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之狩人》 正文卷 第一章 进入 程意久坐在客厅里,看着眼前那台仿佛电视机一样的玩意发呆。这不是他的房子,身为一个普通上班族,一个虽然平时还是蛮喜欢健身而且喜好古代铠甲格斗的有点小钱的上班族,他哪里会有钱买下这个客厅就恐怕超过一百平米的房间呢? “我记得我只是推开自己租的房间的门......”程意久开始回忆大概五分钟之前发生的事情。五分钟之前,他刚刚做完了训练,拎着塑胶做的训练用板甲以及塑胶剑回家,推开房门之后就呆住了——眼前是一个西洋风格的大厅,似乎是那种维多利亚式的古宅般的大厅,这里有着壁炉以及巨大的桌子,当然还有地毯,墙壁上是装饰用的武器。 “走错地方了?”程意久想要回头,果然看过去进来的门也是不一样的,是双开的那种原木打造的门——估计这木门怕不是就要上万块。程意久回头推动大门,“锁住了?”他发现门锁了,于是想要推开窗跳出去......窗外的景象是他所熟悉的自己家外面的小区道路,还有不少人来来往往呢。“明明我租借的房子在三楼,这外面的景象却是一楼,事情很不对头。” 窗子同样无法推开,他拔出了钢化塑胶剑,砍向窗玻璃,然而硬度相当硬的剑根本砍不动那薄薄的玻璃。“防弹玻璃?”程意久都搞不明白。然后他开始寻找出去的办法,现在这个情况非常诡异,一楼的人家怎么可能有这样的房间?而且外面来来往往的人居然对这种情况视而不见——明明这些玻璃窗都是又大又明亮的——要知道这间房间的层高可能有四米来着...... 左右两侧都有一扇门,就是那种颇有古典气息,有着黄铜门把手的木门,然而就跟大门一样,无论如何都无法打开。而就在木门与大厅之间还有楼梯通往二楼,程意久当然要尝试能不能上去从而设法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他失败了,虽然有楼梯,但是他不管如何尝试都无法踏上第一级,就好象眼前有着透明的玻璃一般。 事情已经变得无法解释了,程意久觉得他可能疯了,但是一侧小桌子上突然闪亮的“电视机”让他觉得这可能会有一个解释——既然现在可能出不去,那至少看看这个电视机里在播放什么。电视机——现在程意久可以确定这是一台电脑了,虽然他没有看见键盘鼠标与主机。 电视机上是熟悉的图形界面,看来是问道死10,而现在这个桌面自动打开了一个界面,上面是两条短线跟一条长线构成的一张“脸”。长线开始波动,而这个显示器的喇叭里出现了没有感情的话语,屏幕上也开始滚动字幕。 “欢迎参加无限狩人系统的选拔。参加者请先通过测试,随后才能加入正式的冒险。”程意久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在桌子上上下下都找遍了,就是没找到键盘跟鼠标。所以他只好用语音尝试能否输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要如何才能离开。我不参加无限狩人系统。” 他是话语同样在屏幕上显示,大约过了十秒钟,回应来了。“当踏入无限狩人大厅的时候,就视为参与者加入系统。除非完成所有冒险,否则无法离开。不过参与者可以在完成一次冒险之后暂时离开这里。参与系统奖励——这套房子将会归胜利者所有,完了。” 对于程意久来说这基本上属于什么也没有回答,唯一能确认的就是这电脑或许智能还不错,能够正确理解话语并给予回应。“什么冒险?什么冒险?”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就是发疯也无济于事,倒还不如了解下情况。程意久作为三十岁左右的上班族,自然也看过不少网文——毕竟这个是现在的主流消遣之一,现在这个情况,当然让他想起了网文之中一个大流派——无限流。 还是十秒钟左右,电脑屏幕上显示了冒险的情况,“测试冒险——击杀野猪。请准备完毕之后就可以推开客厅大门参加冒险,注意风险自负,请做好准备之后进入冒险。”程意久当即就有点愣了,“不是电影也不是电视,难不成是游戏?击杀野猪?什么样的野猪?有没有新手大礼包?”搞明白了自己身处可能是无限的情况之后,这程意久倒也有点兴奋——这或许是比铠甲格斗更刺激的游戏,说不定还能因此而获得巨大的财富与力量。 这一次,电脑上再也没有回应了,而且这个界面十分干脆地关掉了。“总比元祖的无限好,至少我有个心理准备。”程意久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训练装备上,不过很快又看向了墙壁上的武器——这些都是冷兵器。不过当他去拿的时候却发现根本无法取下,这些冷兵器就好象焊接在墙壁上一样,事实上这个房间里他什么东西都没法拿起来,甚至无法拖动一张椅子。“或许是没有通过测试的缘故。”程意久这样安慰自己。 “野猪而已,靠着这塑钢剑或许也能一战。”程意久在房间里上上下下试了很久之后,做出了决定——眼下他还不饿,他也不敢说这个地方的时间会如何流动,届时如果饿了才进入测试,恐怕会不利。 说干就干,程意久开始脱衣服并换上塑钢铠甲——这是训练用的板甲,重量比同规格的钢甲要轻,所以内部有配重。程意久去掉了那些配重,将板甲穿上了身体——这并不是米兰式全身甲,这副训练甲也就是胸甲背甲加上裙甲以及胫甲还有手臂与肩甲,然后配了一幅防刺手套。而武器则是一把塑钢手半剑以及一面塑钢圆盾——没错,程意久是剑盾流的。 而头盔则是有着半护脸的长尾盔。同样是塑钢打造的,同样拆掉了配重戴在头上,程意久挥了挥手臂,活动了一下身体,然后反复深呼吸了几次之后,手抓住了黄铜的门把手。当他发力往下扳动的时候,刚才无论如何都不动的门把手动了,而且相当轻巧,咔嗒一声就解除了锁定。程意久往内侧拉开了门,出现在他面前的已经不再是小区道路,而是丘陵起伏的树林......清冷的空气直接冲进了他的鼻腔,让程意久也是一个冷颤。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二章 慌张 程意久并非生物学家自然也不懂得分辨各种植物,他只晓得这些树的叶子看上去有些是松树有些是叶子比较大的不晓得什么树,地面上也是到处都有不知道是什么大概是冬青的灌木——可怜要是换他妈妈来的话,或者还能认出多一点植物,对这个人而言去菜场买菜都认不全蔬菜,就别提那些花花草草了。对了,他认得玫瑰,不过基本上会被人用月季给骗了,认得百合——这个不会被骗...... 然后估计就是瓜果都认得,因为常吃,除此之外对生的蔬菜就两眼一抹黑了。“反正总之都是十字花科植物嘛。”这是他常用的辩解语。相比之下对动物了解还多点,基本上算得上比较热爱,不过不如对中世纪铠甲啊宝剑啊还有中古时期的器械格斗技什么的来得熟悉,当然也不如对各种武器军火的熟悉——他也算是半个军迷。 跨出去之后他习惯性地要关门,然而不需要他关——背后的整个门都不见了。他就这样站在野地里四下打望,“如果我赢了该怎么回去?”程意久高呼道。然而周围只有风的声音,程意久等了好几分钟一无所获,他只能悻悻然往林子里走。“野猪嘛,应该还是很好对付的不是么,我只要让过它冲过来的势头,转过去就是一剑砍下去!砍断野猪的脖子不成问题!”他挥了挥手里份量十分称心的塑钢剑。 程意久玩中古器械格斗也有段时间了,身体锻炼得不错,技术上看来也颇有天赋,总之老手也说他练习跟比赛都不错,是个能留下名号的男人。放在中世纪,恐怕靠着充足的营养与良好的训练,他确实能够成为非常不错的剑手。所以他想得还是相当好的——找到野猪,干掉它,通过测试获得奖励——如果有的话。 如何在没有枪支的情况下对付野猪,我国有记者或者说写书的人在一本书里写过,“正面面对野猪,背靠树木。野猪冲过来的时候看准时机闪人,野猪的冲击是直来直去的,所以它会撞在树上,就算是没有撞昏也会把獠牙卡在树上,然后你就可以逃跑或者干脆杀掉野猪了......”基本上这就是又一个野猪比写这玩意的人聪明的例子...... 而对野猪没有概念,只有在动物园里见过野猪的程意久,基本上属于跟写下这个文章的人差不多的水准。他满怀信心地踏入了树林,开始寻找野猪的踪迹。 大概半小时之后,气喘吁吁的程意久还是没找到野猪,不但没找到野猪,就连其他动物好像也没看到——或许只有天上飞来飞去的鸟?其实就他那个叮叮当当的走路样子,但凡是头野兽都不会出现在他面前好不好。就别说听力很好的野猪了。 时间又过了半个多小时,程意久已经开始觉得饥饿,而且嘴巴也渴了,然而他还是没有发现任何一头野猪。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或许在找到野猪之前,他就会因为饥渴而损失大量体力......甚至饿死渴死在山里头,死亡第一次如此真实地逼近程意久——因为他确定自己确实是孤立无援地呆在这个荒郊野外。 那个无限啥玩意的会不会救他?虽然程意久觉得可能会,但是他不报任何希望。一时之间程意久心跳直接仿佛擂鼓一样,而嘴巴里也一阵阵地发干发苦,他眼前发黑,手脚也软了下来,靠着树木缓缓地坐下。程意久不断地深呼吸,试图控制住自己那不可遏制的恐慌与面临死亡的畏惧——这样下去哪怕野猪出现在他面前,他也一样无法杀死野猪,同样是一个死。 程意久有点想要睡觉——这是某种程度上的逃避现实,不过他狠狠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努力要让自己振作起来。自从踏入房门之后错乱而兴奋的大脑也终于在死亡的威胁之下冷静了下来。脑子冷静了之后,就能够真正地思考了——人类胜过动物最大的武器可不就是思考的大脑么?他立刻就想到了“水源、食物......”这对于他跟对于野猪都同样重要的因素。 然后对于自己什么闪过野猪的冲击然后一剑砍断颈椎什么的想法,他也有了全新的思考,“如果可能,还是陷阱更合适。”然而一时半会他又哪里去学习陷阱呢?在他的概念里也就是挖坑,甚至设套都是未知的知识。挖坑也不可能随便找个地方挖,肯定也要是在特定的兽道这里挖掘才行,现在以他手里的装备跟体力,根本不现实。 所以一切的重点是——先找到野猪再说! 休息了一会儿,等自己的心跳缓下来之后,程意久揉着酸疼的手脚从地上站了起来。虽然依旧口干舌燥心里紧张,但是他努力不去想这些东西,而是专注于地面上的痕迹,“或许我需要爬到树上去看一看,寻找水源是第一位的。”确定了方向之后,程意久投入了自己现在能集中的所有注意力,他还想着要不要上树去看。 不过看来是时来运转,程意久首先是听到了水声,然后还闻到了气息,于是他也连滚带爬地往水源的方向冲——完全忽视了可能会被野兽袭击的事情。大概连滚带爬了五分钟,绕过树林之后,他立刻就看到了眼前的溪流。大约有四到五米宽,水流相当急,溪流里都是石头大大小小。程意久先不管其他,直接趴到了溪流边上开始喝水——他也是渴得紧了。 将肚子里填饱了冷水,程意久的心情终于平静了下来——至少他不会渴死,他现在有了足够的时间去寻找野猪。虽然还有点饿,但是这是可以忍受的。想要寻找野猪,对毫无狩猎以及野外经验的程意久来说沿着溪流是最简单的。现在的天气可能是夏天也可能是秋天,反正程意久并没有觉得热——他可是穿着棉布的衣服然后外面还套上盔甲的。 程意久的动物知识告诉他,野猪喜欢在泥潭里打滚以去除寄生虫和降温,所以沿着溪流走吧,当找到了溪流平缓并有着泥潭或者水塘的地方,或许就该是野猪出没的地方了——当然也是以野猪为食的食肉猛兽出没的地方。这很危险,但是程意久没得选......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三章 运气 没得选的程意久沿着溪流前进,他是往下游走的,往上游的话山体颇为陡峭不可能有野猪喜欢打滚的泥潭。他运气不错,或者说这毕竟是一次测试,走了大约两公里就看见了野猪。在距离他大约六百多米的地方是一处平地,溪流在这里变得又阔又平缓,而一边就是泥潭,有几头应该是野猪的动物在泥潭里——而他处于下风口,这也是运气。 吞咽了一口口水,程意久觉得自己想的一剑打断野猪的颈椎骨似乎太过于儿戏了......他视力不错,看见的这几头野猪有大有小,小的应该跟金毛差不多大,但是其中几头大的恐怕比起动物园里看到的还大点,“怎么地也有两百多斤了吧......”这家伙咕哝了一句,对自己失去了一部分信心。 “一头的话可以试试看,这里有五头,当真不好办那。”这时候程意久必须给自己鼓气,因为不然的话他根本没希望的。说起来他从没有在笼子外面看见过野猪,但是多少晓得猪是一种既聪明又凶狠的动物,一般等闲三五条大汉还真的未必能搞定一头成年没有去势的大公猪。他原本的期望是最好来一头动物园里体型差不多大的野猪——那基本上就是比金毛大一圈的,这家伙想当然地以为自己靠装备应该有搞头。 现在肯定没搞头了,五头野猪,他在自信也没有把握搞定——除非他手里的是真剑而且是开了刃的。那样的话或许靠捅可以弄死一头最小的。“等等,会不会有幼年的野猪?附近会不会有野猪巢穴?”这家伙小心翼翼地后退,慢慢地尝试爬到树上去瞭望。这确实是测试,难度真的很低,他爬到树上之后就看见了可能是野猪巢穴的所在——距离这里大约一公里左右,一堆黑乎乎的堆起来的泥丘附近有一块扁平的斜斜插在地上的石头,而那里有野猪,好像还有小野猪在石头缝里。 “反正要求只是说杀死一头野猪......等等,该死的我记不清到底是杀死一头野猪还是杀死所有野猪了!应该是杀死一头吧......否则这就不是测试是谋杀了吧。”程意久想道,现在他将目标完全放在了小野猪上,成年野猪惹不起,那就干掉小野猪好了。但是这需要寻找机会——不过人类可不就是用脑子吃饭的么? 然而程意久以前从没有打过猎,所以他啥办法也想不出来——野猪这种一根筋靠鼻子跟耳朵认对手的,恐怕不会吃他这种一个人的声东击西吧?挖陷阱也被否决,那么就只有设法搞点诱饵,引诱野猪出来,然后试试看能不能在运动中寻找机会——反正他都可以想到了自己即使成功,恐怕也要开始进行疯狂的逃亡。 他喘了几口气,心里稍微有点后悔应该多喝点水——但是又唯恐喝多了生水万一拉肚子可就不好了。不过眼下最急迫的还是寻找诱饵,问题是这地方他这种野外生存能力约等于零,植物辨识能力与此相当的人,一时半会去哪里寻找诱饵?于是程意久左看右看,希望能找到点东西。 测试看来确实难度不高,因为他发现了好像是果实一样的东西结在他所爬的这颗不知道是什么树的树上。他采了一颗看看,“这个应该是橡实?”这坚果他倒是还认得出来。不管怎么说,冰河世纪的动画片里的那玩意他还是记得的。是橡实那就好办了,野猪也是吃这些东西的——只不过现在橡实可能还没有成熟到落下,不过没关系,程意久可以帮忙。 他取下了头盔,装满了之后还在口袋里也塞满,然后从树上爬下来,将这些橡果放在一处,然后重复了几次,在累得不行之前堆了小半人高一堆,随后又爬上树坐好等待——他准备借助跳下去的冲力,用最快的速度干掉一头小野猪然后跑。为此在野猪找过来之前,他已经开始在树上张望着等会跑路的地形了——万一不小心摔了或者崴了脚,他就该完蛋了。 等了大约一小时,程意久的肚子已经开始咕咕叫了,嘴巴也有点干,然而他又不敢下去喝水。野猪的移动可以说是相当快的,万一他去喝水的时候遭遇或者喝完水回来野猪已经到了,那可不就要正面干了么?程意久已经放弃了原本的什么闪过野猪的冲击,然后一剑敲断脖子这种玩游戏一样的中二想法。 野猪过来了,应该是闻到了气味,带头的大公猪鬃毛仿佛钢针一样长长的但是却竖起,嘴里也有着一对獠牙露出来,两百多斤的分量,程意久是完全不想去打。野猪似乎没有闻到他,照理说这不太可能,当然也有可能是塑钢的气味是野猪所完全陌生的。大公猪绕着橡果堆走了几圈,又绕回来围着树转,由于躲得不错,野猪的视力又不算好,所以并没有看见程意久。 打了几个响鼻,耳朵抖动几下,程意久一动也不敢动,就当自己是个死人——看来野猪也是这样想的,既然这个死人够不到,那就去先吃橡果好了,提高警惕就行。很快,其他的野猪也来了。小野猪还没有受到教训,所以欢快地冲了过来完全不顾母猪的哼哼,而程意久的视线则是死死地盯住最靠近他的一头小野猪。 这家伙的掌心都出汗了,将手套弄得有点湿,小野猪三条花纹的身体还不够近,程意久无声地咕哝着,“近一点,在近一点!”小野猪浑然不觉,它只想着尽快钻进去大快朵颐,终于这头小野猪踏入了死线。 已经做好了准备搏一搏的程意久猛然跳了下来,大公猪第一时间就发出了长嚎,但是母猪受惊之后拦住了它的冲击路线,而程意久获得了机会,借助从三米左右的高度跳下来的冲力,他一剑砍在了小野猪的脑壳与脖子的连接处,塑钢剑虽然没有开刃,但是坚硬而富有韧性的剑身还是将小野猪的脑壳砸出了一个大大的变形血口子,而脖子的角度也变得非常奇怪。 小野猪没救了,而落地的程意久打了个滚,疯狂地向着往下的地方冲去......而公野猪已经撞开了母猪,向着程意久发起了进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四章 权限 事实证明人是跑不过野猪的,尽管程意久占据了先发优势,而且还是下坡道,然而他跟大公野猪的距离还是在迅速地缩短。“妈的我就不该穿铠甲!”虽然塑钢铠甲比起正式铠甲要轻不少,然而在逃跑过程之中,哪怕多一克重量也是非常敏感的...... 原本这点距离用最高速度奔跑,程意久作为每日锻炼时不时还要进行高强度格斗训练的爱好者,应该不至于像现在这样感觉肺泡也要炸了,而且喘不过气来的感觉——他都张开了嘴巴拼命呼吸,但是还是感觉不行。这或许就是真正面临生死时候的感觉吧,在锻炼跟比赛的时候能够良好地控制住的呼吸全部散乱了,结果就是体能的迅速损耗。 野猪的呼哧声已经好像就在自家屁股后面了,程意久根本不敢想象自己如果被三百斤的大公野猪撞了会有什么下场,他所能做的就是努力地在脑袋缺氧的情况下去想一个办法——因为到现在好像那个该死的系统都没有召回他的样子。 就在野猪马上就要成功撞击程意久的那一刻,这家伙利用双腿步行生物天然的不稳定性,飞快地往旁边打滚,在成功地扭伤了脚以及扭伤了腰的同时,让那野猪直接扑空,笔直地往前面撞了出去。 公野猪冲出去大约二十多米之后哼哼着转向,而程意久这个时候发现野猪群也跟着来了,而他脚跟腰都扭伤了,跑恐怕是跑不了了,他做出了一个错误的选择......眼下靠着手里的塑钢剑,恐怕是麻烦大了。 就在这个时候,程意久感觉到背后靠到了什么东西,扭头看去却是两扇门,而且黄铜的门把手闪闪发亮——但是就是非常单纯的两扇门,门框子跟房子根本不见踪影。不过现在必须相信系统的神奇,所以他飞快地扭动门把手。 把手动了,程意久飞快地将门推开,直接就滚了进去。 门合上了,野猪即将冲到门上的动静消失无踪,透过远方的窗子,程意久又一次看到了来来往往的小区居民。而原本疼痛不已的脚踝跟腰,也在迅速地消肿,仅仅只是几秒钟他就完全感受不到疼痛了。“好了?”程意久一轱辘地从地上爬起来,发现自己身上的扭伤挫伤一下子没了。 系统在这方面还是有节操的吧......或许。程意久走到了那个电脑屏幕前,上面那个三横线构成的脸又出现了,“已经通过系统测试,接受成为正式成员。开放房屋内所有房间的权限,开放兑换权限。”程意久很努力地控制住自己没有失态——对一台电脑怒吼其实屁用没有,这一点他还是能想到的。 “每一次这样的冒险之后会自动治疗伤势?要在什么情况下才会回收冒险成功的我?”程意久没顾得上看看权限是什么,只是对着电脑吼道——没错,他最后还是没有忍住。而电脑用了平板的语气回答道,“伤势自动医疗至冒险者出发之前。回收标准——完成冒险并不处于战斗状态。测试属于特例。” 程意久在运气,不过不久之后便丧气了,他觉得自己又饿又渴,不得不对电脑说,“有吃的么?” “请前往餐桌前,并提出要求——注意菜单有限,杜绝浪费。”听着这个话,程意久走到了那个桌子前,果然在桌子上出现了一个半透明的光幕,上面就只有“猪排饭”三个字,然后在饮料里倒是有一系列不健康的碳酸以及酒精饮料。程意久也是饿得紧了,直接尝试着点击了猪排饭跟可乐。于是下一刻,桌子上就出现了饭菜。 猪排饭是大碗的,白米饭一大碗,然后猪排好大一块放在盘子里的格子上,然后是辣酱油一小碗,切碎的卷心菜沙拉一堆,当然还有碗紫菜汤,可乐也是好大一杯。饿死鬼投胎一样的程意久疯狂地进食着,不过十分钟便将饭菜统统吃完,满足地在椅子上打了个饱嗝。“不要钱?”他问道。 电脑的耳朵应该是超级灵敏的,“不需要。” 吃饱喝足,程意久开始探索电脑所说的什么开放权限。很正常的大门还是出不去,不过两边走廊尽头的房间倒是可以打开了。其中靠近门这一侧的房间一个是卫生间,而另一个似乎是储物间,不过里面的格子空荡荡的。而相对的另一个房间,卫生间相对的房间门打开之后,程意久发现这里是一个漂亮的书房。 书房里铺设着地毯,房间正对着门的墙壁上有着一扇大窗子,而左手侧书架之间也有一扇落地窗,看来是可以通向花园。高高的房间顶上是吊灯,而窗子前方是一个应该是胡桃木的书桌以及一把舒适的椅子,而在右手书架这里,还有着另一把舒适的摇椅。在书桌上有着台灯以及一些小摆设,程意久走过去拉开抽屉发现里面还有着笔记本以及一排整齐的笔以及墨水,当然中间这个抽屉里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 书架上的书程意久走过去看了,发现都是生物书,从动物图鉴以及各种专业的研究书籍到植物图鉴,当然同样有着研究分类书籍,其他的就是一些诸如野外生存的书籍,当然还有不少其实是狩猎笔记——那些上世纪初的时候猎人们的笔记。他离开了书房,来到了大厅另一条走廊储藏室的对面,推开房门之后发现这可能是个工作室,因为有各种各样的工具设备,从台钳到炉子一应俱全,同样这里有着明亮的窗户以及通往花园的落地窗。 上二楼的楼梯也已经没有阻挡了,上去之后同样有一个大厅,大厅里放着不少可以打开的玻璃展示台,看上面的支架可能是用来放枪的。而墙壁上则是一个个的木头园板,一开始程意久还不太明白这是用来干啥的,直到他在边角处发现一块园板上有着一只小野猪的脑袋......“好吧,战利品陈设处。”而同样的走廊两侧则都是洗手间与浴室——还是那种欧洲古典式的浴室,有着漂亮脚架的大浴缸,当然还有大大的淋浴头,当然浴室里还有巨大的占据了一面墙的镜子。 相对的房间便是卧室了,自带衣帽间,嵌入式的以及巴洛克式的大橱,而那个床也是西洋式的带着床柱以及床顶的大床——估计怎么也有个两米五长两米宽,足够一个人在上面打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五章 无路可逃 这程意久也是累得紧了,当下也不顾其他——反正落入了系统,恐怕他就跟现实生活无缘了吧......至少他是这样想的,君不见那些被拉进无限世界的倒霉蛋,一个个都只能生活在光球下面的广场房间里么?反正程意久赶快脱掉身上的铠甲,三下五除二把自己扒光,然后就跳进了浴缸好好洗了洗泡了泡。热水让他舒服得快要呻吟出来,虽然系统治疗了他身上的伤势,但是累计的疲劳尤其是心理上的可没有消除掉。 泡了好久,他爬起来将自己擦干,衣服也不穿直接跳到了床上直接进入了梦乡,“有个女人.....”刚刚想到这里,他就睡着了,后面的“就好了”三个字都没来得及浮现。所以即使是有女人对他也没用。 就在程意久在黑甜黑甜的梦里好快活的时候,杀猪一样的铃声响起,笔直地刺入到程意久的梦中。这人嘿呀一声坐起,手捻着眼睛还在说,“怎么回事?怎么回事?”然后就听见一个电子提示音,“起床!上班!”完全一点不客气,生硬得很。“麻痹的!上个锤子的班!我不是被拉进无限系统了么?”这家伙还有点搞不清楚状况。 看看时间,早上六点半,确实是原本应该起床吃早饭准备上班的时间。程意久起来,花了三分钟同时完成了上厕所洗澡兼刷牙洗脸等事情,出了门下楼去吃饭,顺便去问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电脑的话语很简单,“你以为进了系统就不用上班了?不上班的人脱离社会,是活不长的。”说完之后,桌子上浮现了他的早饭。而程意久原本上班的装备——包跟笔记本电脑什么的都还在门边。他穿好了衣服——顺便说一句,这衣帽间里的衣服居然就是程意久衣柜里的,而且都已经清洗好熨烫完毕挂着。 这人有点摸不着头脑地拿起包,推开门之后发现自己还真的就在小高层里,回头看的时候那大门也确实是自家租住的房间门——但是想要再开启的话,无论如何都没法开启。“自由了?被系统放出来了?太好了!”程意久决定自己马上去找房东退租,然后去其他地方租房——反正自己最昂贵的家当可不就是兜里的银行卡以及包里的笔记本么。 说干就干,不过还是要先去上班。“可惜了那免费的猪排饭还挺好吃的,再说了房子又大设备又好,这么舒服的房子可惜啊可惜。反正我一辈子也买不起。”转念想想这系统也确实是神奇,他打猎野猪起码也花了五六个小时,回来之后睡了一觉,然后起来上班,当中砍杀野猪的时间段好像直接就没了,似乎是这里时间停止了一般。 上班过程这货三心二意,不过也打了个房东电话——事实证明只要你放弃押金,房东还是很好说话的。然后这家伙也没有去租房,而是首先定了个酒店房间——反正明天就是休息天,好好地去找也来得及,今天先去酒店对付一晚上。摸鱼完毕,他几乎是跳着舞离开公司的——生命是那么美好,没有无限真是太好了。 酒店里进行身份证登记之后,他拿到了门卡,推开门之后他想跑,然而门锁了跑不掉。 没错,又是无限系统的房子。 绝望了,程意久觉得绝望了,最绝望的是他还赔了押金给房东,还花了钱定了酒店的房,然后发现一切挣扎都是没用的。电脑很好,并没有发出嘲讽的笑声,他自己主动走到了电脑前,用低沉的语气对电脑说,“有没有兑换列表?”这短短的路上,他也想通了,现在看来很难说他挣了还是亏了。如果不考虑卖命的风险,那么他现在有了免费的大房子而且还可能有免费的饭可吃——有趣的是这个房子没厨房。 然后他并没有脱离现实社会,只是跑不掉而已,然而如果有那些兑换血统能力的话,他说不定也能成为超人?甚至如同无限流小说的话,说不定他还能兑换出好多好多以前想也不敢想的享受?然后他看见了电脑上的列表。 说是列表其实是过奖了,整个表格就几项,能兑换的就只有“资格”项目下面的“枪械购买、衣物购买、杂件购买”三项而已,而一边还有个灰色的“房间内家具购买”的选项。程意久上看下看就没看见什么蜘蛛侠啊、超人啊之类的血统兑换,他自己的点数倒是看见了,“一百点。难道你就没有能兑换蜘蛛侠之类的血统么?” 电脑的回答很简单,“请不要异想天开,别混淆了幻想与现实。” 这个回答直接噎住了程意久,他觉得这电脑说的真是对极了,他甚至没有什么话可以拿来反驳。既然如此,就点开枪械购买吧,说起来他也挺想玩枪的。枪械购买下面也挺简单的就是手枪跟步枪两种,而手枪就是.22口径的小左轮,枪管是四英寸长度的,“就一种?!”程意久惊讶地喊道,然后他看见了步枪的兑换。 就两种——m1903式春田步枪以及某无牌有雕花的步枪。春田步枪可以装五发子弹,拉大栓就行,发射7.62毫米步枪弹,但是另一把步枪看来是撅把子的那种,只能装一发子弹,不过口径有11毫米,应该装的是猎枪弹。“没了?”程意久喊道,电脑的回答很简单,“没了。而且没有扩展兑换,就这三种枪!” 程意久觉得这个系统真要命,马上他开启了衣物购买,这个里面倒是种类繁多,从内衣到夹克甚至背心外套,就连大衣都有,帽子靴子之类的全齐活了。只是里面没有西装,基本上都是猎装以及看上去就好象是印第安纳琼斯博士会穿的玩意,当然还有迷彩服......这个还算让他满意,最后他点开了杂项。 这个里面就太多了,几乎包罗万象——从吃喝的到工具都有,甚至还有钢丝绳之类的玩意。这个时候程意久觉得自己可以看看能兑换多少了,一百点的点数什么枪都买不起,仔细看看的话他或许也就能买双鞋子,不过杂项里倒是能买不少东西......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六章 冒险开始 好吧,一百点数在杂项里买衣服鞋子的话,估计可以买满一个衣柜,但是如果要购买兽夹什么的也就能买几个。眼下也只能苦中作乐了,“至少我有了不用花钱的大房子......”然而刚刚想到这里,程意久给了自己一巴掌,“还是要付房租的。” 不过看来这个所谓的系统并没有那么黑心,上面标明的倒数数字整整有一个月,“这个倒数的意思就是我一个月之后去进行冒险?”程意久问道,而电脑干巴巴的回复很快就来了。“判断正确。” 既然时间还有,那倒是不着急了,程意久伸了个懒腰,眼下看来是逃不掉,那就只能接受了——至于什么报警之类的想法,他直接就掐灭了。程意久不认为能跟着他的系统会被警察给抄了,报警多半毫无用处,后果则是不堪设想。 如果好好想想的话,这个系统不但给了他一个可以用廉价的价格搞到的大房子,甚至可能连吃饭的支出都可以省了不少——到现在为止系统并没有显示吃饭会要钱。现在的风险是系统所谓的冒险是什么?结合楼上那些圆板,程意久觉得他多少有了点想法。 当然如果这个系统还能提供他挣钱的方法就更好了,谁也不会喜欢上班的。不过现在看来如果要在社会中生存下去,上班是不可避免的。而程意久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我从现实之中获得了什么东西,是不是可以带入到冒险之中?反之亦然?”然而系统没有回答他。 或许这真的是可行的,不过在这个社会里,禁枪执行得相当严格。程意久确实有门路可以买得到气枪,然而考虑到冒险以及他的猜测,程意久觉得气枪肯定不是一个好选择——打小型动物没问题,精度也很高,射击更是寂静无声不容易暴露。但是威力小,射程近,面对大型的动物并没有很好的杀伤效果,接下来程意久要面对的对手,恐怕他也知道是距离越远能够命中就越好的...... 而五连发猎枪,他是真的没有什么渠道可以搞到。“所以或许有机会还要出国比较好——考虑到自己性命的话。”这样的话程意久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从哪里能搞到钱?这个系统看来是不太可能提供什么超人力量的兑换了,这完全不在程意久的想象之中,那么恐怕就要好好想想有什么挣钱的法子。 然而想不到,程意久只能是努力地训练自己的体能与格斗技巧,不管怎么样在冒险之中体能更好各种攀爬跳跃技术更高总是没错的。这几天证实了他的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个房子里的水电煤以及提供的食物恐怕真的不要钱。 系统当然很大方了,这个房子里是恒温的,温度被保持在让人舒适的室温二十五度,湿度百分之四十五,光照与外面同步,由于窗户与落地窗的缘故,采光照明很好。而程意久也去过了花园,感觉很奇特。 花园外面是旷野与树林,但是他根本无法走出花园的栅栏——哪怕这些栅栏只有一米高。花园大概有两百个平米左右,算是典型的西方式花园,不过有着喷泉与凉亭,还有一处小“湖泊”,由一条河流将水源带进然后又流出,这大约二十多个平米的“小湖”边还有一座两米高的假山,水从假山上落下,景色还是相当美丽的。花园里有修剪的灌木动物,在稍微远点的距离上看上去还是挺逼真的。 程意久在花园里看到了小路与长椅,甚至还有秋千,“从这里看过去才能看到这幢房子的全貌啊。”出现在他眼前的确实是一幢维多利亚式的房屋,同样耸立在这片旷野与树林之间。“然而从房子里看出去却是不同的景色......”程意久已经麻木了,现在他租了另一个靠近上班公司的小区房子,看出去的景色很明显就是这处三楼的房子看出去的小区景色。 他也不敢邀请其他人来,或许有一天他会有这个机会...... 一个月的时间很短,即使程意久要麻醉自己,忘记那个倒数,但是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电脑平板的声音响起,“第一场冒险:亚洲北部。请冒险者做好准备。目标:镜面野猪。”随后电脑上出现了一个倒数的十分钟,意味着程意久必须在十分钟之内做好准备出发。 为了这一天,程意久当然也做好了准备,听到了冒险地与目标之后,他第一时间冲到了电脑前,“兑换!我要兑换!”好在电脑并没有停止兑换功能,程意久手头没有武器,所以他很快就兑换了防寒服以及背包与干粮和水,当然还兑换了一卷钢丝以及两个兽夹。 防具他还是会穿上塑钢的铠甲,不过这一次可能只会穿胸甲跟臂铠,手肯定是戴上防刺手套,但是武器的话塑钢剑其实没用,所以程意久尝试能不能将网购的违禁猎刀带入。兑换的东西直接出现在门口,程意久飞快地穿好了衣物披好了铠甲,背上了背包开门走了出去。 外面的空气很冷,正如他所想的那样外面的气温大致在十度以下,不过地面还没有积雪,应该是还没有踏入冬季开始下雪吧。出现在他面前的是连绵的山脉,身后的房门显得十分突兀,不过关掉之后没多久这扇门就消失了。 哈出一口气,程意久稳定住自己的心情,开始寻找所谓的镜面野猪的踪迹...... 这些时候他也在书房看那些书,所以至少镜面野猪他是有印象的——野猪由于喜欢在松树等树皮粗糙的树木上蹭痒,同时也喜欢在泥浆里打滚,富含松脂的泥土板结之后,就会在野猪身上形成一层保护层。而长年累月这样之下的老年野猪,这身上的泥甲看上去有点光滑,有人就说这是镜面——其实不是,但是有油脂的光泽是无疑的。 这些野猪体型大,防御力高,个性凶猛,算得上是东北亚丛林里的一霸。而产自东北亚的野猪,也正是野猪亚种之中最大的哪一种——“记录是535公斤,肩高一米七,丝毫不在它们那些灭绝的亲戚之下。”程意久回忆着自己看过的资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七章 寻找 猎杀这样的野猪手里没有枪就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而程意久所购买的违禁品猎刀用来剥皮或许没问题,但是用来捅死野猪?他觉得还是捅死自己比较容易一点。现在程意久手头根本没有远程武器,想要杀死野猪恐怕只能依靠陷阱——好在这一次他兑换了一卷高强度钢丝,这就可以设法做套子了。 猎杀那种几百斤的大野猪可以用猎枪,也可以用小小的套子,不过不管用哪一种方法,首先就是要找到野猪以及野猪常走的道路。现在程意久也已经不是小白了,他也是认真研究过那些猎人笔记的,虽然还不能实用,但是他至少知道了野猪的习性——那就是野猪是有一条习惯性的野猪路的。 野猪不会轻易走去陌生的地域,在山间自己猪群的地盘移动的时候,它们通常都有专门的兽道,一般来说不会走到兽道外面去开辟新路。不光是野猪,很多野生动物都有这样的习惯——就算是人类还不是习惯走大路么,而草坪上绿化里那些被人们踏出来的小路,同样说明了这是动物的习惯性了。 所以如果要布下兽夹或者套子,那就必须布置在兽道上——其实猎杀野猪也应该在兽道附近埋伏才是。所以程意久这个新鲜出炉的猎人就要首先寻找到野猪,然后设法摸清它们的活动规律,然后才是设法下套。下套子的时候还要考虑去除气味,野生动物都是很小心的,一旦出现陌生的气味尤其是铁与人类的气味,那几乎可以肯定会掉头就跑。 所以程意久开始找野猪了,当然不能像是没头苍蝇一样地找,可惜他也没有猎犬。所以只能是仔细看地面上的痕迹,尝试从那种兽道上寻找野猪的踪迹。这十分危险,先别说若是撞上了野猪群会如何——这一次的冒险可没说过只有野猪没有其他动物的,野猪的兽道同样也有可能是黑熊会走的,甚至有可能撞见西伯利亚虎。毕竟鬼知道现在是什么年头,甚至这地方到底是个“场合”还是在地球上都难说。 本来程意久并不会注意到这些东西,他原本可以过得很轻松的,然而他读过了那些猎人笔记,脑子也变得更为冷静了一些,所以他现在每走一步都疑神疑鬼,怕得很。无知者无畏,本来嘛他觉得老虎不就是大猫,黑熊还没人高,遇见棕熊可以装死——甚至觉得军大衣就能顶住这些野兽,然而现在他读了不少资料,即使是没有直观感受,也算是晓得了轻重。 遇见老虎的话,老虎如果不跑那程意久就该gameover了,遇见黑熊不跑的话程意久可能重伤,遇见棕熊?装死是绝不可取的,宁可跑一跑碰碰运气。遇见野猪的话......或许及时爬到树上是一个求生的法子?总之,程意久摸出了猎刀,虽然有长达二十厘米的刀刃,但是他一点信心也没有。 程意久活动了一下握着猎刀的僵硬手指,由于很紧张他的手指头有点发麻而且发冷,这样下去万一遇见状况可不妙。到时候手脚僵硬的话会害了自己,所以趁现在还没啥事情,先活动开再说。天气还不错,气温也挺舒服的,虽然气温大概只有十摄氏度左右,但是阳光下并不冷。活动手指的同时,他开始四下里打量以放松下心情。 看来运气之神依旧眷顾着程意久,当他站直身体向着自己左手边看过去的时候,他看见了斜坡上树木之间,下方的山谷里面活动的身影。程意久的视力还不错,他看清楚了这些动物正是几头野猪。野猪低着头在拱地,而风是从山谷往上吹的,所以程意久处于下风口,野猪并没有发现他。“直线距离至少二百多米,落差差不多在六七十米。” 程意久手忙脚乱地从野外包之中拿出了双筒望远镜,对着下面的野猪开始观察。看着这些野猪,他吞了口口水,“这里面有个家伙怕不是有八百斤吧?”野猪群之中有一头公野猪,那个体型大到夸张背上长着白色的鬃毛。“没有小野猪,看来是繁殖期难怪有公野猪加入。而且看背脊上的鬃毛,这头大野猪都已经步入老年了。” 下面的野猪恐怕就这头大公猪符合“镜面野猪”的要求,因为那些母猪体型小多了,而这头老公猪的身体上确实能看出油光,泥土与松脂的混合物凝结成了坚硬的甲壳一样的东西。这个距离上,程意久觉得自己哪怕是有猎弓恐怕也难以射杀这头野猪。程意久既然是玩甲战的,自然也玩过弓箭,射杀这样的野猪在这种距离上的话,恐怕要用七十磅的猎弓才行...... 用枪的话,普通的猎枪恐怕还不行,一枪打不死。必须用独头弹射击,当然用m500左轮近距离射击也行——但是不管哪一种,程意久手里都没有。所以他只能下套,而且要看运气,套子是不是套中这头野猪而不是那些母猪......看着自己手里的高强度钢丝。“这东西到底牢靠不牢靠?会不会被咬断?”程意久也陷入了思考之中。 只能是多股绞在一起了,不过在做这种事情的同时,程意久必须跟踪这群野猪,看看它们的移动路线,然后才好下套。 套子做起来倒是挺简单的,弯一个圈子然后活扣扣好,另一头牢牢地系死在大树或者巨石上,总之是猎物不管怎么拖拉都拉不动的东西。而被套住的猎物越是挣扎,这扣子就越紧,可惜野猪脖子粗头大,没法做成空中套子。用套子猎杀野猪其实也挺危险,冬季的话或许夜间低温以及套子勒破血管造成出血会帮助猎手解决猎物。 但是现在这个情况,程意久可以肯定哪怕套上了野猪,基本上还是需要他用猎刀完成最后一击——所以他其实还需要设法将猎刀变成一把长矛,将危险的刀猎变成相对没那么危险的矛猎。这一切工作都需要他首先跟踪这群野猪,顺便可以去做。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八章 侥幸 用高强度铁丝制造套子的话,还是需要用什么东西消去气味的,程意久找到的是橡树的果实,用刀柄砸碎那些橡果,然后将做好的铁丝套用碎果的淀粉用力摩擦。而还有的铁丝也正好用来将猎刀绑在树干上,以打造出一把长矛。 做好的套子被挂在腰间,程意久小心翼翼地跟踪着眼前的野猪——野猪视力不佳,但是嗅觉与听觉超强,比人类不可同日而语。所以程意久利用人类相对出色的视觉,远远地吊在下风头跟踪着这群野猪。 首先要确定野猪活动的路线,然后才方便设立套子——猎人笔记里这些都说清楚了......当然最简单的莫过于用猎枪,然而程意久没有猎枪。他现在挺后悔的就是自己居然忘记了还有猎弓,现代猎弓不管是美式猎弓还是复合弓,用上了杀伤箭头之后在一定距离内威力并不会比猎枪差。 “该死,猎枪买不到,但是弓箭是运动用品是允许个人购买的.......”然后他又想到了比起枪支管制力度差,偷偷买也能买到的现代猎弩。弓箭如果说还需要练习,那弩箭可要容易使用多了。 奈何他脑子当时没转过弯,不过现在也没辙了,反正古人用猎矛猎杀野猪也多得是,大不了小心一点......程意久也是吞了口口水。用猎矛猎杀野猪......长矛或者说步兵短矛的用法,作为玩古代铠甲格斗的爱好者,他是会用的。 “虽然不是列阵而战的四米长的长矛,但是相当于一个人站直了之后伸手正好能摸到长矛尖端的这种战矛,算得上是单兵作战时候最灵活的武器之一啊。”程意久努力给自己打气,同时也努力地寻找合适的树干——长短粗细要合适,而且要笔直。 跟踪野猪群花了程意久大半天,加上一些从笔记上看来的经验,差不多也摸清楚了野猪出没的路线——看来是给他降低了难度,要知道平常兽道可不是那么明显的。 他利用猎刀上的锯齿,将自己看中的一根树干锯了下来,由于有练习兵器的底子,总算是没有将自己的手磨破——他是戴上手套的,然后将树干一端劈开,将猎刀卡进去,随后用截短的铁丝紧紧地绑好卡死,一把简陋的猎矛就完成了。 拥有了长矛的人类,才是真正雄踞有史以来食物链最顶端的恐怖直立猿。握着长矛的程意久也是有了点信心,既然野猪已经返回那个粪堆标识的窝巢,那程意久也赶快进食并喝水,就是准备去布设猎套。 他对于布设套子并没有什么经验,所以也只能呆板地按照猎人笔记里那样布置在树干估计是野猪头颅的高度以及斜度的树根以及草窝部分——这样的话野猪脚一踏入便会被套住,即使是抬脚前进也不会像是平铺那样不触动便脱钩。 在野猪白天路过的兽道上补上了茫茫多的套子之后,他有捏碎了自己带来的食物,洒落在圈套附近。接下来他就爬到树上用绳子将自己固定,尝试着入睡了。 第二天天亮了,野猪的哼哼声已经传来,程意久并没有停留在兽道附近,而是选择了远方的树木爬上去。现在他拿出了望远镜开始观察,果然野猪被食物的香气诱惑,逐渐地走了过来。 这里同样是被降低了难度,否则这一个晚上他撒下的食物就该被老鼠或者其他夜行动物吃得差不多才是。而且到现在为止,他并没有看见除了野猪之外的其他动物,专业同样是极大地降低了难度......否则他应该还会面对狼、豹子甚至老虎才是。 野猪确实中套了,然而最大的那头公野猪没事,几头母野猪被套上了。程意久也是难办,这公野猪没有被套住的话,他可没有单杀能力啊。这头三百公斤以上的野猪,程意久甚至担心自己用长矛去捅的话,会不会干脆折断然后自己被野猪给干掉...... 然而现在已经没法子了,母野猪被套住,这公野猪未必会跑,现在程意久也觉得自己还是认真地去怼一把比较好——可惜他就一把刀做了一把长矛,否则倒是可以试试看投枪。对付野猪,长矛其实也可以,尤其是现代猎刀完全可以捅破野猪的皮肉...... 问题是没有猎犬帮忙控制住野猪啊。这种矛猎法都是需要猎犬的,所以只能是等,等下去看看情况会不会变化。反正程意久有食物也有水,时间上也没有限制,完全可以拖下去看看会不会有变化。 等了很久,母野猪有一头套住脖子的已经死了,而套住蹄子的也有受了伤流血过多躺在地上哼哼的,而那头公野猪,一直都在周围打转,发出哼哼的声音。程意久守在树上,却突然手脚发麻一把没有抓住,掉了下去——不过不用很担心,距离还有个几百米呢,而且还是山下山上的。 问题是从距离地表十多米高的地方掉下去好像也不是好事,反正很有可能摔死,而当程意久摔了个结实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掉在地毯上。 没错,他已经回归了这个房间。“这就归来了?算我成功了?”这人也有点摸不着头脑,然而他基本上又把武器给丢了。电脑上显示确实是成功了,那野猪看来未必是一定指公野猪。但是有一条消息让他警觉了起来,“新手考验通过,保护期结束。下一次将会进入‘真实’的世界,请做好完善的准备。” 程意久也已经无语了,现在这一次冒险成功也就给了他三百点,还是买不起一把枪。然而这位也已经想清楚了——“先拿积蓄去买一把猎弓再说,总比用长矛去杀野兽好。”现在程意久也没想要上班了,这些年他的积蓄多少还有点,看来是要设法从这个系统之中找到挣钱的路子才是。 继续上班的话,他会没有时间来熟悉狩猎方式的——下一次的真正冒险也就是七天之后......届时看来会是真正危险的挑战了。“防刺服,要轻,然后就是猎弓——至少狩猎野猪或者黑熊的话,应该会安全一点。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去练熟弓箭。”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九章 出国 弩箭威力大而且容易瞄准,但是这是管制物品,持有之后若是被警察发现就跟持枪的后果是一样的。所以只能是用弓,用弓的话也有选择——是使用美式猎弓还是用狩猎用复合弓?程意久研究了一番觉得自己不需要快速射击,需要的是准确度以及威力——那毫无疑问就是复合弓,使用滑轮组的复合弓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复合弓有一个问题就是贵,比起美式猎弓贵不少,而在没有从这个狩猎系统之中找到挣钱路子的程意久来说,这基本上是一个大问题。现在他全副身家应该也就是三万多块钱,无车无房无女人,不过倒是还有父母在老家。现在若是买了合用的复合弓......恐怕三万块钱一下子就要去掉一半,接下来的日子可就难过了。 “电脑啊电脑,我该如何挣到钱呢?”程意久在电脑前嘀咕,不过啥结果也没有。于是他上去看看厅里面挂着的野兽标本——里面就两头野猪的脑壳,一头是小猪,一头是母猪,实在是十分丢脸......“嗯,等等......这是什么?”母猪的脑袋下面有一个什么东西在一闪一闪,程意久凑过去看,发现却是一行字,金属的字体在光线下反射。“佣金七百元?”他看着这行字念到。 原来打猎是有赏金的,他立刻去看小野猪,果然下面也有一行更小的字,“佣金五元”。程意久从梯子上爬下来,想了想又回到了电脑前——果然,上面出现了提取两个字。用鼠标点击之后,桌子上就多了七张红纸头跟五枚硬币。而在一楼大厅一侧的墙壁上,也出现了大幅的招贴。 “wanted.....悬赏令么。但是不显示悬赏对象是什么鬼?不过倒是标出了价格......喔,这第一张悬赏直接就是一百五十万么。好了,差不多也可以确定这很有可能就是我未来的冒险对象。”程意久摇了摇头,将七百零五块放进兜里。下一步他准备辞职,然后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办法继续活下去。 这个时候他收到了一封信,他过去的留学签证过了,他可以拿着护照与签证前往美国入学——虽然那其实是一个草鸡学校的二流专业。“怎么会过了?我什么时候办理过签证?那都是好几年前的吧?”程意久百思不得其解,只能是归结于这个所谓的系统。 然而他三万块的存款只够买机票,甚至恐怕不够付学费,不过这都不是问题,问题是去了美国之后能不能活下去?程意久想了想是没问题的,买了机票之后虽然剩下的钱不多,但是现在看来他的住宿以及食物本来就不要钱,去了美国之后反而有可能能搞到武器,同时训练射击以及学习狩猎也更方便不是么。 谁让中国国内严格禁枪,虽然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政策,但是对眼下的程意久而言不太好。那么复合弓还要不要?现在看来去买一把二手的温彻斯特猎枪恐怕比买一把弓更便宜,当然肯定也更好。想到这个,程意久几乎要跳舞了——他根本上已经忘记了这个系统的强制化,一开始他可还是挺反感的,没想到现在却已经习惯了。 既然脱离不了,那就享受吧。不过仔细想想,这电脑里提供的购物功能还有什么用?难道这其中还有奥妙?去美国也能买到枪,那为何还需要在电脑里购枪? 程意久打了个电话给自家父母,交代了一下自己要去美国念书——老爹当即嘲笑自家儿子,“都已经工作这几年了,你还读书?就你这样的能读进去个鬼啊。”要不怎么说知子莫若父呢,这程意久确实不是去读书的......不过老妈却很担心儿子去了美国水土不服,但是对儿子能不能念进去书她是坚决相信的,直接就说这老头有毛病,居然不信自己的儿子。 不过既然这程意久没有开口问家里要钱,那二老姑且相信这人真的是要去接受教育的——这人就没敢说自己真正的专业,而是扯了个谎。不过机票跟签证都是真的,他通过微信发给了自家爹妈——然后手机就收到条短消息,银行卡里多了三万块......毕竟是自家爹娘啊。 辞职办得很快,反正现在这个社会,绝大部分社畜并不是不可或缺的——超级技术型社畜那才是稀罕人物,老板要巴着的,程意久这种社畜外面一大堆。拿了离职补偿之后,程意久便开始收拾——衣服什么的统统也不需要了,该丢的丢,该捐的捐。就是家电跟自己过去打比赛用的铠甲什么的要留下。也就是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台游戏机一叠光盘而已。 前往美国的旅程让程意久腰酸背痛,任何人坐了十几小时的飞机之后都是这样的,又不是人人有钱坐商务舱跟头等舱的。下了飞机之后还要转机,程意久的洋文虽然还可以,但是还是有点结结巴巴。历经幸苦之后在第二天的凌晨他算是到了地方——小城市、内陆稍微靠海的地方,到处都是美国粗人...... 于是他看见了电视以及网络上看见过的美国奇景——走在路上的人不少比例背上都背着枪,充分体现了何谓全民带枪,甚至有人身上还不止一把家伙。这里枪店不少,但是现在的程意久一把也不能买——作为外国学生,他并没有持枪的许可,枪店不会卖枪给他,他也不能拿枪——否则就是重罪可能会被击毙。 而这个人前半辈子都是好人,去哪里找地下卖黑枪的路子他根本找不到——反而是这种枪支盛行的地方,对于资格管理却相当严格。而这一切,都取决于程意久啥时候能拿到驾驶执照,然后他还需要一个学员狩猎证,填写一个表格附上护照复印件之后就能买枪了。这一切都挺方便的,所以程意久也就断了买黑枪的念头。 反正他购买的也是栓动式步枪,持枪证是不需要的——除非他另外购买半自动或者手枪,这小地方租房子还挺便宜,所以程意久租下了房子之后立刻就要去办理驾驶证.......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章 买枪 在付了房租之后,程意久身上就只剩下了不到五千美元,而大约还有一周的时间他就必须要进行一次真正的冒险。所以不管他要干啥,速度都要加快了。美国亚马逊是不值得用的——这帮人一直就没搞好过物流,买了他们的东西谁知道一周内能不能到货。好在程意久所在的美国城镇有好几家枪店与狩猎用品商店,去那里买虽然贵一点,但是确实能买到不少好东西。 这些枪店甚至可以代办证件——尤其是狩猎证,这样正好一次解决。这个州对购枪的管制很松——尤其是购买长枪与猎枪更是如此。程意久所要购买的武器在这个地方几乎可以等同于无证购买......经过对猎人笔记的研究,程意久看了看自家兜里的票子,已经选好了自己所需要的武器。 走进枪店,那白褐色的又高又胖的中年老板以及少数几个同样是白种中年拿着啤酒在聊天的家伙都转过了头看着这个进来的黄种人......眼神还是挺友好的,一般的美国乡巴佬其实对黄种人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歧视,尤其是程意久来自中国,自然有一股与日本人韩国人东南亚人截然不同的气质,跟湾仔也不一样,倒是跟这几个美国佬的气质有点类似——都是大国子民,而且程意久的年纪与在国内受到的教育让他更为自信——他出生成长的时候,正是中国国力突飞猛进的时代。 程意久先友好地跟那些人打了个招呼,对方也笑着举起了啤酒回敬,踩着脚下的木地板,程意久打量着明亮的店堂——这是传统的枪店模式,墙壁上挂着鹿头说明这里兼售各种狩猎装备,而墙上的架子这是架着一把把的长枪,而玻璃柜台里则是一把把短枪跟子弹以及其他的东西。程意久大致看了一看,走向枪店老板,“你好先生,我想要办理一张狩猎学徒证,并且购买一把猎枪......” “你好小子,你是中国人么??哈哈哈哈,我看得出来,你们......”那枪店老板跟自己的朋友比了个手势,“跟其他黄种人不一样。”这老板弯下腰往柜台下面摸了摸,摸出了一个本子,这时候程意久看见不管是老板还是他的朋友们,腰里都插着枪......任何敢于打劫的,恐怕最好都要多想一想...... “登记一下,朋友。然后你想要什么样的猎枪?我推荐这个.......”枪店老板指了指身后的半自动步枪——按照法律应该是半自动步枪,但是本州似乎允许持有自动步枪来着,这些枪都不便宜,看来美国佬也认为中国佬有钱......程意久笑了笑,“先生,我是个学生......你这里有二手的m70步枪么?我要有机械瞄准具的二手枪。” 这一下几乎所有在场的美国佬都看过来了,“你要这种??伙计,你是个识货的,但是为什么不买全新的带瞄准镜的?我看你也没用过枪吧?听我的,那种老枪你要大量练习才行,而且价格恐怕比新枪还贵。”确实是这样,温切斯特m70是美国最大路的民用狩猎来福枪,也算得上一代名枪,只是现在生产的几乎都是复合材料枪托护木,而瞄准镜也成为了标配,并不安装机械瞄准具的新枪。 想要购买带机械瞄准具的,那恐怕只有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货色甚至更早的,不过这枪存世量也不小,而且老板这里还真有。这枪的子弹也不算便宜,不过还可以接受。程意久跟老板说好了等下一次来就拿证件以及拿枪,但是在此之前他购买了一把卡巴刀,顺便还买了一些小装备——基本上都是二手的货色,比如硬牛皮的弹盒,这玩意现在用得人不多,基本上都是收藏品。 这牛皮弹盒保养的不错,里面两个分隔开的小间,每一个小间里可以放置两排弹夹,那就是一共二十发子弹。程意久觉得够了,这能够穿在皮带上的弹盒携带这些子弹足够了,若是不够,那背包里还能带一些子弹——这买的也是二战原品德国佬的背包,只不过是帆布版本没有牛毛皮的。程意久反正也不需要带更多的鞋子,所以背包里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携带子弹。 既然要干这个冒险,那装备他倒是一早在国内就已经配齐了——谁让中国是最大工业国,就算是复刻的二战军品基本上也都是国内生产的呢,自然是价格便宜挑选余地大——买个国内复刻改进的所谓德军饭盒,里面分成三部分分别可以放饭、汤、菜。但是真的去狩猎的话,估计还是干粮更方便...... 还有就是一个解放军水壶,背包里还有就是准备放鱼线,各种针以及煤油打火机跟备用的镁棒。 身上的衣服反正也已经在国内买好带来——在美国买的话就太贵了,当然不是迷彩,而是帆布制作的富有上世纪初风情的猎装,就连鞋子也是国产的仿造军靴。这样似乎就够了,就等着三天之后过来付钱拿证拿枪了——当然还需要到本地的警署去一趟登记。 回到自己租的小房间,推开门之后是好大的空间——没错,这就是那幢大房子,所以程意久就算是住拖车里面,也能住的不错。他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在美国挣钱,至少混一张文凭或者挣到一笔钱,或许回国之后才能过得不错——这样的话他在美国买枪,完全可以将武器放在房间里回到国内再用。 再想一想.......这难道不是走私的超级好工具?自从成为了这个所谓的系统挑选的冒险者之后,程意久觉得自己越发地往违法犯罪的道路上滑下去了——毕竟能够快速挣钱的项目都是在刑法里面规定的不是么。 三天之后,程意久去了警署拿了证,随后前往枪店去买枪,“嘿,琼斯。我来买枪了。对了,这里有什么能打枪的地方?”枪店老板跟他的朋友都笑了,“找个有山坡的地儿,你家后院随便开枪。”老板从一边的桌子上拿起了一个纸盒子,推到程意久面前,“喏,你要的枪——温切斯特m70。.30-06口径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一章 开始 顺着老板的手看过去,柜台上的正是一把放在纸盒子里面的温切斯特m70。胡桃木的护木与枪托上还有包浆——其实程意久看差了,那是上的油跟打的蜡,整支枪都经过精心的保养与油封,老板刚刚才擦去多余的油算是帮他弄好。 这种枪店的老板跟常客不少都是枪支爱好者,帮客人擦干净马上要提取的枪支也算是某种义务,这支枪就是如此。“怎么样,要不要再来个最后的保险?”这老板指了指柜台里的手枪,示意程意久看看。 “最后的保险啊......老板真可惜我现在还没资格买手枪——不过要是这五发子弹还没打死猎物的话,我看我也用不着什么最后的保险了。”程意久笑着说道,那几个白人中年都做出了夸张的表情,“伙计,你是要去猎杀大灰熊么?”另一个声音响起,“我看他是要去猎杀暴龙,哈哈哈哈哈。” 这几个都算得上是相当老练的猎手,他们的打趣让程意久也嘿嘿笑了起来,确实跟他们相比,他就是个弟弟...... 付出了接近四千美刀之后,程意久拿回了这支枪以及友情打折的枪支保养套装——这个价钱买半自动步枪或者自动步枪都绰绰有余了,而且足以将ar系列的步枪搞成圣诞树。不过谁让他这把枪几乎等于是收藏品了呢...... “钱不多了啊,要设法搞钱了......现在手头就一千多点美刀,一个月两个月还没问题,但是这样下去可不行——若是去打工,那消耗的时间没法进行训练啊。”程意久跟那几位打了个招呼就走了,靠着来美国时候买的二手车回到了自己租住的地方。 对他而言,住什么样的地方其实根本无关紧要——反正推开门之后都是那个两层楼。所以程意久已经想好了,等到手头有点钱了就去搞个拖车,学习美国黑人好榜样,住在拖车里也不坏...... 想要挣钱的话,程意久倒是有一些不合法的办法——那就是设法从国内往美国运香烟老酒,唐人街有收这个的铺子,逃税可是暴利。不过做不大,做大的话就该国税局跟fbi找上门了。所以出货也出不大,只能是挣点幸苦钱——不过他有个好处就是绝不会在过关的时候被抓。 不过这个是将来的事情,眼下他要做的是学会如何射击,打准目标并且保养自己的枪械——武器是需要调校的,这是枪店老板教给程意久的知识。“先学会根据距离调整你的标尺吧伙计。”这就是老板的忠告,测距同样是一个问题,所以程意久从国内带了一个小巧的铝制双筒望远镜——还是仿古的,不过镜头里带有密位划分,虽然可能不是十分精确,但是用来打猎的话倒是够了。 对于国内居然能用这种价钱买到这个水准的望远镜,也只能感叹确实是第一工业国了。这玩意磕磕碰碰问题不大,而且做旧的效果也不错,防水防雾也算过得去——只要不是存心丢水里,光是下点小雨什么的问题不大。 程意久在租住的房子后面找到了个山坡——这地方地广人稀,这小房子也就是一层,还没有地下室,在美国属于最差的木屋子,所以房租也不高,左右的邻居最近的也在三四百米之外。从这里去大学肯定要开车,而且起码要开半小时......这还是路上几乎也没啥车,可以可劲儿地踩油门——不过还是有警车在埋伏的。 在后院,程意久放好了酒瓶子跟靶子,用拉尺标好了距离,开始练习枪械的使用跟校准武器。这些知识都是从书房里的那些书里学来的,现在要实际应用了。程意久拉开枪栓,将桥夹卡在弹仓上,拇指微微用力将五发子弹卡入弹仓,随后抽掉桥夹,将枪栓往前一推然后一转——子弹上膛。 中国人很有可能拥有射击的天赋,程意久过去只有在电子游戏里面摸过枪,顶多也就是佛爱范得后木......然后玩过水弹枪,但是到了美国买了枪支后,一上来倒也似模似样地端起了枪——然后瞄准三点一线开火。 枪口上扬,肩膀被撞了一下,有点疼而且一开始不习惯这个后坐力,但是能够接受。很快,程意久就很有点样子了,至少他不会脱靶,在射击五十米距离的瓶子跟靶子的时候基本上能打准。 然后是一百米,本能地程意久的瞄准点开始往上面偏了一点点——弹道并非是完全的直线,而是一个抛物线这种事情程意久还是知道的。他在五十米射击的时候校准了一下瞄准基点,到一百米的时候同样校准并习惯了瞄准方式。 就这样距离逐渐拉长,好射手是用子弹喂出来的,对于中国人这种天生的射手同样是如此,只不过所需要的子弹可能更少一点。原本还有一千多块美刀的,眨眼之间就用得差不多了......除非他搞到“赏金”或者设法回国一次弄点烟酒过来卖到唐人街,否则恐怕接下来就要理论上的“吃土”了。 其实程意久根本饿不死,反正食物其实是免费的,所以他一下子就将手头的现金用子弹给浪得差不多了...... 而下一次的冒险,在电脑上已经在闪耀,提示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必须进入了。 程意久美美地睡了一觉,然后吃饱喝足,穿好了猎装然后再检查了一下有没有什么遗忘的,“背包、其中有干粮跟水——积分用来购买高热量干粮,水倒是可以随便灌。然后是净水片,消毒药膏以及绷带,止血剂都已经带好。还有一个简单的单人帐篷以及羽绒睡袋。刀子跟鱼线、针也带好了,当然还有打火机。最重要的是望远镜已经带在脖子上,枪跟工具包也已经放好,子弹盒里是最后三十发子弹,加上弹仓里的五发,一共三十五发怎么样也够了吧?” 程意久稍微有点后悔,这几天打枪打得太高兴,消耗了太多的子弹以至于包里已经没有更多的子弹了,不过因此熟悉了枪支的维护清洁工作倒也不错。他背上了背包,戴好了猎鹿帽,长长地吐了口气,推开了房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二章 运气 推开房门,程意久跨入了到处是落叶的山中——这一次的狩猎目标看来依旧是野猪,“看来这辈子就跟野猪过不去了!”这人也是呸了一口——作为新鲜猎人,他即使是有两次经验,但是依旧不是很习惯。这一次是正式的狩猎冒险了——也就意味着这里将会是真正而正常的野外,出现的生物不仅仅就只有野猪了。 “鹿、野猪、豹子、狼、老虎......这都有可能出现。”程意久对自己说道,提醒自己要小心。现在他有了装备,这样的话搜寻猎物倒是方便了不少——单筒望远镜是非常好的道具,能够让他在很远的距离上进行观察。现在程意久就是站在山脊上拿着单筒望远镜在看,“这里多半是东北亚吧?”程意久想到。 这个猎人站在山脊上,单手拿着望远镜,平心静气地仔细搜索着,尤其是看山腰跟山谷。不多久他放下了望远镜,开始沿着山脊移动,路上程意久还在仔细检查有没有兽道——野生动物尤其是野猪,是习惯于走相同的兽道的。所以发现了兽道,基本上也能锁定猎物了。 “野猪还没发现,倒是先看见了鹿......”程意久嘀咕了一句,他甚至看见了一些肥胖的鸟类在灌木丛里出没。然而他并不想开枪射击——归根到底他是来完成任务的,单纯对于狩猎他兴趣不是很大。因为一直以来受到的教育以及生活的社会里的习惯就是观察野生动物用望远镜就好了,不要用猎枪——也就是说,其实程意久是一个野生动物保护主义者。 一般来说野生动物会怕人,所以程意久倒是不怎么担心迎面撞上猛兽——话说要是在近距离撞上亚洲的扛巴子花皮哥的话,就程意久身上没有手枪的情况肯定就是个死。现在的天气不冷不热,应该是入秋的季节,走在山脊上享受吹来的风,确实是十分舒适。而程意久最后也确实发现了目标。 就在他斜下方大约两百多米远的地方,风从山谷往上吹,山谷之中就看见了野猪群的踪迹。“大概有六七头......其中有一头是大公猪。嚯,确实很大啊。”程意久无声地嘀咕着.观察着下方的情况——他同样要注意周围,盯着野猪的捕食者恐怕不会少......要是不小心撞上花皮哥那才叫倒霉。 现在差不多也能确定应该是东北亚了,毕竟连续三次的猎杀野猪,让程意久也差不多对东北亚的植被什么的有所了解。下面那头大公猪很大,非常大,估算一下怕不是有五百斤的样子。在这个距离上,射杀这头野猪对程意久来说就需要一点运气了——他不是从小用枪的红脖子,他只有射击固定靶的经验,想要一枪射杀这头野猪可没那么容易。 不过他手里的温切斯特m70精度是非常高的,所以基本上程意久也并不担心——这个任务确实出奇地简单,看来这个所谓的“系统”怕不是福利系统吧?你看既有房子,还有免费食物,甚至还能借这个捞偏门,打死猎物还有赏金......这种系统真是造福人间。程意久一开始还觉得自己真倒霉,现在反倒是觉得自己运气不错了。 只不过他还没想过以后若是有女人了要同居,这个情况怎么办?? 现在还是要先射杀那头大公猪再说。程意久从背上放下枪,第一发子弹已经上膛,他单膝跪下,用膝盖与手肘当作支点,将m70步枪稳稳地固定住开始瞄准。在这个距离上用瞄准镜其实比较好,用标尺瞄准基本上都靠玄学——要是老手还好说自己是在瞄准,程意久这种新人只能说自己在赌博。 正常情况下这个应该是逼近到一百米之内再瞄准的,不过程意久他不太明白啊,而且打固定靶让他有了奇特的自信心。两百米外的野猪,在望远镜里大小随意,但是用机械瞄准的话,真的非常非常小,基本上这个属于真正的玄学——能打中才奇怪呢。不过程意久也不是不愿意逼近,而是这地方真的不太好下山啊,万一踩空那可是一路滚下去——这里的山脊居然没有什么大树也很少灌木。或者说树木灌木在山脊的另一边,这一边就只有石头沙土。 所以两百米搏一搏,再说又不是只有一发子弹.....程意久稳定住呼吸,当然也稳定了自己的手——三角结构给了枪支一个稳定的支点,但是作为新手,程意久的呼吸依旧带动了手腕的抖动,当然枪口也就抖来抖去了。瞄来瞄去程意久觉得差不多了——再瞄准下去他的枪会越来越抖,到时候鬼知道子弹会飞到什么地方去。 在一个可能觉得靠谱的时候,程意久扣动了扳机。好在他这些时候倒也已经习惯了后坐力,牢牢顶住的肩膀带动身体微微往后移动,枪声并不很响亮,但是威力足够大的步枪弹已经发射出去了。程意久拉动枪机,一颗弹壳飞了出来,下一发子弹被推上膛,然后程意久右手拇指一动,将保险保住。 他拿起了望远镜开始看下面的情况,果然不出所料,子弹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去了——没有瞄准镜就是这种下场......野猪已经放开了蹄子跑了,程意久苦笑着也只能在山脊上一边观察一边追,尝试追到这群野猪停下来之后,看看能不能逼近了距离再射击。这可是耗费体力的活儿,要不是程意久年轻而且喜好玩兵击常年都在锻炼身体,否则还真的扛不住。 不过即使是这样,也是非常吃力的,程意久并没有受过在山地林地里快速移动的训练,当然经验也不足,所以他速度并不快,结果就是跟丢了那群野猪。不过好在知道野猪前进的方向,慢慢找总是能找到的——野生动物并不会有目标地移动,它们总是跟着食物与水源来移动的。但是好运气似乎远离了程意久,他一直搜索了几个小时都没能找到野猪群的踪迹。 而天已经快要黑了,夜晚该如何渡过必须列上日程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三章 射击 最快更新无限之狩人最新章节! 夜晚要如何度过?在这野外的林子里,哪怕是夏天也一样要生起火堆,为的就是驱赶那些野兽,同时烤干地面辐射热量以维持体温——即使是夏天,森林里的夜晚同样有可能造成人体失温从而受到伤害。 因此程意久开始努力收集干枯的树木,由于是玩兵击当做是爱好,所以他体能很不错,而且这林子里枯树不少,于是他连折带踹地拉回来不少木柴。然后就是按照自己看的野外生存教材里的那些方式将木柴堆积好,用带着的煤油打火机点燃了这些枯枝。 天色暗下去的时候,树林里的温度很快就降低了下去,穿着猎装的程意久甚至感受到了一丝寒冷——这时候燃起的火堆跟放置好的反射板让他所在的位置一下子暖和了起来,不过程意久还是找出了防潮垫垫好,并且披上了毯子。 他在火堆上架上了金属的罐子,开始煮水跟加热罐头,当然还有一些干米也在其中,随着水开始翻滚,那香气也开始弥散——程意久的步枪就在身边,当然他也做好了随时开火的准备——野猪或许还未必会来,但是很有可能会引来熊。 毕竟这个已经是正式的任务,这里已经是正常的大自然。“欧亚野猪,然后看看这里的林木种类——毫无疑问处于东北亚地区。这个分布区域可是跟黑熊或者棕熊的分布区域重合的,谁都说不好会不会出现一头熊。”程意久嘀咕道。 随着水的翻滚,干米迅速膨胀,吸收了肉罐头之中的大量油脂,然后还要加上程意久添加的密封包装的干菜也吸水涨开,一锅乱炖眼看就要完美地出炉。程意久携带的罐头是小型的250克的肉罐头,正好一顿饭用一罐——而且金属的罐头是会降解的,堪称环保。 一把米加上火柴盒大小的压缩蔬菜,在钛做的腰果型野战餐具之中加热融合,热腾腾地让程意久食欲大开,拿出了一把勺叉就准备大快朵颐。而另一边的餐具罐子里用过滤器过滤的溪水也已经烧开了,程意久准备冷却了之后灌到水壶跟水袋里面去。 程意久坐在防潮垫上,脱下了鞋子,双脚伸向火堆烤得暖洋洋地,当然也顺便烘干袜子,而鞋子同样也是口朝着火堆,让反射的热量将鞋子里面也烤干。他特意选择的是一处参天大树的树根,岔开的树根形成了很不错的挡住风的凹处。 吃完了食物用热水清洗了之后,程意久将挂了空罐头的铁丝撑好,自己则是迷迷糊糊地陷入了睡梦之中。 一夜安眠,当程意久被怀里抱着的步枪枪口凝结的露水滴在脸上从而醒来的时候,火堆已经只剩下了余烬——“干得不坏,从里学来的堆砌柴火的方法真的很有效,而且我干得很好,要表扬。”看余烬是发白的,下面很有可能还有热量,于是程意久拿出了锡纸包裹的饭团子放到了余烬之中,还加了点木柴,所以没过多久他就吃上了热腾腾的肉松饭团,然后灌了一大口凉水。用咀嚼式的免水洁口胶清洁了口腔之后,程意久再度开始了追踪。 野生动物的活动其实是相当有规律的——尤其是成群的野猪这种动物。它们跟在领地里游走的食肉动物不一样,野猪是有固定的活动路线的,所以程意久不需要到处寻找,他只需要去昨天发现野猪活动的区域进行蹲点就行。不过这一次恐怕要更近一点,最好还是逼近到一百米之内。对于新手来说,超过一百米的话这个命中率还是挺差的——哪怕枪再好也是如此。 程意久小心翼翼地下山,唯恐一脚踩空滚下去——这滚下去的话,恐怕就可以宣告他的人生游戏结束啦。独行的人类猎手其实就跟食肉猛兽一样,不能受伤的——否则就会死。 程意久从下风处逐渐接近昨天看见野猪的谷底,寻找到了一颗大树,然后爬到了树上并且用树枝遮掩了一下身体,随后就陷入了等待——为此他还用皮带将自己固定在了树上,免得掉下去,顺便也可以解放双手,免得野猪没等到,人的手臂先累得不能动。 手里的步枪早已经重新压入了子×弹,程意久半眯着眼睛调整着呼吸,将呼吸稳定住。 这一等,就从大约九点钟等到了下午两点——如果野猪还不出现的话,程意久恐怕就不得不结束等待,去收集柴火以准备过夜了。不过他的等待看来是有结果了。前方的灌木丛开始抖动,一头有着条纹的小野猪突然冲破灌木丛,从下面爬了出来。 程意久缓缓地举起枪,利用前面的树枝开始架住枪,呼吸变得缓慢而悠长,他从身心都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很快野猪群就出现了,程意久觉得自己运气真好,居然真的等来了野猪群而不是鹿或者其他什么动物,若是现在出来的是一头熊,恐怕程意久也不得不开枪了,然而任务多半就又要拖延一天。 手里有着枪的恐怖直立猿是这个星球上最可怕的狩猎猛兽,而程意久现在就在瞄准猪群里那头大公猪。他现在的位置大约是距离地面四米多高,距离猪群大约是五十米左右——这个距离已经是非常近了。风向现在是朝着程意久吹,暂时不用担心会被野猪发现——野猪的视力并不好,不过听力极佳,所以程意久的动作必须足够轻柔。 “三点一线,三点一线。”程意久无声地在心里重复着,借助树枝的支撑,枪口现在非常稳定,他只需要瞄准就行,程意久在等待一个机会,移动的枪口跟着大公猪的动作,就等着眼前这头可能有四百斤的大公猪侧面完全暴露出来。 正面的话由于肩膀跟头颅的遮挡,程意久很难击中野猪的心脏——若是射击头颅的话,野猪头骨的正面恐怕也是非常坚硬的,他怕会跳弹——步枪的子弹穿透力很强,击中的话肯定会穿透,但是野猪的头骨角度还是很平的,若是击中额头还真有可能会跳弹。 大公猪哼哼着在地面上拱来拱去——很快,这头大野猪就露出了半个身体。程意久屏住了呼吸,数了个三二一,随后果断地叩动了扳机。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四章 第一次成功 最快更新无限之狩人最新章节! 专业的调整良好的栓动式步枪扳机力度非常适中,行程十分柔和,击铁打在撞针上,子*弹的底火被打燃......程意久的身体被一股力量往后面一推,不过已经习惯了后坐力的程意久很快就恢复了姿态,右手娴熟地拉动枪栓退出弹壳并将下一发子*弹上膛,稍微瞄准了一下之后打出了第二发。 得益于温切斯特M70卓越的设计与精良的加工,点308的子*弹准确地击中了野猪的身体,轻松地穿透了渗透松脂的泥土以及野猪的厚皮——这玩意就跟复合装甲一样,一般的手枪子*弹还真未必能穿透。 但是步枪子*弹就是两回事了,公野猪吃了两发,打没打中心脏,程意久不太清楚——毕竟他也只是新手猎人,但是野猪受了重伤是肯定的。程意久瞄准的是狩猎笔记上写的野猪心脏部位,现在的情况是他似乎用不着逃命——距离地面大概有四五米的距离,程意久不觉得野猪能一跃而上......换成老虎他就死定了,不过野猪? 程意久飞快地拉动枪栓,将第三发上膛,同时解开了固定自己身体的绳索——虽然不太可能,但是万一野猪拱倒了树木的话,他不至于被压倒或者跑不掉。野猪群在枪声响起的时候就跑掉了,只有公野猪咆哮着转圈圈,不过伤势看来真的很严重,它通过听觉确认了程意久的方向,冲着程意久就冲了过来。 然而它也只能是围着树打转转,同时啃咬着树根——这棵树足够粗,野猪是拱不倒的,换成大象估计能搞一搞。程意久双脚撑开支持住自己的身体,双手持枪从上往下瞄准了野猪的脑壳,随后开枪了。 大约几分钟之后,野猪已经倒在了地上,而程意久也从树上滑下来,看着自己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猎物。“好大的野猪......”程意久再度上膛之后围着这野猪转圈圈——男人嘛,都有一颗狩猎的心。这头野猪真的不小,估算体重很可能有二百多公斤——事前程意久的判断很明显有错误,人吗都会有这种将自己看到的东西放大的特性——那么多的水怪啊怪物之类的目击记录可不就是这么来的么。 吹牛自然也是,每一个猎手都会宣称他曾经看见过多大多大的猎物,只不过由于种种理由,他与猎物失之交臂罢了。一开始程意久以为这是一头四五百公斤重的巨型野猪,但是当他击杀了这头野猪之后发现,这头野猪很可能也就是二百多公斤,小了很多。 然而依旧是大猪,要知道普通人能看见的半片白条猪,这活着的时候估计也就是八九十公斤的体重......两百多公斤,四百多斤近五百斤的大猪已经算是很大了。这猪身上跟下颚这里流着血,程意久也只是看看——任务完成了,他也该走了。 到现在为止,程意久都没搞明白这系统到底算是啥?本来他以为是无限世界那种逼迫冒险养蛊类型的,现在看来好像是福利?送房送吃的,简直是赞好不好——而且这房子还能随身走。“现在就算是赶,我也不走。” 回到了原本来的地方,树林里孤零零地竖着一扇房门,程意久推开房门,随后就跟房门一起消失了......回到了房间之后,程意久突然发现自己手里的武器开始闪烁光芒,逐渐变得有点虚幻。“哦!见鬼!这是怎么回事?这可是花了我好几千美刀的东西,不对,都快上万了!我的家当全在这里啊!” 这时候电脑的扬声器里传出了声音,“武器检查不通过,请冒险者自我升级!否则将永久失去该武器。”顿时程意久就有点发愣,“武器不通过?”他马上到了那台怪的电脑上进行查询——原来真正能够被他使用的武器,都必须经过在这个地方的“重置”才行,否则的话除非他财大气粗,每一次冒险都买一次武器,回来就让武器消失.....这样其实也没啥不好,但是程意久本能地觉得这样做的话,可能会在以后某个时刻有很大的麻烦。 那还能说什么呢,只能是利用工作间里免费提供的材料,对马上就要消失的武器进行“重置”了。实际上可不就是重新制造嘛......枪管加工还好说,有专门的拉枪膛的机器,当然还有特别的电镀槽用来在枪管上镀铬,其他的线加工机器也有,然而都需要使用技术,至少是要工科学生而且在厂子里做过好几年的才行——因为这里根本就没有数控机床,统统都是手动。 这差不多就要人老命了,程意久戴好了劳保手套,戴上护目镜小心翼翼地开着机床进行加工——可怜他几乎不会开,全靠了一边的说明摸索着操作。幸亏手动机床没有数控那么复杂,相对皮实不少,一般来说搞不坏。但是看上去危险性还是挺高的。 说实在的,程意久的所谓留学现在看来基本上就是坑子——这个大学在美国并没有什么名气,估计以后毕业了也别想成为镀金海龟,然而程意久为的就是能够在美国练习射击,而且相对而言在美国玩什么兵击跟射击比在国内要方便多了。 只是没想到居然还要学开车床...... 好在有大量的材料可以用来练手。就好比高强度的钢管本来就价格不菲,但是这里有几百根管子可以让你用来练手,那自然是很快就能成熟手。各种枪机与枪匣材料也是如此,当然还有作为护木跟枪托的桃花心木,这都是有着足够练手的量。 其实做一把枪不难,尤其是这还是步枪而不是更为精细的手枪,但是作为没有当过工人的程意久来说,真的还是挺难的。但是他时间真的不多,如果不能在下一次冒险开始之前搞定的话,难道让他拿把刀进去浪?就是有了长矛,而且兵击的水平不差,程意久也不觉得自己就能靠一根长矛搏杀猛兽。 那么打工就再说,现在没日没夜地练习动手开车床好了——要相信中国人的聪明才智。 有一件事情还是很让人开心的,那就是在楼上的大厅里,挂上了一个大野猪头,甚至墙上还挂了一张照片,程意久蹲在被他射杀的野猪头前,笑嘻嘻地看向镜头.....这是这个“系统”又一次神能力的体现。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五章 棕熊? 最快更新无限之狩人最新章节! 现在这个突然出现的怪房子跟所谓的系统到底是干啥的,程意久还是没有任何头绪——关键是跟他以前所看的小说不一样,这个所谓的系统有奖励模式但是没有任何惩罚模式......“大概死在试炼场上就是惩罚?毕竟如果被野猪弄死的话,恐怕未必会被复活?” 事实上就是受伤的话,这个所谓的系统能不能帮他治疗也是难说——虽然在二楼确实有一间房间里有一张手术床以及无影灯,还有一系列的手术用具跟药物,但是程意久又不是医生,而且他也不可能给自己做手术——最关键的是那张床如果仔细看的话,程意久更觉得这似乎是尸体解剖用的...... 总之,这一切都让那看着照片的程意久头皮发痒——反正他可以肯定自己没有做出照片上那些动作,而且是谁帮他拍的照?光是想想就心里发冷啊。不过算了,程意久知道自己一时半会也找不到其中的奥秘,那么还是先专注于制造能够被这个系统承认的枪支吧。 原本的温切斯特被完全拆开,每一个部件都被仔细地测量好,接下来只需要在车床上进行加工。程意久作为心灵手巧的中国人,在弄坏了一批部件之后,还是上手了开车床的工作。好就好在实在不行可以用台虎钳跟锉刀...... 从乐观的方向想,至少房子跟食物这笔支出算是省了不少,买个拖挂房车放在营地,在美帝国也算是有固定地址的。程意久现在读的草鸡大学学费也不算高,他打工收入不需要用来买食物,这样的话倒是能盈余不少,然而几乎都花在了购买弹药上。 这房子别的不说,住起来还真舒服,就是这个造枪的工作确实比较难。然而程意久终究是成功地完成了一系列的部件制造,而且做得还不错。仔细地测量没有发现误差之后,程意久就开始组装。组装完毕之后就拿去试枪——由于非常非常认真地去做了,而且得益于精准的测量工具,这枪的精度还真不坏。 本来这种拉栓的步枪精度就不会差——只要枪管不歪膛线拉正,一般来说作为猎枪就足够了。 拿到系统的枪架上一放,顿时电脑屏幕上显示“合格,可以使用。”程意久也是松了一口气。然后他就在电脑里发现了新的选项,“外部语言加载?而且要的积分还那么高,基本上我难得的积分......不过这个积分到底有啥用,这里面的道具我外面也买得到啊?而且衣服好像也没有说必须让我自己重做一件才承认......” 程意久看见的是一个语言列表,上面几乎有他所知道的所有语言,翻到下面去的话,甚至还有一些从未听说过的语言。程意久咽了口唾沫,“这是不是代表有一些特别的猎物?”他也是吓了一跳。 不过现在还是加载一些语言吧,看看积分的话倒是买得起两种语言,“那当然是法语跟......日语吧。”选择这个是有目的的,在非洲法语在相当广大的地方使用,而日语则是出于他自己的感觉,他总觉得似乎马上要用上的感觉。 而新的任务也马上要来了,从屏幕上看到的正是冬季的画面,而任务目标也已经标识,“猎杀棕熊?吃人的棕熊?这算是正式进入任务了?”程意久飞快地跑进了房间挑选衣服,他发现衣柜里的衣服大部分都消失了,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衣服可以被穿上。 “猎装夹克?卡其裤?就只有这个?”程意久看了看画面里的冬季风景,在三十分钟内他必须完成所有准备,时间还是挺紧的。“只能用最后的积分购买了,见鬼!我还要留下积分在房间里住呢——虽然一天只要一分。” 电脑上衣服的选择也不是很多,风格毫无疑问都是上世纪初的款式,而程意久迅速地选择了内毛靴子以及羊毛袜,一个一战时期的英国军用背包以及皮背心以及军官长大衣——这一切跟他的腰间弹药包也很配,最后则是配了一顶帽子。接下来则是往背包里塞东西,从罐头到打火机以及其他一些用具,最后则是放了一把折叠的小铲子。 赶在三十分钟到达之前,程意久完成了所有的准备——武器也就是他自己造的那把枪,温切斯特,然后就是一把匕首,这就是全部武器了。程意久推开了门,一股冷风卷着雪花扑打在了他的脸上。 眼前是一片白茫茫的雪地,林木茂密,程意久发现了道路。虽然是乡间的土路,但是这证明这里是有人烟的。“也是,既然是说了吃人的棕熊,那肯定是要在有人的地方啊。”沿着道路前行,两侧出现了田地的痕迹,冬天收割之后的田地覆盖着薄雪,有时候也露出下面黑色的土壤。 前方是用各种木头跟茅草搭建的房屋,这个风格一看就是典型的东亚风格,“这里是日本?”程意久在看见屋里进出的人之后就已经确定了。他这个时候距离村子还有几百米远,用望远镜看的时候里面出现的都是典型的日本农民装扮,而且还是那种好像古代一样的风格。但是程意久觉得应该不是古代日本,不过具体时代还是要走过去看才能确定。 他走进的时候,村民也看见了他,这程意久的身高比起现在一米五的日本人要高不少,至少是一个多头——程意久的身高在当代中国属于普通,但是在日本算是高大了。而且他身上英国风格的长大衣,脚上是马靴,戴着帽子背着背包跟步枪,看上去就是十分洋派。 而且他脸上的气质也是截然不同的,那些村民很快就在路边对他鞠躬,程意久也是点头致意,“这位老爷是从哪里来?”有一个看上去好像三十多岁的村民点头哈腰地走过来问道,这人身上的衣服比起其他人要光鲜一点,可能是村里的头面人物吧。 “你好,我是来打猎的。”程意久拍了拍自己背上的步枪,“我从横滨来。”那村民露出一副非常非常惊讶的面孔,“这可是很远的地方啊!老爷真是好兴致,特地来我们北海道打猎。”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六章 袭击 程意久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发现原本放在皮夹里的美元自动地变成了纸张厚实而微微带着黄色的日元,不过不是他熟悉的那些一千一万的面额,而是图案完全不同的一元五元与十元的面额。 程意久不算是不学无术之辈,他还是知道在这个时代日元还是很值钱的,就在战前还是直接跟黄金挂钩的金本位呢。“大日本帝国银行券......”他抽出一张一元的票子,“这位先生,能带我去可以借住的地方么?” 这村民的腰几乎都快要九十度弯曲了,如果程意久说些什么身份之类的话,搞不好这些人跪倒在地上都有可能,这带头的村民立刻带着他去了村公所。这也很正常,因为程意久看见村民的房子几乎都是茅草之类的玩意修建的,只有村公所是用砖瓦建造的房屋。 其实这里面漏洞颇大,这是能步行抵达的么?至少骑个自行车吧?或者马车也可以......不过在日元以及程意久洋派的打扮下,作为老爷的特权让这些农民根本不会去想这个。 倒是本地的警察登记了一下程意久的名字,“佐藤太郎么,先生。”警察小心地写下程意久的假名,看了一眼他背着的枪。这枪是用核桃木做的枪身与枪托,精细的打磨与抛光,加上上漆以及他在制造之后于枪托上留下的雕花,无不证明这真的是老爷才能用得起的东西。 别说程意久这一身的打扮了......要知道本地的猎人也就能用用国产的劣枪而已,而眼前这位佐藤老爷的枪可是用看上去就很厉害的大子弹。不过眼下程意久也只能是先在这里住下,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北海道的雪景是如此美丽,程意久捧着热茶站在村公所门口欣赏着山上的雪景,他没有带枪,但是身上依旧是那典型的世纪初英国猎人的打扮,穿着厚实的毛皮衣服的程意久并没有感到有多冷——年轻就是好。 他放下了茶水,举起了挂在胸前的黄铜古典望远镜——在这一点上程意久还是很小心的,他所携带的装备都不是最新式的东西。“好密的林子,不过一片白也看不出什么东西......不过这个时候熊应该冬眠了才是?”程意久想道,其实刚才也有村民在跟他打招呼的时候说起过这个时候不是猎熊的时候,于是程意久只能说自己也会来猎鹿。 “估计他们还是把我当成来自南方的不谙世事的有钱人家大少爷了,于是不知道熊是要冬眠的......”程意久倒是不怎么在乎那些村民暗地里流露出的那种快活——那是看有钱人犯傻的快活感。 这一天程意久就没出门,很愉快地在村公所混日子,主要是跟那些听说有阔佬家少爷来“游玩”之后,纷纷赶来看西洋镜的村民少年与女子聊天嬉戏罢了。现在是十二月,就算是农夫再勤劳他们其实也已经没啥事情可以做了,或许只有整修一下工具——地面都冻住了也别想干别的。所以很多人也算是有时间休息一下——这年头的日本农民相当苦,并没有比同时期的大陆农民好到哪里去。 程意久看着眼前一帮娃娃一样的人也是觉得挺好玩的,“所谓的小日本小日本就是这样了......”眼前的日本孩子跟女子,身高几乎都在一米四以下甚至刚过一米四,比起他矮小多了,程意久这个佐藤太郎在他们看来就跟外国人一样,尤其是他还拿出了几粒奶糖,那些孩子就更喜欢围着他了。 不过第二天的时候,事情发生了。 有村民跑了过来,高呼“太田家出事了!熊吃人了!”程意久立刻带上了枪,跟着村民跑了过去。这一家距离村公所不近,沿着道路要跑上好几公里。他跟着村民一起跑到了事发场所——一个叫太田的村民家。 这里同样是用茅草建造的房屋,墙壁开了个大洞,屋内一片狼藉。程意久看见了一个小孩的尸体,然后就是血迹,“听说本来还有个女人?这是被拖走了?”程意久有点想吐,虽然他猎杀过野猪,但是归根结底他还是个普通人,还真没见过破碎的人类尸体场景。 程意久努力地按下呕吐的欲望,跟村民一起仔细地查看屋子里跟屋子外的痕迹。随后他拒绝了村民的请求,一个人跟着痕迹走了。雪地上有着拖曳的痕迹以及血迹,程意久还不是娴熟的猎人,在跟踪猎物的痕迹上并没有出色的天赋,也没有太多的经验——他所有的经验除了在猎人笔记上看见的,就只有猎野猪的几次经验了。 “雪地里还好说,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且现在又开始下雪了,这痕迹也是越来越难以寻找。”程意久想道,好就好在野兽没有人类聪明,并不可能会在自己的足迹上留下陷阱,也不会在足迹上施展各种狡诈的把戏,比起追踪人类,还是追踪野兽更为简单。 幸亏是下雪,积雪保存了足够多的痕迹,而且程意久手里的武器也比村民手里的武器更为精良——至少他们手里的那些玩意程意久认为只能称之为铁炮,最多还有一些长矛——目前最好的武器也只是后装黑火药枪罢了,怎么可能与他的温切斯特相比。 足够大的扳机护圈使得程意久戴着手套也能射击,他端着步枪,小心地追踪着这头野兽。这头野兽留下的脚印相当大,而且由于拖曳着人,留下的痕迹也足够清晰,“老爷!佐藤老爷!”身后传来一个声音,程意久回头看的时候却发现是几位村民跑了过来。“佐藤老爷,请让我们跟你一起去。”这些村民还是十分淳朴的,或许也是对程意久的本事没多少信心,所以跑来帮他一起找。 “好吧,不过我估计应该不远了。”程意久对他们的好意当然是接受,“大家小心点,你们几个往后面靠一靠,我估计那头熊或许就在这附近。哦,这只是我的直觉,直觉而已......”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七章 惨剧 最快更新无限之狩人最新章节! 袭击到现在经过的时间还不太长,而新一轮的降雪也还没开始,所以程意久跟村民们能够跟踪痕迹。“好大的家伙......”程意久也咕哝了一句,说实话他真的没有近距离跟任何一头熊接触过,所谓最近的距离也不过就是孩提时候去动物园玩,在熊山下面与那乞讨食物的棕熊隔着两道铁栏而已,两道铁栏之间的距离甚至让一个成年人伸出手臂也摸不到内侧的栏杆。 而现在他跟一头熊之间除了距离之外没有任何阻拦,只要那头熊想,随时可以扑到他身上......虽然猎杀过体型硕大的公野猪,而且还是最为凶猛的东北亚种,但是现在是一头熊,仿佛有冰刀沿着程意久的背脊下滑,让他的汗毛都竖了起来。 尤其是现在他看着眼前的脚印——这是陷入雪中,深度差不多有二十公分直接触及坚硬地面的脚印。白色的脚印之中有着点点红色的血迹,看位置应该是在爪子的缝隙之间。“这脚印实在是太大了......”程意久再度嘀咕了一句,他看见村民们脸色都已经变了,当然这说不定也是因为寒风的关系。 眼前的脚印差不多有脸盆那么大,程意久觉得直径怎么也有四十公分左右,虽然有积雪坍塌到脚印里造成比实际大不少的原因,但是光看脚印之间的距离,看步幅的话都能知道那是一头大家伙。 以这头熊的步幅来看的话,恐怕体型能与如今刚刚进口的西洋大挽马相比,在日本的东北棕熊亚种之中算得上是特别巨大的类型了——就程意久回忆了一下房里那些记录,恐怕不会比阿拉斯加棕熊之中的大个体公熊小。“或许也就比科迪亚克棕熊小,算得上是东北棕熊里面的特大个体吧。”程意久咬了咬牙。 他从怀中摸出一个盒子,但是想了想还是没有取出其中的东西,不过还是打开了盒子,示意身后的村民各自取出一小块。“含着或者咀嚼,但是不要咽口水,吐掉口水。缓解一下你们的紧张。”这是口嚼烟,是程意久随便用积分买的一点日常用品套装里面的。这是会随着相应年代而变化的套装,程意久也是刚刚才确认这一点。 这算是高级货色,在日本绝对属于高大上的东西,几个村民将这东西放到嘴里,面孔一开始扭曲但是很快就放松了下来,不过开始了呸呸呸的不停吐口水的行为。这样也好,或许那头熊听见闻到了声音跟气味之后会主动远离,不至于埋伏起来袭击他们几个。 雪地里拖曳的痕迹里还有血迹,跟着血迹与脚印,最后他们在距离袭击地点大约六百多米的山坡这里找到了受害者。那是凌乱而满是血迹,白色的雪被血水污染仿佛地狱一样的景色。就连程意久也觉得反胃恶心,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眼前的是支离破碎被熊啃噬掉了大半个身体的女人,整个人被撕碎了,内脏几乎被吃光,头颅已经不知所踪,身上的肉以及大腿上的肉也被吃掉了不少,甚至连一部分的骨头都已经缺失了......村民们吐掉了嘴里的烟草,纷纷呕吐了起来。 “熊会不会回来吃掉猎物?”程意久随口问了一句,也没指望村民们会回答,而他们的答案也差不多,“佐藤先生很抱歉,我们真的不知道。” “冬天很难找到足够的食物,而且不冬眠的熊......恐怕更是要跟自己的食欲战斗,我看它是不会放弃这珍贵的‘食物’的......”程意久说道,不过熊跟人类不一样,它可是连腐败的肉也能吃的,所以什么时候会回来将猎物吃光真的不好说。 何况让这个可怜的女人曝尸荒野也终究不太好,她已经被熊撕碎了,非常惨。最后程意久也只能对村民们说回去拿一张席子来,收敛一下这个可怜女人的尸体,“你们几个一起走吧,免得那头熊袭击你们,至少有个照应。我留在这里——别担心我有枪,运气好的话说不定等你们回来我就已经击毙那头熊了呢?” 程意久看见天空中开始飘荡雪花,天色也逐渐地昏暗了。他努力地铲开积雪,用背包里的小斧头砍下了不少树枝,生起了一个火堆,“还是很难熬,这个季节还算能坚持,再过一段时间就别想着野外过夜了,会冻死的。” 程意久坐在火堆边,怀里抱着步枪——他选择的地方是一个背风之地,背后是山体,眼前比较开阔,如果有什么动物要袭击他的话只能从前方来,从山体上的话除非是体型比较小的猫科动物,熊肯定不行。 他没想着过夜,也就是想着村民们带来席子收敛尸首之后就一起回村子,至于追猎这头棕熊?还是等以后吧。 太阳落山之后村民们到了,人数更多。有些村民甚至还带上了火枪,或者说铁炮......反正收敛了尸体之后,大家举着火把往回走,牵着狗的村民确认了周围并没有熊的踪迹。 这一夜程意久睡得并不好,事情的发展其实已经跟历史上真实的三毛别事件不一样了,只是程意久还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自己面对的就是著名的三毛别食人棕熊——以后还会出一系列作品跟电影的著名事件。 到了后半夜的时候,突然有人在外面大喊大叫,本来就没睡好的程意久直接跳了起来。村公所的值班人员也飞快地爬了起来,“熊!熊又来了!”有人在外面大喊,同时咣咣咣地敲着铜锣一样的东西。程意久很快地穿好衣服,检查了一下枪支,直接就冲出了房间。 原本还有点昏沉的头脑在吸入了屋外冰冷的空气之后,顿时就变得非常清醒,拿着火把的村民已经跑了出来,他们跑的方向都是一样的,而程意久也赶快跟着本地的派出所警察一起跑了过去。 这一次的场景更为凄惨,当程意久赶到的时候,他看见了棕熊。那是一头在火光下真的闪耀出点点金光的巨大棕熊,不过这是从墙壁的破洞这里看到的一部分,里面还有人的低沉惨叫以及咬碎骨头的声音。“烧死它!”有人喊道,但是也有人劝阻说里面还有人。 而程意久飞快地跑到破洞那边,举起了手里的步枪开始瞄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八章 搜寻 最快更新无限之狩人最新章节! 火光造成的阴影以及动物的移动使得程意久没法准确地瞄准,这个洞虽然很大,但是其余的墙壁还是遮住了这头吃人的野兽大部分身体。程意久又不能随便开火——村民们跑来跑去,闹得不可开交,如果他开火的话子弹很有可能会穿过墙壁击中对面的人。 但是这是一个完成任务的好机会,恐怕未来未必还有那么好的机会。程意久单膝跪在地上,用手肘支撑在另一条腿的膝盖上,形成了两个三角架支撑住了枪。这是标准的跪姿射击姿态,枪比直立射击要稳定不少。透过机械瞄准器,程意久努力地分辨屋子里的情况——照明的火盆早已经被打翻,里面燃烧的木块洒落一地。 这样的情况配合上外面的火把以及移动奔跑的村民,使得屋子里的情况根本难以看清楚——光与影形成了不断在晃动的景色。“有个热成像仪就好了......”程意久嘀咕了一句,随后他开火了。精工细作打磨磨砂到温润的木头枪身被戴着手套的手牢牢地固定住,核桃木的枪托也坚实地顶在肩窝。 调整到非常合乎程意久习惯力道的扳机平滑地扣下,0.30-06的子弹威力巨大,不存在能够抵挡这种弹药的陆地生物。枪口火光一闪,沉闷的枪声盖过了人们的吵杂声。房屋里传来了熊的吼叫,随后另一侧传来破碎的声音。程意久拉动枪栓,退出弹壳将下一发子弹从弹仓里推上膛。 不过面前的房子却在摇晃之中倒下了,破碎的木头跟屋顶的茅草被地板上散落的木炭点燃,“熊跑了!熊跑了!”村民们高呼。“打中了么?”程意久的感觉并不好,他觉得自己很可能没有击中这头野兽。这头熊直接冲进了山林,在夜幕之中没有什么人敢追上去。他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将房顶移开,看看里面还有没有活着的人。 程意久穿着猎装,他的身影在火焰之中拉出了长长的影子,这时候他很想抽一根烟。 本地厅的警察队来了,这是早上的事情。这一夜里死了四个人了,三个人两个孩子一个女人直接被熊杀死并啃食,另一个男子伤重在早晨之前也死了。当然,带队的警官首先就见了本地村长,还有就是程意久这个“佐藤先生”。不得不说警官的见识也比本地人广,光是看看程意久手里的武器以及身上的打扮就知道这是大城市,说不定还是东京都的大少爷。 至于他的身份,本地派出所的说已经核实过,所以都厅的警官并不会再度核实一遍——他们是来杀死吃人的棕熊的,不是来办理案件的。何况程意久是真正面对过这头棕熊的猎人。“哦,山本警官。我不能说我完全看见了这头棕熊的样子。您也知道那些村民,他们总是慌慌张张地跑来跑去,结果就是让我没能看清楚——甚至我都不能说我打中了这头熊。” 程意久拿出了一包英国烟,递给了带队的警官一根,他弯着腰双手接过了。而程意久又用火柴帮他点燃,自己却没有抽,洋派大少爷的作风显露无疑。“我能告诉你的只是这头熊应该非常大,在北海道或许也是特别大的一头棕熊。因为前天我追踪了它的脚印,步幅几乎跟马一样大。” 山本警官也皱起了眉头,这事情让他也犯难——事态已经很严重了,这头熊至少杀了五个人,而且根据一起来的猎人们以及警察们自己的分析,很有可能前几年的熊杀人事件也是这头熊干的。这样的话就至少有八个人死在了这头熊嘴里,而且这头熊看来已经养成了吃人的习惯,这可是一个大麻烦。 现场到处都是血,死者已经被收敛——虽然有人说是不是留下尸体跟现场不动,大家埋伏起来说不定那头熊还会回来,我们到时候趁机杀死它!大家有十多把猎枪呢,很有可能杀死这头野兽。但是在失魂落魄的死者丈夫面前,这个提议被否决了......由于现场的情况,程意久越发觉得自己可能没有击中这头野兽。 至于熊是从哪条路跑上山的?夜晚在场的所有人都各执一词,每一个人都在说熊就从他们的身边冲过去......偏偏现场的雪地也被踩得一塌糊涂,程意久觉得确实不好办。 跟着警察一起来的也有附近的猎熊人,这些人的经验很足,就是手里的装备不如程意久而已,而程意久提出要跟着他们的时候,这些人也唯唯诺诺地答应了。 果然是很有经验,程意久学到了不少。这几位猎熊人能通过树枝上被擦挂过的痕迹,通过雪地上混乱的足迹分辨出熊的踪迹,而且带着大家沿着熊跑掉的方向追踪。程意久跟警察队长山本先生是唯二有望远镜的,他们两个经常举起望远镜打量山上的情况,看看是否能找到熊的身影。 冬天的山上,树木都是光秃秃地耸立着,而山几乎被白雪覆盖,只有在山脊以及迎风面的积雪会被吹走,露出下面黑色的山体。山本手里的望远镜看上去有点老旧了,但是他还是非常珍惜地将它放在牛皮盒子里,由身边的一个警官背着,那人小心地将它捧在胸口。程意久就放松得多了,他的黄铜望远镜看上去就比那个黑色的望远镜昂贵,而且就这样用皮套挂在脖子上。 “真是有钱的大少爷啊。”程意久听见了有人很轻很轻地说了一句,他对待手里望远镜的样子可随意太多了,似乎并不特别珍惜。“冬天不冬眠还要出来活动的熊,过去我可没见过啊。”程意久说道,有个猎熊人就说了,“是啊,老爷。这样的熊可不好办,小人猎熊二十年,这样的熊也只见过三头而已。” 程意久挺好地盯着他,顺手拿出了银质的烟盒,拿出了一根烟给这个猎熊人。这人看上去恐悦至极,几乎要跪下磕头了——这种农民遇见武士老爷的样子,也是没准了。“小人遇见的这三头熊,几乎都是杀人熊。冬天里不睡觉出来游荡的家伙......喂!与座,拿下你的帽子给老爷看看。”他喊了一句。 那叫与作的猎熊人转过来,程意久也给了他一根烟,而这个人苦笑着拿下了遮住头脸的帽子——狰狞的伤痕斜斜地划过他的脸颊,以至于一只眼睛跟嘴角都歪了,鼻子都塌下去了一段。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十九章 发现 这个叫做与作的男人看来是要努力露出和善的微笑,但是由于脸上伤痕的缘故显得非常扭曲。“老爷,这就是一头冬天里不冬眠的杀人熊在十年前给我留下的痕迹。”程意久看着这个伤痕,比划了一下。“这头熊似乎不是非常大。” “是啊,老爷。那头熊确实不是很大,但是非常凶猛。”与作摸着自己的脸,再度戴上了帽子遮住了脸。程意久也没有继续说话,他只是将背着的枪再度调整了一下。 猎熊人们寻找着跟踪着这头熊的痕迹,好几次他们都停下了脚步,以痕迹消失的地方为圆心,打着圈地往外面寻找。不过这样的寻找在翻过山脊之后,也不得不停止了。 猎熊人们停下了脚步,打着圈找了半天,最后聚集在一起小声地商量了一番,“对不起山本先生,我们找不到脚印了。”那猎熊人弯着腰说道,而警察头头看来都要发怒了,手里拿着的棒子就要往猎熊人身上打。 还是程意久上前了一步劝下了山本警官,既然失去了棕熊的脚印,那么休息一下大家就先回去好了,明天继续搜索。程意久腋下夹着步枪,右手拿起了望远镜在遥望远方的山头。 他的身体缓缓地转动着,在望远镜里看着远方的山头,视野之中有一个小点一开始他没注意到,但是很快他就将镜头再度转到这里。“这是灌木丛?等等!在动!是熊!” 程意久迅速地喊了一声,拍了拍山本警官将方向指给他看。山本也拿起了望远镜顺着方向观看,“好极了!是一头熊。嘿,与作你们看看,这是不是可能就是那头熊?” 山本看了一会儿将望远镜给了与作让他辨认一下,这猎熊人非常紧张地拿过了望远镜,不太习惯地将望远镜按照程意久跟山本的样子架在眼睛前。看了一会儿,与作非常恭敬地将望远镜递给山本,自个儿蹲在地上比划了几下。 三个猎熊人都是小声说了几句,随后点了点头,“山本大人,很有可能就是那头熊。”与作用大拇指比了比那座山,“体型很大,真的好像马一样大的棕熊,我还真没见过那么大的熊。” 然而熊在另一座山上,今天无论如何都没法追过去,程意久看着步枪上的标尺,咽了口唾沫——这个距离上基本打不中了,即使是这支步枪精度极高,但是这个距离上恐怕也未必打得准。程意久对自己的枪法还没有足够的信心。 若是用白光瞄准镜或许还有可能,但是用机械瞄准具肯定没戏。 山本警官再度举起了望远镜跟程意久一样,他们在望远镜里看着这头熊翻过了山脊消失了。在望远镜里,程意久也终于看清楚了这头熊的样子——按照比例算的话,这头熊确实跟马差不多大了,程意久估计站起来的话可能会有两米五以上的样子。 这个体型在东北棕熊里面绝对算是大的了,就是在东北棕熊最大的亚种勘察加棕熊里面也算是难得的大家伙。这头熊身上的毛发呈现的是有点淡的棕黄色,可以想象这头熊在阳光下会反射金色的光芒——应该是成年的营养非常良好的大棕熊。 这头棕熊有个特征,程意久在它移动到时候看到了。那就是这头熊在右肩膀这里从背脊延伸到左腰的部分毛发的颜色不一样,特别浅。整个看上去就好象有一条巨大的刀痕,“袈裟斩?”程意久嘀咕了一句。 “袈裟斩?!”猎熊人听见了这句话,“真的是有一个袈裟斩一样的痕迹么?这头熊还活着?!”三个人都惊叫了起来,就连山本警官跟那几位警察与村民脸色都非常不好看。 “怎么说?”程意久问道。 “三年前有一头背后有袈裟斩的印记的棕熊杀死了三个女人后来猎熊的老爷子打中了它,随后这头熊消失了我们以为它已经死了没想到居然没死而且长得更大了。”猎熊人这样说,而山本他们也是点点头,“真是麻烦大了。” 继续追击这头棕熊的话恐怕不能就靠这一队了,好在这一天晚上棕熊没有再来——因为村民们生起了巨大的火堆,还有人定时敲锣打更。而且那头棕熊应该也是被吓到了,毕竟或许程意久差一点就能打死这头熊 第二天,驻扎在附近的陆军也派来了六十名士兵,士兵们跟警察与村民分成了三队开始搜山,而程意久跟一个村民叫大田的则是单独走一条路。大田手里只有一把大概是战国时候传下来的薙刀,用这玩意对付棕熊也就是个心理安慰而已。 不过程意久给了他一天五日元的薪水,这人就什么也不怕了——十七八岁的少年能有这个收入,简直好极了。一天五日元放在东京也算是不低的收入了,一般的工人还拿不到这个日薪,而且是差远了。 雇佣三天的话,这大田就是找个老婆都没问题了。 所以这家伙反而士气高昂,不过程意久还是首先来到了那天晚上棕熊袭击的人家。 地基上倒塌的房屋还没有清理,也就是将屋顶打碎搬到了一边而已。程意久绕着屋子仔细地看,仔细地想。虽然不可能站在狗熊的立场上进行思考,但是可以进行一些生物本能上的推论嘛。 “我记得一开始我是站在这里进行瞄准的,也是棕熊闯入的方向”程意久看着眼前的方位,回忆着当时的情形。然后他半蹲了下来,这个高度可能是棕熊视线的高度,不过也说不准这熊是不是直立着打碎墙壁扑进去的。 随后他转身看向田野跟一边的山体——这幢农民的茅草屋是靠近一座低矮的丘陵,这个丘陵能挡住冬季的寒风,不过看来熊很有可能是从丘陵的一边跑过来的。程意久模拟着熊的行进路线。 野生动物有个习惯就是喜欢走老路,甚至在逃跑的时候都有可能习惯性地回到老路上。棕熊也是如此,它在山里绝不是随随便便漫游的,肯定也是有几条习惯的行走路线。所以能找到兽道的话,或许就有办法找到那头熊。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卷 第二十章 追踪 想要将自己想象成一头熊?这可是个难题,若是常年猎杀棕熊的猎熊人的话还可以靠经验,而程意久可没有那么多的经验。其实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带猎熊犬才是,那几只搜索队的带队猎熊人都带着好几条猎犬,就是用来搜索棕熊的气息的。 程意久吃亏就吃亏在他手头没有训练过的猎犬——猎犬不是随随便便找人借来就能用的,而是要受过良好的训练,能与狩猎者进行沟通才行,所以需要自己饲养或者最起码要向英国的地主老爷那样带着训犬人才行。 大田是个半大的孩子,是不能当作猎犬来用的程意久让他在周围自己随便做点什么,而程意久自己蹲在地上,沿着棕熊活动的方向移动着身体。“毫无头绪可言!”程意久嘀咕了一句,他手头甚至没有地图——本地警方都没有地图,只有驻扎在附近的陆军倒是有。 没有地图的话只能是用自己画在笔记本上的简陋地图来推测了,兽道现在看来不现实了——因为这头熊的动向就很不正常。地图上发现棕熊的地方距离这里差不多直线距离十公里不到,但是山路要走一段时间。 程意久看着图上大致描绘的路线,这是这头棕熊行走而被猎熊人跟踪的路线,这头熊几乎没有绕什么圈子,也没有走任何回头路,一切都不太像是一头熊。“但是它就是一头吃人的棕熊”程意久嘀咕了一句。 程意久站直了身体,“走吧大田,我们去周围看看。”他这样说道,背着枪向着上一次发现棕熊的地方走去。大田带的路,只要告诉他地方,完全没必要翻山越岭过去,可以走下面的山谷。 山谷之中有一条河流,冬天里也没有上冻,流水在河中央的冰裂下流淌。河上有桥,但是就只有一座桥而且在道路那边。而程意久并没有过桥,而是与大田沿着河岸跋涉。 冬天的山谷里似乎没有生命的痕迹,白茫茫灰扑扑一片,还有就是光秃秃的树木。不过程意久却也看到了河边的一些蹄印——由于河水带来了热量,河岸两边有些地方还有着苔藓暴露出来,似乎这些鹿或者野猪就是来啃食苔藓的。 程意久看了看蹄印,“鹿。”他说了一句,抬起了眼睛看着山峰,“不知道棕熊会不会在这附近伏击鹿或者野猪不过这头熊似乎更喜欢吃人。”两次袭击的相隔时间很短,而这头熊吃掉的人肉怎么也有几十斤了。 程意久已经将猎枪托在手里,他的火力恐怕是参加这一次猎熊之人里最强的——哪怕是那些士兵,手里的步枪口径也没有他的大,子弹的威力上恐怕更加不能比。“先生,我们能找到那头熊么?”大田扛着薙刀,对程意久说道。 “或许吧?那么大田,你是想找到还是找不到呢?”程意久心情也比较放松,因为他并没有在附近看到有动物的痕迹。这个日本农夫摸着脑袋笑,看上去倒是颇为憨厚,“能不遇见那就最好了。” 在河岸这里走到了看见棕熊的山脚下,程意久停住了脚步,拿起了望远镜开始仔细地搜索山峰。“一点也不出我所料,确实没有发现这头熊的行踪。不过野生动物的话,尤其是棕熊并不会是流窜犯,反而是会有固定的地盘。” 程意久知道只要有一点点运气,他就一定能发现这头棕熊——冬天这头熊不冬眠的话,那需要的食物可不少,如果不想辛辛苦苦挖雪下的块茎的话,那就只有去人类的村落里寻找食物最简单了。至于在水源地伏击其他野兽?与之相比还是去村落效率更高。 “终究是头野兽”程意久说道,远远地他从望远镜里看到了河对岸另外一队搜索队的样子。 双方隔着河交谈了一会儿,“没看见啊,没看见。”都是这样说,于是各自继续沿着原来的方向前进,不过都不报什么希望了。 大约到了更晚一点的时候,程意久让大田调头,准备原路返回。而就在这个时候,远方传来了枪声。 程意久直接端起了枪,而大田也直接拿起了薙刀,两个人都慢慢地往前走,同时大田还高喊,“是谁?出了什么事了?”不过直到他们遇见开枪的那一队都没有发生什么事情。那边高呼你们发现了棕熊没有,我们刚刚发现了并开枪了,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打中。 程意久跟大田都流出了冷汗,按照时间来推算的话,如果真的是那头棕熊,那么他们其实前面很有可能与它擦肩而过。不过现在看来,这头熊似乎没有继续发动攻击——这两个人赶快试图过河,呆在这里还挺危险的。 过河也很危险,冰面十分脆弱,掉水里的话未必淹死但是上来如果不及时换掉衣服的话肯定会冻伤。“不要太紧张,大田。我们去桥那边。”而对面的猎熊人跟警察村民也随着他们的方向走,若是要追击棕熊,还真是要过桥才行。 天色昏暗,看来是很难追到了。程意久停下了脚步,一开始的慌张过去了之后,他咬了咬牙,“你们是在这里看见棕熊的么?能确认它往哪个方向去了?”他问道,“大田,你先回去吧。我去寻找那头棕熊!” 说完,程意久就向着山上走去,大田想了一会儿,同样也赶快跟了上去。 程意久看着地面上的痕迹,终于还是被他找到了棕熊的脚印与身体的痕迹——在那些人指出了方位之后。那么就要跟着踪迹前进吧,“不过大田你跟来是怎么回事?不是让你赶快回去吗?这里很危险的!” 这踪迹上还残留着一股野生动物的臭气,程意久能够闻到,但是大田却没有闻到。程意久顾不得去探究这其中的奥秘了,而是端着枪小心翼翼地跟踪着熊的踪迹,“我或许也就开一枪的机会!”他嘀咕道。 “不!佐藤先生!我会拼命为你找到机会的!”大田在旁边说道,虽然他的手在抖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一章 追踪2 天空之中纷纷扬扬又已经开始下雪了,而且还带着强风。这种白毛风能在很短的时间里就要去人命,所以哪怕程意久知道自己距离棕熊可能就几百米远,他也不得不跟大田一起为挽救自己的性命而努力。现在回头恐怕都来不及,即使是他们距离大队人马或许也就百来米,但是现在一片白茫茫什么也看不见。 更何况还隔着河流呢 大田用薙刀砍下了长长的树枝,而程意久用背包里的铁锹拼命地挖坑,在雪地上将大块大块的雪块挖出来丢到一边。他将这两三米长的带着叉的树枝插成一个圆形,将上面的分叉弯起来固定住成为顶,然后用绳子绑在横树干上垂下来以制造一个可以清理的通风孔。然后将收集到的树枝开始生火。 雪落得很大,很快就封住了这座简陋的半埋式雪屋,这雪屋里的温度直接就上升到了能够让人活下去的程度,加上里面生起的火堆,坚持一个晚上绝对没问题——这是大田从长辈这里学来的,而程意久是通过笔记学到的。两个人脸上都有冻伤的痕迹,而程意久从大田那里拿到了羊油涂抹在伤处,感觉好了不少。 程意久从背包里取出罐头而大田拿出来的是年糕,程意久的罐头是撕去了标签与包装纸的未来国产货——反正其实这一类的马口铁罐头基本上百多年都没有什么变化,所以倒也不用怕穿帮。他拿出来的是红烧猪肉罐头,一罐就是一磅装,实际上要六百多克——谁让规定肉必须达到一磅呢。 程意久用刀子打开了罐头,将里面冻结的罐头内容物一切两半,将其中一半倒入了自己拿出来的腰果形饭盒里——这玩意可是最时新的货色,程意久手里的这个是用钢冲压的德军饭盒子。他将饭盒子挂在火上加热,而大田拿过罐头盒子,迫不及待地也将它放到了火上加热,同时将年糕插在树枝上放到火上烤。 这是程意久出钱买的,要是让大田自己带的话,杂粮饼子是他唯一的选择——吃大米?就日本农民来说还是很艰难的。程意久还摸出了两个饭团子,准备塞进饭盒子里跟罐头一起烧。肉的香气弥漫而起,大田哭了出来“日本人就是这样,喜欢一惊一乍地。不过也难怪,这帮人现在穷得跟鬼一样,这肉罐头恐怕他从出生长到现在就没吃过。” 吸饱了肉汁的米饭非常好吃,尤其是在山区活动了那么久,肚子里早就空了。而饭盒子中的汤碗被放入了雪在火上烧,程意久手里还有茶粉,准备煮热了喝一点。大田一边吃一边哭一边还在说好吃,程意久都想笑死了,“不过这香气”程意久摇了摇绳子,让通风口通气。“这香气会不会直接把熊给引过来?要是过来了我们可就惨了” 程意久很快吃完了食物,然后用烧开的水将餐具洗干净,接下来他就是开始保养手里的武器——万一熊真的来了,他希望到时候这把枪能打响,莫要给他掉链子。拉开枪栓仔细地检查了一番,又通了通枪管,程意久再度装好五发子弹,将步枪横在腿上开始假寐。晚上两个人都醒来了好几次,打开通风孔通风——否则真的会死。 程意久曾经爬上去看过,发现外面依旧白茫茫地狂风暴雪呼啸,大概熊在这种气候下也找不到气味的来源吧。这暴雪一下就下了一夜,程意久看见天亮之后,发现已经过了整整十二个小时了。爬出来一看,外面的地形都变了,洁白的一片啊。程意久将雪鞋套套在马靴外面,在雪地上艰难地跋涉。 他还是没有发现这头熊的踪迹,关键是一场大雪掩盖了这头猛兽的脚印。站到了高点的程意久用望远镜仔细地观察着雪地,“运气不错,还是找到了!”他发现了雪地上的痕迹。 那是大得出奇的脚印,还有身体拖出来的破碎雪地的痕迹。不过距离他们可不近,下山再上山花了一个多小时总算才爬到了看见脚印的地方——这个时候已经累得跟狗一样了。程意久喝了一口用体温保存温度的水,拿出了两块巧克力分给了大田一块——换来的是又一次的泪水 啃掉了巧克力补充一下体力,两个人沿着雪地上的脚印继续追击。不得不说望远镜在这方面有着优良的效果,程意久为此可以少走不少弯路。跟着脚印差不多走了两个小时,“这个方向这头畜生似乎不往深山里走?这个方向好像又是往村子啊。”程意久让大田确认一下方向,大田还真的张望了一下说没错。 那就简单了,在维持能够看见熊脚印的情况下,这两个人完全可以走山脊抄近路,而且还可以一直保持在下风处。这样的话熊闻不到他们的气味,而且这个高度也便于更早发现棕熊。 再度走了一个多小时,时不时地程意久就举起望远镜观看,“找到了!”他终于精疲力尽地发出这样一句话。在望远镜的视野里,距离他大约一公里左右的地方,棕熊在树木后面若隐若现。很大的棕熊,哪怕看不见全貌也能从一边的树木上看出来。这个距离上是不可能击中的,所以必须要逼近这头野兽才行。 程意久连滚带爬地从山脊上滑着雪滚落下去,下去的时候要十分小心,因为吃不准下面说不定就是空的,到时候一头栽下去可是要送命了。由于有着厚厚的积雪,滚落下去的声音非常小,混杂在雪滚落的声音里根本没有让那头棕熊注意到这里有追击的猎人。 刚刚停住脚步,程意久就举起了望远镜看——遗憾的是这个角度上他看不见那头熊,那就只能往上爬。大田紧紧地跟在他身后,手里的薙刀与其说是武器,不如说是拐杖了。 到了现在,程意久也好大田也好,都已经精疲力竭了,双腿发木是最起码的,打拐的时候时不时地就失力一下子撑不住栽倒在地,现在不光是大田就连程意久也不得不用步枪当作拐杖,用枪托支撑自己的身体站起来。好在棕熊的距离可能还比较远,到目前为止,他们还是安全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二章 击杀 “棕熊就在我们头上方。”程意久这样对大田说道,“所以祈祷这家伙不会滚落下来吧,不然弄塌了造成雪崩我们都要完蛋。”这头棕熊,这头冬天并没有冬眠的棕熊跟其他的棕熊都不一样,或许是因为它习惯于吃人的缘故,所以它并不会害怕人,甚至有可能主动袭击人类。 所以程意久非常担心这头棕熊如果发现了他们会主动冲过来,不过到现在为止风都是从上而下的,棕熊应该没有闻到他们的气味,而视力的话棕熊视力其实很好,不过它们的智商不一定能够分辨人类跟其他动物的区别——尤其是人类还有多种多样的衣服。不过逼近到这个距离的话,棕熊肯定会警醒。 “稍微,稍微休息一下。”程意久不得不让他自己跟大田休息片刻,哪怕放松下肌肉也是好的。程意久努力地按摩着自己的腿部肌肉,等会可有大用,万万不能让肌肉到时候扯后腿。两个人休息了大概十分钟,然后继续努力地往上爬,大约半小时之后,程意久听见了吼声。 那是棕熊,看上去很大,大田在那里说,“这家伙比马还大啊!”而程意久则是估算着距离。这头熊距离他们大概也就是一百米左右的距离,基本上程意久他们站立的位置稍高而那头棕熊的位置稍低,不过棕熊所在的地方都是光秃秃的树木。棕熊应该也已经看见他们了,正在面对这个方向咆哮。 程意久端起了温切斯特步枪,他现在采用的是跪姿射击以确保枪身的稳定——站立的话现在他腿还非常酸,真的说不好能不能稳定住。“不用急,不用急”程意久无声地念叨着这个,同时稳定住自己的呼吸,将眼前正在逼近的棕熊套入照门之中,准星对齐。 程意久用膝盖支撑着前面托住枪身的手臂,屏住了呼吸——似乎是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程意久扣动了扳机。 他的身体微微往后一抖,枪声让附近山头的雪开始了滑落。030-06的子弹从枪口射出——在它飞行的路线上,没有什么碳基生物能够挡住它的路。而距离大约六十米左右的棕熊身上的皮毛、脂肪、肌肉与骨骼当然同样没法挡住,子弹从棕熊左前肢的根部射入——这个角度等于是没有受到肋骨的阻挡。 子弹直接射入棕熊的胸腔内,以角度而言,将会是从腹部靠后的位置射出——如果弹头没有滚翻的话在这个飞行线路上,有着棕熊体内一系列的重要器官,有很大的几率会射穿棕熊的心脏。这头熊直接前肢一软,栽倒在雪地上打了个滚。 程意久拉动枪栓,拉勾流畅地抛出弹壳,滚烫的弹壳直接在雪地上砸出了一个洞深入下去了,而程意久推动枪栓将第二发子弹从弹仓里推上膛,做好了准备。 不过那头熊打了个滚之后就没有站起来,低沉的吼叫声也渐渐消失。程意久瞄准了一下之后开了第二枪,这一枪从倒在地上的棕熊肩背部射入。然后他再度拉动枪栓,退出了第二发弹壳并将第三发子弹上膛。不过那头熊已经不动了,程意久端着枪,让大田用薙刀去试试看,这小子手抖的不像话 不过终究是过去了,手握着薙刀的长柄最末端,努力地伸直手臂倾斜身体,在尽可能远的距离上去触碰这头棕熊。“这个距离起码有三米,但是要是棕熊拼命一扑的话恐怕还是危险。”程意久端着枪对着那棕熊,准备随时应付变化。 不过看来是没事了,这熊是死了。大田的薙刀触碰之下这头熊也没有跳起来——熊没那么聪明的,不过大田能举着这玩意就不错了,薙刀根本连毛都削不下来。程意久从侧后方接近趴在地上的棕熊,发现这熊张开的嘴里舌头已经不受控制地塌落在外面了。程意久从背包里摸出皮尺,从头测量了一下。 “体长居然有3米,不过这个是趴着的,单纯算从鼻尖到尾尖的长度的话也有25米,算得上是很罕见的大体型棕熊了——在北海道棕熊之中,算得上是大型个体。”程意久看了看这头熊果然是公熊,估算下体型的话,由于是冬季这家伙在秋季吃够了东西,现在入冬不久还没来得及饿瘦,所以怎么也有三百多公斤吧,或许能接近四百。 程意久摸着这熊的皮毛,扎手如同针一样。而且这头熊背后的“伤痕”其实是颜色不同的毛发而已,有点发浅罢了。这头熊的脑袋特别大,比起一般的棕熊要大一点的感觉。总之,这头死熊身上散发着野兽的臭味,现在还要加上一点血腥味。“大田,你去叫人吧。说熊已经被打死了。” 这里距离村子大概不是很远,程意久将笔记本上的地图跟指南针都给了大田,示意他赶快回去叫人。而程意久自己留在这里看着猎物。 “说起来,我还没试过呢。”他摸出了一把单刃猎刀,程意久开始尝试剥皮,想要将皮子剥下来其实并不容易——尤其是这头熊还是趴着的。程意久可没那么大的力气将它翻过来——剥皮是从下颚、四肢这里划开的,可没有从背部划开的情况。而且雪地里也用不了杠杆,程意久也确实没有办法将这头熊翻过来。 到了夜色降临的时候,大田带着人过来了。原来本来就有猎熊队在附近搜索,大田遇见了之后他们赶快就过来了,当然还派出了报信的人去村里。接近四百公斤的大棕熊,抬是没戏的,只能用滑犁拖回去。人多好办事,他们围着棕熊转了半天惊叹了半天之后,还是设法将熊放到了滑犁上,然后慢慢地拖拉着将它送到了山下。 十来个人拖着滑犁,将这头熊的尸体带回了村子——这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凌晨了。 熊被摊开,所有的村民包括来协助猎杀吃人熊的士兵、警察都惊叹不已,都在说好大的棕熊,而程意久则是受到了众人的崇敬,有村民对他磕头——当然这是有家人死在熊口的。“我要熊皮跟熊头骨。”程意久说道,“至于悬赏就不用了,分给村民里受到熊害的人吧。” 棕熊的皮被猎熊人剥下,这些老练的猎手剥下了一张完整的熊皮,而剖开的熊肚子里面,熊的胃里也发现了人体的残骸。证明了确实是这头熊干的好事。愤怒的村民直接将熊切碎了,而程意久获得那脑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三章 事后 这熊脑袋可不小,剥了皮之后尤其是血糊糊的,程意久将它在雪地里擦了好一会才堪堪擦掉上面一部分的血迹——另外的冻住了倒也不会脏了手。这熊脑袋很大,非常大,拿起来确实不方便,而程意久用草绳将它捆好,在村民们忙着烧熊肉吃了以报复的时候,他拖着熊脑袋背着熊皮卷推开了门 眼前是温暖的灯光,简单而不失奢华的大厅,程意久将手里的东西往地板上一丢,整个人就瘫软在了地上。他太累了,翻山越岭跋山涉水去追击那头棕熊,上心灵上都承受了相当大的压力。以至于最后猎杀棕熊的那两枪反而是最为轻松的。程意久在地上休息了好一会才爬起来,将熊头跟熊皮丢到一楼后面的工作间,自己则是上楼去了。 他脱掉了衣服将它们丢到洗衣间,然后自己去了浴室好好地清洗了一番,最后重重地倒在床上陷入了沉睡。 当他再度醒来的时候,床头的小钟告诉他已经睡了整整十二个小时。程意久再度去了一趟盥洗室,出来之后精神完全恢复神清气爽。“现在是去处理战利品的时候了。”不过当他走出来到二楼大厅的时候,却发现已经多了一个剥制标本——就是那头吃人的棕熊的。程意久到一楼工作间的时候,发现熊皮跟熊头依旧还在。 “这算是复制吧?算了。”程意久根据书房里那些手册配置药剂,开始处理皮毛。至于那个熊头则是直接丢进特别的玻璃槽,里面的土壤里则是铺上了一层食肉甲虫的幼虫,主要就是面包虫——这些小家伙可是很厉害的食肉者。,程意久又倒入一堆这样的虫子——有趣的是工作间里居然自发地在培育这些昆虫 处理皮毛是一件挺费力的事情,要将皮毛翻过来固定在半圆木上刮去皮子里面的脂肪,而且这张皮子很大那就更费力了。刮完要浸泡清洗脱脂,还要鞣制变性然后再度清洗,最后才是添加保护油完成整个毛皮的制造。这最起码也要半个月的时间。 不过处理熊头倒是应该很快,有足够的面包虫的话,最多四十八小时这骨头上的软组织就会被啃食光,然后再进行脱脂与漂白就行——不过这同样需要不短的时间,主要是脱脂浸泡的时间比较长。 弄得身上臭烘烘之后程意久再度出来洗了个澡,随后他就出门“工作”去了。程意久现在在打短工,他只是为了不被某些强力部门关注到而工作。单论吃喝的话,他那个房间里是免费提供的。而且他还有积分没有拿取呢——说起来程意久在打工的时候也发现自己的反应快了不少,力气大了不少。 虽然没有什么兑换体能的选项,但是看来潜移默化之中这个地方也能强化体能?程意久不敢保证这是不是他处于野外高强度活动之后带来的体能增长,不过现在看来他的生活应该远比过去要健康有足够的运动量,同时还有着良好健康的饮食。同时狩猎又能愉悦身心。 程意久几乎所有的钱都花在了靶场跟枪店里,他买了好多子弹,得益于美国的枪支文化,有不少公司生产各式各样的枪弹。而他就收集了很多030-06的子弹,尝试从其中挑选出最合适的弹药。程意久没想过改成0308的马格南步枪弹,那子弹威力更大,但是程意久觉得030-06的威力足够了,没必要去承受更大的后坐力。 程意久不仅仅造了这一把枪,还打造了不少备件,当然也花了不少钱购买了二手的瞄准镜并且开始精心地调整——不过估计大部分情况下,未必能用得到。作为留学生,程意久很难获得手枪的枪证,尤其是自动手枪——不过大部分自动手枪在民用市场本就是阉割版,对弹夹的容量有限制。不过购买左轮手枪的话倒是没有什么限制。 尤其是这些手枪如果更多的是作为收藏品的话,不能击发的左轮枪不过这个基本上属于垃圾,除非是很久以前的款式否则没有收藏价值。程意久花了点小钱买了几把这样的左轮,真正有收藏价值的左轮实在是比较贵——比如巨蟒之类。不过这些手枪的图纸都有,程意久可以尝试手工来打造它们。 自动手枪的限制比较大,但是左轮就没啥问题——好像sapw以及柯尔特这些左轮手枪,就是带去上世纪初也不会有问题,因为别人一看就晓得是左轮手枪而不会以为是什么奇怪的东西。 程意久做过步枪,所以在打造左轮手枪的时候他也确实不再是新手了——他甚至可以奢侈地在一整块冷锻钢上切削出左轮的底把,这可是无视了成本的。综合自己打靶的手感以及威力之后,程意久决定选择柯尔特的巨蟒六英寸枪管型左轮作为自己的第二把狩猎枪,当那些动物近距离攻击的时候用来保命。 其实用来保命的话,震慑弹大概才是最好的84震撼弹值得拥有——然而这个在枪店里是不能卖的,不过听说有渠道可以搞到。然而就怕是钓鱼执法,美国最喜欢钓鱼执法了。程意久不想因此而进去,也不想因此被遣返——现在若是离开美国,这子弹的事情可就比较麻烦了。 积分兑换里有专门的子弹生产设备,从化工合成发射药以及底火药到生产底火、弹壳以及弹头一应俱全,不过程意久分数还差一点,必须进行下一次狩猎之后才有可能凑足。事实上他越发搞不明白这个“房间”的目的了,难道真的只是养着他这个猎人去打猎?总之,这房间背后的创造者大概真的有什么秘密要做,反正程意久现在只能按照安排去做就是了。 随着时间的流逝,下一次的狩猎一直都没有出现。不过这个房间的变化又出现了新的——在程意久花了半个多月终于将毛皮鞣制完毕并且在熊头的皮下填好了木头雕刻的填充物铺在房间里之后。这房间原本一楼的书房以及客厅上去的楼梯边的墙壁上出现了一扇小门,能够通往后面的花园。 而这个花园则是一个标准的射击场,还是露天的。“可以打靶打移动靶甚至飞靶”程意久嘀咕了一句,“越发地完善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四章 开始 这屋后的靶场颇大,甚至还有用于测试手枪的隔间,程意久在这里开了几枪之后感觉很不错。“这样的话,就是在这里做隐士都没问题了。”程意久甚至觉得他现在可以以房车为家,开着车在美国到处浪。在美利坚本就有这样一帮人,整年都开着房车在公路上流浪,反正全美到处都有的房车营地能让他们停泊。 程意久现在不缺钱,这到现在还没有揭示目的的狩猎房屋在他每一次完成狩猎之后,都会提供给他一笔现金的赏金——虽然不多,但是足以让他根本无需打工。然而程意久出于不要跟社会脱节,还是坚持去打工的,就是时间比较短。 在北美可以这样过日子,但是回国的话国内的房车营地服务发展还很不好,哪怕开着房车也是各种不方便的。不过回国也有好处,做隐士的话其实在国内更合适更不会被有关部门盯上。不就是做宅男么,在国内简单多了。程意久真的在认真考虑回国的情况——甚至连靶场都有了,只要他解决子弹的问题就什么问题也没了。 武器的图纸网上是可以找到的,所以自制枪支根本没啥问题。子弹只要他这次成功完成狩猎,应该也能完成生产线的购买——根据描述这是附赠发射药以及底火生产线的,而好像化学品也无需另行采购或者说可以用初级产品来替代。 程意久现在依旧除了打工之外,就是停在书房里阅读猎人手记,学习那些狩猎的技巧,有时候也会跟着本地的猎人拿着狩猎证去打猎。关于读书这一块,这家伙早就放弃了。 在狩猎之中,程意久觉得自己身体素质在全方面地进步,比之过去自己还在读书的时候更健康更强壮——那可是他出社会之前身体最健康最强壮的时代,比他开始练兵击的时候更好。这一次的狩猎证发得颇多,而且渔猎部门主动要求狩猎者们杀死那些感染了疾病的鹿并随时向他们报告。 僵尸鹿看上去确实挺可怕的,不过程意久用这些鹿来练习枪法——无瞄准镜用机械瞄准具的枪法。多次试验之后程意久确认了一点就是距离越近越好,用机械瞄准具的话最好将距离放在一百米之内,这样的话误差还可以接受。“不过如果打兔子的话,最好还是在三十米左右的距离上。” 他打死那头棕熊差不多就在这个距离。 新一轮的狩猎看看时间好像也差不多了,这没有一定之规,只是程意久自己会有这样的预感。“这一次会是什么样的猛兽?”他也在思考,不过电脑上提前出现了悬赏——那是一头老虎,一头体型相当庞大的孟加拉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程意久当即说出了这头著名的食人虎的名字。 这头被起名为查姆帕瓦特的雌性孟加拉虎是有记录以来吃人最多的老虎,大约有四百三十六人命丧虎口,这可比被程意久击毙的三毛别的那头东北棕熊强太多了。老虎本就比棕熊灵活得多,而且皮毛在热带丛林里是极好的迷彩——甚至当老虎潜行到距离你只有五到十米的时候,你都不会发现。 在智商上,恐怕老虎也比棕熊还聪明点,至于视觉嗅觉听觉等综合能力上,老虎肯定比棕熊强。所以这对于程意久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既有热带丛林的挑战,也有面对真正世界上最强悍的大猫的挑战。 “上下的衣服也要换掉,好在兑换列表里那些猎装夹克的价格很低,配上一顶硬盔帽——热带丛林里不能穿短裤,除非你志愿成为蚊子水蛭的食物,然后是一双热带靴搞定。”程意久根据上一次猎杀棕熊的经验,在电脑里兑换了差不多的东西——毕竟这两次狩猎的年代其实很接近。 一个帆布的背包,里面放上口嚼烟草——虽然不抽烟,但是可以用来拉关系。备用的弹药以及一些干粮食物与换洗的衣物,带上一个铝制的水壶,还有就是驱虫的药膏以及止痒的薄荷膏——后面这个基本上不太能用,因为会引起猎物的警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好了,程意久开始检查自己的武器。 他现在手里的武器并不出挑,至少在那个年代并不会被认为是“未来武器”,所采用的子弹也是看上去并没有什么特别的0.30-06子弹——只不过发射药不一样而已。程意久比较担心的是左轮枪要不要带,因为巨蟒的外形跟那个年代的左轮手枪是有点不一样的。不过要是不带的话......程意久真的还挺担心会被老虎反杀。 不过若是真的到了那一刻,有没有左轮好像用处也不大——因为以老虎的速度,真的开始扑过来了左轮未必来得及瞄准开枪。考虑再三之后程意久放弃了携带左轮,就带着他的温切斯特就够了,这枪在当时已经是最先进的武器了。程意久带了两盒子弹,这些子弹应该足够了。 他在客厅里将兑换的衣服穿好,卡其色的夹克跟裤子一穿,再带上个硬盔帽,活脱脱一个上世纪初的欧洲冒险者猎人的形象就出来了——除了他是黄种人之外。程意久背上了包,推开了房门。 出现在眼前的是热带的丛林与水边的村庄,村庄里的人虽然有点黑,但是一看就晓得是三哥的种系。对于程意久的到来,这些人还是十分恭敬的——因为程意久白,而且看衣服看打扮看手里的武器就是一副西方冒险家的样子。很快程意久就跟当地的土军之中的英国军官接上了头。流畅的伦敦腔英语——这是翻译器带来的效果,穿着打扮行为举止无不证明了程意久说的自己的身份——东南亚地方的高等*人。 程意久钱包里有厚厚的一叠英镑钞票,足够他花天酒地地在南亚过好几年,毕竟殖民地的佣人跟房子都很便宜。他很快就从本地的英国人这里借到了一套住宅,甚至还有几个仆人——在金钱的帮助下。 这年头去非洲或者印度打猎也是一种风潮,所以程意久的到来一点也没有引起本地英国军官跟本地人的奇怪,而这年头印度的虎豹也很多,来狩猎老虎的人可并不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五章 村庄 程意久知道查姆帕瓦特的这头吃人的雌虎,这是人类有史以来可能是吃人最多的一头老虎,恐怕也是他到目前为止最危险的对手——这头老虎已经习惯于捕杀人类了,比起只是“业余”选手的日本三毛别棕熊怕是要强太多。而在热带丛林里追踪一头猫科动物,光是想想程意久就觉得实在是提不起干劲了。 他回忆自己看过的猎杀了这头食人虎的英国猎人的传记,这头老虎活动的范围不小,而且相当狡猾......这头雌虎是因为右侧的上下两颗犬齿受到了损伤,无法再捕食猎物才开始吃人的,一旦老虎学会了吃人,那这头猛兽会在白天发动攻击——因为人类也是在白天活动的,而吃人的老虎就不会害怕人类了。 所以他必须在白天活动,看看能不能撞见这头食人虎吃人的时机——说起来真可悲,要猎杀这头食人虎只能在她杀了人之后才能知道她在哪里。作为皮肤比较白,而且英语流利兜里有钱,身上的衣服跟手里的武器都证明他是有钱的上流阶层能跟英国佬说上话的人,程意久在这个年代的印度就是老爷。 他就这样在村子里闲逛,这地方之落后其实让程意久挺不适应的。到了晚些时候,本地的税务专员就来找程意久了,“老虎袭击了一个女人,在查巴瓦村那里。”程意久听了,“能帮我找一位向导么,我希望能赶过去看看。”随后他摸出了五英镑的钞票。本地的税务专员帮他找来了一个三哥。 这人看不出年纪,这些三哥都这样,瘦而且黑,他手里拿着一把砍刀站在程意久面前,很快就跪倒在地上向他行礼。“老爷,我带您去查巴瓦。”他的英语口音很重,程意久听起来十分吃力。前往查巴瓦的路有二十七英里,或许要走上两天才能到,若是夜晚路上遇见食人虎,搞不好两个人都要完蛋...... 不过听说这头老虎袭击的几乎都是女性而孩童,极少袭击成年男子,而且再怎么说程意久手里的家伙也不是吃素的——现在的武器虽然是后装子弹枪,但是发射药还是黑火药,跟程意久手里的武器完全不能比。那个男人看上去很害怕,但是他更害怕英国税务官,所以还是乖乖地带着程意久上路了。 “你见过那头老虎?”程意久一边走着一边问道——现在他们走的路还比较宽,而且两侧都是农田,暂时无需担心老虎会潜伏起来给他们突然一击。这个印度男人看来也是喜欢老爷问他这个问题,于是他滔滔不绝地开始讲述起来——这倒是跟程意久对印度人的观感一致。 “没错先生,我见过它......”口音非常重,但是这已经是难得地能够跟程意久交流的印度人了,这些村民更多的是说他们本地的方言或者一部分印地语当然还混杂着英语。程意久于是听到了一个完整的神话故事,基本上这头食人兽已经被人们视之为神、恶魔或者其他的什么奇异的东西。 这头老虎袭击人的频率相当高,而且胆子出奇地大——甚至敢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堂而皇之地走入村庄,袭击那些躲起来的人并将他们拖走吃掉。而这位正是曾经目击过这头老虎袭击了他们同伴的人。故事发生在大约半年前,这些男人进树林里去收集树叶与树枝,他们都拿着武器并且不断地唱歌与高呼以驱赶惊吓那些可能接近他们的食人兽。 事实证明这对于一般的老虎豹子应该有效,但是对一头真正的食人虎基本上是没有任何效果的。倒不如说引起了食人虎的注意,让她知道了这里有新鲜的人肉可以吃......对,她完全不畏惧人类,虽然她对人类很警惕,但是真的一点也不畏惧人类。 程意久觉得这头老虎多半是早已经被他们吸引过来了,然后在树林里跟着他们跟了一段时间,判断这些人屁用不实在的这里的伏击点太多了...... 老虎可能在任何地方趴着,而从河谷的角度一个也看不到,受到袭击的村庄在二十七英里外,还真说不好老虎会不会移动到这里——不过如果吃了一个人的话,一天的时间应该还不至于肚子饿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六章 痕迹 总之,森林里最后还是给了两个人教训,一头花豹突然从他们之间越过。在程意久举起步枪之前就消失在了河谷的斜上方,这头豹子最近的时候距离程意久不超过两米,距离那印度向导甚至只有一米多。那花豹身上的气味程意久觉得他绝对是闻到了,而且那头动物似乎还对他们不屑一顾..... 程意久不可能开枪,因为这唯一的结果就是一枪干掉他自己的向导。如果一头豹子能做到在他们根本还没有察觉到的时候就从他们之间穿过,那老虎也能做到,以老虎的攻击力很有可能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就拖着他们之中的一个跳进丛林去了。 第一次,程意久从脚底反过来往上竖起了背后的毛发,整个人就好像浸在冰水里一样,偏偏还流出了冷汗。他能够清楚地回忆那豹子的脸,甚至他对豹子身上的花纹都记得非常非常清楚——明明只是短短的几秒钟而已。他记住了这豹子身上腿这里有个8字的扭曲花纹...... 这下两个人都没有了说话的兴致,都提高了警惕小心翼翼地在河谷行走。一天的时间是到不了查巴瓦村的,他们必须在野外过一夜,“这里没有森林守卫官的小屋么?”程意久问了一句,这三哥表示真的没有,大概有不过他不知道在哪里。而在地面上过夜这毫无疑问会惨死,所以他们必须在树上找到过夜的地方。 通常老虎也懒得爬树去抓猎物,它们宁可在地面上等待猎物自行下树。豹子倒是愿意上树,不过绝大部分情况下豹子怕人,还是不愿意在树上袭击人类的。 在这一天的晚些时候,往自己身上涂了一层当地人用于驱蚊的草药汁之后,程意久拿出了绳子开始爬树。利用绳套他很快就爬到了距离地面十多米的高度,然后找了根粗大的树枝坐好,用绳子将自己绑在了树干上,抱着步枪开始打盹。印度向导也是这样,他们的晚餐就只是干粮而已——区别就在于程意久啃的是压缩饼干加上水,而印度向导啃的是饼而已。 这一夜老实说睡得提心吊胆地,总有一些吵吵嚷嚷的家伙在附近乱晃——从熊到野猪甚至鹿都有,当然还有那些夜行性的鸟类也会发出怪叫声。程意久一直都是迷迷糊糊地,好像觉得自己睡着了但是又好像觉得没睡着,反正就是那种第二天注定要困苦不已的样子。不过终究是没有被什么东西在夜晚袭击。 第二天大约是凌晨五点的时候,他就已经醒了——明明很困但是就是没法再入睡。程意久觉得自己身上的气味恐怕也不会比老虎好闻到哪里,在解决完了个人的生理需求之后两个人继续上路。接下来的路将会爬上山谷,沿着一片田地继续走,运气很好就在于直到他们抵达查巴瓦村的时候,再也没有看见什么豹子老虎之类。 村民们围了上来看来猎杀食人虎的老爷,程意久得益于未来充足的营养以及广大国土上不同的地理条件,他的样子并没有比英国佬差到哪里去——皮肤怕是比一般的英国佬还要白,而且个子更高,由于是北方人的缘故鼻梁也挺,总之冒充老爷到也没啥问题。本村的税务官也在,程意久就问起了关于食人虎的情况。 “是吗,她可太倒霉了。”程意久的感叹引起了村民的共鸣,没错那个女人太倒霉了,她在田里干活,没想到就被老虎扑倒了。之前有村民看见了正在匍匐前进的老虎并高呼警告,但是那女人应该是没有及时听见——不过她就是及时听见了应该也晚了。因为村民们看见老虎的时候,老虎距离她也就只有大约十多米了。 然后大家看着老虎扑倒了人,于是一哄而散逃跑,等有人拿着武器聚集起来之后去查看,只能发现一些血迹而已——这些拿着刀的印度人又不敢去追踪,只能是全村人躲在房子里不出来直到现在。后果就是稻田被鹿吃了不少以及整个村子都变得颇为肮脏。程意久背着枪,来到了女人受到袭击的地方。 两天的时间过去了,血水已经开始发黑,有着苍蝇在上面乱飞乱爬。“出血量并不大......这里是女人垂死挣扎的痕迹吧?而这里是老虎的脚印。”程意久蹲在老虎的脚印边比划了一下。田土比较松软,所以这几个脚印还是很清楚的,程意久记住了这个脚印——脚趾张得颇开而且爪垫上有一条横过的痕迹。 “这老虎年纪不小了。”根据他看过的那些笔记资料,程意久记得老虎的年龄越大,这爪子之间就会张得越开,大概是肌腱开始松弛的缘故。同样年龄越大的老虎,身上的毛色也会越浅,不过这里找到的一些虎毛还是很难判断的——经验不足。程意久沿着老虎叼着人之后留下的一点点拖曳的痕迹跟爪印开始了追踪。 老虎不会拖,它会叼着猎物移动,所以被叼着的人手跟脚会时不时地在地上留下痕迹,而更为明显的是老虎的脚印。由于村民们胆子小,所以现场没有被破坏。而既然有了程意久在追踪老虎的脚印,这些村民也呼啦一声都跟上来了。程意久经验不足,他虽然看了不少关于追踪脚印的笔记跟资料,但是实际操作上是很不行的。 他慢慢地跟踪着脚印,努力地提高自己的水准,好在有村民们的协助还算不错。女人的残余部分在大约七十码也就是六十多米的地方被发现了,除了带着血的破烂衣服也就只剩下一些骨头了。这头食人虎将她吃得很干净,哪怕颅骨都被咬碎了。有人嚎啕大哭,但是更多的人拿出了布跟担架,将这女人残余的部分包裹起来准备带回村子火化,他们认为这样做才能让她获得安宁从而转世。 程意久有点想要摸出一根烟抽——两天的时间足以让这些残余的部分腐烂,最关键的是他找不到新的脚印了,这头老虎在吃完这个可怜的女人之后不知道往哪里去了。程意久一再扩大搜索的圈子也没能发现新的脚印——这头老虎应该是踩上了硬质的土壤之后顺着离开了。“真该死!”他骂道。 或许利用诱饵是一个办法......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七章 失败 狩猎大型猫科动物的话,用诱饵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而在南亚通常是利用小水牛来充当这个诱饵,将水牛系在一个看上去老虎会出没的地方,然后搭个狩猎台——为了安全,接下来就等着吧。用单纯的牛肉是不行的,因为老虎其实很少吃腐肉。 “问题是来的老虎会不会就是吃人的那一只?”程意久抓着头发,不过还是要试一试的。这个村子比较穷困,有小水牛的人家并不很愿意将自家的牛卖给程意久,于是他不得不让村民去联系另一个村子,送一头小水牛过来,为此他多付出了两个先令。 水牛被系在距离死者被发现不远的硬地上,程意久拿着枪爬到了树上——那里用木板搭了一个小小的只能一人坐的小平台,他蜷缩在平台上就这样等待着。从他的这个高度能够清楚地看见大约五十米外的小水牛,不管老虎从什么地方出现来袭击小水牛,他都可以第一时间发现。 然而一夜过去了,小水牛悠闲地吃着草,一点也没有什么异常。本来水牛的反应是会给程意久一个提示的,不过现在看来老虎没来。不光是食人虎,就是其他老虎也没出现。这倒是不奇怪,很有可能这个地区就是属于那头食人虎的地盘......程意久又等了小半个白天,然后他就被村民们小心地叫下来了。 “先生,在达巴利,那头老虎又拖走了一个女人。”这个消息可不是好消息,这头食人虎的活动范围很大,而且基本上跟一般老虎的捕食策略不一样。程意久没有继续往达巴利赶去,他想要试试看那头老虎会不会回到这里。然后他很失望——因为那头老虎在一周的时间之内直接在达巴利拖走了三个人。 一个男人两个女人葬送在这只老虎嘴里,根据本地税务专员传递的准确消息。其中一个女人并没有被吃掉,老虎只是几乎喝光了她的血之后就将她的尸体丢弃在林子里。而男人跟另一个女人被吃掉了。“真是见鬼,难道这里有好几头食人虎么?”程意久也是有点丧气,到现在为止他连老虎的影子都没见到。而狩猎的时间已经是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了。 而本地的税务专员是一个混血儿,有着一半英国人的血统,而且是正宗在英国本土念书然后到印度担任公职的,不过却意外地跟程意久还挺谈得来的。“哦,我的朋友。一直以来这里就一头食人虎——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据我所知并没有第二头这样凶残的畜生了。”程意久手里端着红茶,“是吗......这头老虎吃了多少人了?” 这两位是在下午茶时间,而税务专员回忆了一下,“没有确切的数字,但是加上尼泊尔的话或许已经有四百人了吧?”程意久拿了块小饼干,“真是上好的手艺。”他表示了赞叹,而对方微笑着接受了他的恭维,“这畜生恐怕是有史以来吃人最多的老虎了吧?” “我们没有古代的数据,不过算起来的话——没错,它确实是现在吃人最多的畜生了。” 这种交谈只能说是扯淡,事实上程意久就是对这头老虎没有什么办法。 小水牛在第二天被干掉了,程意久发誓他全程都没有放松注意力——大概稍微放松了那么两三分钟吧,他小小地打了个盹.....然后牛不见了。他抓着步枪就想爬下去,好在他及时地收住了手——“如果老虎还在,我这样下去惊动它的话.....不过,还是要下去!” 他将步枪拿在右手,朝向公牛原本在的方向,然后用另一只手跟两条腿往树下爬。直到他摔到地上,老虎也没有出现,他端着步枪很快就逐步逼近了公牛被系着的地方。 绳子已经断了,有一点血在地上,草倒下了。“这个出血量......是老练的猎手。”程意久嘀咕了一句,草有折断的也有已经再起的,估计老虎拖走小公牛怕是已经过了五分钟了。程意久直起身体,考虑了一下要不要跟着痕迹追上去。“很危险,非常危险。老虎很有可能咬死牛之后先丢弃,然后在其他地方休息之后再回来啃食。” 这就意味着程意久在追踪的过程之中很有可能会撞见休息之中的老虎,甚至有可能被老虎突袭。这时候地面上的脚印吸引了程意久的注意力,“不是那头拖走人的老虎......”他仔细地分辨了这只脚印,这只脚印比那只拖走人的老虎脚印稍大,而且脚趾印痕上的纹路也不一样——至少程意久是这样认为的。 这应该是一头公虎,这头公虎拖走了小公牛。程意久倒退着离开了,召集了村民之后才继续进入丛林。他们找到了被啃掉了三分之一的小公牛,这头老虎硬是将公牛叼起走了六十码之多,才最后吃掉了公牛的一部分。而程意久还发现了其他的情况。那就是这头老虎的脚印有好几处,很明显有一处脚印以及可能是卧倒的痕迹就在路边不远的地方。 “距离系水牛的地方大约是十五码么,这头老虎很有可能就趴在那里看我。”想到这个,程意久也是咽了口口水。然而哪怕那么近,他硬是没有看见老虎。村民们带着剩下的牛回去了,而程意久站在原本系着牛的地方,看着眼前的丛林发呆。“是不是要去达巴利?”程意久也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他看见了一头动物悠然地在他的面前通过。 那是黑色的大蛇,在看见这蛇的第一眼程意久就已经认出来了。“这不是森蚺,这根本就是眼镜王蛇啊。居然有那么大的眼镜王蛇!”这是一条至少有十二英尺长的眼镜王蛇,几乎能跟成年的蟒蛇相比,这条大蛇悠哉悠哉地从路上横过,当然程意久也无意杀掉这条蛇。他只是看着蛇下定了决心,“前往达巴利!” 这一次没有向导,就连税务专员也表示他无法招募有足够胆量愿意带他去的向导,只能是将一张地图以及路线详细地告诉程意久,让他自己去。不过在此之前,这位专员劝说程意久千万不要这样做,“不,我不想失去你,我的朋友。这是一个无谋的举动!”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八章 惩罚 程意久自己再度思考了一下,最后还是放弃了前往达巴利——沿途如果没有向导以及随行人员,就他一个人的话估计真不行。太危险了——而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达巴利在之后的几天里并没有继续发生吃人事件,那头老虎似乎失踪了,转移了捕猎的区域。接下来整整两个星期都没有听说这头食人虎再度袭击人的消息。 这一天程意久从借住的房间里起床之后就发现了门出现在他面前,程意久叹息了一声,推开了门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门在他身后关上了,电脑的声音响起,“时间到,狩猎冒险失败。下一次将进入惩罚剧情。”这个奇怪的房子能穿梭时空,而程意久还是第一次冒险失败,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根本吃不准。“既然是惩罚剧情,或许还有一条生路吧。”程意久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他放下了枪,走到了楼上好好将自己清洗了一番。回到电脑前的时候发现所有兑换项目都被锁定,想要查询是什么惩罚剧情的时候,却看见了详细的注释——看来这个房子还挺有人情味,并不一味赶尽杀绝。还是留下了让他得以逃生的余地的。 “化为即将被猎杀的兽类,能活到门再度开启的时候就完成了惩罚剧情?”程意久叹息了一声,这可不好办。来猎杀的猎人多半不会是像他这样的新手,弄不好自己就要作为野兽葬身在冒险里了。而且根据这上面的说明,只要他推开门之后,惩罚剧情就会开始。 程意久是成年人了,社会上也摸爬滚打了几年,来到美国留学之后也是一个人生活,对于生活给他的打击他已经有了足够的承受能力。程意久来到长桌前,要了一套饭菜好好地吃了一顿,至于酒那就不喝了。在推开门之前他回到了房间好好地睡了一觉,从窗子可以判断他醒来之后或许已经是早上八九点钟的样子。 吃了一顿丰盛的早餐,喝了一大杯牛奶之后,程意久点燃了烟斗——来到美国之后他更喜欢烟斗与雪茄,相比之下对香烟倒是失去了兴趣。在美美地抽了一斗烟之后,程意久拍了拍自己的脸颊,“不要担心,你也是猎人,应该能理解猎人的行为模式——何况还是保留了人类意识与智慧的野兽,或许我还能占据优势呢。” 他推开了门,当他迈出去之后,程意久就失去了意识。 当他再度清醒之后,程意久几乎是立刻就明白了自己变成什么样的野兽——近乎红色的皮毛上黑色的斑纹,夹了夹后腿感受到了蛋的存在,这正是他那一次失败的狩猎所要面对的目标——一头健康的,处于青壮年的强壮的孟加拉虎。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前臂皮毛,这头孟加拉公虎的前臂非常发达,很明显就是用来猎杀印度野牛的利器。 从草地上站起来之后的程意久舔了舔自己的牙齿,这头公虎处在他生命之中最美好最强壮的阶段,身上没有任何妨碍捕猎的伤势,爪子与牙齿都处在最健康的阶段。毛色油光发亮,程意久对自己的体型也有了点了解,“或许......”他的思维有点断断续续,尤其是语言部分,总觉得一个个的字在脑子之中溜走。 这就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了,人类的智慧是来自人类的大脑,而人类的智慧与老虎的大脑结合之后,在语言部分恐怕就有点问题了。问题还在于不仅仅是语言方面的问题,或许在其他人类智慧的方面,都会有所变异吧——除了在身体协调方面以及视觉、听见、嗅觉以及动态控制上,应该是比人类强了。 而且这头孟加拉公虎真的很大,恐怕不会比成年的西伯利亚公虎小,鼻尖到尾尖恐怕超过三米,程意久知道就自己这样的情况,肯定会成为人类猎手们最好的狩猎目标。不过有个问题,那就是现在是什么年代?如果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之后,恐怕狩猎这样的孟加拉虎根本就属于非法行为。 程意久抬起了头,嗅着空气中的气味。“人.....的气味。”那是洋葱的气味,也是孟加拉虎分布地域里那些人日常的食物气味。顺着气味,程意久小心地往前移动,南亚茂密的草木让这头老虎几乎是隐身在移动。很快程意久就看见了人类,然而还是很难分辨年代——要知道这个国家城市跟乡村根本就是两回事,印度乡下哪怕是到了二十一世纪,很多情况下看上去跟十九世纪也没多大差别。 这头体型庞大的老虎趴在草丛里,抬起头观察着眼前的村子,这地方都是土胚跟茅草搭建的房屋,而黑瘦的人在其中走来走去,有些人在田地里干活儿。程意久没有发现任何电气化文明的痕迹——这个很正常,二十一世纪印度农村没有通电的还有不少呢。程意久最后判断出年代的还是拜了从村口的路上骑着马过来的人的衣着打扮。 那是一个混血儿,他身上的打扮程意久很熟——不久之前他还穿过差不多的打扮,那么年代也呼之欲出了——差不多就是二十世纪初的样子,一战之前大英帝国最辉煌的时候。“活下去么。”程意久觉得有那么点小危险——这时代正是狩猎活动大行其道的年代,他自己也刚刚才进行过一次失败的狩猎。 这是欧洲的上流阶级带着大量的仆役,在非洲与世界各地进行各种各样打猎活动的年代——这个年代可没有动物保护,而是狩猎各种危险而奇异的生物才是最让人激动的。程意久确认了这一点,他无声无息地往后退出了村子的范围。 很快,这头老虎的肚子就饿了,程意久完全没有老虎狩猎的经验,他的潜伏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面前大概属于不合格的类型。而上下风有时候也要不经意地搞错,这样下去他的狩猎成功率绝对是个悲剧。那选择就很简单了,“去村子里寻找猎物。”从某种意义上,老虎的大脑改变了程意久人类的智商以及一部分观念。 他并不想要成为一头食人虎,但是村子里的牛羊鸡绝对是比丛林里的鹿与野牛、野猪要容易狩猎一万倍的猎物......他所要克服的本就是对人类的畏惧——好在程意久一开始就跟野生老虎不一样,没这种玩意。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二十九章 独行 没有对人类的畏惧感,这正是食人虎的基本特征之一。而一头健康强壮的老虎,是不至于沦落成食人虎的——除非它是被吃人的母虎喂养长大的。程意久这头老虎,现在就趁着夜色逐渐接近村庄,不畏惧人类不代表不小心。他仔细地观察村子,入夜之后村民们都躲在屋子里,道路上并没有人影。 猎手无声无息地在黑夜之中移动,程意久的目标是羊——他对猎杀水牛暂时还没有信心,准备从羊开始。村民的畜栏对程意久而言毫无威胁性可言,哪怕他们用粗大的木头围得很好,但是程意久却利用自己的爪子轻易地拨开了门闩——一般老虎可做不到这点,然后直接咬死了两头羊带走了...... 吃生肉的时候,程意久发现自己的思维被切出去了,就好像陷入了半梦半醒一样。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这老虎已经将两头羊啃掉了一大半,肚子填饱了。所以吃羊时候的口感以及吃羊的一系列动作,程意久是一点感觉也没有。这应该算是好事吧,至少不会让程意久感觉到恶心。 肯定会恶心啊,因为羊的内脏是最先被吃掉的。 程意久丢下吃剩的羊,开始努力记忆自己“领地”内的地形,“等.....一等,为何......要停留一地?”他想到了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随意地在各处漫游,以他现在的体格是不会有什么老虎敢于主动驱赶他离开领地的,他大可以随意进入其他老虎的领地,只要在短时间内离开就行。 这样的话要抓住他可就难了,但是同时也限制了程意久的活动路径——他不可能离开公路太远,因为他要依靠这个来串联起一座座的村子,从村子之中获得食物。相比狩猎那些野生动物,还是从村庄之中抓牲畜更简单。既然是惩罚剧情,那可以肯定一定会有猎人来追捕他,程意久对这一点还是有信心的。 谁让他长了一身自己也觉得极有价值的皮毛呢,而且还那么大——醉心于狩猎记录的欧洲猎人们会用一切办法来狩猎他的——只要他们发现了他。而这个几乎是一定的,这个时代印度人几乎跟老虎豹子生活在一起,那些村民进树林里捡拾树叶树枝的时候,很多情况下会看见老虎。 程意久顺着公路走了一个上午——这已经有点违反猫科动物的本性了,所以他现在感觉到了饥饿。现在程意久所在的地方一边是树林而一边是河流,河流有着广大的蔓延的河岸,长满了芦苇就好像一片绿色的草原那样。而程意久就在芦苇之中移动,他去河边喝了点水。远方飘来的气味让程意久想起了一些回忆——那是在动物园参观大象馆的回忆,主要是臭。 他伏在芦苇丛之中,远方走来的是一队大象,程意久数了数有六头,而在地面上还有大约十来个仆役跟在大象后面。大象的身上有架子跟棚,装饰也算是漂亮的座位上坐着身穿猎装的人。程意久分辨出来了不同,带头的只是骑着大象的象夫,而有象轿的两头大象身上则是分别坐着一男一女两个欧洲人——也就是他们以及地面上有两个仆人手里拿着步枪。 这是标准的二十世纪初在印度狩猎虎豹的配置,那些欧洲的“冒险者”就是雇佣这样的队伍,骑在大象背上让大象跟仆役驱赶虎豹,然后居高临下射杀虎豹——这几乎可以算是最安全的狩猎方式了。程意久看清楚了这个队伍之后,立刻无声无息地准备离开这里——前面说到这位的潜行能力在真正的老虎里面算是不合格,所以他的移动动静比较大,被发现了。 骑在大象背上,负责驱赶虎豹的象夫是富有经验的,他第一个发现了程意久的身影,立刻就高声叫喊了起来,并用手指出了程意久移动的方向。然后举起了小巧的望远镜的猎人们也看见了这头强壮而优美的老虎,“真是一个大家伙.....真漂亮。现在它是我的了。”这是一对英国夫妇,丈夫就是这样说的。 不过这个距离打不中,黑火药作为发射药的后装步枪在这个距离上并没有什么威力跟准头可言,所以他们要逼近将这头老虎赶到射击范围之内。三头大象排成了一行,开始在象夫的控制下走了一条弧线,准备切断程意久回到丛林的路线。“这......或许就是第一次考验。”程意久想道,他飞快地观察了一下局势,立刻就做出了决定。 下河,这就是程意久的决定。他不会像是一般的老虎那样,只有在逼近丛林之后才发现路线被大象切断了,从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压缩了自己的活动空间。程意久从一开始就判断出了自己不可能进入到丛林里,所以他立刻就转身向着河水的方向跑去。老虎喜欢水,这是大猫里少见的例子,孟加拉虎更是习惯于在水中避暑与猎食。 程意久很快跳入了水中,他马上发现身为老虎天然就会游水而且还游得很好。程意久游动的时候还常常使用潜水的方法变换方向,这样的话那猎人就更难判断他的方位了。 这次狩猎失败了,哪怕用不着大象赶到河边这英国佬也知道老虎一定是游远了。“谁跟住它。”这位英国佬说道,“跟住这头老虎,我希望能在明天再见到它。”仆役之中有三个人主动出列,顺着河岸跟踪,而另外有人去寻找船只了——如果程意久渡过河流,那么他们也会渡过河流跟上他。 这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因为白天的话这些印度人还能跟上程意久,但是到了夜晚他们只能宿营——夜间去跟踪一头老虎,这纯粹属于找死。 程意久在河流里游了一会儿,他从一个没人的地方上岸了,这时候他还不知道有人远远地跟着他。但是程意久没有继续移动——他需要休息一下,肚子现在还不是很饿不过程意久想要打一会盹。在打盹之前,程意久已经做出了一个决定——到了夜间,他要回去看一看并找点吃的。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三十章 第一次袭击 跟踪程意久的印度仆从并不敢过于逼近这头老虎,他们之中的一人赶了回去向雇主汇报,其他两个人开始爬树,准备在树上度过这一夜。发现程意久的是来自英国的威廉姆斯夫妇,这对夫妇还是很有点地位的——丈夫在印度殖民地政府之中担任中层职位,而且很快就要回国在某个部里面担任次席秘书,只能说前途无量。 这也正是他要在离开印度之前,带着自己的妻子进行一次悠闲的狩猎的缘故——他希望能带着荣耀跟完美的猎物回到英格兰。现在威廉姆斯先生就在帐篷里跟自己的妻子谈论这头老虎——仆人们帮他们搭建了帐篷,并且还烧好了茶,他们的厨师正在为他们准备晚餐,而夫妻俩也有不少话可以说。 “我想将它放在客厅里是一个好想法。”威廉姆斯先生这样说,但是威廉姆斯夫人有不同看法,“亲爱的,是标本还是地毯?还是挂毯呢?”两个人陷入了讨论之中,这样一张华美而巨大的虎皮,一定能让他们在上流社会里获得极大的注意,“或许我们将它捐给大英博物馆?” 在他们讨论程意久身上的皮毛之时,程意久这头孟加拉虎也开始了移动。借助着夜色的掩护,他已经从原本的地方离开——不得不说人类的气味还是挺明显的,或许真正的老虎会迷惑,但是程意久不会。他基本上是立刻就发现了树上的那两个人,这两个家伙根本没发现老虎就在他们脚下,还在努力地与睡魔相抗衡呢。 程意久的眼睛在夜晚几乎就等于微光夜视仪,黑白的视野里准确地捕捉住了这两个人,他估算了一下高度以及自己的体重发现大概能够爬到这个高度,“不过没必要。”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沿着气味移动,跟警犬一样他也完全可以顺着气味进行追踪。白天有猎虎的猎人想要狩猎他,这一点是确凿无疑的。 现在程意久肚子很饿,顺着人类的气味很是让他的食欲高涨了起来。这头孟加拉虎的移动速度很快,因为他并不像是其他老虎那样谨慎,而是跟一个普通人那样大大咧咧地跑动着。以他这种态度,绝对抓不到哪怕一头鹿,但是他可以抓人。大概是晚上十一点多甚至过了午夜的时候,白浪赶到了一处距离村子不远的平地。 程意久看见了生起的火堆,当然还有搭建出来的一个个帐篷,其中就有一个帐篷是特别大的。而在帐篷的外侧,还有六头大象。火堆的光芒照亮了半截的帐篷,但是也使得帐篷的外围看上去特别黑暗——若是习惯了火焰的亮度,看向黑暗之中的话是什么也看不见的。程意久慢慢地接近帐篷群,火光对他而言也就只是火光罢了。 他甚至能够看见各种昆虫飞向火堆,然后在哔剝的声音之中掉下去烧掉。比起人类,大象更早一步就已经发现了老虎的逼近,于是它们纷纷动了起来,还甩动鼻子发出低沉的叫声。亚洲象并不非常害怕孟加拉虎——那是因为它们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才会受到孟加拉虎的袭击。 大象的骚动让帐篷里的人也拿着武器出来了,大象不会自己骚动所以一定是它们发现了什么——在印度除了老虎之外,还能有什么动物能让大象陷入这样的骚动呢?这些人在火光之中安抚大象,但是他们看不到程意久——火光摇曳不定,黑暗中的程意久哪怕站着他们也看不见。 当然没人想要拿着火把去外面兜一圈看看,这也太危险了,所以火堆边留了几个人之后,其他人都再度进入了帐篷。威廉姆斯先生也曾经出来过,但是他提不出什么更好的建议,所以在安排了几个人值夜之后他也进去休息了。 程意久已经看清楚了帐篷内人员的分布,所以他开始绕圈子,准备利用帐篷之间的阴影逼近靠近中间的大帐篷——那是威廉姆斯夫妇的帐篷,“或......或许干掉了他们,这一次的......狩猎就算是完结了。”老虎利用阴影的本事是天生的,哪怕程意久这种二把刀都能做到让火堆边的人根本看不见。 大象被隔离在另一个方向,一旦程意久绕到其他方向,这些大象也稍微安静了下来。程意久无声无息地来到了帐篷后方,他伏低了身体让帐篷内的人无法通过透过帐篷的光发现他。这只孟加拉虎伸出了一只爪子开始尝试切割帆布,而他的耳朵则是听着帐篷里人的呼吸。 呼吸声非常平缓,甚至还有小小的鼾声,而程意久的爪子也终于在帐篷的下面切开了一个竖着的口子,这花了孟加拉虎超过半个小时的努力。他很有耐心,无声无息地拱开口子匍匐进入了帐篷。 威廉姆斯夫妻并没有睡在一起——他们各自有一张能够折叠的行军床,分别在帐篷的两侧。而程意久仔细地观察了这两个人三分钟,“典型的......英国有钱有闲阶级的人物。”即使是在印度那炎热的夜晚,他们的睡眠装饰还是挺整齐的。程意久没有多耽搁时间,他用极快的速度一口咬住了威廉姆斯先生的喉咙。 由于体型大脑袋也大的缘故,程意久这一口甚至咬到了这威廉姆斯先生的小半个肩膀,长长的犬齿直接切断了威廉姆斯先生的脊椎。这是程意久的经验不足,但是也是他的运气——这样的咬法其实很危险,很没有必要,他咬得太深了,让受害者太过于靠近他的口腔深处了。正常的咬法应该是咬住气管或者切断动脉,让受害者迅速失能而死。 程意久的咬法其实是高端的咬法,那就是咬断脊椎直接切断神经——但是一不小心就会咬在脊椎骨上,可能会造成牙尖崩裂。只有富有经验的成年甚至老年老虎,才会用这种更快杀死对手的方法。这样咬下去,裂齿同样切开了皮肤与肌肉,同时也切断了血管,血全部被闷在程意久的嘴里,于是他被动地进入了抽离模式...... 老虎的身体自动开始喝掉威廉姆斯先生的血液,不过在程意久相当强烈的意念下并没有开吃,而是迅速地喝光了威廉姆斯先生的血之后,在夫人惊醒之前一口咬住了她......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 正文卷 第三十一章 沦落 威廉姆斯夫人几乎是立刻就死了,程意久的犬齿让她迅速失血,血水甚至从老虎的嘴边溢出流淌到床上。而接下来的动作程意久都没能控制住——他再一次被抽离陷入了恍惚之中,而老虎的身体自动叼着威廉姆斯夫人从进来的破口再度钻了出去。 当程意久的意识再度回归肉体的时候,他看见的是被撕碎并啃食了一半的威廉姆斯夫人遗体。他并没有要吐的感觉,同类相食的恶心感来自于文明而不是来自肉体,所以当他困在这具老虎的肉体里之后他并不会有任何恶心感——他原本的文明感同样受到了压抑。 他舔了舔嘴唇,那是肉类的鲜美感,尤其是脂肪的香味——猫科动物尝不到甜味,但是它们对肉类的氨基酸带来的鲜味是能尝到的,虽然猫科动物的味觉远不如人类那么敏感,但是更好的嗅觉弥补了这一切。 程意久站了起来,舔了舔身上的毛,同时清理了一下自己的爪子并开始“洗脸”,随后他就迅速地离开了,“好吧,至少在现在依旧有人类互相食用的地方,我这个不算什么。” 稍微安慰了一下自己以后,程意久反过来沿着这两位欧洲狩猎者过来的方向走去,趁着夜色离开了。 第二天早上,仆役们发现了可怕的事情——他们的雇主死了。威廉姆斯老爷死在他自己的床上,喉咙被完全咬烂了,整个脑袋失去了支撑,全靠被咬烂的脖子上的肌肉才没有掉下来,他的血被喝掉了。 而夫人不见了。是谁做下了这一切?地面上留下的爪印以及帐篷后面的破口,威廉姆斯先生身上以及床上留下的毛发已经指出了凶手——一头非常大的孟加拉虎。夫人也在距离帐篷大约四十码的地方找到——嗯,不太完整,但是从残留的衣服上能确认是夫人无疑。 这可不是一件小事,威廉姆斯先生是即将回到国内担任重要职务的殖民地官员,而他的妻子则是英格兰一个古老家族之中的一份子,现在被老虎给吃了——谁来为此负责?恐怕只能说是让老虎负责了。 至于在英格兰有没有人为之欢欣鼓舞?啊,那几乎是一定的。 不管如何,杀死威廉姆斯夫妇的这只老虎必须死——或许吃掉一两百个印度人也可以慢慢来,但是一对英国夫妇?这可比印度人重要多了。于是很快,附近几个郡的职业猎人们都接到了请求,来猎杀这里那头老虎。 程意久差不多被确认了——仆役也是猎人,他们当然能分辨不同的老虎脚印。那头他们曾经追踪的有着美丽皮毛与巨大身体的孟加拉公虎的脚印就是那头出现在帐篷里杀了威廉姆斯夫妇的老虎,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而且这头老虎已经成为了食人虎,它吃掉了威廉姆斯夫人,一旦一头猛兽尝过了人肉的滋味,那它几乎必然会成为一头以人类为食的猛兽——相比其他猎物而言,人类的数量太多了,而且更容易被捕猎。 过去这样的老虎基本上都是年老体衰或者身上有着让它们无法狩猎其他动物的伤势才会以人类为食的,而现在这头老虎根据仆役们的回忆,至少看上去非常健康并没有什么无法捕食其他动物的疾病,而且这头老虎大概才刚刚成年,这样的话那就更危险了——一头拥有完整的战斗力的老虎成为了食人虎,光是想想就可怕。 程意久的世界线上,查姆帕瓦特的食人虎在七年的时间里吃掉了436人,这还是有记录的人数,实际上吃掉的人或许会超过五百,六百也有可能——而这头雌虎年纪比较大,右侧的上下犬齿也破损以至于无法猎杀其他动物,属于老虎里面比较不能打的类型。现在程意久躯体完整,年轻力壮,若是成为食人虎的话怕是最后吃掉上千人都有可能...... 这就要看程意久自己了,他想不想当食人虎呢?从本意上来说恐怕是不太想的,因为捕食村民的牲畜是一回事,捕食村民又是另一回事——虽然吃掉了农民的牲畜在大部分情况下也是逼他们去死......但是这两件事造成的反响是截然不同的——前面那种是老虎,后面那种是食人虎。 然而当程意久进入丛林确认没有什么人跟踪他之后,这头老虎趴在草窝里休息的同时也在认真地思考自己这些举动的后果。“这个年代......欧洲人......英国人的重要性......我一定会被列到最重要的目标,而且一定会被说成食人虎——毕竟不受控制地......吃了。” 早知道这样的话,实在是该先去附近的村子里吃饱那些牛羊然后去杀死那两个追踪他的英国猎人的——不过后悔药没地方买,所以也只能这样了。食人虎的名头看来是没法摆脱了,不过程意久是真的没那个兴趣特意去吃人啊。 然而这或许是个研究食人的孟加拉虎的行为模式的好办法?甚至可以推而广之到所有大型有食人记录的猫科动物身上——程意久认为自己早晚还会遇见这样的动物,别的不说,那些著名的食人动物里面不是还有著名的查沃食人狮么? 这倒是个说服自己的好办法,反正这个打猎的房子其中的奥妙也说不准——谁知道这是真实的世界还是虚幻的世界?想来惩罚剧情都能让程意久成为一头老虎了,这或许也是给他一个机会来了解动物的行为模式吧。 程意久趴在草窝子里一边想,一边慢慢地进入了梦乡,老虎每天都要睡蛮长的时间,即使是程意久这种“假老虎”那也只是睡觉的时间稍微缩短一点而已。程意久现在思维活跃度有限,比如他就没想到有人会长距离追踪他。 是的,从附近几个郡赶来的职业猎人很快就会到,最多两周之内他就要面对多位猎人的追踪了,甚至殖民地官方还有可能出动军队来围捕——谁让他干的事情确实太大了呢。 既然决定放纵了自己,程意久自然是沿着河流与道路活动在几个村庄之间。他确实嗅到了其他老虎的气味,但是这些老虎几乎不会接近村庄,所以它们暂时还不会试图驱逐程意久离开它们的领地。而且程意久留下的气味证明了他是一头非常强壮的公虎,一般的孟加拉虎还真不敢来驱逐他。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