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虽逝》 正文 第1章 爱的表白 引子 生命的车轮,滚滚向前,爱过的人像路边的杨树,次第消失,直至再也看不见。老态龙钟的我,兴许偶尔,会有一个普鲁斯特的午后,窝在深陷的沙发里,听着若干年前美术教学楼传来的《爱的罗曼史》,闭上眼睛,再现那个身着太阳色系超短裙的少女,飞奔出琴房,跑向弹吉他的卷毛男孩。 —— 想起初恋,只在我脸颊轻碰了一下的凤凰县沱江镇小子,与我结缘,是因为一次晚自习后的雪仗。 在我高三那年冬季,一个南方少有的大雪天之后,下了晚自习,我们班几乎全体男女同学对打雪仗,一路从教室打往寝室,这小子一直追着我打,他捏的雪球在我的后背以及我的头发上不断开花,我打不过就求饶,然后说: “我比你大一个月,你得让着我呀。” 然后他羞涩的朝我大喊一声:“姐!”就跑走了。 此后,凡单独碰上了,他都叫我一声“姐”,后来不知怎的,我玩的好的女同学中有人知道了,我们是f4人组,不好意思,请让我厚颜的,借一二十年后的火爆偶像剧《流星花园》中的名词一用。 除我而外的f3中,有两个成绩好一个体育好,可能因我是班里管文娱的,所以成了四人组的中心,她们仨偶尔会有学习以外的问题求我解答,成绩好的向丽问过我喜欢什么职业,说她喜欢当警察,后来她真就去读警校了! 体育好的fl一er,至今我已想不起来叫啥名了,是我处女座强迫症自我暗示下的选择性失忆?还是她大学教授家长给取的名字太高深拗口难记?两者原因或许都有吧,我只依稀记得,她的名字里有不常见的字,不太好认读。 那时这朵花儿,对那个用雪球追打我,引起我的注意,由此成了我“弟”的小子,暗恋或已有些时日,便托成绩好的田芳向我求助。 记得那在一个没有月色的夜,学校网球场上,隔着网,我与田芳都双手抓扣着拦网,微微摇摆着,她说受人之托,要我去跟我“弟”说,有人喜欢他。 是那谁谁谁,脸皮薄得矛盾c戏剧c又冲突,自己不好意思直接向喜欢的男生表白,也不好意思面对着我说要我帮助她传话给男生。 不过出于姐们义气,我不假思索,便答应了田芳这媒婆一号的委托,在听完田芳说的事后,我自认媒婆二号。 然而,并不像我答应时那么爽快利索,我也一样羞于启齿,迟迟没将自封的媒婆二号付诸行动。不晓得是原托等不及,还是转话的田芳等不及,田芳又一次催问我跟我“弟”说了没有,我说没有,她说那就她去说吧,我说也好。后来就有见到过,在课间时间,田芳几次跟我“弟”在一块儿聊得很欢乐,但都是在有人群的地方。 我不敢肯定,田芳到底也有没有勇气说出那事来,便暗中观察了座位就在我前面的我“弟”几天,但并没发现有“变异”,于是我倒也变急了,回头又去问田芳: “说了没有哇?” 她回答我说: “没有,还你去说的好。” 然而真又要轮到我头上时,我也又怂了。虽然平日我与前桌也照常打招呼,但此事还是一再被延误。 三个来回后的时间拖延,女事主急得终于自己主动找我说,要我帮帮她,说她好好好喜欢那男生,一定要我把话传到,我又答应了。此后我就一直在计划着,到底要用什么途径c方式把话给传达到。 一天晚自习,本来要来补课的数学老师迟迟未到,前排我“弟”起身刚出去教室没多久,数学老师就进来了,顺手还把教室门的插锁给插上了,因外面正下大雨刮大风,我们教室门正对风口,雨水都拍打得到门上。 一会儿后,我前排回到教室门口敲门,但老师正讲到兴头上,没有马上去开门。 “砰!砰!砰!” 门外的敲门声更猛烈了,老师这才过去抽插锁开门,并问进来的我前排干什么去了,为何晚自习要迟到。 而此刻我看到,恍若明星加环一样,左右甩了一两下头,把湿漉漉发梢上的水珠甩得四溅,昂首挺胸走进来,穿过黑板与讲台之间,穿过老师身后,再右转直走到我面前坐下的小帅哥,停顿了一下后,才不紧不慢地,回答一路目送他到座位上的数学老师说: “上厕所去了。” 老师呆了一下,接着继续讲课。 我并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到黑板前,看那一手举着大大的木质三角尺,一手捏着白色粉笔,专心讲解题目的数学老师,而是注视着衣服后背有水渍,直挺挺坐着,湿湿的头发透露着莫名状的,前排座位上的我“弟”,我猛然发觉,他好有英雄气概! 我这才注意到我的前座,他头发天生带点自然卷,从他后脑门看去,湿润的一丝丝微微弯曲的发型,把他修饰得有些艺术感,或是散发着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味道。虽然我并没发现他有有关艺术方面的特长,但他平日里言谈举止流露出来的整体气质,可以说是算得上班草级别的。 到这时候我感叹,我才真正体会到和了解了,我那花痴姐妹的心理活动状态! 替人表白爱慕的时机,终于让我等来了。 一次午餐时间,我去食堂比较晚,在去的路上远远瞧见,独自一个人拿着饭盒走来的,那个头发有着微微天然卷的他,我条件反射地快速构想:就在他走到有石阶路段的那地方与他会合吧。 因为那段阶梯路的两侧都有保坎的围墙,并随着向下的石阶,路两侧的围墙是逐级升高的,只要前后暂时没有人来往,这段石阶路就是个四面八方的视线盲区。 我们学校地处丘陵地带,校园依傍山坡而建,食堂在校园的最低洼处,相较地处水平面的学校大门内外的坪坝,以及与之相连的,正对学校大门的,拥有400米跑道的标准田径运动场,学校食堂地处的水平落差约莫有二层楼高。 我估算着我走到汇合点的用时步骤,放缓了脚步,同时在大脑里组织要表白的语句,当然是替我那花痴姐妹构思的。 等到我与他走到仅有两三米距离时,对面的他突然咧嘴哈哈笑了起来,对我说: “姐,这么晚才去啊,都没菜啦,只剩白菜和酸萝卜丝啦!” 被他一声咋呼,我愣了一下,停住了脚步。 那迎面走上来,越来越靠近的一张俊俏面庞,把我的思路给带飞了。此刻,我管不了前后有没有人的顾虑,恍如就是体会到了,方圆百十里就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俩像极了置身于随便哪部电影美画中,男女主角将要互相表达感情时的场景一样。 他已经走到快与我贴面的近距离,询问的眼神看着突然发呆的我。我马上回过神,收起脑海里那一幅美妙多情的情景画面,慌乱中抛出一句最简单的主谓宾,说那谁谁谁,“要我跟你说,她喜欢你!” 出乎我的意料,他波澜不惊,幽幽回答说: “我知道啊。” “嗯?她自己已经跟你说了?” 我问他。 他说没有,只是平时感觉出来的。 我,无语,又呆了回去。 忽然间,他的声音像是从万水千山外飘过来,说: “可我喜欢的是你啊。” 同时用情深似海的一双眼眸凝望着我。 到这时,我像似有电流传遍了全身,顷刻到达每一个神经末梢,舌头僵住,脑子空白。 他还是用他那眉宇间略微带着一丝忧郁一丝绵情的眼神,直直望着我,像是在等我回应。 可我,在终于缓过来了全身的麻醉之后,低下了头,一语不发,错过他的左肩,身板僵僵硬硬地,缓缓走向食堂大门方向,脑子里面却突然好似涌进了一万匹奔马,热血膨胀,方寸大乱。 我像是后脑勺也生出了视力,能看到高高立在阶梯上方那端,一个正值风华俊朗的少年,用他那迷人的双眼,追光灯一样追随着我的渐远背影。 我像做完了最不喜欢的三角函数试题一样,如释负重,在当天遇到花痴时,立马完成任务交作业说: “我已经帮你说了!” 她开心得像延时摄影下绽放的花朵,脸上极速山花烂漫,笑靥如花,但又瞬间转为极度的害羞状,一低头一扭身,快步离开,仿佛此刻在她面前的我,就是那个她心目中的他,让她很不好意思面对。 自从那卷毛小子闯进我的脑子里后,他占用我的大脑时间便愈加多起来,有时看到田芳找他说话,我就神经兮兮在脑子里转悠着一个个假命题: “会不会田芳也喜欢那小子啊?” “不然为何经常看到他们在一起聊天呢?” “他俩都聊了些什么呀?” “?” 我好想能有解答证明题的逻辑方法,来解析我脑子里凭空多出来的盲区。 在田芳与那小子聊天的时候,我无聊地环视教室一圈,猜想这棵班草指不定还有其他女生偷偷喜欢着。看吧,我们四个中就有三个对他有好感,这概率不低。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是也喜欢上那小子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如歌的行板 我高中时期,最后一个元旦节到来,学校举办文艺庆祝活动,班主任要我出一个独唱节目。 吃过晚饭,我匆匆洗脸后,换上田芳的一件红色上衣,赶到教室集合。 因为我父母把女儿穷养,从初中起,我的新衣服,就是我妈保留下来的,她年轻时期穿过的旧衣服。在我十八岁上大学以后,开始自个儿买中意的衣服穿之前,我的整个青少年时期,几乎不曾拥有过,与时代气息相吻合的漂亮衣服。 在这次元旦节,代表我们班级,参加学校演出几个月之后的五四青年节,我又代表学校,参加了州府举办的青年汇演,还是田芳提供的她的连衣裙做我的演出服。 班主任来到教室后,看到我,问我为何没有化妆,我说我没有化妆的东西,就这么上吧。但班主任说: “那不行,不化妆,晚上在台上,脸色会不好看的。” 于是,班主任出去了一趟,很快就回来,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盒胭脂,便往我脸上抹,就抹俩脸蛋。 近距离的,看着在我眼前晃来晃去,那班主任枯瘦的手,我心里笑着想:这老头儿还懂化妆啊。 但等班主任给我抹完胭脂后,我在小镜子里,看到了一张“猴屁股”。 我当时挑选了一首墨西哥民歌,《五彩缤纷》作为我的演唱曲目: “五彩缤纷 五彩缤纷啊 田野穿上了春天的衣裳 五彩缤纷 五彩缤纷啊 群鸟飞自那遥远的地方 五彩缤纷 五彩缤纷啊 彩虹闪耀着灿烂光芒 这般多彩的景象美丽的风光 怎能不令人神往 这般多彩的景象美丽的风光 怎能不令人神往” 可能我唱得好,也可能是歌曲本身旋律优美,歌词所描绘的旖旎风光,叫人想象而神往。而且当时,恐怕很多同学也还没听过这首歌,所以地球另一边的异域风情歌曲,让同学们感受到了耳目一新。 我唱完后,舞台下面的掌声很热烈,久久不平息,有呼声要我再唱一首。但节目安排不可以随意增减,况且我也只准备了一首歌,所以我只能带着同学们给予我肯定我的掌声,心花怒放的离开舞台。 当下一个节目的演出人员已登上舞台,那持续不断的,送给我的掌声还在继续。 演出之后,我在校园内,路遇其他班级的同学时,经常会有人侧目,多看我几眼,这样一直持续好些天。 元旦过后,我也是越发得到姐妹仨的簇拥,几乎很少有单独行走的时候。 最最粘我的,当然是田芳了,她甚至自作主张,不睡她自己在我上面的上铺,每晚都要挤在下面我的床,搂着我睡觉。当然,睡前少不了要分食我的牛奶,这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可能因田芳的爸爸是师范学院英语老师的缘故,她英语比较好,这是我喜欢她的原因之一。 田芳说她一个人睡觉,觉得很冷,我知道,这是她要和我挤一起睡的借口。好在是冬季,还好我俩也都很瘦,要不然,我无法坚持和忍受,她好几天晚上睡觉跟我挤在一个枕头上。 最后是有一晚临睡时,我实在太想好好伸展下卷缩了多个夜晚的胳膊腿儿,就在她在我耳边絮絮叨叨了一阵后,我对她说: “你去那头睡吧,这样会不太挤一些。” 然后田芳就说: “那我还是回上铺去睡吧。” 说到体型样貌,我们四人中,理想当警察的向丽,是最胖最结实的,主要因为她的脸,是最显胖的地方,肉嘟嘟的。但她的皮肤很好很细,白里透红,而且她也习惯时刻都把笑挂着在脸上,一副菊萍姐姐式的知心大姐脸。 我与田芳一般瘦,也一般高,还一样是小麦色标准黄皮肤,她的小麦肤色比我还要浓一些,身板比我也更直一些,双肩也显得比我的肩要宽,要不是她是长发,从背后单看身形,还有她走路的姿势,与男生差别不大,这或许就是她容易融入男生中,与他们谈笑风生的优势吧。 体育比较好的花痴,在我们四人中身高最高,皮肤也是最白的,不过没有向丽的皮肤细腻,但她的脸没向丽的大,嘴唇也如樱桃般小巧。她与我一样留的短发,但她的头发剪的要更短一些,所以她的外貌也有假小子模样。 可能因身高缘故,花痴有点儿驼背,造成她脖颈不够直,特别是在走路时最明显,头向前一伸一伸的。也可能是她长期练田径的缘故,她总爱脚尖一踮一踮的走路,加上脖子习惯性前倾,所以每当她走进教室,在座的我,都是见她先把头探进门来,这不免让我联想到,诸如地下工作者c卧底间谍什么的——在我看过的电影中,那些神秘人物的镜头感。 班里还有其他女孩,与我也有共同度过,美好的最后中学时光。 有俩学习特勤奋的女生,一个是班里学习委员,一个是我同桌,她们都是学习劳模,平日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几乎每时每刻,都见她们在埋头伏案中。 我同桌为学习,把时间珍惜到分秒必争,她走路都是带风的,即便遇人打招呼,也不会停下她赶时间的脚步。 我与同桌,仅限课间时间,能短短聊上几句,好在多数时候,都能聊得见她开怀大笑。 但唯一令我不爽的是,她每次切换回学习模式都太突兀,笑声一收,就转过头去看书或做题,将我凉一边,仿佛就算世界不由她主宰,但至少由她主宰同桌的时间轴。 另一个学习劳模是学习委员,也是我们班的班花一号,她与我们的班长,被同学们传说在恋爱。 我只记住了这朵班花的外号,叫“机帆船”,好像是班里男生给取的。 因她来自全州市县中,拥有最大河流的县,而那个县的方言,与我们说话的差别,大得简直像另一种语言! 其最大特点是,他们说的每句话,或每个词语的开头,第一个发音都很重c很强调似的,而从第二个音节起,不管原来字是什么声调,多半都会被变成第三声。 那个县的方言还有个特点,就是圆形的开口音,会被念成嘴角下撇的扁形开口音,比如轻飘飘的第二声的“船”,那个县的方言会念成重(zh一ng)读音节第三声:“zhǎn”。 由于那个县有条大河,河上机帆船很多,而“机帆船”用那县的方言说出来,与我们的发音相去甚远,听着很是奇怪:ji(第四声)—feiǎn(第三声)—zhǎn(第三声),所以,这大概就是同学们给她取外号“机帆船”的由来吧。 我记住了班花一号“机帆船”这个有趣的外号,也是因为她的身架子又高又大,若不是脸长得好看,她可能算不上班花。 班花一号的美,集中在她的脸部,是她的脸颊时时刻刻都泛着红晕,像是运动过后,从皮肤里渗出来的,热乎乎的苹果红。 不过班花一号有奇异的地方,就是她脸虽然白里透红,但脸以下的脖子,却是黄褐色的,我曾有凑近了,对着她的脸和脖子探究,并问她,她说,是天生的。 席慕容的诗歌《如歌的行板》,与那个高三时期的我,真是恰如其分的不谋而合。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不能了解的 一定有些什么是我所无能为力的 一定有些什么 在落叶之后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是十六岁时的那本日记还是 我藏了一生的 那些美丽的如山百合般的秘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好一朵美丽的茉莉花 如果,把我们的班花一号比作大丽花,那么班花二号——一个古典式美女,就应当比作茉莉花。 遗憾的是,我与茉莉从互生好感到疏远,犹如昙花一现一样短暂,所以,我宁可也忘了她的名字。 茉莉最大特征是,瘦瘦的瓜子脸,苍白无血色,她总是只穿黑颜色的衣服(是的,那时我们还没有校服),黑色的衣服,将她的脸映衬得更加苍白,而她也有时常蹙眉头的习惯,所以从她身上,可以阅读出来病态西施的美。 有次周末回家后返校,晚自习进教室的茉莉,竟然穿了件孔雀蓝的上衣,这把我们教室在座的男女同学都惊诧了不小! 当时茉莉一反常态着装的惊艳出场——进教室,引起了教室里的男生发出一片奇怪的声音,以此表达他们的惊叹和赞美。 那是因为茉莉实在是天生丽质,即便平日被黑色衣着包裹,也藏匿不住她美丽气质的外露,一旦稍加些许色彩的衬托,那便会更加美丽动人。 教室里,男同学的异动,使得正经过讲台的茉莉,忽地脸色由苍白转变成湘妃色。 只见她极度羞怯,眼帘低垂,突然提速,加快脚步走到她自己的座位坐下,埋头整理随身携带的书包,取出课本书籍置于桌面,随即便心无旁骛看起书来。 恍惚是,她要把同学们的俗世反应,喧闹起哄,迅速地,与她个人的纯净安宁世界区隔开来。也就是说,茉莉的这一系列肢体语言表明,她不希望被打扰。 茉莉跟我同寝室,床位与我的相连,也是下铺。 有一天中午,我在茉莉不在寝室时,发现她床铺上枕头靠墙那边放着一本书,我就随手拿起来看,是《红楼梦》。 这时,我对茉莉初生好感,因为那时的我,特别喜爱《红楼梦》,初中看完后,似懂非懂,高二又重读一遍,还是有不解之处,不过书里面我很喜爱的诗句,在不经意间背了下来。 我因准备报考艺术类,所以有些偏科,对语文的兴趣多一点,偶尔能发挥超常,用心写出一篇让班主任语文老师认可的作文。 但凡被语文老师认可的作文,老师会拿在班上朗读,并讲评其中写得好的段落与句子,再课后叫当天的值日生,将所有被认可的作文,贴在教室后面墙报上,供同学们仔细阅读,互相学习。 可能是看到茉莉在看《红楼梦》,唤醒了我的记忆,有次写作文,我不经意的引用了《红楼梦》中两句诗,后来该篇作文,与同批次被老师认可的作文,一道被贴在了教室后面的黑板报墙上。茉莉看过后,转头对正好站她旁边,也在看那些作文的我说: “你也喜欢《红楼梦》啊。” 这就是我与茉莉友谊的开始。 我当时认为,茉莉是被正在阅读的书的气息给熏陶了,把她自己塑成那样气质的,就是活脱脱黛玉葬花的气质。 茉莉除了一袭黑衣标识外,还有个明显特征,那就是极度清高!她几乎独来独往,鲜少与人说话,走路和进教室从不东张西望,也不抬眼瞧人,从她那张苍白的冰美人的脸庞,能辨识得出,她不关心一切与她身体和灵魂有距离的事物。 我与茉莉得因《红楼梦》小说而结缘,看上去我是她近期唯一的朋友,这段时间,我们枕头对枕头,方便在入睡前讲一小会儿悄悄话,谈我们彼此看过的喜欢的小说,以及对里面主人翁的看法。 这段时间茉莉反射弧给我的讯息是,也许她认为,我配得上跟她做朋友。 大约是从元旦晚会我独唱过后开始,我感受到,茉莉渐渐不怎么愿意和我多说话了,更不像以前那样,愿意长时间与我共处。 直到后来,我发现她枕头下有本厚厚的日记本时,我才有些解惑,也许她原本可以对我,或者其他同学说的话,由于她的清高性情,使得她选择了,让那些话在她那本日记里睡着。 我当时还找不着,她一下子变得疏远我的原因,是多年以后,我想起那段生活来才有所悟。大概是因为,我在学校元旦晚会上的独唱获得了好评,一时间,我不仅在班里,甚至在全校,都成了受人瞩目的人,这或许使得,原本如天鹅一般高傲的茉莉,受到了来自我在校内突然提升的人气力冲击,说不准,这就是她疏远我的结症。 茉莉不给说明原委,就突然几乎不理我,让我当时不解又委屈。 但多年以后,我觉得茉莉当年放弃了我们的友谊,她内心也不一定比我更轻松。这是从后来得知,她找了个音乐专业毕业的中学音乐教师做丈夫后,我得出的臆断。 后来我欣慰的对自己说: “至少,我在经过她清纯少女时期的一小段人生路程中,或多或少,对她有过一丁点影响吧。” 成年后的茉莉,简直与我当年认知的她判若两人!她找的丈夫,身形健硕得像个健身教练,夏天穿着背心在大街上走,露出手臂腱子肉,批头长发,脖上挂着又粗又长项链,夜晚兼职在舞厅弹键盘。 有一次我在穿过闹市区十字大街的天桥时,发现在天桥下面,车水马龙的大街中穿梭的茉莉,我瞧见她,骑着载有一个幼儿的自行车,躬着身子,两腿蹬得飞起,完全没有林黛玉的嬴弱,让我十分惊愕!我无比感叹,心想: “终究是她的丈夫,治好了她的黛玉病。” 茉莉毕业后所从事的职业,与清高的林黛玉也完全相悖,是当时市区内建筑最高的,新财政局大楼里的一名财会人员,大概是她父母为她安排的吧。我记得当年,我与她要好时,听她说过,她家住财政局里面。 不知从何时起,中国的地方企事业单位,基本上形成了,吸纳招收内部职工家属子弟的习惯。 从茉莉择偶的丈夫职业,与她自己的职业完全不同类来看;也从她丈夫兼职舞厅赚外快,和她自己选择与金钱打交道的职业来看,青春少女时期的茉莉,选择林黛玉似的外表气质装扮,不过是她一时兴趣,为自己挑选的一款品牌面膜罢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不良生活细节的胡玉 再看茉莉继我之后,选择胡玉这样的,从外貌装束到内心世界都与她差之千里的人做朋友,说明她骨子里指不定还是个薛宝钗呢。 茉莉是瘦长的瓜子型脸,眼睛鼻子嘴唇都生的精致好看。俗话说一白遮三丑,可对于茉莉来说,即便去掉白皙的皮肤,也会是一张优美的脸。 而胡玉是面盆型的宽脸庞,两眼间的鼻梁微凹,嘴唇也略宽,由于地包天的门牙造成她下嘴唇比上嘴唇突出,幸有一双大大的c双眼皮的c灵动的眼睛给她增色不少,才中和了她的整体颜值。 茉莉不爱抬眼瞧人,走路习惯看着地面,腰身总是直直的。 而胡玉逢人习惯性点头哈腰,走路爱东瞧西看,胸也有点佝偻。 单从外观看,都不会让人相信,差别这么大的俩人能有共同语言。 一天在寝室里,我见胡玉手里拿着的一只钢笔,与我在茉莉床上见过的,大概是茉莉用于写日记的钢笔一模一样,因这支笔带有彩色装饰,不是我们一般用的普通单色调外壳的钢笔,所以我记得很清楚。于是我问胡玉: “你怎么也有这样一支笔?”我说: “我好像见过茉莉也有这样一支。” 她笑嘻嘻回我说: “就是她的,她送给我了。” 从这时起,我才留意到了茉莉几乎不和我聊天之后,就经常与胡玉在一起了。 我宁可忘记茉莉名字的另一个事由,就是因见她在我之后竟然选择了胡玉这样的做朋友。在我看来,与其说茉莉是在发善心,不如说是在找一个满足她高傲自尊心的参照物吧。 班里女生穿着最显朴素的,好像就是我们三个。茉莉着装虽然全是黑色系显得朴素,但看得出不是陈年旧衣服,实际上她的衣着,从面料质地到衣服样式,是我见识过的上品。我穿的衣服虽然是一二十年前的旧衣服,但面料也属于那个年代的上品,做工也精细,而且也被我那最讲卫生的妈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唯有胡玉的衣着就跟个流浪汉似的,既破旧又脏兮兮。 本来茉莉交什么样的朋友,我是没什么可说的,但她找的这个“友谊”替补,是我们班最穷最脏c最低三下四c脸皮也最厚的一个。 最能体现胡玉的特征之处,就是谁跟她说话,她都习惯性先发出一个不知何意的音节“hàn”(第四声),好像表示惊讶,又像是在应答,接下来她才会做出具体语言回应。 胡玉的那一声“hàn”,配上她习惯性的点头哈腰的动作,会让我联想到在宫廷剧里见过的,那些个臣子太监们的唯唯诺诺之态。所谓人穷志短,大概就像胡玉这样子吧。 听多了胡玉的“hàn”之后,我给她取了个外号“喊先生”,有时候开玩笑我就这么叫她,每次我这么叫她时,她都会不好意思笑着加以抗拒,但每次又都会应答我,所以每次在我叫完她“喊先生”之后,我都会跟随着她一起傻笑一阵子,这个时分,便是胡玉留给我的她唯一可爱映象。 看看胡玉父母给她取的名字,足以见得,她父母是有多希望她将来荣华富贵,然而世事不一定都能得愿所偿。 并非我看不起穷学生,这个当年我发现其生活细节有问题的胡玉,师范毕业工作后,白天做人类灵魂工程师小学教师的工作,晚上出卖身体卖淫,据说都是她主动去找那些农村来城市打零工的。 起初我听到老同学说她的这个事,我还不太敢相信,后来是有次在傍晚时分,在城市最热闹的商业街中心地段,我亲眼见了胡玉穿的极不符教师身份的衣着,脸上带着浓妆,站那儿无所事事的左顾右盼,我才信了老同学的话。 当我看到胡玉也看见了我时,她毫无羞耻状的走过来跟我打招呼,我只淡淡回应了一句,就马上走开。 学生时代看似的小事,足以揭示一个人成年后的习性及其本质品行。 我们是高三分科后新组成的班,大部分同学都是从零开始彼此认识了解。胡玉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与她靠近了,会闻到一股不知是酸菜还是汗酸的味儿。 胡玉第一次问我“借”餐票时,我毫不犹豫给了她,第二次再问我“借”,我迟疑但还是给了,第三次再“借”时,我对她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因我也只是普通干部家庭子女,每周也没有多余的伙食费。而她“借”餐票前,每次都要先夸赞我一番作为铺垫,比如说“你剪的头发好好看”之类的话,我不太喜欢。 “借”餐票的事,并不是我不喜欢她的起因和主因,而且恐怕她也不只问我“借”过。她每周的伙食基本是这样安排的:周末回家后返校,带来一个大罐玻璃瓶,里面装满酸菜咸菜类的干菜,这就是她一周的菜。每餐她只打饭,然后回寝室从玻璃罐中挖几勺自带的腌菜,但经常周四前她就把玻璃罐吃空了,所以时常要问同学“借”餐票打菜。 胡玉的床位正对着茉莉的床位,同下铺,也就是我床位的左斜对面。一天中午我躺在床上小憩,视线刚好直线落在胡玉的床底,那里有一团带着血污的卫生纸,让我一阵恶心。处女座的人不单单精神上有洁癖,对某些讨厌的事物也有洁癖。我赶快移开视线,免得把刚吃的午饭吐出来。 我以为,胡玉只是一个晚上不方便时暂时扔的,忘了收拾,但事实不是。接下来两三天,那血污纸团不但没有被清除,还越堆越多,大概堆积到能装满一个撮箕了! 对于我十分敏感的鼻子来说,满寝室都是忍无可忍的腥臭味!等到胡玉回到寝室来,我非常生气的对她说: “胡玉!厕所很遥远吗?快把你床下那堆脏东西处理掉!” 她照例是先“hàn”一声,随后很听话的马上照做了。 但是一个月后,我再次发现她床底下又堆起了血污纸团,尽管她这次藏得机智,看似想利用她与邻床的两个床脚挡住外观的视线。 当时我们学校的厕所是独栋的,在寝室外面,我知道因为天冷,所以她夜晚懒得穿衣去厕所,但每天早上起床后,她总可以及时收拾处理掉她那些脏东西吧。 我再次狠狠说了她,并告诫她: “寝室是大家共处的,不是你个人的家,你在你自己家里要随地拉屎,我都没意见,但在这儿,你不能随地扔用过的卫生纸!太恶心人了!” 至此后,胡玉的床底总算彻底干净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命运 不管有没有上帝的存在,但我相信世上之事,自有天意在安排。 胡玉是当时我们那个寝室里的一朵奇葩,而她的上铺,也是个奇异果。对于讨厌的人和物,我都习惯于及早就删除其名称和符号,不愿记得,所以这个奇异果的名字,对我来说,仿佛压根就没存在过。姑且在此,就以“奇异果”代之吧,好像也满适用于形容,身高大约只一米五出头的她。 我从幼儿园开始到高中的十多年学生生涯,唯一一次与同学起争持,就是跟这个“奇异果”发生的,而且一开始,我都不知道所为何事。莫名其妙的,一次下晚自习回到寝室后,就被这颗“奇异果”骂骂咧咧的气冲冲怼我,大约是说,我和田芳在寝室里嬉笑大声说话,有影响到她专心看书复习了。 听到她十分不友好地说我,我也来了气,心想教室才是学习的地方,寝室就是休息放松之地,都学习紧张了一天了,还不让人放松娱乐下?于是怼她回去: “你就算再刻苦也考不上北大清华。” 然后她回怼我的话,简直是奇了个大葩!以至于,她其它怼我的话,都被我忘干净了,就记下了这句,愣是把当时的我给唬住了的话。 她怒气冲天,大声朝我这边喊叫: “不管怎样,我将来肯定比你好,比你幸福!” 真是体积越小“抱负”越“大”!她以一口气吞山河的“豪言壮语”,获得了当时与我吵架的胜利。 我不会吹牛,也不想把未知的未来当作已知,所以我只好回她说“那好吧”,以作息事宁人。在内心我安抚自己想,能成为别人追求幸福的标尺杆,应该感到荣幸之至啊。 也许“奇异果”那一声嘶喊,太用力太大声,让上帝听见了,于是七八年后,老天赏了她一个,给我写过一封两页纸求爱信,但被我拒绝了的,与我同大学不同院系的男同事,做了她的丈夫。 当我知道这两人结成了夫妻时,我叹服命运之手好生顽皮!我当时真心希望并但愿,“奇异果”的丈夫不会对她讲,他被我拒绝的糗事,不然,那“奇异果”她还不如鱼鲠在喉? “奇异果”的丈夫是化学系教师,好像是与我同年招进来的。 化学是我中学最不喜欢的科目,缘由来自初中时一次上化学课,我那话唠同桌老是找我说话,被老师看见了,老师就叫我俩起来回答问题,我俩都答不上,然后就被老师罚站,一直站到下课,从此我就讨厌学化学了。 所以不讲别的,起码这位化学系教师的专业,就不是我喜欢的。 被不同院系彼此都不熟悉的人写求爱信,其实我当时也挺纳闷的。当时我仔细回想,与他也只有过一面之交,是有一次,在资料室查问教材时,遇到打过招呼,我问他哪个系的,他说化学系的。不过或许我有在其他什么地方,给他留下了印象也未必,比如几个月前的教师节,在师生联欢晚会上,我有表演过独唱,并且很受欢迎。 当时的台下掌声雷动,事后我听到同事说,当时坐在台下的几个外聘的外籍教师,还问这是哪个系的学生,然后有人告诉了他们,说我是音乐系的老师。 台上的我,穿的一件十分显活泼的黄色底起白色小圆点的连衣超短百褶裙,既有衬衫式大尖角立领的端庄,又有镂空露出大半个肩头的小性感,发型是齐刘海学生妹式的短发,头顶一条稍宽的天蓝色发带,直观就是一个可爱又新潮的女大学生模样。 至少对于我来说,不枉费读大学的起码收获,应该是学会了审美。 教师节联欢晚会之后,让我偷笑的是,那晚那些外籍教师,还有台下大部分学生,都不知道,我是新来的音乐系钢琴教师。 再把眼光投射到我高中最后时光里的寝室吧,睡在我床对面下铺的,是一个后来我觉着十分惋惜的女孩,她的名字叫彭慧。 彭慧性情十分安静,对人友好,话很少,见谁都是先微笑以待,有一点点胖,皮肤白皙,一张娃娃脸单纯得一尘不染。 对于我喜欢的欣赏的事物,我会永远记得与之相关的标识,彭慧这个名字我从来没有忘记,虽然我与她,是在高考前几个月,才彼此发现有共同喜好,相谈甚欢的,但短短的我们相处的时光,就像我们共同爱不释手的朦胧诗,纵使文字寥寥,但却深叩心灵。 “你 一会看我 一会看云 我觉得 你看我时很远 你看云时很近” 这首几乎家喻户晓的顾城的诗《远和近》,曾经我和彭慧却是那般的兴奋状,并坐在她的床沿,手拉手,彼此看着对方,深情并茂的齐声朗诵过。 虽然当时我也喜欢一些现代诗歌,但彭慧是喜欢到痴迷的程度,尤其对一些朦胧诗。 我是有天在彭慧的床头墙上,看到她新贴上去的,像是从书刊杂志上剪下来的,一张《蒙拉丽萨》的画,被她吸引了注意力。 彭慧是我对油画认知的启蒙,是以后我的人生之路,在最华彩路段,被俩美术生高高举起,然后又扔于地上的桃花劫之源。 如果没有对油画对美术的好奇美感,我想我的过往,应当是在别样的故事里存在和华彩。 因为偏科厉害,彭慧没有考上大学,我和田芳在那个暑期,还一同去看过她,跟她道别。彭慧家在文艺路巷子里的教育局里面,我还记得那天,彭慧穿着白底起花的无袖一字领连衣裙,好看得像是正要去踏青的少女,看不出来她有丁点未考上大学的失落感。 彭慧一直把我和田芳回送到文艺路的出口,她才转身回去,但没成想,这一别,就是永远。 大学的第一个寒假回来,田芳告诉我,说她听说彭慧精神出了问题,就是得了精神病,被送去治疗去了。我当时简直不能相信,我说: “去年暑假看她时,不是好好的吗?” 从此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过关于彭慧的一切了。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同窗十数载 我猜有人也许会有这样的情形,就是学生时代一直有一个特别的异性同学,从小学到中学,甚至到大学都一直在同学,也或有成为情侣的可能,但终因太了解而不成,只能是好同学好朋友,甚至于跟他或她的哥们或姐们谈恋爱,都没有选择他或她,然后还要与之分享,与他或她的哥们或姐们恋爱的喜怒哀乐。 我就有这样一个从小学到大学都一直同校同年级的男同学,名叫周华,小学我们同在市一小,但不同班,不过他与我们班的班长很要好,两个都是除了成绩好以外,体育也是拔尖的,而周华则是另一个班的班长,即使不同班,他俩也经常双宿双飞,哦不,应该说是他俩经常结伴进出学校。 初一我与他俩短暂同了一个学期的班,后我转学去了市一中,高一他俩也一同考来市一中,并且还与我分在了一个班,他们还是一如既往的成双入对。 一个学期读完后,学校根据英语考试成绩,从年级中分了两个重点班出来,他俩继续同班在甲班,就是英语比较好的重点班,我在英语比较差的重点班乙班,教室也是在他们的隔壁。 读完高一下学期,经过考试,乙班中英语合格了的转入甲班,我和他俩又同班了。然后是高二后又分文科理科班,我去了文科班,他俩去的理科班,我与他们再次同校同年级而不同班。 后来他俩其中之一,也就是周华,高中之后继续与我同往!我们进了同一所大学,我在音乐系,他在体育系。 大一开启我们共同新成长之旅的前两天,周华来我家约我一同坐火车前往新学校。那个绿皮火车年代,当时我们还没有接收到卧铺概念,火车票是乘车当天买的坐票。 我妈嘱托周华,要他路上好好照顾我,我妈是他小学语文老师,可以说比我还熟知他。但当时,我压根就没想过要他照顾,所以其实当时他在我家,基本上是在跟我妈说话,跟我倒是没有说上几句。 可到了新学校后,陪我新生入学报到是他,帮我搬东西c买用具送到寝室也是他,当时,还被同寝室刚认识的几位,也在整理行李及床铺和书桌的姐姐们,误以为他是我男朋友,我当即解释说不是的,但姐姐们还要继续取笑我,贼笑的说: “别不好意思啦。” 大学第一次学校包场组织观看的电影(居然是一部外国爱情片!),也是周华陪我一起看的。但大二时我谈恋爱的对象却不是他,而是他身边的好友,是他大学时期出双入对的同班哥们,长得与他有几分像,但比他稍微矮一点,他俩都有大大的深邃的眼睛,都很帅。 当年若不是因为,美术系一个与我要好的同年级女生(凤凰县人),出于保护我的好意,跟我说了一个,我至今也不知真假的周华的秘密,那么那段大学时间的我,很有可能是与周华谈的恋爱。 当年大学时期的我还保持着单纯,还是一心追求精神上的爱恋。我与比我小一岁的周华的同学恋爱将近一年,连接吻都没有过,只有过一次,在去往我琴房的楼梯转角台阶上,被他快速的在我左脸颊亲了一口,因当时是冬季,感觉冰冰凉的,所以是后来我主动要与他分手的原因之一吧——不来电。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平行的私奔 大学毕业后,我与一个美术系的“私奔”,去了一趟新疆,别想歪,仅仅是我有过一次被强吻。到达乌鲁木齐后的第二天,兴匆匆与我“私奔”而来的美术生,就坐返程的火车回学校去了,因为当时他尚未毕业,但他却大我一岁。 所谓“私奔”,是他那时有个从初中就谈起的女朋友,而我那时早已跟体育生分手一年了,后者也早已和一个英语系的学妹,因跳国标跳到一起了。 我爱上那个陪我去新疆的美术系男生时,并不知道他有女朋友,不然我的良知是断然不允许我做第三者的!是后来他的上铺,也是他的好哥们,当时管我叫“亚妹”的我认的哥哥,怕我以后伤心,忍不住偷偷告诉了我的,说是学护士的,还来过学校几次看她男朋友,即我当时爱上的美术生。 再后来,岁月变迁,叫我“亚妹”的我认的哥哥,成了我的男朋友和丈夫以及前夫,并且我也知道了,原来“亚妹”这个称谓,前夫最初使用,是对另一个名字中也带有“亚”字的他的初恋女孩的称呼。 我没想到也不解的是,从小学到大学,几乎与我一路平行成长的周华,会步我后尘,又一次选择了碰巧与我相同的方向前行。 在我去了新疆之后,周华也带了一个当时碰巧也还是别人女朋友的女孩去了新疆,但当时人在乌鲁木齐市的我并不知晓。 是我从新疆回来后,我大学同过寝室的最年长的燕妮姐,有一次来我工作的音乐系看望她考大学前的声乐老师,也顺道来找我玩时告诉我的。 “你还不知道吧,周华也去新疆了呢。” “啊!真的吗?”我颇为惊讶。 “嗯,是在你去了新疆之后。听说他是和别人的女朋友私奔了。” 燕妮姐告诉我的这则消息震惊我的程度,不亚于当年美术系女生告诉我周华的秘密。 大我五岁的燕妮姐,从我们在大学寝室第一次见面起,每次跟我说到周华时都要面带神秘,并用询问关切的眼神看我,像是要看我作何反应。 这就是从大学报到那天开始的,自从燕妮姐见过帮我搬东西到寝室的周华之后,她就成了当时同寝室几个姐姐中最持之以恒的,将我与周华的关系看成大写“暧昧”的人,就算我与周华后来在大学都各自有了男女朋友,但燕妮姐每次跟我提到周华时,依然总是一副神秘看戏的眼神笑看着我。 在燕妮姐跟我说了周华也去了新疆之后,没过多久,有天周华也突然出现在我工作的音乐系,好像是专门来找我的,我问他去新疆的事是不是真的,他说是的,还说他刚从新疆回来。 周华告诉我说,他们去新疆在石河子市呆了一段时间,这让我联想到刚刚离去的秋天,在我们这儿是金黄色的季节,而在当时初雪的新疆却是白色的乌鲁木齐市,已经执教了一个月的我,那时差点儿也要转去石河子市工作。 我在新疆工作了一个多月后只身回来,步我后尘的周华也在我回来之后回来,他来看我的主要目的,在我看来是要与我“分享”,他那几乎与我一样冲动的c也或许是跟我一样的,人生第一次远行的喟叹;也像是要与我共同探讨我们相似的,在大学毕业之后的第一个秋天到来时,尚未从盛夏躁动的毕业季安下心来的迷茫选择。 当时我和周华彼此交流完各自的新疆之行见闻后,我们都弯腰捧腹大笑起来,差点儿笑出了眼泪。 周华从小学到刚上高中时,给我的印象都是成绩好的乖学生,性格偏内向腼腆,不知他后来是受了什么刺激,高三时见到的他,感觉变化好大,变得顽皮了,而且学习成绩也下降了。 我是怎么知道他变顽皮的呢?是高三时有一天晚自习,中间休息时间我去了一趟厕所,我返回教室途中与周华擦身而过,他对我做了恶作剧。 我们遭遇时路很窄,不是正规的路,是建筑屋的外延基石,一边是墙一边是排水沟,走这个便道是为的抄近路。 周华面对面走过来时用臂膀将我一顶,把我挤下路基,我站在了没有水的排水沟里,他看着我,得意的嘿嘿笑,气得当时的我抬头翻了他个白眼,愤愤然走了。 这之后路上再遇到他,每当他笑着欲打招呼时,就算距离再近,我都别过视线,假装没看见,使他说话的欲望落空。 与他冷战化解,是在元旦晚会之后。 有天又在我去教室的路上,迎面碰到了周华,他不单单是像以往那样笑对着我,还快步走到我面前,拦住我,一脸心花怒放的说: “没想到你唱歌唱得那么好!” 对于他人出自内心的夸赞,很多时候人们都是乐于接受的。当时周华面带着热情真诚的微笑夸我,总算冰释了我之前对他的怨怒,于是我也报之以微笑。 但周华玩世不恭的气质,仍旧从他走路的姿态体现出来——就是多年后我看周星驰的电影,当看到周星驰在喜剧片中走路的姿势,我脑子里就蹦出了,当年在高三和在大学期间,所见过的,周华走路的模样。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我的花痴年代(1) 其实很多女孩,都有经历过懵懂的花痴年代,只是花痴的样式有别,有的默默暗恋,有的主动表白,而有的介于暗恋与主动之间,那则是暗示,比如高三迷恋上我“弟”的我那花痴姐妹就是属于暗示,她不自觉地日积月累,用各种肢体语言向对方传达了倾慕的讯息,而对方也早已洞察获悉,但她就是没有坦然告白的勇气。 我那帅气的“弟弟”,不是到我发现他的帅时才成为班草的,只是我之前对“帅”的定义的注意力用力在别处。就是说,我不必笑我的花痴姐妹,而其实,我也是个十足的花痴! 从初中起,我一直迷恋着一个“远亲”,一个大我两岁的“侄子”,是的,我们见面时他都叫我嫲嫲(áā——我们老家土家族语对“姑姑”的称呼)。 “侄子”初中时被招到州体校篮球队,后来放弃做专业体校生,考去了省城读书,现已毕业回来工作不久。 当日本电影《绝唱》和《风雪黄昏》的译制片先后上映,我看过之后发现,从样貌到整体感觉,“侄子”与影片中的男主角长得简直一模一样!主要是五官像极了三浦友和。 当初我迷恋他时,还没看过三口百惠和三浦友和演的电影,就是他本身长得太帅,凡是个少女大约都难敌他的英气,不被迷倒。 后来我没忍住,把我暗恋“侄子”的小秘密,告诉了我高中时期最要好的女同学杨怡红,因为是我与她一起看的第一场三口百惠与三浦友和主演的电影,就是在那场电影看完之后,我实在按耐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兴奋,才跟好友吐露了心声。 然后有次我与杨怡红走在大街上,碰巧遇到了我“侄子”,见他不知何故拉着一辆板车,那时他刚毕业到州邮政局上班不久,显得有点匆忙的他没有跟我多说话,只对我点头示意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便与我和好友杨怡红错身而过。 待他走远了后,好友杨怡红禁不住张大了嘴巴,对着我惊叹道: “哇喔,真的是好像噢!” “侄子”并非真正意义上我的血亲侄子,我们并不同宗,只是父辈老家是临乡的同姓,按字排辈我大他一辈,所以从很小的时候我们认识起,就被双方父母定义为我是姑姑,他是侄子。 他父母是老家县城一个镇上中学的教师,他因为被招进了州体校,所以平日在体校集体吃住的他,差不多每个周末都会来我家一趟,吃一两顿饭,呆个大半天,算是寻家的感觉吧,也是因他父母托付我父母帮着照看一下他。 我与他算是互相看着对方长大,我看到的他,是越长越高,越长越帅。 大约初中后期开始吧,我在他面前表现得不自然起来,总是做出或说出与心思完全相反的举动或话语,比如明明我很喜欢他的到来,甚至是盼着他来我家,但当他真出现在眼前了,和我打招呼了,而我却会故意表现出来冷冰冰的样子,多年后我才知道,这大概就是爱的逆反心理表现吧。 暑假“侄子”回了他自己的家,四十多天的假期很漫长,好长时间没见到他了,于是在开学将近的日子里,我天天都在盼着他到来。 当时我家在一栋由原来第一小学的旧教学楼改造成的住宅楼里,是砖木混合结构的,我家在二楼,紧靠右边上下楼的木楼梯,家门外是一条贯穿到另一边木楼梯的走廊过道,也是木质地板的,过道外围有半人身高的木护栏。 一天中午午睡,我在木板地面铺的凉席上怎么也睡不着,正闭着眼睛满脑子都是有关“侄子”的影像时,突然,十分熟悉的他的话语声,就在我的额头上方响起。 因正是八月酷暑,天热得很,那时连电风扇都还没有,为了通风散热,门是大开着的,我头枕在靠门口位置的枕头上。 “阿妈(āà——土家族语对”祖母“的称呼),嫲嫲(áā——姑姑),你们怎么睡地上?” 从我头的上方落下来他的话,把我吓一跳,我猛地睁开眼,不敢相信脑子里面正想着的人,就这么活生生出现在眼前!他双脚停在离我头发咫尺的位置,低头俯看着我,当我视线与他的眼睛对接上时,我再次被吓一跳,心里面小鹿乱撞,慌忙爬起来,跑进了内屋,留下我妈回答他跟他说话,我待平复了心境后才敢出来面对他。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我的花痴年代(2) 像那样,我正在脑子里面回放着与“侄子”有关的一些事,而他碰巧就及时出现在我眼前的巧合事情,还真不止一次。 有天,我坐在家门口走廊过道边的小椅子上,背靠木护栏,一边吹着口琴,一边心里面回想着他的点滴。这个时候,随着我的琴音节奏,邻近我左手边的楼梯口那儿,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小平头脑袋瓜儿,以及那篮球运动员矫健挺拔的身躯,渐渐地,蹭蹭蹭冒上来。 他踩着我吹出的节奏度来我面前,停住,笑对我说: “嫲嫲(áā——姑姑)还会吹口琴啊。” 根本算不上会吹口琴的我,在他开口跟我说话时,戛然而止了我正吹奏的单音调旋律。 我紧张的低着头,不说一句话,生怕内心的秘密(就是刚刚我正想着他的事)被他发现,我甚至连抬头看他的勇气都没有! 他没等到我的回答,只好转身推门,进到我家里去找我父母。 越往后的日子,在他面前,我越来越变得寡言少语,每次他来我家,我们在一起说话的时候,多半都是他在眉飞色舞的说,而我只喜欢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听着。 又一个暑假,他从省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来我家看看,然后再搭班车回他自己的家。 当时房间里只有我俩在,他一直跟我说他学校的轶事,很自豪地说他在学校表演拉二胡《赛马》曲时有多受欢迎,又和我说起他喜欢诗歌,想写小说等等,都是我十分感兴趣的话题。 我和他单独在二楼起居室聊了很长时间,那个下午晚饭前的美好,定格在了我情窦初开的时光里。 我当时双手不停的卷着衣角边儿,卷了抹平,抹平了又卷,反反复复重复着这个单调如机械般的动作,一边脑子里却如万花筒般的转动寻思着,把自己与他的未来放在一起畅游畅想。 未来,当时像头顶上方窗格子里射进来盛夏的夕照强光斜插在我与他之间的木地板上一样炫美耀眼!而他,像一位英俊王子一样自信的在五光十色的“未来”那边笑对着我侃侃而谈! 这是我与他第一次单独相处畅聊最长的时间,好像那一整个下午都是属于我们的。但我首次感受到了时间如白驹过隙,让我无力延长和挽留——当我妈大声叫唤我的音声从门外楼下传来之时。 楼下倒“凹”字型的简易平房厨房区里,正在自家厨房里做饭菜的我妈像是急坏了,故意找借口喊我下去给她帮忙。 我不得不打断正对我陶醉着讲他的故事和理想的意气风华的美少年,也不得不中断我自己正幻想着的未来蓝图。 我抱憾光阴易逝,只能在记忆里,为那个心旷神怡的下午和黄昏,留一间最美好的房间,直至永远。 我只好起身,跑去楼下厨房帮忙,把我妈做好的饭菜,分几趟,一碗一碗端到楼上起居室来。 待吃过晚饭,“侄子”离开了我家之后,我妈赶不及的狠狠告诫我: “你要搞清楚,你是嫲嫲(áā)!” 把我妈的意思翻译出来就是: “你不可以喜欢他!” 这就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痛苦所在! 直到卷毛小子我“弟”闪亮登场我的视线舞台,才逐渐治愈我的这段情殇。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我的花痴年代(2) 像那样,我正在脑子里面回放着与“侄子”有关的一些事,而他碰巧就及时出现在我眼前的巧合事情,还真不止一次。 有天,我坐在家门口走廊过道边的小椅子上,背靠木护栏,一边吹着口琴,一边心里面回想着他的点滴。这个时候,随着我的琴音节奏,邻近我左手边的楼梯口那儿,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小平头脑袋瓜儿,以及那篮球运动员矫健挺拔的身躯,渐渐地,蹭蹭蹭冒上来。 他踩着我吹出的节奏度来我面前,停住,笑对我说: “嫲嫲(áā——姑姑)还会吹口琴啊。” 根本算不上会吹口琴的我,在他开口跟我说话时,戛然而止了我正吹奏的单音调旋律。 我紧张的低着头,不说一句话,生怕内心的秘密(就是刚刚我正想着他的事)被他发现,我甚至连抬头看他的勇气都没有! 他没等到我的回答,只好转身推门,进到我家里去找我父母。 越往后的日子,在他面前,我越来越变得寡言少语,每次他来我家,我们在一起说话的时候,多半都是他在眉飞色舞的说,而我只喜欢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听着。 又一个暑假,他从省城学校放假回来,路过来我家看看,然后再搭班车回他自己的家。 当时房间里只有我俩在,他一直跟我说他学校的轶事,很自豪地说他在学校表演拉二胡《赛马》曲时有多受欢迎,又和我说起他喜欢诗歌,想写小说等等,都是我十分感兴趣的话题。 我和他单独在二楼起居室聊了很长时间,那个下午晚饭前的美好,定格在了我情窦初开的时光里。 我当时双手不停的卷着衣角边儿,卷了抹平,抹平了又卷,反反复复重复着这个单调如机械般的动作,一边脑子里却如万花筒般的转动寻思着,把自己与他的未来放在一起畅游畅想。 未来,当时像头顶上方窗格子里射进来盛夏的夕照强光斜插在我与他之间的木地板上一样炫美耀眼!而他,像一位英俊王子一样自信的在五光十色的“未来”那边笑对着我侃侃而谈! 这是我与他第一次单独相处畅聊最长的时间,好像那一整个下午都是属于我们的。但我首次感受到了时间如白驹过隙,让我无力延长和挽留——当我妈大声叫唤我的音声从门外楼下传来之时。 楼下倒“凹”字型的简易平房厨房区里,正在自家厨房里做饭菜的我妈像是急坏了,故意找借口喊我下去给她帮忙。 我不得不打断正对我陶醉着讲他的故事和理想的意气风华的美少年,也不得不中断我自己正幻想着的未来蓝图。 我抱憾光阴易逝,只能在记忆里,为那个心旷神怡的下午和黄昏,留一间最美好的房间,直至永远。 我只好起身,跑去楼下厨房帮忙,把我妈做好的饭菜,分几趟,一碗一碗端到楼上起居室来。 待吃过晚饭,“侄子”离开了我家之后,我妈赶不及的狠狠告诫我: “你要搞清楚,你是嫲嫲(áā)!” 把我妈的意思翻译出来就是: “你不可以喜欢他!” 这就是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痛苦所在! 直到卷毛小子我“弟”闪亮登场我的视线舞台,才逐渐治愈我的这段情殇。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我的花痴年代(3) “侄子”从省城学校毕业的那个夏天带了个女孩一同回来,照例路过先来我家一趟,他跟我父母介绍说这是他女朋友,他们是同班同学。 当时见了他和他女友后,两大情绪从我心中漫堤而过:一是如释负重的想,我总算可以不再为他烦恼了!二是伤心又伤感的想,我竟然“失去”他了! 其实我也知道,我与他从没开始过,又何来失去。但是理智一时半会儿,是战胜不了情感的。所以当后来听到我父母说,他带回家去的女孩没有得到他父母认可,他与那女孩吹了,我又拾缀起刚刚燃烧殆尽的灰烬,再次怀揣上对他的幻想,重燃暗恋之光。 我高三那年,初秋的一个周末,“侄子”来我家玩,吃过晚饭后,我得坐车赶去学校晚自习,这时他也起身说: “我也要回去了,顺路送嫲嫲(áā——姑姑)去搭车吧。” 从我家当时居住的武陵大饭店新家属楼区的侧门出来,进入狭窄的巷子,一路上我们好像都没说什么话,差不多是沉默着走过昏暗悠长的小巷,来到灯光熠熠生辉的大街上,我们并肩横穿过马路,走到当时我们城市里唯一的一条南北向的公交线路的站点。 在他的陪伴下,我们走了大约一二十分钟,当时正浸润在美好青春时光开端的我,可没有预想到,这竟然是我此生最后一次与他漫步街道的路程。 班车来了,他看着我上了车,车开动了,站在人行道上的他也起步往同方向走,因为下个红绿灯十字路口的斜对面,便是他当时工作的单位州邮政局。 等到了下一个周末回家之后,同样周日晚餐过后我要返回学校,我去搭乘公交车时,突然特别怀念上周末有他陪伴去搭车的美好时光,于是我一时兴起,转身先跑去了不远处的邮政局,匆匆在一张信纸上顶格写了一句话的信寄给他: “我又捧心皱眉去学校了。” 没有开头称呼,也没有结尾落款,就这么孤零零的一句话。 信一寄出我就后悔了,觉得下一次再见到他时,我肯定会无地自容的! 哈哈,看来我中《红楼梦》的毒,比班花“茉莉”中的还深,事后我自己都觉得写的好作呕。 我到学校后,很后悔一时冲动给他写信,就一直强迫自己快快忘掉这件事。 到了周三那天中午,当田芳一边挥舞着手中的一个黄色信封,一边喊住我说有我一封信时,我还以为是她跟我开玩笑,因为我没想过也没期盼过他回信。 再说,等我拿到信想知道是谁写给我的时,见封面上我名字的右边括号内有“妹妹”二字注明,就一开始根本想不到是他给我的回信,因我的确是有个大我一岁半的哥哥当时在省城读书,虽然到此时,我哥还从未给我写过信。 信里开头他也改口称呼我为妹妹,字迹可以说很漂亮。 信很长,文笔流畅c成熟c大气,读着有演讲稿的感觉,大都是些鼓励我好好专心用功学习的话,要我好好准备迎接来年高考。 信纸第二页里,他还把《假如生活欺骗了你》这首普希金的诗整篇抄录下来: “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不要悲伤,不要心急! 忧郁的日子里需要镇静: 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 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 现在却常是忧郁。 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 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念。” 原来冥冥之中,上苍早有编排:“他终将成为我对过去的亲切怀念”。只是身处人生长河此时段的我,当时浑然不觉。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我的花痴年代(4) 当时我并不了解,普希金创作《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时的相关背景,我只单纯的被诗歌本身的积极意义提振了精神。而“侄子”给我的回信,也因为有了这首积极乐观c豁达从容c精神抖数且短小精悍的诗,而凸显出高于个人情感世界的层次。 看完“侄子”给我的回信,很是鼓舞我心,但阅读完他的信之后,却让我忘了原本我写信给他的目的了。 之后这封明显比我写的用心c认真又有文采的信,就一直揣在我衣服兜里,有事没事我就拿出来看看,不知重读了多少遍,就是想要从里面找寻我渴望的答案。 如果当年能像今天,很容易就百度出《假如生活欺骗了你》是诗人为当时的女友而创作,并题写在女友的纪念册上的,那说不定我会再度花痴发作,写回信给他。但我当时从他的回信中,只读出了他鼓励我好好安心学习准备迎接高考的讯息,所以我就没有再给他写信,我们的同城鸿雁传书也仅有此一个来回。 不久后,我从父母那儿听到有关他的消息,说是经人介绍,他与当时我们地方掌握重要经济支柱产业大权的某局局长的女儿订婚了。 我再次心碎! 某天,在去师范学院我的专业老师那上专业课的路途上,我站在流经市区的河流的石拱桥一侧围栏边,把兜里一直视为珍宝的信拿出来,又重看一遍,而往日信中字里行间传递给我的精气神,却再也找不着了。 满眼深蓝色美丽钢笔字迹的信笺,被我撕成雪花大小的碎片,飘向桥下,顺流而去,河水也一并带走了,我对他幻想过的所有往昔。 后来我在大学期间,对舞剧《鱼美人》选曲《水草舞》的钢琴曲,以及柴可夫斯基钢琴套曲《四季》中的六月《船歌》,情有独钟!因为每次从我手指中溢出的,那些略带忧伤的微波荡漾c波光粼粼的旋律,能把我带回到爱的起源地,重温旧梦。 “是这般柔情的你 给我一个梦想 徜徉在起伏的波浪中隐隐的荡漾 在你的臂弯 是这般深情的你 摇晃我的梦想 缠绵像海里每一个无垠的浪花 在你的身上 睡梦成真 转身浪影汹涌没红尘 残留水纹 空留遗恨 愿只愿他生 昨日的身影难相随 永生永世不离分 是这般奇情的你 粉碎我的梦想 仿佛像水面泡沫的短暂光亮 是我的一生 睡梦成真 转身浪影汹涌没红尘 残留水纹 空留遗恨 愿只愿他生 昨日的身影难相随 永生永世不离分 是这般奇情的你 粉碎我的梦想 仿佛像水面泡沫的短暂光亮 是我的一生” 若干年后,我第一次听到罗大佑写的这首歌《海上花》时,脑海里浮现出的,并非是有过肌肤之亲的前夫,而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爱过,却连手指都没碰过的,算不上初恋的暗恋之人;还有在石拱桥上注视着被我珍视的,我人生中收到的第一封异性来信碎如雪花般慢慢飘落的那个第一次“失恋”的自己。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择偶的艺术 通常人们会把事业当作人生第一奋斗目标,爱情和婚姻则是人生第二练习题。伴侣的选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人生之路特别重要的一个岔路口,是关乎今后大半辈子命运的重要基石。 虽然“侄子”的第一份工作是我妈找我姨妈(姨妈在州邮电局工作)托关系帮他搞定的,但他是从做了局长女婿后开始,便一路仕途青云。 当然也是有他自身条件优秀的前提要素在,他不仅外貌一表人才,还在那个字是打门锤的年代,写得一手漂亮好字和手到擒来c广征博引c文采飞扬的文章,又兼具内才,所以不久他就被提拔给州领导当秘书去了。此后我大约知道的是,他当过地区团总书记,地区国企一把手,副州长等。 他刚做局长准女婿后来我家看望我父母,还跟我说起他未婚妻是我高中同学,当他说出名字,我一开始觉得陌生,努力搜索记忆后,才想起来,是一个没和我说过话的在我们班短暂补习过的高年级女生。 他与我说他未婚妻时,我内心是很不愉快的,但我还是保持同往常一样,在一旁安安静静的听着。尽管我不高兴他的这门婚事,但于他来说,这或许是一个再正确不过的选择。 往后的岁月也证明了,他娶了一个很好的贤内助。重要的是,他由此进入到一个无论社会地位还是经济基础,显然当时都属上乘的家庭环境里,等于是他的人生进阶之路,将因攀上这门亲事而突然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但或许我不能用“攀”这个字来注解“侄子”的婚事,因为假如一对一,单单拿婚姻当事人“侄子”和他未婚妻作比较,无论身高相貌或是学历才情,那还是“侄子”有优势的多。 一开始是因为事业或者其他别的原因,而不是单纯为了爱情的婚姻,后面难说不出现婚姻危机。 早些年我有听说过,“侄子”在任地方国企一把手的时候,其单位有个漂亮的女下属很喜欢他,也难怪啊,毕竟“侄子”那么帅又还是当官的。不过或许终因他媳妇太贤惠,也或许是仕途事业的因素,他们的婚姻一直保持完好。由此也似乎可以论证,事业上成功的人,家庭也多半会经营得幸福美满。 婚姻的保鲜和续存,主动权和决定权一般在强势的一方手上,但如果能是夫唱妇随或倒过来妇唱夫随,就是说弱势一方紧紧跟随强势一方的步伐,在生活和事业上,弱势给强势提供温柔港湾做背后最坚定支持者,那么即使双方在事业上的差距再大,但有紧密联系和内部沟通存在,二者的婚姻就不会出现鸿沟,即使偶尔有裂痕,也能通过交流和谅解来愈合。 “侄子”的工作事业得以蒸蒸日上,除了有他岳父大人领进门之外,他媳妇的付出应当也是功不可没的。从我一直都没从我父母那听到有关他媳妇具体做什么工作的这一现象来看,就足以说明他媳妇的事业在他们家的次要性。单说一事,他调去下面县城当县长,他媳妇就也跟着调去那边工作,一呆就是好些年。 在基层工作那些年,他们的女儿由公公婆婆照看,公婆原来是镇中学的体育教师和语文教师,但都早已从老家镇中学调到州民师附小,所以他们女儿的抚养和教育都可以不用他们操心,也就是说,“侄子”完全可以甩手甩脚,专心致志奔他的事业。 他们的独生女,高中时期一直担当学生会主席,中学就入了党,这也应当是得力于他们那个大家庭政治生态环境的熏陶培养。 早年听我父母说,“侄子”父母祖上是大户有钱人家,解放后成分被划为富农。据常被我爸“夸赞”具备侦探本领的我妈分析,或许是他们家以前吃过负面政治背景影响的亏,所以他们家把政治看得很重要,特希望后代能在政治上有所追求。所以,这难说不是他们家与局长家联姻的主因。 “你看你,政治上一点上进心都没有!” 记得当年,我妈在获知我“侄子”升迁了后,与我爸聊起“侄子”家的前世今生,完了反过脸来不忘训斥我一句。这是我妈一贯的作风,每次她说到别人家的不管哪个她当时认为优秀的孩子时,结尾都要以你看人家怎么怎么样,或者说我怎么怎么不如他们,来做总结。 “侄子”媳妇婚后的余生,大概除了工作就主要是做他的生活秘书了吧。生活中有“侄子”的父母替他俩管理孩子,事业上有他岳父的人脉关系照应。嗯,看来一个人得以事业功成,除了有个好伴侣外,还得有一个强大的亲友后援团啊。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与五四青年节演出相关 可能是因为有了新女朋友忙于谈恋爱吧,后来很长时间就不再见“侄子”来我家了。 我与“侄子”的未婚妻,第一次作为这种关系见面,既是我与她的首次说话,也是我第一次对她有好印象。 那是在高考前的五四青年节,我代表学校参加地区青年联欢汇演那天,演出结束后,我遇到看上去幸福在恋爱之中的他们,那是我第一次遇见一对儿的“侄子”和“侄媳”。 五四青年节州团委举办的联欢会,我们学校出两个节目,一个是我的独唱,另一个是个女生表演的艺术体操。 我演唱了一首本国的歌唱爱情的歌曲,看来我的唱歌水平有了提高,这次收效比起元旦节在学校表演那次还要好。 我唱完谢幕离开舞台,观众的掌声呼声却持续不断,由于我又只准备了一首歌,舞台监督就要我出去再谢幕一次,当我二度谢幕后,热烈的掌声还是不肯停下来,监督又叫我第三次去谢幕。 我第三次忘却演出前才在学校扭伤了脚踝的疼痛难忍,第三次让人看不出脚有扭伤地走到舞台中央给观众鞠躬,再折返回舞台边,监督才肯让我离开,这时我同校的女生都已经踩着背景音乐节拍出来开始艺术体操表演了,台下的掌声才稀稀落落停下来。 是的,我在学校出发前往演出地点时,由于心急,加之从没穿过皮鞋的我穿着田芳的皮鞋走路不习惯,不小心踩到石子打滑崴了脚,当时就疼得受不了,是田芳搀扶着我上下车一路撑到演出地州委大礼堂。 我的演出以及随后三次谢幕的折腾都完毕后,已经肿胀起来的右脚脚踝处剧痛感又突然袭来。 其实伤处痛感一直都在的,只是当我走上舞台时痛感便神奇消失,观众根本觉察不出当时我其实已经不能正常走路,事后我真佩服自己的坚强意志力。 后来还是在校医务室经过了一周理疗,我的脚才能正常点走路,这之前打饭打开水都是田芳在帮我。 演出的成功,我想田芳提供的演出服,也有给我的舞台表演效果加分。这是我能完整记事以来第一次穿连衣裙,我只在家里的影集里,见过幼儿期的我穿着连衣裙的照片。 我在自己的白色长袖衬衫外,套上田芳的像紫色薰衣草花一般的小碎花背心式连衣裙,脚穿田芳的黑色丁字扣带皮鞋,三七分齐眉刘海短发的我,婷婷玉立在舞台中央,用心动情地歌唱,即使没化妆,那十七岁少女如蓓蕾初放的自然之美画面,多年以后回忆起来,仍然会打动我自己,陶醉其中。 白衬衫在那个年代相当于校服,几乎每个学生都会被学校要求备有一件,便于在校运动会或其他大型校内外活动中统一着装。白衬衫也是当时我自己的唯一能拿得出手登台表演的衣服了。 还记得“侄子”曾说过我: “嫲嫲(áā——姑姑)好艰苦朴素啊,还穿打补巴(补丁)的衣服呢。” 这是在我初中时候说的,那时他常来我家,有时吃过饭后遇到我也要去学校的话,我们会一道出门,同走一段路之后便分道去各自的学校。 那时年纪还小,我只单纯感受到与他在一起很快乐,路上我们有说有笑很自然,跟兄妹似的,主要是因他比较健谈,又风趣幽默,想必也是他这很会活跃气氛的随和性情,有益了他未来的仕途之路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家庭对孩子影响至关重要 “侄子”在他家排行老二,他们是仨姐弟,他上面有个大他几岁的姐姐,下面有个比我年龄还小很多的弟弟。 在“侄子”去省城读书时,他姐已在州养路总段工作。 有次他姐来我家看我父母,过后执意把我这个高中生带去她工作单位的宿舍玩。在她那只能放下一张单人床和一个书桌的狭小房间里,她不停跟我夸讲她的这个大弟弟。 他姐一直在说他如何如何聪明好学,我记得他姐跟我讲得最强调的,是说他非常爱好文学,还尝试过写小说呢。 他姐的一番话,让我联想起那个美好的下午时分,那被“未来”光晕笼罩着的俊美少年,恍若又置身于我眼前。 他姐带着饱满的热情,几乎不跑题的,一直对我讲述夸赞着他。由于我早已暗自喜欢着她的这个大弟弟,所以当时让我听得有些不自然,就好像我内心里爱慕着她大弟弟的秘密被她洞悉发现了一样。 看来“侄子”在他家是颇受家人宠爱的,或许是这样的家庭氛围,培养了他自信和善于表达的性格。 加之又爱读书学习,爱好文学,所以“侄子”的说话水平和表现力都较同龄人突出,就是说,他总会通过自己的语言表现,讨喜长辈和同龄人,使之极易成为大家瞩目的中心。 比如有次在我家,我们全家人加上“侄子”,围着圆餐桌边吃饭边聊天的时候,我爸给我们讲解到中国戏曲相关知识,讲到戏曲旦角的种类,分别有:青衣c花旦c刀马旦c武旦c老担 当时正在夹皮蛋凉菜吃的“侄子”,一本正经的接上我爸的话尾,胡诌道: “还有guàdǎn!” 我们老家把不新鲜的坏掉的禽蛋叫做guàdǎn。他一说出来,引得我们全家人大笑,并且往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当我们家人谈及他时,此事反复被我家人拿来当做饭后水果一样开心的复述一遍。 有天吃过晚饭后,他要返回州体校,我也要去当时在读的一中上晚自习,我们一路同行,因市一中和州体校都在城市西边,一中在河西南,过桥就到。 对的,就是那座石拱桥,几年后我会在那把他唯一写给我的信撕碎撒向河里。但初中那会儿开开心心走在这石拱桥上的我,并不能预知后来某天我再经过此地时抛洒失恋伤心的情境。 当时我家住我爸的单位武陵大饭店内,这儿差不多是市区的一个中心地段,从我家出来,我们可以一起走过大部分的同路段,最后在北桥头的大街上分开,州体校还要往西走一段路才到。 这天我穿的一件黑红色细格子的线呢子上衣,当然是我妈的旧衣服,由于一只衣袖的手肘处已经磨出破洞,我妈先是用黑色棉布补了手掌大一块在那,后来我妈见另一只衣袖同样位置也磨损厉害快要破了,就用同样方式也给补上。这样在我正面虽然看不到补丁,但从我身后看,两块大而黑的补丁实在是夺目抢眼! 可能是因为我出门时才换上的这件衣服,直到出了家门我们走去学校的路上,好像“侄子”才看到发现了我两个手肘部位的黑色大补丁。 许是他认为他一个男孩子都没穿有补丁的衣服呢,更何况我一个女孩儿家!所以他才会太惊讶,但他率真惊叹的同时用了褒义词“艰苦朴素”来表达,让我当时听到了他吃惊的话,也不至于太自卑。 所以当过几年后的高三,当初恋的卷毛男孩也对我说出了几乎相同的话,说我穿着好朴素时,我会抬头仰天忍住大笑,联想到当初“侄子”发现我手肘衣袖上有两个大黑补丁时的惊奇反应,以及当时有点窘迫感的我。 像这样的少女,在懂得爱美的年纪,在喜欢的人面前,连着两次都被所喜欢的人委婉地说穿衣好朴素,怕也是凤毛麟角了吧。 多年以后我回忆起这些往事,想到我父母平时不在意我的衣着是否漂亮,那是他们从穷苦日子过来人的惯性思维,就像我外公常说我妈的“叫花子做官,穷怕了”。但父母知道我要代表学校去州委大礼堂演出,还告知了我姨妈和表姐表妹们到时要去观看演出,但却还是没有关心我问我要穿什么衣服登台,就显得我所爱好的,并不是父母器重的。 所以后来我得出结论,我以后没有在歌唱的道路上坚持走下去,大概与父母的支持率不高有关。而歌唱,那是我人生第一个梦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爱情是什么? 因为地方小,熟人熟面孔多,所以五四演出之后,我父母碰到不少人夸赞他们女儿唱歌唱得好,其中就有当时州民族歌舞团(就是唱小背篓的那位早年呆过的歌舞团)的团长,团长跟我爸说想把我招去州歌舞团,但我爸说我要考大学,团长就说等我读完大学再来要人。 几年后,这位胖胖的唱民歌的女团长,在我临毕业时亲自来我学校要人,但因我父母不赞成,最终没能实现团长的并且也是我的愿望。 不过当年我爸见我唱歌获得那么多人称赞,还是挺高兴的,还去州团委转录了我当时演出独唱的歌曲回来,并且很自豪的告诉我,州团委办公室的人跟他说: “你女儿唱歌唱得这么好,将来肯定能成歌唱家。” 然而,我不仅辜负了自己的梦想,也辜负了来自陌生人的溢美之词。 在五四青年节联欢晚会上我演出完毕后,因为脚痛走路不方便,担心散场时人多拥挤,我就提前出了礼堂,在大厅门口等我父母看完节目后出来带我回家。 我没预料到,随着我父母和姨妈一同出来的还有“侄子”和他未婚妻,后边跟着是我舅舅家大我五岁的表姐和我姨妈家小我两月的表妹,一帮“亲友团”个个一看见我,都是笑嘻嘻的使劲儿夸我。 当然我最在意的是“侄子”夸我的话了,他说: “嫲嫲(á?ā——姑姑)唱歌实在是唱得太好了!我手都拍疼了!” 紧挨着站他身旁做小鸟依人状的他未婚妻,马上接过他的话附和着说: “是呀是呀,你唱的真好听!我们都站起来了拍手,全场就他拍得最起劲了!” 说完她用一只手掌轻轻拍打了一下“侄子”的手臂,然后顺势滑落到握住这只手,形成十指相扣。 后来我表姐表妹也分别有私下里跟我聊起这晚我演出的事,说“侄子”的确是全场给我拍手拍得最起劲的人!因为她们观看演出的座位与“侄子”很近。这或许是当时我最开心听到的有关我演出的反馈信息,尽管我最喜欢的人他身边已经有了未婚妻。 表姊妹为何要特意跟我讲这个呢?因为我初中时就把我的小秘密透露给表妹了!记得是在表妹家一起午睡时,表妹问我有没有最喜欢哪个男孩子,她首先自己说了一个她班上男同学的名字,然后我就说了“侄子”的名字。后来比我俩大五岁的表姐不知为何也知道了我喜欢“侄子”的事。 当时在大厅门口听到“亲友团”异口同声不绝于耳的夸赞,我感动得再次暂时忘了脚伤的疼痛,恍恍惚惚中,耳边又回响起刚刚自己在舞台上唱过的歌: “年轻的朋友 你可曾想过 可曾想过 纯真的爱情是什么 是呀是什么 ” 爱情是什么?大概就是像眼前所见这样吧,夫唱妇随c爱屋及乌的一对儿。虽然“侄子”与他的未婚妻是经人介绍相识的,但看得出来她十分爱他。嗯,找到满满爱自己的人,不就是获得爱情么? 被围在众亲友里听他们叽里呱啦一通猛夸我还不忘聊聊家常的混乱中,我耳畔还是有自己的歌声在清晰的回荡: “我说呀 啊 我说呀 它是一条曲曲弯弯的小路 通向幸福欢乐”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也许爱有天意(1) 第二次遇见“侄子”他们一对儿,是在我高考考专业的日子里。 我因为感冒扁桃体发炎,嗓子很痛无法正常面试,不过主要原因是,我本想报考的上海和北京的音乐院校,这年没有在我们地区招生,所以我在省内艺术院校招生的考点专业初试过后就不打算复试了,想来年再报考,便坐火车回了家。 但我父母不同意我明年再考的想法,非逼我赶回去继续参加复试。 从考点回到家,我妈即刻带我到医院,让医生给我打了一针青霉素。 医生推药太快,我一边屁股被打得突然胀痛难忍,针一打完,我就痛晕了过去,稍许才苏醒过来,出了一身大汗,不过嗓子倒是很快就不痛了。 再回到家后,我妈说她出去办事,要我准备好晚上和他一起赶火车回考点去复试。 我妈出门没多久,“侄子”和他未婚妻突然来到我家,“侄子”说我妈去火车站买车票去了。 看来是我妈让“侄子”来当说客给我做思想工作的,因为就在我妈出门前,我还坚持说不要去复试。 作为干了很多年班主任的语文老师,我妈最擅长的便是攻心术!她利用我的软肋来击破我的抵抗防线。 “侄子”一进门刚坐下,就问我要一块抹布擦他的皮鞋,说他来的路上踩到泥水坑了。 别以为就我妈精明善于读心,而我在见到“侄子”他俩进来那一刻,就第一反应知道他所为何来。 所以正在跟我妈犟驴着的我,并没好脸色给来客。 我去厨房拿了块抹布回来客厅,朝“侄子”的脚边扔了过去。 他捡起抹布,叹口气说: “唉!嫲嫲(áā——姑姑)对我怎么总是凶巴巴的。” 当时坐他一旁的他未婚妻说: “我来擦吧。”并从他手中取过抹布,沿着他那只沾有污泥的鞋边擦起来。 她的话语声和动作都好温柔,相比之下,让我觉得我很没礼貌,于是我在她另一旁坐下,当“侄子”再对我说话的时候,我就只看着她擦鞋,等她擦完抬起头来看我时,我报之以一个歉意的微笑。 “侄子”劝我还是去复试的好,别让我妈着急。其实不光我妈,我自己也懂得,关于学习考学之类的事,只要是他建议的我肯定会听。所以是,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说服了我。 等我妈回家后,他俩便离去。晚饭过后,我就乖乖跟着我妈连夜坐火车返回之前考点去参加复试了。 第三次再遇见“侄子”他们,他们已经是三人行,一个两三岁的小女孩儿在他俩中间撒欢。 我与他们一家三口遇到,是在当年“侄子”还是州体校生常来我家玩时,我家所在的武陵大饭店旧址外,十字大街的右侧街对面,民族商店外的宽敞人行道上。 当年武陵大饭店大堂外十字大街的左侧街对面,则是“侄子”第一份工作的地方州邮政局。 原武陵大饭店,是解放以后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城市的最高楼,它是由两栋五层楼高,临街九十度角结构的长走廊式板楼构成,饭店大堂的大门面朝十字大街。 在我读小学时,有一次我爸给我的新笔记本的封面,就是拍的这武陵大饭店的夜景,视角是从饭店大堂的十字大街对面拍的,路面很湿,有不少积水,地面上的反光炫耀着武陵大饭店的金碧辉煌,因为照片中武陵大饭店的左右两侧五层楼房,几乎所有房间的窗户都亮着灯!当时看到这照片后,我都不大舍得用这个笔记本了,因为当时我家就住在照片中右边板楼的一楼中段,一个窗户临街的房间。 而我在遇到“侄子”他们一家子的这个时候,武陵大饭店已经日落西山,不再是这座城市的最高楼,但神奇的是,这块地方好像不愿轻易舍去在本市居高临下的地位,在我去上大学之后,就在我家曾居住过的那栋板楼的边上,也是我家最后在武陵大饭店居住时的家属楼区的前端,在原武陵大饭店的锅炉房及饭店后门的旧址上,一栋临街二十几层的财政大楼拔地而起,成为了这座城市的新地标。 他们一家三口在民族商厦前慢悠悠的散步式走着,与我迎面碰上。 他立马对着女儿弯下身子教她说: “快叫阿妈(āà——姑婆)。” 可爱的小女孩抬头看了看我,并没叫。或许她见我这个身着黄白色相间超短裙浑身透着活波青春气息的阿姨,与她在家叫的阿妈(āà——婆婆,即祖母)不像是同类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也许爱有天意(2) 后来我与“侄子”还有过几次照面,当然,不能忽略在我结婚的那天。 但我觉得应该先说说我感受和接收到的,老天促成我这个姻缘的煞费苦心。 正如我这个“亚妹”被我发现不过是前夫第一次看上的女人的替补一样,后来我又发现,我千挑万选中的前夫其实也是个替补。就是说,我与前夫早年各自第一次第一眼喜欢的人,都在后来弄丢了,所以悲悯的老天尽量找到与之前有相似度或有相同点的人,分别带来到我们各自的身边。 前夫的第一个“亚妹”也是艺术生,在前夫知道我毕业将要去工作的单位时,他跟我说起他的初恋就在我将去任教的大学音乐系就读,比我小一岁,与大我两岁的前夫是同届艺术生。那年代艺术类的学生年龄跨度都蛮大,我是我们班最小年龄段18岁入学的三人中之一,我所在班入学时年龄在二十以上的都有好几个。 前夫也就是当时我认的“哥哥”在告诉了我他初恋的名字后,又补充了一句说: “和你差不多。” 后来工作以后,我才懂了这句话。 我工作的音乐系,曾有学生从老远的对面走过来,等到了我面前后对我说: “是x老师啊,我差点把你当成xxx(前夫初恋的名字)了。” 还有一老一少俩男同事教师,也分别曾在行走时的我背后大声叫唤一学生(即前夫初恋)的名字,待他们走近看清了后,也都说了同类的话对我: “哦,原来是x老师啊。” 前夫的初恋在当时音乐系的学生中,长相身材都比较突出,并且又爱化妆打扮,穿着也时髦,所以是不管在学生还是在老师眼里,都是十分抢眼的女生。 我自认为没她漂亮,与她唯一十分相似的是肤色,都一样深得凝重。但不知为何,会有人把我与她弄混淆。 或许是因为那时的我也很爱美,也喜欢穿漂亮新潮的衣服,再又画过淡妆后,身高c胖瘦c脸型c五官都差别不大的我们,在不熟的人眼里或距离稍远时,就不容易分辨出谁是谁。 有一次,州民族歌舞团的一个后来考去北京学舞蹈的女孩,也把我认成了前夫初恋,只因我去了一次小型舞会,而前夫初恋也去了那个舞会。 当时舞会还有州歌舞团舞蹈队的几个女孩在,几天后,其中一个舞蹈女孩来我们音乐系遇到我时热情的跟我打招呼,而我们只在那次舞会上有过一次照面。她说她考取了北京舞蹈学院,接着又说,她听说我毕业分去省城xxx子弟学校了(就是后来我得知的前夫初恋毕业分去的工作单位)。 当时早已经工作的我,被舞蹈女孩后边的话搞蒙圈了,不知所云,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原来是舞蹈女孩当时认错人了。 前夫与他初恋来自同一个县城,而“侄子”家也是那个县的,即也是我的祖籍县。所以说,前夫与“侄子”的说话口音是十分相同的。 他们说话最有特色的便是“水”字的发音,正确读音为“shui”,我们这边方言卷舌音较少,读成接近第四声的“sui”。但他们那个县“水”字的发音是游离在不卷舌又想要卷舌之间,我个人听起来觉得,那种模凌两可的犹豫不决之音,简直不要太优美! 我无法找到准确的他们发那个音的拼写,只能大概拼为“xyui”——x要稍带一点儿卷舌,也是接近第四声,但偏平和,发音时,嘴唇先像吹口哨那样聚拢,后再往两边打开,口型类似念“èi”。 所以是,我常有意识的起头说个什么,要引导他们说出那个好听的“水”字音节来。 这大概就是前夫作为“侄子”替代品的第一道吸引我的引力波吧。 第二道引力波:前夫与“侄子”身高一样,都是一米八,而且都很帅,只是帅得各有千秋。“侄子”长得像三浦友和,前夫眼睛要大一点,双眼皮的,若单比较眼睛,前夫的要好看的多。但前夫脸型是国字型,个人以为不及“侄子”的脸型好看。前夫有络腮胡子,故而显得粗旷鲁莽。 脸型决定性格,性格决定命运,经我多年验证过的前夫,是个大手大脚c做事欠缺计划c走哪算哪的粗枝大叶性格之人。不过我好像也是做事欠缺计划,做到哪算哪的。 第三道引力波,也许是最强有力的:老天把前夫送来我面前做“侄子”的替代品,除了他俩身形大致相同和说话口音一致以外,还有他们名字的读音也很相似。前夫姓名两个字,“侄子”姓名三个字,前夫姓名的读音,正好与“侄子”除开姓之后的读音谐音,而我们家多数时候都只呼“侄子”姓名的后两字,所以是,这两个相似的音节我已经听了很多年,耳熟能详,这也就是当年我在认做哥哥的前夫面前会有一见如故的亲切熟知感。 最后还有一道小引力波:他俩是同年同月出生的。 以上的归纳总结,是我多年以后回顾往事才反应过来的。我领悟到,原来好意的老天,一直在尽力弥补我遗失的美好,虽然尽管补来的有些差强人意——毕竟赝品不是原来喜欢上的那个——当然这话也适用于前夫——我也不是他第一眼第一次爱上的原装“亚妹”,毕竟我没有他初恋那样的笔直如树干的腿!前夫曾说过我的大腿靠近屁股的外侧有多余的肉,我知道他是拿我跟他初恋做比较。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也许爱有天意(3) 结婚在我父母家宴请宾客的那天,“侄子”也来了,我们只是简单的打了个照面,这主要是我的原因,自从得知他与局长女儿订婚那刻起,往后的岁月我就几乎没怎么跟他说过话了。他与我前夫打招呼也一样的简短,除了重复“恭喜”之类的话,好像他们都没有多说别的。 但“侄子”有实实在在帮我父母为我办结婚酒宴的忙,听过我妈说,她要“侄子”帮忙买了十件最上等的酒鬼酒。因为当时我父母是请了厨子在自家办酒席,只请了最亲近的几桌亲朋,酒鬼酒度数高喝不了多少,余下的大部分酒,差不多都是我妈她自己在往后的年月里陆陆续续把它们喝光的,我爸不喝酒。 除了结婚在我家办酒席那天,前夫有喝过那酒,往后的日子,纵使前夫有酒量也爱喝酒,但也只偶尔得到几次丈母娘的邀请,陪丈母娘喝过几杯那本是为了我们结婚而备的酒。 而我却未曾沾过那些酒一滴,因为处女座的倔犟。 两年半后,我带着一岁多蹒跚学步的儿子一边练习走路一边散步的时候,再一次与“侄子”相遇。是在州委党校,当时他是这里的一期学员,而我在此是因为我父母家在这,多年前我爸从武陵大饭店派往省党校学习了两年之后调到了这儿。 因为那时前夫在州外经委驻深圳办事处工作,过年春假后回去深圳,已经又快半年没回来了,我和儿子住在父母家。 那天,我牵着儿子从河堤岸边上的家属楼区往教学楼区那边去散步,途径绕过一个鱼塘后,来到教学楼区。 教学楼有两栋,中间隔着两个连接着的篮球场,球场四周围栽种着一圈半人身高的栀子花树,当时也正是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满眼白色的花朵和扑鼻的芳香迎面而来!其实,我就是专门来赏花的。 当时我的衣着也好应景!是前夫(那时还是丈夫)在深圳买的托同事带回来的很漂亮的连衣裙。到底是学美术的,曾经他给我和儿子买过的衣服基本没让我失望过,并且总是眼前一亮的新潮好看。一码归一码,这个算是前夫的优点吧。 我穿的这身连衣裙,腰以上是纯白色无袖一字领的,腰以下是深海蓝为主配以丝丝绿意又点缀着些百色花瓣的鲜艳大花裙,裙长度过膝到小腿肚,胸前有包裹着与花裙同布料的双排装饰性纽扣,这既改变了上身单一白色的单调又增添了立体感。连衣裙的双腰间,各有一条作收腰用的与裙摆同花色布料的飘带,通常我都是将飘带在后腰系成一个蝴蝶结。 这是我那时期最喜欢的一件裙子了,配以我一贯的学生式短发,所以这样装束的我看起来,还是一股青春气息的大学生模样。当年我穿这件连衣裙与我的四个学生在教学琴房外走廊围栏边的合影,如果不是我在中间位置和泰然之态,还真难分辨我是她们的老师。 人生几度有相逢,终归消失人海中。而我只求出现和路过所喜欢的人眼前时,要尽量美美的。 这是刚吃过晚饭的傍晚时分,党校学员区球场上正进行着一场篮球赛。一开始我的注意力都在那些洁白美丽又芳香四溢的栀子花上,并没看也不感兴趣那些被花海包围着的打蓝球的学员们。 当我余光发觉,好像他们中有人在边打球边朝我这边看时,我就也侧头望过去,突然发现那人竟然是“侄子”!但他来不及久看,就又专心打球去了。 这么多年过去了,居然我看见了他之后,还是会感到不自在,于是我牵起儿子转身慢慢往回走。因他正忙,距离也有点远,这次我们连招呼都没有打。 作为一个对喜欢的好歌曲都会有着魔情结的人,后来听到《后来》这首歌,都会让我忆起,牵着学步的儿子,散步顺带欣赏栀子花的这天。 “栀子花白花瓣 落在我蓝色百褶裙上” 这两句是我觉得歌中最美的词。 “你都如何回忆我 带着笑或是很沉默” 这是我最喜欢的歌中两句,因为在我如此回忆着一个人时,却不知道也是永不会知道他是否也有偶尔回忆中出现一个某个时间的我。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治愈失恋 上帝有明镜一般的眼睛,洞悉人世间一切悲欢离合。 时光隧道里有反射的光亮,照见我来时的路,让我再一次回望,我第一次遭受爱之挫折时所经历过的,那刚刚起步美好年华时代,就遭遇第一次严寒来袭的十七岁的秋冬。 自从得知了“侄子”订婚的消息,从我把他认真写就回复给我的信撕成碎片撒到河里,让河水携带着我恍惚从远古走来的长长深深的眷恋,远离了我的视线以后,我便一蹶不振。 正像我眼前所及,那些还正艳丽着的秋天的花果,被突如其来一夜霜降蒙上一层白霜,刚刚饱满的热情被冰封住,一切渴望的生机戛然而止,看着它们,好像时间停止了一样。 而此刻的我,却很想融入它们之中,与它们一道凝结住,沉睡去,不要醒来,或等到某个艳阳高照之日,愿一个天使再来把我唤醒。 这一些天来,我几乎每天黄昏都要散步走出校门,一直走到校外对面的小山丘上,看那些田野荒野,注视着山丘下不远处,那条我们城市唯一经过的铁路线,恍若在等待一辆列车的到来和离别,好请它带走如山包一样堆积在我心中的烦恼和忧愁。 是的,我们学校在市郊,隔着公路的另一边是山丘田野,以及一条与公路平行的铁路线。 十七岁的秋冬这段时间,相当于我失恋了,虽然是暗恋单恋,虽然我并没有得到过货真价实的爱情,但那份痛苦的折磨还是来得太强烈,让我一时无从解脱。 于是,我只有用我一贯的解忧方式——疯狂阅读小说,来转移我精神注意力,力图摆脱一切有关“侄子”的消息带来给我的痛苦折磨,以及连带影响到了学习上而造成的压力。 不巧的是,那会儿刚从校图书馆借到在读的小说是《安娜·卡列尼娜》,于是我便有了每天黄昏带着这本小说去校外漫步的习惯,我会走到校大门外公路对面的小山丘上,找一处裸露的石头坐下,一边看书一边冥想,一边欣赏那大片的青青黄黄的田地和原野,并无实际目的地等待和期盼着,一辆绿皮火车的到来,再无关痛痒地目送它,驶去我毫不关心的远方。 就如一个仪式一样,我只是想每天都有得见到一列绿皮火车,相当于参照事物的列车那如同背景一样存在的呼啸而过,兴许能够验证我灵魂依旧存在和鲜活,在我的这边意识里,其实,呼啸而过的是我,不是列车。 在这段忧郁的日子里,我是根本注意不到我们班草的葱郁,即使我知道他们的确存在,他们就在我实实在在的周围,且他们也风华正茂,他们也前程似锦。 所以,如若不是一场意外的大雪到来,若是没有那些可爱的小雪球拍打到我的身上头上,飞溅成激灵了我肌肤体感的冰凌花,恐怕这辈子我也没机缘关注到,那应该是上帝送他来温暖我冰冻之心的,家住凤凰县沱江镇的翩翩少年。 除非生命停止,一切都不是世界末日。 我用一段时间,尝试想凭借阅读虚拟的别人的故事,来麻痹伤心,分散情思,重塑健康身心。但后来,却是来自好姐妹们尤其是田芳的陪伴,成为融化我身心凝霜的第一道暖阳。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暖意 我们班就我一个报考音乐的,好像也是我们学校那年唯一的,班里还有一个考取了广州美术学院的男生,是后来在路上碰到时他主动告诉我,我才知道,因他座位在教室最后排,又不爱说话,在校时我都不知道他也是艺考生。 那年代还不兴张贴高考录取榜,所以除了熟识的和道听途说以外,学校里不熟的同学,高考后的去向,大抵都成了谜。 可能早年报考艺术类专业属于稀罕事,高三那年学校竟然给我配备了琴房,意外得我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然而,所谓“琴房”,不过是放着一台脚踏风琴的杂物储藏室,内有小隔间,放的乱七八糟蒙着厚厚灰层的遗弃物件,什么缺胳膊断腿的课桌椅c褪色的脏不拉几的彩旗c破烂如济公和尚用的毛边儿蒲扇等等,还有一小堆也蒙着厚厚灰层的陈年木炭。 平日我那几个好姐妹最喜欢来我这“琴房”里玩耍,因为她们找不到我的时候,一般都会直奔这儿,所以她们也知道没上锁的小隔间里的“宝藏”。 我一般午饭过后来这“琴房”练练歌,有时候她们几个也会来此,也偶尔唱唱,其中田芳和喜欢当警察的向丽都还唱的可以,至少音准没有刺激我的耳朵。 秋意越来越深浓,天气渐渐冷起来。 一天中午在“琴房”里,田芳突然打开小隔间的门,往黑乎乎的门内张望,然后说: “好冷啊,不如我们拿点木炭来烧火烤吧。” 我有犹豫,直觉告诉我这不等于偷吗?虽然看似没人要的东西,但经不住田芳的一再劝说,便同意了她的提议。 我们几个就在“琴房”的地上燃起了炭火,不一会儿,房间里就暖洋洋了,身体也变得热乎起来,这好像是当时我比她们更需要的升温。 身子暖和了,与姐妹们一圈儿围着炭火的我,感觉到心里面也温暖了许多。 田芳说等下去上课,把火种埋好留着,晚饭时间我们再来。 确实,我们几个在打了晚餐后,就又来到这里聚集,边吃边聊,好不惬意! 从此我就也中断了每天晚饭后带上小说去校外散步,如观礼般等待火车如期驶过的这一段时间以来的习惯。 再往后天气越来越冷,坐在跟冰样感觉的石头上,屁股很不舒服,索性我就再没去校外“观礼”c“送别”他人的火车了。 不过在“琴房”我们也只偶尔生过几次火取暖,因为高三课多作业多,不大有长时间给我们聚会玩乐的。 也是因寒假过后再开学,我们搬进了新修建的宽敞寝室,班主任要我把脚踏风琴也搬到寝室里,学校收回了做琴房用的杂物室。 我当时猜想,或许学校发现了“琴房”内有烧过炭火的痕迹,是担心有火灾隐患吧。 现在我回想觉得,那时学校以及班主任对我真的好宽容,竟然都没有批评或说过我什么。 当时我们学校还有可以在晚上吃到宵夜的小吃部,在食堂后面,卖的是粉c饼之类。 那时学校的食堂伙食荤菜明显不够,稍晚点去打饭,就只能吃到白菜酸菜之类的素菜,所以晚自习后会有饥饿感。 想吃宵夜的同学一般是下了晚自习后,尽可能快的去那儿,因为只有一个窗口,要排长队等候。 有天下了晚自习我和田芳也约着去买宵夜吃,到了小吃部排队,看见了一直以来擅自做主叫我“姐”的“弟”——那个头发有些天然卷的班草,自从那次我去食堂的路上与他相遇,我替花痴姐妹向他表白,而他却向我表白之后,我们就没再有交集说过话。 我这么些天来尽量的避开他,一是因为有信任我的好姐妹如此那般的喜欢他,二是那时的我也需要一个情感注意力转移的缓冲时间带。 我和田芳就排在他身后,他转过身来跟田芳和我打招呼,问我们打算吃什么,说他一并帮我们一起买了。 我说不用,还是我自己买。田芳则是那一贯很随意的性格,欢欢喜喜说: “好呀,我要吃饼,一个就够了。”然后转头问我要吃什么,但又不等我回答,即刻扭头回去说: “两个,帮我们买两个饼。”再转过脸来冲我笑说: “我帮你决定了哦,就吃饼,粉太麻烦了。” 我不能再说什么反对意见,就随了田芳,朝她和也在看着我的他,微笑着点两下头。然后我和田芳就从队伍中撤出来,站一旁等候着。 当他拿着几个饼走过来,塞给我和田芳一人一个后,我们便一道儿边走边吃。好像他之前是同我们班另几个男生一起来的,但这时他甩了他们,跟着我和田芳走了。 当时我没察觉出,他有和田芳说过什么悄悄话,明明我们三个一起往寝室方向走的,可能是在登那段石阶路光线比较暗的时候。 等与他分开后,田芳侧过脸来,对我笑得有点诡异,几乎贴着我耳朵说: “他讲明天中午要来琴房找你,叫你等着。” 我突然停住脚步,举着半截饼,瞪着眼睛扭头看田芳,傻掉一样的不知道说什么。 我还是什么也没说,在田芳也随着我停下来时,我又继续往前走,接着吃剩下的饼。 田芳也跟上,我俩忙着吃饼,缄默中回到寝室,然后我就倒头睡觉。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第一次拥抱异性 第二天中午,吃过饭后,我刚在寝室躺床上休息,田芳却过来抓住我两个手臂把我拖拽起来。 “走,去琴房。” 然后她搂着我肩膀,与我一道出了寝室去到琴房。 不一会儿,我“弟”便推门进来了。 见到他来,我脑子里第一反应是:田芳,你怎么抢我之前的角色扮演?同时,在看到我“弟”的第一时间,我光速地将目光移向田芳。 在我盯着田芳的时候,我脑子里又快镜头回放了,我替花痴姐妹向这个好看的少年表白的那段类似电影的桥段,并继续盯着田芳看,恍惚是要通过眼神对她说: “为什么当初要你帮xxx向他表白时,你一拖再拖,这会儿你又这么积极!” 田芳好像很快就明白了我的眼神拷问,左右晃一下脑袋对我一笑,做了一个“你奈我何”的表情,边搓手边打破我们三个人的静默说: “我去拿点木炭来生火,太冷了!” 田芳转身走去里面小隔间。 从进来后就倚在门边那儿的美少年,一会低头一会抬头,也前后微微摇晃着身子,抬头时就含笑看我,不说话,连“姐”也不叫了,好像是从表白的那天起,他就没再这样叫过我了。 田芳很快就取来木炭,撕下废弃的作业本纸张点火,吹燃木炭,几块挤在一堆的黑色木炭渐渐变红。这个过程,我们三人依然处于静默中。 看到火势已经起来,田芳拍掉手上的碳末,抬头朝一直站立在门边儿的他说: “过来烤火啊。” 这时他才走过来,站在火堆边,而我本已站在火堆另一边,一直观看着田芳生火,低着头。 又过了一会儿,田芳说: “你们俩个在这烤火好好聊聊吧,我还有英语卷子要做。” 然后就把门带上出去了。 我与他中间隔着一小堆燃烧的炭火,面对面傻傻站着,谁也不打算先开口说话似的,良久良久 我不能正确判断到底过了多长时间,只是眼见黑红色的几块木炭已被厚厚的灰白色裹住,像是快要燃尽。 突然,他开口了: “怎么不说话啊?”他问我。 我原本一直注视着地上火堆,听到他说话,我抬起头看他,但搜索枯肠,我还是一时找不到可以说出来的话,于是我又低下头,静盯着那些即将要成为灰烬的残余炭火。 而他好像在等我回答,也不再说第二句。 就这样我们继续又静默了一小会儿。 忽地,他转了一个身,以背对我,稍作停留,便打算朝门口走去,仍然也不再说话。 也许是他的这个转身动作,让我忽然感觉体会到,好像我们早已经相爱,而此刻却是因我的过错和冷漠在让他失望! 他的这个突然转身背对我的动作,也将几个月以来我的“失恋”痛苦一并唤醒,此情此景,好像预示着我又要失恋了一样!况且一直以来,我本也是多么需要一个肩膀靠一靠啊。 于是,在他刚抬脚迈出腿要离开时,我再一次像被随便哪个电影镜头里的爱情桥段演绎附体一样,一步跨过快要燃尽的火堆,冲向他,我伸出双臂,从背后将他抱住! 由于是冬天,我穿着厚厚的棉衣(是实实在在棉花填充的棉衣),他虽然没穿棉衣,但也穿的是很厚的毛衣之类,所以实际的画面,可并不像电影桥段那般养眼,但我们演绎出(哦不,应该说真实)的情感流露,是美好如画的! 他旋即转过身来,也一把将我环抱住,我们紧紧相拥,就好像分别了很久时间的恋人重逢! 我积压了几个月的眼泪,一下子泉涌而出,打湿了他胸前的衣服。 他也很触动,但也可能是受到我突发情绪渲染的影响,在他俯下头,脸贴上我的脸时,我也感受到了从他眼角滑落的热泪。 就这样相拥着,我们依然什么话也没说。 忽然,上课铃声响起,我们像触电一样,快速彼此松开,他用手抹去眼角湿泪,匆匆出了门去。 我用衣服搽干净了脸,做了一个深呼吸的动作,将心平静。 我把前日我们用来灭火的旧脸盆拿来,盖住地上的火灰,关上门,也快步跑去教室。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用全身力气去爱的初恋 初恋之所以令人难忘c刻骨铭心,那是因为恋爱之人不顾一切c用尽了全力去爱。 至今我也难分辨,我初恋的人究竟是谁。对“侄子”,我用了几年时间,还有全部的心思去爱慕,但那只是连手指都未曾碰过的单相思。 有着天然卷头发的凤凰沱江镇男孩,是第一个掀开我人生真正进入恋爱季节篇章的人,那么他才应该算是我的初恋之人。我想,我对于他来说,也应该是初恋之人吧,从他为我许一句诺言,就可以几乎用尽全力去完成的一次1000米长跑来看,确认无误是用全身力气爱过我的人!也因此让我觉得,他是我在爱情的道路上情感最亏欠的人。 一开始套近乎叫我“姐”的初恋男孩名叫“志勇”,姓就不想说了,因为那对于我的爱情故事又是另一个悲剧的元素! 大概是我前世得罪过月老或爱神吧,这一次二次送到我面前让我喜欢上的男孩子,又都要这里那里的与我隔着在父母观念里是不可逾越的伦理之墙。 我有一个不同姓但有血缘关系的弟弟,是我爸同母异父的弟弟的儿子,名“志文”,“志”是他的字辈排名,姓与叫我“姐”的我的初恋男同学相同,所以是,我的有血缘的叔叔家的弟弟,跟与我毫无血缘的初恋男同学的名字,就只是最后一个字之差。 我的祖父不到三十岁就去世了,我祖母改嫁过。这下该明白了吧,这大概就是我爸在我马上要十八岁了时,在得知我跟名叫“x志勇”的男同学去约会看电影之后,扇我一大耳光的原因之一吧。 然而,名“志勇”的我的初恋,却至今也可能是这一世,都不知我与他之间,竟然存在这么一道荒唐的莫须有的,我父辈眼中不能跨越的“墙”! 我“弟”也就是志勇,我们两个完成了各自人生的第一次恋爱拥抱之后,应该就算是彼此都确认了男女朋友的关系了吧,只是当时的我们并没想太多太远,只知道眼前的彼此是最喜欢的人。 初恋就是这样简单而盲目,只想让对方知道,我所做一切都是为你,换句话说,就是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哪怕是摘取天上星星 当然摘星星是不可能的,但爱的力量,有时也是可以成为支撑的信仰,让人们去完成或许本来看似不可完成的事。 就在我们拥抱之后不久,一次上体育课男生1000米资格考试,开跑之前,志勇特地过来,在跑道外观看的三三两两扎堆的女生里找到我。 “你等着看吧,我要为你拿第一!” 他一边说一边脱下厚重的外套,当着运动操场上散布着的全班男女同学,毫不避嫌地,将他脱下来的外衣毛衣,不管我同意不同意,就一把塞到我怀里。 “帮我拿着衣服。”因为周围没有干净的可以放衣服的地方。 他脸上洋溢着辛福和自信,对着我笑,而我被动接过带着他体温和他气味的衣服,不得已一大把抱住。 “真的吗?” 我随口一问,因我不相信他能跑第一,他在我们班,个子中等偏高一点,看上去不像是体格健壮体育擅长的。 所以我根本没把他说的“拿第一”当回事,以为他只是为了逗我开心而说的一句玩笑话。可后来我没想到,他竟是认真的! 刚开始跑的时候他是跑在前面几个人群中的,但中间一段又有好几个超过了他,不过他的速度一直保持着不减,后来就有几个体力不支的速度变慢下来被他超越了,到最后只剩几十米的时候,他突然提速,又一一超越了前面的两个人,真跑成了第一名,他说到做到了! 但是,当他跑到终点,我迎上去时,看到他脸色煞白,大口呼气,一屁股坐在地上,双臂伸展仰躺下去,把我吓到了,我赶快上前扶他坐起,并说: “不要坐,快起来,继续走!” 这时,一直跟我站一起看男生跑圈,后又跟着我跑过来的田芳,也几乎是与我同时,我们两个分两边,一起架起来筋疲力竭的他,我和田芳扶着他走了十来分钟吧,才见他的脸色恢复了正常。 我是打小就体育各方面都不行的人,尤其是跑步最差劲,我只在小学的时候有过一次参加校运动会项目,还是接力赛,是六十米的往返接力,就这么点儿距离,都还能跑摔倒了我! 可能是缺钙吧,我一直都是很容易摔倒或崴伤脚的,后来是在读大学时,钢琴老师说我手指关节老是塌陷,音出来不结实饱满,是虚的,说可能是我缺钙,她建议我吃钙片补补,所以我便吃了一段时间的钙片,好像还有效果。 也就是说,我大概是到十八岁上大学了之后,才没了容易摔倒和崴脚的毛病。 我高中毕业和大学毕业的体育成绩,都是体育老师网开一面,让我换容易的项目(其实也很难达标)送过关的。 这次男生1000米资格考试完之后,下一节体育课便是我们女生的800米资格考试,我前一半是小跑,后面跑不动了就几乎是用走的形式完成的。田芳比我厉害,身体素质比我好,她是全部跑完的,虽然不是跑在最前的几名。 终于看到我“弟”——哦,志勇,缓过来后,我们三个人才都长舒了口气,他把手臂从我和田芳的肩膀上滑落下来,继续自己慢慢走着,一开口便是不忘他跑之前的承诺: “怎么样,我说到做到了吧。” 他侧过头看我,得意的弯嘴一笑。 我见着刚刚恢复起精神的他,鼻翼上c额头上c脸颊旁渗出的汗水在太阳光下偶尔一闪一闪发亮,在这大冬天里! 我突然感到一丝心疼,很想亲自用衣袖帮他擦干那些汗水,然而我却只是对他说: “把衣服穿了吧。” 我把他的毛衣首先递给他,他的上衣外套还在我怀里,我在等他穿好了毛衣再给。 在这个学校里,与我友谊保持到最后,也是最要好的两位,此刻都在我身边。 花痴姐妹不用说,自然是从此疏远了我,几乎不再跟我说话。而向丽,也因我和田芳总有秘密的事情瞒着她,所以往后她也渐渐与我和田芳聚少离多了。 花痴姐妹虽然在学校后来都不理我了,但是过了几年后,在我工作的大学里(她父亲是这所大学的教授)我们偶遇,她很主动给了我一个,还与当年那个害羞的少女几乎一模一样的微笑。 虽然我们就只相互微笑而过,没有说话,但她的微笑,跟我当初对她说我已经帮她向她喜欢的男生传过话之后,她绽放出花朵一般笑脸之后的害羞状很相似,这唤醒了我记忆中她最美的时刻,那也是她封存于我记忆里的定格。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对人生命运影响深远的 我的初恋,他在家排行老七,上面有六个姐姐,可想他在他们家的重要性了。 这是后来我高考完之后的暑假,应他之约,我邀了和我从高一起建立友谊,即便后来分开在不同学校也一直很要好的同学杨怡红,去他家所在的凤凰县城游玩,他向我说起他的家人时告诉我的。 初恋后来并没有参加高考,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国家许多新设立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缺口超大,在临近我们高考前,突然全州来了一次财政工商税务部门的大规模招干,我们这届很多人都放弃了高考,直接去报考这批难得一遇的干部统招,又因为这批招干数量庞大,所以很容易考上。 像我表妹c黛玉气质的班花“茉莉”c嫁给被我拒绝求爱的同事的“奇异果”c还有和我最要好的田芳,这些个我熟知的人,还包括我的初恋,他们后来都成了这批国家统招的财政工商税务干部,并且凭借着他们后来所从事的职业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之重要性,而成为了中国改革开放最获得实惠红利的一批(一代)人! 其实当年我也有想过要去报考这多年难遇机会难得的招干,主要是我认识的包括我的初恋他们都报名了。 但我父母坚决反对,想方设法阻扰,在他们当时的观念里,是瞧不上从普通高中生中招工招干的,因那时恢复高考制度也没多少年,大学毕业生不仅国家包分配工作,还是香饽饽,所以父母认为还是上大学多学几年知识的好。 那时我爸在省党校学习,我哥也在省城读书,家里就只我妈和我。我说想要报名考干,我妈说不行,但我还是执意要去,也报了名,我妈便没再说我什么。 可是后来我在父母房间的书桌抽屉里,发现了我爸给我妈写的信,看到信里我爸说,实在说不通我的话就让我去考干,但要我妈去招干处打招呼不要录取我。 看到此信内容,我一下子气到发晕,随手抓起书桌上的一瓶泡着不知是当归还是天麻的白酒瓶,咕噜咕噜一口气喝下去大半瓶的高度数白酒!当即就发酒疯。 因为身体难受,同时心里也很难受,我便大声哭叫,在地上打滚,我妈当时在厨房做饭,过来看见我躺地上,一边哭一边吐,弄脏了衣服和地板,我妈骂了我几句,拿着剩下的酒瓶离开,任由我继续地上滚来滚去哭闹。 不过我不敌酒力,闹了一阵后便躺地上睡着了。 酒醒后,我就不再想考干的事了,除了是我意识到我无法违背家长的意志,也是我后来仔细想过认识到,这批招干所从事的财政工商税务类的工作,并不是我当时感兴趣的职业,所以是,我最后还是理解了父母的善意谎言。 但现在来看,假如我当年从事了财政工商税务类的工作,也不一定是对我人生之路不好的选择。 其实在我很幼小的时候,我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当卖货员卖东西,说不定我若是从事了与商业有关的工作,或许会因为爱好而在此行业做的很好呢。 但那年代的我,受到自打恢复高考制度以后,便对文化教育事业十分崇尚的父母观念制约影响,并且那时的我,也不可能认识到经济对生活的重要性——好吧,说白了,就是钱对生活的支配影响力,甚至到后来我工作以后,仍然很多年都是对金钱至上嗤之以鼻的。 当年前夫大学临毕业时给我写了“我爱你”的信——尽管当时从那几页华丽辞藻堆砌的信中,我并没读出他真有多爱我的讯息,但因当时我正处于爱情空窗期和事业低谷,所以我还是选择了他做男朋友之后,他因教委分配的工作临时生变,不得已分去了凤凰县一个很偏远的职业中学而不满,于是他邀我一起去闯海南,在海口市当时一个一流酒吧差点儿驻唱的我,因为很不习惯c不喜欢这地方到处充溢着的铜臭气,而拒绝了当时酒吧老板的一再挽留,我又一次放弃了当时就想唱歌的单纯理想。 我的初恋,在我们班里的男生中,从穿着上看,像是属于家庭相对殷实的孩子(所以后来他才会对我发出“你怎么穿的这么朴素”的疑问),但也很可能是他在他们家的宝贝属性吧。 不过后来暑期,我去凤凰沱江边上的他们家玩,看到的是一个拥有着很大一块露天天井的宅院,就觉得可能还是他们家殷实的原因,让他显得生活上要优越班里大部分男生。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经济对生活的驾驭影响,当年早已在我周遭上演,只是我视而不觉。像家境贫寒的农村同学胡玉,每周一到周五靠一罐腌制的咸干酸菜度过。但是我的初恋,他每周从家里带的是炒肉。两个家庭的经济实力差别,通过这一小事立现,也足以预见其对他们以后人生命运的影响深远。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初吻 记忆中最后的高中时光是由三个点组成:寝室c教室c食堂,而一天至少要往返光顾三趟食堂,所以我记忆里的那段时光大部分是这样度过的:除了是在教室里坐着,便是在往返食堂的路上。 如果说,初恋第一次吸引我,是他甩着湿漉漉头发走进教室,以及随后回答老师问话的这整个过程,让我迷醉;那么第二次吸引我,就是在我与他各自的往返食堂路上,我们面对面邂逅的相视与对白,使我怦然心动;第三那次,我俩仅凭意念传递感情的长时间独处,我跨越火堆,勇敢上前一步,泪湿他衣襟的拥抱,终究促成了我们表达彼此已经相爱的偎依;那么随后的男子1000米他为我奋力跑到第一名,让我看到了他因爱之信仰的力量获得了超越自己的能力! 而以上这些,都属于精神层面的爱慕与表白,可爱的天然卷男孩第一次用实物倾述爱情,那是又一次在我和他各自往返食堂路上的“偶遇”,但这次,看上去像是他特地在那儿候着去打饭的我。 就在他给我留下永久美好画面感的那条通往食堂的石阶路上端,他站在那儿,远远看见了走过来的我,便等不及我走近就朝我凑过来。 “明天早操你晚点儿再去,在寝室等我,我有东西要拿过来给你。” 我没反应过来, “什么?”又接着问: “给我什么东西哦?” “你等着就是了。”他不说具体的。 “好吧。”我点头答应。 说完,我继续去向食堂打饭,他则与我反方向而去,因他又是先于我吃过饭了。 那时我们学校的寝室还没有宿舍管理员,男女生寝室相互串门是没有阻碍的,不过一般还是较少有去异性同学寝室的习惯,大概是基于那个年代还处于比较保守的民风习俗吧。 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同屋女生都先后出门去操场了,我一人在寝室里等着,猜想他到底要拿什么东西过来,我坐在自己的床沿上,有一点紧张。 寝室门虚掩着,他推门进来,快步走到我的铺位边,伸出手递给我一个玻璃罐头瓶子,我接过来左右转动着看,见里面装的是腌制的酸青椒炒精肉片——开胃又营养的家常菜! 我隔着玻璃看着,只差流口水的感觉到那一定好好吃! “你从家里带的?”我多余的问。 “嗯,我妈炒的。” “干嘛全拿来送我啊,你自己不留点吃吗?” 看着扎扎实实一满罐子的猪肉荤菜,我联想到了在学校食堂,每餐打荤菜和豆腐,简直就跟打仗似的需要抢时间,先下手为强才能买到,晚点儿时间去食堂,就只有吃白菜罗卜酸菜等素菜。 “没关系,我妈每周都给我带的。” 看我对着肉罐头陷入沉思,他笑得很满意地说。 我正盯着眼前手中玻璃罐,嘴馋得预想着中午要和好姐妹田芳大餐一顿时,头上方的他俯下身子,将脸凑近我。 我将玻璃罐放下在身子一侧的床铺上,仰起脸来看他。 这时,他突然用双手捧住我脸颊,将他的嘴唇凑过来贴在我嘴唇上。 但几乎就在他嘴唇碰上我嘴唇的同时,“砰”的一声——我本能地躲开他的嘴唇,惊得猛然站起,头顶撞到了上铺床沿,又被弹回坐下。 好痛!我一只手捂住头顶,一只手一把将他推开。 其实当我被撞到头的那一刻,他也被吓得松了手直起身子。 我手捂着头顶,终于伸过上铺床沿外,再次站立起来,生气地对他说: “你干嘛啊?害我撞的好痛!”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生理本能还是什么,当时就是很抵触他的嘴唇接触。 我起身后打算赶去做早操,虽然看似要迟到了。 “去早操了。” 我一边说一边向寝室门走去,他也跟着走来。 在到门口时,他又突然一把拉过我,将我抱住,紧紧地搂在怀里,亲吻我的脸颊。 我在感受到被他用力拥抱得几乎喘不过气来的同时,又感觉到一股暖流传遍全身,就暂时没有抗拒,但当他的嘴唇滑动,欲要再次亲吻我的嘴唇时,我又一次奋力挣脱,双手将他推开,跑出了门去。 这就是我的初吻故事,一个伴随着头顶被上铺床沿撞得生痛记忆的,来自初恋男孩那半成品的未遂之吻。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5章 表妹 初恋从家里带来的玻璃瓶装肉罐头,好像是原装水果罐头的玻璃瓶,容量不大,所以里面装的酸辣椒炒肉,被我和田芳当天分中餐晚餐两顿就吃光了!田芳不愧是吃货,比我吃得还多。 我从小学到上大学前,家一直住在我爸的单位武陵大饭店内,有段时间我家住的旧教学楼改成的家属楼那也是属于大饭店的,是我爸单位用较远的一块地交换了与大饭店锅炉房相邻的这栋旧教学楼所处的地块。 因为父母工作都很忙,所以我们家多年以来,很多时候都是从食堂买现成的饭菜回家吃,所以也就养成了不怎么会做菜——做的菜不怎么可口的我的父母。小时候有段时间,我和我哥都喜欢到一街之隔的卫生局里姨妈家蹭饭吃,他们家也爱用酸辣椒炒各种荤菜,这也是我最喜欢吃的口味。 但是,后来因为田芳的吃货性格,我被夹在田芳与我姨妈家的表妹之间,一段时间我很难选择要依向谁边。这也是后来我去凤凰县城游玩,按说应当同田芳一道前往,但我却邀了另一个好姐妹同去。 那是在田芳及我表妹都被招干录取后,在财会学校培训时,我去看同被招取也在那培训的初恋,但先去女生楼看表妹和田芳。 表妹一见到我就很生气地把我拉到一边,很直白的跟我说她非常讨厌田芳,并且用“一个喜欢拿别人的屁股做脸的人”这么恶毒的话来说我的好友,原因竟是表妹买的一包糖果放在寝室桌上,田芳不但自己随手拿了就吃,还招呼后进屋的人也一块来吃(我估摸着田芳知道我和表妹的关系后把表妹当我一样随便了吧),从此表妹就特别记恨田芳了,一直延续到他们成为同事多年,表妹都还是内心很讨厌田芳,只是碍于工作同事,表面装着笑脸而已。 而在财会学校那天见到田芳时,她笑着和我打招呼说话的表情也是有些不自然,打那时起,我们的亲密关系便渐渐失去,越往后越疏远。 当听完表妹诉说她与田芳过节的来龙去脉后,我一点也不惊奇表妹会生那么大的气,但她用那么难听的话贬斥我的好友,还是震惊了我,让我至今难忘。 我不奇怪表妹会生那么大的气,是因为她的这个丝毫不能容忍被动吃暗亏的性格,打小我就有见识过。 很小的时候表妹家是住县革委会里面的,也就是后来的县委,那时我们这儿还没有升级为市,那时姨父在县革委会工作,后来才调到县卫生局当局长。 记得一次我在表妹家玩,中午饭点时间,我陪表妹去食堂买饭,排队轮到表妹时,因为食堂打饭的大师傅不公平,引起我表妹极度愤懑,小小年纪的她(记不清了具体几岁)毫不示弱,把饭盆往窗内案板台上一放,大声质问那个很肥胖的男师傅,为何同是买一斤米饭,打饭师傅给前面刚打了饭走的那位阿姨打得要多一些,而给她打的就少一些。 表妹不依不饶,一直站在打饭窗口前,一边大声哭泣,一边重复着诉说打饭师傅的不公平。 当时站一旁的我,见表妹哭得两条浓鼻涕都出来了,不知如何是好,正在犹豫着想,我要不要先回表妹家叫姨妈过来。 后来打饭师傅实在听烦了,就又挖了一勺子饭补给表妹,表妹这才吸着鼻涕端着饭盆离开了食堂窗口。 这件事一直在我记忆中很清晰的原因是,表妹那两条黄白色的浓鼻涕永不会风干似的在每当我脑子里出现表妹的形象时,它们就在表妹的鼻孔下伸缩起来。 表妹除了不能吃一点儿暗亏以外,还有一个很好强的特征,那就是她很喜欢拉帮结派,从而达到孤立某个她不喜欢的人之目的。 初一下学期,我妈把我从一小刚建立的初中部转学到一中(当年一小把成绩好的学生留在本校,创建了两个初一年级班),但不知为何,我妈说一中要我先参加学校的寒假武术集训队方可同意转学。表妹没有被留在一小初中部,被分到一中,所以她已先我一学期是校武术队员了。 到了暑假武术队又集训时,表妹那会儿很讨厌集训队里一个也家住县革委会的比我们高一年级的女生。听表妹说,这女生她爸是县革委会主任,我猜意思是她爸的官要比表妹的爸(我姨父)的官大,兴许这也是表妹讨厌那女孩的原因之一吧。 比我小两个月的表妹,从小就喜欢当孩儿王,爱指挥谁谁谁不许做什么什么的,但我是不会不分对错的去听从表妹的摆布,凡事须经过自己的认知判断后,我才会决定站在谁的一边。 暑假武术队集训那段时间,在学校不管是就寝还是练习时,表妹都把其他女生召集到跟她在一块,不让几乎所有女生(当然也包括我)跟那个初二女生说话。但我认为表妹这样做是不对的,就没把表妹的口头“禁令”当回事,我照样在碰到那初二女生时和她打招呼与其说话。所以我这样惹毛了表妹,让她气得好长时间都不理我。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精致的利己主义 “拿别人的屁股做脸”这句很难听的当年表妹说我好友田芳的话,多年后也蛮适用于形容表妹她自己。 我因为有驻深圳工作的前夫(那时还是丈夫)不断买来漂亮新潮的衣服给我,后我又自己开了一个业余时装门店,所以前两年当我前夫还在凤凰工作我们很穷困的时候,不怎么联系我的表妹,这时又对我很热乎起来,三天两头跑来找我一起玩。 有天表妹又带着她的两个好友来找我,一个是她的同事,表妹和她这个女同事当时都各自在离婚的边缘。 另一个表妹带来的女友在财政局工作,与表妹是同一批次招干的,是表妹和我的初中同学,但与我不同班,与表妹同班。这位表妹的好友当时已经因其丈夫出轨而离婚了,有意思的是,表妹的这位好友的母亲那时是州妇联主任。 连州妇联主任的女婿都敢在结婚不到五年时间就婚内出轨,可想我们这代相比父母那辈人的婚姻要脆弱不堪的多。 我的父母一辈子都在争吵,年轻时也拳脚相加,但他们却能保持婚姻完好到老。 我分析像我父母他们这辈人的婚姻大都保持完好的原因,是基于两个重要因素,一个是他们这辈人早年幼小的时候经历过战乱年代,所以十分珍惜和平安宁带来的家庭健全;二是他们前半辈子或者大半辈子都是生活在物资不丰裕的时代,所以是在物资都得不到满足的前提下,就也不大可能有多余的精力去寻求物质以外的精神出轨。 但自从改革开放后,经济上的发展带给了中国人更多精神层面的欲求不满,所以能坚守最初阵地的婚姻便不再是大众化容易之事了。这也就是现代媒体上,经常会出现一些耄耋之年的相濡以沫老年夫妻合照,以表达后辈之人对他们的爱情观的羡慕和景仰。 说来也是巧,当时表妹和她那两个女友,再加上我,四个差不多年纪的女人,都各自有一个两三岁的儿子,并且婚姻都看似经营得不好,一个已离婚,两个在离婚边缘耗着。 当时表妹与表妹夫已经分居,而表妹的那位同事因长得漂亮,仗着也是同事的她丈夫很爱她,就肆无忌惮的在她丈夫眼皮底下,跟另一个也有家室的男同事搞婚外恋,还有次表妹利用我当时住的地方是复式居,将我的二楼卧室提供给这对超出我当时理解范畴的“情人”约会。 我嘛,表面看似因为前夫工作的原因,婚后一直长期两地分居,而前夫又长得很帅,后来又办公司,所以到哪,其身边都不缺要投怀送抱的女人,所以当时我的婚姻也正在步入岌岌可危的阶段。 表妹电话里只说要带她好友来邀我一起去舞厅跳舞,她们到我家后,表妹当着她的好姐妹跟我说,既然我有那么多漂亮好看的衣服裙子,不如借给他们仨每人一套穿着去跳舞。 我怎么好意思拒绝呢,当然是打开我的衣柜,任她们自己挑选各自喜欢的。 就这样我们四个人全穿着我穿过的,但却是当时我们地方鲜少见的新潮款式的衣裙在舞厅跳舞。 而舞厅当时乐队里有我工作的音乐系的学生,他很好奇的看了几眼我跟我的表妹和她的姐妹们。虽然这不是我直接教课的学生,但是是在我教学琴房练琴的学生之一,所以见面多,很熟,应该之前都有见我穿过这几套,当时我们四个扮妖娆的年轻妈妈们身上的衣裙。 尽管表妹没有事先跟我打招呼她们要借穿我的衣服,但当她们到我家后,表妹突然提出来时,我也没感到有什么不妥或不情愿的,只是写到这时才想说,表妹这样做,不跟当年她讨厌我当时的好友田芳所做的是一样的吗? 毕竟是夏天,又是跳几个小时的舞,穿过的衣服肯定沾有她们各自不同的汗水味,就算美女香汗,作为处女座的我,还是得把她们借穿过的衣裙洗过之后,我才能再穿用。 再说一件表妹的事,当年我工作不久,有一次表妹很急的要我帮她写篇文章,说是她们单位要办一个五月文化专栏,她说她写不出来,一定要我帮忙写。一时半会我也写不出来,就答应帮她写一首赞美五月的诗歌,第二天给她,因为是我用心创作的,所以事后表妹获得了她领导的好评。 诗歌贴在她们单位进门的专栏上,表妹很高兴的专门领我去看,当时也碰到了田芳,出于对我的了解,田芳自然是猜出了那诗是我写的,但她也不说破,只是对我会意的笑了笑。 现在来看,已经是局级干部的表妹,很适配于当下的一个新创的名词——精致利己主义者。 有年冬天,表妹要去长沙和北京两地,替商户办理商标注册手续,她找到我邀我一起去,说是我们都带上各自的儿子去北京游玩一趟,而实际是,到长沙有当时已在长沙办公司的我前夫开车接送车站机场,到北京有在北京工作的我哥提供吃住。 有天我们爬完长城,在返回市区的列车上,大人小孩都累的不行,我怀抱着三岁半的儿子让他能好好入睡,而对面表妹却对坐在列车茶几上的比我儿子还小半岁的她儿子说: “蛋儿,妈妈累了,想睡一会儿,你自己玩啊。” 然后表妹就自顾自地趴在茶几的外侧睡着了。 当时我就奇怪,她一个做妈妈的,居然能把三岁的幼儿放着不看管,只顾自己睡觉休息。现在想想,兴许是她看有我在,想我会帮着照看她儿子吧,但她没想过我抱着已经熟睡的我的孩子,还有多余的手抱另一个孩子吗?何况还是在移动的列车上,坐在茶几上她的儿子万一摔下,对面座位的我是来不及伸手拉的。 如果换做是我,哪怕再有亲戚大人在,我也不会不顾孩子,去睡自己的觉。 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表妹的儿子就也累得坐在茶几上背靠着玻璃窗钓鱼了,而且很危险的样子,很可能往前栽跟头摔倒。 我怀里的儿子睡得正酣,登长城时没抱他,所有阶梯都是他脚手并用自己爬上去的,对于三岁半的孩子来说,玩这一天当然是很累很累的了。 我不可能同时抱两个睡觉的孩子,就只好摇醒表妹,提醒她说她儿子在打瞌睡,坐茶几上很危险的,最好是抱着他睡,表妹这才抬起头来,把她儿子抱下茶几。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7章 人生如戏 中国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最先显现的是文化娱乐方面的变化,从“港台靡靡之音”的批判之声到满大街都响着港台流行歌曲,如今站在时间之河的桥上回望,那改变也就恍惚一夜之间的事。 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城市建筑的惹眼变化之一,便是电影院的兴起。 小时候,我们这里只有一个砖木混合结构建筑的剧院,并不放映电影,而是演出一些戏曲和现代歌舞剧。关于这个剧院,我的深刻记忆有三次。 第一次跟这个老式剧院有关的抹不去的记忆,是在我小学大约三四年级时某个夏天的傍晚,晚饭过后,我和我哥跟武陵大饭店的其他职工子弟一群孩子们,正在大院里玩着躲迷藏游戏,我妈突然出现,说我们一家要去剧院看什么大抵不是我感兴趣的老戏,所以我说不去,说我要继续跟小伙伴们玩,说你们去看戏好了。 我妈见叫不动我,便回去让我爸再来叫我。我爸来了,不管怎么拖我,我也依然不肯跟他们走,然后一个路过的我爸同事一句话彻底激怒了我爸,那人说: “老x啊,连孩子都管不了啊。” 我爸当时是大饭店管人事的,也许此话让他听得不舒服,便把怒气撒在了孩子身上。随即,我爸一边拖一边打我,一直将我拖拽到他的独立办公室,一把把我拎起,将我大半个身子按倒在他的办公桌上,继续边打边问: “去不去?去不去?” 我任我爸怎么打都不妥协,依然边哭边说: “不去!不去!就去不!” 然后我爸就将我又拖回家里,用麻绳把我捆绑在小座椅上,像绑犯人那样将我的双手反绑在小靠椅的背后。因为我爸年轻时在武警任过文化教员,后因肺结核转业,擒拿捆绑之术应该是在部队里学到的。 我哥小时候虽然很调皮,经常跟人打架,但却很听父母的话,所以是,“安置好”不听话的我后,父母便带着我哥去看戏了。一直等到两三小时后他们看完戏回来,我才被我爸松绑。 我成年后向我爸提起这件事,问他: “当时您就没考虑到万一有火灾什么的意外发生吗?不担心被您绑在椅子上失去人身自由的我怎么逃生?最起码的,难道您就不担心我在你们看戏的这两三小时里要拉屎拉尿了怎么办?” 我爸的回答是: “当时本意是担心把你一个人留下,怕被别的孩子欺负,结果却是唉!” 我爸似乎意识到了他当年那么做是错的,可为时已晚,在这样家庭环境下生长的我已经被雕塑成型了。父母在中国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左右下,培养出了纵使在外淘气经常惹事但回家一旦被父母问责就会很快承认错误的听话的儿子,同时也培养出了在外老实巴交从不惹事的乖乖女在家却从不屈服父母任何武力的倔犟女儿。 那次谈话,我爸最后向我总结: “我知道你很倔,是打不怕的,每次打完你后我都发誓以后再不打你了。” 我爸这样说,然而事实却是,在我高二时,一次因我在自己的房间,偷偷看好友杨怡红借给我的小说《茶花女》,被进来查看我学习情况的我爸发现,我爸神速地将我匆忙塞进枕头下藏起的小说找出,看了一眼封面,便生气地呼了我左脸一巴掌。 “我还以为你关着房门在用心学习呢,你竟然看这种小说!” 我爸愤怒地责骂后,收缴了我还没看完的小说。后来我是在家里一个装衣服的绿色皮箱子里最上层找到了这本《茶花女》,我继续看完后还给了好友杨怡红。当时我猜测,我爸也是有意放在那么容易让我找着的地方吧,因为显然这本旧书是我借来的,得还给人家。 好友杨怡红的父母都是师范学院的中文教师,高二时我与杨怡红同班同桌期间,她从师范学院的图书馆借了好些外国小说来看,同时也借给我看,比如还有《少年维特的烦恼》《德伯家的苔丝》《蝴蝶梦》《永别了,武器》,就是那时她陆续借给我看的。 在我即将十八岁时,因我与男同学看电影约会,又重重扇了我左脸一巴掌的我爸,是等到我上大学去了之后,他打不着我了,才兑现了他不再打我的誓言。 那次发问我爸,居然是以我爸佩服我从小到大不屈从他的家暴作为结束语。我爸笑着对我说: “要是在革命年代,你一定是个不会叛变的意志坚定的人。”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戏如人生 第二次有关这个老剧院的记忆,是父母带我去那看过歌剧《洪湖赤卫队》。当时演此歌剧的男女主角后来成了夫妻,而那小时候看着舞台上他们演出的我,没想到后来成了此二人的同事。 这夫妻俩好像是恢复高考的第一批大学生,刘闯(剧中男主角)的扮演者中文系毕业后留校任教,韩英(剧中女主角)的扮演者师大毕业分来音乐系。 除了我小时候看过他们演的歌剧,还有个原因是我要说起他们的,那是因为我爸,在我18岁时不许我谈恋爱,在我23岁时又急得好像我嫁不出去。我爸事先不问我,违背我意愿,背着我去州团委找熟人,让人给我介绍对象,人家就给我爸介绍了“韩英”的弟弟。 我爸回家后说给我听并问我意见如何时,我简直气得无语! 此后一段时间上班在单位,我都尽量避开“韩英”。不过“韩英”前辈是同事中我比较欣赏的一位,所以后来我有了男友(也就是前夫)之后,我在她面前便再也没有不自然的感觉了,有时候还会和她聊天,听听她的建议。 比如在我刚怀上我儿子时,系里面有一次难得的去上海进修的机会,我当时向“韩英”前辈讨教,她给我建议时说: “我真羡慕你的年龄啊,要是我的话,我会先不要生孩子,反正还年轻。” 不过后来我并没有听从她的建议,因为我征询当时的丈夫意见和我父母意见时,他们一致认为生孩子为大。 而我自己决定要这个孩子的主要动力,是因为结婚之前我与丈夫意外怀上了我人生中的第一个孩子,那次做了人流手术,当时疼得我全身衣服都湿透了。做完手术之后,前夫——那时还是男朋友,买来半个西瓜给我吃,因我口渴得很,几乎全吃光了,当时感觉那是我吃过的最甜c水最多的西瓜。 有过一次无比痛苦的人流经历,我不想再尝试。可我那时不知道,做人流手术时的疼与生孩子时的疼相比,还只是小菜一碟。不过疼是有区别的,生孩子虽然很疼,像死里逃生一样,但却是破茧重生,是有成就感的。 前夫到深圳工作以后给我买来很多漂亮衣服,大概因为在单位我的衣着显得特立又时新的原因,这位“韩英”前辈还“夸”过我一回,说是她丈夫说的,我们系里面最有气质的就数我了,可惜就是肤色深了点。哈哈,我理解,因为“韩英”前辈皮肤雪白,而她丈夫“刘闯”的肤色是古铜色,比我的肤色还要深很多,所以是同性质的相排斥嘛。 城市里电影院兴起后,那些革命歌剧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进口外国电影译制片的热映,偶尔才会有节日庆典性质的文艺歌舞在影院演出。 那年代我看的最多的译制片是日本的,而且电影质量很高,无论是电影的画面感还是电影表达的内涵,几乎每部看过的日本影片,都能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甚至有的好电影我会不惜花钱重看几遍。 而且那时我们的学校也很改革开放,记得日本影片《追捕》是我在一中就读时,学校组织全校师生集体去新落成不久的影院观看的。新影院就在我家所在的武陵大饭店的隔壁,也就是搬走了的第一小学原址上。 至今我还记得我当时的座位在影院二楼,当影片中很摄人心魄的电声音乐响起(我是从这部电影中第一次听到电声音乐),银幕上突然出现女主角骑着一匹棕色马涉水过河滩来救男主角的那场戏时,全影院响起一阵躁动的口哨声,惊得我也站立起来,走到围栏边俯身看向下面的一层主要观影区。 当时看的译制版本是删减了少儿不宜部分的,所以当看到男主角跨上女主角骑着的马背,搂住女主角,他们一对儿策马奔腾时,影院里男生们的荷尔蒙已到达了最高峰值。 我还记得那时,看完如此前卫c让人耳目一新的电影之后,男生们便背下了影片中在精神病院楼顶的经典桥段,课间,有男生时不时会来一段互相对白的模仿表演。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9章 儿时玩伴 第三那次深刻记忆,也是我最后一次去到那个早已门可罗雀的落寞老剧院,并不是去看戏的。 记得是在我已经收到了大学录取通知书之后,在家等待入学日期,我妈怕我闲着无事而从她早已经调去教务处工作的大学图书馆借来一摞中外小说给我打发时间,像《家》《春》《秋》《红字》《欧也妮·葛朗台》等,我就是在那个暑期阅读的。 就是在那段时间里,有天晚餐我吃鱼时不小心被鱼刺卡了喉咙,我妈让我喝了很多醋都没用,她就带着我去了那个我们家人已很多年没去那看过戏的老朽的剧院。 黑灯瞎火中,我妈推开油漆剥落得所剩无几的剧院木质大门中的一扇小门,我跟随我妈跨过门槛进到里面,我妈让我在一个屏风边等着。 不一会儿我妈便叫来了一个瘦瘦的中年男子,只见他拿着一个白色土瓷碗,在不远处的自来水龙头那接了一大碗水,然后一手托碗一手伸出食指指向碗中,一边食指在水面上不停画圈,一边口中细微的念着我听不出个什么来的咒语,念完后他将碗递给我,要我快点把这碗水喝光。 我任由我妈摆布的将这一大碗未经烧开的生水全喝下了肚,那画符念咒的“半仙”说: “好了,应该没事了,要是还不见好的话,那就是喝的速度慢了,符咒不灵了。” 然而到第二天我依然被鱼刺卡得难受,我妈虽然嘴上也说着“那可能是你喝水喝慢了,符咒没有灵验”,但还总算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行动,立马带我去了医院,医生很简单的用镊子将我喉咙里卡的鱼刺夹了出来。 虽然从这件事来看,与培养我阅读文学名著的母亲不像是同一人所为,但我觉得还是我妈让我利用闲暇时间阅读中外名著对我产生的影响更大。 也就是从医院拔除了鱼刺后回家来,在武陵大饭店的大堂门外,遇到同是这大饭店职工的子弟——我的小学同学兼同桌过的周俊,我和他也有过有趣的往日故事。 “听说你考上大学了。” 在饭店大堂门外,看似正要上街的周俊看见了我,笑着迎上来。 “唔,我被鱼刺卡了两天呐,刚刚才在医院取出来。” 我答非所问的回他。因为录取通知书来自不是我原本想要报考的大学,所以我对他的话一点也没兴趣。 “那你去外地上学了,我不是见不到你了?” 他有些儿面带焦虑,又像是自言自语地说。 我当时注意力没在他想要表达什么上,就习惯性的反驳他。 “我放假不要回来的呀?!” 然后我就没再理他,径直走进饭店大堂,回家去了。 因为那时我心有所属,天然卷头发的小子几乎吸引着我当时所有的倾慕眼光,所以我没法感受到来自另外一个异性爱的律动。但是第二天,当我去大饭店的冷饮小卖部买冰棍吃的时候,在那做零时工的一个大我两三岁的远亲表姐石巧慧,把我拉到没人处对我说: “周俊求我一定要帮他个忙,要我跟你说他喜欢你,还一再催我要快点告诉你,他说再不说就来不及了,说你马上要去外地上大学了。” 因为当时周俊也在冷饮小卖部打零工,而此冷饮部是当时我们消暑最常去的地方,故而周俊才会拜托我那个远亲表姐吧。 周俊也和我的初恋一样比我小一个月,但身高后来长到应该有一米八以上,也是个外貌比较帅的小伙子,不过我从来没有迷恋过他,尽管我们从二年级同班到小学毕业,五年级时又同桌,并且在武陵大饭店内的职工孩子群中,我俩关系又特别好。 我与周俊小学几年很要好的原因,除了我们是同班同学,还有一点是因为我很同情他,因为他是跟着后妈生活的,后妈自己生了一个比他小很多的弟弟,所以他在家经常被后妈打骂,但不管怎么被后妈打骂,平日里也都看得出来,周俊对待他的弟弟却是很照顾很有爱。 在家被后妈打骂了,周俊通常都会跟我讲,向我诉苦,然后我就会安抚他,给他唱歌听。记得有一次在饭店大院里的一个墙角垒起来的木材板上,我俩并排坐着,他在听我高歌: “一条大河波浪宽 风吹稻花香两岸 我家就在岸上住 听惯了艄公的号子 看惯了船上的白帆 ” 但是后面的副歌部分音太高了,我唱不上去了,他就哈哈大笑了起来,把之前刚刚被他后妈打骂过的委屈全忘了。 五年级我俩同桌了一年,因为他经常被后妈打骂,所以胆子很小,在班里也时常被别的男生欺负,但只要我看到了就会帮他说话,指责欺负他的男生,然后就被班里一些调皮的男生戏虐的说我俩是“两口子”,所以胆小如鼠的周俊后来就不敢在同学面前跟我讲话了。 有天从第一小学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刚走进武陵大饭店与一小连壤的后门,看见周俊走在我前方不远处,于是我大声叫住他。 “周俊!等下我们去打仗吧。” 那段时间,作为我们大院里孩子王的我哥,有给我们岁数相差不多的每个小孩做了一把铁丝编织的小手枪,经常在我家那个在大院内临时搭建的四面漏风的简易木板厨房内外打枪战玩,子弹是用紧紧卷起来再折弯曲的纸做的,一般我们女生在厨房内,他们男生在厨房外,这样对射,但偶尔也有对战双方都在室外玩的,这时候一般就会由我哥把我们分成男女搭配战斗力比较相当的两队,在大院那排凹凸有致的简易职工厨房区,以及旁边堆放着的也是长长一排的木材板之间,我们绕来绕去,利用掩体打巷战玩。 周俊被我叫住后一回头,像是见着了鬼似的,马上又扭转身跑走了。同时我感觉到身后有熟悉的男同学在嘲笑,我也扭回头一看,原来是我们班的班长和那个与他形影不离的隔壁班的班长周华在我后面嘲笑起哄!难怪把胆小的怕被同学取笑的周俊给吓跑了。 但是,等到只是从我们大饭店内经过的那俩班长走过走远了之后,周俊就又突然连蹦带跳的出现在我面前,满血复活一样嘻嘻笑着邀我去打仗。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0章 青梅竹马 在我上小学那些年,看电影都是露天的,在大饭店的院内拉起白色银幕。哪天要放电影,一般家长都会下班后告知家里孩子,于是就会有部分孩子早早搬了小凳子,在大院内将要放映电影的地方先占个位置,有的还把晚饭端到那儿去吃。如果是好看的电影,去得晚了,就只能在银幕的反面看了。 一墙之隔的汽车运输公司也时常放露天电影,那时隔壁的大门就会不让陌生人进去。大饭店的孩子们便会通过搭建垫脚的木板砖头,翻越两个相邻单位之间一米多高的隔墙,去墙那边的运输公司看电影,不过得站着看。 我那时还是小学生,站着也经常被同样也站着看的大人们挡住视线,看不到多少银幕块,所以只有听说是很好看的电影,我才会跟着我哥和饭店大院内的其他孩子翻墙过去看电影。 《地道战》《地雷战》《小兵张嘎》《铁道游击队》《第八个是铜像》《瓦尔特保卫萨拉热窝》《桥》等等,都是那时我在武陵大饭店或者隔壁汽车运输公司放映的露天电影看到的,这些故事片,它们都各自有及其强烈的特性音画片段,植入我对电影认知的最初记忆。 譬如,从睡炕c灶台c井口进进出出的地道战游击队员;心理蒙太奇镜头下的日本鬼子眼中突然变硕大如山的地雷;以及十分好听的铁道游击队员唱的歌: “西边的太阳快要落山了 微山湖上静悄悄 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 唱起那动人的歌谣 爬上飞快的火车 像骑上奔驰的骏马 ” “别挤!让列宁同志先走!”这句学到的电影台词,是我们儿时时常用于人多拥挤时大声叫唤的话。 我那时没怎么看懂电影《第八个是铜像》,却是记住了,故事片中从头至尾,画面一直出现的那尊半身铜像,以及影片最后铜像主角牺牲时的伏击战。 首次观看,很难辨识一假一真两个瓦尔特,但失败的冯·迪特里希上校最后对接任他的党卫军军官说的话“看,这座城市,他就是瓦尔特”,以及瓦尔特的名言“谁活着谁就看得见”却是印象很深刻。 还有《啊!朋友再见》这首电影《桥》中的插曲,震撼和让人喜爱到深入我骨髓的记忆。 这些好似与生俱来一样伴随我儿时快乐的音影,印刻在我那早已一去不返的童年斑驳时光里。 那个时候,普通家庭和个人都还没有电视机,电视也还没有普及,而武陵大饭店的二楼大堂,却摆放着一部好大的彩色电视机,这电视机每天晚上放映的,也是故事影片之类。 我们大院的小孩自然会时常去那看电视,我记得有一晚电视机里放的是《五朵金花》,里面的每一首歌都好听极了。 记得那次我和一个差不多大的女孩王洁(她妈也是大饭店的一个部门领导),还有周俊一起邀着来看电视的,当时周俊坐在两个高背椅重叠起来的较高处,有点侧身在我视线前方,当值夏季,可能他只穿了一件短马裤,而他又老是转过身来跟我和王洁说话,加上二楼大堂的灯光又足够亮堂,于是很不文明的泄露出了他蛋蛋的一侧光影吸引了我十万个为什么的目光,虽然潜意识里知道那不应该,但我还是好奇的多看了两眼。 这让我想起了我妈给已经九岁了的我哥在家里大澡盆洗澡的事,当时我哥是站着被我妈搓澡的,因为我哥已不是婴幼儿,蹲坐下去的话,会把澡盆里的水给挤溢出来。 而我直至今日,都没有任何有关我妈给我洗澡的记忆,也就是说,我应该从很小年纪起就是自己洗澡了吧。 所以是,当时在一旁看着我妈帮我哥洗澡的我,才会嘲笑我哥说: “都那么大了,还要妈给洗澡,羞不羞呀。” 到如今来回想对比,我自己的儿子,大概从五六岁起,我就没有再帮他洗过澡了。所以是,我妈的一双儿女对于她来说孰重孰轻,很一目了然了。 我被我妈亲密接触的记忆,只停留在我很小的时候,那时我家住在百货公司里面,记得是街上正在大游行庆祝什么胜利还是什么大会召开,扛着巨型横幅c举着无数红旗的队伍走过百货公司大门口,我妈抱着大概两三岁的我,与我爸一起站在路边,观看敲锣打鼓的游行队伍。 也许大我一岁半的我哥也在,但我只记得,当时观看游行队伍的人群中,一个我爸妈的熟人还是同事,摸着我的脸蛋在夸赞我爸妈的女儿好乖好漂亮。 我只记住了,那天我穿着大概是新做的海蓝色底色上布满白色小圆点花纹的背带裙子,这件背带裙和另一件黄色底色搭配白色小圆点的连衣裙,是我记忆中穿过的,父母给我置办的最好看的衣服。或许是在我家影集里,有我身穿这两件裙子的照片的缘故,照片中露齿笑得很灿烂的我,帮助我记住了这在父母呵护下的幸福时光。 周俊只是我小学的同学,他可能是因为跟着后妈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母爱关怀,因而学习成绩不太好,小学毕业被分到当时最差的中学,打那时起,我们就逐渐很少在一起玩了,往后只有碰到面时才会说上几句话,就像前面说的,我从医院取了卡在喉咙的鱼刺后回家遇到了他那样。 所以是从初中起,我对周俊就不太怎么了解了,也或是从初中起,另一个男孩子——意外来到我家的“侄子”走进了我的生活圈,分散了我的注意力吧。 人的第六感可能真的存在,周俊对我说的话“那你去外地上学了,我不是再见不到你了?”或就是他当时的第六感。 也真的如他所言,不久后我去外地上学了,我家因我爸已调动工作去了州委党校,便搬家到城市西郊的党校新校址,这儿距离当时市南部中心地段的武陵大饭店有三站地远,那时已开通与1路公交成十字交叉的2路公交线路。 往后几年,我只有寒暑假短暂回来过些时日,所以我与周俊,也就真的是至那日在武陵大饭店大堂门外一遇,他焦急的跟我说了他担心的话,我们从此一别过后,就很久都没有再见过彼此了。 一直到我毕业工作了大半年之后,一次在大街上我们才又偶然碰到。 已经变得高大威猛帅气的周俊,很热情的和我打招呼,尽管当年我上大学前并没有如他愿回答他的示好,但他这次却很自信的主动跟我说起他现在在开跑长沙的长途货运车,并且有女朋友了,还说是我的初中同学,叫谁谁谁。 听他连带打招呼及职业和女朋友介绍一气呵成式说完,我脑子里很快蹦出了一个既漂亮又活泼的女孩子来,配对完毕后我想,嗯,那应该是很般配他的。 有点像当年在老师面前背诵课文一样,急着将自己的幸福说给我听的周俊,后又关切地问我有没有男朋友了。我只笑笑,没回答他,因为此时我没有男朋友,但又不想让人知道。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1章 变迁以前 那座砖木混合结构的老旧剧院被拆除后,在它相望的街对面,替代它承载城市文化娱乐生活的主要场所,第一座新型的钢筋混泥土结构的电影院首先建立起来,这个新型电影院的落成,有助于继续保持那一块市区的热闹繁华。 并且后来,老剧院背后的人民广场——过去几十年承载诸如审判大会c运动会c节日庆典演出等各类大型集会的地方,也随着八十年代改革开放的脚步,被改造成了商业步行街,又继往开来延续着那一带的市区中心地位。 被八十年代的商业步行街所取代,原本城市最空旷之地,市民晚饭后最爱去散步c纳凉的地方——人民广场,它的南边入口,距我家当时住的武陵大饭店不算太远,所以我们小时候有时傍晚吃过晚饭后,就从人民广场东边阶梯看台的南入口进去,在那青草地上奔跑和打滚,消磨到天上布满星星之后,才肯回家。 有次我独自一人去人民广场,是去找我哥的,因为他那天被父母责骂了,怄气到离家出走,午后出的门,晚饭时间还没回来。 吃晚饭时,我爸还嘴硬,说不要管我哥,等到他感觉到饿了,自然会回家的。 吃过晚饭后,眼看天要黑了,还不见我哥回家,我就跟我爸说,“我知道哥在哪,我去把他找回来。” 那时是夏季,比平日,我们更是经常去人民广场玩,特别是傍晚时分毒辣辣的太阳消失了以后。 我一个人走去广场,在穿过了几乎大半个广场草地后,在接近人民广场北大门的草地上,在众多的纳凉者人群中,我并不难的,一眼就发现了我哥。 见我哥躺在那,四仰八叉,一副自由自在c天地任我宽的惬意模样,看不出有半点负气离家出走的痕迹。 我凑上去问他饿不饿,他说他买了炒花生吃了,不饿。 一听到他说买了炒花生吃了,我顿时心想,他哪来那么多钱啊?还害我一直担心他饿着了! 小时候,我妈几乎没给过我零花钱,我也从不敢问她要,我只敢从我爸那儿讨钱买冰棍吃,一般还只讨要得到吃水果冰棍的三分钱,而吃牛奶冰棍要五分钱,那是很少能讨要得到的。我小时候,几乎没有过富裕到能买一两炒花生的财富。 虽然我哥说吃了花生不饿,但还是被我叫回了家。 关于当时拥有四百米煤渣跑道,以及北边还有跳远沙坑和高低双杠的人民广场,除了我小时候常去那散步玩耍,躺在草地上仰望星空,把那儿当作与大自然最亲近的地方之外,从小到大,我还曾在那人民广场演出过三次。 第一次是我在州幼儿园时,一个六一儿童节,我和小朋友们在人民广场西边的舞台上跳舞,记得当时我的一只鞋子跳脱掉了,我就一只脚没穿鞋的坚持认真把舞跳完。 第二次是小学一年级时,在人民广场舞台上,我代表学校表演过独唱,唱的是革命样板戏《红灯记》里面的铁梅唱段《都有一颗红亮的心》。我能有这个在诺大的人民广场独唱的机会,除了我本身爱好唱歌也唱的还可以,主要是得益于我当时就读的育红小学是我妈所执教的工作单位。 记得当年要入小学报名时,因为我还差些天才满六岁,负责报名的老师就叫我唱一首歌,说唱了歌才能准予我报名入学,我就乖乖的唱了。而其实,是当时我妈的同事在逗我玩。那时我和我哥跟着我妈住在育红小学内,作为本校教师的孩子,怎么会被刁难入学呢。 我在育红小学就读了一年,做了一年的课间操领操员,这大概也与我妈有关,不过这对我倒是有起到锻炼胆识的益处。 此前我几年的幼儿园生活,从后来我父母的口中说出来的我,像是属于自闭的孩子,说我遇到不爱吃的菜,就把眼睛一闭,坚决不吃饭,幼儿园老师拿我没办法。 我确实至今也记得,我在幼儿园最不爱吃,最讨厌闻到的味道,是黄花菜汤。 育红小学这地方,原址是解放前的一座很大的庙堂,即使到我那会儿在此生活和就读小学一年级时,庙堂的台子还保存着,晚上我和我哥还有别的小伙伴会去到那里面玩,平日里庙堂则是全校学生集合开会和做操的地方。 育红小学后来改名为市第二小学,也是若干年后,我的儿子从这儿小学毕业的地方。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2章 记忆的照相馆 相较幸福快乐的记忆,人们通常更会记住过去的痛苦经历,这或许是人天生的求生欲,帮助人增加了一层来自本能的肉体感知记忆吧。 肉体痛苦也好,精神痛苦也罢,都是要先经过肉体和神经的体验过后,才能反馈到大脑意识里。 而对于幸福快乐的感知,人的大脑意识更像是照相机,所以随着时间的渐渐远去,会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掉那些曾经幸福快乐的影像,褪的慢的,必是那光影特别一点的。 当年幼小的我在育红小学里居住生活时,有几次特别记忆的事情,至今难忘。 一次是有天,我哥带我去学校附近的河流滩涂玩耍,我跟在我哥后面,也学他踩上河边的大石头块,但石头表面太光滑,我没站稳,滑倒了,一边上半身浸到水里。 当时是冬天,我穿的棉袄被河水打湿了一侧,我哥怕这样回家会被我妈责骂,就叫我脱下棉袄放在鹅卵石上晒。 记得当时太阳也很大,但毕竟是冬天,短时间不可能晒干棉袄,等到了太阳落山我们不得不回家去时,我还是穿的湿棉袄。大概是当时太冷了的肉体感知,让这件事留在了我记忆里。 还有次我发高烧烧到四十度,不记得是否与在河边打湿棉袄,又长时间在冬天的露天里没穿棉袄,因而着凉了有关。 当时我烧得都说胡话了,我妈上完课,课间时间回家来看我,我对我妈说: “我脑门上有好大一把头发,你快点把它们拿开!” 应该是当时我烧得头很疼,出现的幻觉吧。 在育红小学,我家就一间房,一家三口都睡的这一张大床,当时有一块很宽大的像是宣传用过的横幅油布框,将床与后面的储物间隔开来。 不过我还没有完全烧糊涂,出于本能的求生欲,我还记着床后面有一背篓好吃的橘子,那是我妈从附近的生产队果园里直接采摘,便宜买来的。 我跟我妈说,想要吃橘子,我妈就从床后面的隔间取了来,剥了皮喂给我吃,我吃了一个,嫌不够,说还要。我妈打破平日里她定下不许“吃太多”的规矩,又取了几个橘子来,放在我的枕头边,说让我自己慢慢吃,她就又去上课了。 而在平日,我妈是不准我和我哥多吃的,虽然我和我哥有时候也会不听妈的话,冒着被挨骂的风险,偷偷的偷了橘子来吃。 我妈可以说是个很吝啬的人,由她自己说,那是节约,连我爸都说她,是要把东西放坏掉了才准许吃,虽然这话有点夸张,但确实是。 但凡稀有和好吃的东西,一开始我妈都会不让家人多吃,都要限时限量,所以在那个还不知道冰箱为何物的年代,本来就很珍贵的食物,在我们家,却老是由于放置的时间过长,而变质变坏到不能吃,最终被浪费掉——完全背离了我妈要节约的初衷。 然后我妈又因为爱惜食物,不舍得扔掉,坚持要吃那些已变质变坏的食物,常常就会因此与我爸争吵。 我发高烧躺着的床后面,这一背篓原本特新鲜的橘子,也没逃脱因我妈的规矩而被放坏掉的命运。一开始我妈也是不让我和我哥多吃,我妈用枞树针叶层层间隔着铺放橘子,以为可以放置很长时间保持橘子不坏,但到后来,还是有部分橘子长毛发霉,只能扔掉。 也许是那天因我生病我妈准许我一次吃多个橘子的优惠待遇,也或许是我特别可惜后来那么多长毛坏掉被浪费了的橘子,让我保留了这次发高烧的肉体记忆,以及罕见的我妈慈母影像的记忆。 在育红小学居住生活时期,还有一次我哥带我玩的更大冒险。 是有天,当时我妈在二楼家门外走道边做饭,等待饭吃的我和我哥,无聊的在做一件很危险的事。 我跟在我哥后头,贴着板壁慢慢地,走在楼梯口的二楼上边,有板壁墙的一侧伸出来的边沿上,我们背靠紧贴着板壁墙,脚下踩着的伸出来的边沿,还不到我的脚掌长度宽,脚下是一级级木楼梯,但越往前移动,我们与下面的落差就越来越高。 大约走到与地面垂直的地方,也就是我们与下面最大落差距离时,我摔了下去,当即不省人事。 到底我晕了过去多长时间,至今我也不知道,但所幸,当时那地面是泥土的不是水泥的。 我醒来睁开眼,见我妈脸俯在我的脸上方,双手抓着我身子的两边,凶神恶煞的大声对我吼叫道: “你怎么不摔死去?!” 刚刚回到人间的我,意识尚未完全恢复,一时无法参透和理会我妈这话要表达什么。 只有当时被摔到应该是轻微脑震荡的痛感,让我醒来后的第一时间,自然地选择了“哇”的一声大哭起来,而无视了我妈那凶巴巴的责骂。 后来我想,那应该是当时我妈说的气话吧。 不过,作为母亲,按常理,应该把带着妹妹走那么危险地方玩的哥哥,也批评教育一下才是,但我的记忆中,至少我没看到过我妈这样做。 如果换做我是当妈的,哪怕孩子再有过错,也绝不会第一时间责骂已经受伤的孩子,况且还用的那么恶狠狠的话。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3章 像狗尾巴草那样生长吧 好像在电视剧里常看到类似这样的台词:活到今天已经是赚到了。 是啊,谁的一生还没遇个惊涛骇浪c激流险滩什么的呢。 我经历的第二次险与死神打交道的危险,也是在我比较年幼的时候,那是我爸第一次带我们兄妹下河学游泳,当然也许更多是为的在盛夏酷暑里享受下河洗澡的凉爽快意。 因为我们兄妹都还小,也都还不会游泳,我爸便带着我们在比较浅滩的河流段戏水。 在那个年代,这条唯一穿过城市的河流,还没有被禁止市民下河游泳,现在可不行了,因为这是城市人的饮水河,从八十年代起就不再允许任何人私自下河洗澡游泳,违者罚款。 当年我们洗澡游泳的这块浅水河滩,它的上游不远处是城市自来水厂拦坝取水的地方,因而才造成了这段浅滩。 这里是带弯道的河段,弯道内侧,也就是我们下河玩水的这边是浅水滩,水流比较湍急,对面靠公路边的河流水很深,远远看去,河水像是静止的。 当时,我爸在专心教我哥怎么游泳,他们在离岸边稍远处靠近河中央的区域,那儿水稍微深一点,有浮力好练习游泳,而我在离岸边较近的浅水滩独个自娱自乐,这儿的河水浅的只到我大腿上,所以我爸以为把我独自安置在这块儿是安全的。 然而不会游泳的我总得找花样玩水啊,我发现有两个挨着的大石头间有翻滚的小浪花,看上去好可爱好好玩的样子,我就坐到浪花中间,任由水花拍打着流经我身。 我是逆水流而坐,时不时将双腿抬起,甚至双脚丫子朝天,让湍急的浪花拍打得我坐着的上半身往后一摇一摇的,我像是在摇篮里,又像是在荡秋千一样好玩。 可我背靠的两大石头间是有间距的,河水才会在它们中间形成激流浪花,所以在我一次次摇晃着我高举的双脚和上半身时,最后一次往后摇过了头,我被激流冲得向后仰翻了过去。 一刹那我大叫一声“爸——”,但似乎只有小半声发出来,我就呛到了水,上半身迅速被河水淹没,并同时整个身体被激流带着向前,我无法自救爬起,只能四肢朝上慌乱拍打。 但所幸当时这儿没有多余的其他人,所以我的半声叫喊还是让我爸听到了,我爸及时赶过来一把拎起了我,没让我被湍流冲走。 我被呛了很多水,喝了很多水,十分难受,虽然年纪小小,但那种劫后余生的体验,还是让我这辈子都难以忘记。 成年以后我有思考过,如果当时,我爸就在我身边,而不是离我有一定距离,不是把主要精力都花在教我哥游泳上,我应该不至于用那种危险的方式在那么危险的激流中玩了一阵子,还不被我爸注意到我那样玩水是有安全隐患的。 如果我爸有关心到我,有早点发现我当时的玩水方式有危险的话,就会不让我那个样子逆水而坐“冲浪”了,也就不会发生那次我溺水的险情。 成年后我总算弄懂了,为何我父母重男轻女的思想行为比较严重。除了有中国传统的习俗左右了他们的信仰,还有就是,我爸原本有两个同父母的弟弟,但都在小时候得天花病夭折了,后来我祖母改嫁,我爸又有了一个异姓弟弟,但实际上按传统观念我爸还是单传。 到了我哥这辈,在我出生之后,又因我妈趁着我爸出差,没和我爸商量,她自己做决定做了结扎手术,所以我哥又成了单传。 长大后我还听到过我爸依然不高兴的说,当年我妈就是趁着他出差背着他悄悄做了结扎手术,等他回来后知道了,还跟我妈大吵了一架。这大概就是我父母比较看重我哥,而不怎么重视我的原因吧。 所以成年后的我才逐渐理会了,为何从小到大,我向父母提的诸多要求一般都会被否定,而我哥在父母那儿提的大小要求,多半都会被父母认同并被认为是正确的。 后来我也就弄懂了,为何我不像我哥那样,凡事愿意和父母商量,听取父母的意见,而是一意孤行,性格倔强。 我父母在对待我们兄妹的事情上,没有一碗水端平的时候,不胜枚举。 譬如,小学和中学时期,我哥带他的男同学三三两两来家里玩,人再多我妈都很耐烦的笑盈盈的对待和招待。而有次我带了一个女同学来家里玩,我妈却是冷冰冰的不搭理我们,所以后来我就再也不带同学来我家了。 再譬如,我家住在武陵大饭店时期,因我爸自己会拉二胡,有段时间,他要求我们兄妹一起跟他学二胡。没过多久我就不想学了,或许也是我爸没耐心教我了吧,他也不再强制我学,随我的便。 但我爸却逼着我哥必须学好拉二胡,后来当然是我哥学会了拉二胡,并且水平还超过了我爸,以至于我爸妈后来只好到外面请人教我哥继续提高二胡水平。 而我嘛,二胡水平便停留在跟我妈一个档次,只会拉《东方红》。 学二胡这事从表象上看,好像是我爸宠我惯我,任由我性子,不学就不学吧,但其实呢,在我爸眼里,我哥才是重要的部分,才是他重点想要培养的。 更大的一件我们兄妹类似的事情上,我父母的差别对待,更能说明男孩在我父母心中的重要性。 我哥是先考上就读了两年中专,分配到下面县里工作一年后,又退职参加高考,第一年虽然考上了本科分数线,但不能上他理想的大学,于是他又继续复读一年,最后终于考到北京他比较满意的大学。这两年的复习复读时间,我父母都是全力以赴的支持着我哥。 而我当初,本来就一心想要报考北京或上海的音乐学院,是我父母硬逼着我,让我考去了我不喜欢的大学。后来又见我哥考上了北京的大学,所以我心有不甘,就写信给父母说我也要退学,也要重新报考,但没有得到父母的同意。 那时我二十岁还不到,而我哥考上北京的大学时已满二十一岁,更何况当时的艺术类考生大都年龄偏大。 当时的政策是中专毕业的可以继续参加高考,但大学毕业后就不许再高考,所以我才要想退学,好重新报考我理想的大学。但我父母坚决不同意,因此使我抱憾终身——即使不能考上一流的音乐院校,但起码给我个报考参与的机会啊!而我父母却不给,我爸的理由是,他认为我考不上。 由此可见,起码我爸不信任我,换句话说,就是根本不对我抱有任何希望。但对于我哥,几乎相同的事,我父母却是完全不同的对待,他们对我哥的想要实现的理想,却是给予了最大的信任和支持。 所以还是那句老话,一个成功之人的背后,必然有至少一个竭尽全力支持者的付出!何况当年还是我父母两个人为我哥全力付出呢。 我生命中三次出现的意外,都是在当时至亲的人身边发生的,第一次是在我哥身边坠楼,第二次是在我爸身边溺水,第三次是在我前夫(当时还是男朋友)骑的单车上出车祸。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4章 时光穿过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 那个在八十年代被改头换面成商业步行街的曾经的人民广场,也是带给我无数个年少时梦幻夏夜星空的城市中心之地,我第三次在它那儿演出节目,是在建州二十年大庆之日。 这时我仿佛知道了为何我转学到一中时,非得让我先进校武术队集训的原因了,合着我寒暑假期的压腿c拉大顶c蹲马步,学太极拳c长拳c长剑c棍术等等,好似就为了这一天的一个时段展示。 在那个炎炎夏日的庆典,在人民广场上,我所在的一中初中部武术队,代表学校表演了一个集体长棍双打的节目,城市所有中学学生,当时都有在广场上轮番表演广播操c艺术体操c以及摆人字队形等节目。 记得正式演出前,那个暑假,各个中学的学生,天天都冒着火辣辣的骄阳在广场上一遍又一遍的操练训练队形。当时有个我们班的女同学的哥哥,白天在广场烈日下操练了一天,训练结束后他就下河洗澡,明明会游泳的,却被淹死了。 而我为了那个建州大庆也付出了多次疼痛的代价!就是在每天棍术双人对打练习中,少不了要挨几下,被对手的棍子不小心打到额头,都有打得脑门鼓起小包的时候!当然我也有因不熟练不小心打到对方的额头。 除了与疼痛有关的记忆,在那次大庆日广场表演完毕后,老师组织我们这群舞棍的小武术队员,在广场看台上面当时的州文化馆前坪,给我们逐个拍照留影。 老师给我拍了两张照片,一张是贴地劈叉一字马,另一张是竖立单腿一字马。 庆典之后没多久,有次训练,我第一次练习侧空翻,因害怕头撞地,便在翻身时左手下意识按了起跳踏板,结果因我单手无力支撑全身体重而打滑,崴了左手手肘,当即一阵剧痛,我翻倒在地上,捧着左手臂痛苦大叫,体育老师过来查看,说是左手肘关节脱臼了。 老师立刻带我去了一处地方,但不像是医院,屋里一男子将我受伤的左手臂摆弄了几下,然后用纱布带子将我左手吊在胸前。自此,我便离开了武术队。 一个月后我去掉吊带,但左手并没有恢复到跟从前一样,左手臂只能弯曲到九十度就不能继续下弯,肘关节处像是有东西卡住了。 我爸又带我去了州医院,照了k光片后,医生说我左手肘关节处骨节没有完全吻合复位,所以造成了凹槽处有淤血和新生软组织,若要立即复位的话只能通过手术清除。 但医生说我年纪尚小,处在生长发育期,没必要动手术,可以通过坚持每天反复手臂弯曲练习,能够慢慢恢复的。后来我的左手肘关节确实是这样最终复原的,只不过用了多年时间,才恢复到跟右手一样的弯曲度。 有关这个人民广场,我还有次特别的记忆,是有次我妈叫我去粮店买二十斤大米,可能那时我还小吧,当时感觉那是有史以来我长距离背负得最重量的一次,所以记忆很深刻。 当时的粮店,在人民广场北大门出口穿过大街的对面,也就是八十年代兴起影院时这城市建起的第一座电影院的西侧。 从当时我家住的武陵大饭店出来,往东走一段路程,过了马路就是人民广场的南边围墙。因广场地面要低于街道地面大约两米左右,到这里后,最直线去粮店的路程,便是从广场的东南角石阶下到广场,穿过整个广场,从广场北边的大门出,再去到大街对面有一小段缓缓上斜坡的粮店门市部。 那时还处于计划经济年代,城市人口的粮食是按计划凭购粮本购买的,具体每人每月配给多少定量的大米,因我当时年纪小,搞不清楚,但我记得每次买大米,都必须搭配一定斤数的杂粮当作计划粮的一部分。 记得我那次买米搭配的是红豆,这已是最好的杂粮了,也是我爱吃的,我妈一般是把红豆用小火慢慢炒熟了给我们吃,就像吃炒黄豆那样嘎嘣脆,且又香甜。 那次我肩背背篓,把二十斤大米和红豆从粮店背回家的路上,因为空旷的广场没有适合放置背篓歇脚的地方,于是我用两手抓住背篓的两个肩带,难以支撑的坚持着,一直走到广场东南角的进出口阶梯处,我才背靠着石阶梯,将背篓底座置于合适的一层石阶上,暂时卸下重负,大口大口喘气,休息了好一阵,恢复了体力之后,我才又继续背起背篓走回家去。 为何当年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比之后来被变成的商业步行街,对于我来说,更令我有生命价值感的存在,那是因为当年的人民广场就像是城市的公园,承载过许多这座城市人的生活与欢乐,以及在这儿产生过的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当然城市中心的人民广场对我来说最平凡的记忆,还是因为当年我走读一中时的那些年,每天都要从广场东边的露天花岗岩石阶梯看台上端的道路往返经过几次,由此串联起来的累累时光,记载了有人民广场作证的我的一段重要生命成长。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5章 伤疤是怎么来的 可能许多人一生的成长过程中,都少不了磕磕碰碰,会遇到给自己身体留下某些无记忆或有记忆的伤疤经历吧。 我身体上明显的最早的伤疤,是在右眼外眼角的上眼皮,很明显斜斜的横着一道形状像台湾岛样的疤痕,但因有双眼皮折皱的遮盖,所以不轻易看得出来。 我妈说是在我一两岁时,由我外婆照看我时,我右眼皮上长了一个大脓包,我外婆用火烧给我治好的,于是留下了疤痕。 对此我一点记忆都没,但看着疤痕我想,当时长的那个脓包一定很大吧,不晓得当时还是幼儿的我,是如何承受了被火烧眼皮的,而且我也蛮佩服我外婆的精湛“医术”,不仅去除了大脓包,还竟然保住了我的眼睛完好没有变瞎。 我对《请回答1988》电视剧第一眼感兴趣的原因,是开篇的有个镜头很像我曾经历过的,就是成德善蹲在水池边洗菜时,被路过的金正焕用腿顶了一下屁股,成德善被顶得身体前倾,上半身扑倒在水池里。 德善扑倒水池里的那个样子,对我来说好生熟悉的感觉。 我在武陵大饭店居住和在其南边的邻居一小读书时,大约八岁左右吧,有次在公共大水池,我妈用洗衣粉搓洗完一大堆被单床单后,说她腰疼,要我去把她已搓好的床单被单拿去清洗。 要清洗的床单被单一共六件套,装满一大澡盆。我拎起被我妈拧过水的其中一件放到水池里,放水漂洗。 因为身体小,手不太够得着大水池里,所以我只好踩上水池的边沿操作。 当我欲从水池中捞起过水的被单,我弯腰前倾站立,双手抓住被单往上提,想拧干它的水分时,却由于被单和附着在它上面的水的重量实在太重,超过了我能承受的臂力,反而将我往下拖去,让我失去了身体的重心平衡,一下子往前扑倒,下巴磕到了水龙头把上。 顿时我的下巴鲜血直流,把难得的我妈刚给我做的新衣服,一件色泽亮丽的宝蓝色上衣给染上了大片的红色血迹。 我妈带我去了近在一小南边相邻的县人民医院,让医生给我及时处理伤口,缝了几针上了药,然后用医用胶带给我下巴的伤口处敷上大大的一块棉纱布,看着很像是把口罩扯在了下巴处一样。 那些我尚未完成清洗的床单被单,后来我妈也没再要我清洗了。 从医院回家后,我竟然有闪过一念,觉得能逃过要清洗那么一大堆我独自根本拎不动的带水的被单床单,相比磕到下巴的疼痛流血代价,也算是值了。 但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下巴从此留下了疤痕,即使缝过针。 从面相学上看,我的下庭地阁受伤,算是一处重要面相位置被破相。 而我的面相三庭,还有个更关键重要的位置,也是在武陵大饭店生活居住时,被当时的一个熊孩子用石头砸伤,留下了永久疤痕。 那是王洁的弟弟,叫王卫红,王洁和我差不多大,她弟要小我们几岁,而王洁上面还有一个比王洁都大很多当时已经工作的大姐,所以他们家的这个又是唯一宝贝男孩又是老幺的弟弟,不用说自然是个被骄纵了的孩子。 一天我去找王洁玩,见她旁边的她弟在把玩一把铁丝手枪,说是我哥给新做的。那我就说给我看看吧,可他不肯,我便不经他同意,从他手中一把拿过铁丝枪来看,想看有没有比我的那把铁丝枪要做的高级些。 我刚要研究王卫红的铁丝手枪,这时一个石头飞过来,大约有拳头大,直击我的脑门,将我眉宇间的面相学里称之为上庭区中正的位置,砸了一个口子,顿时我血流满面。 当时我没有被带去医院处理伤口,只是王洁她妈叫大饭店的一个职工阿姨给我涂了一些红药水还是紫药水的我不记得了,就简单贴了块纱布包扎了,所以后来我的上庭中正位置留下了很明显的疤痕。 这算是天庭破相了吧——从命相上看,这个位置的破相,好像是对以后将来命运的运气,是不利的。 不知当时王卫红是不是有给他姐报仇的脾气在发泄,按说如果是平常的话,我就拿过来看一眼就还他的,不至于让他生那么大气到要用石头打我。我当时因太感意外,都没有动过要打回去的念头,甚至连骂他的念头都没有,只知道傻傻地捂着额头发懵。 那或许是因为他姐,王洁有次叫我哥站在一定距离,用铁丝手枪打她手上拿着的一串钥匙,说是想试试看,我哥打不打得中。 那时是夏季,王洁只穿了一件很薄的上衣。 我哥扣动铁丝拉环,把用橡皮筋绷着在铁丝手枪上纸做的子弹弹射出去,打到了王洁的肚子上,在王洁的肚脐眼上方,打出了一个大肿块,当时王洁就疼得哇哇哭了。 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以后,有次我带我的学生去三中实习,碰到那时刚分来三中教数学的王卫红,当时这小子一看见我就满脸的不自在,几乎是低着头与我打招呼,大概是他想起了当年他用石头砸得我头破血流的往事,所以不好意思吧。 再后来又听我哥说,王卫红找了一个跟他大姐差不多年纪,也就是比他要大上十来岁的离过婚的女人结婚了。 我猜想,大概是小时候,因他三姐弟的母亲,当时是武陵大饭店的一个负责后勤的领导干部,太忙于工作了,平日大都是由他们家大姐照看下面的弟妹,所以使得最小的弟弟有了恋姐情结吧。 还记得当年,我妈由于看不惯武陵大饭店的这位管后勤的领导干部好表现的举动,见谷玉兰——也就是王卫红他妈,每天不到上班时间,就提前拿着个长扫帚,在人们大都必然看得见的地方,装模作样的扫地,积极表现给领导和群众看。 于是我妈便在家创作了一首顺口溜,念给我们全家人c当然主要是念给我爸听: 谷玉兰 不简单 扫把扫得稳dāndān 因我妈用的她平日说话的口音,所以“稳当当”在我妈念来就是押韵的。 后来我们兄妹长大后,我哥还时不时的把我妈的这首打油诗拿出来说,每次都引得我妈大笑得几乎收不住。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6章 儿时的旧照片 大s版的《流星花园》电视剧里,杉菜妈对杉菜爸喜欢说一句口头禅“你看隔壁老王” 这样的句式,曾经也是我妈时常对我运用过的,当年我妈在教育我时,无数次地对我说“你看人家王洁” 也不怪我妈,当年王洁确实比较优秀,不仅学习成绩好,生得也白白净净的,而且有双天生爱笑的眯眯眼,很是招人喜爱的。 就算我妈看不惯她妈——爱表现工作积极的武陵大饭店的管后勤的部门领导,但我妈对王洁却是很喜欢,甚至到我们兄妹长大后,我哥还有跟我妈开玩笑,问我妈,当年是不是有打人家女儿的主意了? 所以,有次我与王洁一起犯的错,事后我妈居然没有打骂我,就说得过去了,不用我费解了。 那是有个周末,也不知那天是不是太阳打西边儿出来的,长到那么大我妈唯一一次给了我一笔巨款——五角钱,但这并不是送给我零花的。 当时是王洁她妈也给了王洁五角钱,平时并不怎么爱互动的两个妈妈,那天像是吃错了药,罕见的达成一项共识——要我和王洁一道上街去菜市场,各自给自家买一斤猪肉回来。 所以就是,我揣着我妈给的五角钱,王洁揣着她妈给的五角钱,我们两个大约八九岁的小女孩,便受命出门上大街去采购了。 从武陵大饭店出来,过了十字路口后,走西边人行道一路向北,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左手边是当时城市里唯一的照相馆,从照相馆这儿的十字路口横过大街,再往西走一段,就是我们要去的大菜市场了。 可是当时也不知怎么的,当我们走到照相馆门楼下时,我就像是突然被一道天外神力操控了一样,吃了豹子胆的对王洁提议说: “我们去照相馆照张合影吧。” 王洁也毫不犹豫就迎合了我,我俩便牵起小手,欢天喜地跳着爬上照相馆的狭窄楼梯,进到照相馆里面,对里面的一个叔叔说,我们要照相。于是便就有了,我和童年的一个重要小伙伴唯一的合影照。 我和王洁各自本要买猪肉的钱,都被花掉了一半,所以我俩决定不去菜市场了,从照相馆出来,我们就直接打道回府,两手空空回家了。 到家后,也是稀奇了,两个妈妈听了我们汇报的“奇遇记”,收回了我们剩下没花光的钱后,妈妈们只面面相觑互看,然后哈哈大笑起来,却并没有过多责骂我们。 说是因为面子吧,但事后回到家,在自己家里,我妈也没有怎么责怪我骂我,以至于我都觉得,那是我妈对我最宽宏大量的一次了。 虽然后来我一直费解,我妈为何当时没有为此事打骂我,但我还是挺感激,至少那给我留下了很美好的有关一张儿时照片的记忆。 并且这张照片里,看似我要照得好看一些,连王洁自己都忍不住说,她没我照的好。 甚至到我们长大成年后,但凡遇见了,王洁还念念不忘说那次照相没我照的好看。 或许只因我虽然皮肤没有王洁白皙,但却是我的瓜子脸相比王洁要上像些,更主要的是我的眼睛比她的眼睛大而有神,所以整体感觉,从照片上看,显得是,我很自信大义凛然的样子挺胸在前端。 而我一侧肩膀的后面,王洁则是眯缝着双眼,耸着肩,显得有些紧张兮兮的不自然,但却又想要对我耳鬓厮磨一般,从侧后紧贴着我,那神情,好似一个护主心切又力不从心的小丫鬟。 所以这张黑白旧照片,往年每次搬家整理东西时,我无意间看到了,都会无聊的脑补一下,以这照片中的俩小姐妹的神情姿态,完全可以想象当时照片中两人的眼前,怕是有个什么要让她们必须合力面对战胜的妖怪或外星人吧。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7章 友谊是奢侈品 可现实就是现实,并不会上演什么《小姐丫鬟奇遇历险记》。 而我和王洁,也不都是一直好姐妹来着,因为饭店大院里还有其他的女孩,所以有时会因错综复杂的交叉关系,而使得我与王洁闹矛盾,甚至翻脸几天互不搭理也时有发生。 武陵大饭店有家搬来没多久的,他们家也是两兄妹,男孩比我哥小一两岁,女孩也比我小两岁。 有次这家的男孩与我哥发生矛盾打了一架,貌似我哥占了上风,于是这家的女孩,小名叫韩妹子的,便把当时正在大餐厅后厨上班的她爸叫了来给她哥帮忙。 这个韩大厨是大饭店新调来的炒菜师傅,当时两个男孩打架的地方就在大餐厅外拐角处。这个韩师傅,为了给他儿子出气,抓着我哥打了一通。 当时不在现场的我,后来是从我妈妈转述那儿得知的,当时那韩师傅把我哥从乒乓球桌上边打边拖下来,把我哥的腰磕到了球桌边沿,事后我妈带我哥去医院做了检查,说有伤到了肾脏。 所以事后回家才得知我哥被韩家男家长打伤的事,我妈气到不行,就找到那打我哥的韩师傅,我妈也毫不示弱,就与那个个头比较瘦小的男人打了起来。 我爸,除了在戴着大盖帽穿着军装的他青年时期的照片上,和平时揍我的时候,让我觉得他很威严有力量,其他时候,我爸还真不如我妈厉害。 加之我爸又是单位的部门领导,必须以身作则,所以我爸便把我妈拉回了家。 可我妈不甘心,就到我爸上一级领导那,告了韩师傅作为大人打小孩的状。为这事,我爸又和我妈大吵一架。 这韩师傅调来武陵大饭店没多久,他们家厨房被安置在我家的厨房隔壁,之前两家女主人还时常在做饭时间段有走动,互借送个油盐酱醋什么的。但从那次结怨后,我们两家好像便成了世仇。 从此后,这家的女儿别看年纪小,却似乎时时刻刻都牢记着,她家与我家不共戴天之仇。最让她把她的“血海深仇”表演得淋漓尽致的,便是每次在大饭店的公厕里,与我“狭路相逢”时,韩妹子都要故意把她使用过的间隔的门和卫生间进出的门,使劲开关,弄出“砰砰”巨响,像是在挑衅。 而我每次看见她这样作,都觉得很可笑,便当她不存在一样视而不见,她搞出的大动静也只当是空气中她的几声屁响,毕竟,她也只是在拿木头出气。 后来韩妹子,又把坏主意打到与我很要好的王洁身上,几番用心离间我与王洁早于她好几年的友谊,但也却让她几度得逞。 也不知韩妹子施了什么诡计,便有几次把王洁拉拢了过去,使得王洁找借口拒绝跟我玩,或者因很小的事就一反常态与我斗气,然后就闹情绪,话中带威胁说,她找韩妹子玩去了,因她也知道我们两家不和不来往的事。如此王洁便不再理我,当然我也不再理她。 有意思的是,每次王洁与我闹矛盾生气后,我们彼此不搭理,要不了几天,王洁她就会自己先忍不住妥协,主动来找我和好,这可能是因为她也知道,每次我们不和,大都是她的原因引起的。 所以急性子的王洁,每次都会自己找台阶下,瞅见我在饭店大院的某处,便主动走过来找我说话,那样儿一改几天前的傲慢,突然放低身段,迎着招牌式眯眼微笑的王洁,实在是可爱的让我不忍拒绝。 所以每次主动找机会接近我,想要与我重修旧好的王洁,都使得我忍俊不禁的附和她,给足了她要的台阶儿,于是我俩马上又回到从前友谊断片处,好得就像从未互相生过气。 王洁每次都会从小我们两岁的韩妹子那回到我身边的主要原因,可能还是因和年纪相仿的我在一起玩更有共同话语些吧。 所以其实,友谊也是奢侈品,因人待价而沽。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8章 缘分是个未知数 尽管早年小学时期,我和王洁要好的程度,足以使得我时常端着饭碗,从自家的木板简易厨房出来,右转弯拐过一百八十度,到我家临时厨房背面的砖瓦建筑的家属厨房区,转到过弯第一家厨房的王洁家夹菜吃。 尽管我妈看上去也一直喜欢王洁,在我小学到高中的几年,我妈夸王洁的话几乎成了教育我时的口头禅。 尽管在我哥去省城读书放假回来时,遇到个好事的邻居阿姨开玩笑的问过我哥,喜不喜欢王洁,要不要她帮忙去王家说个媒。 尽管我家在武陵大饭店居住的最后时段,新家属楼落成分配,我家与王洁家又成了挨着的两个单元楼的隔墙邻居。 尽管我和王洁一直不同学校,但却是从小学起一同长大,并且高中最后时段,我俩又多次在夜里睡前,手臂趴在只中间做了隔断,两家连体的露天阳台边沿,深谈人生理想。 但是到后来等我们都长大成年以后,我家并没有与王家建立秦晋之好,而是后来王洁嫁给了我哥高中玩得好的一位同学,也是州长的儿子。 王洁与我哥的这位好同学,之前并不认识。后来王洁自己跟我说的,说她在结识了这位我哥的好同学后,他们在相识和谈恋爱的过程中,最早的共同话题,便是在一起回忆过去他们分别与我和我哥一起玩乐的故事。 当然免不了的,王洁就说了小时候,我哥拿铁丝枪把她的肚皮打出一个小包包的事,也说了她与我小时候的那张唯一合影照的来历,讲了我们如何本该去买猪肉但却没买,而鬼使神差去照相馆照了张合影照便回家了。 只要不是独生子女而是有兄弟姊妹的家庭,或许很多人都会有“同学的哥哥”或“同学的妹妹”,类似这样子的人际关系吧,譬如我前夫初次恋上的“亚妹”,便是他同学的妹妹。 早年我哥经常带他的好同学来家里玩,再后来我上大学后,我哥又有意想要把他的一位高中好同学介绍给我做男朋友。 但几年后,当我与这位我哥的高中好同学正式结识,双方都有意打算交往时,我方才从他口中得知,他读大学那会儿已有追求的对象,是他大学同班女同学。 所以是,我哥那时是在单方面的想把我与他的这位高中好友配对。 我哥介绍给我的这个他高中时的好同学之一,后来在刚追求我时,身边总带有一个打掩护的,那也是我哥高中时的好同学之一,也就是后来娶了王洁的州长的儿子。 但那会儿,两位我哥的高中好同学,都还不认识王洁,并且在他们认识王洁之前,我还曾把我表妹介绍给那州长儿子,想撮合他们。 其实以我这样喜欢颜控的人,按说当年是不会看上我哥给介绍的他那个高中好同学的。 我的喜欢颜控的性格,可能源于我妈的言传身教,看看我爸就知道了。我爸年轻时期的照片每一张都很帅,尤其是我爸的眼睛生得很好看,有几分像陈坤早年拍的影视剧里那模样的眼睛,双眼皮的褶皱大而深,很是彰显眼眸专注有神。 我曾从遗传学上分析,要不是我妈的单眼皮和小眼睛拖了后腿,我的眼睛应该生得更好看一些。 其实当年,在我刚毕业的那个暑期,我哥的这俩高中好同学一同来我家时,第一眼我看着顺眼的,是五官生得要好看一些,后来娶了我儿时好友王洁的那一位,而不是我哥给我介绍的那位。 后来当我从新疆回来,正处于人生事业低谷时,有天又见到这两位我哥高中的好同学再次来我家,大概是从当时人在北京读大学的我哥那儿得知了我的情况,所以专门来看看我。而此时我依然觉得,我哥给我推荐的没有另外那位好看。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9章 变身青鸟,识得乔治桑 早在高三下学年,因我家与王洁家有连体露天阳台的条件,且两家各自带阳台的这间房间都是小卧室,也都分别是我在我家和王洁在她家的单独房间,很方便于我俩在阳台上聚会聊天的。 得益于这得天独厚的条件,有段时间我变身青鸟,担起了,王洁与我当时班级中的一个男生的信使。 当时我们班的学生来自全州的中学,与王洁往来书信的这位,之前与王洁曾是同班同学,看似他们有共同的爱好,喜欢文学,故而他们往来的书信,大都是探讨这方面的。当然是他们自己跟我说的,我不可能看得见信的内容。 在我上大学去之前的暑期,我听说了我爸将要调到州党校工作,于是有一天我去了市区西郊的州党校新校区。因为听说那儿地处河边,依山傍水,风景很好,所以我想在上学离家之前,去看看我家将要搬去居住的新地方。 我之所以相信,我的儿时伙伴王洁与她的那位男同学笔友,只是纯纯的在往来信笺中谈论着小说文学,是因为我在党校遇见了我曾给传过几次信的这位男同学,见他时,他依然还是那很单纯的模样,只低着头与我说他是来党校新图书馆借书的。 那时我才知道他爸是这儿的校长,所以我才会在这遇到他,不过他家也不住这里。 我翻看着他手里拿着的几本书,见有一本著者为乔治·桑的,出于学音乐又十分喜爱肖邦作品的缘故,我便挑出来这本,说“先借给我看看吧”,这便是我看的第一本乔治·桑的小说:《安蒂亚娜》。 所以是,还得感谢我曾经给我的邻居c儿时的伙伴王洁当过信使呢。不然我就不会与这位儿时伙伴的笔友,有这么熟络的关系,可以抢他刚借到的小说看,并且由此好奇也喜欢上了乔治·桑,这个极具传奇色彩的独特女性。 站在我家和王洁家连体的露天阳台上,面对的,便是新兴起来的影院之一,城南电影院。在我们家所处的二楼阳台下方,隔着一条羊肠小道,斜对面即是影院的售票窗口。 所以那时期,有什么好看的电影上映,只要我没住校,几乎第一时间便可知道,这是从观察售票窗口买电影票的人,是人头攒动,还是零星散落,来判断。 当时我看电影方便到,有次端着正吃饭的碗,便进到影院里去看喜爱的影片。坐标在这距离观察和接受人类文明熏陶最接近的地方,可惜我只在此生活居住了两年。 不过倒也在这座影院看过一些好电影,并且遇到十分好看的影片,我还会重复买票观看。譬如三口百惠与三浦友和主演的电影,《绝唱》和《风雪黄昏》,我都在此影院连看过几遍。 电影《绝唱》,我是与高一时的同桌好友杨怡红,相约一同看的第一遍,后来重复看第二遍和第三遍,是我独自一人去观影的,当然主要是因为影片里男主角,与我暗恋了几年的“侄子”长得太像了。 但也有其他促使我重看的因素,那就是影片里面有一首被女主角和男主角反复吟唱的《伐木歌》,实在是太好听了,我那时看过三遍这电影后,便大致学会了这首曲调极为简单的日本山歌。 还有就是这首《伐木歌》几乎撑起了整部影片的灵魂,每次这主题音乐一出来,画面便总是落在山野上,一株象征等待与坚守的树的特写,这种极度渲染情绪的空镜画面,是我第一次从电影中感受到的,所以也是让我很喜欢这部影片并想要重看的原因之一。 电影《风雪黄昏》,依然是我和好友杨怡红一同观看的,当时看完后,我俩都还沉浸在影片故事中,思绪走不出来,于是当即又买了下一场的票,连场重看一遍。 第三遍我看电影《风雪黄昏》,是和当时刚初恋的男同学,那个顶着一头微微天然卷头发的小子一起看的。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0章 与电影女主角同名的节子同学 我和好友杨怡红看完一遍电影《风雪黄昏》之后出来,又买票转身走进影院重看,除了电影实在好看太吸引人,或许还有另一个小巧原因,就是当时有一个与我们走得很近的同学也叫节子,跟这影片中女主角的名字一样。 我们那位叫节子的同学,是因为出生在三八妇女节那天,所以顺理成章得到这么个带日本口味的名字。 这就是当时我和杨怡红在观影时,都不约而同联想到,我们共同熟识的那个,性格颇有些与众不同的节子同学。 其实如果不是因为特殊原因,我和杨怡红,当年都不大可能,成为要强又自大的节子同学的好朋友,因为首先,我俩与节子并不是同班同学。 从自然的同学接触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高一高二时我本来只有杨怡红这么一位,曾同桌过一学期的好友。高二时插进来另一位名叫节子的同学,掺和在我与杨怡红之间,插队式的强行成了我们高中友谊的一份子。 节子与杨怡红,本来早于我就互相认识,只是因为性格不太契合,之前我并没见她们是好友关系。她们都家住在民族师范学院里,杨怡红爸妈是该校的中文教师,节子她妈是该校的音乐教师,也即我的专业课老师。 我和杨怡红,与节子只同年级不同班,我是因为节子的妈妈成了我的专业课老师后,才从此也与节子变得熟识,自然互动联系也逐渐多起来。 在高二时,我与杨怡红合照了一张站着的全身合影照,照片上看,当时的我与杨怡红一样身高,不过我上大学一年后回来,竟然比杨怡红要高了些许,合着我在十八岁的大学里还在长高身体。 高二那时,节子看了我跟杨怡红的合照,也提议要跟我照张合影,便也邀我去了照相馆,不过我和节子的合影照是我坐着她站着的,大概是因为节子身高比我矮,所以照相师才这样安排的吧。 当时节子也跟着要与我合影,我猜测,她主要是想要向杨怡红表明,她与我也是好朋友关系。这就是节子同学个性要强的表现,她当时并非是完全本真的,从友谊角度出发的,想要与我合照。 最初我爸为我在民族师范学院找的音乐老师不是节子的妈妈,是个年轻的女教师,因当时这位长沙人的女教师将要调动工作回长沙,所以在走之前,她把我托付给她的同事,一位年长的音乐教师,便是我同学节子的妈妈。 给我只上过两次声乐课的青年女教师,和后来接手继续给我上声乐课的节子的妈妈朱老师,她们都拒收我爸提出要给的课时费,都是免费给我上课的。所以现在来看,那时代的人还真质朴。 我爸妈也是不好意思,就借口每次过节,都要从武陵大饭店大食堂订购节日熟食荤菜,送去给朱老师家,作为我们家请朱老师给我上课的报答。 有天我照样的,又带了几样好吃的肉品熟食去朱老师家,但那天没见到朱老师,只有我同学节子一人在家,而且当时她是被锁在她们家里的,我只能从她家有铁丝栏的窗口,将带来的菜一盘一碗递进去。 刚接过炸肉丸子、梅菜扣肉、粉蒸肉等熟食的节子,当即就揭开碗盖,抓了炸肉丸子吃起来。 我拎着空空如也的塑料编织篮站在外边,有些嘴馋的看着,观看铁窗里面我的同学节子,那好似饿狼扑食的馋猫举动,不禁有一种探监的画面感油然而生,从我心底升腾起来的一股怜悯,淹没了当时我羡慕得也十分嘴馋的感觉。 当时节子在砸吧着嘴,自顾自地,啃吃着我刚递进去的肉食,却并没有出于礼节性,或者出于友谊,也反递给我一个,显然是很好吃的炸肉丸子。 节子边吃便转告我,说她爸妈带她弟弟出门了,今天不能给我上课了。还告诉我,她爸妈把她锁在家里,是怕她跑出去玩,要她在家好好专心学习。 节子有个比她小很多的弟弟,当时还在上小学,看得出节子家也是她父母比较偏爱她弟弟的,即使当着我这个外人的面,我也多次见到她爸妈打骂她,却又是十分娇宠她的弟弟。 并且节子的爸妈,互相也很爱争吵,争吵时也是一点都不避讳有我这个外人在场,毫不在意我这个外人的尴尬处境,或许是他们大人以为我只是孩子,没必要尊重我的感受吧。 可想而知,在这样家庭环境长大的节子,性格自然是被养成得很叛逆,所以很要强自负,平日我和杨怡红都有些受不了她的专横跋扈。 当时见节子把我递进去的菜,毫无顾忌的抓了就吃,我也见怪不怪,因为当时我就联想到,节子她爸有次对我和节子像上课似的说过的话:小孩子就是要有天性,不能受约束。所以是,才成就了这样子的,不怎么受规矩礼节约束,不管环境如何,都很释放天性的节子吧。 节子她爸没有正式的工作单位,当时是在家里写一些东西发表,像写剧本或编辑民歌。可能是因为,节子她爸常年在家,自由不受约束的生活习惯,由此而对节子的性格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吧。 当我送菜回到自己家后,我妈听了我的汇报,就担心起来,说怕是等到朱老师回家后,看到的会是被节子吃剩下的菜,会不会少去很多分量,担心节子不说实情,那样就会让朱老师误会我们家,但又不好事后去解释说明。 我妈担心上次送菜因大人不在家,恐有失误误会,就又买了一套被单套件,让我上专业课时带去送给朱老师。 虽然没有给朱老师上课费,但我家也送了多次吃的用的,用以补偿朱老师给我上课花费的时间。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时光虽逝》正文 001 新奇的世界 能以这首歌作为故事的晕染吗?《玻璃杯》刚传唱的那时光,恰好是我初接触《pside》,所以这首曹慧娟演唱的纯美歌曲,真有点被我当做序曲样急不可耐地点开了,在听说《pside》续作即将到来的怦然心动之时。 作为混光阴的人,广袤的时间对我来说,必须找到某种有意思的精神种子去撒播,这是在当我意识到,歌星或钢琴家,是指不定哪辈子,我能再续做的黄粱美梦之后。 于是一个偶然,耽于幻想禀赋异能,沉迷穿越的我,结缘了《pside》,一款以未来星际战争为背景的网络游戏,惊异它与众不同,无怪无npc,全玩家模式,模拟战争的角色扮演类游戏概念。 对于六年时间的世界,几乎被一款堪称空前绝后的经典网游所覆盖,而今却不得已,已经离别了他的我,如果不找到一个宣泄的突破口,那经年累积下来的饱满情感,会让我觉着惋惜的,被捂死在既空洞又缺氧的宇宙中。由此,我将掀开这扇刻骨铭心的记忆之门,放风那些被我主观认定为快乐的过往。 那是郭敬明的成名作《幻城》刚刚席卷过中华大地,之后不久的一天晚上,新奇的网游模式,使我戴着“不可思议”,这个《pside》里人物的id,进入到了另一个世界。 傻傻的我,在新兵训练基地捣鼓了很久,试玩遍了所有的武器,又杀遍了各个国家,各式各样儿的示范人模,再把从地面到空中的所有载具,都一一试着开了个遍,然后经过等待五分钟倒计时的,庇护所飞船的传送待命,一个杨利伟式的空投仓,把我自己发送到了宇宙中之一的,战火纷飞的星球之上。 呆呆的我,站在某基地载具出口处的广场上四处张望,茫然的看着穿梭奔忙的人们,不知所措。 突然,一个身影飘过身旁,接着显示器跳出一个提示:“wolf幻影邀请你加入warwolf军团”。 我环顾左右,再没看见这颇具魅惑感名字的人,却欣欣然点了“同意”。虽然我不懂加入军团意味着什么,但至少在陌生的第一天,有被人注意到,还被邀请了加入一个组织,是值得高兴的事。 提取地面载具的,提取空中载具的,人们看似忙得不亦乐乎,跑前跑后。我试着往领载具的平台那边靠近一些时,又一个飞影掠过了身旁,扔下一句招呼: “嘿!美女。” 的确,我身着的这套vs国的敏步装,看上去身形线条婀娜多姿,头盔只遮住眼睛以上部分,欧美女性苍白冷艳的面孔,确实能让人惊鸿一瞥的。 当然,我那游手好闲,不知道该干嘛的无所事事,兴许才是引起他注意我,而作为老兵给新兵的一个友善表示的吧。 我注意到了,他头上顶着的id叫“ars星际”。 这个叫ars星际的,大概是开了趟飞机什么的,出征去后,死了回来再重生之后,他竟跑到我面前耍起宝来,把他背上的枪支,反反复复的取下又背上,以我无法知道他是怎样做到的速度,在我面前显摆着。 看傻了眼的我,在照着他那样学了几下没学会后,就只光顾着看他玩,而站着一动不动了。 他见我没反应了,就转身跑向提取载具的终端那边。我以为他会是去要开载具,来带我这个新兵呢,就对着他挥手叫了一声: “help!”(游戏中的快捷按键语) 但我没料到,他却是迅速地,跳上了另一个人刚开出来的一辆电磁(vs国的双人坦克),做炮手走了。 地面上,仍站立原地的我,有一点悻悻然。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