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总有天收》 第 1 章(楔子:爱与死亡...) 一名身材瘦弱的女子正慢慢朝冰冷的江水里走去。 淡灰色的水雾被奔涌的浪花甩上半空,形成更浓更深的雾气,渐渐笼罩了周围的一切。阴沉的天空令人抑郁,太过饱和的湿气浸入肺部,带给人濒死一般的窒息感。 女人一边走一边打电话,被她紧紧夹在腋下的小男孩禁不住咳嗽起来。 “妈妈,我喘不上气了。妈妈,我好冷,我们回家吧?妈妈,你别走了,再走水就淹上来了?妈妈,妈妈……” 夹杂着哭泣、无助与哀求的稚嫩嗓音在空旷的江面上回荡。 女人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儿子。 她的眼珠布满血丝,像是好几个夜晚没入睡了,瞳孔里的绝望比奔腾的江水和弥散的雾气还要剧烈浓郁。她始终握着没能接通的手机,固执得等待着那头的回应。 儿子满带痛苦的脸庞与饱含泪水的双眸,在她看来不过是一幅毫无意义的布景。 她抬起头,看向更深一些的水面,脚步不停地走着。 小男孩呛了几口水,不得不猛烈挣扎起来。 她狠狠夹紧手臂,全然不顾漫涌而来的江水有可能率先夺走儿子的生命。 忽然,手机接通了,一道慵懒的男性嗓音慢悠悠地响起:“我不是让你别再联系我了吗?” 女人被绝望完全占据的双眼猛地透出一丝亮光,不断朝深水里走去的脚步终于停顿了。 小男孩松了一口气,却又止不住地咳嗽起来。 “别吵!”女人恶狠狠地训斥着。 小男孩连忙松开紧紧抓住母亲衣摆的手,转而捂住自己的嘴,饱含希冀的漆黑双眸一瞬不瞬地盯着手机。他希望这个电话能拯救自己。 “你到底离不离婚?不离婚,我就带着简乔跳江了!”女人嗓音微颤地开口。 男人漫不经心地笑了笑:“我不缺女人,也不缺儿子,你跳吧。拿孩子逼我离婚的人,你不是第一个;为我自杀的人,你也不是第一个。省省吧,我不吃这一套。” 男人准备结束这场毫无意义的谈话,女人却忽然把手机按在儿子冰冷的脸颊边,嗓音急切:“快叫爸爸啊简乔!让爸爸过来救你!” 小小的孩童不明白父母之间的恩怨纠葛,他只想活下去。这里太冷了,也太可怕了。 他张开口,一遍又一遍地呼喊:“爸爸救我,爸爸救我……” 然而,手机屏幕却在他的求救声中熄灭了。男人果断地挂掉了电话,并迅速拉黑女人的一切联系方式。 哪怕孩子的呼救是真的,女人求死的心也是真的,他都毫不在乎。一个把爱情看得比自己的命,甚至是孩子的命更重要的疯女人只会为他惹来更大的麻烦。他这辈子可能都无法摆脱对方的纠缠,如此,倒不如让他们母子俩死了干净。 女人已经听不见男人的声音,却还是发疯一般尖叫着:“我爱你啊!我比所有人都爱你!为什么你不能爱我?为什么?好,你不爱我是吧?那我去死好了,我带着你儿子一起死!你一定会后悔的!” 小男孩懵懂之中恍然明白了——爱是很可怕的东西,妈妈得不到它便活不下去,甚至于连他也没有活下去的资格。 可是为什么? 爱真的那么重要吗? 爱到底是什么样子?为什么它既看不见,又摸不着,更得不到呢? 既然看不见摸不着又得不到,那就不要它了,这样也不行吗?好好活下去,不行吗? 不等他想明白这些太过复杂的问题,漫灌的江水就浸没了他的身体,鼻腔里的刺痛感以及胸膛里的窒息感,齐齐夺走了他思考的能力。 一瞬间,所有杂乱的念头都消失了,只余下恐惧,铺天盖地、汹涌而来、惊涛骇浪一般的恐惧。 小男孩剧烈挣扎着,手脚扑腾着,试图呼喊求救,却又被冰冷的江水夺走更多氧气。他的母亲正用铁钳一般的双手,将他往死亡的深渊里拖去。 他害怕了,这份前所未有的恐怖感像刀子扎进心脏,更像灵魂被猛然撕裂,于是夹带着无比巨大的痛苦和绝望,永永远远镌刻在了他的记忆之中。 失去知觉的最后一秒,小男孩迷迷糊糊想道:爱,大约和死亡是一样痛苦的吧? --- 简乔又做噩梦了,数十年如一日。 从梦中醒来的他满头都是冷汗,仿佛刚从水里捞出来的一般。 “总监,二组的设计图我已经整理好了,请您过目。”一名打扮入时的女人敲开办公室的门走进来,把一沓厚厚的图纸摆放在桌上。 简乔拿起最顶上的一张图纸看了看。这是一条翡翠项链的设计图,花式很新颖,但做工方面有些难度。 身为最顶尖的珠宝设计师,简乔很快就找出了其中的问题和缺陷。他一张一张翻看图纸,神色十分平静,也不发表任何意见。 身为二组的组长,女人有些拿不准他的心思,于是露出忐忑不安的表情。当她张张嘴,准备询问时,一名面容憔悴,身体瘦弱的女子冲进办公室,扑倒在简乔的办公桌上,扫落了高高堆叠的设计图。 二组组长连忙退开几步,表情毫不惊讶。又一个被简乔迷了心的女人找上门来了。造孽啊! 这样想着,二组组长偷偷摸摸抬起头,飞快瞥了简乔一眼。 从进门到交图,这是她第一次拿正眼看这位总监,究其原因当然不是鄙夷或看不起之类,而是不敢看,因为看了就会沉迷。 简乔的皮肤常年带着病态一般的苍白,漆黑眼眸布满重重迷雾,仿佛能吞噬一切光亮。他是俊美的,但这份俊美不含一丝朝气、阳光或者清澈的东西在里面。 如果非要形容的话,他更像是一朵盛开至荼靡的花,香甜中夹杂着即将腐败的气息。他是华美的、神秘的、引人沉迷的,同时也是阴郁的、颓废的,甚至是行将凋零的。 有时候,二组组长甚至会觉得坐在自己眼前的这个男人不是真实存在的,而是一团雾气,轻轻用手一挥就能消散。 胡思乱想中,扑到办公桌上的女人哀哀切切地说道:“简乔,你知不知道我快死了!跟我结婚吧,求你!” 她伸出手,试图拽住简乔的领带,却被随后赶到的秘书用力拖走。 简乔一动不动地坐在椅子上,静静看着这一幕,漆黑双眸依然弥漫着浓雾,全然没有情绪上的反应。这样的痛苦哀求他听得多了,这样的绝望面容他也见得多了。 “你别闹了!我们简总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他凭什么和你结婚?你治疗癌症的钱还是我们简总出的,你不要得寸进尺!” 秘书真的很愤怒,所以语气显得格外严厉。 这个女人只是与简乔单独待了一夜而已。更确切地说,简乔坐在沙发上,静静听女人唠叨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还付给女人一笔极丰厚的酬劳,以补偿一整晚的口干舌燥。 两人之间什么都没发生。常年失眠的简乔需要在夜晚降临的时候得到一份陪伴,或者聆听一些毫无意义的话语。如此,他才能驱走那些如影随形的噩梦。 男人也好,女人也罢,只要能絮语一整夜,不致让死寂和孤独降临,简乔都是欢迎的。而他的这些举动引发了外界的误会和猜测,于是一顶“渣男”的帽子便扣了上来。 女人曾经陪伴过简乔一夜,但她显然不知道何谓“界限”。从追求到追逐再到疯狂纠缠,女人的行为正一步一步升级,然后彻底失控。 半个月之前,女人打来电话,说自己得了癌症,求简乔看在她时日不多的份上与自己结婚。 简乔当即便给女人打了五十万治疗费,那个结婚的请求自然而然被他忽略了。 秘书曾经提醒他查证一下事情的真假再给钱,简乔却语气淡淡地说道:“生命很重要,给她吧。” 生命很重要,所以一定要好好活着,这是简乔一直以来信奉的理念。 能让女人活下去,五十万而已,对他来说真的不多。 但他的善意并未换来好的结果。女人从包里掏出一把匕首,狠狠划破秘书的手臂,然后发疯一般捅进了简乔的心脏。 剧痛贯穿了简乔的身体,也让他布满迷雾的双眸首次显露出惊讶的神色。他握住女人不断往前刺的手腕,嗓音沙哑地询问:“为什么?” 他不明白,女人为何要杀了自己。 “因为我爱你啊,所以哪怕是死,我也要把你一起带走!我们永远不会分离。”女人神经质地笑着,喜悦的表情里带着无比的满足。 爱?又是因为爱? 所以,爱是得不到就毁灭吗? 简乔低下头,看着自己染满鲜血的胸膛,竟也破天荒地笑了笑。 多年前的那个噩梦终究还是从深深的江底浮上来,握住他的脚踝,将他往那个早已等待许久的黑暗深渊里拖去。他眼里的迷雾终于散开,可是里面依然没有一丝亮光,因为死亡已经把所有光明都夺走了。 --- “大人,您终于醒了!太好了,迪索莱特城有救了!” 刚睁开眼睛,简乔的耳边就传来这样的话语。 他捂住胸口慢慢靠坐起来,这才发现说话者正站在自己床边,眼里饱含泪水,一幅受了极大惊吓的模样。对方有着满头红发和深邃的眼窝,显然是欧美人的长相,而且仔细回想,他刚才说的也是英语,而非华文。 简乔用力摁了摁心脏,感受那微微的刺痛,这表明他的确还活着。 站在床边的男人握住他细瘦的手腕,苦口婆心地劝慰:“大人,求您别再折磨自己了,您的父母已经去了天堂,永远不会再回来了。您现在最应该做的是好好活下去!您的子民需要您;您的城邦需要您;您的仆人也需要您!求您快快挣脱绝望的束缚,高兴起来吧!” 男人使用的是古英语,语法结构和遣词用句与现代英语大为不同。 身为现代人,简乔本该听不懂这些话,但神奇的是,他竟然能像理解母语一般理解这其中的含义。 他立刻看向放置在床对面的一扇玻璃屏风,从模糊的剪影中看见了一个半靠在枕头上,与自己一样苍白、消瘦、阴郁,五官却更为深邃艳丽的青年。 曾经的简乔死了,而现在,他似乎在另一个时空,以另一个人的身份活了过来。 意识到这一点,简乔捂着胸口的手慢慢放下,改为扶额叹息。 他的叹息声很低沉,很疲惫,却又透着庆幸。 无论如何,对他来说,能继续活着就好,哪怕他将再次面对那些永无止境的噩梦,也将再次被某个突如其来的灾难拖入深渊…… 第 2 章(花都伯爵)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 也因此,他的名号从曾经的“荒城之主”,变为了现在的“花都伯爵”。 赶往波尔萨的路途中难免遇见盗匪,所以每个贵族都会带上自己的骑士团,而这些骑士团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军事力量。 查理三世没有信心压制这股力量,便让所有贵族先行前往格兰德,卸下武器装备,留下骑士团成员,然后才能携带两名仆从进入波尔萨参加宴会。 简乔也带了十几名骑士,在觐见国王之前,他必须把这些人安置在格兰德。 窗外雾气弥漫,模糊了简乔的视线。 他微微抿唇,露出不适的神色。 由于幼年的遭遇,他很讨厌浓雾天气,但是很遗憾,托特斯大陆恰恰是一块常年被阴雨和浓雾笼罩的地方。阳光灿烂的晴天就像地底的钻石一般罕见。 他揉了揉眉心和太阳穴,试图驱赶从脑海深处涌来的前世记忆,却被窗外的嘈杂吸引了注意力。 他的视线穿透浓雾,依稀看见一个绞刑架,绞刑架上吊着一名头罩麻布口袋,身体不停抽搐的男人,男人脚下围绕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平民。这些平民正不断挥舞拳头,高声呐喊:“绞死他,绞死他,绞死他……” 男人的身体很快就僵硬了,行刑官把他放下之后,一群人连忙围拢过去,快速扒光他的衣服,然后四散跑开。 抢到衣服的人发出得意的尖笑,没有抢到衣服的人不甘地咒骂,孩童们拍着手掌蹦跳嬉闹。 一具惨白的尸体就那样摆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遮盖,却并未引发任何恐慌。 生活在这里的人仿佛感受不到死亡的恐惧,也无法体会怜悯之情,常年照射不到阳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知道沐浴温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贵族只知道挥霍、享乐、争权夺利。 这就是托特斯大陆,一块满载贫苦与麻木,也充斥奢靡和享乐的地方。 人类、植物、动物,一切的一切都在野蛮生长。灰色是它的主色调,阴郁是它最为本质的内核。 简乔目无焦距地看着那个已经空荡下来的绞刑架,然后仓促地移开视线。 这个地方恰如他真实内心的映射,令他无法直面。 --- 死亡让两名仆从闭上了唠唠叨叨的嘴。 穿过这座浓雾中的小镇,前方就是伟大的格兰德。 “据说格兰德公爵的嫡次子雷哲是一个行事非常霸道的人。前些年,一名伯爵走在街上的时候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肩膀,惹了他的不快,他便当场把那人的胳膊砍断了。” 憋了一小会儿之后,一名仆从便再次开口。他总也管不住自己的嘴。 另一名仆从看了看坐在前排闭眼假寐的主人,小声附和:“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也听说了!雷哲大人的脾气非常火爆,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得罪这位雷哲大人。他虽然不是格兰德公爵的长子,没有继承权,但他的亲姐姐是格洛瑞的皇后。皇后殿下一定会施压,让父亲把公爵之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 “啊,这是肯定的。雷哲大人一定会继承格兰德,也会成为托特斯最具权势的贵族。” “据说他唯一的癖好是搜集美人,我们要不要从老鸨手里购买几个美人送给他?” “最好还是准备几个,到了格兰德我就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城里最有名的老鸨是谁。” 两人嘀嘀咕咕地商量着,坐在前排的简乔忽然举起手左右摆了摆。这便是不要多事的意思。 两名仆从连忙按下寻找美人的心思。 在简乔看来,与那位传说中的公爵嫡子保持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就是远着对方,不要打任何照面。不认识自然就不会有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个人锋芒太过的时候,哪怕不见面,另外一些锋芒毕露的人也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是敌意。 矛盾总会在暗中滋长。 ---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拿着一支画笔在画布上慢慢涂抹色彩。 前方不远处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一名身材丰腴的贵妇人正慵懒地斜躺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罗马长袍,金色发丝顺着她圆润的肩头滑落,铺了满地。在这处处都充斥着灰色浓雾的国度里,金发像阳光一般珍贵。 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肉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阴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 第 3 章(狭路相逢) 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长廊上,几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干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子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头顶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性格太过强势,根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壁挂满了美人肖像,有的金发碧眼,有的红发褐眸,有的头戴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身赤裸。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热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色美人。 正如猎手喜欢把驯鹿的头悬挂在壁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中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热烈追求的莉莉丝小姐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花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情敌。 花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名。 雷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长剑系在腰间。走到长廊尽头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停下脚步,看向悬挂在最高处的一幅画作。 与之前的半身像不同,这是一幅全景图,绿荫萋萋的密林中涌出一口幽蓝泉水,一名身材纤细的少女趴伏在泉边,身上披着薄如蝉翼的白纱,金色发丝如云似雾散在水中,美得宛若精灵。她微微侧身,看向画框外的人,削薄的肩头带着几分脆弱感。 毫无疑问,她的皮肤是晶莹剔透的,她的身段是曼妙无双的,她的气质是神秘莫测的,但她的脸庞却是一片空白。 身为她的创造者,雷哲竟然没有为她描绘五官。 此时此刻,雷哲正仰头凝视这张空白的脸,眼瞳里带着向往,也带着迷茫。 邓肯男爵走到他身边,小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给她画脸?” 雷哲依然凝视着画作,摇头道:“梦想是无法用凡人的画笔描绘的,除非上帝握住我的手,亲自引领我的知觉,否则我绘不出她万分之一的美。她是我梦中的女神。” 邓肯男爵恍然大悟地点头,垂眸的一瞬间却又显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什么梦中的女神,不过是个妄念而已。现实中的女人不美吗? ---- “为什么不走了?”雷哲掀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他正坐在邓肯男爵的马车里,车门处描绘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的族徽。而这辆马车眼下正停在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是高高的田坎,田坎下是种满谷物青苗的田野。 若是前面再来一辆马车,这条路必定会堵死,双方若想过去,唯一的办法是让其中一方的马车不断后退,直至退到几百米开外的宽阔大路上,然后尽量往路边停靠,让出足够的宽度。 邓肯男爵指了指被浓雾吞噬的小路,得意洋洋地说道:“不用走了,我们就停在这里,与那位花都伯爵来一个狭路相逢。我的族徽他一定认得,基于财富、权势和地位的优越,他一定会要求我率先让路。我偏就不让,看他怎么办。” 只一瞬间,雷哲就猜透了邓肯男爵的盘算。 看见族徽,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认为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所以他绝对不会主动退后。 而邓肯男爵也不会退后,双方便就此杠上。 杠上之后又该如何呢?权势更盛的那方必然会派遣几名骑士来打砸这辆不识好歹的马车,甚至于把马的缰绳砍断,再把马车推下田坎,让车上的人摔个七荤八素,再啃上满嘴黑泥。 所有贵族都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在等级森严的托特斯大陆,爵位高的人可以随意制裁爵位低的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但是,如果那位花都伯爵真这样做了,他便落入了邓肯男爵的陷阱。因为他绝对想不到,邓肯男爵的简陋马车里竟然还坐着格兰德家族的嫡子。 他欺辱邓肯男爵的同时也等于在欺辱雷哲,对于公爵之子而言,这是无法忍受的屈辱。 届时,无论雷哲展开多么残酷的报复都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就连国王也不能怪罪。 那位花都伯爵为了平息雷哲的愤怒,少不得要放下身段赔礼道歉,然后让出巨额利益。 思及此,雷哲无趣地撇撇嘴。 邓肯男爵知道他不耐烦玩这些不入流的手段,便诱惑道:“你不想知道花都伯爵的制香技术吗?你不想看一看他那些美轮美奂的珠宝都是怎样打造出来的吗?等他落入我们的陷阱,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从他那里得到这两笔财富。你姐姐在皇宫中的地位似乎不太稳固,她很需要你的支持。” 最后这句话击中了雷哲的软肋。他眸色微微一黯,然后便敛去了鄙夷和不耐烦的神色。 是的,他需要金钱和地位,否则他无法保护自己最为珍视的人。 交谈中,马蹄敲击路面的哒哒声从浓雾里传来,一辆红色马车渐渐驶入眼帘,然后在相距百米的地方急促停稳。 “大人,前面的路被一辆马车堵住了,车头画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族的标记。”车夫回头禀报。 邓肯?那似乎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贵族,连封地都没有。 简乔的两名男仆一左一右把脑袋伸出车窗,仔细查看情况,唯恐车夫辨认错误,得罪了格兰德的大贵族。毕竟很多家族的族徽都是相似的。 “啊,他的男仆竟然都抹了脂粉,真阔气呀!”邓肯男爵盯着对面的两个仆人,语气酸溜溜的。 时下流行奢华靡丽的风潮,无论男人女人,出门的时候总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肤涂白,用胭脂把脸颊染红。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这样装扮,平民百姓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这还是邓肯男爵头一回看见仆人化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连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浓艳,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样? 邓肯男爵已经在心中描绘出相应的画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涂白粉,颊染红脂,满身珠宝,金光闪闪,穿着打扮极尽奢华。 以时下的审美来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样在脑海中描绘出这幅画卷的雷哲不自觉地拧起浓眉,瞳孔里漫上深切的厌恶。 他可以欣赏浓妆艳抹的女人,却无法忍受浓妆艳抹的男人。他们假白的皮肤,酡红的脸颊简直像小丑一般惨不忍睹,他们身上散发的脂粉味比阴沟里的脏水更令人作呕。 那不是美,是恶心!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原本极不耐烦的雷哲却扶着额头低声笑开了。这位花都伯爵的审美虽然糟糕透顶,但脑瓜子倒是挺聪明。 第 4 章(人如其名) 雷哲大马金刀地坐在车厢里,原本极不耐烦的表情已被浓厚的兴趣所取代。 他不喜欢愚蠢的对手。如果那位花都伯爵尚未进入格兰德就仗着自己是国王的新宠,冒冒失失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进而被算计到倾家荡产,那就太没意思了。 能把迪索莱特那样的荒芜之地打造成如今铺满鲜花和宝石的富饶城池,那位传说中的花都伯爵必然是有几分手段的厉害人物。 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邓肯才是真正的蠢货。他设计的陷阱简直粗陋得可笑。 想到这里,雷哲瞥了身边的人一眼,微弯的唇角挂满嘲讽。 邓肯完全没注意到雷哲的情绪变化。他手里握着一块怀表,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秒针和分针的移动。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耐心快要耗尽。 “该死的!这个花都伯爵到底在想什么?他要么乖乖退后,要么上前闹事,停在原地不动是什么意思?”邓肯男爵低声咒骂着。 同一时刻,简乔的仆从也在询问:“主人,您为什么停在这里不动?天快黑了,我们得赶快进城,否则会遇见狼群。” 简乔正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目养神。时间的流逝,天光的收敛,远处狼群的嚎叫,都不能搅扰他的安宁。 “我们远道而来,备有充足的食物、酒水和棉被,无论多长时间,我们都等得起。但他们不同,他们是临时起意,没带任何过夜的物品,待天色再晚一些,寒冷和饥渴同时降临,他们自然会主动前来找我们谈话。届时,我们就能知道这位邓肯男爵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简乔闭着眼睛慢慢解释。 事实上,他大概能猜到那位邓肯男爵的依仗是什么。一个无权无势的三流贵族,却能在格兰德的生意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他必然与格兰德家的某一位大人存在合作关系。 只可惜迪索莱特城位于格洛瑞最偏远的地区,而这个时代的交通和信息十分闭塞,刚把家业发展起来的简乔还没有余力把整个贵族圈的隐秘都打探清楚。 他并不了解这位邓肯男爵的底细,也不知道他背后站着的人确切是谁。但无论怎样,谨慎一些总是好的,越是不明情况就越是要沉得住气。 思忖的片刻,一阵绵长的钟鼓之声越过重峦,穿过浓雾,由远方的城池传来,那是夜幕即将来临的昭告。 狼群听见钟声也开始更为嘹亮地吼叫。 简乔睁开眼,摆手道:“让厨师准备晚餐吧。” “在这里?”两名仆从露出迟疑的神色。 天空正飘荡着雾一般的细雨,打湿了山林和草地,也打湿了这条小路。路上满是厚重的泥泞,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享用食物的好地方。 “就在这里。”简乔嗓音缓慢:“天快黑了,让对面的尊驾闻一闻食物的浓香和酒水的芬芳,他们会更快妥协。他们会明白,我等得起,而他们不行。” “好的主人!我们马上准备晚餐,请您稍等。”两名男仆立刻跳下车,开始忙碌。 十分钟后,邓肯男爵将手中的怀表狠狠砸在地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咒骂道:“混蛋!他们竟然开始煎牛排了!他们还开了一箱红酒!这是打算留在此处过夜吗?” 只见对面的马车周围站满了体格高大的骑士,他们正用简易炉子烘烤面包和牛排。他们举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声音把林中的鸟儿都惊飞了。 两名男仆不断把热腾腾的美食端入车厢,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对方自始至终都没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询问邓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 他什么都不做,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比真刀真枪的打一架更让邓肯男爵难受。 食物和酒水的浓香被冰冷的山风吹拂过来,硬生生逼出了邓肯男爵的口水。 他伸出脑袋看了看对面,挫败不已地询问:“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耗着?” 最后这句话实在是缺乏底气,因为他知道,什么物资都没带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继续耗着。夜晚降临之后,寒冷、干渴和饥饿会扒掉他们一层皮!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雷哲亲自出马,命令花都伯爵退后。 这样一来,他的如意算盘就彻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 雷哲眸色冷厉地瞪了邓肯一眼,显然已厌烦到了极点。 他推开车门,挥退前来搀扶的男仆,又拒绝了对方递上来的羊绒外套,径直跳了下去。 他的丝绸衬衫很快就被雨雾打湿,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极富力量感的肌肉线条。他大踏步地行走着,长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溅起点点泥泞。仅从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上看,放荡不羁的他与衣冠楚楚的贵族完全没有干系。 他比骑士团的骑士更高大强壮,也比四处劫掠的盗匪更狂野随性。 他的出现让简乔的骑士们停止了用餐。唯有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准确地辨认出同类,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非常危险! 于是下一秒,所有骑士都抽出长剑,准备进攻。 雷哲不以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着,束发的丝带不知何时脱落,陷入泥里。他用手拂开额前散乱的湿发,看也不看那些随时会攻过来的骑士,反而直勾勾地盯着车窗。 这是一种非常傲慢的姿态。他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军队,只想一窥那位花都伯爵的真容。 但是很遗憾,窗户上蒙着一层白纱,他什么都看不见。 来自于花都的骑士们举起手中的剑,随时准备击杀这个像野兽一般危险的男人。 探头探脑观望这边的邓肯男爵连忙摆手,让自己的骑士下去救援。 一场血战一触即发。 雷哲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防备的姿态,依然朝那辆静默等待的马车走去。他早已习惯了在刀光剑影里起舞,十几个骑士而已,还不足以伤到他分毫。 就在这时,一只手伸出车窗,做了一个退下的手势。 已经攻到雷哲近前的十几名骑士微微一愣,然后便定在了原地。他们很愤怒,也很担忧,却不敢忤逆主人的意愿。握紧手中的剑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 雷哲盯着这只手,眼里迸射出亮光。 阅美无数的他竟也是头一回看见如此漂亮的一只手。它很苍白,很纤细,上下微微一摆,动作优雅极了。它的大拇指佩戴着一枚祖母绿的戒指,中指和无名指各自环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和绿松石戒指。 这双手所拥有的纯白肌肤,将宝石的浓绿、深蓝与苍翠,衬托得更为耀眼夺目。黄金铸造的戒托和指环,在这双手上越发显得熠熠生辉。 与其说它是一只手,倒不如说它是一件艺术品。它没有粗大的骨节,只有流畅、圆润、优美的线条。 只是惊鸿一瞥,雷哲依然清晰地窥见了手背上微微浸润而出的淡青血管,那是东方美玉才能拥有的绝佳质感。 雷哲行进的脚步不自觉变得急切。 他抹掉脸上的水珠,同时也抹掉了厌烦的表情,兴奋的笑容不受控制地展露。 与此同时,那扇紧闭的车门缓缓打开,冷风从里面扑出来,直直朝雷哲撞去。尚未看清车内的人,雷哲全部的注意力就已经被一股浓烈的香味勾走。 这香味掺杂了无数花朵的精髓,有鸢尾的粘腻,苍兰的幽深,百合的纯净,月桂的香甜,橙花的辛辣…… 如此繁多甚至可以说是累赘的味道,竟然能和谐地交融在一起,并完美地勾勒出各自的层次,然后夺走每一个闻过它的人的神魂。 充斥着雨雾和潮气的山林,仿佛瞬间变成了百花盛开的幽谷。 有那么一秒钟,雷哲竟然产生了眩晕的感觉,就仿佛灵魂被一根柔软的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整个人为之沉醉。 他下意识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定睛看向车内。 时间在此刻停滞—— 他想象过花都伯爵的一千种样貌,却绝想不到他本人是这样的。 车门敞开的一瞬间,他仿佛看见如水的月光在自己眼前静静流淌。 这是一个极苍白的男人,拥有一双格外幽深的黑瞳,而这双黑瞳正一瞬不瞬地看过来,里面布满重重迷雾。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孤冷淡泊的气质也如同月辉一般。 他一只手放在膝头,另一只手托着腮侧,嗓音又轻又慢:“雷哲·格兰德?”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他却能准确地点明雷哲的身份。 他的两个男仆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连忙推开另一侧的车门,绕过来给这位大贵族行礼,而他却只是歪歪头,拧拧眉,仿佛在问:我猜得对吗? 雷哲眨了眨眼,紧接着又眨了眨眼,当耳中的嗡鸣和头脑的眩晕完全消退才哑声答道:“是我。” 他低下头查看自己的丝绸衬衫,这才意识到自己为何会暴露身份。连国王都买不起的东方织物,他却拿来当便衣穿,如此奢侈的行径只有格兰德的主人才会这么干。 “幸会。”简乔略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雷哲的出身虽然比他高贵,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继承公爵之位,受封伯爵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向对方行礼。 “幸会。”雷哲舔了舔唇,眼里不自觉地流泻出兴奋的光芒,虽然他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兴奋些什么。 第 5 章(雷两岁)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 也因此,他的名号从曾经的“荒城之主”,变为了现在的“花都伯爵”。 赶往波尔萨的路途中难免遇见盗匪,所以每个贵族都会带上自己的骑士团,而这些骑士团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军事力量。 查理三世没有信心压制这股力量,便让所有贵族先行前往格兰德,卸下武器装备,留下骑士团成员,然后才能携带两名仆从进入波尔萨参加宴会。 简乔也带了十几名骑士,在觐见国王之前,他必须把这些人安置在格兰德。 窗外雾气弥漫,模糊了简乔的视线。 他微微抿唇,露出不适的神色。 由于幼年的遭遇,他很讨厌浓雾天气,但是很遗憾,托特斯大陆恰恰是一块常年被阴雨和浓雾笼罩的地方。阳光灿烂的晴天就像地底的钻石一般罕见。 他揉了揉眉心和太阳穴,试图驱赶从脑海深处涌来的前世记忆,却被窗外的嘈杂吸引了注意力。 他的视线穿透浓雾,依稀看见一个绞刑架,绞刑架上吊着一名头罩麻布口袋,身体不停抽搐的男人,男人脚下围绕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平民。这些平民正不断挥舞拳头,高声呐喊:“绞死他,绞死他,绞死他……” 男人的身体很快就僵硬了,行刑官把他放下之后,一群人连忙围拢过去,快速扒光他的衣服,然后四散跑开。 抢到衣服的人发出得意的尖笑,没有抢到衣服的人不甘地咒骂,孩童们拍着手掌蹦跳嬉闹。 一具惨白的尸体就那样摆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遮盖,却并未引发任何恐慌。 生活在这里的人仿佛感受不到死亡的恐惧,也无法体会怜悯之情,常年照射不到阳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知道沐浴温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贵族只知道挥霍、享乐、争权夺利。 这就是托特斯大陆,一块满载贫苦与麻木,也充斥奢靡和享乐的地方。 人类、植物、动物,一切的一切都在野蛮生长。灰色是它的主色调,阴郁是它最为本质的内核。 简乔目无焦距地看着那个已经空荡下来的绞刑架,然后仓促地移开视线。 这个地方恰如他真实内心的映射,令他无法直面。 --- 死亡让两名仆从闭上了唠唠叨叨的嘴。 穿过这座浓雾中的小镇,前方就是伟大的格兰德。 “据说格兰德公爵的嫡次子雷哲是一个行事非常霸道的人。前些年,一名伯爵走在街上的时候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肩膀,惹了他的不快,他便当场把那人的胳膊砍断了。” 憋了一小会儿之后,一名仆从便再次开口。他总也管不住自己的嘴。 另一名仆从看了看坐在前排闭眼假寐的主人,小声附和:“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也听说了!雷哲大人的脾气非常火爆,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得罪这位雷哲大人。他虽然不是格兰德公爵的长子,没有继承权,但他的亲姐姐是格洛瑞的皇后。皇后殿下一定会施压,让父亲把公爵之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 “啊,这是肯定的。雷哲大人一定会继承格兰德,也会成为托特斯最具权势的贵族。” “据说他唯一的癖好是搜集美人,我们要不要从老鸨手里购买几个美人送给他?” “最好还是准备几个,到了格兰德我就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城里最有名的老鸨是谁。” 两人嘀嘀咕咕地商量着,坐在前排的简乔忽然举起手左右摆了摆。这便是不要多事的意思。 两名仆从连忙按下寻找美人的心思。 在简乔看来,与那位传说中的公爵嫡子保持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就是远着对方,不要打任何照面。不认识自然就不会有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个人锋芒太过的时候,哪怕不见面,另外一些锋芒毕露的人也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是敌意。 矛盾总会在暗中滋长。 ---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拿着一支画笔在画布上慢慢涂抹色彩。 前方不远处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一名身材丰腴的贵妇人正慵懒地斜躺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罗马长袍,金色发丝顺着她圆润的肩头滑落,铺了满地。在这处处都充斥着灰色浓雾的国度里,金发像阳光一般珍贵。 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肉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阴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 第 6 章(强盗兄妹) 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长廊上,几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干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子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头顶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性格太过强势,根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壁挂满了美人肖像,有的金发碧眼,有的红发褐眸,有的头戴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身赤.裸。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热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色美人。 正如猎手喜欢把驯鹿的头悬挂在壁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中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热烈追求的莉莉丝小姐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花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情敌。 花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名。 雷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长剑系在腰间。走到长廊尽头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停下脚步,看向悬挂在最高处的一幅画作。 与之前的半身像不同,这是一幅全景图,绿荫萋萋的密林中涌出一口幽蓝泉水,一名身材纤细的少女趴伏在泉边,身上披着薄如蝉翼的白纱,金色发丝如云似雾散在水中,美得宛若精灵。她微微侧身,看向画框外的人,削薄的肩头带着几分脆弱感。 毫无疑问,她的皮肤是晶莹剔透的,她的身段是曼妙无双的,她的气质是神秘莫测的,但她的脸庞却是一片空白。 身为她的创造者,雷哲竟然没有为她描绘五官。 此时此刻,雷哲正仰头凝视这张空白的脸,眼瞳里带着向往,也带着迷茫。 邓肯男爵走到他身边,小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给她画脸?” 雷哲依然凝视着画作,摇头道:“梦想是无法用凡人的画笔描绘的,除非上帝握住我的手,亲自引领我的知觉,否则我绘不出她万分之一的美。她是我梦中的女神。” 邓肯男爵恍然大悟地点头,垂眸的一瞬间却又显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什么梦中的女神,不过是个妄念而已。现实中的女人不美吗? ---- “为什么不走了?”雷哲掀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他正坐在邓肯男爵的马车里,车门处描绘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的族徽。而这辆马车眼下正停在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是高高的田坎,田坎下是种满谷物青苗的田野。 若是前面再来一辆马车,这条路必定会堵死,双方若想过去,唯一的办法是让其中一方的马车不断后退,直至退到几百米开外的宽阔大路上,然后尽量往路边停靠,让出足够的宽度。 邓肯男爵指了指被浓雾吞噬的小路,得意洋洋地说道:“不用走了,我们就停在这里,与那位花都伯爵来一个狭路相逢。我的族徽他一定认得,基于财富、权势和地位的优越,他一定会要求我率先让路。我偏就不让,看他怎么办。” 只一瞬间,雷哲就猜透了邓肯男爵的盘算。 看见族徽,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认为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所以他绝对不会主动退后。 而邓肯男爵也不会退后,双方便就此杠上。 杠上之后又该如何呢?权势更盛的那方必然会派遣几名骑士来打砸这辆不识好歹的马车,甚至于把马的缰绳砍断,再把马车推下田坎,让车上的人摔个七荤八素,再啃上满嘴黑泥。 所有贵族都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在等级森严的托特斯大陆,爵位高的人可以随意制裁爵位低的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但是,如果那位花都伯爵真这样做了,他便落入了邓肯男爵的陷阱。因为他绝对想不到,邓肯男爵的简陋马车里竟然还坐着格兰德家族的嫡子。 他欺辱邓肯男爵的同时也等于在欺辱雷哲,对于公爵之子而言,这是无法忍受的屈辱。 届时,无论雷哲展开多么残酷的报复都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就连国王也不能怪罪。 那位花都伯爵为了平息雷哲的愤怒,少不得要放下身段赔礼道歉,然后让出巨额利益。 思及此,雷哲无趣地撇撇嘴。 邓肯男爵知道他不耐烦玩这些不入流的手段,便诱惑道:“你不想知道花都伯爵的制香技术吗?你不想看一看他那些美轮美奂的珠宝都是怎样打造出来的吗?等他落入我们的陷阱,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从他那里得到这两笔财富。你姐姐在皇宫中的地位似乎不太稳固,她很需要你的支持。” 最后这句话击中了雷哲的软肋。他眸色微微一黯,然后便敛去了鄙夷和不耐烦的神色。 是的,他需要金钱和地位,否则他无法保护自己最为珍视的人。 交谈中,马蹄敲击路面的哒哒声从浓雾里传来,一辆红色马车渐渐驶入眼帘,然后在相距百米的地方急促停稳。 “大人,前面的路被一辆马车堵住了,车头画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族的标记。”车夫回头禀报。 邓肯?那似乎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贵族,连封地都没有。 简乔的两名男仆一左一右把脑袋伸出车窗,仔细查看情况,唯恐车夫辨认错误,得罪了格兰德的大贵族。毕竟很多家族的族徽都是相似的。 “啊,他的男仆竟然都抹了脂粉,真阔气呀!”邓肯男爵盯着对面的两个仆人,语气酸溜溜的。 时下流行奢华靡丽的风潮,无论男人女人,出门的时候总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肤涂白,用胭脂把脸颊染红。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这样装扮,平民百姓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这还是邓肯男爵头一回看见仆人化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连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浓艳,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样? 邓肯男爵已经在心中描绘出相应的画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涂白.粉,颊染红脂,满身珠宝,金光闪闪,穿着打扮极尽奢华。 以时下的审美来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样在脑海中描绘出这幅画卷的雷哲不自觉地拧起浓眉,瞳孔里漫上深切的厌恶。 他可以欣赏浓妆艳抹的女人,却无法忍受浓妆艳抹的男人。他们假白的皮肤,酡红的脸颊简直像小丑一般惨不忍睹,他们身上散发的脂粉味比阴沟里的脏水更令人作呕。 那不是美,是恶心!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原本极不耐烦的雷哲却扶着额头低声笑开了。这位花都伯爵的审美虽然糟糕透顶,但脑瓜子倒是挺聪明。 第 7 章(绝代佳人) 邓肯男爵背后的靠山是雷哲·格兰德,这一点丝毫不会让简乔惊讶。 事实上,他早就猜到了。只有这位急于争夺继承权的嫡次子才会大肆聚敛财富,因为没有财富,他什么都干不了。等老公爵死了,他必将失去一切。 相反,他的大哥却能转瞬变成整个托特斯大陆最富有的人,这就是长子继承法所赋予的权力。 简乔心中满怀怜悯,眸色却平静如水地注视着这位大贵族。他知道,对方气势汹汹地走过来肯定是要摊牌的,传说中的雷哲可不是什么弯弯绕绕的人。 果然,雷哲死死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然后语气强硬地开口:“我们合作开店,利润五五分。” 说是合作,其实不过是想要拿到简乔的制香技术和宝石加工技术罢了。不过,对于雷哲这样的大贵族来说,愿意让出五成利润已经算是极为慷慨的举动,因为只要他想,他麾下的骑士团就能把迪索莱特城踏平。 届时,他可以把简乔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全部夺走。 这五年之中,渐渐变得富有的迪索莱特城也曾遭遇过别的城主的攻打,却都顽强地挺了过来。然而这并不是因为他们兵力足够强大,只是因为他们周围的敌人比他们更贫穷落后。 但格兰德的骑士团不一样,那是帮助查理三世打下一座江山的雄师。在这支雄师面前,富饶的迪索莱特城只是一块随时可以叼走的肥肉而已。 两名男仆连忙看向自家主人,连连眨眼示意他答应下来。 简乔却轻启薄唇,吐出两个简短的字:“不行。” 早已把这笔财富视为自己囊中之物的雷哲意外地挑高眉梢。 简乔语气坚定地说道:“我必须拿到八成利润,否则没得谈。” 二八分,这是他的底限,因为那些店铺所获得的利润不仅要供养伯爵府的仆役和军队,还要援建整个迪索莱特城。 孤寡老人的赡养,被遗弃的孩童的安置,学校的普及,医院的建立,街道的清洁,民房的修缮,这些巨额的公共开支,都得从简乔的私库里出。 没有八成利润,他无法让自己的子民过上安稳富足的生活,这是不可接受的。 不过,他的想法在这个人命贱如野草的年代才是真正不被接受的,所以他没有必要向雷哲解释什么。 雷哲直勾勾地盯着他,语气冰冷:“伯爵先生,你知道吗,我从来没对任何人如此慷慨过。你的贪婪超出了我的预料。” 让出五成利,雷哲的确没干过这样的亏本买卖。他想要什么,别人都会双手奉上,而且是全部。 简乔微微颔首,欣然接受了这份“赞赏”。 雷哲气笑了,扬了扬下颌,问道:“你这么得罪我,难道就不怕我展开报复吗?” 这句话问到点子上了,简乔还真不怕。 他俯下身,慢慢靠近这位雷哲大人,轻声说道:“我虽然未曾见过您,却从吟游诗人那里听说过您的事迹。您是一位伟大的骑士,您有您的原则。只要不触犯格兰德的法律,也不做出伤害您本人的举动,您不会报复任何人。您与别的贵族不一样——” 他伸出纤长的食指,隔空点了点雷哲的胸膛,继续道:“您这里还有光明。” 是的,雷哲是少见的,心中还有光明的贵族。被他当街砍掉胳膊的那人是一个丧心病狂的强盗。对方没了双手,创造的罪孽必然会大大减少。 雷哲绝非那种无缘无故便肆意残害他人的凶徒。 简乔见过用人血保持青春的贵族,也见过把人皮做成灯笼的贵族,更见过只是因为心情低落就屠杀了整个村庄的贵族。就连查理三世也会在自己皇叔的葬礼上与几位主教为了一套金烛台的归属而大打出手,还有什么是他们做不出来的? 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贵族都是一群没有道德底线的野兽,为了利益,他们可以什么体面都不顾。 但雷哲不一样。他有自己的原则,他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他秉持着这个时代罕见的君子之风,哪怕算计别人,总也要找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在简乔原本的世界,这叫师出有名。 与此同时,别的城主却能因为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命令士兵把从另一个城市迁徙过来的百姓全部杀死。很多城池都是相互敌对的,商人在这些城池中往来,一不小心就会丢掉性命。 这也是简乔敢把店铺开在格兰德的原因。如果说迪索莱特是花都,那么格兰德就是自由之都,而这一切都有赖于雷哲的管理。 “所以说,我为什么要害怕一个心里有光的人?”简乔轻声反问。 雷哲垂下头看了看悬在自己胸口的纤细指尖,明明没有肌肤上的相触,却觉得心脏被刺了一下。 这感觉不是疼,而是痒、麻、胀、热,让他整个人都躁动起来。初春的细雨带着十足的凉意浇在雷哲身上,而他的鼻尖和额头却悄悄浸出一层汗珠。 他的胸膛里,被这位花都伯爵直直点中的地方,有一把火在烧。 他张了张了嘴,竟然忘了自己想说什么。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发出严厉的警告:“不要让我抓到你的把柄,也不要触犯格兰德的法律,否则我会拿走你全部财富。” 他不屑于掩盖自己的掠夺意图,是的,他就是冲简乔的万贯家财来的。 简乔认真点头,温和回复:“您请放心,到了格兰德,我一定躲在旅馆里不出门,参加完国王的宴会我马上就走。” 雷哲:“……”他本该生气的,心里的怒火却完全无法点燃。明明被挑衅了、被拒绝了、被冒犯了,哪个大贵族能容忍这样的屈辱?然而他不但容忍了,还被打动了。 就在刚才,这位花都伯爵仅凭几句话就触摸到了他的灵魂,令他的情绪波澜起伏,久久无法平静。 无言之下,他警告性地瞪了对方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简乔探出头,温和有礼地询问:“您是准备回格兰德吗,不知我能否有这个荣幸载您一程?” 雷哲头也不回地摆手:“你没有这个荣幸。” 只要把自己拉上马车,这位花都伯爵就不用调转车头让路,这样既可以避免一桩麻烦,又能踩邓肯的脸面。 真狡猾啊! 雷哲抹掉脸上的雨珠,刻意用冷酷的语气下令:“让你的马车统统退后!” 带领一群骑士赶到近前的邓肯男爵当即便露出得意的笑容。哈,他今天总算是赢了! 简乔当然知道雷哲不会接受自己的邀请,不过凡事总要试一试,万一有惊喜呢? 然而这个世界从来没有惊喜,只有顺应权势的无奈。 简乔叹息道:“让路吧。” 他的男仆、车夫,以及一众骑士连忙去拆卸马匹的缰绳,然后合力推动车厢。小路十分狭窄,还满是泥泞,才一小会儿功夫,大家就接连摔倒在泥汤里。 邓肯男爵和他的骑士们乐呵呵地看着这一幕。 雷哲咧咧嘴,仿佛在笑,眸色却是暗沉的。 简乔不顾男仆的百般劝阻,从车里走下来,站在路边观望。别人都在忙碌,他无法心安理得地坐在车里增加重量。 一名男仆慌忙为他撑开一把雨伞。 简乔把伞柄接过去,低声说道:“我自己打。” “还是我来帮您打吧,您刚刚生了一场大病,手脚都没力气!”男仆满脸都是担忧。 简乔握紧伞柄,看着不远处的雷哲,低声说道:“我自己打,这样才好防止意外状况的发生。” “什么意外状况?您在说什么?”男仆根本听不懂这句话。 简乔摇摇头,转而看向在泥泞中挣扎的从属们,神色渐渐变得阴郁。在这种狭窄的地方调转车头是一件又脏又累又麻烦的事,那位邓肯男爵的做法算不上恶毒,却很阴损。 不知摔倒了多少次,骑士们才终于把几架马车的车头调转了方向,与此同时,他们浑身上下也都脏得一塌糊涂。 邓肯男爵指着这群黄泥捏成的人,与自己的骑士幸灾乐祸地讥笑着。 雷哲却完全体会不到其中的乐趣,不耐烦地催促:“上车,走了!” 于是经过几小时的对峙,这场狭路相逢终究还是分出了胜负。邓肯男爵立刻坐进马车,意气风发地朗笑几声。这件事足够他拿到生意场和贵族圈里大谈特谈,届时,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颜面扫地! “我请你去泡澡怎么样?据说亚里安的浴场里新来了几个漂亮的搓澡工。我们还可以在那里享用一顿丰盛的晚餐。”邓肯男爵兴致勃勃地提议。 雷哲根本没搭理他,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站在路边,撑着一把黑伞,拥有着一头黑发和一双黑眸,又穿着一件黑色斗篷,仿佛整个人都融入在黑夜里的花都伯爵。 那人的半张脸隐在伞里,只露出一点下颌,握伞的手又细又长,手背的皮肤白得宛若冬日里最初落下的,也是最为洁净的那捧雪。 他未曾移开伞盖,露出自己完整的面容,以便目送雷哲的远去。哪怕只是敷衍,他也该看一眼,然后点头致意,这是绅士必须保持的风度。 由此可见,刚才的一番折腾也引发了他心中的怒气,让他忘了保持礼仪。 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他的内心在咒骂吗? 【谢天谢地,该死的雷哲终于走了,不用再面对他那张惹人讨厌的脸真是上帝的恩赐!快滚蛋吧,混账!】 以上是雷哲的想象。他觉得那位花都伯爵一定在心里抱怨自己。 而这样的想象让他一瞬间就恼火起来。他用力拍打车窗,对车夫下令:“越过花都伯爵的时候让马儿跑快一点!” 花都伯爵越是觉得厌烦,他就越要彰显自己的存在。对方不是不愿意抬头看他一眼吗?那好,他就让这人不得不看他。 此时此刻,雷哲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是多么别扭古怪。 车夫扬鞭打马,快速冲了过去。车轮碾过泥坑,溅起一排浓黄的浆水。 简乔快速说道:“小心!”然后把雨伞挡在自己身前,隔绝了浆水的侵袭。 很明显,他早就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他的两个男仆反应慢了一拍,这会儿已经变成了两只裹着黄泥的落汤鸡。 主仆三人齐齐看向雷哲的马车,表情都很一言难尽。 简乔虽然保住了自己的上半身,裤子和靴子却溅满了泥浆。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腿上斑斑点点的黄泥,沉声问道:“那位雷哲大人今年几岁?” 红发男仆回忆道:“应该有二十岁了。大人,您问这个干嘛?” “二十?你确定?”简乔从衣兜里掏出一条雪白的手帕,轻轻擦掉脸上的雨水,嗓音里满带嘲讽:“我还以为他今年才两岁。” 第 8 章(雷雄狮) 简乔始终低垂着头,以掩饰自己阴冷的表情。 那兄妹俩还在喋喋不休地索要着各种财物,珠宝、首饰、华服、香水……只要是迪索莱特城有的,并且价值足够昂贵,他们都想要。 他们的行径不像贵族,倒更像是饿了几天几夜的乞丐,看见一顿饕餮大餐便迫不及待地扑上去,极尽可能地撕扯着最肥美的肉。 他们全然不顾自己的肚皮是否会被撑破。 简乔耐心倾听着,并不时点头,仿佛自己一定会遵照他们的吩咐去做。他看上去很顺从,心里却另有一番盘算。为了迪索莱特城的子民,他绝不会任由这些强盗宰割。 喜欢天使之泪,并且疯狂想要拥有它的人在整个托特斯大陆数不胜数,他可以暗中把宝石被海伦夫人夺走的消息放出去。接下来,他什么都不用做,只需静静等待即可。 嫉妒和贪欲是争斗的催化剂,他相信一定会有人向海伦出手。 再者,查理三世豢养了很多情妇,这些人做梦都想成为皇后。 在这个档口侥幸怀孕的海伦已然走到了风口浪尖之上。她若想平平安安生下这个孩子就应该闭门不出,严防死守,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仗着自己的肚皮作威作福。 她根本不知道潜伏在暗处等着把她撕碎的敌人有多少,也不知道为了利益,那些人可以做出多么残忍的举动。 再这样下去,她早晚会出事。 而她一旦出了事,霍尔·格兰德也不会好过。他们兄妹俩的利益是捆绑在一起的。 思及此,简乔脸上的郁色已完全散去。 他直起腰,温言细语地说道:“夫人,我一定会满足您所有愿望。” 海伦·格兰德却忽然尖声喊道:“上帝啊,你怎么这么脏?你快离我远点!噢不!你刚才还吻了我的手,你这个该死的猪猡!如果我因为你的吻而生了病,我一定要砍掉你的头!” 她慌忙把手递给女仆,女仆则跪在满是泥水的地上,小心翼翼地给她擦拭手背。 霍尔·格兰德用凶狠的目光盯着简乔溅满泥点的裤腿,怒气冲冲地咆哮:“你这个肮脏的家伙,快给我滚远一点!” 尚未继承爵位,他已经不把简乔这个伯爵放在眼里。若是继承了爵位,他又会专横跋扈到何种地步? 简乔一边后退一边道歉,表面看上去诚惶诚恐,心里却充斥着愤怒。他真的受够了这愚蠢的兄妹俩。 一名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与一名体格高大的中年男人听见兄妹俩的吼叫,匆匆由城堡里跑出来。他们便是格兰德公爵夫妇。 “我亲爱的小甜饼,你怎么了?”妇人捧住了海伦·格兰德的脸颊。 海伦连忙趴伏在母亲肩头诉说自己的委屈。 格兰德公爵听清始末,立刻向罪魁祸首投去不善的目光。 显而易见,简乔捅了马蜂窝。如果不能安抚住海伦·格兰德“脆弱”的心脏,他今天是不可能离开这个地方的。公爵府的骑士们已经包围过来,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浓浓的杀气。 简乔的仆从已经吓得腿都软了,正想着要不要跪下道歉,却又齐齐愣在当场。 就连身处于暴风眼的简乔都产生了片刻的恍惚。 只见一名身材曼妙,体态婀娜的年轻女子沿着种满松柏的小路款款走出公爵府。她披散着一头如云似雾的浓密金发,发丝里盛满幽香,每走一步便散在风里,令人心醉神迷。她有着最纯净的蓝色眼眸,最娇嫩的鲜红唇瓣,最惑人的绝美脸庞。 她裹着一条洁白的罗马长袍,行走在融融火把地照耀之下,拂开细雨薄雾,像维纳斯在海的泡沫中诞生。 她的到来瞬间点亮了漆黑夜空。 所有人都如痴如醉地看着她,而她眼中却没有任何人。 刚才还试图用马鞭抽打简乔的霍尔,此时却飞快把这个凶器藏在身后,膝盖微微颤抖,仿佛随时要半跪下去,用最虔诚的姿态去亲吻女人的手背。 他眼里燃烧的爱之火焰连瞎子都能看见。 简乔只是恍惚了一瞬就清醒过来,然后飞快退到暗处。 紧接着,公爵夫人尖锐的嗓音便撕开了夜的寂静:“你出来干什么?快给我滚回去!公爵府不是你这种娼妇能待的地方!” 女人微微一笑,慢声细语地回道:“你这个娼妓都能当上公爵夫人,我为什么不可以?我是要嫁给雷哲的,谁也阻止不了!” “不行!你不可以嫁给雷哲!”这句话不是公爵夫人说的,而是霍尔。 喊完之后,他不禁愣了愣。 公爵夫人猛然转头看向他,脸上带着难以置信的神色。她没想到连自己的儿子都会疯狂迷恋这个女人。如果再让对方待下去,公爵府一定会被搅得天翻地覆! 站在阴影之中的简乔已然明白,这个女人是雷哲的情人,同时也是霍尔求而不得的梦。 如果利用得当,她应该是对付霍尔的利器。 简乔刚想到这里,一道极富磁性的嗓音便从他身后传来:“她为什么不能嫁给我?霍尔,给我一个理由。” 简乔回头一看,却见雷哲从邓肯男爵的马车上跳下,大步行走着。他脸上带着勃发的怒气,手中握着出鞘的长剑,一副一言不合就大动干戈的模样。 霍尔一时语塞。 雷哲看也不看简乔,就那么目不斜视地走了过去。 他的举动让简乔暗暗松了一口气。他还不想卷入这兄弟俩的纷争,成为炮灰。 雷哲一把扛起女人,大步朝公爵府里走去,头也不回地昭告:“继承人的位置,我可以给你;格兰德的财富,我也可以给你;但我绝不会把她让给任何人。我们已经订婚了,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事实。霍尔,收起你的小心思,否则我会杀了你!” 他异常高大的身影很快就被浓雾吞没。 伏在他肩头的女人抬起绝美的脸庞,目光幽深地注视着霍尔。 霍尔急忙追上去,却被老公爵用力摁住肩膀,严厉告诫:“不要觊觎骑士的妻子,否则你会死!” 霍尔停下追逐的脚步,仿佛已经认命,目中却满是不甘和贪婪。雷哲所拥有的一切他都想夺过来。 简乔用指尖轻轻点触自己的眼尾,瞳孔里流转着一缕精芒。 刚才还专程跑到城外去打劫自己的雷哲,此刻却撂下“宁要美人不要江山”的誓言,这话可信吗? “多么可歌可泣的爱情啊!那就是托特斯最美的女人米娅,她是龟背上的明珠。”车夫小声感叹着。 托特斯就是乌龟的意思。托特斯大陆意为龟背上的大陆。 而米娅被世人誉为龟背上的明珠,由此可见她的盛名传播得有多广。说一句毫不夸张的话,她是所有男人的梦想。也只有雷哲那样的大贵族才敢娶她,否则一定无法招架接连不断的情敌的报复。 简乔在心里微微感叹。 与此同时,老公爵也在叹气。他仿佛预见到了什么不好的事,脸上多了许多隐忧,也没有心思再计较简乔冒犯了女儿的事,摆手道:“你走吧。” 简乔连忙行礼告退。 海伦尖声警告:“明天你若是不能让我高兴,我会叫你付出代价!” 所谓的让她高兴不过是奉送更多珠宝首饰、锦衣华服罢了。若是能把整个迪索莱特城都掏空,那是再好不过的。 她的贪婪、自私、傲慢,已然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简乔颔首答应,然后弯腰退走。 登上马车,缓缓驶离那巨兽一般的公爵府,红发男仆才颤巍巍地开口:“大人,您真的要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夫人吗?” 简乔轻轻转动着大拇指上的一枚祖母绿护戒,静默不语。此时此刻,他不免想起了那位莫安皇后。 天使之泪刚被雕琢出来的时候,她也曾派遣女官来到迪索莱特,提出购买的愿望。是的,是购买,而不是索要。哪怕身为皇后,她也时时刻刻遵循着公平交易的原则。 简乔给出了一个报价,她的女官考虑数日之后遗憾地走了。她们买不起,所以选择放弃。不仅如此,莫安皇后还劝说查理三世打消了强行索要这颗宝石的念头。 正是缘于她的表率作用和默默守护,天使之泪才得以留在迪索莱特。 比起雷哲,莫安皇后更克制守礼,也更正直大度。她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女性。 简乔的眼里沁出一缕柔色,然而只是转瞬之间,这抹罕见的温柔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抹深思。 他忽然想起一个微不足道的小细节。 数月之前,那位女官再次来到迪索莱特,向简乔购买香水。她曾认真询问简乔哪些香水是孕妇不能使用的,如果不小心使用会造成怎样的后果。 简乔把有可能导致孕妇流产的香水原料都列在一张清单上,让那位女官带回去交给皇后。 当时,他以为皇后在备孕,会问这些问题是合情合理的。可如今再看,却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了。 简乔眨眨眼,瞳孔里的暗芒一瞬间就散去了。 他用指尖轻触眼尾,缓慢说道:“知道吗,皇冠是只有皇后才能佩戴的饰品,而我相信那位海伦夫人这辈子都没有机会拥有一顶皇冠。所以我们的天使之泪她再也用不上了。” “为什么?她不是快要生下小王子了吗?”红发男仆满脸都是疑惑。 简乔看向窗外的细雨和浓雾,语气平静地说道:“我会为她准备一匹纯黑的布料和一块纯黑的头巾,她早晚用得上。” 在托特斯,死了丈夫、孩子的妇人必须身穿黑衣,头戴黑巾,守丧三年,这是谁也不能违背的法律。 第 9 章(投怀送抱) 雷哲大步行走在蜿蜒曲折的长廊上,几名穿着银色盔甲的骑士亦步亦趋随行在后。 一名仆从气喘吁吁地追上来,手里捧着一把镶满宝石的长剑。 迎面走来的格兰德公爵语气严厉地追问:“你去哪儿?带这么多人干什么?” 雷哲漫不经心地瞥他一眼,脚步未曾有半分停顿。 看着儿子匆忙远去的背影,格兰德公爵气得头顶冒烟,却又无可奈何。雷哲的性格太过强势,根本不受他的掌控。 走廊两边的墙壁挂满了美人肖像,有的金发碧眼,有的红发褐眸,有的头戴面纱,有的锦衣华服,还有的全身赤.裸。她们无一例外都曾是雷哲热烈追求过的对象,也是整个托特斯闻名遐迩的绝色美人。 正如猎手喜欢把驯鹿的头悬挂在壁炉之上,这些栩栩如生的画作以及画中倾国倾城的佳人也都是雷哲的战利品。 在格洛瑞帝国,乃至于这块大陆,没有任何女人是他得不到的。 不过近段时间,他着实遭受了几回挫败,只因他热烈追求的莉莉丝小姐竟然因为迷恋上了那位花都伯爵而拒绝了他的约邀。 这倒是激起了他的好胜心和好奇心。 即便邓肯男爵不提,他也会找个时间去见见那位情敌。 花都伯爵——这个称号的确很浪漫,只不知本人到底如何,是不是浪得虚名。 雷哲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把长剑系在腰间。走到长廊尽头的时候,他习惯性地停下脚步,看向悬挂在最高处的一幅画作。 与之前的半身像不同,这是一幅全景图,绿荫萋萋的密林中涌出一口幽蓝泉水,一名身材纤细的少女趴伏在泉边,身上披着薄如蝉翼的白纱,金色发丝如云似雾散在水中,美得宛若精灵。她微微侧身,看向画框外的人,削薄的肩头带着几分脆弱感。 毫无疑问,她的皮肤是晶莹剔透的,她的身段是曼妙无双的,她的气质是神秘莫测的,但她的脸庞却是一片空白。 身为她的创造者,雷哲竟然没有为她描绘五官。 此时此刻,雷哲正仰头凝视这张空白的脸,眼瞳里带着向往,也带着迷茫。 邓肯男爵走到他身边,小声问道:“你怎么还没给她画脸?” 雷哲依然凝视着画作,摇头道:“梦想是无法用凡人的画笔描绘的,除非上帝握住我的手,亲自引领我的知觉,否则我绘不出她万分之一的美。她是我梦中的女神。” 邓肯男爵恍然大悟地点头,垂眸的一瞬间却又显露出不以为然的神色。 什么梦中的女神,不过是个妄念而已。现实中的女人不美吗? ---- “为什么不走了?”雷哲掀开窗帘看了看外面。 他正坐在邓肯男爵的马车里,车门处描绘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的族徽。而这辆马车眼下正停在一条狭窄的乡间小路上,路两旁是高高的田坎,田坎下是种满谷物青苗的田野。 若是前面再来一辆马车,这条路必定会堵死,双方若想过去,唯一的办法是让其中一方的马车不断后退,直至退到几百米开外的宽阔大路上,然后尽量往路边停靠,让出足够的宽度。 邓肯男爵指了指被浓雾吞噬的小路,得意洋洋地说道:“不用走了,我们就停在这里,与那位花都伯爵来一个狭路相逢。我的族徽他一定认得,基于财富、权势和地位的优越,他一定会要求我率先让路。我偏就不让,看他怎么办。” 只一瞬间,雷哲就猜透了邓肯男爵的盘算。 看见族徽,那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认为对方只是一个小小的男爵,所以他绝对不会主动退后。 而邓肯男爵也不会退后,双方便就此杠上。 杠上之后又该如何呢?权势更盛的那方必然会派遣几名骑士来打砸这辆不识好歹的马车,甚至于把马的缰绳砍断,再把马车推下田坎,让车上的人摔个七荤八素,再啃上满嘴黑泥。 所有贵族都会这样做,因为他们早已习惯了横行霸道、作威作福。 在等级森严的托特斯大陆,爵位高的人可以随意制裁爵位低的人,这是法律赋予他们的权力。 但是,如果那位花都伯爵真这样做了,他便落入了邓肯男爵的陷阱。因为他绝对想不到,邓肯男爵的简陋马车里竟然还坐着格兰德家族的嫡子。 他欺辱邓肯男爵的同时也等于在欺辱雷哲,对于公爵之子而言,这是无法忍受的屈辱。 届时,无论雷哲展开多么残酷的报复都是合情合理的,也是合法的,就连国王也不能怪罪。 那位花都伯爵为了平息雷哲的愤怒,少不得要放下身段赔礼道歉,然后让出巨额利益。 思及此,雷哲无趣地撇撇嘴。 邓肯男爵知道他不耐烦玩这些不入流的手段,便诱惑道:“你不想知道花都伯爵的制香技术吗?你不想看一看他那些美轮美奂的珠宝都是怎样打造出来的吗?等他落入我们的陷阱,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从他那里得到这两笔财富。你姐姐在皇宫中的地位似乎不太稳固,她很需要你的支持。” 最后这句话击中了雷哲的软肋。他眸色微微一黯,然后便敛去了鄙夷和不耐烦的神色。 是的,他需要金钱和地位,否则他无法保护自己最为珍视的人。 交谈中,马蹄敲击路面的哒哒声从浓雾里传来,一辆红色马车渐渐驶入眼帘,然后在相距百米的地方急促停稳。 “大人,前面的路被一辆马车堵住了,车头画着一只山鹰,那是邓肯家族的标记。”车夫回头禀报。 邓肯?那似乎是一个不入流的小贵族,连封地都没有。 简乔的两名男仆一左一右把脑袋伸出车窗,仔细查看情况,唯恐车夫辨认错误,得罪了格兰德的大贵族。毕竟很多家族的族徽都是相似的。 “啊,他的男仆竟然都抹了脂粉,真阔气呀!”邓肯男爵盯着对面的两个仆人,语气酸溜溜的。 时下流行奢华靡丽的风潮,无论男人女人,出门的时候总免不了用香粉把皮肤涂白,用胭脂把脸颊染红。但上好的香粉和胭脂都很昂贵,一般只有贵族才会这样装扮,平民百姓根本没有这个条件。 这还是邓肯男爵头一回看见仆人化妆。这可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连仆人都打扮得如此浓艳,花都伯爵本人又是何等模样? 邓肯男爵已经在心中描绘出相应的画卷。那位伯爵定然是面涂白.粉,颊染红脂,满身珠宝,金光闪闪,穿着打扮极尽奢华。 以时下的审美来看,那才是引人注目的,也是美的。 同样在脑海中描绘出这幅画卷的雷哲不自觉地拧起浓眉,瞳孔里漫上深切的厌恶。 他可以欣赏浓妆艳抹的女人,却无法忍受浓妆艳抹的男人。他们假白的皮肤,酡红的脸颊简直像小丑一般惨不忍睹,他们身上散发的脂粉味比阴沟里的脏水更令人作呕。 那不是美,是恶心! 男人就该像雄狮一样展现自己的力量。 想到这里,雷哲已经倒尽了胃口。他拉上窗帘,不耐烦地说道:“我现在就想回去了。我百分百确信,那位花都伯爵绝对是个浪得虚名之辈。” “大人,在离开之前,我求你好好考虑一下莫安皇后的处境。”邓肯男爵一语中的。 雷哲揉了揉额角,语气里饱含忍耐的痛苦:“那就再等等吧。但愿我的眼睛不要被那位花都伯爵的尊容伤害。” 与此同时,两名花枝招展的男仆已经缩回车厢,笃定道:“的确是邓肯家的族徽。他堵住了我们的路,我们得派几个骑士过去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尊卑的家伙!” 简乔盯着对面纹丝不动的马车,摆手道:“让骑士团不要轻举妄动,耐心等着。我相信对方也看见了我们的族徽,基于礼貌和尊重,他应该会主动退让。但他现在毫无退让之意,可见他是有依仗的。这位邓肯男爵做生意很有一套,是个精明人,精明人不会做这种蠢事。” 两名男仆早已习惯了事事听从主人的吩咐,连忙伸出手,向后面的几辆马车打了一个稍安勿躁的手势。 已经拔出刀剑准备捍卫主人尊严的骑士们看见这个手势,便都待在马车里不动了。 邓肯男爵尚未意识到对面在打什么暗语,雷哲就已露出兴味的笑容:“那位花都伯爵不会来得罪你的。” “什么?”邓肯男爵茫然地回应了一句。 在他的观念里,大贵族从来不知道礼让、忍耐、宽容为何物。他们最擅长的事就是欺辱甚至杀死冒犯自己的人。倘若一个大贵族被地位低下的人挑衅,却不报复回去,那么他必然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 他的软弱可欺会让他失去尊严,进而失去尊重。一个不受尊重的人必然会成为所有贵族争相践踏的目标,而他根本保护不了自己。 说白了,所谓的大贵族们不过是一群秃鹫。追逐血腥,寻觅猎物,分食腐肉,是他们最大的癖好。 头一次踏入上流社会的花都伯爵太需要树立威望。他不可能忍受一个小小男爵的刁难,因为这件事一旦传出去,他将受到整个帝国的嘲笑,莫说大贵族,就连平民都会看不起他。 查理三世甚至有可能把他赶出波尔萨,禁止他参加自己的生日宴会。 争夺这条路的行驶权就是争夺他自己的尊严。他绝不会退让。 邓肯如是坚信着。 但事情正渐渐超出他的预料。那辆红色马车一动不动地停驻在浓雾里,未曾传出愤怒的叱骂,也没有全副武装的骑士从里面跳出来,提剑砍杀。 站立在车前的两匹雪白骏马扬起脖子打了两个喷嚏,这便是所有的动静。 邓肯等待了一个小时,又一个小时,得意洋洋的表情慢慢扭曲成了难以压抑的愤怒。对面到底在搞什么鬼?为什么还不气势汹汹地杀过来? 原本极不耐烦的雷哲却扶着额头低声笑开了。这位花都伯爵的审美虽然糟糕透顶,但脑瓜子倒是挺聪明。 第 10 章(投怀送抱) 简乔努力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霍尔肩头染血,脑浆崩裂的画面却像妖魔一般牢牢盘踞在他的记忆中。 鲜红的血液让他恐惧,也让他眩晕。 他张了张口,想让男仆赶紧把自己带走,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手中的礼盒也随之掉在地上。 他想弯腰捡拾,却害怕自己一头扎下去就起不来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不能丢了迪索莱特城的脸面。 挣扎中,雷哲已经大步走到他跟前。 原本围绕在门口的路人轰然四散,其中也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谁敢在这个时候触雷哲的霉头。即便老公爵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实际意义上的,格兰德的统治者。 “你看上去似乎很虚弱。”雷哲低沉浑厚的声音在简乔的耳边响起。 “不,我没事,我非常好。”简乔勉强站直了身体,哑声回应。 “骗子。”雷哲盯着他布满汗珠的鼻尖,以及苍白得几近透明的脸庞,发出了一声嗤笑。 简乔试图反驳,一股呕吐的欲望却忽然涌上喉头,只因雷哲满身都沾染着浓烈的血腥味,而这样的气味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深藏于内心的魔盒。 那些恐怖而又令人绝望的回忆像地底的深泉,一旦找到一个裂隙便会喷涌而出。 刚站直没多久的简乔忍不住摇晃了一下身体,原本还带着一点血色的嘴唇,如今也完全苍白了。 雷哲上下打量这位花都伯爵,笃定开口:“你害怕血液。” 常年在杀戮场上历练的他见过太多这种胆小鬼。 “不,我并没有!”简乔甩甩头,坚决否认了这个说法。 刺杀是贵族的一大死因,如果让心怀叵测的人知道了这个弱点,他将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为了迪索莱特城的财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雷哲低沉的笑声在浓雾中荡开。很明显,他一旦抓住敌人的弱点就会咬死不放。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摊开在简乔眼底,而这条手帕正是他之前擦拭拳头上的鲜血所用。它布满了斑斑点点的鲜红印记,还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你看这是什么?”他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简乔冷汗淋漓的脸庞,戏谑开口。 简乔立刻闭紧双眼,不敢直视这条染血的手帕。然而只是瞬息间的一瞥,那满目绯红依然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令他止不住地眩晕。他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的身体,摇摇晃晃扑倒下去。 而雷哲就站在他面前。 他这一倒,便倒在了雷哲怀里,额头撞上对方硬邦邦的胸膛。 雷哲呆住了。 他显然没料到这位花都伯爵竟会晕得如此猝不及防。 这人的身体是柔软的,虚弱的,这人的额头是火热的,滚烫的。而这一点滚烫,此刻就抵在雷哲的左胸口,令他心脏狂跳,血液逆流。 他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两只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摆放。他的身体也因为胸膛的这片热意而开始发烫,就像一颗火星落入干草丛,瞬间引燃了一片燎原的烈焰。 简乔拼命在黑暗中挣扎,因为他知道,晕倒在一头雄狮面前会丧命! 于是他伸出双手撑住了雷哲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站起来。然而快要失去意识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撑住”,看在雷哲眼里却只是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覆在了他的胸膛上。 这举动不像是推拒,倒更像是贴伏。 雷哲的神智立刻从火烧一般的灼热中惊醒。女人们向他投怀送抱时也常常会把双手覆在他强健的胸肌上,而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纠缠。他连托特斯最美丽的女人都能拒绝,又怎么会容忍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的靠近? 他本该冷酷无情地推开这位花都伯爵,然后加以嘲笑和贬损。 但是,当他张开嘴时,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口干舌燥地说不出一句话。当他抬起手时,他竟主动搂住了对方的腰,以防这人顺着重力的牵引而滑倒。 “你真的怕血。”雷哲嗓音沙哑地低语。 “不,我不是,我只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简乔在清醒与眩晕中沉浮,自保的本能让他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他的嗓音本就清越,带上微微的颤抖之后便像小猫的低吟,听上去可怜极了。 雷哲不合时宜地笑了。与此同时,他扔掉了那条满是腥气的手帕,并把它踩进泥水里,让污浊掩盖掉鲜红的血迹。 额头抵着他胸膛的简乔立刻感知到了强健肌肉的震动和心脏怦然的跳跃。不知为何,这份震动与跳跃,竟然让焦急挣扎中的他莫名安定下来。 雷哲一手搂着花都伯爵的腰,一手轻轻揉捏着对方的后颈。当他养的猫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时,他也会这样做。 “知道吗,如果我想杀了你,我只需轻轻收拢五指就能折断你的颈骨。但我不会那样做,我不屑于伤害一只脆弱的小动物。”雷哲垂下头,在简乔耳边低语。 他知道自己很强大,但他从不滥用这份强大。 听见这些话,闭着眼睛对抗眩晕的简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凭着敏锐的直觉,他知道,自己可以相信这双眼眸的主人。 于是,他所有的焦虑与抗拒,都在此刻消散得一干二净。他彻底放软了身体和双手,就那样没有一丝顾虑的,完完全全贴合在了这个宽阔的胸膛里。 “请您扶我上马车。”失去意识之前,他低不可闻地哀求。 雷哲感觉到胸膛一沉,然后一具柔软的身体就扑入了自己的怀抱。 这位伯爵先生是如此脆弱无助,就连鼻尖的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快断绝了。如果不答应对方的恳求,雷哲竟会产生罪恶感。然而,平日里的他却可以把投怀送抱的女人狠狠甩开,继而命令对方永远不要纠缠。 他讨厌黏黏糊糊的人和事。 这位见血就晕的花都伯爵恰恰是他最讨厌的类型。 雷哲想嗤笑一声,然后冷酷无情地把对方推开,但抬起手时,推搡的动作却变成了拥抱。 莫名其妙的,他抱住了这位伯爵先生,然后把胳膊置于对方腋下,支撑着这人的身体,一步一步朝那辆停靠在路边的马车走去。 车夫连忙打开车门。 雷哲毫不费力地把人抱上去。 车夫立刻关紧车门。 雷哲刷的一声拉上窗帘,隔绝了外界的窥探。 在这短短的片刻,简乔已恢复了意识。他隐约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 雷哲锐利的目光立刻锁定了他的双眸。 直到此时,雷哲才发现,伯爵先生的眼睫毛竟然很长很浓密,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阴影。它们微微颤抖着,像蝶翼一般脆弱。 这人的每一寸肌肤都盈满了脆弱,过于苍白的脸颊,过于忧郁的眼神,过于削薄的嘴唇。他就像他的族徽,一朵盛放至荼蘼的银莲花,看着绚烂,实则正在凋零。 雷哲撑着自己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人。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伸出手,轻轻解开对方的领口,抽走了黑色丝带打成的领结。 随后,他看见了这人微微颤动的喉结。 对于猛兽而言,这无疑是最脆弱的一个部位。 雷哲盯着这个小巧精致的喉结,蓝色眼眸里燃起了一点星火。心脏狂跳,血液逆流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像一头发现猎物的猛兽,本就专注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摄人。然后,他下意识地远离车窗,靠向椅背,把自己紧绷的脸庞藏在光线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潜伏并伺机而动是猛兽的本能,即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简乔的两个男仆拉开了车门。看见雷哲闪烁着危险光芒的眼眸,他们僵硬在原地,舌头也开始打结。 “大,大人,这是礼盒。”两人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污水的礼盒,正是之前简乔掉落在地上的那一个。 雷哲似乎想起了什么,竟也不嫌弃礼盒很脏,当即便接了过去。 “关门,不要打扰我们。”他沉声下令。 两名男仆乖乖送上礼盒,然后关紧了车门。 雷哲一边拆卸礼盒上的丝带,一边暗暗观察双眼紧闭的简乔。 这位花都伯爵正处于意识清醒,身体却虚弱无力的状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靠倒在椅背上,衣领略微敞开,喉结上下蠕动,汗珠肆意横流,血色缓缓爬上嘴唇、脸颊、以及眼尾的模样是多么脆弱,又多么引人遐想。 他就像一朵在黑暗中悄然盛放的银莲花,美得圣洁,也美得令人无法克制摘取他的欲望。 雷哲用尽全力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然后十分不耐烦地破拆了手中的礼盒。 “是天使之泪吗?你准备把它献给海伦?原来你不是不懂得阿谀奉承,只是在挑选合适的对象。怎么,你不屑于讨好我这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是吗?”他语气冰冷地嘲讽。 很明显,昨晚海伦向简乔勒索财物时,他已经来到现场,并且听了全程。 简乔摇摇头,然后才挣扎着醒过来。眩晕的感觉还未完全消退,他不得不以手扶额,认真回答,“不,我从未打算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格兰德,您误会了。” 雷哲冷笑一声,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然而,礼盒打开之后,他却惊讶了。里面果然没有天使之泪,只静静躺着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这份礼物不仅不贵重,还十分寒酸。 既拒绝了自己的拉拢,又准备当面羞辱海伦和霍尔,这位花都伯爵胆子可真大! 第 11 章(被取悦的雷哲...) 雷哲大马金刀地坐在车厢里,原本极不耐烦的表情已被浓厚的兴趣所取代。 他不喜欢愚蠢的对手。如果那位花都伯爵尚未进入格兰德就仗着自己是国王的新宠,冒冒失失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进而被算计到倾家荡产,那就太没意思了。 能把迪索莱特那样的荒芜之地打造成如今铺满鲜花和宝石的富饶城池,那位传说中的花都伯爵必然是有几分手段的厉害人物。 没有考虑到这一点的邓肯才是真正的蠢货。他设计的陷阱简直粗陋得可笑。 想到这里,雷哲瞥了身边的人一眼,微弯的唇角挂满嘲讽。 邓肯完全没注意到雷哲的情绪变化。他手里握着一块怀表,正目不转睛地看着秒针和分针的移动。不知不觉,三个小时过去了,他的耐心快要耗尽。 “该死的!这个花都伯爵到底在想什么?他要么乖乖退后,要么上前闹事,停在原地不动是什么意思?”邓肯男爵低声咒骂着。 同一时刻,简乔的仆从也在询问:“主人,您为什么停在这里不动?天快黑了,我们得赶快进城,否则会遇见狼群。” 简乔正靠在柔软的椅背上闭目养神。时间的流逝,天光的收敛,远处狼群的嚎叫,都不能搅扰他的安宁。 “我们远道而来,备有充足的食物、酒水和棉被,无论多长时间,我们都等得起。但他们不同,他们是临时起意,没带任何过夜的物品,待天色再晚一些,寒冷和饥渴同时降临,他们自然会主动前来找我们谈话。届时,我们就能知道这位邓肯男爵到底在玩什么把戏。” 简乔闭着眼睛慢慢解释。 事实上,他大概能猜到那位邓肯男爵的依仗是什么。一个无权无势的三流贵族,却能在格兰德的生意场上混得如鱼得水,他必然与格兰德家的某一位大人存在合作关系。 只可惜迪索莱特城位于格洛瑞最偏远的地区,而这个时代的交通和信息十分闭塞,刚把家业发展起来的简乔还没有余力把整个贵族圈的隐秘都打探清楚。 他并不了解这位邓肯男爵的底细,也不知道他背后站着的人确切是谁。但无论怎样,谨慎一些总是好的,越是不明情况就越是要沉得住气。 思忖的片刻,一阵绵长的钟鼓之声越过重峦,穿过浓雾,由远方的城池传来,那是夜幕即将来临的昭告。 狼群听见钟声也开始更为嘹亮地吼叫。 简乔睁开眼,摆手道:“让厨师准备晚餐吧。” “在这里?”两名仆从露出迟疑的神色。 天空正飘荡着雾一般的细雨,打湿了山林和草地,也打湿了这条小路。路上满是厚重的泥泞,怎么看都不是一个享用食物的好地方。 “就在这里。”简乔嗓音缓慢:“天快黑了,让对面的尊驾闻一闻食物的浓香和酒水的芬芳,他们会更快妥协。他们会明白,我等得起,而他们不行。” “好的主人!我们马上准备晚餐,请您稍等。”两名男仆立刻跳下车,开始忙碌。 十分钟后,邓肯男爵将手中的怀表狠狠砸在地上,捂着咕咕叫的肚子咒骂道:“混蛋!他们竟然开始煎牛排了!他们还开了一箱红酒!这是打算留在此处过夜吗?” 只见对面的马车周围站满了体格高大的骑士,他们正用简易炉子烘烤面包和牛排。他们举起酒杯大喊cheers,朗笑的声音把林中的鸟儿都惊飞了。 两名男仆不断把热腾腾的美食端入车厢,供那位花都伯爵享用,而对方自始至终都没露面,更不曾派遣任何人去询问邓肯男爵堵住小路的原因。 他什么都不做,这种置之不理的态度比真刀真枪的打一架更让邓肯男爵难受。 食物和酒水的浓香被冰冷的山风吹拂过来,硬生生逼出了邓肯男爵的口水。 他伸出脑袋看了看对面,挫败不已地询问:“我们该怎么办?继续耗着?” 最后这句话实在是缺乏底气,因为他知道,什么物资都没带的自己根本不可能继续耗着。夜晚降临之后,寒冷、干渴和饥饿会扒掉他们一层皮!如今唯一的办法就是让雷哲亲自出马,命令花都伯爵退后。 这样一来,他的如意算盘就彻底落空了,但好歹面子是保住了。 雷哲眸色冷厉地瞪了邓肯一眼,显然已厌烦到了极点。 他推开车门,挥退前来搀扶的男仆,又拒绝了对方递上来的羊绒外套,径直跳了下去。 他的丝绸衬衫很快就被雨雾打湿,紧紧贴在身上,勾勒出极富力量感的肌肉线条。他大踏步地行走着,长筒靴重重踩在地上,溅起点点泥泞。仅从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上看,放荡不羁的他与衣冠楚楚的贵族完全没有干系。 他比骑士团的骑士更高大强壮,也比四处劫掠的盗匪更狂野随性。 他的出现让简乔的骑士们停止了用餐。唯有手上沾过血的人才能准确地辨认出同类,所以他们很快意识到,这个突然出现的男人非常危险! 于是下一秒,所有骑士都抽出长剑,准备进攻。 雷哲不以为意地勾了勾唇角,依然大踏步地走着,束发的丝带不知何时脱落,陷入泥里。他用手拂开额前散乱的湿发,看也不看那些随时会攻过来的骑士,反而直勾勾地盯着车窗。 这是一种非常傲慢的姿态。他根本不在乎眼前的军队,只想一窥那位花都伯爵的真容。 但是很遗憾,窗户上蒙着一层白纱,他什么都看不见。 来自于花都的骑士们举起手中的剑,随时准备击杀这个像野兽一般危险的男人。 探头探脑观望这边的邓肯男爵连忙摆手,让自己的骑士下去救援。 一场血战一触即发。 雷哲还是没有做出任何防备的姿态,依然朝那辆静默等待的马车走去。他早已习惯了在刀光剑影里起舞,十几个骑士而已,还不足以伤到他分毫。 就在这时,一只手伸出车窗,做了一个退下的手势。 已经攻到雷哲近前的十几名骑士微微一愣,然后便定在了原地。他们很愤怒,也很担忧,却不敢忤逆主人的意愿。握紧手中的剑是他们唯一能做的事。 雷哲盯着这只手,眼里迸射出亮光。 阅美无数的他竟也是头一回看见如此漂亮的一只手。它很苍白,很纤细,上下微微一摆,动作优雅极了。它的大拇指佩戴着一枚祖母绿的戒指,中指和无名指各自环着一枚硕大的蓝宝石和绿松石戒指。 这双手所拥有的纯白肌肤,将宝石的浓绿、深蓝与苍翠,衬托得更为耀眼夺目。黄金铸造的戒托和指环,在这双手上越发显得熠熠生辉。 与其说它是一只手,倒不如说它是一件艺术品。它没有粗大的骨节,只有流畅、圆润、优美的线条。 只是惊鸿一瞥,雷哲依然清晰地窥见了手背上微微浸润而出的淡青血管,那是东方美玉才能拥有的绝佳质感。 雷哲行进的脚步不自觉变得急切。 他抹掉脸上的水珠,同时也抹掉了厌烦的表情,兴奋的笑容不受控制地展露。 与此同时,那扇紧闭的车门缓缓打开,冷风从里面扑出来,直直朝雷哲撞去。尚未看清车内的人,雷哲全部的注意力就已经被一股浓烈的香味勾走。 这香味掺杂了无数花朵的精髓,有鸢尾的粘腻,苍兰的幽深,百合的纯净,月桂的香甜,橙花的辛辣…… 如此繁多甚至可以说是累赘的味道,竟然能和谐地交融在一起,并完美地勾勒出各自的层次,然后夺走每一个闻过它的人的神魂。 充斥着雨雾和潮气的山林,仿佛瞬间变成了百花盛开的幽谷。 有那么一秒钟,雷哲竟然产生了眩晕的感觉,就仿佛灵魂被一根柔软的羽毛轻轻挠了一下,整个人为之沉醉。 他下意识地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才定睛看向车内。 时间在此刻停滞—— 他想象过花都伯爵的一千种样貌,却绝想不到他本人是这样的。 车门敞开的一瞬间,他仿佛看见如水的月光在自己眼前静静流淌。 这是一个极苍白的男人,拥有一双格外幽深的黑瞳,而这双黑瞳正一瞬不瞬地看过来,里面布满重重迷雾。他脸上没有一丝笑容,孤冷淡泊的气质也如同月辉一般。 他一只手放在膝头,另一只手托着腮侧,嗓音又轻又慢:“雷哲·格兰德?” 分明是第一次见面,他却能准确地点明雷哲的身份。 他的两个男仆露出诚惶诚恐的表情,连忙推开另一侧的车门,绕过来给这位大贵族行礼,而他却只是歪歪头,拧拧眉,仿佛在问:我猜得对吗? 雷哲眨了眨眼,紧接着又眨了眨眼,当耳中的嗡鸣和头脑的眩晕完全消退才哑声答道:“是我。” 他低下头查看自己的丝绸衬衫,这才意识到自己为何会暴露身份。连国王都买不起的东方织物,他却拿来当便衣穿,如此奢侈的行径只有格兰德的主人才会这么干。 “幸会。”简乔略微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雷哲的出身虽然比他高贵,但目前还没有正式继承公爵之位,受封伯爵的他完全没有必要向对方行礼。 “幸会。”雷哲舔了舔唇,眼里不自觉地流泻出兴奋的光芒,虽然他完全搞不清楚自己在兴奋些什么。 第 12 章(被调戏的简乔...) 简乔已经回到了旅馆。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淅淅沥沥的雨声伴随着教堂绵长浑厚的钟声,汇成一首催眠的小夜曲。 简乔坐在阳台的摇椅上,一手扶着额头,一手合着钟声轻打节拍,眼睑微微开合,似乎快要睡着了。他喜欢下雨的夜晚,也喜欢即便是深夜也常常会无预警敲响的钟声。 他需要一些噪音才敢入睡,因为外界的声音能够指引他从可怕的梦境里苏醒。 他的仆人知道他的习惯,正一边铺床一边喋喋不休地诉说着从车夫那里打探到的秘闻。 “雷哲大人真是太痴情了。知道吗?为了与米娅夫人订婚,他竟然主动放弃了格兰德的继承权。他虽然是嫡次子,但格兰德的骑士都非常崇拜他,也更愿意听从他的号令。他还有莫安皇后的支持,所以他其实是可以和霍尔·格兰德争一争的。” “老公爵不喜欢米娅夫人,所以坚决不允许他们订婚,还威胁说要把他们赶出家门。但他们还是订婚了。多么坚定的爱情啊!” “不过,雷哲大人在外面的情人也不少。据说他有一本《寻芳录》,里面记载了托特斯大陆最美的女人们的隐秘,而这些女人无一例外都曾是他的情人。” “他长得那般俊美,体格又健壮,血统还很高贵,难怪所有女人都为他神魂颠倒。只是可惜了,一旦老公爵过世,他就再也没有好日子可过了。他曾经的敌人会联起手来把他撕碎,而头一个要杀他的人必定是霍尔。” “霍尔爱着米娅夫人,傻子都能读懂他的眼神。为了得到痴恋的美人,他一定会让雷哲大人永远消失。多么可怕啊!我已经预见了一场悲剧!雷哲大人不应该与米娅夫人订婚,更不应该放弃继承权。” 男仆忧心忡忡地说道:“他每一步都走错了,以至于他现在坠入了绝望的深渊。” 男仆叹息道:“没有人能救他,包括莫安皇后。他们兄妹俩都快完蛋了。” 简乔一边聆听这些八卦,一边用脚尖轻点地面,让摇椅前后晃动。 为了美人放弃所有,这根本不像雷哲会做的事。虽然只打了一个照面,但简乔却从那人的眼里看见了熊熊燃烧的火焰,而这火焰名为野心,也名为守护。 雷哲试图用尽一切办法去聚敛财富和力量,然后再用这些财富和力量去实现未曾实现的野望,去守护应该守护的人。 比起霍尔充斥着贪婪和残忍的浑浊双眼,简乔更喜欢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因为他把所有心情都写在了瞳孔里。他是一个简单的人。 思忖间,这双蓝色眼眸出现在简乔的脑海中。他闭上眼,用意念与这双眼眸对视,不知不觉便睡了过去。 与此同时,雷哲正站在那幅没有五官的《水泽女神》画像前,长久地凝视着。 米娅戏谑开口:“你真正的情人什么时候才能拥有脸庞?求你快点给她一个恩赐吧。” 雷哲眼中的迷离雾气慢慢散去,那无法抓住的古怪念头也随之消失。 他揉了揉眉心,语气满带茫然:“就在刚才,有那么一瞬间,我竟觉得她的头发应该是黑色的。从昏暗密林的幽冷泉水中诞生的女神,就该是一头黑发才对。” “啊,你说得似乎也有道理,黑发很神秘。”米娅掩嘴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说道:“我该睡了,明天是决定性的时刻。” 想到自己的计划,雷哲这才向卧室走去,一边走一边揉捏眉心,总觉得刚才在自己脑海中一闪而过的,拥有满头黑发的瘦弱身影透着几分难以忽略的熟悉感。 --- 翌日,简乔带着一个包装精美的礼盒,乘坐马车来到公爵府。 看门人态度倨傲地指了指一旁的石狮子,示意他站在角落,不要挡路。 “你在这里等着霍尔大人的召见吧,他现在没有空。”片刻后,看门人从城堡里出来,给了这样一句话。 简乔知道自己被刁难了。这些大贵族很喜欢用“闭门羹”来招待地位低下的客人。 他退让到门口的角落,双手捧着礼盒,耐心等待召见。然而“召见”这个词本身就很可笑,因为没有爵位也没有高贵血统的霍尔,根本就没有资格对一位伯爵使用这两个字。 简乔一等就等了二十几分钟。在这期间,他不断让自己保持耐心,也不断压抑着内心的怒火。 至少从外表上看,他始终是优雅的,也是平静的。 看门人似乎也觉得他很可怜,正准备帮他再通传一次,却见霍尔飞快从城堡里跑出来,一边跑一边呐喊:“开门,快开门!” 他身上没穿任何衣服,只用一块桌布围在腰间,脸上除了五六个口红印,还满带惊恐和慌乱。米娅夫人衣衫不整地跟在他身后,尖声嘶喊着救命。 简乔愣住了。 看门人也愣住了。处于极度震惊中的他忘了遵照霍尔的吩咐把铁门打开。 于是霍尔的去路被拦住了。他一边疯狂摇晃铁门一边狠狠咒骂:“该死的蠢货,快开门,快开门!你是猪吗?你听不懂人话?” 简乔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因为雷哲提着一把长剑大步走来,俊美的脸庞因为仇恨而扭曲,明亮的双瞳蒙上了屈辱的阴影和暴怒的火焰。 这是遭受背叛的男人特有的表情。 米娅哭泣求饶:“不要,雷哲,求你不要!” 霍尔把铁门摇得哐当作响。 两人闹出的动静很快就把居住在城堡里的骑士们吸引过来,与此同时,公爵府外的马车和路人也都纷纷驻足。 越来越多的人聚集在此处,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场闹剧。他们不用问也知道发生了什么,衣衫不整的霍尔和米娅就是显而易见的证据。 终于回过神来的看门人连忙去开铁门。然而为了彰显公爵府的威严,这两扇铁门必须由四人合力才能推动。 看门人忙活了半天也只是徒劳。 霍尔又急,又窘,又怕,只能尽量往花坛里躲,却又被松柏的针叶刺得直发抖。 雷哲已大步走到近前,用剑尖指着他,冷冷开口:“我们决斗吧。” 决斗是法律规定的解决一切纷争最快捷的办法,也是捍卫自身尊严的唯一方式。对于一名骑士来说,主人被刺杀和妻子被玷污是最令他无法忍受的两件事。 若是这两件事发生了,那么即使是付出生命的代价,他也必须为自己讨回公道。 而骑士精神是支撑起这个时代,以及整块大陆的基石。生活在这块大陆上的人,无论贵族还是平民,都以骑士自居。 所以,雷哲提出决斗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没有人觉得他做错了。他就应该与霍尔进行一场决斗,否则他就是个孬种,一辈子都会被人看不起。 霍尔飞快应和:“好,我们决斗!”话落转头看向站立在一旁的骑士长。 贵族与贵族之间的决斗可以由彼此的骑士代劳,这样可以避免他们尊贵的身体受到伤害。霍尔深得父亲宠爱,所以他相信公爵府的骑士长不敢违逆自己的命令。 那名骑士长抿紧薄唇,显得很不甘愿,却还是以手覆胸,行了一礼。他应允了霍尔的要求。 雷哲却冷笑道:“我亲自上场,不用骑士代劳。” 听见这句话,霍尔得意的表情僵在脸上。 法律还有一条规定,若地位相当的两名贵族展开决斗时,其中一名贵族决定亲自上场,那么另一名贵族也必须这样做。 事情的结局已经很明显了,从小在军队中历练长大,并且参加了数十次远征的雷哲,在这个国度,乃至于这块大陆,是罕有敌手的存在。早已被酒色掏空身体的霍尔根本不是他一合之敌。 “不,不行!我不接受你的挑战!”霍尔连连摇头拒绝,身体也在冷风中瑟瑟发抖。 他懦弱而又丑陋的姿态惹来了所有人的鄙夷。 雷哲用剑尖指着他,嘲讽道:“我很难想象你将把伟大的格兰德带往何处。一个连决斗场都不堪踏入的懦夫,将来如何统帅军队?你会毁了格兰德家族的百年声誉;你会抹掉铁血雄师的荣耀;你会让门口的两头狮子再也发不出震慑敌人的咆哮。因为你,格兰德将永远蒙羞!” 雷哲嗤笑一声,又摇摇头,然后放下剑尖,转身便走。 米娅夫人连忙抓住霍尔的胳膊,拉着他一起瘫坐在地。 看见两人浑身没有骨头的模样,路过的贵族纷纷在心里暗叹:“格兰德的辉煌将就此结束。” 路人们无不幸灾乐祸地思忖:“娼妓之子就是娼妓之子,半点血性也没有。” 公爵府的骑士们则纷纷垂首肃立,悲哀至极地想道:“被这样的人统帅真是莫大的不幸和耻辱。” 公爵府的基业是由一场又一场战争堆垒起来的,公爵府的荣耀遍染鲜血,并在战火中淬炼出令人闻风丧胆的威仪。所以继承公爵府的人一定要善战,勇武,坚毅。 这是格兰德的百年家训。 而此时此刻,霍尔的懦弱,卑鄙,下流,无耻,把格兰德的先祖们在数百年间积累的无形财富毁于一旦。 格兰德的精神垮塌了,那么它的大厦也将倾颓。 站在不远处的老公爵一一审视骑士们隐含屈辱的眼眸,一一检阅路人们饱含鄙夷的脸庞,以及别的贵族幸灾乐祸的神情,于是在这一刻,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终究还是做错了。 自己被爱情蒙蔽了双眼,以至于差点毁了整个格兰德。他未尝不知道,雷哲才是最好的继承人,但他以为自己还有时间把长子培养成优秀的男子汉。 然而现在,全帝国的人很快便会知道,他亲手挑选的继承者是多么不堪的一个玩意儿。 “你给我站起来!”老公爵指着霍尔,语气前所未有的严厉:“穿好你的衣服,拿上你的长剑,去接受挑战!敢做敢当是格兰德家的每一个人都必须谨守的戒律!” 霍尔愣住了。 大步前行的雷哲也停在原地,却没回头。 米娅用双手捂住脸庞,发出羞愧至极的泣音。她知道,这场决斗一定会导致某个人的死亡,而这一切灾难都是她造成的。 她怎么敢面对这一切? 就在这档口,看门人终于把沉重的铁门推开一条缝。 米娅连忙站起来,顺着这条缝钻出去,跌跌撞撞地跑远了。 看到这里,简乔垂下头,用指尖轻轻点了一下自己狭长的眼尾,瞳孔里泄出兴味的亮光。他终于明白雷哲为什么要给自己塑造一个痴情人设,原来一切伏笔都是为了等待这一刻的终局。 雷哲要的不仅仅是格兰德的继承权,还有霍尔的性命。他果然很喜欢这种光明正大的掠夺方式。 这不是一个幼稚鬼,而是一头嗜血雄狮。 第 13 章(想见你) 简乔努力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霍尔肩头染血,脑浆崩裂的画面却像妖魔一般牢牢盘踞在他的记忆中。 鲜红的血液让他恐惧,也让他眩晕。 他张了张口,想让男仆赶紧把自己带走,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手中的礼盒也随之掉在地上。 他想弯腰捡拾,却害怕自己一头扎下去就起不来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不能丢了迪索莱特城的脸面。 挣扎中,雷哲已经大步走到他跟前。 原本围绕在门口的路人轰然四散,其中也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谁敢在这个时候触雷哲的霉头。即便老公爵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实际意义上的,格兰德的统治者。 “你看上去似乎很虚弱。”雷哲低沉浑厚的声音在简乔的耳边响起。 “不,我没事,我非常好。”简乔勉强站直了身体,哑声回应。 “骗子。”雷哲盯着他布满汗珠的鼻尖,以及苍白得几近透明的脸庞,发出了一声嗤笑。 简乔试图反驳,一股呕吐的欲望却忽然涌上喉头,只因雷哲满身都沾染着浓烈的血腥味,而这样的气味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深藏于内心的魔盒。 那些恐怖而又令人绝望的回忆像地底的深泉,一旦找到一个裂隙便会喷涌而出。 刚站直没多久的简乔忍不住摇晃了一下身体,原本还带着一点血色的嘴唇,如今也完全苍白了。 雷哲上下打量这位花都伯爵,笃定开口:“你害怕血液。” 常年在杀戮场上历练的他见过太多这种胆小鬼。 “不,我并没有!”简乔甩甩头,坚决否认了这个说法。 刺杀是贵族的一大死因,如果让心怀叵测的人知道了这个弱点,他将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为了迪索莱特城的财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雷哲低沉的笑声在浓雾中荡开。很明显,他一旦抓住敌人的弱点就会咬死不放。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摊开在简乔眼底,而这条手帕正是他之前擦拭拳头上的鲜血所用。它布满了斑斑点点的鲜红印记,还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你看这是什么?”他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简乔冷汗淋漓的脸庞,戏谑开口。 简乔立刻闭紧双眼,不敢直视这条染血的手帕。然而只是瞬息间的一瞥,那满目绯红依然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令他止不住地眩晕。他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的身体,摇摇晃晃扑倒下去。 而雷哲就站在他面前。 他这一倒,便倒在了雷哲怀里,额头撞上对方硬邦邦的胸膛。 雷哲呆住了。 他显然没料到这位花都伯爵竟会晕得如此猝不及防。 这人的身体是柔软的,虚弱的,这人的额头是火热的,滚烫的。而这一点滚烫,此刻就抵在雷哲的左胸口,令他心脏狂跳,血液逆流。 他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两只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摆放。他的身体也因为胸膛的这片热意而开始发烫,就像一颗火星落入干草丛,瞬间引燃了一片燎原的烈焰。 简乔拼命在黑暗中挣扎,因为他知道,晕倒在一头雄狮面前会丧命! 于是他伸出双手撑住了雷哲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站起来。然而快要失去意识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撑住”,看在雷哲眼里却只是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覆在了他的胸膛上。 这举动不像是推拒,倒更像是贴伏。 雷哲的神智立刻从火烧一般的灼热中惊醒。女人们向他投怀送抱时也常常会把双手覆在他强健的胸肌上,而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纠缠。他连托特斯最美丽的女人都能拒绝,又怎么会容忍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的靠近? 他本该冷酷无情地推开这位花都伯爵,然后加以嘲笑和贬损。 但是,当他张开嘴时,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口干舌燥地说不出一句话。当他抬起手时,他竟主动搂住了对方的腰,以防这人顺着重力的牵引而滑倒。 “你真的怕血。”雷哲嗓音沙哑地低语。 “不,我不是,我只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简乔在清醒与眩晕中沉浮,自保的本能让他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他的嗓音本就清越,带上微微的颤抖之后便像小猫的低吟,听上去可怜极了。 雷哲不合时宜地笑了。与此同时,他扔掉了那条满是腥气的手帕,并把它踩进泥水里,让污浊掩盖掉鲜红的血迹。 额头抵着他胸膛的简乔立刻感知到了强健肌肉的震动和心脏怦然的跳跃。不知为何,这份震动与跳跃,竟然让焦急挣扎中的他莫名安定下来。 雷哲一手搂着花都伯爵的腰,一手轻轻揉捏着对方的后颈。当他养的猫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时,他也会这样做。 “知道吗,如果我想杀了你,我只需轻轻收拢五指就能折断你的颈骨。但我不会那样做,我不屑于伤害一只脆弱的小动物。”雷哲垂下头,在简乔耳边低语。 他知道自己很强大,但他从不滥用这份强大。 听见这些话,闭着眼睛对抗眩晕的简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凭着敏锐的直觉,他知道,自己可以相信这双眼眸的主人。 于是,他所有的焦虑与抗拒,都在此刻消散得一干二净。他彻底放软了身体和双手,就那样没有一丝顾虑的,完完全全贴合在了这个宽阔的胸膛里。 “请您扶我上马车。”失去意识之前,他低不可闻地哀求。 雷哲感觉到胸膛一沉,然后一具柔软的身体就扑入了自己的怀抱。 这位伯爵先生是如此脆弱无助,就连鼻尖的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快断绝了。如果不答应对方的恳求,雷哲竟会产生罪恶感。然而,平日里的他却可以把投怀送抱的女人狠狠甩开,继而命令对方永远不要纠缠。 他讨厌黏黏糊糊的人和事。 这位见血就晕的花都伯爵恰恰是他最讨厌的类型。 雷哲想嗤笑一声,然后冷酷无情地把对方推开,但抬起手时,推搡的动作却变成了拥抱。 莫名其妙的,他抱住了这位伯爵先生,然后把胳膊置于对方腋下,支撑着这人的身体,一步一步朝那辆停靠在路边的马车走去。 车夫连忙打开车门。 雷哲毫不费力地把人抱上去。 车夫立刻关紧车门。 雷哲刷的一声拉上窗帘,隔绝了外界的窥探。 在这短短的片刻,简乔已恢复了意识。他隐约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 雷哲锐利的目光立刻锁定了他的双眸。 直到此时,雷哲才发现,伯爵先生的眼睫毛竟然很长很浓密,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阴影。它们微微颤抖着,像蝶翼一般脆弱。 这人的每一寸肌肤都盈满了脆弱,过于苍白的脸颊,过于忧郁的眼神,过于削薄的嘴唇。他就像他的族徽,一朵盛放至荼蘼的银莲花,看着绚烂,实则正在凋零。 雷哲撑着自己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人。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伸出手,轻轻解开对方的领口,抽走了黑色丝带打成的领结。 随后,他看见了这人微微颤动的喉结。 对于猛兽而言,这无疑是最脆弱的一个部位。 雷哲盯着这个小巧精致的喉结,蓝色眼眸里燃起了一点星火。心脏狂跳,血液逆流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像一头发现猎物的猛兽,本就专注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摄人。然后,他下意识地远离车窗,靠向椅背,把自己紧绷的脸庞藏在光线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潜伏并伺机而动是猛兽的本能,即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简乔的两个男仆拉开了车门。看见雷哲闪烁着危险光芒的眼眸,他们僵硬在原地,舌头也开始打结。 “大,大人,这是礼盒。”两人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污水的礼盒,正是之前简乔掉落在地上的那一个。 雷哲似乎想起了什么,竟也不嫌弃礼盒很脏,当即便接了过去。 “关门,不要打扰我们。”他沉声下令。 两名男仆乖乖送上礼盒,然后关紧了车门。 雷哲一边拆卸礼盒上的丝带,一边暗暗观察双眼紧闭的简乔。 这位花都伯爵正处于意识清醒,身体却虚弱无力的状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靠倒在椅背上,衣领略微敞开,喉结上下蠕动,汗珠肆意横流,血色缓缓爬上嘴唇、脸颊、以及眼尾的模样是多么脆弱,又多么引人遐想。 他就像一朵在黑暗中悄然盛放的银莲花,美得圣洁,也美得令人无法克制摘取他的欲望。 雷哲用尽全力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然后十分不耐烦地破拆了手中的礼盒。 “是天使之泪吗?你准备把它献给海伦?原来你不是不懂得阿谀奉承,只是在挑选合适的对象。怎么,你不屑于讨好我这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是吗?”他语气冰冷地嘲讽。 很明显,昨晚海伦向简乔勒索财物时,他已经来到现场,并且听了全程。 简乔摇摇头,然后才挣扎着醒过来。眩晕的感觉还未完全消退,他不得不以手扶额,认真回答,“不,我从未打算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格兰德,您误会了。” 雷哲冷笑一声,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然而,礼盒打开之后,他却惊讶了。里面果然没有天使之泪,只静静躺着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这份礼物不仅不贵重,还十分寒酸。 既拒绝了自己的拉拢,又准备当面羞辱海伦和霍尔,这位花都伯爵胆子可真大! 第 14 章(想要获得你全部的注意力...) 雷哲眼疾手快地扶住了向前扑倒的交际花。他是一名骑士,所以哪怕厌烦到了极点,他也不会让同行者在自己的庇护下遭遇危险。 把人扶稳之后,他看向简乔,表情似乎很淡定,实则心里尴尬得要命。 这样的见面方式真他妈别出心裁!他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简乔把两颗水晶球轻轻放进铺满绒布的盒子里,然后站起身,礼貌颔首:“大人,很高兴看见您。” 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萦绕周身的忧郁气息也未曾散去半分,但他的嗓音却十分温柔,眼里还闪烁着从未有过的明亮光芒。 总喜欢把所有感情都隐藏在心防之内的他,罕见地开启了一条门缝,只为了欢迎雷哲的到来。 他是真的很高兴能与这人再次见面。 雷哲拥有野兽一般敏锐的直觉。他虽然不太了解简乔,却也能真切地感受到这份重逢的喜悦。对方骤然点亮的眼眸把他的心也点亮了。 只是一瞬间,雷哲满心的尴尬和懊恼都消失了。他咧咧嘴,灿烂一笑,然后抬起胳膊招了招手,顺便摆脱了紧紧挽着自己的交际花。 交际花差点被他抬高的胳膊吊起来,只好不情不愿地放手。 “您来购物?”简乔慢慢走上前,说道:“无论您今天买什么,我全部给您打八折。” 八折可是一个不低的不定能省几千金币。 雷哲挑高眉梢问道:“哦?据说你从来不打折,却又为何对我如此慷慨?” 简乔直视他湛蓝的眼眸,回道:“因为您是一个好人。” 雷哲舒展的眉心不由自主地拧在一起。好人?仅仅只是因为这个?见鬼的,他对这个答案很不满意!全天下那么多好人,难道简乔都给他们打折?他打得过来吗?好人这两个字太平庸了,根本无法凸显自己的独特! 越想越不满意的雷哲沉声追问:“我哪里好?” 简乔垂眸思忖片刻,然后极为认真地答道:“这么说吧,在格兰德和波尔萨,您是我遇见过的最好的人。” 是的,最好的人。 简乔很清楚,如果那天晚上,自己没找到合适的借口离开皇宫,其后果会是何等惨烈。刘易斯公爵不会为了他去得罪一位未来的国王,莫安皇后想要安度余生,也必须仰仗安德烈亲王的照拂。 两相权衡之下,简乔必然是被牺牲的那一个。所有人都会选择冷眼旁观,甚至是推波助澜。他们会合力把简乔推下绝望的深渊。 然而,在如此冰冷的现实和强权面前,原本与他毫不相干,甚至还曾结下仇怨的雷哲却及时伸出了援手。 全天下的人都漠视他的生死时,只有雷哲在乎。 这样还不算最好的人吗? 想到这里,简乔用指尖轻轻触了触自己狭长的眼尾,柔声说道:“八折的优惠在我看来还是有点少。这样吧,我可以送一套珠宝给这位美丽的女士。只要是她看上的东西,无论价格多么昂贵,都可以随意拿走。” 东张西望的交际花立刻看向简乔,眼里燃烧起贪婪的火焰。 毫无疑问,她绝对会把店里最昂贵的一套珠宝拿走。她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没有经过严格的训练,也没有见识过名利场的浮华,还不能很好得控制自己的情绪。 她无法像别的姐妹那般,为了博得客人长久的喜爱而压抑自己粗俗的一面。 她当即便指着琳琅满目的珠宝,问道:“哪一套最——” 雷哲后悔了。如果时间可以倒流,他一定会把这个女人和邓肯男爵绑在一块儿,然后一脚踢上天。 “闭嘴!”他压低嗓音呵斥,然后又急忙威胁一句:“如果你还想安安稳稳地待在格兰德,接下来最好别说话!” 看见他眼中暗藏的冷厉,交际花吓得噤若寒蝉。 雷哲狠狠瞪了她一眼,看向简乔时却完全换了一副面孔。怎么说呢,他现在满意极了。这一句“最好的人”足以凸显他的特别,也足以彰显他在伯爵先生心中的分量。 只是帮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忙而已,这人竟然牢牢记在心里,还如此竭诚相待。他可真是单纯!想要欺骗他的话,应该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吧? 雷哲暗暗啧了一声,仿佛在嘲讽伯爵先生的愚蠢,嘴角却止不住地上扬。 “你献错殷勤了,我和她没有关系。”雷哲指了指交际花,忍不住强调一句:“事实上,我和她十分钟之前才第一次见面,我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简乔点点头,没有追问他为什么会带一个不认识的女人来购物。 “所以,你不用送她任何东西。她看上什么我会付钱的。”雷哲指向柜台里的珠宝,再次强调:“不用打折,我有的是钱。” 不知道为什么,他有些不忍心占伯爵先生的便宜。 刚才还很失望的交际花,这会儿已露出兴奋的表情。她搓了搓手,准备大干一场。 简乔面向她,微微弯下腰,嗓音轻缓地说道:“美丽的女士,您很幸运。您的骑士既英俊又慷慨。” “啊,是的!我今天太幸运了!”交际花笑得见牙不见眼。 雷哲的心情却十分复杂。一方面,伯爵先生夸他英俊慷慨,这着实取悦了他。另一方面,他很不喜欢伯爵先生把注意力放到别人身上,哪怕只是礼节性地问候几句。 “你去挑东西吧。”他不耐烦地摆手。 交际花立刻冲向柜台,巨大的衬裙完全无法拖累她矫健的步伐。 几名店员立刻跟随在她身后,随时准备为她服务。 雷哲看向那张红色的天鹅绒沙发。他可以和伯爵先生坐在这里喝几杯咖啡,聊一会儿天,安然地享受一整个下午。傍晚来临的时候,他们说不定可以相约去吃一顿晚餐。 隔壁那条街的餐厅非常有名,他现在就可以派人去预定一个位置。 雷哲暗暗盘算着接下来的行程,心情抑制不住地荡漾。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情绪变化。 与此同时,简乔却跟随交际花走向柜台。来自于现代的他奉行“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雷哲是他的贵客,贵客带来的女伴自然需要他亲自服务。 于是,当雷哲回过神时,却见简乔站在交际花身边,耐心介绍着一件又一件珠宝。他甚至捧起交际花的手,缓慢地把一枚蓝宝石戒指套入对方的无名指。 他嗓音轻缓,举止温柔,血统和地位还十分尊贵。当他亲自为一个女人戴上象征着爱情的戒指时,没有谁能抵挡他的魅力。 之前还满目都是贪婪的交际花,这会儿已羞红了脸颊。瞳孔里微微闪烁的泪光表明她动心了,她无法克制地沉溺在这个梦一般美好的场景里。 雷哲的脸色却完全阴沉下来。 他舔了舔尖锐的虎牙,然后扯开一抹冷冽的笑容,大步走过去,张口便道:“这枚戒指不适合你,你皮肤太蜡黄,太粗糙了。” 交际花梦幻般的微笑瞬间僵在脸上。 雷哲冲简乔扬了扬下颌,说道:“我觉得它比较适合我姐姐,你帮我戴上试试看吧。你的肤色和我姐姐一样。” 蓝宝石戒指的确很挑肤色。为了彰显宝石的璀璨夺目与晶莹剔透,很多贵妇人会用香粉把自己的手涂成奶油般的乳白色。而眼前这位来自于底层的女士显然没有那样的财力。 她自惭形秽地缩回手。 简乔放下这枚蓝宝石戒指,重新拿起一枚红宝石戒指。 红宝石对肤色没有太大要求。 雷哲却忽然抓住他的手,把这枚红宝石戒指,连同之前那枚蓝宝石戒指,强硬地套在他的食指和无名指上。 苍白纤细的手指与璀璨夺目的宝石交相辉映,这是色彩的碰撞,也是视觉的冲击。雷哲轻轻抚过宝石戒面,同时也抚过简乔细腻的肌肤,由衷赞叹:“真美!” 他就知道,伯爵先生哪怕十根手指都戴满硕大的宝石戒指也不会显得累赘或庸俗。他适合最昂贵也最奢华的一切。 简乔总觉得自己又一次被调戏了。 然而不等他深想,雷哲已大方摆手:“把它们包起来。” 两枚宝石戒指价格都不低,有满城子民需要哺育的简乔立刻忘掉心中的异样,颔首道:“谢谢惠顾。” 当他以为这桩生意已经达成时,雷哲看向旁边的柜台,冲那名交际花说道:“你喜欢什么自己挑吧。” 被连番打击并威胁的交际花明显变得胆怯了。她小心翼翼地伸出一根手指,隔着玻璃柜台点了点,问道:“我可以看看这枚红宝石戒指吗?” “当然可以,”简乔立刻把戒指取出来,解释道:“但它并不是红宝石戒指,而是贵榴石戒指。它的价格比红宝石戒指略低一些。” 说完,他摊开掌心,礼貌询问:“我可以吗?” 他想亲手为客人戴上戒指,在现代,这是最基本的服务。 交际花看向雷哲。 雷哲咧开嘴,似乎在笑,瞳孔里却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交际花连忙摇头:“不可以,你帮我试吧。” 简乔有些无奈了。他搞不懂这两个人在打什么眉眼官司。 然而不等他反应过来,雷哲已握住他的手,缓慢而又轻柔地把那枚火红的宝石戒指套上他的无名指。 第 15 章(爱自己)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 也因此,他的名号从曾经的“荒城之主”,变为了现在的“花都伯爵”。 赶往波尔萨的路途中难免遇见盗匪,所以每个贵族都会带上自己的骑士团,而这些骑士团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军事力量。 查理三世没有信心压制这股力量,便让所有贵族先行前往格兰德,卸下武器装备,留下骑士团成员,然后才能携带两名仆从进入波尔萨参加宴会。 简乔也带了十几名骑士,在觐见国王之前,他必须把这些人安置在格兰德。 窗外雾气弥漫,模糊了简乔的视线。 他微微抿唇,露出不适的神色。 由于幼年的遭遇,他很讨厌浓雾天气,但是很遗憾,托特斯大陆恰恰是一块常年被阴雨和浓雾笼罩的地方。阳光灿烂的晴天就像地底的钻石一般罕见。 他揉了揉眉心和太阳穴,试图驱赶从脑海深处涌来的前世记忆,却被窗外的嘈杂吸引了注意力。 他的视线穿透浓雾,依稀看见一个绞刑架,绞刑架上吊着一名头罩麻布口袋,身体不停抽搐的男人,男人脚下围绕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平民。这些平民正不断挥舞拳头,高声呐喊:“绞死他,绞死他,绞死他……” 男人的身体很快就僵硬了,行刑官把他放下之后,一群人连忙围拢过去,快速扒光他的衣服,然后四散跑开。 抢到衣服的人发出得意的尖笑,没有抢到衣服的人不甘地咒骂,孩童们拍着手掌蹦跳嬉闹。 一具惨白的尸体就那样摆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遮盖,却并未引发任何恐慌。 生活在这里的人仿佛感受不到死亡的恐惧,也无法体会怜悯之情,常年照射不到阳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知道沐浴温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贵族只知道挥霍、享乐、争权夺利。 这就是托特斯大陆,一块满载贫苦与麻木,也充斥奢靡和享乐的地方。 人类、植物、动物,一切的一切都在野蛮生长。灰色是它的主色调,阴郁是它最为本质的内核。 简乔目无焦距地看着那个已经空荡下来的绞刑架,然后仓促地移开视线。 这个地方恰如他真实内心的映射,令他无法直面。 --- 死亡让两名仆从闭上了唠唠叨叨的嘴。 穿过这座浓雾中的小镇,前方就是伟大的格兰德。 “据说格兰德公爵的嫡次子雷哲是一个行事非常霸道的人。前些年,一名伯爵走在街上的时候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肩膀,惹了他的不快,他便当场把那人的胳膊砍断了。” 憋了一小会儿之后,一名仆从便再次开口。他总也管不住自己的嘴。 另一名仆从看了看坐在前排闭眼假寐的主人,小声附和:“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也听说了!雷哲大人的脾气非常火爆,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得罪这位雷哲大人。他虽然不是格兰德公爵的长子,没有继承权,但他的亲姐姐是格洛瑞的皇后。皇后殿下一定会施压,让父亲把公爵之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 “啊,这是肯定的。雷哲大人一定会继承格兰德,也会成为托特斯最具权势的贵族。” “据说他唯一的癖好是搜集美人,我们要不要从老鸨手里购买几个美人送给他?” “最好还是准备几个,到了格兰德我就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城里最有名的老鸨是谁。” 两人嘀嘀咕咕地商量着,坐在前排的简乔忽然举起手左右摆了摆。这便是不要多事的意思。 两名仆从连忙按下寻找美人的心思。 在简乔看来,与那位传说中的公爵嫡子保持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就是远着对方,不要打任何照面。不认识自然就不会有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个人锋芒太过的时候,哪怕不见面,另外一些锋芒毕露的人也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是敌意。 矛盾总会在暗中滋长。 ---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拿着一支画笔在画布上慢慢涂抹色彩。 前方不远处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一名身材丰腴的贵妇人正慵懒地斜躺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罗马长袍,金色发丝顺着她圆润的肩头滑落,铺了满地。在这处处都充斥着灰色浓雾的国度里,金发像阳光一般珍贵。 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肉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阴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 第 16 章(不能为了活着而活着...) 简乔被迫戴上了一枚贵榴石戒指,而他的指尖正被雷哲轻轻捏在手里。 雷哲目不转睛地欣赏着眼前的艺术品,久久未曾发表意见。 那名交际花由衷感叹道:“真美!” 戒指很美,但这双佩戴着戒指的手却更美。它柔软得仿佛没有骨头,每一根手指都是纤长而又圆润的,手背的肌肤白得像雪,指尖却又侵染着一点点的粉,而无名指上的深红宝石,则像燃烧于纯白雪原上的一团火焰。 白的、粉的、红的,世上最纯洁、最可爱,也最热烈的三种色彩交融在一起,形成了这样一件艺术品。 也只有这样的一只手,才能表达出宝石的奢华与璀璨。 雷哲轻轻摆弄着这根手指,察觉到简乔想缩回去,便用力捏住对方的指尖。 “别动!”他嗓音低沉地说道:“让我再看看。”话落还装模作样地拨了拨那枚硕大的贵榴石戒面,仿佛在认真研究它的品相。 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想好好看看,简乔便只能安静地等待。 雷哲把这只柔软、纤长、雪白、细腻的手托在掌心,又将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从上到下轻抚了一遍,然后才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这只我也要了。”他爽快地说道。 “您真慷慨。”简乔赞美道。 他喜欢这种买东西不问价格,只凭冲动的客人。 那名交际花满以为戒指是为自己买的,当即便举手说道:“再等等!这个,”她指着柜台里的一枚戒指,“这个应该是红宝石戒指吧?我想看看它可以吗?” “是的,这是红宝石戒指。当然,您想看什么都可以。”简乔把贵榴石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的绒布盒子里,然后取出了那枚红宝石戒指。 雷哲拿起贵榴石戒指,对准窗外的光线查看。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它似乎不那么璀璨了。 从伯爵先生的指尖退下之后,它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华美的光彩。 雷哲撇撇嘴,已然对这枚戒指失去了兴趣。 他把它放回绒布盒子里。 交际花却把它拿起来,与那枚红宝石戒指并排放在一起对比。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总觉得这枚贵榴石戒指比红宝石戒指闪亮得多,也美丽得多。可它分明是廉价的那一个,不是吗?”她满脸纠结地说道。 简乔耐心解释:“不,并不是您眼花了,事实上,贵榴石的确比一般的红宝石更绚烂夺目。” 他把两枚戒指托在手心,置于光线明亮的地方,娓娓说道:“您看出区别了吗?由于色散率更高,贵榴石的光芒会更加外放。光线穿透了它,又被它尽数释放,继而转变为缤纷的色彩。它不是单纯的深红,而是红里蕴着一抹绚紫。它是跳跃的,也是鲜活的,就像一团极致燃烧的火焰。托着它,我恍惚觉得自己的掌心在发烫。” 交际花看呆了。 当这枚贵榴石戒指躺在黑色绒布上时,它虽然璀璨,却远远达不到令人惊艳的地步。 然而,当它被简乔柔软的手掌托起时,这片白皙肌肤的映衬却让它一瞬间活了过来。正如简乔的描述,它开始燃烧并释放灼热的温度。 它一瞬间就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与视线。 奇迹般的,雷哲竟然觉得它又一次散发出了华美的光彩。只有在简乔手里,它的绚烂才能获得释放。 “真美!”雷哲不由自主地叹息。 听见这句话,体贴的简乔便把这枚戒指递给雷哲。然后,他捏着那枚红宝石戒指,说道:“红宝石的色散率比贵榴石低,所以穿透它的光线无法完全地绽放,色彩和光泽自然就显得暗淡一些。您看,它是一抹极深沉的红,像蜿蜒流动的血液,绚烂不是它的特质,华贵才是。” 的确,没了璀璨夺目的贵榴石做对比,这枚红宝石显得那样深沉、端庄、华贵。 “您更喜欢哪一个?”简乔把红宝石戒指递给交际花。 交际花才十七八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她自然更喜欢绚烂夺目的贵榴石,而非深沉华贵的红宝石。 贵榴石戴在手上亮晶晶的,多好看呐! 她虽然捧着红宝石戒指,却一眼又一眼地瞥向雷哲手里的贵榴石戒指,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说道:“我喜欢红宝石戒指。” 因为红宝石戒指更贵重,这是她做出选择的唯一理由。 简乔早已将她的心思看透了,却没有点破。 “好的,我帮您把这枚红宝石戒指包起来。”他拿出一个精致的天鹅绒盒子。 与此同时,雷哲也把贵榴石戒指还了回去。这东西只在简乔的手上才好看,单独拿起来欣赏也就是那样。见惯了各色珍宝的雷哲自然失去了兴趣。 看见简乔把那枚火焰般的宝石收进柜台,交际花不由自主地咬了咬唇瓣。 她真的太喜欢这枚贵榴石戒指了,想要它的心像荒芜沙漠等待一场骤雨般迫切。可它千不该万不该是更廉价的那一个,于是哪怕心痛地滴血,她也只能选择放弃。 简乔没有办法对一个痛苦中的小姑娘视而不见。拿出缎带装饰礼盒时,他轻声说道:“店里这么多珠宝,您想知道我最喜欢哪一个吗?” “啊,您最喜欢哪一个?”死死盯着那枚贵榴石戒指的交际花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 雷哲却直勾勾地看过去。他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伯爵先生最喜欢哪一件珠宝?他一定得把它买下来! 应该是很贵重,很华美的宝石吧?像天使之泪那样。 在场所有人都这样想。 然而,简乔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用一个极昂贵的檀木盒子盛放的珍宝,却是一块色彩驳杂的玛瑙。 所有人都知道,玛瑙根本就不值钱。 “这是我的最爱。”简乔用白皙掌心托起这块玛瑙。 雷哲和交际花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他。很明显,他们把简乔当成了傻子。 简乔伸出指尖,轻轻描绘着乳白玛瑙上的深色纹路,娓娓说道:“你们仔细看它的内含物。灰色薄烟状的色块像不像天上的云朵,下方的黑色像不像大地?而这针叶般绽放的褐色细纹像不像一棵树?薄雾笼罩着大地,一棵树孤零零地伫立在远方,这是多么美丽的画卷,又是多么深远的意境。这不是一块玛瑙,而是一方小天地。” 简乔用绒布轻轻擦拭着这块山水玛瑙。 雷哲和交际花不知不觉便被他的描述带入了这方小天地。浓雾、黑土、孤树,或许还有农人的牧歌在空中回荡。 这样的景象,一瞬间便激起了他们对远方的向往。 再看向这块玛瑙时,他们眼里已涌出无限喜爱。 简乔把这块山水玛瑙轻轻放入绒布盒子,继续道:“所有宝石都存在人工雕琢的痕迹,只有它是大自然的馈赠。它的纹路是天然形成的,却像油画一般美丽。它静静待在黑暗的地底,等待一个能够真正理解、欣赏,并珍惜它的人与它相遇,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啊。” 交际花捧住自己的脸颊,听得如痴如醉。 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玛瑙,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天地有灵,万物含情。 正是因为这份灵性与简乔的爱意,才让它成为了世间独一无二的宝物。 恍惚中,交际花的内心隐约迸发出一丝亮光。 雷哲的视线已经从玛瑙上移开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伯爵先生,瞳孔里凝聚着摄人的光芒。比起这块独特的宝石,娓娓述说内心情衷的伯爵先生,显然是更美丽,更独特,更浪漫的存在。 如果能把伯爵先生买下来就好了。 雷哲忽然产生了这样一个荒诞的念头。 “我能买走它吗?”他不受控制地问出这句话。 “不可以!”简乔立刻关紧盒盖,严词拒绝。 “好吧。”雷哲呼出一口气,心脏也跟着怦怦直跳。伯爵先生根本不知道他真正想买走的东西是什么。 简乔把山水玛瑙放回保险箱,扣上锁,然后才走回来,对交际花温柔地说道:“所以您明白了吗?您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爱物,实则反应的是您如何看待自己。只要是您认为美的东西,那就是无价的。正如您本人哪怕在别人眼中有一万个缺点,在您自己,或者爱着您的人看来,您永远都是最好,也最独一无二的。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请您不要放弃自己,也不要放弃心爱的人或物。这样您才会获得真正的快乐。” 他拿出一个大盒子,在交际花面前打开。 交际花猛然睁大眼睛,发出了压抑不住的惊叹。 盒子里存放着许多宝石,金黄的,深紫的,淡粉的,浓绿的…… 简乔用细长的指尖轻轻拨弄着它们。 哗啦啦,哗啦啦,这是无数颗宝石相互碰撞的声音,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乐音。 与此同时,这些宝石吸收了外界的光线,然后迸发出星屑一般细碎的光芒。 五彩斑斓的光点映照在每一个人脸上,而这座本就富丽堂皇的珠宝店,刹那间变得灿烂辉煌。 交际花捂住狂跳的心脏,感觉自己快晕过去了。这是她从未见过的巨额财富!天呐,这太刺激了!这太疯狂了! 然而,简乔却摇头说道:“它们不值钱。” 交际花:“……” 死一般的寂静过后,交际花粗重的喘息变成了狼狈的咳嗽。 雷哲撇开头暗暗发笑。见多识广的他当然知道这一匣子宝石并不值钱。 “它们是萤石。”简乔用细长指尖轻轻拨弄这些宝石,“它们硬度很低,被金属剐蹭到很容易留下伤痕,所以并不适合做成珠宝。 “但它们极富火彩,颜色绚烂,美得夺目。把它们放置在魔盒里,即便是复活过来的潘多拉,在明知道魔盒中存在灾厄的情况下,也依然会把盒子打开。 “为了得到这些宝物,她宁愿再次成为罪人,这就是萤石的魅力。所以,很多人会把萤石当成收藏品,不为佩戴,只为欣赏。它们虽然廉价,但它们因为自己独特的美而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简乔取出一颗粉红色的萤石,放置在交际花的手里,轻声说道:“美丽的小姐,这是送给您的礼物。去吧,去挑选您自己真正喜欢的珠宝。对我来说,您满意的笑容和愉悦的心情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而我真正想卖给您的,也正是这两样商品。” 交际花握紧这颗粉红色的宝石,整个人都呆住了。 简乔对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巨浪一般层层叠叠连续不断地拍打着她的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流下两行眼泪,嘴角却扬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不要了。我不要珠宝了。”她托起掌心的粉色宝石,又哭又笑地说道:“这就是我真正喜欢的东西。谢谢您伯爵先生,谢谢您!” 她把脸埋入掌心,额头贴着这颗宝石,哭得泣不成声。 简乔叹息着摸了摸她的脑袋。 雷哲看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然后,他握住伯爵先生的手,严厉警告:“你别碰她!” 第 17 章(绝望的简乔...) 简乔努力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霍尔肩头染血,脑浆崩裂的画面却像妖魔一般牢牢盘踞在他的记忆中。 鲜红的血液让他恐惧,也让他眩晕。 他张了张口,想让男仆赶紧把自己带走,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手中的礼盒也随之掉在地上。 他想弯腰捡拾,却害怕自己一头扎下去就起不来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不能丢了迪索莱特城的脸面。 挣扎中,雷哲已经大步走到他跟前。 原本围绕在门口的路人轰然四散,其中也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谁敢在这个时候触雷哲的霉头。即便老公爵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实际意义上的,格兰德的统治者。 “你看上去似乎很虚弱。”雷哲低沉浑厚的声音在简乔的耳边响起。 “不,我没事,我非常好。”简乔勉强站直了身体,哑声回应。 “骗子。”雷哲盯着他布满汗珠的鼻尖,以及苍白得几近透明的脸庞,发出了一声嗤笑。 简乔试图反驳,一股呕吐的欲望却忽然涌上喉头,只因雷哲满身都沾染着浓烈的血腥味,而这样的气味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深藏于内心的魔盒。 那些恐怖而又令人绝望的回忆像地底的深泉,一旦找到一个裂隙便会喷涌而出。 刚站直没多久的简乔忍不住摇晃了一下身体,原本还带着一点血色的嘴唇,如今也完全苍白了。 雷哲上下打量这位花都伯爵,笃定开口:“你害怕血液。” 常年在杀戮场上历练的他见过太多这种胆小鬼。 “不,我并没有!”简乔甩甩头,坚决否认了这个说法。 刺杀是贵族的一大死因,如果让心怀叵测的人知道了这个弱点,他将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为了迪索莱特城的财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雷哲低沉的笑声在浓雾中荡开。很明显,他一旦抓住敌人的弱点就会咬死不放。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摊开在简乔眼底,而这条手帕正是他之前擦拭拳头上的鲜血所用。它布满了斑斑点点的鲜红印记,还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你看这是什么?”他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简乔冷汗淋漓的脸庞,戏谑开口。 简乔立刻闭紧双眼,不敢直视这条染血的手帕。然而只是瞬息间的一瞥,那满目绯红依然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令他止不住地眩晕。他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的身体,摇摇晃晃扑倒下去。 而雷哲就站在他面前。 他这一倒,便倒在了雷哲怀里,额头撞上对方硬邦邦的胸膛。 雷哲呆住了。 他显然没料到这位花都伯爵竟会晕得如此猝不及防。 这人的身体是柔软的,虚弱的,这人的额头是火热的,滚烫的。而这一点滚烫,此刻就抵在雷哲的左胸口,令他心脏狂跳,血液逆流。 他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两只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摆放。他的身体也因为胸膛的这片热意而开始发烫,就像一颗火星落入干草丛,瞬间引燃了一片燎原的烈焰。 简乔拼命在黑暗中挣扎,因为他知道,晕倒在一头雄狮面前会丧命! 于是他伸出双手撑住了雷哲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站起来。然而快要失去意识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撑住”,看在雷哲眼里却只是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覆在了他的胸膛上。 这举动不像是推拒,倒更像是贴伏。 雷哲的神智立刻从火烧一般的灼热中惊醒。女人们向他投怀送抱时也常常会把双手覆在他强健的胸肌上,而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纠缠。他连托特斯最美丽的女人都能拒绝,又怎么会容忍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的靠近? 他本该冷酷无情地推开这位花都伯爵,然后加以嘲笑和贬损。 但是,当他张开嘴时,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口干舌燥地说不出一句话。当他抬起手时,他竟主动搂住了对方的腰,以防这人顺着重力的牵引而滑倒。 “你真的怕血。”雷哲嗓音沙哑地低语。 “不,我不是,我只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简乔在清醒与眩晕中沉浮,自保的本能让他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他的嗓音本就清越,带上微微的颤抖之后便像小猫的低吟,听上去可怜极了。 雷哲不合时宜地笑了。与此同时,他扔掉了那条满是腥气的手帕,并把它踩进泥水里,让污浊掩盖掉鲜红的血迹。 额头抵着他胸膛的简乔立刻感知到了强健肌肉的震动和心脏怦然的跳跃。不知为何,这份震动与跳跃,竟然让焦急挣扎中的他莫名安定下来。 雷哲一手搂着花都伯爵的腰,一手轻轻揉捏着对方的后颈。当他养的猫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时,他也会这样做。 “知道吗,如果我想杀了你,我只需轻轻收拢五指就能折断你的颈骨。但我不会那样做,我不屑于伤害一只脆弱的小动物。”雷哲垂下头,在简乔耳边低语。 他知道自己很强大,但他从不滥用这份强大。 听见这些话,闭着眼睛对抗眩晕的简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凭着敏锐的直觉,他知道,自己可以相信这双眼眸的主人。 于是,他所有的焦虑与抗拒,都在此刻消散得一干二净。他彻底放软了身体和双手,就那样没有一丝顾虑的,完完全全贴合在了这个宽阔的胸膛里。 “请您扶我上马车。”失去意识之前,他低不可闻地哀求。 雷哲感觉到胸膛一沉,然后一具柔软的身体就扑入了自己的怀抱。 这位伯爵先生是如此脆弱无助,就连鼻尖的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快断绝了。如果不答应对方的恳求,雷哲竟会产生罪恶感。然而,平日里的他却可以把投怀送抱的女人狠狠甩开,继而命令对方永远不要纠缠。 他讨厌黏黏糊糊的人和事。 这位见血就晕的花都伯爵恰恰是他最讨厌的类型。 雷哲想嗤笑一声,然后冷酷无情地把对方推开,但抬起手时,推搡的动作却变成了拥抱。 莫名其妙的,他抱住了这位伯爵先生,然后把胳膊置于对方腋下,支撑着这人的身体,一步一步朝那辆停靠在路边的马车走去。 车夫连忙打开车门。 雷哲毫不费力地把人抱上去。 车夫立刻关紧车门。 雷哲刷的一声拉上窗帘,隔绝了外界的窥探。 在这短短的片刻,简乔已恢复了意识。他隐约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 雷哲锐利的目光立刻锁定了他的双眸。 直到此时,雷哲才发现,伯爵先生的眼睫毛竟然很长很浓密,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阴影。它们微微颤抖着,像蝶翼一般脆弱。 这人的每一寸肌肤都盈满了脆弱,过于苍白的脸颊,过于忧郁的眼神,过于削薄的嘴唇。他就像他的族徽,一朵盛放至荼蘼的银莲花,看着绚烂,实则正在凋零。 雷哲撑着自己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人。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伸出手,轻轻解开对方的领口,抽走了黑色丝带打成的领结。 随后,他看见了这人微微颤动的喉结。 对于猛兽而言,这无疑是最脆弱的一个部位。 雷哲盯着这个小巧精致的喉结,蓝色眼眸里燃起了一点星火。心脏狂跳,血液逆流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像一头发现猎物的猛兽,本就专注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摄人。然后,他下意识地远离车窗,靠向椅背,把自己紧绷的脸庞藏在光线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潜伏并伺机而动是猛兽的本能,即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简乔的两个男仆拉开了车门。看见雷哲闪烁着危险光芒的眼眸,他们僵硬在原地,舌头也开始打结。 “大,大人,这是礼盒。”两人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污水的礼盒,正是之前简乔掉落在地上的那一个。 雷哲似乎想起了什么,竟也不嫌弃礼盒很脏,当即便接了过去。 “关门,不要打扰我们。”他沉声下令。 两名男仆乖乖送上礼盒,然后关紧了车门。 雷哲一边拆卸礼盒上的丝带,一边暗暗观察双眼紧闭的简乔。 这位花都伯爵正处于意识清醒,身体却虚弱无力的状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靠倒在椅背上,衣领略微敞开,喉结上下蠕动,汗珠肆意横流,血色缓缓爬上嘴唇、脸颊、以及眼尾的模样是多么脆弱,又多么引人遐想。 他就像一朵在黑暗中悄然盛放的银莲花,美得圣洁,也美得令人无法克制摘取他的欲望。 雷哲用尽全力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然后十分不耐烦地破拆了手中的礼盒。 “是天使之泪吗?你准备把它献给海伦?原来你不是不懂得阿谀奉承,只是在挑选合适的对象。怎么,你不屑于讨好我这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是吗?”他语气冰冷地嘲讽。 很明显,昨晚海伦向简乔勒索财物时,他已经来到现场,并且听了全程。 简乔摇摇头,然后才挣扎着醒过来。眩晕的感觉还未完全消退,他不得不以手扶额,认真回答,“不,我从未打算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格兰德,您误会了。” 雷哲冷笑一声,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然而,礼盒打开之后,他却惊讶了。里面果然没有天使之泪,只静静躺着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这份礼物不仅不贵重,还十分寒酸。 既拒绝了自己的拉拢,又准备当面羞辱海伦和霍尔,这位花都伯爵胆子可真大! 第 18 章(游戏好玩吗...) 没有哪位贵族在觐见比自己地位更高的贵族时会只携带一瓶香水当礼物。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他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铁了心要与这位大贵族作对。如此寒酸的礼物一定会让对方大发雷霆,继而把他扫地出门。 所以,如果今天不发生决斗的事,这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被霍尔骂个狗血淋头,继而被公爵府的骑士们架着胳膊扔出去。 最终,颜面尽失的他只能像只小老鼠一般灰溜溜地滚回迪索莱特。 然而,雷哲相信,这位伯爵先生绝非一个蠢货,他不可能把自己置于那般难堪的境地。 “所以,这瓶香水是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它比珠宝还昂贵?”雷哲把椭圆形的瓶子举到窗口前,借着外面的光线查看它的色泽,继而对准空气,随便喷洒了一点。 浓郁的香味转瞬填满了整个车厢,令雷哲不适地皱眉。 他讨厌这种太过甜腻、粘稠、深沉的味道。它就像漫涌而来的海水,经由气管源源不断地侵占着肺部的空间,令人产生窒息的感觉。他实在是搞不明白,女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类型的香水。 在他看来,血腥味和刀剑相撞所产生的金属气味,才是最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水。 简乔轻轻摇晃着自己的脑袋,又闭眼静默了片刻。 眩晕感让他的嗓音变得比往常更低柔缓慢,“它有没有特别之处,是否昂贵,在海伦·格兰德面前是一种说法,在您面前又是另一种说法。” 话落,他睁开眼,专注地看向面前这头雄狮。 雷哲挑高眉梢,来了兴趣:“哦?在海伦面前是什么说法,在我面前又是什么说法?” 简乔伸出手。 雷哲自然而然地把香水瓶放进他白皙的手心。 拿到瓶子后,简乔徐徐说道:“在海伦·格兰德面前,我会说:这瓶香水由沉香、麝香、琥珀、高地玫瑰,以及世界上最罕见,最珍惜的香料融合淬炼而成。 “它名为‘女王的玫瑰’,其前调如烟、如松,是轻薄的,也是坚韧的;中调如海、如渊,是广阔的,也是深沉的;后调如大地、如天空,是壮美的,也是旷渺的。 “而女王的胸襟,正该如此。它的色泽像黄金一般璀璨,而它的价值也像黄金一般贵重。更确切地说,它还有另外一个名称,那就是‘液体黄金’,世界上仅此一瓶,绝无雷同。只有世界上最尊贵的女人才配拥有它。” 简乔一边描绘这瓶香水的特质,一边用细长的指尖来回摩挲瓶身的圆肚。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轻柔的举动看在雷哲眼中是多么惹人遐思。 如果被他的指尖来回摩挲的不是瓶身,而是别的什么,该是怎样一种感觉?会不会像羽毛从肌肤上划过,带来一片难以言喻的极致触感…… 想到这里,雷哲垂眸看向自己的手背,那上面已经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女王的玫瑰,液体黄金,世界上独一无二,”雷哲嗓音沙哑地说道:“听上去的确非同寻常。海伦会满意的。那么在我面前,你又是什么说法呢?” 他双手环胸,下颌微扬,态度显得很倨傲。然而事实上,他只是为了隐藏自己满是鸡皮疙瘩的双手罢了。 与这位花都伯爵待在一起,他总会产生奇奇怪怪的感觉。 简乔略微思忖片刻,然后用平淡的口吻说道:“在您面前,我会说:它只是一瓶用昂贵香料堆砌而成的劣质品罢了。我甚至没有兴趣给它取一个像样的名字。 “它无法把沉香的中正与麝香的浓郁融合在一起,也无法把雪松的清冽与玫瑰的甜腻转换成更和谐的旋律。各种香味鲁莽地撞击在一起,形成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灾难。 “它闻上去简直香得吓人,只有最没有格调的庸俗妇人才会被它华美的外衣所迷惑。而海伦·格兰德与它恰恰是最相衬的。所以,我才会把它当成礼物带过来。” 说完这些话,简乔一改之前的爱惜之态,随手便把这瓶香水扔进礼盒里。 他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漆黑眼眸里的淡漠却足够表达对这瓶香水的嫌弃。 雷哲愣了足足好几秒才猝不及防地大笑起来。 “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虽然我不了解香水的品质,也不能确定你话里的真假,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口才很棒。你非常了解该如何取悦一个人。”雷哲目光灼热地看着这位表面淡泊孤傲,实则舌灿莲花的伯爵先生。 简乔暗松了一口气。能与格兰德的掌权者打好关系,对迪索莱特城肯定是有莫大好处的。 他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继续开口:“大人,实不相瞒,那颗天使之泪,昨天晚上我已经托人送进皇宫去了。如今,它已在莫安皇后,也就是您的姐姐手里。” 雷哲的朗笑声戛然而止。 如果说送一瓶劣质香水只是戏弄的话,那么把天使之泪转送给姐姐,简乔的举动无疑是在向霍尔和海伦宣战。他如此精明,不会不知道那兄妹俩是什么脾气。 海伦尖酸刻薄,霍尔凶狠残暴。他们从不遵守什么法律道德,谁得罪了他们,谁就会被整治到一无所有,甚至命丧黄泉。 “你难道不怕死吗?”雷哲沉声问道。 “我怕,所以我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简乔抬起头,直勾勾地看向对方,语气平静:“因为我坚信,您和您的姐姐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 既然已经被迫卷入格兰德家族的纷争,简乔总要选一个站位。想到莫安皇后的大气沉稳,正直练达,又想到雷哲的铁血手腕、悍勇无畏,简乔有理由相信,就算再来十个霍尔、海伦,也不可能是这姐弟俩的对手。 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测是准确的。 昨天他才把天使之泪当成投名状,送给莫安皇后;今天,他最大的麻烦霍尔就被雷哲解决得干干净净,而且不留半点话柄。 决斗的事传扬开来之后,没有任何人会说霍尔死得冤枉。简乔的账本,他是永远看不见了。 “这样,您满意了吗?”简乔略微颔首,嗓音轻柔地询问。 “满意。”雷哲死死盯着他,目光晦暗莫测。 “这样,您有被取悦吗?”简乔也直视对方,反复确认。 他预感到,格洛瑞快变天了,在风云际会,山河突变的档口,他不得不站立在根基最稳固的一棵大树之下。而雷哲就是这棵树。他不会与对方捆绑在一起,却也愿意与之交好。 雷哲远离了车窗,把自己隐没在光线照射不到的暗处,语气沉沉地说道:“伯爵先生,你每一次都能恰到好处地取悦我。” “那么,我能否先行告辞?”直到此时,简乔才拿出手绢,慢慢擦拭额头和鼻尖的汗珠。 与眩晕感抗争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疲惫。他迫切需要休息。 雷哲没说话,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阴影掩盖了他的表情,却无法掩盖他瞳孔里的危险光芒。 简乔觉得自己大概无意中说错了什么话,得罪了这头狮子,否则对方不会露出这种吃人的眼神。 就在他思忖着该如何补救时,雷哲忽然拉开车门,跳了下去,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今天过得很开心,而绝大部分愉悦都来源于你。所以,你可以走了。” “谢谢您的恭维,我今天也过得很开心。” 简乔知道自己说的是假话,事实上,他今天过得糟糕透顶。又是见血,又是勾起了可怕的回忆,还晕倒了几分钟,这一天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灾难! 而雷哲光明正大地除掉了自己的敌人,还把格兰德牢牢握在手心,并最终成了主导这块大陆的决策者之一。他怎么可能不开心? 然而简乔完全想不到,雷哲百分百说的是真话。 掌控格兰德对雷哲来说是既定的事实,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又怎么可能催生出别样的情绪。但是,当这位花都伯爵说出“我相信您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时,他的心脏却因此而狂跳。 获得胜利的喜悦和骄傲,直至此时才从心底深处涌上来,令雷哲一路走一路低笑。 进入公爵府之前,他回过头,看向伯爵先生的马车。 简乔探出头,用细长的指尖斜着划拉了一下自己同样细长的眉梢,算作告别。 雷哲目光深沉地盯着他,直至他消失在仿佛永远不会散去的浓雾里。 --- 回到旅馆之后,简乔派去皇宫送宝石的骑士长也回来了。他弯腰上前,低声回禀:“昨晚我在宫里住了一夜,今天离宫的时候您猜我见着谁了?” “海伦·格兰德。”简乔笃定开口。 “是的,我见着海伦夫人了。她是被人抬出皇宫的,裙子上沾满血迹,流产了。向来极其宠爱她的国王陛下怀里搂着米娅夫人,指着她的鼻尖辱骂她是个泼妇,还永远不许她再入宫。” “米娅夫人怎么会在宫里?”简乔拧眉问道。 “据说米娅夫人是国王最宠爱的情妇杜彭夫人的闺中密友。米娅夫人害怕雷哲大人的报复,便跑进皇宫找杜彭夫人寻求庇护。侍从把她带到偏殿等待,哪料杜彭夫人没来,喝得烂醉的国王陛下却来了,两人便睡在了一起。米娅夫人的风情没有任何男人能抵抗,国王陛下的沦陷也在情理当中。两人正打得火热,海伦夫人不知怎的冲了进去,揪住米娅夫人又踢又打,被国王陛下狠狠推开,之后就流产了。” 骑士长简短述说着宫中的闹剧。 过程听上去似乎很简单,简乔却品出了不简单的味道。 米娅夫人为什么恰好遇见喝得烂醉的查理三世?查理三世是被谁灌醉的?海伦为什么能直接闯入两人鬼混的地方,却没被侍卫阻拦?只是推了一把,就能引发流产吗? 如此多的连环局,若是没有一双强而有力的手在背后操控,又怎么会恰好撞在一起,继而引发一场悲剧? 当然,对宫中的某个人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悲剧。 简乔用指尖轻触自己狭长的眼尾,呢喃道:“看来,我的天使之泪送对了。” 第 19 章(回你的乡下去吧...) 简乔匆忙离开了,雷哲却还直勾勾地盯着他的背影,瞳孔里闪烁着危险的光芒。 安德烈亲王慢吞吞地喝了一口酒,用过来人的口吻给出建议:“亲爱的,你刚才表现得太直白了,那样会把猎物吓跑的。” 雷哲十分了解安德烈亲王的“丰功伟绩”。这人曾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强占了一名男爵,然后又无情地把对方抛弃。他只能维持三分钟热度,却需要别人用一生的时间去治愈内心的伤口。 仗着自己的兄弟是国王,他习惯了为所欲为。当自己也成为国王时,他会更加肆无忌惮。 很明显,他看上简乔了。 雷哲闭了闭眼,脑海中不受控制地显现出简乔刚才的模样。 因为发高烧,那人的肌肤和头发被汗水打湿了一些,在灯火地照耀下散发出润泽的微光,叫人很想去碰一碰。他的脸颊和眼尾爬上一抹绯色,像天边最美的云霞。他瞳孔里盛满潮湿的泪意,看着别人的时候仿佛脉脉含情,又仿佛迷离懵懂。 他像个孩童般脆弱,又像个误入人间的妖精。 雷哲舔过他的手背时,他那滚烫的体温像是一把燎原的火,顺着舌尖一直蔓延到雷哲的心底。 如果我真是一头狮子,当时我可能已经把他吃掉了。 雷哲莫名其妙地冒出这个念头,然后便回味无穷地舔了舔自己尖锐的虎牙。 “他是我的猎物,你同意吗?”他看向安德烈亲王,语气严肃地询问。 既然已经帮了简乔一次,他不介意帮到底。否则,这些人会像水蛭一般缠上简乔。 已经在心里把简乔意淫了无数遍的安德烈亲王不禁愣了愣。这是他近段时间发现的最美味的猎物,他真的不想放手。但莫安皇后和雷哲是他最强而有力的支持者,如果没有这两个人帮他在宫内宫外周旋,他根本得不到那顶皇冠。 转瞬之间,安德烈亲王已经做出了权衡:“当然,他是你的。” 话落,他举起酒杯朗声大笑:“亲爱的,我预祝你成功!” “谢谢。”雷哲举起酒杯与他相碰,眼里满是志在必得的光芒。 所有人都哄笑起来。他们知道,只要雷哲没玩腻,那位花都伯爵就不是他们能随意触碰的物品。原本他们还打算把人强留下来,灌醉之后送上安德烈亲王的床,等安德烈亲王厌倦了,他们可以轮流与美人共度良宵。 他们总是这样干,而那些从偏远之地赶来波尔萨追名逐利的小领主根本不敢反抗。 有人在糜烂的生活中沉沦,有人在巨大的屈辱中毁灭,也有人逃之夭夭永远不再出现。不过,那又与他们何干? 他们只要继续寻找下一个猎物,纵情享受下一轮极乐就够了。 对这群人的本性了如指掌的雷哲太明白简乔将面对什么,所以他站了出来,虽然他还搞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之前,简乔与刘易斯公爵满场游走的时候,雷哲总会忍不住看向对方。 因为高烧的缘故,那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悄悄走到僻静的地方,然后轻轻甩头试图让自己清醒。如果这样还不行,他便拿出一瓶嗅盐闻一闻,甚至狠狠掐自己一把。 偷偷摸摸做完这一切,他会用最优雅的姿态回到名利场,用委婉却又不失热烈的话语去恭维别人。 没有人能抵挡他的魅力。 他那张忧郁的脸庞连个像样的笑容都扯不出,别人却能因为他而朗声大笑。 仅仅只是看着他的一举一动,雷哲就能感受到数不清的乐趣。而在此之前,雷哲早已经厌倦了华服、美酒、佳人、宴饮。相比于暗香浮动的名利场,他更喜欢血腥遍地的战场。 如今,那人走了,雷哲也觉得意兴阑珊。他冲一名侍者招招手,沉声说道:“送一箱最烈的酒过来。” 侍者依言而行。 半小时后,雷哲带着一身浓烈的酒气,昂首阔步地离开宴会厅,在他背后,安德烈亲王和一众贵族已东倒西歪地躺了一地。总喜欢把别人灌醉的他们,遇见雷哲只有被灌得烂醉如泥的份儿。 --- 简乔足足在旅馆里躺了五天。这场病完全打乱了他的计划。 五天之后,他终于恢复了一些力气,并决定在格兰德多待两个月,一则是因为他虚弱的身体根本经不起长途跋涉的折磨;二则,他还有很多事没做完。 养病的间隙,他便带着两名男仆去视察自己的店铺。 同一时间,雷哲在同一条街的另一家店铺里,邓肯男爵是这家店铺的主人。 “这套珠宝你喜欢吗?要不要我帮你送到莉莉丝小姐府上?”邓肯男爵指着一条红宝石项链说道。 “我早就对莉莉丝不感兴趣了。”雷哲百无聊赖地摆手,视线漫无目的地扫向街道。 就在这时,一辆车门雕刻着银莲花族徽的马车缓缓从外面驶过。 斜躺在沙发上的雷哲猛然坐直身体,意识到自己的举动太过突兀,便又懒洋洋地躺回去。然而,他瞳孔里闪烁的亮光却是无法掩盖的。 他一会儿交叠起双腿,一会儿又改成大马金刀的坐姿,身体的不安分完全暴露了内心的躁动。不知道为什么,获悉那人就在不远处,他便怎么也坐不住。 他清了清喉咙,故作严肃地问道:“最近店里的生意怎么样?被抢走的顾客回来了吗?” “没有!顾客流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你一定要想个办法帮我干掉竞争对手。”邓肯男爵口中的竞争对手自然是指简乔的店铺。 “那我先去他们那边看看——” 雷哲一句话没说完,一名老鸨便拉着自己的“女儿”冲进店铺,把手里的一个珠宝盒重重拍在柜台上,指着邓肯男爵的鼻子就是一阵痛骂。却原来邓肯男爵竟然把锆石当成钻石卖给她女儿,骗走了一大笔钱。 所幸老鸨是个鉴定珠宝的行家,这才带着女儿风风火火地找过来。她手底下的姑娘们与很多大贵族都保持着亲密的关系,她自然不怕得罪一个小小的男爵。 在店里骂完,她又跑到店铺门口去骂,惹得路人纷纷驻足围观。 店铺的口碑彻底败坏了,本就严重流失的顾客越发不会上门。 邓肯男爵赔出去一套钻石珠宝,又奉送了很多好话,这才把母女俩送走。 他愤愤不平地说道:“遇见识货的客人就卖真货,遇见不识货的客人就卖假货,所有店铺都是这样干的,凭什么单单找我的麻烦?我就不信简乔的店铺没有这种状况。不行,我的商誉败坏了,他的商誉也不能好。我得找个人去他那里买假货,再把事情闹大!” 满肚子坏水的邓肯男爵立马找来一位交际花去钓鱼。 而这位交际花也是刚才那个老鸨的“女儿”。老鸨识货,性情又泼辣,她肯定也会去找简乔的麻烦。 “我陪你去。”雷哲站起来伸了个懒腰。 交际花受宠若惊地答应下来,邓肯男爵却坚决反对:“不,不行!你不能和她一起去!有你在,谁敢卖给她假货?你忘了吗?你说过要抓住简乔的把柄,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雷哲冷哼一声,自顾走了出去。 他根本就懒得搭理这个自以为精明的蠢货。 那位交际花提着裙摆匆匆追出去,然后伸出手,想要挽住雷哲的胳膊。她的那些姐妹闲来无事的时候总喜欢雇一辆豪华马车在街上招摇过市。她们一定会发现她和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走在一起了。 这是多么巨大的荣耀呀! 如果能攀上这棵大树,便有享用不尽的荣华富贵…… 交际花的畅想被雷哲粗鲁的举动彻底毁灭。 “小姐,未经我的允许,请你不要碰我。”他避开了女人的胳膊,脸上满是厌恶。 不知从何时起,他对女人竟然提不起丝毫兴趣。这现象太反常了,甚至是有点可怕。 想到这里,雷哲俊美的脸庞骤然僵住。静默了好一会儿,他才舔了舔自己尖锐的虎牙,不情不愿地改口:“行吧,你请便,但是最好不要挽得太紧。” 上一秒还吓得花容失色的交际花,下一秒便笑颜逐开。她喜滋滋地挽上了雷哲的胳膊,左右款摆着自己纤细的小腰,让蓬松的衬裙像孔雀的尾翼一般摇摆起来,然后一步一挪,慢慢吞吞地走向简乔的店铺。 雷哲的额角迸出几条青筋。 天知道,看见伯爵先生的马车从路上经过时,他恨不得三步并作两步地追出去。他根本无法忍受这个女人的龟速。 终于走到简乔的店铺门口时,雷哲的耐心已完全耗尽,但奇怪的是,他烦躁的心情却转变成兴奋和期待。 他推开店门,大步走进去。 胳膊缠在他臂弯里的女人被他急切的步伐猛然带向前,又被巨大的衬裙绊了一下,差点扑倒。猝不及防之下,她发出了高亢的尖叫。 店内所有人都看向了尖叫的源头,包括坐在红色天鹅绒沙发上的简乔。他手里握着两颗鸡蛋大的水晶球,细长的指尖灵活地拨弄球面,让它们交替转动。 他柔软的身体陷在同样柔软的靠枕里,眼睑微阖,眸光沉敛,静谧得仿佛快睡着了。猝不及防的尖叫打扰了他的小憩,他此刻正睁大眼,露出罕见的受了惊吓的表情。 看见这样的简乔,雷哲脸绿了。 这完全不是他想象中的会面。 第 20 章(想要保护你...) 马车开过去之后,雷哲用剑柄戳了戳邓肯男爵的胳膊,问道:“花都伯爵现在在干嘛?” 不知道为什么,他根本不敢回头去看对方的表情。 邓肯男爵却看得津津有味,朗笑道:“雷哲,真有你的!那两个浓妆艳抹的男仆已经变成丑八怪了。不过很遗憾,花都伯爵用伞挡住了你的攻击,他的反应很迅速,一点事都没有。” 听见这句话,雷哲才连忙回头。 暮色四合,那人撑着一把伞站在濛濛细雨里,过分苍白的脸庞在黑暗中散发着无法遮挡的莹莹微光。此刻,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这边,细长的眉毛拧在一起,无声述说着心中的不快。 因为这场恶作剧,他本就忧郁的气质显得更阴沉了几分。 终于让对方正视了自己的存在,雷哲却完全无法开心起来。看见这张布满郁色的脸庞,他反而更懊恼了。 “回格兰德。”一瞬间,他便失去了全部兴致。 他揉了揉紧皱的眉心,又再次回头看了看那张苍白忧郁的脸庞,一时间竟有些茫然。 马车在宽阔的林间空地调头,朝格兰德的方向驶去。 早已料到马车会往回走的简乔依然等在路边,并且做好了用雨伞挡住第二波泥浆攻击的准备。 但是这一次,雷哲命令车夫放慢了速度,并最终在他身边停下。 “我想知道你是怎么认出我的?”雷哲从车窗里探出头,问道:“在格兰德,能把金子一般昂贵的丝绸衬衫当便服穿的除了雷哲·格兰德,还有霍尔·格兰德。你怎么知道出现在你眼前的人不是霍尔?” 霍尔·格兰德正是他的大哥。 简乔根本不想与这个幼稚鬼说话。然而他肩上扛着整个迪索莱特,那是他永远无法推卸的责任。他必须讨好这些大贵族,以便为自己的子民争取利益。 于是他略微垂首,嗓音轻缓地说道:“在遥远的格兰德,有一位太阳之子,他的双瞳似晴朗天空一般湛蓝,他的发丝像足赤黄金一般璀璨,当你远远凝望着他时,你的眼里会有阳光注入。” 他把头垂得更低了一些,叹息道:“打开车门并看见您的一刹那,我便想起了这句吟唱,那是吟游诗人为您谱写的传奇诗。所以站在我面前的人除了您,还能是谁?” 雷哲:“……” 此时此刻,他心中莫名堆积的茫然、恼怒,以及懊丧,统统都消失了。比这更浮夸的赞美之词他经常从别人口中听说,却没有哪一次能让他的心像鸟儿一般雀跃。 世界上怎么会有花都伯爵这样的人?他明明说着如此谄媚的话,却没有一丝一毫谄媚的丑态。他太真挚也太动人了,三言两语就抚平了一切不快。 雷哲必须用力抿唇才能让自己不要当场笑出声。 “恭喜你,”他故作倨傲地开口,“你取悦了我,所以今天的事到此为止。” 简乔握紧伞柄,语气温和地回应:“谢谢您的宽宏大量。” 明明他才是被刁难,被折辱的那一个,却因为没有权势,必须向折辱自己的人低头,这就是托特斯的生存法则。 雷哲哼笑一声,然后勒令车夫继续前行。 哒哒哒的马蹄声越去越远,一直垂首恭送的简乔这才直起腰,神色冷漠地看着渐渐被浓雾吞没的马车。他知道,这才只是刚开始而已,还有更多艰险在前方等着。 --- 半小时后,简乔的马车穿梭在格兰德宽阔整洁的街道上,街道两旁矗立着鳞次栉比的豪华城堡,精美民宅,巍峨教堂……巡逻的士兵举着火把从街上走过,发出整齐划一的脚步声。 在漆黑的夜晚看见这样的灯火,听见这样的声音,没有人会不感到安心。 如果说迪索莱特城是浪漫的少女,那么格兰德就是庄严的圣哲。它已经维持了上百年的繁荣,其庄严大气是别的城池完全无法相比的。 简乔着重观察了一下路面,然后微微松了一口气:“下车前,我们不用换高跟鞋了。” 发明高跟鞋的人是为了防止踩到屎,这绝非一个荒诞的笑话。 简乔路过的每一座城市都缺乏污水处理系统,而民众的家里又没有厕所,故而只能在街上排泄。就连查理三世的皇宫都没有卫生间,居住在那里的贵族可以在任何地方留下他们的“纪念物”。 壁炉、花坛、厨房,哪儿哪儿都能找到金黄的屎块。 传说中富丽堂皇的宫殿,实则是个屎尿横行,臭气熏天的农场,只不过蓄养在里面的不是牲畜,而是一群自诩优雅的贵族。 想到这里,简乔不由自主地掩了掩鼻。 缩在角落的两个男仆指着自己沾满泥浆的衣衫,哭笑不得地说道:“大人,我们和街道指不定谁比谁脏呢。”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下,车夫回过头小声说道:“大人,前面的路又堵上了!” 简乔拉开窗帘往外看,却见几辆马车横七竖八地停放在路中间,把整条街道堵死,不断有穿着华丽的侍女和男仆从车上跳下来,忙忙碌碌搬运着一箱又一箱行李。 他们鱼贯走进路边的一栋城堡,城堡里陆陆续续点亮灯火,更多仆人从里面跑出来,分列两旁,夹道欢迎深夜降临的贵客。 简乔抬头仰望这座城堡,被它的庄严、堂皇与广袤震撼了。它就像一头巨兽,匍匐在夜色之中,把周围的建筑物衬托得那般渺小。宽达十米的沉重铁门必须由四个身强体壮的男仆合力才能推动。 门两旁摆放着两尊大理石雕刻的雄狮。它们必定出自技术最为精湛的雕刻家之手,浑身上下所具备的威仪与杀气是真正的雄狮无法比拟的。它们抖动着厚重的鬃毛,张开满是尖牙的巨口,冲天空发出震耳欲聋的咆哮。 分明是静态的雕塑,却充满了活物的狂野。 简乔盯着两头栩栩如生的雄狮,隐约猜到这栋城堡属于谁。 雄狮正是格兰德家族的族徽。 与此同时,车夫低声回禀:“这里就是公爵府。” 简乔毫不意外地点头。这座公爵府完全填补了他对这个时代,这座大陆,以及至高皇权的想象。 “那个男人就是霍尔·格兰德。”车夫继续介绍情况。他是本地人,所以他对这座城市非常了解。 简乔定睛看去,却见一名体格高大的男人从最为豪华的一辆马车里跳下来。仆人举着的火把照亮了他的脸,而这张脸虽然英俊,却远远比不上雷哲天然的贵气和高傲。 他的头发是褐色的,眼眸是深棕色,这让他的光彩又减少了几分。 他转过身,从车厢里牵出一名二十出头的少妇。 少妇一步一步走得十分小心,一只手始终捧着自己高耸的肚皮。 “那是海伦·格兰德,格兰德家最小的女儿。据说她怀了国王的子嗣。”车夫压低音量说道。 海伦·格兰德与自己的姐夫搞到一起了,这是贵族圈人尽皆知的秘密。而莫安皇后根本管不了这事,因为她怀孕三次,流产三次,始终没能为丈夫诞下小王子。 查理三世的身体越来越差,他迫切需要一个继承人。 所有贵族都默认了国王的风流,也翘首期盼着小王子的到来。 在这样的情况下,海伦·格兰德的肚子就显得十分珍贵。曾经的她是死了丈夫的不祥之人,被父亲厌弃,被兄弟姐妹漠视,而现在的她是查理三世的心肝宝贝,未来很有可能取代皇后,成为托特斯最尊贵的女人。 格兰德公爵生怕她一个人住在外面出了什么意外,便吩咐大儿子把她接回来。 “海伦和霍尔是同父同母的亲兄妹,他们的母亲曾经是格兰德公爵的情妇。那情妇如今虽然嫁给了公爵,却无法掩盖海伦和霍尔是私生子的事实。雷哲大人和莫安皇后的母亲出身非常高贵,命运却很悲惨,老早就被格兰德公爵气死了。知道吗,被格兰德公爵豢养之前,海伦和霍尔的母亲只是一名娼妓!” 车夫冲霍尔和海伦扬了扬下颌,语气十分不屑:“那两个人身体里流淌着娼妓的血液。” 在这个时代,血统是非常受人看重的,没有纯正的血统就不能算是真正的贵族。所以,就连车夫也可以用蔑视的态度对待霍尔·格兰德与海伦·格兰德。 两个男仆从未听说过如此劲爆的家族秘辛,不由连连咋舌。 简乔却早已见怪不怪。 这类丑闻与华国古代的家族斗争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宠妾灭妻、以庶充嫡、相互倾轧。 所谓宅斗不过是今日东风压倒西风,明日西风压倒东风。从目前的态势来看,雷哲和他的姐姐似乎快输了。 简乔用指尖轻触眼角,心情总算不那么阴郁了。 就在这时,海伦·格兰德忽然扬声问道:“你家主人是不是花都伯爵?” 她看见了马车上的银莲花族徽,于是认出了车队的来历。 车夫连忙答道:“是的,我们是从迪索莱特城来的。” 无法再隐藏自己的简乔只好走下马车,与兄妹俩打招呼。按理来说他是伯爵,而海伦只是一个寡妇,他俩的身份地位相差悬殊,该是海伦向他行礼才对。 但海伦却站在原地不动,还抬起胳膊,示意简乔过来吻自己的手背。 她的下颌扬得很高,脸上几乎刻满了“施舍”两个字。 霍尔·格兰德负手而立,神情更为倨傲。 简乔缓缓走过去,强压下满心不悦,一触即离地吻了吻海伦的手背。透过这片涂满香粉的粗糙皮肤,他隐隐闻到了一股汗臭味。 这里的人认为水是不洁之物,会带来疾病,所以常年不洗澡。 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压抑不住胃里的翻江倒海。 海伦缩回手,命令道:“我要天使之泪,你明天把它送过来,我要用它妆点我的皇冠。” 天使之泪是一颗50克拉的淡蓝色钻石,同时也是迪索莱特的镇城之宝。它被工匠雕琢成梨形,通体晶莹,看上去就像天使垂落的一滴泪珠,美得圣洁,美得绚烂。它的价值足以买下半个格兰德,而这个女人却用理所当然的语气强行索要这件宝物。 在她眼里,简乔的地位大概跟一只狗差不多,她垂眸多看这条狗一眼都是对方莫大的荣幸。 她想要什么,简乔就必须跪在地上,用双手高举,一步一步膝行奉送,末了还要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 她是典型的,不把人当人看的贵族。 想到这里,简乔的脸色已彻底阴冷。 这时候,霍尔·格兰德也开口了:“你明天把你店里最昂贵的珠宝首饰、丝绸布匹、礼服长裙都带过来供我妹妹挑选。你也知道,她需要以最美的形象出席国王的宴会。对了,你顺便把你的账册也带过来让我看一看。” 简乔立刻就意识到,霍尔已经把格兰德视作他的地盘,在他的地盘上开设的店铺,其利润自然也归他所有。 他索要账册,只是为了看一看自己能抢到多少钱罢了。他虽然披着贵族的外衣,却干着强盗的勾当。如果真的把账册给他,他会拿走迪索莱特城所有财富,并且一个铜板都不会给简乔留下。 至于简乔本人和他的子民会不会因此而饿死,抱歉,那根本不关他的事,也完全不在他的考量范围之内。 所以,与这兄妹俩比起来,雷哲简直像天使一样可爱。 简乔后悔了。他刚才不该对雷哲的糟糕处境感到庆幸。 如今,他衷心希望雷哲和莫安皇后才是这场宅斗的胜利者,至少那姐弟俩行事都有底线,不像这两个娼妓之子,身体里流淌的血液都散发着贪婪的臭味。 第 21 章(你是我的星星...) 简乔捧着那块山水玛瑙,似凝固一般坐在沙发上。 他漆黑的眼眸像没有源头的潭水一般静谧,忧郁的气息在其中蔓延。 谁也不知道此刻的他在想些什么。 “大人,天色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临近傍晚,他的两名男仆轻手轻脚地走到沙发边,小心翼翼地开口。 “啊,天已经黑了吗?”简乔像是从一个冗长的梦境里苏醒,脸上满是恍惚的表情。 他看了看被夜幕笼罩的街道,又看了看身旁的一盏烛火,这才把那块山水玛瑙轻轻放进盒子里。然而,在关闭盒盖时,他却停止了一切动作。 他捧着盒子,久久不动。 “大人,该走了。”两名男仆再次提醒。 简乔揉了揉太阳穴,疲惫地问道:“你们说,我该不该给它打一个孔,做成吊坠?” 他已经被这个问题纠缠了整整一下午。 两名男仆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选择了沉默。主人将这块玛瑙视作珍宝,他们可不敢胡乱出主意。 简乔似乎也不需要两人的回答,停顿片刻后又呢喃道:“可是,打了一个孔,它就不完整了。它会痛的吧?” 一颗石头到底需不需要自由和光明,被关在黑暗中会不会哭泣,打了一个孔能不能感觉到疼痛,会不会因此而让自己的人生变得不完整…… 这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显然已超出了两名男仆的理解范畴。 只有天性浪漫的人才会产生如此荒诞的联想,只可惜他们不是,于是他们双双压低脑袋,不敢吭声。 举棋不定的简乔捧着这块玛瑙,再次陷入沉思。 与此同时,回到公爵府的雷哲站在昏暗的长廊里,借着火把的辉光,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幅没有面孔的《水泽女神》。 “你为什么把她的头发改成黑色了?”老公爵疲惫的声音从走廊尽头传来。 几名仆人连忙举起火把,将一盏盏壁灯点亮。 又过了一会儿,海伦跌跌撞撞地跑下楼梯,穿过长廊,声嘶力竭地呐喊:“我生下了小王子!我要见查理!我要当皇后!我是格洛瑞最尊贵的女人!你们终将见证我的辉煌。” 很明显,她疯了。 公爵夫人追着她跑进迷离夜色,一遍又一遍凄惶无助地唤道:“回来,海伦求求你快回来!你的孩子早就没了!” 曾经把雷哲视作眼中钉肉中刺的她们,与这人擦肩而过时却仿佛完全看不见对方。或许不是看不见,而是终于明白了,只要雷哲愿意,他就可以主宰她们的生死。 老公爵看着母女俩的背影,浑浊双眼里没有悲哀,也没有痛苦,只有一片无尽的麻木。 他知道,这一切都是自己的任性妄为造成的。当他故意气死雷哲与莫安的母亲时,这一出悲剧就已经注定了。 “所以,你为什么要把她的头发改成黑色?”老公爵执着地追问。 他一直都知道这幅画意味着什么。在旁人眼中,它只是一件死物,但在雷哲心里,它却是一个活生生的,而且终将与他相遇的命定之人。他连做梦都会梦见对方。 那是他最为珍惜的宝物。 “为什么你把她金色的头发涂黑了?”老公爵再三追问。 直到无法挽回的时候,他才猛然意识到,自己早应该用心去了解这个孩子。他同样是自己的血脉,而且那么强壮、果敢、勇武。他继承了格兰德最为优秀的品质。 他想走进这个孩子的世界,而这幅画就是连接那个世界的一扇门。 长久地、专注地、一动不动地凝视着这幅画的雷哲终于有了反应。他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朝长廊深处走去,越过父亲时嗓音低沉地说道:“我也不知道。” 是的,他也不知道。 父亲每问一次,他就会在脑海中苦苦思索,却始终找不到确切的答案。忽然有一天,他就莫名其妙地产生了这样一个念头——黑发或许会比金发更漂亮。 而事实证明,这个想法没有错。涂改之后的《水泽女神》果然比之前美丽了无数倍。 黑暗渐渐吞噬了雷哲高大的背影。 老公爵转身回望,用讨好的语气急促说道:“我觉得你改得很好。黑色头发的她看上去更神秘,更高贵了。知道吗,你的梦想早晚有一天会实现的。她会来到你身边,并带给你幸福与快乐。” --- 待在格兰德养病的简乔除了忧心什么时候能回去,还多了另外一个烦恼,那就是应不应该给自己的珍宝打上一个小小的孔,做成项链戴起来。 他每天都会捧着那个盒子苦苦思索一会儿,这样倒也消磨了一些无聊的时间。 他喜欢待在旅馆的阳台上,就着一杯咖啡,无所事事地坐上一整天。偶尔,阳光会破开阴云与浓雾,从天空的裂隙照下来,每当这个时候,他便会伸出手,接住一捧金黄的阳光,然后默默感受这份难得的温暖。 当然,这样的好运气是非常罕见的。 不罕见的是,雷哲每天都会骑着马从他的阳台下路过。 看见简乔,他总会勒紧缰绳促使马儿扬蹄停顿,然后高声询问:“你那块玛瑙卖不卖?我真的很喜欢它!我对它一见钟情!” “不卖。”简乔的回答总是千篇一律。 雷哲双眼冒火地瞪视他,模样显得很恼怒,却又会在第二天来临的时候继续问出同样的问题。他对那块玛瑙的喜爱似乎在与日俱增。 又过了一段时间,已在格兰德和波尔萨站稳脚跟的简乔陆陆续续收到很多请柬。其中,安德烈亲王的宴会是绝对不容推拒的。 哪怕明知道去了亲王府会发生不可控的事件,简乔也必须前往。 得罪未来国王的代价不是他能承担得起的。一旦国王下达开战指令,各大领主的军队就会集结起来把迪索莱特城踏平。 在权力中心,简乔只是食物链的底层,若想往上爬,他必须拥有更多军队和武器装备,而这些都需要钱。 钱从哪儿来?从自由贸易中来。 怎样达成自由贸易?与国王和各大领主交好,就能达成自由贸易。 所以,这是一个闭环,身处其中的简乔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他只能忍辱负重,步步前行。 他如期抵达了亲王府。 一名仆人把他带到安德烈亲王身边,而那人正躺在一名浓妆艳抹的年轻男人怀中,左手一杯烈酒,右手一袋水烟,飘飘欲仙地享受着烟酒和美人所带来的感官刺激。 簇拥着安德烈亲王的人也都醉态朦胧,神情恍惚。他们笑着、闹着、扭动着,像一群狂舞的蛆虫。而其他宾客也都在尽情享用美食、美人和美酒。 与其说这是名流盛宴,不如说这是一个成年人的游乐场。 走到近前的简乔立刻皱起眉头。 他闻到了鸦片的气味,常年浸淫在香水中的他绝对不可能错辨这款特殊的香料。 于是他明白了,安德烈亲王手中的水烟袋塞的不是普通烟丝,而是能让人疯癫的毒品。 简乔放眼四顾,发现场中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在抽水烟,喝烈酒。 不需要劳作,也感觉不到生活压力的这群所谓贵族,只能用病态的方式去追求快乐。他们的根已经腐烂了。 与一群抽了大烟,还喝得烂醉如泥的狂人待在一起会发生什么,简乔不用想也能明白。 于是他转身离开。 然而,安德烈亲王已经踉踉跄跄地扑上来,一把将简乔拉入怀中,双双倒在软椅里。 他大笑着对所有人说道:“快看呐,这就是传说中的花都伯爵。他本人是不是比花儿还要漂亮?” 安德烈亲王一边说一边捏住简乔的下颌,迫使他仰起脸,供所有人观赏。 放浪形骸且神智迷离的他,把简乔当成了伶人、歌者,或者侏儒一流。 这个来自于偏远小城的伯爵,在没有强大军队的保护下,只是一个可以任意亵玩的小东西。 站在周围的宾客肆意打量着简乔,然后发出哄堂大笑。还有人吹响了充满挑逗意味的口哨。 简乔心中猛然升腾起愤怒的火焰。 然而更糟糕的是,强烈的怒气让他过于苍白的肌肤染上一抹极艳丽的绯红色泽。而这样的美景让安德烈亲王更加不舍放手。 他轻轻抚摸着简乔的脸颊,惊叹道:“亲爱的,你的皮肤像牛乳一般细腻。你可真是一个宝贝!” 簇拥着安德烈亲王的那些人也都露出垂涎的表情。 这是一群被欲望支配的野兽。身份高贵的猎物不会让他们退却,反而会更加激发他们撕碎对方的冲动。他们喜欢残缺,痛苦与绝望。 当然,这残缺、痛苦与绝望,必须发生在别人身上。 简乔奋力挣扎起来。 但大病初愈的他根本不是身体强壮如公牛的安德烈亲王的对手,更何况这人的理智已经被毒品完全腐蚀,并陷入癫狂。 一名血统纯正的伯爵在他眼里什么都不是。他只想摧毁这个美丽而又脆弱的小东西。 简乔的肩膀被安德烈亲王死死压住,周围的人也都一拥而上,七手八脚地禁锢住了他的肢体。 站得更远一些的宾客们看见简乔狼狈而又可怜的模样,不由发出嘲笑的声音。 对于这样荒唐的景象,他们早已司空见惯。 这是一群身处权力中心的人,他们拥有强大的军队和取之不尽的财富,他们可以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安德烈亲王不断摩梭简乔的脸颊,并把指腹摁在他殷红的薄唇上,来回擦拭。 “天呐,你竟然没涂口红。你的唇瓣像玫瑰一样娇艳。它们真美!”安德烈亲王嗓音沙哑地呢喃着,脸上露出意乱情迷的神色。 简乔看着这人渐渐被欲望扭曲的脸庞,已然明白,某些可怕的事很快就会降临在自己头上。即便他不顾体面地大喊救命,在场也不会有人搭理他。 这些宾客只会冷漠地看过来,然后摇头莞尔。对他们来说,这叫处变不惊,也叫贵族风范。回去之后,他们不但不会同情简乔的遭遇,还会把他的痛苦绝望当成笑料,宣扬给所有人听。 这不是名利场,而是斗兽场。每一个混迹于其中的人,不知不觉都会同化成兽。不甘为兽的人会被活生生剥夺掉人格与尊严。 侍从端来一瓶烈酒。 安德烈亲王连杯子也不要,直接便把酒瓶拿过去,准备往简乔口里灌。 之前环抱着安德烈亲王的那名浓妆艳抹的男人狠狠揪住简乔的头发,说出口的话肮脏至极:“小母狗,快抬起你的脑袋,好好把这瓶琼浆喝下去。我敢保证,要不了多久,你会喜欢上我们的游戏!你会抱住我们的大腿苦苦哀求,而我们会让你喝一点特别的东西。” 周围的人领会了这句话的深意,于是发出更邪恶的笑声。 简乔的身体已经被冷汗打湿,漆黑双眼里涌出源源不断的绝望和恐惧。 恍惚中,他仿佛回到了上一世。 被这些人禁锢的感觉,与被母亲夹在腋下送往江水的记忆重叠在一起,令他产生了强烈的呕吐的欲望。 他恶心得快要晕厥了。 愤怒的火焰早已在庞大的恐惧中被压灭。失去了怒气的支撑,简乔害怕得浑身发软。 安德烈亲王搂着他仿佛没有骨头一般柔软的身体,笑得越发猖狂。 周围的宾客或冷眼旁观,或置之不理,或满脸鄙夷。没有任何人试图走过去,把简乔从无尽黑暗中拉出来。 当安德烈亲王捏开简乔的下颌,把辛辣烈酒灌入他口中时,一只大手忽然从后方伸出,夺走了酒瓶。 “列位,你们越界了。”一道饱含煞气与威胁的低沉嗓音让喧闹的宴会厅变得死一般寂静。 所有人都停止了享乐,其中也包括安德烈亲王。 演奏音乐的伶人与歌者像一只只被拔了舌头的兔子,瑟缩着挤成一团。 第 22 章(情人和朋友...) 没有哪位贵族在觐见比自己地位更高的贵族时会只携带一瓶香水当礼物。 如果他真的这样做了,那么他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铁了心要与这位大贵族作对。如此寒酸的礼物一定会让对方大发雷霆,继而把他扫地出门。 所以,如果今天不发生决斗的事,这位花都伯爵一定会被霍尔骂个狗血淋头,继而被公爵府的骑士们架着胳膊扔出去。 最终,颜面尽失的他只能像只小老鼠一般灰溜溜地滚回迪索莱特。 然而,雷哲相信,这位伯爵先生绝非一个蠢货,他不可能把自己置于那般难堪的境地。 “所以,这瓶香水是有什么特别之处吗?它比珠宝还昂贵?”雷哲把椭圆形的瓶子举到窗口前,借着外面的光线查看它的色泽,继而对准空气,随便喷洒了一点。 浓郁的香味转瞬填满了整个车厢,令雷哲不适地皱眉。 他讨厌这种太过甜腻、粘稠、深沉的味道。它就像漫涌而来的海水,经由气管源源不断地侵占着肺部的空间,令人产生窒息的感觉。他实在是搞不明白,女人们为什么会喜欢这种类型的香水。 在他看来,血腥味和刀剑相撞所产生的金属气味,才是最令人心旷神怡的香水。 简乔轻轻摇晃着自己的脑袋,又闭眼静默了片刻。 眩晕感让他的嗓音变得比往常更低柔缓慢,“它有没有特别之处,是否昂贵,在海伦·格兰德面前是一种说法,在您面前又是另一种说法。” 话落,他睁开眼,专注地看向面前这头雄狮。 雷哲挑高眉梢,来了兴趣:“哦?在海伦面前是什么说法,在我面前又是什么说法?” 简乔伸出手。 雷哲自然而然地把香水瓶放进他白皙的手心。 拿到瓶子后,简乔徐徐说道:“在海伦·格兰德面前,我会说:这瓶香水由沉香、麝香、琥珀、高地玫瑰,以及世界上最罕见,最珍惜的香料融合淬炼而成。 “它名为‘女王的玫瑰’,其前调如烟、如松,是轻薄的,也是坚韧的;中调如海、如渊,是广阔的,也是深沉的;后调如大地、如天空,是壮美的,也是旷渺的。 “而女王的胸襟,正该如此。它的色泽像黄金一般璀璨,而它的价值也像黄金一般贵重。更确切地说,它还有另外一个名称,那就是‘液体黄金’,世界上仅此一瓶,绝无雷同。只有世界上最尊贵的女人才配拥有它。” 简乔一边描绘这瓶香水的特质,一边用细长的指尖来回摩挲瓶身的圆肚。 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轻柔的举动看在雷哲眼中是多么惹人遐思。 如果被他的指尖来回摩挲的不是瓶身,而是别的什么,该是怎样一种感觉?会不会像羽毛从肌肤上划过,带来一片难以言喻的极致触感…… 想到这里,雷哲垂眸看向自己的手背,那上面已经浮起一层鸡皮疙瘩。 “女王的玫瑰,液体黄金,世界上独一无二,”雷哲嗓音沙哑地说道:“听上去的确非同寻常。海伦会满意的。那么在我面前,你又是什么说法呢?” 他双手环胸,下颌微扬,态度显得很倨傲。然而事实上,他只是为了隐藏自己满是鸡皮疙瘩的双手罢了。 与这位花都伯爵待在一起,他总会产生奇奇怪怪的感觉。 简乔略微思忖片刻,然后用平淡的口吻说道:“在您面前,我会说:它只是一瓶用昂贵香料堆砌而成的劣质品罢了。我甚至没有兴趣给它取一个像样的名字。 “它无法把沉香的中正与麝香的浓郁融合在一起,也无法把雪松的清冽与玫瑰的甜腻转换成更和谐的旋律。各种香味鲁莽地撞击在一起,形成了一场惨绝人寰的灾难。 “它闻上去简直香得吓人,只有最没有格调的庸俗妇人才会被它华美的外衣所迷惑。而海伦·格兰德与它恰恰是最相衬的。所以,我才会把它当成礼物带过来。” 说完这些话,简乔一改之前的爱惜之态,随手便把这瓶香水扔进礼盒里。 他脸上没有一丝表情,漆黑眼眸里的淡漠却足够表达对这瓶香水的嫌弃。 雷哲愣了足足好几秒才猝不及防地大笑起来。 “精彩,实在是太精彩了!虽然我不了解香水的品质,也不能确定你话里的真假,但我不得不承认,你的口才很棒。你非常了解该如何取悦一个人。”雷哲目光灼热地看着这位表面淡泊孤傲,实则舌灿莲花的伯爵先生。 简乔暗松了一口气。能与格兰德的掌权者打好关系,对迪索莱特城肯定是有莫大好处的。 他知道自己赌对了,于是继续开口:“大人,实不相瞒,那颗天使之泪,昨天晚上我已经托人送进皇宫去了。如今,它已在莫安皇后,也就是您的姐姐手里。” 雷哲的朗笑声戛然而止。 如果说送一瓶劣质香水只是戏弄的话,那么把天使之泪转送给姐姐,简乔的举动无疑是在向霍尔和海伦宣战。他如此精明,不会不知道那兄妹俩是什么脾气。 海伦尖酸刻薄,霍尔凶狠残暴。他们从不遵守什么法律道德,谁得罪了他们,谁就会被整治到一无所有,甚至命丧黄泉。 “你难道不怕死吗?”雷哲沉声问道。 “我怕,所以我才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简乔抬起头,直勾勾地看向对方,语气平静:“因为我坚信,您和您的姐姐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 既然已经被迫卷入格兰德家族的纷争,简乔总要选一个站位。想到莫安皇后的大气沉稳,正直练达,又想到雷哲的铁血手腕、悍勇无畏,简乔有理由相信,就算再来十个霍尔、海伦,也不可能是这姐弟俩的对手。 而事实证明他的预测是准确的。 昨天他才把天使之泪当成投名状,送给莫安皇后;今天,他最大的麻烦霍尔就被雷哲解决得干干净净,而且不留半点话柄。 决斗的事传扬开来之后,没有任何人会说霍尔死得冤枉。简乔的账本,他是永远看不见了。 “这样,您满意了吗?”简乔略微颔首,嗓音轻柔地询问。 “满意。”雷哲死死盯着他,目光晦暗莫测。 “这样,您有被取悦吗?”简乔也直视对方,反复确认。 他预感到,格洛瑞快变天了,在风云际会,山河突变的档口,他不得不站立在根基最稳固的一棵大树之下。而雷哲就是这棵树。他不会与对方捆绑在一起,却也愿意与之交好。 雷哲远离了车窗,把自己隐没在光线照射不到的暗处,语气沉沉地说道:“伯爵先生,你每一次都能恰到好处地取悦我。” “那么,我能否先行告辞?”直到此时,简乔才拿出手绢,慢慢擦拭额头和鼻尖的汗珠。 与眩晕感抗争之后,他陷入了深深的疲惫。他迫切需要休息。 雷哲没说话,只是一瞬不瞬地盯着他。 阴影掩盖了他的表情,却无法掩盖他瞳孔里的危险光芒。 简乔觉得自己大概无意中说错了什么话,得罪了这头狮子,否则对方不会露出这种吃人的眼神。 就在他思忖着该如何补救时,雷哲忽然拉开车门,跳了下去,头也不回地说道:“我今天过得很开心,而绝大部分愉悦都来源于你。所以,你可以走了。” “谢谢您的恭维,我今天也过得很开心。” 简乔知道自己说的是假话,事实上,他今天过得糟糕透顶。又是见血,又是勾起了可怕的回忆,还晕倒了几分钟,这一天总结起来就两个字——灾难! 而雷哲光明正大地除掉了自己的敌人,还把格兰德牢牢握在手心,并最终成了主导这块大陆的决策者之一。他怎么可能不开心? 然而简乔完全想不到,雷哲百分百说的是真话。 掌控格兰德对雷哲来说是既定的事实,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又怎么可能催生出别样的情绪。但是,当这位花都伯爵说出“我相信您一定是最后的胜利者”时,他的心脏却因此而狂跳。 获得胜利的喜悦和骄傲,直至此时才从心底深处涌上来,令雷哲一路走一路低笑。 进入公爵府之前,他回过头,看向伯爵先生的马车。 简乔探出头,用细长的指尖斜着划拉了一下自己同样细长的眉梢,算作告别。 雷哲目光深沉地盯着他,直至他消失在仿佛永远不会散去的浓雾里。 --- 回到旅馆之后,简乔派去皇宫送宝石的骑士长也回来了。他弯腰上前,低声回禀:“昨晚我在宫里住了一夜,今天离宫的时候您猜我见着谁了?” “海伦·格兰德。”简乔笃定开口。 “是的,我见着海伦夫人了。她是被人抬出皇宫的,裙子上沾满血迹,流产了。向来极其宠爱她的国王陛下怀里搂着米娅夫人,指着她的鼻尖辱骂她是个泼妇,还永远不许她再入宫。” “米娅夫人怎么会在宫里?”简乔拧眉问道。 “据说米娅夫人是国王最宠爱的情妇杜彭夫人的闺中密友。米娅夫人害怕雷哲大人的报复,便跑进皇宫找杜彭夫人寻求庇护。侍从把她带到偏殿等待,哪料杜彭夫人没来,喝得烂醉的国王陛下却来了,两人便睡在了一起。米娅夫人的风情没有任何男人能抵抗,国王陛下的沦陷也在情理当中。两人正打得火热,海伦夫人不知怎的冲了进去,揪住米娅夫人又踢又打,被国王陛下狠狠推开,之后就流产了。” 骑士长简短述说着宫中的闹剧。 过程听上去似乎很简单,简乔却品出了不简单的味道。 米娅夫人为什么恰好遇见喝得烂醉的查理三世?查理三世是被谁灌醉的?海伦为什么能直接闯入两人鬼混的地方,却没被侍卫阻拦?只是推了一把,就能引发流产吗? 如此多的连环局,若是没有一双强而有力的手在背后操控,又怎么会恰好撞在一起,继而引发一场悲剧? 当然,对宫中的某个人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悲剧。 简乔用指尖轻触自己狭长的眼尾,呢喃道:“看来,我的天使之泪送对了。” 第 23 章(绝色佳人) 安德烈亲王被雷哲当众扫了面子,却没有发怒,因为他知道,除了自己,另外那几位亲王也都对查理三世屁股下的凳子虎视眈眈。 如果雷哲和莫安倒向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自己就完了。 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消失不见,原本排在第二顺位的人自然就有了机会。同理,第三、第四、第五顺位的继承人都会存在这样的妄念,而雷哲完全有能力让这些所谓的继承人一个一个消失。 他和莫安的选择才是最终的定局。 安德烈亲王腮侧的肌肉微微鼓动了几下,这是暗地里咬牙切齿才会引发的面部表情。只是转瞬间,他便朗声大笑起来,“亲爱的,我只是同你的宝贝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我错误地估计了他的承受能力,为此我向你们道歉。” 他端起一杯红酒率先饮尽,语气十分豪爽:“来来来,干了这杯酒,我们还是最好的伙伴。” 听见“你的宝贝”四个字时,雷哲下意识地瞥了简乔一眼,眸光有些闪烁。 简乔却仿佛没听见一般,拿起酒杯,隔空举向安德烈亲王,然后一饮而尽。鲜红的酒液晕染着他的薄唇,而他过于苍白的脸庞让这一抹艳色显得那样触目惊心。 此刻的他非常冷静。 遭到那样的侮辱之后,他没有崩溃,也没有逃离,而是选择了留下,然后用淡然的姿态与这些魔鬼和解。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体面就是迪索莱特的体面。 看见他如此洒脱,雷哲颇觉有趣地勾了勾唇,然后也举起酒杯一饮而尽,末了指着站在角落里的一名印度舞娘,沉声下令:“你到这里来跳一支舞。” 印度舞娘身材丰腴,皮肤黝黑,与时下的白幼瘦审美格格不入。所以,哪怕她穿着性感的裹胸和薄纱长裙,完完全全地展露着自己的美丽,也没有太多贵族欣赏她的舞姿。 宴会开始之后,她和她的乐师便一直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默默等待着召唤。 听见雷哲的命令,她涂着漆黑眼线的双眸立刻圆睁,琥珀色的晶亮瞳孔里放射出欣喜若狂的光芒。她知道,只要给自己哪怕只是巴掌大的一块土地,她就能舞出一片极致的绚烂。 她是为舞蹈而生的精灵。 只是一瞬间,她和她的乐师就已进入了状态。 两人踩着急促的鼓点,似林间小鹿一般跳跃着进入了由沙发环绕而成的舞场,踮起脚尖开始旋转。刹那间,绘满金色曼陀罗的裙摆便像繁花一般盛开,似蛇一般灵活扭动的腰肢,以及肚脐眼里镶嵌的一颗蓝色宝石,立刻抓住了所有人的视线。 印度舞曲的欢快与印度舞蹈的热烈,比陈酿数十年的美酒更加醉人。来自于那个古老国度的一切,似乎都是辛辣的。 安德烈亲王以及他的一众从属们看得目瞪口呆,然后如痴如醉。先前的那些不愉快,已经被他们抛诸脑后。 叫好声、鼓掌声,口哨声,甚至是吞咽唾液的声音,将宴会的气氛推至高潮。所有宾客都围拢过来,痴迷地看着不断旋转跳跃的舞娘。 唯二清醒且冷静的人只有简乔和雷哲。 “好好整理一下你自己。”直到此时,雷哲才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条手帕,递给简乔。 说这话的时候,他正有一口没一口地啜饮杯中烈酒,目光始终追随着舞娘,仿佛对简乔完全不感兴趣。但真实的情况是,他想好好看看这人,然后进一步检查一下对方的身体是否受到伤害,却又知道那样做没有任何益处,只会让简乔陷于更大的难堪。 他知道,这种时候,简乔最需要的不是紧迫盯人的关怀,而是云淡风轻的忽视。 没有谁喜欢把自己的伤口暴露给别人看。 简乔接过手帕,慢慢擦掉额头、鼻尖,以及脖颈周围的汗水。他知道现在的自己有多么狼狈,而雷哲一眼都未曾看他的行为却让他获得了极大的安全感。 越是不堪就越是不想被别人注意到,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心态。 舞娘跳得如火如荼,不会有任何人把多余的目光放在简乔身上。 于是,在这个热闹却又安静的角落,简乔可以从容不迫地整理自己,然后慢慢找回尊严。 “今天太感谢您了。”片刻后,仪容重新变得整洁优雅的简乔轻声说道:“您的手帕——” 雷哲打断了他的话:“你把它扔掉吧。” 这是一条丝绸手帕,只是小小一块也值好几个金币,而好几个金币足够普通人家富足地过上一整年。 素来节俭的简乔舍不得扔,于是折叠成小方块,放入贴身的内袋,轻声说道:“我帮您洗干净了再还回去,好吗?” 雷哲用眼角余光看见了他无比珍惜的举动,不知道为什么,心尖竟也似站立着一名舞娘在欢快地跃动。他抿了一口酒,借此遮掩上扬的唇角,假装不在意地说道:“随你。” 简乔点点头,斟酌地问道:“您对他们说过什么吗?他们为什么会认为我是您的,宝贝?” 提起这个极暧昧的词,简乔忍不住皱眉。 雷哲上扬的唇角僵硬了一瞬,继而直言不讳:“是的,我对他们说你是我的猎物。在我没玩腻之前谁也不能动你。” 他直勾勾地看向简乔,语带嘲讽:“别误会,我对男人不感兴趣。我只是心血来潮,随手做了一件好事而已。我想你应该感谢我,而不是质问我。如果没有我,这些人会像蚂蟥一般牢牢吸附在你身上。” 雷哲是个花花公子。被他追求过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 有关于他的风流韵事,简乔曾无数次从吟游诗人那里听说过,所以他当然不会产生一丁点的误会。 “谢谢您。”简乔深深望进这双湛蓝的眼眸,“您拯救了我,您不仅仅是我在格兰德和波尔萨遇见过的最好的人,哪怕在我的领地迪索莱特,也没有人能比您更好。” 停顿片刻后,他无比真挚地说道:“此刻,没有任何语言能够用来表达我对您的谢意。遇见您是我这贫瘠生命里最大的幸运。” 他用细长的指尖点了点自己的心脏,以证明它多么剧烈地为雷哲跳动着。他总是布满重重迷雾的黑瞳,竟在凝视雷哲时微微闪烁出一些光芒。 听见这番裹着蜜糖的话语,看见这双眼瞳里的晶莹微光,雷哲的大脑陷入了混沌的状态。 舞娘的美丽身姿,乐师的激昂鼓点,以及周围人的大笑与欢呼,都像被夜幕吞噬的天空,陷入了不可见,不可闻的状态。他的眼里、耳里、心里,只剩下简乔一个人的身影和声音。 他僵滞了好一会儿才舔了舔自己锋利的虎牙,装作毫不在意地说道:“伯爵先生,你可真会恭维人。” “我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发自肺腑的。”简乔再次点了点自己的心脏。 没有任何人知道,当他快要落入绝望深渊时,雷哲这束光芒是多么温暖地照耀了他。紧紧抓住这束光芒,并借助它的力量从恐惧中苏醒时,他差点感激地落泪。 想到这里,简乔更加认真地注视雷哲。 这个人在他的眼里是会发光的。 雷哲受不了了。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扶住额头申吟。 他向来都知道,脆弱的小动物会把保护自己的人视作最深的羁绊。你走到哪儿,它们就会步履蹒跚地跟到哪儿,湿漉漉的圆眼睛总是又崇拜又渴慕地看着你,然后冲你甜腻腻地叫几声,俨然把你当成了它们的全部。 雷哲收养的流浪猫、流浪狗,以及一头小豹子,就是这么来的。只要雷哲在家,它们就会形影不离地跟着他,发出嗷呜嗷呜的叫声。 而伯爵先生此刻的目光与那些小动物简直一模一样。 这太糟糕了!该死的,我可不想被一个男人黏上! 雷哲暗暗在心里抱怨,却不知道自己的表情与“不耐烦”或者“嫌弃”等负面情绪完全不相干。 他冲简乔撇撇嘴,似在敷衍,然后仰头喝光了杯中的酒。借着喝酒的动作,他掩盖了自己疯狂上扬的唇角。 舞娘还在场中旋转,一圈又一圈,像一朵永开不败的花。汗水顺着她的额头洒落,令她黝黑的皮肤反射出莹润油亮的光泽。此刻的她即使不白,不瘦,也不幼态,却像魔鬼一般拥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安德烈亲王一把将旋转中的舞娘拉入怀中,疯狂亲吻。 舞娘只是微微一愣就坦然地接受了这种粗暴的对待。 其余宾客也纷纷把早已看中的男人、女人禁锢在身边,纵情享乐。 鸦片的浓香、烈酒的醇厚、香水的甘冽、汗液的酸臭,融合成一股植物腐败的,又甜腻又恶心的气味,向四面八方蔓延。 一名交际花扭动着纤细的腰走到沙发边,摇摇晃晃地往雷哲怀里倒去。酡红的双颊显示出她醉得不轻。 若在往常,雷哲会朗笑着把人搂过来,肆意把玩一番。 但今天,他却把人推开了,脸上还满带着不耐且厌恶的表情。 他看向简乔,沉声说道:“看见了吗?这就是你向往的权力中心。它不是天堂,而是沼泽。凡是落入这片沼泽的生物,最终都会被包裹在厚重粘稠的泥浆里腐坏。所以,在未曾深陷之前,我劝你早点回到你的迪索莱特,这里不适合你。” 说这话的时候,他的心在左右拉扯。一种微微刺痛的感觉莫名其妙地浮上来。 第 24 章(暗黑生物) 简乔努力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霍尔肩头染血,脑浆崩裂的画面却像妖魔一般牢牢盘踞在他的记忆中。 鲜红的血液让他恐惧,也让他眩晕。 他张了张口,想让男仆赶紧把自己带走,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手中的礼盒也随之掉在地上。 他想弯腰捡拾,却害怕自己一头扎下去就起不来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不能丢了迪索莱特城的脸面。 挣扎中,雷哲已经大步走到他跟前。 原本围绕在门口的路人轰然四散,其中也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谁敢在这个时候触雷哲的霉头。即便老公爵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实际意义上的,格兰德的统治者。 “你看上去似乎很虚弱。”雷哲低沉浑厚的声音在简乔的耳边响起。 “不,我没事,我非常好。”简乔勉强站直了身体,哑声回应。 “骗子。”雷哲盯着他布满汗珠的鼻尖,以及苍白得几近透明的脸庞,发出了一声嗤笑。 简乔试图反驳,一股呕吐的欲望却忽然涌上喉头,只因雷哲满身都沾染着浓烈的血腥味,而这样的气味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深藏于内心的魔盒。 那些恐怖而又令人绝望的回忆像地底的深泉,一旦找到一个裂隙便会喷涌而出。 刚站直没多久的简乔忍不住摇晃了一下身体,原本还带着一点血色的嘴唇,如今也完全苍白了。 雷哲上下打量这位花都伯爵,笃定开口:“你害怕血液。” 常年在杀戮场上历练的他见过太多这种胆小鬼。 “不,我并没有!”简乔甩甩头,坚决否认了这个说法。 刺杀是贵族的一大死因,如果让心怀叵测的人知道了这个弱点,他将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为了迪索莱特城的财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雷哲低沉的笑声在浓雾中荡开。很明显,他一旦抓住敌人的弱点就会咬死不放。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摊开在简乔眼底,而这条手帕正是他之前擦拭拳头上的鲜血所用。它布满了斑斑点点的鲜红印记,还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你看这是什么?”他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简乔冷汗淋漓的脸庞,戏谑开口。 简乔立刻闭紧双眼,不敢直视这条染血的手帕。然而只是瞬息间的一瞥,那满目绯红依然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令他止不住地眩晕。他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的身体,摇摇晃晃扑倒下去。 而雷哲就站在他面前。 他这一倒,便倒在了雷哲怀里,额头撞上对方硬邦邦的胸膛。 雷哲呆住了。 他显然没料到这位花都伯爵竟会晕得如此猝不及防。 这人的身体是柔软的,虚弱的,这人的额头是火热的,滚烫的。而这一点滚烫,此刻就抵在雷哲的左胸口,令他心脏狂跳,血液逆流。 他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两只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摆放。他的身体也因为胸膛的这片热意而开始发烫,就像一颗火星落入干草丛,瞬间引燃了一片燎原的烈焰。 简乔拼命在黑暗中挣扎,因为他知道,晕倒在一头雄狮面前会丧命! 于是他伸出双手撑住了雷哲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站起来。然而快要失去意识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撑住”,看在雷哲眼里却只是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覆在了他的胸膛上。 这举动不像是推拒,倒更像是贴伏。 雷哲的神智立刻从火烧一般的灼热中惊醒。女人们向他投怀送抱时也常常会把双手覆在他强健的胸肌上,而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纠缠。他连托特斯最美丽的女人都能拒绝,又怎么会容忍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的靠近? 他本该冷酷无情地推开这位花都伯爵,然后加以嘲笑和贬损。 但是,当他张开嘴时,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口干舌燥地说不出一句话。当他抬起手时,他竟主动搂住了对方的腰,以防这人顺着重力的牵引而滑倒。 “你真的怕血。”雷哲嗓音沙哑地低语。 “不,我不是,我只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简乔在清醒与眩晕中沉浮,自保的本能让他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他的嗓音本就清越,带上微微的颤抖之后便像小猫的低吟,听上去可怜极了。 雷哲不合时宜地笑了。与此同时,他扔掉了那条满是腥气的手帕,并把它踩进泥水里,让污浊掩盖掉鲜红的血迹。 额头抵着他胸膛的简乔立刻感知到了强健肌肉的震动和心脏怦然的跳跃。不知为何,这份震动与跳跃,竟然让焦急挣扎中的他莫名安定下来。 雷哲一手搂着花都伯爵的腰,一手轻轻揉捏着对方的后颈。当他养的猫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时,他也会这样做。 “知道吗,如果我想杀了你,我只需轻轻收拢五指就能折断你的颈骨。但我不会那样做,我不屑于伤害一只脆弱的小动物。”雷哲垂下头,在简乔耳边低语。 他知道自己很强大,但他从不滥用这份强大。 听见这些话,闭着眼睛对抗眩晕的简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凭着敏锐的直觉,他知道,自己可以相信这双眼眸的主人。 于是,他所有的焦虑与抗拒,都在此刻消散得一干二净。他彻底放软了身体和双手,就那样没有一丝顾虑的,完完全全贴合在了这个宽阔的胸膛里。 “请您扶我上马车。”失去意识之前,他低不可闻地哀求。 雷哲感觉到胸膛一沉,然后一具柔软的身体就扑入了自己的怀抱。 这位伯爵先生是如此脆弱无助,就连鼻尖的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快断绝了。如果不答应对方的恳求,雷哲竟会产生罪恶感。然而,平日里的他却可以把投怀送抱的女人狠狠甩开,继而命令对方永远不要纠缠。 他讨厌黏黏糊糊的人和事。 这位见血就晕的花都伯爵恰恰是他最讨厌的类型。 雷哲想嗤笑一声,然后冷酷无情地把对方推开,但抬起手时,推搡的动作却变成了拥抱。 莫名其妙的,他抱住了这位伯爵先生,然后把胳膊置于对方腋下,支撑着这人的身体,一步一步朝那辆停靠在路边的马车走去。 车夫连忙打开车门。 雷哲毫不费力地把人抱上去。 车夫立刻关紧车门。 雷哲刷的一声拉上窗帘,隔绝了外界的窥探。 在这短短的片刻,简乔已恢复了意识。他隐约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 雷哲锐利的目光立刻锁定了他的双眸。 直到此时,雷哲才发现,伯爵先生的眼睫毛竟然很长很浓密,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阴影。它们微微颤抖着,像蝶翼一般脆弱。 这人的每一寸肌肤都盈满了脆弱,过于苍白的脸颊,过于忧郁的眼神,过于削薄的嘴唇。他就像他的族徽,一朵盛放至荼蘼的银莲花,看着绚烂,实则正在凋零。 雷哲撑着自己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人。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伸出手,轻轻解开对方的领口,抽走了黑色丝带打成的领结。 随后,他看见了这人微微颤动的喉结。 对于猛兽而言,这无疑是最脆弱的一个部位。 雷哲盯着这个小巧精致的喉结,蓝色眼眸里燃起了一点星火。心脏狂跳,血液逆流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像一头发现猎物的猛兽,本就专注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摄人。然后,他下意识地远离车窗,靠向椅背,把自己紧绷的脸庞藏在光线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潜伏并伺机而动是猛兽的本能,即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简乔的两个男仆拉开了车门。看见雷哲闪烁着危险光芒的眼眸,他们僵硬在原地,舌头也开始打结。 “大,大人,这是礼盒。”两人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污水的礼盒,正是之前简乔掉落在地上的那一个。 雷哲似乎想起了什么,竟也不嫌弃礼盒很脏,当即便接了过去。 “关门,不要打扰我们。”他沉声下令。 两名男仆乖乖送上礼盒,然后关紧了车门。 雷哲一边拆卸礼盒上的丝带,一边暗暗观察双眼紧闭的简乔。 这位花都伯爵正处于意识清醒,身体却虚弱无力的状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靠倒在椅背上,衣领略微敞开,喉结上下蠕动,汗珠肆意横流,血色缓缓爬上嘴唇、脸颊、以及眼尾的模样是多么脆弱,又多么引人遐想。 他就像一朵在黑暗中悄然盛放的银莲花,美得圣洁,也美得令人无法克制摘取他的欲望。 雷哲用尽全力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然后十分不耐烦地破拆了手中的礼盒。 “是天使之泪吗?你准备把它献给海伦?原来你不是不懂得阿谀奉承,只是在挑选合适的对象。怎么,你不屑于讨好我这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是吗?”他语气冰冷地嘲讽。 很明显,昨晚海伦向简乔勒索财物时,他已经来到现场,并且听了全程。 简乔摇摇头,然后才挣扎着醒过来。眩晕的感觉还未完全消退,他不得不以手扶额,认真回答,“不,我从未打算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格兰德,您误会了。” 雷哲冷笑一声,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然而,礼盒打开之后,他却惊讶了。里面果然没有天使之泪,只静静躺着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这份礼物不仅不贵重,还十分寒酸。 既拒绝了自己的拉拢,又准备当面羞辱海伦和霍尔,这位花都伯爵胆子可真大! 第 25 章(自作多情) 简乔努力让自己的大脑保持清醒,但霍尔肩头染血,脑浆崩裂的画面却像妖魔一般牢牢盘踞在他的记忆中。 鲜红的血液让他恐惧,也让他眩晕。 他张了张口,想让男仆赶紧把自己带走,却发不出半点声音,手中的礼盒也随之掉在地上。 他想弯腰捡拾,却害怕自己一头扎下去就起不来了。街道上人来人往,他不能丢了迪索莱特城的脸面。 挣扎中,雷哲已经大步走到他跟前。 原本围绕在门口的路人轰然四散,其中也包括那些位高权重的贵族。没有谁敢在这个时候触雷哲的霉头。即便老公爵还活着,他也已经是实际意义上的,格兰德的统治者。 “你看上去似乎很虚弱。”雷哲低沉浑厚的声音在简乔的耳边响起。 “不,我没事,我非常好。”简乔勉强站直了身体,哑声回应。 “骗子。”雷哲盯着他布满汗珠的鼻尖,以及苍白得几近透明的脸庞,发出了一声嗤笑。 简乔试图反驳,一股呕吐的欲望却忽然涌上喉头,只因雷哲满身都沾染着浓烈的血腥味,而这样的气味就像一把钥匙,打开了他深藏于内心的魔盒。 那些恐怖而又令人绝望的回忆像地底的深泉,一旦找到一个裂隙便会喷涌而出。 刚站直没多久的简乔忍不住摇晃了一下身体,原本还带着一点血色的嘴唇,如今也完全苍白了。 雷哲上下打量这位花都伯爵,笃定开口:“你害怕血液。” 常年在杀戮场上历练的他见过太多这种胆小鬼。 “不,我并没有!”简乔甩甩头,坚决否认了这个说法。 刺杀是贵族的一大死因,如果让心怀叵测的人知道了这个弱点,他将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为了迪索莱特城的财富,不知有多少人想要置他于死地。 雷哲低沉的笑声在浓雾中荡开。很明显,他一旦抓住敌人的弱点就会咬死不放。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条手帕,慢慢摊开在简乔眼底,而这条手帕正是他之前擦拭拳头上的鲜血所用。它布满了斑斑点点的鲜红印记,还散发着浓烈的腥气。 “你看这是什么?”他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简乔冷汗淋漓的脸庞,戏谑开口。 简乔立刻闭紧双眼,不敢直视这条染血的手帕。然而只是瞬息间的一瞥,那满目绯红依然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令他止不住地眩晕。他终于无法再控制自己的身体,摇摇晃晃扑倒下去。 而雷哲就站在他面前。 他这一倒,便倒在了雷哲怀里,额头撞上对方硬邦邦的胸膛。 雷哲呆住了。 他显然没料到这位花都伯爵竟会晕得如此猝不及防。 这人的身体是柔软的,虚弱的,这人的额头是火热的,滚烫的。而这一点滚烫,此刻就抵在雷哲的左胸口,令他心脏狂跳,血液逆流。 他浑身僵硬地站在原地,两只手竟然不知道该怎么摆放。他的身体也因为胸膛的这片热意而开始发烫,就像一颗火星落入干草丛,瞬间引燃了一片燎原的烈焰。 简乔拼命在黑暗中挣扎,因为他知道,晕倒在一头雄狮面前会丧命! 于是他伸出双手撑住了雷哲的胸膛,试图让自己站起来。然而快要失去意识的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所谓的“撑住”,看在雷哲眼里却只是把一双柔弱无骨的手轻轻覆在了他的胸膛上。 这举动不像是推拒,倒更像是贴伏。 雷哲的神智立刻从火烧一般的灼热中惊醒。女人们向他投怀送抱时也常常会把双手覆在他强健的胸肌上,而他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纠缠。他连托特斯最美丽的女人都能拒绝,又怎么会容忍一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的靠近? 他本该冷酷无情地推开这位花都伯爵,然后加以嘲笑和贬损。 但是,当他张开嘴时,他却发现自己竟然口干舌燥地说不出一句话。当他抬起手时,他竟主动搂住了对方的腰,以防这人顺着重力的牵引而滑倒。 “你真的怕血。”雷哲嗓音沙哑地低语。 “不,我不是,我只是刚刚生了一场大病。”简乔在清醒与眩晕中沉浮,自保的本能让他发出了虚弱的声音。 他的嗓音本就清越,带上微微的颤抖之后便像小猫的低吟,听上去可怜极了。 雷哲不合时宜地笑了。与此同时,他扔掉了那条满是腥气的手帕,并把它踩进泥水里,让污浊掩盖掉鲜红的血迹。 额头抵着他胸膛的简乔立刻感知到了强健肌肉的震动和心脏怦然的跳跃。不知为何,这份震动与跳跃,竟然让焦急挣扎中的他莫名安定下来。 雷哲一手搂着花都伯爵的腰,一手轻轻揉捏着对方的后颈。当他养的猫儿主动投入他的怀抱时,他也会这样做。 “知道吗,如果我想杀了你,我只需轻轻收拢五指就能折断你的颈骨。但我不会那样做,我不屑于伤害一只脆弱的小动物。”雷哲垂下头,在简乔耳边低语。 他知道自己很强大,但他从不滥用这份强大。 听见这些话,闭着眼睛对抗眩晕的简乔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雷哲纯净的蓝色眼眸。凭着敏锐的直觉,他知道,自己可以相信这双眼眸的主人。 于是,他所有的焦虑与抗拒,都在此刻消散得一干二净。他彻底放软了身体和双手,就那样没有一丝顾虑的,完完全全贴合在了这个宽阔的胸膛里。 “请您扶我上马车。”失去意识之前,他低不可闻地哀求。 雷哲感觉到胸膛一沉,然后一具柔软的身体就扑入了自己的怀抱。 这位伯爵先生是如此脆弱无助,就连鼻尖的呼吸也时有时无,仿佛快断绝了。如果不答应对方的恳求,雷哲竟会产生罪恶感。然而,平日里的他却可以把投怀送抱的女人狠狠甩开,继而命令对方永远不要纠缠。 他讨厌黏黏糊糊的人和事。 这位见血就晕的花都伯爵恰恰是他最讨厌的类型。 雷哲想嗤笑一声,然后冷酷无情地把对方推开,但抬起手时,推搡的动作却变成了拥抱。 莫名其妙的,他抱住了这位伯爵先生,然后把胳膊置于对方腋下,支撑着这人的身体,一步一步朝那辆停靠在路边的马车走去。 车夫连忙打开车门。 雷哲毫不费力地把人抱上去。 车夫立刻关紧车门。 雷哲刷的一声拉上窗帘,隔绝了外界的窥探。 在这短短的片刻,简乔已恢复了意识。他隐约知道,自己安全了,于是努力让自己睁开眼睛。 雷哲锐利的目光立刻锁定了他的双眸。 直到此时,雷哲才发现,伯爵先生的眼睫毛竟然很长很浓密,在眼睑下方投出两片阴影。它们微微颤抖着,像蝶翼一般脆弱。 这人的每一寸肌肤都盈满了脆弱,过于苍白的脸颊,过于忧郁的眼神,过于削薄的嘴唇。他就像他的族徽,一朵盛放至荼蘼的银莲花,看着绚烂,实则正在凋零。 雷哲撑着自己的额头,一瞬不瞬地盯着这个人。 不知想到什么,他忽然伸出手,轻轻解开对方的领口,抽走了黑色丝带打成的领结。 随后,他看见了这人微微颤动的喉结。 对于猛兽而言,这无疑是最脆弱的一个部位。 雷哲盯着这个小巧精致的喉结,蓝色眼眸里燃起了一点星火。心脏狂跳,血液逆流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像一头发现猎物的猛兽,本就专注的目光瞬间变得无比摄人。然后,他下意识地远离车窗,靠向椅背,把自己紧绷的脸庞藏在光线照射不到的阴影里。 潜伏并伺机而动是猛兽的本能,即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 就在这时,简乔的两个男仆拉开了车门。看见雷哲闪烁着危险光芒的眼眸,他们僵硬在原地,舌头也开始打结。 “大,大人,这是礼盒。”两人手里捧着一个沾满污水的礼盒,正是之前简乔掉落在地上的那一个。 雷哲似乎想起了什么,竟也不嫌弃礼盒很脏,当即便接了过去。 “关门,不要打扰我们。”他沉声下令。 两名男仆乖乖送上礼盒,然后关紧了车门。 雷哲一边拆卸礼盒上的丝带,一边暗暗观察双眼紧闭的简乔。 这位花都伯爵正处于意识清醒,身体却虚弱无力的状态。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靠倒在椅背上,衣领略微敞开,喉结上下蠕动,汗珠肆意横流,血色缓缓爬上嘴唇、脸颊、以及眼尾的模样是多么脆弱,又多么引人遐想。 他就像一朵在黑暗中悄然盛放的银莲花,美得圣洁,也美得令人无法克制摘取他的欲望。 雷哲用尽全力移开了自己的目光,然后十分不耐烦地破拆了手中的礼盒。 “是天使之泪吗?你准备把它献给海伦?原来你不是不懂得阿谀奉承,只是在挑选合适的对象。怎么,你不屑于讨好我这个没有继承权的次子是吗?”他语气冰冷地嘲讽。 很明显,昨晚海伦向简乔勒索财物时,他已经来到现场,并且听了全程。 简乔摇摇头,然后才挣扎着醒过来。眩晕的感觉还未完全消退,他不得不以手扶额,认真回答,“不,我从未打算把天使之泪送给海伦·格兰德,您误会了。” 雷哲冷笑一声,似乎并不相信他的说辞。 然而,礼盒打开之后,他却惊讶了。里面果然没有天使之泪,只静静躺着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这份礼物不仅不贵重,还十分寒酸。 既拒绝了自己的拉拢,又准备当面羞辱海伦和霍尔,这位花都伯爵胆子可真大! 第 26 章(不曾被拥抱的人生...) 简乔被迫戴上了一枚贵榴石戒指,而他的指尖正被雷哲轻轻捏在手里。 雷哲目不转睛地欣赏着眼前的艺术品,久久未曾发表意见。 那名交际花由衷感叹道:“真美!” 戒指很美,但这双佩戴着戒指的手却更美。它柔软得仿佛没有骨头,每一根手指都是纤长而又圆润的,手背的肌肤白得像雪,指尖却又侵染着一点点的粉,而无名指上的深红宝石,则像燃烧于纯白雪原上的一团火焰。 白的、粉的、红的,世上最纯洁、最可爱,也最热烈的三种色彩交融在一起,形成了这样一件艺术品。 也只有这样的一只手,才能表达出宝石的奢华与璀璨。 雷哲轻轻摆弄着这根手指,察觉到简乔想缩回去,便用力捏住对方的指尖。 “别动!”他嗓音低沉地说道:“让我再看看。”话落还装模作样地拨了拨那枚硕大的贵榴石戒面,仿佛在认真研究它的品相。 顾客就是上帝,顾客想好好看看,简乔便只能安静地等待。 雷哲把这只柔软、纤长、雪白、细腻的手托在掌心,又将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从上到下轻抚了一遍,然后才发出心满意足的叹息。 “这只我也要了。”他爽快地说道。 “您真慷慨。”简乔赞美道。 他喜欢这种买东西不问价格,只凭冲动的客人。 那名交际花满以为戒指是为自己买的,当即便举手说道:“再等等!这个,”她指着柜台里的一枚戒指,“这个应该是红宝石戒指吧?我想看看它可以吗?” “是的,这是红宝石戒指。当然,您想看什么都可以。”简乔把贵榴石戒指摘下来,放在一旁的绒布盒子里,然后取出了那枚红宝石戒指。 雷哲拿起贵榴石戒指,对准窗外的光线查看。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觉得它似乎不那么璀璨了。 从伯爵先生的指尖退下之后,它仿佛一瞬间失去了华美的光彩。 雷哲撇撇嘴,已然对这枚戒指失去了兴趣。 他把它放回绒布盒子里。 交际花却把它拿起来,与那枚红宝石戒指并排放在一起对比。 “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总觉得这枚贵榴石戒指比红宝石戒指闪亮得多,也美丽得多。可它分明是廉价的那一个,不是吗?”她满脸纠结地说道。 简乔耐心解释:“不,并不是您眼花了,事实上,贵榴石的确比一般的红宝石更绚烂夺目。” 他把两枚戒指托在手心,置于光线明亮的地方,娓娓说道:“您看出区别了吗?由于色散率更高,贵榴石的光芒会更加外放。光线穿透了它,又被它尽数释放,继而转变为缤纷的色彩。它不是单纯的深红,而是红里蕴着一抹绚紫。它是跳跃的,也是鲜活的,就像一团极致燃烧的火焰。托着它,我恍惚觉得自己的掌心在发烫。” 交际花看呆了。 当这枚贵榴石戒指躺在黑色绒布上时,它虽然璀璨,却远远达不到令人惊艳的地步。 然而,当它被简乔柔软的手掌托起时,这片白皙肌肤的映衬却让它一瞬间活了过来。正如简乔的描述,它开始燃烧并释放灼热的温度。 它一瞬间就夺走了所有人的呼吸与视线。 奇迹般的,雷哲竟然觉得它又一次散发出了华美的光彩。只有在简乔手里,它的绚烂才能获得释放。 “真美!”雷哲不由自主地叹息。 听见这句话,体贴的简乔便把这枚戒指递给雷哲。然后,他捏着那枚红宝石戒指,说道:“红宝石的色散率比贵榴石低,所以穿透它的光线无法完全地绽放,色彩和光泽自然就显得暗淡一些。您看,它是一抹极深沉的红,像蜿蜒流动的血液,绚烂不是它的特质,华贵才是。” 的确,没了璀璨夺目的贵榴石做对比,这枚红宝石显得那样深沉、端庄、华贵。 “您更喜欢哪一个?”简乔把红宝石戒指递给交际花。 交际花才十七八岁,正是青春年少的时候。她自然更喜欢绚烂夺目的贵榴石,而非深沉华贵的红宝石。 贵榴石戴在手上亮晶晶的,多好看呐! 她虽然捧着红宝石戒指,却一眼又一眼地瞥向雷哲手里的贵榴石戒指,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说道:“我喜欢红宝石戒指。” 因为红宝石戒指更贵重,这是她做出选择的唯一理由。 简乔早已将她的心思看透了,却没有点破。 “好的,我帮您把这枚红宝石戒指包起来。”他拿出一个精致的天鹅绒盒子。 与此同时,雷哲也把贵榴石戒指还了回去。这东西只在简乔的手上才好看,单独拿起来欣赏也就是那样。见惯了各色珍宝的雷哲自然失去了兴趣。 看见简乔把那枚火焰般的宝石收进柜台,交际花不由自主地咬了咬唇瓣。 她真的太喜欢这枚贵榴石戒指了,想要它的心像荒芜沙漠等待一场骤雨般迫切。可它千不该万不该是更廉价的那一个,于是哪怕心痛地滴血,她也只能选择放弃。 简乔没有办法对一个痛苦中的小姑娘视而不见。拿出缎带装饰礼盒时,他轻声说道:“店里这么多珠宝,您想知道我最喜欢哪一个吗?” “啊,您最喜欢哪一个?”死死盯着那枚贵榴石戒指的交际花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 雷哲却直勾勾地看过去。他对这个话题十分感兴趣!伯爵先生最喜欢哪一件珠宝?他一定得把它买下来! 应该是很贵重,很华美的宝石吧?像天使之泪那样。 在场所有人都这样想。 然而,简乔从保险柜里拿出来的,用一个极昂贵的檀木盒子盛放的珍宝,却是一块色彩驳杂的玛瑙。 所有人都知道,玛瑙根本就不值钱。 “这是我的最爱。”简乔用白皙掌心托起这块玛瑙。 雷哲和交际花用一言难尽的目光看着他。很明显,他们把简乔当成了傻子。 简乔伸出指尖,轻轻描绘着乳白玛瑙上的深色纹路,娓娓说道:“你们仔细看它的内含物。灰色薄烟状的色块像不像天上的云朵,下方的黑色像不像大地?而这针叶般绽放的褐色细纹像不像一棵树?薄雾笼罩着大地,一棵树孤零零地伫立在远方,这是多么美丽的画卷,又是多么深远的意境。这不是一块玛瑙,而是一方小天地。” 简乔用绒布轻轻擦拭着这块山水玛瑙。 雷哲和交际花不知不觉便被他的描述带入了这方小天地。浓雾、黑土、孤树,或许还有农人的牧歌在空中回荡。 这样的景象,一瞬间便激起了他们对远方的向往。 再看向这块玛瑙时,他们眼里已涌出无限喜爱。 简乔把这块山水玛瑙轻轻放入绒布盒子,继续道:“所有宝石都存在人工雕琢的痕迹,只有它是大自然的馈赠。它的纹路是天然形成的,却像油画一般美丽。它静静待在黑暗的地底,等待一个能够真正理解、欣赏,并珍惜它的人与它相遇,这是多么浪漫的一件事啊。” 交际花捧住自己的脸颊,听得如痴如醉。 这不是一块普通的玛瑙,而是一个活生生的灵物。天地有灵,万物含情。 正是因为这份灵性与简乔的爱意,才让它成为了世间独一无二的宝物。 恍惚中,交际花的内心隐约迸发出一丝亮光。 雷哲的视线已经从玛瑙上移开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伯爵先生,瞳孔里凝聚着摄人的光芒。比起这块独特的宝石,娓娓述说内心情衷的伯爵先生,显然是更美丽,更独特,更浪漫的存在。 如果能把伯爵先生买下来就好了。 雷哲忽然产生了这样一个荒诞的念头。 “我能买走它吗?”他不受控制地问出这句话。 “不可以!”简乔立刻关紧盒盖,严词拒绝。 “好吧。”雷哲呼出一口气,心脏也跟着怦怦直跳。伯爵先生根本不知道他真正想买走的东西是什么。 简乔把山水玛瑙放回保险箱,扣上锁,然后才走回来,对交际花温柔地说道:“所以您明白了吗?您用什么样的方式对待爱物,实则反应的是您如何看待自己。只要是您认为美的东西,那就是无价的。正如您本人哪怕在别人眼中有一万个缺点,在您自己,或者爱着您的人看来,您永远都是最好,也最独一无二的。所以,无论在任何时候,请您不要放弃自己,也不要放弃心爱的人或物。这样您才会获得真正的快乐。” 他拿出一个大盒子,在交际花面前打开。 交际花猛然睁大眼睛,发出了压抑不住的惊叹。 盒子里存放着许多宝石,金黄的,深紫的,淡粉的,浓绿的…… 简乔用细长的指尖轻轻拨弄着它们。 哗啦啦,哗啦啦,这是无数颗宝石相互碰撞的声音,也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乐音。 与此同时,这些宝石吸收了外界的光线,然后迸发出星屑一般细碎的光芒。 五彩斑斓的光点映照在每一个人脸上,而这座本就富丽堂皇的珠宝店,刹那间变得灿烂辉煌。 交际花捂住狂跳的心脏,感觉自己快晕过去了。这是她从未见过的巨额财富!天呐,这太刺激了!这太疯狂了! 然而,简乔却摇头说道:“它们不值钱。” 交际花:“……” 死一般的寂静过后,交际花粗重的喘息变成了狼狈的咳嗽。 雷哲撇开头暗暗发笑。见多识广的他当然知道这一匣子宝石并不值钱。 “它们是萤石。”简乔用细长指尖轻轻拨弄这些宝石,“它们硬度很低,被金属剐蹭到很容易留下伤痕,所以并不适合做成珠宝。 “但它们极富火彩,颜色绚烂,美得夺目。把它们放置在魔盒里,即便是复活过来的潘多拉,在明知道魔盒中存在灾厄的情况下,也依然会把盒子打开。 “为了得到这些宝物,她宁愿再次成为罪人,这就是萤石的魅力。所以,很多人会把萤石当成收藏品,不为佩戴,只为欣赏。它们虽然廉价,但它们因为自己独特的美而获得了很多人的喜爱。” 简乔取出一颗粉红色的萤石,放置在交际花的手里,轻声说道:“美丽的小姐,这是送给您的礼物。去吧,去挑选您自己真正喜欢的珠宝。对我来说,您满意的笑容和愉悦的心情才是最有价值的东西。而我真正想卖给您的,也正是这两样商品。” 交际花握紧这颗粉红色的宝石,整个人都呆住了。 简乔对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像巨浪一般层层叠叠连续不断地拍打着她的心。 不知道为什么,她忽然流下两行眼泪,嘴角却扬起一抹幸福的笑容。 “不要了。我不要珠宝了。”她托起掌心的粉色宝石,又哭又笑地说道:“这就是我真正喜欢的东西。谢谢您伯爵先生,谢谢您!” 她把脸埋入掌心,额头贴着这颗宝石,哭得泣不成声。 简乔叹息着摸了摸她的脑袋。 雷哲看傻了,过了好一会儿才猛然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然后,他握住伯爵先生的手,严厉警告:“你别碰她!” 第 27 章(韭菜雷哲) 听见雷哲近乎于承诺的话,简乔愣了愣。他显然没想到对方会如此和善。 如果雷哲能够一直待在格兰德,那无疑会带给他莫大的安全感。于是他漆黑眼眸里闪烁出晶亮的光,而这道光的源头正是俊美无俦的雷哲。 车门不受阻挡后便慢慢合拢。 简乔连忙伸出手臂把车门撑开,继而俯下身,直勾勾地盯着站在车前的雷哲,说道:“我也要更正一个错误印象。大人,您一点儿也不霸道蛮横,恰恰相反,您太友善,太可爱了。能够认识您是我的幸运。” 雷哲挑高眉梢,加重语气问道:“霸道?蛮横?伯爵先生,原来你心里是这样想得吗?很好,我明天就会离开格兰德,你自求多福吧!”说完转身就走。 背对简乔的时候,他咧了咧嘴,颇为得意地笑了。 简乔扬声喊道:“您是在跟我开玩笑吧?您说出口的话从未收回过,您是托特斯最伟大的骑士!” 向来对所有人都保持一定距离的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种堪称俏皮的话。毫无疑问,雷哲在他心里的分量是不一样的。 雷哲前进的步伐停顿下来,又舔了舔尖锐的虎牙,这才回过头,没好气地说道:“最伟大的骑士也难以抵挡你的甜言蜜语。是的,我在开玩笑,你高兴了吧?” 简乔高兴了。他早已忘了展颜而笑的滋味,但此时此刻,他的一双眼眸却比天上的星辰更闪亮。 雷哲定定看着这样的他,然后指了指自己的瞳孔,说道:“真的很奇妙,你眼睛里有星星。” 简乔想也不想地接口:“这颗星星就是你。” 雷哲:“……” 雷哲撇开头,暗暗申吟了一声。 该死的!如果在托特斯举办一场恭维人的比赛,伯爵先生一定会得冠军。他的脑子几乎不用思考,只要嘴巴一张,沾着蜜糖的话语就会滚滚而来。 雷哲彻底败退了。他啧了一声,再次强调:“你安心做你的事,我会留在格兰德看着你。行了,走吧。” 说完,他摆摆手,转身朝自己的马车走去。辉煌的灯火映照出他挺拔的身姿,也拖长了他的剪影。 而这剪影正越去越远,越来越淡。 不知道为什么,简乔却舍不得这么快分别。他喜欢与雷哲待在一起,两人肩并肩地坐在沙发上,闲来无事喝几杯酒,聊几句天,这样的懒散氛围足够让他那颗常年处于焦虑不安中的心获得极大的平静。 简乔害怕夜晚,因为睡眠会把他带入一个又一个绝望的梦境。 在那些梦境里,他像一只蜉蝣,只能被动地跟随黑暗的漩涡急转,然后被长满利齿的怪鱼吞噬。除了这个结局,他从未梦见任何美好的东西。 每天早上,他都会满头大汗地苏醒过来,心脏里残存的恐惧让他久久无法回神。所以他格外珍惜此刻的安全与宁静。 他冲雷哲的背影喊道:“你行使过初夜权吗?” 这是每一个领主最喜爱的特权。当他们领地中的年轻男女准备结婚时,领主有权拿走新娘的初夜。 这个话题果然勾起了雷哲的好奇心。他立刻转身回望,语气十分严肃:“你行使过这项权力吗?” 如果简乔回答是,他会非常失望!仅仅只是想一想,他内心的怒火就已经压不住了。除了怒火之外,他更感到一股难以形容的暴躁。 “我从来没有,你呢?”简乔静静看着雷哲。 雷哲紧绷的脸庞瞬间缓和,舔着自己的虎牙,咧嘴道:“我也没有。” “那你行使过破坏权吗?”简乔继续询问。 所谓“破坏权”是指领主有权力破坏自己领地中任何一个人的田地、房屋或牧场。摧毁一个家庭对他们来说只是一句话的事。 雷哲露出鄙夷的表情,冷笑道:“当然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去做那种事?难道你做过?” 简乔摇摇头:“我也没有。”随即又问:“你行使过横躺权吗?” 所谓横躺权是指:当一个领主觉得双腿发冷时,他有权力把一个农奴开膛破肚,然后将自己的双腿放进对方的肚子,用尚带余温的鲜血和五脏六腑把自己捂热。 农奴死的时候总是横躺在领主脚下,所以叫“横躺权”。 雷哲极为不屑地唾骂道:“这项权力简直就是狗屎!如果我浑身发冷,我会用敌人的鲜血来燃烧自己,而不是残杀我的子民。别告诉我你做过,否则我们不可能成为朋友。” 信奉骑士精神的他绝不会无故残杀手无寸铁的弱小民众。 简乔用濡湿的眼眸深深凝望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他看上去那么富有力量,那么狂放不羁,像是一头耽于杀戮的猛兽。但他的内心却也有柔软而干净的角落。 被伯爵先生如此“深情”地凝望,雷哲不由摸了摸自己发麻的脸颊,嗓音沙哑地问道:“你为什么一直盯着我看?我哪里不对吗?” 这种带着亮光的眼神像针尖一般扎在他心上,叫他又疼又痒。 “您没有哪里不对。”简乔摇摇头,轻声说道:“这些权力我也从未行使过,我也觉得它们都是狗屎。所以,我现在可以和您做朋友了吗?” 五年前的简乔曾坚定地认为自己不可能在这个时代交到朋友,因为他的想法、理念,以及价值观,与这里的人格格不入。他就像一颗火星落入了一片沙漠,没有枯草作引子,他永远无法在此处点燃来自于现代社会的文明火种。 他只能尽量让自己去融入这个世界,然后在每一个夜晚来临之前默默告诉自己:简乔,你千万别忘了你只是一个普通人。你不是什么领主,你不能任意行使生杀予夺的权力。 权力让人着迷,也让人蜕变。如果他真的陷入权力带来的快感之中,并为此上瘾,那么他早晚有一天会变成一头怪物。 而这样的怪物,在格兰德、波尔萨,以及他路过的每一座城池,都是随处可见的。 但雷哲不同。在这个时代,他就是那个例外。 “我想和您做朋友。”简乔伸出手,缓慢地说道:“这辈子,我头一次生出如此迫切的渴望。我想要一个朋友,而那个朋友只能是您。” 停顿片刻后,他近乎于小心翼翼地问道:“可以吗?” 雷哲:“……” 针扎的感觉变成了重锤地猛敲。谁也不知道,他的心脏正为伯爵先生的每一句话而扑通狂跳。 林间小鹿圆溜溜的大眼睛也比不上这人水润眼眸静静凝望自己时所带来的怜爱感更为强烈。雷哲撇开头,暗暗申吟了一声,然后才又转回来,握住了伯爵先生固执地悬在半空的手。 这苍白纤细的手,触感一如他的想象。握住它就像握住了一片云朵,那么柔软、细腻、脆弱。 雷哲连忙松开力道,虚握着它摇晃两下,哑声说道:“我们现在是朋友了。” 这句话让简乔露出了心满意足的表情。 看见他亮晶晶的双眼,雷哲咧嘴笑了。 “好了,回去吧我的朋友,夜色已经很深了。”他指了指漆黑的天幕。 简乔却还是有些不舍。 他垂眸思忖片刻,又道:“知道吗,我最大的进项只有格兰德这一家店铺,而这家店铺的收益要用来支付育婴堂、学校、救济所等种种便民设施。我要养活的不仅仅是伯爵府,还有我的人民,所以我才会拒绝您之前提出的合作要求。” 雷哲差点就忘了初见时的争执,愣了一会儿才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这件事已经过去了,而且那天临走的时候,我就说过同样的话。你完全不必放在心上。”他毫不在意地摆手。 简乔俯下身,看着他的眼眸,斟酌地说道:“如果您能把格洛瑞的所有领主都收服,并把他们的城池相互打通,那么我会愿意与您合作。当我们可以毫无阻碍地把店铺开到格洛瑞的每一个角落时,即便只拿五成利,我也可以养活我的人民。” 这个大胆至极的提议让雷哲愣在当场。 简乔立刻补充道:“当然,我说的只是如果。”他看了看天色,叹息道:“那么再见了我的朋友。与您待在一起的时光总是那么短暂。还未离开,我就已经开始期待我们的下一次重逢了。” 这些话,毫无疑问是发自肺腑的。如果可以,简乔真的很想与雷哲待在一起,从月升聊到月落,然后不知不觉睡去。那样,他或许可以安然躲过梦魇的侵袭。 雷哲身上散发着一股强大的能量,而简乔需要这股能量。 雷哲倒退着远离。这一次,他不想转身,把自己的背影留给伯爵先生。 这种临别时的,千篇一律的场面话,从伯爵先生口中说出来却具备了打动人心的真挚力量。于是他瞬间做下一个决定。 “下一次的重逢在三天后,我会在公爵府举办一场宴会。我会邀请手里握有大把肥沃土地的领主们,而他们家里的粮食多到吃不完。然后,我会把你一一引荐给他们。能不能从他们的粮仓里掏出足够的粮食就要看你的本事了。” 雷哲并拢食指和中指,在眉梢比划了一下,笑着说道:“这一次是真的再见了,希望你今天晚上做个好梦。” 这句祝福对简乔来说太实在了,而这场宴会则帮他解决了最大的隐忧。 他从车窗里探出头,冲雷哲说道:“您现在不仅是我唯一的朋友,还是我最好最好的朋友!” 像幼儿园的小朋友一样,简乔连加了两个相同的形容词来表达自己激荡的心情。 回应他的是雷哲爽朗的大笑。 漆黑夜色中,一颗颗星辰在两人头顶闪耀,正如他们凝望着彼此时闪耀的双眸。 第 28 章(三日不见) “我这里从来不卖假货,所以你的提议在我看来是一种侮辱和冒犯,我拒绝与你这样的人合作。”简乔语气冰冷地说道。 “什么?”男人懵了。他显然没想到有人竟然能抵御住每天大赚数百个甚至数千个金币的诱惑。 那可是像流水一般源源不断涌来的财富呀! “我这里从来不卖假货,请你出去!”简乔指了指门口,再次重复。 他的两个男仆察觉到主人是真的生气了,便立刻走上前,用凶狠的目光瞪视男人。他们高大的身躯和健硕的体格着实带给男人不小的压力。 “好好好,我马上离开。不过我要告诉你,你一定会后悔的!当别的店家赚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金币时,你这里只会沦为蜘蛛和老鼠的巢穴!你早晚会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你这个大傻逼!” 男人骂骂咧咧地走了。 “跟上去看看。”简乔冲一名长相普通,身材矮小的店员吩咐道。 店员立刻脱掉洒满香水的,看上去过于干净整洁的外套,像鱼儿一般混入人群之中。 傍晚时分,他回到店铺递送消息:“大人,邓肯男爵答应与他合作。两人此刻正在城西的小酒馆里喝酒,看上去很高兴的样子。” “辛苦你了。”简乔把几枚银币放在柜台上,嗓音柔和地说道:“回去吧,你的家人应该已经做好晚饭,在温暖的壁炉边等着你了。” “谢谢大人!上帝会保佑您的,因为您是最仁慈的老板!”店员连忙拿走银币,千恩万谢地离开。 这些钱足够为他的弟弟妹妹添置很多衣物,然后让家里人连着吃一个月的牛肉和白面包。他们一定会高兴疯的! 看着店员幸福洋溢的背影,简乔摇摇头,发出一声叹息。 只为几个银币就感觉到无比的快乐,这样的能力他永远都无法拥有…… --- 三天后,雷哲站在一家酒馆门口东张西望。 安德烈亲王招手喊道:“上帝啊,你终于出现了!听说你已经玩腻了简乔,和那个小怪物搞在一起了?” 这几天,雷哲时时刻刻与女侏儒待在一块儿,竟是一脚都未曾踏出公爵府,这使得外面流言四起。 雷哲:“……shit!这话谁说的?老子剁了他!”他大步走进酒馆,脸上带着满满的煞气。 “别管那个小怪物了,你赶紧去加西亚下榻的旅馆,将她约出来,然后开始我们的游戏。我们所有人都试过了,却没能让她的嘴角上扬哪怕一点点弧度,所以我们全部失败。就在刚才,我们开了一个赌盘,赌你能不能成功。” 一名贵族指了指桌上成堆的金币,兴致勃勃地说道:“快去快去,我们等着看最后的结果!我赌你输!” “我也赌你输!” “加西亚绝对是托特斯最难取悦的女人。她的心比石头还坚硬,所以我也赌你输!” 不断有人笑着打趣。 “来来来,你给自己下个注。”安德烈亲王指了指桌上的赌盘。 雷哲向来听不得“输”这个字眼,于是立刻摘掉大拇指上的宝石戒指,重重拍在金币最少的那一边,冷笑道:“我赌我赢!你们等着,我晚上就回来带走这堆金光闪闪的东西。” “哇哦,雷哲,我喜欢你的气势!去吧,去把坎达斯最烈的母马驯服,然后带过来给我们看看!你行的!”一群贵族举起酒杯起哄,引得周围人纷纷侧目。 大步往外走的雷哲背对所有人,漫不经心地摆了摆手。 半小时后,他站在加西亚的香闺外,等待觐见这位“女王”。 “啊,我正准备去街上逛一逛,你愿意陪我吗?” 房门被两名女仆拉开,加西亚从里面走出来,正一边询问雷哲一边戴上纯白的丝质手套。每一个追求者找上门的时候,她都会装作正巧要上街购物的样子,如此才能顺理成章地把人拉到珠宝店大宰特宰。 她可没有时间端端正正地坐下来,陪这些人散散慢慢地聊天气,谈诗歌,论画作。她想要摄取的从来都是金钱,金钱,金钱……除此之外别无其他。如何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带走一大笔财富是她最为关注的一件事。 “我当然愿意,你要去哪儿?”雷哲自然不会拒绝一位女士的邀请。 “去邓肯珠宝店吧,我想购置一条项链。”加西亚坦坦荡荡地说道。 “那家店经常卖假货,我建议你不要去。”雷哲立刻提出反对意见。 即便邓肯是他的拥趸,他也不齿于对方的做派。 从邓肯那里拿走很多假货的加西亚:“……” 雷哲马上又道:“如果你愿意相信我,我会带你去格洛瑞最好的珠宝店。那里的每一条项链都是独一无二的,没有人能复制他们那种极精巧,极高雅,极奢华的设计。格洛瑞最有品味的女人都是那家店的老主顾,我猜你一定会喜欢的。” “是嘛?那我就跟您去看看吧。”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加西亚只能答应下来,否则她就不是一个有品味的女人。 数十分钟后,两人踏进了简乔的珠宝店,把悬挂在门梁上的风铃撞得叮叮当当一阵乱响。 简乔抬起头,眼眸随之一亮。 雷哲咧开嘴,自然而然地露出开心的笑容。 简乔从柜台后面绕出来,伸展双臂做出拥抱的姿态,嘴里还发出满足的叹息:“雷哲啊雷哲,我最亲爱的雷哲,我终于见到你了。” 雷哲将他抱入怀里,用力箍紧他削薄的肩膀,又轻轻拍了拍他单薄的脊背,朗声而笑:“简乔啊简乔,我最亲爱的简乔,我太想念你了!” 两人才短短三日未见,却都觉得像是过去了很久一般。 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焦点的加西亚,竟在此刻沦为陪衬。这两个该死的男人简直视她如无物!他们眼里只有彼此! 加西亚觉得很不高兴。一则,她受到了怠慢;二则,在这家店里购物,她拿不到一个铜板的分成,所以她打算让雷哲买下这家店最昂贵的几件珠宝,然后送给自己当做礼物。 这样才能弥补她受到的伤害。 于是她迈开腿,径直朝摆放钻石的柜台走去。 雷哲指了指加西亚,满脸都是不耐烦:“你也知道我参与了安德烈那个无聊的游戏,所以我带她出来逛逛。” “我当然记得那个无聊的游戏。”简乔冷冰冰地回了一句。 雷哲立刻察觉到了他的不高兴,于是附在他耳边认真解释:“你在生气?亲爱的简,求你别这样。你要知道,安德烈他们在我和加西亚身上下了赌注。几乎所有人都赌我输,而我这辈子从未输过。所以——” 他竖起自己空荡荡的大拇指,坦白道:“我把我的宝石戒指押上去了,我赌我赢。我真的一点儿都不喜欢她,我带她来这里一是为了赌局,二是为了见你。我真的太想你了!只要她一笑,我向你保证,我立马就把她扔到一边去。我真的一点儿也不喜欢她。” 简乔冰冷的脸庞终于有了融化的迹象。 他拿掉雷哲放置在自己头顶的大手,低声告诫:“不要再玩这个游戏了,更不要让自己陷进去,那不是一个好姑娘。看见你和她在一起,我真的很不开心。” 从未与任何人走得过于接近的简乔不知道该如何去维系一份友谊,所以他只能尽量把自己的心情用直白的话语描述出来。 他不希望自己的朋友受到欺骗和玩弄。 雷哲却差点被这句话逗笑。他连忙撇开头,藏起自己忽然上扬的嘴角,等心中的快乐消退一些才转回头,讨好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等会儿我就把她送回去,以后再也不找她玩了,那枚戒指我也不要了,输就输,只要你高兴就好。这下你满意了吧?” 家里的小豹子也从来不允许他抱别的动物,所以他完全可以理解伯爵先生这种独占欲。 简乔暗松了一口气,正欲回答,却听见加西亚嗓音婉转地唤道:“雷,你来帮我看看这条项链。你觉得它怎么样?” 简乔回头一看,心里便暗叹了一声。 加西亚的贪婪比之海伦·格兰德丝毫也不逊色。她手里捧着的那条项链是这家店铺最昂贵的商品。它的链身由数千颗晶莹剔透的小碎钻组合成藤蔓的形状,链坠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椭圆粉钻,粉钻周围又嵌以数十颗十克拉以上的梨形白钻,拼凑成一朵雏菊。 融合了这么多极品钻石,它的价值完全不低于那颗天使之泪,而且款式更加精巧。 它折射出的光芒把加西亚的手掌都照亮了,也让这家店铺熠熠生辉。 店里的女顾客们全都朝加西亚看去,然后流露出嫉妒的神色。 这个女人凭什么触碰这条价值连城的项链?她只是一个低贱的□□!她不配! 雷哲的回答却让这些人心碎:“你喜欢它吗?喜欢就买下吧,我签单。”这家店铺是简乔的,他花出去的钱最后都会落入简乔的口袋,所以他没什么舍不得的。 听见这句话,加西亚冷若冰霜的脸庞终于显露出一些柔和的线条。她矜持地说道:“那么我就谢谢您的慷慨了。” 即便如此,她也没有绽放出欣喜的笑容,而别的女人若是遇见同样的状况,恐怕早就跳进雷哲怀里疯狂亲吻对方了。她的冷酷和高傲,正是她备受追捧的原因。 男人都是贱的,即便他们从不承认。 加西亚捧着这条项链左看右看,末了满意点头。好吧,她原谅雷哲的冷落了,因为这条项链足够买下一座古堡。只可惜店家这边没有回扣,否则她还能大赚一笔。 想到这里,加西亚幽幽叹了一口气,然后冷冷瞥了简乔一眼。 她完全不被金钱所打动的淡漠姿态,让店里的男客们露出欣赏的目光。 简乔走到柜台边,语气温和地说道:“抱歉,这条项链是非卖品。” 事实上,三天之前,他还曾打算用这条项链去交换那个女侏儒的性命,所以它的确是非卖品。 “什么?”加西亚愣住了。她暗暗狂喜的心被这句话砸成了碎片。 “它是非卖品。很遗憾,您不能拥有它。”简乔接过项链,封入盒中。他是不会让自己的朋友蒙受损失的。 “为什么不卖?我太喜欢太喜欢它了!我必须拥有它,否则我会一连好几天睡不着觉,你明白吗?”加西亚迅速逼出一些泪意,然后用溢满渴望的濡湿眼眸看向雷哲。 她知道,男人最受不了这种可怜兮兮的表情。 当一个高傲的,看似难以接近且一直冷若冰霜的美丽女人偶尔流露出柔弱的一面时,男人们总会愿意为这个女人赴汤蹈火。 这是加西亚的又一个杀手锏。她相信,在自己的祈求下,雷哲会非常愿意利用自己的权势和地位,帮她弄来这条项链。 非卖品在绝对的强权面前只能沦落为赠品。 只可惜雷哲见过比这更可怜可爱的眼眸,而那双眼眸的主人此刻就站在他身边。所以他无动于衷地说道:“简乔说它是非卖品,你听不懂吗?难道你想要他就非得卖给你?你以为你是谁?你睡不着关他什么事?” 加西亚:“……”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男人是来追求自己的吧?然而此时此刻,他在做什么? 第 29 章(你的气味) 加西亚快被雷哲气疯了。然而,名声在外的她却不能明晃晃地表露出自己的情绪,因为她是孤高的,冷傲的,淡泊的,优雅的。 她对金钱一点儿也不在乎,也对周围疯狂追求自己的男人视若无睹。她面临任何境况都能从容不迫,落落大方的应对。 于是,她冲简乔略微颔首,低声说道:“不能拥有它真是我的遗憾。刚才是我冒昧了。” “不,是我们没有向您解释清楚。”简乔不冷不热地回了一句,然后把放置在黑色天鹅绒盒子里的项链重新锁回柜台。 加西亚的目光还粘在那条似雏菊一般清新可爱,却又像晨曦一般光华绽放的项链上。它躺在盒子里,黑色绒布越发反衬出它绚烂的光影。那是几乎能把所有人的灵魂都夺走的美丽。 有那么一瞬间,加西亚真想砸破柜台的玻璃,把项链取出来,然后推开门夺路而逃。 但她终究还是按捺住了这股冲动。她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艰难地移开视线。 没关系,这条项链不能买,还有别的宝贝在等着我。这家店铺的每一件珠宝都是精品,要想找到值钱的东西不要太容易。来来来,让我看看第二值钱的宝贝在哪里。 加西亚一边在心里念叨,一边游走于各个柜台之间,眼眸漫不经心地扫过所有珠宝。 她扭着纤细的腰,一步一步走得很慢,葱白食指轻触玻璃柜台,一路滑过去。 她看上去那么优雅淡然,就仿佛只是在自家的花园里玩耍,然后顺手摘一朵玫瑰,脸上带着完全不被眼前这些浮华光影所迷惑的慵懒。 她果然如传说的一般,是一个很特别的女人。 店铺里的男顾客们全都在暗暗关注着加西亚,眼中莫不流露出欣赏的光芒。 唯独简乔眉心微蹙,神情忧虑。 这个女人演技十分精湛,又很懂得塑造自己美好的形象,一般人碰上她,少有不被骗的。 简乔了解她的真面目,但是,作为一名绅士,他不会在公众场合说一句不利于对方的话。所有被欺骗的男人们,哪一个不是心甘情愿的?哪一个不乐在其中? 他如果真的戳破了加西亚的算计,这些人不会幡然醒悟,只会源源不断地来找他的麻烦。 本就极度害怕麻烦的简乔最终还是决定缄口不言。他只要保护好雷哲一个人就够了。 于是,当加西亚的指尖点向一枚钻石胸针,柔声唤道:“雷,你来帮我——” 简乔也同时开口打断了她的话:“雷,我有东西要给你,你跟我来。” 他的嗓音不如加西亚清亮婉转,也不如加西亚高亢尖细,听在雷哲耳中却像塔楼的钟声,令他的心脏为之一颤。 这绝对是伯爵先生第一次用昵称呼唤他。 “好的简。”雷哲立刻跟上了简乔的步伐,嘴角往两边咧开,笑得阳光灿烂。 简乔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称呼的变化,于是回头看了雷哲一眼,瞳孔里放射出微微的亮光。 雷哲感受到了他的愉悦,于是自然而然地快走两步,将他的肩膀搂住,在他耳边又唤了一声:“我最最亲爱的简,你要给我什么?” “我最最亲爱的雷,你看了就知道了。”简乔玩笑似的回了一句。 两人完全不知道此刻的他们看上去有多幼稚。只有幼儿园的小朋友才会像他们这样,你一声我一声地唤着对方的乳名,然后莫名其妙的开心。 再次被忽略的加西亚:“……” 她的指尖还触在柜台上,而台面下的那枚鸽子蛋大的蓝钻胸针正散发出勾魂摄魄的光芒。 “美丽的女士,需要我帮您把胸针取出来吗?”店员礼貌询问。 加西亚僵硬地摇头:“不了,等一会儿我再过来。” 她是绝对不会主动开口向任何男人讨要任何一件珠宝的,因为她是冷傲孤高的加西亚,淡泊名利的加西亚,不畏权贵的加西亚。同时她还是不庸俗,不贪婪,不放荡,不卑贱的加西亚。 她只需说“你来帮我看看这个怎么样”,就会有大把大把的男人把她看中的宝物买来,苦苦哀求她一定要收下。 到了这个时候,她便落落大方地回一句:“谢谢。” 她不拒绝,却也不喜悦,更不会为此而放低姿态。价值连城的宝物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一块石头罢了。 然后,当她终于绽放笑容时,为她倾尽所有的男人们就会深刻地理解到“受宠若惊”这个词的含义。 可是,这种无往而不利的手段,今天却失灵了。雷哲没有时时刻刻跟在她身边,紧张不安地关注着她的神态,然后为她的需求服务。 这个该死的男人像一只饿了三天的小狗,围着那个花都伯爵转前转后,汪汪直叫!他根本就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加西亚差点维持不住自己优雅淡漠的人设。 连着做了好几个深呼吸,她才款款走向站在角落里的两个人,后槽牙磨了又磨,很想咬人。 简乔从柜台的暗格里取出一个精致的小盒子,低声说道:“还记得上次在安德烈亲王的宴会上,你借给我一条手帕擦汗吗?我把它洗干净了。” 他打开盒子,取出一条洁白的丝质手帕,帕子上喷了古龙水,正散发出冰雪积压在松柏树上所形成的冷冽香气。而捧着这条帕子的手,也似冰雪一般纯白,隐藏在肌理下的淡青色血管,正如松柏蔓延的枝杈。 眼前的场景,是一幅带着气味的图画。而雷哲已经被这幅美丽的画作摄住了心神。 他愣了好一会儿才接过手帕,置于鼻端嗅闻,然后嗓音沙哑地喟叹:“真香。” “这是我专门为你设计的香水,它叫《暖》。”简乔从盒子里取出一瓶琥珀色的香水。 “可是它闻上去很冷。”雷哲的嗓音变得更沙哑,更干燥了。与此同时,他的心脏也在怦怦直跳。 专门为自己设计的香水?所以,在融合这些气味时,简的心里一直在想着他,是这样吗? “它怎么会冷呢。你再好好闻一闻。”简乔把香水喷在自己指尖,然后轻轻涂抹于雷哲散发着灼热温度的手腕,继而又握着对方的手腕,放置在自己面前,用鼻端一寸一寸嗅闻。 他的轻嗅声像小动物的抽噎,听上去可爱至极。 手腕处的皮肤本就十分敏感,而他的鼻尖会有一下没一下地微触这脆弱之地,激发出令雷哲浑身酥麻甚至软倒的电流。 若不是经历了战场上的生死历练,心志铸就的无坚不摧,雷哲恐怕早就变成一个面红耳赤的傻瓜了。 他感觉简乔握住的不是自己的手腕,而是自己的命脉。对方轻轻一嗅,便把他的灵魂也摄走了。 雷哲像根木桩子一般杵在原地,简乔不放手,他就一动也不敢动。 “你闻闻,它是暖的。”简乔把他的手腕还了回去。 雷哲这才举起又软又麻的手臂,置于鼻端嗅闻。然后,他湛蓝的眼眸里便散发出晶亮的光芒。 “是暖的。”他兴奋地低喊。 松柏与冰雪的冷冽慢慢消散过后,一股沉香木在火炉里熊熊燃烧的气味便散发出来。这股余韵是持久的,绵长的,热烈的。 简乔双手撑在柜台上,身体前倾,深深望着雷哲,嗓音柔和而又缓慢:“这就是你带给我的感觉,初识很冷很硬,像冰与雪,松与柏。然而越是了解便越是明白,真实的你是一团火,一束光。你照耀着我,并带给我温暖。你是陪伴我安然度过严寒冬日的壁炉。所以,这就是你的气味。” 他一边描述自己真实的内心感受,一边喷了一点香水在雪白的手腕,置于鼻端深深嗅闻,由衷感叹:“我喜欢你的气味。” 雷哲:“……” shit!又来了又来了!伯爵先生的甜蜜进攻又开始了! 雷哲在心里哀嚎,却完全无法树立起防御机制。当简乔苍白的唇瓣一开一合地吐露心语时,他就已经缴械投降了。他早晚会溺死在这些甜言蜜语里。 “谢谢你的礼物。我很喜欢。”雷哲接过这瓶香水,用自己滚烫的掌心将它捂热。 “不过,你能不能用你自己的气味做一瓶香水送给我?我想那会更好闻。”他立刻补充了一句。 “我不知道我自己是什么气味。”简乔举起另一只手腕闻了闻。 “你是蜜糖的气味。金盏花、银莲花、玫瑰花,各种美丽的花流淌出的蜜水。而且这蜜水里还混合着丝滑的牛奶,带着浓郁脂香的可可,以及熬制了很久的焦糖。你闻上去很甜,你是一切甜蜜的东西。”雷哲舔了舔自己尖锐的虎牙,仿佛刚刚才吃完一颗蜜糖,正在回味。 简乔一脸茫然。 加西亚就在这时走过来,摊开掌心说道:“这瓶香水能给我闻一闻吗?”她必须插入两人之间的对话,然后引导他们继续选购珠宝。 雷哲皱着眉头看向她,语气十分不悦:“你没听见吗?这是我的专属香水。它有多宝贵你不知道吗?你有什么资格使用它?” 从未被男人拒绝的加西亚:“……” “噗嗤!”周围的女客发出嘲讽的低笑。 加西亚察觉到自己的耳朵在发烫,这是难堪和愤怒导致的。 这两个该死的臭男人!他们两个干脆在一起好了,还找什么交际花? 第 30 至章(人间至美) 雷哲发现自己是一个大傻瓜。 他就不应该把加西亚这个碍事的女人带过来!那样的话,他就可以不被打扰的,长时间的,坦诚而又愉快地与伯爵先生聊会儿天。 聊什么都好,哪怕只是你一声我一声地呼唤彼此姓名,也是一件十分有乐趣的事。 与伯爵先生待在一起的感觉就像躺在一张柔软舒适的大床上,无数羽毛纷纷扬扬地落下,触在眉心、嘴唇、眼睑,以及一切最脆弱也最敏感的部位。那种被温柔抚慰的感觉会令人深深沉醉。 而此时此刻,这张床上正躺着第三个人。她搅乱了宁静的空气,吹走了所有羽毛,还让周围的环境变得格外嘈杂,你说扫兴不扫兴? 雷哲扫兴极了。 他只得结束了这个话题,把手帕和香水放进盒子里。 “等等,让我再喷一点。”简乔伸出手。 雷哲立刻把香水瓶递过去。 刚才索要香水却被嘲讽了一顿的加西亚:“……”臭男人臭男人臭男人!世上所有男人都他妈是臭鸡蛋! 简乔在自己的手腕和脖颈等处喷洒了一些香水,轻轻叹息道:“我喜欢你的气味。当它环绕着我的时候,我的心会格外宁静。而这就是我研制它的理由,我需要你的气味。” 雷哲是心灵力量异常强大的人,而这个特质深深吸引着简乔。 雷哲:“……” shit!他早晚有一天会溺死在伯爵先生制造的甜蜜漩涡中! “我就在你身边,你还喷什么香水。”雷哲拍了拍简乔的肩膀,认真说道:“只要你有需要,我都会陪着你的。” “谢谢,你真好。”简乔仰头看他,眼眸里盛满星光。 雷哲垂头与他对视,脸上的笑容慢慢变得深沉而又温柔。 加西亚:我他妈受不了了!就算人设崩塌我也要搅局了,否则这两个狗男人就该撇下我快活去了! “雷,你不陪我吗?我现在更需要你。”这是加西亚首次在追求者面前说这种示弱的话。她指了指不远处的柜台,央求道:“走吧,帮我看看哪些东西比较适合我。这里的珠宝太精美了,我真的拿不定主意。” 雷哲腮侧的肌肉紧绷了一瞬又松开,这是暗暗咬牙切齿才会显露出的面部表情。 “走吧。”他极为忍耐地说道。 于是加西亚不着痕迹地勾了勾唇角,与他并肩走向放置钻石珠宝的柜台。 简乔背负双手,亦步亦趋地跟在两人身后。 “美丽的女士,您还需要看一看刚才那枚胸针吗?”店员躬身询问。 “拿出来给我看看吧。”加西亚扬了扬下颌,语气淡淡地说道。 于是店员立刻拿出胸针,并滔滔不绝地讲述它的独特之处。 雷哲百无聊赖地站在一旁,只等两个人谈妥这笔买卖,自己便拿出鹅毛笔,把账单给签了。 简乔却在此时轻轻拉了拉他的衣袖,嗓音低柔地说道:“过来看看这两枚袖扣。它们很适合你。” “嗯?”雷哲低沉地应了一声,全部注意力马上便被伯爵先生夺走了。 他侧头看向对方,眼眸里溢满温柔。然而一秒钟之前,当他看着加西亚时,眼神却是冷漠的、不耐的,甚至厌烦的。 简乔绕到柜台后,取出两枚由蓝宝石以及一圈小碎钻组合而成的袖扣,徐徐说道:“这是今天刚到的新款。当工匠把它们送过来的时候,你猜我想到了什么?” 他用白皙掌心托起袖扣,递送到雷哲眼前。 雷哲垂眸注视,笑着问道:“你想起了什么?” 简乔捏住一颗袖扣,对准窗外的光线仔细观察,然后缓慢叹息:“我想起了你湛蓝的眼睛。纵使晴空万里,不如你眼眸纯净。它的深邃,正如你的眼睛,那是一片凝固的海洋。” 简乔把蓝宝石袖扣递给雷哲,嗓音里充满愉悦:“我喜欢所有与你相关的物品。” 这是他的真实感受。一切能够让他联想到雷哲的东西,都是极可爱的。 雷哲:“……算我求你,在除我之外的人面前,你千万别这么说话。” 他垂头扶额,似乎很是苦恼,抬起头时却又克制不住地露出笑容。 他很快乐。 而他的快乐可以不经任何消耗,也完全没有障碍地传递给简乔。 于是简乔的眼眸也亮了。 “你喜欢。”他笃定道:“我就知道你会喜欢。我帮你戴上试试看。” 他拉过雷哲的手腕,卸掉原本的袖扣,把这两枚蓝宝石袖扣戴上。他那么认真专注,动作也十分轻柔舒缓,戴好之后还会帮雷哲把袖口的每一处褶皱都抚一抚,扯一扯。 羽毛落在眉心、嘴唇、眼睑的感觉又来了。雷哲差点就因此而睡着。 极致的舒适感是会令人犯困的,那是灵魂找到栖息之地的自然反应。 雷哲不得不甩了甩头,让自己保持清醒。 “你不喜欢?”简乔却误会了他的举动。 “不,我很喜欢。这对袖扣我要了。我现在就戴上。”雷哲连忙露出讨好的笑容。 简乔握住他的手腕,反复打量袖扣,感叹道:“它们果然很适合你。不过它们终究比不上你湛蓝的双眸,那才是世上最美的宝石。” 雷哲扶额申吟:“……简,你够了!再听你说两句,我都要蛀牙了。” 今天,伯爵先生的甜度依然超标。 简乔疑惑不解地问道:“听我说话你的牙齿为什么会坏掉?这似乎是完全不相关的两件事。” 雷哲狠狠揉了揉他过分可爱的小脑袋,咧嘴道:“这个你无需明白。” 与此同时,加西亚戴上胸针,对着镜子照了又照,却没获得两位男士的关注,也未曾等来一句赞美。这让她怎么玩下去?出钱的人没有半点表示,她总不能自己把胸针买下吧? 她款款走向雷哲,试图在对方面前转两圈,引导他发表几句评论。 只要他说一声“好,买下”,加西亚今天的目的就达成了。 然而不等她靠近,简乔已把雷哲拉到最偏远的一个柜台。所有冷门的,廉价的,不被顾客喜爱的珠宝都放置在这里。 “你需不需要一条念珠?”简乔用指尖点了点玻璃柜台。他必须为自己反常的举动找一个理由。 “念珠?”雷哲挑高眉梢。 这玩意儿是教堂里的神父和虔诚的信徒才会佩戴的东西。像雷哲这种上过战场,蹚过血水,心志早已坚硬如铁,且对仁慈的上帝没有半点敬畏之心的人是不需要的。 十字架在他看来只是一种装饰品。 如果这话是别人问的,他一定会嗤笑道:“你他妈脑子是不是坏掉了?” 然而此时此刻,正在询问他的人是简乔,于是他笑着点头:“要啊,你拿出来让我看看。” 简乔迅速在数十条十字架项链中找到了最特别,也最适合雷哲的那一条。哪怕只是随便找一个借口支开雷哲,他也不会把不好的东西推荐给对方。 这是一条由数十颗纯黑色的,不明材质的圆形珠子构成的项链,下面坠着的十字架也是相同的材质。十字架上没有耶稣的浮雕,也没有缠绕的荆棘或别的什么。它就简简单单,干干净净,圆的珠子,笔直交叉的十字,任何冗余的细节都被摒弃。 外面的光线一照,它便散发出油浸一般润泽的光芒,这使得它在一堆由金、银、珊瑚、玛瑙、金红石等各种颜色、各种材质做成的念珠里显得异常深沉,也异常冷硬。 仅仅只看外表,它的确与雷哲存在某种共性。 简乔踮起脚尖,把项链套入雷哲脖颈,然后一边调整十字架在胸前摆放的位置,一边徐徐说道:“你喜欢穿纯白的衬衫,那么这条纯黑的项链就特别适合你。白与黑永远是最经典的搭配。” 雷哲垂眸看着他轻轻抚弄十字架的手,只感觉自己的心脏也被抚弄了。 无数羽毛在他的心里纷纷扬扬下落,带来难以言喻的温暖和舒适。 雷哲嗓音沙哑地说道:“我喜欢。” 简乔抬眸看他,瞳孔里放射出微微的亮光:“它还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你想知道吗?” “它哪里特别?”雷哲顺势追问。 然而实际上,他对这条项链完全不感兴趣。他只是喜欢与简乔静静待在一起,懒洋洋地说话,偶尔轻轻碰触一下彼此,这便很快乐。 “它是由煤玉做成的,煤炭的煤,玉石的玉。”简乔用两只手掌捂住十字架,这个动作使得他不得不贴在雷哲怀里。 雷哲展开双臂将他抱住,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好吧,他开始喜欢这条项链了。 一无所觉的简乔继续说道:“当你用体温把它捂热之后,它会散发出煤炭燃烧的气味。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地方。当我们握住这条念珠,陷入深刻的自省和忏悔,而且完全无法自拔时,这一丝丝煤炭燃烧的气味能让我们的心神重新回到人间。” 简乔把微热的十字架递上去,让雷哲嗅闻,嗓音轻柔:“我把这种气味称为烟火气。每一个试图超脱的人都需要这种烟火气。天堂或许很美,但人间却更好。” 然而,说这话的时候,谁也不知道简乔需要花费多大力气才能活下去。 人间很好,但与他无关。 不,现在已经有了一丝丝关联。 他专注地看着雷哲,由衷说道:“知道吗?你就是我的烟火气。你让我体会到活着的快乐。” 雷哲猛然收紧了拥抱伯爵先生的手臂。 好吧,他现在爱极了这条项链!因为这一丝烟火气,它就是最珍贵的。 第 31救 章(自救) 看见拥抱在一起的两人,加西亚毫不意外地挑了挑细长的眉梢。 有关于雷哲和简乔之间的绯闻,她曾不止一次地从安德烈亲王那群人口中听说过。同时她也知道,雷哲仅仅只是在玩弄简乔而已。 他们这群大贵族从出生之日起就与别人不同,因为上帝在创造他们的时候忘了赠予他们一样器官,那就是真心。 一群没有心的人,怎么会懂得“爱”这个字的含义呢? 这也是加西亚从来不找宾主的原因。她不愿意被某个人豢养成无法独立生存的金丝雀,最后却又被撵出舒适安全的鸟笼,饿死在荒郊野外。 这位伯爵先生却似乎没有这个觉悟。他明显当真了。他看着雷哲的眼眸溢满了崇拜、热切和依赖。那是一个人深深为另一个人沦陷之后才会产生的情绪。这种情绪是灾难的洪水,也是地狱的火焰,早晚有一天,他会被它们淹没或者烧毁! 可怜的伯爵先生!爱上谁也不要爱上一个大贵族,这是加西亚的警训! 不过加西亚绝不会把这条警训告诉第二个人。 想到这里,加西亚讽刺而又怜悯地摇摇头。 她走过去,不顾雷哲怀里还抱着简乔,当即便把自己纤细的胳膊缠绕在雷哲臂弯里,用力把人往钻石柜台那边拖拽:“亲爱的,你还要冷落我多久?我一直在等你,你没看见吗?” 被强行拉开的雷哲脸色立刻变黑了。他拧眉看向这个不识趣的女人,真恨不得臭骂对方一顿。当然,前提是伯爵先生不要在场。 “没有我,你就什么都干不了吗?”他强压着心里的火气。 加西亚娇声回应:“是的,你说对了。没有你,我什么都干不了。我需要你就像冬日需要暖炉,夏日需要凉风一般迫切。” 这是她头一次对自己的追求者撒娇。 为了钻石,她真是下了血本。 无论雷哲怎样怒火中烧,她都可以当做没看见。她只要对方掏出鹅毛笔,把今天这单生意签定就可以了。她只爱钱,男人算什么东西?他们的喜怒哀乐又与她何干? 面对这种厚脸皮的人,雷哲也没有办法。他飞快看了伯爵先生一眼,忍耐道:“走吧,我帮你看一看。” 再拖延下去,这个女人会说更多肉麻的话,而他一点儿也不想让简乔听见,那会污染对方的耳朵。 这样想的时候,雷哲丝毫没意识到,简乔的话比加西亚肉麻千倍万倍,但雷哲却完全不会觉得反感或腻味。正相反,他沉溺其中无可自拔。 简乔跟在两人身后,眼眸里的温柔慢慢退去,于不知不觉中染上一丝阴鸷的色彩。说一句冒犯的话,他开始讨厌这位女士了。 “这枚胸针怎么样?”加西亚指了指自己佩戴在身上的硕大蓝钻,又指了指摆放在架子上的一个帽针。 那帽针是由一颗椭圆形钻石做成的,个头比鸽子蛋大的胸针还要更大一些,质地晶莹剔透,周边还镶嵌着几根半臂长的染成粉红色的鸵鸟羽毛。它的设计略显浮夸,它的价格则更为浮夸。 毫无疑问,被加西亚挑选出来的这两件珠宝,价格分别排在这家店铺的第二、第三位,仅次于之前被她选中的那条雏菊项链。 由此可见她的眼光有多精准。 简乔看了看胸针,又看了看帽针,最后再看看自己的好友,眸色越发阴鸷。 这是诈骗!而且还是团伙作案!这个女人用尽所有办法引导身边的人为她花钱,然后轻飘飘地离开,只留下满地碎裂的心。把钱财和真情交付给她的那些人注定会一无所有! 而好友已经成了她的诈骗对象! 简乔有些生气了,即便雷哲对此还完全没有感觉。 看见雷哲点点头,正准备说出“签单”二字,简乔握住他的手腕低语:“我还有一件东西想让你看看。” 他只是轻轻一拉,雷哲就忘了之前的一切,乖乖跟他走了。 被再次撂下的加西亚:“……” well!她终于看出来了,这位花都伯爵是故意的!他在嫉妒!所以他总是会在关键时刻插入进来! 这个可怜又可鄙的男人!他这样根本得不到雷哲的爱!他早晚有一天会被雷哲狠狠抛弃! 加西亚不停在心里咒骂。 走在前面的简乔忽然打了两个喷嚏。 雷哲连忙脱下自己的外套披在他身上,抱怨道:“我早就对你说过要多穿几件衣服!你怎么不听我的话?” “对不起。”简乔捂住鼻头含含糊糊地道歉,然后拢了拢身上还带着一点体温的外套。 现在,他感觉舒服多了。 “这个戒指你喜欢吗?除了你,我觉得没有人能驾驭这种风格。”简乔从保险箱里取出一枚由黄金铸就的,狮头造型的戒指。 狮头抖动着浓密鬃毛,张开遍布利齿的大口,发出无声的咆哮。而它的利齿之间咬合着一块血色钻石。 工匠为了创造它,定然耗费了自己全部的心神,因为它的每一根鬃毛都是细致而灵动的,栩栩如生的脸庞上满带煞气,令人望而生畏。 那颗被狮头咬在口中的钻石,恰似敌人的鲜血,亦或一团地狱之火。 钻石有无色、蓝色、黄色、粉色等颜色。但红色,而且还是如此深邃的红色,在自然界中是极其罕见的。它的价值远超之前的雏菊项链、胸针和帽针。 它才是真正的非卖品。而这个非卖品是简乔准备在临别时送给雷哲的礼物。 但现在,迫于特殊情况,他不得不提前把这份礼物拿出来。 狮子是格兰德的象征,狮口衔着血钻,预示着格兰德的雄狮将咬死一切与之敌对的人。这枚戒指无论是造价、款式,还是寓意,都只有雷哲才配拥有。 只一眼,雷哲就爱上了它。 “亲爱的简,你太了解我了。你拿出的每一件珠宝都是我的至爱。”雷哲伸出手,准备去拿戒指。 简乔却率先握住他的手,轻轻捏着他的大拇指,把戒指缓缓往上套。 雷哲的手很大,而这枚硕大的狮头戒指唯有这样的手佩戴才不会显得比例失衡。 “很好看,”简乔托住雷哲的手翻来覆去地欣赏,叹息道:“它真是威风凛凛。” “主要是我本人比较威风凛凛,而它吸取了我的力量才会产生这样的感觉。”雷哲毫不谦虚地说道。 简乔眼眸微亮,轻轻点头:“是的,你最威风。” 雷哲咧开嘴,开心地笑了。 “喜欢它你就签单吧。”简乔立刻拿出账单和鹅毛笔。 雷哲行云流水地写下自己姓名,完全不去看金额那一栏。 完事之后,两人回到加西亚身边,而加西亚一只手托着胸针,一只手捏着帽针,娇声询问:“亲爱的,它们哪个更好?我都喜欢,可我无法做出取舍。它们太美了!失去它们之中的任何一个我都会为此而哭泣。” 说完这些话,她眼眸里自然而然地浮出一层泪光,脸上也带着泫然欲泣的表情。 没有哪个男人可以在如此柔弱美丽的女人面前而保持自己的铁石心肠。 但雷哲可以。 他完全不会对加西亚产生疼惜的感觉,只有厌烦和腻味。早知道他就不参加那个傻逼的游戏了,和女人厮混真没意思。 但他从小接受的良好教育让他习惯性地说道:“那就两个都买下吧,我签单。” 早已料到会如此的简乔不慌不忙地拿出账单,拒绝道:“抱歉,你已经不能签单了,你今天的购物额已达到五千金币,而我们店铺里有规定,每个顾客每个月的签单额最多只能是五千金币。再多,我们不会让他赊账,因为我们担心收不回这笔钱。 “当然,你是我的好朋友,我完全信任你的人品和财力,但规定就是规定,如果连我都不遵守它,那它只会形同虚设。而如果某一天,我们店里真的发生了拿不回赊账款项的事,那样的损失将会是灾难性的。” 他略微倾身,询问道:“雷,你应该能理解我吧?”末了又向加西亚鞠躬:“这位美丽的女士,你也应该能理解我吧?” 加西亚:“……” 她的嘴唇在微微颤抖,这是强压怒火却又没能完全压住所产生的面部表情。这个该死的花都伯爵,他一定是故意的! 然而转眼之间,她却看见了悬挂在店里的告示牌,那上面真的写着每个顾客每月只能签单五千金币的规定。 这意味着简乔没有说谎。 一时间,加西亚陷入了沉默。她快速思考着该如何把两件珠宝弄到手。 只要雷哲坚持,他的权势应该能逼迫简乔点头。但问题是怎么让他坚持呢?自己和花都伯爵,哪个对他更重要? 然而,不等加西亚想清楚,雷哲已经摆手说道:“我当然能理解你。那就算了,等下个月再来买。”至于下个月他还记不记得这个女人,谁又知道呢? 毫无疑问,对他来说,简乔最重要。 加西亚:“……”下个月?下个月煮熟的鸭子都能飞了! 她想怒吼!她想谩骂!她还想爬过柜台,用力揪住简乔的衣领,照着他苍白却又奸猾的脸庞狠狠来上两拳。 可她是优雅、高贵、淡泊的加西亚。遇见这种情况,她只会不以为意地点点头,然后毫无留恋地离开。 店内还有几名男性顾客。他们倒是很想买下这两件珠宝逗美人开心,可他们没有那个财力。 于是加西亚假装淡然地说道:“好吧,这可真是我的遗憾。” 简乔看了看摆放在柜台上的两件珠宝,忽然问道:“你是不是从来没为自己买过东西?你身上所有物品,从头到脚,都是别人送的吧?” 这话还真说对了。 以“自己想要购买项链”为理由把雷哲骗出来的加西亚尴尬极了。 这种时候,她应该自己把珠宝买下才符合她打造的独立自强、淡泊名利、不攀附权贵的人设。但她并没有。她舍不得出钱。自从进了妓院,她所有的开销都由客人或老鸨付账。 只要是聪明人,听见这两句对话,又看了她刚才的表现,不难堪破她的真面目。 雷哲嗤笑一声,脸上显现出浓浓的嘲讽之色。他当然知道加西亚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他钱多,所以不在乎。 几名男顾客撇开头,看向别处。这个女人与那些贪婪成性的交际花似乎没有什么不同。 加西亚绞尽脑汁地想着反驳的话,额头快速冒出一层细汗。 这是她头一次被一个男人逼迫到如此地步。所以说她最讨厌同性恋!他们一点儿也不怜香惜玉! 简乔却在此时收回了咄咄逼人的架势,合拢账本,意味深长地说道:“如果你自己不能照顾自己,自己不能取悦自己,那么无论别人怎么照顾你,取悦你,你也体会不到真正的满足和快乐。你的心会变成一个黑洞。” 他说的是加西亚,也说的是自己。除了坚强地活下去,他救不了自己溺毙的心。 为什么说童年的阴影需要一生去治愈?因为从受到伤害那天起,那个弱小的孩子就被遗留在黑暗里,再也没能长大。 一个孩子又怎么能抵御得住来自于外界的雨雪风霜的侵袭?从此以后,他们会变得无比脆弱。 他希望加西亚能自救,而他也在努力寻求自救,即使他耗费了两辈子也没能找到正确的途径。 简乔叹息道:“试着给自己买一件渴望已久的物品吧。好好体会一下那是怎样的感觉。”他抬眸看向雷哲,柔声问道:“我亲爱的大主顾,需要我亲自送你上马车吗?” 加西亚还处于愣怔的状态。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在为简乔的提议而颤动。 雷哲高兴地展开双臂,“来吧,来送送我,给我一个临别的拥抱,最好是跟着我一块儿回去。” 简乔暗沉的眼眸被他风趣幽默的话语点亮,嗓音也变得轻快了很多:“你等会儿,我收了账本就来。” “我在外面等你。”雷哲指了指门外。 公爵府的马车已经在门口等着了,雷哲却又招手唤来一辆出租马车,准备让加西亚自己回去。他已经受够了这个女人,一分一秒都不想与她待在一起了。 “你上去。”雷哲拉开车门。 加西亚却忽然跑向街口的一家糖果店,片刻后抱着一罐彩色糖果从里面走出来,嘴里也含着一颗,把脸颊撑得鼓鼓囊囊。 走到马车前,她拍了拍怀里的糖果罐子,语气冰冷地说道:“这种彩虹糖果,小时候我就一直想吃,可我父母舍不得给我买,因为它们太贵了。当我苦苦哀求他们给我买一颗尝尝味道时,他们会朝我的脸颊狠狠来上两巴掌,让我闭嘴。但是,当他们的儿子吵着嚷着要吃糖果时,他们却以十银币的价格把我给卖了。他们用那些银币,给他们的儿子买了很多很多糖果。所以,我恨糖果!” 加西亚当着雷哲的面,一点儿也不淑女的把口中的糖果咯嘣咯嘣咬成碎片。 总是一脸沉静的她,此刻却显露出仇恨的表情。 然而只是转瞬之间,她却又扯开一抹笑容,真心实意地说道:“现在,我可以自己给自己买糖果吃了。谁也不能为了十个银币把我卖掉!我从不找什么见鬼的宾主,我自己就是我自己的主人!今天的购物我很开心,再见,雷哲大人!” 她甩开裙摆,大步上了马车,又从车窗里探出头,冲缓缓走出店铺的简乔抛了一个飞吻。 她脸上飞扬的神采比春日绽放在田园里的各色野花还要生机勃勃。 过往的路人顿时看呆了,还有几个男人追着她的马车跑了很长一段路。 绽放出灿烂笑容的她是如此美丽。 第 32 章(爱它它还是爱他?...) 五年后: 几架豪华马车行驶在漫漫浓雾之中,浓雾深处依稀可以看见一栋栋低矮破败的,由石头堆垒的建筑物。 这几架马车的车门处均描绘着一朵线条细腻的银莲花,这是某个贵族的族徽。 天空、大地、以及四周的一切都是灰色的,潮湿的空气从窗户的缝隙中钻入,带来一股木头霉烂的味道。 最前面的一辆马车里,一名男子用力关紧车窗,嘟囔道:“天呐,这股味道真是太难闻了!” 他捂住口鼻,仅露出一双满带厌恶的褐色眼眸。 他上身穿着白色衬衣和红色的天鹅绒外套,下着黑色天鹅绒马裤和牛皮长靴,脖子与手腕等处喷了浓浓的香水,脸颊擦了香粉,染了胭脂,红色长发用一根白色丝带束在脑后,穿着打扮像贵族一般精致。 但他并不是贵族,只是贵族的仆从而已。 只要侍奉的主人拥有足够庞大的财富,像他这样的下等人也能过上比三流贵族更奢华的生活。 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条洒满香水的手帕,在空中连续挥舞了好几下,然后用嘲讽的语气抱怨:“难以想象伟大的格兰德也会有如此糟糕的地方!” 坐在他身旁的另一名仆人也讥讽道:“五年前的迪索莱特城都比这里好上一百倍!” 然而并不是。 迪索莱特取自“荒芜”之意。迪索莱特城原本是一座荒城,那里的子民终日食不果腹衣不遮体,连管理城池的老伯爵及伯爵夫人都因为常年吃不饱饭而染了重病,后来又因为出不起诊疗费,最终双双逝去。 而格兰德取自“伟大”之意,格兰德城是一座伟大的城池,也是托特斯大陆最富饶的城池。它虽然隶属于格洛瑞帝国,却拥有完全独立的政治、军事、立法权。 据说,格兰德城主的财富冠绝整个托特斯大陆。要不是因为娶了格兰德城主的嫡长女,查理三世根本坐不上国王的位置。皇后带来的巨额嫁妆和庞大军队帮国王扫清了一切障碍。 也因此,格兰德城是比格洛瑞的首都波尔萨更具有知名度的城市,也是所有人都向往的梦幻之地。 两名仆从把格兰德贬得一文不值,只是因为暴发户的攀比心理在作祟罢了。他们来自于迪索莱特城,而那里曾经是整个托特斯大陆最贫穷的地方。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 老伯爵去世之后,他们的小主人简·乔伯爵大力发展花卉种植业和采矿业,又发明了独特的制香技术和珠宝加工技术,仅用五年时间就让迪索莱特城摆脱了贫困,成为了托特斯大陆数得上号的富饶城池。 如今的迪索莱特城盛产顶级香水、花卉、脂粉与珠宝,而这几宗商品恰恰是所有贵族最为珍爱的宝物。他们愿意花大价钱从迪索莱特购置这些奢侈品。 迪索莱特城每年缴纳的赋税都在增长,而且幅度很大,这终于引起了查理三世的注意。也因此,今年开春,掌管这座城池的简乔伯爵竟破天荒地收到了国王的生日邀请函。 前往波尔萨参加国王的诞辰是检验一名贵族是否迈上金字塔尖的标志。毫无疑问,简乔做到了。 也因此,他的名号从曾经的“荒城之主”,变为了现在的“花都伯爵”。 赶往波尔萨的路途中难免遇见盗匪,所以每个贵族都会带上自己的骑士团,而这些骑士团汇聚起来是一股不小的军事力量。 查理三世没有信心压制这股力量,便让所有贵族先行前往格兰德,卸下武器装备,留下骑士团成员,然后才能携带两名仆从进入波尔萨参加宴会。 简乔也带了十几名骑士,在觐见国王之前,他必须把这些人安置在格兰德。 窗外雾气弥漫,模糊了简乔的视线。 他微微抿唇,露出不适的神色。 由于幼年的遭遇,他很讨厌浓雾天气,但是很遗憾,托特斯大陆恰恰是一块常年被阴雨和浓雾笼罩的地方。阳光灿烂的晴天就像地底的钻石一般罕见。 他揉了揉眉心和太阳穴,试图驱赶从脑海深处涌来的前世记忆,却被窗外的嘈杂吸引了注意力。 他的视线穿透浓雾,依稀看见一个绞刑架,绞刑架上吊着一名头罩麻布口袋,身体不停抽搐的男人,男人脚下围绕着一群衣衫褴褛的平民。这些平民正不断挥舞拳头,高声呐喊:“绞死他,绞死他,绞死他……” 男人的身体很快就僵硬了,行刑官把他放下之后,一群人连忙围拢过去,快速扒光他的衣服,然后四散跑开。 抢到衣服的人发出得意的尖笑,没有抢到衣服的人不甘地咒骂,孩童们拍着手掌蹦跳嬉闹。 一具惨白的尸体就那样摆放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一丝遮盖,却并未引发任何恐慌。 生活在这里的人仿佛感受不到死亡的恐惧,也无法体会怜悯之情,常年照射不到阳光的他们自然也不会知道沐浴温暖是怎样一种心情。而凌驾于平民之上的贵族只知道挥霍、享乐、争权夺利。 这就是托特斯大陆,一块满载贫苦与麻木,也充斥奢靡和享乐的地方。 人类、植物、动物,一切的一切都在野蛮生长。灰色是它的主色调,阴郁是它最为本质的内核。 简乔目无焦距地看着那个已经空荡下来的绞刑架,然后仓促地移开视线。 这个地方恰如他真实内心的映射,令他无法直面。 --- 死亡让两名仆从闭上了唠唠叨叨的嘴。 穿过这座浓雾中的小镇,前方就是伟大的格兰德。 “据说格兰德公爵的嫡次子雷哲是一个行事非常霸道的人。前些年,一名伯爵走在街上的时候轻轻蹭了一下他的肩膀,惹了他的不快,他便当场把那人的胳膊砍断了。” 憋了一小会儿之后,一名仆从便再次开口。他总也管不住自己的嘴。 另一名仆从看了看坐在前排闭眼假寐的主人,小声附和:“这件事千真万确,我也听说了!雷哲大人的脾气非常火爆,格洛瑞最有权势的贵族都不敢在他面前放肆。” “所以我们这次一定要小心一些,千万不要得罪这位雷哲大人。他虽然不是格兰德公爵的长子,没有继承权,但他的亲姐姐是格洛瑞的皇后。皇后殿下一定会施压,让父亲把公爵之位传给自己的亲弟弟。” “啊,这是肯定的。雷哲大人一定会继承格兰德,也会成为托特斯最具权势的贵族。” “据说他唯一的癖好是搜集美人,我们要不要从老鸨手里购买几个美人送给他?” “最好还是准备几个,到了格兰德我就去外面打听打听,看看城里最有名的老鸨是谁。” 两人嘀嘀咕咕地商量着,坐在前排的简乔忽然举起手左右摆了摆。这便是不要多事的意思。 两名仆从连忙按下寻找美人的心思。 在简乔看来,与那位传说中的公爵嫡子保持良好关系的唯一途径就是远着对方,不要打任何照面。不认识自然就不会有矛盾。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一个人锋芒太过的时候,哪怕不见面,另外一些锋芒毕露的人也会对他产生反感甚至是敌意。 矛盾总会在暗中滋长。 --- 一名身材高大的男子正拿着一支画笔在画布上慢慢涂抹色彩。 前方不远处的红色天鹅绒沙发上,一名身材丰腴的贵妇人正慵懒地斜躺着,身上穿着一件薄薄的罗马长袍,金色发丝顺着她圆润的肩头滑落,铺了满地。在这处处都充斥着灰色浓雾的国度里,金发像阳光一般珍贵。 拥有金发的人总能轻易得到很多怜爱与眷顾。 贵妇人拉了拉本就开得很低的领口,垂眸打量自己,确保仪态优美,然后才目不转睛地看向正在绘画的男子。 男子也拥有一头璀璨夺目的金发,用一根黑色丝带绑缚在脑后,露出一张俊美至极的面容。这张面容总会让人看得失神,然后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位高居于天上的,终年难得见一面的太阳之神。 男子不像时下的贵族,喜欢奢华的打扮,总体上来说,他是有些不修边幅的。他上身穿着一件白色丝绸衬衫,扣子没扣好,露出一大片胸膛,两边的袖子挽至手肘,露出强健的胳膊,下着一条贴身窄脚裤和一双黑色长筒靴。 简单的打扮更加凸显了他过于高大挺拔的身材。 丝绸衬衫散发出独有的莹润光泽,看上去十分有质感。这是整个贵族阶层都很少有人能拥有的东方织物,一匹布的价格比黄金还要贵重。 然而穿在男子身上时,这种昂贵织物的光泽却远不及他健硕肌肉撑起布料时所显现的性感纹理来得更吸引人。 看见过巡视草原的雄狮吗?它们走动的时候,全身的肌肉都会紧绷,起伏,舒展。它们的狂野令人战栗,又令人心驰神往。 站在画布前的男子就是这样一头雄狮,哪怕在静止状态也满带摄人的气息。 他很危险,同时又透着慵懒和随性。 贵妇人痴痴地看着他,而他的眼里只有画笔和画布。 忽然,一名贵族打扮的男人推开门,匆忙走进画室,看也不看玉体横陈的贵妇人,径直走到金发男子身边,语气阴沉地低语:“雷哲,花都伯爵来了。他的香水铺子和珠宝店抢走我们很多生意,你要不要去会会他?别忘了,你最近正在追求的莉莉丝小姐也是因为迷恋他才拒绝了你的邀请。他可是你的情敌!” 金发男子退后两步,眯眼审视躺于沙发上的贵妇,并未对这些挑拨的话语产生反应。 贵族男人咬了咬牙,又道:“雷哲,我知道你有你的原则,不过格兰德好歹是你的地盘,那位花都伯爵在你的地盘抢夺你的利益,引诱你的女人,难道也不算得罪于你吗?” 雷哲勾了勾唇角,漫不经心的笑容里微微透出一丝轻蔑。 不过这份轻蔑并不是针对那位花都伯爵,而是眼前这个贵族男人。他太明白这个人想怂恿自己干些什么。一个小小的,没有封地的男爵,自然得罪不起一名拥有独立城邦的伯爵,所以他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后盾。 自己就是他的后盾。 雷哲凝视着眼前的画布,然后又抬头看了看不远处的贵妇,继续用画笔描绘细节。 男爵眼珠一转,顿时便有了更好的说辞:“最近,欢场上的人都说:雷哲大人是整天追着女人跑,而花都伯爵却是整天被女人追着跑,论起魅力,终究还是花都伯爵更胜一筹。被人拿来这样比较,而且还输了,难道你也不生气吗?” 雷哲忙碌的画笔停驻在画布之上。 这时,躺在沙发上的贵妇人开口了:“据说那位花都伯爵拥有让人一眼沦陷的魔力。只要是见过他的人都会疯狂爱上他。天呐,他要来格兰德了吗?我好期待!” 贵妇人用雪白的双手捧住自己砰砰狂跳的心脏,脸颊随之泛上两团羞涩的酡红。 咔哒一声轻响,雷哲扔掉了手中的画笔,捞起随意放置在窗台上的黑色外套,语气冷嘲:“走吧,去见见那位花都伯爵。如果他本人与传说毫不相干,也全无迷人风采,我一定会拎着他的后脖颈,带他在街上转两圈,让大家好好领教领教他所谓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