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舍梅斯魅影》 正文 第1章 捕鼠夹(上) 当他们胯下的马蹄声一路响过过那道门的时候,已经是接近傍晚了。 当地人说,那道门叫做“裸麦之门”,这个名字没有什么意义所在,甚至记住它的人都不太多,因为瓦列格马只有一道门在那里,这整座镇子都没有大到需要另一道门,城门显得还有点新,开合的时候还不时会发出破了的风箱一样的声音。传说曾经整个镇子的人早上都听着这声音起床,比公鸡都好用。 但现在那道门却不响了,因为几天前当老帕维克准备一早上打开它的时候,不知道锈了多少年的老门栓却脱落了,大概400多磅的硬木头和金属就这么朝着可怜的老头身上倒了下去,那天早上所有人都被吵醒了。换了一扇新门花了镇民们两个多星期的时间,比他们埋掉并且忘了帕维克的时间要久得多,在那段时间里很多人早上都起不来床。所以,“裸麦之门”是瓦列格马里最新的东西,至少是个暂时不会见到老鼠,新到值得居民为它取个名字的地方。 他们放缓了速度,慢慢地沿着街道步行,虽然天气才刚过晚春,但瓦列格马的空气就已经变得湿热起来,尤其是对于这些人身上裹得紧紧的斗篷而言,绒布织出来的斗篷,尽管没有任何标记,但足够让当地人那种破旧的粗麻布衣服无地自容了,有些人的脸颊和脖子上已经挂满汗珠,但他们一点解开那斗篷的打算都没有。 这些不速之客似乎打算在这样的时刻里尽可能地保持低调,不引人注目,但是不用看到那些银色的马刺,银线镶边的皮手套,斗篷下面偶尔露出的剑鞘和上面的宝石,光是那一行5匹马就已经够引人瞩目了,整个瓦列格马都没有这么多的马,自然也不会有足够大的马厩来安置这些高大,俊美的坐骑,镇内只有一个铁匠,兼顾钉马掌和做马僮的活计,也只有一个木匠,一个箍桶匠和一个脚夫,老守卫帕维克是仅剩的两个守卫之一,接任他的是他的孙子,红头发的一脸雀斑的半大点小孩子,一副还没长开的样子。在太阳落山之前,所有的店铺都关门了,被他们惊动的瓦列格马的镇民保持了一贯以来的绝佳作风,从木板的缝隙,窗户后面和暗处静悄悄地看着骑手们下了马,聚成一团,集体走进了“捕鼠夹”,肮脏不堪,但却是瓦列格马唯一的酒馆。 酒保叉开双腿,坐在一个高于柜台的老酒桶上,店里只有柜台附近有几把椅子,剩下的都是被用作凳子的酒桶,或躺或立着,他用着一块看不出颜色的布擦拭着几个大小不一致的杯子。为首进来的人还没有停下脚步,就甩给他一枚银币。 “啤酒。”穿黑色斗篷的人用一种压抑了的声音说道,“找些干净货。”他似乎很有意地看了一眼酒保坐着的大酒桶,强调道。酒保拿过银币,没有立即站起来,反而抬起眼睛看着鱼贯而入的所有人。 “没有那么多人的份。” “只是我的。”穿黑色斗篷的人回答。 黑斗篷的人很快占领了酒馆里的一张小桌子,尽管只有吧台才没有任何一个人,但他们很理所当然地赶走了那张桌子上唯一的顾客,这并没花费多长时间,甚至没有说一句话,亮亮斗篷下面藏着的剑鞘,华丽的马靴,那个本地人就聪明的自己换了个地方了。他身上没有一个地方不是油腻兮兮的,就像那个酒保,就像这里的其他客人,就像“捕鼠夹”这个酒馆一样。老鼠在满地乱跑,公然在盘子里上蹿下跳。 黑斗篷的人的同伴围在他的身边,把他围在中间,他们的眼神到处乱瞄,反倒更像老鼠一些,只有他点了一杯酒,但却似乎没有喝的意思,就连拿起来的意思都没有,他用带有嫌恶的眼光打量一切,似乎连靴子底都不想沾到这里的地面一样。尽管瓦列格马自开春以来一场雨也没下,但酒馆里的地面还是黏黏的,湿湿的,铺着稻草的地面发出沤烂的,酸臭的,还有股尿骚味的气味。 酒保倒是看起来非常不满了,他挠了挠蓬乱,头发一绺一绺结在一起的头,接着在那块布上抹了抹手,一直对黑斗篷们翻着白眼,那个被赶走的胖光头反而坐到了柜台旁边。 “5个人只点了一杯!”他的声音不大,刚好能让角落里的人听到,但又能够装没听见。 “这几个怪家伙是什么来头?”胖光头挠了挠肩膀和后颈上的赘肉,他的声音要小得多了,也不直接去看那5个人,酒保一早就在打量他们,从斗篷里露出的领口到沾满泥泞和棕尘的靴子。 “提尔斯兰来的人。” “你确定,从他们身上闻到腌酸菜味了?” “就算是有你在跟前也根本闻不出来,你这个笨蛋,拉马克,到处都是你吐的屎,他们的手套上有提尔斯兰的标记,全大陆都知道只有这帮乡巴佬这个时候还穿的那么厚。” “我从没去过提尔斯兰,就算你把他们的标记扔在我面前都认不出来。”叫做拉马克的胖光头开始揉着头上,尽管已经过了傍晚,但天气仍旧闷热无比,很快抹过的地方又开始出汗,“我是在问,这帮家伙从南方横穿整个大陆到塔塔利亚干什么——” 在窃窃私语的并不只有他们两个人,虽然瓦列格马的镇民们已经学会了如何不惹麻烦,但管住他们的嘴可是很难的,就算是一直冷着脸窝在角落里的黑斗篷们也不例外,几个人反复地看着外面暗下来的天色和外面的门口,仿佛在等什么人又好像在担心什么人进来。 终于,在所有人都敬而远之的时候,另一个人却站了起来,而且直直地向着黑斗篷们走去,他的装束和本地人没什么差别,长着一副缺乏生气的棕色短发,脏兮兮的,里面不知道积了多久的灰尘和泥巴,敞开怀的破衣服原来大概是白色的,露出浓密的胸毛,腰间的皮带里倒歪斜地挂着裤子,几个黑斗篷站了起来,有的已经撩开随意搭在身体一边的披风,把手放在鲨鱼皮鞘的剑柄上,但没有拔出来,中间的那个人却一动不动,只是用眼睛紧紧盯着这个看起来不知死的乡下人。 棕头发的男人大喇喇地在对方的面前坐了下来,并且拿起他的酒杯喝了一口,所有的黑斗篷都站了起来,除了中间的那一个,他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维洛米德的因厄尔男爵?”男人说道。 “这大胆直呼我名讳的人是谁?”被叫做男爵的人捏着带有山羊胡的下巴,露出傲慢的表情,“你看不到周围有几把剑可以转眼间把你开膛破肚嘛?快说。” 棕头发的男人没有被恫吓住,他的眼睛很小,脸上棱角分明,闪现出狐狸一样的眼神,他既没有带剑,身上看起来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破旧的背心下面露出晒得黝黑的皮肤,虽然很健壮,但跟酒馆里的其他人一样脏兮兮的。任意一个人都可以在这里说出这番话。男爵打量着他,心里一边想道,但他自己却不以为意。 “我从卡博尔来,卡坦女王领的老爷们要我过来。”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平民?”因厄尔男爵开始捻起了自己的胡子,听起来不太关注地回答,“也许我应该杀了你,反正即便有重要的消息,也不可能让一个人口头传达。” “因为这是掉脑袋的事,除了我亲口为您带到的消息,任何人都不能从我的尸体上找到一个字。” 男爵又开始笑了起来,对方很快在空中画出了一个标记,这是一个有点像是“欧米伽”的字母,他的护卫们逐渐松开了握住剑柄的手,重新站直身体。男爵的语气带着轻蔑。 “所以来的就是你?把我们拖了半个大陆过来,就在这种黏糊糊湿哒哒的地方?” “而且还早来了好几天,一直在这里住着,确保这个猪圈里的每一张脸都没有赛普雷人的痕迹,男爵阁下。” “即便在这种地方?” “即便在卡博尔,任何不应该为自己谈话担风险的地方。” “好吧。”因厄尔男爵叹着气,“真是可怕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你只要探出头说一句话,就会有无数的小耳朵把你的话全听进去,跳蚤,苍蝇,老鼠,还有什么不是他们的间谍?三十年前这种事可是闻所未闻。” “你有名字吗?平民,虽然说实话我并不是真正关心这事。” “裴迪尔·尤布兹。” “好吧,裴迪尔,我觉得我还是叫你平民比较顺口,你们女王领的人名我叫着不习惯,总觉得像是在吐口水,告诉我,裴迪尔,你喝这里的啤酒吗?” “当然。” “哦,太好了,那你可以自己去买。我一直在想我是不是该吊死几个该死的刁民,为了他们放在我面前的这杯呃,大概是口水,痰和马尿的混合物,你知道吗?有些地方的流氓只要看见外乡人或者地位尊贵的人,就会想方设法地下绊子,很不幸的我两者都占全了,这群下作的混蛋!” “大人,您的伪装很好,但我们的时间不多。”裴迪尔抬起头,“即便在这么小的地方也可能会有黎明旅者出没,在维洛米德也一样。我们必须讨论一些细节” “你们教团的人总是这么神经兮兮的吗?好吧,这话说得倒也没错,那些乌鸦一般的信使,哪怕是十年前也没有那么多的糟心事。这群家伙从来不管你是什么身份,或是你正在干些什么,他们想干就干,甚至不管什么时候,拖着人从大街上就穿过去了,老天爷!你知道作为领主看着这帮走狗在我面前这么做有多颜面无光吗?” “他们好像不止在追捕教团的人。” “谁知道,有可能是任何人,我跟你说,那个疯婆子——我是说我们的女皇,呸,她把任何反对她统治,哪怕只是没有欢呼雀跃的那些都当作异端分子,你知道她还曾经打算自称圣人?卡博尔发生的事情已经够明显了,不是吗?” 棕头发的男人听到这句话,脸上很快地蒙上一层阴影,看起来像是触动了什么令他很不悦的话题。但因厄尔男爵还没有把话题引到他的重点上去,所以依然还在顾左右而言他,“你们可也别想就这么轻易推脱干净,教团,教团,所有那些导盲恶犬作恶的名义都是在追捕教团,我终究是维洛米德的领主,你们得要赔偿我的损失,这事一码归一码,可没那么简单!” 裴迪尔看起来并不为这种事情感到吃惊,但也没有反驳或是立刻起身离开,他皱起眉头,像是要考虑怎么应对男爵的敲诈,或是开启之后的话题,但接着他便伸出手拿起桌上唯一的一杯啤酒,喝了一口,眉头皱得更紧了。 “你怎么说?”因厄尔男爵问道。 “来杯啤酒。” 男爵隔了好一会才意识到这句话不是对自己说的,他听到裴迪尔又重复了一遍,并且加大了音量,然后他便气得满脸通红。 “你自己掏钱!该死的!我还没有从这趟交易里挣到一个子!” 酒保带着一个缺了角的酒杯来了,看都不看桌边的两个人,却对几个护卫翻了个白眼,他把杯子重重摔在裴迪尔的面前,似乎那是他唯一惹得起的一样。 棕发的男子喝着酒,沉默着,没人知道他在想什么。看起来不耐烦的男爵又要开口的时候,他才慢条斯理地说。 “告诉我索诺姆发生的事吧,大人。” 那似乎也是一种回答,但因厄尔男爵总是坚持自己的利益为先,“你先告诉我“点金石”的事情,我还没见到货呢,这东西真有说的那么——” 他的话没有继续下去,因为裴迪尔已经在桌上放下了一块碎掉的祖母绿,然后是一块猫眼石,一块石榴石,接着是一块翡翠,他像是变戏法一样排开了一排,没有人知道他是从哪里拿得出来的,一个护卫拿起了一块宝石,虽然形状不一也并不完整,但质量上乘,他对男爵点了点头。 “不像是平民身上应该带的东西吧?”棕发男子的语气带着些许讽刺,这是他第一次表现出明显的感情。 “索诺姆,为什么是那种鬼地方?”一旦看到钱,男爵便很快改变了语气,不过他依然在尝试着维持自己居高临下的立场,并且开始变得好奇,“有很多人问过我关于那个地方的问题,平民,包括女皇的权臣,毕竟那片地方归我管,你懂吗?真是倒霉。” “我想知道一些细节。” “细节就是我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老天爷,维洛米德本来就是个偏僻的地方,索诺姆这个破地方更是连地图上都找不到,我怀疑提尔斯兰不会有比它更靠东的地区,你敢相信吗?在一整片天杀的沼泽里!如果不是还有统治的职责,我就该把那个地方就这么丢掉,自生自灭算了。” “发生了什么事?” “发生了很多事,平民,我们提尔斯兰的邪门事不少,尤其是这几年,跟你们卡坦的太平日子可没法比,洞窟里有岩怪,抓挠者每个月都要从村庄抓走不少人,如果你大夜晚的在靠近森林的地方住,第二天你的脑袋就会被插在树枝上,还有一种怪病会让你变成树,真是闻所未闻,审判庭怎么不派人来管管这些。” “索诺姆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地方我刚才说过一直比较偏远,对吧,他们不是突然起意要在那里建立个村庄的,当地的居民似乎信点什么与众不同的东西,比较排外也不喜欢外人打扰,我听说过他们从来不跟外面的人通婚,里面也有一些邪门歪道的规矩。” “三月份的时候我的税官从里面回来,你懂得,每次走这一趟就要花掉他两个月,见鬼的远,幸亏连强盗都不愿意去那种鬼地方,他告诉我,村子里出了一些怪事,诞生了一批畸形儿,丑的要命,搞的村子鸡犬不宁,有多丑?那些孩子一出生就没有鼻子,眼睛长在额头上,根本没有下唇,下巴从中间裂开,你说邪门不邪门?” “征税又花了一个月,在这一个月里,那里的狗开始天天晚上叫,后来就再也不叫啦,整天缩着尾巴,倒是那帮小畜生长得非常快,才一个月就比普通的新生儿大两倍了,他们可怜的受诅咒的妈妈几乎没有一个愿意喂养自己的孩子的,三个疯啦,钻进了沼泽再也找不到了,有一个跳进了村子里的井里,要不是那里的村民把井都封起来还有更多人会这么干,但是,即便没人喂养,那些小怪物依然长得飞快,他们到底是吃什么的?真是可怕。” “邪门事还在后面,快到税官走前,最后一个晚上,突然村子里充满尖叫和吼叫,但狗却一点都不叫,一团混乱,到了白天,就发现一个畜生的母亲就消失啦,现场到处都是血,惨不忍睹,但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找到。那个小混蛋就坐在血泊里,他又长高了一点,差不多跟四岁小孩子一般大小了,但还是那么丑,下巴上的裂口都裂到脖子了,而且牙齿跟沼泽地的鳄鱼一样尖,简而言之一点都不像是人类。” “所以村民们就向您求助?” “求助?不,我负责的是收税,我是说,当地的政事和发展,以及强盗,对,维洛米德的警卫队要对付的是剪径的盗匪和那些无耻的罪犯,怪物什么的可不是我的职责,再说了,请人的钱谁给我出啊?我的那个税官自打回来就再也不肯回去了,我还得找人填补他的空缺呢。那个村子也有自己的规矩,不是什么人都可以插手的,他们就找来自己的女巫——” “你说女巫?” “你不知道吗?有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传言,索诺姆的确有一套自己的行事方式,当然我是懒得过问的,只要他们能自己解决这种问题,并且按时交税,我是个开明的统治者,这种事也不应该让作为领主的我来管,对吧,谁知道他们到底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祭祀,还是招惹了什么,那些怪物是不是他们自己造出来的” “那个女巫,您知道有关她的事情吗?”裴迪尔突然开始显得十分关注这个话题,语气近乎是急切了,无疑狡猾而且贪婪的男爵迅速抓住了这种变化,他抬起头,眼睛中的光芒显示他正在迅速思考着对这种变化的应对。 “呃平民,这些事情可是很秘密的——” “告诉我!”裴迪尔的声音十分急切,几乎传出了破音,他的口吻和突然炯炯有神的眼睛让男爵的护卫们紧张地握住了剑,也让他在注意到这件事以后冷静了一下,压低了语气,“你在跟教团做交易,阁下。教团需要这些情报。我们早就说好的!” “平民,只要我一个响指,他们就会立即割断你的喉咙。”因厄尔男爵再度傲慢地回答,但他在看了一眼桌上的宝石以后重新思考了一下,不太情愿地回答,“好吧,但我不是很确定有关她的事,太多传闻了,总之我听说她不是本地人,从哪里来我不知道,但索诺姆的外地人很少,你懂吧,就显得很显眼,我也不太清楚那个女人是从哪里来的,也许哈兹维亚?那个地方邪门的女巫传说多,据说只要她们看到你一眼,就能对你下咒,在我们可敬的梅拉德大主教设立各种各样的自治区以来,什么怪事都不会令你好奇了。” “启示者,梅拉德大主教。” “做梦者梅拉德才对。”为自己这个称呼感到有些得意的男爵低声嘿嘿笑道,“我知道他们怎么称呼这个女巫的,叫做拉维莉,还是拉薇莉,还是拉米莉什么的,这事知道的人可不那么多”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捕鼠夹(下) 当随着傍晚天色逐渐昏暗起来的小酒馆中突然斜进一条不祥的长长的黑影时,男爵的笑声和笑容都凝固起来。影子有着尖锐的棱角,好像一只长矛似得,连慵懒的酒保都抬起了头,看着门口的他最先露出了惊愕中带着恐惧的表情。 没人知道那个人是什么时候进来的,除了老帕维克的孙子和另一个胖守卫,胖的都没腰了,他坐上门楼里的大椅子以后,想站起来都要花很长时间,所以在那个人骑着一匹分辨不出是什么颜色的小马悄无声息地出现在外面的时候,是那个小孩子打开了窗户向下问话。 “报上来意!” 当太阳落山以后,瓦列格马的空气里很快浮上一层湿冷湿冷的浓雾,虽然光线消失了,雾气却让周围的一切灰蒙蒙的,那个人和他的马就好像合为一体,又好像浮在浓雾之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的,也没有听见任何马蹄声。 “这是瓦列格马吗?” “取决于你的回答!天色已晚,正常人早就回家了!” 骑马者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抬高了自己的宽檐帽,露出眼睛和半张脸,并把长的几乎能当袍子穿的黑斗篷撩开半边,这个时候胖守卫也终于爬下了自己的椅子,费劲地从另一扇窗户里往外看看来的到底是什么人。 突然间他就像是被电打到一样,浑身的肥肉都颤抖了几下,胖守卫缩了回去,对着那个孩子说,“快打开大门。” “可是——?” “打开门,你不想活了吗?!”他的语气急切,带着慌张的颤音,那个孩子依旧是一脸茫然,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放下梯子,让我下去。” “裸麦之门”至少有10英尺高,虽然有架用来上下门楼的梯子,但对于胖守卫来说走这一趟可不容易,他每天把自己的胖肚子拖上门楼以后一般都不打算轻易下来,所以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在下面等了他一会的那个人身边站直身体。 “请您原谅,黎明旅者大人,那个孩子不知道他在拦的是什么人!” “我只看到了个尽忠职守的守卫,他做得很好。”黎明旅者解开半边的斗篷,让他刚才展示身份的银色乌鸦徽章露在外面,他头上戴着一顶很尖的宽檐大帽子,盖住了半张脸,只留下嘴边修剪整齐的胡子,那个人坐在马上,问话的时候也抬着头看着远处,“愿女皇所有的卫士都能像他那样机警和尽责。” “是的,是的,大人,请原谅。” “这里是瓦列格马镇吗?” “是的,大人。” “我想在现在这种时候,镇子里那一间唯一亮着灯的建筑就是酒馆吧。” “捕鼠夹,这是酒馆的名字,大人。”胖守卫显得局促不安,不太清楚乌鸦一样的黎明旅者的用意,这些人就像他经常对男孩说的一样,阴险莫测,心狠手辣。 “好名字。还有客房给女皇与大主教的仆人晚上歇一下脚吗?” “我不太清楚这点,大人,也许” “你的名字,守卫?” “罗德里克,大人,我的荣幸。” “那么,忠诚可靠的罗德里克,看起来今晚这座偏远小镇的访客不少,不是吗?你有什么想要通报给审判庭知道的呢?” 叫做罗德里克的守卫马上想起了日落时分的那一批来客,虽然他们只有五个人,但瓦列格马的酒馆却可以因此一下子客满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始一直地流汗,从略显花白的两鬓开始,流进后颈再流到背后,在有点闷热的夜晚汗湿了好大一块。在那无形中带着逼迫和审视的眼神下,还有黎明旅者在本地人中间可谓臭名昭著的传闻,守卫只能期望今晚不要闹出太多的事情。 当阴影刺进门内,聚在门口,从泥巴和稻草中寻找麦粒的老鼠便急匆匆地四散逃开了,钻到任何令人想象不到的地方去,酒保点在柜台上的发黄的烛火并没有摇动,黎明旅者进来的时候一点声音也没有,他的长斗篷一直盖到脚面,手持那一根犹如身份象征似的长杖,杖子的顶端是个教会的神圣十字,影子渐渐地从里面变换到外面的时候,整个酒馆也一点声音都没有。 那个男人用戴着手套的手推了推帽子,在那一瞬间他很快地扫了酒馆里的状况一圈,然后便无声地走向柜台。 “我在找过夜的地方。” “没房了。”酒保一把拉下了头上满是油污的帽子,擦着后颈的汗,局促不安地咕哝着,这不是真话,虽然酒馆里现在有好多人,不过没有一个人提出要住在这里,楼上与其说是客房倒不如说是老鼠窝的房间空了好久,壁炉也已经湿冷了好久了,楼梯说不定都朽坏了,火根本生不起来。瓦列格马的居民宁愿选择大厅里积满呕吐物的地板和到处有小虫在爬的稻草,免得老鼠啃掉自己的靴子,但他就是不愿让那个人待在这里。 “是吗?那我就在大厅里度过今晚,不会造成不便吧。” 他根本没有把这句话变成一个问句。随手丢过来了银币,酒保接住了它,只是看起来他更想扔掉手上的东西,仿佛那枚银币会给他带来什么可怕的事情一样。 “葡萄酒,啤酒也行,这里的水都腐坏了。” 早在黎明旅者进酒馆的一刻起,裴迪尔就想离开他现在的位置,但在这么一段时间里酒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动弹,就好像都被下了魔咒似得,他感觉自己的脖颈都僵住了,酸痛的感觉传来,却动不了分毫,桌子对面,因厄尔男爵的表情似乎也在僵着,笑容已经变成了奇怪的形状,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坐立不安。 突然间,他看见对面的男爵别开了目光,低下了头,听到身后轻轻的脚步声,不禁发出低声的咒骂,他想迅速把宝石拢起来,但这个动作只会更加显眼,接着,一道阴影盖住了他。 “提尔斯兰的人到这里有何贵干?”黎明旅者问道,他居高临下,桌边的人的动向都逃不过他的眼睛,酒馆里的其他人很快都低下头,不给他任何眼神接触的机会。裴迪尔的肚里又骂了一句,他早该提醒男爵手套上的徽记,不过贵族就是这样,他们绝对不会放弃自己的纹章,也不真的关心他们所谓的伪装和平民的伪装有什么区别,不如说,他们把这种区别看得比性命还重要。 “我们只是旅客,黎明旅者大人。”男爵回答。 “在这塔塔利亚的泥沼中?那您离家很远了。” “和您差不多,从“龙喉”到这个地方也距离不近,我们只是在此地停留一会,歇歇脚,马上就会离开。” “在这样的夜晚里吗?您和您的同伴一定身怀要事,瓦列格马的路可不是那么好走的,我也花了好久才找到这个地方,夜路漫漫,野兽横行。” “我和我的人既不怕黑夜也不怕野兽,阁下。” “可怕的东西可不只是黑夜和野兽,这种不蒙信仰恩泽的地方到处都是异教徒和心怀叵测的恶徒,人类永远比野兽更可怕,尤其是那些巫师请告诉我,阁下,维洛米德的男爵现在好吗?” “他好的不得了。”因厄尔男爵十分不满地回答道,“尤其是提尔斯兰没有那么多教廷的人在的时候,我说句实话吧,执行官大人,如果少一些盯着缝就往里钻,整天打听别人隐私的,苍蝇一样嗡嗡嗡的人,夜路也可以不那么难走的。” 黎明旅者露在帽子下面的脸展开了笑容,每颗锐利的牙齿都看得清清楚楚,但酒馆里的气氛却紧张起来,那些一开始就低着头的其他酒客,本地人在慢慢地距离谈话的中心越来越远,甚至有人想偷偷离开酒馆,酒保慢慢地缩到了吧台后面,看起来想缩到大木桶的后面。裴迪尔一直僵在那里,看起来他也想离开,只是他的身后就是黎明旅者,挡在两个人的中间,进退不得。那个人的目光自然也没有一刻离开过他,桌边,男爵的护卫们虽然没有离开自己的位置,不过靠的近的两个已经悄无声息间偏过了半个身子,他们的手悄悄滑进了自己的披风里。 “您是指像索诺姆那样吗?先生,边缘之地的村落,圣者的指引很难到达的地方,十多年来没有一位修士进去过,现在变成了什么?大陆上最大的邪教徒的聚居地之一,说实话我并不清楚当听到索诺姆发生的惨案时,维洛米德的男爵心里会有什么想法,但我猜想一旦正义获得伸张的话,他一定会为自己曾经阻挠教会为他的领地带去光明和文明而深感愧疚的。” “当地人信仰什么由他们自己说了算,我得提醒您,先生。提尔斯兰有他们的管理者,女皇许诺他们统治的权力,就像在这里一样,有些大主教希望的行事方式是行不通的。” “包括抓捕紫晶教团的异端分子吗?” “您说什么?执行官大人?” “别乱动。”裴迪尔立刻意识到黎明旅者的这句话是警告他的,他感觉到在那斗篷下有个东西顶住了自己的后脑,大概是一把手弩,或者是刺剑,也有可能是把簧轮手枪,这种赛普雷人最喜欢的小玩意,有些小的仅有手掌那么大,给女士们防身用的,更像件玩具,但在这种时候轰开他半个脑壳都只是弹指间的把戏。黎明旅者一只手仍然抓着他的长杖,另一只手则藏在斗篷下,他们那种长的能盖住脚面的斗篷传说中藏得下任何东西,包括一些必须得用双手才能运用自如的大家伙。他从进入酒馆起到现在根本没有关注裴迪尔,就好像他不存在一样,双眼始终在男爵和他的手下身上游移。 “根据女皇忠诚的子民的线报,以帝国国教教会的名义,异端分子在此地的肮脏会面必须被中止,相关人等都要前往宗教审判庭接受调查。” “您所谓的忠诚子民只不过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乱的捕风捉影之徒而已。”男爵反驳道,“但随您的便吧,我们只是凑巧路过而已,跟这事一点关系都没有,也根本没兴趣管这种讨厌的事,别让我们给您的工作添麻烦啦,我们还有夜路要赶。”他说着对自己的几个手下点了下头,“回维洛米德还要走至少一个礼拜呢” 裴迪尔看到自己被轻易抛弃了,没有露出一点惊讶的表情,小命被人捏在手里,也许只要脸部肌肉有一点变动,自己的脑袋就会瞬间开花,所有他也没有举起手,依旧一动不动。男爵的手下开始走过桌子和两个人身边,手放在腰间,露出长剑的剑鞘。 “来不及啦,男爵阁下。”黎明旅者说。 “我再说一遍,我跟这没关系,也没兴趣管你们的事。”因厄尔男爵用警告的口吻说道,“如果您执意寻衅滋扰的话,也别怪我不客气,这里不是帝国的境内,你们教会的势力没有像想象的那么大。” “那我更正您一下,男爵阁下,并不是我在找您的麻烦,您已经正式被审判庭批捕啦,我只是在例行公事。” “罪名呢?” “与紫晶教团勾结,和妨害教会人员。” “什么时候下的命令?” “刚才。” 在这个词语从黎明旅者嘴里说出来的瞬间,一个已经慢慢移动到他左后面的护卫突然向前大大跨了一步,一只手抖开了自己的斗篷,顺势握住了剑鞘,另一只手拔出长剑砍向黎明旅者露在外面的那只手臂。而另一个已经拔出剑的护卫则挺剑从另一边刺向他的脖颈,两个人都不知道他在长袍下面藏了什么东西,所以都选择从露在外面的部位下手。 黎明旅者的身体却像是突然矮了一截似得,其实是向后面退了小半步以稳住身体,让那柄刺向咽喉的剑锋从脸前划过,接下来左手的手杖飞起,荡开了另一柄长剑。一剑刺空的护卫正要调整姿势,陡然看见手杖上圣指引者十字的杖头对着自己的脸。 每个人都听见他突然发出了一声简直不像人发出的尖叫,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杖子的尾部重重下顿,敲在另一个护卫的皮靴上,接着杖头敲在胃部上。黎明旅者再次退了一步,挡开第三柄剑,酒馆里陡然穿出一声巨响,一阵烟雾升了起来。 目瞪口呆的人们只看得到这一瞬间交手以后留下的现场,两个因厄尔男爵的护卫中的一个身体向前倾,像条虫子一样蜷缩在地上,紧紧抱住自己的胃,脸色苍白。而另一个则在光头拉马克曾经吐过的地上抽了筋一样地反复扭动,大声发出惨叫,他的脸上钉了好几根不知道哪里来的钢钉,像绽开的花一样,捂住眼睛的双手里在不停地渗出鲜血,血点在地上逐渐汇到了一起。 裴迪尔则趴在另一边的稻草上,抱着头,心有余悸地摸着自己被烧掉不少的头发,燎烤过的棕色卷发变成了灰白的颜色,发出一股刺鼻的焦味。他在双方动手的瞬间就决定孤注一掷突然趴到地上,现在他正看着墙壁上的弹孔和青烟,果然是把手枪,这群浑球的传闻一点也没夸大其词。 小酒馆里的其他客人既没惊叫也没夺路而逃,倒是一个缺了把手的杯子慢慢悠悠地滚了出去,这响动足够把整个镇子都叫醒了,比公鸡管用多了,但没人打算进来也没人打算出去。酒馆里的人都在尝试着把自己藏在任何可以躲的东西后面——桌子,稻草,还有酒桶——那是酒保现在藏着的地方,他手里还捏着本来应该给黎明旅者打的啤酒,从没想到该拿着这玩意干什么,没人敢尖叫,也没人敢动任何一下,现场站着的只有那五个人。黎明旅者的另一只手从斗篷下探了出来,把还冒着烟的手枪丢掉,捏住了手杖杖头下面的部位,缓缓地把一柄细的犹如手指,剑身呈菱形的匕首从长杖里拔了出来。 男爵看了一眼倒下的两个部下,他的剑已经拔了出来,剩下的两个护卫在他的身边,依然半包围着对手。 “花招倒是不少,流浪汉。”因厄尔男爵的语气听起来并不太有底气,“如果我在巡回剧团里看见刚才那些,我可能会多丢给你几个铜子,但我现在只会扔给你一根绳子——你打伤了维洛米德的士兵,提尔斯兰的绞架可比你们赛普雷女王领的高不少,绞刑的过程也长不少。” “我们现在可不在提尔斯兰,男爵阁下”黎明旅者在手杖上拧了一下,弹出了另一截匕首大小的细刃,让手杖变成了一根短矛,他反手握着匕首,刀刃向外,环抱双臂,摆出一个不太常见的姿势戒备着。 “也不在帝国的统治范围内,塔塔利亚是自治区,帝国教会没有执法的权利,我可不怕你。”男爵从怀里掏出一颗紫红色的水晶,“把你的花招使出来吧,无赖,看看你怎么对付巫术。” 黎明旅者似乎不太明显地吸了一口气,他没有说话,仿佛连呼吸都屏住了,现场的气氛却产生了可见的变化,执行官的身体细微地改变了姿势,可以轻易看得出他紧绷着身体,像只蓄势待发的豹子一样,突然间他冲向前,手杖上的剑刃闪闪发光,率先发起了攻势。 然而两把等待许久的剑却立刻将他的攻击阻滞下来,虽然在第一回合的交手中吃了亏,维洛米德的卫兵依旧因为长久的边境冲突而训练有素,两个护卫的剑一上一下地将他的手杖挟住,这不到一秒的迟滞足够让男爵把水晶丢向他的脸。 黎明旅者等的就是这一刻,他手上带有圣十字徽记的杖头匕首飞了出去,在空中准确无误地刺穿了那块宝石,空出来的手以闪电般的速度从衣领下掏出一个指甲大小的小瓶子,塞进嘴里咬碎,随后准备在巫术生效之前反制它。 ——接着那块水晶就在空中爆成了碎块,发出了比烛火亮好几十倍,犹如闪电般的光芒。 黎明旅者愣住了,一时间显得不知所措,忘记了自己到底此时该做什么,看起来这与他准备面对的东西完全不一样,在突然的闪光过后水晶只爆出一阵白烟和硝石的气味。接着,一张网子便从他脑袋上掉了下来,并迅速收紧。 他在倒下前还挣扎了几秒,但他的手从网子的孔洞中间穿了过去,其他的部分则紧紧地被束在一起,接着一条带着负重的绳子套住他的脚,结结实实地围了几个圈,教会的执行官便倒下了。 “呸”因厄尔男爵对着黎明旅者的脸啐了一口,然后长出了一口气,抹了抹脑门上的汗,几乎就想重新瘫坐在椅子里。 “把他解决掉,手脚干净点。”他对着自己两个一左一右还在拽着绳子的手下说,抓住其中一个人的领子推了一把,“出去备马,我们现在就走。” 那个胃部遭受重击的护卫扶着柱子满脸苍白地站了起来,一边咒骂着一边去查看自己倒在血泊里的同伴的伤势。因厄尔男爵到处扫视了一圈,然后把一个小钱袋扔到了柜台上。 “想活命的话都给我闭上嘴,臭平民们!赶紧喝的人事不省吧!” 他找到了仍然坐在地上发呆的裴迪尔,开始大吼。 “你们的情报被泄露了!一群可悲的白痴,告诉你那边的人,想继续的话就到布拉斯维亚来,这些东西我就先当赔偿拿走了,你们害我的人伤了一个,下次可没那么便宜。” 裴迪尔似乎还在发着呆,保持着半躺半坐的姿势,被男爵的气势压倒的其他人也依然不敢出声,看起来维洛米德的男爵对这个结果很满意,他站起身,鄙夷地将争斗当中滚落在地,正在淌出最后几滴酒的杯子踢开,便向外面走去。 突然,他感到一只匕首从后面伸过来,抵住了自己的咽喉。 正在收拾桌上的宝石的护卫吃了一惊,但在他来得及抬起剑之前,便发现一柄匕首刺进自己还在桌上的那只手的手腕,速度快的让他还没来得及呼痛,匕首的另一边,是刚才还躲在草垛后面的光头的脸。 “对这种搏斗来说,长剑太慢啦。”光头拉马克好像是在开玩笑一样,猛地拔出了匕首,留下一座小小的血喷泉,然后在护卫开始惨叫的时候转手划开了他的咽喉,一直到呼叫变成漏气的声音,那把剑都没来得及举起来。 好像是一个信号一样,噤若寒蝉的酒馆里开始了另一阵截然不同的喧闹,一支十字弓箭矢从柜台的酒桶后面射出来,刺进了还在地上搜身的护卫背后,他怒吼着站起来,一只手想要去拔那只已经刺穿他身体的箭矢,但另一个酒客举起板凳,砸在他的头顶,又在他倒下的身体上补了几短刀。 男爵侧过眼睛,看见裴迪尔脏兮兮的脸,好像有一个月不曾刮过的胡子,烧的乱蓬蓬的头发还在冒着细细的青烟,眼前的景象和情势变化的让他无法理解,他看着自己最后一个部下被绳索吊上了房梁,两条腿还在徒劳地踢着,活像被抓住脖子的兔子,因厄尔男爵感觉到匕首冰冷的触感,只剩下转动眼球的勇气。 不过他大概还有一张牌,因为他的手在刚才拿出紫水晶的位置悄悄摸索着。 ——只可惜没人知道那牌是什么了,匕首的柄敲上他的太阳穴,手柄上的配重是纯银做的,重的很。 黎明旅者站在那里,身上的绳索已经被人割断,落在地上,看起来他的态度谦恭多了,至少是一言不发地看着酒馆里的每个“本地人”都在清理现场,把尸体抬出去,擦洗地板。一阵外面传出来的马蹄声让他想起了什么。 “跑了一个。” “跑不掉,罗德里克在外面。” “裴迪尔”坐在捆起来的因厄尔男爵身上回答,男爵养尊处优的生活让他的肚腩和赘肉比这里的椅子更令人满意,事实上,比酒桶还好。 外面传来了一阵凄厉,颤抖的惨叫声,给这个答案画上了句点,这阵惨叫声不比刚才的枪响更大,却比瓦列格马的夜间瘆人多了,酒馆里的每个人都停下了手头的工作,静了一会,直到惨叫声衰弱下去才举起杯子痛饮里面污秽的酒。 “裴迪尔”拿起一个从男爵身上搜出来的水晶,细细地看着,好像眼睛能看穿一样,接着摇摇头,随手扔在桌子上,关于“紫晶”的力量他已经听到人们说过不少,甚至口耳相传的具有神奇力量的物品都见了不少,但没有一个是真的,都是炼金术士骗人的玩意。 “你相信瓦列格马的夜路上的那些鬼故事吗?” 黎明旅者想起了什么,突然从怀里开始往外掏东西,他先掏出了另一只手枪,然后才是一张卷起来打上石蜡的纸卷。 “监察官邓肯·布莱迪阁下?” 有着棕色卷发的男子捋了捋被烧到的地方残存无几的头发渣,另一只手接过了卷轴,他没有打开卷轴,而是先盯着对方大衣下面的另一个徽记,刺穿带有触须的头骨的三叉戟。 “费尔南德派来的?” “帝国教卫军,阁下。” “哼。”邓肯拽下了一撮断裂的短发,在手里吹开,“你差点把整个局都搅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洛尼茨的流言 (塔兰伊斯,一个月后) “他进去多久了?” “呃,有三个小时了,大人。” 市民们群聚在洛尼茨公馆的前面,这座古老的公馆以洛尼茨家族而闻名,窗户上的花纹有些都是阿尔布雷希特一世皇帝(注1:帝国的前任统治者,也是帝国现任女皇的堂兄)时期留下来的,庭院里长着荒草,看起来有很长时间没人打理了,一幅衰败的样子,公馆里面还偶尔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和听起来很远的啸叫声,让人寒毛直竖。 一大群穿着银蓝色制服,戴着遮住半张脸的轻盔,配着护胸甲,手持长戟和盾牌的士兵正聚在大门口,在人群的最前面严阵以待,他们的肩甲上都有一个小小的指引者圣十字徽记,显示这些是拱卫大教堂的教卫军部队。其中一个穿着看起来像是长官的人正在士兵组成的人墙后面询问市民,在他们身后还有更多的人在探头探脑,或是在小声议论着,没人真的知道洛尼茨公馆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但塔兰伊斯(注2:帝国和赛普雷公爵领的首都)的游手好闲的居民们就是喜欢看热闹。 “他一个人进去的?” “欸,大人,穿着件破烂的皮夹克,还有顶缺了口的帽子,皮靴露脚趾了,棕头发,有点卷,蓝眼,身上脏的可以,看起来就像是几年没上岸的水手,闻起来也像,就带了一把剑,没看见他有什么同伙。”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看热闹的人在逐步增多,在无所事事的塔兰伊斯的下午,挤在肮脏不堪的街道里的闲人们的好奇心正是最旺盛的时候,每个人都像睁大眼睛的野猫一样竖着耳朵,寻找任何可能的流言蜚语。洛尼茨家族不是首都里的豪族,这个曾经的贵族家族早就衰落了,近几年来更是深居简出。然而在今天中午的时候,一个如同描述中样子的陌生人却突然提着武器闯进了这间曾经豪华的公馆。 最开始聚集在公馆前的市民描述说他们听见了从里面传出来的打斗声,尖叫声和玻璃破碎声,当时这个事件被判断为一次抢劫,这种事在作为帝国首都的塔兰伊斯并不常见,但在那些小地方的海港城市比比皆是,所以一个小队的都城守卫很快到达并且冲进了公馆。 ——他们再没出来过,包括一名中士带领的第二个小队的守卫的支援也是。随后,这位军官和教卫军就接管了现场,但没人再往里冲,只是在外面严阵以待。 “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是抢劫吗?”一个人问道。军官没理他,他不太想增加更多的话题。但是流言蜚语可不会这么轻易中止的,很快那个人背后的市民们就加入了议论。 “说不定还有谋杀案。” “就凭他一个人?” “老天爷,这种事真是闻所未闻,我是说:抢劫?在首都?这种远离港口的地方?你看现在这个世道都变成什么样子了。” “洛尼茨家族可是曾经有着数十口人的大家族,一个人怎么可能抢劫他们。” “哦,都去你们的吧,你们这些猪脑袋。”突然,一个穿着皮围裙的酒馆老板粗鲁地打断了他们,“你们他妈的还认为这是场抢劫?两队守卫进去了都没出来,我跟你说,虽然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看看这架势,寻常的抢劫会需要军队在这里警戒吗?” 人们好像一下子被点醒了,倒不如说他们早就感觉到了,只是没人大声说出来而已,市长没出现,更多的守备队也没出现。尤其是有人发现现场的也不是普通的帝国军队,而是帝国教会的教卫军的时候,虽然大多数人不清楚这支部队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但教卫军一出现,就连瞎子也看得出来这种事情不是一两个失控的水手或者小毛贼那么简单。 洛尼茨家族也有一些黑暗,对名声不太有利的传言。倒不如说这座城里的每个贵族家族都有或多或少的这一类东西,人们总是喜欢捕风捉影,尤其是那些古老显赫的家族,比起香艳绯闻来说,奇闻怪谈永远更受欢迎,前者只能带着酒意和猥琐的笑容在黑乎乎的酒馆里畅谈,而后者可以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听到。有人开始提到洛尼茨家族的突然衰落,有人在低语家主小儿子的怪诞行径,有些人则提到这个曾经居住在提尔斯兰的家族的一些古老的恐怖传言。 “我告诉你们发生了什么事。”一个脸色阴沉的小个子男人用阴森的语调说道,“洛尼茨家的那个被恶魔附身了的大儿子回来了,有些人说他被流放到塔塔利亚了,有些人说他死了埋在墓地里了,这些都没错,但他还是回来了,从坟墓里爬回来了,你听说了吗?有人刨开了他的墓穴,发现里面是空的,布满了指甲的抓痕,他就像活着的时候一样,每天需要一桶鲜血和一条人腿做早餐,而且只要小女孩的,他家里的仆人,据说都在动脉上插着一根管子,方便他随时喝血。” “呸,你那个才是胡说八道。”另一个人嗤之以鼻,“根本没有一点根据,还记得前两年传的沸沸扬扬的那件事吗?大量人在城里失踪的那件!那件事闹得人心惶惶,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人敢走夜路,所有的线索都指向洛尼茨家族,你知道最后教卫军们在海港的下水道里抬出了多少具白骨吗?整整一百个人的啊!那件事到最后也没找到罪证,甚至连死者的身份都确认不了。” “这群该死的提尔斯兰佬就应该被拖上绞架吊死!” “教会在干什么?市长在干什么?为什么这样的人也能容忍他们逍遥法外?看看这些好看的教卫军,只是一堆样子货而已,除了收拾现场以外什么都干不了,花了这么多钱养了一帮清洁工吗?瞧这帮怂货,连个门都不敢进。” 听到这句话的军官露出了苦脸,这句话的声音不大,让他找不出到底是人群里的谁说的,但又刚好能让他听见,他不能告诉这些人教卫军在这里的任务是什么,实际上他也不知道,给他的命令只包括了封锁现场,不包括查清真相,命令不会有理由。他所知道的部分其实并不比这些平民多多少,现在也还得忍气吞声。不过市民们是善变的,话题也是。 “你们就那么确定是洛尼茨家族搞的鬼嘛?”另一个人已经提出了其他的可能性,“我看未必,那个水手才有问题呢,哪有水手会来这么偏的地方?我是说,这里既没有妓院,酒馆也是烂的要死,对吧?” “去你妈的,马丁·亚兹。”穿着皮围裙的酒馆老板破口骂道。 “他说得有理,海上的人总是可能会遇到些邪门的事情,尤其是这些水手,你们知道安纳西塔(注3:在珀西瓦尔大陆最西边的沿海地区,帝国最西的公爵领)的事情吗?我是说,拉米勒那些被鬼附身的疯水手的事情?一条船上几十个水手,杀光了整个拉米勒里的居民,这可是真事,可不是官方宣传的什么神秘瘟疫。当地可有人活下来并且看见那些水手了,长着触须什么的,海上总有些什么诅咒之类不干净的东西,我的意思是——他们跟那个家伙一样也是破破烂烂的,不是吗”说话的人似乎还在无比担忧地看着洛尼茨公馆的门口,好像是怕什么突然出现在那里一样。 教卫军长官的头变得越来越疼了,他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认为是时候管管背后的七嘴八舌了,说真的,这么瞎猜下去有什么意义呢?反正没有人能进的去公馆,也就没人能真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除非他们猜测的东西——不管是好像得了吸血鬼病的贵族还是鬼上身的水手,自己从这门里走出来。 “我见过这个家伙。” 一个声音突然说道。 军官转过了身,所有现场的人都一样,看向那个农民打扮的人。 “在摩尔迪纳,塔塔利亚的摩尔迪纳,小地方,是个沼泽里的村子,你们大概没听过这地方。”的确没人听过,不是所有在帝国首都的人都会屈尊纡贵地去打听一个沼泽里的村子叫什么的,更不会有人关心,“但我在那里住了20年,最近才离开。”操着一副北方人的怪异口音的农夫说。 “那个村子里闹换皮人,你们知道换皮人吗?估计不知道,总之简单来说,就是一种长得像人类的嗜血怪物,但是没有皮,只有肌肉和骨头,他们会靠近你,把你给活剥了,用一把刀把你的皮活生生地剥下来——然后自己穿上,就像穿件衣服似的。” 他停顿了一下,有几个人想到这个场景,打了个寒噤。 “然后他就变成了你,不止是长得像你,说话也像你,举手投足都像你,就连老婆孩子都分不出来,总之,你就被替代了,埋进沼泽的臭泥巴里或者干脆进了他们的肚子,接着他就会进到你的家里,一个接一个地把你家里所有人都不声不响地“换”掉,摩尔迪纳那个地方非常惨,在那个人来的时候,至少五六户人家都已经变成了换皮人了,说不定再过几天整个村子就没真的活人了。” “然后他来了,那个陌生人,我记着他的鬼样子,跟今天进去的这个人一模一样,几个晚上,村子里闹得鸡犬不宁,然后他就把所有的换皮人都揪出来,堆在一起烧了,臭的要死。” “当地领主指控他谋杀,这群混蛋,他们根本不听我们在说什么,也不相信换皮人的事,一口咬定那只是天方夜谭,但我记得住他什么样子,在干完了这事,领主的人来之前他就走了,绝对是他,错不了。” 然而大多数人对这个说法依旧将信将疑,毕竟,摩尔迪纳这个地方是否存在还不一定呢,这个农民的说法听起来更不着边际,明明大多数平民对那些奇谈怪论津津乐道,但要让他们接受一个说法却难上加难。军官想了想,正打算把那个农夫带过来仔细审问一下的时候,突然,他听到公馆大门的另一侧传来了声音。 “有东西来了!” 恐惧随着这警告而迅速传染开来,所有人都听得到,都紧张了起来,害怕但又有些好奇,人群缓缓地后退了,教卫军们却一步不动,紧绷着神经等待着,最前排的士兵把大盾立在地上,持戟架在其上,后面的弩兵举起了带有滑轮的强弩瞄准门口,军官举起手,示意听他号令。 门的另一边传来好像是一个人孤单的脚步声,以及咔嚓咔嚓踩在玻璃上的声音,在公馆的大门被随之吱呀一声打开的时候,好多人的呼吸屏住了,眼睛眨也不眨地瞪着,生怕错过什么。 浑身脏兮兮的破烂“水手”出现了,但没有长出什么触须,只是胡子乱的像一堆缠在一起的蓖麻一样,他的长相比人们形容的更加破败,皮夹克上有好几个洞,衬衫脏的几乎看不出来是什么颜色,这个陌生人的腿似乎有点瘸,靠在门边上,提在手里的剑沾着鲜血,身上也沾了不少,头发很短,卷在一起,满是灰尘和泥巴,还有一些似乎被烧过,露出灰色的发根。 “是他!”摩尔迪纳的农民叫了起来。 “杀人犯!抓住他!别让他跑了!”另有人却这么叫道。 陌生人一直靠着门边,既不打算过来也不打算逃跑,冷漠地盯着门前的所有人,好像事不关己一样,所有的重弩都对着他,包括所有教卫军雪亮的长戟都在他周围围成半圈,只要他有任何轻举妄动,或是军官挥下他的手,任他神通广大也得血溅三尺,军官咳嗽了一声,不管背后的议论纷纷,大声说道。 “我们属于女皇忠贞的指引者教会,先生,你在洛尼茨家族的居所里面做什么?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教会需要你完整诚实地回答。” 他尽可能地让语气客气一点,毕竟这里是首都塔兰伊斯,整个帝国的贵族都聚在此地,不管对方穿得多落魄也不能贸然对他的身份地位下定论,不像那些公国的老爷们,一旦发现你不是贵族,鼻孔都恨不得开到天上去,况且,面前这个家伙可不是个简单的可以随便问话的平民。 不出军官的所料,陌生人对他的问题根本置若罔闻,这个男子的眼神呆滞,既不说话也不正面看他,于是他又咳嗽了一声。 “既然您拒绝回答,那按照教会的法令和女皇的命令,我们只能请您到宗教审判庭里细细解释了,我个人建议您合作一些,因为审判庭里的地牢和审讯手段可跟都市守卫的差不多,见鬼,我们在这方面可是他们训练的,至于之后等待您的有没有绞架呢?就看您的说法啦。现在,放下武器,把所有的衣服之外的随身物品都丢在您面前的士兵脚下,动作慢一点,这里有十几张重弩对准您,我可不想发生什么意外。” 陌生人依然没有回答,不过他却很缓慢地拿起手里的剑,用皮衣没有洞的下摆轻轻擦掉了上面的血迹,塞进自己的皮鞘里,然后把剑,靴筒里的匕首,两把飞刀,一小袋像是石头一样的东西都丢了下来,然后走下公馆门前的台阶,一瘸一拐地。 教卫军的士兵迅速围住了他,但没有人想要伸出手碰触这个人,他们的弩和长戟的利刃都很谨慎地停留在在一英尺之外,把他围得密不透风,军官很快捡起了陌生人的所有东西,他看着军官,语气低沉,几乎不带感情地说道。 “保存好,记得还给我。” 这是他到现在为止说的第一句话。军官用一块绸布在不接触所有东西的前提下把它们包好,像是保存证物一样,接着很郑重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一大群士兵就这样眼睛也不带眨地押送着陌生人离开了,剩下的则继续守着公馆的门口,任凭门外的围观者们让风言风语到处流窜。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换皮人 年轻的修士挠挠头,尽力忽视周围传来的声音,把精力集中在面前的案宗上,从地牢的门口传来的火盆的热量烤炙着他的脸,让他在寒冷的早春中依旧汗流浃背。 这份工作与他加入教会时的构想不太一样,他从小梦想着献身信仰和内心的平静,在浩如烟海的经书典籍和庄严肃穆的圣咏吟诵中达到信念的升华,他的愿望最终在神启堂(注1:指引者教会中七部之一,负责培训年轻教士和修订教义)接近二十年的训练后达到了——但却是以这种形式。 修士摸着脑门的汗水,持续传来的热量已经让他开始感觉自己的半张脸快被烤熟了,也许自己该转过来烤烤另一面?他面前的卷宗堆积如山,但既不是经书也不是史料,一本本的罪犯姓名和资料,一册册的审讯记录。地牢里传来的拷打犯人的惨叫声让他的手抖了抖,在羊皮纸上留下了一个很大的墨点。 修士低声咒骂着,拿过一个小瓶,拿出里面的浮石慢慢刮掉墨点的边缘,再用细沙均匀地洒在纸面上吸干墨水,正在他认真无比地做着这件事的时候,一个影子投在他的纸面上。 “下午新来的囚犯关在哪个囚室?”影子的主人问道。 还没来得及抬头看看来者是谁,修士便迅速在身旁的一大堆卷宗里翻找着,记录犯人的情况和资料的卷宗如此之多使得他养成了一个习惯,先做事,再发问,有时花在检索上的时间要多得多,所以提前开始找没什么问题。反正只要能走进那道门的人都比他位高权重,修士不乏讽刺地心想。 “c区23号,先生。”修士回答,抬了下头,然后站了起来。 “费尔南德大人!” 费尔南德·杰罗德梅迪纳抬手要他坐下,有着修剪精细的小胡子的脸上露出了标志性的微笑。 从洛尼茨公馆被带来的陌生人现在关在审判庭地牢里最偏僻的角落,这个区域的牢房都是单人间,而这个编号的牢房附近都是空房间,即便太阳还没落下也黑黢黢,潮乎乎的,连盏灯都没有,他就在里面,坐在地上铺的稻草上面,双臂抱在一起,脸埋进臂弯中,在远处的火光一路照耀进来时也没有抬起头来。 “就是这里,就是这个人。总指挥官阁下。” 费尔南德没有理会狱卒谄媚的语气,他仔细打量着陌生人,然后开口说,“把火把给我。” “好的,大人。” “让我单独跟他说话。” “任您吩咐,大人,不过,这家伙据说可是个危险分子,大人,虽然说我们搜过了身——” “离开我们。” “任您吩咐,大人,很高兴为您效劳” 费尔南德走到牢房旁边,把火把挂到墙上的火把座里,然后走进牢房,关上了牢门,抱着双臂靠在墙壁上。陌生人依旧一动不动。 “我以为你进城来会先来找我。” “我去过了,”陌生人抬起有些疲惫的脸,头发和胡子几乎连在一起,“我去了巨龙之颚(注2:帝国首都塔兰伊斯“龙喉”港口的突出部,亦为大教堂的所在地。),到了苦水桥(注3:大教堂内部地名,亦为塔兰伊斯伯爵领最初的聚居地地点。),但你的人就在那把我挡住了,不让我进来。” “你没告诉他们你是来找我的?” “除非事态万分火急,我们说好的——再说他们只是威胁把我扔下苦水桥,并没让我说话。” “如果你穿的靴子稍微好一些的话也许他们就能听你说两句。”费尔南德呵呵地笑道,“还有你的皮衣不那么破的话,我可懂他们这些人,邓肯,在这座城里你只要有任何一根脚趾头显示你来历不凡,人们跟你说话的语气就会完全不一样。”他在调侃着陌生人露出鞋子的脚趾,“告诉我,你穿成这样是为了显示在塔塔利亚的那些日子有多苦?为了能更好地隐藏到下层人中间,还是你很穷?” “也许三者都有。”穿着破烂,像是穷苦潦倒的水手的陌生人——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他的名字,还有他的身份——宗教审判庭下属情报机关监察官邓肯·布莱迪回答道,语气依然冷漠,事不关己一样。 任何一个人此刻站在此地,都会为两个人交谈的景象啧啧称奇,在这狭小,潮湿,黑暗臭烘烘的牢房里,正在像朋友般交谈的两个人有着别人眼中无比巨大的身份差距,就像光明与黑暗的对比一样,可疑的危险分子,谋杀犯对比教会武装的最高指挥官,女皇面前的红人。但邓肯却认识这个人很久了,久到当年一起在卡坦公国作战的皇家舰队里坚韧,顽固,不折不挠的老浑球们就只剩他们两个,那个时候费尔南德是一名舰长,而邓肯只是中尉。 费尔南德·杰罗德梅迪纳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种身居这个高位的人一样是个宗教上的狂热分子,实际上这种印象完全是人们对教卫军这个概念缺乏了解的结果,他很世俗,工于心计,甚至有点愤世嫉俗,在真正了解这个职位的政治含义的人眼中,这恰恰是必要的背景条件。至于广阔的人脉关系和情报网,消息灵通,在任何混乱或者不明的局势中游刃有余并将其转化为自己的优势,以及长得足够好看,那就是予以补足的个人素质了。 “寒暄就到这里吧,邓肯,我没办法在这里待上很久,虽然上一次见面是好几年前了。”费尔南德说道,捻着自己漂亮的小胡子,“你一回来就给我带来了一件大事要处理——还不包括想办法把你从审判庭的地牢弄出来,洛尼茨那边的情况究竟如何?” “换皮人。”邓肯想了想,回答道。 “这个我知道,还是你在摩尔迪纳追捕过的那一批?” “那次的活干的不太干净,有一些跑了,塔塔利亚的的当地领主找了不少麻烦,之后我追了他们三年。”邓肯抬头看了费尔南德一眼,“就是你把我扔去瓦列格马孵蛋那三年。” “听起来你对那个任务的安排不太满意。” 邓肯哼了一声。 “伤亡呢?”费尔南德继续问道。 “26个人,有老人,妇女和孩子,全都被换掉了,还有之后进来的12个守卫。”邓肯抬头瞟了一眼,语气依旧不咸不淡,“你应该阻止这些笨蛋往里面闯。” “我尽全力试过了。”费尔南德露出了尽可能显得真诚,带着无奈的苦笑,“在收到你的警告后我一直派人盯着那座公馆,但都城守卫队的人不太喜欢我和我的建议,他们大概以为那公馆里藏的是个轻松赚取美名的机会。” 邓肯不置可否,他一点也不关心这背后的勾心斗角。作为教会专属的武装力量,拥有独立行动和司法豁免权,教卫军在塔兰伊斯的风光和权力常常引发很多人眼红,尤其是都城守备队,两者的龃龉和争斗是首都市民津津乐道的话题。 “你至少应该在动手前找个人通知我一声,这样说不定我能尽力减少这件事传播的规模,而不是在事件发生以后才从都城守卫队里的探子那里知道。” “我做不到,刚刚说了我走不过苦水桥。” “我派过人给你送信?” “如果要找的是杀手的话,你手下的人都满称职的,比如你送来那个。”邓肯又哼了一声,“但保密就是监察官的命,他差点把整个局都搅了,消息走漏的话换皮人有可能逃跑,我不能冒这个险。” “通过信鸽呢?我两年前接获你警告我首都有换皮人渗透的信,有鉴于此我才能把洛尼茨家族那怪事联系上。” “信鸽是普莱恩管的。”邓肯嘴里叼着一根稻草,咬了两下,然后把稻草拔出来插在帽子后面的破洞上,那个小洞里已经插了好几根稻草,“在我们进瓦列格马前的某个夜里,抓挠怪把他开了膛,鸽子也被吃了个一干二净,那个蠢货晚上喝了太多酒,在放哨的时候睡着了,我们差点都被杀掉。” “该死的。”费尔南德诅咒了一句,“你觉得这城里所有换皮人都死了吗?” “你问那些市民去啊?下水道里的骨头可有一百具呢。” “准确来说最后拼起来的是21具,夸大其词是人的本性,我亲爱的邓肯,不过除此之外真的没法知道到底有多少人被‘换了皮’,这些怪物会故意销毁证据以免被人发现,一年了才多了5具?这件事情可不太符合我们知道的这些怪物的本性,说不定他们又有了其他抛尸的地点” 费尔南德思考着,带有雕花的皮靴轻轻叩着地面,发出响彻牢房的敲击声。 “但你不应该再牵涉到这件事情里了,老朋友,这事在今天下午闹得满城风雨,几乎人尽皆知,在酒馆里至少会谈上几个月,也开始有人认得你的脸了,也许我该给你乔装打扮一下?”他用开玩笑的语气,并在邓肯身上上下打量着,“也许洗个澡就够了,把所有的虱子都抓出来,把头发里的泥巴倒一倒,还有寄生虫,你身上不知道带回来多少塔塔利亚的特产,一寸长,吸人血,藏在你的身上大饱口福,这种可怕的威胁可不能容许进入女皇的领地,当然胡子也得刮掉,头发剪短,这座城里就不会有人再认出你了,他们都在忙着议论塔塔利亚回来的受到诅咒的水手呢。” “那瓦列格马的事情怎么办?” “网子已经收回来了不是么?虽然只抓回了一条小鱼,维洛米德只是提尔斯兰公国里最荒僻的一块地方,男爵和教团接头的人也只不过是整个幕后的最前面的少许触角,然而看看抓住这只小触角的难度,因厄尔这只老狐狸,为了抓住他提前准备了多久?从渗透进那个破地方开始?整整他妈的三年啊。我有时会突然异想天开,如果‘换掉’一个人能像这些换皮人一样简单和迅速就好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12个人,刚进去的,这群杂种!” 邓肯斜眼看了看费尔南德,这也是他第一次对瓦列格马的任务表示出明显的不满,即便在这样的牢房,四周没有人的时候,声音也太大了些。瓦列格马的诱捕任务是女皇亲自下达的命令,本来是一个志在必得的行动,几乎所有监察官都倾巢而出,在他的印象里几乎没有这么大规模的行动,除了—— “爪蹼峡那次,对吗?”费尔南德轻易地猜出了他心里想的东西,突然面色阴沉起来。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 然后邓肯捋着头发,凌乱肮脏的发根上现在又被血块凝结起来,是他下午刚在公馆里弄到身上的血,疲倦在此刻开始如海啸般袭来。 “我得好好睡一觉。” “对于职责来说真是无比奢侈的一个期望,我的朋友。” “在我几乎不眠不休地赶了一个礼拜的路,到达当天又筋疲力尽地打了一场以后?见鬼,大人,我是说,见你的鬼,我现在把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都能睡着。我以为你说过不用再管换皮人的事情了。” “总有其他的事情要管,作为神最亲近的仆人们总是职责重大。”费尔南德四周扫视了一圈,拈了拈沾到皮衣上的稻草,语气也变得有些愤世嫉俗,“大主教亲自下达的命令。” “是什么?” “不如改成问‘在哪里吧’,因为我也不知道究竟是什么,一座塔塔利亚外海地区的小岛,马里亚特,我猜你应该没听过。” “我依旧得知道是什么,追捕?还是调查?如果你连睡一觉的时间都不肯给我的话,至少我得为出发做些准备。” “我无法给你进一步的细节,邓肯。”费尔南德耸耸肩,“即便有我也不想在这里谈,晚上的时候到主教堡来找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别被任何人看见。”邓肯点了点头,这个要求有两方面上的含义,作为宗教审判庭直属的情报机构,监察官的身份和组成是极高的机密,不止大多数普通人不知道这个机构的存在,就连官方的记录里也几乎找不到,这就是为什么他会在苦水桥上被卫兵堵住——只有费尔南德安排好的会面才能让他在大教堂这种地方畅通无阻。而另一方面,两人的私交则是在这其上的秘密,这点在这个牢房以外,就没有第三个人知道了。 “来之前至少洗个澡,把胡子刮了,最好再换双新的靴子。” “我手里没钱。” “你有钱,从海上赚来的,和你的剑放在一起,出去的时候别忘记拿。”费尔南德狡黠地眨了眨眼睛。 邓肯充满疲倦地往后靠了靠,伸了一个大大的懒腰,皮衣上的破洞因此变得更大了,露出下面的肌肉,至少还有个澡可以洗,他心想,不如在晚上之前就一直待在澡盆里,三年没回去过的家里大概已经变成流浪猫狗和乞丐的居所,不过至少没什么盗贼会光顾,因为根本是家徒四壁。 他这么盘算着,直到费尔南德转过身,正要离开牢房时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 “莉莉娅在这里,邓肯。”他说。 “她怎么样?”邓肯听起来有点想回避这个话题。 “还和以前一样,我资助她去修士会(注2:指引者教会中七部之一,负责管理非指引者信仰的信徒的事务。)开办的大学读书,还给她在城外安排了个住处,比较僻静,不会有人骚扰,”费尔南德耸了耸肩,“比起你那随时都会塌掉的地方来说更适合一个女孩子。” “听起来不错,有什么问题吗?” “我所委托的教士抱怨说她已经几个月没上过课了,她看起来更喜欢你的职业,老朋友,而不是你给她做的安排。”费尔南德说,“你最好去看看她,跟她谈谈。” 邓肯的眉毛第一次开始拧起了疙瘩,拧的几乎看不见眼睛,莉莉娅·奥巴罗斯是他的一个心结,她父亲——邓肯在监察官里的顶头上司洛菲斯在爪蹼峡身亡后就留下了这个女儿孤苦伶仃,邓肯就是那时收留了她,并把她带到了塔兰伊斯。洛菲斯在遗愿里希望她继续没能在安纳西塔完成的学业,这也变成了邓肯现在的责任。 一开始他认为自己的主要障碍就是居无定所和贫穷,在塔兰伊斯的大学学习是极其昂贵和难得的,甚至首都里的小贵族都无法奢望,更别提一个根本不从教会的司事部(注3:指引者教会七部之一,负责财政和行政事务)拿钱的监察官。这也就是他找上费尔南德,为他做事的主要原因。以费尔南德的财力,影响力和人脉,邓肯认为这件事他就可以完全放下心了,尽管两个人熟识许久,对费尔南德·杰罗德梅迪纳趋炎附势的人很多,但邓肯还从没一次借着这种关系为自己牟利过,他的骄傲不允许。 ——事实证明他根本不懂女人,尽管这个女人还是个孩子,也是个对于好好遵从吩咐来说年纪太大的孩子。洛菲斯比他大上足足10岁,使得这个“养女”现在正处于尝过叛逆的甜头,且已经成熟到足够有自己主张的年纪。 邓肯捏着自己的额头,感觉脑子里有一个锤子在不停地敲,他宁可去对付整整一屋子的换皮人,或是跟抓挠怪在刀锋上跳舞。看到他这个表情的费尔南德,很快露出了恶趣味的愉快笑容。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家庭琐事(上) 少女低下身子,细细地用指尖把小磨盘上面的粉末弹进纸上,然后丢到了天平上,浓密的棕红色头发从脸的两侧垂了下来,她小心翼翼地空出另一只手将它们拢到耳后,然后在天平上放上砝码,红发少女整个弯下腰来,眼睛几乎凑在刻度上,她敞开的领口使得丰满诱人的前胸露了出来,但她一点也不在乎,根本没其他人会看到。 然后她将纸上的粉末倒进一个小瓶,封好盖子,发出一声细微的,代表满足的叹息,桌子上已经有了好几个这样的玻璃瓶,贴着不同的标签。她就这么一直专注着自己的事情,把树根切成小块,小石头用银锤砸碎,全部磨成粉,然后收进瓶子里,桌子旁边没有椅子,少女一直保持着站姿,似乎一点也不嫌累,眼睛里带着兴奋的光芒。 突然间,她站了起来,意识到房间里多了一个人,她抬起头,反射性地先捂住了胸口,警觉地盯着门口的那个人。 “先生,”她的语气里充满着警告,黑色的眼眸变得锐利无比,甚至有点恶狠狠地,像条狼一样,一只手迅速地握住了桌上的小刀,而另一只手放在一页纸的下面,“不敲门就进他人的房间是很没礼貌的。” 靠在门口的男人手里捧着帽子,斗篷盖住了另半边的身体,嘴动了动,但没说出话来。 “退后,你是什么人?”棕红色头发的少女依旧狠巴巴地说道,小刀反握横在胸前,另一只手从书页后面拿了出来,是一把上面带有金色花纹的燧发手枪,在陌生人面前拉起了击锤,平举瞄准,“如果你在企图什么的话,那你来错地方了,这里是城外不代表你们这些人就能跟胡作非为。” 陌生人既没后退,也没再往前走一步,他又动了动嘴唇,依然是什么都没说出来,面对着枪口也似乎不以为然,这个反应反而让少女开始糊涂了,她微微地偏过头,把疑惑写在脸上,他看着对方蓝色的眼睛,似乎想在记忆里找到什么东西。 这个满脸胡子,不修边幅,穿着有点不合身的崭新皮靴,黑色斗篷和帽子的男人也露出了困惑的表情,他看起来像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或是应该说什么,而看起来那柄手枪就要开火了,他的手慢慢抬了起来,离开挂在腿间的剑,五指张开,示意自己手无寸铁,再次犹豫着要怎么开口。 突然一个香软的身体就扑了进来,少女兴奋地搂住他的脖子大声喊着,枪扔在了地上,尽管他一向惯于闪避阴险的刀锋,利爪,出人意料的毒刺,这一刻依旧让他反应不及。在女孩抱住他很长一会后,足足有好几秒内,他还在心想她扑过来的时候手里的刀子有没有放下,刀锋对着的是那一边,之后便终于放弃了挣扎,张开的双手轻轻按在了少女的双肩上。 “嘿,莉莉娅。” 邓肯·布莱迪说道,一边轻轻摇晃着少女要她轻一些,一边在心想自己有多久没正常地跟女人——尤其是这个孩子说过一句话了。她依旧毫不撒手,嘴里连他完整的名字都拼不出来,有时甚至不是一句完整的话,但她毫不在乎,让邓肯觉得有些尴尬,他伸出一只手挠着乱蓬蓬的头,侧过头看着所有这栋小楼里的房门探出的好奇的脑袋,有些脑袋一看到他的脸就缩回去了。他的脑子能极为灵活地处理各种匪夷所思的突发状况,此刻却也束手无策,也许是抱得过紧有些缺血的缘故。 “莉莉娅,快放开手,你快勒死我了。”邓肯怀疑他的满脸通红和头昏脑涨不只是因为缺氧,“你早不是个孩子了。”实话地说,在这个女孩上次搂住他脖子的时候,还的确是个孩子呢! 大概一个小时后,在莉莉娅的客厅中,邓肯悠哉地躺在一只大木桶里,很舒服地让漂着毛巾的热水一直漫到胸口,他闭着眼睛沉浸在升腾的雾气中,在他的背后,莉莉娅拿着一把剃刀,正在修剪他的头发。 “这种事很常发生吗?”邓肯问道。 “什么?” “有个男人站在你门口,而你用枪对着他。” “不是那么平常。”莉莉娅调皮地笑了笑。 “你吓坏我了,我以为脑袋就要开个洞了。” “哪有那么简单。”莉莉娅一边说着,一边手下不停,她的手抓住邓肯油兮兮全是泥土和脏东西的头发的一撮,然后用小刀将它熟练地割断,把虱子从里面捉出来踩死,升腾的雾气让她暗红色的头发也变得湿淋淋的,皮肤上也很快浮出了一层细腻的水珠,女孩散发的香气让邓肯有些头晕目眩,“你把我吓坏了才对”她娇嗔着责怪道,“一个一脸凶相,腰间挂着长剑,一声不吭的男人突然出现在屋子里,我能怎么办?” “都是谁住在这里?” “很多人,这座公馆里有很多房间,街对面的房子和这里是有廊桥连接的,和这里面的房子一样,男人,女人和小孩都有,但主要是尤楠和她的姑娘们。” “那是什么人?” 莉莉娅显得有些羞涩,“那是个,呃,你知道,她和她的姑娘做些那种事情当营生,所以总会有陌生男人来来去去。”她马上解释道,“但我跟她的事没什么瓜葛,她对我很好的。” “也有些陌生男人会闯进来吗?” “哦,不多,一点也不。尤楠的姑娘住在廊桥另一边,离这里有一个街道远。”莉莉娅吃吃地笑着,“不过有些家伙会摸错地方,大多都是些醉汉,醉的脑袋都不清醒的那种,这里是城外面,守卫才不会来这边,不过大多数不知好歹的家伙看见枪就醒过来啦。” “大多数?” “偶尔有一两个脑子里只有酒的,就像卡坦的那些石头脑袋一样。”莉莉娅继续说道,伸手削掉了又一撮头发,邓肯咧了下嘴,看起来有点疼痛,但又露出笑容,记起这个比喻是他说给女孩听的,“但我也还有别的办法啦,完全不用担心。” “这三年你靠什么维生呢?” “尤楠每个月会送一些钱过来,还有面粉,蔬菜和肉,我在这里吃得很好,还学会了做饭,今天我恰好有一些小龙虾,早上从港口那里买来的,蒜味奶油焗龙虾,听起来怎么样?” “棒极了。” 邓肯心想,这个叫做尤楠的妓院老板应该就是费尔南德托付的,按照两人的约定,在他前往瓦列格马执行任务的时候照顾莉莉娅的生活,那些钱是他的薪水,看起来费尔南德一如既往地遵守了自己的承诺,这是在这个时代的达官贵人极度缺乏的品质之一。 “平时我也帮尤楠调一些药,就像我还在安纳西塔的时候似的,每个周一她会送来一些药草,什么都有,从各种地方来的,堆满了我的厨房,下都下不去脚,我把它们磨成药粉,做一些刀伤药,治病的药,还有一些灵药,你懂的,然后借此拿些钱零花。” “灵药是什么?”邓肯问道。 “啧,你这个明知故问的老流氓。”莉莉娅垫上一块毛巾,拉过他的头发,让他的头躺在木桶的边缘,开始用剃刀修剪他的胡子,邓肯乱成一团的卷发已经都被剪掉了,至少那些烧短的头发都是,“就是那种灵药啊,给男人们用的。” 在仰头向上的时候,邓肯看到了她的脸,已经17岁的莉莉娅已经具有了一个令人脸红心跳的女子所有富有魅力的因素,他得承认她不但漂亮,也具有青春的活力,在这个年代,像是这样的女孩门口求婚的人都会排起好长的队伍,也难怪总有些男人会来这个房间探头探脑。邓肯的视野里突然出现了她那张已经不再是孩子,专心致志的脸,还有敞开的领口和丰满的胸脯,他闭上了眼睛,开始想她说的事情。 严格来说,邓肯不太喜欢她的工作,这个妓院老板看起来是个哈兹维亚人(注1:安纳西塔北部山脉,以具有众多女巫传说闻名。),他自己的工作让邓肯比道听途说更接近这种人和他们的营生,哈兹维亚人在开妓院方面很在行——这个时代也是有人管妓女叫女巫的,比如那些莫蒂法教徒,但邓肯不是担心莉莉娅会变成他们嘴里堕落于肉欲的那种女巫,只是—— 莉莉娅突然捏了一下他的鼻子。 “在想什么?” “在想你的年龄够大了,该离那些登徒子稍微远一些了,找一份好职业和认识一些——”他话还没说完,鼻子又被捏了一下。莉莉娅半开玩笑半是不满地回答。 “哦,所以你现在开始管我的事咯?你是要当我的什么?父亲吗?” “我答应了你父亲要照顾你。” “——就像你过去三年来曾经管过一样似的,这件事跟你无关,邓肯,你不是洛菲斯。” “他至少希望你能完成白鸥海岸的学业,莉莉娅。”邓肯依然保持着躺在桶沿上的姿势看着她,说话的时候眼睛都不眨,“我听说你好久都没去过学校了。” “你说教会的学校吗?哦谢了,那里对身体不好。” “你应该回去,塔兰伊斯的大学学习的机会是很珍贵的,你看到的首都里的那些穿金戴银的老爷们都只能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你见过他们群聚在学院门口的样子吗?他们贿赂了里面的司祭,这样上课的时候他就会把大门拉开一条小缝,猜猜靠近门口的位置被炒到多少,300特雷米啊。(注2:皇室直属领赛普雷的主要货币之一,分为艾斯玛(esia金币),特雷米西斯(treisis银币)和雷德林(铜币rider),这里是特雷米西斯的简称)” “我宁愿听你跟我说,比那些牧师们有趣多了。”莉莉娅停下了手,走到了他的对面,伏在桶沿上,“再好听的故事从那群修士嘴里说出来也是种折磨,他们恨不得每一句话都要赞颂女皇和指引者的神明,学这样的东西有什么用?好写出给皇室的美妙赞美诗吗?他们只会拿来擦屁股。” “至少那也是种荣幸。” “来自皇家屁股的荣幸。哦够了邓肯,少继续扫兴了,为什么你要在我的屋子里说这些臭气熏天的话题?还是来期待一下小龙虾吧。” “如果你不想去上学的话,那就找一份好职业,哈兹尼亚人的名声通常不怎么好,你可能会反驳这是道听途说,但我会告诉你实际情况比那个还糟糕,他们就像是流浪狗一样带着成群的女人和自己的大车一边走一边鬼混,拐卖孩童或者干脆吃掉他们。他们用任何东西制造那些“灵药”,哈兹尼亚人在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都不长,没人喜欢他们。” “去你的吧,邓肯,你又开始管起我的朋友了?”莉莉娅的声音提高了起来,“我告诉你少管闲事,一份好职业,你是说像你这种的吗?你丢下我足足几年,一封信都没有给我来过,突然之间你又开始担负起教育我的责任了?我再说一遍,去你的吧,这次他们给了你多久?一个月?10天?在把你扔到另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和‘友善’的人打几年交道以前?” “今晚,莉莉娅。”邓肯的表情显得很疲惫,“虽然我大概得在城里活动个几天做准备,我别无选择,没有任何信能从塔塔利亚发出来。” “真是‘绝佳’的正经职业啊,邓肯,你身上又多了几道我没见过的疤,我还记得以前其中一条是从蒂米斯尼亚(注3:安纳西塔公国首府)来的,捅穿了你的肚子,连肠子都流了出来,你拖着那肠子是我给你缝起来的,记得吗?不是我正好从洛菲斯那里学了几手回来你早就流干净血了,像只屠宰场挂着的猪一样,学校会教这种东西吗?你迟早把自己弄死,也许就是下一次,出去了就回不来,然后我还得过自己的,跟有没有你没什么区别。” “你总得学会一个人过活的,我不可能照顾你一辈子,你要去学点东西,哪怕是点手艺,莉莉娅,你以前可不这样,我是说,在安纳西塔的时候,学校不是你最向往的的地方吗?” “那是安纳西塔,在我们那里气氛不那么压抑,塔兰伊斯里面总有各种各样的规矩,明明一样靠海,但空气却十分糟糕,你不可能在街上大声喊叫,不然行人都会把你当做疯子,继而守卫就会来找麻烦。为什么首都的人都喜欢把眼睛藏起来,或是说话的时候东张西望?就连大声地呼吸也是不被允许的吗?在安纳西塔我们可以尽情敞开怀说话,没有穿着长袍的教士找麻烦。” “敞开怀说话可以,敞开怀干别的不行。” “哦得了吧,假正经的老学究,你和你囚禁我的这个地方都让我腻味透了,如果没有那些奇奇怪怪的事件和传闻,这座城早就被闷死了,为什么我不能跟你一起去查探那些怪事,去卡坦,穆尔塔米德(注4:大陆西北部区域,七大公爵领之一),还有提尔斯兰,在哈兹维亚的女巫升起的篝火上跳舞,那才是我的‘学校’。” 邓肯动容了,他从来没想到这个女孩的志向所在,他去过安纳西塔公国的首府蒂米斯尼亚,那里的学院建立在一座图书馆里,收藏着众多这世界上的奇闻怪谈的记录,邓肯和她的父亲洛菲斯从没想过女孩的好学是出自如此目的。 “这工作可不是在玩一场游戏。”他沉下脸来,“在酒馆里听人说的津津有味和你自己成为这个恐怖故事的主角是两码事,作为听众,你有温暖的火炉,啤酒,舒服的椅子,困了还能打个盹,但在塔塔利亚,五个月时间从来没停止过的雨,所有的东西都腐烂了,无论木头,石头还是什么,我不是在烂泥里打滚,就是裹着湿透了的毯子发抖,衣服从来就没有干燥过,很多人的手脚都泡得发白,最后只能切掉,你觉得跟一头牛一样大的巨螳螂很有趣,但跟兔子一样大的老鼠呢?塔塔利亚的耗子比虱子都多,他们会钻进任何钻的进去的地方,包括钻不进去的地方。” “我不怕苦也不怕脏。”莉莉娅赌气地回答道。 “你眼里只有各种各样的怪物,但我告诉你,怪物比起人类来说好对付多了。”邓肯的语气变得冷冰冰的,“你只需要知道怪物的习性,他们通常住在哪里,吃什么,怎么活动,怎么捕猎,当见到他们的时候事情反而简单——你就要知道它唯一的目的就是活剥了你,这就够了,最惨不过就是死么?但是人呢?人能对你干出的事你想都想不到,你知道换皮人的传说,也知道他们多可怕,但我告诉你,那些不会换皮的‘换皮人’,让你哪怕一眼都看不出来的那种才狗娘养的吓人,你以为我在说某种新的怪物么?” “听起来你只不过是危言耸听。” “我没这时间也没这兴趣,莉莉娅。现在听好了,老老实实地回去学院,像个好女孩一样不要走夜路,不要跟那些来历不明的哈兹尼亚人混在一起,也不要满脑子去想遇见什么传说中的怪物,正经的好人儿,也许还有不正经的一些,包括我,都在整天祈祷着不要真的遇见他们,所有真正经历过动荡的人都会宁可用一切来换取宁静的活法。” “没门。” “我不是在建议——” “滚你的蛋,邓肯,和你的长篇大论一起见鬼去!”莉莉娅突然在浴桶另一边比出了一个十分粗俗下流的手势,接着捞起桶里的毛巾甩了过来。 邓肯依旧保持着在浴桶里的坐姿,胳膊夹在边缘上,水珠正在从毛巾的边缘不停地流下他的脸和脖子,流过他有着一道醒目抓痕的胸口,他听见莉莉娅跑出门外的脚步声,依旧坐了一会,才叹着气把拍在脸上的毛巾拿下来,邓肯从来不认为自己擅长对付人类。 尤其是女人。 尤其是长着一头暗红色头发的女人。 尤其是还没有结束叛逆期,长着一头暗红色头发的女孩子。 想了想肯定吃不到的蒜味奶油焗龙虾,他已经开始有点后悔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家庭琐事(下) “亲爱的。” 女子发出呢喃声。 费尔南德转过身来,他披着一件靛蓝色的浴袍,里面是完全赤裸的,皮肤白皙而细嫩,能让不少女性都感到嫉妒,女子侧过身体倚在床上,用被子盖住自己裸露的身体的大多数部分,伸出一只戴了一只硕大的戒指的手,姿势十分诱人地招他过去。费尔南德微笑着,放下没喝完的酒杯,轻柔地爬上了床,和女子倚在一起。 女人向他伸过手来,他接了过去,亲吻着手背,然后是指背和指尖,女子风情万种地看着他,把刘海拨起来,露出具有十足成熟女性魅力的促狭笑容。 “要走的这么早吗?” 她的语气带着幽怨。费尔南德立刻听了出来。 “我必须走,至少今天是这样。”他望着女子的脸说道,身体却一点都没有动。“如果不是至关重要的事情,能有什么不让我留在你身边呢?” “如果我要求你留下来呢?” “那我就会留下来一小会。” 费尔南德伸手搂过女子的肩膀,她倚进他的怀里,面朝着用银线绣有华丽图案的天花板,卧室里的帷帐,装饰都透着典雅的紫色,雍容华贵。女子伸出手,挡住了费尔南德的视线,让他看着自己手上的戒指,戒指上有一枚巨大的蛋白石,大到足够能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力。 “它代表的是你,”女子说,“没有其他人知道我戴上这枚戒指的意思。” “骗子。”费尔南德微笑道,他知道她有许许多多的情人,也许到了晚上就会换另外一个,但他并不认为女子在为戒指的事情说谎,她每次带着不同的戒指出入这里,每个都像这枚蛋白石一样价值足以值得一个平民一生的开支,终其量,他们只是某种装饰品,甚至是消耗品,她从来没有在乎过。 “亲爱的,紫晶这种东西,真的有那么神奇吗?”女子仿佛无心地问道,头枕在费尔南德的前胸上。 “你不如说这种东西定义了‘神奇’,亲爱的。”费尔南德回答,“咒术,邪术,法咒,圣印,不管他们叫什么名字,或是来由如何,有什么名堂,这些都只是‘神奇’的表现形式而已,从无到有,以非自然的手段影响,产生,或者是改变什么东西,哪怕只是操纵自然存在的能量,都算是这种东西,驱动这些‘神奇’的形式需要能量,就像火堆需要燃料一样,有些人,那些自称为巫师的人称它叫做魔力,但我不觉得这个称呼恰当。” “我从来没有见过什么咒术。”女子懒洋洋地说道。 “哦,亲爱的,大多数人都没见过,有些人会自称具有魔力,或是见过这些东西,但说到后来你就会看见他们向你出售那些据说会发光,发出一点热量的小玩意——都是骗人的东西,没几个是真的,那些东西发光的缘由和一块燧石相差不大——但魔力,我暂时这么叫它,是真的存在的,远的不说,教会里实现的奇迹,还有神启堂里那些预言,不都是‘神奇’的象征吗?虽然我不是故意将大主教,我们的宗教和这种东西混为一谈。” “梅拉德。”她露出不明意义的笑容。 “愿指引者照耀他的道路。”费尔南德半开玩笑地说道,在他的心里,大主教一丝不苟,严于律己,几乎就是藏古院(注1:教会七部之一,负责收藏古书,圣徒遗骸)那些圣徒形象的活生生的例子,他有时会好奇自己有可能看到主教本人出入过这个卧室吗?费尔南德带着这个想法,和他自己也没有察觉的一丝促狭的微笑,继续说下去。 “紫晶,就是这种魔力的物质化——或者该叫做结晶化的结果,虽然不管这个能量叫做什么,它一般是完全无形,无法掌握,没有表现形式的,但在某种现在没人解释的了的前提下,它会结晶凝结起来并以像是紫晶宝石一样的形式出现在我们面前,如果有什么方式能让这个过程逆反的话,想想看我们会获得一种什么样的力量?” “我听不懂。”女子娇嗔道,她把脸凑近费尔南德,索取了一个吻,然后再回去躺好,只是把手背垫在头上。 “这力量能像他们说的一样,让人永葆青春,长生不老吗?” “我很怀疑。”费尔南德的表情严肃起来,眯起来的眼睛始终盯着天空,像是自言自语一样地回答,“阿尔布雷希特一世陛下也想过这种问题,他召集了整个帝国的巫师和自称具有魔力之人——大多数是骗吃骗喝之徒,但也有少数真正有能力的人,学者和智者,动用了半个帝国的力量,但连怎么逆向紫晶结晶的过程都没有弄明白,没有经过控制的魔力是极为有害的。皇帝自己甚至没能做到活过像他那个年纪的人应有的年月——他甚至为此吞下了一块这样的宝石,期望它能以某种方式发挥用处。” “也许是因为他手里握着的不是真货呢?” “也许是,但我们无法轻易知道,亲爱的,教会自此以后反对任何关于紫晶的实验,并且下令猎捕那些尝试解开它秘密的人,宗教审判庭的建立和运作的主要原因基于此,那些人,教会里称之为紫晶教团的那些,聚集的是对其力量最为疯狂的探求者,从这一点称呼他们为危险分子是没有错误的。” “只不过是一些乌合之众而已,没有军队也没有领土,这样的人能掀起什么风浪?”女子的语气充满了不屑。 “‘神奇’就是逾越世间规则的东西,宝贝,当面对那些传说中的怪物的时候,普通人是没有什么反抗能力的,不遵守规则的玩家最难对付,这些狂热分子里面很少有骗吃骗喝的家伙和江湖术士,更何况他们比您想象到的更具有势力。您的军队要对付那些支持他们的人,而那些狂热分子和他们的‘神奇’,宗教审判庭和教卫军会对付他们,有些人专门适合做这种事情。” “以及我还有你,我有什么需要担忧的呢?”女子深情款款地捏着费尔南德下巴上的小胡子,“你会挡住那些狂徒们的,对吗?” “以我生命和爱情起誓,陛下。” “我记得我告诉过你这种场合和时候不要叫我‘陛下’,叫我‘伊莎贝拉’,那是我的爱称。”她坐了起来,一只手将被子拉起来挡住胸口,但在他的眼前却露出了光滑,线条柔美的背后,一直到臀部,“你让我这种时候感到难堪,我不想记起自己的身份和我现在在干什么。” “请原谅我,亲爱的,伊莎贝拉。”费尔南德爬了起来,亲吻着她的后颈,再到背部,两个人缠绵起来。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也有一块的话”女子的声音接近梦呓,她充满雾气的迷离眼睛中充斥着渴望,那是和情欲混在一起的,无法言状的欲望,全部从那黑色的眼眸里散发出来。费尔南德的气息逐渐变粗,他的语气朦朦胧胧的。 “你现在还不需要它,宝贝,不在你最美丽的时候。” 他停顿了一下,搂住女子的腰。 “但当时机成熟之后,你只要下令,伊莎贝拉,这世上的一切我都将取来给你,包括不属于这世上的那些”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密语 “晚上的时候到主教堡来找我”是一句密语。 没有人真的去主教堡(注1:梅拉德大主教的居住地和地区主教举行会议的地点,指引者教会七部之一)找费尔南德的,那里不是教卫军的总部,只有地区主教和教会核心行政规划相关的人员才能获准进入这个地方,总而言之,大主教不会在主教堡接见一位平民,也不会在其他的地方接见一位平民,平民跟教会上这个级别的人物是毫无有联系的可能的。 这句密语倒是很符合费尔南德的性格——尤其是恶趣味和讽刺的那部分,就像他和那个蛋白石的密语一样。女皇戴着蛋白石的戒指进入内宫,“蛋白石”就变成了侍卫官和皇宫卫队心照不宣的巡逻口令,很少这种口令会在两天之内重复,所以从侍卫官们的角度来说,这是一个相当聪明的作法。直到一个聪明过了头的都市守备队队长解读出了这条密语背后的含义,并且开始在城市内部的夜巡队(注2:塔兰伊斯都市守卫的普通城区巡防队伍)中使用相同的口令系统,随后几天,一些人就失踪了,而都市守备队的卫兵们也迎来了他们的新队长。 顺带一提,今天内宫的口令更换了一次,从“蛋白石”到“绿翠玉”,卫兵们被告知口令临时更换是为了训练防渗透,提高警戒。 邓肯·布莱迪披着黑色的斗篷,用帽子遮挡住了大半的脸,塔兰伊斯的夜间景色和一般人想象的灯火通明不太一样——灯火是有的,不过越靠近皇宫和城市中心,就越稀疏,那些繁华的灯光全部分布在城墙外面,就像一条壮丽的星环或者镶满宝石的王冠,而皇宫周围则几乎完全漆黑一片,仿佛深不见底,只有城堡里的光芒孤零零地悬着。他走过冷冷清清,臭气熏天的街道,向那绚丽的光环边缘走去。 “雾海孤帆”剧院不是这片“星环”里最华丽的,也不是最有名的,不过它的奢华是藏在里面的,更是借着不会轻易招致平民的关注而变成了贵族们的宠儿。人们出入其中,帽子压得很低,用斗篷盖住纹章,甚至戴上假面来掩饰自己的身份,在这样的环境下,进行一些平日不太常见甚至不被允许的交谈都是很安全的。 今晚的歌剧名是“艾薇儿的滥情”,邓肯从人群的后面钻过去,他的打扮可以很轻易地让自己消失在其中,每个人都是这么一身,就像一群窃窃私语的游魂,他走向二层,可以俯瞰舞台的包间,而且是最里面的一个,直到两个黑影挡住了光线。 “此路不通。”其中一个人抱住双臂说。 “我来找房间里面的人。”邓肯抬起眼睛,从包厢里传出来的灯光照在他的身上,挡路的两个人就像是只有影子一样看不清外形。 两个黑影互相对视了一眼。 “房里没人。”他的语气依旧很倨傲,“快滚。” 邓肯叹了口气,把斗篷撩开,下面是崭新的皮衣,甚至还有一件棕色的夹克,上面一左一右地别着他的两把飞刀,邓肯从来不带手枪,他认为那种东西太过吵闹。两个守卫却第一眼看到了挂在大腿上的长剑,于是他们后退一步,一个拔出剑来,另一个把手放在腰带上。 “我警告你别找麻烦。”其中一个人用着威胁的语气说道。 邓肯没有拔出剑,只是用占据他现在的眼神里绝大多数的眼白打量着对手,同时又小心谨慎地提防偷袭,他在考虑到底哪个速度更快,报出费尔南德的名字还是收拾掉这两个家伙?邓肯的心情不太好,饥肠辘辘,而且也不认为他和费尔南德约定的会面密语实际上真的会有用——哪怕穿了新靴子和衣服,戴了新帽子。幸运的是,教卫军的总指挥官直接拉开门,及时制止了这一场很有可能引人注目的大打出手。 “看样子并不顺利?”一看到邓肯那张臭脸,费尔南德就猜到发生了什么,他无疑没有打算掩饰自己的坏笑。 邓肯露出一副有些忿恨的表情,直接穿过房间,拿起了一个苹果一口啃了下去。尽管是最靠里面也是最好的包厢,从这里却听不到外面歌剧的声音,窗子也是紧紧闭上的,上面还覆盖了厚厚的黑色天鹅绒的窗帘,就像真的没人在一样,连光线都透不出来。 “如果房间里真的没人的话,你就不应该设置守卫。”他说。 “那可能是剧院里的守卫,这里来往的不少都是有头脸的人物。” “除了守卫衣服上的教卫军徽记吗?”邓肯的嘴里咬着苹果,汁液四溅,滴在他的皮衣上,他用袖子粗鲁地抹了抹嘴,“我记得我说过,你手下的人很多,要找杀手和保镖是足够了,要想把事做的不被人轻易发现,他们脑子里的肌肉不够。” “涉及保密所需的事务的话我会找专家,像是监察官们。” “监察官不是你的御用猎狗,你连审判官都不算呢,费尔南德。” “如果事态需要的话我会让审判庭给你下命令的。”教卫军指挥官眨着眼睛,他的语气和表情都很微妙,近乎是在开玩笑和认真回答的边缘,“而且我还有你呢,邓肯,我亲爱的朋友。” 邓肯不太喜欢费尔南德这个“朋友”的发音,带着来自安纳西塔的口音,让他想起那些哈兹维亚人,尤其是这接近于谄媚的语气像是在哄女人一样,他知道这个人总是混迹在女人堆里,费尔南德今天的地位和裙带关系总是脱不开干系,而对于他来说,这种语气总是意味着他有麻烦的事情了。更无可奈何的一点是,邓肯从来没有想到拒绝他要求的办法,他被这个人吃死了,想想莉莉娅,他只能拿着手上的苹果撒气,汁液到处飞溅,就像邓肯面对的敌人的血液一样。 “看起来你被莉莉娅甩了。” 好整以暇地观察着他窘迫状况的费尔南德毫不留情地评论道。 “她得赶紧学会成长起来,过正常的生活。”邓肯狠狠地咬着苹果。 “跟女性讨论,尤其是要求是一门学问,亲爱的邓肯,这不像是你跟那些男人商量什么事情一样,你也不能一言不发就割断她们的喉咙,说实在的,朋友,你一直不太擅长正常地与人交流。” “她会顺从的。” “我对此表示怀疑,朋友,所谓人各有志,有些人也许并不甘于平凡,他们只是没有找到机会或是能力不足够而已,在我看来,莉莉娅·奥巴罗斯的聪明才智和悟性都已经远远超出这种人之上,不愿做笼中鸟也是正常的。” “当你经历过战乱时,这样的平凡生活才是你能给其他人留下的最好期望。”邓肯哼了一声,“我和她战死的父亲都这么想。” “那你有没有问过她本人的意愿呢?”费尔南德像以往一样很随意地倚坐在桌子上,他不需要答案,结果早就知道了,“她已经该到自己做决定的年纪了,对吧。” “她本人的意愿?去做个娼妓——哈兹维亚人的玩物和女巫么?”邓肯用鼻子发出不屑的哼声,“你不应该把她交给哈兹维亚人的。” “尤楠是我最信赖的朋友之一,和你一样,她和那些传言没什么关系,在那种地方她反而更有能力保护莉莉娅。”费尔南德突然收拢了笑容,罕见地露出了严肃的表情,“就算莉莉娅决定去做个风尘女子,我既不是她的导师,也不是亲人,这种事也不是我应该去置喙的。” 邓肯暂时不说话了,他看着手里的苹果核,似乎有点想把它直接扔到费尔南德的脸上,他毫不怀疑这个人在对待女人上的能力,如果他动手诱惑的话,莉莉娅应该会很快被勾引,实际上——他有点讽刺地想,自己几乎希望莉莉娅能够找一个能照顾她的可靠男性,不过不应该是这个人,邓肯一直感觉到这个人大多数都在逢场作戏,如果女人不是他的追求的话,那什么是呢? 费尔南德看到自己占了上风,重新露出了微笑,那种微笑迷死人但又显得很危险。他随意地拎起一只酒杯,倒满了宝石红色的葡萄酒,在手里静静把玩。 “就像我说过,刚刚地,邓肯,你离开正常的社会太久了,已经不太熟悉怎么交流了,他们在想什么,想表达什么,真正的意思,尤其是那些女人,其实并不难猜,你只需要用心去了解,观察她们所作所为的细节,哪怕只是表情的轻微变化,都能快速抓到她们的想法,人类,女性,尤其是红发女性是感性的生物,去感受她们比与她们交谈更适合。” “这也算是你的什么密语么?” “这不算,邓肯。”费尔南德放慢了语气,好让他之后说的话更加清晰,“莉莉娅想过的是你那样的生活,这希望或许出自崇拜,或许是天真烂漫的幻想,或许缘由不在你而在于她父亲洛菲斯·奥巴罗斯,不管怎么样,她要的不是像普通妇女一样被关进家庭,终日以家务和琐事为伴,或是进入修道院成为青灯淡苦的修女。” “我那样的生活?你是指在巨型螃蟹面前决定到底谁是被吃掉的那一方那种?”邓肯辛辣地讽刺道,“还是拖着自己被抓挠怪扯出来的肠子跑五英里逃命?世上谋生的方法有很多种,费尔南德·杰罗德梅迪纳,监察官是最糟糕的那种,我不知道有没有之一,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期望的是什么。” “也许她知道并且心知肚明,包括你的肠子,是莉莉娅帮你缝起来的,她肯定知道。” “别再提她了!”邓肯生气地说,“我今天听够这个名字了,我肚子很饿而你这里除了一个苹果外什么都没有!说点正经的不让人那么恼火的事吧!” 费尔南德随即将手里的酒一饮而尽,坐进包房里面对窗户的位置,他的面前依旧是挡得紧紧的窗帘,再开口的时候他就变了个语气。 “你知道马里亚特岛吗?” “你才从塔塔利亚把我拖回来,现在又要我回到那里去?”邓肯回答道,“即便我要从塔塔利亚的塔基尼港口出发,到这个地方也得一个多星期的时间。” “这么说你已经知道这地方了?” “费尔南德,监察官是你们宗教法庭的情报机关。”邓肯走到窗边,用手把窗帘拉开了一条小缝,细微的歌声从窗缝里传了过来,所有的缝隙居然都是用棉花封上的,使得屋内的隔音效果极佳,作为一座歌剧院里的包厢不得不说十分奇怪,楼下一名穿着艳丽礼服的女歌手正在拉长嗓音唱出一段高音,其他没有灯火和镜子聚光的地方都是满满黑压压的人头,他转过头,“在来这里之前我就已经打听过那里的情况和发生的事情了。” “哦?说说看。”费尔南德露出了标志性的感兴趣的微笑。 “岛上的统治者是普舍梅斯家族,留在贵族门阀纪录里的最后一位是苏尔克·普舍梅斯,卡博尔地区的一位小领主。”邓肯走到了费尔南德的座位前,拿起他的酒杯,倒上了水晶瓶子里的葡萄酒,“十五年前那次事件以后就搬走了。” “星火怒焰。” 费尔南德指的是十五年前帝国卡坦公爵领的一次规模浩大的宗教叛乱。他带着若有所思的眼神看着邓肯手里的杯子,然后看了一眼放在一旁的其他没人用过的杯子。 “欸,你和我都参加了那场战争,我还去过卡博尔,毁的真是惨,所有的城堡都被夷为平地了,说不定我还曾经跟着大军在他家里面住过一两晚,或是在他床上小过便,他们全家早在战争爆发前就走了,幸运又狡猾的老混蛋,搬到了那么远的地方,一定是提前嗅到了什么。” “苏尔克已经死了,邓肯,普舍梅斯家族现在换家主了,是他的儿子莫拉斯·普舍梅斯,我听说他甚至有了继承人。” “是个小女孩,还没婚嫁,不是么?但这有什么关系?这个家族已经被流放到世界尽头去了,无论他做什么,或是做过什么都不会再威胁女皇的统治了——愿她长治久安”邓肯抿了一口酒,“我甚至听说教会在那座岛上建立了分部,在一般意义上说明教会与普舍梅斯家族已经和解了,这种地方会有什么问题么?” 费尔南德没有出声,邓肯转过身来,手里托着杯脚。 “问题出在当地教会上?” 这种事并不意外,虽然地区主教的指派由大主教亲自着手,人员的分派也由主教堡直接指定,最多经过司事部(注1:指引者教会七部之一,负责财务和杂项事务行政),但来自教会内部的指控的审讯依然十分常见,有些修士会在世俗的事情上受到影响——简单来说就是被腐化了,还有些干脆就是对信仰产生了疑问甚至开始散布异端邪说。“星火怒焰”的起因就是对卡博尔地区的教会进行集中审查,其中被判有罪的反而大多数是指引者信仰自己的教会和修士们——但费尔南德反而摇了摇头。 “马歇尔·雷艾蒙特主教曾经是一位来自伯恩伍德公国(注2:帝国中部地区的公国,有时人们也会叫它的昵称“白骨森林”)的地区主教,他的忠诚没有问题。” “哦,你又知道他没有问题了。”邓肯嘲笑道,“那你还要我过去做什么?钓鱼吗?” 尽管他说得十分平淡,不过已经从表情上明显看得出开始对这件事感兴趣了,伯恩伍德公国是帝国最坚定的支持者与盟友,也是极其核心的地区,一位地区主教从那里调派出来,没有送进首都,却派到了一个几乎可以说是世界边缘的地方,不需要邓肯对事件本身多敏感也已经看出来非同寻常了。 “到底是什么?” “实话就是我也不知道,当然这也是我们需要监察官的原因,没有通告,没有说明,甚至没有解释,只有一句命令。” “我们?” “宗教审判庭和教卫军,邓肯,这次不是我个人的请求,我的朋友。”费尔南德拿出一张纸,在邓肯的面前缓缓打开,看到那个印章邓肯摇了摇头,打了个寒噤,现在他需要更多的酒了,他心想,邓肯再次拿起桌上的瓶子,给自己倒上满满一杯。 “谁下的命令?” “大主教本人。在这间屋子里,坐在你现在身后的椅子中,背对着壁炉。” “梅拉德大主教?” “‘启示者’梅拉德宗座阁下。” 费尔南德有可能是在说另一句密语——或者他是认真的,邓肯无从分辨,虽然他完全想象不出大主教坐在这张椅子里的样子,他也想象不出大主教离开主教堡的样子,那时的费尔南德呢?是像现在一样大摇大摆地跨坐在椅子里,端着酒杯,还是跪在一旁一副假装虔诚的样子?或者大主教其实并没有坐在后面的那个座位上,而是现在费尔南德坐的地方,邓肯胡思乱想着,但仍然回头反射性地看了一眼椅子。 费尔南德把命令折起来交给他,邓肯接过纸,转头在壁炉的火焰里烧掉,看着火苗蹿上纸面,缓缓吞噬欣德尔蜂蜡——只有指引者教会特供的一种蜜蜡——做的印章时,他铁青着脸,沉默不语。 “那瓦列格马呢?” “忘掉瓦列格马吧——我下午就说了,女皇的一时兴起带来的收获不会比你追踪换皮人的更大。” “我需要人协助,至少得等瓦列格马的其他人回来。” “很抱歉这是一次刺探行动,而你也知道马里亚特岛高度封闭,一个外来人已经足够引起注目了,在弄清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以前我不可能派出更多的人手,每艘到马里亚特的船都得走一个星期,你自己说的,亲爱的邓肯。” “你至少得为我派一条船,我总不能划着小舢板过去,这是外海上的一座岛,不是该死沼泽里臭气熏天湿漉漉的小镇。” “会有条船在苏利文港等你,船上的人和船长都安排好了,你会以一个水手的身份上船,不过在此以前你得自己想办法去塔塔利亚,从赛普雷坐船到穆尔塔米德,或是横穿贝希摩斯山脉(注3:位于伯恩伍德公国内部的一座巨大山脉,这座山脉是陆路前往哈兹维亚的必经之路,因其名字又被称为巨兽山脉),你自己决定和做准备。” “苏利文?(塔塔利亚北部的一座村庄级别的港口)” “塔基尼港太显眼了,亲爱的邓肯。”费尔南德笑了,“你说过保密就是生命所在,苏利文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多人关注,这位船长应该对你的胃口,他不太常在显眼的地方出现,也适当地做一些自己的生意” “海盗。” “或多或少吧,不过他至少愿意有时接一些活计给自己赚些外快,谁都要养家糊口,这种人一般最有冒险精神,尤其是去一些平常人不敢去的地方,在我看来才是帝国开拓领土的最大功臣。” 邓肯没有继续接话下去,有的时候他很好奇费尔南德到底都把眼线布在了到底多少地方,有的时候又觉得最好不要这么好奇。他一口喝干了杯子里的酒,觉得自己有点似乎喝的太多了,楼下恰好传来一阵热烈的掌声,从窗户的缝隙里隐隐约约地传上来。邓肯认为在这里说的已经足够多了,他得要在观众离场之前就从剧院里消失,就像从没来过一样。 “雾海魅影”是有些人对这种在剧院里出现,但从不看戏剧的人的一种密语般的称呼。 “邓肯?” 突然,费尔南德叫住了他,脸色似乎有种微妙的感觉。他站起来,转身看着壁炉,仿佛若有所思。 “像你这样的人,整天徘徊在社会和文明的边缘,有的时候甚至是人类认知极限的边缘,你曾经想过自己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又为了什么吗?” “钱。” “只是钱?我是说,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曾经有着什么使命,或是在干着什么事业,贩夫走卒,裁缝厨子,哪怕是这个剧院里的门童都一样能依靠普通的生活赚到钱,而你呢?你是在保卫他们确保他们能够平平安安地赚钱吗?” “有人告诉我那个地方有奇怪的事情,那些不太自然的,我就去跑跑腿,绝大多数都是人们在自找麻烦,庸人自扰,当我弄清了情况以后我就再跑跑腿,因此拿笔钱。如果那些不太自然的东西恰好会抓,会咬,会用手上的骨刀把人头砍下来,或是会钻进人皮里,那我就再动动手,因为这样赏金会更多,这份活不是监察官的职责,费尔南德,你知道的,我只是因此干一些副业而已,就像你那个船长朋友。” “你为莉莉娅的事情花了不少钱。” “这世道到处都得花钱,所有事情都需要钱。”邓肯错开眼神,不想显得自己言不由衷,“至于你说的那些什么使命,我从来不关心,虽然我也不是像你想的那样是个赏金猎人,但我也不选边,因为没人站在我这边,教会,教团,有什么区别?在帝国的军队中,我听命杀人和抢掠,会有人去关心有什么目的和意义吗?思考这些的人是学者,或是骗子,我两者都不是。” “听起来只要紫晶教团给你出钱,或是在这里对你下令,你也一样会去做他们的事情一样。” “那是两码事,不要混淆概念,费尔南德。”邓肯警告道。 “所以你还是有自己的原则和底线。” “我有自己的考虑,该死,费尔南德。”因为已经明显对这个话题感到不安了,邓肯擦了擦额头,汗珠从他的额头和鼻尖冒出来,对于春季的夜晚而言,也许只是房间里的炉火因为那封信而烧旺了一些而已,“你就这么信任这间屋子吗?这可不像你,这里也不是宗教审判庭的地牢里。” 费尔南德看着他,促狭的微笑扬了起来,“亲爱的邓肯,老朋友,如果刚才那几句话传出去的话,在首都塔兰伊斯我们都会有麻烦。”他这句话只是为他戏剧化的表现做铺垫,费尔南德舒服地卧在椅子的靠背上,“但这些话不会传出去,一句都不会。” 邓肯嘀咕了一声,低头看向手里的酒杯,然后再次走上前抓起了水晶的酒瓶,费尔南德盯着他,很快明白再也套不出什么东西,他们之间的对话实际上已经结束了。“那里有新的杯子,没人用过的。”突然,教卫军指挥官说道,依然显得兴致勃勃。 “我知道。” “怕我下毒?对我最亲爱的朋友,邓肯?” “手段和动机你都有,我知道的事也不少。”邓肯一口将杯中酒喝干,他始终在费尔南德喝过的地方饮酒,其他的地方连碰都不碰,“而且你已经不是第一次毒杀人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蛛网夜行(上) 他转过头,四下张望,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一盏灯也没有,天上的月亮裹着乌云,好像就要有一场小雨下来了,他宁愿这种事不要发生,带着湿气的微风从巷子里吹起来了,一股腥味和臭味随之扑鼻而来。 然后他低下头,看着那具尸体,在微弱的光线下他看不清尸体的脸,但是他闻得到,也感觉得到,血液正在漫过他的靴子黏黏的,腻腻的,漫过道路,在稍远一些的地面渗进石头缝里,分成无数小股。腥味随着风吹向远方,随后传来了狗叫声。 邓肯·布莱迪缓慢,安静地蹲了下来,毫不在意自己的披风下摆已经被血液浸透染红,变得又黏又沉,他像一只有耐心的蜘蛛,又像是准备捕猎的狼一样仔细观察着死者,有时不止是用眼睛,他的鼻尖耸动着。 他当然不是在辨认死者的脸,因为尸体已经没有脸了,身上的皮都无影无踪,整具尸体现在就是一堆肉和内脏,好像摆在肉铺的案板上一样,仅仅是靠着墙壁勉强维持住了形状,又像条粉红色的虫子,不过这个是邓肯想象出来的。 他就这么保持蹲着的姿势与死者面对面,好像在谈心一样,对方的眼球和舌头都没有了,只剩下一些空空的血洞,好像在发出无声的控诉,仿佛是有人害怕死者也会说话似的把它们都给拿走了。 对于监察官来说,死人也是可以说话的,只不过不是那种很常见的讯问方式,注意到了这个细节的邓肯,很快就明白到凶手是个与审判庭交过手的老手。 这不是哪里的郊外或是沼泽里的村庄,恰恰是塔兰伊斯靠近城市中心的地方,这座城最阴冷黑暗,无人问津的区域,在皇城的周围,高墙林立的庄园和公馆的阴影之下,因为靠近宫殿的环境恶劣,建筑和街道古老而陈旧,再加上过度拥挤和平民的私搭乱建,产生了无数这样的阴暗巷道,就像下水道一样,变成了藏污纳垢之地。 这个家伙有可能是洛尼茨事件里的漏网之鱼,加上摩尔迪纳?那就是第二次了,这个,或者是这些家伙已经知道该怎么躲避他的追捕,邓肯看着尸体,想到似乎自己已经不用管换皮人的事了,这也许意味着管了也大概没有赏金拿,然后叹了口气,这跟他做事不留后患的原则相悖。 至少在离开之前,邓肯能把事情做个了结,他不能容许莉莉娅栖身的地方附近有这种东西。 即便换皮人已经抽掉了受害者的眼珠和舌头,他还有一招,只是不那么常用而已——也十分不想用,监察官把手伸进斗篷的里面,自己腰上别着的小包,他先是楞了一下,然后抓出了几个从没见过的瓶子,装着干掉的药材。 除去他要用的那个药剂之外,剩下的几个他从来都没见过,在整个夜晚包括刚才去见费尔南德的时候都不会有任何人能碰到他贴身的那个小包,除了—— 邓肯拔掉几个瓶子的木塞,很快闻出那是干燥的小蓟(注1:一种止血草药)的气味,剩下的一种是醒酒的,还有一种是他那种药剂需要的药材,以及还有一种是他叹了口气。 红发的女人。 邓肯用牙拔掉一个装着绿色油状液体的小瓶的木塞,把里面的东西倒进嘴里了一些,在转瞬间他后悔刚才没把费尔南德的酒带出来,然后便开始发起了抖,发着冷战。 当他恢复了以后,邓肯闭上眼睛,轻手轻脚地靠近了尸体,将手放在被撕掉脸的头颅上。很快他就看到了一些景象,有些清晰,不过大多数模糊。他看见“自己”从一个看起来像是酒馆的后门醉醺醺地走出来,东摇西晃得让他有点恶心,漆黑的巷道,曲折的像是某种生物的肠道一样,在也许是酒醉还是光线的缘故下看起来一点也不真实,一点光也没有,这就是塔兰伊斯中心城区,夹杂在贵族庭院下蚂蚁洞一样的平民区街道的写照。 邓肯的“冥想”持续着,他皱着眉头,药剂的作用带着他以这个可怜受害者的角度一路前行,直到他生命的最后几分钟,突然间,他的整个脸扭曲起来,皮肤紧绷,咬牙切齿,没有捏住死者脸庞的手紧攥到指节开始发白,毋庸置疑,这最后的几分钟痛苦万分,那是一个人被活活剥皮的整个过程,就像猎人手里的鹿和兔子一样,只是鹿和兔子在经历这过程的时候是死的。尽管邓肯看到的只是景象,痛觉没有因此传来,但他寒毛直竖,鸡皮疙瘩都出了一身,他不太清楚这是药剂,还是这景象的原因,只知道这是他很不喜欢这个手段的原因。 终于,在这场惨烈的“讯问”的最后一步,那双好像是由阴影构成的利爪挖出“他”的眼睛后,邓肯却反而松了口气,睁开了属于自己的双眼,用手擦了擦已经流到后颈的冷汗,尽管只有那么一瞬,他已经了解对手的不少的线索了。尽管过程实在不堪回首。 接下来是属于“猎人”和“猎物”的时间,当然,到底他身在哪一方,监察官从不轻易下结论,也许哪一方都不属于,监察官的职责不在于“处理”事端,那是黎明旅者和教卫军的责任,对他来说,这是属于“自己”的时间。真的有选择的话,邓肯不会选择夜里,对于一切没有夜间视物的能力的生物而言,夜间不但会减弱他的视觉能力,也会让习惯正常人类白天活动的身体变得迟缓,更别提经历舟车劳顿,几乎根本连觉都没睡,还饿着肚子离开家在夜里乱跑的他了,邓肯的脚步轻的像是猫一样,也像是蛛网上爬行的蜘蛛,但他总感觉咕咕抗议的肚子在背叛自己,他又拿出了两个小瓶子,在某一瞬间看起来有点期望这种东西也能填饱肚子,然后便将其中一个皱着眉头喝了下去,另一个则咬开木塞,均匀地涂在自己的手指和手掌上,他的袖口里露出一把匕首的柄,匕首的护手上涂有一些金色的花纹,装饰的很漂亮,他脚下不停,涂完药水以后就把瓶子重新塞回斗篷下。 监察官的影子在巷道间无声地飘动着,避开会有光源的地方,突然间像是壁虎一样跳上了墙,斗篷裹着他的全身,让他看起来就像个在墙壁上爬的蝙蝠一样,尽管他爬行的动作更像是一只真正的蜘蛛,在他爬过之后,墙壁上留下了小小的痕迹,像是一种干掉的类似胶水的液体,仅仅维持了固体一会,就在潮湿的空气里蒸发掉了,邓肯蹿上墙壁的高处,在楼宇之间细小的缝隙中消失了踪影。 年轻的男子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中大步穿行着,脚步沉重又清晰,显得十分有力,在塔兰伊斯清冷,有些潮湿的晚上,他却穿着一件单薄的衬衣,露出锁骨和胸口的肌肉,衣服有些发皱,有些还有着干掉的呕吐物的痕迹,有半边别进了裤子里但另外半边却随意地耷拉在外面,着装十分邋遢,他有一条宽松的裤子,以及一双啪嗒啪嗒的大靴子,就是这靴子在巷道间传来沉重的回音,男子系着一条棕色的头巾,没有武器,他的脸看起来很俊朗,如果没有浮肿的眼睛,凌乱的胡茬,还有喝了太多酒而开始发红的鼻子的话。 他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自己会不会在蛛网一样错综复杂的小巷中迷路,或是在这样的地方遭人抢劫,女皇区(注1:指的就是本文提及的区域,中心区域以塔兰伊斯靠近皇宫的第一道城墙为界线,以皇宫为核心)下面的贫民窟里有不少人以这种方式谋生,并且不在意这里会不会时常消失几个人,留下另外几个在地板下面的下水道里腐烂,有些依傍着下水道居住的贫民甚至以掠夺这种方式留下的尸体上的财物维生,他们像是老鼠,也像是食腐的乌鸦。不过,男子看起来身无长物,只是个从醉酒中回到自己破落小窝的穷人,最近这个区域的事件也让夜晚街道上的人少了下去。 即使如此,还是有些眼睛在盯着他,那些卑微,衣着破烂,藏在墙壁破洞里的乞丐,还有一些即使面黄肌瘦,也要在来的每个身影前抹两把脸,做出一副搔首弄姿的姿态的风尘女,她们作响的肚子和家里嗷嗷待哺的孩子迫使她们在这种深夜也要冒险走出来,从某种角度来说,这种“平凡”的正常生活也不会比一个监察官好太多。 男子对那些伸向他的手和的眼神置若罔闻,他敞开着怀,身上藏不下什么东西,大多数混迹于此地的人只要看一眼就会失去对他的兴趣,任他一路走着,步伐中还有些酒意未醒的摇晃,直到离开街道,从一个墙壁上的破洞走了进去,绕开了破洞里一些损坏的地面,走上破碎,荒芜,露出半边的楼梯,直到自己的靴子踏在木质的地板上,碎玻璃和木片被踩的嘎吱作响。 这座无人居住的荒弃房屋的阁楼里面已经有几个人在等着他,他们或坐在废弃的木箱上,或者靠着墙壁站着,不说话,在几乎完全的黑暗中也不点起任何光源,互相沉默地对视着,说来也怪,像这样原本是老鼠和乞丐的天堂,他们很快就会像棉絮一样填塞了城市的各个角落,这些人的中间有一个穿着像是乞丐,却一只老鼠都看不见。 当男子走进来时,迎接他的首先是几道警觉的目光,有些人甚至握住了腰间的武器,男子停了下来,用手在空中画了什么手势,像是一个类似“欧米伽”的字母,一个女人很快站了起来,露出在昏暗无光,月色朦胧的情况下能在一个年轻女子脸上见到的灿烂无比的笑容迎了上去。 邓肯蹲在街道另外一边的房屋的顶上,像只火炉边的老猫一样蜷缩着身子,之所以说像是一只猫是因为他的眼睛,整个瞳仁缩了起来,变成了一条细细的线,眼仁的其他部分则变成了诡异的琥珀色,他的眼窝深陷,面孔十分吓人,但也能因此在这样月亮只能照亮它自己的夜里看见小房子里发生的一切。 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无法想象这群人之间的交流方式,沉默无声但是高效,在伸手都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却在用快速的手势交流,动作还很繁杂,哪怕用了一辈子手语的人也很难做得到。 在这之中的每个人也样貌各异,男子像是一位醉汉和穷困的水手,而女子则像是一位来自上层社会的贵妇,穿着长裙,领边有漂亮的碎花做装饰,还戴了一条看来价值不菲的黑曜石项链,其余的人则包含一位厨师,一个乞丐,一个胖乎乎戴着宝石戒指的商人,甚至还有一个都市守卫,个头高大,带着有鸟毛的头盔,胸甲在微光下闪闪发亮。 这是一群在城里几乎不可能看到他们聚在一起的人的组合,除了在法庭上——或是在绞刑执行时,但他们中的每个人除此之外都再正常不过。女子笑靥如花,好像她抱的是自己的梦中情人一样,商人露出微笑点头致意,守卫铁青着脸手握剑柄,而乞丐则一副不置可否的样子,用贼眉鼠眼四处打量,就好像舞台上的戏剧,演员们集合在一起,等待着观众上场。 他们的观众的确有一个,不过在邓肯的眼里,他们每个人都像火炭般发亮,不止是他们的外表,他的眼光一直穿透皮肤,看到那皮肤下面的东西,不是血管,内脏和骨骼,而是一团团蠕动着,仿佛是液态的内容物。 不过即便如此,有任何一个普通人同时看见他和这群人,也会下意识地从自己面前尖叫着跑开,或者拔出自己的武器。他杏仁状的眼睛,琥珀般的瞳色,苍白如死人的皮肤,还有满嘴仿佛是鳄鱼一样的锐利牙齿更不像人类,反而是那几个人无论从外表还是举止都天衣无缝,除了一个特征——一个他们在变成尸体前都不容易发现的特征。 迅速,无声的交流已经结束了,几个人开始结伴走下阁楼,彼此间恢复了冷漠的表情,就好像与其他人互不相识,甚至从不存在一样。 当你选择与那些“东西”正面相对的时候,你会不得不比他们变得更像怪物。 洛菲斯曾经这么评论过。 邓肯的嘴边露出了一丝不明意味的怪异微笑,像一只在锁定蛛网上困住的猎物的蜘蛛一样开始了攻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蛛网夜行(中) “哑剧演员”们依次走下了破损的阁楼,只留下了一个乞丐,看起来这里是他在城里的居所似的,他目送着其他人离开,接着便一瘸一拐地走回自己设置在角落里的铺盖边,倒塌的屋顶只留下一个角用来遮风挡雨,在那堆勉强可以称是铺盖的破衣服,窗帘,床单,地毯的集合上,乞丐就像他样子应该的那样抓着虱子。 黑影落在楼板上的瞬间吓了他一跳,虽然邓肯转瞬间就从他缩小的瞳孔里明白对方看见了自己,但这个换皮人依旧很狡猾地假装自己在黑暗中看不清楚,并且半真半假地吃了一惊。 “谁在那里?见到什么想要的话就直接拿走吧,但这里什么也没有啊,别伤害我,我只是个乞丐啊” 他还在喋喋不休地哀求时,黑影已经走上前了一步,撩开斗篷,下面亮出一丝银色的反光,长剑便已经刺穿了乞丐,他愕然地看着那个身着黑色斗篷的影子,和创口处扩大的血迹,捂住胸口,另一只手抓住剑刃,一声也没吭地倒了下去。 但邓肯没有那么轻易就放过他,换皮人不会这么轻易就死去的,他们的构造与正常人完全不同,属于自己皮肤下面的形态和内脏可以随意地改变形态和大小,就像是黏土一样,虽然他们也会流血和受创,但生命力却十分强悍,总是能避开致命伤,然后就会用格外逼真的“假死”麻痹对手,趁被忽视之际逃走甚至反戈一击,邓肯没有拔出他的剑,反而掏出另一个里面装着略微泛白的透明粘稠液体的小药瓶,顺着剑上的血槽倒了下去。 死去的乞丐便在这刹那“复活”了,他双目圆睁,满载着惊愕,痛苦和愤怒,爆发出一阵不像是用人类的声带发出的嘶叫,乞丐的双手耙抓着,好像要抓住邓肯一样,两只脚也到处踢蹬,力气大得惊人,在楼板上发出很大的撞击声,但邓肯的剑把他钉在地上,让他像一只困兽一样垂死挣扎,流入伤口的药水很快冒出红色的血沫,泡沫越来越多,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融化一样,发出嘶嘶的响声和一股腐烂的臭气。 换皮人依旧在徒劳地乱抓乱挠,但不到一会就萎靡下来,脸上的皮也开始发皱,软趴趴地,就好像里面的东西全都变成泡沫流出来了一样,最后只剩下一张皮囊,就好像舞台上用猪皮做的那种面具,软软的,臭烘烘的,让人想起蛇刚蜕下的皮一样。 监察官一刻也没有停留,踏过地上的脓液和血水,在几个人里,一个以街头为家的乞丐,一个旅店的厨师和老板,一个都市警卫队夜巡的士兵,一个醉倒在哪里都不奇怪的水手,除了那个富家小姐外无论谁在夜间被看到都不会引起人的注意。换皮人选择目标的计划是十分缜密的,为了逃脱一位监察官的追捕也是费尽心机,无论哪个在城里构建的据点沦陷,其余的人很快就能从街头巷尾的传言得到消息并且逃脱,消失于茫茫人海里的换皮人几乎不可能再次被抓到。他必须要抓住并且把握时机,在这些怪物来得及离开并且重新渗透进城市以前把他们歼灭掉,但又要各个击破以防止被围攻。邓肯借助断壁残垣再次跳上了房顶,在阴影和月色的掩护下继续追踪剩下的猎物。 其他的人没有察觉这个变故,很快就在小巷子的尽头分道扬镳,厨师在路口停了一下,也许是还在思考着什么,他看着同伴的背影远去,接着便转身向南走,他“曾经”是城墙内一家旅店的主厨,也是旅店老板,每天干活到深夜是常事,再加上完美的伪装,即便偶尔从旅店里消失一下,连他的妻女也从没有看出什么端倪,所以他是六个人中间最不紧不慢的。 在一个黑影从天而降,陡然挡住了几乎察觉不到的星光时,他只是惊讶地回头看去。 邓肯从攀附的墙壁上一跃而下,他的斗篷随风鼓起,让他看起来就像一只疾扑而下的蝙蝠,或是掠食的乌鸦,在对手转过半张脸的时候就将手里的匕首插进了他的脖子,就像乞丐一样,动作很快,一击致命,厨师和乞丐一样,只有惊愕的机会,只有捏住脖颈伤口的动作,然后漏气的声音和血沫就从那个伤口里一起喷了出来,这只猎物也如同字面意思般地,脖子和脸部开始迅速地融化掉,邓肯小瓶子里的药剂由哈兹维亚的女巫——那些货真价实的——用几种曼陀罗根与兰德虫的胃液熬制,还包括了一些毒蜥的脑液之类的原料,对于换皮人来说——如果不是足够小心的话对人类也是如此——如同剧毒一样具有致命性,能够完全地杀死他们,当他把这些毒液涂在匕首上起,就始终谨慎小心地注意不要碰到匕首的利刃。邓肯将剑刺进厨师的身体,把剩下的药剂倒了进去,杀死一个换皮人需要足够的剂量,仅仅是划伤或者刺伤是不足的,幸运的是这个过程不太浪费时间。 但他没有多长时间来享受自己的胜利,在刚刚注视着尸体融化,并且将匕首从脓血里拿起来时,邓肯便听到巷子里传来一阵由近及远的匆忙脚步声,立刻明白发生了什么,转身向声音的方向追了过去。 也算他活该倒霉,年轻的水手走出不远,便像是似乎感觉有哪里不对似的转头往回走了一段距离,恰好撞上了刚才那一幕,正常人在这样的光线下的反应都会十分迟钝,花很久的时间才能从几乎完全黑暗的巷道中辨认出到底有几个人,然后才是发生了什么,但水手在意识到后便迅速开始逃离,连伪装自己没有在黑暗中视物的能力的事情都不顾了,他的速度很快,脚步飞奔,远超人类所能达到的敏捷,在错综复杂的小道中也毫不减速。 如果邓肯没有预见到这件事的话,一刹那的时间对方就会不见踪影了,之前服下的“夜爬者”药剂能让他忽视一些不太复杂的地形,像是蜘蛛和壁虎一样翻过墙壁和屋檐,缩短和对手的距离,监察官竖起耳朵,在空旷的回音中辨认传来的足音的方向,不时跳起落下,有时甚至像四足动物一样爬行。在黑暗中仓皇逃命的怪物,与看起来更像是怪物本身的猎手,组成了这个奇异故事中最诡异的景象。 突然,邓肯跳到了地面上,回到了街道中间徒步追赶,猎物跑进了一条长长又狭窄的街道,,他橘黄色的眼睛很快辨认出了他在哪里,以及这条路通向哪里,换皮人正在往城西跑,那里的贫民最多,道路平直,几乎不用转弯,在那里他没办法借助自己的能力和地形拉近距离,双脚反而是最有效率的方式。论脚程,失去地形优势的他略逊于对手,两个人的脚步来回响着,人影渐渐地开始拉远。 水手根本不需要回头看,他的听力远超于人类,脚下也始终不停,不过就在瞬间,他的耳朵听到了某种尖锐的破空声,像是哨子一样,然后就膝盖一软,单膝跪在地上,突然失去平衡让他收势不及,在地上滚动起来,直到撞上了墙壁才停止。 水手用人类的肺腔和声带发出了惨叫声,他一侧的膝盖内弯里钉进了一把飞刀,从髌骨的前面露出一个带着倒钩的尖刺,会发出哨音的内置管里同样填充了毒液,换皮人捂着正在冒起血沫的伤口发出混杂着人类声音的嚎叫,虽然飞刀上带着的量不足以杀死他,但这种追逐也到此结束了,监察官拔出了长剑,带着死亡的阴影慢慢靠近。 地上的怪物还在扭动着,当邓肯走过去的时候,发现换皮人已经从自己的那张水手的人皮里挣脱出来了——当然,少了右边的半条腿,疼痛让这个怪物近乎发狂,不顾一切,这景象让他想起蜕了皮的蛇,也许更像壁虎。在地上蠕动的东西像是一个人形,有了实体的影子一样,如果站起来的话差不多有8英尺之高,四肢很细,双手差不多和整个身体一样长,一个像是人类头部的位置上没有眼睛,鼻子,耳朵之类的器官,只是黑色,像是半流体状的一团,身体也像软体动物一样,在几乎察觉不到的微光中闪着液体似的反光。邓肯不知道这种东西是靠什么说话,倾听,观察的,但他知道换皮人除非生死攸关,否则不会愿意放弃好不容易猎取来的伪装,他们的手可以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扭曲和旋转,变换外形,就像绳子一样,通常情况下这种怪物就是用手将猎物活活扼死或者勒毙,这样能最大程度完整地保留他们的伪装。接下来他们会在受害者的胸部以下及至腹部切开一个口,将他们组成身体的犹如水银一样的黑色液体灌注进去,把死者除了皮之外的肉体从那个小开口“吐”出来,邓肯完全知道这个过程,因为他不久之前才完整地“体验”过一次,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有些换皮人会趁着受害者没有死透前强行进行这个过程,这样皮肤不至于因为死亡而失去活力,尸体也更加柔软容易处理。被击倒的换皮人会留下左肋上的伤痕,这就是那个很难在他们真正死亡前发现的“证据”。 监察官靠近的时候,在地上依旧垂死挣扎的换皮人一边发出好像是从身体本身传出的嘶叫,一边举起鞭子一样的手,打算负隅顽抗,但邓肯轻易地用剑把它砍了下来,在有准备的对手面前,只要不被扼住咽喉,这种徒劳的抽打一点用处都没有。他用一只脚踩住换皮人的胸口——感觉像是踩进了一滩泥一样,用剑把怪物的头钉在地上,然后拿出装满毒液的小瓶顺着剑刃倒了下去,为了那些他完整感受到的,这些怪物手里的受害者们极为痛苦的死亡过程,监察官选择让这种审判残酷无情——有时他希望要是再慢一些,或是再痛苦一点就好了。 他们之间的追逐和打斗闹出了不小的动静,几乎是有点过大了,邓肯毫不怀疑其余的已经完全清楚了正在发生什么事,剩下的大概也已经开始逃跑——或者更糟,也许正在哪里准备反击,他不清楚审判庭还有多少人在追捕这些怪物,但毋庸置疑,在杀死了几十只以后,其余的一定早已恨他入骨。这里的巷道狭长,破旧,墙壁上有不只一个破洞,像是老鼠洞一样通向各种各样的地方,如果有谁在这条路上打算伏击他的话,邓肯也不会觉得会有多意外。 ——但他想到这里的时候,好像下意识般地转身,看到早已黄雀在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悄无声息地摸上来,犹如炭火的身影的时候,他的思考和准备还是太迟了一点。 长戟的利刃咬住他抬起的右手,深深地切出了一条大伤口,监察官的血喷到了对方的脸上,要不是情急之下举起手臂挡住直扑头颅的一击,他的脑袋早就被切了下来,但即便在破洞里长戟施展不开,力道不足,这一下也差点把他的小臂像干柴般斩断,就像樵夫砍断树枝一样。 五个换皮人中的守卫和水手走的方向类似,他最先听到了追逐战发出的声音,并很快意识到发生的事情,也许是巧合使然,水手选择了这条恰好能容他穿插到这条小巷上的路线,小巷里也正好有几个能容下他身体的破洞——还有那支在巷道里显得过大,施展不开的长戟,守卫静静地等着,像只耐心的老猫,直到监察官和他的同胞从眼前飞奔而过,水手中了飞刀倒下,邓肯的注意力全在面前的猎物上时,才以与他的体型不相称的敏捷和安静悄悄溜了出来,摸到邓肯的背后。 守卫用力一挑,便将邓肯甩了出去,这回轮到他撞上墙壁了,换皮人的力气大得惊人,一时间邓肯觉得自己眼前天旋地转,好像肋骨立刻断了一根似的,他张开嘴,四肢勉强撑起一点身子,就吐出了一大口血。 换皮人继续持戟刺过去,但被邓肯躲开,这一下弄得碎石飞溅,不过长戟也卡在对面的墙壁里了,换皮人一时没有想到该怎么把卡在巷道两段的武器取出来,便从破洞里钻了出来,伸手拔剑。邓肯的剑掉在离他很远的地方,而匕首在另一边,他的右手已经失去了知觉,衬衫的半边连着袖子都很快被染红了,血液顺着紧身皮衣边缘不停地滴答落下。 他挣扎着爬向自己的剑,不过守卫已经看出了他的意图,先一步踩住了地上的武器,拔出剑刺向还在地上的他,邓肯左支右绌地闪躲着,突然将身上解下一半的斗篷挥向对手的脸。 守卫突然感觉到一阵黑暗扑了上来,反射性地向着邓肯的方向刺了一剑,剑好像刺中了东西,但没有听到惨叫声,他用一只手抓住斗篷,将这碍事的障眼物扔到一边,眼前的邓肯却不知所踪——如果他稍微对夜爬者的能力有一些了解的话,他会抬头看见监察官已经趁这机会爬到了墙上,像一只倒吊着的蜘蛛一样,但换皮人自己的知识却涵盖不到这里,所以他露出了迷惑的表情。 接着他就看到黑暗中,闪着一丝微光的飞刀直冲自己的面门,就像他刚才的袭击一样,本能也促使他抬起手挡住脸。飞刀刺进守卫的右手手腕,长剑应声落地,换皮人感觉到灼烧般的疼痛,他看了一眼还在冒着鲜血泡沫的手腕,伤口附近因为毒液开始融化,皮肤也迅速起皱和萎缩起来,他用手去拔飞刀,却一时拔不出来。 接着邓肯便飞身扑了下来,就像他袭击厨师时候一样,顺势将匕首插进了守卫的眼睛,就在一阵激烈的扭打,将药水倒进对方伤口前的最后一刻,监察官的脸依旧挨了结结实实的几拳,顿时嘴歪眼斜,两个人倒在一起。 倒在一起的人影动都不动,不知生死,一切突然安静了几分钟——远处另一个换皮人的嘶叫声除外,其中一个人影才从一滩,黏糊糊,湿哒哒,腥臭无比的脓血里坐起来,邓肯靠着墙喘息着,拧了拧被打歪的鼻子,擦去了鼻血,看着被刺穿了一个窟窿的新皮衣,将一根手指从左边的腹部伸进去,从肋下穿出来,然后他的左手从领子里面掏进去,把血迹斑斑,支离破碎的衬衫袖子扯了下来,用牙咬住其中一端,把袖子拧成一个布条,将右臂大臂部分捆绑起来拉紧,打了个结。他知道伤口很深,几乎被斩成两截的右臂几乎残废,每时每刻都在让他的体力随着血液不断地流失,很快把整条右臂,包括部分右边腿部的衣服都染成了不同的颜色,但邓肯也明白自己没什么时间,他的手再次伸进怀里,拿出了装满了磨碎了的小蓟的瓶子,用牙咬掉了塞子,新鲜的草药还没完全干透,倒出来的粉末很轻,在空气中像灰尘一样飞舞着,发出一股苦涩的草叶味。这道伤足以让他有一个月的时间没办法令右手运动自如——前提是他没有流血至死的话,邓肯背心靠着墙慢慢站起来,庆幸自己的双腿还有力气。 他知道自己快要因为失血昏过去了,但潜意识却在告诉他不是这里,也不是这时候,有一个猎物还是跑掉了,不再安静的夜晚下,城区里的骚动传出的回音在巷道里左右驰突着,越来越近,伴随着火光和喊叫。即便女皇区的人们已经习惯了阴暗街巷的离奇怪事,这场猎杀依旧离着邓肯希望的方向越来越远。 “夜爬者”的药剂的药效快过去了,他现在的状态也不再适合飞檐走壁,监察官咬着牙,从一个衣领下的暗袋中取出了一个小巧精致,只有指甲大小,不和其他药品放在一起的小瓶,整个丢进了嘴里咬碎,舌头动了几下,呸地一声把陶瓶的碎片和刚才被打掉的一颗牙齿一起吐到地上,拖着几乎失去知觉的身体倚着墙壁踉踉跄跄地离开现场。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蛛网夜行(下) 最后一个怪物选择了另一种做法,她走了和水手完全相反的方向,离追捕者越远越好,水手依照隐匿的本能远离人群,而她却向人最多的地方跑,城西的贫民窟就像是蜂窝和老鼠洞,居无定所的贫民和乞丐填塞了城市里的每一个角落,待到夜色慢慢消散,接近黎明,商贩,游民和大量准备趁着第一道曙光出海的水手便在这些街道里云集起来,赶在城东北部的港口开放前带着自己的货物或是行李背着夜色前行。 换皮人一般会避开在这样的人群里现身,虽然他们的伪装不只是皮肤上的,通过某种说不出来的机制,这些怪物能与他们的受害者的生前别无二致,包括行为,语气和气质,但在这里他们也不能轻举妄动。 ——作为猎物的时候除外,无论是监察官,黎明旅者还是教卫军都无法在众目睽睽下追捕他们。 这个换皮人还有另一个不知道算是有利还是不利的特点,女子的容貌和携带的家纹,“她”来自提尔斯兰的一个低阶贵族家庭,是米恩娣男爵的幺女和送到首都的人质,一位贵族后裔,虽然不是大到足够引起轰动的那种,但在此地,一个衣着光鲜,有明显的贵族特征,且颇有姿色的女子,在贩夫走卒中间犹如夜空中的星辰般闪亮。几乎无处遁形。 换皮人的动作不快,邓肯没花什么力气就在行色匆匆的人群中找到了她,这算是她的劣势,即便身处人群之中,平民们依然有意地避开女子的左右,就像被巨石分开的河水一样,没人想在光天化日之下找一个贵族的麻烦,但这也是她的优势,邓肯发现自己也没办法轻易靠近她,更别提杀掉这个怪物了,他也许清楚自己也同样显眼——在一大群衣着简单甚至是简陋,大多数只有充满油污的衬衫和带着破洞的裤子的人中间,他的皮衣,斗篷和剑都显得很不常见,女皇区的小偷和杀手都比较具有市井之气,但邓肯却没办法像他习惯的那样混进这些贩夫走卒当中,他需要自己的装备,更需要斗篷来掩盖伤口,否则斗篷下面的那一大片血迹会让他更加明显。 天色渐渐地越来越亮了,行人也从三三两两变得成群,但女子依然没有避开公共场合的意思,反而像是随意闲逛一样显得悠然自得,不由得让一直跟踪的邓肯开始了嘟哝,没有贵族会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闲庭信步,这里的地面遍布着屎尿,泥泞和积水,臭气熏天,到处都是老鼠。他不确认对方是不是发现了自己,也不确定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又为自己准备了什么陷阱,也许她在等待和自己实际上已经被杀死了的同伙汇合?或是在打其他的什么鬼主意。 邓肯伸出还能用的左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春季塔兰伊斯的早晨依旧有些寒冷,这些汗可不是因为闷热才出的,白芍为主要成分的止痛剂效用消散得很快,右臂痛楚又开始削弱他的体力,邓肯怀疑自己再这么耗下去到底能坚持多久,说不定不到追到女子他就会昏倒了,他的衣领下还有另一个小瓶,但那是给一切都结束以后用的,止痛剂也会让肌肉变得松弛,使他在面对战斗时更加虚弱。没有干透的止血剂的效果没那么好,他感觉自己的血又开始流了出来,额头和脸颊则因为轻微的感染而烫的厉害,不得已更加裹紧了斗篷。 “亲爱的小野马,赶快把这场欲遮还休的游戏结束吧。”监察官低声咕哝着,他的声音在耳膜里传来回音,朦朦胧胧的,只有他自己听得见,“你还在等什么呢?你的白马王子吗?他们都已经死了。” 终于,女子看起来厌倦了女皇区里糟糕透顶的风景,离开了街道和人群奇异的目光,钻进一条小巷子,邓肯刹那间觉得如释重负,他靠在墙上,为已经开始有点摇摇晃晃的双腿储备一些力气,便准备跟进去。 就在这刹那,监察官突然注意到巷道口的一个瘦高个,只穿着一件背心的他露出虽然瘦弱但是结实的肌肉,刀刻一般的脸上有着弯曲的山羊胡,头发乱蓬蓬的几乎凝结成块,瘦高个原本一直和另一个人在无所事事地晒着太阳,偶尔调侃两句,当女子经过他们中间的时候,山羊胡下流地对着女子露在外面的胸脯吹了个口哨,现在更是对自己的同伴使了个眼色,跟进了巷子里。 “这家伙会把自己的小命玩进去的。”邓肯低声自言自语道,抢劫,甚至更糟糕的事情在女皇区的小巷子里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虽然有些智慧的家伙会避开那些看起来像是贵族的目标,但现在的天色还没有完全亮起来,这里离贵族真正的居住地区还有一些距离,再加上这是一只从表面上看起来十分鲜美的肥羊,他早预料到会有一些缺脑筋的傻瓜会蠢蠢欲动,“如果这样的傻子因此少一些的话,说不定这地方会比以前更好。”邓肯有点愤世嫉俗地说,但仍旧很快地走进巷子,左手在斗篷下拔出了匕首,在这么窄的巷子里用剑是一种愚蠢的事情,那个换皮人也没有什么武器。 如果他动作快点的话,监察官想,他还来得及救一条人命,虽然是条人渣的命。 但是还没等他走进巷子,山羊胡刚才聊天的同伴,一个缺了颗门牙的家伙就堵在了邓肯的面前。 “嘿,我说,全天底下的人都打算挤进这个臭烘烘的地方吗?里面都快转不开身了呐。”缺门牙的家伙喷着唾沫星子,胳膊交叉,横在路上。 “我只是想走过去。”邓肯平静地回答。 “没门,老兄,总得讲个先来后到的规矩吧?里面人太多了,那匹小野马的鞍子已经有人坐了,去找别的巷子钻吧。” “如果你再多废话个几句的话,你的山羊胡朋友可就小命堪忧了。” “嘿。”歹徒露出了肮脏,磨损严重的牙齿笑道,“什么废话?”他好像耳朵不灵一样把头侧了过来靠近,“谁的小命?” 袭击来的阴狠而又毒辣,如果不是邓肯早就熟悉这种市井之徒的障眼法的话,缺门牙一拳挥向他的鼻子,监察官稍微摆了摆头就避开了,他的状态也许的确不好,但应付几个混混还是游刃有余,接着,他左手的匕首转了个圈,剑柄戳在歹徒两眼中间。 这一击让缺门牙的两只斗鸡眼立刻对到了一起,接着邓肯提起膝盖撞在对手的肚子上,匕首的剑柄再对着那弯下来的肮脏脖颈一敲,就这么干净利落地解决了。跨过地上的躯体,邓肯走进小巷。 山羊胡就在小巷子里,面对着他,手里握着短剑和一把像是用铁片捆成的匕首,表情似笑非笑。 这回反倒是邓肯有点糊涂了,他站在那里,有些迷惑地用匕首刮着不太整齐的胡茬,思考着到底发生了什么,巷子里已经不见女子的身影,只剩山羊胡自己,他以为换皮人已经迅速“换”掉了这个人渣,但接着又摇头否认——如果是真的的话,换皮人的效率简直高到夸张,离山羊胡走进去到邓肯进来,中间相隔了不到两分钟。 “有两下子嘛?这样的能耐只用来骚扰贵族家的尊贵女士吗?” “贵族家的尊贵女士。”邓肯重复了他最后几个字,为这个人的前倨后恭感到有点不可思议,他想从这个人肩头越过去看巷子后面,期望看到女子的踪迹,但山羊胡却故意挡住了他的视线。有些得意地笑道。 “没错,有银币为我说话的话,哪怕刚刚过去的是一条母狗,全女皇区的玩具,活也是得干的啊,总之,女士不想再受你这下流胚的纠缠了,长眼睛的话就趁早滚吧。” “几个特雷米西斯?” “6个。” “6个就把你的命买下来了?”邓肯不留情面地嘲讽道。 “是你的小命,猪猡,你该感到荣幸才对。”山羊胡抬起了短剑摆出架势,“死在我,女皇区闻名的剑客施泰纳手里可不是人人都有的待遇,除此之外,你那条命只值6个特雷米西斯银币,真是悲哀。” 邓肯没工夫去听他在那里自吹自擂,用以辨别换皮人身份的药剂已经快要失去效用了,时间对他有些不利,如果跟丢了这个怪物,或是给她足够的时间“换一身皮”的话,他可能就永远失去抓住她的机会了,他走上一步,想尽快解决这个额外的障碍。 山羊胡挥剑刺来,做了个障眼法,接着用那把简陋的匕首直接捅向邓肯的下体,这些都是只有在街头巷尾的流氓们才流行的格斗方式,邓肯一一躲过,他不想在这里浪费时间让换皮人逃掉,但也不想滥杀无辜,监察官的敌人是不属于此世异变之物和那些妄图将它们制造出来的术士和恶徒,而不是正常的居民——哪怕是个人渣,倒也挺有契约精神的。 山羊胡看见他躲过了这两招,嘿嘿一笑,突然将一口痰吐向邓肯的眼睛。 眼睛上黏糊糊臭烘烘的只会增加邓肯的不快——幸运的是这口浓痰不会有毒,比起他遇见过的那些嘴里会喷出东西的其他生物来说,接着又是一把烂泥,他不得已用右手举起斗篷挡住。 在这视野受阻的瞬间,山羊胡施泰纳冲了进来,短剑直接刺进了斗篷里,又准又狠,这个歹徒一边发出胜利的得意笑声,一边在短剑的手柄上用力,把邓肯一直抵到了墙壁上。 接着斗篷猛然卷起,将他整个人带到一边,匕首的柄敲上山羊胡的太阳穴,这一击的力道很大,他甚至连哼都没哼一声就翻过了白眼,昏了过去。 邓肯吸了口气,一声不吭,伸手在右边的肋下找到皮衣上的另一个洞,和满手的血,伤口并不深,但很恼人,如果不是邓肯及时把斗篷卷厚的反应和他的皮甲阻挡了绝大多数的力道的话,就不是恼人这么简单了。 还没等他吸口气,就听见一些更让人不快的动静,更多的人的脚步在巷子另一边传来回音,那是种沉重的,金属的,踩在泥泞里又拔起来,带着怪异声调的脚步,还有铠甲的碰撞声与回音里也听的无比清晰的喘息声,伴随着巷道那一边传来的尖叫,女人的惊叫。 “救命!守卫!守卫!在这里!我是米恩娣家族的,就在里面,杀人啦!” 对于邓肯来说,这个晚上和早晨简直倒霉透顶了,拜多少次神都救不回来。 都市警卫队的守卫冲进巷子,身上的铠甲碰撞作响,一名带着独特青色绶带徽标的军士带领着他们,女皇区之下的贫民窟不是巡逻的路线,守卫们也很不喜欢来这些肮脏混乱的地方,他们的职责是贵族区的安全,那些内城墙(注1:女皇区的天然边界,塔兰伊斯旧城墙遗址)下华丽但是清冷的豪宅,但是邓肯算漏了一点,从这条巷道出去就是“清水门”,内城墙的一处小城门,原先用于旧城里运输饮用的淡水,早期塔兰伊斯建立在充满苦水的沼泽上,不得不从外运进淡水,现在则变成了运送垃圾的城门,有些居民调侃地称之为“泔水门”,这里总是有守卫驻扎,防止有平民随意出入贵族居住的区域。 今天早上有一名守卫没有按时回岗,所以有一只小队正巧在清水门的附近查探哨位,这使得换皮人的身份的劣势此时变成了最大的优势,以伪装的贵族身份,她那个同伴的遭遇和精湛的骗术,她轻易就编造出了一个在贫民窟里的贵族遭到袭击,护卫不幸遇害的故事,正巧,山羊胡为她赢得了足够的时间让这个谎言具有很高的可信度。 “抓住他!”当中士看到邓肯的时候,他便大吼道,警卫们端平手里的长戟,开始加快速度冲刺,“你会被绞死的,畜生!” 这种情况一般被邓肯归于最棘手的状况,洛菲斯曾经这么教过他,而邓肯也衷心承认,他在此时百口莫辩,就像以前一样,监察官的高度隐秘性使得官方中几乎没有正式的记录,他无法证明自己,而在看起来形迹可疑的他和身为贵族小姐的换皮人之间,守卫更容易相信谁就不言而喻了。警备队不止一次在这种事上找过他的麻烦,监察官一言不发,尽自己最快的速度转身就跑,跨过被他击倒的山羊胡和缺门牙,向巷子外面跑去。 “站住!”守卫们踏过巷子里的臭水坑,把积水踩得溅起很高。 邓肯刹那间撞进早晨来来往往的人群,撞翻了好几个人,但守卫们还在他的身后穷追不舍,他感到自己的体力已经近乎耗尽了,连爬都几乎爬不起来,感染导致的发烧让他浑身无力,腿如筛糠一样,看见一场追捕发生,路上的平民都唯恐避之不及,使得他根本无法藏进人群当中。 守卫越追越紧,突然间,他们追捕的犯人再次冲进了一大群坐着货车的游民中间,撞翻了一些东西,引发了人群一片粗俗的咒骂,但接着,咒骂就变成了惊呼,一大片金币和银币腾空而起,在墙壁和石板上发出让人无法忽略的叮叮当当的响声。 刹那间,局势变得让人无可名状般的混乱,游民们忘记了咒骂,商人忘记了捡拾打翻在地的货物,心疼打碎的陶罐,妇女忘记了安抚哭叫的孩童,连大一点的孩子也忘记了大呼小叫,每个人都在疯狂地低头寻找那闪闪发亮的金属小片,有些人甚至还是第一次看见艾斯玛金币的样子,他们趴在地上,在泥泞和屎尿中狂热地拨弄着,伸手进黑漆漆的下水道入口,甚至整个人钻进去,每个人都参与了进去,只留下被自己的亲人忘记的小孩子在嚎啕大哭。 守卫们发现街道刹那间被堵死了,他们咒骂着,用长戟的尾部打,用手推,用脚踢,奋力驱赶着人群,但人性的弱点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赶开,当一个抱满了钱币的人被不情愿地驱离道路的时候,就会有另一个,甚至更多的在狂热地寻找着还有没有剩下的东西。中士一边咒骂一边推搡,看着自己的部下在人海中寸步难行,当他抬起头的时候,穿着黑斗篷的疑犯已经连影子都找不到了。 米恩娣家的贵族女子早就置身于这一片混乱之外了,她的步履轻松,心情舒畅,深信自己已经成功把监察官甩掉了,她沿着内城墙的墙壁走着,并不是很急于回到自己的府邸里。从清水门进城意味着她得在守卫的注视下回到家中,一个贵族血统的女子深夜外出,还是去贫民窟这种地方,势必会有人问一大堆的问题,更别提警卫队自己想问的问题了,为了自己的身份,名声还有隐秘性的考虑,女子在利用守卫队甩开邓肯之后,便悄悄找了个借口支开守卫,自己悄悄溜走了。 她可以勾引一个懵然无知的平民,然后故技重施改换自己的伪装,这样邓肯就再也很难再追踪自己的位置,但换皮人不太希望换下自己身上的这层皮,在所有的五个人里,她的皮最有财力和权力,取得过程的也最艰辛,换皮人从以生存为目的混入人类社会当中以后便迅速地习惯了这中间的规则,阶级之间的差别使得他们意识到在这个社会的阶级越尊贵,很多事情就更容易。 女子信步走着,直到发现了一辆停在墙根下的马车,一台代步工具!比起磨损双脚,还让自己的长裙在污泥中肮脏不堪,马车实在是凑巧到过分的福利了,女子悄悄提起裙角,慢慢走到马车前座,打量驾驭马车的车夫,车夫看起来年轻,俊朗,修剪整齐的脸庞露出温和有礼,具有迷人魅力的笑容。 女子很自然地假装自己在城外散布迷了路,请求车夫将自己带到女皇区的南部,那里人最稀少,也没有很多守卫,换皮人能在不被人注意的前提下回到贵族区。实际上,在她自己坐上马车,放下车窗的帘子,任凭马车平稳而缓慢的行驶以后,就一直在考虑怎么能把自己的外出和失踪编的天衣无缝。 突然,马车停了下来,打断了女子的思绪,她伸手拉开车内镂空了碎花的帘子,发现眼前依然能看到内城墙的城墙,车夫依旧带着彬彬有礼的微笑,打开了前座到车厢的门。 “先生,您是要带我去哪里呀?这里好像不是往南城区的方向”,女子轻声细语,小心翼翼地问道。 “亲爱的小姐,有一位在城里地位很高的大人请求见您一面,稍有不便还请您忍耐一下。” “是什么人呀?”换皮人假惺惺地问道,露出了隐约的不安的表情。 “您见到就知道了。” “如果您不告诉我的话,我是哪里也不会去的,请您注意这点,先生。”她反对道,仿佛在找周围可以逃脱的道路,但发现车厢里的门是从外面锁上的,“我不想去见任何人,您懂吗?我想回家,米恩娣家族的小女儿如果久出不归,在城内可是大事,您要知道,如果真有什么大人物要见我的话,请正式向家父提出邀请吧。” “以我的人格发誓,这位大人的地位足够使令尊忽视这层繁文缛节如果真的是令尊的话。”车夫不紧不慢地回答,反而让换皮人露出了好奇——甚至有点贪婪的表情,但在接下来的瞬间,她的脸上就被恐惧充满,车夫很自然地从座驾上掏出一把刀刃内卷,像是半个筒一样的小刀,里面放着一个有着乳白色液体的小瓶,“不过在此以前要做一些准备,请不要轻举妄动。”他的笑容依然温暖。手指却一扣,让一个带有机关的撞针击碎了瓶底,液体顺着小刀的边缘滴滴答答地落下。 邓肯听到女人的惨叫声的时候,他才刚刚从巷子的破洞里翻出来,便看见一辆装饰豪华的马车正从面前缓缓走过,马车上的车夫正在向城北的大教堂方向驶去,旁若无人,只是在经过他的时候突然开口,语气缓慢而轻柔。 “请让开,平民。”他说,似乎完全是说给监察官听的,“教卫军奉命执行任务,这里没有你什么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硬币的两面 “别乱动!”莉莉娅坐了过来,挡住了窗外照到他身上的光线。开始拆起他右手上的绷带。 邓肯一动也没动,他的眼眶跳着,瞳孔时不时因为疼痛而骤然收缩,莉莉娅的动作有些粗暴,力气也很大,他怀疑她还在为那天的事情生气,对他进行着“女人专属”的那一点点报复,不过邓肯没说话,一动都不敢动,莉莉娅·奥巴罗斯自然也不会承认。 从他拖着满都是血的身体来这里那天开始,已经是第三天了,三天里都是这个状态。邓肯依稀记得自己来的时候很轻松也很健康,除了血流的有点多步伐有点发虚,但至少还是稳健的,最多头有点晕,那大概也是一夜没睡的结果。但莉莉娅二话没说就把他手上找一个裁缝临时缝合的粗布线都拆开了,还把伤口扒开好把线头都拽出来,之后再用山羊肠子做的线重新缝合,大概是恰好止痛药的药效也过去了,于是他就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邓肯并不担心,也不抱怨,在医疗的知识上他完全信任莉莉娅的判断,几乎每隔几次来她这里就有这么一遭——不过他有时候也私底下犯嘀咕,肚子上的伤口很浅,没有伤到内脏,甚至没有真正捅进去,创口在他来这里时差不多血都已经止住了,只有一条手臂几乎废掉,以及轻微的感染,然而他依然在这三天里把混杂有蛇麻草和大麻的药液像喝水一样灌下去,像那种他曾经受过的几乎开膛破肚,眼珠子都快掉出来的重伤似的。 “莉莉娅” “闭上嘴。”莉莉娅生气道,这个语调说明她果然还在生气,已经过了三天啦,邓肯依旧选择乖乖地听命,不管她做什么,还是说什么,自己现在像条案板上的鱼呢。 “你还能再过分一点吗?整个手掌几乎都被劈成两半,手筋差一点就断了,幸好你还没有蠢到用小臂去挡,我可没有把断肢再生的本事,你当你是谁,蜥蜴吗?”在邓肯清醒的每一天里,每次莉莉娅拆开绷带查看伤口,都要咆哮如雷,激烈地抱怨一番,“还是公牛?你来的时候差点把五分之一的血都流干了,没伤到动脉是你的福气,老家伙,不然要考验的就不是我的技术,而是你的信仰咯,如果它真的能展现任何‘奇迹’的话。” 邓肯能做的只有露出苦笑,他知道莉莉娅对宗教的态度。 “你到底同时对付了几个才伤得这么重,二十个吗?” 邓肯看起来并不想承认,那毕竟是他有些轻忽导致的,“一个。”他闭上眼睛,又睁开。 “天呐!一个就把你伤成这样?你比我想象的退步得更快了,过去三年你一定是在沉湎酒色喝成了个废人,还是瓦列格马真的潮湿到让你得了老寒腿?” “你太小题大做了,莉莉娅。” “我有吗?”女孩把他几乎分叉的手抬起来,让阳光从手掌中间的裂缝里穿过来,照到他的脸上,邓肯的脸都因为疼痛扭曲了,但还是语气艰难地回答。 “这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莉莉娅,战斗就是这样,你能击败你的对手不意味着就一定比他更强,战术,地形,工具,这些因素搭配适合的话,哪怕个头和体能相差很多的对手都能被一瞬间扳倒,反过来也是一样,只有野兽才单纯依靠体能决定强弱,与智慧和你差不多的敌人交手很多时候就像是丢出一个硬币,丢出去,落在地上,一瞬间,只会有正面和反面,这很正常的。” “但一面是你赢,另一面是你死。”女孩反驳道,“你把拼命的事情比作像赌徒一样轻松,难道这么多年你一直在丢硬币吗?你总能确保自己总是在赢的那一面吗?丢错一次,你就不能再躺在这里说大话了。” “我有计划,也学了一些技巧,赌徒们的硬币可不是总是会平等地出现两面的,我赢的那一面比另一面要稍微轻一些。这次我依然赢了不是吗?” “然后被区区一个换皮人打成了这样。”莉莉娅摇晃了几下他的手,邓肯闭上了嘴,一半是因为痛楚,另一半是决心不要在这种时候呈什么口舌之快,心底还有些稍微的不服气,在一天以前他杀掉了足足38个换皮人,最多只是身上的衣服变得更破了,当然,除去更为缜密的计划,他那时候运气和突然袭击的成分更重,莉莉娅也还不知道这事,邓肯也不想说。 女孩沉默了一会,仿佛是等待他反驳,然后便有点没趣地在他的伤口上涂上一层琥珀色,半透明,黏糊糊像是树胶一样的液体,把伤口盖住,液体的气味十分难闻,邓肯开始皱起了鼻子,然后是眉头。 “什么东西?” “伊玛兹里树胶。”她说的是一种来自大陆西南部的树木,具有很强黏性的树胶常常被用于做黏合剂,甚至缝合伤口,阻断空气的药物。 “哪来的?” “尤楠送来的,别皱眉头。”莉莉娅一边说着,一边小心地把腐烂的死肉用一把小刀刮掉,用小蓟止血,然后再涂上树胶固定,“没这些你平时厌恶的哈兹维亚‘女巫’的小玩意的话,你起码得在床上再躺一个月等伤口愈合呢,尤楠平时挺小气的,这点树胶说不定是她从安纳西塔带来的看家的家当了,但她一听说我这里有人重伤,立刻就送过来了,给你这个不知感恩的老顽固。” 邓肯依旧表情严肃,倒不是因为介意哈兹维亚人的药品,他不像那种原生主义的莫蒂法教徒(注1:大陆东部的一个苦修教派,以禁欲和自然崇拜为主要教义的教派,教徒们极度厌恶女巫和她们的“巫术”),他也知道自己的优势很多来源于这些“小东西”——包括莉莉娅悄悄放在他包里的小蓟,没这种草药的话恐怕他早就流血而死了。邓肯介意的是这个妓院老板是费尔南德的人,这种反应肯定是出自教卫军指挥官的授意,他的眼线一直落到这里,那么邓肯三天前的行动肯定也被费尔南德知道了——也许从一开始费尔南德就在盯着他,他尤其介意教卫军带走的最后一个换皮人,费尔南德居然想要活捉这种东西,这个捉摸不透的家伙到底在盘算些什么? 莉莉娅拿起一个粗粗的针筒,在里面注入了一些绿色的,带着苦涩味的药水。 “你这两天就暂时当作没这条手臂吧,会有一些不便,但比真的没了一条胳膊要好得多,最好其他的部位也不要动,留张嘴吃饭就行,其他都不需要你管。” “还要两天吗?”邓肯再次苦笑。 “这可不是我决定的,老家伙,谁叫你伤成这样。”女孩全神贯注地盯着针筒里的药水,把里面的空气排空,药液摇匀,“一般人会因为这样的伤起码养上几个月,就算你真的是条蜥蜴,配上尤楠的药膏,也得花一个月左右让伤口连在一起,你最好找个东西挡住伤口,免得吓到人,两个星期以后手指大概就可以活动,但不要去拿重物,打斗更是想都别想,不要勉强自己去对付那种你自己都没把握的家伙,邓肯,就算你恢复如初,也不是巅峰状态的年纪了。” “如果我妈听见有人对我说这些话的话,她会感到非常安心的。”邓肯开玩笑道。 “哦,你还有妈?”莉莉娅·奥巴罗斯不以为然,“我还以为我是你妈呢。” “如果你是我妈的话,那劳驾告诉我,接下来这些日子我该怎么度过?也许天天在酒馆喝酒吹牛,还是跟着哈兹维亚马车到处晃荡,身边一堆姑娘?” “禁止喝酒。”女孩皱着眉头,接着开始用一些烈酒在邓肯的右臂上点着,找寻能够下针的地方,“呸,你去哪里鬼混关我屁事啊?真当我是你妈吗?如果你对自己的人生有一点自觉的话,也不会三年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没踪没影了。” 邓肯再次沉默了,这个话题突然间让他有点笑不出来,他和女孩之间的关系一直是个难以一概而论的话题,洛菲斯是他的同僚和长官,监察官和他的女儿——尤其是在接过了收养责任以后——应该是种养父和养女,至少也是叔叔和侄女一样的关系,但实际上,由于邓肯和洛菲斯年龄之间的差距,两人看起来更像年纪差别大一些的兄妹,在性格和习惯上则显得离得更近,两人同享着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没爹没妈,除了自己和几乎触及不到的彼此以外举目无亲,没有人可以依靠。 莉莉娅仿佛从他的沉默里感觉到了什么,虽然她经常没大没小,显得活力十足又有些叛逆,但她却又像平常的女孩子一样敏感,她转过头,仿佛在看着外面的太阳,反复眨着眼睛。 “两天以后你又要走了吗?像只被火烧到尾巴的狗,这次是去哪里?”女孩的嗓音有些嘶哑,所以语气恶狠狠的。 “马里亚特岛,还是塔塔利亚。” “又是三年吗?” 邓肯没有回答这个问题,他不知道答案,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你应该带上我,邓肯·布莱迪,我比你想的更能照顾自己,你就不那么行了,你会死在外面的,再来一次你就会死,我跟我爸爸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在还是个小女孩的时候就跟着他到处跑,我知道像你们这种人有多短命,而我也懂得该怎么样才能不拖累你们。”莉莉娅的语气有点几乎接近于恳求,她的声音有着很重的鼻音,开始揉着鼻子。“我知道怎么战斗,也能自己过活,好吗?这么长时间我都过来了,没靠人做太多事就活下来了。” 邓肯更不知道怎么回答这种请求,他知道她说的是实话——至少她自己知道的部分内是。也知道她的确做的不错,除了过度浪漫化监察官的职责以外。莉莉娅·奥巴罗斯能够照管好自己的生活,但她却难以忍受举目无亲的孤独,刚才她险些把这种孤独说出来了。不过在她不知道的部分里,邓肯为她的无人打扰和安静沉闷的生活付出的更多,想起洛菲斯的遗嘱,他不得不一再硬起心肠。 “我们讨论过这话题了,莉莉娅。”他尽可能像第一次一样面目可憎地板起脸,表明他是认真的,“你也知道答案。” 不出他的意料,莉莉娅抓住他的已经开始包上新绷带的手,狠狠地掷到床上,邓肯接下来的话都被这一下带来的痛苦憋了回去,他的眼珠突出,胃部紧缩,脸颊都刹那间凹陷了下去,这痛楚让他感觉内脏麻麻的,五脏六腑都在翻腾,女孩反而飞身跨上了他的身体,手里倒持着装满药的针筒,针尖对准他的颈部,她的头发垂下来,发梢拂在邓肯的脸上。 “也许我应该多给你打一些药,让你再躺个几天。”她语气狠辣地威胁道,“不对”针尖向上挪,对准了他的咽喉,“也许我应该照这里给你来一下,让你干脆就这样下不了床,再也跑不掉。”针尖又对准了颈动脉,“或者干脆一劳永逸,再也不用劳您大驾为我的事情烦心了。” 邓肯疼的说不出话来,他刚才包住的手似乎又裂了,温温热热的,这倒印证了他的猜测——这点伤果然不用打那么多的麻药,再躺个三天,她从一开始就是故意的。 长着红发的女人。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科尔特兹的巨蜥(一) “四个骑士,一个教会!”一个身材最壮硕的雇佣兵喊道。 人群里传来一阵沮丧的叹息声,包含不满,嫉妒,羡慕和咒骂,有几个人开始从桌前站起来了,而雇佣兵还在大声喊着。“趁早结束吧,威尔汉姆,这一圈我要加20个雷德林,你一天赚得到这么多吗?下桌吧下桌吧,在来得及的时候,不要把你的辛苦钱扔在这种地方。喂你们几个,到时可别忘记向我‘上贡’!”他对着场外的另外几个人叫道。 邓肯陡然被惊醒,一时间看起来还分不清缥缈的梦境和现实的差别,他伸出手,把帽檐微微抬起,从立起来的衣领下把下巴抽出来,先打了个冷战,他的梦境里还有着橄榄油拌的硬面条,和少女富有活力的轻软嗓音。现在,炖肉与豆子的香味则传进他的鼻子,还有空气中飘着的羊奶酒的气味,赌桌上的雇佣兵则大叫大嚷着。邓肯确认了下周围的环境,惫懒地从马车上的箱子旁跳了下来,伸展了一下酸痛的手臂和脊背。 大约20个人围在火堆前的一个箱子上,正在玩着那种叫做“国王宝石”的赌局(注1:一种用六面骰玩的游戏,六个面的骰子有不同的含义和用途,“骑士”用于保护“子民”,也就是玩家的生命,“战争”用于削减子民,“瘟疫”会导致玩家自己的子民消失,“教会”会提升玩家子民的数量,“智者”会增加骰子库的总数,“谣言”会削减对方骰子库的总数,多人玩这个游戏时共同投骰,直到全部骰子耗尽按照剩余的子民数量决定胜负),箱子前围着4个人,剩下的都挤成一圈看着,一些人已经在另一边新开了了个小的赌局,内容是对谁会赢下注,箱子上堆着用来替代“骰子库”的小石子,最外面的一圈则是各种银币和铜币,简陋的工具有简陋的玩法,对于这里聚集的雇佣兵们来说,只要攒足五个骰子,几乎什么也阻止不了他们去玩“国王的宝石”,拔掉火绳的火枪枪口朝上摞在一起,刀剑都扔在一边,人们手里拿着晚上的食物和酒,一边对着放有一天工钱的赌桌大呼小叫。 月亮依旧在山脉的这边,看来距离邓肯睡着后并没有度过多长时间,被卸下来的马车在整个营地外围围成一圈,组成了这个临时营地的“城墙”,上面的货物和木桶堆砌起来,就好像组成胸墙的砖石一样,人和马都在圈子的最中央,马匹身上盖着毛毯,安静地休息着,偶尔有一两匹被声音惊醒,便沉默地从脚下叼起一两口干草。月亮下面,远处挡住光线的巨大朦胧剪影就是贝希摩斯山脉,看起来依旧还离得很远。 邓肯算了一下日子,从离开塔兰伊斯起到现在已经两周半过去了。每天他都向着贝希摩斯山脉前进,到晚上又感觉自己一点也没近,从进入伯恩伍德公国开始这座山就像剪影一样远远地出现,到现在还是这样,回过头去的时候,塔兰伊斯的踪影却不见了,身后只有几乎望不见边缘的林海。他伸手摸了摸身上,确定一切东西都在,没有被偷或者被割掉什么东西,袖口里藏着的匕首也还在,再拉紧了皮手套,走向圈子中间的人群,到相对没那么吵的,炖锅周围找个位置坐下。 坐在他身边的人很快递过来一个木碗和勺子,里头的东西飘着整整一层油,肥肉被煮的软化了,还冒着细小的泡,中间零星地飘着一点带着豆荚煮的蚕豆,邓肯很快把一些漂浮的东西喝下来,汤里几乎没放盐,也没有其他的调味品,盐不是这个车队携带的贸易品之一。 “沃尔夫冈今晚看来要大杀特杀了,”给他递来食物的一个佣兵说道,“他刚刚给赌池里添加了20个雷德林铜币,见他鬼的一手好运气。”他的语气很轻松,看起来是在赢钱的那一边,“场外也有赌池,要加入吗?5个雷德林带你一个。” 邓肯没有答应,也没有回答,他很重视自己的运气,就像运气是实际存在的货币一样,从来不会花在这种地方——这种说法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实际的赌徒。他的胸前挂着一条用鱼骨做的坠饰,雕成一个牛的头骨的形状。邓肯用不太灵便的右手端住木碗,左手把坠饰拨开以免浸到汤里,用木勺拨动着里面的食物,他的右手手指刚可以不受阻碍的动弹,就是一点力气都用不上,监察官的脸色也有点苍白,两周半里想要恢复损失了五分之一的血液可不是那么轻易的事。 “你觉得他会赢吗?威尔汉姆能坚持住几轮?”佣兵追问道。 “谁会赢跟我有什么关系?”邓肯冷漠地回答,虽然夜晚有些冷,但是火堆前很热,他依旧把自己裹在大衣里,显得虚弱和没精打采。 “伙计,大家玩得可开心呢,别那么苛刻,至少我对你没有什么恶意,只是问你玩不玩。”佣兵举起双手,“夜晚可是很无聊的,一起来跟一把?赔率正在下降,正是加入的好机会。不要?好吧,那我们可以说点别的,总有比睡觉更值得做的。”他的语气很开朗,虽然个子瘦小一些,但看起来属于身手很灵活的那种人,“比如像是老生常谈的无趣话题,像是你从哪里来的啊这类。” “蒂米斯尼亚。”邓肯回答道,安纳西塔的口音并不很难假装,这要拜莉莉娅·奥巴罗斯所赐,邓肯也在那个地方跟着哈兹维亚人游历过一段时间,每次在脑海里想到女孩的时候,他就能把她带有的独特口音发出来,不用进行太多刻意的伪装。 “啊哈,你对这种话题感兴趣,太好了。”佣兵似乎感到没来由的兴奋,“我就说这个口音听起来不像赛普雷人,有股盐味,不知道是不是菜里盐放太少了,顺便一提,我叫做克雷加,幸会。”他伸过手来。 邓肯伸出左手,但没有摘下手套,克雷加停顿了一下,接着换了一只手与他相握,“你是赛普雷人?”邓肯问道。 “当然,还有第二个地方的人会如此热情友善吗?我曾经做过游方的诗人,这也是我喜欢与人一起旅行的原因,去收集来自世界各地的奇闻妙事。” 相对来说,这个家伙就显得不太真诚,邓肯没有从他那里听到多少赛普雷人的口音,这个诗人学的并不像,监察官沉默了一下,快速思考着这个叫做克雷格的人想隐瞒的东西是什么,以及目的为何,他慢条斯理地回答,打算试试能不能多套出一些事。 “在塔兰伊斯的酒馆里也能收集到奇闻妙事。” “说的没错,但收集到的只有塔兰伊斯的奇闻妙事,人们聚集在那里,只是为了玩牌和骰子,故事也千篇一律,多数是足不出户的市民的痴心妄想和无病呻吟,以及无聊,甚至更糟会引来麻烦的政治话题。”克雷加说,“你为什么要离开塔兰伊斯呢?” “雇佣兵的理由不都一样?”邓肯哼了一声,“他们是城市和好生活天生的敌人,尽管比起农夫和工匠来说他们赚钱赚得很快,但去的也很快,安定的地方不需要雇佣兵,尽管他们会去那个地方挥霍一番,但很快就会离开,前往那些不怎么安全,却有叮当作响的赏金赚的地方。” “对我来说,我的赏金就是这过程中的奇妙见闻,当然,是除了叮当作响的钱币之外的部分。猎人追捕猎物,佣兵追捕钱财,而我呢,就追捕那些可以用来写故事的素材。”他的话因为突然爆发的又一阵人群的嘀咕而被盖过去了,大个子佣兵沃尔夫冈投出了下一轮骰子,三个瘟疫1个谣言1个战争,场面上的局势又是不那么明朗了。克雷加暂停了一下,拿起自己的水杯喝了一口酒,“我对故事可是有猎狗般的嗅觉,而我闻到在这个火堆前的人有一些也许很好听的故事。”他拿着杯子的手伸出一只手指,指着邓肯的皮手套,“那是受伤了吗?” “也许吧,但猎狗追捕猎物尚要狂奔,有时也追不到驼鹿和兔子,只能叼回一些鼹鼠。”监察官依旧不太感兴趣地回答,“也许你认为的很有故事的伤口仅仅是来自酒馆里的打架斗殴,甚至更蠢——一个粗手大脚的女仆把成罐煮沸的热牛奶打碎在客人的身上,就算后面真的有一些不为人知的故事,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呢?” “哦,哦,别这样,伙计。”佣兵回答,“我说了我毫无恶意,只是分享一些有趣的东西,好吗,这里不是塔兰伊斯,我也不是爱审问人的黎明旅者,如果你有一个好故事的话我很乐意倾听,如果不是,或者你不想说的话也无所谓,我也有一些没根没底的东西用来打发时间,好故事就是这种时候分享的不是么?” “说来听听。” “那简直荣幸之至。”克雷加伸出手,在头前面转了两圈,然后很夸张地行了个礼,“我会让这个故事更有可读性的,不过在此之前,我假定你已经知道这只佣兵团正前往哪里吧?” “贝希摩斯山脉。” “一点也没错,但准确地来说,是贝希摩斯山脉中的一部分,我们正前往的地方叫做科尔特兹,原因很简单,至少对于佣兵来说,那里有仗打,伯恩伍德的公爵正在清理盘踞在山脉里的叛军,那些是军队里的逃兵,山贼,还有其他类似的人渣,这种家伙就像老鼠一样,每年都在山里繁衍出一大批,所以我们才有源源不绝的生意,有生意才有钱赚不是吗?” 人们又发出一阵嘘声,威尔汉姆丢出了五个战争,看起来他把这场赌局弄得更加扑朔迷离了,而且也不打算现在就退下桌去,沃尔夫冈依旧在大声喊道,虚张声势地威胁他,有一个玩家已经承受不住压力退下来了,其余的人就开始变得更紧张。邓肯趁这机会赶紧把碗里污秽难吃的内容物囫囵吞下去,然后把木碗扔到脚下,“说下去。”他要求。 “公爵向来以严厉著称,不管对他的士兵还是对被他征服的人民都是如此,在我们伟大的女皇登基之前的战乱年头——当然现在可是和平多了,我可不是因为害怕周围有黎明旅者才这么说,伯恩伍德人经常入侵其他的公国,甚至包括赛普雷,士兵和军官打仗久了,就难免腰缠万贯,或是在异地有了自己的销魂窝,谁把脑袋别裤裆上打仗不希望个好日子?我说的没错吧。” “赚这种钱的人一般都担心自己没命花。”邓肯表示同意。 “唉,毕竟人死了钱再多也活不过来呀,况且这是在战场上,钱上面又不写名字,自然很快就会被其他人分掉了呗,不管是金银,首饰,还是房子甚至女人,转眼间就变成别人的了,所以抢的多了人就开始惜命,这恰恰是公爵最痛恨的地方,米兰德·伯恩伍德公爵期望他的将士纪律严明,冷酷无情,就像他本人一样。他的手下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做科尔特兹巨蜥,怎么样,是不是很符合他的传闻?” 邓肯没有回应,克雷加只好继续说下去。 “在伯恩伍德的军队第一次攻入提尔斯兰的时候,公爵手下有一个佣兵队长,具体名字我就记不住了,伯恩伍德人的名字不太好记,总之这家伙还是在米兰德手下挺受宠的,他的兵团在一座边陲小镇上占据了一座大房子,赶走了里面的贵族,一整只佣兵团就在里面住下啦,那个家伙本人甚至还养了几个个小妾,据说是本地一个贵族的女儿和女仆,长得挺水灵的,还有一群妓女,一大群人在这样的欢乐窝里整天享乐,整整有两周都没有离开,佣兵团没有洗劫镇子,而是靠着小镇交上来的贡赋,俨然过起了贵族老爷的日子,整天提心吊胆地打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谁不指望着过这样的日子呢?如果已经过上了,为什么还要放着好日子不过,继续有一顿没一顿地打下去呢?” “所以有些人开始做起贵族梦了?这个年代贵族领地和身份可不是这么分配的。” “一点也没错,于是两周之后的一天,突然之间米兰德就出现啦,带着他全副武装的部队,把小镇突然就围了个水泄不通,整个佣兵团猝不及防,在睡梦中就被稀里糊涂地缴了械,大多数人喝的烂醉,根本从床上爬都爬不起来。公爵把穿着睡衣的佣兵和他们的队长带到面前,当着所有士兵的面告诉他们,在他的军队里,任何行囊背不走的战利品,都要被烧掉。公爵的确是个冷酷的军人,他妈的铁血硬汉,不是么?” “听起来像,但佣兵可不会喜欢这样的人。” “接下来的事情就骇人听闻啦,公爵让那些穿着绸缎和丝绸睡衣的家伙站成一排,看着他的手下把整个大房子一把火烧掉,不管是房子,里面的漂亮衣服,地毯还是摆设,还有那几十个女人,连那个贵族性感风骚的小女儿也在内,仆人,甚至还有狗,高贵的血脉叫起来和那些凡夫俗子没什么差别,据在那里的人说火窜起了半天多高。事情还没完,接下来,士兵把那些还在瑟瑟发抖的佣兵一个接一个,斩首的斩首,吊死的吊死,烧死的烧死,都在那个队长的眼前,罪名是叛变和强盗行径。他的军队接下来把整个镇子洗劫一空,全部烧掉,来警告那些企图通过这种方式腐化他的军队的人。” “的确很惨。”邓肯点点头,用一只小树枝在手套里挠着痒痒,“那个家伙最后怎么样了?” “哦,那个可怜人儿的命运啊,他看着自己拼命挣来的战利品被人瓜分和毁掉,小镇居民因为这个以儆效尤的手段全部被杀死,镇子被从地图上抹掉了,其他的也都被烧了个一干二净,砍下的人头在林立的矛尖上插了一路,最靠近他的那些就是自己曾经的部下,路的尽头,大房子的废墟还有他宠妾们的灰烬上就是给他自己留的位置,他被捆到最粗的一根木桩上,两只眼睛剜掉,那话儿也被割了,手和脚都被钉子钉进木头,在赛普雷只有对最罪大恶极的犯人才这么干,但这一套可是伯恩伍德人的首创,他们管这个叫做‘骸骨之树’。到那个家伙变成风中一具枯骨的时候还早着呢,听人说在他们走前,那个家伙还在柱子上叫着呢,乌鸦,还有当地那种食肉的甲虫,吃光他以前得有好一会。这就是米兰德·伯恩伍德公爵,‘科尔特兹的巨蜥’,我们马上要去效命的雇主。” 监察官还没来得及回应,沃尔夫冈已经投出了最后的四个骰子——四个瘟疫,赌局上情势逆转的同时,整个营地引发了一场骚动,大个子用手抓住威尔汉姆的衣领,另一只手扬起拳头,佣兵们无论输赢都大喊着,跨过赌桌,箱子上的钱币掉了一地,有些人在趁乱把它们偷走,打翻的碗和杯子在地上咕噜咕噜地滚着,那些里面还有滚烫的汤的则在到处飞向人的脸,马群则终于被惊醒了,在傍晚的天空下不断嘶叫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科尔特兹的巨蜥(二) “他们还在谈?”一个佣兵看见从营地那边回来的克雷格,问道。诗人跨过他们用来坐的,其实只是一段沉入泥巴的树干,但没有完全跨过去,而只是骑坐在木头上,侧脸对着他来的方向,一个有着靛青色和蓝色的鲜艳的帐篷,由手持长戟的卫兵守护着,各种颜色的旗帜在通往帐篷的草地上迎风飘扬着。在他身边有十几个佣兵,都坐在草上,树墩上或者树干上,有些人磨着刀,有些人则在搓着用醋浸泡的火绳,还有的人枕着石头打着瞌睡。 “里面已经谈了两个小时了。”诗人说,“看起来会给我们一份不错的合约哩。老话说,官僚和商人在商量一件事上花费的时间越久,越说明那件事有利可图。” “也有可能是个烫手山芋。”一个佣兵回应,他背过了身,一直看着帐篷的帷幕,“活不好做,老威利在提高价格,官员们最痛恨提价。” “他们也痛恨正常付钱,以及提前付钱。”另一个佣兵搭茬,“任务完成了再付钱,最好多死几个人,死人不用付钱。” “总而言之他们痛恨佣兵,以及得为我们这种人的服务付钱的想法。”克雷格作了个总结。邓肯坐在诗人的对面,迎着营火,在大白天生着的火堆上面架着一个小坩埚,里面不是汤也不是食物,而是滚烫的铅和少量的锡,他和几个佣兵一起,用铁勺从坩埚里舀出铅,谨慎地倒进钳状的模具里,然后压成子弹的形状等待冷却,邓肯挑了几个表面比较光滑,没什么凸起的,塞进自己腰间的皮质小袋里,小袋的旁边插着一把没什么装饰的手枪,他的右手依然没办法灵活行动,不过手指还能扣扳机,燧发手枪射击的冲击力也不会让他的伤口裂开,这些是普通的弹药,他还有一些特制的弹药,通常是用银做的,放在另一个袋子里,监察官手里不停,却始终倾听着刚才发生的对话。 “他们到底和公爵谈了些什么?”大个子的佣兵沃尔夫冈不耐烦地问着,始终摆动着巨大的脑袋,向帐篷探着头。 “什么也没谈,或者严谨地来说,米兰德公爵什么也没说。”克雷格回答,“他甚至没出现,他的人告诉我,公爵和他的士兵还在山的那边,至少在2英里之外呢,他只送来了他的财务官,叫莫西还是什么的。” “财务官,哈。”沃尔夫冈喷着不屑的鼻息,“财务官,伙计们,我们这一次赚不到什么了,我有预感,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所有最贪婪的收租人离开以后,财务官要的更多,他们因为能通过算几个数字把一个雷德林用来买两倍的东西,如果不是身旁总有卫兵,他们的脑袋早就被人打扁不知道多少次了。” “莫里斯?那个家伙来这里干嘛?”一个年纪很大,脸上有着醒目的刀疤的佣兵说,“如果说什么样的人长什么样的相貌的话,这个家伙绝对是由鼬鼠变得,瞧他那贼眉鼠眼,尖嘴猴腮的样子,指引者一定当时不小心教会了畜生说话,坏消息是,他可比畜生坏的多啦,莫里斯早年是个放高利贷的,公爵那些压榨人的主意有一半都是他出的,这条鼬鼠带着他的银质小天平出现在哪里,哪里当兵的就要倒霉,他故意用那些磨损了的,成色不足的银币来支付士兵的工资,比那些掮币人(注1:指的是货币兑换商人)还糟糕。” “哦,哦,这个我倒是不知道。”克雷格用标志性的语气说,“不过蛮有趣的,说不定我能记下来,然后放到讽刺诗什么之类的地方去,士兵不喜欢这种人,观众却喜欢,他们会露出会意的微笑,然后自己悄悄把角色代入到他们认识的人,又不用担负任何责任。” “快点说说到底谈了些什么吧。”有人开始催促他,“我们在这里干嘛?我以为伯恩伍德的军队会跟我们一起行动,公爵在的地方才是有仗可打的地方,结果我们却现在在这里陪着一个放贷人,如果他们不想让我们捣乱的话,那叫我们来干嘛?” “好好,听好了,不过事先说明,我可没听见对话的全部,毕竟我不是老威利,也不想掺乎进财务官之间的事,我只是到营地的后面去小便,不小心走远了一点,帐篷的后面有一小片林子,因为空地不多所以没有插旗子,在这大太阳天里,后面的守卫都宁愿去林子里乘凉啦,所以根本没什么人,我蹑手蹑脚地走近,耳朵像是兔子一样地竖起来,同时小心不要被卫兵看到” “说重点!”一群人同时喊了起来。连营火那一边的邓肯也扬起了眉毛。 “好吧,好吧,单刀直入,好吗?你们总得知道偷听伯恩伍德公爵的事情可是风险很大的,如果我被抓到,那么我干瘪的尸体就会吊在骸骨之树上,一个富有才华的诗人就这么消逝咯?”克雷格说,正坐了过来,不再关注帐篷那边的动静,很多人也陡然精神一阵,脑袋聚了过来,“我听到一个很有中气的浑厚声音,不是传说中的公爵,而是我们的车队主人老威利,他说” 正经说来,邓肯没有必要掺乎进这些人的事情,这只队伍不是完全由雇佣兵组成的,还有厨师,诗人,马童,会计,一些杂货商人,他们只是趁上这条车队里的流动人口,每个人都想在离开塔兰伊斯的时候搭个便车。在各个公国间的交界地带分布着错综复杂的势力范围,一些会设卡收过路费,另外一些就相当危险了。明智的人们会选择一支有武装护卫保护的车队,像是迁徙的蚂蚁,又像是游动的鱼群,而那些有着零散的雇佣兵加入的车队会更安全,在离开赛普雷公国以后,这样的迁徙群体会渐渐地越来越小,直到车队达到目的地,或者就像一块肉的最终结局,被自然消化掉一样。邓肯对加入这些人,响应伯恩伍德公爵的号召并没有兴趣——不管米兰德的外号是科尔特兹巨蜥还是科尔特兹雄鹰,他只要像当初计划的一样,通过贝希摩斯山脉,再往西北方向前进,重新回到塔塔利亚地区,这是一条虽然有点曲折,但还算是足够掩人耳目而且安全的路线——他不喜欢一切不得不待在海上的旅途,被锁在船里对他来说就像锁在监牢里一样,缺乏足够应变的方式。监察官坐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地听着,手头忙着自己的事,甚至很高兴他能甩掉某些可能会对他有好奇心的人。他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距离他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号起,到现在只过了几个晚上。 “他说,这些是佣兵,不是黎明旅者,我们对付不了科尔特兹巨蜥,更别提还有个女巫了。” ——世事如汹涌浪潮般难以预料。没人注意到邓肯手上的动作停止了,佣兵把头凑上去,彼此交头接耳。 “你说女巫?”沃尔夫冈最先问道,“还有个什么玩意?不是强盗和叛军?” “还有个女巫是什么意思?哪种女巫?哈兹维亚那种?” “嘘,说话小心些,也放尊重些。”克雷格成功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集中到了自己的身上,正显得有点得意洋洋,“不然你会很快惹上麻烦,这里正有些安纳西塔人,他们会把匕首插进你的脖子,如果有人再把他们的母亲和妻女叫做女巫的话。”邓肯感觉到诗人正在看自己,一些人的注意力也被吸引了过来,露出了部分带着鄙夷又有点忌惮的眼神,“这是那种需要教会出动的女巫,比如某种教派的祭司,不是你提着裤子就能解决掉的那种,沃尔夫冈,不。” 佣兵们发出一阵粗俗的大笑,监察官却笑不出来。很快他们也开始明白面前的是一个什么样的活。 “我以为公爵是来清缴强盗的。”一个佣兵问道,“究竟说来这女巫到底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佣兵来对付她?教会的人在哪里呢?” “我猜应该和那些哈兹维亚人的传闻差不多?老人们一直在传的,能上天和入地。”诗人说,“以及像是任何男人期望的一样露着两条光溜溜的大腿,沼泽地里的老人们还说,永远不要随便看她们,她们有着橘红色的眼睛,像是炭火一样,会用瞳孔对你下咒,但是,唉,我实话说了吧,我对女巫什么的一点也不了解。对另一个东西我倒是粗浅的了解一些——有人口渴了吗?” 他伸出手,充满好奇心的人群里马上递来一个水杯,克雷格喝了一口,马上吐到地上。 “呸,去他的泉水,有美味的葡萄酒来让说书人的舌头更加润滑吗?没有?羊奶酒也行,传奇需要美酒相衬。” “实话说吧,我不知道科尔特兹巨蜥长什么样子,因为没有人能准确描述出它其实是什么样子,这可不是夸大其词,也不是所有你们想的那样见到的人都死了,人们见到巨蜥,或者说,仅仅是大一点的蜥蜴,就开始惊慌失措,宣称他们见到了科尔特兹巨蜥,往往总是这个样子。在所有的描述里提到,它的嘴能像蛇一样,但比蛇更厉害,一直能裂到尾巴,整只蜥蜴像是一张缝起来的大嘴,这畜生长在头部的那张嘴其实只是个假象,它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能突然间变成嘴,那张鳄鱼一样皱皱巴巴但是硬如钢铁的鳞片一样的皮下面都是尖牙利齿一样。” “在这嘴下面,这种蜥蜴的肉也像鱼鳞一样层层叠叠地摞着,一层盖着一层,传说在那肉体的最深处就能看见巨蜥的内脏,那也是这种怪物唯一的弱点,内部!没错,但它粉红色的肉体像是鱼肉一样软,但受到的任何伤都会在瞬间再长出来,那些堆叠的皮肉之间滴答着消化能力极强的粘液,肉里面也有细小的牙齿,妈的。被它吞掉的东西很快就会千疮百孔。” 克雷格口沫横飞地讲着,几乎使出他作为一个擅长讲故事的诗人的浑身解数,自然,几乎都是道听途说,还加了一些根据想象来的添油加醋,他的听众们全神贯注,没人提出疑问或者打断他,诗人手里握着一大杯羊奶酒,只要他喝掉一口就会有人立刻给他加满。 “科尔特兹巨蜥的习性就各有各的说法啦,有些自称见过它的人说这种蜥蜴行动缓慢,像是山一样巨大,但也有说法称这种蜥蜴并不像鳄鱼或是普通蜥蜴一样趴在地上行走,他们四足行进,速度极快,像是狗一样飞奔,甚至还有人说‘科尔特兹巨蜥’其实个头并不大,只比一匹马高一点,不管怎么样,这种怪物无一例外地凶恶,而且胃口很大,被他看上的猎物,不管是羊,马,人,甚至整个村子,都几乎完全逃不掉。” “然而你说的这些都不能证明巨蜥真的存在。”邓肯突然开口,从营火的另一边插话进来,“这些描述的特征和习性要么来自道听途说,要么你可以在很多生物身上找到——我说的是那些正常的生物,比如鬣蜥,比如大一点的龙蜥(注2:一种体型庞大的蜥蜴,身长可达3米,体重100公斤左右),甚至普通的鳄鱼,人们的想象力是很丰富的,尤其是在一个传说中的怪物身上,鳞片的描述可能来自鬣蜥,牙齿和嘴像是鳄鱼,体型和行动方式更像是对龙蜥的描述,对不对?” “哦,行行好吧,我来自安纳西塔爱质疑的朋友,这一点也不像你们游荡民族的风格。”诗人不耐烦地回答,“别侮辱我好吗?我的职责是把故事和传奇传唱下去,这样它不会因为时间或者天灾人祸而被湮没,我甚至已经开始给这段不寻常的旅程写一首诗歌了,到底接下来要怎么写就看各位的啦,但是当心,我说的是当心,伯恩伍德公爵说那是一只科尔特兹巨蜥,那就是只巨蜥,只有教会的人能说公爵的话是错的,而我们现在在他的地盘上,这里也没有教会的人。” 邓肯闭上了嘴,陷入了沉默,他不太相信这种传说中的生物真的存在,就像他不相信这个诗人,克雷格和他的赛普雷口音一样,但他同样也找不出米兰德说谎的动机,除去被酝酿起的对这种传说生物的好奇心之外,核实此类情况的真伪是监察官的职责。 以及那个女巫 “想想看,一只只有在传奇里出现的怪物!指引者一定给我的成名指了一条康庄大道,各位,来听听这一部分,传说我们的世界便是以一只巨蜥命名——”克雷格有些陶醉地说道,为他正要写作的诗歌憧憬不已,但其他人明显没有他那么乐观。 “如果关于那只大爬虫的传说都属实的话,我们只不过是给他送了一顿点心,还有个聒噪的诗人做馅。”一个佣兵说道。 “杀这样一只大爬虫有多少报酬?”沃尔夫冈问道。 “给多少都不够,没有命花的钱有意义吗?看着吧,等见到这大家伙的时候,人头和肠子会像雹子一样地落下来,我们要怎么对付这种东西?有人有类似的经验吗?吐口水吗?” “更别提还有个女巫。” 克雷格眨着眼,佣兵们彼此怨声载道,其中的很多人都已经开始打退堂鼓了,走三个星期回到赛普雷公国虽然遥远,但没远到为此拼上小命的地步,虽然伯恩伍德公爵以严苛著称,贝希摩斯山脉依然有一些小城镇时刻需要拿得动兵器的人保护。克雷格眨了眨眼睛,看见有些人已经开始打包行李,他打算再次开口鼓舞一下士气,就好像他才是这次冒险的领导者,而不是一个人肉派的点心里比较独特的一份馅料。 “伯恩伍德人曾经对付过这头东西,如果那是同一头的话。”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带着沉重的脚步声从诗人的背后响起,车队的领袖和会计,也是克雷格嘴中一直在说的老威利,带着满脸的皱纹,老年斑和花白的鬓角出现在圈子外面,他的手和脸上一样坑坑洼洼,就像害过天花一样,但是十分有劲,手指像是苍劲的老松树,轻轻易易用一句话把诗人好不容易汇聚到的关注夺了过来,“假如这东西真的就是传说的巨蜥,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的话,科尔特兹这个地方的人有过经验了。” “他们怎么干的?”邓肯再次突然插嘴问道。 “没你们想象的那么惊心动魄,最开始他们派了40个人,都是民兵,带着长矛和弩箭,巨蜥把其中30个的肠子甩了一地,好像猪肉铺的案板翻了一样,但是还有七八个跑了回来,尿了一路,这畜生没有你们说的那么大,大概只有一匹马加个骑手那么高,动作倒是挺快,胃口也不小,幸运的是那30个人就把它暂时喂饱了,于是那座镇子有一天的时间去想下一个办法,以及给不幸的妻子安排改嫁。” “非常有意思。”监察官不带感情地评论道。 “第二天他们想出了个更有意思的点子,由于枪弹和长矛都刺不穿那层皮,所以他们活剥了一只死牛,当地屠夫做的,剥的挺逼真,然后把牛皮架在一个大铁桶上,桶里塞满了各种东西——从药剂师那里征用的酸液,农户那里的泔水,焦油,一堆大钉子,还有一个叫做马可默特的箍桶匠的臭鞋子,他们相信他的脚一定是被诅咒了才会臭的那么惊世骇俗,更带了好几桶沥青和硝石。” “沥青需要点燃才能用。” “没错,不然最多只是给那条大爬虫润润肠子,让它拉几次肚子,所以他们骗了一个民兵过去,告诉他烧穿臭蜥蜴肚子以后就能逃出来,那个可悲家伙的老婆是镇上缝衣服的,不止一个人知道镇长时常喜欢去她那里‘定制衣服’,不是晚上就是他执勤的时候。他们对他说,成功了就让他当治安官,这家伙信以为真就钻进去了,不得不说这家伙智商是有点低。那天这头东西从肚子里炸出了个大烟花,肉片像熟透的梨子一样往下掉。” “但是那东西没有死?”邓肯有点不太相信地问道。 “没有。所以我才说可能是同一头。”车队领袖咳嗽了几声以提起所有人的注意力,他并不需要这么做,因为所有人已经都在全神贯注地听着了,克雷格嫉妒而又不甘心的眼神就是证明,“我们只需要对付这头臭蜥蜴,公爵的人负责对付那个女巫和她的手下,赏金按活下来的人单独发放,每人10个艾斯玛,这种价在外面可不好找。”老威利宣布道。 这个价格在佣兵中间已经算是很高了,但雇佣兵是一群以利己主义为核心的人,比起贪财他们很多时候比普通人更惜命,在收拾自己行李的依然是大多数。 “不想接这个活的怎么办?”大个子沃尔夫冈问道。 “你可以在原地等,道路已经被公国的军队封锁了,公爵的命令很明确,在事件平安结束之前任何人都不能通过贝希摩斯山脉,或者你可以尝试来帮帮忙,让道路早点畅通。”车队领袖说,“想扭头回去的人请自便,我的车队不会转头回赛普雷的,你们自己去想办法,往东走16英里就是我们一天半前路过的镇子。”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科尔特兹巨蜥(三) 如果有什么东西是用来形容“一窝苍蝇”的话,进山猎杀巨蜥的佣兵们绝对可以胜任,来自不同地方,彼此互不相识,彼此抱怨着对方的口音和身上的气味,吵嚷不休,吹吹打打,里面混杂着诗人,乐手,还有喝了太多酒听了太多英雄故事的菜鸟佣兵和虚荣心过度的骑士扈从,被10个艾斯玛金币推着走上不知道该说是旅行还是送葬的行列,真正那些有经验的佣兵都收拾行囊离开了,剩下一些远远地跟在后面若即若离,好像鬣狗,或是秃鹰。 伯恩伍德公爵和他身披蓝色罩袍,纪律严明,几乎沉默的像死人一样的的军队从山的南麓进攻,不跟这些乌合之众走在一起,山上有一个祭坛,那些士兵将攻击祭坛和里面据说正在举行仪式的邪教徒。佣兵则负责从北麓进攻据说是护卫祭坛的巨蜥,按照那些老佣兵的说法,是吸引巨蜥的注意力,或者更直白一点,就像上次的做法一样,先把这头巨兽的肚子喂饱,这种大家伙才不会管什么好坏善恶,虔诚和异端,它们饿了就吃,饱了就睡。那些佣兵发出的声音比100头山猪都要大,但他们的肉可没有100头山猪多,只是在伯恩伍德,山猪很难找而已,从农民那里征来家猪又要花钱和时间,佣兵既不要钱也不要时间——如果他们死了的话。 邓肯没有跟着他们一起走,那个诗人,克雷格去了,大概是因为相信自己跑的能比巨蜥快,至少比大多数同去的倒霉蛋快,一共有20个人左右,还有他们的马。老威利也没有去,他不是打仗的料,也够老了,更不关注这些佣兵的死活,车队领袖只关注公爵什么时候结束这场行动,重新开放道路,他有一些要通过贝希摩斯山脉运到卡坦半岛去的油,油是有保存期限的,拖得越久对他的生意越不好。整个车队在原地扎营,不打算越过山间的小路去和公爵汇合,军队有一些坏习惯,而米兰德·伯恩伍德不会为抢走的东西买单,虽然他也不会赖账,就凭这点他在各个公国里还算有不错的名声。 邓肯坐在变得空空荡荡的车队里,独守着营火,一直等到太阳消失在贝希摩斯山脉的另一端,并且很快就要消失在地平线下面,他站起来,猜测混乱差不多该结束了。监察官换了一身紧身的衣服,叶绿色,他惯用的匕首这次却别在右肩上,剑,斗篷则和睡袋之类其他的东西一起放在一边,腰带上的四把短刀有着锥形的鞘,三左一右,燧发手枪别在枪套里,旁边一如既往地是他的皮质药剂包。邓肯站了起来,把暂时用不到的都塞进包裹扔到了马车上,另一只手抓起一个较小的包袱扛在背上。 “现在才开始狩猎?”当老威利从马车上看见邓肯往山里走的时候,他探出头问道,火焰的浓烟和烧东西的气味已经从南麓越过山头卷了过来,不用刻意观察就能看到,佣兵们大呼小叫的回音也不再从山里传过来了,不管他们到底在里面遇到了什么,一切都应该已经告一段落了。 邓肯没有回话,连头都没回,车队领袖缩了回去,不想再多管闲事,有些人就像乌鸦,或是类似的食腐生物,他们以打扫混乱之后的残局维生,不管是战争,强盗劫掠还是其他的什么东西,苍蝇不在乎死掉的牛羊是丧生狼口还是成为神圣的祭品,就像这些人根本不在乎像这样的事件里发生了什么,参与者拥有的东西就是他们的奖赏,就像苍蝇也只在乎血液和腥味一样。在战场的遗迹上到处徘徊,从死尸手里扒出戒指,挖出金牙,把带血的金币从靴子里掏出来,有的时候遇到那些孤单一人,带着财物和战利品的幸存者死人堆里多一具尸体并不会有人去介意,至少死人自己不会,他们的确就是乌鸦,老威利看到裹在斗篷里一路沉默寡言的邓肯时想到的就是这种生物,相对于尸体引来的其他东西而言,乌鸦已经算是最有礼貌的称呼,他有时并不清楚到底与尸鬼比起来(注1:大陆上的一种传说中的鬼怪,据说居住在地下,会从地里的裂缝中爬出来,以吞食死者的遗体为生,有些死者也会转化成尸鬼),到底哪种比较糟糕。 但他猜错了,邓肯·布莱迪的确算是某种清道夫,只是他不是来清理尸体的,他不喜欢跟其他人一起做这件事,更不喜欢让人知道他要做和在做的事情,不仅是因为那样会太过张扬,不方便他的行动。监察官挑在这个时候独自进山,避开大多数人的目光,即便被人发现,也不会有谁去在乎。 ——以及这个时候巨蜥应该已经吃饱了,吃的肚子鼓鼓的怪物又蠢又肥,行动起来十分笨拙,对于超乎体型的大家伙来说,保住自己的性命才更重要,更何况邓肯的目标可不只是这只大蜥蜴,他抬起头望着天空,南麓冒起的火光已经把半边天都映得通红,几乎看不见西边的晚霞了,天边没有什么云朵,腾空而起的烟柱十分明显,火药之类普通的火焰可弄不出这么大的阵仗。 “女巫。” 这个名号实在语焉不详,在邓肯打听到的信息里,女巫可能指的是一个人,也可能是一群人,一个宗教团体,一个教派,甚至“女”巫未必是个女的,实在是个太过敷衍了事的称呼了,这个年头一无所知的农民们会管任何东西都叫女巫,不管是施法的,骑扫帚的,占卜的,采药的,旧信仰教徒(注2:指的是千骑时代时期尚未形成统一标准的本土化信仰,类似萨满教或者德鲁伊教派),哈兹维亚人,甚至突然不咩咩叫的山羊和偶尔唱了歌的驴子也会被叫做女巫。女巫会被抓起来,送到教会,然后烧死。邓肯跟着宗教审判官们处理过至少上百起这类控告,宗教法庭不得不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将一百件这样的事件中的九十九件里将要上火刑的被告者们救出来,说服那些恐慌的平民,他们的驴子只是消化不良。 但那最后的一件总会造成可怕的灾难,邓肯注视着火光,心里猜测这次赌到的几率有多少——恐怕不大,伯恩伍德公国距离帝国的首都很近,如果有一个女巫出现在公国内的话,监察官早就连她的衬裙是什么颜色都知道了,绝无可能在这么近的距离下躲过教会的法眼,很可能只是一个邪教团体,甚至未必是紫晶教团那伙人——但邓肯可以自诩比这个车队里的绝大多数人都了解科尔特兹巨蜥——无论是人还是这种几乎从没出现过的怪物,公爵不是个傻瓜,从邓肯还在他手下服役,入侵卡坦公国的战争时就知道。一个女巫已经够耸人听闻了,还有一只真正的巨蜥,简直荒诞到天方夜谭。 到底目的是什么呢?放出这样的假消息,又如此大张旗鼓的意图为何? 邓肯的眼睛注意到天边飞翔的鸟群,山上北麓的鸟群在山中成群结队,一涌而上,再一哄而散,不停地反反复复,清剿行动已经过了快一整天了,山里面不会有正常的鸟群还留着了,这些是乌鸦,监察官并不做乌鸦的工作,但他依靠乌鸦来确定关键的位置。 有人或者生物的经过会将乌鸦赶走,而这些东西去而复返只说明一件事情—— “也许北麓这边也已经打完了,也许那群佣兵正在抢夺巨蜥的脑袋,眼睛,舌头或者是其他部位,往彼此的身上扑上去,血流成河。”邓肯·布莱迪低声对自己说,“谁知道呢。” 佣兵的痕迹并不难找,这么一大群人敲敲打打的,留下的痕迹连头瞎了的牛都能轻易跟踪,他要做的只是跟着足迹走,说起来其实很有趣,如果邓肯掌握的有关科尔特兹巨蜥的情报没出差错的话,这种怪物反而惧怕巨大的声音和嘈杂,而且胆子很小,只有在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反击,那群明摆着是找死的佣兵其实无意中找到了孤独的旅行者躲避这种东西最佳的方式——如果他们真的完全,一点都不想去招惹这只巨兽的话——他不清楚这该算是走运还是不幸。贝希摩斯山脉十分广大,那些不是太陡峭的地段都显得弯弯曲曲,犹如水蛇一样,快捷进山的小道隐藏在山毛榉,灌木和松树中,带毒的松针让旅行的人无论进出都感觉非常不适,佣兵们走了比较宽阔但是蜿蜒的道路,在他们的行进路上,桦树和小的松树都被胡乱砍倒在地,拓宽道路,犹如一条肥胖,臃肿的巨大虫子,直到通过山脊,到达第一个林间谷地为止。 然后,他就看见了第一具尸体。成群的乌鸦,羽毛上和喙上沾满了鲜血,正在享用他们的盛宴,当邓肯拨开灌木,看到谷地的景象的时候,鸟群再次高高飞了起来,不快地带着让人几乎耳膜撕裂的尖叫声。 乌鸦飞走了,但狼却没有。成群结队的狼群,一共大概有十到二十只,冷静,镇定地打量着邓肯,这个冒失闯入的打扰者,这些狼有恃无恐,甚至在他到来的时候只是抬起头,依然保持着坐姿,甚至卧姿——当然,这可能是监察官涂在身上的药膏的用处,他在进山的时候准备了两种药剂,一种是掩盖自己的气味——用栀子花,松针和附子草制作,让野生动物不会有太大的反应。另一种则会让他散发出极其刺鼻的味道,对于嗅觉灵敏的生物来说,刺鼻的气味是自然赋予他们的警讯,现在,他用的是第一种。邓肯矮下身子放低姿态,放轻脚步,尽量不要引起太多的注意,一只手随手握住腰间的短飞刀,慢慢接近最靠近他的那具尸体,对于邓肯马上要接触的东西来说,这个家伙得对他说好多东西呢。 跟他的期望不太一样,这片屠杀现场的料并不是很足——甚至让监察官有点失望,他原先期待看到的是“装满肉和内脏”的炖锅,或者正如老威利的形容一样,像是打翻的屠夫的案板。峡谷里的确爆发了一次激烈的战斗,但总共就只有10具尸体左右,甚至大多数还能看得出人形,即便狼群和乌鸦做了不少事,这个屠宰场的规模也依然小的可怜。邓肯将那具尸体翻了过来,认出这是白天一起在车队里的一个雇佣兵。 “可怜的家伙,是在逃跑的时候被杀的。”他低声自言自语道,死者的大腿和手臂已经差不多被吃空了,一边露出的肩头也是,但其他的都十分完整,倒伏的尸体比起那些仰卧的更容易检查,因为有肋骨的关系,大多尸体都可以维持完整,而且尸体的面部也可以大多保留,方便辨认,佣兵的身上有无数的撕裂状伤口,不过都是很浅的皮肉伤,应该是乌鸦的杰作,致命伤在后颈,半个脖子几乎都被咬掉了,连喉骨都消失了,只留下一小点皮肉连着头颅。 这伤口可不像是巨蜥干的反倒像是狼,对于邓肯知道的他们要对付的东西来说,这伤口出乎意料地小,加上后颈层层叠叠的多重撕咬的创口,真正的凶器只会更小但对于狼的嘴来说又太大了一点,他抬起头看了一眼远处悠闲自得的狼群,狼群还在看着他,似乎没有刚才那么有兴趣了。 “是你们干的吗?小混蛋?”邓肯在心里否定了这个答案,这些是很普通的山林狼,个头较小好方便它们翻山越岭,行动敏捷,也比较胆小,它们没有造成那个致命伤的能力和胆量,落单的成年人对于他们来说是过度冒险的猎物,邓肯怀疑即使自己没有涂上减轻气味的药膏也不会遭到攻击。而且对于创口来说它们的嘴太小了,有着能咬出这创口的一张嘴的家伙体型比一般的人类要大得多——而且绝对不可能是巨蜥。 死者身上还有些遗物,钱袋书信之类的,监察官翻了翻,把它们扔到一边,他不是到这里来做“尸鬼”的——人们也称呼那些发死人财的家伙这个名字,他只在乎尸体上还有没有其他的线索——看起来是没有,监察官很快显得失去了兴趣,略微直起身子开始打量屠杀现场的其他死者。 他选中的第二具尸体就在几步远的地方,不过就没那么完整,肚子被撕开了,肠子流了出来,内脏和其余的下半个身体都已经不见了,邓肯在遗体上端详了一会,没有费力气再去查验死者的身份,或是检查致命伤在哪里,他开始东张西望,直到在距离遗骸大概5步远的地方发现了一段孤零零的肠子。 “这东西可不是被哪只小混蛋当了午餐,没吃完扔在这里的。”尸体附近有很明显的拖曳痕迹,草丛被压平,泛着殷红的痕迹,土地都变成了棕色,有东西拖着这个不走运的家伙跑了一段不短的距离,直到地面的摩擦力和这家伙的咬合力最终把死者撕成两半,让凶手带着失踪的另外半截身体逃之夭夭。邓肯顺着痕迹一路找过去,直到在100多英尺外的灌木丛里找到半截无主的碎肢,拖曳的痕迹也到此为止。 “每小时50英里左右,这是拖着一个接近440磅的重物的状况下的移动速度。”虽然他不是太确信自己的计算,但草叶被压平的角度,血迹和散落的内脏的分布方向让他大致得出以下结果,这可快于一切他了解的有关科尔特兹巨蜥的速度了,现场留下的脚印很凌乱,但是却没有多少战斗的痕迹,很多掉在地上的火枪一枪没开,佣兵们一定是遭到了伏击,或者在攻击一开始就吓坏了,在最早的几个受害者出现之后,大多数人都失去了斗志开始四散奔逃。 “但却没有人再回到车队。”监察官指出道,在攻击中有10个人被杀,剩下一半的雇佣兵们向所有的方向溃逃,但却没有任何一个人逃出山里,甚至沿着他来的时候的原路返回,这可能与受害者们因为恐惧而慌不择路有关,但也可能说明这只怪物对这场猎杀胸有成竹,没人能侥幸逃生。 在拖曳结束之后,脚印几乎留不下可以继续追踪的痕迹,邓肯费了半天力气,才在拖行的血迹和倒下的草叶附近找到了一个可能算是这个怪物脚印的轮廓,有耙抓的痕迹,是前脚掌走路,很难推测具体是什么生物会留下的脚印,这也与蜥蜴这种生物不太一样,他把拳头贴进去,大致得出脚印至少在2英尺长,半英尺宽。 突然,乌鸦传来一阵刺耳的叫声,邓肯抬起头,注意到狼群正在飞奔而去,在山谷的另一端一转眼就消失了,乌鸦们再次扑打着犹如死亡象征的黑色羽毛的双翼腾空而起,在天上盘旋,他看着陡然间空荡起来的谷底,竟有点怅然若失起来,然后便歪起了嘴唇嘲笑自己就好像蒙着眼睛打转的山羊一样。从一开始他就有更有效率的“审问”死者的方式,更为简单,直接,而且几乎不会出错,让他现在做的事情犹如小孩子过家家一样但是那种代价,哪怕已经经历了这么多次,如果事情没有到生死关头的程度,他依旧宁愿多花一点时间。邓肯·布莱迪摇了摇头,继续寻找下一条可能的线索,一星一点都不漏下。 “有犬齿,应该在两颗以上。”不一会,他再次自言自语道,翻动着一面被丢弃了的橡木盾牌,它的主人没能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但留在盾牌上的深浅不一却很有规律的凹陷却做到了,“每颗牙齿的间距在一英寸左右,这家伙没有一千颗牙齿,按照嘴的大小来看差不多只有40多颗。”他看着金属镶边上的洞,“磨损很严重,应该至少超过20年了,但依然能咬穿铁皮镶边。” “深度一样的脚印,形状也类似,大概是前肢留下的,”这是在现场边缘处的地方发现的线索,“应该是在开始攻击以前留下的,从行走步伐的间距推测体长在9英尺左右。”监察官看着被扫倒的灌木,“算上尾部有11英尺左右。四肢行走,不是爬行。” “有一些攻击击中了它。留下了一些可以辨认得到的血迹,”他举起一只似乎只是掉在地上,铁头撞歪了,但留有一些黑褐色液体的弩箭,“皮肤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硬,但出血量很少,在皮肤下的血管并不丰富,血液比较浓稠,有股类似于沥青的气味。” “那么,把所有的汇集成结论,传说中的巨蜥先生。”邓肯蹲坐在一块石头上,审视自己收集到的所有线索,在暴露了快一天以后,这片屠宰场开始发出阵阵的尸臭,好像地狱打开了锅盖的味道,狼群离开了,乌鸦恋恋不舍,接下来要参与饕餮大餐的是苍蝇,成群地发出令人心烦意乱的声音,再往后还有蛆虫。“不对。”邓肯说道,嘴角讽刺地往上扬了扬,接着眉头就皱了起来。 “从一开始就没有什么科尔特兹巨蜥——但我不觉得奈瑟洛斯,幽影獒犬,贵族们的噩梦会好到哪里去,米兰德·伯恩伍德这回大概啃上了个硬骨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硬币的另一端 他往山里又走了大约两个小时,抄了一段近路,直到祭坛里冒出的火焰与浓烟从他的正南变成西南,周围再也找不到任何人类来过的踪迹,只有似乎是奈瑟洛斯扫过,压倒的树木构成的一条小径,太阳已经彻底地沉进了地平线下面,但到光亮彻底消失还有一小段时间。监察官停下了脚步,四周再次打量了一下,点了点头,把一直扛在肩上的小包裹放在地上,打开,就像是集市上的穆尔塔米德人一样跪坐了下来。 包裹里面放着一些东西,几个大小不一的器皿,有瓷做的,也有玻璃,有些上面带着金属的托座,有些却什么都没有,一个广口瓶里面装着一些干掉的花瓣和叶子,还有一个试管形状和大小,用木塞封住的金属瓶,外表看起来像是银。一整块来路可疑的鲜肉,被另一块布包裹着,正从里面渗出鲜血。邓肯动作缓慢,严肃,小心翼翼地摆弄着这些东西,几乎像是某种仪式一样谨慎和虔诚。 他把瓷瓶打开,用手指点着里面灰色的药膏,再点在脸上,手上和身上,药膏的气味和邓肯身上本来的气味相近,发出一种类似杜松子的木头香气。他用手把药膏揉开,然后想了想,打开腰间的小药剂包,拿出另一个只有食指大小,里面有着黑色液体的小瓶,瓶子里的药剂在追踪换皮人的时候用过,他只是没想到现在还能派上用场。喝下药剂的时候,邓肯依旧像往常一样开始抖如筛糠,他牙齿打着战,强忍着控制住发抖的手。用一块看起来像是某种动物脂肪的骆驼色油块摩擦着自己的四把锥形的短刀,匕首,甚至连子弹都退出来,扔进一个包着油脂的碎布。 邓肯故意等待了一会,双手终于恢复了力量之后,便打开包有鲜肉的袋子,用匕首在上面戳一些小洞,把肉戳松,接着拿起银瓶,把里面的内容物倒在上面,瓶子里出来的东西也是流动的银色,就像水银一样,不过比水银浓稠,监察官一边往里倒,一边反复戳着鲜肉,直到液体完全融进去,然后他打开广口瓶,把里面的花瓣和叶子碾碎,洒在肉馅上。肉馅顿时发出一种难以言喻的恶臭,邓肯一开始面无表情,渐渐地开始皱起眉头,最后别过头去,长出一口气。 这一套繁琐的流程花了他几十分钟,等到他全部完成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了,光线消失,虫子的声音也响了起来——但说来奇怪,当邓肯把那团发着恶心气味的鲜肉放在地上起,虫子的叫声就又没了,整整一天都围着尸体的苍蝇此时一直也见不到。他看了看周围,找到之前就看好的一棵树,轻便地爬了上去,在树叶之间躲藏起来。 接下来只剩最后一步了。 邓肯拿起最后那个带着金属托座的小瓶子,里面的液体是用曼陀罗,毒参茄和一种河豚的内脏熬制的,是一种无药可救的剧毒,但若是掌握好剂量的话,便只会压抑他的生命特征,减弱他的呼吸和体温,让他的肌肉僵化,血液的流速减缓,就像死了一样,配上足够的计算和训练,能让服用的人在掌控好的时间醒来。这是他从黎明旅者的生涯中退出以后带出来的最珍贵的纪念品之一,监察官用过这种东西几次,有时用来毒杀目标,有时甚至用来装死逃命,每次都像是赌博一样,但也只有这样才能骗过科尔特兹巨蜥——现在是奈瑟洛斯影犬的嗅觉和感知能力,安然地靠到这么近。 邓肯谨慎地用右手拇指上的指甲抵住瓶颈,计算着剂量,然后一点一点喝了一小口,剂量太少会让他在时机到来之前醒来,然后被奈瑟洛斯撕成碎片,太多则会让他错过追捕的最佳时机——甚至更糟,可能就再也醒不过来了。他抱住自己的双臂,在树杈上选了个比较舒适的姿势,等待毒药让自己的气管肿胀,呼吸困难,迎接“死亡”。 “就像丢出一个硬币,只有正面和反面。”在失去知觉的前一刻,他想起自己曾经对莉莉娅说过的话,不禁自嘲道,“真是值得铭记的,一点也不平凡的人生。” 如果硬币恰巧翻到了另一面的话,邓肯也认为这句话作为遗言已经足够了。 当他再次感觉到心脏跳动,血液流遍僵直,发麻的全身时,监察官睁开了眼睛,开始快速转动眼珠四下打量,自己还活着,没有被割的只剩一个人头,身体还一动也不能动,就好像茧里的幼虫似得蜷缩着,不过这只是毒药的麻痹效果还未消退的原因。身上爬了不少虫子,这是好事,证明自然生物的确把自己当成了一段树干还是什么样的东西,带着的东西也都还在,接着他马上抬起眼睛,确认现在的时间。 欧拉的星辰(注1:指引者信仰里被确认存在而且作为主导的“指引者”的名称,被这个世界的学者用于命名一颗夜空中始终存在的星辰。)处于山麓的北面,说明入夜以后并没有度过多久,这和邓肯预估的时间相差不大,估摸的剂量这次没有出错,慢慢地,脸部的肌肉和血管也逐渐恢复了,听觉最先起效了,让他感觉一阵耳鸣,随后是头部和肩膀,邓肯觉得浑身酸痛又无比寒冷,神经恢复的痛楚让他最早有知觉的脸部开始抽搐,随着更多的身体部分开始恢复,疼痛只会越来越剧烈。 他意识到刚才的耳鸣不只是听觉恢复的动静。 凄厉的吼叫声来自一头受了伤的野兽——准确来说,来自受了伤的恶狼,邓肯转过头,看见一团黑影在地上不断地翻滚着,9尺长,5尺高,在地上打滚的时候都要比他站起来高出不少,跟他的估计几乎分毫不差,幽影獒犬的皮毛好像燃烧着的黑色火焰,光线在其身边不自然地扭曲或者折射,就像影子本身变成的鬼怪一样,犹如鸡蛋大的眼睛好像熔岩铸成的一样,发着琥珀色的光芒,好像要喷出火来,奈瑟洛斯的四爪不停地抓挠着地面,像是耙子一样,石头和泥土都划出深深的刻痕。 在邓肯的眼里,这个黑夜中扭曲的鬼魅却亮如白昼,他看到奈瑟洛斯的血液,心脏和肝肠,全都是橘红色的,监察官的眼睛酸痛,不停地流泪,不得不闭上眼睛,他知道自己现在看起来应该是什么样子,瞳孔已经散开,眼睛里所有的毛细血管都充血肿胀了起来,让眼白变成红色,这是他之前吞下的药物的作用,就像对付换皮人的时候一样,与那些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没有多大差别。通过这视力,他注意到幽影獒犬胃中刺出的银光,形状不定的水银状液体,现在变成了难以捉摸的锋利刀刃,剖开了怪物的胃,从腹部里刺出来,让它痛不欲生,发出骇人的吼叫,在森林里反复回响。 他的眼睛很快捕捉到了让他感兴趣的,更不寻常的东西,奈瑟洛斯的脊骨与他以前见过的幽影獒犬不尽相同,弯曲的脊骨几乎快刺出背脊,上面像是玻璃片一样插满了尖利的紫水晶碎片,有些更穿出皮肤,带着黑色的血迹,在整个背部不规则地分布着,就像是矿山里的矿脉一样,邓肯见过这些发出妖异光芒的宝石,也知道这些紫水晶出现在这里的意味,所以他的脸沉了下来,在树杈上单膝跪着直起身子,他的身体已经逐渐重新回到了掌控,可以自由活动了。 “那是给科尔特兹巨蜥准备的食饵,猎人就能想到的简单的陷阱。”邓肯说道。一只手抓住另一只树杈,摇动脑袋,活动身体的时候发出嘎吱作响的声音,“混有夏尔兰银的诱饵(注2:一种只能通过炼金方式制造出来的非常罕见的金属,在完全与真正的银制品接触时保持液态,在接触到接近1的稀盐酸浓度的酸液时会呈现固态化,十分稀有而且昂贵,固态化时可塑性非常强而且硬度很高),从没想到对奈瑟洛斯也有用。” 幽影獒犬对着他发出低沉的怒吼,弓起了身体,双爪紧抓住地面。 “别逞强了,贪吃的家伙,你缺乏节制的饕餮把自己的小命都搭进去了。”监察官不屑道,右手放到腰间,“奈瑟洛斯的食量根本就没那么大,但你还是吃,吃和吃,你根本不是因为饥饿而进食,而是为了欲望,你们这些家伙一向如此,吃了二十个人,大概还有马?见到食饵依旧不知满足。” 怪物依旧在长声咆哮着,但气势的确没那么强,它的腹部被划开,胃开了个大口子,脾脏和肠子也被切开了,黑色的血液在怪物的身体下面流了一地,但夏尔兰银还在疯长着。沿着每根血管一路分散,最终会像树上的枝杈一样把它贯穿殆尽,影犬的皮肤能够阻挡普通的刀剑和子弹,但它的内脏还像正常的生物一样柔弱,夏尔兰银因此成为对付这种仿佛童话故事和噩梦里出来的怪物的绝佳工具。 “是条乖狗狗的话,就去找自己的主人求救吧。”他再次说道,“我正好有事情跟她谈谈,关于你背上的那些——” 幽影獒犬扑上来的时候一点前兆都没有,它的动作快的就像影子,肉眼根本捕捉不到,猎杀者也不会在扑杀对手的时候发出任何声音让对手有所警戒,相反它们会抓住每一丝猎物可能松懈的机会,呼吸,眨眼,甚至心跳的空隙,两人之间不到8英尺的距离只要一个猛扑就能达到,咬断这个可恶人类的咽喉也不过一瞬间的事。 但对邓肯来说奈瑟洛斯就是一团刺眼的火焰,在说话的时候便已有所准备,完全没可能忽视它的动作,而且陷阱已经开始逐渐破坏影犬的运动神经,让这只怪物不再那么迅速,在奈瑟洛斯动起来的瞬间,他推了一下树杈,一侧身跳了下去。 监察官感觉到一阵狂烈的热风从脸前擦过,接着是一声巨响,小树的树冠就像是挨了棕熊一掌似得直接折断倒下,邓肯看都不看树,凭着本能和估测好的位置举起了手枪。闪光突现,枪声响起,冒起一大堆白色的浓烟,怪物发出震动地面的大吼,银质子弹打中了,却没有因此让它停下来。邓肯迅如闪电地拔出一把短飞刀丢了过去,但奈瑟洛斯非自然的灵巧使得它在空中就完成了躲避,他挥开浓烟的时候,幽影獒犬已经一溜烟地逃走了,马上就不见了踪影。 邓肯没有去追赶,黑夜是幽影獒犬的主场,他知道这种怪物可以消失在影子里,只要有片阴影就行,现在是黑夜,影子到处都是。不过这种事情不像传说的那么玄乎,什么奈瑟洛斯能在影子里跳跃啊,什么它们能短时间从活人和死人的世界之间穿行啊之类的。他们只是让自己的皮毛变成了和阴影里的东西一样的保护色,就像变色龙一样,只是更高级了一些,说是透明还是隐身还更接近。奈瑟洛斯的对手往往被这样的伪装所欺骗,让追击最好的机会付诸东流。他慢慢地走上前去,从一棵树的树干上拔下了自己的短飞刀,收进飞刀夹中,就算他能够看穿那怪物的伪装,奈瑟洛斯的奔跑速度也超过每小时50英里,直接追击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更何况他的奖品并不是幽影獒犬。 邓肯四周打量了一下,确保没有人看到了刚才那一幕,给手枪重新装上了一颗银弹,然后在刚才怪物逃走的方向蹲了下来。在黑夜里追踪血迹并不是那么容易,即便有他这样的眼睛也不行,受过专门捕猎训练的狗才可以——这一点倒是不需要他和他的能力就能办到了。不过他现在没有狗,也不知道什么狗有胆子追击幽影獒犬,它们在这样的怪物面前一向只能哀哀低叫,把尾巴缩起来,而且血迹依然会受到干扰,尤其是在这山里有小溪的话。监察官从小包里掏出一把晒干的药草,有着晒干的粉红色的圆锥形小花和宽大黄色的叶子,卷起来用燧石点燃,药草很快冒出大股白色的浓烟,伴随着一股好像混杂了炭火气味的蜂蜜的甜香,在缭绕的烟雾中,邓肯橘黄色的瞳孔缩小了,一些烟雾很快地转变成同样的橘黄色,那是他涂到打在奈瑟洛斯身上的子弹,还有他的短飞刀上的药膏留下的气味,这种东西会跟草药发出的烟雾起反应,一路延伸到树林深处。为了这颗追踪的子弹,他得喝下毒药才能靠得这么近,确保万无一失,监察官并不想让时间过得太久。 “来吧,乖狗狗,好好带路,带我去找到你的主人。”他低声道,一手握紧了手枪。 即便没有其他药物的帮助,邓肯的脚程也很快——当然只是相对人类的角度而言,所以这个特质几乎没有一点用处,他很少需要追赶人类,或是逃离追赶,女皇区那次倒霉透顶的追赶是在流了接近2升血液的情况下,一直到现在他都没怎么恢复过来,体质有些虚弱。而这种奇闻怪谈里的家伙,他还没遇到过比人跑得慢的哩。 山的东侧比较平缓,没有太多过高或是过密的树林只有一些小的丘陵,邓肯跟着怪物留下的踪迹,穿过森林,来到一片饱经蹂躏的空地,树木全部倒在地上,或者烧成焦炭,土地被踩得乱七八糟,上面仍旧留有奈瑟洛斯的巨大脚印。 “伯恩伍德军的一团步兵。”邓肯在看见一面折断了的旗帜时推测道,这里的树木并不全是被折断或是烧断的,有一些是被斧子砍倒的,空地的中心留有篝火的痕迹,凌乱的现场并不是只有刀剑和尸骨,还有一些衣物和像是没烧尽的毯子一样的东西。“他们是在露营的时候遭袭的,很可能是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一些灰烬里埋着被烧焦的骨头,是人,还有一些动物,大概是猪,“是运送补给的辎重队伍,可怜的家伙,见到幽影獒犬一定吓坏了,结果不小心点燃了火药桶。”碎片和灰土显示的两次爆炸的痕迹杀死了大多数人和动物,其余的则在逃进森林里后变成了奈瑟洛斯的美食。邓肯一向对普通的军队在面对怪物时没什么信心,只是没想到表现会如此惨不忍睹。 穿过森林,他就听到了水声,小溪的水面就没到了他的靴子上。影犬的血迹消失了,连燃烧的烟雾都一时间没有了反应。 “该死的。” 监察官诅咒道,奈瑟洛斯的智商很高,超过一般的动物,它懂得如何摆脱追踪,溪水会掩盖脚印和血迹,连气味都能盖住,这东西可能是往山上跑了——或者是山下,顺着溪水走,好摆脱可能的跟踪者。邓肯手中所剩的药草已经不多了,他不可能两面都去探查,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路。 就像投出一枚硬币似的,他竖起耳朵,听着山下林海摇动传来的沙沙的声音,然后再抬起头看着山顶,焚毁的祭坛的大火依旧没有熄灭,火光照亮了无云的夜空,烟雾掩蔽了天生了的星辰,邓肯做出了选择,从小溪中逆流而上,大步踩在水中溅出水花。 “如果你正在举行的仪式被打乱,有人冲进来搅得一团糟还想要你的命,你怎么做?”他自问自答道,“是尽可能快地突出重围下山?还是先找个地方躲藏起来?” 在沿着小溪奔行一小段距离后,几乎烧完的药草的烟雾终于再次显出了微弱的橘黄色,缭绕的烟雾引向了一处被藤蔓盖得严严实实的地面,拨开植物和藤蔓之后,下面露出了一个深不见底的洞穴,天然形成的暗坑。邓肯抓住藤蔓,试了试它的韧性,他没有带任何绳索,也不太想使用身上唯一剩下的一点“夜爬者”药剂,藤蔓一路垂下,最底下的石壁上波光粼粼,但在犹豫要不要在没有测定深度之前就跳进下面的水潭,以及到底在闭气游多久才能出来时,他注意到藤蔓下去一半的岩壁上,有个很暗的满是青苔的平台。 监察官抱着一线希望,把手里的干草扔了下去,散落的叶子带着浓烟在洞穴里飞扬着,却只有平台上的变了色,就算是这次两边几乎一样重的硬币,他也赌对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黑暗的界限 邓肯停住了脚步,靠在洞壁上,在犹如动物肠道的狭长地洞里,低语声仿佛也能传到很远,他不敢冒险点起任何的光亮,因为亮光会把影子一直延伸到里面,监察官并不清楚里面有什么在等着他,地道里十分安静,他的耳边只传来滴水的声音,这些是地下水,他痛恨潮湿的洞穴,以及一切会让他想起海边岩洞的事物。 奈瑟洛斯可能在哪里正埋伏着,幽影獒犬行动的时候几乎一点声音也不会出,邓肯也怀疑这只怪物其实伤得并没有表现的那么重。影犬天生能够在完全无光的黑暗中行动,而他不行,为了不暴露自己,现在只能摸索着墙壁,用耳朵代替眼睛行进,洞穴里简直是一片墨黑,外面的星光在走了一小会以后就不起任何用处了。他还有更多的“星光”药剂吗?(注1:一种能够强化微光视觉的药剂,是监察官的标配药物之一)监察官在黑暗中摸索着自己的小包,每种不同的药剂都特意用不同形状的瓶瓶罐罐装起来,就是为了不需要眼睛也找得到,他的手翻动着,耳朵同时注意任何可疑的动静,然后忍不住咒骂了一句。 在明知道很可能有夜间行动的情况下,他依然忘记携带这种药剂了。邓肯让后背贴上墙壁,他不害怕黑暗,但黑暗里有其他东西在等着他的时候例外,最坏的情况甚至包括一个大洞,下面是深不见底的水潭,尽管这样的水潭应该不会钻出阿克拉·奥托维亚(注2:是一种外形类似海葵但其实是水蛭的远古深海生物,多居住在阴寒潮湿的海底洞穴中)这种东西,但也足够让他的脸因为厌恶而扭曲了。 一阵嚎叫声从洞穴的深处传了过来,整个洞壁都在发生微微的颤动,这是奈瑟洛斯的声音,听起来距离这里并不太远,语气里饱含着濒死的痛苦,但也可能是虚张声势,邓肯将手枪举起架在横放的左手上前进,掌心里藏了一个小瓶,瓶子里面装着黄磷,硝石粉和镁粉,他还有一招,不过只能在奈瑟洛斯冲上来的时候用,而且也只有一次。 在他举着枪走过洞穴的一个反曲弯的时候,便一如预期地遭到了袭击,但不是来自奈瑟洛斯的。 匕首挥向他的面门,在用耳朵感觉到风声和脚步声的一刻,邓肯便抬起手用枪身招架住了这一击。对方很迅速而且熟练地翻了一下手腕把枪夺走,但招呼他的便是重重的拳击,监察官握紧拳头,一拳砸在他的胃上,另一拳打在脸上,袭击者发出一声吃痛的闷哼,但也回敬了一脚。邓肯被踢到弯曲处的洞壁上,拉开了两个人的距离,他看不到对方的样子,但却能以本能感觉到枪口举了起来,对准自己。 这一切仿佛是烙印在血液中和神经里的一样,那只持枪的手刚刚扣紧扳机,一柄短飞刀就扎进了手腕,从挠骨那一侧刺进去,刺穿了指伸屈肌腱,袭击者发出一声尖厉的惨叫。邓肯却连半口喘息的机会都不给对手,一跃而上用膝盖猛撞对方的前胸将他扑倒,拔出的匕首一直抵到他的咽喉。 “等等,等等!”袭击者情急之下大叫道。 “安静。”监察官说道,这声音听起来是个男性,年轻,语调有些熟悉,个头也不太高,他本来打算直接干净利落地处决掉这个家伙,以免惊动洞穴里面里面可能的其他人,“你有五个数的时间。” “我记得你,我认得你是谁。”男人感觉匕首的刃锋在缓慢地渗透进自己的肌肤,急忙说道。 “三个数。”邓肯的手在这个人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什么。 “我是克雷格,安纳西塔人,我们见过!该死的,不我不是在说你。” “安静点。谁派你来的。” “柯克维尔(注3:伯恩伍德公国首府)的大主教,指引者教会伯恩伍德分部,行行好吧!” 这个时候,邓肯似乎已经摸到了他需要的东西,他用膝盖抵住男子的咽喉,把匕首插进一边的土壤里,然后拿出刚才搜到的一个小小的白色条状物向匕首的刀刃擦过去,切掉了其中一端,另一只手抓起对方的斗篷,把两个人都盖住,在斗篷里冒出一阵烟雾和被掩盖的火光,在微弱,只有一个小点的火绳的照耀下,邓肯确认了面前这个人的样子,就是克雷格,雇佣兵里的那个诗人。 克雷格陡然感觉到压得他几乎窒息的重量和膝盖一起挪开了,他咳嗽着,挣扎着喘息,接着马上两只手就捂住了他的嘴,一只是他自己的。 “你不应该装作赛普雷人。”邓肯吹熄火绳,一边倾听着来自洞穴里的动静,一边捂着诗人的嘴,等到咳嗽声消下去了才抬起手,“车队里有不少来自塔兰伊斯的人,你的口音不对。” “什么时候一个安纳西塔人也能评论其他人的口音了?” “小声点。”邓肯警告道,“如果你不是教会的人,身上也正好没带黎明旅者的银色徽章的话,早就是死人一具了——但你的确不应该带那种东西,也不该声明身份。” 诗人坐了起来,摸着脖子,“我别无选择。” “万一我是紫晶教团的人呢?” “一样是死路一条,我总得赌一次,赢或者输,像是扔硬币一样。” 邓肯点点头,他喜欢这个比喻,“柯克维尔分部的,黎明旅者?” “无此荣幸,只是干点杂活,跑跑腿。” “监察官。”邓肯站了起来,再一次确认洞穴另一头没有任何动静,把手递给了诗人,克雷格首先地伸出左手,接着便因为手腕上残留着的飞刀而抖了一下,换了一只手,“伙计,瞧瞧你对我干了些什么。”他抱怨道。 “别乱动就不会多流血。你在这里干什么?” “我猜,和你的目的一样?” “从公国来的?为什么要隐藏身份?主教大人怀疑公爵这次行动的动机吗?” “我无权说出来,再说我也不知道,你懂的,老兄。”克雷格回答,“现在也不是时候。” 邓肯点点头,表示同意,“我在洞口发现脚印,新鲜的,紧跟在奈瑟洛斯之后。”他问道,“你是怎么跟上那只影犬的?” “事实上我先发现的洞口,然后才看到这个大家伙跑进来。” “怎么藏身的?” “鼠尾草,迷迭香和碾碎的苜蓿汁做的药膏,野生动物讨厌刺激的气味,洞穴里有些侧洞适合隐藏。” 监察官耸了耸鼻子,诗人身上的确发出一种很重的气味,这是他包里带着的另一种驱退野生动物的药膏的气味,似乎还放了薄荷,他现在已经基本完全相信克雷格的说辞,把目光朝向远方,不再戒备他。 “简直是给肉食放调味料,奈瑟洛斯大概不喜欢刺激性的食物,影犬不是动物,驱退的药膏没什么用。”他说,“如果它还有任何余裕的话,应该早就把你的肠子扯出5英尺远了——这是好事。” “这是好事吗??”克雷格抓着自己流血不止的手腕,一边在找紧急包扎用的绷带,一边抗议道。“是啊,当然是,我得感谢干这份活以来第一次受伤是自己人打的,虽然痛但是不会送命对吧,多深刻的一课,谢了。” “小声点,不是在说你。”邓肯无视他的讽刺,他得继续前进了,“以前曾经跟教团的人交过手吗?” 诗人摇摇头。 “在这里等着,最好自己找路出去,不要大呼小叫。”监察官弯下腰,在地上摸索着刚才冲突中掉落的小瓶,把匕首收回腰间,检视了一下自己还剩下的三把飞刀,手枪上多了一道匕首的伤痕,幸好似乎还能击发,“交出来。”他走向克雷格,伸出一只手。 “什么?” “夜枭药剂,我不可能点着火绳进去跟奈瑟洛斯对抗。”(注4:就是前文提到的夜间视物用的药剂。) 这个天然形成的洞穴大得惊人,火光也照不到它的穹顶和四壁,滴水声就是从这里传出来,水珠从四壁落下来,在洞底汇聚成一个很浅的池子,火光来自一盏昏暗的油灯,是从洞中间的一块突出的岩石上发出来,像是漆黑深海中的一个孤岛一样。 一个男人坐在岩石顶端,花白的头发几乎都已经秃了,穿着一身长袍,一个类似“欧米伽”的字母用银线缝在上面,在他的身边放着像是行囊一样的袋子,血迹和烟熏火燎的痕迹画花了他的脸和袍子,奈瑟洛斯卧在他的脚下,血液把岩石的表面和男人的靴子都染黑了,一直流进下面的水池里,影犬发出微弱的呼吸声,背上的水晶碎片反射出诡异的光线,一人一狗都显得无比疲倦。 洞穴一边的入口传来了细微的声音,像是靴子踢动小石头的动静,奈瑟洛斯抬起头,警觉地耸着鼻子,低吼了一声,但它也只剩这样的力气,花白头发的男子抬起头,用手抚摸了一下虚弱的幽影獒犬的头。 “谁在那里?” 黑暗里没有传来任何回答,男子叹了口气。 “现身吧,奈瑟洛斯闻到你了,但它的血已经变成白银了,你面对的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可怜老人,没人再能做些什么事。” 邓肯依旧不说话,他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幽影獒犬的身上,在观察它到底是不是像是男子宣称的一样无法行动,影犬又吼叫了一声,但还是动都不动,他才放心地往前走,来到光芒的边缘,手臂伸直,枪口一直对准着男子。 “你是谁?” “你就是‘女巫’?”监察官反问道,同时抖了抖手上的枪,男子退了几步,离开幽影獒犬的身边,双手平举,掌心向外。 “我既不是‘女’也不是‘巫’。”男子面容疲倦地回答,“我是这个失败的仪式的负责人,伟大真神的卑微仆人。他施用神迹而不是巫术。” “对我来说这两者差别不大。”邓肯嘲讽道。“那看来神没保佑你们。” “这跟神的意志无关。” “祭品——那具尸体是谁?” “我听不懂你的话。” “少跟我打马虎眼。”邓肯的脸沉了下来,嘶声道,“只有血亲才能在祖辈的土地上召唤出‘贵族的梦魇’,这条奈瑟洛斯是雌性的,献祭者到底是谁?你们从哪里抢来的?” 祭司重重地叹了口气。 “赛普雷,从首都运过来的,据说是提尔斯兰来的人质,那个女孩来的时候我们并没敢问太多,‘上面’特意要求的。” 邓肯好像已经明白了什么。 “哪个家族?” “她来的时候只穿一身素衣,神志不清,那些‘使者’对她下了不少药,”祭司想着什么,眼神看着对准自己的枪口,“但她带了一个米恩娣家族的徽章。” “那么,问我刚才那些话的是什么人?”看到邓肯开始沉默,男子试探道,“你是那些伪神——我是说,教会的人吗?” 邓肯没回答,他的表情显示他正在思考其他的事情。 “你是黎明旅者吗?”祭司又问道,向前走了一步,身边的奈瑟洛斯有气无力地哼了一声,男子把手放在影犬的脖颈上,“是你杀了它吗,只凭区区一具肉体凡躯?” “凡夫俗子而已,”邓肯冷漠地回答,“黎明旅者也不过是信仰狂热的血肉之躯,只是你们准备的这套实在太过时了,早在千骑时代,‘贵族噩梦’就已经开始有记载,到现在至少过了几百年了,紫晶教团的人都是地里挖出来的吗?” “但它有用。” “对一般人也许是,对一般的军队也许是,该死,对付公爵的贴身警卫来说也也许是。”监察官哼了一声,“但这不代表没人能对付它,有人研究过,尤其像是贵族这些有钱又有闲又害怕‘无处不在的幽影魔犬’的人,并且这方法并不是很难——很贵,但不是很难。” “能做到这样的人又有多少呢?” “很少,但见鬼,对付利维坦(注4:指的是科尔特兹巨蜥的外号)和奥托维亚也是这么一套,只是用量大小而已,你们应该真的召出一只科尔特兹巨蜥,那样还难对付一些——比起这个,你们更应该清楚这么大张旗鼓会招来教会的注意的。” 这回轮到老祭司不说话了。 “你们打算放出消息,等米兰德带兵来清缴的时候就让奈瑟洛斯杀掉他?幽影獒犬比起巨蜥来说虽然差了点,但更适合暗杀和伏击,米兰德不会想到这是对着他来的,但那之后呢?伯恩伍德公国的主人虽然不算年轻了,也没有继承人——不过他还有那一大家子呢,夺取公国可不是那么容易。” 对方依旧阴沉着脸。 “你们到底在打算什么?” “真相!”祭司突然伸开手,大吼道,邓肯的眼睛眯了起来,手指反射似得扣紧了扳机,影犬再次发出一声威胁似的低吼,气氛紧张了起来。“和了解它的机会!” “几百年了,自人类在这个世界诞生起,从混混沌沌到秩序建立起来,人们从生到死,世界日出日落,却从没有人问过自己从何而来,而又为何在此,不是吗?” “我从没想到教团还会出哲学家。” “你只是愚钝到不会去想而已,或是把太阳升起,生老病死一类的事物习以为常,但从不会去思考到底是为什么”男子的手再次抚摸着奈瑟洛斯的颈子,“看看这些生物,他们匀称的肌肉,聪明的才智,灵活的行动能力,他们是真实存在的,比我们的历史都要长,再看看我们——愚蠢,笨拙的两足生物,既没有锋利的武器也没有坚硬的甲壳,皮肤柔软,智力有限,寿命更是短的出奇,你不觉得人类才是像老鼠一样的低等生物吗?你不觉得像幽影獒犬和利维坦这样的生物才该支配这个世界吗? “也许吧,但老鼠可是这世界上数量最多的生物。”邓肯提醒道,“你所谓的低等生物虽然不是最强大的,但却是适应能力最好的,无论高耸山间还是幽深林地都能存活下来,他们能利用环境,而不是受限于环境,这才是他们最强大的能力。” “那么到底是谁设计了人类呢?又是谁让我们如此弱小呢?看看我们,贝壳有硬壳,狮子有尖牙利齿,狼群有速度,豪猪有尖刺,都是予以保护自己的方式,我们有什么?你已经看到过遇到奈瑟洛斯的人的下场了吧,在这种生物面前我们就是猪羊,一堆死肉,甚至连保护自己的手段都没有。” “这堆死肉现在统治了世界,这堆死肉中的一个——你,现在还能考虑到这种没事找事一样的问题,而不是像其他有角的,有壳的,有爪子的东西似的整天在担忧自己下一顿的问题。” “你从没想过为什么会这样吗?” “我猜。”监察官的语气带着讽刺,“是因为我们被指引了?是神的选民。” 出乎他意料的是,祭司反而赞许地点了点头。 “是的,我们的确是被指引了,被选中了,然而却不是你们宣称的那个伪神,这个世界留有浩如烟海般尚未解决的问题,包括到底是谁统治着它——你以为是人类?那只是你眼光所及的部分,云层之上,雪山之巅,广阔水域,阴暗深海,幽深地下,那些都是你认为的地盘吗?那里有些什么东西?到底是谁在统治着那里,为何骄阳每次钻出海底,又在夜色降临时沉入地下?这些都是指引者和你们的教会告诉过你们的吗?” “让我来告诉你吧。”男子继续大声道,“这些真相其实真神已经引导过我们了,一切的答案都告诉我们了,摆在那里,如日光般闪亮,但我们拥有的这幅身躯太过卑劣,我们的智力太过低下,无论灵力还是理解能力都差的可悲,你说老鼠能活下来,但是老鼠能突破自己思维的局限,取得对自己的理解吗?不能,它们只能可悲地遵循自己的命运,所以,要想真正成为被引导的选民,必须要对自己进行升华,放弃所有肉体上软弱的部分。” “这个家伙开始让我有点毛骨悚然了”邓肯自言自语道,他向来就没喜欢过宗教狂热分子,不管是教会还是紫晶教团,还是什么地方的。 “那也是你说的升华吗?”他指着奈瑟洛斯背上刺穿出来的水晶碎片,脸上充满了厌恶,“你变种了它,口口声声地说这种生物完美,但你还是用你们的仪式让它变了异。” “完美只是相对而言的,在神的眼里,我们认为完美的东西一样是瑕疵百出——如果真有东西能够达到‘完美’,那么我们也不会再是他的选民了,束缚在固有的形态本身就是最大的瑕疵,为什么生物就只有四条腿和一条尾巴?任何常理在真理的面前都是不应存在的束缚,抛去这些束缚,你才能超脱它,只有超脱所有的束缚,你有真的有资格听懂神明的声音,接受他的‘指引’,那才是关于所有一切的大奥无疆。” “即便如此我还是不想见到任何的奈瑟洛斯,四条腿的都不想见到。”监察官反驳道,“更别提六条腿,两条尾巴,也许还有三个脑袋?不,你们这些疯子,到此为止。世界的真相?秘密?升华?这些都是空洞的字眼,我喜欢有条界限存在,虽然我不喜欢决定自己站在哪边,但有条界限比一团混沌要好得多,界限的那边究竟是不是一切秘密的答案?我不关心,该死的,我才不要放弃自己现在的样子去追求什么真相?” “哪怕连一个机会都不给吗?” “想都别想。” “所以你们就是这样,愚不可及。”祭司的语气也变得恶狠狠的,“你们面前曾有了解一切的机会,然而你们懦弱,目光短浅,哪怕接受这幅躯壳永远的惩罚,一辈子懵然无知下去,也不肯稍微追求一下未知的事物,哪怕它可能仅仅通过治愈一个疾病的机会拯救上万人,你们却烧死得了瘟疫的病人,将研究它的医生捆上火刑台。你们这些伪神的教会和他们的走狗不仅愚蠢,还甚至阻碍任何对新事物的尝试,成为一切进步的绊脚石。”他越说越激动,走上一步,邓肯晃动了一下手枪的击锤发出声音以示警告,但祭司面无惧色。 “你以为我怕死吗?” “我还有一个问题。”监察官回答,身穿长袍的男子发出大笑。 “有个女巫,叫做拉维莉,是你们教团里的。”他的语气却好像有些很不情愿,“爱穿一身红袍,杏仁形状的瞳孔,黄眼睛,你知道她吗?” “以及一头火红的长发!” “这就是没用的细节了。”邓肯的语气听起来想要避开这个话题,但又像是十分关注的样子,“她在哪里?” “她曾经在因厄尔的索诺姆,那是几个月之前,之后就听说她北上了,我听说她是要去塔塔利亚的哪个地方。” “瓦列格马。”邓肯说道,好像是说给自己听的,“但她不在那里,消息走漏了。” 然而老祭司依然清楚地听到了,他发出一阵令人不快的笑声,好像鼹鼠磨牙的声音一样。 “而我则知道你是谁了,爪蹼峡那件事在紫晶教团内部可是传得人尽皆知,我听说在那次教会的行动里,有一个人被他们放走,带着全部伪神走狗被砍下来的人手,作为给教会展示的插手他们事情的下场——” “住嘴。”监察官的语气陡然间锐利而冰冷。 但他也同时发现,本来一直蜷缩在祭司脚下,只能哀哀呻吟的奈瑟洛斯早就不再发出声音了,也一动不动,这很不正常,邓肯凭经验认定,即便受了如此重的伤,幽影獒犬也不会就这么死去,接着,在他的注视下,奈瑟洛斯巨大的身躯陡然化为一阵烟尘和黑雾,祭司发出歇斯底里的大笑声,从袍子的袖口里抖落了一些紫色水晶的碎屑,在空中挥洒而下,像灰尘一样落到地上。监察官反射性地转过半个身子,掌心装着白磷和镁粉的小瓶露了出来,双眼爆发出橘黄色的光芒。 就在这同时,本来应该一直趴在地上的幽影獒犬从潜伏的洞壁上一跃而下,扑向他的咽喉。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克雷格来到洞穴的出口处,在通向山崖顶部的立足处等待着,并不急着马上爬上去,藏身处幽静隐秘,即便搜山的队伍经过上面也不太容易发现这里,他就地坐了下来,总算可以在有光线的情况下处理自己的伤势,尽管只是月光,再加上他点燃的火绳。 诗人拿出一个圆形的小铁盒和一个玻璃瓶,铁盒里装着一些粉末,是由白芷的根,马兜铃的茎,猪牙皂的皂荚和黄花烟叶磨碎成粉的,还加了少许的薄荷和龙涎香,他喜欢薄荷的气味。克雷格首先用小指蘸了一些粉末,然后塞进鼻孔里深深地吸了一口,药粉让他精神一振,打了个喷嚏,接下来就开始把手臂上用作绷带的破布扯掉,玻璃瓶里的是小蓟,艾叶和白茅之类的止血药,他还预备了一些人心果的树胶备用,血流的并不多,只是这一击险些把他左手的几根筋打断了。在包扎好伤口以后,诗人就一边等待着,一边把玩着手里的药粉。 时间也许过得有点久了——其实大约只有一刻钟的时间,他手里白沙做成的小沙漏倒了一遍,突然,奈瑟洛斯的怒吼就从洞口往外传了出来,这声音让诗人不由得抖了一下,洞穴中从里面到外面迅速亮了一下,好像突然一个闪电从洞里打了出来,接着就是雷声。 几秒钟以后,克雷格才意识到那是枪声,但接下来就没有什么声音传出来了,他慢慢拾起了自己的手枪,用不灵便的左手握住枪身,重新倒进火药,装上子弹,把撞坏了的燧石换掉,紧张地盯着入口处。 之后又过了许久,大概沙漏又倒了两遍,洞口才响起了脚步声。 如果他依旧像是上次那样紧张和神经过敏的话,邓肯就没命了——邓肯·布莱迪在之后开玩笑地评价道——不过这一次,在踉跄的脚步中,监察官缓慢地走出了洞口,脸色白的吓人,左手提着一个灰色的袋子,而右手则抓住一块布,捂住自己的后颈,身上剩下的三把飞刀全都不见了,只剩下一把匕首用细绳系在手腕上。看到诗人的时候,邓肯就双膝一软,跪了下来。 克雷格奔上去,注意到邓肯的右手指缝里还在渗出血,那条似乎是从衣服上撕下来的布已经湿透了,他费了好大力气想要掰开手指,但监察官盯着他,纹丝不动。 “拜托,伙计,冷静一点,放松下来,让我看看伤势。” 邓肯这才松开手,在他松开手的瞬间,小小的血泉就像是切开了的水果里的汁液一样喷了出来,诗人急忙用自己的手再把伤口捂上,然后才去查看伤势。 邓肯听到他松了一口气。 “放轻松,伙计,没有伤到要害。不是动脉,只是些皮肉伤,懂吗,皮肉伤,我这就给你止血。” 克雷格打开监察官腰上的小包,翻找着止血的药物,他得一边捂住伤口,一边用一个很不舒服的姿势翻动里面的东西,一直折腾了好久也徒劳无功,里面的小瓶子掉了一地,最后他才突然想起来自己的止血药就放在身后,和铁盒子里的药粉放在一起,便咒骂了一句,转身把药瓶翻找了过来。 “诗人们都说:‘足够让你意识到人生苦短了’”,处理好伤口后,克雷格递给邓肯一块还算干净的布,好让他擦掉脸上的血迹。 “的确。”监察官回答,“我以为你就是诗人呢。” “我曾经是,然后我找了这份倒霉的活计,他们给了你多少钱干这种烂事?” “比在‘雾海孤帆’请一个高级妓女要便宜多了。但比女皇区的一条人命要贵。” “我猜得到,在女皇区那里有熟人?”克雷格问道,但邓肯没有回答,“不过我得老实说,那可比这年头在白骨森林混的诗人要多。” 他们一边聊着天,一边坐在洞口突出的地方,从这里顺着蔓藤爬上地面是个很消耗体力的活,夜晚距离过去还有一段时间,谁都不怎么急。 “那女孩到底是谁?”邓肯问道,失血让他的眼皮沉重,表情无比疲惫,“为什么她会跟伯恩伍德家族的直系血脉挂上关系?” 克雷格一开始没有说话,眼睛也看向远方,也许是在酝酿自己要说的东西。他拿出自己的圆铁盒递了过去,“不错的东西,我父母从穆尔塔米德的一个商人那里弄来的配方。” 邓肯拈了一点,看着药粉的质地,试探性地闻了闻,然后吸进鼻腔,重重地打了个喷嚏,“这东西好野。”他说,接着又是一个喷嚏,“现在我相信你是从南方来的了。” “你其实也不是安纳西塔人,我说的没错吧?我父母做生意的年代,商人们都在用塔伦尔币(注1:安纳西塔和穆尔塔米德地区在帝国建立之前使用的货币,现在已经被禁止使用。)”克雷格说,“他们专门经营这样的鼻烟,在战前甚至有了片小产业,小有名气,甚至买了个小岛上的庄园,那时候我的生活还算富裕,我能进贵族学校,学习打扮和玩女人,尤其是安纳西塔来的浪荡货。” “发生了什么事?” “战争爆发时,我们准备一起去岛上避难,我父母结伴先到岛上去做搬家的准备,我听说一艘帝国的战舰正好经过了那里,就是这样,我变成了孤儿。” 邓肯点了点头,这种事在战争期间太常见了,“真是倒霉。” “是啊,倒霉透顶。” 两个人沉默了一会,是监察官打破了沉默,“来说正事吧。” “你还记得在我们进入公国的那天晚上,我讲的一个有关米兰德·伯恩伍德的故事吗?”诗人问道。 “嗯。” “那就好办了,不然的话我得重头讲一遍,给你铺垫一下。你还记得公爵带兵入侵提尔斯兰的年代?那个倒霉的佣兵队长?以及公爵的军规?” “简短版本就好。” “尽管放心。”克雷格说道,双手交叉起来,“在那样的军规下,伯恩伍德军队犹如青色的瘟疫,一路长驱直入提尔斯兰内部,‘科尔特兹巨蜥’行进过的道路上,骸骨之树成排地林立起来,米兰德根本就没打算过将提尔斯兰据为己有,他加入伊萨娜女皇的战争的目的是掠夺和惩戒,而不是扩张,在烧毁城镇,制造伤亡的速度上,任何已知的怪物,恶灵还是什么都比不上公爵残忍的军队。” “我说的是简短版本。” “这就是最精简的版本了!故事总得有个开头,必要的时候也得有修饰呀?总之,在攻下一座叫做耶萨尼温卡的城后,公爵的手下抢掠了整座城市,给他送上了一件战利品——一位贵族夫人,是个少见的美女,她丈夫是耶萨尼温卡伯爵,本地的领主,无疑在本地的守备力量被击溃的时候就自己逃走了,连家人都顾不上。那女子的样貌太惊人了,简直是诗人和众神的宠儿一样,所以没像其他人一样被士兵糟蹋掉,军官把她洗干净了,打扮的整整齐齐地送进了米兰德的帐篷。” 诗人暂停了一下,吸了一口鼻烟。 “大家都以为米兰德会玩个两天,然后就把她吊上骸骨之树,甚至可能直接就把她处死了,他一向那样,石头都没他硬心肠,巨蜥都更有情感,也难怪他几个儿子都恨他,但没想到米兰德居然爱上那个女人了,他像公主一样待她,从来没人见过他做过这种事,大家都说那个女人有魔力,总之,伯爵夫人一直活到了战争结束,公爵甚至将她送还了回去,当然,她在米兰德的帐篷里住了个把月回去就怀孕了,是个女孩。” “是个女孩。”邓肯语气低沉地重复道。 “提尔斯兰打了败仗,她的丈夫也只能在这事上吃哑巴亏,在那以后,知道这些事情原委的人就没剩几个,战死或者突然就意外死亡了,如果那么人尽皆知的话,他的军规怎么办?当然,我说的这些事情,并不只是因为我是个知道很多的诗人,还因为我是个监察官,懂吗?没有教会庇护,又知道太多的诗人会很快在‘白骨森林’消失掉。” “那个家族的名字叫什么?”邓肯无力地问道,他看起来已经无法要求克雷格说重点了,镇痛剂正在生效,是会让他肌肉松弛的那种。 “米恩娣家族,在阿尔布雷希特一世的时代还算是有些影响力的提尔斯兰贵族,伯爵等级,耶萨尼温卡那个时代也是提尔斯兰最富裕的领地之一,当然那都是战前的事了,这个地名在战后就变成了历史,归功于伯恩伍德军队,这个家族也就彻底衰落了,我听说他们将子女送去当人质,这样可以减少抚养他们的压力。” “公爵知道教团的这场仪式里有他的私生女吗?” “哦,他当然知道,要不然他那么大动静干嘛?剿灭一小撮在帝国里臭名昭著的邪教分子需要亲自动手吗?你不会真以为米兰德相信那些关于利维坦的鬼扯吧?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可能是他手下的线人,甚至可能就是紫晶教团的人写的,想诱他上钩。知道那年头这件事的人寥寥无几,也正是这样,柯克维尔的教会才注意到这件事,他们派了我,具有传奇色彩的诗人,同时也是无所不晓的情报官克雷格·雷德法斯特来调查这件事。” “米兰德相信了?”邓肯不理会他的自吹自擂,“就凭一封信?” “应该还有其他的凭证,无疑对于公爵来说足够了,这也是我要加入这次远征,秘密调查的原因。” “教会不信任公爵吗?” “嗤。”克雷格喷了一口鼻息,把刚刚塞进鼻腔的鼻烟粉末都喷了出来,“他们什么时候信任过?就凭女皇平叛时跟公爵订立的蛇鼠一窝的同盟,连帝国都不信任米兰德·伯恩伍德。他曾经有三个儿子,但都因为各种原因,叛乱,疾病死了,还有一个是被帝国人砍了头,只因为他娶了阿尔布雷希特一世的小女儿,才8岁,懂吗?这就让他的继承优先权高于女皇陛下了。你想想看作为父亲和可能的皇亲国戚的公爵会怎么想?” “在他最后一个儿子和妻子一起病死在‘猩红少女’以后(注2:指的是据此时四年前的一场席卷了提尔斯兰和伯恩伍德的大瘟疫,病死者的身上会起猩红色的疱疹,疱疹集合在一起酷似少女的全身像因此得名,很多人相信此次瘟疫是由哈兹维亚的车队带来,甚至有人传言瘟疫是由女巫们诅咒所致,此传言引发了伯恩伍德公国大规模的猎巫行动),公爵就只剩这个私生女了,但他却不能相认,不然不止那女孩会失去米恩娣的继承权,在伯恩伍德公国也没人会承认她的继承权,米兰德的权势是依靠入赘他妻子的威尔玛特家族才得以发迹的(注3:伯恩伍德公国豪族。公国势力最大的家族,也是公爵的实际所属家族),他那一大家子可不会放任他做这种事情。如果米兰德一死,又没有后继者,猜猜谁将继承他的位置?威尔玛特可是坐享其成。” “但老家伙也有自己的如意算盘呢,他要依靠这个私生女在两次战争里已经千疮百孔的提尔斯兰培育自己的势力,米恩娣家族衰落了,所以谁也不能阻止他,以伯恩伍德的财力和人力扶持米恩娣崛起,最后摘果子的你猜是谁?到时凭着提尔斯兰的力量慑服威尔玛特们,再谁都不知道那以后他怎么打算。米兰德甚至冒险自己借着朝觐女皇的名义进塔兰伊斯,只为看望这个姑娘——喂?” “喂,你在听吗?” “喂!别死啊??” 监察官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邓肯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上正下着雨,细小的雨滴打在他的脸上,从脖颈边上流下去,湿湿冷冷的,他感觉到颈部的伤口上似乎被包扎过了,还缝了针,他的头顶上只有阴冷的天空,云层不厚,但雨淅淅沥沥地,弄得他感觉到处都潮乎乎的,监察官能感觉到自己身上盖着毯子,好像是条马毛毯,十分硬,也差不多都湿透了。这里依旧不是少女香软的闺房,尽管实际上莉莉娅的住处堆满了干掉的药草,总是散发着一股奇怪的气味,但很干净整洁,至少很干燥。他想转过头,也想换个姿势,但全身酸痛的不得了,几乎动弹不得。 然后他的视野里出现了克雷格的脸。 “你醒啦?”诗人嘴边叼着一只细长的木制管子,大概小指那么粗,正在烧着什么东西,烟雾从他的鼻腔和嘴里冒出来,“好好躺着,别乱动,这马车上可没那么多地方给你活动。” 他吹了口烟雾到邓肯脸上,烟草和薄荷的味道熏得邓肯开始咳嗽。 “马车?” “你不记得了吗?真见鬼。”克雷格说,“你不知道把你抬上地面费了我多少事,整个过程里你都跟死鱼一样——我甚至还以为你真的死了,幸亏我的烟草商爸妈还是教会我一些基本的草药知识,你得为此多付给我几个特雷米,这是劳务费,我说真的。” 邓肯又试着扭过头,他似乎的确感觉到自己被甩到了某辆马车上,也的确像条鱼一样,马车上也的确不止有他们,他想说话,但十分费力,“我的东西。” “都在这里,都在这里,一点也没落下,堆在一起了,你是不是应该先跟我道个谢?还是说你那些包裹才更重要?包袱里也没几个钱啊,我是说,我不是故意打开看的,但当时急忙算了。”他把烟管递到邓肯面前,“要抽吗?” 邓肯摇了摇头。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他尽力让语气平稳,连贯地问道。 “都两年了——我开玩笑的,还不到一天呢,现在刚到傍晚,山脉的天气变的就是快,昨天还一朵云彩都见不到呢,天一亮就下了整整一天雨。” “我们在哪?” “马车上,还有其他地方吗?——好啦别板着个脸,我知道你不是在问这个,我们在伯恩伍德军队设置的关卡前,既然清剿行动已经结束了,道路也就重新畅通了,老威利正在跟他们交涉,很快我们就可以离开这个鬼地方,想想看——见鬼,米兰德还没给我们说好的佣金呢,他可不能就这么蒙混过关。” 邓肯哼了一声,他不觉得公爵会按照约定支付酬金,即便是在这方面富有信誉的“科尔特兹巨蜥”,每人10艾斯玛是用来给杀掉巨蜥的酬劳,实际上则没有什么巨蜥,佣兵们也几乎全军覆没,只因为一头奈瑟洛斯,他猜测奈瑟洛斯可能更没那么值钱了,所以就算是守信的米兰德,顺利拿得到佣金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邓肯终于把头转了过来,看到车上还有一些其他人,大多都是山里撤出来的幸存的伤员,缺胳膊少腿的,就像他一样,更像他们身边的货物一样堆在一起,马车上到处血迹斑斑,臭气熏天,在这样的小雨里苍蝇也飞来飞去。能起得来的伤员就像克雷格一样靠在马车的车厢上,像他一样的那些则同样用马毛毯盖着,发出呻吟声。 突然,他听到一阵号角声,接着好像彩带一样的旗帜就飘扬着从远处靠近,在邓肯的眼里就像飞过来的一样,他认出其中黑色底色,镶银边青色的纹章,那是一棵树,树上累累地挂着果实,却没有树叶,每个果实都是一颗骷髅头,那就是米兰德·伯恩伍德的纹章。诗人探头看了一眼,低声叫了起来。 “见鬼,那老家伙来啦。” 监察官刚刚尝试着抬起头,就听见马蹄声和马匹的嘶叫声,在车厢壁上出现的不再是旗帜了,而是卫兵的上半身,骑在马上,手持长枪,戴着遮住眼睛的夏雷尔轻盔的伯恩伍德士兵们迅速包围了马车,就像包围猎物一样。随着一个无声的命令,所有人都掏出了簧轮手枪,枪口对着马车里的他们,伤员们全都惊恐了起来,但一动都不敢动,没人怀疑这些枪里面是否早就装好了子弹,因为米兰德的卫队时刻都子弹上膛。 接着,他就听到一个浑厚,苍老,带着容不得任何质疑的威严的声音。 “剩下的人都在这里了吗?” 另一个声音则很清楚,是老威利的,车队领袖的声音听起来前所未有的恭顺,“是的,公爵阁下,都在这座马车上了。” “唔。”那个声音发出一个十分具有特色的,很重的鼻音,“从来没想到会这么惨,让我跟他们说话。” “肃静!”马车周围的士官对车里的人大吼,所有的卫兵同时把身体在马上立得笔直。 那是邓肯·布莱迪第一次看到传说中的“科尔特兹巨蜥”,米兰德·伯恩伍德公爵,这个以无情闻名的男人虽然已经接近六十岁,但身材依旧十分高大,可能是居高临下而且穿着他那副黑色马克西米连式全身铠甲的缘故,公爵的身上配着青色,有着一枚拳头大小的白金家徽的绶带,从左肩一直斜到腹部,那据说是皇室为了表彰他在战争中的忠诚而特别打造的。米兰德的头发不多,和胡子一样刻意修剪的很短,只能看到一点点灰白色的头发茬,显得精神抖擞而且十分严厉,脸上的皱纹犹如小刀刻在大理石里一样坚硬,他有一个大大的鹰钩鼻,蓝色的眼睛锐利无比,公爵总是居高临下地对人说话,让人想起正在俯视猎物的秃鹰。 “稍息。”公爵骑着他的马一路遛到马车前,足以让他看见里面的所有人,他在开口前也用那令人感到不安的眼神把所有人都打量了一遍。这威严感把每个人都压得低下了头,不敢喘大气。 “我是米兰德·伯恩伍德,佣兵们,白骨森林的统治者和公爵,皇家海湾的守护者。这次对女巫和邪教团伙的剿灭行动受到皇室和教会的支持和祝福,我谨代表他们对你们表示感谢。” “皇室需要你们在这次清缴里提供服务,而我也在山上看到了你们的战斗,勇气可嘉。”米兰德顿了一下,用了一种像是补充似的语气,“唔打的不怎么样,但是勇气可嘉。” “经过如此的群策群力,清缴行动已经基本宣告成功,但——” 他拖了个长声,邓肯知道公爵想要说的真正内容就在下半句话。 “我付钱给你们,是要你们去猎杀科尔特兹巨蜥,你们没能完成任务。导致皇家军队因此遭受了重大伤亡。”他又换了补充式的语气,“尽管实际上并没有科尔特兹巨蜥,这目标对于你们来说也的确显得过度艰难,但,合约就是合约,你们接下了合约,就得要去完成它。” “女巫趁乱暂时逃脱了我们的掌控,还有那只邪教团体唤出的肮脏可憎的造物,我以公爵和贵族的身份的名义发誓,它们在伯恩伍德公国内得不到片刻安宁。至于你们,我不会支付你们约定的酬劳,但我也不会让你们空手而归,今天在这马车里的人都将获得议定价格五分之一的报偿,这件事到此为止,贝希摩斯山脉没有耸人听闻的利维坦巨兽,只有恶心的邪教的巫术和更恶心的谣言,在这以后我也不想听到有任何关于它的事情。如果我听到以后有人搬弄是非,我的人都是出色的猎手,而伯恩伍德公国里有的是树。” 米兰德伸出手,手下的士兵递上了一个沉甸甸的小口袋,他随手一丢扔在马车的地板上,就策马转身离开了,不一会,所有的士兵都呼啸而去,如一阵风似得。 克雷格长出了一口气,等人影都看不见了才愤愤然地开口。 “这个老王八蛋。” “他让我们走了,而且还付了钱。从这点来说你对他的指责有失公允。” “我知道,我只是你听到那个家伙怎么对我们说话了吗?简直是颐指气使。” “他是贵族,而我们是平民。”邓肯的语气满不在乎,他想耸耸肩,但身体不听使唤,“我见过更糟的雇主,只是我想不明白,为什么他要让雇佣兵却对付巨蜥,米兰德看起来不像傻瓜,他应该一开始就知道这是送死。” “因为他根本不相信这码事,谁会信呢?这个传言很有可能是教团放出来的,为了虚张声势,甚至可能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 “奈瑟洛斯。”邓肯表示同意,“他们是想杀了他。” “所以我才说这是个老王八蛋,如果巨蜥的事情是假的,是个骗局,那他就不用支付给我们的佣金,如果这是个什么陷阱,或者更耸人听闻的,真的有条利维坦趴在那里,反正死的也不会是他的人。” 诗人说着,越过邓肯爬了过去,从马车上捡起那个袋子,从里面倒出两枚金币,放在嘴里咬了一下,欢呼了起来,“是真的金币”,他满意地看着上面的牙印,“而且成色足够!两个艾斯玛!老天!只要不经过他那个混账财务官的手,也就没算白吃这趟苦。” “也许他本来打算给我们十个。” “哦,管它的,你的那份在这里,我说过了,我要留下一些作为救你一命的费用,这是一个艾斯玛,至于剩下的那个——”诗人用手指一弹,金币掉在监察官的鼻子前,发出震颤的响动,“作为劳烦你的补偿。” 邓肯看着他,动也不动。 “克雷格?” “干什么?我们说好的。” “把我的袋子拿来,就是我从洞穴里带出来的那个。” 诗人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把灰色的袋子拿了过来,袋子已经变得湿乎乎的,发出一股腥味,还有种黏黏腻腻的手感,他像是预感到里面是什么似的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里面是什么?” “幽影獒犬的心脏,可以磨碎了来做一些药比较值钱那种。”邓肯回答,“给你了,你把它拿回柯克维尔的教会,他们就知道你完成了任务,可能还会多给你一些报酬。” 克雷格·雷德法斯特毋庸置疑地是被震动了,感动,而且为自己刚才的所作所为十分惭愧,诗人低头看着自己右手里的金币,又看着无疑是那金币价值几倍的战利品,但贪心让他又有点舍不得。 “你之后打算怎么办?”为了转移尴尬,他问道。 “我会去北方,在离开贝希摩斯山脉以后就向西走。” “那你应该留着这东西。”克雷格露出可敬的肃然表情说,“你会需要钱的,老兄。” 邓肯活动了一下头颈,微微摇了摇头。 “我的旅程需要轻装行进,那心脏对我来说只是累赘,钱也是累赘,我本来就不是为了赏金才做这事的,拿去吧,最好以后换个工作。” 两个人又一次地陷入沉默,雨点大了一些,在车厢的木板上打出噼里啪啦的声音,诗人靠在厢璧上,依然保留着那严肃的表情,好像很有心事地看着手中因为血液和组织液而黏糊糊的袋子。 “你说,米兰德那个老家伙知道他女儿已经死了吗?” “按照他的说法的话是没有,女巫逃掉了。”邓肯的语气好像是从远方传来似的,他清楚只有他们两个知道真相,从幽影獒犬出现的那一刻起,这个故事就注定以悲剧收场,女孩早已回天乏术,“奈瑟洛斯并不是从哪里召唤出来的,它是通过献祭的仪式异变出来的,而那个献祭者”他看着克雷格手中的心脏,咽下了要说的话。“但米兰德还没有放弃希望,他应该如此必须如此,每一个父亲都会这样,连巨蜥都会有眼泪。”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一封信①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 莉莉娅,听我说。 我不太经常给你写信,我知道,这是我的错,你一直为这件事在喋喋不休,过去三年间连一封信都没有,过去几年间从来音信全无,我知道,我真的全都明白,只是我不擅长做这种事而已。 给一个女孩写信,这种事要怎么做? 我没有上等亚麻做的信纸,也没有能喷上去的香水,香水需要用麝香,乳香,薰衣草和幽谷百合这些药没有一种是我常用的,我也不是这个意思,不,像你这样的年纪应该收到洒满香水的信件,但不是我写来的。 总之,我有些话想说,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要用这种方式说给你听,而不是在热气腾腾的浴桶里或者软软的床上,或者对着散发香气的菜的时候,不是在你身边的时候,因为你每次都会对我大吼,而我一直想不到究竟我说错了什么。大概是因为从当兵开始我一直习惯于这么跟人说话。 原谅我很啰嗦,我只是想到哪里写到哪里。 我还记得我最初见到你的那天,那就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在白鸥海岸的小房子里,我在这以前从未听说过你,我甚至不知道你那时候已经没有了母亲。你懂的,洛菲斯从来不会提起你,监察官是没有家人的,在平时他们可能是马夫,裁缝,商人,佣兵,箍桶匠,教士,农民,任何平凡而无趣的身份,伴随着他们一点也不知情的家人,但在他们是监察官的时候就没有,洛菲斯如果还在的话就会解释说,这是为了保护你,我向你保证这是真的,并不是他不以你自豪。 再下一次就是7年前了,抱歉,我不应该提起那些事,但我想对你说的是,我那一年才22岁,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一位陡然出现,举目无亲的小女孩。那时你还没有我一半大,虽然我参加过帝国的军队,但没留下什么积蓄,受伤让我退役的很早,不是洛菲斯的话我恐怕现在正在流浪街头,跟那些残疾的老兵一起。当那些人带你来的时候,我脑海里只记住了他最后的话,我知道教会怎么处理监察官的关系人不,我不能说得太多,总之那就是我们见面时的事。 我真的很抱歉,莉莉娅,知道我几乎没能担负起任何养育你的责任,不管是从一位监护人还是兄长的角度,我做不到,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大多数时候我接到委托时都必须远远离开我们住的地方,每一次都是一场旷日持久的远行,只有这样的订单才会带给我们丰厚的酬劳,能够安全待在首都,而且在教会的庇护下需要钱,而且需要很多钱。我不知道你到底在想什么,遇见了什么事,有过什么烦恼,我也没办法去想,很多时候,只有心无旁骛,甚至冷酷无情才能在这份工作里活下来。 但老实说,这样让我感到安心,至少让我知道危险不是在你的身边,我们的卧榻之间,离你远远的。并不是我想要远离你,也不是像费尔南德说的,对你应付不来,我只是想要你不至于像我们一样以危险的行当维生,健康,平静,安宁地生活下去,最重要的是安全。 对不起,我知道这个想法听起来就很矛盾,我应该守在你的身边,看着你成长,婚嫁,至少在你的身边保护你的安全,“连陪伴都做不到,何谈保护呢?”我明白这个道理,但我不能带上你,也不能留在你的身边,也难怪你会对我大吼,对我的安排不满,费尔南德说我忽略了你的真实想法,他是对的,也不全对。我从来没想过你会以做一名监察官为人生目标,也尽全力祈祷那不是你真正的想法。 听我说,我知道你厌恶平凡的的生活,甚至可能不喜欢你父亲希望你去完成的学业,我同意你有权利去选择不甘平庸,充满冒险和未知的人生只是,这样的生活方式有很多,你可以成为一个探险家,或是士兵,或是航海家,而不需要选择这条路,它带来的东西不是你所想要的,监察官不像你想的一样是猎人和行侠仗义的侠客,我们既不是鹰也不是狼群,最多算是知更鸟,鹰翱翔天际,狼呼啸成群,知更鸟却只能叽叽喳喳叫几声,传个信,在危险面前只能尽全力保住自己的小命,不论付出何等代价,有多不择手段。我了解你,尤其是你对宗教的态度我心知肚明,我更害怕太多人知道。我在审判庭做事,这个机构就是专门用来找那些拥有这样的态度的人的,知道吗? 也许当我下一次回来,也许我们就能有更多的时间好好谈谈这些事情,耐心,不吵架地。你总是喜欢听我说那些所见所闻的事情,而我更希望能与你在下午温暖的阳台上,或是暴风雨后的清晨,一边品茗着浓茶,一边悠闲自得地讲,我不是个好的讲述者,所以我喜欢多花点时间。我有太多足够劝服你不要选择这条路的见闻了,也许我会写一些给你,如果我不赶时间的话。 在这段时间里,小心谨慎些,做个好女孩,塔兰伊斯并不是完全安全,我遇到过的一位监察官说的很有道理,最危险的怪物也危险不过人心,但至少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在充满着战乱的地区,而你在首都,感谢指引者的神。 也许我以后能就这样给你写一写信回去,如果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叫做信的话,感谢洛菲斯教导我各种草药知识,以及识字,我至少还能认得出自己写的是什么。我不清楚你是不是能收到在赛普雷公国之外,这里的道路,治安和邮政状况简直可以用悲惨来形容,你会经常看到邮差被杀死在路边,为了他们带的那些纸片吗?其实只是为了他们的靴子,在这种地方我就连睡觉也不会让剑离开手边,这也是我不想带你来的其中一个原因。 谁知道,也许一会以后我就会改主意,把这些信烧掉了,以免暴露我的身份,以及你的。 ———————————————————————————————————邓肯·布莱迪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找人,不找“麻烦” 监察官抬起头来,随即从蹲坐的地方站了起来。 这个可怜的身份不明的死者被撕成了几块,皮肤也被撕咬的面目全非,几乎分不清男女老少和身份,身上还有着刺鼻的气味,闻起来就像是唔,直白些说吧,就是穴婴的尿液,这种个头矮小,没有皮肤,像是没有发育完全的人类小孩一样的生物会在那些没有吃完的猎物尸体上排泄,靠尿液强烈的刺激性气味来屏退其他的食腐生物,这样穴婴就可以第二天大摇大摆地回来把它们的剩饭拖走。 在野外看见一具被穴婴分尸的受害者该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沼泽地的热情欢迎。”邓肯自问自答道,穴婴是塔塔利亚最常见的怪物,几乎和抓挠怪一样多,但没后者那么危险,也只有孤身在夜晚深入沼泽的人才会遇害,穴婴一般的猎物是单独的羊和鸡,就连牛也不是它们常会选择的目标,这些怪物就像是野狗一样,或者正确来说,它们在塔塔利亚的沼泽地里替代了野狗的角色,在路上遇到一个被野狗咬伤甚至咬死的人,又说明得了什么呢? “倒霉的家伙。” 邓肯曾经把尸体翻过来,在残存的衣服口袋里搜刮过可能留下的东西,什么都没有,穴婴不会收集钱币,信件这样的所有物,这说明在他之前另有一些“食腐生物”来过了,或者这整件不太寻常的捕猎就是一场谋杀,穴婴只是担任了毁灭证据的一部分工作而已。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即便巢穴就在附近,穴婴依然把食物扔在这里就逃走了。邓肯耸耸肩,他并不关心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真相如何。 不管是穴婴,抓挠怪,清道夫还是谋杀在塔塔利亚这个自治区和帝国的流放区里面都是太司空见惯的事情了,多到甚至不值得人去关心。 沼泽地的热情欢迎呗,还有什么。 现在他已经没有其他能为死者做的事情了,穴婴的巢穴虽然在不远处,但他一点也不想把那里清掉,一点用处也没有,这不是监察官来塔塔利亚的目的,而且就算他做了,很快穴婴又会筑起另外一个巢穴,它们只需要在沼泽地挖个泥坑,铺上稻草和烂树枝就完成了,这些生物像是苍蝇,又像是人类村庄的一种坏疽一样,驱之不尽赶之不绝。连村庄自己都懒得请人去清除它们,只是把这些家伙每次饕餮完一塌糊涂的现场清理一下就完了。 邓肯也打算这么干,或许有些学者,比如塔兰伊斯学院和白鸥海岸的学院的那些,会争论不休穴婴的来历,尤其是为什么只有塔塔利亚才有这种东西——甚至包括一些紫晶教团里那种神神秘秘的家伙,他们对这些怪物的来历恐怕更有求知欲和权威。但他两种都不是,也都不想当,监察官拿过一边的小铲子,开始挖起坑来,给这个不幸的家伙立一座浅坟。 一小会之后,他把目光移向远方的天边,北方的天空中的乌云一层一层的,好像鱼鳞一样叠在一起,好像一只趴在天上的巨兽一样,向他的方向压过来,在那道路蜿蜒的尽头,天边下面的地方,小镇的炊烟和灯火渐渐地被阴影盖上。邓肯知道那是布维里,从贝希摩斯山脉到达卡坦平原,再到达沼泽后遇到的第一座城镇,也是正式进入塔塔利亚的标志。吹来的风已经开始带着寒冷的湿气,从云层的运动速度来看,他必须得快了,不然,暴风雨就会在他的身上无情地扫过,哪里都别想干燥得了。 邓肯想了想,从身上取出一些东西,大多数是文件,还有一个指引者教会的徽记,包在一个亚麻布包裹里,扔进了还没有盖上土的浅坟中,和尸体放在一起,尸体上已经被倒上了脑虱的腺体液——这是一种同样刺激性的生物药液,也是他用来调配驱退动物的药膏的原料之一,穴婴不会再来骚扰这具尸体了,让他可以安全地把一些不想被人搜出来的东西藏在这座浅坟里。然后就用铁锹把坟墓用泥土封上。 “来吧,伙计。”邓肯把剩下的东西和铁锹一起塞进一匹栗红色马的腹袋中,挽起缰绳,低声道,这匹马是克雷格·雷德法斯特——小气,贪财的诗人和柯克维尔教会的监察官送给他的临别礼物,他得承认在这样的地方有一匹马比徒步行走要方便得多,尤其是荒郊野岭,不得不独自旅行的时候。虽然邓肯更担心他托付给诗人转交的信到底能不能送到,他觉得自己未免太相信这个家伙了,或许,一开始就不该写那种东西。 冰冰冷冷的风带着水汽打着他的脸庞,邓肯不由得蜷缩在了自己的斗篷中,足足住在这片无尽的沼泽和破碎的群岛三年的时间,也没让他习惯这里的气候。 闪电的光芒陡然连续闪了几下,把窗外和里面变成一阵耀眼的白,接着,还没来得及让人有所反应,巨响便让所有人的耳膜隐隐作痛,在接下来的一阵儿童的呼叫和低声的抱怨中,空气中传来了一股清冽的好像什么被烧焦了的气味。 “蝇头小事”旅店的酒保从趴着的吧台上醒过来,揉了揉眼睛,稍微回味了一下不怎么好的梦境,和刚才发生了什么,然后打了个哈欠便又趴下去,外面的雨下的很大,窗子的木板完全不能阻止雨水像瀑布一样往店里面灌,每个人都离得远远的,没人愿意靠近窗口,刚才太靠近旅店的雷也许打中了旅店之外不远处的牛棚,但没人愿意在这样的暴风雨里出去看看,除了牛的主人。布维里在这样的天气里又湿又冷,旅店里的客人们不得不披上更多的衣服,缩在火炉前犯懒,谁也不打算做些什么,或者说些什么东西。 接着,门就在这时候打开了,那个人从狂风暴雨中走进来,身上的水滴像是小溪一样,无论帽子,披风还是靴子都好像刚在瀑布里被洗过了一样,每个人都看着他,就好像看见鬼似得,那个人带来了一阵狂风,吹得炉子里的火焰东摇西晃,每个人的衣帽到处翻飞,雨水也趁这个机会在本来就不大的屋子里肆虐了一番。 “嘿!屋子里够湿了!”有人开始高声抱怨,那个人转头关上了门,然后一路走向吧台。 “你要什么?住店还是吃的?”酒保问道。 “一些热的东西,什么都好,最好是汤。”来的人说道,一边不住地发抖,他戴着黑色的宽檐帽,穿着的披风也是黑色的,皮衣里面的衬衣破破烂烂,带着明显的赛普雷口音,脸上长满了胡茬,在他说话的时候,披风和皮衣上便一边一条线似得地滴下水,就好像整个人里面都灌满了水一样,靴子也很快像是化了似得流出一个小水泊,“先给我来杯啤酒,汤可以之后再上。” “啤酒也要热的吗?” “热的啤酒?”那个人冷冷地说,“你看我是那种喜欢喝马尿的人吗?还是我身上哪里闻起来像是穆尔塔米德人?” “抱歉,这里是个小地方,可没你们那边那么多规矩。”酒保回答,“你要喝点东西暖暖身子,可没有烈酒,也没有你们赛普雷那些精致的老爷小姐们喝的葡萄酒,也没有卡坦尼亚人喝的蜜酒,只有啤酒,你要是不在意的话我可以给你热一热。” “普通的啤酒就好,汤里有什么。” “什么都有,如果你运气好的话,一个大锅煮起来,小鱼,贝壳,菜叶,牛羊猪鸡肉,如果猎人从沼泽地里回来的话说不定你还能吃到蛇和兔子,总之什么都有,只要你运气好。” “没有老鼠吧?” “你运气好的话。” 那个陌生人嘀咕了一声,不太清楚锅里面掉进了一只老鼠到底算是运气好还是不好,他在吧台前坐了下去,把自己吸饱了水,重的像是墓碑一样的披风扔到一边,酒保带着一个脏兮兮的酒杯,里面装满了浑浊的啤酒,在把酒杯放在他面前的时候就伸出了手。 “先付钱。” 陌生人掏出了一个铜币。 不是只有旅店的酒保在打量着他充满泥泞的靴子,脏兮兮的外表和破旧的衣服,旅店里还有其他人,其中有些眼光并不友善,尤其是在听到他赛普雷的口音时,陌生人刚刚把酒拿过来,一道阴影就越过他的头顶,盖住了他,他转过头,看见一个肥头大脸的壮汉正把粗壮的右手排在他的身边,大汉的背后还站着两个人,三个人把陌生人围成一圈,交叉着双臂。 “有何贵干?” “贵干倒是没有,”壮汉板着脸回答,“我们都是本地老实巴交的平民,不想惹什么麻烦,只是想让你说句话。” “什么话。” “叫做‘做梦者梅拉德跟他的指引者教会都是一群狗屁’。” 陌生人扬起了眉毛。 “快说!”他背后一个人吼道,嘴里喷出蒜味。陌生人没有回头,看着吧台后面的酒保,发现酒保也是一样的表情。 “我不知道这么做的意义何在,如果是个测试的话,那也太小孩子气了。” “照着念出来。”壮汉露出了威胁的语气,“不然我就把你从这里扔出去,摔个狗啃地。” 陌生人看向自己的剑,他身边的三个人都手无寸铁,但他们站的很近,这个空间里剑施展不开,而且有一个人始终在注意着他的动作,恐怕他只要稍微一动就会挨一拳头,他叹了口气,照着要求把刚才那句话重复了一遍,壮汉满意地点点头。 “记住,小子,你现在是在塔塔利亚,这里没有什么狗屁教会,也没有你们赛普雷那里的婊子女皇,三种人在这个酒馆里不受欢迎,小偷,贵族和教会的走狗,敢在这里传教或是做些你们那里的烂事,我们就要你好看。” “这算什么?塔塔利亚的热情欢迎?”陌生人无奈地问道。 “鸡毛蒜皮的蝇头小事而已,小子。”壮汉回答,“这是这里的规矩,现在闭上嘴喝你的汤,别找麻烦。” 旅店里的客人一开始抱着仿佛是来看热闹的态势聚集了过来,但发现似乎这件事情没什么高潮,旅店的打手们心满意足地离开后,就失望地坐了回去。其实他们也没显得很热衷,没多少人真的离开他们的位置,在这天气里连猫和狗都懒得离开火炉。陌生人端过那一碗热气腾腾,飘着一层油腻和好像什么动物的毛发,污秽不堪的汤,看也不看地喝着,他根本不在意里面到底有什么和肉是从哪里来的,在意了也没用。 与此同时,他也在打量着酒店里的其他人,除了占据了火炉前最好的位置的那三个打手之外,其他的看起来都像是些本地人,农夫,马夫和皮匠,牛棚的主人刚刚从屋子里冲出去了,现在还没回来,没人在乎,不管他被暴风雨吹走,或是被穴婴拖走了都是一样,在远离火堆的地方却坐着两个装束看起来格外显眼的人,两个女子,穿着紧身皮衣,长马靴,衣服上有着非常少见的毛皮装饰。两个年轻女子一个黑头发一个棕头发,蓝眼,很随意地翘着腿,桌上有一大堆吃剩下的骨头,她们没穿长裙而是叉开式的镶皮甲,让身体的曲线毕露,裸露的腿上肌肉饱满,手臂也是,看起来很有力量。 看起来她们没有被周围的人骚扰,不仅如此,人们尽可能地坐的离她们远一点,两个女子虽然没带任何手枪,但其中一个背着一把形状怪异的长刀,而另一个的长矛则靠在不远处的墙上,长刀有着鲨鱼皮的鞘。陌生人想了想,接着把自己腿上的手枪拔出来,把里面的水倒出来,用一根通条捅出里面湿透了的火药。 又过了一会,等面前的汤喝完,他就靠近酒保,将一枚特雷米放在他的面前。 “找地方过夜?”酒保问道。 “没错,不过这个只是小费,不是订金。”陌生人说,“我要找曼奇亚·弗里瑟。” 酒保刚拿起银币,听到这话,脸色就变了变,“从没听过这个名字。”他说,这个回答让陌生人感到有点意外。 “曼奇亚·弗里瑟。”他又重复了一遍,好像是因为自己的口音不够纯正似得,“他管着这家酒店,不是吗?” “没有听过,没有这事。”酒保咕哝着,把银币往陌生人面前一扔,“没有空房了,快走吧,去下个地方碰碰运气,别找麻烦。” “我没有找‘麻烦’。”陌生人人坚持道,“我要找你们的老板,曼奇亚,他在哪?出什么事了吗?” “我再说一遍,我不知道,也没听过这名字!”酒保提高音量,陌生人刚想继续询问,打手们的声音就又响了起来。 “他说了没有空房了,无赖!”壮汉大吼道,“别再纠缠不休了,赶紧滚蛋,王八蛋!”陌生人感觉到打手们再次向他的背后逼近,但他这次可不打算退让了。壮汉伸手抓向他的肩膀,突然银光一闪,手腕上便多了一道伤痕,而陌生人的左手握着一把匕首,手柄上有一些金色的花纹,其余两个人拔出了腰间的剑。 酒客们突然又兴奋起来,开始大声鼓噪,有些看起来像是店里游手好闲的混混开始蜂拥向前,也拔出匕首或是抡起木棍,但突然,其中的一个人惨叫一声,有些不知所措地看着胸前突然多出来的一节矛尖。矛尖就像出现一样迅速消失了,那个人用手摸了一下留下的清晰可见的血洞,便倒了下去,鼓噪变成了惊叫。 两个女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了起来,其中一个黑发女子手里的长矛矛柄还在滴血,很轻松地转了个圈,扛在肩上。而另一个棕发的也摆出极有魅力,婀娜多姿的身态,手里却握着长刀的柄,这把怪异的长刀开始的剑刃是直的,接着就突然变成了新月形,像是一把接在剑上的镰刀一样。 “我也想找这位曼奇亚·弗里瑟谈点事情。”棕发女战士用着悦耳,充满成熟女性魅力的嗓音说道,“我不来找‘麻烦’,只找曼奇亚这个人,但是有人想找‘死’的话可以来问问我它去哪儿了。” 陌生人没有说话,他一直盯着面前虎视眈眈的敌人呢,不过在这小小的插曲发生的时候,他看了一眼外面越来越猛烈的大雨和狂风,发出了一声重重的叹息,几乎酒馆里每个人都听得见。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风暴之眼(一) “蝇头小事”的房门里面安静了一会,接着就发出比外面的雷雨声还要惊人的响声和大量的骚动,怒吼,尖叫,玻璃和陶罐打碎的声音,桌椅翻到,木头破碎,如果有人此时在外面的话,一定会认为有超过20只怪物正在里面大闹,但可惜,外面并没有人关注,一个人都没有。 在以一个拖着长声的高音尖叫做结尾后,旅店的那扇松木门震了一下,然后便从门缝和门边的窗户里喷出大量的灰尘和木屑,随着灰尘滚出来的还有一个人,接着是另一扇窗户的另一个,手脚并用,连滚带爬。那扇原本很精美的木门摇晃了几下,便从铰链上脱离下来,拍在门口的地上,在大雨中溅起一大片水花,一大群酒客头也不回地从那门洞中蜂拥而出,冲进外面的大雨里,瘸了腿的凳子和杯子被凌乱的无数脚步踢得到处乱滚,即便门已经洞开,依然有慌不择路的人从窗户里继续跳出来。 陌生人是最后几个从几乎面无全非,空无一人的旅店里走出来的人,他踩过地上的门板,脚步有些踉跄,披风也破了一个大洞,他一只手捂着腰,像是曾被人狠狠一脚踹在肾脏上似的,另一只手抬起了帽子戴回到头上,看着外面屋檐连串落下的水滴一声又一声地叹着气。 在他身后出来的棕发女子很随意地倚在门边,脸上被酱汁还是血迹什么的抹花了,手中的长刀还在滴答着鲜血,蓝眼睛明亮,显得十分兴高采烈,正在发出与那悦耳音调不相符的豪迈大笑,好像非常尽兴一样,她的身后,已经空空如也的酒馆地板上躺了几个人,就好像市场上的鱼一样被开膛破了肚,里面的内脏流了出来,沉在血泊里,有几个人还在抽搐,但剩下的都不再动了。黑发女子在尸体堆中走着,她没有笑,只是从死尸身上用匕首割下了一块布,擦拭着长矛上的血迹。 陌生人——从他摘下帽子的那一瞬间我们就知道他是谁了——监察官邓肯·布莱迪看着两个女子一副意犹未尽的兴奋样子,脸色因为尝到血腥而不是运动变得潮红,十分确信她们正在找下一场可以惹的麻烦,下一个可以大闹一场,让肠子脑袋满地滚的机会,他可不想变成其中一个,守卫大概马上会来——也许不会很快,毕竟外面正处在暴风雨中,但看样子两个女子很有可能留在这里准备开打下一场。狂风正席卷着雨水横冲直撞,屋檐也帮不了他什么,邓肯的衣服上很快就开始再次滴下水来。 “你不应该杀掉他们的。”他对身后的棕发女子说。 “是他们攻击我的。”女子的大笑戛然而止,瞪大了一双漂亮的蓝眼睛,变成了嘻嘻嘻的低笑,仿佛对自己造成的惨景满不在乎,甚至感到愉快。 “你的姐妹先动手的。” “他们图谋不轨好久了,动手也是迟早的事,既然会迟,干嘛不提早?” “甚至没有人敢坐的稍微靠近你们,亲爱的。”邓肯提醒道。 “但那些打量的眼神很无礼,在我们那里,这种眼神会让他们丢掉眼珠。” “丢掉眼珠,不是性命。” “你可真啰嗦。”棕发女孩不满地收起微笑,嘟起嘴,“事到如今都没差,不是吗?” 邓肯承认她说的有道理,何况他不是那么在意这场杀戮是否值得,“你们是从卡坦尼亚来的吗?(注1:卡坦平原的正式称呼,也是卡坦公国所在地区的称呼,帝国最北部的地区)” “马第瓦岛。” 邓肯点点头,他知道这个地方,那是位于卡坦尼亚平原最北部,脱离大陆的一片岛屿,这解释了女子们身上的奇装异服,她的武器可能来自穆尔塔米德,或是安纳西塔,至于她洒脱,几乎是野蛮的性格,帝国曾经考虑过将这片岛屿也合并进塔塔利亚流放区,最后也因为岛上极其剽悍的民风而不得不作罢。 这个时候,一直很沉默的黑发女子来到了他们中间,除去他们三个以外,小旅店里再也没有其他人了,连同城镇里似乎都没有了。家家户户紧闭着门窗,任凭大雨倾盆,连灯火都透不出来多少,监察官看着天色,外面几乎完全是一片漆黑,他绝对不会此时冒险在野外乱撞,在闹出这种事情以后,他也几乎不指望在布维里里面还能找到愿意收留他们的住处。 “对接下来要去哪里有计划吗?”他问道。 “唔呃,这个嘛。”棕发女子说,她的头发也很快变得湿淋淋的,衣服也是,“我们可以就在这里面待着,反正我和塔莉娅也不在乎。”她指的是黑发的女孩。“楼上应该有一些房间可供容身,直到雨停下来。” “然后守卫也就过来了,在这里纠缠对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好处,你们到底找曼奇亚有什么算了。”邓肯决定暂时不询问这种事,“还有别的选择吗?” “别的选择就只有冲进雨中咯?”棕发女子开始吐舌头,邓肯耐心等着她说完,但没想到她却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只小螃蟹在嘴里开始大嚼特嚼,和着还没擦干净的血迹,咔吱咔吱的连壳一起吃,塔莉娅,黑发的女子接上了没说完的半句话。 “我们在城外有一个藏身处,你可以跟我们一起去那里。”与女孩显得更为年轻,幼小的样子不同,她的声音冷静,几乎听不出来口音,显得更加成熟,只是有点结巴,“但是外面很黑,你得跟紧一些。会全身湿透。” “去把你的马牵来吧。”棕发女子则一边笑呵呵,一边依然在嚼着嘴里的东西说,邓肯看见她尖锐的牙齿,相信这是她们磨牙的一种方式。 这座山洞不久前还是一个兽穴,监察官不需要仔细检查就能闻得出来,洞里的空间不大,更像是山间的一个小凹槽,只是最里面有一个小拐弯能够遮风挡雨,也没经过太多收拾和打理,只是铺了一些稻草和干掉的树枝,地上零散地扔着些骨头,大多是牛,羊,有一些大概是兔子,还有一条狼的骨头。 “这是哪里?”他问道。 “临时的藏身处,哦,你是在问那些骨头?”棕发女孩说道,在来的路上她们早就全身湿透了,就像水里捞出来似得,曾经蓬松的头发湿哒哒地黏在身上,女孩们旁若无人地把自己的武器和行李往树枝上一扔,就开始脱起衣服,“放轻松,它们可不会来咬你,这些都是原先住着的那只熊留下的垃圾。” “那熊呢?你们杀了它?” “6岁的小棕熊,不是那么难的事。大概是从卡坦尼亚来的,这里可是边境,可怜的小东西,沼泽里可没有那么多东西吃,不像平原怎么?难道你是那种寇西拉教徒?”(注2:一种极度崇尚自然的教派,反对捕猎和农耕。) “你想多了。”邓肯回答,却一点也不怀疑她们关于猎熊的说法,他见过两个女子在刚才的打斗中的表现,完全有理由相信她们只将那场杀戮当做娱乐,女子在战斗中从来不一击致命,好像根本不在意可能会有反击一样,那把奇怪的砍刀就像农夫在田地里割取小麦一样,砍掉那些可怜家伙的手或者腿,或是让他们看着自己的内脏流一地,却只能在地上扭动抽搐,他只忌惮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和满不在乎的残暴,那实在不是一个可以让人放心同行甚至合作的理由。 “嗯哼。”女子突然开口,“再这么大胆的话,你的眼睛也要没了。”他虽然用着警告的语气,但却吃吃笑着,脸上的表情也显得很愉快,“传说中礼节多到抓屁股都有仪式的赛普雷人,在女士面前也这么大胆无礼,像条金鱼一样瞪着眼睛吗?” 他这时才发现,两个女孩已经把身上脱得几乎一丝不挂,黑发的女子显得保守一些,背对着邓肯,将一条毛巾系在赤裸的腰上,露出半个臀部,一边梳理自己湿漉漉的头发一边斜过眼睛,另一个则发出不怀好意的笑声,干脆整个正面迎向他,肩膀上只搭了一件皮质背心。邓肯不是有意要偷看她们的,实际上刚才他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那里,他只是没想到她们就这样突然脱个精光,以及在某种程度来说——潜意识上,根本不想把背后留给她们而已。 “这年头的眼睛真是容易被挖掉。” “不知道该怎么用眼睛的家伙,要了也没有什么用处。” 监察官叹口气,找个干燥一点,靠近洞口的地方坐了下来,棕发女孩却再次发出大笑,在树枝上拍着,“拜托。”她说道,“你看不出我只是在开玩笑吗?坐过来,别像个没见过女人的大男孩一样,这洞里这么小,你会很快得了风寒然后发烧死去,过来给我们生起一堆火!” 她说的没错,作为临时藏身处的熊穴本来就不是很大,暴风雨吹在洞口,雨水很快就积起来,在洞里凹陷的地方变成一个又一个小水坑,邓肯又开始变得全身湿透,水从他的脚下流过,他只好走进深处,把预备好的树枝抽出来,用铁匣子保存好的火绳和火绒盒点起火。两个女孩有时在他的身边调笑,她们一点也不在意被看见,堂而皇之地将衣服架在树枝上靠近火熏烤。她们的武器会随意地放在另一边,看起来根本对他没什么戒心,棕发的女孩叫做帕特里娜,21岁,声音很好听但是说话腔调却显得久经世故。而另一个,我们已经知道她的名字了,塔莉娅比帕特里娜小个一岁,不太喜欢与邓肯沟通,但喜欢私下里对帕特里娜叽叽喳喳,用卡坦尼亚的独特语言,邓肯只好装作自己听不懂这些话,也没什么值得他注意的。 “你们找这个人,曼奇亚·弗里瑟,为的是什么?”邓肯靠近帕特里娜,问道。 帕特里娜在回答之前先噗呲地嗤笑一声,塔莉娅则忍住笑逃开,好像他的问法十分滑稽似的,“你呢?” “不应该是我先问的这件事吗?” “嗯,所以呢,你是个男人,不应该先回答我吗?” “从没听过有这样的规矩。” “嗯。” “嗯是什么意思?” “你是个赛普雷人。” “你对这个地方的风俗真的有一些误解。”监察官无奈地说道,“不过我没什么可以隐藏的,曼奇亚和我认识很长时间了,找他只是因为一个私人理由。” 对于这件事,邓肯·布莱迪没有说谎的必要,曼奇亚·弗里瑟是塔塔利亚地区的监察官,至少在7年前他们最后一次行动之前是这样,他们两个虽然是在加入教会以后才相识,但就像瓦列格马那样一样执行了多年的任务。邓肯不会贸然地把这个有点胖,狡诈,富有心机的矮家伙叫做自己的朋友,甚至一度怀疑他“志愿”加入监察官的原因,除去他个人对当时教团和巫术的厌恶以外似乎没什么合理的部分,而曼奇亚也把这个部分藏的很深。“你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驱动着,甚至是强迫着他不情愿地做着和我们一样的工作。”邓肯想起自己对费尔南德曾经这么评论过曼奇亚·弗里瑟,“那应该不是紫晶教团,但也是类似的东西,麻烦的是我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监察官们对自己的同伴们通常也三缄其口,而这个家伙简直尤甚,所以他会选择与这个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也就是监察官之间的“安全距离”,在除去他和洛菲斯之外所有监察官都有的这个东西。 曼奇亚没有参与“爪蹼峡行动”,只是在情报上予以辅助,在那次以后邓肯足足过了一年才缓过来,两人之间的联系也就断了。在那之后他听说这个人接受了教会两年的监视和质询,以确保他和那次灾难性的失败无关,之后就让他退出监察官这个工作了——当然这又意味着更多年的监视,在上次前往瓦列格马的时候,邓肯听说他在卡坦与塔塔利亚的边境,这个叫做布维里的小镇开了一家旅店,以及他结婚了——后者比起前者听起来更让他吃惊。邓肯不是特地来这个地方找曼奇亚叙旧的,也没什么旧情可谈,这个男人是尚存的还了解一些当年事情细节的人,也是可以用话语而不是刀剑来交谈的人,比起这个,在塔塔利亚仍在活动的地下教会和宗教组织,以及与此有关的传闻逸事,没有人比这个前监察官更清楚。 他需要在前往马里亚特岛之前,了解自己要面对的是什么东西,当地的情况,统治者和一些相关的传闻,梅拉德主教没给他留任何的讯息,费尔南德也语焉不详,邓肯不能像只没头苍蝇一样撞进去,想掉脑袋的监察官才这么干,像他们这种人就是教会任意时刻的弃子,7年前起邓肯就明白这件事了。 “那么你们呢?”他问起两个女孩,免得两个人一直在用家乡话谈论他裸露的上身上的伤疤,“你们为什么要找他?别告诉我是因为他的个人魅力,我对曼奇亚很了解,你们骗不到我。” 帕特里娜又嗤笑了起来,不过这次却把脸转向火堆,捂住了嘴,她把脑后的头发扎了起来,变成了一条马尾巴,免得头发上的水从身上再流下来。塔莉娅替代了她的位置,有点口齿不清的回答。 “我们是姐妹。”她指着自己,还有一边乐不可支的帕特里娜说道,“来自马第瓦岛,我们还有一个最小的妹妹,叫做斯特菈,现在正跟在曼奇亚·弗里瑟身边,我们想去见见她,如果可以的话,就带她回岛上看看家里的人。” 如果说蓝色的眼珠是两姐妹之间血缘的共同点的话,恐怕这也是邓肯找到的唯一共同点了,帕特里娜有着浅棕色,几乎接近蜜色的微卷的头发,塔莉娅却是笔直的黑发,皮肤显得很白,虽然肤色和发色可以解释为继承自父母的不同特质,但骨架就不一样了,监察官这个职业虽然跟验尸官没有一星半点的联系,但他们总是要从半消化,半腐烂以及被腐蚀的骨头上分辨出人的特征来,所以他一脸不相信地挑起了眉毛。 “真是组成复杂的家族啊。”他低声道。 “嗯?你在说什么?”帕特里娜问道。 “没什么,你们的妹妹是怎么认识曼奇亚的?为什么会跟着他?” “我们收到过她的信,最后一封信,大概是因为她爱上这个人了?” “可是他已经结婚了???” “好像是这样。”帕特里娜蓝色的大眼睛显得不以为然,“所以呢?” “没什么。”邓肯也恢复了平静的语气,咽下了一口口水,“少见多怪而已。”他讽刺道,“那么,你们是先来的,这位曼奇亚·弗里瑟到底人在哪里,出了什么事情吗?还是说,正因为一个来自马第瓦岛上对他神魂颠倒的姑娘闯进了他和他妻子开的旅店,这位可敬的对女人神奇的很有办法的先生就落荒而逃了?” 两个女孩却摇了摇头。 “我们来这里的时候他已经不在了。”塔莉娅说。 “哦,朋友,你叫邓肯,对吧?”帕特里娜用一种类似老妪的口气说,“如果旅店的老板因为一个美貌少女的追求,以及他身后黄脸婆的怒气而逃出家门的话,这一定会成为整个旅店的笑话,不是吗?从你进来起他们就会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件事,而不是像那时候似的,嘴被缝上了一样三缄其口。这个地方的天气很坏,但是马第瓦岛的天气也好不到哪里去,光是天气是不会让当地人这么死气沉沉的,确切地说,我们还以为你会知道他出了什么事呢。” “你问倒我了,那么你们在那里是为了等有人能解释发生了什么?” “是的。”塔莉娅说。“除此以外我们谁都不认识。” “不。”帕特里娜摇了摇头,马尾巴也一起晃动,“我只是在等着削掉几个人的腿,那些家伙一直不停地看我们的腿,说不定打算把它们抱进怀里呢,我成全他们,只不过他们得抱自己的腿。” “根本没有人有胆子看你,亲爱的。”邓肯说,“不过等雨停以后让我回那里找找看,曼奇亚·弗里瑟这个人虽然细致,但也不是滴水不漏,负责搜查那里的守卫只会更粗心,也许我能找出有关这家伙去向的一些端倪。” “我跟你去。” “帕特里娜,亲爱的,虽然我们不熟,但如果我要想不再引起一阵骚动的话,而又不得不选一个人与我同行的话,我会选你的妹妹,至少她没有整天打算砍掉谁的——”邓肯的话突然戛然而止,因为他突然记起来正是塔莉娅将自己的长矛贯穿一个本来只是看热闹鼓噪的混混的胸口,引发了这场杀戮的,“我一个人就可以了。探查这方面我还算比较擅长。”他改口道。 姐妹两个无疑也明白了,一起发出了笑声,像得意的猫咪一样。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风暴之眼(二) 邓肯找到曼奇亚在“蝇头小事”楼顶的私人房间的时候,暴雨还在窗口肆虐,不过比之前已经小很多了,他不想真的等到雨停才走进来,那样的话,有人会回到旅店里,守卫也会过来,现在的“蝇头小事”里面一个人都没有,没人能阻止他东翻西找——相比之下,再次将身上弄得湿透了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蝇头小事”。 房间的窗子开着,看起来在主人走后有些疏于打理,使得地板并没有因为他斗篷的下摆而变得更湿,监察官看起来是准备开始的调查,接着便踩过积满水的地板,来到窗前,把破烂的木窗关了起来。 “看起来已经有人搜过这里了,而且是在暴风雨以前。”邓肯低声道。 房间里的纸张和打开的书扔了一地,所有的柜子都被打开了,抽屉被拉出来,椅子翻倒,零散的衣物在地上的积水里飘着,床铺上的被子因为湿透了而变成了一坨,他没有费力气去找那些已经在水里泡到只剩形状的文件和书籍,如果那里的东西真的有用的话,一开始就不会丢在地上风吹雨淋了,邓肯走过房间,转了个圈,把自己滴水的斗篷搭在门后的衣帽架上。 “看起来来自马第瓦的‘美貌少女’来之后,并没有充满怒气的黄脸婆在找他麻烦并把我们的大情圣赶出家门。” 衣柜里和房间里只有男性的衣服,从体型来看都是属于同一个人的,床铺上的寝具也只有一套,不管曼奇亚是怎么走的,他都没必要把另一套寝具带走,有些衣物扔在床上而不是像其他的一样在地上飘,并且还曾经叠的很整齐,搜查者可不会这么有耐心。 雨水破坏了大多数脚印和可能的污迹,邓肯耸了耸鼻子,恐怕连气味都没剩下多少,这倒可以省下他一些用蛇舌草做的药膏了,床单和被褥曾经被划开过,抽屉里的东西虽然被翻得很乱,但翻得很有效率。他从窗台下面的水泊中捡起一片陶瓶的碎片,上面的花纹显示它曾经是一个花瓶,花瓶里面的装饰物散落在不远处,花冠被踩得稀碎。这花瓶可不是窗子打开的时候偶然掉在地板上摔碎的,有人不想错过任何可能有的线索,就像他一样。 监察官捡起那片已经几乎看不清样子的花冠,上面残留的萼片显示是金樱子花,一种很常见的野花。 “踩碎它的人很有力气,男性,或者是穿了比较重的皮靴,不是马靴。”他自言自语道,“床上的痕迹是匕首留下的,很锐利,但是划痕单一而且深度很浅,有刺进去和横向切割的痕迹。”这也意味着不是他想到的那把怪异的弯刀,或是长矛,邓肯对他的两个新伙伴的信任总是有保留的。 “首饰箱空了,房间里的财物也不知所踪。”他用目光查看已经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抽屉,“有可能是曼奇亚自己带走了,或者后来的人趁火打劫。唔”监察官用手拨动了一下,显得不太有兴趣,上一波的搜查很彻底,“一些日常的个人用品不见了,如果大情圣是被抓走的话,没人会带上这些东西,他是自己走的,很可能也带上了随身细软。”他的目光从抽屉移开,向墙壁上挪过去,墙上用木框裱着一些画作,暴雨已经让这些画的颜料被冲刷下来,完全一塌糊涂,但还有轮廓能够辨认。邓肯伸出手,抚摸着还没有完全花掉的纹理。把手指放在鼻子前闻了闻。 “松香,和树胶,是伯恩伍德森林处理画作的风格,这幅画是,唔,《外交的艺术》郎维特·f·克蒂蒙森,976ar,画上的是提尔伯特·维希尔,第一任提尔斯兰伯爵,提尔伯特的名声在帝国内部较少有赞誉,所以是复制品和赝品的几率很小,又是在白骨森林做的画见鬼。”虽然他从来对艺术品和价格不敏感,长期处理情报累积下的知识也提醒他这件画作的价值所在。“真可惜。” “这东西的价值说不定比那一箱首饰都要贵重,这帮不识货的东西,野蛮人。”监察官低声抱怨道,摸着画中央的划痕,是和跟划开床单同样的一把匕首,规则地把这件艺术品中央切开,切口边缘都翻卷了起来,如同他之前的判断,搜查者并不想错过任何可能的线索,也并不在意哪些财物有什么价值——但是他在意,我们都知道邓肯不是个贪财的人,但依然不得不对一些钱财斤斤计较。 “也许他们认为画里可能会藏有什么东西这也难怪,如果有任何人与曼奇亚这个家伙相处过的话,你会想把他脱下来的每只靴子都倒下来抖抖,或是撬开他走过的每一格地板。”他四周看了一眼水池一样的木质地板砖,就算下面曾经有什么,现在也没用了,所以他可以省些力气。 “这些家伙可不是一般的守卫,那种又笨又蠢,连打起架来都会被自己的武器绊倒的那种,他们是猎人,这些家伙知道自己在追捕谁,而且他们很有效率。” 监察官伸出手,拿下了一根柱子上的钉子,钉子本身并没有什么异常,是那种最常见的长钉只是它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柱子上,没有任何工匠会这么做,钉子上还残留着一片湿透了的东西,是纸片,在这之前曾有一张被带走了的纸,上面写了什么,是谁把它钉在这里,又是谁把它带走的,恐怕就是个不解之谜了,邓肯认为自己能在这里做的事情不多了——接着就在转过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瞥见了什么东西。 “你好啊。”这个卡在柱子下面的地缝里的小东西发出金属的光芒,黄澄澄的,边缘磨损而且弯曲了,而且有几个牙印,像是一个小碗一样凹陷下去的一面刻着一只乌鸦站在天平的杠杆上倾斜的一端,另一面则什么都没有,这是一个十分典型的塔伦尔金币,只是铸造工艺明显十分劣质,只有单面的铸模。 “一个身处北方的,曾经当过监察官的前旅店老板,跟一枚哈兹维亚与穆尔塔米德之间发行过,已经废弃接近十年的金币之间有什么联系?” 当邓肯回到藏身处的山洞时,外面的雨已经快要停了,不过天色也慢慢暗下去了,他期望能在布维里另寻一个能够住下去的地方,而不是在又湿又冷的山洞里窝一整晚,他手上的伤只是外表上结了痂,线还没有拆呢,自从进入卡坦尼亚以来也没有再换过药,在大雨里湿淋淋地跑了一天,不在镇子里找个医生的话,对伤口的愈合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监察官在洞穴里扫了一圈,没有看见两姐妹的踪影,对这种事情他没有觉得太意外,这对来历可疑的姐妹没有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他,就像他也没有打算和盘托出一样,不管是职业习惯还是本能,他都觉得保持距离,直到弄清楚她们的意图再做决定是一种合理的策略。 两姐妹的包裹都扔在山洞里的角落,但武器都不见了,这可能说明她们没走远,也可能什么都说明不了。邓肯在旅店见到她们的时候,除了自己的武器以外也似乎身无长物,而包裹在他们来到洞窟里起就在这里,她们可能和他一样趁着暴雨重新进了镇子,他并不打算在那时的大雨里去管有没有人跟踪自己,或是其他的事情。 “我说件会让你感到安心的事情吧,邓肯·布莱迪。”他自言自语道,“这两个小怪物不是冲你来的,至少一开始不是。” 突然之间,他冒出了一个奇怪的念头,而且这个念头跟恶作剧没有关联。邓肯轻手轻脚地凑到两姐妹的包裹前,打开了它们,如果迟早都要打听她们的底细,那就像帕特里娜曾经说过的一样,“既然迟早,干嘛不提早”。 两个包裹都散发出一种奇异的香味,他辨认出其中有冬青油和荷兰芹,好像还有一些丁香,这是为了压制她们用马皮和羊皮做成的包裹在高温下会散发出的臭味,这种包裹在马第瓦岛和卡坦尼亚都曾经出现过,唯一的问题是穆尔塔米德人也会制作这样的包裹,他们骑着自己的马,骡或者骆驼在塔米迪亚炽热的荒原中乘风而行(注1:即穆尔塔米德地区,塔米迪亚是穆尔塔米德公国的地区名称,但从帝国王侯到平民都以“塔米的”,即ul tarid来称呼这个地区的人民和事物),邓肯辨出的第三种气味是麝香,而第四种是乳香,这便使得两姐妹来自哪里的说辞更加扑朔迷离了。(注2:这两种香料是穆尔塔米德地区的特产。)帕特里娜看起来像是很标准的北方人样貌,但塔莉娅的黑发和白皙的皮肤就不那么纯粹了。 “也许她真正的名字是塔米娅,这是一个赝名。”他嘀咕了一句,塔米娅是穆尔塔米德人对于“她”的自称,这简直不能算是个真正的名字。 包裹里多数是衣服,这一部分就有些乏善可陈了,至少邓肯永远分不清女人为什么总是需要那么多种样式相同,甚至花色也相同的衣服,不管她们是不是看上去很不拘小节,他把衣服翻到一边,同时以一个拿搜查做职业的人才能做到的技巧,手法和谨慎继续往里面探索,这样才能在搜索完以后保证不会被主人发现。 “细长的钢针,钳子,小刀片,皮带止血带和烙铁?额,这可不太妙,是刑讯用具。”他挨个审视拿到的东西,“纱布,鞭子和一把匕首。”邓肯审视着刀锋和刀口的形状,但他失望了,曼奇亚房间里的切口不是这把匕首留下的,这把用沼泽蜥蜴皮做鞘的匕首更细,刀身更薄,更像是剥皮刀,银色手柄的匕首有着黑色的护手和刀鞘,以及一颗做装饰的廉价石榴石。 “鞭子可能是另一种武器,要记住,邓肯。匕首是第三种,女人的心思是第四种,也最危险。” 帕特里娜的包裹里则没有太多可疑的东西——如果一个装满药水的小木盒不算在内的话,所有的瓶口都用蜡封着,他没办法在不被人发现的前提下检查它们,蜡也阻隔了可能的气味,监察官开始后悔自己没有带铸模和蜂蜡了,火漆,蜂蜡,沥青,只要有合适的仪器,他知道该怎么不留痕迹地揉碎封口,再把它们重新封上。 最后,就是这张曾经垫在盒子下面的纸,纸是用亚麻做的,表面粗糙但是防水,上面的字因为亚麻的质地而显得有些弯弯曲曲。署名是卡坦尼亚的总督,并盖有女皇伊萨娜的印记。 “通告:至此在塔塔利亚和卡坦尼亚全境通缉要犯曼奇亚·弗里瑟,罪名为谋杀,抢劫和盗窃帝国财产,发现其踪迹者须立即向最近的驻军单位报告,隐匿不报或窝藏罪犯者将视为与罪犯同罪而处以绞刑,将其逮捕或者格杀者将获得奖赏。” 邓肯心情复杂地合上这张纸,把它按照原先的折痕折好。 “嘿!”帕特里娜走进洞口,用男性一样爽朗的语气对他打招呼,她们和头发和身上的衣服依旧是湿淋淋的,但外面的雨已经停了好久了,塔莉娅跟在她的后面,提着长矛,背上背着一个看起来很沉的袋子,帕特里娜的刀则收在好像弓袋一样宽阔的刀鞘里,手上提了一个肿胀的穴婴的头颅。 “你在里面干什么呢?” 邓肯坐在洞穴深处,他的搜查很早之前就结束了,两姐妹的包裹被折得整整齐齐,就好像从来没人动过一样,他捧着一个圆形的小金属盒,这是克雷格·雷德法斯特送给他的另一件临别礼物。 “你怎么知道我在里面?”他问道。 “洞口内侧有延伸的水迹,外面有你的新鲜鞋印,以及我们都很会闻人味。”棕发女子眨眨眼睛,回答。 “嗯。” “嗯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 帕特里娜大笑起来,“放松点,我们没有跟踪你,只是在外面看到了你的马,很漂亮的小家伙,比你要漂亮多了,你应该对它好一点,不然它很容易在这种地方变成什么东西的美食,或者因为大雨着凉发烧死去。” 邓肯没有理会她的话题,在他看来这个说辞简直是欲盖弥彰,“你们去哪里了?为了娱乐而在大雨中狩猎吗?” “像你们赛普雷的妇女一样,准备晚饭啊。”这时,塔莉娅把背上的东西卸了下来,摔在地上的时候袋口敞开,血迹溅了出来,邓肯看见里面是一只山羊,脖子已经断了,几乎只有几根筋在上面。 “偷山羊可不叫做狩猎。” “从农夫的手里叫做偷,从这种东西的手里就叫做狩猎,卡坦尼亚人可不是偷羊贼,见你的鬼,邓肯。”帕特里娜把手里的“战利品”扔到了他面前,咕噜噜地滚了几下,监察官观察了一下,的确是那把锋利的长刀才能造成的缺口,他耸耸肩。 “你知道这些东西会对他们的猎物做些什么吧?” “在上面撒尿?放心,它还没机会这么干,我们跟着那个家伙很长时间了,一直到它破开羊圈,咬断其中一只的咽喉,正要拖回巢穴的时候才下手,塔莉娅的动作很快。”帕特里娜对着黑发的女孩眨眨眼,后者已经很娴熟地把自己在包裹里的小刀拿出来,剥去山羊的皮。“它们在这附近的巢穴很多,只要有它们,我们就不愁吃喝,塔莉娅和我就是这样在这里待了一段时间的。” 邓肯摇摇头,感觉不出所料的同时也有点意外,不过帕特里娜并没有在这种事上说谎,两个女孩的动作既快又娴熟,就好像她们屠杀人或者动物一样,喀嚓喀嚓,羊皮就被剥了下来,四肢折断,内脏挖出来,用收集到的雨水洗净,塔莉娅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了一个断耙,从头到尾把山羊一串,火也很快升了起来,山洞里逐渐开始飘起油脂的香味。 外面的天色也很快黑了下来,里面却因为篝火而令人感到很暖和,邓肯把衣服搭在一边的岩石上,看着正在滋滋作响的羊肉,没洗干净的血冒出细泡,而油脂滴下火里发出呲的响声。 “我们说些正事吧。”他突然说,“曼奇亚·弗里瑟逃跑了,追他的人是帝国来的,官方势力,本地守卫应该协助了一部分,但主要追捕他的人不是他们。” 两个女子停下动作,塔莉娅很严肃地看着他,点了点头,看起来她们果然是知道这件事的,帕特里娜用树枝拨动着篝火上的羊肉,看起来也并不惊讶。 “斯特菈呢?” “我没有找到任何跟她有关的踪迹。”邓肯说,“我连他原来妻子的行踪都没发现,曼奇亚一个人在他的旅店里,独居,已经有至少一年了,肯定发生了什么事。” “旅店里的人对他去了哪里,也毫无头绪,那是一天以前,日子很平常,并不特殊,曼奇亚没有什么异常表现和举动,他记完账回到房间已经很晚了,第二天一早,去叫他起床的人就发现他不见了,并且带着一些随身物品和金银细软,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走的,很可能就是夜深的时候。” “你怎么知道?”帕特里娜突然问道。 “雨小了一些的时候,那个旅店就陆续有人回来了,包括下午的那个酒保。”邓肯的语气显得有些冷酷无情,他还瞄了一眼自己的匕首,“我审讯了一下那个家伙,问了些事情,这样回答可以吗?” 棕发女孩点点头,她们看起来听的聚精会神,一言不发,他于是便接着说下去。 “没有任何人来找过他,男的,女的,谁都没有,也没有信送过来,你们的妹妹没有来这个旅店,即便他们见了面,那也肯定不是在这里。第二天上午,就有人闯进来,控制了所有人,酒保,厨子,顾客,一些披着长斗篷和宽檐帽的黑衣人,他们审问了所有人,并且搜查了他的屋子,本地的守卫也来了,但他们只是守在门外不让任何人进来或者出去。闹完以后中午才离开,这些都是在暴风雨前发生的事。” “他们是谁?” “黎明旅者。别想轻举妄动。”邓肯注意到帕特里娜那想跃跃欲试想要惹事的样子,用警告的语气回答,棕发女孩吐了个舌头,接着就抱住自己的妹妹,两个女孩咯咯地笑了起来,“这些人不是那些笨手笨脚的守卫,他们是猎人,和你们一样,教会专门蓄养的猎犬和杀手。这里是塔塔利亚的边境,“指引者”教会的人出现在这里说明事情比想象的要麻烦得多,但我没听到任何风声,至少从赛普雷出发的时候没听到,即便是在这种地方,跟教会正面冲突也是不明智的事情。” 他的话停顿了一下,因为一块外表烤的焦脆,散发着热气的肉穿在小刀上递到了他的面前,小刀是塔莉娅的,黑发女孩点着头,监察官用手拿过肉片塞进嘴里,没有加盐,也没有任何佐料,但是油脂的气味很香。 他们开始大啖羊肉,暂时停止了这个话题,彼此互相交换着切肉的小刀割下肉块,山羊处理的很干净,几乎没有留下穴婴的气味,也没损失什么肉,就是帕特里娜一边在吃,一边把地上的穴婴脑袋踢来踢去,反而让洞里混入了一股难闻的血腥味。邓肯拿出金属小盒的药粉邀请她们品尝,女孩们欣然接受了,然后各自打了个大大的喷嚏。 “真是野人才会吸的东西。”帕特里娜说。 “可我喜欢。”塔莉娅说,显得十分兴奋,“里面有龙涎香,还有薄荷。是从穆尔塔米德来的吗?” 监察官点点头,看着她们的反应。黑发女孩又深吸了一口,伸了个懒腰。 “看样子你去过了很多地方。” “没那么多,不过我认识一些朋友。” “始终是野蛮的玩意。”帕特里娜插嘴,“所以呢?继续说正事吧,斯特菈到底在哪里?那个男人为什么要跑?” “这个我就很难说清了,可以说是一点头绪都没有,我发现了一点东西,除非你们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邓肯拿出了那枚金币,放在她们的面前,棕发女孩看了一眼,就摇摇头再次拿起了小刀切肉,塔莉娅则专注地低下头看着那枚钱币,一只手撩起一边的头发直到耳后,以免视线被遮挡。 “是塔伦尔。”她说,“这种硬币已经好几年再没见到过了。” “准确来说,是海水里捞出来的塔伦尔。”他回答,但女孩明显知道的也就只有那么多了,邓肯叹了口气。 一边的帕特里娜打了个嗝。“这些都是没用的细节。那个男人是今天早上才从旅店逃出来的,应该还没走远,整整一天的暴风雨,说不定就在这附近呢。” “亲爱的,除非你知道这片臭气熏天的沼泽里的每个塞满烂泥的坑,还有每个穴婴,抓挠怪,熊还是狼什么的像我们这样的巢穴,你抓到的那个家伙都不止一个窝。但曼奇亚知道,而且他还知道这个小家伙在哪个窝里面拉了屎,如果他想在我们附近躲起来的话,整个布维里的人加起来也找不到他的踪迹。”邓肯捡起金币,在女孩们面前晃了晃,“但是有人应该会知道这个小玩意到底关联着什么,从而找出你们的大情圣的踪迹。我们明天一早就重新进镇子,不发生任何‘意外’的话。”他加重语气,重复了“意外”两个字,“明晚我们会睡在温暖的床上,喝着牛肉与西蓝花的汤,而不是像野兽一样在又湿又冷的山洞里待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风暴之眼(三) 博尔加·卡西迪是个崇尚精致生活的人,他习惯于早上洗澡。吃炒蛋,小黄瓜和培根,用香水和精美的衣着打扮自己,用薰衣草和龙舌兰花装点自己的屋子,然后把整个上午都用来拉他那把j·r·乔西奥,产自布雷默(注1:安纳西塔地区著名城市,以手工艺闻名)的银线和羊肠做的小提琴。博尔加的借贷所一直都是直到下午才开门,他用他在货币方面的煊赫名声和独特手艺来支持自己的生活习惯和奢靡花费。 况且,他还有一批帮他打理的伙计呢,在他这个年纪和地位,大多数借贷所的寻常生意,支出收入,借款收款,货币兑换这类的工作早就不由他过问了,这位已经大腹便便的货币兑换商甚至很少把他的精致衣服穿出自己在二楼的房间,只处理那种十分重要的客人,像是王公贵族,或是大宗货币生意。 只是,今天楼下的伙计们似乎不太喜欢让他安宁地陪伴那把小提琴,在他刚喝下一杯莫吉托,开始用手指弹动那些g弦和e弦的时候——他们总是需要很多调试,羊肠做的弦在塔塔利亚的湿润气候里总是容易走音,所以调音就要花掉他很多时间——伙计就推门进来,告诉他一个约定好下午来请他鉴定货币的客人要求更改时间,现在见他。 我亲爱的威尔,他是这么称呼这个年轻的职员的,请你告诉我们尊敬的主顾,这是一份需要聚精会神和精致的工作,我为他那些古钱币的鉴定结果将至少在这个地区决定它的最终价值,请他尊重我们做好的协定,不仅仅是关乎我们商定好的那些报酬,不然的话,即便无比遗憾,我还是得请他另请高明。 以及,敲门是起码的礼节,我亲爱的威尔,我知道你的父亲在为你的这份职业上颇费心血,走到今天也很不容易,但我的借贷所里的位置容不下野蛮人和蠢货,如果你上午再次打扰我的话,我也由衷地希望你另请高明。 博尔加·卡西迪十分确信他的恶劣性格和奇怪习惯都不会影响自己的生意和地位,在这种边境城镇,货币兑换商是那种最受欢迎和需求的商人,他们甚至只靠转手别人手里的银币就可以获得收入,而他是货币兑换商中最有名望的。这一切都使得任何事情都阻挡不了他和小提琴的私人时间。 那首曲子一直响了两个小时——也许是三个小时,和那些徒有其表的凡夫俗子不一样,博尔加的精致也包含了他在小提琴上的造诣,他甚至还有野心暂离此地,带着那把价格昂贵的乐器去“白鸥海岸”,和音乐家们一起参加学院里的演出,已经有一个学院对他发出了此类邀请,这跟他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上的名望或者是他并非贵族的血统毫无关系,还有提尔伯特·j·维希尔,人称小提尔伯特,现任提尔斯兰公爵的邀请,虽然公爵邀请了很多人,他也不真的认为提尔斯兰人真的懂音乐的艺术,但这都是对他才华的肯定,至于工作和那些主顾去他的。 博尔加任由乐声淹没自己,他已经要求过借贷所不要打扰自己,也不在乎下面会发生什么,直到他关于芦笋,红烩小羊肉和葡萄酒的野心泛起为止。 门轻轻打开了,但货币兑换商的曲调正经过一个高潮,他没有心思去理会到底是谁来了,幸好对方也显得很有耐心和礼节——尽管也不敲门,来者轻轻关上了门,并在一边等候。 “威尔!”在终于完成了这个小调的章节,长出一口气后,博尔加立刻就开始发难,“我记得我跟你说过——” 货币兑换商吃惊地闭上嘴,他发现这个安静的男人穿着破了一个洞的黑色斗篷,头发蓬乱,棕色,胡子看起来也好久没刮,全身的衣服脏兮兮,皱巴巴地,靴子在他精致的地毯上留下泥巴,但这个不速之客带了剑,挂在皮夹克上,剑身拍着大腿,胸前的衣服上则横别着手枪,本人则摘下帽子,显得很恭敬,但眼神却不像什么善类会有的。 “我不叫威尔,先生。”不速之客说,“我叫做邓肯,至于其他的部分与你无关,先生,我是来找你的。” 博尔加·卡西迪马上就意识到来者不善,他瞄了一眼自己能看到楼下借贷所的窗户,但可惜窗帘是拉上的,在货币兑换商苦练乐曲的时候,哪怕阳光都是恼人的干扰。穿着黑斗篷的人又堵住了唯一的房门,但他依旧有着不论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的自尊和高傲,朗声道。 “先生,我们之前没有见过,我期望我之后有这个荣幸,但上午我不见客,这里是我私人的房间,借贷所在下面,您应该到楼下去知会我的助手,我相信他会妥善招待您并安排您与我见面的日程,使您感到宾至如归,如果真的有什么急事的话,也请容我略为整理仪容,这样见客是很失礼的。现在让我叫我可能因为粗心而对您有所怠慢的助手过来,并致以我的道歉。”接着他高声叫道,“威尔!”但门外却没有反应。 “先生,在我看来您的助手都很忙,我也很忙,而且我不怎么在乎礼节是否合适,就让我们少一些繁文缛节吧。”邓肯走过房间,虽然让出了门口,但看起来毫不担心博尔加是不是会夺门而出,他走到客厅的另一端,来到货币兑换商早上吃过早餐的桌前,拉开了一张椅子坐下。 “我会叫守卫来的,邓肯先生。” “无此必要,我并不打算久留,也并不会占用您太多时间,请坐下说吧。”监察官的语气很平和,但却把手枪拔出来,横放在桌面上。 博尔加一眼就认出手枪上了膛,他没有多说什么,很聪明地拉开另一把椅子坐下。 “邓肯先生,请容许我对这个情况表示不满。”他咕哝道,一边瞪着对方满是灰尘的斗篷,皱皱巴巴的皮衣,以及在漂亮地毯上留下成片泥泞的靴子,“我做的是精细的工作,您要知道强迫的手段并不会带来好的结果。” “对此我深表遗憾,博尔加·卡西迪先生。”邓肯回答,然后掏出了那枚金币,慢慢地放在桌面上,“我只想请您看一下这枚钱币。” 博尔加用一方手帕拾起了金币,商人脸上瞬间的表情变化告诉他,他对于这个人的推测并没出错,邓肯·布莱迪静静地等待着。 “这是一枚塔伦尔币,或者正确地来说叫做塔伦·科里尔硬币,1172型(注2:在珀西法尔大陆上铸造硬币的模具由年代来命名,1172型就是指1172ar铸造的模具。)成色大概为84金,其他的是黄铜和锡,”博尔加说,语气和神态都显得很专注,“这一年的模具上有一个典型的特点,那就是代表穆尔塔米德公国的天平徽记的底座上有一个菱形标志,这是因为穆尔塔米德亲王的小女儿与安纳西塔公爵的儿子在这一年成婚,这标志来自于公主出嫁时,亲王送给她的嫁妆中的一件,她项链上的海蓝宝石。” “很生动的历史课,博尔加·卡西迪先生,但您没提到小公主领导了对帝国的叛乱,她父亲,公国的大亲王已经宣布归顺,但在他亲自前往帝国的路上,他的小女儿煽动了一场政变并将父亲囚禁起来,她的丈夫随之带着整个安纳西塔公国加入反叛,在那历经四年的对整个哈兹维亚和塔米迪亚的惨痛征服以后,这种硬币就因为变成反抗者的标志和徽记而被禁止,甚至销毁了——理应是这样。” “这种事跟我没什么关系,邓肯先生,我只是个商人,对政治不感兴趣。” “这么说才有问题,博尔加先生,您是个货币兑换商,不是什么该死的街边的摊贩,像您这种人能从成色的变化中嗅出政治风向的变动,或是即将到来的大事,没有任何人会像你们一样关心国家政治,军火商人和雇佣兵会关心有关战争的事情,因为这让他们有生意可做,而银行家和货币兑换商则关心一切,因为开打会让他们有生意可做,也可能没有。” 博尔加·卡西迪听到这对于他职业的评价,嗤之以鼻。 “邓肯先生,您未免把这行业看的太狭隘了。战争?政变?这些与我的生意有什么关系?当权者来来去去,国家边界一会一变,但该过的日子还是得过,您以为货币兑换商每天都只会盯着那些钱币的成色,但我告诉您,成色时刻在变,就算我为您数出这些年来的所有型号的硬币,它们的成色也几乎完全不同,一个领主决定为自己的银币里多掺进一些铜的确会影响货币的信用,也会让当地平民的生活更加不易,但对于借贷所和货币兑换商?就如您所说,我不是什么该死的摊贩,大宗的生意是一种与众不同的生意,现在也不是那种混乱的时候了,女皇的名誉和帝国的强大保佑着所有的鹰币(注3:艾斯玛,帝国所使用的货币另称,曾经上有一只鹰而被叫做鹰币,现在则印着伊萨娜女皇的头像)币值稳定,生意无忧。” “令人赞叹的见地,以及忠诚,即便您面前的是法官或者黎明旅者,也大概挑不出任何毛病。”监察官用冷淡的语气说,“不过您大概不是第一次看到这种硬币了,是吗?” “1172型的塔伦尔的话,我在很多年前经常见到,不过官方禁止并且收回这种硬币以后,市面上就很少见了,这些年也” “别想蒙混过关,博尔加先生。”邓肯打断了他,“塔伦尔是双面铸模的硬币,我说的是这种单面铸模的,半胚体状的货币。” “单面铸模的” “以及这种有严重海水腐蚀痕迹的,1184ar年运送那批被勒令废弃的塔伦尔钱币的船队一共有多少只?12只还是14只?(注4:指的是1184年帝国下令废止塔伦尔币后,将已经铸造的钱币用船队运回首都塔兰伊斯销毁)战争后期很多的铸币甚至都没有稳定的工坊,所以才会出现单面铸模的劣币,这种硬币你可不会‘经常见到’,它们和运送的船只一起沉在苏利文湾的海沟里呢,那可是一大批,捞上来也可是不少黄金。” “邓肯先生,我再对您说一遍,我对政治不感兴趣。”博尔加说,“也从来没有见过您说的这种硬币,我只是应您的‘邀请’来鉴定钱币而已,现在我能告诉您的都已经说了,剩下的事情跟我无关,您该离开了,我有些乏,午饭前还有些时间,我想休息一下。” “现在才否认是不是晚了一些?” “这简直是危言耸听!”货币兑换商暴怒地大喊道,“我说过跟我没有关系!您算什么人?竟然污蔑我的名声,简直是无法无天,我要去叫守卫来,滚出我的房间,离开这里,不然我就叫人过来,威尔!”他再次大叫着自己年轻助手的名字,“威尔!” 监察官站了起来,脸上挂着就像教会审判官一样的冷漠表情,那是他曾经作为黎明旅者的生涯留下的,他拿起自己的手枪,枪口始终对着博尔加,没有从门口离开,而是踱到了窗前,掀开帘子的一条缝,看了看外面,接着便伸手做了个手势,示意商人过来。 “我说过,您的助手们都很忙,不仅很忙,他们还热切期盼着您尽力合作。”说完,他就退后一步,离开了窗口。 博尔加将信将疑地走了过去,看了一眼邓肯的枪,那扇窗子下面就是他借贷所的大厅,以往他只要出现在窗口,就能知道下面的职员和会计们是否在老老实实坐在那里查着账目,审核单据和款项。他们的确老老实实地坐在那里——只是一动都不敢动,两个穿着皮衣和奇怪的服饰,武装起来的女子正在走来走去地巡视,就好像监工,又好像一群瑟瑟发抖的小鸡中的狐狸一样,棕发的女子提着一把很怪异的长刀,而另一个黑头发的则把长矛扛在肩上,博尔加没有看到借贷所里的那些名警卫去了哪里,地面上有5个,底下的金库应该还有10个,不过看起来现在都指望不上了。他回过头,看到邓肯正在耸着肩膀。 “那些是卡坦尼亚人,帝国的疆域里最桀骜不驯的民族之一,而且那些还是来自马第瓦岛的女战士。”监察官说,“请您相信,我已经尽力让她们不伤人了,对您的那些职员们来说,把两条饿了三天的豹子关在下面还更安全一些。对您这样的商人,时间是个很关键的资源,对您来说,对我,对她们,还有您那些职员们都是。” “您到底想要什么?邓肯先生?”博尔加用尽量平静,不露出怒意的语气问道。 “就算我说过的,隐瞒毫无意义,博尔加·卡西迪先生,这事跟您的名誉无关,却可能与一些人的性命有关。在来这里之前,我们讯问了很多人,包括其他的货币商人,还有您的一些职员。您曾经接受过邀请,亲自前往一个地方,估算一笔从海里捞出来的财产的价值,就在几天以前,对吗?” 博尔加的脸上完全露出了邓肯预期的,也是刚看到那枚硬币时的表情——恐慌,不安和懊悔,他一定那时候就知道了自己的来意,以及他要回答什么问题,但这个傲慢的老家伙就是在装糊涂。监察官心想,他傲慢到甚至心存侥幸,在曼奇亚已经逃走的时候依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自己的住所里。若非如此,他也不会从这里找到突破口。 货币兑换商似乎还在坚守着自己最后的自尊,“先生,我不可能把顾客的信息告诉您,这是基本的操守,如果——” “圣十字的恩惠啊,小心您说的话,博尔加先生,并请记住我们越早结束这事,伤亡就会越小,等会一颗脑袋就要从这下面抛出来,接下来又是一颗,我说过时间对您的职员和伙计们性命攸关,如果您看重他们的性命的话,声名遐迩的博尔加·卡西迪会枉顾他的员工被杀吗?相比之下,哪个更影响您的名声?” “可是” “曼奇亚·弗里瑟昨天早上从自己的旅店里逃走了。” “先生?” “随后当地的守卫和黎明旅者搜查了他的屋子。”邓肯又看了一眼窗外,他有一半是在危言耸听,“我不知道他们找到了什么,但最后查到这里并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博尔加先生,我既不为镇长做事,也不是教会的人,虽然我也不是曼奇亚·弗里瑟的朋友,但我真心关注他的安危。对于为他做过一段时间会计的您,如果我是您的话,我会立刻就收拾离开布维里。布维里的监狱和刑具我不清楚怎么样,我只敢对您保证教会的监狱和问题绝对不像我们刚才那样有君子风度。” 货币兑换商四下看了看屋子里,他没有说任何话,但邓肯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他的名声,他的家业和财产,还有他的收藏,都是愚蠢的事情,如果他一走了之,那么所有他的成就也就到此为止了,包括那些有关小提琴的邀请。这位商人会成为通缉犯,这也就是一开始他会选择铤而走险留在这里的原因,这也说明他从来没跟审判庭打过交道。 ——不过为什么审判庭会去管一件盗捞沉船金币的事情? “以及别忘了带上您的小提琴。” “邓肯先生?”商人惊讶地说。 “布雷默出产的,对吧,我看到琴背上的抓痕了,乔西奥有一只叫做‘白公主’的猫,这是他作品的标志。”监察官评论道,“我见过他们怎么对待郎维特的画的,先生,这把琴比您很多东西都要贵得多,无论如何我都不建议您让他落到那些粗俗守卫和‘导盲恶犬’(注5:一般民间对黎明旅者的蔑称。)的手里,他们可不懂什么千金难求的艺术品。” 这一句话比之前的一大堆虚声恫喝都有用,货币兑换商开始出汗,不止是手,还有脸上,哪怕以他的员工的性命做威胁也没让他如此动容,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看起来价值不菲的东西,真丝编织的桌布和餐巾,黑天鹅绒的窗帘,纯银镶入金丝的餐具和烛台。邓肯甚至低头特意看了看被他全是泥巴的靴子踩的一塌糊涂的地毯,是用朱贝和番红花提取的染料,再配上塔米迪亚只用三岁的小山羊剥去的羊绒制成的,比他三个月的收入都要贵得多。博尔加的眼神也随着他一起移到地上,瞪着他若无其事地擦拭着靴子,兑换商的汗出的就更多了。 “瓦伦海特庄园!在瓦伦海特庄园!”心理防线崩溃了的博尔加大喊道,这是一座其主人的名字曾经在帝国征服卡坦尼亚时赫赫有名,现在则衰落的几乎不确定是否还有人住在那里的贵族庄园,“那是八天前的夜晚,一辆黑马车,车上的人全都蒙着脸穿着斗篷,我谁的样子都没看见,除了曼奇亚,当天深夜他们就把我送回来了。” “有个女孩跟她一起?” “应该是,但她用黑纱蒙着脸,我看不清楚。” “有多少钱?” “装满的箱子一共40箱,12万多塔伦,价值我记得是16万的艾斯玛,还有几十个袋子,都是科里尔(注5:这里指的都是塔伦尔的货币单位,塔伦是金币,而科里尔是银币。),我记不清楚有多少了,我就知道这么多。” “老天爷。”监察官低声惊叹着打捞出的庞大数字。他没有去过这个叫做瓦伦海特庄园的地方,不过有个名字就已经足够了,这么大的一笔财物,运送和隐藏都很花时间,所以即便他距离曼奇亚逃走已经过了一天,邓肯也有充足的自信认为这个滑头的前监察官还在那里,至于他到底为什么开始盗捞皇室沉船里的金币,以及此事和教会有何干系这种琐事。当他遇见曼奇亚·弗里瑟以后,他有的是时间可以问。监察官把手枪收回了斗篷内,最后在地毯上蹭了蹭靴子,站了起来,把宽檐帽戴在头上。 “我要知道的也就这么多,感谢您的合作,博尔加·卡西迪先生。您的员工会立刻被释放,为打扰您的餐前休息感到无比道歉。”他说道,接着抖了抖斗篷,接着走过魂不守舍的商人身边,准备离开。 “我怎么办?”博尔加大喊。 邓肯·布莱迪停了下来,转身重新拔出了手枪,对准货币兑换商,他的眼神锐利,冷酷,一言不发。在这里扣下扳机可以为他省出很多事,黎明旅者还没有审讯过这个人,这意味着瓦伦海特庄园这个地名还没被知道,如果博尔加没有告诉任何人这件事的话,整个布维里很可能就不会再有第二个人知道这件事,即便有人知道,教会想要查出来这个地名也要花比他多得多的时间——值得他的冒险和昧起良心。 ——当你选择与那些“东西”正面相对的时候,你会不得不比他们变得更像怪物。 监察官扣下了扳机,但邓肯却把枪口收了回来。 “想一切办法快跑吧。”他用自己不熟悉的声调和语气说道,头也不回地推开了门,“女孩们!我们走!如同在风暴之眼中穿行!”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飓风中的火花 邓肯·布莱迪一边走下楼梯,一边叫着两个女子的名字,没人应答他,也再没听见帕特里娜那独特的咯咯笑声,不需要走到最底下,他就已经戒备起来,手伸进斗篷里握住了匕首。 借贷所里的职员还在他们的位置上,依然一动都不敢动。两个女孩也在,不过谁都没有说话,帕特里娜低着头,塔莉娅则有点紧张地夹紧了腿,看起来想把她那支过长的长矛藏起来,每个人的眼光都显得飘忽不定,最终又全都飘向一个地方,指向这怪异气氛的原因。 门口的两道黑影在外面正午的光线下刺出不祥的长度,一直穿过有着精美地砖的长廊,来到众人的脚下,黑影穿着盖住全身的长斗篷,手持带有指引者圣十字徽记的长手杖,两个人的姿态完全一模一样,就像门口的大理石雕像,黑影既没有动,也没有发出声音,但邓肯知道,很少有人看见“黎明旅者”出现还能够做到不噤若寒蝉的,即便来自马第瓦岛的桀骜不驯的民族也是一样。 教会的动作比他预计的还要快,邓肯想道,毕竟就如他评价过的一样,这些是“猎人”,很可能还有别的监察官协助调查和情侦,而且他们实际上比他快了足足一天。邓肯转头看了一眼楼上,他突然有点后悔自己曾经心软饶过那个自命清高的货币兑换商一命了,一颗残酷无情的铅弹却总会避免少死很多人。监察官心想道,脚下不停,走下了楼梯。黎明旅者已经走到了大厅的中间,用锐利,带有天然的压迫感的眼神四周四下打量,四周鸦雀无声,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低下头去,连女孩们也是一样。只有邓肯在这其中是唯一在走动着的,所以黎明旅者很快注意到了他。 “我们在寻找商人博尔加·卡西迪。”其中一个宣称道。 “他不在这。” 邓肯再也找不到一个说的更烂的谎言了,借贷所里还有其他员工,不用仔细询问,很多人的表情和眼神就出卖了他,他自己本来也没什么能骗过黎明旅者的自信。这是作为监察官的他今天众多错误中的其中一个。 两个“猎人”互相对视了一眼。 “以卡坦尼亚教会,大主教和伟大的指引者的名义,宗教裁判所要求货币兑换商博尔加·卡西迪出席有关他一项指控,换句话说,他被正式逮捕了。”好像是为了加强权威性,黎明旅者强调了一遍。 “但他的确现在不在,两位先生,而且这里不正式算是卡坦尼亚,也不是塔塔利亚,布维里是自由镇,在这座镇子逮捕人的话需要当地管理者,也就是镇长的许可。” “我们已经取得了当地管理者的许可和协助,守卫就在门外,遵纪守法的本地人不应阻拦我们。我们知道他就在这里,毫无隐瞒的必要,若此人毫无罪愆,宗教裁判所会在取得需要的信息后令其自由。” 黎明旅者将手中的杖子点到邓肯面前的地上,接着就想借此把他推开。监察官却一动也不动。 “博尔加先生不在,请回吧。” 这又是另一个错误。 如果是寻常的塔兰伊斯分部监察官邓肯·布莱迪的话,他绝对不会挡在黎明旅者的面前,更不会与他们冲突,甚至从一开始就不会尝试卷入这种事情,一般的平民都会对“导盲恶犬”们避之不及,作为教会具有司法豁免权的直属警察机构,黎明旅者的滥用职权是出了名的。很多人都会尽快从他们的眼皮下面脱身,作为监察官的他会跑的比谁都快。就像那两个来自马第瓦岛的女孩一样,塔莉娅已经缩到了墙角,帕特里娜看起来也要溜出去了。 如果是寻常的监察官的话,刚才他就已经开了枪,冷酷无情是监察官的信条,也是这些情报人员保护自己的准则,为了弥补一时心软犯下的错误,他不得不用更多的错误来补偿。而且是一个接一个,越来越严重,直到毫无退路,帕特里娜在向他使眼色,邓肯不予理会,他早就悔的肠子都青了,但也无法将视线移开黎明旅者的动作,否则那将犯下更大的错误,尤其是对于熟知这些“猎人”的他而言。 “那样的话我们就不得不先将这座建筑里的所有人带走协助调查了,先生,总有人要去应对这项指控。”黎明旅者的目光越过邓肯的肩膀看着楼上,他们的手藏在自己声名遐迩的长斗篷下,“包括你,先生。” 他看起来像是要去抓邓肯的肩膀,但是当后者在斗篷下的手突然开始动的时候,带着圣十字装饰的手杖尾端便突然撞向监察官的腰间,这先发制人的一击对准肾脏,足够让受害者弯下腰,短暂失去反抗能力并且退后,但手杖却撞上了什么硬东西。 邓肯探出来的左手闪着寒光,匕首迅速地沿着手杖向上划,迫使黎明旅者放弃手杖。 紧接着,他的脸就吃了重重一肘击,黎明旅者的靴子跟着踢在他的胃部,把他蹬出几步远。两个人交手的一个回合一进一退,动作连贯而迅速。黎明旅者重新抓起了手杖,而邓肯把匕首换了只手,拔出了剑。 “抓住他!”“猎人”下令,他的同僚从斗篷里掏出手枪,但一条鞭子同时打到了黎明旅者的手腕,把枪打掉,鞭子的另一端,塔莉娅发出与她平日的风格不同的尖啸,好像隼的叫声一样。与此同时,帕特里娜挥舞着长刀在头顶上转了个圈,加入了战团。五个人分成两组,两姐妹对付其中一个,而邓肯单独对付另一个。 监察官平举着长剑,右手的匕首靠近脸颊,他的脸现在还没完全正过来,险些被打掉的牙齿则流出了几丝鲜血,他压低身子,谨慎地与对方对峙着。黎明旅者则双手握住长杖,他身上没有佩剑,但邓肯知道除去怀中应该有的簧轮手枪以外,那把手杖里有许多让人不得安宁的武器,像是能从杖头打出的钢钉和手杖里隐藏的刺剑与匕首,不论别的,光是圣十字的杖头也可以作为一把杖锤使用。 战斗中的帕特里娜发出一声高亢的尖啸,与此同时,黎明旅者也挥舞着长杖逼了上来,劈头向邓肯砸下,接着又是一记横扫。邓肯侧过身闪过第一次攻击,接着向后跳了一步躲开横扫,他必须要靠的足够近,以方便长剑施展威力——匕首的话更好,两个人都穿着黑色的斗篷,闪躲腾跃之际,就好像两只正在振翅激斗的乌鸦。 趁着第二击结束,黎明旅者正在收势的时候,邓肯冲了上去,迅速拉近两人之间的距离,他的对手将杖尾摆过来阻挡他的靠近。监察官迅速用长剑的剑身抵住这次攻击,并且利用护手把手杖推到一边去,让对方的胸前让出空挡,接着右手的匕首转了半圈,从上向下地刺向对手的脖颈。这些“猎人”全身都有皮质的护甲,包括手臂和小腿,有些护甲本身就是“武器”——这评价一定指的是他们手套里手臂部分随时可以滑出来的腕刺和肘部护甲上的尖刺。只有脖颈(而且是在没佩戴护颌的时候),腋下,下腹和膝盖后弯才有明显的弱点。 情急之下,黎明旅者抽开左手,用手臂抵挡匕首的攻击,也许是由于运气好,也许是他对这种战斗早就烂熟于心,也许是因为邓肯受伤的右手施展不出致命的精准和力量,黎明旅者的左手恰好卡在匕首和邓肯的手腕之间,两人陷入了角力。匕首的利刃距离一度距离脖颈不到一英寸的距离,但这种角力对邓肯来说极为不利。 两个人胶着在一起,突然,黎明旅者反手抓向邓肯的手腕,接着抬起膝盖顶向他的腹部,已经察觉到意图的邓肯不得不扔下匕首借以扰乱对方,然后全力向后跳开,即便如此,他也感觉到腹部一痛,有什么东西刺穿了他腹部的皮甲,两人重新分开,看起来就像是他被一脚踢开了一样。还没等他喘过这口气,黎明旅者的手杖在右手上转了个半圈,左手反握住了杖头,圣十字对准了邓肯的脸。邓肯不得不立刻以夸张的姿势仰面倒地,几乎是瞬间,他感觉到一阵劲风拂过面前,原本在身后的一些借贷所的员工随之发出惊叫的声音,监察官一个打挺跳了起来,手中的剑挥舞了两下重新摆正驾驶。黎明旅者也将长杖换了一下手,拔出了藏在其中的细剑,剩下的杖子弹出剑刃,变成了短矛。 邓肯看到“猎人”护膝上露出的带血迹的一截食指长的刀刃,不由得在心里咋舌。他感觉到腹部有一个贯穿伤,血沿着皮裤一路流下去,但不严重,没有伤到内脏。刚才的交锋仅仅是两个人的另一个回合,监察官还没有占到什么便宜,就正如他对这些人的一贯评价,无论他们是“黎明旅者”,“乌鸦”,“导盲恶犬”还是什么,这些教会的“猎人”从来不分管动脑和情报的事情,每一分肌肉都用在杀戮上,紫晶教团,所谓的巫术,还有他们弄出来的各种各样奇特危险的生物才是这些“猎人”的对手。 而另一边就显得没那么安静了,帕特里娜的长刀舞出一阵银光,而塔莉娅不止用上了长矛,她还挥舞着鞭子作为干扰的手段,就像是千骑时代的角斗士一样(注1:类似古罗马的渔网角斗士,千骑时代的一种地下运动。)那条蝮蛇一样的鞭子就像是她手臂的延伸,时不时地就从女子纤细但是充满肌肉的胳膊上跳起,恶狠狠地吐出信子。三个人尖峰相对,不停地改变着位置,镰刀和细剑的光芒闪烁期间,如同一场不会停止的波丽露舞曲。 二对一,即便在小酒馆里的交锋就已经让邓肯印象深刻的两人,依然也没能占据上风。 此时,与他一直对峙的黎明旅者将短矛反转,像是标枪一样丢了上来,迫使邓肯收回注意力,专心于自己的战斗。 五个人之间的搏斗破坏了一些家具,尽管他们自己连谁的边都没摸到,但是桌椅翻倒,花盆打碎在地上,漫天飞着纸张,一些借贷所里的职员趁机从门口逃了出去。不过,在他们看到久违的阳光时,布维里守卫的制服,长戟和铁链也出现在他们的眼前。守卫们把入口封住了,从门口出去的所有人都被抓住,用铁链捆成一团,书记官抱着对几个特定罪犯的指控书,包括谋杀,扰乱秩序等,不过出于某些原因,守卫们并没有冲进借贷所,依然在门外干着他们最擅长的部分——看管和捆绑人犯。借贷所外面很快聚集了很大一批人。就像所有的地方一样,布维里的居民的日常生活也过度无趣,无论是从塔兰伊斯还是布维里,看热闹来排解生活烦闷的人总不会少。 塔莉娅甩出了鞭子,缠上黎明旅者的手腕,她立刻奋力将鞭子往回拉,希望能把对手拽的失去平衡,而另一边,帕特里娜的长刀迎头劈下,她的对手不得不单手横过长杖阻挡,这是一个棕发女子惯用的套路,她已经明白这件武器里的玄机,所以手腕一抖,长刀顶部的镰刀刀尖勾住手杖,便将它从黎明旅者手里卷走。 失去武器,一只手又被缠住的“猎人”却稳住了身体,不顾面前的帕特里娜,反手抓住鞭子,向自己的方向使劲一拽,个头较小的塔莉娅反而措手不及,被这突然的力道拽的趔趄了几步,正好挡在帕特里娜下一击的攻击路径上。正准备一个漂亮的旋砍斩下他头颅的棕发女子,突然发现自己的妹妹出现在刀锋之下,不得不狼狈地急忙收势。 就在这一刹那,黎明旅者伸手入怀,掏出了他们标志性的,只有掌心大小的簧轮手枪,他没有立即开枪,反而靠了上去,拳头外侧击中帕特里娜的下颌。 那可不只是手刀这么简单,“猎人”们臭名昭著的腕刺就在手套的那里,棕发女子的血立刻就从嘴里面溢了出来,刚刚把腕刺从女子的颈部拔出来,甚至没有改变手肘的姿势,黎明旅者对准他身侧的塔莉娅扣动了扳机。 黑发女子发出一声响彻房间的尖叫,整个人几乎都被火药的推力轰了出去。 那一边的局势瞬时间急转直下,快得让邓肯反应不过来,他面前有一个无法忽视的敌人,即便没有,一切也发生在顷刻之间,监察官根本无法救援她们,塔莉娅撞翻了一堆的柜子,倒在一大叠文件中动也不动,生死不明,帕特里娜跪坐在地上,一只手捂住不断流出鲜血的下颚,她一时再也发不出尖啸声了,或是那独特的悦耳音调。黎明旅者站在她的面前,虽然帕特里娜手边还握着长刀,而长杖早就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但“猎人”还有很多其他的武器,每一样都足以致命。打坏的柜子中的文件飞上半空,就像雪花一样到处飞舞着。 一柄飞刀打进黎明旅者的肩头,让他的身体歪了一歪,顽强的马第瓦岛的棕发女孩借此机会跳了起来,强忍住伤痛继续她的刀刃之舞。 邓肯为这次支援付出了代价,他把剑交到右手,左手从腰后抽出了飞刀,却在犹豫了足足一秒之后才决定把飞刀扔向帕特里娜那边,结果却差点被一剑洞穿,黎明旅者没有抽出刺进他披风的剑,反而双手抓住他的披风,把邓肯整个人甩到一张铁桌上,就像把鱼扔到砧板上一样。 “鱼”在砧板上的挣扎痛苦异常,腕刺刺进他的手掌,肘部护甲的刀刃险些把他开膛破肚,邓肯的左手被压在身下,没有办法把腰间的飞刀抽出来,只能用右手徒劳无功地阻挡着对方的攻击,小小的腕刺一次又一次地捅进监察官的身体,虽然多数不是致命伤,但伤口流出的血已经从桌子的边缘滴下来,消耗着他的体力。黎明旅者抬起一条腿,用膝盖压制住他的胸口,感觉到利刃逐渐刺破前胸的皮衣,衣服,皮肤,血肉,逐渐靠近心脏时,邓肯的发出的喊声开始充满了绝望。 接着,在他的眼前,曾经只有雕花的天花板和廊柱的天空,一张网从天而降。 黎明旅者楞了一下,但他的手穿过了网子,无法随意挣扎,接着,“猎人”便在邓肯的面前消失了,被从桌前的位置拽走,这条明显不是渔网,大概只是捕鸟用的小型网子有一节绳子连接,绳子的另一端则在一个原本应该倒在那边一动不动的黑发女孩手里。 塔莉娅往回用力一扯,黎明旅者便被拖走,虽然“猎人”很快就稳住了脚步,开始争夺绳子的控制权,但他的手没办法迅速获得自由——而桌上的邓肯也没他想象的那样动弹不得。 监察官跳了上来,一脚踢开了黎明旅者的手,接着倒持飞刀在他的脖子上扎了三刀,最后一刀划开了咽喉。 另一个“猎人”没有能够阻挡那柄能够把骨头像是树枝一样切断的长刀的办法,只有继续躲闪挪移着,等待机会找到武器,能够反击,或是单纯靠流血耗尽女孩的体力。他过于全神贯注,完全没注意到另外一边发生了什么事。 ——以及犯了一个单纯的错误,他简单地以为塔莉娅确实受了重伤,如果不是这样,为什么她没有上来支援自己渐渐筋疲力尽的同伙呢? 枪声响起,黎明旅者的膝盖一软,被冲力打的向前跪倒,这一发子弹打在他的膝盖后弯,把他的整个膝头打得粉碎。帕特里娜趁机跃了上来,垂死挣扎的“猎人”举起手臂,似乎想要阻挡那将要落在他脸上的攻击。 长刀先是从下至上,像是斩掉枯枝一样带走了他的右臂,接着再如雷霆万钧一样,从他的眉心一直劈到鼻梁。 邓肯奔了上来,手中的枪还冒着青烟,他没有去检查可能舌头被刺穿了的帕特里娜,也没有去管整个腹部都染红了的塔莉娅,他先踢了一脚黎明旅者的尸体,然后便像想起什么似得在尸体上翻动着。 门卫的守卫听到里面的动静不对,已经开门开始冲了进来,他们的皮靴在地上踩出轰然的响声。 “你在干什么?”塔莉娅抱着姐姐的头,一边撕下一角裙子来塞住她下颚的伤口,大声问道,此时邓肯似乎搜到了一个小瓶子,三步并作两步地冲上楼梯。 “给我争取些时间!” 邓肯头也不回地答道。 当他花了一小会,再次从楼梯上,博尔加·卡西迪的房间冲下来的时候,房间里的尸体就好像撕碎了的破布娃娃,血迹就像打翻了的画盘一样,两个马第瓦女战士好像热刀切黄油一样,技巧高超地不断地把冲进来的守卫击倒,脑袋和残肢到处乱滚,塔利亚发出尖啸,让这股杀戮的飓风一路卷到外面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卡特兰塔 “那是什么?”帕特里娜用含混不清的声音问道。 邓肯手中正在玩的是一个深棕色玻璃的小瓶,里面的液体透明,但却看不出是什么颜色,他一直在盯着瓶子发呆,直到帕特里娜第三次问起这个问题,还推了他一把。 “你可以等你的伤好了再发扬你的好奇心,亲爱的。”监察官回答,心情似乎不太好。 “好个屁,我的舌头都差点被劈成两半。”女孩同样很没好气地回答,她始终握着一块像是裙边的布堵住下颚的伤口,尽管邓肯给她敷了止血药,唇边有时依然会有鲜血滴落,让她看起来有点吓人。 “那就闭嘴,好好听话养伤,做个安静的孩子。” “你能更不好相处一点吗?塔莉娅可是救了你的小命,邓肯。” “哦我以为你们喜欢这种调调呢,我只记得马第瓦来的帕特里娜那夜莺一样悦耳的声音,别让我的梦想破碎。”邓肯板着脸回答,不过他脸上的僵硬表情却舒缓了,也不再陷于沉思当中。 棕发女子发出咯咯咯的笑声,血马上从嘴里继续流了出来,她马上用手合起下巴,被刺穿舌头的痛楚是十分惊人的,止痛药膏在这种时候也帮不上什么忙,更何况三个人都在大量使用这种东西,没有多余的留给她,女孩只能依靠做别的事情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像是骚扰邓肯或是自己的妹妹,用石子敲打着洞窟的墙壁,或是哼着七扭八歪,听不出内容的歌。 相比之下,塔莉娅其实伤得更重,她的内村锁子甲都被打穿了,子弹还带了一小片碎布进去,不过幸运的是也没有太深,邓肯把她放在一块比较平整的岩石上,撩起她的上衣,露出洁白柔软的腹部,接着用她自带的那套工具里的钳子撑开伤口,把那颗停留在表层,并没有进入腔内的子弹和碎布取了出来。以他在军旅里的经验最多只能做到这种程度了,伤口再深一点都束手无策,像他们这样在布维里大闹了两场以后,找医生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黑发女孩既不流泪也不大叫,始终咬着嘴唇一言不发,好像其实根本没有痛楚似的,只是脸比平时更白了,这表现反而使得邓肯时刻担心地注视着她,用手去试探她的脉搏,或是在她的眼前晃动手指,引起她的注意。 “这就是我说过,不要在黎明旅者面前轻举妄动的原因。”监察官对比着拿出来的那片碎布,和女孩衣服上的破洞,一边说道。 “又不是我们挑起来的。”棕发女子抗议道,邓肯默认了这个指责,的确是他动手在先,不过从一开始,黎明旅者会搜查现场,也会把所有相关人都带走,这是他们做事的一向风格,冲突本来就无法避免。 “说的没错,但你们还是低估了他们的实力了。”他说,“这些是‘猎人’,不是那种倒霉的笨蛋守卫。” “那他们‘猎’什么呢?”塔莉娅用沉静但是虚弱的声音问道。 “大家伙,个头比人还大的那种,通常会有爪子,匕首一样的牙齿,或者是有毒,会喷出东西,或是念出咒语的那些。抓捕人类不是他们主要的工作,但至少干这些他们绰绰有余。黎明旅者不经管那些不需要冲突就能解决的事情,他们可能已经知道我们,或者是曼奇亚会去找那个货币兑换商了。” “听起来像是我们的猎人。” “也许吧。” 邓肯从塔莉娅的背包里抓出几件衣服,盖在她的身上,让她暂时休息一下,又嘱咐帕特里娜看好自己的妹妹。 “我们必须找地方养伤,这里的环境太恶劣了。” “我和塔莉娅待过更恶劣的地方。”棕发女子反驳。 “我也一样。”邓肯回答,“但我们需要休息和恢复体力,接下来还要行动,很可能还会有更多的冲突,半死不活的样子没有用。” “你打算怎么办?” “我们不可能再在布维里落脚了,但幸运的是在我走前,那个商人吐露了一个地名——瓦伦海特庄园,据我目前所知那庄园不在镇子里,至于在哪里虽然我不清楚,但略施小计还是能从当地人那里打听到。抓紧时间休息,但不能太久,时间紧迫,教会有他们自己的情报网,我们必须要在曼奇亚再次转移以前找到他们,马最好不要骑了,我会找辆马车。” 帕特里娜意外很乖巧地点点头,可能是因为她的血又从嘴里流出来了,邓肯看到她呸地一口,将血液吐在地上,接着把嘴唇和下巴上的血丝擦干净,“以及医生,至少是些药物。”他补充道。 正当他准备起身,从藏身的洞窟里离开的时候,突然再次像是想起了什么一样。 “卡特兰塔。” “什么?” 邓肯举起了自己刚才一直在注视的小瓶子。 “它的名字叫做卡特兰塔。”他重复了一遍,“用曼德拉草,颠茄,钩芹,龙葵汁,还有白芍和首乌藤和其他一些药草做出来,有一些有剧毒,剩下的一些没有。如果教会想要秘密审问一个人的话,黎明旅者身上会带这种东西,尤其是那些你不想让人知道你审问过他什么的人。” 他把小瓶拿到眼前,注视着里面的液体。 “三滴可令人镇定安眠一日,七滴的话,在失去知觉前一段时间的记忆将会永远消失,并可能对神志和记忆力造成永久损伤,十一滴的话” “十一滴怎么样?” “沉眠三日,醒来之后就终生痴呆。”邓肯的语气冰冷,“十三滴的话则立即死亡,传说那只是类似全身麻醉的假死,但没人证实过。” “为什么?” “你见过有人从自己的墓穴里醒过来吗?你知道醒来以后发现自己在坟墓里会怎么样吗?白鸥海岸的富有冒险精神的学者们有人尝试过,他们都现在待在那漂亮的,小小的,白杨做的墓碑的坟墓里了,没人想把他们再挖出来,也没人有勇气,卡特兰塔十三滴的毒性和时间都无法控制。就算是用作镇静药物的三滴,那种沉眠也绝对没有人想再尝试一次。” “人们总是自己发明些可怕的东西,而且明明知道它有多可怕。”帕特里娜评论道,“你给那个商人喝了这东西?” 邓肯沉默了一会。 “七滴。”他开口道,“以及他一瓶最好的葡萄酒。教会迟早会抓住他,拷问我们和曼奇亚的情况,我们不能留下这个后患。” “那为什么不干脆杀了他?” “哦,我亲爱的帕特里娜,刑讯他是需要时间的。”监察官的语气听起来有点阴阳怪气,“至少他们得等足足一天才能尝试从这家伙嘴里挖点东西出来,然后还要上刑,在教会里受刑讯虽然听起来很残酷,实际感受起来也很残酷,但还是比丢掉小命好多了,就算死在审讯里了,也能让我们获得一些宝贵的时间,不是吗?” “哦我亲爱的邓肯,你彻底让我出乎意料了。”棕发女孩学着他的口气,尽管说话含糊不明,“我还以为你打算告诉我一些有关于仁慈和不伤及无辜的令人感动的大论,告诉我,你真的一点都没这么想过吗?” “不。”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