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仙荣耀》 第1章 荣耀即我命 天才壹秒記住『』,。 荣耀即我命。 信仰正义,游侠四方,除暴安良。 仗剑天下,行侠好义,言出必践。 不听信谗言,亦不进谏谗言。 不心慈手软,亦不滥杀无辜。 我发誓,我会坚定地保护善良的弱者。 我发誓,我会英勇地对抗不公的暴力。 我发誓,我会真诚地对待我的每一个朋友。 我发誓,我会对温柔地对待我所爱的女孩,并以高贵之行欣赏她,尊重她,爱护她,至死不渝。 我相信,这个战火不断,生灵涂炭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和平值得我去战斗,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呵护。 终有一天,我会登顶荣耀之巅,为王者大陆的和平与统一而奋斗! 正义,善良,英勇,真诚,深情,荣耀。 ——青莲剑仙,李白。 ※※※※ 西域,海市蜃楼城。 当挥舞着手中战斧将厚重的城门劈碎的时候,程咬金的心里没有丝毫兴奋。 作为一个战士,最兴奋的时刻,莫过于将敌人的城门劈碎那一个瞬间,因为这代表胜利,代表荣耀。 征战无数,盛世大唐的第一猛将程咬金,最享受的就是用手中的战斧将敌方城门劈碎的那一瞬间——他曾一度沉迷于这个荣耀的瞬间。 那种热血,全身亢奋的快感,比在长安城‘天上人间’最美丽的头牌姑娘身体上驰骋至高潮的快感要强烈得多。 因此,程咬金对破开敌方的城门有着近乎变态的执着,凭借超强的坦度和治愈能力,他总是身先士卒,无畏的冲锋在前方,风骚地跑到敌方门前拆门,挥舞着手中的战斧跳舞旋转,无情的收割着敌人的生命。 这种让人闻风丧胆的送死流打法另敌人深恶痛绝,却又拿他毫无办法,因为他身体素质实在太过于强悍,恢复能力实在太过于变态,根本就打不死! 只能眼睁睁地看他风骚的在门前拆迁,跳跃,旋转,收割! 程咬金是天生的战士,觉醒的技能完全就是为战争而生,只有在战场上,才能将他的天赋发挥到极致。 二十年来,盛世大唐一路征战打下来的辽阔疆土,众多城池中,有一半城门是他拆的,可谓战功赫赫,荣耀加身,被誉为大唐第一猛将。 “砰!” 海市蜃楼城沉重的大门轰然倒下。扬起万千烟尘,却隔绝不了程咬金的视力。 胜利了。 此刻,程咬金没有热血,没有胜利的亢奋,没有激荡全身的快感,反而有一种深深的疲惫。 这种疲惫,并非来自身体,而是来自心理。 来自于他看到城内那些士兵拿着劣质的武器,视死如归的壮烈,来自于老弱妇孺惊恐的表情,来自于天真小孩无辜的眼神。 硝烟弥漫,战火熊熊。 硝烟散去,一个高大魁梧的身影渐渐显露出来,出现在城内众人眼中。 这是一具战神一般的躯体,两米多高的魁梧身体就像一座无法跨越的山峰。 裸露出来的上半身肌肉横生,胸肌,腹肌,臂以夸张的幅度隆起,在橙红色的夕阳下反射着金属一样的质感,似乎这具躯体并不是由血肉构成,而是由精钢浇筑而成。 粗犷浓密的胡须,两手握着把巨大的战斧,锐利的斧刃上流淌着艳红的鲜血,让人望而生畏,这两柄凶器的重量加起来至少有一千公斤,他却能轻而易举拿着舞动,跳跃,旋转,在之前的战斗里纵横驰骋,毫无阻碍的杀到城门前,破门而入。 他静静地站在城门前,没有任何动作,却已让所有人感到窒息。 肃杀,刚硬,粗犷,坚毅,铁血。 ‘猛将’这个词被他诠释的淋漓尽致。 如此鲜明的样貌特征,以及那无法抵抗的猛人气质,让海市蜃楼城内所有的人明白来者何人: “大唐第一猛将,热烈之斧,程咬金!” “天哪!至尊星耀段位的强者!” “怎么会是……他……” 一种无能为力的恐惧从内心汹涌而出,士兵们视死如归的壮烈气势顿时分崩瓦解。 海市蜃楼城内实力最强的将军,尼贾提嘴唇发抖,脸色发白。他的实力不过是铂金III,连钻石的门槛都远远摸不到,又怎么可能是星耀段位强者对手? 在星耀强者眼中,铂金,宛若蝼蚁,与之对抗,不过是蚍蜉撼树,不自量力。 一个宛若见到恶魔的颤抖声音响起:“他…他…他身后的……是……是,大唐铁骑!” 在程咬金身后,整齐的排列着一百名重装铁骑,统一穿着做工精良的铠甲,手中两米长的巨剑闪烁着让人心悸的寒光,胯下的战马威猛雄健,体型比普通的战马高大了半倍不止。最可怕的是,每一位铁骑的个人实力都异常强大,铂金II,铂金I,甚至还有几个钻石段位的存在! 连实力最不济的铁骑都比自己强上一个小段位…… 尼贾提满嘴苦涩,这些装备精良的骑士只需要一个简单的冲锋,就可以将海市蜃楼城内所有士兵轻松碾压。 能成为一方城池的将领,基本的眼力还是有的,尼贾提知道眼前这些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铁骑,而是铭文骑士! 有些骑士露在外面的肌肤上纹制着各不相同的图案,闪烁着魔法的光芒,这可不是为了耍酷或者信仰才刻下的纹身,而是铭文融入体内的标志,能为人体提供强大的属性加成,让自己的战斗力提高一大截。 能承载铭文的都是身体素质极好的天才,按照概率来算,一百个士兵中,只有一个能承载铭文,是真正意义上的百里挑一。 能承载的铭文越多,等级越高,越能说明天赋的强大。眼前的这队大唐铁骑,身上至少承载十个III级铭文! III级铭文骑士队,这是什么概念? 整个楼兰国,能装备的III级铭文的骑士不超过十个,这并不说找不出十个能承载III铭文的人,而是铭文实在太过珍贵与稀缺,即使身体素质允许,亦找不到铭文装配在身上。 铭文骑士战队,那是只有大陆上底蕴深厚的超级帝国才能培育出来的产物,是每一个帝国最核心的中坚战力。 盛世大唐第一猛将,星耀段位强者,程咬金…… 平均实力铂金I,并且装备了III级铭文的骑士小队…… 这兵临城下的两大元素,给海市蜃楼城内的所有人带来的信息彻底转化为两个字: 绝望。 城门破开看清敌人后,恐惧,已化为绝望,并以极快的速度传染蔓延,浸染了城内里的每一丝空气,渗透进那些士兵的脑海,将他们之前视死如归的斗志蚕食的滴点不剩。 “咣当……咣当……咣当……” 武器掉地的声音不绝于耳,说明了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完全没有了反抗的勇气。在战争中,最令人喜悦的一刻,莫过于看到敌人缴械投降了。 然而,此刻的程咬金,没有丝毫喜悦,看着老人脸上绝望的表情,孩童眼中无辜的泪水,他的内心竟隐隐有些不忍。 身材魁梧健硕,样貌粗犷的中年汉子,内心依然存在着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青春热血情怀。 我这样做,究竟是对的,还是错的? 心存爱与正义,一直坚信着大唐是拯救世界的正义之师,并以此为信念,在战场上纵横驰骋,从不迟疑杀敌的程咬金,第一次有了疑惑。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2章 青莲剑仙 天才壹秒記住『』,。 王者大陆是一个弱肉强食,强者为尊的世界,自大陆诞生以来,各大帝国王者之间的争霸,人类与魔种之间的战争,就从来没有休止过。 战争是为了和平而杀戮,力量是为了荣耀而来。 战争是王者大陆这个动荡世界的永恒主题,王者大陆的文明史,说的好听点,其实就是王者大陆的战争的不文明史,说的不好听点,就是王者大陆的杀戮史。 是人类,魔种,亿万生灵在这个世界上浴血奋战,疯狂杀戮,争取生存空间和土地的血腥历史。 为荣耀与正义而战,激励着每一个大唐士兵,抛头颅,洒热血,一代一代,一年一年,前仆后继,虽死不悔。或许他们本不该来,但他们止步不住脚步,甚至迫不及待,因为那是梦想所在—— 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由大唐统一,建立一个古往今来最辉煌和平的盛世! 但眼前这一次,不是与肆虐大陆的魔种之间的战争,也不是与大陆其它超级帝国棋逢敌手的争霸。 这甚至不是一场战争。 这是一场—— 屠杀。 望着眼前放弃抵抗,没有丝毫威胁的楼兰子民,程咬金的再次疑惑:这是对,还是错?是杀,还是不杀? 就在程咬金内心不忍,犹豫不决的时刻,女帝那冷艳,威严的绝美面容忽然浮现在他的脑海。 想起了威严的女帝,程咬金不由得一个激灵,刹那时间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静和刚硬。 再次望向城内放弃抵抗的子民,他们的双眼有种异样的猩红,透露着对鲜血的渴望,苍白的肌肤还出现了猩红的斑点,这些都是中了血毒的最显著特征。 血毒,其危害比瘟疫还要可怕百倍,一旦感染,便无法根治,它会使人丧失理智,成为血奴,不断噬咬人类,自相残杀,将周围一切生命都感染,沦为彻头彻尾的怪物。 如今,血魔肆虐西域,海市蜃楼城内大部分子民都感染了血毒,如果不杀,那么涉及是范围只会越来越广,生灵涂炭。 想到这点,心中的不忍和疑问消失殆尽。 杀。 虽然心中坚信着爱与正义,但程咬金十四岁就开始在战场上摸爬打滚,从热血男儿到中年大叔这二十年来见惯无数生死与血腥,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动不动就泪流满面的愣头青了,残酷的战争让他拥有了常人不能及的坚韧和权衡轻重的判断力。 能够成为大唐名将,荣耀加身的程咬金靠的不是莽夫般的武力与无脑热血,而是智慧与冷静。 即使他时不时会抽风的出现泪流满面的男儿热血情怀,和神速爆装变衣的小癖好,但只要一遇到关系天下苍生的大事,他就可以变得刚毅冷静,以最有大局观的判断力来处理。 比起大陆历史上那些歌咏的史诗级战争,如今的血毒之祸虽然算不上什么,但如果放任自流,就会是事关千万人的生命大事,并不是仅凭自己的不忍就可以放任的游戏。 程咬金很清楚这些,所以,仅仅是迟疑片刻,他便恢复了军人特有的冷硬与刚毅,利落地摊开女帝圣谕。 在圣谕摊开的瞬间,女帝的威严便降临整个海市蜃楼城,高冷悦耳的声音在每一个人耳边响起: “大唐附属楼兰国,楼兰皇室成员中,不勾结血魔,不感染血毒者,贬为奴隶!为一己之私,勾结血魔,祸害苍生者,杀!” “海市蜃楼城内,感染血毒者,不管男,女,老,幼,杀!” “虽不感染血毒,但放任血魔肆虐,而不加以阻止,助纣为虐者,杀!” “胆敢阻止屠戮者,不管有没有感染血毒,杀!” “……杀!” “……杀!” “……杀!” 女帝每说一个杀字,都如同炸响的惊雷,清晰有力的响彻在每一个人的耳边。 她就像执掌天地众生生死的神明,虽未见其人,但仅凭声音中的杀伐果断,巍巍大气,煌煌威严,就让人无法抗拒。 “谨遵帝旨!” 刚冷,肃穆,铁血的大唐铁骑轰然领命! 接下来,是无情的屠杀。 在装备了铭文套装的大唐铁骑面前,海市蜃楼城内的士兵没有丝毫还手之力。其实每一个士兵的人都不会缺乏勇气,但在这种实力悬殊的时刻,勇气只是愚蠢的代名词。 哀嚎穿透了每一丝空间,在铁骑无情的践踏下,充满异域风情,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已经彻底成为修罗场,映入眼帘的,是烧灼的焦土和弱者的尸骸。 焦土混合着血腥的气味让充斥鼻腔,程咬金只感到难以呼吸,相对于以往的宏大战争,这次征伐血魔,踏平西域,难度并不算大,甚至没在他满是荣耀伤疤的健美身躯上留下一道伤疤,却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与疲倦。 十四岁开始征伐战场,二十年来历经血腥的洗礼无数,程咬金早已习惯鲜血的颜色,但不知为何,如今的鲜血,看起来格外猩红。 是血魔的原因吗? 是血族的缘故吗? 不是。 是因为这里,包含了无辜者的鲜血。 是的,在血流成河的海市蜃楼城内,有恶贯满盈的自私者的鲜血,有感染血毒,无法拯救只能沦为血奴者的鲜血,也有无辜者的鲜血。 直到这一刻,程咬金才真正体会到:无辜者的鲜血,比想象中还要猩红,此生,只要真正见过真正的屠杀场,见过被屠杀的无辜者的鲜血,便再也不想看见第二次。 程咬金生出下令阻止这一切的强烈冲动,但理智告诉他不能。 因为这是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更因为这是不让血毒扩散,不让更多无辜的人受害的最好做法。 这样错,并没有错。 可最好的做法,就一定是正义的吗? 这样做没有错,就一定是对的吗? 道德的拷问,良心的谴责如烈火般炙烤着他,一个个疑惑如潮水般汹涌而来,让程咬金头痛欲裂,烦躁不已。 就在程咬金在不知不觉中陷入魔障,即将走火入魔之际,一道绿色的光芒如同流水般抚过大地,紧接着一株碧绿色嫩芽神奇的从他脚底下的焦土中冒出。 嫩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成长,散发着馥郁的清香。 这是一株,青莲。 程咬金震撼不已,于焦土中冒出,瞬间成长,成熟,这完全违背了自然界的生长法则。 这是—— 仙迹。 青色的莲花傲然绽放,蕴含着某种奇异的力量,仿若春日清凉的微风,吹散程咬金内心的烦躁,又如冬日滋养万物的暖阳,给他疲倦的身体注入全新的活力。 紧接着,两朵,三朵,四朵,五朵,六朵……无数朵青莲从战火烧灼过的焦土里破土而出,傲然展绿,为原来生灵涂炭的世界带来勃勃生机。 不仅地面上,天空中,也不断有碧色的青莲在生成,生长,幻灭,生生不息。不到一刻的功夫,整个世界就成了青色莲花绽放的海洋。 美丽的青莲并不是实体,而是由某种光质组成的,青莲所到之处,鲜血停流,伤口愈合,宛若仙迹。 这突如其来的美丽与仙迹让所有人的思维都凝止,他们实在难以相信,居然在最深的绝望里,看见最美丽的仙迹。 光芒流淌,青莲竞放,顺着光芒望去,所有人找到了青莲绽放的来源——海市蜃楼的城门外,遥远的线里,一个修长高挑的身影,正背负着阳光,一步步向城内走来,每一步走,便有无数青莲自脚底下生长,一路蔓延,铺满整个世界。 步步生莲的传说,莫过于此。 他走的速度很快,一步百米,却给人一种十分缓慢的错觉。 步伐优雅,坚定,自信。 走得近了,人们才发现,并不是阳光照耀在他的身上,而是他的身上,散发比阳光还要夺目,却并不刺眼的碧绿色光芒。 他一出现,就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瞩目的光源,把太阳也比了下去。 在碧绿光芒的包裹中,没有人可得看得清他的容颜。 但所有人都已经知道他是谁。 于是激动,兴奋,敬畏,膜拜。 也只有他的出现,才能让原本血腥,杀戮,残酷的世界化为青莲浸润的美丽花海,让枯竭的大地焕发生机,让悲痛的人们得到慰藉。 “住手。” 他的声音不像女帝般高冷威严,而是温暖磁性,仿佛来自九天之外,又仿佛来自心底。 桀骜不驯的大唐铁骑们全部都乖乖的停止了杀戮,他们觉得,在万千青莲绽放,美丽至极的此时此刻,任何杀戮,任何不适宜的声响,都是对他的不敬与亵渎。 他,是盛世大唐的骄傲,是盛世大唐的荣耀,亦是盛世大唐的信仰。 女帝的命令,没有人胆敢违抗,更没有人可以阻止。 但是他敢,他可以。 因为他是—— 仙。 青莲剑仙。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3章 离乡少年时,归来已荣耀 ,最快更新剑仙荣耀最新章节! 天边夕阳再次映上我的脸庞 再次映着我那不安的心 这是什么地方依然是如此的荒凉 那无尽的旅程如此漫长 我是永远向着远方独行的浪子 你是茫茫人海之中我的女人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我站在这里想起和你曾经离别情景 你站在人群中间那么孤单 那是你破碎的心 我的心却那么狂野 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你总为我独自守候沉默等待 在异乡的路上每一个寒冷的夜晚 这思念它如刀让我伤痛 总是在梦里我看到你无助的双眼 我的心又一次被唤醒 总是在梦里看到自己走在归乡路上 你站在夕阳下面容颜娇艳 那是你衣裙漫飞 那是你温柔如水 ——许巍,歌曲《故乡》,歌词 ※※※ 她住在七月的洪流上 天台倾倒理想一万丈 她午睡在北风仓皇途经的芦苇荡 她梦中的草原白茫茫 列车搭上悲欢去辗转 她尝遍了每个异乡限时赠送的糖 若我站在朝阳上,能否脱去昨日的惆怅 单薄语言能否传达我所有的牵挂 若有天我不复勇往,能否坚持走完这一场 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 城市慷慨亮整夜光 如同少年不惧岁月长 她想要的不多只是和别人的不一样 烛光倒影为我添茶 相逢太短不等茶水凉 你扔下的习惯还顽强活在我身上 她走在马蹄的余声中 夕阳燃烧离别多少场 她向陌生人们解说陌生人的风光 等她归来坐下对我讲 故人旧时容颜未沧桑 我们仍旧想要当初想要的不一样 ——陈粒,歌曲《历历万乡》,歌词 ※※※ 不论人的脚步已经走多远,还要走多远,都无法摆脱故乡这个伟大的概念。它的味道熟悉而顽固,永远在内心深处扎根着。 年少时热血的追求梦想与远方,年老时忧伤的思念家人与故乡。 世上所有人都知道文冠古今,武傲群雄的李白是大唐剑仙。可是,却很少有人知道,身为唐人的他,其实出生在西域的海市蜃楼城,在民风淳朴的海市蜃楼城度过了一个纯真美好的童年。 当年少轻狂,桀骜不驯的李白十四岁那年在巍峨长安的朱雀门上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剑仙光辉灿烂的传说由此开始。 他如彗星般崛起,将长安城内自命不凡,自诩天才的所有青年才俊踩在脚下,得到女帝赏识的他拒绝了女帝入朝官的邀请,开始了试剑天下的旅程。 他带着剑仙光辉灿烂的荣耀行走于世间,行侠仗义,锄强扶弱,安异族,驱魔种,败尽大陆所有最强王者,十年试剑天下,留下了无数美丽的传说,他的仙迹,成为了吟游诗人歌颂终生的故事。 所有人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他必将成为王者大陆上第一个不到三十岁,就晋升为荣耀王者的青年一代第一个人,惊才绝艳,震古烁今。 却没有人知道,如今年仅二十四岁的李白,就已经晋升为荣耀王者,跻身大陆最顶尖的超级强者之列。 二十四岁,正处于一个男人身体与颜值的黄金巅峰时期,褪去了少年的幼稚与天真,没有沾染中年的世故与深沉,能成熟而明智的看待世界,明辨是非之余,又不失幽默,阳光,温柔与热血。 晋升荣耀王者,结束十年试剑天下的旅途后,李白最想回到的,是曾经无忧无虑成长的故乡——西域,海市蜃楼城。 离乡少年时,归来已荣耀。 试剑天下十年的旅途,李白的脚步几乎踏遍了王者大陆的每一寸土地,他登过稷下学院直通天穹的摘星楼,看过极北之地绚丽的极光,游过北夷部落一望无际的浩瀚草原,探过巨龙横行的王者峡谷,甚至到过遥远西方的勇士之地。他见过王者大陆上一切想象超越想象的美景,哪怕是传说中的十二奇迹,他也见过。 可是这些绚丽,绝美,浩瀚,超越想象的美景,都比不上扎根在童年记忆里的故乡,比不上西域海市蜃楼城这个落后小城市里的一条小路,一棵树,一栋楼,一道河。 因为海市蜃楼城内的每一条小路,每一棵树,每一栋楼,每一道河流,都刻下了李白童年时期的美好记忆,孩童时期的他跑过这里的路,爬过这里的树,住过这里的楼,游过这里的河……故乡的一切,都是深深烙印在血脉深处的风景,纵使李白荣耀加身,被誉为剑仙,亦不能割舍人类思乡的伟大情怀。 历历万乡,到故乡,遥远地球时代的这两首名曲,最能体现李白此时的心境。 漂泊在外奋斗的人啊,内心都有一种固执:要么荣归故里,要么客死他乡。 如今,李白带着剑仙荣耀归来,却发现幼年记忆里淳朴祥和的海市蜃楼城已经不复存在,映入眼帘的,是破败的废墟,是燃烧的战火,是焦臭的尸骸,是绝望的哭喊,是猩红的鲜血。 剑仙荣耀的光芒终于来到眼前,这光芒是如此纯净,温柔,正义。幻化为万千青莲,落在土地里,洒在人身上,滋养被战火焦灼的大地,拯救饱受苦难的人民。 灵境幻化,这是传说中荣耀王者觉醒的特有能力。 难道……剑仙大人……已经是荣耀王者了? 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 这是什么概念?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王者大陆亿万人口,最不缺乏的就是天才。能在三十岁之前晋升到永恒钻石段位,就足以称得上是天才,自傲一生。 但想要冲击永恒钻石以上的至尊星耀,最强王者段位,天才两个字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坚毅不拔的心志,适当的运气,大量的资源。 纵观当今王者大陆,百分之八十的天才都困在钻石段位,终其一生也无法冲击至尊星耀。 以大唐第一猛人程咬金的天纵之资,强悍的身体素质以及坚韧不拔的意志,今年三十四岁的他也不过是至尊星耀I,距离最强王者还要走漫长的路程。至于最强王者之上的荣耀王者,程咬金从来没有想过,因为那是神的领域。 大唐帝国数千年历史,天才辈出,人杰地灵,能达到荣耀王者这个境界的,也不过唯有女帝一人而已。 艳冠天下,镇压八方,拥有真龙血脉的女帝武则天,晋升为荣耀王者时,正直二十六岁的芳华,就被誉为千古一帝。 如今,十年后的今天,出现了二十四岁的荣耀王者,这简直太让人疯狂了! 这是王者大陆从未出现过的仙迹。 王者大陆的力量体系为七大境界,也就是七大段位,分别是: 倔强青铜; 秩序白银; 荣耀黄金; 华贵铂金; 永恒钻石; 至尊星耀; 最强王者; 以及立在世界顶峰的—— 荣耀王者。 其中,倔强青铜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小段位,青铜III到青铜I,每个段位包含三颗星,共九颗星。 秩序白银从低到高分为三个小段位,白银III到白银I,每个段位包含三颗星,共九颗星。 荣耀黄金从低到高分为四个小段位,黄金IV到黄金I,每个段位包含四颗星,共十六颗星。 华贵铂金从低到高分为四个小段位,铂金IV到铂金I,每个段位包含四颗星,共十六颗星。 永恒钻石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小段位,钻石V到钻石I,每个段位包含五颗星,共二十五颗星。 至尊星耀从低到高分为五个小段位,星耀V到星耀I,每个段位包含五颗星,共二十五颗星。 星耀之后的王者段位,不再区别小段位,而是以星数来作为衡量实力的标准,星数越高实力越强。 这就是王者大陆的修炼体系。 …… …… 绿色的光芒从李白身上散发出来,纯净正义,如最温柔的春风,没有丝毫压迫力。 但程咬金却一点也不想直视这团光芒,看到这个老朋友。 因为,在剑仙灿烂光辉的照耀下,根本就不止让人自惭形秽好吗,简直是让人绝望啊! 妈,的,老子辛辛苦苦,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二十年多年,历经千辛万苦,三十四岁才晋升到至尊星耀I,而你丫的,居然二十四岁就已经晋升为荣耀王者了,这不是被打击,这完全是被碾压啊! 程咬金郁闷的要吐血。 这人与人的差距咋那么大呢? 不管你愿不愿意承认,但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有一种天才,他什么都不需要做,只要在你看到他的那一眼起,就深深让你知道,纵使你穷极毕生去努力,也不可能超越他。 李白就是这样让人绝望的天才。 正如十年前他那句轻狂傲气,将长安所有贵族天才打击的体无完肤的话: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在万千青莲的簇拥下,绿色的光芒终于来到程咬金的跟前,让他无法躲避,不得不直视。 程咬金抬头,那能穿透千米的目光,却无法穿透眼前这一团薄薄的绿光,看不清隐藏在光芒之中的绝世仙颜。 “为什么?” 李白的温暖磁性的声音从光芒中飘出,蕴含着某种令人信服的奇异力量。 被这样的声音询问着,让人无法拒绝,无从躲避。 “这里大部分人都已经感染了血毒,成为了血毒瘟疫的重灾区,如果不这么做的话,最终所有人都会被感染,丧失理智,沦为血奴。” 一个伟大正义的答案从程咬金口中说出:“这是为了天下苍生。” “苍生?难道,奴就不是苍生吗?” 李白温暖磁性的飘荡在天地间,似乎在问天地,似乎在问众生,又似乎在问—— 辉煌长安城中那个高居皇位的绝代女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4章 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 ,最快更新剑仙荣耀最新章节! “难道,奴就不是苍生?” 仅这一句,就已让程咬金哑口无言。 苍生,这是一个宏大的概念,宏大到在拯救天下苍生的过程中就足以让人感到无能为力。 这么宏大的一个概念,哪怕是口齿伶俐,滔滔不绝的演说家,亦不能述说出它万分之一,更别说并不善于言辞的猛将程咬金了。 李白并没有期待从程咬金口中得出答案,世界上最有能力拯救苍生的,唯有手握大唐百万雄兵的绝代女帝武则天。 只有她,才具有苍生最权威的解释权。她说什么是苍生什么就是苍生,她要人生就生,要人死就死。这就是大唐女帝特有的权势与威严。 苍生,这个宏大的概念,他会亲自到长安问她。 他想听听,在她的心目中,何谓苍生。 一代女帝,若没有心怀天下苍生的胸襟,又如何能拯救天下苍生? 只是李白并不知道,高冷威严的女帝,从来没有想过要用‘拯救’的方法去拯救天下苍生。 …… 万千青莲绽放,散发着勃勃生机,随着李白脚步的靠近,碧绿的青莲如温柔的雨滴般飘落在人体的肌肤上,滋润着众人千疮百孔的身体。 一个,两个,三个,四个,五个,六个…… 程咬金终于明白李白在做什么——他在用自己最精纯的力量,为海市蜃楼城内内的子民祛除血毒! 血毒是这个世界上最顽固的毒素之一,渗透进血脉骨髓,难以清除,一旦感染血毒,体质便会转换为血族,一旦转化为血族,便无法再成为人类,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 以精纯的力量渗透进血脉骨髓,强行祛除血毒,这是最有效,同时也是最愚蠢的做法。 祛除血毒所要耗费的力量是巨大的,整个海市蜃楼城内有数千人感染了血毒,如此大的基数,如此宽阔的范围,又怎么可能全部救的过来? 如果要全部救治,那么耗费是力量是难以想象,一旦虚脱力竭,那么就会发生所有修炼者最不愿意看到的事——掉段。 然而如今,李白所做的简直颠覆了所有人的认知——为了这些卑微的蚁民,不惜耗费精力,冒着掉段的风险也要拯救他们? 太不值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大唐铁骑们都不敢相信传说中桀骜不驯,聪慧过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青莲剑仙会做这种蠢事。 王者大陆战火不断,强者为尊,弱者如蚁。在这从未统一过的乱世里,人命是最不值钱的东西,力量是最荣耀的存在。 古往今来,不少君王为了晋升最强王者,不惜屠戮万人,以万人之精血作为自己的养料,冲击最强王者。 不说君王,哪怕是在这些大唐的铭文骑士眼中,海市蜃楼城内所有子民的性命都无足轻重,这是上等生命对下等生命的天然轻视,譬如大象就不会在乎蚂蚁的生死。 在广阔无尽的王者大陆中,海市蜃楼城不过是一个弹丸小城而已,千万人的生命,甚至价值比不过最强王者一人之生命,又怎么值得最强王者之上的荣耀王者冒掉段的风险? “剑仙殿下,这城内有数千人感染了血毒,你救不过来的,强行救治的话,可能会让你虚脱掉段,这样做,值得吗?” 程咬金实在忍不住了,开口劝道。 每一个荣耀王者的诞生意义都是极其重大而深远的,甚至说可以影响大陆数千年格局也毫不过分。 如今,女帝和剑仙,盛世大唐已经有了两位荣耀王者,堪称举世无双,可以预见,在未来数千年,在女帝和剑仙两人的灿烂光辉下,大唐会是何等辉煌! 大唐所有子民都坚定不移的相信:从未统一过的王者大陆,或许真的能在女帝和剑仙的手中统一。 大唐未来的气运,全在女帝和剑仙身上,如果仅仅因为一个弹丸小城,区区数千条人命,而让剑仙掉段,影响了大唐千万年的统一伟业,这才是程咬金最不想看到的。 这无关正义与邪恶,只是为将者应由的大局观。 “值得?”李白的声线磁柔,“我做事,从来不问值不值得,而问应不应该。” 程咬金说道:“就算应该,那又如何,谁在乎呢?” 是啊,蝼蚁的性命,有谁在乎呢? 在上位强者的眼中,唯有钻石以上的强者才值得重视。讲真,像海市蜃楼城内这种大部分都是青铜选手的性命和感受,强者根本不会去考虑,又怎么会在乎? 大陆上有‘青铜菜鸡’这么一词,意为青铜段位的人跟蓄养的家禽,待宰的鸡并没有什么区别。 强者制定规则,弱者只能遵从规则。这个世界,是围绕强者来旋转的。 这种思考方式,早已成为王者大陆根深蒂固的惯性思维。 李白走到一个感染血毒,实力不过青铜的人面前,用他那明朗磁性的声音问道:“你在乎吗?” 答案当然是肯定的。 被青莲滋润中,沐浴在剑仙灿烂慈柔光辉下的无辜者,泪流满面,双拳紧握,几乎用尽生命力所有的力气喊出了‘我在乎!’这三个字。 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感受到自己如此被关怀过。 是啊,青铜菜鸡的感受,又有谁会在乎呢? 可现在,却受到了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青莲剑仙的关怀。 这是荣耀王者对青铜的关怀。 在最冰冷的绝境感受到最温暖的关怀,又怎能不泪流满面? 世上,难的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缺的不是善念,而是善行。 善念只能开花,善行才能结果。 “听到了吗?他说他在乎。”李白的声音很轻柔,却振聋发聩,直击人心。 “你在乎吗?”李白又继续问下一个。 “我在乎!”同样用尽生命喊出的肯定回答。 “听到了吗?她说她也在乎。”李白再次对程咬金说道。 每一个答案,都犹如一击重锤,狠狠地凿在程咬金心窝上。 “你在乎吗?” …… “我在乎!” “我在乎!” “我在乎!” 李白每拯救一个人,就问出声询问道,到了最后,甚至不需要询问,海市蜃楼城内的民众都自觉用尽所有的力气喊出:“我在乎”这三个字! 声音此起彼伏,组成一支宏大而庄严的乐曲,震撼人心。 在如此神圣庄严的气氛下,饶是程咬金和铭文骑士们钢铁之心,也不由得被融化了。 李白用他的行动告诉了所有人:每一条生命,都会有人在乎。 对强者的尊敬和仰慕无可厚非,但是对弱者的关怀和尊重才是难能可贵。 ‘她在乎’,是生命对生命最纯粹理解。 被这种生命最纯粹的东西和李白高尚的行为震撼着,程咬金自惭形秽,一时之间,再也没有充足底气直视那团碧绿,温柔,滋润的光芒。 直到那团光芒变得越来越淡,象征着剑仙的力量已经透支,隐隐有掉段迹象,事关大唐千年气运,程咬金才忍不住开口说道:“殿下,停下吧。再这样下去,你会彻底透支,段位不保的。这可是荣耀王者啊,多少人为了晋升不惜血流成河,你这样做,实在是太愚蠢了。” “愚蠢?或许吧。”李白磁性的声音如照亮世界的阳光: “但我知道,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愚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5章 天才壹秒記住『』,。 “如果没有这种善良的愚蠢,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加愚蠢。” 听到李白并不刻意张扬却深入人心的这句话,所有人震撼不已,直到这一刻,众人才明白,为什么他会被誉为剑仙,为什么他光辉灿烂的传说能洒遍整个王者大陆。 不是因为他的剑。 而是因为他的人。 是因为他的正义,善良,英勇,真诚。 纵使还没见过他的剑,但所有人都已深深明白,他的确担当‘仙’这个荣耀尊崇的字。 “我相信,这个战火不断,生灵涂炭的世界并非无药可救,它的和平值得我去战斗,它的美丽值得我去呵护。” 众人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李白这句响遍大陆的宣言,他是这样坚定的相信着,也是这样坚定的执行着。 坚强的人只能救赎自己,伟大的人才能拯救别人。 程咬金明白现在拯救一个小城市的民众对于改变世界来说根本是件无关紧要的小事,如果剑仙殿下因此掉段,那才是影响整个世界格局的大事。 但程咬金再也无法出言规劝,他生怕自己一出口,就破坏如此庄严神圣的气氛。 此时,无论冷酷铁血的大唐铁骑,还是以大局为重的猛将程咬金,不再觉得李白的做法愚蠢,内心反而涌上一股难以言喻的骄傲与自豪—— 这就是我们大唐剑仙,有这样的剑仙在,有这样的精神传承与信仰,大唐何愁不盛世,唐人何处不辉煌! …… “最后一个了。” 李白在心里叹了口气,要将青莲开满海市蜃楼城内的每一个角落,并用自身最精纯的力量将数千个人身上的血毒清除,饶是以他浩瀚无边的力量,也不由得感到有些吃力和疲惫。 可即使自己力有不逮,哪怕对方卑微寻常,他也会竭尽全力的拯救,贯彻心中的爱与正义,这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尊重。 现在,整个海市蜃楼城内,就只有眼前这个人的血毒没有清除了。然而,李白心里没有丝毫放松,反而有种束手无策的苍白。 这是一个面容清秀的少女,正直二八芳龄,一个女孩最美丽绽放的初始,可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女孩,已经不能称为人了,而是血族。 血毒已经彻底侵入她的躯体,改变了她的身体构造和血液因子,将她的体质彻底转化成了血族。 血族,以人血为食,实乃人类之天敌。因此,在所有种族中,血族是最被人族痛恨的。 相对于人类,血族拥有更漫长的生命,有强悍的体质,以及俊美的容颜,大陆上不少人类为了突破力量的障碍,生命的界限,不惜放弃人族的尊严,沦为血族。 但是想要成为‘高贵优雅’血族的一员,条件是极为苛刻的,自身必须具备绝佳的天赋,而且必须有血族‘至尊’以上强者赐予的血之本源,才能成为拥有理智,‘高贵优雅’的血族。 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只能沦为没有理智,如行尸走肉的血奴,成为上位血族奴役的养料。 血之本源是血族最宝贵的东西,关于血族传承,是大陆上人人想要的至宝,眼前这位少女的天赋血脉并不出众,不可能获得上位血族的青睐,赐予珍贵的血之本源。如今却转化为了血族,唯一的可能就是血毒在她的体内发生了变异。 这是一个不可逆的过程,纵以李白通天修为,所能做到的最大程度,也仅是唤醒她散乱的神智而已。 成为血族后的她,将会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更美丽的容貌,更长久的寿命,但与此同时,也成为了人人眼中以血为食的怪物。 这样的她,会是快乐的,还是痛苦的? 不再多想,李白轻轻抬手,修长的食指触在少女的眉心上。 碧绿的光芒从他修长的指尖流出,渗透进少女的体内,唤醒了少女的神智。 在绿色光芒的牵引下,少女渐渐恢复了神智与记忆。 她是楼兰国公主,因楼兰国内某些权贵为一己之私,勾结血魔,祸害苍生,引来大唐铁骑的征伐。战后的楼兰国满目疮痍,废土残墟,整个国家荡然无存,而她也被贩为奴隶,几经辗转,来到了海市蜃楼城。 过往不堪的记忆纷至沓来,楼兰公主目光渐渐变得清亮,于是,便也看清傲然绽放的遍地青莲以及包裹在绿色光芒中的修长身影。 在万千青莲的映衬下,不用任何语言,少女都已明白,眼前的这位,是大陆上最光辉灿烂的传说:青莲剑仙,李白。 世间迷妹千千万,李白老婆占一半。 这是流传在王者大陆最著名的一句谚语。 作为古往今来最惊才绝艳的存在,帅气,智慧,正义,深情,真诚,强大,善良,荣耀的青莲剑仙李白完全符合怀春少女的一切幻想,如果说女帝是世界上所有男人望而生畏的女神,那么剑仙则是世界上所有女人都想靠近的男神。 他是王者大陆亿万少女最绚丽的梦。 楼兰公主也曾无数次幻想过青莲剑仙李白,幻想他那传说都无法描述的帅气容颜,幻想他是否如传说一样,拥有一颗深情与善良的心。 如今,当幻想梦真实的呈现在自己面前,看到他善良的心和温柔的光芒时,楼兰公主心中有千言万语,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是楼兰公主,自小便经过贵族式的精心教育,有淡定的涵养和自信神采,远胜普通少女,然而此时看见深处万千青莲中的他,内心依然少女特有的拘谨与不安。 在大唐铁骑的践踏下,刚经历战火洗礼的楼兰公主已不复平日的精致与优雅,纵使不照镜子,她也知道自己衣衫篓缕,尘土满面。 在李白无意间散发出来的绝代风采下,她的不安与拘谨又被放大了无数倍。 作为曾经楼兰国最尊贵的公主,她坚信:女人,一定要狠狠宠自己,狠狠爱自己,只有自己懂的宠爱自己,才会引来别人的宠爱。不论多少岁,读过多少岁,生得美不美,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对自己容貌都不尊重,不加以修饰,别人又怎么可能尊重你? 女孩子每天都要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才出门,因为你永远不知道今天会遇到谁。穿着打扮,能让人脸上出现一种神采,内心拥有一种自信,加上努力,就一定能遇到梦想中的美好。 为了遇到梦想中的剑仙,为了把自己最美的一面呈现在他的眼前,楼兰公主每一天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然而造化弄人,偏偏是在自己最狼狈不堪,衣衫篓缕的时刻遇见了梦中情人,这大概是世界上所有女孩最不愿遇到的场景吧。 如果不是他身上碧绿色的光芒温柔,滋润,没有丝毫居高临下的压迫性,她甚至不敢抬头去面对。 “对不起。”李白沉醉的温暖声音从光芒中飘出。 “什……什么?”楼兰公主仿佛没有听清。 传说中骄傲桀骜,肆意盎然的青莲剑仙,居然跟自己说对不起? 怎么可能! 少女怀疑自己是不是听错了? 她并不知道,十年试剑天下,李白早已褪去少年时的轻狂桀骜和锋芒毕露,变得内敛圆润,豁达稳重。 历尽万乡,阅尽苍生的李白已然明白,再漂亮高贵的女人,在面对一个将菜递过来的大妈时,也应该真诚的说声谢谢,在强大高傲的男人,在对面自己无能为力的拯救时,也应该真诚的说声对不起。 李白并不知道女孩忐忑不安的少女情怀,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没能及时把你体内的血毒清除,血毒已经在你的体内发生了变异,现在,你已经是一个血族了。” 楼兰公主的脸色蓦然变得苍白,如坠万丈深渊。 自小得到优渥正统的教育,博览群书的她自然明白‘血族’这两个字意味着暗无天日,成为无限渴求人血的怪物。 以她的天赋和能力,根本不可能晋升为上位血族,抑制得住对鲜血的渴望。无限的欲望跟有限的能力,幻想中的美好生活与挣扎中残酷现实,她甚至连自我救赎的能力都不具备。 她本能的把所有的希望放在闪耀光芒的剑仙身上,问道:“您也没有办法了吗?” 迎着那双闪亮希冀的目光,李白竟有些不忍,最终还是真诚地回答:“是的。” 女孩眼中想光芒迅速黯淡下去,“我出身高贵,身为楼兰公主,可是,从小到大,我连自由选择的权利都没有。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自由吗?真的有人能完全自由吗?” “自由是人类构词学中最吸引人的一个词,但也是最不可能实现的一个词。世界上,没有人能完全自由,除非所有人能完全自由,我如是,女帝如是,芸芸众生亦如是。”李白的声音依旧温暖,可内容,却真实的有些残酷。 少女抬头,燃起了生命里所有的热情与向往,望着那包裹在绿色光芒中的人影,坚定:“既然人不能自由,那我要做一只飞翔的鸟,我要尽情的飞翔一次!” “你确定?”李白问道。 “是的!”女孩坚定道。 迎着这坚定的目光,李白实在无法拒绝,这是对生命意志的尊重。 “那就去,尽情飞吧。” 得到剑仙的鼓励和理解,女孩苍白的脸上焕发出一种充满活力的神采,她欢快地奔跑攀爬到海市蜃楼城内的最高处,张开双手,俯瞰辽阔无尽的大地,带着夕阳的霞光,如鸟儿般飞向大地。 在飞翔的过程中,女孩满脸幸福,鼓起所有的勇气和力量对着绚丽光芒中的剑仙高声大喊:“ 李白,我要飞向你,我希望你能记住我的名字—— 我是阿刁,我是自由的鸟! …… “砰!” 女孩的身体重重地摔落在李白面前,如最厚实的天地之音,狠狠的响在所有人的灵魂深处,震撼人心。 饶是李白坚定之心,也不由得猛然动容。 他微微俯身,温柔的将她抱在怀中。 被李白如此抱着,一种幸福的安宁充盈全身,让她几乎感受不到骨骼碎裂的痛苦,她凝望着那团温柔的光芒,说出了生命结束前最后的请求:“我能不能,看看你的脸?” 碧绿色的光团消退,李白的面容终于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没有人可以用语言去描述他的容颜,所有人在看到他的第一眼,都会沉沦。 因为你看到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仙。 一个闪耀着正义,真诚,善良,深情的仙。 所有人都曾有疑问,这个世界是否真的有仙,直到你看到他的那一眼起,你就会坚定不移的相信,这个世界上永远有仙。 青莲剑仙。 直到你真正看到他的那一刻,你才能明白,为什么他的风采无人能及,冠绝天下,为什么他光辉灿烂的传说洒遍世界,激励着无数人。 因为,他身上闪耀的,不是神的威严,而是仙的慈柔。 他的光辉传说,照亮的并不仅是他自身,而是让每一个听到他传说的人,都能唤醒心中的正义与善良。 当完全看清李白的容貌时,少女最震撼的不是李白宛若仙灵的帅气面容,不是他桀骜高挺的鼻梁,不是他飞扬短发下宛若星辰般明亮的眼睛,而是他的,笑容。 他的笑容是如此生动,仿若滋养大地冬阳,又像涵盖众星的天空,哪怕漫不经心的的看上一眼,都会永生难忘。 这是只有仙才能拥有的笑容。 它诠释了人世间的善良,真诚,正义与光明。 李白深深知道,每一个人,在自己的弥留之际,最想看到的,不是最亲的人的眼泪,而是她们的笑容。 所以他笑。 善良真诚的笑容最有力量。 他要把最美好的一面,送给这个有着独立思想,善良果决的女孩。 “剑仙,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好,很高兴在我最后的时刻遇到最好的你。”看到这样帅气的面容,看到这样温柔的笑容,少女秀丽苍白的面容上,凝固了死而无憾的满足和幸福感。 …… 轻柔的将少女埋葬,李白站起来,缓缓向海市蜃楼城内外走去。 程咬金望着他背影,喊道:“剑仙殿下,你要去哪?” “大唐,长安。” 在万千青莲的拥簇下,李白修长背影渐渐消失在视野中,被救治的民众都不由自主向他离去的方向抚心鞠躬,表达对他的尊敬与感谢。 天地间,蓦然出现一声悦耳的剑鸣,一首庄严宏大的剑歌响彻天地。 那是这个世界对他的歌颂。 剑来,歌起。 时隔十年,李白再入长安。 十年前,年少轻狂,桀骜不驯的他首次来到长安,便把所长安所有自命不凡,自以为是的天才踩在脚下,如彗星般崛起。 十年后,带着剑仙的荣耀归来,如恒星般带着灿烂光辉闪耀天空的他,二入长安,又会留下什么传说?他和女帝,又会擦出什么样的火花? 剑仙的剑,是什么剑? 他的歌,是什么歌? 剑与歌,诗与酒,爱与恨。 何以缘起,何以缘灭,当以剑歌问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第6章 盛世长安 天才壹秒記住『』,。 大唐,长安。【W wW.Ai Qu Xs.coM】 盛世长安,是王者大陆所有人心中最辉煌的梦。 王者大陆上流传着一句谚语:如果你未曾到过大唐长安,那么说明你没有看过这个世界。 今天,正直十八岁,青春飞扬,对东方神秘瑰丽的世界无比向往,总把‘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挂在嘴边的富二代青年马可波罗,终于来到了大唐长安。 马可波罗出生豪门,家族执掌着巨大的商队,从大陆的最西面到西域中部,都有着他们家族的商队,可谓真正的豪门巨贾。 在如此富裕优渥的教育条件下,马可波罗比普通家庭的孩子幸福的多,在普通家的孩子还不曾知道自己所在的小镇是什么面貌时,马可波罗就已经通过家族中豪华的图书馆看到了整个大陆的世界版图。 在普通家庭的孩子在为繁重的学业而苦恼时,他的足迹已经遍布西方大陆的每一个城市。 十八岁,在结束最重要的考试‘高考’时,马可波罗便独自一人踏向了东方的旅途。 没有经历过‘高考’的人生是不完整,在学业制度极其森严的西方大陆,哪怕是马可波罗这种学渣富二代亦不能跨过人生这重要的历程。 唯一不同的是,马可波罗再向朋友倾诉学业的苦恼时,是这样说的: “诶,高考的成绩下来很久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学渣,考的差,所以一直不敢面对。郁闷之下,索性开着豪华游轮,带上一群性感美女,环游世界。当开着豪华游轮回到家族中的三千年历史的城堡,看见比皇宫还要豪华气魄的城堡上挂着的历代祖先的画像时,心里总感到深深的惭愧和彷徨。最终,管家还是小心翼翼的把我的高考成绩报给了我,我淡淡瞄了一眼,总分二百五的学渣成绩实在让我难以接受,愧对先祖。我狠狠的锤了一下墙壁,不小心把墙上镶嵌的珍贵宝石震落了一地,善解人意的管家似乎看出了我的不开心,马上说买个学校随便我折腾让我我高兴高兴,但这样并没有缓解我的悲伤,我垂头丧气的走进了自己的房间,开了瓶顶级拉菲,抽了口顶级雪茄,深深叹了一口气,高考的失败,人生的低谷,真的不知道何时才能度过。” 当马可波罗向那些和他同样高考失败的同学倾诉心中的苦恼和悲伤时,换来的同学一致深恶痛绝的:“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马可波罗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如此真诚的倾诉,会换来他们的鄙视和痛恶。 因为富二代的他根本不会明白真正的悲哀是:‘你无法用钱买到幸福,因为你没有钱。’‘你以为有钱就会像你想象的那样幸福吗?你错了,有钱人的幸福你根本想象不到。’ 后来,只身前往东方大陆的旅途中,马可波罗才真正领悟:高考的失败,就以为前途已经是一片黑暗,后来才发现只不过就是一场考试而已,失恋以后,说此生再也不会爱了,后来再回头看也不过是一次美好的错失,失业了,因为人生就此跌倒谷底,后来才发现不过是换了个更好的,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有许多坎坷,但是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坎坷,只要坚持努力,到最后,就会发现:只要家里有钱就都能跨过去。 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免疫力、巧克力——这是大陆上所有穷人最痛彻心扉的领悟。 身为巨商富二代,马可波罗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理解了,免疫力、巧克力从未被限制过,反而,站在家族巨大的财富下,他得以走在时代的最前沿,从遥远的西方,来到了东方最强盛的帝国,大唐。 虽然只有十八岁,但他的足迹已经遍布世界上大半疆土,看过世界上种种绝美的风景和奇迹,完全可以说得上是见多识广,养成了一分波澜不惊的气度。 世俗的生活会消磨自己的斗志,所以需要旅行的激励。 是旅行,而不是旅游。旅游跟旅行是有区别的:旅游仅仅需要用双脚和眼睛尽情的游玩,而旅行需要带上灵魂和思想细细的感受领悟。 马可波罗自小便养成带着灵魂和思想去旅行,并把途中所见所闻以文字和图画的方式记录下来的良好习惯,或者说,这是他们家族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由此才能积累如此深厚的底蕴。 过往,马可波罗对大唐的了解,仅仅来自于父辈文字的描述以及丝绸之路上商人们口中毫不吝啬的赞美,他自己则从未见过。 于是陷入了无止境的幻想中。 他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样的都城,才能配得起古往今来最伟大,最神圣,最庄严,最辉煌的赞誉? 究竟是什么样的繁华,才是盛唐气象,诗酒歌舞,霓裳羽衣? 为什么它能人杰地灵,天才辈出,强者如云? 一颗星的闪烁照亮不了世界,唯有群星闪耀,才能为世界带来希望的曙光。评价一个时代是否伟大,往往以那个时代闪耀群星的数量为标准。 李元芳,狄仁杰,钟馗,程咬金,奕星,明世隐,杨玉环,公孙离,裴擒虎……这些都是悬挂在盛世大唐天际上闪耀的星。 当然,还有那两颗傲然闪耀世界,让人无法忽略,只能仰视的夜空中最亮的星:女帝和剑仙。 他们两人身上,占了盛世大唐一半的辉煌与荣耀。 马可波罗一直想见识,传说中的女帝和剑仙,他们的身上究竟闪耀着什么样的光芒,能让世人如此千般感慨,万般赞誉。 他一定要见到他们。 怀揣着这样坚定的想法,在听到青莲剑仙现身西域,在海市蜃楼城内又留下了一个美丽的传说,即将二入长安的消息后,马可波罗便迫不及待,马不停蹄的赶到来长安。 明天,就是大唐立国千年盛典,届时,万国来朝,如此辉煌盛况,又怎能错过? 剑仙即将二入长安的传闻已经在整个东方大陆流传开来,所有人都相信在千年盛典的那一天,一定能瞻仰到剑仙无双容颜以及那青莲花海的仙迹。 马可波罗也坚定不移的相信着。 所以他昼夜不停,连赶三天三夜的路,终于在盛典之前,抵达传说中最辉煌的都城,长安。 疲劳是最影响人类审美的,一旦疲劳,哪怕最美的绝世美女赤果站在你面前,也会感到颓靡不振。连赶三天路,马可波罗已经相当疲惫了,可是,当宏伟壮丽的长安城在马可波罗的视野里徐徐展开的时候,疲劳瞬间一扫而空。 在太阳照耀的光辉下,整座长安城散发着金黄色的光芒,纵使相隔千米,亦能感到它的恢弘大气扑面而来,令人窒息。 这……就是古往今来最伟大的都城,长安? 艺术? 不,长安城的建造,已经脱离建筑艺术范畴,超越了艺术的概念,它是一种——奇迹。 凌驾于神迹之上的奇迹。 神也无法创造出这样伟大的都城,这是世界上最著名的机关墨子,集合了千万人力,花费上百年的光阴,投入无数血汗,呕心沥血才建造而成的。 这是唯有人类,才能创造出的奇迹。 它是科技与魔法的完美结合,是人类智慧结晶的巅峰成果。 在面对宏伟长安城的这一刻,马可波罗的想象力、吸引力、亲和力、战斗力、意志力、购买力、影响力、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执行力、公信力、驾驭力、生命力、注意力、感染力、弹跳力、理解了,免疫力、巧克力全部都被限制住了,余下的,唯有—— 震撼。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