎么保持年轻的样子,也很佩服她当年的作为。作为江川的妈,对于儿子痴恋一个能当他妈的女人,我并不怎么生气,我有什么资格呢?我还倒要感激她当年没有彻底断绝和江川的关系,还费劲心思对他好。宋大小姐不是个放荡荒淫的女人,她发现江川的身世时不愿再和他在一起,太正常不过了,要是我,可能不会考虑什么后果,直接跟江川挑明了,可那样江川会受不了,甚至会做傻事,我这个儿子的死心眼是有名的,她为了不伤害他,做了好多万般不愿的事。她并不欠江川或是江舟什么,反而是他们父子欠她很多,宋大小姐,真是个心善的人。江川到死,都不会知道自己的爱人也是自己父亲年少时的爱恋,这造化也真是奇妙,他老爹欠的情债,儿子来偿,我觉得宋大小姐后来也喜欢上江川了,那不是演戏可以演出来的,江川死了,她也不需要再演给谁看,可她哭的却是发自内心。 唉,不知道黄泉之下,江川会不会遇到他爹,毕竟两人素昧谋面,真遇上了也说不定,这父子俩阴错阳差的能喜欢上同一个人,江川啊,可千万别提你的宋大小姐。 我这一生,就像波涛中起伏不定的一叶孤舟,来去沉浮不由自己,可巧我的姓和江舟的名成了我一生黯淡生涯的写照,随波逐流,没有方向,漫无目的。有人曾说我的性子适合参禅悟道,倒也云淡风轻。错了,我从来不信佛道,尤其厌恶僧尼,自古佛门弟子不计其数,要我说,多是庸碌自欺之人,偶有得道者,他们心中的神佛绝非泥塑木雕,大概是他们自己吧。 人生在世,懂道理容易,做事难。王阳明倒是提出知行合一,可具体怎样做,不见经传。我后来懂了,每个人有自己的心性,故而心法也各自相异,照本宣科不得。能悟出些道理的人,大都行事不顺,才不得不思考出路,安乐平凡的日子其实最好,那些幸福的人不会想艰难的事。宋大小姐,这辈子大概是活出门道了,她纯粹是被逼的,百转千回历练出来,我不如她,我的生活虽然不精彩,但毕竟安稳无忧。 我陪了她几年,也撒手走了,了无牵挂,我的父母,丈夫,连儿子都已经在另一个世界很久了,我有什么可牵挂的?倒是宋大小姐你啊,硬生生的支持着活了这么多年,全为了别人。你自己没有生过孩子,却比我这个怀胎十月生过儿子的人更像母亲,为了不相干的人,做了那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我其实不担心你,你还有的是年头好活,我没有跟你提起过,可我知道你一直纠结一件事,不知道死了以后,会不会遇到江川和江舟,如何跟他们交代,所以你依旧顽强的活着。这是好事,我也不会劝你什么,只是,若真是遇到了,你也没什么对不起他们爷俩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7.番外 问世间情为何物--叶江川 我人生的前二十几年,沉静如海,我知道自己其实算幸运的,虽然没有父亲陪伴,但是始终享受着他的殷泽,毫不费力的获得了许多人求之不得的机会,我知足,也惜福。母亲一个人带大我不容易,我自觉的摒弃一切可能惹她不悦的习惯或者举动。其实我很好奇父亲是个怎么的人,母亲不提,我也不敢问,好奇心驱使我自己去寻找答案。于是,我翻出了那个本子,看见了桃花树下的她,从此再也放不下。 我其实没有奢望在现实世界里遇见那个女孩,她本就是一幅画上模糊不清的一个幻影罢了,这我还分得清。我其实一直不明白怎么这个脸都看不清的女孩子一下子击中我的心,让我欲罢不能,从小到大,跟我私底下示好的女孩子数不清,可她们都不是她,我知道。长大成人以后,我有时也对着镜子打量自己,作为男人,我有一副漂亮的皮囊,好多位高权重的大人物都明着暗着想做我的岳父,我心里知道这意味着强大的靠山,指日可待的平步青云,可我,放不下她。 我有时自己都觉得可笑,明明那是个虚无飘渺的影子,为什么我却为了它无视身边真实的活色生香呢?我是个正常的男人,也有生理上的需要,实在受不了时会偷偷关上门自己解决,心里想着她。我觉得我简直无可救药,每次这么做以后,我都感到羞耻堕落,可是我不愿从心底强行抹去她。 那一次,有去香港考察交流的任务,由于我的外语优势,顺理成章的被选中,谁知道我却在那里遇见了她,我强忍着激动,冲动和爱情,才顺利的完成了交流任务。我发疯般地想要追求她,尽管知道这只是我的一厢情愿,机会渺茫,可她看见我时,那炙热的眼神给了我一线希望,她的眼里是有我的。不知是命中注定的缘分,每次她都是拒绝我的,可不知怎么又总是给我留一线希望,而我的部门和香港交流的业务日益频繁,从最开始的考察发展成实实在在的项目,我乐此不彼的奔波于两地之间,慢慢的,我知道她叫司南,她结过婚,之后离婚,前夫是个华尔街金融行业大有来头的银行家,我忽然有些气馁,我的条件比那银行家差远了,她怕是不会看上我的。可我依旧不愿放弃她。 渐渐的,我和她熟络起来,她其实很温和,平易近人,谈吐雅俗相偕,没有一点架子,见识不凡,从不以强势压人,思维跳脱,很有幽默感,她喜欢聊些诗词歌赋,苦于海外没有知音,我正乐的为她解闷,她也渐渐对我吐露心声。当我告诉她我爱她,非她不娶时,她笑的直不起腰,我以为她笑话我不知羞耻要吃软饭,她是个富婆,没想到她只是拍拍我的肩膀,劝我找个年龄相仿的姑娘,不要误了大好前程。我以为她看不起我,当时差点哭出来,没想到她蹲下来,安慰坐在地上的我,说她结过婚,还有一只眼是假的,她这种结过婚的残疾老女人,是配不上我的,我才注意到她那只右眼确实不太自然,以前没有近处仔细瞧时根本发现不了。我不在乎她少了一只眼,于是我大胆在她右眼上方吻了一下,这是我活这么大以来最大胆的,不顾后果的行为了。我以为接下来她会生气,甚至甩我一个耳光,谁知道她却浅浅笑了,轻轻拍着我的手说,谢谢你,你是个很善良的人,值得一个好姑娘和你厮守一生。我不顾分寸的问,为什么不能是你?她想听了什么不可思议的奇闻一样看着我,指着自己说,我?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的轻蔑,充满了疑惑和不可思议,我知道她从没考虑过和我在一起。 其实那天以后,她大可以知会我方,找各种理由不和我直接见面,但是她却没有,所以我也不会死心。她并不讨厌我。 其实我也不知道,她后来为什么改变主意,愿意嫁给我。我只是一如既往的继续那毫无希望的追求而已。我没有钱,也不懂的太多浪漫的时尚,她其实很孤独,我愿意陪她,渐渐的我知道了她经常去的场所和生活上的习惯。有一次,下大雨,我那天没什么事,忽然想到她会不会没带伞,鬼使神差的走到她办公的大厦门口等她,我没指望遇见她,也许,对我来说,看着她工作的地方,就等于看着她一样。谁知,却有人从背后拍我的肩膀,她似乎刚在雨里跑了一段距离,身上满是雨点,还没湿透,她笑嘻嘻的对我说,看那个背影时,我就想是不是你,还真是的!你怎么在这,给我送伞来的吗?她那么活泼,全然不是往日端庄大方的贵妇人,我开心的一个劲点头。她笑的更厉害了,于是我打着伞把她送到车旁,她破天荒的邀请我去她家,就这样,她做司机,开着车带我回了家。她家里真漂亮,我就像刘姥姥逛大观园一样手足无措。她善解人意,笑着帮我擦干头发,又推着我去洗澡,我的心怦怦乱跳,突如其来的亲密接触让我浮想联翩,她是个随便的人吗?是不是因为我年轻英俊的外表让她想跟我找点乐子,她,不应该是这样的人。 我忐忑的洗完澡,中间还有几次因为不会用浴室开关,无比尴尬的中途叫她帮忙,她一点都没有不耐烦,像照顾孩子一样亲切自然的帮我弄好。我穿着她给我准备的浴袍,傻傻的坐在客厅沙发上,她去浴室洗澡了。 其实后来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她根本没有消遣我的意思,我们两个人像多年好友一样,喝着茶,聊着天,看着电影,我至今还清楚记得那个下午所有的细节。她告诉我说,那天正好是她的生日,我促狭的搓着手,没有礼物,她笑着,很开心的说,你就是礼物啊,谢谢你陪我过生日。晚饭时,雨已经停了,我和她一起去市场买菜,我觉得她和我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若是拉着手,那和其他热恋的小情侣有什么分别呢? 她跟我说餐厅的菜不见得好吃,还打趣跟我说,别说她吝啬,不请他吃大餐,其实他心里明白,她怕他破费。没想到她还会下厨,那晚我忘了吃的什么,但吃的特别开心。我的司南,你其实是喜欢我的啊。 我们两个喝了一点葡萄酒,她说自己并不爱喝酒,只是过生日,又有客人,不拿点酒不像样子。她说的没错,刚喝了几口,她的脸颊就红了,煞是好看,红扑扑的和少女一般。我心里暗暗期待着发生点什么,又很纠结。我真傻,她并不是酒后乱性之人,只是,我分明看见她眼睛里多了些许不一样的东西,她看我的目光中多了很多柔情。我的脸也红了,不是因为酒精,而是她的注视。 后来,她来大陆办事,我依旧是接待人员之一,我和她去后海看雪,去全聚德吃烤鸭,一起在天桥的喧闹中品味各色小吃,从那时起,我开始牵她的手,一开始是怕她走丢了,后来成了习惯。有一次,她突然跟我说如果将来有机会,想跟我一起去她的故乡,姑苏,我毫不犹豫的请了十天假,就这样,我们牵着手一起游苏州,我又一次跟她提起我要娶她,她自言自语说,这次啊,好吧。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遥不可及的愿望就那么轻轻巧巧的实现了。我们两个其实是在苏州民政局办的结婚证,没有大宴宾客,没有披红挂彩,我们就这样成了夫妻。 新房就是下榻的旅馆,我颤抖着解开她的衣服,和她融为一体,我那时太年轻,没注意到她的反常,其实她一直都很勉强的配合我,青涩的我也坚持不了多久就缴械投降了,我昏昏沉沉的睡在她身边,很舒服,很踏实。 她雷厉风行的安排好香港的业务,和我一起回了北京,同事好友对我的闪婚大为不满,说我小气,连结婚酒席都想省下,于是,我和她又在北京补办了一场,她包揽了所有花费,不容我反对,各方的人情她都打理的好好的,所有人都满意。 我像所有新婚的小伙子一样,贪恋着爱情和□□,可是她似乎并不感兴趣,我以为那是她作为女性的矜持和传统。有时候我半夜醒来,发现她含情脉脉的看着我,我的心里特别甜蜜,她是爱我的,只是放不开而已。可是后来,不知怎么的,她开始越来越少的呆在家里,我明确的感觉到她在躲着我。我心里难受极了,挣扎着,不敢问他,却又郁闷的发狂。可我能怎么办,白天的工作不能有一丝差错,还得照旧和同事朋友谈笑风生,在母亲面前表现的还新婚燕尔,夫妻和睦,我好累,我到底哪里做的不好,你为什不直接说出来呢?难道,你当初和我在一起只是图个新鲜,现在你厌倦我了吗? 一连好几年,她连生日都不在家,只是逢年过节会飞回来,和我扮演恩爱夫妻,我试过亲近她,可她分明反感但不想戳穿,我不是那么不知趣的人,也做不出强迫别人的恶心事,于是,我只好陪着她沉默,我心里很苦,她明明离得那么近,却不能触及,可我恨不起来。有时,下班回来,看着冷冷清清的家,我心里难受,身上也不舒服,却没有人嘘寒问暖,哪怕是一杯热水,一句安慰,都没有。我静静的躺在双人床上,对着黑暗,默默地想,我的司南,你在哪里?我若是死了,你是不是也不在意?有几次我觉得病的厉害,去看医生,医生嘱咐我不要过劳,少生气,因为我的心脏不太好,但毕竟年轻,多注意还是没有大问题的。 后来,在我早就不抱希望之后,你却迷一样回来了,你的心也回来了,我不明白你为什么突然转性了,但我很喜欢。你比当初在香港时更开朗了,和我也更放松亲近了,我终于感到你是爱我的,你不再拒绝与我的肌肤相亲,我受宠若惊。我对你说过,我是你的。和你在一起时,有几次我昏过去了,后来我也隐隐察觉到那是心脏的毛病,可不愿你为我担心,如果有一天因此死去,在你身边,也是一件甜蜜的事。 我抛下你一个人,不声不响的离开这个世界,对不起,司南,我没兑现和你成婚时的诺言,你恨我吧。我多想和你永远厮守在一起,直到地老天荒。 其实我知道你一直在意没有孩子这件事,真的没什么,只要你在我身边就好了,以后你想收养我也随你。要真是有了孩子,我又抛下你们孤儿寡母,那反而是坏事。我不想我的孩子和我一样没有父亲。司南啊,你不知道,我其实背着你调查你的一切,你比我想象的复杂太多了,当然各种乱七八糟的信息混杂在一起,很多我也难以分辨,不相信和你有关。我最后收手了,因为你爱我,我也爱你,这就够了,我不想知道你的过去,哪怕你的年龄是假的,结果不止一次婚,我也不在乎。你知道么,最惊世骇俗的一条线索说你和我父亲是同学,你喜欢的人其实是他,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如果是真的,那你现在应该和我母亲差不多年纪,可你看上去不过三十岁,你的身体也一样年轻,那是伪装不来的。你猜我怎么想?没准当年你的母亲和我父亲有那么一段缘分,被人扑风捉影的张冠李戴了,一定是这样的。 我看见你在我的葬礼完毕后,一个人哭着烧我的照片,我的心都碎了,哪怕我已经死了,还是忍不住的心疼。我听见你唠叨的那些话,说我死心眼,我确实是。你知道吗?我一直没有走,只是你看不见我而已。这样也好,不用等到年老体衰,不成人形时才跟你告别,你心里的我,永远是你喜欢的模样,你不止说过,我生的漂亮。我当初□□躺在你面前时,我心里就认定,我是你的,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为你生为你死我都很快乐。 司南,我好像再一次拥抱你,听你再叫一声,我的江川。我爱你,至死不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不知因何而起,一发不可收拾,初时甜蜜,之后苦涩,终于苦尽甘来。我不后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8.第三章 欲问鬼神路何方 一屻孤城四面山,内无亲故外无援。 鬼神乱世堪袖手,左道旁门莫论玄。 木少爷一去不返,开始时还有几封电报报平安,47年以后就彻底没了音信。她靠着以前积攒的人脉继续做生意,也为别人的生意牵线搭桥,充当翻译,只要能赚钱,她什么都干。她结结实实的体会到了木少爷当年的艰难,却越来越找不到一个能让自己咬牙熬下去的理由,山寨不是自己的,手下不是自己的,连管自己叫妈的孩子们也不是自己的,养活这一寨子的人太难了,太难了,她说话又不像木少爷本人那样好使,说句难听的,木少爷叫他们去死他们眼都不会眨一下,可换个人试试,那简直是活得不耐烦了。到了49年,她已经看清了局势,生意也没的可做。以往兵荒马乱的年月,长官们忙着争地盘,底下暗流涌动也没人管,如今谁执牛耳已经是明摆着的事,飞鸟归林狡兔藏窟,各想各的出路,那还有人有心思做生意,钱能比命重要? 可她怎么跑?身后一群的家人,山寨里的族人和管她叫了好几年妈的孩子们,尾大不掉。多少个夜晚,她在黑暗中睁着双眼,疲惫至极却无法成眠。无法喊出却快要冲破胸膛的嘶喊, 谁能告诉我该怎么做? 那笔款子明天能不能到? 他们会不会不守约定用法币结算? 如果真是那样我有什么办法呢? 我能信任谁,谁愿意为我卖命? 我能依靠谁? 明天这里还是李长官的地盘吗? 。。。 没有人告诉我该怎么办, 明天太阳照样升起, 我宁愿黑夜长些。 当人极端无助时便会求助神明。她甚至私下里找过寨子里的巫师,她不在乎在一个不明底细的人面前流露对山寨前途的不安和无助,现在的情势下,山寨族人对她的信任并非发自内心,而是别无选择,谁愿意接下这个责任再好不过了,她也可以解脱了,毕竟一个懂洋文能写会算的年轻女人在当时还是容易找到出路的。于是她和巫师有了如下对话,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交流,巫师不会说官话,他们只能通过文字进行简单的问答。 问:木少爷什么时候回来? 答:无解。 问:他还活着吗? 答:你问过了。 长长的沉默。。。 问:会变天吗? 答:你不该问。 问:我该怎么办? 答:山有间,人为径。 她已经失去耐心和对面前神秘人士的敬畏,甚至忘了巫蛊不分家,这个传言中玩弄各种毒虫于指掌的人物得罪不得的禁忌。她没想到万般无奈下求助号称与神沟通的人,得到的竟然是这种毫无意义的空玄答案,枉费族人多年来对他的供养和顶礼膜拜! 在她即将转身离开时,巫师突然接了下文。 巫:你想走自可走。你的身上没有蛊,无需解。 她瞪大眼睛看向巫师,显然这不是她期待的答案,却透露了差点成真的凶险。 原来每个和土司族长同房的女子都会被种蛊,用这种办法来确认血统,不然按照苗家走婚的风俗是无法确定孩子父亲的,木少爷当年也没有把那些给他生儿育女的女子都娶回来,还是按照走婚的传统,生了孩子愿意嫁的才娶进门。普通苗人家里没有这种顾虑,因为孩子的父亲是谁不重要,每个孩子都是在母亲家里由舅舅抚养长大的,某种意义上舅舅取代了父亲的位置。 她的身上没有蛊,先是松了一口气,木少爷没有用蛊来控制自己,而后她忽然想到,是不是他也没打算让自己怀孕?联想到结婚几年,她的肚子从没有过动静,难道从一开始就是纯粹的利用吗,他娶她就为了让她替自己留下照顾这一大家子和山寨?想到这,她猛然站起身,径直走出巫师的竹楼。 她气冲冲的往自己的院子走,如果不是怕人听见,她早就破口大骂,这神鬼也是看人下菜碟,有事指不上!和那军阀有什么区别?到这个光景,她也不在乎有没有被下蛊,死了倒干净,再用不着操心着一大帮子人的活路,掘地三尺低三下四挖那没有指望的活路。上上下下的人都眼巴巴盯着她,可她去指望谁呢?这是要把人往死里逼啊。她心里忽然一股火窜上来,停下不走了,调转回头,再次返回巫师的竹楼,全然没有初次的忐忑和恭敬。 连门也不敲,她粗暴的推门,推不开就砸,巫师脸色颇为不悦的开了门。 “把下蛊的本事教给我”,她连铺垫都省了,面无表情的仰着下巴对着那阴险莫测的人物。对方连想都没想就要关门,她不知哪来的勇气和火气,用更大的力气撑开,直视着对方惊讶而暴怒的目光,丝毫不惧这个谈笑间让人生不如死的邪神。“我要你下蛊的本事,我没路可走了”,她以说一不二的口气命令道。巫师被逼的无奈,用极不熟练的官话吐出几个字,“不!你不行!”,说罢用力挥手,向她下最后通牒。 她抱着肩膀后退一步,深吸一口气,一字一句对着巫师说,“明天,我去跟他们说,你不想让他们活”,说罢头也不回转身便走,没有一丝犹豫。忽然她脚前出现了一大团密密麻麻纠结缠绕的蛇,她从小就不怕蛇,抬腿就要迈过,忽然身后一声暴和,“站住!”。她收起迈出的腿,顺势转身,巫师黝黑干瘦的脸上隐隐发红,想必是动了真怒。她没再挑衅,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上了竹楼最高的一层,一个像阁楼一样的小亭子。 巫师示意她坐下,自己在一个阴暗角落里翻出一个又小又旧的瓦罐,然后走过来摆在她面前。他一言不发,熟练的摆弄着瓦罐,是不是用阴厉的眸子瞟她几眼,不动声色的放出一只蜈蚣蜘蛛混合体一样的怪东西。她虽然坚持坐着一动不动,其实这会心里也是极为不安,刚才发号施令的气势少了一半,然而想想管她叫妈的孩子们和依旧无路可走的现实,她的心就平静多了。巫师之前其实是给她留了余地,她没有理由逼他为自己效劳,可是一想到事关整个寨子的生死存亡,实在没有办法袖手旁观,独自离去。她可以一个人活下去,可是从那之后午夜梦回,大概逃不脱良心谴责,一生的污点。这世道,活下去已经够难了,与其日夜受良心折磨,还不如赌一把,大不了一起死。 那怪虫向她缓慢爬过去,渐渐爬上她的腿,腰,胸口,马上就要到没有衣服覆盖的颈上,她忍不住浑身哆嗦,不知这是巫师考验她胆量的手段还是纯粹想让她知难而退,或是教训她的不逊,她脸上的肌肉也不受控制的开始颤抖起来,可是不知哪来的勇气和骨子里的固执,让她还是稳稳坐在巫师面前,一动不动。 这下,轮到巫师脸上开始露出惊讶的表情,那个恶心的小东西在她耳朵上停住了,她感觉耳朵被扎了一下似的,不怎么疼,但是非常害怕。她确定那个有毒的怪物咬了她,并且出血了,可能自己已经中了蛊,可是再后悔也晚了,现在自己已经没有和巫师讨价还价的资格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她心里自嘲着,看来自己还是太嫩了,不自量力。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会冒这样的风险呢?自己何尝有过选择。 在她以为巫师要开口要挟她时,对方却说了一句出乎意料的话。 巫师以及其古怪的强调自言自语说道,“你被蛊神认可了,怎么可能。。。”。她心里想着另外一回事,自己和这可怕恶心的蛊从此密不可分了,光是想想就让人头皮发麻。巫师没再说话,而是利索的收起那个怪虫,一并将瓦罐物归原处。当他再次走过来时,手里多了一只小瓶子。巫师言简意赅的对她说了这个瓶子里粉末的用法,然后挥手示意她赶紧关滚出去。 她对于巫师的无理毫不在意,依旧坐在对面,眼神平静入水,沉声道,“我会走。你不问我对谁用蛊吗?”。巫师越发不耐烦,只是用手势表示不屑。她站起身来,俯视巫师,咬着牙问,“我的解药呢?我以后不会再来了”。巫师惊讶的抬起头,特意咬字说道,“解药,你不用”。她盯着巫师一会,终于直起身,小心翼翼的拿着那只小瓷瓶下了楼。其实她心里始终也没闹清楚,巫师的意思是她没中蛊不需要解药还是她等不到发作的那天,但是她在乎不了那么多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9.第四章 僧面佛面都不看 卜算子。闯帐 末路叩朱门,下吏咄咄衅。岂料江湖潦倒时,落魄犹分品。 无计弃斯文,胆气穷途现。不意泼皮大道行,信步中军帐。 巫师告诉她,蛊神认她,她的血可以给被中蛊的人解蛊,她暗暗觉得那可怕的蛊虫可能已经在她自己身体里生根发芽,要不然怎么能给他人解蛊?谁能给自己解蛊呢?巫师没有说,她也没再问,谁知道自己这条命能活多久,她心中最坏的打算是,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大不了给寨子陪葬,只是孩子们还太小,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去争取。 她揣着千辛万苦得到的蛊种和蛊法,心里明白现在什么用都没有,还要找到可靠的生意来源才行,蛊不过是帮自己增加一点筹码和自保手段罢了。找谁呢?谁说了算找谁!于是她揣着盒子炮径直去了当时滇西最高级别的实权派,时任十三兵团司令的李长官。 滇西,特别是偏远地区和靠近边境的地方,国民政府一向鞭长莫及,爱理不理,在浑水摸鱼的好年景里自然没人想被管着,可是现在困顿不堪时局不稳的时候想寻求保护也成了难事,首先,这里没有固定的行政单位,名义上归云南省管辖,可实际上没人管,滇缅交界处更是三不管的地带,形式复杂,龙蛇盘踞,各有各的势力范围和生意,这些人的便宜不是好占的,不是赔钱赔货可以了结的,得赔命,这光景命不值钱,所以几条都得认!可弹丸之地,财路就那么几条,错综复杂,已经到了拳头大也不一定能称王的地步,除非大到一定程度,不可抗衡。 想明白了这点,就不用去找各路神仙浪费时间了,宋司南才直奔主题,孤身一人去求见李长官。虽然在狼狈中开始掌管家族的生意,一路磕磕绊绊,可她的见识着实不差,现在就看李长官给不给她这个面子了。来之前,她心里就盘算过,问自己,人家凭什么见她,凭什么给她面子,想来想去,还是没有,可是能不去试吗? 本来李长官在昆明有行辕,再怎么狼狈也不会跑到滇西南的山沟里来,可是49年夏天以来,大势已去,他的部队逐渐收缩至靠近缅北的元江附近,这样给她们的会面创建了可能。若非如此,她在整个苗寨的压力下不可能抛下一切前往昆明。其实还没进门,她的心就凉了一半,这位最有势力的李长官此时境遇不佳,比她想象的更糟,想当年与卢汉比肩的一方枭雄,木少爷口中仰慕不已的龙云,杨森也不过如此,可现在,只见他的部队沿河稀稀拉拉的驻扎在临时搭建的草棚或是借宿在老百姓家里,士气低迷,目光呆滞,他自己的司令部也同样落魄,在当地一所年久失修的小学堂,也就是旧时的私塾里,和破庙差不多。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就是她眼前的境遇,别看同样狼狈潦倒,她依然是弱势的一方,连那破庙的庙门都进不去。李长官不在,把门的是多年的兵油子,言语中占够了她的便宜,还要更进一步。她倒没什么可怕的,本来也是残花败柳,只是事情比想象中艰难的多,那种痞子就是塞了金钱贿赂,只会引来更多闻见荤腥的同类而已。她身上的枪早被收了,人家十几万条枪,自己留着也没用,一开始,她还跟以往谈生意一样,客客气气,言明自己也是军属,丈夫在杜长官麾下办事,当年给引荐木少爷的同学就是李长官的故识。放到几年前,这番话或许还能管点用,运气好的话,足以让李长官见一面。可如今,人人前程未卜,乱世中没什么交情能保值。 她说破了嘴皮子,对方也没有松动的意思,嘴里的话倒是越来越不客气。她吸了一口气,看来今天的事是不能体体面面的办了。她啪的一声拍了那个兵痞值班岗位旁的一张旧桌,对方毫无防备被吓了一跳,嘴上立马不干不净起来。“妈的,臭娘们,你男人给杜长官办事了不起啊?跟老子拍桌子瞪眼睛,你要是杜长官太太本人,没准老子还给你几分面子,随随便便就摆官太太的谱,看老子不收拾你”,说罢就要动手。她嘴角一歪,冷笑一声,对方都没看清她的动作,只听啪的一生,什么硬东西被砸在木桌上,附近的士兵,干什么都有,此刻都听见动静围了过来。 她心里明白,事要闹大了才有人管,猛地一仰头,周围离得近的都倒吸一口冷气,这个女人少了一只眼。她如同市井泼妇一般叉着腰,嚣张的叫道,“老娘当年为了不和日本人睡觉,自己挖了一只眼睛!你说我有没有资格?”。其实这有些耍无赖,毕竟当年是日本人逼得她,和李长官没关系,可对待无赖就要用无赖的手段,比他更光棍才行。这下倒是镇住了这一干人等,人群里开始有人议论纷纷,也有人已经去给长官通风报信,在军队里公然喧哗和闹事,又处在士气极端低落的时候,是非常危险的,没有带兵的将领敢坐视不理。可能有些原籍江南的兵在围观的人群中,开始时是小声议论,“难道她就是当年自挖一眼据日寇的宋家大小姐?”,“谁是宋家大小姐?”, “你肯定不是苏州那一片的,我给你说啊。。。”。 事情在慢慢发酵,这时一个传令兵拨开人群,高声传令,“司令有请宋司南小姐!”。众人一下子噤声,她心里倒是一动,为什么是宋司南而不是木夫人呢?自己明明是自报家门木敬的原配妻子,连自己娘家的姓名都没提。看来有人把自己刚才学泼皮时的话传给了李长官。真的假不了,自己也没什么好怕的,于是,她又重新把眼睛按回右眼窝里,从容不迫的随传令兵走了。留下一众士兵说什么都有,多是打趣那个拦住她不放行的兵痞,说他连个婆娘都不如,也有人感叹起当年抗日的岁月,唏嘘千金小姐的遭遇。 在副官的引领下,她在小学堂的后院见到了李长官。平心而论,她对李长官的印象很不错,尽管已经不是春风得意的境况,她还依稀能看出这个人出身世家,是真正的金马玉堂,累世的富贵堆出来的谈吐风度,人道是三代才知穿衣戴帽,李长官仪表堂堂,尽管行伍中风吹日晒,近年来颇多烦扰,举止言谈还是从容有礼,风度翩翩,让她恍惚间回到了当年的姑苏宋家,李长官对她也印象不错,或许是相似的生长环境让人更容易有共同语言。 一套客气的寒暄之后,李长官还向她赔礼,自责御下不严,请她多多包涵,她哪里敢领受,也大大方方的说,自己不招即来,有失得体,只是情非得已,百般困顿,走投无路,才来烦李长官。对方一开始以为她来要钱,后来才发现这位木夫人居然想和他合伙做生意。虽然他说话客气,可也绝对是个精明人,他疑惑的打量着眼前这个女人,心里想着她有什么本钱和自己谈生意,就算真有那是什么样的生意呢?这年头手里有枪就有一切,像他这般有数十万军队的人,到那里都是王,别人只有求他的份,绝没有和他叫板的筹码,虽然他吃相没有有些人那样难看,可这简单的道理不识字的老百姓都懂。他还是客气的称她木夫人,耐着性子问她要做什么买卖,这已经是他给这个敢自挖一眼的女子最高的礼遇了。 她咬了咬牙,语气稍变了变,压低声音问,“李长官要在这山沟常待吗?”。其实这已经冒了很大风险,在千军万马的主帅面前问这种话,等同于打探军事机密。李长官的修养真好,居然还能笑着问道,“木夫人觉得呢?”。她知道是时候了,沉声道,“我微不足道,本来没有来找您的道理,也知道您也有数不清的军机大事,木敬走了,可那一寨子人要吃要喝,我一个外来人支撑到今天是在没有其他路子,找您,是因为您是这滇西南唯一说话响当当的人”。李长官不置可否的微微点头,看不出心思,似乎在等下文。她接着说道,“军队人吃马嚼,耗费惊人,多开些财路肯定没错,或许李长官有固定的渠道,我势单力薄,希望能为李长官驱策,赏我们一口饭吃”,她又把当年和木少爷一块做过的买卖捡主要的说了说,大体上表明了自己的态度,目的和能力。 李长官若有所思,站起身来度了几个来回,似乎下了决心,回到桌旁,跟她问道,“烟土生意呢”?其实那些年,她和木少爷虽然不是主要做这个,却也捎带着干过几票,只是不以那为生,开始也是排斥的,但是后来也顾不得礼义道德了,糊口要紧。她点点头道,“略知一二”。李长官笑了,眯着眼睛道,“我自己并不是不能搞,可是怕手下沾的太厉害,那这几十万人就全废了,木夫人有何良策可以教我”?她微微一笑,还真有,那蛊终于派上用场了,真是僧面佛面,不如白面,真神假神,不如蛊神啊。自此,滇西南的地界,多了一位木阿嫂。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0.第五章 不是冤家不聚头 边城惊现故人踪,未语寒暄露剑锋。 莫道乾坤耽善恶,新仇旧恨总相逢。 她在李长官的暗中支持下,开始了烟土生意,当然只是做个中间运输跑腿的角色。她只用寨子里的人,之前晓以利害,在每次运货之前都会下蛊,当然货到就解,有时候确实事出有因,不能按时交货,或者出了岔子,她也会宽容,毕竟她做这些事是为了让寨子里的人活下去而已。她的人为李长官跑腿,自然而然受军队保护,这是她的主要目的,苗人纯朴,不会为了一块烟土的利益,出卖当家的和同伴,几年里,倒还稳稳当当,没出过大差错。 不过这个年月,什么都可能发生,人饿极了铤而走险再正常不过。可是,她手下的一批货被劫了还是大大出乎所有人的意料,甚至连李长官都很震惊,这批货本身不要紧,金三角本地就是罂粟的主产地,根本不值钱,可几年的经营,李长官的势力在滇缅边境说一不二,连缅甸官方都不敢招惹,反而处处拉拢讨好,这是谁敢摸虎须呢? 这几年她没闲着,一面跑买卖,一面布线,滇缅边境不大的地方,几乎处处有她的耳目,一些是受过她恩惠或是主动投奔她的边民,还有一部分是混饭吃的缅甸人,她都张开怀抱,一一安排,信得过的收为心腹,例如一对苗人夫妻,藜峰和清水,自她嫁给木少爷就在她身边做事,忠心耿耿,不大信得过的,就明着暗着扣留他们的家人做人质,非常信不过但是有用的,就下蛊,没有什么卑鄙狠毒可言,这是乱世的求生法则。放出哨子,很快就有了消息,出乎她意料的是,对方既不是缅甸的同行,也不是国军的同道,而是一个。。。故人,尽管他给她留下的记忆不怎么愉快。 她第一次有了一种冤家路窄的感觉,同时也奇怪他为什么这个时候还在做这种买卖。洪三爷,那个在她过不下年关,在雪地里跪了一天一夜求他缓缓分红而不许的人,此时此刻,居然也盘桓在这滇西南的大山里,做这刀尖舔血的勾当。她觉得奇怪的是,时下已经是五三年了,大陆早已解放,只是这沟沟坎坎还有待清理,她很多年前就被木少爷掳劫到这片大山,阴错阳差的成了木夫人,莫名肩负起整个苗寨的生计,这才流落到边陲三不管的地界,在李长官的羽翼下混口饭吃,这洪三爷家里世世代代在江南经营,这会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洪三爷家世代打理宋家下游的一些产业,说白了,他是靠宋家起家的,别人叫他一声三爷,其实是宋家的鹰犬而已,当年老太爷在世时,洪家毕恭毕敬,年节孝敬,四时供奉,无不尽心尽力,到了她父亲这代,为人温和有余,威严不足,洪三爷又算是叔辈,恭敬之心自然少了,倒是生出来其他的想法。如果他当年只是见死不救,她也不会太记恨,毕竟世道不太平,那时的宋家风雨飘摇,是人都看得出来,他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念旧情,虽然可鄙,却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这点肚量和见识,宋大小姐是有的。有意思的是,这么多年,她不遗余力的追踪父母的下落和当年他们匆忙动身前后的蛛丝马迹,有一个名字不止一次出现,洪三爷。她不止一次的想着,倘若当年父母没有匆忙离去,她至少不会到如此地步。那次匆忙的锦州之行,基本上可以肯定,是洪三爷大力撺掇的,而从她和父母失去联系后,洪三爷从未透露过一丝半点知情,说他真的一无所知大概只有他的痴呆儿子会相信。 洪三爷,我找的你好苦啊,没想到在这等到你了,她心里默默地想。 她亲自带着人埋伏在对方的必经之路上,反劫了洪三爷,李长官饶有兴味的在旁看着,只派了一位副官跟她同去,令她又惊又喜的是,洪三爷居然亲自押运,看来是信不过别人。让她更惊讶的是,洪三爷一眼认出她来了,第一反应居然是直接掏枪杀人灭口,幸好那位副官眼疾手快,枪法奇准,先发制人开枪击中洪三爷拿枪那只手的手腕,随后她的人控制住了洪三爷和他的全部人马。在洪三直接掏枪的那一刻,她几乎已经肯定父母失踪和他有直接关系,他心里有鬼!幸亏那位副官枪法高超,先声夺人,才能顺利活捉这位故人。 李长官对于她如何处置洪三爷毫不干涉,买卖没损失,宋大小姐的私人恩怨也由她料理,他连问都不用问也知道,那洪三爷手上也不干净,光是这贼胆滔天就令人震惊。他自己带着军队参与这种生意,还是受委员长任命死守云南,为了开源不得已而为之,宋小姐胆子够大,不过是在自己手下跑腿,还刻意少拿自己那份表忠心,这个洪三爷只身在这险象环生的虎狼之地干缺德买卖,必定有迫不得已的理由,是什么让他在自己的地盘混不下去了呢? 宋小姐直接把洪三爷关在苗寨的地牢里,那里以前是为了惩罚犯了错的苗人建造的,已经很久都不用了,这下倒是方便。洪三爷在被生擒以后,试过咬舌自尽,但不知是经验不足还是惜命,最终没有成功,他的这种举动再次坚定了宋大小姐的猜测。 地牢里潮湿阴冷常年不见阳光,走进去要点火把,无论外面白天黑夜,里面一律伸手不见五指,宋小姐手持着火把,她那玉石眼珠在火把跳动的火苗下发出莹莹的光芒来,仿佛地狱来客,妖异鬼魅,洪三爷看的心惊肉跳。吓人的不单是那假眼珠子,还有她脸上似笑非笑的表情,洪三心里一片冰凉,他知道眼前的宋小姐再也不是那个跪在他门口磕着头苦苦哀求的小姑娘了,而是地狱的修罗,坟墓中爬出的恶鬼。洪三绝望的闭上眼睛,不说话,他知道,一旦宋小姐知晓了一切,他的死期就到了。 宋司南走到他跟前也不急着问问题,而是突然用一柄小巧的匕首把他的手指划了一道很小的口子,另一只手上攥着一只小瓷瓶,他惊恐的看着她用一根更精巧的针挑了一丁点粉末快速抹在他手指的新伤口上。他虽然不懂蛊术,可至少见过猪跑,嘴里不受控制的嚷道,“宋司南,你对我做了什么!我为你宋家跑前跑后,你也得叫我一声洪三叔!。。。”。她的左眼里腾的要窜出火苗来,和右眼妖异的幽光形成强烈对比,一半是烈焰,一半是鬼火,相同的是愤怒。她不理睬对方的虚张声势,仿佛自言自语一样说,“不着急,我从来没见过这种蛊发作时的样子,很是好奇”,顿了顿,又笑眯眯的看着洪三说,“洪一三一叔,你老慢慢歇着,什么时候想聊天了就拼命喊,记着,用你吃奶的劲,喊”。说完了,她头也不回的往外走,丝毫不顾后面洪三丧失理智的破口大骂。 从地牢里出来,她深吸了一口气,还是外面的空气好啊。不知道洪三爷还有没有机会再呼吸地面上的空气,她想了想,大概没有了吧。迎面走来的正是那天被派去跟她劫洪三爷的黄副官,名字叫黄亭,非常斯文的名字,据说是李长官的老乡,在腾冲也是世代书香的门第。黄副官虽是武人,但长相秀气,说起话来也特别文雅,她对他的印象一贯不错,即使如此,他的突然出现还是让她警惕起来。 黄副官是个精明人,好像看透她的心思一般,开门见山道,“宋小姐不要紧张,李长官无意插手洪三爷和你之间的事,我来是奉李长官之命,提供你需要的一切便利”。她颇有些惊讶,又有些感激和佩服,李长官洞若观火,还很够意思,不枉这么多年自己给他卖命,当牛做马。她低头沉思了一下,问道,“敢问黄长官,洪三手下那些人还在吗?”。黄副官做了个头前带路的手势,她就跟着到了关押那些马仔的棚子,那帮人饿了一天一夜了,没费什么力气就问出来洪三爷的老巢地点。于是,她请求黄副官给她一小队人马去端洪三的老巢,底下的官兵群情激愤,他们倒不知道宋小姐和洪三的私人恩怨,在他们眼里,洪三敢于在他们口中夺食,是大家共同的敌人,因此踊跃请缨,黄副官不含糊,亲自带了一个连和她一道前往洪三爷经营数载的巢穴。 那是一个依天然溶洞而建的藏身处,内部四通八达,天然的狡兔三窟,黄副官建议悄悄潜伏过去,除一个主要洞口以外,其余的洞口前都点上湿树枝制造浓烟熏里面,正所谓兵书所说的围师必缺,网开一面,方便抓活的,她深以为然,于是大家轻手轻脚,小心布置。不一会,浓烟滚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1.第六章 冤冤相报今日了 洪三爷在经历了心理近乎崩溃以后,似乎有缓过来些,从他进食的情况来看,刚知道自己被下蛊时,他一天一夜没有吃任何东西,给他送的饭都原样的放着,连瞧都不瞧一眼。这是很正常的,任谁知道自己死到临头都不会有胃口的,更何况还不知道怎么死,有多惨。她也不急,只是吩咐人每隔一刻钟就往他那里探头看一眼,有没有异常,奇怪的是,都两天了,老家伙一旦要发作的征兆都没有,她心里不禁隐隐不安,难不成那个巫师给她的根本不是蛊,只是故意做出下蛊的样子吓吓别人罢了?她好几次想去当面问巫师,但是每次都在巫师的竹楼下徘徊不前,最终没有上去。连她自己也不明白为何如此,自己明明置生死于度外,可能是上一回自己把话说得太绝,这回即使上去也不能如前次那般理直气壮。 洪三爷这几日来慢慢开始吃东西,不知是饿极了还是想通了,做饱死鬼总比饿鬼强,难不成有人透露给他自己去端他老巢的消息?嘿嘿,那也没关系,她还怕老东西顽抗到底,死不开口呢,他那痴呆儿子,老婆子,几个小妾,还有老娘都在宋大小姐手里。俘虏里面居然有个年轻女人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婴儿,看打扮绝不是下人,似乎是个哑巴,无论问什么都不说话,只顾低头抱孩子,依她的猜测,不是洪三爷自己的种就是他傻儿子的。她对这母子俩倒没有刻薄,吃饭管饱,住处也相对舒适,严令不许任何人接近。洪三的老娘已经瞎了,她试着套她的话,可老太太精明得很,不但自己不说,还要媳妇们也一个字都别多嘴,明白在宋小姐面前说,他们要是什么都说了也该死了。宋小姐笑了笑,也没生气,还说了句老太太好见识,也没有再逼迫。她其实很有兴趣的观察,这些女人对于被单独关押的年轻女人和孩子,到底是怎么个态度。 将近一个星期,洪三爷,女眷们都毫无动静,宋小姐也按兵不动。到了第十天,看守洪三爷的人过来报告了一个新情况,洪三爷开始撞墙。宋小姐问他有没有求救,守卫很肯定地说没有,绝对不是说话的声音,而是身子和墙相撞发出的闷声。她马上赶了过去,没想到黄副官已经在那里等候她,身边还带着一个穿白大褂军医打扮的人,她心想大约黄副官也听闻了洪三爷的异状,还细心的带了医生来帮忙,真是心思缜密之人,自己也不忌讳他们一起来,毕竟自己能生擒洪三爷也是黄副官出的力。 在进入地牢以前,她已经想象过中蛊发作的样子,做好了心理准备,哪怕是看见洪三爷吐的满地是虫子也不会惊讶。没想到地上还算干净,没有想象中的狼藉,就连洪三爷身上也没多脏,那为什么撞墙呢?黄副官示意她要不要让军医给洪三检查一下,她想了想,还是现静观其变。于是,她自己,黄副官,军医三个人慢慢走进洪三爷,严阵以待。洪三爷只有脚腕上带着脚镣,另一头铁链子连在石墙里,既结实又有相当的活动空间。 凑的近了,几人才发现洪三爷的肚子鼓得有些不正常,像身怀六甲的孕妇似的,地牢里黑,没有自然光线,看不大清他脸上和裸露在外的皮肤,几人将火把稍微凑近洪三。谁知刚才还一动不动的洪三爷似乎受了什么刺激一样,噌的站起身来,往墙根里索去,似乎在躲避什么。她们几人对视一下,几乎同时说出,他怕火。黄副官带来的军医似乎已经知晓洪三爷被宋小姐种蛊的事,问她这种症状是不是中蛊的反应。老实说,她也不知道,巫师当初只告诉她怎样下蛊,根本不屑详细解释,她只好摇头,以实相告。 无奈之下,她只好主动开口,低声喝道,“洪三爷,你躲什么?”。一连问了几声,洪三就跟石像木桩一样一动不动,几人都面面相觑。这时,宋大小姐忽然喊了一声,“洪元海,你把宋继先夫妇怎么了!”,只听嗷的一声,洪三爷又开始撞墙,宋大小姐一步步逼近,洪三像是看到了什么极其可怕的景象,口中语无伦次的嚷着,“别过来。。。我没杀你。。。都怪你自己。。。”。她脸色越发难看,就在她即将控制不住想要亲手暴打这个卑鄙恶人时,突然停住了,黄副官和军医也小心翼翼的凑过来。 只见洪三爷两眼眼球突出,上面血丝缠绕斑驳,脸上身上的血管也比正常人明显突出,看来这蛊确实是生在血管里或者对血液有影响。她很惊讶也很恼怒,很明显,这样下去,洪三爷的神智会彻底失常,那自己想要问的关于父母的下落岂不是全要落空?一边的军医倒是对洪三爷的症状怀有浓厚兴趣,竟大着胆子欲上前取血样以做研究,被黄副官及时制止了,毕竟这不是军中的常见病,为此受伤太不值得。宋大小姐此时心里基本有数了,但是洪三爷崩溃之下喊出的那几句话让她最后的希望破灭了,之前她还侥幸希望父母尚在人间。她深吸一口气,把手中的火把猛地挥到洪三面前,不顾他发狂野兽般的嚎叫,以快的无法分辨的动作在他眉心上一点,刚刚还癫狂流涎的洪三瞬间安静下来,似乎昏睡过去。她叫人送上一桶刚从井中打的冷水,一点没剩直接浇在昏过去的洪三头上。 在黄副官一干人等的注视下,洪三爷睁开眼睛,有些虚弱的问道,“我这是在哪。。。我怎么了。。。”。没等他接着说下去,宋小姐上去毫不客气的一通拳打脚踢,虽然是女子,力气不如男人大,可是洪三爷此刻被铁链拴着,又被蛊虫折腾了好几天,还真有些招架不住,他不负众望的开始呕吐,当众人看见吐出来的那摊秽物时,脸色都不大好看,那是一堆堆缠绕成团的红色细长虫子,连宋小姐本人都忍不住的干呕。大家以为这是毒性开始发作,洪三爷怕是要交代了。 谁知宋大小姐冷冷的盯着洪三,嘴里恶狠狠的说,“我能让你清醒过来,也能让你再来一次,两次,知道你把我想知道的全说出来为止!”。洪三摊在石墙角落里,抬着眼仰头看着宋小姐,竟然似笑非笑的艰难答道,“反正是死路一条,你也就这么大本事,大不了是一条命,十八年后。。。”,没等说完,就被宋小姐突入其来的一脚踢在小腹上打断了,又吐出来的不少虫子。宋小姐冷笑道,“你这种杂碎也敢称好汉?你不说是不是,没关系,我去问你的儿媳妇”。其实她根本不能确定那天带回来的年轻女子是洪三爷家的什么人,但她这句话问的巧妙,如果洪三脸色变化那么很有可能蒙对了,如果他哈哈大笑出言讥讽那就很有可能是另一种猜测,他本人的小妾,那孩子就是他的老来子。 洪三爷倒是不简单,这个光景又经过那样一番折腾,居然面不改色,倒让她一时之间无法判断。她盯着洪三的脸看了一会,微微笑道,“洪三爷好胆色,没关系,我有的是时间,一个一个来”,她能看出洪三和她僵持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无力,并敏锐的把握住这一细节,看来他还怕车轮战,那我就偏要水磨功夫。 她转身和黄副官军医一起离开地牢,目送黄副官他们离开后,她独自一人来到关押洪三家女眷的地方,叫人把洪三爷的原配夫人和一个看上去年纪最轻的小妾一起押到关洪三爷的地牢,当着洪三的面,她如法炮制给这两个女人下了蛊,完事拍拍手,俯下身对洪三说,“洪三叔,我特意让你的夫人爱妾来陪你,没准她们能开解你,让你放下心魔,得道飞升呢。。。”。洪三脸上露出之前不曾有过的惊恐神色,指着她,颤抖着语不成句,“你冲我一个人来。。。她们什么都不知道。。。”。她不加理睬,自言自语的说道,“洪三爷慢慢考虑,不着急,过两天我再送其他人和你团聚,共享天伦之乐”,她故意把天伦之乐拉的挺长,没有具体说是谁,这是她故意为之,就是要让洪三自己瞎琢磨是老娘还是那个年轻女人和孩子。 她站起身看也不看那两个女人,转身便走,隐隐听见身后的哭泣声和洪三说什么冤冤相报何时了。她心想,冤冤相报,你有这个机会吗,洪三?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2.第七章 金刚怒目扬正道 花非花。玉眼珠 明眸失,玉为眼。 骨肉离,家国恨。 刀刀寒血刃销魂,何意君子不仗剑? 看守洪三爷的守卫并未增加,甚至查看的时间间隔延长了,既然已经知道中蛊发作的症状和周期,她反而不着急了。人们总以为刑讯虐待本身能造成极大的痛苦,殊不知等待即将到来的判决或是刑罚才是最可怕的折磨,前者虐身,后者诛心。君不见菜市口上秋后问斩的江洋大盗,刽子手鬼头刀落的那一刻都是一副慷慨赴死的英雄气概,却没看见他们对着那碗大鱼大肉的倒头饭,迟迟不下筷的煎熬。洪三爷并没有再次被下蛊,因为未知的痛苦震撼力才最强,再来一次,不但没有效果,反而会增强他的信心,所以,她让他看着自己身边的人慢慢发现身体的异样,经历和他当初一样的恐惧和痛苦,自己却眼睁睁的只能在一旁看着,毫无办法。当然,为了防止那两个女人发作以后,神智不清之下伤害自己或是洪三,她们也被各自锁在地牢的死角,互相都够不到对方,但都能一清二楚的看到彼此。 或许有人会质疑这种做法太过残忍变态,宋大小姐毫不在意。先不说这世道早已不受道德约束,特别是这天高皇帝远的滇西大山,此时更是恢复到了丛林法则,强者为尊,适者生存,道学先生们早就骨头渣子都不剩了,宋小姐回想这过去的十余年,离奇叵测,噩梦一样的荒诞,却又鲜血淋淋历历在目,如那玉石眼珠的冰凉异物感一样不容置疑。她终归还只有二十几岁,女人最美好的十几年光阴消磨大半,未来也不会有惊喜期待,滇西南大山的潮湿天气时时用丝丝缕缕的疼痛提醒着她那个万般无奈的下午,家破人亡,流离失所,面目全非,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在那里,在自己手里,却还在用整个阴谋做筹码,负隅顽抗,嘲笑她一介弱质女流,无可奈何的窘态。 宋大小姐不信佛,也不信基督,别人打左脸伸右脸,换不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只有更蛮横霸道,残酷无情的欺负,用前世业报也解释不清今生的飞来横祸,善恶不公,只能用来麻醉自己。君不见人言,杀人放火金腰带,修桥铺路命不长,宋小姐自己也不懂,十六岁以前,自己一个孩子能造什么样的罪孽,才会招致如此的不幸。她不想听前世今生,因果轮回,谁看见了?善不得嘉奖,恶不见惩罚,于世人何益?她从小读过不少书,眼界开阔,那学堂中的洋教师也讲了不少海外见闻,原来自天竺传入的佛教与世世代代念的菩萨也早不是一家,最初的教义连众生平等都没有,她不屑,也才惊讶古人的道义和一,佛不应一味教众生忍耐,金刚怒目,罗汉伏虎,才是大慈悲。不惩恶何以扬善,善恶不分才是人间大恶!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驺狗,她不介意做那夜叉修罗,替天行道! 守卫倒是向她汇报了另一个有意思的情况,自打把那两个女人和洪三爷关在一处后,黄副官有时会朝地牢巴望。她略一思考,问那人黄副官一个人还是带着军医或者其他随从,守卫说就他一个,每次来的时间都不固定,离得也不太近,但也不避讳。她皱着眉头,认真思索,黄副官来探视是不是李长官的意思,那李长官想要干什么用不着藏着掖着,他到底是自己的老板,用不着看她的脸色?那要么就是黄副官本人的意思,这两个女人里有他认识,甚至在意的女人?黄副官才二十多岁,那两个女人最年轻的也有三十五,六了,难不成是亲戚?洪三爷的小妾是云南人?这虽然听起来离谱,可也不是完全不可能,那黄副官大可第一时间来找自己,这点面子还是有的,况且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他那么精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 这究竟是宋小姐本人的事,黄副官不吐口,她也没理由自己主动去问。又过了几天,果不其然,那两个女人体内的蛊也发作了,似乎比洪三爷当初的情况更剧烈,据看守说两个女人披头散发,歇斯底里,日夜哭号尖叫,如同厉鬼一般,自己虽然手里有过好几条人命,光听声音也是胆战心惊,如临地狱,明确表示自己需要喘口气,请求宋小姐找人接替他的差事。她倒是很痛快的挥挥手,让他领别的差事去了,抬腿就要直奔地牢。走了一段,她忽然停下转了方向,那正是黄副官平时值班的地方。 没想到才走了几步,就看见黄副官迎面走来,似乎早有准备的赶过来,看来也是得了消息。她也不多问,点头示意黄副官和他身边的军医,前次也在的那位同去。这位军医大名程震,并非云南本地人,乃是扬州人士,家中世代经商,做布匹丝绸生意,扬州城的花团锦簇,十里烟花,一大半都来自这位程兄家的布庄绸缎铺子,可谓家财万贯,不然也掏不起他留学德国的学费。他学成回国以后,一没继承家中的买卖,二没有开馆行医,反而投笔从戎,幸亏家里人丁兴旺,上头五个哥哥,父亲虽是商人却颇有点爱国情怀,于是一番打点,程兄得以在行伍中学以致用,倒也志向专业两不误。 黄副官这次没有和程震并列而行,反而快走几步,追上宋大小姐,似乎颇挣扎了几下,才开口跟她低声说道,“宋小姐,黄某一向敬佩你的为人和胆识。。。”,她有些摸不着头脑,不由放慢了脚步,等着下文。后面的话似乎更不好说,黄副官欲言又止了几次才终于开口,“宋小姐,你跟洪三的恩怨,黄某断没有资格插手,可是,可是。。。”。她终于停下来,后面的话必然不好听,但似乎很重要,程震倒是很有几分眼力,反应很快在距离两人不远也不太近处停了下来。 黄副官平日里白净而不见喜怒的脸,此刻有些发红,目光却一如往昔的锐利明亮,他抬头坦然道,“宋小姐,如果你要调查洪三做的坏事,黄某愿意效劳,我在黑白两道上都有些朋友,说得上话,哪怕是杜先生那里,也有几分交情。。。”,看得出来,他是有心帮忙的,不然也不会如此交底。他艰难的说,“可是,他身边那些老弱妇孺,未必知情多少,未免,未免。。。”,黄副官究竟没有当面说出口,但是意思已经很明白了,他认为她逼供的手段太残忍。 她在外面历练了不少年,说是早几年,她或许会立马翻脸,直接喝道,“老娘的事,轮不着旁人说三道四”,毕竟是手里拿枪身上有人命的女强盗头子,说出这样的话不奇怪。可手上的血越来越多以后,她的性子反倒内敛了,不是后怕什么,而是熟知力量也更自信掌控力量的自信,所以她没有露出不悦,反而努力笑了笑,算是对对方善意的答谢,毕竟人家一直都在帮她,以后也少不了这份助力。但只是表面,其实不悦是有的,她终究没有坐下来,细细跟他解释前因后果,因为两人没到那种关系。她抱拳拱手,平静道,“黄长官的恩情,我没齿难忘,以后还得仰仗您的人脉。我知道您为我着想,句句良言,我自当深思”,语毕做了个请的姿势,黄副官脸上表情复杂,精明如他,已经知道自己那番话其实没起作用,对方也给足了面子,再提无益,便也只好低头走路,不再言语。 还没到地牢,里面传出的鬼哭狼嚎,已经说明了里面的情形,怪不得那个守卫非要换岗,这种地方确实没法常待。她没理睬黄副官两人脸色难看,径直走了进去。洪三并没有再中蛊,上次的虫子也吐干净了,每天吃喝管饱,不过他的情形看上去比中了蛊的两个女人好不到哪里去,面色蜡黄,眼神麻木空洞,有时候还会跟着那两个女人一起不知在叫嚷什么,跟三重奏似的。程军医在一旁发表见解,振振有词的说,这种蛊大概会影响脑部功能,至少是产生幻觉,这些幻觉与各人经历有关,大概是心里深藏的恐惧,惭愧,或者其他痛苦经历,但有意思的是,洪三爷已经解除了蛊虫,却没有痊愈,反而在外因的影响下再次发作。他怀疑这种蛊造成的伤害其实是永久性的。宋小姐其实不关心洪三爷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她问程军医,这种伤害能不能伪装,如果能,有没有手段辨真伪。本来是不抱希望的随口一问,没想到程震居然立刻给出肯定的回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3.第八章 神女无意襄王恨 程震的办法其实很简单,就是检查洪三的瞳孔。人在极度惊恐时瞳孔会收缩,意识不明时瞳孔对光线的反应会变迟钝,这两项是国际公认的也是至今通用的检查办法,很多时候也作为简易的测谎手段,但需要有经验的人来进行判断。程震手握着小手电筒,慢慢的向洪三靠近,黄副官和宋司南两个人在旁警戒。洪三爷看上去真的被吓破了胆,他口中不受控制似的流着涎水,任程震怎么照来照去,眼都不眨一下,三人对视一下,都认为洪三起码目前已经崩溃了。 就在这时,变数突生。刚刚还呆若木鸡的洪三一把钳住程军医的脖子,动作快的连黄副官都没反应过来,那双一秒前似乎和瞎子一样无法聚焦的眼睛此时凶光毕露,残忍中透着狡黠,还有阴谋得逞的兴奋,洪三恶狠狠的威胁道,“放了我,离远点,不然我把他的脖子扭断”。程震的脸涨的通红,喉咙里发出,咯咯,的声音,情况危急。黄副官下意识去掏枪,被她制止了,她不顾洪三的威胁,这个人不顾一切的想活下去,手中的人质是唯一的筹码,料定不会轻易弄死。她甚至微笑的走到洪三身旁,对方脚上的镣铐还在,背后是坚固的石墙,双手要用来制服程军医,根本没有多余的手段招架其他人。她突然出手,迅雷不及掩耳的向洪三的脖子里按进什么东西,光线太暗,黄副官也没看清,与此同时,程震觉得自己的脖子一下子轻松了,呼吸一下子顺畅起来,赶紧连滚带爬的挣脱已经昏迷的洪三爷,跑到黄副官身旁。 黄副官扶着程震,宋司南转过头来笑着,请他先带程军医下去检查伤势,黄副官点头答应,转身离开时却明显的迟疑了一下,他隐隐觉得宋司南不会这么放过洪三,可能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但此时□□无法,只得先带程震出去再说。目送着黄副官的背影,她马上叫手下送来几样东西,又吩咐了几句话。很快,一盆冰冷的井水,一面镜子,一把锋利的小匕首,甚至还有一块手表一起被送到地牢里。 那盆水全浇在洪三的脑袋上,刚才按进他脖子里的不过是喂了麻药的针罢了,此刻洪三立马清醒过来,真真正正的面如死灰,他知道这回不能善了,眼前的宋大小姐也不是柔弱胆小的女流之辈,心狠手辣不下于他。尽管有心理准备,他还是疑惑的看着摆在他身前的一干物品,镜子,小刀,手表,这是用来干什么的呢?此时的宋大小姐脸上的笑意更浓了,洪三惊恐的看着这熟悉的笑脸,恍惚间想起昔日宋家每年年末的酬谢宴上,那个天真无邪,言笑晏晏的女孩子,笑的就是那么好看。宋小姐开口了,轻声细语的,仿佛在聊寻常家常似的,指着那一干物事道,“洪一一三一一叔,刚才程军医给你的眼睛检查的法子不对路,你别怪他,我替他给你赔罪。。。”,洪三听的胆战心惊,检查眼睛几个字一出,他突然猜出这几样东西的用途,浑身的汗毛都立起来了。 歹毒如他,一把岁数了,也还是禁不住的牙齿打颤,硬挺着道,“宋大小姐,你心里的盘算。。。我明白了,可我不会。。。不会自己。。动手”,洪三心想自己没有必要亲自挖自己的眼睛,尽管宋小姐的意图再明显不过,想让他尝尝自己当年的滋味。这会儿,他也豁出去了,刚才拿住程军医威胁宋小姐放自己时,老婆家人一个也顾不上,自己其实也没那么在乎她们,自己的命比什么都重要,只要活着,总有一天能报仇。宋小姐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丝毫不逼迫,反而脸上的笑意更浓了,她勾勾手,一个手下在她耳边说了几句,然后跑出去,不一会带上来一个年轻女子,怀里还抱着一个吃奶的婴儿。 宋小姐饶有兴趣的看着洪三,这回不用手电筒,她都能看出来洪三眼里的恐惧,看来自己猜的不错,那个婴儿不是他的儿子就是孙子。宋小姐指着那个女人怀中的孩子,对洪三说,“不是你就是他,看着办吧”,说罢也不走,就站在那个年轻女人身旁。有两个心腹手下制着年轻女人,使她不能乱动。洪三怪笑着,喃喃道,“宋小姐真狠,在下佩服。。。佩服”,接着又道,“就算我按你说的做了,你也不会放过我,为什么自讨苦吃呢。。。哼哼。。。我洪三纵横一。。。”,没等他说完,宋小姐一个箭步扑到年轻女人身旁,不知在她眉心做了什么手脚,那个女人就像傀儡一样动作僵硬的伸出手来剜怀着孩子到眼睛,孩子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吓的哇哇大哭。 “慢着,宋大小姐,我挖。。。我挖”,洪三缓慢的捡起那把小刀,犹豫再三,还是下不去手,一个不留神,刀子掉在了地上,洪三艰难的抬头对宋小姐说,“你就不想知道令尊令堂在哪吗?”,宋小姐早料到他会有此一招,于是也漫不经心的问,“你说呢?”。洪三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死灰般的眼里又有了生气,不顾一切的喊道,“你放了我,我就告诉你。。。”。宋小姐歪着脑袋,似乎在思考他的提议,神情认真的问道,“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实话呢?”,洪三顿时哑口无言。宋小姐上回审问洪三无果后,就仔细想过,今时不同往日,她现在是在滇缅边境,才能自由出入,就算洪三给了她答案,自己也无法立刻去验证,也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等到机会。更何况,自己贩着烟土,早在木少爷还在的时候就参与了好多掉脑袋的买卖,谁知道会不会被算旧账。无奈之下,她打消了这个念头,上回黄副官的话倒是提醒了她,与其指望洪三,还不如指望道上其他人的关系去打探。 她不再说话,只是盯着那把掉在地上的小刀,仿佛回忆往事,自言自语起来,“我知道,这不容易啊,对自己动刀子,怎么都不好下手。。。我明白”,乍听起来以为她在好像言相劝,仔细听才会毛骨悚然,这不是人在说话,而是幽灵的絮语。她自顾自的说,“你看,时间多的是。。。多好,我当年没有这个福气啊。。。”,说着拿起那只手表,放在洪三面前,像是爷俩聊天般的突然问道,“洪一一三一一叔,你还记不记得我爹那块银怀表,上面刻着蝙蝠竹子的那块。。。你还夸过是个难得的精致物件。。。”,洪三机械地点点头,嘴里下意识地重复,“记得,记得。。。”,宋小姐很满意,声音柔柔的,接着说,“我那天只有一个小时,还是用那块表仔细着时间,催自己。。。别磨蹭。。。没时间了。。。快点割。。快点。。”,洪三爷彻底崩溃了,在快点割的声音中,他缓缓捡起那把刀子,终于明白眼前的女子经历过什么,没有看镜子里的自己一眼,他趁人不备,一下子把刀子整个按进眼里,结束了着漫长的折磨。宋小姐嚯地一声站起来,完全没意料到洪三有此一招,一下子怒极使劲踢打已经光出气没进气的洪三爷。 洪三死了,宋小姐也只得作罢,一招手,那个先前被押着的年轻女子自觉的跟在她身旁,一干人走出地牢,那个年轻女人其实是她的得力助手清水假扮的,因为地牢太黑,加之手中的孩子是真的,洪三爷也没看出来。那个年轻女人智力上似乎有缺陷,没费什么功夫就被制服,喝了药一直昏睡着,宋小姐让清水换了她的衣裳,并且事先策划了那场傀儡戏。走出地牢,宋小姐吩咐早在一旁等候的心腹,按照事先计划,把除了年轻女人和孩子外的一干洪家人都赶进地牢里,锁上,不许任何人靠近,清水抱着孩子,按照宋小姐的吩咐把孩子还给年轻女人,给了他们一些干粮钱财,打发他们离开了。 宋小姐不知道,在她逼洪三爷挖眼的时候,有一个人一直在地牢外面站着,那个人是黄副官,尽管看不见里面的情形,但是听还是能听见的一些的。清水转身刚走,黄副官就跑来了,这回他的语气有些强硬,“宋小姐,不,司南,这是我第一次这么称呼你”,黄副官白净的脸上敷着一层细汗,脸颊上还有几分潮红,直视着宋小姐,一字一句的说,“我本不该多事,可不愿看你变成这个样子,好几次我想跟你说,跟我一起走”,顿了顿,见对方没什么反应,他又艰难的说道,“自从我知道你是当年报纸上那个宋大小姐时,就对你充满了仰慕,只是时局不稳,一直不敢表露心迹。。。”,她心里不痛快,更不认同黄副官所谓的仰慕,愤愤的想,你并不是喜欢我,你喜欢的是那个报纸上的贞洁烈女罢了,男人啊,一边恨不得征服烈马一样的女人,一边又要她们在自己面前变成温驯动物,宜室宜家,真真要把人逼疯了。 她终究没有在黄副官面前发作,只是忌惮着他是李长官的心腹爱将,不敢得罪。她勉强笑笑,尽量礼貌的说,“黄副官,我今天太累了,有什么事明天再说,行吗?”。黄副官的脸涨的通红,好几次欲言又止,终究没有拦着她。等她走远了,听见身后像是嘶吼一样的喊着,“宋司南。。。”。她终究没有回头。 李长官的一句,“我想当云南王不大容易,想当缅甸王倒容易得很”,给他招来了麻烦,远在台湾的委员长怀疑他有不臣之心,急招他回去述职,真是荒唐。可这样一来给她带来了毁灭性的灾难,李长官一走,不知还会不会回来,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可这金三角的你争我夺,势力分割一刻都不消停,时刻都暗流涌动,这可怎么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4.第九章 君见顽石我见玉 宋司南再一次陷入极端的无助和命运毫无怜悯的戏虐中,如果没有之前的不愉快,她本可以求助黄副官,至少帮忙安顿这几个孩子还是能开的了口的,可如今。。。 自从上回黄副官急赤白脸的跟她说了那些不知所谓的话以后,他们之间就疏远了,她本人尽量能不找他就不找他,他也对和她有关的事情尽量回避,倒是程震还跟以前一样,自如的穿梭在她和黄副官之间,这就是商人家孩子的优势,毫不费力的和两个有过节的人同时做朋友。 她不知道黄副官知不知道后来的事,比如洪三爷一家子,包括他七老八十的娘,一起被饿死在那个地牢里,说不清是故意忘了送饭,还是有意为之,如果非要透视内心的话,宋小姐心里确实不想让他们活着。她的经历越丰富,就越来越意识到一件事。 老天爷对于好人格外刻薄,那杀人不眨眼的魔王,偶尔良心发现一次,总是被人记住,到处传扬,似乎那一件微不足道的好事能抵消手上沾满的鲜血,而好人做了千件好事只要有一件落人口实,那他就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以前做的那些好事全成了那件坏事的预谋铺垫。特别是对于女人,杀伐决断,执掌权柄就是妖女祸害,歹毒蛇蝎,而同样的事迹放到男人身上,就是说书先生口中的乱世枭雄,绿林好汉。宋司南觉得老天爷抓着洪三爷全家饿死那件事不放,正在惩罚她,报应来得真快。 早在前些时候,她就琢磨,万一有一天李长官指望不上,或是瞧她不顺眼了,该谋怎样的生路。一次偶然的机会,她去交易烟土时,正好碰上一群人对着一块儿大石头热闹激烈的押注,好奇心驱使她也挤了过去,原来那些人在赌这块貌似岩石的玩意儿里会不会藏着玉石,多大,成色有多好。她心中暗笑,自己家就有典当铺子,玉石的货色从小到大什么没见过,可这帮夯货(土包子,外行的意思)都不知道玉这东西的贵贱和料子关系不大,值钱的全在雕工吗? 这个年代和再早的岁月,玉并不像后世一样被捧成“黄金有价玉无价”,尽管这句话早已有之,可那说的是和氏璧那样的绝世好玉,能有几人得见?国人以玉为美,可以追溯到商周战国时代,可评判玉好坏的标准与后世大相径庭,君不见越是有年头的古玉,玉质越是晦暗,并不全是土埋血侵造成的,闻名天下的汉八刀,用的材料都不是顶好的羊脂玉,可值不值钱呢,宋司南记得一块王侯所有的汉玉,能买下整个典当铺子。翡翠开始受人青睐是从慈禧太后开始的,那以前,纵使再好的水头,最碧的颜色,再大的体积,都比一块好看点的石头贵不了多少。宋大小姐吃过见过,虽然没有正式接手过典当行,可眼力着实不差,那是用多少好东西练出来的。她此刻抱着肩膀,像看猴戏一样冷眼旁观,心里倒想瞧瞧到底有什么名堂。 这时赌石还不成气候,没有专门的场所或是规则,和其他乱七八糟的买卖混在一起,找块空场地就开始了,归根结底在于没太大油水,只赚个噱头,很可能这地方的冤大头被坑完了以后就没下文了,真正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周围不乏认得木阿嫂的各色人等,一个有实力的知名人物在旁边站着,无疑起到了广告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人被吸引过来,主持拍卖的老板也热切的跟她套近乎,希望通过她跟实力雄厚的“缅甸王”攀上关系,殊不知这个腰里别着枪脸上一副不羁神色的女土匪,原是当年姑苏宋家养在深闺里的大小姐,真真见识过金玉满堂。她丝毫不介意为他人站脚助威,本来自己靠的也是背后李长官的千军万马,同是狐假虎威,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于是,宋司南选了个靠前视野最好的地方,站定了,兴致勃勃的盯着那块跟岩石无异的顽石,心想到底怎么看出有没有玉,难不成有孙猴子隔箱探物的神通吗。 之见那老板一挥手,有两个壮汉从外面抬进来一架机器,上面满是油泥灰尘,隐隐约约能看见铭牌上一些外文字母,宋司南学过英语,德语,法语也略知一二,可依旧辨不出机器上的文字,想来是跟不知哪的二道贩子换的舶来品。大家自动让开通道,越发好奇这个大家伙和赌石有什么关系,之间一个壮汉开始猛摇那机器上的摇把儿,有点像老式汽车前面启动引擎用的转动遥杆似的,那个机器发出突突的响声,似乎已经启动了。另一个壮汉拿着另一端一个小轮锯,小心翼翼的放在顽石上,顿时粉末飞溅,众人惊到,原来这个小轮锯竟能轻松切开石头! 老板喊了一声停,两个壮汉同心协力,轮锯便离开了玉石操作面。顾不上飞扬的粉尘,人们一拥而上的挤到跟前,看见那顽石被切开的一个小窗似的见方小口,里面居然是颜色截然不同的玉石!那外表粗糙厚重的岩壳其实薄得像一层包浆一样敷在表面。人们被这前所未有奇景惊呆了,玉石的品相反而不那么重要了,气氛开始狂热起来,老板趁势开始拍卖。宋司南依旧冷眼旁观,她心里寻思着,拍下这么块石头有什么用呢? 最后,这块石头被缅北一个专门加工罂粟的作坊主拍得,以20斤白烟膏的价格成交。在金三角,交易的硬通货要么是黄金,要么是烟土,这20斤白烟膏,对于这么块没用的石头来说,已经是了不得高价,要知道,就算是一块鸡蛋大小的翡翠,和宫里太后首饰盒里的同类不相上下的货色,也不值一半的价格,连宋司南也不明白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老板花大价钱买这玩意干什么。在众人或疑惑或戏虐或看戏的围观中,老板吩咐那两个刚才操纵机器的壮汉,再一次把机器启动起来,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这次另一边连的不是小轮锯,而是一副大长刚锯。 在众目睽睽之下,老板问了得主要怎么切,得到应允后,在机器的隆隆噪音中,一整块石头被切成两半,谁都没料到,那整块的石头,只有那窗口周围的一点是玉,其他的只是和外壳一样的粗糙岩石,一文不值。那个得主脸上顿时难看起来,周遭看戏的人也兴致盎然的看这出戏如何收场。宋司南敏锐地扑捉到老板脸色震惊的神色似乎比买主更甚,与他比起来,那个真正的冤大头倒更像是错愕。 果然不出她的所料,本该立马跳着脚要求退货的得主居然愣了一会才开始。。。拙略的抗议,那个老板也怪异的回应,似乎是戏台上对错了台词的演员。她决定给他们添把火,站出来高声道,“老板,你这一点玉连个镯子都打不了,倒卖出了一桌子镯子的价钱,我真是佩服的五体投地啊”,一旁的观众也都不是省油的灯,一个个也跳出来推波助澜,就不嫌事大。其实不光宋小姐,有的是人看出来今天这个赌石就是个噱头,只是没玩好,砸手里了,买家卖家是一伙的,想做挂羊头卖狗肉的买卖,却把自己的摊子砸了。 眼看双簧快要演不下去,还有地痞流氓趁机勒索,说老板借机诈骗,这个地方本就没有王法,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一时间气氛紧张起来。宋小姐心里有别的盘算,她想既然老板拿这石头当噱头,且能够准确的切出那个唬人的小窗口,他必然有手段预先测试,也许手段有偏差,但是如果能加一时日,提升准确性的话,倒不失为生财之道。想到这里,她再一次站出来,环视了四周形形色色的狠角色一圈,然后向老板和买家随意的拱拱手,慢悠悠的说道,“各位,两位老板,宋某今天来此瞧个热闹,本来没有说话的份”,接着指了指自己的眼珠子,笑道,“这买卖今天怕是做不成了,我本人和玉石有缘,想要卖个面子”,众人知道那玉石眼珠的来历,也明白木阿嫂放狠话了,她要插手的事别人没得份。宋司南转向老板和买家,面带微笑的说道,“可我的面子很薄,很有限,二位老板也得出点力才行”。 老板和买家本来已经是骑虎难下,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这会居然有人解围,哪有放走之理,两人交换眼色,立刻有了主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5.第十章 无可奈何花落去 在虎视眈眈的目光中,宋小姐被老板请进后面一间小房里,方才操纵机器的两个壮汉把守两旁。她只身跟着老板进去,丝毫不担心危险,刚进门就开门见山的说,“我要你检测原石的办法”。老板脸上露出为难的表情,他对此番的宋小姐并不慷慨的解围有心理准备,但是这个条件超出他心中的底线太多,他犹豫了。宋司南看得一清二楚,她不想浪费时间,直话直说,“你的测试很不准确,这是我唯一感兴趣的东西,也不见得只能从你这里得到,给句话,我还有事”,说着作势要离开。老板赶紧拦住,今天这个烂摊子除了木阿嫂没有人能收拾,还得踩上一脚,分一杯羹。 在身后“留步”的急切呼声中,宋司南笑着转过身去,随老板进入一间暗室,像是冲洗照片的暗房那样的封闭不见光的小屋子。在手电光的指引下,她看见桌上有一些工具,比如卤灯,那是用溴或碘元素的气体在高温下与钨反应,形成惰性气体,发出有特殊吸收谱线的光,从而具有更好的显色性和更全的波段,简单来说,它更接近于自然光,更集中,更亮,这是古董行里的入门知识,但是用这个东西去检测没剥开的原石,绝对是开玩笑,骗骗外行可以,可在她面前与儿戏无异,她颇有耐心的盯着老板,只说了句,“还有呢?”。 老板见骗不过去,直到遇上内行,索性和盘托出,把宋小姐引到一个大型的装置前面,那个装置是自制的,连着一个巨大的水缸,另一端似乎是一些称量计算的仪器,很简陋。宋司南在上学时接触过一些物理学的基础知识,比如,密度,体积,浮力,重力等等,欧几里得那个在浴缸中获得灵感发现金子少了的故事,至今记忆犹新,教给她这些知识的是一个名叫约翰的传教士,算起来有十多年没见了。她心里暗笑,约翰神父多年前教的皮毛,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果然是艺不压身。她目光盯着那套设备,自言自语一般道,“原来是测密度,参照物呢?”。一旁的老板却手下一抖,他没想到自己和同伴的奇思妙想竟然一下子被人看穿,而且还是个看上去没念过书的女匪。 其实老板的办法并不很灵,却给了宋司南一些灵感,比如“参照物”。她跟老板商量把这块失败的赌石以原卖家拍下的价格等价买下来,当着外头所有人的面宣布的,私下里与老板约定,随时可以使用他的仪器设备,直到他离开金三角,这是笔双赢的买卖,两方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同时付出可以接受的代价。宋小姐之所以买下那块蹩脚货,是因为那天她在暗房里,在卤灯下,无意中分明瞧见了玉和石的分界面,不是切开的那一头。从那时起,尽管没有和任何人说起,她开始有意留意自己这个特殊能力,在本来不抱希望的几次实验中,她居然百试百灵,更有一次居然看出了一块原石里面两种不同材质玉料的分界线。 她并不能解释这个特异功能的原理,只一心想着如何把它利用起来,再找一条活路。她不敢在本地透露看玉的本事,每次有去缅北交易的机会,她会带着心腹和那个老板,以及他的一套家什,留意有没有玉石生意可做,那个老板也是个有眼力的人,心甘情愿的跟她跑东跑西,也赚了一笔小财,几次下来,已经俨然她的心腹了。有一次,在缅北靠近喜马拉雅山的山区地带,有人挖出了前所未见的好玉,玉奶奶闻风也去凑了热闹,众目睽睽之下,她和赌石老板研究了整整一天,然后以每斤一公斤白烟膏的价格买回去好几块每块有足球大小的石头,尽管其他同行都认为他们当了冤大头,光看见好几种玉色在同一块石头上,殊不知这样的矿石里面不可能有体积稍大的整料,极有可能连个坠子都不够。可是玉奶奶拍板了,那价钱对她来说不值一提,之所以没有提高价,也是怕旁人见钱眼开,惹来麻烦罢了。 不负众望,其中的一块料子就开出成年男人拳头大小的一整块玉,不是一种玉质,而是罕见的五色玉,碧绿,羊脂,嫩黄,血红,还有紫罗兰,美得不像真的。宋司南很大方的把其中一块较小的石料交给赌石老板,告诉他开出来她只要一枚坠子大小的分量,其余的全归他。老板千恩万谢,那块料子更绝,除了薄薄的一层外壳以外,全是可用的玉料,质地成色更在之前那块之上,老板感激之余把宋小姐要的坠子料,差人雕成一块阴阳高浮雕的子母佩,能合上,也能分开,合上就是游龙戏凤,看不见从哪能分开,分开以后,龙是龙,凤是凤,最可贵的是巧妙的利用了玉佩的天然颜色和纹理,接口处理巧妙,浑然天成。宋小姐接过那玉佩时惊讶不已,她可是懂得好坏的,连忙问老板这玉是谁雕的,老板不好意思的笑笑,那玉匠就是那天拍下玉石的罂粟作坊小老板,也是他多年的朋友。宋小姐当即拍板,把开好的那块大的,切下一部分送给那位,当作雕工的费用,她宋司南不占人便宜。虽然老板推辞再三,但最终还是收下了,此后那位会雕玉的小作坊老板也成了宋小姐手下的得力干将。 宋司南原打算留着那块玉和玉坠子,在必要的时候献给李长官,给自己和孩子买活路,谁知人算不如天算。李长官那边突然接到委员长的电报,十二道金牌催他回去,连李长官本人都始料未及,各项事务,家人财产,人事安排,都忙的焦头烂额,她在外头干着急,可半点办法也没有。 有一天,她手下的苗人报告说逮着一个洋鬼子,似乎是其他帮派绑的肉票,不知怎么竟然逃脱了,跑到咱们的地界来了,问宋大小姐怎么办。她的心情也不怎么好,转念一想也没什么事好忙,亲自去看看这个洋鬼子。毕竟,整个山寨只有她懂洋文。 她怎么也想不到,当年姑苏城中学堂里的约翰神父会以这种方式与她再次相见。其实一开始,约翰神父那副狼狈样子,让宋司南压根就没往那去想,他的口音倒是救了自己。外国人特别是西方人说汉语总会有些奇怪的口音,哪怕是在中国生活了十多年汉语流利的老外,也依然会时不时露出让人印象深刻的别扭发音。宋司南总觉得在哪听过这个声音,还不止一次,左右打量那张胡子拉碴辨不出本来模样的脸,那双碧绿的眸子最终起了决定性作用,两个人交流了一些当年学校里的往事,这才相认。原来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李长官真给面子,百忙中邀了约翰神父共进晚餐,黄副官,程军医作陪,主要是这两个年轻军人懂外文,可以充当翻译。席间,约翰神父叙述了自己前前后后的遭遇,听起来颇有几分啼笑皆非,但当时形式严峻,任谁都不敢说熟知全局,约翰神父当初没来得及在全面解放时撤走,其实他流落到滇西之前是在广州,不知为什么不从那里想办法脱身,倒要绕个大弯子,跑到内地来,然后计划从滇西溜到缅甸,再从那里找英国人帮忙返回祖国。大家听的目瞪口呆,虽然很给面子的不予评价,也知道此刻抗美援朝已经开始,两国关系已非昨日,但无论如何,约翰神父显然把自己当成了超人,他的计划或许在地图上可行,可光是这滇西北的大山上,虎豹豺狼,哪个是他能应付的。 约翰神父倒是认识到自己原先计划的幼稚,已经放弃原来的打算,另辟蹊径了,他已经和教会取得联系,通过教会的关系从官方引渡回去,似乎已经有眉目了。这倒是个好消息,李长官若有所思的看着宋小姐说。他当面半开玩笑的问宋司南,愿不愿意跟约翰神父一起回去。宋司南毫无准备,再说人家约翰神父把自己弄回去就不容易了,哪还顾得了别人? 没想到,晚饭后,约翰神父竟然主动找到她,说是李长官特意拜托他能带她走就赶快走,他怕护不住她了。宋司南第一次感到既温暖又害怕的奇特感觉,一直以来她把自己当作李长官的马仔,泾渭分明,没想到有一天他会为自己的后路着想,可是李长官究竟是知道了什么,让他说出那样的话,护不住?再说自己走了,孩子们呢?总不能再让约翰神父把那好几个孩子带走,刚想想就知道不可能。马上要做决定了,可她该怎么办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6.番外 约翰神父 约翰神父,他是个好人,尽管我并不认同他的信仰。 早在学生时代,我就认识了他,他那时是个年轻的传教士,二十出头,在我的学校教外文和数理,我的英语德语和一部分法语都是他教的,也是他的讲解,让我对物理学这个从没接触过的古怪学科产生了浓厚兴趣。 那时的约翰还是个活泼向上的年轻人,不像后来,生活中所有的重心都在侍奉上帝上。我与他亦师亦友,他跟我说过他的本名是约瑟夫,父亲是德国人,母亲是英国人,我当时对他碧绿的眸子很好奇,悄悄对他说,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赤发碧眼的正是魔鬼的形象。他也不生气,告诉我说,在西方传说里,魔鬼都是黑发黑眼,头上长角,脚下生蹄的怪物。我们坦然的讨论文化的异同,那是一段快乐的时光。 后来生逢变故,我离家奔波,本来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没想到却在滇缅边境再一次遇到他,那时他正打算回美国。他的样子没怎么变,眼睛里曾经的快乐活泼却没了,那双碧绿的眸子有些发灰,像蒙了一层尘似的,没了神采,我听从了李长官的建议,和约翰一起来到大洋彼岸,为了掩盖身份,他把我的年龄减小了足足十五岁,这样我就是未成年人,约翰作为我的监护人。在我扮演比自己年龄小十几岁的女孩子时,约翰却显示出远超年龄的苍老,不是外表,是心境。 我猜测他是经历或是目睹了太多的人性惨剧,对这个世界失去了信心,一心皈依宗教。 在那荒唐而无措的几年,我一方面对自己的身份无所适从,一方面苦于不能和家人取得联系,一个叱咤风云的女匪首,一下子要扮演少不经事的女学生,曾经属下马首是瞻,心腹环绕,一下子变得耳聋眼瞎,断绝消息,我无人诉说。 约翰就像他家里那个狭小昏暗的祈祷室一样,闭塞沉寂,没有生气。我有时会激烈的反驳他引用圣经的教诲,直白犀利的反驳他,这世间的苦难人性的卑劣,我自认没少比他见识,虽然从没提过,然而他笃信的基督在哪里?为什么他不去拯救那些可怜人?那千里河山满目疮痍,难道不是末世吗?审判在哪里?天使在哪里?我咄咄逼人的问着,忘了寄人篱下的本分。 他次次都不厌其烦的用圣经里某些只言片语的道理回答,从容不迫。到后来我也不再说那些话了,因为没有用。约翰知道我不信耶稣,也不强迫我入教做礼拜。我倒是喜欢去教堂,那种宁静肃穆的感觉,唱诗班孩子空灵的歌声,娓娓诉说般的旋律,管风琴悠扬辽阔的音域,都让我着迷。 几年以后,他病重了,却很坦然,有时他会跟我说些话,不同于当年师生间的轻松神游,这是灵魂深处的对话。 我至今记得。他又一次对我说,其实他早知道我不信,也知道自己无法感化我,他这一生作为传教士极其失败,最后也只得躲起来自己守着信仰罢了。 我反问,约翰,你从什么时候信了耶稣? 他想都没想,说父母都是虔诚的信徒,自己生来就是啊。 我说,我若是做了母亲,哪怕自己有了信仰,也不会影响孩子,他是他,我是我,等他长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人格和判断,到时候,信什么,抑或不信,都是他自己的事。 约翰沉默着,不置可否。我那时太犀利,其实本不该说这些话,信仰于人,本是神圣的事,无论在别人眼中多么愚昧可笑,都不该贬低。 只是,我真没看出这信仰对约翰起了什么好作用,本来可以去争取更好的治疗手段,他也不坚持,一切都是上帝给的,他静静领受就好了。 我和他之间没有男女之情,他对我也是一样,本来我们根本不可能在一个屋檐下生活,共事,只是那荒唐无奈的岁月,把我困在这个心如死水的教士身边,真是一顿神奇的过往。他是我唯一可以作为聊天对象的人。 我有一次问到,约翰,你知道佛教吗?我觉得和基督教很像。 约翰来了兴致,滔滔不绝道,“有相似的地方,却也不尽相同。例如,佛教讲轮回,因果,业报,而基督教只有末日审判。佛教的罪孽仿佛无法通过忏悔抹去,总要以惩罚的方式消除,不是今生,就是来世,或是自己亲近的人身上”。 我到惊讶于他的渊博和透彻,接到,“那你觉得是佛教的方式好还是基督教的方式好呢?”。 他很为难,思考了好一会,才艰难的开口,“这不是我可以评价的”。 我说,“都不好。基督教徒犯了错,做了坏事,找神父忏悔就没事了,那不是间接鼓励人们作恶吗?佛教看似公平,可谁能知前生因,来世果?世人也看不见,只是臆想罢了。我十七岁家破人亡,自己挖自己的眼,刀山火海,千难万险,是因为我十六岁以前做了坏事受的惩罚吗?一个孩子能做什么滔天恶行呢?那就是我前世十恶不赦的报应了?”。 我有些激动,约翰也不好说什么,半天才试着安慰说,“现在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心中有信仰遇到苦难时毕竟好过一些”。这真是苍白无力却无法辩驳的说辞,信仰,其实是用来骗自己的。我没把这话说出来,因为太过分了。 约翰死后,他的葬礼一如生前一样朴素沉闷,匆匆结束。有时我心里不平静的时候,回去他的墓地看看,自言自语一番,他活着时和死了其实没什么分别,没有回应,只是个旁观者罢了。我有时也会去教堂坐坐,只是想感受那安宁的氛围罢了。为什么我不信却喜欢这样的气氛呢? 可能任何一种思想,信仰的人多了就有了力量。 我有些顿悟了。后来看见一篇描写一代女皇的传记小说,有一段心里描写很精彩,“武曌站在刚修造完成的卢舍那大佛前,仰视着佛祖端庄慈祥的面庞,心中却想,拯救自己的并非感业寺中日日跪拜的佛祖,而是她自己。”,我抬头正视着十字架上受难的耶稣,笑了笑,走出了教堂。 当人想要英雄时便有了英雄,当人想要神时便有了神,当人想相信的时候什么都信。 哈。约翰是那常年佩戴的十字架,我不认同,也不能亵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7.第十一章 零丁人过零丁洋 五律。怅 年小不知愁,别离更少忧。 尝言大丈夫,四海觅封侯。 不意江湖老,长亭不敢留。 托辞天渐晚,实恐去意休。 宋司南浑浑噩噩的来到了陌生的国度,一直被一种难以言状的负面情绪包围着,说不清是离愁别绪,愧疚悔恨,身不由己,还是其他道不明的哀伤,愤怒,无助,像洪水退去后的废墟一般支离破碎,无法收拾。她的命运迄今为止已经够离奇颠覆,匪夷所思了,老天爷的恶意玩笑先且不论,就连平庸无奇的传教士也能随意修改她的生涯,尽管她深知这是为了帮她。 以前奢望的片刻宁静现在可以肆意挥霍,那不是静,而是死寂,约翰神父变了。当年那个虽然虔诚的愿意随时为上帝献身的人也曾经高声教导学生,“上帝赞美科学”,而现在的约翰神父再也讲不出那样的话,他说自己的祖国用□□来结束战争是杀戮,是堕落,是无边的罪恶,即使那是怀有好的目的,也确实挽救了很多人的生命。他总是沉默寡言的保持机器人一样的作息,平静,礼貌,对于不符合自身系统的输入无法处理或输出。那整洁舒适的小房子对于宋司南来说,是一个晦涩如墨汁般的牢笼,尽管没有人限制她的自由,也没有人在意她是谁。走在街上,人们都热情的与陌生人打招呼,走过去以后,没人在乎刚才跟谁打的招呼。 刚来的几个月,她每晚几乎都会被噩梦惊醒,孩子们表情复杂的面孔在脑海中交织环绕,她当初想了又想,让他们跟程军医走是最好的选择,约翰神父那里有指标限制,他的资源不足以带走那些孩子,纵使是自己的名额,其实也是李长官斡旋的,她猜想可能李长官动用手中的权力帮教会一些忙作为交换。然而,每次在梦里她都会喊着,“不,我不想抛下你们。。。我不想啊”,像是无休无止的忏悔。道义之于国人来说是天地正道,是唯一的正解,无论具体操作起来合不合理,是否可行,至少看上去理直气壮,名正言顺,反之,容易被人戳脊梁骨。不用别人说出来,她读得懂孩子们的眼神,那是在说,“你本可以不走啊,我们在一起,不用跟任何人走。。。”,这的确是一种选择,尽管看起来希望渺茫,前程艰险,但没有发生的事谁说得准呢?作为一个受旧式教育成长起来的人,忠孝礼义深入骨髓,她没法逃脱。 久违的课堂给了她一丝宁静,尽管她并不能心无旁骛的听课,但是大学里的台阶树木,朝霞斜阳,对她来说都是无比纯净神圣的,看着来往的青年男女,她不止一次的想起那个记忆深处的白衣少年,似乎他就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与匆匆的人们擦肩而过。她看不见他,但却能感受到他的身影,明明清楚那是不可能的,可她不愿意放弃这种感觉。骗骗自己无伤大雅,有什么不好呢?约翰神父每天没日没夜的讲经,要么就在祈祷室里一呆就是一整天,不也是在骗自己吗? 她就读的学校是纽约州立大学,注意并不是纽约大学,完全是因为离得近学费低,后世留学风潮掀起经久不衰的狂热,纽约州立大学虽然排名并不太靠前,但由于地理位置和性价比的优势,其受欢迎度连年攀升。而她入学时,这所大学还远没有后世的规模,甚至只能算个学院罢了,授课的教授讲师即使多年之后也仍然寂寂无名,然而这些都难掩那个蓬勃向上,思想的火花碰撞激荡的年代,无论是教授还是学生都真心实意的相信自己的研究会改变未来,并为之不懈追求,而非后世被预算经费所奴役,研究只为发文章,影响因子论英雄的学术界。学不能以致用,何以酬光阴? 宋司南当时并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参与到这个伟大世代的创意中,并且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一笔。哪怕是在后世的美利坚,选择攻读物理学的专业的女性寥寥无几,更别说半个世纪前百废待兴的新世界,她少年时受约翰神父的影响,对于这个一般人看来无比枯燥的学科产生了兴趣。她还记得,当开始将伽利略的力学三定律时,约翰神父说,上帝推了静止的物体一下,然后物体才开始运动。她觉得不可思议,这不是科学而是神学,但之后的课程使她迷上了这个在古代中国称为格物的学科。任何生活中的常识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这是一件多么值得振奋的事,那时,她感到从未有过的力量,仿佛这世间的事都有道理,只要学会了,就有章可循。 尽管多年未碰书本,她还是快速拾起当年的知识,患者忐忑的心情,惴惴不安的参加了入学测试,没想到试题出奇的简单,她的分数名列榜首,学校不但免除了所有学费,还给予她每月一定的生活补助,足够她独自生活所用。她其实可以从约翰神父那里搬出来,从本心上也更喜欢自己的独立空间,可约翰神父是她与李长官,旧部下乃至孩子们联系的唯一纽带,尽管也没什么消息传回来,但是对于那个通讯困难的年代,一封家书,只言片语,都是难得的安慰。当时国际间普通人的联系,还只能通过发电报来沟通,也是最快的方式,打电话是不现实的奢望,在这种情况下,对音讯的盼望已经近乎宗教式的祈盼。 每天她都想办法在学校多呆一些时间,很多时候,直到天擦黑了她才恋恋不舍的离开图书馆回家,纽约的街道一直有着与国际大都市不相符的名声,脏乱,破败,罪恶滋生,街的一边是天堂,另一边是地狱,多少年不曾改变,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约翰神父要求她天黑之前必须回家,其实她并非不能保护自己,可约翰神父言简意赅的告诉她,这里随便一个流浪汉身上都可能有枪,而你没有。她无奈地点点头,他说得对。回房后,她无奈的想着那句话,心里不可抑制的苦闷起来,我的枪呢?她在黑暗里问自己,枪此时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武器,而是力量的化身,她感到很无力,原来自己离了李长官的支持,什么都不是,当年做了那么多万般无奈的事,最后什么都没能保住,自己生命的意义是什么,在哪里? 她尽可能多的在节假日里,那些不能去学校的日子,帮约翰神父做些事,不涉及信仰。她本来就是热情率直的人,在这个西方国度里倒是颇为自然,不管是为穷人派发食物还是照顾慰问社区里的老人,孤儿院的孤儿,她都发自内心去做,仿佛在补偿内心深处的窟窿。约翰神父与她心照不宣的合作着,慢慢的,人们记住了这个神父家的女孩子(她名义上还未成年,约翰神父是她的监护人),把她接纳为社区的一份子,走在街上,人们依旧招手问好,只是关心多了起来,不再流于形式。 如果日子能够一直这样下去,其实没什么不好,人一辈子,真真假假,快乐总是不多,能安乐平静的度过一生,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可当她接到约翰神父给她办好的身份证件时,指着年龄以为是笔误,却被告知这是有意为之,她理解,但忍不住惆怅,人生的一半就这样轻轻松松的被抹掉了,可事实真是如此吗?最起码,她的记忆还完完本本的记录着那已经不存在的岁月里,难以磨灭的人和事,还有她的右眼,早就不复原来模样。 当挥手与那些陪伴她度过颠沛潦倒生涯的人们告别时,她就隐隐觉得今生今世,这些人中的一大部分,再无缘相见。从姑苏到滇西,天南地北她没少去,每次都是说走便走,毫不犹豫,从来没有乡愁的概念,可不知怎么的,这次她如同小儿女一般止不住的哭泣,眼泪流干了也排不尽灵魂深处的忧伤,她觉得自己心中有一块被撕扯去,永远的空了。在飞往东海岸的飞机上,她的手心长出一颗痣来,开始只是不起眼的一点,在随后的一个星期中逐渐变大,直到变成类似心形,米粒大小的一个,才不再长大。以前听老人们说过,这掌心痣是前生缘,未了债,她心想怎么会有陌生人在遥远的国度等着收她的债,况且,她也没什么可以还的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8.番外 此情可待成追忆--黄亭 香港佳士得拍卖会。 这次拍卖的重头戏不是古董文玩,而是一块没剥皮的玉石原石。 按理说,赌石这种买卖上不得大场面,原因很简单,金额达不到,就算达到了,也没什么稀奇的。再者,古董行内,术业有专精,圈子化的细,赌石的圈子不小,有自己的一套拍卖,定价,加工,门店的体系,和一般古董不搭界,井水不犯河水。再者,一块原石,能拍到几十万已经是很高价了,收藏圈的大佬们看不上,又不想文物字画那么多学问,风雅上档次,被认为是土鳖,泥腿子,暴发户扎堆的地方,人家嫌失了身份。 今天这块原石与众不同,体积不大,不超过十公斤,这在一般的赌石市场根本超不过百万的价格,还得说这块石里面是品相,水头都好的翡翠。下面拍卖席议论纷纷,无疑这块貌不惊人的石头激起了各种收藏家的兴趣。总结起来一句话,它凭什么作为压轴大戏? 在切开以前没人知道,但是这块石头能出现在这里,必然有人为它背书。如今,在玉石圈里,有这个分量和能力的人,只有一个,玉奶奶,这只是她在圈子里的别号,很少有人知道她的本名,宋司南,一个大气的不太像女人名字的名字。 尽管如此,底下的看客买家也大多持观望态度,少数几个不缺钱的为了玉奶奶的面子,稀稀拉拉的举起竞价牌,但数字远远不能和之前那些文玩字画相比,顶多是个零头。大家不明所以,不知道玉奶奶弄这一出是为了什么,或者只是纯粹个朋友个面子?定价锤敲到第二下时,底下一个不起眼的年轻女人突然举牌,上面的数字是之前最高价的十倍,不用说,这是早有准备的。有人想借这块石头造势。 石料被当场切开那刻,底下的看客们几乎同时的惊叹起来,而后又释然一笑,果然是玉奶奶,这个老太婆的眼睛真毒,比仪器还厉害。 这块石料是真正的五彩美玉,不光是深浅不同的碧色,或是参杂羊脂白玉,而是紫罗兰,翠绿,嫩黄,玛瑙红,青白五色集一身的上等玉石,紫玉碧玉水头润莹,红色和嫩黄部分更有如水晶冻般细腻丰润,若不是当场切开,人们多半会以为这是哗众取宠的人造货。就是亲眼所见,也有不少人质疑这是用了高科技的障眼法,天然形成的石头哪有这么巧的,难不成这是女娲娘娘补天的五色石? 主持人经验老道,邀请观众上前观看,那些质疑者当然不能错过,踊跃上前一探究竟,其中不乏携带专业设备的资深人士,主持人也不加阻拦,只要不对玉造成损害,那些人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这是玉奶奶的原话。 终于,人们陆陆续续回到座位上,有的释然,有的不甘,也有的付之一笑,更多的是对这块玉石背后的玉奶奶的各种猜测。 玉奶奶,听名字就知道是个老太太。她是个怎样的人呢?多年来,古玩圈子里吃哪门饭的多多少少都知道她,但多是听别人说起她的事迹,她长什么样,背景如何,发家史等等,都没有定论,众说纷纭,唯一确定的是,她从一出道便极为高调,不是她张扬,而是确有过人的本事,而那本事和她那只假眼有关,倒也不使人嫉妒。她的名字如同金字招牌一样,在玉石圈,特别是赌石圈子里,几十年前就如雷贯耳,和那金先生武侠小说中的倚天剑一般,谁与争锋,只恐怕玉石圈里那屠龙刀还没铸出来。 有人说,她已经古稀高龄,这个年纪,就算是古玩界的前辈泰斗,无论保养的再好,眼力心力都跟不上了,都会隐退,最多指点小辈们些生意场上的事而已,像她这样亲力亲为,还在峰顶浪尖出头的人,只此一家。也有人说,据说现在顶着玉奶奶名号的,其实是她女儿,有人不久前曾经见过她,但看上去最多不过四五十岁,若是换个发式衣着,或许会显得更年轻。真正七十多的人,再怎么保养,顶多是皮肤滋润些,少些皱纹斑点,特别是女人,四五十岁或许还徐娘半老,风姿犹存,可到了六十岁以后,就真的无能为力了,一路松弛枯萎下去,再好的补品,化妆品,都难以回天。又有人立即出来反驳,此人与香港报业渊源颇深,乃是各种小道消息,扑风捉影之集大成者,却说,玉奶奶其实有过几任丈夫,但都没有孩子,大概是她的问题。那所谓的女儿,不是干的,就是假的。 人们对五彩美玉的兴趣已经被转移到玉奶奶的八卦上面,各路神仙纷纷抛出不同年代的蛛丝马迹,其中不乏言称其父辈,乃至祖辈的道听途说,时间跨度从民国中期一直到现在,1996年,让人不禁又回到了玉奶奶到底活了多少岁这个谜题上来,最早关于她的新闻报道始于民国二十六年,她自挖一眼据日寇的新闻传遍大江南北,那时她怎么也有十五,六岁了,或许更大一些,那就是民国十年左右生人,那现在至少已经七十五了,确实是个老奶奶。可又有人出来用玉奶奶当年嫁给华尔街银行巨子,利维。费里曼的报道质疑,那场婚礼仿佛就是为了媒体渲染而举办的,盛大空前,比节日还隆重热闹,美国的几大媒体都巨幅版面报道过,连照片都能搜得到,无论怎么看新娘都只有二十多岁,一些文章也明确写了新娘与新郎相差将近二十岁,那个利维结婚时不到四十岁是错不了的,可那已经是五九年末的事了,这解释不通啊。不仅如此,还有更劲爆的消息,一位与大陆生意往来频繁的港商透露,这位玉奶奶在八十年代初结识了她最后一任丈夫,那是位不到三十岁的年轻人,交往一年后两人结婚,女方确实比男方大,但是不超过五岁,后来有不少人见过他们,看上去也确实年龄相仿。。。这已经超乎人们想象的极致。 人群外围有一位衣着体面的老者,并未参与讨论,却从始至终倾听着对话,他今天什么都没有拍下,却一直留到最后,似乎别有目的。他的目光一直追随着那位拍下五彩美玉的年轻女士,当看到她起身将要离去时,快步走上前去,礼貌而有些激动的对她说,能否让他与五彩美玉的主人见上一面,说着从贴身的衣袋里取出一枚玉坠,在拍卖大厅柔和的灯光下,那玉闪烁着与五彩美玉一般无二的色泽和光华,毫无疑问,它们出自同一处矿脉,很有可能在开采以前离得很近。年轻女子有些惊讶,稍稍镇定以后,她走出去打电话片刻后回来,与那位老者一起乘车离开了会场。 车子径直停在一幢半山腰的别墅前面,这里是香港地价最高的几处富贵地之一,刚从车子下来,别墅里就有人迎接了,当时正下着淅淅沥沥的秋雨,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年轻女子殷勤的为老人撑着伞,当他看到对面的来人后,不顾雨淋,竟像个孩子一样跑过去,重重的拥抱了那个站在别墅门口的中年女子,嘴里却喊着,“妈妈,真的是你!?”,那个女子正是大名鼎鼎的玉奶奶,本名宋司南。 进到门里,中年女子亲切的给老者指点鞋架客厅,仿佛是一家人一样,年轻女子端上热茶点心,中年女子介绍她给老者,“这是我已故前夫的堂妹,叶华”,然后冲着年轻女子笑着说道,“小华啊,论辈分你得叫人家哥哥呢”,年轻女子和老者面面相觑,全都惊讶的不知如何开口。中年女子解释说,叫叶华的年轻女子是自己几年前去世的丈夫,叶江川的堂妹,而老者应该是她第一任丈夫木敬的儿子,虽然她拿不准是哪一个。在叶华惊异的目光中,中年女子,玉奶奶点点头,笑着说道,“没错,我就是那个老妖怪”,茶杯中袅袅的蒸汽氤氲了目光,她的思绪恍惚间飘回到了半个世纪以前,那动荡不堪的过往。 “你是振华,振邦还是振湘?”,玉奶奶沉思片刻后向老者询问道,眼神里掩不住的笑意。“是振湘,母亲还记得我们的名字,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我都成了别人的爷爷。。。”。玉奶奶惊喜的几乎叫出来,振湘做了爷爷了,是孙子还是孙女啊?老者忙答道,“两个孙子,一个孙女,还有一个外孙女”。玉奶奶乐得合不拢嘴,尽管她并没有像真正的老太太那样掉光了牙齿,她笑啊笑啊,眼泪就流出来,嘴里喃喃着,“木少爷,你听见了吗?香火没断啊! 我。。。”,她说不下去,一边哭着一边笑,两种极端的情绪交织往复,不能自禁。好一会,她嗓子稍微沙哑的问道,“振湘,振华他们呢?”老者心意相通般赶紧答道,“他们都好,都好。。。”。 据老者说他和两个哥哥是当年李长官手下的黄副官一手拉扯长大的,而几个妹妹是寄养在黄副官的一个姓程的朋友家里长大的,玉奶奶激动的问,“是程震啊!”。老者惊讶了片刻,随即释然,可不是吗,他们当年自然是认识的。回忆起自己的养父,老者忍不住潸然泪下,他说黄副官为了照顾他们,一生未娶,刚到台湾时黄亭还不到二十五岁,本来他自己可以去任何地方做一番事业,可是为了给孩子们一个稳定的环境,他毅然去了台湾,一开始窝在眷村里,靠给人做些力气活为生,一身的文武双全都施展不得,后来慢慢的经人介绍到台北的商铺里做工,一点一点升到经理,又一手一脚的打拼开自家的铺子,现在台南一半的服装配件加工车间都是他的产业。他说刚到台北时,一家人挤在一个鸽子间里,三兄弟长得也快,吃得多,黄副官其实比他们只大了十几岁,却挑起了父亲的重担,自己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生下来给他们买包子。玉奶奶万万没想到,是黄副官养大了木少爷的三个儿子,她当年其实没敢拜托他,而是找的程震,没想到他为了完全没有关系的几个孩子,付出了一生。“那他呢,你爸爸。。。”,玉奶奶不知该怎么开口。老人霎那间有些沉默,隔了一阵,他的声音有些呜咽的回答道,“父亲他,他二十年前就走了。。。”。 黄副官只活了五十多岁就积劳成疾去世了,老者泣不成声的说,其实三兄弟都知道那不是亲生父亲,甚至一开始不能接受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年轻人做自己的养父,为此闹了很多别扭,黄副官也生了不少气,直到一天下大雨,他们逃课在外,看见浑身泥点子的黄副官站在雨里干活,父子几个都呆住了,那天夜里他们抱头痛哭,三兄弟发誓好好读书孝敬养父。振华的天资最高,名牌大学毕业后做了律师,振邦生的最俊俏,在学校念书时结识了大老板的独生女,毕了业就结婚帮岳父打理生意,他算是最平庸的一个,最后继承了养父的买卖,并且进一步发扬光大。 玉奶奶眼前又浮现出年代久远的记忆,那个白净秀气的年轻军官,一手出神入化的好枪法,说起话来却那么斯文,没想到性子这么固执,一根筋。她知道黄亭喜欢过她,但从没有接受过,在她漫长的生涯中有几段确认的感情,但黄副官根本不在其中,她明确的拒绝过他的表白,以为从此不会再有交情了,连托孤都特意绕开他找的别人,可他怎么就把自己的一辈子仍在完全没有指望,不相干的人身上呢?她想象不出来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带着几个十多岁男孩子相依为命的日子。她问不出口为什么黄副官不去找个伴之类的话,那样太没有心了。这个人可惜了,那意气风发的青年似乎还是昨天的事。 老者倒是自顾自的提起来,说父亲周围其实有不少合适的对象,甚至提出来不介意当三个半大小子的后妈,人品长相都不差,可父亲就是不答应。直到父亲病重了,他在身边照顾时,才知道原来父亲心里藏了一辈子的人是妈妈,老者热泪盈眶,自言自语道,“可不是吗,父亲心里的就应该是妈妈啊。。。,这么多年,我们竟然猜不到”。他又说,父亲从来不让我们知道,是顾虑着我们的亲生父亲,其实我们早把他当成爸爸,我们连生父的长相都不记得了。老者颤巍巍的递过来一本相册,里面是不同年代父子的影相留念,滇西大山里的那些往事和人,仿佛又活过来似的,清清楚楚站在她的面前。 他其实能找个比她强百倍的女人啊,后来她才知道云南的黄家跟木家一样,世代被朝廷招安做土官,是不折不扣的一方诸侯,黄副官一表人材,气质举止都不是一般人家能有的,勇气,胆识,谋略,枪法无一不精,怎么会屈居人下受苦受累一辈子啊,还予然一身,自己受了他那么大恩惠,可若不是几天机缘巧合与振湘相认,恐怕自己永远不知道欠了这个人那么多的情。她强撑着擦干眼泪,指着相册上的几个小丫头,问道,“木南,木琪,还有一个是木雪吧,她们呢,现在也是别人奶奶了吧?”。老者笑着点头,不顾脸上残存的眼泪,欣慰道,“妈妈真是好记忆,几个妹妹的名字也是一字不差。她们都好,比我们还好”,说到这里,老者大概是被快乐的气氛感染,语气也变得活泼起来,他说程家的当家的,也就是当年的程军医,是个有意思的人。当年本来要马上离开金三角飞往台湾了,他硬是连夜冒险潜回内地,把青梅竹马指腹为婚的许小姐给偷出来,一起拉去台湾。玉奶奶听的直乐,也就是程震能干出这种事来,唉,可能也是这样,黄副官才接过担子,挑了最重的那头。回到台湾,程震就用自己老婆的嫁妆做成衣加工的生意,他的老婆许小姐家当年在扬州世代经营金店首饰铺子,和程家的生意正好配套,到了台湾,等程震的生意渐渐有了规模以后,又开了首饰加工的作坊,现在公司已经集团化,国际上许多大品牌的服装饰品都是他们供货的。玉奶奶一声惊呼,没准自己手下创立的那几个牌子也是程震给经手加工的,世界真小,她由衷的想着,笑着。 程震和许小姐婚后一口气生了五个儿子,大儿子就娶了比他大两岁的木雪,大家都笑话程震替人家养女儿养成自己儿媳妇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程震本人思想开放,天性活泼,木少爷几个女儿从小在这种快乐积极的气氛下长大,个个都出落成性格开朗,活泼热情的姑娘,大姐木琪长得最漂亮,嫁给了前总督的儿子,木南的性格和玉奶奶最像,大学毕业以后就开始创业,现在是身家千万的女老板,小妹木雪最传统,相夫教子,大儿子都大学毕业了,上的还是世界名牌耶鲁大学。。。 玉奶奶的眼睛一次次的湿润了,到最后索性不擦了,她忽然意识到自己的右眼居然流出了眼泪,多少年没有过的事。她的右眼早就没了,泪腺也应该早就枯萎了,怎么会?她不想深究,今天的好消息太多了,不知不觉外面天已经黑了,玉奶奶安排老者在客房住下。自己一个人对着那本相册发呆。 突然她觉得灯光下,照片的背面似乎有字,于是小心翼翼的取出一张翻过去,果不其然。 “司南,今天是振华的生日,他读国中了”,那笔不俗的硬笔书法正是黄副官的笔迹。 她翻过了每一张,后面全都有类似的只言片语,写这些字的人终其一生都没指望她能看见。 她终于控制不住,低低地哭起来,她心里明白,欠这个人的情,这辈子永远都还不清了。 三天后,香港国际机场,玉奶奶跟老者站在候机楼前,跟叶华最后交代离开期间的事务。两天前她决定亲自去台湾见见这些多年未见的故人,在这个世上的,或是已经离开的。 新北市汐山公墓 玉奶奶,不,宋司南,在继子木振湘的陪同下,来到黄亭的墓前,相隔半个世纪,她再一次与当初文静秀气的年轻人面对面,墓碑上的相片是刚到台湾时拍摄的,上面的青年目光宁静深邃,朴素的衣着,袖子挽起,从容的坐在镜头前面,也是如此这般坦荡的挑起本不属于自己的重担,以一种隐秘而壮丽的形式祭奠遥不可及的爱情。 天下起雨来。 宋司南低语着,“征然(黄亭字征然),我来看你了,迟了好多年,哭吧,我们都有的是理由哭,你看,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 她想起来在大洋彼岸时,曾读过的一篇著名小说,《一封陌生女人的来信》,她当时第一次读就被深深感动了,我爱你你不需要知道。黄亭呢,连信都没有寄过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19.第十二章 他山之石可攻玉 宋司南无意中加入了一个研究项目,她就读于纽约州立大学物理系,虽说并非常青藤那般底蕴深厚,名声在外的科学殿堂,就连建立时间都不到二十年,但师生的研究热情还是很高涨,托爱因斯坦老爷子的福,物理学更是被当作与国防相关的重点学科,经费充足,绿灯护驾。 虽然波粒二象性早在一个世纪前就被提出来,但是和后世的量子力学还有很大差异,光波理论的完善和发展得益于两次世界大战对先进武器的渴望,闻名世界的光电效应和质能方程提出时,不过距今三十年,在后世计算机与互联网为主的科研领域,几十年是侏罗纪到现代社会的巨大鸿沟,新技术日新月异,一个软件刚发行几个月,下个版本就出来了,还有微软创始人提出的著名的摩尔定律,技术的革新以月为单位计算,跟不上就落后,被毫不留情地淘汰。然而,在目前这个世代,由于缺乏量子对撞机之类必要的研究设备,物理学的进展相对缓慢,当然同时期的其他学科也是如此,也更衬托出大师们不靠昂贵的设备和先进的手段,发展出来的那些超越时代的理论,后世的技术竟然只能为这些惊人的论断提供数据和证据。而那无与伦比的洞察力和持之以恒的专注精神,在后世已经近乎绝迹。 宋司南偶然间产生灵感,自己当年能看到玉的分界线,那是巧合或者错觉吗?她大大方方的对教授同学说出自己的观点,也毫不避讳提及自己的右眼作为真实案例的一部分。教授和同学们没有半点嘲笑她的意思,反而对她的想法很感兴趣,当时的实验室虽然没有特别先进的设备,但是色谱仪还是有的这为验证她的观点提供了极大地便利,也迅速促成了项目提案的成型。那个年代各国都把激光作为下一代秘密武器的研究重点,这个项目恰好骚到了军界的痒处,于是迅速通过,资金充足到位。她提出对于这种非单一构成的物质是否可以用多线谱共同检测,就像单一元素如同一个一个的小球,检测装置看成是一个布满筛孔的通道,只有大小尺寸正合适的球能掉下去,而复杂物质,这样的手段就无效了,那么能不能设计一个可以调整的卡槽,上下左右都正好卡住,就认为是同种物质,或者说结构有连续性。这个想法在今天看来平淡无奇,不值一提,但在当年连色谱仪的精读还不高时,无疑是一个大胆的构想。 宋司南因为这个项目获得研究专项奖学金,她开始大把大把的把时间耗在实验室里,也因为她的玉石眼珠是课题的重要研究对象之一。她当初特意要求教授不要提及她本人,只把这个玉石眼球写成参照物,这样不至于引来不必要的关注和麻烦,教授确实是诚实君子,也很理解她的苦衷,一一答应,并自觉的在此后数年的研究过程中为她严格保密。宋司南有时深夜独自在实验室或等实验结果,或独自沉思时,总觉得很不真实,滇西大山的女匪怎么穿上白大褂成了科学家呢?她自己都不敢相信。 很多很多年以后,一部名为《我亲爱的祖国》的电视剧在大洋彼岸拍摄,制片方找到她希望提供一些便利和帮助,她荣幸之至,在后台看剪辑时她热泪盈眶,说不出为什么,其实真正的科研生涯,留学岁月并不辉煌,也不精彩,实验室和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苦苦煎熬着只有自己能看懂的东西,不知路在何方,可她从这部还在制作的片子里看到了那单调苦闷生活的壮丽,却不失真实,不流于表面,点点滴滴,一笔一画,勾勒出一个民族坚忍不屈的魂魄。她觉得那里面的人物的原型,她都见过,又叫不出名字来。一个人在最好的年纪,无意中参与到了宏伟的事业中去,却不自知,也许这就是那部片子的意义,告诉为理想奋斗的莘莘学子,他们的形象已融入在史诗里,日月可鉴,天地为证。她更加不知道,那部片子的编剧乃是后来大名鼎鼎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当年这个项目命名时,还有一段小插曲。对于当时思维跳脱,又有些张扬不羁的高材生们,起个有趣又不失内涵的名字无疑对项目有着重大意义,宋司南此时已经对古典音乐有一些了解,也深深的爱上了这种极度理性又极具感染力的旋律,她还有了自己的偏好,比如,巴赫和海顿是大师,贝多芬和莫扎特都是才华横溢的作曲家,瓦格纳的音乐恢弘辽阔,但似乎必须和歌剧结合在一起,这都是不世出的人物,可是,要让她说谁是天才且只有一个名额时,那只能是柴可夫斯基,天鹅湖第四章更是此曲只应天上有。当她提议项目用一个伟大古典音乐家的名字命名时,得到一致赞扬,因为他们的研究是关于光波,而旋律也是波动的一种,虽不同种,但就是要这种意会言传的感觉。可当她提议柴可夫斯基时,大家的脸色都有些尴尬。有一位高年级研究生道出原委,这个项目的赞助人是美国陆军国防部,现在意识形态又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实在不能用苏联人的名字啊,接着他笑了笑,对她说,“我赞同你的观点,柴可夫斯基确实是天才”,几个站的稍远的同学也点头表示同意。 那些无伤大雅的小玩笑和小争议,反而使整个组的气氛更加融洽。在研究过程中,宋司南逐渐搞明白自己那个玉石眼珠真的不是普通有杂质的一块玉料,它的杂质与本来成分只见泾渭分明,却又联系紧密,那种杂质很罕见,原以为是黑曜石,结果经鉴定却发现那是一块陨石的碎屑,不知道怎么被挤压包裹进入玉层,理论上这是不可能的,因为陨石含有金属,硬度极高,超过玉石本体,所以被压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唯一可能是像珍珠形成那样一层一层包住陨石屑,可玉石本质是类似石英的无机物,不具备流动性和延展性,总之这是个奇迹。 研究还发现,这枚玉石眼珠的杂质发出的辐射谱线及其特殊,在紫外光范围以外,且十分稳定,基本上是一个理想的参考物系,而非杂质的玉由于打磨的特別角度,恰好能形成一个反射光夹角,这样,杂质与非杂质,形成了一个类似于三点定位的体系,确实具备很强的比对和判断价值。宋司南惊讶的发现当年的巧合和错觉,又一次被科学解释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0.第十三章 美人如玉剑如虹 青玉案。惊鸿 斜街陋巷惊鸿现。动似风,身如燕。 皎皎星光随顾盼,并肩谐影,恨相知晚,忍別佳期短。 翩然魅影云烟散,转眼成空梦不待。 何意相逢须臾幻?怨因缘浅,叹明月晦,无处寻红线。 她那时并不知道资本的强大,如果她当时作为项目的资助者,哪怕后面有个之一,别说柴可夫斯基,就算是斯大林,都没人有意见,可那项目的经费来源是美国国防部,当时的意义形态空前对立,无论如何也不敢用俄国人的名字做项目代号,清高的科研工作者也不得不跟现实妥协。连伟大的居里夫人都说过,“科学没有疆界,但科学家有他自己的祖国”,这无可厚非,本就是一时兴致的提议,宋司南也不在意。更何况,大家最后用投票的方式决定,这个对照波谱的研究项目最后命名为,海顿。巴赫项目。理由是这两个人的得票最高且持平,所以一起录用了,宋司南觉得这个国家的好处似乎在于支持一本正经的胡闹,有时也能歪打正着搞出些不胡闹的东西来。 但她也在越来越感知到这个金钱帝国的生存法则,不同于东方文化中齿于提阿堵物的意识,这里最简单有效的手段,就是金钱,餐馆里吃完饭,小费给的不够体面会招来服务生的抱怨,西服革履的各行精英在董事会成员面前都如同宠物般献媚邀宠,她为此还选修了一些金融方面的课程,吃惊地发现西方人的思维方式果然和东方,特别是国人不同,先不要说欠钱的比不欠钱的有信用这种众所周知的文化异象,她在一门金融史上学到,西方在文艺复兴初期就开始交易债务了,那是大明永乐年间的事。 简单说来,永乐年间的西方人就习以为常的购买他人的债务,并借机压低价格以此牟利,在战火连绵的意大利城邦间,这种交易斯通见惯,连教皇都参与其中。这无疑是天才的构想,也让人惊叹于其追逐财富的勇气和野心,但终究太大胆了,后世的次贷危机就是在此基础上升级演绎出来的,最后,债务又被细分成次级债券,对冲资本,一个人欠的债在不知多少人和机构中反复倒手,改头换面,拆分重组,面目全非,最后已经没有人能搞清楚谁欠谁的了,自然也不知道该怎么还,账面还是平的。。。国人也有惊人的金融天赋,但似乎是向另一方面发展,比如,闻名天下的晋商,第一个提出汇通天下的理念,全国连号,即存即取,没有这个体系,就没有当今遍布天下的银行网络。 宋司南学习着,也思考着,她是个很开通的人,看到一件事不好的一面也不会影响她去发现优点。有一次,课上教授讲起当年美第奇家族的一件轶事,这个家族是欧洲长盛不衰的金融帝国缔造者,是西方的吕不韦,运用商业金融手段达到极致,进而进身成了贵族,是欧洲皇室间联姻的对象。这件事发生在第一代美第奇掌门人和他的大儿子之间的对话,背景是父亲自贫贱起家,白手创立了金融帝国,成了教皇的操盘手,胆识过人自然贪欲也非常人可及,世人一边咒骂他放贷者一边心安理得的从他的银行得到资金支持,他也无愧于骂名,一生机关算尽榨干每一分钱,他承认自己卑微的出身,经常跟儿子讲自己当年在羊毛作坊做工的艰辛,当初一分一分积攒资本的不易,他的儿子在优渥的环境中长大,接受了贵族才能享有的教育,也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家里的生意是低贱的,是人人喊打的放贷者,他不愿踏入这铜臭的泥潭,只想一生献身于艺术,歌颂上帝的功德。那位父亲是这么跟儿子说的,“我知道人们都说我是放贷者,只知道金钱和结交权贵,再赚更多的钱。”,接着又说,“可我也有理想,你看那宏伟的中央广场大教堂,至今没能封顶,能完成穹顶的不是顶级的艺术家建筑师画家,而是能调动一切资源和资本的,放贷者”。儿子说放贷者的所作所为与圣经的教诲相悖,怎么能赞美上帝呢?父亲说了千古流芳的一句话, “我把教堂造好,献给上帝,就是最虔诚的赞美。上帝也会同意我的观点”。 她想这番话原来几百年前就有人说了,可为什么自己不知道呢?转念一想,这不就是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吗?原来人间顶级的智慧从来就是相通的。她上学和回家的路上总会路过形形色色的金融机构,建筑极具现代化,用现实来阐释资本的力量,可是与此同时,很多古老的教堂与之比邻,那哥特式的建筑风格和大都市格格不入,但就是那么堂而皇之的占据自己的位置,绝不相让,这是现实与信仰的交锋吗?她笑笑,自己想的太多了。 她在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些不起眼的店铺,那多是早期来此的华人后裔开的,她用老于世故的心思和率直奔放的性格赢得了异国同胞的信任,其中的一些人已经开始成为她的消息网,她在不动声色的从头开始,组建一个新的木家寨。她对古董的独到见识已经引起一些老前辈的注意,他们有意招揽这个见识不凡的年轻人,她也乐得帮他们做生意,毕竟,从约翰神父那里得不到有用的消息,只能靠自己。街拐角的一家药铺是她的联系点,老板是一位寡居的潮汕妇女带着儿子,她最早也是通过这位老板娘与这里错综复杂的关系网接上了头。她知道总给别人打下手,非长远之计,如果自己有可靠的资金来源,那可以做的事就多多了。 出了药铺,走不两步就是一个饮食铺子,外面摆着几张椅子,一张长桌,食客可以带走或是在此用餐,卖的食物很简单,馄饨,但做工真地道,特别是在这个饮食荒漠的国家,那水平简直是出神入化,说句不好听的,他根本不用那么用心做,也照样大把人来买。更可贵的是价格不贵,一个两角五分的硬币就是一大碗,汤还可以再添,铺子的地点确实不怎么好,可好酒不怕巷子深,连一些衣冠楚楚非富即贵的人物也跑过来尝鲜,真的是跑过来,这里面连车都开不进来。 这天,她跟药店老板娘说话时间长了些,出来以后天都黑了,本来应该立刻回家,但是一来她就喜欢吃那家铺子的馄饨,二来周围的商铺街坊都认识,帮着看着,不会有什么事。于是,她又笑嘻嘻新朝馄饨摊走去。其实她早就不是嘴馋的小姑娘了。 还没走到,离药店门口不远处另一方向,一位人高马大的黑人正在挟持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士,天黑也看不清手里拿着什么,她心想,约翰神父嘱咐过自己,他们都有枪啊,我还是找地方躲起来吧,子弹不长眼啊。正在这时,她的眼角余光扑捉到了金属反光的一闪,她一只眼睛对这种闪光更加敏感,此时心里一动,如果只有刀子的话,那自己有机会制服对方,她确实有别的目的,那个被劫持的人看上去像是非富即贵,如果能拉上关系那不就有钱了吗?就抱着这么朴素的想法,她其实把命豁出去了,也亏了对面的黑铁塔平时吸毒酗酒,外强中干,她又出奇不意,一下子把手里的刀子甩到地上,她以前做木阿嫂时是练过几手擒拿功夫的,这下算是用上了。药店的老板娘够意思,打发自己十几岁的儿子去几个街区外面找到警察,报了警。至于为什么不打电话报警,很简单,没有电话。 那位被劫的男士此刻非常狼狈,金丝眼镜也碎了半边,神态倒是镇定自若,之前趴在地上看美女战贼人,还举着那半边完好的镜片,现在脱险了,立马跟恩人问姓名家庭住址,跟培训过的一样。宋司南没想到,她无意中怀着小小私心救下的中年男人,是华尔街上响当当的人物!他家里不是从他这一代才从事金融,他的爷爷,他爷爷的爷爷,当年还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东,要说放贷者,那他全家都是。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1.番外 青鸟 支持国货! 一位老者坐在轮椅上,靠着窗台,目光空洞地对着窗外来往的行人。没人知道这个行将就木的老头是金融界翻手云覆手雨的大人物,以前是,现在也是。他手中单是流动资产就达数亿,投资领域覆盖甚广,是第一个提出金融生态系统理论的人(我瞎编的,如有雷同,纯属虚构)。 轻轻的敲门声响起,护士悦耳的声音传来,“x先生,您的客人到了”。 “x先生,我是xxx工作室的创意总监xxx,您要的宣传片制初稿完成了,请您过目。“一个毕恭毕敬的男声响起。 “拿给我看。“一个苍老的声音缓缓道。 护士训练有素的在老人身旁加了一把椅子,自称创意总监的年轻人向老人点头致意以后坐下来,掏出ipad,正准备播放宣传片。 忽然,那如木雕般呆坐的老人对着窗外,幽幽叹了口气。 “我的青鸟啊,你在哪里?“衰老的嗓音与及其文艺的句子形成强烈的反差。 年轻人在接这个业务时是做过功课的,客户本人也提供了一些资料。这个老人祖籍江浙一代,世代经商,祖上曾赴南洋,生意做的很大,他本人在英国长大,大学毕业以后来到香港子承父业,在金融界混的如鱼得水,最风光时,港督都求着他入股。 他虽然接受西方教育,但骨子里却还是中国人,衣食住行,口味都和祖上一脉相承。对了,还有女人。虽说腰缠万贯,呼风唤雨,他的感情生活颇为。。颇为隐秘。传说他有一位私生子,后来也证实了,多年来各大报纸也就能抓到这点花边。他曾经有过一位明媒正娶的妻子,婚礼高调奢华,万人空巷,数年后两人以离婚告终,那位前妻不知去向。整个过程平静如水,风过无痕,让狗仔们好不气恼。没人知道这个曾被亿万富翁青睐的女子来自何方,更没有人知道她归于何处。 直到90年代初,一系列霹雳娇娃题材的影视作品纷纷登上银屏,普通观众对那静如处子动如脱兔的武打女星大呼过瘾,却有知情者道出一段少有人知的往事。 50年代末,这位金融大佬正值风华壮年,眼光极高的他还没婚配,他自己对于心中的女神只有个模糊的形象,但在现实生活中从未有动心之人,他的父母不停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来催他成家,他有时也自嘲自己太过理想化。一天他从办公室走出来时,天已经黑了,他肚子有些饿,突然想吃拐角街口那家的馄饨,他对用餐地点不挑剔,但是对味道十分在意,素来知道大排档的东西最好吃。 他是那个摊子的常客,就算卖光了摊主都会给他单留一碗的。正想着馄饨的滋味,忽然面门前劲风袭来,一个孔武有力的汉子拳头以到跟前,措不及防下,他已经被打倒在地,金丝眼镜掉在地上,眼前一片模糊,分不清是血还是眼泪。正在他被揍的毫无招架之力时,忽然间一个轻灵的身影翩然而至,娇小的身影辗转腾挪,毫不畏惧地与那大汉打斗,他趁机赶紧把碎了一边的眼镜拾起来,依稀能看见那是一个穿着青蓝色衣裙的姑娘。 “人道英雄救美,没想到今有美女救英雄“,刚脱险的他竟有几分自鸣得意,又有些替姑娘担心,那个时候可没有报警热线,更没有手机。谁知几招之内,大汉居然被制服,只听得一个略带磁性的清冽声音问道,“你为什么打人?“ 大汉原本低着头,忽然把头转向还趴在地上举着眼镜观战的他,恶狠狠的说,“就是他逼船厂还钱,还不上就拿船抵,老板无法,解散了船队,我的一干兄弟和我,都没了饭碗,可怜我老婆生病,没钱医,活活熬死。。。“说着,七尺的汉子竟然呜咽起来。 “那你打他管用吗?“女子又问。大汉默然,没再回答。 这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女子松开了大汉,他手里的半边眼镜吓得险些掉了下来。女子走到他跟前,把他扶起来,还很体贴的给他拍拍土,和他有了一下这么一番对话。 女:这位先生,你有钱吗? 男:这。。。有的。救命之恩,自当报答。 女:我不要钱。你能给这位先生一点应急金吗? 男:这。。(心想我刚被他打了,不找他要医药费就不错了,还得给他钱?这跟请人打自己有何不同?) 女:冤家宜解不宜结。他们没了活路,今天打了你,明天呢? 男:姑娘你不知道,这种事一旦给了钱,那以后不但不会安全,还会被更多人勒索。 女:那你有没有要招工人的朋友? 男:这。。。还真有! 就这样,事情圆满解决,那女子还带两人去药房上药,之后不知怎么的,他和女子一路走的家门口,尽管带着只剩半边的眼镜,他却知道有只青鸟飞进了他的心里,再也出不来了。 第二天,他动用了所有的关系去找寻这个姑娘,这只突然闯入他生活中的青鸟竟让他魂牵梦绕,不能自己。在找寻数日无果后,他又在办公室待到天黑,然后不怕死的径直往被劫地点走。对,他就是想再被劫一次,没准姑娘就现身了呢。唉,恋爱中的人真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然而让他倍感失望的是,竟然没有劫匪,失落之下,他不知怎么又走到馄饨摊,估计是想用食物安慰自己无处找寻的爱情。 “真巧!“两人同时喊道。没错,那位姑娘也在馄饨摊等馄饨呢。他觉得自己的心脏咚咚地跳着,这种兴奋的感觉阔别已久,上一次是他初出茅庐赚到第一桶金时,算起来那是十多年前的事啦。借助新眼镜,他赶紧把姑娘打量个仔细,心中暗喜,这个女人就是为我量身定做的啊,不施粉黛,眉清目秀,一双凤眼笑时喜庆,嗔时端庄,皮肤白皙,笑不露齿,虽然衣着朴素,但是谈吐大方,见识不凡,最让他着迷的是她那清澈而略带稚气的目光,虽然两人才第二次见面,他已经想象着她作为自己家里女主人打理家业的样子了。 他如愿以偿的套取了女子的地址和姓名,当得知她正在附近不远的大学读书时,不由得喜出望外。 于是乎,几十年后偶像剧里经常出现的夸张追女友情节在这座无辜的大学里反复上演,花样还层出不穷,玫瑰花,豪车加玫瑰花,豪车加玫瑰花加一打随从,豪车加玫瑰花加一打随从加电影明星助阵。。。女子却态度暧昧,若即若离。 他无所适从,股票期货基金样样玩得飞起的聪明人,竟没了主意。爱情是蒙蔽人心的□□,如果他陷得不那么深,大概早就收手了,甚至怀疑她是在耍心机欲擒故纵,尽管那个年代还没有绿茶婊这个词。他坚信她是被其他的事或者人羁绊住了,因为他分明看见她那左右为难的样子,绝不是装出来的。他当时内心几乎认定是她还有其他的恋人,大约是青梅竹马,尽管动用一切关系也没查出来这个想象中的情敌,骄傲的他愈发斗志昂扬,他手中有能令任何人臣服的金钱,他要用这个武器赢得心中的女神。 奇迹发生在一个毫不起眼的傍晚,她哭着来敲他的门,一见面就跪下来,在他的错愕中她低声下气的求他救救堂婶家的铺子。他早就把她身边的人打听得一清二楚,知道她有这么一门亲戚,也知道她时常用微薄的奖学金接济他们,这对于他来说简直连一根毛都算不上。他飞快的答应了,却鬼使神差的又问了那个之前被拒绝无数次的问题,“嫁给我好吗?” 多年来,特别是她离开以后,他总梦见那个傍晚,深深的后悔在那个当口求婚,他其实并不想趁人之危,只是,内心深处,他怕那只青鸟飞走了,再也寻不见。谁想得到,她就那么轻易答应了。 尽管他卖力打听过妻子的身世背景,但其实所获甚少,只知道她随亲戚来到香港,然后读书而已。但婚后他再没查过或是问过她的身世,只要她在身边就够了,连她的私人物品都不敢乱动。 从结婚到后来每个节日,生辰,他都竭力想要重温当初在馄饨摊重逢妻子的感觉,仿佛履行仪式一般去那家小摊子吃馄饨,尽管后来小摊子变成了茶餐厅,他还是固执地要老板在店前摆张桌子,就为了找那种感觉。礼物是早就精心选好的,定制的珠宝,玲珑翡翠,全套的红宝石套装。。。,委托老板和馄饨一起上。妻子每次都很开心,但他觉得远远没有当年在馄饨摊偶遇时的惊喜,这么多年,这个女人兢兢业业地扮演着他的妻子,她没有对不起他过,但她也并不爱他,他心里越发的清楚。 尽管貌合神离,他还是竭力维持这段婚姻,只要能留住她什么都好说。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有怀孕,家里的老人也颇有微词,都被他一一拦下。突然有一天,她平静的跟他说,咱们离婚吧,他颓然的跌坐在办公桌前,仿佛早已知晓失败的结局的赌徒却抱有侥幸,极力幻想意外的转机,结果却没有。结婚这么多年,她再没有求过他任何事,此刻她的要求不容拒绝。他顺从的签了字,心里却知道,青鸟飞走了,再不回来。 他没有再娶,在私生子18岁时与他相认,当时这个孩子刚被哈佛录取了却为学费发愁,儿子远赴重洋求学,偶尔书信问候是他仅存的安慰。 70年代末80年代初,电影电视业开始急速发展,他便把业务扩大到了娱乐圈。 想拍电影先找钱,这是电影业不变的规矩,哪怕最大牌的导演没钱也得待业。 他对来争取投资的电影人说,“钱不是问题,但是我有要求。” 导演们纷纷承诺,“任何要求都不是问题,只要钱到位。” 他提的要求很简单,就是把他当初遇见前妻的情景加到戏里。为了表示诚意,他还拿出了为数不多的前妻的留影,帮助导演找感觉。 然而,钱和艺术。。。其实是两回事,有些人为了钱拍电影,有些人只因为钱拍电影,只有一小撮极为狂热的文艺青年为了艺术拍电影,而且他们大多不缺钱。几位导演为了竞争投资,纷纷带来了自己的女一号在金主面前当场试戏,其实若是一般人也就不再关心拍什么了,而把注意力转向女明星了,没有什么搞不定的。然而这位财主与众不同,当他看到站在几位大导演身边混血面容的性感女郎时,失望的神情溢于言表,这时,他的余光扫到一个靠近门口的年轻人。 “请问,您也是导演吗?您的女一号呢?“他本来就没报什么希望。 “她在这。。。在这,请稍等。“几分钟后这个颇为紧张的年轻人拉出来一个更紧张的年轻女孩,她刚一露面就引起那群大导演和女明星们的嘲笑。 更有过分者直接调侃道,“您这是请不起女演员,拿餐厅的服务生凑数吗?”“哈哈哈哈” 男女夹杂的笑声响起来。 “这位小姐,能请你抬起头来吗?“这位一直冷着脸的大老板居然和颜悦色的主动和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女服务生说话。 “你忘了我跟你说的话了吗?“年轻导演急的拽着女孩子的衣角,悄声说,”能被这个大老板相中,你就是女一号,你就是电影明星!你不是一直梦想当明星吗?“ 女孩子精神一振,缓缓抬起头,并没有想象中的神似,然而至少比那几个混血红星强。能看得出年轻导演对客户需求下了一番功夫,女服务生确实是丹凤眼,但是太过上挑,鼻子也算直挺秀气,可惜太长,颧骨也太高了,这肤色就更没法看了,满脸雀斑。然而老板拍板了,就是她了。这个上午还在茶餐厅服务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了电影明星,同时发达的还有那个年轻导演,他的认真态度被金主所赏识,此后在强大资金的运作下他拍了一系列堪称经典的作品,如今他的名字如雷贯耳,年轻后辈绝想不出这个呼风唤雨的大佬当年局促寒怆的窘态。于是一部部《xx娇娃》,《xx特工》的电影电视剧搬上荧屏,里面的打女形象经久不衰。 可是他却依然找不到那只青鸟的影子,她是独一无二的,想照着模仿都学不来。他死了心,历时数年的寻找毫无结果,只知道她回了大陆,仅此而已。 九七年香港回归,已经年逾古稀的他毅然决定赴大陆投资办厂,无视全体董事和管理层的极度震惊,只有几个老人知道原委,没人说破只是感叹,“老爷赚起钱来六亲不认,却是个痴情种子,啧啧”。 当时大陆的投资环境极其优越,几乎没有赔钱的买卖,老人有的是钱,但令人不解的是他投资的一些实业好像并不怎么赚钱,但好在总共没多少钱所以也没人有异议。他单方面给快要倒闭的几个国有日化企业注资,还不是生产牙膏洗发水的那种,而是小孩子或者老年人采用的1,2块钱一大瓶的擦脸油。。。 注资还不算,他居然要花钱给这些奶奶级国货打广告,天知道就算能盈利,那点钱抵得上广告费吗?诚然,国货卖不上价是因为营销不够,可直接上电视广告也太拔苗助长了吧,就跟你非得做广告说村里人穿的花棉袄是国际时尚,可得有人信啊。不过他动用的是自己名下的资金做广告,谁都没法干涉。 年轻人颇有些紧张地调出文件,他知道眼前这个老人阅历广博且以挑剔著称,当时公司里对这个作品的创意展开过激烈讨论,一方坚持要用真人来演,另一方坚持做抽象画,各不相让,最后第一个方案以找不到合适的人来演,时间也不好控制而终于作罢。大家看完资料以后都猜到某大明星原来是照着这个老人前妻找的,我们哪有钱找大明星啊,找和大明星类似的脸也不容,只有大导演才能海选,我们给10个人发邀请,能来一个就不错了。 点开视频,一只青色小鸟出现了,穿过林间,来到一位姑娘窗前,一滴青液落在她洁白无瑕的手臂上,均匀涂开,没办法这毕竟是护肤品广告啊,必须交代宣传的产品是什么,被呵护的姑娘穿梭在都市,白天,晚上,公园,酒吧,唉,我已经尽力了,没看见那个钟表建筑是在哪里取材的吗?我知道画也画不像,但是我们至少把她的眼睛重现了啊,唉,希望老板能看到我们的诚意啦。年轻人内心忐忑的陪在一旁。 虽然广告很短,可年轻人却感觉过了十几分钟,还没播完,可旁边的老板一句话都不说,看来是白费劲了。 “你说,她能看懂吗?“,悴不及防,那苍老嘶哑的声音竟响起来。 年轻人错愕的对上老人浑浊的眼珠,竟发现里面吣着泪水。 老人等待着,纵横一生的他此时却像个小孩子,固执地问没有答案的问题。 年轻人深深吸了一口气,如果能争取到这个业务,公司就能上一个台阶! “您得把它先播出去才行啊。“年轻人鼓足了勇气,直视着那双看穿过无数阴谋诡计的双眼。 时间像是停滞了,年轻人的心脏也一直悬着,连呼吸都不敢用力。 在他就要放弃时,突然听见了这句话,仿佛春风化雨,又似冰雪消融。 “对啊,那就播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2.第十四章 我本无意惹尘埃 她当时并不知道这个狼狈的有些滑稽的男人居然是了不得的金融家,还是世代传承,家里的祖宗早在嘉靖道光年间就开始耍钱了,后来她还听说了一个关于他家的传闻,当年老祖宗在东印度公司混的风生水起,(英国)国会一直想要限制这个国际大鳄的权利,防止其自成一国,合纵连横,分化瓦解,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但核心人物都是要钱不要命的英雄好汉,岂会被朝廷收买?据说这位祖宗曾被授予爵士爵位,当然不是白给,要以他手中的公司股份去换,那老爷子二话不说,直接表示,爵士不要了,股份一份都不能让。他家原本是大英帝国的子民,这下得罪了国会,索性跑到美洲大陆逍遥自在。 其实那天那个戴金丝边眼镜的男人给她的印象说不上坏,反而觉得这个人说话有趣,世故老练,设想周到,如果作为熟人或者普通朋友,其实还是不错的,再说,那天刚被劫了,无论怎样别人都不会苛责受害者。她其实有些失望,彼此的交谈光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涉及不到资金合作方面,转念一想,哪有这么急的,也不见得这个人就有能力合作。她拿着那个人给她的名片塞进书包里,天太黑,也不方便看仔细。此后她渐渐淡忘了这个人和那天晚上惊险刺激的搏斗,连那张名片都忘记拿出来,在书包里面被揉搓的皱巴巴的。 有一天,平静的校园里突然停了一辆比一般轿车长很多的怪车(加长林肯,宋司南不认识),惹得一大群学生围观,她本来最不喜欢瞧热闹,却被组里的同学硬拉出去,可能男人对于车的热爱女人永远不能理解,还觉得把好好的车弄的那么长全毁了。远远的看见一个人,背对着她点头哈腰的派发什么,好像是玫瑰花,这倒是新鲜,当时街头早已经出现发传单,免费小赠品等促销活动,但是跑到学校里明目张胆的发玫瑰花的还没见过,宋司南心想这要是在自己上学堂的时候,现在早就有人把这个不自量力的家伙叉走了,哗众取宠。 等她无意中转到正面,忽然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上回是天黑,加上对方刚被劫匪揍了,很难看出平时的样子),但还是照样走路,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结果令她大吃一惊的是,那个男的飞奔过来,西装上衣都被风兜起来,嗖一下窜到她面前,把她吓了一跳,旁边的同学差点就要跟这位不正经的大叔理论起来,那个人把手里剩的花一股脑都塞到她手里,还掉了好几朵,更令人吃惊的是,他还跟要发表演说似的,指着宋司南兴高采烈的介绍,“这就是那天旁晚,从拦路抢劫的歹徒手中解救我的功夫女(侠)!”。 这下众人关注的焦点一下子从发玫瑰花的怪人转移到宋司南身上。一声叫好的口哨响起,无数声跟随,掌声此起彼伏,终于引起了校警的注意,以为是什么演讲造成了骚乱。宋司南觉得这个男的不去茶楼里说书真是屈才了,他滔滔不绝,绘声绘色的描述那晚惊心动魄,千钧一发的刺激场面,其实真实情况前后只有几分钟而已,丝毫不提自己的狼狈和窝囊,宋司南已经知道了这为大叔是谁,心里暗暗苦笑,为什么没看出来是这么不正经的人呢?她忽然觉得奇怪,自己根本没有告诉他在哪里上学。 校警是个微胖的中年男人,呼哧呼哧的跑过来,那个男人丝毫不乱,反而从容上前掏出名片自我介绍,之后拉着校警走出人群几步远,不知道说了什么还是贿赂了什么,当胖校警转过身来时已经是满面春风,不光如此,他还走进人群,大声挥舞着胳膊宣布,那个男人为了感谢本校学生的义举,今晚在学校附近的酒吧开爬梯,来者全免费,低下传出比之前热烈十倍的叫好声和掌声。宋司南心想,这人可丢大了。她连那个人叫什么都不知道,书包也没在身边,本来她印象中救的是个圆滑老成的中年人,怎么变成这样了,难道这人白天一个样,天黑一个样吗? 晚上,出于礼貌她还是去了那家名为“提前庆祝”的酒吧,这是她第一次去这种地方,很不喜欢乱哄哄的嘈杂和乌烟瘴气的环境,但她的同学显然不那么认为。酒吧的消费对于学生而言还是比较贵的,平时只有特别高兴的场合才回去潇洒,今天有人请客,岂有错过之理?不单是学生,宋司南惊讶的发现物理系的院长居然也驾临了,还有几个熟悉的教授,总之这一整天她都应接不暇,虽说不是没见过大场面,两边人马一下子全掏出家伙要玩命的场合是家常便饭,可这么乱七八糟的事情,跟演电影似的,她还是第一次遇到。她甚至看见德高望重的院长对那个怪人颇为恭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他是黑道人物? 同学们把她重重围住,要她表演功夫,她在这么多人面前根本做不来,也不想惹人注意,说实话今天这个人的一系列举动已经给她造成很大困扰了,如果时间能后退的话,她那天会选择袖手旁观。那个男的倒好,似乎是个人来疯,很有表演欲望,他跳到人群中央,动作夸张的模仿那天的武打动作,还有好事者在一边跟着做,场面火爆而尴尬,最后她借口喝酒不舒服要回去休息才算逃脱。她一边往家赶一边回头看有没有追过来,心里不住的吐槽,这个酒吧的名字起的有学问啊,提前庆祝,其实根本没什么好庆祝的。 本以为昨天闹了一天也就可以了,她在实验室里专注的盯着色谱柱,旁边那位当初解释项目名字的高年级组员悄悄跟她问,她知不知道昨天的那个人是谁。她心想,得,昨晚上回去就睡了,还是没看那张名片,索性把它从书包的角落了掏出来,递了过去。那个高年级学生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如同看见水不用电离就分解成氢气氧气一样惊讶。她问他怎么回事,那个人摇摇头说,太难以置信了,丽贝卡(宋司南的英文名),这么说吧,他的钱可以资助成千上万个我们这样的研究项目。宋司南还真在心里算了一下,她们的项目不是小打小闹,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能达到数十万美金的项目已经是天文数字了,君不见后世的教授们为了几万,十几万的预算写半英尺的计划书还通不过。 那个人又说,报纸上隔三差五报道这个人有关的事,毕竟生意做得太大了,给人的感觉是,这个人对金钱极度敏感,一丝不苟,就像交易所那些精神紧绷的交易员一样,像一个从不出错的机器人,可昨天那个人居然表现的像个喜剧演员一样,这简直不可思议。她摆摆手,也许是同名呢,这可不奇怪。那个高年级学生指着名片上的头衔说,错不了的,就是他,利维。费里曼。他还跟她说,利维这个名字是个典型的犹太人名字,费里曼家里世代从事金融业,而利维是这一代中最优秀的继承人,年纪轻轻就并购了好几家巨型企业,吃下大块资产不说,还有改头换面把他们重组再上市,又狂捞了一笔,当然这还是他刚出道时的小手笔。 宋司南听着介绍,脑子里浮现起莎翁著作里那个典型的守财奴,夏洛克,然后那个怪男人的鹰钩鼻子和头脑里的想象重合了,她点点头,没错,就是这个样子。那个高年级学生最后欲言又止,还是忍不住提醒她,利维来学校撒玫瑰花没那么简单,叫她小心。她惊讶极了,但还是感谢那人的提醒,他说的不无道理,可是从心理上,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不到二十的女学生而是人到中年的妇女,也从来没想到过会引起别人那方面的兴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3.第十五章 陶朱心悦非罗敷 那位同学的提醒让她不得不认真思考这件事,太荒唐了,这简直跟她的初衷风马牛不相及。更何况,透过她目前的关系网,好几笔小生意已经在进程中,沟通良好。她越发后悔招惹了这个怪人。说起来谈情说爱,宋司南也不是完全没有经验,她都嫁过一次人了,还当了好几年好几个孩子的后妈,尽管她不爱木少爷,至少知道喜欢什么样子的男人。她的口味非常刁钻,简单的说,就是少年时的江舟。 江舟在她的心里永远是江南温柔春风中的那个白衣少年,单纯,孤傲,倔强,还有那与生俱来的柔弱,看似矛盾去又融为一体的性格,说不上不凡,却动人心魄,那是她少女时代的人间四月天,像认识他那天漫天飞舞的桃花一样,美的似幻似真,多少年,她仍然会梦到故乡的小桥流水,故街旧巷,还有巷外扶着旧车子等她的那个少年,大概永远也不能忘掉他了。人总是先入为主的,她先遇见江舟,他的固执,骄傲,不成熟,小聪明,小性子,她并不是看不见,但全盘接受下来,仿佛缺了这些缺点,反而是不完整的。她突然意识到,自己对江舟的爱恋其实并不全是因为这个少年,而是和他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自己人生中仅有的灿烂春光,就如同男人总是喜欢追求年轻女人,不见得是因为贪恋青春鲜活的肉体,而是想重温自己年少轻狂的岁月。 在她迄今为止的人生岁月里,江舟是旖旎春光中最亮的色彩,是故乡的清风细雨,是内心深处小心收藏的柔软。木少爷是凄风苦雨里摇曳的灯光,如大山里扎染的色块,烈浓厚重,大胆,不管不顾的混在一起,晕染出惊人的效果,深蓝血红,诡异而夺人心魄,这种美让人记忆深刻,却太过凄厉。有些感情,惊心动魄,却不敢回味,湘西大山里的飘摇岁月,确实有一盏昏黄的灯光照亮着,哪怕并不长久,却给了她家的安宁,终生难忘,只是风雨如晦,灯火终究太脆弱,她曾拼命的想护住微弱的火光,不惜与虎狼为伴,却还是黯然离别。她不想再涉足感情了,人没有感情是麻木的,不完整的,感情太多痛苦也跟着多起来,如果说上天赐予人两大感知体系,理性与感性,得其一者当有一番作为,二者兼得者不是幸运,而是诅咒。她选择理性,虽然少了明亮色彩,可也不再有触目惊心。 对这个利维,她总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和自发的戒心。首先,他的长相完全不符合她的喜好,其实也不是难看,总的来说还行,身材没有走样,财富和地位也让他多了几分气质,然而宋司南总觉得他长得像一个很熟悉的形象,却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纯粹是一种感觉罢了,直到好莱坞蓬勃发展,各种题材的经典坏人形象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她的感觉终于具象化了,就是疯狂科学家头发还没白时的那种,长得不是不周正,浑身上下也是干净利落,可就是让你没法亲近他,怕他转身就把自己弄晕了做实验,要么就是给家里那个佛兰肯斯坦当新娘,虽然这种想法很荒唐,但是她就是忍不住。 实验研究进展顺利,更可喜的是这个方向可以派生出多个子项目,衍生品,基本上所有在读博士的组员们的毕业论文都有了保障,大家热火朝天,新想法层出不穷,宋司南身处其间,一方面被这样的气氛所感染,而另一方面她却觉得这很不真实,她真羡慕这些生逢其时,心无旁骛的年轻人,幻想着如果自己的人生一开始也是这样该有多好。她的布线和生意都发展顺利,甚至引起了华裔大帮派的注意,她不太高兴也并不害怕,作为曾经刀头舔血的女匪婆,真的没有什么弱女子的顾忌,况且在她的计划里迟早要跟这些人勾上关系,这也是为什么她产生不真实感的原因,身在曹营心在汉,在象牙塔里做最干净的事,可自己仿佛已经习惯于泥沼中的阴暗勾当,试想身边亲密无间的组员,自己的死党铁哥们,如果知道自己以前和现在做的那些事,大概这朋友也做到头了。 项目牵头的教授是个好人,这个出身劳工阶层毕业于麻省理工的中年学者,集合了知识分子和劳动人民的优点,朴素务实,勤奋严谨,又颇能体谅他人的苦处,要知道,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上大学做研究都还是贵族有钱人的专利,那位物质波领域的先驱太斗,可是实实在在的贵族,据说还颇为纨绔了一阵子,最后弄了一页纸的论文交差。教授敏锐地察觉到,如果研究想更深入的方向进行,会不可避免地牵涉到宋司南的玉石眼球,于是他主动找到宋司南问她的想法,对方也如料想的一样表明回避的态度。好在这个题目下可做的文章太多了,再者即使军方也不大可能下决心研发这种替代人类器官的武器,教授和他的研究组不久前注意到一件事,即使是那枚玉石眼珠具备三点测试的条件,但如何反馈实验结果却是个问题,那个年代没有计算机模拟技术,尽管组中不是一人大胆猜测这枚玉石和宋司南有某种同步效应。 简单说来,按照最新的波动理论,任何物体都能具有波粒二象性,也包括人体,所以人也有其波长,频率和波幅,那么人体波就会与其他物体的波产生互动,相偕相抵或者更加复杂的交互作用,那么有没有可能是宋司南自身的波频率波长与玉石想近,产生了共振,加强了信号,或者是她们在同一狭窄波段,可以互相监听?还有一个最大胆的假设,就是因为它长期放在宋司南的右眼,和她的左眼处于同一视平面上,并长期相互影响调整,最后达到高度和谐的状态。这个假设很新颖,也有一定道理,但是那样研究起来宋司南就要被当作试验品,这是大家没办法接受的。这个项目后来转为,光波测试远距离物体结构以及激光测距,研究非常成功,很快成果被投入实际应用,并于六十年代投入使用,武装装备最先进的海军陆战队,这项研究给本校和学院带来巨大荣誉,此后多年物理系的录取率都远远低于学校综合数据,大学的录取率越低代表录取标准越高。 宋司南作为唯一一个参与研究的本科生,只在一些论文里挂名在第三作者,甚至第四作者,不过她并不介意,那些文章一篇都不是她写的,她所做的只是提了个想法而已。这项研究持续数年,全部为陆军国防部直接赞助。多年之后,宋司南重游故地,以母亲的名字命名捐助了一项奖学金,“芳梅基金”,专门用来资助物理学专业品学兼优,且家境困难的女学生,唯一的附加条件是该生无宗教信仰,且有突破世俗挑战权威的精神。 这段时间是她生命中为数不多的书香岁月,珍视了一辈子,如果非要说美中不足,就是费里曼先生坚持不懈的骚扰。先前的派发玫瑰花,后来愈燃愈烈,花样百出,好莱坞的制片编剧们真应该过来观摩学习一下,以便提高剧情离奇怪诞的水准,事后证明,很可能当年校园里的学生毕业后成为了电影工作者,那年的那些轰动场面在之后的奥斯卡大片里屡有致敬,例如《漂亮女人》,《四个婚礼一个葬礼》,《莎翁情史》等等,包括了她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骚扰的出奇不意,场面无法控制,结局啼笑皆非,她的名字,倒是家喻户晓,全校皆知。回想那天酒吧里院长的神态和至今没有人干涉这些闹剧,宋司南心里明白,费里曼先生做的事远不止于眼前看到的这些。 在与这位先生无法避免的会面中,她本能的觉察到一些从未有过的想法。别误会,费里曼尽管出手大方,谈吐也算不凡,大把金钱堆出来华服金表也让这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人看上去充满了成功男士的魅力,他那些费尽心思的惊喜讨好,和与他平日里严肃不近人情的强烈反差,大概能使十几岁,二十出头涉事不深的姑娘以为白马王子来接她了。可宋司南不是,她觉得费里曼倒不是纯粹跟她年少时看惯了的纨绔子弟为了一时新鲜找乐子,不惜大把银子讨好女人一样,因为他没那么多时间。她从来都是保持距离,后来渐渐地连高级餐厅和音乐会都不去了,要见面就约在那个馄饨摊,他们最初见面的地方。费里曼先生倒是不反对,还把这当作一种情调,以为自己离成功更近了。 宋司南对于费里曼的感觉是,他是真心的,他又不是真心的。真心是他真心想娶她为妻,求婚都求了好几次,次次花样翻新,宋司南最后抱着看戏的态度看他折腾。拿出来的戒指也不是街上能买的货色,哪怕是卡地亚,蒂凡尼那样的贵重品牌也是大路货,费里曼拿出来的是祖上的存货,即使在宋小姐极其刁钻的眼光下也是一流货色,三克拉不止的整颗天然红宝石,颜色是最高品级的血红,纯净无杂,有一层天然的雾感在内部,透出岁月的沉淀,四周都是一克拉左右的天然钻石和珍珠镶边,光是那一颗红宝石就能在曼哈顿最贵的地段买一套公寓,要知道那地方有公寓的是什么人,后来国民党的核心人物连先生也不过是在纽约市中心拥有一套豪华公寓。 话又说回来,即使成色不错,宋司南也不是多稀罕,她见识过太多了。最重要的是,在和费里曼的交往中,她渐渐察觉到,这个男人追求的不是她本人,而是那段奇遇罢了。这个金融界的天之骄子,一生都在控制他想要的一切,金钱,生意,人心,胜负,可能正是这样,他对于突如其来的比好莱坞电影还要离奇的邂逅一击即中,不能自拔,他爱的,是那个传奇,并不是她。异域的女子,街角的偶遇,中国功夫,美女救英雄,还有比这更浪漫的事吗?被人暗地里骂做夏洛克的守财奴,一下子成了西部片的主角,当然他不是潇洒的牛仔或是铁汉柔肠的治安官,这里男女的角色颠倒了一下,但更加难得不是?他想做一个浪漫的梦,如此而已。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4.第十六章 一半江湖一半笃 浪淘沙。江湖 十载旅江湖,予影如初。宝刀入鞘剑难舒。身在台阁心在野,谁主沉浮? 怀壁祸非福,龙虎何如?英雄气短忍匍匐,莫道无名非丈夫,千古评说。 在不咸不淡的僵持中,宋司南原以为这个惜时如命的守财奴会渐渐生厌,自己离开。她已经不是年轻气盛的年纪了,不敢随便得罪这样有实力的人物。算起来,她都快三十五岁了,这样的年纪在以前说不定都抱上孙子了,就算没有,也至少开始张罗子女的亲事了,可自己还在可笑的扮演少不经事的女孩子,难道他们看不见岁月的侵蚀,分不出青春少艾和半老徐娘吗?也是从来到这里开始,她脑子里并行着两套记忆,一套是宋司南的,一套是丽贝卡的。 丽贝卡这个名字还是当年约翰神父在姑苏的学堂教洋文时帮着取的,当时他摆出一长串的名字供大家挑选,还介绍了名字的读音和含义,宋司南对于玛丽亚,阿比这种圣经意味非常浓的名字不感兴趣,也不喜欢那时流行的桃乐丝(d一ris),遒蒂(judy),嫌过于轻浮俗气,在挑了一遍无果以后,逼得约翰神父把欧洲流行的女名也拿出来,她选了丽贝卡。其实约翰神父私下里跟她说,这个名字或许听起来好听,但是也端庄不到哪去,人们会自动脑补叫这个名字的女人是个妖艳而不规矩的人,同时暗示她玛丽亚这样的名子才最好。她偏不,就坚持要这个名字。 约翰神父病了,似乎是肝病,一天天眼见的消瘦下去,但他还是坚持布道,一刻不愿休息。宋司南劝他好几次去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她明明看到约翰有时会按着左肋下方的地方,这更坚定了她的猜测。直到有一天,她挡在大门口不让他过去,约翰又试图用圣经教义解释出门的必要性,她忍不住说,“约翰,我知道用圣经辩论,我肯定输给你,可是连我都知道,上帝说过,放弃自己的生命是罪过”,由于耳嚅目染,虽然不信但宋司南还是对圣经略知一二的。说完了,她静静地僵持着,这是她最后的底牌了,如果不管用,那真没什么可说的了。 没想到,大概十分钟以后,约翰说他答应去做检查,但是今天预约来不及了,他和教会医院很熟,约在这个星期应该没问题,宋司南没话说,只得让开。约翰遵守诺言,两天后她特意请假陪约翰去圣玛格丽特医院检查,果不其然,约翰的肝硬化已经很严重了,医生一致建议住院治疗。约翰很犹豫,其实他明白自己的状况,只要住进了医院,大概就出不来了,医院的后面就是教堂墓地,也是神职人员一向的归宿。 宋司南对于这个结果比约翰神父本身还沮丧,约翰神父才不到四十岁,难道就要告别人生了?她越发觉得这和这些年他的郁郁不乐有关,那个小祈祷室简直就是坟墓,把好好的人提前葬送了,至少宋司南是那么理解的。他并非她的爱人,却似乎扮演着她身边唯一亲人的角色,这是宋司南拼命劝他治疗的原因。但与此同时,她也是个尊重他人意愿的人,更因为此生自己的意愿总是不得以,当约翰神父和医生商量折衷方案时,她并没有干涉。 她变得郁郁寡欢起来,有时在实验室也会出神好久,同组的朋友一开始还以为是费里曼对她做了什么不好的事,一问才知道是约翰神父病重了。监护人虽然不见得是父母,但是扮演的角色却差不多,同学们都很理解,连教授们也关照她有需要可以随时请假,还利用自己的关系帮她打听医院和医生,她心里非常感激。有一天,她所在项目的负责人,库克教授在餐厅遇见她,问她有没有时间去他办公室一趟。她以为是最近她的表现不好教授要她离开研究组,本来自己也只是提供了个想法而已,现在也没什么非她不可的工作,尽管沮丧,她还是答应着。 敲了门,库克教授请她进去,还准备了热茶和一些饼干,他问宋司南,“你知道为什么找你来吗?”,宋司南默默低头,小声说,“大概是我进展缓慢,教授要我离开研究组吧,没什么,我理解”。库克教授大惊失色,连忙说,“你从哪里听说的?这真是个巨大的误会!如果我让你离开研究组,你的同事都会不乐意的”。宋司南也惊讶起来,问教授,“那是为什么呢”?教授示意她坐下,然后讲起了自己的一段往事。 教授说他也不是亲生父母养大的,被送到养父母家已经七,八岁了,尽管如此,他还是视养父母为亲生父母,因为这平凡的一家人给了他充满爱和温暖的家庭。他的养父原本是福特公司的一名车间工人,后来开了自己的修车铺子,母亲是家庭主妇,多年来没有孩子,父母都是虔诚的天主教徒,对此虽然极为遗憾,但是也遵从上帝的意志,直到教授被送到他们家作为养子,家里的欢笑才多了起来,那时库克夫妇都将尽四十岁了,而周围同年龄的父母们孩子都上高中了。库克的养父那时微微发福中等身材,性格开朗,喜欢喝啤酒看棒球赛,高兴了就大笑着欢呼,甚至把还是个孩子的教授扔上天,母亲是父亲的高中同学,年轻时很漂亮,性格也活泼热情,常常有些粗暴的给他盘子里添食物,逼他吃完,也会装腔作势的假装生气,让他收拾乱七八糟的房间,但他不经意间回头却看见母亲温柔的笑脸。他爱他们,他们是他的家,直到他们离开这个世界。教授刚刚大学毕业,养父就因为脑溢血突然去世了,没两年养母也走了,尽管这在当时算寿终正寝,但他还是觉得被抛弃了。 教授对宋司南说,“人一生很漫长,有很多珍惜的人或事物,留不住,你比我幸运,有机会多留一些回忆给自己,从某种意义上,他们还活着,在爱他们的人心里”,宋司南听着,不知怎么很想哭,虽然教授说的和她不算一回事,但还是止不住的伤感。教授见她难过,好心转移话题,说人生的寄遇很奇妙,完全预料不到,她点点头,可不是吗,自己不就是这样,从姑苏到滇西,再到大洋彼岸,完全身不由己。教授告诉她,自己从没抱希望,却意外的得知亲生父亲还在人世,也明白了为什么自己当年找教职时步履维艰。想他毕业之时,麻省理工学院的光环下,之后几年出色的研究记录,老同学都说他想投常青藤的终身教职也有很大希望,谁知结果并非如此,不光常青藤,稍微有点名气的大学对他的申请都毫无反应,无奈之下投靠了这个刚刚建立的州立学院,周围不如他的同学都早已在好得多的院校就职,混的风生水起。后来才得知,这和他的父亲脱不开干系,此人是德国贵族,火箭动力学的顶尖人物,他的姓前面有个冯。 宋司南惊讶的看着坐在眼前的教授,心里早已猜出那位亲生父亲的姓名,那是物理学界了不得的名字,而那个人的一生因才华而名垂史册,也因才华而负累一世,不得自由,任人摆布,科学家有他的祖国,可他首先是一个人啊。她不禁唏嘘,哪个英雄都有气短之时啊,此中滋味,不被外人道也。教授很信任她,居然跟她分享这么隐秘的身世,她才注意到,那些炙手可热的文章都是以教授弟子为第一作者发出去的,他本人只是合作作者,甚至屈居第二,可能他心里也有很多被命运摆布的无奈,才跟自己诉说的吧。宋司南点点头,临走时,她主动对教授说,“今天的谈话是我们之间的秘密,对吗?”,教授会意的笑笑,用力地点头。 她回到家时,发现药店老板娘竟然在等她,告诉宋司南最近的一桩生意被福清帮的老大劫了,那里面还有一大部分老板娘自己的积蓄,她的儿子因为和对方争执,也被扣了,现在生死不明,她不敢报警,一来是怕对方对儿子下死手,而是自己也有份,查出来也是麻烦。她一下就猜到,这不是针对老板娘儿子,而是要把自己钓出来。尽管手段很不高明,可宋司南现在一无所有,没得选择,她想了想,心一横,反正是一条烂命,有甚好怕的。 送走了老板娘,她跟没事人一样问约翰治疗的事,约翰也没看出来她的异样。第二天,她从学校出来以后,给老板娘留了一封信,告诉她如果自己晚上回不来,就把这封信交给约翰神父,其实信里没有写什么,只是有一些交代,告诉约翰神父自己一些东西在哪,那块五彩美玉和其他一些细软被她带过来,希望在危急时给自己保命。她如约出现在约定的地方,与小意大利街一街之隔的一个小杂货铺里,对于对方的事迹,不用过多打听她也略知一二,一个字,狠,当年她抠眼珠子拍在桌子上的手段大概没用了,等待着她的会是什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5.第十七章 非是良缘双双至 出乎她的意料,大当家的开门见山,谈的不是生意,而是婚事。 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位陈帮主已经四十过半,自己也不是什么倾国倾城,还瞎了一只眼,这副尊容也值得他这样追求? 无奈之下,她先是死马当活马医的用年纪尚小,正在读书来搪塞,陈帮主不耐烦的打断了,说早就查过她的底细,她今年不是十九岁,而是三十四岁,早不是什么在校少女了。她心下大骇,要说当年在滇西,查出她的底细哪怕是姑苏宋家,也不奇怪,可是这里除了约翰神父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那些人又是怎么知道的呢?就像人想买月亮,至少要有人卖才行吧?她强打精神说自己有残疾,只剩一只眼不堪配陈帮主英雄豪杰,陈帮主冷笑一声,把一直带着的黑色皮手套摘了,左手三个指头,右手两个指头全没了,他呲着一口黄牙笑着说,“宋小姐少了一只眼睛,我少了五根手指,你说般配不般配?”。她没话说了,脑子里寻思着这陈帮主为什么非要娶她,有什么好处吗? 她请求陈九跟她单独谈判,陈帮主很大方的应允了,反正她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她跟着略有些蹒跚的陈九进了一间很小的屋子,心里琢磨着莫不是想绑架她勒索费里曼?这倒是很有可能。 没想到,等到了里面。她发现这也是一间暗室,和当年在滇缅边境赌石老板那里的差不多,陈帮主拿出两块石头,每个上面都已经开了窗,然后让她看,那个的玉更好。 她心说原来就为这个啊,直接叫她帮忙不就得了,何必搞这么大动静? 这对她来说太简单了,把卤灯扭开,她把两块玉石在灯下慢慢转动,之后用手掂了掂分量,笑着说,这块碧绿窗的虽然露出的水头颜色具佳,可是只有薄薄一层,什么都雕不了,顶多是弄几幅耳坠子,旁別那个青玉,质地一般,可是量足,想雕个摆件都富裕,不过说实话,这两块石头都不值钱,两个加一起一百块不少。陈帮主叫人当场切开,和她说的分毫不差。 陈帮主哈哈大笑,抚掌赞道,宋小姐名不虚传!她小心翼翼的问,“如果陈帮主有类似的差事,直接叫我来帮忙就好,何必。。。”,陈帮主做了个请的手势,她没办法只好又坐回去。陈九说他是从一个手下的堂兄口中听说了她的大名,此时正想做玉石生意,所以就把她这个专家请来了。她试着问,“敢问尊驾那位属下堂兄姓什么”? 陈帮主倒也痛快,没用她挤牙膏一点点问就全说了,感情那位堂兄正是她在滇缅边境认识的赌石老板,她走后,那位仁兄跑到了缅甸,又从缅甸折腾到泰国,混的风生水起,他一直在打听木阿嫂的下落,希望继续跟随她发财。她听得哭笑不得,原来是这么回事,倒也不是蓄意出卖,是这么个不起眼的人惦记自己,走漏了风声,不过也好,自己也正需要他们帮忙做事。 其实话说到这里,宋司南没有反感反而很高兴把赌石老板那一条线找回来,但还是不理解为什么陈帮主说要娶她,这不是开玩笑吧?陈帮主的想法是这样的,他能找到宋司南,别人也能,必须有一个能留住她心甘情愿为自己效劳的理由。 宋司南很无奈,陈帮主说的没错,可自己虽然想做生意,但是不想失去自由啊,不论怎么说,陈帮主就是坚持必须拜堂,赶日不如撞日,就今天!同时,陈帮主提醒她,约翰神父在哪个医院找哪个医生以及平时的来往路线,他们都掌握得一清二楚,如果不想有意外,最好听话。宋司南心里那个气啊,这件事本来可以好好谈的,怎么变成了现在这样?被推搡着她头上盖了块红布被绑着拜了天地和关老爷。她也豁出去了,跟陈帮主说,自己得回去照顾约翰神父,他要是死了自己也就没什么好顾忌的了,反正自己住哪里他们都一清二楚,也不怕她跑了。陈帮主犹豫再三,终于放她回去了。 她步履沉重的回到家,生意才刚开始,就被那么厉害的势力要挟,可自己手里什么都没有,拿什么去对抗陈帮主呢?为什么就不能好好谈判,非要用这种极端的办法,不就是因为我是女人吗?如果自己的男的,那陈九还会逼自己娶女儿不成?据说陈九就一个儿子,也没有女儿可嫁,脑子里乱七八糟的,她回了家,却看见桌子上有一张纸,上面是约翰神父的留言,说他已经办理了住院手续,要有一段时间不在家,请她照顾家中一切。她坐在桌边,连灯都懒得开,趴在桌子上,她想着自己的处境和这小屋子一样,漆黑一片。回到卧室,她连衣服都没换,倒在床上,脑袋撞到了书包的一角,她忽然想起来一个人。 第二天,她下了课就一路沿着大道走到了费里曼办公大楼所在的街道,她心里清楚自己的一举一动都有人监视,但是在人来人往的大马路上绑架人和在阴暗小巷子里是两码事,这意味着今天是她唯一的机会。她咬着牙跟前台说要找费里曼,由于没有预约又是学生打扮,前台根本不想理她,无奈中她递上那张名片,前台小姐的脸色变了变,终于拨通了利维办公室的电话。仅仅两分钟以后,那个平时避之不及的怪人此刻西服笔挺的出现在她面前,显然是跑步过来的,他不敢置信的看着来人,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声音略带颤抖的说了声,跟我来。 宋司南顺从的跟着,她心里明白自己在自买自身,也不知道这个男人能不能保护的了他,毕竟在她印象里金融业和黑道是两码事。她惴惴不安的坐在他宽大豪华办公桌的对面,越发觉得自己是待审的犯人,好几次她几乎想逃走了,她不敢看对面的人,努力了几次都开不了口。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在头一回去李长官那里时能干脆利落的把假眼拍在桌子上,像个泼妇一样不要脸面,可这回怎么腼腆的像个小姑娘?对了,那次是为了孩子们,这回是为了自己。 可不说事情就解决不了,万般无奈,她走下座位,一下子跪在当初好几次跪在自己面前求婚却全被拒绝的男人面前,无可奈何地垂着头,结结巴巴的说着编好的故事,约翰神父病了需要钱,她欠了福清帮的钱还不上,人家让她拿自己抵押。就慌话来说,还是滴水不漏的,美国的医疗不是福利,价格高的惊人,虽然约翰神父是神职人员,但是人们也不知道教会负担多少,如果是要去指定医院以外的地方就诊,那百分之百的要自己掏腰包,宋司南一个在校生,想必没有其他贷款门路,只能经人介绍私下借款,这说辞倒是合情合理。但问题是,最关键的,她的问题是钱可以解决的吗?她不知道,可接下来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毕竟你被人逼迫,另外一个人尽管对你有好感就一定会娶你然后给你收拾烂摊子吗,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 她无言的跪在那,觉得自己失败透了,活了三十多年的骄傲全在这一刻坍塌了,有一个声音在耳边说,”你的全部都毫无意义,你的一生毫无价值,你和你唾弃的人一样。。。“,她抬不起头来。有一个声音在她头顶上想起来,她想听又下意识回避,似乎在说,”你早就应该来找我“。她木然地点点头,被那个人从地上拉起来。她还是不习惯他接触自己,突然站起来,对费里曼说,”对不起,费里曼先生,我今天耽误你很多时间,我不应该来的“,之后她径直走了,脚像踩了棉花一样,并没有其他办法,可如此这般她坚持不下去,逃走了。 身后那人大喊,”等等,等等,丽贝卡“,她只好停下来,出于礼貌。那个男人一如派送玫瑰花那天一般的矫健,闪到她面前,也拦住她的去路,认真的说道,”丽贝卡,我愿意帮助你,任何条件“。她失魂落魄地说,”不,费里曼先生,你没有责任帮助我,我这样要求你是无理取闹,我错了,对不起,我要离开“,说着她想要绕开费里曼走出去,费里曼果断的往她欲去的方向一挡,深吸一口气,问她愿不愿意嫁给自己,那样他就有了帮她的理由。她不住的摇头,捂着脸,这其实是按着她的期待发展的,可是终究是骗人的啊,是错的。 她不知道最后怎么答应的费里曼的求婚,也不知道自己肩头的外套是什么时候披上去的,在得知约翰神父已经住院以后,费里曼果断决定让她不要再回去了,而是派了专车和保镖送她去自己一处离她学校比较近的产业,她出于很矛盾的境地,理智上她也不愿意回去了,可是这样住在别人家里麻烦别人也是很不妥的,她觉得自己很不好,看不起自己,却没有其他办法不这样做。当年挖自己的眼睛,虽然那样痛和艰难,但至少心里知道这是唯一的选择,自己问心无愧,可现在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6.第十八章 无心插柳柳成荫 她提心吊胆地上下学,以及探望约翰神父,求助费里曼以后,她非但没有感到放心,反而时时刻刻都在警惕着周围可能出现的可疑人物,草木皆兵。费里曼给她拿笔用来还债的钱,她全都拿去给约翰神父,希望他能考虑转去条件比较好的医院,连圣玛格丽特医院的医生都建议他去霍普金斯医院找那里的医生会诊,那是全美乃至世界肿瘤临床医学的最高水准,可是约翰神父总是推辞,说这里离上帝更近,医生们也就不好再说什么了。她日复一日坚持不屑地劝说约翰,几乎把那当成了一种信仰,似乎她的坚持能延长他的生命。 约翰神父走了,照他说的,去他该去的地方,继续侍奉主。她忍着没有说,自己一点也不想去约翰神父要去的地方,尽管那里应该是他们所说的天堂。约翰神父的房子是教会财产,他死后自然由教会回收,没有什么需要宋司南处理的东西。她知道这期间陈帮主一直盯着她,之所以没采取行动,大概是因为在保镖的监视下不好下手,药房老板娘家的儿子也被放回来了,平安无事,陈帮主想找的人是宋司南,不是那个孩子。 拿到学士学位以后,尽管教授和同学一再希望她考虑继续读研究生,甚至博士(美国是允许本科生直接申请博士的),她介于自己的身份,已经无法平心静气地读下去了,两股势力在她心里此起彼伏,她不得不拿出全部精力来应付。她和利维。费里曼在纽约市政厅登记,正式举行了婚礼,婚礼办的豪华得夸张,招来了各大媒体的瞩目,连纽约市的市长也莅临会场,宾客来自世界各地,利维把他欧洲的同学都叫过来为他庆贺,场面搞的这么大,其中一个目的就是让陈帮主死心。宋司南,不,丽贝卡,现在成了有头有脸的人,如果出了什么事,那么各界都会关注,而陈帮主的买卖大都不希望他人围观。宋司南后来作为费里曼夫人还主动和陈帮主有过一次会面,那次他们终于敲定了合作细节,宋司南可以帮陈帮主做玉石生意,陈帮主在她有事相求时要给予帮主,另外,陈帮主的独生子申请大学时,宋司南会帮忙。另外宋司南要了那位赌石老板的联系方式,并指定他为经手人。双方的会面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下进行,宋司南不禁感叹,本来不用弄到这地步的事,非得自己借费里曼的势力才行,唉,人啊。 由于陈帮主和宋司南根本没有登记过,所以也无所谓重婚,大家终于达到平衡点,生意照做,夫人照当。只是结婚以后,她想单独出来交易变得难上加难,她想过找工作,可是城里的人全认识她是费里曼的夫人,所以机会也都给了更需要的人。也有想讨好费里曼的老板愿意录用她,连面试都免了,可这样一来自己的一举一动还是在丈夫的监视下,根本没用。她和费里曼的感情不咸不淡,一方面她觉得欠人家的,逼着自己百依百顺,日子久了连自己都觉得是在演戏,另一方面压根和对方不来电,每天疲于应付,又没有别的寄托,她觉得自己快崩溃了。 有一天,费里曼让她在自己办公室等着,说有惊喜,她从下午四点就到了,可对方不见人影,只好继续等着,半个小时以后,突然有人敲门,她以为是费里曼回来了,就起身去开门,却没想到看见一个小男孩站在门外,她心想,这不会是那个惊喜吧?不管怎样,她还是很开心的把孩子请进门里,亲自给他端来果汁和蛋糕,木少爷的孩子离开她好几年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他们,此刻这个孩子激起了她曾经做母亲时的情怀。孩子有点胆小,怯生生的,金发碧眼,十分可爱,从某些角度看过去,似乎和费里曼有点像,但她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费里曼是黑发褐眼,再说西方人的长相她看不准,就像外国人看东方面孔都是一个样,做不得数。 她和颜悦色地问孩子,叫什么,多大了,在哪里上学等等,这孩子叫丹尼尔,今年八岁了,在寄宿学校上小学,父母似乎不在了,她赶紧道歉,这么小的孩子就成了孤儿,太可怜了。那一刻,她有一种强烈的希望,如果这个孩子能被自己收养就好了。 忽然门开了,利维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还没来得及挥动手上的几张票,就呆住了,冲着那个孩子问道,“你怎么来这里了”,虽然语气不重,但显然不是欢迎的口气。她赶紧站起身来说,幸亏丹尼尔在这里,她才不会无聊地坐在这里等一个钟头。利维尴尬地笑了,解释说,他自己去排队买百老汇歌舞剧的票了,本来想给她惊喜的,没想到要排那么久。结果她问,“咱们能不能带着丹尼尔一起去,让他坐在我腿上就不用再买票了”,利维的脸上风云变幻,好一会才不情愿地同意了。 那歌剧是当时新上映的火爆新剧《芝加哥》,后来也是百老汇的经典剧目之一,但其实她对歌剧不怎么感兴趣,可是利维喜欢,她也就陪着罢了。本来以为孩子也会嫌无聊闹着离开,没想到从头到尾都全神贯注地看戏,宋司南有些怀疑自己是不是语言水平不过关还是文化程度不够用,欣赏不了人家的文化。看完了戏,利维带她们去了剧院旁一家颇受欢迎的餐馆,据说很多政界要人都光顾过,还留下了不少墨宝留影。利维和宋司南鸡同鸭讲一般讨论着刚才的剧情,丹尼尔喜滋滋地用小勺吃着樱桃冰激淋,时不时帮她解围,三个人倒也其乐融融,直到临走送孩子回他的住处时,不知道他跟利维说了什么,利维把孩子拉到一边,似乎撕了一张支票模样的纸递到孩子手里,又蹲下身嘱咐了好一会,宋司南扯着脖子往他们那边看,生怕以后不能再见到这个孩子。 利维没有亲自送孩子回去,而是让手下带人送孩子回学校,这也绝了宋司南想要打探孩子在哪里上学的念头,但她不死心,等到利维回到车上,她马上就问,这个孩子是谁。其实以她察言观色的本事早就看得出来利维不愿意她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但是她想过哪怕那是利维的私生子自己也不在乎,所以理直气壮地问起来。利维很为难地想着措辞,称这个孩子是替朋友照顾的,朋友本人已经不在了。尽管大家都熟知一个规律,每逢言称朋友如何如何的,其实多半是自己的事,不过宋司南根本不在乎。她又追问,孩子在哪里上学。这回利维干脆不告诉她了,还直言自己和她都是公众人物,要避讳可能的误会,这简直堵死了她所有问题的话头。 她没有在向利维开口问过,也意识到那天他派别人送孩子回去也是有意为之。她现在天天无所事事,唯一可以做的就是逛街买东西,这是很多女性梦寐以求的生活,她也喜欢漂亮的服装和首饰,但是花别人的钱买东西终究还是别人的。一天,她在第五大道上漫无目的地走着,忽然看见前方的路口处设了路卡,似乎为了什么活动在戒严,行人们从四面八方赶过来,平时就颇为繁华的街道此刻摩肩接踵,她也走了过去,反正没有其他感兴趣的事物。 原来那里是在办一场街头时装展,宋司南对时装秀有一定概念,但似乎以前看到的都是在灯火辉煌的大厅或者会场,还要请几个名媛贵妇助阵,记者们是少不了的,各大报纸杂志娱乐新闻的记者来者不拒,总的说来像是新闻发布会一样隆重的场合,从没见过随便在大街上栏上一截,就开始走秀的。 设计师名不见经转,要不然也不用在大街上开时装秀,但是效果惊人,时尚第一要求的不是品味而是扩散,接受的人多了,自然就流行起来,当然能持续多久要看设计师本人对市场和消费人群的把握,还要有一支无往不利的营销团队。她至今记得那次的主题是波谱风,就是各种圆圈的组合,这种设计驰骋时尚圈几十年,动不动就被翻出来复古,在现在看来没什么新鲜的,可当年倒是夺人眼球,那时还是六十年代,时尚圈刚刚从近代过渡到现代,还能找到些旧时宫廷的痕迹,连模特们也没有行业标准,都是由名媛担任,身材也不是现代细长高挑的样子,而是颇为丰腴的,如同文艺复兴时油画上的美人一般。 她在时装秀现场看得出痴如醉,觉得女人就应该挺胸抬头,意气风发地走在街上,那时会是怎样一番景象!在那里,她结识了当时风头最劲的名模iggy,这位出身平民的时尚新宠与以往一贯的模特形象截然不同,她瘦,棱角分明得让人印象深刻,她在街边暂时搭的换衣间里换衣服,有人不小心把她的一件弄到外面去,于是她示意一位正好站在旁边的东方女性帮她个忙,两人就那么有了交情。在现场,已经有人认出了宋司南,不,费里曼太太,她很不好意思的祭出了有史以来第一次即兴演讲,因为没有准备,完全是发自内心的真实感受,作为女性打心眼里的自豪,反而打动了时尚圈一干新秀大佬的心,会后好几个著名品牌设计师和她交换了名片。当她满面通红,还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中时,转身要离开时又碰巧和那位名模面对面,仅隔几步的距离,真是缘分。她大大方方走上前去,热情的伸出手来和iggy问好,对方神色有点局促,想来是顾及着对方的身份和刚才似乎不够礼貌的举动。 灯塔国素以自由平等著称,但是至少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各个阶级间其实还是泾渭分明,这里没有贵族,但是有金融大鳄,财阀世家,iggy红了将近二十年,这在模特行业是不可想象的成功,但是当她功成名就以后很多很多年,提起自己的出身还是用一个古老的后辈们都不懂的词,工人阶级。 宋司南心里有了个大胆的想法,为什么自己不能有自己的品牌?iggy的身材气质正好是自己理想的类型。她有意结交,和她一起走回到她的公司专车,特意让媒体看见,她们甚至交换了电话号码,宋司南在异国他乡有了第一个闺中密友,也是她后来创业的中流砥柱。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7.第十九章 霓裳翩翩招伯乐 宋司南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个时代,打着新女性的口号却还要把女职员全打扮成服务生的流行品味。君不见,就连坐办公室的白领们也都穿着款式单一,造型呆板的套裙,高跟鞋,而那在当时,被认为是职业的一部分。凭什么女人就不能有其他选择,为什么职业装只有裙子,没有裤装!为什么女人就不能像男人那样英姿飒爽的出现在职场里?为什么女人一定要穿高跟鞋折磨自己?后来在她首个品牌的发布会上,她居然把这几句话当成宣传口号贴在自己的展台前。 也是当时社会上女性运动正如火如荼,她的理念顺应了形势,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利维倒是私下里提醒过她,说博出位搞噱头都行,但是心里得有个界限,毕竟那些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只是做个姿态罢了,为了面上好看,更为了争取女性选民的选票,心里未必真的支持。(大洋彼岸的女性在1969年才获得与男性同样的投票权)她从善如流,此话确实也只有对自己人才能说,她心里还甚感激的。她的设计款式采取和男装一样,甚至更甚的收腰,贴身剪裁,这点上和迪奥有些像,但完全不同于那位成名已久的前辈的纤弱宫廷风格,她的系列都采用和男装类似的色系,只在细节处运用一点亮色,在职业感中添一缕亮色,如她在品牌介绍中写的,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拥挤的人群中,我是唯一主角。 她最初根本雇不到能做这样贴身剪裁女装的剪裁师,急得团团转,还是iggy帮她引荐到了她自己的男朋友,的首席裁剪师,尽管人家是做男装的,但对于真正的高手技术都是相通的,说实话,尽管初次见面时对方十分客气,但那只不过是看在女友和对方银行家夫人的面子上,明言只是帮忙做首发式的服装制作,并不包括长远合作。这已经出乎她的预期了,她给那位裁剪师每天一千美金的劳务费,他的团队成员,依分工,经验不同而递减,但最少的学徒工也不少于一百美金一天,住宿和午餐都由雇主承担,这在当时已经是了不得的天价。 宋司南没有向利维要求资金支持,甚至在对方主动要求下她也坚决婉拒,她想脱离费里曼夫人的头衔,就必须要有独立的事业和收入,而这一切都必须由她自己的力量去获得。为了筹集出场资金和一系列的人员,采购,宣传,场地的费用,她把那块五彩美玉压在了陈帮主那里,陈九这回真真正正成了她的债主。看在一直以来合作愉快,最近的几笔生意赚了不少和那块价值连城的稀有玉料的份上,陈帮主一下子把上一年一半的收入全贷给了她,那是不小的一笔投资,事后证明也是他一生中最明智的交易之一。这其中也与她为陈九的儿子,陈肇辉,申请学校时所出的力有关。 陈九这个儿子,资质确实在其父之上,不是指读书做学问上面,他的父亲当年没有那个条件,没有可比性。这孩子在读书上确实有天分,但不是书呆子,小小年纪,对父亲的营生也耳濡目染,能做到是非分明但又能把父亲的所作所为理解成为了家里人的生计,情势所迫,这比死读书的呆子强了不是一星半点,几十岁的成年人未必能想透彻,自古以来,一句忠孝难两全,多少忠臣义士殒命自戳,英雄气短。当宋司南问他将来想做什么时,少年沉吟片刻,坚定的告诉她,要做个医生,自己管不了世界和平这种大事,但至少能救自己的病人。其实这个答案出乎宋司南的意料,依陈帮主的想法,希望儿子能做个律师或者金融精英,这样对自己的生意也大有好处,暴力蒙上了法律的外衣,自己的原始积累有了专业运作,那简直是质的飞跃,已经足够光宗耀祖的了。陈肇辉的这个决定,让亲生父亲也很意外,能当医生当然好,可也很不容易,光是成绩好还不够,还有杂七杂八的要求,什么社区服务啦,额外特长啦,最重要的是重量级的推荐信。自己的儿子除了成绩还拿得出手意外,再没有其他筹码了,于是,陈帮主主动找到宋司南,单方面在之前的合约基础上做了很多让步,之前借的那一大笔钱也变成了无利息无还款年限,基本和送给她没两样了。 其实就算陈九不张口求她,宋司南也早有意为这个孩子做点什么,她先是手把手的和陈肇辉一起申请了本科学校(美国的医学院其实是从研究生开始的,本科没有医学专业),亲手把他送上最富盛名的文理学院,然后二话不说联络了当年读书时的同窗和师长,那些当年项目里高年级的同学如今有的已经在其他高校任职了,不费力气的安排陈肇辉在寒暑假参加一些短期研究项目,积累资历,并且亲手写了推荐信,为此她亲自跑遍了那些旧识的院系,办公室,甚至实验室,甚至通过费里曼的关系为几个师兄达成了和工业界的合作,费里曼不知道她这么卖力是为了陈帮主的儿子,还以为是她念及当年的同事之宜,那几位教授也确实是她为数不多的至交好友。 当时为了辅导孩子学习,陈帮主还有一段轶事,虽然天天打打杀杀,做的大多是地下交易,他真心希望儿子能成为一个光明正大,有头有脸的社会精英,正面典型。为此,他不惜本钱供儿子读书,此外又在师爷的建议下给儿子找了好几位辅导教师,其实就是在校大学生,报酬颇丰。那几个老师也是华裔移民的孩子,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学生的父亲是威名赫赫的福清帮陈帮主,那是让黑道都胆寒的人物,陈帮主并不亲自出面接待老师,而是授意手下一间餐厅的老板代理,所以那些学生一直以为陈肇辉的父亲是那个和和气气总是笑眯眯的餐馆老板。只是他们不曾料到,在额外收入的同时,自身安全也得到了极大提升,以往走夜路一个月至少要被抢一两回,自打教了陈家孩子,再没有了!有时碰见曾经抢过自己的人,对方在他尖叫以前就落荒而逃,好不奇怪。多年以后,才有人走漏风声,原来那是陈帮主暗中关照的。从此,象牙塔里开始流传起陈帮主行侠仗义的光辉形象,倒是他始料未及的。当然那都不重要了,陈帮主的儿子陈肇辉之后被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医学院录取,获得医学博士学位后赴哥伦比亚医学院深造,方向是胸外科临床医学,最后在约翰霍普金斯医院成为一名住院医师。从广义上讲,父子两代都是玩刀子的好手。 宋司南筹备首发式期间,利维屡屡探班,他只是纯粹好奇妻子一直在忙什么,自己血液里的商业因子也让他是不是提出一些好点子,不经意间帮了很多忙。譬如他提醒宋司南,笼络住人才是第一位的,那位的首席剪裁师是不可多得的人才,如果有可能的话,哪怕是分一部分股份给他,成为他自己的生意。宋司南苦笑着说,自己现在牌子还没打出去,分给人家股份也是废纸一张啊。利维当时没有说话,事后才知道他偷偷联络了自己欧洲的同窗好友,也是当年一起浪荡胡闹的铁哥们,此人的夫人就是法国时尚世家夏农(shann一n)集团的唯一继承人。他才不久前的一次同学聚会上听说这位老兄的夫人想把生意扩展到北美,于是恰好借了这个机会。 首发式当天媒体缤纷而至,不光是时代周刊,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这样的大报,电视台,还有各种形形色色的媒体人,时尚编辑,小报记者,如同武林大会一样,门派驳杂,包罗万象,让人眼花缭乱。宋司南此刻颇感压力,她知道那些媒体并不是冲着自己这个无名小辈来的,而是丈夫的影响力,自己奋力的想摆脱他的影响,到头来还是不免借助他无处不在的影响力。那位第一个拦街开时装展的设计师此时已经被迪奥相中,宋司南的灵感来源于他的那场表演,所以也被请到场,此时他已不再是名不见经传的设计师,迪奥相中了他,并签下了长期合约,此后他执掌这个精致昂贵代名词的品牌达二十年之久。而这个清秀文静的年轻人也开始了与宋司南长达半个世纪的友谊。 在利维的运作下,巴黎的香榭丽舍大街上与纽约的第五大道同步开始宋司南第一个品牌的首发式,这种异地同步发行的模式大概在当时是史无前例的,利维好友的妻子亲自坐镇巴黎首发式。 整个过程还算顺利,五个系列,三个色系,十个模特,分别展示女性在办公室里,谈判桌前,演讲台前,机场,以及街上的自信与职业风采。以往衬衫上累赘啰嗦的流苏和装饰被简化或者彻底去除,改为精巧的小立领或者简介的系带领结,裤装的剪裁极度贴合女性曲线但并不过分暴露身型,搭配朴素的方跟鞋或者干脆就是平底鞋,几个色系的配色都是经过团队再三斟酌和讨论过的,亚麻色大地色深紫色砖红色孔雀蓝驼绿色作为主色,贯穿全场,当然少不了经典的黑白海军蓝,紫罗兰被用来做一些单品的主色,用以点缀。 虽然在宋司南意料之中,但还是不免沮丧,虽让当天场面热烈,反响火爆,但之后的反馈似乎没那么乐观,绝大多数来宾也就是看个热闹,当时时尚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产业链,服装设计多被看作名媛贵妇的消遣,买的人有的也是为了对方的面子才买的,未必是欣赏对方的艺术品味,这让宋司南陷入了苦恼,自己之前从来没有这方面的经验,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也不是完全没有好消息,巴黎那边反响强烈,远远超过纽约,很多知名人士,甚至政要的妻子对这种特立独行的风格和说一不二的品牌宣言大加赞赏,纷纷购买会场的样衣,并且打听什么时候可以在成衣店中买到,更有热心者帮忙介绍店铺地址,牵线搭桥。似乎欧洲大陆比北美要开放,接受新事物也要快一些。而北美的时尚圈向来喜欢欧洲传过来的东西,好像巴黎人穿什么都是时尚的,逼得一大批本土设计师先去国外打牌子,再回流回本国,宋司南也是如此。夏农小姐那边倒是风生水起,在她的盛情邀请下,她来到时尚中心的巴黎,商谈一系列的品牌合作与加盟事宜,也是从那开始她的名字与夏农集团结下了不解之缘,以至于有了后世闻名遐迩的 rebbeca ≈ shann一n,也就是 r≈s(纯属虚构)这个如雷贯耳的牌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8.第二十章 美玉交辉耀明珠 在巴黎陆续开了几家实体店以后,宋司南的牌子渐渐有了一些知名度,她听从夏农小姐的建议给当初首发式购买样衣的顾客一些额外的心意,例如邮寄即将发布的产品目录,并严正声明请勿泄露,节日以及顾客的生日,会收到别致的小礼物,每次都意想不到,尽管都是些小东西,但却成了上流圈子心照不宣的接头暗号,那些礼品从不公开发售,想买都买不到。这就是后世的雏形,越来越多的北美顾客开始托人代购或者干脆自己来巴黎的专卖店选购时装,还抱怨为什么纽约没有分店。这时,宋司南意识到时机到了,她在当年的感恩节前在纽约最繁华的麦迪逊广场开了北美地区的首家卖场,之后陆陆续续在其他城市有了分店。 她之所以如此卖力的经营这份事业,其一还是向陈九爷贷款的压力,虽然债权人多次声明那笔钱不着急还,也接受她以股份抵债的提议,宋司南也不敢怠慢,欠谁的钱都不敢欠他的,弄的陈九哭笑不得,其实在儿子如愿进入医学院以后,他已经不在乎那笔钱了,反而觉得拿来换儿子的前程简直再便宜不过,现在的九爷早已不似当年的凶神恶煞,反而慈祥了不少,在洗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多年以后,时尚圈里经久不衰的高冷品牌,没有人会想到股东之一是让人闻风丧胆的黑帮头领。其二是她忘不了那个当年敲门的小男孩,为了能够以丽贝卡本人的身份过问他的身世下落,她才义无反顾的踏上创业之路。听起来很不可思议,但那是她在极度寂寞四顾无人的情况下,唯一的一点安慰。她后来透过媒体的朋友打听到了那个小男孩的下落和附带的一些传闻,尽管跟她传达消息的朋友颇为为难的告诉她,有传言说这个孩子是费里曼的私生子,但其实宋司南并不在意。 与此同时,没有不透风的墙,几乎同一时间,利维就找到她,问她是不是在查自己和那个孩子的事,这在还没有移动通讯的年代简直是惊人的效率。宋司南和这个无数次帮了自己又并不熟悉的男人进行了一次长谈。 宋:利维,我不该背着你查丹尼尔的事,可是又没有其他选择。 费:(沉默许久)你想要知道什么? 宋:我。。。很喜欢那个孩子。只想知道他过的好不好。 费里曼的脸上表情复杂,一方面他以为这是她在意他的表现,别管是不是在意他的身份还是金钱地位都无所谓,那表明她还是珍惜费里曼太太的身份的,另一方面,他其实也有苦衷,关于那个孩子的到来,也是一段荒诞不经的往事。他当年还年轻时,颇有几个狐朋狗友,他自己对于风月场所不太热衷,但是架不住那几个朋友是个中老手,从中学就开始的交情,也让他总是半推半就就跟着那几个家伙去疯狂,也似乎是他早就意识到自己性格中的不足,想做什么却总是不敢尝试,让他尽管知道朋友们都是些酒肉损友也还是不愿离开他们。有一次,不知是为了什么,那几个浪荡公子又拉着他去一家新开的酒吧,颇为老道的和陪酒女郎调情起来,他旁边也坐了两个姑娘,大家喝的昏天黑地,第二天发现自己在酒吧附近的一家旅店醒过来,据旅店经理描述大概是其中一位哥们儿送他回来,自己也喝高了。果然,他在隔壁房间找到了那位同伴,当作什么也没发生各自回了各家。没想到,九个月后的一个清晨,他一开门发现门外的一个篮子里躺着一个婴儿,襁褓里还有一封信,上面写着这个孩子是他那晚一夜情的产物,母亲无力照顾婴儿,请他念在亲生骨肉的份上,养育孩子。最后署名是 brienna,连姓都没有,大概是那位母亲的名字,似乎是爱尔兰裔。这让还不到三十岁的利维当头棒喝一般,苦苦思索许久才想起来好多个月以前那个混乱的夜晚,可是,他连身旁的女人长什么样都没看清楚,凭什么算他的!在没有dna检测的年代,根本无法确定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更何况,他的那几位狗友目前都不在本地,有的甚至在国外,无法立刻取得联系,无奈之下,他委托家人将孩子送到一家教会孤儿院,并定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 宋司南也没有别的想法,她看出来利维的顾忌,决定这次索性挑明自己的立场。 宋:利维,哪怕你和这个孩子有关系,我也不介意,真的,那发生在我们认识之前,我可以帮你照顾他。 费:(脸色很难看,几乎要发作)我和这个孩子没有关系! 宋:我相信你。你无私的帮助一个故而是一件高尚的事,为什么要瞒着我呢? 费:(强忍着不悦)我以前跟你说过,媒体会扑风捉影,对我们的影响不好。 宋:那我们就索性大大方方的承认一起领养了这个孩子,我都认可了,别人能说什么呢? 费:(沉默不语)。。。 宋:(艰难地开口)我知道不应该要求什么,你帮了我这么多,我应该尊重你的意愿,这也是你的隐私。。。可是我们结婚几年了,还是没有孩子,我想。。。我想。。。 费里曼的脸色变化着,不悦,尴尬,无奈,痛苦,交织变换,他踟蹰了许久,终于开口,给了宋司南一个折衷方案,她可以去少许探望这个孩子,但不许以他的名义,领养以后不许再提了,没有可能。之后他又关切地问她如果迫切的想要孩子,那么他愿意陪她去最好的医院做检查,如果需要治疗的话,也会全力配合。她点点头,那已经是很大的让步了,她不应该再得寸进尺了。 当她再次出现在当年的小男孩,现在已经有点少年模样的丹尼尔面前时,本以为他不会记得自己,没想到正在变声的少年准确的叫出她的名字,一边因为声带的尴尬而歉意地笑着。她没有想到自己有些自私的寻找心理寄托的动机,对这个男孩子的一生产生了不可忽略的影响。有一天,她在自己纽约的办公室里接到丹尼尔的电话,对方怯生生的问能不能参加他的毕业舞会。她想都没想就同意了。 作为一个并不了解西方中学校园文化的人,宋司南其实并不知道毕业舞会对于那个年龄孩子的重要性,心里甚至觉得那时小孩子对大人社交场合的幼稚模仿罢了,但这次她还是认真准备了。丹尼尔现在上的不是教会学校或者其他公立学校,而是上东区的一所颇具盛名的私立中学,几乎纽约最富有的人的子弟都在这所中学就读,并以此为荣,当然学费也是颇为不菲的,没有人知道费里曼为这个孤儿掏这一大笔学费的初衷,只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本人当年也是从这所学校毕业的。 丹尼尔身处非富即贵的同学间,压力可想而知,这里的学校,老师并不太过问课堂以外学生的生活,美其名曰尊重学生的自由和隐私,但同时也给了校园暴力滋生的空间,无论贫富,皆是如此。每逢有必须需要家长出席的场合,费里曼会让家人派可靠的人去参加,身份是丹尼尔的监护人,但岁数明显对不上,而且人家同学都是父母一起来的,到他这里明显是一个代理人过来应付差事。宋司南的出席让丹尼尔倍感激动,尽管一眼就能看出来他和这个女人没有血缘关系,但对他的意义始终是不一样的。他其实根本没约到舞伴,十几岁的少女们就懂得趋炎附势,看人下菜碟了。没想到本以为要坐冷板凳的他,低着头默默的吸着饮料,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来,“英俊的年轻人,我可以请你跳舞吗”,他当然认得这个声音,意外又有点惊喜的抬起头,来人正是丽贝卡。 就这样,他们成了舞池里奇怪的一对,甚至还有同学在嘲笑他们。那天宋司南没穿礼服,因为作为家长要把闪亮登场的机会让给孩子,她那天穿的是一件紫色系的套装,肩上加了一条驼绒的手工刺绣披肩,云纹和孔雀被用与披肩背景颜色相近又略有不同的配合浮雕一般绣在上面,不同角度的灯光下图案会若隐若现,非常华贵,这是她最新发布的秋冬系列的同款单品,但是这条是她自己设计定制的,仅此一条。当然她身着裤装,跳起舞来怎么也显得有些怪异,很多学生家长在场外指指点点,言语间颇有不屑,黄热病的轻视由来已久,尽管宋司南已经拥有自己的品牌和公司,但在老牌富豪们心里不值一提,认为她的一切不过是她钱多的数不清的丈夫一时兴起的小玩意。 舞会环节结束后,主持人彬彬有礼的上前介绍下一环节,宋司南提前做过功课,那应该是家长代表上前发言,一般都是有实力的人物,基本都已经内定好了,以便提前准备,她当然没有可能被选中。没想到主持人宣布下一节是家长才艺表演环节,一下子把站在人群中不显山不露水的她提了出来,这明显是一些人想看她的笑话故意为之。丹尼尔的脸一下子白了,他依稀记得多年前那个歌剧之夜,丽贝卡好像还不如自己看懂的多。。。 宋司南在确认没听错以后,从容的走上前去,心想他们是没见过当年威风八面的木阿嫂,这对她来说算得了什么,她在简短的自我介绍以后,走到一旁的钢琴后面,坐下来。 弹的是海顿的e大调奏鸣曲里第二乐章的一段,后来阿汤哥的成名作之一《夜访吸血鬼》里面利斯特也弹过。 y na, y r一一t, pr一ble, t, d, t一e, i\'ng f一rard, , i\'  ta, 宋司南一边弹奏一边朗诵了一首自创的小诗,这还是她读大学时的习作,没想到这会用上了。渐渐的人们不再交头接耳,反而开始低声默念刚刚念出的句子,这些家长中不乏教授主编这样的知识分子,人们的看法在悠悠的钢琴声中悄然变化。舞会临近尾声,已经有好几对家长主动和宋司南交谈,并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他们的孩子也主动和丹尼尔亲近起来。她没有以费里曼夫人的身份自居,拿出的名片上印的是丽贝卡小姐,可能性品牌创始人。 她的第一个牌子叫做可能性(p一ssibility 纯属虚构),风格以简洁犀利的职业装为主,后来又派生出来丽贝卡小姐(s rebea)和维纳斯(ven)两个衍生品牌,前者偏向更年轻的群体,比如出入职场的女该或是轻熟女,后者走高端路线,主要是出席各种隆重场合的礼服,晚装。 借着品牌的影响力,宋司南把生意扩展到了东南亚,也在香港设了总部,凭借着出色的业务能力,以及鉴赏玉石古董的绝技,她将成功的在香港站稳了脚跟,并且结识了很多上流社会圈子里的朋友,除了玉石上的造诣,她还是术数方面的大师,早在十几岁时就读过《子平真筌》,《滴天髓》这些命理著作,在没有师傅指导下便略通一二,但当时并不甚感兴趣,只是随便看看,对算命本身有质疑。直到后来屡遭变故又无处求助时,才重新拾起来,希望能找到抉择的方向,然而,迄今为止,这门本事对她自己而言最大的贡献就是与陈帮主周旋,她自己的命,一次都没算准过。俗话说医不医己,她也不太把这当一回事,只是那些香港人,特别是有点年纪的,对此笃信不疑,她不只是碰巧很是怎的,因为说对了几件事,赢得了大人物的注意,也为自己的生意换来了想不到的好处和便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9.第二十一章 有缘千里来相会 她在香港和欧美洲大陆来回奔波,倒也乐的忙碌,比起巴黎和纽约,她还是更喜欢呆在香港,尽管连粤语都不怎么听得懂,但是相似的面孔和与故乡近似的饮食起居还是让她越来越离不开这座繁华的城市,珠江口上的明珠。 这里是资本和信息高速交换的枢纽,也为宋司南寻找下游加工代理商提供了意想不到的便利,本来与当时众多的服装品牌公司一样,宋司南把目光投向马来西亚,泰国等人力资源相对便宜,投资环境比较优越的地方,可是本地的一位朋友却向她推荐了台湾的一家企业,虽然成立世间不算很长,市场占有也比较有限,但是当年李长官的照拂让她始终铭记在心,于是她向三家不同地区的代工工厂发出了邀请函,并索要了样品。 大马和泰国厂家提供的样品都中规中矩,完全符合质量要求,但是台湾那家名不见经传的小企业拿出的货色却让她有惊喜的感觉,或许是文化同根同源,很多细节的把握都恰到好处,一丝不苟,连需方的技术标准都没有订到那样的高度,更难得的是很多没有提及的细节都被巧妙的处理了,连宋司南自己都没想到,超高质量的做工把整个产品的档次提升了不止一个层次。虽然惊喜,宋司南还是决定稳扎稳打,她把订单平均分给三地供应商,在每次验货时都要自己的专业团队做详细分析,提交产品报告,那家台湾公司一直远远胜出其他两家,截止至六十年代末,宋司南的订单有超过80都交给那家厂商,价值上千万台币。她并不知道,那家加工厂的主人其实是她当年身在滇缅边境时的一位故人。 她出席了丹尼尔高中时代所有的重要场合,也会在不经意间和这个少年谈论遥远神秘的东方国度,从江南的西湖白堤,雷峰塔下那哀伤的美丽蛇妖,到巫山之巅高傲而如梦似幻的神女,天山上纯白的雪莲和来去如风的白发女魔,南海上每当危急时刻现身的,为迷失的船员指路的妈祖娘娘,这些斑斓的神仙鬼怪让丹尼尔的幻想世界多了好多色彩,原来那会魔法念咒语的魔女不都是骑扫帚的老巫婆。 这时候李小龙的功夫电影袭卷好莱坞,折服了老中青各个年龄段的雄性生物,丹尼尔也不例外,又不知道从哪搜刮出来宋司南当年见义勇为的旧闻,那几招她早就记不得的擒拿功夫被吹的上天入地,那孩子缠着她非要学功夫。宋司南无奈,只得求助陈帮主,最后找了帮中一位老部下的徒弟做了丹尼尔的师父,让她感叹人生错有错招。此时她与陈帮主已经合作多年,关系不是一般的好,陈帮主的独生子也已经认她作了干妈。 她呆在香港和欧洲的时间越来越长,一开始利维还每天打电话催她回来,后来也没法子。他和宋司南在不下七,八个医院检查过,两个人都没查出毛病,可就是没有孩子。后来利维的岁数大了,说实话也禁不住一次次地满怀希望而来,失望而去,最后两人都默认了这个结果,要孩子的事不了了之。 每年的结婚纪念日,宋司南就算再忙也会赶回来,形成了近乎强迫症一般的例行公事,其实她和利维心里都明白这样不代表什么,也改变不了什么,可是一个不愿说破,一个不敢提及,就这样貌合神离的和睦相处。 每次庆祝的地方,还是在最初他们认识的那个陋巷,那个馄饨摊老板后来已经把店铺搬到体面的地方,发展成颇有格调的餐厅了,但是利维还是花大价钱,固执的坚持包下餐厅一整天,然后让老板在原来的巷子里摆一张桌子,给他们夫妻两个单独煮两碗,这种近乎疯狂的执着让宋司南心里说不出来的难受,为了这种没什么意义的偏执,付出了十几年光阴,值得吗? 每次跟着热腾腾的馄饨端上来的是花样各异,不是订制就是古董的的昂贵珠宝,宋司南每次都尽最大的努力表现出特别高兴的样子,尽管她从未把这些东西当成是自己的,无论以前收到的还是利维刚刚送的,她都保存在银行的保险箱里,有朝一日,物归原主。 时间已经到了七十年代,算起来她已经快五十岁了,连丹尼尔都读大学去了,自己和利维的婚姻自然死亡,他签离婚协议书时宋司南才注意到他老了,两个鬓角都已经白了,更符合疯狂科学家的形象,但她却笑不出来,因为心中到底是有愧。他在自己最需要帮助时伸出援手,帮她遮风挡雨,她后来创立的事业其实也借助了他的影响力。她明明知道他不想自己插手丹尼尔的事,却频频越界,不顾自己的身份和可能对他造成的影响。在他们婚姻的最后几年,她长期滞留在香港,每年和他见面的次数比丹尼尔还少,每次不得不回去同他一道出席交际场合时,她都觉得自己是个客人,那种无法忽略的疏离感使她越来越不愿意面对他,这场婚姻,从一开始,就注定以失败结局,她的心里早就知道。 有时她也想,自己忙忙碌碌一辈子,却还是无家无儿,哪怕是受过新式教育,独自打拼了半辈子,可是内心深处,依旧摆脱不了传统思维,别说是她,就是后世互联网时代的女性也,在这方面并没有比她强太多。这其实是人们寻求社会认同感的下意识,当一个人足够强大到扭转整个社会观念时,她才能真的不在乎固有的价值观。 木少爷的儿子一直没有音信,一直是她心底的纠结,这些年她通过不同渠道,使出浑身解数打听他们的下落,可就是毫无结果。她心情不好时会想,这一辈子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敢死,因为怕遇见木少爷跟她问孩子们的事。至于感情,大概此生是无望了,有时候午夜梦回从桃花纷飞的梦中惊醒,瞥见床头柜上自己驾照上足足小了十几岁的生日,睡不着,醒着又想不通。 在他们离婚以后不久,费里曼公开发布声明,确认了丹尼尔的身份和姓氏,媒体们猜测多年咀嚼无味的旧闻一下子坐实了。紧接着他们又仿佛恍然大悟般把这件事和前不久的离婚联系到了一起,原来是这样。颇有正义感爆棚者,义愤填膺的说,怪不得费里曼太太要离婚,她肯定早就知道了,忍了这么多年终于忍不下去了,啧啧。他只猜对了一半。也亏了宋司南一直以个人名义出席丹尼尔的各种场合,费里曼先生的声明才不至于打自己的脸。 此刻国际局势有了微妙转变,一系列的破冰访问已经开启两地间交流互动的序幕,这一切甚至比中美建交早得多。由于宋司南在香港的活跃,使她无意间参与到了一个大陆官方交流团的接待事务中,她当时作为知名的社会活动家,背景相对简单(没查到),深受传统文化熏陶(可以沟通),又具备先进思想(无宗教信仰以及妇女解放运动先锋),无疑是最佳人选,就这样她被中方代表团选中,冥冥之中似乎有无形的力操纵着,那是一次终生难忘的会面。 那天是个好天气,多云间晴,正是外出的好日子。带队的领导与她亲切握手,还惊讶于她的中文说得如此地道,她心中暗笑,自己本来就是中国人啊,当领导为她一一引荐随团人员时,在一个年轻人面前,她的目光定住了。 那是她多少年梦里挥之不去的影子,魂牵梦绕的心结,江舟,就是他,那眉眼再不会有第二个人。直到她的私人助理潘小姐在身后拉她的衣袖,她才反应过来,不好意思的打趣说,这位先生太英俊了,自己的眼睛都耀花了。她内心总是下意识按照宋司南的岁数行事,开那样的玩笑无伤大雅,可是忘了自己现在是丽贝卡,一个不到三十六岁的离婚女人。她当时也是无奈,已经看呆了,所有人都看在眼里,还能怎么敷衍过去。 还好对方团队里有善于交际的人士,过来圆场,“还没有介绍我们这的小叶同志呢”,非常自然的转向宋司南,一本正经的介绍道,“这位是叶江川同志,会好几国外语,也是我们队伍里机械和机电方面的专家,以后有需要沟通的事,他是主要负责人”,把刚才的事跟没发生过一样跳过了,也帮她解了围。那个叫叶江川的年轻人微笑着伸出右手,礼貌的问候,“你好,丽贝卡小姐”。她有些僵硬的伸手回应,嘴里却说,“请叫我宋司南吧,这是我的本名”。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0.第二十二章 一江春水向东流 宋司南的神经被激活了,连自己都觉得荒唐,理智告诉自己,那个人不可能是江舟,再说自己一个老婆子,如果不是为了生意,早就不修边幅不打扮了,怎么敢在自己儿子年纪的男人面前撒娇调情?她接受不了,以前的几次婚姻,无论哪个,都是男方比她大,在她看来这是理所应当的,不然就是老妪犯花痴,惹人笑话。就算犯花痴也是那年轻小姐才能让人勉强接受,像是《宇宙锋》里的赵小姐,自己一把年纪,想想都臊的不行。 快忘了吧,她跟自己说。 她不经意间总是从这个年轻人身上看见江舟的影子,毫无察觉中目光在他身上停留良久,这是不合适的,她对自己说,难怪会引起人家的误会,找个合适的机会,得跟人家说清楚。但问题是,这个年轻人虽然总是目光灼热地追逐她的身影,可是也没有过火的举动,自己凭什么去跟人家说清楚?说什么呢? 她心里叹了口气,真是老夫聊发少年狂,多半是自己一厢情愿的想法,自作多情,随即又黯然,为什么这个人要在她即将老去时才出现呢? 自己在可以风花雪月的年纪被剥夺了浪漫的权利,却在知天命的年纪见到了魂牵梦绕的影子,这又是老天爷新的作弄吗? 人一生总有些事不是轻轻一句算了可以了的。 好多次她在临出门之前对着镜子跟自己说,你老了,他不是江舟,你就把他当成江舟的儿子,别再想了,你喜欢的根本不是他,而是附在他身上江舟的影子罢了。 她信心十足地一次次把那个人的音容笑貌排除在心之外,但一见了面,那些努力就全白费了。 她独自一人时会懊恼的想,难道真是年纪大了不中用了吗?自己脑子里那些锁呢?全老朽锁不住心事了吗? 在一个月亮格外皎洁的夜里,她忽然意识到锁不住的不是对江舟或是那个年轻人的思念,而是自己的本心。 回想一生的经历,那些动荡曲折,自己在惊涛骇浪里打滚,也做了不少事情,有了些地位和成就,至少在他人眼中是如此,可是那本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什么都没要到,只剩下那一点念想而已,如今她的年纪已近知天命之年,她以为这一生离谢幕不远了,就算活得长些到这个岁数人们也都归于平淡,无论如何也不该再和情字有瓜葛。那自己这样算什么呢? 她坐在梳妆台前,这是多年来她第一次认真打量自己的相貌,自从右眼不在了以后,她总是下意识地回避镜子,也不注重修饰,每天薄施淡妆也就是画画眉毛涂涂口红,那个年代名贵的化妆品不是没有,但效果极大的取决于购买者自我心理暗示的能力,真正能够保证的作用很不好说,那些老牌好莱坞的明星老了以后并没有比普通老太太好看到哪去。 她竟有些紧张地盯着自己,似乎镜子里的女人不是她,而是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既不像她印象中少年时的模样,也不似这个年纪该有的松弛暗哑,她认不出自己了。岁月的积累让她的左右眼已经不大相同,虽然平时不明显,但她自己看得心惊肉跳,那玉石填充的右眼终究是死物,做不得眨眼,挑眉的动作,连眼泪都没有。 在变换角度反复审视以后,她终于从那张陌生的面孔上找到了一丝熟悉的痕迹,也渐渐洞悉演变的过程,那张从前偏圆的鹅蛋脸此时不知是否露出额头的缘故,似乎拉长了少许,再没有少女的娇俏,或许多了些岁月的洗练,皮肤还算紧绷,但是当年不用胭脂也白里透红的肌肤没有了,以前曾经讨厌动不动就双颊飞红,此时却可望不可及,一双眉毛不似当年的浓密飞扬,特别是左眼上的那条变弯了不少,一如她被风风雨雨磨平了棱角的性格一样,可整张脸看上去,倒比年少时多了好几分硬气,终究是老了,她叹道。 她也刻意观察过形形色色的人,努力判断自己的年龄定位,但对于印着丽贝卡名字的证件上三十几岁的年纪,始终是心虚的。在不在乎的人面前,哪怕是时尚圈的重量级人物,自己身价数亿的前夫,她也能坦然处之,可在这个只见过几面的年轻人面前,她却开始计较起年纪和相貌来,原来自己自卑了。 这种自卑不同于刚失去右眼时那种不忍直视的自闭,而是潜移默化又无处不在的自我怀疑。 人间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拥有的时候不在意,失去时才知道珍惜。在宋司南看来还不止于此,她觉得在能够享有美好事物时,硬是千般阻挠万般劫难生生错过,等到花都落了,当年犹豫未能折花枝的那人才下定决心又回到树下,可别说花了,连片叶子也不剩了,只有光秃秃的枝头,嘲弄着来人的优柔寡断。 尽管如此,宋司南从来没想过从这个接待项目中退出。项目名为考察,其实就是参观,能不能察出什么结果取决于来人的眼光,素质和魄力,接待方在中间起的作用举足轻重。简单说来,带去哪里参观完全取决于他们的意向和利益。宋司南倒没想图什么,此次接受任务,纯粹作为志愿者,想听听乡音罢了,倒是安排了不少文化交流方面的行程,在原有的考察计划上,内容丰满了许多,有人临时提出来一些想法,她也尽力满足。 譬如今天,原本没有具体安排,但是团里一位建筑领域的专家私下问过宋司南可不可以安排一次香港建筑之旅,参观一下那些银行大楼,商业广场。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前,香港并没有多少摩天大楼,难以预测之后的二十年间高层建筑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鳞次栉比,其中就包括举世闻名的中银大厦,在短短几年后由建筑大师贝律铭亲自设计,九十年代初投入使用。她一口答应下来,决定带着他们去中环广场看一看,那里是香港现代建筑最集中的展示区。 一大早一行人马郑重其事地直奔中环,宋司南颇有些尴尬的看着考察团里的专家在那些香港本地人从来不会在意的大楼前前后后转悠,希望不要引起安保的注意,以为她们是干坏事踩点的。 正当她漫无目的的望着对面的街道时,忽然发现有人朝她拼命挥手,隔着街有点远,看不清楚是谁,那边的人,不止一个,欢呼雀跃地朝她这边赶过来。这是谁啊,她不记得认识这么热情的朋友。 叶江川这时正好也转过头朝她这边走来。“妈妈!”,两个青年男女连蹦带跳窜到宋司南面前,吓了她一大跳,定睛一看,哦,还真是我儿,只是不是亲生的。这个黄毛青年是宋司南银行家前夫的私生子,后来扶正了,身边的那个黄毛女青年大概是他的女朋友。真是人间何处不相逢! 宋司南只好介绍起来,指着身边的叶江川,这是我的同事,叶江川,然后指着丹尼尔,那孩子的名字,刚要说就被打断了,“妈妈,这是你的男朋友吧?我支持你,妈妈!”,男朋友的发音还怪怪的,然后黄毛就主动和人家握手了! 这是哪对哪,她简直目瞪口呆。尴尬的自己笑了几声,只好赶紧转移话题,接着说,“这是丹尼尔,我前夫的儿子。丹尼尔,这位是?”。 黄毛得瑟的一把搂住他旁边的女青年,自豪的介绍,“妈妈,这是我的女朋友,索非亚”,然后又跟女朋友用英语说一遍,那女孩子听罢,有礼貌的跟她握手,说的是英语,只是发音有点奇怪。 叶江川居然也有份,女孩又跟他握手,简单地用英文互相问候,然后小声说了一句不是英文的外语,听起来像是法语,宋司南的法语多年未有操练,早就生疏了,而且那个女朋友的口音也不是巴黎或是马赛的主流口语,听不出来说的什么。叶江川却用标准的法语回了一句,她听出来是谢谢夸奖,你也很漂亮。这还是宋司南第一次见他和自己以外的人用不同语言沟通,确实很帅。宋司南背着丹尼尔他们小声问叶江川,姑娘跟他说的什么。他有点不好意思的用中文说,那句话的意思是,您真的太英俊了。她差点笑出声来,连国际友人都倾倒了。 趁着团里别的成员还没注意到他们,宋司南赶紧把继子拉到一边,毕竟在旁人面前一个老大个子的外国青年,直愣愣跳出来就叫妈,实在太不像话,她心里暗暗自嘲,老天爷,你可真会耍弄我,让丹尼尔和叶江川都能见面,今天是不是该去买彩票? 据丹尼尔说,他和他女朋友,也是大学同学一起来香港过假期,他那加拿大出生的女朋友也想来看看东方明珠的风采,宋司南心想原来如此,那姑娘十有八九是魁北克省的,那里的法语区说的法语连法国人都不大懂。 她跟两个人简要交代了一下,明言现在有事在身,把电话地址留给他们以后,丹尼尔拉着黄毛女友恋恋不舍的走了。临走时,丹尼尔和叶江川还互相留了联系方式,亲切道别,似乎很投缘,大概是他一上来那句男朋友讨了对方欢心,这种帮着外人撮合自己后妈的外国弟兄,真是太够意思了。 宋司南心里纳闷她印象里那个安静懂事还有些忧郁的柔软少年,什么时候变得咋咋唬唬,冒失中夹杂着滑稽,忽然间她恍然大悟,可不是吗,利维年轻时也干过搞怪耍宝的事情,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啦,往事一幕幕闪回,她出神地看着远方,有时展颜有时皱眉。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1.第二十三章 人生自古谁无恨 好不容易结束了一天的行程,她送众人回了住所,自己才返回办公室,已经将近下午五点钟了。正当她收拾东西,打算回家的时候,桌上的电话铃响了,居然是丹尼尔打来的,动作可真快,她笑着抚上额头,回想着早上相遇时的种种尴尬,其实要不是因为叶江川在旁边,她还是很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亲人的,又感概,连孩子都有了女朋友了,自己怎么还能找男朋友呢? 笑着摇了摇头,她步履轻快的走出办公室,驱车前往约好的地方,香港有名的馆子,福满楼,不只是谁跟这个傻小子介绍的,这一顿可不便宜啊。 福满楼。 她尽量点自己喜欢的菜式,那便宜儿子,自然吃什么都好,又照顾他女朋友,点了几个精致的点心甜品,大家都吃的高兴。席间,丹尼尔又提起她所谓的男朋友,那个索菲也在一旁起哄,说哪天要她把叶江川约出来,大家好好聊聊。宋司南尴尬无比,心说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啊,真是的,幸亏没别人在跟前,否则脸还不知道丢到哪里去。她又想起来早上那个索非亚和江川握手时说的那句话,心里又胡思乱想起来,万一儿子因此失恋,岂不是自己的罪过。 这两个人精力极其旺盛,让宋司南头疼,吃饱喝足还没有打道回府的觉悟,非得让她带着去逛夜市,跟这个后妈完全不知道客气。好吧,去还不行吗。她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哄着两个大小孩,年轻人兴致高昂,完全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尽管来的路上,宋司南一再叮嘱两人,夜市人多拥挤,一定不要乱走,不然迷了路她可帮不了他们。结果一到地方就全忘了,两个人撒着欢看什么都新鲜,宋司南就一只眼睛,盯不住两个猴子,一会就没影了。 正在她焦急地在人流中挤来挤去找人时,忽然见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江舟,不,叶江川,他身旁还站着两个人,正是自己那不省心的便宜儿子和女朋友。总算找到了,顾不上诧异,她拨开人群气喘吁吁地赶到那里,丹尼尔正兴高采烈地看那个画人像摊子的老板和叶江川争论什么,由于后者不会粤语,基本等同于鸡同鸭讲,丹尼尔还时不时插嘴做翻译,唯恐天下不乱,他的那点粤语还是拜陈帮主手下做师父时捎带学的,其实极其有限。自己虽然粤语讲的也不怎么行,起码比儿子强,听了一阵,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叶江川说老板的画作有些缺点,老板不服,之后的话就不怎么好听了,当然对方也没听懂,要不然恐怕已经大打出手了。 宋司南心里暗暗叫苦,两个活宝还不够乱的,这下又来个惹事的。本来她想息事宁人,跟老板说几句好话,把多嘴多舌的拉走就是了,谁知丹尼尔多嘴而且嘴快,先一步跟新认识的朋友翻译了老板的气话,这下事情大了,叶江川也是个不嫌事大的,平时没看出来,这不,正和老板叫板打擂台,两人比赛,同时为一人画像,让路人评价谁技高一筹。 宋司南一脸生无可恋的表情,自己上辈子是欠了这两个人什么了。还好,她担心的另一件事倒没发生,自己不用做模特,一位爱看热闹的大叔自告奋勇,大剌剌往小马扎上一坐,为两人做模特。 20瓦的破灯泡连着从屋子里接出的电线,潦草地被固定在一个木头杆子上,平时晚上开着,照着摊子上的成品,这回这无比昏暗的灯光成了两人唯一的光源,此时都拿着炭笔蹲在地上奋笔疾书。宋司南一边赶着蚊子,一边在丹尼尔耳边轻声埋怨,怪他不拦着叶江川,还怂恿他一起胡闹,并威胁他,要敢有下次就不带他们出来玩了。没想到这个儿子倒颇为淡定,说的话还非常气人,他告诉宋司南,不用担心她的男朋友会输,如果她不带自己,他就直接去找叶江川,说完还狡黠地眨了下眼睛,宋司南心里冷笑,活脱脱他爹的模样,还有,他知道对方是干什么的吗,还直接去找他! 宋司南抱着肩膀站着,也看不清叶江川画到什么程度,画的怎么样,只看见里三层外三层人越围越多,又狠狠地瞪了丹尼尔一眼,他那个没心没肺的女朋友还边上一惊一乍地叫好,大概半个钟头,两个人都完成了。叶江川站起身来,活动了下有些麻的腿,他个子很高,蹲着挺辛苦,宋司南瞥了一眼他手里的成品,嗯,画的还真挺像,那位大叔典型的闽南人相貌,额头突出,有些谢顶,颧骨支出去,鼻子宽大,对比真人,那画都能当相片用了,以前旧时衙门画影图形的画师若是有他三分功力,也不至于那么多江洋大盗为祸人间。 两人的画都先交给模特本人评价,毕竟人家本人最有发言权,宋司南没看见老板的作品,但是觉得叶江川画得已经很不错了,多半是他胜出。 没想到大叔左看右看,最后下了定论,老板那张画的好。这下连宋司南都好奇起来,丹尼尔他们已经窜到大叔身边一起端详那幅作品,原来,江川的画注重写实,细节完美,画得最像,而老板的画在不经意间美化了大叔的相貌,却又波澜不兴,自然流畅,他笔下的大叔在原有基础上多了几分忠厚坚毅的气质,那突出的颧骨和宽鼻子不再是缺点,而成了点睛之笔。宋司南点点头,老板确实技高一筹。两幅画在围观人群中传来传去,人们的意见也不统一,有人喜欢写实派,越像越好,也有人喜欢形神结合,这样看起来更好看,两派人数相当,最后大叔自己的意见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这一局,江川输了。众人看输赢已分,大都散去,大叔开心的把两幅画都买了去。 没想到老板和江川倒是气氛缓和了很多,老板谦虚地说,自己因为要做生意所以难免要修饰美化,其实偏离了素描的本意,而江川却很真诚的说自己以前太纠结像不像,反而忘了作品的魂,在丹尼尔三脚猫的翻译下,两人握手言和,惺惺相惜。 宋司南觉得很神奇,她看到了这个一贯稳重老成的年轻人的另一面。正当她转身要离开时被叫住了,正是叶江川,他礼貌的问她能不能约个时间,给她画一副像,留个纪念。正当她不知该如何回答好时,丹尼尔答话了,一口替她答应下来,说周末香港芭蕾舞团有表演,正好叶江川也喜欢芭蕾舞,于是替在场的他在内总共四个人做了决定,就这样在自己继子的安排下,宋司南糊里糊涂地答应周末去新光戏院,与莫须有的男朋友和继子及其女朋友一同观赏《茶花女》。不光如此,丹尼尔表示,叶江川可以在看戏之前的整个下午给他继母画像,宋司南心想什么时候轮到他替自己做决定了?但她始终没说出个不字。 说起来她和叶江川不知不觉间已经认识了有半年之久,一开始是断断续续的来访,后来居然在这么短时间内有项目批准上马,他干脆成了中方的常驻工作人员,和宋司南直接的联系越来越频繁,但始终没有越过同事关系,丹尼尔那句戏言两人都没说破。 丹尼尔对新交的朋友还挺上心,看表演当天,他竟然如此周到地帮朋友订了一间环境清雅的茶楼的单间,由于事先得到宋司南的肯定回答,不能带人回家,所以才有此一出。那天宋司南早早就被那不省心的儿子拽出来,跑出来喝莫名其妙的茶,她就知道没那么简单,果不其然,单间里早就有人等着她了。 叶江川这回带了一大堆家什,据他说自己素描的水平很一般,真正擅长的是国画,宋司南心想,都画那么像了还一般?自己倒要看看他画起国画来是不是有照相机的效果。 在开始之前,对方跟她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如果自己画得不像她现在的样子,请她不要介意。 她当时以为是谦虚之词,也是为了万无一失,所以也没在意,跟他说画成什么样都没关系。 在对方作画时,宋司南尽量想些其他的事转移注意力,以避免眼神交汇,生出许多尴尬来。她心里琢磨着一会儿开场的芭蕾舞剧,心说利维肯定没有跟丹尼尔说过他母亲的事,不然怎么能选这出戏呢,一会儿又想,自己对芭蕾舞剧也不感兴趣,跟那歌剧一样,看不出好来,她自己更喜欢昆曲和黄梅戏,唉,等到看完了,大家聊起来又要无话可说了。与此同时,她颇为敏感的意识到自己与丹尼尔和叶江川他们这些年轻人之间的代沟,像两个朝代一样,无法跨越。不知不觉间,她的头低了又低。 “司南小姐,麻烦你稍微抬一抬头。。。不用太多。。。好了”,忽然一旁画匠的提醒把她从思绪里拽回来,她有些手忙脚乱地赶紧坐好,对方还一个劲安慰她快好了。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一张水墨丹青铺在了她的眼前,占了整整一个长幅条桌。她这才意识到那句可能不像她现在的样子的真正意思。 画上四分之三的面积全是桃花烂漫,难以相信水墨点染能把成片的桃花画的既饱满又清晰,细节一丝不苟,视角近处还用了不知什么颜色调的混色勾边,既有写意的灵动又有工笔的精致,很难想象是在一个小时内完成的。树下站着一个低着头似乎在等人的少女,简简单单的勾勒,说清楚又不清楚,少女微微侧着脸,似在顾盼,并没有正面描画,但特有的气质呼之欲出,说模糊却也算不上,连手指的动作和发丝飞舞的交错都细腻可辨,还有她肩头的一瓣桃花,轻柔,娇嫩,仿佛刚被风吹落,偶然间遇见了女孩,还未被她发现。 宋司南看着那幅画,脸色大变,这个场景她太熟悉了,梦里百转千回总是漫天飞舞的桃花,她总是在一棵好大好大的桃树下等着那个人,可是眼前这个年轻人怎么能知道如此隐秘的心思,难不成他会偷窥人心的妖法? 宋司南一时没忍住,失声说了声,“你!。。。”,”怎会知道“几个字终究是忍住了,没说出来。叶江川在一旁以为她不满意,忙说自己可以重新画,宋司南冷静下来,强忍着心里的疑问,勉强微笑着说自己很喜欢,没想到对方画得如此传神云云,然后顺理成章地收下了画。这时丹尼尔探头提醒他们,芭蕾舞剧快开场了,大家得快着点。 宋司南心乱如麻地跟在他们后面走进剧场,周围的嘈杂全听不见,她心里像突然炸开似的,反复咀嚼着那幅画和从前的往事,试图找到可能的交集,同时也在纠结要不要当面问清楚。直到开场好一会,会场里忽然响起巨大的喧哗声,她才如梦初醒。原来,《茶花女》被临时换成了巡演的歌剧《f一llies》,这让一部分奔着茶花女而来的观众十分不满,其余如宋司南一样看什么无所谓的观众倒是还很淡定。宋司南倒是知道这部戏,早在几十年前就在百老汇上演了,几年前重新排演以后更是获得大奖(t一ny奖),成了经典曲目,居然在世界巡回演出,今天竟如此巧得让他们一行人给赶上了。 本来宋司南对于这出戏还比较喜欢,因为她本人就喜欢神神鬼鬼的东西,这出戏是讲四个鬼魂在生前演唱的戏院里遇到演和自己相同角色的年轻人,展开一场人鬼四角恋的故事。 剧中鬼魂们回忆自己曾经的容光焕发,神采飞扬,青春美貌,对比现在的凄凉潦倒,年老色衰,心灰意冷,很有一番恍如隔世的唏嘘感,本来若是平时,她一个人或者跟利维和丹尼尔看时,津津有味,可此刻,这部剧像冥冥之中老天爷的恶意玩笑,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的双重身份,宋司南,丽贝卡,你,到底是谁,你,自己心里明白。 人活一辈子总有些想做却没做成的事,偶尔得了机会圆梦,却不见得圆满。引用后世一句颇具这里的话,在不对的时间遇上对的人,是一种遗憾。宋司南想,古人遣词造句真有深意,那遗憾到了极致,不就是恨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2.第二十四章 似曾相识燕归来 自从那次挂羊头卖狗肉的看戏之旅以后,宋司南和叶江川之间的距离无形中拉近好多,但是越近她就越矛盾,越抗拒,有点像物理学中的磁性,她也控制不住自己脑子里的磁筹,总有些往南,而另一些往北,她自嘲的想,自己的居里温度是多少呢?自己不是叫司南吗,怎么连方向都搞不准了? 有时候她上下班时会碰巧遇见这个人,当时只当是顺路,后来才知道这是刻意蹲守的结果。她的办公室楼下就是一个巴士站,路边有两把长椅供旅客等车时休息,晚上八点以后就没车了,所以一般没有人这个时候坐在这里。宋司南有一天傍晚时分想起第二天要用的一些材料还需要再斟酌修改,于是返回办公室去拿。跑过那些长椅时,她忽然觉得路旁坐着的那个人好像很眼熟,果然是他,原来他一直没走。清冷的路灯下面,他孤零零的坐在那里,不知呆了多久。出于礼貌她停了下来,有那么一瞬,她眼前又闪过几十年前江舟推着车子在巷子口等她的模样,真像。 “小叶同志,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坐在外边,是错过了最后一班车吗?要不要我送你?”,她关切地问。 “哦,不是”,对方显得非常意外,眼神有些飘忽的说,“我呆的有点闷,想出来吹吹风”。这真是个拙略的借口,现在已经是深秋了,纵然是地处亚热带的香港,这个季节晚上已经有些凉了,根本不是“吹风”的好时机。 可这样的回答让宋司南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难道说那你坐吧,爱呆多久呆多久?还好她想起来今晚返回的目的,于是说自己还要去办公室拿些东西,问他可不可以跟自己一起上楼去。这倒是个顺理成章不好拒绝的说辞。他们一前一后走着,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忽然间宋司南听见身后那人问了一句,“宋小姐祖上。。。是苏州人吗?”。她一下子停下步子,把后头跟着的叶江川吓了一跳,此时他心目中出尘的女神面色阴晴不定,一只眼睛还闪着莹莹的光芒,在夜幕中显得有几分诡异狰狞。他那时并不知道那只眼睛是假的,以为是灯光反射的结果,就跟后来数码相机频频出现红眼一样。他更加不明白自己那简单的一问让对方反应这么大。 如果她答不是,那么大概不会有后来的事了,明明不愿提及,可她就鬼使神差一般地答,是有些渊源。 叶江川却意外她是很奇怪自己突然问这个,而且他曾经提起过自己从小在北京城长大,突然提起这个江南繁华之地是突兀了些,于是赶紧解释道,他的父亲是苏州人,所以自己对于苏州的一些风俗略知一二。 宋司南那句“你父亲叫什么名字”在嘴边转悠了好几次,始终没问出来。许多年以后,她最后一任丈夫都已不在了,才感叹道其实那天他一说自己的父亲是苏州人,自己心里就隐隐明白了什么,可是心里边又不愿知道,才有了后来的种种。女人终其一生,不太在乎真像,尽管她们有时追根问底到了可怕的程度,但是内心深处都希望做一辈子美丽的梦,哪怕是假的,虚幻的,如果不用醒来,又有什么关系呢? 有好几天,宋司南都借口有事让秘书潘小姐全权代理叶江川的事务,自己一个人待着,静静的理头绪,自己身为姑苏宋家大小姐的事,目前为止只有赌石老板那一条线知道,其他知情人这会儿大概都不在人世了,但也不能把话说死,陈九爷那边早就叮嘱过赌石老板不许再向他以外的第三个人透露宋司南的底细,不仅如此,如果发现有其他知道内情的还得及时向他汇报,能堵上嘴的马上堵,不管用什么手段。对于陈九爷,她是信得过的,那还有谁呢?正当她心里七上八下之时,陈九爷一封电报刚到,措不及防之下她不敢看,怕坐实了自己的猜测。谁知最后拆开却是另一桩事。 以陈帮主一贯的简洁风格,电报很短,信息量很大,上面说有个洪家的人来找麻烦,被他收拾了,还特意详细描述了收拾的方式:封在铁罐子里灌满水泥扔到公海上去了。不止于此,连为什么这样处理都解释了,因为宋司南提过她跟水不对付,所以以土镇之。她看得心惊肉跳,不过这干都干了,自己也改变不了什么。但这个消息更坚定了她的推测,不是陈九爷那一头泄露的消息,那是谁呢?自己现在连对方知道多少都不清楚。 在宋司南的坚持下,送叶江川回住处,由于他被安排在离宋司南办公室很近的地方,所以两个人走着就到了。在楼下简短道别以后,他目送着她的背影直到再看不见。而宋司南本人,当天晚上失眠了。她反反复复琢磨那个人问她是不是苏州人前后的那几句话,就算他父亲是苏州人,也显得很奇怪,难道是他父亲跟他提过自己,他是江舟的儿子?不可能啊,那自己的年龄和身份对不上啊,他怎么知道的?如果真是,那自己在干什么? 很快到了转年春天,叶江川已经作为项目专家在香港待了快一年,宋司南在不知不觉中和他的互动多了起来,比如前些日子她偶然间邀他和自己一起过生日,现在想起来都不可思议。那天她忽然不想一个人呆在家里,之前独自一人过了好多个生日,越发不喜欢那种独处的感觉,她的办法是让自己忙起来,淡忘这个特殊的日子,就那样,她在办公室大楼前,一片瓢泼大雨中,一眼就认出了独自一人撑着伞的叶江川,尽管当时他是背对着她的。那一刻,她有种幻觉,那倾盆如瀑的雨幕,予然而立的身影,此地不是西子湖畔,也没有断桥,可为什么她觉得看见了那个白衣书生?自己是那个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千年蛇妖吗?她当时没带伞,就是那样一路跑过去,眼睫毛上都是淋漓的雨滴,就那么笑呵呵地拍他的肩膀,好像提前约好一样。 之后发生的事仿佛顺理成章,也是借着下雨狼狈不堪的样子,自己反而能放下顾忌,做回自己,那天他们像老朋友一样聊了很多,并不包括他的父亲。 那年过年特别晚,临近年根儿时,叶江川问她要不要一起去北京看看,她倒是无所谓,只是那时中美还没正式建交,也不知道手续办不办的下来,所以也就当对方随口说说,她也随口答应了,心想还不知猴年马月呢,没想到那个人不知道动用了什么关系,居然从他所在的部门搞了一封正式的邀请函,还有他们单位领导给宋司南亲手开的介绍信,她惊讶的说不出话来,心想这个家伙不会是专门干这个的吧。无论如何,北京之行很顺利,当然除了她还有其他几个侨胞代表。等到官方形成完成的差不多了,那几个代表岁数比较大,都有落叶归根去故乡看看的意愿,于是就各自分开,在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南下北上。宋司南其实也很眼馋,但是她现在用的是丽贝卡的身世背景,理论上对家乡没什么很深的印象,所以也不敢提。 尽管她还很小时就知道那是紫禁城的所在,王公贵胄,皇城威仪,却从未踏足过诗词中常常吟咏的北国,壮士慷慨悲歌的燕赵大地,也没有登过世界闻名的万里长城,这回正好了却遗憾,叶江川成了她的专属向导,玩得倒也尽兴,她教他用拍立得,最后也送给他一台作为这次北京之行的答谢,他喜欢极了。 除了那些她说得出的景点,他还带她去北京城那些精致的边边角角,如他所说的,故宫长城是这个民族千百年来的雄心壮志,而庙会天桥则是这个古老文明传承千年的人间烟火。 她点着头,琢磨着这句话,颇有些意味,笑着答应了,却没想到这些人间烟火的地方比香港的夜市还繁华,也更拥挤。渐渐地,她开始抓着那个人的胳膊,后来发展到那个人拉着她的手,两个人都心照不宣。在熙熙攘攘的吆喝声与街面上烹煮食物或是表演杂耍的烟雾中,她心里有种莫名的满足感,就这样吧,她想,这一刻就当自己是丽贝卡。 在紫禁城的南门,与红场齐名的城楼前,她看见了那个闻名世界的传奇人物的画像,他看上去比想象中的慈祥,两旁威严肃穆的卫队和一丝不苟的动作,与巍峨的城楼一起,静静的组成一幅永恒的画面,她当时并不知道,那是后世人们顶礼膜拜的强大符号。她当时只是感叹不愧是北京城啊,虽然不向记忆中姑苏城的秀丽精致,但一国之都的威仪,绝无二处。这也是我的祖国啊,她心中默默的想。 她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叶江川,说若有机会和他一起回姑苏老家看看。其实她说完就后悔,去是要去,可不能跟他去啊,算怎么一回事?他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难道还要刻意在这个并没有很熟的人面前遮遮掩掩,有必要吗?她懊恼地责怪着自己,一时鬼迷心窍,给自己添不必要的麻烦。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3.第二十五章 人面桃花相映红 江城子。错 翩翩年少遇好逑,纵相知,总难留。不送长亭,年年怨杨柳。 忐忑流年自潦倒,笑孺子,盟白头。 苍苍回梦旧街口,似伊人,正招手。急步趋前,咫尺若重九。 辗转夜来忽惊起,问明月,阴晴否? 姑苏之行,如预料的一般,味同嚼蜡,那时正是腊月,江南的天气潮湿阴冷,不下雪也不放晴,正如她的心情一般,身旁的叶江川兴高采烈的陪同更让她觉得自己这个决定是个错误,不同步的心绪和不搭调的人,似曾相识的口音,面目全非的街巷,她想起来贺知章那首著名的《回乡偶书》,少小离家老回,乡音未改鬓毛衰,她的样子还没有老态毕露,但是心已经老了。家乡的旧街景在梦里无数次的回顾,可真的故地重游,却发现早就物是人非,连自己的心境都不敢肯定了。与此同时,在叶江川面前她还得仔细着年代事件,很多早年的经历根本不能提起,可是,自己关于故乡的记忆其实都在二十岁以前,这在丽贝卡的经历里是不存在的。真是可笑啊,她自嘲着,带着一个小自己二十多岁的男人,寻访不存在的记忆,真是荒唐! 她现在头脑里要同时运行三套系统,以前的宋司南,丽贝卡,现在的宋司南。她不敢在叶江川面前透露半点以前宋司南的信息,只能违心的说不记得原来的旧家在哪里,对于一个十几岁就离乡背井的人,这不算什么。可她心里多少有心不甘,多年以后,她才打听到家里后人的情况,也亲自去一处处寻访,那些珍贵的照片留影就是那时找到的。对于她原本的家人来说,自从民国三十年前后她失踪以后,她在家里的位置就被一块木头牌位取代了,原来自己早就是个死人了,她恍然大悟。她也时时后悔把这个名字告诉叶江川,不知道被什么蒙住了心眼,其实随便编一个名字他也不会发现。 他们这回不像上次那样正式的商务访问,其实上次那几个侨胞也是顺手加进来的,就为了凑成一个考察团而已,这次叶江川似乎更熟练了,以一种半非正式考察交流的名义把她接过来,她手上拿到了一份新的邀请函和介绍信,似乎不是上次那位领导开的,因为笔迹完全不一样,这次的似乎更加仓促,字也写的有些潦草。为了避嫌,他们没有住招待所,更不能住叶家,而是找了一家当时为数不多的酒店,于是两个人都遭罪了。 笔者曾经在九十年代中期下榻过北京饭店,当时对几星级没有概念,但据说那是数一数二的高级地方,接待过不少外宾,我那时还小,唯一的感觉是外宾肯定不是夏天来的。那时冷暖空调还没有广泛使用,通风很成问题,房间里有空调,但非常非常潮湿,如果不洗澡根本没法睡觉,床单被褥就像刚从甩干机捞出来一样,湿度很大,绝对没有家里舒服,我和父亲那时极为难受的玩了一个礼拜,就逃回去了。那还是相对干燥的北京,想想八十年代初的南方,冬天住旅馆是个什么感受?当然有的住就不错了。 宋司南被冻的在当地的商场里买了好几件最厚的棉衣,但坐在屋子里还是被冻的手直哆嗦,心里狠狠的埋怨自己,这是哪根筋搭错了,大老远跑来遭这份罪,有时看向叶江川的眼神也不自觉地带着这种情绪。这种情绪在叶江川提议去寒山寺写生时,终于爆发了。 “不去”,宋司南的头摇得像拨浪鼓,一面还嘟囔着,“我看你也别去了,这么冷的天连乌鸦都不出来了,有什么好画的”,其实她并不是一直这样说话,只是这次的行程从一开始就不顺,憋了好几天的气一块发作了。 “好,那我们以后再去。”,叶同志还是很好说话的,不过宋司南根本没打算有第二次。 “什么以后啊”,宋司南也是冷的浑身难受,抓住这句不依不饶,“以后也不一定和你一起啊?”。 “那你想去哪,我陪你?”,叶江川半点都不恼,脸上的笑容一丝不变的对着她,惹得对方直皱眉头。 “哪也不去!”,宋司南没意识到自己跟小孩子一样发脾气,“不对,我自己出去走走,你别跟着我!”,她之所以加上后面这句,是因为屋子里更待不得,骨头都冒寒气了,还有一个总是莫名其貌笑嘻嘻的叶江川,似乎在嘲弄自己的孩子气。 这怎么得了! 在身后一连串的,“你认不认识路啊,哎,等等,拿着这个”,那个啰里八嗦的高个子不伦不类的在她身后追赶,越过她的肩头递过来一张卡片,上面是旅馆的固定电话,她头也没回,随便揣在口袋里,挥挥手,不屑地扔下一句,“知道了。。。”。身后远远的传来那个人的声音,“天黑之前就回来吧,路不好走,有事一定要打电话,我就守在电话机旁边。。。”,她心里涌起来怪异的念头,脑子里竟然闪过小时候,自己奶妈跟在身后,唠叨个不停的场面,那是多少年以前的事啊,刘妈,现在已经不在了吧。 她颇有自信的在那些绕来绕去的大街小巷穿行,心情从未有过的放松,没有叶江川在身边真是自在,我用得着你带路?老娘是这里长大的啊,当年那些巷子间的隐秘通道都被她摸熟了,还有坐在江舟车后面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和那些似乎还回荡在耳边的无拘无束的笑声,也只有此时,她才能敞开心扉,任思绪飘荡,在早已面目全非的景物里,寻找过去的影子。 那座当年母亲和她路过的小石桥还依稀可辨,算命先生和他的摊子早已没了踪影,可他当年说过的话却犹在耳旁。宋司南失神的点点头,他说的真准啊,难怪母亲会那么介意,可又能怎么样呢?知道了也改变不了什么。几十年前的她就是在这个地方,悠然自得的看着桥下的乌篷船,想着心里的江舟。那个让我牵挂了一辈子的人啊,你在哪呢?他若是还活着,早就成家立业了吧?哪有人像自己一样,忙了一辈子,到头来都是为别人,每次巴巴的给自己找一个家,然后又想方设法的往外逃,这是为什么啊? 尽管知道不可能,她心里隐隐有个念头,要是江舟也在苏州,自己会不会遇见他?这么多年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认得出彼此,或者更糟的情况,遇上他和家人一起,那自己该怎么办呢。她竟然为了这个荒唐的猜想,没来由的紧张起来,就像以前每次下学后等江舟把车子推过来的时候。 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可她不想回去,这种感觉好多年没有过了,她还想多留一会。叶江川的嘱咐,她其实并没有忘,但是苏州之行积攒的无名火和那个人的好脾气,似乎让她有了任性的通行证,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也管不了。 忽然,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桥的正对面,她看见了心底盼望已久的那张脸,江舟!她几乎要叫出来,真是蓦然回首,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只是她并没回首,而是抬头。这些都不重要,那一霎那,她觉得这有些的破败的石桥街面,斑驳的巷口,枝头叶子快掉光了的柳树,与昏暗的街灯一起组成了温暖的画卷,浸染着历尽千帆的昏黄,像温暖的茶汤一样,滋味悠长。 对面的“江舟”似乎也很激动,他打着手势让宋司南站在那里别动,自己飞一般的从另一边跑过来。 这个迟到了几十年的拥抱在宋司南脑子里不知道排演过几千遍,此时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那心想说的话全不知从何说起。 “你终于来了!”,她抱着对面来的人,心里惊讶人的感情真的能跟染色佐料一样,一样一样加进来,她能分出高兴,激动,难过,伤心,委屈,每种都是那么强烈,交织在一起,让人想哭却说不出来为什么。 “江舟”也很配合的让她抱着,还拍着她的后背,小声安慰着,“没事,没事,我找到你了”。 她哭着使劲点头,心里那油盐酱醋亭又撒了不少,是啊,你可算找到我了,这么多年啊,你到哪去了?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就走? 她哭的差不多,喘匀了气,抬头想仔细看看“江舟”变成什么样了。昏黄的路灯下,这一看不要紧,她差点背过气去。那哪里是江舟,分明是叶江川。宋司南的脸上风云变幻,嘴里不停使唤,你你的说不出整话来。这次的丑可出大了,怎么又把这人认成江舟了?看来真是老了,该配副老花镜戴戴了。宋司南垂头丧气,不过毕竟久经阵仗,很快理出了头绪,她闹明白为什么叶江川那边明明不是一回事,还你一言我一语的有问有答,原来他以为自己是迷路急哭了。 这是个很丢脸的台阶,但没有其他的,只能捏着鼻子下。也是因为尴尬,她没有往深里去追究那个人怎么猜到自己在这里,似乎一路上没有人跟着她,作为曾经横行滇缅边境的强盗婆,这点能耐还是有的。用自己都起腻的演技,宋司南假惺惺地跟叶江川道谢,拉着他去万福兴买点心,那时路边的饭馆都早打烊了,在点心铺老板正在上门板时,他们气喘吁吁的赶到了,真没想到还在原来的弄堂,宋司南终于有能向身边人炫耀的事迹了,看到没有,我比你认识路!旁边的人只是笑,她自己如数家珍的一样样介绍那些儿时的回忆。铺子老板也是个和善的老人,还把已经回后屋休息的老婆叫出来,忙前忙后,因为他们俩买的真有点多。宋司南干脆用苏州话跟老两口聊天,把叶江川撂在一边,她心想,你会好几国外语,可方言你懂吗?哈!对于这个突然出现的大主顾,话还说得那么顺,老两口都很健谈,最后还是老头用眼睛示意她,莫要冷淡了家里的,她睁大了眼睛,硬生生把这个误会吞下去,跟外人解释不清的,这才依依不舍的和店主人道别。 她兴致很高,也终于找到了打发后几天时间的办法,自己竟然忘了多年未尝的滋味。她一边脱外套,一边眉飞色舞的对旁边的叶江川说,小叶啊,我明天带去去吃遍苏州城! 没想到那个一直有问有答的人,这会儿不说话了。怎么了,生气了吗,宋司南心虚地想,自己这一路都不讲理,从来没有这样过,唉,理亏啦。于是,她故意表情夸张的蹲下来,像哄小孩一样仰着头看他的脸,灯光下是一片阴影,分不清生气不生气。 她讨好的说,“这两天我的脾气不好,从明天开始,你想吃什么我请什么,怎么样,别生气了”。 没想到对方说了那么一句话,叶江川好像很委屈似的,从牙缝挤出一句,“你别叫我小叶”。 她没注意,小叶确实是个有点陈旧的称呼,那还是他刚到香港时,她不熟悉才跟着大家一起叫的,后来就改叫他的名字了。不知道为什么,真个疏远的小叶不经意间被她起死回生,其实是她心里真的想保持距离。石桥上刚刚发生的事,她不想他认真,可没办法说出真相。 唉,冤孽啊。她突然想起来大概两个月前,他没头没脑的找自己,说想娶她,她当时直乐,笑的不可一世。她甚至指着自己的玉石眼珠告诉他自己连五官都不全了,是个残次品,还比他大那么多,他是多么的异想天开。本来,她以为那次不知想起来什么的冲动过后,两个人言行如初,他应该已经放下了,看来自己想当然了。可这样下去,误会越来越深可怎么得了。 叶江川不是个轻易哄的了的人,他一旦认真起来,心里肯定有全套的分析了。宋司南心里叫苦,又来了。 果然,这位以心思缜密著称的人物立刻抛出爆炸性假说,把宋司南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我是不是长得像你喜欢的人?”,他神情无比认真的看着她问道。 完了,就是这么回事,宋司南心想,这可怎么得了,我在他面前打起十二分精神也没用,哎呀。可是她一时想不到怎么解释,俗话说,一个谎话要用更多的谎话来圆,就是这样的,关键是一时骗过去,她还得记着那些为了圆谎而说得谎话,脑子里现在有三个人的往事,这哪里记得住!她当时恨不得就承认了,怎么着,这是我个人的事,你自己死心就得了,我也乐得清净。 可当时的气氛很怪异,她愣是没说出来,反而赌气似的,一下子站起身,还跺了下脚,撇着嘴没好气的说,她不想说,然后就说累了,把叶江川撵出去了。 这无疑使她不讲理的程度升级了。 真可恶,她懊恼的冲黑暗中踢踢打打,却没办法赖别人,还不是自己眼神差看错了吗。 第二天,她尴尬的坐在客厅,等叶江川出来,想跟他好好说说。谁知等到日上三竿,还是没动静,这不像他啊,她看着挂在门口的衣架,他的外套分明还在,没出去。于是,她敲了几下门没反应,只好试着推门进去。 ”江川,叶江川,你醒了吗?“,她一边问一边走到他床前。没反应。 她在把手放到他额头上之前就已经肯定他发烧了,而后手上传来的滚烫热度更是证实了这一事实。这可怎么办?她一下子傻了眼,对这里的医疗环境完全两眼一抹黑,这要是耽误了病情,可不得了。无奈之下,宋司南操着刚拾起来的苏州话,四处打听看医生的门路,还好,在宾馆服务员,居委会大妈,和街边上热心的老太太们的帮助下,终于找到离住处不远的一个小卫生院,医生态度蛮好,又是检查又是打针还开了好几种药,加一起没花多少钱,比昨晚上买点心的钱少多了。可医生话说得明白,如果回去吃了药还不见好,特别是烧不退的话,要马上送大医院,耽误了转成肺炎就麻烦了。 宋司南累的直不起腰来,赶紧跟医生打听大医院在哪里。当时街上没有出租车,有钱也打不到,她一路上扶着叶江川已经很吃力了,这下一听要去更远的地方,她也快晕了。 医生还是很热心的,特别是听到她说是外地来的,人生地不熟以后,指点她找附近派出所帮忙借车,她又这样进了一回派出所,最后一家汽修门市部给她搞到一辆旧面包车,就这样,在四面漏风的车里,她抱着叶江川,无可奈何的等待着下一轮奔波。这次真不错,她总算把病人送的一家人民医院,据司机师傅说这是市里数得着的大医院,宋司南有一句没一句的问是公立的还是私立的。到了地方,她掏出几张十元的票子塞给师傅,对方死活不要,最后还是她说不光是给他的,还有指点她来的卫生院大夫,那些帮了忙的人们都有份,人家才把钱收下。 叶江川住了院,宋司南一没住处,而没法回去,心想,这下我可没什么好内疚的了,真是猪油蒙了心,我被他撺掇来这个寒窑一样的地方,现在还得伺候病号,如果她穿越到现在这个世界,一定会感叹人生圆满了,是反话。一整天什么都没吃,她疲惫的趴在他床边上睡着了。 第二天,她迷迷糊糊被叫醒了,正想抱怨,却发现是叶江川用手轻摇她的肩膀,“司南,醒醒,咱们回去吧,这里没地方休息,你太累了。。。”。她自己知道现在的样子肯定邋遢极了,强挣扎起来,她没理他,转身去找大夫。其实大夫一早就过来了,拒绝了叶江川马上出院的要求。 大夫跟宋司南详细交代叶江川的病情,说差一点就要转为肺炎了,送来的还真及时,但目前还要观察,在听到他们目前住在宾馆时,更是建议再在医院多住一两天,这样好得快些,宋司南自然同意。 看到叶江川这头总算安顿下来,宋司南也松了口气,倒了不知几趟车,终于回到了那个又冷又潮的宾馆,但好歹可以洗个澡,在床上睡个囫囵觉。第二天一早,她还特地买了刚出锅的早点,用保温瓶装着,急匆匆往医院赶。 哪知道到了地方,医生跟她告状,说病人逃跑了! 宋司南听到这个消息,倒是一屁股坐下了,然后,她做了一件自己和旁人都很惊讶的事。 她当着一众医生护士的面把给叶江川送的早点,自己全打扫了。几天来,周围的人们都默认为他们是两口子,谁知这男的没影了,女的吃的还挺香!?其实是宋司南对叶江川还没到那步,从前一天早上到现在,一天一夜都没吃东西,是不可能有力气去找人的。 拿着空了的保温瓶,宋司南颇有几分生气的在城里四处转悠,大海捞针一般去找一个人,她心里跟自己说,我就找到天黑,找不到就算了,我自己回去。果然,到了天黑,也不见踪影,宋司南心里自嘲,哼,刚发了几天脾气,老天爷就得找补回来。忽然,她觉得余光看见了那个熟悉的,寻找了一天的身影。 唉,这不是那天的破石桥吗?跑这来吹风还嫌自己烧的不够高吗?她气冲冲的跑过去,正准备骂他一顿,谁知道他就那么从容不迫的看了她一眼,淡淡问了句,你来了? 她一肚子的火没处撒,强忍着好言相劝,江川啊,咱们回去吧,医生说你还有药没有输完呢,你看你还病着,这要是烧坏了,不会说哪国的话了,你那领导不得找我赔啊,快点走吧。。。她嘴里胡乱说着,其实身上也没力气了。 叶江川被她都笑了,但还是不走,她急了,也顾不上旁边还有过往的路人,大声嚷起来,你也不是小孩子了,你知道我把你弄到医院费了多大劲吗?我在外面跑了两天,只吃了一顿饭,还是去医院给你送的,结果一看,你跑了,我就自己吃了。。。 这种夫妻吵架的戏码是人民喜闻乐见的,很快深秋的夜晚平时没什么人的小石桥,这会儿都围了一圈观众,正看得带劲。宋司南也不管那套,直接上去拉着叶江川就走,也不知道方向对不对。 “走错了。。。”,叶江川一个劲拉她,愣是被她拖着走了好一段路才停下来。她叉着腰,一如初次拜见李长官时的气势,指着那个家伙,一通数落,最后直接用苏州话骂起来,那叫一个利索。 左邻右舍的灯陆续亮起来,大概一会又要出来围观了,她狠狠的瞪了他一眼,压低声音说道,“还不走,还没丢够人吗?”,这次他倒是听话,乖乖跟着她走了,他小声讨价还价说,就今晚回宾馆,明天再去医院,毕竟医院里洗澡不方便,宋司南想想也有道理,有气无力地说,就这一回。 回到那个冰窖一样的屋子,宋司南觉得自己又上当了,他这个情况还洗什么澡!?明天还不知道变什么样呢?看着已经从浴室洗完出来的那个人,她又开始说教,没想到对方这次却笑盈盈的,她气的用在滇西南学的土话,骂了一句贱骨头,对方完全没受影响,居然开口说自己很喜欢今天的气氛,宋司南只能坐在那不停的摇头。 叶江川说,他母亲从来不会数落他,但他的事她也不会过问,刚才她那样说他,虽然不好听,但心里很暖。宋司南白了他一眼,心想哪有那样当妈的,多半不是真的,这个家伙装可怜,把自己的妈都卖了。 夜里,果然不出所料,叶江川又烧起来,退烧药吃了不管用,可晚上没车没办法去急诊,急的宋司南只好一遍遍用冷水浸湿毛巾,敷在额头上,可惜收效不大,这可怎么办是好。她找宾馆要来了一些高度白酒,相当于酒精,顾不了许多,她用自己仅有的急救知识,给他全身物理降温。这一夜,她心力交瘁,叶江川烧的糊里糊涂,抓着她的手说,让她答应,不然就来不及了,她也急的言语颠倒,情急之下,她说,你坚持住,天亮咱们就去医院,等你好了,都好说,都好说。。。 第二天,宋司南终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把不省心的那人送到医院,并且请求医生加紧看管,说什么也不能再跑了,不然自己也得进医院了。。。 三天之后,小叶同志康复出院,同时,他们的苏州之旅也接近尾声。在从医院回来的路上,叶江川指着路边的一家照相馆提议留个影,宋司南已经没脾气了,虚弱地点点头,留就留吧。没想到人家是旁边民政局指定照结婚照的地方,在听完叶江川不靠谱的要求以后,师傅们跟他说先领证再拍照。 叶江川于是拉着宋司南说照相前得办手续,宋司南一开始也没怀疑,心想反正我也不懂,办就办吧。谁知道那工作人员左看右看叶江川递过去的东西,离开座位进里面去了,一会走出来,跟他说办不了,宋司南心想那就算了吧。谁知道人家借了电话一连打了好几个,最后站在旁边她就听见听筒里说要跟她通话,叶江川似乎有点不情愿的把听筒递给了她,在她惊叫着,什么,哪有这回事的同时,工作人员错愕着递给她身旁的叶江川两个小红本,她没看清楚。电话里,正是那天初次到访时为她解围的那位领导,正在祝贺她喜结良缘,以及一些非常官方的祝贺词。她无力的辩解,这是误会,没有这回事。。。然而最终,她的声音还是被淹没了。。 无论如何,她已经成为叶江川的妻子,多少次,她在心里轮转那天他跟领结婚证的情景,始终不明白为什么会妥协,总要有个理由啊!木少爷问她嫁吗,她不敢说不;陈帮主连问她愿不愿意都省了,直接把她的人扣了逼她就范;利维那里是她找上门去主动提的,虽然有被逼无奈的原因;可这回怎么着,这个年轻人没有威胁自己,也没那个本事,自己也一再告诉自己太荒唐,好几次想再也不联系,可是就是鬼使神差的跟他一起回了苏州,还极其儿戏地嫁给了他,我这是怎么了?她问自己。 一直到他们一起回到北京的家里,她还是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她真后悔去翻那个本子,如果没有,她和叶江川还能将就呆在一起。但是那个本子上的一副铅笔涂鸦,改变了这一切。她现在的脑子跟一盆沸水一样咕嘟着,险些以为自己中风了,也差不多吧。她以前就想过,老天爷爱苛责好人,只要做了一件不理直气壮的事,它立马跑来给你看报应是什么。自己当初是一念之差,也是这么多年放不下江舟,鬼使神差答应了自己儿子岁数的人做丈夫,结果,这个人差点就是自己儿子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4.第二十六章 人面不知何处去 她本可以说不的,因为事先并不知情。她脑中成千百次的演绎着自己把那个小红本扔给叶江川,自己一走了之的场面,终是没做出来。其中一个原因是那人还没拿到证就把和她工作有联系的那几个上级全告知了,如果骤然反悔,大概自己前面的工作全白费了,想到这里,她的脸色不太平和。她最讨厌别人算计她,企图控制她,陈九爷不行,叶江川也不行。第二是她有些拿不准这个人的性格,不知道自己真那么做了,有什么严重后果,如果他出了事,大概和前一个原因里她担心的一样,前功尽弃。她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何方神圣,只是隐隐感觉他不只是技术方面的专家。 这一切,对于已经不在年轻的她来说,是不会喜怒形于色的。比如在苏州的最后一天晚上,理论上他们已经结婚了,可以住在一起,她想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也暂时接受了,也算是偿还自己一时孟浪的债。谁知道事情不像她想的那样简单,她满以为糊里糊涂就过去了,木少爷时是那样,和利维在一起时也差不多,可是她却每个毛孔都在起鸡皮疙瘩。用一个烦字是不能概括那种感觉的,唯一聊以安慰的是比原来一个人时暖和了不少,也就这样了。 她变得多了一种洁癖,以前是没有过的,要不在大山里的日子没法过。这毛病不管叶江川是不是真的脏都在排斥他,后来看了动物世界,她竟发现自己的行为有点像动物占领地那样,不许别的个体的气味入侵。可那都是雄性啊,她无可奈何地想。其实叶江川很爱干净,天天洗澡换衣服,可是就连香皂味,她都排斥,连她自己都奇怪,明明自己和他用的是一样的。 那个小红本自打拿到手的那天,她就没打开瞅过一眼,看着就心烦,可管不了叶江川一天到晚举着他那本到处晃,又一次不知怎么的掉在她旁边,还是摊开的。她拿余光一瞟,突然觉得不对劲,赶紧把自己那份拿过来和叶江川的对比,两份一模一样,全是错的。 名字倒是对,那几个字都很常见,想弄错都难。可是年龄错了,比丽贝卡的岁数又少了七八岁,她记得很清楚,哪怕是把自己真当成丽贝卡,也还是比叶江川大了七八岁的,可这证上面几乎同岁了。这是怎么回事?她终于想起来那份介绍信上,年龄那里填的似乎是个潦草的36,六那里写的跟零差不多,再说自己明明告诉叶江川已经三十七岁过半了,难道领导那边直接当成虚岁,还给我减了一岁?太离谱了,她甚至怀疑这是叶江川故意为之。也是拜这个巨大的错误所赐,她更加坚信这一切都是个闹剧,没一点对的地方。 她已经把香港的生意交代好了,那一干旧识,老部下,全在那里盯着,只会比她在时更好,北美那里丹尼尔已经可以独当一面,虽然出道时日尚浅,但她不得不惊叹血缘的力量。尽管丹尼尔长得依旧不怎么像他的生父,但是骨子里做买卖但天赋一样不缺,还发动了他强大的校友会助阵,各种衍生产业也搞得有声有色,虽然她明白这孩子不可能一直帮她盯着自己那些铺子,他有太多的机会和那样广阔的世界去驰骋,可她相信,到那时他自然会安排妥当,还不到自己操心的时候,唉,人家到了自己的岁数,早就享清福了,哪像自己还得事事亲力亲为,真是劳碌命。她叹息道。 如今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和叶江川住在北京的一所小房子里,比她在香港的单身公寓还小,但和周围的人,叶江川的同事们比起来,已经算很好了。她不可避免的要时刻面对那个人,这对于习惯了一个人的她而言,确实为难了点。她发现,以前两个人是普通朋友时,话倒是聊个没完,现在一整天也说不了几句。她尤其害怕节假日,周末,这些叶江川不用上班的日子,那简直要装模作样一整天!谁受的了?当年她就是害怕面对费里曼才拼命跑出去创业的,丹尼尔也是她不用和利维呆在一起的好借口。可现在什么都没有,要演戏还需要个道具呢,上哪找去?她甚至想过去拜访叶江川那个古里古怪,浑身别扭的妈,拿她当幌子,还顺便博个孝顺的好名声,叶江川也说不出什么来。 不过好几次,她都却步了,自从在补办的所谓婚礼上见过老太太一面,她就不想再见第二面了,那眼神太诡异不说,老人家说话的方式她也跟不上,从上句完全猜不到下边要说什么,经常一句话让她愣半天,这是从没遇到过的。唉,要不然,叶江川也搬出来单过了呢。(叶江川在工作以后就搬出来自己住了,并不是结婚才和母亲分开住的)。总之,这家人都很各色,她心里翻来覆去的想。那些周围的景点,北京城的吃的玩的,她现在比在这里长大的丈夫更熟,已经没什么新鲜的了,这样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 更要命的是她没有身份证,除了家门口,哪里都没法去,只能去求叶江川,这在她看来跟被囚禁没什么两样,心情自然不会好。这种情绪也就自然而然的表现在她烧的饭菜上。本来她的手艺还算凑合,叶江川不知处于什么想法,还一个劲说好吃,让她鄙视的同时还暗自得意,殊不知她的婆婆,那人的亲妈,连面条都不会煮,所以再烂的厨艺在更差的极品映衬下,居然还差强人意。 然而,这两天那个人也开始挑嘴了,让宋司南好不生气。比如昨天晚上。 叶江川又跟往常一样,倚在厨房门口,絮絮叨叨地对背对着他正在忙乎的新晋老婆,不断声的念叨那些琐事。他居然敢问她知不知道自己在炒哪几样菜!? 你!宋司南心里的火苗比煤气开到最大还高,尽力克制的冷冷答道,“我怎么会不知道。。。,也不看看谁在干活。。。谁站着袖手旁观。。。”,她嘟囔着,“不就是。。。”,她突然呆住了,原来自己切菜时居然没留意,连哪种菜都没仔细看,这是,芹菜,香菜,和白菜啊,怎么能一起炒呢?她的脸红了,这不是猪食吗? 为了显示诚意,她已经很用心的在准备今天的晚饭了!虽然期间接了几个越洋电话,可谁规定做饭不许接电话?人家饭店的大师傅也照接不误的(宋司南瞎猜的)。可现在,她已经很熟悉叶江川那欲言又止的表情,有话就说嘛,磨磨蹭蹭,最后还不是照样说出来?于是,她撂下筷子,叶江川也把碗放下来了。 她挤出一丝笑容,以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虚伪声音问,“今天的饭菜还合口味吗”? “合。。。吧”,对方也是百般挣扎挤出这么个答案,到底是,还是不是?其实就是不满意,对吧! 如同任何辛苦做完饭,甩手掌柜还不领情的劳动妇女一般,宋司南顿时想让这个光会吃还挑毛病的家伙吃点苦头,遥远记忆里的木阿嫂又复活了,可惜她现在没有盒子炮,不然一定啪的一声砸在桌上,不说出个一二三四,别想出这个门! 嚯的一声,她一下子站起来,由于考虑到拍桌子,稀饭容易洒出来,她就采取了另一种震慑的方式,双手支着桌子,颇有气势的俯视着叶江川,目光颇似正在教训挑食儿子的母亲。她的眼睛一样样扫过桌上的菜盘,其实也就是两种,不同馅的包子,而已。可包包子一个人来做还是很麻烦的,和面,发面,剁菜,调馅,更别提那一通摘菜,洗菜,切菜的墩上作业,足足忙了一个下午。宋司南多年没自己包过包子了,不过要说她手艺不行,还真有点冤枉。她确实学过蒸包子,那还是在姑苏宋家做姑娘时,她母亲手把手教的,调馅的秘方还是传承自老字号得月楼的点心师傅,正经不差,只是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偶有失手,也是。。。情有可原的。 宋司南首先发难,劈口问叶江川,“你说!为什么你一直闷头喝稀饭!?是我做的包子不好吃吗”!? 叶江川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眼睛还转了好几转,结结巴巴的回答,“呃。。。不。。。你不要误会。。。”。 其实叶江川不是没动那两盘包子,反而吃了好几个以后,才开始猛喝稀饭的。只不过他在端上桌以前就偷偷拿走吃了,宋司南没看见,当然少了好几个包子,她也没发现,确实有点粗心的不像她。 哼了一声,宋司南不满的坐回去,伸手拿了一只包子往嘴里送,心里还一个劲的运气,我自己的手艺自己还不清楚,哎呀,她忽然觉得自己的嘴发麻,不可能啊,没放花椒之类的东西,家里根本没有,怎么会。。。,拼命咽下去以后,她惊讶的发现自己也开始跟叶江川一样猛喝起稀饭来。 “你怎么不早说咸呢。。。”,宋司南小声埋怨着,一般自言自语,“我还以为是稀饭太好喝了呢”,她倒是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 没想到这句被叶江川听见了,憋不住笑出声来。 这是几个月以来难得的笑声,叶江川本以为气氛会暖和起来,可之后依然如故。 不止如此,她经常在跟他说话时走神,一同出门也心不在焉。有一次从外面回来,叶江川一边脱外套一边问她今天玩的高不高兴,问了两次,她才如梦初醒般说了个嗯。这两个人现在就像磁极的南北两端,一个拼命往另一个那靠,另一个就是不让靠前,总有一股无形的张力在两人之间,看不见摸不着,却无处不在,如影随形。叶江川也有感觉,目前两人的关系还不如刚认识那会儿呢。唉,早知如此,他就不会鲁莽的用一纸婚书绑着她,他自知理亏,也不敢多说什么。 但日子久了,谁都能感到不对劲。对于婚姻生活,小叶同志确实没有经验,然而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他身边差不多年纪的同事,也有新婚燕尔的,人家可不像他们这么别扭。于是叶江川主动找宋司南,要求谈谈。于是,就有了如下的对话。 叶:我知道你一直在生我的气。 宋:。。。(不说话) 叶:当初是我不该骗你去领结婚证,你如果想反悔,咱们再去办个离婚手续就行了。 宋司南依旧没说话,心里气不打一出来,老娘还用得着你教我!我都结过好几回了,不怕告诉你,老娘根本不在乎你那个小破本,一走了之回香港,北美,根本不承认这段婚姻,你一点办法都没有,你还真以为能困住我?当然这些话她没说出来。叶江川被她闪烁的目光耵的有些发毛。 宋:(没好气的)那离婚手续怎么办?要请律师吗? 叶:(低着头,面如死灰)不用,就是去同一个部门再领一本离婚证。。。 宋司南那个气呀,心说那种小本子我吃饱了撑的再去领一个。。。 宋:(大马金刀地一挥手)不用了。。。 叶:(意外惊喜)你不离婚了?你不生气了? 宋:(冷着脸)你不要在我面前混淆概念,我没说不生气。。。 叶:哦,这样啊,那怎么才能让你消气呢? 宋:。。。你少说两句,让我安静的自己呆着。 谈话就这么结束了,很明显,没有任何效果,因为宋司南没办法把话说明。 他们从苏州回来以后,差不多每天都是分开睡,她总是躲到叶江川自己住时那张单人床去睡,被问到时,她总是说这张床舒服一些,也不直接说不愿意和对方在一起,叶江川对此毫无办法,尽管有几次,他在她睡着时偷偷在书房门口看她翻来覆去,明明是不舒服还说谎,他终于意识到有些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算留在身边,也不是自己的。 叶江川眼睁睁看着妻子开始越来越频繁地出差,每次离开的时间越来越长,回来停留的天数越来越短,到了后来,似乎她回北京才像出差,而香港和海外倒像是她原本的家。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5.第二十七章 半生落寞半生狂 她悲哀的意识到自己在重复过去的人生,以一种非常抵触的情绪做一件心知肚明的错事,逃避。 就跟条件反射一样,她故技重施,像当年还是费里曼太太时,大把大把时间不在家,对方也拿她没办法,最后慢慢的把他拖的没脾气了,看淡了,离婚也就水到渠成了。这并不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可和上次也有不同之处,她只是单纯的不喜欢费里曼,但是叶江川的情况就复杂多了,他是江舟的儿子! 她真是一刻都在他身边呆不下去,可由于自责和内疚,又不敢太表现出来,简直无路可走。她自己后来意识到哪怕拼命克制情绪,她的所作所为也很伤人,所以逃也似的跑了。再这样下去,她会疯的,不知道该如何与那个人相处。偏偏叶江川的心还特别细,什么都瞒不过他,宋司南每天压力很大,在苏州时他就问过自己是不是跟她喜欢的人长得很像,这个要命的问题,她日日提心吊胆,生怕他再提起来,和他说话都得十二万分小心,生怕出了纰漏。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这是遗传的江舟,人家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 一开始,叶江川还会想方设法打电话,写信,发电报,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找她,后来有几次她太忙了,没及时接到他的电话,虽然过后也打给他,但是从那以后,联系的频率便明显减少了。这完全在她的意料之内,长痛不如短痛,她想,自己狠下心来也是为他好,毕竟他还年轻,值得一个真正适合他的姑娘相伴一生。当然,为了大家面子上过得去,一些重要的场合,比如过年,重大节日,叶江川妈妈的生日,他单位要求家属出席的活动,她都尽职尽责的到场。久而久之,她自己都产生了一种错觉,自己是叶江川雇来撑场面的。 这里要说明一下,那个年代打电话用的是座机,且不是想装就装的,在八十年代处还是领导干部的专利,级别不够是不行的,而能拨打国际长途的基本只有机关单位里才有,叶江川大概只能用单位的电话打,时间非常不好凑,打一次都很费劲,这也是为什么后来宋司南很少接到他电话的原因。 她惯于应酬,无论多大的场合,多高级别的领导,她都从容淡定,虽然与叶江川多日未见,倒也看不出明显的疏离,大概是两个人自觉切换到工作模式了,他们当初在香港共事了一年多,很有默契。 可回到了家,就是另一回事了。哪怕在路上,他们还自如的谈笑,毫不拘束,可一回到家,气氛就冷下来,宋司南也开始没来由的紧张起来,她怕和他独处。她并不是怕他会做出什么强迫自己的事,反而是那个人时不时说出的一言半语,能让她愧疚很多天,杀伤力巨大,所以她本能的想要屏蔽这些感情有关的接触。 当然,每次回来也不是参加完活动立刻就走,多少会停留一段时间,这成了她最难熬的日子,火候很难拿捏,她的原则是尽量不引起冲突,得过且过,能让就让,浑水摸鱼,敷衍了事。她的态度不冷不热,也不会一上来就拒绝叶江川的提议,比如看电影,游玩等小节目,表面上基本做到了,你说去哪就去哪,你想干嘛就干嘛,让人说不出什么,可问题是他们是夫妻,不是工作关系,如人饮水,这不温不火的温吞水最让人受不了。慢慢的,叶江川连提都不提了,她一开始挺高兴,终于不用陪太子读书了,乐得轻松,可是后来,她又不自在起来。 她不管多忙总是赶回来的主要动机就是弥补过失,减少内疚,如之前提到的,她自己知道总躲着不对,也知道这样对叶江川不大公平,尽管他们所谓的婚姻过于草率,但自己这种态度实在不敢恭维,若是放在别的事上,要么坐下来谈,弄个可行方案出来,要么干脆做个了断,断没有这样耗着,企图把事情托没了的做法,她本人其实很看不起这种行为,甚至在不同场合谴责过生意场上类似的事,可这次,变成她自己干这样的事,实在不光彩。而且以她对叶江川的了解,这个人绝对不像表面上那样云淡风轻,什么都憋在心里,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出事情,还很难收拾那种,所以她一直不能安心。 她甚至想过制造机会,撮合叶江川和别人,但由于周围缺乏帮手,没法实行。进不得,退不得,攻不成,守还难,孙子兵法到了这也不好使,因为这不是你死我活的对抗,而是感情的纠结。不知多少次,她想直接摊派,跟叶江川说明一切,你猜的都对,你确实是像我喜欢的人,那个人不是别人,是你爸爸!可不知怎么的,总在最后关头开不了口。 叶江川也借着出差的机会来香港探望过她,一年总有几次。她惊讶于不同以往在北京时的不自然,两人竟然能找到几分当初刚相识时的轻松默契来。她以东道主的身份亲自在机场把他迎来,在万千攒动的人头中看见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面庞时,心里竟然有丝丝激动欣喜,让她自己都很惊讶。他停留的那几天,全是她安排食宿节目,一起去参观画展,观看歌剧,芭蕾舞,各种音乐会,电影,全是他喜欢的。一日三餐虽然她很少亲自下厨,但是口味菜式,也都是按照他的喜好精心搭配的,从不重样。她虽然没意识到自己在刻意讨他欢心,但确实比一般夫妻间殷勤许多。这是下意识的补偿行为,她虽然不喜欢一直呆在他身边,但对于这个人并没有恶感,也不想伤害他,再怎么说他也是江舟的儿子呀。 似乎在自己的地盘,她有自己的一番事业和朋友,性情也坦荡自然了许多,与叶江川的短暂相处也融洽了许多。她高兴的时候,也会像刚结识他时,那个大雨瓢泼的生日那样,兴致所致,无拘无束。比如今年,她没能赶回去过生日,于是叶江川就来了。 她一时兴起,拉着他进了离公司两个街区外的那个百货公司,跟他说想帮朋友选一件衣服,他的身材刚好和那个朋友差不多,请他帮着试试合不合身。叶江川的眼神颇为复杂,又是那种失望到伤心的眼神,她故意不理睬,只顾一个人在前面走。 的男装确实不错,那人真是衣服架子,导购小姐那惊艳的眼神都快把他吞下去了。结了账,他倒是自觉的帮她提着袋子。宋司南在这家店有特殊折扣,因为她当年刚创业时找的就是的首席裁剪师,那位当时不到三十岁的捷克小伙子是个有远见的人,一方面接受了宋司南当时还寂寂无名的品牌的一部分股份,又不断在她与老东家之间穿针引线,在宋司南的品牌逐渐有了影响力以后,一手促成了她和 品牌间的股份置换,虽然数量不多,但意义非同小可。数十年后,终于开始着眼女装市场,第一个想到的合作者就是宋司南。 宋司南又在商场二楼的茶餐厅要了一些水晶包子,虾饺之类的点心,还有暖暖的红豆粥,那正是叶江川的口味,特别喜欢清淡细致的食物,真是地道的南方人。他有些尴尬的看她不由分说的结了账。 她平时很少逛街,对购物也没有过多兴趣,那天不知怎么了,却兴致很高。在路过一家很有特色的成衣店时,她看到里面是做工面料都非常讲究的旗袍,唤起了在姑苏城中少女时代的回忆。她拉着叶江川进了店里,问他哪件好看,本以为他说不出来,没想到还真有两下子,煞有介事的给她当顾问,眼光居然很不错,其实她忘了,江川的画工不错,审美也差不了。 她非常给面子的一件件试着他推荐的货色,问他好不好看,他眼睛里闪着熠熠光彩,腼腆的点着头。在他和老板无比惊异的目光中,宋司南把那些全买下来。叶江川跟她说,如果喜欢旗袍,瑞蚨祥的做工也不逊于此地,价格要实惠的多,她也随口答应着。 从商场出来,她拉着他去了离得不远的超市,他第一次来这种自选市场,觉得很新奇,推着购物车跟在宋司南身后,让她想起当年府里的长工。东西买了不少,她买了鱼有请师傅当场宰好,还有肉馅,调料,配菜等等,想着做他喜欢吃的鱼和狮子头。回到家时天都擦黑了。她干脆没让他闲着,反正就算不让他干活,他也一定会腻在厨房里不停唠叨,还不如让他打下手,叫他也知道做饭有多费事,等会也少得抱怨。 虽然她对他的工作很不满意,剥蒜嫌太慢,洗菜不知道先掰开叶,整个在水里浸一下就出来,被她骂了,让他递东西,十次有九次递错,还有一次说找不见,她一边轻描淡写的数落他,一边不住声地笑。 叶江川倒乐此不疲,尽管颇为笨拙,频频挨骂,也还是坐在小板凳上坚守岗位,他一米八几的身高和那矮小的座位形成鲜明对比,几乎跟蹲着差不多。两人忙了一身汗,终于把菜端上桌,宋司南给那人倒了半杯酒,他的酒量她太知道了,倒多了也是浪费。他居然歪着脑袋问她能吃了吗?她觉得这模样有些可爱,记得他一直都直接在厨房就开始大摇大摆的偷吃。 其实宋司南自己并不喜欢喝酒,平时出席各种饭局都明确表示滴酒不沾,和叶江川喝酒其实是另有目的的。她希望他早早睡下,两人免得尴尬。有时他睡着了,她看着他的脸,想着江舟,倒也温馨平静。她心里很矛盾,似乎并不讨厌他的陪伴,只是不能和他做夫妻罢了。 边吃边聊,两个人倒是说的挺开心,那人说她做的菜正好是他最喜欢的,她心想,还不知道什么是他不喜欢的,这个人好养活,比猪食好点的饭菜就满足。突然叶江川问她能不能回答一个问题,她颇有些有些紧张和心虚的设想了各种可能,什么她为什么不回家,为什么分床睡,还有最要命的他是不是像她的旧情人,等等她一个都回答不了的问题。 没想到他问的是宋司南让他帮试衣服的那个朋友是谁。她心说,啧啧,真是小心眼,还惦记着那个情敌呢。哈,我偏要逗逗他。宋司南起了调皮的念头,她端着酒杯,目光脉脉投向窗外,煞有介事的作回忆状,其实就是和他父亲的那些事稍加演绎,以对应她后来的身世年龄而已。说到后来她自己都陶醉了,因为全都是真实经历,丝毫不造作。她只顾自说自话,没注意对面那位的表情,忽然,粹不及防,玻璃碎裂的声音惊醒了她。 叶江川的酒杯掉在地上,胳膊撑着桌子,低着头,因为只开了餐厅的吊灯,有些发暗的灯光下看不清他的脸色,她知道作弄过头了,赶紧跑过去查看。叶江川见她来到身边,颇有些不自在,动作僵硬的要打扫地上的玻璃碎片,口不对心的说自己喝多了不舒服。宋司南也不戳破,只是让他别动,自己熟练的几下收拾干净,又倒了一杯热茶放在他手上,关切地问他好些没有。叶江川没说话。 这个人真开不得玩笑,宋司南心里叹了口气,看着他一直低头不语,索性又蹲下身,像在苏州那次哄着他一样,仰着脸笑着对他说,“我说个笑话不行呀,那个人不就是你吗?”。 可叶江川心细,这一句话哄不了他,这不,人家马上质疑她说的那些过往并不是跟他在一起的。 这也是,可宋司南本人并不擅长编故事,也更料不到这位如此认真,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种明显会被识破的托词。她心里暗暗叫苦,我可不是把你当作你父亲了,唉,从一开始就错了。没办法,为了拯救这个笨拙的谎话,她还要再编一个肉麻的故事。 她心里尽量捏着鼻子,耐心地跟他说,哪个女孩子没有在十几岁时梦想过喜欢的人,只是当时哪里料到会遇到他,只能随便想象罢了,她刚才就把他的样子移植到自己少女时代的梦里,如此而已。 这个理由实在连她自己都觉得荒唐,当时香港已经渐渐有了无厘头文化,她觉得自己这个就是,然而生活不是演戏,对方也不是当笑料来听,怎么可能相信啊。。。 叶江川半信半疑,本来那番话一个字他都不信,但她描述里那个人的样子和自己倒有七八分相似,以他所了解到的宋司南的身世背景,似乎不可能,也没有和他如此相似的人。不管怎么说,在宋司南荒诞不经,而又可怜巴巴的劝解下,他只好暂时放下这件事。宋司南跟他说那件衣服本来就是给他买的,事实也确实如此,但他并不真的相信,但因为是她送的,也没有推辞。 晚饭后,他说不舒服,于是她亲自照顾他睡下了,倒也安静。尽管她招待他住下的还是自己的单身公寓,但床还是足够两个人睡的,既然已经有夫妻之名,也不好让他去住酒店。宋司南坐在床的另一边,却睡不着,静静地想着心事,夜,寂静无声,她的心中却惊涛骇浪一般翻滚。 想来自己一辈子,大风大浪不是没见过,不好办的事,没走过的路,她都能平趟直闯,怎么到了这把年纪,遇到一个小辈,就乱了阵脚呢?现在这个样子,真真是骑虎难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个年月,整个世界还不像后世那般包容开放,就连以浪漫热情著称的南美洲,和小自己二十几岁的男人恋爱,也被最豪放的女郎戏称为犯罪,更别提以传统保守著称的东亚。这也是宋司南一直开不了口,解决不了这件事的原因,不刚她自己接受不了,她还怕叶江川也会受不了。 唉,她看了一眼身旁的那个人,觉得就算这么拖着也很对不起他,这个人初次见到自己时也不小了,换做旁人,有他一半的人才,早就结婚了,天知道怎么拖到那么晚,还非得追着自己这个老太婆。她看了又看他的眉眼,和记忆里江舟的样子比了又比,无奈的笑了笑,江舟被自己的儿子比下去了。尽管一个是少年,一个是青年,也能分得出高下,叶江川的眉目就像他给她画的那幅水墨桃花一样,细细的勾了边,轮廓既细致又清晰,边边角角都出色。她歪着脑袋端详着,没想到那双刚刚在心里暗赞好看的眼睛,居然睁开了。 她愣了一秒,才意识到对方发现自己在看他,脸腾一下红了,扭到一边去。手上一紧,那是叶江川的手轻轻握住她的手腕,他含笑看着她,说,“没关系,想看多久都行,又不要门票钱”。 她被逗乐了,一向就对有幽默感没有抵抗力,随便答道,“谁看你了,我连灯都没开。。。”,说这忍不住自己都开始笑,叶江川也跟着笑开了。 几天后,她在机场送他走时,心里竟多了几分不舍,令她颇为惊讶。叶江川走后,她独自一人时思考过这个问题,最后得到的结论是,自己喜欢主导一切,最好有一个按钮,需要陪伴时一按他立刻出现,不需要时一按他就消失。然而,似乎她需要陪伴的时间可以忽略不计,而真正的婚姻生活也不能像按按钮那样儿戏。 不久以后,突然赌石老板亲自来找她,这时他也已经搬到香港居住,并且为宋司南打理玉石方面的买卖多年,很多事情她都放手全权交给他处理,他也一直兢兢业业,忠心耿耿的守着这块生意,宋司南很奇怪到底是什么事值得他亲自跑一趟。 出乎意料,赌石老板当面跟她汇报了一件事,确切的说,是陈九爷让他传话给宋司南,这让宋司南更加意外,想当年陈帮主把她的仇人扔公海里还明目张胆发的电报呢,这回怎么这么谨慎,别是干了什么了不得的勾当吧?把个宋司南吓得心提到嗓子眼。 接下来更加大跌眼镜的是,陈九爷的消息和叶江川有关!这真是见了鬼了,比丹尼尔在香港和叶江川相遇更加难以置信,但陈九爷不会开这种玩笑,以宋司南和他共事的经验来讲,必然是有他的考虑。赌石老板看她神色紧张,作为老部下,先开口让她放宽心,不是要命的事,是叶江川在查她。 她这下明白了陈帮主的意思,这些事涉及她的隐秘,细节又驳杂,不好用文字传信,只能让信得过的老人亲自去说。宋司南脸上风云变幻,要知道,她们这些有经历的人最恨别人背着自己去调查自己的底细,第一反应就是没安好心,想找麻烦。而背后的这个人竟然是叶江川,这无疑又加了一层疑惑,宋司南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做这些,如果他对自己不满,大可以大大方方的提出离婚,自己绝不会说个不字,还要怎样呢?想分财产?先别说叶江川没有流露出半点这方面的兴趣,据她所知他家并不缺钱,且前程一片光明,犯不着为财趟这浑水。因为她的财产生意几乎全在大陆以外,而他们的婚姻在大陆以外不被承认,没有法律效力,就算离了婚也分不到。 皱了一会眉头,她抬眼问赌石老板,“他都查到些什么”? 那老板倒是不慌不忙告诉她,第一,叶江川刚查到赌石老板那里就查不下去了,陈帮主把线索全掐断了。第二,他查的不外乎是她曾经交往过的人,特别是早年在苏州时的那段历史。 她坐下来,冷冷笑道,还真小看了他,看来自从他第一次问起是不是他长得像她喜欢的人开始,就有所行动了。她心里也暗暗惊讶,自己居然浑然不知,那个人比自己小了二十几岁,可城府却深不可测,真可怕。 更让她吃惊的是,赌石老板还告诉她,叶江川似乎已经查到她在姑苏城里的一些事,还有当年闻名一时的挖眼据日寇的报道。她倒吸了一口冷气,几乎跌倒,赌石老板赶紧伸手扶住,她才勉强稳住。老板赶紧跟她说,第一这只是猜测,第二那报道上没有照片,宋司南本人也没有跟叶江川提过她是赫赫有名的宋家大小姐,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她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实在和报道上的年龄对不上。 她微微放下半颗心,说的倒是没错,可终究是太凑巧了,特别是这眼睛。。。 赌石老板走后,她和叶江川的消息往来更加小心,几乎到了神经质的地步,几句无关痛痒的话,都能让她心里七上八下,幻想出千般可能。她觉得自己简直快魔障了。 又快到春节了,宋司南不情不愿的收拾行李从香港飞回国内,作为已婚有家庭的人,她和叶江川至少还得做做表面工夫,算起来她不着家已经两,三年了,可能这回回去,那个年轻人会把离婚协议书摆到她面前,那正是她期待已久的。自打从赌石老板那里知道叶江川背地里调查她的事,她对于回国更加抵触了。 想想都觉得可笑,自己这辈子总是瞎折腾,想要家庭,最后总是亲手拆了,想要爱情,总是对不起人,想要江舟,倒是把他儿子要来了,这算什么事?她总感觉自己和其他人不一样,干什么都别扭,自己父母那代人进洞房之前连对方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不是照样过一辈子吗? 她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是个孩子时,有一天一大家子人在一起聚会饮宴,席间有人提议让孩子们说说以后想干什么,找个乐子,活跃气氛而已,没什么人当真。自己的堂兄弟表姐妹有的说继承家里的铺子做大老板,还有的说要当诗人,妹妹们大点的说要嫁状元郎,殊不知那是科举已经废了,再没有状元郎,还有说要去留洋见世面的,小点的说不出什么,有一个说要嫁给城南点心铺的老板,那样就能敞开吃点心,想吃什么拿什么。轮到她时,她说想要浪迹天涯,四海为家,其实她那时还不完全这两个成语的意思,只是觉得潇洒不凡,与众不同,说的时候还很得意,没想到刚刚还热热闹闹的席上,一时间鸦雀无声,叔叔伯伯的脸上神情复杂,不置可否。多年以后,她才知道那并不是什么好生涯,特别是对女孩子来说,然而,这无心之下的祈语,却被老天爷恶作剧般的实现了。 一入江湖深似海,金盆洗手也难离。 她觉得自己已经深深的沾染了江湖习气,哪怕是已经不用亲自冲锋陷阵,也还是保留着木阿嫂的思维方式和做派。暴怒时,她想过直接把叶江川背地里干的事,一股脑的抖落在他面前,看他如何解释,那是她一贯快意恩仇的架势。可话到了嘴边,哪怕正在运气,她也终是没能撕破脸皮。 越是这样,她和叶江川之间就越是僵硬,到了后来,连叶江川去香港探望她时,也没了以前的轻松自在,剩下的除了礼貌,就是义务,例行公事般的疏远生硬。 叶江川显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小动作被察觉了,只是明显感觉到她和自己在一起时,明显不高兴。那是一种肉眼可见的克制,呼之欲出的张力被一层薄薄的外壳包裹着,不敢触碰,他不明白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又深深的感到恐惧,仿佛又回到了他的少年时代,冰冷的家,没有烟火的厨房,总是把他隔在门外的母亲,和那永恒如坟墓一般的寂静,像黑暗的潮水一般无声无息的吞噬着他,那是他内心深处最寒冷的恐惧。以前宋司南有时候抱怨两句,或是装作生气数落他,甚至在苏州时还当街对他大声嚷过,他都不以为意,反而觉得这样才是真的生活,可现在连这也没有了。 他觉得自己生来就伴随着寂静,没见过父亲,小时候连母亲也不怎么见面,他一度以为照顾他的冯妈和秋荷姐(叶家的丫鬟)是自己的母亲和姐姐,但是后来她们也消失不见了。他才知道那个总是离得远远的,偶尔会看自己一眼的女人才是妈妈,她很漂亮,不似真人似的美,不沾尘埃,不得接近。他一面自豪着有一个如此美丽的母亲,一面又在疑惑着为什么她和小伙伴们的妈妈如此不同。这么多年,他依旧不了解这个清冷的有些神秘的女人,也不止一次的想过,当年她和父亲是如何相处的。从没有人告诉他夫妻相处的事,所以他也本能的猜想可能宋司南和他现在的情况也是正常的。 另一方面,他又很受不了,因为实实在在的感受骗不了人,那种疏离感,看不见的界限,使他一次次的自问,是不是婚姻真的是爱情的坟墓?如果那样,人为什么要结婚呢?没有人能回答他。 自打那次摔了酒杯以后,他有时总觉得胸闷,但没放在心上,总以为是天气的原因,或者干脆是太累了,直到有一天,本来满心期待着宋司南过生日时会回来,她之前也确实承诺过,却临时一封电报取消了,上面就一行字说是有事,他完全没有察觉手中的那张薄薄的纸滑落在地上,只觉得胸口左边丝丝缕缕的疼。 他跌坐在床边上,不敢动,好一会才喘过气来,后背上全是虚汗,后来看了医生才知道,自己有心脏病。他压根就没想让任何人知道,仿佛赌气一般,理直气壮的认为根本没有人关心他,整个世界也不在乎他这个人的死活,颇有些破罐破摔的意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6.第二十八章 陌上开花徐徐归 自从知晓了叶江川背后查她那回事,她倒是更心安理得的呆在香港或是海外,心里想的是哪怕他真查到什么也无所谓,反而更好,到时候大不了自己说几句对不起就好了。她不但不心慌,反而坦荡了,叶江川最好讨厌她,这样自己的目的就达到了。在这种想法的支配下,她有些无所顾忌,完全没考虑到对方的心情。 她也活了大半辈子,有些脾气,有时候陈帮主他们跟她打趣,问她怎么把老公一个人撇在一边,她就回答说,自己身不由己了一辈子,老了还不许随自己的心意?把个陈帮主堵的没话说。 算起来,她和陈帮主也认识快二十年了,如今大家都老了,她其实更能跟这些老人聊得起来,没那多顾忌。陈帮主有时打趣,还总是提起来当年把她绑来拜堂那回事,他的老下属也在一旁帮腔说是大家心里一直把宋司南当成大嫂,从没有半点不尊敬。她从来也不恼,有时会回一句,可不是吗?我还是陈少爷的干妈呢。逗得陈帮主一众人哈哈大笑。这就是她有了些年纪,已经不在乎名声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了。 可只要一提到叶江川,她就算不翻脸也不让说了,久而久之,陈帮主他们都能瞧出来些眉目。 这些年,陈帮主威严收敛了不少,将近古稀之年的他,竟然越发慈祥起来。也是日子过得顺遂,虽然只有一个儿子,可是特别争气,现在是人人尊敬的陈医生,陈博士,娶的媳妇也合他的心意,原本他打算让儿子当律师,没想到儿子没当上,倒是娶了个律师媳妇(其实一般人不敢嫁进这种家庭),那媳妇在外头也是厉害角色,手拿把攥,比宋司南还带尖带刺,可就跟自己儿子柔声细语,对他这个公公也是孝顺有加,媳妇模样生的也好,配的上儿子,还给他生了一男一女,凑了个好字,陈帮主有孙子孙女绕膝,享了以前不敢想的福,心里再没什么奢求。他知道有的是人质疑他凶神恶煞一辈子,居然得享清福。还是儿子说的好,他说,父亲一辈子杀的人和救的人一样多,功过相抵了。陈帮主这些年没少为慈善事业捐资,还在好几个教会医院设立了专项慈善基金,也是名副其实。 有一次,陈帮主和他的儿子儿媳一起出席她新店的揭幕仪式,因为当时临近圣诞节,大家也凑个热闹,连陈医生都说,宋姨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可温柔了。 这话也就陈肇辉能说,他爹说了一准会被宋司南顶回去,可宋司南心想,你是不知道,我那时是被你老爸吓的,可嘴上不能那么说,微笑着看着这个她一手栽培的小辈,问哪里不同,哪里不温柔了。 陈医生也罕见地笑了,推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着说,您看,马上就问我哪里不温柔,这可不像您以前的风格,倒有些像莹莹(陈肇辉太太)说话的作风。 她竟然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得倚老卖老,胡乱狡辩道,“是啊,宋姨老了,你做医生的听过更年期这个词吧,我就更年期了”,一副我就这么着的架势,陈医生小两口也笑了,陈太太还说她一点看不出年纪,就跟自己的姐妹似的。 她假意生气地摇头,说年轻人懂得说好听的没有错,可不能离谱,那样就是马屁拍在马腿上! 陈帮主笑得直拍手里的拐杖,指着宋司南说,你那腿疼不疼? 宋司南一样回敬,疼就找陈医生看病去。 陈肇辉笑着摆手说,自己是胸外科医生,不是骨科,但是会介绍可靠的同事给她。 陈医生一向是个认真的人,对于开玩笑的事也会一板一眼,这样无形中成了另一种幽默,他很认真的看着宋司南说,他其实一直很奇怪她比一般人老得慢这件事,当然这是内分泌科的重要课题,本不是他的本行,但如果真能研究出哪怕一点成果,带来的经济利益不可限量,现在这个世界,女人们都疯狂地追求青春永驻,甚至有些男人也不甘落后,比如一些重量级企业家,政客,都千方百计的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年轻的外表,一个个何止是不惜金钱,还什么都敢往自己脸上打。 宋司南笑了笑说,那是他们嘴甜骗自己这个老太太开心,把话题一笔带过去了,事到如今,早就不在乎老啊,丑啊,有什么用,想当年她挖掉那只眼时就想明白了。 在座的还有赌石老板,连他那个当年搭档做局的作坊老板,今天都来了。宋司南早在滇缅边境时就很欣赏此人的玉雕手艺,这么多年虽然不直接跟着她做事,但手里活多是经她介绍牵线搭桥的,认识了不少贵人,现在他在香港和马来西亚都有自己的作坊,钱赚的不少,手艺倒是一直没放下,都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重金拜托他给家人定制礼物,或是行家找到一块特别好的材料,跟他一起商量着拾掇出个摆件。他早就不是那个狼狈的小作坊主,如今玉雕圈子里都得尊称一声于老板。 这于老板当年年轻力壮时,窝窝囊囊瑟瑟缩缩不敢言语,现在倒是敢出头,什么话都敢说。 他说记不得宋司南有温柔的时候,只记得她腰里揣着盒子炮,头发也不甚整齐,喜欢拿眼角夹别人,说话声音倒是不高,但句句要命,一点亏都不肯吃。 于老板都老搭档在一旁一边擦汗,一边后悔怎么把他带来了,这下吃不了兜着走了,他心惊肉跳地偷偷瞥宋司南,心说东家不亲自动手,万一跟九爷说了句玩笑话,那老伙计死了都没处找去。。。 这还没完,在宋司南的微笑,陈九爷的阴沉,陈医生小两口的面面相觑,以及老伙计的冷汗淋漓中,于老板再接再厉,话锋再转,说那时宋司南虽然不温柔,至少率直落拓,大家倒也痛快,可如今呢? 宋司南饶有兴味的接道,“如今如何啊”?她故意把音拖得很长,还真有几分老江湖的味道。 于老板一笑,从容道,“不怕老东家不爱听,咱们都有些年纪了,自然不会像当年那样气盛,东家的气势有增无减,只是遇到自己的事,反而畏首畏尾,这。。。”。 宋司南倒是不恼,反而觉得如今能对她说这番话的没几个人了,但依旧不接茬,打哈道,“哼,我当是什么事,于老板是在怪我没在你新婚典礼上露面啊,可得有人告诉我呀。。。”。 这么一说,大伙全笑了,于老板大名于菀,也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给男孩子起这个名字,但却是性情中人,最近刚刚找到了真爱,是个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小他三十多岁。 宋司南也感叹,于老板娶个小三十多岁的,倒也坦然,亲朋好友也没多大意见,以祝福居多,是因为他是男人吧。自古白发红颜不少见,张先一枝梨花压海棠,流传至今,引为美谈。可女人呢?历朝历代就出了个武后,还因为张氏兄弟身败退位,一生污点,哪怕立了无字碑,也挡不住天下人嚼舌根,自己哪敢跟她比?何况他们都不知道,那个人是江舟的儿子啊,唉! 这是自己惹的祸,宋司南心里清清楚楚,活了大半辈子,到了还是对不起人,等到死的时候回溯一生,对的事没做几件,对不起的人倒是排了一长串,这终归是失败的。她想自己从年轻时就豁出去了,多少次都在心里跟自己说不要这张脸了,现在一把年纪,还在乎脸面吗? 几天以后,她收到叶江川发给她的一封电报,原以为就是提醒她春节回来的事,没想到拆开却发现是一首诗,不长,是一首七绝。 离长聚短更无言,期未约归盼不还。 无语心寒霄寂夜,月明共度几时圆。 宋司南一目十行地扫了一遍,觉得写得也就凑合,比他爹那首打油诗强点,难道他指望就拿这个催自己回去?这不是叶江川的风格。于是她又拿起来反复看了看,终于笑了,感情这是明着盼归,暗里埋怨啊。这首诗是回文诗,正着念反着念都可以。只是反过来的口气颇有怨气。 言无更短聚长离,还不盼归约未期。 夜寂霄寒心语无,圆时几度共明月? 宋司南心说,这个叶江川,把方方面面都抱怨到了啊,什么不跟他说话,不着家,说回来又变卦,两地分居,一个不落。可她就吃这一套,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女人也抵挡不了才子的攻势,她拿着这封电报,转身就定了回北京的机票,比以往早了十几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7.番外 屋内的魔女--丹尼尔 我认识这个女人十几年了,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在讲述都市传说或者魔幻小说的情节,魔女是我内心深处隐秘天地里她的角色,在我风雨飘摇的童年时代,总是偷偷幻想有一个强大无比,又温柔美丽的超级英雄为我遮风挡雨,解决一切难题,还为我念睡前故事,在我生病时寸步不离。这个幻想帮我度过晦暗憋仄的日子,维持着仅有的自尊和希望,尽管是极为幼稚的表现,可当时的我只能这样。尽管如此,我并没有奢望这个女人会出现在我的现实生活中。 我和她的相识纯属偶然,那天本应该来送学费生活费的人去迟迟不见踪影,我在教室里如坐针毡,下课后,我在同学或笑或轻蔑的眼神中落荒而逃,鬼使神差般地来到那条以墙为命却在世人眼里金碧辉煌的大街上,我知道其中一座金碧辉煌的大厦中有一个身份特殊的男人,我从小到大的花费都来自于他的资助,但他却很少见我。我猜测过他真实身份的各种可能,唯独不敢想象他是我的亲生父亲,每次见他,他都高高在上,礼貌而公事公办的说一些事情,我并没有表示意见的资格,也没有提问的勇气。我怕他,不知道为什么。 那天,我百般纠结,闭着眼睛敲了门,门开了,传入耳中的确是女人的声音,很特别的声音,要形容的话,像是小提琴的g调铉,有磁性的温柔,我下意识的觉得这是个可以接近的人。于是,我就这样遇见了我的母亲,丽贝卡,那是她的英文名字,她的中国名字叫司南,是类似指南针的一种古老仪器,很奇怪有人用它来命名一个女子。和她站在一起的正是那个我一直不敢接近的男人。此时,他的眼睛中阴晴不定,比平日更为阴沉可怕。丽贝卡却非常欢迎我的到来,她亲手给我端来茶和蛋糕,还亲切的坐在我身旁,我的生命中头一次又一个女人与我如此接近。她并非是白人女子,我当时对自己以外的环境知之甚少,很惊讶于她的肤色和相貌,不知道这其实是很无理的事,她倒是大大方方的介绍自己来自东方那个遥远神秘的国度,以丝绸和瓷器而著称,我由衷的相信能出产那些精致美丽物事的地方才能有这样完美的女人。她的皮肤不像白人妇女那样惨白粗糙,而是呈现一种象牙般的细腻均匀,没有深陷到眼窝,她的轮廓依然分明,鼻子和眉眼的连接处仿佛雕塑家小心刻画一般,完美对称,鼻子的形状是我前所未见的精致,嘴唇薄厚适中,下巴反而没有一些百人女性一般尖刻,反而见方,使脸部的线条极为流畅和谐。她的右眼,仿佛宝石一样闪着光彩,神秘而高贵。 虽然我还是个孩子,但是也能看出来那个男人对丽贝卡的炙热爱情,原来他是丽贝卡的丈夫。为了讨丽贝卡欢心,他居然对我格外和蔼,还例外的说起笑话,开着玩笑,我几乎忘了今天到访的本来目的。当她提议带我一起去看歌剧时,我分明看见费里曼先生眼中的不悦,疯长的野草般压抑不住,但丽贝卡只求了他一次,那个男人所有的凌厉都瞬间冰消瓦解,整个人都蒙上了一层柔光。真是神奇,我几乎可定这个女人会魔法,她一定入侵了费里曼先生的大脑,或是操纵了他的行为。 那晚是我有记忆以来最开心的时光,我终于明白,学校里的小伙伴为什么那么神采飞扬地炫耀父母亲给他们办生日庆祝会,或是带他们参加嘉年华狂欢的经历。从那以后,每逢望而却步的关口,我总是可以鼓起勇气,去敲那扇陌生的门,谁知道门后面有什么呢,也许是拒绝,也许是遗憾,也许是。。。奇迹?那也是我第一次在那么漂亮的餐厅用餐,第一次品尝樱桃冰激淋,尽管我心理很清楚费里曼先生只是付我抚养费的人,但那晚我总有一种美妙的错觉,他们就像是我的父母一般,一家人坐在一起开开心心的享受每周例行的休闲时光。 即将分别时,我才想起今天来找他的目的,惴惴不安的欲言又止,几乎流着冷汗提了学费的事情,那个男人哦了一声立刻把我拉到一边,我们之间的气氛瞬间冷下来。他取出怀中取出支票夹,开了支票,递到我手中时,若有所思,自言自语道,“是我疏忽了,是时候为你做些打算”。丽贝卡站在小巷的另一边,路灯下的她看上去有些担心,正要走过来,却被费里曼示意在原地等着。我隐隐感觉费里曼不愿她见到我,在之后的好几年中,我的确再也没能见到她。 那是我少年时代最为黑暗的一段时间,没有父母的关心和指导,也没有朋友的陪伴安慰,我孤独的面对成长的烦恼,甚至有些招架不住这本该最为欢呼雀跃的时光。我没有忘记那个只见过一面的神秘女人,独自一人时,常常反复回味那个温馨的不真实的歌剧之夜,她像上帝的礼物一般出现,却又像彩虹一样转瞬即逝。我无聊的翻着超人家族的漫画书,满脑子幻想着一个无比强大又行踪诡异的女超人在我受欺负时会立刻现身,干净利落的教训那些愚蠢粗暴的男同学,她高高在上的美丽,让那些拒绝我的女同学自惭形秽,让只有蛮力的橄榄球队员咬牙切齿的嫉妒我却无计可施。当然这些一样都没实现,我以为她永远只能存在在我的幻想里,聊胜于无的挽救我摇摇欲坠的自信心。 十五岁生日以前,我许了一个愿,尽管以前的愿望从未实现过,我还是坚持这样做,因为从来没有人在意我的生日,许愿成了莫种意义上我唯一的庆祝形式。你永远也不会知道,生活会给予什么,这次它终于给了我一个惊喜,尽管迟到了好几年。 那是我中学的毕业舞会,诚然这在同龄看来是一件大事,可对我来说更像一场考验,在同学们精心准备晚会礼服和约会舞伴时,我却在校董办公室里询问能否缺席,在我问出那荒唐问题的同时,自己都为自己感到悲哀,真是个典型的失败者,然而在已知我没约到舞伴,班里最丑的沙拉跟满脸麻子的詹妮弗都不肯和我跳舞时,他还是公事公办的通知我必须出席,因为学校没有缺席的先例,真是莫名其妙而又无法拒绝的理由,我退出了那间办公室。 无奈之下,我给丽贝卡打了电话,并没有指望她能在舞伴这件事上帮我,但有她在,我至少不至于中途逃走,就这样她成了我中学毕业晚会的特邀嘉宾。 本来我以为她不熟悉晚会的规则,想在她面前把没有舞伴的丢脸事蒙混过去,谁知她成了我的舞伴。说实话,我假想过哪怕是亲生母亲陪我跳舞,场面也会无比尴尬,可奇怪的是,丽贝卡却让这不相配的组合毫无违和感,尽管她以我的监护人身份参加,尽管人们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和她没有血缘关系。 我还看见了同学和他们父母眼里因嫉妒而不屑的目光,这所学校汇集了纽约乃至全国数得上的有钱人,同学们的母亲中不乏前好莱坞明星,名媛,甚至我都能认出几个,可她们,那晚上,都比不上丽贝卡。我那遥远年代的幼稚幻想在这晚一股脑的实现了。他们果然行动了,就像以前说不过我时就举拳动粗一样,当然他们的父母有更高明的手段,连名字都是临时加上去的丽贝卡竟然被请上去表演,这在事先根本没有告知。我着实为她捏了一把汗,那些人分明是想看她出丑。 丽贝卡弹的那段曲子,说实话,在我看来水平很一般,但那首诗很厉害,也只有她能做得出来,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梦中威风凛凛站在摩天大楼楼顶的女超人,身后是一轮圆圆的月亮,她就那么傲视着整个城市,和城里自以为是的人们。 我并不知道丽贝卡用了什么办法绕过费里曼先生来看我,也时常担心她有一天又突然消失。在整个高中时代,我都在试图寻找和她相似的女孩子,可是始终未能如愿。 多年以后,我才知道我的父亲动用了上千万资本和数十年时间,做了和我相同的蠢事,结果,我们父子都没成功,她是独一无二的。 在我申请大学并最终被哈佛大学录取的那个夏天,还是从报纸上,我读到费里曼和丽贝卡离婚的消息,紧接着费里曼先生派人请我配合他做一项检测,丽贝卡也劝我接受,我很惊讶他们彼此之间的平静,仿佛那离婚声明是假消息一样,他们给我的感觉和多年前初次遇见时,没有两样。我收到一份实验结果,但是也看不懂到底测出来什么,但紧接着,费里曼先生再次登报声明,这次的内容更加让我不敢相信,我成了他的儿子,也是唯一继承人。我并没有太多的兴奋,尽管协助签署文件的律师眉飞色舞的告诉我,自己将继承了一个难以想象的金融帝国,可是,我更像亲手打造自己的,而不是坐享他人的。 丽贝卡和费里曼先生,不,我的父亲,并没有向我解释他们婚姻终结的原因,我也没有理由去因此打扰他们,我只希望他们都能在余下的生命里过得更快乐,更长久。记得刚上大学时,我疯狂地迷上了李小龙,他的电影,动作,甚至穿着打扮,我不厌其烦的找到丽贝卡,打探学功夫的门路,我当时并不知道,她其实并不熟悉这方面,我给她出了个很大的难题,然而最后她还是让我如愿了,我学的那一招半式足以在同学朋友面前炫耀,也折服了不少女孩的心。 我在大学时就领悟到,喜欢一个人,并不在于外表,而是内在。父亲一辈子没有看透这一点,我比他强。于是,我不再迷恋于寻找丽贝卡相似外貌的女孩,索非亚也出现了,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姑娘,长得不是最美丽,身材不是最火辣,性格不是最温柔,品味也不是很高雅,可她那有点执拗的傻劲,不,敢于坚持自我观点的精神,打动了我。我们从相互争执,到同心协力,成了牢不可破的一对。 大学期间我和索非亚去香港过暑期,因为我知道丽贝卡在那,我和她之间有约定,在没有别人在场时,我可以叫她妈妈,当然索非亚对我来说不是別人。后来,她飞回洛杉矶参加了我们的婚礼,我第一次看见她笑的那么开心,我知道在她心理,一定也把我当作自己的儿子,尽管我们有着那样不同的头发和眼睛。 这么多年,她和我第一次见她时的样子,没有变化,还是一如昨日一般的美丽,岁月似乎对她格外温柔,我的那些同学们的做过电影明星的妈妈,后来中学校友会时见到的,已经看不出当年的魅力了。她真的是一个谜,也许她真的会魔法,也许她本来就是一个魔女,出乎意料的让我所有的梦想,幻想,甚至妄想成了真。 我见过她的后一任丈夫,那时还是她的男朋友,尽管丽贝卡不承认,但我看得出,她看他时的眼神,我从未在亲生父亲那里见过。那是个优秀的人,在我这个外人眼中,也挑不出缺点,英俊的犹如太阳神一般,他的确配得上丽贝卡。 后来他去世多年以后,我才知道,在那样轻的年纪,他却离开了这个世界,我比任何人都遗憾他不能陪伴丽贝卡一起走完一生,也不知道丽贝卡为他的死有多伤心。 我如今已经是四个孩子的父亲,索非亚让我拥有了一个温暖的家。我和丽贝卡的联系时断时续,近年来我已经找不到她,只能被动的收到她的问候和礼物,有时还有近照。令我惊异的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个中年男人,我的索非亚脸上也添了岁月的痕迹,可她,居然像我们的同龄人一样。 在我给孩们讲的睡前故事里,和其他人家不同,主角是一个魔女,隐居在钢铁森林般的城市里,只有最勇敢的孩子,才能敲开那扇厚重的门,见到她,然后,她将实现他所有的愿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8.第二十九章 难得一身好本领(一) 七十年代末,罗文的《小李飞刀》一曲红遍港台,宋司南对粤语只能听懂一点,可也很喜欢这首为古龙先生同名小说而做的主题曲,她闲时也读过半本小说,虽然不喜欢李寻欢,但是对这首歌的曲词都很欣赏,像是一个不平的旁观者把小李探花一辈子的憋屈和无奈说出来。她默默想着歌词,难得一身好本领,情关始终闯不过。。。,岂止是李寻欢,叶江川又何尝不是呢? 她虽然没通读过全篇,可也看得明白,人们不喜欢的并非李寻欢这个人,而是他的命运。后世口诛笔伐他不顾林诗音的感受,把心上人拱手让人,导致三个人痛苦一生,那些年轻人已经不知道旧时忠孝礼义的分量,她却感同身受,当年同样没有人逼她一定要承担起抚养木少爷几个孩子的担子,可如果不那么做,对不起一生的良心,活在世上也永远背着枷锁,就算隐居到荒山野岭,也日日觉得人们在戳自己的脊梁骨,就算跟挚爱长厢厮守,对方又会如何看待自己?如果李寻欢不那么做,他反而不是那个义薄云天的飞刀客了,人们喜欢他的潇洒不羁,文武双全,一出场就博得满堂喝彩,谁愿意去深思那人半生的落寞寂寥,借酒浇愁?杯中之物非良药,只因此情无消解。 然而这类悲情人物虽然为人唏嘘,在文人们上层楼强说愁时感慨一下,并不受待见,人们崇拜强者,喜欢团圆,期待圆满,悲剧虽深刻,不敢多看。宋司南也觉得,当年挖了一只眼,老天爷也没见补偿什么,把她最好的岁月都蹉跎了,再施施然送个叶江川来,根本没有诚意。李寻欢后来有了小红姑娘,只有他自己晓得个中缘由,那是小李探花跟自己的命讲了和。孙小红不是林诗音,分别十年后再见到的龙啸云夫人也不是林诗音,那个桃花林里的表妹再也找不回来了。她在看到那副涂鸦的当天已经知道江舟不在了,那么多年前就走了,亏自己几十年还天涯海角地去打听他的下落。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和叶江川某种程度上是一类人,尽管他们的个性看上去南辕北辙,大相径庭,但骨子里似乎有些东西是一样的,死心眼。她这一生执拗地记挂着江舟,这个几十年前的影子,不成熟的少年,未曾说出口的誓言,守候了一辈子,哪怕早就明白没可能了。叶江川为了那幅画上的一个幻影,不甚清晰的模样,无视身边的柳绿花红,劳苦奔波,胡搅蛮缠,忍气吞声,拒不放手。她突然眼眶湿了,江舟啊,你当年要有儿子一半的坚持该多好。 叶江川对她的提前归来,既在意料之中,又十分惊喜。他也没把握宋司南能看出那首诗的心思,就算看懂了,也不见得待见,待见也不见得到哪里去。。。期望如此之低,结果倒是很惊人,他拉着刚在首都机场接到的妻子的手,不等她说话就大包小包地接过行李,肩扛手提,宋司南心里暗笑,和上次在香港一样,活脱脱一个长工。那些行李里其实没多少她自己的东西,都是给人带的礼物,这方面宋司南倒是细致周到,连叶江川的同事朋友全有份,似乎有用钱弥补感情方面缺失的嫌疑,在后来的年轻父母中间倒屡见不鲜,没时间陪孩子就拼命塞零花钱。 她给叶老太太带的燕窝人参,叶江川提过老太太是大户人家出来的,吃过见过,这些东西送她应当是识货的。不过她不敢自己去,必须得让叶江川捎过去,或者陪着一起去,女人的直觉告诉她,这位比自己身边的那个人更难缠。她给叶江川一如既往的是当季衣服,手表,有时也有偶尔得来的玩意,像是旧字帖,线装书,或是高科技,比如随身听(1979年第一代随身听就上市了),专业照相机,甚至是好的画笔,颜料什么的,一件一件往外掏,那是她每次回来最快乐的时刻,说不清是什么感觉,有点像买一大堆礼物是哄小孩开心,又像是刻意充作话题引子的道具。 这回,也许是那首诗让她心情好起来,准备的礼物也与之前不同,她带给他几本当时颇为畅销的武侠小说,既有金先生的《射雕三部曲》和《天龙八部》(宋司南只听说过这几本),也有风格截然不同的,古龙先生的《多情剑客无情剑》,此时两位宗师的作品还未被拔高到后世的高度,人们对于这类作品都只当作茶余饭后的消遣,不登大雅之堂,宋司南也不知道叶江川喜不喜欢看,只是下意识地找些能占他功夫的道具罢了。本来她只买了金先生那几本,虽说当时正是古龙创作的巅峰时代,但是他的行文风格在当时还是颇为前卫的,爱者奉为经典,恶者弃如敝履,宋司南是个老派人物,以己推人,拿不准叶江川的口味,所以起初只是自己拿来看看。 金先生的作品,任何人看起来都不费劲,连场景服装各人心里想的什么,全都妥帖安排,读起来行云流水,云卷云舒,透着圆融世故的风雅,让她想起当年在姑苏宋家的雍容日子。 古龙先生的作品,只有有经历的人才看得懂,才看得出好来,本来像她这样身世,是不可能体会到江湖险恶,快意恩仇的滋味,然而如今,没几个人敢在她面前自称老江湖,那一行行看似没头没脑的对话,省略了背景,前因,有时连人名都懒得起,惜字如金,但就是活脱脱刀尖舔血的人才能说出的话。 旦夕无常,朝生暮死,前有猛虎,后有绝壁,左右无援,风霜雨雪,刀剑无眼,今朝有酒今朝醉,知不可为亦不退,古龙笔下的英雄不全是仁者大侠,出手也不需要为国为民,宋司南心想,那些侠士一生下来就惯于与人搏命,置生死于不顾吗?千言万语都成一句,万般无奈。从亲手挖下右眼,到滇西大山,再到滇缅边境,哪一次不是这样?刀剜剑削一般的场面,从没想到能写出来,还那么多人喜欢看。可能越是没踏足过江湖的人,越向往那种情怀吧。然而身在江湖的人们心情大概就像那句歌词一样,“何必偏偏选中我。。。”。 她想试试叶江川的反应,也是最近一直在听那首小李飞刀的歌曲,顺手把这本《多情剑客无情剑》装进了行李箱。除了这几本小说以外,每次都带的东西一样不少,宋司南自己的品牌开始进军男装市场,她带给叶江川的其实是几件样衣,那人的身材正好是现成的模特,她也想看看这一季的设计上身效果怎么样。手表这回倒是没买新的,以往的存货囊括了所有叫的出名字的瑞士品牌,像什么欧米伽,雷诺,连江诗丹顿都有,可她发现叶江川从来不戴,仔细端详一番便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手腕上无论何时都是那块年代久远的朗琴,让她一度以为那个人喜欢古董表。那块表的设计在今天看来平淡无奇,一块干干净净的表盘,只有几个罗马数字在白色的平面上,用低调奢华形容也不贴切,倒是很符合他儒雅的气质。听叶江川说,那块表是他妈妈给他的,宋司南有时会想,他总带着这块,是因为那块表本身,还是他妈妈? 她本来的算计是让叶江川无意中看见这几本小说,然后一读起来就忘了时间,最重要的是,也把她忘了,哪怕是暂时的。哪知道人家明明看见了,似乎也是感兴趣的,却当着她的面往旁边一搁,大大方方的说,留着,等她走了以后一个人无聊时再读。她失算了,多年不曾显露的吃惊表情,此刻分量十足的呈现在脸上,眼睛瞪的溜圆,该死,被他看穿了! 叶江川此刻依旧是微笑的,尽管在宋司南看来那笑里透着洞悉一切的狡诈,她心里不由哀叹,轻松时光又如此快的结束了,她的那套戒备系统又被触发了,连她自己都恼恨但又控制不了的僵硬气氛,再度蓄势待发。于是她借口旅途劳顿,扔下叶江川和那一大堆或摊开或尚未打开的行李,独自往书房走去,尽管背对着那人,她也如芒在背,明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是又实在没力气拗着本心做不愿意的事。有时她也想,算了,爱怎么着就怎么着,自己肯定死在他前头,到时候还能像孙行者一样去改生死薄吗? 在顺手关门的那一刻,门似乎碰上了障碍物,没有如预料一般自己慢慢掩上,她下意识的停下来回头看,手同时已经伸出去,想要再推一下,没想到还没碰到边,那门就从外边被推开了,同时传来一声不高不低的,“別!”。 “什么?”,她迷迷糊糊的问了一句,这一天下来她也确实累了,上下眼皮都快贴在一起了。 叶江川推门进来了,她当时正想好好睡一觉,对这个麻烦人物的粗暴打扰十分烦躁,恨不得把他推出去,自己被子一蒙,睡到自然醒,然而理智还在拼死支撑着,她尽量控制面部肌肉,不显露出不悦的表情,但是声音已经出卖了她,有事吗,三个字掩饰不住的不耐烦。 叶江川也僵在那,抿着嘴唇,微微颦着眉头,不知在做什么打算,半天也没说出一句话,仿佛之前推门的动作已经耗尽他所有的勇气。 宋司南很讨厌这种不爽利的态度,不由得也皱起眉来,脸扭向一边,又把那三个字重复一遍,这一次语气硬了很多。 两个人对面站着,僵持着,不知为了什么。 叶江川忽然闭上眼,那长长的睫毛在眼下留下一片阴影,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得宋司南心惊肉跳,心说自己当年去见李长官或是跟陈帮主谈判也没像他这样啊,难道他全知道了? 宋司南这边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没想到叶江川说的第一句话是,“请你。。。请你不要把我关在门外”。这话说得她心里一酸,心想还不知道下一句杀伤力多大呢,于是赶紧堵住话头,尽量使语气柔和一些,轻轻说,“好,那就敞着吧”。 天底下没有比这句更敷衍,更装聋作哑的了,显然不能指望这样的答复解决问题。 这下终于轮到叶江川失算了,他也没想到她这么能对付,也更令他失望。然而刚才那一推似乎已经把他的克制也推到了极限,接下来的场面让宋司南十分尴尬。 宋司南冷地看着面前这个声泪俱下的男人,语无伦次地问她为什么,一连串的为什么,可她不想听,更不想回答。她本人很讨厌哭哭啼啼,特别是男人哭,最让她受不了,似乎是他们行使了本不属于自己的权利,木阿嫂的脾气又回来了,她再也忍不下去,也声色俱厉地回应道,“什么为什么,我听不懂!你给我到一边哭去,别让我看见,烦死了!”,说罢,一把那个高她许多的男人推出门去,利索地把门上的插销插上了。 她自己在门里还气的不行,本来浓厚的睡意消了一大半,可疲惫不减还增,真讨厌,她心里骂道。勉强在床上躺着,她也是翻来覆去睡不着,脑子里总是在回放刚才的冲突,真是的,费了半天劲也躲不开,天杀的! 越睡不着就越生气,她索性一个咕噜爬起来,开门,想索性跟叶江川说清楚,爱怎样怎么样,哪怕他要自己一条命赔他,也没什么大不了,总比这样钝刀子温吞水来得痛快。 没想到找遍了所有房间,连厨房和厕所都找了,家里除了她没别人,这种骤然的寂静给她一个错觉,似乎叶江川本来是不存在的,只是她幻想中的人物罢了,如此荒诞的想法竟让她觉得有几分道理。如果不是自己放不下江舟的话,怎么会阴错阳差的跟这个人在一起?自己第一次注意到他,不就是因为他长得像江舟吗?也许他本来就是自己用江舟的影子想象出来的,那么当自己不喜欢时他就自行消失了。这样也好,她混混沌沌的胡思乱想,不知怎地的翻开了那个抽屉,两个小红本直直愣愣地躺在那里,分外刺眼地提醒她这不是一场梦,无论她多么希望它是。 她抱着肩膀坐在黑暗中,连灯也没开,此刻她有点能体会叶江川独自一人的感受了。她本来可以不去理睬,该吃吃该睡睡,怎么舒服怎么来,可如果能做到那种程度,她连回来都可以省了。耳边似乎又响起在香港时那些老伙伴的话,她抱着脑袋下意识地摇着头,不是。。。不对。。。不行。。。 屋子里静如止水,时钟的咔嚓声格外清晰,当时针终于指向九点时,宋司南叹了一口气,抓起外套出了门。 原以为又会重演在苏州时满街乱转找人的闹剧,没想到等她走下楼,还没出楼洞,一眼就看见叶江川站着楼下,就穿了一件毛衣。她狠狠地拿眼瞪他,这个人怎么这么幼稚?生病装可怜的戏码用一次可以,第二次就未必好使了。再说一个大人,都三十好几了,还用这种方法,她心里很不屑。 她黑着脸几步走上去,一把拉着他的胳膊,嘴里闷闷地说了句,回去吧,那个人倒也没坚持,任凭她拉着上了楼梯,直到进门也没说一句话。 宋司南倒是不在乎,进了门也不在管他,开始翻箱倒柜的找东西。这种举动让叶江川慌起来,他以为宋司南在找他们的结婚证。 于是他主动开口问她在找什么,没想到她没好气地说,找感冒药,退烧药!原来已经在防患于未然了,叶江川松了一口气,但同时想起来那次胸闷去医院的病例和诊断书还在呢,于是立马变了一个人,他跑到宋司南面前,很乖巧地笑着跟她说,家里没有那些药,但是医院离得很近,坐地铁很方便(一号线和二号线七十年代就投入运行了,叶江川的家在王府井附近)。 宋司南拿她好的那只眼夹了他一下,什么都没说跑到厨房,用好不容易扫荡出来的一块皱皱巴巴的不知年几何的姜熬了一锅姜汤,没有糖,塞到他手上,以不可辩驳的语气命令他喝完。 那个人贱兮兮地把那碗宋司南闻着恶心的刷锅水喝下去,又没话找话地主动拿起她带来的几本闲书,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宋司南也爱理不理地哼哈着。不过她料得不错,那人果然更喜欢金先生的文笔,还迅速找到了自己热爱的人物,杨过。她心中不屑地想,你哪点像人家,人家那嘴多厉害,还招惹了一大群女孩子为他牵肠挂肚。。。 那天夜里她依旧在书房的单人床上睡,那时叶江川还在看《神雕侠侣》,似乎已经入迷了。 那一夜,她做了一个又长又混乱的梦,江舟,木少爷,陈九爷,利维,还有洪三爷,丹尼尔他们一一登场,一会在姑苏,一会场景顺切到滇西大山里,一会又在大洋彼岸的繁华街道上,她在梦里哭,哭江舟的不辞而别,哭少了一只眼,哭穷途末路,哭别人不讲道理,哭自己对不起人。除了痛哭,就是寂静,仿佛自己是游走人间的幽灵,那些聚散离合全是客串,彷徨不知所措,这难道全是假的吗?梦的最后,她又回到了当年学堂前的那棵桃树下,就在那棵树下她第一次见到了江舟。 她在梦中蓦地记起当年不经意间许的愿,愿为江家媳妇儿。 然后她就醒了,脸上全是眼泪,她目光飘渺的望着天花板,心中滋味难言,那个愿望被她忘得死死的,如果不是那个梦,恐怕余生也不会被想起。 老天爷在她身上的恶作剧太多了,少年时无意间的一个愿望,被故意曲解后应验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39.第三十章 难得一身好本领(二) 她推看了书房的门。她惦着脚走出来,时间还早,刚刚六点一刻,她不想吵醒别人,轻手轻脚的进了卫生间,洗漱完毕,她穿戴整齐,觉得有点饿,自从昨天下午就没吃东西,不知道叶江川是不是也一样。不知怎么的,她跟做贼似的,小心翼翼地走到卧室门前,却发现门开着,叶江川不在。 她心里觉得奇怪,这么大清早,外头天还黑着,他到哪里去了呢?破天荒的,她走进了平时刻意回避的卧室,一眼就看见床头那本翻扣着的《神雕侠侣》,她拿起来一看,正是杨过和小龙女在古墓成亲的那一章,她心里默默想着,自己最不喜欢这本了,说不上来什么原因,当初买下来,也是冲着射雕三部曲,三本一套,以为是同样主角的三个故事罢了。她每次读到小龙女和杨过爱情有关的描写时就觉得别扭,并非是师徒相恋让她不舒服,而是觉得杨过对于姑姑并不是单纯的爱慕,还夹杂了别的东西,最后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而现在这个情节又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自己和叶江川的关系。 正当她想的入神时,忽然响起来钥匙开门的声音,她惊慌失措的把书尽量按原样放回去,打算在对方进门之前从卧室退出来。可还是晚了一步,她慌慌张张从卧室跑出来时,正好被刚进门的叶江川瞧了个正着。 宋司南很尴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可叶江川却笑咪咪的,他手里提着还冒热气的豆浆油条,原来是去买早点了。宋司南咳嗽了两声,假装没事人一样,走到叶江川跟前把食物接过来,淡淡的问了句,冷不冷,便转身去厨房拿碗筷,似乎并不期待对方的答复。 两个人对坐着,很安静的吃着油条,喝着豆浆,叶江川好几次试图挑起话头,但最终都咽回肚里去。宋司南眼观鼻鼻观心,专心致志地吃饭,目不斜视,似乎早就预料到叶江川聊天的打算,故意不给他开始的机会。 吃完了她默默的去厨房把碗筷收拾干净,然后又回了书房。她特意把门敞着,省的重演昨天的尴尬场面,只有到了该吃饭的钟点,她会走出来和他商量吃什么或者去哪里吃,两个人才会聊几句天,她这几天没胃口,于是叶江川就提议去莫斯科餐厅吃罗宋汤和罐焖牛肉,她想了想说好,两个人乘坐地铁倒也方便快捷。 路上叶江川拉她的手,她也任由他拉着,反正不会少块肉,她心想。两个人吃东西时倒是聊了不少,从两人最近各自的工作,周围发生的事,到叶江川给她的那首诗,气氛比宋司南想象的好得多。她逐渐意识到,只要不是和叶江川独处,她就表现正常。 回到家中,她还即兴让叶江川给她试试那几件衣服,那人也兴致勃勃的穿上在他看来是奇装异服的古怪装束,像玩游戏似的,一套一套穿上,然后装模作样的走来走去。宋司南完全从专业角度去评测这些设计的优缺点,很认真的端详,但叶江川会错意了,他以为今天是个好机会。 全部试过一遍后,宋司南也累了,她刚要站起身来伸伸懒腰,准备回书房时,叶江川从后面拉住了她,她本能地挣开了,落荒而逃。她不敢看身后那人的表情。 第二天,依旧如此,叶江川的话越来越少,甚至比此前两个人关系更僵时还要少,第三天,第四天,愈发沉默,连宋司南也觉得家里静的有些怪异,看上去像是自己凶神恶煞不让别人出声似的,可她不记得有过啊。 到了第七天头上,她从洗手间出来,低着头一没留神撞到叶江川身上,结结实实听得见响声的一下子,她惊呼了一声哟,等站定了,看见叶江川捂着胸口,一声不吭地回卧室去了。 “哎,你撞疼了没有?”,宋司南在他身后小声询问,不知道他听见没有,反正没有回答。 生气了?宋司南心里疑惑,自己也不是故意的啊,算了,还是去瞧瞧,省的担心。她跟着叶江川回到他们的卧室,对方只是坐在床边上,对于她跟进来没什么反应。 宋司南并排和他坐着,试着问,“江川,刚才撞疼了?难受吗?”。叶江川只是摇头。 “你怎么了?”,她又问。那个人还是摇头,似乎他变成哑巴了。 “你要我怎么样呢?”,她被逼得没办法。结果还是一样,那个人现在只会摇头。 她累了,心想这样的日子真是够了! 于是她强忍着逃开的冲动,耐着性子最后一次哄他。 她刻意地笑着,尽量用轻松的语气,调侃的声调,说,“你又生气了?我怎么得罪你了?”。 可这次没有跟以前一样奏效。 叶江川这次倒开口了,只是说的话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他说的是,“我不是小孩子”。 这样子完全装不下去了。他说得对,宋司南忽然认识到,以前叶江川其实也看出来她的把戏,只是不想破坏气氛,没说破而已。 她心虚地说,“对不起,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只想看看你有没有事”。 叶江川平静的答道,“我没事,你不用为我担心”,语气没有一丝埋怨,平静的没有一丝波澜,一如他的目光一样。 她完全处于被动,似乎应该结束对话,退出去,该干什么干什么,她的脚也顺应心意地要原地转动,可头却不由自主地没有一同转过去,呈现出一种极其别扭,不舒服的姿态,一如她的心理活动一样。 她终究没有转身离开,莫名其妙的意志让她留下来,继续面对这个艰难局面。 她觉得心里堵的慌,然后眼眶也湿润了,嗓子在想要发声时变得干涩沙哑,试了几次以后,嘴终于发出勉强可辨的音节,“江川,对不起。。。我错了。。。一直错了”。 她站起身来,搂着还坐着的叶江川,眼泪开始不住的往下掉,对方似乎麻木了一样,对于她的动作没什么反应,直到她的眼泪砸在他的脖子上,才动了动。 她松开手臂,看着抬起头来的叶江川,对方的眼睛里写满了疑惑,以及深不可测的哀伤,落寞。 连宋司南自己也搞不清楚现在是怎样的心情,只知道很难受,喘不过气来,往事一件件涌上心头,让她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不住的摇头。 愿为江家媳妇儿,几天前梦里回忆起的遥远祈愿,此刻又在敲打她的心,她的大脑。她忽然笑了,这一辈子,老天爷总在不容置疑的宣称对她的主导权,不讲道理的一次次用现实来按着她的脑袋,教她什么是服从,什么是胳膊拧不过大腿,一次次用阴错阳差和出乎意料来嘲弄她的反抗,那么这回,老天爷,我顺着你,你又要怎么折腾我呢?她若有所思的看着叶江川,手抚着他的脸,轻声说,“江川,我想明白了”,而心里却在说,我这一辈子刀山火海,不需要旁人告诉我怎么做,老天爷怎么看,到咽气蹬腿那一天,我也只求问心无愧,无论黄泉地狱,也不怕你小鬼阎王。 叶江川还是没动,只是握住了她的另一只手,劲很大,像铁钳似的,似乎想要把她和这一刻牢牢的固定下来。她感到手腕上惊人的力量,很疼,但像赌气似的,她没有让他松开。 过了很久,她已经感觉不到手腕是自己的时,才轻轻碰了碰他,问他有没有想问他的。 没想到叶江川却说,“你说吧”,一下子跳过了中间的衔接。 她吸了口气,一半真一半假的告诉他躲避的原因,真的部分是她的感受,假的部分也没有刻意编造,只是为了绕开江舟把她的经历演绎了一下,譬如说她那玉石眼珠的由来。 说来也巧,她的三任丈夫没有一个问起过她眼睛的来历,尽管离得稍近就能看出那绝非血肉。对于第一次嫁的木少爷,她很感激,认为这是给她留面子,对于第二次嫁的利维,她很疑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明摆着的异样,对方又是那么精明细致的人,怎么会发现不了,其实她忽略了费里曼迷恋她的本质,猎奇而已,她那诡异的眼珠子在他那里非但不是缺点,而是不可替代的特质。对于面前的叶江川,倒是没什么好说的,是自己主动给他说的,那时候她怎么也想不到会和这个人在一起。 叶江川对于她自卑的理由并不满意,几年来的避而不见,性情难以捉摸,他今天不想在无休止的猜测下去,也不再顾忌什么,直截了当的揭穿她,那个理由不够! 宋司南对于他的细密心思是有准备的,哪怕她并不敢说真的了解这个人,但是她分明在他身上看见了江舟的影子,他的父亲与他一样有着缜密的心思和惊人的洞察力。 她顿了顿,终于下定决心抛出在脑中百转千回过的解释,说完了就闭嘴,再不接受任何问题,这是她多次应对媒体练就的本事,抛出一个七分真三分假,无法核实的料,出乎提问人的意料,但又暗合他们多种猜测之一,然后绝口不言,给提问者一个印象,我只能透露那么多了,这无形间给那个爆料镀上了一层真相的外衣,爱信不信。如果对话的人是江舟,她不会用这种手段,但并不是。 叶江川对于她说的,十六岁被人欺负了伤了右眼,最后没保住的说法,很有些无从下手,不知道从哪个角度来质疑,或者说,他不忍心,联想她前前后后的表现,居然越发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他蓦地发现自己一直抓着她的手腕,连自己的虎口都红了,赶紧松开,慌乱的问她,疼不疼,还小心翼翼地帮她活动关节处,不时偷偷看她,怕她恼怒。他一边揉着她的手,一边轻轻地说,怎么不早说呢? 她并没有说话,思绪飘到几十年前那个午后,姑苏宋家大宅她的闺房里,镜子,寒光闪闪的刀,精致冰冷的银怀表,她的小丫鬟小桃,她有时也管她叫桃子,血,好几块汗巾上全是,祠堂在仅有的一只眼里歪歪斜斜,整个世界也不正了,那些三老四少,被她的样子吓坏了,她也被他们惊愕的表情刺痛了。眼泪早就溢满了她左眼的眼眶,一串串接连不断,打湿了她衬衣的前襟,她浑然不觉,呆呆地仿佛元神出窍,一动不动。 叶江川吓坏了,宋司南的样子,在他看来是揭开深藏已久疮疤的痛不欲生,他深深后悔自己为什么非要问她,逼她说出这么不堪回首的往事,更自责自己在她百般回避时就该想到的。 其实他并不了解宋司南,也只猜对了一半,她当年亲手挖出右眼时,虽然痛彻心扉,苦不堪言,但并不想死,她心里有另一股劲,在和风细雨的日子里隐藏至深,连她自己也察觉不到,无论是看着她长大的父母,青梅竹马的江舟都看不出来,那是一种哪怕老天爷要我去死我就算爬着也要活给它看的意志,很纯粹,不为什么,就为了不随它的意。这说不上出类拔萃,只是性格使然罢了。这一点陈帮主和她的那帮老部下,其实看的最清楚。 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仍然是可以主导他们之间相处的。这个发现让她心头一松,她顺手拿起他读了一半的小说,随口问他好不好看。叶江川实话实说,说还可以,就是里面的小龙女怎么看怎么像他妈妈,还很认真地问她这个作者是谁,有没有可能以前见过叶老太太。 宋司南被逗乐了,她心想金先生怎么可能见过你妈呀,不过转念一想,事无绝对,自己都能遇见叶江川,这世上也没有什么不可能的了。她只好给叶江川说,自己也不知道,没准真见过呢? 叶江川一本正经地指点着书里某些描写,说,“所以我说他这些描写不自然,她一开始那么冷,就会一直冷下去,怎么可能忽然跟普通人一样了呢。。。”。 宋司南表情很尴尬,也很好奇他母亲究竟是怎么一个人,怎么会给他留下这么奇怪的印象?尽管叶老太太给她的印象也很古怪诡异,但是人家终究是母子,还相依为命这么多年,怎么可能不在乎这个儿子,想当年自己对木少爷几个孩子,还有丹尼尔,都不是亲生的,一要分开还哭的稀里哗啦的,怀胎十月掉下来的肉,怎么可能不闻不问,不理不睬?再说小龙女是个虚构的人物啊。 可叶江川十分肯定,这个就是按照他妈妈创作的,他以前从未对某部作品里的女性角色如此认真,宋司南想破脑袋也想不到他对于《神雕侠侣》的兴趣点如此与众不同。 于是为了寻找话题,她主动跟叶江川问起他小时候的一些事,算来距拿到那个小红本已经有好几年的时间了,她还从没有主动了解过这个人的过去,只有他偶尔提起的零星的回忆,也让她对这个行事不同寻常的叶老太太产生了兴趣,其实她没意识到自己是想看看江舟到底娶了个什么样的女人。 叶江川说他妈妈经常呆在房里,锁着门,他一开始总蹲在门外等她开门,但是时间久了,他渐渐明白那是徒劳的。 宋司南很好奇地问他,怎么不敲门,谁知叶江川告诉她说,敲过,他妈妈也开门了,但是似乎很不高兴,所以他后来就不敢再打扰了。 宋司南觉得很怪,一个孩子不管怎么死缠烂打,似乎都不为过,那毕竟是他的亲妈,从小拉扯大的,怎么就那么生分呢? 叶江川告诉她说,他小时候不是妈妈带大的,是奶妈和家里做工的姐姐照顾他的,一直到七八岁才开始和母亲一起住。宋司南点点头,这倒是不奇怪,以前稍微有点产业的人家,主妇生了孩子都不会亲自带,连喂奶都是请奶妈代劳,自己带孩子的都是小门小户,她记得自己小时候也有个奶妈姓刘,人很随和,总是干干净净的,说话轻声细语,她也是自己贴身的小丫鬟小桃的母亲,自己的亲生母亲虽然没有事事亲力亲为,母女间的感情却很不错,自己从小就和母亲一起睡,到了十多岁才肯去自己房里独自睡,总是找借口说怕黑,还被家里人笑话来着。 宋司南想到那些温馨场面,不经意间露出了笑容,自言自语一般跟叶江川念叨着,可对方显然没有共鸣,他告诉宋司南自己自从和母亲住在一起,就一直在自己房间的小床睡,他妈妈可以一整天都不跟他说话。更令宋司南震惊的是,叶江川说无论他做什么,他的母亲都没有反应,既不会高兴,也不会生气,就像一尊塑像一样。 宋司南听着居然觉得毛骨悚然,如果真像叶江川说的那样,那和与一个假人生活在一起有什么不同呢?就如同她前几天走出书房发现叶江川不在时产生的他不存在的错觉一样,难道叶江川认为这样是正常的吗? 她赶紧转换话题,试探地问他叶老太太有没有跟他提过他父亲的事,一是好奇,二来以后再跟叶江川说话时也有所准备,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能提。叶江川想了半天,还是没有,他母亲只是把他父亲的遗物给他看过,一些他想收藏的就随便他拿走,比如那个铅笔画的本子,还有他一直带着的手表。宋司南恍然大悟,原来那是江舟的东西啊。 她心里很是同情这个人,似乎也悟出了一些叶江川对她的感情,她很清楚那不是自己想要的,但到了这把年纪,还纠着那个影子不放有什么意思呢?不如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天快黑了,原来两个人已经谈了一个下午,这是即她生日那次以后,两个人在一起最长的时间了。 她起身去开灯,没想到电灯闪了一下,还有火花咔嚓声,接着就是一片黑暗,连客厅里原本亮着的灯都灭了。她歉意地朝叶江川看了一眼,大概是她之前按开关太猛了,瞬间电流过载,把保险丝烧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0.第三十一章 一片冰心在玉壶 宋司南竟然和叶江川几乎同一时间说了同样的话,别慌,我去瞧瞧。 在黑暗中两人错愕地片刻没有出声,自己说的话以另外一种声音,从他人的嘴里说出来,真是奇特的感觉。最终还是宋司南先开口,问叶江川有没有工具,到哪里可以去检查电线。叶江川让她在原地等着,拎着工具箱要自己一个人去,宋司南不满了,这些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住时做惯了的,凭什么小看她?她不理叶江川的说什么,抄着手电跟着他出了门。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老楼房,电闸不像后来建的商品房,有统一的配电室,而是在楼道里。叶江川熟门熟路地就要开电闸盒,宋司南吓了一跳,在她看来叶江川只戴了一层旧棉线手套的双手直接去接触强电设备,无异于胡闹,叶江川笑着轻轻拍拍她的肩膀,在她耳边低声说,没事,相信我。在宋司南不满的注视下,叶江川一只手猛一较劲,那牢固而陈旧的铁箱子应声而开,震出的灰尘在手电光的黄色光束中纤毫毕现,呛得在一旁举着手电给叶江川照亮的她一阵咳嗽,那人歉意地冲她笑笑,她却毫不在意,踮着脚凑近了看(故意装在高处,防止小孩子触摸),自信满满的去搜索各个部件的标识符号,以及想象中整齐排列的刀闸和分明有序的线路。 没想到出现在她眼前的是截然不同的结构,几个黑色的小匣子和颜色看上去完全一样的电线(可能是时间长褪色了,在光源差的地方分辨不出来),哪怕凑的更近也看不清上面年深日久糊了一样的小字,叶江川的脑袋凑过来,她还嫌挡了光,想让他离远些,不想又被那人笑嘻嘻的拿走了手电。叶江川的身高查看电闸当然毫不费劲,他举着手电只上下扫了一遍,就把电闸盒关上了。然后自言自语地说了句,不是总闸的问题,就匆匆拉着她回家了。她一边小声嘟囔着,显你了不起了,谁知道被人家听见了,还很气人地还嘴说,本来就是。。。 回到他们的单元里,不用叶江川解释,她就知道要大概是要换保险丝,还非常有眼力地把板凳放在下面。她知道保险丝的电路盒在玄关的墙上方,位置很高,离天花板很近。谁知道叶江川并不领情,漫不经心地把凳子又挪开,连照亮的活都没交给她,自己举着手电和螺丝刀,三两下就换好了,刀闸一合,光明如初。她那颇有几分不甘的表情一下子被瞧的清清楚楚,当看到叶江川脸上耐人寻味的笑意时,她才意识到,自己怎么跟个小孩子似的,真是老了。 她笑了,原来自己不用事事亲力亲为,身边的那个人愿意打理一切,只要张着手什么都不做就好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其实一直被自己忽视着。这也没什么不好的,她心里想,不觉间笑容更深了。 后来家里再坏了什么东西,宋司南都不再像以前那样抢着去处理,她知道这些事用不着她了。每次叶江川聚精会神地在一堆乱七八糟的零件c工具和说明书c使用手册中间奋战时,她都微笑着在一旁坐着,那个人有时兴致来了,还会即兴给她上一堂原理解析,两个人颇为认真地探讨收音机的接收频率问题,相机镜头的变焦,还一起鼓捣,把家里的旧收音机改成了短波电台,普通相机的廉价镜头改成了广角镜头等等。其实宋司南并不在乎钱,哪怕专业相机和镜头永远都贵的吓人,对她来说都像买玩具一样轻而易举,高端的音响更是不屑说,但她特别喜欢这些拆拆补补的过程,也开始欣赏那人灵巧睿智的心思。 她回去香港或者海外的时间,不知不觉中变短了,这源于叶江川几个月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个音乐盒。 她刚收到时并不以为然,那就是市面上普通的音乐盒,说实话,外表看起来简陋粗糙,连颜色都不正,上上下下打量起来也没什么机关,她心想,那个人的品味什么时候这么差了,还是本来如此,只是自己没发现罢了? 这是叶江川第一次送她生日礼物,她还是很给面子地上了几圈弦,听听动静也算对得起他了。当她听到《送别》的旋律时,才惊讶地重新审视这个音乐盒。要知道,当时市面上的音乐盒,哪怕是几十年后的同类产品,都没有播放这首曲子的,而且音乐盒本身内部结构是纯机械发声的,不像后来那种唱生日歌的蜡烛自带一个简单的电路,播放录音一样。 她不敢把那个小盒子拆开,但她在国外多年,对于这种起源于西方的机巧玩物有一点了解,想要改变盒子里原有的旋律,只能重新打孔,新的孔隙的高低远近和排列顺序必须精准,才能让同样的机械发出预想的音节,这要求对音律和机械结构都有极高的造诣才可能做的到。 叶江川知道她喜欢李叔同的那首《送别》词,也知道她一听这首曲子就舍不得走,才会另辟蹊径,把音乐盒里莫扎特的小夜曲片段改成了《送别》的调子。 宋司南看着手里的小盒子,不经意间笑了,心里说,叶江川啊,你还有多少本事没拿出来?她想起来在利维身边的那些年,收到的眼花缭乱的珠宝首饰,金光闪闪,璀璨夺目,那些定做的款式也是花了大心思的。 利维知道她最爱红宝石,曾委托卡地亚设计并打造了一枚凤凰造型的胸针,光是天然红宝石加起来就有十几克拉,为了体现羽毛的层次感用不同颜色渐变的宝石精心排布,光是找齐这些完美色系的天然红宝石就难以想象,设计师特意参考了中国传统艺术中凤凰的形象,用西方的立体概念诠释东方图腾,光是创意和复杂的手工工艺就价值连城,她看过也赞叹不已。 老实说,她是喜欢那美丽绝伦的艺术品的,也明白利维的苦心,然而依旧在收到的第二天就放进银行的保险箱里,再也没有拿回去。叶江川的盒子在那些夺目的物件面前简直有碍观瞻,可宋司南自从拿到手里就带在身边,哪怕叶江川不在了,也依旧如此。 有些东西入眼,有些东西入心,叶江川的礼物就是后者。宋司南也暗暗惊讶他的心思,这个男人的心细密的让她一度极为恐惧,没想到也有好的一面。当看到本来定了机票要走的她,一边打电话给香港的助理修改行程,安排一系列因改期造成的麻烦琐事,一边用余光若有所思地瞥他时,叶江川笑地有些姿意。 看着他“奸计”得逞,宋司南惊讶地发现自己也没有很生气,在并不遥远的记忆里,他故意跑出去吹风,生病装可怜的情景还在眼前,那时她烦躁的很,对这种伤害自己利用同情心迫使他人妥协的手段嗤之以鼻,甚至厌恶,可现在这个人的小把戏反而让她有一丝惊喜。 另一个让她终于踏踏实实开始在北京安家的原因是,她应邀作为国外文化艺术方面的顾问,在文宣部门负责外国图书影视的翻译和审阅,虽然不是重要岗位,可至少让她的生活充实起来。她心里猜想是以前交流考察的领导或者是叶江川本人介入促成的,但是叶江川不提,她也不问。 在她工作期间,有幸参与了好几部世界名著的翻译校对工作,有些有争议或者拿不准的地方,她有时会和叶江川讨论。当翻译到《蝴蝶梦》(英文名rebea)时,她开玩笑问叶江川,怕不怕也遇到那种可怕的女人,她这么问,一是因为自己的英文名字也是丽贝卡,二是书中的丽贝卡不爱她的丈夫,在人前起劲地扮演夫妻恩爱,背地里用喜怒无常来折磨丈夫,这看上去与宋司南这几年对叶江川的态度很。。。相似。 她以为又会听到重复过不知多少遍的深情表白,然而出乎意料的是,他只是摇摇头,说在他看来,这本书写得最好的地方就是情景描写,曼菲尔德庄园的阴骛,山雨欲来的压抑和死去的丽贝卡无处不在的烙印,除此之外,简直不知所谓,他最后说这本书的作者代入的主体既不是女主人公,也不是男主人公的前妻,而是那个老巫婆一样的管家太太,整个作品被扭曲了本来面目。宋司南其实读出了更深一层的意味,可能是与作者同为女人的直觉,那就是这里面的人物除了管家太太,都与真实面目正相反,似乎用浮夸的手法写假来烘托真,叶江川能感觉出扭曲,但扭曲成什么样就力所不及了,男人和女人的思维究竟是不同的。 叶江川又加了一句,说如果现实中真有男主角这样的男人,他不配喜欢丽贝卡,因为他根本不懂她。宋司南心想,你以为自己很懂我吗?不知道你查没查到木阿嫂的那些事,如果知道是我干的,你还觉得我那么好吗? 她回想着小说里丽贝卡一次又一次在曼陀利庄园举办盛大聚会,为丈夫博取知名度,招揽人脉,自己也在做同样的事。叶江川的朋友不多,同学也分散全国各地,平时没什么社交活动,参加进修班时倒是认识了几个颇谈得来的同修,和他年龄相仿,级别相近,领域各有不同,她有时晚上接他时碰见了也会打个招呼,慢慢地似乎是受了她的影响,亦或是看到别人有老婆接自己没有不甘心,越来越多的学员家属出现在进修班的教室外面,渐渐的开始形成另一个圈子。 宋司南始终是以过来人的心态接人待物,洞察人心的本事比这些同伴高出太多,又与世无争,无论谁都喜欢和她接近,她也渐渐摸清了叶江川那几个朋友的爱人都是谁,各自脾气秉性如何,有时也会借机不着痕迹地送一些不显眼的小礼物,其实只是撒芝麻的性质,谈不上拉拢或是可以结交。她心里清楚能为叶江川做的很有限,只想要尽可能的发挥些作用。她也明白这毕竟是叶江川自己的事,应该尊重他自己的意愿,还没到了自己插手的地步。其实很多年之后,她才知道,叶江川的仕途根本不用她帮忙。 宋司南也能看出来叶江川对于升官发财并不太热衷,这在她看来也没什么,自己一不指望他赚钱,二不打算挣个官太太的身份炫耀。如果要炫耀的话,她呆在利维身边就好了,二十年前那场婚礼的排场,至今无出其右者,可又能怎样?再多的花团锦簇都是给旁人看的,对自己没有任何意义。宋司南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帮他维持现状罢了,她很喜欢现在的状态,两个人一起瞎鼓捣的日子,江舟的影子似乎在他们中间越来越淡,她心中的那堵墙也越来越薄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1.第三十二章 君方填词我成曲 宋司南渐渐地把香港和欧洲北美的事务托付给可靠的下属,但也不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待在北京,当时国内长途电话还不能随心所欲地打,北京本地市民要跑到西单的电报大楼排队才行,更何况国际长途。她通常用电报联系海外事务,但很多时候一封电报根本讲不清楚,一来一回的时间也等不及,她还得亲临现场才行。每到这时,叶江川会尽职尽责地一直送她到机场里,倒是不见了过去恋恋不舍的凄惨模样,自觉地包揽所有的行李,宋司南只需要带着自己就好了,大摇大摆走着前头,跟地主婆带着长工去赶集似的。 等她到了地方,电报倒成了他们两个解闷的玩意儿。她尤其喜欢玩些文字游戏,哪知道叶江川更加擅长,有来有回,倒是乐此不疲。 一开始她接到叶江川的问候,上面就是普普通通的问候语,司南,你回去三天了,一切还好吗?事情进展的顺利吗,有没有我能帮得的忙。 这些话横竖看也没有玄机,也是夫妻间最正常的对话,但是宋司南想起来上回叶江川催她回去的那封回文诗的电报,决定逗逗他,看他如何反应。 于是她的回复是这样的:江川,朝三暮四(其实是三天外加一个晚上),昼夜颠倒(有时差),有张有弛(业务进展),坐壁上观(让叶江川別管)。 叶江川的电报隔天就到,其实主要是因为有时差,且邮局只有白天的工作时间才营业,两边在收发上无可避免的耽搁了些时间。 宋司南惊讶于自己对于这份不怎么重要的电报的盼望,拿到手以后,她迫不及待地拆开,发现里面似乎是个对联的上联。 形单影只,晨昏反复,自语自言应和,望洋兴叹眼欲穿,燕南北,何如你我? 仔细一看,她发现这不是上联,而是《鹊桥仙》的上阙,还不忘对应她上一封电报里的那些四字成语,还要平仄押韵,言之有物,语句通畅,真不好接下阕。她心里酸溜溜地想,这个人干什么都那么较真儿,真是的。这下轮到她自己苦思冥想了,由于事务繁忙,她三天后才勉强写出答句,发给叶江川。她其实知道自己已经输了,但并不沮丧,也没有对这个游戏丧失兴趣。这都有些不像她的个性了,她其实是个蛮在乎输赢的人。 叶江川自从宋司南离开以后,不知怎么一天有事没事地总在单位收发室附近转悠,后来连同事和收发室的老师傅都看出来了,都跟他打趣说,见过想老婆的,可没见过他这么黏糊的,老同志们都好心劝他,来日方长,同一个办公室的年轻人们就没那么含蓄了,当时正是夏天,街上好多卖粽子的,叶江川有个同事小魏,年纪最轻,也最喜欢开玩笑,他天天买红小豆的粽子,还总请叶江川一起吃,然后问他是不是感觉好一点。叶江川当然明白什么意思,他平时是个安静内敛的人,也是小魏这些年轻人尊敬的前辈,那些人从没见过一丝不苟的他的另一面,对他愈发好奇起来。叶江川也不客气,给他就吃,来者不拒,有时还会评论下今天的糯米蒸的火候如何,或是豆馅打得够不够细。 不仅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叶江川的那点事儿已经不仅是他本科室的关注焦点,更蔓延到其他科室,甚至部门,当然也归功于他周围那几个精力过剩,异常活跃的年轻人。 现在叶江川根本不用亲自跑收发室了,有的是人代劳。外联部的小何是小魏的老同学外加死党,在八卦方面比其友更胜一筹,他的办公室离收发室最近,平时就经常义务帮其他同事取件,这回更是助人为乐,叶江川早上到办公室时,宋司南的电报多半就放在他的桌上。 他迫不及待地拆开这封盼望已久的电报,脸上时而露出笑容,时而皱眉。 上面正是宋司南给他补的《鹊桥仙》的下阕。 山重水复,朝发夕至,且行且止不迫,凭栏笑忆乐如昨,未寒暑,知否啰嗦? 小魏同志在叶江川专心致志读电报时,就抻着脖子巴望,没想到被叶江川的余光捕捉到了,更没想到叶江川大大方方地邀请他有兴趣一起看。 小魏惊呆了,他以为那上面是肉麻的情话,而一向老成持重,一本正经的叶工(叶江川的头衔是工程师,那个年代都会被称为某工)竟然敢和自己分享这么私密的文字,难道是感谢自己请他吃了好多天的粽子?尽管如此,他还是立刻凑了过去。 叶江川让小魏过来看,不只是一时兴起,更因为他知道这个年轻人也是传统文化爱好者,平时时有新作,也经常和叶江川请教,两人算是臭味相投。小魏的父母都是高级知识分子,奋战在科研攻关第一线,平时不着家,抚养教育小魏的责任就顺理成章地落在爷爷奶奶身上,万幸的是,小魏的爷爷奶奶非但不是文盲,还比同龄的大多数人更有文化,他的爷爷是前清的举人,奶奶是大家闺秀,虽然对数理化无能为力,但是四书五经,诗词歌赋还是信手拈来,小魏的语文全是爷爷辅导的。尽管在当时以及后世的几十年里,古体诗词都是比京剧艺术更非主流的小众爱好,但依旧有人天生就能感知文字格律的美感,小魏就是其中之一,叶江川也是。 小魏读着下阕,就知道还有上半截,叶江川也适时地把上次发报的底稿递过去。小魏歪着脑袋左看右看,忽然笑了,一笑起来就停不住。科室里的其他同事纷纷转身回头往他这边看,叶江川赶紧把两张电报都拿走,问他为什么笑。 小魏一边抚着肚子,一边不知收敛地说,“叶工,嫂子才走了几天吧?我还记得你送她那天是我帮你请的假。。。你看看你写的啊,跟那位写“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的”的一样。。。你至于的吗,哈哈,嫂子说你啰嗦。。。”,叶江川的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没想到自己拿他当知己,可人家还是个孩子。。。 更要命的是,同事们纷纷投来复杂的目光,惊讶的,尴尬的,笑话的,同情的,玩味的,居然还有赞许的。。。,叶江川的嘴角抽动了好几下,才镇定下来,一如往日温文尔雅地抱歉道,对不起,打扰大家了,没事,没事。。。 小魏也不是笨人,察觉到情况不对,赶紧大声为叶江川解围,“对不起,我说话声音太大,打扰大家了,别介意,我请你们吃粽子。”,这最后一句画蛇添足,起了反作用,大家的笑意反而更深了,意味更加明显了。叶江川已经无所谓了,反正自己追宋司南时周围的人没有不知道的,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其实叶江川单位的同事,无论级别高低,素质还是比较高的,绝无低俗调侃或讽刺,连议论的都几乎没有,他们只是很关心这个各方面都堪称优秀的年轻人。 比如说在中午去食堂打饭时,打菜的大妈都会特意给他多舀一勺实惠的,还无比亲切地嘱咐他说,媳妇儿不在家,没人做饭,中午吃不完就留着晚上吃。这话不光叶江川听见了,他左右两个窗口排队的人们,还有他身后两米左右的范围内,大概都听见了。 又如每天上下班,他经过收发室传达室时,里面的师傅大爷都会主动探出头来,问他有没有电报信件什么的要发过来,他们拍着胸脯保证帮他盯着。叶江川满脸通红地跟老人家们道谢,之后落荒而逃一般跑掉。这还不算,有时外联部的小何,组织部的小崔,会时不时地埋伏在他去办公室的必经之路上,措不及防地对他进行第二轮轰炸,这就很尴尬了,最后弄得叶江川总是下意识地四下张望,草木皆兵。 叶江川把这些糗事或诗或词地写给宋司南,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你快回来。 宋司南接到来信,笑的前仰后合,那个人的只言片语成了她这些日子以来为数不多的消遣。本来她在海外要解决的都是麻烦事,也已经习惯了种种突发事件和挫折,每次都是准备去啃硬骨头的,哪怕成天对着枯燥的报表数据,或是言辞闪烁翻来覆去的信件往来,她也坦然应对,这种没有乐趣的生活已经成了习惯,现在多了些佐料调剂,她竟然觉得啃骨头也没什么不好。 最近,她终于快要敲定了欧洲一家公司的并购章程,这也不是第一次她收购其他品牌了,之前让叶江川耐心等,也是因为这种事就是水磨功夫,急于自卖自身的公司可不是后世的房地产,根本谈不上待价而沽,也没什么过了这村没这店的担忧,唯一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条款细节。宋司南从不轻易收购其他品牌,也绝不会看在哪个朋友的面子上买不喜欢的东西。经营不善的时尚品牌就如同过气的时装一样,急剧贬值,且不一定有回收再利用的价值,宋司南之所以接收这个牌子,是看中了它的设计团队,无论是对流行趋势的把握还是设计功力,都在水准之上,搞砸事情的是它糟糕的营销团队和一塌糊涂的质量控制,好好的设计,生产出来的产品完全是另一回事,连最基本的包边线都是肉眼可见地歪斜,这样的笑话怎么可能有顾客会买。 偏巧这个经营不下去的品牌的话事人正好也是营销采购方面的主管,自己把公司弄垮了,说起话来倒是硬气,咄咄逼人,有时让宋司南有一种幻觉,似乎她是求着别人收购的那一方。对方的高管们清一色的白人,一个个不论男女眼睛都长在脑盯上,说话恨不得用下巴对着别人,完全不理对方说什么,只坚持自己的一套,这样就没得谈了。如果是以前,宋司南也就算了,人家不想卖给你,还能强买吗?可这回不知怎么的,她忽然生起气来,如果利维在她身边,一定会劝她当作踩了狗屎,别跟他们计较。 她知道这个品牌的某些主管在华尔街有几个熟人,话里话外都带出来我背景深厚,你不配和我谈条件的架势,真是既愚蠢又可笑,更可恨的是他们不尊重对手,连基本的功课都不做。 她并不想去麻烦利维或者丹尼尔,只是改变了原先的计划和策略。原先打算收购整个公司,其实是个很厚道的做法,原来公司上上下下面子里子都好过,可对方不上道,也很不厚道,那就别怪我了。 宋司南并非是意气用事,多年来在商场打滚,对于事情的度,她是很有发言权的。正因为她太了解这里面的事,才会一眼看出来对方如此不可理喻,是冲着自己的肤色种族去的,如果自己也是他们的同类,事情根本到不了这一步,也是她始料未及的,以前在利维身边时,从来没有过这种破事。不仅是那些高管,还有他们同样趾高气昂的律师,几乎是胡说八道地不断故意曲解对话,还企图威胁她终止收购要面临的可怕后果。 她自己的律师也跟吃错了药一样,劝她接受现实,不要激怒对方团队,这让她动了真怒。她先是笑着问那位衣冠楚楚以法律精英自居的律师,收了对方多少钱,这句话其他人不能问,但宋司南例外,那些虚招对她没用。这是她给这位大牌律师最后的机会,可惜如她料想的一样,他并不具有大智慧,还是用毫无诚意的套话敷衍她,她在下一秒解雇了他,临走时那位男士冷笑着对她说再见。 宋司南自己熟读这方面的条款,那是带着眼镜数十年如一日一字一句盯着密密麻麻的小字,仔细琢磨,不断钻研的成果。她知道重要的事必须要自己清楚,不能依仗别人,灯塔国的律师被吹的神乎其神,其作用比文书强不到哪里去,人们之所以花钱请他们是因为法律规定必须由他们来执行或者见证某些活动,仅此而已。 那些道貌岸然西服革履的职业讼棍在胡说,拿她当作傻瓜一样她怎么会不明白律师行业盘根错节的利益网,这些人上法庭是家常便饭,正常的法律手段对他们无效,所以她一不做二不休,知会了陈九爷。本来她不想麻烦陈帮主,可对方的律师们真的无所不至,有的没的,恐吓诋毁全用上,她忽然觉得标榜法律与秩序立国的土地上,这两者成了笑话。陈帮主倒是比她预料的热衷得多,宋司南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她私底下已经与对方的设计师团队达成协议,用远高于他们原来薪酬的优厚条件吸纳整个团队,对方采购链和管理层吃回扣作假报表的证据其实早就攥在她手里,通过关系网,拐了七八个弯最后到了一个颇有影响力的媒体手中,该媒体派遣一位经验老到的记者以普通职员身份在该公司秘密调查了几个月,除了宋司南提供的线索以外又查出一连串花边新闻,最后演变成一场长达数周的跟踪报道,长篇大戏,从不同角度触及当时社会的道德底线,引发各界议论,此公司默默无名的品牌也变得家喻户晓,很难说是好事还是坏事。 媒体的介入让这件事持续发酵,已经超出宋司南当初的估计,那家公司的管理层比她想象的黑的多,执行总监挪用公司账上数百万美元砸在股票上,人力资源的主管与财务主管不清不楚,各种账目虚报,高层挥霍无度的账单全走了公司账上,连遮掩都懒得弄,账面上亏空巨大,单是初步估计,截止本年度第二季度,就亏了上千万美金,可笑的是这家公司自身的总估值还不到一半,那几个所谓的华尔街朋友也没法救他们,只是出主意让他们想办法上市,借鸡生蛋,把难关糊弄过去再说,然而为时已晚,此刻不只是当初那家大媒体,几乎所有的传媒形式都想蹭热度,反正新闻不是私有财产,谁抢到算谁的,一时间风起云涌,连当时一位驴党重要人物的桃色新闻都被盖过去了,可谓因祸得福,否则的话,十几年后的总统人选怕是要换做他人。 宋司南早已经终止了收购进程,没有人愿意接收数额如此巨大的债务,那家公司的几个高层的名字几乎天天见报,知名度堪比最火的说唱艺人。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清晨,那位人事主管与执行务总监从洛克菲勒大楼顶层双双跳下,还颇有几分梁祝的味道。管理层的其他人似乎没有这种浪漫情怀,或者因为有宗教信仰不敢放弃生命,只能接受应得的命运,或是锒铛入狱,或是身败名裂,或是妻离子散。哪怕重金之下,也没有律师为他们辩护,只有起诉机构指定的律师陪同,这当然不可能是因为广大的律师届同仁不齿于为恶人辩护,也并非是冥冥中正义的力量,而是有人在背后操纵的。宋司南也很感慨,很多时候正义在哪一方,很难说的清。 宋司南看见两位自杀的新闻以后,完全没有愧疚或是后悔的想法,她想的是,你既然踏进了名利场,手伸进了百宝箱,拿了不该拿的钱,惹了惹不起的人,就应该知道后果和代价。她还特意在事发仅仅两天后,亲自到洛克菲勒大楼底下走了一遭,为了不惹人注意,她早晨五点钟就到了,戴着墨镜,踩在水泥地面上若隐若现的血迹上,来来回回,自言自语道,“敢做就要敢当,这就受不了了?” 这件事满城风雨,惊险刺激,无数紧要关头,变数丛生,宋司南从头到尾都没跟叶江川提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2.第三十三章 一弦一瑟思华年 那件事过去以后,尽管陈帮主都帮着劝她不要跟已经扑街的衰仔置气,但宋司南像是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到了,她决定停止北美地区的扩展业务,算起来她最初创业时,这里也不是她起家的地方,还是法国和欧洲给了她最初的信心和支持。 利维专门发信给她,还是派专人送到她手上的。信中利维问她为什么不找他帮忙,为什么事情闹得那么大都不告诉他,他在信里说知道宋司南的性格,不是被逼急了,绝不可能用这种招数。她读到这时眼睛湿润了,一直以来,她都坚信这个男人不在乎她这个人,只在乎她救他的那段传奇经历,还是太想当然了,她心里默默想着,终归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他怎么会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呢?那是自己因为不喜欢这个人找的借口罢了。她想了想没有回信,直接拨通了那个烂熟于心的电话,那是利维办公室的座机。 当电话那头,那个熟悉却苍老了很多的声音再次传到耳朵里,宋司南百感交集,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还是利维先开口的,他问她一切都好吗?这是最平常不过的问候语,此时却胜过千言万语,宋司南镇定下来,沙哑着答,都好。又添了一句,我不想麻烦你或者丹尼尔。 利维沉默了很久,久到宋司南以为信号断了,才听见那边苍老而不容置疑的声音,“我们之间没有麻烦这个词,你记住”。 整个通话其实没有真正说几句,全程都是沉默和哽咽。宋司南对于那段不情不愿的婚姻,此刻有了新的认识,原来那个她总想要躲开的人,总臆想成疯狂科学家形象的人,是她事业上最强有力的支持者。可她终究没有再去见利维,她对他不是没有感激,但是太多愧疚,一次见面并不能补偿,她咬着牙顶住所有压力,就是为了不再欠他更多。 再回到北京时,她心里还久久不能平复,却不知道怎么排解,如何平复,直到见到了叶江川,她也高兴不起来,只是想哭,她心里难过地想,一把年纪了,怎么能像小女孩一样掉眼泪。可是她控制不住,正如人类无法控制心跳和血流速度一样。 其实叶江川也察觉出她的异样,但又不知道从何问起,只能陪着她等她开口。她看着叶江川,欲言又止,来来回回好几次,眼泪下来了嘴里却说,”没什么,就是想家了“,她心里想就算告诉他,又有什么用呢,徒增烦恼罢了。 眼泪一出来就止不住,仿佛这么多年的委屈在这一刻都爆发出来,其实叶江川心里明白她是在外面遇到不顺心的事了,但她一个字不说,自己也无从提起,最后只好拍她的后背,轻声安慰她说,“生意做不了,也没关系,我养着你,你欠了多少钱,我帮你还。。。只要人没事就好”。 他这么一说倒把宋司南逗乐了,原来叶江川以为她的生意赔钱了,才哭的那么伤心。宋司南心想,我要是真赔光了,还欠了一屁股债,把你卖了都还不上九牛一毛,还帮我还债,真是天真。 她并不知道,叶江川没有不自量力,凭他的工资确实不可能,但是他母亲握着当年叶家全部家当换成的金条和其他值钱的古玩珍品,拿出来估价,虽然不见得够,但是也差不许多,更不要说,他母亲名下的许多房产,一部分已经转移到他名下,光是那几个四合院,二十年后就是一笔可观的财富,拿钱都买不到。 见她笑起来,叶江川也松了一口气,在他的印象里,宋司南从来都是从容不迫,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他们之间最激烈的冲突也不过是她把他关在门外头,连生气时说气话的声音都不硬,也是基于这个印象,他觉得唯一可能让她这么伤心的大概就是毕生的心血毁于一旦了。宋司南看着叶江川笑着说,自己并没有那么在乎那些生意,如果真的在乎,也不怕它垮了,她一字一句地说,只要有一根手指扒在悬崖上边,就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叶江川从没有见过这样的宋司南,她不是自己记忆里那个文静优雅的女人,也不是时而俏皮时而沉默,猫一样难以捉摸的女子,那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一种不属于女性特质却又无法抗拒的魅力。叶江川第一次在心中默默承认,她不是自己可以收藏在家中的驯服花瓶。 而下一刻,她又恢复了往日的从容端庄,似乎刚才那气势强大的女人只是不真实的幻影而已,叶江川疑惑地望着她,每当他认为自己更加了解她时,却愈是发现自己对她知之甚少。 晚饭后,叶江川问她想不想出去走走,她却说想要静一静,叶江川识趣地退出房间,留她一个人在房里,没想到却被她叫住了。原来宋司南的意思不是要一个人待着,而是想找些办法让自己的脑子平静下来。 叶江川走回来,和她并排坐在床边,问她想干什么。她没有看他的脸,仿佛自言自语一般,说,“江川,你会弹什么曲子”? 叶江川笑了,说家里没有钢琴,只有手风琴和小提琴,可以前宋司南说过不感兴趣,他也只好把它们束之高阁。宋司南仿佛没听见他在说话,自顾自地接着问,“你会不会弹能让人心里平静下来的曲子?”。 叶江川心说,这个很具有挑战性啊,他会演奏这两种乐器不假,哪怕说是精通也不为过,可是这两种乐器的特点可不是安静啊,要不去找楼底下的吴教授借二胡,自己好歹也练过一段时间,可是太悲伤了,前段时间宋司南和他关系不睦时,长期不在家,吴教授总在晚上八点来钟练习《二泉映月》,弄得叶江川天天心里别提多别扭了,心情不好的人不适合欣赏二胡曲目。 看到叶江川为难的表情,宋司南笑了,她也意识到自己强人所难了,摆摆手说,改天咱们去挑架钢琴搬回家,叶江川自然不会反对。之后好一段时间无话,两个人就那么枯坐着。 在大段寂静之后,宋司南忽然轻轻说了一句,我不走了。 叶江川错愕地转过脸去看她,她脸上的笑容告诉他,自己没有听错,他也笑起来,无需多言,他知道这个女人说话是算数的。 当时已经是八十年代中期了,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已经开始有了零零星星的音乐团体,“发烧友”这个名词开始在大街小巷蔓延。北京作为新锐音乐的发源地,越来越多的自组乐队在街头或是酒吧演出,当时的年轻人对这种火爆刺激,直抒胸臆的艺术形式趋之若鹜,含蓄了几千年的东方急于倾诉。 然而京城并不是乐器的集散地,那些音乐人的心爱宝贝也不是从大大小小的胡同里淘换的,而是来自附近另一个大城市,一个默默拱卫京师要地数百年的滨海要津,后世的它渐渐看不出当年的风云际会,奢华排场,人们一提到“海派文化”就会联想到有东方巴黎之称的上海,却不知道曾经有另一个北方城市与他旗鼓相当,甚至更胜一筹。 当时的津城还残留着些许旧日的气象,作为北方最大的天然良港,它一直不停歇地新陈代谢,是对外贸易的重镇,这多少有些像千百年来九河下稍川流不息地漕运码头,鱼龙混杂,也是大名鼎鼎的漕帮最重要的势力范围之一。如今的津城,撤去了波诡云谲的张力,只留下表面的嘈杂,但不可否认这依旧是关内最具江湖气息的大城市。宋司南并没怎么去过天津,但是在江湖打滚了多年,自然而然地喜欢这种气息,这让叶江川很难理解。 她找的是一家商贸琴行,并不是后来雨后春笋般林立的个体商铺,而是国有大型外贸企业细分类下的一个窗口,品种相对齐全,信誉也比较有保障。她并不是心疼钱,从国外直接购买钢琴这样的大件,先不说本身价格和运费,光是报关清关就要耗时数月之久,手续极为繁杂,这才打消了念头。 其实她自己不大懂得如何挑选,叶江川倒是头头是道,他当年给文化宫的钢琴教室当过调音师,报酬就是他可以在授课结束以后,自由使用那里的琴。 老板把他们领到后面的库房,几架存货都蒙着白色的罩布,上面已经有一层灰尘了,大概是这年头来买钢琴的人不多。在这个普通人工资每月只有几十元的年代,价值上万的钢琴是不折不扣的奢侈品。 一一揭开布罩,宋司南看出有的琴是二手货,琴身有明显的磨损痕迹,琴键也有些变黄了,老板倒是直言不讳,一一为他们介绍,态度倒还诚恳,他直言不讳地对这对大主顾说,钢琴这玩意儿,新的未必比旧的好。宋司南和叶江川也认同这种看法。 叶江川提出来想试试音,老板挺利索地让伙计给他搬了个琴凳来,叶江川问她弹哪首,她说随便,本来也所知有限,还不如让他自己看着办。 叶江川先是弹了一段《胡桃夹子》舞会那一段,极具跳跃性,测试不同调门高低音的切换,又弹了一曲《仲夏夜之梦》来测试音准性,然后起身摇摇头,显然是不满意。 宋司南无所谓,反正她有的是时间,哪怕把这里的琴全试一遍,她也当免费听曲子了,老板也很配合,甚至非常爽快地递给他一把调音锤,直言看出来他是行家,琴弹久了,自然会有些音不准,还大方地表示如果他给调准了音,在原价的基础上直降五百块。叶江川也乐了,他倒不是为了那五百块钱,只是觉得老板说话很有意思,他以前几乎没有接触过这类人。 宋司南忽然想起来,自己对钢琴结构性能是个外行,可对牌子不陌生,于是走到叶江川跟前,问他是不是心里有想找的牌子。叶江川倒也没客气,想了想当着老板的面问有没有b一send一rfer的没有,立式三角都可。老板听了以后,脸上显现出一种客人来了普通饭馆,张口就点满汉全席的表情,连宋司南也忍不住笑了,心说真敢问啊。那个牌子是钢琴界的劳斯莱斯,原产地是奥地利,价格和他的名气一样高,最重要的是根本找不到代理商,别管几级都没有。 其实叶江川也知道希望渺茫,问一句也没什么损失,被宋司南小声提醒要本着务实一些的态度以后,他就随便提了几个二线品牌,像是haessler (德国),keble(英国),越提越没有底气。谁知道老板听了以后那几个名字以后,仿佛被雷击中一样,一溜烟跑回门市部,查了厚厚的进货单子,又不知给谁打了好几个电话之后,非常高兴地跟他们说,haessler (德国)有的,上周刚到货,还存在天津港附近的仓库,问他们要不要去看看。 其实两个人本来也没有什么目标,但是老板的积极推荐让他们两个不好推辞,于是就这样,他们坐着老板运货的卡车,一起来到位于塘沽(当时还没有滨海新区的概念)的天津港,高速公路两旁跟荒山野地差不多,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在一尺多的杂草中走了五百多米,才见到原先是罐头生产厂家的仓库,现在化整为零分租给这些外贸经营商。 果然是刚到货的,那钢琴底下还垫着排条板,上面的木箱似乎刚打开,扔在一旁,上面还有黑炭笔标记的批号,琴身上还塞了好多减震的填充物,老板叫来这边的人手,七手八脚地把琴清理出来,还找来一条年代久远可以拿去拍《茶馆》的条凳,叶江川不忙落座,先敲了几个音,脸上神色变得认真起来,坐下来弹了一首宋司南从没有听过的曲子,后来叶江川告诉她那是李斯特的《钟》,当时宋司南都担心他把钢琴弹坏了,那首曲子似乎在试探钢琴性能的极限。 弹完以后,在老板等人的鼓掌喝彩中,叶江川悄悄对宋司南说,这琴看起来像是新的。 宋司南一下子明白了,她让叶江川先别说话,自己跟老板很随意地聊天。 她先是问了一句,“师傅,这琴是旧的”? 其实宋司南并不知道到底是不是旧的,只是在试探老板。 老板倒是很痛快,把提货单子直接给她看,宋司南心里赞了声敞亮,又赞了声精明。 提货单上没有货物价值,可是全部原发港口,转运港口一个不少,这张单子上的原发货地点是伦敦,那钢琴的生产厂家在德国,这种东西又不是快销品,销量不大,没必要在海外设仓库,十有八九是二手货,她笑着对老板点了点头,没说话。 宋司南回到叶江川身边,只问他喜不喜欢那架琴。叶江川老实地点点头,说那是架难得的好琴。 这对宋司南来说足够了,她回过头来直接问老板价钱,这种钢琴的出厂价格她心里大概有数,二手的也不见得低多少,何况加了运费人工,不比原价高都谢天谢地了。出乎她的意料,老板的要价比她预想的低,看出她的疑惑,老板让她回到钢琴旁,直接跟叶江川说请他看看生产日期,叶江川会意地俯下身,在a1键那里仔细打量了几下,然后对着宋司南和老板说,这琴有年头了,是六十年代初生产的。 宋司南心想,这都二十多年了,想想六十年代自己还刚刚嫁给利维,一点一点在时装界打造自己的品牌呢,还欠着陈九爷好多钱,天天愁的睡不着觉,这些事仿佛上辈子一样,透着发黄纸张的气息和昏黄滤镜的疏离感。 老板的话把宋司南从深渊般的回忆中拉回来,他解释说,自己拿到这琴也是通过上一级代理商,他们似乎有自己的消息网和货源,总能找到物美价廉的东西,比如说这架琴就是从一位富翁的遗孀手里收到的,那是当年她丈夫送给她的礼物,可自从她丈夫去世以后,就不怎么再弹了。老板小心地看着两个人的脸色,似乎怕她们忌惮这种事。 宋司南很无所谓,哪怕是这琴来路不清白也无所谓,难道还能从国内给追回来?叶江川也看上了这架钢琴,于是宋司南很爽快地没有还价,老板也很爽快地免了运费,还叫来自己的物流合作伙伴,给他们送货上门。要知道,那年月可没有专门的物流公司,都是经销商自己联系的,要想自己运个大件家具不是一般的麻烦,和有没有钱都没有太大关系。 琴瑟和鸣,以前经常看见话本小说里提起,宋司南不以为然,却没想到真的有机会体会这种灵魂共鸣的乐趣,如同一股清流,把她的戾气洗刷的无影无踪。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3.第三十四章 梦里不知身是客 好不容易解决了运输问题,当连带着包装庞然大物一般的钢琴被卸在楼下时,叶江川和宋司南才意识到,搬运同样是个问题。当时广大的农民工兄弟还未进入京城,揣着钱到街面上也找不见等活的人,一般人家需要帮忙都会找家里的壮丁,当时的家庭结构和后世不同,相当程度上保留了原有的大家庭模式,几个大小伙子还是不成问题的。 可宋司南跟叶江川都基本上算孤家寡人,叶江川的妈不仅不怎么在乎儿子,也极少跟娘家人走动,导致叶江川也基本不认识他的表亲们,宋司南就更别提了,她心里忿忿地想,别人到她这岁数,连孙子都能打下手了,可自己连个打酱油的都没有,活了一辈子,都是养人家的孩子,指不上。 没办法,让丹尼尔回来帮她搬钢琴是不现实的,只能麻烦叶江川的同事了。 在他们张着手在楼下大眼瞪小眼时,吴教授从公园溜弯回来,他有几个棋友固定时间在公园的石头棋盘约战,看样子似乎是赢了,很高兴的样子。 一看见钢琴,吴教授就问他们需不需要帮忙,两个人很高兴,有很不好意思,因为吴教授都六十多岁了,他不让别人帮忙就不错了,怎么可能让他干重体力活。吴教授自顾自走了,过了一会一个个子挺高的男孩子从楼上下来,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原来那是吴教授正在上大学的儿子,平时住校,周末回家。 小伙子彬彬有礼,跟叶江川说,“叔叔,你稍等,我把我同学叫来”,说完就跑回去了。 叶江川脸上有些奇怪,自言自语地说,我怎么成叔叔了。 宋司南觉得好笑,她倒是很习惯这种称呼,别人叫年轻了她反而奇怪,她对叶江川说, “你比人家大了十几岁,还不是叔叔吗?”,叶江川已经三十四岁了。 正当他们说笑时,那个刚才来过的孩子身后跟了五六个小伙子,应该是他提到的同学们了。 话说钢琴这个物件,不好搬,不光是重量,更要命的是个头。八十年代楼房的楼道有多窄,住过的人都知道,这还没算上堆的到处都是的杂物,蜂窝煤,自行车,还有存大白菜的。。。,基本上要人为地把钢琴这么个大件不停地辗转腾挪,以适应楼道里及其紧张的空间,两个人在动工之前,拿着卷尺在楼道里上上下下好几遍,经过反复测算,还是能将就通过的,还预留了寸许的余量。 几个小伙子不含糊,虽然看上去都不壮,还有几个带着眼镜,但干起活来一不叫苦,二不埋怨别人,憋着一口气终于到了四楼。进门的艰难是另一回事了,要把琴整个调过来,斜竖着移进去。 好歹钢琴是搬回家了,宋司南发誓再也不买这种劳师动众的大家伙了。几个小伙子稍微喘了口气就要走,宋司南当然不能答应,她不理会那些年轻人的推辞,直接拽着他们上地铁,直奔离家最近的和平门饭店,请了一顿全聚德的鸭子。 小伙子们吃的都挺高兴,也真能吃,以前宋司南和叶江川两个加一块都吃不了一只,这回好了,开始点了五只,后来不够又加了两只,外带四五个热炒,几个凉菜刚上来就没了,最后连汤都没浪费。宋司南挺高兴的,也不心疼钱,她心里非常过意不去,让几个孩子受了大累。 席间,吴教授的儿子吴锋介绍他的同学和他自己都是医科大学的学生,他和五个同学中的三个都是骨科方向的,宋司南他们心里暗暗点头,要不怎么这么大力气呢,还有一位是心胸外科的,宋司南更过意不去了,胸外科医生的手可金贵着呢,国外的同行有的还特意给这双手上保险呢,她赶紧问他有有没有碰伤,那个本来不怎么说话的男生,特意给她表演了一遍指缝挪硬币,看似容易,其实普通人很难像他做的那么流畅。 还有一位同学,吴锋却有点犹豫,还看了看其他人,那几个同学都露出了似笑非笑的表情,让宋司南他们更加好奇。原来那位是妇产科方向的研究生,是吴锋他们几个的学长,由于宿舍调配被分到同一个宿舍,平时都是一起行动的。 “原来是这样”,宋司南说,“妇产科方面的男医生很难得啊,这位同学的志向很了不起”。其实她说话的语气和心里都没有半点戏虐,可不知为何,其他几个同学都笑了,弄得那位妇产科的兄弟很不好意思,他主动开口,解释自己的动机,原来他的姐姐生孩子时难产死了。大家一下子都噤声了。 还是叶江川打破了沉默,他对那个男生说,他个人很敬佩这个男生,不是因为选择了这个冷门方向,而是他能在悲痛时依旧有勇气对命运说不,并且坚持不懈地努力,不忘初心,这就是了不起。宋司南也点头,深以为然,逝去的尘归尘,土归土,留住眼前的才是最重要的。 吴锋还跟宋司南提起来,“叶叔叔”是他的偶像,他百折不挠,以精卫填海一样的精神追求爱情,最终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有情人终成眷属。。。,叶江川的脸都绿了,没想到自己这么有名了啊,这孩子打哪听来的,吴教授似乎不是一个系统的啊,一打听才知道,在座的那位胸外科方向的同学是外联部小何的堂弟,唉,只能感叹人不可貌相,那位同学表面看上去挺不爱说话的。 与叶江川和他周围形形色色的人接触的越来越多,她经常有种错觉,好像自己认识他们很久了,彼此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她也越来越习惯叶江川妻子的身份,当别人喊她叶阿姨或者叶大嫂时,她也会很自然地答应,只有在定期查看公司财务报表和下属的例行汇报时,才想起来另一个身份。 她是个做事讲究的人,家里添了钢琴,她特意让叶江川在吴教授散步时随便提一句,嫌不嫌吵,就说是怕影响孩子学习,这样做的用意一是,确实不想打扰别人,第二,是怕吴教授多想,之前他练二胡也没知会过叶江川。吴教授是湖南人,快人快语,直接说没事,总比家里洗衣机咣当的动静强,尽管如此,他们两个还是很注意,基本上都是在不扰民的时间段弹一会儿。 快要到叶江川的生日了,宋司南琢磨着上回人家给自己送礼物了,还是手工制作的,自己也得回敬啊,可送什么好呢?时下流行手织毛衣围脖什么的送给男方,宋司南对这方面不开窍,也实在耐不下心来跟毛线团和几根针较劲,她倒是学过刺绣,可那是多少年前的事啦?更何况在她的记忆里,从来就没绣完过成品。 她烦恼了好几天,终于抛弃不切实际的想法,决定画一幅画送给他,尽管不新鲜,但好歹也是亲手做的。 她的丹青早年曾受名师指点,本人也颇有天赋,但旨在画景,而不是人。技术有限,她只能取巧了。 国画的精髓全在一个布局上,留白的学问能写一本书,无论写意工笔皆是如此。宋司南画的是那次生日,叶江川在瓢泼大雨里,撑伞驻立在她香港办公大楼外面的情景。 开始动笔之后,她就后悔选了这个看似可行实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国画并不善于表达雨幕,油画才是最佳选择,可她又不会。 水墨丹青,一沾水就全混在一块了,这就是宋司南面临的难题。她解决的方式是选择一个俯瞰的视角,这样画面的中间大块就空出来了,公司大楼也不多着墨,大概能让叶江川看的出来就行了,在左右两侧重点画出旁边建筑的伸过来的招牌就够明显的了,画的中间部分,从上到下分成三等分,最下面那部分画的是一个伞盖和下面的腿,上头三分之二都用来画雨。 她还不敢让叶江川知道,非得趁着他不在时才能画,断断续续,光是水粉颜料就耗费了好几盒,画面中间的雨可真把人难死了,必须通过其他部分的映射来画,不能像油画一样利用光影,单纯靠调色来体现,把她差点难死,水墨画还不像油画能改,一不小心就废了,最后实在受不了了,勉强完成,其实根本和自己想的不一样。 到了叶江川生日那天,她还在纠结要不要给他,会不会被他笑话。哪知道人家主动问她有没有什么要送给自己的,百般启发她往那幅画上靠拢,她这才明白,叶江川早就知道了,是啊,他的心有多细,自己是领教过的。一个男人心那么细,真叫人讨厌,她心里忿忿地想。 于是她像坦白错误一样把那副不忍直视的画“送”给了叶江川,虽然对方很高兴,态度也很诚恳,但是她总觉得不得劲,别别扭扭的。叶江川已经比较了解她的性格了,笑着跟她说,不能怪他提早发现这个秘密,因为她每次都用他的调色台啊。宋司南无可奈何地承认,因为画国画那一大套家什实在太累赘,也正是怕他提前发现,才不敢另买一套碟碟罐罐,自己每次用完了他的那些东西,都洗得很干净啊,怎么看出来的。。。 叶江川说她画的好,她在心里翻了个白眼,你就说反话吧,嘴上淡淡地问,“哪好?你能看出来画的什么吗?”,她自己都不想再看那副作品。 叶江川脱口而出,“你生日那天啊,你看这雨下的”。 宋司南不知怎么的,笑出声来,嘴里说,“你就笑话我画的不好吧,要是你来画,怎么画雨?”,她指着最不满意的那部分,一本正经地问他。 叶江川看着她的眼睛,双眼熠熠发光地问,“你真想知道”? 宋司南连忙点头,她本人有点完美主义的倾向,不想这幅送人的作品以如此尊荣留念。 叶江川笑着眨了一下眼,仿佛星星闪烁,有些狡黠地笑着说,“其实你当初要是仔细看看那些工具,里面就有专门画雨的”,他望着宋司南,观察她的表情,脸上越发得意了。 宋司南把脸转到一边去,假装生气地说,“我要是知道用哪个画,还会画成那副德行吗”? 叶江川知道她没有生气,已经转身去取他那套家什,他如数家珍地给宋司南展示画雨的专业装备,原来是最小号的工笔画硬毛细笔,还有一个小刷子,两者结合,细笔画颜色深的雨丝,小刷子渲染,当然这只是基本功,叶江川滔滔不绝地对宋司南“显摆”。 宋司南点点头,冲他伸出手,说,“把画还给我,我重新画一幅给你”。 叶江川一把把画藏在身后,跟个小孩子似的站起来,说重新画的不是生日礼物,这张他留着,当然如果宋司南坚持送上另一幅,他也来者不拒。 宋司南一摊手,撇着嘴说,那随便你,我是个不思进取的懒人,就这一幅了。顿了顿,她又补充道,你自己收着,别让我看见就行。 叶江川笑了,他觉得这个女人越来越孩子气,她给自己设的那道无形的墙渐渐消失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4.写在前面的后记 这里需要交代一下,本文即将进入最后一阶段,玄蛟篇,宋司南与她初恋的儿子邂逅的一段缘分,为了使情节不太过突兀,要说一下他们的年龄差。 宋司南与她最后一任丈夫,的确差了二十多岁,但她看起来就是丽贝卡的岁数,三十五岁左右的。 她衰老的慢,其实有一部分原因是玉石眼珠有辐射,这种辐射其实对人有害,但她身体里的蛊似乎抵消了一部分危害,还让她的衰老过程变慢了,但她一直没有孩子也跟这两样东西有关。看过番外篇美玉有瑕的朋友可能还记得她最后一任丈夫英年早逝,就是这个原因。但是她当时不知道,这又是上天跟她开的一个巨大玩笑,她喜欢的都留不住,得到的不喜欢。木少爷和费里曼之所以没事,是因为一个在一起时间短,只有两三年,另一个总是被她撇在一边,常年不见面,反而因祸得福。和木少爷的几个孩子生离死别以后,乍一到了陌生压抑的新环境,面对完全不给力的约翰神父,她也闹过脾气,天天跟人抬杠。 宋司南一生堪称传奇,但她是个普通人,从性格到才能都称不上无可挑剔,也没有偶遇世外高人或者什么奇遇,她人生最好的年华都在动荡不安,孤立无援中度过,被命运推着前行。她后来那些成就,其实全是无心插柳,对于她来说意义有限。她一生中总是突然面临重大抉择,却没有什么选择,比如被迫离开木少爷的孩子,比如仓皇间被陈九爷绑回去成亲。有人不喜欢她去求着外人对付同种族的人,她也不想,甚至都能猜到对方的真正意图,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我想塑造一个有真实感的人物,也不想把她写成玛丽苏女主角。记得有一部年代久远的电视剧,我只记得它的主题曲,太平山下不太平,乱世风雨乱世情,随波逐流非我愿。。。,里面也描述了一位自强不息的传奇女性,可歌唱出了心声,纵使强也是在时代的大浪里打滚罢了,那种一出场就无论多大场面都h一ld住,一落难就遇贵人,最后结果比预想的还好的情节大概只有武侠小说中才有。 宋司南的性格不是圣母,但也不完全是歹毒和戾气,有句俗话说,女人的柔情似水是因为有人精心呵护,她遭遇变故失去眼睛,风里来雨里去,滇缅边境,漂洋过海,并没有这种待遇。她对洪三爷用刑逼供,全家灭门,从不后悔,那时候她讨厌黄亭的劝说,因为他不是自己,不知道那一天一天所受的苦。她的心里有本帐,对她好的她都记着,有机会就报答,对她恶的,有仇不共戴天的,也不会手软。 另一个想体现的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种种机缘巧合,阴差阳错,人对自己人生中的大事也不容得从容面对,很多事,一问一答间,人生就改变了。 造化弄人。 像当年木少爷其实就试着随口一问,没有逼迫的意思,可宋司南害怕,就答应了,他们两个不可能交流想法,就这样改变了两个人的人生轨迹。 等到她终于能自主了,却发现自己已经老了,起码是心理上不再年轻了,受传统文化影响,她没办法接受这段感情,可又拗不过本心,这其实是感性和理性的纠葛,没有答案,全在一念之间。 ps: 可能有人会觉得约翰神父把她年龄改小十几岁很不合理,很突兀,而这又是她后来和费里曼以及叶江川结婚的前提。当年约翰神父把她带到美国去,虽说当年入境不像如今这样严格到了变态的程度,但起码需要一个说的通的理由。表面看上去,似乎当时的情况,约翰神父称她是自己的妻子比作她的监护人更合理,但有一个问题,现在说是结婚,将来必定面临离婚。无论是天主教还是基督教的神父,牧师不能结婚的是极少数,教义里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但对于离婚反而有,很多虔诚的信徒一辈子都不敢离婚,怕上不了天堂,何况神职人员自己呢。再一个,是她那时看上去已经比自己实际年龄小了许多,但她自己天天担惊受怕,根本无暇注意容貌,这也是约翰神父计划的一个考虑方面,同样的,她年轻的脸也给黄副官带来错觉,以为她和自己差不多岁数,实际上她比黄亭大了至少五岁还不止。 另一个是为什么叶江川能忍宋司南那么久,一般男人根本早就受不了了。这完全是拜叶江川的亲妈所赐,她比宋司南做的过分多了,叶江川从小根本不知道正常的家庭生活是什么样子,下意识的以为女人结婚后就是他妈妈那样子的。他对宋司南的感情很复杂,既有对那个画中少女的思慕,还夹杂一部分对成熟女性关怀的渴望,以及从小被压抑的感情世界,使他习惯于深藏自己的感情,轻易不会表露出来。他的心还特别细,这一点完完整整的遗传了他父亲,哪怕有时会说出一句半句顶撞宋司南的话,那已经是克制到极点了,这也是另一方面,他活不长的原因。其实江舟也有这样的性格。 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 原来的计划里,叶江川死后宋司南的生活轨迹,我本打算略写,现在想法有改变。 她被命运捉弄摆布了一辈子,叶江川的死只是让她悲痛欲绝,但最后也归于平静。这段感情开始之前,她就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什么,不像年轻女孩子那样不经意间踏进去。她的期望值很低,后来那几年的相对幸福的生活,纯属意外只喜,失去了虽然舍不得,但是没什么想不开的。 但后来,当她得知自己玉石眼珠的秘密和叶江川的死有关时,再也无法认命,彻底爆发了。 这点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按理说,活到她这个年纪,早就应该看淡了红尘俗事,悲欢离合对她来说是过眼云烟。 大多数情况下,这是对的。人随着年龄的增长,脾气棱角会消磨殆尽,其实并不是从根本上改变了观念,只是没有精力心气再去计较了。他们或者有子孙绕膝,儿女牵挂,不得不有所顾忌,加之人生也走到尽头,难得糊涂。 这并不代表原本错的变成对的,坏的成了好的。只是人的心境妥协了而已。 然而宋司南连转移注意力的人或事都没有,她也没有真正到了年老力衰的地步。人世间辗转了漫长的一圈,又回到原点,还是孤零零一个人。 回想从故事开头万般无奈失去右眼,到最后恍然大悟这玉石眼珠害了她最亲近的人,冥冥中仿佛有一只翻云覆雨手,戏虐地冷眼旁观她漫长岁月里的挣扎,无声地嘲弄她自以为勇敢的决策,咬碎牙齿的反抗是那么的愚蠢。有一个声音呼之欲出,你应该在十七岁那年死掉,你后来所有的苦难都是自己的选择,怨不了别人。 任何人,无论涵养,历练,年纪,都不能坦然接受这种命运,在某种意义上,命运之神对宋司南,比洪三爷和日本人更狠。 于是她决定做点什么。她的故人都找不到她,但她时刻都关心着他们的一举一动。她确实避世了,但并非隐逸深山幽境,而是潜行于红尘市井之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5.人物设定 人物 宋司南:大家闺秀,聪明,率直,真诚,没有一般大小姐刁蛮任性的脾气,她不是黄蓉,也不是朱七七,在十七岁以前,就是那个年龄少女该有的样子,并不特别,但人见人爱,谁见了,都会赞一句,是个懂事的好孩子。很简单,仅此而已。后来她频遭变故,性格里多了狠辣的一面,但那是被逼出来的,事情过了,戾气也就消散了,她的很多反应就是一般人的表现,比如在木少爷身边的战战兢兢,她那时还年轻,没有后来的见识和能量,一直是在被动应付。在滇缅边境时,她强盗婆的作风,也是生计所迫,骨子里她是个知书达理的人,心里也最钟意斯文人。 她的感情世界在十六岁以后,就没有成长过,以至于结过好几次婚,还是不大懂什么叫做夫妻,也是这个原因,她总忘不了少年江舟,木少爷对她来说是老板,利维是保护伞,陈帮主是合作伙伴,黄副官什么都不算,只有叶江川,很复杂。女人和男人在感情上,在某种程度很相似。很多作品里提过菀菀类卿,女人也一样有忘不了的初恋情结。她在叶江川身上找江舟的影子,最后和他的感情,最初是出于怜悯和补偿,后来渐渐重新认识这个人,也开始由衷的欣赏和爱慕他,然而并不长久。 长相:偏圆的鹅蛋脸,下巴不尖,五官端端正正的,眼睛虽然是单凤眼,却又大又亮,会说话,是她脸上最出彩的地方,鼻梁挺直,形状精致,总体来说,长的很齐整。 江舟: 他在正文里只是个少年,性格才能也没什么惊才绝艳,在每个人的学生时代,这样的男孩子比比皆是,有点内向,有点小聪明,家境一般,自己也为此有点自卑。长得很清秀,类似校草一类的人物,但并不高冷,宋司南主动跟他打个招呼,他就高兴得不得了,虽然表面上尽量不显露出来。总的来说,他和学生时代的宋司南就是普通的少男少女。长大以后的他其实延续了少年时的个性,那些小聪明演变成隐忍缜密的心思,命运种种的不如意,求不得,让他变成了一个气质阴郁,不苟言笑的青年,然而宋司南的记忆里,并不是那样,他就是个柔弱少年,会笑,尽管很浅。 长相:皮肤白,眉清目秀,但不娘,双眼皮很精致,眼睛是菱长,并非狭长,目光很清澈,鼻子挺秀,身材有点单薄,总穿着半旧的白衬衫,干干净净。 木少爷: 也是个身不由己的人,遇到宋司南时,他比她大五岁左右,不到三十岁的样子。这个人身上体现的是山里一成不变的古老传统和山外瞬息万变的动荡局势的碰撞,是那个乱世的一个缩影,他与宋司南之间最能体现乱世的无常。他的母亲也是一位大家闺秀,以前是藩台家的小姐,家中代代与官宦人家通婚,一方面是苗寨中生杀予夺的土皇帝,另一方面又不自觉的仰慕礼义斯文,这也是宋司南吸引他的地方。他和宋司南一开始就是老板和职员的关系,慢慢的,在工作中他开始对这个在他看来并不漂亮的女人产生了感情。这种感情起初并不纯粹,掺杂了利益的考虑。宋司南一直都怕他。 长相:眉清目秀,不同于江舟的温润柔弱,多了几分刀剑的奇绝,剑眉斜飞,直插鬓角,轮廓清晰,眉弓,鼻梁和颧骨处,都更突出,嘴唇薄,眼睛亮而有神,如电如焰,不怒自威。 利维: 典型的犹太商人,让人觉得他时时刻刻都在算计着赚钱,不可能有真感情。他比同类更加一等,拥有巨大的财富和能量,经商上也是个中翘楚,本人骨子里非常自命不凡,已经到了不可一世的程度。他对于女人,本身的兴趣并不大,电影明星或者绝色美女,已经不能满足他这种追求卓尔不群的心理了。如果宋司南当年没有从劫匪手中救过他,哪怕是从他身边经过,他也不会多看一眼。他执着不放的,不是宋司南本人,而是那天的奇遇,他心里想的,是只有这种传奇际遇,才配得上他这天之骄子。他与宋司南在一起多年,从来不查她的来历,因为根本不在乎,只想把这个浪漫的梦延续下去。他一生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把猎奇和爱情混淆了。其实好多娶女明星的有钱人都有这种情节。 长相:五官端正的中年人,中等身材,黑发褐眼,鹰钩鼻,戴一副金丝眼镜,年纪渐长以后,脸颊更加瘦削,衣冠楚楚,很有派头。 叶江川: 一个缺少爱却敢于付出感情的人,这比他父亲,江舟,高了不止一筹。他从小生长的环境相对其他人来讲,其实算不错了,但只是物质上,在情感上很贫瘠。他的母亲性格凉薄,没有给过他母亲的关怀,父亲连面都没见过,他是个遗腹子。在如此环境下长大,势必会在感情上有缺陷,首先,他没能从家庭生活中感知正常的夫妻相处是什么样,其次,他的感情世界非常隐秘,父亲留下的那副铅笔画,给少年时的他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但更深层的原因是那是他心里的秘密花园,那个少女是他一个人的,这也是为什么他对周围女同学的示好没反应。 他是个很优秀的人,骨子里也有自视甚高的一面,所以更不会轻易接受别人的感情。他也很善良,不会因为别人对他不好,就心生怨恨,反而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他人的态度。这其实是他少年时感情缺失,缺少情感沟通的一个侧影,他在感情上非常幼稚,也非常克制,经常下意识的以为别人不高兴是自己的错。最后一点是他性格里两个鲜明特点,死心眼和克制,这两者既对立又统一,也因为这一点,让宋司南不忍心伤害他。 他在能力和学问上面,几乎是完美的,会几国的语言,比宋司南还强,自己的业务方面也是独当一面,是机械和机电方面的专家,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和宋司南很有共同语言,这也是他们日后相处的基础。在这方面刻画上,似乎有把他塑造的过于完美之嫌,他在本文中是美好的化身。然而太完美的人或者事都不能长久,他不到四十岁就死了。一生苦多乐少,寂寞常伴。对于宋司南来说,江舟是人间四月天,叶江川是深秋漫山遍野的红叶,美丽的灿烂至极,尽管转瞬即逝。这个人是一颗流星,绚丽耀眼,人间难留。他终于使宋司南的感情生活在某种意义上,完整了,哪怕是刻骨铭心的痛,也是宋司南唯一真正意义上的丈夫。 他的性格有像小孩子的一面,时不时在宋司南面前表露出来,在感情上执着,但是做事不死板,细节上极为认真,在不重要的事情上,还颇有点书生意气的味道,很可爱,那其实是他的本性。他很渴望家庭温暖和关怀,弥补这个少年时的感情缺失,但是对于宋司南并不是恋母情结。他很多时候把话和秘密藏在心里,哪怕很难过,也不会说。 长相:江舟的升级版,不单是清秀,是无可挑剔的英俊,身材很高,眉毛比江舟更浓,形状也更飞扬,没有少年江舟的柔弱,眼睛非常明亮,鼻子也更高更挺,皮肤非常白皙,手指修长,书卷气非常浓,也喜欢穿白衬衫。 其他人物 黄副官: 一个颇具才华,文武双全的青年军官,出身名门,相貌不俗,正直而不失精明,做事沉稳有分寸,如果在对的时间遇到宋司南,其实很有可能在一起,他其实属于宋司南喜欢的类型。但他们共事时,是宋司南戾气最重的时候,当然,黄副官也不完全了解她,在错的时间轻易的产生了隔阂,宋司南心里根本没把他作为感情对象,在番外篇《此情可待成追忆》里,他一生未娶,独自在台湾拉扯大了木少爷的三个孩子,那其实是宋司南托付给程震的,真是费力不讨好。其实黄副官这辈子很冤枉,在感情上白白付出,没有回报。 长相:很清秀,一双剑眉,眼睛很灵动,鼻挺唇薄,下巴稍微有些尖,目光坚定。身材偏瘦,比一般人高点,挺拔有精神,身手利落,举止斯文,进退有礼。 陈帮主: 黑道人物,以狠辣著称。最初逼迫宋司南成亲,其实并非喜欢她,而是听闻了木阿嫂的大名,怕降不住这个女人,才出此下策,后来两人和解,成了生意上的好搭档。此人就是典型的江湖人物,一切以利益为先,心狠手辣,连宋司南都非常忌惮。其子陈肇辉后来读书争气,成了医生,宋司南出力最大,这使得他与宋司南之间又了利益意外的江湖情谊,宋司南对于他来说是好兄弟,是自己儿子的大恩人,他后来会自觉的维护宋司南,一方面是生意上的考虑,一方面也有多年风风雨雨共事的情义。 长相:黄面微须,浓眉,三角眼,颧骨突出,鼻子孤高,直插印堂,脸颊偏瘦,目光森然,不敢逼视。微微有些跛脚,常年戴一双特质的黑皮手套,掩盖缺少的手指。 程震: 黄副官的同事,在李长官麾下的军医,级别在黄副官之下,但两个人年龄相仿,谈得来,总是搭档共事。这个人是本文唯一一个轻松愉快的角色。他本是扬州人士,家里世代经商,不缺钱,本人个性胆大活泼,处事灵活,情商高,时有惊人之举,是个人情通达,思想开明,勇于尝试新事物的人。他有非常浪漫的一面,在离开金三角飞往台湾之际,还敢潜回内地把青梅竹马的许小姐,也就是后来的程太太,连夜偷出来,一起拉去台湾,这已经超过了胆大妄为的范畴了,只能说谁没有年少轻狂之时呢。 长相:圆脸,眉目端正,眼睛不太大,但颇有神,眉毛不浓不淡,弯弯的,很和气,鼻子挺直,嘴唇不薄不厚,目光颇有几分狡黠,很爱笑。中等身材,不胖不瘦。 丹尼尔: 利维的私生子,多年前一夜风流的糊涂账,他的童年和少年都是在寄宿学校度过的,很小就知道自己是孤儿,也知道利维付他的抚养费,缺少关爱,时而受同学欺负,渴望关爱和家庭,宋司南在他八岁时见过他一面,给这个小男孩留下了深刻印象,由于利维的阻拦,时隔七年,他才再次见到这个内心深处神话了的女人,两个人不是母子,感情上胜似母子,宋司南在他之后的成长岁月里扮演了重要角色,影响了他后来的人生轨迹。某种意义上,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与叶江川很相似,但是宋司南的插手使他比叶江川幸运,在性格还未定型时,把他重新拉回到阳光少年的本来面目,他长大以后也是个性格活泼外向的人,这其实是遗传自他素昧谋面的母亲,一个酒吧里陪酒的女子。他和利维间并没有父子间的感情,尽管后来他们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但最多也是责任和血缘关系而已。 长相:金发碧眼,比父亲强很多,只有偶尔笑起来时有点利维的影子,小时很可爱,胆小内向,看上去挺可怜,少年时有些忧郁腼腆,身材偏瘦脸色苍白,成年以后,高大健壮,相貌堂堂。 约翰神父: 他是一个来中国的传教士,极度虔诚,尽管宋司南不能理解。早在宋司南少年时,他就在她与江舟读书的那个学堂教外文和数理知识,那时候他也很年轻,只比宋司南他们大五,六岁的样子,尚且有年轻人的朝气和活力,他也是宋司南攻读物理学的引路人。后来他们回到美国以后,宋司南察觉到他变了,那其实是他信仰坍塌的外在表现,旧的毁灭了,而没有新的代替,这使得他日复一日的封闭自己,关在祈祷室里,其实他内心深处是知道的,但是有没有其他的精神寄托,这也是为什么他后来不积极治疗的原因。 长相:端正,身材高大,褐发碧眼,神态严肃古板,常年穿一身黑衣(就是神父的制服)。 叶小姐: 正文里她出场时都已经是老太太了,很苍老,看不出年轻时的国色天香。她年轻时是个清冷的美人,眉目似丹青勾勒,比宋司南更精致,不食人间烟火。她性情古怪,固执,对于仓促中婚嫁的丈夫没有感情,也没有怨恨,对儿子叶江川也无感,似乎一切都和她无关,叶江川小时候很想得到母亲的关爱和陪伴,但是叶小姐没给过他,甚至根本不知道自己儿子心里想什么。也从没有人懂得她的心,她的一辈子客观上总被旁人随意安排,不得自主,所以世人嫌她古怪,她也不屑于关心这个世界,这无意中直接伤害了她的儿子。后来叶江川死后,她也后悔过没有尽到母亲的责任。 长相:经典的江南美人,就像饰演大宅门里杨九红的女儿的那个演员的气质,精致,清冷,瓜子脸,细眉大眼,精巧的鼻子,薄薄的嘴唇,溜肩膀,苗条身材,比一般女子略高。 赌石老板: 一个乱世求生的小商人,有些小手段,小聪明,知道察言观色,知恩图报,遇事胆子不大,是个相对简单的人。后来辗转来到香港,追随宋司南,是她的得力助手和忠心耿耿的部下。 长相:由字脸,短发,络腮胡子,小眼睛,鼻翼宽大,身材不高,微胖,很结实。 于老板(赌石老板搭档): 这个人并不是滇缅边境的本地人,是山西人士,家里也有过读书人,他并非正房所出,加之战乱流离,他才漂泊到了边城,其实并非粗人,所以无论是干加工罂粟的小买卖还是跟人作局,都不在行,最后做回自己的老本行,玉雕,技艺非凡,这手艺要求极高的艺术鉴赏力,想象力和极大的耐性。于老板还是个性情中人,临老娶了个小自己三十几岁的大学生,并非贪于春光年少,而是双方情投意合,有琴瑟和鸣之美。他年轻时担惊受怕,遇事没有主张,年纪大了,倒是敢言直谏,宋司南听他的劝,最后接受了叶江川。 长相:容长脸,面白微须,眉眼疏朗,颧骨不秃,鼻子修长,嘴唇不薄不厚,身材较一般人略高,背挺腰直,年纪大了以后,喜欢穿雪白的唐装,很有点出尘的气质。 李长官: 就是按照李弥将军写的。 洪三爷: 这是本文最大的反派人物,但其实是一群人的缩影,因为宋司南十七岁时那场灾难绝对不是一个人就都导演的。本文以宋司南的视角叙述,很多事情她自己是没有参与过,事后也没完全搞清的,所以文中也用了春秋笔法。洪三爷死的不冤,他的确是谋财害命的主要参与者之一,但肯定还有其他人,他不是亲自动手的,但最后知道必死,什么都没透露出来。他在宋司南苦苦支撑的时候,连年底的分红也不肯让,就是预谋搞垮宋家,他只有一个儿子,还是个傻子。他在宋司南不知道这一切时,不动声色,还处处以长辈自居,被抓以后,沉着应对,即使绝望时,还能奋力求生,是个不简单的老辣人物,心中极度贪婪自私,最后连妻妾老娘也不顾。他给傻儿子找了个智力上同样有缺陷的女人传香火,后来被宋司南抓到时的年轻女人就是,那个婴儿就是傻儿子的孩子。 长相:四方大脸,面黄有须,浓眉阔目,一眼望去,看似忠厚长者,身材魁梧,在苏州时,长袍马褂,一丝不苟,颇为讲究,滇缅边境时,改扮称当地人模样,不露行藏。 宋继先夫妇: 宋司南父母,宋继先是个世家子弟,继承祖上的产业,有些文人气质,才能魄力都普通,善良但是认人不明,恩太过,威不足,守着诺大的家业,但没有足够的胆识去开拓,也震慑不了那些资历老的部下,不过他在时,那些人顶多是持观望态度,可他一走,对宋司南可是一点都不客气。 宋太太,大家闺秀,家里历代经商,其中就包括官盐,把持两淮盐务上百年,但新旧交替,没了官府的支持,家里的资产也缩水不少,尽管这样,在三吴依旧是说话颇有分量的家族。宋太太本人知书达理,颇有林下之风,很大程度上塑造了宋司南的性格。 宋继先和太太感情不错,也是顾忌宋太太娘家,没有姨太太,多年来只生了一个女儿,就是宋司南。 宋继先:国字脸,眉目疏朗,白面微须,身材中等略高,长袍马褂,谈吐斯文。 宋太太:鹅蛋脸,端庄优雅,丹凤眼,平直眉毛,中等身材,不胖不瘦,穿着不张扬,有风度。 江舟舅舅: 一个下级军官,行伍多年,文化不高,但是为人正直,处世成熟,与太太感情甚笃,两人成婚多年没有孩子,拿侄子江舟就当作儿子一样对待。他外表是个粗人,但有心细的一面,比如番外《桃之夭夭》里有他偶然间看见江舟带着宋司南骑车在小巷里欢声笑语地穿过,就很耐心的问孩子的小心事,这点上做的不比任何一个父亲差。江舟后来非要去军中谋前程,他一开始不同意,到后来的妥协,还有打点一切的用心,都足以说明对这个侄子的感情。江舟的童年和少年,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虽然没有父母,寄人篱下,但是舅舅舅妈充当了父母的角色。后来战事越来越紧,他也在一次不知名的战役中阵亡了。 长相:浓眉大眼,双目炯炯有神,高鼻梁,络腮胡,嘴唇不薄不厚,方脸盘,皮肤本不黑,但是风吹日晒下有些风霜之色。 江舟舅妈: 一个很温暖的人,和江舟舅舅间对话总是很俏皮,年轻时是个很甜美的姑娘,性格既有礼又活泼,非常亲切。她把一家的生活操持的井井有条,江舟的衣服无论何时都是干干净净的。她对于丈夫的职业也很忧心,但从来不会在江舟面前表露出来,总的来说,是个善良,热爱生活的人。她与江舟舅舅是青梅竹马,也把江舟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她性格随和,但并不是没有自己的主张。江舟走后,宋司南找到家里来,她本可以什么都不说,因为江舟并没有交代她什么,也预先不知道宋司南会去找他。可同为女人,她也年轻过,很同情和理解宋司南的感受,另一方面,她为了侄子考虑,这一去祸福难测,可不能糊里糊涂,得告诉宋大小姐江舟是为了她走的。也是这一句,让宋司南心里始终记挂着江舟,不然她甚至不能肯定自己在江舟心里是不是有位置,也不会有后来和叶江川的那些事。 长相:圆脸,细眉毛,杏核眼,鼻子小巧玲珑,皮肤白,身材苗条,比一般女子略高,面相和善。 叶老爷: 只在番外篇《一叶扁舟》里出现过,之所以提一句是因为没有他的大力撮合,当机立断,就没有江舟和叶小姐的姻缘,叶江川也无法来到这个世上,更不会与宋司南邂逅,产生一段奇异的恋情,叶老爷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叶老爷是真正的聪明人,现实主义的杰出代表和实践者,他真正懂得那个乱世的规则,也知道好钢要用到刀刃上,时机把握极准,能一眼抓住事情的本质,这也是他为什么绕过江舟直接找他的上官批准婚事,事先连通知叶小姐都不的原因。他的结局在本文里也是最好的,在任何世道都能生存的很好。他并不完全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大家长,尽管思想还是旧式封建大家长的模式,但是对于唯一的女儿还是有温情的,只是按照他自己觉得对的方向去做,忽略了女儿的感受,也不理解她的心思。 长相:长圆脸,眉眼弯弯,唇上续着胡子,面色白净,目光精明,面带微笑,身材微微发福,中等身高,长袍马褂,衣着讲究,解放以后,戴一副老花镜,打扮朴素,平易近人。 小魏: 叶江川同事之一,年纪轻轻,恢复高考后第一批大学生,水利工程专业,因为专业方向和大型机械,水电系统有关,被分配到叶江川的部门,天资聪明,叶江川的级别比他高很多,但并不是他的直属领导,所以两个人亦师亦友,叶江川作为前辈在业务和专业知识方面也对他多有指导,他本人很喜欢诗词歌赋这种冷门的文学形式,和叶江川很投脾气,但由于年纪太小,各个方面都有欠成熟,有时会闹出啼笑皆非的事来。他比叶江川要小十岁左右,比起后者,他就是个纯粹的孩子。 长相:青葱少年,浓眉秀目,一双眼睛非常灵动,皮肤由于好动而呈小麦色,中等身材,偏瘦,挺拔有精神,穿着随意,蓝色工作服裤子配白衬衫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6.缘起 本文想通过人物的悲欢离合写人生际遇无常,写人性的复杂,所以并非是以事写人,而是以人写事。种瓜未必得瓜,猜到开头猜不到结尾,努力争取的东西得不到,无心插柳的作为倒成就大仁大义。本文绝无宣传宿命论,文中的主角一生与命运周旋着,失去了很多,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精彩,笔者只想尽可能真实的展现红尘中的过往和生命中的一些思考,不想谈空论玄。 笔者少年时读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时,读到杨康不认杨铁心,为天下人唾骂那一节时,差点不敢再读下去,当时自问若遇到小王爷那样的事,将如何自处?当然金先生没写郭靖郭大侠遇到同样的事是如何大仁大义的,因为他是个完美无瑕的英雄。在最新更新的第二十九章《难得一身好本领》里,同样的李寻欢一出场就被置于情义两难的境地,李寻欢看似选了最不负责任的一条路,其实他无路可走。吴三桂冲冠一怒并不全是为了陈圆圆,而是李自成手下的大将刘宗敏杀了他爹吴襄,忠义难两全,才引清兵入关,背上了千古骂名。后世改朝换代,但这些人一直都是口诛笔伐的对象,人们说起他们的名字,怎么骂似乎都不为过。 可有谁想过如果那些人没遇上那些事呢?杨康做他的小王爷,跟郭靖的人生没有交集,李寻欢娶表妹,好好过日子,吴三桂如果在某次守城中战死了,一个民族英雄的头衔少不了的。人们一提杨康就是坏人,连他的儿子,在还是个孩子时就要字改之,那改什么,他父亲的错吗?可少有人会去想,他们骂的是坏人,还是坏事。人生一世,不过数十载,一念之间,面目全非。 宋司南一生都在剧烈变革的世代浪潮中沉浮,如同笔者的父辈,祖辈和自己一样。当然这里面为了故事的情节需要,让她横跨民国,新中国,改革开放这漫长的历史变迁。她虽然出身不错,但只是个普通人,依旧在动荡的岁月身不由己,随波逐流。 她也有过人之处,自己挖掉一只眼睛不是任何人能做出来的,她跟小丫鬟说的那一番话也见识不凡,可即便心如明镜,也不能怎么样,这种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做法,实属无奈之举,这是国仇家恨在她身上的集中体现。 更残酷的现实是,她在失去眼睛的同时,心里就明白自己这辈子算是毁了,这是很正常的心理活动,不光是半个世纪以前的女性,哪怕是二十一世纪的女孩子,都没有太大区别。 然而她依旧做了,这足以称得上了不起。她的人生在此后的岁月里下意识的回避感情,就是自卑在作祟,没有办法,不信者自己假想一只眼睛是假的,和老公男朋友面对面时是什么感受。也是这个原因,她风里雨里走南闯北,勉强支撑着宋家,并不是她和族人感情深厚,而是活下去的理由,也是这个原因,她被木少爷劫到山寨,还敢讨价还价,力保自己那些人的生活,他们需要她,她也需要他们。这对于一个年轻的女人,其实是很悲哀的,是近乎于行尸走肉的生活。 她很随意的点头嫁给木少爷,首先是不敢拒绝,不光是她的,更是那一大群从家里带来的人的生计安危,那是她肩头的责任,其次是她觉得目前的生活还算安稳,自己也没什么期盼,这样子的生活在她看来是可以接受的,她想要尽可能的维持下去,最后,正因为她不爱木少爷,才会一点都没有压力的答应嫁给他。 后来木少爷走了,她又再次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在原有的责任上面又压上了木少爷寨子里的人们和木少爷的几个孩子。这并不是她该承担的,但自从少了一只眼以后,她就逐渐明白自己不能和其他女人一样有个归宿,按部就班的延续下去。她的生活是没有方向的,是无望的,所以她不断的下意识把越来越多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直到不能负担的地步。 在极度焦虑,内外交困中,她终于迈出了山寨,寻求强援,一步步都艰难。之前她心里也没有主心骨,又没有人可以商量,无奈之下求助鬼神,却没有结果。这种种的矛盾冲突,最终使她性格的另一面爆发出来,就是木阿嫂。 木阿嫂这个称呼一看就是市井江湖里的浑名,也代表了她内心深处对落草为寇的不认同,但现实所迫,她不得不屈从,在她看来,那是段不光彩的历史。她那时不修边幅,作风狠辣,是对那个乱世无声的讨伐和反抗,就好像世道恶,那我就比它更恶,看最后能恶出个什么结果。 在与李长官的合作中,这又是一段短暂的平静期,她也力图与李长官和他手下的人搞好关系,黄副官对她的暗恋就始于这个阶段。后来居然偶然间发现洪三爷的踪迹,宋司南饶不了他。 宋司南对洪三爷那些手段,其实是在报自己的仇,特别是后来她给洪三爷准备了一套当年自己挖眼时的工具,就是以眼还眼的用意,尽管那样,宋司南心里也不觉得真的解气,因为那眼睛没了之后一天又一天的苦难,怎么算得清楚? 黄副官劝宋司南是因为他喜欢她,不然根本没必要管,可也因为他喜欢她,心里不自觉的希望她是自己爱慕的化身,提出了在宋司南看来很过分的要求,使得两个人之间没有进一步的可能。这种事在恋爱的男女中间很普遍。 李长官突然被召回,使得金三角的势力平衡被一下子打破了,原有的一丁点秩序土崩瓦解,这也是宋司南极度恐惧的原因。试想《行尸走肉》中瑞克忽然消失了,大家要面对的全是尼根那样的人,是什么感觉?这也成了宋司南仓促离开的原因。 这里面有个岔子,原来的打算是让程震把孩子送回扬州老家,那里还有不少故人,几个孩子,没人会太过为难,一口饭总有的吃。宋司南不敢和孩子一起走,是因为怕自己以前干的事被查出来,孩子们反受牵连。哪知道后来情况有变,程震没跟李长官走,而是取道缅甸,到泰国,再辗转回台湾的,黄副官和他在路线上有分歧,并且极力反对他潜回内地找许小姐的计划,混乱之中只好带着三个男孩子先走了,这里面黄副官还是旧时思想,以传递香火为重,所以带走的是男孩子。后来宋司南想方设法把生意带回大陆,一是为了寻找父母下落,在一个就是寻找木少爷的孩子,她还以为孩子们在扬州一带呢。这也是她和叶江川苏州之旅的动意,也是为什么她那时总嫌叶江川碍事,不像两个人之前逛京城那么轻松愉快。 她再一次被不可抗的命运改变了方向,毫无准备之下被带到了大洋彼岸,可脑子里一时转不过弯来,她无奈着扮演着女学生,心里却想着木阿嫂的那一摊事,这是一种惯性。关于约翰神父为什么要改小她的年龄,在《写在前面的后记》里已经解释了。约翰神父和宋司南的想法从来就不在一条线上,这点在他们重逢以后,越发凸显出来,约翰神父是接受命运的一个象征,宋司南恰恰没法接受她的命运,换了谁也接受不了。 她在极度苦闷的情况下,埋首书本,同时也想要探寻自己那只玉石眼珠的秘密。她那时已经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女孩子了,做事有很多考虑,并不纯粹。她缺乏安全感,上学期间试图接着做生意完全就是在这种心理下驱使的,这让她无意中招惹了两个人物,利维和陈帮主。 对这两个人,她一开始的感观,都是不喜欢,其实这两个人才是她人生中的贵人。陈帮主逼她太狠,她转投了利维,自始至终都是利用关系,这也是宋司南内心世界的谷底,最不能接受的一段往事,她本人痛恨这种行为,却无可奈何的成为自己痛恨的人,这也是后来她种种矛盾行为的由来,也是她不顾一切创业的动力,其实很简单,只是不想面对不爱又对不起的人。她打听丹尼尔的下落,一开始动机也不纯,只是想找个不在家的理由,躲开利维,但她对丹尼尔的心情还是真挚的,不求回报的。对陈帮主,她其实比早年成熟了很多,不会因为一开始的不愉快就记仇,反而主动回过头来谈合作,这是宋司南成熟的标志。 她很多年只是把江舟藏在心里,平时也不会伤春悲秋,只有在梦里没有现实枷锁时,她的思绪自由飞翔,总会回到那棵她初次遇到江舟的桃树下,那些梦她有的记得,有的醒来就忘记了,时间久了,也看淡了。 她万没想到,会在自己已经放下以后,突然见到一个和江舟这么像的人,像到她乍一看就以为是江舟在那。其实叶江川并不是一点不差的复制了江舟的相貌长相,他比江舟高,也更有气质,但问题是宋司南印象里只有还是个少年的江舟,下意识的以为长大了就应该是这个模样,误会就从这一刻开始。 不光是宋司南看叶江川眼熟,叶江川也一眼就发现了宋司南,冥冥之中,似乎父子两个在某些方面是有传承的,于是错位的缘分,在那一刻被激活了。 平心而论,这两个人在感情上都是有缺陷的,宋司南在感情上没有其他方面的成熟,因为她的遭遇阻止了一个正常女人的情感发展,叶江川是家庭温暖的缺失,母亲角色的缺失,以及情感世界的闭塞,导致他对一个画中人有了非同一般的执念。 由于开始就是错的,所以他们之间的恋情也很曲折。当不知道叶江川是江舟儿子时,宋司南还能半推半就,尽管心里总是自责,但总是拒绝不了,其实那是她忘不了江舟的表现,也是人性使然,她就是把他当作江舟,虽然明知道不是同一个人,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但是等到她发现叶江川就是江舟儿子时,那无异于晴天霹雳,首先她想到的是对不起江舟,其次是这在她的道德观里是禽兽所为,再者是对不起叶江川,自己当初要是再坚决点,也就不会有这些错事,她无法面对叶江川,所以和之前同利维在一起时一样,她又开始躲避。 由于她对利维只是单纯的不喜欢,所以反倒没那么尴尬,可对叶江川不一样。叶江川本人身上有很多与她相通的地方,抛开和江舟的关系来说,宋司南是喜欢的,也是这个原因让她总是很纠结,狠不下心,但又接受不了,处于一种十分难受的状态。 最后她接纳叶江川,一开始是抱着一种赎罪的心态,和牺牲自己的精神。她认为自己犯的错要自己却弥补,所以一开始只是努力在扮演叶江川的老婆,并且卖力的帮他搞好人际关系,生活上也照顾的无微不至,但这并不是爱。后来他们渐渐有了感情,是因为那段时间宋司南的生活相对平静,她不用生活在紧张忙碌中,也没有什么等她救急的事,再者承载她以前记忆的那些人和事都远去了,她的生意和事务基本上都假手于人,不用亲自出面,这就客观上造成了一个世外桃源一样的情境,她可以忘却过去的自己,以丽贝卡的身份和叶江川在一起,慢慢的自己也认同了。但即使是那样,她已经习惯了把叶江川也当成一种责任,这种感情很复杂,不堪细说。 可这样没几年,叶江川死了,宋司南终于意识到她原来是爱他的,但是也只能让这段感情随风而去。终其一生,她的感情生活是个悲剧,是时代的苦难造就的,不忍细看。她一辈子固执的不信命,不接受宗教信仰,是她对命运不公的抗争,她总是问为什么,可没有人给她答案。 李长官,陈帮主说她了不起,可他们看到的不是本来的宋司南,那其实是她最不堪回首的往事。真正的她其实还是那个在桃花树下大着胆子跟不认识的男孩子打招呼,坐在江舟车后面笑的无忧无虑的那个大眼睛姑娘。哪怕在叶江川面前,她也找不回来当年的感觉,而叶江川眼中的她,也不完全是宋司南认同的形象。叶江川喜欢那个画中少女的气质和成熟女人的性格,那是他从少年时内心想象出来的一个人物,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对别人没反应的原因,太难找了。 几个人的名字 宋司南:司南是辨明方向指路的工具,可自身却不由自主,被各种各样的人带着到处走,这恰恰是她一生的写照。同样的,无论到了那里,她都能找到自己的方向并且坚持下去,这也是司南的本质。 江舟:就为了体现他的普通,和少年时宋司南与母亲逛街时偶然在石桥下看到的乌篷船一样,江里的船成千上万,可就这一条就碰巧被宋司南遇见了。 叶江川:其实应该是江川,叶是他母亲的姓,他比江舟更博大,更伟岸,也更能包容。 叶小姐:在番外篇《一叶扁舟》里提到她叫淑文,这是一个中规中矩不出错的名字,也代表了她的父亲对她性格的期待,然而叶小姐并不喜欢。她的姓和江舟的名,组成了一叶扁舟,象征着两个人在动荡无常的岁月里匆匆相遇又匆匆分开的落寞人生。 另外:正文的四个篇名,是宋司南的八字。从名字来看,无论是江舟还是叶江川,都绝非良配。 第一章里算命先生的断语就是说的这个八字,有这方面兴趣的朋友可以看看说的有没有道理。 人物主线: 宋司南初恋江舟,第一次嫁了木少爷,第二次嫁给利维,第三次嫁给叶江川,陈帮主那次不算。 宋司南认识江舟时只有十四,五岁。 江舟在1936一1937年离开苏州,前往南京,而后因为军校搬迁,转移至四川。 宋司南失去眼睛时,刚刚十七岁,那时已经是1937以后了,大约在1938一1940年之间。 在1941年前后,她被木少爷劫走,从此以后在山寨里和木少爷生活了四五年,在被劫一年以后,成了木夫人。 木少爷于年初离开山寨,再也没有回来。没有人知道他最后怎么样,应该是战死了。 江舟在大概1945一1946年间随军来到常州,在那里和叶小姐成婚,大概一年以后,叶江川出生。 江舟在1948年左右就死了。 她被迫离开滇缅边境时是1954年,那也是李弥将军被召回台湾的同一时间。 宋司南遇到利维时已经三十多岁了,但她的年龄已经被约翰神父改小了,不知情的人都以为她还不满二十岁,陈帮主对她的底细一直清清楚楚,她先后嫁给陈帮主和利维时,大概三十五岁左右。 她与利维的婚礼在1959年底。 之后是她进军时尚圈创业的阶段,那时是六十年代中后期到整个七十年代。 她遇到叶江川时是在1972年以后的事了,大概是70年代中后期,叶江川那时不到三十岁,而宋司南的实际年龄已经五十左右了,当然她作为丽贝卡的年龄是三十五岁多。 她和叶江川在认识一年多以后,戏剧性的结婚了,那时候叶江川刚满三十岁,她作为丽贝卡的身份,三十七岁过半的样子。叶江川的亲戚朋友都知道她比他大好几岁,只是具体大多少不清楚,那个结婚证上的年龄是错的,一下子比丽贝卡的年龄又少了将近八岁。 叶江川在八十年代末期死了,宋司南之后就跟叶老太太作伴。 大约三四年以后,叶老太太也走了。 1996年,香港回归之前,宋司南终于找到了失散多年的木少爷的孩子们,并亲自前往台湾,祭扫黄副官的墓。 后来,她渐渐的淡出江湖,只与几个亲信保持单线联系,也就是她能直接联系他们,可他们找不到她,这其中就包括丹尼尔。 她隐居的原因,一个是想安度余年,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原因是,她后来得知自己的玉石眼珠有强辐射,这也是叶江川早死的原因之一,所以她避世了。 从八十年代一直到九十年代中期,她一直在资助她当年在纽约州立大学读书时的师兄弟和他们的徒子徒孙们,也是他们的研究成果揭示了玉眼珠的秘密。她为母校捐助的奖学金也发生在这一时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7.第三十五章 朝花夕拾杯中酒 宋司南不知不觉间融入了叶江川的生活,走在路上,街坊邻居亦或是她或者叶江川的朋友同事和她打招呼,她都熟念地应对,仿佛她的人生在另一个空间改头换面,生于斯长于斯,这里有她的亲人,她的记忆,她的家。她不再是当年姑苏城中深宅大院里的宋大小姐,也没有遭遇过血雨腥风,没有揣着盒子炮在无法无天的金三角出没过,更没有离开过这个国家,那些海外的生意,财产,故人,仇人仿佛是另一个人的羁绊,与她无关。她知道哪家的豆汁焦圈儿最地道,菜市场当天的菜肉价格多少,楼下吴教授的牌友是谁,隔壁方总工(总工程师,级别很高,非常牛人)有几个孩子,在哪上学,住在一楼的林主任(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主任医师)总是风风火火地问她有动静没,要抓紧。 她连说话的口音都自觉地变成了京腔,甚至比她在胡同长大的丈夫更精准。(叶江川的母亲说话带苏南口音,叶江川多少也有一点)只有在午夜梦回时,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不愿回忆的遥远往事,那些激烈的冲突,愤怒无奈的情景,总是无缘无故地入梦来。她总是一身冷汗地惊醒,叶江川有时会醒有时沉睡,他只要看见她那副样子,都会以为是她早年被欺负的屈辱往事又了来纠缠,每次都握着她的手,轻轻说不用怕,其实他不知道,宋司南每次醒过来之前,梦到的都是开枪的情景,连手腕和手指处的震感都无比真实。 她并不怕什么,也奇怪为什么会一遍遍梦到这些她结果的人,白天细细回想一遍,她没有任何愧疚的感觉,甚至还觉得不够,平时也从没有想过那些人和事,在她眼里,那些鲜红的往事就像画坏了的水墨画一样,改不了,不好看,于是就扔进垃圾桶里了,哪知道垃圾清的不干净。 她看着叶江川的睡脸,心里想,我骗了你,因为我坚信这样对你更好,如果当年也有人这么骗我,该多好啊。可惜并没有。 在黑暗中,她听着心跳的声音,有一个声音在问,你是谁? 她在心里坦然答道,我是宋司南。 那个声音又问,带着一丝戏虐,哪个宋司南? 她忽然冒出一股无名火,在心里冷冷的答,只有一个宋司南。 那声音消失了。 她不信神佛,但是相信这世界上有超自然的力量,甚至曾经希望直接与那股力量对话,质问它凭什么任意修改自己人生的轨迹,她不服。 她睡不着,这坟墓一样的寂静黑暗是她人生最忠实的伙伴,比任何一任丈夫都长久,都可靠,从不离去。 她记得第一次在夜里听自己的心跳还是三十多年前的事,那时她刚被木少爷掳劫到寨子里,和一众下属关在阴冷不见光的地牢里,对,就是后来关洪三爷的那个地牢。她那时根本没有害怕的感觉,但是手下那些人求生的目光让她不敢直视。 下一次是和木少爷成亲那天夜里,她困极了,却不敢睡,不知等了多久,才听见他的脚步声。她记得清清楚楚,那一刻她的心突然跳得快起来,不只是害怕还是期待,其余的记忆反倒模糊了,似乎那天晚上,那个目光吓人的男人连一句话都没跟她说过。 再后来就是木少爷走以后的事了,她记得那几年,没几天晚上是能睡着的,漆黑的夜,瞪大的眼,脑子里停不下来,没有能确定的,没有好相与的,没有希望,没有安宁,什么都没有,什么都要管。在外人眼里,那段岁月不值一提,她那时也还是个无名之辈,可要让她来讲,那是她人生中最黑暗的岁月,黑暗到任她自生自灭,连个响声都没有。 再后来她的口气越来越不客气,打扮也越来越马虎,事情也越来越棘手,对头越来越厉害,她倒反而睡的香,吃得下。 直到和约翰神父来到大洋彼岸,那种感觉才再次复苏,并且在她找利维求助的前一晚达到峰值。 此后多年她都不愿直视自己尴尬的身份,并且不顾一切地想从中解脱出来。 她认为自己做到了,无论是陈帮主还是利维,都无法再控制她。 叶江川也不能,她对自己说,可说完以后并不自信。那个人确实无法像陈九爷当年绑着她逼她就范,也不是狼子野心的日本人或者洪三爷,更没有木少爷的威慑力,他以一种柔软的姿态和惊人的毅力将自己和他的人生轨迹改变了方向,诠释着水滴穿石的意境。我不喜欢这样,宋司南在心里自言自语,可我为什么屈服了,接受了,还适应得很好呢?我爱他吗? 每到这时,她就不敢再接着想下去了,因为很清楚得不出想要的答案。 独自一人时,她有时会静静坐在镜子前,警惕地审视这个镜中的面孔,仿佛它随时会狞笑着破镜而出,吞噬自己仅剩的灵魂。 那张脸是我吗?为什么和几年前一摸一样?我到底多少岁了?为什么比小我二十多岁的丈夫还年轻? 她莫名地觉得恐惧,源于不真实的感觉和过于戏剧性的命运。女人对于青春不老应该是无条件欢迎的,嫦娥就是这样,恐怕服下神药前她并不知道以后要永远与世隔绝,困在清冷的广寒宫里。 任何东西都是有代价的。 她并没有主动索取什么,命运不由分说地拿去了她的右眼,在她还不懂得衰老的年纪,想当然地扔给她另一件东西,以居高临下施舍的姿态。 她的手拂上右眼,镜中的女人也做了同样的动作,她不经意间说出来,你想要什么?这次你又要从我这里拿走什么? 她觉得镜中的女人轻蔑地藐视着她,故意不让她听清回答。 我真是疯了,她对着镜子想。 她反而更希望叶江川在旁边,这样会大大降低她胡思乱想的机会,当初使出浑身解数躲避他的行为,此时看上去是如此不可思议。 什么是爱?她心里想,默默地自嘲,其实自己并不知道,这样的话,还有什么好纠结的呢? 她问自己,你快乐吗? 其实对于快乐她也没有明确的定义,于是她换了个问法,你愿意明天如今天一样吗。 我愿意,这次她心里非常肯定。这就够了。 她不再反感叶江川亲近的举动,尽管他一如既往地孩子气,有时也过于黏糊,她却不再烦躁了,也不用刻意地迎合他,或者用那些哄小孩子的把戏敷衍他,他是她的家人,也成了她生命的一部分。她再也不用可以在外人勉强伪装恩爱夫妻,也不在意旁人的看法,因为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愿不愿意。她很少再问叶江川什么,因为他的喜怒哀乐,所有细微的状态,都在她眼里一清二楚。 很多年以后,她才明白,和叶江川在一起时才是真正的婚姻,尽管开始的那么晚,那么不合时宜,那么艰难曲折,但又是那么真实。 她依旧会抱怨他不会干活,在厨房里除了挡道一无是处,他在这方面从无长进,似乎就喜欢听她这样唠叨,她心里几乎肯定他是故意的。 最近叶江川的单位由于引进大型机组,并即将投入建设项目中,他作为技术骨干加班加点,翻译各种技术手册,以及数据资料,每天回来时都满天星辰了,那还是夏天呢,宋司南只好自己先随便吃点东西,等他回来再趁热做晚饭。 她已经把毕生所学的烧菜本领拿出来,尽心尽力地给他搭配合理,营养均衡,三伏天里在没有空调,只有一个小排风扇的厨房里做饭不是轻松的差事,她此刻倒也不觉得热的受不了,有时候叶江川恰好回来,会非常不开眼地站在她旁边给她擦汗,正好把通风的门口挡住,她也仅仅是数落两句,心想,似乎自己家乡的传统是老公烧菜,老婆擦汗才对,自己真的很没有出息。 两个人吃着饭,聊聊天,也会八卦别人的事,其实人都一样,再了不起也不能写在脸上,挂在嘴边。 叶江川有时候会来回扭脖子,一到这时候,宋司南就知道他低头伏案的时间太长,脖子上的肌肉僵硬了,就会主动走过去帮他揉几下,他会特别配合地回应,让她想起来早年养过的一条小狮子狗,和那人一样,眼睛大大的,喜欢让她抓痒,只要它那么一直瞅着自己,就原谅它犯过的所有错事,想什么咬坏桌子腿啦,在屋子里撒尿了,冲客人叫唤啦,屡教不改,犯过就求饶,饶了再犯。 宋司南自嘲,自己还有那么心软的时候啊,其实她对自己最狠,只是一直没意识到罢了。 忙了几个月,整套机组安装调试完成,顺利投产,虽然还有接连不断的后续工作,但比之前要轻松许多了,至少叶江川可以准时下班了。 她还记得投产前的几个礼拜,叶江川还有好几次连夜加班。她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当时钟又指到九点钟时,她就坐不住了,直接去叶江川单位找人。 当她来到这个路过了无数次却从没进去过的机构时,才发现这里一直有岗哨,白天时被噪杂的环境忽略掉了,结果人家不让她进,她急得不行,因为对方找她要身份证,而她还没有,她情急之下冲里面喊,我找叶江川! 很快里面出来几个人,看衣着打扮似乎也是工作人员,里面并没有叶江川,宋司南没听清他们跟门卫说了什么,反正她被放行了,后来经叶江川介绍,她才知道那几个人里就有大名鼎鼎的小魏和小何同志。 黑灯瞎乎的,她也没看清那几个人穿着长相,只是听声音判断岁数不大。 一路跟着他们,她被领到一间仿佛是仓库改的车间,里面灯火通明,她一眼就看见叶江川正站在那手里拿着什么资料跟旁边一个年纪相仿的人讲什么。她本来不想打扰的,没想到小魏替她喊了,嗓门真豁亮,不去唱戏都可惜了,那一嗓子,“叶工,你看谁来了”,把机器的轰鸣声都盖过去了,宋司南瞬间成了全场焦点。 一个站得离门口比较近的中年人率先反应过来,大步上前跟她握手,说了写感谢她支持小叶同志工作的官方客套话,她明白这大概是叶江川的领导。她赶紧道歉,说是不知道他们还在忙,打扰了之类的场面话,还话里话外感谢领导关心云云,这方面简直不用动脑子就信手拈来。 接下来叶江川出场了,众目睽睽之下,他很报歉地跟宋司南说,一忙起来忘了时间,应该跟她打电话说一声的,还告诉她今天大概回不去了。 她看见他没事,倒也不再担心,本想自己回去,可叶江川不放心,他那里又不好离开,她也不想因为自己耽误他的工作,再说,自己当年在荒山野岭半夜赶路,那是家常便饭,敢劫自己的人,还指不定谁抢谁呢。可这些话不能说出来,最后倒是圆满解决,因为叶江川单位时有加班加点的情况,为了工作人员有休息的地方,单位斜对门就是招待所,很方便。反正叶江川自己有休息的房间,宋司南住那就行,又不用再另行安排,就那样,在小魏他们几个七嘴八舌的护送下,她被带到招待所。耳边还回响着叽叽喳喳的声音,小魏真是个存不住话的孩子,就那么几步路就透露给宋司南大量信息。 小魏说,早就听闻她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要不然叶工眼光如此之高的人,也不会那般死心塌地。宋司南很惊讶于这个年轻人复古的口气,她都看见旁边另一个年轻人一边冲她傻笑,一边拼命地扽小魏的衬衣下摆提醒他,可说话的那位浑然不觉。 她倒是觉得这个年轻人挺有道理,本来还想多说几句,他旁边那个圆脸的年轻人就死拉硬拽着把他拖走了,让她觉得这两个人平时一定是一对损友。 她睡不惯招待所的床,一直翻来覆去睡不踏实,天快亮时才勉强迷糊着了,半睡半醒时似乎有人轻轻把她抱到靠里面的地方,然后在她身边躺下了,她知道那是叶江川。 早晨她并没有像预料中的那样,日上三竿才睡醒,一看手表,才不到七点钟,叶江川还睡着,她也不能乱动,好在她上班的单位请假容易,从没有急事。 叶江川好像是累了,一直到将近九点,宋司南都嫌太阳刺眼才醒过来,忽然做起来,问她今天星期几。她像看傻瓜一样疑惑地看着那人,回答星期五。叶江川立刻爬起来,就要往外走,她拉住他问去哪里,他说替她请假。 她只好跟着他头发乱糟糟的出了门,其实她自己都没那么紧张,这个人真是的,小题大做,她无奈地想。幸亏招待所前台的电话就可以打她的部门,总算不用蓬头垢面地跑到叶江川的单位现眼。 由于连夜加班的缘故,转天倒休,叶江川和宋司南在简单梳洗以后,终于回到家里,还是家里好啊。两个人由衷地感叹。 叶江川忽然对宋司南说,谢谢你陪着我。 宋司南淡淡地笑了,本来没想陪的。 叶江川也笑了,说,以后我一定记得先给你打电话。 宋司南哼了一声,转过身去,脸上却是浅浅的笑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48.第三十六章 明月曾伴彩云归 宋司南有时候会下意识地警觉起来,没来由地在本来欢乐温馨的气氛下冷场,好像她本人忽然从场景中抽离出来,成了旁观者,冷眼审视自己的一举一动。她有时甚至有飞到国外看心理医生的冲动。 她以前陪着丹尼尔参加过几次心理辅导,因为他有一段时间总是拒绝参加社交活动,把自己锁在房间里,连上洗手间或者从厨房拿东西吃都尽量选择没人的时间段,这种怪异的举动引起了校方重视,因为不久前刚发生过学生轻生事件,那个孩子在最后的那段时间也和他一样自我封闭。 像丹尼尔这种成长背景,没有一丁点心理问题是不可能的,至少在心理医生那里,依照惯例从童年寻踪觅缘,找出来的线索简直能写满五六页。那时候,宋司南其实不大相信医生的那套理论,她承认丹尼尔是孤僻了些,这也的确应该重视,但不大认同那些论文般的分析,原因其实再明显不过,这个孩子从小没有在正常的家庭环境中成长,没有父母的关心和指导,哪怕是非专业人士也完全能判断出来。那时她也认同社会上对于心理学的一些看法,特别是她在学术界的那些朋友更是将其指为伪科学。 可现在她说不上来自己这种扫兴的情绪从何而来,更悲哀地认识到自己是在害怕快乐,害怕得到以后再失去,真是一种极大的悲哀,近乎诅咒一样的痼疾。过去的遭遇,让她越发肯定自己不是个受命运宠爱的幸运儿,多年的压抑和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她适应了心如死水的生活状态,面对一般人的快乐和放松的状态,倒有些无所适从。在想起心理医生的同时,她悲哀地意识到自己毫无办法。 好多次,本来高高兴兴的,气氛正好,她那边似乎有什么力量阻止着情绪高涨,霎那间嘎然而止,连她自己都无法控制这种困扰。为了不扫他人的兴,她一点点地学会扮演自己,在明明已经分了心,神游天外时假装上一刻欢快的自己。 她知道这样不对,但越来越多的独处时间里,她在苦思冥想到底怕什么,最终得到了答案,是未知。 从古到今,不同文明都有自己的宗教和信仰,比较高等的崇拜对象是人的形象,比较原始的是图腾,或为动物,或为大自然的一部分,风,雨,雷,电等等,不受人的意志左右的强大力量。 曾经看过不知名的作品,里面最恶毒的诅咒不是让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更不是死无葬身之地,而是求不得,爱别离,得到不长久,日日患得失。宋司南深有感触,随着时间推移,这种情绪潜滋暗长,盘根错节地纠缠着她每根神经末梢。 她不信神佛,有一次梦到不知哪家供桌上的金身菩萨睁眼,她被惊醒了,并非觉得安宁喜悦,而是害怕。梦中菩萨的眼神分明带着戏虐,她差点失声叫出来,那个眼神一直印在她脑海里,经久不散。 她不敢把自己这些不安跟叶江川说,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只是每当他拉着她去游泳,滑冰,或者任何稍微有一点危险的活动时,她都会忧心忡忡地注视着他,仿佛他还是几岁的小孩子,一个不留神就会摔跤受伤。她内心深处知道这是不对的,但是根本停止不了。 叶江川对她的古怪反应早就看在眼里,如今他也不像早先那样纠结分寸,不敢直言,好几次他都直接问她在怕什么。 宋司南前几次的表现都不在状态,她居然在小自己二十几岁的后辈小子面前拙略表演,要么试图掩盖情绪,要么支支吾吾说不出所以然来,连她自己在心里都鄙视自己,可又无计可施。她并没有恶感,只是茫然不知所措。 然而当叶江川终于道破她的心事时,她既没感到轻松,也没有解决任何问题,倒显得很尴尬,不管叶江川怎么宽慰她,那些话也进不到她的心里。 在她极度焦虑时,曾经给陈帮主写信念叨过。原以为他老人家不会理会这没头脑的诉说,甚至嘲笑她终究是个女人,爱胡思乱想什么的,没想到这个打打杀杀了一辈子,没读过什么书的黑道元老,居然说出了很多心理医生讲不明白的道理。 陈帮主回信说,别说她了,他当年自己砍掉手指头时都没怎么心疼的人,儿子小的时候,只要回家晚了一刻钟,就跟失心疯一样联想到对头报复,甚至绑票过程,连勒索条件都能列出来,只是和她一样,不能跟身边人提起来。 陈帮主还提到,自己曾经以为把对头全干掉就能不再提心吊胆了,谁知道并不是如此,没了人祸也会担心天灾,怕风刮掉了高楼上的花盆正好砸在儿子脑袋上。 信里最后也提到了善恶果报,菩萨佛祖,乃至基督,陈帮主后来在慈善基金上砸了那么多钱,多少有些买心安的意味,这不用说都能看出来。 可最让宋司南惊讶的是,他没有到此为止,而是明确地点出来,不管信什么,都和买保险一样,未必派得上用场,之所以害怕是因为心里在乎。他最后下的评语是,要么舍了牵挂,要么过一天算一天,他这么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 宋司南很感慨,任何人都比表面上深刻的多,岁月给人们的教程各有不同,但悟出的道理也能殊途同归,但也遗憾,各人解决的法子各自不同,没有一通百通的标准答案。 那段时间,叶江川身边来了位刚大学毕业的新同事,一个干部家庭出身的女孩子,父亲是市建委的一把手,母亲是铁路系统的领导,这在遍地是高官的京城也不算普通了。有时宋司南去接晚上加班的叶江川时,每次都看到她在旁边,很热络地和那个人聊天,哪怕是她在场,也介绍过身份后,依旧如此,她反倒像个局外人。时间久了,连小魏都看不过眼去,私底下跟她抱不平,还拍着胸脯说,有他在,谁也别想打叶工的主意。宋司南被逗乐了,倒是很认真地嘱咐这个孩子,不要瞎操心,叶江川自有分寸,也别为了她得罪新同事。 宋司南一次也没有在叶江川面前问过这个女孩子的事,尽管她心明眼亮,这个女孩喜欢叶江川。叶江川也当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从来没跟她提起过那个女孩,仿佛他认为他们之间是天经地义的同事关系,没什么好说的,亦或是刻意回避有关于那个女孩的话题。 宋司南并非是半点都不在乎,相反,在头一次遇见时,她就明白了,因为那女孩子的表情,活脱脱是她当年和江舟在一起时的神采飞扬。但她说不上来是嫉妒,还是敌意,并不理直气壮,就像是偷偷摸摸守着一样不是自己的东西,有人窥视时,纠结是护着它还是物归原主。 总是害怕失去,和主动放弃,哪个好点呢?这真是个残酷的选择题。 她也有受不了的一天,生命中经历过太多旷日持久的挣扎,失落和循环往复的焦灼以后,心境未必能变得更加淡定,只会恶心曾经遇到的破事,再来一次未必经得起。 有好多次,她都试探地跟叶江川看似随意地提起来,其实人一直在成长,身边的人不一定跟得上,或是心境变了,这都不新鲜,没有什么好难为情的。感情贵在自得,如果成了枷锁,反而不美。 话说的如此露骨,叶江川怎么会不明白,这种事对于他来说早就不是头一次了。遇到宋司南之前的岁月里,光是他能记得起来的就不下十几个,还不算学生时代的女同学们,所以这回,他也没当一回事,没想到自己似乎想的太简单了,忘了自己到底是已经结过婚的人。意识到这一点后,他大感事态严重。 他立刻跟宋司南深谈了一次,说他跟新来的女同事真的没有什么。宋司南的回答让他摸不到头脑。 她回答说,“江川,当我头一次这么想时,就看不起自己了。我再没有那样想过,也并不介意你和同事的交流”。 叶江川半天说不上来话,他不理解对方说”看不起自己“是什么意思,但宋司南的目光很坦荡,似乎她并不嫉妒比自己年轻的女孩子对自己丈夫直白的兴趣,那说明了什么?她仍然不在乎自己,不然还能怎么解释呢? 宋司南眼睁睁地看着对面叶江川的目光从,紧张,变成疑惑,再变成惊诧,还夹杂着受伤和一丝怨怒。她把目光移开了,这更加证实了对方的猜忌。 “你打算做什么?”,叶江川的声音比先前冷了许多,还多了几分因为激动或者生气造成的颤抖。 “我没打算做什么”,宋司南睁大眼睛,用自己都不大肯定的声音回复道。 “你一直在等待机会逃走”,叶江川看着她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 这真是过于严厉的指责,也是叶江川第一次用这种口气和她说话。 他说的不对,宋司南心里头一次这么委屈,许久没有过的感觉把新的旧的各种心酸推上心头,眼泪就这么滚落下来。 她没料到竟然会因为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哭出来,还是在叶江川面前,下意识地赶紧用手抹眼泪,叶江川也呆住了,没想到这个一贯云淡风轻,喜怒无形的女人这么容易就被弄哭了。 “我。。。”,叶江川也不知道该承认错误还是先安慰她,一时语塞。 宋司南没说话,心里想的是,你说的也不全是错的。可你知道吗,把自己喜欢的东西往外推,还得违心地当恶人,说和内心相反的话,滋味真不好受啊。 这种滋味在她十七岁那年,挖右眼时就尝过,当时没有意识到这只是个开始而已。 命运的残酷在于,他在狂风暴雨的劫难后面,还埋下了无数伏笔,计算精准,步步为营,当少女时的她好不容易惨烈抉择以后,以为风雨之后是晴天,没想到却是连绵的黄梅时节。在历尽千难万险以后,自以为进入了幽静花园,却总是在花圃的新泥边缘发现尸首,那看似美丽的花,其实是腐肉滋长的,真的不能用佛教那套,心中有花眼里见花,心中有腐肉眼里见腐肉来解释,无数的经历告诉她,花就是花,腐肉就是腐肉,不是想当然能改变的。 她已经不再和叶江川争辩了,只是笑笑,说算了。其实两个人都知道什么也没说清楚。 几天以后,她拿着已经买好的火车票,事先和单位请好了两周的假,重访苏州,临走之前她才轻描淡写地通知了叶江川,对方惊讶地一下子跌坐在椅子上。 她早就知道当下叶江川请不下这么长的假,也无意请他陪同前往,有一些私事,几年前未了的,她想要抓紧办,也不好有其他人在身边碍事。 另外一点,她心里还有个不愿意说出来的想法,叶江川要是对其他女孩子有意,那这段时间正好发展,她愿意让位给更合适的人选。 在叶江川反应过来之前,她就拎着简单的行李的走出了家门,单位还特意派车送她去火车站,这算是领导的特殊照顾了。 坐在车上,她的心其实还是乱的,那个人会有什么反应,完全不在她的预料之内。 火车开了,她一个人望着窗外,那个人并没有追过来,她松了一口气,又有一丝怅然若失。 她并没有和他闹脾气,也不想试探他对自己的感情,更不想打乱他的工作和生活。她终于意识到,有一些秘密是无法和那个人分享的。 她这次是去寻访宋家的旧人,确切说是旧人的后代,之前托了无数层关系打听了几年,如今终于有了眉目,当然,这些都是背着叶江川做的。 她看着不断被抛到后头的景致,心里想的是,人一生也是如此,多好的风景都无可奈何地被时间抛到后边,最后消失在记忆的尘埃里;又一如舍不得的东西,一件件往外扔,再也找不回来。 那一刻,她觉得这一去,也许就失去叶江川这个人了,问自己舍得不舍得,其实是不舍得的,但是真的没有了,反而是做了一件对的事。 看着上上下下的各色旅客,她觉得别人无论奔波几许,都有终点,唯独自己没有。从十七岁开始,她不断地失去珍视的东西,眼睛,容貌,爱情,希望,亲人,家,丈夫,体面,尊严,原则,在认识叶江川以前,她倒是颇为坦然了一阵子,因为那时已经没什么好失去的了,只剩一条命了。如今有了叶江川,似乎也顺理成章地预见失去他的那一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