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第106章 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 “什么?”林善雅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瞬间掀开被子从床上跳起来,几步冲到夜星宇的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手机,直接翻看起来。 聊天记录如下: 傲娇小大姐:在吗?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你真的跟那个女人结婚了? 夜星宇:是啊,证都领了。 傲娇小大姐:你是不是为了气我,就随便找个女人结婚,故意做给我看? 夜星宇:没有啊,想结就结了呗! 傲娇小大姐:少扯这些,你明明就是为了气我,你知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幼稚!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我懒得跟你计较了,你自己说吧,什么时候跟她离婚? 聊天内容到此为止,这个“傲娇小大姐”看来就是张馨雨。 夜星宇并没有欺骗林善雅,对方的确在问他什么时候离婚,而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回复,手机就被抢了。 林善雅拿着夜星宇的手机,手指头飞快地连戳十几下,回了四个字:关你屁事! 傲娇大小姐马上回复:你信不信我明天就去找个男票? 林善雅冷冷一笑,手指连按屏幕,仍旧是四字回复:关我屁事! 面对任何提问,绝大多数情况都可以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来作为回答,夜星宇算是学到了。 随后,林善雅也不等张馨雨回复,直接就把“傲娇大小姐”拖进黑名单。 夜星宇就在旁边愣愣地看着这个女人一通骚操作,心想:你这样搞,怕是张馨雨要抓狂了! 果然,没过几秒钟,发现自己被拉黑的张馨雨立马就打了电话过来,手机开始“嘟嘟嘟”地作响。 这时候,手机还在林善雅手上,但是夜星宇不用看也知道,电话肯定是张馨雨打来的。 来电显示没有名字,是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因为之前夜星宇已经将张馨雨的手机号码拖进了黑名单,所以她这次用了座机。 林善雅捋了捋略显蓬乱的头发,平静从容地按下了接听键,在这寂静的夜晚,不用按免提,对面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夜星宇,你要死啊?又把我拉进黑名单!” 林善雅淡淡地说道:“是我拉黑的。” 张馨雨一听是个女人的声音,马上反应过来:“是你?林善雅?刚才跟我聊天的也是你?” 林善雅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很冷静地说道:“张小姐,还请你自重!以后不要再来纠缠我丈夫,可以吗?” 张馨雨恨恨说道:“我跟夜星宇是同学,我们正常聊天交流,关你屁事!” 林善雅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关你屁事”马上又被对方甩了回来,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刻向对方宣示主权:“他是我老公,家里都是我说了算,我说不行就不行!” 说完,林善雅立刻按挂了电话,随后将手机关机,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 夜星宇说:“我手机呢?你别拿走啊!我还要看小说呢!” 林善雅冷哼一声:“有什么好看的?现在的网络小说都是些无脑小学生写的垃圾玩意,看多了你自己也会变得没脑子!” 夜星宇反驳道:“这本小说写得还可以,我追更了好几天,虽然名字有点沙雕,叫做《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啰嗦什么呢?赶紧睡觉!”林善雅懒得听他叽叽歪歪,不耐烦地打断了嘀咕。 夜星宇也是很无奈,连看小说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这女人还真是独裁者呢! 林善雅把关掉的手机塞到自己枕头底下,冷冷说道:“手机暂时先没收,免得你跟那个傲娇大小姐纠缠不清!” 夜星宇无比郁闷,辩解道:“哪有纠缠不清啊?我早就跟她两清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是张馨雨她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还以为我在喜欢她,那都是上学时候的事情了,早就翻篇了!” “那你跟对面的狐狸精又是什么回事?” “对面的狐狸精?你是说庄静?我跟她也没有什么啊?普通朋友而已!” “胡说!有一天晚上,我明明看见你抱着她进了对面的别墅,你敢说你们没有关系?” “呃……,你说的应该是她崴到脚的那次,她当时走不了路,我就送她回来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之后我就回学院了,又没有跟她发生什么!” “嗯?你没有在她家里留宿?” “我说你在想什么呢?”夜星宇哭笑不得,“那时候我才跟她刚认识,只说了几句话,怎么可能睡到一块去?我们两个现在共处一室,还不是你睡床来我睡沙发?我特么什么好处都没捞到,尽背黑锅!” 聊到这儿,林善雅终于解开了这个误会。 她一直就觉得奇怪,按说一个厉害的古武者,怎么都不会缺少女人吧,为何会去做那种下贱的事?原来是她错怪了夜星宇! 不过,林善雅还记得另一件事,冷笑一声,再次问道:“那么……你那个堕胎的前女友又怎么解释?” 提到郑雪莉,夜星宇真的是无言以对了,这个才是真正的狐狸精,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肠,骗死人不偿命,就连自己这种“老江湖”都被她坑得满脸是血,说起来都是泪。 夜星宇长叹一声,说道:“郑雪莉那小婊子的话你可千万别信,她就是个祸害!反正我就告诉你,几年前我跟她谈过一次恋爱,那时候 too young too simple,被那个拜金小娘们骗得神魂颠倒,钱都花到她身上,结果就只得牵了一下小手,然后就被她一脚踹飞。” 林善雅一声“呵呵”,显然不信。 夜星宇接着又道:“现在的她,估计是看我混出点人样来,又想给我灌迷魂汤,但我怎么可能还会上当?所以她就故意报复我,说出那些荒唐话来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可千万不要当真!” 林善雅仍然冷笑着,还是不信。 夜星宇便无话可说了,心里暗恨,那小贱人真是好狠毒,动不动就放大招,自己怕是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就好像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第105章 软玉温香抱满怀 第二局的时候,夜星宇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胜利,林则智大感不服,紧接着开始了第三局。 结局其实是早就注定的,不管林则智想要下多少盘,夜星宇今晚上就只打算赢一次。 如果盘盘皆输,搞不好会惹来老丈人的怀疑,但若是适可而止地赢一局,就会打消对方的顾虑。 常胜不败,也会令人厌烦;胜多败少,才能一直保持高昂的热情。 于是乎,林则智心满意足地又赢了一次,正准备高高兴兴地再来第四局时,却被江海兰无情制止,理由是时间太晚,该歇息了。 抬头一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十一点,确实不早,林则智只能悻悻地站起身来,跟夜星宇约好择日再战,后者欣然应允。 趁着二老上楼洗漱,夜星宇向林善雅问道:“今晚上我睡哪儿?” 林善雅难得地羞了个大红脸,低声答道:“睡我房间。” 夜星宇微微一笑,像是调侃一般,又问道:“一起睡?” 林善雅美眸一瞪:“想得美!我睡床上,你睡沙发!” 夜星宇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那没意思!” 林善雅冷哼一声,不再理他,径自上楼去了。 夜星宇收拾好棋具后也跟着上楼,看见二楼中间的主卧房门是虚掩的,打开了一小半,便推门而入。 这是他第二次踏进林善雅的房间,却装作初次进入一样,摇头晃脑地四处打量一番。 主卧房很宽敞,是二楼三间房里面最大的一间,不仅有张两米宽的大床,就连一整套组合沙发都有,想来那便是夜星宇今晚的归宿。 林善雅先钻进了卫生间,因为有夜星宇在,她没好意思洗澡,就洗了个头,换了一套严严实实地棉质睡衣出来,然后坐在梳妆台前面吹着头发。 夜星宇就没有那么多的计较和顾虑,等到卫生间空出来,他便想进去冲个热水澡。 他今天下午洗到一半被林氏夫妇打断,后来又在厨房里忙了一个多小时沾了一些油烟,不洗的话不舒服。 当夜星宇刚刚步入卫生间,门还没关,林善雅突然想到什么,脸色大变,猛然扔下手中的吹风机,站起来就往卫生间冲过去,嘴里惊叫道:“等一下,先别进去!” 可夜星宇已经进去了,一眼就注意到挂在墙上的一个塑料小篮子里面,放着一套黑色的三点式内衣裤,应该是林善雅刚刚换下来的,忘了收走。 林善雅也是突然想到了这一茬,才不顾一切地猛冲过来,要是被夜星宇看到自己刚换下来的内衣裤,岂不羞死? 哪知道她跑得太快太急,没注意到卫生间门口微微凸起的门槛,脚被绊了一下,立刻失去平衡,重心随之前移,整个身子扑向夜星宇。 夜星宇哪会让她摔着,对着扑过来的大美人张开双臂,对方的上半身就整个扑进了他怀里,完全是应了那一句“软玉温香抱满怀”。 真的是……好软!好弹!手感一流! 夜星宇:“……`(*∩_∩*)′……” 可是这美妙的感觉仅仅只持续了两秒,林善雅便慌慌忙忙地站直了身体,一把将夜星宇推开,随后满脸红霞地将自己的内衣裤迅速收走,飞也似地逃离了卫生间,从头到尾,也没说个“谢”字。 “女人啊……”夜星宇嘿嘿一笑,也没在意,关上门来开始冲澡。 等到夜星宇洗完出来,林善雅已经吹干了头发,钻进了被子里,两只眼睛望着天花板,面无表情地伸手指着入墙衣柜的其中一个柜门,冷冷说道:“你的东西都被我放到了那个柜子里面,沙发上给你准备了薄被,如果晚上觉得冷的话,衣柜里还有厚被子,自己去拿。” 夜星宇“嗯”了一声,走到梳妆台前面站定,拿起林善雅刚用过的吹风机吹头发。 这时候林善雅转过头来,才发现夜星宇竟然只穿了一条平脚内裤,身型匀称,体格健壮,肌肉轮廓清晰有型,肤质细腻而又有光泽质感,就像是美术馆里面的完美雕塑一样,有种让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只是多看了几眼,林善雅便不知不觉被他的坚毅轮廓所吸引,视线难以转移。 夜星宇发现了林善雅的目光,随口问道:“你盯着我做什么?没见过男人吹头发?” 林善雅俏脸一红,把头转过去,啐道:“你怎么只穿一条内裤?不害臊吗?” 夜星宇故意逗她道:“我习惯脱光了睡,这条内裤还是特意为你穿上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就把它脱了。” “不要!”林善雅吓得赶紧阻止,她还真怕夜星宇把内裤脱了,到时候来个君子坦蛋蛋,她非得躲到床底下才能避免眼珠子爆掉。 夜星宇呵呵一笑,没有再逗她,把头发吹干后,便把大灯关了,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氛围也变得朦胧暧昧,只有林善雅床头的一个小台灯和夜星宇的手机屏幕还亮着。 因为多了一个男人,林善雅很不习惯,一时间睡不着,甚感烦躁,随后又听见沙发那边连连传来收到消息的“叮咚”声音,让她大为恼火,喝问道:“大半夜的玩什么手机!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聊天不能在白天聊吗?” 夜星宇略带歉意地答道:“不是我主动要聊,我刚拿起手机准备看会小说,结果就有人发消息给我,我就随便回了几句。” 林善雅装作不在意地问道:“是谁这么没礼貌?大半夜的打扰人休息!” 夜星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实答道:“是张馨雨。” 这个名字林善雅不会忘记,在前夜的音乐酒会上,一个傲娇的女人站到她面前,声称自己是夜星宇的女朋友,当时就把林善雅气得七窍生烟,没想到这个小贱人还不死心,居然大半夜的发消息来撩自己的老公! 林善雅顿时就怒了,冷冰冰地问道:“她找你做什么?” 尽管重生了无数次,夜星宇依旧不喜欢骗人,想了想,还是照实答道:“她问我……什么时候跟你离婚。” 第104章 跟电脑下棋是怎样的体验? 现今是高科技时代,下棋不一定非要有棋子和棋盘,用电脑和手机也一样能下,只不过若有棋子和棋盘,感觉就要好很多。 就像是打麻将,用手机和电脑打麻将的感觉,就没有四个人围着桌子坐一圈,边聊天边码牌来得带劲。 夜星宇记得在打扫的时候,曾经在地下室的多功能厅中看到过围棋用具,就走下去取了上来。 随后,翁婿两人摆开架势,把茶泡上,把烟点上,就在客厅里对阵厮杀。 林则智的棋艺,在帝都的上层圈子里非常有名,他的聪明才智完全没有用在经商和管理上,全部用来做学问和钻研棋艺,难逢敌手,偶尔有人能够胜过他,也是浸淫多年的老棋手。 所以在开始时,林则智压根就没想过夜星宇能够赢过他,就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展开对局。 可下着下着,林则智的心态就紧绷起来,脸色越来越凝重,思考的时间也越来越久,到了中场,每落一子,都要思索半分钟以上。 而夜星宇却跟林则智相反,神情轻松自如,落子简洁明快,没有丝毫犹豫,这边刚离手,他那边就马上走完,似乎都不用思考。 林则智仿佛有种错觉,跟自己下棋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台靠程序运行的精密电脑。 作为一个神魂强大的不死怪物,夜星宇的大脑的确就跟银河计算机一样,运算速度快,内存容量高,带来的结果就是逻辑思维清晰,记忆能力超强,反应时间极短,用来下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无敌”。 试想一下,原版的通神拳那么多的繁杂变化,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练成,那创造者的思维能力该有多恐怖。 这也是因为华神通的神魂意识无比强大才能够做到,至于其他人,连学会都难,更别谈创造。 林则智提出跟夜星宇下棋,简直就是找虐,好比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他每下一子,最多只能考虑到之后的十几步,而对方只在瞬息之间,便能将百步之内的变化发展通通掌握,无论林则智怎么落子,夜星宇都有最佳的应对办法。 不过,夜星宇又不是铁憨憨,肯定不会傻到血虐老丈人,最基本的情商还是要有的。 于是,他就时不时地放点水,偶尔来个重大失误,所以一盘棋下起来,真的是一波三折,风云变幻,但也是这样的棋局才有意思。 最终,在夜星宇的刻意掌控之下,林则智险之又险地获得胜利,大呼过瘾。 江海兰和林善雅母女俩早就已经下来了,看到他们两人在下棋,也就没有打扰,走到后院去纳凉,聊一些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顺便谈论一下夜星宇。 江海兰作为女人,再加上对方是自己的亲女儿,更好开口,就要比丈夫盘问得细致多了,从两人的相识开始,一直问到结婚。 林善雅半真半假地搪塞着,就把他们说成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非卿莫娶,非君莫嫁,一路狗血到底,听得江海兰一愣一愣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担忧。 一方面,她不看好这种闪婚的现象,认为两个人只是一时的好感,没有深厚的感情沉淀,婚后说不定就会产生许多矛盾。 另一方面,江海兰对夜星宇的身份来历产生了怀疑,认为这个人突然出现在林善雅的身边,难保不是另有所图,不像霍家的霍青书那样知根知底,是圈子里面公认的金龟良婿。 然后就是夜星宇的古武者实力,若是他以后对林善雅不好,或是对林家不利,可没有人能制得住他,搞不好暗中掌控林家都有可能,这个女婿的品性如何,还有待观察考证。 还有最后一点,就是霍家知道这件事情后会表达怎样的态度? 这方面江海兰考虑得比丈夫更多一些,她生怕霍家会因此而恼羞成怒,故意给林家使绊子,在其他方面针对林家。 总的来说,江海兰还是更偏向于让女儿嫁给霍青书,只不过林善雅已经与夜星宇办了结婚证,构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就有些麻烦,没有回头路可走。 天龙帝国的法律是没有人能够违背的,皇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即使是皇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男女双方一旦登记结婚,至少要一年期满才能离婚,这是铁律,无论是霍家还是谁,都没有办法更改这一事实,就算江海兰心里向着霍青书,也无计可施。 不过,江海兰也有计较,存着一丝侥幸地向女儿问道:“你们结婚才两天,有没有同房?” 突然被母样这样问,林善雅感到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没有答话。 江海兰急了,继续追问道:“快说呀!你们有没有睡在一张床上,做那种事?” 林善雅也不是笨蛋,从母亲之前的言语,以及对霍青书的偏向,她就隐隐猜到了母亲的想法,大概就是想让自己跟夜星宇做一对有名无实的挂名夫妻,一年后离婚,再选择霍青书,嫁入霍家。 虽然部分剧情走向跟林善雅的打算一模一样,可她哪会在这时候跟母亲说实话,便硬撑着撒谎道:“我跟他……已经那个了!” “我不信!”江海兰很严肃地发出警告,“你休想骗我!我觉得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黄花大闺女!” 林善雅闻言一惊,却硬着头皮死不承认:“真的!我没有骗您!” 江海兰不再询问,心中已有计较,她要想办法验证一下林善雅是不是在说谎。 如果女儿真跟夜星宇没发生那层关系的话,她就要强硬地将两人分开,做一年的挂名夫妻,随后再想办法向霍青书解释。 等到母女两人返回客厅时,林则智和夜星宇已经在开始对弈第三局。 下围棋耗时较久,一盘棋从头下到尾,常常会超过一个小时。 虽然林则智的考虑时间比较久,可夜星宇的落子速度却很快,两相一综合,一局下来大概就是一小时左右,不算拖。 第103章 六菜一汤,海鲜大餐 眼睛在看着女婿的忙碌身影,鼻端却闻到一阵阵诱人的菜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咦?小夜这是做的什么菜,闻起来真香啊!”林则智有些好奇,却又不好意思进厨房去观摩,便向女儿询问。 林善雅也闻到了香味,可她也不知道夜星宇在做什么菜,回答不上来,反而是江海兰开口在说:“有大闸蟹的味道,但又有点像辣子鸡。” 夜星宇人在厨房里干活,心思却在客厅这边,他们的交谈声音听得一清二楚,便隔得远远地回答道:“岳母说得很对,这道菜叫香辣鸡煲蟹。” 江海兰不像林则智那么顾面子,听到这话便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想要去厨房里面观看夜星宇怎么做菜。 不过她仅仅只是好奇而已,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跟林善雅一样,自己在家都不怎么做家务,大多数时候都是饭来张口的类型。 夜星宇赶紧给林善雅递眼色,他可不想让丈母娘紧盯着浑身难受,哪还能安心烧菜。 林善雅会意,站出来拦住母亲,劝道:“妈,厨房里面油烟大,对皮肤不好,您就别进去了!” 江海兰不得已,又被林善雅拉回到沙发上坐下。 三人喝着茶,聊着天,话题多半都在林老爷子、霍家、新女婿夜星宇这三者身上打转。 客厅与厨房之间是玻璃隔断,一眼就能看通,可距离并不算近,然而夜星宇烧菜时的诱人香味却自厨房里一阵阵地飘过来,被客厅里聊天的三个人闻到。 包括林善雅在内,他们都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在心里面猜测,到底烧了哪些好菜,闻着真是香啊! 好不容易等到夜星宇那边开口招呼,说是可以开饭了,林善雅才把父母领进餐厅,分别落座。 一共六菜一汤,分别是香辣鸡煲蟹、爆炒鱿鱼、糖醋带鱼、油焖大虾、豆腐烧海参、蒜香蒸青蛤贝,以及一大碗海带鲨鱼汤,组合在一起就是丰盛的海鲜大餐。 这一顿,光是原材料就花了好几百块,做得跟高档餐厅一样色香味俱全,除了没有雕花萝卜,就跟正式的酒宴差不多了。 林氏夫妇和林善雅看得食指大动,等到夜星宇把盛汤的大盆碗端上来,取下围裙落座之后,众人再也忍耐不住,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纷纷开动。 哇~~!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一家人嘴巴都没空,竟然都顾不上说话,拼命地挥动筷子,夹着菜就往嘴里送,偶尔发出一两声赞叹。 他们都是出身于豪门贵族,都不知道吃过多少的山珍海味,嘴都养刁了,一般的美食很难激起他们的食欲。 可在这时候,却个个都像是疯了一样,生怕嚼得慢了就比别人少吃两块,每个人都是吃着嘴里的,看着碗里的,惦记着盘子里的,恨不得多长出两张嘴来。 夜星宇笑看着他们争先恐后地夹菜,不慌不忙地给每个人盛了一碗鲨鱼汤,随后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加入到抢菜的行列。 他也不是很勤快的人,难得做一顿海鲜大餐,自然不可能亏待自己,总不能光看着别人吃,而自己饿肚子吧? 很快,六菜一汤就被四个人一扫而空,个个都吧唧着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实际上大家都吃饱了,可是肚子里的馋虫还在作怪,味觉神经也仍然留存着美味的记忆,已经从生理需求演变成心理需求。 当然,夜星宇不可能为了讨好岳父岳母而再次开火下厨,要是吃撑了胃反而会感到难受,倒不如适可而止,方能回味无穷。 “小夜这个厨艺啊,真是绝了,没话说!”江海兰最先给出中肯的评价。 “确实有两手,我都好多年没吃过这么有味道的晚餐了!”林则智也出声附和。 “还行吧!要不是看他会做菜,我都不会嫁给他!”林善雅则是口不对心的淡然模样。 听到这些形形色色的声音,夜星宇只是微笑不语。 晚饭过后,时间还早,不可能马上就睡,林善雅和江海兰就去楼上的客房收拾床铺。 林氏夫妇晚上不去酒店,就住在这里,母女俩顺便聊聊心事,而剩下两个男人则在楼下的客厅里闲谈着。 林则智大概询问了一下夜星宇的家庭背景和目前的自身情况,听说他家住在农村,自己现在又没有工作,林则智不忧反喜。 为什么呢?因为夜星宇不是普通人,而是古武者! 如果他有家族,有靠山,有背景,对于林家来说,反而不是个好消息。 却是这种无根无底的平民百姓,才好招揽,能够真正地融入林家,成为林家的一份子。 再加上林氏夫妇只有林善雅这么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在内心的潜意识里,更希望找个入赘的上门女婿,也可算是半个儿子。 若是男方家太强势,比如霍青书这种,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嫁女儿,但像夜星宇这种平民百姓就不一样了,他完全可以留在林家生活,做林家的姑爷。 这样的话,身为父母的林则智和江海兰,岂不是跟女儿有更多的见面机会? 总的来说,夜星宇有着强大的古武实力,又有单纯的家庭背景,还有高超的厨艺水平,这些条件全部加起来,又让林则智转变了风向,决定再次倒向女儿这边。 林则智跟林老爷子的想法有些区别,他认为即使失去了霍家的支持,林家也不一定会倒下,没必要非拿女儿的幸福去作为筹码。 而且,这是林善雅自己的选择,她若能感到幸福,林则智也不忍心棒打鸳鸯,更何况两人已经合法登记,木已成舟,不可更改。 于是,林则智看着夜星宇就特别的顺眼,交谈起来很是随意,并没有摆出岳父的架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慢慢就聊到了围棋上,这让林则智更感有趣。 他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读书做学问,二是下棋以娱乐,棋瘾甚至比书瘾还大,一聊到围棋,就非要让夜星宇陪他下一盘,夜星宇推脱不过,也就点头答应了。 第102章 我们是真的真的真的结婚了 好不容易挂好相框,把夜星宇折腾得没脾气,林善雅就蹬蹬蹬地跑上楼,拿出两人的结婚证,再回到客厅把两个小红本往父母跟前一放,有恃无恐地说道:“看看吧,看完你们就信了!” 这也是林善雅非要跟夜星宇注册登记的缘由,如果没有通过法律的认证,别说是林老爷子那里,怕是连父母这关都过不了,所以一定要假戏真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林则智和江海兰先看了婚纱相册,虽然照片上的两个人很登对,但他们还是不肯相信,毕竟婚纱照这个东西给钱就能拍,做假很容易,可等到大相框一挂起来,把外面的保护纸一揭掉,夫妇俩就傻呆了。 为什么呢?因为放大的这张照片,正好就是夜星宇和林善雅亲吻的那一张! 扮演假夫妇拍个照片还算容易,牵个手,靠近点,表情故作亲密,差不多也就行了,可连嘴都亲上,这问题就很严重了。 他们两口子可是知道宝贝女儿的性格脾气,一向都很冷淡,除了家人以外,从小到大,就没见她对哪个男人表现得这么亲热,甚至发展到了亲吻的地步,这可不是说演就能演的,那牺牲也太大了! 最后,当两个红色的小本子摆在二老面前,他们更是被震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像这种结婚证,林氏夫妇也有,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上面不仅有钢印印章,也有水印暗纹,实在不相信,还可以通过证件编号上网查询,这根本无法做假,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林善雅故作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 “小雅,你……你真的……结婚了?”江海兰的声音都在发着颤。 “当然是真的!”林善雅重重地一点头。 “可……他到底是谁呀?” 两口子到现在才发现,竟然一直不知道夜星宇的身份,就连名字也是刚刚从结婚证上看到。 “我现在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他叫夜星宇,是一个古武者,而且还是一个内劲高手。” 林善雅再次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这时候她才深深感受到,当初找夜星宇提出结婚,真是又机智又明智。 二十多岁的古武者,同时还是修为深厚的内劲高手,这样的身份已经不比那些富家公子差到哪里去,虽说在财富和权势上,还远远比不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的继承人,可自身的实力和潜力,却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现今世界,无论哪一国,对古武者的待遇都非常优厚,即便夜星宇现在无权无势又无财,可只要他愿意,不管是加入政府还是军队,又或者成为商界豪门的供奉,都可以得到普通人难以仰望的身份地位以及权势财富。 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没有谁会愿意得罪古武者,也没有谁会小看古武者,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天龙特警,所享受的待遇也要比一般的警察高出许多倍,超出绝大多数的公务员。 而天龙特警大多只有明劲的实力,连寸劲都罕见,至于更厉害的内劲高手,想要挣钱或是做一番事业,简直不要太容易。 试想一下,一个还没有达到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就能令庄氏集团不得不低头,而庄明生为了请夜星宇出手,心甘情愿地付出两千万,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古武者的身份是多么牛逼,内劲高手的身价更是惊爆眼球。 所以,当林善雅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挺胸抬头、扬眉吐气之感。 帝都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又怎么样?就算是整个霍家,也不会轻易招惹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高手,更何况他是这样的年轻,还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他能在有生之年成为先天强者,那即便强如霍家,也要低下高傲的头颅,瑟瑟发抖。 先天强者,就等于是人形核弹头,在禁核条约全面实行的当今世界,所有的核武器都已经被强制销毁,先天强者就是一个国家的最强威慑。 一个先天强者,可以凭一己之力,在正面对抗中消灭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如果霍家敢触怒一个先天强者,很可能就会招来大祸。 当然,前提是这个先天强者不顾一切,将霍家视为死敌。 世界三大恐怖组织之一的“青衣”为什么会被覆灭,就是因为招惹了罗修,而罗修就是一名先天强者。 当时的“青衣”领袖也是一名先天强者,威震地下世界,只可惜技不如人,最后还是死在了罗修的手里。 没有先天强者坐镇的“青衣”组织,在罗修的疯狂杀戮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走向灭亡,从此成为历史。 林氏夫妇这把年纪,有着丰富的阅历,又是出身于大家族,见闻广博,哪里会不知道内劲古武者代表着什么。 他们整个林氏家族,虽然有好几个古武者,可是达到内劲层次的,也就只有一个,并且年纪已经老迈,实力在逐年衰退,要不了多少年就要迎来寿命的终结。 到时候的林家,失去内劲古武者的坐镇,整体实力又要衰落一两个档次。 可如今,这个便宜女婿居然是一个古武者,还是一个内劲层次的高手,林氏夫妇听了以后是又惊又喜又忧又愁,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虽说得了一个古武者的女婿是件好事,可霍家那边不好交待呀! 林老爷子已经亲口答应了霍家的提亲,林氏夫妇也跟霍青书接触过好几次,都对这个年轻人挺满意,哪知道事态突变,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截胡了! 两口子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感到很无奈,心里想着:算了,还是等回去看老爷子怎么说,反正林家也轮不到我们两个来做主。 只是这样一来,夫妇俩打量夜星宇的目光就变了,刚开始时是挑刺的态度,拼命地找缺点,现在木已成舟,就盼着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婿能更优秀一点,便卖力地找优点。 第101章 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 “嘟——!” 只响了一声,电话就接通了,林善雅那边刚好结束会议,清冷的音调随之传来:“怎么了?” 夜星宇没有废话,直接说道:“你父母来了!” “嗯?你说什么?” “我说你老爸老妈来了,现在就在别墅里,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啊!” “啊?我爸妈来离城了?” “是啊!不然我干嘛给你打电话!” “好好好,我马上赶回来,你尽量少说话,千万不要把咱们订契约的事情给抖出来!” “知道了,你当我傻吗?” “还有……,你赶紧把你房间收拾一下,把东西全部搬到我这边来,千万不要让我爸妈知道咱们分房睡,他们会怀疑的!” “……” “听到没有?说句话啊!” “听到了……” 挂了电话,夜星宇有点郁闷,自己居然被一个小娘们逼着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晚节不保啊! 但是没办法,他只能按照林善雅的吩咐收拾整理自己的房间,要是真被她的父母发现这场婚姻有名无实的话,她所做的一切也就白费了,反倒成了笑话。 好在夜星宇的行李不算多,从他的房间搬到林善雅的房间,只需几个来回就差不多了。 他都不敢从走廊经过,怕被楼下的二老发现,直接就展开身手沿着外墙翻阳台,只耗费了一分多钟,所有跟他有关的物品全部搬空,就连小黑猫的猫窝都被他挪到了林善雅的阳台上,那间客房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忙完这一切,夜星宇才松了一口气,想想该怎么面对林善雅的父母。 而当夜星宇在楼上忙活的时候,林氏夫妇也在楼下的客厅里小声议论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女婿,但双方各持不同观点。 林则智认为,这个年轻人相貌堂堂,恐怕早就跟女儿谈起了恋爱,所以女儿才不愿意嫁给霍青书,于是两人先斩后奏,直接就背着家里偷偷结婚。 而江海兰却认为,这肯定是女儿不想结婚才想出来的计策,故意花钱请来一个演员,跟她假扮夫妻,搪塞老爷子。 不得不说,男人的理智分析有时候还不如女人的直觉感应,江海兰的猜测已经很接近事实的真相。 夫妇俩压低声音争论了一番,似乎谁也说服不了服,浑然没注意到,便宜女婿上楼打电话的时间有点久。 等到夜星宇下楼来,两口子自然就停止了讨论,四只眼睛像是电子扫描仪一样紧盯着夜星宇不放,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打量着,刺得夜星宇有些难受,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 但在别人看来,夜星宇仍旧是从容自若,一点都不显紧张。 他先是泡了一壶热茶,给两位长辈端过去,随后便道:“我已经给善雅打过电话了,她马上就回来,你们先喝着茶坐一下,我去做晚饭。” 听到他要去做饭,林氏夫妇都愣了,心中犯迷糊,这不是佣人做的事吗?咋落到你头上了? 等到夜星宇钻进厨房,江海兰就笑了,对林则智说道:“老林啊,这下你总该信了吧?这小伙子肯定是小雅花钱请来的托!长得倒是挺俊的,可本质上还是个小老百姓,一说话就露馅,以咱们小雅的性格脾气,要是找个丈夫,肯定是干大事的年轻俊杰,哪会找一个闷在厨房做饭的保姆?” 听到这话,林则智沉默了,信心动摇。 确实如江海兰所说,成功的男人都是干大事的,哪能在家务事上耽搁时间? 这时候,林则智已经开始偏向他老婆的观点,这个所谓的女婿,多半就是女儿找来演戏的托。 没过一会,林善雅风风火火地回来了,一进屋就喊着问道:“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林则智答道:“你爷爷叫我们来带你回去,明天给你一天时间,你把所有事情处理好,咱们后天一早坐飞机回帝都。” 林善雅一眼看见在厨房里忙活的夜星宇,伸手往那边一指,抗争道:“如果你们是来逼我回去嫁给霍青书的话,我想已经不必了,因为我已经跟他登记结婚了,按照天龙帝国的法律,我不可能再嫁进霍家。” 林则智有些生气:“小雅,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你以为随随便便地找个人来演戏,就能骗得过我们吗?” 林善雅料到父母不会轻易相信,但是她有所准备,便说道:“我真的跟他结婚了,你们要是不信的话,等我拿几样东西给你们看看。” 说完,林善雅对着厨房里的夜星宇一声招呼,故意娇滴滴地喊道:“老公,过来帮个忙,到我车上搬一下东西。” 夜星宇听到这做作的声音和腻人的称呼,真的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平时冷冰冰的林善雅,哪有可能这么娇声婉转?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像被狐狸精上身一样! 此时的夜星宇一心只想着低调做饭,根本就不想参与他们的家庭纷争,盼望所有人都忘记他的存在,可被林善雅这么一招呼,他要是不理会,那就是当面拆台,所以他只能闷头闷脑从厨房里走出来,默不作声地跟着林善雅来到屋外。 两人一到外面,林善雅就扯住夜星宇悄悄问道:“你那房间收拾好了没?有没有露出什么马脚?” 夜星宇对她比了一个OK的手势,意思自己已经全部搞定,没出纰漏,林善雅这才放下心来。 拉开后座车门,林善雅拿出一个手提袋,随后又往里面一指,夜星宇就看到一个几十吋的木质大相框放在后座,正是他们前几天拍的婚纱照。 把大相框从车子里拿出来,夜星宇扛着进了别墅,林善雅锁车后就跟在他后面,手上提的那个袋子里装着做好的相册影集,当然也是婚纱的。 进屋后,林善雅从手提袋里拿出相册递给父母,又指使夜星宇把大相框挂在客厅墙上,嘴里不断地叫嚷着这边高一点、那边低一点,当着父母的面故意摆弄着。 第100章 突如其来的岳父岳母 没办法,劝不动,夜星宇轻叹一声,只好下楼独自享受一个人的晚餐。 吃完饭,菜就放在餐桌上,用个罩子盖起来,接着收拾洗整,喂猫,然后在后院练几趟拳,上楼冲凉,早早睡觉。 等到夜星宇睡下以后,隔了半个多小时,林善雅的房门悄悄打开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来到餐厅,看见桌子上的五菜一汤,双眼一亮,就取了副碗筷,就着还有点余温的饭菜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原来,林善雅在午饭之后就一直没吃东西,早就饿了,但是为了赌气,她强忍着没有下楼吃饭,直到夜星宇睡下了,她实在忍不住,才偷偷跑到餐厅来觅食。 “嗯……好吃!” 这时候的林善雅哪还有半点冰山美人的高傲模样,嘴里吧唧吧唧地嚼个不停,一脸的满足和惬意,一连吃了三大碗饭,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碗筷。 躺在二楼床上本应酣睡的夜星宇嘴角微微扬起,忍不住笑了,他早就通过神识发现了楼下餐厅中的情况,林善雅偷偷觅食的行为不免令他好笑。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爱了! 次日清晨,夜星宇将就昨晚的剩菜热了一下,做成早餐放在桌上。 他算好了时间,恰是林善雅梳洗完毕将要下楼的时候。 而林善雅昨晚上饱餐了一顿,享受到了五星级的美食,又美美地睡了一觉,累积的怨气似乎消散不少,这次竟然没有抗拒,直接坐在餐桌边上拿起碗筷开动。 两个人也不说话,默默地吃着,把剩下的饭菜全部消灭,林善雅便穿上外套,拎上手提包,走出门去。 但她很快就折返回来,向正在厨房里收拾打扫的夜星宇问道:“外面怎么有辆白色的SUV停在我们家的车位上?” “那车是我的!”夜星宇手上不停,随口答道,“我想着这里有点偏,没车进出不方便,昨天便去买了一辆,还没来得及去上牌。” 林善雅听了后也没说什么,又出门了。 今天是周一,学院有课,差不多也是她的最后一堂课,下午要召开高层会议作出一些安排。 因为过两天家里就要来人,到时候她会返回帝都一趟,处理自己的麻烦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在她手头上的一些事务和权力要暂时交接出去,以免影响到学院的正常运转。 而夜星宇这边准备去车管所给新车上牌,完成昨天未完的任务。 车管所在市内,开车过去就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领号排队和办理各种手续,等到全部弄完,把新车牌挂上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三点过了。 回骊水南湾之前,夜星宇顺道去了一趟天隆超市,家里的存货几乎都快吃完了,要是不买点的话,今晚上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在超市里逛了半个多小时,买了许多新鲜的蔬菜和肉类,还买了一些虾蟹扇贝等海鲜,准备晚上给林善雅做一顿好吃的海鲜大餐。 同时,为了避免忘记喂猫的尴尬,他也给小黑买了一些精品猫粮。 满载而归的夜星宇回到别墅时,已经快五点,他先把食材放进冰箱,便回到房间冲个冷水澡。 洗到一半,门铃响了,会是谁呢? 夜星宇在这住了几天,除了对面的庄静来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别的访客。而且庄静也不是来找林善雅的,是找他的,难道这次又是庄静? 他懒得细想,赶紧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内裤,围着浴巾,走出了浴室。 结果刚一下楼,就听见大门密码锁被解开的“嘀嘟”提示声,随后门被推开,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进入客厅之中。 这两人应该是夫妻,大概都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 男的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不是学者就是教授。 而女的风韵犹存,气质高贵,微微有些发福,但从脸蛋五官来看,她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大美人。 那中年美妇先进来,扭头朝后面说道:“我就说了密码肯定是小雅的生日,你还不相信!” 紧随其后的中年男子争辩了一句:“我哪有不信啊?我都没说话好不好!” 这两人,便是林善雅的父亲林则智和母亲江海兰,他们被林家老爷子指派来到离城,目的就是为了带林善雅返回帝都。 因为一些原因,夫妇两人来得早了点,比预定时间提前了一两天,事先也没有通知林善雅,下了飞机后就直奔骊水南湾的别墅。 结果按门铃没人回应,才打电话给林善雅,可是对方没有接听,要么是在开会,要么就是太忙了,江海兰便尝试用女儿的生日输入密码,偏偏就蒙对了。 两口子进来以后,才发现从楼上走下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赤着上身,露出健壮结实的肌肉,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头发还在滴着水珠子,看样子刚出浴室里出来。 夫妇俩吓了一跳,惊声问道:“你……你是谁?” 夜星宇虽然没见过林氏夫妇,但也能猜到他们多半是林善雅的家人,便微笑答道:“我是林善雅的丈夫,两位是来找善雅的吧?” 夫妇两人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地骇然惊叫道:“什么?你是小雅的丈夫?” 夜星宇点头微笑道:“是啊,我们才登记结婚没几天,请问两位是……?” 夫妇俩脸色古怪地对视着,隔了半天,才由林则智答道:“我们是林善雅的父母,我叫林则智,这是我太太江海兰。” 夜星宇蓦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岳父岳母啊!快快请坐!” 江海兰忍不住问道:“那个……,你真是小雅的丈夫?我们怎么没有听小雅说过这件事?” 林善雅打得什么主意,夜星宇也清楚,他却不好解释,便推脱道:“还是等她回来自己亲口说吧,她现在在学院里工作,我上去拿手机打个电话,问一下她什么时候回来。” 夜星宇说完就趁机开溜,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先拿了一套干净衣服穿上,随后找出手机拨打了林善雅的电话。 第99章 你现在这样,你哥哥知道吗? 在侯通完成训练营的血腥磨练,出道成为一名真正的杀手以后,他便有机会能在暗中看着妹妹。 虽然兄妹两人还是不能见面相认,却令他很满足,他把自己挣来的酬金全部捐给了孤儿院,只希望妹妹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侯通比罗修小了八岁,罗修待他像亲弟弟一样照顾,从训练营时期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罗修叛出“青衣”时,侯通也跟着叛变,并且他还是罗修的支持者和追随者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 有关于妹妹的事情,侯通只告诉过罗修,也只有罗修知道,杀手“猴子”还有一个生活在孤儿院的妹妹。 正因为跟“青衣”翻脸,侯通更加不敢接近侯晓,就生怕会被“青衣”追踪到,从而让妹妹身陷险境。 直到罗修覆灭“青衣”,创立“修罗”,侯通才放下了所有的担忧和顾虑,到孤儿院里面找到了侯晓,兄妹两人终于相认。 这张照片,应该就是那时候拍下来的,当时的侯通,还未满十八岁。 “猴子……”夜星宇怔怔地望着照片,嘴里不自觉地轻叹着。 侯小妹听到声音,偷偷抬起头来瞄了一眼,才发现自己的钱夹子居然在夜星宇的手上,对方正拿着一张照片看着。 不用看照片正面,光是看到背面用红色油性笔写下的“通?晓”字迹,侯小妹便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 钱夹是哥哥送给她的礼物,照片是她与哥哥的合影,都是侯晓最为珍视的物品。 侯晓脸色顿时大变,畏惧的内心中突然爆发出莫大的勇气,扑上去就要抢皮夹和照片,嘴里大叫道:“还给我!” 夜星宇没有动,任由对方把皮夹和照片抢走,才回过神来,问道:“你是侯通的妹妹?” 谁知侯小妹听到这句话更是惊恐,俏脸煞白,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飞快地跳上车、关上门,猛地踩下油门踏板并拧下了车钥匙。 这一回,夜星宇没有用神魂力量去干预,侯晓很顺利地发动了汽车,车身瞬间一个冲刺,向前窜去,随后一个急转弯,驶出了围墙大门。 夜星宇再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帮偷车贼,快走几步到了自己的车子旁边,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室,顺着侯小妹逃走的方向追过去。 有神识的锁定,侯小妹根本甩不掉夜星宇,但是她却不知道,一边驾车,一边关注着后方动静,直到确认没有任何车子追上来,她才渐渐放下心来。 为了不让侯小妹发现,夜星宇驾着车隔得远远地吊在后面,他想通过侯小妹找到猴子,看看这位前世的好兄弟生活得怎么样。 跟踪途中,夜星宇打了个匿名报警电话,把偷车团伙的位置报了一遍,至于警方怎么处理,他就管不到了。 侯小妹很精明,没有驾车直达目的地,她在中途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弃车逃跑,换乘了一辆公交车,才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而夜星宇一直遥遥地跟着她,发现她竟然住在低矮的老旧楼层里,不仅简陋,还很狭小,只有一张单人床,完全不像是跟哥哥一起生活的模样,不由得感到奇怪。 侯小妹回到住处以后,便开始脱衣服准备洗澡,一身汗再加上化妆弄到的各种颜色痕迹,肯定要迫不及待地清理一下。 这样一来,夜星宇便不好再用神识偷窥,开始打量起附近的环境来。 此地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如果夜星宇没记错的话,这里是离城市有名的三大贫民窟之一,房租最便宜,人员最混杂,居住条件脏乱差,到处都是污水横流,垃圾乱扔,一股股难闻的馊臭味扑面而来,连夜星宇都忍不住捂住了鼻子,深深皱起了眉头。 猴子对自己妹妹疼爱有加,怎么可能会让她住在这种地方? 要说猴子应该不缺钱啊?就算没钱,以他的能力和本事,赚钱还不是轻轻松松? 并且侯小妹的住处这么狭小,只有一个房间和一张单人床,显然是她一人独居,那么她哥哥呢?猴子这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 更关键的是,侯小妹看起来很缺钱啊!要不然也不会费尽心思地化妆碰瓷,还偷车销脏,猴子难道坐视不管? 一连串的疑问接踵而来,夜星宇始终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隐隐约约有了不好的预感,很可能……猴子出事了! “看来得找个机会跟侯小妹好好地谈一谈,打听一下她哥哥的情况!” 夜星宇长叹一声,驾车离开了。 今天发生了许多事,侯小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适合马上去找她探底,夜星宇便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等过几天再抽空来找侯小妹好好聊一聊。 原本说是去车管所上牌,经过这一折腾,时间不早了,他便只能明天再去,先回骊水南湾吧! 回程的路上顺便找个加油站给车加满油,新车一般都没多少油,今天跑了一下午,油表都跳黄了。 回到别墅后,将近六点钟,夜星宇一看鞋柜,就知道林善雅已经回来了。 他随便洗了把脸,就跑去厨房里煮饭做菜,弄得乒乓作响。 而林善雅一直呆在楼上的房间里没出来,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夜星宇终于做好了五菜一汤。 原本两个人吃的话,是不需要做这么多的,但是上次买的菜在冰箱里放了几天,眼看就快要不保鲜了,夜星宇便将它们通通拿出来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顺便给林大美人消消火。 弄完后,夜星宇上到二楼,敲响了林善雅的房门,叫道:“老婆,吃饭了!” “不吃!”林善雅的声音隔着一层门板清晰地传过来,冷冰冰的让人心生寒意,看来气还没消呢! 夜星宇劝解道:“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但也不能饿着肚子呀?吃饱了再慢慢消气好不好?” 林善雅隔着房门叫嚷道:“谁生气呀?我有那闲工夫跟你生气吗?我只是不想吃而已,你自己吃吧!” 第98章 他曾经是全世界最顶尖的杀手 无论是拦路碰瓷之时,还是跟华哥交涉之际,因为脸上血迹和所处位置的原因,夜星宇始终没看清她的长相,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好生地端详着这张脸。 说实话,还挺俊俏的,五官清秀,眉眼柔和,是个美人胚子,年纪大约只有十五六岁,还有一点点未脱的稚气,恐怕任谁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女生,竟然是个坑蒙拐骗的贼。 夜星宇把车门拉开,命令道:“下来。”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从车里钻出来,低头站着,一副做错了事的小学生模样。 “你是哪家学院的学生?”夜星宇看了一眼她身上的制服。 侯小妹不回答,两只手放在身前,紧张地搓着手指头。 夜星宇发现她裤兜里有个皮夹子,手一动,皮夹子就到了他手上,而侯小妹一无所觉。 皮夹子是真皮的,但是很破旧,应该用了好几年,底部都通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扔。 通了底的皮夹子里面当然没有钞票,只在侧边插着一张身份证。 身份证很新,应该是刚办不久,头像照片就是侯小妹,名字叫做侯晓,从出身年月来看,应当是十六周岁无疑。 夜星宇随后发现,在身份证底下还有一张微微发黄的照片,抽出来一看,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合照。 女的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扎着羊角辫,天真又可爱,五官轮廓依稀跟侯小妹很像,而男的是个瘦瘦的少年,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看到这张照片,夜星宇顿时就愣了,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点一滴,重回心间,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叫着他“修哥”。 这个少年他认识,上一世的好兄弟,名字叫侯通,外号猴子,是把他当成亲大哥一样尊重爱戴的人,而他也把侯通当成亲弟弟一样照顾。 上一世的夜星宇,是地下世界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之王,有“血修罗”之称的罗修。 罗修,是一个孤儿,流落街头,好勇斗狠,被一个叫做“青衣”的杀手组织选中,秘密进行着地狱式的残酷训练。 与他相同命运的还有很多人,全部都是没有父母亲人的孤儿,侯通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里的受训者,没有名字,只有编号,罗修当时的编号是7975。 在一次特训中,罗修受了重伤,熬不住了,就死了,随后被不灭神魂借屍重生,他代替罗修成为了7975。 接下来的发展情节差不多就注定了,原本并不出众的罗修突然崛起,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甚至连凶残而又冷血的教官也死在他手里,他以不可思议的优异成绩走出了训练营,迅速成为“青衣”组织的王牌杀手,代号“血修罗”。 在当时,世界上有三大恐怖组织,东方的“青衣”,西方的“原罪”(inal Sin),以及藏匿于世界各地,由变种人余孽所组建的“地狱”(Hell)。 可是,自从罗修强势崛起后,地下世界的格局就变了。 “青衣”妄图彻底掌控罗修,却激起了罗修的怒火与反抗,最终,两边闹掰了。 罗修叛出“青衣”,反与“青衣”为敌,在他的身边,还聚集了一帮原本隶属于“青衣”的追随者,有些原本就是闻名于世的超级杀手,也有些是从训练营中走出的新生代天才,侯通便是后者。 最终,罗修一手覆灭了“青衣”,这个纵横地下世界一百多年的恐怖组织,被他们亲手训练出来的王牌人物给葬送。 旧时代的结束,预示着新时代的降临,随着“青衣”烟消云消,罗修便自己创建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精英杀手组织,名字便叫做“修罗”。 从那一天起,世界三大恐怖组织正式更替为“原罪”、“地狱”、“修罗”。 自此,罗修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强杀手,除了“血修罗”的代号之外,还荣获了“杀手之王”的称号,令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 只可惜,“杀手之王”的神话并没有持续多久,罗修孤身前往西方,刺杀神圣同盟的教皇,其结局是,教皇身死,而罗修从此失踪,至今已三年有余,罗修仍然没有现身,估计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罗修在刺杀教皇的过程中受了重伤,虽然成功逃走,却最终没有摆脱死亡的命运。 只有夜星宇自己知道,当初他以罗修的身份刺杀了教皇,虽然受了一点伤,却远远没有到达致命的程度,真正夺去他性命的,是天劫。 天劫,也是他所要面临的最大劫难,扛住了,就能继续活下去,直到下一次天劫来临;扛不住,当场烟消云散,化为飞灰,别说是尸首,就连一个细胞碎片都不会残留下来。 令夜星宇没想到的是,他才重生没多久,竟然就看到了侯通的照片,再结合侯晓这个名字,不难猜出,侯晓就是侯通常常挂在嘴边的妹妹。 侯氏两兄妹跟罗修一样,都是孤儿,只不过罗修流落于街头,吃百家饭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而侯氏兄妹的父母因为火灾事故而身亡,年幼的两兄妹又没有其他亲人照顾,便只能由国家抚养,生活在孤儿院。 侯通加入“青衣”组织是一个偶然,因为他持刀抢劫,并失手杀了人,这一幕被“青衣”的人发现,觉得这是一个可造之才,便把他带回了组织。 “青衣”组织里面有硬性规定,每一个杀手都要无牵无挂,绝情绝义,如有亲人,都要被秘密处理掉。 然而机灵的侯通并没有说出自己还有个妹妹,并且凑巧的是,当时针对他的身份调查也出了一点纰漏,他有亲人这件事竟然没有被组织发现。 但是加入“青衣”的侯通从此身不由己,再也不能与妹妹相见,还要强忍着内心的思念,不敢露出丝毫破绽。 在政府的户籍档案上,侯通已经是一个被认定为死亡的失踪人口,身为妹妹的侯晓同样不知道哥哥还活着。 第1章 这是第几次重生? 深夜,阴暗潮湿的偏僻小巷里,一个男人的惨呼声撕裂了夜空,吓得附近的胆小住户赶紧锁好门窗,熄了灯火。 一个年轻的瘦弱身影佝偻着身子,渐渐无力倒下,在他身边围绕着几个面相凶恶的彪形大汉,手执木棍和铁管,其上血迹斑斑。 倒在地上的年轻男人满脸都是血,具体相貌已经看不清楚,只有那两只眸子满是恐惧,喉咙里发出咯咯的断续声音,一股又一股的血沫从嘴角边溢出来,将浅色的衣领染得通红。 “操!这小子真不耐打,才几棍子就怂成这熊样!”一个脖子上挂着大金项链的汉子吐出一口浓痰,一脸凶相地望着倒在血泊中的身影,随即从裤兜里拿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 “喂!梁公子,您交待的事情已经办妥,已经打断了那小子的两条腿,只不过……” “怎么了?”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年轻的男人声音。 恶汉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年轻人,接着道:“兄弟们下手重了些,搞不好这家伙快挂掉了!” “哼!死了算他活该!”电话那边的男人语气冰冷,毫不在意,说完便挂了电话。 “走吧!”带头的大汉招呼一声,一帮人快步消失在巷子尽头。 倒在血泊中的年轻人挣扎着想要站起,然而却是徒劳,似乎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就连动动手指也很困难,在奋力挣扎了片刻之后,两只眼睛猛然一瞪,瞳孔随之放大,接着眼皮一塌,就再无声息。 一股血腥的味道在小巷里弥漫开来,然而这地方本就是地痞混混们称霸的治安盲区,既荒僻又脏乱,平时都没人光顾,就算偶有路人经过,也不会多管闲事。 不过还是有善心的居民在看到那帮恶棍离开之后,悄悄拨通了医院的电话。至于报警,就算了吧!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小市民可不敢随便惹火上身,要是把事情捅大了,搞不好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灾祸。 小巷子里恢复了寂静,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只黑不溜秋、瘦得只剩下皮包骨的小野猫从旁边的垃圾堆里窜出来,轻巧地跳到年轻人的胸膛上,鼻尖耸动着,伸出舌头舔食那人脸上的血迹。 正舔得欢快时,本该已经死去的年轻人蓦地睁开眼来,吓得小野猫“喵呜”一声,就要跑开。 猫身子刚一窜出,一只手掌随之而动,奇快无比地抓住了猫脖子,将它拎了起来。 “好你个大胆黑猫,竟敢趴在我头上?”年轻人轻描淡写地说着,随后就像没事人一样从地上站了起来,完全不像是被打断腿的模样,嘴里还在哼哼唧唧地嘟囔着,“总是在他人尸体里重生的感觉还真是不爽啊!” 年轻男人一手拎着野猫,另一只手伸到裤兜里摸索着,很快便掏出一部手机,先是看了下日期,旋即脸上露出惊讶表情。 “只沉睡了三年?”年轻人眉头皱起,像是有点吃惊,嘴里喃喃自语着,“上一次是十一年,再上一次是十七年,而这一次仅仅只有三年,每次重生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这就意味着我的不灭神魂越来越强大,恢复速度也越来越快,已经无限趋近于大圆满!——接下来,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情啊!” 年轻人皱眉思索了一下,似乎找不到确切答案,就苦笑着摇了摇头,懒得再去纠结。 他的一只手仍然抓着野猫,另一只手抬起来,很是随意地抹了几下脸上的鲜血:“不管了,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是先接收死者记忆吧!” 男子闭上眼睛,脸上立刻现出痛苦神色,就像是睡着了被噩梦缠身一样。 每次重生,最让他感到煎熬的便是接收死者记忆的过程,当大量的讯息在一瞬间涌入脑海的时候,那种要把头颅撑爆的感觉,每每想起都感到心悸。 然而这也是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不管他愿不愿意,在重生之后不久,死者生前的记忆必然会强制性地汇入他的思想和灵魂,虽然痛苦不堪,却能令他在短短的几分钟之内,清晰地了解到死者生前的一切。 年轻男子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表情狰狞而恐怖,像是忍受着酷刑加身,然而他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有剧烈而沉重的呼吸。 这一过程大概持续了不到三分钟,年轻男子的神色表情渐渐平静下来,通过这短短时间,他经历了死者二十几年的人生历程,走马观花而又清晰无比地印在脑海深处,与自身的庞大记忆汇聚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却又泾渭分明。 通过接收这些记忆,年轻男子自然就知道了死者的身份资料。 夜星宇,一个极其罕见的姓氏,年龄为二十五岁,农村人,曾就读于离城经济学院,毕业后便留在离城打工,庸庸碌碌好几年,也没做出什么成绩来,目前是一家汽车企业的基层销售员,正面临要被炒掉的窘境。 “居然是姓夜?这么罕见的姓氏都让我遇到了,看来我跟姓夜的人很有缘呢!”年轻男子呲牙咧嘴地揉了揉额头,脑海中浮现出一个人的身影,这是跟他某一世纠葛很深的熟人,恰巧也是姓夜。 不过他也就是随便想一想,毕竟同姓的人多了去,刚死去的夜星宇是一个很普通的天龙帝国公民,跟那个人完全处于两个世界,根本不可能有任何交集。 死者庞大的记忆虽然已经全部接收完毕,但他还没有完全消化,只将最基本的一些讯息牢记于心,其它一些不太重要的记忆便没工夫去细细品读,大致扫过一遍就抛到一边,需要的时候自然就会想起。 从今往后,他就要以夜星宇的身体和身份继续活下去,直到再一次死亡。 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他就是夜星宇,夜星宇就是他。 粗略一看,这具身体还算不错,虽然体质弱了一点,但年纪不大,有发展潜力,最重要是零件齐全,没有缺胳膊少腿,也没有聋哑或是其他残疾。 按照以往惯例,重生第一步是接收死者记忆,第二步是检查各大配件,第三步才是修复身体伤势。 “看来是被那几个人活活打死的,这帮孙子下手还真狠呐!腿骨骨折,肋骨也断了一根,致死主因是脑部受到重击而引起的颅内出血……” 虽然身体的情况很糟糕,但已经取代夜星宇而重生过来的神秘男人却知道,这些都是能够轻松解决的小问题。 在他重生的瞬间,强大的神魂力量就会释放开来,以精神之力改变物质结构,身体的创伤便会在最短时间内急剧修复,不留痕迹。 最多只需要一两个小时,这些在常人看来已经算是很严重的内外创伤都会彻底好转,断掉的腿骨和肋骨甚至已经开始在神魂力量的作用下复位接合,就连崩裂的脑血管也被很快修补完毕,再过一会,便能排出脑中的淤血。 神秘男人已经不记得自己重生过多少次了,像这种程度的创伤简直就是小儿科,根本不用去操心。 他将手中的野猫拎到眼前,看见它舌头一舔一舔,圆滚滚的眼睛可怜巴巴的样子,不由笑道:“小家伙,你我也算有缘,便送你一场造化吧!上次的天劫又令我开启了一重记忆传承,正好拿你试验一下新学到的赋灵神通。” 说完,男子伸出一根食指,在眼前比划着,随着他的指尖动作,一个由红色光芒凝聚而成的抽象符号凭空出现,悬浮不动。 “去!”年轻男人用手指虚点一下,那光芒符号上猛地一收缩,竟然钻入小野猫的眉心之间消失不见。 紧接着,小野猫的眼神就突然变得异常灵动,猫脸上也出现了生动表情,似乎有些害怕,又有些高兴,甚至还“喵喵”地叫了几声,像是感激,又像是讨好。 夜星宇含笑着微微点头,他已经能够确定,初次施展的赋灵神通生效了,原本懵懵懂懂的小野猫被他开启了灵智,拥有了像人类一样的思想意识。 “走吧!回家睡觉去!” 男子将小野猫随手丢在地上,一瘸一拐地走出了阴暗的小巷,他的腿骨只是初步接合,要想完全恢复还需要一点时间,而那只黑不溜秋的小野猫乖巧地跟在夜星宇的身后,步伐轻快而灵敏,恰与蹒跚的男人形成鲜明的对比。 半个小时之后,等到医院的救护车来到现场之时,只发现一地的血迹,却没有见到伤者,无奈只能返回。 第2章 睡一觉就丢掉了饭碗 夜星宇根据接收到的记忆知道了自己的住址,离城新阳区第98街区十里路瑞花巷26号3栋7楼,离此并没有多远,只有四个公交站的距离,不过他此时身上带伤,硬是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一进家中,夜星宇脱掉染血的衣裤,在浴室里冲洗掉一番,再用毛巾擦干,便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响个不停的手机铃声将沉睡中的夜星宇吵醒,他迷迷糊糊地拿过手机按下了接听键。 “夜星宇,你特么是不是死了?整整三天不来上班,既不请假也不接电话,还想不想干了?不想干趁早给老子滚!”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嚣张愤怒的男子咆哮声。 略微清醒的夜星宇一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和语气,便知道他是自己的顶头上司,神风汽车的区域销售经理肖大庄。 “知道了!”夜星宇不耐烦地嘟哝一句,随手就挂了电话,看了一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果然已经过了三天,看来这一觉睡得确实有些沉啊! 对于夜星宇来说,睡觉就等于是修炼,他的不灭神魂会在沉睡时自行吸收外界能量壮大自身,尤其是在修复完身体伤势之后,神魂力量消耗巨大,就更加需要睡眠来补充,所以这一觉才睡了三天之久。 “嘟嘟嘟嘟……”手机又开始响起来,夜星宇看了一眼屏幕,竟然又是肖大庄打来的,就懒得去接,任由它响。 “好累啊!”夜星宇从床上爬起来感叹着。 这种疲累不在于身体,而是指精神。 他已经记不清楚自己重生了多少次,三十次?四十次?还是五十次?太长的人生经历让他感到疲倦,另类的永生方式对他来说似乎也成为了一种负担与折磨。 “这辈子就凑合着过吧!不出去折腾了!” 像是发表宣言一般,夜星宇在嘴里嘟哝着。 在他无数次的生命旅程当中,有时候他耀眼无比,震惊天下,是神话,是传奇;而有时候他厌了,倦了,也会选择做个普通人,平平淡淡地过一生。比如他的前几世,就过于耀眼,让他身心疲惫,是该歇一歇了! 神魂意识在体内一阵扫描,果然伤势痊愈,恢复如初,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并且原本有些偏弱的体质也得到了大幅强化,全身肌肉微微凸起,棱角分明,像是经过长期健身一样。 这并不是中看不中用的绣花枕头,而是实打实的身体强化,此时的夜星宇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孱弱,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灵敏,都远远超过了普通人的水准。 …… 当夜星宇搭乘公交车来到神风大厦时,已经下午四点。 神风汽车是国内著名的汽车品牌,总部和工厂都在离城,他是这的业务员,业绩很不理想,在公司不受待见,常常被顶头上司肖大庄吼得跟孙子一样。 “肖经理,抱歉啊!最近出了点事,没有来得及请假……” 夜星宇推开经理办公室的门,面无表情地走了进去,嘴里虽然说着抱歉,但语气却很平淡,脸上也丝毫没有半点歉意。 “你特么终于肯出现了?想来就来,不想来就不来,当这里是公共厕所吗?这份工作你还要不要了?居然还敢挂我电话!有没有把我这个经理放在眼里?是不是活腻了?” 夜星宇话没说完,就被肖大庄口沫横飞地一通咆哮,手指头都要戳到他鼻上子去了,但他依旧表情淡然,像个局外人一样,似乎对方骂的不是他。 肖大庄尽情发泄了一会,突然感觉不对劲,心想这孙子怎么跟个木头人一样没点反应呢?按照往常惯例,这时候难道不应该跪下来抱着自己的裤腿,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拼命求饶吗? 待到肖大庄收声,夜星宇才面无表情地开口道:“肖经理,这次是我不对,我诚心道歉,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诚心?你丫这表情像是诚心? 肖大庄气笑了:“还特么下不为例?实话告诉你,咱们公司是非常讲究组织纪律性的,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你无故旷工三天,当做自动离职处理,赶紧滚吧!别让老子看着烦!” 夜星宇低头一想,似乎公司的考勤制度里面确实有这么一条,看来还真是自己理亏了。 他也没有找借口,就只是平心静气地说道:“肖经理,我在这公司也工作了大半年,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还望你大人大量,放我一马,这次我一定好好悔过,以后绝对不会再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功劳——?苦劳——?你特么干了这么久,就卖了两台车,还是打折销售,半卖半送,居然还有脸给老子邀功?”肖大庄越说越来气,直接将腿一抬,摆出一副要踢人的架势,“赶紧给老子滚!别特么瞎磨叽!一看到你,老子就来气!” 通过记忆,夜星宇知道这人对自己有意见,平时就很不待见,看他那怒气冲冲的模样,便觉得这件事似乎没有回转的余地,于是也不强求,转而说道:“肖经理,让我走可以,不过可得把上个月的工资结算给我。” “还想要工资?”肖大庄怒极反笑,“老子问你,知道啥叫自动离职吗?还有,你上个月卖了几台车,自己心里没个逼数?他娘的什么成绩都没做出来,居然还有脸跟老子要工资?你特么是不是脑子进水了?” 夜星宇淡淡一笑,也懒得跟肖大庄废话,转身就出了办公室,临走时那冷厉的目光竟然让肖大庄一阵莫名心悸,额头上还冒出了冷汗。 待到门关上,肖大庄才回过神来,有些不可思议地低语道:“奇了怪了!这小子的目光咋变得这么吓人?就像被一只野兽盯住一样,吓得老子差点站不稳!” 在肖大庄的记忆中,夜星宇就是一个性格懦弱的怂货,平时被人吼得跟孙子一样,还要赔着笑脸,要不是嘴甜会拍点马屁,早就被赶出公司了,没想到今天却像换了个人一样,表情冷漠不说,就连目光也变得深邃如渊。 不过考虑到从今往后都跟夜星宇不会再有交集,肖大庄也就懒得多想,取出一张纸巾擦了下额头上的冷汗,吭哧一下坐回座位里。 此时的夜星宇肯定不会为了一点微薄的工资去跟一个普通人计较,以他的手段能力,想要在这个世上生存下去简直轻而易举,所以他走得很洒脱,很淡然,甚至没有任何一点情绪上的波动。 第3章 傲娇女神张馨雨 出到门外,没走出几步,夜星宇便听到有人在叫自己的名字。 “夜星宇,你这几天跑哪去了?怎么现在才来,昨天肖胖子还问我要你的电话号码来着!” 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从后面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份文件,他是夜星宇的同事,关系还算过得去,也是一个底层销售。 “没事!刚跟他闹翻了,我现在自由了!”夜星宇摊摊手,无所谓地说着。 “咋了?不干了?”眼镜青年一脸的不可思议,“你不是经常说,要誓死守护你的女神,死活不会离开吗?” “女神?”夜星宇微微一怔,立刻便在记忆中将这个词汇与一个叫做“张馨雨”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张馨雨,夜星宇的大学同学,校花,人长得很漂亮,据说家境也很富裕,是典型的白富美,夜星宇对她一见钟情,惊为天人,苦苦追求了几年,却一无进展。 说起来,“星宇”和“馨雨”,读音非常相似,这也让夜星宇常常感慨,认定对方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女。 学生时代的恋情,多半都无疾而终,在毕业以后,两人各奔东西,失去了联系。 几年之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夜星宇又见到了张馨雨,知道她在神风汽车就职,便也辞掉了原本的工作,弄了一份虚假的简历跑去神风汽车应聘,为此还声情并茂地编了一个煽情故事,凭着演技和口才打动了人事主管,才如愿以偿地挤进了神风汽车。 但此时的张馨雨依旧高高在上,她是总经办的高级秘书,而夜星宇只是一个小小的底层业务员,虽然同在一家企业,同处一栋楼,平时却很难见上一面,即使偶有碰到,他厚着脸皮跑上去套近乎,也从未被对方正眼相待。 然而夜星宇却乐在其中,仗着老同学的身份不时在张馨雨身旁转悠,不断寻找机会献上殷勤,他深信总有一天能够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结果呢?金石没开,他就先被肖大庄给开了! “说曹操,曹操到!你的女神正好过来了,赶紧表现一下吧!这姑奶奶好几天没被人伺候,脾气暴得慌!我要忙着做销售报表,咱们回头有空再聊!” 眼镜青年笑嘻嘻地指着夜星宇身后,随后拍了拍对方的肩膀,拿着文件急匆匆地离开了。 在开放办公区域的另一端,正有一道窈窕倩影向这边款款走来,她高傲地昂起下巴,迈着模特似的猫步,像一个高贵的公主。 夜星宇一脸冷漠地站在原地,望着从远处行近的张馨雨,虽然对方目不斜视,一直没有正眼看他,但敏锐的夜星宇偏就知道,对方就是冲着自己而来。 由于工作和职业的关系,张馨雨在公司出现的时候,一般都会穿着正装,一丝不苟,今天也不例外,一副典型的白领OL装扮,染成粟色的大波浪卷发令她看起来很是性感妖娆,精致的脸蛋画着含蓄的淡妆,无论长相和气质都能媲美那些当红的大牌女星。 但她此时的脸色很不友善,冷冷地板着个俏脸,刚走到近前便有些不客气地说道:“夜星宇,我渴了!” 以往只要一看到张馨雨出现,夜星宇便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嘘寒问暖,极尽讨好,做足一副舔狗姿态,哪知道这次却不一样,夜星宇像个木头一样站着,脸上也没有那令人讨厌的诌媚笑容,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嗯?”夜星宇没明白对方什么意思,随手指了一下不远处的饮水机。 张馨雨黛眉一皱,有些不耐烦地喝斥道:“你聋了吗?赶紧去给我拿瓶饮料来!” 夜星宇漠然地扫了她一眼,淡淡地回了一句:“你自己没腿吗?” “你……!”张馨雨被这句话呛得几乎岔了气,想也不想,抬起高跟鞋就是一脚踢过去。 要真是原来那个夜星宇,肯定是不敢躲也不会躲,甚至还要主动凑上去挨这一脚,从而表明自己的不二忠心。 但现在的夜星宇已经不是当初的夜星宇,哪能平白无故被人踢一脚? 所以他很是潇洒地侧身一让,高跟鞋尖恰好从旁掠过,堪堪够不着,这一脚自然也就没踢中。 反而是张馨雨因为用力过猛,重心侧移,纤细的鞋跟一下子没有稳住,嘴里“哎呀”一声,重心失去平衡,身子往侧后方一仰,眼看就要摔倒在地上。 夜星宇手臂一伸,揽住张馨雨的纤腰,轻轻一带,便让对方站稳了。不过还没等张馨雨反应过来,夜星宇已经收回手臂,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 根据夜星宇重生时所接受的记忆信息来揣测,他前几天之所以被社会上的恶棍劫持暴打,多半跟这个女人脱不了干系。 正所谓红颜祸水,这也不是第一次,身为护花使者,挡刀躺枪乃是家常便饭,所以打算平淡过一生的夜星宇,压根就没想过要继续再跟张馨雨扯上关系,敬而远之为妙,不然还会惹上一些麻烦。 现在的夜星宇可不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他从古至今重生了不知多少次,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 虽说张馨雨确实很漂亮,也很有魅力,却也远远达不到让他心智动摇的地步。 对于这样的女人,夜星宇完全可以把她当成空气来对待。 “喂!你……!” 望着夜星宇远去的背影,张馨雨的心情糟糕透了。 她刚刚才被总经理训斥了一通正在气头上,无意中看到夜星宇在道边杵着,就准备拿他当个出气筒发泄一番,哪知道反而碰了个钉子,还差点摔倒在地上出丑,要不是关键时刻站稳脚跟,后果不堪设想。 张馨雨在气恼之余,又有一丝丝感激。 气的是夜星宇态度转变,不近人情;感激的是,他在危急之中扶了自己一把,让自己没有当众出丑。 但是她很快就将这份感激之心抛在脑后,因为她认为,自己之所以差点摔倒,完全是因为夜星宇避开了那一脚,要是他没有躲开,自己肯定不会重心失衡,说起来,一切都还怨夜星宇! 不过当张馨雨静下心以后,就感觉到很不对劲,以往呼之则来、挥之则去、像苍蝇一般讨厌的夜星宇,此刻就像是完全变了个人一样,那种谦恭卑微和卖力讨好已然不在,用淡漠如水和形同陌路来形容也不为过。 这种感受竟然令她相当不爽,简直就是一种难堪的羞辱。 夜星宇自然懒得去顾及张馨雨的心情,他挥一挥衣袖,就直接离开了工作大半年的公司,没有拿走一分钱的薪水。 第4章 交不起房租就赶紧滚 当他回到租住屋的时候,发现自己的衣物行李被乱七八糟地扔在门口,门锁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被换了新的,于是夜星宇摸出手机,在上面找到房东的电话号码拨了过去。 “喂!房东吗?我是702的住户,我想问问……” 话未说完,就被电话另一端的粗暴声音无情打断。 “别啰嗦了!赶紧收拾东西走人吧!房子我已经租给别人了!” 夜星宇一听就不乐意了:“怎么回事?我还住着呢!怎么招呼也不打就赶人走?” 对方却比他更为愤怒:“你这人还有脸说?没钱租屋就睡大街!八月份的房租一拖再拖,到现在都十月份了,有谁像你这样租房的?” 听房东这样一说,夜星宇才想起来,自己已经有几个月没有交房租了,因为他都没做出什么业绩,只能拿到微薄的底薪,甚至还被肖大庄那家伙找出各种理由和借口扣除许多,而他又要花不少钱来买礼物讨好女神张馨雨,早就弹尽粮绝,不堪重负。 “我说……再宽容一个月行吗?下个月绝对一次还清!” “别说了!赶紧走!你欠下的房租我也不要了,当喂狗!” 话一说完,对方立刻就挂断了电话,生怕多说一句就要忍不住提刀砍人。 这下好了,工作丢了,住处也没了,还得罪了原本的女神,真是人生之低谷绝境啊! 夜星宇苦笑着收起手机,感叹这次开局之烂,好像除了贱命一条,便一无所有。 被房东从租屋里搬出来的东西有点多,靠夜星宇两只手显然拿不了,他也无所谓,只收拾了一些衣物装进一个破旧的旅行箱里,其它东西通通没要,就这样潇潇洒洒地走了出去。 “喵呜”一声,那只黑不溜秋的小野猫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跟在夜星宇的脚边。 夜星宇呵呵笑道:“倒差点把你给忘了!” 说完,一弯腰就把小野猫抱在怀里,另一只手拖着少了一个轮子的旅行箱,迎着夕阳大步向前。 小野猫一动不动地蜷曲在夜星宇的手臂上,“喵喵”两声,然后不停地用舌头舔着嘴,那意思好像是肚子饿了。 夜星宇呵呵笑着:“好吧!先去吃饭,吃饱了再想办法!” 他拿出手机查了一下账户余额,还有几百块钱,足够对付好几天,倒也不是特别着急,便悠哉游哉地顺着街道往前行去,一路张望着看看有什么较为便宜的小餐馆,随便吃点填饱肚子。 这里虽然是离城市的郊区,距离市中心还很远,但这条十里路倒还有些繁华,各式商铺都有。 此时已是黄昏时分,正是饭点,路边的很多小馆子都已经客满为患,看其年龄打扮,多半都是一些在校大学生,那是因为这一带是市政规划里的学院区,有好几所高等学府都在附近。 夜星宇本打算随便找一家便宜的小餐馆将就一下,但经过一家装修高档的中式餐厅时,却被门口的招聘广告吸引了,于是便抱着猫儿拖着箱子走到门口。 “欢迎光临!里面请!”年轻的迎宾小姐一脸微笑地鞠着躬。 “我不是来吃饭的。”夜星宇也抱以微笑,指了指门口贴的招聘广告,“我来应聘厨师。” 迎宾小姐顿时收起笑容,说了一句“请稍等”,便转身进去找领导通报了。 夜星宇环视一圈,见到堂子里有些冷清,几百平米的大厅里只有寥寥几桌客人,生意似乎很一般,在靠近入口附近的一张桌子周围,坐着几位五六十岁的老先生,个个文质彬彬,正在边吃边聊,夜星宇就很随意地坐在他们旁边那一桌的空位上静待着。 不一会儿,来了一个穿着厨师白衫油光满面的大胖子,大马金刀地坐到夜星宇对面,自我介绍道:“我是这间餐厅的主厨,厨师的招聘面试由我负责!” 夜星宇客气地打了个招呼,说了句“你好”。 那胖子也不跟他客套,直接开门见山地问道:“你是哪家厨艺学校毕业的?又曾在哪间餐厅做过?” 夜星宇略显尴尬地回答道:“我的厨艺是自学的,之前的工作并不是厨师。” 胖大厨的脸色马上变得难看起来:“你是在逗我吗?没做过厨师?厨艺还是自学的?就这样也有勇气来应聘?” 夜星宇微笑解释道:“我对自己的厨艺相当有自信,不信您可以让我做几道菜试一试?” “抱歉!本餐厅录取员工有一定标准,你连最低要求都达不到,还是请回吧!” 胖大厨说完这句,就不再搭理夜星宇,直接转身走了。 没想到竟然被嫌弃了,连个小小的厨师都应聘不上,夜星宇不禁摇头苦笑,拖起旅行箱就准备离开餐厅。 这时候,突然有声音从身后传来。 “小兄弟,请留步!” 附近那桌的几个客人里面站起一个表情和蔼的老先生,微笑着向夜星宇招手。 夜星宇虽有些疑惑,但看对方面容和善,并没有什么恶意,便拖着箱子走了过去。 “来来来,坐!”老先生示意夜星宇在他身旁坐下,随后自我介绍道,“我是附近万相学院的副院长,名字叫做常博文,这几位都是我们学院的教授!” 夜星宇点了点头,含笑道:“你好,常院长,请问有何指教?” 常博文没有直接回答,反而说道:“看样子你还没吃晚饭吧?——来!我让服务员添副碗筷,一起吃!咱们边吃边聊!” 夜星宇确实有点饿了,也不怕常博文给他下套,便大咧咧地坐下,毫不客气地开动起来,顺便还用筷子夹着一些清蒸鱼肉喂小猫。 常博文给他斟了一杯小酒,举杯道:“小兄弟怎么称呼?” 夜星宇连忙端起酒杯,回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常博文笑道:“来,小夜,先干一杯!” “常院长,我敬你!”夜星宇也不客套,端起酒杯一仰头,杯子就空了。 常博文又给他倒满了一杯,才道:“小夜啊,方才我不巧听到你要应聘厨师,所以就冒昧地邀请你过来聊一下!” 夜星宇听他讲到正事,便放下筷子,正襟危坐,洗耳恭听。 第5章 八百块的月薪你干不干? “事情是这样的!”常博文慢条斯理,笑咪咪地说着,“我们学院最近又新建了一所食堂,缺点人手,想问下夜小兄弟有没有兴趣?” 夜星宇一听,还没表态,常博文又道:“当然了,学校食堂不比外面高档餐厅的大厨,待遇方面有点低,不过包吃包住,工作也不是很累,每逢节假日还有奖金补贴。” 夜星宇心想:学校食堂也不错啊!好歹能有个着落,包吃又包住,起码以后不用露宿街头了。 于是,夜星宇便满口答应下来,随后又谈到了薪酬问题,却差点没被酒水呛到。 原来,万相学院由于最近几年大肆扩建,新增了不少硬件设施,其中就包括一所食堂,不过上头校董会所定下的正规编制比较少,需要招收一些临时工来补充,但给的薪酬又太低,且很难有转正机会,以至于应聘者寥寥。 这都开学一个多月了,人手还一直招不齐,常副院长正为此事犯愁,没想到正巧遇到夜星宇来餐厅面试,于是便有了这一幕。 “我说……常院长,这一个月才八百块会不会太少了点?”夜星宇哭笑不得地小声说着,要知道他之前在神风汽车做销售,光底薪就有三千五,业绩好的话提成和奖金还能翻上好几倍。 “唉!小夜啊!我也知道薪酬有点低,可是万相学院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我也在为职工们努力争取,不过需要点时间,急不来!你还年轻,先干两年扎稳脚跟,以后有的是机会!”常博文一边唉声叹气地诉苦,一边努力地劝说着夜星宇。 夜星宇前几世都是干大事的人,也不在乎这鸡毛蒜皮的小工资,钱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组数字而已,想了一想,便也没有拒绝,应声道:“好吧!既然您老不嫌弃,我也就不推脱,吃完这顿,立马上班!” 常博文心中窃喜,频频劝酒,同时还很不经意地就桌上的几道菜,问了一些厨艺相关的问题,见对方应答如流,有理有据,更是放下心来。 除了常博文较为健谈以外,另几位老教授都有些拘谨,话很少,也不怎么理会夜星宇。 这一餐饭倒也吃得很快,当夜幕降临之时,酒饱饭足的夜星宇便跟在几个老头子的后面走出了餐厅。 常博文看着夜星宇手上提着的旅行箱,热心地问道:“小夜啊!今晚有没有住处?没有的话去我那儿将就一宿,明儿去学院给你安排宿舍!” 夜星宇哪能麻烦别人,浑不在意地答道:“您老甭管!我有的是地方!” 常博文也不勉强,笑道:“那好!明天早上你来万相学院直接找我,我再给你具体安排!——对了,这是我名片,上面有电话,随时联系。” “行!常院长,您慢走!” 夜星宇接过名片,拖着箱子抱着猫,与常博文告辞,回头就在附近找了一家小旅馆,一百块钱一晚将就着住了一宿,顺便给脏兮兮的猫儿洗了个澡,看起来顺眼许多。 次日清晨,夜星宇依约来到万相学院,向门卫问清了常副院长的办公室位置,便自己找了过去。 按照现今的教育体系,学院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个级别,也就是俗称的小学、中学、大学,既有政府开办的公立学院,也有私人机构投资建设的私立学院,万相学院属于后者。 整个离城有高等学院至少三十几家,从规模和资历上来讲,万相学院连前十都排不上,不过在知名度上,却遥遥领先,仅次于离城综合学院和南方经济学院等几所顶级院校,这都是因为万相学院是出了名的贵族学院,在私立高等学院之中名列前茅,绝对的数一数二。 万相学院的学费相当昂贵,但录取分数线却不高,并且师资力量强大,教学实力也还不错,于是便成了各种纨绔子弟的镀金圣地,里面的学生大多非富即贵,家境比较拮据的都不会选择这里。 整个万相学院建设得非常精致气派,通通都是西式现代派简约设计,教学办公楼更是装修得大气磅礴。 当常副院长见到夜星宇时表现得很高兴,立刻为他着手安排,还亲自带他去员工宿舍安顿,之后再带着他去新修建的第二食堂。 万相学院占地不小,原本只有东区一所食堂,因为校区扩建,便又在西区增设了第二个食堂。 这新建的第二食堂面积更大,分上中下三层,下层就是一般的自助式大食堂,中层却装修得像正规餐厅一样,可以点餐,但消费高了许多,而上层则是豪华包间,比较注重隐私性。 走在校园中,常副院长不时给夜星宇介绍着学院的环境,和一些今后工作需要注意的问题,两人不时交谈,气氛融洽。 快到第二食堂时,迎面走来一位五官秀丽、身段妖娆、美得惊心动魄的长裙美人,常院长双眼一亮,连忙笑着打招呼道:“林教授,早上好啊!” “常院长,怎么有空到新校区这边来?”长裙美人微微躬身回了一礼,脸上露出浅浅微笑。 “哈哈!我来介绍一下!这位是金融系的林善雅教授,是我们学院的瑰宝,别看她年轻,她可是拿到了金融投资与企业管理双博士学位哦!” 常博文又指着夜星宇介绍道:“这位是学院聘请来的厨师,夜星宇先生,今天刚来报到,我正好有空,便带他过来第二食堂这边安排一下工作,顺便看看新校区的建设情况。” 林善雅向夜星宇微笑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而夜星宇本来是没有在意的,低着头走路,似乎在想着什么事情,听到常博文介绍双方的时候,便抬起头来看了林善雅一眼。 但只是这一眼,就使得夜星宇浑浑噩噩,整个人都懵掉了,就像是被天雷劈中一样,脑袋里全是轰隆隆的声音,瞳孔里只容得下这一道身影。 他仿佛失去了灵魂,没有了思想,不言不语,一动不动,就这样目瞪口呆、傻傻痴痴地望着林善雅,半天也没有任何反应。 第6章 我不想嫁,就不嫁 这是一副没有脂粉修饰的清纯素颜,秀鼻挺直,嘴唇性感,双眼明媚,柳眉弯弯,配上吹弹可破的白皙肌肤,齐腰顺直的乌黑长发,以及轻柔长裙遮掩不住的妖娆身段,还有那天上仙女一般的出尘气质,浑身上下都找不出一点瑕疵,仿佛上天最为杰出的艺术品,就算用尽世间一切的美好词语也不足以准确形容。 这样的女人,魅力非凡,绝世无双,很多人恐怕只看一眼,就要深深沦陷,生出一些荒诞而不切实际的想法,又或是自惭形秽,不敢直视,以免亵渎佳人,引人生厌。 但是夜星宇的表现就很奇特,他就站在那里傻傻发愣,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来是什么味道,痴痴呆呆,古古怪怪,倒有点像是从疯人院放出来的神经病。 看着夜星宇的古怪表现,林善雅心中一阵厌恶,误以为对方被自己美色所迷,脸上便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丝鄙夷。 也难怪她会这样想,林善雅的美貌甚至还超过了张馨雨,更有一股出尘脱俗的难言气质,很多男人在初见的时候,多多少少都会有些失态的表现,林善雅倒是习以为常了,不过对于这些垂涎于美色的男人,她通常有些鄙视,不怎么瞧得起。 就连常博文也以为夜星宇是被林善雅的美丽所震惊,嘴角扬起,脸上一副“我是男人我很懂”的表情。 没过多久,夜星宇才回过神来,脸上露出古怪的微笑,像是唏嘘,像是感叹,像是欣慰,像是怀念,仿佛有千言万语,倾刻又忘乎所以,最后只化作一句轻轻淡淡、普普通通的“你好”。 ——实在是太像了! 夜星宇的心里面反反覆覆就只有这一句。 他之所以失态,还真不是震惊于对方的美色,而是林善雅的五官、容貌、身段、气质,都跟他认识的一个女人非常相像,简直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复制品。 那是一个令他魂牵梦萦,被深深刻在骨子里,即使重生了无数次,也依然难以忘怀的女人。 然而夜星宇却知道,无论再怎么相像,她们都是两个人,面前的这个她,永远不会变成心中的那个她,这都已经过去了几千年,海枯石烂,沧海桑田,唯一留下的,仅仅只有记忆罢了。 想到这里,夜星宇终于收拾起心中千般惆怅和万般感慨,表情恢复了正常,眼神又已清澈如水。 这时候,常博文正与林善雅简单地寒暄着,夜星宇默不作声,静立旁听。 但令夜星宇感到奇怪的是,常博文对林善雅表现得过分客气,甚至到了巴结赔笑的程度,这就有些不合情理,因为无论是职务还是年龄,后者都不如前者。 于是他便猜测,这位年轻美丽的女教授或许有着深厚背景或是过人之处,才能令身为副院长的常博文如此讨好。 林善雅的脸上虽然挂着微笑,但那清冷的气质却总是在不经意间表现出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说话也很少,多半是常博文在说,她在听,还不到一分钟,便告辞离开。 不过林善雅并没有走出太远,就有两道熟悉而亲切的身影拦在了她的身前。 这是一对五十岁左右的中年夫妇,男子穿着合身的体闲西装,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息;而妇人姿容秀丽,气质高贵,逝去的年华也掩不住当年的风采,其五官长相与林善雅有不少相似之处。 此时,两人正以爱怜的目光望着慢慢走近的林善雅,而当林善雅看到这对夫妇时,脸色却有些苍白而不自然,不过还是轻轻地唤了一声:“爸,妈!” “小雅,跟我们回去吧!”林善雅的父亲林则智神情复杂地望着女儿,既是劝解,又饱含爱怜。 林善雅倔强地摇了摇头:“我在这边挺好的,爸妈不用担心!” 林夫人上前几步抓住林善雅的手掌,有些激动地说着:“好什么呢?你都瘦了!” 林善雅笑了笑:“我最近减肥,吃得比较少!” 二老对视一眼,同时摇了摇头,林则智长叹道:“唉!你这孩子,咋这么倔呢?” 林夫人则是说道:“小雅,昨天霍公子特地来家里拜访过,我跟你爸爸还有老爷子都对他挺满意的,无论是长相气度还是出身背景,都足以成为你的良配,可你为什么就是不答应呢?” 林善雅笑着摇了摇头:“这件事不用再说了,我有选择自己生活的权利,我不想嫁,就不嫁!”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回答,林氏夫妇不知道该如何劝解,他们都清楚自己宝贝女儿的性格,从小就有主见性,只在小事上听话顺从,而在大事上却一定要有自己的坚持,一旦下定决心,就不可动摇,基本上没有被说服的可能性。 无奈之下,林则智只能提醒道:“我和你妈都尊重你的想法,不过老爷子昨天放话了,让我们最后再来劝你一次,你要是不同意,他就会采用他的方式来解决,到时候恐怕不好收场。” 林夫人也附和道:“是啊!在咱们家都是老爷子说了算,没人敢忤逆他,你要是一直不答应这门亲事,他就会不停地用各种方式来逼你做决定!” 林善雅揉了揉皱起的眉头,强颜欢笑道:“没事,爸妈不用担心,我会自己想办法解决的,毕竟爷爷最疼我,我要是死活不嫁,他老人家也不可能生生地毁了我!” 林则智看着女儿,愁容满面,用手推了下鼻梁上的眼镜,缓缓说道:“林家的情况你也知道,要是得不到霍家的帮助,这一次恐怕在劫难逃,好好的一个大家族,就要没落衰败……” 林善雅却有些不耐烦地打断道:“爸,求人不求己,你们可别把霍家当成救命稻草,他们也就是趁火打劫,不安好心!——况且,就算林家撑不住倒下了,我也会用尽毕生之力,再把它给扶起来!” “唉——!”林则智叹了口气,闭口不言。 林夫人则是絮絮叨叨地交代着:“林家内忧外患,老爷子又卧病不起,他最近的气色越来越差,一直念叨着你,你要不抽个时间回去见见他,有什么想法跟他老人家说清楚,说不定他还能回心转意,不再逼你嫁人,你也不用再拼命躲着他啊!” 林善雅只是“嗯”了一声,却没说什么,显得有些敷衍,似乎完全没有听进去。 林氏夫妇见到这番表情神态,便知道劝解无用,脸色都有些不自在,遗憾之下只能黯然离去。 林善雅望着父母的背影,不由轻叹了一口气,眉头紧蹙,心中暗想到:现在就连原本支持我的爸妈都站到了爷爷那边,看来用不了多久,爷爷就会逼迫我嫁给霍青书,我不能再这样继续被动下去,得赶快想出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 第7章 超级无敌快刀手 另一边,夜星宇跟着常博文来到了第二食堂,很快便见到了第二食堂的负责人张金柱厨师长。 张金柱身高近两米,彪肥体壮,环眉大眼,典型的北方大汉,整个一佛寺里的怒目金刚,尤其是脸上浓密的络腮胡子,令他看起来很是威猛,不太像是厨师,反而像是那些摔角运动员和拳击手,夜星宇一米八的个子站在他面前都有些抬不起头来,更别说略微佝偻着身子、只有一米六出头的常博文。 不过张金柱看见常副院长,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低着头哈着腰,脸上满是诌媚的笑容,完全看不到丝毫霸气。 常博文把夜星宇介绍给张金柱之后,随意交待了几句,便自行离去了。 等到常博文一走,张金柱立马威风起来,将手底下的所有厨师和一帮子勤杂工通通叫过来,排成两列开始训话。 别说,张金柱官不大,却特别爱显官威,先是二话不说,把每个人都训了几句,有事说事,没事挑刺,反正他是厨师长,是第二食堂最大的官,谁敢跟他顶嘴? 由于夜星宇刚来,还没犯错的机会,所以张金柱也没为难他,只是向各位同事作了一个简单的介绍,相信有了前面的铺垫,这个新来的小子也不敢乱来,这就是所谓的敲山震虎,下马立威。 介绍完了之后,张金柱便开始给夜星宇分配工作,不过当他知道夜星宇是自学的厨艺,没有相关的工作经验,张金柱的红脸立马变成了黑脸,也没让夜星宇上灶,直接给他安排了一个墩子的活。 所谓墩子,主要就是负责切菜和配菜,给炒菜师傅打下手,相当于助理的角色。 张金柱懒得和夜星宇废话,直接把他塞给另一个叫做王育强的厨师来带,然后就忙别的去了。 王育强瘦高个子,背有点驼,四十来岁,除了那几个搞卫生的清洁大妈,整个第二食堂就数他年纪最大,资历也是最老,在万相学院干了十几年的炒菜师傅,最近才从第一食堂那边调过来,大家都管他叫“强哥”。 当然,这里面不包括张金柱,他管谁都是直呼其名,除非官比他大。 强哥的手艺还是不错的,虽然没拿到什么资格证书,但却是工作多年的老厨师,在整个第二食堂里面,真实水平仅次于张金柱。 说到这里必须得交待清楚,张金柱这个人虽然在手下面前不是很讨喜,但是烧菜的手艺的确是令人称赞,据说比起那些五星级高档酒店的大厨也差不了多少,所以他才能在万相学院的第二食堂当上厨师长,待遇比起手下的厨师高出一大截,撇开奖金不说,就连底薪都是五位数。 早会完毕之后,各做各事,王育强找了一身干净的厨师工作服塞给夜星宇,再递了条围裙给他,便让他去切菜。 食堂毕竟不像正规饭店分工那么明确,切菜活大都是由这些炒菜师傅自己动手,谁负责哪道菜,需要什么食材,就自己来弄,勤杂工只负责清洗和打扫,帮不了也做不好。 夜星宇被招来是厨师,可因为没有工作经验,被张金柱瞧不起,才专门让他做墩子活,不拿锅铲只玩刀。 自己不上灶,就只能帮别人切菜,谁忙不过来的,就让夜星宇帮着切,毕竟切菜的要求不高,复杂程度比不过烧菜,也就是一个熟能生巧的手工活。 那些厨师们看他年纪轻,多多少少有些轻视,再加上他又是第一天上班,不怎么放心,所以大家需要他帮忙切的菜并不多,能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 不过夜星宇很快就让他们刮目相看了,一把菜刀在他手里像是活了过来,行云流水,快如闪电,完全看不清动作,只听见密集成串、犹如机枪扫射一般的“哒哒哒哒”声音过后,砧板上的东西便被整整齐齐地切好,每一片均匀得像是用卡尺量过般精确。 “哟!刀功很溜啊!”强哥一脸震惊,忍不住脱口而赞。 “还行吧!经常练着,切东西都不用细看,快成本能了!”夜星宇谦虚地随口应答着。 若是让王育强知道,他所说的“练”和“切东西”也包含杀人的话,不知道会不会被吓得半死? 夜星宇的上一世,便是令人谈之色变的杀手之王,虽然重生后的身体状况不佳,令他实力大减,但他的记忆和经验都还保留着,这种切割的技巧活对他来说,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简单! 更何况,在曾经的某一世,他还真是一位名震天下的厨神! 惊叹归惊叹,王育强等人最多以为夜星宇只是刀功了得,可不会就此认为他做菜也很厉害。 这一码归一码,切菜牛逼不等于烧菜也牛逼,这两者根本不能一概而论。 见到夜星宇刀法精湛,切菜又快又整齐,那些厨师们便将手头上的食材纷纷交给他来处理。 到了后来,他一个人切菜的速度比其他所有人加起来还要快,也还要好,简直叹为观止。 万相学院共有在校学员三万人,另有上千名教职工,超过半数会在学校食堂里用餐,两大食堂的任务相当繁重。尤其是中午,用餐人数最多,每一个食堂都需要准备近万人份量的餐食,从早上九点开始,就要忙活起来。 今天张金柱训话时稍微啰嗦了点,又介绍了新同事,等到众人开始工作,都已经九点半了,离十一点半的开堂时间只有两个小时,时间比较紧迫,但由于多了夜星宇这么一个堪称神速的快刀手,竟然还比平时提前了二十分钟就搞定了所有事情,十一点刚到,各色菜肴就已经下锅了,厨房里每个人的神情都轻松无比。 当然,张金柱并不知道这些,他通常不在一楼厨房,而是在楼上负责精品餐食,一楼的大众菜品主要由王育强等一干厨师负责,让张金柱这种级别的厨师长来炒大锅,简直是大材小用。 当午餐时段结束后,就有人把夜星宇的表现偷偷告诉了张金柱,起初他还有些不相信,但是在亲眼见识到夜星宇的刀功之后,张金柱立时就对这个年轻人刮目相看,当即宣布,从今以后,就由夜星宇负责整个一楼厨房的所有切菜工作。 ——闹了半天,最后还是一个墩子! 第8章 女王大人的紧急召唤 就这样,夜星宇在万相学院安顿下来,从早到晚,除了切菜还是切菜,他的存在大大减轻了其他厨师的负担,大家都对这个小伙子印像不错,就连爱耍威风的张金柱也没有刁难他,反而不时拍打着他的肩膀,喜笑颜开地鼓励道:“小伙子,好好干,等忙完今年,明年就让你上灶掌勺!” 当然,这也只是嘴上说说,张金柱看重的是他的刀功,可压根没打算让他烧菜。 但通过这几天地接触,夜星宇也看出来了,这个膀粗腰圆的厨师长并没什么坏心眼,也就是喜欢耍威风而已,只要不故意惹毛他,倒也不会被刻意刁难,比起以前的腹黑上司肖大庄可好多了。 不过夜星宇却对常院长有些腹诽,他之前招自己进来时曾说过食堂的工作不是很累,现在看来纯属扯蛋! 学院食堂的营业时间分为早中晚三段,早餐是上午六点半到八点半,中餐是十一点半到两点,晚餐则是下午六点到晚上八点半,早中晚加起来共七个小时。 然而食堂职工们的工作时间却远不止七小时,因为餐前要准备,饭后要收拾,从早上六点上班到晚上九点下班,中途能休息的时间加起来最多也就四五个小时,实际工作时间至少在十个小时左右,简直是惨无人道,难怪招不到人,更何况工资还开得那么低。 实际上正式职工的待遇还是不错的,是临时工的好几倍,也就是像夜星宇这样的临时工被剥削严重。 认真算起来,夜星宇实际上是被常院长坑了,难怪他当初那么热情,简直就是把人往火坑里推啊! 不过夜星宇倒也无所谓,钱这玩意对他来说无非就是一串数字,在他大富大贵的时候,甚至说是掌控了天下财富也不为过,对金钱的渴望早就做到了心如止水,是真正的把钱财视为身外之物。 他既然决定了这辈子要平平淡淡地过一生,那么对于他来说,钱多了也没有什么意义,够维持生活就行了,于是便也无忧无虑在第二食堂混日子。 除了在食堂工作,夜星宇并没有到处乱跑,下了班就回宿舍睡觉。 睡觉就等于是修炼,当然,也可以采用打坐的形式,不过为了避免引起他人注意,他几乎都是躺着修炼。 神魂的力量经过几千年的不断壮大,早就可以精神干涉物质,达到了传说中的仙人境界。 并且神魂之力还能滋养肉身,令身体结构打破重组,每一天都有全新的变化。 现在的夜星宇,早就不是重生前的绣花枕头,而是健壮如牛,力大如象,敏捷如豹,凶猛如虎,随手一拳就能开山裂石,衣衫底下的肌肉健壮而又匀称,充满了赏心悦目的力量美感。 只不过穿上衣服,就似乎看不出来,除非是那种凸现身材的紧身衣,所以外型上的变化还不如气质上的改变来得明显。 闲暇之余,夜星宇也会带着小黑猫在校园里溜达,看一看洋溢着青春朝气的学子们,尽管他的脸只有二十来岁,可心灵却已经历过万丈红尘,沧桑无比。 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样的平淡生活确实显得枯燥而乏味,但对于重生了无数次、经历过太多波折的夜星宇来讲,反而是难得的清静祥和,乐在其中。 只不过自从一通电话开始,他本已平静下来的人生又开始兴起了波澜。 “嘟嘟嘟嘟……”床头的手机突兀地响起,将刚进入修炼的夜星宇吵醒。 他拿起手机一看,屏幕上的来电显示是“女王大人”,微微一怔,便想起这是之前已经死去的夜星宇对张馨雨的私下爱称,心中不由嘀咕着:这女人打电话过来干嘛? 随手按下接通键,毫无感情地“喂”了一声,电话那头立刻响起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女人嗓音,语气仍然跟往常一样的蛮横霸道不讲客气:“夜星宇,你最近死哪去了?工作不干了也不说一声?还以为你被人拐卖了!” 夜星宇没吱声,心想:我们好像并没有多亲密吧?为啥要通知你? “你在哪呢?还活着吗?”张馨雨刚问完,不等回答,紧接着又说道,“快来沿河路的花天酒地夜总会,赶紧的!限你二十分钟之内赶到,来晚了要你好看!” “不去,太晚了。”夜星宇不咸不淡地一口回绝,随手挂了电话。 “嘟嘟嘟嘟……”来电铃声马上又响了起来,夜星宇按了拒接键,紧接着就把“女王大人”拖入黑名单,然后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本以为这样就能清静了,哪知才过了一小会,手机又响起“叮咚”一声,聊天软件接收到一条讯息,点开一看,内容是:“夜星宇,你竟然敢挂我电话?还把我拉黑?反了你啊?” 讯息发送人的昵称叫做“傲娇小大姐”,不用说,肯定还是刚才的“女王大人”张馨雨。 夜星宇看了一眼,没理会,接着睡,然后就听见手机不停地“叮咚”作响,不断地收到讯息,吵得人心烦意乱,哪里睡得着? 无奈之下,夜星宇翻身坐了起来,叹了一口气,拿起手机一翻,就见到“傲娇小大姐”发来的一连串讯息。 “赶紧来!别惹我发飙啊!” “速度点,急事!” “半小时以内你要是不出现,后果很严重!” “来不来你吱一声!再不回话小心我一辈子不理你啊!” “夜星宇,你给我记着,老娘现在告诉你,你出局了!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否则要你好看!” 夜星宇一条条地看下去,摇头苦笑着,心想:这女人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以前的夜星宇当你是宝贝,可在我眼里,啥也算不上! 虽然这样想,夜星宇觉得还是去一趟吧,跟她当面把话说清楚,以后桥归桥,路归路,各走一方,老死不相往来,别有事没事就来信骚扰,吵得人心烦。 于是,夜星宇便回了条信息:“再说一遍地址,我现在过来!” 很快,手机便收到了新回复:“沿河路24号花天酒地夜总会,第52号包房,速度点,打车过来!” 夜星宇随手披上一件外衣就出门了,本来想坐公交车或是地铁过去的,可一看时间,都十点过了,也只能打车。 第9章 衣衫不整,恕不接待 灯红酒绿的喧嚣夜总会,一间装修豪华的包房里面,十几个形形色色的年轻男女围坐着品酒聊天,张馨雨赫然就在其中,正气呼呼地放下电话。 她旁边坐着一个将头发染得五颜六色、长相却带点萌的面嫩少女,举起酒杯轻轻抿了一口,笑着问道:“馨雨姐,怎么了?你这男朋友还真是一尊大神呐!口水都快说干了才请过来,莫非是你魅力不够?” 另一边一个打扮妖冶的艳丽女子吼了起来:“小西,你可别乱说!就凭我们家馨雨这长相和身材,看上谁都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气,一个小小的穷屌丝也敢摆谱,看来是活得不耐烦了!等会他来了,君姐我帮你教训他,然后你再干净利落地把他甩了,看他还敢不敢耍派头!” 坐在张馨雨的对面,一个勉强称得上是英俊、但目光有些阴冷的贵公子冷笑着说道:“馨雨啊!我看你这个所谓的男朋友不是不想来,是来不了吧?” 张馨雨冷哼一声,眼神中透露出满满的厌恶:“梁少凡,你少在我面前阴阳怪气的,反正我们已经当着大伙的面立下了赌约,呆会我男朋友来了,并且他不是瘸子的话,你就从此别来烦我!” 梁少凡笃定一笑:“放心吧!我说话算话,只要那个叫做夜星宇的家伙能够走进这间包房并且站直了,我今后绝对离你远远的!” 张馨雨听到对方的明确答复,心头的气才稍微顺点,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她并不知道,她用来摆脱梁少凡的挡箭牌就在不久前被人狠揍了一顿,打断了两条腿,幕后主谋就是梁少凡。而她最后一次见到夜星宇时,对方完好无损,甚至可说是身手敏捷。 但梁少凡却以为,那个叫做夜星宇的穷屌丝能捡回一条命就该谢天谢地了,估计现在还躺在医院养伤呢!就算勉强能动,也进不了这间包房,还免不了要被修理一顿,因为他在夜总会的大门口安排了人手牢牢守着,万无一失。 所以,梁少凡很是放心,才当着一帮朋友的面跟张馨雨立下赌约,要是他赢了,张馨雨就会给他一个机会,追求的机会,若是输了,他就不再纠缠对方,只做普通朋友。 虽然机会不等于必定成功,但是梁少凡一点都不急,慢慢来才有意思,要是几句话就能轻易弄上床,他反而会很快失去兴趣。 夜星宇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了梁少凡和张馨雨赌约的棋子,他只想着见到张馨雨后把话当面说清楚,以后各走各路,少来打扰。 万相学院座落在离城南郊,而花天酒地夜总会已经属于市区内,距离蛮远,就算是打车走高速都要大半个小时,等夜星宇赶到的时候,已经过了十一点。 不愧是人气爆棚的夜总会,老远就能听到里面轰鸣震天的音乐和万人欢呼的喧嚣,门口的几个迎宾和保安个个都是帅哥靓妹,极为养眼。 夜星宇下了车,付了车费,才发现自己帐户上的余额只有一百多块,估计还不够打车回去,不由有些皱眉,他工作还不到一个月,工资还没发。 然而来都来了,夜星宇想着再怎么也得跟张馨雨见个面,把话说清楚了再走,于是便向夜总会大门走去。 但是在靠近门口时,却被一位保安给拦住,他冷冷地瞄了一眼夜星宇,有些语气不善地说道:“工作人员走后边。” ——工作人员? 夜星宇愣了一下,恍然醒悟过来,原来他出门的时候随手套了一件衣服在身上,不想却正好是厨师的工作衣,上面还印着万相学院的徽标和“第二食堂”的字样。 夜星宇略显尴尬,解释道:“我是来找人的。” 然而对方还是不放他进去:“抱歉!衣衫不整者恕不接待!” ——衣衫不整? 夜星宇看着一个个露胸脯露大腿的惹火女郎进进出出,顿时无语。 没办法,只好打电话给张馨雨,让她出来接人。 手机刚拿出来,蹲在旁边抽烟的两个大汉便走了过来,一左一右将他夹在中间,凶巴巴地说道:“兄弟,借一步说话!” 夜星宇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却能感觉到从此二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恶意。 这里所说的“恶意”,并不是指那种单纯的主观感受,而是一种非常难以解释,在科学上可以用辐射、波段、频率等词汇来形容,但普通人却根本无法察觉到的有质无形的东西。 恶意、善意、杀意、怒意、爱意等等深层次的情绪波动,都更近似于玄学的范畴,如果非要以科学的方式来解释,可以看作是人的思维活动会自发地产生一种隐秘的脑波。 脑波也是电磁波的一种,情绪不同,脑波的波长和频率也不同,别说是普通人,就是现今最尖端的科学仪器都查探不到。 然而夜星宇却可以感知到这种极为玄妙的、能够暴露人物内心最真实想法的脑波。 他的神魂力量无比强大,周围所有人的脑波都逃不掉他的侦测,但凡是冲着自己而来的,便会引起他的注意,从而判断出对方对于他的真实感观。 很明显,这两个大汉的恶意被夜星宇捕捉到,来者不善呐! 不过他并不紧张,而是放下电话很是随意地问道:“有事?” 对方两人没有回答,推着他就往阴暗处走去,夜星宇不言不语,很配合地没有挣扎,三人的身影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 到了一条四下无人的小路上,两个大汉互相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突然飞起一脚,就朝正往前走的夜星宇背心踢去,然而却踢了个空,夜星宇恰到好处地往旁边平移一步,躲过了后方大汉的飞身一脚。 夜星宇顺势转过身来,戏谑地看着两名有些发愣的大汉,笑问道:“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对我动手?” “死到临头话还这么多!”另一个没动手的大汉率先清醒过来,举起拳头就向夜星宇胸口锤过去。 第10章 不想开口就直接搜魂 这俩凶汉都是好勇斗狠之辈,动手打架家常便饭,个个都是专家,对付一个文弱小青年,岂不是轻轻松松,手到擒来? 在那人看来,自己这一拳,快若闪电,又狠又准,普通人根本不可能躲开,绝对一拳KO,打完收工。 可落到夜星宇眼里,他的动作就如蜗牛爬行一样缓慢,别说是威胁了,直接就比海绵宝宝还要懒羊羊。 强大的神魂无限放大了夜星宇的知觉感官和反应速度,使他可以轻易捕捉到周边所有人的动作轨迹,除非对方的拳速能够突破音速并接近光速,才有可能让夜星宇反应不及。 轻而易举地抓住手腕,运劲一扭,清脆的“喀嚓”声响起,接着就是大汉如杀猪般地惨叫。 另一个踢空的汉子才刚反应过来,就看到挥拳的同伴捧着手腕子跪在地上哀嚎不止。 “找死!”这个汉子大喝一声,从身后裤兜里抽出一样东西,按动机括,“嗒”的一下,刀刃弹出,手一挥,就朝着夜星宇的肚子上捅过来。 不过他很快也跟同伴一样,享受到了相同的待遇,仿佛眼前一花,什么都没有看清,手腕就是一阵刺骨剧痛,导致他握不住小刀,“啪嗒”一声掉在了水泥地面上。 夜星宇居高临下地看着两个连连呼痛的大汉,话音冷酷,面无表情:“我再问一次,你们是谁?为什么要对我动手?” 两个大汉还没从痛楚中缓过神来,虽然听到夜星宇在问话,却不老实回答,反而桀骜不驯地连声怒骂着。 这些人都是混道上的,打架斗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寻常,受伤挂彩在所难免,虽然他们各自都伤到了一只手,但这不仅没有让他们产生畏惧,反而更加激起了骨子里的凶性。 一个人伸出另一只完好无损的手,飞快捡起地上的小刀,爬起来继续向夜星宇发起攻击;另一个汉子也掏出一把匕首,凶悍地扑了过来。 然而并无卵用,夜星宇都懒得用手,瞬间踢出两脚,两个体格高大的壮汉就像是皮球一样,被他一脚一个踢飞到几米开外。 他们甚至都没有看清夜星宇出的是哪只脚,就只觉得胸口一痛,一股巨力涌来,然后就象是被行驶的汽车撞到一样,身体往后倒飞。 “看来还是得用那一套简单粗暴的老方法。”夜星宇摇头叹着前行几步,在两个倒在地上几乎快要晕过去的大汉身旁停下。 他蹲下身子,双手缓缓靠近两人的脑袋,掌心竟然有红光闪耀,似乎有一个诡异的光芒符号一闪而逝。接着,手掌心便按在了两人的额头上。 随后,两个壮汉就如同被雷劈到,头发瞬间炸起,身子猛然颤抖几下,接着瞳孔大张,露出茫然之色,脸上的表情痴痴呆呆,就连嘴上的痛呼也不自觉地停下了。 大概十余秒钟之后,夜星宇一脸平淡地收回手掌,血色光芒随之消散,两个大汉则软倒在地上失去了动静。 他们并没有死,而是进入了脑休克状态,大脑功能暂时停止,至少需要十几分钟甚至是几个小时才能恢复过来。 这是被夜星宇施展搜魂神通之后的后遗症。 搜魂与赋灵一样,都是夜星宇从神秘传承中学习到的神通,不过搜魂的层次很低,远远比不上赋灵,副作用很大,会对大脑的思维功能和记忆功能造成损害,轻则记忆缺失,重则影响智力,最严重时,甚至还会引起神经系统的混乱失调,要么疯疯癫癫,要么成为白痴。 正因为如此,能通过正常地询问交流而获取信息时,夜星宇绝不会使用搜魂神通,但是对于那些本就心怀恶意,并且顽固不化之辈,他也绝不会心慈手软,直接采用搜魂手段,暴力窍取对方脑子里面的记忆,简单直接并且相当有效,还杜绝了谎言和欺骗。 “梁少凡?离城市新阳区区长的儿子?呵呵,怪不得这么嚣张!看来上次在小巷被打应该也是他所指使的。” 通过搜魂,夜星宇已然知道这两个人是梁少凡的手下,是梁少凡故意安排他们在夜总会的门口堵截自己,而此人正是新上任不久的新阳区区长的儿子,典型的官二代。 同时还获悉,梁少凡正与张馨雨等人呆在一起,也就是自己此行的目的地,花天酒地夜总会第52号豪华包房。 “一个小小区长的儿子,还想对付我?”夜星宇很是不屑,嘴角微微弯起,“希望你能安份一点吧!别给自己找不自在!” 夜星宇没有理会陷入昏迷的两个壮汉,他转身往回走,不一会儿就到了夜总会的大门口,然后掏出手机给“傲娇小大姐”发了一条信息:“我已到花天酒地门口,保安不让进,请出来接一下。” 张馨雨的手机一响,坐在她身旁的小西和君姐就都听到了,三个小脑袋凑在一起盯着手机屏幕,看完后个个都感到有些不解。 啥情况啊?为啥保安不让进啊?没听说过进夜总会消费还会被拦下的? 张馨雨纳闷地摇了摇头,对身旁的两个好姐妹说道:“我出去接他一下。” 君姐先她一步站起身来,说道:“我跟你一起去。” 小西雀跃地跟着起身:“我也去!我也去!” 君姐和小西其实对张馨雨所谓的“男朋友”并不抱有什么希望,她们三个关系不错,都知道馨雨并没有找男朋友,这只是用来糊弄梁少凡的借口,之所以要跟着去,只不过是好奇心作祟,想知道保安为什么会拦下夜星宇不让他进来。 从三个女人的简单几句对话,包房里的其他人大概都能猜到,应该是张馨雨口中所说的“男朋友”来了,只是不明白为啥他不直接进来,还需要有人出去接,这也太摆谱了吧? 唯有梁少凡握着酒杯阴笑着,他满以为是自己安排的两个手下截住了夜星宇,并狠狠地修理了对方一顿,想来此时已经倒在夜总会门口爬不起来,只能发信息求救。 梁少凡甚至还在幻想,要是当张馨雨看到她的假男友被揍成一条死狗趴在地上,应该会感到很丢脸吧?还愿意把他领进来吗? 可自以为是的梁少凡万万没想到,现实和幻想,真是差得很远! 第11章 女神的闺蜜和表妹 当三位美女来到夜总会大门口,看到穿着厨师外套的夜星宇时,个个都傻眼了。 这呢嘛什么风格啊?穿着厨师的工作衣来逛夜场?难怪别人保安不让进! “哈哈哈哈……”君姐和小西当场就笑喷了,毫无淑女风范地搂在一起哈哈大笑。 君姐边笑边道:“馨雨,你找来的这个人……还真是个……奇葩啊!……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哈哈哈哈……” 小西搂着君姐的小腰,五颜六色的头发贴在君姐的肩头上,笑得喘不过气来:“哈哈哈……还是‘第二食堂’……哈哈哈哈……哎呦……不行了……笑抽了……实在太逗了……” 张馨雨也想笑,不过她更多的是愤怒,夜星宇这家伙真是不靠谱,自己叫他来救场,却穿成这样跑过来,这不是给她张大小姐脸上抹黑吗? “你……你怎么穿成这样啊?”张馨雨怒气冲冲地走到夜星宇跟前凶狠质问道。 “抱歉,出门的时候随便披了件衣服,没注意是工作装。”夜星宇淡淡地回答着,脸上一如既往的平静,丝毫看不到有歉意的存在。 “你……你……你……”张馨雨气得俏脸发红,一连说了三个“你”,最后恨恨地猛一跺脚,转过身子边走边道:“跟我进来吧!记得把外面这衣服给脱了!” 有了三个气质不凡的美女前面带路,这次保安就没有再来阻拦夜星宇,不过心里面却在暗暗称奇,觉得这哥们实在太绝了,居然穿着厨师服来逛夜场,真有一套! 进门的时候,夜星宇就把厨师外套给脱了拎在手里,要是穿着它进夜总会,确实有些不伦不类。 现在是十月份,已经入秋,但由于离城地处南方,气温还比较高,大多穿得单薄,夜星宇脱了外套也就只剩下一件T恤。 这件T恤原本应该是白色的,也许是穿太久,都变成了灰黄色,最关键是侧后腰的部位还有两个小破洞,被走在他身后的君姐和小西给看到,于是乎,两女又一次笑喷了。 还好喧嚣的音乐掩盖了两人的笑声,张馨雨又是走在最前面,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听力比常人灵敏无数倍的夜星宇却听到了,他回过头来好奇地望了两人一眼,问道:“笑什么呢?” 虽然嘴上在问,他却没有停下脚步,依然不紧不慢地跟在张馨雨身后,甚至在问完之后就扭过头去,没有再看身后的两人。 顽皮的小西伸出手指戳向夜星宇衣衫上的破洞,眼看就要戳到,仍在行走的夜星宇却是头也不回地反手往后一捞,就将小西柔软的小手紧紧抓住,动弹不得。 “你要干什么?”夜星宇停步转身,看向小西。 “我……我就是想……摸摸而已,你……你放开!”小西使劲甩动手臂挣扎着,但夜星宇的手掌却像铁铸一样,纹丝不动,任她用尽力气,小手仍旧被夜星宇给抓住。 这个突然兴起的小波折惊动了在前领路的张馨雨,当她一回头,正好就看到夜星宇抓住小西的手,以及小西脸上显得有些羞怒的表情,于是她心中就更加不悦,怒气冲冲地走回来,一手叉着腰,另一手指着夜星宇的鼻子,怒吼道:“夜星宇,你什么意思?居然敢调戏我表妹?还抓着她的手不放!” “调戏?”夜星宇自嘲地摇摇头,并没有任何解释,接着便放开了小西,因为他并没有从小西身上感受到“恶意”。 君姐倒是从头至尾看到了一切,她趴在张馨雨的耳朵边小声解释了几句,这才令张馨雨误会消除,不过当她看清楚夜星宇衣衫上的两个破洞时,一股怒气又开始酝酿生成。 她就搞不懂,以前总是在她面前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的夜星宇,怎么半个月不见就邋遢成这副模样? 张馨雨正要发脾气,君姐先一步站出来,拍拍自己丰满的小胸脯,笑着说道:“馨雨别生气,这事我来解决!” 说完,她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把化妆用的小剪刀,走到夜星宇身旁对着他的衣衫下摆一阵修修剪剪,顿时普普通通的T恤衫便换了个独特的造型,非对称的设计,居然有了一点走在时代前沿的潮范儿。 两个破洞的尴尬就这样被处理掉了,唯一的美中不足,就是那老旧的灰黄颜色确实不讨喜。 好在夜场里的霓虹灯光不停地闪烁着,五颜六色,到处渲染,倒让这件衣衫没那么碍眼。 在君姐跟张馨雨咬耳朵解释的时候,夜星宇也听到了一切,知道是自己衣衫上的破洞引起了误会,就没有阻止君姐对T恤衫的改造。 君姐弄完之后,潇洒帅气地打了个响指,笑吟吟地上下欣赏了一番,方才自我介绍道:“我叫吴楚君,是馨雨的好闺蜜,她是严小西,是馨雨的表妹。” 夜星宇点点头,礼貌地伸出手来:“我是夜星宇,跟张馨雨是大学同学。” 吴楚君看着递过来的手掌,略微犹豫了一下,才伸手握住,然而还没等握牢,对方便松开了手。 她只能从短暂地接触中感觉到对方的手掌很稳定、很有力,但却没有男人手掌特有的粗糙感,反而有一种光滑细腻的感觉。 正因为如此,吴楚君不免仔细打量了夜星宇几眼,顿时便惊讶发现,这个男人的肤质很好,没有痘,没有坑,没有色素沉着,也没有油光和皱纹,细腻得几乎连毛孔都看不到,如同一块温润的美玉,完美无瑕。 她当然不知道,这是由于夜星宇在重生之后,由神魂力量进行了肉身改造,从细胞结构乃至基因层面,都与原来有所区别,体内的毒素被排出,体表的瑕疵被修复,便呈现出惊人的完美形态。 “走吧!我们先进去!” 张馨雨没有察觉到吴楚君的异样,扯着她和严小西的手往前走去,而夜星宇照样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脸上一副淡然表情,丝毫没有半点紧张。 第12章 散发着油烟味的非主流男友 刚一推开52号豪华包间的房门,里面七八道目光汇聚过来,他们都想看看,像女神一样美丽的张馨雨所找的男朋友,究竟长成什么模样。 等到三位美女依次进入房间,夜星宇的身影便清晰地呈现在众人眼前。 一米八的个子,胖瘦适中,二十多岁的年纪,五官清秀俊逸,倒是有成为小白脸的潜质,就是头发有点儿乱,没个型,硬说有型的话,那就是鸡窝型。 身上那件衣服造型古怪,像是被自己改过,颜色白灰翻黄,看着老旧。 深色的裤子也有些脏,一圈一圈的印子,像是油渍还是什么。 脚上穿着一双很土气的运动鞋,两根鞋带居然还不是一对,虽然都是黑色,但却是一根圆的,一根扁的。 这是什么风格?乡村搭配?看起来怪怪的! 虽然有些惊讶,但也没人在嘴上说些什么,毕竟是张馨雨叫来的人,多少给点面子,不能当面揭人短处。 唯有梁少凡不淡定了,他是第一次亲眼见到夜星宇,之前只是看过照片,但他一眼就能确定,这就是那个被他指使人打断了腿的夜星宇。 而梁少凡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夜星宇居然像个没事人一样自己走路,两只脚都好好的,哪有断腿的迹象?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他怎么可能不到半个月就行走如常?这是怎么做到的? 还有自己安排在门口的两个手下呢?他们为何没有截住夜星宇? 梁少凡不动声色地摸出手机拔着电话,但是没有人接,他的两个手下早已昏倒在四下无人的小路上。 张馨雨依次向夜星宇介绍着房间里面的所有人,撇开吴楚君和严小西不说,这里还有八个人,六男两女,除了梁少凡是官二代,区长的独生儿子,余下七人都是富家子弟,家里都是开公司的,个个都来历不凡。 而对于夜星宇的介绍就很简单了,仅仅只有一个名字,其它一概不提,说多了怕说漏嘴,就算没露馅也让张馨雨觉得丢人。 由于之前张馨雨跟梁少凡所订下的赌约,大家都知道了这个年轻男子就是张馨雨口中宣称的“男朋友”,虽然对方的穿着打扮有些邋遢古怪,但表面上还是保持着应有的客气,只有吴楚君和严小西知道,夜星宇只不过是被张馨雨利用的挡箭牌而已。 梁少凡当然不信夜星宇会是张馨雨的男朋友,他早就找人暗中将夜星宇的各种情况调查得清清楚楚,一个从农村来的穷屌丝,除了长相帅点、会拍马屁以外,并没有什么本事,堪称一无是处,仅仅因为他是张馨雨的大学同学,便不断纠缠着张馨雨。 而且从调查所得的资料来分析,张馨雨根本就对此人不怎么待见,只是拿他当个小跑腿和出气筒,连个备胎都算不上。 所以当张馨雨介绍到梁少凡的时候,他故意把头扭向一边,明显摆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夜星宇也不生气,甚至根本没有多看梁少凡一眼,尽管他知道眼前这人就是针对他的幕后黑手,却没有流露出任何的憎恨或是反感情绪,就当他是一个事不关己的陌生人。 介绍完毕之后,张馨雨让夜星宇坐在了自己的右侧,而她左侧坐着表妹严小西,打扮得比较妖艳媚惑的吴楚君则坐在了夜星宇的另一边。 不过刚坐下不久,张馨雨便有些后悔了,她明显能闻到夜星宇身上的一股子油烟味,不由耸了耸鼻子,悄悄地挪动了一下屁股,朝着严小西那边靠了靠。 吴楚君虽然也闻到了夜星宇身上的油烟味,却毫不在意,伸手拿起酒瓶倒了三杯红酒摆在夜星宇面前的茶几上:“老规矩,迟到的人要罚三杯,你可别找理由啊!要不然君姐我可瞧不起你!” 夜星宇扫了一眼桌面上的三杯红酒,二话不说,抬起杯子像喝凉水一样倒进自己嘴里,五秒钟不到,三个酒杯就空了。 吴楚君鼓掌赞道:“爽快!君姐我就喜欢像你这样爽快的男人!” 然而没有人附和吴楚君,很多人都觉得红酒应该慢慢品,像夜星宇这样一口干一杯,就像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简直就是糟蹋嘛! 于是乎,除了吴楚君鼓掌之外,都没人说一句话,场面瞬间有点冷。 夜星宇并不知道尴尬为何物,老神在在地坐着,目光若有深意地望着对面翘着二郎腿且摆着个臭脸的梁少凡,似笑非笑。 沉默了将近一分钟之后,终于有人开腔了,是一个听起来很温柔、很磁性、就像是电台主播一样的柔美女声。 “夜星宇这个名字挺好听,尤其是这个姓氏很独特,我是第一次听到!——对了,你现在是在做什么工作呢?”坐在斜对面一个温柔而恬静的女子似乎对夜星宇有些感兴趣,主动挑起了话题。 通过之前的介绍得知,这个女人叫做庄静,是庄氏集团董事长的千金,不仅家世好,自身也很有能力,独立经营了好几家公司,是一个了不起的商界新秀。 庄静二十来岁,人如其名,性格温婉有城府,标准的一张美人脸,两只乌黑的大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一头粟色的时尚齐肩短发令她显得精明干练,身上的白色束腰休闲小西装很适合她的气质,下身是同色同款的及臀小包裙,腿上穿着黑色透亮的连裤丝袜,脚下一双露趾高跟凉鞋,整个搭配时尚而性感,妩媚中带有知性。 与张馨雨和吴楚君她们比起来,庄静的外型和长相一点也不逊色,都是顶级美女,但她们三人的风格却截然不同,张馨雨清纯靓丽,吴楚君性感妖艳,庄静温柔妩媚,各有千秋,难分高下。 庄静之所以主动与夜星宇搭话,倒不是因为夜星宇长得帅,而是她这个人很聪明,很有一双识人的慧眼,她敏锐地察觉到夜星宇这个人不简单,拥有一种说不出来的特殊气质,虽然穿着打扮很邋遢,却像是真正的贵族一样恬淡自信。 第13章 你的坦诚让人招架不住 他们这些人事先都知道,张馨雨的男朋友并不是富家子弟,这是梁少凡所刻意透露出来的信息,借此来贬低夜星宇,但是在张馨雨开始介绍时,心思细腻的庄静明显注意到,这个年轻男人的表情始终如一的平静和淡漠,独有一种隐于其内的孤高,似乎对他们这些上流人士并不感冒,完全没有表现出想要攀附关系的举动,甚至还隐有一丝轻蔑和不屑,这让庄静感到很疑惑。 从身份地位上来说,他们这帮人都是年轻精英,个个家境不凡,非富即贵,都远远要超过来自于普通家庭的夜星宇,但是夜星宇却丝毫没有局促之感,似乎该自卑的不是他,而是房间里的其他人。 如果说他们这些人是贵族,那么夜星宇的举止表情却像是国王,不是仰视,也不是平视,而是居高临下的俯视,这就是夜星宇带给庄静的感觉。 当然,这帮人里面只有心思细腻并且观察仔细的庄静注意到了,其他人都没有发现异常,就连张馨雨都没看出有什么不对。 面对庄静的询问,夜星宇将手中拎着的厨师服在腿上摊开,指了指上面印着的“第二食堂”四个红色小字,毫不在意地回答道:“我嘛……在厨房里做事。” “厨师?你之前不是在神风汽车做销售吗?怎么突然转行去做厨师?”庄静好奇地追问着。 夜星宇笑了笑,很是随意地答道:“神风汽车把我开除了,因为我一年只卖了两台车,后来正巧碰到有人招厨子,我就去了。” 大多数人都对夜星宇的回答露出鄙夷的轻笑,但庄静对他的兴趣却更加浓厚了。 按理说来,因为业绩太差而被公司开除是一件令人感到羞愧和丢脸的事情,一般人会刻意避开这个话题不愿提起,而夜星宇偏偏堂而皇之地说出来,就好像丢脸的不是自己,而是别人。 再加上庄静问的是“厨师”,而夜星宇的回答却是“厨子”,一字之差,听在别人耳朵里面就是两种不同的感受。 前者是尊称,后者是蔑称,厨师要比厨子好听多了,就好比服装设计师和裁缝,表演艺术家与戏子,广义上都是差不多的意思,可逼格完全不同,但夜星宇似乎毫不在意其中的区别,甚至对于自己的厨子身份没有半点自卑,侃侃而谈。 “其实……做厨师……蛮有意思的,我对厨艺挺感兴趣,每当自己做的菜被别人夸赞的时候,都非常有成就感,想来夜先生也是这样吧?”庄静斟酌了一下,还是继续用“厨师”这个词汇来形容。 “那倒没有!”夜星宇摆摆手,完全实话实话,“厨子只是一个工作,并不是我的兴趣,我做这份工作只是为了挣点生活费,不过我被招聘的老头坑了,工资有点低,一个月只有八百块而已,说不定过阵子我就不做厨子了,看看能不能换个别的什么工作。” 听到夜星宇一本正经地回答,仍旧还用“厨子”来称呼自己的职业,并且月薪只有八百块,在座众人个个都不淡定了,有愤怒的,有惊呆的,有讥笑的,有不屑的,每个人的表情都很丰富。 张馨雨被气得嘴唇发紫,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实在是太丢人了! 在夜星宇没来之前,她声称这是自己的男朋友,而他来了以后,却尽说些不着边际的胡话给她脸上抹黑。 气怒之极张馨雨恨恨地一跺脚,朝着夜星宇的脚掌踩去,八厘米的尖细鞋跟狠狠地戳在夜星宇的老旧运动鞋上,然而夜星宇像是一无所觉一般,完全没有任何表示,表情依旧冷淡,就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似乎被踩的人不是他。 庄静已经无语了,这人最擅长的难道就是把话题给聊死吗? 自诩聪明的庄静都不知道该怎么接话了,夜星宇的“坦诚”令她招架不住。 而梁少凡直接就毫不客气地讥讽道:“什么烂工作居然只有八百块的工资?你知不知道你刚刚喝下的三杯红酒都不止八百块?——不过也对!凭你的能力也就只值八百块,一年只卖两台车,什么破玩意?” 夜星宇没说话,像是没听见一样,舒适地靠坐在沙发上,两眼微微眯起。 但是张馨雨却忍不住了,“啪”地猛拍桌子站起来,大声吼道:“梁少凡,你怎么说话的?就不能放尊重点?” 梁少凡冷冷一笑,斜眼瞄着夜星宇:“尊重?他配吗?像这种人有资格成为你男朋友?” “你……你……”张馨雨指着梁少凡气得说不出话来,她口才本就不好,又很容易生气动怒从而失去理智,被梁少凡一句反问,嗓子顿时卡壳。 梁少凡继续说道:“馨雨,不是我说你,你想找个挡箭牌也该找个像样的,拿这种货色来搪塞我,也不怕拉低了自己的身份!” 这句话一出口,很多人都反应过来,夜星宇这个所谓的“男朋友”很可能如同梁少凡所说的那样,只是被张馨雨扯出来应付纠缠的挡箭牌,根本就不是她真正的男朋友。 想来也是,两人的身份地位和家庭出身简直就是天壤之别,公主爱上贫民的桥段只存在于童话故事里,像他们这些富二代和官二代,最讲究的就是门当户对。 如果说梁少凡的话只是让大家有所怀疑,并不能确定,但接下来夜星宇的发言就完全证实了这一点,他一本正经地出言澄清道:“我不是张馨雨的男朋友,你们恐怕误会了!” 此言一出,张馨雨连掐死夜星宇的心都有了,若是她手上有一把刀,她会毫不犹豫地将他当场砍死,然后再剁成碎肉拿去喂狗。 “呵呵……我就知道!”梁少凡惬意地笑了,脸上露出旗开得胜的表情,他竟然破天荒地开始欣赏起夜星宇的坦诚。 “话都说清楚了,我想现在应该没我什么事了,我先撤,你们慢慢玩!”夜星宇不顾在场众人各式各样的精彩表情,自顾自地说着,然后站起身来,准备离开。 第14章 敢不敢赌上你的自尊? “慢着!谁允许你走了?你给我坐下!”张馨雨又羞又怒,完全不顾淑女形象地咆哮怒吼。 夜星宇却无动于衷,依旧准备从吴楚君身边借过离开,丝毫不理会张馨雨的出离愤怒。 气极的张馨雨一步跨出,蓦然从后面抱住夜星宇的腰,死死拽住不让他走,甚至都顾不上难闻的油烟味,口中嚷嚷道:“我说你是我男朋友,你就是我男朋友,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走!” 看到这一幕,梁少凡脸都绿了,也跟着站起身来,怒气冲冲地瞪着两人,要不是看到夜星宇身材比他高大,说不定抄着酒瓶就冲上去给他开瓢了。 感受到张馨雨胸前的柔软紧贴在背上,以及不经意间流露出来的无助颤抖,夜星宇暗自叹了一口气,说道:“行,我不走,今天都听你安排!可一旦过了今晚,你我从此两清,以后各走各路,请别再来打扰我!” 刚听到前两句,张馨雨还觉得比较顺耳,可后面越听越不是味儿,说得好像自己对他死缠烂打一样,这让张馨雨如何能够接受? 认真说起来,分明是他夜星宇从大学时代就一直纠缠她,无事就跑来献殷勤,怎么突然就反了过来,变成她张大小姐倒贴? 张馨雨其实还是一个思想比较单纯的女孩,头脑并不像外表那样精明强干,否则又怎么会被一个区长的儿子纠缠得需要找挡箭牌? 她的脑子到现在还没转过弯来,满以为夜星宇还会像从前一样无条件地服从她,迁就她,保护她,却不知道此时的夜星宇已非她所认识的夜星宇,根本就对她没有半点兴趣。 张馨雨有点懵了,完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不仅没有摆脱梁少凡的纠缠,还把自己闹成了一个笑话,傻愣愣地站在那儿发着呆。 等到严小西将张馨雨拉回来坐下,她才清醒过来,恨恨地瞪了坐回身边的夜星宇一眼,然后对着一脸怒气的梁少凡说道:“就算他不是我男朋友,我也不会接受你!我一点也不喜欢你,跟你绝对不可能!” 梁少凡再一次被拒绝,而且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脸色很难看,一阵青一阵白,此时张馨雨又加了一句:“你瞧不起夜星宇又怎样?我宁愿选择他,也不会选择你!你死了这条心吧!” 这句话犹如火上浇油,令梁少凡感受到了莫大的羞辱,他将怒气全部撒到夜星宇身上,恶狠狠地说道:“小子,我要跟你赌一把,你敢不敢?” 夜星宇头也不抬,面目表情地淡淡问道:“你想赌什么?” “赌你的自尊!”梁少凡双手按到茶几上,虎视眈眈地注视着夜星宇,像是要吃人一般,“你一个月拼死累活才赚八百块,我出价一百倍,只要你赢了,我就给你八万,但如果你输了,你就要跪在我面前,说你不如我!——你敢不敢跟我赌?” 听到这赌注开价,在坐诸人都在心中嗤笑起来:才区区八万块,谁会跟你赌?疯了还差不多! 这些人都是富家子弟,谁都不缺钱,哪有人会把几万块放在眼里,就算是几十万、上百万也不在话下! 而梁少凡是官二代,单从财富上来讲就比不上其他人,所以他自觉开价不低,令人难以拒绝。 当然,这也是相对于夜星宇自曝工资八百块的情况下。 每个人都会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会拒绝,不仅仅是因为价码太低,也因为一个男人的自尊。 自古有言,男儿膝下有黄金,但凡有点骨气,都不可能会为了一点钱财而甘愿下跪,那可能比死还难受。 然而,夜星宇接下来的回答,却令这些富二代们彻彻底底地惊呆了。 只见他缓缓地抬起头来,迎着梁少凡的尖锐目光,古井不波地答允道:“好!你想怎么赌?” 梁少凡狞笑着:“赌骰子,比大小,一局定胜负!” 夜星宇点头道:“可以。” 酒瓶和酒杯马上被挪开,两副骰盅分别被放到了夜星宇和梁少凡的跟前,每个盅里都有三粒骰子,两个人各执一盅摇晃几下,最后比较三粒骰子点数之和,大者为胜。 梁少凡其实对摇骰子并不擅长,不过他对自己的运气很有信心,所以抓起骰盅很是随意地摇动了两三下便放回桌上;而夜星宇比他更随意,就只摇了一次,随手就将骰盅揭开,似乎对这场关乎自尊的赌局一点都不在意。 夜星宇开出来的点数是二三三,总和为八,很普通的一个组合;而稍后梁少凡也揭开了自己面前的骰盅,很遗憾,点数是二二三,总和为七,恰好只比对方小了一点。 梁少凡的脸色又变得难看起来,心有不甘地将盅盖放回桌面。 夜星宇赢了赌局,却不见得有多高兴,仍旧一脸的平淡,眼神还是那样深邃,没有一丝波动。 他只是默默地打开手机,操作几下,然后递到梁少凡眼前。 屏幕上的图案是一个很常见的收款二维码,那意思不言而喻,梁少凡却不能耍赖,气乎乎地转了八万块钱过去。 “还敢再赌吗?”梁少凡随口问着,本没指望对方会答应。 哪知道夜星宇却很干脆地回应道:“敢!为什么不敢?你只要敢赌,我就敢接!” 梁少凡眯着眼:“赌注照旧?” 答案是肯定的:“照旧!” 两人又开始新一轮的摇骰子,这次是梁少凡先开,二四六,总和十二,算是较大的点数;然而夜星宇开出的却是三五五,总和十三,又恰好大了一点。 梁少凡虽有不甘,却还是很爽快地转了账,同时又问道:“继续?” 夜星宇点点头:“继续!” 就这样,两人一连赌了八次,次次都是夜星宇赢,梁少凡前后合计一共输了六十四万,再也无法保持淡定,寒着脸怒声吼道:“小子,你出千耍诈?” 不只是梁少凡这样想,其他所有人都有着深深地怀疑,就算运气再怎么逆天,也不可能连赢八次。 更奇葩的是,无论怎么赌,梁少凡开出来的点数总是要比夜星宇的小了一点,这要不是出千,还真是闹鬼了! 第15章 现在没有人怀疑我出千了吧? “说我出千?你有证据吗?”夜星宇不咸不淡地说着,眼神没有一丝波动,镇静得不像话,完全看不出任何的心虚。 梁少凡当然拿不出证据,他哪里知道夜星宇的神魂之力可以渗透物质,感知一切,相当于拥有了透视的能力,并且还可以用神魂力量随意控制骰子的点数,无论他摇出多少点,夜星宇都能吃定他,一丝翻浪的机会都没有。 看着梁少凡铁青着脸默不作声,夜星宇淡淡一笑:“你要是怀疑我出千,那我就不动手,只在旁边看着,让张馨雨帮我摇盅,她总不可能也是出千的高手吧?” 梁少凡想了一想,确实如对方所说,由张馨雨来摇骰盅的话,怎么都不可能出千了,于是梁少凡很干脆地答应道:“行!她来替你摇,要是她输了,你还得跪下!” “没问题。”夜星宇满不在乎地回答着。 张馨雨却很紧张,有些忐忑地看着夜星宇:“要是真输了,你……可别怪我啊!” “没事,摇吧!”夜星宇对着茶几上的骰盅努着嘴,完全没有一丝担忧。 张馨雨用白玉般的小手握紧骰盅,用力地连续摇了十几下,才将骰盅放回桌上,却迟迟不敢去掀起盖子。 还是她坐在她旁边的严小西耐不住性子,一把揭开盅盖,结果就听到无数的惊呼声同时响起,张馨雨的俏脸瞬间变得惨白。 点数是一二二,加起来才五点,输的概率极大。 “哈哈哈……”梁少凡忍不住笑出声来,用揶揄的眼神望向夜星宇,“这回我要让你输得心服口服,无话可说!” 夜星宇不为所动,反而淡定说道:“不是让我无话可说,而是让你无话可说,这次你要是输了,该不会再诬蔑我出千了吧?” “死到临头还嘴硬?”梁少凡轻蔑地冷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模样,“这一把无论输赢,梁某人绝对没有二话!” 说罢,梁少凡拿起骰盅开始摇点,随后揭开,霎时间,所有人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 点数一一二,总计四点,恰巧又比张馨雨开出来的点数小了一点。 ——真特么见鬼了! 所有人都忍不住这样想。 但要说到出千,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因为夜星宇从头到尾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旁边,手也摆得规规矩矩,完全没有碰到任何一个骰盅,绝对没有出千的可能。 要说张馨雨帮他出千,那就更不可能,她的身份背景这些人都知道,神风汽车总裁家的千金,一个性格直爽并且胸无城府的傲娇大小姐,绝对不会做出这种丑事,并且她也没有那个能力。 出千是门高精尖的技术活,没有经过若干年的刻苦训练,哪能想出千就出千? 况且最重要的一点,在梁少凡摇骰子之前,张馨雨的点数已经展露了,所以决定输赢的反而变成了梁少凡自己。 千术再高,总不可能操控对手来达到作弊的目的吧? ——别人不能,但是夜星宇可以! 他不需要操控梁少凡,只需要在对方摇定离手之后,以神魂之力改变骰子的朝向,便能轻而易举地掌控输赢。 神魂的力量无形无相,玄妙无比,既可以控制自己的骰子,也可以控制对手的骰子。 于是,这帮人又傻眼了。 “这怎么可能?”梁少凡像是屁股着火一般,直接从座位上蹦了起来,一般惊骇地望着自己面前的一一二,以及对面的一二二,表情像是吃了隔夜大便一样难过。 惊呼过后就是寂静,直到夜星宇那淡漠的声音响起:“现在,总不会怀疑我出千了吧?” 这话说完,所有人都沉默了,包括梁少凡。 “还赌不赌啊?如果不想赌的话,那我们就到此为止吧!”夜星宇的声音又一次打破了寂静。 梁少凡沉默半晌,才憋着怒气,一字一句地说道:“我承认你的运气很好,但是我不相信你能一直赢!所以,我要再跟你赌最后一把,但这次,你要另外叫个人替你摇骰子!” 显然,快要输疯了的梁少凡连张馨雨都开始怀疑,甚至还出言要求再换一个摇骰子的人。 “好!先给钱!” 对于梁少凡的要求,夜星宇没有丝毫犹豫,既然对方赶着给他送钱,他当然没有拒绝的理由。 但在此之前,夜星宇又一次展示了那个令梁少凡厌恶无比的收款二维码。 “还是由你先来!”付完款的梁少凡故作绅士,摆出一个“请”的手势。 夜星宇也不废话,把目光望向身旁的吴楚君,准备开口请这位妖冶性感的大美女来替自己摇骰子。 哪知道斜对面却伸过来一只纤纤玉手握住骰盅,接着就听见庄静那温柔恬静的声音响起:“这次由我来帮你摇点,不会介意吧?” 夜星宇无所谓地点点头,回了一句“随意”。 庄静就把骰盅拿回自己面前,很是认真地摇了几下,随后揭开盖子,露出下面的三粒骰子,但是当她看清楚朝着上方的三个红点时,神情瞬间呆滞,像是中了定身术一样完全愣住。 梁少凡也看清了骰子的点数,绷紧的臭脸彻底放松下来,忍不住放声狂笑:“哈哈哈哈……,三个一,终于轮到你输了!” 除了夜星宇,在场各人的脸上表情都很精彩,正如梁少凡所言,这个点数可说是必输无疑,除非梁少凡也摇出三个一,夜星宇才可以逃过一劫,不过这个概率嘛……大概是1/216。 梁少凡虽然已经输了九次,但代价不过是七十二万,这笔钱也许对于普通人是个巨大数目,但对于他们这些富家子弟来说却算不上什么,完全可以承受。而夜星宇只要输一次,就要在梁少凡的面前下跪,承认自己不如对方,这种羞辱简直比死还要难受。 张馨雨开始担心起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担心,就好像输了以后下跪的是她自己,而不是夜星宇。 尽管夜星宇最近的表现令她很生气,但在她潜意识里,并不是特别讨厌对方,反而更加厌恶梁少凡,所以她一直坚定的希望夜星宇能够再次赢下去。 第16章 三个一都能赢? 严小西摇晃着颜色杂乱的小脑袋,凑到夜星宇面前俏皮地打趣道:“哇哦!翻车了!” 夜星宇淡淡一笑:“不一定,我感觉这把能赢。” 坐在他身边旁观不语的吴楚君,以及坐在斜对面深感内疚的庄静,都能深刻感受到,从夜星宇眼神中透露出来的强大自信。 反而是张馨雨心乱了,小手情不自禁地紧紧扯住夜星宇布满油污的裤腿,浑然没有注意到他的淡定从容。 “还不一定?你特么还想赢?我说你脑子里是不是装的大便?都这样了还做着春秋大梦呢?——三个一唉?”梁少凡忘情地吼叫着,豪情万丈地拿起骰盅,嘴里还在不停地唠叨,“这局要是你还能赢,我梁少凡就当着所有人的面,把桌上的两个骰盅都给吃了!我就随便这么轻轻一摇,保管叫你跪下唱征服!” 梁少凡一边口吐讥讽之言,一边将随手摇晃一下的骰盅放回桌上,立刻揭开盖子。然而只是转眼间,他就呆住了,一幅见了鬼的表情,张开的大嘴差不多能塞下一只拳头。 三粒骰子,有两粒是一个大红点,最后一粒竟然从中间裂开,分成两半,都是断裂面朝上,一片空白。 只有两个一! 比先前的三个一还要少了一点! 除了夜星宇以外,所有人的心脏都情不自禁地狠狠收缩了一下,呼吸同时停顿了三秒。 ——呢嘛?这是什么情况?好好的骰子怎么会碎开了?明明梁少凡就只轻轻地摇了一下而已! 本是必死之局,竟然出现了神转折。 梁少凡傻在当场,脸色苍白,不见一丝血色,表情象是生吞了几只活蹦乱跳地母蟑螂。 而夜星宇依旧淡漠地坐着,手指头都没有颤动一下,更别说有任何绝处逢生的惊喜表情,反而是张馨雨尖叫着差点从沙发上蹦起来,接着抱起严小西的萌萌小脸狠狠地亲了一口,在对方的脸颊上留下一个鲜红唇印。 “梁少,转帐吧!”夜星宇把桌子上的手机往前推了推,屏幕还亮着,一个大大的收款二维码仿佛一张滑稽人脸,似乎也在无情地嘲笑着梁少凡。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梁少凡像疯了一般反复念叨着这句话,好半天才冷静下来,苍白的脸色涌起大片红晕,像是酒劲上头的醉汉。 他强忍住想要掀桌子的冲动,再次将八万元转给夜星宇,然后气呼呼地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头也不回地向房门口快步走去。 当他拉开包间的房门,正要离开时,夜星宇叫住了他:“梁少,你似乎忘了一件事?” 梁少凡没好气地大吼一句:“什么?” 夜星宇伸手一指桌上:“骰盅啊,你忘记吃了!” 本就无比难看的脸色瞬间扭曲成一团,梁少凡的额头青筋直冒,直接爆出一句粗口:“我去你娘的!” 随后,摔门离开,发出巨大的响声。 看着梁少凡逃也似地狼狈溜走,心情愉快的张馨雨终于露出了开心的笑容,而包间里面的其他人看着夜星宇的目光就变得明显不同。 这些人都不是傻子,绝不会相信是老天爷在帮助夜星宇,肯定是这个年轻人动了手脚,只是他的手法很高明,令所有人都看不出究竟。 未知产生恐惧,神秘令人敬畏,明明是简简单单的一个年轻人,似乎也变得不再简单,令人心生忌惮。 除了张馨雨这个没心没肺不谙世事的傲娇大小姐,几乎所有人都醒悟过来,梁少凡从一开始就被夜星宇给坑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三个一都能赢?好端端的骰子又怎么会裂成两半? 说给鬼听,鬼都不信! 虽然不清楚夜星宇是怎么做到的,但所有人都对他钦佩无比,只要不是傻子,都能看出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再回想起他从进门开始就一直表现出的淡定和从容,更加让人确信,此人并非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不堪,而是有着别人所不知道的真才实学。 “精彩的赌局,令人叹为观止!——来,夜兄,我敬你一杯!”一个气度从容的年轻人站起身来,端着酒杯由衷赞赏着。 “连睿兄,客气了!”夜星宇也端起酒杯,一口干掉杯中红酒。 接下来,一个又一个的年轻俊杰纷纷主动敬酒,态度简直就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而夜星宇来者不拒,连喝了几大杯,像是没事人一样。 这时候,可没有人会鄙视他这种鲸吞牛饮的喝酒方式了,反倒一个个翘起大拇指,赞道:“豪爽!” 吴楚君尤其喜欢夜星宇的这种喝酒方式,待对面的几个男人敬完酒之后,主动找上夜星宇连干三大杯,画着妖艳浓妆的俏脸上布满了醉人的红霞。 而庄静紧接在吴楚君之后,也向夜星宇敬了一杯。 待对方将红酒倒入喉咙,庄静俏目流转,并未返回座位,而是轻轻赞了一句:“你的记忆力真好!” 夜星宇不置可否地“哦”了一声,微微一笑,也不接话。 但庄静却接着说道:“在你刚来的时候,馨雨向你简单介绍过我们,但现在已经过了半个小时,想不到你还依然清楚记得谁是谁,光凭这份过目不忘的本事,就令我很是惊叹!” 听庄静这么一说,大家也都想起方才敬酒之时,夜星宇一一回应,确实没有叫错过任何一个名字。 要知道,这里加起来就超过十个人,初次见面就同时记下这么多的名字,并且准确地分清谁是谁,这其实并不容易。最起码,绝大多数的普通人都做不到这一点,必须要有一个慢慢适应的过程,一下子接收太多的讯息,肯定会被搞得有点蒙。 面对众人的赞叹,夜星宇只是微微一笑,并不解释,随后对坐在身边的张馨雨说道:“梁少凡已经离开,那我也该走了!” 说完,也不待大家挽留,直接跨过吴楚君的大长腿潇洒离去,动作之迅速,有点让人反应不及。 第17章 梁少凡的报复 梁少凡已经被打发掉,张馨雨也没有强留夜星宇的理由,她跟着站起身来本想送一送夜星宇,但见到对方头也不回地走掉,一副绝情绝义的作派,不免心中有气,愤愤地又坐回沙发上去。 倒是庄静望着夜星宇离去的背影若有所思,很快便下了决定,抓起自己的手提包,向大家辞行道:“时间不早了,我晚上还要赶一份计划书,就不陪大家了,你们好好玩,我先回去了啊!” 有几个对庄静感兴趣公子哥儿极力挽留,但她去意坚决,应付几句便匆匆离开了。 比夜星宇还更要早十分钟离开的梁少凡此时正坐在自己的车里,他将车开到夜总会马路对面的树萌下,如一条毒蛇一般紧盯着夜总会的正门。 梁少凡摸出手机,按下了重拨,待接通后便沉声道:“老虎,你们人到了没有?还有多久?”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粗豪的声音:“放心吧梁少,误不了事!我们马上就到了,再过一个红绿灯就能看到花天酒地的霓虹招牌。” 梁少凡又问道:“你带了多少人?” 老虎答道:“,大概十人左右吧,时间有点紧,我暂时只能叫来这么多。” “十人?足够了!你们搞快点,到了就通知我!” 梁少凡满意地挂断了电话,对于老虎办事,他还是相当放心的,行动迅速不说,人叫得也不少。 在他想来,收拾夜星宇哪用得着十个人,五个人就足够了,他就不信,凭夜星宇一个农村打工仔,能一个打十个? 唯一有点可疑的就是夜星宇的双腿,他在之前的通话中,已经仔细询问过上次的事件,老虎拍胸脯打肚皮地保证,绝对没有认错人,对方亲口承认自己名叫夜星宇,而老虎他们也确确实实地打断了对方的双腿。 按理说,夜星宇此时应该正躺在医院,绑着夹板,打着点滴,哪能活蹦乱跳的一点受伤迹象也没有呢? “哼!这次不仅要断你双条腿,还要断你两只手,看你还能不能蹦跶!特么居然还敢叫我吃骰盅?简直就是找死!”梁少凡恨恨地自语着,继续将目光投向夜总会的出口,不久就看到顶着一个鸡窝头的夜星宇独自从大门口走了出来。 梁少凡以为夜星宇会跟着张馨雨她们一起离开,没想到自己一个人出来,那就更省了一番工夫,于是他又立刻拨通了老虎的电话,迅速问道:“老虎,到了没?” “到了!梁少,我看到你的车了!” 三辆银灰色的小面包车以每秒超过八十码的速度奔驰在对面的街道上,很快一个急刹,稳稳当当地停在花天酒地夜总会的门口,一大帮穿着打扮稀奇古怪、明显不是好人的街头混混从车厢里挨个钻出来。 一个脖子上套着大金链子的彪形大汉稳稳坐在第一辆面包车的副驾驶里,手里正拿着手机,他就是老虎,也是上次打断夜星宇双腿、并造成他颅内出血而死亡的直接凶手。 梁少凡看到了老虎,立刻下达指示:“夜星宇出来了,他就在门口,把他拉上车,找个僻静的地方解决掉。” “好嘞!”老虎挂断了电话,隔着降下的车窗遥指着夜星宇,对车外的兄弟们命令道:“带他上车。” 除了司机还坐在车上以外,车外的几个混混齐刷刷地向夜星宇围拢过去,门口的保安和迎宾默契地退开,根本不会去掺和这种闲事。 夜星宇双手插在裤兜里,厨师工作服很是随意地搭在肩上,刚刚赢了梁少凡八十万,又跟张馨雨划清了界线,他的心情还算不错,正准备招个出租车回宿舍,就看到三辆来势汹汹的面包车停在面前不远处,几个混混打扮的男人从车里钻了出来紧盯着他,他便猜到,这些人肯定是梁少凡找来对付他的。 夜星宇没有抗拒,很配合地跟着混混们钻进其中一辆面包车,随后驶离花天酒地。 由于夜星宇走路较快,再加上庄静被挽留时耽搁了一点时间,当她从后面追出来时,正好就看到夜星宇被一帮人推搡着进入面包车的一幕,接着又看到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对面拐了个弯,紧跟在三辆面包车的后面离去,她认出了那是梁少凡的车。 庄静不需要多想,就知道肯定是梁少凡找了一帮社会上的地痞流氓来对付夜星宇,于是赶紧启动自己的车子,也驾车追了上去。 按说庄静和梁少凡都喝了一些红酒,是不适合开车的,但由于科技的进步,汽车的智能化和安全性都比以前有了很大的提升,所以在帝国新制定的交通法上,对于酒驾的处罚并不严厉,更何况梁少凡和庄静都不是普通人,丝毫不担心酒驾被查到的后果。 跟在后面的庄静没有立刻报警,虽然报警能够救下夜星宇,但也将因此而开罪梁少凡。她相信凭着梁少凡的人脉关系,不难查出是谁打的报警电话。 所以,庄静的心情有些纠结,在追踪驾驶的过程中,不断地权衡着其中的利弊关系。 为了一个稍微感兴趣的年轻人而得罪区长的儿子,是否值得? 还没等庄静想清楚,前面的面包车和小轿车三前一后地拐进了一间废弃的工厂,庄静没有跟进去,而是把车停在路边熄火。 这里已经非常偏僻了,看不到一个人,甚至连车辆都很少,她要是贸然驾着车跟进去的话,很容易就被前面的梁少凡发现。毕竟现在是深夜,这里又几乎没有路灯,车灯所发出的光亮非常显眼,而不开灯的话又看不清路,容易出事故,所以庄静便将车停在工厂外的路边上,打算自己偷偷溜进去。 不过她依然没有作好救出夜星宇的准备,而是打算看看情况再说。 四辆车子依次碾过一片杂草冒头的砂石空地,最后车头向内围成一个圈,停在一栋上下两层、由水泥和红砖砌成的厂房之前。 至少五米高的大铁门上面,挂着一个锈迹斑斑的大铁锁,上面用红色的油漆写着“库房重地”四个大字,很多部位都掉了漆,显然年份已久。 第18章 几只蚂蚁就想咬死大象? 车门拉开,一个小胡子先跳了下来,然后轮到夜星宇,但他却慢吞吞地伸了个懒腰。 另一边还坐在车上等他下去的小黄毛有些不耐烦了,猛地用手推他侧肩,嚷道:“瞎几把磨蹭什么?赶紧给老子滚下去!” 这一推之力不可谓不大,但小黄毛却感觉像是在推一座大山一样,完全没有撼动丝毫,夜星宇仍旧保持着伸懒腰的姿势,并没有被这股推力影响到,表情依旧惬意。 小黄毛顿时怒了,破口大骂道:“我操你妈比!没听到啊?信不信老子……” 还没骂完,夜星宇转过头来看了小黄毛一眼,明亮的目光有若实质,像针刺一般扎在小黄毛的脸上,令他脸颊皮肤隐隐生痛。 其实,夜星宇并没有使用任何神通,针刺只是小黄毛的错觉,但夜星宇的情绪一旦从眼神里释放开来,的确会对普通人的精神感官造成强烈地冲击。 小黄毛被夜星宇的锐利眼神吓得闭上了嘴,不敢再叽叽歪歪,夜星宇却没有跟他计较,横挪两步跨出车外。 一个个面相凶恶、眼神不善的痞子混混从面包车里钻了出来,老虎最后一个下车,他是头目,自然要有逼格,等小弟们都站好队了,他才慢条丝理地推开车门跳出车外。 “虎哥!”混混们齐声招呼着,个个精神抖擞,气势如虹。 夜星宇一眼就认出了这个戴着粗大金项链的恶汉,冷冷一笑:“原来是你?” “不错!是我!”老虎狞笑着,脸上的横肉轻微抖动,“上次估计没把你小子给教育好,转过头来又把梁少给惹毛了,这次一定要让你明白,有些人千万不能惹,不然后果很严重!” 夜星宇没有理会他,转头看向另一处,一辆黑色小轿车静静地停在那里,在灯光照不到的阴影中,梁少凡正一脸臭屁地斜靠在车门上,嘴角扬起,脸上挂着戏谑的笑容。 “没想到是我吧?”梁少凡上前几步,走进车灯的照射范围,得意地说道。 “不!我早就知道是你!”夜星宇淡漠回应,看着梁少凡的目光丝毫没有情绪波动,就犹如注视着一件死物。 “操!死到临头了还要装逼?”梁少凡没有从夜星宇的目光和表情中看到畏惧,这让他很不满,觉得对方是在强撑,于是便扭过头对老虎使了个眼色。 老虎会意地轻点着下巴,掏出一根香烟点上,吐出一个烟圈,然后才下令道:“竹竿、二胖,你们两个去废了他!” 两个地痞混混闻声出列,一高一矮,一瘦一胖,名字很合乎规范,只看体型就知道谁是谁。 竹竿弯腰寻觅起来,很快就从地上捡起一根半米长的木方子,而二胖仗着自己的体重,赤手空拳就扑向夜星宇,然而刚刚冲近对方身前,才将拳头抡起,他就以比来时更快十倍的速度倒飞出去。 是真的飞了出去,双脚完全不沾地,被夜星宇一脚踢飞,将近两百斤的肥胖身体犹如被高速行驶的大卡车撞到一般,足足向后飞出了十几米才落地,在杂乱的砂石地面上擦出了一道一米宽的痕径。 飞出去的二胖早就脱离了灯光范围,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令人看不清是死是活。 目睹这一幕的混混们个个都被吓傻了,老虎大张着嘴,原本叼在嘴里的香烟已经掉在了裤子上,而正准备冲上去的竹竿更是吓得一哆嗦,刚捡起的木方子没拿稳,“哐当”一声又掉回地上。 “我操!敢打我兄弟?活得不耐烦了?兄弟们,一起上,揍死丫的!”回过神来的虎哥大手一挥,发起了总攻号令。 少数几人立马摸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和甩棍,没有武器的混混们就在地上捡,反正这儿是废弃工厂,适合就地取材,铁管、钢筋、木方、板砖,应有尽有。 数秒钟之后,夜星宇就被一大帮手持各式武器的混混给重重包围,就连老虎也从面包车里拿出一把大扳手走了过来。 然而并无卵用,十几二十只蚂蚁能咬死大象?显然是不可能的! 夜星宇敏捷得就像一头豹子,轻易躲过众人的围攻,同时发起反击。最多不过十几秒,包括老虎在内一共二十一个流氓混混全部倒下,他们甚至连夜星宇如何出手都看不清,刚一靠近,就感到巨痛降临,然后就一个接一个的成了空中飞人。 将近一半人当场就晕死过去,另一半人哼哼唧唧地哀嚎着,却怎么样都站不起来。 当然,就算真能忍住疼痛,且有余力站起,也没有谁会傻到这样做,要不是实在太痛了忍不住叫唤,相信所有人都会选择装死,期望不要引起那个恐怖年轻人的注意。 局势瞬间反转,一如刚才在包间内的最后一把赌局,感受到胜利曙光的梁少凡再一次从云端坠入地狱。 眼看着威风凛凛的一大帮男人,被夜星宇在几个眨眼之间全部放翻,一向不知道害怕为何物的梁少凡第一次感受到了恐惧。 “你……你倒底……是谁?”看到夜星宇面无表情地朝自己走来,梁少凡双腿发软,差点站立不稳。 夜星宇没有回答他,仿佛散步一样悠然向他走近。 梁少凡吓得踉跄后退,连连惊呼道:“你别过来!你别过来!……” 夜星宇微笑着,就像没听见一样,依旧踏着步子。 梁少凡想要跑,退回到自己车子旁边,但很奇怪的是,明明车子还未熄火,也没有上锁,但驾驶室的车门却像焊死一样,无论怎样使力都拉不开,急得梁少凡浑身冒汗。 夜星宇走起路来似慢实快,不过几秒钟便行到梁少凡跟前,梁少凡被吓得瘫靠在车门上,一双腿像抖筛一样打摆子,两只手臂交叉抬起挡住脸庞,面如土色,他生怕自己也像那些流氓混混一样变成空中飞人,然后倒在地上再也爬不起来。 然而夜星宇根本没有要向他挥拳的想法,反倒像是交心多年的老朋友一样,用手轻轻在他肩头拍了一下,微笑着缓缓说道:“不用紧张,我不过是想给你当面道个谢,感谢你给我送来了八十万的零花钱!” “不用客气!不用客气!”梁少凡连连摆手,脸上勉强挤出一丝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那……我就先告辞了!”夜星宇挥挥手,留下一个神秘莫测的微笑,随后转身离去。 第19章 挑衅作恶的严重后果 直到夜星宇的身影消失在黑暗中,梁少凡提到嗓子眼的心脏才逐渐沉入胸腔,用颤抖的手掌掏出一块手帕,不停擦着额头上的冷汗。 夜星宇就这样走了,不带一丝烟火气。 他虽然没有动手狠揍梁少凡,却给了他更严重的惩罚。 当他轻拍梁少凡肩头之时,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秘力量已经从其指尖钻进了对方的身体,一路向下,最终悄无声息地废掉了梁少凡的子孙根。 也就是说,从今天起,梁少凡将成为一个始终硬不起来、终生不能人道的活太监。 毁掉梁少凡一生的性福,就是夜星宇对于此人屡次挑衅作恶的惩罚。 但是,当事人梁少凡却没有意识这一点,他还在为自己的毫发无伤而感到庆幸。 而夜星宇是一个相当洒脱的人,施加了惩罚,转身就走,绝对不会逼逼叨叨地说一大通没营养的废话。像梁少凡这种身份实力,连成为对手的资格都没有,根本不必在意。 当夜星宇快要走出废弃厂区时,远超常人的视力让他看到了正坐在地上神情懊恼的庄静,她一只手不断揉着左脚脚踝,另一只手握着手机发呆,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夜星宇略感好奇,心下嘀咕:这女人怎么会在这里? 其实,如果夜星宇放出神魂力量探测周围,很容易就能发现一路驾车追踪过来的庄静,但因为时刻维持对周围的探查会让神魂能量产生消耗,容易造成精神上的疲惫,平时他就不会那么做,除非有特殊情况。 这就好比,一般人走在路上都只会看着前面,没有人会时刻保持警惕,四处张望,看看自己有没有被跟踪什么的,那除非是被迫害妄想症的患者还差不多。 所以,直到解决完梁少凡和一帮江湖混混,正要离开时,夜星宇才凭着常人难及的视力发现了庄静。 说起来庄静也有些倒霉,这里路不好走,又没有路灯照亮,她偏偏还穿着高跟凉鞋,结果刚进入厂区不久,脚就崴了,脚踝部位痛得难受,不能再走,就只能留在原地歇息。 而前面四辆车早已经驶入厂区深处,离庄静所处的位置较远,她根本看不到那边发生的情况,只能隐约听见有好几声惨叫传过来,还误以为夜星宇正被那帮混混殴打,心里面急得受不了,数次掏出手机想要报警。 庄静既不愿开罪梁少凡,又不想看到夜星宇被折磨报复,纠结了半天,终于还是下定决心,银牙一咬,拨通了报警电话:“喂?我要报警,我看到有人被绑架,这里是新阳区……” 话没说完,从黑暗中伸过来一只大手,瞬间就将庄静的手机夺走,差点没把她给吓死。 “谁?”庄静尖叫着,捡起脚边的一块石头就要扔过去。 “别叫!是我!”夜星宇按挂了电话,并且让手机屏幕照亮了自己的脸庞。 看清楚夜星宇的模样,庄静快要爆炸的心脏才渐渐平息下来,悄然松开了手中的石块。 “你……没事吧?”借着微弱的光亮,庄静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夜星宇。 “我能有什么事?”夜星宇将手机塞回到庄静手中。 “你不是被梁少凡给抓走了吗?他没有对你怎样?”庄静圆睁着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对方。 “你想多了!”夜星宇很是随意地打个盘腿坐到庄静身旁,一本正经地忽悠道:“梁少凡找我过来是为了表演吃骰盅。” “吃骰盅?”庄静眼珠子一转,立时想起在包房赌局时,梁少凡曾扬言,若是夜星宇能赢最后一把,他就把两个骰盅给吃掉。 “噗嗤——”庄静掩嘴笑了,她当然不相信梁少凡把夜星宇绑到这么偏僻的地方是为了表演吃骰盅,她笑是因为觉得夜星宇一本正经说谎话的模样挺可爱的。 “别瞎扯了!你快说说你们之间到底怎么样了?我刚才听到有惨叫声!”庄静轻轻推了夜星宇一把,态度与之前相比稍显亲密。 “你看我……”夜星宇双手一摊,示意自己毫发无损,“既然我没事,那出事的肯定是他。” “怎么可能?”庄静犹自不信,她可是亲眼看到一大帮男人将夜星宇押上了面包车,怎么可能到最后吃亏的反而是梁少凡? 蓦地,庄静想到了一个可能,脱口而出道:“你……你是古武者?” 所谓古武者,是指修炼古武术,个人战斗力极其惊人的一类特殊人群。 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天龙帝国强势崛起,威震世界,屹立东方,开国皇帝华神通就是一名最为强大的古武者。 之所以要在“武”字前面加上“古”字,是为了跟那些健体强身或是表演艺术的现代武术区分开来。 现代武术都已经被统统归划到体育的范畴体系,算不上真正的“武”,只有古武才是真正的“武”,不讲究套路,不注重花哨,只在于杀敌,只为了消灭对手。 说简单点,古武术就是杀人的技法。 一个训练有素的古武者可以轻易击败几十上百个普通人,一个古武高手甚至能徒手干掉一支全副武装的精锐特种部队。 所以,古武者的身份地位非常之高,是所有势力都要争取拉拢的对象。 只是古武者非常稀少,尽管天龙帝国武风盛行,国家政府也在大力推动年轻一代的古武教育,但比起庞大基数的普通人来说,古武者仍旧如同凤毛麟角,万中无一。 就拿人口超过三千万的离城来说,所有的古武者加起来估计也就一两千的样子,而且绝大多数都为政府和军队服务,少数一些则被有底蕴的大家族所供养着。 庄静所在的庄氏集团虽然在商业上有所建树,却是新兴的资本家族,算不上底蕴深厚,在整个离城都排不进前十,所以庄家并没有古武者,庄静的父亲就一直渴望着能找到一个古武者供奉起来,为家族撑腰。 有古武者的家族和没有古武者的家族区别很大,就好比旧世界有核武器的国家和没有核武器的国家之间的差距,它不仅仅是一种另类的武装力量,更是一种强大威慑力的表现。 第20章 第一次被男人抱着 对于庄静的询问,夜星宇没有给出答案,反而转换话题问道:“你怎么了?脚受伤了?” 庄静现在满脑子里都是“古武者”三个字,哪还顾得上脚被崴到这种小事? 她不断思考着夜星宇今晚的表现,那种孤高,那种淡定,那种似乎不把一切放在眼里的从容不迫,她几乎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眼前这个年轻人绝对就是传说中的古武者。 如果夜星宇是古武者,那一切就都说得通了。 为什么梁少凡找了几十个打手也对付不了夜星宇,因为一群耗子不可能咬死猫。 为什么夜星宇能在赌桌上一次又一次的赢过梁少凡,因为古武者可以用暗劲控制骰盅内部的骰子。 庄静甚至想到,在最后的那一把赌局之中,之所以会有一粒骰子裂开,肯定也是夜星宇的杰作。 据说修炼有成的古武者具备暗劲甚至是内劲,可以隔物传劲,伤人于无形,那么震碎一粒骰子肯定不成问题。 庄静长长地呼出一口气,看向夜星宇的目光无比生动起来,甚至还有灼热的温度。 其实夜星宇所拥有的手段已经远远超过了古武者的层次,当然他也不会去解释,庄静既然误会他是古武者,那就让她误会去吧! 实际上,古武最初也是由夜星宇所创立的,在他无比漫长的人生轨迹里,他研究出了许许多多的“小玩意”,古武只是其中一种。 就连天龙帝国的开国皇帝,拥有“武神”之称号,被公认为天下无敌的华神通,也不过是他漫长人生当中的一个小片段。 夜星宇的上上一世,就是“武神”华神通。 庄静哪会知道这些,她只认为夜星宇是一个深藏不露的古武者,这就足够了,足以让她浮想联翩好半天。 夜星宇看着庄静默不作声,也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便轻轻握住庄静的左脚脚腕,说道:“脚扭了吧?我来帮你看一看!” 等到庄静反应过来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高跟凉鞋被取下,纤巧灵秀的玉足上包裹着滑不溜手的黑色丝袜,夜星宇的手掌轻轻托住脚底,神魂力量顺着手掌涌入受伤的踝关节,迅速修复着扭伤的肌肉韧带。 夜星宇完全可以令庄静在几秒钟之内复原,但他没有这样做,这会引起庄静的怀疑,所以他适可而止地大致修复了一下扭伤的踝关节,便收回了神魂力量。 就算是这样,庄静也感觉好多了,脚踝不再痛疼,不由在心底赞叹古武者的神奇。 “你应该开车来的吧?我先送你回去!”夜星宇将鞋子套回到庄静纤巧的玉足上,将她从地上扶了起来。 庄静被崴到的脚并没有完全好,强行走路的话还是会有些吃力,于是夜星宇直接就把庄静横着抱起,轻轻松松地朝着废弃工厂的大门外走去。 庄静第一次被男人抱着,还是公主式横抱,顿时羞得垂下头去,脸上红霞密布,一阵滚烫。 然而夜星宇却一点也不在乎,对于他来说,抱着一个美人和抱着一块石头并没有太大区别,数千年的红尘历练已让他心如磐石,根本不可能因为与异性的肢体接触而胡思乱想。 出了工厂大门,夜星宇一眼就看到了停在路边的酒红色跑车,想来应该就是庄静的座驾。 他把庄静放在副驾驶坐正,系好安全带,自己则拉开驾驶位的车门,熟练的启动汽车,驶离此地。 庄静已经在中控导航上设定了自己家的位置,夜星宇只需跟着导航的提示行进,就能很快将她送回住处。 庄静住的地方叫做骊水南湾,在风景优美的骊湖南岸,恰好是万相学院的方向,大概离万相学院十几分钟的车程,是离城较为知名的几个高档住宅小区之一。 不一会儿,车子驶入骊水南湾,往左一拐,进入湖畔的别墅区。 骊水南湾占地上万亩,依山傍水,大部份都是独幢别墅,以数字作为编号,庄静所住的那一栋是第42号。 每栋别墅前面都有两个专属的私家停车位,夜星宇将跑车停好,扭头问道:“脚怎么样了?能自己走吗?” 庄静的脚伤其实已经好了大半,自己走问题不大,不过她眼珠子一转,眉头立马皱起,脸上表现出略有些痛苦的神色,羞涩说道:“有点痛!恐怕……还得麻烦你一下!” 夜星宇没有废话,熄火下车绕到另一边拉开副驾驶的门,一手揽在腰背之间,一手勾住双腿膝弯,将庄静从里面抱了出来,顺便用脚一勾,就把车门给带上。 庄静红着脸,低着头,像一只乖巧的小猫蜷在夜星宇的怀里,连他身上的油烟味似乎都不觉得讨厌,直到对方抱着她来到门边,才伸出一只手用指纹解锁。 这一幕,恰巧被一个人看见了。 她穿着暗紫色的睡衣,身姿动人,有着一头乌黑的披肩长发和精致绝美的脸蛋五官,就默默地站在对面别墅的二楼阳台上,将整个过程看得清清楚楚。 “怎么会是他?他怎么会跟对面住的女人扯上关系?”阳台上的倩影喃喃自语着,脸上泛起思索神色。 若是夜星宇看到此人,必定会认出,她就是第一天进入万相学院时遇到的美女教授林善雅。 林善雅也住在骊水南湾,恰好就在庄静屋子的正对面,她本来已经睡下了,不过脑子里面来回闪现着一些烦心事,实在夜不能寐,于是便到阳台上吹吹风,清空下脑子,却恰好看到一辆酒红色的跑车从远处驶来,她立刻认出这是对面那个美丽邻居的车子。 邻居妹子在深夜驾车回家,本来只是一件正常不过的事情,林善雅也没有在意,正准备返回房间。 哪知道车门打开,一个穿着厨师工作服的年轻男子却从驾驶室里跨步而出,这便让正要回房的林善雅无比好奇,于是停下脚步,留心多看了几眼,立刻就发现此人长相有些眼熟,肯定在哪见过,但一时之间却又想不起来。 第21章 女人的想象力有时过于丰富 如果林善雅能够站得近些,看清楚厨师服上的“第二食堂”字样,肯定会马上想起对方是谁,不过这时候是深夜,路灯不算明亮,又隔得比较远,林善雅只能看出衣服的颜色和款式,而无法看清上面印的小字。 当夜星宇从副驾驶里抱出庄静之后,林善雅就更觉得奇怪了,因为自从她住在这里开始,就从来没有见过对面的邻居带着异性回家,显然这是一个生活自律、洁身自爱的女人,为何今晚破了例?还被这个男人抱在怀里? 直到夜星宇抱着庄静进屋后,林善雅才猛然想起此人是谁,正是父母来找自己的那一天,在偶然遇到常院长时,被当面介绍的新进厨师,好像是姓夜。 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师怎么会跟住在别墅的富家女扯上关系? 如果两人是无视贫富差距而真心相爱的男女朋友,为何之前又从未见过? 这令林善雅更加好奇,想着想着,她脑子里蓦然冒出一个词汇:午夜牛郎。 说得通俗点,就是鸭,指那些提供***的男妓,与鸡相对应。 难道他们是那种金钱与肉体的交易关系? 林善雅脸红了,心里感到一阵恶心,愤愤地想到:看来在下次的董事会上,我要提出一些建议,必须加强学院教职工的人品素质和道理管理,像这种害群之马都能招进来,简直就是败坏声誉! 不止是男人令林善雅愤怒,就连对面住的那个女人也让她感到失望,心里又想到:这个女人看来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本以为她洁身自爱,没想到背地里却搞这种不道德的肉体交易,枉自长得这么漂亮,简直是自甘堕落! 林善雅气愤地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转身回到屋里,拉上了窗帘,然后熄灯上床休息。 可当林善雅刚刚躺下,对面别墅的大门又打开了,穿着厨师服的夜星宇独自一人走了出来。 他将庄静送进屋后,便立即告辞要走,庄静虽然对他非常感兴趣,想要替家族拉拢一个古武者,但两人毕竟是初次见面,不宜做得太明显,所以她也没有挽留夜星宇,说了几句场面话以后便任其离开。 不过令庄静感到尴尬的是,当她想要跟夜星宇交换联系方式时,却被对方拒绝了,而且拒绝得还很干脆,不带半分犹豫,说什么“宅男不配有朋友”,分明就是不想跟她产生交集,这让庄静有些气恼。 夜星宇确实是不想跟庄静扯上关系,一个张馨雨就让他不胜其烦,何必再自找麻烦? 至于帮助庄静,送她回家,也没有特别的意思,就好像看到一个老奶奶摔倒在路边,他也会帮忙扶起来,然后送去医院什么的。 其实,无论是庄静还是老奶奶,在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怪物面前,都是小姑娘,夜星宇可以很负责任地拍着胸口大吼一句:“我吃过的盐,比你们吃过的米都多!” 夜星宇安静地走在路上,脚下没有一丝声音,轻灵得像是一只猫。 昏黄的路灯照耀着笔直的道路,在这个时间点上,看不到一个行人,也碰不到一辆车。 骊水南湾是高级住宅区,座落于市郊,远离闹市,因为每家每户都有私车,外人也进不去,所以这条路便显得尤其的寂静与冷清,要走上老半天才能到达住宅区的大门口。 并且到了外面的公路上,也很少会有出租车经过,公交车更是早就收班了,夜星宇就只好用手机叫了一辆网约车,发了个定位,让对方过来接自己。 等他回到宿舍,已是半夜三点,他随随便便冲了个澡,倒头就睡。 第二天一早,天还没完全亮,夜星宇便自动醒来,穿衣洗漱过后,早早来到第二食堂。 虽然他昨晚从梁少凡手里赢了八十万,堪称一夜暴富,可他并没有辞去这份辛苦工作的打算。 对于他来说,其实这种平平淡淡的生活挺好。 厨房里正忙碌地准备着早餐,基本上就是一些粉面、包子、馒头、鸡蛋、豆浆、米粥等食物,不用做炒菜,也就不用切菜,所以夜星宇在早上是比较清闲的,要等早餐结束,开始准备中餐的时候,他才开始忙起来。 夜星宇在厨房里逛了几分钟,发现无事可做,便准备到外面溜达一圈透透气,可还没走出去,就听见有人在后面叫他:“小夜,帮个忙呗?” 夜星宇回头一看,是白案师傅刘胖子,于是点点头:“有啥事?你说!” 刘胖子将两只沾着白面的大手在围裙上擦了两下,有些难为情地凑到夜星宇耳边悄声说道:“我昨天跟几个哥们喝多了,现在胃挺难受,准备去校医院看一下,打个点滴开点药什么的,不知道你方不方便帮我蒸一下馒头?要是不会的话哥教你,很简单的……” 刘胖子分明就是一副“你肯定会帮我”的表情,噼里啪啦地就开始讲解蒸馒头的做法,但夜星宇哪有耐烦心听他上课,赶紧推着刘胖子的后背说道:“行了,行了,馒头我会做,你赶紧去看病吧!” “好嘞!”刘胖子高兴地笑着,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改天请你喝酒啊!” 夜星宇无言以对,心想:这胃还痛着呢!居然还惦记着喝? 刘胖子走了以后,夜星宇便围上他解下来的围裙,开始揉面做起了蒸馒头。 他的做法与刘胖子不一样,刘胖子做的是那种最普通的北方大馒头,一个重二三两,紧实有嚼劲,而夜星宇做的却是由他自创发明的奶香小馒头,个头小,松又软,蒸出来会散发出浓郁的奶香味。 他手脚麻利,速度飞快,那些炸油条的、炒米粉的、煮鸡蛋的、打豆浆的,个个都还在忙着,他的馒头就快要蒸好了。 不过夜星宇并没有把蒸好的馒头马上拿出来,因为还没到开堂时间,现在就拿出来的话,呆会就冷了,于是他把火关到最小,便靠在椅子上打盹。 第22章 超级好吃的奶香小馒头 一到六点半,第二食堂的大门准时打开,呼啦一下涌进几十个学生,这些都是起得早的。 正所谓“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看到好吃的可以尽管拿,而那些睡懒觉的,等来的时候可能就没剩几样了,别人觉得难吃的,不愿意吃的,才留给他们。 绝大多数学生都拿着盘子去装炒米粉,许师傅的酱油炒米粉可是一绝,味道很好吃,学生们大多都喜欢,不过每天早上最多只能供应两百个人的份量,晚来的可就吃不到。 学生们拿着空盘子争先恐后地围着一大盆炒米粉,七手八脚地往自己盘子里面装,吵吵嚷嚷的就像菜市场一样。 突然间,一股浓郁的奶香味飘荡过来,学生们个个都像中邪一样,手脚动作不自觉地暂缓下来,一个个仰起头耸动着鼻翼,狠狠地嗅着不知从何而来的香气。 夜星宇这时候正在厨房里揭开大蒸笼,将一个个儿拳大小的乳白色小馒头夹出来,放在准备好的大餐盘里,准备端到外面去。 香味就是从蒸笼里散发出来的,弥漫了整个厨房,再从厨房扩散到食堂大厅里,每个人都闻到了。 “哟~,星宇,你这蒸的是馒头吗?咋闻起来这么香呢?” “可以啊!不说口感怎么样,光是闻这个味道,都是一种享受!” “我说小夜啊!你有绝活早不说?现在才露这一手?” “都让开!都让开!我先来尝一个,忙了老半天,正饿着呢!” “我也来一个,尝尝小夜的手艺!” 厨房里的一大帮子人闻到香味都围了过来,七嘴八舌地说着,有人带头用手拿了一个粉白的小馒头放进嘴里试味道,其他人也纷纷不甘落后,每人都拿了一个往嘴里塞,有些肚子较饿的甚至还拿了两三个,夜星宇刚夹出来几十个,瞬间就没了,便只得再从蒸笼里夹。 一笼二十五个小馒头,他蒸了六笼,一共一百五十个,还没端出去,就被厨房里的人抢走了三分之一,个个都嚼得津津有味,连声称赞,都说这是自己有生以来吃过最好吃的馒头。 夜星宇生怕他们再抢,赶紧将剩下的一百个小馒头从蒸笼里捞出来,分别盛放在两个长方形的大餐盘上,然后端到外面去。 外面那些学生们只闻到味道,大概判断出是从厨房里传出来的,却又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个个心痒难耐,拿着盘子也不盛食,眼巴巴地望着厨房门口,就等着看看是不是有什么好东西还没拿出来。 在众人期盼而又好奇的目光中,夜星宇端着两个大盘子出现了,上面堆满了白生生的小馒头。 浓郁的奶香味明显就是从馒头上散发出来的,这些学生们个个都像疯了一样围过来,盘子刚刚放下,几十只手就同时伸过去,眨眼间就被抢空一盘。 有些只拿了一个,生怕只是闻起来香,吃起来不怎么样,所以只拿一个先试一试;而有些贪心大胆的一下子就拿了两个,甚至三四个,毕竟这馒头个儿小,一两都不到,也不担心吃不下。 一个留着短发、个子小小的女学生跑得最快,抢先从盘子里抓了一个塞在嘴里,松软的面皮几乎是入口即化,浓郁的奶油香味在口腔里扩散开来,令味蕾得到极大的满足。 娇小女学生的两只大眼睛里仿佛冒出许多小桃心,脸上的表情陶醉到了极点,好像犯了花痴一样。 天哪!这是馒头吗? 呜呜呜……,真是太好吃了! 娇小女学生激动得差点就热泪盈眶,嘴里还没咽下去,又迫不及待地扑向盛着馒头的餐盘。 这时候第一个盘子已经被抢空了,幸好第二个盘子里还有,她赶紧伸出两只白晳的小手,一手抓住两个,还没来得及将手收回,身边的同学也扑向了第二个大盘子,然后在转眼之间,所有的小馒头被一抢而空。 “我靠!你们这些人渣,我特么就跑得慢了一点,就被你们抢完了?你们还有没有人性?” 一个宽度约等于高度,不知道有两百斤还是三百斤的大胖子,气喘吁吁地跑到空荡荡的大餐盘跟前,哭丧着肥嘟嘟的胖脸,控诉着同学们的“暴行”。 但是没有人理会他,这些学生们完全沉醉在了奶香小馒头的香甜口感中,很多人都情不自禁地闭上了眼睛,感受着唇齿间的香气,回味着令人感动的味道,那满足的表情,似乎不是在进食,而像是抽了一口传说中的“大白面”。 当天,在万相学院的学生群体当中,开始流传起了有关于第二食堂奶香小馒头的传言,有幸吃到奶香小馒头的学生们一个个激动万分、表情夸张地形容着,直接把那馒头的味道吹嘘成了王母娘娘蟠桃会上的仙果,传得神乎其神,令无数学子心生向往。 只可惜,馒头只有早餐才有,想吃,最快也要等到明天早上。 第二天清晨,天才蒙蒙亮,第二食堂还没开门,就有一两百个学生守在外面,一个个眼巴巴地瞅着时间,就盼着赶快到六点半。 这些都是被奶香小馒头给吸引过来的学生,其中只有几十人亲口尝过,更多是听到传言闻风而来的馋嘴吃货。 好不容易捱到了六点半,第二食堂门打开,上百个学生一拥而入,除了寥寥几个人照例拿着盘子去装酱油炒米粉,其余人等通通围到了另一边,纷纷叫嚷着:“馒头呢?赶紧上馒头啊!” “馒头来了!”满头大汗的刘胖子气喘吁吁地端了一大盘子白面馒头从厨房里走出来,一看到居然有这么多学生在等着吃馒头,一下子就愣住了。 “卧槽!怎么又是这个?” “说好的奶香小馒头呢?” “有没有搞错?这是啥玩意啊?” “我们要吃昨天的小馒头,快给我小馒头啊!” “我特么五点半就起床了,就给我看这个?” “差评,差评,我要给差评!” 第23章 由馒头引发的风波 感受到愚弄的学生们吵吵嚷嚷,哄声四起,把食堂弄得就像农贸市场一样,有愤怒的,有抱怨的,有哀嚎的,有不甘的,但就是没有一个用手去抓馒头的。 刘胖子一脸懵逼,指着自己蒸出来、还在冒着腾腾热气的大馒头,诧异问道:“这不就是馒头吗?” 这时候有个站在旁边的工作人员看不过去了,忙对刘胖子解释道:“他们说的不是你这个大馒头,是昨天小夜帮你弄出来的小馒头。” 刘胖子的脑子还没转过弯来,疑问道:“不都是馒头吗?大点小点有啥区别?” 工作人员脸色有些古怪,没好意思告诉刘胖子,他做的馒头其实不怎么好吃,比起夜星宇做的奶香小馒头,味道一个天一个地。 这人要顾及同事的面子,就不好直言,但学生们可就不客气了,这些都是不差钱的贵族学生,嘴本来就刁,从小在家里都是娇生惯养,说话很少会考虑别人的感受,一个个毫不留情地拿刘胖子开涮。 “这是馒头吗?狗屎还差不多吧!” “做得这么难吃还有脸端出来?” “拿回去喂猪吧!搞不好猪都不吃!” “小馒头!我要吃小馒头啊!” “……” 一帮学生七嘴八舌,把刘胖子弄得怒气冲天,脸色阵青阵白,直接把装着馒头的大盘子往台面上一摔,气呼呼地说道:“爱吃就吃,不吃拉倒!” 说完,刘胖子把袖套扒下来一扔,直接走了,到厨房后门外面抽闷烟去了。 但是学生们可不愿意就这样算了,纷纷聚在那里闹事,一定要吃到小馒头才肯罢休。 最后把楼上的张金柱也给惊动了,问明了情况,才叫人把夜星宇找来,让他赶紧蒸几笼馒头出来打发学生。 由于夜星宇不用准备早餐,此时他正在校园里面散步呢,结果被张金柱派来找他的工作人员叫回去,紧急动员,临危受命,立刻展开蒸馒头行动。 那些为了奶香小馒头而闹事的学生们听到食堂方面信誓旦旦的保证,便也一个个的安静下来,静等馒头出笼。 早餐时间是上午六点半至八点半,用餐人数最密集的就是七点至八点这一个小时,等到夜星宇馒头起锅的时候,已经到了七点过,此时正是食堂里面人最多的时候。 蒸笼一揭开,浓郁的奶香味瞬间扩散,不仅仅是厨房,就连外面的用餐大厅都弥漫着这股诱人味道,那些早就引颈以待的学生们一个个激动起来,挤在馒头窗口边望眼欲穿,很多没听过小馒头传言的用餐学生闻到这股诱人的奶香味,也被吸引了注意,纷纷朝这边观望着。 蹲在厨房后门边上抽闷烟的刘胖子也闻到了馒头的香味,好奇之下,直接扔掉半截烟头走了回来,就看见夜星宇正在用夹子把一个个粉白诱人的小馒头从蒸笼里面往外捞。 刘胖子伸出胖手拿了一个放进嘴里咬了一口,两只眯眯眼瞬间放大,失声嚷道:“可以啊!这味道绝了!比我老刘做的馒头还好吃!” 夜星宇呵呵一笑,端着盛满馒头的大餐盘往外走,同时对刘胖子说道:“你把剩下的馒头装出来,应该还可以再弄两盘。” 实际上哪有两盘,夜星宇一走,本来在厨房里面埋头做事的各位立刻放下手头的工作围了过来,非常默契地用手抓向馒头,都不顾烫手,不到一分钟就干掉了几十个,剩下的就只够装一盘。 等待已久的学生们一看见夜星宇端着一大盘小馒头走出来,个个都疯狂了,原本还算排列整齐的队形瞬间失控,也顾不得什么先来后到,直接一拥而上,要不是里外隔着一米高的台面,恐怕都要扑过来直接开抢。 一个大餐盘差不多只能装得下五十个小馒头,而围着的学生估计有两百人,哪里够分? 夜星宇都不敢让他们自取,否则一个人起码要拿走好几个,绝大多数人都吃不到。 于是他就没把大餐盘放到前面,而是用夹子夹住馒头一个个地递过去,嘴里嚷着:“一人一个,不要抢!” 拿到馒头的人就乖乖闪一边去,想要混水摸鱼都不可能,别说其他学生都在互相监督着,就是夜星宇自己都不会搞混。 他的神魂强大无比,思维转速堪比银河计算机,记忆能力也是没得说,谁领过,谁没领过,一清二楚,根本蒙不了他。 一分钟不到,一盘小馒头就发完了,刘胖子正好端着第二盘走出来,恋恋不舍的样子似乎还想再吃几个,却被夜星宇把盘子接了过去,又开始一个挨一个地发馒头。 两大盘馒头发完,吃到的人连一半都没到,剩下的学生不甘心啊,又吵又闹。 眼看场面又有失控的迹象,夜星宇马上做出保证,再等半小时,又会有馒头出笼,请大家稍安勿躁。 夜星宇叫上刘胖子帮他打下手,两个人又开始风风火火地做馒头,当然是按照夜星宇的做法来搞。 刘胖子这时候也没有怨气了,虚心地学习着,夜星宇叫他干啥就干啥,就好像师傅带徒弟一样。 幸好还有一些发酵好的面团,省下了许多时间,夜星宇让刘胖子去烧水,自己开始调制配料以及揉面。 他的奶香小馒头之所以好吃,一是因为配方不同,添加了鸡蛋、黄油、鲜奶油等等,二就是因为揉面技巧,他是用内劲揉面。 要知道,面团揉得越均匀越细腻,馒头蒸出来的口感就越好,一般没有耐心的人在这一步上就做得比较马虎,即使是老手,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把面团揉得非常的均匀细腻。 若是揉面的时间太长,发酵的速度超过了揉面的速度,面团的表面反而会变得粗糙,所以揉面的秘诀就是越快越好。 而夜星宇利用内劲,可以直接破坏面团本身的分子结构,将其分解成更加细小的颗粒,达到常人难以企及的效果,所以他只是很随意地揉几下,面团就捏好了,大大节约了时间。 有刘胖子在旁边帮忙,一些杂活不用夜星宇自己亲自动手,速度稍微提升了一些,本来说好的半小时,结果二十五分钟,馒头就出笼了,但是仅仅三分钟不到,所有的馒头一散而空,还是有许多学生没有分到。 这时候已经快到八点,离食堂关闭只有半小时,发酵好的面团也都用完了,没办法再次赶做,夜星宇只能很遗憾地对大家宣布:“今日收档,明日请早。” 第24章 害群之马应该赶出学院 这一天,奶香小馒头的传说风靡了整个万相学院,虽然亲口吃到馒头的只有一百多人,但闻到那股诱人香味的就多了去,五百人都不止,很多人都相信了奶香小馒头美味无比的说法,搞得一些原本只在第一食堂吃早餐的学生们都心动不已,决定找时间去第二食堂品尝一下传说中的奶香小馒头。 更夸张的是,这件事还炒作到了网络上,校园网论坛上面先后出现了十几篇贴子,纷纷呼吁校方能够全天供应奶香小馒头,跟贴点赞者甚众,甚至都引起了学院管理层的关注。 主管食宿方面的正是副院长常博文,看到贴子后就把张金柱叫来问话,当知道这个奶香小馒头是夜星宇搞出来的,常博文有点发愣,他还以为夜星宇是负责掌勺炒菜的,没想到被张金柱安排去切菜,后来又因为机缘巧合,帮刘胖子顶个了班,才有了后面的故事。 常博文有点哭笑不得,向张金柱问道:“你打算怎么安排?让小夜去做馒头?” 张金柱自己也没想好,他有些纠结的答道:“夜星宇馒头是做得好,但如果以后就让他做馒头的话,学生们都去吃馒头了,别人做的早餐没人吃,这好像也不太好吧?” 常博文想想也是,光是一些学生没吃到馒头就闹出这么大的动静来,以后知道这件事的人越来越多,要是大家都要吃馒头,那还不闹翻天啊? 于是乎,常博文也只能叹了口气,说道:“算了,馒头还是让刘师傅来做,让小夜费点心思指导一下。至于小夜这边,你就转告他,我做主先给他提一点工资,算是技术转让费,等年底的时候我再想想办法帮他套个名额转正,这个年轻人我对他观感不错,是个人才,能把他留在学院也是一件好事。” 张金柱连声答应着,领命去了。 常博文从座位上站起来准备给茶杯添点水,就看见一道靓丽的倩影跨进了办公室,他立刻笑着迎了上去,亲切招呼道:“林教授,你怎么来了?有什么事吗?” 来人正是整个万相学院最年轻也是最美丽的教授林善雅。 林善雅没有客套,直接开门见山地对常博文说道:“常副院长,前阵子你给第二食堂招了一个工作人员,二十多岁,姓夜的,对吧?” 常博文马上知道她说的是谁,刚还跟张金柱聊着呢,便立刻答道:“对啊!你说的是夜星宇吧?” “对!就是他!”林善雅点点头,直接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这个人的品行不好,我无意中看到他在学院外面行为不检,跟别的女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 “啊?”常博文一愣,随即有些无语,隔了几秒钟,才脸色古怪地说道,“年轻人谈恋爱好像没什么问题吧?” “不是谈恋爱,是那个……”林善雅想了想措辞,才略有些脸红地接着说道,“就是那种非法的肉体交易!” 常博文顿时明白了,但他还是曲解了林善雅的意思,林善雅是想说夜星宇在外面做鸭,而常博文误以为是嫖娼。 其实这老头别看年纪大,实际上还挺开放的,他虽然不赞成这种做法,却也没有过于鄙视和厌恶,觉得年轻人憋得难受,偶尔花钱解决一下生理需要,也是情有可原的嘛!就因为这样就要处分别人? 但是常博文却不得不在意林善雅的看法,别看她表面上只是一个没什么资历的教授,实际上却是校董会的主席,也就是万相学院的幕后大老板,这整个学院至少超过一半是她的,她要是指名说某个员工不行,那还真就不行,行也不行! 常博文只能征求林善雅的态度,小心询问道:“那林教授的意思是……?” 林善雅很肯定地答道:“把他辞退吧!这种人学院不能留,助长歪风邪气!” 但是常博文却有些为难,对林善雅解释道:“小夜最近搞出来一个奶香小馒头,在学院很火,有很多学生支持他,这时候把他辞退,恐怕影响不太好,要不然等这件事稍微平息下去,我再找个借口让他离开,你看这样行吗?” 林善雅疑问道:“什么奶香小馒头?” 常博文指着自己电脑上还没关闭的论坛网页,对林善雅说道:“你来自己看吧!” 女人的好奇心往往要大过男人,林善雅便坐到电脑前面抓起鼠标点开网上的贴子,很快就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转头对常博文问道:“他做的馒头真有这么好吃?” 常博文笑答道:“这我哪知道!都是学生们在说,我自己又没吃过,我都还想哪天有机会去尝一尝!” “那行!夜星宇的处分暂缓执行,等这股馒头风潮过去了再说,我先去上课了。”林善雅站起身来,很是干脆地留下这句话,便离开了办公室。 这时候,在林善雅的金融系教室里,几百个学生坐得整整齐齐地等着开课,绝大部分都是男同学。 学习是假,来看美女才是真。林教授既年轻又漂亮,风靡整个万相学院,在学生群体中支持率很高。听她的课,听不听得懂没关系,最起码视觉享受一流。 女学生也有一些,其中就有一个大眼萌妹,很受欢迎,一帮女学生将她众星拱月般护在中间,像个高傲的公主,还有好几个男同学的目光一直围着她转。 大眼萌妹此时正拿着手机上网,浏览着有关奶香小馒头的贴子,正翻看间,突然又刷出了一个新贴,标题是:难道没有人发觉,馒头小王子其实很帅吗? 点进去一看,文字内容不多,就只有一句:爱了爱了,好想嫁给他生猴子! 下面全是照片,手机拍的,镜头通通对准一个穿着厨师工作服的年轻男子,正是这两天大红大紫的馒头小王子夜星宇。 大眼萌妹一看到这些照片,顿时就傻了,脱口失声道:“我靠!姐夫?” 第25章 我只给你一星期的时间 这一声吼叫很是突兀,旁边的几个女同学都被惊动了,纷纷探过头来,看着手机图片上的男人,一个个都在问:“小西,这是你姐夫?” 严小西嘿嘿一笑,反问道:“怎么样?帅吧?” 立刻就有人说道:“这不是第二食堂的馒头小王子吗?怎么成你姐夫了?” 严小西马上答道:“你别问我,我也是前两天才知道他跑去食堂上班了,没想到竟然就是咱们学校的食堂。” 实际上,严小西曾经看到过夜星宇的厨师工作服,上面除了印有“第二食堂”的字样以外,还有万相学院的徽标,不过当时光线暗,徽标又印得不清楚,没有那四个字显眼,她就没注意到,并且平时她都不去食堂用餐,根本就不知道学校新建了第二食堂,还以为就只有一个食堂来着,所以完全没有将夜星宇和自己就读的万相学院联系起来。 有个女同学很天真地问道:“他真是你姐夫啊?” 严小西没有回答,而是用手指头放在嘴唇上,做出一个噤声的动作,同时拨打了表姐的电话,接通后便对电话那头说道:“馨雨姐,我今天看到姐夫了,你猜猜他在哪里?” 那边传来张馨雨疑惑的声音:“什么姐夫啊?” 严小西立刻答道:“夜星宇啊!就是前晚上赢了梁少凡八十万的那个!” 张馨雨愣了小半天,才问道:“他在哪?” 严小西很是兴奋地笑着答道:“就在我念书的万相学院啊!他在我们学院的食堂打工,据说他蒸的馒头可好吃了!” 张馨雨又是沉默了半晌,然后说了一句“知道了”,便挂了电话。 …… 又是一个鸟语花香的清晨,天刚蒙蒙亮,第二食堂的门口就排起了大长龙,全是被传说中的奶香小馒头勾来的馋虫,只是今天注定要让很多人失望了。 得到常博文指示的张金柱没有让夜星宇蒸馒头,只是让他指点了一下刘胖子,然后仍由刘胖子来负责早餐的馒头。 所以,当一大群学生拥进食堂的时候,看到的不是馒头小王子,而是馒头大胖子。 “怎么又是你啊?那个做馒头的小帅哥呢?赶紧去换人吧!你做的馒头,狗都不吃!” 几个女学生一上来就开大招,接连施放毒舌技能,瞬间就让刘胖子有了杀人的冲动,一脸的愤怒加上十二分的尴尬。 刘胖子把装馒头的盘子往台面上一搁,怒气冲冲地大声嚷嚷道:“馒头在这,爱吃不吃!” 其实他做的馒头经过夜星宇的指点,已经比以前好吃多了,虽然比起夜星宇亲手做的还差了不少,但起码闻起来味道还是挺香的。 很多学生没忍住,一哄而上,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下手一个比一个快,一盘小馒头瞬间抢个精光,这才令刘胖子的脸色好看不少。 “味道比昨天差了好多,不过也还行!”一个昨天吃过馒头的眼镜男一本正经地评论着。 “行个鬼啊!吃过昨天的馒头,今天这个就有点咽不下去!”也有一个扎辫子的女同学持反对意见。 当然,说是这样说,她还是几口就把手上的小馒头给吃完了。 今天的馒头虽然比不上昨天的味道,却也比刘胖子平时蒸出来的大馒头好吃很多,已经算是美食了。 夜星宇这时候正在学院里面某个僻静之处练拳,这是一套他自创的拳法,叫做通神拳,看似简单,实则奥妙无穷,一般的古武者根本没办法掌握,只有那种非常厉害的古武者才有资格领悟到这套拳法的神韵。 一个绝美脱俗的女人漫不经心地走在林荫小路上,正是心事重重的林善雅,她连早餐都没心思吃,一大早就来校园里面散步,想要舒缓一下压抑的心情,结果就被一阵呼呼的声音所吸引。 循声望去,林善雅就看见一个青年正在不远处的草坪上练拳,那呼呼声音正是他出拳时所带起的风声,看起来威势很足,不像是那些表演用的花架子,而是实打实的真功夫。 好奇的林善雅走近了一点,才发现练拳的青年正是她昨天准备让常副院长将其辞退的夜星宇,不免心生疑惑,嘀咕道:“这人打起拳来好威风,难道是古武者?” 不过转念之间,林善雅就推翻了自己的猜测,心里想到:哪有这么多古武者?他要是古武者的话,怎么可能会去做那种肮脏的事情?多半是中看不中用的花架子,也就能锻炼一下身体,好去满足那些女人! 想到这里,林善雅觉得脸颊发烫,就准备离开,这时候手机却响了。 一看到来电显示上面的“爷爷”两个字,林善雅就心慌起来,可又不能拒接他老人家的电话,她就只能轻叹一声,按下了接通键。 “小雅啊,你还准备闹到什么时候?”电话那头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 “爷爷,我……”话到嘴边,林善雅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什么都不用再说,这件事就这样定了,我给你一星期的时间,你把那边的工作全部安排好,到时我让你父母过去接你回来。” 话一说完,也不等林善雅反驳,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看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通话结束”四个字,林善雅的心情糟糕透了。 没想到,自己那么的坚持,那么的努力,用尽了一切去反抗,最终还是逃不过这个结局,难道人的命运真的是生下来就已注定? 林善雅不甘心! 爷爷期望的幸福,并不是她想要的幸福,父母认为是圆满,对她来说却是遗憾。 然而还有什么用呢?爷爷已经下达了死命令,从说话的语气上就能听出来,他的耐心已经到了极限,绝对不允许自己再说一次拒绝! 她只有一星期的时间,一周之后,她就只能乖乖地跟随父母回到帝都,嫁到霍家去做少奶奶,从此成为被困笼中的金丝雀,再也没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还有什么办法呢? 应该会有办法吧? 必须要想出一个办法! 而且,一定要快! 第26章 跟我结婚吧 林善雅的目光投向远处,看到了刚刚收拳的夜星宇,她想起了那天深夜,他从车上抱起那个女人,走进了对面的别墅,于是她的脑海中突然跳出了两个字。 交易! 这两个字蓦然给了林善雅很大的启发,一个疯狂的计划迅速在她的脑海里成型,越是细想下去,她就越是激动。 在家族带给她的强大压力下,在这最后关头的几天时间内,她终于想出了一个能够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案,尽管这个方案非常的疯狂,无比的大胆,但是…… 很有效! 就这样,林善雅迈开双腿往前走去,灼热的目光紧盯着不远处正背对她的青年,放声娇喊道:“夜星宇!” 夜星宇转过身来,看到了这位如盛开的鲜花一般美丽的女人,他微笑招呼道:“早啊!林教授!” 林善雅加快脚步,款款行至夜星宇身前,微微低着头,逃避着对方的眼神,隔了好一会,才蓦然鼓起勇气,开口说出一句石破天惊的话语。 “那个……跟我……结婚好吗?” 夜星宇蓦然一愣,还以为自己听错了,虽然他绝不可能听错,但他还是有些不解,便问道:“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林善雅终于抬起头来,紧盯着对方的眼睛,俏脸虽然滚烫通红,表情却无比坚定,字字清晰地郑重开口,“跟我结婚吧!” 这一瞬间,竟然令夜星宇呆住了,他仿佛穿越了数千年的时光,重回到昆仑山巅,那同样是一个阳光明媚的美好清晨,同样是惹人爱怜的绝美容颜,同样的娇羞无限且庄重万分,同样的令人心动而无法拒绝,一切就似昨日,那深深刻印在心间,始终无法忘怀一幕,于此时重现。 夜星宇的脸上突然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看得林善雅有些目眩神迷,竟然有了一丝丝的心动,随后就听见一句很是爽朗而又干脆的回答:“好啊!我们结婚吧!” “啊?你这就答应了?”林善雅有些惊讶,她还以为像这样不可思议的无理要求,对方虽然不至于拒绝,但也会问个清楚,没想到他却答应得这么爽快。 “是啊!难道你不希望我答应吗?”夜星宇的脸上带着微笑,两只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林善雅,目光竟然温柔无比。 “呃……不是……”林善雅很紧张,有些慌乱地避开对方视线,嘴里嘟哝着:“难道你都不好奇,我为什么想要跟你结婚吗?” 夜星宇呵呵一笑:“因为我帅呗!” 这明显是一句玩笑,有些不正经,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少臭美!其实是因为我遇到了很大的麻烦,想要解决的话,必须在这几天之内就要找到一个结婚对象。——而你,恰好能够帮到我,仅此而已,你可别想歪了!” 夜星宇听完以后,并没有表现出兴奋或是失落,只是很随意地咧嘴一笑:“跟美女闪婚,体验应该还不错,倒是值得尝试!”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林善雅生怕夜星宇误会,赶紧补充道。 “说说看。”夜星宇饶有兴趣地看着局促不安的林善雅。 林善雅强自镇定下来,理清思绪,条理清晰地阐述道:“我没有跟你开玩笑,我所讲的结婚不只是口头上说说而已,而是要走正规的法律程序,要去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 略微停顿,林善雅瞄了夜星宇一眼,见他表情没有变化,一如既往,便又接着说道:“但我们俩只能有婚姻之名,而不会有婚姻之实,并且婚姻关系只维持一年。一年之后,你就跟我去办离婚手续,然后我会付给你一百万的现金作为酬劳。也就是说,这只是一笔交易,而不是爱情,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夜星宇何等聪明,自然一听就明白,便问道:“你的意思是说,表面上我们是夫妻,实际上你是我老板,我给你当一年的老公,完了你付我一百万,是这样吗?” 林善雅重重地点头:“对!就是这个意思!” 夜星宇想了一想,邪笑着问道:“那我们是睡在一张床上吗?” 林善雅气愤地瞪了他一眼,毫不留情地回绝道:“想都别想!” 夜星宇似乎有点不甘心地追问了一句:“空有夫妻之名,而无夫妻之实?” “废话!”林善雅提高音量,不悦地嗔道,“我只是花钱把你雇来,并不是因为我爱上你,所以在这一年之中,你不能跟我发生身体接触,也不能干涉我的私人生活,更不能提出任何的过份要求,如有违反,我就会扣你的酬劳。” 夜星宇故意做出愕然表情:“居然有这么多的不平等条约?那我暂时先不能答应,得好好考虑一下!” 林善雅冷哼一声:“有什么好考虑的?你反正都是靠出卖身体挣女人的钱,而且我也不会干涉你的私生活,更不会对你提出苛刻的要求!——你想想,一年很快就过去,你轻轻松松就能挣一百万,还有什么不满足的?” “出卖身体挣女人的钱?”夜星宇听得有点糊涂,不明白对方所指的是什么。 林善雅也没有解释,只是追问道:“怎么样?答不答应?” 夜星宇摸着下巴,促狭地望着对方:“听说有些奸商老板很喜欢拖欠农民工的工资,你不会是那种人吧?” 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放心吧!一分钱都不会少你的!你只要点头答应,我马上先转五十万给你,一年期满,尾款立刻结清,绝不拖欠!” 夜星宇点点头,掏出裤兜里的手机,相当麻利地打开一个收款二维码,将手机递到林善雅面前。 林善雅不解地问道:“怎么?”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似笑非笑:“转帐啊!不是说好先付五十万吗?” 冷冰冰的林善雅瞬间泛起笑意,有些欣喜地问道:“那你是答应了?” 夜星宇翻了个白眼给她:“这不废话吗?有钱不赚王八蛋!” 第27章 这是一桩不牵涉感情的买卖 得到对方的明确承诺,林善雅高高兴兴地用手机扫了二维码,正在输入金额时,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抬头望向夜星宇:“你不会骗了我五十万就人间蒸发了吧?” 夜星宇气得够呛,心想:我五十亿都没放在眼里,会为了骗你五十万就跑路? 林善雅见到夜星宇脸色有些不对劲,赶紧说道:“我不是那个意思啊!只是我们俩根本就不熟,彼此都没什么了解……” 夜星宇毫不客气地打断道:“得了吧!不熟你就跑来要跟我结婚?亏我还以为咱们是一见如故的好朋友,你就这样看我?连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都没有?一到付钱的时候就开始打太极?既然这样,那这件事就算了吧!反正结了婚还要离,个人档案上要挂个离异的污点,多丢人啊?搞不好以后都没人要!” 林善雅听得不好意思,赔笑劝道:“别啊!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你,不过稍后我会拟一份合同,你看完没问题可得签个字啊!” 夜星宇点点头:“把钱先付了,晚点你把合同拿来,没问题我就签。” 林善雅不再迟疑,赶紧转了五十万过去,其实对于她的财力来说,五十万根本不算什么,即使被骗也不会心疼,她想要的不过是夜星宇的承诺而已,最起码能让她心安一些。 谈拢之后,两人互相存了电话,加了好友,随后分道扬镳,夜星宇回厨房去做事,而林善雅则忙着去拟合同。 在往回走的路上,林善雅既兴奋又忐忑,她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到底对不对。 为了躲避一桩婚姻,而制造了另一场婚姻,并且对象还是一个连她自己都瞧不起的龌龊男子。 但为今之计,林善雅也想不到其它办法,她不得不这样做。 而之所以选择夜星宇,是因为林善雅觉得这是一个贪财的人,可以用支付酬劳的方法诱使对方答应自己的荒唐要求。 像这种纯粹的利益交易,就不会掺有复杂的个人感情,好聚也好散。 其次还有一点,就是夜星宇这个人虽然在林善雅眼中品行不端,但就外形上来讲,也还过得去,用他作为挡箭牌,最起码从表面上看还算登对,自己可以谎称真爱来借机说服父母家人,总比找个其貌不扬的更有说服力。 而婚期为什么定为一年呢? 这是因为天龙帝国的法律有规定,在登记结婚后,必须满一年才能办理离婚,以此来遏止社会上越来越频繁出现的闪婚闪离现象,让那些不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男男女女在结婚之前好好考虑清楚,是不是真的要结这个婚,别像玩游戏那样随便。 …… 当夜星宇慢悠悠地回到第二食堂,早餐时间都快结束了,这时候已经没几个用餐学生,清洁阿姨正在擦桌子收盘子打扫卫生。 刚踏进第二食堂的大门,夜星宇就听到有人在耳边大喊一声“姐夫”,扭头一看,一个娇小玲珑的大眼萌妹子就站在旁边,正笑吟吟的看着他。 “严小西?”夜星宇当然记得这个少女,只不过这时候的严小西完全不像那晚在夜总会里面的造型,她摘掉了五颜六色的假发,脸上没有任何的妆容污染,看起来既清纯又可爱,整体气质与初次相见时相差十万八千里,要不是夜星宇观察仔细,记忆力强,估计都认不出来。 “嘿嘿,姐夫,你居然还认得我啊?”严小西的小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只不过说话的口气却有些古灵精怪。 “你叫我什么?”夜星宇有些发愣。 “当然是叫你姐夫啊!”严小西瞪着萌萌的大眼睛,反问道,“你不是我表姐的男朋友吗?” 夜星宇一脸黑线,辩解道:“你可别乱认亲戚啊!我跟张馨雨只是普通同学,我可不是你姐夫!” 严小西嘻嘻一笑,踮起脚来拍着夜星宇的肩膀:“没事儿!反正男未婚女未嫁,说不定你俩就是命中注定呢!” 夜星宇撇了撇嘴,心想:你姐倒是没嫁,可我马上就要结婚了! 严小西上下看了夜星宇一眼:“你的‘第二食堂’工作服呢?怎么没穿出来?” 夜星宇没回答,反而扫了一眼严小西身上的学院制服,反问道:“你是这的学生?” 严小西立刻答道:“是啊!计算机系大一学生!” 大一学生就是指高等学院一年级学生,按照年纪来算,她应该有十八岁。 天龙帝国的教育制度分为初等、中等、高等三种,以前的小学、中学、大学就分别改称为初等学院、中等学院和高等学院。 初等学院六年制,相当于以前的小学;中等学院也是六年制,相当于以前的初中和高中相加;高等学院看科系和专业,学期三到六年不等,相当于以前的大学。 夜星宇听到后只是点点头,说了声“再见”,就转身向厨房门口走去。 严小西赶紧一把扯住他的袖子,嚷嚷道:“诶~~,怎么刚说两句就要走啊?” “还有事?”夜星宇回过头来。 “当然!”严小西一本正经地回答着。 “你说!”夜星宇站定身子,洗耳恭听。 严小西“嗯嗯”两声清了清嗓子,很是认真地说道:“鉴于你前阵子赌骰子赢了八十万,所以我认为你该分我一点,也不用太客气,十万八万差不多也就够了!” 夜星宇像看个白痴一样地望着严小西:“你做梦呢?我自己赢的钱,凭什么要分给你?” 严小西理直气壮地答道:“就凭我是你小姨子!” “一边凉快去!”夜星宇胳膊一晃,甩开严小西扯住袖子的小手,懒得理她,直接就转身走人。 严小西跟在他后面,连声嚷道:“你咋这么抠门呢?见者有份的规矩不懂啊?就你这小气巴拉模样还想追我姐?——喂,你给我站住!别走啊你?我不让你分钱总行了吧?你给我买个包怎么样?也不贵,就万把来块钱!难道这也不行啊?你总不会要一个人吃独食吧?我真服了你!没见过你这么小气的男人!你这样能娶得到老婆吗?……” 第28章 你怎么不去抢? 严小西不依不饶地跟在夜星宇后面念叨着,嗓门又大,自己也不怕出丑,把整个食堂里面的人都差不多惊动了,纷纷朝这边注视,搞得夜星宇都有点小尴尬,恨不得用针线把她的嘴给缝上。 实在被吵得没办法,夜星宇终于忍不住,对屁股后面的严小西问道:“你说这么多累不累啊?口渴吗?嗓子难受不?要不要给你一块金嗓子喉宝含片?” 严小西气乎乎地说道:“谁叫你一毛不拔?赢了钱连顿饭都不请!” 夜星宇无奈说道:“我请还不行吗?” 严小西的小脸瞬间阴转晴,嘻嘻笑道:“我要吃知味轩的满汉全席。” 夜星宇听得倒吸一口凉气,心想:妈呀!这也敢说?你怎么不去抢? 要知道,知味轩可是国内餐饮行业的龙头霸主,在帝都和八大一线城市都有连锁分店,是少数几家能评得上五星级的顶级酒楼,装修豪华,菜式精美,但消费也高得吓人。 同样,满汉全席也是知味轩最高标准的酒宴,合共一百零八道菜,办一桌至少要花费上百万,夜星宇把赢来的八十万全部拿出去都还不够,还要自己倒贴二十万,才能够请得起这一餐。 “满汉全席什么的你就别想了!今晚十点,学院后街的烧烤摊子,烤串管饱,啤酒管够,至于来不来,随你!”夜星宇说完这句话,便一头钻进了厨房,再也不去管严小西。 当然,知味轩的满汉全席只不过是严小西随口说说而已,她可没指望夜星宇花上一百万请她去奢侈一回,只不过仅仅是路边烧烤摊的话,也大大超出了她的接受底线。 可夜星宇人已经钻进厨房了,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严小西只能恨恨地一挥小拳头,掏出手机连续数次群发消息:晚上吃烧烤,坐标后街,十点集合,都来啊,姐请客! 夜星宇浑然不知道,自己还是被严小西坑了一把,等到忙完一天的工作,回到宿舍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才施施然地从学院后门去往后街。 后街原本叫做泥巷路,只因为正好就在万相学院的后面,学生们都管它叫后街。 后街上最多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小饭店和大排档,一直从早上经营到深夜,尤其是那些夜宵摊子极其火爆,不仅是学生,就连周围的住户也常来光顾。 做烧烤的只有三家,差不多都挨在一起,生意都还不错,所以一旦说了是后街烧烤摊子,基本上就是这三家跑不了,不会找错地方。 夜星宇只记得有这么个地方,重生以后还是第一次来,等他走到时,一眼就看见了站在街边东张西望的大眼萌妹严小西。 她没有穿学院制服,而是穿了个便装,下身是短裙加运动鞋,上身是一件紧身小T恤,胸脯鼓胀得老高,相当有料,发育程度堪称爆表。 看到夜星宇出现,严小西高兴地冲他挥挥手,连声叫嚷道:“这边这边,位置都找好了。” 夜星宇点点头,过了马路来到严小西身边,严小西带他走了几步,就跟八九个围成一桌的少男少女打招呼,桌子上空空如也,居然还没点餐,在那眼巴巴地干坐着,显然是怕金主不来。 夜星宇目光一扫,看见这帮人都是十八九岁的样子,女孩子居多,男的只有两个,一个穿了耳环,另一个染了头发,都穿着破洞牛仔裤,有点像是街头混混。 夜星宇抬眼望向严小西,问了一句:“你朋友?” 严小西也没有详细介绍,随意用手一比划:“都是我的小姐妹,这两个是我小弟。” 夜星宇点点头没说话,猜到这几个是被严小西叫来混吃混喝的,他也没在意。总共不过十个人,随便他们敞开来吃,撑死也就一千块钱。 实际上夜星宇不知道,严小西原本是打算叫来几十上百人的,只可惜她人品不好,每次说请客,往往最后买单的都是别人。很多人都怕成为冤大头,要么找借口不来,要么直接无视,真正来的也就仅仅是这几个。 金主到场,严小西立马活跃起来,拿着菜单狠狠地点,动不动就五份十份,听得夜星宇满脸黑线,忍不住插嘴道:“点这么多?你吃得下吗?” 严小西摆摆手:“没事,不会浪费,吃不下打包。” 夜星宇突然有点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答应这个小魔头的吃饭要求。 严小西哪会管夜星宇的情绪,看着菜单胡乱点了一通,最后又叫了两箱啤酒。 夜星宇又忍不住道:“学生喝酒不好吧?” 严小西“啪”的一声把身份证拍在桌上,嚷道:“老娘已经成年了,随便喝,不犯法!” 夜星宇彻底无语。 菜点完,还没上,大家就开口聊天活跃气氛,那几个女孩子应该都是万相学院的学生,居然都认得夜星宇,亲切地叫他“馒头小王子”。 而那两个男的不知道夜星宇的身份来历,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还吹着口哨,好不避忌地向严小西当面问道:“小西姐,这大叔是谁呀?是你吊上的凯子吗?看起来不怎么样啊!” 严小西一拍桌子怒吼道:“嘴巴放干净点!这是我姐夫!” 两个男的似乎有点怕她,居然被吼得不敢说话,还赔笑着跟夜星宇打招呼:“姐夫好!” 夜星宇叹口气,郑重其事地对严小西澄清道:“我跟你姐真没那回事,不信你自己问她,就只是普通同学而已。” 严小西拍着夜星宇的肩膀,老气横秋地说道:“别担心,这事我点头赞成,回头我跟我姐打声招呼,让她收了你!” 夜星宇觉得跟这丫头讲不通,也懒得理她,闷闷地坐着不说话。 其中那个染了几缕小红毛的男生从裤兜里摸出一包有点皱巴巴的香烟,挨个发下去,居然超过一半的女孩子都接了,熟练地掏出打火机点上,一个个在那吞云吐雾的,完全不像是学生。 第29章 江湖人称金毛强 严小西也主动伸手去接烟,发烟的少年愣了一下,脱口问道:“小西姐,你不是不抽烟的吗?” 严小西很是豪放霸气地从对方烟盒里抽出一根烟来,有些不悦地反问道:“你哪只眼睛见到我不抽烟?” 小红毛不敢回嘴,讪讪一笑,继续往下发烟,又把烟递到了夜星宇面前,而夜星宇摇摇头,说了一句“不抽”。 严小西有些不屑地横了夜星宇一眼,讥笑道:“大男人不抽烟?” 夜星宇闷闷地回了一句:“不想抽。” 严小西很是轻蔑地一笑,然后向一个女孩子借了火,不过只抽了一口,便被呛得咳出声来,随手就把刚点上的烟给扔了,很是不爽地嘟囔道:“这是什么破烟?真难抽!” 小红毛讪笑道:“白云山,老牌子,十块钱一包。” 严小西撇嘴道:“才十块钱?怪不得这么难抽!” 蔬菜肉食还在火上烤,啤酒就先送上来了,两个男的一起站起来给众人倒酒,随后叫嚷着:“大家先来干一杯!” 女孩子们都是用杯子喝,那两个男的很豪气地直接对瓶吹,夜星宇默默无语地接过一杯啤酒也跟着干了。 随后烧烤陆续送上来,一群人吃吃喝喝,倒也热闹,唯有夜星宇不怎么说话,就只是闷头吃着,显得跟这帮少男少女格格不入。 严小西向对面的两个男仔使了个眼色,穿耳环的少年立马会意地站起身来,举着啤酒瓶,大声对夜星宇说道:“姐夫,我叫阿文,我敬你!” 夜星宇默不作声地跟他干了一杯,这家伙放下酒瓶,拍着胸脯吹嘘道:“你是小西姐的姐夫,也就是我阿文的姐夫,以后要是有谁欺负你,就报我阿文的名字,我帮你干他!” 夜星宇还是没说话,另一个将几缕头发染成红色的少年仔也站起身来,搂着阿文的肩膀,一张嘴就开始吹牛逼:“姐夫,我是阿文的兄弟毛子,我们都是跟小西姐混的,以后你就是我们的亲大哥!别说是这条后街,这方圆十里八里你都可以横着走,谁要敢动你,我毛子绝对饶不了他!” 两个少年不停地向夜星宇敬酒,然后你一言我一句,吹得都快上天了。 夜星宇听得好笑,就这两个毛都没长齐的屁大小孩,居然把自己说得就跟黑道大佬一样。 看到夜星宇沉默着不说话,严小西嘲笑道:“怎么?吃自己的心疼了?” 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回答,就听见不远处有人在那嚣张大喊:“小婊子,你还敢来后街?这次看你往哪跑!” 众人循声望去,就看见十几个穿得花里胡哨的不良青少年从隔壁那家烧烤摊走出来,一个个气势汹汹,明显摆出一副要找碴的模样。 其中还有两个小太妹,姿色不怎么样,却打扮得超级妖艳,画着夸张的烟熏浓妆,一看就不是什么好货色。 刚才喊话的是走在最前面的一个瘦高青年,头发染得金黄金黄的,额头上包着纱布,胳膊上缠着绷带,一副伤残人士的模样,但语气态度却极其嚣张,两只眼睛恶狠狠地盯着严小西,看样子非但跟她认识,还有过节。 夜星宇看到那黄毛青年有点眼熟,随后一想便记起是谁,低声向严小西问道:“怎么回事?” 严小西用手遮住嘴,快速对夜星宇说道:“前阵子我跟几个同学在这吃烧烤,这家伙过来调戏我,我就飞起一脚踢在他的老二上,然后我就跑了。” 黄毛青年看见严小西捂着个脸不知道在干什么,便张狂地吼道:“说话啊!你特么聋了?” 严小西有些紧张,却摆出一副硬气的模样,大声道:“金毛狗,这后街又不是你家开的,你能来,我不能来?” “来得好!”黄毛青年不怒反笑,“这次看你怎么跑,非得弄死你不可!” 严小西脸色一寒,向坐在对面的毛子和阿文命令道:“你们两个,帮我弄死他。” 听到这话,两个少年脸上的表情就跟便秘一样,埋着头像是鸵鸟一动不动,好像完全忘了刚才口沫横飞的豪言壮语。 这也不怪他们,若对方就只两三个,他们还敢站出来拼一拼,可对方十几个人,这完全没得打,只要一冒头,就要活生生被揍成死狗。 严小西没想到这两个小弟居然如此没骨气,坐在那屁都不敢放一个,眼看黄毛青年带着一大帮人将他们团团围起来,心里也慌了,赶紧掏出手机拨通一个电话,焦急大喊道:“君姐,快来救我,我在万相学院后街,一帮混混找我麻烦。”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慵懒的娇媚女声:“是哪个不长眼的欺负我们家小西?你直接报我吴楚君的名字,看谁敢动你!” 严小西赶紧对黄毛等人大喝道:“我是吴楚君的妹妹,你们别乱来!” “吴楚君?”黄毛疑惑地看向周围的同伴,问道:“你们谁认识?” 看见一个二个都在摇头,黄毛便恶狠狠地向严小西吼道:“你特么说的是谁啊?” 吴楚君显然听到这边的声音,在手机那头向严小西说道:“你把电话给他。” 严小西把手机递给黄毛,黄毛一头雾水地接过电话,“喂”了一声,就听那边有个女人说道:“你叫什么名字?是谁的手下?” 黄毛一听是个女人,立时神气起来,大声答道:“我是金毛强,跟虎哥混的。” 吴楚君有些疑惑:“虎哥?哪个虎哥?罗虎吗?” 金毛强气哼哼地说道:“你特么连虎哥都不认识,还敢在老子面前装大爷,我去你娘的!” 说罢,金毛强直接把手机往地上狠狠一扔,摔个了四分五裂,接着用手一指严小西,对周围的小伙伴们下令道:“把这个小婊子给我揪过来,咱们就去对面开个房,老子今天一定要玩死她,在场的兄弟有一个算一个,见者都有份!” 严小西一看连求救的手机都被摔坏了,急得直跳脚,惊慌失措地大声叫喊到:“我是君姐的人,你们谁敢动我?要是等君姐来了,你们这帮人谁也活不了!” 第30章 姐夫,他欺负我! 金毛强根本没把严小西的狠话听进耳朵里,脸上一副混不吝的表情,冷冷笑道:“什么鸡拨毛的君姐,听都没听过,也敢抬出来吓唬你强哥?实话告诉你,今天谁也救不了你,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用,你就乖乖等着陪咱们兄弟几个爽一晚,要是伺候得好,说不定还会给你打赏点小费。” 说完,金毛强手一挥,十几个混混里面马上走出来两个家伙,就要对严小西动手,那帮女学生像是受惊的小鸟,纷纷跑开,一直没敢说话的毛子和阿文也不动声色地悄然后退几步,桌子边上就剩下一个夜星宇在那稳坐不动,仍然若无其事地吃着烧烤。 严小西也被吓得惊慌失色,尖叫一声,就半蹲着躲到夜星宇后面,抓着他的胳膊不敢放手,一张小脸惨白无比,毫无血色。 一个混混准备绕过夜星宇,去抓他身后的严小西,另一个特别嚣张,叫嚷了一声“滚开”,便伸手来推夜星宇,但是手刚一伸出去,还没碰到夜星宇的身体,就发出“哎呦”一声惨嚎,随后捂着手腕连退几步,呼痛不已。 另一个家伙愣住了,他只看到夜星宇似乎动了一下,同伴就开始发出惨叫,这人顿时反应过来是眼前这个男人在搞鬼,大吼一声“卧槽”,就抡起拳头向夜星宇砸过去。 可夜星宇的动作比他快多了,手一抬,后发先至,“啪”的一声脆响,这个街头混混就被一巴掌给扇飞了。 随后,夜星宇笑吟吟地抬起头来,明亮而又锐利的眼睛看着错愕不已的金毛强,开口说道:“我不是天王老子,但我现在有点手痒。” “我草泥马,敢动我兄弟?” 除了金毛强以外的那帮混混见到同伙连连被揍,个个都怒了,就想冲上来将夜星宇一顿围殴暴打,但是看清楚夜星宇长相的金毛强一下子脸色惨白,赶紧出声叫停。 众人不解地望着金毛强,还有人开口问道:“强哥,咋滴了?” 金毛强赶紧给大家递了一个眼色,然后战战兢兢地走到夜星宇面前,像个狗腿子一样点头哈腰地赔笑道:“夜哥,没想到您老人家在这呢,小强子给你请安了!” 这金毛强哪会不认得夜星宇,前几天他们跟着虎哥把对方带到废弃仓库,准备将他修理一顿,结果二十几个人在十秒钟之内全被干趴下了,老大虎哥都断了几根肋骨,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昏迷不醒呢,就连金毛强自己也被打破了头! 这已经给金毛强的心里面留下了终生难忘的巨大阴影,谁知道还没隔几天,居然又遇上这尊杀神,金毛强实在是欲哭无泪啊! 也怪金毛强合该倒霉,他的注意力几乎都放在严小西身上,完全没注意到对方身边的夜星宇,再加上夜星宇一直很低调地埋头吃东西,恰好背着灯光不容易看清长相,所以金毛强才没发现这尊杀神居然也在。 “呵呵,强哥刚才挺威风的嘛!”夜星宇又拿起一串烤鸡翅在嘴里嚼着,看也不看金毛强。 “哪里?在夜哥面前,我小强子连个屁都不是!”金毛强尴尬地赔笑着。 短短几句对话,再加上金毛强那笑得比哭还难看的表情,鬼精灵严小西蓦然就明白了,大眼珠子一转,顿时从夜星宇身后站出来,亲昵地搂着夜星宇的脖子,撒娇似地告状道:“姐夫,他欺负我,你一定要好好教训他!” 听到这声“姐夫”,再看到严小西对夜星宇的表情和态度,金毛强想死的心都有了,两股战战地打着哆嗦,就差要跪在地上,赶紧苦着个脸连声解释道:“夜哥,这是误会啊!大水冲了龙王庙,我完全没想到这位小姐姐居然是自己人,我认错,我检讨,还望您大人不计小人过,放过我们这一回吧!” 金毛强这样一说,他带来的那十几个人就不乐意了,心想:强哥这是怎么了?不过是一个小白脸而已,用得着怂成这样? 这些人没参与过废弃仓库的那一次行动,都不认识夜星宇,哪知道对方的厉害,总以为他们人多,态度就应该更强势才对,也只有金毛强知道,这些人全部加起来,还不够别人十秒钟热身。 但因为金毛强会拍马屁,在虎哥的组织里面也算是一个小头目,这些人心里面虽然不忿,明面上还是要听金毛强的指挥,一个个只能强忍怨气,极为不爽地盯着夜星宇。 夜星宇也没有跟这帮小混混一般见识,淡淡说了一句“滚吧”,就继续吃着他的烧烤。 金毛强如蒙大赦,脸上的肌肉被笑容挤成一团,像朵秋天里的小菊花,一边鞠躬一边慢慢往后退,口中高喊道:“谢谢夜哥,夜哥大人大量,义薄云天,咱们就不打扰您吃夜宵了,先撤了啊!” 他刚准备带人溜走,就听夜星宇又说了一句“慢着”,金毛强浑身一颤,哭丧着脸转过身来,可怜巴巴地望着夜星宇,问道:“大哥,还有事?” 夜星宇用手指了指地上被摔坏的手机,又指了指桌面上堆得快放不下的烧烤盘子,淡淡地说了一句:“把手机赔了,再把帐给结了。” 一部手机就是几千块,再加上两箱啤酒和满桌子烧烤,这可不是小数目,但是金毛强却不敢有违,赶紧把小弟们叫过来凑钱。 现在是网络时代,有手机就有钱,十几个人凑几千块根本不难,何况这些混混身上还带着不少现金。 金毛强先是找烧烤摊老板把单买了,又把一叠钞票递到夜星宇跟前,忐忑地说道:“夜哥您看够不够,不够我再补上。” 严小西小手一伸,一把夺过金毛强手里的钞票,数了一下,居然有五千块,赔个手机其实也差不多了,但她却抬起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夜星宇娇滴滴地说道:“姐夫,人家的手机是最新款的,一万多呢!这点钱买个壳都不够!” 第31章 你想开房的话,我不介意 严小西那手机其实还不到五千块,却趁着这机会狐假虎威,硬说是一万多,金毛强连屁都不敢放一个,赶紧往后喊了一个名字,叫来一个小太妹,对她命令道:“把你的手机给我。” 小太妹不是傻子,瞬间知道金毛强的想法,极不情愿地嘟哝道:“强哥,那手机是我昨天刚买的……” 金毛强不耐烦地打断道:“少啰嗦,先给我,回头我想办法补偿你。” 小太妹嘟着嘴,心不甘情不愿地拿出一款玫红色的手机,被金毛强一把夺过,随后笑眯眯地递到严小西手里,一脸谄媚地问道:“这位小姐姐,不知您怎么称呼?” “你可以叫我小西姐。”严小西趾高气扬地接过手机,拿在手里把玩着,发现这手机不比自己那个差,而且新崭崭的,令她很是满意。 虽然手机到手,但是严小西没打算把那五千块还回去,她相信金毛强也不敢开口要。 金毛强确实不敢要,只希望尽快地息事宁人,远离夜星宇这尊杀神,他可不想像虎哥那样,被打断几根骨头躺在医院里动弹不了,连大小便都要人伺候。 严小西朝着地上被摔破的手机一努嘴:“把卡给我捡起来。” 金毛强立马弯下腰去,从一堆残破碎片里找到了SIM卡,恭恭敬敬地递给严小西。 现在的SIM卡也是一张存储卡,空间足够,手机上的数据都存在卡里,换手机也不用导数据,直接换卡就行了。 严小西熟练地将自己的卡换上,将取下的那张卡扔回给小太妹,才心满意足地说了一句:“滚吧,本小姐今天就给你一个机会,还不赶快谢恩?” 金毛强立马点头哈腰地谢道:“谢谢小西姐!谢谢夜哥!” 见到夜星宇默默地吃着东西没说话,金毛强赶紧招呼一声手下,领着一帮小伙伴灰溜溜地逃了。 一直等到走出几百米,看不见烧烤摊,金毛强才心有余悸地回过神来,拍着胸口夸张地感叹道:“可吓死老子了!” 旁边有个手上有纹身的小青年不解地问道:“强哥,你到底在怕什么?那小子横竖不过一个人,咱们这加起来都十几个,你还怕他干啥啊?” “你们这些傻逼!老子是在救你们!”金毛强破口大骂道:“那家伙根本就不是一般人,是传说中的古武者!你们知道古武者是什么吗?那是高手中的高手,一个能打几十个,你们要是真敢冲上去,分分钟全得躺下!” “古武者?”这帮小弟一个个都张嘴结舌地看着金毛强。 要知道古武者极其稀少,个个都是高高在上的大人物,一般人很难见到,没想到居然能在路边烧烤摊上见着一个,这显然不科学啊? 很多人兀自不信,虽然嘴上不说,但那眼神似乎就觉得金毛强是在吹牛逼,气得金毛强瞪着眼睛叫嚷道:“虎哥他们一帮人进了医院,你们总该知道吧?都是被这家伙给揍的,二十几个冲上去,哗啦一下全趴地上!我特么当时反应慢了点,还没开始动手,结果眼睛一花,什么都没看清,人就倒了,结果就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头上缝了三针,胳膊骨折,你们说老子能不怕吗?” 金毛强一边指着额头上的纱布,一边将缠着绷带的胳膊抬起来晃了晃,证明自己所言非虚。 一群混混听得倒吸凉气,虎哥进医院的事情很多人都听说过,一大帮能打的精英去找一个小子的麻烦,结果碰上硬点子,全部被人放翻,绝大多数人还在医院里躺着,金毛强算是伤势最轻的一个,但也是吊着胳膊包着头,一副伤残人士的模样,如果金毛强所说的通通都是事实,那么这个人也就太恐怖了,绝对不是他们十几个小混混能够拿下的。 金毛强挥了挥手,没好气地说道:“走吧,以后招子放亮点,不该惹的人千万别惹!” 一帮混混听得很郁闷,就差开口骂娘了。 什么叫不该惹的人别惹?是我们惹的吗?还不是因为你强哥惹了别人的小姨子才差点招来大祸?怪我喽? …… 看到金毛强等人灰溜溜地逃出视线,严小西一下子抱住夜星宇,猛地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兴奋说道:“姐夫,你真是太棒了!没想到你这么威风!” “你滚——!”夜星宇一把推开严小西,赶紧忙着找纸巾擦拭脸上的油渍。 严小西吃烧烤吃得满嘴油乎乎的,一嘴巴亲过来,直接就把夜星宇弄成个花脸猫。 看着他那窘迫的模样,严小西毫无风度地哈哈大笑。 那几个逃掉的小姐妹看见混混们走了,又纷纷溜了回来,一个二个看着夜星宇的眼神都有些不对劲,星星月亮太阳一个接一个地闪现,跟吃了春药似的。 严小西一看情况不对,马上就宣布道:“这是我姐的男人,你们这些小浪蹄子可别乱打主意啊!” 毛子和阿文两个怂蛋屁颠屁颠地跑过来争相敬酒,一口一个哥叫得极亲热。 夜星宇却不想陪这些小朋友们玩游戏,把脸擦干净后直接扔下一句:“你们慢慢吃,单已经买了,我先回去休息。” 说完,也懒得理会他们,施施然地朝着马路对面行去。 严小西赶紧追出去拉住他,叫道:“别走啊!时间还早,急什么啊?” “都十一点了,不早了。”夜星宇头也不回。 “多玩一会嘛!我带你去一个刺激的地方,包你爽!”严小西仍旧揪着夜星宇不放。 夜星宇听到这句话,脸色有些古怪地转过身来,瞄了一眼严小西高耸的胸部,然后一本正经地说道:“难道你想跟我……开房?” 严小西的小脸瞬间涨得通红,捏着小拳头狠狠锤了夜星宇几下,娇嗔道:“你说什么呢?大色狼!我可是馨雨姐的表妹呀!” 夜星宇仍旧是一本正经,紧紧盯着严小西的大眼睛,从口中清晰无比地吐出四个字:“我不介意!” 第32章 会不会太快了点? 饶是严小西没脸没皮,也被羞了个大红脸,不知道该怎么接,隔半天才恨恨地一跺脚,气乎乎地说道:“哼!讨厌!你滚吧!不理你了!” 说完,严小西转身跑了,速度飞快。 夜星宇呵呵一笑,没去理会她,转身就往万相学院的后门方向行去。他是故意开个狠一点的玩笑,省得这小魔女又来缠他,几句话气走反倒清静了。 跑回烧烤摊前面的严小西遥望着夜星宇的背影发呆,这时候手机响起,严小西迷迷糊糊地接通了电话,就听到吴楚君的声音响起,像是一头发怒的母老虎一样,在那边咆哮道:“你他娘的王八蛋,竟然敢挂老娘的电话,你小子敢不敢说现在在哪?老娘马上带人过来灭了你!” 严小西被震得耳膜发疼,好不容易等到吴楚君发泄完,才把手机放回脸旁,说道:“君姐,是我啦!” 吴楚君听到声音愣了一下,问道:“小西?刚才讲电话的那个小混蛋呢?他有没有对你怎样?” “君姐,没事了,那帮人全被姐夫吓跑了!” “姐夫?” “对啊,名字叫夜星宇的那个,馨雨姐的挡箭牌啊!” “是他?你怎么会跟他在一起?” “哈哈,说来也巧,他竟然就是我们学院的食堂工作人员。” “我去——,还真是猿粪呐!你没有借故捉弄他吧?” “当然没有,我就让他请我吃一顿烧烤而已,结果就遇到一帮混混来捣乱,我才打电话给你求救的,不过那个领头的混蛋看到夜星宇之后,吓得跟个鹌鹑一样,后来就灰头土脸地走了。” “嗯?不可能吧?难道这家伙是混道上的?” “我也不知道!总感觉……他好神秘……” “那你可别跟他走太近啊!省得惹上麻烦!” “放心吧!我有分寸!人家已经不是小孩子啦!” …… 次日清晨,早餐过后,美女教授林善雅一步跨进第二食堂的厨房,找到了正准备开始切菜的夜星宇。 “你出来一下,我有事找你。”林善雅看了夜星宇一眼,扔下一句话就转身离去。 夜星宇当然知道对方来找自己的目的,也没有废话,扔下菜刀,洗了个手,就到了外面,看见林善雅正在一处小树荫下站着,长发过肩,飘飘欲仙。 上前打了个招呼,林善雅便直入主题,正是夜星宇所想的那样,是为了找他签合同。 本来林善雅在昨日就准备把这事儿给落实的,可昨天正好公务多,又要上课,又要开会,又要应酬市教委的领导,直到晚上才有时间思考合同细节。 这种合同,其实没办法弄得太规范太正式,林善雅想了半晚上,其实也就是寥寥数百字,一张A4纸写不满。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林善雅还是认认真真地把字码好,并打印出来,一式两份,递给夜星宇过目。 夜星宇随意看了一下,大概也就是昨天说的那几条。 第一,婚期为一年,一年后必须无条件办理离婚,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拖延。 第二,禁止身体上的任何接触。 第三,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 第四,乙方必须尽最大努力地配合甲方,做一个名义上的好丈夫,任劳任怨。 第五,婚后遇事如有争议,必须以甲方的意见为准,因为她是老板。 第六,本合同中如有未提及的事项,甲方可以随时添加补充。 第七,甲方须支付一百万天龙币给乙方作为报酬,婚前支付五十万,离婚后结清尾款。 第八,乙方如对上述几条产生违约情形,酌情扣减酬劳费用。 最后,甲方是林善雅,乙方是夜星宇。 “没问题就签了吧!”林善雅递过来一支签字笔。 夜星宇呵呵一笑,开玩笑似地说道:“这是卖身契吗?” 林善雅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很郑重地提醒道:“你一定要看仔细,要是觉得哪一条不合理,可以提出来,我们再进行磋商。” “我好像很吃亏啊!”夜星宇曲指弹了一下纸张,发出“啪”的一声响,“没想到大清亡了,还能见到不平等条约!” 林善雅没说话,她确实掌握了条约的主动权,关键还能随时添加条款,而对方只要行差踏错,就要被扣钱,确实不太合理。 正当林善雅思考着要怎么修改才能令对方满意,夜星宇却突然接过笔,唰唰唰唰,龙飞凤舞地写上了自己的名字,一连签了两份。 这倒是让林善雅意想不到,明明都觉得自己吃亏了,竟然还签?这人是怎么想的? 夜星宇根本就不解释,直接就将签好名字的合同和签字笔递还给林善雅,脸色平静如水,就好像签的不是事关未来的卖身合同,而是普普通通的调查问卷。 不管怎么样,事情进展得蛮顺利,令林善雅很是满意,她也跟着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不过当她的目光瞥见夜星宇的笔迹时,心头微微一动,暗道:这家伙写出来的字倒是挺好看的,有一种行云流水的独特韵味。 合同签好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林善雅小心翼翼地将那张合同纸放进文件袋里收好,而夜星宇却是很随意地对折两下,随手塞进裤兜。 这让林善雅的黛眉狠狠一皱,忍不住提醒道:“合同收好,别乱折,也别弄丢了!” 夜星宇淡淡地回了一句:“放心吧!折不坏,也丢不了!” 说完,夜星宇便准备回厨房去做事,却又被林善雅给叫住。 “这几天你都可以不用去工作,我已经跟常副院长打过招呼,给你放三天假。你现在回去跟第二食堂的负责人说一声,顺便换一身干净的衣服,然后跟我去个地方。” 夜星宇微微一愣,问道:“去哪?” 林善雅答道:“我今天先带你去买几件体面的衣服,然后明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就去民政局登记领证。” 夜星宇愕然道:“这……会不会……太快了点?” 林善雅一本正经地摇摇头:“不快!绝对不算快!我还嫌太慢了!” …… 第33章 乞丐变王子 十几分钟后,夜星宇跟在林善雅后面,走向万相学院的地下停车场。 万相学院是私立贵族学院,不仅仅是教职员工,就连很多学生都有车,所以地下停车场的面积很大,并且足足有三层,但是离出入口最近并且也是最方便的几个黄金停车位,却是被一帮校领导给瓜分了,林善雅作为学院的校董以及最大的股东,最好的那个停车位,就是她的。 尽管林善雅是个与夜星宇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可她开的车却显得很商务化,沉稳的纯黑色,造型朴实庄重,似乎并没有过于亮眼之处,但是在神风汽车做过销售的夜星宇却知道,这是一款百万级别的豪车,不是一般人开得起的。 夜星宇钻进副驾驶,系好安全带,林善雅发动汽车,载着他往市内方向而去。 离城市作为天龙帝国南部最大的城市,划分为六个区,占地面积近万平方公里,即使以如今的交通水平,从南至北,或者从西至东,驾车也要几个小时。 通常来说,罗阳区、福阳区、南阳区这三个区的地理位置处于离城的中央,很是繁华,被视为市区,而崇阳区、安阳区、新阳区则在边缘地带,视作郊区。 好在新阳区虽属郊区,却有好几条直通市内的宽敞高速,不到一小时便可进入市区范围。 以林善雅的身份和财力,自然不可能带夜星宇去买便宜的地摊货,她把车开到东南步行街外面的停车场,便招呼夜星宇下车。 这里算是离城最繁华的几处商贸地段之一,有好几家上档次的购物中心,其中最有名就是天成广场。 之所以说它有名,就因为它是整个离城市消费最高的场所之一,里面有服货百货,也有餐饮娱乐,是一家针对高端消费人群的综合性购物广场。 天成广场里面,到处都是人潮汹涌,穿流不息,看似生意很火,实际上真正能在里面消费的没有多少,大部分都是寻常普通市民,进来逛个乐子,顺便吹下空调,只看,不买。 林善雅的着装风格一向比较朴素,既没有穿金戴银,也没有值钱饰品,看不出是那种很有钱的女人,但从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独特气质却让人不敢轻视,再加上她那堪称妖孽的容貌和身材,非常惹人注目,不少人都在暗中欣赏。 夜星宇自然没有穿他那件厨师工作衣,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一件快掉色的蓝色T恤,一条裤角都被磨破的牛仔裤,一双发黄的白色运动鞋,还有那似乎几天没洗、沾满了油烟、造型像鸡窝一样的蓬乱头发,完全可以用邋遢落魄这四个字来形容。 林善雅最看不惯地就是他的头发,油腻腻的还有灰尘,比起传说中的乞丐也好不了多少。 所以,她便先带着夜星宇去了五楼,那里有一家时尚美发店,她去那里做过几次头发,手艺还不错。 夜星宇默不作声地跟在林善雅后面,对方走到哪,他就跟到哪,既不问,也不慌,就跟饭后散步一样悠闲。 进了美发店,林善雅将手往身后一指,对前台接待说道:“帮他做个头发,弄得干净整齐一点,但不要太夸张。” 立时就有两个工作人员迎上来,一个负责伺候林善雅,端茶倒水递杂志,另一个负责招呼夜星宇,带他去洗剪吹一条龙。 半个多小时后,感觉像变了个人似的夜星宇站到了林善雅面前,瞬间令她眼前一亮。 说实话,夜星宇的长相底子很不错,就是太邋遢,不注重打扮,重生以后就从来没有关注过自己的外型,整天又混在油烟混杂的厨房里,简直是糟蹋自己的帅气啊! 这家店的发型师确实很有水平,就给他洗了个头,随意用剪子修了几下,喷点啫喱定型,乞丐马上变王子。 以林善雅的审美观点来看,如果说之前的夜星宇只能给六十几分,在及格线上苦苦挣扎,如今弄好了头发,干净整洁了不少,观感立刻大幅提升,至少就有八十分以上了,差不多达到了娱乐圈里当红小生的水平。 “走吧,看起来还不错!”林善雅的脸上难得露出了一丝笑意,很快把帐付清,带着夜星宇离开,准备下楼前往男装部。 还没走到扶梯口,突然从身旁传来一声惊呼,两人循声望去,就见到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妇人倒在地上,另一个略有些秃顶的老头子赶紧弯腰去扶,嘴里焦急地喊着:“老太婆,你怎么了?可别吓我!” 旁边还站着两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年轻男女,他们的动作比秃顶老头还快,抢在前面就要将老妇人从地上扶起来。 夜星宇在好奇之下释放出神魂之力在老妇人身上扫了一圈,心中蓦然一动,连忙高声阻止道:“别动她!” 神魂的速度有多快?答案是跟思维一样快,差不多跟光速一个等级! 所以在声音传开的时候,两个穿黑西装的年轻男女还没有碰到老妇人,他们的反应很快,闻声之后立刻停止动作,同时一脸疑惑地转过头来望向夜星宇。 老头子的反应就远远不如,仍旧还在半蹲着身子准备搀扶,只不过他的动作同样也慢,恰好能等到夜星宇说出第二句话。 “不想她立刻就死的话,最好不要动她!” 这句话顿时就把老头子给吓住了,手指刚刚触到老伴的身体,还没来得及使力,就呆在当场,犹豫不决,终究还是没敢下手。 老头子转过头来看向夜星宇,惊疑问道:“年轻人,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夜星宇一边走过去,一边答道:“我的意思是,她现在的情况很危险,如果妄自移动的话,活不过三分钟。” 老头子更加不解,又问道:“你是医生?” 结果马上就看到对方摇头,很是干脆地回答:“不是。” 这一下不仅是老头子,就连那两个保镖打扮的年轻男女都愣住了,脸上纷纷露出不悦的表情。 第34章 原来是大BOSS 旁边站着的林善雅听不下去了,赶紧拉了一下夜星宇的胳膊,有些不悦地低声说道:“你又不是医生,别胡乱说话,要是出了事,你可担不起责任!” 夜星宇却反驳道:“又不是只有医生才会看病。” 那淡定从容的模样,完全不似伪装,看得林善雅和老头子等人一愣一愣的,都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在胡说八道,信口雌黄。 老头子犹豫了一下,才问道:“这位先生,那现在该怎么办?” 夜星宇不答,缓缓走到晕倒的老妇人身边,顺势蹲下,并将手伸了过去。 两个年轻保镖眼神一变,似乎就想阻止,但是老头子却对着他们轻轻一摆手,这两人才没有妄动。 只见夜星宇将手指搭在对方的手腕上,看样子像是中医诊脉,似模似样,老头子和年轻保镖们顿时放下心来,静等结果。就连林善雅也好奇地看着夜星宇,想知道他到底在搞什么名堂。 夜星宇以手搭脉,实际上是做给旁观者看的假象,他先前用神魂力量扫过老妇人的身体,所有情况都一目了然,比起现代医学的什么CT扫描、超声波检测等等,还要精准得多。 但是普通人根本无法理解这种力量,所以夜星宇便借着中医诊脉的幌子,来为自己做掩饰,要不然只是看一眼就知道对方的毛病出在哪里,也太过于骇人听闻,无法让人接受。 大概十秒钟之后,夜星宇便放开了老妇人的手腕,焦急等待的老头子马上出声询问道:“怎么样?老太婆她有没有事?” 夜星宇依旧不答,用一双手掌麻利地在老妇人的双肩、后颈、头顶、耳后等几处穴位上一阵推拿揉捏,看起来像是在用一种推血过宫的手段来治疗。 片刻之后,老妇人突然嘴唇一动,咳嗽不止,等到好不容易咳完了,竟然双眼一睁,人也就清醒了。 夜星宇将手松开,站起身来,对两个年轻保镖说道:“现在没事了,可以扶她站起来,动作慢一点。” 老头子激动得搓着手掌,不断对夜星宇连声道谢。 夜星宇却毫不留情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淡然说道:“这是治标不治本,最多就只能再活两三个月,你还是费点心思准备一下后事吧!” 原本以为这样一说,老头子会转喜为忧,谁知他却没有表现出担忧情绪,反而是大吃一惊,张着嘴巴断断续续地说道:“什……什么?竟然还能……再活两三个月?” 夜星宇听得一愣,有些不客气地反问道:“莫非你希望她早点死?” 老头子表情尴尬地连连摆手,出声解释道:“先生,你误会了,我老伴年纪大了,得了脑血栓,很严重,脑部不时出现严重的缺血状态,并且发作越来越频繁,我找了无数的专家大夫也治不好,病因是脑血管严重硬化,没有治愈的可能,甚至还叫我们家属做好心理准备,说是差不多就在这几天。所以在她临终之前,趁着她还有意识,还能走动,我就想带着老伴出来逛一逛,让她再好好地多看几眼这个鲜活的世界,可没想到……” 老头子深深呼吸了一口,才暂时平息激动的心情,接着说道:“没想到被先生这一插手,竟然凭白多出两三个月的寿命,老头子我这是高兴啊!” 夜星宇淡然说道:“你也别高兴了,生老病死是人之常情,早死晚死,早晚要死!有时候,死了反而是种解脱,活着的人才是受罪!” 说到后面,夜星宇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叹,他便是一个想死而又死不掉的人,活着真是好累…… 感叹中的夜星宇蓦然察觉到,有一道幽幽的目光正盯着自己,转头一望,就看见林善雅那刻骨铭心的绝美容颜,他便露出一个灿烂笑容,心里想着:还能遇见你,真好! 林善雅被他的炫目笑容微微打动,有些不敢直视,便故意眉头一挑,问道:“你笑什么?” “没什么!”夜星宇驴头不对马嘴地回答道:“你笑起来很好看!” 林善雅愣了一下,才冷冷回道:“我没笑,是你在笑!” “是吗?原来你没笑吗?我还以为你笑了!”夜星宇的嘴角弯起一丝弧度,在他的脑海记忆里,分明刻印着一个甜美动人的笑容,笑起来真好看,难怪永远都忘不了! 林善雅像是初识夜星宇一样,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他,同时开口道:“我突然觉得很奇怪,你明明没学过厨艺,却跑来当厨师,你明明没学过医术,却能为人治病,你到底有着多少秘密?交上来的资料档案是不是伪造的?” 她与夜星宇接触很少,但也在不久前调阅过此人的资料档案,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夜星宇二十五年来的求学过程和职场经历,他能做出让学生们喜欢的爆款小馒头已经让林善雅比较吃惊了,如今又在眼皮子底下救回一个昏迷垂死的老太太,这就更令林善雅疑惑不解。 面对提问,夜星宇想了一想,才答道:“秘密倒是有一些,毕竟谁都有秘密,可资料档案绝对真实有效。” 看着林善雅兀自不信,夜星宇也没有过多解释,招呼道:“走吧,你不是要带我去买衣服吗?” 林善雅知道问不出什么来,便也点点头,两人转身要走,却被那老头子叫住。 老头子很是客气地对夜星宇自我介绍道:“老朽张天根,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还没有请教先生的姓名。” 夜星宇和林善雅同时神色一动,没想到这个貌不惊人的秃顶老头子竟然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难怪逼格这么高,出行都带着两个随身保镖,果然是大有来头。 说起来,夜星宇跟神风集团还大有渊缘,国内三大汽车品牌之一的神风汽车,便是神风集团旗下的主打产业,夜星宇才刚被神风汽车辞退不久,没想到转眼间竟然遇到了神风汽车的最大BOSS。 第35章 人之生命如同遍野山花 即便是面对大BOSS,夜星宇的表情也不过是略一吃惊,便又恢复常态,淡然答道:“我叫夜星宇,夜晚、星空、宇宙,全部连起来,就是夜星宇。” “妙啊!夜星宇,真是个好名字!”张天根笑着赞道,“不知道夜先生是否肯尝个脸,大家一起吃个便饭?我老头子还有一些事情要请教!” 夜星宇却是摆摆手,直接回绝道:“吃饭就免了,张先生是想请我医治你的夫人吧?这个还是另请高明吧!恕我无能为力!” 开玩笑,他夜星宇不知道活了多少年,早就漠视生死,凡人的生命在他眼里就如同漫山遍野的花朵,盛开、绽放、凋谢、化为泥土,谁会去关注?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丝毫不能影响他的心境,除非是跟他关系亲密,他才会紧张和关心,像这样完全不认识的路人,心情好的时候出手帮一下,已经算是莫大恩赐,又怎会一而再、再而三的送佛到西? 夜星宇救人,从来不看对方的身份地位和权势财富,只看亲疏远近和自己的心情,他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神风集团的董事长就借机攀龙附凤,放低姿态跪舔。 在夜星宇心里,这普天之下,这古往今来,没有一个人的身份地位和权势财富能够大得过自己,也没有谁能对他产生压迫,他做事,完全就是随心所欲。 众生皆是凡人,百年寿命转瞬即逝,通通化为尘土,唯有他,不死不灭,神魂永存。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上升到了神的境界。 有谁见过神明跟凡人拉关系? 又有谁见过国王跟平民套近乎? 答案当然是没有! 所以夜星宇很是无情地拒绝了张天根! 但是他的表现却令周遭诸人都感到愕然,没想到在神风集团的董事长表明身份的情况下,夜星宇也能毫不犹豫地直接拒绝,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你就算没这个本事,不能彻底救治,也不用回答得这么干脆吧?这可是离城最有财富的几位大佬之一,随便攀上点关系,起码少奋斗五十年,就这样放跑了? 夜星宇当然不是做做样子,说完之后,不等他人有所回应,直接就转身离开了。 林善雅一脸古怪地望着他的背影,好半晌才回过神来,对张天根微一点头作为道别,才迈开步子追了上去。 张天根本来想要挽留,可夜星宇走得很坚决,步子迈得也很快,令他措手不及,再加上他老伴刚刚恢复意识,还有些不清醒,需要人照顾,于是他便对手下的保镖吩咐道:“待会去查一查这位夜先生的来历。” “夜”这个姓氏很罕见,以神风集团的能力,直接就可以通过政府的居民登记管理处查到此人的档案,若是这个人真有几分本事,张天根不惜一切代价都要请动此人来为老伴治病,就算不能完全治愈,能多续一点命也是好的。 另一边,夜星宇与林善雅一前一后,眼前就要走到扶梯口,林善雅忍不住问道:“我越来越想不通,你为什么要拒绝张老先生,你难道不清楚神风集团代表着什么?这可是全国百强企业之一!张家的财富,直追十大豪门,你要是攀上了张家,下辈子保证衣食无忧,再也不用去做那个了!” 夜星宇完全没听懂林善雅说的“那个”是哪个,他也没有问,反而若有所指地笑着说道:“攀上你不也是一样的吗?” 林善雅心中一动,暗想到:莫非他已经知道了我的身份和来历? 当然,林善雅不方便问,也不会问,她抬手看了看时间,说道:“还是先去吃午饭吧,下午再买衣服!” 夜星宇没意见,完全由林善雅做主,于是两人不往下,反而乘着扶梯上六楼。 六楼有很多精品餐饮,个个都装修得豪华气派,只从外面看过去就知道消费绝对不低。 林善雅自然不缺钱,而夜星宇更是傍大款吃大款,丝毫没有心理压力,昂首挺胸地跟在她后面跨进了一家名为“Peter Forest”的西式餐厅。 Peter Forest,中文名翻译为彼得森林,创始人为彼得?道森(Peter Dawson),世界七大顶级名厨之一,现今应该有七十岁左右,而彼得森林也有了将近三十年的历史,分店开遍全世界,号称是最美味、同时也是最昂贵的西餐厅之一,据说随便吃点简餐,也要花费几千块,一般的平民根本消费不起,所以店里面的客人很少,完全不像其它名餐厅那样生意红火、宾客满堂。 在一个中文流利的金发洋妞引领下,两人找了一个靠近外侧的舒适双人小桌,林善雅连菜单都不看,直接就开口点了几样餐点,显然是老顾客。 随后,林善雅将菜单递给夜星宇,说道:“想吃什么你自己点,我去一下洗手间。” 说完,她拎起小包踩着高跟鞋就往内里行去,这家餐厅有自己的洗手间,可以不用跑到外面去找商场的公用卫生间。 夜星宇拿着餐牌看了一眼,他没有刻意去坑林善雅,随便点了一份黑椒牛柳炒意粉和一份煎小排,再加一杯鲜榨果汁,都是价格较低的餐品,但是放在这种地方,其实也不便宜,加起来都已经超过了一千块。 身材劲爆的金发服务员刚离开,从门口就走进来两个美少女,其中一个尤其漂亮,肤如凝脂,明眸皓齿,乌黑的长发在脑后扎成一个马尾,身上穿着素色T恤和浅白色的牛仔裤,简单又清爽,靓丽又朴素,宛如漂亮的邻家女孩,清纯得不像话。 另一位虽然也能称得上是美女,不过跟前者一比,就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不止是长相大为不如,气质更差了许多。尽管后者的服饰打扮更加的华美精致,一看就是家境富裕的千金小姐,可跟她旁边的清纯小美妞站在一起,一个像是有钱人家的俗气小姐,另一个像是流落民间的皇室公主,简直没得比。 第36章 夜星宇的清纯前女友 清纯靓丽的美少女目光一扫,正好就看到了坐在门边不远处的夜星宇,神情微微一动,心中暗道:怎么是他?他怎么会进来这里消费?难道是最近发财了? 另一个打扮贵气的女孩见同伴停下脚步,望向某处的某个年轻男人,便问道:“怎么了雪莉?他是你朋友吗?” 清纯女孩转过头来甜甜一笑:“是一个认识的熟人,我过去打个招呼,你自己先进去吧,我稍后就来。” 华服女孩有些不高兴,叮嘱道:“别耽搁太久啊!我哥在里面都已经等得着急了!” 清纯女孩亲昵地拍拍对方的肩膀,嫣然笑道:“知道了,只是打个招呼,马上就来。” 华服女孩点点头,自己朝着店内深处走进去,估计是订得有位。 两个美少女在店门口说话的时候,已经引起了不少人的注意,只不过绝大多数的目光都是被清纯少女所吸引,她那种纯得几乎没边的气质,特别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夜星宇当然也看见了她们两人,尤其是那个清纯美女一出现,他就蓦然感觉到心脏一紧,像是剧烈收缩了一下,一段属于前身的惨痛记忆自然而然地从他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他顿时知道了此女是谁。 郑雪莉,离城艺术学院在读大学生,夜星宇的前女友。 当然,不是现在这个夜星宇,是已经死去的那个夜星宇。 如果说,有那么一个女人令曾经的夜星宇朝思暮想、不顾一切,用尽所有的真心去呵护、去宠爱,那么这个人一定不是他口中的女神张馨雨,而是如今站在眼前的郑雪莉。 也是这个女人,伤得他最狠,刺得他最痛,几乎快要让他丧失理智,差点走上自取灭亡的道路。 在大学念书的时候,夜星宇曾经追求过身为校花的张馨雨,可张馨雨对他丝毫不假辞色,完全没有接受他的意思,反而很郑重地当面表明,他们两人是绝对不可能的,久而久之,夜星宇也就渐渐掐灭了心中的火苗。 所以,张馨雨实际上并没有带给夜星宇多大的伤害,在毕业以后,走出校门,踏入社会,他对张馨雨就只剩下淡淡的回忆。 然而不久之后,郑雪莉出现了,很快就成为夜星宇世界中的女主角。 两人的偶然相识是在公交车上,那时候的郑雪莉还是十七岁的中学生,比夜星宇整整小了五岁,身子骨还没有完全长开,但已经宛如天使般美丽,是那种一眼就能叫人心动的美人胚子。 她那天穿着浅白色的校服,清纯得就像是终南山上的小白花一样,让人忍不住就想呵护。 当时的郑雪莉忘了带学生乘车卡,身上既没手机又没零钱,便向夜星宇求助,希望能换点硬币给她。 夜星宇二话不说,直接替她刷了卡,还主动给她让座。 郑雪莉微笑着对他说“谢谢”,那清澈的眼眸,那纯纯的笑容,顿时就把当时的夜星宇给迷住了,脑海里面翻来覆去,一直都是这张如花笑颜,久久不能忘怀。 后来,夜星宇为了能遇见这朵清纯的小白花,每天都刻意跑到郑雪莉上车的那个公交站等啊等,一直等到郑雪莉出现,才跟着她一起上车,并且主动给她买票、抢座。 久而久之,两人便渐渐熟悉起来,夜星宇也知道了小白花的名字,以及她的一些情况。 据说,郑雪莉是单亲家庭,家庭环境很不好,父亲早逝,由母亲含辛茹苦地将她扶养长大。 她还有一个小了六岁的弟弟,但弟弟从小就得了重病,瘫痪在家,不能行动,而全家人的生活来源就只能靠母亲同时做两份工作来支撑,日子过得很苦。 这顿时便让夜星宇的心中生起无尽的爱怜,因为他的情况跟郑雪莉非常相像,也是单亲家庭,也是父亲早逝,也是由母亲抚养长大,唯一的区别就是,他有一个可爱的妹妹,身体健健康康,无病无痛。 当然,这些都是郑雪莉自己说的,直到夜星宇死后重生的那天为止,他都不知道这个女人讲的是不是实话。 但是在当时看来,郑雪莉所说的每一句话都牵动着夜星宇的心灵,他对这个女孩子的爱意如同汹涌的潮水,一浪高过一浪,狠狠将他淹没,使他沉溺其中。 终于,某一天,夜星宇鼓起勇气,抓住郑雪莉的小手,认真无比地对她说道:“从今往后,请允许我守护你!” 郑雪莉羞红着脸,低垂着头,默然答应了。 从那时候起,夜星宇便是为了郑雪莉而活着,每个月上班赚来的薪水,绝大部分都交到了郑雪莉手上,给郑雪莉交学费,买教材,报培训班,以及帮补家用等等,只要能帮得上忙,他就乐在其中,绝对不会有一句怨言。 郑雪莉刚开始还假意不接受,但很快就坦然受之,并且随着时间推移,还会主动寻找各种借口,向夜星宇提出各种要求。 比如,母亲操劳过度,住院了,要交住院费;请来照顾弟弟的护理嫌钱少了,不想干,要涨工资;学校准备让她去帝都学院交流学习,那边消费高,需要一笔生活费…… 如此种种,数不胜数。 但无论她有什么困难,无论需要任何帮助,只要能做到的,夜星宇通通都会满足,从来不会拒绝。 为此,夜星宇不仅掏空了所有的积蓄,还向银行借下了大笔的贷款,换来的只是一句空口承诺。 郑雪莉告诉他,等到她大学毕业后,她就会嫁给他。 可是在郑雪莉考上离城艺术学院之后不久,她便向夜星宇狮子大开口,直接索要五十万,说是要给弟弟动手术。 可夜星宇早就被她掏空了,银行方面也将他拉进了黑名单,到哪里去搞五十万? 郑雪莉便给夜星宇出主意,让他回老家偷偷把房子卖子,得到的钱应该差不多够五十万。 夜星宇没有同意,要是卖了房子,妈妈和妹妹住哪儿?睡大街吗? 气恼的郑雪莉竟然以“我不想再拖累你”为理由,坚决而又无情地提出了分手。 第37章 外表若仙,内心实婊 “分手”两个字犹如晴天霹雳,彻底震傻了夜星宇。 他万万没想到,一年以来全心全意地付出,换来的竟然是这种结果。 当时的他,心如死灰,生不如死,差点就从天台楼顶跳下去,要不是突然想到了家中的母亲和妹妹,他可能早就摔成了肉饼。 之后的夜星宇,也是一连颓废了好几个月,才慢慢恢复过来,整个人瘦了一大圈,形销骨立。 可笑的是,持续了一整年的恋情,从头至尾,身为男朋友的夜星宇碰都没得碰过郑雪莉,最多就只是牵了几次小手,除此以外,再无逾越的举动。 那时候,傻乎乎的夜星宇陷入了爱情的美好和甜蜜,把郑雪莉视为圣洁无比的天使,不敢有丝毫亵渎之心。 他甚至以为,即使是肢体上的碰触,都是有罪! 这段经历,对于夜星宇的打击非常沉重,每次在无意中回想起来,胸口都会觉得很痛。 没想到,事隔近两年,郑雪莉又俏生生地出现在夜星宇的面前,她比以前更加漂亮,笑得更甜,也更令人心动。 只可惜,郑雪莉还是那个郑雪莉,而夜星宇,却已不是当年的那个夜星宇。 看到郑雪莉笑吟吟地走过来,夜星宇的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心中却极为不屑地冷笑道:这小婊砸,又想搞什么幺蛾子? 这样的女人,外表若仙,内心实婊,看似单纯,内藏心机,很让夜星宇瞧不起。 “星宇哥,没想到我们又见面了?”郑雪莉的声音依旧婉转动听,如出谷黄莺,语气无比的温柔,笑容更是甜美诱人,实在太具有欺骗性。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淡淡道:“你谁啊?” 郑雪莉微微一愣,心中想到:怎么是这种语气?不应该啊?难道他忘了我?怎么可能!肯定是心里面还在生气,气我跟他分手,才故意这样说! 郑雪莉心念数转,脸上依旧保持着甜美的笑容,柔声说道:“星宇哥,我知道当初提出分手伤了你的心,可我也是迫于无奈,我不想成为你的拖累,这样会害了你!” 夜星宇面无表情,默默看她表演,只听郑雪莉又说道:“那天回家之后,我哭了好久,整整三天没去学校,你对我那么好,我却老是给你添麻烦,亏欠你那么多,多到都没办法还清,你要是还跟我在一起,肯定会很苦很累,所以我也只能忍痛放手,想让你脱离苦海,过上美好的生活。” 夜星宇还是没吭声,郑雪莉继续说:“但是,我后来很后悔,无数次地想要打电话给你,可是我都拼命忍住了,我不想再成为你的负担,不想再给惹麻烦!——直到今天,看到你好好的生活着,我就觉得很安心,感觉一切都值得,原来当初我所做的决定是对的!” 郑雪莉一边说着,一边细心留意观察夜星宇的表情变化,可令她惊异的是,对方的脸色一如既往的沉静,没有半点波澜,就像是没在听一样。 好不容易等到郑雪莉的长篇大论发表完毕,夜星宇只是淡淡地问了一句:“说完了?” “嗯?”郑雪莉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一番深情演讲,竟然只换来对方轻飘飘的三个字,瞬间有点懵逼。 难道不应该感动流涕地目露泪光,并深情回应道“是我错怪了你”? 他夜星宇的智商怎么突然上线了? 郑雪莉突然就觉得那个曾经被她玩弄于股掌的夜星宇变了,自己有些看不透,完全猜不出对方的想法,只能弱弱地回答一句:“说完了。” 夜星宇颇有嘲讽意味地轻轻一笑:“说完了还不走?” 呃……这什么情况? 郑雪莉更加搞不懂了。 夜星宇毫不客气地接着调侃道:“比唱的还好听,真是辛苦你了!” 郑雪莉的笑容瞬间僵住,她完全没料到夜星宇对她的态度居然会来个一百八十度地大转变,这还是那个傻乎乎的白痴夜星宇吗?这还怎么聊? 郑雪莉脸色数变,却又强自挤出一个笑容,像是有些受了委屈,幽幽问道:“星宇哥,你是不是对我有所误会?” 夜星宇答非所问地说着:“现在是午饭时间,我点的餐马上就要送上来了。” “什么?”郑雪莉又愣了,总感觉对方跟自己不在一个频道上,咋说出来的话都有点接不上呢? “意思是请你闭嘴可以吗?该干嘛干嘛去!不要影响我的胃口!”夜星宇抬起手掌扇动两下,像是赶苍蝇一样,“你说了这么多让人恶心的话,呆会午餐来了叫我怎么吃得下?你要是还继续胡搅蛮缠的话,信不信我把早餐吐出来让你打包带回去!” 听到这刺人的话语,郑雪莉心里面气得要命,偏偏脸上还装出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很是委屈地望着夜星宇,低声说道:“星宇哥,那我先走了,等你气消了,我再找你聊。” 说完以后,郑雪莉像是不谙世事而又为情所伤的纯情少女一样,擦着眼角掩面小跑而去。 远处那些听不清对话内容,只能看见两人表情动作的关注者,纷纷对她心生同情,自动把夜星宇归为渣男一类。 夜星宇望着郑雪莉消失的背影一声冷哼,戏谑地喃喃说道:“真特么会演!怕不是千年狐狸精修练成人吧?道行真是高!” 这时候林善雅正好从洗手间回来,看到他嘀嘀咕咕,不由问道:“你在嘟哝什么呢?” 夜星宇漫不经心地答道:“没什么,刚看到一样恶心的东西,挺让人倒胃口的,还是不说为妙。” 林善雅一听什么“恶心”啊,“倒胃口”啊,便也不再追问,反正这家伙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奇妙地举动来,慢慢习惯吧! 像郑雪莉这种心机绿茶婊,骗一骗以前的那个夜星宇还可以,又岂能瞒得过现在的夜星宇? 他活了几千年,什么样的人没打过交道?随便她如何卖力演,就算她拿了奥斯卡小金人,也逃不过夜星宇的火眼金睛! 第38章 千年老婊,道行高深 另一边,郑雪莉轻轻地推开了某个独立小包间的房门,安静地走了进去。 包间很是精致小巧,里面只有一男一女,女的就是那个与郑雪莉同来的少女,而男人则较为年长一些,二十多岁,西装革履,仪表堂堂,一看就是年轻有为的商务精英。 “雪莉,怎么打个招呼用了这么久?我哥都快急死了,差点忍不住出去找你!”房间里的少女咯咯笑着。 “雪莉小姐,很高兴你能赏脸答应我的午餐邀约,我真是三生有幸啊!”年轻男人站起身来,谦恭有礼地拉开身旁的椅子,招呼郑雪莉坐下。 郑雪莉点点头,像是有些害羞,只是弱弱地说了一声“你好”。 房间里的年轻男女是亲兄妹,女的叫尚雯,是郑雪莉的同学;男的叫尚武,是尚雯的哥哥。此人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一家大企业的高层管理,学历和能力都很不错,绝对称得上是青年俊杰。 尚雯有意将哥哥介绍给郑雪莉认识,眼光甚高的尚武起初还不在意,等到见过一面,顿时就对后者一见钟情,惊为天人,马上展开凶猛的追求攻势,通过妹妹约上郑雪莉一起共进午餐。 尚雯察觉到郑雪莉的情绪似乎有些不对劲,再仔细一看,对方的两只眼睛红通通的,像是哭过,于是便惊讶问道:“雪莉,怎么了?是不是有谁欺负你?” 郑雪莉故意揉了揉眼角,又抽了抽鼻子,才说道:“我没事!” “你撒谎,肯定有事!”尚雯不依不饶地追问着,“到底是怎么了?是不是外面的那个人欺负你?” 没见过夜星宇的尚武向妹妹问道:“外面那个倒底是什么人?” 尚雯脱口答道:“不认识,反正就一个男的,年纪大概跟你差不多,长得倒还不错,挺俊的,雪莉说是熟人,就过去打个招呼,结果就成这样了!” 尚武眉头一皱:“男的?” 看见妹妹点头,尚武的脸色就有些不好看,他开始听到尚雯说起郑雪莉在外面遇到了朋友,下意识地就以为对方也是女人,哪知道却是个男人,还是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于是尚武就不淡定了,心里面各种猜测。 好在郑雪莉那无比清纯的模样给了尚武强大的信心,这天使一样单纯圣洁的女孩子,怎么可能会跟别的男人纠缠不清? 这样一想,尚武有点堵塞的心情瞬间又舒缓过来。 尚雯没注意哥哥的脸色变化,只是向郑雪莉追问道:“雪莉,你倒是说话啊!不管是谁欺负你,我哥肯定都会帮你出气的!你快说,是不是那个人惹你生气了?” 郑雪莉一见火候差不多了,便略显羞怯地说道:“其实也没什么,那个人……他以前追求过我,一直死缠烂打,但是我都没有接受。后来有一次我妈病了,急需要交一笔住院费,我当时根本没有钱,就向他借了十万块,他就老是拿这件事要挟我,要我做他的女朋友……” 郑雪莉话还没说完,尚雯就气乎乎地一拍桌子站起来,大骂道:“该死!这种男人真是个人渣!他刚才是不是又拿这个威胁你,逼你答应跟他交往?” 郑雪莉点点头,泫然欲泣地说道:“他刚才跟我说,要么答应做他女朋友,要么马上还清欠他的十万块,要不然……他就会跑到我家里去闹事!” 尚雯马上给尚武递了个眼色,尚武会意地点点头,出声安慰道:“雪莉,别怕!不过是十万块而已,我帮你还!” 郑雪莉赶紧摆手说道:“不用了,我不想麻烦别人,这件事还是让我自己解决吧!” 尚武急于在佳人面前争取表现,博其好感,自然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心中思索着该怎么劝说郑雪莉接受自己的好意。 却见郑雪莉从手腕上取下一只翠玉镯子,神色哀伤地说道:“这是我奶奶留下来的遗物,我打算把它拿去卖了,应该能值点钱,只是我……对不起奶奶啊!” 说到最后一句,几乎就快要哭出声来,模样甚是凄苦,直教人心生无限怜意。 尚武立刻就慌了,赶紧劝阻道:“雪莉,万万不可啊!奶奶的遗物哪能说卖就卖呢?我现在马上就转十万块给你,你拿去还给那个人,从此两清,好好的享受生活,可千万别为了一个人渣而做傻事,将来你会后悔的!” “可是……可是……我真的不想……”郑雪莉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地感觉。 尚武连连摆手道:“别可是了,我是真心想帮你,这钱你就放心收着,不用还了,我绝不可能像那个人渣一样,用区区十万块来胁迫你!” “那……那就……谢谢尚大哥了!”郑雪莉见好就收,半推半就地报出了自己的银行帐号。 尚武这个傻叉完全没有发现不对劲,反而高高兴兴地登录手机银行,立马转了十万块钱过去,整个人眉飞色舞,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全身通透舒爽。 他妹妹尚雯也被郑雪莉蒙在鼓里,还一个劲地向哥哥夸赞着,说什么“雪莉很善良”、“雪莉太单纯”一类的,要是被外面正在吃东西的夜星宇听见,恐怕要当场笑喷。 千年老婊,果然道行高深,凡人岂是对手? …… 夜星宇和林善雅点餐较早,上菜很快,但他俩就像是陌生人一样,根本没有对话聊天,各自安静地吃着,一言不发。不像是包间内的尚武等人,吃饭不是重点,重点是增进感情,自然要多多交流,嘴巴用来讲话多过于进食。 于是,那边才刚刚开始,这边就已结束。 填饱肚子的夜星宇伸了个懒腰,对面的林善雅也放下了手中的勺子,用纸巾擦拭着鲜艳的红唇。 林善雅对不远处的金发洋妞招了招手:“Check,Please!(结帐)” 简简单单的一餐午饭,竟然花了三千多,林善雅却一点也不惊讶意外,很是爽快地买了单,这让夜星宇越来越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肯定不是一个普通的学院教授。 第39章 传说中的处子幽香 “走,去楼下买衣服。”林善雅拎起手提包,招呼夜星宇走人。 夜星宇就像是她的跟班保镖一样,不紧不慢地吊在后面走出彼得森林,悠然说道:“我怎么感觉自己好像是个吃软饭的?” 林善雅想起那天深夜自己在别墅阳台上看到的一幕,冷冷地嘲讽道:“什么好像?你不就是一个吃软饭的吗?” 夜星宇哪里知道林善雅对自己深深误会,还以为对方是在开玩笑,随口说道:“吃软饭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我夜星宇就是饿死街头,也不可能吃软饭!” “切~~!”林善雅极为不屑地瞪了夜星宇一眼,懒得揭发对方的龌蹉事,噔噔噔地踩着高跟鞋往前面走去。 “喂!我说你这什么眼神啊?不信我?”夜星宇跟在后面追过去,嘴里不停地嘟哝着。 不一会儿,两人便乘着扶梯来到天成广场三楼,这里是专卖男装的。 卖男装的地方,当然是男人要多一些,美丽动人的林善雅一出现,便勾动了无数雄性生物的猥琐目光,几乎是她走到哪,一大帮男人的眼珠子就跟着转到哪。 林善雅没买过男装,也不知道该怎么挑,便对夜星宇说道:“你自己选吧!” 夜星宇瞥了她一眼,问道:“多少预算?” 林善雅冷冷答道:“只要你自己拿得动,想买多少都行!但你一定要记住,我可绝对不会帮你提袋子,哪怕里面只装了一双袜子。” 夜星宇轻佻地吹了一声口哨,取笑道:“看不出啊!天下掉下个美女老婆,竟然还是个小富婆!我想我上辈子肯定是拯救了世界,所以这辈子才能吃上这么香的软饭!嗯……真香!” 林善雅没好气地调侃道:“你还敢不敢再无耻一点?刚刚是谁说自己就算饿死也绝不可能吃软饭?现在马上就变成了真香?” 夜星宇笑道:“我不是说吃软饭真香,我是说你身上的味道真香,用的是什么香水啊?” 说罢,夜星宇还故意凑近过来闻了一闻,淡淡的男子气息顿时令林善雅身子一僵,赶紧后退一步,大声道:“别瞎说,我都没喷香水!” “什么?你没用香水?”夜星宇愣了一下,他的确是闻到了林善雅身上传来的淡淡幽香,不可能有错。 林善雅显然不想跟他讨论这个话题,用手推了一下夜星宇,故作淡然地说道:“别浪费时间了,你快去挑衣服吧!” 夜星宇动也不动,若有所思地望着林善雅,幽幽问道:“难道说……这是你身上天然自带的体香?” 林善雅羞得脸上泛起红晕,娇嗔道:“少啰嗦!我叫你赶紧去挑衣服!” 夜星宇闭着双眼,又表情陶醉地猛吸了一口,喃喃道:“闻香识女人,我以后闭着眼睛都不可能认错老婆了!” 林善雅气得想揍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住口!你还说?” 夜星宇哈哈笑着转过身去,迈开双腿走向远处的一家男装店,轻佻的声音一字不落地又传到林善雅的耳朵里:“嗯……真香!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处子幽香?” “你这个混蛋!流氓!色胚!不要脸的死鸭子!”林善雅望着夜星宇的背影,气得捏紧了拳头咬牙切齿,恨不得脱下高跟鞋朝他的后脑勺上扔过去。 她出身于知书达礼的书香门第,从小到大都受到家族的刻意栽培和细心教育,是整个林家最杰出也是最有能力的年轻后辈,再加上很多年前便开始暗中操持家族企业,早就养成了尊贵傲人的上位者气质。 再加上她的性格冰冷如水,很能控制自己的情绪,喜怒哀乐通常不形于色,所以很少会有事情能令她动容生气,就算是心中不悦,最多也不过是皱一下眉头,语气更加冰冷而已。 但像是现在这样,气得直接开口骂人,并且还想动手打人的情况,就从来没有出现过,简直是有生以来头一次。 要知道,因为林善雅的身份地位和美貌气质,别的男人在她面前要么就是唯唯诺诺,要么就是谦谦君子,没有一个像夜星宇这样,说话不拘小节,甚至还敢公然调戏,连林善雅这样的冰山美人都被他活生生地气得冒烟,成了即将爆发的熔岩火山。 夜星宇完全不知道林善雅在那腹诽,他的心思很快就转到了买衣服上面。 因为明天就要去拍摄婚纱照,以后还要陪伴林善雅出现在一些公众场合,所以一套正式的西装是必不可少的,夜星宇首先便从这里着手。 他走进的这家男装店就是专卖高档西服的,每一套的价格几乎都在万元以上,最贵的甚至要十几万,简直就是骇人听闻。 所以别看店外面人来人往,其实里面冷冷清清,一个客人都看不到,普通人连走进去逛一圈的勇气都没有。 但是就这么一家冷清的男装店,居然有三个年轻漂亮的营业员,可是面对夜星宇这唯一的一个客人,居然没有人过来招呼。 原因无他,只因为夜星宇的穿着打扮太过于平民化,一点都不像是有身份有地位的高消费人士,以这三个营业员长期积累的经验和眼光来看,这个人绝对只看不买,所以一个二个都懒得伺候,完全是浪费口水。 夜星宇没想这么多,认认真真地挑着衣服,由于他是唯一的客人,三个女营业员的目光几乎都盯在他身上,见到这家伙一脸认真,居然装得好像真要买一样,她们都在心里面暗讽不已,心想:这土豹子怕是没看到价格,否则得把他吓个半死! 夜星宇确实没去关注价格,反正是由大老板买单,他怕个啥?他真正关注的,是这些衣服的款式、颜色、面料、做工、品质等等。 好不容易挑中了一件黑色的西服,夜星宇便用手去取,哪知道三个营业小姐个个脸色大变,有一个甚至很紧张地冲过来,出声阻止道:“等一下,这个不能碰!” 第40章 男装店的老板竟然是长腿大美女 夜星宇闻言愣住,问道:“为什么不能碰?” 那些营业小姐就差在心里面骂娘了,个个都在暗中腹诽:这特么哪来的土豹子?也不看看那标价,是能让人随便乱碰的吗? 原来,夜星宇挑中的恰恰就是这家店的镇店之宝,价格十八万八千块的顶级精品西服,这些营业员都把它像亲祖宗一样地供着,平时清理灰尘的时候,不单单要剪一遍指甲,甚至还要戴上特殊的手套,站在旁边都不敢说话,生怕唾沫星子溅到上面,哪容得一个全身地摊货的男人随意触碰?谁知道他的手干不干净?有没有挖过鼻孔? 冲过来的那个营业小姐早就在心里面把夜星宇狠狠地鄙视了一通,脸上却强自笑道:“这位先生,这件衣服是非卖品,除了工作人员以外禁止触碰,还请您谅解!您不妨看看其它的款式,也许有能令您满意的!” 夜星宇听到解释,便点了点头,不疑有他,但却有一个很不客气地冷傲女声在店门口响起:“都明码标价了,还扯什么非卖品?你不就认为他买不起吗?真是狗眼看人低!” 说话的正是林善雅,她刚被夜星宇气个半死,好半天才跟进来,结果就看到营业员不准夜星宇用手碰衣服,平时都不会发火的人,瞬间怒气条爆涨,直接放出大招,就拿营业员出气。 林善雅没说错,这几个营业员的确是狗眼看人低,瞧不起穷苦老百姓,面对夜星宇这样穿着随便不像有钱人的,她们就没把他当成是真正的顾客来对待,可面对容貌气质超凡脱俗的林善雅,这几个早就练出火眼金睛的营业员哪敢忤逆上帝?这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好吗?肯定是哪个富贵人家出来的千金大小姐,万万惹不得! 夜星宇一听到林善雅这句话,顿时反应过来:原来是怕我身上没钱呢! 这也不怪他,他很少亲自买衣服,一时之间竟然信了营业员的鬼话,还以为真是非卖品呢! 只不过夜星宇也不生气,他看惯了人生百态,早就心如止水,古井不波,一般的小事都难以令他动怒。 可正在气头上的林善雅就不依不饶了,仿佛找到了宣泄口,毫不客气地对那个营业员冷冷说道:“衣服给他试,合适的话自然会买,你要是敢有意见,我就向你们老板投诉你!” 营业员不敢有违,苦着脸将镇店之宝取下来,递到夜星宇手上,而夜星宇微微一笑,就拿着衣服钻进了试衣间。 此时,站在店门口的林善雅就听见有个女人的声音自身后传过来:“这位贵客,您好!我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不知道我的员工有哪里得罪了您?惹得您不高兴呢?” 林善雅转过身,就看到一个身材高挑的长腿大美女缓缓走来,年纪跟自己差不多,大耳环,高马尾,鼻挺唇翘,眉眼妩媚,打扮得很是妖艳性感,很有气质,像是要即将登台表演的明星一样。 两个女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同时都被对方的容貌和气质给震慑到,暗中赞叹不已。 林善雅清淡典雅,孤高冷傲,就像是盛开在天山上的雪莲花;而她对面的女人风情万种,妖艳魅惑,就像是生长幽谷里的罂粟花。 这两个女人,各有特色,很难说谁比谁更诱人,只能看观赏者更喜欢哪种类型。 如果从脸蛋长相上来讲,无疑是林善雅更加漂亮一些,五官精致无比;但如果从身材体型上来论,对面的女人穿的是紧身皮裤,以及至少十厘米鞋跟的高跟鞋,超级显身材,一眼望去,腰细腿长臀又翘,似乎更惹眼。 直到这个女人行至跟前,林善雅才反应过来,略有些冷淡地说道:“我跟我未婚夫进来买衣服,店里面的营业员竟然说有的衣服是非卖品,不准碰也不准试,于是我就纳闷了,既然是非卖品那干嘛还标价格?摆明了就是怕我们买不起,故意编个借口赶人走!” 长腿女人笑着道:“您别生气,那几个小丫头确实做得不对,回头我会扣她们奖金,好好教训她们,还希望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计较,呆会无论您或是您先生选中哪件衣服,我做主,打八折,算是赔罪!” 对方这样一说,林善雅才真的没脾气了。 她知道天成广场里面售卖的货品通常都是不打折的,只有活动期间除外,这家店的男装随便一套都是几万块,八折打下来,要便宜好几千,对方确实很有道歉的诚意。 再说,林善雅心中的怒气大多都是被夜星宇调戏所惹出来的,那营业员只不过是一个导火索,以她平时的涵养,绝对不至于向一个小小的营业员发脾气,这莫名奇妙地把别人当成出气桶发泄一通,心情也就好转不少,便不再追究此事。 性感女人从手提包里取出一张名片递过去:“很高兴认识您,下次光临本店的时候,可以先给我打个电话,我会安排专人为您服务,保证让您获得最好的购物体验。” 林善雅知道这是对方有心结交,便接过了名片,同时也将自己的名片递了过去。 正所谓英雄惺惺相惜,美女志同道合,这两人都被对方的容颜和气质所折服,猜到对方肯定不是一般人,多结交一个朋友,说不定就多一份商机。 成功人士之所以能成功,就是因为他们的某种嗅觉非常灵敏,不会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林善雅低头看向名片,上面写着“君盛服饰”,名字是“吴楚君”,以及她的电话、邮箱、聊天帐号等等。 吴楚君那边也在看名片,最引人注目的是“林善雅”这个名字,职位是“离城市万相学院客座教授”,并且还有“金融投资与企业管理双博士学位”的学术称号,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个电话号码。 两人互相认识以后,一同跨进了店门,而西装笔挺、英俊帅气的夜星宇也从更衣室里面走了出来,有种巨星排面、闪亮登场的感觉,屋子里面的几个女人同时被晃花了眼。 第41章 从未婚夫悄然升级成老公 “哇~~,好帅呀!”先是三个营业妹子犯花痴,各自掏出手机抢拍几张留作纪念,说不定在某个寂寞的夜晚能够用得着。 “嗯,确实不错!”林善雅点头赞赏着,一向波澜不惊的芳心中竟然有了小鹿乱撞的迹象,虽说她不是个颜控,更注重内涵,可谁不希望自己的男人更帅气一些呢? “咦?怎么有点眼熟?”吴楚君瞪大眼睛看着前方的耀眼大帅哥,总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没有马上把对方认出来,毕竟与上次见面相比,夜星宇的形象转变实在太大。 上次是鸡窝头加老汗衫,这次是潮流发型配上笔挺西服,简直就像是那些明星人物的宣传海报和日常生活,一个天,一个地。 夜星宇走出来捋了捋衣领和袖口,蓦然发现林善雅的身边多出来一个长腿大美女,他却马上认出了这是谁,不由问道:“吴楚君?你怎么在这?” 听见夜星宇叫出自己的名字,吴楚君心里一惊,盯着他的脸狠狠打量了一番,才把对方给认出来。 “你……怎么是你?”吴楚君膛目结舌,话都说不圆溜了。 夜星宇对着吴楚君眨眨眼睛,促狭地反问道:“怎么就不能是我?难道你也以为我不配走进这家服装店?” 吴楚君当然不会忘记,这家伙在不久前赢走梁少凡八十万,消费能力肯定有,只不过她吃惊的根本不是这个,而是她清楚记得,身旁的大美人林善雅刚才还说过,她是跟着未婚夫一起来购物的。 难道说……这个未婚夫……指的就是夜星宇? 吴楚君看了看夜星宇,又看了看身旁的林善雅,说实话,挺般配的…… 可正因为如此,吴楚君才觉得可惜啊! 当然,是替她的好姐妹张馨雨感到可惜! 突然之间,吴楚君就有些愤愤不平,怪不得这渣男那晚上对张馨雨不屑一顾,原来是攀上了高贵冷艳的美女教授啊! 这样一想,吴楚君就决定替好姐妹出口气,故意用手指着夜星宇,语气夸张地向林善雅惊声问道:“他是你未婚夫?” 尽管要承认有些难为情,林善雅还是咬着嘴唇点了点头,虽然她对他没有感情,可毕竟是要马上结婚的两个人,过两天就不是未婚夫了,而是婚姻上的合法丈夫。 “可是……”吴楚君继续保持着夸张的表情,“他是我妹夫嘞!” 此言一出,犹如晴空里落下一个大霹雳,林善雅目瞪口呆,夜星宇外焦里嫩。 “怎么回事?”林善雅的脸色有些不善,没有去问吴楚君,而是看向夜星宇,她希望后者能给出一个圆满的解释。 要知道,天龙帝国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只有高高在上的帝国皇帝可以例外,普通公民要是犯了重婚罪,可是要被抓去坐牢的! 夜星宇没有回答林善雅,而是皱着眉头望向吴楚君:“难道那天晚上我说得还不够清楚?张馨雨推我出来挡刀,我相信以你的智商应该看得懂这一点!” “没有啊!馨雨是真的喜欢你,而且你也追求她这么久,肯定也是喜欢她的,对吧?”吴楚君继续装傻充愣,抹黑事实。 夜星宇直接无语了,张馨雨认识的这两个小妞还他喵的都是人才呐! 严小西那样胡搞,他认了,还可以说是年纪小,不懂事,爱胡闹,可怎么就连吴楚君也来拖他后腿? 眼看哥好不容易就要成为已婚人士,即将加入吃软饭的伟大行列,被她这样一搞,万一旁边的大老板发脾气了怎么办? 没办法,看来跟吴楚君是扯不清楚,夜星宇只好将错就错,倒打一耙,同样来个抹黑事实,对林善雅解释道:“她妹妹喜欢我,死缠烂打,可我不同意,到现在还都是清清白白,守身如玉。” ——我信你个鬼的清清白白!烂屁股的死鸭子还敢说自己守身如玉? 林善雅心里如此想,不过也算是搞明白了一点,夜星宇并没有结过婚,只是在男女感情方面有些纠葛不清,根本谈不上重婚罪。 当着吴楚君的面,林善雅不可能跟夜星宇大吵大闹,平白让人看笑话,反倒是故作平淡地说道:“明后天就要结婚了,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吴楚君听到这句话,小心脏一阵剧烈跳动,心里呐喊道:哎呦我滴妈呀!这都要结婚了?咋能发展得这么快?现在就算是开挖掘机过来,估计都来不及撬动这墙脚吧? 夜星宇潇洒一笑,反向林善雅问道:“你觉得我傻吗?这么漂亮的老婆到哪去找?我怎么可能砸了自己的金饭碗?” 林善雅对这个答案还算满意,毕竟她不是真正地要跟夜星宇谈恋爱,讲感情,她需要的是一个法律名义上的丈夫,一个能向家族交待的借口,以结婚来达到逃婚的目的,所以夜星宇是鸭子还是渣男,这其实并不重要,合同上都写清了,两人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就算夜星宇真的跟那个张馨雨有什么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林善雅也不会揪着不放。 说穿了,夜星宇只是被推出来挡刀的工具,在这一点上,林善雅跟张馨雨的行为本质是一样的,只不过,林善雅玩得更大,对自己更狠。 “行了!不用说了!我相信你!”想通关键的林善雅也不纠结,直接结束了这个话题,掏出信用卡递给一个营业员小妹,面无表情地说道,“他身上这套我们要了,结帐吧!” 吴楚君拦住小妹,将她手上的卡拿回来,又递还给林善雅,故作热情地笑道:“我怎么可能收我妹夫的钱呢?他看上哪套可以直接穿走,付钱就免了,我要敢收他的钱,回头怕我妹妹把我骂死!” 林善雅毫不领情,反而冷冷说道:“我想你是搞错了,你收的不是他的钱,而是我的!我花钱给我老公买衣服,天经地义!” 她浑然没有发觉,“未婚夫”已经被她悄然升级成了“老公”。 第42章 你男朋友被人抢了 吴楚君仍然坚持不收钱,理由很简单:“衣服毕竟是穿在他的身上,他是我妹夫,这钱我不能收!” 林善雅同样也很坚持:“如果不收钱的话,我老公是绝对不会把衣服穿出去的!” 这两个女人,一个说着“妹夫”,一个喊着“老公”,扯皮老半天还在争论不休。 夜星宇实在听不下去,插了一句嘴:“要不……你们一人让一步,打个五折吧?” 两女同时转过脸来狠狠地盯着他,目光中像是要喷出火来,有同时转移枪口的趋势。 夜星宇赶紧苦笑着摆手:“我只是提个小小的建议,你们可以不用理会,继续深入讨论。” 最终,竟然还真是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十八万八千块的西服,按照半价收费,不然两个女人再争上一个小时,恐怕也分不出高下。 付了款之后,林善雅一秒钟也不想在店里多呆,立马叫上夜星宇就要出门,夜星宇赶紧说道:“我换下来的衣服还在试衣间里面,没拿。” “破衣服,全扔了!”林善雅头也不回,拽着夜星宇的胳膊就往门外走,他也只能苦笑。 望着两人离去的背影,吴楚君拿出手机,给张馨雨拨了个电话,一接通便说道:“馨雨啊,我现在有个很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你可要做好心理准备!” 张馨雨疑惑地问道:“搞什么啊?气氛这么沉重!” 吴楚君捂住手机,压低声音,像是惊天大揭秘一样,以一种特别悬疑的口气缓缓说道:“你男朋友被人抢了!并且,他马上就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 张馨雨愣了:“我男朋友?” 吴楚君马上解答道:“就是夜星宇啊!神风汽车转第二食堂的那个!你的滚刀肉!” 滚刀肉就是那种切不动、煮不熟、嚼不烂、连皮带着筋的劣质肉,常用来形容那种死皮赖脸、纠缠不清、怎么说都不听的人,有点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意思,就像之前的夜星宇对张馨雨那样,所以在张馨雨提到夜星宇时,常常就把他称之为滚刀肉。 昨天才听严小西说到夜星宇,没想到今天就连吴楚君也专程为他打了电话过来,这滚刀肉咋突然间成了香饽饽?竟然接二连三地听人提起! 最不可思议的是,那个屁颠屁颠围着自己团团乱转的哈巴狗,怎么突然就要跟别的女人结婚了呢? 张馨雨很好奇,便问道:“夜星宇要跟别的女人结婚?是谁啊?品味太差了吧!” 吴楚君回忆着林善雅的绝世容颜和清冷气质,止不住地摇头:“这次你肯定完了!你的对手空前强大,不仅仅是双料博士,还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就连君姐我多看几眼,都难免心生魔障、春心荡漾啊!” “啊?不可能吧!”张馨雨可知道吴楚君是搞艺术的,审美眼光相当高,一般的漂亮女人根本不会被形容得这么夸张。 “诶~~,说了你别不信,这个女人真的是极品!学历高,人漂亮,关键还很有钱,买我店里十几万的衣服,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我说了不收钱她还硬要给,换成我是夜星宇,我也多半会选她不选你!”吴楚君煞有其事地述说着,甚至已经开始为姐妹默哀。 “我管他选谁,反正我又不喜欢他,他要结婚关我屁事!”说完这句,张馨雨就气乎乎地挂了电话。 “喂,死丫头,没礼貌,怎么招呼不打就挂我电话?” 吴楚君撅着性感的红唇,慢慢收起手机,目光飘向远处,幽幽说道:“老娘果然没有看错,这滚刀肉打扮一下确实帅得没边,刚才就应该加个好友的,无聊的时候还可以撩一撩!” …… 买了一套西装,接着又去买鞋,然后又买了一堆休闲装,甚至包括领带、皮带、袜子、内裤等等,很快就让夜星宇的两只手都拎满了大大小小的手提袋。 夜星宇从头到脚被翻新了一遍,果然是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简直帅得掉渣,要不是他两只手上拎着几十个购物手提袋,屁颠屁颠地跟在气质高雅的林善雅后面,活像是个苦力保镖,恐怕要引得一帮花痴少女惊声尖叫。 至于他换下来的衣物,全在林善雅地命令下扔进了垃圾桶,令夜星宇暗叫可惜。 别看那些衣服有些旧,穿起来其实挺舒服,在厨房里干活就能用得上。 看着十根手指头上全挂满了手提绳,夜星宇只能苦笑。 这些并不是他要买,他就想随便配一套能够撑场面就行了,可是每个女人的内心深处,都住着一个名叫“Shopping”的魔鬼。 在与生俱来的购物欲望驱使下,就连林善雅这种冰山美人都不能免俗,看见这也想买,看见那也想要,明明都不是她要穿,反倒比夜星宇更加积极主动。 仅仅只是一个多小时,夜星宇身上的购物袋子就被堆成了山,简直就像是一棵行走的圣诞树,挂满了礼物。 “我说……够了吧……”夜星宇苦着个脸,不愿再往前走,“你看看我现在这副模样,哪里还能拿得动?你要是再买的话,就只能挂在我耳朵上了!” 林善雅回头看了一眼略显狼狈的夜星宇,果然如他所说,快要被购物手提袋给淹没了,就连身上的崭新西服都被压得有点皱,于是林善雅才收回了“买买买”的心思,决定打道回府。 好不容易将一大堆袋子扔进车子的后备箱,夜星宇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人累,而是心累。 这一趟出来,前前后后竟然花了将近二十万,看着林善雅一脸的若无其事,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夜星宇暗自感叹,这送上门来的便宜老婆恐怕不简单,家底很厚实啊! 他就在想,学院教授什么的肯定只是一个幌子,实际身份是某某知名企业的霸道总裁;而自己,就像是一个将要嫁入豪门受尽欺辱的小媳妇,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啊…… 第43章 你还倒赚了三万四 林善雅一边发动汽车,一边问道:“看你忧心忡忡的模样,在想什么呢?” 夜星宇郑重其事地回应道:“我在想,这算不算是被富婆包养?” 林善雅没好气地反问道:“这难道不是你的愿望吗?反正你也就是一个吃软饭的,这不正合你意?” 夜星宇辩驳道:“软饭很多人都在吃,但也要讲究个吃法!我要是吃起软饭来,肯定会让对方哄着我,亲自端着碗,把饭吹凉了,再喂到我嘴里!” 林善雅侧过头来,美目一瞪,故意喝斥道:“你少给我臭美!信不信我在合同里加上一条‘不准胡言乱语,不许凭空意淫’!” 夜星宇微笑着没说话,林善雅继续教育道:“给你几分颜色就开始自以为是,还想当大爷?别忘了我才是你老板!” 夜星宇哈哈一笑:“好了,我不说了,惹得老板生气扣工资可就不好了!” 就这么随意的几句玩笑,两人之间的气氛反倒不像是早上刚出来时那么冷,偶尔还能闲聊上一两句。 又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林善雅再次将车开回新阳区,不过却不是回万相学院,而是她住的地方,骊水南湾。 万相学院在骊湖以北几公里之外,而骊水南湾就建在骊湖的南岸,因此而得名。 看着车子驶入骊水南湾的大门,夜星宇不由问道:“来这里干嘛?” 林善雅淡淡地回答道:“我住这里。” “你不把我先送回学院?”夜星宇有些奇怪。 “从今天开始,你就住在我这。”林善雅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声音都颤了一下。 “什么?今天就开始同居了?节奏是不是太快了?我还没做好准备呢!”夜星宇嘀嘀咕咕地抱怨着。 “你这混蛋,在想什么呢?我这里大把的空房间,你自己一个人单独住一间!”林善雅又是一阵火大。 “呃……我没说要跟你睡同一间啊?”夜星宇有些“幽怨”地望向林善雅。 林善雅仔细一想,似乎“同居”这个词没说明男女必须睡在同一张床上吧,他说“同居”,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 强自压下怒火,林善雅又道:“我刚才想了想,我们结婚的事情是走正规的法律程序,迟早是要公开的,你既然是我名义上的丈夫,就不适合再在学院的食堂里做事,传出去不好听,所以我打算让你辞掉工作,以后你可以在家呆着,觉得无聊的话,也可以找点别的事情做。” 夜星宇连连摆手:“那可不行,昨天张金柱对我说,工资给我涨到一千块,我哪能说走就走。” 林善雅霸气地开口:“工作辞了,每个月一千块我付给你!” 夜星宇继续嘟囔着:“张金柱还对我说,常院长很看好我,准备在年底的时候帮我转正,到时候光是底薪起码也有两三千。” 林善雅一脸黑线:“我每个月付你三千,总行了吧?” 夜星宇又问道:“那你家里有没有佣人啊?我是不是还要买菜做饭洗衣服刷马桶外加打扫卫生呢?这个应该也有酬劳吧?” “五千……”林善雅咬牙切齿,真想反手一巴掌抽死这个王八羔子。 “成交!”这次夜星宇倒是回答得挺爽快。 他又不是傻子,现在一千块的工资,每天在厨房里从早忙到晚,下班后挤在四人一间的集体宿舍,这生活一般人可受不了,多半要另谋出路。 现在就好了,住着别墅,看着美女,每个月还有五千块拿,简直美滋滋。 现在看来,夜星宇更像是吃软饭的了,不过为了证明林善雅并没有吃亏,他又自顾自说地算起帐来:“你想想啊!我俩就是一年的夫妻,你每个月付我五千,一年下来也才六万,但是我们刚才买西服的时候,因为我的面子,吴楚君给你打了个五折,一下子节省了九万四,说起来你还赚了三万四千块。” 林善雅欲哭无泪,心态就快要崩了。 这是什么逻辑?衣服穿在你身上,掏钱的是我,难道花钱少了,我还应该反过来对你千恩万谢? 夜星宇像是心有灵犀般,接着说道:“你不用谢我啊!我就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你不用觉得过意不去!——不过,你要是真觉得心里有负担的话,把那三万四千块转给我也是可以的,我勉为其难地先收着。” 林善雅:“……(╥﹏╥)……别说了好吗?我方向盘都握不稳了!” 如果这时候夜星宇不是在车里面,而是在车前面,林善雅说不定会一脚踩死油门,直接把这家伙撞死在路边。 强忍着一肚子的怒气,林善雅把车开进别墅的私家车位停好,夜星宇才惊奇地发现,林善雅正好就住在庄静的正对面,门对着门,窗对着窗,阳台对着阳台。 “你住这里?”夜星宇指着林善雅的屋子,感觉很是不可思议。 “是啊!你要不要先去跟你的老主顾打声招呼?”林善雅调侃着朝对面的屋子一努嘴。 夜星宇一脸懵逼:“什么老主顾?你怎么知道我跟对面的主人认识?难道她在你面前提起过我?” 林善雅轻蔑地一笑,没有去解释,而是丢下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夜星宇:“……????……” 林善雅没理会一头雾水的夜星宇,用指纹打开了房门,一边进屋一边说着:“先把东西搬进来吧,呆会再给你录指纹。” 林善雅这栋别墅是41号,跟对面庄静的42号是一样的户型,区别在于41号朝向东,42号朝向西。 别墅前后各有一个院子,还有两个并排的户外停车位。 主体建筑看似三层,但其实在地下还有一层,所以总共是四层,但是顶楼的房间比较小,大多数区域都是露台。 一楼是极其宽敞的开放式客厅,以地台高低分隔为两大部分,大量应用了通透的落地玻璃,目光可以从前院穿过两进式的客厅一直望通到后院,餐厅、厨房等等都在一楼,还有一间采光不错的书房。 第44章 从今天开始同居 林善雅的房间在二楼,除了她所在的主卧以外,还有两间客房,分别在走廊的两端,面积都不小,都有独立的阳台和卫生间。 客房内都是家具齐备,桌椅床柜,沙发茶几,床罩被枕,电视空调,都一应俱全,拎包即可入住,整个装修风格简洁时尚,很上档次。 林善雅让夜星宇自己挑选一间作为卧室,他也不客气,就选了朝南的这间,光线更敞亮一些,站在阳台上就可以看见骊湖,景色很不错。 至于三楼的独立小房间,则被林善雅布置成休闲性质的观景室,摆上盆栽、藤椅、茶具等等,夜晚可以纳凉。 空间面积最大的是地下室,有健身房、陈列室、多功能娱乐厅、杂物间等等,K歌或看电影都不会吵到人。 要说遗憾,就是没有自己的游泳池。 不过大热天想要游泳,可以去骊湖边上,那里有小区免费开放的水上乐园,建有人工沙滩。 这样的居住环境,比起拥挤杂乱的员工宿舍,简直就是从地狱来到了天堂。 夜星宇把自己的房间收拾打扫了一下,便在卫生间里舒舒服服地冲了一个冷水澡,再换上新买的休闲衣裤,神清气爽。 出了房门,发现林善雅换了一身比较正式的职业套装,头发挽了起来结成个髻,显得有些庄重,手里拎着个包,还拿着一份文件,仿佛要出门的样子。 “你要出去吗?”夜星宇问道。 “嗯,这几天市教委的领导下来视察,必须要应酬一下,晚上有个饭局,不去不太好,你呆会肚子饿的话,就自己去冰箱里找吃的,指纹锁等有空我再帮你弄,你可以暂时先用密码进出,密码是1112。”林善雅一边穿鞋,一边给夜星宇交代着。 夜星宇应了一声,表示自己都记住了,林善雅便急匆匆地出了门,不一会儿就听见汽车引擎发动的声音,逐渐远去。 夜星宇走到后院,开始练拳,便是他上上一世所自创的通神拳。 练拳是淬炼身体最快速的手段,可以易筋锻骨,洗髓换血,强脉通窍,直至达到先天圆满,这便是古武者最常用的修炼方法。 夜星宇所掌握的力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神魂力量,一种是肉身力量。 神魂力量就是精神力量,玄之又玄,暂时没办法用科学来解释,如果硬要跟科学扯上关系的话,可以理解为一种特殊的脑电波和生物磁场。 普通人其实也有神魂力量,因为普通人也可以发散出脑电波,人体也有磁场存在,只不过极其微弱,可以忽略不计,完全不能影响到现实物质。 而且在人死后,脑细胞全部死亡,大脑完全停止运转,脑电波也就不复存在,意识消亡,魂飞魄散,身体也就变成死物,磁场消失。 但是夜星宇不同,他有过奇遇,即使肉身已死,神魂力量也能寄托于虚空,处于沉睡状态,在若干年后,还能借屍重生。 这一死一生之间,神魂力量虽然会变得虚弱,但本质却没有改变,随着时间流逝就可补充消耗,待完全恢复之后,还能比之前更加强大。 他的神魂力量和普通人比起来,就好像高压电和纽扣电池的差别,同样都有电,但释放的能量完全不同,相差了无数倍。 而夜星宇修炼神魂的方式特别奇怪,就是睡觉,只要陷入沉睡,神魂力量就会逐渐恢复,乃至提升。 但是,肉身力量却不是这种操作,每次死亡,就要更换一具新的身体,差不多等于从头练起。 实际上也不能说是从零开始,因为在借屍重生的时候,神魂力量会对现有的肉身进行一次修复和改造,相当于伐毛洗髓,直接从易筋锻骨进入到洗髓换血的阶段,可从普通人一跃成为内家高手。 按照古武者的境界划分,从低到高,分为外劲、内劲、先天三大阶段。 外练筋骨皮,外劲武者通常身体强健,力大无比,掌能劈树,拳可碎石。 内练一口气,内劲高手由内而外,已经练出了内劲,举手投足之间,不仅有肌肉的力量,还有内劲的力量,实力远比外劲武者更加强大。 而最恐怖的是先天武者,内外一体,天人合一,自成循环,凌空渡虚,一个人就可以挑翻一支装备齐全的现代化军队,手撕坦克都不在话下。 刚刚重生不久的夜星宇,神魂力量依旧强大无比,冠绝整个世界,但肉身力量却只能算是尚可,堪堪达到内劲水平,遇到那种修炼多年、堪称绝顶的内劲高手,他都不一定打得过,更别说是先天强者。 所以,他必须要通过练拳来强壮体魄,提高肉身力量。 这就比神魂力量的修炼要费事多了,一个是睡觉,一个要打拳。 不过,相对于神魂力量那极缓慢的增长速度,肉身力量的提升就要快很多。 夜星宇通过无数年的经验总结,创出了这套通神拳,比起天下各门各派的拳术都要高明得多,以此拳法进行修炼,效率极快。 他练一个小时的拳,至少比得上别人练十个小时,甚至是一百个小时。并且这套拳法是他自己创造出来的,每一个要点,每一处关键,他都清清楚楚,了如指掌,怎样练才能达到最大效果,更是心中有数。 在万相学院的时候,每天清晨起来,夜星宇都会练拳一个小时,现在反正闲着无事,暂且又不想睡,倒不如练拳。 肉身力量越强悍,在对抗天劫的时候,就会更多一分把握。 打了几趟拳,眼看将近黄昏,夜星宇便打算开始做晚餐。 结果一打开冰箱门,发现竟然没有食材,除了矿泉水、牛奶、饮料,就只有一些水果。 夜星宇傻眼了:“坑爹呢?说好的食物呢?难道就是几个红苹果和大鸭梨?” 没办法,要么就吃水果顶着,要么出去外面吃,或者去超市买菜回来自己做。 至于点外卖,没有这一项,一是因为附近没有吃食店,太远了不见得有人愿意送;二是这片区域的管理很严谨,外人通常进不来。 第45章 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 夜星宇想了一下,就打算出去买菜,然后自己做饭,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可麻烦的是,这里是富人扎堆的高档住宅区,依山傍水,风景清幽,进出都是私家豪车,既没有公交,也没有地铁,甚至连出租车都不会从这里经过,要从41号别墅走到小区门口,仅靠步行的话,差不多要二十分钟,然后又要再走半个小时,才能看到公交车站。 也就是说,普通人正常步行,从林善雅的别墅走到公交车站,差不多要五十分钟,距离大概是四公里左右。 可夜星宇不是普通人,他同时拥有两种强大的力量体系,虽然神魂力量对赶路没有帮助,但肉身力量可以。 他已经算是内劲高手,全力飞奔起来,秒速能达到三十米,相当于猎豹的速度,也相当于在高速公路上疾驰的车速,只是无法过于持久,大概几分钟后就会感到疲累。 换算一下,四公里的路程差不多只需两分多钟,简直恐怖。 时间不早,夜星宇出了门直接就撒开双腿沿路飞奔,像是一阵风吹过,瞬间没影。 偶尔有人发现他的身姿,却都看不清他的面容,只一眨眼间,人就已经飞窜到了几十米以外,再一眨眼,踪影不见,有点像是白日见鬼的感觉。 小区门口,有电动铁门拦着,侧边小门也需要刷卡进出,并且还有门卫室,但保安都是脸朝外面,完全没注意到后方冲来一道迅捷的人影。 夜星宇都懒得叫保安开门了,使劲一蹬腿,身体高高跃起,一个漂亮的腾空前翻,直接越过三米多高的大铁门,稳稳落在小区大门口的马路上,动作之潇洒轻灵堪比漫威蜘蛛侠。 门卫室里面的保安恰巧正在低头玩手机,没注意到这一幕,等他抬起头来时,夜星宇早就跑出了八百米外。 骊水南湾门口这条路是专门修建的通车道,根本没有行人,更适合夜星宇全力奔行,等他冲到路口,往右一拐,就看到了公交车站。 这个公交站只有383路公交车,大概二十分钟左右一趟。 夜星宇运气不错,刚刚拐过路口,就看到正有一班公交车恰好停下,他猛地爆发出最快速度,犹如流星赶月一般飞速前冲,公交车还没来得及起步,夜星宇已经从敞开的后门窜上了车厢。 开车的司机居然没发现后门已经上来了一个人,机械一般的关门、换档、起步。 夜星宇自然不会卑劣到逃票,打开手机出示付款二维码,到前门边上扫了一下,便回头找了个位置坐下。 整个车厢空空荡荡的,竟然只有夜星宇一个乘客,但这其实不奇怪,因为上一站就是起点站,前面几站都没什么人,要到三四站后乘客才会多起来。 只不过公交车司机就有些纳闷,这车里怎么突然就多出一个人呢?发车的时候明明是空车啊?会不会是见鬼了? 夜星宇用手机地图查到,最近的一个大超市叫做天隆超市,隔了三个站,大概十分钟左右能到。 好在天隆超市规模大,挺显眼,下车就能看到,还挺方便。 林善雅的厨房除了一些基本的厨具以外,其他的都没有,显然只是做做样子,平时根本就不开火,需要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不仅仅是新鲜食材,就连米、油、还有各种调料,通通都要买。 夜星宇逛了半个多小时,才把能想到的东西找齐全,花了四百多块,整整两个加厚款的超大塑料袋,左右手各提一个。 从天隆超市出来,天色渐暗,华灯初上,街上的汽车全都打开了车灯。 夜星宇提着两个大袋子穿过马路来到对面的公交车站,还是需要乘坐383路公交车返回骊水南湾。 这次等得有些久,起码过了一刻钟,夜星宇才看到383路公交车慢悠悠地驶来,同样空空荡荡,没几个人。 等回到骊水南湾小区门口,时间已经到了晚上七点过,但是夜星宇却遇到了麻烦,因为物业保安不让他进去。 这个保安年纪虽然不大,差不多也就跟夜星宇同龄,可却是这里最老的一批员工,从骊水南湾建成入住以来,他就在小区看大门,一直到现在,天天看着车辆进进出出,可以说每一家住户他都认识,可从来没有见过有人会步行出门买菜的,还自己手提着两个沉重的大塑料袋,加起来起码几十斤,这特么像是养尊处优的有钱人吗? 并且,夜星宇的脸庞看起来很陌生啊!这保安敢肯定自己从没有见过这个年轻人,虽然对方的长相英俊帅气,但是仅凭这一点就能把人放进去?长得帅就可以为所欲为? 恰巧林善雅不在家,屋里没人,保安这边也联系不上业主,根本无法验证夜星宇的身份,只能将其拒之门外。 现在的情况有点尴尬,夜星宇拎着两个大塑料袋像个傻逼一样杵在小区门口,而这时候是交通高峰期,不时有车辆来来往往进进出出,车里面那些人看向夜星宇的目光都有些不对劲,不像是看同类,反倒像是看着动物园里面的猴子。 说服不了保安的夜星宇便打算沿着围墙走,找个没人看见的地方直接翻墙跳进去,几米高的围墙对他来说不是阻碍。 谁知刚转过身,一辆酒红色的跑车就在他身边停住,车窗降下,露出一张又惊又喜的俏脸。 “夜星宇,你怎么会在这?是来找我的吗?”驾驶室里的庄静笑容灿烂。 她可清楚记得,眼前这个人神秘无比,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古武者,若他是专程来找自己,说不定就有机会为家族招揽到一个古武者作为靠山。 “庄静,你好啊!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夜星宇也笑了。 他的想法可没有庄静那么复杂,他想到的就是利用庄静把他带进去,这样就不用翻墙了,并且庄静的住处正好就在林善雅的对面,还可以搭个顺风车,美滋滋。 第46章 期待的感情还没开始就已结束 庄静对夜星宇招招手,让他上车,夜星宇就拉开后门,将两个大袋子放到后座上。 这跑车虽然是四座,但后两座的空间有些狭小,不过放点东西还是绰绰有余,完了以后他自己跳上前座副驾驶位。 年轻保安顿时呆了,没想到这家伙还真是某位业主的朋友,并且这个业主还是年轻时尚的大美女。 保安又羡慕又嫉妒,只感到一阵悲怆涌上心头,差点就要捶胸跺足,呜呼哀哉,心中不免悲叹:这特么就是一个看脸的时代,长得帅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没人会管守门保安的心态是不是崩了,庄静一边将车缓缓驶入小区大门,一边喜滋滋地向夜星宇问道:“你怎么会突然想到来找我?” 夜星宇一愣,脱口道:“我没有来找你啊!我住在你对面,可是那保安非不信我,不肯放我进来,还好及时碰到你,要不然我就只能翻墙了!” “你住在我对面?开玩笑吧?”庄静不可置信地瞪大眼睛,“我对面住的可是一个相当漂亮的大美女呀!而且她是一个人独居,我跟她都做了大半年的邻居,绝对不会搞错!” 夜星宇嘿嘿一笑:“你说的那个大美女,是我老婆!” “什么?你已经结婚了?”庄静手一抖,方向盘没抓稳,差点冲出路面撞向路边的绿化带,还好她反应快,立刻回正方向,才避免了车祸的发生。 夜星宇有些纳闷,心想:我结婚,你有什么好激动的? 不过,他还是解释了一句:“严格来说,目前还算不上是已婚,而是马上将要结婚,明天去拍婚纱照,后天去民政局领证,这事儿基本上就这么定了。” 庄静马上追问道:“你不是在跟张馨雨谈恋爱吗?怎么突然就跟别的女人要结婚?” 夜星宇老实答道:“我跟张馨雨真没什么,她经常拿我当幌子来拒绝别人的追求,那天晚上估计是因为梁少凡吧,她才把我给推出来,实际上我跟她就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罢了。” 略一停顿,夜星宇又漫不经心地说道:“我现在这个老婆算是白捡的,才见过一面,昨天突然跑来跟我说,要跟我结婚,我想着反正自己没人要,干脆就跟她凑活着过日子算了。” ——才见过一面? ——没人要? ——你怎么不问问我? ——我要啊! 庄静的心里面****,惊涛骇浪,差点忍不住要大声喊出最后那三个字。 她可忘不了那一晚,夜星宇在赌桌上的信心百倍和从容不迫,以及令她芳心荡漾、小鹿乱撞的公主式横抱。 说实话,庄静对夜星宇颇有好感,年轻、帅气、神秘、强大,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可能,他是一名古武者。 要知道,古武者实力强横,稀少而又罕见,全世界有近百亿人口,但古武者的数量才只有几万,相当于十万人里面才会出现一个古武者。 因此,每一个古武者都有着相当的自负和傲气,就算是出身再贫寒,也要注定不凡。以庄静的身份地位以及家世财富,就算是嫁给一个没有背景的古武者,也不算是辱没。 所以庄静这几天一直都在考虑,要不要找机会去撬一下张馨雨的墙脚,把夜星宇勾引到自己身边来,先谈个恋爱什么的。 从关系上来讲,她跟张馨雨仅只是认识,算不上熟悉,更谈不上亲密,撬墙脚什么的,也没有多大的心理负担,只在于她要不要这样做。 可没想到,她还没来得及下手,夜星宇就要结婚了,新娘偏偏不是她,你说气不气? 庄静的内心无疑是崩溃的,这可是一个年轻的古武者啊!难道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他擦肩而过,投向别人的怀抱? 霎时间,庄静就感觉很沮丧,好不容易认识一个有潜力、自己又有好感的古武者,却偏偏被他人抢先拐跑了,好气啊! 庄氏集团因为崛起太快,底蕴浅薄,看似风光,实际上危机重重,有点外强中干的感觉。更由于没有古武者坐镇,在商场上面对强势对手就硬不起来,如今发展到了瓶颈,甚至开始走下坡路。 所以庄静和她的父亲一直都希望能够跟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攀上关系。 可古武者何其稀少? 要么为政府和军队效力,权势强横,要么早就被其他的老牌家族招揽,高薪供养,庄氏集团想要挖人,实在太难,自己发掘,又没有渠道。 心思恍惚的庄静连驾车都没有用心,无意识地沿着道路一直向前,直到听见夜星宇的提醒:“喂!你怎么了?走过头了!” 庄静陡然一惊,瞬间从万千思绪中拉回现实,才发现自己竟然已经驶过了家门口,还在往前开。 她连忙踩下制动踏板,车身一个急刹,幸亏是系了安全带,不然脸都要撞到方向盘。 夜星宇眼神古怪地望着庄静,心想:这丫头是咋滴了?突然之间就变得心神不宁,好像魂儿已经飞走了一样,就剩下一个空壳子坐在车里。 庄静红着脸,颇为尴尬地转弯掉头,很快将车子驶回自己家门口,停在42号别墅的停车位上。 夜星宇率先钻出车子,走到后面去提菜,庄静看着两个大塑料袋,有些心不在焉地问道:“你拿的是什么?” 夜星宇答道:“我买的菜,准备自己做晚餐,你要不要一起来?” 庄静眼珠子一转,马上应允道:“好啊,我先回去换件衣服,呆会就过来。” 夜星宇点点头,提着两个大袋子走向对面,用林善雅告诉他的密码1112打开大门,进入别墅。 庄静看到这一幕,才相信夜星宇没有讲假话,如果不是跟对面的女人关系密切,哪能随意进出? 夜星宇此时却在思索着1112这个密码,心里想到:这莫非是林善雅的生日?11月12号?好像是天蝎座吧?性格是什么来着?忘了…… 夜星宇也没有去纠结这个,把买来的东西分门别类的放好,便开始做晚餐。 第47章 在美食的诱惑下彻底沦陷 本来是自己一个人吃,现在再加上一个庄静,也不过是两个人,不用准备得太夸张。 夜星宇想了一下,打算做一锅南瓜小米粥,煎几个椒盐荷包蛋,顺便再蒸上一笼香喷喷的奶香小馒头,就已经足够了,还能给林善雅留一点,说不定她晚上回来肚子饿,想要吃夜宵呢! 厨房里有一条没怎么用过的粉红色围裙,上面印着卡通狗的图案,估计是林善雅的,夜星宇也不讲究,直接捞来系在腰上,然后就像是家庭妇男一样操持起来,和面、洗米、切南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隔了不到二十分钟,就听见门铃声响,估计是庄静来了,夜星宇便去帮她开了门。 庄静换了一身酒红色的连衣裙,以及同颜色的绑腿高跟鞋,手里拿着一个高档精致的皮革手包,整个人看起来又柔又媚,像是刻意打扮过,眉眼唇腮都有着妆的痕迹,并且身上香喷喷的,闻起来还有点醉人。 她的气质跟林善雅有几分相似,都有一种端庄贤淑和恬静优雅,一眼望去便知道,这是从名门望族里面走出来的大家闺秀。 所不同的是,林善雅的气场更强大,显得高傲而冰冷;而庄静看起来更恬静,独有一种小女人的温婉和柔顺。 庄静虽然住在对面,却还是第一次进到林善雅的家里,这两栋建筑的户型结构一模一样,完全对称,但内部的装修摆设却肯定有所区别,所以庄静一进来,便转目四顾,到处参观。 “这里装修得不错嘛,很有格调,看来女主人的艺术品味很高啊!”只是把一楼首层逛了一遍,庄静便出声赞叹着。 夜星宇却不以为然,随口说道:“一般般吧,也就那么回事!这女人的性格冷冰冰的,不近人情,连装修风格也是冷冰冰的,缺少了那种家的温馨气息。” 庄静本就是心思极其细腻的女子,经常能够注意到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听到夜星宇这几句简短评论后,再次仔细观察四周,才发现还真像对方所说的那样,不论是风格、色调、布置、摆设,都隐隐约约地透露出一种说不出来的疏离感,不像是温馨的家,反倒像是略显严肃的商务空间。 简直就是一针见血的评论啊! 庄静在感叹的同时,更加觉得这个男人无比神秘,也更加想要了解夜星宇。 如果一个女人对一个男人产生了好奇心,那么这个女人多半就对这个男人萌生了好感,如果好奇心强烈到一定程度,那么好感很可能会升级成爱意,这就会引发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 看到夜星宇在厨房里忙活着,庄静便问道:“需不需要我帮忙?” 夜星宇头也不回:“不用,你歇着,很快就弄好了!” 但是庄静还是从客厅走进了厨房,她想看看夜星宇是怎么做菜的,女人的好奇心一旦激发出来,夜星宇的每一个动作似乎都让她觉得有趣。 被一个大美女的目光紧紧盯着,夜星宇完全没有觉得不好意思,从容不迫地做着晚餐。 他的动作很快,有一种行云流水的美感,能在旁边安静看着,都是一种视觉享受。 不一会儿,香喷喷的南瓜小米粥就煮好了,夜星宇马上又煎了几个椒盐荷包蛋,完成之后,蒸笼里也开始冒出了浓郁的奶香味。 庄静其实是吃过晚餐的,并不饿,她之所以过来,主要是想跟夜星宇聊一聊,并不是单纯为了吃饭。不过当她在厨房里闻到阵阵食物香味,禁不住食指大动,竟然开始期待着即将到来的晚餐。 夜星宇直接用手端着发烫的砂锅,放到不远处的餐桌上,近百度的高温像是对他完全没有影响,这一幕恰巧又被心思细腻的庄静瞧见,她几乎百分之百可以肯定,对方必定是古武者。 庄静帮忙把装着椒盐荷包蛋的盘子端到餐桌上去,而夜星宇则揭开蒸笼,并且把火关掉。 奶香小馒头的独特香味一直从厨房传到餐厅,再传到客厅,弥漫在空气中,庄静忍不住深深嗅了几口,脱口赞道:“好香啊!” “呵呵,赶紧坐下吃吧!”夜星宇笑着将蒸笼里的馒头取出来,放在盘子里端上桌。 “那我就不客气了!”庄静拉开椅子坐好,一脸期待地望着餐桌上的几样美食。 这里面闻着最香的就是小馒头,她直接用手拿起一个轻轻咬了一口,两只眼睛立刻眯成了弯月牙,连声赞道:“好吃!好吃!好吃!” 夜星宇从橱柜里取出碗筷和勺子,盛了两碗南瓜小米粥,将其中一碗推到庄静面前。 南瓜小米粥的香味不像奶香小馒头那样散发得到处都是,要凑近了才能闻得到,而椒盐荷包蛋更是几乎闻不出来,只有真正的吃下去,才会知道它的美味。 但这两道美食,论口感丝毫不逊色于奶香小馒头,各有各的味道,都是庄静从来都没有品尝过的,尽管她已经吃过了晚饭,并不饿,却还是在美食的诱惑下彻底沦陷了。 平时她吃东西都是细嚼慢咽的,吃相很优雅,可这时却放下了矜持,两只手都动作起来,左右开弓,一边忙着吃,一边赞叹道:“哎呀!你做的东西真是太好吃了,比那些五星级餐厅的特色美食还要好吃!” “好吃就多吃点,我弄的份量不少,几乎都吃不完。”夜星宇微笑看着狼吞虎咽的庄静,又帮她添了一碗粥。 馒头、煎蛋、甜粥,很简单的三样食物,绝对算不上丰盛,但庄静却吃出了顶级美食的感受,直到肚子撑得实在装不下,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和勺子。 六个椒盐荷包蛋最先被干完,十五个奶香小馒头也一个不剩,一锅南瓜小米粥倒是还能捞出来一碗。 庄静嚷着要把剩下的那碗粥打包带回去,夜星宇不让,说是要留给准老婆当夜宵,令庄静又羡慕又嫉妒,但又无可奈何。 第48章 谈不成感情,那就来谈生意 吃过晚餐后,两人坐在沙发上闲聊,庄静率先问道:“我很想知道,你跟她是怎么认识的?” “她”指的当然就是林善雅,庄静并不知道这个名字,虽然两人做了很久的邻居,却素无来往,身份、名字、职业等等,一概不知。 夜星宇答道:“我在万相学院的食堂上班,她是我们学院的教授,之前有见过一面,但也仅仅只是打了个招呼,话都没说一句!后来隔了几天,我们在校园里偶然碰到,她突然就直接问我要不要跟她结婚,我想了想,觉得结婚对我来说也没什么坏处,就答应了。” 这番回答落在庄静的耳朵里,就像是听童话故事一样离奇,完全没有逻辑可言,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确认过眼神,就知道这是对的人? 庄静又问道:“那你喜欢她吗?” 夜星宇呵呵笑道:“只要是漂亮的大美女,我都喜欢!” 庄静沉默片刻,蓦然又问道:“那你喜欢我吗?” 夜星宇愣了一下,没有直接作答,而是似笑非笑地反问:“你是在勾引我?” “有何不可?”庄静竟然不否认,妩媚的眸子里隐隐有一丝期待,“要是我主动勾引你,你会上钩吗?” “这个问题还真是不好回答……” 夜星宇心里想的和嘴上说的完全一样,这个问题的确不好回答。 不可否认,庄静跟林善雅一样,都是很有魅力的女人,可夜星宇对他没有感情,甚至对林善雅也没有感情,他之所以很爽快地答应跟林善雅结婚,只是因为林善雅跟心中的那个“她”长得一模一样。 可本质上,林善雅只是一个替代品,只是像“她”,而不是真的“她”。 夜星宇答应跟林善雅结婚,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对象换成是庄静的话,结婚肯定是不可能,但除此以外,他倒无所谓。 重生过很多次的夜星宇从来不介意跟女人产生感情纠葛,甚至是发生实质关系,但他结婚成亲的次数却很少,因为跟他在一起的女人,往往都不会幸福。 一,因为他短命,经常因为扛不过天劫而化成飞灰,湮灭于人世间,从来没有一次是寿终正寝。 二,因为他无后,不知是什么原因,他无法使女人受孕,所以他也没有一个后代能够留传下来。 正是由于这些原因,令夜星宇越是珍惜,就越不想让对方痛苦,所以他通常都是轻轻的走,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可现在事情发生了变化,如果是单身的夜星宇,他绝对不会拒绝庄静,可他现在已经上了林善雅的贼船,要是再跟庄静有点什么不清不楚,岂不成了被人唾弃的渣男? 所以说,不好回答。 夜星宇叹了一口气,终于开口说道:“我会拒绝,因为我马上就要成为别人的丈夫……” 庄静很失望,一个年轻帅气的古武者,恰好自己对他又有好感,结果却是擦肩而过。 她默默地发着呆,心中感到很难受,从没有谈过恋爱的她,就仿佛是被人遗弃的怨妇,满心的不甘。 夜星宇看到庄静的落寞模样,似乎有些不忍,便劝解道:“你也不用伤心,一年之后,说不定还有机会。” 庄静听得一愣,心里想着:这什么情况?什么叫一年之后还有机会? “什么意思?”她实在弄不懂夜星宇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能开口询问。 夜星宇便为她解答道:“她要跟我结婚,并不是因为一见钟情,而是她急需一个丈夫来解决麻烦,正好我还符合标准,所以事情才演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并且我们说好,一年之后就会离婚,到时候我就会恢复单身,你可以再来勾引我试试。” 庄静:“……Σ( ̄д ̄;)……” ——这呢嘛什么情况? ——契约婚姻? ——合伙作秀? 任她庄静聪慧过人,也花了好长时间才理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最终问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并不是真的产生了感情?” “暂时是这样。”夜星宇如实回答。 ——真的只是交易吗? 庄静深深地感到怀疑,对方的解释听起来太儿戏,太匪夷所思,她更倾向于一见钟情。 其实庄静陷入了误区,她不自觉地代入了自己的感受,便理所当然地认为,一见钟情完全可以成立。 因为她自己也只是跟夜星宇接触过一次,便对后者产生了一定的好感,就以为别人很可能也是这样。 不过庄静对于夜星宇的好感还没有大到非君不嫁的程度,仅仅是被他的神秘强大所吸引,她接近夜星宇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家族拉拢一个强大的古武者。 既然在感情上谈不成,那就来谈生意,这是庄静的强项。 “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她给了你什么好处?”庄静问得很直接,她谈生意向来追求效率,不喜欢拐弯抹角。 “供我吃,供我喝,供我住,然后还有一百万供我挥霍。”夜星宇的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 “一个月一百万?”庄静嘴上在说,心里在权衡,认为这价码还算合理。 夜星宇却摇摇头:“你想多了,一年总共一百万,要是有什么令她不满意的,还会被酌情扣减。” “什么?一年才一百万?”庄静大吃一惊。 要说一个古武者一个月拿一百万,她还是很相信的,但一年拿一百万,那简直就是民工价啊! 当然,站在林善雅的角度,她开的就是天价,而不是白菜价。 因为她根本就不认为夜星宇有多么的了不起,不过是一个活在底层的穷屌丝,以及受人唾弃的性工作者。 要不是因为林善雅不缺钱,夜星宇肯定拿不到一百万,估计数字后面要被划掉一个零。 但是,对于庄静以及现在的庄氏集团来讲,一百万能够聘请一个古武者服务一年,简直就是大赚特赚,没有比这更划算的生意! 第49章 说了半天,其实就是打手 古武者有多大的作用,一般人可能不清楚,庄静却有深刻的了解,更何况她还亲眼见识过夜星宇的神乎其技,轻轻松松就赢走了梁少凡八十万。 一想到这里,庄静就按捺不住,立马开口道:“这样,你加入我们庄家,我可以做主,一个月付你一百万!” 夜星宇闻言一愣,问道:“怎么加入?入赘?还是拜干爹?” “你在想什么呢?”庄静有些无语,旋即解释道,“你不是古武者吗?只需要在我们庄氏集团挂一个荣誉顾问的职位,在我们有需要的时候,帮我们解决一些麻烦就可以了!” “打手?”夜星宇表情古怪,终于弄懂了庄静的意思。 “是供奉!”庄静一脸认真地出言纠正,“一般的麻烦不需要你出手,只有那些普通人解决不了的大麻烦,才会劳烦你出面!” 夜星宇微笑着问道:“什么叫大麻烦?” 庄静便为他解释:“商场如战场,现在这些做生意的,没有几个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说不定就会使出一些歪门邪道的下作手段,而我们无法通过法律或是其他的正规流程来解决,这时候就需要像你们这种有能力的强者来出面,这就是所谓的大麻烦,因为我们普通人根本应付不来!” 夜星宇呵呵笑道:“说了半天,还不是打手?” 庄静无语,只能道:“好吧!你说是打手就是打手吧!不过我可以保证,不会让你触犯法律,也不会让你做违背良心的事情,如果我们提出的要求太过份,你可以拒绝!” 夜星宇略一思索,便欣然允诺:“没问题!需要签合同吗?” 庄静大喜,没想到对方答应得这么爽快,本来已经准备好的一番说辞立刻没有了用武之地,马上转口道:“不用签合同,我们是朋友,我相信你!” 庄静知道,对于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来说,合同的约束力并不大,还不如花点心思拉拢关系,打好感情牌,让他心甘情愿地为己效力,这才是驾驭古武者的正确方式。 虽然今天被夜星宇闪婚的消息给吓到,却又很顺利地得到了对方的允诺,庄静心情立刻转变,把方才的不快和遗憾一扫而空。 事已敲定,她也没什么心思闲聊了,必须马上回到家里,跟父亲和哥哥好好商量,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们,然后再具体分析讨论,看看怎么跟夜星宇深度合作。 庄静喜滋滋地站起身来,向夜星宇告辞道:“这件事很重要,我必须跟家里商量清楚,稍后再跟你联络。” 一个月一百万的生意,确实不是小数目,即便是庄静自己能拿出这笔钱,也要将此事告知父亲,毕竟庄氏的掌门人是她爹,而不是她,更何况其中还牵扯到古武者,那就不是区区百万千万的金钱来衡量定义。 夜星宇没有挽留庄静,只是微笑着把她送出门口,便回到餐厅和厨房收拾残局,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妇男。 …… 庄氏集团是由庄静的父亲庄明生一手创立,这个人有能力,有魄力,也有野心,短短二十年,就把一家数十人的小公司发展成为离城市知名的龙头企业之一,是个很有手段的枭雄人物。 但也正因为庄氏发展得太快,底子难免轻薄,所以在近两年内就受到了其他商业集团和大家族的排挤,频频受挫,甚至还有某个竞争对手,直接在暗中以武力手段威胁庄明生,迫使他做出让步,这也是庄氏急需一个古武者撑腰的最大原因。 庄静除了父母以外,就只有一个哥哥,名字叫做庄宁,比庄静大不了几岁,但是与妹妹的商业头脑和能力手段相比,庄宁无疑要逊色许多,若非他是儿子,庄静是女儿,搞不好现在整个庄氏集团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处,所以庄宁对这个妹妹是既佩服,又有些心怀不忿,他迫切地想要向父亲证明自己的能力。 新阳区目前是离城市的开发重点,得到很多资源倾斜,新任区长梁从文瞬间成为香饽饽,成为各大商业家族争相结交的对象,就连他的儿子梁少凡身边,也聚集了不少心怀鬼胎的年轻人。 庄宁正是想从梁少凡的身上打开局面,一旦攀上新阳区的区长,那庄家未来几年就会过得比较舒坦,所以庄宁最近就在极力讨好梁少凡,两人此时正在某家休闲会所的VIP贵宾房里做着保养维护。 原本应该是相谈甚欢的场面,可实际上并不融洽,梁少凡的脸色没有一丁点的放松和享受,反而阴沉无比,黑得像锅底。 无论庄宁在旁边如何的卖力讨好和各种吹捧,梁少凡一直都是心不在焉的模样,他根本一句话都没有听进去,而是在思考着更重要的问题。 因为梁少凡蓦然发现,自己那里已经不行了,根本没有一点反应。 几天前,他找人绑架夜星宇,结果反被收拾了一顿,一大帮地痞凶汉只在几秒钟之内全被放倒,目睹这一幕的梁少凡差点被吓得尿裤子。 但奇怪的是,明明知道梁少凡就是罪魁祸首,夜星宇却没有为难他,反而像是老朋友一样跟他道谢,随后轻飘飘地走掉了。 当时的梁少凡虽然觉得很奇怪,却也没往深处细想,反而庆幸自己吉人有天相,竟然屁事没有。 直到这时候,梁少凡突然发现自己没办法做个男人,才将这件事给联想起来,他便猜测,很可能是那天受到了巨大的惊吓,导致出现心理阴影,而又由心理影响到生理,才使自己有心无力。 于是,梁少凡便更加怨恨夜星宇,脑子里转动着各种恶毒想法,琢磨着该怎么报复。 然而,他也从各种迹象中猜测到,夜星宇多半是古武者,实力强大,不可力敌,只能智取,以前惯用的小花招和老套路通通无效,得借助更强大的力量才行。 正因为梁少凡又气又恨,脑子里在不断思考,旁边人说了些什么,他根本没有关心。 这时候,庄宁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接听之后,脸上立刻容光焕发,随后便对梁少凡说道:“梁少,真是不好意思,我妹妹来电话了,说是家里有点急事,必须马上回去一趟,就没法招呼你了!我先下去把帐结了,你慢慢玩,咱们改天再好好聚一聚!” 还没等回话呢,庄宁就一溜烟地跑不见了,而梁少凡也没把他放在心上,他都懒得跟对方敷衍,脑子里在想着男科医院哪家强,明后天抽时间去检查一下,说不定这病能治。 …… 第50章 传说中的赌神应该不存在 庄宁的能力虽然一般,只是个纨绔,但是在大方向上还是能把握清楚,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跟区长儿子厮混攀交情这种事,要慢慢来,过犹不及,而事关古武者,那便是头等大事,必须抓紧。 他刚才接到妹妹的电话,并不是家里出了什么急事,而是通知他,已经有了古武者的消息,并且成功的搭上了线,叫他回去碰个头,好好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处理。 这便意味着,庄氏集团很可能将要迎来一个强大的古武者,无论是声势还是实力,都要往上提升一大截,在离城商界的位置,基本上就坐稳了,没人能够撼动。 想到这里,庄宁兴奋难耐,还没泄完的火都被他强压下去,驾着他的豪华超跑一路狂飙,很快就来到了庄氏集团的总部。 庄明生是个工作狂,经常很晚了都还呆在办公室里,所以碰头的地点不是庄家大院,而是公司总部。 这时候,庄宁的父亲和妹妹都在董事长办公室里,庄静已经先到一步,正在将夜星宇的情况向父亲详细汇报着。 原本这种事,庄宁参不参与都不重要,只需要庄明生做出决策就可以,但他毕竟是庄静的亲哥哥,庄静一直对他保持尊重,像这种大事,还是打了个电话把他叫过来一起商议。 待到庄宁出现,庄静又把刚才所说的情况再次复述了一遍,毕竟在电话里面没办法几句话讲清楚,只提了个大概, “你确定这个人就是古武者?具体实力达到什么程度?”年届五十的庄明生鬓角已现斑白,但气度很是威严,说起话来中气十足。 “我问过他,虽然他没有亲口承认,但也没有否认。而依据我的判断,这个人肯定就是古武者,至于具体的实力,我就不太清楚,难道古武者之间,实力相差会很大吗?” 显然庄静对古武者了解得并不多,不仅判断不出夜星宇的具体实力,甚至都不知道古武者还有实力和境界的划分。 庄明生点点头,对女儿解释道:“我曾经向一名古武高手请教过,古武有三大境界,实力由低到高,分为外劲武者、内劲武者和先天武者。而外劲武者数量最多,现在我国的特种部队基本上都是外劲武者,在赤手空拳的情况下,一个就可以干掉几十个普通士兵。——但是,外劲武者并不能称之为高手,只能算是二三流,只有练出内劲,才可跻身一流。” 庄静眨眨眼,问道:“那您的意思是……若夜星宇只是外劲武者的话,就不值这个价?” 庄明生肯定答道:“对!只有内劲高手,才有资格拿到上千万的年收入,外劲武者远远不值这个价,一年几百万顶天了!而我所寻找的,也一直都是内劲武者,若只是外劲武者的话,其实我们集团就有一个。” 庄静惊呼道:“什么?我们集团竟然有一个外劲武者?我怎么不知道?是谁呢?” 庄宁也很是不解:“爸,你啥时候招揽了一个古武者?怎么都不告诉我们一声呢?” 庄明生没有回答,只是拍了拍手掌,办公室的房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个西装笔挺的瘦削汉子走了进来,庄静和庄宁立刻就认出,此人是庄明生的司机柴通,已经在庄氏集团干了三四年,平时话很少,非常的低调。 “柴通?”庄静首先反应过来,惊叫道,“我爸所说的古武者就是你?” 柴通微一点头,并不言语,反而是由庄明生来解释:“柴通以前就是特种部队的军人,退役后被我聘请而来,名义上是司机,实际上是我的贴身保镖。” 说罢,庄明生转头望向柴通,问道:“这人的实力,你怎么看?” 方才庄静汇报情况的时候,柴通虽然在门外,可他既然是古武者,听力自然就比常人要灵敏很多,也大致听清了房内人的对话。 柴通略一沉默,便答道:“按照庄小姐所说的,只是十几二十个混混的话,任何一个外劲武者都能轻松解决,看不出深浅,但要在赌桌上控制骰子,并且悄无声息地将骰子震碎,那么必定是练出内劲的高手才能做到,这一点无可怀疑,只不过……” 看到柴通欲言又止,庄宁沉不住气,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只不过什么?” 柴通思索了一下,才说道:“就算他是内劲高手,可在骰盅揭开之前,也不可能提前知道骰子的点数,等到骰盅揭开,再用内劲来控制骰子点数的话,就已经来不及了,就算是先天强者也做不到,所以这一点让我感到很奇怪。” 庄静心头一动,脱口道:“如果他不仅仅是练出了内劲,还精通赌术呢?这样应该就能说得通吧?” 柴通恍然大悟:“对,有这个可能!” 庄明生却没有那样乐观,反问道:“如果他只是精通赌术,却没有内劲呢?可不可以做到?”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够回答,因为在场的四个人,对赌都不精通,最后还是柴通说道:“我还是更愿意相信他是一个内劲高手,最起码我见过!” 言下之意就是说,内劲高手我见过,但是像赌神这种传说中的生物,我没见过,也就不愿意去相信。 庄明生点点头,转向庄静说道:“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能跟这个年轻人见一面,以我的眼光和阅历,应该能看出一些端倪!” “好的,他这几天估计会很忙,等过几天我约他一下。”庄静一想到夜星宇这几天就要跟住在对面的那个女人结婚,心里面就有点不爽快。 庄明生又对柴通说道:“我们可以找个机会试试他,到时候可能需要麻烦你出手!” 柴通点点头,没说话。 庄明生又对庄静说道:“这件事你做得很好,如果确定此人真是内劲高手的话,一个月一百万的价格完全可以接受,到时候我们集团的战略方针就可以作出一些适当的调整,不用再像现在这样小心保守。” 拥有内劲高手坐镇的家族,无论是底气还是威慑力,都要往上暴涨一截,就算是政府,也要给几分面子,所以无论是庄明生还是庄静,对此事都无比的重视。 第51章 这对狗男女,真是不要脸 林善雅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快十一点,夜星宇早就睡下了。 因为睡觉就是修炼,没事的时候夜星宇通常都睡得比较早,他跟林善雅可不是真正的夫妻,不可能专门等她回来缠绵一番,只是把那碗刻意留下来的南瓜小米粥放在了客厅里显眼的地方,并留下一张字条,随后就回屋睡觉去了。 林善雅一回来,就闻到了空气中残留的香气,忍不住嗅了一口,嘟哝道:“什么味道?” 目光一扫,她便看到在客厅的大茶几上放着一个瓷碗,用盖子盖住,上面还贴了一张纸条。 走近一看,字迹清晰的写着:肚子饿的话就吃这个吧!可能有点凉,放微波炉里热一分钟就可以了! 把盖子揭开,原来是一碗南瓜小米粥,还未凉透,仍有香味扑面而来。 林善雅一向都没有吃夜宵的习惯,回来就准备洗洗睡了,但此时闻到粥的香味,忍不住拿起勺子尝了一口,顿时眼睛就亮了,都懒得拿去微波加热,直接端起碗来就这样吃着。 刚咽下第二口,林善雅就发现了不对劲,不是粥的味道有问题,而是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样原本不该出现的东西,那是一个看起来很精致的女式手包。 林善雅可以肯定,这个包不是自己的,她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款式的女式手包,但是她认得皮革上凹印的品牌LOGO,是一个极其高档的奢侈品牌,这个包的价值,至少是数万元。 林善雅走到沙发边上,放下碗,拿起包,鼻端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那是庄静曾经坐过的地方,香水味残留很多,隔了几个小时都还没有彻底散去。 不用问,林善雅已经知道这个包是谁的了,两只好看的大眼睛像是要喷出火来,紧紧地盯着二楼的客房方向,咬牙切齿地发出低沉吼声:“这对狗男女,真是不要脸,竟然在我家里幽会!” 怒火中烧的林善雅狠狠地将包扔在沙发上,拿着盛粥的碗大步走进洗手间,直接将大半碗粥全部倒进了马桶,随后气乎乎地冲向二楼,“呯呯呯”地狠敲着夜星宇的房门。 夜星宇被吵醒,掀开被子从床上跳下来,嘟囔着道:“这女人怎么了?大晚上的发什么疯?” 愤怒的林善雅拍了几下门,用手一扭门把手,结果并没锁,一拧一推,门就打开了。 林善雅气势汹汹地冲进去,刚要大发脾气,结果…… 她就看见一个只穿着一条内裤的裸男,一脸茫然地站在面前。 林善雅:“……(???)……,你……你这是干嘛?为什么不穿衣服啊?你个死变态!” 夜星宇挠着头发反问道:“我睡个觉还要穿戴整齐? 林善雅瞬间哑口无言。 身高足有一米八的夜星宇拥有一副好身材,体格匀称,肌肉结实,尤其是胸腹部位的那几块,分割明显,有棱有角,充斥着难以言喻的男性魅力,令林善雅不敢直视,只匆匆瞥过一眼,便羞红着脸低下头去。 结果,低垂的目光正好就看到了内裤下面鼓起来的部位,这个……似乎……有点…… ——算了,还是不描述了,免得要被404! 看到不可言说的雄性之物,虽然隔了一层布料,林善雅的心脏还是狠狠地抽搐了一下。 她又羞又恼,恨不得把自己的眼珠子给抠出来,拿到水龙头下面去仔细冲洗。 “对面那个女人是不是来过家里?”林善雅脸颊滚烫,气息不稳,慌慌张张地转过身去,赶紧以质问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夜星宇答道:“是啊,我出去买菜,结果保安不放我进来,正好就碰到她……” “够了!”林善雅不耐烦地打断道,“我警告你,以后不准把别的女人带到家里来,尤其是做那种事,更加不允许,否则你一分钱也别想拿到!” 说完,林善雅气乎乎地摔门而去,留下夜星宇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嘀咕道:“做哪种事?只是吃个饭而已,难道是不准我在家里做饭?不应该啊!我又没把厨房弄脏!” 林善雅已经回房了,根本就没听到夜星宇的嘀咕,她看到庄静落下的手包,闻到陌生的香水味,还以为是夜星宇趁着自己不在,肆无忌惮地在自己的别墅里接客做生意,所以才会大发雷霆。 就因为这个,林善雅又失眠了。 一会儿想起夜星宇肌肉明显、轮廓清晰的健壮身体,一会儿想起他抱着庄静、走进对面别墅的情景,一会儿又脑补出自己没看到过的各种画面,搞得夜不能寐,翻来覆去直到深夜两三点才睡着。 所以说,人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也不好,徒增烦恼而已。 次日,林善雅被定好的闹钟吵醒,顶着一对熊猫眼从床上爬起来,梦游似地走出卧室,准备看看夜星宇有没有醒来,因为她已经跟一家影楼预约好了,早上九点要过去拍婚纱。 这次林善雅可不敢直接开门了,以免辣眼睛,她先是伸手敲了敲门,没反应,又叫了几声名字,还是没反应,这才推门进去,没看到房间里有人在,床上的被褥和枕头叠得整整齐齐的。 林善雅下到一层,透过通透的落地玻璃,就看到夜星宇正在后院练拳,身上只穿着一件轻薄的无袖紧身背心,轮廓分明的健壮肌肉像是玉石一样闪烁着耀眼的光泽,晃得她几乎睁不开眼。 林善雅偷偷瞥了几眼,便移开了目光,准备回房洗漱,可突然闻到一股香味从厨房里传来,好奇之下走过去一瞧,就看到火上在煮着什么东西,香味就是从其中传来。 夜星宇看到林善雅的身影,便停下了练拳,走回来对她说道:“我熬了皮蛋瘦肉粥,马上就好了,你稍等几分钟。” 林善雅气还没消,扔下一句“我不吃”,就回房洗漱去了。 等到她再次从楼上下来,夜星宇的粥已经煮好,正在餐厅里津津有味地吃着,问她道:“真的不吃吗?可别后悔啊!” 林善雅冷冷地说着“不吃”,自己跑去冰箱里拿了个苹果洗干净,就用它来作为自己的早餐。 “我已经跟一家影楼联系好了,等会就去拍婚纱,请你收拾得干净整洁一点。”林善雅一边咬着苹果一边说着。 夜星宇点点头,三两口将粥喝完,还剩下半锅就暂时用盖子盖着放在餐桌上,转头对林善雅说道:“你等我一下,我去冲个凉,换身衣服就下来。” 因为练拳的时候会出汗,所以夜星宇还是花了点时间冲了个冷水澡,随后换上昨天新买的十八万八千块的高档西服,发型也稍稍地弄了一下,等他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屋子里面已经没人了。 第52章 我只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 此刻的林善雅正在外面,手里拿着一个精致小巧的女式手包,轻轻按下了对面别墅的门铃,穿着休闲装的庄静打开房门,出现在庭院里。 “你好!”庄静笑着向林善雅打招呼,走过去打开了前院的大门。 林善雅冷冰冰的脸上没有半点表情,将手里的包递向庄静:“你的东西落在我家了。” “啊?谢谢!”庄静认出了自己的包,伸手接过,同时自我介绍道,“我叫庄静,跟夜星宇是朋友,还没请教……” 林善雅毫不客气地打断道:“我们没有认识的必要,我也不关心你跟他是什么关系,我来这里是想告诉你,请你以后不要再出现在我的屋子里,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说完,女王气场十足林善雅转身就走,庄静只能望着她的背影苦笑不已,感觉自己就像是被正房夫人抓奸在床的小三一样。 …… 拍婚纱不用去市内,就在离骊水南湾不远的地方,这本来就是走个过场,拿来应付人的东西,林善雅并不重视。 可就算如此,她还是找了一家规模大且档次高的婚纱影楼,毕竟是有钱人,就算喝口凉水,也是要有讲究的。 到了影楼,这对准夫妇就受到了相当热情地接待,工作人员们更是连声称赞他们郎才女貌,非常登对。 这倒不是为了讨好顾客而吹出来的彩虹屁,确实是真心实意,发自肺腑,眼前这两个人,男的英俊帅气,女的貌美如花,绝对是本影楼有史以来颜值最高的一对新婚夫妇。 由于是预约好的,订金早付了,就没有太多废话,人一来立刻就开始化妆。 原本这件事比较耗时间,尤其是女人,一个妆两小时可不是吹出来的,可这两人的外型都非常出色,用人中龙凤来形容都不为过,不像那些歪瓜劣枣需要大动手脚,各种填坑补漆,费尽心思地到处遮遮掩掩。 两个化妆师一人伺候一个,半小时不到,妆就弄好了,一边化妆还一边夸。 林善雅倒还无所谓,小时候就是个美人胚子,都被人夸惯了,夜星宇就有点不好受,一个大男人,动不动就被人说“你的皮肤很光滑”、“你的睫毛好浓密”、“你的嘴唇很性感”等等,听得他直起鸡皮疙瘩,忍不住在心中长叹:投胎是门技术活,这辈子能得到一个好皮囊,终于可以靠脸吃饭了! 神魂附体重生,目标不由夜星宇自己选择,他从古至今重生了几十次,一直都没有弄懂具体的规律。 运气好一点,像这一次,年轻、英俊、手脚健全;运气最差的,有一次,死者被人毁了容,还被砍断了两只手和一只脚,名符其实的独脚大仙。 那一世是夜星宇活得最憋屈的,竟然连第一次天劫都没扛住,仅仅不到两年,灰飞烟灭。 但是这数十次重生下来,夜星宇还是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首先是性别,他一直都是男人,从沉睡中苏醒的神魂,没有一次是附在女人身上而获得新生。 其次是年龄,最小的一次是十二岁,最大的一次是三十八岁,最常出现的年龄段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不存在婴幼儿和中老年的情况。 最后是人种,他一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白人和黑人什么的与他无缘。 除此以外,似乎就没有什么规律了,宿主有着各种各种的死亡方式,也有着完全不同的身份背景,思想性格也各有差异。 当然,重生之后,之前的人物性格就会成为历史,由不灭神魂本身的思想和意志取代对方,宿主留下的仅仅只有生前的记忆而已。 实际上,之前的夜星宇虽然也能称得上英俊帅气,却远远没有现在的夜星宇有魅力,因为重生之后,神魂力量会对宿主的身体进行一番修复改造,筋骨皮肉和肌体机能都得到了大幅度地增强,原来的夜星宇就有些偏瘦,没什么肌肉,皮肤也有一些疤痕斑点和色素沉着,远没有现在这般细腻光滑。 最重要的还是眼神和气质。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是精气神的重点体现,细心观察,就能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东西。 现在的夜星宇,一般人跟他多对视几秒,都会不由自主地受到某种情绪影响,或是被吸引,或是被震慑。 这方面庄静就是受害者,象她这种观察仔细的女人,往往会注意别人的眼神,于是乎,很快就对夜星宇产生了好感。 除眼神之外,整个人的气质也相差了无数倍。 以往的夜星宇唯唯诺诺,成天哈着个腰,说是一条舔狗也不为过。 现在的夜星宇,气场强大,淡定从容,天生就带着王者贵气,无论对方是谁,他都没有半点的卑微和怯懦,仿佛他就是人世间的帝王,而所有人都是他的臣子,再配上那种让人无法看穿的神秘感,魅力指数爆表,秒杀一切名门贵公子。 这一世,就连本书作者都可以很负责地站出来对大家说:开局非常好,靠脸吃饭就足够了,才华都是多余的! 当然,颜值是把双刃剑,如果对方是女性,那么是加分项,如果对方是男性,就很可能变为减分项。 毕竟谁都不想当陪衬的绿叶,谁都不希望被人抢风头,夜星宇肯定会遇到一些给脸不要脸的装逼犯,这时候就要重拳出击,打爆一切,横推到底,专治不服。 这些都是闲话,夜星宇现在什么都不考虑,只想安安静静地做个美男子,娶个美滋滋的媳妇,吃口香喷喷的软饭。 化完妆就要开始拍摄,为了节约时间,没有选择出外景,而是选择更方便的棚拍,影棚内挂好了喷绘好的背景布,再用几样实物道具布置一下作为前景,就可以开拍了。 摄影师竟然是个女的,年纪不大,头发却剃得比夜星宇还要短,穿着中性的破洞牛仔裤和嘻哈风格的宽大T恤衫,要不是她嗓音尖细清脆,怕是别人会以为这是个男的。 第53章 只是拍个婚纱照就赔上了初吻 “新郎把头转过去一点,看着新娘,目光温柔一点!——对!就这样!” “新娘的眼神不要这么冷,要有柔情蜜意!——不行!感情不到位!” “新郎单膝下跪,摆出求婚的造型,好……,再握住新娘的手,做出准备亲吻手背的动作……” “新娘子啊,拜托笑一个好吗?笑开心一点!可以用手抱住你老公的腰吗?” “不对不对!再来一次!……” 摄影师虽然是个女人,但嗓门不小,工作起来上窜下跳的,很激情也很疯狂,不停地指挥着夜星宇和林善雅,让他们摆出各种花样的亲密动作。 对于正常的新婚夫妻来说,这绝对无伤大雅,反而乐于表现,可对于林善雅和夜星宇来说,却有些尴尬。 夜星宇还好,见惯了大风大浪,情场上的功力比起楚留香也差不了多少,类似这种情况也碰到过好几回,只要稍微拉下点脸面就能驾轻就熟。 难为的是林善雅,做惯了冰山玉女,二十多年的情感历程一片空白,突然让她跟一个可以说是陌生的男子秀恩爱,简直是要了她的命。 表情僵,笑容不自然,动作放不开,情绪调动不起来,整个人都完全不在线,惹得那个摄影师妹子快要发狂,恨不得将她一把推开,自己来扮演新娘。 几十张照片拍得坎坎坷坷,通常一个造型要摆好几遍,甚至十几遍,才能圆满过关,而问题多半都出在林善雅身上。 终于,最大的挑战来了,摄影师要让他们摆出一个深情拥吻的造型,林善雅本就羞红的俏脸一下子变得惨白无比! 妈呀!拍个婚纱照而已,意思一下就行了,用得着赔上自己的初吻吗? 林善雅立刻就拒绝了。 不拍!死活不拍! 摄影师屡劝不听,放下相机抱着头,忍不住哀嚎起来:“新娘子啊!你这是被恶霸抢亲吗?脸色怎么这么难看?难道新郎官不帅吗?难道你不想嫁给他吗?让你搂一下,亲一口,为啥就这么难为情呢?我要是有这么帅的老公,亲到缺氧窒息我都认了……” 林善雅很倔犟,说不拍就不拍,任由那摄影师说破了嘴也没用。 也许搞艺术的人都很坚持,摄影师竟然还不放弃,把求助的目光投向夜星宇,心里说道:你这个老公怎么就在旁边一句话都不说呢?这是你老婆还是我老婆? 夜星宇收到摄影师的眼神求助,微笑着对她眨眨眼,用口型无声地说出“抓拍”两个字。 这个摄影师也是个鬼灵精,竟然一下就看懂了,给夜星宇比划出“OK”的手势,马上端起相机做好准备。 林善雅又羞又恼地低着头,完全没注意到夜星宇和摄影师地无声交流,直到夜星宇猛然搂住她的纤腰,她才愕然地抬起头来,然后就看到夜星宇的帅气脸庞急速靠近,四片唇瓣就紧紧地贴在一起。 林善雅身子一僵,瞬间瞪大了眼睛,立刻就要剧烈挣扎。 可就在这时,夜星宇使出了一个小手段,揽住林善雅的手掌在腰间的某个穴位轻轻一捏,紧绷而僵硬的身子瞬间就软了。 同一时间,神魂力量释放而出,林善雅就觉得脑子突然一震,精神上出现了短暂的恍惚,像是被强制催眠了一样,眼皮子一塌,瞪大的双眼立刻闭合,脸上的惊恐表情瞬间软化,变得柔和无比。 早就蓄势待发的摄影师很精准地抓拍到了这一幕,精彩的瞬间完美定格。 闪光灯熄灭,快门声响起,夜星宇立刻放开了林善雅的娇躯,像是什么都没有做过一样,老老实实地站直身体,并且巧妙地退开了半米距离。 紧跟着,林善雅也清醒过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夜星宇,舌头像是打了结一样:“你……你……你……” 夜星宇若无其事地回望过来,一本正经地说道:“很软!很香!” 愤怒的林善雅撩起婚纱裙摆,就要飞起一脚踢向夜星宇,却听见一连串很是夸张的惊叹声和叫喊声接连响起。 “哇~~!这张好漂亮!” “大片啊!拍得真棒!” “新娘好美,新郎也好帅,真是天造地设啊!” “真羡慕啊!看得人家都好想结婚了!” “简直绝了!这张片肯定能入选今年的十佳……” 几个化妆和助理围在摄影师身边,看着相机上回放显示的图像,个个都在激动而又忘情地高喊“666”。 都说女人好奇心重,林善雅也不能免俗,她都顾不上跟夜星宇算帐了,只是恨恨地瞪了对方一眼,就赶紧跑过去看相片,她想知道自己被强吻的画面倒底是什么模样,会不会很丢脸。 摄影师主动将相机递到林善雅的面前,脸上笑容灿烂。 林善雅凑近一看,然后自己就被惊艳到了,这确实是……美呆了! 动作自然,表情到位,柔情蜜意浓得化不开,任谁看过一眼,都能深刻体会到爱情的无限美好。 这张照片要是用来撒狗粮,绝对是狗粮里面的满汉全席,虐狗无双。 照片中的两个人,看起来是那么的恩爱,那么的登对,那么的甜蜜,一股天长地久、海枯石烂的气息扑面而来,倘若是心如止水的出家人看见了,怕是也要忍不住生出还俗的念头。 林善雅傻呆呆地紧盯着相机画面,半天说不出一句话来,脑海里久久回荡的,却是那一吻…… 那是她的初吻! 反应过来的林善雅,真想给夜星宇狠狠地捅上一刀,自己珍藏了二十几年的宝贵东西,就这样轻易而举地被夺走了,连个招呼都不打,完事后还要调戏几句,这是人干的事吗?禽兽吧? 看着夜星宇把双手插在裤兜里,若无其事,淡定从容,就好像事不关己,啥也没干,林善雅真是被气得牙痒痒,粉拳头捏了又捏,脚下的高跟鞋被踩得吱吱作响,怒气槽只差百分之一就要爆表,随后可放出一记庐山升龙霸把他送回姥姥家。 这时候,夜星宇看了过来,微微一笑,温柔而又体贴地问道:“你好像很紧张?要不要休息一下再拍?” 第54章 为了婚姻美满而放弃工作 林善雅最终还是忍了。 小不忍,则乱大谋,为了逃婚大计,暂且先放过这浑蛋,等以后有机会再慢慢跟他清算! 他们把最难拍的吻戏拍完之后,剩下来的几张就有些不痛不痒了,而林善雅没有像之前那么抗拒,乖乖地听从了摄影师的指示,终于圆满地完成了拍摄任务。 ——是的!对她来说,这就只是一个任务! 完事以后,影楼经理和摄影师一起找到林善雅两人,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将这组照片作为广告样片,用于影楼的宣传推广,而影楼方面不仅会免去他们的所有费用,还会付出一笔不菲的形象代言费。 林善雅当然拒绝,她又不缺钱,更不希望这些照片流传出去,她之所以要拍婚纱照,目的在于作秀给家里人看,以增加婚姻的可信度,可不是用来上热搜的。 对此,影楼经理和摄影师表示很遗憾,不甘的眼神像是痛失一亿。 林善雅和夜星宇的颜值都堪称爆表,所以拍出来的照片效果非常好,三十几张,无一不是精品,几乎都不用修片,原片就可以直接使用,只是相册和相框的制作需要一些时间,不像证件照那样立等可取。 三十几张照片之中,需要选取一张放大到几十寸做成大相框,林善雅犹豫了老半天,心一狠,最终还是选了接吻的那一张,心里想着,这张照片要是挂在客厅墙上的话,任谁看了都不会怀疑这场婚姻只是作秀吧? 从影楼出来,已近正午,两人在街上随便吃了个午饭,便返回骊水南湾。 在别墅略微休息了一会,睡了个午觉,林善雅便要去万相学院,因为她下午还有两堂课。 而夜星宇也要去学院一趟,一方面是办理离职手续,另一方面是回宿舍收拾行李,并把东西搬到林善雅这边来。 大概两点左右,换回便装的林善雅和夜星宇驾车来到万相学院,随后分头行动,各自忙自己的事情。 因为夜星宇要搬行李,所以林善雅把车钥匙给了他,她忙完后自己打车回去。 夜星宇先去找常博文副院长,向他提出辞职。 从常博文个人的角度来讲,他不舍得放夜星宇走,可考虑到林善雅的态度,常博文便顺水推舟地答应了夜星宇的辞职请求。 夜星宇来这里都没干满一个月,没好意思张口要工资,哪知道常博文难得地慷慨了一把,主动给财务那边打了个电话,直接给他发满一个月的工资,虽然只有八百块,但也聊胜于无。 去财务室领了钱,又去了一趟第二食堂,跟张金柱以及同事们告别,表示自己即将离开。 绝大多数人都对这个小伙子印象不错,做事麻利,从不抱怨,本身也是厨艺不凡,奈何他去意坚决,挽留无果,只能送上祝福。 从第二食堂出来,夜星宇走的是厨房那边的后门,顺着墙角走到一个没什么人的地方,他开口喊了一声“小黑”,一只黑不溜秋的小猫不知道从哪里窜出来,欢快地“喵喵”叫着。 这只小黑猫正是夜星宇重生的那晚,被他用赋灵神通开启灵智的那一只,拥有跟成年人类一样的智慧,能听得懂人言,之后就一直跟在夜星宇身边,赶都赶不走,夜星宇便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做“小黑”。 对于小黑,夜星宇一直没怎么管它,完全是放养状态,但这只黑猫鬼精鬼精的,经常在第二食堂的厨房里偷腥,从没被发现过,吃饱了就不知道跑去哪里疯。 夜星宇上次离开没叫它,这家伙一天多没看见主人,都快急疯了,就守在第二食堂附近,日夜盼着夜星宇归来。 由于夜星宇将要搬到骊水南湾去住,自然要把小黑带上,好歹是自己第一次施展赋灵神通的产物,不能放任不管。 人之一生,会有很多朋友,多一个少一个,影响不大,太阳照常升起,地球仍在转动。 但是动物不同,它们终其一生,可能只有一个主人,失去了主人,就是无家的孤儿,只能流浪,直到死亡的来临。 有时候,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反而更加真挚,相伴不舍。 找到黑猫之后,夜星宇就要去宿舍收拾东西,一整天没见到主人的小黑猫兴奋地在他脚边转来转去,亦步亦趋地紧跟着他的步伐。 夜星宇的行李很少,在被赶出租屋的时候,绝大多数都扔了,剩下的东西,一个行李箱就全部装完,他很快就收拾完毕,倒拖着掉了一个轮子的旅行箱向停车场走去。 小黑猫轻快灵敏地纵身飞跃,跳到旅行箱上趴好,被夜星宇连箱带猫一起拖着走,像是乘公交车一样舒服惬意。 把行李放进车子的尾箱,夜星宇钻进了驾驶室,小黑猫跟着跳了上来,直接趴在他的大腿上。 夜星宇却把它拎起来,扔到旁边的座位上,看了它一眼,叮嘱道:“爪子收好,注意点,别把真皮座椅抓坏了!” 小黑猫“喵”地应了一声,舔了一下前爪,竟然很人性化地点着猫脑袋,随后蜷曲着身体,眯着眼睛趴在副驾座椅上。 夜星宇发动汽车,出了学院,往骊水南湾驶去,不过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却发生了堵车现象。 现在的城市面积扩大,道路也被拓宽,堵车不像以前那么频繁,通常只出现在上下班的高峰期,可这时候才下午四点,此处又是车流较少的城郊,堵车的话就有些不正常了。 夜星宇放出一缕神魂力量往前方探察,就像是传说中的灵魂分离,一缕意识脱离主体,出窍飞走,瞬息之间就到了前方几百米以外的半空之中,像是上帝俯瞰世界一样,一切情形,尽收眼底。 原来,造成堵车的原因是警方在前面设置了路障,所有人都要停车进行检查,无一例外,这便严重影响到了车辆的通过速度。 并且,这还不是一般的例行检查,在执法人员当中,有普通的交警,也有持枪的武警,甚至还有难得一见的特警,阵容之庞大,看起来有点吓人。 第55章 铐起来,带走! 现今社会科技发达,大量采用了电子监控,街上都很少能看见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更别说搞出这么大的阵仗,不仅是荷枪实弹的武警,就连穿着特殊作战服的特警都出现了,这就有些耐人寻味。 特警相当于警察之中精英特种部队,个个都是外劲武者,数量不多,整个天龙帝国的特警队员加起来,恐怕只有不到一千人。 实际上,特警的个人实力与军队里面的特种部队比起来,差距并不明显,前者属于警察系统,对内,后者属于军队系统,对外。 还有一点,就是军方特种部队拥有杀伤力惊人的重型武器,而天龙特警只能使用便于携带的轻型武器。 前方发生的一切,尽皆投影在夜星宇的脑海里面,但神魂力量的探察只能“看”得到,却“听”不到,他也不明白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就只能跟随着拥挤的车流缓缓怠速前行,磨磨蹭蹭地过了二十几分钟,才来到检查关口。 每个乘客都要下车检查,一是扫脸识别,验证身份信息,这是最常用的检查方式;二是使用一种特殊的金属环状电子仪器,从头顶上套下去,一直沉到脚踝位置,上下来回扫描一遍。 这个仪器应该是近几年才发明出来的,夜星宇从来没有见过,并不知晓其作用。 扫脸识别的时候没出什么纰漏,安全过关,可是当那个电子金属环套到夜星宇身上,立时响起“嘟嘟嘟”的警报声。 十几个持枪武警如临大敌,齐刷刷地将枪口对准了夜星宇,就连旁边闲聊的几个特警也被惊动,身手矫健地冲过来,个个都脸色凝重。 “什么情况?”夜星宇自己一脸懵逼,他身上一没带刀,二没藏毒,怎么会有警报声呢? 一个头上戴着贝雷帽、脸上架着蛤蟆镜、嘴里嚼着口香糖、身上穿着特警制服的短发年轻女人颇有气势地走过来,绕着夜星宇足足转了两圈,认真仔细地打量着,随后摘下脸上的墨镜,露出一张英姿飒爽而又狂放不羁的美丽容颜,饶有兴致地开口问道:“你是古武者?” 夜星宇顿时就明白了,恐怕这个电子金属环就是检测古武者的特殊仪器,只是不清楚原理是什么。 他没有猜错,这个仪器叫做“测武环”,是最近几年才研发出来的,才刚投入使用不久,普通民众都不了解,所以在夜星宇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东西。 它的原理其实很简单,是通过检测人体的肌肉纤维和骨骼密度,来判断对方是不是古武修炼者。 古武在现在这个年代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知道,古武者的身体非常强健,肌纤维和骨密度都要远远超过普通人,所以才能爆发出惊人的肉身力量。 测武环便是利用了这个原理,一旦被测者的身体结构指标超过了一定限制,便会发出警报。 有了这个东西,古武者想装成普通人就不可能了,也难怪那帮武警和特警如此紧张。 每一个长期修炼古武的都不是弱者,拥有比普通人强大许多倍的破坏力,就算是赤手空拳,也能在瞬息之间连杀数人,不能不防。 夜星宇只能苦笑,没想到这次重生还不到一个月,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揭露了古武者的身份。 “是的,我练过古武。”夜星宇不得不承认,在高科技面前,死不认帐是没有用的,反而会带来更大的麻烦。 “夜星宇?”漂亮女特警看了一眼扫脸识别仪器上显示的身份资料,只是普通的公民身份,并没有古武者的登记信息,于是便问道,“你既然是古武者,为什么查不到你的登记记录?” “登记记录?”夜星宇愣了一下,“古武者还要登记吗?” “废话!”美女特警很不客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三年前公布的法案,所有古武修炼者都必须向政府报备登记,你居然不知道?” “这个……还真不知道!”夜星宇略显尴尬地回答着,同时也在脑海里搜索宿主生前的记忆,果然发现了相关信息。 政府确实在三年前颁布了古武者的管理法案,那时候不灭神魂处于沉睡中,自然不知道。而生前的夜星宇只是一个普通人,对这件事没放在心上,所以在重生接收记忆的时候,就自动略过了。 毕竟二十几年的记忆量非常庞大,重生时不可能每一条讯息都会察看,只挑选重要的记住,不重要的就暂时封存起来,必要时再搜索。 美女特警对身旁的一个同伴挥挥手,很是嚣张地说道:“铐起来,带走!” 她旁边的一个男性特警马上取出一副锃亮的手铐,就要往夜星宇手上铐来,但是被夜星宇后退一步,轻巧避开。 “我警告你,不要反抗啊!”这名特警睁大眼睛瞪着夜星宇,说话很不客气。 “我犯法了吗?抓人也得有个理由吧?”夜星宇眉毛一挑,双眼也紧盯着对方,语气有点冷。 另一个嘴唇上有着两撇小胡子的男性特警上前一步,对夜星宇说道:“政府有规定,每一个古武修炼者都必须登记报备,要是查不到相关的档案信息,那就算是违法,我们将你带回警局,是依法执行,只要查清你的身份来历没有问题,并且做好登记手续,就会放你离开,所以你没必要这么抗拒,我们又不会为难你。” 拿着手铐的男性特警也随之解释道:“我想你也知道,古武者的力气很大,不比普通人,所以在看管和押送时都会有所限制,希望你能配合。” 夜星宇看了一眼周围,十五个武警,十五把枪,还有六个特警,也就是六个外劲古武者,这样的阵容,确实有些吓人,换一个普通人被围在中间,绝对是动也不敢动,但用来对付一个内家高手,鹿死谁手还犹未可知。 更何况夜星宇不仅仅只有肉身力量,他还有更强大的神魂力量,要想脱困,甚至是干掉这帮人,都不难。 但他没这个必要,自己又没有作奸犯科,何必搞出袭警的大动静? 况且与政府为敌极为不智,日后会惹来数不尽的麻烦,不到迫不得已,他不会这样做。 第56章 蛮横暴力的特警女队长 刚从地下世界里走出来,夜星宇就不想再回去,上一世是令人胆寒的杀手之王,这一世就做个安静的美男子,奉公守法,保持低调。 于是夜星宇也就没有抗拒,主动将手伸过去,“咔嚓”两声,锃亮的手铐就铐在了他的手腕上。 这副手铐不是普通的手铐,而是特制的,材料应该是高强度钛合金,就算是内劲武者也难以掰断。 两个特警押送着夜星宇,将他推上一辆改装过的越野车,就要将他带回警局,但夜星宇记着小黑猫还在林善雅的车上,便回头唤了一声。 听到声音的小黑立刻就从那辆车上跳下来,冲上越野车的后座,规规矩矩地趴在夜星宇的大腿上。 坐在夜星宇身旁的马脸特警看到是一只乖巧的小猫,以为只是普通的宠物,便没有吭声。 另一个特警开上林善雅的黑色豪车,跟在越野车的后面,一同驶向警局。 六个特警一下子走了三个,还剩下三个,便聚在一起闲聊起来。 小胡子特警看向那个年纪最轻的美女特警:“王队长,刚才测武环的报警声音很急促,那人的实力很可能不简单,搞不好跟您一样,达到了寸劲的程度。” 美女特警还没开口,另一个吊角眼的特警便嚷嚷起来:“瞎胡扯呢!他才多大年纪?怎么可能练出寸劲来?” 小胡子特警辩解道:“怎么会没有可能?你看王队长今年才二十四岁,但她两年前就已经练出寸劲来了!” 吊角眼特警大拍马屁道:“王队长是天才中的天才,万中无一,你怎么能拿那小子来跟王队长比?” 这两人争论的焦点,不外乎“寸劲”二字。 何为寸劲? 寸劲是指不太依赖距离加速而产生的强大爆发劲,特点就是发劲距离极短,只有一寸左右,也就是三点三厘米,功夫越深,距离可以越短。 如果能将寸劲练到零距离发力,那就不叫寸劲了,而是内劲。 所以说,练出寸劲,是练出内劲的前提,寸劲也是外劲武者的最高层次。 之前提到,古武者根据实力,划分为外劲、内劲、先天三大境界,而外劲又依据修炼程度的不同,细分为明劲、刚劲、寸劲三个层次。 其中,明劲只能算是古武初学者,比起普通人强得有限,实力差不多等同于职业拳击手,甚至都不能算作是真正的古武者,测武环也不会报警。 只有达到刚劲的层次,肌肉和骨骼的密度才会明显超过常人,力量和爆发力随之大幅提升,测武环也才会有反应。 所以政府对古武者的定义,是至少达到刚劲的水准,刚劲以下是还没有练出名堂的学徒,不做考量。 至于刚劲之上的寸劲,肉身的凝实程度更高,测武环的报警声就会更急促。 但是更厉害的内劲武者和先天武者,测武环就测不出来差别,几乎与寸劲层次的外劲武者相同。 因为古武者在练出寸劲之后,骨骼和肌肉的紧实程度几乎就到了极限,也就是常说的易筋锻骨达到圆满,接下来是更深层次的洗髓换血,随后是强脉通窍,最终由后天转入先天,武道大成。 后面两个阶段的身体变化,测武环感应不到,是因为原理不相同,它只能测算肌肉强度和骨骼密度,对于血液成分,以及连现代科学都无法详细解释的经脉,根本无能为力。 两个男特警仍在那争论不休,美女特警王队长不耐烦地将手一抬,制止了聒噪的声音,毫不客气地训斥道:“都闭嘴吧!执行任务的时候少说些无聊的废话,现在最重要的是抓到计向荣,要是真被这家伙逃走,咱们特警队的脸面以后就得扔到地上被别人踩!” 两个特警队员连忙点头称是,低眉顺眼的模样竟然不敢啰嗦半句,显然很忌惮这个年轻的王队长。 其实在整个特警队,就没有人不怕这个女魔头,别看她只是一个中队长,行事作风却比大队长还要蛮横霸道,遇到不服气的,也不跟你讲什么道理,直接抡起拳头就开揍,堪称人形女暴龙。 此人正是离城市特警大队第二中队的中队长,有着“豪杰春香”之称的暴力警花王春香。 王春香出生于军人家庭,父兄两代人都在军队中服役,从小就在军营里长大,行事作风都像是真正的军人,很有铁娘子的风范。 但缺点有很多,性格暴躁不听话,用拳头说话更多过于用嘴,上下级观念淡薄,除非对方的实力比她强,否则在她眼里就是个屁。 王春香自幼习武,拜过名师,是公认的武道天才,别看她年纪轻轻,只有二十来岁,但无论是枪法还是徒手搏击,都是离城市特警大队里面最顶尖的。 五十米的半身靶,枪枪命中要害,从不失手。格斗方面更是厉害,原本的市局第一高手王少天,一米九几的魁梧东北壮汉,被她揍得跟孙子一样上窜下跳,毫无还手之力。 自从王春香来到特警大队以后,在短短一个月内,就把所有看不起她的特警队员狠狠揍了一通,专治各种不服。 现在这些特警队员们个个都很怕她,除了“豪杰春香”这个称号以外,私下里还有人叫她“霸王花”、“女暴龙”等等。 在之前,王春香不是干警察的,她可是正儿八经的铁血军人,效力于某一支神秘的王牌特种部队,但因为脾气太暴,不仅在训练中违抗命令,还动手打了长官,结果就被开除军籍,后来还是通过家里人的安排,才被调到离城市做起了特警,但她的行事作风没有丝毫改变,依旧我行我素,发起脾气来还是会揍人。 特警虽然都是古武者,但绝大多数都是刚劲的层次,能练到寸劲的很少,而王春香在二十二岁的时候便掌握了寸劲,也正因为如此,才被视为武道天才,特招入王牌特种部队。 现在过了两年,王春香的寸劲早就大成,离练出内劲都只有半步之遥,在外劲武者之中堪称无敌,丝毫不把其它外劲武者放在眼里。 第57章 老婆,来保我,我被警察抓了 通常来说,古武修炼者在三十岁以前能够成为内家高手,就已经算得上是天才,而王春香现年二十四岁,随时都有可能练出内劲,更是天才中的天才,这些特警队员们是既畏惧又佩服。 当然,还是畏惧的成分更多一点,这头女暴龙要是发起飙来,可是真正的六亲不认,绝不会因为你是谁谁谁而手下留情,所以王春香一开口让他俩闭嘴,就真的闭得死死的,连喘气都不敢大声。 这次的任务是抓捕一名在押送途中逃脱的死刑犯,名字叫做计向荣,三十八岁,古武修炼者。 此人性格变态,手段残忍,绑架、抢劫、奸银、杀戮,作恶多端,经过数年的通缉追捕,终于缉拿归案,被法院判为死刑。 但是在离开法院的押送途中,计向荣不知用什么手段挣脱了手铐,遽然暴起发难,两名特警猝不及防,一死一伤。随后,计向荣仓惶逃走。 收到消息的特警队立刻展开紧急追捕,除了一死一伤的两名队员,剩下的四十四名特警全部出动。 通过大量的路边监控,知道了计向荣逃往骊湖NA区域,但却在这附近失去了目标的踪影,于是便联合交警和武警进行紧急排查,才造成了现在的这种局面。 离城市特警大队有四个中队,分成八组,每组五到六人,分别扼守在这附近的所有交通要道,来往所有人,不论身份背景,通通都要下车接受检查。 如果让计向荣这样强大而凶残的死刑犯逃脱,后果相当严重,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再次抓捕,非常困难。 所以,这一次的执行力度相当大,检查过程很严格,要尽最大的可能,不让犯人有一丝可趁之机。 夜星宇被带走后不久,王春香腰间的对讲机就响了,是大队长包振兴打来的,命令他们立即赶往骊水南湾实施包围。 在几分钟前,放在空中侦察的无人机拍摄到一段画面,有个人影极为迅速地翻跃过骊水南湾的围墙,进入了住宅区内部,经过技术人员把这段视频画面放大处理,发现此人正是目标逃犯计向荣。 王春香得令后,马上招呼小胡子和吊角眼,急匆匆地跳上另一辆改装越野车,紧急杀向骊水南湾。 另一边,押送夜星宇的特警也接到王春香通知,催促前面的驾车队友开快一些,赶紧将夜星宇送到市警局,他们要马上去支援骊水南湾那边,对整个骊水南湾进行搜寻围捕。 以夜星宇的耳力,自然听见了通话内容,大概了解到,是一名凶残的死刑逃犯导致封路检查,并且这个逃犯已经潜入了骊水南湾。 幸好林善雅此时还在学院授课,不在家里,否则夜星宇怕是要忍不住赶过去保护她的安全,就算跟特警作对也顾不得了,大不了事后用神魂秘术抹掉他们的部分记忆,让他们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 驾车司机拿出一个警报器放在车顶上,警笛声大作,速度提升了一大截,遇到路口红灯也不停,嚣张霸道地朝着市警局飞驰而去,跟在后面黑色轿车也跟着加速,一路尾随。 到了市警局,将夜星宇移交给古武者的登记管理部门,并留下了车钥匙,三名特警匆匆离去,可手铐没解,还戴在夜星宇手腕上,他像个犯人一样接受着审讯。 因为特警全都出勤了,警局里面大多都是普通警员,和少量的几个明劲武者,对待夜星宇可不敢有丝毫放松,足足八名警察对他严加监督,个个子弹上膛,随时作好拔枪射击的准备。 古武者的威慑力,可见一斑。 一个制服上挂着勋章,像是当官的警察盘问着夜星宇,问他既然是古武者,为什么没有进行合法登记,可夜星宇哪里答得上来,只能装傻充楞,不管别人怎么问,回答就是两种,要么不知道,要么不清楚。 审讯官没办法,只好决定将夜星宇暂时收押,拘留几天,等详细查证身份背景,不是伪造,也没有案底前科,才能根据古武者管理条例,进行合法登记,之后才能将他放回去。 可夜星宇就不同意了,我又没犯法,你就要关我好几天,哪有这种道理? 作为一名古武者,社会地位还是比较高的,警局也不好过于得罪,便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就是让夜星宇找一个担保人,此人必须是具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知名人士,有这样的人签字担保,夜星宇便可以马上被释放,各种调查取证和手续的办理登记,都可以放到后面执行。 夜星宇没办法,只能拨通了林善雅的电话,语气无奈地对那边说道:“老婆,有空吗?来一趟警局吧!我被警察抓了!” 林善雅刚刚上完课,接到电话后大惊失色,连忙问道:“怎么回事?” 夜星宇实话实说道:“我是古武者,没有在政府部门登记,结果被查出来了,警察不放我走,非要关我几天!” 林善雅听完就懵了。 古武者? 这家伙居然是古武者? 堂堂一个古武者跑去做鸭? 难道不是为了金钱,而是为了兴趣? 林善雅在震惊的同时又感到一阵恶寒,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很多事在电话里不方便讲,林善雅便问道:“你在哪家警局?我马上过去!” 夜星宇答道:“在市总局,地址不用我多说了吧?” 林善雅挂了电话,急匆匆地跑到学院门口招来一辆出租车,立刻就往那边赶。 一路上,林善雅都处于震惊无比的懵逼状态。 古武者意味着什么,从帝都大家族走出来的林善雅甚至比庄静还要清楚明白,只是她的观察力没有庄静那么仔细,甚至由于傲慢和偏见的原因,就完全没有察觉到一丝端倪。 她一直以为夜星宇是一个普通人,除了英俊帅气一点,无耻下流一点,似乎就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却没想到,这个将要成为自己丈夫的男人,竟然是一个古武者? 第58章 不好意思,我跟他其实不太熟 此时的林善雅不知道该庆幸还是该后悔,二十五岁的古武者,就算家境再普通,也能算是年轻俊杰,勉强可以配得上自己的身份,这桩婚姻的可信度就更高,用来应付家族的压力也能有个说法。 可请神容易送神难,一年之后他会放手离婚吗?会不会找个借口纠缠不休,成为另一个霍青书? 在现今的时代,古武者因为自身实力的强大,拥有着不少特权,无论是投身于政府军队,还是依附于商界豪门,都能得到良好的发展。 夜星宇要是仗着古武者的身份坚持不愿意离婚,对于林善雅来说还确实是个麻烦。 虽然他们林家也有古武者坐镇,林善雅根本没必要惧怕夜星宇,可她也不愿意完全撕破脸去得罪一个古武者。 抱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林善雅终于在市警局见到了夜星宇。 他怀里蜷着一只乖巧的小猫,两只手腕上戴着手铐,像是犯人一样坐在椅子上,八个持枪警员一脸凝重地紧盯着他,在他对面还坐着一个佩戴有勋章的警官。 “到底是怎么回事?”林善雅一进门就对警察们喝问着。 她气场强大,冰冷而又傲气,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容颜气质,都彰显着不凡的身份,只看一眼就知道是个有来头的女人,就连那个勋章警官也不敢怠慢,立刻向她说明了情况,同时也问清楚了林善雅的姓名和身份,以及跟夜星宇的关系。 “他是古武者?会不会弄错了?”林善雅直到现在都不敢相信这便宜老公竟然会是一名古武者。 “绝对不会弄错,我们有专门的检测仪器,您的未婚夫确确实实是一名古武者!”勋章警官很是郑重地回答道。 “你真的是古武者?”林善雅又转头来看向夜星宇。 “应该是吧。”夜星宇无可奈何地回答着。 他其实不想承认,低调做个普通人多好哇!可他喵的现在就连检测仪器都被研发出来了,想赖帐都不行! “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您愿意为您的未婚夫作出担保的话,只要签个字,马上就可以带他离开,可若是出现了什么问题,您就要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还请您考虑清楚!” 说完这句话的警官又看了一眼手中的电子板,上面正显示着有关于林善雅的详细信息,这是通过人脸扫描识别而在官方后台获取的资料,绝对真实有效,她的身份不仅仅只是万相学院的客座教授这么简单,以她的背景来历,作为担保人完全够资格。 而林善雅却有些纠结。 临时起意找来的合约丈夫居然是一个古武者?这也太荒谬了吧? 他出现在自己的身边,会不会是一个阴谋? 就算彼此的相识和相遇真的只是偶然,但像他这样下流无耻的性格,自己就敢放心大胆地把他留在身边? 万一他要是哪天忍不住,不顾一切地发起疯来把自己那个啥了,后悔都来不及! 难道早上的教训还不够吗?自己不就是在婚纱影楼里被他给强吻了吗? 一想到这里,林善雅就不禁火大。 婚姻合同上第二条明确规定,禁止身体上的任何接触,这都还没正式结婚呢,自己就被他吃了豆腐,连初吻都丢了,回头一定要扣他酬劳,狠狠地教训这个臭流氓! 可现在是钱的问题吗?一个古武者想要赚钱的话,应该不会太难吧? 那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一个年轻的古武者会为了一百万而答应自己的条件呢? 林善雅不断转动着念头,思绪如潮,很快就脑补出了一个可能:他肯定是为了我的美色!他想要趁机得到我! 一念至此,林善雅全身就起了鸡皮疙瘩,竟然想要马上离开警局,离夜星宇远远的,生怕他下一秒就化身狼人,仰天一声“嗷呜”长啸,紧接着就恶狠狠地扑过来,把自己身上的衣服撕成碎片。 ——这个字,绝对不能签! 林善雅抬起来头,非常严肃地拒绝道:“我跟他不太熟,不能替他作出担保!” 此言一出,夜星宇愣了,警官愣了,八个看守警员也愣了,房间里面的所有人通通都愣了。 这呢嘛什么情况?不说是未婚夫吗?不说是明天就要领证结婚吗?竟然说跟他不太熟?这是脑筋急转弯还是生活大爆炸? 夜星宇也是满脑子的问号加惊叹号,不免脱口道:“难道说……这个婚……不结了?” 这句话又把林善雅给惊醒了,转念一想:对啊!不担保的话,他就要被警察局关押好几天,结婚什么的就泡汤了!而几天之后,家里就会来人把自己强行带走,到时候一切都完了! 一想到自己所做的全部努力都失去了意义,事情仍然要回到原点,林善雅就难受得想哭。 不结婚的话,就要被逼着嫁给霍青书,成为家族利益的牺牲品,然后郁郁寡欢,终老一生…… 她不敢再继续往下想,越想越是难过,与其这样活着,倒不如便宜夜星宇算了,最起码除了婚姻和爱情,自己还能掌控其他的东西。 对比分析,似乎签不签字都对她没有好处,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考虑其中的利弊。 如果不作担保的话,夜星宇被关押,林善雅不仅会得罪一个古武者,且还来不及找到一个合适的契约婚姻者,结局似乎已经注定,只能嫁入霍家成为笼中鸟。 而作出担保的话,夜星宇马上就能被释放,明天还是可以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婚姻计划照常进行,只不过对方的品性就成为其中关键,林善雅只能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他这人不是太变态,最起码不要硬来。 第一个选择,相当于妥协,接受既定的命运安排,承认失败;第二个选择,就是一场赌博,赌他夜星宇会不会遵守条约,修身克己。 最终,瞻前顾后的林善雅还是选择了后者,极为无奈地在担保文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第59章 从来没有见过会跳舞的猫 对于林善雅的前后转变,警员们倒也没有太过在意,还以为她是在跟未婚夫闹情绪,嘴上说不要,身体却很诚实。 签字作保以后,夜星宇手上的手铐就被解开了,他抱着小黑猫跟在林善雅的后面往外走去。 林善雅拿回了自己的车钥匙,回头看了一眼夜星宇怀里的小黑猫,问道:“这是哪来的猫?你养的?” 夜星宇点点头:“它叫小黑。” 林善雅皱了皱眉,冷冷说道:“把它送人,我家里不能养宠物。” 夜星宇不干,抗议道:“它很听话的,又聪明,绝对不会给你添麻烦!” 林善雅不悦地冷着个脸:“说了不行就是不行,一只畜生能有多聪明?你可别忘了合约第五条,遇事有争议,必须听我的,因为我是老板,我说了算!” 夜星宇呵呵一笑:“敢不敢跟我打个赌?要是你赢了,我立马把小黑送人,要是你输了,就同意留下小黑。” 林善雅冷哼一声:“打什么赌?” “很简单!”夜星宇把小黑放到地上,抚摸着圆溜溜的猫脑袋,“我说了小黑很聪明,你不是不信吗?你可以任意发出一些简单的指令,要是小黑做对了,就是我赢,要是有一条做错了,就算我输,你看怎么样?” “这可是你说的!”林善雅心想着一只小猫能聪明到哪里去,莫非还能听懂人话不成? “小黑啊小黑,能不能留下来就看你自己的表现了!”夜星宇揉了揉猫脑袋,像是跟幼儿园的小朋友对话一样,笑吟吟地说着,“来!给你林姐姐表演一下,让她看看小黑有多聪明!” 小黑对着林善雅发出萌萌地喵叫,伸出一只前爪子虚挠了两下,似乎在说:小样儿,来吧!让喵爷给你露一手! 虽是一只外表平凡的小猫,可它的表情动作竟有一种类似于人的情绪,就好像是三维动画电影里面会思考会说话的小动物。 作为一名受过高等教育、坚持唯物主义的学院教授,林善雅绝不会认为一只猫能听得懂人话,她随即开口,发出了第一个指令:“趴下。” 话刚出口,小黑猫立刻就四脚一收,趴在了地上,不拖沓,很干脆,没有半分的犹豫。 林善雅愣了一下,立刻又说道:“站起来。” 小黑猫的四只脚像装了弹簧一样,迅速撑地弹起,圆滚滚的猫脑袋高高昂起,两只萌萌的大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林善雅,似乎在等候下一个指示。 林善雅更加吃惊了,稍微停顿了一下,继续命令道:“转圈。” 小黑猫就撒开四条腿,欢快地围着林善雅的脚边绕着圈儿,正着转两圈,又反着转两圈,最后就停在她的脚尖前面,发出“喵喵”叫声,似乎在说:这个太简单了,来点有难度的! ——我靠……这简直…… 林善雅惊呆了,感觉就像是在看电影,这小猫真神了! 她决定再试一次,命令道:“只用两只脚站起来!” 小黑上身一仰,人立而起,仅靠两只后腿支撑起身体的重量,两只萌萌的大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林善雅,屁股后面的猫尾巴一甩一晃的。 ——这呢嘛……绝了啊! 林善雅目瞪口呆地看着身前的人立猫,脑子懵逼了,竟然不知道哪根弦被搭错,脱口来了一句:“跳舞!” 话刚出口,林善雅就觉得自己成了神经病,一只猫怎么可能会跳舞?要是猫也能跳舞的话,猪是不是也能上树? 刚这样想,就看到小黑竟然伸出两只猫爪子左右挥舞,笨拙而又好笑的扭腰甩屁股,猫脸上露出自嗨的表情,有模有样地跳起了广场舞。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 林善雅:“……w(#?Д?)w……” 简直无语了! 真的服气了! 她见过许许多多的宠物,可从来没有见过会跳舞的猫! 难道这是修炼成精的妖怪? 林善雅感觉到自己的下巴快要脱臼了,好不容易才把嘴给合上。 “怎么样?我没说错吧!”夜星宇嘿嘿笑着。 “这只猫……留下吧!”没脾气的林善雅愿赌服输,终于妥协。 随后,拿着车钥匙的林善雅去停车场找到了自己的车子,载着那令人吃惊的一人一猫,向骊水南湾驶去。 车上,林善雅手握着方向盘,时不时地用眼角余光瞄向夜星宇,以及趴在他大腿上的小黑猫。 这一人一猫,实在是带给她太多的震惊。 一个潜力无限的年轻古武者,以及一只好像真能听懂人话的妖孽小猫,凑在一起,就像是玄幻故事那么神奇。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是古武者?”林善雅一边驾车,一边问道。 “因为你没问啊!”夜星宇如此回答。 “就算我没问,你也应该老实地告诉我,这是人与人之间最起码的信任!”林善雅的语调有些急促,但脸上依旧冰冷。 “那你是不是应该也要告诉我,为什么要跟我结婚?你的真实身份又是什么?”夜星宇望向对方的冰冷俏脸。 林善雅沉默了。 确实,别人有秘密,没有告诉她,但她同样也有秘密,也没有坦诚以待。 人的潜意识里都有着自私,期望天下人都能够真诚待我,而自己却又做不到。 沉默良久,林善雅才叹了一口气:“好吧!这个问题上,确实我也有错!” 夜星宇呵呵一笑:“不用自责,我又没怪你!” 林善雅深深地望了对方一眼,发现他确实漫不经心,不像心有芥蒂的样子,便接着说道:“现在我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把你当成真正的朋友,也希望你能尽心尽力地帮助我!” 夜星宇又笑了,调侃道:“不是你老公吗?怎么又变成朋友了?亲密程度不升反降?我是该开心呢?还是该伤心?” 林善雅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少给我贫嘴,我是很正经地跟你说正事!” “好吧,你说,我听着。”夜星宇收起笑容,坐姿摆端正,态度放严肃。 第60章 你要是爱上我,那该怎么办? 林善雅略微理了一下思绪,才说道:“估计你也看出来了,我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教授,我是帝都林家的人,万相学院便是我们家的产业,并且大多数股份都在我手上,所以我也是学院的董事会主席。可以说,万相学院就是我的!” “哦~~,怪不得!”夜星宇立时就想到了常博文对林善雅那恭敬讨好的态度,原来这个女人就是幕后大老板呀! 林善雅继续又说道:“我们林家,一直以来都是我爷爷在经营,但自从他病了以后,便由我大伯开始接管林氏集团,但包括我大伯在内,他们那一辈的几个兄弟都没有经商的天赋,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情况越来越不妙,很多商业竞争对手都频频向我们施加压力,林氏几乎快处于崩溃的边缘……” “等等!”夜星宇插了一句嘴,“你说的是哪个林氏?据我所知,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没有一个姓林的!” 须知,整个天龙帝国最尊贵也是最有权势的,便是皇室夏家,在其之后,便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 五大家族底蕴深厚,至少都有上百年的历史,其家族人员渗透至军、政、商三界,与天龙帝国密不可分,是除了皇室夏家以外,最强大的势力。 十大豪门以商起家,也许在军政两界上的建树不如五大家族,可个个都是富可敌国,掌控着天龙帝国的经济命脉,其财富甚至可能还在五大家族之上,也是举足轻重的强大势力。 五大家族分别是徐、霍、方、严、欧阳。 十大豪门有花、苏、江、沈、宋、赵、齐、聂、黎、荣。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但这其中,没有“林”,林善雅口中的林家,不在其列。 林善雅苦笑着答道:“我们林家虽然比不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可也算是帝都颇有名望的家族之一,涉及的产业主要是金融投资和教育方面,在我爷爷管理的巅峰时期,发展得相当不错,甚至有望与十大豪门展开竞争,只可惜好景不长,自从爷爷病倒后,经营情况迅猛下滑,如今都快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夜星宇疑惑地望向林善雅,问道:“就算你大伯他们不行,可不是还有你吗?我觉得你这个女人像是很有手段的样子,由你来接管林氏的话,情况应该会好很多吧?” “因为我是女人!”林善雅自嘲般地摇摇头,“我爷爷有三个儿子和两个女儿,各自开枝散叶,后辈很多,我虽有能力,但偏偏是个女子!” 林善雅轻叹一声,接着又道:“长辈们几乎都不看好我,也不支持我,又因为我最得爷爷的宠爱,同辈的兄弟姐妹们也要针对我,排挤我,所以我在家里的日子很不好过,这才主动躲到离城来,把心思用来管理万相学院,也借此避开家族的勾心斗角和权力争夺,可没想到,噩运还是跟着来了……” 夜星宇静静地听着,没有出声干扰。 林善雅缓了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有一个同学,名字叫做霍青书,他从很早以前就开始喜欢我,一直都在不间段地苦苦追求,持续了很多年,可是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直到后来,他沉不住气了,请出家族里的长辈,直接向我爷爷提亲。”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猜……这个霍青书的家族一定不简单吧?” “对!”林善雅重重地点头,“他是霍家的人,并且还是霍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位列帝都四大公子,是整个帝都,乃至整个天龙帝国,最有权势的年轻权贵之一。” “这么屌?”夜星宇听得一愣一愣的,“你说的莫非是五大家族里面的霍家?” “当然就是那个霍家,要不然,我爷爷也不会答应这桩婚事!”林善雅的语气颇为无奈,林家虽然也算是豪门望族,可跟五大家族一比,就差得太远,得罪不起。 夜星宇轻笑道:“既然这样,那你就嫁给霍青书好了,你家里面的长辈肯定都会举双手赞成,既能抱上大腿,解决当前的经营困境,又能背靠大树,家族实力更上一层楼,怎么算都是赚!况且你把霍青书说得这么牛气,嫁给他也算是良配,又不会辱没你的身份,总比跟我这样的草根小民,做一对有名无实的假夫妻要好得多吧?” “我都跟你说了,我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怎么可能嫁给他?”林善雅转过头来狠狠地瞪了夜星宇一眼,“一想到要跟自己不爱的人过上一辈子,我就感到窒息!” 夜星宇嘿嘿一笑,假装好奇地问道:“难道……你爱上我了吗?” 言下之意,你既然不愿意嫁给霍青书,而选择嫁给我,莫非是……因为爱情? “你少臭美!”林善雅对夜星宇翻了个白眼,“我跟你结婚只是一年,并且有名无实,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在离婚过后,我还有机会去寻找我爱的那个人,但如果是嫁入霍家,就永世不得翻身,生是霍家的人,死是霍家的鬼,这其中的区别难道你看不明白?” “那万一……”夜星宇眨眨眼睛,无比认真地问道,“你要是真的爱上我,那该怎么办?” “呵呵……你还真敢想?你觉得你会比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更加出色、更有魅力吗?实话告诉你,我林善雅连霍青书都看不上,更加不可能看上你,你最好赶紧彻底放弃这种不切实际的荒唐想法,多想几个数字去买彩票恐怕还要现实一点!别以为自己是古武者就多么的了不起,我们林家就有好几个古武者,霍家更是古武者扎堆,就连内家高手都有,你一个癞蛤蟆就想吃天鹅肉,简直做梦呢?” 林善雅毫不客气地一通数落,噼里啪啦像是连珠炮一样狂轰过来,令人招架不住。 但这的确是她的心里话,故意当着面说出来,就是想趁机绝了夜星宇的龌龊心思,免得他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隔三差五地找机会撩拨自己。 说完之后,她就懒得理会夜星宇,一脸不爽地扭过脸去,按下车窗透透气。 第61章 假扮成运动美女的特警狂花 轻风吹拂,暗香袭人,夜星宇深深嗅了一口,赞道:“真香!” 林善雅冷着脸问道:“你说什么?”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是说……风把你身上的体香吹过来,闻着真香!” 林善雅脸色一变,发出冰冷地警告:“请你以后不要再说‘体香’这个词,我不希望从你的嘴里听到!” “好的!”夜星宇又是陶醉地嗅了一口,“那以后不说‘体香’,改成‘处子幽香’,你看怎么样?后者似乎更好听一些!” “你……”林善雅转过身来恶狠狠地比出了拳头,似乎要有动手揍人的趋势。 夜星宇脸色一正,轻咳一声,提醒对方道:“好好开车,轮胎都已经压到边线了。” 听到提醒,林善雅赶紧扶好方向盘,目视前方,不敢乱来。 要不是她正在驾车,恐怕真的会忍不住狠揍夜星宇一拳,被调戏而产生的羞愤已经令她怒火攻心,哪还记得对方是一个身手高强的古武者。 夜星宇闭上眼,仰靠在座位上,鼻翼耸动,不时深嗅一口,就连腿上的小黑猫也学着他的样子,陶醉地闭上眼睛,猫鼻子一抽一抽的。 这一人一猫的惫懒模样落在林善雅眼里,气得她咬紧牙关,差点崩碎了一口漂亮整齐的洁白好牙。 不久后,车子通过骊水南湾的自动大门,缓缓驶入了小区的内部道路。 由于特警们已经通过无人机航拍,发现了目标逃犯的大致位置,所以在公路上的排查就中止了,反倒将骊水南湾暗中包围起来。 大量的持枪武警埋伏在附近形成一个大网,而特警们则分成十几个小组,换下了制服,穿上了便装,乔装成小区住户,不动声色地入内搜索。 之所以没有大张旗鼓地实施抓捕,是因为骊水南湾这个地方有些特殊,住在里面的人非富即贵,尤其是那些拥有独栋别墅的,几乎个个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特警们也不敢明目张胆地乱来,只能以大量的武警形成包围网,再派出精锐人员乔装打扮,暗中搜寻犯人踪迹。 一路进来,夜星宇虽然是闭着双眼假寐,但他的神魂力量却散发开来,所经之处,方圆五百米以内纤毫毕现,那些隐蔽起来的武警身影通通被他发现,只不过他没有声张,这才刚从局子里被担保出来,他可不想惹上麻烦再进去一次。 林善雅一介普通人,自然没有发现什么异样,她的心思甚至都没有放在驾车上,脑子里面不断浮现的就是两个身影,一个讨厌的人,和一只精明的猫。 眼看就要到达41号别墅,前方道路上出现了一个正在慢跑的窈窕身影,是个女人,并且是个非常漂亮的年轻女人。 短发,长腿,细腰,大臀,上身套一件露腰的无袖弹力小背心,下身穿一条提臀的健美紧身运动裤,身材火爆,曲线妖娆,勾人眼球,极其性感。 “是她?”夜星宇若有所觉地睁开眼来,望着前方的靓丽身影,轻声低语。 “你认识?”林善雅听到他的声音,同时也远远地看见了顺着路边进行慢跑锻炼的短发美女。 “嗯,是个警察,我今天被铐走的时候,她也在场。”夜星宇一眼就认出了王春香,尽管她换了装束,从英姿飒爽的特警狂花,变成了性感火辣的运动美女,可五官长相和身材体型不会因此改变。 王春香身高腿长,个子估计有一米七五左右,比夜星宇都矮不了几分,若是穿上夸张一点的高跟鞋,可能比夜星宇还要高了。 她跟吴楚君一样,都是那种巴掌脸、小脑袋、腿特长的九头身美女。所不同的是,吴楚君偏瘦,腿也比较纤细,是那种骨感美;但王春香经过长期的艰苦锻炼,肌肉轮廓较为明显,没有任何的骨感,反而拥有女性中很罕见的健美身材。 女性不比男性,想要练出较为清晰的肌肉线条,是非常困难的,而王春香不愧是从小在军营里长大的铁娘子,穿上紧身的弹力衣裤,健美的身材一览无遗,肌肉轮廓清晰可见,柔弱中充斥着阳刚美感。 乍一看,就有点像是街头霸王里面的春丽,只不过她比春丽个子更高,腿也更加修长。 并且也同春丽一样,王春香的腿肌比上身肌肉更加发达一些,充斥着力量美感,由此可见,这个女人的腿功一定很厉害。 也正因为她是习武之人,就注定了腿脚不会过于纤细,只有紧实丰腴的大腿,在踢腿攻击的时候才能爆发出强大的力量。 可那一双大腿也仅仅只是丰腴健壮而已,既不显臃肿,也不会令人反感,反倒比那些两条腿像是火柴棍的骨感妖精更有魅力。 结实的大腿再加上本身较宽的髋骨,使王春香的臀部尤为突出,又大又翘,肌肉紧实,配上紧身裤子很是性感诱惑。 而臀部再往上就遽然收拢,是完全没有一丝赘肉的小蛮腰,短背心下边缘露出来的几块小腹肌清晰可见。 这个女人,不仅身材爆赞,脸蛋也极其漂亮,脱下军装就可以去参加选美了,也可以去做健身教练。 然而,在美丽动人的身体里面,却住着一个暴躁不安的灵魂,令无数人望而生畏。 在夜星宇他们打量王春香的同时,王春香也发现了迎面而来的小汽车,她原本就是为了搜寻罪犯,对途中所看到的每一个人都要仔细观察,两只眼睛自然透过车玻璃望向里面的两个人。 因为前挡风玻璃倾斜角度的关系,通常在车前面的人很难看清车里面的状况,反光会比较明显。 可王春香不是普通人,而是寸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就算有反光的影响,她还是看清了前排两人的面貌长相,一眼就认出了坐在副驾位的夜星宇,正是下午被她队员给带走的年轻人。 当她再看清开车女人的面容时,却被惊艳到了。 无论是容貌长相,还是神态气质,林善雅都是上上之选,这也难怪身为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会对她如此迷恋。 第62章 女儿身,男儿心 帅哥靓妹的组合原本就是常态,也没有什么不对,但王春香却感到很不爽,很想把夜星宇从车子里揪出来暴打一顿。 她生平最讨厌两种人,一种是跟她年纪相差不多的厉害古武者,另一种就是仗着自己长相勾搭女人的小白脸,而这两种,夜星宇全都占了。 从先前测武环的报警声来判断,王春香认为这个年轻男人多半已经练出了寸劲,跟自己一个层次,这让她产生了争强好胜一决高下的念头。 其次,这男人刚被铐走不久,却又出现在这高档别墅区内,身旁还有气质美女相伴,多半是仗着自己的长相和身手,勾搭了一个身份高贵的女人,这不是小白脸还能是什么? 要说武者好斗,遇到同层次的对手,想要切磋比试,那还算是正常想法。可王春香不仅仅是要比划,还要把对手直接踩在脚下,证明自己才是最强的那一个,这便有些过份了,好胜心之强无出其右。 从小生活在军人家庭的王春香,因为母亲早早病逝,野得就像一个男孩子,而她的军人老爸显然也把她当成是一个儿子来养。 军人家庭的教育方式都比较严厉直接,没有那些苦口婆心的弯弯道道,孩子要是不听话,不会跟你好声好气地慢慢说教,直接就是油盐出好菜,棍棒出好人,骂几句,揍一顿,也就老实了。 尽管王春香是女孩子,可调皮捣蛋的她从小就没少挨板子,直到长大成人,加入了军事学院,挨揍的次数才逐渐减少。 但因为长期挨打,也让她越来越不怕打,慢慢就成了爆炒鹅卵石,油盐不进。 每次被老爸一顿狠揍,她就会说:这点痛,算什么?至少老子还有梦! 你没看错,是“老子”,不是“老娘”! 不仅是她老爸把她当成男人,她自己也认为自己是汉子,事事争强好胜,喜欢比划拳头,对异性完全没好感,反而是对软妹子、萌妹子、妖妹子、娇妹子、以及各种漂亮妹子较感兴趣,相谈甚欢。 跟那些已经渐渐弯曲的娘炮正好相反,王春香反其道而行,女儿身,男儿心,老爷们,不解释! 所以,明明是英俊帅气又有实力的夜星宇,在王春香的眼中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反而看到就来气,很想揍他。 不用说,她这个爱揍人的暴脾气,就是遗传自她的老爸,已经养成了很严重的暴力倾向。 为此,她也吃过不少亏,得罪了许多不该得罪的人。 可王春香不怕啊!谁要有意见,那就来啊!咱俩练练,看谁的拳头硬! 这时候,王春香的暴脾气就开始上头了,也不管此刻正在执行任务,她就想没事找事,把那个勾搭女人的小白脸先揍一顿再说。 王春香迈开大长腿,几个跨步就从路边来到了路中间,直接拦在车前面,吓得林善雅赶紧一个急刹,堪堪停住。 “你,下来!”王春香用手一指副驾上的夜星宇,语气嚣张霸气。 “又怎么了?警官!”夜星宇也是无语,这女人脑子有毛病吗?总跟自己过不去?这次又想闹什么幺蛾子? “叫你下来就下来,少废话!”王春香的脾气是说来就来,绝对没有耐心跟对方幺二三地说清楚为什么。 无奈的夜星宇只好开门下车,把小黑猫放在座椅上。 林善雅探头问道:“怎么回事?” 王春香将手一摆,很是潇洒地回道:“美女,不关你事,这是我跟他的私人恩怨。” 林善雅:“???” 夜星宇:“!!!” 面对王春香的强势霸气,夜星宇很是无奈,问道:“我跟你有恩怨吗?我怎么不记得!” 王春香冷哼一声:“以前没有,现在有了!” “哦?说来听听!”夜星宇有些意外,他可分明记得自己没招惹这个女特警啊! “你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看你不爽又怎么滴?”王春香说得理直气壮。 听到这个便装女警把夜星宇说成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林善雅突然很想笑。 但是夜星宇就听得很不是滋味,我吃什么关你屁事啊?又没有吃你家的米! 夜星宇剑眉一扬,有些不悦地问道:“你是故意来找碴的吧?” 王春香挑衅地对夜星宇勾了勾手指头:“你不是古武者吗?——来!跟我过两招!” 夜星宇也有些火了,他接触过的女人多了去,但像这样奇葩的,还真是头一回撞见,无故找碴不说,一言不合就要开打,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Hello Kitty吗? “来来来——!”夜星宇走到道路旁边的草坪上,找算给这个不讲理的女人一点小小的教训。 即便猜到夜星宇的实力很强,王春香也丝毫没把他放在眼里,因为从小到大,从没有一个同龄人能打得过她。 夜星宇的年纪看起来也就二十来岁,与王春香差不多,她就不信对方的武道天赋比她还高,实力比她还强,要想胜过她王春香,除非这小白脸是内家高手还差不多! 王春香有恃无恐,她当然不相信对方是内家高手,便趾高气扬地跟着夜星宇来到了草坪上。 林善雅没有下车,就坐在车里透过降下的车窗遥遥注视着两人,她也想看看夜星宇的实力,她对他的古武者身份依旧保持着怀疑。 武者切磋,通常会客套一番,先说几句场面话,再开始动手。 但王春香出身于军队,不讲究江湖规矩那一套,崇尚的是先下手为强,所以两人刚一站定,她招呼也不打,抬腿一记凶狠地侧踢,扫向夜星宇的腰际。 这一腿,又快又狠又准,普通人万万避不开,就是寻常的古武者也要措手不及。 可夜星宇的武学造诣达到了匪夷所思的境界,又有神魂力量相助,反应和思维都远远超过一般的古武者,所以对方这迅疾无比的一腿,落在他眼里就有些慢,并且破绽不小,随手可破。 夜星宇看似随意地伸手一捞,就捏住了王春香的脚踝,随后运用巧劲一拨一推,后者就失去了平衡,竟然站立不稳,差点摔倒在地。 第63章 柔拳霸腿逞威风 一开局,王春香就吃了个大亏,差点出丑,顿时出口成脏,骂了一句“我草”,还不等站稳身体,脚跟随之一转,立刻一个回旋反踢。 夜星宇又是将手一抬,恰到好处地抓住王春香的小腿,运劲一扯,顺势一带,王春香身不由己地往前一个趔趄,随后又被夜星宇伸脚绊了一下,这一次再也无法保持重心平稳,往前栽倒在地,摔了个狗啃泥,很是狼狈。 这是王春香既轻敌又浮躁的后果,同样也是因为夜星宇的武学造诣比她高出太多。 “我要杀你了!”王春香发出一声怒吼,伸手一撑,就从地上弹了起来,两条健美的大长腿就像两根鞭子一样,几不间断地连环踢向夜星宇。 “好凌厉的霸腿!”夜星宇立时认出了王春香所使出的腿法,同时在心中暗暗点赞。 相传在隋唐年间,有一位嫉恶如仇的少林武僧,下山为民除恶,但被贼人所暗算,从而被斩断了双臂,几乎武功尽废。 但是,这个断臂武僧没有自暴自弃,而是静下心来精研武道,修为反而更上一层楼,创出了一套杀伐无双、霸气绝伦的刚猛腿法,名为霸腿。 霸腿脱胎于少林最高绝学易筋经,共有十二式,练至最高深处,其疾如风,暴烈如火,摧枯拉朽,无坚不破,乃是一等一的腿法绝技。 通常霸腿的修练者,几乎都是男性,因为女子力弱,腿力不及,下盘不稳,很难将这套腿法修练至高深地步。 可没想到王春香一介女流,竟然将霸腿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大成境界,再进一步,便是巅峰圆满,达到创始者的水平。 不过她的对手是夜星宇,曾经拥有“武神”之称号,精通世间各门各派的招式绝学,对古武的认知和造诣,天下无人能及,她王春香就算再厉害十倍,也摸不到夜星宇的衣角。 所以就看到王春香的两条大长腿呼呼生风,迅捷无伦,声势极其威猛,看似占尽上风,却偏偏奈何不了夜星宇的轻松写意和举重若轻。 这还是夜星宇有意相让,只使出三分力跟她周旋,希望她知难而腿,若是他全力出手,只需一两招就能重伤王春香。 可王春香是个暴脾气的二愣子,运动细胞发达,而脑细胞就相对简单许多,她从来就不知道畏惧为何物,反而越踢越有劲,完全没发现自己做的都是无用功,还以为对手被自己的腿法所压制,只能招架抵挡,毫无还手之力。 王春香脚下不停,连续不断地发起攻击,嘴上还要耍狠:“还不认输?信不信老娘踢爆你的卵蛋?” 听到这话,夜星宇还真是被这奇葩女人弄得没脾气。 难道你就没看出来,哥是在让你吗? 像这种不知好歹的顽固分子,夜星宇不打算再相让,否则将会没完没了。 他看准对方的腿法破绽,跨步近身,肘顶膝撞,施展开贴身短打,准备在两三招内制服王春香。 要知道,腿的力量大,攻击距离远,以之发动进攻,往往比拳头更有优势,所以就有了“手是两扇门,全靠脚踢人”的说法,其意思就是用手防守,用腿进攻,威胁性很大。 但腿法往往都有一个缺点,就是害怕对手贴身,一旦被欺近身来,腿长的优势反而变成劣势,根本施展不开。 霸腿再厉害,也是腿法,也害怕近身,所以夜星宇便利用这个缺点,抓住空隙,贴身缠斗,即使不用内劲,不以力欺人,也能很快击败王春香。 可夜星宇刚一近身,王春香的招法就变了,不再是霸腿,而是诡异无比的柔拳。 与出自隋唐年间的霸腿不同,柔拳是由近代人所创,距今不过数十年,创始人是一位习武天份很高的奇女子,因其名字里面有个“柔”字,再加上这种武学的特点也是一个“柔”字,是以得名。 这套拳法虽以拳为名,却并非是靠拳头进行攻击,“拳”只是一个统称,并不是说名字里带个“拳”,就一定要用拳,比如众所周知的太极拳,其招式多用掌而少用拳,再比如螳螂拳,那手势也不是拳头,而是叫做刁勾,更侧重于指爪的劲道。 柔拳的风格恰与刚猛暴烈的霸腿相反,它没有具体的招式,只是一种搏斗的方法,关键就在于一个“柔”字,以柔克刚,以弱胜强,全身上下无一处不柔,身体四肢的每一寸都可成为杀人的利器。 霸腿有十二式,侧重于踢和打,攻击距离远,爆发能力强,直来直往,靠力量和速度取胜;而柔拳虽然没有具体招式,却也有十二种技击手法,分别为摔、投、锁、拿、缠、绞、勾、搂、黏、靠、按、压,最擅长贴身缠斗,以软缠敌,以韧制敌,虽然没什么爆发力,却能在无声无息间将对手牢牢控制,无法动弹,从而丧失战斗力。 如果以动物来形容,霸腿就是猛虎,柔拳就是蟒蛇。 猛虎声势凶猛,扑上来就狠狠抓咬,将人撕成碎片;蟒蛇不慌不忙,游过来层层绞缠,慢慢把猎物勒死。 王春香风格一变,从霸腿转为柔拳,顿时令夜星宇大吃一惊,由衷地再次赞叹,这个女人虽然蛮横不讲理,却有极高的习武天赋。 要知道,柔拳与霸腿,一柔一刚,一近一远,一阴一阳,一缓一急,两套武学的风格正好完全相反,练成一门,再去练另一门,就很难适应,往往会调整不过来。 可王春香不仅霸腿厉害,就连柔拳也有着很高的造诣,这两种风格完全相反的武学,她都掌握得非常好,都达到了大成境界,这不是天才是什么? 王春香的突然变招,令夜星宇大感震惊的同时也猝不及防,差点被她给制住。 只见她一个倒挂金钩,头下脚上,两条有力的大长腿突然锁住夜星宇的脖颈,用力一绞,就将夜星宇甩翻在地。 两人就像是倒地葫芦,在茵茵的草坪上不断地翻滚着,从站立搏斗演变为地面扭斗。 第64章 抱在一起滚草坪 柔拳在古武的基础上,结合了瑜伽和柔术,不仅擅于贴身缠斗,更适合地面扭斗。 刚猛霸气的王春香突然就像是变成了一条柔软无骨的美女蛇,以自己的身体缠上了夜星宇的身体,丝毫不在意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两人就像是热恋中的情侣,紧密无比地纠缠在一起,肌肤贴着肌肤,毛孔挨着毛孔,躯体和四肢都绞在一起,不断地剧烈摩擦着。 在林善雅看来,这两人哪里是在打斗,简直就是在亲热嘛,马上就要到了擦枪走火的地步,抱在一起滚草坪不说,还他娘的是69式,一看就是老司机,会玩! “下流!无耻!色胚!去死!”坐在车里的林善雅莫名地感到一阵怒火上涌,胸口堵得好慌,连连在心里咒骂着夜星宇。 她简直不愿意再在此地多呆一秒,看见这对狗男女就觉得肝火旺外加辣眼睛,于是她招呼都不打,直接踩下油门踏板,径自驱车离去,瞬间消失在道路尽头。 可惜林善雅只是一个普通人,她哪里看得清其中的凶险,这两人看起来像是在亲热,实际上是真的在搏命,每一个动作都凶险万分,稍不注意,就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夜星宇的武学境界毕竟要比王春香高得多,并且他还有内劲,还有神魂力量,怎么可能会输? 他只是因为一时大意,被突然转换风格招式的王春香打了个措手不及,一旦正视起来,几招之后,便扳回劣势,重新占据上风。 可王春香这丫头简直就是个不要命的头铁大老粗,驴脾气一发作,就算十匹马也拉不回来,动起手来完全不留情面,招招凶狠,动辄致命。 柔拳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温柔,实则是一种很有效的杀人手段,包含许多分筋错骨的关节技,以及限制行动的控制技,很容易让对手失去抵抗能力,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杀任剐,反抗不得。 所以夜星宇也不敢放任这暴力女随便乱来,同样以柔拳制柔拳,数招之后,就将王秦香的手脚四肢紧紧锁死,令其失去了抵抗力。 但同样的,王春香的一条美腿也绞住了夜星宇的脖子,却因为受制的原因,导致力量不够,没办法绞断他的脖颈。 “你怎么也会柔拳?”彻底被压制的王春香就算再是个方脑袋,也能看出夜星宇所使出的手段,正是自己苦练多年的柔拳。 夜星宇的身体柔韧度不及王春香,但是对柔拳的理解和掌握,还要远远在她之上,因为创出柔拳的那名奇女子,就跟“武神”华神通有旧,在创造此绝学的那段时期,就曾多次请教过华神通。 也就是说,柔拳的面世,就有华神通的一份功劳,是在华神通的指点之下才被创造出来。 而华神通,就是夜星宇的上上一世。 所以,这天下间,除了柔拳的创始人之外,最了解柔拳的就是夜星宇,王春香是隔代弟子,造诣远远不及。 “你这个疯女人,还有没有疯够?”压在王春香身上的夜星宇没有解释自己为什么也会柔拳,因为这是不能说的秘密,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信,谁会认为一个二十几岁的青年就是被尊为“地球最强”的武神华神通? “起开!让我起来!信不信我告你袭警啊?”王春香愤怒地叫嚷着,一个大男人沉甸甸地压在她身上,当然有些不舒服,尤其是在对方占优而自己处于绝对劣势的情况下,更加让她感到屈辱。 一旦静止下来,两人的姿势就显得相当暧昧,有点像是露水鸳鸯打野战,天当被地当床的那种。 王春香两只健美的大长腿,一只被夜星宇扛在肩上,勾住脖子,另一只被他夹在腋下,揽住后背,虽是在互相绞杀,但力量上完全是夜星宇占据上风。 另一边,王春香的两只手臂也被控制,左手被夜星宇的右小腿死死压住,不能动弹,右手被夜星宇的左腿膝弯牢牢夹住,同样无法使力,王春香唯一能动的,就只有一个脑袋,以及绞住夜星宇脖子的那条腿,败局已定,无力回天。 夜星宇感受着身体下面被压着的火热娇躯,心神也是微微一荡,但却很快回过神来,开口说道:“我放你起来可以,但你别再动手动脚了啊!” 王春香虎着脸没说话,夜星宇就当她是默认了,于是松开手脚,从她身上爬起来。 哪知道才一转眼,变故又生,不服气的王春香一旦重获自由,立刻发动反击,都还不等站直身体,就马上扑了过去,双手双腿同时展开锁拿绞杀,誓要把夜星宇按翻在地,出一口恶气。 夜星宇猜到这个女人有点疯,早就对她有所防备,对方一动,他就立即作出应对,同样是手脚齐出,两人又再次扭斗在一起。 上次是王春香打了夜星宇一个措手不及,抢了先手,夜星宇需要花费一番手脚才能扳回劣势,而这次早有准备,哪还能让她得逞? 仅仅只是三秒钟不到,王春香又一次被制服,并且这次更惨,只有脑袋能动,手脚四肢全被锁住,无力动弹。 只不过这一次不是69式,而是头对头,脸对脸,大眼瞪小眼,甚至因为两张脸离得太近,都快瞪成了斗鸡眼。 夜星宇这时候才注意到,这个蛮横霸道的凶悍女人竟然长了一对媚意十足的狐狸眼,只是眉毛有点浓,看着有点凶,令柔媚之意冲淡了不少,再加上又是偏中性的短发,所以五官就没有身材那么惹人注目。 实际上仔细一看,王春香的容貌非常漂亮,鼻梁挺直,嘴唇性感,再配上一双又凶又媚的狐狸眼,绝对是个惹火动人的尤物,比起倾国倾城的林善雅也差不了多少。 “看什么看?信不信我戳爆你的眼珠子!”王春香输招不输气势,恶狠狠地盯着近在咫尺的夜星宇,开口说话的时候,呼吸气息喷在夜星宇脸上,竟然还带着淡淡的清香味。 第65章 不服你来咬我啊! “要戳我眼珠子?来啊!你要是手能动,你就来戳啊!”夜星宇不屑地笑着,明明都被制服了,还要耍横,这疯女人的脑袋里装的是屎吗? “我草你大爷!”王春香是真想戳啊!可是手脚都被钳制住,有心无力。 “哈哈……”夜星宇笑看着王春香吃瘪的模样,心想你手脚动不了,还有什么能耐?也就只能耍点嘴皮子功夫罢了! 近在咫尺的笑容就像是毫不留情的讽刺,刺激得王春香怒火中烧,瞬间暴走。 她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全身上下唯一能动的脑袋突然往前一拱,性感的小嘴一张一合,牙齿狠狠地咬上了夜星宇的嘴皮子。 “啊……”重生以来,夜星宇第一次发出痛苦的惨叫,就算他是个古武高手,抗打能力一流,但功夫也练不到嘴皮子上啊! 下唇瞬间就被牙齿咬破,鲜血涌出,两人都是一嘴的血。 我日你妹个大香焦哟!一言不合就张嘴咬人? 夜星宇又惊又痛又恼又恨,直接一记头槌反击,内劲汹涌而出,把王春香震得头晕脑胀,眼冒金星,牙关不自觉地松开了。 “疯婆子,你特么是属狗的吗?”夜星宇破口大骂,实在是太气人了,以他的涵养都忍不住要爆粗口。 但是像王春香这种又倔又横的暴脾气,骂几句就有用的话,她也不会被从小揍到大!所以,有用吗? 脑门上虽然挨了一记头槌,视线里还是满天的小星星,但耳朵还是听得清清楚楚,王春香立刻就反唇相讥道:“姑奶奶就是属狗的,你能怎么样?不服你来咬我啊!” 夜星宇怒了,泥菩萨都有三分土脾气,你还真以为我不敢咬你吗? 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夜星宇也将脑袋一拱,同样学着王春香的流氓招式,张嘴就咬住她那微微翘起的上嘴唇,同样也把嘴皮子给咬破了。 “啊——!”这回换到王春香惨叫了,她想要学夜星宇那样用头槌反击,可两人的脸完全贴在一起,几乎零距离,连寸劲都使不出来,除非她也像夜星宇那样掌握内劲,否则就没有力道。 夜星宇当然不可能真把她的嘴皮子咬掉,只想略施惩戒而已,所以只咬了一下,就把嘴松开了,即使是这样,也痛得王春香嘶嘶呼呼地直吸冷气。 以最原始野蛮的方式互相伤害的两个人,都被对方咬了一下,一个被咬破了下嘴唇,另一个被咬破了上嘴唇,都是一嘴的血。 “你特么还真是条狗!”王春香痛得呲牙咧嘴,也不忘还以嘴炮,小舌头伸出来连连舔着被咬破的嘴皮,那模样还真是性感勾人。 就连夜星宇都看得愣住了,心想:这女人要是温柔些,怕是很招人喜欢呐! 正出神时,突然有急促的猫叫声在耳边响起,夜星宇心头一动,贴着草坪的脑袋努力地转动了一下方向,就看见小黑双脚人立,两只前爪不停地指着一个方向比划着,猫脸上满是紧张焦急的表情。 虽然夜星宇不能百分百地领会小黑想要表达的意思,但也能猜出个大概,很可能是林善雅出事了,小黑是来报讯求救的。 心念急转之间,夜星宇就想到了正被警方追捕的那个逃犯,能出动这么多的特警,对方肯定不是普通人,林善雅极有可能就落到了此人手上。 夜星宇顾不上教训王春香,急忙放开对方,从地上翻身一跃,一个弹射起步,就往小黑猫所指的方向急驰而去,同时神魂力量释放而出,向前方展开大范围侦察。 夜星宇一松手,王春香也就脱困,她迫不及待地从地上爬起来,就准备展开反击,哪知道抬头一看,对方已经跑了,那速度之快,绝对已经超出了外劲武者的层面,至少是内家水准。 王春香愣了,心想:这家伙怎么扭头就跑呀?竟然比兔子还快! 王春香不及细想,赶紧朝着夜星宇追过去,两条健美的大长腿迈开步子来,竟然也不慢,只可惜比起夜星宇还是差了不少,只几秒钟,就已经看不见对方的身影。 论奔跑速度,全力爆发下,明劲武者的速度比普通人快不了多少,最多也就是一秒十米的样子;刚劲武者,一秒十几米;寸劲武者,一秒可以达到二十米左右;而内劲武者,一秒三十米也是很正常的,媲美动物界里跑得最快的猎豹。 王春香身高腿长,又习练腿功多年,奔跑起来速度极快,一秒能有二十几米,算是寸劲武者里面最顶尖的。 可夜星宇已经达到内劲的层次,一秒三十米出头,比王春香还要快出不少,王春香当然就追不到他。 只是林善雅出事的地方并不远,夜星宇的身影刚在前方消失不久,马上又回到了王春香的视线之内。 一辆黑色的小汽车停在41号别墅的门口,正是林善雅的座驾,在离车不远的路边,夜星宇静静地站着,目光紧盯着对面二十米外、一个面相凶恶的光头男子。 此人正是特警们正在追捕的死刑逃犯计向荣,也是一个极其厉害的古武修炼者,而在他身前,却有一个长发披肩的气质美人,正是不久前愤然离去的林善雅。 雪白的玉颈上架着一柄寒光闪闪的匕首,而其握柄落在一只粗糙的手掌里,那是计向荣的手。 此时的计向荣面露凶光,狞笑着看向沿路追过来的王春香,待她跑到夜星宇身边站定,才略显得意地开口道:“王队长,好久不见啊!” 没想到自己乔装改扮了,这家伙居然都能认得出来,被人一口叫破身份,王春香略有些吃惊。 但她也不想想,就凭她那高高的个子,健美的身材,漂亮的脸蛋,凶悍的气质,还有一秒二十米的奔跑速度,这些全部结合起来,不就成了独一无二的标签?计向荣眼又没瞎,认不出来那才叫奇怪呢! 王春香从来就不是一个擅于动脑子的人,懒得细想,直接怒气冲冲地指着光头大汉吼叫道:“计向荣,赶快放开人质,束手就擒!” 第66章 摘叶飞花,皆可杀人 夜星宇听她这样一说,真想捂着脸骂一句“猪队友”,这女人的脑袋里不知道装的是不是稻草,换你是死刑逃犯,你会主动放开人质吗?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还不如搏一搏,大不了拼个玉石俱焚! 所以说,林善雅现在就是计向荣手里的免死金牌,只要人质在他手上,他就无所畏惧,要是放了人质,那就直接等死吧! 这也是计向荣的打算,他费尽心思地逃进骊水南湾,并不是因为这里人少地势好利于藏身,而是打算抓住一个有份量的人质,逼迫警方妥协。 现在,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 他不需要知道林善雅是谁,只从这女人能开名车,住豪宅,漂亮的脸蛋祸国殃民,又有一股颠倒众生的傲人气质,单单这几项叠加起来,就足以证明,这个女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即使是权力极大的特警也不能忽视。 所以计向荣有恃无恐,脸上没有半分惊惶害怕,反倒是嚣张得意,对王春香喊道:“王队长,你也看到了,刀子不长眼,为了这位大美女的安全着想,你应该知道该怎么做吧?我要求也不多,一辆加满油的直升机送我到边境,我自然就会放了这位美女!” 王春香想也不想便答道:“你休想!我们警方是绝对不会向犯罪分子妥协的!” “是吗?”计向荣狰狞一笑,手上微一用力,锋利的刀刃便割破了肌肤,殷红的鲜血瞬间流出,顺着雪白的玉颈往下流淌。 看到这一幕,夜星宇真想反手给王春香甩上一巴掌,这猪女人也不知道是怎么当上特警队长的,这时候难道不应该先说几句好话稳住凶犯,再想办法伺机营救人质吗?你一上来就把话给说死了,万一对方当场撕票怎么办? 猪头女队长的言行让夜星宇大感荒唐,差点就想开口骂人;反过来,林善雅的表现同样令他出乎意料,刮目相看。 被匪徒劫持的林善雅竟然很镇静,即便是脖子上架着利刃,甚至被刀锋割破了皮肤,鲜血流进了衣领,她也只是脸色发白,没有想像中的惊声尖叫,也没有腿软站不稳的情况出现,她一如既往的冷傲,就像是天山绝壁上盛开的雪莲花,迎风生长,不畏苦寒。 王春香的手腕上有一个看似普通的手表,那是GPS定位装置,可以呼叫队友支援,她悄无声息地按了一下,便对计向荣吼道:“你别乱来啊!绑架是犯法的,行凶杀人更是死罪,你要是伤害了人质,那就是罪加一等!” 夜星宇:“……(╯_╰)……” 彻底无语…… 猪脑子就是猪脑子!你难道不知道对方是死刑犯吗? 死刑本来就已经是最严厉的刑罚了,再大的罪也不过一死,还谈什么罪加一等? 况且这都什么时候了,你特么居然还有兴致给别人上课搞科普,这不是瞎几把扯淡吗? 摊上这样的特警队长,夜星宇真是服了! 看来,想要救出林善雅,只能靠自己。 要是任由王春香乱来,说不定还会害死人质。 若凶犯只是一个普通人,那就好办,就算隔着二十米的距离,夜星宇也可以在一眨眼间冲到对方身前,轻易制服对方。 可计向荣是一名古武修炼者,反应和动作都要比普通人快很多,完全能够先一步伤害到林善雅。 就算是警方调来狙击手也没用,子弹的速度超过音速,的确可以让计向荣避无可避,可古武者生机强大,除非是一枪正中要害,使其瞬间丧命,才能万无一失。若他没有马上咽气,只要还有一丝残存意识,就可以在临死之前割断林善雅的喉咙。 想要在一瞬间从计向荣的手中救下林善雅,很难,几乎不可能做到,就连先天强者来了,都会感到棘手。 但是夜星宇可以,他不仅仅有强大的肉身力量,还有更加惊人的神魂力量。 换句话说,夜得宇不仅仅是古武者,还是异能者,诡秘,强大,无形,致命…… 计向荣虽然厉害,也只是一个外劲层次的古武者,面对诡异隐秘的神魂力量,他几乎没有抵抗能力,夜星宇想要他的命,只需一个眨眼的瞬间。 但在此之前,夜星宇必须搞清楚一些细节,他转头望向王春香,开口问道:“如果他死在我手上,我算不算犯法?” 王春香愣了一下,没明白他为什么会突然问这个,下意识地答道:“对于危险性极大的重犯,如果他反抗拒捕的话,是可以就地击毙的,击杀者不用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甚至还会有嘉奖……” 话音未落,夜星宇的手臂似乎动了一下,就听见对面传来噗通一声轻响,穷凶极恶的计向荣轰然倒地,就像是一具被突然拔掉电池的机械人偶,一动不动,了无声息。 上一秒还活着的计向荣已经死了,双眼大睁,死不瞑目。 在他的喉咙上,插着一片极其普通的树叶,却犹如锋利的飞刀,完全割断了他的气管。 这还不够,夜星宇不会给计向荣任何反水的机会,树叶上所蕴含的恐怖劲力,在极短的瞬间沿着颈椎传递,侵入脑海,直接摧毁掉计向荣的脑组织,他只来得及瞪大眼睛,就已毙命,死得不能再死。 内劲高手,摘叶飞花即可伤人,这不是传说,而是确切存在的真实。 但真正令计向荣无法反抗的,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他在出手的一瞬间,同时对计向荣使用了一种名为“震慑”的神通。 神通,就是神魂秘术,是对神魂力量最有效的使用方法,诡秘莫测,强大无比。 震慑,就跟赋灵、搜魂等等一样,都是神通的一种,以神魂力量激发,瞬间冲击对方的精神意识,令其陷入短暂的失神状态,对手的实力越强,失神的持续时间越短。 对于计向荣这种外劲武者,夜星宇想要他的命,只需要一秒钟就足够了。 第67章 情商和智商都被狗吃了 陡然遭受精神冲击的计向荣确实没有任何反抗之力,在震慑神通的影响下,瞬间陷入精神恍惚状态,轻易就被一片树叶抹杀了生命。 王春香的话还没说完,林善雅也没有任何反应,计向荣就已经死透了。 恐怕就连计向荣自己都不敢相信,他身为一个古武者,就这样死了,不明不白,无声无息。 夜星宇迈着悠然的步子,缓缓走向林善雅,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别怕!已经没事了!” 王春香首先反应过来,一个闪身,抢在夜星宇前面赶到计向荣身边,望着地上的尸体,骇然惊叫道:“你……你……你……竟然真的杀了他?” 她的上嘴唇还在往外沁着鲜血,舌头却像是打了结一样,话也说得不太清,惊骇的眼神更像是见到鬼一样,紧盯着一脸平静的夜星宇。 作为普通人的林善雅反应就没这么快,听到夜星宇和王春香先后开口,才发现架在脖子上的匕首已经不在了,而身后的光头凶汉不知何时倒在地上,声息俱无,彻底死去。 这下子林善雅彻底相信了,夜星宇确实是古武者,并且还是一个极为厉害的古武者,是他杀了凶犯,救了自己。 “谢谢!”这是林善雅第一次对夜星宇说出这两个字,完全发自肺腑。 别看她刚才表现得很镇静,其实心里面慌得一逼,她毕竟是一个女人,遇到这种情况,也会慌张,也会害怕。 “不用客气,你可是我老板!”夜星宇从裤兜里掏出一包纸巾,抽出一张去擦拭林善雅脖子上的血迹。 殷红的鲜血看起来恐怖,其实伤口并不深,只是割破了表皮而已,过一会儿就能自动止血。 夜星宇的擦拭动作很轻柔,在林善雅的雪白玉颈上缓缓移动着,眼神更是温柔无比,像是呵护着最心爱且最珍贵的东西,这种情绪竟然感染了林善雅,令她心里面最柔软的地方被轻轻地触碰了一下。 那感觉,就像是回到了童年,自己摔倒了,母亲走过来,温柔地抱起她,用手背擦拭着脸上的泪水,柔声对她说道:“宝贝,别怕,妈妈疼你!” 林善雅突然有一种想要流泪的冲动,差点就要忍不住把夜星宇当成是自己的亲人,扑进他的怀里狠狠地痛哭一场。 可就在这时候,林善雅忽然发现夜星宇的下嘴唇肿了一大块,还在往外沁出血珠子,不由疑惑问道:“你的嘴怎么了?怎么流血了?” 夜星宇苦笑着,这叫他怎么回答?难道说自己的嘴巴被狗咬了一口? 这时候,已经检查完计向荣死因的王春香长腿一跨,就走到夜星宇跟前,瞪着一对妩媚的大眼睛惊问道:“你已经练出了内劲?你是内家高手?” 夜星宇没好气地给了她一个白眼:“是又怎么样?你难道还想再跟我打一场?” 王春香的脸上第一次露出沮丧的表情,垂头道:“打不过……” 林善雅看了看这两个人,嘴上都有着血迹,唇瓣都破了皮,至于发生了什么,好像不用问,应该都能猜到。于是乎,才刚刚生出的好感和感激,通通化为乌有。 ——天哪!竟然有这样不知检点的狗男女,抱在一起滚草坪不说,连嘴皮子都亲破了,这得有多投入啊? 林善雅瞬间就被气到不行,双目冒火地狠狠剐了夜星宇一眼,破口大骂“你下贱”,随后就气冲冲地踩着高跟鞋离开了,头也不回地钻进了自己的别墅。 夜星宇知道,这女人肯定是误会了。 可他怎么解释? 难道说,我被她咬了一口,然后我就咬回去了? 这样还不如不解释,越描越黑。 所以,这个锅,他注定甩不掉,只能背! 而王春香浑然不知林善雅为什么生气,就听见她骂了夜星宇一句,随后头也不回地走掉,有点像是跟恋人吵架闹情绪的那种,不由问道:“这是你女朋友?脾气蛮大啊!” “嗯!”夜星宇淡淡答道,“是我老婆。” “真漂亮啊!”王春香舔着受伤的嘴唇由衷赞叹着,末了还追加一句,“好白菜都让猪拱了!” ——卧槽!怎么说话的呢? 夜星宇真想反手给她一个大嘴巴子。 这女人不但脑残,还嘴贱,枉自长了一副好脸蛋和好身材,情商和智商都被狗给吃了! “我先走了,死的这个人,就说是你杀的吧!”夜星宇指着地上的尸体对王春香交代着。 “为什么说是我杀的?明明就是你杀的,跟我可没有半毛钱关系!”王春香摆手不干。 “我把功劳让给你还不好?”夜星宇再一次对王春香的脑残感到意外,难道她没有听过,有便宜不占,就是王八蛋? “你当我王春香是什么人?我需要抢你的功劳吗?”王春香振振有词,看不出这小娘们竟然一身正气,刚正不阿,不愧是天龙特警。 这还是夜星宇第一次听到这个女特警的名字,像是某个地主家傻儿子的通房大丫鬟,但细细一品,大俗之中又有大雅。 王春香用手摸着有点红肿的嘴唇,含混不清地说道:“你等着,先别走,我已经呼叫支援了,呆会跟我回警局作笔录。” 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刚从警局出来还不到一小时,又要回去? 夜星宇非常郁闷! 虽然人的确是他杀的,可他既不是为了扬名,也不是为了领功,而是为了救人。 他其实根本就不想跟这事扯上关系,一旦被报导出来,说不定就会惹来很多麻烦,倒不如把功劳送给这个女特警,你好我好大家好!哪知道对方是个死脑筋,竟然不领情! 夜星宇试着劝解道:“王警官,你就说逃犯是你杀的,不费吹灰之力就能立下一功,搞不好升职又加薪,难道不香吗?为什么非要把我牵扯进去?” 王春香不是那种一板一眼、完全按规章制度办事的公职人员,听夜星宇这样一说,其实还有点心动,只是她这脾气有点怪,你给她,她还反倒嫌弃起来,愣是不愿接受。 第68章 大美女的小烦恼 面对夜星宇的劝说,王春香坚持要拒绝,可她突然想起一件事,眼珠子一转,便改口说道:“我看你的柔拳使得挺好,比我还要好,要不你来指点我几下,我就帮你揽下这件事,你看怎么样?” “成交!”夜星宇想也不想便先答应下来,比起再一次进警局,他倒是宁愿给这个疯女人当一次免费家教。 “什么时候?”王春香马上追问道。 “这个嘛……过一阵子好吗?”夜星宇指着林善雅进入的别墅,“我跟我未婚妻在这几天要筹备婚礼,事情很多,抽不开身,等到这事忙完,我就跟你约好时间。” 王春香想了一想,便也答应了,她倒不急于这一天两天,更不怕对方反悔,要是夜星宇真敢赖账,王春香定要让他知道,为什么人们常说,人民警察神圣不可侵犯! 约定达成,夜星宇不再耽搁,马上对王春香说道:“有其他警员过来了,我先撤,等回头有空再联系!” 话音刚落,只见身影一闪,夜星宇已如一阵风般顷刻远去,随后消失在别墅跟前。 等王春香反应过来,人影都见不着了,她有些纳闷地轻声嘀咕道:“他怎么知道有人过来了?我怎么看不见?” 她却不知,自夜星宇得到黑猫报警,从那边赶过来的时候,神魂力量就一直释放开来,侦测着附近的情况,当然能察觉到有其他特警正朝这边靠近,所以根本不和王春香多说废话,直接就达成了协议,人也随之迅速冲进了林善雅的别墅。 几秒钟之后,王春香才看见赶过来支援的特警身影。 为了掩盖计向荣的死因,王春香把插在他喉管里的树叶摘掉,随后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握在手中,并沾上死者的鲜血,造成是被自己割喉的假象,等到同事们出现的时候,她已经悄然布置好了一切。 在某些方面,这个女人并不傻,相反还比较精明,知道该怎么演戏。 尸体被迅速处理带走,并没有惊动太多人,这个功劳就落到了暴力女警王春香的头上。 她曾与夜星宇打斗过,身上沾了不少的泥土和草叶,脑门上肿起一个大包,嘴里还有血,一看就是经过艰苦的战斗干掉了逃犯,所以竟然没有任何人起疑,都以为计向荣就是死于王春香之手。 当然,这件事并没有进行新闻报导,但凡跟古武者有关的内容,政府都会慎重处理,多半秉持保守态度,不想引起普通民众的恐慌。 夜星宇回到别墅后,发现林善雅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他悄悄地放出神魂力量渗透进去,就感知到这个女人正爬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抽泣。 夜星宇还以为她被惊吓到了,就没去打扰她,自己回房清洗整理,毕竟他跟某个疯女人在草地上扭打了一场,身上弄得有些脏。 洗完澡出来,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想到自己的旅行箱还在车上,夜星宇便下到客厅,拿起鞋柜上的车钥匙,去外面的车尾箱里拿行李。 这时候特警们才刚刚撤走,外面已经恢复了原样,就像是什么也没有发生过。 夜星宇打开后备箱,拿出自己的行李,叫了一声“小黑”,小黑猫便从车底下钻了出来,对着他喵喵叫。 为什么夜星宇每次都能知道小黑猫躲在附近呢?很简单!因为他有神魂力量,只需释放开来,就能感知到身体周围的所有情况,离得越近,感知越清晰,所以只要小黑猫在他附近,都逃不过他的探查。 “跟我走!”夜星宇招呼了一声,提着箱子进到别墅,小黑轻快地跟在他后面。 提着箱子上楼,夜星宇来到自己的房间,把里面的行李通通取出来,就把这个破旧的旅行箱打开放到阳台上,上面垫了几件不怎么穿的旧衣服,做成一个简易别致的猫窝,然后把小黑抱到箱子里,摸着它的脑袋说道:“以后这就是你的小窝了。” 小黑猫“喵喵”地答应着,在箱子里滚来滚去。 夜星宇走出房门,准备看看林善雅在做什么,结果发现她仍旧呆在房间里没出来,心中想到:她不会还在哭吧? 站在林善雅的门前,夜星宇再次放出神魂之力入屋探查,就发现林善雅已经没哭了,此时正坐在床边的梳妆台前照镜子,一边看着雪白玉颈上的那道血痕,一边在那嘀咕着:“好难看啊!不会留下疤痕吧!” 她虽然说得很小声,但以夜星宇的耳力,只要刻意去听,即使隔着一道门也能听见。 夜星宇不由笑了,心想:这女人对自己的美貌还是挺在意的嘛! 像这种程度的划伤,完全愈合之后可能会留下疤痕,但绝对不明显,非要留意才能看得到,不过林善雅的皮肤又白又细腻,出现一点瑕疵估计都比较惹眼,所以这个问题还是得由夜星宇帮忙解决一下。 夜星宇敲了敲房门,问道:“我去弄晚餐,你想吃什么?” 林善雅没说话,夜星宇又问了一次,才听到她那独有的清冷声音隔着门板传来:“我不想吃,你别管我!” 语气不太友好,似乎还在生气呢! 夜星宇没有勉强,说了一句:“我借你的车用一下,出去买点东西。”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有回答,但也没有拒绝。 夜星宇就当她是同意了,下楼换鞋出门。 实际上,他并不是去买吃的,冰箱里还有很多食材,做顿晚餐绰绰有余。 他出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买药材,用来配出一种祛疤特效药,为林大美女解决烦恼。 驾着林善雅的车,打开导航,前往离得最近一个药材市场,夜星宇足足花费了一个多小时,一连逛了几十家店,才把需要的十几种药材采购齐全,等回到骊水南湾的时候,天都黑尽了。 累计活了上千年的夜星宇,阅尽古往今来,堪称无所不知,钻研的学问海了去,可不仅仅只是武学和厨艺两样,医术和毒术同样精通,甚至连易经八卦和奇门遁甲这些冷僻偏门的玄学内容都有涉及,配点祛疤特效药简直就是小儿科。 第69章 由养颜丹改进而来的美颜液 夜星宇准备配制的这种药液,被他取名为“美颜液”,是从一个极其珍贵的古代丹方改进而来,并非是他原创。 最初的药方,是叫“养颜丹”,原创乃是东晋的女名医鲍潜光,她是方士葛洪的妻子,夫妻两人都是历史上极其有名的大人物。 先说葛洪,此人是东晋时代极具传奇色彩的著名人物,有三大头衔,分别为道教学者、炼丹大师、医药学家,可谓三栖跨界,风头无两,在当时被世人称为活神仙,可见他的能力和声望。 鲍潜光是葛洪的妻子,但是她的医术和炼丹之术却由父亲鲍靓所授,而鲍靓之所学又来自于真人阴长生。 至于阴长生此人,来历更加恐怖,生于东汉年间,却足足活了一百七十多年,一直保持着年轻时的样貌,见证了数个朝代的更替,从东汉,到西晋,再到东晋,最后白日飞升,成仙了,这已经不是传奇人物,而是神话人物。 鲍潜光就相当于是阴长生的隔代弟子,不仅是名医,也是炼丹师,并且精通灸法,是古代医学史上第一位女灸学家,被民间尊称为鲍仙姑,其医术之精湛,就连夜星宇也钦佩不已。 鲍潜光最擅长医治瘤与疣等症状,也就是现代医学所说的皮肤病,在她的晚年,终于集其医术之大成,炼出了一种神奇无比的仙丹,具有非常明显的养颜护肤和祛斑除痕的特效。 只可惜,这种丹药需要的药材很是珍稀难寻,炼制方法又极其繁琐复杂,所以没能够流传开来。 用现代话讲,就是材料稀有不好找,制造加工难度高,没办法大批量生产,只有一些样品尝尝鲜。 后来,鲍潜光将这张药方送给了当时的夜星宇,希望能由他来继续改良,造福天下。 直到鲍潜光死后,这件事才有了进展,经过夜星宇不断地研究分析,再加上各种奇思妙想的创意,他将其中的珍稀药材通通替换成平价易寻的普通药材,炼制方法也有了许多变动和改进,经过多次试验之后,终于成功了。 只不过,形状发生了改变,原本是固体丹药,改良后变成了液体药液,所以名字就从养颜丹变成了美颜液。 使用方法也有差异,美颜丹是内服,养颜液是内服和外敷均可。 内服是调理内分泌,并排除毒素;外敷是祛斑除痕,美白肌肤。 在药效上,药液比起原本的丹药略有不如,要差了两三成,可成本却节约了九成以上,制造过程也更加简便快捷,完全能够大批量生产。 可是夜星宇并没有把美颜液公布出去,偶有遇到合心的红颜知己,才会配制一些作为礼物相送,所以这种神奇的药液并没有被世人所得知。 这倒不是因为他自私,而是他觉得,这种药液并非救命之物,仅仅是为了美貌而存在,不值一提。 若世人都为之而疯狂,追寻外在美,而忽略了心灵美,便会形成不良的社会风气,反而违背夜星宇的本心。 也是因为看到林善雅为了脖子上的伤痕而苦恼,夜星宇才想到了美颜液,决定配制一些出来给她使用。 接下来该怎么做,大家都懂的,老规矩,高压锅装点水,电磁炉插上电,土法炼丹开始。 别吐槽,不是我一个人这么做,现代都市都是这样炼丹,这是赶潮流。 当然,某些哥们用电饭煲代替高压锅,这也是可以的,但是高压锅的效果还是比电饭煲要好一些,良心推荐。 别看是土办法,其实这效率比古代炼丹还要快,且更方便。 火力大小可以精确调控,温度和气压也上得去,不锈钢的高压锅比生铁造的炼丹炉还要结实,也不用找两个炼丹童子两班倒的添柴加药挥扇子,就跟煲一锅海带排骨汤一样方便。 时间和火候不是问题,麻烦的反而是准备工作,药材先要清洗干净,挑选出哪些部位要,哪些部位不要,有些要切成片,有些要捣成碎末,还有一些需要榨成汁。 最关键是比例要配好,下锅的投放顺序也要有讲究,就跟炒菜一样,有些是开始就放,有些是快起锅了才放,不一而论。 对于拥有强大神魂力量的夜星宇来说,这些其实都不是问题,他的思维堪比最先进的银河计算机,想出错都难。 两小时后,一锅香喷喷的排骨汤…… 哦?写错了! 是香喷喷的美颜液,起锅了! 刚起锅的时候温度很高,要放置一段时间,等到变成常温以后,用细纱网进行过滤,去掉药渣,才可以使用。 炼制成功美颜液呈现为透明度较高的淡黄色,略有些黏稠,有点像是鸡蛋清,没有刺鼻的药味,但也没有任何的味道,想要口感好一些,可以加点白糖搅拌一下再喝。 但是这东西不能喝多,一次10毫升足矣,也就是一支口服液的剂量,喝多了要拉肚子,反而对身体不好。 若是为了袪除疤痕,在口服的同时配合外敷效果更好,每日一两次,过不了几天就会完全消除。 把高压锅打开,先拿到院子里吹冷风,让它自个凉着,夜星宇便开始准备晚餐。 这时候都九点过了,他也没有心思煮饭炒菜,随便下了点面条,分成三份,一份给林善雅,一份给自己,剩下一份最少的用来喂猫,同时再煎几个荷包蛋作为点缀搭配,香喷喷的鸡蛋面就做好了。 即使是一碗普通的水煮面条,从夜星宇手里做出来,那味道就完全不一样,先开动的小黑猫吃得频频舔嘴,喵喵喵地直叫唤。 夜星宇端着两碗面直接上到二楼,敲响了林善雅的卧室门。 林善雅把门打开,身上穿着棉质的睡衣,头发还有点湿漉漉的,正在吹,好像是刚洗过澡。 “干嘛?”林善雅看着端着面碗的夜星宇,冷冰冰地明知故问。 “吃面。”夜星宇将两个面碗同时往前一递,“一碗加了辣椒,另一碗不辣,你吃哪一碗?” 第70章 想让我吃你的口水吗? 这已经过了几个小时,林善雅的怨气消了不少,肚子也确实有一点饿,再闻到碗里飘出来的香味,食指大动,于是也不客气,直接指了一下那碗没放辣椒的,冷冷说道:“我吃这碗,你先放到餐桌上,我马上吹干头发就下来!” 夜星宇点点头,叮嘱道:“快点啊!一会面糊了!” 说完,他又端着两碗面下楼去了。 林善雅不是那种爱磨蹭的性子,只隔了不到两分钟就穿着棉拖鞋走下楼来,这时候夜星宇正吃着面,小黑猫却已经吃完了,直接跳到餐桌上来,蹲在夜星宇跟前喵喵叫着,似乎还想吃。 夜星宇这碗放了辣椒,不方便给猫吃,便伸出筷子准备去夹另一个碗里的面条打算喂猫,正好就被走进餐厅的林善雅看见了,赶紧喊“停”。 夜星宇停下动作,疑惑地抬头看着林善雅,就听对方在那抱怨道:“你这人怎么不讲卫生啊?自己吃过的筷子就伸到我的碗里来?” 夜星宇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最多就是沾点口水,又不会死。” “你个魂蛋!是想让我吃你的口水吗?”林善雅气得肝都痛了,忍不住破口大骂。 真是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既没风度,又不讲究,跟她以前在帝都所接触过的那些权贵公子比起来,此人粗鄙得就像是街头的地痞无赖。 看到林善雅发飙,夜星宇最终还是把自己的筷子收了回去,转而用原本就插在那个碗里的干净筷子,随便夹了几根面条放在餐桌上喂给小猫,然后将面碗推到刚坐下的林善雅面前,淡淡说道:“赶紧吃吧,都快糊了。” 林善雅气呼呼瞪了他一眼,拿起筷子拌了几下,随后开吃。 虽说这碗面摆了快两分钟,都有点糊掉了,但味道一点都不赖,好吃得不得了,林善雅刚一吃上,嘴就停不下来,吸溜吸溜的声音不绝于耳,仅仅一小会就把整碗面条给吃完了,就连面汤都喝个一干二尽。 “呃……好饱!”林善雅难得地打了个饱嗝,揉着鼓胀的小肚子,一脸的陶醉满足。 紧接着,她就看见夜星宇从后院里端着个高压锅走进来,拿出一个干净的大碗,并在碗面上平放一个金属边框的细密过滤网,随后将锅里面的东西往碗里倒。 过滤后,网上面的药渣全部扔掉,已经没有用了,只留下像是蛋清状的药液。 半锅的材料,熬出来就只有这么一大碗,大概三四百毫升的样子。 林善雅好奇地探过头看了一眼,问道:“这是什么?” 夜星宇神秘地笑了笑:“这是给你袪疤养颜的神仙液。” “切~~!神你个大头鬼!”林善雅没信他的鬼话,鄙夷地撇撇嘴,推开椅子站起身来,就准备走人。 夜星宇却端着大碗拦在她身前,另一只手上拿着一个小勺子,舀了半勺养颜液,对她说道:“来!张嘴!” 林善雅微微一愣,随后又是一皱眉,问道:“你让我吃这个?” 夜星宇一本正经地解释道:“你别以为我是开玩笑,这是我家祖传的独门秘方,专门排毒养颜,袪疤护肤,你要是不用的话,脖子上就会留下一道难看的疤,到时可别后悔啊!” 最后这几句一下子就说到了林善雅的痛处,试想哪个女人不爱美?就算是更注重内涵的双料博士也不能免俗啊! 林善雅只是略一犹豫,便依言张嘴,任由夜星宇将半勺子美颜液喂进她嘴里。 没添加任何调味料的美颜液,口感有点像米汤,不难喝,但也没什么味道,再加上入口的量很少,林善雅并没有品出什么感觉来。 随后,夜星宇又用勺子舀出来一点点,将碗放下,用手指沾着黏糊糊的美颜液,涂抹在林善雅的脖颈伤口上。 微温的药液没有任何的刺激性,反倒是手指的摩擦感给林善雅带来的刺激更大。 享受着温柔护理的林善雅忽然觉得有点懵逼,为什么画风会突变成这样?这是什么剧本?感觉好古怪!就像是真正的夫妻一样!会不会过分亲昵啊? 她还没有想明白,夜星宇的手指就已经离开了她的玉颈,药已经擦完了。 林善雅憋红着脸说出一句“谢谢”,转身要逃,就看见夜星宇又用手指沾了点药液,搽在自己被咬破的嘴唇上,这就又让她回想起不久前那一幕,他跟那个长腿女警纠缠拥抱着,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滚啊滚,两人很疯狂地亲吻在一起,因为太用力,嘴唇都咬破了…… 当然,某些画面来自于林善雅的脑补,她并没有真正的看到,可正因为这样,才更恐怖。 人类的想像力是无穷无尽的,现实中做不到的,靠想像却可以,所以才有了“意淫”这个包罗万象的生动词汇。 在现实中是你咬我一口,我也咬你一口,但想象出来的画面就是干柴烈火,欲望饥渴…… 林善雅的脑海里面不自觉地播放着少儿不宜的涩情小电影,随后她就怒了,气冲冲地走出餐厅,把门摔得震天响,接着就是“噔噔噔”的上楼声音。 夜星宇被她的莫名怒火搞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嘀咕道:“这女人怎么说变脸就变脸?难道是辣椒吃多了上火?还是大姨妈恰好来探亲?” 真是搞不懂,更别试图去研究,女人的心思你别猜,猜来猜去也不明白,自己该干嘛就干嘛! 给嘴唇擦完药,再用神魂力量修复一下,基本上就好了,已经看不出来被咬过的痕迹。 而剩下的这一大碗美颜液需要妥善保管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这种药液的性质很稳定,不会挥发,也不容易变质,只要随便找个东西装起来,不被阳光长期暴晒,就能存放个十年八年。 夜星宇从冰箱里取出一瓶矿泉水,一口气把它喝完,随后把碗里的美颜液倒进空瓶子里,足有大半瓶,再撕掉瓶身上的塑料标签,然后把瓶子随手放在橱柜里,有点像是小瓶装的食用调和油。 随后,他开始打扫卫生,洗锅又洗碗,擦桌子外加扫地,忙了十几分钟才搞完。 第71章 从今天起,我们都是已婚人士 次日清晨,秋高气爽,天气晴朗。 今天,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日子,因为,夜星宇与林善雅将要正式步入婚姻的殿(fén)堂(mù)。 这是一场极其简单的婚礼,没有婚宴喜酒,也没有蜜月旅行,仅仅只有几张作秀的婚纱照片,以及两个红色的小本本。 夜星宇做了早餐,仍旧是鸡蛋面,林善雅和小黑猫都吃得津津有味。 餐后,夜星宇又让林善雅喝了一小口美颜液,同时也在脖子伤口上和眼眶周围涂抹了一点。 为什么要涂抹眼眶周围呢?因为被家族逼婚的压力,林善雅最近都没有睡好,眼皮子有点浮肿,眼袋也出来了,多多少少影响了美观,所以夜星宇就叫她给眼圈周围也抹上了美颜液。 林善雅原本还不愿意在脸上涂抹这种黏答答的蛋清液,直到夜星宇拍胸脯打肚皮的发誓保证,这玩意绝对有效,她才勉为其难地用手指沾着美颜液在脸上涂抹着。 这药液当真神奇,短短的几分钟,就被肌肤完全吸收。林善雅用镜子一照,顿时就被震惊了,果然如夜星宇所说的立竿见影,眼框周围的痕迹淡化了很多,估计再抹个一两次就能完全恢复。 “你这个祖传秘方叫什么来着?”林善雅忍不住开口问道。 “美颜液,我随便取的名字。”夜星宇答道。 “这名字真俗!”林善雅很不客气地作出评价,“不过……确实很有效!” “有效的话,这一瓶全部给你,不过你要记得,每天只能喝半勺子,外敷也是早晚各一次,过犹不及!”夜星宇指着橱柜里的塑料瓶认真叮嘱道。 林善雅点了点头,心想这么一大瓶,够她用很久了。 早餐过后,两个人穿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地出门了,由于日子特殊,一向清面素颜的林善雅难得地画了一个淡妆,显得更加妩媚动人。 到了民政局门口,林善雅停好车,拿出一个小盒子,取出一对婚戒,将其中较大的那个递给夜星宇,冷淡吩咐道:“戴上。” “你连这个都准备了!”夜星宇有点意外,原以为只有几张破相片而已,没想到还能白赚一个戒指。 这戒指是铂金材质,价格不菲,夜星宇接过后往手上一套,正合适,可林善雅的那一枚竟然大了些,有点松。 夜星宇看见后便问:“你自己买的戒指,不试的吗?” 林善雅答道:“在网上随便买的,没在意。” “我来吧!”夜星宇将松松垮垮的戒指从林善雅手指上取出,运用内劲揉捏了几下,戒指便被重新塑形,稍微小了一些,再往她纤细的左手无名指上一套,不松不紧,刚好合适。 “你还挺行的嘛!”林善雅惊讶地望了夜星宇一眼,这个男人确实有些能耐,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 “呵呵,一般一般,全村第三!”夜星宇潇洒一笑,转过身率先走进民政局大厅,林善雅紧跟而上。 结婚手续的办理异常顺利,只要提供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填表签字,审查无误后登记并录入档案,领了两个小红本,就全部搞定。 从现在开始,在法律上,夜星宇与林善雅已正式成为合法夫妇。 走到这一步,林善雅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剩下的便是应付家里面。 不管家族是否认可,既定的婚姻事实都无法改变,就算要离婚,也要等上一年,这一年之中,林善雅便可以做很多事来改变命运。 况且,霍家那边也会有想法,首先是霍青书自己,他能不能接受林善雅嫁给另一个男人的事实,如果因此而心灰意冷,决定放弃,那当然合了林善雅的心意。 另外,就算他霍青书情深不移,但霍家长辈能否接受一个离异再婚的媳妇,又是另一回事,变数甚多。 所以,林善雅是以自毁的强硬手段,来反抗家族的逼婚,先斩后奏,从名义上把生米煮成熟饭,家里的态度就算再强硬,也悔之晚矣。 女人一旦发起狠来,真是很可怕,就像是崆峒派的七伤拳,威力绝伦,但在伤敌的同时,也伤了自己。 诸事已毕,林善雅带着夜星宇随便找了家餐馆吃了个午饭,之后打道回府。 因为今天是星期六,学院不开课,林善雅便驱车返回骊水南湾。 走了一半,突然堵车,夜星宇放出神魂一探,原来是前方不远处的十字路口发生了交通事故,一辆明黄色的豪华超跑从侧面撞上了一辆旅游大巴,两车都有一定程度的受损。 路并没有完全堵死,只是前进较慢,不一会就看到了两车相撞的现场。 一个染着红头发、穿着耳环、打扮有点朋克另类的潮流少年,大概十八九岁,正气乎乎的站在路边,指着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男人破口大骂,听口气,好像此人就是超跑的车主,而被骂的对象则是大巴车的司机。 两车相撞的原因很简单,超跑车在左边的左转道上直行,而大巴车在右边的直行道上左转,一个开得快,一个转得急,结果就撞到了一起,两辆车都违规,两个人都有责任。 交警已经在进行处理,因为超跑撞到的是大巴车的中段,明显是大巴车先左转,而超跑刹不住车才导致撞上,所以超跑车主的责任要大得多。 不过那个红发少年很是嚣张,仿佛他才是受害者,指着大巴车司机一顿乱骂,甚至都还想动手揍人,幸亏被交警拦住,才没有打起来。 林善雅看到那个红发少年,惊“咦”一声,喃喃道:“他怎么在这里?” 夜星宇问道:“你认识?” 林善雅点点头:“嗯,帝都江家的小纨绔,名字叫江旭。” 夜星宇讶然:“是十大豪门里面的那个江家?” “对!”林善雅再次点头,“但这家伙整天不务正业,只知道吃喝玩乐,怕是江家继承人的位置快要保不住了。” 林善雅嘴里说着话,车子却不停,跟着车流缓缓前进,似乎并不想理会这个江家纨绔。 第72章 你都结婚了?我咋不知道? 没想到,那红发少年眼神贼好,竟然看到了从旁经过的林善雅,马上跑过来,不顾车子还在动,直接就将两只手搭在驾驶位的车窗上,笑着招呼道:“善雅姐,好巧啊!在这碰到你!” 既然被看见了,也不能装做不认识,林善雅应了一声,便指着被撞的跑车说道:“你先忙,回头再联系!” 哪知道这家伙竟然是个厚脸皮,自己伸手穿过车窗按下了门边的解锁键,紧接着很是熟练地拉开后门,一勾腰,就钻进了后座里,随后关上车门。 林善雅惊讶问道:“你上我车做什么?” 江旭朝着被撞的跑车一努嘴:“我的车被撞坏了,当然要搭你的车啊!” 林善雅美目连眨:“那你总得留下来解决事情吧?还要联系拖车来把车子拖走。” 江旭很是轻浮地把头发一甩,摆出一个自以为很骚包的姿势,咧嘴笑道:“骂得很爽快,车子也不要了,就扔那,谁要谁拖走!” 林善雅:“……” 夜星宇:“……” 那辆跑车,经夜星宇初步估计,至少价值两百万,比林善雅的这辆低调豪车还要贵得多,可江旭却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就好像扔掉的不是一辆跑车,而是一双旧皮鞋。 真不愧是出身于十大豪门的顶级纨绔啊!两百万说扔就扔了,一点都不拖沓! 江旭坐在林善雅的后面,朝斜前方的夜星宇打量了一眼,问道:“善雅姐,你旁边这位是哪家公子哥啊?我怎么感觉有点眼生呢?” 林善雅淡淡答道:“他是我丈夫,夜星宇。” “啥?”江旭一下子从座位上蹦起来,脑袋“咚”的一声撞上了车顶,可他却若无所觉,急吼吼地问道:“你老公?我没听错?” “没错!”林善雅左手抬起,举到座椅的靠枕旁边,让后面的江旭看清了手指上的结婚戒指。 “不可能吧?”江旭兀自不信,“你怎么一声不响地就结婚了?霍大哥他知道吗?” 林善雅仍旧很冷淡地说道:“他应该很快就会知道了,不过我可警告你,别通风报信乱嚼舌头,不然我饶不了你!” 听到这话,江旭刚刚从裤兜里摸出的手机,又被偷偷地塞了回去,讪讪笑道:“我是这么鸡婆的人吗?”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说话。 江旭从两个座椅的中间探出头去,望着夜星宇的侧脸,笑嘻嘻地说道:“哥们,牛逼啊!敢抢霍青书的女人,我江旭佩服!” “什么抢女人?说得这么难听!”夜星宇伸出左手,摸上了林善雅放在中央扶手箱上的右手,故意装出深情的模样,看向林善雅的侧脸:“我们可是真心相爱的,是吧?老婆!” 林善雅被握住的小手像是触电一样,颤抖了一下,但因为有江旭在,就没有做出过激反应,强笑着“嗯”了一声。 江旭当然看到了握在一起的两只手,也看到了戴在夜星宇手指上的婚戒,恰与林善雅手上的那枚配成一对,他终于相信林善雅不是在开玩笑,两人是真的结为了夫妻。 “看来我该改口叫你姐夫了!”江旭闷闷地对夜星宇说着,“可是没道理呀!我姐结婚这么大的事,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你姐?”夜星宇听得有点懵,“你姓江,她姓林,你俩是姐弟?” “他是我表弟,我妈妈姓江,跟他爸爸是兄妹。”林善雅在解答的同时,不动声色地把手掌从夜星宇的魔爪中抽出来。 “哦,原来如此!”夜星宇恍然大悟,这些豪门大家族常常会有通婚联姻的情况出现,屡见不鲜。 林善雅透过中央后视镜看了后面的江旭一眼,问道:“你要去哪?我先送你过去!” 江旭两手一摊:“我没地方去,先去你家呆着吧!” 林善雅无奈地问道:“那你不在帝都好好地呆着,跑离城干嘛来了?” 江旭兴高采烈地答道:“我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玩音乐的小姐姐,吉他弹得很好,又会编曲作曲,她就在离城,今晚上要搞一个音乐酒会,邀请我过来玩一下,顺便看看能不能一起组个乐队什么的。” 林善雅没好气地说道:“那你还不赶紧去找你的小姐姐?” 江旭用手指着中控屏幕上显示的时间:“都说了是晚上,现在离天黑还有好几个小时呢!” 没办法,林善雅只好载着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一起回到了骊水南湾。 进了别墅,林善雅上楼卸妆,夜星宇烧水泡茶,而江旭就像来到自己家一样,在门口把鞋子一扔,拖鞋也不换,直接光着脚踩在地板上,大大咧咧地往客厅沙发上一躺,翘着个二郎腿,眼神动作像个痞子混混一样,望着夜星宇问道:“姐夫,你叫啥名来着?我刚才没听清!” 夜星宇随口答道:“我叫夜星宇。” 江旭又问:“哪个叶?树叶的叶?难道是卖翡翠的那个叶家?” “夜”和“叶”同音,夜姓罕见,而叶姓常见,难怪江旭会理解错。 夜星宇解释道:“不是树叶的叶,是夜晚的夜。” 江旭想了一想,有些不确定地嘀咕道:“有姓夜的?好像没听过!” “有,但是很少。”夜星宇漫不经心地回答着,随口补充一句,“帝都附近就有一个姓夜的隐世家族,很多人不知道而已。” 江旭想了一下,似乎没有听过,便问道:“难道姐夫就出身于那个隐世家族?” “不是!”夜星宇摇摇头,“我就一普通的平民百姓。” “别说笑了!我表姐可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追求她的人可以围着皇城绕两圈,怎么可能嫁给一个普通人!”江旭可是知道表姐的眼光很挑,哪会信。 “不信就算了!”夜星宇也不解释。 江旭又问道:“姐夫是做哪行的啊?” 夜星宇照实回答:“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好,我也是无业游民啊!”江旭哈哈大笑,“像我们这种人,钱都多得花不完,还用得着工作吗?” 夜星宇:“……” 第73章 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 诚然,江旭会错了意,他以为夜星宇跟自己一样,是那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子弟,不用工作赚钱,只需要吃喝玩乐就行了。 从本质上来说,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赚钱,赚钱的目的是为了不工作,既然不愁钱花,谁还会去工作啊? 夜星宇泡好茶,放到客厅茶几上,让江旭想喝自己倒,然后就去厨房的冰箱里取了一些牛奶和火腿肠之类的,给小猫喂食。 等他回到客厅时,江旭竟然就倒在沙发上呼呼睡着了。 夜星宇也没去管他,自己跑到后院去练拳,拳风呼呼炸响,力量感十足。 林善雅在二楼阳台上看见了,不会再以为这是花拳绣腿,便认真看了下去,久而久之,反倒还会被举手投足之间的力量感和韵律感所吸引,越来越移不开眼,慢慢沉醉其中。 就这样,夜星宇在楼下心无旁骛地练拳,林善雅在楼上如痴如醉地看拳,足足一个小时。 等到夜星宇停步收势,林善雅才回过神来,不由在心中暗骂自己:我是傻了吗?练个拳有什么好看的?浪费我时间! 客厅中,江旭一觉睡到下午五点过才醒,他是在菜香味的诱惑下清醒过来的,睁眼一看,就见到夜星宇正在厨房里忙活着,那一阵阵诱人的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因为今天是周末,林善雅和江旭都在,所以夜星宇就提早一些开始准备晚餐。 “哇~~!姐夫,你做的什么菜?闻着好香呀!”江旭一骨碌从沙发上跳起来,一边叫嚷着,一边冲进了厨房。 夜星宇随口答道:“随便炒了几个家常小菜,你现在上楼去,叫你姐下来吃饭,我这边差不多就快弄好了。” 桌子上已经炒好了三个菜,辣椒小炒肉,蒜蓉炒青菜,糖醋排骨,的确都是一些很常见的家常菜,但那鲜艳欲滴的色泽,那浓郁诱人的香气,都深深地勾动着江旭的味觉神经,肚子里的馋虫翻滚蠕动,嘴里答应着,脚下却没动,趁着夜星宇没注意,直接用手指捏起一块热腾腾的排骨,吹了两口气便塞起嘴里。 “好吃!”江旭忍不住发出赞叹,嘴里还在嚼着,又准备用手再去拿一块排骨,却被夜星宇转过头来看了一眼,锐利的眼神顿时令江旭打了一个寒颤,心中陡然一惊,想起自己的任务,便讪讪地退出厨房,上楼叫人去了。 林善雅在家务和厨艺方面并不擅长,对此也没有钻研,来到离城以后,基本都是在餐厅里面吃,自己很少做,原本打算到六点钟就招呼夜星宇和江旭去外面吃,哪知道才五点半,江旭就风风火火地跑上楼来拍响了她的房门。 “善雅姐,赶紧下来,你老公做了好吃的菜!”江旭一边拍门一边叫嚷着。 把门打开,林善雅就闻到了从楼下窜上来的菜香味,很是诱人。 而江旭说了一句“赶紧啊”,人就像兔子一样跑下楼了。 林善雅喝过一口夜星宇煮的粥,也吃过两碗夜星宇煮的面,味道确实超赞,再加上学院里传得风风火火的奶香小馒头,她对这个契约老公的做菜手艺也颇为期待,随便收拾了一下仪容,便缓步下楼。 厨房里,夜星宇已经炒好了第四道菜,番茄炒蛋,把炒锅洗刷了一下,正在做最后一个蘑菇豆腐汤。 吃了一块排骨的江旭比谁都积极,像个主人似的,在橱柜里到处乱翻,取碗拿筷,主动盛饭。 这一幕看得林善雅大为惊奇,她知道这个小表弟在家里可是什么活都不会做的,只会使唤佣人,就差让别人拿勺子喂进他嘴里,而此刻却忙得风风火火,半点怨言都没有,难道是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等到汤做好,摆上桌,正式开动,林善雅尝了第一口,再看着狼吞虎咽的江旭,才知道这是为什么。 因为,实在是……太好吃了! 四菜一汤,夜星宇原以为是足够三个人吃的,还可以留一点来喂猫。 结果……连汤水都没剩下,江旭抱着盘子舔得意犹未尽,可怜的小黑竟然只能吃到没有肉的骨头。 没办法,夜星宇又煮了点面条喂小猫。 林善雅不好意思让夜星宇一个人在厨房里忙,自己默默地收拾餐桌和清洗碗筷,江旭则是拍着肚皮瘫在椅子上高喊着666,不断地夸着夜星宇的厨艺。 收拾完毕之后,夜幕降临,江旭邀请林善雅他俩一起去参加音乐酒会。 领了证又吃了一顿美食的林善雅心情大好,同意了江旭的请求。 而夜星宇对音乐酒会什么的不感兴趣,不愿意去,但是被林善雅以妻子兼老板的身份一逼迫,就只能屈服了。 也许是因为心底深处的那个秘密,他对林善雅的请求几乎没有什么抵抗力。 你想做什么,我都依你。 但……只有这一世! …… 音乐酒会的举办地点不是在市内,而就在新阳区,一个叫做凤鸣山庄的地方。 凤鸣山庄就在凤鸣山上,前几年被人把整座山买下,花了不少钱来搞开发,上面建了一个豪奢的避暑山庄,专门供给高官巨富享乐使用。 重生前的夜星宇到是听说过这个地方,却从没有见识过,在离城呆了大半年的林善雅也是第一次来。 凤鸣山并不高,凤鸣山庄就在半山腰上,从山脚上去,沿着盘山道,驾车只要短短几分钟,便能到山庄的大门口。 整个凤鸣山的自然景色在夜晚里看不清楚,但人工布置却很漂亮,一路上都是张灯结彩,有人工湖,有石拱桥,有亭台楼榭,还有一些曲径通幽的步行小道,整体风格偏中式古风,设计者应该是花了不少心思在构建。 山庄门口的停车场已经停了不少车辆,一水的豪车,价格至少都是百万以上,林善雅的这一辆差不多算是最低档次,造型不显眼,售价也才堪堪达到百万级别。 林善雅刚把车停好,另一辆白色的宝众四座跑车也从盘山道上驶来,正巧就停在相邻的一个车位。 第74章 这是以前那个穷屌丝夜星宇? 宝众是进口车,是西方著名的汽车品牌,与国内的三大汽车品牌齐名,但因为关税等原因,售价却比国产车要高一截,逼格也显得更高一些,这一辆宝众的售价至少也要在一百五十万以上,显然也是一个来参加音乐酒会的贵宾。 两辆车一前一后到场,恰好又停在一起,不明白的还以为他们是同一批人。 林善雅等人先下车,紧跟着那辆白色车里面也钻出三个人来,乃是两女一男,双方互相一照面,都愣了一下。 竟然是老相识! 甚至可以说是……老相好! 这一男两女,正是尚武和尚雯两兄妹,以及夜星宇的前女友,外仙内婊的郑雪莉。 夜星宇很是无语,没想到竟然在这里还能遇上这个心机婊,这是怎样的一段孽缘? 郑雪莉不认识林善雅和江旭,可瞧见夜星宇时却有些呆了,要不是她跟对方交往了一整年,实在是印象深刻,恐怕都要认不出来。 此时的夜星宇,穿着十八万八千块的笔挺西装,梳着清爽干练的帅气发型,看起来英俊潇洒、丰神俊朗,且还散发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独特气质,看得郑雪莉目眩神迷,一阵心神摇荡。 ——这还是以前那个穷屌丝夜星宇? ——有没有开玩笑? 连郑雪莉自己都开始怀疑起来,有些不确定地朝着夜星宇唤了一声:“星宇哥,是你吗?” 林善雅不认识这几个人,都已经跨出两步,听到郑雪莉的招呼声,又回过头来,一双美眸先是看了看亭亭玉立、气质若仙的郑雪莉,才盯着夜星宇的双眼问道:“你朋友?” “不认识。”夜星宇面无表情地摇头否认,转身率先离去。 虽然夜星宇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多看这边一眼,可郑雪莉总觉得,这个人肯定就是夜星宇,绝不会错! 女人直觉有时候真的很准,而且还很执着。 尚雯上次看见夜星宇的时候,只是匆匆一瞥,那时的夜星宇穿着打扮很普通,跟现在完全两个样,所以她也没有认出来,看着帅气男人离去的背影,她侧头问道:“雪莉,他是谁啊?” 郑雪莉没有解释,摇了摇头,回了一句:“可能是我看错了。” “我们走吧!”尚武挨近郑雪莉,想要伸手去揽住对方的纤腰,可是刚一抬手,郑雪莉就很是害羞地往旁边退开一步,像个受惊的小白兔。 尚雯狠狠地瞪了哥哥一眼,走过去挽起郑雪莉的胳膊,说说笑笑地往前走去,冲淡了尴尬。 今天的郑雪莉并没有刻意打扮,造型一如既往的朴素简洁,全身上下没有任何的饰物,但那股纯美如仙的清新气质自然而然地散发出来,一眼望去就能令人心生好感,正应了那句“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只可惜……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泪! 现在的尚武就跟当年的夜星宇一样,所有的心思全部都放在了郑雪莉身上,把她当个宝贝似的,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举在头顶怕飞了。 只不过尚武比夜星宇要心急得多,表现也就更大胆一点,刚才就忍不住主动了一下,没想到对方还是那样的羞涩,反被惊吓到,令尚武后悔不已,真想狠狠地抽自己一耳光。 凤鸣山庄的大门口有一群迎宾和保安,来宾不需要请柬,只需要报名字,确认无误即可入内,每个被邀请的贵宾都可以带上家人或朋友一起来参加。 两拨人一前一后地行往山庄正门,隔了一小段距离。 尚武快走两步追上郑雪莉她们,这回只敢站在妹妹尚雯身边,怕又惹得佳人对他产生抗拒。 为了挑起话题,尚武故意说道:“这个凤鸣山庄是苏大少的产业,我们尚家跟苏家有些生意来往,也就得到了苏大少的邀请。——对了,雪莉,你知道苏大少是谁吗?” 郑雪莉当然知道“苏大少”是谁,来之前早就做过功课了,不过却还是装作一副天真单纯的模样,眨着眼睛轻声说道:“不知道啊!这种地方我还是第一次来呢!” 尚武口沫横飞地开始表现了:“苏大少就是苏俊喆,咱们天龙帝国的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总该听过吧?十大豪门里面的苏家就在离城,苏俊喆是苏家的继承人,名符其实的离城第一贵公子,呆会见到苏大少,我介绍你们认识。” “哇——!太好了!”郑雪莉高兴地拍着手。 这不是装,她是真的高兴! 她的目标从来就不是尚武,虽说尚武的家世背景和自身能力也算不错,称得上是青年俊杰,可郑雪莉的野心更大,她要嫁入豪门,是真正的顶级豪门,而不仅仅是给一个富商的儿子做老婆。 梦想一定要有,说不定哪天就实现了呢! 尚武没去多想,看到郑雪莉开心,他也就兴奋,又说道:“据说这次的音乐酒会邀请的全是年轻人,个个都来头不小,甚至还有帝都那边过来的太子党,随便攀上点关系都能少走许多弯路。” 正说着,已经到了山庄门口,他们三人虽然是后动身,但是郑雪莉为了看清楚夜星宇,故意走得快了些,恰与林善雅等人前后脚一同到达。 两拨人,几乎是无分先后,但接待总也得有个顺序,就跟检票入场一样。 尚武为了在佳人面前争表现,几步疾跨,抢在夜星宇他们前头到了接待登记处。 江旭正要开口报上自己名字,结果突然从后面窜上来一个男的,直接抢他前面去了,顿时大怒,破口大骂:“哪来的傻逼,给老子滚开,不懂得先来后到啊?” 被骂的尚武脸色难看,不过当着佳人的面,要保持风度,不想崩人设,他就不可能像江旭一样口吐芬芳,于是强行辩解:“对啊!先来后到,是我先来的,没看到我现在就站在你前面吗?” 江旭这样的京城纨绔,自己就是个不讲理的货,没想到竟然还有人比他更不要脸,简直不能忍,口中甩出一句“草你妈咪”,撸起袖子就准备上前揍人,但却被林善雅给拦住。 第75章 二十几岁的人竟然尿裤子 夜星宇在一旁劝着江旭:“有什么好争的,就让他先进去得了,也许别人尿急,赶着上厕所,被你这一耽搁,尿到裤子上怎么办?这会儿又没尿布给他换,到时候一身怪味道,搞得大家鼻子都难受,何苦来哉!” 冰山美人林善雅都没忍住,噗呲一声掩嘴笑了,心想这家伙咋这么缺德呢,气死人不偿命啊! 江旭更是竖起大拇指,对夜星宇佩服得五体投地:“姐夫,你行啊!骂人都不带一个脏字,真有才!” 尚武听得火冒三丈,语无伦次地指着夜星宇吼道:“你才尿急!你……你全家都尿急!” 夜星宇淡淡一笑:“你不尿急?那你的腿为什么一直抖啊抖的?” 众人不约而同地朝着尚武的双腿望去,果然是有点犯哆嗦,但只有尚武自己知道,他这是被气的。 尚武这时候都顾不得保持风度了,破口大骂道:“去你姥姥的,我这是尿急吗?老子是想踢人!” 夜星宇一脸严肃地说道:“你不要否认,我是医生,你瞒不了我,你肯定是尿急,都快憋炸了,三十秒内要是不解决,就会尿到裤子上。” 尚武被气笑了,说道:“我就在这里站个三十秒,如果我没尿,你得管我叫爸爸。” “行!”夜星宇斩钉截铁地应答道,“如果你尿了,也不用认我做爹,我可没你这么丢脸的儿子!” 这话一说,众人都吃了一惊,那些准备进行劝解的保安和迎宾一个个都愣在当地。 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只是故意开口嘲讽,耍耍嘴皮子而已,哪晓得他居然一本正经地答应下来,就好像笃定尚武一定会尿裤子一样。 没有一个人相信夜星宇,就算真的尿急,要说憋个三十分钟可能不容易,但仅仅三十秒,简直不要太简单,忍一忍也就过了,大家都是成年人,又不是小孩子,哪能说尿就尿,阀门都关不住? 不过夜星宇既然敢这样说,自然有他的把握,他分出一小股神魂力量,凝成一根看不见的细针,悄无声息地朝着尚武腹下的水道穴一刺,原本没什么尿意的尚武猛然身子一颤,双腿一哆嗦,竟然就真的尿了裤子。 一大滩水渍像是迅速绽放的花朵,在裤裆上蔓延开来,瞬间湿了一大片,顺着大腿内侧的裤管往下流淌,就差淅沥沥的声效了。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看着这一幕,就连尚武自己都傻了。 这呢嘛是咋回事呢?突然关不住水龙头,说尿就尿了? 谁都不知道,他是被夜星宇暗中动了手脚,以神魂力量凝聚成针,刺激位于膀胱附近的水道穴,立刻导致尿崩。 没有一个人会怀疑到夜星宇身上,他隔着尚武好几步,碰都没碰对方一下,所有人都看得清清楚楚,是尚武自己突然间就尿了。 难道真的就像夜星宇所说的那样,这人确实是尿急,已经到了临界点,完全憋不住? 好多保安和迎宾都不由自主地偷偷瞄向夜星宇,大家甚至开始相信,这个帅气的男人真的是医生,并且是一个很牛掰的医生,只看一眼就能铁口直断,说别人会尿就真的要尿,神准! 尚武面如死灰,都特么快哭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尿裤子,其中还有他心仪的郑雪莉,他简直恨不得挖个坑钻进去,再把自己埋起来,死了算了,免得丢人现眼! 第二难堪的是尚雯,没想到哥哥这么不争气,都二十多岁的人了,居然还会尿裤子,这像话吗? 你要是尿急的话应该找个地方早点解决啊?就算是没机会,多忍一会也不会死吧?怎么就偏偏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出洋相呢?这要是传出去了,尚家的脸往哪搁? 尚雯脸色难看地取出一包纸巾递到尚武手里,意思让他擦裤子。 尚武捏着纸巾,哭丧着脸,头也不敢抬,像是做错事的孩子一样,溜到墙角边的阴暗处擦裤子去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一阵夸张的大笑声冲天而起,敢笑得这么嚣张的,不用说,一定是江旭。这家伙一手指着躲到远处的尚武,一手捧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来。 而最感到震惊的是林善雅,在场所有人里面,只有她知道,夜星宇是真的懂医术,因为她亲眼见识过对方救下了神风集团的董事长夫人。 但是这次更夸张,他居然只看了尚武一眼,就笃定地说出对方一定会尿裤子,这样的医术简直是闻所未闻,匪夷所思,就跟春秋战国时期的神医扁鹊一样,都不用望闻问切,只凭肉眼一看,就能知道毛病出在哪。 要是夜星宇真的拥有像是扁鹊那般神奇的医术,就比他古武者的身份还要吃香! 为啥?因为从古至今几千年,能称得上神医的有几个?五十个数得出来吗?而现今的古武者又有多少?光是他们林家就有好几个! 要是林家有一个神医帮她爷爷治病,林家何至于落魄如此?虎落平阳还被犬欺? 想到这里,林善雅的心里突然生出一个想法,她要让夜星宇给爷爷治病,只要他能够治好爷爷的病,那无论是夜星宇还是林善雅,都是林家的大功臣。 同时,夜星宇的能力和身份也能得到林家的认可,她擅作主张私下成婚的事情就不会惹来非议,反而成了慧眼识人,天作之合。 甚至于,她在林家的地位会大大提高,接替大伯成为继承人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这样一来,林善雅就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最高理想,打造一个震惊世界的商业帝国,就像当年的那个人一样,名留千古,成为传奇。 同样的一件事,落在不同人的眼中,就会有不一样的感受。 这边的林善雅浮想联翩,那边的郑雪莉焦头烂额。 她是真没想到尚武这么不中用,大门都还没进,就当场表演尿裤子,被这么多人看见,一定会传开,岂不是连累着她也跟着成为笑柄? 第76章 搞半天原来还是一伙的 暗中恼怒的郑雪莉立马决定壮士断腕,她准备打发掉尚家两兄妹,转而依靠夜星宇带她进去。 于是,她便假装担忧地对尚雯说道:“小雯,发生这种事对武哥的名声不好,要不你跟武哥先回去吧,我怕他们会笑话武哥。” 尚雯想了想,确实如此,当众尿裤子,脸面都丢尽了,哪还好意思留下来参加酒宴?总不能让尚武带着一身的骚臭味,在人堆里走来走去吧?那多尴尬啊! 好在尚武没来得及报出自己名字,大家都不知道他是谁,若是非要进这个大门的话,尚武这个名字从此就要成为一桩笑谈。 于是尚雯便点点头:“那我们走吧。” 郑雪莉却没有动,指着夜星宇那边说道:“有个朋友在,他对我有误会,难得能遇到,我必须去解释清楚,你们先走吧,我呆会自己打车回去。” 尚雯倒是对夜星宇难有怨恨,她一没认出夜星宇,二不知道尚武出丑是对方暗中搞鬼,还以为这是一个有本事的耿直医生,看到尚武尿急就实话实说,并非刻意针对。 所以,尚雯只是犹豫了一下,便说道:“好吧,你自己小心点,我先带我哥回去了。” 郑雪莉点点头,不再说话。 尚雯则走过去叫上尚武,兄妹俩都感到没脸见人,灰溜地的走了。 这时候,江旭也笑完了,报出了自己的名字,三人通过大门,在一位漂亮迎宾的带领下往内走去。 郑雪莉赶紧追上去,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 那些保安个个都有些怀疑,心想:这妹子不是另一拨的吗?怎么跟着就进来了? 正要拦阻,结果就听见郑雪莉娇滴滴地叫唤着:“星宇哥,等等我啊!” 保安们就明白了,原来还是一伙的啊! 也难怪这些保安会误解,像郑雪莉这样外表清纯的小白花,我见犹怜,飘飘欲仙,很能博取他人好感,骗取信任简直不要太轻松。 林善雅听到郑雪莉在后面喊,就用胳膊肘撞了夜星宇一下,冷冷问道:“说实话吧,她到底是谁?” 夜星宇最讨厌的就是郑雪莉这种心机婊,提都不想提,直接回道:“我们走,别理她!” 林善雅皱了一下眉头,竟然真的不再过问,跟在江旭和迎宾的后面往前走去。 郑雪莉也没有再吭声,乖巧地跟在夜星宇和林善雅的身后,一同向前走。 虽然没有尚武这个舔狗的帮忙,但她一点也不慌,潜意识里就觉得,以自己的身材样貌和清纯气质,肯定会引来很多关注,说不定就能达成目的。 凤鸣山庄内部很大,没有迎宾引领的话,恐怕还真的会在里面迷路。 一行人跟在迎宾身后,走了几分钟,才来到音乐酒会的举办之处,乃是一座现代化的多功能大厅,里面灯红酒绿,已经有了不少的宾客。 在他们这帮人进来的时候,门口的保安迎宾已经用对讲机通知了里面,所以刚一踏进大厅,举办此次宴会的主人就迎了上来。 妖艳性感,腿长臀翘,没想到宴会主人并不陌生,夜星宇和林善雅都见过,她就是君盛服饰的女老板吴楚君。 “江少,欢迎光临!”吴楚君笑吟吟地对江旭招呼着,还当着林善雅的面给夜星宇递了一个秋波。 “君姐,你开音乐酒会,我当然要来捧场啦!”江旭明显是跟吴楚君很熟,招呼打得很亲热,一点都不见外。 林善雅忍不住扯了一下江旭的衣领,悄声问道:“你在网上认识的音乐小姐姐,就是她?” 江旭答道:“对啊!我们认识很久了,面都见过好几次!” 吴楚君迈动着两条大长腿,优雅地走过来,对林善雅伸手道:“你好,林教授,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 林善雅伸手跟她握了一下:“吴老板,没想到你除了开服装店以外,居然还搞音乐呢!” “叫我楚君就好了,我可不是什么大老板!”吴楚君微微笑着,语气随意而又亲切,“搞音乐只是我的兴趣,随便玩玩当作消遣,只是没想到林教授居然跟江少是朋友。” 江旭插嘴道:“她可不是我朋友,而是我表姐,旁边这个是我表姐夫。” “哦?”吴楚君双眼一亮,再次对林善雅刮目相看。 她可是清楚知道江旭的身份,十大豪门里面江家的小少爷,虽然风评不好,却是名符其实的江家嫡系,而林善雅既然是他的表姐,那她的身份可就耐人寻味了。 这时候,又有两个男人从吴楚君后面走过来,其中一个朗声笑道:“楚君,来的是哪位朋友啊?介绍来认识一下!” 说话之人年近三十,体型偏瘦,脸上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穿着一套剪裁合身的浅色西装,文绉绉的很有学者风范,整体气质温文尔雅,气度从容,虽然不是特别英俊,却自有一股迷人魅力。 而另一个男人稍微年轻一些,大约二十五六,面容刚毅,体型魁梧,下巴上有着刮掉胡子后呈现的铁青色,身上穿着笔挺军装,看军衔竟然是一个少校军官。 “这世上还有你苏大少不认识的人吗?我想应该是由你来介绍更好吧!”吴楚君笑着往侧边让开一步,后面两人走上前来,与她并排而立,由戴眼镜的那个站在中间。 林善雅看清来人,愣了一下,脱口道:“离城苏氏的苏大少?” 戴眼镜的男子同样看见了林善雅和江旭,脸上的微笑更显亲切:“原来是江家的江少爷和林家的林小姐,真是贵客临门呐!” 吴楚君跟着笑道:“我就说嘛!你们肯定认识!” 林善雅确实是认识苏大少,便问道:“你也是吴小姐请来的客人?” 苏大少哈哈一笑:“我也不算客人,算是半个主人吧!你们可能还不知道,楚君是我的未婚妻,她想邀请一些好朋友来热闹热闹,她出音乐,我出酒,一起搞个音乐酒会,没想到她居然能把你们两位贵客给请来了!” 第77章 这帮人一个个都来头挺大 吴楚君竟然是苏俊喆的未婚妻? 很多人都感到意外,而最不能接受的却是郑雪莉。 原本苏俊喆是郑雪莉今晚的终极目标,没想到已经名草有主。 在郑雪莉的心目中,苏俊喆就是最好的婚配人选,尚武之流,提鞋都不配。 十大豪门里面唯一一个在离城扎根的就是苏家,而苏俊喆是现任的苏家家主唯一的儿子,无论是经商还是其它方面,能力都很强,从两三年前开始,已经在逐步地接管苏氏,是整个离城名符其实的太子爷,就算是市长的儿子见到苏俊喆,都要矮一截。 要知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市长每隔几年就要换,但是苏家,在离城经营了这么多年,其势力根深蒂固,黑白两道都要唯其马首是瞻,郑雪莉要是能够嫁给苏俊喆,那在不久的将来,她就是离城市的第一夫人。 整个苏家的财富有多少?郑雪莉连想都不敢想!——可是,竟然被人捷足先登了! 苏俊喆居然已经有了未婚妻,并且这个叫做吴楚君外型条件并不差,家世背景人脉关系通通都在她之上,想要撬墙角,难如登天。 不是我军不给力,而是敌军太强大! 没办法,郑雪莉只好把目光看向苏俊喆旁边的那个青年少校,这人的外型虽然看起来粗鲁了点,但能够与苏俊喆并肩而立,想来也是个有来历的大人物。 恰在这时,作为半个主人的苏俊喆介绍完了自己的未婚妻吴楚君,又开始介绍身旁的青年军官。 徐虎,古武修炼者,五大家族徐家的直系,虽然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但在徐家的年轻一辈里也是举足轻重的人物,目前是帝都防卫军的少校,也是徐家在军界布下的一枚重要棋子,不出意外的话,未来至少能混个少将军衔。 郑雪莉越听越心动,这徐虎的来头比起苏俊喆也差不了多少啊,做不成豪门太太,做个将军夫人也不错嘛! 并且以郑雪莉的经验来看,像徐虎这样的当兵大老粗,比起常年混迹于商海战场的苏俊喆更好掌控。 目标定下来,具体该怎么操作,还要慢慢斟酌,郑雪莉不急于一时,今天只需要给徐虎留下一个好印象就足够了。 介绍完徐虎,接下来是介绍江旭,帝都豪门江家的少爷,别看他是个纨绔,却是名符其实的江家继承人,至少目前仍然是,以后就不好说。 按说以江旭的身份背景,也应该成为郑雪莉的目标,不过郑雪莉很是不待见这种任性妄为的二世祖,发起浑来不好掌控,最适合她的还是那些有爱心的暖男,所以她暂时没把江旭列进目标名单。 江旭之后是林善雅,林善雅是帝都林家的大小姐,虽然林家不属于十大豪门之一,并且目前的经营状况不太好,但苏俊喆却知道,四大公子里面的霍青书一直在追求林善雅,只要林善雅嫁入霍家,身份地位立刻就要暴涨一大截,比他苏俊喆都差不了多少。 更何况,林善雅本身就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艳名远扬,无论走到哪都会受到追捧。 旁听的郑雪莉目瞪口呆,没想到这帮人一个个都来头挺大,全是富家千金和豪门公子,唯独只有她,拿不出像样点的身份,就像是混入皇室宴会的灰姑娘一样。 ——不对,还有一个夜星宇,他也是一个草根! 郑雪莉非常清楚夜星宇的底细,别看他现在穿得人模狗样,却也是猪鼻子上插大葱——装象。 一个挨一个的都介绍完了,只差夜星宇和站在最后面的郑雪莉。 苏俊喆不认识夜星宇,只能望向吴楚君,询问道:“这位是……?” 吴楚君还没开口,林善雅便主动挽起夜星宇的胳膊,平静地说道:“这是我丈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 此言一出,苏俊喆、徐虎、郑雪莉,三人同时大吃一惊。 苏俊喆和徐虎都知道,霍青书一直在追求林善雅,甚至还不止一次地在公众场合里扬言宣布,此生非林善雅不娶。 而林善雅身为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花容月貌,倾国倾城,却一直都没有男人追求,为何?就是因为大家都忌惮霍青书! 霍青书扬言要娶的女人,谁敢碰?怕不是老寿星上吊——活腻了! 可是,他们刚才听到了什么?林善雅居然亲口承认,说旁边的这个年轻人是她的丈夫? 不是男朋友,不是未婚夫,而是丈夫! 这就是说,两人已经登记结婚了! 刹那之间,苏俊喆和徐虎就觉得,要变天了! 竟然真的有人敢抢霍青书的女人,还特么成功了!你敢信? 而郑雪莉不属于这个圈子,不知道霍青书和林善雅的事情,但她震惊的是,夜星宇居然结婚了,对象还是帝都的富家千金大小姐,这怎么可能? 穷屌丝逆袭白富美? 小扑街傍上大富婆? 那不都是童话故事吗?怎会发生在现实里? 最可气的是,男主角竟然还是被她一脚踢飞的前任男友! 这还是以前那个傻乎乎的夜星宇吗? 天理呢?在哪里? 郑雪莉懵逼了,心里很不是滋味。 不同的人,站在不同的位置,看问题的眼光就不一样。 这边的郑雪莉还在感叹夜星宇的运气好,能逆袭白富美,而那边的苏俊喆和徐虎,则开始思考夜星宇的身份背景。 他们绝对不会相信,一个无根无底的普通青年,能成为林善雅的男人,这其中,肯定有原因。 可想来想去,别说是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就连一些不入流的小家族,都找不出一个姓夜的。 这个姓氏,实在太罕见,如果听过,一定能记得。 苏俊喆向夜星宇伸出手掌,彬彬有礼地询问道:“敢问夜先生在哪高就?” 聪明人都知道,这是在打探来历。 而夜星宇与他握了握手,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无业游民。” “无业游民”这个答案就有些耐人寻味了,一种是失业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另一种是不用工作都能有钱挥霍,苏俊喆肯定不会认为夜星宇是前者。 第78章 你表姐的男友是我表姐的老公 既然别人不愿交底,苏俊喆也不好再问,正准备放弃追根寻底时,他忽然抓到了一点头绪,“巴山夜氏”这四个字恍如惊雷一闪,在他脑子里轰然炸开。 苏俊喆的瞳孔瞬间收缩,望向夜星宇的目光便凝重无比,还包含着其他一些不同寻常的东西。 “如果他是来自那个地方,兴许真的可以和霍青书掰掰手腕。”苏俊喆的心里这样想着。 有了这份猜测,夜星宇的形象在苏俊喆的眼里变得高大丰满,他脸上泛起真诚的笑容,握着夜星宇的手都舍不得放,很客气地说道:“夜少大驾光临,真是令苏某人倍感荣幸!” 这动作和语气里的谦恭,稍有点心机都能看出来,除了大大咧咧的江旭以外,其他人都有些摸不着头脑,不明白苏俊喆为何突然对夜星宇这么客气,难道夜星宇的身份地位,比其他人都还要高? 最无法理解的是郑雪莉,她是在场所有人里面最了解夜星宇的那个,家住农村,一母一妹,没有任何的后台背景,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家庭,可为何身为离城太子爷的苏俊喆会对他如此重视? 郑雪莉还在思索,却看到苏俊喆向她望过来,笑着问道:“这位美女又是……?” 从长相气质上来看,郑雪莉是非常出彩的,没有人会把她当成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甲,但偏偏又没有谁认识她,除了夜星宇,所以大家都没有说话,等着有人出来介绍。 可是等了半天,竟然没有任何人开腔,场面一下子就冷了。 夜星宇明显一副“我不认识她”的模样,而郑雪莉又不知道该如何自我介绍,只能可怜巴巴地望着夜星宇,一副哀怨委屈的模样。 大家的视线也被郑雪莉所带动,通通落到夜星宇的脸上,夜星宇被众多目光看得脸皮发烫,嘟哝道:“都看着我干嘛?我又不认识她!” “星宇哥……”郑雪莉楚楚可怜地叫唤了一声,欲言又止。 她故意不把话说完,只叫出个名字,后缀加个“哥”,然后任由大家去发挥想像,至于别人能联想到什么,对她来说都无所谓,她只需让大家知道,自己不是路人甲,而是跟着夜星宇一起来的宾客,不会被当场赶出去,这就足够了。 不得不说,心机婊就是有心机,人性吃得很透,知道有的时候,话说一半,才是最好的回答。 每个人都会朝着自认为合理的方向去联想,那她没有说出来的答案,就等于是给了在场所有人最合理的解释。 其实嘛,这种话说了等于没说,却更能惹人遐想,不自觉地对她放弃戒心,甚至还会在暗中对她产生关注。 最好奇的就是林善雅,她有点迫不及待地想知道,这个看起来挺清纯的小仙女到底是谁,跟夜星宇又有什么关系? 在这时侯,忽然有一个娇憨的女孩子声音传过来,打断了所有人的思绪。 “姐夫,你怎么在这里啊?” 众人循声望去,就看见一大一小两个美女手挽手地一起走过来。 大的那个二十多岁,至少一米六五的身高,一头染成粟色的大波浪长卷发,五官精致,眉目如画,标准的明星美人脸,青春靓丽,妩媚动人,正是夜星宇的老同学张馨雨。 小的那个十七八岁,娇小玲珑,个头估计只有一米五,两只眼睛又大又圆,黑白分明,脸蛋带点纯天然的呆萌可爱,若不是她的胸部发育惊人,恐怕看起来还要再减几岁,这就是张馨雨的表妹严小西。 “姐夫,说话啊!”严小西的目光一直紧盯着夜星宇。 很多人原本不明白她在叫谁,她第二次开口,大家就都看出来了,那声“姐夫”叫的是夜星宇。 “你叫他姐夫?”江旭一脸疑惑地望着严小西,马上又转过头来看向夜星宇,大声嚷嚷道,“你不是我姐夫吗?怎么她也叫你姐夫?这什么情况?” 严小西抢答道:“他是我表姐的男朋友,我当然要叫他姐夫啊!” 江旭不甘示弱地跟着吼道:“你放屁!他明明是我表姐的老公!” 看着小表妹和小表弟争得面红耳赤,张馨雨和林善雅的目光纷纷落到夜星宇的脸庞上,希望他能作出解释。 夜星宇想死的心都有了,拍着脑门捂着脸,内心在咆哮:泥马逼,劳资就不该来的,真是头痛啊! 场上的气氛很诡异,有寒意,还有杀气,最大的两个怨念体,就是冰山美人林善雅和傲娇公主张馨雨。 她们两个的目光纷纷从夜星宇脸上收回,同时看向对方。 一时间,硝烟弥漫,火星四射,空气都似乎停止了流动,无端生起一股肃杀的味道。 自从在花天酒地夜总会一别之后,张馨雨就没有再见过夜星宇,也没有任何的电话联系,但她却从严小西和吴楚君那里得知了夜星宇的情况,最震惊的莫过于,他要结婚了,并且对方学历高,人漂亮,又有钱,各方面的条件都不逊色于她张馨雨,虽然张馨雨在嘴巴上表现得很无所谓,心里面却是气得要死。 这个该死的滚刀肉!左一句女神,右一句女王大人,说得比唱得还好听,结果一阵子不见,就要投入别人的怀抱,这呢嘛还是人吗? 简直就是渣男!挨千刀、塞炮眼的渣男! 说实话,张馨雨并不喜欢夜星宇,甚至还有点厌烦,认为他除了一张脸还算过得去,其他方面一无是处。 原本像这样的一条舔狗,连备胎都算不上,张馨雨根本没必要在意他的死活,可当夜星宇突然不理她,说出一些绝情的话,甚至还要跟别的女人结婚时,张馨雨就变得很不爽,就好像原本是自己养的一条宠物狗,却跑去认了别的女人当主人。 张馨雨很不甘心,作为胜负欲和自尊心都超级旺盛的狮子座来说,绝不会轻易被人贴上失败的标签,她要让夜星宇感到后悔,要让他知道只有自己才是真正的女神,等到他的心再回到这边,张馨雨就可以狠狠地甩他几个耳光,然后一脚把他踹飞到太平洋去。 她虽然不是那种太聪明的女人,但她知道,此刻,战争已经开始,这就是首回合的交锋,她一定要打起精神,绝不能弱了气势! 第79章 妻子、女友、前女友 张馨雨放开严小西的手臂,上前两步,向林善雅伸出了手掌,以她那特有的傲娇公主般的态度,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说道:“你好,我叫张馨雨,是夜星宇的女朋友。” 林善雅冰冷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波动,同样伸出手,跟张馨雨轻轻握了下,不咸不淡地回应道:“你好,我叫林善雅,是夜星宇的妻子。” 空气中再次传来硝烟的味道,危险的气息蔓延开来,其他无关的闲杂人等都忍不住悄悄地退开半步,生怕被卷入到斗争当中。 这时候,却有一道倩影脱众而出,反而上前一步,跟夜星宇站在一起,弱弱地打了个招呼:“你们好,我叫郑雪莉,我也是……星宇哥的……女朋友!” ——什么?我没有听错?又有一个女朋友?这是脚踩几条船? 所有人的表情都炸了,变成下面这样: ……(# ̄皿 ̄)…… 夜星宇不能再沉默了,赶紧出声辩解道:“她是以前的,早分了!” 周围的所有人:“……” 这呢嘛什么事?一个妻子,一个女朋友,还有一个前任女朋友,再加上夜星宇他自己,可以开一桌麻将了…… 怪不得这个清纯若仙的小美女一副欲言又止、泫然欲泣的模样,原来是碰到始乱终弃的陈世美啊! 所有人看向夜星宇的目光都有些古怪,就好像看着一个玩弄女人感情的渣男。 夜星宇真的想哭,他既不知道张馨雨发的什么疯,也不明白为什么郑雪莉也来凑热闹,除了林善雅是他认可的妻子以外,其他这两个,真的跟他没关系! 可是……谁会相信呢? 夜星宇终于知道“百口莫辩”这个成语是什么意思了,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林善雅不是一个容易糊弄的人,张馨雨发起脾气来更是难哄,更何况还有郑雪莉这个戏精在…… 这个锅,他背定了! 正在这无比尴尬的时刻,忽然从大门外面传来一个嚣张霸道的女声:“你们一帮人闲着没事堵门口干嘛?赶紧给老娘让开!没听过好狗不挡道吗?” 站在苏俊喆旁边的徐虎闻言一震,一直寡言少语而又表情木然的他,脸上首次露出了笑容,望向门口道:“香香,你终于来了!” 大家转头看过去,就见一名个子很高、穿着特警制服的长腿大美女从大厅外面走进来,正是昨天才跟夜星宇打了一架的麻辣女警王春香。 王春香看了一眼徐虎,很是不爽地骂道:“徐病猫,你是不是皮痒了?要不要姑奶奶给你松松骨?给你说了多少次,请叫我王队长,你特么的当耳边风是吧?” 徐虎憨笑道:“我这不是高兴嘛!看到你出现,我就忍不住激动!” “打住!”王春香将手一摆,“不会说话就别话说,请闭上你的臭嘴,该干嘛干嘛去,别来烦我!” 说罢,王春香的目光又在其他人身上转了一圈,当看到夜星宇时,兴奋地笑道:“原来你也在啊!” 王春香的大长腿跨前两步,手一伸,直接将他从林善雅和郑雪莉两人中间拉出来,臂弯一勾,就像是好哥们一样揽住夜星宇的脖子,同时用劲一拽,说道:“你过来,我有事问你!” 然后……夜星宇就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王春香勾走了,剩下一帮人一脸懵逼。 这又是什么情况? 这边的妻子、女友、前女友都还没说清楚怎么解决,怎么又来一个女人? 而且一来就把男主角给拽走了,这边的戏还怎么演? 林善雅心里好气啊! 这个女警还真是一点都不懂礼貌!昨天那样她都忍了,今天怎么又来?难道还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抱着打滚再亲一嘴? 然而更紧张的是徐虎,这家伙怕是对王春香有意思,一见两人勾肩搭背的要走,脸上瞬间乌云密布,三步并两步地冲到前面,拦在王春香和夜星宇身前,瓮声瓮气地说道:“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吧!” 王春香头一抬,不耐烦地吼道:“滚开!” 夜星宇趁着机会挣脱王春香的勾脖手,嘴上忙道:“还是就在这里说吧,我老婆看着呢,我怕我老婆误会!” 王春香本来是想问夜星宇,要什么时候才指点她柔拳的事情,这时候却是眼珠子一转,没有说此事,反而对徐虎道:“徐病猫,你是不是觉得你很厉害?除了我以外,谁都不是你的对手?” 徐虎不知道她想表达什么,老实答道:“除了你和严芝琥,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中,确实没有遇到过敌手,正因为如此,所以我才喜欢你啊!” 王春香没好气地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去喜欢严芝琥?” 徐虎憨笑道:“她没你好看!” 女人要是被人夸漂亮,通常都会很高兴,王春香反倒一脸的不耐烦,嚷嚷道:“那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叫你别烦我?” “有是有……”徐虎挠着头,“可是你也说过,等我哪一天能够打赢你,就会给我追求的权利。” “现在规矩改一改!”王春香用手指着夜星宇的鼻子,“你跟他打一场,你要是赢了,我允许你在我身边转圈,但如果你输了,有多远给老子滚多远,以后别在我面前出现!” “当真?”徐虎双眼大睁,来了精神。 “我王春香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王春香戏谑一笑,“先给你提个醒,他可是个很厉害的古武者,你要是轻敌的话,呆会可要吃苦头!” 徐虎心中凛然,他知道王春香向来自傲自大,不把其余人等放在眼里,如果连她都说夜星宇厉害,那么这人恐怕是真有两把刷子。 他哪里知道,夜星宇哪里仅仅只有两把刷子,至少是二十把刷子以上,就连王春香都在他手里败得心服口服。 徐虎的实力虽然不错,但比起王春香还是逊色半筹,更不可能斗得过夜星宇,所以王春香很是放心大胆地把夜星宇推出来为她挡刀。 她生怕夜星宇出工不出力,便把嘴凑到他耳朵边,悄声说道:“你要是赢不了他,我就告诉你老婆,说你和我有一腿,看你怎么解释!” 第80章 在老祖宗面前耍拳法? 夜星宇苦笑不已,这是赶鸭子上架啊!那边还没解释清楚,这边又来一个搅局的,林善雅怕是要被气疯了。 为了不让王春香这个疯婆子乱说话,夜星宇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她当刀使,跟徐虎比试一场。 徐虎以古武界的礼数向夜星宇微一抱拳,诚声道:“还请夜兄弟指教!” 夜星宇苦笑着回礼:“不敢当,我们还是去外面切磋吧!” 他们三人离得不远,交谈声也没有刻意隐瞒,很多人都听到了。 那些不知道夜星宇是古武者的,都很震惊,又有着深深怀疑,但每个人都很感兴趣,想看看夜星宇和徐虎之间要如何交手切磋,于是个个都跟在两人身后走出大厅。 厅中的宾客们看到这伙人一拥出门,就连两位主人家也在其中,敏锐地察觉到有事发生,也纷纷跟了过来。 宴会厅里面顿时就变得空空荡荡,人都涌到了外面的宽敞院子里,一个个都在看热闹。 这时候,从山庄的大门方向又进来了一帮男男女女,估计是刚到场的宾客,夜星宇目光一扫,竟然发现了好几个熟面孔,都曾经在花天酒地夜总会打过照面,比如梁少凡、庄静、连睿等等,应该是约好了一起过来的。 作为主人的吴楚君跟这帮人比较熟,赶紧拉着苏俊喆上去打了个招呼,同时指着夜星宇和徐虎说明了一下情况,于是大家都知道了,两个古武者将要在院子里切磋比试,便都静静地驻足围观。 徐虎是军人,军人就不会太讲客套话,站定之后,说了一句“当心”,便摆开架势,一拳朝着夜星宇轰过去。 夜星宇一看就笑了,因为徐虎所使出的,正是自己所创的通神拳第一式,一拳定江山,这岂不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鲁班门前秀大斧? 通神拳,为武神华神通所创,是现今最顶级也是流传最广的武学,一共有十招,分别为一拳定江山、二拳倒乾坤、三拳开天地、四拳镇四方、五拳碎山河、六拳翻江海、七拳破苍穹、八拳弑鬼神、九拳踏九州、十拳震华夏,每一招都有上百种变化,招与招之间又可互相转化融合,一经推衍,变化繁复之极,简直就是包罗万象,无所不有。 这是华神通融合数千年的武学修养,再结合易经八卦和奇门遁甲,所创造出来的绝世武学,高深玄奥而又繁复无比,一般人根本就学不来,初一接触,便要被这万花筒一般的拳法弄得头晕眼花,无从着手,思维难以跟上。 所以,这套拳法便被华神通作出更改,分为高中低三个版本,以给不同资质的人来修炼。 高版本就是原版,也就是夜星宇平时演练的那种,千变万化,行云流水,可破天下任何武学,目前为止,估计只有他自己能够练成。 中版本削减了不少变化,更容易参悟修行,当然威力也会逊色许多,被收录于皇室夏家成为国之重宝,被天龙帝国的高层独享,一般人根本见不到。 低版本更是严重缩水,变化更少,威力尚还不及原始版本的十分之一,不过正因为如此,更加的易学易练,被大力推广于军队之中,代替军体拳,成为军中必修课。 只可惜,即便是低版本,能练出一点成绩的,也是寥寥无几。 徐虎所使的正是低配版的通神拳,倒也威风凛凛,似模似样,只不过落在夜星宇的眼里,却是破绽百出,一塌糊涂。 他随意一个闪身,就避开了这一拳,并且走位恰到好处,正好卡在简配版一拳定江山的空当之中,让徐虎接下来的后续招式通通都失去了作用。 徐虎一怔,连忙变招,使出通神拳第二式,二拳倒乾坤。 可仍旧跟之前一样,夜星宇都不用出手,潇洒随意地一个走位,便破坏了徐虎的进攻节奏。 二拳倒乾坤依旧只使出个开头就卡在那里,无以为继。 徐虎不信,再次使出通神拳第三招,三拳开天地。 但是,有用吗? 你丫拿个低配版的通神拳来对付创出通神拳的老祖宗,怕不是大年三十盼月亮——痴心妄想! 就只见徐虎双拳翻飞,霸气威猛,一连将通神拳十大拳式从头到尾地使了一遍,却连夜星宇的衣角都碰不到。 并且这还不算,他每每一出拳,对方就像是料敌先机一般,以最不可思议却又妙至毫巅地精准走位避开这一拳,让所有的后续变化都无从施展,这令徐虎无比地郁闷。 更严重的是,徐虎的拳劲到了,却被卡着那里,泄不出去,相当的难受,自己把自己憋出毛病来。 十拳一过,夜星宇还没动手,徐虎便嘴角溢血,反被自己的拳劲给震伤。 ——活见鬼了! 徐虎的脑海里只有这四个字,他此时的惊骇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他自小从生于大家族,拜了名师,又在军中历练多年,与人交手数不胜数,却从没有一次像今天这般诡异。 他甚至都无法看出夜星宇的实力深浅,只知道,对方的精妙应对,每每出人意料,绝对不可能是运气。 避过一拳可以说是好运,但连续避过十拳,并且次次都瞄准招式的最大漏洞,这岂能用运气来解释? 一向不怎么服人的徐虎终于服了,先不说夜星宇的自身实力强不强,在武学的见解和造诣上,他必定远在自己之上,否则绝不可能次次都抓住拳法间的软肋,要是再这样打下去,根本不用对方动手,自己都无法支撑太久,轻伤也会变成重伤。 徐虎收拳止步,擦掉嘴角的血迹,心悦诚服地拱手道:“真是厉害!是我输了!” 夜星宇微笑着还以一礼:“承让!” 围观诸人中,只有习武的王春香大概看出个两三分,其余人都是云里雾里,就只见徐虎不停地出拳追着夜星宇打,后者不停地躲闪,一会儿之后,徐虎停手认输,嘴角居然有血迹,而夜星宇却像胜利者一样,说着“承让”。 这倒底是怎么回事?完全看不懂! 根本没有想象中那么精彩纷呈,赏心悦目,倒像是两个人合起来演戏,而且演得烂俗至极。 要不是徐虎的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不可能跟人合伙表演东北二人转,观众们恐怕就要嘘声起哄了。 第81章 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看出一点点门道的王春香却很是震惊,她早就知道夜星宇会获胜,可没想到,他能胜得如些轻松,如此诡异。 不出一拳一脚,仅仅几个简单的闪身跨步,就将徐虎苦练多年的通神拳尽数破去,甚至令徐虎的拳劲无处宣泄,反伤自己。 这样的手段,简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已经让王春香对夜星宇的评价再次拔高几个档次,归于内家绝顶的一列。 郑雪莉心中的震惊也不小,她万万没想到,跟自己交往一年的前任男友竟然是个古武者,就连出身于大家族的徐虎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让郑雪莉的心中后悔不已,早知道这家伙是古武者的话,她哪会甩掉夜星宇?有个古武者的老公,还怕没有名利权势? 张馨雨同样受到了巨大的心灵冲击,她跟夜星宇是大学同学,后来又做了大半年的同事,相处时间不算短,她哪会想到,这像个哈巴狗一样,成天涎着脸围着自己打转的滚刀肉,竟然是个古武者。 要是知道夜星宇是个古武者,张馨雨早就对他刮目相看了,说不定都能入选最佳男友的候选名单,而不是把他当成个使唤工具,连备胎都算不上。 然而那些已经知道、或者猜测出夜星宇是古武者的,就不会觉得惊奇。 比如梁少凡,指使一帮街头混混绑架夜星宇,结果反被教训,事后便已猜出,此人多半是古武者。 再比如庄静和林善雅,她们都知道夜星宇是古武者,并没有感到太惊讶。 倒是吴楚君、严小西、连睿他们,虽然认识夜星宇,有过一番交流接触,却没想到此人是古武者,不由纷纷看向张馨雨。 他们都认为,张馨雨肯定是知道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要不然以她张家大小姐的傲气,哪可能真的会看上一个草根小民? 值得一提的苏俊喆,他的想法又跟其他人都不一样,他从林善雅与夜星宇的关系,以及“夜”这个罕见姓氏,猜测出此人很可能是出身于某个隐世的古武家族。 如果真是这样,徐虎落败就不足为奇,这也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想。 此时的苏俊喆,已经完全将夜星宇当成是巴山夜氏的传人来谨慎对待。 说起巴山夜氏,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但苏俊喆却在无意中听到老一辈提起过,这是一个堪称恐怖的家族。 当今天下,俗世中以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称雄,而在古武界,最牛逼的却是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个个都是一股无比庞大的力量,其中的古武高手数不胜数,只是因为某些原因,门人弟子甚少涉入俗世,即便在俗世中行走,也多半隐藏了实力,只以普通人的身份平静生活。 古武界的五大门派,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那就是鼎鼎大名的少林、武当、峨嵋、崆峒、昆仑。 ——什么?你说丐帮? 兄弟,醒醒吧!一群叫化子,饭都吃不饱,哪有力气练武?要么穷死,要么饿死,早在几百年前就散伙了! 不仅仅是丐帮,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很多帮派教会都已成为历史,比如明教、五岳剑派这些,犹如过眼云烟,只有底蕴深厚的五大门派留存下来,却都处于隐居避世的状态,不复当年之勇。 古武界除了五大门派,还有四大隐氏,分别是耕田墨氏、大理段氏、蜀中唐氏、巴山夜氏。 而巴山夜氏,虽然在四大隐氏之中历史最短,却是现今最强盛也是最有名的一个隐居氏族,擅长的正好就是拳术。 于是,苏俊喆就误以为,夜星宇是夜氏出身的杰出子弟,如此才能不畏惧霍青书而抢走林善雅,也能在这样的年纪就轻易击败徐家的徐虎,如果夜星宇真是巴山夜氏的直系子弟,那一切都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精彩!”苏俊喆笑着击掌称赞,望向夜星宇的目光更是充满了敬重。 “怎么样?徐病猫,这下该服气了吧?”王春香走上来,笑嘻嘻地说着,“你是军人,一定要说话算话,可要记得刚才的约定啊,以后别再来烦我了!” 徐虎一声苦笑,脸色黯然,果真遵守承诺,没有再来纠缠王春香。 夜星宇实力强大,乃是古武修炼者,人又长得英俊帅气,气宇不凡,许多有眼力见的宾客都走过来套近乎,互相介绍寒暄,一派祥和,其乐融融。 偏在这时,有一个极不和谐的声音响起,很是高傲地说道:“一个只会动拳头的莽夫,不足挂齿!” 众人循声望去,就见一个西装革履、却长相平凡的瘦小青年,正以鄙夷的目光看着夜星宇,在他旁边站着一个脸色阴霾的年轻男子,同样眼神不善。 后者正是曾经追求过张馨雨,却在夜星宇手里屡屡吃瘪的梁少凡,新阳区区长梁从文之子。 梁从文才走马上任没多久,梁少凡的名气也还没有扩大到人尽皆知的地步,在场就有一些人不认识他,但绝大多数人都认识那个语气嚣张的瘦小青年,因为他就是离城市市长钟仁昌的小儿子钟杨。 钟杨也是受邀而来的贵客,少年时期在西方接受教育,最近一两年才回国,性格孤僻而骄傲,人缘并不好,可偏偏此人又喜欢出风头,对夜星宇的受人瞩目极为不爽,再加上梁少文在旁边煽风点火地怂恿几句,便忍不住出声冷嘲热讽。 苏俊喆跟钟杨打过几次交道,很不喜欢这人的性格,也没想过邀请此人,可他的未婚妻吴楚君却把钟杨给请来了,倒使他始料未及。 不过苏俊喆还是很不客气地回击道:“天龙帝国以武立国,武风盛行,古武者更是受到众多百姓的敬仰和尊重,可不是你口中的莽夫,我看是因为钟少你自己手无缚鸡之力,才会对古武者有所偏见吧!” 钟场不屑地一撇嘴:“今日是音乐酒会,又不是比武大会,来的客人都是文人雅士,要想比,就比音乐,或是品酒,比武有个屁用!个人的武力再强,能强得过飞机大炮?能扛得住激光导弹?” 第82章 没办法,我只能坐这里 苏俊喆听得不舒服,还待反唇相讥,却被吴楚君暗中拉住。 钟杨是她邀请来的客人,自然要给予几分尊重,吴楚君身为半个主人,便站出来打圆场:“钟少说得很有道理,今晚是音乐酒会,比武只是一时兴起,音乐和美酒才是主题,还请诸位回到宴会大厅,好戏将要正式开场!” 在她的招呼下,人群三三两两地回到宴会厅中,一共有七八十人,级别高的如苏俊喆和徐虎,都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级别低的就是像尚武那种档次的富家子弟,来自于二三流的小家族,像梁少凡、张馨雨、庄静兄妹等人,身份地位都只能算是中等偏上,不算太出众。 宽敞的宴会厅里面,错落有致地摆放着二十几套桌椅,大的桌子可以围坐八九人,小桌子边上也可以坐三四人,桌面上已经准备好了一些精美的糕点小食。 而在宴会厅的一侧,有几张长长的条案拼成一长排,上面摆放着许许多多的酒瓶子,起码有上百瓶之多,造型各异,标签更是五花八门,无一例外全是价值不菲的好酒,随便拿出一瓶来,价格估计都要上万。 另一侧,则搭建了一个简单的演奏台,摆放着有很多乐器,如钢琴、架子鼓、吉他、贝斯、电子琴等等,有一种小型音乐会的感觉。 “夜少,这边请!”苏俊喆亲自领着夜星宇等人,走到离演奏台最近的前排主桌处落座,明确表示了他的态度,夜星宇就是他苏俊喆最重视的客人。 夜星宇不知道苏俊喆为何会对他另眼相看,对方诚意邀请,他就没有拒绝,当仁不让地在主桌落座,林善雅紧挨着他,而江旭又坐在表姐的旁边。 另一边,郑雪莉竟然腆着脸地凑过来,也想要挨着夜星宇坐下,却被傲娇的张馨雨一把推开,毫不客气地抢了先,而严小西紧随其后,挨着张馨雨坐下。 郑雪莉没有办法,她哪敢跟这些名符其实的千金小姐去争?继续摆出一副楚楚可怜的受气包模样,跑到另一边,坐到了江旭的旁边。 江旭还真以为这清纯小白花是夜星宇的前女友,虽然站在林善雅的立场,他应该敌视郑雪莉,可对方那纯真乖巧的模样着实令男人恨不起来。 别说是江旭,就连林善雅都对郑雪莉起不了敌意,还以为是夜星宇这家伙始乱终弃欺负了人家,所以见她坐在江旭身边,两姐弟都没有吱声。 王春香是个没把的爷们,一眼就看中了有如小仙女一般的郑雪莉,连忙挨着郑雪莉坐下,像个女流氓一样伸手揽住对方的小细腰,笑嘻嘻地问道:“美女,叫什么名字啊?跟谁一起来的?” 郑雪莉不认识王春香,可见到她跟徐虎等人熟悉,就知道肯定来头不简单,再加上对方也很漂亮,又是个特警,便也没有挣扎,红着脸任由女流氓王春香揽住腰,小声地答道:“我叫郑雪莉,是跟星宇哥一起来的,我是他的……女朋友……” “夜星宇?又是这个王八羔子!”王春香恨恨地隔着几个位置狠盯了夜星宇一眼,心里咒骂道:可恶的小白脸!有个如花似玉的老婆还不知足?还想当尼玛的海王? 王春香正在心里咒骂着,旁边又挨着坐下来一个人,却是徐虎,王春香立刻怒了,像炸毛的母猫一样吼道:“个人爬开,莫挨老子!” 徐虎闷闷地答道:“除了这里,没有位置了!” 王春香四下一看,真是没位置了,从右手边起,依次是郑雪莉、江旭、林善雅、夜星宇、张馨雨、严小西、吴楚君、苏俊喆,转了一圈回来,就是徐虎和她自己。 王春香臭脸一摆,很是不爽地说道:“你不会另外找张桌子吗?非要过来挤?” 徐虎一脸苦逼地答道:“我是被苏兄叫来的,跟其他人又不熟,并且以我的身份,不坐主桌不合适呀!” 确实,在场所有人当中,论起身份地位,除了苏俊喆以外,就属徐虎的来头最大,五大家族中徐家的直系子弟,帝都太子党的一员,又是军队中的高官,就算是市长家的公子钟杨都不能比,他不坐主桌坐哪里? 别看只是一个简简单单的坐位问题,其中的门道多得很,弄得不好,就要把人给得罪了。 除了徐虎以外,江家少爷江旭,林家大小姐林善雅,夜氏传人夜星宇,自然都是有资格坐主桌的。 而张馨雨和严小西,都是吴楚君的好姐妹,关系非比寻常,并且一个是神风集团的千金,另一个是五大家族严家的旁系,当然要坐主桌。 至于郑雪莉,她表明的身份是夜星宇的前女友,并且也是跟着夜星宇一起来,当然不可能把他们强硬分开,跟着一起上主桌也没问题。 王春香自己,则是将军之女,也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特警女队长,苏俊喆和徐虎都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主桌跑不了。 如此一来,把谁挤出去都不像话,所以王春香也不好再发飙,忍受了徐虎坐在她旁边。 在公众场合的徐虎,不仅仅代表他自己,也代表着徐家,你不让他上坐,不仅是当着众人的面抽他耳括子,还要连带着徐家一起踩。 二愣子的王春香毕竟是将军之女,出身不凡,在长时间的耳染目睹之下,也知道哪些忌讳不能犯。 只不过王春香却又往郑雪莉这边挤了挤,几乎快把郑雪莉的瘦弱娇躯整个搂在怀里,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俩是亲如姐妹的好闺蜜。 可怜的郑雪莉,常年玩弄男人的感情,如今却被王春香这个女流氓上下其手,不知道揩了多少油。 要不是郑雪莉见她也是一个女人,并且还是一个难得一见的漂亮美女,怕是早就忍不住要发作了,但为了维持娇羞柔弱惹人怜的人设,她就只能努力地憋着火。 郑雪莉那一套,对绝大多数人都很管用,但王春香这个女流氓就恰好免疫。 好歹她是个当警察的,什么人没见过?装可怜有用吗?那些被抓的罪犯哪个不是可怜兮兮的像死了爹妈一样?难道可怜人犯了罪就不用坐牢?真是笑话! 王春香可是连夜星宇都感到头痛的存在,郑雪莉同样拿她没有办法,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 第83章 世界顶级调酒师 主桌虽然是最大的一桌,但十个人一起坐,还是显得有点挤,夜星宇就被林善雅和张馨雨两大美女夹在中间,摩肩擦臂,苦不堪言。 看起来是“享福”,其实是受罪,他要刻意避让着,不敢肉贴肉,要是稍微“出格”一点,恐怕就要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好在音乐酒会马上就要开始,定好的时辰已经到了,客人差不多来齐,舒缓的音乐声在宴会厅中回荡着。 打扮得妖艳动人的吴楚君穿着凸显身材的连衣长裙,袅袅婷婷地走到演奏台上,拿起话筒,对台下柔声说道:“各位来宾晚上好!今晚邀请大家来,一为赏音,二为品酒,后方长台上的酒水都是苏大少近几年来收藏的珍品,客人们可以凭心情喜好自行取用,而我则为朋友们准备了几首原创曲子,过一会就要上台献丑,希望不会扫了大家的酒兴!” 苏俊喆跟着站起身来,面对宾客的方向大声说道:“大家想喝什么酒尽管自己拿,不用跟我客气!” 宾客们轰然叫好,每一桌都至少有一个人起身,走向后面的长条桌挑酒去了,侍者们也纷纷给各桌摆上许多酒杯。 苏俊喆本来想亲自去挑几瓶好酒来招待这一桌的贵客,可是他心念一转,便对夜星宇问道:“夜少,你想喝什么酒,我去取过来。” 夜星宇哪好意思劳烦苏俊喆亲自取酒,便说道:“还是我自己去拿吧!” 苏俊喆客气地说了一声“请”,夜星宇便推开椅子站起身来,到后方挑酒去了。 几张长条案桌拼成一排,足足有数十种美酒,每一种都有好几瓶,加起来怕是有两三百瓶之多,国酒和洋酒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若是不懂酒的人,恐怕只能去看外观造型,哪个酒瓶子看起来高档好看,就拿哪个,多半错不了。 而懂酒之人,就会凭经验和阅历来判断,就算是没喝过也没见过的酒,也可以查阅瓶子上面的标签,以此来预估这瓶酒适不适合自己。 不得不说,苏俊喆是个好酒之人,收藏极其丰富,至少超过一半的酒,夜星宇都不认得,估计摆在桌子上的这些也只是他收藏品的一小部分,真正的绝世佳酿可能还没有拿出来。 酒虽多,却也难不倒夜星宇,他虽然不是特别的好酒,但对酒也深有研究,甚至自己也动手酿过一些好酒。 酿酒和厨艺有着许多共通之处,做菜的时候,偶尔也会用到好酒调味,所以夜星宇对酒的研究,就算不如历史上有名的酒仙杜康,也差距不太远。 考虑到他们这一桌的女性比较多,度数高的烈酒,夜星宇一概不碰,目标就定在低度酒上。 他都不必用眼去看,只需要释放出神魂力量,把条桌上美酒依次扫描一遍,这些酒水的性质成分,可能产生的口感,都了然于心。 经过这一番神识排查,他很快就锁定了三个造型普通的瓶子,乃是两瓶葡萄酒和一瓶低度数白酒,夜星宇毫不犹豫地拎着三个酒瓶子走回座位上。 不少人都对夜星宇拿回来的三瓶酒感到好奇,这其中,真正懂酒的恐怕只有身为主人的苏俊喆,只不过等他看清楚三个酒瓶子时,却不由愣了。 为啥?因为这三瓶酒都太普通了,在他所摆放出来的所有藏酒之中,几乎都是排名垫底,无论是价格还是品质,都比其它那些差了一截! 苏俊喆不禁在心中苦笑,心想刚才还不如自己去取酒了,看来这位夜少在酒这方面是个菜鸟小白啊! 严小西率先问道:“姐夫,你怎么拿了三瓶酒回来?别人都是拿一瓶,最多拿两瓶的!” 听见严小西叫夜星宇“姐夫”,林善雅有些不悦,板着个脸冷冰冰地替他答道:“别的桌人少,我们这桌人多,一两瓶哪够?照我说,三瓶都少了,起码再拿三瓶!” 这个理由,似乎也说得通,这一桌挤了十个人,一瓶酒是肯定不够的,夜星宇一次性拿了三瓶,似乎并无不妥。 不过夜星宇却摇了摇头,解释道:“不是够不够喝的原因,而是这三瓶酒各有特色,混合在一起,能发挥出意想不到的效果。” 众人听得云里雾里,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要混着喝? 夜星宇没有再废话,唤来一个侍者,让他拿来一个很大的调酒壶,并取来一些冰块。 随后,开启一瓶红酒,将整瓶酒液倒入调酒壶,另一瓶红酒也被打开,但却没有倒完,大概倒了半瓶左右,至于最后一瓶低度白酒,只倒入了一点点,大概五分之一的样子。 夜星宇将调酒壶的盖子合上,使用内劲摇晃了几下,令酒液充分混合,接着加入少量冰块,最后才说道:“好了,请大家品尝!” 大家都有些好奇,不明白夜星宇搞这些花哨名堂是什么意思,就连苏俊喆都没看懂,这难道是弄的鸡尾酒吗? 夜星宇也不多废话,直接就往杯子里面倒酒,因为主要是以红酒为主,所以他们用的是高脚杯。 调酒壶里面的酒液大概有八百毫升左右,平均分成十份,每份差不多八十毫升,只有小半杯,并不算多。 不过品酒会的宗旨是在于一个“品”字,又不是在大排档里面喝啤酒,管够,管醉,每人小半杯已经不算少了。 江旭和严小西这两人性子最急,一个是林善雅的小表弟,一个张馨雨的小表妹,年龄估计是所有来宾里面最小的,纷纷端起酒杯就往嘴边送,一口喝下去…… ——哇!爽毙了! “好喝!”两人异口同声地发出赞叹。 江旭满脸带笑,露出一嘴的白牙,严小西的大眼睛眯成一条小细缝,两人都同时露出陶醉回味的表情。 见到这两人的表情如此夸张,其他人都忍不住了,纷纷端起面前的酒杯开始品尝,然后…… 一连串的赞叹声此起彼伏,个个都陶醉在美酒的滋味中,几个女人纷纷眯起了眼睛,就连女暴龙王春香也不例外。 而身为主人的苏俊喆更是夸张,喝了一口之后,激动得直接站起身来,手舞足蹈地想要发表什么感慨,却涨红着脸半天憋不出一个屁来,最后只能以一句“好酒”作为结束。 第84章 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 失态的可不止是苏俊喆,王春香更夸张,直接嚣张霸道地在郑雪莉的脸颊上亲了一口,惹得后者一声惊叫,想要跑,却被王春香搂得紧紧的,哪都跑不了。 不愧是军中野玫瑰,警界霸王花,小婊郑的心眼再多,遇到王春香这种不懂怜香惜玉的女流氓,就如同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被吃得死死的。 品过酒后,大家看向夜星宇的目光就格外明亮,尤其是几个对他比较关注的女人,个个都在心里夸赞道:这人真会挑,找来的这几瓶酒味道真好! 只有苏俊喆知道,这三瓶酒虽然也都是好酒,可绝对没有这么好喝,问题多半就出在夜星宇的调配上。 并且他注意到,夜星宇可不是把三瓶酒一股脑地混在一起,而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调合,这哪是不懂酒的菜鸟小白,明明就是此道高手啊! 很快,众人面前的酒杯差不多都空了,严小西急吼吼地去拿桌上那瓶只剩一半的红酒,倒了一些在杯子里,只喝了一小口,就惊叫道:“味道不对啊!没有刚才好喝!” 苏俊喆心头苦笑,那瓶酒单独喝是什么味道,他自己喝过好几次,再清楚不过,跟夜星宇调配过的酒液相比,味道确实差了许多,两相一比较,高下立见。 他对夜星宇是由衷地佩服,开口夸赞道:“夜少真是厉害,原本是三瓶比较一般的酒,被你一兑,就成了绝世佳酿,真是令苏某人深感钦佩!” 夜星宇谦虚道:“苏少过奖了,主要还是因为你提供的酒好,我只是搭配了一下,锦上添花而已。” 苏俊喆又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对方是在谦虚客套,真实情况绝对不像夜星宇所说的那么简单。 酒中的学问很多,尤其是酿酒和调酒,说起来倒是轻巧容易,想做好却是极难。 任何一款被生产的美酒,都是经过一帮专业人士经过大量地实践,才琢磨出来相对完美的配方。不懂的人,随便你怎么混,通常都是越混越难喝,犹如画蛇添足,只有精于此道的高手,才能化腐朽为神奇,在原本的口感上再次提升,真真正正地做到锦上添花。 喝过夜星宇配制的混合酒,剩下的那半瓶红酒和将近一整瓶的白酒,便有些索然无味。 吴楚君将杯中的最后一滴酒液饮尽,推开椅子站起身来,莲步轻移,摇曳生姿地走到演奏台上。 早就有所准备的工作人员立刻调暗宴会厅中的灯光,一盏由人为控制的柔和射灯立刻打到吴楚君身上,将她映衬得婀娜多姿,楚楚动人。 所有的宾客不约而同地停止交谈,目光视线也在这种刻意的引导下,纷纷投注到演奏台上。 吴楚君坐在一张别致的高脚凳上,姿态诱人地翘着大长腿,随手拿起立在身旁的一个木吉他,试弹了几个调,便开始演奏起来。 之前她就说过,将要登台表演,并且还是原创曲目,那自然是没有人听过的新曲子,大家都屏息静气地侧耳倾听。 吉他被誉为世界著名三大乐器之一,音色介于小提琴和钢琴之间,醇厚、细腻、而又多变,听着很煽情。 吴楚君演奏的这首曲子,非常适合吉他独奏,曲风轻快而缠绵,无比动听,虽然没有唱词,依然令人心旷神怡,不自觉地沉醉其中。 一曲已毕,掌声如雷。 才女之称号,果然名不虚传,明明可以靠才华吃饭,偏偏长了一副颠倒众生的妖娆脸,这不是浪费么? 夜星宇忍不住向身旁的张馨雨问道:“吴楚君到底是哪个家族出身的大小姐,以前怎么没听你提起过?” 听到夜星宇主动跟自己说话,张馨雨心中一荡,据实答道:“君姐并没有了不起的背景和后台,只是一个小商人的女儿,但是她多才多艺,既是服装设计师,又是音乐艺术家,很多名流贵公子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最终还是苏大少打动了君姐的芳心,听说两人已经在不久前秘密订婚了。” “原来如此!”夜星宇没想到吴楚君竟然还是一个非常有才气的女人,单看她那妖艳的浓妆和性感的打扮,很难将她跟才女二字联系起来,甚至还会误认为这是一个肤浅放荡的女人。 只不过,夜星宇却对吴楚君的来历有了一丝怀疑,要知道一个无根无底的女子,就算是才貌双绝的世间尤物,可要想俘获身为离城第一贵公子的苏俊喆,也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 毕竟苏家作为一个豪门大家族,对继承人的婚姻对象挑选可是相当严厉,并不仅仅是长得漂亮和有才华就可以的,门当户对更为重要,两人能做到订婚这一步,实属难能可贵。 独奏结束之后,吴楚君离凳站起,放下吉他,对着台下一个鞠躬,口中说道:“谢谢!接下来还有更加精彩的音乐演出,下面要邀请几位嘉宾一同上台,陪我疯一把!” 随后,吴楚君念了几个名字,被念到名字的人,都会起身上台,一路射灯尾随,吴楚君也会趁此时机简单介绍对方的身份。 令夜星宇和林善雅感到意外的是,第一个被吴楚君念到的名字竟然是江旭,纨绔小表弟听到自己被点名后,就兴冲冲地走上台去。 十大豪门里面的江家在帝都发展,离城的这些权贵公子哥们绝大多数都不认识江旭,但是经过吴楚君的介绍,这些人便明白,为什么这个穿着打扮潮流另类、头发染成红色、看起来有点中二的不良少年,竟然有资格跟苏大少同坐一桌。 接下来上台的两男一女,分别叫做白鸿、陈达、范敏儿,都是年轻人,并且个个都是富二代,家里不是开公司,就是有矿,只不过比起江旭的出身背景,就差了许多。 几个年轻人打扮得都比较潮流时尚,上台后对下面打个了招呼,便熟练地拿起乐器调音试音,看来要准备搞一场协力演出。 吴楚君在介绍完毕后,便遁入后台,隔了几分钟,焕然一新地出场,换掉了华贵优雅的连衣长裙,改成缀满金属装饰片的黑色紧身皮衣裤,摇滚朋克的夜店风格展露无遗。 第85章 桌子底下伸过来的大长腿 吴楚君拿起一柄电吉他,通过话筒对台下宣布道:“下面,由我们五个,为大家表演两首摇滚,作词作曲都是我,演唱者是中正电子的小公主范敏儿。” 台上轰然叫好,伴以一片热烈掌声。 主音吉他吴楚君,节奏吉他范敏儿,同时身兼主唱,贝斯手江旭,键盘手白鸿,鼓手陈达,构成一支完整的乐队,一支全部由富家子弟组成的乐队。 其中,吴楚君的家世差了些,可就算她不是苏俊喆的未婚妻,也是开公司的女老板,并且词曲都是由她来创作,绝对算是乐队中的灵魂人物。 只不过这帮人都是玩票性质,并没有打算往娱乐圈发展,越是身份尊贵,越不能抛头露脸。 表演开始,风格不像刚才独奏时那样轻快委婉,缠绵动人,而是突然转变为重金属狂潮的摇滚曲风,激情大胆,节奏强烈。 并且这次是有主唱的,比起单纯只听旋律,效果要好上一些,只是范敏儿的演唱功底有些不到家,中气不足,高音也上不去,令整首曲子失色不少。 一首结束,他们五个人又演奏了另一首曲目,还是摇滚风格,也同样是吴楚君的词曲,再加上之前的吉他独奏,那就一共是三首曲子。 完毕之后,吴楚君与四位小伙伴鞠躬致敬,在掌声中退场。 待掌声平息,又有一个不和谐的声音于厅中响起,很是高傲地说道:“吴小姐的才艺令人敬佩,我也准备了一首曲子,想给大伙演奏一下。” 说话之人正是那个不得人缘的钟杨,市长家的小儿子,长得尖嘴猴腮,一副贼样,说起话来也有点刺耳难听。 吴楚君笑道:“钟少献艺,相信大家都很期待。” 钟杨大大咧咧地站起身来,走向演奏台。 台上有一架钢琴,至今还没人用过,像是摆设的成分居多,钟杨的目标正是那架钢琴。 钟杨此人尖酸刻薄又爱出风头,对音乐略有兴趣,在国外练过几年的钢琴,水平马马虎虎,便想趁着这个机会,秀琴技,搏关注,求点赞,以满足他那膨胀的虚荣心。 登上演奏台,钟杨老神在在地于钢琴跟前坐下,揭开琴键上的盖子,还真有几分音乐家的风范。 宾客们注视着钟杨的一举一动,对于这个市长家的小儿子,很多人都认识,但他会弹钢琴的事却鲜有人知,估计是一直没有表现的机会,这才迫不及待地站出来秀一波操作。 悠扬悦耳的琴声开始响起,是一首大家都耳熟能详的《致爱丽丝》,不懂音乐的人听起来,倒也似模似样,没有破绽,可在夜星宇听来,这技艺真的是稀松平常,弹奏的是简化版本不说,还错了几个音。 当然,像吴楚君这样的音乐才女肯定也能听出来,甚至就连江旭都在撇着嘴,一脸的不屑。 像钟杨这种水平的演奏,根本就体现不出精湛技艺,反而是哗众取宠的成分居多。 一曲结束,现场响起了一阵热烈的掌声,毕竟绝大多数人都听不出来深浅,还以为演奏者水平不错,而少数几个能听出门道的,也不会故意驳了钟杨的面子,依旧客套地给予掌声支持。 钟杨得意地站起身来,意气风发地对着台下挥手,就好像自己真是世界级的音乐演奏家一样。 只不过他的目光一扫,脸色立刻就沉下来,因为最显眼的主桌上,居然有好几个人没鼓掌。 一个是江旭,他对钟杨这鸟人不感冒,并且以他江家小少爷的身份,根本无需对一个市长的儿子客气。 还有一个是王春香,她是个武夫,这些吹拉弹唱的小玩意她都没兴趣,刚才吴楚君的表演,她也没有鼓掌。 最后一个是夜星宇,他不是不想鼓掌,是坐在斜对面的王春香正在用脚踹他,这疯娘们仗着自己身高腿长的优势为所欲为,趁着大家都在鼓掌,突然发动偷袭,就想看到夜星宇吃痛惨叫的囧样。 若是一般的古武者,在这种情况下遭到突如其来地暗中偷袭,肯定是防不胜防,必然中招。 可夜星宇是一般的古武者吗?当然不是! 他最大的底牌从来都不是肉身力量,而是神魂力量,就算不是刻意释放,神魂力量也会自然而然地弥散开来,周围两三米以内的风吹草动,通通都瞒不过他的神魂感知。 更何况王春香在动手前的一瞬间,已经散发出了针对性的敌意,被夜星宇所知晓,等到她一出腿,夜星宇已经做好了准备。 在没人看到的情况下,夜星宇伸出一只手迅速往桌下一探,非常精准地拿住了踢过来的脚踝,另一只手在小腿上的几个穴位飞快拂过,王春香的整条腿就都酸麻不已,至少要十几分钟才能恢复正常,这段时间再也不能作怪。 王春香偷鸡不成蚀把米,吃了一亏,便恶狠狠地瞪向夜星宇,而夜星宇也毫不示弱地反瞪回去。 没人发现他俩的小动作,甚至就连坐在王春香身旁的徐虎,都没有察觉到桌子底下进行的暗中交手。 但是,恰好就因为夜星宇用手去抵挡和反制王春香的大长腿,导致他没有来得及拍手,顿时就被钟杨给记恨上了。 江旭背景深厚不好惹,王春香又是难得一见的大美女,恼怒的钟杨只好拿夜星宇来开刀。 他眼神不善地望向夜星宇,用手指着他开口嘲讽道:“你这个莽夫,只会好勇斗狠,脑袋里装的全是草,想来也听不懂我的钢琴曲子,如果大家都像你这样,那我就是对牛弹琴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钟杨毫不客气地diss夜星宇,顿时就把他惹火了,心中暗道:你个傻逼二百五,一口一个莽夫,老子惹你了?不跟你计较,你还蹬鼻子上脸,找削是吧? 夜星宇冷冷一笑,马上反怼回去:“学艺不精就不要出来卖弄,弹得什么垃圾破玩意,还好意思瞎吹胡扯,我小舅子的水平都比你强出一百倍!你要真敢对牛弹琴,牛都要被你吓出疯牛病来!” 第86章 八个红酒杯加上十根手指头 “你……你说什么?再说一遍!”钟杨气得手指头直打哆嗦。 “我说你弹的是垃圾,赶紧回家多练练,学艺不精也有脸跳出来卖弄,是梁静茹给你的勇气吗?”夜星宇可不管他是不是市长的儿子,就算是帝国皇太子,也照怼不误。 当然,这个时代的人有很多都不知道梁静茹是谁,她是夜星宇某一世重生时的流行女歌手,当时一首《勇气》很火,后来就成为一个梗,常用来调侃他人。 “你……放肆!”钟杨气得面目扭曲,哇哇大叫。 “怎么?想揍我吗?你来啊!我让你两只手外加两条腿,就看你敢不敢上来!”夜星宇不屑地反指回去,像这种自以为是的狗东西,他要是真敢冲上来,绝对揍得连他老妈都不认得。 明知道对方是古武者,钟杨哪敢动手?就算对方不用手脚,就只用头撞,他那瘦弱的小身板都受不了,一记头槌就要倒地吐血。 钟杨气愤说道:“你敢瞧不起我?敢说我弹的是垃圾?那你来弹一个试试!看看谁才是垃圾!” 夜星宇轻蔑地一撇嘴:“也好,今天就让你开开眼界,叫你心服口服!” 说罢,夜星宇也不上台,直接就拿起桌上的空酒杯,开始往里倒酒。 一共八个高脚杯子排成一行,除了一个空杯以外,其余的七个酒杯里面分别注入不同量的酒水,最后一个酒杯将近倒满,幸好桌上还有一瓶半没喝的酒,堪堪够用。 懂音乐的人大概都知道他要干什么,一些不懂的则莫名其妙地看着夜星宇的举动。 直到准备完毕,夜星宇抬头对钟杨说了一句“听好了”,随后双手齐出,像个魔术师一样,十根手指如有韵律般地弹动着,敲打在酒杯上,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 夜星宇都不用去调音,神魂力量释放开来,酒水的注入量刚刚好,用手指甲弹敲在不同的酒杯上,就会发出高低不同的清脆声音。 原本八个杯子只有八个音调,可夜星宇还可以用内劲去进行微调,并且敲击酒杯不同的部位,声音也有变化,如此一来,八个杯子合共就能发出几十种音调,演奏一首曲子足够了。 随着一连串悦耳的叮咚声响起,众人很快便发现,夜星宇演奏的竟然也是《致爱丽丝》,只不过不是钟杨弹奏的简化版,从酒杯发出的声音串连起来听,竟然是难度高得多的贝多芬原版。 钢琴弹奏的《致爱丽丝》几乎所有人都听过,而酒杯弹奏的《致爱丽丝》,在座诸人都是第一次欣赏到,非常的新奇,却又无比的动听。 按理来说,手指弹酒杯来演奏的难度,要远远超过作为专业乐器的钢琴,可夜星宇的十根手指头灵活无比,《致爱丽丝》由他的指间流淌而出,轻快悦耳,连绵不绝,竟然比钟杨的钢琴演奏还要顺畅,并且每个音都精准无比,无一错漏,好听程度远超钟杨刚才的表演。 直到一曲完毕,在场所有人竟然都沉浸在乐声中不能自拔,一时之间没有回过神来。 “精彩!”吴楚君由衷地赞叹着,第一个举手拍掌。 现场诸人纷纷回过神来,一时之间,掌声雷动,几乎每个人都毫不吝啬地拼命鼓掌,就连刚在夜星宇手里吃了亏的王春香也不例外,唯有被当面打脸的钟杨,以及对夜星宇怀恨在心的梁少凡,这两个人傻愣着没有送出掌声。 夜星宇笑吟吟地看着目瞪口呆的钟杨,故意问道:“怎么样?说你是垃圾,你服不服气?” 钟杨脸色数变,阵白阵青,最终恨恨地发出一声冷哼,招呼也不打,气急败坏地朝着大门外走去,竟然是没脸再呆下去,直接开溜。 梁少凡的脸色也很阴沉,虽然出丑的是钟杨而不是他,可夜星宇越风光,他就越难受。 这一幕精彩的酒杯演奏,令夜星宇的人气激增,宴会厅里的好多女人,望向他的目光都有些炽热,包括张馨雨和郑雪莉,她俩对夜星宇的印象完全改观,说是翻天覆地也不为过。 今晚的夜星宇,当真是星光耀眼,大出风头,既是实力强大的古武者,又多才多艺,再加上本身那英俊帅气的外型,以及卓尔不凡的气质,没有几个女人能够挡得住他的魅力。 当然,王春香暂时不在其列,因为她是钢铁直男……铁直男……直男……男…… 最大的搅屎棍钟杨提前离场,梁少凡孤掌难鸣,翻不出什么浪花来,之后就是宾主尽欢,音乐酒会在一片其乐融融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很多千金小姐和富家名媛纷纷主动挨上来找夜星宇搭讪,想要留个电话、加个好友什么的,竟然惹得林善雅很不高兴,故作亲密地挽着夜星宇的胳膊,动不动就一口一个“老公”,生怕别人不知道她是夜星宇的妻子。 大多数女人在知道夜星宇已婚之后,只能遗憾地放弃了那份心思,唯有三个女人不甘心,不服气,心里想着该怎么逆风翻盘。 一个是傲娇公主张馨雨,狮子座的自尊心和胜负欲可不是说着玩的,就算你结婚了又怎么样?只要我张大小姐不放手,你就得做一辈子的滚刀肉! 另一个是心机小婊郑雪莉,她一边暗骂自己当初看走了眼,一边谋划着怎么再把夜星宇的魂儿勾回来,这个曾经被她唾弃的前男友,已经成了一只势头凶猛的潜力股,必须要牢牢地握在手上。 最后一个是庄静,她原本就对夜星宇比较感兴趣,且知道他跟林善雅之间不过是一场貌合神离的契约婚姻,再加上今晚又一次刷新了对夜星宇的认知上限,庄静已经暗自下决心,一有机会就要跟夜星宇大打感情牌,以备在一年之后他俩离婚之时顺利接盘。 不过在表面上,她们三个都没有表现出明显企图,张馨雨还是那个傲娇小公主,郑雪莉继续扮演清纯小仙女,庄静则是浅笑吟吟,若无其事。 第87章 酝酿半天原来是在憋大招 夜晚十一点左右,宾客们三三两两地散去了大半,夜星宇等人也向苏俊喆和吴楚君告辞。 然而江旭这个小浑蛋竟然喝醉了,爬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怎么叫都叫不醒,苏俊喆便在山庄内给他安排了房间,让侍者把他扶到房里去休息。 严小西也喝了不少酒,酒品超烂,半醉半醒的像个小孩子一样,搂着张馨雨又哭又闹,身为表姐的张馨雨竟然像她老妈一样哄着她。 吴楚君便说道:“馨雨,小西醉成这样,你不方便开车,还是在这里住一晚吧,明早再回去。” 张馨雨还没答话,严小西就叫嚷起来了:“不!我今晚就要回家!我要回家!” 没办法,吴楚君便转头看向夜星宇,求助道:“馨雨也喝了不少酒,她驾车我不放心,要不麻烦你一下,顺便送她们两个一程?” 夜星宇点头答应下来,互相道别之后,便带着一帮娘子军往山庄外的停车场走去。 大家都喝了不少酒,多多少少有点酒劲上头,唯有夜星宇完全保持清醒,由他来驾车最为安全。 等到了停车场,夜星宇一看,居然发现郑雪莉也跟在后面,不由皱眉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郑雪莉红着脸低着头,瑟瑟缩缩地答道:“星宇哥,这么晚了,你别丢下我,我怕,这里又打不到车,你能不能送我回去?” “不能!”夜星宇斩钉截铁地拒绝,根本懒得搭理这个小贱人,她什么德性,自己最清楚不过,根本不会上当。 郑雪莉见到夜星宇不为所动,泪珠子竟然就滚了下来,顺着眼角滑落,一副梨花带雨的凄楚模样,惹得林善雅和张馨雨都看不过去,不去理会夜星宇的态度,直接就招呼郑雪莉上车。 夜星宇苦笑不已,心想这小婊子的功力是越来越精进了,简直就把柔美纯情流发挥到了极致,轻易就能招来一大片泛滥的同情心。 没办法,夜星宇就只能再送她最后一程,反正她跟自己已经是两个世界的人,从今往后,各走各路,老死不相往来。 夜星宇驾车,林善雅坐在副驾驶,张馨雨抱着严小西,伙同郑雪莉,一起坐在后排,好在三个人都是女子,不算挤。 刚把汽车启动驶出停车位,一个人突然从旁边窜出来,拦在车子前面,夜星宇马上踩下刹车。 在车头灯的照耀下,夜星宇和林善雅都看得清清楚楚,前面拦车的人是庄静。 夜星宇从驾驶窗探头出来问道:“怎么了?” 庄静走到他旁边,答道:“我们住一起,正好顺路,你顺便载我回去好不好?” 林善雅冷哼一声,没说话。 张馨雨却心头一动,想到:住一起?庄静怎么会跟夜星宇住一起?他们不是刚刚才认识几天吗? 郑雪莉则是好奇打量着庄静的俏脸,在心头嘀咕:这女人是谁呀?穷屌丝夜星宇怎么会突然认识这么多美女? 夜星宇奇怪地问道:“你的车呢?难道你是打车过来的?” 庄静答道:“我是坐我哥的车一起过来的,不过他有事提前离场了,把车也开走了,所以我就……” 夜星宇看了看后排,要是再加进来一个庄静的话,怕是会很挤。 坐在夜星宇后面的郑雪莉看到庄静优雅文静,气质不凡,心中有了计较,立刻把车门打开,招呼道:“姐姐进来吧!我们可以挤一挤!” “谢谢啊!”庄静也不客气,直接挤上了车,亲热地抓住郑雪莉的小手。 这也是郑雪莉的清纯外表实在太具有欺骗性,男女老少通吃,若不能真正看清她的本质,都会被蒙骗,她只是随意一示好,就连素来机智的庄静也中招了。 庄静和张馨雨本就是熟人,互相之间很是随意地打了个招呼,接着庄静便对前面的林善雅说道:“林小姐,想不到我们这么快又见面了,正式认识一下吧,我是庄氏集团的庄静,不久前才知道你是帝都林家的大小姐,之前多有得罪,还望见谅!” 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尽管林善雅对庄静没有任何好感,甚至还有些鄙夷不屑,可来自于名门望族的良好教育让她保持着应有的风度礼节,脸上没有表现出丝毫不满,转头对庄静微微一笑,略微寒暄几句。 夜星宇驾着车往凤鸣山下驶去,首先问清楚了郑雪莉的住址,输入导航,准备先把这个瘟神送走。 说来也是好笑,两人谈了一整年的恋爱,夜星宇居然连她的具体住址都不清楚,只知道她上中学的时候每天会在哪个公交站乘车,送她回家的时候,也是送到公交站附近,郑雪莉似乎在刻意隐瞒着什么,一直不让他靠近自己家。 不到半小时,便到了郑雪莉家楼下,是一个较为普通的住宅小区,不算高档豪华,但也绝不像她以前所说的那样落魄窘困,住在这里的应该算是收入一般的家庭。 郑雪莉这小婊砸果然没有对夜星宇说实话,估计是为了上演悲情戏,博取男人的同情心,方便给骗钱找幌子。 下车后,郑雪莉说了一句“谢谢”,但没有马上离开,反而是一脸凄苦地望着夜星宇,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夜星宇暗叫一声不妙,心中有了不好的预感,这个女妖精肯定又要弄出什么幺蛾子来。 可他也不能马上开车走人,因为庄静还在车外面,她先前坐在门边,为了让郑雪莉下车,自己就先出去了,这会儿车门还开着,她人还没坐上来。 果然,在几人的目光注视下,郑雪莉像是鼓足了勇气,忸怩不安地说道:“星宇哥,我……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怪我……孩子打掉……我也不想的……” ——轰隆! ——我滴妈鸭!天炸了! 这句话就像是晴天里的一个大霹雳,劈得所有人外焦里嫩,头冒青烟。 夜星宇欲哭无泪,感觉像是被狗哔了一样,心里面有千万头草泥马奔腾而过,浩浩荡荡地冲向马拉戈壁,一句妈卖批卡在喉咙里,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他还是小看了郑雪莉,果然是道行高深的千年婊,酝酿半天原来是在憋大招,连崆峒派的七伤拳都使出来了,戏演到了骨子里,自己千提防万小心,最终还是被她狠狠地捅了一刀。 “你丫的……说什么胡话呢?”夜星宇面如锅底黑,好想跳下车去逮住郑雪莉给她一记佛山无影脚。 “呜呜呜……”郑雪莉没给他机会,悲泣着掩面离去,一路小跑,很快没影。 话说一半最伤人,就让你们自个去疯狂联想吧!反正故事已经起了个开头,郑雪莉想要的效果已经达到了。 前女友的身份在她看来影响力还不够,她需要扮演一个为情所伤、且被始乱终弃的可怜受害者。 自以为百毒不侵的夜星宇,差点口吐白沫,毒发身亡。 第88章 大清早的就有美女来访 这就是小看女人的下场,仅仅只是一句话,就把夜星宇钉上了耻辱柱,一张“渣男”的标签也随后而至,“啪”的一声贴在了他的脑门上。 “卧槽……〒_〒……” 夜星宇用手捂着脸,就差没有内牛满面,他其实很想解释,但是…… 纵然有千言万语,却不知从何说起。 他有预感,不解释可能还好,强行解释只会越描越黑,没人会信,还有欲盖弥彰之嫌疑。 “愣着干什么?赶紧开车吧!”林善雅的脸色阴沉得像是要下暴雨一样,一股股寒意自她身上散发开来,车内的气温瞬间低了五度。 林善雅是真的生气了。 这特么是男人吗? 又做鸭,又有女朋友,还抛弃了一个堕胎的前女友。 像这种人,应该马上拖去枪毙,再烧成灰,最后倒进马桶里冲进臭水沟。 可偏偏这个男人,却是她的合法丈夫! 真特么操蛋! “唉——!”夜星宇长叹一声,不再言语,默默地开着车,气氛一下子降到冰点。 送完张馨雨和严小西以后,再驱车返回骊水南湾,已经过了十二点。 庄静下车的时候,颇为幽怨地望了夜星宇一眼,却最终什么都没有说,默默进入了自己的别墅。 林善雅更是冷得像块千年寒冰,走路的时候将高跟鞋踩得咯咯直响,一回到家就立刻把自己关进屋里,再也没有出现过。 夜星宇没敢去招惹她,天大的冤屈也只能暂时忍着。 他今天虽然出够了风头,却也惹得林大美人很生气,最关键还把自己清白毁了。 都怪郑雪莉这个小婊砸胡编乱造,当初跟她谈恋爱的时候,明明就只是牵了一下手,现在竟然连堕胎这种荒诞情节都给整出来了,偏偏这又无法解释。 郑雪莉那欺骗性十足的清纯外表,再加上与生俱来的戏精天赋,任谁都宁愿相信郑雪莉,而不愿信他夜星宇。 现在的夜星宇可是比窦娥还冤呐!打碎了牙也只能混着血往肚里吞! ——真特么晦气! …… 第二天,林善雅早早起来就出门了,夜星宇叫她吃早餐也没理,一句话不说,冷着个脸,看来昨晚上气得不轻。 这种情况,夜星宇也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劝,他跟林善雅虽是名义上的夫妻,但认识没几天,对方到底是个什么性格脾气,他也暂时摸不清,心想还是少开口为妙,说不定等过几天,她的气就消了。 夜星宇独自干完了两人份的早餐,喂了猫,练了拳,就开始收拾屋子打扫卫生,外加洗衣服和刷马桶,像个家庭妇男一样。 这么大个别墅,上下总共四层,真要靠一个人来打扫会很费力,平时林善雅都会请家政钟点工来做清洁,每星期一次,一次来七八个人,也要折腾个把小时才能打扫完。 夜星宇也就是闲着没事,随便弄一下,屋子里外都不算脏,很快就把楼上楼下清扫了一遍,唯有林善雅的那间屋子没有进去。 夜星宇望了一眼他从未踏入过的那扇房门,心想:需要帮她收拾吗?万一她不领情怎么办?热脸去贴冷屁股? 最终,夜星宇还是决定打开门看一看,如果卫生状况还不错,那就当什么事都没有,关上门就走,如果确实有些脏乱差,就动手帮她收拾打扫一下。 平时这别墅都是林善雅独自居住,除了大门以外,其余的门都没有上锁,一拧门把手就开了。 屋里的情况尽收眼底,干净倒是干净,就是床上有点乱,一大堆衣服东一件西一件的扔在床铺上,七零八落,其中还有几件内衣裤。 这是收拾呢?还是不收拾? 夜星宇有些纠结。 毕竟有内衣裤啊!那私密的贴身玩意被碰到了,会不会惹来林善雅发飙? 夜星宇想了想,还是算了,林大美人的怒火承受不起。 两人说起来是夫妻,实际上屁都不算,跟地主家的包身工差不多,自己还是不要节外生枝,安心吃好这口软饭,猥琐发育就行了。 夜星宇轻轻关上房门,就当自己没来过,随后下楼,跑到院子里去除草。 别墅前后都有一个院子,后院的草坪面积小,都在围墙边缘地带,中间部分则是地板砖;而前院几乎都是草坪,只有一条鹅卵石铺成的小路。 夜星宇很快就把后院的杂草清理了一遍,都没用工具,直接手一挥,劲风过处,就像是刀砍一样,那些窜得高的杂草纷纷倒毙。 随后再给五颜六色的花儿浇点水,最近一直都没下雨,泥土被晒得很干,补点水会好些。 等到夜星宇转到前院,准备用除草机清理前院杂草时,一个娴静而优雅的身影推开了院子的小门,望着夜星宇的背影,柔婉地说道:“在忙什么呢?” 这声音温柔而有磁性,夜星宇不用回头就知道说话的是谁,也只有庄静的声音这么动听,像是电台女主播一样。 他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留着齐肩短发的恬静美女,穿着精明干练的小西装,正是住在对面的庄静。 在夜星宇看来,最近认识的几个女人当中,庄静虽然不算最漂亮,却是最好相处的一个,跟她说话,没有压力。 “闲着没事,就打扫一下。”夜星宇露出微笑,回答着刚才的问题。 庄静看到他穿着随便,身上还系着一条粉红色的女式围裙,不免觉得好笑:“你一个古武者,竟然还做家务?” 夜星宇呵呵笑道:“没办法,我那便宜老婆是千金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她不做只能我来做!” 庄静若有深意地微笑着:“可真羡慕她啊!” 夜星宇可不想跟庄静打情骂俏,便转而问道:“你是来找我还是来找她?” 庄静趁着这话头转入正题:“当然是来找你,还记得我上次跟你说过的事吗?” 夜星宇当然记得:“给你们庄氏做打手?” 庄静有些无语地纠正道:“不是打手,是荣誉顾问!” 夜星宇无所谓地笑着:“好吧!其实都一个意思!” 庄静也懒得去跟他争辩,正颜说道:“这件事我告诉了父亲,他也同意了,不过他想要跟你亲自见一面,你看看今天有没有时间?” 夜星宇解下身上的围裙:“你等我一下,我换个衣服就跟你去见他。” 第89章 这个年轻人竟然是掌权者? 十分钟后,夜星宇坐上庄静的车,驶向位于市中心的明生大厦。 明生大厦在离城算是地标建筑之一,建成已有十余年,一共有三十层,算不上很高,但装修得很气派,是庄氏集团的总部老巢,其名字也来自于集团的董事长庄明生。 在最顶层的董事长办公室里,夜星宇见到了这个在离城市商界具有传奇色彩的人物。 年纪大概在五十岁出头,胡须和鬓发都已经开始变白,个子适中,不胖不瘦,相貌堂堂,气度威严,穿着笔挺的名贵西装,一看就是大人物。 “夜先生,请坐!”正在工作的庄明生立刻站起身来,客气地招呼着刚踏入办公室的夜星宇。 “庄董客气。”夜星宇毫无拘谨地在真皮沙发上坐下来,翘着个二郎腿,像是自己家一样。 庄明生坐在夜星宇的对面,女儿庄静坐在他身边,但庄明生的视线完全落在夜星宇身上,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年轻人。 实际上,在昨天下午,夜星宇的资料和照片就已经摆到了庄明生的办公桌上,他翻来覆去地看了十几遍,几乎都能倒背如流,心里存了许多疑问,可当面见到夜星宇的时候,这些疑问就消散了大半,可又凭空生出更多的疑问。 跟照片上完全是两个感觉,虽然五官轮廓一模一样,但是真人的夜星宇明显要比照片上看起来更为帅气,也更有魅力。 最让庄明生在意的是那种气质,只有像他这样长居高位发号施令的大人物,才知道那股气质代表着什么。 是上位者!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上位者,是那种普天之下、唯我独尊、大权在握、生杀予夺的掌权者。 简而言之,就是王者之气。 庄明生相信自己不会看错,可夜星宇的资料上写得明明白白,这就是一个平凡的普通人,二十多年的成长历程没有任何的奇异之处。 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能成为古武者就已经让庄明生很是惊讶,却又带着掌权者的王道之气,这就令他更加震惊。 原本庄明生还怀疑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可在昨晚的凤鸣山庄,有很多人都看到了夜星宇与徐虎的交手,包括庄宁和庄静两兄妹,他们已经将这件事告知了父亲。 可以轻易推断出,夜星宇的古武者身份是跑不了了,并且绝对是内家高手的层次,一方面是因为他能轻而易举地击败徐虎,更重要的是,苏大少对夜星宇的异常态度。 苏家不缺古武者,但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就极少,但凡有了这种实力,就肯定会成为各大家族争相结交的对象。 苏俊喆不可能无缘无故地讨好一个人,肯定是有某种原因,而如果夜星宇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又如此年轻,那就能解释得通,并且合情合理。 内家高手,对此时的庄家来说,不是锦上添花,而是雪中送炭。 庄明生的说话风格跟庄静有些不一样,开门见山,直来直往,只在开头客套了一两句,就马上进入正题。 先是简略地介绍了庄氏的历史,以及目前所面临的困境,最后又谈到了夜星宇任职庄氏荣誉顾问的事情。 通过交谈,夜星宇首先了解到庄氏的崛起和历史。 庄氏集团的前身只是一个百来人的小公司,经营建材,那时候当家做主的不姓庄,而姓张,老板叫做张德,是庄明生的岳父。 张德早年丧偶,没有什么亲人,就只有一个女儿张丽。 后来庄明生进入张德的公司,工作认真,做事勤快,又很有头脑,展现出很强的能力,得到张德的器重和赏识。 再后来,庄明生跟张丽谈起了恋爱,最终入赘张家,帮着张德一起管理公司。 在张丽生下庄宁后不久,张德就因为冠心病而猝死,近千万的家产就落到了两夫妻的头上,而张丽对庄明生言听计从,基本上都是庄明生做主。 随后,野心勃勃的庄明生扩大了业务范围,又涉及到运输、电子组装、医疗器材等等,小小的公司在他的细心经营下蒸蒸日上,渐渐成长为举足轻重的庞然大物,最终成立了庄氏集团。 庄明生的崛起相当快速,令人惊叹,在整个离城商界,庄氏集团也是排得上号的,差不多能够挤进前二十。 只是,庄氏的扩张触及了不少人的利益,不得不与许多大公司形成竞争关系,其中有一家叫做丰茂实业的,就成了庄氏最大的敌人。 最近,庄氏集团与丰茂实业正在争夺新阳区的一块地,都想把它拿下用来建厂,作为未来几年的重点发展项目,双方都是势在必得,谁也不肯松口。 丰茂实业的经济实力实际上还不如庄氏集团,如果按照正常的竞标流程,庄氏拿到这块地的机率很大,至少在八成以上。 但是丰茂实业有一名强大的古武者,据说是某位董事的亲戚,有一天很是嚣张地找上门来,明目张胆地威胁庄明生,让他放弃对那块地的竞标,否则就要使用一些非常规的手段对付庄家,如果庄家不怕有命赚没命花的话,尽管可以无视。 当时,在庄明生的授意下,身为司机兼保镖的柴通与那个古武者试探着过了两招,却不是对方的对手,这便令庄明生心生忌惮,不自觉地打起了退堂鼓。 一个发起疯来的古武者要是不顾一切地对付普通人,绝对是非常恐怖的一件事,庄明生不得不慎重。 虽说他可以向国家举报,申请调查,可若是掌握不了充足证据,依然无法制裁古武者,庄明生不敢以身犯险。 但若因此而放弃那块地,许多前期的准备和投入通通都要打水漂,庄氏的发展也会严重受挫,庄明生心有不甘。 眼看这块地的正式竞标就要开始,庄明生还在为此事苦恼不已,幸而庄静结识了夜星宇,恰巧对方又是一名古武者,庄明生便想请出夜星宇来助阵,以应付来自丰茂实业的威胁。 第90章 庄某人愿以两千万作为谢礼 当把这些前因后果和来龙去脉说完之后,庄明生很是诚恳地望着夜星宇,开口请求道:“夜先生,若是你肯出手相助,庄某人必有厚报!” 夜星宇不置可否地问道:“你想让我怎么帮你?” 庄明生说道:“我虽然只是一个俗世商人,却也听说过古武界的一些规矩,据说古武界但凡遇到争端,便有文斗和武斗两种解决方式,文斗是双方各自派出代表切磋一场,以定胜负,武斗则是不计规则后果,直接生死相搏,直到一方灭门为止。” 夜星宇点头道:“不错,古武界的确有这么个规矩,一般不是无法调解的生死大仇,都是以文斗来解决争端。” 庄明生郑重其事地说道:“我就是想请夜先生出面,与丰茂实业的古武者进行一场文斗,无论胜败,庄某人都愿以两千万作为谢礼,以报先生之大恩。” 虽说是“无论胜败”,夜星宇都可以拿到两千万,可庄明生清楚,只要夜星宇肯诚心帮忙,一定能胜。 丰茂实业的那个古武者虽然要比柴通厉害,可柴通却断定他没有达到内劲层次,而夜星宇多半就是内劲高手,只要出马,应该是十拿九稳。 就算退一万步来说,夜星宇真的败了,庄明生也愿意拿出两千万,来结交一个年轻而有潜力的古武修炼者。 要知道,夜星宇现在才二十五岁,还有大把的提升时间,十年后,二十年后,会厉害到什么程度?谁也说不清! 商人最擅长的就是未雨绸缪,奇货可居,等到对方真的牛逼到顶了再去结交,已经晚了! “两千万?不错啊!”夜星宇轻声笑着,他虽然不把两千万放在眼里,可有钱不赚,那岂不是王八蛋? 所以,夜星宇很痛快地答应了:“行吧!你去跟那边约一下,我帮你搞定这件事,如果输了的话,我一分钱都不会拿!” 说是这样说,但他会输吗? 当然是不可能啊! 如果连夜星宇都搞不定,那人至少是先天武者,也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威胁手段掺合到世俗商战中。 先天武者有多尊贵? 这么说吧,整个天龙帝国有十几亿人,却都找不出十个先天武者,真正的亿中无一。 每一个先天武者都是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被像国宝一样供奉起来,想要什么没有?会跟你抢一块地? 当然,就算是先天强者,夜星宇也不见得会输,但要赢,也绝不轻松,必定需要动用许多的底牌,只是为了两千万,那就太不值了! 得到夜星宇的承诺,庄明生大喜过望,立刻说道:“这件事我会马上叫人安排,等到跟那边约好时间,再来通知夜先生。” 夜星宇点点头,此事就这样定下。 庄明生又道:“还有就是小女跟夜先生提到的荣誉顾问一事,夜先生应该也不反对吧?” 哪知道夜星宇却摇头拒绝:“荣誉顾问就免了,我老婆是帝都人,说不定哪天就要回娘家,我也不知道能在离城呆多久,搞不好下半辈子居无定所,要是我拿了钱跑路,估计你也难受!” “那……这个……”庄明生有些失望,心想着该怎么劝说。 夜星宇又道:“以后要是有事需要我出手,那咱们再详谈,干一次拿一笔,你不吃亏,我也没负担。” “这样也好!”庄明生点点头,没有勉强,心想只要平时跟夜星宇打好关系,挂不挂个荣誉顾问的头衔其实并不重要,只要他记得有庄家这个朋友就可以了。 庄明生没有拖拖拉拉,趁热打铁,立刻问清楚夜星宇的银行帐号,当面转了两千万过去。 他根本不怕夜星宇拿了钱就跑,古武者绝大多数都是讲信用的,若真是涉嫌到诈骗等犯法行为,一样会遭到国家政府的通缉,天龙特警以及更厉害的潜龙组织,都是用来对付古武犯罪者的。 除非你天下无敌,否则千万不要与国家机器对抗,那是作死。 转帐后会收到消息通知,夜星宇面色淡然地用手机查看了一下帐户上的余额,完全没有大发横财的激动,就好像领到一个月的工资一样。 庄明生暗暗点头,心想这上位者的气质还真不是装出来的,看到两千万入帐,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淡定如水。 正事全部谈妥,一看时间,差不多到了饭点,庄明生便邀请夜星宇共进午餐,后者欣然应允。 庄明生把儿子庄宁也叫来,互相介绍了一下,四个人便乘坐董事专用的私人电梯到达九楼的餐饮部门用餐。 明生大厦一共三十层,可不全是办公室,还有很多功能性的楼层,比如八楼和九楼就是用餐的地方,区别在于八楼是员工大食堂,九楼是高层领导专用的餐厅,同时也接待贵宾,档次和装修完全不一样。 庄家父子兄妹三人,性格各自不同,庄明生老练沉稳,庄静温柔娴静,而庄宁就是一个典型的马屁精。 他在昨日的音乐酒会上见识过夜星宇大出风头,只是因为钟杨和梁少凡在场,不敢上前结交,现在就没有这种顾忌,一见面就腆着脸猛拍马屁。 而且这家伙竟然还是AOE范围输出,在拍夜星宇马屁的同时,连他老爹和老妹都不放过,不知道沉稳的庄明生怎么会生出这样一个浮夸儿子。 庄宁的商业头脑和管理能力都不怎么样,口才倒是挺好,一路上口若悬河地说个不停,不带重样,也算是个人才,所以庄明生也给了他很多的话语权,参与到庄氏的管理层面中。 酒桌上几乎谈的都是一些家常琐事,因为正事都差不多谈完了。 庄明生这个老人精时不时地变着花样来打探夜星宇的底细,他相信自己手头上的资料肯定缺失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夜星宇更是个千年老妖怪,不动声色地全部搪塞过去,滴水不漏。 他也是不得已而为之,总不可能说自己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夜星宇,而是借屍重生吧! 第91章 傲娇张馨雨原来是神风小公主 酒饱饭足之后,庄明生亲自作陪,领着夜星宇参观了一遍明生大厦,简略地介绍了一下庄氏集团目前的经营情况。 员工们都觉得很惊奇,董事长竟然陪着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小伙子搞视察,就像是陪伴市领导一样,很多人都在暗地里互相询问,这人是到底是谁啊?难道是五大家族的贵公子? 有些好事者甚至偷偷打开网页,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里面,有资格成为继承人的家族成员通通搜索了一遍,对着照片逐一辨认,最终的结果当然是没有任何线索,石臼里捣水——白费力。 参观完毕以后,夜星宇告辞离去,庄明生将他送到楼下,吩咐庄静送客。 到了停车场,庄静问道:“是送你回别墅还是要去哪里?” 夜星宇想了想,说道:“去附近的汽车销售点,我打算买辆代步车。” 骊水山庄风景的确优美,就是太偏了,没个车代步,进出真是麻烦,夜星宇打算随便买辆车,最起码买菜方便些。 庄静拉开车门:“那就去馨雨家的神风汽车看看,说不定还能打个折。” “你是说张馨雨?”夜星宇有些疑惑,“神风汽车难道是她家的?她不只是一个秘书吗?” “怎么?你还不知道?你们不是老同学又是男女朋友吗?”庄静笑着说道,“神风汽车就是他们张家的,张天根董事长是馨雨的亲爷爷,集团总裁张翰林是她爸,神风汽车的总经理张弘扬是她亲大哥,而馨雨就是张家的小公主了。” 夜星宇听得暗暗咋舌,他还真不知道张馨雨的来头那么大,一直以为这个前身的梦中女神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总经办秘书,没想到竟然是张氏的千金公主,难怪这么傲娇。 神风集团不像庄氏集团的生意那么五花八门,涉猎甚广,神风集团主做汽车,百分之九十的投资都砸在汽车产业上,其它的都是小打小闹,可它的实力比起庄氏集团还要雄厚得多。 在整个离城,神风集团至少能排进前五,除了十大豪门里面的苏家稳居龙头以外,没有几家敢称自己绝对压得住神风,即使放到全国的范围,神风集团估计也能挤进前百强。 国内三大汽车品牌,金龙、道威、神风,都是驰名已久。 其中,神风汽车起步最晚,发展势头却很迅猛,已经和老牌车企金龙道威鼎足而立,市场占有率也在逐年升高,尤其是在电动汽车市场,更是独占鳌头。 一提起神风汽车,那就是离城人的骄傲,走在离城的大街小路上,十辆飞驰而过的汽车,大概有五辆就是神风品牌,可想而知,神风有多牛。 重生前的夜星宇就是神风汽车的销售员,多多少少对神风汽车有些偏爱,虽然这不至于影响到现在的夜星宇,但他还是听从了建议,坐上庄静的跑车驶往神风汽车总部。 买车不一定要去总部,离城有许多家4S店,兴许就有一两家离明生大厦比较近。 不过总部的直营店品种型号更齐全,选择面更广一些,反正庄静巴不得能跟夜星宇多点相处的时间,去较远的总部更合她意。 神风大厦也在市内,不过却在南阳区,与座落在罗阳区的明生大厦相隔甚远,中间还隔了一个福阳区,驱车过去竟然花了将近一个小时。 到了地方,夜星宇对庄静微笑道:“谢谢你送我过来,到这里就可以了,你先去忙你的吧!” 庄静却是关了发动机,跟着他一起下车,眼神妩媚地看过来:“我反正今天没事,就多陪陪你吧!” 夜星宇无奈地点点头,别人是好意,总不可能到了地方就赶人走吧? 神风汽车的直营店就在神风大厦的旁边,一栋三层高的小展馆,数十款在售车型都在其中。 夜星宇不是第一次来这个地方了,他当时做销售员的时候,这个店的每一个犄角旮旯他都走过,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这段记忆没有什么意义,被重生后的夜星宇封存起来,所以他现在再次光临,就有一种古怪的错觉,似乎对此处很熟悉,又好像很陌生。 他今天虽然只是穿着休闲装,却也是上次林善雅给他买的,每一件都是名牌,剪裁合身,做工精致,衬得整个人英俊挺拔,气宇轩昂,再加上身旁的庄静一副时尚白领精英的装扮,任谁看了都觉得是不差钱的主,所以两人一跨进大厅,便吸引了无数的目光,当即就有一个扎着马尾的女销售过来接待。 “先生、太太,您好,我叫小雅,很高兴为您服务,请问两位是参观还是试驾?” 女销售面带笑容地鞠了一躬,声音很清脆,却把两人误会成夫妻或是恋人。 庄静听到后很高兴,和颜悦色地柔声说道:“我们要买车,把新款的高档车介绍一下。” “好的,请跟我来。”销售小雅心花怒放,笑容更甜,转身往前面带路。 夜星宇有些尴尬地对庄静小声说道:“我可没想买高档车啊,只打算随便买个几万块的代步就行了,我又不做生意撑场面,就是出门买个菜而已……” 庄静亲密地挽住夜星宇的手臂,笑吟吟地打断道:“好了,别说了!谁规定买菜就不能开豪车?你就尽管挑,今天买的这辆车就算是我送你的礼物!” 夜星宇运用内劲轻轻一震,挣脱了庄静的手掌,不动声色地跟她稍微拉开些距离,嘴上说道:“无功不受?,这样的大礼我可不敢接受!” 庄静有些不高兴,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依旧笑道:“谁说你没有功?你不是正帮我们庄家解决麻烦吗?” 夜星宇坚持道:“可我已经拿到了两千万的酬劳,再多拿一辆车就是不讲道义。” 庄静突然撒起娇来,撅着嘴说道:“我不管!公是公,私是私,我就是想送你一辆车,不许你拒绝!” 一向庄重恬静的庄大小姐突然撒娇,令夜星宇有些措手不及,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第92章 小白脸居然傍上了小富婆 行走在宽敞明亮的展厅中,四处都是亮锃锃的新车,看着都是一种视觉享受。 因为今天是周日,来看车购车的顾客有很多,销售导购们也很热情,不吝口水地解说着,整体气氛很热闹。 走了一小段,销售小雅便停步转身,对夜星宇他们说道:“两位请看,这是幻影系列超跑的最新款,目前卖得很火,很适合年轻人。” 两人停止交谈,目光一同看过去,一辆造型酷炫的红色跑车静静地停在前方,流线型的车身,亮如镜面的车漆,低矮的底盘,20吋的超大轮毂,八个排气管,对开剪刀门…… 夜星宇当场就愣住了,心想这小娘们还真是够狠呐,把自己当成肥猪宰?这呢嘛怕是全场卖得最贵的一辆车吧? 说实话,这车太炫,就算是白送,夜星宇也不敢开。 为什么?因为他现在需要的是低调! 这车太骚气,要是开上街,回头率是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剩下一个没反应的估计是瞎子。 像这种车,只适合江旭这样的豪门纨绔,绝不适合他夜星宇。 夜星宇还没开口,庄静就替他说了:“这车太张扬,换一个沉稳一点的!” 虽然庄静自己开的是跑车,并且也喜欢跑车,但是细心的她能够察知到,这种骚包车跟夜星宇的性格绝对不配,沉稳大气的style才适合他。 “好的,请跟我来!”销售小雅笑容不减,又领着两人往前走。 才走出十几步,夜星宇忽然看到一个熟人,便出声喊道:“肖大庄。” 一个白脸胖子转过头来四处张望了一下,没发现熟面孔,便问道:“谁叫我?” 夜星宇朝他挥挥手:“我叫你。” 这人便是夜星宇重生前的顶头上司,神风汽车的区域销售经理,那时候可没少给夜星宇小鞋穿。 也亏得夜星宇忍辱负重,为了接近张馨雨,拼了命地忍下来,要不然早就被肖大庄给撵走了。 肖大庄眯着小眼睛走过来,游移不定地打量着夜星宇,感觉这人好眼熟,却偏偏记不起来是谁。 也难怪他认不出来,此时的夜星宇跟当初在神风汽车工作的时候截然不同,就好像乞丐住进了皇宫,成了王子,虽然五官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可穿着打扮和谈吐气质完全就是两回事,一旦走在大街上,谁也认不出来他就是原先那个乞丐。 夜星宇好笑地看着肖大庄:“怎么?这才没多久,就不认得了?” 肖大庄听到这熟悉的声音,再结合脑海中的记忆,猛然惊叫道:“夜星宇?你是夜星宇?” 夜星宇嘴角勾起,微微点头。 销售小雅问道:“肖经理,原来你们认识呀!这是您的朋友?” 小雅是刚参加工作的新人,她来的时候夜星宇已经被赶走了,所以她只认得肖大庄,而不认识同为销售的夜星宇。 肖大庄没回答,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夜星宇一番,忍不住道:“全身名牌啊!你这是中彩票发大财了?” 夜星宇嘿嘿一笑:“赚了点生活费,勉强混个温饱。” 肖大庄不说话,把目光转到庄静身上,以他的阅历,一眼便能看出,这位美女肯定是个真正的有钱人,心中便在想:这家伙居然跑去做了小白脸,还傍上了一个小富婆,怪不得人模狗样的,害老子都没认出来! 夜星宇是什么能力,肖大庄最清楚不过,除了会拍点马屁以外,就没什么真本事,所以他坚信,对方之所以会形象气质大变,肯定是因为抱上了旁边这位有钱美女的丝袜大腿。 像这种吃软饭的小白脸,更加让肖大庄瞧不起,嘴上打着哈哈,眼神里全是不屑。 只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却是无比的羡慕和嫉妒,巴不得自己能跟夜星宇调换一下,换他来伺候小富婆。 夜星宇懒得去管肖大庄怎么想,也不可能跟他叙旧,两人见面不红眼就算好的了,哪还有旧可叙? 所以,他开门见山地直接说道:“我准备买辆车,老熟人能不能给点优惠?” 肖大庄又往庄静瞄了一眼,咽了咽口水,才道:“咱们公司是什么制度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虽然是个销售经理,可实际上没多少话语权,最多给你一个内部员工的九折优惠价。” 夜星宇知道肖大庄说的没错,神风汽车作为国内三大顶级汽车品牌,在价格管控这方面是做得很到位的,无论是经销商还是直营店,全面实行统一调控,都是名码实价,杜绝各种坑蒙消费者的行为,内部也难以卡拿回扣。 但员工购车有一定的优惠,按工龄和级别来划分,具体有八折、八五折、九折三种,每人每年只有一个名额,肖大庄给他的就是最低一级的九折优惠。 拿了九折也行吧,聊胜于无! 这样想着,夜星宇就准备去挑型号,谁知一转头,刚好看到两个员工抬着一面广告宣传板从旁边经过,上面写着“金秋十月,倾情回馈,订车即送大奖”。 夜星宇便问道:“有促销活动吗?” 肖大庄答道:“对,购车交订金,就有一次抽奖机会,不过已经结束了,这是十月份的活动,现在已经是十一月。” 夜星宇一看时间,好巧不巧,十一月一日,刚好昨天结束,这些员工正在撤走已经失效的广告牌。 他又随口问了一句:“怎么个抽奖?奖品又是什么?” 肖大庄指了指不远处:“看到那个没有?站在五米外扔飞镖,只有一次机会,扔到什么算什么。” 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就见到一个用厚实KT板做成的大转盘,直径一米有余,像是个饼状图,分成了七八块,各自用不同的颜色和文字注明了奖品。 最抢眼的三大块颜色区域合计占了九成五以上,分别是“洗车卷5张”、“免费保养1次”、“100L加油卡”,而剩下的几个色块全部挤在一起,细细的一长条,字小的几乎都看不见。 还好夜星宇目力惊人,隔得这么远也能看清楚,那剩下的5%居然也被填充了五种颜色,面积越小,奖品的价值越高,想来就是所谓的一等奖到五等奖。 第93章 这样的结果令人无法接受 拿奖就要拿大奖,四等奖和五等奖就不用看了,夜星宇只看前三项。 三等奖是“双人豪华五日游”,二等奖是“凯旋2000型轿车”,一等奖是“陆行者城市SUV”,当然是一个比一个诱人。 凯旋系列轿车是神风品牌的低端车,纯电动,2000型是乞丐配置,售价还不到十万;陆行者就要贵很多,售价在三十万到四十万之间,属于中端档次。 只不过,奖品看似诱人,想要拿到难如登天,一等奖和二等奖合并在一个扇面上,占据圆盘面积百分之一都不到,一等奖在边缘方向,二等奖则靠近圆心。 但是相比起来,二等奖的面积就比一等奖大了至少五倍。 一等奖就是最边缘的一个非常小的扇形小色块,“陆行者城市SUV”几个字占得满满当当,都快挤不下。 要知道,扔飞镖的时候,圆盘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高速转动中,要隔着五米的距离扔中一等奖,就连内劲古武者都办不到,恐怕先天强者才有可能。 而一等奖又是在最边缘,如果奔着一等奖去,扔得稍歪一些就可能脱靶,脱靶就什么都没有,连个安慰奖都捞不到。 但是夜星宇看到这个圆盘,以及上面标注的奖品,心中一动,向肖大庄问道:“我不要九折优惠,给我一次抽奖的机会怎么样?” “什么?”肖大庄有点懵,要是让他来选,他肯定会选九折优惠,实打实地便宜了十分之一,就算买个十万块的低端车,也能节约一万块。 那个转盘上的奖品看着诱人,却是空中楼阁,不切实际,九成九的抽奖者,飞镖扔出去,落点都是三大安慰奖,价值也就几百块,有个毛用。 “你确定?”肖大庄又问了一遍。 “确定。”夜星宇重重一点头。 肖大庄又偷偷瞄了一眼庄静,心想这女人怎么不出声阻止这种傻叉行为呢?难道真的是有钱可以任性? 聪慧的庄静却知道夜星宇不会无的放矢,肯定又有惊人之举,默不作声地站在一旁等着看热闹。 肖大庄见到庄静没反应,想了想,便说道:“可以,只要交三千元订金,就可以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只不过我丑话先说在前头,你要选抽奖,折扣可就没有了!” 夜星宇笑道:“放心吧,我哪会说话不算话!” 肖大庄却在心里面嘀咕道:你小子经常说话当放屁! 夜星宇转头向庄静问道:“有没有三千元现金?先借给我!” 庄静打开手上拎着的手提包,取出钱夹,从里面一大叠钞票中取出几张,递给夜星宇。 夜星宇接过数了一下,转手塞到肖大庄手上:“钱你拿着,我先抽奖吧!” 天龙币最大面值是500元一张,紫红色,庄静的钱包里面全是这种大紫钞,少说也有一百多张,那就是几万块。 不愧是小富婆,看得肖大庄直咽口水,而他手上拿着六张,正好是三千元。 收到钱后,肖大庄便带着夜星宇和庄静走到大转盘附近,同时指派小雅去取飞镖,因为飞镖已经被工作人员收走了,转盘还留在原地没来得及搬走。 小雅去了不到三分钟,便拿着两支飞镖回来,肖大庄接过后随手将其中一支递给夜星宇,指着不远处由贴纸贴出来的黄线:“你去站到那条线后面,脚尖不能压线,等我这边一转,你就可以扔了。” 夜星宇手执飞镖,退到线外,肖大庄在这边用力一甩,静止的大转盘便像电风扇一样呼呼地转动起来,瞬间就看不清楚上面的颜色和文字。 这时候,通常就只能凭感觉来扔飞镖,不脱靶就行,至于结果如何,听天由命。 夜星宇运转神魂力量,施展神通“入微”,刹那之间,所有的一切落到他的眼睛里面都成了慢动作。 快速旋转的转盘,从飞速转动的电风扇,直接变成了钟表盘上的指针,比起秒针的转速还要慢上几倍,他完全可以看清楚一等奖在哪个位置。 神通入微,其实并没有改变真实世界的时间流速,但是却在消耗神魂力量的同时,让自己的注意力高度集中,超越极限,让自身观察到的一切画面都变得极为缓慢,从而有充足的时间来反应和应对,甚至能看清楚出膛子弹的轨迹。 在这样的“龟速”下,夜星宇轻而易举就掌握了一等奖区域在转盘上的准确位置以及移动轨迹,再以内劲古武者的速度和精准扔出手中的飞镖,随后收回神魂力量,停止入微神通的使用。 像肖大庄这样的普通人完全看不清夜星宇的出手,只听见“笃”的一声,飞镖就已经不在夜星宇的手上,而是插在了转盘上。 肖大庄用手控制转盘停下来,等他看清楚飞镖插中的位置,整个人都傻了,嘴巴张大得可以塞得下一个拳头。 不仅仅是肖大庄,销售员小雅也开启了震惊模式,用手捂着嘴巴差点要尖叫出来。 只有庄静稍好一些,脸色瞬间变幻了一下,很快就恢复正常。毕竟她已经有了心理准备,就算吃惊,也不至于完全失态。 “肖经理,我想知道该怎么领奖呢?” 夜星宇说话的声音惊醒了肖大庄,他都顾不上回答,像见了鬼一样趴到转盘上,想要找出一些不符合科学的蛛丝马迹。 可是他看了又看,手上就差一个放大镜了,最终还是没有发现不对劲的地方。 飞镖的确是自己亲手递给夜星宇的那一枚蓝色飞镖,落点也确确实实是在一等奖区域的正中间,连压线的借口都找不到。 可这个结果叫他怎么接受? 要知道这个促销活动自举办以来,至少卖了上万台车,别说是一等奖,就连二等奖都没有人中过。 这中奖的概率已经不能用狗屎运来形容了,踩中狗屎远远不够,起码得掉进粪坑里游上两圈,然后扎个猛子一沉到底,闭气半分钟后再爬上来,才有这个缘粪。 可如今,蓝色的飞镖清楚明白地扎在一等奖的正中间,这不是幻觉,真的不能再真。 看到这一幕的肖大庄,心态崩了。 第94章 肖大庄这狗东西太不要脸 肖大庄悔啊!悔得肠子都青了! 自己就不该嘴贱,没事答应夜星宇抽什么奖,这下子把自己都给抽进去了,他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几个大嘴巴。 要是夜星宇像其他顾客一样,抽中汽油、洗车卷、免费保养什么的,这些小奖品对肖大庄而言完全不值一提,大笔一挥,写个批条,就发出去了,可他娘的现在抽中的是一辆车! 价值三十多万的陆行者SUV,他肖大庄敢写批条? 若是在正常活动期间,抽中了也没什么,按照规矩,该给就给,也不关他肖大庄鸟事;可现在活动结束了,肖大庄在没有禀告上级的情况下,擅自承诺让顾客抽奖,而今顾客抽中了一等奖,算谁的? 当然,肖大庄是神风汽车的销售经理,他作出的承诺,也就等同于公司的承诺,神风汽车肯定不会赖账,奖品也肯定是要发出去的,不过这笔帐就会记到肖大庄的头上。 锅由他来背,责任由他扛,虽说不至于扣他一辆车的钱,但一定的惩罚处分肯定跑不了。 肖大庄的心头在滴血,像是被人用刀子狠狠地捅了一下。 这个后果,他不想承担,这个面子,他也不想丢,更何况获利者还是他极为瞧不起的夜星宇。 一想到这屌毛拿到车以后小人得志的模样,肖大庄就是一阵不爽。 这时候,肖大庄忽然想到了夜星宇的性格,有点孬,有点怂,吼他几句,便像个孙子一样。 于是,肖大庄狠下心来,把手中的钞票塞回夜星宇手里,故作郑重地说道:“我突然想起来了,这个活动已经过期,奖品都被撤销收回,你就算扔中了飞镖也没用,我把钱还你,还是给你打个九折吧!” 夜星宇愣了,没想到肖大庄竟然这么无耻,刚说过的话马上就要反悔,这狗东西太特么不要脸了! 一旁站着的庄静当场就忍不住发怒了,脸色不善地喝问道:“你什么意思?想不认帐?” “就是我刚才的意思!”这时候的肖大庄也豁出去了,管你是千金还是富婆,他就是要赖账,故意板着个脸,“首先活动已经过期,不再有效,其次你们也没有正式的下订单,就算是在活动期内,按道理也要拿着订金的收据才能参加抽奖,可你们的订金收据在哪里?我没看到!” “你……”庄静气得真想给这头肥猪一巴掌,怒气冲冲地说道:“你可想好了,是不是要继续耍赖?我可先警告你,呆会别后悔!” 肖大庄没有在意庄静的威胁,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一口咬定道:“我是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可没有耍赖,不信你问问我这位同事,促销活动是不是已经截止了?是不是需要订金收据才能进行抽奖?” 销售员小雅畏畏缩缩的不敢出声,肖大庄说的活动规则倒是没错,只不过刚才也是他亲口答应的顾客请求,说他耍赖,也没有冤枉他,的确就是耍赖,你既然要照规矩办事,为什么又要答应顾客呢? 但是小雅不敢主持公道啊!她只是一个小小的销售员,哪敢得罪销售经理,怕不是以后一直穿小鞋,所以小雅只好保持沉默,置身事外。 “死肥猪,你等着!”庄静气乎乎地掏出手机,打开电话簿,找到一个名字,按下了通话键。 肖大庄的心里隐隐约约有不妙的预感,可他已是骑虎难下,只能默不作声地看着庄静拨打电话,只希望对方是装腔作势,或者找来的帮手不够份量。 “嘟——!嘟——!嘟——!” 响铃三声,接通。 “喂,庄静啊?怎么突然想到打我电话?” “弘扬,我现在在神风汽车的直营店遇到点麻烦,就是你们楼下这里,你过来帮我处理一下。” “啊?” “啊什么啊!赶紧的!” “好,你稍等,我马上下来!” 电话随之挂断。 短短的几句对话,没有开免提,但夜星宇能听清双方的对话内容,而肖大庄就没这个本事,他只能听见庄静这边说的话,依此判断这小美女应该是认识神风汽车的谁谁谁,正叫人下来帮她出面。 而这个人的名字叫做“弘扬”,听起来有点耳熟,是谁呢? 肖大庄闷头闷脑地思索着,也许是脑子不好使,一下子像是得了健忘症一样,竟然愣是没想起是谁。 很快就过去了几分钟,直到一个身穿浅色西装、年约三十上下的英俊年轻人出现在他的视线里,肖大庄才恍然记起这个名字,瞬间脸色大变,汗如雨下,肥胖的身子像得了癫痫病一样抖个不停。 “庄静,怎么回事?”英俊的年轻人双手插在裤兜里,微笑着走过来,风度翩翩。 “弘扬,我就懒得说,你还是问一下你这个不要脸的下属吧!”庄静气乎乎地指向死胖子。 “怎么回事?”年轻人皱着眉头看向肖大庄。 肖大庄像是刚跑完几公里一样,满头大汗,两条短粗腿都在打着哆嗦,嘟哝了半天,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像是被一口老痰卡住喉咙,好半天才唤了一声:“张总……” 来人正是神风汽车的总经理,董事长张天根的亲孙子张弘扬,也就是张馨雨的大哥。 张弘扬应该不认得肖大庄,一个区域销售经理在总经理的面前就是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中间隔了好几级,他见对方连话都讲不清楚,便看向边上站着的小雅,很有气势地淡淡说道:“你来讲!” 小雅倒是认识张弘扬,员工手册上面就有这位帅气总经理的照片和介绍,见到对方询问,知道那位漂亮小姐是张总的朋友,她哪敢隐瞒,就把事情一五一十地详细道来。 张弘扬认真听完,先是狠狠地瞪了肖大庄一眼,随后将目光落到夜星宇身上。 看清对方的长相,张弘扬马上愣了一下,就觉得这面相好熟悉,仔细一回忆,立刻就想起在不久之前,刚由下面呈上来一份资料,内中就有此人的照片。 第95章 不入流的小角色不值得关注 张弘扬顿时心中一惊,急忙问道:“这位兄弟,你可是姓夜?黑夜的夜!” 在不久前,夜星宇从庄静那儿知道此人是张馨雨的哥哥,还以为是张馨雨在他面前提起过自己,便答道:“是的,我姓夜。” 张弘扬哈哈大笑,热情将手伸出:“我找得夜兄弟好苦,想不到会在这里遇到,真是有缘啊!” “你找我?”握着手的夜星宇有些摸不着头脑。 “是啊!你前几天在天成广场救了我奶奶,我爷爷还没来得及致谢,你就走了,所以爷爷让我多留意你的消息,希望能将你请到家里来吃一顿便饭,好好感谢你的救命之恩!” 原来,张弘扬知道夜星宇并不是因为张馨雨,而是因为老爷子张天根的交代。 张弘扬老早就让人去查了,直到今天早上,夜星宇的档案资料才递呈到他的手上。 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目标人物竟然还曾经是他们神风汽车的员工,只是在不久前莫名离职,不知去向,没想到才隔了几个小时,就见到了真人,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 “区区小事,不足挂齿,感谢就不必了。”夜星宇抽回了手,回答得很是平淡。 他知道张老爷子叫人来寻他,感谢只是措词,重点恐怕还是想让他出手救治张家老太太,所以很是干脆地回绝了。 庄静不知道这件事,眼神带着询问地望向张弘扬,于是张弘扬便把那天奶奶昏迷被救的情况简略述说一遍,庄静这才知道夜星宇竟然会医术,一双美眸眨也不眨地紧盯着夜星宇的俊脸。 一旁的肖大庄脸如死灰,万没想到夜星宇竟然还救过董事长夫人,是张家的大恩人。 而他肖大庄做了什么?不仅把夜星宇踢出公司,还在对方中奖后翻脸赖账,这回怕是要付出惨重的代价。 张弘扬暂时没心思去收拾肖大庄,他要先忙着拉拢夜星宇,便笑着说道:“感谢是一定要的,这个可以过两天再谈,我们先来解决一下抽奖的事情,我作为神风汽车的总经理,自然有权利决定这种小事,我在此保证,活动和奖品都真实有效,至于某些抹黑公司形象的害群之马,我也会严加惩处。” 最后面这句,说的自然是肖大庄,这死胖子脸色一片惨白,心里面苦得就像是吃了黄连一样,差点快要哭出来。 随后,张弘扬亲自陪伴夜星宇办理提车,有总经理在旁边看着,效率简直惊人,十分钟不到,一辆崭新的白色SUV就出现在夜星宇的面前。 其间,张弘扬数次借故邀请夜星宇去张家作客,夜星宇觉得此人态度诚恳,待人亲切,再加上庄静也帮腔相劝,便勉为其难地答应下来,看看什么时候抽个时间,去张家坐坐。 当然,最重要的是帮老太太看病,双方没有明说,彼此都心照不宣。 完事之后,夜、庄二人便向张弘扬告别,至于作茧自缚的肖大庄会落到什么凄惨下场,夜星宇根本不在意,像肖胖子这种不入流小角色,哪会值得他去关注? 夜星宇驾驶着刚入手的新车拐了个弯,进入了地下停车场,把庄静送到了自己的座驾跟前。 新车没有正式车牌,只有卖车商家所提供的临时牌,只能在短期内使用,所以夜星宇打算趁着没事,直接就驾车去车管所上牌登记。 庄静还想跟着他一起去,却被夜星宇拒绝了,他可是有老婆的人,哪能让庄静跟着他到处跑,传出去影响不好。 于是,夜星宇便把庄静送到了停车场,同时也把刚借的六张大紫钞还给了她,说声“谢谢”,便一溜烟地开着新到手的SUV扬长而去。 今天可算是大收获,在庄明生那里拿到了两千万的酬劳,又在神风汽车白捡了一辆三十多万的崭新SUV,心情美滋滋,开始想要放飞自我,车速难免就快了些,反正临时牌不会被道路监控拍下来。 结果刚出停车场没多久,拐了几个弯,驶上一条小路的时候,突然有一道身影从路边冲到了车前面。 眼看就要出事,可反应超快的夜星宇已经在瞬间踩下了刹车,非常及时地停了下来。 没撞上! 夜星宇心里非常确定。 不仅没有撞上,离那个突然冲进道路的人影至少还隔了一米的距离。 然而,那人还是倒在了地上,从驾驶室里已经看不到了,被车头给挡住。 还以为对方是被吓得摔倒,夜星宇便开门下车,走到前面去搀扶。 对方背对着夜星宇趴倒在马路地面上,一看身型和背影,就知道是个女孩子,长发披肩,个子娇小而又纤瘦,身上还穿着不知道是哪个学院的制服,看样子应该是一名学生。 “没事吧?”夜星宇一边说着话,一边准备把人给扶起来,可刚一碰到那女孩子,对方就“哎呦哎呦”地惨叫起来。 “你怎么样?摔哪了?”夜星宇一直以为对方是摔伤,所以自然而然也是这样问。 可女学生一转过脸来,顿时就把夜星宇吓了一跳。 这特么是人吗?是鬼吧? 对方嘴里竟然流出了鲜红色的液体,鼻孔下面也挂着两道血痕,就跟恐怖电影里面的前来报冤索命的女鬼一样,胆小的能被当场吓个半死。 握草!摔一跤能摔成这样?这呢嘛太夸张了吧! 夜星宇当场就懵逼了,再一看,这女学生的手臂和小腿竟然有多处擦伤,又青又红又肿还带破皮,这哪里像是普通的摔伤,简直就跟被车撞了没两样。 可是没道理啊?明明都没撞到!车子离人至少差了一米的距离,自己的感应不会有错! 夜星宇疑惑地看着女学生,对方很夸张地吐出一口血,才有气无力地抬起头来,断断续续地说道:“你……你开车……撞到我……” 这女学生看似虚弱无力,心跳呼吸却很正常,没有一点紊乱的迹象,根本就不像是重伤之人。 夜星宇也不说话,直接以神魂力量覆盖对方的身体,一念之间,对方的呼吸、心跳、血管、脉搏,乃至于肌肉、骨骼、关节、内脏等等情况完全呈现在夜星宇的脑海里,一览无遗,根本不可能有任何的隐瞒。 第96章 原来是遇到传说中的碰瓷啊! 检查结果瞬间得出,对方的身体非常健康,完全没有任何异常,她的虚弱是装出来的。 霎时间,夜星宇便猜出了这是什么情况,原来是传说中的碰瓷啊! 那女学生犹未发觉自己已经被夜星宇看穿,用手擦了一下嘴角的血迹,继续有气无力地卖力表演:“你……赔钱……不然……我报警……” 夜星宇呵呵一笑,作了个“请”的动作:“也好,那就报警吧!” “嗯?”女学生愣了,傻呆呆地看着夜星宇。 情节不对啊?这时候难道不应该惊惶失措、破财消灾吗? “化妆技术还行,身上的伤痕是事先弄好的吧?”夜星宇神识一扫,那些伪装的伤痕通通在他面前失去了作用,“你这血浆弄得有点夸张啊,成分应该是红酒里面兑了蜂蜜,酸酸甜甜有点黏……” “你……你……你怎么知道?”女学生的眼睛里面满是惊骇,这男人也太诡异了,居然连这些细节都了如指掌。 夜星宇不解释,促狭地笑道:“你是自己起来呢?还是想继续赖在地上?” 被识破的女学生有些不好意思,红着脸自己从地上站起来,带着哀求的目光看着夜星宇:“我想漱个口,嘴里有血说话不舒服,能不能给我一瓶矿泉水?” 夜星宇刚提的新车,车上哪有水,看见路边正好有个便利店,就说道:“你等着,我去买瓶水来。” 说完,夜星宇朝着便利店走去,等他付完钱拿着一瓶水走出来,却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居然不见了。 抬眼望去,正好看见一辆崭新的白色SUV,在百米外的街尾一个漂亮的甩尾过弯,随后消失不见,正是自己刚刚到手的陆行者。 ——握草!被这小丫头坑了! 夜星宇来不及感慨,提步就追,内劲古武者的全身力量爆发开来,时速瞬间超过一百公里,如同一道疾风,朝着新车开走的方向紧追而去。 还好这条路没什么行人,不然看到有人能跑这么快,肯定要被吓到。 小丫头开车的速度还挺快,可惜城市道路不比高速,再怎么开,时速最多也就八十公里,并且还要经常减速,很快就被夜星宇追上。 夜星宇没有打草惊蛇,反正闲得无聊,就想看看这小丫头想把自己的车开到哪里去,便默不作声地一路尾随。 为了避开行人,不使自己搞得惊世骇俗,夜星宇没有跟得很紧,只以神识遥遥锁定车辆,随后一个纵身,数次踩踏借力,灵敏地跳上了路边的房屋,在屋顶上飞驰纵跃着,就好像电影里的蜘蛛侠一样,远远地跟着车辆前行。 这个小丫头怕是偷车老手,很是精明,总是朝着偏僻的小路走,避开了无数的道路监控,七拐八绕,花了半个多小时,才来到一个破破烂烂的荒僻所在。 这里原本是一个城中村,像是在搞拆迁,基本上没什么住户,拆得乱七八糟。 小丫头的目的地是一个占地颇广但却简陋脏乱的汽车修理厂,被围墙围起来,招牌都掉漆了,连名字都分辨不清,还没有围墙上的“拆”字鲜艳显眼。 围墙里面除了一栋单层的破旧厂屋,就是一大片空地,停了不少车,好车破车都有,倒像是一个停车场。 厂屋外面扯起了好大一块遮阳布,底下有几个看起来油腻而又邋遢的男人聚在一起打扑克。 看到有一辆白色SUV从外面开进来,这些人纷纷停止赌博,各自把堆在身前的钞票收好,厂房里面也走出来几个人,一个个都目光警惕,看着车子驶近停下。 车子挂P档拉手刹但是没有熄火,穿着学生制服的小丫头打开车门跳了下来,那血腥恐怖的模样顿时吓了众人一跳,等看清楚,才认出对方是谁。 站在最前面的长发大汉很是不爽地吼道:“侯小妹,你吃饱了撑着没事干,扮鬼吓人啊?” 小丫头“嘿嘿”一笑,配上嘴角那血淋淋的鲜红液体,显得特别诡异:“华哥,你看看这辆车怎么样?多少钱收?” “哟,新款陆行者,不错呀!”华哥围着车子转了一圈,一看就知道这是刚提的新车,后排坐椅都还蒙着塑料套子没摘下来。 随后,华哥老练地爬上驾驶位,看了一下仪表盘上的里程数,便对侯小妹说道:“八万块,这车我收了!” 侯小妹对这价码显然不满意,不悦说道:“怎么才八万块?这车拿去卖,至少能卖二十多万吧?” 华哥冷笑道:“你个小丫头片子不懂就别乱说!这是赃物知道吗?你以为就这样原封不动地转手卖出去?我们得花费时间精力去改装,车架号和发动机编号这些都要换,不然很容易被查出来!” 侯小妹只懂偷车,其他的不了解,听到这话就不吭气了。 华哥继续说道:“你以为我们挣点钱容易吗?不仅要耗费时间精力,还要担风险!你要是不满意,自己找路子出手,看看有没有谁敢收!” 侯小妹认识收贼车的就他一个,哪还有别的路子,不过仍然倔犟地争道:“最少十万!” 十万收一辆全新的陆行者,很划算,华哥早就想好了,故意说成八万,就是给侯小妹留一点讨价还价的余地,不过脸上却装出一副很为难的样子,狠狠地抽了两口烟,才开口道:“行,就十万!” 价格谈定,也不磨叽,华哥马上用手机转了十万给侯小妹。 侯小妹收到钱后,心里面很高兴,对华哥身旁的那些手下说道:“有没有矿泉水啊?给我一瓶,我冲下脸,黏黏的粘在皮肤上难受死了!” 话音刚落,旁边就有一瓶矿泉水递过来,侯小妹说了一声“谢谢”,喜滋滋地接过,瓶盖一拧开,直接仰着头,就把瓶子里面的水倒在脸上冲洗“血迹”,完了还漱个口,一瓶水刚好够用。 旁边又递过来两张纸巾,侯小妹想也不想,接过来就擦,擦完了才看清,给她递水和递纸巾竟然是一个非常英俊帅气的年轻人。 第97章 阴魂不散的男人难道是鬼? 侯小妹当场就傻了,这不就是刚才识破她碰瓷的车主吗? “你……你……怎么在这里?”侯小妹吓得魂儿都飞了,一连退开数步,张嘴结舌地盯着夜星宇,像是见鬼一样。 “发什么神经?他不就是跟着你一道来的吗?”华哥纳闷地看着惊慌失措的侯小妹。 他们早就看见了这个年轻人,一直默不作声地站在侯小妹身后,都老半天了,这两人不就是一伙的吗? “不……不是啊!”侯小妹真的慌了,吓得都快哭出来,这男人是鬼吗?怎么会一直跟着到了这里,而自己却一点都不知道? 侯小妹赶紧一弯腰躲到华哥背后,一脸警惕地盯着夜星宇,身子抖得就跟筛糠一样。 “侯小妹,你丫到底在玩什么飞机?”华哥有些搞不懂了。 “他……他是鬼呀!”侯小妹指着夜星宇,战战兢兢地说道。 “鬼你妹啊!大太阳底下哪有鬼?影子还在呢!”华哥不耐烦了,指着夜星宇被阳光拉出的阴影对侯小妹吼道。 侯小妹同样也看到了清晰的影子,心里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鬼啊! 华哥一把将侯小妹从身后拽出来,很不耐烦地问道:“到底怎么回事?你特么今天出门的时候,是不是脑子被门板夹到了?到现在还脑震荡呢?” 侯小妹的脸色稍稍好看了点,没有像刚刚见到夜星宇时那么慌了,她强自镇定下来,对华哥说道:“他……他是车主,车子就是他的,只是……我开车走的时候他明明还在路边的便利店里,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 华哥的眼睛顿时眯了起来,盯着夜星宇很是不善地问道:“警察?” 他们这帮人是一个盗车团伙,偷车的同时也接脏销脏,做的都是违法的勾当。 这时突然有一个神秘人莫名其妙地出现,华哥便猜测,会不会是警察盯上了侯小妹,通过放长线钓大鱼的手段,顺藤摸瓜跟到了这里? 哪知道对方摇了摇头,直接否认道:“不是。” 华哥把手里面的烟屁股一扔,给身边的几个兄弟使了个眼色,下令道:“先把他绑起来,好好盘问一下。” 后面有几个家伙气势汹汹地走上来,就要对夜星宇不利,可是他们刚走出几步,眼前一花,身上一痛,然后通通失去了知觉,全都软绵绵地倒在地上。 “怎么回事?” 华哥和剩下的几个兄弟通通傻了,他们都没看清楚夜星宇是怎么出手的,好像只是一眨眼,走出去的六个人就全倒了,跟中邪一样。 “啊!”侯小妹发出一声尖叫,指着夜星宇心惊胆战地叫道:“他……他是古武者!” “天龙特警?”华哥等人听到侯小妹的叫声,脑袋里下意识地跳出这四个字。 偷车贼们立刻就慌了,心里面忍不住要骂娘:你妹哟!只是偷个车而已,怎么搞到连天龙特警都出动了? 又是古武者,又是警察,那就只能是天龙特警,可天龙特警一般都是用来对付古武者罪犯和恐怖分子,怎么突然管起偷窃来了? 既然对方是天龙特警,盗车犯们连玩命抵抗的念头也熄灭了,一个个鬼哭狼嚎地四散逃跑,有人还在高喊道:“快快快!快上车!” 通过侯小妹和华哥的对话,夜星宇已经知道这帮人是干什么的,这种事他可管可不管,如果对方好好说话,服个软,说不定他仅仅只是把自己的车开走,也懒得理会这些小毛贼,可这些人要逃,就起了反效果,夜星宇干脆就想把他们留下来。 身影连晃,咚咚声不断响起,包括华哥在内,所有逃跑的汉子全被夜星宇一个个追上,每人的后脑勺都被手指头弹了一下,立刻就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几秒钟后,四下一看,除了夜星宇以外,没有一个人能站着。 偌大的空旷场地瞬间安静下来,只有微风吹过的声音,再无半点动静。 可夜星宇知道,还有个漏网之鱼,那个碰瓷的小丫头趁乱躲起来了。 神魂力量释放开来,围墙内的整个空间全在夜星宇的观察之下,包括那间破破烂烂的厂房内部。 侯小妹的踪迹瞬间就被发现,她没有躲在厂房里,而是悄悄地钻进了停在外面的一辆小汽车,正在勾着身子,慢慢地从副驾驶的座位上往驾驶位那边挪,估计是想驾车逃跑。 这车比较破,也比较老,用的不是电子启动开关,而是那种老式的手拧车钥匙,并且车钥匙正好就插在方向盘底下。 夜星宇发现了目标,也不着急,慢吞吞地迈着步子朝那边踱过去。 侯小妹听到外面一下子没了动静,吓得小脸煞白,大气不敢喘,也不敢探头去看,娇小的身子小心翼翼地爬过中央扶手箱,终于到了驾驶位上。 她仰躺在椅子上面,用仪表盘挡着脑袋,脚踩住油门,伸手去拧方向盘下面的车钥匙。 可奇怪的是,车钥匙像是锈死了一样,根本拧不动,她又不敢太使劲,生怕把钥匙拧断在里面,那就尴尬了。 “快啊……快啊……”侯小妹急得都快抓狂了,她已经听到车子外面传来了脚步声,越来越近,正有人慢慢走过来。 侯小妹哪里会知道,她的一举一动全部都在夜星宇的“注视”之下,甚至连车钥匙拧不动都是夜星宇在搞鬼。 神魂力量强大到一定程度,可精神干涉物质,操控物体,隔空御物,就像是超能力一样,夜星宇不想让车钥匙转动,侯小妹就根本拧不动。 “咚咚咚!” 有人在敲着车窗,促狭地声音传进来:“打不着火啊!需要帮忙吗?” 侯小妹不用看也知道说话的是谁,战战兢兢地抬起惨白的小脸:“这位大哥,有话好好说嘛,别动粗!” 夜星宇笑了一笑,神魂力量直接控制车窗降下,笑吟吟地看着侯小妹:“小丫头挺本事啊!又是碰瓷又是偷车,连我都被你耍了!” 侯小妹憋着气没敢说话,很是勉强地挤出一个难看笑容。 第98章 他曾经是全世界最顶尖的杀手 无论是拦路碰瓷之时,还是跟华哥交涉之际,因为脸上血迹和所处位置的原因,夜星宇始终没看清她的长相,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好生地端详着这张脸。 说实话,还挺俊俏的,五官清秀,眉眼柔和,是个美人胚子,年纪大约只有十五六岁,还有一点点未脱的稚气,恐怕任谁都想不到,这样一个乖巧的小女生,竟然是个坑蒙拐骗的贼。 夜星宇把车门拉开,命令道:“下来。”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从车里钻出来,低头站着,一副做错了事的小学生模样。 “你是哪家学院的学生?”夜星宇看了一眼她身上的制服。 侯小妹不回答,两只手放在身前,紧张地搓着手指头。 夜星宇发现她裤兜里有个皮夹子,手一动,皮夹子就到了他手上,而侯小妹一无所觉。 皮夹子是真皮的,但是很破旧,应该用了好几年,底部都通了,不知道为什么一直没扔。 通了底的皮夹子里面当然没有钞票,只在侧边插着一张身份证。 身份证很新,应该是刚办不久,头像照片就是侯小妹,名字叫做侯晓,从出身年月来看,应当是十六周岁无疑。 夜星宇随后发现,在身份证底下还有一张微微发黄的照片,抽出来一看,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合照。 女的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扎着羊角辫,天真又可爱,五官轮廓依稀跟侯小妹很像,而男的是个瘦瘦的少年,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看到这张照片,夜星宇顿时就愣了,记忆如潮水般涌来,一点一滴,重回心间,仿佛又听到了那熟悉的声音,叫着他“修哥”。 这个少年他认识,上一世的好兄弟,名字叫侯通,外号猴子,是把他当成亲大哥一样尊重爱戴的人,而他也把侯通当成亲弟弟一样照顾。 上一世的夜星宇,是地下世界令人闻风丧胆的杀手之王,有“血修罗”之称的罗修。 罗修,是一个孤儿,流落街头,好勇斗狠,被一个叫做“青衣”的杀手组织选中,秘密进行着地狱式的残酷训练。 与他相同命运的还有很多人,全部都是没有父母亲人的孤儿,侯通也是其中的一员。 这里的受训者,没有名字,只有编号,罗修当时的编号是7975。 在一次特训中,罗修受了重伤,熬不住了,就死了,随后被不灭神魂借屍重生,他代替罗修成为了7975。 接下来的发展情节差不多就注定了,原本并不出众的罗修突然崛起,没有人是他的对手,甚至连凶残而又冷血的教官也死在他手里,他以不可思议的优异成绩走出了训练营,迅速成为“青衣”组织的王牌杀手,代号“血修罗”。 在当时,世界上有三大恐怖组织,东方的“青衣”,西方的“原罪”(inal Sin),以及藏匿于世界各地,由变种人余孽所组建的“地狱”(Hell)。 可是,自从罗修强势崛起后,地下世界的格局就变了。 “青衣”妄图彻底掌控罗修,却激起了罗修的怒火与反抗,最终,两边闹掰了。 罗修叛出“青衣”,反与“青衣”为敌,在他的身边,还聚集了一帮原本隶属于“青衣”的追随者,有些原本就是闻名于世的超级杀手,也有些是从训练营中走出的新生代天才,侯通便是后者。 最终,罗修一手覆灭了“青衣”,这个纵横地下世界一百多年的恐怖组织,被他们亲手训练出来的王牌人物给葬送。 旧时代的结束,预示着新时代的降临,随着“青衣”烟消云消,罗修便自己创建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精英杀手组织,名字便叫做“修罗”。 从那一天起,世界三大恐怖组织正式更替为“原罪”、“地狱”、“修罗”。 自此,罗修被公认为全世界最强杀手,除了“血修罗”的代号之外,还荣获了“杀手之王”的称号,令人闻风丧胆,谈之色变。 只可惜,“杀手之王”的神话并没有持续多久,罗修孤身前往西方,刺杀神圣同盟的教皇,其结局是,教皇身死,而罗修从此失踪,至今已三年有余,罗修仍然没有现身,估计已经不在人世。 有人说,罗修在刺杀教皇的过程中受了重伤,虽然成功逃走,却最终没有摆脱死亡的命运。 只有夜星宇自己知道,当初他以罗修的身份刺杀了教皇,虽然受了一点伤,却远远没有到达致命的程度,真正夺去他性命的,是天劫。 天劫,也是他所要面临的最大劫难,扛住了,就能继续活下去,直到下一次天劫来临;扛不住,当场烟消云散,化为飞灰,别说是尸首,就连一个细胞碎片都不会残留下来。 令夜星宇没想到的是,他才重生没多久,竟然就看到了侯通的照片,再结合侯晓这个名字,不难猜出,侯晓就是侯通常常挂在嘴边的妹妹。 侯氏两兄妹跟罗修一样,都是孤儿,只不过罗修流落于街头,吃百家饭长大,都不知道自己父母是谁。 而侯氏兄妹的父母因为火灾事故而身亡,年幼的两兄妹又没有其他亲人照顾,便只能由国家抚养,生活在孤儿院。 侯通加入“青衣”组织是一个偶然,因为他持刀抢劫,并失手杀了人,这一幕被“青衣”的人发现,觉得这是一个可造之才,便把他带回了组织。 “青衣”组织里面有硬性规定,每一个杀手都要无牵无挂,绝情绝义,如有亲人,都要被秘密处理掉。 然而机灵的侯通并没有说出自己还有个妹妹,并且凑巧的是,当时针对他的身份调查也出了一点纰漏,他有亲人这件事竟然没有被组织发现。 但是加入“青衣”的侯通从此身不由己,再也不能与妹妹相见,还要强忍着内心的思念,不敢露出丝毫破绽。 在政府的户籍档案上,侯通已经是一个被认定为死亡的失踪人口,身为妹妹的侯晓同样不知道哥哥还活着。 第99章 你现在这样,你哥哥知道吗? 在侯通完成训练营的血腥磨练,出道成为一名真正的杀手以后,他便有机会能在暗中看着妹妹。 虽然兄妹两人还是不能见面相认,却令他很满足,他把自己挣来的酬金全部捐给了孤儿院,只希望妹妹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侯通比罗修小了八岁,罗修待他像亲弟弟一样照顾,从训练营时期就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当罗修叛出“青衣”时,侯通也跟着叛变,并且他还是罗修的支持者和追随者里面年纪最小的一个。 有关于妹妹的事情,侯通只告诉过罗修,也只有罗修知道,杀手“猴子”还有一个生活在孤儿院的妹妹。 正因为跟“青衣”翻脸,侯通更加不敢接近侯晓,就生怕会被“青衣”追踪到,从而让妹妹身陷险境。 直到罗修覆灭“青衣”,创立“修罗”,侯通才放下了所有的担忧和顾虑,到孤儿院里面找到了侯晓,兄妹两人终于相认。 这张照片,应该就是那时候拍下来的,当时的侯通,还未满十八岁。 “猴子……”夜星宇怔怔地望着照片,嘴里不自觉地轻叹着。 侯小妹听到声音,偷偷抬起头来瞄了一眼,才发现自己的钱夹子居然在夜星宇的手上,对方正拿着一张照片看着。 不用看照片正面,光是看到背面用红色油性笔写下的“通?晓”字迹,侯小妹便知道这是自己的东西。 钱夹是哥哥送给她的礼物,照片是她与哥哥的合影,都是侯晓最为珍视的物品。 侯晓脸色顿时大变,畏惧的内心中突然爆发出莫大的勇气,扑上去就要抢皮夹和照片,嘴里大叫道:“还给我!” 夜星宇没有动,任由对方把皮夹和照片抢走,才回过神来,问道:“你是侯通的妹妹?” 谁知侯小妹听到这句话更是惊恐,俏脸煞白,像是受惊的兔子一样,飞快地跳上车、关上门,猛地踩下油门踏板并拧下了车钥匙。 这一回,夜星宇没有用神魂力量去干预,侯晓很顺利地发动了汽车,车身瞬间一个冲刺,向前窜去,随后一个急转弯,驶出了围墙大门。 夜星宇再没有心思去理会这帮偷车贼,快走几步到了自己的车子旁边,拉开车门钻进驾驶室,顺着侯小妹逃走的方向追过去。 有神识的锁定,侯小妹根本甩不掉夜星宇,但是她却不知道,一边驾车,一边关注着后方动静,直到确认没有任何车子追上来,她才渐渐放下心来。 为了不让侯小妹发现,夜星宇驾着车隔得远远地吊在后面,他想通过侯小妹找到猴子,看看这位前世的好兄弟生活得怎么样。 跟踪途中,夜星宇打了个匿名报警电话,把偷车团伙的位置报了一遍,至于警方怎么处理,他就管不到了。 侯小妹很精明,没有驾车直达目的地,她在中途找了个无人的地方弃车逃跑,换乘了一辆公交车,才返回了自己的住处。 而夜星宇一直遥遥地跟着她,发现她竟然住在低矮的老旧楼层里,不仅简陋,还很狭小,只有一张单人床,完全不像是跟哥哥一起生活的模样,不由得感到奇怪。 侯小妹回到住处以后,便开始脱衣服准备洗澡,一身汗再加上化妆弄到的各种颜色痕迹,肯定要迫不及待地清理一下。 这样一来,夜星宇便不好再用神识偷窥,开始打量起附近的环境来。 此地是一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如果夜星宇没记错的话,这里是离城市有名的三大贫民窟之一,房租最便宜,人员最混杂,居住条件脏乱差,到处都是污水横流,垃圾乱扔,一股股难闻的馊臭味扑面而来,连夜星宇都忍不住捂住了鼻子,深深皱起了眉头。 猴子对自己妹妹疼爱有加,怎么可能会让她住在这种地方? 要说猴子应该不缺钱啊?就算没钱,以他的能力和本事,赚钱还不是轻轻松松? 并且侯小妹的住处这么狭小,只有一个房间和一张单人床,显然是她一人独居,那么她哥哥呢?猴子这家伙又跑到哪里去了? 更关键的是,侯小妹看起来很缺钱啊!要不然也不会费尽心思地化妆碰瓷,还偷车销脏,猴子难道坐视不管? 一连串的疑问接踵而来,夜星宇始终想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他隐隐约约有了不好的预感,很可能……猴子出事了! “看来得找个机会跟侯小妹好好地谈一谈,打听一下她哥哥的情况!” 夜星宇长叹一声,驾车离开了。 今天发生了许多事,侯小妹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不适合马上去找她探底,夜星宇便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等过几天再抽空来找侯小妹好好聊一聊。 原本说是去车管所上牌,经过这一折腾,时间不早了,他便只能明天再去,先回骊水南湾吧! 回程的路上顺便找个加油站给车加满油,新车一般都没多少油,今天跑了一下午,油表都跳黄了。 回到别墅后,将近六点钟,夜星宇一看鞋柜,就知道林善雅已经回来了。 他随便洗了把脸,就跑去厨房里煮饭做菜,弄得乒乓作响。 而林善雅一直呆在楼上的房间里没出来,也不知道在做什么。 忙活了将近一个小时,夜星宇终于做好了五菜一汤。 原本两个人吃的话,是不需要做这么多的,但是上次买的菜在冰箱里放了几天,眼看就快要不保鲜了,夜星宇便将它们通通拿出来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顺便给林大美人消消火。 弄完后,夜星宇上到二楼,敲响了林善雅的房门,叫道:“老婆,吃饭了!” “不吃!”林善雅的声音隔着一层门板清晰地传过来,冷冰冰的让人心生寒意,看来气还没消呢! 夜星宇劝解道:“我知道你在生我的气,但也不能饿着肚子呀?吃饱了再慢慢消气好不好?” 林善雅隔着房门叫嚷道:“谁生气呀?我有那闲工夫跟你生气吗?我只是不想吃而已,你自己吃吧!” 第100章 突如其来的岳父岳母 没办法,劝不动,夜星宇轻叹一声,只好下楼独自享受一个人的晚餐。 吃完饭,菜就放在餐桌上,用个罩子盖起来,接着收拾洗整,喂猫,然后在后院练几趟拳,上楼冲凉,早早睡觉。 等到夜星宇睡下以后,隔了半个多小时,林善雅的房门悄悄打开了。 她轻手轻脚地下了楼,来到餐厅,看见桌子上的五菜一汤,双眼一亮,就取了副碗筷,就着还有点余温的饭菜开始大快朵颐起来。 原来,林善雅在午饭之后就一直没吃东西,早就饿了,但是为了赌气,她强忍着没有下楼吃饭,直到夜星宇睡下了,她实在忍不住,才偷偷跑到餐厅来觅食。 “嗯……好吃!” 这时候的林善雅哪还有半点冰山美人的高傲模样,嘴里吧唧吧唧地嚼个不停,一脸的满足和惬意,一连吃了三大碗饭,才意犹未尽地放下碗筷。 躺在二楼床上本应酣睡的夜星宇嘴角微微扬起,忍不住笑了,他早就通过神识发现了楼下餐厅中的情况,林善雅偷偷觅食的行为不免令他好笑。 这个女人,实在是太可爱了! 次日清晨,夜星宇将就昨晚的剩菜热了一下,做成早餐放在桌上。 他算好了时间,恰是林善雅梳洗完毕将要下楼的时候。 而林善雅昨晚上饱餐了一顿,享受到了五星级的美食,又美美地睡了一觉,累积的怨气似乎消散不少,这次竟然没有抗拒,直接坐在餐桌边上拿起碗筷开动。 两个人也不说话,默默地吃着,把剩下的饭菜全部消灭,林善雅便穿上外套,拎上手提包,走出门去。 但她很快就折返回来,向正在厨房里收拾打扫的夜星宇问道:“外面怎么有辆白色的SUV停在我们家的车位上?” “那车是我的!”夜星宇手上不停,随口答道,“我想着这里有点偏,没车进出不方便,昨天便去买了一辆,还没来得及去上牌。” 林善雅听了后也没说什么,又出门了。 今天是周一,学院有课,差不多也是她的最后一堂课,下午要召开高层会议作出一些安排。 因为过两天家里就要来人,到时候她会返回帝都一趟,处理自己的麻烦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在她手头上的一些事务和权力要暂时交接出去,以免影响到学院的正常运转。 而夜星宇这边准备去车管所给新车上牌,完成昨天未完的任务。 车管所在市内,开车过去就要一个多小时,再加上领号排队和办理各种手续,等到全部弄完,把新车牌挂上的时候,都已经下午三点过了。 回骊水南湾之前,夜星宇顺道去了一趟天隆超市,家里的存货几乎都快吃完了,要是不买点的话,今晚上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他在超市里逛了半个多小时,买了许多新鲜的蔬菜和肉类,还买了一些虾蟹扇贝等海鲜,准备晚上给林善雅做一顿好吃的海鲜大餐。 同时,为了避免忘记喂猫的尴尬,他也给小黑买了一些精品猫粮。 满载而归的夜星宇回到别墅时,已经快五点,他先把食材放进冰箱,便回到房间冲个冷水澡。 洗到一半,门铃响了,会是谁呢? 夜星宇在这住了几天,除了对面的庄静来过一次,就再也没有别的访客。而且庄静也不是来找林善雅的,是找他的,难道这次又是庄静? 他懒得细想,赶紧用毛巾擦干身子,穿上内裤,围着浴巾,走出了浴室。 结果刚一下楼,就听见大门密码锁被解开的“嘀嘟”提示声,随后门被推开,两道身影一前一后进入客厅之中。 这两人应该是夫妻,大概都是五十岁左右的年纪。 男的戴着眼镜,气质儒雅,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不是学者就是教授。 而女的风韵犹存,气质高贵,微微有些发福,但从脸蛋五官来看,她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一位非常漂亮的大美人。 那中年美妇先进来,扭头朝后面说道:“我就说了密码肯定是小雅的生日,你还不相信!” 紧随其后的中年男子争辩了一句:“我哪有不信啊?我都没说话好不好!” 这两人,便是林善雅的父亲林则智和母亲江海兰,他们被林家老爷子指派来到离城,目的就是为了带林善雅返回帝都。 因为一些原因,夫妇两人来得早了点,比预定时间提前了一两天,事先也没有通知林善雅,下了飞机后就直奔骊水南湾的别墅。 结果按门铃没人回应,才打电话给林善雅,可是对方没有接听,要么是在开会,要么就是太忙了,江海兰便尝试用女儿的生日输入密码,偏偏就蒙对了。 两口子进来以后,才发现从楼上走下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赤着上身,露出健壮结实的肌肉,身上只围着一条浴巾,头发还在滴着水珠子,看样子刚出浴室里出来。 夫妇俩吓了一跳,惊声问道:“你……你是谁?” 夜星宇虽然没见过林氏夫妇,但也能猜到他们多半是林善雅的家人,便微笑答道:“我是林善雅的丈夫,两位是来找善雅的吧?” 夫妇两人大吃一惊,异口同声地骇然惊叫道:“什么?你是小雅的丈夫?” 夜星宇点头微笑道:“是啊,我们才登记结婚没几天,请问两位是……?” 夫妇俩脸色古怪地对视着,隔了半天,才由林则智答道:“我们是林善雅的父母,我叫林则智,这是我太太江海兰。” 夜星宇蓦然反应过来:“原来是岳父岳母啊!快快请坐!” 江海兰忍不住问道:“那个……,你真是小雅的丈夫?我们怎么没有听小雅说过这件事?” 林善雅打得什么主意,夜星宇也清楚,他却不好解释,便推脱道:“还是等她回来自己亲口说吧,她现在在学院里工作,我上去拿手机打个电话,问一下她什么时候回来。” 夜星宇说完就趁机开溜,回到楼上自己的房间,先拿了一套干净衣服穿上,随后找出手机拨打了林善雅的电话。 第101章 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 “嘟——!” 只响了一声,电话就接通了,林善雅那边刚好结束会议,清冷的音调随之传来:“怎么了?” 夜星宇没有废话,直接说道:“你父母来了!” “嗯?你说什么?” “我说你老爸老妈来了,现在就在别墅里,你赶紧回家,我怕招架不住啊!” “啊?我爸妈来离城了?” “是啊!不然我干嘛给你打电话!” “好好好,我马上赶回来,你尽量少说话,千万不要把咱们订契约的事情给抖出来!” “知道了,你当我傻吗?” “还有……,你赶紧把你房间收拾一下,把东西全部搬到我这边来,千万不要让我爸妈知道咱们分房睡,他们会怀疑的!” “……” “听到没有?说句话啊!” “听到了……” 挂了电话,夜星宇有点郁闷,自己居然被一个小娘们逼着干这些偷鸡摸狗的事,真是晚节不保啊! 但是没办法,他只能按照林善雅的吩咐收拾整理自己的房间,要是真被她的父母发现这场婚姻有名无实的话,她所做的一切也就白费了,反倒成了笑话。 好在夜星宇的行李不算多,从他的房间搬到林善雅的房间,只需几个来回就差不多了。 他都不敢从走廊经过,怕被楼下的二老发现,直接就展开身手沿着外墙翻阳台,只耗费了一分多钟,所有跟他有关的物品全部搬空,就连小黑猫的猫窝都被他挪到了林善雅的阳台上,那间客房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忙完这一切,夜星宇才松了一口气,想想该怎么面对林善雅的父母。 而当夜星宇在楼上忙活的时候,林氏夫妇也在楼下的客厅里小声议论着这个突然冒出来的便宜女婿,但双方各持不同观点。 林则智认为,这个年轻人相貌堂堂,恐怕早就跟女儿谈起了恋爱,所以女儿才不愿意嫁给霍青书,于是两人先斩后奏,直接就背着家里偷偷结婚。 而江海兰却认为,这肯定是女儿不想结婚才想出来的计策,故意花钱请来一个演员,跟她假扮夫妻,搪塞老爷子。 不得不说,男人的理智分析有时候还不如女人的直觉感应,江海兰的猜测已经很接近事实的真相。 夫妇俩压低声音争论了一番,似乎谁也说服不了服,浑然没注意到,便宜女婿上楼打电话的时间有点久。 等到夜星宇下楼来,两口子自然就停止了讨论,四只眼睛像是电子扫描仪一样紧盯着夜星宇不放,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前前后后里里外外地打量着,刺得夜星宇有些难受,全身都要起鸡皮疙瘩。 但在别人看来,夜星宇仍旧是从容自若,一点都不显紧张。 他先是泡了一壶热茶,给两位长辈端过去,随后便道:“我已经给善雅打过电话了,她马上就回来,你们先喝着茶坐一下,我去做晚饭。” 听到他要去做饭,林氏夫妇都愣了,心中犯迷糊,这不是佣人做的事吗?咋落到你头上了? 等到夜星宇钻进厨房,江海兰就笑了,对林则智说道:“老林啊,这下你总该信了吧?这小伙子肯定是小雅花钱请来的托!长得倒是挺俊的,可本质上还是个小老百姓,一说话就露馅,以咱们小雅的性格脾气,要是找个丈夫,肯定是干大事的年轻俊杰,哪会找一个闷在厨房做饭的保姆?” 听到这话,林则智沉默了,信心动摇。 确实如江海兰所说,成功的男人都是干大事的,哪能在家务事上耽搁时间? 这时候,林则智已经开始偏向他老婆的观点,这个所谓的女婿,多半就是女儿找来演戏的托。 没过一会,林善雅风风火火地回来了,一进屋就喊着问道:“爸,妈,你们怎么来了?” 林则智答道:“你爷爷叫我们来带你回去,明天给你一天时间,你把所有事情处理好,咱们后天一早坐飞机回帝都。” 林善雅一眼看见在厨房里忙活的夜星宇,伸手往那边一指,抗争道:“如果你们是来逼我回去嫁给霍青书的话,我想已经不必了,因为我已经跟他登记结婚了,按照天龙帝国的法律,我不可能再嫁进霍家。” 林则智有些生气:“小雅,你还要胡闹到什么时候?你以为随随便便地找个人来演戏,就能骗得过我们吗?” 林善雅料到父母不会轻易相信,但是她有所准备,便说道:“我真的跟他结婚了,你们要是不信的话,等我拿几样东西给你们看看。” 说完,林善雅对着厨房里的夜星宇一声招呼,故意娇滴滴地喊道:“老公,过来帮个忙,到我车上搬一下东西。” 夜星宇听到这做作的声音和腻人的称呼,真的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平时冷冰冰的林善雅,哪有可能这么娇声婉转?简直就跟换了个人似的,好像被狐狸精上身一样! 此时的夜星宇一心只想着低调做饭,根本就不想参与他们的家庭纷争,盼望所有人都忘记他的存在,可被林善雅这么一招呼,他要是不理会,那就是当面拆台,所以他只能闷头闷脑从厨房里走出来,默不作声地跟着林善雅来到屋外。 两人一到外面,林善雅就扯住夜星宇悄悄问道:“你那房间收拾好了没?有没有露出什么马脚?” 夜星宇对她比了一个OK的手势,意思自己已经全部搞定,没出纰漏,林善雅这才放下心来。 拉开后座车门,林善雅拿出一个手提袋,随后又往里面一指,夜星宇就看到一个几十吋的木质大相框放在后座,正是他们前几天拍的婚纱照。 把大相框从车子里拿出来,夜星宇扛着进了别墅,林善雅锁车后就跟在他后面,手上提的那个袋子里装着做好的相册影集,当然也是婚纱的。 进屋后,林善雅从手提袋里拿出相册递给父母,又指使夜星宇把大相框挂在客厅墙上,嘴里不断地叫嚷着这边高一点、那边低一点,当着父母的面故意摆弄着。 第102章 我们是真的真的真的结婚了 好不容易挂好相框,把夜星宇折腾得没脾气,林善雅就蹬蹬蹬地跑上楼,拿出两人的结婚证,再回到客厅把两个小红本往父母跟前一放,有恃无恐地说道:“看看吧,看完你们就信了!” 这也是林善雅非要跟夜星宇注册登记的缘由,如果没有通过法律的认证,别说是林老爷子那里,怕是连父母这关都过不了,所以一定要假戏真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林则智和江海兰先看了婚纱相册,虽然照片上的两个人很登对,但他们还是不肯相信,毕竟婚纱照这个东西给钱就能拍,做假很容易,可等到大相框一挂起来,把外面的保护纸一揭掉,夫妇俩就傻呆了。 为什么呢?因为放大的这张照片,正好就是夜星宇和林善雅亲吻的那一张! 扮演假夫妇拍个照片还算容易,牵个手,靠近点,表情故作亲密,差不多也就行了,可连嘴都亲上,这问题就很严重了。 他们两口子可是知道宝贝女儿的性格脾气,一向都很冷淡,除了家人以外,从小到大,就没见她对哪个男人表现得这么亲热,甚至发展到了亲吻的地步,这可不是说演就能演的,那牺牲也太大了! 最后,当两个红色的小本子摆在二老面前,他们更是被震住了,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像这种结婚证,林氏夫妇也有,是真是假,一看便知。 上面不仅有钢印印章,也有水印暗纹,实在不相信,还可以通过证件编号上网查询,这根本无法做假,由不得他们不相信。 “怎么样?我没骗你们吧?”林善雅故作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得意。 “小雅,你……你真的……结婚了?”江海兰的声音都在发着颤。 “当然是真的!”林善雅重重地一点头。 “可……他到底是谁呀?” 两口子到现在才发现,竟然一直不知道夜星宇的身份,就连名字也是刚刚从结婚证上看到。 “我现在给你们正式介绍一下,他叫夜星宇,是一个古武者,而且还是一个内劲高手。” 林善雅再次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这时候她才深深感受到,当初找夜星宇提出结婚,真是又机智又明智。 二十多岁的古武者,同时还是修为深厚的内劲高手,这样的身份已经不比那些富家公子差到哪里去,虽说在财富和权势上,还远远比不上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的继承人,可自身的实力和潜力,却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现今世界,无论哪一国,对古武者的待遇都非常优厚,即便夜星宇现在无权无势又无财,可只要他愿意,不管是加入政府还是军队,又或者成为商界豪门的供奉,都可以得到普通人难以仰望的身份地位以及权势财富。 只要是思维正常的人,没有谁会愿意得罪古武者,也没有谁会小看古武者,就算是一名普通的天龙特警,所享受的待遇也要比一般的警察高出许多倍,超出绝大多数的公务员。 而天龙特警大多只有明劲的实力,连寸劲都罕见,至于更厉害的内劲高手,想要挣钱或是做一番事业,简直不要太容易。 试想一下,一个还没有达到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就能令庄氏集团不得不低头,而庄明生为了请夜星宇出手,心甘情愿地付出两千万,从这件事就可以看出,古武者的身份是多么牛逼,内劲高手的身价更是惊爆眼球。 所以,当林善雅说出这一番话的时候,竟然有一种挺胸抬头、扬眉吐气之感。 帝都四大公子之一的霍青书又怎么样?就算是整个霍家,也不会轻易招惹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高手,更何况他是这样的年轻,还有着巨大的提升空间,如果他能在有生之年成为先天强者,那即便强如霍家,也要低下高傲的头颅,瑟瑟发抖。 先天强者,就等于是人形核弹头,在禁核条约全面实行的当今世界,所有的核武器都已经被强制销毁,先天强者就是一个国家的最强威慑。 一个先天强者,可以凭一己之力,在正面对抗中消灭一支现代化的军队,如果霍家敢触怒一个先天强者,很可能就会招来大祸。 当然,前提是这个先天强者不顾一切,将霍家视为死敌。 世界三大恐怖组织之一的“青衣”为什么会被覆灭,就是因为招惹了罗修,而罗修就是一名先天强者。 当时的“青衣”领袖也是一名先天强者,威震地下世界,只可惜技不如人,最后还是死在了罗修的手里。 没有先天强者坐镇的“青衣”组织,在罗修的疯狂杀戮下,在极短的时间内便走向灭亡,从此成为历史。 林氏夫妇这把年纪,有着丰富的阅历,又是出身于大家族,见闻广博,哪里会不知道内劲古武者代表着什么。 他们整个林氏家族,虽然有好几个古武者,可是达到内劲层次的,也就只有一个,并且年纪已经老迈,实力在逐年衰退,要不了多少年就要迎来寿命的终结。 到时候的林家,失去内劲古武者的坐镇,整体实力又要衰落一两个档次。 可如今,这个便宜女婿居然是一个古武者,还是一个内劲层次的高手,林氏夫妇听了以后是又惊又喜又忧又愁,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虽说得了一个古武者的女婿是件好事,可霍家那边不好交待呀! 林老爷子已经亲口答应了霍家的提亲,林氏夫妇也跟霍青书接触过好几次,都对这个年轻人挺满意,哪知道事态突变,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截胡了! 两口子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感到很无奈,心里想着:算了,还是等回去看老爷子怎么说,反正林家也轮不到我们两个来做主。 只是这样一来,夫妇俩打量夜星宇的目光就变了,刚开始时是挑刺的态度,拼命地找缺点,现在木已成舟,就盼着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女婿能更优秀一点,便卖力地找优点。 第103章 六菜一汤,海鲜大餐 眼睛在看着女婿的忙碌身影,鼻端却闻到一阵阵诱人的菜香味,正是从厨房里传来。 “咦?小夜这是做的什么菜,闻起来真香啊!”林则智有些好奇,却又不好意思进厨房去观摩,便向女儿询问。 林善雅也闻到了香味,可她也不知道夜星宇在做什么菜,回答不上来,反而是江海兰开口在说:“有大闸蟹的味道,但又有点像辣子鸡。” 夜星宇人在厨房里干活,心思却在客厅这边,他们的交谈声音听得一清二楚,便隔得远远地回答道:“岳母说得很对,这道菜叫香辣鸡煲蟹。” 江海兰不像林则智那么顾面子,听到这话便从沙发上站起身来,想要去厨房里面观看夜星宇怎么做菜。 不过她仅仅只是好奇而已,也帮不了什么忙,因为她跟林善雅一样,自己在家都不怎么做家务,大多数时候都是饭来张口的类型。 夜星宇赶紧给林善雅递眼色,他可不想让丈母娘紧盯着浑身难受,哪还能安心烧菜。 林善雅会意,站出来拦住母亲,劝道:“妈,厨房里面油烟大,对皮肤不好,您就别进去了!” 江海兰不得已,又被林善雅拉回到沙发上坐下。 三人喝着茶,聊着天,话题多半都在林老爷子、霍家、新女婿夜星宇这三者身上打转。 客厅与厨房之间是玻璃隔断,一眼就能看通,可距离并不算近,然而夜星宇烧菜时的诱人香味却自厨房里一阵阵地飘过来,被客厅里聊天的三个人闻到。 包括林善雅在内,他们都有些坐不住了,纷纷在心里面猜测,到底烧了哪些好菜,闻着真是香啊! 好不容易等到夜星宇那边开口招呼,说是可以开饭了,林善雅才把父母领进餐厅,分别落座。 一共六菜一汤,分别是香辣鸡煲蟹、爆炒鱿鱼、糖醋带鱼、油焖大虾、豆腐烧海参、蒜香蒸青蛤贝,以及一大碗海带鲨鱼汤,组合在一起就是丰盛的海鲜大餐。 这一顿,光是原材料就花了好几百块,做得跟高档餐厅一样色香味俱全,除了没有雕花萝卜,就跟正式的酒宴差不多了。 林氏夫妇和林善雅看得食指大动,等到夜星宇把盛汤的大盆碗端上来,取下围裙落座之后,众人再也忍耐不住,迫不及待地拿起筷子纷纷开动。 哇~~!这个好吃!这个也好吃! 一家人嘴巴都没空,竟然都顾不上说话,拼命地挥动筷子,夹着菜就往嘴里送,偶尔发出一两声赞叹。 他们都是出身于豪门贵族,都不知道吃过多少的山珍海味,嘴都养刁了,一般的美食很难激起他们的食欲。 可在这时候,却个个都像是疯了一样,生怕嚼得慢了就比别人少吃两块,每个人都是吃着嘴里的,看着碗里的,惦记着盘子里的,恨不得多长出两张嘴来。 夜星宇笑看着他们争先恐后地夹菜,不慌不忙地给每个人盛了一碗鲨鱼汤,随后才拿起自己的筷子,开始加入到抢菜的行列。 他也不是很勤快的人,难得做一顿海鲜大餐,自然不可能亏待自己,总不能光看着别人吃,而自己饿肚子吧? 很快,六菜一汤就被四个人一扫而空,个个都吧唧着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 实际上大家都吃饱了,可是肚子里的馋虫还在作怪,味觉神经也仍然留存着美味的记忆,已经从生理需求演变成心理需求。 当然,夜星宇不可能为了讨好岳父岳母而再次开火下厨,要是吃撑了胃反而会感到难受,倒不如适可而止,方能回味无穷。 “小夜这个厨艺啊,真是绝了,没话说!”江海兰最先给出中肯的评价。 “确实有两手,我都好多年没吃过这么有味道的晚餐了!”林则智也出声附和。 “还行吧!要不是看他会做菜,我都不会嫁给他!”林善雅则是口不对心的淡然模样。 听到这些形形色色的声音,夜星宇只是微笑不语。 晚饭过后,时间还早,不可能马上就睡,林善雅和江海兰就去楼上的客房收拾床铺。 林氏夫妇晚上不去酒店,就住在这里,母女俩顺便聊聊心事,而剩下两个男人则在楼下的客厅里闲谈着。 林则智大概询问了一下夜星宇的家庭背景和目前的自身情况,听说他家住在农村,自己现在又没有工作,林则智不忧反喜。 为什么呢?因为夜星宇不是普通人,而是古武者! 如果他有家族,有靠山,有背景,对于林家来说,反而不是个好消息。 却是这种无根无底的平民百姓,才好招揽,能够真正地融入林家,成为林家的一份子。 再加上林氏夫妇只有林善雅这么一个女儿,没有儿子,所以在内心的潜意识里,更希望找个入赘的上门女婿,也可算是半个儿子。 若是男方家太强势,比如霍青书这种,那就只能老老实实地嫁女儿,但像夜星宇这种平民百姓就不一样了,他完全可以留在林家生活,做林家的姑爷。 这样的话,身为父母的林则智和江海兰,岂不是跟女儿有更多的见面机会? 总的来说,夜星宇有着强大的古武实力,又有单纯的家庭背景,还有高超的厨艺水平,这些条件全部加起来,又让林则智转变了风向,决定再次倒向女儿这边。 林则智跟林老爷子的想法有些区别,他认为即使失去了霍家的支持,林家也不一定会倒下,没必要非拿女儿的幸福去作为筹码。 而且,这是林善雅自己的选择,她若能感到幸福,林则智也不忍心棒打鸳鸯,更何况两人已经合法登记,木已成舟,不可更改。 于是,林则智看着夜星宇就特别的顺眼,交谈起来很是随意,并没有摆出岳父的架子。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慢慢就聊到了围棋上,这让林则智更感有趣。 他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读书做学问,二是下棋以娱乐,棋瘾甚至比书瘾还大,一聊到围棋,就非要让夜星宇陪他下一盘,夜星宇推脱不过,也就点头答应了。 第104章 跟电脑下棋是怎样的体验? 现今是高科技时代,下棋不一定非要有棋子和棋盘,用电脑和手机也一样能下,只不过若有棋子和棋盘,感觉就要好很多。 就像是打麻将,用手机和电脑打麻将的感觉,就没有四个人围着桌子坐一圈,边聊天边码牌来得带劲。 夜星宇记得在打扫的时候,曾经在地下室的多功能厅中看到过围棋用具,就走下去取了上来。 随后,翁婿两人摆开架势,把茶泡上,把烟点上,就在客厅里对阵厮杀。 林则智的棋艺,在帝都的上层圈子里非常有名,他的聪明才智完全没有用在经商和管理上,全部用来做学问和钻研棋艺,难逢敌手,偶尔有人能够胜过他,也是浸淫多年的老棋手。 所以在开始时,林则智压根就没想过夜星宇能够赢过他,就是抱着好玩的心态展开对局。 可下着下着,林则智的心态就紧绷起来,脸色越来越凝重,思考的时间也越来越久,到了中场,每落一子,都要思索半分钟以上。 而夜星宇却跟林则智相反,神情轻松自如,落子简洁明快,没有丝毫犹豫,这边刚离手,他那边就马上走完,似乎都不用思考。 林则智仿佛有种错觉,跟自己下棋的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台靠程序运行的精密电脑。 作为一个神魂强大的不死怪物,夜星宇的大脑的确就跟银河计算机一样,运算速度快,内存容量高,带来的结果就是逻辑思维清晰,记忆能力超强,反应时间极短,用来下棋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无敌”。 试想一下,原版的通神拳那么多的繁杂变化,至今为止没有一个人能练成,那创造者的思维能力该有多恐怖。 这也是因为华神通的神魂意识无比强大才能够做到,至于其他人,连学会都难,更别谈创造。 林则智提出跟夜星宇下棋,简直就是找虐,好比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他每下一子,最多只能考虑到之后的十几步,而对方只在瞬息之间,便能将百步之内的变化发展通通掌握,无论林则智怎么落子,夜星宇都有最佳的应对办法。 不过,夜星宇又不是铁憨憨,肯定不会傻到血虐老丈人,最基本的情商还是要有的。 于是,他就时不时地放点水,偶尔来个重大失误,所以一盘棋下起来,真的是一波三折,风云变幻,但也是这样的棋局才有意思。 最终,在夜星宇的刻意掌控之下,林则智险之又险地获得胜利,大呼过瘾。 江海兰和林善雅母女俩早就已经下来了,看到他们两人在下棋,也就没有打扰,走到后院去纳凉,聊一些家长里短的生活琐事,顺便谈论一下夜星宇。 江海兰作为女人,再加上对方是自己的亲女儿,更好开口,就要比丈夫盘问得细致多了,从两人的相识开始,一直问到结婚。 林善雅半真半假地搪塞着,就把他们说成是一见钟情,再见倾心,非卿莫娶,非君莫嫁,一路狗血到底,听得江海兰一愣一愣的,内心深处却有着担忧。 一方面,她不看好这种闪婚的现象,认为两个人只是一时的好感,没有深厚的感情沉淀,婚后说不定就会产生许多矛盾。 另一方面,江海兰对夜星宇的身份来历产生了怀疑,认为这个人突然出现在林善雅的身边,难保不是另有所图,不像霍家的霍青书那样知根知底,是圈子里面公认的金龟良婿。 然后就是夜星宇的古武者实力,若是他以后对林善雅不好,或是对林家不利,可没有人能制得住他,搞不好暗中掌控林家都有可能,这个女婿的品性如何,还有待观察考证。 还有最后一点,就是霍家知道这件事情后会表达怎样的态度? 这方面江海兰考虑得比丈夫更多一些,她生怕霍家会因此而恼羞成怒,故意给林家使绊子,在其他方面针对林家。 总的来说,江海兰还是更偏向于让女儿嫁给霍青书,只不过林善雅已经与夜星宇办了结婚证,构成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这就有些麻烦,没有回头路可走。 天龙帝国的法律是没有人能够违背的,皇子犯法,也要与庶民同罪,即使是皇家也要受到法律的约束与制裁。 男女双方一旦登记结婚,至少要一年期满才能离婚,这是铁律,无论是霍家还是谁,都没有办法更改这一事实,就算江海兰心里向着霍青书,也无计可施。 不过,江海兰也有计较,存着一丝侥幸地向女儿问道:“你们结婚才两天,有没有同房?” 突然被母样这样问,林善雅感到不好意思,支支吾吾地没有答话。 江海兰急了,继续追问道:“快说呀!你们有没有睡在一张床上,做那种事?” 林善雅也不是笨蛋,从母亲之前的言语,以及对霍青书的偏向,她就隐隐猜到了母亲的想法,大概就是想让自己跟夜星宇做一对有名无实的挂名夫妻,一年后离婚,再选择霍青书,嫁入霍家。 虽然部分剧情走向跟林善雅的打算一模一样,可她哪会在这时候跟母亲说实话,便硬撑着撒谎道:“我跟他……已经那个了!” “我不信!”江海兰很严肃地发出警告,“你休想骗我!我觉得你还跟以前一样,是个黄花大闺女!” 林善雅闻言一惊,却硬着头皮死不承认:“真的!我没有骗您!” 江海兰不再询问,心中已有计较,她要想办法验证一下林善雅是不是在说谎。 如果女儿真跟夜星宇没发生那层关系的话,她就要强硬地将两人分开,做一年的挂名夫妻,随后再想办法向霍青书解释。 等到母女两人返回客厅时,林则智和夜星宇已经在开始对弈第三局。 下围棋耗时较久,一盘棋从头下到尾,常常会超过一个小时。 虽然林则智的考虑时间比较久,可夜星宇的落子速度却很快,两相一综合,一局下来大概就是一小时左右,不算拖。 第105章 软玉温香抱满怀 第二局的时候,夜星宇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胜利,林则智大感不服,紧接着开始了第三局。 结局其实是早就注定的,不管林则智想要下多少盘,夜星宇今晚上就只打算赢一次。 如果盘盘皆输,搞不好会惹来老丈人的怀疑,但若是适可而止地赢一局,就会打消对方的顾虑。 常胜不败,也会令人厌烦;胜多败少,才能一直保持高昂的热情。 于是乎,林则智心满意足地又赢了一次,正准备高高兴兴地再来第四局时,却被江海兰无情制止,理由是时间太晚,该歇息了。 抬头一看墙上的挂钟,指针指向十一点,确实不早,林则智只能悻悻地站起身来,跟夜星宇约好择日再战,后者欣然应允。 趁着二老上楼洗漱,夜星宇向林善雅问道:“今晚上我睡哪儿?” 林善雅难得地羞了个大红脸,低声答道:“睡我房间。” 夜星宇微微一笑,像是调侃一般,又问道:“一起睡?” 林善雅美眸一瞪:“想得美!我睡床上,你睡沙发!” 夜星宇失望地叹了一口气:“那没意思!” 林善雅冷哼一声,不再理他,径自上楼去了。 夜星宇收拾好棋具后也跟着上楼,看见二楼中间的主卧房门是虚掩的,打开了一小半,便推门而入。 这是他第二次踏进林善雅的房间,却装作初次进入一样,摇头晃脑地四处打量一番。 主卧房很宽敞,是二楼三间房里面最大的一间,不仅有张两米宽的大床,就连一整套组合沙发都有,想来那便是夜星宇今晚的归宿。 林善雅先钻进了卫生间,因为有夜星宇在,她没好意思洗澡,就洗了个头,换了一套严严实实地棉质睡衣出来,然后坐在梳妆台前面吹着头发。 夜星宇就没有那么多的计较和顾虑,等到卫生间空出来,他便想进去冲个热水澡。 他今天下午洗到一半被林氏夫妇打断,后来又在厨房里忙了一个多小时沾了一些油烟,不洗的话不舒服。 当夜星宇刚刚步入卫生间,门还没关,林善雅突然想到什么,脸色大变,猛然扔下手中的吹风机,站起来就往卫生间冲过去,嘴里惊叫道:“等一下,先别进去!” 可夜星宇已经进去了,一眼就注意到挂在墙上的一个塑料小篮子里面,放着一套黑色的三点式内衣裤,应该是林善雅刚刚换下来的,忘了收走。 林善雅也是突然想到了这一茬,才不顾一切地猛冲过来,要是被夜星宇看到自己刚换下来的内衣裤,岂不羞死? 哪知道她跑得太快太急,没注意到卫生间门口微微凸起的门槛,脚被绊了一下,立刻失去平衡,重心随之前移,整个身子扑向夜星宇。 夜星宇哪会让她摔着,对着扑过来的大美人张开双臂,对方的上半身就整个扑进了他怀里,完全是应了那一句“软玉温香抱满怀”。 真的是……好软!好弹!手感一流! 夜星宇:“……`(*∩_∩*)′……” 可是这美妙的感觉仅仅只持续了两秒,林善雅便慌慌忙忙地站直了身体,一把将夜星宇推开,随后满脸红霞地将自己的内衣裤迅速收走,飞也似地逃离了卫生间,从头到尾,也没说个“谢”字。 “女人啊……”夜星宇嘿嘿一笑,也没在意,关上门来开始冲澡。 等到夜星宇洗完出来,林善雅已经吹干了头发,钻进了被子里,两只眼睛望着天花板,面无表情地伸手指着入墙衣柜的其中一个柜门,冷冷说道:“你的东西都被我放到了那个柜子里面,沙发上给你准备了薄被,如果晚上觉得冷的话,衣柜里还有厚被子,自己去拿。” 夜星宇“嗯”了一声,走到梳妆台前面站定,拿起林善雅刚用过的吹风机吹头发。 这时候林善雅转过头来,才发现夜星宇竟然只穿了一条平脚内裤,身型匀称,体格健壮,肌肉轮廓清晰有型,肤质细腻而又有光泽质感,就像是美术馆里面的完美雕塑一样,有种让人不可抗拒的魅力。 只是多看了几眼,林善雅便不知不觉被他的坚毅轮廓所吸引,视线难以转移。 夜星宇发现了林善雅的目光,随口问道:“你盯着我做什么?没见过男人吹头发?” 林善雅俏脸一红,把头转过去,啐道:“你怎么只穿一条内裤?不害臊吗?” 夜星宇故意逗她道:“我习惯脱光了睡,这条内裤还是特意为你穿上的,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就把它脱了。” “不要!”林善雅吓得赶紧阻止,她还真怕夜星宇把内裤脱了,到时候来个君子坦蛋蛋,她非得躲到床底下才能避免眼珠子爆掉。 夜星宇呵呵一笑,没有再逗她,把头发吹干后,便把大灯关了,躺在沙发上玩手机。 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氛围也变得朦胧暧昧,只有林善雅床头的一个小台灯和夜星宇的手机屏幕还亮着。 因为多了一个男人,林善雅很不习惯,一时间睡不着,甚感烦躁,随后又听见沙发那边连连传来收到消息的“叮咚”声音,让她大为恼火,喝问道:“大半夜的玩什么手机!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要聊天不能在白天聊吗?” 夜星宇略带歉意地答道:“不是我主动要聊,我刚拿起手机准备看会小说,结果就有人发消息给我,我就随便回了几句。” 林善雅装作不在意地问道:“是谁这么没礼貌?大半夜的打扰人休息!” 夜星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照实答道:“是张馨雨。” 这个名字林善雅不会忘记,在前夜的音乐酒会上,一个傲娇的女人站到她面前,声称自己是夜星宇的女朋友,当时就把林善雅气得七窍生烟,没想到这个小贱人还不死心,居然大半夜的发消息来撩自己的老公! 林善雅顿时就怒了,冷冰冰地问道:“她找你做什么?” 尽管重生了无数次,夜星宇依旧不喜欢骗人,想了想,还是照实答道:“她问我……什么时候跟你离婚。” 第106章 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 “什么?”林善雅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样,瞬间掀开被子从床上跳起来,几步冲到夜星宇的身边,一把抢过他手上的手机,直接翻看起来。 聊天记录如下: 傲娇小大姐:在吗?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你真的跟那个女人结婚了? 夜星宇:是啊,证都领了。 傲娇小大姐:你是不是为了气我,就随便找个女人结婚,故意做给我看? 夜星宇:没有啊,想结就结了呗! 傲娇小大姐:少扯这些,你明明就是为了气我,你知不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幼稚! 夜星宇:…… 傲娇小大姐:我懒得跟你计较了,你自己说吧,什么时候跟她离婚? 聊天内容到此为止,这个“傲娇小大姐”看来就是张馨雨。 夜星宇并没有欺骗林善雅,对方的确在问他什么时候离婚,而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回复,手机就被抢了。 林善雅拿着夜星宇的手机,手指头飞快地连戳十几下,回了四个字:关你屁事! 傲娇大小姐马上回复:你信不信我明天就去找个男票? 林善雅冷冷一笑,手指连按屏幕,仍旧是四字回复:关我屁事! 面对任何提问,绝大多数情况都可以用“关你屁事”和“关我屁事”来作为回答,夜星宇算是学到了。 随后,林善雅也不等张馨雨回复,直接就把“傲娇大小姐”拖进黑名单。 夜星宇就在旁边愣愣地看着这个女人一通骚操作,心想:你这样搞,怕是张馨雨要抓狂了! 果然,没过几秒钟,发现自己被拉黑的张馨雨立马就打了电话过来,手机开始“嘟嘟嘟”地作响。 这时候,手机还在林善雅手上,但是夜星宇不用看也知道,电话肯定是张馨雨打来的。 来电显示没有名字,是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因为之前夜星宇已经将张馨雨的手机号码拖进了黑名单,所以她这次用了座机。 林善雅捋了捋略显蓬乱的头发,平静从容地按下了接听键,在这寂静的夜晚,不用按免提,对面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夜星宇,你要死啊?又把我拉进黑名单!” 林善雅淡淡地说道:“是我拉黑的。” 张馨雨一听是个女人的声音,马上反应过来:“是你?林善雅?刚才跟我聊天的也是你?” 林善雅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而是很冷静地说道:“张小姐,还请你自重!以后不要再来纠缠我丈夫,可以吗?” 张馨雨恨恨说道:“我跟夜星宇是同学,我们正常聊天交流,关你屁事!” 林善雅没想到报应来得这么快,“关你屁事”马上又被对方甩了回来,不过她也不是省油的灯,立刻向对方宣示主权:“他是我老公,家里都是我说了算,我说不行就不行!” 说完,林善雅立刻按挂了电话,随后将手机关机,回到自己的床上躺下。 夜星宇说:“我手机呢?你别拿走啊!我还要看小说呢!” 林善雅冷哼一声:“有什么好看的?现在的网络小说都是些无脑小学生写的垃圾玩意,看多了你自己也会变得没脑子!” 夜星宇反驳道:“这本小说写得还可以,我追更了好几天,虽然名字有点沙雕,叫做《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啰嗦什么呢?赶紧睡觉!”林善雅懒得听他叽叽歪歪,不耐烦地打断了嘀咕。 夜星宇也是很无奈,连看小说的权利都被剥夺了吗?这女人还真是独裁者呢! 林善雅把关掉的手机塞到自己枕头底下,冷冷说道:“手机暂时先没收,免得你跟那个傲娇大小姐纠缠不清!” 夜星宇无比郁闷,辩解道:“哪有纠缠不清啊?我早就跟她两清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是张馨雨她自己搞不清楚状况,还以为我在喜欢她,那都是上学时候的事情了,早就翻篇了!” “那你跟对面的狐狸精又是什么回事?” “对面的狐狸精?你是说庄静?我跟她也没有什么啊?普通朋友而已!” “胡说!有一天晚上,我明明看见你抱着她进了对面的别墅,你敢说你们没有关系?” “呃……,你说的应该是她崴到脚的那次,她当时走不了路,我就送她回来嘛,这有什么大不了的?之后我就回学院了,又没有跟她发生什么!” “嗯?你没有在她家里留宿?” “我说你在想什么呢?”夜星宇哭笑不得,“那时候我才跟她刚认识,只说了几句话,怎么可能睡到一块去?我们两个现在共处一室,还不是你睡床来我睡沙发?我特么什么好处都没捞到,尽背黑锅!” 聊到这儿,林善雅终于解开了这个误会。 她一直就觉得奇怪,按说一个厉害的古武者,怎么都不会缺少女人吧,为何会去做那种下贱的事?原来是她错怪了夜星宇! 不过,林善雅还记得另一件事,冷笑一声,再次问道:“那么……你那个堕胎的前女友又怎么解释?” 提到郑雪莉,夜星宇真的是无言以对了,这个才是真正的狐狸精,天使的面孔,魔鬼的心肠,骗死人不偿命,就连自己这种“老江湖”都被她坑得满脸是血,说起来都是泪。 夜星宇长叹一声,说道:“郑雪莉那小婊子的话你可千万别信,她就是个祸害!反正我就告诉你,几年前我跟她谈过一次恋爱,那时候 too young too simple,被那个拜金小娘们骗得神魂颠倒,钱都花到她身上,结果就只得牵了一下小手,然后就被她一脚踹飞。” 林善雅一声“呵呵”,显然不信。 夜星宇接着又道:“现在的她,估计是看我混出点人样来,又想给我灌迷魂汤,但我怎么可能还会上当?所以她就故意报复我,说出那些荒唐话来挑拨我们之间的关系,你可千万不要当真!” 林善雅仍然冷笑着,还是不信。 夜星宇便无话可说了,心里暗恨,那小贱人真是好狠毒,动不动就放大招,自己怕是长了五张嘴都解释不清,就好像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第107章 千年老司机的模拟驾驶培训 尽管夜星宇解释了一大通,却只是一家之言,没有实际证据,也没有足够的说服力。 林善雅当然更愿意相信郑雪莉,心里想着:多好的一个姑娘啊!长得就跟小仙女一样,就被这家伙给祸害了! 所以,对于夜星宇的自我辩解,林善雅直接无视,就当没听见,她冷冷一笑,继续进入下一个拷问环节,幽幽说道:“我记得还有一个漂亮的女警,你俩搂在一起滚草坪,亲嘴的时候还把嘴皮子给咬破了,没冤枉你吧?” 夜星宇:“……(?????????)……” ——这呢嘛……怎么解释? 关于那个脑子里缺根弦的暴力女警,夜星宇是真的无话可说,就算说出来连他自己都不相信! 谁会料到世界上居然还有王春香这种疯婆子,打不过就动嘴咬,偏偏还是嘴咬嘴,而自己当时也特么脑残了,居然反咬了一口…… “唉——!”千言万语,化作一声幽幽的叹息。 夜星宇承认自己栽了,这口大黑锅,怕是甩不掉! 看到夜星宇放弃了辩解,林善雅自然当他是默认了,于是也不说话,冷哼一声,便转过脸去。 房间里又恢复了静默,两个人各自想着心事,暂时都睡不着。 忽然,夜星宇轻轻坐起,看着房门方向。 林善雅看到他的举动,不明所以,正要出声相问,却见对方将手指放到唇边,作了个噤声的动作。 接着,房门就被敲响了,是林善雅的母亲江海兰,声音从门外传来:“小雅,睡了吗?” 林善雅心里一惊,忙问道:“妈,什么事?” 江海兰答道:“我忘记带面膜了,先拿你的用用。” “哦,你等等。” 林善雅从床上爬起来去拿面膜,突然想到一会开门时候,母亲看到夜星宇睡在沙发上不好交待,她便对夜星宇使了个眼色,低声说道:“快到我床上去。” 夜星宇当然知道她的想法,立刻从沙发上转移阵地,爬上了柔软的大床,而那条薄被子也被他顺手塞进了衣柜里。 林善雅打开房门,将手上的面膜递给母亲,而江海兰的注意力完全没有放在面膜上,视线透过门缝往房间里面瞄。 发现母亲的异常,林善雅心中紧张,怕被她看出什么异样来,赶紧说道:“时间不早了,您先回去休息吧!” 说完,也不等母亲回应,作贼心虚的林善雅匆匆地把门给关上了。 林善雅拍拍胸口,抚平一下紧张的情绪,慢慢走回床边,看见夜星宇四仰八叉地躺在自己刚才睡过的地方一动不动,便柳眉一竖,正要大喝一声“滚”,却被一只大手迅速捂住了嘴巴。 夜星宇朝着房门一努嘴,低声提醒道:“还没走。” 林善雅嫌弃地拨开夜星宇的手掌,同样压低声音问道:“你怎么知道没走?” 夜星宇指着自己的耳朵:“难道你忘了,我是古武者啊!我的听力比普通人要好得多!” 林善雅将信将疑地盯着夜星宇,就要转身去打开房门确认一下,却被后者扯住衣袖:“你爸妈都在门外面偷听,你要是突然把门打开,那多尴尬啊!” 看对方说得似模似样,林善雅倒也信了个七八成,只不过她却有些不明白,问道:“他们为什么要在门外偷听?” 夜星宇答道:“估计不相信我们是夫妻吧,就跑来偷偷地听床,好确定我这个女婿到底是不是假货。” 林善雅早就察觉到母亲的异样,顿时就信了,急问道:“那现在怎么办?” 夜星宇嘿嘿一笑:“直接骗他们,让他们相信我们是真夫妻就行了!” 林善雅黛眉微皱,问道:“怎么骗?” 夜星宇把身体挪开一些,然后拍拍身边的位置:“你先上来!” 林善雅冷冷地瞪了夜星宇一眼,警告道:“你可别打歪主意啊!” 夜星宇笑道:“放心吧!我真要对你做些什么,你根本就反抗不了!” 林善雅想想也是,自己一个弱女子,能拧得过古武者? 于是她便依言爬上床,半躺到夜星宇身边,而夜星宇顺手把台灯给关掉了,屋子里瞬间陷入一片黑暗。 林善雅表面上镇定自如,可心里还是有点紧张,她不知道夜星宇到底想要做什么。 夜星宇没有说话,伸出两只手掌合在一起,五指交叉,随后掌心撞击,有节奏地发出“啪啪啪啪”的声音。 林善雅看得奇怪,悄悄问他:“你这是做什么?” 夜星宇手上动作不停,嘴凑到林善雅的耳边,轻声解释道:“你父母都是过来人,隔着门听到这声音,就会以为我们在办事呢!” 林善雅瞬间就明白了,又是害羞,又是觉得好笑,这家伙原来在模拟驾驶啊!真是太鸡贼了! 夜星宇又在她耳边说道:“你也别愣着,帮帮忙,弄点声音出来调和下气氛。” 林善雅不明白:“我要弄什么声音?你一个人啪啪几下不就行了吗?” “这你就不懂了!啪啪声音只是鼓点节奏,还缺少了主旋律,这样的曲子能打动人心吗?”夜星宇一脸地坏笑,但又说得头头是道,“显然不能啊!你父母听到后只会半信半疑,所以你也得配点音,调动一下情绪,烘托一下气氛,这样才能让你父母相信咱们是真正的夫妻!” 虽然是拿音乐来比喻,但林善雅又不是笨人,一听就知道夜星宇打的什么坏主意,不过她一个黄花大闺女,哪好意思,扭扭捏捏地就是开不了口。 夜星宇说道:“你要是不配合的话,你父母起疑可别怨我啊!” 林善雅把半张脸捂在被子里,羞涩说道:“我……我不会……” 夜星宇就教她:“很简单!你以前有没有过牙疼的经历?你就想着那时候的感觉,想着自己的牙很疼,疼得睡不了觉,疼得忍不住发出声音,那样就行了!” 林善雅按照夜星宇说的方法展开丰富的想像,还真有了一点感觉,嘴里开始发出哼哼唧唧的声音,只是音量太小,只有旁边的夜星宇和她自己能够听见,想要穿透门板传到门外,还差了不少火候。 第108章 这个女婿好生猛! 为了让林善雅能够全身心地投入演出,夜星宇暗中动用神魂力量助她一臂之力,施展开催眠神通,在她耳边轻声呓语道:“你很痛,很难受,需要呼喊,需要释放……” 催眠是最初级的神魂秘术,施展时不是立即生效,需要一点时间逐步酝酿,循循善诱,并且对内心意志坚强的人效果不是很明显,略微有点麻烦,但用在这种情况下,就恰到好处。 林善雅不知不觉就被催眠,渐渐被引导着进入了状态,由细细地呻吟演变成清晰地叫唤,再到最后的声嘶力竭,别说是隔着一扇门,就是隔了一堵墙也能听见,再加上夜星宇有节奏地用手掌模拟出啪啪撞击声,画面感就很真实了,不用眼睛看,只凭耳朵听,绝对不会怀疑。 房间外面,林善雅的父母果然屏声静气地趴在门上偷听。 林则智堂堂一个知识分子,原本是不屑于做这种事情,却硬被江海兰揪过来。 江海兰一方面是偏向于霍青书,另一方面也有点怀疑两人是不是真正的夫妻,于是便先以拿面膜作为借口试探观察,后又隔门听床,就想弄清楚两人到底有没有发生关系。 但他们的呼吸声却逃不过夜星宇的灵敏听觉,再以神识一扫,就知道门外是个情况,于是将近就计,与林善雅合奏了一曲“羞射运动交响乐”。 门外的两口子听到屋内的动静有些夸张,不免暗中惊叹不已,同时在想:这个女婿好生猛! 脑海里浮现出刚见到夜星宇之时,上身露出的健壮肌肉,不免联想到“年轻力壮”这四个字,画面感就更强了。 “走吧!都这样了你还不信?”林则智扯了一下老婆的衣服,也不管她听不听,自己就往回走。 江海兰也相信了听到的事实,挪动身子跟在丈夫后面,嘴里嘟哝道:“做不成霍青书的丈母娘,只好便宜夜家小子了,但愿他能够一心一意地对待我们家小雅,我也就心满意足了……” 待到夫妇两人返回客房,夜星宇才停止了手上的动作,但是林善雅还处于犯迷糊的状态,仍在那无意识地嗷嗷不停。 夜星宇伸手到她侧后颈的两处安眠穴上轻轻拿捏了几下,一丝柔和劲力透进去,林善雅便很快停止了叫唤,陷入沉睡当中。 解决完所有问题,夜星宇都懒得挪铺位,抱着枕头翻了个身,就滚到大床的另一侧,与林善雅隔了一个身位,被子也不盖,就这样睡下了。 他又不是受虐狂,有柔软的大床睡着不好吗?非要去躺沙发? 月光透过阳台洒落进屋,清冷得如梦如幻,恰与床头台灯的温暖橘光对比鲜明。 同床的两个人,中间隔开半米距离,背向而卧,酣然入梦,只余下均匀的呼吸声悠悠响起。 第二天早上,闹钟响起,林善雅迷蒙蒙地睁开双眼,随手关掉了闹铃。 头脑还不怎么清醒的林善雅伸了个懒腰,披头散发地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 她猛然想起昨晚上发生的事情,跟夜星宇共处一室,父母在门外偷听,自己装作牙痛发出哼哼唧唧声音,后来…… ——后来呢?怎么就记不起来了? 林善雅挠了挠头发,脑子里有些混乱,之后发生了什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应该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她转头看了一眼,房间里除了自己就没有其他人,嘴里便不自觉地嘀咕道:“他人呢?跑哪去了?” 随后,林善雅就想到了更为关键的问题:夜星宇是睡的沙发还是睡在床上?有没有对她不规矩? 这两个问题至关重要,林善雅混乱的脑子一下子就清醒了,紧张地瞪大眼睛,马上掀开被子看了一眼…… 呼~~,还好!睡衣还在,整整齐齐地套在身上,没有撕扯的痕迹。 林善雅瞬间觉得安心多了,从床上爬起来洗漱收拾,整理好蓬乱的头发,再换了一套干净衣服,便打开房门,下楼来到客厅。 这时候才七点钟,父母还没起床,林善雅看到夜星宇在后院练拳,便走过去问道:“你昨晚在哪睡的?” “在你房间啊!”夜星宇手脚不停,随口应答。 “我是问你睡的沙发还是床?” “沙发。” “真的?” “当然!” 听到这个答案,林善雅又松了一口气,要是她知道夜星宇赖在床上跟她睡了一夜,怕是要去厨房找菜刀了。 谁知,夜星宇又说道:“本来我在床上睡得好好的,可是你老磨牙,像是老鼠啃骨头,我听得难受,就跑去沙发上睡了。” 林善雅才刚刚好转的心情,还不到三秒,立刻又变得糟糕无比,忍不住就要发脾气。 但她突然想到还有一件事要拜托夜星宇,便强忍着怒火,故作平静地说道:“明天我要跟爸妈回帝都,你跟我们一起走。” “什么?别闹了!我可不去!”夜星宇停下练拳,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当初只答应跟你结婚,没说过要帮你擦屁股,你自己搞出来的事情,自己去解决,别指望推我出去挡枪口。” 林善雅冷冷说道:“别忘了协议第四条,你必须尽最大的努力配合我,做一个名义上的好丈夫,不得有怨言。” 夜星宇:“……” “不说话我就当你是答应了。” “我还能说什么?你这是逼我跟你们林家老爷子还有霍家大少爷打对台呢?” “这不是我逼你,从你答应跟我结婚开始,就已经站在了他们的对立面,就算你现在选择逃避也晚了,这把火早晚会烧到你身上。” 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言以对! 女人真的是祸水,只因为林善雅长得像“她”,令夜星宇心头一软,就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她的结婚请求。 结果羊肉没吃到,惹来一身骚,没想到这个便宜老婆的来头竟然这么大,一时兴起的游戏婚姻,竟然令他同时得罪林老爷子和霍青书。 霍青书倒是没什么,就算他是四大公子之一,夜星宇也从来没把他放在眼里。 关键还是林老爷子,他是林善雅的亲爷爷,只能来软的,不能来硬的,否则林善雅夹在中间难做人。 第109章 从前有座山,名字叫凉山 夜星宇暗暗叹了一口气,既然事情已经发生,后悔也没用,还是得去想办法解决。 眼下的难处是要先搞定林老头,至于霍青书,先不用鸟他,等他跳出来再说。 于是,夜星宇便问道:“你爷爷有没有什么爱好?” “爱好?”林善雅没想到夜星宇话题突转,聊起了爷爷的爱好,但她也没有追问,据实以答,“爷爷平时喜欢喝酒和下棋,我爸爸的棋艺就是被爷爷熏陶出来的,但是比起下棋,爷爷更好酒,但他不是那种酗酒的酒鬼,而是喜欢品酒,尤其是好酒,这一点和苏俊喆差不多,只不过自从他病了以后,就已经在戒酒,现在几乎滴酒不沾。” “一个老酒鬼?哈哈——”夜星宇突然就笑了。 林善雅奇怪地望着他:“你笑什么?” 夜星宇懒得解释,只是说道:“没什么,我答应你了,明天跟你一起去帝都。” 虽然他没有明说,但林善雅大概猜到,这家伙多半有什么办法应付爷爷,难道就是酒? ——没错,就是酒! 不管林老爷子是个和蔼慈祥的老大爷,还是不通情理的老顽固,只要他好酒,夜星宇就有把握搞定他,没什么好担心的。 对付酒鬼,夜星宇最有心得,因为,他能酿得一手好酒。 当然,这时候现酿肯定是来不及了,但是他有储备啊! 活了几千年,重生了无数次,有时候闲下来没事干,他就会酿一些酒,喝不完就藏起来,放在一些隐秘的地方,记住位置,需要的时候只管去取就行了,保准林老爷子尝到以后,连他自己姓什么都不记得。 夜星宇有恃无恐地放下心来,走进厨房去做早餐。 由于昨晚吃了很丰富的海鲜大餐,有点油腻,所以今天的早餐便弄得随意而清淡。 夜星宇熬了一锅白粥,煮了几个鸡蛋,配上超市买来的咸菜,再简单不过,没用到什么独门秘技,味道中规中矩。 经过昨晚上的听床,林氏夫妇看向夜星宇的目光就不一样了,尤其是江海兰,这回是真把他当女婿了,但她心里却也有些遗憾,认为女儿嫁给霍青书会更好一些。 早餐过后,林善雅还要去一趟万相学院,把昨天因为提前返回而没有交待清楚的事情处理完,而林氏夫妇要去拜访一位定居离城的老朋友,晚饭不在家里吃。 夜星宇本来想开车送一送岳父岳母,可他们拒绝了,直接乘坐林善雅的车一同离去。 待到所有人都出门以后,夜星宇想起要给林老爷子准备好酒的事情,便收拾了一下,开着自己的新车往外跑。 他重生了许多次,累积了不少珍贵物品和财富,于是便有了一个独特的爱好,就是喜欢藏东西,说不定后世的哪天就会用得到。 这些东西不只是自己酿的好酒,还包括古董、金条、丹药、神兵、宝物等等,藏的地方也有很多,只算重要的就有十几处,位置不一而论,有些是在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也有些是在人烟密集的繁华市区。 藏有酒的地方,在他的记忆之中有十一个位置,而最近的一处,是在一个叫做凉山的地方,距离有点远,有五百多公里。 驾车的话,一来一回至少需要十个小时以上,如果一切顺利,那么在晚上十二点以前能够赶得回来。 出了骊水南湾,车子直接驶上了高速,开了两个多小时,下高速,转国道,继续行驶,不久后又转入乡间小路,然后走着走着,导航就没有了,只能凭记忆,循着大致的方向前行。 好在夜星宇可以用神魂力量探路,神识若只是朝着一个方向延伸,最多可达到五公里的探测范围,相当于一个人体探测雷达,可以保证不会走错路,或是驶入不通车的死路。 自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后,乡村似乎渐渐将要成为历史,全世界都在向着高度城市化的方向发展,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着以科技现代化为主的城市型社会快速转变,这就造成离城市越远的地方,就越是荒凉偏僻。 当然,还有核污染所带来的危害,使得许多地方暂时成为了人类禁区,这是核战争所造成的影响。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期间,上百枚核弹头相继在世界各地引爆,给人类世界带来了巨大的灾难。 旧世界的某些繁华都市,已经成为没有生命活动迹象的鬼域,并且在百年之内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如今的天龙帝国,面积超过两千万平方公里,占据了半个亚洲,可大多数地方都是荒无人烟,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区,除了帝都以外,就是八座一线大城市,以及一百来个小城市,其它的地方,连乡村都很难看到。 很多旧世界的小公路,如今都已经荒废了,坑坑洼洼,无数杂草从水泥石缝里生长出来,路不像路。 而两旁更是连个标牌都看不到,就像行驶在丛林里一样,到处都是野生植物,凹凸不平,要不是现在的汽车减震技术越来越完善,颠簸起来会让人想吐。 “该死的战争啊!”夜星宇感叹着,从古至今看到现在,他很清楚,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其实也是一部战争史。 路越来越难走,早就看不到水泥或是沥青,崭新的陆行者suv就在尘土飞扬的泥巴杂草路上轰轰行进着,原本光可鉴人的车漆变得灰蒙蒙一片,新车也变得像旧车一样。 夜星宇毫不在意,他已经越来越接近目的地,前面不远应该就是凉山。 凉山是很久以前的名字,在许多年前,那座山被当地人称为凉山。 山脚下曾经有个小村子,叫做凉山村,后来随着村民们逐渐迁走,凉山村彻底荒废,就再也没有人知道凉山这个名字。 在地图和导航上都看不到任何的标注,这是一片毫不起眼的荒芜地带,只有夜星宇这样的老妖怪知道,从前有那么一座山,名字叫凉山。 第110章 影响深远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离凉山大概还有几公里,车子已经不能再往前开,因为已经没路了,只能徒步而行。 对于一个内劲古武者来说,十公里最多也就十分钟,可那指的是平地,没有遮挡障碍,奔跑速度可以提到极限,但这里是荒山野岭,没有一处是平坦的,许多地方都长满了野生植物,密集得连个落脚之地都没有,以夜星宇的能耐,也花了大半个小时,才来到藏宝地的附近。 凉山三面都是斜坡,唯有一面地势陡峭,有点峭壁悬崖的感觉,而夜星宇的藏宝点,就在接近山顶的一个岩石洞穴里面。 之所以把这里选为藏宝地,不是因为人迹罕至,而是因为此处是个天然生成的风水宝地。 夜星宇懂得风水堪舆术,观山川地势便可寻龙定穴,找到那些所谓的风水宝地。 于风水之地藏宝,宝光不外露,宝气不外泄,甚至还有孕育宝物的作用,不是挖个坟埋个死人那么简单。 对于夜星宇来说,酒当然算不上是宝物,因为这只是满足口腹之欲的日常消耗品。 他偶尔会喝酒,但是并不酗酒,之所以酿酒,多半还是因为无聊。 人生太漫长,总要找点事情做。 除了酒以外,另有不少更加珍贵的物品,藏在风水宝地里会比随便挖坑埋了要好得多,酒只是顺便一起存放,懒得再找地方。 实际上,夜星宇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过这里,具体是多久,他都没有仔细去算,可能是一两百年,也可能是三四百年,地形地貌比起他当初藏宝之时有了许多变化,甚至在山顶的位置还多了一条大裂缝,若不是夜星宇的记忆力堪称永不磨灭,可能都会怀疑自己找错了地方。 放开神魂力量,几乎大半个凉山都在夜星宇的神识笼罩范围之内,一瞬间就锁定了自己曾经藏宝的位置。 但与此同时,他又有另一个惊讶的发现。 本应荒无人烟的凉山上居然有人,而且都不是一般人,其中一个还是他的熟人。 准确来说,不是夜星宇的熟人,而是他的上一世,“血修罗”罗修的追随者。 苟南,外号“大狗”,三十来岁,穿着破旧的休闲西装,身材高瘦,长发垂肩,尖嘴瘦颊,鼻尖带钩,下巴上留着稀疏凌乱的胡须,有点像是街头流浪艺术家。 在他身后斜背着一个长条形状的铁匣子,里面装着他的杀人武器,一把六十五厘米长的厚背砍刀。 他原本还有个弟弟,叫做苟北,外号“小狗”,兄弟俩都是青衣组织所训练出来的杀手,内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后来一同跟随罗修反抗青衣。 在此过程中,小狗死了,大狗活了下来,最后成为修罗之一员。 原本见到老朋友是一件高兴的事,可如今的夜星宇却是面沉如水,眼神中竟然透露出丝丝的杀气,这还是他此次重生以来,第一次生出想要杀人的念头。 大狗不是一个人,他还有两名同伴,一个身材高大,一个体型瘦小,都长着西方人的面孔,也都穿着黑色的宽松长袍,模样像是中世纪的巫师,只差手中没有法杖。 这两个人,都不是普通人,也不是古武者,而是变种人。 在他们身上黑袍的胸口位置,赫然绣着一个狰狞恐怖的骷髅鬼脸图案,那是地狱组织的标志。 而地狱组织的成员,没有一个是正常人类,全部都是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 什么是变种人? 这得从一个疯狂的天才科学家开始说起,他的智商和天赋,丝毫不逊色于历史上著名的达芬奇和爱因斯坦等人,但是他的野心,也是前所未有的庞大。 这个人的名字叫做马库斯·墨菲(marcus murphy),自称为“地狱博士”,同时也是“变种人之父”,最擅长的研究领域就是生物基因改造。 并且,此人还是第三次世界大战的幕后策划者,是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反人道主义分子,也是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共同敌人。 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前,马库斯·墨菲是北美洲一位非常有名的生物基因科学家,他与一家名为新世界(new world y)的公司合作,共同开发生物基因技术。 马库斯·墨菲利用大财团的经费和力量,秘密用人类活体进行基因改造试验,制造出了一大批破坏力强横、但却丧失人性的恐怖怪物,被称之为变种人。 变种人的战斗力非常强大,完全可以叫板古武者,甚至比古武者还要难缠。 在当时的旧世界,由几个变种人组成的战斗小分队,就可以在正面对抗中,轻而易举地消灭一整支全副武装的现代化军队。 马库斯·墨菲有办法控制这些变种人,使他们听其号令,为其服务。 在他的指使下,许许多多的变种人战士被派遣出去,刺杀各国首脑政要,挑拨国家之间的关系,制造社会矛盾,最终引发了第三次世界大战。 第三次世界大战改变了整个世界的格局,由最初的各国混战,演变为后来的人类与“新人类”之战。 新人类,就是马库斯·墨菲对变种人的称呼,他本人也以“地狱博士”的称号从幕后站到台前,以新世界公司作为根基,在北美组建新人类政府,并成为所有变种人的领袖。 那时候,古武者还没有完全融入人类社会,大多处于隐居状态,国家的军队构成全部以普通人为主。 各国因为前期混战而遭受了重大损失,仅靠普通军队和高科技武器,竟然不能抵挡新人类的变种人大军,节节败退,眼看就要亡国灭族,全世界都要被地狱博士所奴役。 在这世界沦陷、危急存亡的紧急关头,一个叫做华神通的男人站了出来,他独自面对数量上万的变种人大军,以一敌万,尽歼变种人,重挫了新人类。 随后,华神通不知道从哪里找来了许许多多的奇人异士,这些人都是隐居起来的古武者。 在华神通的领导下,古武者大战变种人,由现代战争演变为强者对决。 最终的结果自然是邪不胜正,差点征服了全世界的地狱博士只能带着遗憾死去。 第111章 一张涂鸦似的潦草藏宝图 力挽狂澜并拯救世界的华神通成为了史诗传颂的英雄,他亲手杀死了地狱博士,消灭了新人类政府,随后又创建了天龙帝国。 长达十六个月的第三次世界大战,由一个男人开始,又由另一个男人终结。 前者是恶魔,后者是神话。 然而,地狱博士虽然已死,新人类政府也随之灭亡,可还是有极少数的变种人余孽逃掉了性命,躲藏了起来。 这些变种人余孽最终聚集到一起,组建了一个令人闻风丧胆的恐怖组织,号称“地狱”(hell)。 第三次世界大战彻底改变了旧世界的格局,新人类政府所在的北美被核弹夷为平地,不再适宜人类生存。 而东亚的天龙帝国在华神通的领导下强势崛起,成为世界第一强国。 为了抗衡这头东方巨龙,西方各国联合起来,以神圣教庭作为联系纽带,组建神圣同盟,以对抗来自东方的威胁。 自此,东西对立的两极世界格局形成,这宣告着旧世界的结束,以及新世界的来临。 但无论是天龙帝国还是神圣同盟,甚至是不属于这两大势力的任何一个国家和政府,都把变种人视为人类公敌,对待变种人的态度从来都是赶尽杀绝。 任何与变种人勾结的正常人类,都会被视为恐怖分子,与变种人同罪,人人得而诛之,可以当场处死。 之所以如此决绝,是因为变种人在接受基因改造之后,不仅仅是获得了强大的力量,还丧失了人性。 残忍、嗜杀、疯狂、暴虐,所谓的变种人,其实不配称为人。 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有人性,而变种人宣称自己是更高层次的新人类,但其行为作法却无异于丧心病狂的畜生。 当夜星宇还是罗修的时候,曾经不止一次对手下们叮嘱过,但凡遇到变种人,一律杀无赦。 而在此时,身为“修罗”一员的大狗却明知故犯,坦然自若地与两个变种人一同出现,这让夜星宇惊怒交加的同时,也有了疑虑。 上次跟踪侯小妹,发现她是独自生活,侯通不知所踪,夜星宇便隐约感到不对劲;现在他又亲自看到大狗与两名变种人结伴同行,他便猜测,很可能是修罗组织出现了问题。 这时候的夜星宇,已经顾不上取宝,心思完全放在了大狗和两名变种人身上,他在以神识锁定的同时,迅速朝着对方的位置直奔而去。 神识探查,只能将画面呈现在脑海里,却听不到声音,他能“看到”这几人偶尔会彼此交流,却听不到交谈的内容。 随着距离接近,夜星宇的动作开始放缓下来,无论是古武者还是变种人,都是感知灵敏的高手,想要不被发现,就不能弄出一点动静。 十米距离,应该就是极限,再近的话,夜星宇就难以保证自己不会被发现。 只不过,十米的距离也差不多够了,只要他们没有刻意压低说话的声音,就逃不过夜星宇的耳朵。 三个人并排走在一起,不时四处张望,似乎在搜寻着什么。 当夜星宇靠近的时候,他们已经停止了交谈,于是夜星宇就悄无声息地跟在后面,就想看看这帮人究竟是想搞什么鬼。 在搜寻了将近半小时而又一无所获之后,身材瘦小的变种人不耐烦了,用流利的东方语言说道:“大狗,你不是在耍我们吧?这座山都快被我们翻了一遍,既没有红色的大石头,也看不到小水潭,我怀疑宝藏根本就不在这!” 听到这话,夜星宇心头一动,暗道:宝藏?莫非说的是…… “等我再看看藏宝图。”大狗一边说着,一边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张破破烂烂的折纸,摊开一看,上面用极其简单的笔划勾勒出几个草率的图案。 这像是从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一页,印有一条条规整的横线,被人用圆珠笔很随意地画了一副抽象地图,就成了所谓的藏宝图。 画这幅图的人显然没怎么用心,或者说是敷衍,纸上只有三个简单的手绘图案,分别是:△,○,?。 三角形和圆圈都是参照物,前者写着“红色大石”,后者写着“小水潭”,至于正中间那个小叉叉,估计就是宝藏之所在。 除此之外,在右下角还写了一组经纬度坐标,以及“凉山”二字。 图画得不怎么样,字却写得很好看,但如此简陋的三点定位,连个东南西北都没标注,想凭这张潦草的藏宝图找到宝藏,有点不切实际。 当夜星宇看到这张潦草而抽象的藏宝图时,却差点忍不住笑了,这帮人想要寻找的东西,竟然是自己的遗泽。 ——没错!这张涂鸦似的极简藏宝图,就是当年的罗修亲手所画。 修罗组织里面有一个杀手名叫“酒鬼”,人如其名,嗜酒如命,他总是缠着罗修讨酒喝。 后来在罗修独自去西方刺杀神圣教皇的那个晚上,便随意地画下了这张图留给酒鬼,说自己在那里藏了一些好酒,如果他能找到的话,就可以把酒坛搬走一半,但是其它的东西不能动。 那夜之后,罗修一去不回,就此失踪,也不知道酒鬼有没有按图索骥,找到他的藏宝地。 如今,这张简略的藏宝图却在大狗手里。 大狗皱着眉头,将手上这张至少看过十几遍的藏宝图又仔细研究了一遍,越看越是心烦,竟然忍不住破口大骂:“画的什么破图,跟狗屎一样!” 语气之中颇为不屑,竟然对曾经的带头大哥毫无敬意。 身材瘦小的变种人冷冷笑道:“我看还是别找了,都不知道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就算找到了也不见到有什么用。” 大狗摇了摇头,很严肃地说道:“罗修留下的东西,肯定非同小可。” 那名变种人却不以为然:“就怕费尽心思,找来的不过是一些破烂玩意而已!” “莫尔斯,你错了!”大狗冷漠地看了对方一眼,“罗修这个人,绝对不会做一些没有意义的事情,他既然在临行前把这张地图交给酒鬼,其中必然有着重要原因,说不定就藏有他的最大秘密。” 第112章 代表着痛心和惋惜的一声叹息 变种人莫尔斯不屑地笑出声来:“只有你们这些修罗鬼才把罗修捧得那么高,而在我们地狱组织的眼里,他根本不算什么,又能有什么大秘密?” 大狗冷冷地看着莫尔斯,在心里面暗骂了一句“蠢货”,他比对方更加不屑。 变种人很多都是狂妄自大之辈,仗着基因改造的优势,不把古武者放在眼里,却也不想想,当初的新人类政府那么强大,敢与整个世界开战,甚至差点获胜,最后还不是被华神通这个古武者给杀得七零八落? 一帮苟延残喘的丧家之犬,被吓得销声匿迹,不敢冒头,直到华神通神秘失踪之后,才渐渐地大起胆子出来作乱,慢慢就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嚣张狂妄起来。 华神通有多强大,大狗没有亲眼见过,但是罗修有多厉害,他却深有体会。 而罗修在世时的主要成就,是覆灭了青衣,建立了修罗,与地狱组织并无瓜葛,所以这些变种人都不了解罗修的手段,甚至还对“杀手之王”的称号归属很是不服。 大狗虽然心里在骂,嘴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当初在青衣的训练营里,罗修不过是毫不起眼的小角色,后来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他突然变得耀眼无比,再没有人是他的对手。” 莫尔斯摆摆手,有些不耐烦:“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又想告诉我罗修有多厉害?有多么了不起?” 大狗依旧显得严肃,继续解释道:“医生和剑客都曾经有过猜测,他们一致认定罗修肯定是有什么秘密,才导致实力大进,如彗星般崛起,而我们想要找到的,就是这个秘密!” 他口中所说的“医生”和“剑客”,同样也是“修罗”的成员,“修罗”在某些方面还遵循着“青衣”的传统,就比如组织内的每个杀手,都是只有代号,而没有名字。 夜星宇已经知道大狗为什么会出现在凉山,正是为了他的宝藏而来,只是他仍然搞不懂,对方为何会跟两个变种人走在一起。 是大狗自己私底下勾结变种人?还是现今的“修罗”违背了罗修的训诫,为了某种目的而与“地狱”搭上了关系? 对于大狗提到的“秘密”,莫尔斯似乎不太在意,他不耐烦地说道:“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你还不死心的话就留下来自己找,而我们两个就先走一步,没时间陪你玩寻宝游戏!” 大狗皱着眉,似乎有点意外,没想到对方一点耐心都没有,说走就要走。 而莫尔斯继续说道:“不过按照约定,没有收获,你就没有功劳,下一次的基因改造就此取消,你需要继续为组织立功,才能换取改造的机会。” 大狗脸色一变:“你们想反悔?难道我帮你们诱捕酒鬼还不算是立功?” “当然不算!”莫尔斯摇摇头,“酒鬼逃走了,又没被抓住,就只落下一件衣服,以及衣兜里这张没用的破图纸,而我们出了力,却什么都没得到,所以你也不要妄想得到什么!” 大狗怒哼一声,脸色很难看,却没有辩驳。 然而夜星宇却比大狗更为愤怒,他通过后面的这几句对话,不难猜到,身为“修罗”一员的大狗确实是违背了罗修的训诫,勾结变种人联手对付酒鬼,那张手绘的简略藏宝图,就是这样才落到了大狗的手中。 既然如此,大狗基本上已被判了死罪,夜星宇只能以一声长叹,来表达自己的痛心和惋惜。 蓦然传来的一声叹息,令前方三人同时惊觉,纷纷转过身来,望向后方。 那个一直保持沉默的高大变种人终于开口,声若洪钟地吼了一句:“who? ce out!(是谁?快出来!)” 一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从树木掩映中走出来,踏着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他没有再继续掩饰下去。 大狗等三人互相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到了疑惑,显然没人认识这个年轻人,于是就由莫尔斯开口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答道:“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知道了也没意义。” 莫尔斯似乎听懂了夜星宇想要表达的意思,哈哈大笑道:“难道你想要干掉我们?” 夜星宇不答,手一抬,一片小小的树叶像是最暴烈的暗器,发出尖锐的呼啸声音,疾掠向对面的变种人,与空气的剧烈摩擦甚至使得树叶的边缘燃起了火星。 对于变种人,不需要废话,也不需要手下留情,夜星宇懒得跟他们磨叽,一上来就直接动手。 飞射而出的树叶快得让人看不清,不比声音慢,即使是变种人或者是大狗这样的内劲古武者,都没有办法准确地捕捉到树叶的飞行轨迹,他们甚至都不知道夜星宇抬手发出的是什么东西,攻击目标是谁也不确定。 但是对于危险的预知,以及肌体的自我反应,使得每个人都迅速地挪动了一下,至于躲不躲得开,只能尽人事而听天命。 树叶的轨迹只有夜星宇自己能够看清,它犹如出膛的子弹一般,疾射向莫尔斯的眼睛。 但是莫尔斯的身手很敏捷,对于危险的感知也足够敏锐,在间不容发之际身躯一扭,树叶堪堪贴着他的脑袋掠过,在其脸颊上割破一道深邃的血口。 飞掠的树叶其势不减,竟然还能凭空改变方向,划出一道诡异的弧度,射向另一个高大变种人的左胸。 第二个变种人的反应和灵敏性都要差一些,再加上身体壮硕魁梧,目标体积大,他就没有莫尔斯那么幸运,只来得稍稍动了一下身体,就被树叶击中了胸膛。 这片树叶的速度和威力都堪比子弹,可是树叶本身却很脆弱,不具备金属材质的坚硬。 而变种人的肌肉和骨骼强度比起古武者还要强上一截,近乎刀枪不入的地步。 锋锐的树叶轻易划破长袍,再艰难地切开肌肉纤维,最终撞击到胸骨上,炸成了粉碎,却没有伤到对方的心脏。 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 变种人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无论承受多大的伤害,都难以彻底死去,致命要害只有两处,一个是大脑,一个是心脏,想要真正地杀死一个变种人,只能从这两处着手。 遗憾的是,这宛如流星般的突然一击,只能让两个变种人受伤罢了,却无一毙命。 但是夜星宇的一出手,却把对面的两个变种人给震住了,虽然都只是受了点小伤,并无大碍,却把他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众所周知,只要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摘叶飞花即可伤人,因为经过内劲的贯注,即使是一片普通的树叶,在动能和势能相互转化下,威力和速度都达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不仅仅能够伤人,还能杀人。 但是,这里讲的伤人和杀人,对象都是指普通人,如果目标是变种人的话,别说是杀人,就连伤人都很难。 因为变种人的身体防御力比起普通人强得太多太多,就好比一个是鸡蛋,另一个是石头。 可夜星宇只是一挥手,就让两名变种人同时受伤,由他手上射出的树叶,堪比子弹的速度,比声音还要快,在威力上更是要超过一般的手枪和步枪,达到了狙击枪的标准,这就很恐怖了。 大狗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所谓唐家,指的自然是古武界四大隐氏里的那个唐家,因为唐家擅长暗器,只有唐家的传人,发射暗器的技巧和威力才能达到如此骇人听闻的程度,即使是经过基因改造的变种人,身体机能和反应速度比起普通人要强出许多倍,也没法完全躲过,瞬间挂彩。 夜星宇当然不是唐家的人,他在运用内劲的同时,还以神魂力量的御物神通进行加持,不仅令速度和威力大增,掌控方面更为精妙,半路还能拐弯。 “我是不是唐家的人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了也没意义。”夜星宇第二次开口说话,语气跟先前一样冷淡,甚至连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 他哪有闲心去跟对方解释自己是谁,反正都是将死之人,了解再多又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去阎王爷面前告状? 既然走错了路,就要付出代价,夜星宇已经不打算放过大狗,即便他是自己上一世的追随者,也没有情面可讲。 与变种人勾结,就是不可饶恕的死罪,唯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 大狗自然不可能傻站着等别人来砍他脑袋,他左手往背后的铁匣子上一拍,发出“呛啷”的机括声,顶上弹出一截握柄来。 他右手抓住刀柄,缓缓将厚背砍刀从背上抽出,连刃带柄总长六十五厘米,由合金铸造,折射着阳光。 变种人那边,莫尔斯看了一眼胸口黑袍被割破一个洞、并被鲜血染红的同伴,问道:“弗里曼,你怎么样?” 身材高大的弗里曼说了一句“nothing”(没事),随手将黑袍撕裂,露出底下壮硕的身体,其胸膛被树叶上所蕴含的劲气炸开了一个小小的血肉窟窿,隐约可看到森白的胸骨和鲜红的肉筋。 这种程度的伤势,换作是古武者的话,即便不死,肯定也要影响战斗力,可对于绝大多数变种人来说,只要大脑和心脏无恙,就可以使细胞快速分裂,强殖再生,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愈合如初,堪称恐怖,这也是变种人最令人头痛的地方。 一眼望去,只见弗里曼胸膛破开的血肉像是有自我生命一样蠕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短短几秒钟,创口就缩小了一半,要是再过十几秒,估计就能完全修补,恢复如初。 “既然没事,那就让我们撕碎这个小子!”莫尔斯狂吼着,两只瞳孔变成血一样的颜色。 他的脸颊上也被树叶划破了一道长痕,但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剩下一点鲜红的血迹。 双目赤红的莫尔斯也把身上的黑袍扯掉,随后身体发生突变,两只手臂肌肉坟起,又粗又壮,长度也在延伸,令他看起来像是一头没有长毛的长臂猿。 弗里曼紧随其后,身体也在变异,原本就高大的体型变得更加魁梧壮硕,全身肌肉有一定程度的硬化现象,好似光滑的石头。 他原本的身高就有将近两米,此时暴涨一截,犹如一个魁梧巨人,充斥着坚不可摧的力量感。 变异之后的变种人能调整至最佳战斗姿态,发挥出全部的力量,实力比起变异前大幅上涨,即使是夜星宇,也不可能靠脆弱的树叶杀死这两人,只有考虑其它办法。 “两个三级基因改造体,只是小喽啰罢了。”夜星宇只看一眼,便大致判断出莫尔斯和弗里曼的实力等级。 变种人也像古武者一样有等级划分,级别越高,基因的改造就越完美,实力也就越强大。 三级基因改造体,大概相当于内劲古武者的普遍实力,算得上是高手,但是离强者还差得远。 然而夜星宇自己的古武修为也仅仅只是刚跨入内劲的层次,甚至还不如大狗这个曾经的小弟,而他的对手却相当于三名内劲古武者。 以一敌三,在纸面上的实力对比中,夜星宇绝对屈居于下风。 但是他一点都不慌,甚至还胸有成竹,信心百倍,不仅仅因为他的古武技艺更高超,更因为他那恐怖的神魂力量。 这才是夜星宇最强大的底牌,强大到即使是面对先天强者,他也不会畏惧退缩。 变种人嗜血,好斗,进攻欲望强烈,所以两名变种人率先发起攻击,同时朝着夜星宇冲过来,而大狗却是一动不动,似乎没有联手的打算。 弗里曼甩开大步,十米的距离仅仅几步就跨过,扬起砂钵大的拳头,狠狠地轰向夜星宇。 莫尔斯的速度更快,脚尖一点地,便攀上了弗里曼的肩膀,再从弗里曼的肩头起跳,居高临下,向夜星宇挥出利爪。 夜星宇一声冷笑,沉肩坠肘,挥手击出两掌,一上一下,分别迎向莫尔斯的爪子和弗里曼的拳头。 第114章 五掌全中,震爆心脏 这两掌初看平平无奇,却蕴含无数的后续变招,正是通神拳第二式,二拳倒乾坤。 通神拳只是一个统一的名称,不一定非是拳头,可以用拳、掌、指、爪,也可以用腿、脚、肘、膝,甚至还可以用腰、胯、头、肩。 总而言之,无论是身体的哪一个部位,都可以成为战斗的武器。 变种人依靠的是身体强悍和力量惊人,他们的搏击技巧和战斗智慧通常都不如古武者,算是各有所长。 这两个变种人看见夜星宇挥掌迎上来,便以为对方要跟他们正面对攻,于是心头大喜,势头不改,一往无前地发动攻击。 这也是因为变种人拥有强大的肉身力量和变态的恢复能力,最不怕的就是硬碰硬,最喜欢的战斗方式也是硬碰硬。 可就在双方即将接触之际,夜星宇的攻势发生了变化,而这个变化却让他的对手看不清楚,也不及反应,一拳一爪,纷纷击在空处。 但是夜星宇的那两掌却没有落空,“嘭嘭”两声暴响,两名变种人各中一掌。 魁梧壮硕的弗里曼连退七八步,嘴角溢血,而莫尔斯更是狼狈,直接被一掌打飞,人在半空就鲜血狂喷,飞洒一地。 正面交手,仅仅一个照面,两个变种人再次吃了大亏,同时被内劲震伤,他们甚至连自己怎样中招都没有搞明白。 可见,夜星宇的武学技艺已经高明到出神入化的程度。 古武者的内劲拥有强大的破坏力,但想要秒杀三级变种人,还远远不够,必须在极短时间内打出成吨的伤害,才能干掉这两个变种人。 夜星宇展开追击,身如鬼影,步如轻烟,一眨眼就追上了从半空中摔跌而下的莫尔斯,准备把这个防御力稍弱的家伙先干掉。 可是从斜侧方向,一柄厚背砍刀挟带着呼啸的狂风朝他挥斩而来。 这是大狗出手了,他要阻止夜星宇。 大狗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擅长刀法,虽然在修罗组织的众杀手之中并不出众,但要是单独拎出来放在俗世间,绝对是一个厉害的刀客。 对于大狗的刀法,没有人比夜星宇更了解,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快、狠、准。 他的刀法没有花哨的招式,全是从青衣训练营的残酷血腥实战中,自己摸索总结出来的,是真正的杀人刀法。 这样的刀法,简单、实用、粗暴、有效,可对于夜星宇来说,破绽百出,并没有什么卵用。 他仅仅只是身形一转,稍稍改变了步法节奏,这又快又狠的一刀,偏偏砍不准,只能劈中空气。 大狗愣住了,他满以为自己这一刀必然能够阻截住夜星宇,谁知道对方轻而易举就避开了刀势,他甚至连拖延对方都做不到。 嘭嘭嘭嘭嘭—— 连续五声密集而沉闷的撞击暴响,再加上莫尔斯的惨呼声和骨骼的碎裂声,混合在一起,像是奏响了死亡的乐章。 等到大狗转过头去,才看到莫尔斯的身体像一个沉重的破口袋一样重重砸在地上,整个胸腔凹陷下去,印着五个几乎重叠的掌印,胸骨尽皆碎裂,跳动的心脏在掌劲地冲击下已经碎成了一团烂泥。 五拳碎山河,这是通神拳第五式,五掌全中,震爆心脏,三级变种人莫尔斯瞬间就被秒杀。 这一切就发生在转瞬之间,两名变种人主动变异,展开攻势,却被夜星宇一招击退,并向莫尔斯展开追击;大狗出手阻止,没有成功,而莫尔斯人还没落地,就被夜星宇连出五掌击中胸膛,瞬间毙命。 “你不是唐家的人,你到底是谁?”大狗握着刀的手都有些不稳定,他已经被夜星宇的实力和手段给震住了。 唐家的人擅长暗器,近身战却是弱点,而这个青年的近身战比他的暗器还要可怕,这就推翻了大狗原本的猜想。 这样的强者,已经能够令大狗产生恐惧,他绝对不是无名之辈,又会是谁呢? 夜星宇声音冷淡,面无表情:“我已经说了,我是谁并不重要,你应该操心一下,该怎么从我手里活下来。” “活下来吗?”大狗喃喃自语,随后露出一个咬牙切齿的疯狂表情,两只黑色的瞳孔开始转变颜色,一片血红,像是体内的恶魔开始苏醒。 他身上的破旧西装不断发出“刺啦”声响,被他突然膨胀的肌肉生生撑裂,犹如碎布条一般挂在他的身上,高瘦的体型瞬间变宽了不少,上半身的肌肉凸起得有点夸张,就像是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一样,有种头重脚轻的滑稽感和失调感。 夜星宇的眼中全是森冷杀机,他本以为大狗只是与变种人勾结,没想到却是彻底加入了变种人的行列,接受了基因改造。 大狗原本就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在接受过基因改造之后,身体机能和细胞活力大幅增强,他的刀将会更快更狠,实力增长不少,恐怕比莫尔斯和弗里曼联手起来还要强大。 “一起上!”大狗向弗里曼招呼着,尽管变异后的身体令他实力大增,他却依旧没有太多的信心,因为面前的这个年轻人实在太诡异,太邪门,他丝毫不敢掉以轻心。 弗里曼响应了号召,嘴里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与大狗一同冲向夜星宇。 他的心态恰与大狗相反,变种人是出了名的狂暴嗜血和残忍无情,莫尔斯的身死并没有让他的内心生出半点波澜,就好像死去的不是同伴,而是跟他毫无关系的陌生人。 并且,弗里曼也没有大狗的畏惧心理,因为大狗的基因改造程度比较低,只有一级的水准,还保有丰富的人类情感,可对于他这种三级变种人来说,感情什么的可有可无,害怕这种词,已经从记忆里面剔除。 再次面对两路攻击,夜星宇主动迎上,脚踩迷踪,如风如影,大狗的砍刀与弗里曼的拳头纷纷擦着他的身体边缘急掠而过,连他的衣角都没有沾到。 第115章 罪无可恕,死不足惜 夜星宇的肉身力量虽然只是堪堪达到内劲的程度,可他的战斗技巧却是天下第一,无人能及。 武神的名头,绝不是吹捧出来的,而是在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事实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以他的强大神魂和武学造诣,除非对手的力量和速度能够大幅度地超越碾压,否则基本上没有命中的可能。 攻击落空的大狗和弗里曼心头一惊,暗呼不妙,纷纷转攻为守,应对反扑。 但是两人定睛望去,视线范围内却看不到一个人影,对手就像幽灵鬼魂一样,彻底消失不见。 ——人呢?到哪去了? 这个疑问才刚刚产生,一记凶猛的锤拳就狠狠地砸在了弗里曼的右侧太阳穴上,发出“咚”的一声爆响。 夜星宇不知道从哪里钻了出来,鬼魅般地来到弗里曼的身侧,发动了突然袭击,并成功得手。 弗里曼的防御力比莫尔斯强出不少,胸背肌肉更加厚实,骨头也更硬,夜星宇至少要在短时间内连续轰击十几拳,才有可能彻底解决弗里曼,所以他取了个巧,没有攻击心脏,转而攻击对方的脑部。 对于那些脑袋没有变异的变种人来说,太阳穴是致命的要害之一,这一点夜星宇非常清楚,因为他曾经与变种人战斗过无数次。 头部几乎没有肌肉,就少了一层防护,虽然颅骨比肋骨更硬,但是太阳穴所在的位置却是颅骨中极为薄弱的颞骨,防御力很差,内劲可以轻易震碎颞骨而入侵大脑,造成变种人死亡。 夜星宇的突然袭击,正中弗里曼的太阳穴,强大的内劲击碎颞骨,汹涌而入,瞬间将弗里曼的大脑震成一团浆糊,轰然倒毙。 等到大狗反应过来,弗里曼两米多高的雄壮身躯已经倒在了地上,双眼大睁,七孔流血,至死也不瞑目。 大狗看得傻了,一股寒气从尾椎升到头顶,差点连刀都握不稳。 这呢嘛是什么怪物?一次交锋就灭掉一个三级变种人,两个回合下来,就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着,如果再来一次互动,岂不是三杀的节奏? 大狗反应也是快,二话不说,转身就逃。 莫尔斯和弗里曼的相继死亡已经让他彻底丧失了斗志,他甚至都看不清对方的出手,这还怎么打? 这样的恐怖强者,显然是无法战胜的,就算变异了也不行,大狗只能选择跑路。 一个接受了基因改造的内劲古武者,逃起命来速度飞快,可拥有强大神魂的夜星宇反应更快,他脚尖一挑,一枚石子便被踢出,如子弹般射向大狗的左腿。 大狗才刚刚迈出十几步,石子就追了上来,瞬间从后向前射穿了他的膝关节,让他变成了瘸子。 有变异基因的大狗同样具备了细胞快速再生的能力,但是再快也需要一点时间,偏偏夜星宇不会给他时间,只见他足尖连踢,又有几枚小石子先后射过来,分别贯穿了大狗的四肢关节。 剧痛之下,大狗扑倒在地,夜星宇脚步一踏,已经从后追至。 大狗强忍痛苦,听风辩位,飞快挥刀向后一斩。 然而刀至半途,却被夜星宇一脚踢飞,随后再一脚,狠狠地踩在大狗的后脑勺上,将他的脑袋重重跺向地面,深深地陷进泥地里,亲吻着大地母亲。 “放……放开……”大狗的声音憋闷地从脚下传来,恐惧和震惊都有。 他实在想不通,自己堂堂一个修罗杀手,竟然会敌不过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人,甚至连逃命都做不到。 夜星宇蹲下身子,一只脚踩在大狗的后背上,用手抓住他那像是艺术家一样的长发,像拔萝卜一样,将他的脑袋从泥地里扯了出来,随后沉着脸冷声问道:“苟南,你告诉我,为什么要和变种人沆瀣一气?难道你忘了罗修是怎么说的?对待变种人,见一个就要杀一个,绝对不要和变种人扯上关系!” 大狗听到“苟南”这个名字,努力地转过脸来,无比震惊地望着夜星宇,颤声道:“你……到底是谁?” 认识他的人,都叫他“大狗”,知道他真实姓名的,少之又少,但这个素未谋面的陌生青年却能喊出大狗的本名,这叫他如何不震惊? 无论是“青衣”还是“修罗”,都习惯以代号来作称谓,即使是罗修,也很少有人知道他的名字,都是称他为“修罗”,或是“血修罗”。 直到“青衣”覆灭,“修罗”创立,罗修才公布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是为了将他本人与他所创建的修罗组织区分开来,而在此之前,没有罗修,只有“血修罗”。 连大狗他自己,都几乎快要忘记了“苟南”这个名字,如今却从一个初次见面的陌生人口中再次听到,其震惊可想而知。 即使他再聪明,也绝不会想到,这个年轻人就是自己曾经发誓要追随一辈子的罗修。 夜星宇轻叹一声,不打算再问,决定用搜魂神通直接读取大狗的记忆。 勾结变种人就已经是死罪,他还亲自加入到变种人的行列当中,更是罪无可恕,死不足惜,对其使用搜魂,绝不为过。 夜星宇松开大狗的头发,五指撑开,紧紧扣住大狗的头顶,手掌和指尖隐隐有红色的光芒闪烁着。 正在挣扎的大狗突然静止下来,双眼圆瞪,随后又变得茫然,眼珠子一动不动,傻呆呆地直视前方。 搜魂足足持续了两分半钟,夜星宇的表情越来越沉重,直到最后怒哼一声,五指用力,抓碎了大狗的天灵盖,也摧毁了他的大脑。 夜星宇收回手掌,轻轻甩了几下,将指尖沾到的鲜血和脑浆通通甩掉,随后站起身来,漠视着大狗的尸体。 这个人,真的是死有余辜,他辜负了罗修的期望,做出了最卑劣的事情。 不只是他,还有许许多多的修罗杀手,在失去罗修的约束之后,纷纷踏上了一条令人痛心的道路,这让夜星宇始料未及。 第116章 群龙无首,修罗惊变 通过这次搜魂,夜星宇得到了许多令人震惊的消息,首先就是修罗组织的内讧和剧变。 在罗修去西方执行刺杀教皇任务时,由于没有预料到天劫的来临,同时对这次刺杀抱有强烈的信心,就没有对修罗组织作出妥善安排。 没想到他一去不回,失踪三年,修罗组织群龙无首,便开始产生了分歧,逐渐形成两个派系。 正统一系是以罗修的女人红莲为首,同时她也是修罗组织的二把手,在罗修失踪的初期,都是由她来领导修罗组织,并始终贯彻罗修的意志,杀该杀之人,不被金钱和权力蒙蔽双眼。 但是,当罗修失踪超过一年,罗修身死的传言愈演愈烈,修罗组织的内部,开始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以医生为代表的反对派系开始崛起,他们不再甘心屈居于一个女人之下,并且很激进的认为,天下无不可杀之人,只要利益足够,就值得出手。 修罗两派虽有分歧,但表面上还是由红莲作主,可就在不久之前,修罗内部召开全员大会,医生突发其难,在会上提出罢免红莲的领导人位置。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成员投了赞成票,逼迫红莲下台,甚至就连一直保持中立,身份较为超然的剑客,也站在了医生那一边。 缺乏支持的红莲迫于无奈,只能下台,将领袖之位转给医生。 但过分的是,医生竟然不罢休,要软禁红莲,这便激起了红莲派系的愤怒与反抗,两派斗争瞬间激化,并演变为当场火拼。 结果不难猜到,红莲派系在人数上就已经处于劣势,再加上医生那边有除了罗修以外的第一高手剑客的支持,当然是拼不过医生派系,在死了好几个同伴的情况下,红莲派系终于冲出重围,逃离了修罗老巢,不知去向。 侯小妹的哥哥侯通,便丧命于此战之中,他为了掩护红莲撤退,牺牲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大狗,自然就是医生派系的人,而医生这个人醉心于医术,不知道从哪里联系上了地狱组织,并提出合作,希望借助地狱组织的基因改造技术来增强古武者的实力,大狗便是第一批接受基因改造的修罗杀手。 之后,大狗的行踪被红莲派系的酒鬼发现,酒鬼的实力超过大狗不少,便想找大狗的麻烦,暗中将其除掉。 谁知道大狗也发现了酒鬼,于是将计就计,以自己作为诱饵,引出酒鬼,妄图将其抓住,送给地狱组织作为实验材料,从而得到再一次的基因改造机会。 酒鬼报仇心切,再加上一时轻敌,竟然掉进了大狗设下的陷阱,被接受了基因改造的大狗和两名变种人帮手围攻,险被生擒。 好在酒鬼机灵,见风不对,赶紧开溜,才逃掉这一劫,却也因此而失去了罗修画给他的涂鸦藏宝图。 大狗得到这张图纸以后,猜出了这是罗修留下的东西,便与两名变种人根据上面的经纬度找到了凉山,并开始搜寻两个参照物,却正巧碰到前来取酒的夜星宇。 “愚蠢!”看着地上已经失去生机的大狗,夜星宇忍不住出声开骂。 大狗选择了基因改造,虽然确实能够提升一截实力,但也断绝了自己的古武修行之路。 古武者的修炼是跟人体息息相关,经过基因改造以后,从本质上来说,已经不能算是人类。 组成身体的许多微观结构都会发生变化,比如经脉,乃至细胞,都与正常人有差别。 这就导致原先的古武修行之法将会失去作用,想要继续提升实力,只能靠进一步的基因改造来实现。 也就是说,古武者体系和变种人体系截然不同,虽然都是提升肉身力量,但方法方式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不能同时进行。 如果接受了基因改造,就意味着放弃了古武体系,古武的实力永远止步于此,再也无法得到提升。 所以,古武者就不要搞这些歪门邪道走捷径,唯有刻苦修炼,才是王道。 同样,变种人也不能修炼古武之法,最多只能掌握一些古武者的搏杀招式,但也仅得其形,不入其神。 通过搜魂,夜星宇终于了解到修罗组织目前的情况,也明白了侯通为什么不在妹妹身边。 对于修罗之变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他除了感到抱歉和遗憾,也得想办法进行补救。 修罗是由他一手创立,如今却被野心家所掌控,如果他不管不问,修罗就会跟青衣一样,成为真正的恐怖组织,为祸世间。 另一个麻烦就是变种人的出现,居然敢进入天龙帝国境内,胆子倒是大了不少,还与医生等人勾结在一起,也不知道这帮家伙想搞什么花样。 变种人是全人类的公敌,如有机会,夜星宇绝对不会手软,肯定要将其彻底消灭,斩草除根。 这些都是后话,暂时不去想,目前的任务是要把酒坛子给弄出来,先把林老爷子那一关过了再说,反正时间还长,天劫降临没有这么快,这一世足够他做很多事情。 夜星宇捡起大狗的砍刀,用它挖了一个大坑,将大狗和两名变种人的尸体一起埋在里面,随后再次放出神识,锁定藏宝之处。 实际上,在罗修死后,酒鬼曾经凭着藏宝图独自来过凉山,却遍寻不获,失望而归。 这倒不是因为罗修画错了图纸,而是时间过了太久,距离他最后一次来到这里至少也有上百年,此处的地形地貌已经发生了改变,所谓的两个参照物通通都消失不见,自然就没办法通过地图找到确切的位置。 藏宝的石穴其实离这里并不远,但因为山顶裂开了一道巨大的缝隙,造成了局部坍塌,那块红色的大石头就被乱石所掩埋,再也看不到,到于那个小水潭,更是不知在哪一年就干涸了,只留下一个十几米方圆的泥坑。 也就是说,这张藏宝图已经失效了,这是罗修始料未及的,也难怪酒鬼和大狗都找不到他的宝藏。 第117章 宝地取酒,满载而归 地形地貌会变,藏宝的位置却没有变,夜星宇凭借着强大的神魂力量,一举笼罩了大半个凉山,对别人来说是大海捞针的事情,对他而言却是轻而易举。 确定了目标之后,夜星宇以锋利的砍刀披荆斩棘,行走于茂密的草木中,迅速前往目的地。 到了藏宝地,他便开始铲土挖洞,因为原本的隐蔽入口已经被泥土掩埋封死,无法进入,要不是他的神识能够穿透物质感应到山体内部,恐怕连他自己都不确定洞口在哪。 有了砍刀作为工具,再加上古武者的力量,以及精准的神识定位,夜星宇很快便挖通了地洞,进入到藏宝的石穴中。 虽然已经过去了许多年,山体都裂开了一条大缝隙,但这个地方的风水格局竟然没有改变,仍旧是一个宝地。 石**部是坚硬的石头,不是松软的泥土,所以没有坍塌,一如既往。 这里的空间并不大,就像一个低矮的小房间,里面摆了几个坛子,几个箱子,以及上百个精致小巧的瓶瓶罐罐,通通落满了灰尘,满满都是岁月的沧桑感。 大坛子里面装着自酿的好酒,小瓶罐里面不是丹药就是毒药,而木箱子里面则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物品。 这些东西加起来非常多,夜星宇开来的suv无法一次装完,也不可能全部带走,所以要先挑选一下。 他不需要一个个打开来看,只凭神识,便可透过外壳,直接感知里面的物品。 首先是酒坛子,总共有八个,但每个坛子里面都不是装满的,只有大半坛,兴许是年份太久的原因,挥发了不少,要是全部凑在一起,大概有六坛的分量。 药瓶里面,分为毒药和丹药,毒药大多没有问题,而许多丹药却都变质了,有害无益,好在其中最珍贵的几种完好无损。 箱子里面,有金砖,有美玉,有一些精致的古玩珍宝,这些东西绝大多数都不用带走,他现在又不缺钱,拿出去也没什么用,至于捐给国家博物馆这种想法,在他这里就是笑话。 从古至今,天下分分合合,他坐看了数十个王朝的更替,国家这种观念早就已经淡化了,伟大的永恒国度只存在于理想之中,现实里没有。 即使是他一手创立的天龙帝国,也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烟消云散,成为历史,到那时他也会淡然接受,并不觉得惋惜。 只有事关整个人类族群的兴亡大事,才值得他去郑重对待,上心上力,比如席卷全球的第三次世界大战。 所以,很多东西他宁愿自己藏起来,也不愿意上交国家和政府。 况且他也是活生生的人,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看到喜欢的东西,自然想要珍藏。 箱子里面的物品,夜星宇准备拿上几件,送礼只送酒恐怕不行,还得有一些能撑场面的宝贝。 丹药和毒药也要带走,都是很可能要用到的好东西,放置太久会变质失效,那就是白白浪费,倒不如物尽其用,能带就带上。 也是因为这个藏宝点很久没有光顾,至少一百多年,不只是药物,还有一些东西因为保管不妥善而导致损失,令夜星宇略感惋惜。 比如清朝时期著名宫廷画师郎世宁(giuseppe castiglione,意大利人)的一幅手稿真迹,就因为受潮发霉而被毁了。 那是夜星宇比较喜欢的作品,一直收藏至今,却不想成了废纸。 大概除了几口大箱子,以及那些变质失效的药物,其它东西都要带走,不过在此之前,要先清理一下各物件表面上积累的厚厚灰尘。 夜星宇在外面折了一根带叶的树枝当成扫帚,一番清扫,等到尘埃落定之后,先将密封的酒坛子通通打开,把酒液合并成六坛再次封好。 他一手托起一个酒坛子,总共两百多斤的重量被他轻松举起,随后就是翻山越岭,如履平地,往几公里以外的停车地点一路小跑过去。 总共来回搬运了三趟,才将六个大酒坛子全部搞定,即使是夜星宇这样的内劲古武者都累得够呛,鼻喘粗气,满头大汗,一口气喝完了一整瓶矿泉水才觉得轻松一些。 第四趟就比较轻松,他从车上拿出一个准备好的双肩旅行包,把那些要带走的小件物品通通塞进包里,随后找来一块大石头堵住洞口,并做了一些防水防潮的措施,再搞点小伪装,让人从外面看不出破绽。 虽说这里荒凉偏僻,人迹罕至,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毕竟里面还有不少贵重物品,不可能草草了事,一走了之。 至于大狗的那把厚背砍刀,被夜星宇随手扔到了山坡底下,随着大狗身死,它的使命就已经结束了。 这虽是一把好刀,但夜星宇还看不上,也没什么用处,他不可能提着一把刀回去找林善雅,五张嘴都解释不清。 前后跑了四个来回,耗费了一整个下午,一直都没有时间停下来歇息,等到全部忙完,天都已经黑了。 整个suv被塞得满满当当,后排座椅放倒,恰好能够容得下六个大酒坛子,而旅行包就放在副驾驶的座椅上,夜星宇自己爬上驾驶位,发动汽车,启程回归。 大晚上的黑灯瞎火,又是荒野山地,即使打开车头大灯也不敢行驶太快。 要是夜星宇使用神魂力量进行观察,倒也影响不大,可他忙活了一天,也有些疲倦,就懒得这样折腾,只用眼睛去看,循着记忆慢慢驾驶。 回到国道,速度就提起来了,等上了高速公路,车速直接飙升到180公里每小时,快如闪电。 现在的汽车有大量的先进科技和良好的制造水准,安全系数很高,再加上高速公路的质量要远远超过以前,出事故的概率不增反减,所以高速限速已经提升到了180公里每小时。 相比起西方国家的高速公路不限速,天龙帝国的交通政策反倒显得保守一些,只不过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开得特别快,一方面是因为速度太快自己也慌,另一方面是风阻过大反而费油。 夜星宇就没有这些担忧,他开飞机都不会慌,更不缺油钱。 第118章 别张口乱叫,我可不是你嫂子 回到骊水南湾的时候,已经半夜一点过,从别墅外面看到二楼正中的主卧房竟然还亮着大灯,也不知道是女主人忘了关灯,还是根本没睡。 夜星宇输入密码进入别墅,换了拖鞋直上二楼,看见林善雅的房门虚掩着,露出一条门缝,便推门而入。 林善雅确实没睡,正坐在床上看书,有人推门进来,她头也没抬,只是冷冷问道:“你这一整天跑到哪里去了?” 夜星宇答道:“我去取了点东西,是给你爷爷准备的礼物。” 林善雅心头一动,问道:“是酒吗?” 夜星宇微笑点头,嘴上没再说话,从衣柜里找出换洗的衣裤准备去卫生间洗澡。 他今天做足了苦力搬运工,身上全是汗渍,不洗会很难受。 林善雅眉头一皱,有些微怒,对着他的背影说道:“我爷爷病重了,不能喝酒。” 夜星宇像是没听到一样,一头钻进了卫生间,随后就响起哗啦啦的水声。 等到他洗完出来,林善雅已经睡下了,只亮了一个小台灯。 看到放在沙发上的枕头和被子,夜星宇就知道今晚上不可能再有爬上床的机会,他便在沙发上躺了下来,盖上被子沉沉睡去。 次日清晨天一亮,一家人便都起来了,因为今天要回帝都,所以不可能睡懒觉,就算昨夜睡得晚,也必须要早起。 林善雅在收拾行李,便由她父母来订机票,而夜星宇事情最多,练拳都没时间,一起床便要各种忙。 首先是给物流快递下个订单,要把自酿的美酒寄一坛过去,他总不可能抱着个酒坛子上飞机吧? 至于地址,夜星宇没有去问林善雅,从她昨天的态度来看,显然是不希望爷爷喝酒,问了也不一定会说。 于是夜星宇就去询问林氏夫妇,他们也没多想,直接就把林氏老宅的地址给说了出来。 林则智倒是随口问了一下夜星宇昨晚去哪了,他在朋友那边吃过晚饭回来,本打算跟女婿再下两盘棋,可对方竟然没在家里,难免有些失望。 夜星宇随口敷衍了一句就搪塞过去,也没说自己千里迢迢地跑去取酒。 这事搞定以后,夜星宇去厨房做了一顿比较丰盛的早餐,呆会飞帝都要三个多小时,再加上候机和安检等等,中餐铁定要在飞机上解决,倒不如早上多吃一点。 期间,夜星宇趁着没人在,给小黑猫叮嘱了几句,说自己要出远门,让它自己顾好自己,猫粮和清水都已经准备了足够份量,方便它自己享用。 如果是一般的宠物,主人离家太久肯定要托付给别人看管,但是小黑就跟人一样有智慧,有吃有喝就不会出什么问题。 吃完早餐收拾完毕,收快递的人就来了,看着一个上百斤重的大酒坛子立马傻眼,这呢嘛谁搬得动? 要不是顾及到公司规定,怕被投诉,那小伙子恐怕转身就要走。 但他拒不收货,推脱说这东西寄不了,又大又重,又是液体,又是易碎物,这岂不是背石头上山,自找麻烦吗? 夜星宇好说歹说,给快递小哥发了个大额红包,又付了双倍的运费,再亲自动手把酒坛子搬上对方的面包车,才终于把事情搞定,真是不容易啊! 这时候林家三个人才知道,原来夜星宇想寄的东西是一大坛子酒,自然又惹来一番风波,尤其是林善雅坚决不同意,直到夜星宇声称这是治病的药酒,才勉强把她说服。 这其中,就有美颜液很大的功劳,林善雅这几天都在用,不仅仅是脖子上没有留下痕迹,连最近出现的黑眼圈也消除了,确实是效果显著。 这东西不仅能祛斑消痕,还能除皱美白,每天喝一点点,就能排毒养颜,抵抗衰老。 她昨天就在私底下向母亲分享了美颜液,往母亲脸上全部涂抹一遍,结果今早起来一看,江海兰的脸部皮肤明显要好多了,比花了几千块去美容院做个大保养还要见效。 总之,林善雅对这不起眼的美颜液视如珍宝,对于精通医术的夜星宇也另眼相看,听他说要寄的是药酒,才终于放下了强硬,没有再拦着他。 上午九点半,林善雅驾车载着他们四个人来到机场,开始办理登机手续。 十一点的飞机,还有一个半小时,时间很充裕,甚至还可以在贵宾休息区喝杯咖啡,看看电视新闻。 到了下午两点半,准时抵达帝都机场,而帝都这边也是天气晴朗,秋高气爽,这种情况下一般不可能飞机晚点。 只不过帝都这边的气候就已经很冷了,起码比离城低了十几摄氏度,从飞机上下来的人,通通都要披上外套,没有谁是露胳膊露大腿的。 而在离城那边,还有人穿着轻薄的衬衫短袖,跟这边相比,完全像是两个季节。 刚走出机场,就有一个穿着灰色西装的青年迎了上来,快步走到众人跟前礼貌地鞠了一躬,微笑着对走在最前面的林善雅招呼道:“嫂子,我哥知道你今天回来,但他要接待一个贵客,无法分身,便让我过来接你。” 这个人是霍青书的堂弟霍言,除了夜星宇以外,其他人都见过,也认识。 不过听到他口称“嫂子”,林善雅的脸色立刻就变了,稍后面的林氏夫妇也觉得尴尬,偷偷去看夜星宇的反应,却发现他脸色如常,不为所动。 “霍言,别张口乱叫,我可不是你嫂子!”林善雅立刻冷下脸来出言纠正。 “这不迟早的事吗?我哥今天还给我说,你们马上就要订婚了,等过完年就正式举办婚礼,我这一声‘嫂子’也没叫错吧?”霍言笑嘻嘻地回应着。 林善雅冷笑道:“你还真叫错了,我可不是你嫂子,也不可能跟你哥订婚,因为我已经嫁人了!” 霍言刚伸出手来准备接过林善雅拖着的行李箱,听到这句话就愣住了,抬起头来问道:“嫁人了?嫁给谁?” 林善雅把箱子往后一滑,避过霍言,顺便再把拉杆塞到夜星宇手里,故意挽起后者的胳膊,对着霍言说道:“正式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丈夫夜星宇,我们已经注册结婚了,所以请你以后别再叫我‘嫂子’,免得让人误会。” 第119章 不会大卸八块,最多切成两份 “什么?这是你丈夫?”霍言瞬间懵逼了,两只眼睛盯着夜星宇看了半天,才又转回到林善雅这边,惊声道,“嫂子……啊不……林小姐,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啊?这刚才没听错吧?” “你没听错,我可以为我刚才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林善雅很严肃地点点头,“所以我已经不可能再嫁到你霍家,因为我已经成了夜夫人!” “这……”霍言尴尬无比,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目光看向林氏夫妇,像是要求证一般。 林则智迎着问询的目光微微点头,郑重说道:“我女儿说的是实话,他们两个已经在前几天就注册登记,现在是合法夫妇。” 林善雅冷冷一笑:“回去转告霍青书,让他别在我身上白费心思了,我倒觉得聂姝美比较适合他。” 她所说的聂姝美是十大豪门里面聂家的千金,同为帝都十二名媛之一,曾公开对霍青书表达过爱意,只可惜霍大公子只钟意于林善雅,而对聂姝美似乎并无感觉。 林善雅又朝某处看了一眼,冷淡说道:“至于接送就免了,我这边自有安排,就不劳烦霍大少操心了。” 在她看的方向,有一辆豪华七座商务车停在路边,还有一个仪容整洁的司机戴着白手套垂手恭候,想来那便是霍家安排过来接机的专车,只可惜白费力气,林善雅根本就不愿意上车。 霍言沉默无语,也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原本是简简单单的一件事,安排一辆车子过来机场接人,把未来嫂子送回她家,也就完事了,却没想到搞得这么复杂。 嫂子已经不再是嫂子,反倒成了别人家的媳妇,这特么是怎么回事?现在又该怎么办? 正当霍言纠结的时候,林善雅已经拉着夜星宇昂首挺胸地走远了。 从头到尾,夜星宇都只是一个工具人,既不说话,也无表情。 他相当具有合约精神,绝对不会拆戏台,就算手里多了一口旅行箱,也丝毫没有抱怨,坚决演好一个丈夫的角色。 林善雅的父母也不知道该怎么向霍言解释,只能相视苦笑,随便打声招呼敷衍一下,也就跟在女儿女婿的背后离开了。 望着这一家四口的背影,霍言觉得有必要立刻把这件事向堂哥汇报一下,先弄清楚是什么情况再说。 电话拨了几次才被接通,估计霍青书那边有点忙,一上来就开门见山地直接问道:“什么事?” 霍言早就已经组织好了语言,立刻说道:“我刚才见到了林家大小姐,她的确是两点半抵达的这班飞机,只不过,人没接到。” “没接到?她是不是又在使小性子?没给你好脸色看?”霍青书说话的声音很好听,语速不急不缓,语气也有抑扬顿挫,只是听这声音,就能让人产生好感。 “倒也不是……”明明已经想好怎么说,真到开口的时候,霍言又觉得不好表达。 本来应该比较忙的霍青书却又不急了,也不催促,静静地等待下文。 霍言想了一想,最终问出一句:“你知不知道,林善雅已经跟别的男人结婚了?” “哦?你听谁说的?”霍青书似乎有些意外,显然不知情。 “她自己说的,并且她父母也已经证实了,对方好像是叫夜什么来着,之前从没见过,应该不是圈内人,他当时也在场,跟着林家三口一起来了帝都。”霍言言简意赅地说明了一下,除了夜星宇的名字没记住,其他讯息都没有错。 这次换到霍青书沉默了,好半天才听到电话那边传来三个字:“知道了!” 说完后,电话就被挂断,霍言也不清楚他堂哥现在是什么个想法,唯一可以预料的就是,那个姓夜的男人应该会死得很惨,非常惨! 敢跟霍青书抢女人,无异于老寿星喝敌敌畏,自己找死! …… 在某间奢华高档的宽敞办公室里,有两个年轻人,一坐一站,面相都比较英俊。 坐着的那个像是懒汉一样,双眼眯成了一条缝,惬意地躺靠在沙发上,手里正剥着一只香蕉,而脱掉鞋子的双脚毫无顾忌地翘放在茶几上,还好没有脚臭。 另一个站在落地窗边,笔直挺拔,一只手插在裤兜里,另一只手上握着手机,他一边接听电话,一边透过巨幅落地窗,从几百米的高空俯瞰着脚下的繁华城市。 站着的这个年轻人是霍家的霍青书,他穿着西装,系着领带,眉眼修长,挺鼻薄唇,五官看起来有些冷酷,头发修剪得很整齐,一根发丝都不会乱,显然是一个注重仪式感并且非常自律的人。 而坐着的那个却不知道是谁,他给人的感觉与霍青书恰巧相反,长发披肩,略显凌乱,坐没坐相,不拘小节,身上穿着很普通的皮夹克,脸上还有一点点没刮干净的胡子茬,吃完香焦随手就把皮扔到地上,明明旁边就有个精致的垃圾篓子,他却像是没看到一样。 等到霍青书挂断电话,收起手机,坐在沙发上的年轻人便态度轻佻地问道:“怎么了?心情不好?” 霍青书答道:“你怎知我心情不好?” 那人又拿起果盆里的香蕉开始剥起皮来,嘴上漫不经心地回答道:“在这种距离之下,你电话里面说什么我都能听见,看样子是你女人被人抢了,难免会心里不高兴。” 霍青书没有回应,拿起手机拨通了一个号码,直接对那边吩咐道:“立刻去查一下跟林善雅一起来帝都的那个男人是谁,我需要他的全部详细资料。——另外,再去官方那边问一问,看看林善雅是不是真的跟别人登记结婚了。” 说完,霍青书不等回复,直接挂线。 这是他的一贯风格,做事干净利落,直截了当,永远都是他先挂别人的电话,对方只需要接受命令,然后执行,不需要问为什么,他也不会花时间去解释。 沙发上的年轻人又吃完了一个香蕉,又把香蕉皮随手乱扔,然后抹了抹嘴,笑着说道:“还查什么查?直接叫人把他干掉就行了!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至少把他大卸八块!” 霍青书却是微微一笑:“我不会这么残忍,最多切成两份,他自己一份,他小兄弟是另外一份。” “牛逼!”吃完香蕉的年轻人比划出大拇指,“书读得多果然有用,这个想法就很有创意,我赞成!” 霍青书从落地窗边走回来,到长发年轻人的对面端端正正地坐下,像是没事人一样,脸色和情绪都不见半点波动,淡淡说道:“女人只是小事,不值得讨论,我们还是继续刚才的话题,谈谈今后的合作。” 长发年轻人又伸手去拿香蕉,漫不经心地回应道:“你说吧!我听着!” …… 第120章 林家的崛起与没落 帝都机场,熙熙攘攘,每天都有无数的旅客来来往往,这是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机场,没有之一。 林善雅刚走出霍言的视线范围,她就放开了夜星宇的胳膊,态度又恢复到往常的冷淡,要不是因为父母还在,恐怕还会更冷。 林氏夫妇也没觉得不对劲,因为他们这女儿从小到大都是冷冷清清的性格,好像对谁都这样,就算是新婚丈夫,平淡如水也属正常,反倒是第一次在别墅初见时的亲热举止显得有些做作,容易引人起疑。 林则智夫妇和林善雅都比较低调,不怎么讲究排面,所以并没有通知家里安排好车过来接机,随便搭个出租车回去也就行了。 机场设有专门的出租车载客通道,一长溜外型统一的出租车排着整齐的队伍在那候客,人来即走。 他们四个人都带着行礼箱,全部挤一辆车恐怕不太舒服,林善雅就直接叫了两辆,她父母乘坐第一辆,她跟夜星宇上了第二辆,一前一后,驶往林家老宅。 趁着与父母暂时分开,林善雅在车里面给夜星宇反复叮嘱了好几遍,让他一定要扮演好丈夫这个角色,千万不要露马脚,一些比较重要的事情都要事先交代一下。 夜星宇表面上唯唯诺诺,不厌其烦地听着,心里面却毫不在意,甚至觉得有些好笑。 林导这是关心则乱啊!生怕男主角演砸了,毁了整部戏! 却不知这新人男主角其实是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阅历之丰富写成文字回忆录能塞满一个g的硬盘,只要他想好好演,就肯定是一镜到底,绝不ng。 林家老宅不在繁华市区,而是在郊外,是由林善雅的太爷爷找人设计建造的四合院群落,有将近百年的历史,历经数次翻新修葺,看起来倒挺气派,也比较复古,有北方地区豪门大宅院的气象。 林氏也算是帝京颇有名望的书香世家,祖上都是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动不动就出个教授什么的。 后来到了林善雅的太爷爷这一辈,开始涉足商业,创办私立学院,大搞文化教育,完成了从学术界走向教育界的转变。 到了林善雅的爷爷这一辈,也就是林长风老爷子,不仅能做学问,还非常有商才,在他的主张下,林家的战略重心又从教育界横跨到医药界,办药厂,搞营销,将林家逐步推向了繁荣巅峰。 也就是说,林家目前的产业结构,绝大部分是放在药品的制造和销售上,也就是鼎鼎大名的长风制药,但同时也在经营私立学院,离城的万相学院就是其中之一。 巅峰时期的林家,在整个商界都还算不上顶尖一流,挤不进十大豪门,但也在上游位置徘徊。 直到一年前,林老爷子患病,将长风制药交给长子林则威打理,林家就开始走下坡路,并且愈演愈烈,如今已是日落西山,内忧外患。 现在的景况,不仅远远不如神风汽车的张家,甚至比离城的新兴贵族庄氏集团都还差了一点。 这也是没办法,夜星宇曾听林善雅说过林家的情况,要论起商业才能,也只有她爷爷林长风是一把好手,其次就轮到她自己,至于叔伯那一辈,搞别的可以,做生意却都不行。 而林老爷子也知道这一点,有意将孙女林善雅扶上位,却遭到家族里面的强烈反对,主要有两大原因。 一是林善雅太年轻,辈分也不够,怎么服众?她上面还有几个叔叔伯伯呢,怎么可能轮到她? 二是林善雅一介女流,始终要嫁人,把长风制药给她了,岂不是把家里的财产往外送,白白便宜外人? 林氏也是一个传承许久的大家族,全部加起来几十号人,林老爷子就算是掌舵者,也不可能一意孤行,不顾其他家人的感受。 最后没办法,也只能让林则威暂时接位,而最有能力的林善雅却被打发到离城,管理一个学院。 当然,这也是林善雅自己提出来的,因为在林氏遭遇危机之后,霍家便出现了,打着友爱互助的旗号,表达出要帮林氏渡过难关的想法,而唯一的要求就是结为亲家,让林善雅嫁给霍青书。 这样一来,濒危的林家就把霍家视为救命稻草,若能与霍家结亲,既能把最受老爷子喜爱的林善雅送走,又多了一个坚强有力的大靠山,林家势必再度崛起,可谓一举两得。 就连原本顾及孙女感受而不同意的林老爷子,在见过霍家长辈和霍青书之后,也转变了态度,赞同了这门婚事。 唯一的阻力就来自于林善雅本人,她坚决不同意,原因也有两点。 首先是她对霍青书没感觉,强扭的瓜不甜。 其次是她怀疑,这本身就是霍家的阴谋,林家之所以面临困境,背后很可能就有霍家在推波助澜。 不过,这只是她的直觉和猜测,并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有力证据。 而这个怀疑她也没有对夜星宇说起过,后者知道的仅仅只是前面那些。 下了车,刚一跨进大宅院,林善雅他们便受到了众多林家人的热情接待,一个个迎上来嘘寒问暖,满脸关怀。 林善雅却是冷冷一笑,她知道这里面有很多人平时都不待见她,难得会有好脸色,这时候却个个假装热情亲切,肯定是想劝说她回心转意,嫁给霍青书。 走在林善雅旁边的夜星宇直接就被人忽略了,林则智夫妇还没把女儿已经结婚的消息传回林家,都没人知道他是林家女婿,还以为就是个跑腿拎箱的,于是自动忽略。 面对这些个叔伯姑婶,林善雅冷笑着调侃道:“这冷清的老宅子难得这么热闹,你们平时不是都很忙吗?” 有人就说:“老爷子病重,大家再忙也要赶过来照顾他啊!总不能放着他不管吧?” 说话的是林善雅的大姑林则瑛,也就是林长风老爷子的大女儿。 可林善雅笑得更冷,毫不客气地揭穿了真相:“恐怕都想在爷爷面前好好表现,然后等着分家产吧?” 第121章 现代版的舌战群儒 这话一出口,欢快喜庆的假象瞬间就被撕破,场面立刻冷了下来,她这些亲戚们一个个都脸色难看。 一个尖嘴薄唇的中年女人忍不住发作起来,指着林善雅气急败坏地吼道:“你这丫头怎么还是这个臭脾气?去了离城天高皇帝远,没人管教,越发牙尖嘴利了啊!——瞧瞧她,说的都是什么话?” 这是林家老三林则勇的老婆廖芳,也就是林善雅的三婶,嗓门大,脾气也大,爱斤斤计较,受不得气,经常站出来硬怼林善雅。 她老公林则勇跟着跳出来,阴阳怪气地指责道:“老爷子病重,我们这些长辈们再怎么忙,也要抽时间过来陪在他身边,照顾他老人家,你这个丫头倒好,平时老爷子最疼你,结果你一点也不紧张,跑出去大半年不归家,好不容易回来了,却说这些风凉话,可叫我们寒心呐!” “就是!”林善雅的小姑林则慧也在出声帮腔,“我公公病了,我都没时间去看望,整天就呆在爸的床前伺候着。” 林善雅听得好笑,眼望着林则慧讥讽道:“小姑,你这十指不沾阳春水的,连个苹果都不会削,自己都要人伺候呢,居然还有能力照顾别人?” “你……”林则慧气得牙痒痒,偏又无法反驳。 因为林善雅确实没说错,林则慧出生的时候林家正风光着呢,她是林长风最小的女儿,又是晚年所生,非常受宠爱,没吃过苦头,结果就成了娇生惯养的二千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花钱啥也不会。 直到林善雅出生,老爷子有了聪明伶俐的长孙女,再加上林则慧嫁为人妇,不常在身边,才逐渐被冷落。 这也是林则慧自己不争气,辜负了老爸的期望,不仅没成为有用的人才,反而养成了娇纵懒惰的性格,除了吃喝玩乐啥也不会,连生活起居都需要佣人来照顾,家族贡献约等于零,这才让林老爷子心灰意冷,彻底放弃。 而林则慧所谓的照顾,其实也就是在床边守着,没事玩玩手机,证明自己还在,真正有事都是吩咐佣人去做,哪用得着她亲自出手? 林善雅又转向林则勇和廖芳两口子,似笑非笑:“三叔三婶,你们倒是有心了,居然有时间回来看望爷爷,我猜是因为把钱都输光了,才跑回老宅来躲赌债吧?” 此言一出,林则勇和廖芳脸色大变,立马怂了,不敢再当出头鸟,默默地退回人群当中。 在惊慌的同时,林则勇心中也是万分疑惑,暗自在想:这小婊子怎么会知道这件事?莫非她在我身边安排了卧底? 而大哥林则威听了极为震怒:“老三,你又去赌了?你……你……你还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林则威越说越气,气得浑身发抖,连话都说不顺畅,憋了几口气才蹦出来。 要说起他们这一代林家三兄弟之中谁是最没用的一个,首推林则勇,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纨绔,不学无术,娶了老婆以后,还在老婆的带动下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两口子前前后后输了不止一个亿。 后来被林老爷子知道了三儿子好赌这件事,一气之下亲自动用家法,将这家伙狠揍了一顿,当时还住了医院。 再之后,林则勇便洋洋洒洒地写了一篇悔过书,声称自己再也不赌了,倒也确实消停了好几年。 可在前不久,两口子被邀请着上了赌船,见识到一个大赌局,手又痒了,在旁人的怂恿下玩了几手,结果起起落落,又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赌这东西,除非真有天赋和运气,否则十赌九输。 两口子先甜后苦,最终输红了眼,丧失了理智,头脑一热就立下高额借据,把借来的几千万也输得一干二净。 林善雅之所以知道这件事,却不是因为她在三叔身边安排了卧底,而是霍青书告诉她的。 只因为林则勇被追债方逼急了,就厚着脸皮跑去找霍青书借钱,霍青书虽然没有把钱借给林则勇,却也给债主那边打了个招呼,让他们宽限几个月,也让林则勇缓了一口气。 林则勇和廖芳两夫妇其实已经成了穷光蛋,除了手上还有一点长风制药的股份,以及少量的不动产,剩下的就全是赌债。 他们都以为家里没人知道这件事,却在这样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林善雅赤裸裸地当面揭穿。 林则威一发怒,就没人再敢吭声,因为他是林家长子,且还是目前的林氏代理掌舵者,颇有几分威望,除了老一辈的林长风和林长水两兄弟以外,也就属他说话最为管用。 但是别人不敢,林善雅却敢,大家都在当缩头乌龟,唯独林善雅上前一步,朗声说道:“大伯,您也别再骂三叔了,您不也是做了两手准备?” “什么两手准备?”林则威没明白。 林善雅声音转冷:“暗中调动长风的资金,转往一个子虚乌有的空壳公司,真以为没人知道吗?” 林则威脸色大变,浑身冷汗。 “什么?竟然有这种事?”人群里当场就炸锅了,各种惊声乱语,一片嘈杂混乱。 林则威不言不语,脸色灰败,一看就是心虚表现。 他自以为做得很隐秘,却没想到还是被林善雅察知了动静,看来身边的亲信里面有一个是林善雅埋下的卧底。 林善雅确实在长风内部安排有高层内应,不时给她传递消息,但并不是林则威的亲信,也不知道他在暗中转移资金,这只是林善雅根据各种情报分析之后,猜到有这种可能,便故意说出来诈他一下,没想却是真的。 现在的长风制药处于危急存亡之秋,本就缺乏流动资金,大量的坑洞填补不上,林则威作为掌舵人,不想办法筹资应急,反倒将仅有的一点资金导向毫无意义的地方,这种处理方式绝对不正常,自然瞒不过有心人。 被聪明的林善雅揭穿了真相,威望甚高的林则威一下子就被推到了风口浪尖,成为众矢之的。 第122章 不出三个月,长风就要破产 “大哥,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是想把长风掏成空壳吗?”一向都以老好人形象出现的林则智出离愤怒了,大声质问。 林则威没有回答,他心中有愧,无法解释。 “原来铁面无私的大哥也有私心呢!”林则慧则是嘲讽了一句。 而刚刚被骂的林则勇一扫颓废,挺起胸膛大声道:“大哥这样搞,怕是想把林家的钱留给那两个野种吧?” 他所说的“野种”,是林则威的两个私生女儿,是林家人都知道的秘密。 林则威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有问题而无法生育,林则威便偷偷在外面养了个情妇,过了快十年才被发现,而那个情妇已经为林则威生下了两个女儿,却不被林家接受认可。 主要是因为那个情妇的过往身份,曾经是个做皮肉生意的小姐,因为姿色好,会哄人,特别能讨林则威的欢心,但却受老爷子唾弃。 林家历来都是书香门第,林老爷子虽在商界颇有建树,却也是传统保守的老一辈知识分子,绝不能接受婚后出轨包养二奶这种事情,何况对方的底子还不干净,所以连那两个私生女也无法认祖归宗。 这是林则威心中的一根刺,事发后在林家传得人尽皆知,但当面拿出来说事还是头一次。 “怪不得长风交给阿威来经营,生意就一落千丈,原来是监守自盗啊!”年纪最长都快六十岁的林则瑛也在开口谴责。 “有道理!家里出了一个大米耗子,再满的粮仓也要被吃空!”林则勇的老婆廖芳趁热打铁,阴阳怪气地发动追加攻击,再补一刀。 “就是就是!我虽然只有一点点股份,但那也是养儿防老的钱呢,却不想威哥这么狠心,竟然只顾着自己!”说话的是林巧巧,林家二老爷林长水的女儿。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把长风交给我们家全,他的能力不一定比得上大哥,可人品绝对有保证,不会做这种昧良心的事!” 这是林长水的大儿子林家全的老婆,她一直认为自己老公比林则威有本事,只因为是旁系,就不受重用,此刻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跟着落井下石,替老公出一口气。 一时之间,本来都不敢说话的林家众人,纷纷将矛头指向林则威,你一言我一句,极尽冷嘲热讽,真是一石激起千重浪。 看着这一幕现场直播的宅斗大片,在场观众夜星宇感触很深呐! 这林家也真是够乱的,个个都在玩心机和拼口舌,明明是亲人,却没有半点温馨和真情,反倒像仇人一样唇枪舌剑,你刺我,我捅你,斗个不亦乐乎。 最让他佩服的还是林善雅,这冰山女王果然是头母老虎,舌战群英,逮谁怼谁,面对老一辈也不胆怯,反而霸气十足。 也难怪她在林家不受待见,这样的口才和脾气,谁受得了? 不过林善雅也真是了得,原本她一个开场白激起众怒,招致集火围攻,结果短短几句话之后,连消带打,逆转风向,直接就让敌人起了内讧,自己反倒置身事外。 夜星宇默默在心中给老婆点了个赞,暗呼一声:牛逼! 正所谓:林家有女名善雅,敢跟老辈大斗法,叔伯姑婶皆不敌,三言两语怼到哑。 随便在心里面编出一首打油诗,夜星宇不由笑了,林善雅回过头来冷冷看了他一眼,问道:“你笑什么?” 夜星宇赶紧收起笑容,轻咳一声,一本正经地答道:“我没笑!” 这时候都没人注意他两个,焦点全集中在阶级敌人林则威那边,正展开无情批判。 林则威的做法,确实是损害了所有人的利益,并且有违道德,此举已经不是单纯的中饱私囊和损人利己,而是彻底放弃了长风,断绝所有人的生路。 可以想象,本就困境重重的长风制药一旦被转走了仅剩的一点点流动资金,立刻就成为没有支撑的空中楼阁,轰然倒塌,所有人都会被压死在瓦砾堆里,就只有他林则威还活着,能够继续靠着那笔钱逍遥后半生。 这样的后果,没有人能够接受,想想都觉得可怕,甚至有很多人都在怀疑,长风制药经营不善,就是林则威在暗中搞鬼,假公济私。 在林家人心中属于是叛逆不懂事的林善雅,此时已被他们完全忽略,人民公敌换成了大当家林则威,他花了几十年时间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威望,再也不剩半点。 面对一众家人涛涛不绝地各种质问和声讨,林则威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终于开口道:“我承认,我确实转走了一部分资金,不过几千万而已,没有你们想象中的那么多……” “几千万不是钱啊?我一年的分红还不到一千万呢!”二老爷家的林巧巧立刻尖叫反驳,她本就是属于旁系,又是女儿,手里拿到的股份很少,早就对此不满。 “这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现在长风的情况,只能进,不能出,一旦掏空资金,长风危矣!”林则智脾气好,平时都以老好人的形象示人,此时也忍不住指责起大哥来,只不过说话的语气还有点文绉绉的学者风范。 他虽是林家次子,但性格恬静淡泊,物质欲望很低,对做生意也不怎么感兴趣,一向都不过问长风之事。 但身为林家之人,值此危急存亡之秋,也不免为长风捏了一把汗,却不想一向敬重的大哥竟然做出人神共愤之事,难得发了一次脾气。 看到连二弟都怒火上头,林则威既有些悔恨,又感到无奈。 他其实并不想这样做,但只有他最清楚,长风制药已经到了不可救药的最后关头,除非是霍家立刻出手,才有活路,要是再晚个一两月,连那几千万都要陷在里面,全部泡汤。 林则威长叹了一口气,表情沉重地解释道:“长风现在的情况你们不清楚,它其实早就已经成了空壳子,我耗尽了心思也无力回天,如果再没有良好的解决办法,不出三个月,长风就要宣告破产。” 第123章 最后希望的彻底破灭 “啊?什么?这……” 绝大多数人都惊呆了,他们多多少少都握有一点股份,坐着等分红,本身不参与管理,或是处于无足轻重的位置上,并不清楚长风制药的情况竟然危急到这种程度。 满以为还可以撑个一两年,却没想到,最多不超过三个月,长风就要破产。 这样的话,林家岂不就完了? 要知道,林家虽是以教育起家,但在医药行业取得显著成绩后,重心已经越来越偏向于医药这一块,现在的产业结构至少超过八成是在制药上,而教育只占了百分之二十不到。 也就是说,长风制药已经成为林家的根本,如果长风完了,那么林家也就跟着死翘翘,光靠几个私立学院,一年也赚不了多少钱,很难再有翻盘的可能。 可以预见,长风制药一旦破产,兴盛了几十年的林家就要被挤出上流社会的圈子,变成那种普普通通的小富之家,最多衣食不愁,但想要继续潇洒风光,就不太现实了。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林则瑛摇着头,兀自不信,“我要把这件事立刻告诉父亲,让父亲撤掉你的董事长职位,另外选人来管理长风!” “同意!一定要另外选人!我推荐我们家全,他老成持重,能力也不差!”林家全他老婆立刻又跳了出来,王婆卖西瓜,举贤不避亲。 同时,还用胳膊肘捅了捅他老公的肋骨,不悦地嚷道:“你自己说句话啊!愣着干嘛?” 林家全是二老爷林长水的长子,能力也就普普通通,性格比较敦厚木讷,沉默寡言,其实也没多大野心,不过被老婆一逼迫,也就开口说道:“我肯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让长风起死回生。” 这内容倒像是就职宣言,但语气平平淡淡,丝毫没有感染力,谁能听得进去? 他老婆气得在心里面暗骂着“烂泥扶不上墙”,嘴上却帮着补了一句:“别的不说,最起码我老公不会搞贪污。” 但说完以后她才发现,竟然根本没人响应,眼珠子都没一个往这边看,几乎都还盯在林则威脸上。 林则威苦笑道:“不用告诉父亲了,他老人家已经知道了这个情况,所以才着急地叫小雅回来,就是为了能尽快取得霍家的帮助,要不然,我们林家……在劫难逃!” 说出最后四个字,林则威像是突然老了十岁,颓然的模样再无半分威严,挺直的后背也毫无生气地佝偻着。 一大帮人就这样傻愣愣地站在前院里,本来是为了迎接林则智他们一家,随便客套招呼几句,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进屋落座,就因为林善雅的一句话,惹出这样一番风波,搞得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林善雅冷冷一笑,也不管其他人,迈步往前,嘴上说道:“我先去看看爷爷。” 夜星宇这个吃瓜群众倒看得津津有味,饶有兴致地等着后续发展,但被林善雅回身瞪了一眼,他才收拾起看戏的心情,拖着两个行李箱跟在老婆大人的后面走向正屋。 在一片静默之中,轮子在青石砖上滚动的声音尤其刺耳,众人这才注意到有一个青年跟着林善雅进了屋。 但他们仍未反应过来,还以为是个搬行李的下人,只看了一眼就移开了目光。 “大家也不用太担心!小雅这不是回来了吗?”林则瑛出声打破沉默,想法倒还挺乐观,“只要她跟霍家大少订了婚,霍家绝对不会坐视,肯定会帮扶一把!” 听她这样讲,原本紧张的气氛倒也缓和了一点,众人的脸色稍稍好看一些。 虽然林善雅一直以来的态度很坚决,拒绝服从安排,可到了最后的生死关头,这丫头只要还有点良心,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林家灭亡吧? 她这次肯从离城回来,估计也是服了软,与霍家联姻之事,应该能成。 但这只是林家众人一厢情愿的想法,他们根本不清楚情况,还以为林善雅肯回帝都,是她回心转意了,准备嫁去霍家做少奶奶,所以才会主动放下身份,跑到前院来热情迎接。 如果只是林则智夫妇回来的话,哪可能引起这么大的动静,林家人可没有那么好客热情! 然而,了解实情的林则智夫妇脸色更苦,一向坦诚老实的林则智不愿隐瞒,支支吾吾地点醒道:“小雅她……她不可能……嫁到霍家去……” “二哥,你说啥呢?小雅肯回来不就是答应要跟霍青书成婚吗?”林则慧有些搞不懂。 “不是这样……”林则智嗫嗫喏喏地说着,“小雅……她……她已经……” “老二,你咋成结巴了?有话就直说啊?磨磨唧唧地干啥呢?”林则瑛有些不耐烦了,她性子有些直,最见不得人吞吞吐吐。 林则智叹了一口气,准备把这件事委婉地解释清楚,但他老婆江海兰却开门见山地帮他说了:“小雅他已经结婚了,跟霍青书再无可能。” “什么?她结婚了?这怎么可能?” 人群中惊呼声四起,这又是一个重磅炸弹,甚至比林则威暗中转移资金还要令人惊讶。 这不仅意味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彻底消失,还要把霍家给得罪了,那真的是自掘坟墓。 就算是林家最巅峰最鼎盛之时,也不敢得罪霍家,所有敢跟霍家过不去的,通通只有败亡一途。 五大家族之所以比十大豪门还要厉害,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有钱,更因为他们有权。 这五个令人畏惧的庞大家族,每一个都有上百年的历史,横跨军政商三界,就算是巅峰时期的林家与之相比,也如萤火比之皓月,完全不是一个级别。 所以真要把霍家给得罪了,那绝对是死路一条,从此林家就要在帝都的上层圈子里彻底除名,且永无翻身之日。 林则威的脸色更加苍白,脸上的皱纹似乎更深了一些,他是最了解长风现状的人,所以也最清楚,唯一的解救之法就在于林善雅这个大侄女,要是与霍家的联姻出了问题,长风势将不存。 第124章 林家不缺古武者,缺的是资金 等到大家都叫嚷完了,林则威才反应过来,焦急地看向林则智,开口问道:“二弟,这是怎么一回事?你快快说清楚!小雅跟谁结婚了?是什么时候的事?” 这件事情迟早要说,林则智也没想隐瞒,便认真解释道:“我跟阿兰也是最近才知道,她丈夫就是刚才跟她一起进屋的那个年轻人,他们结婚也没多久,好像还不到一个星期……” “糊涂!真是糊涂啊!”没等林则智说完,林则威就忍不住捶胸顿足,失声大吼,气得直哆嗦。 这时候,大家才知道,刚才拖着两个行李箱的帅气青年,竟然是林善雅的老公。 “这……这是在哪找的野汉子啊?”廖芳脸上也是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差点没说成更加难听的“奸夫”。 江海兰帮着丈夫解释道:“他名字叫做夜星宇,夜晚的夜,出自于普通家庭,不过却是个古武者……” “古武者?古武者有个屁用!”林则威恼怒无比,吹胡子瞪眼,又一次毫不客气地打断别人说话,“我们林家现在又不缺古武者,缺的是周转资金!” “就是!赵叔还在呢!身体没啥毛病,怎么也得活个三五年吧!”林则勇紧接着补了一嘴。 他所说的“赵叔”,就是坐镇林家实力最强的古武者,名字叫做赵成,早在三十多年前就达到了内劲的层次,是林长风老爷子的结拜兄弟。 两家关系很好,还指腹为婚,赵成的女儿赵珍就嫁给了林长风的长子林则威,只可惜林则威婚后出轨,对赵珍不忠,两夫妻的感情也不怎么牢固,最后落得个离婚翻脸的下场。 林老爷子死活不接纳林则威的情妇和私生女,这也占了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他必须表明态度,给老兄弟赵成一个交待。 虽然出了这种事情,但两家的关系依旧很好,赵珍也成功改嫁给一个小商人,过上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 林则威迫于父亲的压力,至今不敢给那个情妇一个合法的名分,尽管对方已经生下了两个女儿。 当然,除了赵成以外,林家还养了好几个古武者,但都只是外劲层次,能称得上是名家高手的,只有一个赵成。 不过赵成也已年过七十,再怎么能打,也老了,他至少有十几年没出过手,身体各项素质都不如当年,现在还能有几分战斗力,不太好说。 当今世界是法制时代,做生意更多是靠商场上的搏杀,而不是武力的对垒,古武者通常只起到威慑作用,很少动用,除非是生死大仇,或是不择手段,才会动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对于现今的林家来说,古武者确实没什么卵用,远远不如拉拢霍家来得实在,所以林则威才会大骂林善雅“糊涂”。 他考虑事情完全是从利益角度出发,根本就没想过“感情”二字,不像是林则智和江海兰,既要为家族利益着想,又要照顾女儿的感受。 所以对于林则威来讲,林善雅无疑是走了一步臭棋,百分之百的错误,而对于林则智和江海兰来说,却不知该喜还是该愁。 当然,在了解到长风制药的真实情况以后,林则智夫妇肯定也跟林则威一样,认为女儿的这一步是走错了,但却没有像林则威那么大发脾气,咬牙切齿。 于是乎,舆论风向又开始转变,刚被钉上耻辱架的林则威莫名奇妙躲过一劫,而林善雅则被顶了上去,接受一众林家受害人的各种责备。 只不过,当事人林善雅已经听不见了,想要看好戏的夜星宇也没能看到这一幕,他们两个正一前一后在老宅里面行走着。 林家老宅占地颇广,共有六个院落,二十几栋房子,全是复古式的砖木结构,在正中区域还建有一片江南风格的园林,其中有池塘,有假山,有拱桥,有凉亭,就像是一座小型的度假山庄。 偌大一座老宅,配有好几个佣人,平时各种家务杂活都是由他们来操持。 林善雅很快便叫来一个中年女人,指着夜星宇拖着的箱子对她说道:“杨嫂,帮我把行李拿到我房间里去,顺便打扫一下,晚上我要住。” “好勒!” 杨嫂在林家呆了很多年,自然认识大小姐,但她却不认识夜星宇,一边接过箱子,一边问道:“这位客人晚上在这里留宿吗?需不需要再收拾一间客房出来?” 林善雅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微微红着脸说道:“不用了,他晚上跟我住一间。” “啊——?”杨嫂瞪大了眼,张大了嘴,一脸的不可思议。 林善雅只得解释道:“这位是我丈夫,我在离城已经结婚了。” “姑……姑爷?”杨嫂这回是更吃惊了,偷偷看了夜星宇好几眼,然后赶紧弯腰鞠躬行了一礼。 林善雅又问道:“现在家里挺热闹的啊!都有哪些人住在这?” 杨嫂回答道:“大爷、三爷、大姑都回来了,小姑偶尔也会过来住几天,现在可热闹了,佣人都忙不过来,又请了两个。” 林善雅一声冷哼,不屑说道:“一帮戏精!平时不见面,现在倒来争表现!” 杨嫂身为一个下人,不敢乱接话,只能装做没听见,而夜星宇却是淡然一笑,也没表达任何看法。 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但那说得是穷苦人家,搁在豪门家族就不适用,相反还要倒过来。 老人一旦卧病在床,儿女们便要争相献殷勤,倘若哄得老人开心,立遗嘱的时候稍稍照顾一点,就等于是少奋斗了几十年。 原本这林氏老宅冷冷清清,除了林老爷子和林则智一家三口以外,其他人在成家以后都搬了出去,各自建了安乐窝,一个月都难得见一次。 却没想到在林老爷子重病之后,不用招呼,一个个又都回来了,都在尽力演好孝子的角色,只盼着能在老爷子最后的这段时光里给他留个好印象,说不定在立遗嘱的时候能捞到好处。 第125章 生不逢时,上了一条快沉的船 这种事情,夜星宇从古至今见得太多,也没什么好感慨的,稀松平常,反倒是刚才前院里的唇枪舌剑要令他觉得好玩一些,更富有戏剧性。 杨嫂谨记自己的身份,就算明知道大小姐说的是事实,却也不能随便附和,免得隔墙有耳,祸从口出。 她看见林善雅没有其他吩咐,就鞠躬告退,拖着两个行李箱子离开了,临走时又偷偷打量了夜星宇几眼,恐怕是对这位新姑爷有些好奇。 待杨嫂离开,林善雅领着夜星宇继续顺着走廊往前走,她要先去看望爷爷。 林老爷子生活起居的地方是最为清幽的后院,要顺着弯弯曲曲的鹅卵石小径走上几分钟,穿过中间的园林才能看到。 在此过程中,林善雅向夜星宇简单地述说了一下林氏家族各成员的情况。 老爷子林长风有三个儿子,两个女儿,按照出生顺序来排列,分别是大女儿林则瑛,大儿子林则威,二儿子林则智,三儿子林则勇,小女儿林则慧。 其中,年纪最大的林则瑛比起年纪最小的林则慧,足足年长了二十岁。 林则瑛已年近六旬,曾经嫁给一个姓杨的学者,但对方早就因病逝世,她已寡居了十多年,有一个儿子杨浩,现已成家立业。 然而大家族里面几乎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嫁出去的女儿就等于是泼出去的水,杨浩虽然是林长风的外孙,却已经不是林家人,而是杨家人,在族谱里面挂着一个名字,却没有遗产继承权,在林家几乎拿不到什么好处,股份也只有林则瑛能分到一点。 长子林则威的情况之前讲过,曾与古武高手赵成的女儿赵珍成婚,但事实证明,这种强扭的瓜不一定甜,再加上赵珍有不孕症,导致林则威婚后出轨包养二奶,之后被发现,赵珍提出离婚,数年后改嫁。 林则威虽有两个私生女,却不被林家承认,情妇也一直转不了正,无法成为林夫人,她们三娘母自然也分不到半点遗产。 次子林则智就是林善雅的父亲,也是由父母安排的联姻,对方是十大豪门中江家旁系的千金江海兰,这两个彼此看上了眼,倒也真心相爱,结局就要幸福很多。 而林则智夫妇生下的女儿林善雅就是正牌的林家大小姐,也是最受老爷子疼爱的亲孙女,只可惜是女儿身,注定要嫁人,成为别人家的媳妇,就算老爷子再偏爱,她也没法成为林氏的掌舵人。 三子林则勇娶的也是富家千金,只可惜廖家刚兴起不久就已没落,林氏帮忙扶了一把,也没能起死回生。 这两口子的缺点就是好赌,原本是廖芳起的头,结果现在林则勇的赌瘾比他老婆还大,这也算是家门不幸。 林则勇夫妇倒是有两个儿子,林琅和林湘,前者在念大学,后者还只是中学生,只不过成绩都不太好,性格也不受林老爷子喜欢,虽是男丁,却还不如林善雅受重视。 而小女儿林则慧嫁得却不怎么好,年轻时任性,喜欢上一个靠脸吃饭的小明星,结果未婚先孕,最终只能让他们成婚。 她女儿李晴晴,也是个中学生,但因为既不姓林,又是个女孩子,也同样成不了继承人。 除了林长风这一主脉,还有一个旁枝,也就是二老爷林长水那一系。 林长水是林长风的亲弟弟,已经去世了三年,育有一子一女,长子林家全,次女林巧巧。 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长风制药是由林长风一手创办,而林长水当时还跟大哥唱反调,不同意林家进军医药行业,属于是那种顽固保守派。 后来事实证明,林长风是正确的,林家的资产在他的经营之下扩大了十倍不止,成功挤进豪门行列,长风制药也长期在全国五百强里榜上有名。 如此一来,林长风的权势威望便大得不像话,他自然成为了整个家族的主导者,而林长水也只能顺应天意民心,态度从阻止变为支持。 当时的林长水主要是管理学院事务,但也被分到了长风制药的一些股份,在他逝世前,他把这些股份留给了儿子林家全和女儿林巧巧。 旁系不参与长风制药的管理,只能坐等分红,并且他们的子孙后代也是如此,股份也只能从父母那里继承。 这样说来,林家第三代里面,其实真正有继承权的,就只有林则勇的两个儿子,不是林琅,就是林湘。 但这两个小子看起来都不是能做大事的料,平时调皮捣蛋不说,也不爱学习,要是把林家交给他们,吃枣药丸。 在以前,林老爷子最大的担忧就是后继无人,可现在,估计不用再为这个而犯愁了,林氏还等不到第三代接棒,长风制药马上就要玩完。 把林家各成员的情况大致向夜星宇解说了一遍,林善雅最终叹了一口气,自嘲一笑:“没想到我林家会落到这步田地,而最终把长风制药送上绝路的,居然是我这个林家大小姐!” 夜星宇则劝慰道:“都说‘富不过三代’,你们林家也算是正常现象,好歹辉煌了几十年,总比那些穷了十几代的普通家庭幸福多了!” 林善雅却道:“你不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一旦林家垮掉,对某些人来说,就犹如地狱!” “确实如此!”夜星宇倒也赞同这一点,开着玩笑说道,“对我来说也是地狱,一二年当太监,四九年入国军,上了一条快沉的船,搞不好我的五十万尾款也会泡汤,成了要不回来的烂账。” “说什么呢?”林善雅没好气地瞪了夜星宇一眼,“就算长风制药破产,我们林家还有几所学院,区区五十万不会赖你的帐!” 刚说完,她就表情严肃地四处望了一圈,立刻又压低声音郑重叮嘱道:“在这里别说这些事情,小心被人听到!” 夜星宇不以为意:“放心吧!周围没人!” 林善雅马上回他一句:“你怎么知道没人?你是人体雷达吗?” 第126章 老爷子不行了!快来人啊! 夜星宇顿时就哑了,他总不可能告诉对方:没错!我就是人体雷达!神魂探测范围一公里,我已经确认过,周围二十米以内没有其他人。 林善雅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转而对他嘱咐道:“待会见了我爷爷,你打个招呼就好,其他的尽量别说,由我来应答。” 夜星宇点点头:“你能搞定最好,我不太习惯跟老年人聊天,不到必要,绝不开口。” 他说的倒是实话,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就因为披了一张年轻人的外皮,就得装模作样地尊敬老人,搞不好还得跟着林善雅管对方叫“爷爷”,这呢嘛亏到姥姥家了! “还有,你不是精通医术吗?待会给我爷爷好好看看。”林善雅接着说道。 其实她心里面的期待感并不强,毕竟老爷子的病已经请教过许多名医专家,至今仍然没有头绪,她也不认为夜星宇有办法。 夜星宇应了一声,只说“尽力”,并没说自己一定能行。 他虽然医术通神,但还真不敢开口说包治百病,某些情况,他也束手无策。 但如果确实有望治好林老爷子,他也不会吝惜出手,毕竟这是现任老婆的亲爷爷,能帮也就帮一把,自己又不吃亏。 说不定林善雅一高兴,未来这一年就让他过得安逸一些,说话也能有些底气,不至于做个没人权的合约乙方。 即将走到老爷子的卧房门口,林善雅的脚步放慢了下来,落地很轻,生怕吵到房中人。 但房间里还是听到了动静,有一个熟悉而又苍老的声音传了出来:“是小雅吗?” “爷爷,我回来了!”林善雅立刻应了一声,表情和声音都极其温柔,是夜星宇从未见过的温柔。 话刚说完,她就推门走了进去,夜星宇磨蹭了一下,也跟着进入房间。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 一个容颜枯槁的老人躺在宽大的卧床上,身子一动不动,两只眼睛却努力地睁得老大,一眨不眨地盯着林善雅,脸上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他便是林家老爷子林长风。 旁边还有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伺候着,是林则慧的老公李政,林善雅得管他叫“姑父”。 李政以前是混娱乐圈的一个小明星,家境普通,没什么背景,但外形还不错,靠脸吃饭,拍了几部低成本的电视剧,全是演的男二,都没红起来,一直不温不火。 自从跟林则慧结婚以后,李政就退圈了,心安理得地吃起了软饭,花的钱全部来自于林家,除了他老婆以外,林家各路亲戚都看不起他。 林善雅没有理会李政,直接快走几步,迅速来到床边,轻轻握住林老爷子的一只手掌,关怀问道:“爷爷,您现在的情况怎么样了?” 林老爷子略有些虚弱地回答道:“还是老样子,死又死不了,站又站不起来,胃口一天不如一天,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林善雅沉默不语,扑簌簌地掉眼泪,这一幕就把夜星宇震惊到了,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林善雅哭泣,虽然无声,却很有感染力。 “傻孩子,生老病死,人之常情,有什么值得哭的?”林长风想要抬手为孙女擦掉眼泪,但无论他如何努力,手都不听指挥,丝毫动弹不了。 “爷爷,我没哭!”林善雅自己用手背抹掉了泪珠子,表情又恢复到冷傲和坚强,“我找来一个有本事的医生,让他给您看一下,估计能治好您的病!” “你是说这位年轻人吧?”林长风的目光转到了夜星宇身上,他并不知道这其实是自己的孙女婿。 如果只是医生的话,夜星宇这年纪实在达不到标准,最起码要有四十岁往上,才符合林长风心目中的医生形象。 他们林家是生产药品的,跟医学界关系密切,认识的专家名医不计其数,至少超过十位以上给林老爷子诊断过,却都束手无策。 这都不说,甚至连病因都无法确定,众说纷纭,各执一词,不过普遍认为这是医学上新出现的案例,短期内没有治愈可能,还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进行观察研究。 所以,林家几乎都绝望了,林长风自己也知道时日无多,早就绝了心思,只盼望能在死之前看到林家渡过难关,化解危机,那他死也瞑目。 这时候亲孙女说是带回来一个有本事的大夫,可一看对方那年纪,林长风就根本不抱半点希望,只是随口一问,都不等回答,就转而言他。 “小雅啊!爷爷在死之前,就希望能看到你有个好归宿,你今天回来,我很高兴!明天我让你爸爸带你去霍家,把你的亲事敲定下来,我也能走得安心!”林老爷子虽然虚弱,说起话来倒还条理清晰。 虽然明知道接下来的一番话肯定会让爷爷生气失望,但林善雅还是坚定认为,长痛不如短痛,这件事情必须尽快解决。 她这种直性子,下定决心就一定会执行,所以她也不犹豫,当场向林老爷子摊牌:“爷爷,我这次回来,不是为了嫁进霍家,而是想把您孙女婿介绍给您认识。” “孙女婿?”林老爷子听得有点懵。 “对!就是他!”林善雅指着夜星宇。 “这位不是你找来的大夫吗?”林老爷子更加搞不懂。 “他既懂医术,也是我的丈夫。”林善雅咬了咬牙,认真解释着,“他的名字叫做夜星宇,我跟他已经在离城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现在是合法夫妇。” “什么?你……你……”老爷子表情大变,像是卡了痰一样,气喘不匀,没等把话说完,竟然头一歪,就晕了过去。 “爷爷!您怎么了?”林善雅大惊失色,刚擦掉不久的泪水又从眼角滚滚滑落。 她虽有准备,要承受老爷子成吨的怒火,却没想到对方一听完这个消息,只说了半句话就失去了意识。 而她的姑父李政直接被这一幕吓得面如土色,扯开喉咙大声嚷道:“我的天啊!老爷子不行了!快来人啊!” 第127章 拿出对付阶级敌人的凶狠态度 吼完这一嗓子,李政赶紧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立刻拨打了老婆的电话,要把这边的情况通知其他林家人。 结果手机一直在响,那边却一直没有人接,李政气急之下,自己冲了出去,估计是去前院叫人了。 他前脚一走,夜星宇便出声劝慰道:“你爷爷只是暂时昏迷,没有生命危险,不用搞得这么紧张!” 林善雅愣了一下,才想起夜星宇懂医术,慌忙抬起水汪汪的泪眼向他连连招手:“你别愣着,快过来看看!” 夜星宇迈动着潇洒的步子,走得不慌不忙,嘴上问道:“他这病是个什么情况?你说来听一下!” 林善雅看到他不慌不忙,从容自若,仿佛也受到了情绪感染,便也克制住自己慌乱的心情,说起了爷爷的症状。 “爷爷患这个病已经快一年了,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四肢乏力,头脑昏沉,还比较嗜睡,但他以为这是年老体衰所导致的正常现象,便不怎么在意。 “可是隔了没多久,他老人家突然晕倒在办公室里,等到清醒之后,就已经演变成了四肢瘫痪,只有头部和躯干能动。 “而后就一直是这个样子,彻底失去了自我行动能力,只能躺在床上休养,每天睡着的时间比清醒的时间还多,一旦睡着了就很难被叫醒,所以他也只能将公司交给我大伯来管理,他老人家有心无力。 “家里请了许多国内的专家名医过来就诊,甚至还去了西盟那边的顶级疗养院,结果都治不了他这种病,连病因也查不出来,就这样一直拖到了现在,他的身体越来越差,食欲也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就跟厌食症差不多,一年下来,整个人都瘦了好几圈。” 说着说着,林善雅又开始抹眼泪,一脸的悲哀凄苦。 夜星宇听完之后点点头,在宽大的床边随意坐下,用手指搭住林长风的手腕,做出诊脉的假象,嘴上却平静说道:“体质差是因为缺乏运动,食欲差是因为心情不好,这两样倒是好解决,只要让你爷爷站起来,再做几件让他高兴的事,自然不药而愈。” 林善雅听得一愣,好像对方说得很轻松啊!可问题是,讲了半天,病根在哪都还不知道呢! 想要询问,可看到夜星宇正在装模作样的切脉诊断,林善雅就把话憋回了肚子里,安静地等待着。 夜星宇释放出神魂力量笼罩林老爷子全身,细致入微地进行全面检查,很快就有了发现。 林善雅看到他眉头皱起,似乎遇到了麻烦,却又一直不吭声,也搞不明白他发现了什么,心中又是焦急又是忐忑,双手紧握互掐,白嫩的肌肤上多出来几道红印子。 等到她实在憋不住要出声询问,夜星宇却已经收回了手指,先一步开道:“详情稍后再谈,先应付眼前的麻烦!” ——眼前的麻烦? 林善雅听得不是很明白,可随后她就明白了。 门外传来一阵杂乱无序的脚步声,随后房门被推开,十几个人一拥而入,通通围在大床旁边,宽敞的卧室竟然还显得有些拥挤。 除了去而复返的李政,以及两个佣人等着被使唤,其他的都是林家人,也就是方才在前院闹得欢腾的那一批。 大姑林则瑛一进门就怒气冲冲地喝骂林善雅:“你这个死丫头,一回来就惹老爷子生气,他要是有个三长两短,你就是杀人凶手!你是想害死整个林家吗?你对得起老爷子的疼爱吗?” 三婶廖芳也跳出来指责道:“老爷子让你嫁给霍家大少是为你好,你不仅辜负了他老人家的美意,还私自偷偷嫁了个野汉子,故意带回家来逞威风,你是非要把老爷子气死才会开心是?” 这两人起了个头,剩下的也不甘落后,纷纷加入声讨的行列,你一言,我一句,极尽挖苦和恶毒,怎么扎心怎么来,等于是把前院的战场搬到了老爷子的卧室里。 除了林善雅的父母没有吭声,其他人无一不是戟指怒骂,完全是那种对付阶级敌人的凶狠态度。 林善雅默默地忍受着,一言不发,爷爷晕过去确实是因为受到她的刺激,她虽有预料,却没想到会这么严重,也就难以反驳。 对于林家人的恶毒指责,就连夜星宇这个“外人”都有些听不下去,有些话直接把他也骂了进去,躺着也中枪。 为了帮林善雅解围,也是替他自己着想,他故意咳嗽两声,很严肃地说道:“各位都请安静,不要大声喧哗!病人本来没什么事,被你们七嘴八舌地吵来闹去,说不定真会出问题!” 声音不大,却正好能让每个人都听得一清二楚,患病的林老爷子被拿来作幌子,不得不使大家顾忌。 于是乎,喧闹的房间突然一下子变得安静,连喘气的声音都能听见。 看到林家人暂时冷静下来,夜星宇微微一笑,将两只手伸向晕倒的老爷子,似乎要有什么动作。 林则威吓了一跳,也顾不得什么吵闹喧哗,赶紧喝止道:“住手!你要做什么?” 夜星宇却没停,一只手掐按人中穴,另一只手揉捏太阳穴,嘴上解释道:“不用紧张,我先让老爷子清醒过来。” 话刚说完,还不等其他人有所反应,刚晕过去不久的林老爷子就睁开了眼睛。 看到一大家子的儿女后辈都围站在床前,离得最近的就是夜星宇和林善雅,林老爷子恍惚了一下,脑子里在回想着晕倒前的情况。 其他人见到老爷子醒转过来,都松了一口气,但个个都还保持着紧张关切的模样,一眨不眨地注视着床上的老人。 当然,这种画面林老爷子经常得见,他甚至还知道,不少人都是假装出来的,毕竟今后日子过得好不好,还要看他这个病老头子死前怎么安排。 林老爷子转过头,看着仍然挂着泪痕的林善雅,略显虚弱地问道:“你刚才说的……都是真的?” 林善雅沉默了几秒钟,最终还是重重地点了一下头,嘴里“嗯”了一声。 第128章 两个选择,想清楚后再做决定 “唉——!”林老爷子长叹了一口气,随后将眼睛闭上,像是睡着了一样。 一屋子人谁也不敢说话,都默默地看着双眼紧闭的老人,结果老半天没有变化,像是画面定格了一样。 李政喉结一动,双腿开始哆嗦,非常小声地嘀咕道:“莫非……老爷子他……” 众人心中一惊,另一边站得最近的林则威伸出手来,就要去试探老人的鼻息,却听见对面的夜星宇平静说道:“别瞎猜,老爷子没事,正在思考问题。” 手伸到一半的林则威停下动作,抬头望向夜星宇,犹犹豫豫地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没事?” 夜星宇还没回答,林老爷子自己就出声了:“我没事!” 他缓缓睁开了眼睛,先是看一眼林则威,对方讪讪地收回了手。 他又看了一眼夜星宇,对方冲他微微一笑。 最后又望向林善雅,孙女立刻紧张地问道:“爷爷,你感觉怎么样?” 林则威摇摇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对她说道:“你先讲讲他的情况!” 这个“他”自然是指夜星宇,林老爷子这样问,也是想了解一下此事的来龙去脉,突然多了一个意料之外的孙女婿,这让他既恼怒又无奈。 于是,林善雅将早就编好的故事娓娓道来,包括林老爷子在内,所有林家人都认真听着。 所说的内容其实并不多,因为言多必失,她只刻意强调了三点。 第一,他们两个是因为真心相爱,才选择先斩后奏,私自完婚。 第二,夜星宇是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修炼者,潜力无穷,前途无量。 第三,夜星宇精通医术,有可能会治好爷爷的怪病。 当然,第三点是林善雅过于夸大了,她自己其实都没有信心。 她看到夜星宇展示医术就只有两次,一次是逛商场的时候弄醒了张家老太太,另一次是在凤鸣山庄门口断言他人会尿裤子。 真正成功医治的案例并没有,说服力显然不够,不过因为美颜液的存在,又加分不少。 林老爷子听完以后,并不言语,垂头思考。 而其他林家人则在心中拿夜星宇跟霍青书做对比,结果一致认为,在霍家大少爷面前,**丝夜星宇就是个渣渣,提鞋……勉强配。 但林家众人怎么看待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林老爷子的想法,他要说可以,那就是可以,他要说不行,就算林善雅的亲爹亲妈鼎力支持,也都没有用。 然而林老爷子却没有给出明确答案,思刻了片刻之后,就只吩咐了一句:“扶我坐起来。” 林善雅略微掀开被子,依言将老人扶起,另一边的林则威也搭了一把手。 老爷子只是手脚瘫痪,腰背屁股都还能使得上劲,也就能坐得稳。 他环视半圈,目光在众多家人的脸上逐一扫过,最终开口道:“趁着大家都在,人算是到齐了,我老头子估计也撑不了几天,择日不如撞日,就在此刻交代一下身后事!” 众人一听,立马精神了,一个个屏息静气,心情紧张,像是等候法官宣判的被告,是死是活,就看这一遭。 这种情况下,夜星宇就觉得自己不该在场,但转念一想,自己都跟林善雅领证了,怎么说也是林家的女婿,旁听一下似乎也无妨。 “原本我是希望,靠着霍家的援手来拯救我们林家,但如今你们也都知道了,这条路已经走不通。” 林老爷子苍老而又虚弱的声音在房间里面回响着,每个人都在认认真真地听,当说到最后一句“这条路已经走不通”时,不少人都看向林善雅和夜星宇,眼神中带着各种各样的情绪,有愤恨,有仇视,有失望,有无奈。 夜星宇也是很无语,老子才拿了一百万,就成人民公敌了?结婚又不是我提出来的,关我球事! 老爷子继续说道:“我们林家,除了三所合资的学院,最主要的资产就是长风制药,而自从我病倒之后,长风的生意一落千丈,现在已是危在旦夕,如果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我估计只能撑到春节前后。” 林老爷子歇了一口气,又继续说道:“我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该怎么做,你们自己先讨论一下再做决定。” 一众林家人面面相觑,心想难道不是立遗嘱分家产吗?怎么又冒出来两个方案? 就算心中不解,也没人开口提问,反正老爷子马上就要揭晓答案。 可没想到老爷子给出的第一个方案,就让许多人无法接受。 只听老爷子说道:“非常时期,就只能采取非常做法,小雅虽是女儿家,能力却比你们在座诸位都要强出一大截,我的第一个方案,就是让小雅来掌管长风,说不定她能令长风起死回生。” 此言一出,廖芳马上就跳起来了,大声嚷道:“凭什么啊?她现在都嫁人了,已经不算是咱们林家人!把长风交给她,那岂不是把偌大家业白白送人,便宜这野汉子?” 前半句让林泽瑛和林则慧有点生气,她俩也嫁人了,难道就不算林家人? 而后半句,却是说到了点子上,如果由林善雅这个孙女来接管长风,他们这些兄弟姐妹还忙活个什么劲? 这丫头从小对谁都是冷冷冰冰地看不顺眼,就算长风在她手里死而复生,他们也捞不到什么好处,最多只能保住目前的利益。 况且,这已经没剩多少时间了,林善雅再有本事,翻盘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 而她私自跟别人完婚又得罪了霍家,这时候让她来接替林则威,岂不是摆明了跟霍家作对吗? 于是,除了林则智夫妇以外,几乎所有人都开口反对,甚至把新女婿来路不明也作为一项理由,旁观看戏的夜星宇再一次不幸躺枪。 但是林老爷子却有自己的考虑,他等众人差不多说完,才缓缓开口道:“现在已经是11月,快到年底,离我退出企业管理也将近有一年的时间,纵观今年的财务情况,长风制药无疑最惨,订单大幅减少,货品严重积压,资金周转不开,面临死亡边缘。” 第129章 投票表决,一人一票 老爷子一开口,众人便都闭嘴,安静地听着,但他因为身体原因,讲话不能太久,说一小段,就要歇一口气,随后接着再说。 “三家万相学院,帝都总院这边的经营情况比去年略微下滑,成绩欠佳;震城分院不温不火,还是老样子;唯独只有小雅管理的离城分院,经过她的大力改革,短短几个月内,收入翻了一倍有余,发展势头良好,即使是我亲自来管,也做不到像她这么出色。” 说到这里,林老爷子微微转头,溺爱地望着林善雅,轻叹道:“我林长风有一个好孙女啊!” 即使自己先斩后奏,私下完婚,断绝了家族的生路,却仍被爷爷当着众家人的面亲口夸赞,林善雅又有想哭的冲动,哽咽道:“不!我还是让爷爷您失望了!” “我刚才也想通了,家族的兴盛,不能用你的幸福去换,你要是今后不开心,爷爷也死得不安心。” 林老爷子想要抬起手来抚摸孙女的脸蛋,却有心无力,只能暗叹一声,接着说道:“所以,我觉得我也要改变以前的顽固思想,由女人来执掌林家,也没有什么不好,这都二十二世纪了,传子不传女那一套早就该过时了,现今这世界,谁有能力,谁就称王!” 说罢,林老爷子的目光转向众人,沉声问道:“你们怎么看?” 没有人应声,虽说他们都认可林善雅的聪慧与能力,并且她也确实做出了成绩,可就是那气死人的冷傲性格,实在不讨喜,早就结下了无数的怨念,要是她上位了,大家能有好日子过? 既不反对,也不赞成,个个都是稳如老狗不开腔,而林老爷子便趁势说道:“既然大家不反对,那么这件事情……” 众人一听就急了,我们虽然没说反对,可也没说赞成啊!咋能就这样下定论呢! 林则威最先忍不住脱口而出:“爸,您不是有两个方案吗?另一个方案是什么您还没说呢!” 林老爷子一听就知道,在他们内心深处,其实还是反对林善雅接管企业经营,嘴上说是要听第二个方案,实际已经否定了自己的提议。 面对这种情况,林老爷子也觉得棘手,要不是众家人的反对态度那么强烈,早在两年前,林善雅就已经成为了长风掌舵人,何须等到现在? 既然如此,林老爷子只能将第二个方案说出来,但是在他心里,这却是万不得已的下策,他自己也不愿意这样搞,若是按照这个方案来执行,长风必将灭亡。 “第二个方案,就是破罐子破摔,趁着我还有一口气,今天就把家产分了,以后该怎么样,各安天命!”这就是林老爷子不愿意说出来的下策。 他早在很久之前就已经仔细考虑过了,一共有上中下三条对策。 上策就是与霍家联姻,靠着霍家的帮助渡过难关,林家至少还能辉煌几十年。 中策就是把长风交给林善雅,让她去拼去闯,说不定也有转机,这个长孙女的智慧和能力都一直是他的骄傲。 下策就是把家产一分,各安天命,他眼一闭,腿一蹬,再是巨浪涛天,他也管不着了。 如果是上策,长风必定能保住;如果是中策,情况会怎么样很难说;但如果是下策,那么长风就会四分五裂,再无机会,今后的林家就只能靠着三座学院的收入养家糊口。 他给出的第二个方案,其实就是绝大部分人一直在期待的答案,不过自从听到长风的真实情况之后,便都觉得没那么兴奋激动,反而有些索然无味。 要说高兴,确实有那么一点点,不过只持续了三秒钟就已结束,因为长风制药已经面临破产危机,就算拿到再多的股份,好像也没有什么用,就跟捡到一张巨额的空头支票一样,兑不出钱来,最终还是竹篮打水,镜花水月。 一想到这里,众人就都沉默了,不停地在心里面计算着得失,看看哪一种对自己最有利。 “给你们几分钟讨论,都好好想一下!最后投票表决,一人一票。” 老爷子说完这句,就让林善雅倒杯温水来喂他喝了一口,随后闭目养神,静等众人思考决定。 其实也没过多久,林家众人心里面就有了答案,但是当着老爷子的面,不愿过多交流,只是很小声地交头接耳嘀咕了几句,便都安静了。 林老爷子睁开眼来,望向长子林则威:“阿威,你先来说。” 林则威略微沉吟,便道:“我选二号方案,划分好家产,各安天命。” 他其实想得很透彻,他是长子,分家产他能拿到最大的得益,如果是将公司全盘交给林善雅,他不仅会损失最大,还要让出董事长的位置。 林老爷子又看向林则智,后者赶紧道:“我选择第一个,支持小雅。” 这也是意料之中的答案,好歹是亲爹,就只有林善雅这么一个女儿,当然要全力支持。 接下来的江海兰也是如此,夫妻同心,都站在林善雅这边。 再之后是林则勇两口子,他们赞成分家产,因为林家三代的男丁,全都在他们家,真要分起家产来,他们家也是很有利的,总比让林老二他闺女来掌舵要好。 唯一的遗憾就是两个儿子年纪还小,未成年,性格有些叛逆,学习成绩也不好,不怎么讨老爷子喜欢,不然林家第三代的接棒人,铁定是他林则勇的儿子。 问完儿子媳妇,又问女儿女婿。 林则瑛考虑了半天,最终竟然决定支持林善雅,这倒让人有些意外。 林则慧的想法就很简单,一心要分家产,而李政这个吃软饭的老白脸,在家里没什么地位,自然要紧跟老婆的步伐。 自己家这边问完了,后面就是二老爷家的子女,林老爷子对待他们也不薄,一旦有重要的大事情,他俩也有发言权。 林家全模棱两可,并不发表看法,只说了一句“全听大伯安排”。 林巧巧却是表达了要分家产的意愿,这个女人经常抱怨自己股份少,就希望通过分家产能多拿一些,同时也好结束这天天赖在林家老宅的无聊日子。 第130章 创立长风是我今生最大的错误 统计结果很容易得出,除了林家全放弃投票,多数人都赞成分家产,宁愿盼着上天眷顾,也不希望林善雅独占鳌头。 面对这一事实,林老爷子也很无奈,但他说出来的话,肯定不是开玩笑,说了就要做,既然多数人这么选,那就分家产! 大树将倒,猢狲要散,辉煌了几十年的老牌家族,该亡还是要亡,连大清都亡了,更何况林家? 与其等他死后争得头破血流,不如趁他现在还有一口气,该分的分完,该讲的讲完,然后安安静静地离去。 奋斗了这么多年,林长风也累了,是该好好歇息了。 长风制药虽是他一手创立,却动用了不少原本应该投放于教育业的资金,一旦破产倒闭,林家虽不至于一贫如洗,却也不如未创建长风之时。 没想到辛辛苦苦几十年,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反倒把诗书传家的林氏养出了一股铜臭气,好赌成瘾的小儿子林则勇,贪图享乐的小女儿林则慧,以及除了林善雅以外的第三代,都让林老爷子深感失望。 “我最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创立了长风,我没料到这会改变整个林氏家族,我明明只是想让族人过得更好一点,却连林家的根本都丢失了,如果有来生的话,我肯定不会再做相同的选择,让林家永远是当年的林家,扎根于教育,造福于社会!” 到了将要曲终人散的最后关头,林老爷子发表了人生当中最大的感慨。 功过谁来评?冷暖人自知! 且不说别人怎么看,林长风自己就已经认为,他是做错了! 古语曾有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 皆因商人大多逐利而忘本,忽略了对子孙后代的思想教育,容易养成自私自利自大自我的纨绔性格。他们没有创业先辈的艰苦奋斗和顽强意志,也大多丢掉了勤劳正直和谦虚谨慎的优良品格,这样的家族,势必一代不如一代,焉能长久? 这也是让林老爷子感到后悔和惋惜的原因,物质上的确是富裕了,精神上却越来越贫穷。 感叹过后,就到了正式分家产的环节。 林家的产业,最主要就是长风制药,完全由林氏独资控股,没有上市,价值最高。 接下来是三所与他人合资创办的高等学院,都以“万相”为名,创始人是林长风的父亲林万相,将近百年历史,在天龙帝国成立之前就已存在。 当然,那说的只是建于帝都的总院,在天龙帝国成立之后,陆续又创办了两座分院,一个在东方的震城,一个在南方的离城。 再然后,就是林家的这栋老宅,加上院落周围的私地,总占地面积超过一万平方米,也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这里面,有一些资产已经被分配出去了,不由林老爷子掌控。 首先就是帝都的万相学院,当年由父亲林万相分给了弟弟林长水,所以它一直都在林长水的手上,后来交由他的儿子林家全来管理,女儿林巧巧则分到了一点股份。 其次就是长风制药有10%的股份,当年被林长风永久性地赠予了二弟林长水,之后也被林长水分作两份,大的一头给了儿子林家全,小的一头给了女儿林巧巧。 最后还有2%的长风股份,赠给了赵成和赵珍两父女。 赵成是坐镇林家的古武高手,也是林老爷子的拜把兄弟,很早就获赠了1%的股权。 事后又因为林则威出轨,辜负了赵珍,林长风心中有愧,又分了1%给赵珍作为补偿。 除此以外,林家祖宅、两家外地分院、以及长风制药88%的股份,其实都由林老爷子说了算。 祖宅是老太爷林万相留给长子的遗产,震城和离城两家分院都是林长风自掏腰包弄出来的,而长风制药更是他一手打拼出来的江山基业。 每个子女长大成人,林长风都会将手中资产分一些出去,他的几个儿女也都成为了长风的股东,或多或少都拥有一些企业股份,事后又经过几次细微调整,最终形成现在的格局。 至今为止,主脉的林氏五兄妹加起来一共掌握26%的长风股份,旁枝的林家全和林巧巧合计10%,赵成父女有2%,林老爷子自己有62%。 除了旁系的10%和赵家父女的2%是板上钉钉,林长风决定不了,他下面五个儿女的26%却可以随时收回来再重新分配,只要他一天不死,他就有这个权利。 至于林长风会不会这么做,谁也不知道,大家就等着他的下文。 林老爷子心中早有方案,慢慢道来:“这林家老宅,就交给阿智!他从小到大都住在这里,生活了几十年,有了感情,也会善待。以后就由他们夫妇来照顾我的饮食起居,直到我死的那一天。你们也不用陪我老头子耗在这里,明天就各回各家,记得来参加我的葬礼,就足够了!” 这番话说得淡然,却透着一股子心酸,他作为长风创始人,在商场上混迹了几十年,洞悉人心,又怎能看不出这一家老小,谁是真心,谁是假意? 大多数人都是表演多过于真情,心里面把家产的位置摆得比亲情还要高,到是二儿子林则智,生性淡泊,不争不抢,能力虽一般,却也没有过分的野心。 在以前,林长风还会责怪他不思进取,玩物丧志;可现在,反倒觉得他率真自然,不贪不躁,最像是原本的“林家人”。 所以,老宅留给二儿子,照顾父亲的责任,也由他一并承担。 但这似乎还包含着另一层含义,也就是下一任林家家主的问题,莫非老爷子想废长立幼,让二儿子接任家主? 像他们这种传统的大家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谁能继承祖宅,谁就是下一任的家主。 而继承祖宅的多半是长子,除非长子无能,才废长立幼。 但现在的情况却有些反常,林则智虽然分到了祖宅,公司却归林则威掌管,这两者之间谁才是真正的继承人? 第131章 该分的都已经分完了,还有谁? 林则智性格敦厚,是那种连吵架都不会的老好人,为人处事比较低调,兄弟姐妹们没人讨厌他,但也没人敬畏他,所以他在家族里的威望一直不如他大哥林则威,要是以他来做家主,恐怕镇不住场面,很多人会说闲话。 但是林老爷子却没有解释,继续往下说道:“万相学院这边,帝都总院一直都是长水的资产,他给了家全和巧巧,这一点雷打不动;震城分院我就留给阿勇的两个儿子,小琅和小湘各占一半,待他们成年以后便可以继承;而离城分院,之前给了小雅,她打理得很好,我很欣慰!” 三所高等学院,帝都万相属于旁支,林长风也做不了主,而后两座都是由他自己出资兴建,他是最大的股东,自然由他说了算。 而离城万相学院早就给了林善雅,以林长风对孙女的疼爱,肯定不会收回,所以真正待分配的只有震城万相学院,最终他给了亲孙子林琅和林湘,不过在他俩成年之前,由父母代管。 林则勇和廖芳是既高兴又不忿,高兴的是他们家分到了一座学院,这时候也许比长风制药的股份还管用,因为长风说不定哪天就垮掉了,但有了震城分院,下半辈子至少是衣食无忧。 而不忿的是,凭什么林则智的女儿能独占离城分院?而他们家的两个儿子加起来,就只能拿到一个震城分院? 要不是看在震城分院的规模和价值都要超过离城分院,两口子恐怕早就跳起来高声抗议了,但一想到老爷子偏爱林善雅,两人又觉得无可奈何。 剩下来就是长风制药的股份,这原来是最香的饽饽,现在却有些鸡肋。 但不管如何,能拿就多拿,以后会怎么样,先不考虑。 老爷子继续说道:“长风这边,之前已经分过的股份,我就不准备收回了,现在只分配属于我名下的62%。” 他当年把股份分给几个儿女的时候,并没有一碗水端平,有的多一些,有的少一些,到目前为止,五个兄弟姐妹的持股份额也不统一。 长子林则威曾被当成接班人来培养,不仅亲身参与企业管理,分到的股份也最多,足有10%,而他的两个弟弟都只有他的一半,各占5%,并且也只是任了闲职。 至于林长风的两个女儿,因为要嫁人,自然不如儿子拿得多,每人各持3%的份额。 兄弟姐妹五个,共占有26%的股份,而林长风的持股量却恰好是将这两个数字调换了位置,是62%。 “其中的10%就分给阿威!”老爷子不紧不慢地说着,语气很平静,就像分的不是公司股份,而是一块生日蛋糕。 林则威听到自己只能分到10%,很是错愕,似乎有些不能接受。 要知道他是长子,在完成学业之后就进入长风做事,位居高位,直到现在,早就把自己当成是长风继承人,以及林家下一任的家主,结果祖宅给了林则智不说,长风的股份也只分到区区10%,这说得过去吗? 他原本就有10%,现在又得10%,加起来不过20%,远远没达到心中预期,再怎么也得有个三四十? 林老爷子似乎看出他心中的疑惑和不甘,便解释道:“长风交给你快一年,结果亏损成这样,这证明你不仅不是那块料,还成为林家的罪人,分给你10%已经算是不错了!” 此言一出,林则威羞愧得低下头去,他确实令父亲和兄弟姐妹们失望了。 “况且,你私底下的小动作也瞒不过我,那3400万的资金限你三日之内返还回去,否则别怪我翻脸无情!”林老爷子淡淡说着,声音里透着虚弱,语气却无比坚决。 林则威听得一头冷汗,他没想到父亲病得这么重,床都下不了,竟然还知道公司里的一切情况,自己偷偷把资金转移走的事情也瞒不过他,就连数额都一清二楚。 这样一来,林则威就彻底服气了,不敢再有意见,甚至还非常惶恐。 搞定长子这边,林老爷子接着往下说:“阿智和阿威两家,各拿3%,阿瑛和杨浩母子拿2%,小慧、李政、晴晴一家三口,也拿2%。” 两个儿子虽说分额较少,不如长子,不过他们两家的第三代都各自分到了一所学院,算下来也不亏,甚至还占了便宜。 而两个女儿也没有太大意见,她们原先都只有3%,现在加上2%,就有5%,也差不多了。 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子女都是跟着夫家姓,不能跟传宗接代的儿子相比,尤其是他们这种比较传统的名门望族,更讲究传子不传女。 林老爷子又继续说道:“家全和巧巧虽是我二弟的孩子,却也是我林家人,你们两个都可以分到1%,再加上有帝都的万相学院,总不至于过苦日子。” 林家全和林巧巧也没有异议,他们本就是旁支,又不是老爷子的亲生子女,过来就是打个秋风,看看能不能捞点好处,就算老爷子忽略他们,也是正常。 况且长风制药都已经落到快要破产倒闭的地步,1%和2%已经区别不大,搞不好都是竹篮里打出来的水,转眼就成空。 这时候林家最有价值的产业反倒是三所万相学院,规模最大且历史最悠久的帝都总院已经落在了林家全兄妹的手里,就算长风真的倒闭,他们也不会太难受,反倒是林家主脉这边会一落千丈。 老爷子一边说,大家一边在心里计算,他名下足足有62%的长风制药股份,刚才分出去的,总共也才22%,还剩40%怎么搞,不可能带进棺材里? 该分的人都已经差不多分完了啊?还有谁呢?莫非捐给社会? 老爷子很快就开口了:“最后还有40%,我决定……” 所有人都竖直了耳朵,屏住了呼息,没想到老爷子突然一个大喘气,话到一半不说了,急得众人心脏砰砰跳。 第132章 这个孙女婿绝对不简单 林老爷子转头环视各人一眼,吊足了胃口,才接着说道:“我决定,剩下的40%全部交给小雅他们夫妻,并且由小雅来接任长风制药董事长一职。” “什么?”不少人大惊失色,不可置信。 这不还是铁了心要把孙女扶上位吗?不仅让她接任长风董事长,还分了股份的最大头。 原来搞了半天,老爷子换汤不换药,还是一根筋,白让大家空欢喜一场。 林善雅听到后瞬间就哭了,泪如雨下,哽咽难止。 她此时才知道,爷爷最疼爱的始终还是她这个长孙女,就算自己现在的做法很可能毁了林家,他也要把最好的留给自己。 这大半年以来的种种逼迫,种种不甘,种种不愉快,都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我是林善雅,我是爷爷最疼爱的亲孙女,我不能辜负爷爷的期望,我要拯救长风! 在林善雅的心中,立刻就发下了宏愿,并希望能在爷爷闭眼之前将它实现。 这是对爷爷厚爱的最好回报,也是证明自己的最佳方式。 她拿到这40%的股份之后,再加上父母有8%,合计48%,还有一座离城万相学院,可说是得到了爷爷一半的遗产,远远要超过其他林家人的想象,甚至连她自己都深感意外。 而林老爷子这样分配,虽然依旧偏向于林善雅,却并非换汤不换药,实际还是有区别。 不分财产,长风仍旧是老爷子说了算,后续的经营管理怎么调整,在大方向上他可以拿主意。 而财产一分,就代表着林长风的时代正式落幕,他将不再过问企业经营,是死是活,全看后辈的努力造化。 如果林善雅顶不住一帮长辈带来的沉重压力,最终被迫让位,林长风也没有办法。 毕竟财产已经分出去了,马上就要白纸黑字,板上钉钉,林家二代的话语权都加重不少,会不会在关键时刻造反独立闹分裂,就很难说。 看到不少人心头不爽,气愤难平,林老爷子就知道,他们肯定不服气,肯定要闹幺蛾子,只是早晚而已。 所以,此为下策,不得已而为之。 林老爷子长叹一声,又缓缓开口:“不过在此之前,我有一个要求……”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没有看向林家的任何一人,而是紧盯着最让他陌生的夜星宇。 众人都开始搞不清楚状况了,你有什么要求就说呗,看着一个外人干啥啊?莫非老爷子真是病糊涂了,人都认不清?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来着?”老爷子显然不是认错人,他就是在跟夜星宇说话。 “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夜星宇微笑答道。 “嗯!好名字!”老爷子点点头,同样也是微微一笑,“我能看出,你是一个有本事的人,也是一个好人。” “老爷子过奖了!”夜星宇谦虚了一下。 这番对话让其他人摸不着头脑,都搞不懂老爷子到底是想表达什么意思,莫名其妙地发起了好人卡。 说到底,他们始终都嫩了点,包括聪慧过人的林善雅在内,都缺乏林长风老辣的眼光和丰富的阅历,老爷子能看出来的东西,他们就注意不到。 林老爷子最疼爱的就是林善雅这个亲孙女,对她带回家来的合法丈夫,岂能不关心不在意? 实际上,自从林长风醒来以后,就一直在暗中观察夜星宇,以他转战商场数十年、阅人无数的独到眼光,很快就发现这个年轻人有些特别。 太沉着,太冷静,太超然,太神秘,让人看不透也猜不准,但偏偏又让人觉得他很真诚,没坏心。 面对林家如此庞大的资产分割,他作为孙女婿,竟然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从头到尾都表现得无比淡然,就像是一个事不关己的局外人。 就算到了最后一刻,当林长风宣布将40%的股份交给林善雅,并且让她当上董事长,这个年轻人的目光和表情也没有任何的波澜,看不到一丝半点的贪恋。 就算是林则智那么淡泊的性子,听到女儿分到了最大的一块蛋糕,也表现得惊喜万分,怎么都掩藏不住情绪。 这就让林长风觉得很好奇,这个孙女婿到底是怎样的性格,才能如此不动声色,稳如泰山。 林长风虽然看不透,猜不出,但是夜星宇的气质却又让他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他曾经有幸亲眼见过一位绝代强者,一个传说中的人物,令他印象深刻,至今难忘。 而夜星宇给他的感觉,就跟那位大人物非常相似。 于是,林老爷子断定,这个孙女婿绝对不简单,林善雅能跟他在一起,很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 说到底,姜还是老的辣,林长风能在几十年间创造出一个上百亿的企业,确实是有过人之能,仅仅不到一个小时,他就发现了夜星宇的独特之处。 就连庄明生都能看出夜星宇气质非凡,林长风年长几十岁,又岂能察觉不到? 而其他的林家人就没有老爷子的洞察力,个个都看轻了夜星宇,还在心中责怪老爷子病糊涂了乱说话。 林老爷子却不管其他人怎么想,继续对夜星宇说道:“你既然跟小雅结为夫妇,也就是我林长风的半个孙子,同样也是我们林家的一分子,以后的林家,就要靠你们夫妇两个齐心协力,再创辉煌。” 这句话就等于是认可了夜星宇的身份,以及接受了这桩让林家走上绝路的婚姻,让夜星宇暗中钦佩。 林长风不愧是叱咤风云的商界豪雄,拿得起,也放得下。 但夜星宇也听出来,老爷子肯定没把话说完,这才只是铺垫,真正想说的还在后面。 果然,林长风紧盯着夜星宇的眼睛,接着说道:“我可以把40%的股份交给你们夫妇,并让小雅来掌管长风,但却有一个前提要求,那就是你必须入赘我林家,将来所生的长子,也必须随母林姓!” 这番话说得斩钉截铁,掷地有声,似乎不容商量。 第133章 赘婿?开什么玩笑?没门! 夜星宇微笑着摇摇头,很平淡地回复道:“抱歉!我不答应!” ——赘婿?开什么玩笑?一般人干得了这趟活? 夜星宇想都不想就断然拒绝,他现在特别讨厌这两个字。 不记得是哪一世,当时有位名人,身为豪门赘婿,却天天被老婆扇耳光,一出手就是三连击,啪啪啪地特别给力,后来经常被扇的那边脸颊肌肉坏死,只要他一笑,嘴就是歪的。 每当一想起这个人,夜星宇就觉得自己脸抽筋,然后就变得不爱笑了,自然就没有什么好运气降临。 林老爷子想让他当赘婿,又碰上林善雅这霸道脾气,那他还不如回食堂切菜算了,省得被人啪啪啪,最后变成歪嘴。 所以他拒绝得很干脆,毫不拖泥带水,根本不用去考虑得失。 但是在别人看来,夜星宇这是傻得没边了。 上门女婿又怎么了?你一个小城市的普通家庭背景,既没钱又没矿,入赘我林家还能吃亏吗?那是祖坟冒青烟?居然还不答应?是不是脑子进水把脑细胞全给淹死了? 林老爷子以为自己没把话说清楚,又重新解释了一遍:“你要是做我林家的上门女婿,这40%的股份就由你们夫妻俩共同继承;你要是不愿意,那么我只会把股份留给小雅一个人,你可要想清楚啊!” 夜星宇却是将手一摆,随意说道:“都留给她,我受之有愧!” 他的拒绝潇洒无比,无论眼神、表情、动作还是语气,都透着一股子满不在乎,完全看不出半点装腔作势,足以证明他是真的不在意。 众人又都傻眼了,完全搞不明白夜星宇的脑子里面想的是啥,为何总不按套路出牌? 尤其是老爷子都已经挑明了,他必须入赘林家才能分到财产,可还是想都不想就一口回绝,这特么是圣人还是傻子?面对巨额财富都能坐怀不乱,无动于衷? 林老爷子足足愣了五秒钟才回过神来,然后问了一句:“没得商量?” 夜星宇倒是认真想了一下,然后答道:“入赘就免了,生下的孩子可以姓林,我不介意。” 这一条的确对他没有影响,反正他又不能使女人怀孕,从古至今都是无后,要不然他的子孙争起家产来,比今天的情况还要严重一百倍。 他历代积累下来的财富,已超过巅峰时期的林家不知多少倍,连他自己都算不清楚。 况且,他跟林善雅只是有名无实的夫妻,平时连脚指头都不能碰一下,哪可能会有孩子? 如果有,那一定是隔壁老王家的,绝对跟他夜星宇无关,到时候孩子不管是姓林还是姓什么,他都不在意。 但林老爷子不了解这些情况,还觉得是对方做出了巨大让步,他对此比较满意,立刻拍板道:“好!此事就这样说定了,留给小雅的股份有你一半!回头我会让公司的法律顾问来处理具体事情,办理资产过户和股权转让。” 说到这里,林老爷子又把头转向另一侧:“阿威这边,务必在三天之内将权力转交给小雅,然后跟霍家那边约一下,由我亲自出面,希望还能凭着一张老脸,取得霍家的谅解。” 家产之争就这样尘埃落定,在林善雅回到林家的当天迅速落幕,结果让所有人都意想不到。 这一切的导火索,就因为一个突然冒出来的夜星宇。 是他的出现,令林家与霍家的联姻大计遭到破坏,迫使林老爷子作出最不情愿的分家产决定。 说得严重一点,长风制药如果真的破产倒闭,那夜星宇就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可夜星宇很委屈啊! 我特么就是一个被你孙女利用的工具人,结果一不小心就成了祸国殃民的罪魁祸首,我到哪里喊冤去? 好在以他的性格,那是相当看得开,就算是天塌了,地球毁灭了,他也觉得没啥好担心的。 别人是“人生除死无大事”,在他这里,死都不算个事,反正死了又能活,怕个球! 就跟有人说的那样,人的一生可短暂了,就跟睡觉一样一样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了。 夜星宇有时候就觉得,死一次,就像是睡了一觉,睡醒了,他又活了,可简单了! 但活了这么久,也早累了,什么都能看得淡,什么都可以不计较,只要不违反他心中的原则和底线,他就永远是一幅好脾气。 遇到王春香那种蛮不讲理而又不可理喻的大头铁,他也没有真的生气,对待她就像是对待邻家的调皮小孩。 其实仔细想想,人的心境肯定是会随着年龄和阅历而往上提升,一般人所在意的事情,比如财富、权势、女人、仇恨,落到夜星宇这里都不太重要,通通都是鸡毛蒜皮,不值一提。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梁少凡和虎哥弄死了夜星宇的前身,他没有去主动报仇,即使又遭到了一次绑架,他也只是狠狠地教训了一顿,没有取他们性命。 其实那种动辄杀人夺命的事情,只有十几二十岁的热血青年,也就是所谓的愤青,才会那么干,放到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古董身上,就绝对不合理。 就好比,八岁的时候,你跟小朋友为了抢半块橡皮而打得头破血流,恨不得弄死对方,可到八十岁再回想起那一幕,会作何感想?那么八百岁呢?又是什么想法? 梁少凡和虎哥,在夜星宇眼里就是不懂事的小朋友,他一个几千岁的人,去跟一个二三十岁的小朋友斤斤计较,动不动就要人死,这合适吗?活了几千年还是一副暴脾气? 从古至今活了这么久,他看多了种种不公,也见惯了各式欺压,梁少凡和虎哥这点恶事算得了什么? 心里不爽就找混子揍人,结果下手狠了点导致误杀,这有什么稀奇? 又不是大奸大恶,为了一己私欲而荼毒苍生,为祸天下! 为这种小角色就大发雷霆,乃至杀人夺命,有必要吗? 大可不必啊!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他又不是热血青年!!!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别用自己的想法强加给他人。 就算是报仇,也得有个由头,仔细冷静想一想,以前的夜星宇跟现在的夜星宇很熟吗?是亲人吗?还是好朋友? 说到底,两者屁关系都没有!我凭什么要帮你报仇? 你不死翘翘,我能活过来? 也别提什么受人因果,这一套在夜星宇这里根本行不通,他重生了无数次,得有多少因果缠身? 如果之前的夜星宇杀人放火无恶不作,那他苏醒之后,是不是要自己捅死自己以此来赎罪? 这不是受人因果,这是脑子里面只有一根筋的傻缺! 无论前身是善是恶,是怎么死的,都跟夜星宇没关系,他只为自己做的事负责,同样也只看苏醒之后发生了什么,至于之前,关他屁事! 人要活上几千年,什么事都能看得淡,什么事都能想得开,包括自己的性命,他都不在乎。 正因为有这样的心态,夜星宇才能在林老爷子的眼中显得不凡,那种不染尘埃的超然于世,那种万事不惊的稳如泰山,都让他如同黑夜中的萤火虫,被窝里的手电筒,于人群之中脱颖而出,想当个路人甲都有点难。 当然,不是每个人都有林老爷子的那种丰富阅历和观察能力,这世上绝大多数人都看不出夜星宇的特别,可能只觉得他人帅一点,讨女人喜欢一点,除此无他。 ………… PS:这一章有感而发,就多啰嗦了几句,主要是针对某些读者的书评,看了开头就在喷,说主角不够霸气,怂成狗。 我想提醒一下这些读者,看书之前最好先看清楚书名。 书名已经表明了,主角就是要低调,作者给的人设就是这样,他不是赵日天,也不是龙傲天,想看狂拽酷炫吊炸天的嚣张主角,可以去看《帝霸》,或是《重生之都市修仙》,应该更适合。 想起上学的时候,班主任随便说几句煽情话,一班同学激动得热泪盈眶。 上班多年,公司老总在台上口沫横飞,一帮中年大叔在台下偷偷玩手机回信息。 如果到我老了,我想,不管别人说什么事,我都会“呵呵”一笑,说一句“好一个凉爽的秋天”。 你品!你且细品! 第134章 用离城分院交换20%的股份 诸事安排完毕,几家欢喜几家愁。 不少人愤恨不已,暗道不公平,但也不敢明说,生怕老爷子发起脾气来,反而连到手的,都会被拿回去。 还有一点,长风制药的境况并没有因为资产分割而有所改善,依旧面临着破产的危机,就算将林则威换成林善雅,也难以起死回生。 毕竟结了婚的林善雅已经无法再让霍家出手相助,甚至还可能招来霍青书的怒火。 为了一家将要破产倒闭的企业争来争去,也没有什么意思,众人都兴致不高。 目前最重要的除了想办法解决长风危机,剩下就是怎么跟霍家解释,毕竟五大家族威震帝京,哪一个都不能得罪,否则生意就做到头了。 而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自有专业的律师团队来执行,林家人只需要在文件上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至于长风制药的权力交接也比较简单,因为它是由林氏独资控股,股东都是林家自己人,董事会也就是个摆设,只需要在公司内部开个高层会议,由林则威宣布让位,再由林善雅上台致词,也就完成了权力交接,不需要经过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搞什么投票表决。 林长风看着脸色各异的家人们,眼皮子一塌,轻声说道:“都散了,我也累了,要休息一下!” 林善雅赶紧扶着老爷子躺下,为他盖好被子,但却怔怔地站在床边没有离开。 其他人都陆陆续续地走出了屋子,最后只剩下林善雅和夜星宇,以及两个佣人。 夜星宇突然指着床头柜上的一束鲜花,向两个佣人问道:“这花是谁拿来的?” 年长的那个佣人回答“不记得了”,年轻的那个却一口咬定是“李姑爷”。 “李姑爷”是指林则慧的老公李政,平时闲得没事,就被林则慧叫来照顾老爷子,争取表现一下,拿个好评,没功劳也能有点苦劳,分家产的时候说不定有惊喜。 “你确定没有记错?”夜星宇看向那名年轻的仆人,两道目光如同利剑,似乎能够洞悉人心。 仆人连忙说道:“不会记错,李姑爷每隔几天就会买一束鲜花来换上,我都看到过好几次。” 夜星宇点点头,表示知道了,便没再说话。 林善雅好奇地看了他一眼,问道:“怎么了?”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没什么。” 林善雅轻轻皱起眉头,感觉有点奇怪,平时什么都不在乎的夜星宇突然问起一束花,多半是有原因。 但她没有再追问,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处理,暂时管不到这些细节。 再看了已经沉沉睡去的爷爷一眼,林善雅招呼上夜星宇,又穿过人工园林,回到了前面的大客厅中。 除了林则智夫妇,其他人都在,一个个交头接耳,小声聊着,气氛有点沉闷古怪。 林善雅一出现,立刻就遭到廖芳的嘲讽:“林大小姐果然受老爷子疼爱啊!断了林家活路,气得老爷子晕过去,居然还能分到40%的股份!——啧啧啧!果然厉害!” 其他人虽然没说话,可看向林善雅的目光都不太爽。 明明是把林家逼上绝路的罪人,结果却成了家产之争的最大赢家,谁能服气? 林善雅却无视了廖芳的嘲讽,直接走到林则威跟前,平静说道:“大伯,我想跟你谈谈。” 林则威冷哼一声:“没什么好谈的!老爷子既然下了命令,我肯定不会违背,明天就召开高层会议给你让位,你就等着接管长风!” 林善雅却道:“我要谈的是另外一件事。” “嗯?”林则威愣了一下,但态度依旧显得不舒服,“有什么事就在这里说!不必遮遮掩掩!” 林善雅便开门见山,直接说道:“我想用离城分院换你手上20%的长风股份,你觉得怎么样?” 这话一出口,所有人都愣住了,包括林则威本人。 放到平时,想用离城分院来换取20%的长风股份,那简直是痴心妄想,傻子都不干! 三所万相学院都不是林家全股,而是合资建校,林家只不过是占了大头,有经营权而已。 无论是资产还是收益,万相学院都远远不如长风制药,三个加起来,估计才有长风的十分之一。 当然,这说的是巅峰时期的长风,现在的长风大不如前,经过持续一整年的亏损经营,资产大幅缩水,可能连以前的一半都比不上。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长风再不行,规模架子摆在那里,岂是区区一座离城分院可比? 按道理,这种荒唐的请求就应该毫不客气地拒绝,然后则狠狠地讽刺几句,可此时的林则威却犹豫了。 没有谁比他更清楚长风的困境,流动资金消耗殆尽,工厂全面停工超过两个月,大量的药品积压销售不出去,意外出现的各种药物中毒事件,铺天盖地的负面新闻源源不绝,还有来自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正式警告…… 这一切,就好像有只无形大手在背后推动,全世界都在针对长风,满满都是恶意。 难得霍家抛出了橄榄枝,只要两家联姻,这一切便能迎刃而解,可林善雅却生生堵死了这条路,还把霍家给得罪了。 长风的下场会如何,林则威知道得很清楚,断了霍家这条路,可说是必死无疑。 如果说其他不在其位的林家人还保留着一点乐观和希望,那么林则威就已经完完全全地悲观和绝望。 要不是老爷子明令禁止对外出售长风股份,林则威怕是早就有了卖掉的想法。 结果就是一拖再拖,拖到现在,随着长风的日益亏损,总资产也在急剧缩水,就算他能卖,现在也卖不出好价钱了。 而现在,林善雅提出用离城万相学院交换他手上的20%长风股份,听起来似乎不合理,实际却还算公平。 林则威掌管长风快一年,离城分院那边的情况他也有所了解,可说是今年内唯一挣钱的林氏企业,并且势头良好,才刚建了新校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赶上震城分院指日可待。 结合长风制药的现状和离城分院的情况来综合考虑,林泽威竟然心动了,他陷入了深思。 第135章 她是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 林善雅也不打扰,静静等待对方的答复。 而其他林家人也在纷纷思索,如果林善雅以同样条件向自己提出要求,换取自己手上的股份,自己会答应吗? 考虑的结果,竟然大部分人都会接受,这是因为强烈的危机意识让他们对长风失去了信心。 一家亏钱而又难以卖掉的大企业,和一家蒸蒸日上快速发展的小企业,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就一个字:稳! 钱不是被水冲来的,就算是生意人,也大多求稳,宁愿少赚一点,也不愿承担血本无归的风险。 那20%的股份与其烂在手上,还不如用来换取一所能挣钱的学院。 想清楚后,林则威终于点头,认真说道:“我答应你,但这件事要给老爷子说一声,只要他老人家同意,我这边就没问题。” “好!等爷爷睡醒,我会向他请示!”林善雅同样说得很认真,不是开玩笑。 虽然老爷子禁止将公司股份对外出售,却不反对内部赠予,他们两个都是林家直系亲属,你情我愿地交换,完全可行,想来不会干预。 短短几句话,本已尘埃落定的结局又起变化,如果林老爷子不反对,那么林善雅将拿到60%的长风股份,名符其实的扛把子啊! 谈完这笔交易,林善雅就离开了客厅,这就是她的行事风格,雷厉风行,速战速决,谈完正事就走,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如果换了是庄静来谈生意,少不了要一番客套,大打感情牌,里里外外都要打点好,不管谈不谈得成,最起码不会让别人难堪。 而林善雅的风格就是我行我素的霸道总裁,生意谈成就行了,至于别人开不开心,她可不管。 夜星宇跟在林善雅身后,兜兜转转一路走,安安静静也不问,反正老婆到哪他就跟到哪,这地方他谁都不熟,就只跟林善雅熟一点,不跟她跟谁? 林家老宅占地大,房间多,其中还有各个花园院落,随便换个场景就要走个几十秒钟,平时就需要好几个下人来收拾打扫。 那些移植过来的花花草草需要时常修剪,还有斑斓鲜艳的观赏锦鲤需要每天喂食,光是维持整个宅子的日常开销,每年都要花费一大笔钱。 只不过搁在林家,那就是九牛一毛。 林善雅却觉得有些浪费,这么多的屋子,却没几个人住,实在过于冷清,还不如卖了换钱来投资生意。 但是这想法却不能让老爷子知道,在他们老一辈的心里,祖宅就是根,卖工厂也不可能卖宅子。 林善雅来到东边的院落,敲响了正屋的房门:“爸、妈,我有事跟你们商量一下。” 江海兰把门打开,让他们进来,她跟丈夫正在安放行李,刚好忙完。 林善雅依旧没有像样的开场白,直接就说正事:“我刚才跟大伯谈过,用离城的万相学院,来交换他手上20%的长风股份,他答应了。” 林则智夫妇大吃一惊,觉得女儿的举动过于冒失,纷纷询问原因。 他们的想法跟前面客厅里的那些人差不多一样,长风虽是一条大船,却不牢固,反是到处漏水,即将沉没,这时候用离城万相分院这艘小快艇去做交易,似乎不怎么划算。 林善雅却只有一个解释:“我在爷爷床前发过誓,我一定要拯救长风,不会看着它倒下,也不会让爷爷的心血付诸东流。” 林则智听得心中一喜,急切问道:“难道你有把握让长风起死回生?” 林善雅摇摇头,实话实说:“暂时还没有十足把握,不过我却有一个计划,如果成功,长风多半能保住!” 虽然她是这样回答,林则智却对女儿信心不小,就算不能与霍家联姻,长风在林善雅的运作之下也不见得必亡,凡事不到最后一刻,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林善雅继续对父母逐一解释:“要拯救长风,我就需要绝对的掌控权,不允许有任何的反对声音,所以我就必须拿到至少一半以上的股份。而我之所以选择跟大伯交换,有好几个原因。 “首先,他手里的股份最多,足足有20%,跟他交换,利益最大,这样我就能拥有60%的控股,就算爷爷不在,也没有人能够抢走经营权,长风永远都是我说了算! “其次,不少人还对长风抱有一丝幻想,盼望着它能起死回生,也许不太乐意交换,而大伯是他们当中对长风了解最深的人,知道长风目前面临的是绝境,几无生还可能,所以他反倒是林家人里面最有可能点头的那一个。 “第三,大伯很早就进入长风参与管理,一直担任要务,有不少心腹部下,在所有林家人里面,就属他的势力最强,影响最大。只要他还是股东,握有大量的股份,说不定就会在关键时刻暗中搞事,不利于我的掌控,所以我必须将他从股东名单中剔除,才会安心。 “基于这三点,无疑与他做交易,是最划算的选择。” 这一番分析说得头头是道,条条在理,就连夜星宇也听得暗中点头,没想到她能考虑到这么多,确实有些经营手腕。 而最让夜星宇佩服的,却是林善雅的魄力,明知长风必死,还要力挽狂澜,她是哪里来的信心和勇气? 于是,夜星宇便在旁边插了一嘴,问道:“这一切的前提,是建立在你能救活长风的情况下,但如果长风还是垮掉了,你岂不是既赔夫人又折兵,自以为聪明,却做了蠢事?” “你才会做蠢事呢!”林善雅不悦地瞪了夜星宇一眼,“我刚才都说了,我有计划,这一切都是在为这个计划做准备,如果不先拿到大伯手中的股份,将他挤出局,那么将来我不管做什么,他都有可能跳出来唱反调,这个计划施行起来也就阻碍重重,不一定能够实现。” 就连夜星宇的好奇心都被勾起来了,追问道:“可否说说你的计划?” 林善雅却没有理会,只淡淡回了一句:“你迟早会知道。” 夜星宇微微一笑,也就闭口不问,但心中却有一丝朦胧预感,似乎她的计划与自己有点关系。 第136章 用8000万再拿下8% 林则智夫妇虽然都是出身于名门豪族,对于经商却不在行,不过听到女儿有自己的想法和计划,且言谈之中透着一股信心,也大感高兴。 如果她真能拯救长风,那就是林家的大功臣,就算违背了家族的决定而私自结婚,也没有什么关系。 林善雅又继续对父母说道:“除了大伯手上的20%,我还想把三叔一家的8%拿过来,所以才来找你们商量。” “啊?怎么拿?”林则智不太明白。 “用钱买!”林善雅条理清晰地解释着,“三叔本来就已经输光了家底,现在又欠下了巨额赌债,这时候向他购买股份,可以把价格压得很低,非常划算!” 长风制药的股份是家族内部分配,不允许对外买卖,但家族成员之间的交易却是可以,只要老爷子点头就没问题。 以林善雅对爷爷的了解,只要自己展现出信心能救活长风,那绝对是百分之百的支持。 “并且,三叔家有两个儿子,虽然不成器,却是林家三代唯二的两个男丁,如果不把三叔他们一家提前弄出局,将来搞不好还会添乱!”林善雅又说出了一条理由。 夜星宇一听就乐了,想不到这便宜老婆手段这么狠,这都还没走马上任呢,心里就先想着要把大伯和三叔通通踢走,只剩下大小姑两个女流之辈,难成大事。 如果真是这样,以后的长风,就处于林善雅的独裁统治之下,说一不二,想怎么搞就怎么搞。 “所以,我希望你们能够拿出资金,把三叔手里的股份全部买下来,这就是我过来找你们商量的原因!” 原来,这才是林善雅的目的,她希望由父母出资,收购三叔手里的股份。 但凡林氏家族的二代成员,在完成学业并正式踏入社会之后,都会分到一些资产,而林善雅作为第三代长孙女,之前并没有拿到长风股份,却得到了离城万相学院。 但因为攻读博士学位的原因,她拿到资产就相对晚了些,还不到一年,自身并没有太多的资本积累,几百万还好说,上千万就挺难,只能向父母求助。 在之前,林则智夫妇虽然只占5%的股份,但他们过得比较节俭,物质上的消费很少,名车豪宅游艇别墅,一样都没买,这么多年下来,也累积了不少财富,至少过亿。 可以说,在林氏二代几个兄弟姐妹里面,最有钱的就是林则智他们家。 林则威虽然占股多,但花费开销更大,没有林则智节俭。 而最穷的就是林则勇,因为两口子都是烂赌鬼,早都输光了。 不过因为长风严重亏损,资金断链,家族成员都在老爷子的号召之下填充了不少资金进去,林则智夫妇现在所剩也不多。 林善雅只知道父母应该会有积蓄,具体有多少却搞不清楚,就只是抱着商量的态度,看看能不能搞成这件事。 林则智夫妇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以后百年归天,所有的资产都是留给林善雅的,女儿要做大事他们当然会支持,所以就问道:“需要多少钱呢?” 林善雅答道:“三叔手里一共有8%的股份,我大概会出价一千万元一股,总共八千万元,相信他会接受这笔交易。” 听到她报出的价格,两口子都很吃惊,江海兰还弱弱地问了一句:“才八千万,他会同意?” “应该会同意!”林善雅点点头,表现出无比的自信,“就算他现在拒绝,相信过不了几天也会主动来找我。” 林则智倒是比妻子更相信女儿的判断,他很痛快便答应了:“既然这样,这个钱由我们来出,并且我们的股份也交到你手上,你放心大胆去做!” 江海兰还有些不放心,叮嘱道:“现在的状况不比从前,即使八千万也不是小数目,还是要先考虑清楚,如果确定没问题,再去和你三叔谈。” 林善雅再次点头:“妈,您放心!我有分寸!” 一家三口就这些问题又聊了几句,林则智夫妇能拿出多少钱来,也对林善雅交了底。 作为父母,他们当然要鼎力支持自己的女儿,还不忘鼓励几句,让她好好干。 夜星宇并没有插话,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一个“外人”,林善雅想做什么他都不反对,更不会假装热情地跳出来指点江山。 在取得父母的同意和支持之后,林善雅又带着夜星宇回返前厅,找林则勇谈生意去了。 她做事,永远是风风火火,雷厉风行,一旦定下计划,就要立刻执行,绝不拖延。 跟夜星宇的结婚也是这样,一个晴朗的清晨,一次偶然的相遇,一个逼婚的电话,一道疯狂的念头,两个本不相干的人,就因为林善雅突如其来且天马行空的大胆想法,就被紧紧联系到一起,成为夫妻。 林善雅很快就找到了三叔林则勇,他正在跟自己老婆说着什么,看到林善雅正对着走过来,立时闭了嘴。 一如既往地开门见山,省略掉无关紧要的客套问候,林善雅丝毫没有半句废话,直截了当地说明了来意,摆出了交易条件。 林则勇听到她提出来的价格,虽然很不忿,却也没有立刻拒绝,而是跟廖芳嘀嘀咕咕地商量了半天,最终还是同意了。 这一切都在林善雅的预料之中,因为林则勇好赌成瘾,欠下了巨额赌债,被人相逼,正为此事焦头烂额,所以他急着要找钱来还债。 又因为长风前景堪忧,随时面临破产危机,两口子一合计,便觉得与其持有股份,还不如拿着现金实在,八千万好歹能解燃眉之急。 如此一来,林善雅便以微小的代价,拿到了8%的长风股份,若是她能让长风制药起死回生,那就绝对是大赚特赚。 要说在长风制药最巅峰的时候,总资产过百亿,8%就至少值八亿,但现在大不如前,资产缩水一半以上,可能只有五十亿左右,那算下来也要五千万一股,而林则勇的8%股份只卖了八千万,确实算是白菜价。 第137章 你爷爷不是病,是被人下了蛊 只不过,长风也跟林老爷子一样,差不多算是彻底瘫痪了,总资产虽多,流动资金却少得可怜,远远填补不了财政上的巨大窟窿,岌岌可危,除非有巨大外资引进救急,才有撑下去的希望,否则就只能拆分贱卖,而卖不掉就会破产倒闭。 所以,林则勇的决定并不能说是他笨,而是在环境的压迫之下所作出的无奈选择。 同样,林善雅拿到这么多的股份,也是要在挽救长风的前提下才能带来利益,不然八千万的现金和离城的万相学院都只是打水漂而已。 现在夜星宇是越来越好奇,林善雅倒底有什么办法能让长风起死回生? 跟三叔谈完以后,林善雅又分别找到了大姑、小姑、全叔、巧姑等四位,询问他们是否愿意出售手中的股份,价格同样是一千万元一股。 令她意外的是,原本最有希望点头的小姑林则慧居然一口拒绝了,而大姑林则瑛在仔细考虑过后,也同样拒绝了她的提议,至于林家全和林巧巧兄妹,却没有当场给出答复,说是要慎重考虑之后再做决定。 其实在林善雅买下三叔的股份之后,手头上的筹码就应该所剩无几,但她仍旧去找其他长辈商谈购买股份的事宜,这就令夜星宇有些看不懂,不知道她哪里还有资金来做这件事。 现在的林善雅,总计拥有76%的长风股份,其中的40%是老爷子分给她的,20%来自于大伯,8%来自于三叔,8%来自于父母,真真正正地成为了长风的话事人,并且把直系中的男丁都排除在外,无论将来长风是生是死,都没有人能够撼动她的地位。 当然,作为林善雅的合法丈夫,这些资产理论上会有夜星宇的一半,虽然他并不在乎。 他比较感兴趣的是林善雅接下来会怎么做,他开始对这个女人刮目相看,对方的能力和魄力都已经初步展现,兴许真的能够挽救长风。 今天,是林善雅时隔大半年之后回到家族的第一天,结果一进门就令林家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这个兴盛了许多年的帝都名门究竟该何去何从,谁也说不清。 …… 到晚饭的时候,夜星宇跟着林善雅陪她父母一同进餐。 餐食是佣人们做好了送过来的,而同桌的只有他们四个人。 别看老宅里面那么多林家人,却不是聚在一起用餐,都是各家吃各家的,想吃什么就提前给佣人打好打呼,他们会按照主人的要求去做。 至于老爷子,卧病在床,食欲不佳,平时就吃得很少,想吃的时候就单独为他开小灶,还需要有人来喂食。 大家族就是这样,开枝散叶之后,一整个大家庭就分裂成好几个小家庭,接着就是各种或明或暗的房争宅斗,只有春节才能全家聚齐,一起吃个团圆饭,表现出其乐融融的假象。 吃过晚饭,林善雅领着夜星宇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门后就直接问道:“下午的时候,你有没有看出我爷爷是什么病?” 夜星宇答道:“倒是看出了一点眉目,不过你想要知道的话,先告诉我,你的计划是什么?” 林善雅没有理他,大声道:“赶紧说!等你说完,我再给你解释我的计划!” 夜星宇呵呵一笑:“当上了董事长,脾气也变大了啊?” 林善雅不耐烦地瞪了对方一眼,真就想发点小脾气,她现在可没时间听这些弯弯拐拐的,需要她思考的事情还很多,不想浪费时间,直接就要切入主题。 夜星宇也就是随便调侃一句,接着便正色说道:“你爷爷不是病,而是被人下了蛊。” “什么?”林善雅大惊失色,真是被他这句话给吓到了。 蛊这种东西,是传说中巫术,还以为是杜撰出来的,难道它真的存在? “蛊是不是毒?有没有解救方法?”林善雅连忙又问道。 “蛊跟毒有区别,不是一个概念,简单来说,毒是死物,而蛊却是活的。”夜星宇认真地对她解释着,“‘蛊’这个字,上‘虫’下‘皿’,就是将毒虫放在器皿里面,用特殊方式来培育,最后就变成了蛊。” 当然,几句话肯定讲不清这么诡秘的东西,夜星宇又换了另一种方式来试图说明:“如果按照现代科学的观点来解释,蛊就相当于是寄生虫,通常难以被肉眼察觉,只有极少数个体大的,才能看得到。” 这种说法偏向于生物学,更易于林善雅这种知识分子去理解。 夜星宇更进一步地阐述道:“蛊的厉害之处就在于它是活物,既擅长隐蔽伪装,又能感知危险,可以在宿主体内四处转移,人体的免疫系统对它几乎无用,而中蛊之后也一无所觉。” 略一停顿,夜星宇又道:“蛊可以蛰伏不动,也可以兴风作浪,能通过简单的蛊引或是更为高级的蛊咒来控制,一旦它发作,就会为宿主带来各种稀奇古怪的病痛和症状。” 林善雅听得头皮发麻,可夜星宇还在接着往下说:“有些最为厉害的蛊,能够寄生在宿主的头部大脑,可以影响宿主的思想,改变宿主的行为,像是被催眠的傀儡一样,只不过这种匪夷所思的蛊术,应该已经失传了。” 林善雅倒吸一口冷气,万没想到传说中的蛊竟然这么厉害,要是碰到那种能控制宿主思想的蛊,岂不是活得像行尸走肉,任人摆布? 夜得宇看她既紧张又恐惧,身上还起了鸡皮疙瘩,便宽慰道:“下蛊虽比投毒更加隐秘,但养蛊的难度却远远高于制毒,并且越是厉害的蛊,就越难以培育,如果在养蛊的过程中出点差错,反要受其所害,说不定自己就挂掉了,所以绝大多数人活上一辈子,都接触不到蛊这种玩意。” 但林善雅依旧觉得很可怕,身体都在不由自主地哆嗦,她从小便对各种虫子厌恶且畏惧,尤其是蟑螂蜘蛛毛毛虫什么的,每次看到都心里发毛,现在听到夜星宇说,蛊就是小虫子,还是寄生在人体内,她便觉得难以接受。 第138章 花有问题,送花的人也有问题 “你……会不会是吓我的?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东西?”一向强势的林善雅竟然说话都结巴了,可想而知心中的恐惧到了何种程度。 “你不用怀疑,蛊的确存在,只不过这世间只有极少数人懂得养蛊及施蛊之法,比起练出内劲的古武者还要稀少得多。”夜星宇淡淡说着,目光之中闪过一缕杀机。 他不反对养蛊,因为有些蛊用在合适的地方,反而能救人治病,但他却看不惯用蛊害人,这种做法既阴损又恶毒,天理难容。 对于尘世中的凡俗恶人,夜星宇一般不太计较,该由政府的公检法机构去惩治,但若是那些能力强大者做了伤天害理之事,尤其是刻意针对普通人,那他就不能不管。 比如妄图统治世界的变种人,比如草菅人命的“青衣”组织,再比如挑拨东西方关系的前任教皇。 而养蛊害人的凶手,若是不知道还好,可一旦碰上了,夜星宇就少不了要管一管。 蛊一旦用出,就与宿主的性命息息相关,宿主若死,则蛊亦亡。 并且蛊没有繁殖能力,没办法像自然界的生物那样一直延续存在,就只是一种人为培育的寄生毒虫,不可能天然生成,养一只用一只,用完了就要重新再养。 所以,林老爷子中蛊肯定不是偶然,必是有人故意为之。 林善雅长长地呼出一口气,花了将近半分钟的时间,才勉强克制住内心的恐惧,迫使自己冷静下来,僵硬的脑细胞便又开始慢慢活跃,将下蛊与林家再次联系起来。 她问出了自己最想知道的问题:“是谁对我爷爷下蛊?难道是我林家的人?” 夜星宇摇摇头:“肯定不是你们林家人,蛊这种东西连我都一知半解,一般人根本就玩不来!至少今天我见到的这些林家人都很普通,不可能有谁掌握这种手段!” 林善雅心中松了一口气,暗道一声“还好”,接着又问:“难道是外人做的手脚?或者是林家的下人?” 夜星宇却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猜测:“应该就是那个经常带花过来的李姑爷,但他不像是下蛊之人,要么是被人利用,要么就是与真正的凶手勾结合作。” 林善雅大惊:“是他?难怪你刚才会问是谁拿来的鲜花,莫非那束花有问题?” “确实有问题!”夜星宇点点头,“蛊就隐藏在花瓣中,是一种肉眼看不见的细小虫子,但我却不知道它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进入到老爷子的体内。” 听到这话,林善雅更加面无血色,赶紧道:“那你刚才为什么不说?那花现在还摆在我爷爷的旁边,把花留在那里,岂不是害他?” 夜星宇淡淡答道:“放心!这只是一种低级蛊,寄生在四肢部位,其作用是使你爷爷手脚麻木,失去行动能力,并不会要了他的命。” “那也不能放任不管啊?”林善雅大声吼叫着,差点要跳起来冲出房间。 夜星宇也不拦她,只说了一句:“你要是想揪出凶手,最好不要打草惊蛇,反正老爷子都已经瘫痪了大半年,又没有性命之忧,完全不必急于一时。” 林善雅听到这句话,如同被凉水浇头,立刻就冷静下来,她马上就想到了不少关键。 下蛊之人倒底是谁?居心何在?难道是为了搞垮林家? 随之,她又想起在爷爷病倒之后,长风制药突然爆发出的各种危机,措手不及的无数意外,以及新闻舆论的不断造势,甚至还有来自于官方部门的强力施压,都像是有一股隐形的庞大力量在针对长风。 这恐怕是一个蓄谋已久的惊天阴谋,下蛊之人很可能就跟这个阴谋有关,都是为了针对林家。 如此一来,林善雅更加不敢轻易造次。 正如夜星宇所言,爷爷一时半刻不会有事,最要紧是找出主谋真凶,一劳永逸地解决后患。 否则单单扔掉一束花,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夜星宇还说过花瓣上藏着蛊,她哪敢去碰? 不过林善雅还是有点忧心,郑重问道:“爷爷真不会有事?” 夜星宇淡淡答道:“那个下蛊之人并不想弄死你爷爷,要不然他早就已经死了!——况且,把花留在那里不是害他,而是救他。” “什么意思?花里面不是藏着蛊吗?为什么把花留在那里反而是救他?”林善雅没搞懂。 夜星宇便解释道:“因为你爷爷体内有两种蛊……” “什么?竟然有两种?那可怎么办?”林善雅一听又急了,不等对方说完就惊叫起来。 蛊这种稀奇古怪的恶心玩意,只需一种就能要人命,科学仪器还检查不出来,而林老爷子体内竟然有两种蛊,难怪林善雅会再次失态。 但夜星宇的回答却让人感到意外:“正因为是两种蛊,你爷爷才活了下来,若只是一种,他早就已经进了棺材!” “啊?什么意思?你能不能说得明白一点?”林善雅彻底懵了。 夜星宇平静解释道:“我之前有提到,蛊寄生在宿主体内时,通常是蛰伏不动的,需要蛊引或是蛊咒才能让它发威。 “高明的养蛊师是依靠精神力来施展蛊咒,来控制蛊的行动,而一般的养蛊师就只能用蛊引这种简单手段。 “给你爷爷下蛊的这个人,水平应该不怎么样,他用的就是蛊引,只能让蛊发作,却不能让蛊停下来,这便是蛊引的弊端。 “下蛊之人不想让老爷子死,就采取了以蛊喂蛊的办法,先后使用两种蛊,当第一种蛊快要致人于死,便把第二种蛊送入宿主体内,成为第一种蛊的食物,而第一种蛊在饱食之后,就会再次进入蛰伏期,短时间内不会兴风作浪,宿主的命就保住了。 “这种方法有点像是以毒攻毒,利用了蛊虫互相吞噬、不会共存的原理,既让蛊能够产生作用,却又让它的爆发时间一拖再拖,不会弄死宿主。 “但缺点就是,你爷爷体内的第一只蛊,会越来越强大,也越来越不受控制,最终还是会夺走宿主性命,只不过看现在的情况,起码在两三个月以内不会有问题。” 第139章 姜是老的辣,你爷爷比你看得透彻 这一番解释内容很多,但却不难理解,林善雅一听就明白了,幽幽叹道:“难怪爷爷的精神状态时好时坏,估计也跟这个有关系。” “是的!”夜星宇点点头,“被引动的蛊如果不被压制,就会越来越活跃,越来越凶猛,与之相对,宿主的情况就会变差,身体和精神上都是如此。” 林善雅咬牙道:“所以李政每次拿花过来,就等于是给爷爷体内的蛊带来食物,让爷爷不至于丧命,但也没办法好起来。” 夜星宇颔首答道:“的确如此,他如果不是被人利用,就是被人胁迫,又或者被人买通,才会每隔几天就带来一束有蛊的鲜花。” 知道真相的林善雅很愤怒,她完全没想到平时软骨头一样的李政居然有这样的狗胆,与外人勾结起来下蛊谋害老丈人,其动机和目的耐人寻味。 “所以,我劝你暂时不要说破,就假装什么都不知道,然后在暗中找人盯紧你这位姑父,说不定能钓出一条大鱼来。” 夜星宇微笑说着,他对这位施蛊者很感兴趣,当然不希望林善雅打草惊蛇。 林善雅深吸一口气,忍住胸中怒火,向夜星宇问道:“爷爷身上的蛊,是不是必须由下蛊之人才能解?” 夜星宇回答道:“正常来说是这样,不过一般的蛊我也能解,你只需要查出幕后黑手就行了,不必担心你爷爷的性命。” 听他这样一说,林善雅终于松了一口气,只要爷爷没事就好,她做事就可以不用顾忌什么。 不过随之而来,她又感到无比好奇,夜星宇为什么会懂得这么多?不仅能看出爷爷中蛊,居然还能解蛊? 林善雅想要追问清楚,夜星宇却先她一步开口道:“我知道的我都已经说了,现在该来说说你的计划了?你可不能敷衍我哦!” 这是之前就说好的,夜星宇先讲完老爷子的病况,就轮到林善雅公布自己的计划。 林善雅深深地看了一眼对面这个神秘的男人,最终还是决定先不要打破砂锅问到底,毕竟每个人都有秘密,何必非把别人扒得干干净净? 她把心思转到长风制药这边,对夜星宇说道:“在今年年初的时候,爷爷突然晕倒,随后四肢瘫痪,不得已将长风交给大伯来管理,但问题就紧接着出现了。 “首先是全国各地突然出现许多投诉纠纷,包括医院以及个人,都在说我们生产的药物有问题,虽然拿不出明确的实证,却成功抹黑了企业形象,导致我们的货物产生严重的滞销,以及大批量退货。原本一些忠实的大客户都开始拒绝再与长风来往,已经谈好的订单也纷纷解约,长风就此陷入困境。 “随后,研究所那边也出现了问题,先后有几名重磅级的资深专家提出辞职,正在开发的几种新药便无以为继,前期投入打了水漂,甚至还有重要的科研资料被人销毁,至今不知道是谁做的。 “再然后,原材料的供货商纷纷涨价,并且一定要先钱后货,不少人还上门追讨之前未结清的尾款,否则拒绝供货,工厂方面因此而受到影响,导致想要生产的药品无法及时交付,产生违约金,而已经生产的货品又积压在库,卖不出去。 “最后是银行那边,全部向林家亮起了红灯,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死活贷不出一分钱,这便导致长风的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周转不灵,各种断链,很多工作都无法有效进行,犹如陷入泥潭,不断下沉…… “研发、生产、销售,还有周转资金,通通爆出问题,管理这边也因为爷爷的退出而导致一片混乱,在加上新闻媒体的各种负面报导,以及刻意推动的造谣生事,终于引起了国家药监局的注意,连续发下几张整改禁令,原本已经过审的药物又需要重新审核…… “反正,长风的现状就是一团糟,而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资金断链,短时间内那些积压的存货都卖不出去,没有收入,只有支出,工厂早就已经被迫停工,各个部门也在大批量裁员……” 林善雅在不停说着,夜星宇一个字都没问,静静倾听,等到好不容易把所有情况全部说完,林善雅也有些口干舌燥,倒了一杯水小口啜着。 “听我说完,你有没有觉得,这整件事都是有人在背后推动,要致长风于死地?”林善雅捧着水杯沉声问道。 “那当然,想都不用想,世上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堆在一起,绝对是有一股势力在背后操纵。”夜星宇也赞同她的观点。 “凭我的直觉,我越来越认为,在幕后推动一切的黑手就是霍家,并且我也把这个猜测说给了爷爷听,但却被爷爷骂了一顿,他让我没有证据就不要瞎猜。” 林善雅说到这个还有些闷闷不乐,难怪她如此排斥霍青书,看来也是有多方面的原因。 但夜星宇却笑了:“姜还是老的辣,你爷爷可比你看得透彻。” 听到这话,林善雅更加不悦,皱着眉头问道:“为什么这样说?” 夜星宇呵呵一笑,向她解释道:“你这性格脾气就是太冲,棱角过硬,不够圆滑,你且不管幕后黑手是不是霍家,你都不能撕破脸,否则吃亏的只会是林家。” 林善雅兀自不服气,还待组织语言进行争辩,夜星宇紧接着又说道:“你试想一下,如果幕后黑手不是霍家,你偏偏说是霍家,那就属于是诬陷,会为林家树立强敌;而如果幕后黑手真是霍家,你还把这层遮羞布给掀开,那么霍家针对林家的攻势会更为猛烈,你们更加没法应付,吃亏的终归是自己。” 这番话其实很有道理,不管霍家是不是主谋,作为弱势的一方,都不该去说,就算真有确凿证据证明霍家在暗中搞鬼,也只能装做不知道,把话挑明了对林家根本没好处,还不如虚与委蛇,麻痹对方,以争取喘息之机。 但林善雅的性格太过刚直,外表冰冷无情,实则爱恨强烈,就算她知道这样做不符合利益,恐怕也会忍不住掀桌子摔板凳,与霍家面对面地针锋相对。 第140章 新任董事长林善雅的战略计划 林善雅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理智上认可了夜星宇的观点,情感上却无法接受,想来想去,又觉得争下去没意思,便转回正题:“现在的长风,基本上已经无可救药,如果真是霍家在背后谋划出力,就绝对没有人肯站出来支持林家,包括其他四大家族也是一样,他们也不可能为了区区一个林家而与霍家打对台。” 她自己都说得斩钉截铁,认为长风必亡,可做法却偏偏相反,反倒用自己手上的筹码去换取长风的股份,这完全让人想不通,就连见多识广的夜星宇也看不明白。 “所以我打算壮士断臂,弃车保帅,所有积压的货物以超低价甩卖出售,舆论声称有问题的药物也从此不再生产。”林善雅说得很决然,目光也很坚定。 这样的处理方法,等于是把资产拆分贱卖,还断了自己的后路,其实是下下策,不到最后一步,没有人愿意这么做,这需要决策者拿出极大的魄力和勇气。 大批量的库存货物拿去清仓处理,就等于是从预计亏损转变为真实亏损,长风的总资产会大幅缩水,但好处是在资金方面能够略微回血,还能省去一些货物管理的成本费用,减少开支,算是一种不得已的止损措施。 而第二条举措却让夜星宇有些搞不懂,长风的好几个重头产品都受到了舆论冲击,都是利润大的药物,如果都不生产,那以后怎么挣钱?难道转行卖卫生巾? 没等夜星宇发问,林善雅便主动为他解释道:“现在库存的那些药物都已经被官方下了禁令,要从新审核批准才能上架,所以根本无法从正规渠道进行售卖,不尽快采取措施的话,那就会烂在仓库里成为废品。 “虽然我们的药物肯定没有问题,但如果有人从中作梗进行阻挠,很可能会让审核过程拖上很久,不仅会对长风造成巨大的损失,还会在这段期间内失去整个市场,被其它同类竞品所替代。 “所以倒不如下定决心,马上开始清仓甩卖,在国内的正规渠道卖不出去,那就走国外的非正规渠道,我相信只要价格够低,并且是私底下的非公开交易,就算是霍家也无法阻止商人们的贪心。 “清空了仓库,也就减轻了负担,还能回收一点点资金,用到其他环节,至于资产缩水,那是迟早的事情,早点面对也没什么坏处。 “再然后就是那些被下了禁令的药品,要重新过审会很麻烦,我估计长风应该撑不了那么久,不如把配方和生产线全都卖了,进一步缩减开支以及回笼资金,也不用再去纠结重新审核的问题。 “至于将来,我打算重新注资成立一家新公司,并另外开发一款新产品,只要这款产品能够尽快上市,就可以赚到大笔的资金,而长风有了资金的注入,又有了源源不绝的稳定订单,就肯定能够起死回生。” 林善雅说了这么多,很多都是夜星宇自己能够想通的,不需要听她解释。 比如前面所说的如何止损,如何减负,其实并不高明,都是逼不得已的自残手段,只要决策者心够狠,忍得了痛,就能做到这一步。 而关键就在于最后几句,另起一家公司,以一款新产品来代替以往的旧产品,这才是扭转局面的重点关键。 那么新的疑问又出现了,成立新公司的意义是什么?新公司与长风制药之间是什么关系?究竟是什么新产品能够让林善雅有这么强烈的信心? 一连串的疑问扑面而来,夜星宇不得不继续追问,他又不是林善雅肚子里面的蛔虫,不可能清楚知道对方的所有想法,除非是对她使出搜魂手段。 林善雅答道:“之所以要成立新公司,是因为长风制药现在被人针对,诸事不顺,需要从另一个角度去打开局面,如果还以长风的名义去做事,那必定阻碍重重,事倍功半。 “长风就暂时让它烂在那里,毕竟架子大,想要彻底死透也不容易,我还可以趁此机会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顺便清除蛀虫,赶走一些无能的混子。 “另外,销售部门和研发部门我打算全部撤掉,只留下生产部门,以及行政和财务等等必要的相关部门。以后的长风,不会再求大求全,而是要做实做强。 “该卖的卖,该裁的裁,长风资产会因此而大幅缩水,至少会损失几十个亿,但好处就是缩减了大量的成本费用,去掉了各种累赘,生命力得到延续,不会马上就死。 “而以后,新成立的这家公司就代替长风搞研发和做销售,长风只负责生产,不会再涉足其他杂务,两者最终会合并,成为一个新生的集团公司。 “这样一来,说不定会比原本的长风更加强大,并且各个子公司之间财政独立,职能划分明确,各有精通,各行其事,不会再出现一环崩、环环崩的局面。” 林善雅噼里啪啦地说了一大堆,但还漏了一样没说,那就是新产品,这也非常重要。 夜星宇正待相问,林善雅却突然话风一遍,感叹说道:“如果没有遇到你,我估计也想不出这个办法,但是你的出现却让我看到了一缕希望,这也是我愿意开诚布公跟你详谈的原因。” “我?有没有搞错?”夜星宇实在是搞不懂,“我怎么就让你看到了希望?” 如果林善雅了解他的过往一切,把他当成是救星,那并不奇怪,可他目前只展示了“古武者”以及“会医术”两个标签,怎么就成了林善雅的曙光? “确切的说,不是你,而是你手上的那张药方。”林善雅进一步揭示了谜底。 “药方?你是说……美颜液?”夜星宇终于想到了答案。 “对!就是美颜液!”林善雅放下手中的杯子,重重点头,“这张药方,我希望你把它交给我,这是拯救长风的关键!” 第141章 你既然开口,我又怎能不帮你? 夜星宇彻底服气,没想到仅仅是随手炼制了一瓶美颜液给林善雅试用一下,就被她看出了这东西的商业价值,还闷声不响地打起了主意,真是太精明了! 他完全可以想象,美颜液一旦被做成商品出现在市面上,必定要引起轰动,几年之内成就一个千亿富翁绝对不是难事。 而谁掌握了美颜液的药方,谁就是那个千亿富翁,这张药方真就是无价之宝,能让整个世界为之疯狂。 不过夜星宇却不想让美颜液走进公众视野,这玩意虽然能带来无尽的财富,却也能招来无穷的麻烦。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原本低调平静的生活,势必要卷入一场又一场的风波,这并非夜星宇所愿。 所以他拒绝了,正色说道:“不好意思!这张药方我不能给你,你也别再打它的主意!” 夜星宇的回答让林善雅有些意外,她立刻问道:“为什么?” “不为什么!”夜星宇懒得解释,便随口编个故事敷衍林善雅,“这药方是我祖上所传,但祖宗曾有遗训,严禁外泄,所以我也没有办法!” 林善雅听得头大:“这都什么时代了,还搞什么祖宗遗训,就不能变通一下?这好歹是你祖辈的智慧成果,你难道不想将它发扬光大?” 夜星宇淡淡说道:“抱歉,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不依规矩,不成方圆,老祖宗的遗训万万不可违背,恕我无能为力!” 林善雅急了:“如果没有美颜液的配方,那长风必亡,我林家也无法翻身!” 夜星宇却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放心,我养你,量大管饱。” “你把我当成要饭的叫花子吗?”林善雅恨恨地一跺脚,“你别忘了,我们现在是夫妻,你也是我林家的一份子,我所拥有的股份,其中就有一半是你的,长风要是垮掉了,你也是直接受害人!” “我不在乎,捡来的孩子当球踢!”夜星宇不为所动,淡淡说着,“并且一年之后,我就不是你林家人了,你给我的一百万,足够我安稳过完下半辈子。” “你……”林善雅气结不已,都不知道该怎么说了,这家伙真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啊! 枉费她说了老半天,口水都讲干了,结果到了最后关头,对方居然不答应,宁愿看着几十亿的资产打水漂,也不愿交出手上的药方,他难道脑子里面算不清楚帐吗? 要是拿不到配方,就无法生产出美颜液,林善雅的后续计划就要彻底流产,先前所做的一切完全付诸东流,不仅没办法挽救长风,还要把自己的离城学院和父母的毕生积蓄通通搭进去。 更重要的是,她无法完成自己对爷爷的承诺,才刚启航,就已翻船。 一想到这些,林善雅就克制不住,悲从中来,立刻背转过身子,无声饮泣。 豆粒大的眼泪珠子说来就来,从眼角滚落至腮下,划出两道清晰的泪痕,但她仍旧强忍着没有出声,连站在她身后的夜星宇都未察觉。 “怎么不说话了?”对方突然变哑巴,夜星宇还有些不习惯,便开口问了一句。 林善雅抬手抹掉泪水,又转过身来,硬绷着脸,冷冰冰地说道:“算了,我不应该对你要求太多,你跟我名为夫妻,实际上却连朋友都不算,我要你为我林家着想,确实有些强人所难……” 她越说越小声,头也渐渐低垂,泪水又不争气地涌出眼眶,晶莹闪亮,深深地刺痛了夜星宇。 那表情,那模样,竟然又将夜星宇的思绪带回了无数年前,那是他的第一世。 眼前的她,与心中的“她”,开始产生重合,渐渐融为一体,宛如一人。 ——罢了!你既然开口,我又怎能不帮你? 夜星宇的心中一声长叹,已经下了决定。 “别哭了,我把药方给你。”说话之时,他的目光之中全是温柔。 “谁哭了?别乱说!”林善雅又一次伸手抹掉泪水,态度依旧强硬,居然死不承认,但她马上就反应过来,立刻追问道,“你真的愿意把药方给我?” “怎么?不要啊?”夜星宇故意反问道。 “要要要——!”林善雅把头连点,像是小鸡啄米。 她尚未意识到,她自己就是克制夜星宇的最强武器,尤其是在某些时候,她的表现近似于某人之时,就会让夜星宇无力抗拒。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质,林善雅都像极了夜星宇心中的那个“她”,简直就跟克隆体似的,也就是性格不太一样。 也因为这一点,不管林善雅的请求多么无理,夜星宇都会答应,想要硬起心肠拒绝都很难,这恐怕是一种难以言说的爱屋及乌。 为了“她”,夜星宇可以舍弃一切,美颜液的药方又算什么?不值一提! 他既然决定要帮助林善雅,便不多说废话,看到房间里的桌子上有纸有笔,就坐下写配方去了,同时附上他特有的高压锅炼药法,甚至在文末最后,还大略提及了美颜液的作用与功效。 林善雅就站在旁边看着,她学的专业是金融投资和企业管理,与医药无关,所以也看不太懂,不过却发现,夜星宇写的字好漂亮,特别有韵味,越看越舒服,简直就是享受。 在这个频繁使用手机电脑的现代社会,已经很少有人用笔写字了,功力过硬的书法家比濒临灭绝的大熊猫还要罕见,绝大多数人一年到头都难得碰一次笔,即使要练字,也只练自己的名字,在签名的时候装逼用。 林善雅曾经看到过夜星宇的签名,当时就觉得很好看,但却没有现在这么震撼,她还以为夜星宇是特意练过签名,只能写好自己的名字。 现在才知道,她捡来的这个老公还真是多才多艺啊!就像是一个永远发掘不完的宝藏,时不时就能给她带来惊喜。 写完以后,正好满满一张纸,林善雅还在沉浸于字体欣赏之中,刚看到一半。 第142章 堪称无价之宝的一张药方 夜星宇放下笔,将写满字的纸张交给林善雅,郑重其事地叮嘱道:“这张药方的价值远超你的想象,一定要做好保密工作,千万不要泄露出去,否则你下半辈子都会在悔恨中度过。” 难得夜星宇第一次郑重其事地交代事情,眼神中甚至带着令人无法呼吸的压迫力,让林善雅瞬间就感觉到压力山大。 她隐隐约约有种预感,自己恐怕还是小看了这张药方的价值。 虽然她亲自试用了美颜液,并为之而感到惊奇,但要从商业价值的角度去考虑,却不能只看效果。 比如生产成本、难易度、良品率、受众群体、市场接受程度…… 很多因素都在影响着一个产品的价值和潜力,林善雅才使用了几天的美颜液,能体会到的东西其实有限。 她对祛斑除痕的效果很满意,甚为惊叹,养颜护肤也有了初步体会,但感触不深,至于排毒调理这种隐性的功效,就一概不知。 所以在林善雅的预想当中,美颜液就是一个主打祛疤除痕的产品,以外敷为主,有一定美白肌肤的效用,还算不上绝世仙药。 实际上她却是弄反了,美颜液脱胎于养颜丹,本来就应该是以内服为主,外敷为辅,重在调理内分泌,从根源上改善肤质,至于去除疤痕只是它的附带作用。 华夏古医学讲究治标先治本,并且注重养生,通过天然药物来调理身体,以达到无病无痛且延年益寿的目的。 而丹道脱胎于医术,又结合了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等知识,通过炼丹吞服来追求长生,在古代属于是真正的高精尖技术,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资源来进行研究,一般人根本接触不到,并且研究成果被牢牢掌握在专业人士以及统治阶级手里,宁愿带进坟墓也不愿便宜他人。 这便导致,丹道盛行时间短,传播面窄,成果也难以保留下来,养颜丹这种堪称神药的东西就不被世人得知,甚至没有任何的文字记录。 剑走偏锋的丹道似乎成为了虚无缥缈的传说,没有实用价值,有些人还说炼丹就是烧汞,炼出来的都是慢性毒药,却不知真正的丹方都是绝不外传的,流传出来的都是掩人耳目的假货。 这就好比古时候的皇亲国戚和王公贵族都喜欢建假墓,以假掩真,混淆视听,你以为那是真的,其实它是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自以为是,从而放弃追查。 正因为这些原因,现代人对丹道认知有限,普遍误以为是江湖术士唬弄皇帝老儿的骗局,多半鄙视嘲笑,远远比不上针灸推拿这些常规的中医治疗手段。 可夜星宇却知道,在丹道盛行的年代,许多丹药的效用都能绝对碾压现代生物制药,说是仙丹也不为过。 至少,在当今社会,没有哪一种药物能使人长命百岁,或是起死回生,而在古代,某些仙丹却真的可以做到。 比如孙思邈的延寿丹,一枚可以延寿十年,他自己凭着此物从魏晋南北朝一直活到了隋唐年间,享年141岁。 再比如东汉三国时期的左慈,他发明了一种还阳丹,只要咽气不超过十二个时辰,便可令死者复生还阳,堪称神迹。 当然,这些所谓的炼丹大家,以及他们的研究成果,通通都消失在历史尘烟中,起于春秋而止于明末的外丹黄白术,永远只掌握在极少数人的手里,从未真正盛行于民间,仿佛只是传说故事。 古往今来,上下几千年,在炼丹一道真正有所作为的,其实并不多,而留下丹方的,就更少。 至少夜星宇所知道的丹方,真正具备神效的,还不到一手之数,而养颜丹就是其中之一,被他改进为美颜液。 如果那些通过古法炼制的神效丹药能够传到现代,通过现代科技来批量制造,那绝对能够震惊世界,畅销全球。 这时候的林善雅还意识不到,夜星宇交给她的东西是何等的珍贵,已经远远超越了整个林家的财富。 只要有这张药方在手,林善雅就能轻易建立起第二个长风,甚至能让林家的财富暴涨十倍不止,有望跻身于十大豪门。 仔细阅读着纸上的内容,林善雅看得很认真,前面有关于药材配方的部分,她看不太懂,绝大多数都是纯天然的中草药,有些听过,有些没听过。 中间部分是炼制过程,这反倒易于理解,不过令她惊讶的是,美颜液的炼制竟然极其简单,过程步骤就跟做菜煲汤差不多,区别只在于各种控制要求要精确严格得多。 最后面是关于美颜液的功效与作用,虽然写得比较简略,但比起林善雅自己的片面感受就要全面许多,她看完之后,是又惊又喜。 美颜液的功效大大超过了林善雅的原本想象,可以预见,一旦将它做成商品推出市场,必将受到世人追捧。 尤其是那些爱美的女性,为了美貌完全不吝惜自己的钱包,动辄几千块的护肤品说买就买,宁愿省吃俭用,也要将美丽进行到底,同样身为女人的林善雅自然清楚美颜液对女人的吸引力。 要是销量爆炸的话,别说是让长风获得喘息之机,就算是重回巅峰也非难事,这自然让林善雅欣喜不已。 但是突然间,夜星宇将她手上的纸张扯了回去,林善雅还以为他要反悔,心中大急,正要喝问,却看见夜星宇拿起笔,刷刷刷地写了几个字,完了后又把纸张递还给她。 “药方里面我添加了一种材料,其实没什么实际作用,但却能让炼制出来的美颜液看起来舒服一些,也会带一点甜香味,口感更好。”夜星宇淡淡解释着。 林善雅低头看了一眼,最后加上去的却是“蜂蜜”二字,至于炼制方法那里却没有补充说明,于是她便问道:“蜂蜜是在制药的哪一步加入?你应该写清楚啊!” 夜星宇一摆手:“不用写了!美颜液炼制完毕以后,先滤掉药渣,在没有完全冷却之前,加入适量的蜂蜜进去搅拌混合,也就可以了。” 第143章 可以睡床上,但不能打呼噜 “适量”这个词很玄乎,没有一个具体量化标准,究竟多少才算是“适量”,必须要弄清楚,马虎不得。 林善雅便问道:“那到底要加入多少蜂蜜呢?” “这倒没有硬性规定,你可以找人做一下调配实验,但从色泽感来讲,我个人推荐用琥珀色的蜂蜜,混合比例大概是二比一,也就是两个单位的美颜液混合一个单位的蜂蜜,最终的成品会是金黄颜色,看起来很有档次感。”夜星宇大概说了一下自己的看法。 林善雅听完以后赶紧用笔写在纸上空白处,以防自己忘记,这毕竟是专家意见啊! 但她写完一看,自己的字迹还真是不上档次,跟夜星宇的完全没法比。 好好的一篇硬笔书法真迹,却因为自己加了几个字,就全被毁了,林善雅便觉得有些可惜。 这张纸就应该被好好地裱装起来,不谈内容,光凭这字,就能卖钱。 林善雅拿出笔记本电脑放在书桌上,按照药方上记录的材料一个个地查阅,发现没有一样是特别珍稀贵重的,由此来看,材料成本应该不高。 而炼制成本就更低,只需要一些极其简单的设备就可以生产,要搭建一条自动化的生产流水线,最多花上几百万就能搞定。 相比下来,长风之前生产的那些药品,每一条生产线动辄上千万起步,多则上亿不止,光是收回成本都需要不少时间。 林善雅又捧着纸从头到尾地细读了一遍,经过她个人主观的初步预估,美颜液的生产总成本竟然还比不上普普通通的消炎药片,这让她的信心百倍增强,浑身上下充满干劲,一点睡意都没有,直接端坐在电脑前面,草拟各种计划。 而夜星宇跟她聊了半天以后,现在无事可做,便准备找周公解梦去了。 可林善雅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还没有组合沙发,那他睡哪儿? 夜星宇便向林善雅询问,后者正干劲十足地写着计划书,满脑子都是对美好未来的各种构想,哪有心思搭理夜星宇,便随口答道:“就睡床上,但别打呼噜,否则我把拖鞋塞进你嘴里!” 得到最高指示的夜星宇也没多想,洗漱完毕便倒在了香喷喷地大床上,很快进入睡眠状态,神魂也开始了自我修炼。 林善雅忙到半夜,总算熬不住了,眼皮子打架,困意无限来袭,便合上电脑盖子,甚至都没精力去洗漱,准备直接上床休息。 可到了床边,她发现夜星宇躺在上面,这才记起先前发生了什么。 对方睡床上可是她自己亲口下达的指示,现在再把他踹下床根本说不过去,这是挖坑埋自己啊! 林善雅暗自气恼,这种情况该怎么办? 在线等?挺急的?可大半夜的谁理你? 她已经困得不行了,浑身乏力,呵欠连连,也就管不了那么多,直接掀开被子自己跳上床去。 好在这床够宽够大,一人睡一半,身子互相挨不着,倒也不觉得有那啥。 跟夜星宇同居一室好几天之后,林善雅不知不觉放下了戒心,不像最开始那样感到排斥和不适应,这时候更因为强烈的困意而坠入梦乡,躺下不到一分钟,就沉沉睡去。 房间里陷入沉寂,夜星宇没有打呼噜,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睡觉的时候连身体都不会动一下,反倒是林善雅,偶尔还会有磨牙的声音传来,咯吱咯吱的像是有老鼠。 …… 随后几天,林善雅忙得焦头烂额,她既要接任董事长,开始管理长风,又要拟定计划书,筹备后续发展,即使偶尔闲下来,也是去陪爷爷说点家常话,根本就没时间搭理夜星宇。 因为知道下蛊一事,她每次进入爷爷的房间,都离那束带蛊的鲜花远远的,生怕沾染上那种可怕的东西。 尽管夜星宇说过,蛊不是病毒,没有传染性,平时都处于蛰伏状态,让她不必紧张,可林善雅还是怕,每次看到那束鲜花,都会不由自主地头皮发麻,敬而远之。 但因为好奇心的缘故,林善雅还是鼓起勇气仔细看了一眼花瓣上的蛊,就像是细小的白色绒毛,在草叶植物上很常见,一般人根本不会注意。 这些蛊看起来就像是没有生命的死物,一动不动,要不是有夜星宇的提示,林善雅也绝不会知道,这就是蛊。 每一根肉眼几不可见的细小绒毛,其实就是一条蛊虫,随便哪一片花瓣,都至少有上百条蛊虫之多,一整束鲜花的蛊虫全部加起来,成千上万。 蛊的特性是同种共存,异种吞噬,只要是同一种类,即使附在同一片花瓣上,也互不争斗,相安无事。 而这些近似于微生物的蛊,不知是以何种方式转移到老爷子的身上,林善雅是亲眼见着花瓣上的白毛一天天变少,等到这些白毛全部消失,大概就是李政再次送花之时。 这几天,夜星宇的生活平淡如水,每天除了练拳,就是陪着老丈人下棋,其他便无事可做,倒是把林家老宅的前后左右以及周边各处都逛了个遍,对宅子里的所有人都熟悉了,包括那些下人。 下人们挺喜欢这位新姑爷,说话客气,笑容可亲,看见他们忙碌的时候,还经常主动搭手帮忙,一点架子都没有,完全就像朋友那般对等交流,这种主子并不多见。 在办好财产转交手续之后,其他的林家人都已经陆续离开了老宅各回各家,反正家产已经分完,他们留下来也没多大意思。 老爷子这病眼看治不好,但又死不掉,没几个人愿意在老宅一直耗着,难道整天就在病床前晃悠啥事也不干了? 那倒不如去外面找点路子,通点关系,万一长风真的垮掉了,也好有个退路。 林则威虽然没了长风股份,却拿到了离城万相学院,压力骤减,心情反而轻松不少,非常爽快地召开了高层会议,将董事长的位置转给了林善雅,就让这个大侄女去操心! 第144章 该咋整,就咋整,让别人说去 说实话,林则威也累了,连续快一年的焦头烂额让他心力憔悴。 长风制药变成了无可救药,现在已经是濒临崩溃的烂摊子,他自己是绞尽了脑汁,也没办法力挽狂澜,既然林善雅想要,那就给她好了,林则威还巴不得有人来替他背锅。 而林善雅新官一上任,就点燃了熊熊大火,果然如她所说那般,壮士断腕,刮骨疗毒,大刀阔斧地进行全面改革,而刀斧都是砍在了自己身上,鲜血淋漓。 首先,经由非正规渠道,将所有的库存药物全部以超低价格贱卖清仓,她都不需要自己找路子,只需要在圈子里面放出话来,立刻就有人找她暗中接洽。 这些人大多都是原本在长风拿货的客户,只因为某些不可告人的原因,中断了与长风的合作,这时候受到巨大利益的诱惑,也顾不了那么多,主动又跟长风谈起了秘密交易。 唯利是图是商人的本质,一旦利润达到某个界限,任何人都阻止不了他们的贪心。 这些人都清楚,长风生产的药物都是良品,本质上没有任何问题,他们花费超低价格把货买过去,只需换个包装,重新打个商标,就能瞒天过海,堂而皇之地出现在药店的货架上,摇身一变成为正规商品。 就这样一转手,费不了多大事,轻轻松松就能赚取到令人激动的高额利润,何乐而不为? 长风这边,不仅清空了库存,林善雅还要卖设备,花了将近十个亿搭建的现代化生产流水线被她拆分出售,导致工厂完全丧失了生产能力,就算有充足的原材料,也造不出任何一种药品,整个长风制药的生产系统彻底瘫痪。 两边相加,净亏损高达二十几亿,令长风的总资产再次大幅度缩水,人心惶惶,人人自危。 这样一来,仍旧握有长风股份的林家人都慌了,纷纷责骂林善雅瞎几把乱搞,还跑到老爷子跟前去控诉,但老爷子不管不问,态度明显偏向孙女这边。 非常时期,行非常之事,要放到平时,林善雅的这个决策绝对是自掘坟墓,但是在当下,却是忍痛止损的唯一办法,只不过一般人没有她这份勇气和魄力,或许能想到,但是做不到。 林善雅却是毫不犹豫,就这样雷厉风行地做了,既干脆又坚决,谁来反对都不行,像极了一意孤行的暴君。 不少高层管理纷纷递上了辞呈,就好像以死明志,可即便这样也改变不了林大董事的决心,谁来请辞一律批准,绝不挽留,她甚至还自己挥舞着大刀裁掉了一大批员工,暴君风范一展无遗。 这样的做法已经到了众叛亲离的地步,内外上下都在怨声载道,且不提那些愤而出走另谋生路的,就算是留下来的员工,也对长风失去了信心,十之**都认为长风必亡,早晚而已。 但是林善雅却有她自己的计划,她认为长风的组织架构过于臃肿,尤其是在困难时期,已经成为沉重的负担,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长风减负降压,就算元气大伤,也要坚决执行。 因为总资产的大幅缩水,股份价值也随之蒸发,林善雅便趁着这个机会,开始在家族内部大肆收购股份,开价仍然是一千万元购买1%。 此时还握有股份的林家人,大多都已经对林善雅的荒唐做法失去了信心,几经考虑之后,不少人同意将股份卖给了林善雅。 其中包括旁支的林家全和林巧巧兄妹,合计12%;还有林则瑛和林则慧姐妹也将各自手上的5%卖掉。 如此一来,除了赵氏父女还拥有2%,其余的98%尽归林善雅所有,长风制药已经被她牢牢掌控到手里,其他的林家人全部出局。 有点搞不懂的就是,林善雅用来收购股份的资金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22%就是两亿两千万,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凭他们一家三口肯定拿不出这笔钱。 不管怎样,林善雅达到了首要目标,彻底掌控了长风制药,但此时的长风比起她刚接手之时还要凄惨得多,短短几天时间就蒸发了几十亿,且彻底丧失了挣钱能力,名副其实的烂摊子和空壳子。 除了办公楼、厂房、地皮、车辆、以及一些不想卖或是卖不掉的生产设备,长风制药的产业园区基本已被搬空,剩下的只有这些固定资产。 好在回笼的资金基本用来清空了到期债务,倒没有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一时之间也不会破产倒闭,撑上几个月还是可以的。 员工被遣散大半,只有少数人留下来,但也无事可做,就只能忐忑不安地拿着保底工资,也不知该何去何从。 长风制药的一系列大动作在外界传得沸沸扬扬,新任董事长林善雅的任性妄为引来了众多争议,但大多数都是负面评价,不看好这位美女总裁。 很多人都在说:长风要垮了!林家要完了! 而林善雅听到这些声音,只是冷冷一笑,依旧我行我素,该怎么搞,就怎么搞,让别人说去! 外界只知道长风制药在搞大改革,却不知道这家企业已经在短短几天之内,就完成了股权的分配转移,由林氏家族的长风,变成了林善雅一个人的长风。 呃~~,不对!还漏了个夜星宇!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应该是一半归林善雅,另一半归夜星宇,夫妻两人各有49%的股份。 可夜星宇根本就没参与到长风的决策和管理,也从没关心过那边的情况,他甚至不清楚,自己老婆在这几天的所作所为,已经惹得天怒人怨,掀起了轩然大波。 夜星宇自己都不知道,他已经拥有了半个长风,记在他名下的财富以亿为单位。 说起来,也是因为夫妻两人缺少交流,各做各事,彼此之间不问也不说。 他们这几天的生活简直就是两个极端,林善雅忙得分身乏术,连吃饭都没时间,夜星宇却闲得无事可做,除了练拳下棋就是看网络小说,日子好悠哉。 第145章 小表弟订席,表姐夫赏脸 这天,夜星宇从离城寄的酒终于送到了,寄件人是“夜星宇”,收件人也是“夜星宇”,电话号码也是相同,别人还以为是写错了,特地打电话过来确认。 快递公司为了将这坛酒送上门,专门开了个小货车,还多派了几个人,因为一坛酒足有一百多斤,一个人搬不动,两个人都吃力。 结果等小货车开到林家大宅门口停下,夜星宇出来签收以后,他自己就单手托起大酒坛子轻松自如地走了,把一帮快递小哥看得眼珠子都差点掉下来,还以为这是幻觉。 酒一到手,暂且先不开封,搁在院子里的屋檐底下放着,等到帮林老爷子解蛊之后,再给他品尝。 为了不打草惊蛇,要等先查清楚凶手的线索,夜星宇才会为林老爷子解蛊,在此之前,就只能让老爷子受点委屈,多忍几天。 林老爷子到现在还不知情,林善雅没有向他透露,她不想让爷爷担惊受怕,毕竟体内有蛊虫这种事情过于骇人听闻,谁知道了都会心情紧张,难免有压力。 林善雅已经在暗中安排人手去调查这件事,林家有几个古武者可以差遣,随时随地都盯紧了李政,一旦有风吹草动,她就会将收到的消息立刻转告夜星宇,再由夜星宇去对付那个养蛊师。 除了调查幕后凶手,林善雅还在暗中筹备新公司和新产品,公司已经注册完毕,名字就叫做“风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风雅”一词源自于《诗经》,因《诗经》分为《风》《雅》《颂》三大类,《风》是民间歌谣,《雅》是宫庭之乐,后世常用“风雅”来作为高贵典雅的指代。 而在这里,“风雅”又分别代表了林长风和林善雅这对爷孙,林善雅将自己对爷爷的感情寄托于此,无论何时,她都会与爷爷站在一起,携手奋斗。 公司刚成立,暂时还是一个空架子,林善雅准备从长风制药里面抽调一些心腹亲信过去,再适当从外界招兵买马,先把组织架构搭建起来,后续的一些事情就可以交给手下去办。 最重要就是未来产品美颜液的立项工作,只不过这几天她忙着整顿长风,暂且抽不开身,等到这边忙完,就要找夜星宇来配合,一起开发这款潜力新品。 夜星宇毕竟是药方的提供者,甚至还是创始人,很多东西都绕不开他,需要他的专业指导意见。 这几天的林善雅干劲十足,热火朝天,全身心都扑到了工作上,虽然忙,虽然累,但心情却比在离城的时候好了不少。 之前因为逼婚的事情过于压抑,她经常夜不能寐,一有声响就会惊醒,而现在却是一沾床就立刻沉沉睡去,不到六个钟头基本叫不醒。 为了瞒住家人,她跟夜星宇都住在同一个房间里,睡在同一张床上,不过两人之间并没有发生逾矩行为,各占半边床,井水不犯河水。 连续好几天的相安无事,也让林善雅对夜星宇的人品有了足够的信任,她现在跟夜星宇并排躺一起,基本上不会再有心理抵触,除了不做那事,两人倒也像真正的夫妻一样生活,临睡之前偶尔也会很随意地沟通几句,讲讲工作,讲讲家庭,就是不谈感情。 林氏一族的现状,夜星宇已经了解透彻,而夜星宇的家庭情况,林善雅也知晓了一些。 他是单亲家庭,生活在南方的小城市里,有一个母亲和一个妹妹,母亲开了个小吃店,妹妹还在念书。 夜星宇只在每年过春节的时候回家一次,平时都在离城打工苟活,基本很少往家里打电话。 当然,重生以后的夜星宇从没亲眼见到过母亲和妹妹,都是从记忆中提取到的印象画面。 而林善雅也只是大概地了解了一下,并没有追问得很清楚。 尽管是同居一室,同床而眠,但两个人都遵循着合约的规定,没有发生身体上的触碰,同时聊的话题也比较表面,互不干涉对方的私生活,可以用一句“相敬如宾”来形容。 …… 这天,林善雅早饭都没吃,急匆匆地赶着去处理公务,而夜星宇在睡懒觉,到了十点过钟才起来,也没吃早餐。 反正闲着没啥事,多睡一会,就可以让神魂的修炼时间更久,也能更快达到传说中的大圆满状态。 到时候会发生什么状况,夜星宇自己也搞不清楚,他所得到的神秘传承里并没有提及。 但他隐隐约约有种预感,自己的神魂一旦成长到大圆满,也就是壮大到某个临界值,肯定会有不得了的事情发生,说不定可以完美抵御天劫,不会因此暴毙,能活到肉身自然死亡。 为了加快神魂的修炼速度,夜星宇刻意延长了睡眠时间,正常人一般是睡八个小时,他一躺下去就要睡十二个小时,从晚上十点到次晨十点。 在旁人看来就有些嗜睡了,快赶得上卧病在床的林老爷子,就连林善雅知道以后,也在心里面暗暗骂了一句:“真是个猪呀!” 起床后的夜星宇,洗漱完毕后照例在院子里练拳,神魂修炼是很重要,但肉身修炼也不能落下,两者配合,才能无敌于天下。 刚练完拳,还没到午饭时间,夜星宇就接到个电话,是江旭打来的。 原来是小表弟知道表姐夫来了帝都,特地叫他出去吃香喝辣,中午订了桌酒席,等会就开车来接他。 像江旭这种纨绔子弟无所事事,整天就到处找乐子打发时间,借口接风,其实多半是贪玩。 他对经营管理没有半点兴趣,只花钱又不想挣钱,虽有个当家主的老爸,是江家第一顺位继承人,可表现实在太糟糕,质疑和反对的声音在家族中越来越响,估计要不了多久,就要被撤下继承人的头衔光环。 可江旭似乎不怎么在意,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该玩玩,只要不工作,又有钱花,他就没有半点危机意识和进取之心,继承人什么的,不太稀罕。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江旭知道自己不是那块料,生怕帽子太重把自己脖子压歪了,干脆就不戴,谁想要谁拿去。 第146章 这是我的妞,应该见过吧? 自从上次在凤鸣山庄一别,夜星宇与江旭就再也没见过面,后者于第二天酒醒之后,直接从凤鸣山庄返回了帝都。 但要仔细算下来,其实也没隔多久,也才一个星期而已,感情还在,没淡。 夜星宇反正闲人一个,无事可干,就答应了跟他出去,回头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干净净的休闲装,江旭正好也就驾车到了林氏老宅门口。 江旭是江海兰的远房侄子,既然到了门口,怎么也得下车进屋,给长辈打个招呼问个好,不过也就仅限于此,完事之后急匆匆地拉着夜星宇闪人了。 在老宅外面,停着一辆方正彪悍的越野车,看车标是一个霸气的老虎头,正是国内三大着名汽车品牌里面的道威。 道威汽车很有特点,外型方正,线条硬朗,轮胎大,底盘高,有着强烈的运动倾向。 而在性能上,操控良好,马力强劲,做工扎实,质量过硬。 车友们常常挂在嘴边的就有一句话,叫做“亮瞎眼的金龙,撞不坏的道威”。 金龙汽车是以奢华着称,道威汽车就是质量第一。 至于神风,那是后起之秀,算是个小弟弟,主打性价比,靠着庞大的销量才能跟前两家相提并论。 国内汽车至少有几十个品牌,但真正拥有巨大影响力的唯有这三家,堪称三足鼎立。 而它们的卖点各自不同,客户群体就有着明显差异,倒也不会拼得刺刀见血,你死我活。 至于其他几十家大大小小的汽车品牌,就只能在夹缝中生存,影响力弱了许多,市场份额占比也不大。 虽说道威汽车的奢华程度比不上金龙,但它也是一个豪华品牌,自然身价不低,至少也是百万级别,开出去也是有头有脸。 可令夜星宇意外的是,开车的不是江旭,而是一个脸蛋稚嫩、五官清秀、看起来还未满十八岁的娇小女生。 “这是我姐夫,你也得跟着叫姐夫!”江旭指着夜星宇,对驾驶位里的少女介绍着。 其实是表姐夫,但江旭往往把“表”字给省略了。 小女生乖乖巧巧地叫了一声“姐夫”,倒也不怕生,两只大眼睛狠狠打量了夜星宇一整圈,又追加了一句:“姐夫好帅!” 江旭反过来又对夜星宇介绍那少女:“这是我的妞,你应该见过?” “没见过。”夜星宇果断摇头。 “真没见过?”江旭傻了,他还以为光看脸就能认出来,“这是罗莉啊!LovelyGirl的新成员,出道半年多了,现在火着呢!” 一听到“LovelyGirl”,夜星宇顿时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女子演唱组合,在前身的记忆里面有一些印象,最近两年开始窜红,只是成员太多,好像有十几个,不仔细看,都分不清谁是谁。 现在的演艺圈,尤其是音乐方面,特别流行搞乐团和搞组合,数不胜数。 乐团还好,就那么几个位置,通常三到五人,职能划分明确,还分得清谁是谁,又不是那种大型交响乐团,每次一上场就密密麻麻一大片,除了指挥,谁都不显眼。 而演唱组合的人数就很随意,没有限制,从几个人到几十人,各种配置应有尽有。 两三人的组合还好,一般比较稳定,人数众多的组合就很难记住每个成员,并且时不时会进行调整更换。 只要是这种多人数组合,在网上一放宣传照,就感觉所有人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大抵就是葫芦娃感觉,从大娃到七娃都是一个样,除非是真爱粉,否则很难分清谁是谁。 其实要亲眼看到真人,还是很容易分辨,毕竟又不是多胞胎,怎么可能长成一个样? 宣传海报是摄影化妆和过度PS的产物,外型上的特点(准确来说是缺点)都被整没了。 这种多人组合有个优势,就是量大管饱,辣么多的帅哥靓妹,总能让人找到一个喜欢的,说不定因为偏爱某个成员,就开始关注整个组合。 这实际上是一种非常残酷的竞争淘汰制度,所有队员同台PK,强者晋级,末位淘汰,受欢迎的就站C位,被冷落的直接踢出去,换一个有潜力的新人进来。 所以多人数组合的成员名单经常会有变动,魅力小一点的,也许还没被人记住,就已经离队而去。 至于那种特别出色、人气爆表的,就拉出来单飞,资源倾斜,重金打造,说不定能成为顶尖儿的天王天后。 而混了几年都不温不火的,慢慢就会被经纪公司彻底放弃,无声无息退圈,从此销声匿迹。 “罗莉”这个名字,说实话夜星宇不记得,但是“LovelyGirl”这个组合确实听过,似乎还真有些红火,粉丝基数很大,尤其受到学生群体和年轻人的追捧。 原来江旭的女朋友是个小明星啊!怪不得这家伙嘚瑟! 可转念一想,以他江家继承人的身份,似乎该嘚瑟的不是他?应该是那个小明星才对! 夜星宇懒得去想这些无聊问题,友善地跟罗莉打了个招呼点头示意,便拉开车门钻到后排去了,准备把副驾驶位留给江旭。 可江旭绕到车身另一边,同样打开车门钻进了后排,似乎要唠嗑几句。 夜星宇有些奇怪,问道:“你不陪女朋友,跑后面来干啥?” 江旭神神秘秘地凑近夜星宇耳边,低声道:“姐夫,我是想提醒你,最近出门小心点,或者干脆别出门,老老实实地在我表姐家里呆着,要不然……” 说到这里,江旭欲言又止,脸上表情诡异得就跟便秘一样。 夜星宇听得乐了,忍不住笑道:“你叫我别出门,又拉我出去玩,那我现在是跟你走呢?还是该下车进屋呢?你得给我一个明确指示啊!” 江旭摆摆手,严肃解释道:“我叫你出来肯定不会有事啊!我的意思是,你以后不要一个人出门瞎溜达,说不定会发生一些意外!” ………… PS:有两种偏执型读者,一种喷主角太怂,不霸气,没有强者风范,另一种喷主角不够低调,主动惹事生非。 好笑的是,这两种读者的观点恰好相反。 喷主角太怂的,之前有一章我已经解释过了,这里不再讲,现在来讲一下喷主角惹事的。 我不知道所谓“主动惹事”的定义是什么,张馨雨给主角打电话,叫他出去,主角拒绝了,拉黑了电话,结果还是被讯息骚扰,然后就去了一趟夜总会,——好家伙,这就构成了“主动惹事”的罪名。 要是这样也罪名成立的话,我估计也是属于经常“主动惹事”的那种,因为时不时有朋友打电话叫我去吃饭啊,或者去哪里玩啊,我其实比较宅,不想去,有时候写书正有灵感,不想被打断,多半都拒绝,但如果拒绝不了还是会去一趟,这属于是“主动惹事”了吗? 我惹了谁啊?死活不去才会惹人不高兴? 有人会说,不想理就拉黑啊!拉黑一次不行就连续拉黑啊! 我只想说,真想烦你,我每天可以换一百个不同的电话骚扰你,一味拉黑有用?除了让人记仇,还有什么用? 再说了,主角如果啥事都不理,一味自我封闭,这书还怎么写? 工作都不能做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人在江湖就身不由己,职场里也有各种矛盾,在食堂切菜也不见得就成为透明人,我看只有找个荒山当野人,挖野菜,然后全书完,才能真的做到不惹事非。 但这样的书,有人喜欢看吗? 人是群居动物,离群独居的,要么当野人,要么当仙人。 主角是想做个普通人,但不是想搞自闭,该有的社交,该有的生活圈子,也不能少,别抓住这一点硬杠好吗? 普通人难道就不能有恩怨,不能有冲突,不能接受邀请,不能参与社交活动? 有人送钱给主角,作为普通人就不能收?收了就不是普通人? 那么扪心问自己,你是属于哪一种?你是普通人吗?是不是一年365天,天天宅在家里,谁都叫不出去? 一味钻牛角尖真的好吗? 第147章 天上白玉京,人间桃花源 夜星宇微微一笑:“你是怕霍青书来找我麻烦?” “是啊!”江旭说得一本正经,并不是开玩笑,“霍青书是什么人,你难道不知道?他哪会吃这种哑巴亏?总不可能被人抢了未婚妻也无动于衷?” 连续三个反问句,说得好有道理,不过有一点夜星宇不认同:“你表姐又没跟他订婚,哪能算未婚妻?” 江旭却答道:“你要是不出现,现在就已经是未婚妻了,你这是明目张胆的横刀夺爱。” 这倒也是,没有夜星宇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林善雅估计最终还是难以反抗,只能被林老爷子安排着与霍家结亲。 江旭提醒夜星宇,是出于一番好意,他对这个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表姐夫印象不错,可不想他哪一天突然就变成了残疾人,或是被下了死亡通知书。 要是别人动手,他江旭说不得要帮姐夫报这个仇,但如果对手是霍青书,他也只能干瞪眼,最多在心里面来一句“姐夫一路走好”,或是“愿天堂不再有痛苦”。 夜星宇却是浑不在意,别说是霍青书,就是整个霍家想要对付他,也没门! 除非霍家能够请出先天强者,那么还有一点希望,否则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痴心妄想! 看到夜星宇没什么表示,江旭也没办法再说下去,转头看向前排,发现罗莉正通过中央后视镜观察这边,他便吼了一嗓子:“看什么看啊!有什么好看的?赶紧开车,去桃花源!” “好勒!”罗莉答应一声,点火启动,直接一个弹射起步,彪悍的道威就像猛虎一样冲出去,发出震耳的轰鸣。 后面两人都还没系安全带,夜星宇脸色不变,身子不动,倒是坐得端正安稳;而江旭却被强烈的推背感吓了一跳,上半身歪斜,嘴里一声“哎呦喂”,随后便开始骂骂咧咧。 “你开个屁的车啊?这特么又不是跑马山赛道!就不能正常驾驶?不会开就滚一边去,换我来!” 即使是面对女朋友,这样一个看起来娇小可爱的小女生,江旭也不留一点口德,骂起人来满脸彪悍,不禁令夜星宇想起初见他时,他正指着一个大巴司机破口大骂,倒与现在的情形有些类似。 罗莉被骂仿佛也不在意,嘴里嘟哝了一句“知道了”,便继续专心开车,这回就温柔多了,时速从一百多降到了六七十。 半个小时后,车子驶入了一个风景优美的地方,青山绿水,桃树成林,芳草鲜美,落英缤纷。 透过车窗望去,小桥流水人家,阡陌小道穿插,其中屋舍俨然,建造精致,宛如世外之桃源,人间之仙境。 夜星宇对帝都及其周边都称得上了解,却从没有来过这里,也没有听说过此地,不免好奇问道:“这是什么地方?看起来逼格很高啊!” 江旭笑答道:“这是桃花源,是帝都最有名的聚会场所之一。” “哦!那应该建成没几年?”夜星宇点点头,若有所思,“帝都的高档聚会场所,我只去过玉京台,其他的倒不清楚。” “你去过玉京台?”江旭显然不信,“玉京台可是整个帝都、乃至全天龙帝国最为高档奢华的聚会场所,连我的都没资格成为VIP,还要我老爸带着才能进去,你怎么可能去过?牛逼吹大了?” 夜星宇微微一笑,没有作答。 既然对方认为他是吹牛逼,那就吹牛逼!没必要非去证明! 江旭看到夜星宇不解释,便真以为他是在吹牛,也不计较,继续说道:“桃花源建成大概有四五年了!虽然比不上玉京台,却也在帝都非常有名,与醉山居和缘梦坊层次相当,再加上玉京台,合称为‘一大三小’,都是上层圈子爱凑热闹的地方……” 随后,打开话匣子的江旭涛涛不绝,一路说来,废话虽然多,夸张成分也不少,却也让夜星宇了解了不少情况。 所谓的“一大三小”,是指帝都的四家顶级会所,专供给上流人士聚会闲聊的地方,一律实行VIP会员制,非会员恕不接待,花再多的钱也进不了门。 也就是说,这四家会所,只认人,不认钱。 而想要成为VIP,也没办法自己申请,必须得到会所的正式邀请,才能有这个荣幸。 至于受邀资格的获取,会所方面会自行选择判断,根据某人的各项数据来进行综合考查,比如权势、财力、声望、能力、背景、潜力等等。 他们或是手握实权的政客,或是军方背景的大佬,或是身家过亿的巨商,或是实力强大的武者,当然,还有像江旭这种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豪门贵公子。 “一大三小”里面的“一大”,指的就是玉京台。 李白曾有诗云:“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白玉京是指仙帝的居处,长生之仙境,至尊无上,玉京台之名便由此而来。 玉京台由皇室夏家创建,在帝国成立后的第三年就有了,不过那时候的夏家还并非皇室,当时的帝国皇帝仍旧是那位媲美神话人物的华神通,是后来华神通莫名消失,留下亲笔书信,命结拜兄弟夏春秋接任帝位,夏家才成为皇室正统,直到如今。 传说中,华神通戎马一生,打遍天下无敌手,并拯救了世界,是真正的英雄人物。他虽有许多红颜知己,但却从未婚娶,也没有子嗣留下来,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 玉京台就建在这座巨大城市的中心,毗邻皇宫,隔街相望,已成为帝都最有名的地标建筑之一。 它当时虽由夏家兴建,却被皇帝陛下赐名,如今大门口上挂着的那块五米长的纯金牌匾,上书“玉京台”三个大字,就是由华神通亲笔书写,是为数不多保存下来的真迹之一。 由开国皇帝亲口赐名,并亲笔题字,全国上下,独此一家,再也找不出第二处。 第148章 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 曾有确凿传言,玉京台之奢华精致还要远超皇宫内苑,是全帝国,乃至全世界,最辉煌华丽的建筑,其内的装修布置让人惊叹,任何一件摆设都是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进入其中,如坠仙境。 玉京台从创建至今,VIP的会员人数据说还只有三位数,不足千人,那些全国五百强的商界大佬,不排在第一页的显眼位置,都没资格成为它的VIP。 可想而知,玉京台的逼格有多高,不是真正的风云人物,连大门都进不了。 难怪江旭根本不相信夜星宇曾去过玉京台,就算是他,也只是跟在父亲的屁股后面进去见识过一次,走路小心翼翼,大气都不敢喘,因为里面随便一个客人,都是一跺脚就能令全国发生大地震的超级大佬。 跟玉京台比起来,“三小”的入会标准就没有那么苛刻,名气也远远不如前者。 “三小”是指桃花源、醉山居、缘梦坊这三家,都是近几年才建立起来,创始人还都是年轻一代。 也正因为如此,四十岁以下的帝都上流人士,多半都在这三家碰头聚会,年轻人之间的共同话语更多,更容易结交到朋友。 而最关键的是,在年轻人里面,应该没有谁有资格成为玉京台的尊贵VIP,所以他们也只能去桃花源、醉山居或是缘梦坊。 能随意出入玉京台的全是真正的大人物,通通都是老一辈,很少能看到年轻人的身影,即使有,也是跟着进去见世面的家族小辈,一定是谨言慎行,小声说话。 “三小”里面,醉山居全是男性会员,而缘梦坊却反过来,只招收女性会员,但桃花源是兼收并蓄,不管男女,只要资格达到,符合要求,他们就会发出入会邀请,所以桃花源的会员人数也是最多的一家,影响力比起醉山居和缘梦坊都要强上一截。 并且,桃花源是“三小”当中创办最早的一家,创始人为五大家族当中徐家的长女徐妙嫣,她同时也是帝都十二名媛里面排在首位的第一名媛,被公认为能力最强,风头最盛,人气最旺,成就最高,是许多帝都年轻人心中的梦中情人,几乎是完美无瑕,难有负面评价。 江旭把徐妙嫣吹得天花乱坠,把夜星宇的好奇心也带动起来。 他知道自己老婆林善雅也是帝都十二名媛之一,至于其他十一个,叫什么名字,是何来历,他通通不知。 在夜星宇的心目中,林善雅的容貌和气质应该就是最完美的了,反正就是最适合他口味的那盘菜,其他人都比不了。 但此时由江旭嘴里说出来,仿佛徐妙嫣比林善雅还要牛逼得多,这就让夜星宇好奇的同时又有些不服气。 你个小表弟做得不地道啊!自己表姐不支持,反倒为别的女人呐喊助威,你这是瞧不起我这个表姐夫? 夜星宇便问道:“你真认为你表姐比不上那个徐妙嫣?” “这个嘛……”江旭煞有介事地认真思考了一番,然后一比大拇指,“我表姐的长相没话说,绝对男勃丸!可是……” “可是什么?” “她那性格脾气,你不觉得有点那啥吗?一般人应该受不了?” 江旭说完还朝夜星宇上下打量了一番,似乎认定对方不是一般人。 确实,林善雅太过好强,太过刚硬,又冰冷,又带刺,一般的男人确实是驾驭不住,就连夜星宇也不太愿意招惹她,偶尔调戏一下,说不定就会惹来她大发脾气。 “我表姐漂亮归漂亮,性格却不讨喜,估计只有你跟霍青书会死心塌地,而徐妙嫣就不一样,大家都喜欢!”这是江旭的最后结论。 说到这里,车停了下来,话题暂时中止,夜星宇等三人先后落车。 所谓的桃花源,就是一片广阔的桃树林,林中有个大园子,里里外外都种满了桃树。 有一条三米宽的小河蜿蜒曲折,潺潺流过,两岸枝叶茂盛,全是粉红颜色,大大小小造致别致的木制古建筑坐落其间,整体氛围亲近自然,优雅别致。 按理说,桃树应在三四月份开花,那是最漂亮的时候,平时就没有什么看头,可现在都已经到了十一月,桃花却还依旧盛开,似锦争艳,就显得有些反常。 但江旭却告诉夜星宇,桃花源一年四季都是这幅唯美画面,随便你哪天来,都有花可赏,并且这都是真花,不是塑料做的假花。 或许这是一种新培育出来的观赏性桃树,花期很长,又或者是桃花源的设计者使用了某种特殊的手段,让桃花一直盛开,永不凋谢。 看到这美丽景象,夜星宇心中大赞:好一处桃花源!真是名副其实! 就跟东晋文学大家陶渊明的名作《桃花源记》里面所描述的一样,望之心旷神怡,流连不愿归去,远离俗世纷扰,真乃世外桃源! 当车停下来的时候,就已经到了桃林深处,前方有一个古香古色的红木牌坊,上面刻着“桃花源”三个书法大字,落款题名竟然是“左宗尘”。 左宗尘是谁?一般人可能没听过,但是在上层圈子或是古武界,这个名字几乎是如雷贯耳,无人不知。 因为左宗尘是一位成名多年的先天强者,精通太极的大宗师,在前人的基础上自创了名震天下的左氏太极,正式收徒达三十多位,桃李满天下,遍布各领域,其中有许多弟子都已经跨入了内劲高手的行列,可谓是古武界的泰山北斗。 没想到徐家竟然能得到左宗尘的亲笔题字,这便有些耐人寻味。 虽然左宗尘没有亲自站出来支持徐家,但也隐隐约约地表达了一种友好态度,两者的关系似乎不错。 五大家族底蕴深厚,权势极重,但毕竟扎根于世俗界,虽然招揽有不少的古武者,并且也有一些家族子弟修炼古武,可最终不是靠武力吃饭,而是靠自身庞大的财力和在商政军三方面的人脉关系。 所以,在五大家族里面,通通没有先天强者,如果徐家真能抱上一位先天强者的大腿,势必在各方争斗之中立于不败之地,因为没有人敢真的招惹一位先天强者,就连国家机器也不敢乱来。 第149章 最霸道不讲理的家伙 牌坊底下,有人列队相迎,男的是保安,女的是迎宾,个个都是古装打扮。 保安穿得像家丁,迎宾穿得像侍女,倒也似模似样,要不是牌坊前面的空地上停着不少汽车,可能会让人误以为穿越到了古代。 “江少爷,您来了,酒席已经备好,我来给您带路。”一个圆脸美女迎了上来,微一欠身,款款说道。 这里是实行会员制,每一个会员都很尊贵,他们的名字、照片、性格、喜好、忌讳等等各种各样的相关资料,通通都要被服务人员背下来,一个字都不能错,这样才能提供最贴心的服务。 也就是说,江旭一旦出现在门口,根本不用他说话,每个服务人员都认识他,也都知道该怎样进行接待,让人有宾至如归之感。 拿苏俊喆的凤鸣山庄跟这里比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凤鸣山庄是开门做生意,有钱就可以进去当大爷,只要你能消费得起。 说白了,也就是一个高档的消费场所,没什么稀罕。 而桃花源是有准入门槛的,不够资格成为会员的话,你花再多钱也不让进,只能让别的会员把你带进去。 由此来看,桃花源可不是一个简简单单的消费场所,它的创建目的根本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给徐家拉拢盟友,结成一个不仅仅限于商业合作的松散联盟,彼此互助互利,共谋发展。 也就是说,一旦得到桃花源的邀请成为会员,你就是这个松散联盟的成员之一,勉强可算是攀上了徐家这艘巨型航母。 如果有需要,你可以在桃花源寻求其他成员的帮助,也可以直接找上徐妙嫣,她便等同于是徐家在外交上的代言人。 除了桃花源,醉山居和缘梦坊也是这种性质,他们不止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也在暗中为自己家族拉拢盟友。 多一个朋友,就意味着少一个敌人。 有头脑的人,肯定都愿意多交友而少树敌。 所以,来桃花源的顾客一般不是为了吃喝玩乐,而是为了结交朋友,寻找战略伙伴,因为这里的每一个会员都不可能是普通人,说不定简简单单的一场攀谈交流,能带来巨大的利益。 当然,江旭此次过来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吃喝玩乐。 按照他的话来讲,给姐夫接风洗尘,一定要找个上档次的地方,带姐夫开开眼,顺便装个逼。 他却不知,夜星宇是真的去过玉京台,却不是以现在这一具身体,而是以开国皇帝华神通的身份进出其中,但也就只去过一次,过了没多久,他就嗝屁了,死于天劫。 江旭还蛮期待看到夜星宇的惊讶表情,但他却失望了。 大姐夫双手插裤兜,迈着从容的步伐,顾盼自如,神色淡然,不慌不忙,无拘无束,像是在自己家的大院里散步一样。 ——还是老哥稳啊! 小表弟又将大姐夫高看了一眼,心里赞了一句“牛逼”。 他并没有看出,夜星宇只是外表沉静,内心还是有几分惊讶。 一路行来,屋宇座座,掩映于枝叶繁花之间,看似零乱没有规律,实则暗合五行八卦排列,从风水上讲,这是一种兴家旺主的格局。 看来,设计建造这座桃花源的是一位高人,有几分本事。 整个桃花源虽有许多房屋,但人最多也最热闹的就只有桃园正中央的主体建筑,像是一座放大了许多倍的四合大院,园中有园。 跟着引路侍女进入其中,便看到许多桌椅板凳,全是高档实木打造,有些甚至是根雕造型,不算奢华,却别有韵味。 至少有上百个宾客,三三两两聚在一桌,一边喝酒吃菜,一边相谈甚欢。 这些宾客并不是每一个都是会员,有不少是会员的家人或是朋友。 除开这一部分,剩下的都是帝都上层圈子里面有头有脸的人物,许多都彼此认识,时不时还有人端起酒杯窜到别桌去敬酒攀谈。 领路的圆脸美女带着江旭他们来到了一株桃树底下,桌面上已经摆好了几样精致菜肴,还在冒着白乎乎的热气,显然是刚刚端上桌的。 三人分别落座,一边吃菜,一边闲聊。 江旭是个话痨,罗莉的话也不少,叽叽喳喳地说着从各种渠道听来的冷笑话,往往别人还没笑,她自己就哈哈个没完,不愧是混娱乐圈的Girl,性格开朗活泼,没有矜持害羞的观念。 没过几分钟,又有一批客人到了,五男一女,跟着一位迎宾侍女踏入园中。 为首的是一位染成栗色头发的青年,穿着黑色带条纹的西装,长得还算英俊,唯有鼻子呈鹰钩形状,看着不是很舒服,整体气质阴沉凶狠,不像善类。 走在他左边的是一位身穿中山装的男子,五十岁左右的年纪,身材略显干瘦,白面无须,梳着整齐的大背头,两只眼睛微微眯起,感觉有些孤傲。 而在青年的右边,是一位容貌气质都称得上是绝佳的大美人,上身穿着轻薄的白色羽绒服,下身是水洗蓝的牛仔裤,脚穿一双黑色的直筒皮靴,脖子上围着一条针织围巾。 再后面就是三个壮年大汉,统一着装,保镖打扮,身材结实,步伐稳健,有点像是经过训练的军人,多半都是练家子。 这批人在迎宾小姐的引领下,正巧就坐在夜星宇他们旁边一桌,彼此相隔不远,也就几米距离。 但落座的只有三个人,青年、美女和中年人,那三个保镖就整齐地站在青年身后,分别朝向左右和后方,感觉很有专业素养。 自从这些人一出现,园子里说话的声音立刻就小了许多,不少人看向那青年的目光都带着一丝忌惮,就连江旭也嘟哝着说了一句“晦气”。 “这人是谁?”夜星宇略感好奇,便随口一问。 江旭压低了声音,将身体略微探前,凑近答道:“他是京城四少里面的严少泽,最霸道不讲理的家伙!” 第150章 帝都恶少与过气明星 京城四少就是帝都四大公子,分别是霍家的霍青书,徐家的徐善诚,方家的方庆熹,严家的严少泽,分别来自于五大家族其中的四家。 至于剩下的欧阳家族,五代单传,到了这一代就断更了,直系里面竟然没有男丁,所以帝都公子就只有四人。 这四大公子都出身于顶级大家族,其中又以霍青书的评价最高,尤其是在经商方面有奇才,在他的主导之下,霍家搞定了几个大项目,声势大涨。 是以在外间盛传有一句话,叫做“生子当如霍青书,有女莫若徐妙嫣”,于是四大公子和十二名媛的魁首,分别就是他们两人。 而对于四大公子,又有四句话来形容,在帝都广为流传,人尽皆知。 风轻云淡霍青书,温良恭俭徐善诚,笑里藏刀方庆熹,百无禁忌严少泽。 这四句话,正好组成一首七绝诗,恰到好处地展现了他们四个的性格特点。 风轻云淡,是霍青书的处事态度,他永远都是胸有成竹,不慌不忙,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处理起任何事情,都保持着足够的冷静和睿智。 温良恭俭,是徐善诚的优秀品质,温和、善良、谦恭、节俭,四项美德他全齐了,待人真诚而无欺,有古君子之风,真是人如其名。只可惜他品德虽好,却没做出什么成绩来,被人质疑有德无才,所以评价就没有霍青书那么高。 笑里藏刀,是方庆熹的惯用手段,最擅长挑拨离间,借刀杀人,他与徐善诚恰好相反,表面上和和气气,背地里阴谋诡计,嘴里喊着好兄弟,然后送你下地狱。 百无禁忌,是严少泽的行事风格,在四少之中,他脾气最大,做事也最不讲情面,喜欢以金钱和暴力来解决问题,是出了名的蛮横无理,很让人头痛。 概括来讲,霍青书能力最强,老成持重;徐善诚名声最好,才能不足;方庆熹心机最多,阴险无情;严少泽派头最大,喜怒无常。 要说谁最不讨喜,毫无疑问,是严少泽。 方庆熹虽然也不是善类,却比严少泽好上一些,毕竟他在表面上友善客气,不会说翻脸就翻脸。 严少泽一出现在桃花源,就搞得所有人都不敢大声说话,生怕惹到这个丧门星。 原本活跃的气氛,突然间变得有些沉闷。 随着严少泽一起落座的还有两个人,一男一女,一老一少。 夜星宇先是注意到那个身穿中山装的老男人,这是一个古武高手,行走时如风飘逸,呼吸时缓慢沉稳,肌肉张驰有力,老而不衰,显然已至内劲层次。 随后他又瞥了一眼那个身穿羽绒服的美女,但觉很眼熟,前身应该见过,记忆才得知,她叫沈梦涵,曾是一个很火的大明星,后来身陷于各种丑闻之中,从此销声匿迹。 原本有些言笑无忌的江旭,在看到严少泽坐到旁边桌后,就变得拘谨起来,像是扫射的机枪突然卡壳一样闷不吭声。 他虽出身于十大豪门,也算是帝都顶尖儿的公子哥,但跟四大公子一比,至少还差了一个量级。 这是因为,五大家族的影响力本就要超过十大豪门,彼此家族的实力差距,也就决定着严少泽和江旭之间的身份差距。 所以面对其他人敢于重拳出击的江旭,到了严少泽面前,立刻变得唯唯诺诺,成了乖巧听话的小鹌鹑。 他女朋友罗莉察言观色,也不敢讲话,安静地埋头吃菜,结果就导致夜星宇的耳根一下子清静了不少。 旁边,严少泽指着桌面上的精致菜肴,淡淡说道:“梦涵,这些都是你最喜欢吃的菜式,我特地提前打了个电话,让他们精心准备,你最近瘦了好多,要多吃点!” 沈梦涵确实显得比较憔悴,情绪似乎很低落,她根本看都不看桌子上的酒菜,便有些哀怨地说道:“严少,你就放过我不好吗?我都已经退出了演艺圈,为什么还要苦苦相逼?” “话别说得这么难听,我又没逼你!”严少泽嘴角扬起,似笑非笑,“你老爸犯了事,被人举报,怪得了谁?又不是我干的!” 他嘴上虽不承认,但脸上的表情却带着一股子狂妄嚣张,仿佛在说:对!就是我干的!我就是在逼你! 沈梦涵知道对方是什么德性,自然看得懂,她目露哀求之色,低声问道:“你要怎样才肯放过我?” “很简单!你只要答应好好听话,为我做事,我不仅会保你老爸没事,还会帮你洗白,说不定能够把你再次捧红,以后你仍然是火遍全球的顶级巨星!”这是严少泽给出的答案,说得很霸气,也很肯定。 但沈梦涵听到后,本就憔悴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气得嘴唇发抖,还偏偏不敢有脾气,老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严少泽也不打扰她,举起酒杯向那个中年男人说道:“来,季先生,我敬你一杯!” 中年男人一直老神在在地坐着,这时候也端起酒杯回应道:“严公子客气了,我也敬你!” 两人互相干了一杯,随后执筷夹菜,丝毫没管心情沉重并且脸色难看的沈梦涵。 这边,假装吃菜的罗莉其实一直在竖着耳朵偷听,她身子前倾趴在桌子上,像是爆料一般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看来那个传言是真的!” “什么传言?”夜星宇随口问道。 罗莉捂着嘴,像做贼一样小声说道:“我听圈内的前辈说,沈梦涵之所以被封杀,最后搞得身败名裂,就是因为得罪了严大少。” 夜星宇一听,也就没问了,这种事情他不关心,也是一种正常现象,没什么值得八卦的。 那边,沈梦涵已经站起身来,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说道:“严公子,我身体不舒服,就先告辞了!” 说完,沈梦涵离开椅子就要走,但严少泽却冷冷喝道:“站住!” 沈梦涵停下动作,脸上表情有些紧张,而严少泽却端着酒杯站起身来,并将杯子往前一递:“要走也得先喝完这一杯!” 第151章 什么叫百无禁忌?这就是! 单单只是喝一杯酒,倒也没有什么大问题,沈梦涵也不敢拒绝这一点小小要求,于是伸手去接。 哪知道手指头还没碰到杯子,严少泽突然一扬手,直接就将一杯白酒泼到了沈梦涵脸上。 水花四溅,还有几滴甚至飞到了夜星宇他们那一桌。 被酒水泼了一脸的沈梦涵只来得及发出一声尖叫,严少泽紧接着又是一挥手,一个大耳括子随后扇到了沈梦涵的脸上,整个娇弱的身子直接被扇飞出去,脚步踉跄地连退了好几步,直至跌入一个男人的怀抱里。 “贱货!给脸不要脸!”严少泽握着一个空酒杯,表情阴狠而又狰狞,“既然你敬酒不吃,那就吃罚酒!” 说罢,严少泽又将手中的酒杯狠狠扔出,对准了沈梦涵的额头,要是她被砸中,如花般的俏脸恐怕就要变成鬼脸。 但是酒杯最终没有砸到沈梦涵,一只手掌从旁边探出,准确无比地接住酒杯,随后轻轻巧巧地放到桌子上,整个动作舒缓轻柔,不带一丝烟火气。 出手之人就是夜星宇,他一手接酒杯,一手抱佳人,从容不迫,淡定自如。 沈梦涵被一巴掌击退的方向,恰好就是夜星宇所在的方位,他就顺手帮了一把,要是隔得远,恐怕沈梦涵就要摔倒在地上。 这又是一次出乎意料的软玉温香抱满怀,并且对方身材不错,看着显瘦,其实有肉,真材实料,童叟无欺,隔着几层衣料都深有感触。 但夜星宇并没有趁机吃豆腐,那一下的亲密接触完全与他无关,绝对不是故意为之,而是因为加速度所带来的惯性,又由惯性所引起的碰撞,再由碰撞产生了冲击力…… 总而言之,这是客观物理现象,跟主观心理扯不上关系。 扶稳沈梦涵之后,夜星宇便很规矩地松开了双手,随手塞给她几张纸巾,以便她擦拭脸上的酒渍。 严少泽看到有人敢多管闲事,心里不爽,喝骂道:“滚开!” 夜星宇像是没听见,夹了一口菜吃进嘴里,才慢悠悠地站起身来打量着严少泽,朗朗说道:“动手打女人,还这么狠,过份了?” 严少泽冷冷笑着,用手指隔着几米朝夜星宇戳戳点点:“你特么算哪根葱?想要见义勇为?还英雄救美?” 夜星宇微微一笑,正要说话,江旭先一步站了出来,挡在夜星宇前面走向严少泽,脸上摆出一副讨好的友善模样,笑嘻嘻地说道:“严大哥,别生气嘛!给小弟一个面子……” 话未说完,江旭就“哎呦”一声飞了出去,成了倒地王八,摔了个四仰八叉。 动手的还是严少泽,依旧是一巴掌。 正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严少泽不仅打了,还打得贼狠,江旭直接眼冒金星,半天爬不起来。 什么叫百无禁忌?这就是! 严少泽不是不认识江旭,也知道他是江家目前的继承人,但他就是丝毫不讲情面,想打就打,管你什么江家小少爷,老子照抽不误! 夜星宇的脸色立刻变得冰寒无比,他还真没想到这严家大少如此猖獗霸道,当着自己的面,连抽两人,一个是弱女子,一个是小表弟,真是狂得没边了,着实欠收拾! “你自己掌嘴两下,然后向他俩道歉,这事就算了!” 说这话的是夜星宇,他说得很认真,没有开玩笑的成分。 但周围所有人都听傻了,一个个像是看白痴一样盯着夜星宇。 这特么是哪冒出来的铁头娃?敢叫严家大少自己掌嘴?是不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严少泽本人都愣了一下,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长这么大,向来都是他叫别人掌嘴,从来没有人叫他掌嘴,对面这青年是第一个,竟然令他有一种新奇而又好笑的感觉。 “你说什么?我没听清,能不能再说一遍?”严少泽嘴角扬起,似笑非笑。 夜星宇却摇了摇头:“好话只说一遍,我不管你是没听清,还是不愿意,你今天必须要被抽上两巴掌,你要是自己不来,那就让我来。” “你要抽我?”严少泽笑了,这次是大笑,像是听到了能令人喷饭的笑话,“来呀!来抽我啊!你不是要动手吗?赶紧来啊!还等什么?” 夜星宇身子一动,如鬼影一闪,只用了零点一秒就到了严少泽的面前,手一挥,“啪”的一声嘹亮脆响,严少泽就飞了出去。 一米八几的雄壮身体离地腾空,倒飞出几米开外,砸翻了后面的一张空桌子,可想而知,这一巴掌抽得有多狠。 按理说,这样的重手,可以把普通人一巴掌抽死,但严少泽没有死,甚至都没有晕过去,因为他是古武者,体魄要比普通人强健许多,抗击打能力相当出众。 但是夜星宇的动作实在太快,他都看不清,更谈不上躲,就连旁边那位中年高手也来不及反应,严大少就成了空中飞人。 严少泽有生以来第一次吃这种大亏,头脑昏沉,口鼻溢血,脸上一个清晰无比的巴掌印,向吃瓜群众充分展示着自己刚被人揍的事实。 “要求已满足,但还有一巴掌。”夜星宇淡淡说着,好像抽的不是人人害怕的严家大少,而是自己不听话的欠揍儿子。 刚从地上爬起来的江旭刚好看到这一幕,立刻拍手称快,高喊道:“打得好!揍死丫的!” 他本就不是一个好脾气,好心想做个和事佬,结果刚一登场就被人当面打脸,就算婶婶能忍,叔叔也不能忍啊! 反正都已经撕破了脸皮,江旭的脾气一上来,也不用再考虑什么后果,倒不如为姐夫呐喊助威,在气势上推波助澜。 夜星宇那一巴掌,不仅江旭看得过瘾,沈梦涵也暗呼痛快,不过她没有显赫背景,可不能像江旭那样公然摇旗呐喊,只能在心里面拍手称赞。 但随之而来的又是深深担忧,她知道严少泽的作风脾气,生怕这仗义出手的陌生人也会像自己一样遭到迫害。 至于其他人,全都看傻了,他们万万没想到,这青年是真敢动手,并且下的是重手,能一巴掌把人凌空抽飞几米远,这得用多大的劲? 第152章 我给你面子,你也要给我面子 见到主子被打,三个随从当场怒了,不等严少泽下令,主动上前,分三路夹攻夜星宇,誓要拿下他为主子出气。 这三人竟然都是古武者,只不过层次比较低,仅为刚劲程度,实力就跟一般的天龙特警差不多,算不上高手。 “砰砰砰——” 连续三声,密集如排炮,三个壮汉也飞了,仍旧没有人能够看清楚夜星宇的出手,除了那个身穿中山装的季先生。 他倒是能看出来,夜星宇是在一瞬间腾空蹬腿三连踢,快若闪电,连续命中,攻击的部位恰好都是对方三人的空当。 这下子,就连这位内劲高手都被震惊了,虽说他自己也能轻易击败三个刚劲古武者,但要像夜星宇这么轻松自如,一气呵成,只用一招便能败敌,他也难以做到。 季先生推开椅子,缓缓站起,双手抱拳一拱手,行的是古武界的礼。 “在下季常先,想领教阁下高招,敢问阁下高姓大名?” 说话有点文绉绉,很多现代人可能听不习惯,但是在古武界,这种言辞举动屡见不鲜,极为常见。 “我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夜星宇也是微一抱拳,拱手回礼。 季常先一步走出,单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面容严肃地朗声说道:“请赐教!” 说完,他又跨出几步,来到较为空旷的地方稳稳站定,腰背挺直如标枪,双膝微弯似站桩,脸上则是一副气定神闲的高人模样。 尽管亲眼见到夜星宇展露手段,季常先也承认对方是个劲敌,但他却对自己更有信心。 一方面是因为对方太年轻,他不相信在这个年纪能有多厉害,最多不过是摸到内劲的门槛而已。 另一方面,对方的本事,在他看来,唯有一个“快”字,一般人反应不过来,但他却可以。 不过有个前提,必须是全神贯注地做好准备。 所以季常先有着足够的自信,丝毫不惧,主动邀战。 严少泽挣扎着从地上站起来,半边脸已经红肿,衣服上也沾到了不少污渍,很是狼狈。 他脱掉上身的西装外套狠狠扔在地上,怒吼道:“季先生,不用留手,给我废了他!” 季常先没有回答,只是看着夜星宇。 夜星宇微微一笑,随后移动步伐,到了季常先对面三米开外站定,平举单掌,遥竖胸前,口中说了一个“请”字。 眼看两大高手针锋相对,马上就要开打,但却有一个风情万种的声音适时传来,打断了紧张的气氛。 “两位请住手,在我这桃花源内,可是不许动武的哟!” 一个白衣丽人款款行来,年约三十上下,花容月貌,风姿绰约,成熟端庄,美艳动人,浑身上下都透露着妩媚,一举一动都散发着诱惑,叫人只看一眼,便能迷醉其中,为其倾倒。 她便是桃花源的主人徐妙嫣,徐家之长女,帝都第一名媛。 徐妙嫣恰在此时出现,以主人的身份阻止两大高手动武,不管是靠徐家的声威,还是凭她个人的魅力,季常先都不敢违逆,一定要卖这个面子。 于是,季常先收桩撤势,站直了双腿,而夜星宇也放下了竖起的手掌,不准备动手。 所有人都以为徐妙嫣是刚刚到场,恰逢其会,但只有夜星宇清楚,这个女人其实早就已经来了,躲在旁边看了几分钟的好戏,直到此刻方才正式现身。 之所以能够发现徐妙嫣,是因为她身旁也跟着一个古武高手,是一个笑咪咪的白脸胖子,实力应该不在季常先之下。 一旦有强者出现在附近,就会被夜星宇的神魂感知到,对方的实力越强大,感知就越明显,他可以凭着这种独特的感知能力,来大致判断来者的实力强弱。 在他的感知中,跟在徐妙嫣身旁的白脸胖子,与随同严少泽的季常先,都是同一个层次的内劲高手,差别应该不大。 但从外表来看,那个胖子显得有些“虚”,走路快了会喘气,行动笨拙又迟缓,丝毫没有高手的风范。 不像季常先,中山装,大背头,腰背挺直,步伐有力,一看就是武道高手,逼格满满。 只不过一般的内劲高手,根本不敢得罪徐妙嫣,因为这里是桃花源,是徐家的地盘,季常先敢无视徐妙嫣而强行动手,肯定要付出代价。 于是,季常先不敢造次,转头望向严少泽,让他来拿主意。 季常先的身份是严家的供奉,实际地位要比严少泽低上一截,毕竟后者是严家少主,将来要继承和掌管整个严家。 也就是说,严少泽是老板,季常先是高级员工,摊上不好处理的事情,自然是由老板来做决定。 徐妙嫣一双美目也跟着转动,同样看向严少泽:“严少,还希望你能给妙嫣一个面子,不要坏了桃花源的规矩!” 严少泽是严家少主,徐妙嫣是徐家长女,两人都是五大家族的直系子弟,身份地位相差不大,就算前者再怎么百无禁忌,也要顾及两家之间的关系。 并且这是徐家的桃花源,严少泽只是客人,真要撕破脸闹起来,吃亏的多半还是他自己。 更何况,为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与徐妙嫣闹翻,值得吗? 严少泽的确狂,可他并不傻,江旭他没放在眼里,说抽就抽,但是对上徐妙嫣,就不得不谨慎一些。 江家只是十大豪门里面的吊车尾,而徐家却是五大家族之中较为强势的一个。 想要对付夜星宇,有的是机会,没必要为了一个小角色而跟徐家交恶。 所以严少泽竭力压制住怒火,咬牙切齿道:“可以,我给你这个面子,但是只要出了桃花源,他的生死就不由你管!” 言下之意,这里是你的地盘,我给你面子,不再动手;可一旦到了外面,你也得给我面子,不许插手。 徐妙嫣点头含笑道:“那就先谢过严少,今日的消费全算我的,打坏的东西也不用赔偿。” 第153章 还欠了一巴掌,你来还是我来 轻轻巧巧几句话,一场风波似乎就此平息,百无禁忌的严少泽终于还是收起了臭脾气,卖了徐妙嫣一个面子。 但他也没有心情再呆下去,毕竟才刚被人狠狠打脸,还是当着一大堆吃瓜群众的面,这叫严少泽如何淡定地坐下来用餐吃饭? 于是他对季常先和三个手下使了个眼色,便准备撤走。 临走之际,严少泽先是瞥了一眼站在旁边捂着脸的沈梦涵,目光中满是阴狠。 随后又举起一只手,对着夜星宇比出一个枪毙的姿势,挑衅似地从嘴里吐出一个音节,模拟开枪的声音。 这番举动的喻意不难理解,想表达的意思就是:小子,你等着,我要弄死你! 当严少泽放下手,转身要走,夜星宇却开口叫道:“慢着!” 严少泽笑了,嘴角又是微微勾起,讥讽着反问道:“怎么?怕了?要求饶啊?” 面对这样的自大狂,夜星宇不想跟他多废话,直接说道:“你还欠了一巴掌,打完再走!” 此言一出,严少泽愣住了,徐妙嫣也愣住了,包括两大内劲高手在内的所有旁观者通通都愣住了。 这?…… 确实不知道该说啥了。 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所有人都有一句MMP憋在心里不知当不当讲。 你特么是铁臂阿童木还是金刚葫芦娃?非要把自己玩成无头骑士才甘心? 夜星宇完全不理会各位观众的心情,非常认真而严谨地向严少泽征求意见:“你来?还是我来?” 你来,就是自己掌嘴,要求不高,有多大力就使多大力,力度不达标就多来几下。 我来,就是甩手一巴掌,可能会有点痛,但忍一忍也就过去了,绝对不会把你拍死! 短短几个字,意思不难理解,但严少泽刚刚才压抑住的情绪却被瞬间点爆,怒火燃遍全身,发出震天大吼:“你他妈以为自己是谁?你他妈是不是现在就想死?” 说话的同时,严少泽手往腰后一摸,手中就多了一把枪,黑乎乎的枪口指着夜星宇,像是死神漆黑的眼眸。 这是一把特制手枪,枪身小,口径大,威力应该不会差,要是被一枪打中,即使是古武者的强韧身体也会被打穿,击中要害就能致命。 “住手!”徐妙嫣脸色大变,急忙出声阻止。 动武和动枪,是两个概念,前者是伤人,后者是要人命。 并且天龙帝国明令禁止军警以外的平民携带枪支,更别说开枪射人。 要是在桃花源发生了枪杀案,不仅是严少泽会有大麻烦,她徐妙嫣也脱不了干系,甚至会影响到整个徐家的声誉,所以徐妙嫣要坚决阻止严少泽的疯狂举动。 然而,还有人比严少泽更疯狂。 被枪指着的夜星宇面色如常,不为所动,仿佛看不到那黑乎乎的枪眼,而是用极其冷淡的语气,再次问了一遍与刚才相同的话。 “你来?还是我来?” “我来你大爷!” 怒不可遏的严少泽已成了一点就爆的火药桶,他毫不犹豫就扣下了扳机。 枪响,子弹出,如飞火流星,比声音还快。 换个人不会真开枪,最多只是吓唬,但是号称百无禁忌的严少泽想要开枪,就一定会扣下扳机。 因为他的骨子里面有着一般人没有的疯狂,所以他还有一个外号,叫做“疯子”。 然而,射出去的子弹竟然打空了,根本没伤到夜星宇。 这当然不是因为严少泽的枪法太烂,而是对方及时做出了闪避。 人的动作不可能比声音快,也没法快过子弹,就连夜星宇也做不到,但他却可以比严少泽扣下扳机的动作更快。 强大的神魂,赋予了夜星宇光速级别的反应能力。 严少泽的呼吸心跳,一举一动,乃至于瞬间爆发的强大杀意,全都逃不过夜星宇的观察。 所以他是否真要开枪,以及什么时候开枪,夜星宇一清二楚。 在严少泽的手指头刚刚一动,准备要扣下扳机的时候,夜星宇就已经轻微地挪动身体,避开了枪口。 并且在神魂力量的精准捕捉下,子弹的轨迹同样清晰可见,不会出现误判的情况。 于是,出膛的子弹擦身而过,而夜星宇毫发无伤。 即使是一般的古武者,对于强烈的危险都有出于本能的预知感应,从而做到超过自身反应速度的紧急闪避。 就好像受到惊吓的时候,心脏会剧烈地抽搐一下;眼睛看到异物扑面而来,会不自觉的闭眼。 这些都是身体自然发生的本能反应,非常迅速,在意识之先。 越是厉害的古武者,这种自动规避危险的能力就越强,所以一般的单发手枪子弹很难打中内劲古武者的身体。 那么有强大神魂作为依仗的夜星宇,大脑的意识反应能力还要超过身体的本能反应,就更不可能被子弹所伤。 一枪打空,所有人都只听到枪声,根本还没来得及看清结果,夜星宇就已经展开了下一步行动。 他以极快的速度掠向严少泽,短短的几米距离一眨眼间便已跨过。 季常先蓦然惊觉,立刻挥拳出手,意图拦截,但还是慢了一步。 在拳头打出去的时候,夜星宇已经掠过了他的身边,这一拳自然落空。 严少泽虽也有修炼古武,但水准一般,面对内劲层次的高手,根本没有招架之力。 夜星宇一伸手,枪到了他手上,再一挥手,严少泽就被一巴掌扇飞,再一次表演了空中飞人。 两者之间的实力相差太大,根本不像是成年人之间的战斗,反倒像是殴打小盆友,越打越顺手! 这次被扇飞,严少泽直接发出一声杀猪般的惨叫,原因无他,夜星宇打得是同一边脸,伤上加伤,硬气的严少泽也受不了这锥心痛苦。 “噗通”一声,不可一世的严少泽像条死狗一样砸在地面上,口水鼻涕混着殷红鲜血一股脑地流出来,模样凄惨无比。 他蠕动着身体,挣扎着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却有心无力,嘴巴张开似乎想说什么,但喷出来的只有鲜血,以及两颗被打掉的牙齿。 第154章 这才是真正的百无禁忌 所有人都沉默了,万万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 包括身为主人的徐妙嫣,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演变成这样,她要阻止的不仅仅是严少泽这一个疯子,还有另外一个。 季常先的脸色阴沉难看,他已经用最快的速度去阻止,却依然没有救下严少泽,眼睁睁地看着少主人被打成了一条死狗,这是对他的极度藐视和严重羞辱。 江旭、罗莉、沈梦涵等人也看呆了,同样没想到夜星宇居然这么霸气,敢把严少泽紧抓不放,说要打两巴掌,就必须是两巴掌,不打完不许走,一打完变死狗! 这还真是狠人呐! 猛得一逼! 尤其是身为受害者的江旭,目睹这一幕触动极大,对表姐夫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攥着拳头激动不已,在心中狂吼道:靠!我他妈服了!你是我哥!我亲哥! 实在是太威武太霸气太过瘾太解恨! 就连严少泽这种顶级强少都不放在眼里,连续两次狠狠抽脸,试问谁敢? 没人敢! 其他三大公子也不敢。 他江旭更不敢。 只有夜星宇敢,说抽就抽,都不带丝毫打折。 但是,夜星宇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是跟严少泽结下死仇,还可能把徐妙嫣也得罪了。 但是夜星宇不在乎,管你是什么严家、霍家、徐家,不服气就尽管来,他专治各种不服! 什么是百无禁忌? 这才是真正的百无禁忌! 严少泽那种算个屁! 就算是天龙帝国的皇帝站在这里,夜星宇想抽就得抽,而严少泽仅仅是因为顾忌徐妙嫣,就做出了让步。 全场瞬间安静,没有人发出声音,因为这画面实在太震撼,超出了所有人的想象,一时之间还消化不了。 但这还不算完,打完脸的夜星宇双手一搓一揉,那把夺过来的手枪就成了一坨废疙瘩,完全毁坏,不成形状。 随手一扔,已成不规则球体的疙瘩球带出一条抛物线,砸向严少泽的脑袋。 “你敢!”季常先大怒,像是敏捷的豹子一样身影前冲,抓向疙瘩球。 但是他又一次失手了,明明眼看就要抓个正着,那疙瘩球却突然往下一沉,完全不符合惯性定律,恰好避过季常先的大手,随后加速前冲,“呯”的一声砸在了严少泽的脑门上。 刚停止惨叫的严少泽眼冒金星,头破血流,立刻变成了京剧大花脸。 严少泽气怒攻心,又头痛欲裂,一口气喘不上来,竟然晕了过去。 说来也是好笑,他刚才用酒杯扔向沈梦涵,没得手,现在却反被拳头大的疙瘩球砸得满脸开花,当场晕厥,这难道是报应? 连续两次强行打脸,外加一个远程补刀,夜星宇又一次刷新了所有人的认知上限。 他本来是准备只打两巴掌完事,一巴掌是替沈梦涵打的,另一巴掌是替江旭打的,但是严少泽向他开枪,这便要加收一点利息。 你射我一颗子弹,我还你一记头球,不过份? 但是在旁人看来,这已经很过份了,简直就是蹬鼻子上脸,把严少泽的尊严踩在脚下无情践踏。 除了晕过去的严少泽,最为愤怒的就是季常先,他先后两次出手,但也两次失手,亲眼看着少主人被夜星宇暴打血虐,直至晕厥。 胸中的怒火已经压抑不住,两只精光闪烁的眼睛如同利剑一般紧盯着夜星宇,季常先一字一句,沉声喝道:“我季常先,正式向阁下邀战,既分高下,亦决生死,你敢不敢?” 夜星宇双手抱胸,好整以暇,微笑看着暴怒压抑的季常先,淡淡说道:“这有什么不敢?地点你选,时间我挑,难道我会怕你一个糟老头子?” 按照古武界的规矩,正式约战如被接受,那就要当面定下时间地点,被约战者先选其一,发起者只能决定剩下的那一样。 目前这情况,季常先是发起者,夜星宇是接受者。 季常先立刻道:“西景山,观雨台,场地足够,适合动武。” “可以!”夜星宇回应得很干脆,“今天我要陪小老弟吃喝玩乐,没空跟你换场子,就定在明天上午十点。” “好!明日十点,季某人恭候大驾!”季常先也不婆妈,订下战约便转身离去。 三个古武随从赶紧抬起自家少主,由一人背负,两人护在左右,一同跟在季常先的后面离开了桃花源。 不可一世的严大少,直着进来,横着出去,最终是被手下背着离开,这大概是桃花源创建以来,最为轰动的一个大新闻,而肇事者竟然是个从未见过的年轻人。 夜星宇,多么陌生的名字,在帝都名人圈里没有这一号人物。 但从今天开始,这个名字将被很多人记住,哪怕他们认为,这个名字很快就要成为历史。 突如其来的冲突,意想不到的结果,最终是夜星宇大获全胜,而严少泽输光了脸面。 但很多人都觉得,夜星宇的胜利只是暂时的,不管是季常先还是严少泽,都不会饶过他,很可能明天就要被季常先活活打死。 就算夜星宇能活过明日,也一样要受到严少泽的疯狂报复。 依照严少泽的性格脾气,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他背后的严家也不会袖手旁观。 在五大家族之中,严家很特别,捞偏,染黑,家底不干净,并且又极度好面子,几乎是从不吃亏,有仇必报。 严家的特点,可以用十六个字来概括。 态度激进,对敌凶狠,作风暴烈,手段残忍。 谁惹上严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或者生不如死。 当然,如果本身的背景实力不在严家之下,或者相差不远,倒也不必畏惧。 但一定要留个心眼多防着点,严家特别喜欢动用不光彩的手段,就算不明着来,暗地里也会使些小花招。 至于季常先刚才提出的约战,其实并不代表严家,而只代表他个人。 他虽是严家的供奉,却也是个坚持己见的武者,有时候,他更愿意用古武界的规矩来解决问题。 第155章 吻戏前奏?分手宣言?久别重逢? 正所谓“江湖事,江湖了”,古武界也算是一座江湖,自成规矩。 两个势力有争端,就有文武斗两种解决方法,而若是两个古武者互相看不顺眼,便多半采取打擂比武的方式。 具体有两种,一种只分高下,点到即止,一旦分出胜负就停手,最多只伤不死。 而另一种就是生死自负,打死打伤打残一概不管,战斗结果全看场上比试者的心情好坏和对力量的控制程度,致死率很高,往往非死即残。 而季常先所提出的,就是第二种,被称之为“生死擂”。 他跟夜星宇本无正面冲突,但夜星宇屡屡将他无视,当着他的面动手暴打严少泽,便令季常先非常不爽,觉得自己的尊严和荣誉都受到了严重挑衅,此仇必当要报,是以才提出生死决斗。 夜星宇根本不在意,像季常先这样的实力,“修罗”里面多的是,何足道哉? 那些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杀手,比起一般的古武者更难对付,他季常先算个球! 有人为夜星宇担忧,他自己却神色淡然,根本没把明天的生死擂当成一回事。 等到季常先那一帮人离开,夜星宇便转头看向江旭红肿的脸颊,问道:“没事?” 江旭原本都被打懵逼了,头晕脑胀,可看到表姐夫麻溜地帮他报了仇,立刻就觉得脸不痛了,胸不闷了,还有点神清气爽的感觉。 这真是神奇,原来自己的快乐真的可以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看到严少泽狠狠挨揍,像条死狗,江旭就像是吃了人参果一样通体舒泰。 既然小表弟很精神,没什么事,夜星宇便又转头望向沈梦涵,问道:“你呢?” 沈梦涵还在发着呆,听到声音才惊醒,捂着脸答道:“我……我也没事。” “既然都没事,那就走!”夜星宇招呼着,饭菜也不打算吃了。 全场的气氛实在过于沉闷,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脸上,他可不想沦为被人观赏的大熊猫。 徐妙嫣走了过来,笑吟吟地看着夜星宇等人,并向江旭问道:“江公子,这位是你朋友吗?” 江旭老老实实地答道:“这是我姐夫。” “姐夫?”徐妙嫣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 在她印象中,江旭是当代家主的独生子,没有姐姐,而江家年轻这一辈,也没有哪个女子崭露头角。 “是我表姐林善雅,这是她老公。” 面对风情万种艳光逼人的徐妙嫣,耿直BOY江旭根本没有多想,立马交代得清清楚楚。 “长风制药的林家大小姐?她竟然结婚了?”徐妙嫣觉得不可思议,这又是一个震撼消息。 在帝都上层圈子,霍家大少追求林大小姐的事情几乎是人尽皆知,虽然霍青书遭到林善雅的拒绝,但很多人都认为,林善雅最终要嫁给霍青书,也只能嫁给霍青书,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敢跟霍大少争女人,除非是其他的三位公子。 而现在,林善雅竟然结婚了,对象正是这位敢于向严少泽动手的夜星宇。 这个男人很陌生,从未在帝都上层圈子里出现过,自然也就不存在名气和地位,但他却做出了两件惊人之举,一是掌掴严少泽,二是夺爱霍青书,竟敢同时得罪两大公子,他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何敢这样做? 徐妙嫣不愧为名媛之首,心思细腻而慎密,仅仅只花了几秒钟,就抓住了一点头绪。 她站到了夜星宇的面前,高挑的个子再加上纤长的鞋跟,几乎快跟夜星宇差不多高,两人互相凝视对望,各自面带微笑,都没有感到半点羞怯。 在其他人看来,这画风有点不对劲啊!怎么闻到一股浓浓的狗血味? 这是吻戏的前奏?马上就要**,一触就燃? 还是分手的宣言?各自心中说声珍重,祝你幸福? 又或者是久别的重逢?满怀感情,却又矜持,想要靠近,偏又驻足? 反正……说不清楚! 气氛很怪异,谁也不知道他俩想干嘛,都稳起不开腔,难道在等导演喊“Action”? 这一幕画面像是定格,说来慢,实则快,其实最多不过三秒钟,徐妙嫣就向夜星宇伸出了纤纤玉手,柔声说道:“你好,我叫徐妙嫣,是这里的主人,很高兴能够认识夜公子,敢问夜长空先生可是你家长辈?” 听她这样一问,夜星宇就知道她误会了,在礼貌握手喊着“幸会”的同时,也顺便解释道:“我出身于普通家庭,不是你认为的那个夜家。” 他所说的“夜家”,就是指古武界四大隐氏里面的巴山夜氏,而徐妙嫣提到的“夜长空”,也正是巴山夜氏的当代族长。 徐妙嫣看到夜星宇这般强势,再结合他自己报出的名字,便与苏俊喆一样,误以为他是夜氏子弟。 却没想到,对方马上就撇清了与巴山夜氏的关系,这令徐妙嫣感到意外的同时,也有些失望。 四大隐氏是一股极为强大的力量,这种强大并非来自于资本财富或世俗权力,而是在于恐怖的武力。 试问,一个全是由古武者组成的家族,谁不害怕?谁不想掌握利用? 在四大隐氏家族里面,随便拎个人出来都是练家子,就连门口扫地站岗的下人都有可能是内劲高手。 要知道,五大家族当中的徐家,在明面上只有五位内劲高手,而严家还更少,只有四位。 数量还是小事,关键是质量。 隐氏家族之中最厉害的,很可能已经跨入了先天境界,那可是几近无敌的绝世强者,号称“人形核弹头”,又叫“行走中的航母”,一人便可屠灭一军,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隐氏家族中有先天强者的说法也可能是谣传,没有确凿证据,有的人说有,有的人说没有,绝大多数都是云猜测,各种道听途说,人云亦云。 至于到底有没有,恐怕只有他们自己家族的内部成员才清楚,外界说法,并不靠谱。 第156章 自己的事自己解决,不劳烦别人 但不管再怎么讲,四大隐氏即使没有先天境界的强者,内劲高手却有不少,一抓一大片,顶尖层次的宗师级人物也是有的。 总之,隐氏家族拥有着令人胆寒的强大武力,在古武界就是霸主一般的存在,就好比五大家族在世俗界的地位,只是一般人不知道他们的存在。 在世俗界,每一个修炼有成的古武者都相当于是贵族,达到内劲层次的高手更是贵族中的名流,各方势力争相拉拢。 如果能够与一个古武家族达成合作,不客气的说,就相当于掌握了一支最精锐的部队,谁不想? 不管是五大家族还是十大豪门,他们都想! 只要一有机会,就会不遗余力地拉拢结交,强强联合,笑傲天下。 然而不论是四大隐氏还是五大门派,他们都恪守着某种规矩,超然物外,不插手世俗之事,无论别人如何努力招揽,似乎都无动于衷。 难得碰到一个姓夜的古武者,疑似巴山夜氏子弟,徐妙嫣自然起了结交心思,却不想对方只是凑巧姓夜,并非她心中所想的那个夜氏。 不过,就算他不是出身于巴山夜氏,也值得拉拢,毕竟这样年轻的一个古武者,身手很强,潜力很大,已经足以令徐妙嫣心动。 至于对方在桃花源内动手打人,扫了主人面子,这种事情可大可小,完全是徐妙嫣自己说了算。 如果夜星宇接受徐家的拉拢,甚至是招揽,那就根本不算个事;但如果态度倨傲,强硬拒绝,徐妙嫣也不会当场撕破脸。 在徐妙嫣看来,对方有实力,就有骄傲的资本,又是林家的女婿,多多少少还是要给点面子。 于是,徐妙嫣便道:“夜公子身手高绝,即便不是出身名门,也是当世英雄,不知道有没有空跟我聊一聊?” 夜星宇马上答道:“改天!今天不太方便!” 他不想跟徐家扯上太多关系,算是一种委婉的拒绝。 但徐妙嫣接着又道:“我是很希望能够跟夜公子成为朋友,有空的话请来徐家作客,至于严家那边就不必担心,他们不敢下手对付徐家的客人。” 这句话说得很巧妙,至少表达了两重意思。 第一,徐妙嫣抛出了橄榄枝,希望夜星宇能接受。 第二,徐家可以保下夜星宇,让他免遭严家报复。 其实还有第三重意思没说明白,但也包含在第二重意思里面,夜星宇此次跟严少泽结下大仇,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盟友或是靠山,肯定会很麻烦,并且是大麻烦。 但夜星宇却满不在乎地摆摆手:“我的事我就自己解决!劳烦别人不太好!” 这其实还是变相拒绝,他不可能为了逃避严家的报复而向徐家寻求庇护。 对于别人来说,五大家族绝对是庞然大物,可在夜星宇眼里,也算不得什么。 两次被婉拒,徐妙嫣也就没有再勉强,依旧保持着动人微笑,真诚地表明了态度:“无论是桃花源还是徐家,大门永远为你打开,欢迎随时过来作客!” 夜星宇同样报以微笑,客气回应道:“以后有的是机会。” 随后,他向江旭招呼一声,并对徐妙嫣说声“告辞”,便顺着来时的原路离开。 等到夜星宇的背影彻底消失,桃花源里面才恢复了活力,一时之间人声四起,议论纷纷。 这位林家的新女婿到底是什么来路,成为了众多宾客的讨论热点。 他既抢了霍青书的心仪对象,又打了严少泽的脸,到底是初生之犊不畏虎,还是有着不为人知的强大后盾? 这些通通都是谜,于是便有了各种各样脑洞大开的猜测,甚至还有人发消息给亲朋好友,通知他们明早十点到西景山观雨台看好戏。 身为主人的徐妙嫣已经悄然离开,她一边走,一边问向身旁的白脸胖子:“田叔,你对这位夜姓青年有什么看法?” 她身旁这位,是徐家的供奉田丘,与季常先一样都是内劲层次的古武者,看面相才三十来岁,实际年纪已近五十,是坐镇徐家的五大高手之一,与徐妙嫣的父亲徐学道是结拜兄弟。 田丘略一沉吟,便说出了自己的答案:“这个人的气质很特别,我暂时还看不出他是什么性格,不过毫无疑问,他的实力很强!在他这个年纪,很难出现这样的高手,所以我怀疑他就是夜家的人,只是不愿承认。” 徐妙嫣赞同道:“我也有点怀疑,他既然敢向严少泽动手,必然有所依仗,很可能就出身于巴山夜氏。” 田丘点点头:“一般人也确实教不出这样的年轻高手,但是四大隐氏和五大门派就可以。” “如果真是巴山夜氏,那林家可就赚大了!”徐妙嫣悠悠说着,很是向往。 为了拉拢隐氏家族,世俗界的强权豪门玩起了各种手段,其中就包括联姻,但至今为止,无一成功,通通被拒绝。 徐家也希望能够拉拢一个名震天下的古武家族,比如巴山夜氏,或是蜀中唐氏,那么徐家的声望和实力就能在五大家族当中脱颖而出,将其他四家甩在后面。 畅想了几秒钟,徐妙嫣收回心思,又问道:“田叔,你认为明天的约战,会是什么结果?” 田丘想了想,认真答道:“老季被怒火蒙蔽了双眼,轻视了对手,搞不好要栽!” 徐妙嫣双眼眯起,轻笑道:“但愿如此,明天我们也可以去凑凑热闹。” 五大家族同为帝都权贵,彼此之间只是表面和睦,暗地里却是最直接的竞争对手,谁都想成为第一家族,把其他四家踩在脚下。 严家的敌人越强大,徐家就越高兴,要是夜星宇能在明天的生死擂中打败季常先,那无疑是对严家声望的重大打击,这对其他四家都有利。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对手的敌人,就可成为自己的朋友,所以徐妙嫣才不遗余力地拉拢夜星宇,即使他不加入徐家,仅仅是成为朋友,也对徐家大为有利。 …… 第157章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 夜星宇顺着桃林小道往回走,江旭和罗莉紧跟在他身后,最后面还有一个捂着脸的沈梦涵。 脸上的酒水已被擦干净,但一边脸颊却跟江旭一样红肿,一时半刻还消不了。 沈梦涵快走几步,小跑来到夜星宇身旁向他致谢:“刚才真是谢谢你呢!” 夜星宇摆摆手:“小事,不用客气。” 沈梦涵一脸歉意,诚恳道:“因为我,害你们连午饭都没吃好,为了感谢,不如由我请客,大家一起吃点东西!” 夜星宇他们的确没吃多少,就算沈梦涵不说,他也要找个地方接着再吃点,于是便点头:“可以。” 江旭从后面跟上来,走在夜星宇的另一侧,仰起自己半张猪头脸,兴奋地竖起大拇指递到夜星宇面前:“姐夫,我真是服了!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亲哥!” 夜星宇没理他,他又看向沈梦涵,笑嘻嘻地说道:“梦梦,我可是你的粉丝,待会给我签个名?我要收藏!” “梦梦”是沈梦涵的粉丝对她的爱称,她虽然退圈已久,却仍有不少狂热粉丝,个人微博上每天都有大量的留言,热度一直高居不下,没想到江家小太岁居然也追星。 其实仔细一想也不奇怪,江旭要是不追星,也不会找一个出身娱乐圈的女朋友。 只不过江旭和罗莉的关系还处于保密阶段,他那家主老爸多半不会允许他把一个小明星娶回家。 资本圈向来鄙视娱乐圈,认为那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以罗莉的身份想要正式嫁入江家,不太容易。 就算是沈梦涵这种顶级明星,在严少泽的面前也要低声下气,挥手就打,张口就骂。 沈梦涵并不认识江旭,但她知道能进出桃花源的都不是普通人,丝毫不敢摆出明星架子,连忙一口答应江旭的要求。 罗莉也走到了沈梦涵的另一边,娇声道:“梦梦姐,我也是你的粉丝,我也要签名!” 沈梦涵点头道:“好的!如果我没认错,你是LG组合的罗莉?” LG是LovelyGirl的简称,也就是罗莉所在的女子团体组合的名字。 “对对对!是我是我!梦梦姐居然认识我,好开心呀!”罗莉很是雀跃。 “呀个屁啊!你插什么嘴?先来后到不懂啊?等我聊完才轮到你!——梦梦,我叫江旭,江河湖海的江,旭日东升的旭……” 有了江旭在,基本不会冷场,他一个人可以叽叽呱呱说上几个小时不停嘴,何况还有一个爱八卦的罗莉,气氛立刻就活络起来,唯有夜星宇比较少开口。 四人边走边聊,很快就来到牌坊外面的停车场。 当罗莉拉开车门,正准备钻进驾驶位时,夜星宇却道:“让我来开!” 罗莉还以为夜星宇是想过过车瘾,也没有多想,跑到后排去跟沈梦涵坐一起,江旭则是坐到了副驾驶位。 夜星宇当然不是为了过车瘾,而是通过神魂力量发现了异常,有几个人在周围盯梢,还有两个坐在车里,透过玻璃窗鬼鬼祟祟地注视这边,其中就有一个是刚才被他一脚踢飞的严家随从。 这些人应该是严少泽的狗腿,不排除还有徐妙嫣的手下,不知道是想跟踪盯梢还是图谋不轨,反正没安好心。 要是让罗莉来开车,必然要被人一路尾随,走到哪就跟到哪,全程处于别人监视之下,你说烦不烦人? 所以夜星宇就准备自己来开车,好甩掉这些讨厌的苍蝇。 上车后,夜星宇特意提醒了一句“系好安全带”,随后点火启动,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 过了不到十秒种,两辆车子先后启动,也驶出了停车场,隔着一小段距离,不紧不慢地跟着前面的道威。 驶出桃花林,上到外面的公路,夜星宇驾着车没有开往市区方向,而是反其道而行,不久之后突然一个拐弯,驶上了一条看起来很糟糕的乡间小路。 感受到车身的摇晃颠簸,江旭这才发现不对劲,便问道:“姐夫,这是去哪里啊?” 夜星宇随口答道:“后面有苍蝇,先甩掉再说。” “什么?你说有人跟踪?”江旭也不笨,听完就猜到是什么意思,扭头一看,目光透过后车窗,就发现后面果然有车跟过来。 夜星宇没有再说话,把车子切换到手动挡模式,一脚踩死油门踏板,彪悍的道威像是一头发情的公牛,瞬间加速前冲,同时发出震耳的轰隆噪声,车体的颠簸也剧烈了好几倍。 这是一条狭窄的泥巴烂路,弯弯曲曲,坑坑洼洼,路面宽度恰好只能容得下一辆车,两旁不是乱石堆就是灌木丛。 在这种路况条件下行车,只能谨慎缓行,要不然很容易开到沟里去,但在夜星宇操控之下的道威,简直可以用风驰电掣来形容。 ——是时候展现真正的技术了,该让那些讨厌的苍蝇知道,什么是秋名山车神! 前方的道威在几次眨眼的工夫就跑得没影,后面跟着的两辆车瞬间就傻眼了,这呢嘛是怎么开的?藤原拓海都不敢这么玩?乡间小路都还能飙车? 他们这两辆车全是轿车型,底盘较矮,通过能力不如越野,轮胎也只是普通的静音胎,抓地能力很一般,动力方面就更比不上道威有劲,各项先天条件都相差太远。 然而这些都不是关键,重点是车技,谁特么敢在两米宽的弯曲小道上急速飙车?这不是找死吗? 所以,后面两辆车跟不上是必然的,既没那个胆子,也没那个能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前方的道威,像是奔跑的公牛一般扬长而去,溅起一屁股的烟尘灰沙。 车技最主要是看反应和操作,有强大神魂力量的夜星宇并不缺少这两样,比起经过专业训练的赛车手都还要强出很多。 他要是去玩赛车,只要车子不是太差劲,拿个世界冠军都不是难事,要甩掉几只苍蝇简直不要太轻松。 但是车里面的人就难受了,在七拐八绕的泥巴烂路上高速行驶,比坐过山车还要刺激,颠得黄胆水都快要吐出来,江旭他们也只能咬牙紧忍,暗中大呼吃不消。 第158章 说好的精品农家乐颠覆三观 他们的痛苦并没有持续多久,在夜星宇确定甩掉尾随的苍蝇之后,车速便渐渐放缓,随后驶出小路,从一块杂草地里横穿而过,最后又回到了主干道上。 夜星宇降下所有车窗,让凛冽的冷风灌进来,其余几人眩晕想吐的情况便好转不少。 “姐夫,我怕是吃不下了!”江旭苦着个脸,揉着自己的太阳穴。 夜星宇笑笑:“一会就好了,我带你们去吃真正的美味。” 江旭兴奋起来:“姐夫,你要亲自下厨吗?” 后排的沈梦涵立刻抢着道:“不用那么麻烦,说好了由我请的!” 夜星宇微微一笑:“我知道有家饭馆味道不错,带你们去尝尝。” 说完,车子的速度又提了起来,在平坦的公路上飞速向前行驶。 …… 这里看起来很偏僻,已经远离了市区几十公里,周围倒是有房屋有街道,但就是没几个人。 附近有个生态保护区,曾经作为旅游资源来开发,但因为离市区太远,风景又确实不咋地,游客寥寥无几,后来就改建成种植果园。 车在果园前面的草坪上停下,夜星宇将发动机熄火,然后招呼大家下车。 “姐夫,你这是带我们来吃农家乐吗?”江旭看了看四周,没有一个人,也看不到一幢房子。 “差不多!精品农家乐!”夜星宇随口回了一句,带着他们顺着果园旁边的石板小道往前走。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奇怪的气味,略微有些刺鼻,江旭他们几个都皱起了眉头,并捂住了鼻子。 这是化肥的味道,在种植地里多多少少能闻到一些,并不奇怪,但对于江旭、罗莉、沈梦涵这几个都市男女来讲,就不太适应。 从下车开始一路行来,人都看不到一个,大家就觉得很奇怪,这地方真有菜馆?卖给鬼吃? 夜星宇也不说什么,就带着他们往前走,大概花了几分钟绕过果园,就看到了一块菜地,里面种着不少蔬菜,而更远一点的地方,竟然真有一家破破烂烂的菜馆。 这可能是江旭等人这辈子所见过最不像样的菜馆,既没有招牌,也没有店名,甚至连门都没有,就挂了一张布帘来挡风,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炒菜”两个大字,简陋得就像是建筑工地上的民工窝棚。 “这就是……你说的……精品农家乐?”江旭傻眼了,话已经说不清楚。 沈梦涵和罗莉也快崩溃了,一个个目瞪口呆,像是脑门上被人敲了一板砖。 万没想到,夜星宇载着他们一路飞驰,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居然就为了这么一家堪称是全世界最简陋最破烂的小菜馆。 这是认真的吗?确定不是恶作剧? 三人哭笑不得,脸上的表情很诡异,像是吞下了一只死苍蝇。 但夜星宇却心情很好,脸上露出灿烂笑容,指着那间破屋子对江旭他们说道:“就在那,好在没搬,你们有口福了!” 江旭等三人互相对视一眼,都已经不知道该怎么回应了,这恐怕是有生以来听到的最不好笑的笑话。 夜星宇没理会他们的感受,路过菜地,径直走向那间破破烂烂的屋子。 掀开布帘,进入屋内,里面没有任何人,只摆放着两套简单的木制桌椅,到处都是黑乎乎油腻腻的,卫生状况奇差。 这脏不拉几的环境,吃了会不会拉肚子? 后面跟进来的三个人看到这幅景象,都不免皱起了眉头,一个个都不愿挪动脚步,全部站在门帘那里不愿上前。 刚从桃花源出来,就到了这鬼地方,不啻于从人间天堂坠入了猪狗地狱,反差实在太大。 “老板在吗?”夜星宇唤了一嗓子,其实他已经用神魂探查过,有人没人他最清楚。 一个四十来岁的男人从里间走了出来,络腮胡子,地中海式的发型,额头光亮,身材矮壮,在这么冷的天气里竟然还赤着上半身,只系了一条沾满油污的围裙。 “要吃饭就随便坐,想吃什么就随便点。”这人的语气态度并不热情,反倒显得有些冷淡。 夜星宇竟然真的就在油亮亮的椅子上坐下来,但沈梦涵马上就说道:“等一下,我先擦一擦。” 她拿出纸巾,走过来小心仔细地擦着桌椅板凳,夜星宇只好又站起身来,任她擦拭。 江旭一看夜星宇是认真的,真要在这吃,便叹了一口气,向老板问道:“菜单呢?拿来看看!” 老板却摆了摆手:“没有菜单,想吃什么直接点,有材料我就做,没材料你就只能换一个。” ——我去!这什么破店啊?连个菜单都没有! 江旭在心中腹诽不已,但因为是夜星宇带他来的,他又不好发作,只能问道:“你会做什么?” 老板答道:“什么都会做。” 江旭一愣,又问道:“有没有什么拿手菜?” 老板接着答:“通通都拿手。” 江旭忍不住笑了:“满汉全席会做吗?” 老板一本正经地回复:“当然会!” “卧槽!这也会?”江旭还真就不信了,立马说道,“那就来一桌满汉全席!” 老板却摇摇头:“做不了,食材不够。” 江旭顿时哑了,有种被人调戏的感觉,一句“妈卖批”卡在喉咙里不知当讲不当讲,好半天才憋出一句:“你特么逗我好玩是?” 老板很认真地再次摇头:“没逗你,要做满汉全席的话,你应该提前预约。” ——我预约你个大头鬼啊?真把自己这破屋当成是五星级大饭店了? 江旭立刻就想发飙,准备全面开启暴走模式,结果却被夜星宇用眼神制止。 随后夜星宇开口,像是熟客一样麻溜地点起菜来:“葱烧鲤鱼,爆炒猪肝,小鸡炖蘑菇,红烧狮子头,这几样各来一份,再来一大碗三鲜豆腐汤,如果五香酱牛肉还有的话,也切个两斤端上来。” 话说完,这回就换到老板愣住了,因为夜星宇点的这几道菜,恰好都是他的拿手绝活,也都正好备有食材。 第159章 明星往事,不堪回首 老板目露诧异之色,盯着夜星宇上下打量了一番,才微微一点头,扔下一句“等着”,就自己钻进了里面厨房。 紧接着,隔着一堵墙就传来叮叮当当的各种声响,老板忙活着为他们做菜。 沈梦涵这时也擦好了桌椅板凳,招呼众人坐下。 一张小方桌正好可以围坐四人,一人一边,并不嫌挤,但配套的却是那种很原始的长条板凳,连个靠背都没有,一点都不舒服,除了夜星宇神色自如,处之泰然,其他人都有些不适应。 他们从来没有在这样脏乱差的环境之下用餐吃饭,一个是豪门江家的小少爷,另两个也是娱乐圈中的明星人物,出入的大多是高档餐厅,有专人伺候服务,哪像现在,桌子板凳自己擦,连杯茶水都没有,还要闻着从厨房里传来的呛人油烟味。 坐着干等很没意思,还不如聊天打发时间,便由江旭起头打开话匣子。 他先是大骂了一顿严少泽,再把严家的列祖列宗通通问候一遍,才意犹未尽的暂时住嘴。 沈梦涵趁此机会再次向夜星宇郑重致谢,并拿出一个精致的卡片匣子,抽出几张带着香粉味的硬质纸片,亲笔写上自己的签名赠给江旭和罗莉。 由于夜星宇没向她要过签名,她不知道该不该给,毕竟当明星的风光已经成了过去式,现在的沈梦涵只是一个普通人。 签名这东西,就看别人在不在意,他是你的粉,自然求之不得,如果不是,就算你愿意给,别人还不一定稀罕,尤其对方是能够进入桃花源的贵族名流,连严少泽都不放在眼里。 夜星宇看出了沈梦涵心中的疑虑,微笑着扬了扬手机,平静说道:“签名就不用给我了,我们加个好友就行,说不定你什么时候复出了,还可以请我看个演唱会什么的!” 沈梦涵笑着应道:“一定一定!” 话虽这样说,她自己心里却清楚,得罪了严少泽,基本上星路就已断绝,再也没有翻身复出的可能。 脸上是强颜欢笑,心中是凄凉悲苦,在风光的背后,是他人想象不到的辛酸与落泪,尤其是沈梦涵这种突然从云端掉入深渊的大明星,便犹如折翼之天使,再也无法翱翔于天际。 女人天生就带有八卦体质,尤其是罗莉这种活泼外向的小女生,她也不管什么忌讳,明明只是初次相识,便主动追问起沈梦涵,想知道她退出娱乐圈的真实原因。 本来这些事情,沈梦涵不太想说,但禁不住罗莉和江旭这两位小年轻软磨硬泡地一再追问,便只有唉声叹气地向众人吐露心声,说出了自己的遭遇。 当年,还在舞蹈学院进修的沈梦涵被光辉娱乐的星探发掘,签约成为练习生,一年后出道,凭着靓丽动人的外形,飘逸出尘的气质,动人心弦的歌喉,以及吸引眼球的舞姿,立刻大红大紫,晋升一线,成为当年娱乐圈的新人王。 歌而优则演,之后又进军影视,与各个名导大咖合作,留下了无数塑造完美的荧幕形象,粉丝量已经突破一亿,常年霸占各种头条热搜,风头一时无两。 三年时间,沈梦涵拿遍了各种大奖,已经成为无可置疑的顶级巨星,但在她最辉煌最耀眼的时候,却由经纪公司突然代表她发布了隐退消息。 在沈梦涵的个人微博上,仅仅只留下一句:“我爱你们,但是很遗憾,谢谢大家的支持!” 自此以后,巨星归隐,再也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像是突然在人间蒸发,令不少喜欢她的粉丝扼腕叹息,深表遗憾。 但是不久之后,突然有人爆料,沈梦涵隐退是逼不得已,是有个大人物在动用权势为难她,封杀她,她为了保护自己和家人,最终选择了急流勇退。 不过在第二天凌晨,这个爆料人就坠楼身亡,从她家里找出了一封遗书,经专家鉴定为亲笔书写,遂判定为自杀。 死者是沈梦涵的经纪人,在其公开的遗书上,声称自己精神状况出现了问题,乃至人格分裂,所以才会说出一些不切实际的言论,并再次证明沈梦涵的隐退是出于自愿,并没有遭受任何人的逼迫。 此事之后不久,网络上又爆出惊天消息,称巨星沈梦涵曾经酗酒磕药,私生活糜乱,再度掀起轩然大波。 粉丝们怒了,对发布消息的匿名者口诛笔伐,但奇怪的是,不少圈内明星纷纷站出来发声,先后表示,此人所说的就是真相。 甚至还有一位自称是沈梦涵“圈中好友”的小名星,上传了一段小视频作为证据,这段视频最终令沈梦涵名声尽毁,身败名裂。 视频只有十几秒,画面比较模糊,为手机在暗光下拍摄,展现的内容是一个女人正同时跟两个男人做那种事情。 两个男人都没有露脸,但是女人的长相却能看得清,跟沈梦涵非常之相似,不少人在仔细地对比和分析后,都认定她就是沈梦涵。 这段视频将沈梦涵彻底毁掉,大半粉丝由粉转黑,掉转枪口气愤怒骂。 但也有不少死忠粉坚信,那肯定不是梦梦,梦梦是被人故意诋毁陷害的。 许多人都希望沈梦涵能够站出来,为自己澄清一切,只要她亲口说“那不是我”,那么大家仍然愿意相信梦梦,她永远都是女神。 但是由始至终,沈梦涵一直保持沉默,没有现身为自己辩护过一句。 直到几个月之后,风波渐渐平息,沈梦涵的微博却突然更新了一条留言,内容是:“很遗憾!让大家失望了,我辜负了所有人!” 网络上又开始沸腾了,这条新留言的内容很简单,似乎从侧面回应了上述事件,但绝对不是自我辩解,反倒像是忏悔认错,之前对她的各种指控,好像并非污蔑,而是事实。 原本坚定不移的铁杆粉都开始动摇了,再加上大量网络水军疯狂带节奏,沈梦涵这个名字已经掉进了臭水沟里,就算还有极个别头脑清醒的在替她说话,也敌不过众口烁金。 第160章 跌落凡尘的折翼天使 高高在上的女神沈梦涵,彻底被打下凡尘,所有的荣誉和成就全部毁于一旦,成了耻辱的代名词。 群众大多是疯狂而盲目的,他们都是道听途说,看不清真相,有人牵头,便高声附合,反而是一些圈内人士才知道内幕。 真实的情况确实像罗莉听到的那样,沈梦涵是被人陷害的,那个人就是严少泽。 而严少泽能够肆无忌惮地迫害沈梦涵,就因为他是光辉娱乐的大老板,同时也是沈梦涵以及无数大小名星的最高BOSS。 严家作为五大家族之一,自然少不了要开公司做生意,涉足了不少行业,其中最重要的两项,就是交通运输和娱乐传媒。 虽说目前的重点是交通运输,但娱乐传媒却是严家最先涉足的行业,已成为其中的霸主,占据了大半壁江山。 上层圈子里面有很多人都知道,最早的严家是以黑起家,底子不干净,直到天龙帝国成立以后,才由黑转白,成为五大家族之一。 严家还在混黑的时候,赚来的钱大多是非法所得,要洗一洗才能用,于是便进军娱乐圈,开公司,养明星,拍电影,挣大钱。 在上个世纪末的时候,投资拍电影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洗钱方式,这也是严家决定开娱乐公司的主要原因。 随后,便有了大名鼎鼎的光辉娱乐,全称为光辉娱乐集团有限公司。 至今为止,光辉娱乐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是国内规模最大,底蕴最深,同时也是实力最雄厚的艺人公司,当年差点统一了整个娱乐演艺圈。 直到后来大时代传媒异军突起,高价挖走了光辉娱乐一批当红大牌,并且稳扎稳打,在强大资本的推动下拼命抢夺市场,才形成了现在的两虎格局。 这也是光辉娱乐店大欺客,自以为业界老大,为所欲为,拼命压榨手下艺人,开出各种霸王合约,不少人忍受不了,又恰逢大时代传媒招兵买马,于是纷纷跳槽,最终成就了大时代。 到了现在,光辉和大时代各自占据了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其他的小公司就只能在夹缝中生存,捞点残汤剩水,不足为道。 可以这样说,所有达到一线的明星,要么是光辉旗下,要么就来自于大时代,如果选择跟其他小公司签约,不仅收入起不来,也根本红不了,只能跑跑龙套混口饭吃。 从综合实力还有市场份额来讲,光辉娱乐虽然不及巅峰之时,却依旧是行业的龙头老大,力压大时代传媒一头,所以严家就可说是娱乐圈的土皇帝,无冕之王。 别看沈梦涵是顶级巨星,光鲜耀眼,可在资本家的眼里,她只不过是一件包装出售的商品,想怎么捏,就怎么捏。 作为光辉娱乐的执行董事,严少泽想要封杀沈梦涵,那简直不要太简单,只要他一声令下,沈梦涵不仅拍不成一部电影,也发不出一首新歌,就连个小小的广告代言都接不了,甚至还会有大量的圈内人成为帮凶,各种诋毁造谣。 有权,有势,有钱,有人,严少泽在娱乐圈真的可以为所欲为。 而沈梦涵虽是巨星,可那也是光辉娱乐花钱捧出来的,一旦离开公司的支持,她啥也不是,只能沦为被人欺压的弱女子。 沈梦涵也曾想过转会大时代,可她已经跟光辉签下了终生条约,一旦撂挑子不干,立刻就要遭到天价索赔,能赔到她倾家荡产乃至卖身抵债。 更何况,严少泽不是普通的恶少,严家也不是普通的家族,这是一个有黑色背景的庞大势力,偶尔还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来解决问题。 就比如那个经济人,刚站出来为沈梦涵仗义执言,结果当天半夜就跳楼自杀,难道真的是精神分裂? 这纯属瞎扯淡!娱乐公司怎么可能让一个精分患者来给顶级大明星做经济人?这明显就是严少泽的报复! 严少泽同时也用这种方式来警告所有知情人,想活命就不要乱说话,小心祸从口出。 所以没有人再出头,通通都闭紧了嘴,谁要敢站出来伸张正义,下一个跳楼的必然是他。 经济人的跳楼事件,也给了沈梦涵很大的打击,她一个无权无势的弱女子,哪有胆子敢跟严家对着干? 于是她只能选择沉默,就算背负了太多的误解,也不敢站出来为自己澄清。 听完沈梦涵的讲述,江旭问出了起因关键:“严少泽为什么要针对你呢?总得有个理由?” 沈梦涵很快便答道:“是因为赵子强。” 江旭大惊:“赵子强?震城赵家赵四爷的亲孙子?” 沈梦涵点点头:“是的,就是他!” 江旭又问道:“你怎么惹上他了?” “唉——!”沈梦涵长叹一声,才答道,“赵子强看上了我,想让我做他的情妇,于是让严少泽来做说客,并向我施压。” “真是岂有此理!”江旭拍着桌子,大声吼道,“严少泽这个狗东西,竟然帮着外人来欺负自己人,亲手砍断了生财的摇钱树,他是糊涂了吗?” “并不是糊涂,他是舍小利而逐大利!”沈梦涵详细解释着,“赵家的富有全天下人都知道,严家一直在寻求与赵家合作,所以我就成了严少泽用来讨好赵子强的牺牲品。” “但是你拒绝了?” “是的!我拒不从命,便惹恼了严少泽,然后他就开始用各种手段逼迫我。” 听到这里,基本上所有的脉络就清楚了。 严家想要得到赵家的注资,来扩大自己的生意,就把旗下艺人作为利益交换的牺牲品,自斩摇钱树。 一个明星再怎么红火,赚来的钱也比不上资本大鳄的乾坤一掷,这就是舍小利来换大利。 震城赵家富甲天下,是名副其实的全球首富,在十大豪门里面排在首位,无可撼动,就算是其他九个豪门加起来,恐怕也不如赵家富有。 要不是赵家人丁单薄,只埋头做生意,不涉足其他领域,那么五大家族就要变成六大家族。 即使是势力庞大的严家,也垂涎赵家的财富,难怪严少泽会为了讨好赵子强,而牺牲手下的顶级艺人。 第161章 归隐田园的青衣杀手 沈梦涵继续说道:“严少泽先是对我威逼利诱,我不答应,随后就是全面封杀,直接让公司宣布我隐退的消息,后面还造谣生事,毁坏我的形象和声誉。” “那个视频……”罗莉欲言又止,这个问题可能很尴尬,却是一个绕不过的坎。 “不是我!”沈梦涵回答得既干脆又肯定,“他们找了一个跟我相像的女人,稍微整下容,就几乎跟我一模一样,再把视频故意弄得模糊一点,便能鱼目混珠,不明真相之人一看,就会先入为主地以为,那就是我!” “原来是这样!我也不相信梦梦姐会做那种事情,可后来微博上的留言又是怎么回事?莫非也是严少泽在暗中搞鬼?” “对!有人盗走了我的微博帐号,然后发了那条留言,后来连密码也改了,我自己都进不去,本来想把帐号申诉回来,从新发一条微博澄清事实,可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严少泽的势力太庞大,我根本就斗不过他,只能忍!” “那你今天跟严少泽碰面又是怎么回事?不会是想向他屈服?” “唉——!”沈梦涵又叹了一口气,脸色愈发悲苦,“我出身于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家庭,后来当明星挣到了不少钱,就给我父亲拿去开公司和搞投资,他也从一个平凡工人变成了大老板。” 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明星挣到钱以后,不可能老老实实地存在银行里,多半都会投资理财,沈梦涵也不例外。 她接着说道:“严少泽逼迫我,封杀我,我都没有屈服,因为我还有不少积蓄,即使退出演艺圈,我也饿不死,谁知道他竟然向我父亲下手,伪造假证据,找人栽赃陷害。现在我父亲因为非法走私而被拘留,很可能要被判处重刑,我也是被逼得没办法,才来找严少泽谈判,结果就发生了今天的一幕。” “也就是说,罪魁祸首其实是赵子强,而严少泽只是为了拉拢赵子强,才甘愿做帮凶?” 说话的是夜星宇,他之前一直没出声,直到此时才开口。 沈梦涵答道:“大概是这样!我听严少泽说,赵子强仍然对我念念不忘,所以严少泽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苦苦相逼!只是不清楚,这些事情究竟是赵子强亲自指使,还是严少泽自己做出的决定。” 夜星宇略一沉吟,转而问道:“那赵子强这个人倒底怎么样?比起严少泽又如何?” “我只知道他很好色,特别喜欢玩弄女明星,并且喜新厌旧,经常把别人肚子搞大之后就狠心抛弃!”这是沈梦涵对赵子强的评价。 接着,她又开始讲起严少泽:“严少泽和赵子强是一丘之貉,狼狈为奸,但他对美色兴趣不大,只对热衷于金钱和权势。” 最后,又说到了两个人的合作:“通常是赵子强看上了哪个女明星,就由严少泽出面,去施压谈判;而作为回报,赵子强会给严少泽一笔经济投资,来扩大对方的生意规模。” 这其实就是一种钱色交易,也是双方互相认可的潜规则,真要说起来不算稀罕,很多懂行的人就这么干,尤其是严家,最喜欢走偏路子。 夜星宇又问道:“赵子强是赵家的继承人吗?赵四有几个孙子?” “赵家三代单传,赵四爷只有一个儿子赵永仆,而赵永仆也只有一个儿子赵子强。”回答的是江旭,他对震城赵家的成员构成很了解。 夜星宇没有再问,转而言道:“要上菜了,先吃再聊!” 话刚说完,老板端着两盘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把菜放到桌上后,便回头去拿碗筷。 先上的两道菜是葱烧鲤鱼和爆炒猪肝,看卢来色泽鲜艳,香气扑鼻,就是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但夜星宇却知道,这里做出来的菜,绝对不会让他们失望,就算比不上自己的手艺,也差不了太多。 这个简陋菜馆的老板,并非普通人,他曾经是“青衣”组织的一名老牌杀手,代号“厨子”,生平最大的兴趣爱好不是动武杀人,而是做菜。 厨子沉默寡言,不擅交际,但做起事来既有条理又有分寸,不容易出纰漏。 后来他跟随罗修反出“青衣”,但在“青衣”灭亡之后,并没有加入新成立的“修罗”,而是选择了退隐。 他隐居的地方,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罗修,另一个是酒鬼。 罗修是他带头大哥,是他敬重仰慕的英雄;而酒鬼是他的生死兄弟,是可以炒两个菜,喝几壶酒,并聊上一整天的知交好友。 因为在凉山取酒的过程中得知了“修罗”之变,夜星宇便想要通过其他方法,去试图了解“修罗”现今的情况。 尤其是酒鬼,他中了大狗等人的圈套,重伤而逃,不知所踪。 夜星宇便在想,会不会躲在厨子这里养伤。 厨子隐居之地位于帝都远郊,跟桃花源一个方向,夜星宇就打算过来一趟,找个机会向厨子打听消息,并顺便带江旭他们品尝一下厨子的厨艺。 厨子的烧菜水平,罗修早就点评过,给予了高度赞誉,认为比起自己也相距不远,只是在菜式种类和经验丰富上差了不少,细节方面也做得不够到位。 罗修曾戏言,说厨子是“一流的厨艺,二流的武艺”,来当杀手是浪费了天赋。 当然,也只有罗修才这样说,其实有很多“青衣”成员都忌惮厨子,他是经验丰富的老牌杀手,任务成功率很高,在组织里面也算是一号名人。 厨子的武学实力在罗修眼里最多只是二流,可放到别人眼里就是一流,比起大狗和猴子等人都要强出不少,早就成为内家高手。 也正因为夜星宇知道这家菜馆的底细,才能一口点出厨子的拿手好菜,并且全都是简单好弄的家常菜,所以厨子才很诧异,认真打量了夜星宇好几眼。 厨子很快将碗筷拿了出来,还有一大盆米饭,让他们自己取用。 第162章 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 碗筷还算干净,但沈梦涵还是用纸巾仔细擦拭了一遍,而米饭并不热乎,但也没有凉透,只是微温而已。 厨子的手艺没有退步,仍有相当高的水准,包括夜星宇在内,一个个都吃得津津有味。 “这味道可以啊!”江旭一边用筷子夹菜,一边称赞,“我还以为姐夫你在逗我们玩呢,却没想到是真的,这老板的做菜手艺比起桃花源的星级名厨还要给力!” 罗莉也称赞道:“果然是人不可貌相,这家菜馆看起来不像样,但味道确实不错!” 沈梦涵却有些好奇:“按说这种手艺,应该去城里找个好铺面,不愁没生意,可为什么要开在这样荒僻的地方呢?这都到了饭点,却连一个客人都没有,能经营下去吗?” 夜星宇说道:“我们不就是客人吗?” “这也太少了?才点了几个菜,老板也挣不了多少钱呢!”沈梦涵在帮着店家说话。 夜星宇却是微微一笑:“你们有没有听过一句话,叫做‘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只要做了我们这一桌生意,老板半年的生活费应该就有了。” “什么意思?”沈梦涵一下子没反应过来。 夜星宇指了指她身后:“看那里。” 沈梦涵便侧转上半身,同时扭动脖子望向后方,好奇的江旭和罗莉也跟着歪脑袋看去,只见斑驳的砖墙上有黑墨书写的字迹,不过时日太久,都已经掉色了,需要脑补一下才能还原。 看着那歪歪扭扭的模糊字迹,江旭费了好大的劲才认出来,一字一顿地跟着念道:“吃、哈、点、哈、一、菜、一、寓……这什么意思?” 其他两个人也看得莫名奇妙,不明所以。 夜星宇忍不住笑出声来,纠正道:“是‘吃啥点啥,一菜一万’,啥字他写错了了,写成了‘哈’,万字他写成了繁体。” “这意思是……”江旭挠了挠头,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失声惊叫道,“一个菜,一万块?” “是这意思没错!”夜星宇给出了肯定答复,但语气很平淡,恰与江旭的震惊成对比。 “我滴妈鸭!这特么是家黑店吗?”江旭傻眼了。 一个菜一万块,已经达到了餐饮业的最高收费标准。 比如名震天下的知味轩,标价最高的是满汉全席,一共一百零八道菜,售价过百万,平均下来就是一个菜式一万块,应该是全世界所有餐馆当中收费最高的。 可特么那是知味轩,装修得富丽堂皇,亮瞎狗眼,就算比不过玉京台,也跟桃花源和醉山居一个标准,每一个顾客都安排一个服务员专门伺候着,餐具也是镶金嵌银,逼格满满,岂是这家破菜馆能比? 看看这里都有什么,掉漆发黑的桌椅,满是灰尘的地面,斑驳生苔的墙体,以及态度倨傲的老板…… 招牌没有,店名没有,菜单没有,茶水没有,暖气没有,甚至连扇门都没有,一块破布帘子随便遮一下完事,这算是哪门子的餐馆?这样的服务还想一个菜卖一万块? 除了夜星宇以外,他们三个都快要崩溃了,三观全毁,感觉像是进了一家黑店。 一万块钱一个菜,确实很贵,但他们这些人也都消费得起,问题是这也太黑了! 除了味道,啥也没有,其他全是减分项,这是把活人当成肥猪宰啊! “你们应该知道这里为什么没生意了?”夜星宇夹了一块猪肝送进嘴里,边嚼边道。 “一个菜要卖一万块,一般人哪里吃得起!”江旭虽是富家少爷,有花不完的钱,却也知道普通人的消费能力大概是什么水准。 几个菜摆一桌就要几万块,确实离谱,做完他们这一单生意,老板的确可以半年不用开张了。 正在众人为这家天价菜馆而惊叹时,突然门帘一掀,从外面走进来一个年轻男人。 他大概与夜星宇一样的年纪,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脸上带着和煦的微笑,一身简洁的休闲打扮,属于是那种第一眼看上去不是特别帅,但却越看越有味道的类型。 他进来看到店里有客人,便礼貌地打了个招呼,点头含笑道:“大家好,请问老板在吗?” 江旭但觉此人有些眼熟,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在哪见过,便随口答道:“老板在厨房里面忙着呢!” 那人“哦”了一声,道了个谢,便走到另一张桌子边上坐了下来,也不管凳子是否干净。 这时候,正好老板又端着菜从厨房里走了出来,随手把菜盘子放到夜星宇他们桌上,便对那新来的年轻人说道:“想吃什么就尽管点。” 年轻人指了一下旁边那桌,微笑道:“就他们桌上那几样,也给我来一份!” 厨子点点头:“你要多等一下,他们这边的菜还没做完。” “没关系,您先忙,我喝点茶水等着。”年轻人倒是很好说话,脸上一团和气。 不过他说完这句话就愣住了,因为桌子上没杯子,也没茶水。 再转头看了一圈,发现房间里面空空荡荡,根本就没什么摆设,完全称得上是家徒四壁,别说是茶水了,连个能装水的东西都看不到。 厨子也不管客人有没有水喝,他自己就钻进厨房里面忙活去了,一点服务意识都没有。 年轻人也不介意,就端正坐着,双眼微闭,两腿分开与肩平齐,双手就放在膝盖上,坐姿如同军人一般笔直挺拔。 夜星宇对那年轻人多看了两眼,心中有些起疑。 他能感应到,这个年轻人是个古武者,已经跨入了高手的门槛,由外转内,气息旺盛,肯定是掌握了内劲。 二十来岁的内劲古武者,已经能算是习武天才,在世俗界中并不常见,但真正令夜星宇对他关注的原因并不是这个,而是这个年轻人此时正在做的事。 眼观鼻,鼻观心,身心放松,纳清吐浊。 每一个呼吸循环都超过十秒钟以上,吸长呼短,鼻入口出。 第163章 修武者锻体,修仙者壮魂 此人竟然是在修炼,用的是罕为人知的呼吸吐纳之法。 这不是古武界的常见修炼路数,而是修仙界的惯用修行手段。 这个礼貌而又和气的年轻人,不单单是一个内劲古武者,竟然还是仙武双修。 这里先要说清楚一个重要概念,所谓的“仙”,并不是住在天上且法力无边的神仙,而是指通过各种手段得以长生的人类。 修仙者,修的便是长生,重点只在于寿命多寡,而不是实力有多么的强大,不能与神话传话中能够移山填海法力无边的神仙混为一谈。 所以修仙者这个名称听起来非常高大上,比古武者要牛逼百倍,实际很可能是个战五渣,真正要对打起来,大多数修仙者的战斗能力都不如古武者。 古武者是通过练拳来强化体魄,通过实战来增长经验,由此而获得强大的战斗能力。 修仙者则不同,要心平气和,修身养性,很少与人动武。 至于修炼方法,则是多种手段结合,平时是以呼吸吐纳或是观想冥思为主,辅以养身之道,外加丹药之助,增长魂魄之力,由此踏上长生之路。 总结起来,其实不复杂,古武者是强化体魄,修仙者是修练魂魄,体魄增加物质力量,魂魄提升精神力量,前者好理解,后者难入门。 所以,但凡世间高人,修武者众,而修仙者寡,能跨进门槛的修仙者,更是少之又少,比大熊猫还要罕见。 在古代,仙道也曾经盛行过,历史上有不少名人就是修仙者,比如彭祖,自尧帝起,到舜帝,再到禹帝,又先后历经了夏、商、周,足足活了八百岁。 再比如秦汉时期的着名方士徐福,也是一个修仙者,也活了几百岁,逍遥海外,得以长生。 还有前文提到的真人阴长生,神医孙思邈,这些其实都是修仙者,每一个的寿命都远超普通人类。 论起稀有程度,修仙者远比古武者更为罕见,在古代封建王朝就是如此,更别提科学发展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 如果说古武者是万中无一,那么修仙者还要在数字后面再加几个零,可说是千万人中都找不出一个来,夜星宇甚至怀疑,修仙之道可能已经灭绝。 至于仙武双修,那就更少,这两条路随便哪一条都很难走,都想要搞出成绩来,多半是痴心妄想。 修武,主要看根骨;修仙,就要看心性。 当然,还有悟性天赋和勤奋努力都必不可少,不论是修仙修武,还是做其他行业,都需要这两样。 武者的心态通常好强,需要勇猛精进,一往无前,所以多半好勇斗狠,率性而为;可要想求长生,就不能有暴脾气,必须要有泰山崩于前而淡然处之的良好心态,修身养性,清静无为,这样才能在仙道一途有所成就。 这两者,在心境上可以说是完全相反,很难协调,所以不管是修武之人去修仙,还是修仙之人再修武,都有一种拿惯了刀叉就用不来筷子的感觉。 不过在历史上,仙武双修的着名人物也不少,比如少林祖师达摩,武当祖师张三丰,以及正一道教的创始人张道陵,还有全真道教的创始人王重阳,这些都是仙武双修的绝世高人。 一个古武者,即使练到先天境界,最多也不过能活一百多岁,可要是在仙道上有所成就,活上两三百岁不是难事。 而刚来的这个年轻人,就算他是一个内劲古武者都不稀奇,诡异的是,他居然还懂得修仙者的呼吸吐纳之法,这就令夜星宇不得不在意。 修仙界的修炼法门,夜星宇也知道不少,不外乎观想、调息、明心、正气,本质并不玄乎,其实就是凝聚心神,磨炼意志,进而壮大神魂,久而久之便能使神魂产生力量,也就是玄之又玄的精神力。 所以,修仙者的肉身体魄不强,却有更为神奇的精神力量,正面作战的情况下,不敌古武者,可在暗中使坏,却能胜过百倍。 修仙者的作战手段,不是靠强健的身体,而是由精神力所衍变而成的诡异法术,但是这些法术的威力往往并不大,绝对达不到惊天动地的程度,既不能降下笼罩全城的流星火雨,也无法召唤毁灭人间的地狱魔龙,所以别把修仙者想象得太厉害。 修仙者入门不易,要想练出精神力,并能熟练掌控,就更难,难于登天,比古武者练出内劲还要难得多。 很多掌握了修炼方法的修仙者,也是跟普通人一样的弱鸡,真要跟古武者冲突起来,绝对要被当场吊打,这就造成了仙道不如武道的局面。 仙道的优势在于长生,但是在古代社会,官府不给力,法制不健全,兵荒马乱,贼寇横行,于乱世之中想要长命百岁,并不容易,还不如习得武艺保护一家老小,别修仙没修出名堂来,反被人一刀砍了头。 古武尚有重振之日,仙道却早已没落,几乎绝迹。 夜星宇最后一次跟修仙者打交道,还是华神通的时代,当他成为罗修之后,就已经再也没有见过修仙者,没想到在这偏僻的小饭馆里,竟能遇到一位,并且不是老妖怪,而是年轻人,这就值得让他关注。 人之神魂无形无相,精神力量也是无影无踪,夜星宇能看出这年轻人的古武修为,却看不出他有没有掌握神魂力量。 如果仅凭猜测,夜星宇认为是没有,毕竟修炼神魂的难度要远远超过肉身,除非是天赋异禀,否则很难有效果,没个几十年的日夜坚持出不了成绩,他自己也是因为不可思议的机缘和奇遇,才能拥有不死不灭的强大神魂。 正当夜星宇关注这个青年之时,他心中一动,又有了新的感应。 屋子外面又有来客,一共四个人,竟然全都是古武者。 有三个人是从正面走过来,但其中一个却离开了队伍,鬼鬼祟祟地绕向后方,那是厨房的方向。 ——来者不善啊! 第164章 要抽烟的话,就请你出去 夜星宇感应到了淡淡的杀气,不出意料,这些人应该是杀手。 他自己曾经就是杀手之王,对于这种杀气很熟悉,不管是“青衣”还是“修罗”,很多人都带有这种气息。 那么,对方的目标的是谁呢? 是严少泽咽不下气,立刻找来杀手妄想干掉夜星宇,并且通过某种手段追到了这里? 还是厨子的身份暴露,引来了想要对付他的仇敌? 等到三个人掀帘进门,六只眼睛都望向那闭目修炼的青年时,夜星宇才知道,他都没有猜对,杀手的目标,竟然是这个仙武双修的年轻人。 进来的三个人,年纪相差不大,都是三十来岁的模样。 前两个身强力壮,孔武有力,国字脸,板寸头,五官面貌有些相像,可能是亲兄弟。 而走在后面的那个身材瘦小,佝偻着身子,竟然是个驼背,走路的动作像是个猴一样。 三人都看了那端坐不动的年轻人一眼,径直走了过去,为首的大汉说了一句:“没位置了,挤一挤。” 说完也不等别人答应,就大马金刀地在青年旁边坐下,他的兄弟坐到了青年的另一边,而那个驼子则是坐在青年对面。 四个人,一张方桌,倒也正合适。 年轻人停止了吐纳修练,双眼睁开,微笑着说道:“不碍事,店小了点,只有两张桌子,也只能将就一下。” 后来的三个人都没说话,在青年对面的瘦猴驼背摸出了一根香烟和打火机,自顾无人地点上,开始吞云吐雾,从他嘴里喷出来的白色烟雾都朝着对面飘过去。 只吸了两口,桌子上空便烟雾缭绕,并渐渐呈现扩散迹象。 夜星宇眉头一皱,突然出声道:“要抽烟,出去抽,这里还有其他人。” 瘦猴驼背转过脸来,冷冷笑道:“老子抽个烟,关你屁事!” 说完,还故意挑衅似地将一口烟雾喷过来,一副“你能拿我怎样”的欠揍表情。 夜星宇却没理他,直接看向那年轻人,大声提醒道:“烟有毒,别吸!这三个人是来杀你的!” 此言一出,就如同往湖水里面扔进一颗炸弹,掀起滔天巨浪。 那三个杀手完全没想到,此行的目的竟然被不相干的旁人一口叫破,脸色顿时大变。 而那个本是猎物的年轻人也马上警觉起来,立刻就要起身后退,但头脑里忽然变得昏昏沉沉,想来是刚吸入的毒烟已经开始发作。 猎人们的反应也不慢,既已被叫破,那便不再犹豫,当场动手。 左边的大汉伸出了右手,右边的大汉伸出了左手,两只大手同时抓向年轻人,使得都是擒拿手法,旁边的年轻人要是被这两只大手抓住,便如砧板上的鱼肉,任杀任剐。 但是他们显然低估了猎物的本事,毒烟也只是令人头脑昏沉,精神恍惚,并没有让猎物失去低抗能力,何况那个年轻人还修炼了呼吸吐纳术,神魂强度肯定要超过普通人,精神意志更强, 看到两只大手抓过来,年轻人也同样伸出了自己的双手,并且用的也是擒拿手法。 擒拿对擒拿,就看谁的功夫更好,谁的实力更强。 年轻人以一敌二,又受到毒烟影响,但他的擒拿手法更为精妙,手臂力量也更加强大,竟然反客为主,倒将两个大汉的手腕拿住,占据了上风。 但是在年轻人的对面,还有一个瘦小的驼背,他手脚未动,只是嘴一撅,叼着的香烟就被吐出,化作一道火光,飞快射向年轻人的眉心。 两人距离太近,就隔了一张桌子,年轻人低头闪避的同时,腿一抬,用膝盖顶起整张桌子,利用桌面来抵挡对方吐出来的香烟。 “噗”的一声,桌面被射穿,坚硬的木头竟然挡不住一根柔软的香烟。 但年轻人已经及时低下了头,香烟从他头上掠过,险又之险,只烫焦了一两根头发。 年轻人又伸腿一踢,刚被顶起来的桌子发出声响飞向对面,那驼背汉子却从凳子上跳起来,灵巧地往边上一闪,桌子并没有撞到他。 但那驼子却有些阴狠,自己避过不说,还伸腿在桌子上补了一脚,飞在半空的桌子稍稍变向,径直砸向夜星宇。 夜星宇一伸手,桌子就停住了,随后被他轻轻巧巧地放在地上,没有发出半点声音。 这一瞬间兔起鹘落,变化太快,江旭、罗莉、沈梦涵等三个普通人都看呆了,一个个傻愣愣地不知所措。 另一边,年轻人踢飞桌子之后,便撤手后退,与三个杀手稍微拉开一些距离,目光警惕地注视着对方三人,但却不忘对夜星宇遥遥致谢:“这位朋友,多谢提醒!” 杀手两兄弟紧盯着那年轻人,气势汹汹,蓄势待发,而瘦驼背却望向夜星宇,很是不爽地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冷冷回道:“老子是谁,关你屁事!” 瘦驼背听得一愣,立刻又问道:“你是徐家找来的暗中保护他的高手?” 夜星宇冷笑道:“你想多了,我就是单纯看你不顺眼,叫你别抽烟,你还特么凶我,真是欠扁!” 瘦驼背双眼一眯,尖声叫道:“你找死!” 手一扬,一粒鸽蛋大小的黑色珠子疾射而出,打向夜星宇的面门。 夜星宇伸手去抓那黑色珠子,可指尖还没碰到,心中就生出警兆。 他立刻就改变策略,手往后收,同时释放出神魂力量,用无形的精神之力包裹着那一粒黑色珠子,使它的速度骤减,失去了冲击力,最后才被手指轻轻捏住。 在神魂力的探察之下,黑色珠子的内部结构一清二楚,夜星宇也忍不住脸色微变,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在古武界,只要提到“唐家”,那就只有一个,即四大隐氏里面的蜀中唐氏。 瘦驼背没想到对方的眼光这么毒辣,抽个烟,别人就知道有毒,甩暗器,又被猜出来历,不管他做什么,都要被识破,真他妈邪门! “你到底是谁?”瘦驼背的目光像毒蛇一样,紧盯着夜星宇,两只手里都捏着一粒黑色珠子,随时准备扔出去。 第165章 热乎乎的菜,冷冰冰的人 夜星宇没猜错,这个瘦驼背确实是唐家的人,名字叫做唐尧。 唐家最拿手的就是暗器,不仅在于施放暗器的手法,暗器本身也是关键,并且因为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工艺水准的提升,唐家的暗器早就日新月异,威力甚至不在枪炮之下。 比如唐尧最爱用的黑色珠子,名字叫做“爆针弹”,速度不算很快,但却很阴险,一旦受到撞击,就会发生爆炸,内藏的几十枚细小毒针随之四散飞射,防不胜防。 面对这种阴毒暗器,不明底细的人很容易中招,夜星宇刚才要是用手去接,说不定就会触发爆炸,手要被炸伤不说,被毒针射中就更麻烦。 唐家的毒很霸道,堪称见血封喉,即便不被当场毒死,也难有再战之力。 幸亏夜星宇拥有匪夷所思的神魂之力,于冥冥中有玄妙感应,能够提前预知危险,所以即时收手,先用神魂力量消弥掉爆针弹的冲击力,再轻轻接住,就不会触发爆炸。 要是换了别人,不仅要被炸伤,还要被毒针所伤,根本防不防胜。 没有等到夜星宇的回答,唐尧双目之中凶光四射,大吼道:“动手!全杀了!” 两只手中握着的爆针弹同时向前掷出,一个打向夜星宇,另一个打向坐在夜星宇对面的江旭,只要有一个黑珠子爆开,一桌人都跑不了,通通都要被毒针所伤。 而在另一边,那两个大汉听到招呼也展开攻击,左右配合,再使擒拿手法抓向那个青年。 但是光靠他们两个,根本制不住那年轻人,甚至加起来都不是对手,还需要唐尧的帮助。 唐尧在向前掷出两粒爆针弹之后,双手往腰间一摸,又取出几枚毒镖,也不转头,就凭着听风辨位,六枚毒镖反手甩出,组成梅花形状,配合着两个大汉的攻势进行疾射。 对付那年轻人,唐尧没敢用爆针弹,是生怕爆炸和毒针误伤到同伙,所以便用了毒镖。 夜星宇已经站了起来,脚步一动,双手一伸,两粒爆针弹就到了他手上,都没有被引爆。 而年轻人那边,也应对得相当巧妙,他的擒拿手法很是高明,自身又是内劲古武者,比那两个大汉加起来还要厉害许多,一招之间,便拿住其中一人,再运劲一扯,对方身不由己,被他拖到跟前,成为他的挡箭牌。 年轻人身子一缩,就躲在那大汉身后,只听“嗤嗤”声响,六枚毒镖全插在大汉身上,血花飞溅,毒气攻心,嘴角马上溢出黑血,当场毙命。 “老二!”另一名大汉目眦欲裂,惊声怒吼,奋不顾身地扑上前去,要为兄弟报仇。 但是他技不如人,两招一过,也被制住,被那年轻人使出分筋错骨的手法,三两下就卸掉了肩肘关节,只有腿脚能动。 转眼之间,三个杀手就折了两个,一死一伤,只剩下唐尧自己还站着。 唐尧突然感到心慌,他完全没料到目标人物居然有这样的实力,根本不像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反而是一位极其厉害的古武者,明明吸了一些毒烟也没有影响,还能使出巧妙的手法借刀杀人。 而另一边,那个英俊帅气的年轻人也强得不像话,唐尧不明白为何爆针弹到了对方手里竟然不爆,自己擅用的杀招似乎完全没有用武之地。 更奇怪的是,他们还有一位同伙从后方潜入,这时候也应该现身了,却完全没有动静,这又是什么情况? 人呢?死哪去了? 唐尧刚在心里想到这一点,答案马上就出现了。 厨房的布帘子一掀,店老板就走了出来,一手端着一盘菜,另一手提着一个黑衣人。 菜放到桌上,人扔到地上。 菜是热乎乎的,人是冷冰冰的。 不用说,这人已经死了。 他就是从后面潜入的杀手,结果死在了厨子手里,双眼大睁,死不瞑目,脸上全是惊恐表情。 唐尧更慌了,这个系着围裙的男人又是谁?竟然不声不响就做掉了一个杀手,这还叫他怎么玩? 在几天前,唐尧接到命令,配合杀手组织刺杀目标,而对方只是一个豪门公子,应该是轻而易举,欠缺的只是一个机会。 好不容易等到目标单独驾车出行,他伙同三个杀手尾随而至,本以为可以轻松完成任务,却没想到一波三折,人没杀到不说,还损兵折将,自己也陷入了困境。 “你又是谁?”唐尧望向厨子,目光警惕。 “我是这里的老板!”厨子的答案简单直接,没说名字,只说身份。 唐尧不信,一个破烂菜馆里的邋遢老板竟然是高手,这有多离谱? 他已经觉得,自己这伙人是陷入了圈套,这根本就是对方布置的一个局,用目标人物将他们引出,想要一网打尽,而假扮食客的英俊青年和假扮老板的邋遢壮汉,肯定都是对方找来的高手, 唐尧已经萌生了退意,甚至是惧意,就算他是出身于唐家的暗器高手,也丧失了信心。 这三个对手,他都没有必胜把握,要是以一敌三,则必败无疑。 想到这里,唐尧不再废话,一扬手,好几个爆针弹被他同时掷出,分别袭向众人,而他自己则向墙边飞退,运集全身力气,像一颗炮弹一样撞破了砖墙,逃向屋外。 面对甩过来的爆针弹,厨子的动作非常快,一转身就钻进了厨房躲起来。 而那年轻人估计重施,身子躲到另一个被他制住的大汉身后,又想把别人当成人肉盾牌。 这样一来,即使爆针弹炸开,也伤不到他们俩,可夜星宇这边的几个普通人就说不定要遭殃。 爆针弹是很厉害的范围性杀伤武器,既是微型炸弹,又是毒针释放器,要是在这间不算宽敞的屋子里爆开,恐怕会很麻烦,难免造成误伤,夜星宇便只能出手,阻止它们爆炸。 他用手一招,在神魂力量的牵引之下,所有的黑色珠子都改变了方向,主动朝着夜星宇飞过去,他再用手将飞过来的爆针弹轻轻接住,一场危机就此化解。 第166章 古圣贤之风,徐公子善诚 对于逃走的唐尧,夜星宇没打算就此放过,其中一粒爆针弹被他脱手甩出,穿过墙上被撞开的破洞,飞向外面。 一秒钟之后,只听外面传来一声轻微的炸响,像是春节燃放的爆竹,随后又是一声惨叫,便再无任何声息传来。 唐尧最终还是逃走了,夜星宇也没想要他的命,只给予了足够的惩罚。 他的整个后背被爆针弹炸得血肉模糊,十几枚如牛毛般的细针扎入他的身体,要不是他嘴里早就暗藏了解毒之药,恐怕真就死了。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这些牛毛细针想要全部弄出来,肯定不容易,唐尧还要再遭受一番痛苦。 一场刺杀就此落幕,从夜星宇出声点破,到最后唐尧逃走,这一连串的过程说来话长,其实不过一两分钟,江旭他们三个普通人早就看呆了。 要不是墙上还有一个大窟窿,以及倒在地上的尸体,他们恐怕还以为刚才的一切只是幻觉。 两个女生都吓得脸色苍白,毕竟目睹了一场凶险的刺杀,还死了人,一般人哪受得了这种刺激。 不过一看到夜星宇淡然自信的目光,她们两个也就渐渐镇静下来,就好像天塌下来,也有人顶着一样,没必要太惊慌。 唐尧已经逃走,三个杀手死了两个,想要知道是谁指使,唯一的希望就是剩下的那个活口,但等到年轻人将那大汉的身子扳过来时,才发现此人也死了,是服毒自杀。 杀手基本上都是亡命之徒,不可能每一次任务都成功,一旦失败就有可能被生擒,死之前少不了一番严刑逼供。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许多杀手都会事先准备,一旦落网,立刻自尽,不给敌人拷打的机会。 显然,这个大汉事先在嘴里藏下了毒药,见事不妙就马上吞毒入腹,顷刻间毙命。 三个杀手全死了,是谁指使,就成了一个谜,唯一的线索就是,逃走的那个瘦驼背是唐家的人。 至于整个刺杀事件的背后有没有唐家的影子,那不好说,也许是某个唐家人的私自行为,与家族无关,也就是俗称的“接私活”。 不管怎么样,此事有惊无险,夜星宇是帮了大忙,饭店老板也出了力。 那年轻人双手抱拳合拢,用的是古武界平辈相交的问候礼节,诚心诚意地说道:“两位仗义出手,我徐善诚感激不尽!” 话音刚落,江旭就跳了起来,惊叫道:“你是徐家公子徐善诚?怪不得我说那么眼熟,原来是你!” 徐善诚友善一笑,回道:“嗯,是我!我看你也有几分眼熟,好像是江家的少爷?” 江旭连声道:“对对对!我叫江旭,这是我姐夫夜星宇,这是我女朋友罗莉,这是大明星沈梦涵。” 他这自来熟的性格,也不等别人细问,先是自报名字,然后把所有人一股脑地介绍了一遍,要不是他不认识饭店老板,恐怕连老板的名字也要说。 “大家好,因为我的关系给各位添麻烦了,我非常抱歉!”徐善诚又行了一个鞠躬礼,标准的九十度弯腰,一点也不马虎。 外界曾有传言,说徐公子善诚是“温良恭俭,至诚之人”,如今一见,果然很有礼貌,居然懂得主动道歉,从这一点看,就跟其他的富家公子不太一样。 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都是娇生惯养,习惯了以自己为中心,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懂礼貌讲道理的其实并不多。 徐善诚是四大公子里面最低调的一个,跟个宅男一样,很少在外抛头露面,也没有做出什么惊人之举,都二十几岁的人了,还没有开始接手家族生意,有点碌碌无为的感觉,没有其他三大公子那么耀眼。 不过徐善诚的性情品德,那是无可挑剔,跟他有过接触的人,都竖起拇指大夸特夸,说他“宽厚仁爱,至善至诚”,“有古圣贤之风”。 然而,名声最大的还是霍青书,因为霍青书能力很强,处事有分寸,擅运筹帷幄,做出了许多令人瞩目的耀眼成绩。 在外界的评价中,徐善诚就是那种品德很高尚、但能力却平庸的五好青年,再加上性格过于低调,风头不显,曝光度太低,所以名声就比较一般,搞得连江旭都没能一眼认出来。 然而就算这样,他的排名也在方庆熹和严少泽的前面,可想而知,他在品格性情这方面的附加分有多么恐怖。 但是夜星宇却知道,外面人大多都看轻了徐善诚,因为没有传言说这位徐家公子是古武者,但他却不声不响地练出了内劲,还掌握了修仙者的修炼法门。 这样的人,会是庸才? 绝对不可能! 别的不说,光是武道实力和自身寿命这两项,他肯定要超过其他三大公子。 人活着,才能谈其他,只要活得够久,就有可能上演奇迹。 夜星宇之所以牛逼,就是因为神魂不灭,能够不断转世重生,活得够久。 所以,夜星宇很看好徐善诚,主动邀请道:“不嫌弃的话,就坐过来一起吃!” “好啊!这桌我请!费用全部算我的!”徐善诚欣然应允。 他并不是患有社交恐惧症的宅男,只是为人处事过于低调,本质上还是喜欢结交朋友,更何况对方是救命恩人。 要不是夜星宇出声提醒,徐善诚根本就不知道,坐在自己身边的是三个居心叵测的杀手,如果再多吸几口毒烟,头脑更不清醒,能不能活下来就很难说了。 徐善诚又向饭店老板再次致谢,并发出邀请,想让他一起过来共饮几杯。 但是厨子显然不感兴趣,木无表情地说道:“打坏的东西和撞坏的墙,全部由你来赔偿,至于这三个死人,我也顺便帮你埋了,然后再加上这一桌菜,全部算在一起,我给你一个友情价,你到时付我一百万就行了!” 说完,厨子就开始麻利地收拾尸体,拖到外面菜地里准备掩埋,也不理会徐善诚是否接受他的报价。 第167章 修仙者的能力手段诡异莫测 除了夜星宇以外,徐善诚等人都听傻了,这就要收一百万?还是友情价? 但只有夜星宇才明白,这的的确确是友情价。 厨子当年还没有隐退的时候,随便出手一次都不止一百万,而且是只管杀,不管埋。 不过明白归明白,他却不能说,因为杀手都是见不得光的生物,其身份关乎性命,一定要保密,要是泄露出去,很可能猎手就变成了猎物。 好在一百万对于徐善诚来说并不算什么,厨子还帮他解决了一个杀手,他也仅仅是错愕了一下,表情便恢复正常。 罗莉给徐善诚让出位置,自己挨到沈梦涵身边,两个女生都不胖,同坐一条长凳也不嫌挤。 “老板,添一副碗筷!”江旭对着厨房吼了一嗓子。 厨子很快就取了一副碗筷出来,还端着一盘冒着呼呼热气的红烧狮子头。 接下来就是吃菜闲聊,三个大男人脸色不变,丝毫不在意这里刚死过人。 古武者打打杀杀,自然不在乎这种小场面,而江旭这个大神经也丝毫不怂,同样面不改色。 只有两个女生心情还没有完全平复,便有些没胃口,吃得很少,大多数都是三个男人在动筷子。 众人边吃边聊,话题由浅入深,焦点主要是集中在徐善诚身上,而他几乎是有问必答,如非必要,不会隐瞒任何事情。 说起他来此地的原因,听着还有些稀奇,是他老师的吩咐,目的是什么却不明说,只讲了大概方位,让他过来一趟,至于能遇到什么事情,那就随缘。 要不是徐善诚对答如流,表情真挚,江旭他们恐怕还以为,他完全是在胡说八道。 至于徐善诚的老师是谁,他却直言不能说,因为他曾经承诺过,绝不透露关于老师的任何讯息。 夜星宇听完以后若有所思,他猜测,徐善诚口中的老师,必然是一位修仙者,他所修炼的呼吸吐纳口诀,也多半由此而来。 修仙者主修神魂,以神魂力量来滋养肉身,从而求得长生。 也因为修仙者神魂壮大,衍生出精神力量,故而有许多不可思议的诡异能力,比如感应天机,趋吉避凶。 夜星宇就有这种能力,不过并不擅长。 他经常会在冥冥之中有种直觉,仿佛得到上天的提醒一样,知道自己怎么做才有利,或是在危险到来之时能够提前警觉。 就比如唐尧首次扔出爆针弹时,夜星宇伸手去接,心中便有警兆出现,直觉地认为不能这样用手去抓,会受到伤害,应该先用神魂力量消磨掉冲击力,再用手去接住,这样就不会有事。 于是他便遵循心中的感觉,果然化险为夷,没有令爆针弹炸开。 当然,这种直觉不是时时刻刻都存在,碰上无足轻重的小利益或是小危险,几乎不会产生感应,而吉凶程度越明显,直觉感应就越清晰,玄之又玄,秒不可言。 徐善诚的老师应该是拥有某种预知能力,比夜星宇在这方面还要强,突然之间心血来潮,掐指一算,便派座下弟子往某某方位一探,大概率能有收获。 精神层面的力量就是这么玄乎,说不清道不明,用科学理论无法解释。 并且每个修仙者的精神力量所衍生出来的能力都不相同,有些很离谱,有些却没什么卵用,不一而论。 离谱的,比如唐代的着名修仙者李淳风,他开启了精神力量之后,便能够洞察天机,推算未来,因而着成《推背图》,对唐朝贞观之后将要发生的重要事件进行了系统的预测,描绘出一幅规模宏大的历史发展轨迹图。 《推背图》中关于古代历史和近现代历史的预言都得到了历史事实的印证,其准确性之高更是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重视,所预言的时间一直延续到人类未来进入大同世界,号称是中华预言第一奇书。 只可惜,惊才绝艳的李淳风泄露太多天机,遭天谴而亡,享年六十八岁,成为古代历史上修炼有成却又短命的修仙者之一。 比他年长,但也算是同时代的另一个修仙者,名为袁天罡,与李淳风修为相当,各擅胜场。 李淳风擅于相天,而袁天罡擅于相人,两者的能力都偏向于预知未来,可作用对象却有差别。 徐善诚的老师如果是一名修仙者,突然之间有了冥冥中的心灵感应,从而做出一些不讲逻辑的事情,就能讲得通。 江旭他们几个都是普通人,不清楚修仙者的门道,就把徐善诚的这一段解释当成玩笑话来听,最多只信个两三成。 而夜星宇略一揣摩,若有所思,却信了九成九。 大家聊完了徐善诚的事情,关注点就切向夜星宇,他跟诚实可靠小郎君的徐善诚截然不同,说起话来真假掺杂,教人皂白难分,其他人问了半天,似乎只能了解到表面上的东西,越发觉得他神秘莫测。 最后,话题转回到沈梦涵身上,当徐善诚得知她被严少泽的欺压经历,大感不平,承诺帮她打点关系,想办法救出她的父亲,令沈梦涵连声称谢,感激不已。 有徐善诚出面相助,沈梦涵应该能借此摆脱严少泽的纠缠,至于重回星光大道,那就别再想了,徐家又不涉足娱乐圈,在那方面根本使不上力。 沈梦涵没有奢望那么多,她只要求安安稳稳地过日子就行了,只要赵子强和严少泽能放过她,她也就心满意足了。 聊着聊着,一桌子菜全都吃得差不多,该到了撤场的时候。 徐善诚老老实实地把钱付给厨子,还好心地劝说对方离开此地,免得招致其他杀手的报复。 厨子不理不睬,头也不抬,像是没听见一样,闷声不吭气地收拾碗筷擦桌子。 言尽于此,对方如果听不进去,徐善诚也没办法,只能说声“保重”,随后告辞。 一行五人出了菜馆,越过菜地,顺着果园旁边的小道往前走,车子停在果园前面的空地上,要绕行一圈才能到达。 第168章 招牌技能鬼影步能证明一切 夜星宇找了个借口,说自己想上厕所,要去蹲个大号,让他们去车上坐着等一会。 随后他便折返而回,再次走进破破烂烂的屋子。 看到厨子正在扫地的忙碌身影,夜星宇微微一笑,轻声唤道:“大铁锅。” 厨子的动作忽然停顿,隔了一秒才抬起头来望向夜星宇,沉声问道:“你说什么?” 夜星宇笑吟吟地看着厨子:“我在叫你的名字,你难道不是大铁锅吗?” 厨子摇摇头:“你搞错了,我不姓大,也不叫铁锅。” 世上肯定不会真有人姓大名铁锅,但是在厨子还是杀手的时候,跟他关系较好的都会叫他“大铁锅”,因为他擅用的武器就是一口特制的大铁锅,能砸能削能护能挡,有点像是漫威英雄里面,美国队长手上挂着的那个盾牌,但却是Plus加大版本,攻守兼备,看着更唬人。 厨子不承认,夜星宇就只能爆点猛料,证明自己没有搞错。 “有一次你跟酒鬼打赌,赌他一次性能不能喝完一百斤酒,结果你输了,从此要改口叫他‘哥’。” 厨子双目圆瞪,不怒自威,突然扔掉手中的扫帚,两只铜铃大的眼睛死死盯着夜星宇。 夜星宇又道:“还有一次,你的任务是去刺杀西盟的一位陆军中将,几乎所有人都认为你会失败,结果你却成功了。” 这段话再一说完,厨子的脸色就彻底变了。 这两件事,知道的人并不多,前者是他最出糗的,后者是他最得意的,结果通通被这个年轻人当面说出来,显然对他很了解。 厨子瞪大的眼睛微微眯起,杀气外显,板着脸孔沉声问道:“你是谁?” 夜星宇依旧保持着笑容:“别紧张!我不是敌人,是朋友!” 厨子冷冷道:“我没有朋友。” “有!酒鬼就是你的朋友!”夜星宇说得很肯定,也很诚恳,“罗修应该也能算是你的朋友,你隐居在此的事情,就是他告诉我的。” 酒鬼的确是厨子的至交好友,罗修也是厨子最敬畏的人,听到这两个熟悉的名字,厨子便收敛起杀意,脸色稍稍缓和了一些。 “你认识罗修?”厨子并没有完全放下戒心,仍旧紧盯着夜星宇。 “对!我可以说是罗修最亲近的人!” 夜星宇其实就是罗修,一样的灵魂,只是换了个身体,但他不能说出真相,那样根本没人信,不如给出一个合理的谎言。 “你跟罗修是什么关系?”厨子又问。 “他算是我师兄!”夜星宇早就想好了说辞。 “什么?罗修竟然有师父?”厨子大惊失色。 这绝对是一个重磅消息,因为罗修从未说过他有师父,所有人都以为,罗修的成功是靠他自己,所以罗修成为了一个神话,杀手界的永恒神话。 直到现在厨子才知道,罗修不仅有师父,还有一个师弟。 不过这样一来,反倒解释得通,为何刚开始的罗修平平无奇,无所作为,后来就光芒耀眼,一飞冲天,原来是得到了高人的教导。 可更让厨子胆寒的是,罗修已经厉害成那样了,堪称无敌,那他的师父该有多厉害? 一想到这里,做了二十几年杀手的厨子竟然感到无比畏惧,发自灵魂。 “你如何证明自己?”这是厨子的最后一个问题,也是最关键的一个,假如证明不了,说再多也没有意义。 “很简单,我们过一招!”夜星宇微微笑着,气定神闲,“我只用一招就能击败你,一如当年的罗修!” 厨子沉默了,他这辈子输得最惨的一次就是败给罗修,一招被制,毫无还手之力,这也是他对罗修无比敬畏的原因。 并且那次交手是在私底下进行,没有第三个人知道,除了罗修和他自己。 夜星宇这样一说,厨子就已经相信了大半,不过兹事体大,他必须要百分之百地确认无误才行,所以他决定出手一试。 大铁锅还挂在墙上,厨子没有用,矮壮的身体瞬间前冲,如同一颗炮弹,直接撞向夜星宇。 可当他冲到面前的时候,夜星宇的身影已经消失不见。 凭着老牌杀手的精准直觉,厨子知道敌人已经到了身后,于是收势止步,回头转身。 可是,后面没有人,只有一道残影闪烁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再转身,还是没人,依然只看见一道残影,如烟如雾,恍如幻觉。 厨子大惊,失声叫道:“鬼影步?” 身后传来夜星宇的回答:“是!” 厨子再转身,眼前已出现了一个硕大的拳头,拳风扑面,近在咫尺。 只是,夜星宇这一拳并没有真打下去,拳面离厨子的鼻尖恰好三厘米便堪堪停下,控制精准,妙到毫巅。 厨子服了,也彻底相信了。 对方确实只用一招便已击败他,并且还使出了罗修仗以成名的鬼影步。 看来这英俊青年确实是与罗修一脉相承,师出同源,否则绝对用不出鬼影步。 所谓的鬼影步,就是你最多只能看见一道淡淡的影子,却看不见人,那道影子是虚幻的,并不代表人在那,而是之前留下的残影,要是以为攻击影子就能攻击到人,那就大错特错。 鬼影步这个名字并不是罗修自己取的,而是来源于一场惊天大战。 当时罗修还在“青衣”之时,曾与“青衣”排名首位的王牌杀手剑客一战,鬼影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展现于世。 剑客的剑快到极致,看不到剑,号称无影。 但是他的出剑速度竟然跟不上罗修的身法速度,连接斩碎了十八道残影,却也没能碰到罗修的一根头发,最终败北。 当时观战的人有很多,不乏高手,却都没有一个能看清楚罗修的移动轨迹,堪称不可思议。 之后,在“青衣”内部便流传起“鬼影步”的传说,它也正式成为罗修的招牌技能之一。 夜星宇为了向厨子证明,自己与罗修确实有“关系”,便使出了鬼影步,这样就更有说服力。 第169章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怎么样?信了?”夜星宇缓缓收拳,向厨子问道。 厨子沉默不语,隔了几秒钟才开口问道:“该怎么称呼你?” 夜星宇微笑回答:“我姓夜,夜晚的夜,全名夜星宇,你怎么叫我都好,我无所谓。” 记住了这个名字,厨子又问道:“你找我做什么?” “主要有两件事情。”夜星宇搬了一条凳子坐下,好整以暇地说道,“第一,想向你打听一下‘修罗’的近况,以及酒鬼的下落。” 厨子想了想,便答道:“‘青衣’解散之后,我并没有加入‘修罗’,所以对‘修罗’的具体情况并不清楚,所知的一些消息,全都是从酒鬼那里听来的,据说在罗修死后……对了!罗修倒底有没有死?” 夜星宇淡然答道:“他死了!” 罗修的确是死了,肉身毁于天劫,神魂经过三年沉睡之后再次苏醒,重生为夜星宇。 不过对其他人,夜星宇不想也不能解释得太清楚,仅仅说出罗修已死,就足够了。 厨子长叹一声,像是在缅怀,沉默了三秒之后,才接着说道:“罗修死后不久,‘修罗’内部开始分化成两个派系,一派以红莲为首,另一派以医生为首,后来不知道医生用了什么方法,竟然说动了大部分成员支持他,势力变得越来越大,最终掌控了‘修罗’的领导权,并将红莲一派驱逐出去。” 这些事情夜星宇已经知道,不再探究,便转而问道:“那么酒鬼呢?他现在在哪里?” 厨子摇了摇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酒鬼了,最后一次见面,是一年多以前,那时候酒鬼支持的红莲派系在权力斗争中败北,为了避免伤亡,决定逃往国外,酒鬼在临行之际向我道别,匆匆见了一面就走了,从此杳无音讯。” 这便是厨子了解的所有情报,与夜星宇知道的相差不多,没有太大价值。 唯一多出一条,就是红莲带着她的支持者们离开了天龙帝国,显然是处于绝对弱势。 而酒鬼近期出现在国内,不晓得是带着组织任务,还是其他个人原因。 但他却被大狗设计,落入圈套,险被生擒,也不知道躲到哪里疗伤去了,竟然没有来找厨子,很可能是怕被人跟踪,给厨子招来麻烦。 既然问不出什么有用的情报,夜星宇便略过此事,说起其他:“第二件事,我希望你出山帮我,我现在急需用人,但手底下又无人可用。” 厨子毫不犹豫地摇头拒绝:“我已经金盆洗手,不再踏入江湖招惹事非。” 夜星宇却道:“不管金盆银盆,都洗不掉手上的血腥味,无论你洗多少次,身上还是一股江湖味,除非你死了,烧成灰,埋在土里,才能彻底退出这个江湖。” 厨子苦笑:“这便是人们常说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是这个意思!”夜星宇点点头,“你可能已经不想杀人,但今天还是破了戒!” “确实如此!”厨子自己也承认,“那人一进来就想杀我,我不想死,只好杀他!” “所以……”夜星宇笑了,“你其实一直都在江湖中,从未离开过,只是自认为上岸了,其实半边身子还泡在水里。” “我明白!但我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帮你做事!”厨子说得很干脆,就算对方是罗修本人,他也有拒绝的权利。 “我可以支付报酬,杀手总不会嫌钱多?”夜星宇开出了条件。 “那你错了,我不需要钱,我挣来的钱已经足够我过完下半辈子!”厨子仍然拒绝。 “那我可以帮你疗伤,你身上沉积的暗伤非常严重,如果不采取措施,你活不过六十岁。” 夜星宇换了一个条件,这一个或许更诱人,毕竟生命无价,谁都怕死。 厨子沉默了,陷入思考当中。 他今年才刚满五十岁,但已经做了二十几年的杀手,与人搏杀无数回,好几次都是命悬一线,险死还生,再加上出道前的残酷训练,对身体潜能的极度压榨,早就已经动摇了根本,留下了许多隐患。 现在的厨子,看似健康强壮,实际已经没有几年好活,时不时就会觉得身体疼痛无比,如受针刺,难以忍受。 这些年来,受伤痛的影响,厨子的实力不进反退,不如巅峰之时,这也是他心灰意冷,决定隐退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如果对方真能够治好他身上留下的暗伤,那么他不仅能够延寿保命,也能恢复到巅峰时期的实力,甚至还有希望更进一步,再作突破。 想想都觉得十分美妙,厨子怎么可能不心动? 可关键是,对方有这个能力吗? 厨子很怀疑,生怕自己遭人蒙骗,被带进坑里。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尤其是做他们这一行,事关身家性命,步步都要小心谨慎,不得不考虑周全。 夜星宇看他还在纠结,便开口劝诱道:“你想想,人若死了,钱没花完,岂不是很亏?你孤家寡人一个,又没儿没女的,倒不如自己多活几年,把钱花得差不多了,再潇潇洒洒地前往地府报道,那便是值了!” 话糙理不糙,说得厨子无言反驳。 能多活几年当然好,谁会愿意赶着去投胎? 厨子便问道:“你有几分把握能治好我身上的暗伤?” “百分之百!”夜星宇马上给出了一个令人咂舌的答案。 “当真!”厨子双目一亮,紧盯着对方的俊脸。 “比真金还真!”夜星宇很是用力地点点头,目光坚定不移,“你只要答应帮我做事,我可以先帮你治伤,你觉得有效,那就履行承诺,如果治不好,就当我们啥也没说,各走各路!” 厨子当即拍板:“好!只要你能治好我体内的暗伤,我就无条件为你卖命三年,一切听你指挥,你看怎么样?” “一言为定!”夜星宇爽快地应承下来,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小的白玉瓷瓶,打开盖子,从中倒出一粒圆滚滚的丹药。 第170章 扛起大铁锅,再行江湖路 厨子嗅了嗅鼻头,他闻到一股说不出来的奇特味道,并非香味,却很诱人,让他忍不住想要多吸两口。 夜星宇珍而重之地将手上丹药递给厨子,认真说道:“这是九转龙血丹,生肌壮骨,活血化瘀,专门修补人体内部的各种损伤,甚至可以从细胞层面重塑再造,一粒见效,无效退款。” 最后两句,像是玩笑,又很正经,但多少给人一种江湖骗子兜售大力丸的印象,搞得厨子心里没底,不知道他的话有几分真,几分假。 “别怀疑,吃了!”夜星宇扬了扬手上的丹药,“广告不可靠,最终看疗效,东西好不好,一试就知道!” 厨子仍然没有接,把不明来历的药物吃进嘴里,需要很大的决心和勇气,谁也不知道,那到底是救人的丹药,还是害人的毒药,尤其是他们这些杀手,更是要小心提防,粗心大意之人往往活不久。 夜星宇看他犹豫不决,便解释道:“我要杀你不必这么费劲,无需浪费毒药,像你这种人,宁死也不会受人胁迫,不可能为了活命而被毒药控制,何必搞得扭扭捏捏婆婆妈妈?” 这么一想,好像也是,大不了一死而已,而厨子死了对夜星宇没有任何好处。 夜星宇想要的是听命行事的手下,又不是一具冰冷不会动的尸体,真要想杀他厨子,不必这么大费周章。 想通这些关键,厨子终于伸手接过丹药,塞进嘴里,咽进肚子。 这是夜星宇从凉山宝库里带出来的灵丹,是他采集多种稀有药材精心炼制,效果自不必说,专治武者因搏斗或训练而积累下来的各处暗伤,很适合厨子目前的情况。 厨子服下丹药之后,身体内部立刻有了反应,以前受创致损的那些部位渐渐开始发热,并伴有轻微麻痒之感,那是药力发挥作用的迹象,大概会持续几个小时到几天不等,一旦这种感觉消失,那便代表着暗伤痊愈,再无病痛。 但就目前来说,厨子还无法真切体会到这枚九转龙血丹的妙用,只要认为它起了效果,并且对身体无害,那就足够了。 厨子舒展了一下手脚,感觉不到异样,才向夜星宇问道:“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想让你帮我保护两个人,要暗中进行,不要被人发觉,尽力保证她们的安全,不要让任何一个受到伤害!”夜星宇说着,从兜里拿出手机,找出一张照片,递给厨子观看。 这是两个女人的合照,一个姿容姣好的中年妇女端坐在椅子上,在她身后站着一个十来岁的少女,后者搂着前者的脖子,小脑袋搭在妇女的肩膀上,状甚亲密。 两人的长相非常相似,看来是一对母女,母亲笑得温柔慈祥,女儿笑得天真烂漫,一个像秋天,一个像夏天。 她们是夜星宇的母亲和妹妹,居住在南方的一个小城市里,夜星宇生怕霍青书或是严少泽去找她们麻烦,便想让厨子过去暗中保护。 有些龌龊手段,不得不防。 无论是严少泽还是霍青书,能成为一个顶级大家族的继承人,就不太可能是心慈手软之辈,所以必须要有一些准备,不能让亲人受到伤害。 自己惹出来的事,就由自己来扛,绝不能牵连无辜,这是夜星宇一向秉持的原则。 厨子盯着照片看了几秒钟,认清楚两人的长相,确保自己不会记错,才点了点头,并收回目光。 杀手们大多经过特殊的记忆训练,尤其是对于目标人物的外表模样绝不能记错,否则万一杀错了人,那岂不是要闹出乌龙? 夜星宇把自己老家的详细地址告诉了厨子,同时还有自己的联络方式,然后叮嘱道:“如果来的人太厉害,你没把握应付,就立刻带她们逃走,并尽快通知我,我来解决一切!” 他这样说,也只是以防万一,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几近于零。 毕竟古武者不是大白菜,内劲高手更加稀缺,就算是五大家族也找不出几个,不可能为了对付两个普通女人就派出顶级高手。 做这种脏活的,多半都是普通手下,顶多出动低层次的古武者,凭厨子的能力足以搞定。 最后,夜星宇在临走之前还提醒了一句:“刚才逃走的那个是唐家人,为了不惹麻烦,你要尽早离开这里。” “我知道,等我给酒鬼留个暗号,然后就走。”厨子微一点头,看了一眼挂在墙上的那口大铁锅,上面落满了灰尘。 这口铁锅看起来平平无奇,却是以稀有合金打造,坚硬无比,连炮弹都炸不开。 他已经很久没碰这玩意了,还以为再也用不到,却不想,终有一天,他仍会扛起这口大铁锅,再次踏上江湖路。 …… 给厨子安排好任务,夜星宇再次出屋,顺着小路绕过种植果园,走到先前停车的位置。 “姐夫,有点久了啊!蹲坑就别玩手机了,小心腿麻了站不起来!”江旭不知道是抱怨还是调侃,坐在副驾驶上逼逼叨叨。 夜星宇只是笑笑,没有接话,拉开后排车门坐进去,随口问道:“徐善诚和沈梦涵呢?” “徐大少的车停在那边。”江旭指了指某个方向,隔着一小片稀疏的树林,隐隐约约能看到一条公路横在另一端,“我让他别等了,自个先走,顺便送梦梦回去。” “嗯!”夜星宇应了一声,关上车门,系好安全带,“走!我们也回去!” 前排的罗莉答应一声,立刻启动车子,驶上归途。 这里是帝都远郊,回去要个把小时,夜星宇本打算睡一会儿,结果没过几分钟,就接到了林善雅打来的电话。 “你在哪儿呢?”林善雅问道。 “刚跟你小表弟吃完饭,正在回来的路上。”夜星宇据实回答。 “你赶紧回来,有重要事情!”林善雅说完这句就挂了电话。 “有事情不能在电话里面说吗?非要当面讲?”夜星宇嘟哝着收起手机,双臂交叉抱在胸前,闭目假寐。 第171章 林家最强的古武高手 罗莉看着导航专心开车,江旭嘴皮子闲不下来,一个人罗里嗦地讲东讲西,全是无意义的水话,说久了发现没人搭理,他自己也觉得没意思,最后倒在椅子上呼呼大睡。 等到把夜星宇送到林家老宅,江旭也就醒了,跟表姐夫笑嘻嘻地道别之后,就与罗莉驾车离去。 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老人正负手站在林家院子里,面朝大门方向,正注视着刚刚跨进大宅门的夜星宇。 此人大概有六七十岁,须发花白,个子不高,但腰背挺直,很有精神气势,尤其一双眼睛锐利明亮,丝毫不显老态。 “你就是小雅的男人?”老人出声询问。 夜星宇点头微笑,算是承认。 “那好!先接我一招试试!” 老人说完的同时,身子一闪,动如脱兔,几步组成一个连跨,霎时就到了夜星宇的面前,随后抬掌击出,劲风扑面,竟有噼里啪啦声音,如同鞭炮炸响。 “气走经脉,丹劲武者?” 夜星宇心里面一声嘀咕,大概猜到此人是谁。 一般情况下,夜星宇很少与人硬拼,多半能闪就闪,或以巧制敌,但因为猜到了此老的身份来历,也就随之明白对方的目的所在,于是便采取比较“实在”的应对方法。 只见他不闪不避,退一步,半侧身,双手环抱胸前,从侧面托住对方的手掌一圈一转,不声不响就将掌上劲力通通卸掉。 “太极?” 老人动容失声,但动作不停,紧接着再出一掌,击向夜星宇的面门。 夜星宇仍旧没有闪避,双手划出一道圆形轨迹,带动老人的右手迎向他的左手,借力打力,以敌制敌。 双掌相交,发出“呯”的一声炸响,老人自己被自己的掌劲震得双手发麻,而夜星宇却屁事没有,神色自若。 “英雄出少年,的确好本事!” 老人没有再继续试探,收回双手负在身后,原本冷酷的脸上绽放一缕笑容。 夜星宇一拱手,笑问道:“是赵老爷子?” 老人点点头:“对!我就是赵成!” 赵成,林家实力最强的古武高手,也是林长风的结拜兄弟,外号人称“奔雷掌”,早年间在帝都赫赫有名,恰好在四十岁那一年练出内劲,步入名家行列。 如今三十三年过去,很多人都说赵成老了,已经不能打了,却没想到,他居然再进一步,到了丹劲的层次,实力非但不逊当年,甚至还要更强一筹。 古武有三大境界,分别是外劲、内劲、先天。 其中,内外各有三重劲。 外三重,即初学者的明劲,入门者的刚劲,小成者的寸劲。 这整个外劲阶段都是在锤炼筋骨皮肉,以达到增长力气、强健体魄的目的,一旦达到自身极限,肌肉力量便不会明显提升,需要由外而内,转为内劲。 何为“外”?看得见就是外! 外劲武者通常身体健壮,肌肉有型,从视觉上看,个个都孔武有力,绝非弱者,浑身上下都充斥着爆炸性的力量。 而“内”,却是看不见的! 内劲武者更注重整体的协调性和均衡性,外形上不再朝着肌肉型男的方向发展,而是返璞归真,渐趋平凡。 所以内劲武者看起来更象是普通人,不一定很强壮,很可能还会给人一种柔弱的假象,等到真正打起来,你才知道他有多厉害。 一旦练出内劲,即为武道大成,可谓高手名家。 同样,内劲也分三重,分别为暗劲、丹劲、化劲。 在零距离发力的情况下,就可产生强大的破坏力,这便是暗劲。 但这力量并非是玄之又玄的内气,它仍旧源于肌肉组织,却特别讲究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性和连贯性,牵一发而动全身,一处发力,就等于是全身发力,在一瞬之间迸发,短促干脆,力达千均。 暗劲的特点就是随收随放,省去了蓄力过程,同时又悄无声息,从外表上看不出人在使力,所以被称之为“暗劲”。 而丹劲就比暗劲更加玄妙和高明,威力也要大得多。 丹劲里的“丹”,不是指丹药,而是指丹田。 当把身体的协调性锻炼到极致,将暗劲使得出神入化,就可以激发出更深层次的力量,体内也随之形成一个在科学上无法明确解释、并且也看不见的“隐形”器官,叫做“丹田”。 每一个丹劲高手,体内都有一个丹田,这是他的力量核心源泉,它能生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有所感应的强大力量,被称之为“气”,或是“内气”。 在多年以前,对古武缺乏了解的普通人把丹劲武者称之为“气功师”,推崇了一阵子。 可后来有太多欺世盗名者出来招摇撞骗,各种作秀,硬生生把气功搞成了魔术,被遵从现代科学的打假者多次揭穿,所谓的“气功师”便成了笑话。 直到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隐居世界各地的古武者横空出世,才用实际行动为“气功”正名,那时候人们才知道,原来“气”这种玄乎的东西真的存在。 开辟丹田,养出内气,武者的实力会更进一步,由“力从脚下起”,转变为“力从丹田起”,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 至于更高明的化劲,在此不作细述,容后再说。 赵成今年七十有三,已经到了古稀之年,身体机能大幅下降,不复少壮之勇,但因为有内气的存在,依旧能够爆发出极强的力量,再战个三五年绝对不成问题。 拿普通人来说,身体机能最强的时候,大概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年过三十,体能便开始走下坡路,一年不如一年。 但是修炼古武,可以强健体魄,也就能将身体机能产生衰竭的时间大幅延后。 练出门道的外劲武者,比如刚劲和寸劲阶段,多半要过了五十岁,体能才开始走下坡路。 而普通的内劲武者,即暗劲层次,至少在六十岁之前都可以保持住巅峰水准,不会退步。 第172章 输赢最好别问,问就是五五开 丹劲武者丹田有气,练拳时气行全身,每日坚持不辍,便能以气养生,不仅身体健康,无病无痛,还能益寿延年,长命百岁。 至于丹劲武者的巅峰状态能保持到什么时候,不一而论,由很多因素来决定,一般七八十岁也能跟人动武,但随着年纪增长,肯定会出现力不从心的衰竭现象。 外界都以为,赵成年逾七旬,廉颇老矣,早就已经开始走下坡路,可没想到,他竟然开辟了丹田,练出了内气,倒是可以继续坐镇林家好几年。 赵成盯着夜星宇上上下下看了好几眼,才说道:“你练的是太极?” 夜星宇回答得很巧妙:“太极懂一些。” 他确实了解太极,但也不仅仅只会太极,但凡天下武学,他基本都懂。 赵成又问:“师承何派?” 夜星宇老实答道:“算是张式太极!” “张式太极?”赵成听迷糊了。 太极拳为三大内家拳之一,流派众多,习者甚众。 时至今日,共有六大流派,也就是陈式太极拳,杨式太极拳,武式太极拳,吴式太极拳,孙式太极拳,以及后来居上、最受人称道的左式太极拳,其创始人分别为陈王廷、杨露禅、武禹襄、吴全佑、孙?堂、左宗尘。 其中,左式太极的创始人左宗尘仍然健在,已有近百岁高龄,为现存于世的唯一一个太极大宗师。 但是,这六大流派都不是太极正统,真正的正统是武当太极,创始人就是历史上的传奇人物张三丰。 可夜星宇所说的张式太极,也不是武当太极,而是张三丰本人亲自感悟的太极,包含且高于武当太极。 当年,张三丰创派武当山,名满天下,被公认为当世武道第一人。 那时候的夜星宇慕名前往,来到武当山,与张三丰在山巅苍松之下论道七日夜,双方都有深刻感悟。 之后,张三丰陷入顿悟,沉思不觉,等到他清醒过来,才发现面前空无一人,对方不知在何时悄然远去。 得到夜星宇启发的张三丰,受益匪浅,在若干年后完善了自己的武学理论,创出了前无古人的太极两仪无极功。 名字没说错,并不是“太极拳”,而是“太极两仪无极功”,它包含了拳术,又不仅限于拳术,是一套锻练与搏击并重,且展现了独到哲学理念的浩瀚武学。 阴阳合,为太极。 阴阳分,为两仪。 而万事万物的最初和最终形态,便是无极。 这便是太极两仪无极功的名称由来。 因其包含了十三种姿势,又被简称为“太极十三势”,也就是夜星宇所说的张式太极。 张三丰的太极两仪无极功太过深奥,蕴藏宇宙真理,一般人根本就无法领悟和掌握,门下弟子竟无一练成。 迫不得已,张三丰便将太极十三势简化改编,细分拆解为一百零八式,才能将其传承下去,这便是武当太极。 之后,经过了若干年,武当山有了俗家弟子,将武当太极带进尘世,到了明末清初,才开花结果,演变出各种流派。 至于夜星宇学到太极十三势,却是一个偶然,当时他已经转世重生,又以另一个身份再次巧遇张三丰。 此时的三丰真人已有两百余岁高龄,仙武双修,跨入了洞察天命的境界。 虽然夜星宇换了一个躯壳,张三丰却能一眼认出,这就是当年点化自己的有缘人。 于是,张三丰授艺于夜星宇,随后长笑三声,飘然远去,自此无踪。 所谓因果,大抵便是如此。 前一世的夜星宇与张三丰论道,令其有所悟,这是因。 后一世的夜星宇再遇张三丰,得其传艺授业,这是果。 前世之因,后世之果,天机命运,果然神奇。 所以当赵成问起夜星宇的太极拳术师承何派,夜星宇不想骗人的话,就只能回答“张式太极”,原名为“太极两仪无极功”,又名“太极十三势”,与正统的武当太极,和经过另创的六大太极流派,都不相同。 看到赵成疑惑不解,夜星宇便换了一个对方能接受的说法,再次答道:“就是张三丰的太极,您可以理解为武当太极。” 赵成恍然醒悟,惊声问道:“你是武当派的俗家弟子?” “不是!”夜星宇微笑着摆了摆手,“学了太极,但并未拜师,算不上武当弟子。” “哦!原来如此!”赵成点点头,并没有继续追究夜星宇的师门来历,而是问道,“明日与季常先一战,你有几分把握?” 他这样一问,夜星宇就知道,今天中午在桃花源发生的事情,林家肯定已经知道了,林善雅急匆匆地打电话叫自己回来,恐怕就是为了这件事。 至于赵成等在院子里,并亲自出手试招,就是想要看一看,林家新来的这个女婿究竟有多少实力,能不能敌得过季常先,是不是配得上林善雅。 要是夜星宇实力太逊,连赵成一招都接不下来,他肯定要想办法阻止这一战,总不可能让林大小姐刚结婚就守寡! 但随手切磋有很大的水分,不能因此而下定论。 非生死搏杀,不出尽全力,一般很难看出对方的确切实力,最多摸个大概。 赵成就只能大致判断出,眼前这个年轻人并不简单,自己非得全力出手,才有可能拿下他,倒是有足够的资格与季常先一战。 而对于赵成的问话,夜星宇懒得细想,随口答道:“五五开!” 这种事最好别问,问就是五五开。 这是标准答案,也是万能答案,无论是输是赢,我都没有说错。 赵成却信以为真,脸色变得有些严肃,郑重提醒道:“季常先今年五十一岁,但他在三十六岁的时候便已经成为暗劲高手,天赋不错,即使还没有达到丹劲,也相差不远,绝对是个强劲的对手,你千万不可轻敌大意!” 夜星宇知道这是赵成好意提醒,便笑道:“您老放心,我不会轻视任何对手。” 第173章 严家少主你也敢打? 赵成又透露道:“季常先练的是形意拳,勇猛而擅攻,招快而力沉,你别跟他硬碰硬,要发挥年轻人身强力壮、体能持久的优势,先游斗消耗,多使巧力,待他锐气一过,开始力竭,便是反攻之机。” 夜星宇听得好笑,你一个连先天门槛都没摸到小老儿,居然教我武神怎么打架,我是该说“谢谢”呢?还是该叫你“滚蛋”? 心里虽这样想,脸上却摆出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毕竟对方是好心好意,又不是故意装大爷,更何况他还是林长风的拜把子兄弟,就连自己老婆林善雅也要尊敬地称呼一声“赵爷爷”。 夜星宇既然答应了林善雅,要扮演好丈夫的角色,就还是得循规蹈矩,保持低调。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千千万万年的传承下去,到了自己这里也不能丢。 赵成看见夜星宇摆足了洗耳恭听的架势,丝毫没有骄傲自满,便目露赞赏,甚感欣慰,但觉孺子可教,是块好玉。 将季常先的情报透露得差不多,赵成便招了招手:“跟我来!林老哥还等着见你!” 他口中的“林老哥”,便是林家的老爷子林长风。 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穿堂过户,一路行走,不一会儿就来到了林老爷子的卧室门外。 几天前就是在这个房间里面分的家产,这是夜星宇第二次来到这里。 推门进入,除了卧床不起的林老爷子,还有几个林家人,老大林则威、老二林则智、老三林则勇、还有孙女林善雅,他们都在场,个个脸色严肃。 赵成不动声色地向林老爷子微一点头,示意自己已经试探过他的孙女婿,结果还过得去,令他比较满意。 林长风和赵成相交数十年,生死莫逆,知其心意,对方随便一个眼神或是动作,林长风马上就能理解老伙计想要表达的意思。 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进入房间,对林长风唤了一声“爷爷”,然后就规规矩矩地站到了林善雅的身边。 正所谓“父母祭天,法力无边”,传说故事里的英雄人物往往都是天煞孤星,打小就父母双亡,全家死光,随后就像开了挂一般强势横推,直至天下无敌。 但夜星宇重生了那么多次,开局就是孤儿的情况非常少,他早就适应了各种身份之间的转换,无论是叫爸爸、叫妈妈、叫爷爷、叫奶奶,都不会觉得尴尬,这一声“爷爷”就喊得很自然,不纠结不做作。 林长风应了一声,然后问道:“星宇,听说你今天跟严家公子发生了冲突?具体是什么情况?你仔细说一遍!” 夜星宇心想,果然是为了这件事,便将中午在桃花源的事件经过娓娓道来,也没有添油加醋,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实话实说。 起因就是严少泽欺辱沈梦涵,先泼酒,再掌掴,最后掷酒杯,被打退的沈梦涵撞到了夜星宇,夜星宇将她扶稳,并开口说了一句公道话,就引来了严少泽的怒火。 随后江旭站出来打圆场,但却被嚣张跋扈的严少泽一巴掌扇飞,这才真正激起了夜星宇的脾气,非要抽他两巴掌为江旭和沈梦涵报仇。 并且,他说到做到,季常先救不了,徐妙嫣也阻止不了,严少泽硬生生挨了两巴掌,手里拿着枪都没用。 最后,严少泽颜面丧尽,被横着抬着,季常先也因此大怒,向夜星宇下了生死战书。 这就是双方冲突的始末大概,夜星宇花费了一番口水才将事情说清楚。 林长风沉默不语,林则威脸色难看,林则智深感担忧,林则勇焦急气怒,而林善雅却是转过头来美眸一瞪,不知是责怪还是什么。 林则勇气呼呼地站前一步,指着夜星宇气大吼道:“你知道你打的是谁吗?他是五大家族里面的严家少主,你也敢打?谁给的胆子?” “一个只会放嘴炮的战五渣,有什么不敢打的?”夜星宇面不改色。 “你……你知不知道……你这两巴掌,会为我们林家树下大敌!”林则勇又气又急,全身发抖,“以严大少的性格脾气,哪里咽得下这口气?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一定会用各种手段来报复打击!到时候不仅是你,连我们林家都要被牵连进去!” 夜星宇不去看他,眼望天花板,淡然说道:“被打的是江旭,他是善雅的表弟,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人打,还无动于衷?” “江家在严家面前算个屁!”林则勇情绪激动,也不管他二哥在场听着,怒声吼道,“我们林家有难,求到他们江家,他们理都不理,直接跟我们林家划清界限,现在他江家人被打,自然有江家人去讨公道,关你什么事?” 夜星宇的丈母娘江海兰就是江家旁系,因为有这一层关系,在长风陷入困境的时候,林则智夫妇就曾经去向江家寻求帮助,可江家的态度却很坚决,拒不相帮,导致林家对江家颇有怨言,两家从此不再往来。 所以江旭被打,夜星宇出头,除了林则智他们一家会支持,其他的林家人并不认可,说不定在心里面还会认为严少泽打得好,江家人就应该被打。 夜星宇只知道江海兰是江家人,江旭和林善雅是表姐弟,至于江林两家的恩怨纠葛,并无任何了解。 不过这些东西在夜星宇的心里面根本就不是重点,就算被打的不是江旭,而是其他人,以严少泽的嚣张恶劣态度,就应该狠狠抽他两巴掌。 夜星宇冷静说道:“要是江旭当时不站出来说话,严少泽打的就不是他,而是直接打我,我总不能白白挨揍不还手?” 他说的是实话,江旭被打只是意外,严少泽本来针对的就是夜星宇,因为夜星宇扶住了沈梦涵,又接住了他砸过去的酒杯,最后还站出来指责他。 林则勇没话说了,如果夜星宇被严少泽打了一顿,还怂成个逼样不敢还手,那他林家也会跟着丢脸啊! 第174章 这不算是麻烦,而是机遇 对外来说,夜星宇的身份是林家女婿,又是长风制药现任董事长的老公,还是一个年轻有潜力的内劲古武者,三重光环加身,身份尊贵,不管走到哪都算是一号人物,要是白白被打不敢还手,那还练个几把武,回乡下种田养猪去! ——可是!这也太用力过猛了! 已经打了一巴掌,严少泽看在徐妙嫣的面子上强忍怒气,转身要走,夜星宇竟然不依不饶,还要声称打完再走,换谁受得了?我特么堂堂一个大家族的继承人,主动把脸伸过去让你打吗? 依严少泽的脾气,肯定受不了,就算他能忍气吞声,严家也不允许他这样做,把一个大家族的尊严都丢尽了。 而夜星宇的行为,就等于是把严家的脸面扔到地上用脚踩,再狠狠磨擦十七八遍。 林则智可不希望女婿出什么事,表情担忧地说道:“你这样做,气是出了,可也把严家得罪狠了,他们绝不可能忍下这口气,肯定要狠狠报复!” 夜星宇呵呵一笑,脸上看不到半分畏惧:“不能忍就放马过来,我夜星宇又不是怕事之人!像严少泽这种纨绔恶少,等以后多扇他几次,打得他面目全非,也就老老实实的不敢放肆了!” 这番话说得无比自信,彰显出武人的霸气,但落到某些人眼里,就认为这是初生牛犊不畏虎,不知天高地厚,你莫非以为五大家族都是徒有虚名的纸老虎? “林家现在风雨飘摇,朝不保夕,但因为你的出现,一下子就连续得罪了两大家族,先是霍家,又是严家,每一个都是我们林家得罪不起的庞然大物,你说现在该怎么办?” 说话的是林则威,他尽管已经失势,但在家族里面仍有相当高的话语权,语气虽然沉重了一点,态度却比林则勇好上不少。 “怎么办?凉拌!”夜星宇冷冷一笑,也懒得跟这些人吵嘴皮子,直接摊牌了:“林家要是怕事,可以马上对外发表声明,就说所有的事情都是我夜星宇一人所为,与林家无关!只要你们敢认这个怂,跟我撇清关系,相信严霍两家碍于脸面,不会为难你们!” 他虽然答应了林善雅的请求,假扮一年夫妻,但实际上林善雅的目的已经达到,就算他此时与林家一拍两散,也对林善雅影响不大,所以他才这样说。 林善雅马上就出声抗议:“不行!我们是夫妻,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以后别再说这种话!” 夜星宇诧异地看了对方一眼,没想到她这么讲义气,难道是因为美颜液的产品开发还需要自己参与指导,不想闹掰? “好了,都闭嘴,听我说!”林老爷子终于出声,不管林则威和林则勇之前说了什么都不重要,关键还在于他老人家怎么想,他才是林家的灵魂人物。 林老爷子望向夜星宇,缓缓说道:“你既然是我林长风的孙女婿,只要不是触犯法律和违背道德,就永远是我林家的一分子,所以发表声明撇清关系什么的,以后都不要再提!” 夜星宇点头“嗯”了一声,没再说话。 林老爷子又道:“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指责根本解决不了问题,还是先平心静气地好好想一想,以后该怎么做,才能解决这个麻烦。” 夜星宇却道:“这其实不算麻烦,而是机遇!” “哦?怎么说?”林老爷子好奇问道。 “先赢下明天的比武,打出声威,有助于林家今后的发展。”夜星宇朗声回答。 一个拥有强大古武者的家族,就算生意上不景气,也是会让人忌惮无比,凭借着这股声势,就能带来一些便利和好处,对现在风雨飘摇的林家来讲,确实可以起到稳定作用,有益无害。 想通这一点,林老爷子便问:“你确定能赢?” 夜星宇微微一笑,再次甩出万能答案:“大概也就五五开!” “但我听说这是生死擂,你一旦输了,可能连命都保不住!”林老爷子郑重其事,表情很严肃,他可不想让孙女刚新婚几天就变成寡妇。 “我用太极,保命能力毋庸置疑,那个姓季的想杀我不容易。”夜星宇随意比划了一个姿势,表情轻松随意。 对于古武里面的门道,林老爷子不太懂,便转头望向老兄弟赵成。 赵成便解释道:“太极拳以柔克刚,避实就虚,尤其擅长防守。” 林老爷子微一颔首,表示明白,放心不少。 但赵成紧接着又说了一句:“可季常先是苦练形意拳的高手,太极对上形意,并没有明显优势可言。” 这样一说,林老爷子刚放下的心又被提起来。 就像赵成所说的那样,形意和太极,都是高明的内家拳术,一擅攻,一擅守,两者相遇,就是矛与盾的交锋,最终结果如何,还是要看使用者的实力和技巧。 夜星宇不想再聊胜负的问题,那根本没有意义,便转而言道:“严少泽是被我打的,季常先约战的对象也是我,这件事其实跟林家关系不大,不需要林家任何人出面,就让我自己去跟严家斗,要是严家有点头脑,顾点脸面,也不会明目张胆地针对林家,只会朝我下手,所以你们也不必太过担心。” “孩子,我是担心你的安危啊!”林老爷子关切地注视着夜星宇,耐心解释道,“严家是帝都一霸,在五大家族里面最为张扬跋扈,行事凶狠,手段毒辣,经常不守规矩,我怕他们会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来对付你!” “没事!”夜星宇一摆手,根本不在意,“严家不好惹,但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真要斗起来,不见得是我吃亏,等我明天先打败季常先,给严家一个下马威再说。” 他的确没把严家当成一回事,可这番话落到别人耳朵里,却显得过于轻狂自傲。 林老爷子劝道:“严家势大,不可小觑,你千万别把他们想得太简单!” 夜星宇微微一笑,不再争辩。 第175章 理是这个理,但却解释不清 有些事情根本不需要多做解释,直接用行动来证实会更好。 严家到底有多牛逼,夜星宇根本懒得去想,跟他上一世所面对的“青衣”组织比起来,以黑起家的严氏家族就跟幼儿园的小盆友没区别。 一个是天龙帝国的俗世大家族,另一个是威震世界的高精尖恐怖组织,用脚趾头都能想清楚两者之间的差距。 “青衣”尚存之时,与“原罪”和“地狱”齐名,并称为全球三大恐怖组织,上有先天强者为尊,下有内劲高手无数,其能力可以屠灭小国,颠覆大国,区区一个严家算得了什么? 当年的罗修,跟“青衣”说翻脸就翻脸,一路逆行强推,手撕先天大佬,短短几个月就一手覆灭了让全世界颤抖不已的“青衣”组织,这可是集齐天龙帝国举国之力都难以做到的事情。 这样的绝世人物,会因为害怕一个家族的报复而忍气吞声?那特么也太扯蛋了! 理虽是这个理,但却解释不清,也不方便解释,林家人就站旁边看着,事实终将证明一切! 夜星宇不再说话,林老爷子又叮嘱了几句,似乎有点疲累,林善雅便开口劝道:“爷爷,事到如今,我们暂时都帮不了什么忙,只能期待他明天能够打赢这一场!您也别操心了,好好休息,身体要紧!” 林老爷子仔细一想,也确实拿不出一个有效方案来,便对夜星宇交代了最后一句:“明日一战非同小可,若是不敌就早点认输,你还年轻,来日方才,万万不能逞一时血气之勇!留得青山在,就不怕没柴烧!” 夜星宇答应一声,表示知道。 …… 次日清晨,天空中乌云密布,阴沉沉的像是要下雨,风吹过带着凛冽的寒意,一副山雨欲来的景象。 在天还没亮的时候,夜星宇就起来了,他没有像平时那样睡到十点,因为今日要上西景山,与严家供奉季常先一决雌雄。 先在院子里练了一趟通神拳,拳风呼啸,力达全身,出了一身汗,把筋骨皮肉全都活动开来,身体各部位的协调性也调整到了最佳状态。 这倒不是临时抱佛脚,而是夜星宇的日常功课,如无特殊情况,每日早晚必要练拳至少一个小时。 每次重生之后,神魂依旧,却换了一具新的肉身,这便需要重新锻练,否则永远都只停留在筋骨皮肉刚刚改造完毕的初始阶段,也就是外劲和内劲的分界点。 幸好他创出了通神拳,堪称有史以来最有效率也是最为深奥的炼体拳法,每日打几趟,就能让身体的各个组织器官得到最充分锻练,深达细胞层面,仅需数月,便能开辟丹田,练出内气,由暗劲转为丹劲。 此时的夜星宇重生还不到一个月,仍旧处于暗劲层次,但因为他有最完善的武道知识和最丰富的搏杀经验,更有诡异莫测的神魂力量作为底牌,对付内家高手并不难,只有先天强者才会让他招架不住。 与季常先之战,根本就没什么好担心的,对方虽是形意拳的高手,但从赵成所透露的资料来看,他应该还没有练出丹劲,不足为虑。 季常先再怎么强,也不可能强过厨子,厨子曾经就是半只脚踏入丹劲的高手,只因为身上有多处暗伤,受到拖累,才一直跨不进丹劲的门槛。 只不过他已经服下了九转龙血丹,过不了几天,暗伤就会消弥,身体就会痊愈,假以时日,由暗劲突破至丹劲也大有希望。 说实话,与夜星宇做交易,厨子是大赚特赚。 一粒九转龙血丹的价值对于古武者来说是不可估量的,万金难买,有价无市。 厨子服下此丹,不仅暗伤全消,益寿延年,还能让实力更进一步,何乐而不为? 与其消沉几年黯然死去,不如重振声威再战江湖! 更何况夜星宇行的是仁者王道,不会强迫他人做事,等到厨子兑现承诺,听命三年,如果仍有退隐之心,夜星宇也不会刁难阻止。 夜星宇他自己没把季常先放在心上,林家人却相当紧张,除了老爷子行动不便,仍旧躺在床上,其他的林家人基本都到齐了,都想跟着夜星宇去西景山,现场观看决斗。 有些人是昨天很晚才得知消息,今天一大早就来到了林家老宅,不管他们对夜星宇的看法如何,大多都盼望着他能取得胜利。 当然,也有个别人,脾气冲,嘴又臭,指责夜星宇肆意妄为,为林家带来灾祸,似乎恨不得他被人打死。 对于这种“反动派”,夜星宇都懒得搭理,就当他们是空气。 因为比武一事,天刚蒙蒙亮,整个林家老宅就忙活起来,江海兰安排佣人们准备早餐,他们一吃完就要出发上山,耽搁久了怕会迟到,要是让外人误以为林家女婿怯战开溜,那就不好了。 不过在吃早饭的时候,夜星宇却提出,让林家人不要掺合进来,就让自己单刀赴会即可,这样的话,林家便能保持中立,置身事外。 不少林家人觉得这是一个好办法,反正他们也帮不了什么忙,就算夜星宇打输了,他们也只能干看着,倒不如就依这个说法,暂时置身事外,想来严家也不会穷追猛打。 可林善雅就不干了,她非要跟着夜星宇一起去,因为她是夜星宇的妻子,总不能丈夫在外跟人拼得你死我活,她却装作不知道,坐在家里绣花弹琴? 夜星宇笑了,林善雅的性格他也渐渐有所了解,这女人外冷内热,常常表里不一,明面上气恼他惹事生非,实际上却非常担心,竟然连公司的事务也不管了,一定要跟他去比武现场,亲眼见到他获胜才能安心。 最后,大家都劝不了林善雅,只能任由她去。 同行的还有赵成,他本身就是古武者,不想错过一场精彩的较量,并且可以通过旁观比武,来清楚了解这个林家女婿的真实实力,甚至还能在危急之时出手救下夜星宇。 第176章 有个男人依靠,似乎也不错 一般的切磋比武倒也罢了,可在生死擂台之上,是绝不允许第三者插手的,谁要是敢这样做,那就是犯了大忌,名声受损,受人唾弃,可到了赵成这个年纪,他已经看淡了很多东西,知道自己该如何取舍。 至于其他的林家人,都在夜星宇的劝说之下留在家里等候消息,他们去也没用,帮不上忙,反而还让严家记恨。 吃完早饭出门的时候快八点,林善雅亲自驾车,花费了将近一个小时,来到帝都西郊的西景山。 西景山是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清幽,植被茂盛,每天都有不少游客踏青观光。 季常先把地点选在这里,就是摆明了要公开比武,不怕围观。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他的信心很强,把握充分,不然要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打输了,脸往哪搁? 当然,如果在大庭广众之下赢得了一场漂亮仗,他就会大出风头,严家也跟着有面子,比起偷偷摸摸地私下比武更为长脸。 车到山脚,下车登山,天空中开始飘起了细雨,逐渐由丝丝缕缕演变为淅淅沥沥。 好在林善雅提前备有雨伞,不过也就两把,一把给了赵成,另一把由夜星宇举着,两人并肩行走,共遮一伞。 在赵成看来,林善雅与夜星宇是夫妻,一起打一把伞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对于林善雅来说,却有些扭捏不自然,不愿意跟夜星宇紧挨在一起,总想保持一点距离,这就造成一把伞根本遮不住两个人,肩膀露出去难免要被雨水打湿。 夜星宇是古武者,体魄强健远超常人,在雨里淋一天都不会生病,而林善雅是弱女子,要是感冒了可不太好,公司里还有那么多事情需要她去处理,怎能病倒? 于是夜星宇也顾不上合约协议了,伸出手臂揽住林善雅的纤腰,强硬地将她拖到自己身边来,再把雨伞递过去一点,让她完全不被雨滴沾到。 林善雅想要反抗,可夜星宇偏不放手,就紧紧搂着,看起来像极了热恋中的情侣。 要不是顾忌到赵成在场,林善雅恐怕已经发飙了,但她不想在这个关键时刻闹别扭,于交战之前扰乱军心可是兵家大忌,也就只能暂时妥协,被动地扮演着恩爱夫妻,跟夜星宇一齐迈动步子,拾级登山。 林善雅的身体素质并不差,但也好不到哪里去,爬了一会台阶就感到很累,想要休息,可这时离半山腰的观雨台还有好一段路程,要是走一会歇一会的话,在十点前就到不了约战地点。 她咬咬牙,强忍着不吭声,打算拼了命地往上爬,决不能因为自己而影响到这场决斗。 夜星宇发现林善雅的情况,微微一笑,说道:“我背你!” “不用!我自己能走!”林善雅倔强地回应着,她不喜欢在别人面前展露自己的软弱。 夜星宇大概也清楚了林善雅的脾气,就是爱逞强,不服输,死鸭子嘴硬。 他也不管林善雅是否真能坚持,蓦然将伞柄塞到她手里,随后手臂一使劲,也不见怎么动作,林善雅就被一股力量牵引,身不由己,双脚离地,整个娇躯忽然一下就到了夜星宇的背上,他驮起来就走。 “你干什么?放我下来!”林善雅羞红了脸,急得想咬人。 “别闹了!赵老爷子看着呢!你最好老实点!”夜星宇甩开大步,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还小声嘀咕了几句,提醒对方有赵成在场。 赵成走在前面,与两人相差了好几米,听到后面的动静,便回过头来看了一眼,但只是微微一笑,没说什么,就继续踏着石阶向上而行。 但也是因为赵成一回头,林善雅就老实了,她生怕赵爷爷真的看出什么破绽,不敢再出声,又一次向夜星宇屈服。 夜星宇笑着说道:“你是我媳妇,我背着你走,好像不犯法?” 林善雅冷哼一声,懒得理他。 夜星宇故意又道:“我这是猪八戒背媳妇,费力不讨好呢?” 林善雅“噗呲”一下笑出声来,调侃道:“你承认自己是猪八戒吗?” 夜星宇呵呵笑道:“我要是猪八戒,你就是猪夫人,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就这么说笑几句,林善雅的抵触情绪淡化不少,整体气氛隐隐约约有些转变。 她本来累得够呛,此刻被夜星宇背着走,一下子就感觉轻松不少,气不喘了,脚也不痛了,伏在对方宽阔有力的肩背之上,被人呵护的安全感从心头升起,让她有了不一样的触动。 婚姻,好像没那么恐怖;有个男人依靠,似乎也不错。 林善雅对夜星宇的观感,在日复一日的不断接触中,渐渐地转变着,等到她有所领悟,才发现自己已经与对方牢牢地绑在了一起,越来越像真正的夫妻。 仔细想来,林善雅就会意识到,这个男人对自己是真的好。 无理的结婚请求,他答应了。 索要珍贵的药方,他也给了。 甚至还从杀人逃犯的手里救下自己一命。 如果他真是自己的丈夫,好像也不是什么坏事,就这样相濡以沫地过一辈子,似乎也能接受。 …… 就在林善雅胡思乱想之际,夜星宇跟在赵成身后健步如飞,很快就到了约战地点,位于半山腰的观雨台。 时间是九点四十五分,比起约定的十点,早到了一刻钟。 其实也不算早到,因为季常先已经等在了那里。 除了他以外,还有不少人,一个个都撑着雨伞,安静地等候着,想来都不是过路的游客,而是闻讯到来的观战者。 最显眼的是严少泽,尽管他戴着一个帽子,压低了帽沿,扯高了衣领,想要遮住被打肿的脸,夜星宇还是一眼就看见了他。 因为他的敌意最重,杀意最强,怒意最盛,所散发出来的精神波动也就最强烈和最有针对性,通通都是冲着夜星宇而来。 夜星宇无视严少泽的情绪,对着他微微一笑,象是朋友一样若无其事地打着招呼:“早啊!严公子!” 第177章 一边叫我兄弟,一边抢我老婆 严少泽怒哼一声,脸上全是桀骜不驯的凶狠表情,两只眼睛像是毒蛇一样紧盯着夜星宇,并嚣张地伸出手来,隔空一指,随后做了一个抹脖子的动作。 夜星宇仍旧面带微笑,像是看不见对方的挑衅动作,目光稍稍偏转,望向距离严少泽不远处的另一个男人。 除了严少泽以外,这位发出的精神怨念也挺强烈,但在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很是沉稳。 这个男人也很年轻,大概也就二十来岁,穿着笔挺的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看起来仪容整洁,一丝不苟,整体气质偏向于庄重和冷酷。 他的目光也对准了这边,却不是看着夜星宇,而是投向林善雅。 数天前在机场见过一面的霍言正站在此人身后,举着一把伞,却不是遮自己,而是撑在前面这个人的头顶,他自己就像是一个卑微的仆人。 夜星宇看到霍言,也就明白了此人是谁。 不出意外,他就是被夜星宇截胡的霍家大少爷,霍青书。 林善雅正趴在夜星宇的背上,之前都在走神,直到夜星宇出声给严少泽打招呼,她才反应过来,然后抬头一看,已经到了观雨台。 众多目光齐齐交汇到他俩身上,林善雅顿时觉得尴尬无比,慌忙对夜星宇说道:“放我下来!” 夜星宇依言蹲低身子放下林善雅,丝毫不显慌张局促。 霍青书步伐稳健地走上前来,霍言撑着伞紧跟其后,丝毫不顾自己被雨水淋湿,只将霍青书遮得严严实实,不让一滴雨水落到他身上。 “善雅,好久不见!”霍青书冷酷的脸上泛起笑容,声音动听而柔和。 “霍少,你好!” 双脚才落地的林善雅本有些慌乱,但很快就冷静下来,用手轻轻捋了一下额前被风吹乱的头发。 “这位是……”霍青书目光一转,看向夜星宇。 林善雅代答道:“这是我丈夫夜星宇。” 这样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好几回,林善雅的介绍也就达到了脱口而出、自然而然的地步,听起来很顺畅,没有半点生涩。 霍青书向夜星宇伸出了手掌,面无表情,有些冷酷:“你好,我是霍青书。” 夜星宇同样伸出手掌跟他握了一下:“久闻大名,初次见面,霍少果然风度翩翩,一表人才。” 霍青书放开手掌,正色道:“我想跟你商量一个事情,还请夜兄弟务必答应!” “可以说来听听。”夜星宇微退半步,挤到伞下面去躲雨,跟老婆紧紧挨在一起,手还亲昵地搂在林善雅的小腰上。 霍青书眉毛一挑,但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接着说道:“我对善雅是真心喜欢,还望夜兄弟好意成全,自动退出,从此你就是我霍青书的至交好友,就算你今天输掉比武,我也会保证你毫发无伤。” 林善雅听完很生气,气得身子发抖。 她最讨厌霍青书的就是这一点,自以为是,控制欲太强,总是要求别人这样那样,还把自己当成是他的私人物品。 跟这样的人相处,别说是结婚,就连做朋友都觉得浑身难受。 她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骂人的冲动,冷冷说道:“霍少,还请自重!我已经结婚了,你没有权利对我丈夫提出要求,并且我是他的妻子,不是他的物品,他也没有权利决定我的人生,请你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 霍青书像是没听进去,面无表情,两只眼睛只盯着夜星宇,嘴上问道:“夜兄弟怎么看?” 夜星宇哈哈一笑,大声道:“你他妈脑子有病是?一边叫我兄弟,一边抢我老婆,还要让我对你说声‘谢谢’,你觉得我看起来像傻逼吗?还天真的以为我会答应?” 霍青书眉毛一掀,再次问道:“真不愿意?” 夜星宇答道:“抱歉!没兴趣跟你做兄弟,麻烦让一下,别站正中间,一会儿打起来,拳头可不长眼!” 霍青书没动,很认真地问道:“你不怕死?还是觉得自己不会死?” 对于这种装起逼来就忘了自己是谁的魂淡,夜星宇真不想搭理,直接开骂道:“你他妈又不是今天的主角,杵在这里抢什么台词?赶紧滚开,一边玩去!” 霍青书依旧没有挪动脚步,竟然还在继续威胁:“最后再给你一次机会,你想好再回答!” 夜星宇真的无语了,这尼玛是猴子请来的逗逼吗?还真把自己当成了齐天大圣?就不怕我如来佛祖翻手一巴掌? 遇到这种不依不饶又自以为是的家伙,夜星宇也是很烦,直接拉着林善雅后退两步,故意对霍青书说道:“你不让是?那换你来跟他打,我看你表演!” 场地让你,你行你来!你这么牛逼,季老儿就交给你收拾,我当观众,你当主角,总行了? 看到夜星宇真的不领情,被再三拒绝的霍青书略一沉吟,说了一句“很好”,终于退到一旁,不再抢戏。 霍言像个尾巴一样屁颠屁颠地跟在霍青书身后,黑色的大伞举得端正笔直。 虽有雨声干扰,这三人的一番对话却格外清晰,几乎每一个人都能听见。 因为在霍少讲话的时候,不喜欢别人喧哗吵闹,所以每个人都保持着绝对的安静,就连怒气冲冲的严少泽也没有打扰。 但是对话的结果,却让很多人都感到意外。 这个年轻的古武者,林家的新女婿,竟然一点面子都不留给霍青书,直言对方脑子有病,还肆无忌惮地口吐芬芳,他难道不知道霍青书是谁?不知道霍家的力量有多么庞大? 可转念一想,这又理所当然。 这人既然敢打严少泽,为什么就不能骂霍青书? 得罪严家和得罪霍家,以乎前者更严重一些,因为霍家好歹讲点原则,注重脸面,而严家更蛮横无理,没有下限。 而这林家新女婿居然把两家都一起得罪了,先打了严少泽,又骂了霍青书,最关键还抢了别人心仪的对象。 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帝都,真还没几个敢这样做,他又是哪里来的胆子? 第178章 严少泽这狗东西竟然瞧不起人 且不管别人怎么想,林善雅是听着很解气,心头有些激动,但又不免担心,毕竟这两个帝都大少都不好惹,如今两个都得罪了,以后会闹出什么乱子,谁也料不到。 恶名远扬的严少泽自不必说,百无禁忌,做事不讲道理,也不择手段。 而霍青书也不是善类,看似风轻云淡,不动声色,实则谋定后动,从不吃亏。 他们两个虽然在个人武力上斗不过夜星宇,但却权势滔天,能指使相当数量的古武者。 比如形意高手季常先,就是严家的供奉,像他这种层次的古武者,甚至于更厉害的,严家和霍家都能请得出来,且还不止一个,真要斗起来,她就怕夜星宇双拳难敌四手。 林善雅这边担心,夜星宇却丝毫没有危机感,转头对她说道:“你就站在这里观看,让赵老爷子护着你。” 林善雅微微点头,夜星宇便走出伞下,来到雨中,精神力扩张开来,如天眼当空,笼罩全场,顿时就将整个观雨台上的所有人“看”得清清楚楚。 一共将近百人,竟然有一半是古武者,而其中又有小部分达到了内劲层次,至于其他没练武的,多半也是非富即贵的上流人物。 都说帝都武者众多,卧虎藏龙,光是站在这里的内劲武者,至少就有十个,其中还有两人的精神气势都不弱于季常先,无限接近于丹劲。 普通人难以得见一面的古武者,在这里像是大白菜一样,随便在哪个方向,都有好几个。 夜星宇不管他人,只遥遥看向季常先,一拱手,问道:“现在开始?” 季常先不答,扭头看向身边的严少泽,轻声说了一句什么。 严少泽持着雨伞踏前两步,对夜星宇吼道:“急什么?时辰未到,还有十分钟!” 正式约战的比武打擂一般比较注重仪式感,约定是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除非对战双方都点头同意,才会把时间提前或延后。 这时候是九点五十分,确实没到时间,比起约定的十点整,还早了十分钟。 可夜星宇不想等了,高声道:“早点打完,早点收工,也就早点散场回家,难道不好吗?你们撑着伞的没关系,我可是淋着雨在等,就不能人性化一点?非要死掐着时间?” 严少泽回头朝一个随从指了一下,比了个手势,那随从会意地走了过来,将手中的雨伞收起后抛给夜星宇。 其实这雨不大,绵绵霏霏,即使淋上十分钟,也不会身体全湿,身为古武者,根本就不用在乎这点雨量。 而夜星宇只是想快点打完,早点回家,没必要跟他们磨磨唧唧。 但既然对方不愿意提前,他也懒得再去争论,反正不过十分钟,很快就到了,于是他捡起雨伞,撑开遮雨,就等着看严少泽想搞什么幺蛾子。 严少泽看向四周,朗声说道:“季先生清静无为,难得与人动武,但今天却要跟某人决战于此。诸位朋友得到消息,赶来捧场,我严少泽代替季先生感谢大家。为了助兴,我决定做庄开局,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与进来。” 原来这家伙打得是这个主意,想借着比武的机会趁机捞一笔。 严家虽是五大家族之一,却有许多偏门生意,其中包括博彩和赌场等等,严少泽提出这个想法,倒也不意外。 上层圈子并不排斥小赌怡情,反而很喜欢,只不过对于他们来说是无足轻重的小赌注,可能就是一个平民家庭的全部财产。 严少泽的提议引起不少人的附和,与其干巴巴地看着别人比武,不如自己亲身参与下注,这样比较刺激,更能提起兴趣。 “现在我宣布一下规则,大家注意听。”看到众人窃窃私语,严少泽比了个手势,示意大家安静。 “我打算以季先生的获胜时间来开盘做赌,赔率通通都是一赔二,分别是一分钟以内,一到三分钟,以及三分钟以上,大家可以自行判断选择。” 严少泽一说完,夜星宇就郁闷了,这狗东西真他妈瞧不起人,吃定了老子不能赢? 三个下注选择,竟然都是以季常先获胜为前提,似乎在严少泽看来,夜星宇必败无疑。 然而令夜星宇更郁闷的事情随之而来,这么大的BUG,居然没有人质疑,好像所有人都认同了庄家的意见,一个个都兴奋雀跃地下起了赌注,这个一百万,那个两百万,就没有一个人开口询问:如果季先生落败了怎么办? 事实证明,没有最郁闷,只有更郁闷。 在五分钟后,大多数人都已经下注完毕,剩下一小部分应该是不打算参与赌局,并没有出声,而让夜星宇想不通的就是,竟然有超过三分之二的参与者都押注在了第一项,也就是赌季常先能在一分钟之内取得胜利。 这样的结果让夜星宇无可奈何,难道我看起来一点都不能打吗?二十几岁的棒小伙会被五十出头的小老头一回合KO? 事实上,除了林善雅和赵成以外,还真没有人看好夜星宇,闻风而来的观众不乏古武者,或是对古武界有一定了解的上流人士,当然会有自己的判断。 古武界里面,公认最能打的年纪,并非二十出头的精神小伙,而是三十岁到五十岁之间的壮年人。 修炼古武不是搞体育,运动员最容易出成绩的黄金年龄段是十七八岁到二十几岁之间,超过三十岁基本就要退役了,无论是反应还是体能都玩不过年轻人。 但古武要成为高手,首先得练出内劲,达到这一步就差不多要年过三旬了,三十岁以下的内劲古武者很少见,都可称之为天才。 比如夜星宇,现年二十五岁,内劲修为,绝对算是天才,这也是他受到某些人器重和欣赏的原因。 练出内劲,可称之为高手,但是内劲又划分为暗劲、丹劲、化劲三个层次,实力差别相当明显,不能一概视之。 即使同为暗劲层次,也有高下之分,比如刚练出暗劲的,和快达到丹劲的,肯定是后者要强得多。 第179章 两千万是小意思,后面都是两个亿 季常先就属于是那种即将晋升丹劲的内家高手,他在三十六岁之时掌握暗劲,如今已过去十五年,就算还没有开辟出丹田,也差之不远,岂是夜星宇这种初入内劲门槛的小年轻能比? ——是的!所有人都以为夜星宇修为不深,无法跟老牌高手季常先相提并论,当然没有人相信他会赢。 这就有点瞧不起年轻人了,难道没听过“自古英雄出少年”? 夜星宇打算给严少泽和这些吃瓜群众上一课,顺便挣点零花钱,于是他问道:“我能不能下注?” “当然可以!”严少泽促狭地看着夜星宇,“不过你就只能赌你自己赢,要不然我还以为你是想死前挣一笔,我可不愿意赔!” 他这是生怕夜星宇押注一分钟之内被击败,随后开局送人头,从容就义,像是骗保一样赚取一笔安家费。 这样一来,人虽死了,却让严少泽大亏一笔,不划算! 严少泽的确想要夜星宇的命,却不想为此亏大钱,所以他提出,你下注可以,但只能下注给自己。 夜星宇爽快地点点头:“我就赌我自己赢,你打算给多少赔率?” 严少泽不屑地弯起嘴:“赔率都是一赔二,你敢赌就赌,不敢赌就闭嘴!” “敢!怎么不敢?”夜星宇豪迈地拍了拍自己的胸口,大声道,“我下注两千万,赌我自己赢!” “好!赌注我接了!”严少泽也当即拍板,“等你死了,这两千万我就找林家要!” 夜星宇的身份来历,在昨日经过江旭的亲口承认,已经不是秘密,不管他自己能不能拿出两千万,林家肯定不会赖账,也不敢赖账。 但夜星宇却伸出一根手指头晃了晃:“找什么林家!你以为我自己拿不出两千万吗?这钱我自己出就行了!” 他当初答应庄明生,帮他们庄氏来一次文斗,庄明生爽快地先付了两千万的报酬,这笔钱一直安安静静地躺在夜星宇的帐户里,至今没有动用。 林善雅有些意外,她曾对夜星宇做过详细调查,对他之前的生活经历了解得一清二楚,他不像其他的古武者那样投靠某一方势力,也没有仗着自身能力谋取利益,此人身家清白,活得窘迫,根本没有巨额收入,又是哪来的两千万? 她却不知,夜星宇曾经在一家夜总会里,靠着玩骰子赢了梁少凡八十万,在两人婚后的第二天,又与庄氏集团达成合作,领到了一笔两千万的巨额劳务费。 再加上林善雅她自己也曾经付了五十万的合约酬劳,全部加起来,夜星宇的个人帐户里面共计有两千一百三十万天龙币,算是一个小富翁了。 严少泽没有理会夜星宇,在他眼里,夜星宇已是将死之人,撑不了多久就要被季常先活活打死,他哪有闲工夫去问死人要钱? 这笔赌帐肯定要算到林家头上,所以严少泽看向林善雅。 迎向严少泽询问的目光,林善雅点点头,一脸严肃地说道:“我丈夫下注的两千万,可以算到我头上,另外我个人再加注两亿,同样是赌他赢!”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一众旁观者都觉得不可思议。 一方面,此举有公开与严家作对的嫌疑。 虽说林善雅没有提到林家,而是以个人的名义下注两亿,但如今她已经成为长风制药的董事长,她的态度,岂不也代表着林家的态度? 林家都已经危机重重,朝不保夕,竟然还敢站出来与严家叫板?这该说是自不量力呢?还是自掘坟墓? 另一方面,下注金额也有些夸张。 之前那么多人下注,总额也才一亿多点,绝大多数人的下注金额都在五十万至三百万之间,最多的一注,也才五百万。 这倒不是因为这些人拿不出更多的钱,而是觉得没必要,这本来就不是一个很公平很严谨的赌局。 严少泽开盘做庄,下场比武的季常先是严家供奉,要是两人不要脸面,故意控制比武节奏,想要捞一笔并不难。 只要季常先的实力远远超过夜星宇,想要一分钟胜还是三分钟胜,完全看他怎么拿捏。 所以这些有钱人们肯定不会把这个当成是发财机会,就只是随便扔点小钱玩玩而已,真就只是为了助兴,输赢并不是很看重,百来万意思一下也就行了,赢了是意外之喜,输了也不心疼,就当是与严家结个善缘。 可夜星宇一开口就是两千万,比在场任何人出价都高,而他老婆更离谱,在原基础上涨了十倍,加注两亿。 全场所有人的下注金额通通加起来,也比不上他两公婆,这是摆明了态度要与严少泽对着干。 但是严少泽非但不怒,反而心喜,高声应道:“听闻林大董事初掌长风,就做出种种惊人之举,如今一见,果然巾帼不让须眉,够豪气!这两亿两千万的赌注,我严少泽必须得接!” 这一句话,便代表赌约成立,接下来就要准备开打。 此时距离十点不到五分钟,等签下生死状,时间也就差不多了。 但就在这时候,又有一个女子声音传来,温婉柔情,动人心弦:“严少既然有雅兴做庄,那妙嫣当然要支持一下,同样也拿两亿出来玩一玩,就赌这位夜公子获胜!” 声落人现,是两男两女,正从阶梯上缓缓冒头,恰在十点钟之前赶到观雨台。 说话的是徐家的徐妙嫣,旁边是她亲弟弟徐善诚,后面跟着白脸胖子田丘,最后一位是憔悴不堪的沈梦涵,他们也来了。 徐妙嫣话刚说完,与之相对的另一条上山小道,也同样传来一个女声,清脆利落,如百灵鸟叫:“赌谁赢吗?太好了!我也要玩!” 一个面相稚嫩的青春少女蹦蹦跳跳地跑上了观雨台,她穿着简单合身的白色运动服,外面罩着一件鹅黄色的半透明雨衣,脚上一双蓝白相间的运动鞋,就像是出来旅游踏青的大学生。 在她的身后隔了几米,还跟着一个脸色蜡黄的妇人,神情冷漠,不言不笑,大约在三十岁到四十岁之间,同样披着雨衣,穿着体闲运动装,走起路来轻飘飘的,无声又无息,像是没有重量的幽灵一样,仿佛脚不沾地。 第180章 从神童到天才少女,再到帝都名媛 人们只能听到前面那个少女的沉重脚步声,她可能是一路小跑上来的,气喘吁吁,额头上汗珠密布,讲完话以后用手背抹了一把汗,再歇了一口气,才接着又说道:“我也出两亿,赌林善雅她老公赢!” 这个女人,夜星宇不认识,但在场很多人都对她不陌生,因为她在帝都赫赫有名。 她就是十大豪门里面黎家的千金黎薇,是整个天龙帝国最最有名的天才少女,国宝一样的存在。 论起帝都最有名气的年轻女性,不外乎十二名媛,她们个个貌美如花,形象气质非常出色,都拥有着良好的遗传基因。 并且,她们还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出身不凡,都很有钱。 如以林善雅来说,她在十二名媛里面并不突出,她的家世背景算是最薄弱的一个,完全是靠着美貌和气质才入选十二名媛。 真要计算起家族财富,林家只能说是尚可,还远远达不到顶级标准。 要知道,林家在最巅峰之时,总资产不过上百亿,可跟五大家族和十大豪门一比,那就是小巫见大巫,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这十五家巨头随便拎一个出来,财富规模都是千亿级别,就连排名垫底的都有两千亿以上的资产,林家连别人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完全不够看。 要是在十二名媛里面以美貌为标准进行排名,林善雅就能数一数二,说是魁首都不为过,但要除开外貌比起其他,那无论是哪一项,她恐怕都是吊车尾。 综合来看,评分最高的是徐妙嫣,甚至比她的弟弟徐善诚还要有名得多,八面玲珑,面面俱到,既有头脑又有能力,做起事来滴水不漏,情商极高。 同时,她又是最有名媛风范的女人,举止优雅,谈吐得体,随便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句交谈,都能让人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 并且,她还是十二名媛里面年纪最大的一个,已经过了三十岁,成熟稳重,魅力无穷。在她面前,其余的名媛都只能算是小妹妹。 而与徐妙嫣相反的就是黎薇,年龄是十二名媛里面最小的一个,今年才刚满二十。 黎薇的性格很跳脱,也很自我,各种想法天马行空,言行举止出人意表,偶尔冒出一句话,会让别人懵逼老半天,其行事作风根本与“名媛”二字不沾边儿。 谈到能力,两人各有擅长,如果说徐妙嫣是高情商的典范,那么黎薇就是高智商的代表。 黎薇从小就表现得过分聪明,是公认的神童,尤其表现在数理化方面。 别的小孩在六七岁的时候啥都不懂,刚进学院接受启蒙教育,而那时的黎薇就已经在自己搞科研,并且还正儿八经地建了一个有模有样的实验室。 在十一岁的时候,黎薇第一次拿到了极具权威性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受到皇帝陛下的亲自召见和高度赞赏,成为现代史上最年轻的一位科学家。 现在的黎薇二十岁,各种奖项拿到手软,已经到了拒绝领奖的地步,她所发明出来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不计其数,但很多都具备实用价值。 原本的黎家在十大豪门里面只是垫底,但自从有了黎薇的各种创意发明,黎家便开始崛起,由传统的化工制造转型为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每年的资产总额都像是坐火箭一样节节上涨,名次逐年上升,现在已经进入前三之列,只在赵家和花家之下。 迄今为止,黎家有大半的科技专利都来自于黎薇这个神童,光是她这个天才脑袋,就是无价之宝。 要不是黎薇的所作所为实在跟名媛扯不上关系,再加上年纪比较小,她恐怕还要威胁到徐妙嫣的位置。 对于这位由“神童”进化为“天才少女”、再转变成“名媛”的黎家千金,在场绝大多数人都不陌生,可她恰在此时出现在观雨台,并且一开口就下重注支持夜星宇,这就显得很突兀,令各种猜测随之而来。 难道她跟夜星宇有什么交情? 或是看不惯严少泽,因而借故生事? 又或者她只是单纯地认为夜星宇能赢? 具体什么原因,别说现场观众搞不懂,就连夜星宇自己也不明白,他连这女的是谁都不知道。 唯一能猜出内情的,现场只有一人,那就是林善雅。 她在心里面念叨着:“这丫头真是不安分!跑来凑什么热闹?” 黎薇把话说完,发现大家有些沉默,她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嚷道:“怎么了?难道我不可以下注吗?” “当然可以!”严少泽又露出他那招牌式的表情,似笑非笑,看不出善意,反倒给人一种阴狠的感觉。 他对季常先的实力很有信心,自然不拒绝别人押注在夜星宇身上,出价越高,他就越高兴。 很快,又有一个人开口下注了,也是赌夜星宇赢。 “我老头子一生未赌,今天也破例陪你们年轻人玩一把,不过太多钱我可拿不出来,就只能下注三千万,赌我林老哥的女婿能打败季老弟,最终赢得这场比试。” 开口说话的是赵成,他亲手试过夜星宇的实力,大致做到心中有数。 在他看来,夜星宇的太极用得很娴熟,论实力应该不会弱于季常先,并且还有着年轻力壮的优势,再加上夜星宇自己表现出来的淡定态度,他觉得赢面较大。 除了赵成以外,徐善诚也对夜星宇的实力有一定了解,毕竟在厨子的菜馆里,夜星宇的表现神秘莫测,唐家的奇门暗器似乎对他完全无效,最后那位唐家高手逃走之时还反被暗器所伤,由此来看,夜星宇深藏不露,必有依仗。 所以从弟弟口中得到情报的徐妙嫣,也将重注下给夜星宇,她虽然不懂古武,但经过徐善诚和田丘的分析判断,一致认为夜星宇取胜的可能性较大,值得赌一把。 在徐妙嫣看来,赚钱赔钱都是小事,最重要是表明徐家的态度。 第181章 江湖中人就要讲江湖规矩 徐家对于人才的渴求向来不低,也善于团结盟友,以夜星宇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和潜力,不论他是否出身于巴山夜氏,都非常值得拉拢结交。 更何况,要不是昨天夜星宇出手相助,徐善诚在四个杀手的暗算之下,很可能就有危险,从这一点来讲,夜星宇也算是对徐家有恩。 至于林善雅下两亿重注,就没有什么道理根据,她打从心眼里就觉得夜星宇一定能赢。 她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笃定,也许这就是身为女人的直觉,而作为女人,往往也愿意相信直觉。 夜星宇屡屡表现出的惊人之举,总是让林善雅出乎意料,尤其是对于蛊这种诡异东西都能一眼看穿,就让她觉得很不可思议,从而更加正视这个男人。 在林善雅的心中,她对夜星宇的印象一直在转变着,从一开始的误解和厌恶,到临时起意的利用,再到后来的平等合作,最后发展为说不清道不明的信赖,于潜移默化之中,完成了一个不可思议地大翻转。 当初的工具人,正逐渐成为可以依靠的亲密伙伴,林善雅虽然还无法把他当成真正的丈夫,却隐隐有一种Soulmate的感觉。 所以林善雅毫不犹豫地怒砸两亿,为夜星宇摇旗助威。 而黎薇又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暂时讲不清楚。 天才的心思,凡人别去猜测,都不是生活在同一个世界。 不管怎么说,原本不被看好的夜星宇摇身一变成了大热门,林善雅、徐妙嫣、黎薇,这三大名媛同时为他下注两亿,再加上他自己的两千万,以及赵成的三千万,总金额高达六亿五千万,堪称一个恐怖数字。 大家都是有头有脸的名人,又是当着许多旁观者的面亲口开盘下注,谁也不怕谁赖账,帝都圈子就这么大,谁要是言而无信,公然耍赖,以后生意就没法做了。 商人重视利益,也讲求信誉,就算是严家开赌场,也尽量做到公正公平,不会让人说闲话。 严少泽如果输了,也许会很难受,但绝不会不赔,就算他百无禁忌浑不讲理,也不会因为一时之气而砸了家族的招牌。 赌注定下,话出即成,接下来就是互签生死状。 对于古武者,帝国单独设有相关法律,允许以决斗的方式解决争端,即使惹出人命,也不用担负法律责任。 那些针对于古武者的法律条令,既是由开国皇帝华神通亲自制定,也是古武界数千年来一直沿用的规矩。 但凡武者争端,依据矛盾程度,可选择文斗和武斗两种解决方案,文斗分高下,武斗决生死。 比斗双方可以是两个古武势力,也可以是两个古武者。 如果是古武势力之间的文斗,就各自派出代表,公开比试,通常是三战两胜居多,但也有五战三胜,或是一局定胜负,具体方案由双方自行协商。 如果是古武势力之间的武斗,那就不用谈,见面就是干,什么手段都可以使用,直到一方死伤殆尽,或是投降认输,才会终止。 但是在武斗开始之前,必须上报帝国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双方争执的起因缘由,各自有哪些人参与,都要一一写清楚,帝国方面会派人出面,尽力尝试调解,实在无果,才会批准武斗进行。 而在武斗过程中,针对目标只能是双方名单上的参与者,不能牵连其他人,也不可伤及无辜,不然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帝国方面会派出高手出面抓捕。 如果争斗双方不是古武势力,而是古武者的个人行为,规则就要简单很多,都不需要官方出面,自行解决即可。 文斗就是切磋比试,点到即止,只分高下,不伤和气。 武斗就是生死擂台,全力而为,轻则伤残,重则丧命。 但武斗的前提是双方自愿,需事先邀请至少两名公证人,当面签下生死状,也就是免责承诺书,在比斗过程中所造成的伤残致死,概不承担后果,生死由命,两不追究。 注意,这只是针对古武者的法律条令,普通人可千万不能这么搞,没有在帝国进行注册登记的古武者,所签下的生死状不具备法律效应。 正所谓“江湖事江湖了”,不是江湖中人,就不能乱讲江湖规矩。 普通人要是签生死状,那就是瞎几把乱搞,完全没有法律效应,不管是杀人还是伤人,都犯法,要坐牢。 夜星宇之前被测武环查到是古武者,被请进警局,惹出一番麻烦,但也因此而补办了登记手续,成为一名注册在案的古武者。 好处是,他可以享受古武者的尊贵身份和各种优待,从此不再是穷**丝,而是高端社会人士。 但坏处就是,他的所作所为都有一台名叫“国家”的机器默默关注着,并且要受到《古武者管理条例》的严格约束。 生死状有正式的官方样本,需四个人同时签名才能生效,分别为双方决斗者,以及两名公证人。 公证人不要求一定是古武者身份,如果是具有一定社会地位的普通人,也可以担任公证人,比如政府官员、在役军官、公司法人、社会名人等等。 夜星宇这方的公证人是林善雅,季常先那边的公证人是严少泽,一个是长风制药的董事长,一个是严家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都足以担当公证人的角色。 签字完毕,一式两份,两位公证人各执一张暂时保管,避免事后有纠纷。 搞完这一切,十点过一分,可以正式开打。 生死擂不需要裁判,谁站着,谁就是胜者,躺下的那个,必然是输家。 观雨台由大块石砖砌成,面积有小半个足球场那么大,足够两人施展,观战人士都退到边上,以免误伤。 夜星宇与季常先先后扔掉手中的雨伞,缓步入场。 雨比方才小了些,细细蒙蒙,一点都不碍事。 交战两人遥遥相对,中间隔着不到五米距离,无论是进攻还是游走,都很方便。 第182章 太极虽然厉害,但也最为难练 依照古武界的礼节,双方拱手抱拳,各自说了一声“请”。 随后由季常先先发制人,疾跨数步,一拳出,走中路,势如离弦之箭,迅雷不及掩耳。 这是形意五大拳式之崩拳。 夜星宇双掌环抱胸前,似开似合,不从正面抵挡,而是由侧方切入拨动,原本中正平直的强力一拳,轻易被他带偏了轨迹,打在了空处。 此乃太极十三势之捋势。 季常先很快收招,再进一步,再出崩拳,仍旧走中路,直轰夜星宇前胸。 夜星宇单臂一振,力斜而上,如弹簧瞬间撑起,季常先的拳头就被抬高了几寸,力量上飘,降不下来,再次打偏。 这是太极十三势之掤势。(掤:bīng) 季常先两拳无果,眉头一皱,大喝一声,再出第三拳,仍旧是形意之崩拳。 而夜星宇不声不响,双手一按,掌压手臂,逼得季常先拳势下沉,无功而返。 这是太极十三势之按势。 只一瞬间,两人就已交锋了三个回合,但因为拳速极快,在普通人看来,就是眨一下眼皮的工夫,根本都看不清楚拳头是打哪,也不知道是谁占据了上风。 只有同样身为古武者,甚至是达到内劲层次的古武者,才能捕捉到两人之间的交手细节,并试图揣摩其中的门道。 形意对太极,前者刚猛而擅攻,后者柔韧而擅守,各有所长,若都处于同一境界,那三招两式之间,就难以分出胜负。 按理说,季常先大约摸到了丹劲的门槛,本身劲道要比夜星宇强出一筹,拳速也很快,应该很容易取得优势。 可偏偏夜星宇用太极来应对,避实就虚,借力打力,以柔克刚,似慢实快,总能找准对方招式和劲道间的薄弱点,四两拨千斤,以弱克强,让季常先的每次出手都无功而返。 季常先练了几十年的形意,也不是没跟太极武者交过手,可没有一次像现在这么憋屈,就好像大铁锤砸进棉花堆里,根本不着劲。 对方的太极,跟他之前碰到的太极都不相同,有种浑然天成虚不着劲的诡异力量。 明明是一拳打中路,可到了对方身前,偏偏就打歪了,没有半点杀伤力,还要受到一股反震力量,打乱节奏。 这样的太极,季常先第一次见,总感觉自己的形意拳法像是被对方恰好克制一样,完全打不出手感和威力。 实际上,三大内家拳术各有所长,太极的确很厉害,可形意也不差,两者属于同一层次,并无高下之分,真正过起招来,还得看个人的修为和实力。 季常先一直都对自己的实力有强烈自信,自觉不会输于任何一位同级别的太极高手,可为什么这次交手的感觉就那么奇怪?有力使不出,出拳就打偏,活见鬼了! 他却不知,夜星宇的太极,不是六大流派的任何一种,也不是武当秘传之太极,而是由张三丰首创的太极两仪无极功,论玄妙程度,比起现今最受称道的左氏太极还要高明。 太极两仪无极功,又名太极十三势,前一个名称很少有人知晓,而后一个名字则广为流传,许多人都听过,但真正练成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张三丰本人,另一个就是夜星宇。 之所以名为十三势,是因为这套武学总共有十三种技击手法,分别是:掤、捋、挤、按、采、挒、肘、靠、进、退、顾、盼、定。 前面八种,暗合八卦,称之为“八劲”。 后面五种,暗藏五行,又名为“五步”。 八劲加五步,即八卦加五行,一共有十三,便是太极十三势。 太极讲究后发制人,是一种以拆解破招为主的技击武学,依照敌人的来势,可用八种方向迥异的劲道,以及五种有效移动的步伐,来进行破解和反击。 八劲对应八卦方位,分为四正劲与四隅劲,也就是上、下、左、右四个正方向,和左上、右上、左下、右下四个斜方向。 掤、捋、挤、按,即为坎、离、震、兑四正方,为四正劲。 采、挒、肘、靠,即为乾、坤、艮、巽四斜角,为四隅劲。 五步更简单,就是前进、后退、左闪、右避、居中不动。 进、退、顾、盼、定,分别代表金、木、水、火、土五行。 “进”和“退”,就是字面意思,即前进和后退,不难理解。 “顾”和“盼”,即向左和向右,来源于一个成语,叫做“左顾右盼”。 至于“定”,就是静止,原地不动,位置不移。 简简单单的道理,却包含了无穷奥妙,要怎么理解,该如何使用,说来容易,实际挺难。 就跟华神通所创的通神拳一样,看似只有十招,但每一招都具备了无数变化,可以一变十,十变百,随时演化出千招万式,简直包罗万象,无有穷尽。 太极十三势是张三丰毕生的心血智慧结晶,自然不简单,就算是拆解细分过的一百零八式武当太极,或是经过变种另创的六大流派太极,也非常高明,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掌握的。 这就造成了一种现象,谁都知道太极牛逼,可真正练成的,能打的,没几个,绝大多数都是花架子,纸老虎,一碰就碎的玻璃渣。 所以在三大内家拳里面,最厉害的是太极,最难练的也是太极,最受人置疑的,同样还是太极。 首先,必须要练出暗劲,太极才能摆脱柔弱的名头,开始有点用处,这算是小成。 光是这一步,就决定了真正懂太极的人并不多,因为内家高手实在太少,别看五大家族这么强势,每一家也才几个。 而开辟丹田,以气导引,气力相合,外柔内刚,太极才算大成,此时彰显威力。 至于圆满如意,练到巅峰,非得化劲层次不可,而世间达到这一境界的,只有寥寥几人。 换句话说,太极入门慢,见效也慢,前期比较弱势,只能猥琐发育,必须等到后期成长起来,才有可能Carry全场。 如果能练到家,那就是真太极,堪比星耀王者;如果练不到家,那就是假太极,坑人青铜白银。 第183章 形意也很牛逼,偏科就很傻逼 夜星宇的太极自然是真太极,让张三丰亲自使出来,也就是这种效果,而季常先的形意,毫不客气地说,还差得远,根本没有练到家。 认真说起来,形意拳的来头并不弱于太极拳,太极始创于武当老祖张三丰真人,而形意的源头却是少林的达摩祖师。 有诗曰:达摩西来一字无,全凭心意练功夫。 所以形意拳最初的时候并不叫形意拳,而是心意拳。 只不过佛家比较倾向于唯心学说,喜欢故弄玄虚,很多事理都说得云里雾里不明不白,需要自己去悟,在传授武学之时,也是如此。 达摩在世时,只是口述了拳意,并没有传下拳谱,所以这心意拳也就真看各人的心意,悟到了就能练成,是缘份,悟不了就不得其门而入,是有缘无份。 直到明朝末年,有一个名叫姬际可的武人,年少时往终南山寻访名师,得到了《岳武穆王拳谱》,获其真传。 岳武穆就是南宋时期抗金名将岳飞,他枪法精湛,武艺高超,姬际可因为得到了岳飞的传承,所以在枪法上的造诣也很高,练出了**枪法。 明朝灭亡之后,清朝统治者禁止民间私藏兵器,姬际可便弃枪不用,把**枪法经过转换,变成了**拳法。 姬际可还曾去过少林,学习了少林拳法,也就是看缘份的心意拳,最后领悟了拳意,再融入了**拳法,最终演变为心意**拳,这便是后世尊崇的形意拳。 心意,就是达摩祖师的拳意。 **,即心与意合,意与气合,气与力合,肩与胯合,肘与膝合,手与足合。 所以,形意拳是结合了达摩的拳意和岳飞的枪法,最终由姬际可融会贯通,将其创出。 少林武学的特点是阳刚威猛,岳飞的枪法用于沙场征战,更以杀伐为主,也因此,形意拳是三大内家拳当中最刚猛的一种。 不过形意拳这个名字,却是来自于清朝武人李洛能,他在心意**拳的基础上,吸收道家的养生观点和哲学思想,结合平生武术实践,取长补短,改革创新,将“心意”改为“形意”,正式定名为形意拳。 形意拳讲究内意与外形的高度统一,共有五大拳式,即劈拳式、崩拳式、钻拳式、炮拳式、横拳式,分别对应金木水火土五行。 劈拳如斧,为砸劲,性属金,拳劲自上而下,势大力沉,威猛霸道,连砸带劈,排山倒海。 崩拳如箭,为崩劲,性属木,拳劲中平直入,出手迅速,发劲短促,式如连珠,崩山裂石。 钻拳如锥,为旋劲,性属水,拳劲自外而内,刚柔结合,迅猛轻灵,无孔不入,专攻弱点。 炮拳如炮,为炸劲,性属火,拳劲自内而外,其劲最烈,其势最猛,无坚不摧,威力极大。 横拳如梁,为抖劲,性属土,拳劲横中有直,钝而沉稳,横向发力,可攻可守,攻守兼备。 而这季常先明显只擅长崩拳,十拳当中,少说有八拳是崩拳,其余的四种拳式,似乎使得不太顺手。 崩拳虽好,但他老是这样来,就很容易被对手找准规律,并以此来针对。 当然,古武界之中也有“一招鲜,吃遍天”的说法,意思是练会全套,不如练精一招。 比如李洛能的徒弟郭云深,就是走的专精路子,号称“半步崩拳打天下”,独创绝技半步崩拳,名震武林,几近无敌。 季常先多半也是学的郭云深,不过他不是半步崩拳,而是常规的一步崩拳。 这种苦练一招的方法在实战中可能会有突出表现,但不利于成长提升,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偏科生”。 木桶能装多少水,取决于它最短的那块木板,这是着名的木桶定律,也叫短板理论。 季常先这个木桶,只有一根板子长,另外四根板子都短,欺负一下比他弱的小朋友还可以,遇到比他强的,那就完犊子。 撇开神魂力量不说,夜星宇的武道见解,自然要远在季常先之上,只要对方一出招,他就知道该怎么破解。 所以季常先怎么打都不顺手,有一种从根本上被克制的感觉。 武道实力,可大略分为两种,力是内,为根本,招是外,为技巧。 用现代话来讲,一个是硬实力,一个是软实力。 季常先的硬实力比夜星宇略强一些,因为他已练出暗劲多年,接近于丹劲。 但在软实力上,他就差得太多,根本不足与夜星宇相提并论。 软实力包含了很多东西,不只是招法技巧,还有武学知识、深层理论、战斗智慧、搏杀经验等等,很多都需要大量的实战积累,不是埋头苦练就能获得。 现在是法制社会,在这种环境下成长起来的古武者,普遍缺乏实战经验,有些人练了一辈子武,真正的生死搏斗连一次都没有,那种没有危机感的演练和切磋,很难从中收获领悟。 而古代社会则不同,兵荒马乱,法制不全,拳头大的就是爸爸,生死搏命时而有之。 夜星宇从古至今与人交手无数次,斗争经验丰富无比,绝对是史上第一,再加上登峰造极的武学理论和见解,在软实力方面就强得离谱,别说季常先这个暗劲偏科生,就是赵成这种丹劲高手,他都能轻松应付。 所以季常先悲催了,越打越憋屈,越斗越难受,强烈的自信心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快速消磨,竟然生出有心无力之感。 严少泽的脸色也变了,心中的不妙预感越来越强烈。 他开始订下了三个押注项,前提都是季常先取胜,时间分别为一分以内,一分钟至三分钟,以及三分钟以上。 一分钟很快过去,季常先大喝连连,却屡屡失手,没有一拳打中夜星宇。 三分钟也跟着过去,季常先满头大汗,嗓子已哑,依旧没有碰到对方的一根头发。 然后到了五分钟,连续出拳的季常先气势已竭,体能开始支持不住,拳速变慢,连贯性变差,力量也随之减弱。 第184章 不能报仇雪恨,反而赔钱丢脸 夜星宇这边,依旧气定神闲,见招拆招,就像是在玩一款摸透程序的打怪游戏,一切都有条不紊。 他脸上没见汗珠,气也不带喘,年轻人的体能优势尽展无疑。 当然,也不完全是这个原因,太极以静制动,借力反击,远比形意更为省力。 到了七分半的时候,季常先已经顶不住了,战意尽失,再无斗志。 他猛然收手,后退三步,颓然长叹道:“我输了!” 夜星宇同样收手,也后退三步,遥遥抱拳,微笑道:“承让!” 明明是一场生死擂,却搞得像是点到即止的切磋比试,不见血,也没人受伤,就此结束。 这是绝大多数人都没有想到的结果。 在此之前,不少人都觉得,这个名叫夜星宇的青年,应该会被季常先刚猛无铸的形意拳打到吐血,甚至在严少泽的暗中授意下,活活被打死都有可能。 却没想到,胜者是夜星宇,并且双方无一受伤,最后由季常先主动认败。 实际上以夜星宇的能力,一两招之内便可反制败敌,但他没有那样做,而是选择耗尽对手的信心和斗志,逼他认输。 说到底,是夜星宇不想杀人。 见过无数死亡,才知生命可贵。 如无必要,夜星宇不会轻易夺走任何一个鲜活的生命,他只杀该杀之人。 至于哪些人该杀,哪些人不该杀,每个人心里面都有一杆秤,难以说得清。 拿季常先来讲,他为人怎么样,夜星宇并不了解,做了什么恶事,也没有耳闻,所以夜星宇只将他击败也就算了。 有些好面子的古武者,你当众打败他,可能比夺走他的性命还要让他更难受,至于季常先是不是这种人,夜星宇也不清楚。 不管怎么说,比武结束了,胜者是夜星宇,败者是季常先,而最愤怒,损失也最大的,却是严少泽。 他不仅没有如愿以偿地报仇雪恨,反而丢了面子,倒贴了十三亿。 ——不!严格来算,大概十二亿不到。 因为除了林善雅、徐妙嫣、黎薇、赵成、夜星宇这五人以外,其余的下注者,通通都输了,大约有一亿出头的赌资归严少泽所有。 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最可气的是,打他脸的那个夜星宇屁事没有,毫发无伤,还出了风头,且赢走了一大笔钱。 严少泽怒不可遏,面如锅底。 季常先羞愧满面,茫然失措。 夜星宇淡然微笑,尽在掌握。 林善雅满心欢喜,笑魇如花。 至于其他人,大多震惊莫名,从此不敢再小瞧夜星宇。 这个年纪轻轻的后起之秀,已经有了叱咤风云的资本,从此在帝都站稳脚跟,可算是一号响当当的人物,至少一个“古武名家”的光环称号要顶在头上。 能打败季常先,证明他的实力已跟丹劲武者相差无几,这就很离谱。 年仅二十几岁就几乎媲美丹劲的古武者,别说是世俗界,就是放到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都可以算是天才。 赵成感到很欣慰,林家的这步棋,他本以为是走错了,但仔细一想,并不亏,反而有赚头。 就不说夜星宇能不能成为先天强者,那个希望实在太渺茫,可以忽略不计,只要他能够达到化劲层次,那就是享誉天下的武学宗师,林家便会因此而崛起,获得难以想象的各种好处。 先天不出,化劲称王。 而先天强者何其稀少,每一个都站在世界之巅,超然于物外,不干涉国家政府,不插足世俗恩怨,普通人想见一面都难。 至于化劲高手,也不多见,千万人当中才出现一个,个个都是能够开创一派的宗师级人物,想要成为帝国高层,轻而易举。 有道是:内外各有三重劲,修行圆满是先天。 按照古武界的普遍定义划分,明劲为初学,刚劲为入门,寸劲为小成,这外家三重劲都称不上高手,只有掌握了内劲,才配得上高手的称谓。 而内家三重劲,都属于高手之列,但孰高孰低,也有细分。 暗劲只是较普通的高手,算是武道大成,为武学名师。 丹劲是超出一般的高手,接近武道巅峰,为武学大师。 化劲则是高手中的高手,无缺无漏,臻至圆满,几乎没有提升的余地,为武学宗师。 至于先天境界,乃世间至强者,已经脱离了高手的范畴,突破极限,凌空渡虚,为武学之大宗师,若开宗立派,则为祖师。 比如历史上的达摩和张三丰这两位,都是先天境界的祖师,一个开创了少林,一个开创了武当。 像先天大宗师这种级别,已经不受世俗规则的约束和限制,同样也不会轻易插手世间俗事,个个都是世外高人。 世俗界的所有大家族,恐怕除了皇室夏家,就再也找不出一个先天强者。 世上的先天强者如此稀少,都快成了神话传说一般的人物,别说是普通人,就连五大家族都难以接触,真正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最高也就是化劲级别的宗师。 如果一个世俗家族能够拥有一尊化劲宗师,那今后无论面临任何斗争,都可说是立于不败之地。 夜星宇要真能够在有生之年达到化劲,成为宗师级人物,那林家就是大赚特赚。 但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夜星宇能够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如果霍家和严家在暗中采取一些不光彩的龌蹉手段来伤害他,让他丧命,那就一切休提。 人死了,就GAMEOVER,再怎么有潜力,也是白扯。 所以赵成暗下决心,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要保护夜星宇的安全,让他有足够的时间成长起来,直到他能够轻松面对霍家和严家这两尊庞然大物。 这边的赵成感到欣慰,那边的徐妙嫣也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赌对了。 她赌的不是那两亿,而是夜星宇这个人。 冒着与严家交恶的危险,徐妙嫣通过各方面的情报分析,最终还是把宝押在了夜星宇身上,如今来看,结果令她满意。 第185章 简单的加减乘除都不会吗? 在之前,徐妙嫣还怀疑夜星宇是巴山夜氏中人,可现在知道,对方没说假话,他只是碰巧姓夜,并不是名传古武界的那个夜。 巴山夜氏虽然也精通拳术,但却自成一派,与太极拳并无关联。 而夜星宇的太极使得圆融如意,巧妙高深,深得个中精髓,只要是眼睛没瞎的古武者,就能一眼看出,最起码要练十几年才能达到这种效果,绝不可能是模仿借鉴,现学现卖。 不管夜星宇是否来自夜氏,都已经不重要,单凭他自己本身,就已经能够赢得徐妙嫣的尊重,就算得罪严家,也在所不惜,更何况夜星宇还曾救过她的弟弟。 “恭喜!”徐妙嫣轻移莲步,款款向前,脸上带着迷人的微笑,口中说着祝贺的话语,表情真挚而又诚恳。 “夜大哥,果然历害!”徐善诚也开口称贺。 他昨日与夜星宇一番交谈,两人互说了出生年月,夜星宇要年长一个多月,于是徐善诚称其为兄。 “恩人,好样的!”沈梦涵拍着手,憔悴的脸上也露出开心笑容。 三人都朝着夜星宇走去,林善雅反倒有些矜持,虽然兴奋,却站在原地没动。 不过有一道鹅黄色的身影速度最快,几步小跑就冲到夜星宇身前,踮起脚尖伸出手,用力拍着夜星宇的宽阔肩膀,笑哈哈地夸赞道:“小伙子不错吖!可以可以!不愧是林善雅的老公,好棒好棒!” 这是一个穿着雨衣的少女,正是突然出现又突然砸下两亿重注的黎薇。 对于她自来熟的表现,夜星宇有些搞不懂,疑声问道:“你是……?” “没事!我就打个招呼而已,你不用怕!”黎薇笑嘻嘻地打断了夜星宇的问话,并伸手捏了捏他的胳膊,举止亲密,肆无忌惮,就好像两人是很要好的朋友一样,嘴上还嚷道,“哎呦!好壮的肌肉哟!可以可以!” 夜星宇没有躲,就觉得很奇怪,心里嘀咕道:我不用怕?我特么怕个球啊!怕你XX我?张口闭口可以可以,你又是哪位? 还好,黎薇只是捏了一下胳膊,手就收了回去,并没有一路往下,她转向脸色难看的严少泽,娇声笑道:“严少泽,记得把钱转给我,可不许赖账哦!” 说完,她一路小跑,蹦蹦跳跳地就走了,那个黄脸妇人冷漠地看了夜星宇一眼,便一言不发地跟在她身后,很快就踪影不见。 留下夜星宇在那莫名奇妙,好想问一句:走之前,能不能先告诉我,你到底是谁? 看到这一切,林善雅没好气地暗骂了一句:“疯丫头!都二十岁了,怎么还是不守规矩?” 在场所有人里面,恐怕就只有林善雅能猜到,黎薇是为何而来,又为何说了一通莫名奇妙的疯话。 很多人可能都以为,黎薇认识夜星宇,所以用两亿赌注表达了支持,因为她刚才对夜星宇的举动显得无拘无束,不像是毫无交集的陌生人。 可只有林善雅知道,两人这是初次见面,黎薇在之前仅仅只听过夜星宇的名字而已。 等黎薇走了,夜星宇就懒得再想,对着徐家姐弟和沈梦涵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道:“你们也来看热闹啊!” “不是为了看热闹,是特地赶来支持你,我就知道你一定能够取胜!”徐妙嫣轻笑着进行纠正,并随手轻捋一下被山风吹乱的头发,她总是知道什么时候该说什么话,才能收获对方的好感。 夜星宇呵呵笑着,连说了两声“谢谢”,就转头看向严少泽,戏谑问道:“严公子,你不会赖账?” 尽管心头很不爽,严少泽也没打算赖账,十几亿虽不是小数目,但也不是拿不出,还不至于为此而砸了严家的招牌。 只是他却看不惯夜星宇这种小人得志的嘴脸,怒气冲冲地扭过头去看向别处,不耐烦地回答道:“说得好笑!我们严家什么时候赖过账?” “不赖帐就好!”夜星宇笑嘻嘻地摸出自己手机,拨弄几下调出了收款二维码,同时向严少泽走去,嘴上说道,“我这人胆子小,疑心重,不把钱收到手,今晚恐怕睡不着觉,所以还是有劳严公子现款现结,当面付清,你也省心,我也安心!” 严少泽看着手机屏幕上一个大大的二维码,还以为对方故意调侃自己,怒气冲冲地吼道:“你他妈脑子有病啊?四千万叫我扫码支付?不知道扫码转帐的限额最多只有一百万吗?” 夜星宇依旧是一脸笑容:“一百万怎么了?你扫个四十次不就是四千万吗?这么简单的加减乘除都不会啊?” ——卧槽!服了! 严少泽被气得浑身发抖,差点口吐白沫,一头栽倒。 我堂堂严家大少爷,有闲工夫跟你在这扫码玩呢?你这里是四十次,你老婆那里是四百次,我特么扫完这四百四十次怕是连中午饭都吃不上,回家直接吃宵夜! 说真的,严少泽手上要是有一把冲锋枪,绝对将扳机一扣到底,突突突地弄死这货,实在太特么伤人了! 看着夜星宇一脸贱笑,手里还摇晃着手机,严少泽真不想跟他沟通,转头对林善雅说道:“给我银行帐号,我马上转钱!” 一般这种临时起意的赌局,都不用严少泽去亲自结算,事后会有手下根据录音或是笔记的相关登记表,去逐一进行收付款操作,以他严家的名望和地位,绝对会做到公平公正,赖账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他也是第一次遇到夜星宇这种立马就要钱的,一点风度都不讲,摆明一副不给钱就缠着不放你走的架势,令严少泽既鄙视又气恼,同时还感到无奈,憋着没办法,只能找林善雅,准备当场转帐。 他为什么不向夜星宇要帐号呢? 是因为他一句话都不想跟夜星宇多讲,看到对方就来气,肺都要炸了! 林善雅的做事风格一向麻溜,很快报了银行帐号,接着就收到了严少泽转过来的五亿,其中就有四千万属于夜星宇,六千万属于赵成。 她分别对夜星宇和赵成点点头,说了一句:“钱已经收到了。” ………… PS:今天我收到了成绩单,但是钱还没收到,这本书从上个月20号开始上架,截止到月底,总共11天,总收入105元,还不够一个月的电费,呵呵…… 第186章 人有自信是好事,盲目自信是愚蠢 严少泽气冲冲地走了,带着两个随从手下,以及打了败仗有点失魂落魄地季常先。 至于黎薇和徐妙嫣赢到的钱,以及那些围观群众的赌注,稍后都会有专人去联系转帐,一一处理。 严少泽是一刻都不想在此多呆,甚至都没给霍青书打招呼,迅速把钱转给林善雅,他就溜了。 霍青书走了上来,向徐家姐弟打了招呼,便面向夜星宇,沉声说道:“不得不承认,你确实有些本事,够资格做我的对手!” 夜星宇没鸟他,故作温柔地看向林善雅,微笑问道:“老婆,中午饭吃什么?要不要买菜回家做?” 林善雅没说话,只是横了他一眼,竟然有一丝难得一见的妩媚。 霍青书像是看不到眼前的打情骂俏,脸上表情没有半点波动,继续说道:“下次见面,可能就是敌人,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做朋友!” 夜星宇正色道:“不好意思!我不想有人打我老婆主意,所以就不跟你做朋友了!” 霍青书又问道:“即使做敌人也无所谓?” “做敌人?”夜星宇呵呵一声冷笑,斜眼看着霍青书,脸上尽是不屑,“恕我直言,做敌人的话,你恐怕还不够资格!” 霍青书也不生气,一本正经地说着:“人有自信是好事,但盲目自信,就是愚蠢!” 夜星宇笑了,这狗日的总算说了一句有内涵的话,不过这句话并不适合夜星宇,反倒适合霍青书他自己。 于是,夜星宇便道:“这句话你自己留着,跟你挺配!我顺便再送你一句,做人莫装逼,装逼挨雷劈!” 说完之后,夜星宇懒得再跟他废话,直接转过脸去,望向徐善诚和沈梦涵:“徐老弟,沈家妹子,你们中午想吃什么?哥请客!” 两人还没来得及答话,霍青书又先一步说道:“那我就不打扰诸位的用餐计划,先告辞!” 夜星宇看也不看,嘴里轻飘飘地吐出四个字:“慢走不送!” 霍青书的目光向众人扫过一圈,最后在林善雅的俏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微微点头,算是告别,便转身离去。 夜星宇张了张嘴,像是说了什么,却没有发出声音。 沈梦涵“噗呲”一声掩嘴而笑,她大概看懂了口型,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傻逼”二字。 她因为演戏的关系,经常跟人对台词,习惯性地留意对方的表情和口型,久而久之,渐渐有了读懂唇语的能力,虽然不是很精准,但要凭口型辨别发音并不算很难。 林善雅不知沈梦涵因何而笑,瞄了对方一眼,发现她正一眨不眨地看着夜星宇,眼神似乎有些不对劲。 于是,林善雅就在暗中猜测着沈梦涵与夜星宇之间的关系。 她不看电视电影,也不听流行歌曲,对娱乐明星完全没有任何关注,再加上沈梦涵这一年憔悴得厉害,又是以素颜示人,就根本没被认出来,林善雅还以为她也是徐家人。 霍青书听到沈梦涵的笑声,脚步一顿,缓缓转过身来,竟然对着夜星宇行了一个古武者常用的抱拳礼,庄严肃穆地沉声说道:“保重!” 这个举动以及这两个字,都暗含着某种隐喻,耐人寻味。 夜星宇隐隐猜出了对方要表达的想法,心中一叹,暗道:希望你聪明一点,不要干蠢事! 霍青书一走,观众们也就三三两两地散场了,但也有不少人主动走过来与夜星宇等人攀谈,自我介绍身份,并说着一些恭维话。 这些人里面,既有帝都权贵,也有古武名家,他们都看好夜星宇这位林家女婿,想要趁早结交,混个脸熟,以后说不定会有意外惊喜。 夜星宇的个人实力,有目共睹,而其发展潜力,更是令人期待,与这样的青年豪杰称兄道弟,肯定不亏。 不过当着严少泽和霍青书的面,不好意思明目张胆,等到他两人先后离开,才主动上前表达善意。 但也有一些作风谨慎的,看完热闹之后便自行离去,他们暂时不想趟浑水,先保持着观望态度。 虽然夜星宇一战扬名,但他毕竟同时得罪了严少泽与霍青书,将来会是什么下场,还很难说,要是因为一时冲动而站错了队,说不定会招来严霍两家的记恨,反而不美。 整场比斗,前后不过七分半钟就打完了,可跟这些帝都权贵和古武名家套近乎拉家常,就足足用了一个多小时,嘴皮子都要讲干。 等到曲终人散,雨也就停了,空气里透着一股潮湿的凉意,竟然有点冷。 但云层渐渐被阳光冲开,一丝一缕地投射下来,点点金黄,带来暖意,着水的光滑石阶地板,反射着从天而降的金色光芒,像是一面镜子,熠熠生辉。 夜星宇、林善雅、赵成、田丘、沈梦涵以及徐家姐弟,七个人缓步行走在石阶上,逐级而下。 徐妙嫣邀请他们去桃花源共进午餐,林善雅欣然答应。 在夜星宇和林善雅都在场的情况下,通常都是由林善雅做决定,夜星宇往往不发表意见,也无权反对,毕竟他只是卑微的乙方,大事小事都由甲方爸爸说了算。 林善雅想要借助徐家之力振兴林家,而徐妙嫣想要拉拢结交夜星宇,几句话一过,两个女人就很快聊到了一起。 虽说林善雅性子冰冷,不喜应酬,但她毕竟是帝都名门的大家闺秀,并不缺乏社交能力,平时只是不屑,并不代表真的不懂。 她为了得到徐家的援助,再怎么也不能板着个冷脸,难得露出了友善微笑,语气温柔。 而徐妙嫣是最有风度魅力的上流名媛,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让人如沐春风,毫无不适。 这样聊起来,就很愉快了,不知不觉就来到山下。 登山费力,下山轻松,就算几人边走边聊行得慢,也用不了半个小时,山下的停车场就触目可见。 七个人,两台车,按照来时的配置,一前一后驶往桃花源。 第187章 甲方是爸爸,乙方是孙子 在第二辆车上,由夜星宇驾车,林善雅坐在副驾驶,赵成则在后排闭目养神。 林善雅瞄了一眼夜星宇的侧脸,开口问道:“你哪来的两千万?” 夜星宇如实答道:“是庄家给的。” “什么庄家?你去赌了?”林善雅的脸色有些难看,她还以为对方说的是主持赌局的那种庄家。 对于赌博,因为有三叔林则勇的前车之鉴,林善雅是不太瞧得起这种行为的,尽管她今天参加严少泽的赌局赢了不少钱,但也是为了支持和鼓励夜星宇,平时的林善雅根本就不赌钱。 夜星宇解释道:“是离城的庄氏集团,他们找我帮忙解决一点麻烦,我答应了,这两千万是预付的酬劳。” 一提到庄氏集团,林善雅就想起住在自己别墅对面的庄静,她万没想到,夜星宇不声不响地又跟庄静勾搭上了,还达成了两千万酬劳的XX交易。 林善雅心里不太舒服,冷着脸问道:“庄静要让你做什么?” 夜星宇便细说道:“他们家在跟什么公司竞争一块地,结果对方搬出了一尊古武者,不要脸地进行逼迫威胁,想让他们放弃那块地……” 话还没说完,兜里的手机响了,夜星宇暂时住嘴,一手扶着方向盘,一手掏出手机,结果一看屏幕来电,恰好就是庄静打来的。 这还真是说曹操曹操到,刚提到庄静,她就主动打电话过来了。 由于夜星宇在开车,打电话被道路监控拍到要罚款,所以便将手机打开了免提,随手放到中控台上。 “喂,庄美女,有何指示?”夜星宇大声说着。 “星宇,在忙吗?听说你人在帝都,现在方便讲话吗?”庄静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婉动听。 林善雅看似漠不关心地望向窗外,其实一直竖着耳朵在听,当听到庄静温柔亲切地唤着“星宇”,她就很不爽。 ——凭什么叫他“星宇”?你俩很熟吗?真是一点矜持都没有! 夜星宇没发觉林善雅的异样,一边开车,一边回道:“讲话方便,有事你说。” 庄静便不再客套,直接先讲正事:“上次我们说的事情有结果了,丰茂实业那边答应了文斗,我们双方已经谈好,谁输了,谁就退出那块地的竞争,时间就定在明天上午十点,地点是凤鸣山庄,并且有幸请到了苏大少作为见证人,你这边能不能抽空回来一趟?” “又是上午十点?”夜星宇轻声嘀咕了一句。 这边才刚跟严家的季常先打完,马上就要跟丰茂实业的古武者开干,像是喝酒应酬赶场子一样,马不停蹄连跑两家,有点累人啊! 可是怎么办?钱都收了,事情得做! 收钱的时候痛快,办事的时候推三阻四,各种推脱,那这块千年金字老招牌可就得毁了,以后的承诺谁还信? 在心里大概计算了一下,时间足以赶得上,呆会吃了午饭就可以乘下午的飞机回离城,晚上就能抵达,不影响明早赴约。 于是,夜星宇便应承道:“行!我乘下午的航班回离城,明天就帮你把这事给办了!” “那真是太感谢你了!”庄静的话音中有着掩饰不住的欣喜,“呆会你看下是几点的航班,我去机场接你,顺便请你吃饭!” 旁听的林善雅很是不爽,心中暗骂: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这女人真是会找机会,随便一个借口就能贴上来! 但夜星宇却拒绝了庄静的好意,大声说道:“不用麻烦了,我老婆的车还停在机场,我到时直接开她的车回骊水南湾就行了。” 这个答复让林善雅气消不少,夜星宇这声“老婆”等于是变相给庄静表达了态度,终于没让身旁的北极冰山爆发成海底火山。 庄静没有再纠结接机的问题,随意跟夜星宇聊了几句无关紧要的闲话,才收线挂机。 林善雅一声不吭,默默地拿起了手机,浏览着最近的航班信息,很快就帮夜星宇订好了来回机票,去程是今天下午四点,返程是后天上午八点半。 完事以后,她对夜星宇叮嘱道:“来回机票我都已经帮你订好了,办完事就马上回来,可不许跟那些女人勾三搭四。” 所谓的“那些女人”,应该不止包括庄静,至少还要捎上一个张馨雨,或者外加一个王春香什么的。 夜星宇苦笑,心想:羊肉还没吃到,就惹了一身骚,不是说好的不互相干涉私生活吗? 不管怎么样,他还是得感谢林善雅,难得林大总裁在百忙之余抽出了一丁点时间,贴心地为他订好了机票,着实不容易。 不过在五秒钟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感谢早了,因为林善雅很快说了一句话。 “呆会把你那两千万转给我,现在公司那边有很多急需用钱的地方,你居然私自存着两千万不说?可别忘了公司有你一半,你有责任也有义务让它良好运作。” 说得好有道理,竟然无言以对。 从严少泽那里赢来的四千万被林善雅收走了不说,就连手头上的两千万也不放过,有没有这么霸道? 夜星宇虽然不在乎钱,但是就感觉被人抢劫了一样,不免发着牢骚:“我这是帮人做事拿的苦力钱啊!你就这么狠心收走呀?” 林善雅面无表情地淡淡说道:“婚后的所有收入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现在已经不是你一个人的,必须拿来充公!” “这……”夜星宇仔细一想,这笔钱的确是结婚领证后的第二天才谈妥进帐,从法律上来讲,林善雅并没有说错。 可仔细一想也不对啊?为什么收入通通都要交给她呢?自己一点支配权都没有? 林善雅意有所指地说道:“你可别忘了,婚前你曾经答应过我的,婚后的所有事都由我来做主。” 因为赵成坐在后排,林善雅没有讲得太明白,但夜星宇知道,她说的是婚前签署的卖身合约,甲方是爸爸,乙方是孙子,中间差了三辈。 第188章 她不是没有内涵的观赏花瓶 对于林善雅拟定的这些霸王条款,夜星宇也有一点点后悔。 他当然不是后悔跟林善雅结婚,而是后悔当初答应得太干脆,结果搞到自己没人权。 也怪自己,一看到林善雅,就不由自主地把她看作是“她”,说什么都答应,现在想要翻脸不认帐都不行。 当初林善雅提出协议结婚的时候,夜星宇就应该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不说五五开,最起码也要三七开才对,哪像现在这样,直接一九,欲哭无泪。 一想到当初的大意,夜星宇也是无可奈何,故意试探着问道:“我户头里还有你给的五十万,是不是也要被你一起刮走啊?” “那倒不必!”林善雅高傲地回道,“那是给你的零花钱,你自己留着用!” ——好家伙!这女人是魔鬼吗?明明是自己卖身挣的五十万,现在变成了打赏! 夜星宇无力吐槽,干脆不说话了,专心开车。 赵成老神在在地坐在后面,小两口所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听在耳朵里,却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就以为是一种玩笑式的打情骂俏,根本没放在心上。 他跟林长风是多年至交,对林家有相当深厚的感情,也清楚长风制药现在的状况很不好,便对林善雅说道:“小雅,刚才赢的那些钱,你就不必给我了,好好拿去用在该用的地方,算是赵爷爷送给你们小两口的结婚礼。——另外,我回头再跟阿珍商量一下,看能不能再筹一笔钱,助你挽救长风!” 他所说的“阿珍”就是自己唯一的女儿赵珍,但是赵珍患有不育症,注定无后,所以赵成到了这把年纪,也抱不上外孙,这份感情就转嫁到了林善雅身上。 他是从小看着林善雅长大,也跟林长风一样,对这个小辈很是喜爱,差不多是当成了自己的亲孙女,疼爱有加。 对于夜星宇这个林家女婿,赵成也觉得印象不错,各方面都很满意。 像赵成这样的古武者,出身于微末贫寒,看问题的眼光就与林家那些人有所分别,他不关心出身背景,更看重个人实力。 他觉得夜星宇在如此年纪便有这样的武道造诣,绝对有希望成为化劲高手,算得上是林善雅的良配。 所以,赵成是真心希望小两口能够相亲相爱,齐心协力把长风制药这个烂摊子给撑起来,只要他力所能及,都会支持。 反正他年纪大了,只有一个不孕的女儿,钱再多也没什么用,传不下去,也带不进棺材,倒不如趁着还有一口气在,多想点办法帮助林家渡过难关。 在几个月前,林长风曾经号召过家族成员,让他们把私房钱拿出来投进长风制药,用以填补资金空缺,当时的赵家父女也拿出了将近一亿的资金,老底子都快被掏空了。 想不到赵成现在又主动提起,要帮林家的企业筹钱,令林善雅很是感动。 但她却拒绝了好意,认真说道:“赵爷爷,我这边的资金也差不多够了,就不用麻烦您跟大伯母,您老人家就别操心了!” “大伯母”就是赵珍,她曾是林则威的妻子,在两人离婚后,林善雅也一直保持着这个称呼没有更改。 “好!我老头子就等着看你们年轻人怎么折腾!”赵成笑了,脸上的皱纹如同沟壑,清晰可见,“你虽然年轻,但比阿威他们几个有本事,我就等着你做出成绩来,给你爷爷长脸!” “您放心!我已经有了具体计划,并且在资金方面也找到了外援。”林善雅镇定地说着,语气里充满着自信,“长风不会垮,林家也不会亡,我向您保证!” 夜星宇嘴角上扬,不屑地轻笑,但没笑出声来。 没有我的药方,你也就是池塘里的泥鳅,翻不起大浪,现在有了依仗,就搁那装13,至于吗? 其实林善雅这个人非常有能力,她的双博士头衔可不是花钱买来的,而是满满当当的真材实料。 在经营管理方面,她就非常出色,从离城万相学院的业绩增长就能看得出来,就连林老爷子都赞誉有加。 长风制药这边,美颜液虽然是翻身关键,但她最近的一系列举措也是相当有魄力,看似让企业严重亏损,资产大幅缩水,但实际上却让它从泥潭里慢慢地拔出来,大大减轻了负担,不会越陷越深。 要是早几个月,林则威敢这么干,长风不至于沦落成现在这样。 但壮士断腕这种事,谁舍得?谁忍心? 这不就等于是把钱往水里扔吗? 所以林则威不敢,也不愿,才导致长风制药越陷越深,形成恶性循环,最终无法自拔。 而林善雅一出马,不仅砍掉了长风制药的一双手臂,还砍掉了两条大腿,只剩下一个身子和脑袋。 现在的长风制药,不会再往下陷,命倒是暂时保住了,但也失去了行动能力,成为一个废人,似乎再无翻身机会。 但要不了多久,林善雅就会为其装上一对翅膀,原地起飞,立马升天。 这对翅膀就是从夜星宇那里拿来的美颜液。 当然,这不是林善雅上任以后的临时决定,当她还在离城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一切,除了两点没有算到,其他尽在掌握。 第一点是夜星宇居然拒绝交出药方,这让她有些意外,不过最终还是被她搞定。 第二点是美颜液的功效大大超出了她的预期,她原本是想当成一个祛疤除痕类的药品来做,现在看来需要改变原先的构想,可以将它做成一款保健品。 这一点非常关键,容后再讲。 总之,林善雅虽然气质高冷,不近人情,但在经营和管理方面,能力是毋庸置疑的,绝对不是一个只有外表而没有内涵的观赏性花瓶。 夜星宇说她装13,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她,而是内心觉得好笑,总觉得这个女人扮演得过于坚强,欠缺了女性的柔美。 不过,这也正是她的魅力所在。 有个性的人,才能引起关注,受人重视,被人恨,也被人爱。 …… 第189章 能够危及到生命安全的危险 到了桃花源,正好是中午饭点,徐妙嫣早就通知这边准备了宴席,人一来就可以上桌。 一共七个人,夜星宇、林善雅、赵成、徐妙嫣、徐善诚、田丘、沈梦涵。 直到此时,夜星宇才突然想起,为什么没看到江旭? 按理说,今天他与季常先一决高下,江旭应该要来观战! 夜星宇之所以跟严少泽起冲突,最主要是因为江旭被当场打脸,沈梦涵因为当时不熟,只能算是次要因素。 而以江旭的性格,他又不是那种天天宅在家的乖宝宝,肯定坐不住,必定要来凑热闹,顺便当个金牌拉拉队,高喊“姐夫666”。 可他偏偏没有出现,死哪去了? 夜星宇打了江旭的电话,关机。 又给他发了一条短信息,没回。 坐在他旁边的林善雅看到后,淡淡说道:“别弄了,他肯定是被关在家里禁足了,手机多半也被没收!” 夜星宇听愣了,这么大的人也会被禁足? 江旭虽然未满二十岁,但也算是成年人,没想到居然会有这种特殊待遇。 林善雅淡淡解释道:“自从我爷爷出事以后,江家就差不多跟我们林家断绝了来往,也拒绝提供任何帮助,如今江家的家主就是江旭的父亲,我叫他舅舅,但是这个人胆子很小,做事太谨慎,瞻前顾后,成不了大事。” 夜星宇大概听懂了,问道:“你是说江旭他老爸不愿意得罪严家,就把他关起来,不让他跟我来往?” 林善雅答道:“应该是这样。” 夜星宇苦笑摇头,感叹不已,难怪昨天林则勇对江家这门亲戚颇为恼怒,直接出言不逊。 酒宴开始,边吃边聊。 一方说着“恭喜获胜”,另一方回着“感谢支持”,都是一些客套话。 不过聪明人不会一直客套下去,总会把话风带向正题,很快就由徐妙嫣开口,希望徐家能与夜星宇成为朋友。 在五大家族里面,徐家与古武界关系最深,也最喜欢结交厉害的古武者,所以堂堂一个名满天下的大家族,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主动拉拢夜星宇,这已经是对他极为看重。 这里面,夜星宇的年龄起了重大作用,二十五岁的内劲古武者,还打败了成名多年的季常先,就跟赵成预料的一样,丹劲是必然,化劲也不是遥不可及。 这样堪称天才的人物,世俗界很难培养出来,只有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才有可能,因为别人的传承底蕴和教导方式不同。 对于徐妙嫣再度抛出的橄榄枝,夜星宇倒是不置可否,与徐家结盟,对他来说意义不大,不过他倒对徐妙嫣和徐善诚这两姐弟观感不错,尤其是徐善诚,的确是至诚至性,君子之风。 夜星宇活了这么多年,经历丰富,阅人无数,别人是忠是奸,是贞是婊,不说一眼就能看穿,但仔细交流一番,也就**不离十,不太可能会被演技蒙骗。 比如现在他就知道,徐善诚这个朋友值得深交,徐妙嫣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女人,虽有心计,但也坦诚。 不过夜星宇还没来得及点头答应,林善雅作为妻子,就主动帮他应承下来。 现在的林家急需一个强大的后台来撑腰,要是早几个月就跟徐家攀上关系,能有徐家暗中支持,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山穷水尽。 两大名媛虽然互相有所耳闻,但真正见面这还是第一次,说不上一见如故,却也相谈甚欢。 赵成和田丘两大古武者话都不多,田丘只是询问了一下夜星宇的师承来历,却被对方忽悠过去,说是跟张三丰的后人学的,搞得田丘纳闷不已,心想张三丰不是道士吗?怎么会有后人?这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啊! 夜星宇不解释,田丘也不好打破砂锅问到底,只能在心里面胡乱猜测。 说着说着,众人又聊到了沈梦涵的问题。 徐善诚曾经答应过要帮助沈梦涵,让她摆脱严少泽的威胁,回归正常生活,这件事他也跟姐姐商量过,徐妙嫣也承诺下来,会帮助沈梦涵解决麻烦。 沈梦涵欣喜若狂,没想到在误打误撞之下,先后结识了夜星宇、江旭、徐善诚、徐妙嫣等人,困扰她许久的难题竟然有了解决希望。 按照正常情况,徐家多半不会管这种闲事,吃力不讨好,为了一个过气的女明星而同时得罪严少泽和赵子强,再怎么想都不划算。 但徐善诚不是一个计较利益得失的人,他更重视公道正义和朋友之间的感情,不仅夜星宇是他朋友,包括沈梦涵、江旭、罗莉在内,都是他朋友。 至诚君子,善良诚实,这就是徐善诚。 朋友的事,就是他徐善诚的事,所以就算不符合徐家的利益,徐善诚也要固执而坚决地办好这件事情。 一桌宴席边吃边聊,足足一个半小时才结束。 因为夜星宇下午还要赶飞机去离城,不能待太久,吃完饭后林家这边的三个人便告辞离去。 离开桃花源,林善雅亲自驾车送夜星宇去机场,时间刚好赶得上。 夜星宇拥有国家认可的古武者身份,可以不用排队,直接使用专门的贵宾通道进入候机大厅,方便了许多。 由于是临时出行,没有回家准备行李,他身上连个背包都没有,双手插在裤兜里慢悠悠地走向登机口,反正今天过去,后天就回来了,也没什么关系。 登机的时候,直接刷脸,不需要登机牌,一路都很顺利,也没有出现拖延晚点的情况。 林善雅给他订的是商务舱,座位宽大,可以放倒,夜星宇一靠上去就闭起了双眼,还没等飞机正式起飞,就已经睡着了。 反正闲着无事,睡觉就等于是修炼。 也不知过了多久,外面天还没黑,应该还是下午,夜星宇突然睁开双眼惊醒过来。 不是因为噩梦,而是源于强大的危机感。 要知道,神魂强大者,感知能力都非常变态,不仅能探察到身边附近当前所发生之事,还能提前预知即将发生的危险。 现在就有危险! 并且是大危险! 能够危及到生命安全的危险! 第190章 飞机上来历不明的定时炸弹 夜星宇第一时间就联想到天劫降临。 绝大多数时候,他都是被天劫夺走了性命,只有极少数的情况,是阴沟里翻船。 神魂力量急速散开,透过机体的舱壁,迅速观察外界的高空。 但是没有任何发现,根本找不到天劫降临的迹象。 不是天劫,那又是什么呢? 夜星宇心念一动,神魂力量迅速回收,将整个飞机包裹起来,各处排查。 飞机内所有的乘员和物体,通通都在无形精神力的笼罩之下,他很快就发现了异常。 在机体底部的行李舱里,有一个普普通通的旅行箱子,里面没有衣物,也没有生活用品,有的只是一件本不应该出现在此的东西。 是一个定时炸弹! 体积像是一个儿童枕头那么大,被固定在箱子里,不知道威力如何,至少炸毁这架客机不成问题。 从计时器来看,大概还有不到一分钟就要爆炸,这便是让夜星宇从沉睡中惊醒的原因。 客机一旦被炸毁,虽说不一定能将他炸死,可从万米高空中掉下去,肯定也活不了。 这他妈到底是谁放的炸弹?又是针对谁? 夜星宇想不通,也不及细想,因为定时炸弹马上就要爆炸了。 还剩下不到三十秒! 这么短的时间,理论上没有拆弹的可能,更何况装着炸弹的行李箱是在底舱。 在飞机飞行的时候,底舱是封闭的,没有人下得去。 除非是强大的古武者一拳打穿地板,砸出一个足够一人进入的大窟窿。 但这样的结果,必然会使机体出现结构性的破坏,就算炸弹没爆,飞机也要出事。 所以这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至少对于一般人来讲,就只能闭目等死。 但夜星宇不是一般人,他的精神力量极其强大,能够干涉和操纵现实物质,处理这种情况轻而易举。 在定时炸弹还剩十五秒的时候,计时器上面的红色数字突然停止了跳动,闪烁的指示灯也随之熄灭。 就在刚才,无形的精神力量渗入内部,瞬间破坏了引爆装置,几公斤重的炸弹就成了淹过水的爆竹,再也炸不起来。 一场危机就此解决,本该坠毁的大型客机屁事没有,也没有一个乘客受伤死亡,甚至都没有人知道,他们已经在地狱的大门口逛了一圈,差点就进去报到了。 解决完炸弹,精神力没有收回,而是散布在机内各处,严密监视着所有的乘客,包括机组成员和空姐。 已经过了炸弹原本应该爆炸的时间,机内所有人都表现得很正常,看不出谁有古怪,安置炸弹的凶手并不在飞机上。 想想也对,除非凶手是疯子,否则不可能上飞机,那会让自己也跟着陪葬。 如此一来,这件事情就变得扑朔迷离。 凶手是谁不知道,想要炸死谁也不知道。 夜星宇猜测,被针对的目标人物应该就是自己。 幕后黑手大概率是两个人,要么霍青书,要么严少泽,他们都有能力打通关节,将一个定时炸弹藏在行李箱里送上飞机。 至于到底是谁,不好判断,两个人的嫌疑都差不多,他们应该都巴不得夜星宇去死。 但不管是谁,只要夜星宇查清楚,都不会放过,必须弄死。 为了杀他一个人,不惜搭上三百多条无辜人命,这是多么的丧心病狂? 滥杀无辜者,死不足惜! 可是要确定凶手是谁,并不容易。 没有实锤证据,夜星宇也不会轻易动手,得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查出一点线索。 …… 飞机终于平安着地,有惊无险。 离城的气候依旧炎热,已经到了十一月份了,居然还是二十几度,与帝都宛如两个世界,夜星宇不得不脱掉了外套拿在手上。 他没有直接走出机场,而是隐藏在一个角落里,用神魂力量遥遥关注着行李提取处。 他想看看,在飞机没有爆炸的情况下,有没有人过来回收炸弹箱子。 如果有,那就可以从此人入手,直接抓住搜魂,揭开凶手之谜。 可惜并没有,夜星宇失望了。 传送带上的行李箱子一个个被取走,最后只剩下装着炸弹的那个普通行李箱孤零零地摆在上面,随着传送带转了一圈又一圈。 夜星宇叹了一口气,自己走了过去,拿走了箱子。 这个举动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因为他空着手,拿走一个箱子很正常。 每一个行李箱都必定有一个主人,只是谁也不知道,拿走这个箱子的夜星宇并不是箱子的真正主人。 出了机场,夜星宇就看到了庄静。 说了不让她来,结果她还是来了。 庄静穿着红色的长袖卫衣,下面是黑色的过膝裙子,手里拎着一个小巧的女式提包,正挥着手对夜星宇浅笑吟吟。 夜星宇拖着箱子走了过去,笑问道:“你怎么还是来了?我不是说了我有车停在机场吗?” 庄静迎上前来,微笑答道:“知道你有车,所以我是搭地铁过来的。” 夜星宇摇摇头,有些无奈。 庄静对他有意思,他能感觉得到,他个人也比较欣赏庄静的性格脾气和行事作风。 要不是因为林善雅,夜星宇说不定会跟庄静发生点什么,毕竟在他现在所认识的几个女人里面,庄静可说是行为和思想最正常的一个,嗓音也是最动听的一个。 只可惜,他现在是已婚人士。 原本按照他的惯例,他不会跟任何一个女人结婚。 因为不能白头偕老,也不能子孙满堂,不过是徒增伤悲,害人害己。 所以在前几世,他虽有一些红颜知己,却没有一个正式的妻子。 直到这一世遇见林善雅,只因为林善雅太像“她”,夜星宇才答应了对方的结婚请求。 而这个“她”,就是夜星宇第一世的妻子,也是他数千年来印象最深刻、最难以忘怀的女人。 至于其他红颜知己,都只是他生命中的过客,昙花一现,转眼凋零。 对于庄静的心意,夜星宇不愿接受,只能在心里面说声抱歉。 第191章 他要XX我,你不能不管 两人边聊边行,向着停车场走去,很快就找到了林善雅的那辆黑色汽车。 林善雅已经把车钥匙给了夜星宇,他打开了车尾门,将装着炸弹的行李箱放了进去,随后坐上了驾驶位。 这时候已将近晚上八点,庄静让夜星宇开车去知味轩,她父亲已经提前订好了一座酒席,说这是庆功宴,务必要赏脸。 中午才吃的桃花源,晚上又要吃知味轩,这可说是夜星宇重生以来,伙食档次最高的一天,要是换了一般人,肯定要发个朋友圈炫耀一番。 但夜星宇不是一个庸俗的人,他早就已经脱离了低级趣味,才懒得做这种无聊的事情。 知味轩是国内餐饮业的龙头老大,是做得最成功的高档连锁精品菜馆,生意红火,在全国所有城市都有分店,东家就是十大豪门里面的宋家。 知味轩在离城总共有三家分店,庄明生特意挑了离机场最近的一家,方便夜星宇一下飞机就能吃上热乎乎的晚宴。 还未走进知味轩的大门,就有穿着旗袍的迎宾主动上来接待,但是庄静来过这里几次,知道包房位置,便支开了迎宾,自己领着夜星宇往里面走去。 知味轩这个连锁品牌很有特点,连酒楼的建筑外观都是统一的设计样式,仿照了古宫殿的形态结构,大气磅礴,韵味十足。 往大了看,飞檐反宇,雕梁绣柱,精致典雅,古香古色。 往细处品,挑灯笼,立屏风,插锦旗,挂匾额,各式古玩摆设随处可见。 像这种独栋式的酒楼,底层大,上层小,占地面积不会太夸张,高额的消费也使它的顾客不会特别多,不像那些平价的饭店酒家,一到高峰时期客流汹涌,还要领号排队。 在周围众多现代化建筑的映衬之下,古意盎然的知味轩酒楼尤其显眼,与众不同。 一楼是消费水平较低的大堂,二楼是具有私密性质的包房隔间,三楼是承接各种活动的精品宴会厅。 庄明生订的位置是在二楼包房,要往里面走一段距离才能看到楼梯。 庄静往前带路,夜星宇跟在她身后,刚转过一道山水画的屏风,突然就有一个人慌头慌脑地跑过来,跟庄静撞到一起,两人都发出“哎呀”尖叫。 庄静往后退了一步,夜星宇伸手将她扶住,再往前一看,呦呵,熟人呐! 撞到庄静的也是个女人,大概二十岁左右,身穿白色碎花连衣裙,头上本来戴了一顶圆帽子,撞到人后,帽子就掉落到地上,露出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 这个女人不陌生,就是夜星宇的前女友,让他比较反感的郑雪莉。 吃痛的两个女人在“哎呀”过后,抬眼一看,立刻都愣住了。 她们互相都认识,彼此印象还不错。 上次从凤鸣山庄出来,庄静要挤顺风车,还是郑雪莉主动让出了一点位置给她。 熟人见面,还没来得及打招呼,一个年轻人就从郑雪莉身后快步走过来,急吼吼地嚷道:“雪莉,你今天一定要给我说清楚,你倒底是不是在骗我?” 循声望去,夜星宇就认出了这个青年,就是那天跟郑雪莉同去凤鸣山庄,结果因为尿裤子而不得不提前开溜的尚武。 当然,他还不知道尚武的名字,只是认识这张脸。 听到尚武的叫喊,郑雪莉表现得有些慌张,但她随后就看到了站在庄静身后的夜星宇,立刻喜出望外,像是遇见救星一般,马上冲过来抓住夜星宇的胳膊,腻声喊道:“星宇哥,快帮帮我!” 夜星宇和庄静都没搞懂是什么情况,尚武就已经走到了跟前,他也认出了夜星宇这张脸,表情不太爽:“又是你?你到底是谁?” 庄静听到这语气有些不对劲,似乎来者不善,但她又不知道两人之间有何冲突,便安静地退后一步没有说话。 夜星宇微微一笑,答道:“我是打酱油的,正好路过,就不打扰二位聊天了。” 说罢,就要甩开郑雪莉的手掌,可郑雪莉死死抓住不放,焦急地低声喊道:“他要强奸我,你不能不管!” “什么?”所有人都愣住了,像是被雷劈中一样,包括尚武。 “我……我没有!”尚武满脸通红,急忙出声为自己辩护。 庄静对郑雪莉印象不错,不疑有他,本能地挡在郑雪莉前面,低声问道:“是怎么回事?你讲清楚!” 夜星宇却轻蔑一笑,根本没把郑雪莉说的话当真。 这小婊子戏精附体,满嘴跑火车,十句话里面起码有八句都是骗人的台词,谁信谁倒霉! 郑雪莉紧抓着夜星宇的胳膊,恼怒地对尚武说道:“我是星宇哥的女人,我不会跟你去那种地方的!” “什么?你……你跟他……”尚武脸色大变,由红转白,再由白转青,像是吃下了一整包耗子药,就差口吐白沫了。 原来,尚武这个人在择偶方面眼界很高,自认为条件不错,一般女人他都看不上,直到在妹妹尚雯的介绍下认识了郑雪莉,便惊为天人,苦苦追求。 可他的性格比较急躁,很没耐心,巴不得约见一两次就开始正式交往,偏偏对手是段位极高的郑雪莉,钱花了不少,却连个正式的回应都没有,搞得心里跟猫抓似的,经常辗转难眠,夜不能寐。 郑雪莉的手段很高明,你进我退,若即若离,就好像是挂在驴子眼前的胡萝卜,不论怎么拼命追,都吃不到嘴里,总感觉差了那么一点。 本就心急的尚武慢慢失去了耐心,尤其是后来几次见面,他明显感觉到郑雪莉的态度越来越冷淡,越来越敷衍,于是他就慌了。 本来很有自信的尚武,在凤鸣山庄当众尿裤子之后,自尊心就受到了强烈地打击,阴影面积很大,内心随之扭曲,从而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奇怪念头。 在今天约了郑雪莉吃晚饭时,尚武竟然提出了一个荒诞的要求,想让郑雪莉跟他去酒店开房。 郑雪莉当场就气坏了,二话不说,起身就走。 第192章 世上的骗子多是因为傻子更多 经过凤鸣山庄那一晚,郑雪莉算是真正见识了什么叫做上流社会,眼界瞬间提高了不少,像尚武这种档次的货色已经不再瞧得上,更何况他还搞出尿裤子这种恶心丢脸的事情。 郑雪莉还在考虑着怎么轰走这只黏人的苍蝇,谁知道尚武就提出了荒唐无礼的要求,她便借题发挥,准备彻底跟尚武划清界限,以后不再往来。 谁想到,在“惊慌失措”地逃走过程中,郑雪莉撞上了刚进来的庄静,又看到了许久未见的夜星宇。 对于夜星宇,郑雪莉也说不出来是个什么想法。 她只知道,现在的夜星宇跟以前截然不同,不仅是模样气质有了变化,行事作风也天差地别,反正给她的感觉很奇特,也很神秘。 以前的夜星宇是郑雪莉的男朋友,名正言顺,可她当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只不过是为了捞点钱而假意周旋,因为对方很好骗,也很克制,不会让她为难。 但现在的夜星宇完全不同了,就跟变了个人一样,没有了当年的呵护包容,反而处处冷言嘲讽,淡漠无情。 可就是这样的夜星宇,反倒燃起了郑雪莉的斗志,让她又有了新的想法。 都说好马不吃回头草,但如果回头就有草,何必到处找? 认识许久的前男友,竟然是强大的古武者,还有更多不为人知的一面,就连权倾离城的苏家大少都要对他毕恭毕敬,他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来历?为什么以前从来没有透露过? 这些悬念无一不勾起了郑雪莉的好奇。 女人的好奇心往往要比男人旺盛得多,想要知道真相,就必须靠近一点,所以她紧紧抓住夜星宇的胳膊,死活不放。 尚武听到郑雪莉说她是夜星宇的女人,心里面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只觉得很难受,又很憋屈,怒声质问道:“你……你一直都在欺骗我的感情?” 郑雪莉装作很无辜的样子,争辩道:“我没欺骗你啊!我根本就没有答应过你什么,都是你自己一厢情愿,我是顾及到小雯的面子才不好拒绝,一直打算找个机会跟你说清楚,结果你居然……居然……” 说到这里,郑雪莉撅着嘴,眨巴着大眼睛,一副马上就要流眼泪的委屈样子,让别人看了都觉得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尚武傻眼了,对方好像并没说错啊! 郑雪莉既没答应跟他正式交往,也没有表现出想跟他亲近的态度,而是一直保持着若即若离的淡淡疏远。 仔细回想两人认识以来的种种行为,还真就是他尚武一厢情愿,怪得了谁? 尚武一直以来自视甚高,从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算得上是纯情小处男,郑雪莉是他有生以来第一个真心喜欢的女子,却不想沦落到这样的结局。 跟当年的夜星宇一样,尚武隐隐发觉自己被玩弄欺骗了,怒火中烧,又非常难受。 他就觉得,自己全心全意付出了,对方也应该全心全意的回报。 可是结果呢?郑雪莉居然挽着另一个男人的胳膊,声称自己是对方的女人! 尚武怒了,怒不可遏,指着郑雪莉声嘶力竭地大喊大叫:“你……你怎么能这样?你无情无义!” 郑雪莉瑟瑟缩缩地紧挨着夜星宇,幽幽怨怨地看向尚武:“我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是你自己误会了……” “住口!”认为自己受到感情欺骗的尚武已经入魔了,听不进任何解释,他指着郑雪莉怒声质问道,“你既然不喜欢我,为什么一有事就来找我帮忙?我认识你没多久,前前后后就在你身上花了几十万,你是不是存心骗我钱?” 夜星宇一听就明白了,这又是一个很傻很天真的大傻逼,跟自己的前身一样,被郑雪莉这个小绿茶耍得团团转。 对于这种人,根本不需要同情,一切都是他自找的。 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的骗子? 那是因为傻子更多! 没有傻子,哪来的骗子? 毫不客气地说,全是这帮傻子养出了那些骗子,就跟孩子惯坏了要在父母头上拉屎一个道理。 夜星宇冷冷一笑,就准备抽身走人,不管是郑雪莉还是尚武,他都没有好感,让他们狗咬狗去。 心意一动,暗中聚起一股柔劲,瞬间就震开了郑雪莉的手掌,夜星宇转身就要走。 细思细腻的庄静似乎看出夜星宇不想管这事,但她又不忍心,用手扯着夜星宇的袖子,柔声劝道:“帮帮她!” 有庄静出头帮忙说话,郑雪莉立刻反应过来,赶紧又挽住庄静的胳膊不放手,一脸期许地望着夜星宇。 当初郑雪莉给庄静挪座位,令庄静对她产生好感,现在庄静又来帮郑雪莉求助,偿还这个恩情,这就是因果关系。 可夜星宇怎么帮? 这是郑雪莉和尚武两人之间的事,他一个外人插什么手? 这里又不是他家,他不可能把尚武撵出去。 与其让他来帮忙,不如去找警察叔叔,是黑是白,是爱是骗,自己去局子里面讲清楚。 夜星宇始终没想管,给庄静打了个眼色,还是要走。 可他要走,有人却不准他走,直接用身体挡在了前面。 不是郑雪莉,而是尚武。 怒火攻心的尚武已经失去了理智,不仅怨恨郑雪莉,还把炮口对准了夜星宇,怒声喝道:“不准走!把事情交代清楚!你他妈到底是谁?跟她又有什么关系?” 夜星宇瞥了一眼尚武,目光冰冷。 这只可怜虫居然还敢对他大呼小叫,难道真想吃点教训? 郑雪莉替夜星宇答道:“星宇哥是我以前的男朋友,虽然我们已经分手了,可我还是爱着他!” 这句话一出口,每个人听到耳朵里都有不同的想法。 庄静是非常认可,像夜星宇这样的男人,有魅力又有潜力,值得一个女人真心去爱。 尚武是火上浇油,你他妈还在我面前大声秀恩爱,是不是嫌我不够丢脸?还要在我伤口上撒盐? 夜星宇却在心里面破口大骂:爱你妈卖批!老子信你个鬼!绿茶小婊坏得很! 第193章 刚走一个傻逼,又来一条舔狗 “好……好……好……”尚武气极,喘着粗气连说了三个“好”字,才接着问道,“你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对?” 郑雪莉点点头,没说话。 尚武悲痛欲绝,又怒不可遏:“那我在你身上花了那么多钱,你现在就把钱还我,否则我不会这么轻易算了!” 夜星宇冷冷一笑,摇了摇头,转过脸去。 真是想屁吃呢?花出去的钱还想要回来? 庄静听得心头火起,大声喝斥道:“你这种男人好没风度!自己花的钱,还要问女人要,难怪雪莉不愿意接受你!” 世上就有这么一些人,外表大度,内心小气,跟尚武一个**样。 在一起的时候甜言蜜语,说了要掏心掏肺,结果一吵架分手,立马就将各种帐目翻出来,每一项都要算得清清楚楚,一分钱都不肯吃亏。 恐怕连尚武自己都忘了,在他第一次初见郑雪莉时,还对这种人表达过强烈的愤慨和鄙视,那时候他根本就没意识到,自己也是这类人。 女人还好,很多女人都斤斤计较,喜欢把鸡毛蒜皮的小事翻出来碎碎念;可作为一个男人,气量狭窄,锱铢必较,一发脾气就算旧帐,不肯吃上半点亏,这样真的很恶心! 庄静打从心眼里就瞧不起尚武这种人,就像是一个输不起的赌徒,败光了筹码,还赖在赌场里不肯走,死皮赖脸地想要拿回自己的钱。 但是尚武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你既然不爱我,那就把钱还我,天经地义。 所以情绪激动的尚武被庄静一通指责,反倒发起脾气来,也不知道是哪根筋出错,竟然抬手一巴掌,就朝着庄静的脸上呼过去。 夜星宇就站在旁边,当然不可能任由庄静被打,扇过来的巴掌半路就被他给截住了。 他捏住尚武的手腕,一牵一带,尚武就像是跳天鹅湖的芭蕾舞者一样,在巨大力量的带动下连转了七八圈,越转越远,最后一屁股跌坐在地上,浑身疼痛,又昏头涨脑,几乎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他们的争吵早就引来了知味轩的工作人员,但因为双方都是客人,又是最难讲清楚的感情纠纷,便没有人插手。 不过现在动上了手,性质就不一样了,工作人员就不能再旁观下去,纷纷上来劝解,刚刚得到通知的经理也气喘吁吁地跑过来打圆场。 夜星宇也没想狠揍尚武,只让他表演一个旋转芭蕾,再摔上一跤,也就算了。 面对工作人员的相劝,夜星宇没有任何表示,扭头对惊魂未定的庄静招呼道:“走!别理她!” 这个“她”,是指郑雪莉,但庄静却以为说的是尚武,她跟郑雪莉两个互相挽着手,瞥了坐倒在地上的尚武一眼,便跟在夜星宇的身后向前走去。 他们几个走了,劝架的工作人员就跑来搀扶尚武,七手八脚地将他从地上拉起来,扶到旁边的椅子上坐下。 尚武从小到大没打过架,也没被人打过,今天算是头一遭,被夜星宇运用巧劲一带,连转了七八圈,头脑昏沉,早就分不清东南西北,在椅子上坐了老半天才回过神来。 夜星宇他们早就已经走了,尚武一肚子的火不知道找谁发泄,思前想后,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来,便结清了帐单,急匆匆地跑到外面去打求助电话。 …… 在知味轩二楼的走廊上,夜星宇转过身来,皱眉望着郑雪莉:“你怎么还不走?跟过来干嘛?” 郑雪莉可怜巴巴地回答道:“我……我怕!” 夜星宇冷笑:“你怕个锤子?骗起人来一套一套的,什么时候怕过?” 郑雪莉不言不语,泫然欲泣,像是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 庄静心中不忍,出言劝解道:“好了好了!刚才那人那么凶,还向我动手,雪莉怎么可能不害怕?就连我都有点心慌!” 说完,又转过头对郑雪莉说道:“别担心,没事了!跟我们进去坐一会,呆会我们送你回去,绝不让他家伙伤害你!” 郑雪莉点点头,假意抹了一下眼角,随后将庄静挽得更紧。 夜星宇也是无奈,有庄静在这里,看来是赶不走这个骗人的妖精,就随她! 换了庄静来带路,两个女人走前面,夜星宇跟着后面,顺着走廊一直向前,不一会就看到一个包房,名字叫做“高山流水”。 知味轩的包房名称都是四字成语,比如“金玉满堂”“花好月圆”“国色天香”“踏雪寻梅”等等,庄明生特地选了一个“高山流水”,恐怕有一见如故、知己难寻的意思包含在内。 推门进入,房中只有三个人,庄氏集团的董事长庄明生,其子庄宁,司机兼保镖的古武者柴通。 “来来来,夜先生请坐!”庄明生站起身来,满脸堆笑。 “庄董真是太客气了!”夜星宇走上前去,与庄明生礼貌握手。 双方互相客套谦让了几句,才纷纷落座。 庄家这些人,夜星宇都见过,不用重复介绍,但他们几个都不认识郑雪莉,不知道此女是谁。 庄宁两眼放光,有些急切地向妹妹庄静问道:“小妹,这位美女是谁啊?怎么不介绍一下?” 庄静便答道:“她叫郑雪莉,是我认识不久的姐妹,跟夜星宇也是朋友。” 庄宁立刻就伸出手来,脸上堆满笑意,自我介绍道:“你好你好,我是庄静的哥哥庄宁,很高兴认识你!” 他的穿着打扮倒也不俗,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再加上他自己的介绍,就让郑雪莉明白了这屋子里都是些什么人,再从庄宁和庄明生颇为相似的长相,更猜到了庄明生的身份。 至于柴通,表情严肃,沉默寡言,郑雪莉不知道他是董事长的保镖,还以为是庄氏集团的某位高层人物。 跟庄宁轻轻握了下手,郑雪莉就决定把他纳入自己的备胎名单,庄家的大公子比起尚武之流,又要高出几个层次。 不过,在夜星宇面前却不能表现出半点暧昧,她只是轻轻一触,就收回了手掌,规规矩矩地坐着,安静得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清纯少女。 第194章 提前召开庆功宴一点问题都没有 只看容貌身材气质,郑雪莉都是上上之选,绝对是迷死人不偿命的少男杀手,庄宁都快三十岁的人了,见惯了无数美女,也深深被她吸引,脑子里面开始打起了歪主意,是不是该让妹妹出点力,撮合一下? 庄明生没注意到儿子的异样,一门心思都放在夜星宇身上,他端起了酒杯,对在座诸人说道:“首先要恭喜夜先生,于今晨比武大获全胜!——来,大家先干了这一杯!” 他这样一说,夜星宇就知道对方消息灵通,已经得知了自己跟季常先交手的情报。 但庄宁和庄静等人却愣了一下,问道:“今天?不是明天吗?” 庄明生呵呵一笑,举了下酒杯示意道:“有些事情你们还不清楚,先喝完杯中酒,我再来解释!” 众人举杯,一口饮尽,包括两个女人也不例外。 像这种核桃大的小酒杯,倒满了都不足一两,就算酒量再差的人,也能喝个好几杯,不用担心一杯就醉。 放下杯子,再由专门伺候的服务员将酒水斟满,庄明生才笑着解释道:“就在不久前,我收到从帝都那边的朋友传过来的消息,说今天早上在帝都郊外的西景山观雨台,发生了一件大事!” 话说到这里,庄明生故意停顿了一下,看到许多人都竖着耳朵在等待下文,他呵呵一笑,才接着说道:“夜先生大展神威,在观雨台大败形意高手季常先,技惊四座,一战成名!” “什么?季常先败了?他可是严家四大供奉之一!”开口的是柴通,他之前一直默不作声,显得老成稳重,此时却惊呼失声,一脸骇然。 而庄明生很快就给予了肯定答复:“在场目睹者很多,消息不会有错。” 庄氏兄妹和郑雪莉都生活在离城,见闻有限,不知道季常先是何许人也,也就不怎么惊讶。 可柴通不一样,他是退役特种兵,曾经服役于帝京的某支部队,本身也修炼了十几年的古武,对帝都的古武名家多少有些了解,他当然听过严家四大供奉的名头。 严家作为五大家族之一,古武者多不胜数,至少到达了百位数,但跨入内劲层次而称得上是古武名家的,就只有四个人,季常先虽不是其中最厉害的一个,却也成名多年。 在柴通刚进部队服役的时候,季常先就是赫赫有名的内劲高手,名扬帝都,就连柴通的教官见了他,也要尊称一声“前辈”。 可想而知,当柴通听到季常先败于夜星宇之手,内心受到了多大的冲击,说是毁三观也不为过。 他虽然已经预料到,夜星宇多半是练出了内劲,却没想到,这年纪轻轻的后起之秀,居然干翻了成名多年的老前辈,这就有些不可思议了。 柴通心情激荡,嘴上却不再言语,而庄氏兄妹又问起了季常先的来路,庄明生就简要地介绍了一番,顺便不着痕迹地轻拍了一下夜星宇的马屁,但是没有提到他跟严少泽的冲突。 然而,反应过来的柴通却想到了这一点,出言询问道:“那么……不知道夜先生为何要与季常先动手比武呢?” 夜星宇微笑答道:“跟他起了一点小冲突,便互相切磋了几招,点到即止,没有大碍。” 明明是杀气极重的生死擂台,在他嘴里就成了点到即止的切磋比试,说得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至于暴打严少泽两巴掌这种事情,他提都不提,根本就是小事。 庄明生也不提,他虽然知道大致情节,但这种事情不好掺合进去,不如装作不知道。 但也就是这一番对话,让庄宁、庄静、郑雪莉等人清楚了解到,夜星宇的实力很强,至于强到什么程度,能打败成名多年的古武名家就能说明问题。 也正因为如此,庄明生才说,这是庆功宴,而不是接风宴。 既庆祝夜星宇今日打败了季常先,又庆祝他在明日的比斗中得胜归来。 丰茂实业那边的古武者,连内劲都没有,仅仅比柴通略强一筹,哪可能是夜星宇的对手? 所以庄明生提前召开庆功宴一点问题都没有,一宴庆两功,方便又省事。 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众人边吃边聊,不时传来欢声笑语。 知味轩的美酒美食名不虚传,相当可口,这一桌至少要花费好几万,堪称奢侈,但对于财大气粗的庄家人来说,洒洒水啦! 酒饱饭足,宾主尽欢,大概到了九点半的时候,迎来了曲终人散的时刻。 庄静与郑雪莉要去洗手间,夜星宇和庄宁便等着她们俩,而庄明生接到了一个电话,似乎有紧急公务要处理,便由柴通陪着先一步离去。 等到两个女人出来,柴通已经把庄明生送走了,只剩他们四个年轻男女,庄宁便怂恿着去找家夜店,接着整下半场。 夜星宇对于酒、迪厅、KTV、夜总会这些,通通不感兴趣,毕竟是个千年老妖怪,不像现在的年轻人那么喜欢感官刺激,所以也就婉拒了。 借口很简单,因为明天要比武,今天就要早点休息,要是明天起来酒还没醒,那拿什么去打?醉拳吗? 这个理由很充分,也很有说服力,庄宁只有表示遗憾。 他倒是想跟郑雪莉多接触一下,无奈郑雪莉乖乖巧巧地不怎么说话,像是涉世未深的山中少女一般清纯腼腆,庄宁也就不好意思表现得太急切。 对于眼界日益提高的郑雪莉来说,庄宁的条件虽然不错,却总觉得欠点什么,尤其是跟夜星宇一比,高下立见。 从刚才在饭桌上的攀谈中,郑雪莉就了解到,夜星宇答应帮助庄氏出面比武,酬金就是两千万,这让她听到后差点咬了舌头。 ——两千万呐!2的后面跟着7个0! 这对于郑雪莉来讲就是天文数字。 她卖力演戏这么多年,骗来的钱连这十分之一都没到,而夜星宇仅仅是答应参加一场比武,不论输赢,都能拿到两千万,这确实是把郑雪莉给吓到了。 第195章 裤裆有水渍,竟然又尿了 撇开赚钱能力,还有个人实力。 如今的天龙帝国尊崇古武者,每一个都身份尊贵,能够成为名家的高手,更是万中无一,人上之人。 夜星宇的古武实力到底有多高,郑雪莉还没有一个具体概念,只从庄明生和柴通等人的态度来揣测,肯定是非常厉害,未来成就不可限量的那种。 堂堂富二代的庄宁跟夜星宇一比,就显得不足为奇,逊色许多。 庄宁他老子庄明生是庄氏集团的大老板,都要对夜星宇恭敬有加,尊称一声“夜先生”。 可想而知,论起身份地位,夜星宇就算不如庄明生,也差得不远。 于是郑雪莉决定了,第一目标仍是夜星宇,至于庄宁,就只能勉强当个备胎。 虽然夜星宇声称自己结婚了,可郑雪莉无所谓,先看看能不能捞一笔好处再说。 所以今晚的郑雪莉一直表现得很守规矩,根本不敢向庄宁放电,就生怕夜星宇有所误会。 但夜星宇才不管她是什么想法,就当她是空气,根本都不搭理,你爱干啥就干啥去,跳河跳楼跳飞机都跟我无关! 四人并排走出知味轩的大门,缓缓行向停车场,结果才走到一半,就从路边草丛里跳出来十几个人,气势凶猛,把他们团团围住。 “就是他们几个!” 这一听就是尚武的声音,他从人群里站出来,表情狰狞,语气凶恶:“这小婊子骗了我几十万,只要帮我讨回来,我分你们一半!” 说完,他又指着夜星宇:“还有他,狠狠地揍他一顿,这家伙刚才推我摔了一跤!” 除了夜星宇以外,郑雪莉他们几个都被吓了一跳,一个个表情沉重,如临大敌。 庄宁不认识尚武,搞不清楚状况,不知道是打劫还是报复,顿时拿出手机大声嚷道:“你们要干什么?别乱来啊!不然我报警了!” “报警?那你报啊!”一个小年轻笑嘻嘻地从草丛里钻了出来,站在尚武身后,嚣张地大喊道:“手不想要的话,你就尽管报!哪只手打的电话,我就砍掉哪只手!” 尚武一下子就怂了,赶紧把手机收起来。 可转念一想,我特么怕个球啊!有夜星宇这个大高手在身边,这十几个小毛贼还能把我怎么样? 尚武立刻又神气起来,正准备义正辞严地说上几句豪言壮语,在妹妹和郑雪莉面前表现一番,却听见一个戏谑的声音从身旁响起:“哟呵,强哥!好久不见,越来越威风了啊?” 尚武身后的年轻人正在低头点烟,听到这话,头也不抬,大咧咧地答道:“是哪个小老弟啊?居然还认得你强哥?” 夜星宇哈哈一笑:“强哥大名,如雷贯耳,那必须认得!” “算你招子亮,认得你强哥就好办……”强哥这时也点好了烟,正眯着眼享受地吸了一口,吊儿郎当地说着话。 可等他看清楚夜星宇的模样长相,立马就打了个哆嗦,手一抖,刚抽了一口的烟就掉到了地上,还未说完的话语混着唾沫“咕噜”一声咽进了肚子,整个人就像是受到了极度惊吓,竟然在不自觉地发抖。 这个人大概也就二十出头,个子瘦高,头发染成金黄,额头上有一个不怎么显眼的疤痕,正是曾经在万相学院后街,被夜星宇吓得落荒而逃的社会青年金毛强。 金毛强现在混得还可以,自从虎哥和一帮得力干将被夜星宇狠揍一顿,全部住进了医院之后,原本只是一个小喽啰的金毛强立刻地位飙升,隐隐约约成了话事人。 虽然他也折了胳膊摔破头,但却是伤势最轻的一个,最起码能说能走能跑能跳,所以最近越来越嚣张,春风得意,趾高气扬,不管看谁都是抬着下巴眯着眼,亮出两个大鼻孔。 可现在,他看见了什么? 这特么可是来自地狱的恶魔呀! 金毛强吓得浑身一个激灵,哪还敢继续放狂话,立刻规规矩矩地垂手站直,脸上堆出一副比哭还要难看的谄媚笑容,乖巧地招呼道:“夜哥,小强子刚才喝高了,有点飘,一时之间没认出您老人家,还望大人不计小人过……” 尚武脑子转得慢,还没看清楚现场形势,不耐烦地嚣张大叫道:“阿强,你别跟他啰嗦个没完,赶紧弄他啊!先揍一顿,再让他们还钱,要是还不了……” 话还没说完,金毛强蓦然转身反手一巴掌,直接把尚武打翻在地,随后指着尚武一通臭骂:“还你个大几把!这年头借钱需要还吗?你说别人骗你钱,你有证据吗?一张欠条都拿不出来,还他妈在这儿瞎逼逼!——兄弟们,给我揍他!” 一帮小混混听得懵了,这特么不是自己人吗?强哥是不是真的喝高了,脑子糊涂了? 但还是有几个眼尖的,相继认出了夜星宇,他们立刻就反应过来,冲上去围着尚武一通暴打。 其他几个不明真相的,看见同伴都动手了,也就随大流,冲上去你一拳我一脚,不管有理无理,先来几下再说。 可怜自诩为精英白领的尚武,手无缚鸡之力,又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状况,被一帮精神小伙揍得分不清东南西北,痛不欲生,什么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唉呀唉呀”地惨叫,就差跪地求饶。 “行了!都住手!”夜星宇赶紧出声喝止,生怕尚武让这帮混混给活活打死了。 这些社会小青年好勇斗狠,法制观念淡薄,出手不知轻重,不即时喝止的话,搞不好会出人命。 例如他的前身,就是被虎哥等几个地痞流氓下了重手,造成颅内出血因而致死,同样的悲剧,他可不希望在眼前上演。 得到命令,混混们也就住手了,此时的尚武蜷曲在地上喘着粗气,头破血流,如同一条死狗,衣服上全是鞋印子,裤裆上还有一大片水渍,竟然又特么尿了! 这次可不是夜星宇整蛊他,而是他自己惊吓过度,括约肌不受控制,自然而然就打开了水龙头,要不是夜星宇赶紧叫停,再多来几下,恐怕连屎都要打飙出来。 第196章 粗心大意的特警女队长 金毛强像个哈巴狗一样,勾着身子站到夜星宇面前,努力挤出笑容:“夜哥,这小子真不叫人,糊弄我说有人骗他钱,让我帮他讨回公道,我当时脑子一抽,差点就信了,结果一看到夜哥,我就知道是这家伙瞎几把乱讲!想想夜哥是什么身份,怎么可能……” 夜星宇不耐烦地挥挥手:“行了行了!打人是不对的,赶紧把他送医院去!” “诶,马上送,马上就送!”金毛强满口答应着,立刻指挥小弟们开始行动,七手八脚地将烂成一摊泥的尚武从地上拉起来,直接拖了就走,顷刻间跑得没影。 直到跑出两百米开外,拐进一条小路,金毛强才渐渐停下步子,嘴里嘀咕道:“明知道打人不对,上次还把我们揍那么惨,完了连个救护车都不叫!” 他说的上次不是烧烤摊那次,而是废弃仓库那次,一伙子全被干爬下,最后还是金毛强打的求救电话。 一看到被人拖着像死狗一般的尚武,金毛强气不打一处来,上去狠狠踢了一脚,气呼呼地骂道:“操他娘的!老子今天才拆的纱布解了绷带,差点又被你这个傻逼弄进医院去!” 有个小弟出声问道:“强哥,现在咋搞?还送医院吗?” “送个几把!”金毛强不悦地看着死气沉沉的尚武,往路边的一个石凳子一指,“就把他扔在这,给120打个电话,是死是活,管他妈的,咱们赶紧溜!” 几个人拖着尚武,把他抬到石凳子上躺下,倒还真的给120打了个电话,说清楚了地址。 有个混混低下头,对昏头昏脑的尚武恶狠狠地威胁道:“到了医院,就说是你自己不小心摔伤的,可千万不要乱讲话,要不然下回就直接把你装麻袋扔海里去!” 尚武浑身疼痛,有气无力,但还没有完全失去意识,听到这话连连点头,生怕不答应又招来一顿毒打。 他到现在还是懵逼状态,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叫来的人,反倒朝他动手,而且还是拳拳到肉,下手贼狠。 想要问清楚情况,但却被惊吓过度,说不出话来,再加上意识昏沉,组织不了语言,直到现在,除了点头摇头惨叫呼痛,就再也干不了别的事。 金毛强也不管,招呼兄弟们一声,一帮精神小伙扬长而去,留下尚武一个人躺在路边的凳子上“哎呦”呻吟。 …… 吓跑了金毛强等人,夜星宇就去取车,庄宁自告奋勇地想要送郑雪莉回家,郑雪莉却不答应,非要跟着夜星宇一起走。 有庄静帮腔说话,庄宁和夜星宇都无法勉强郑雪莉,最后只能让庄宁自己开车先走,夜星宇先送郑雪莉,再跟庄静回骊水南湾。 跟上次一样,夜星宇将车开到郑雪莉家楼下,终于将这个祸害打发走。 这次她倒是规规矩矩,没有放大招,夜星宇也一直不吭声,全程保持沉默,唯有庄静跟郑雪莉随意聊了几句,最后还挥手告别。 送走了郑雪莉,在回骊水南湾的路上,庄静便开口问道:“你跟雪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你对她像仇人一样?” 这个问题,一言难尽,说出来丢人,夜星宇也没好意思回答,便搪塞道:“也没什么,性格不合呗!” “但不管怎么样,我看得出,她还是很爱你的!”庄静幽幽地说着,也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心情,“她把孩子打掉的事情,你是不是一直还在怪她?” 一听到这个,夜星宇就想破口大骂,老子羊肉没吃到,骚味还去不掉,哪来的孩子啊? 郑雪莉这小婊子,骗天骗地,天天演戏,明明就只牵了手,非得说成是**,完了还说自己孕气太好中了大奖,我特么莫名奇妙就成了负心渣男,又该向谁喊冤去? 夜星宇摇摇头,叹叹气,这该如何解释?完全就是哑巴挨打,有理说不出啊! 这种事情,不管他怎么澄清,恐怕都没人相信,就跟黄泥巴掉裤裆里,不是屎也是屎! 没办法,夜星宇只能对庄静说道:“郑雪莉这个人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简单,她小心眼很多,又特别会演戏,你可千万别轻易相信她啊!” 庄静却不以为然:“我倒觉得她很单纯呢!明明是你对他有误解?男人是不是一跟女人分了手,就会把对方当做仇人一样对待?” ——得!不说了!再说下去,我特么就跟今天那男的一路货色了! 夜星宇在心底暗叹一声,不再争辩,专心开车。 庄静见他始终不愿谈论郑雪莉的话题,便也没有再说。 结果,郑雪莉这个麻烦还没能解释清楚,另一个麻烦又来了。 是王春香,她在这时候打了电话过来。 夜星宇把手机按了免提,放在中控台上。 “小白脸,你死哪去了?为什么一直不回消息?”王春香的声音隔着手机屏幕气势汹汹地传来,像是要吃人一样。 夜星宇愣了两秒,才问道:“回什么消息?我没有收到你的消息啊?” “我靠!你居然死不承认?你自己看看手聊记录,我足足给你发了十三条消息,一条都没回!”王春香像吃了炸药一样,咆哮出声。 夜星宇单手扶着方向盘,分出一缕心神操作手机,迅速拉出聊天软件的好友名单,接着点开王春香的头像,就发现对话框里面空空荡荡,一条讯息都没有。 “我说……你是不是搞错了?我没有收到你发的消息啊!”确认过后的夜星宇这样说着。 “我怎么会搞错?你等着!我截图给你看!”王春香气呼呼地说着,然后就去找证据了,足足有二十秒钟没吭声。 夜星宇等了半天,没听到回音,正准备询问时,就听见王春香在那边嘟哝着:“草他妈的,竟然发错人了!” 庄静“噗呲”一笑,夜星宇满头黑线。 这都什么人啊? 连续发错了十三条消息,居然一直没发现? 这样的粗心大意,还能当上天龙特警? 还特么是个中队长? 第197章 神他妈的七个小白脸 夜星宇摇头叹气,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问道:“你发给谁了啊?” 王春香回道:“我也不知道啊!我这里有七个‘小白脸’,消息发给了其中一个,我现在也搞不清楚哪个是你了。” 神他妈的七个小白脸! 夜星宇简直无力吐槽。 要是七个小矮人,你就是白雪公主? 要是七个葫芦娃,你就是金蛇夫人? 王春香这脑回路确实很清奇,一般人很难摸清她的节奏。 没办法,夜星宇给她发了一个流汗的表情,让她备注一下名字,别特么还是“小白脸”。 路人都可以有甲乙丙丁,小白脸太多你也可以编个号啊! 说完这件囧事,就该回到正题,夜星宇早就猜到王春香找他干嘛,果不其然,就是答应指导她武技的事情。 但是夜星宇实在是抽不出时间啊!明天早上要比武,打完了后天就得回帝都,要是不准时回去,说不定林善雅又有什么想法。 夜星宇说了自己的难处,可王春香不答应,这事都拖了一个多星期,一直没有兑现承诺,再想跳票的话,她就要采取非常规手段了。 至于所谓的“非常规手段”是什么,没有具体说明,她只强调一点,就是欺骗国家公务人员罪名很严重,是要坐牢的。 夜星宇发现,跟王春香沟通讲道理,总有一种“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她就是一根筋,一旦认准了什么,谁也扳不过来。 就比如现在,王春香一定要让夜星宇给她当面指导,要么今天晚上,要么明天早上,没有第三个选择,要是一味地推脱搪塞,那不好意思,春香姐可不是吃素的,轻则砸你家玻璃,重则把你抓回局里,你要让她不舒服,她就让你不痛快。 最后没办法,夜星宇屈服了,只好说:“那你现在过来,骊水南湾41号别墅,你要不嫌累,我就给你来个夜间辅导,包学不包会,看你自己悟性。”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十点,习惯早睡的人,这时候已经躺下了,可王春香像是分不清楚白天和黑夜,竟然满口答应,说一会就到。 像这样大神经粗线条的女汉子,夜星宇还能说什么呢?但愿她只是过来随便转上一圈,练一趟拳就觉得很OK,然后赶紧回去歇着! 好不容易挂了电话,夜星宇觉得心好累。 今天这两个都是大麻烦,一个郑雪莉,一个王春香。 前者是装模作样,四两拨千斤,绕圈子打太极,装可怜扮委屈。 后者是蛮不讲理,一力降十会,管你千招万式,反正我就一拳。 认真说起来,夜星宇觉得王春香更难缠。 郑雪莉已经被他看穿了本质,完全可以不理不睬,最多被她泼脏水,毁清誉,却翻不起大风大浪。 而王春香好歹是个天龙特警,不理她还不行,她要是耍起横来故意找麻烦,还真是不好对付,相当难缠。 还是庄静的性格比较讨人喜欢,跟她相处没什么压力。 但也有一点不好,就是庄静已经摆明了对夜星宇有好感,要是频繁接触,她说不定会陷得更深,反倒是害了她。 到了骊水南湾,十点过一刻,夜星宇与庄静挥手告别,各回各家。 拖着装了炸弹的行李箱,夜星宇用密码打开了别墅的大门,开灯进屋。 神魂力量一扫而过,小黑猫居然不在屋子里,不知道跑去哪里玩了。 夜星宇也没管它,有智慧的黑猫,只要不是太蠢,到哪都吃不了亏。 把箱子放到地上,想要打开,但是有四位数的简易密码锁。 不过这可难不倒夜星宇,无形的神魂力量渗透入内,直接控制了密码锁,瞬间开启。 把箱子掀开,里面是已经毁坏了引爆器的定时炸弹,神魂力量扫掠而过,并没有任何发现,甚至连指纹都没有。 这已在夜星宇的预料当中,只要是精心策划的犯罪行动,一般不可能留下指纹,戴个手套就可以避免。 看得出,炸弹是私人自制的,不是很精致,有种手工拼装的粗糙感。 像这种看起来比较普通的定时炸弹,只要学过相关的知识,再有足够原材料的话,并不是很难做,想凭这个就找到凶手线索,几乎不可能。 夜星宇皱了皱眉头,没有任何发现,就打算关上箱子。 当他的手刚伸出去时,就停住了。 因为他闻到了一股若有若无的味道。 是香水味,有点特殊。 有别于男士常用的古龙水,这分明是女人喜欢的香味,原本应该比较浓郁,只因为时间过得较久,所以只有一点点气味残留。 难道制作炸弹的凶手是女人? 夜星宇这样想着,但这个线索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性,整个帝都那么多的女人,使用香水的不计其数,想要凭这个找出真凶,不比大海捞针容易。 但他记住了这个味道,以后只要闻到同样的香水,多半能够辨认出来。 合上箱子,夜星宇又拎着它出了门,不过却是从后院的小门出去,不一会儿就顺着石径小路来到骊湖边上。 四下无人,一片寂静,夜星宇将手一甩,箱子便被抛飞而出,“噗通”一声掉进水里,随后沉入湖底。 如此一来,这炸弹是永远也不会爆炸了。 做完这一切,夜星宇回到别墅收拾整理了一下,就听见外面传来轰隆隆的汽车声音,顺着大路驶来了一辆经过改装的大排量警用越野车。 不用想,肯定是王春香来了,她是天龙特警,只要出示证件,小区保安也拦不住。 夜星宇赶紧跑到前院去把门打开,恭候这头母暴龙大驾光临。 这大晚上的,要是王春香咋咋呼呼地大声吵嚷,多半会影响到邻居休息,还不如趁早做好接待工作,安安静静地把她迎进来算了。 一栋别墅只有两个停车位,夜星宇和林善雅各有一辆车,两个车位占满,王春香直接就把车停在了路边上,随后一脚踢开车门,从驾驶室里跳了出来。 一身英挺飒爽的迷彩军装,头上戴一顶没有标志的贝雷帽,再加上精致的五官和迷人的脸蛋,以及一米七几的高挑身材,如果不搭上那个臭脾气,这样的王春香其实挺有魅力,妥妥的军花一朵。 第198章 等我把话说完行不行? 夜星宇装模作样地对着王春香敬了一个军礼,朗声道:“首长好!” 王春香瞥了他一眼,淡淡应道:“小同志辛苦了,以后虚头巴脑的客套话少说一点,咱们现在就开始做正事!” 夜星宇表面上笑吟吟地答应了一声,心中却暗骂一句:狗日的王春香,你妈死了! 进了客厅,王春香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帽子一甩,鞋子一蹬,随后就当着夜星宇的面,脱掉了外面的迷彩军装,里面是一套黑色的紧身练功服。 胸挺臀翘大长腿,凹凸有致显妖娆,看得夜星宇心潮澎湃,热血沸腾,差点就想一头钻进卫生间,先冲个冷水澡稳定一下情绪。 单以身材而论,王春香无疑是顶级中的顶级,在夜星宇此次重生之后所遇到的这么多女人里面,毫无疑问的男勃万,无出其右。 这除了先天基因优势以外,还有她从小锻炼习武的原因,身体经过长年累月地塑形,说是魔鬼一点也不夸张。 “赶紧的,别磨叽!”王春香催促着,双手把并不算长的头发用一根皮筋束起来扎在脑后,露出光洁纤长的脖子,随后摆开架势,就要开打。 “等等等等等——”夜星宇赶紧叫停,这里是林善雅的屋子,打坏了东西怎么办? 他看了一眼王春香踩在地板上的光脚,跑去鞋柜里挑了一双女式运动鞋,扔给她并说道:“试试能不能穿?能穿的话我们去外面!” 这双运动鞋应该是林善雅的,但从没见她穿过,平时正装打扮偏多一些。 王春香不耐烦地拿起鞋子往脚上套,但一试之下,就发现鞋子小了,挤不进去。 其实想想也很正常,鞋码大小跟人的身高一般成正比关系,个子高的人,往往脚要大一些,个子矮的人,脚掌也通常较小。 当然,这个说的只是普遍现象,某些人天赋异禀,可以不用遵守自然法则。 比如身高八尺,腰围也是八尺,有没有见过? 就算没见过,估计也听说过? 林子这么大,什么鸟都有! 林善雅的身高还不到一米七,而王春香起码有一米七五以上,两人身高相差明显,脚掌大小多半也有区别。 没办法,夜星宇又跑到楼上去翻了一下,上次跟林善雅购物的时候就买了一双运动鞋,还没穿过,现在就拿下来给王春香试试看。 42码的鞋子,王春香穿着是大了一些,有一点点松,但也比先前那双塞不进去的要强。 穿好鞋子,夜星宇带着王春香从后院的小门出去,来到了离湖岸边不远的空地上。 四下无人,幽寂冷清,想做点什么都不会被人发现。 当然,夜星宇并没有那种心思,他是真的准备指点一下王春香。 古武界的指点,通常有文武两种形式。 文的,就是靠嘴说,指出你的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侧重于理论。 武的,就是切磋对练,通过实战让你明白自己有哪些破绽,进而思索解决方法,这种就比际讲实际。 当然,最好的指导就是文武一起来,也就是理论结合实践,效果最佳。 但是,王春香显然不想听夜星宇逼逼叨叨叽叽歪歪,她上来就是干,刚到了地方停下脚步,夜星宇还没来得及开口,她飞起一脚就踢了过来,劲风呼啸,异常凶狠,正是她所擅长的霸腿。 “你急个卵呢?等我把话说完行不行?”夜星宇气得一拳甩过去,把踢来的凌厉一腿打得摇摇欲坠,王春香站立不稳,连退两步。 可王春香刚一退下,马上又再度前冲,又是一记扫腿踢了过来,口中叫道:“少啰嗦!先打完一场再说!” 夜星宇觉得,对待这种蛮不讲理又自以为是的铁憨憨,必须使出点真本事,一举将她制服,让她明白自己其实是个菜鸡,这样才能虚心受教。 想到就做,面对侧方踢来的扫腿,夜星宇使出独门绝技鬼影步,瞬间避过这一击,并欺近对手身边,随后双手如电飞舞,啪啪啪一顿密集操作,连影子都看不到,前后不到半秒钟,王春香就成了变形金刚。 此时的王春香,已经蜷成了一团球,整个腰身几乎对折,脑袋插在裤裆里,两只大腿扛在肩膀上,两手反剪在背后,与双腿互相锁死,要不是她的身体柔韧程度远超常人,恐怕骨头都要折断。 利用他人的身体部位互相紧锁,使对方完全失去抵抗能力,丝毫动弹不得,这是极其高明的柔术技巧,也是柔拳理论中所能达到的最高境界。 夜星宇只需要压住王春香的两只手,她就只能一直保持这种肉球般的姿势,如同砧板上的鱼肉,任杀任剐。 “现在能听我说话了?”夜星宇淡淡说着,目光凌厉如刀,直刺人心。 他微微动用了一点点精神力量,冲击着王春香的心灵意志,使自己的话语更具有威慑力。 “你……快放我起来!”王春香的倔犟和顽强超过了夜星宇的想象,受到了精神冲击,也没有点头答应,而是试图挣扎反抗。 这头母暴龙,意志有够坚强,竟然能够抵御得住精神方面的侵袭,令夜星宇对她刮目相看。 精神冲击这种技巧,用少了会有催眠效果,用多了就要伤到他人神魂,夜星宇也只敢动用一点点,不敢用力过猛,如果这样也无效的话,就只能用其他办法让她听话。 夜星宇想了想,便说道:“你要是完全听我的,不胡搞乱来,我包你在半个月之内练出内劲,行不行?” “什么?你是说真的?”王春香听呆了,立刻停止了挣扎。 她自从两年前练出寸劲以后,就一直停留在这个阶段,做梦都想成为内劲高手,却不得其门而入,至今仍然找不到方法。 听到夜星宇口头打包票,再见识到他的厉害,王春香想也不想,竟然信了。 夜星宇淡然说道:“你要听我的,那就是真的,你要不听话,那就是假的,看你自己怎么想!” 王春香立刻答应:“我听你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我绝不抗命!” 第199章 关于内劲的本质概括 “那好!先起来!”夜星宇松开了手,肉球随之舒展开来,终于变回了人样子。 他生怕对方又像上次在草地上搏斗那样,刚一起身就要反扑,所以做足了准备,但这次王春香说话算话,规规矩矩地站起身来,没有妄动。 夜星宇暗自点头,便说道:“我想先问清楚,教你柔拳的师父,是不是一个女人,名叫尚柔?” 王春香轻咦一声,似乎有些诧异,但最终还是给出了否定答案:“我师父的确是女人,也姓尚,不过她不叫尚柔,而是叫尚青。” “尚青?”夜星宇微微皱眉,这个名字他很陌生,可以确定没听过,于是又追问道,“有多大年纪?” “这个嘛……”王春香轻挠着脑门想了几秒钟,“我也不太清楚耶!大概……似乎……好像……四十岁左右?” 夜星宇听得脑壳痛,这家伙连自己师父年纪有多大都搞不清楚,老子要是有这种徒弟,绝对一掌打死,枉费一番心血教导。 但如果她师父只是四十岁左右的话,那就不是夜星宇猜想的那个人,王春香并非受此人亲传,而是隔代弟子。 柔拳的创始人,姓尚,名柔,曾是华神通的红颜知己,比华神通还要年长几岁,仔细算来,现在至少有六十好几。 而王春香的师父,虽然也是个女人,并且也姓尚,但名字对不上,年纪也不相符,最大的可能就是尚柔的后人,或是弟子。 对于这个名叫尚青的,夜星宇不认识,也没听过,便不再纠结,转而回到正题:“你的天赋很好,霸腿练得不错,柔拳也有几分火候,身体的肌肉力量几乎达到了顶峰,所欠缺的,不过是协调性而已。” 王春香安安静静地听着,像极了虚心受教的学生,没有插嘴打岔,倒令夜星宇有些意外。 “内劲,顾名思义,由内部发力,在表面上看不出迹象,所以又称之为暗劲。”夜星宇继续解说着,尽量用简洁概括的语言揭示内劲的本质,“但真正的内劲其实并不完全是暗劲,需要跟明劲结合起来,柔中有刚,刚中带柔,才能发挥出最大的威力。” 王春香听得连连点 头,她自己也知道,自己擅长的两种武学都有缺陷,霸腿是刚过头,柔拳是柔过头,真正用起来,都感觉差了一点意思,达不到最犀利的效果,如果能够结合起来,肯定会威力大增,成为内劲高手不是难事。 可问题就出在这里,刚柔结合,说来容易,实际很难。 这两套武学的风格正好相反,如果没有一个完美的方案而强行融合,反倒会得不偿失,丢掉了各自的特点,变得不伦不类。 夜星宇暂时没给她说该如何做,而是继续剖析内劲的特点。 “内劲其实是两重劲,明面上有一重,暗地里也有一重,你练到现在这个程度,几乎已经完全掌握了明劲,就差不知道暗劲如何产生,从何而来。” “对对对!暗劲很难理解,我总是找不到窍门。”王春香的眼神中布满急切,期待着夜星宇的下文。 从外劲到内劲,是一个大坎,要是领悟力不够,找不到方法,就会一直卡在那里,不得寸进。 为什么五大门派和四大隐氏高手辈出,内劲武者比比皆是,就因为他们底蕴深厚,积累了大量的理论知识和教学经验,很容易就能迈过这道坎。 而在世俗界,古武传承没有很好地保留下来,理论匮乏,不成系统,很多人都是摸着石头过河,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经常一个瓶颈卡上无数年,蹉跎光阴,成就多半有限。 包括现在大行其道的各种武校,也只是归纳总结出了修炼初期的各种问题,从普通人到明劲,再从明劲到刚劲,都不会出岔子,可要从刚劲到寸劲,就很难了,更别说从寸劲突破到暗劲。 王春香有师父单独教导,要比那些普遍授课的武校更容易取得成绩,但是她那个叫做尚青的师父,对于武道的见解就肯定比不上夜星宇,天壤之别,望尘莫及。 所以由夜星宇来讲解暗劲,就让王春香听得入迷,有豁然开朗的顿悟之感。 “明劲很好理解,就是肌肉产生力量,再具体一点,就是肌纤维瞬间收缩而爆发出的能量,然后通过一定的距离加速而产生动能,进而形成冲击力。 “其实暗劲也一样,它的来源也是肌肉纤维,但不是身体某一部位的肌肉纤维,而是全身 上下所有的肌肉组织全部参与进来。 “就比如挥出一拳,外劲武者只能用到手臂的肌肉力量,而换了一个内劲武者也同样挥出一拳,他就能在一瞬间聚集起全身的力量,威力自然大了好几倍。 “由此来看,内劲的本质,不在于某一部位的肌肉力量,而在于调动全身的肌肉力量,毕竟你一只胳膊再怎么有力,也比不上别人全身的力量相加。 “这就好比,一队训练有素的精锐士兵,听从号令,同进同退,对战同样数量的散兵游勇,绝对是所向披靡,势不可挡。 “说到底,就是要把全身的力量都利用起来,汇聚于一点瞬间爆发,能基本做到这一步,也就算是掌握了内劲。 “而练出内劲的关键要点,就在于协调身体的各个部位,形成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整体,一处使力,就等于是全身都在使力,各处的力量汇聚合一,便能力达千均。 “总之,你以后练拳的时候,不需要再打磨筋骨力量,而是要着重于提高身体的协调性能,将全身肌肉收缩时所释放出来的力量于体内传递,最终汇聚在一起瞬间爆发,便可以打出超越平时极限的威力。 “也就是说,身体各处的协调性越好,全身肌肉的利用率就越高,再把运劲爆发这一个过程所需要的时间尽量压缩,你能使出的力量也就越强。” 这一段长篇大论就是夜星宇对于内劲的本质概括,能不能理解,就看王春香自己的领悟能力。 第200章 练武型天才,身体比脑子聪明 理论讲完了,接下来便是亲身演示。 夜星宇走到一棵树旁站定,撸起袖子,单手握拳,拳面贴住树干表面,也不见有任何的蓄势准备动作,突然拳头一顶,比大腿还要粗一圈的树干就像纸片一样被打穿,拳头从这边进去,那边出来,直没至肘。 “看到了吗?调动全身的力量,在最短的时间内爆发,就能发挥出不可思议的威力,这就是内劲!” 说完,夜星宇将整只手臂从树洞窟窿里抽了出来,轻轻甩动几下,木屑碎皮纷纷扬扬,宵小。 王春香听得入迷,看得过瘾,隔了好半天才反应过来,开口问道:“道理是明白了,可我具体该怎么做呢?” 夜星宇笑了笑,说道:“我先来教你一个姿势,你用这个姿势站立几分钟,尝试一下是什么感觉。” 随后,夜星宇双臂张开,单腿独立,另一只脚曲膝收起,下半身像是金鸡独立,上半身像是大鹏展翅。 王春香跟着照做,似模似样,模仿能力倒是很强。 这个姿态动作没有具体名字,硬要给个称呼,那就暂且叫做“鹤形桩”! 鹤是一种具有超强平衡能力的飞禽,能用一只脚站着睡觉,这个鹤形桩就是仿照鹤的站立姿态,可以锻炼身体平衡能力。 欲练协调,先练平衡,如果连最基本的平衡都无法保证,那么全身心的完美协调就无从谈起。 也许是常练腿技的原因,王春香的平衡能力很强,单脚稳立一分多钟,纹丝不动。 夜星宇很满意,点点头,说:“累了就可以换另一只脚,这不是练你的耐力,而是考你的平衡。” 王春香应了一声,便把右脚放下,又将左脚提起,屈腿弯膝,使左脚掌悬提至与右膝盖相同的高度。 夜星宇靠近王春香站定,说道:“你现在可以使用各种手段攻击我,前提是不能离开原地,也只能在单脚站立的情况下发动攻击。” “好!”王春香一个字说完,立刻一拳打过来,夜星宇轻轻一闪,就已避开。 王春香接着又是一腿平踹,照样被闪过。 她连续发动了五六次攻击,但都无一命中,反倒因为频繁使力,不断破坏自身平衡,已经无法再保持稳如磐石的状态,身子摇摇晃晃,将倒未倒。 不得已,王春香只能暂时停手,待到恢复身体平衡,才继续发动攻击。 俗话说“力从脚下起”,两脚分开站立的时候最好使劲,在攻击的同时一蹬腿,利用地面的反作用力,造成前冲之势,就能使出很强的力量。 但王春香现在是单脚独立状态,整只腿都要用来保证平衡,使不上劲,也不能依靠距离加速产生前冲的势头,爆发力量就弱了好多。 力量和速度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爆发力量越大,速度就越快;速度反过来也能影响力量,更快的速度会带来更强的冲击力。 而在此状态下的王春香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不如双脚站立之时,两者互相影响,一减再减,别说她的对手是夜星宇,就算换一个比她弱的古武者过来,也很难造成有效攻击。 不过这样一来,也就彻底改变了王春香一直以来惯用的发力方式。 现在这种情况,她只能依靠自身的肌肉力量,并且要在不断调整重心平衡的过程中运劲使力,这就是在重点锻炼她的全身协调性。 当她习惯了这种攻击状态,身体就会潜移默化地自动调节,整体协调性会越来越好,掌握内劲并不难。 就这样练了个把小时,中间歇了几次,王春香已经初步掌握了协调发劲的诀窍,平衡能力也越来越强,大概攻击二十几次才会暂停,比起刚开始时好了许多。 同时,她的拳脚威力越来越大,出击速度也越来越快,整体进步非常明显。 夜星宇感叹:这真是一颗好苗子啊! 不得不说,王春香在习武方面的天赋非常之高,虽然脑子有点秀逗,不太灵光,可身体的适应能力和学习能力却是好得不能再好。 像她这种人,可能脑袋还没想明白内劲是怎么来的,但通过多次反复不断地有效训练,身体就能自然而然地掌握内劲。 换句话说,她是练武型的天才,不需要懂,只需要练,一直练下去,就能不断地提升实力,逐步变强。 但这种练武型的天才有个弊病,就是必须要有名师指导,给她制定出详细的修炼计划,按部就班,循序渐进,不能瞎练,会走弯路,不然凭她自己的脑细胞,很难找准正道,除非是机缘巧合,误打误撞。 并且,练武型天才只会练,不会教,说不出个什么道理来,就算自己很厉害,也不能让弟子传人变得跟她一样厉害。 而另一种武道天才,身体不一定行,但是脑子好使,可以独立思考,擅于归纳总结,能够举一反三,不需要天天埋头苦练,仅仅通过观摩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就比如清末的古武名家霍元甲,自小体弱,他的父亲霍恩第不让他习武,生怕他练不好丢了霍家的脸,霍元甲就只能躲起来偷偷地观看父亲和兄弟练武,随后跑到偏僻的地方自己琢磨。 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霍元甲居然能够无师自通,进步神速,很快就超过了哥哥霍元英和弟弟霍元武,甚至连父亲霍恩第都不是他的对手。 这两种类型,其实都是天才,如果能结合起来,那就是天才中的天才。 王春香没有霍元甲的那种悟性,但她却是苦练类型里面的绝顶天才,不需要给她讲道理,只要教她怎么练,就能进步神速,一日千里。 夜星宇之前打过包票,说是半个月内能让王春香练出内劲,那是较为保守的说法,实际预期是一个星期左右。 现在看来,一个星期都显得保守,哪需要这么久?三天就足够了! 依照王春香此时展现出来的提升速度,夜星宇敢说,最多只要三天,她就能跨入内劲的门槛。 第201章 从普通模式升级为困难模式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夜星宇决定加强训练难度,从普通模式升级为困难模式。 最开始的鹤形桩站立是新手模式,只能练到平衡,练不到协调。 现在是保持单腿站立的同时发动攻击,这就在平衡性的基础上添加了协调性,算是普通模式,能达到锻炼效果,但稍微慢了点。 困难模式是在普通模式的基础上加大难度,夜星宇不再一味闪躲,偶尔还会格挡,施加反作用力,间接破坏王春香的身体平衡。 仅仅只是加入了格挡,难度系数就大大提升,因为对于单腿站立的王春香来说,对手变换采用闪躲和格挡两种应对方式,会令她非常难受。 一招过去,如果对手闪开,就打到了空处,会造成用力过猛,身体前倾;反之,如果对手格挡,会产生反作用力,搞不好就用力不足,会往后仰。 之前夜星宇都是在闪避,王春香就能刻意拿捏好攻击力度,平衡性不易丢失,但现在她搞不清对手是闪还是挡,就不好把握,很容易造成用力过猛或劲道不足,结果就搞得自己摇摆不定,节奏混乱,出招连贯性严重受挫。 王春香想要摆脱这种窘境,就需要做到更高的协调性,更好的平衡能力,以及更快的调整速度。 这就等于变相加重了负担,迫使她更快地适应节奏,以取得更好的训练效果。 换句话说,这是在挖掘和压榨王春香的身体潜能,让她能在最短时间内取得巨大的进步。 压力产生动力,人不受到逼迫,就永远不知道自己的极限在哪里。 就比如职业级运动员,经常都会采用极限训练的方式来逼出自己的潜力,不会一有进步就开始懈怠。 既然王香春已经渐渐适应了普通模式,就应该尝试去挑战困难模式,这不是拔苗助长,而是循序渐进。 事实证明,夜星宇的做法是正确的,而王春香也不愧是王春香。 她有着C-级别的脑细胞,但也同样有着S+级别的身体适应能力。 这种人就好比是学校里面的偏科学霸,数学次次满分,闭着眼睛写,语文每每鸭蛋,满篇错别字。 两人就在这处偏僻无人的空地上对练着,练一会,休息一会,时间过得很快,竟然到了半夜。 古武者的体能和耐力都非常好,可以三天三夜不用睡觉,也可以连续运动几个小时不见累,但若是高强度的搏击运动,通常就支撑不了太久。 好在夜星宇要么躲,要么挡,不还击,没威胁,对于王春香的体能消耗就没有真正的生死搏斗那么大,并且中途还不时停下来休息几分钟。 更重要的是,夜星宇还给她提供了充足的丹药来补充消耗,每次休息的时候就含一粒在嘴里,大概一分钟后化掉了,立刻又精神饱满生龙活虎。 王春香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也不怕夜星宇下毒害她,让她吃,她就吃,还一本正经地询问这是不是润喉片。 这其实叫做“回力丹”,含在嘴里确实有一股冰凉清爽的薄荷味道,不过它的功效不是提神醒脑,而是给身体补充能量,抵抗疲劳。 其作用和原理有点像是现在流行的功能性运动饮料,采用了几十种纯天然药材,再以古丹法进行炼制,效果比起市面上的运动饮料至少强出百倍,并且没有任何副作用。 唯一的缺点就是,连续服用的话,身体会产生抗性,药效会越来越弱,所以它不可能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一台不知疲倦的永动机器。 之前夜星宇去凉山取酒的时候,带回来不少丹药,这次的回力丹,以及昨天用来跟厨子交易的九转龙血丹,都是来自于凉山藏宝库。 相比之下,回力丹的品级远远比不上九转龙血丹,药材相对好找,炼制也比较简单,库存量还有不少,足够王春香吃个十天半月。 大概到了半夜三点过,王春香又已经逐渐适应了困难模式,无论是平衡能力还是协调性能都大大增强,即使是在单脚独立的情况下,也能大幅度调动全身的肌肉纤维传递力量,随手一招打出的威力,都赶得上平时的全力一击。 也就是说,她在不借势的情况下仓促发力,也能打出非常可观的伤害,能跟其他的寸劲武者进行力量对拼而不落下风。 这就证明,她的整体协调性已经相当之高,一拳击出,至少凝聚了半个身体的力量,只需要保持这个状态继续苦练下去,用不了多久,就能自然而然地掌握内劲的诀窍。 “行了!今天就练到这里!时间已经很晚,你也该回去休息了!”夜星宇停手后撤,觉得也差不多了。 “休息什么呀?夜凉人静,不正好适合练武?”王春香抹了一把脸上的汗水,却仍旧精神奕奕,毫无倦容。 她能体会到自身的巨大进步,就跟打了鸡血一样,精神处于极度亢奋状态,再加上吃了不少回力丹,体能消耗得到补充,就算练上一个通宵,可能都还有力气。 但是夜星宇就不乐意了,我特么明天还要比武呢,而且还要靠睡觉来修炼神魂,跟你在这孤男寡女地耗一个晚上,图的什么啊? “走了走了!回去睡觉!”夜星宇招了招手,转身要走。 王春香迈开大长腿,几个跨步就窜到了前面,双臂往两边伸开,摆出一个大字形态:“别走别走,我现在状态正好,已经有那味了,再练一会说不定就能突破境界,你可千万别在这时候掉链子!” ——有那味?什么味?汗臭味! 夜星宇不客气地摇摇头:“你不想休息就自己接着练,我可要睡大觉去了,也不看看现在都几点了,扰乱了生物钟会折寿的!” 话说完,王春香还是不依不饶地拦在前面,死活不让他走。 要是夜星宇走了,她一个人的确不好练,光是站个鹤形桩没什么鸟用,对着空气胡乱出手也挺无聊,效果肯定要大打折扣。 第202章 要想学得会,就跟师父睡 其实对于练武,主要还在于练,靠的是日积月累,不断打磨,只有增强自身底蕴,达到一个临界点,才有一朝顿悟这种事情发生,想要一口吃成个大胖子,几乎不可能。 夜星宇便劝说道:“还是明天再练吧!来日方长,不争朝夕!” “不要!我就要今天练!”王春香说什么也不同意。 这样难得的提升机会,就跟开了十倍经验的外挂一样,对于一个武痴来讲,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莫大机缘。 别说是明天,夜星宇就算想去拉泡屎再回来继续,王春香也不答应,屎尿都先憋着,等我先练出内劲再去解决! “我靠!我困了想睡觉还不行吗?有这样强人所难的吗?”夜星宇不满地嘟哝着,对方这性子也太急了,一晚上就想从寸劲提升到暗劲,野心也太大了吧? 她以为这是看武侠小说啊?找个高人传功灌顶,把几十年的功力剪切粘贴传输过去,立马摇身一变就成为武林高手? 做什么春秋大梦呢?那都是骗人的鬼把戏!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实力的提升还得一步一个脚印慢慢来。 今天的收获已经足够丰盛,即使没有夜星宇的辅助教导,王春香按照这个方法继续练下去,最多一两天就能功成圆满,掌控内劲已成必然,何必非要急于一时? 夜星宇懒得理她,往边上绕开,仍旧想走。 而王春香急了,不知道是故意下套还是说话不过脑子,突然冒出来一句惊世之语:“别走别走!你赶紧助我一臂之力,等我练出了内劲,我陪你一起睡!” 夜星宇刚把步子迈出去,听到这句话差点一跤摔倒,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你刚才说什么?”他小心翼翼地问着,想确认一下是不是自己幻听。 “我说……赶紧把正事办妥,咱俩一起睡!”王春香认真地回答着。 原来没听错啊!确实说了“一起睡”! 夜星宇直勾勾地看着眼前这具魔鬼一般诱人的nicebody,要说完全没想法那是不可能的,就算他的灵魂能抑制冲动,可身体也不答应啊! 二十五岁的年轻身体,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灵魂只能控制思想,却按制不了内分泌和荷尔蒙。 他虽然活了无数年,但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入世修行,普通男人该有的,他也都有。 用句古话来形容,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但要记住,不沾身的只是叶子,那些花香花粉花瓣花蜜什么的,肯定少不了。 王春香突然来一句“我陪你一起睡”,着实是天雷勾动了地火,冲动管不了后果。 不过,他也知道王春香脑回路清奇,说不定不是那个意思,还要先问清楚,以免闹出笑话。 于是,夜星宇便又问道:“你为什么要说一起睡?” 王春香答道:“要想学得会,就跟师父睡,道理我都懂!” ——卧槽!好富有哲理!她是从哪听来的?义务教育肯定没教这些东西吧? 夜星宇瞬间觉得自己out了,跟不上时代的节奏。 但这也确实是当今世界存在的不良风气,比如在古武复兴以后,一些德行不佳的古武者就开始喜欢收年轻的女弟子,至于到底是什么想法,懂的都懂,不懂的也别问,问就404。 夜星宇好奇地问道:“这话是谁告诉你的?不会是你师父吧?” 她师父尚青也是一名女子,难道师徒俩半夜起来磨豆腐? 画面太美,不敢深入去想。 但王春香却摇了摇头:“不是我师父说的,是严芝琥告诉我的。” “严芝琥?”夜星宇似乎听过这名字,仔细一想,是那次在凤鸣山庄,徐虎和王春香曾经提起过,也是一个女人。 不认识的人,就不用去纠结,夜星宇接着开始调侃王春香:“那你有没有听过下一句呢?” “下一句?什么下一句?”王春香听不明白。 “嘿嘿”夜星宇坏笑着,凑近过去轻声道,“要想学得好,就跟师傅搞。” “搞?怎么搞?”也不知道她是真不懂还是装不懂。 这个问题不方便深入解释,搞不好会被铐起来带走,夜星宇便随口敷衍道:“到时候你就懂了。” “行!”王春香爽快地一点头,“赶紧帮忙,完事了你叫怎么搞就怎么搞!” ——卧槽!丢雷老母!顶你个肺!就冲着你这句话,老子今天死活都要帮你打通任督二脉! 此时的夜星宇睡意全无,像嗑了药一样浑身轻飘飘的,脑子里自动播放起激励人心的热血画面,差点就分不清东南西北,也找不着回家的路。 “快点啊!还搞不搞啊?”王春香催促着,比他还着急。 “搞!必须要搞!”夜星宇挥挥手,示意她摆好动作,继续大战三百回合。 为了更快地见到成效,争取在黎明的曙光到来之前完成任务,夜星宇决定为她开启地狱模式。 什么是地狱模式? 就是困难模式的bt加强版! 困难模式是闪挡结合,以此来破坏平衡,而地狱模式直接开启了反击功能,模拟真实对战,场面更不可控。 当然,夜星宇不可能动真格,他刻意放缓了速度,也减轻了力道,保持在王春香能够反应也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否则只需一招,对方就要被击倒在地。 就算是这样,王春香也吃足了苦头,左摇右晃,前倾后仰,重心难调,独木难支,时不时还会“中招”,被夜星宇的手掌拍到身体。 每一巴掌拍下去,都有“啪”的一记清脆响声,但在接触的那一瞬间,夜星宇会立刻收回九成九的力量,看似凶猛,实则温柔,就跟普通人用手掌推一下没什么分别。 这也是怕伤到王春香,不敢用力,只让她知道,自己已经“中招”,再顺便破坏一下对方的平衡和协调,稍稍打乱一点节奏,也就达到了目的。 如果有旁观者,就会尴尬发现,夜星宇就像是个lsp一样,上下乱摸,各种揩油,如果他有一双挖煤手,那王春香的全身上下都已经布满了黑手印。</p> 第203章 好兄弟,一被子 身为当事人的王春香浑然不觉,她完全没意识到自己的三围尺寸已被彻底摸清,为了尽快掌握内劲,她早就沉浸在了难以言喻的美妙节奏中。 身心的全面协调,力量的转换传递,每一次出招,每一次发力,都让她切实感觉到了一丝提升,离着内劲还差了一点,看得见曙光,它就在前方不远。 这是一种极致的愉悦,发自灵魂,滋润心灵,就像是一个困扰多年的大难题马上将要得到解决,浑身上下都充满了干劲,满心欢喜,一身轻松。 知识令人向往,学习使人快乐,还有什么能比掌握知识和探寻真理更让人欣喜呢? 至少对于现在的王春香来讲,没有! 她从小就活得像个男孩子,喜欢打架,喜欢练武,对于她来说,武道是毕生的追求,至高无上,被人摸几下算得了什么? 她都敢抱着夜星宇贴身滚草坪,大战三百回合,最终使出强大的口技,让生平难逢一败的夜星宇受伤挂彩,又岂会在意区区两只咸猪手? 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在我香哥的词典里面没有这句话! 上了战场都是爷们,下了炕头就是兄弟。 是兄弟就不要**歪歪,赶紧过来帮忙,等我把实力提升上来,就是一被子的好兄弟! 别看王春香她年纪不大,但一向眼高于顶,普遍瞧不起同龄人,这不是针对谁谁谁,而是泛指所有人,一个能打的都没有,通通都是垃圾! 直到遇上夜星宇,她才终于知道人上有人,天外有天,尽管她心里面还是有些不舒服,却也承认,夜星宇的确比她厉害。 她对夜星宇的观感也在不断转变着,从最初的窝囊废小白脸,到之后的劲敌高手,又发展到此时的良师益友。 不得不说,夜星宇在王春香的眼中已经摆脱了“废物”的头衔,是值得深交的好兄弟! 既然是好兄弟,穿一条裤子都莫得问题,摸两下还能咋滴?又不会掉一块肉! 性别这种东西,在王春香的脑海里面概念不深,不值得去深度剖析,她只关心实力强弱,还有输赢胜负,其他的都不值一提。 换句话说,我王春香一生行事,何须向人解释? 碰上这种志向远大、不拘小节的妹纸,夜星宇就舒服了,想摸哪就摸哪,想怎么摸就怎么摸,别人是用双脚丈量土地,我是用双手测算三围。 其实他也就是一种报复心态,王春香之前让他吃了苦头,蛮不讲理,以势欺人,现在就收点利息,刮点油水,以后吹起牛逼来,我好歹也是捋过虎须的男人。 母老虎,也是虎,可不要以为这是加菲猫。 不过,夜星宇也不会做得太过分,也就刚开始的时候带着调戏的心态胡乱整了几下,之后都一直尽心尽力地帮助王春香提升,还巧妙运用自己的劲道去带动对方的劲道,诱使她做出正确的发力方法。 如此一来,王春香的身体协调性越来越好,实力飞速增长,随手爆发出来的威力,都汇聚了全身大半的力量,离彻底掌控内劲只差一步之遥。 不知不觉,天空明亮起来,两人已在湖边对练了一整夜。 王春香只差一点点就能功成圆满,但心中越急躁,就越难掌握火候,最后这半个小时效果不佳,达不到预期。 夜星宇也感到很遗憾,奇迹最终还是没有出现,一起睡的美好愿望成为泡影。 他抬起头,眯着眼,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那一抹鱼肚白,心中长叹:天意如此,造化弄人! 在远处的小道上,已经有了早起晨练的身影,沉寂了一整夜的树梢枝头响起了欢快的鸟鸣声,万物复苏,生机展现。 夜星宇已经停下了动作,如果他们还要继续对练下去,难免会引人注目。 他看了看王春香,衣衫湿透,浑身汗水,轻薄的练功服紧紧贴住肌肤,若隐若现,衬托出凹凸有致的诱人身材,很能吸引眼球,惹人浮想联翩。 要是被人看见她这副模样,难免要被手机偷拍,搞不好还误以为他们两个在这里搞什么飞机大炮,流传出去可不好。 于是,夜星宇指了指天空:“回去吧!天都亮了!” 王春香咬咬牙,固执说道:“就差一点点,再来十分钟!” 夜星宇知道这家伙的牛脾气一上来,光靠一张嘴很难说服,还不如学习她的野蛮风格,直接用武力来解决问题。 所以就懒得废话,夜星宇全力出手,一招制服王春香,在她身上几处要穴(别想歪了)运劲一戳,本就快要筋疲力尽的王春香立刻手脚发软,使不上力,乖乖地倒在了夜星宇身上。 两只手抱着小蛮腰往上一甩,一米七几的母暴龙被夜星宇扛着就走,百来斤的重量对他来说轻若无物,迈开双腿,健步如飞,又快又稳。 王春香刚想要叫唤阻止,却听夜星宇说道:“劳逸要结合,欲速则不达,你要是一直这么固执不听劝,以后都休想踏入先天境界!” 这句话是由衷之言,过刚易折,凡事都要有个度,一味的压榨苦练并不可取,很可能神功没练成,身子就被搞垮了,得不偿失。 这些道理王春香也曾听师父尚青说过,她知道夜星宇没有讲假话,并不是故意阻挠她训练,于是也就忍了下来,没有辩驳。 进了41号别墅的后院,王春香就恢复了行动能力,小腰一使力,自己就从夜星宇身上蹦了下来。 “你刚才对我使了什么手段?为什么我会突然没了力气?”王春香好奇地询问。 “是截脉封穴的手法,可以暂时阻止人体机能的运转。”这是夜星宇给出的答案。 “那你教教我,这个很有用!”王春香在武道方面有着很强的求知欲和进取心。 “你连内劲都还差口气,学个屁啊!”夜星宇没好气地回绝了。 截脉封穴是较为高深的武学,至少要掌握内劲才可以尝试修炼,否则练不出什么名堂来,练也白练。</p> 第204章 睡着了也能练武过招 所谓的截脉封穴,是采用特殊的手法造成气血堵塞,从而使人体失去行动能力,严重可导致瘫痪,甚至死亡。 脉是经脉,穴是窍穴,两者既有分别,又有联系。 用最简单的说法来概括解释,经脉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窍穴则是线上的关键点。 截脉是把这条线给剪断,封穴是把线上的某个关键点给堵死,两者的作用效果是一样的,都是阻止气血通行,使肢体乏力,功能丧失。 这就好比古代打仗喜欢烧粮草,断绝了对方的物资后勤,军队就会丧失战斗力,不攻自破,仗不用打就已经赢了。 人体靠气血来输送养分,气血又是通过经脉流转,有气才有力,有血才有氧,穴脉被阻塞,可导致身体某部位失去知觉和控制。 想要体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不用上知乎发贴去问,自己去尝试入厕蹲坑半小时,蹲久了脚会麻,站都站不起来,腿脚不听使唤,像是不属于自己。 这就是因为腿部的血液循环受到阻碍,造成供血不足,机体功能丧失,被截脉封穴以后,大概就是这种后果。 当然,经脉不同于血管,定义还要更广泛一些,包含气跟血两方面。 截脉手法也有多种多样,既可以截断气脉,也可以阻碍血脉,或是两者兼而有之。 但从效率上来讲,截脉不如封穴。 窍穴是人体的薄弱点,封穴事半功倍,还有特效加成。 但认穴一定要准,否则就是miss。 而且力度也要合适,过轻无效果,过重出大事。 总之,截脉封穴不好学,擅长这个的古武者并不多,光是修炼门槛就必须先掌握内劲,想要练到出神入化,在实战中克敌制胜,更需要拥有丹田内气。 以气封穴,才是这门绝学的正确打开姿势。 所以啊,不是夜星宇不想教,实在是王春香达不到要求,等到开辟丹田,练出内气,再来选修这门课程吧! 夜星宇大概给她解释了几句,然后就跑去厨房里面架锅烧水,准备煮点面条吃。 劳累了一晚上,肚子早就饿了。 王春香身上全是汗,衣服都湿透了,要去洗澡,夜星宇便带她去了二楼的主卧室。 她来之前,还以为只是随便切磋指点几下,没想到会苦练了一晚上,连换洗的内衣都没带。 夜星宇便指着林善雅的衣柜,让她去找一找,看看有没有新买来没穿过的内衣,如果有的话就拿去将就穿一下。 随后,夜星宇自己拿了一套干净衣服,跑去原来住的那一间卧室,在那边的洗浴间随便冲了个澡,然后就下楼去煮面。 面煮好,王春香也洗完了,穿着一套宽松的家居服走了下来,应该是林善雅的服装,套在她身上竟然也不显小。 两个人像是饿狼一样,呼噜噜地几下就把面条吃完,汤也喝了个干净,前后还不到五分钟。 男人吃东西狼吞虎咽几下解决倒也说得过去,可她一个女人竟然也是这样,就有些夸张。 不过转念一想,部队上的女人不太一样,实行军事化管理,很多方面都要向男人看齐,吃饭快点也很合理,任务来了可不等人,把碗一扔就要出动。 王春香比夜星宇还要快一步把面条干完,打了个呵欠,伸了个懒腰,就上了二楼。 夜星宇也没在意,还以为她上去换衣服,等到自己把碗洗干净放好,到楼上一看,这家伙竟然就倒在主卧的大床上睡着了,身上盖着被子,宽松的居家服扔到床边地上,也不知道里面是穿了还是没穿。 再转头一看,更把夜星宇气个半死,只见衣柜门大开,里面翻得乱七八糟,就跟屋里进了贼一样,林善雅那些动辄几千上万块的高档衣物被扔得到处都是。 “我他妈信了你的邪!” 夜星宇嘀咕着骂了一句,郁闷地走过去收拾。 当时他不想去翻林善雅的衣柜,是因为男女有别,这样做有些尴尬,于是就让王春香自己去找。 哪晓得这疯婆娘像是鬼子进村一样,真就扫荡了一遍,搞得乌烟瘴气,一片狼藉。 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一开始夜星宇就自己动手,也不至于现在来收拾烂摊子。 好不容易收拾完毕,天已经大亮,太阳都出来了,一看时间,正好七点。 十点钟要去凤鸣山庄参加比武,而凤鸣山庄和骊水南湾都同在新阳区,相距不算远,开车的话只需要半个小时。 这样一来,夜星宇其实还可以眯一会,睡上两个小时的早觉。 事不宜迟,赶紧上床。 他没脱衣裤,也不盖被子,用手机调了个闹钟,就直接躺到了床的另一边,与王春香隔了一个身位。 林善雅的这张大床有一米八宽,睡两个人绝对是绰绰有余,虽然旁边躺了一个女人,可夜星宇早就习惯了,也没觉得有什么稀奇,该怎么睡,还就怎么睡。 一合眼,身体机能降到最低,像是动物冬眠一样,意识逐渐放松,进入到空冥状态,不容易受外界干扰,但如果遭遇危险或是什么变故,他就会马上惊醒。 在这种时候,不灭神魂就会缓缓吸纳外界能量壮大自身,这是夜星宇特有的修行之法,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两个小时一晃而过,到了九点钟的时候,闹钟一响,夜星宇就睁开了双眼。 意识刚刚脱离空冥状态,他就发现情况不对。 一个火热而又滑腻的躯体像是八爪鱼一样缠附在他身上,导致他的手脚四肢通通都被压着,这正是柔拳里面的绝杀锁拿手法。 但是夜星宇仍旧可以动弹,行动并没有受到限制,他只要稍微使点劲,就可以把压在身上的娇柔躯体一把推开。 这是因为王春香根本还处于熟睡状态,手脚没有力量,徒有其形,不具其威。 “你大爷的!睡觉不好好睡,这是在练睡梦罗汉拳呢?” 夜星宇的嘴里嘟哝一句,手臂轻轻一掀,就想把王春香给推开。 然而睡着的王春香竟然会无意识地反抗,夜星宇才刚刚一伸手,王春香随之一动,手脚错位,又把夜星宇伸出去的手给夹住,锁在臂弯里。</p> 第205章 好险!差点阴沟里翻船! 夜星宇还以为她醒了,扭头一看,眼闭着呢,还有细微的鼾声,睡得正香。 真他妈无语了,就连睡个觉都要跟人过招,这是传说中的自动挂机修炼狂魔吗? 夜星宇胳膊使力,运劲一甩,粘在他身上的柔软躯体就被掀飞,像卷铺盖一样往外滚了一整圈,“咚”的一声掉下床去。 “唉呀——!谁他妈搞我!”王春香一个翻身就从地上跳起来,口中发出愤怒的咆哮,起床气大得吓死人。 夜星宇就看到,此时的王春香只穿着一套三点式的内衣,还是偏性感的款式,健美的小腹肌展露无遗,这特么是恶魔的身体! 看得有点呆,就忘了回答,一时之间静默无声。 王春香用手揉了一下惺忪的睡眼,随后眉毛一竖,凶巴巴地紧盯着夜星宇,很是不爽地大声嚷道:“你他妈有毛病啊?这么大张床不够你睡?非把我给挤下来?” 说完,王春香也不管自己是什么模样,呼的一下跳上床来,一脚踢向夜星宇的脑袋。 睡过一小觉的王春香恢复了不少体能,加上之前一整夜的特训,身体协调能力大幅提升,瞬间爆发出来的力量相当之强,几乎不逊于内劲高手。 这一脚之威,就连夜星宇也不敢怠慢,连忙坐起身来,使出一个巧招,用手捉住她的光脚丫子,同时将腿上的劲道给卸掉,整张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像是要散架一样。 但王春香并不罢休,一只脚掌被拿住,另一只脚又紧接着凌空踢来,使出凶悍的连环腿法。 双腿开合间,眼神好又反应快的夜星宇似乎看到了什么东西,突然就愣住了,竟然忘了抵挡躲闪,眼看就要被王春香一脚飞踢踹到脸上。 当时那只脚丫子离夜星宇的鼻尖只有零点零一公分,就是先天强者也来不及闪开,但是王春香突然发现自己不能动了,就像是时间静止一样,整个身体都被一股无形的强大力量牢牢束缚,悬在半空中,动也不能动。 当然,那只脚也就踢不下去,就差了一根头发丝的距离,偏偏没有成功。 夜星宇暗叫一声“好险”,差点就阴沟里翻船…… ——呃!阴沟?……(+▔皿▔)…… 现在不是纠结用词的时候,如果他真被这女人一脚踹到脸上,那将是他漫长人生中的最大污点,倾尽太平洋的海水都冲洗不掉。 幸亏在最后关头,他终于回过神来,但这个时候已经来不及抵挡或是躲闪,只能动用神魂力量救急解围。 念头有多快,精神力就有多快,几近于光速,且无影无形。 庞大的神魂力量瞬间释放,笼罩了王春香,将她全面束缚,牢牢控制。 她就像陷身于一个看不见的空气囚笼之中,诡异地悬停在半空,离床面半米有余。 王春香惊呆了! 她完全不理解此刻的情况。 为什么自己不能动?身体悬空也不下坠? 难道还没睡醒?还是在梦里? 没等她想明白,夜星宇就收回了神魂之力。 悬空的身体彻底失去了前冲的惯性,又陡然受到重力的影响,悬空的身体瞬间跌落。 王春香“咚”的一声掉到床上,还好床垫很柔软,不痛。 “你慢慢睡吧!我等会有场比武,要出去一趟!” 夜星宇身影一闪,像鬼魅一般到了房间门口,拉开门走了出去,只留下一句话语在卧室里飘荡着。 还在回想方才诡异情形的王春香听到这句话,立时惊醒过来,转脸朝着房门方向大声嚷道:“比武?跟谁比?我也要去!” …… 十五分钟后,夜星宇和王春香都已经洗漱完毕,穿戴整齐来到客厅。 夜星宇上身套了一件深蓝色的连帽运动衫,下身是同色系的休闲松紧裤,脚穿一双黑灰色运动鞋。 王春香的打扮就跟昨晚来时一样,除了里面的内衣是林善雅的,外面依旧是一整套的迷彩作战服,头顶贝雷帽,英姿飒爽,女中豪杰。 她知道夜星宇要去跟人比武,就非要跟着凑热闹,打打杀杀的事情她最感兴趣。 夜星宇开始没答应,怕她捣乱,但是王春香的性子明显不会听人劝,好说歹说都听不进去,没办法之下,也就同意了。 天龙特警由于自身的特殊性,所针对的犯罪对象是持有武器的武装分子和违法古武者,一年都难得出动几次,除了完成必要的常规训练以外,平时就很闲。 王春香又是中队长,不用每天都去警署报道,私人时间很充裕,才能跟着夜星宇到处乱跑。 两人刚收拾完毕,门铃就响了,来者是庄静。 她身为庄氏集团的重要成员,自然也要跟着去,等她发现王春香竟然也在,便感到很惊讶。 王春香过来找夜星宇讨教武学的事情,庄静是知道的,却没想到,两个人居然“切磋”了整整一晚,这其中是不是有点故事呢? 夜星宇发现庄静的眼神有些不对,便解释道:“昨晚练得有点累,就让她别走了,留在这里将就着休息一夜。” 庄静点头应道:“女孩子太晚回家确实不安全。” 她也没有多想,就是按照惯性思维脱口而出,可说完之后,看到夜星宇脸色古怪,这才反应过来,王春香可不是普普通通的身娇体柔弱女子,而是牛逼哄哄的大威天龙特警。 夜星宇硬憋着没笑,本以为王春香留宿的事情就这样一笔带过,庄静也不会起疑,谁知道王春香这个铁憨憨自揭老底,在旁边嘀咕抱怨道:“有些人睡觉不老实,居然还动手动脚!” 她是想表达自己的不满,在睡得正香的时候,被人一脚从床上踢了下来,非常窝火。 可在庄静的脑子里面却形成了另一个画面,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说好了秋毫无犯,结果在关灯之后,某男不讲规矩,偷偷对女同志上下其手。 于是乎,庄静的眼神又开始变得怪异起来,令夜星宇很是头痛,该怎么解释?</p> 第206章 感觉怪异的两人互动 想来想去,无论如何都找不出一个完美说法,为了避免越描越黑,夜星宇干脆扯开话题:“赶紧走吧,时间不早了,迟到了会被人说闲话!” 说完之后,也不管庄静什么反应了,自己带头先走,打开屋门来到前院。 王春香根本没发觉气氛不对,听见招呼,就也跟着离开。 庄静轻叹一声,细心地关好门,还用手试推了一下,确定已经锁死,才走出院子,顺便把院门也给合上。 王春香开来的警用越野车就停在路边,她已经坐上了驾驶位,夜星宇站在车旁边向庄静招手,示意坐这辆车过去。 庄静遥遥喊了一声“等一下”,走到自己的车旁边,从里面取出一个纸袋,应该是炸鸡和汉堡之类的速食品。 原来她已经提前点好了早餐,生怕夜星宇空腹比武没力气。 但实际上,古武者的体能和耐力都很强,一整天不吃饭也没什么,少一顿早餐根本没影响。 拿着外卖上了车,庄静把袋子递向前排,嘴上说道:“我点了一些速食早餐,你们先随便吃点垫个肚子!” 王春香直接拒绝:“我不吃,你给他吧!” 夜星宇接过袋子,向庄静问道:“你自己不吃吗?” 庄静笑了笑,回道:“我已经吃过了!” 夜星宇便不客气,从袋子里拿出一个汉堡吃起来。 王春香从车上找出一副黑色蛤蟆镜戴在脸上,样子酷酷的,随后发动汽车,转动方向盘掉了个头,一路驶出骊水南湾,直接开往凤鸣山庄。 夜星宇吃完一个汉堡,再打开袋子一看,里面还有一个炸鸡腿,一个烤鸡翅,还有一罐可乐,要是把这些全吃完的话,中午饭都可以不用吃了。 他戴上薄薄的一次性透明手套,拿出了烤鸡翅正要啃,却听王春香嚷道:“鸡翅给我,我要吃!” “你不是不吃吗?”夜星宇诧异地看着她。 “炸的不吃,烤的要吃!” “那你看下哪里方便,把车靠边停一下,换我来开,你自己坐过来吃。” “不用这么麻烦,你直接递过来。” 夜星宇便依她所言,拿着烤鸡翅递过去,本以为对方会空出一只手来接,谁知道她直接伸嘴过来咬,一口下去,牙齿撕下了一大块肉,嚼在嘴里发出吧唧吧唧的声音。 ——卧槽!这是要人喂吗?一只手控制方向盘不行? 夜星宇郁闷了,感觉自己像是伺候人的大丫鬟一样。 王春香却没管他的心情,把嘴里的咽下去,就说道:“这边咬完了,换另一边!” 无奈的夜星宇只能听从指使,把鸡翅掉转个方向,方便她啃。 好在王春香吃东西很快,几下就啃完了只剩骨头,她也不怕被交通监控拍到,完了还让夜星宇找张纸巾给她擦嘴。 夜星宇就像个乖巧小媳妇一样,尽心尽力地伺候着。 坐在后排的庄静看到两人之间的互动,就感觉很怪异,讲不出来是什么感觉。 他们是情侣?还是朋友?又或者是其他稀奇古怪不可言说的关系? 庄静也彻底迷糊了。 …… 九点五十分,到了凤鸣山庄大门口,下了车之后,在迎宾的带领下往里走,很快就来到约定的比试地点,一块由硬石砖铺成的空旷场地。 庄明生父子和苏俊喆都在,看到夜星宇等人出现,便上前过来打招呼。 苏俊喆还不到三十岁,但在离城却是风云人物,苏家的生意差不多有三分之一是由他做主,所以庄明生便恭请他为此次比武的公证人。 文斗与生死擂不同,不用签生死状,公证人也只需要一个就可以了。 但这个公证人必须要能让双方都认可接受,通常具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崇高威望,会站在公平公正的角度就事论事,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苏俊喆无疑就是一个很合适的人选,他们苏家跟庄氏集团和丰茂实业都有生意来往,他又是苏家名正言顺的继承人,无论是庄氏还是丰茂,都对苏大少很信任。 不过,公证人的存在意义只是见证胜负而已,并不具有裁判的权力,也不可能会吹黑哨,对胜负结果没有任何影响,谁输谁赢,最终还是要看比武双方的实力。 夜星宇看到现场空荡荡的,除了庄家父子和苏俊喆以外,就只有两个古武者,一个是庄明生的司机柴通,另一个从没见过,应该是苏家那边的人。 这是一个身材矮壮的汉子,国字脸,板寸头,年纪在四十岁上下,上身穿着一件带有弹力的黑色紧身衣,下身是跟王春香一样款型的迷彩裤子,看起来像个健身教练一样,有一股彪悍气势。 经苏俊喆介绍,这人名叫陆城,是苏家的供奉高手,曾经在国外当过雇佣兵,精通南洋各流派的古拳法,听闻今天有比武,很有兴趣,便同苏大少一起过来观摩学习。 当然,“观摩学习”只是比较客套的说法,陆城可是内家高手,对于外家武者的比试通常不屑一顾。 只因为苏俊喆想要知道夜星宇的实力深浅,便把陆城叫过来,让他看看夜星宇到底有多少本事。 夜星宇击败季常先的消息还没有传到离城,庄明生是正巧因为有朋友告诉他这件事,他才知道,而苏俊喆就没有收到风声,对于夜星宇的实力强弱还没有明确概念。 再加上,苏俊喆并没有把夜星宇可能来自巴山夜氏的消息告知陆诚,就让陆诚误以为这只是普通的古武者,态度便有些倨傲,招呼问候的时候表现得很冷淡。 夜星宇也不以为意,就像内家高手瞧不起外家武者一样,他也不把内家高手当成一回事,只有先天强者才会让他忌惮。 所以在打过招呼之后,夜星宇就根本没有搭理陆城,只与庄明生和苏俊喆聊上几句,这就令陆城心中有些不爽,觉得这小伙子不懂礼貌,不尊重前辈。 而站在旁边的王春香更是谁都不鸟,戴着一个黑乎乎的蛤蟆镜,面无表情,给人一种孤傲冷酷的感觉。</p> 第207章 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人 眼看已经到了十点,丰茂实业那边的人还是没露面,王春香就有些不耐烦,嚷嚷道:“不是说好了十点吗?怎么还没来?要不要打个电话催一下?” 庄明生说道:“约好的不可能不来,可能在路上堵车耽搁了一点时间,我们再等等吧!” 感到无聊的王春香取下蛤蟆镜放到上衣兜里,自己走到旁边较远处,单脚独立摆出了鹤形桩,随后对着空气挥拳踢腿,自个在那练了起来。 听到呼呼的拳脚破风声隐约传来,陆城很是讶异,不由朝那边多看了几眼,脸上的轻蔑与不屑渐渐收起,多了几分凝重。 陆城也是从小就练武,真实年纪比王春香大了将近一倍,过了四十岁才练成内劲,深知武道艰难,却发现一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居然也是高手,便颇为惊叹。 实际上王春香还没有百分之百地掌握内劲,就差了一点点,可论起拳脚威力已经不逊色于一般的内劲高手,这得益于她的身体素质极好,本身的肌肉力量便强得离谱。 她在一旁的单练不仅引起了陆城的注意,也吸引了柴通,两个人都不说话,就看着王春香在那表演,至于剩下那些人就在旁边闲聊。 到了十点十分,还没见到丰茂实业那边的人影,庄明生便打电话过去询问,得到的回复是“已经到了”。 大概快要十点一刻的时候,打老远就听见一阵吵吵闹闹的声音,在服务人员的带领下,一大帮男女老少朝这边走过来。 这支队伍很庞大,像个旅游团一样,少说也有二三十人。 有两个小伙子走在前面,手中各举着一根杆子,扯开一面红色横幅,上面印着“浑元形意太极门”七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横幅下面略后一点,几个大腹便便而又西装革履的商人陪着一个黑发白服的老头子,迈步并行,言笑甚欢,显然是有身份的人物。 再后面就是十几个年轻人,统一穿着白色的武馆练功服,年纪最大的也不过三十出头,其中至少有一半是白皮肤蓝眼睛的洋人。 队伍的尾端还有几个特殊人员,扛着摄影机,手持录音器,不知道是哪个网站还是电视台的新闻媒体采访队。 不用说,这应该就是丰茂实业那边的代表队,但这阵仗也太夸张了一点,不像是来参加约斗比武,倒像是组团上山打老虎! “他们来了!”庄明生看着这支队伍越走越近,对夜星宇介绍道,“那几个西装胖子都是丰茂实业的董事会成员,走在中间那个身穿金龙纹白色练功服的老头就是你此次的对手。” 夜星宇含笑看着没说话,朝着一旁练习的王春香招招手,后者就走了过来站到身边。 庄明生继续说道:“此人名叫马卫国,六十九岁,曾经远赴西盟开馆授徒,几年前回国,又在离城创办了一家武馆,小有名气,对外宣称已经融合了形意拳和太极拳的所有优点,自成一派,所以自称为浑元形意太极掌门人,性格很自傲,爱倚老卖老。” 夜星宇不屑地摇摇头,讥讽道:“形意就形意,太极就太极,浑元形意太极是什么鸟玩意?简直狗屁不通!” 真正精通古武的人都知道,形意和太极都是高深的武学,各有各的特点,也各有各的练法,武道理念都不一样,两者根本难以完美融合,就连夜星宇都做不到。 如果真要勉强融为一体,那它既不是形意,也不是太极,应该有别的名称,而不是简简单单的叫做浑元形意太极。 比如华神通自创的通神拳,就融合了许多古拳术的优点和长处,其中就包括了形意和太极。 但通神拳跟形意和太极都不相同,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别,甚至跟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拳术都不一样,它是独一无二的。 从这一点来看,就知道这个马卫国是个叮当响的半瓶水,对于武道的见解和认识匮乏得可怜。 夜星宇用神魂力量一扫过去,通过对马卫国的身体强度进行数据采样分析,果然稀松平常,不过是处于刚劲层次,胜过柴通恐怕也是侥幸。 这也说明了为什么身为古武者的柴通,在庄家的身份地位并不高,就因为他的实力太弱,根本达不到供奉级别的标准,只能做个保镖兼司机,一年也就两百万的薪水。 这边才说了几句话,那边的队伍就已经浩浩荡荡地开过来,路上如果遇到其他人,走在前面举着横条幅的两个小伙子就会中气十足地大声嚷道:“马老师来了,闪开闪开!” 夜星宇看到这做派,低声骂道:“这老东西,本事不大,排场不小!” 约好了十点钟开打,结果迟到了十五分钟不说,来了以后连个招呼都不打,马卫国像是没看到夜星宇和庄明生等人,扭过头去对着身后的武馆弟子们说道:“比武之前,我先讲几点,你们注意听!” 两个举旗小伙立刻大声附和道:“注意啦!马老师讲课了,不得了了!” 学生们、商贾们、记者们通通都保持安静,虚心聆听着马老师的教导。 马卫国很是满意地点点头,随后清了清嗓子,高声说道:“之前有学生老是问我,如何才能打出松活弹抖闪电鞭,在这里我只讲三点,就是接、化、发,只要做到这三点,不管是三连鞭还是五连鞭,都不成问题……” 看着马老师洋洋洒洒地发表着长篇大论,夜星宇一伙人都目瞪口呆,总觉得哪里不对。 不是说好了要比武吗?怎么搞成了现场授课?不带这么玩的吧?一帮人就这样等着他慢慢讲课? 庄明生忍不住了,走过去扯住一个西装胖子的衣袖,对他低声说道:“老贾,你这表叔发什么神经呢?怎么跑到这里来上课了?先抓紧时间办正事啊!咱们不可能先听他讲完一堂课再打吧?” 姓贾的胖子却不以为然,随口应道:“才几句话工夫,误不了事!你也多听听,对你有好处!”</p> 第208章 要打就打,就你逼话多! 庄明生气得够呛,正要发飙,却见夜星宇朝他摆了摆手,戏谑说道:“老头子打架就是拳少话多,你就让他说去吧,我们也不急!” 随后,夜星宇就拉着王春香到了边上角落,同样也在传授经验,但却是嘀嘀咕咕,声音极小,只有王春香一个人能听见。 这边,马卫国的声音就很洪亮,还在继续上着课,一帮学生们听得津津有味,摄影机也是一直对着他。 “发劲的时候,首先要做到关节放松,但是关节周围的筋和膜要适当地隆起,也就是说,该松的松,该紧的紧,松中有紧,紧中有松,这个问题非常复杂,几句话很难讲清楚……” 马卫国逼逼叨叨地说了十几分钟,什么“接化发”,什么“松果弹豆”,什么“闪电五连鞭”,什么“三维立体混元劲”,听起来都很牛逼,就是演示的时候有点滑稽,不像是打拳,倒有点像是抽筋打摆子。 好不容易,马老师终于结束了演讲,双方比武即将正式开始。 身穿白色龙纹练功服的马卫国走到了场地中央,双手负在身后,豪气干云地大声说道:“是哪个年轻后辈要来比武啊?赶紧上来吧!别耽搁时间了!” 庄氏集团那些人听到这句话都气得够呛,到底是哪个浑蛋在耽搁时间啊?贼喊抓贼吧? 夜星宇倒是没生气,他暂停了对王春香的指导,快步上场,站定后遥遥抱拳行礼,规矩到位。 而马卫国却大大咧咧地看着他,口出狂言道:“小伙子,武林讲究以和为贵,我看咱俩也不用真打,你就用两只手来扳我一根手指头,扳得动就算你赢,怎么样?” 夜星宇呵呵一笑,不置可否,话也不说,扭头就走。 马卫国还以为对方怯战,得意地张口叫道:“年轻人,别走啊!怕什么呢?我又不会弄伤你,咱们点到为止!” 夜星宇没有理会,走到王春香跟前对她使个眼色,低声说道:“你去吧,下手轻点,老年人骨头脆,可不耐打!” 身为好战分子的王春香根本不介意被人当枪使,她爽快地点点头,取下帽子扔给夜星宇,随后捋起袖子就走到了马卫国的正对面。 庄明生看到夜星宇不出战,大感吃惊,问道:“夜先生,这是……?” 夜星宇摆摆手,满脸无所谓地答道:“谁上都一样,都是一招搞定,就给年轻人一个实战锻练的机会。” 在他眼里,不止王春香是年轻人,就连对面那个趾高气扬倚老卖老的糟老头子,也是年轻人。 丰茂实业那边只知道庄氏集团请来的是一个年轻的古武者,具体情况并没有调查清楚,先看到夜星宇上场,还稍稍有点担心,后来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换了一个大姑娘上来,这下子就觉得稳赢了,个个神态轻松。 一来是觉得王春香太年轻,二来欺她是个女流,无论怎么看,都不像是个厉害角色。 也不知道庄氏集团那边是怎么想的,派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大姑娘上台比武,她怎么可能会是马老师的对手?就连西盟那边两百多斤的洋人大力士,也敌不过马老师的三招两式! 包括那些武馆弟子,很多人都有跃跃欲试的冲动,心里大概觉得,这美女怕是走错片场了吧?确定不是隔壁班的走秀模特?像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嘤嘤嘤,哪需要马老师亲自出手,换成我上,我也行啊! 这些愚昧无知的家伙,哪会知道豪杰春香的恐怖,她早在两年前就练出了寸劲,打遍整个离城市特警大队,未逢一败,昨晚又经过夜星宇调教一夜,实力暴涨,跟陆城这样的高手都可以斗一斗,更何况一个开武馆收学费的马卫国? 这位马老师要是再年轻个二十岁,兴许还能接个两三招,现在都半截入土了,还跑来打擂台,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 王春香站定,习惯性的要摆出鹤形桩,可转念一想,这特么是比武,又不是练习,当然是双腿着地更加稳当,也更好使力,于是便摆出日常惯用的起手动作。 侧身,微曲膝,视线朝向正前方。 双脚一前一后,支撑良好;双手一近一远,可攻可守。 这是标准的搏击姿势,不属于哪一门或哪一派,适合于中低层次的武者,在军队里面被广泛推行和使用。 反观马卫国,两脚叉开,双手负后,昂首挺胸,鼻孔对人,有点象是国家领导人到基层考察工作的姿态,脸上一副浑不在意的表情,倚老卖老地说道:“年轻人,我作为老前辈,就先让你三招……” 话未说完,他人就倒了,脸上全是血。 王春香缓缓收回拳头,嘴里还轻声嘟哝着:“要打就打,就你逼话多!” 此时的马卫国已经失去了意识,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再也站不起来。 丰茂实业的几个董事看傻了。 十几个或东或洋的武馆学生也看傻了。 特地赶来录制专题节目的新闻媒体人员通通都傻了。 这呢嘛什么情况?就这样结束了?被一个弱女子一拳ko? 说好的接化发呢?成名绝技闪电鞭呢?开场白还没说完,人就倒了? 这前后也才一秒钟的镜头,要怎么剪辑?该怎么播出?闹着玩呢? 全场人通通石化,满脸都是不可思议。 最后还是两个举杆子拉横幅的小伙子反应较快,惊恐大叫道:“不得了了!马老师被人打死了!吓死人了!” 夜星宇没好气地喝止道:“瞎几把嚷什么?人没死!只是晕过去了!” 两个小伙马上改口:“注意啦!马老师没被打死,是被打晕了!” 一帮武馆学员们这才清醒过来,大呼小叫地一拥上前,七手八脚地抬起昏迷的马老师赶紧送医院抢救。 而新闻媒体的记者们却留了下来,他们想要采访胜利者王春香女士,却被母暴龙毫不留情地一口拒绝。 无奈之下,媒体人员就只能纷纷撤场,赶去医院采访被一拳干倒的马卫国。</p> 第209章 年轻人不讲武德,我劝你好自为之 一场闹剧式的比武到此结束,前戏很长,**很短,三秒都不到,一秒就结束。 套句不好听的话,我特么裤子都脱了,你就给我看这个? 但结局终归在预料之内,不管是庄明生还是苏俊喆,都一致认定庄氏一方必然获胜。 没想到的只有两点,一是出战者非夜星宇而换成了王春香,二是王春香竟然只出一招便已取胜。 说起来,王春香这一拳并未使出全力,也算手下留情,可即便如此,也足以将马卫国打成脑震荡,搞不好成老年痴呆都有可能。 但如果王春香没用拳头而是用脚,马老师将会更惨,恐怕就此报销,他这辈子的教学生涯应该到此为止,明年的今日就是他的学生们相约扫墓的日子。 这是因为王春香的腿肌比较发达,腿部力量要比手臂力量大了好几倍,如果马卫国被她一脚踢到脑袋上,即使不是全力以赴,也多半要被踢死。 像马卫国这种人,夜星宇就打算给他一点教训,于是故意指派王春香这头母暴龙上场,不死算他好命,死了也是王春香动的手,与他无关。 马卫国身为古武者,不遵守国家制定的《古武者管理条例》,出言威胁普通人,逼迫庄明生做出商业让步,这不仅触犯了法律,也违背了武德,是古武界的无耻败类,正该受到惩罚。 在他倒下的时候,夜星宇用神魂力量大概查看了一下他的伤势,死倒不会死,但也绝不好受,被打到的右眼搞不好要失明。 王春香这一拳起码折了他十年寿,就算治好了伤,也成了半残废,对庄氏集团再没有任何威胁。 这场比武对于夜星宇和王春香来说,不过是生活中的小插曲,却为庄明生解决了一个大麻烦。 在苏俊喆的公证之下,丰茂实业那边斗志全无,承诺退出此次商业竞争,庄明生终于心头踏实,高兴得眉飞色舞,脸上全是爽朗的笑容。 被送去医院的马卫国在紧急抢救之下,成功脱离危险,于第二天恢复意识。 某新闻媒体得到马卫国本人的同意,在病房内对他进行了专访,剪辑成一段小视频放在网络上进行播报,没想到竟然火了,引来了全国网民的大量关注。 镜头中,马卫国右眼乌青,肿成一个大核桃,脸上却强自挤出一缕比哭还要难看的笑容,大声发泄着自己的控诉。 “昨天,有两个年轻人要和我比武,一男一女,最开始是男的上来,结果还没打就跑了,又叫了那个女的出场,使些小花招,用来麻痹我……” “当时我还在说话,还没喊开始,她突然一拳来打我脸,我大意了啊,没有闪,她的左拳就给我右眼来了一下……” “别以为她是乱打的,她可不是乱打,左刺拳,训练有素,有备而来……” “年轻人不讲武德,来骗,来偷袭,我六十九岁的老同志!这好吗?这不好!” “我劝!这位年轻人要好自为之,好好反思,以后不要再犯这样的小聪明,武林要以和为贵,要讲武德!” …… 对于浑元形意太极门掌门人马卫国的血泪控诉,王春香不会关心,夜星宇也不会在意,打完就算了,谁还有闲工夫跟你放嘴炮打口水仗? 在马卫国被抬走之后,又赶跑了记者,王春香就一直傻呆呆地站在原地,皱着眉头,若有所思。 苏俊喆邀请大家去会客厅里小坐休息,庄明生等人欣然应允。 而庄静看见王春香还站着发呆,就准备去叫她,却被夜星宇用手拉住,并以眼神阻止。 刚抬腿走了两三步的其他人也先后察觉到情况不对,便又止住脚步,纷纷回过头来,看了看伫立不动的夜星宇,又看了看状态古怪的王春香,搞不清楚他们在干嘛,一个个都很不解。 夜星宇微微一笑,轻声道:“应该是明白了。” 站旁边的庄静好奇问道:“明白什么?” 夜星宇没有解释,只说了一句:“看着吧!” 大家听他这样一说,都不再问,安静地看着王春香。 大概过了半分钟左右,王春香突然身子一闪,疾行几步就到了一株小树旁边,将手掌贴在树干表面,随后一动不动。 庄静看得奇怪,又问道:“她在干嘛?” 夜星宇并不回答,精神力已经投射到王春香的身上,她的呼吸、心跳、脉搏,以及身体内部的能量运行情况,通通了如指掌。 随后,夜星宇微微一点头,轻声呢喃道:“终于成了!” 庄静很好奇,也不知该不该继续追问。 现在这情况有些古怪,王春香的状态莫名奇妙,像是夜半梦游一样,而夜星宇说的那些话是什么意思,庄静也听不懂,她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或即将发生什么,反正是一脸懵逼。 就在这时候,蓦然传来“啪”的一声脆响,王春香身前的那株小树毫无征兆地断成两截,断口位置,正好她的手掌按住的地方。 旁观的陆城立刻反应过来,失声惊呼道:“暗劲?竟然是暗劲?怎么可能?” 别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搞不懂碗口粗的小树为何会无端断裂,可陆城却清清楚楚,这是王春香以掌贴树,纯以暗劲发力震断了树身,所以才会出现这诡异一幕。 但是让陆城震惊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女人竟然掌握了暗劲,这他妈不科学啊! 这就有点像是一个十二岁的孩子拿到了高等学院的毕业证书一样,简直不可思议。 听到陆城的失声惊叫,其他人也都反应过来,一个个都瞪大了双眼死死盯着王春香,像是白日见鬼一样。 古武者从外劲到内劲,是一道高高的门槛,跨过去是登堂入室,跨不过去就难有成就,但偏偏有很多武者就被这道门槛给拦住,死活翻不过去,一卡就是许多年,甚至一辈子。 二十来岁的内劲古武者意味着什么,这些人都懂,那就是古武界的明日之星啊!冉冉升起,注定耀眼!</p> 第210章 将门虎女,不与商人为伍 只可惜,她是王家的人! 了解王春香来历的苏俊喆在心中暗叹了一口气,放弃了拉拢的想法。 王家,既不是商业家族,也不涉足政治,但在军队里却有相当的威望的话语权。 王春香的父亲名叫王竞择,西南军区陆军少将,自身也是一个古武者,在第三次世界大战之时,曾与变种人奋勇作战,断了一臂,所以又有个绰号叫做“独臂王”。 王家一直都在军界耕耘,不经商,不从政,保家卫国,驻守边疆数十年。 王春香的两个哥哥也是从小就当兵,包括王春香自己,一个女孩子,也理所当然地走上了从军之路。 所以,王家虽然没什么钱,但是有军权,西南军区十万精兵,至少有三万是姓王。 盛世军从政,乱世政服军,现在是太平盛世,一个陆军少将倒也无足轻重,可真要到了战争年代,有枪有炮有人有粮的军阀就是最强力量。 那么王家能不能被拉拢? 当然不能! 王家手握兵权,忠于帝国,不屑于与商人为伍。 国家才是最粗的大腿,抱住了就不会放,真要放了,兵权也就没有了。 毕竟那些士兵都是天龙帝国的战士,不是王家的私兵,王竞择威望再高,也是以国家和军部的名义发号施令,一旦滥用职权,有重大违规,那他的少将也就当到头了。 如此一来,苏俊喆就郁闷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前途无量的年轻古武者出现在面前,却不能招揽入苏家,那种滋味就像是遇上了一个特别心动的美女,却是别人的老婆。 庄静在上次来凤鸣山庄参加音乐酒会的时候,就大概猜出王春香来历不凡,可她的父亲庄明生却不清楚,还以为这是夜星宇的同门师妹或是徒弟什么的,两只眼睛立刻就亮了,当即走上前去,满脸堆笑地准备和王春香说说话套近乎。 谁知道王春香只看了庄明生一眼,人就走开了,直接跑到一边蹲在墙角打电话,嘀嘀咕咕的说话声音很小,也不知道是打给谁,情绪有点小激动。 不到一分钟,王春香就挂断电话走回来,从夜星宇手里拿过自己的帽子戴在头上,迅速说道:“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不管其他人反应如何,王春香快步离开,行色匆匆。 庄明生有些尴尬,询问的目光投向夜星宇,开口问道:“这位是……?” 夜星宇笑了笑:“她是特警,可能有任务在身,我们就别管她了!” 庄明生又看向苏俊喆,后者便解释道:“这位是西南军区王少将的女儿,现在是离城市特警大队第二中队的中队长。” 这样一说,庄明生就明白了,也跟苏俊喆一样暗叫可惜。 他们庄家跟苏家不同,急缺古武者,就只有一个实力平庸的柴通来当保镖,撑不起大场面。 经过被丰茂实业威胁这件事情,庄明生就迫切想要找到一个古武高手来坐镇庄家,却一直求而不得,好不容易通过女儿的关系认识了夜星宇,但夜星宇却不愿“长期合作”,以后接不接单,还要看心情。 所以庄明生还得继续求贤若渴,不找到一个内劲层次的古武者,他就不安心。 如果以后遇到大麻烦,虽然可以再花高价请来夜星宇帮忙解决,但那毕竟是外援,不是庄家本身的力量,庄氏集团在对外策略上,依旧处于被动,不具备足够强大的威慑力。 结果无意中发现了王春香这个人才,可以一拳秒杀老师傅,一掌震断碗口树,庄明生不免兴奋激动,正想拉拢,却被告知这是军方王家的人,岂不是白高兴一场? 但也没有办法,庄明生只能尴尬一笑,赞叹道:“原来是将门虎女,难怪小小年纪就有这样的成就!” 几个人一边闲聊着,一边走向苏俊喆专门用来招待贵宾的私人会客厅。 途中,陆城数次打量夜星宇,对后者产生了好奇。 因为他明明看到,夜星宇在指导王春香,由此来推断,夜星宇的实力肯定要强过后者,难道这个年轻人也是内家高手? 二十来岁的内劲古武者一下子就遇到两个,让陆城有一种虚幻不真实的感觉,走起路来都心不在焉。 到了私人会客厅,分宾主坐下,才刚把热茶泡上,苏俊喆就兴冲冲地去了一趟藏酒室,拿来一个形状奇特的白瓷酒瓶子。 “这是我最近入手的好酒,还没来得及品尝,趁着大家都在,就拿出来款待诸位,但愿不会令人失望!”苏俊喆笑吟吟地说着,唤来侍者取出酒杯。 苏家大少好酒之事,在离城的上层圈子里人尽皆知,不是秘密。 这时候虽还是早上,不适合饮酒,但众人也不愿扫了他的兴致,纷纷称好。 苏俊喆打开瓶盖,一阵甘冽浓郁的酒香立时传来,还伴有鲜花芬芳的自然气息,只闻着这股味道,就觉得浑身舒畅。 “嗯,不错!酒香纯正,闻着挺舒服!”苏俊喆特地凑近了瓶口,深深吸了一下,那表情就像是抽到了传说中的福寿膏。 闻够了酒香,他才站起身来,亲自为客人们把酒逐一斟满,随后将酒瓶子放在桌上。 这酒瓶子本身就像是一件工艺品,被雕琢成一个站立的宫装仕女,体态婀娜,头上的发髻高高盘起,略显夸张,那里是瓶口的位置。 最奇特的是这酒的名字,名叫“花酒”,刻在这白瓷美人的背上,没有着色,若隐若现,不注意还看不到。 众人端起酒杯,一起碰了一下,正要往嘴里送,夜星宇忽然眉头一皱,轻喝一声“等一下”。 大家都停下动作,不解地看着夜星宇,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突然喊停。 只见夜星宇双手举杯,面向苏俊喆,正色说道:“我先敬苏兄一杯!” 包括苏俊喆在内,所有人都有点懵,不知道夜星宇搞什么飞机,等大家先干一杯,我们再来慢慢地单独敬酒,难道不好吗?</p> 第211章 酒中有毒,喝了就变白痴 苏俊喆虽然外表斯文,性格却很豁达,并没有想太多,夜星宇既然特意向他敬酒,他便欣然举起了杯子,没有推辞,只说了一声“干”,就将酒杯送到唇边。 正当苏俊喆要仰起脖子一饮而尽,坐在对面的夜星宇突然手一甩,手中的酒杯就朝着苏俊喆迎面飞去,紧接着就是“啪”的一声炸响,两个杯子撞在一起,同时粉碎,酒水飞溅开来,洒了苏俊喆一身。 事出突然,完全意想不到,所有人都惊呆了,不理解夜星宇为什么要这样做。 坐在苏俊喆旁边的陆城立刻站起身来,两只铜铃大眼紧盯着夜星宇,爆怒吼道:“你什么意思?” 苏俊喆自己也懵逼了,但他自认为没有得罪夜星宇,想来其中有误会,都来不及擦拭脸上和身上的酒水,便惊讶问道:“夜兄弟,你这是……?” 夜星宇叹息一声,摆了摆手,示意大家镇定,然后才平静说道:“都别喝了,这酒里面有毒!” “什么?”不少人惊呼失声,纷纷放下手中酒杯,看了看苏俊喆,又看了看夜星宇,不知道现在是什么一个情况。 苏俊喆听到酒里有毒,也表现得很意外,却摇着头反驳道:“不可能有毒!酒放在藏酒室里,门上有密码,一般人根本进不去,想投毒都没机会!” “但酒里确实有毒!”夜星宇拿起桌子上的酒瓶细细端详着,严肃而认真地说道,“这种毒我见过,也很熟悉,它虽然不致命,却能够侵袭和破坏脑部组织,让人思维迟钝,慢慢变成白痴。” “什么?竟然有这样的毒药?”庄宁吓得脸色发白,额头见汗。 但苏俊喆却保持怀疑,凝视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怎么知道酒中有毒?又该如何证明它的确有毒?” “很简单,我闻出了它的味道!”夜星宇翘着腿好整以暇地坐在沙发上,缓缓解释道,“我的鼻子很灵,嗅觉能力要比普通人强很多,恰好我又知道这种毒素,并且闻过它的味道,所以我相当肯定,酒里有毒。” “仅凭鼻子闻到的味道?”苏俊喆有些不相信,他自己就天天品尝各种好酒,闻惯了酒味,丝毫不觉得这瓶酒有什么问题,为何偏偏夜星宇就能闻出来有毒? 夜星宇端起桌上的一杯酒,比出一个“请”的手势,淡然说道:“不信的话,请尽管品尝!” 苏俊喆没接,也没有谁敢伸手去接。 身家性命岂能拿来开玩笑?当然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又不是玩游戏,死了还可以读档重来,谁都只有一条命,谁敢拿来赌? 夜星宇又把酒杯放到桌上,接着说道:“这种毒来自于南洋热带丛林,在某些潮湿而炎热的地方,生长着一种奇特而罕见的橘红色小花,当地人称之为‘忘语花’……” “忘语花?这个我听过!”陆城忍不住插了一句嘴,脸色微微有些变化。 所谓的南洋,是旧进代对东南亚各个小国的整体称呼,包括了中南半岛和马来群岛。 陆城虽是华夏人,但早年就生活在南洋,又在那边当了很多年的雇佣兵,对于南洋的情况非常了解,所以夜星宇一提到“忘语花”,便勾起了他的回忆。 被打断话语的夜星宇微微一笑,向陆城说道:“你既然听过忘语花,那就由你来说吧!” 陆城微一点头,在脑海中整理了一下思绪,便接着说下去:“我知道忘语花,是因为当地的一个土医,他曾经告诉我,这种花可以当成镇痛剂来使用,只需把花瓣捣碎,磨成浆汁,放到酒里饮下,就能麻痹神经,不会感觉到痛。” 苏俊喆听得好奇,便问道:“这样的话,忘语花可是好东西啊!怎么会跟毒扯上关系?” 陆城很快就答道:“因为忘语花有一个副作用,剂量只要稍微用得多一些,就有可能让人失去语言能力,连话都不会说,所以就有了忘语花这个名字。” 众人听得倒吸冷气,不由相信了夜星宇先前所言。 有了陆城的这一番话,夜星宇解释起来就要方便许多,他接着话头继续往下说道:“忘语花有一种特殊的香气,不太好形容,我也是因为在酒里面闻到了这股味道,所以才断定这酒有毒。” 实际上,他并没有解释得十分明白,这酒里的毒并非只是单纯的忘语花,而是更为复杂的一种毒药,除了最关键的忘语花之外,还有好几种纯天然的植物毒素,都具有破坏大脑功能的效用。 这种毒,有一个非常独特的名字,叫做“笑忘痴”。 顾名思义,在中毒之后,正常人也就变成了只会傻笑的白痴,浑浑噩噩,什么都不记得。 这是非常阴狠恐怖的毒药,在夜星宇的印象中,这世上应该只有一个人有能力配制,并且这个人他恰好认识。 严格来说,不是夜星宇认识,而是罗修认识。 此人就是出自于“青衣”组织的一位杀手,代号毒蝎。 毒蝎是女人,并且正好是南洋人,本身的战斗能力并不强,但她却有两大特色技能,一个配毒,二是下毒。 而笑忘痴,恰好就是毒蝎的招牌毒药之一。 夜星宇先前并没有瞎说,他的鼻子的确很灵,林善雅身上淡淡的体香味,炸弹箱子里快要挥发殆尽的香水味,这些若有若无的味道混杂在空气里,一般人应该都闻不到,但他却可以清楚分辨。 靠着灵敏的嗅觉,他才可以做到医毒双绝,在炼丹与制毒两方面都是高手中的高手。 当然,最主要的依仗还是神魂力量,它能从细小的分子层面去剖析物质构成,搞起医药和化学研究简直就跟开了挂一样。 在苏俊喆刚打开酒瓶子的时候,最先逸出来的是酒香,再加上隔得较远,夜星宇并没有闻到笑忘痴的味道。 等到他端起酒杯,凑近鼻端,才发觉不对,于是出声喊停,制止众人饮酒。</p> 第212章 毒意酒的来源让人意想不到 当夜星宇发现酒中有毒,立刻就对苏俊喆产生了怀疑,他不确定是不是苏大少想要毒害他,于是便故意借敬酒之名,来试探对方是否真敢饮酒入腹。 结果如何自不必说,要是夜星宇晚一步出手,苏俊喆就已经喝下了毒酒,智商和思维能力会慢慢退化,至于到达什么程度,还要看毒药的具体剂量以及他本身的抵抗能力。 现在看来,下毒者不是苏俊喆,而是另有其人。 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毒蝎,或者与毒蝎有所关联。 为了搞清楚,夜星宇就问道:“这酒是从哪里来的?又是什么时候到了你手上?” 苏俊喆立刻答道:“是楚君的朋友送给她的,楚君知道我好酒,便又转手给了我,到我手上已经有好几天了。” “吴楚君?已经有好几天了?”夜星宇皱了皱眉,有点想不通。 他本以为,这酒是用来毒害他的,背后的指使者不是严少泽就是霍青书,想借苏俊喆当棋子来除掉自己,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 几天之前,夜星宇还没有与严少泽发生冲突,也没有跟霍青书见面斗嘴,他俩又不是活神仙,不可能掐指一算,早早就把这瓶毒酒交到了苏俊喆的手上,利用这个机会来毒害他夜星宇。 如果说昨天出现在飞机上的炸弹是霍青书或严少泽所为,夜星宇还相信,但这毒酒,显然跟他俩无关。 如此一来,毒酒真正想害的目标,也许不是夜星宇,而是另有其人,很可能就是苏俊喆。 既然目标不是自己,夜星宇便可管可不管。 不过,他对苏俊喆观感不错,不希望他发生意外。 再加上酒中之毒是笑忘痴,与杀手毒蝎有关,夜星宇便打算插手此事,把前因后果搞清楚。 于是,他又问道:“送酒给吴楚君的这个朋友是谁?你认识吗?” 苏俊喆点点头:“我见过几次,但不是特别熟悉,在上次音乐酒会的时候她就来了,你应该也认识!” “哦?我也认识?这人是谁?”夜星宇被他提起了好奇心。 “就是跟张家的千金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年纪有点小,应该还是学生,你们都叫她小西的那个!” 这番话说得很清楚,夜星宇一听就明白了,不免惊愕道:“你说的是……严小西?” “对!就是她!”苏俊喆回答得很肯定。 可是……这怎么可能? 夜星宇一万个不相信! 他倒不是怀疑苏俊喆讲假话,而是不信严小西会下毒谋害苏俊喆。 首先她与苏俊喆无仇无怨,没有作案动机。 其次她年纪还小,喜怒哀乐流于表面,做不出这种深沉恶毒的事情。 要说是郑雪莉下毒,夜星宇还信,换成是严小西的话,那就是扯淡。 夜星宇活了这么久,阅人无数,这点眼力还是有的。 严小西看似古灵精怪,实际心思还比较单纯,远远没有郑雪莉的想法那么功利和复杂。 最大的可能,就是严小西仍旧是棋子,被人利用,这毒酒是别人给她的。 在夜星宇思考的时候,苏俊喆又道:“我曾听楚君说过,严小西她们家好像是开酒吧的,这个酒是她们家自酿,想要调查出毒酒的来源,恐怕要到她们家去看一看。” 夜星宇微微点头,郑重说道:“这件事就交给我来处理吧,我下午就去找严小西,找她问明白,你这边暂时不要声张,以免打草惊蛇,刚才的事情就当它没有发生过,一切等我调查清楚再说。” 笑忘痴与毒蝎有关,说不定会牵扯到“青衣”或“修罗”,夜星宇暂时不希望苏家插手,只静观其变就好。 苏俊喆听到夜星宇的安排,并没有反对,而是诚恳说道:“那就麻烦夜兄弟了,有什么需要协助的就来找我,最好早点把这件事情查个水落石出,苏某人不胜感激!” 其他人也都盼望着夜星宇能够尽快搞定此事,把下毒的凶手早点揪出来,这也太特么坑人了,差一点就把一帮精英大佬全部变成白痴! 实际上,笑忘痴作为一种毒药,并不是完全无色无味的,虽然能混入酒里,却能对酒的味道和色泽产生影响,一旦混合剂量过多,酒就会变得浑浊,染上一层昏黄颜色,味道也会变苦。 要想不被识破,就只能少加一点剂量,这样才能做到隐蔽,让人防不防胜。 而对于苏俊喆这种天天与酒打交道的人来说,鉴别能力就很强,酒的色泽和味道稍有不对,他可能就会有所察觉,下毒之人如果比较小心谨慎,剂量就会下得更少。 这样一来,其实这瓶酒里面所含的毒药份量微乎其微,对人的影响并没有夜星宇所说的那么严重,不可能沾到几滴就变白痴,就算喝下一整杯,也不一定出事,至少对陆城这样的古武者来说效果有限,他的免疫排毒能力肯定要远远超过普通人。 但如果是苏俊喆这样好酒贪杯之人,没练过古武,身体素质很一般,多喝几杯这样的毒酒,多半就逃不掉了,就算不会变成白痴,也会智力退化,思维迟钝,记忆力衰退,脑子经常犯糊涂。 经过这场毒酒风波,品酒的心思就没有了,苏俊喆安排了一桌宴席,大家一起早早吃了午饭,这是苏俊喆近年来头一次滴酒不沾。 随后,庄家几人和夜星宇便告辞离开了凤鸣山庄。 庄明生和庄静要去公司处理事务,便由庄宁负责送夜星宇回去。 等出了凤鸣山庄以后,两辆车便各行一路,分道扬镳。 回到骊水南湾,夜星宇先是补了个午觉,给神魂充点电,到了下午两点才醒,随后拿出手机,给严小西打电话。 “喂!姐夫,你找我啊?”严小西的声音非常微弱,像是做贼的语气。 夜星宇先问她:“你在哪?” “我正在学院上课啊!现在是蹲在桌子底下偷偷接的电话!” 她这样一说,夜星宇就有画面感了,难怪说话语气跟做贼一样,原来是在课堂上。 夜星宇便道:“我现在过来找你,等到了再跟你联系,你先认真听课。” 随后,也不等对方回应,直接挂了电话。</p> 第213章 又回到梦想开始的到地方 夜星宇为什么不直接在电话里面问清楚,非要亲自跑一趟呢? 其实很简单,如果隔着电话说事,只能听到语气,很难辨别真伪;但如果是当面询问,就有很多因素作为参考,能大致判断出严小西有没有说谎。 人在说谎的时候,担心谎言被揭穿,就会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产生多种心理反应,比如紧张、恐惧、焦虑、内疚等等。 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生理反应,比如呼吸不稳、心跳加快、血压升高、体表出汗、胃部收缩、瞳孔放大、肌肉颤抖…… 这些生理反应很难受到主观思想的控制,会在编造谎言的时候自然而然地出现,如果能测量到人体的种种生理变化,那么就可以判定此人是否在说谎。 测谎仪就是根据这个原理研发而成,在询问的同时记录人体的多项生理反应,面对普通问题和敏感问题的交叉提问,被测者的生理读数多半差异巨大。 大多数时候,人的身体要比嘴巴诚实得多,嘴巴可以随便骗人,身体却不会说谎。 就比如,你明明是饿了,却非说不饿,那为什么老是不自觉地吞口水?肚子还发出咕噜噜的声音? 想要连身体也带有欺骗性,很难,非得经过长期的特殊训练,让身体也养成习惯,这才有希望。 显然,一般人很难做到,就算是职业的特工和杀手,也不容易。 但这并非绝对,有些人就天赋异禀,谎话张口就来,脸不红心不跳,说得连自己都信,毫无违和之感。 遇到这种人,只要他意志坚强,心理素质过硬,连测谎仪都拿他没办法。 而夜星宇的神魂力量就可以扮演测谎仪的角色,细致捕捉人体的生理变化,他要是有心想分辨某人的说话真伪,通常不会被骗。 与严小西联系过后,夜星宇开上自己的车,很快就来到了万相学院,这里距离骊水南湾并不远。 当初林善雅在骊水南湾买房,除了风景、环境、管理等等因素以外,也考虑到了它的地理位置,与万相学院就隔了一座骊湖,一个在南,一个在北。 当然,不可能直接从湖面上飞过去,要顺着外面的公路绕行,开车的话,大概不到二十分钟。 时隔多日,再次来到万相学院,夜星宇还是有一点点感触。 套用一句常用的话,这是他梦想开始的地方,因为他在这里遇到了林善雅。 虽然明知道不可能有什么转世轮回,林善雅与自己第一世的妻子根本就是两个人,但夜星宇依旧愿意相信命运与缘份,待在她的身边,帮助她,守护她。 这时候的万相学院已经完成了股权交易,虽然还是姓林,却已经不属于林善雅,而是属于林则威。 除了这一点,其他的还是没变,常博文那坑人的老头仍然是副院长,爱耍威风的张金柱依旧是第二食堂的大哥大。 远远经过第二食堂的时候,夜星宇又看见那家伙在训人了,指手画脚,口沫横飞,被训的对象背朝这边,勾着脑袋,看不到脸,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 夜星宇并没有过去打招呼,他对张金柱的印象说不上好,也说不上坏,总之是没什么交情,没必要特地凑上去套近乎,先办正事要紧。 他并不知道严小西的教室在哪,发消息询问,严小西就让他在蓝球场那里等个几分钟,很快就要下课了。 高等学院便等同于旧时代的大学,开课时间并不固定,一堂课上多久也全凭讲师安排,短的话可能半个小时就结束了,长的话可能会需要一个多小时,甚至两个小时。 严小西说是几分钟,实际上足足过了半小时才出现,夜星宇站在蓝球场旁边都快成望夫石了,期间还被几个过路的大胆女学生语言调戏了一番。 现在的大学生,还没出社会,就有一股社会味,看见别人长得帅就围上来品头论足,这个娇滴滴地喊一声“欧巴”,那个甜腻腻地叫一声“小哥哥”,要不是夜星宇稳得住,非被这几个小蹄子带偏了。 等到严小西见到夜星宇的时候,他手里已经多了好几张便签小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又一个的电话和姓名,其中有一张还印有一个鲜艳的唇印。 私立学院的女大学生确实有够主动,就连夜星宇都感头痛,一般的小宅男恐怕难以招架,三句话就要缴枪投降。 严小西一路小跑过来,脸上冒汗,有些气喘,隔老远就招手问道:“姐夫,你是特地来带我出去玩的吗?” “玩你个大头鬼,我有正事问你。”夜星宇把手里的小纸签扔进身旁的垃圾筒,再从衣兜里掏出一张纸巾递过去,让她擦擦汗。 “啊?你说!”严小西接过纸巾,却没有擦汗,而是拿去擤鼻涕。 夜星宇看得无语,等她扔掉纸巾,又递了一张过去,这才问道:“你是不是送了一瓶酒给吴楚君?” “酒?”严小西先愣了一下,似乎想起这件事,才问道,“你说的是花酒吗?” “对!就是花酒!瓶子是一个古代女人的形状。” “那就是我给君姐的啊!怎么了?” “这瓶酒是哪来的?” “是我从家里拿的。” “那你又为什么要把它送给吴楚君?” “因为君姐喜欢呢!前几天君姐去我家里玩,我们一起喝了花酒,她觉得味道还不错,我就拿了一瓶送给她。” 这番对话非常迅速,夜星宇开口一问,严小西马上就答,从生理反应来看,一切正常,她没有说谎。 于是夜星宇又问道:“你家里为什么会有这瓶酒?” 严小西回答得理所当然:“不为什么啊!酒是苏伊自己酿出来的,我家里还有好多呢!” “苏伊?苏伊是谁?”这应该是某人的名字,并且是个女人。 “苏伊就是我妈啊!”严小西的回答让人出乎意料。 夜星宇愕然:“你就这样直接叫你妈的名字?” 严小西眨巴着大眼睛:“对呀!我要叫她妈,她还不乐意呢!”</p> 第214章 有没有玩过愤怒的4小鸟? “不乐意?为什么不乐意?”夜星宇有些搞不懂。 “那是因为她喜欢装嫩呀!我要是叫她妈,她还不搭理呢!说我把她叫老了!”严小西摊开双手,耸耸肩膀,做出一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所以……没办法……我就只好叫她苏伊!” 听完严小西的解释,夜星宇很是无语。 这是什么奇葩母女?简直刷新了三观! 做母亲的不愿女儿管她叫妈,结果女儿就真的直呼其名,真特么有一套! 确定严小西没有撒谎,夜星宇又问道:“你家在哪里?有没有时间带我过去一趟?” “你想去我家?”严小西瞪大了眼睛,很快摆了摆手,“现在去不行啊!没开门呢!苏伊昨晚上打了一通宵的麻将,这时候肯定在家里睡大觉,她睡着的时候是不喜欢被吵醒的!” ——服了!通宵打麻将,白天睡大觉,严小西这亲妈看来很有个性啊! 夜星宇想了一想,没有勉强,便问道:“那我什么时候能去?” 严小西嘻嘻一笑:“你现在带我出去玩,然后请我吃个晚饭,那时候也就差不多了,我就带你去我家!” 夜星宇看了下时间,还不到三点,便问道:“你下午不用上课了吗?” 严小西拍拍他肩膀,笑着道:“笨呐!可以逃课啊!” “逃你个大头鬼啊!好好学习吧!”夜星宇在她脑门上敲了个爆栗,没好气地说道,“把你家的地址告诉我,我自己过去就行了!” 严小西吃痛,“哎呦”了一声,嘟着嘴说道:“沿河路24号啊!你又不是没去过!” “沿河路?我去过?”夜星宇听到这地址,但觉很熟悉,低头想了一下,突然抬起头来失声叫道,“你家该不会就是那个夜总会吧?” “对啊!花天酒地夜总会,那就是我家,老板就是苏伊。” 严小西的答案又一次让夜星宇目瞪口呆。 搞半天,原来是苏俊喆说错了,严小西他们家开的不是酒吧,而是夜总会。 现在总算是明白了,花酒和花天酒地夜总会,这两样东西很容易就能联系起来,这家夜总会的老板苏伊自己酿了酒,被严小西拿来送给吴楚君,吴楚君再借花献佛转给了苏俊喆。 可问题是,酒里面为什么会有毒蝎的独门秘毒笑忘痴?想要毒害苏俊喆又是谁?是毒蝎本人吗? 这件事情越深入调查,被牵扯进来的人也就越多,其中的真相究竟如何,就连夜星宇也感到好奇。 看来,必须要去花天酒地夜总会走一趟,了解一下情况。 大概理清了头绪,夜星宇便对严小西挥挥手:“你去上课吧!我先走了!” 严小西一把将他拉住,愁眉苦脸地嘀咕道:“我不想上课啊!你带我出去玩吧!” 夜星宇哪有空带小姑娘遛街啊,当然是严词拒绝。 他摆出一副“我是为你好”的姿态,一脸严肃地进行思想教育:“学生要以学业为重,一定要好好学习,将来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严小西气呼呼地一跺脚:“你问什么我都告诉你,叫你带我玩都不愿意!——哼!你真是太没良心了!” 夜星宇准备再劝说几句,忽然一个大篮球越过球场的铁丝网,从上空坠落下来,不偏不倚,正好砸向他的脑袋。 但夜星宇就像是头顶上长了眼睛一样,一只大手伸过去,急坠而下的篮球顿时失去了冲击力,稳稳当当地落到他手里。 “兄弟,麻烦把球抛过来一下!” 隔着一层铁丝网,一个牛高马大的大学生站在球场内,两只眼睛紧盯着夜星宇,脸色有些不善。 严小西看到夜星宇手中多出来的篮球,再望向那说话的大学生,表情顿时变得凶恶,大声吼道:“李中锋,你是不是故意的?” 李中锋立马否认:“我哪有故意啊?篮球嘛!打偏了很正常!” 严小西抬头看了看,铁丝网围着篮球场绕了一圈,估计有四米高,正常打球哪有可能飞得出这层网,分明就是有人故意把球抛过来搞空中袭击! “你就是故意的!赶紧道歉!”严小西气呼呼地说着。 她认识这个李中锋,跟她同一届,曾经给她写过情书,但是被无情拒绝了,还不死心,时不时就要找机会上来纠缠。 估计是李中锋在球场内打球,看到严小西在外面跟夜星宇搭话,心生嫉妒,就故意抛球过来砸向夜星宇的脑袋。 李中锋死不承认,还看向左右,朝他的队友们问道:“她说是我故意的,你们刚才可都看见了,可得给我证明啊!” 球场内的几个男生都是李中锋的铁哥们,一个个都皮笑肉不笑地帮李中锋洗白,口风完全统一,声称这是意外。 严小西还想再说,但夜星宇却把她拉住,口中劝道:“算了!不过是一帮顽皮的小孩子,没必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话说完,手一甩,也不见他怎么用力,手上托着的篮球“呼”的一声向上窜起,越过四米高的围网直上高空,再划出一道漂亮的抛物线飞向蓝球架,最终准确无误地穿过篮筐,“咚”的一声掉到地上。 球进了! 隔了将近二十米的距离,一发入魂。 一帮篮球小伙看呆了,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下巴也差点掉到地上。 这特么不是眼花吧?这是人干的事? 揉了揉眼睛,篮球确实已经在球场内,在地上连续弹跳着,发出“咚咚咚”的声音。 李中锋倒吸了一口冷气,一脸骇然地望着夜星宇,小心肝也跟着“咚咚咚”的节奏吓得“砰砰砰”地乱跳。 这得有多么高的准度?还要有多么强的臂力? 李中锋简直不敢想,这已经颠覆了他的认知。 这时候就连傻子都明白,这个穿着休闲装的年轻人绝对不是普通角色,而是一位高人。 李中锋等一帮打球的大学生立刻变成了哑巴,虽然没有主动道歉,却也认怂似地低下了头,不敢再多说半句。 夜星宇表演了一手愤怒的小鸟,便懒得去管这帮小屁孩,对严小西挥了挥手,说声“我走了”,就潇洒地转身离去,留下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传说背影。 ……</p> 第215章 趁这个时间去看看猴子去的妹妹 在走向停车场的路上,夜星宇思考着接下来的行动。 根据从严小西那里得来的线索,酒的最终源头是她的母亲苏伊,而毒的最终源头肯定就是毒蝎。 问题就在于,苏伊酿出来的酒里面为什么会有笑忘痴?她跟毒蝎有什么关系?难道这也是一个被利用的工具人? 如果不是因为笑忘痴,不是牵扯到毒蝎,可能夜星宇都不会管这件事情,可正因为酒中之毒是笑忘痴,而此毒又源于毒蝎,夜星宇就必须要追查下去。 当年在“青衣”覆灭之后,对于那些杀手,罗修并没有赶尽杀绝,而是给了他们两个选择。 要么留下,要么退隐。 留下,就是加入新成立的“修罗”,重新建立一套规则,所有人都要听从罗修的号令,不得擅自行动,违令者斩。 退隐,就是金盆洗手,另谋生路,除了自保防卫以外,不得动武杀人,如果还要因为金钱利益而滥杀无辜,一旦被罗修知道,绝不会客气。 大多数人选择了留下,比如猴子、大狗、酒鬼等人,但也有一些杀手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选择了退隐,比如厨子、毒蝎。 厨子退隐后很守规矩,罗修通过酒鬼知道了他的一些情况,但是毒蝎却再无消息。 本以为她离开了天龙帝国回去了南洋,却没想到,她的独门秘毒笑忘痴竟然出现在一瓶酒里。 如果这件事的背后真是毒蝎在搞鬼,那么夜星宇就会找到她问个清楚,为什么要暗算苏俊喆?是因为钱?还是因为其他? 杀人理由如果不够充分,那么她只能去死。 别以为罗修消失就可以跳出来兴风作浪,为所欲为,罗修定下的规矩,可以由夜星宇来执行, 下一步就是去花天酒地夜总会打探情况,可现在还是白天,夜总会要到晚上才营业,这时候过去就不合适,只能等天黑再说。 到了停车场,夜星宇看了下时间,正好三点钟,离夜总会开门做生意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这时候要么先回家歇着,要么就得找点事情打发时间。 想了一想,夜星宇决定趁这个机会去看看猴子的妹妹。 他还是罗修时,就把猴子当成弟弟一样看待,猴子的妹妹,也等于是他夜星宇的妹妹,不能放任不管。 上次他曾跟踪侯小妹一路回到居处,只因为没有弄清楚猴子发生了什么事,侯小妹又受到了不小的惊吓,他便悄悄离开了。 可现在夜星宇已经知道猴子身亡,便决定找到侯小妹摊牌说清楚,让她以后跟着自己。 侯小妹现在这个状态很不对劲,碰瓷、诈骗、偷车、销赃,没做一件好事,如果不管她的话,路会越走越歪,歪到一定程度就要栽到沟里去。 猴子英年早逝,已经成了遗憾,夜星宇不希望他的妹妹也成为遗憾,他必须找到侯小妹,照顾她,纠正她,也算是慰藉猴子的在天之灵。 趁着现在有时间,夜星宇就决定去一趟侯小妹所在的贫民窟,希望不会跑空,小丫头也不知道有没有上学或是打工,要是不在家那就麻烦了。 驾车来到了那个破破烂烂的城中村,里面路窄人多情况复杂,不利于车辆通行,夜星宇便把车停到附近,步行进入。 没有亲自来过,实在难以想象,在离城这样的一线大城市居然有这样脏乱不堪的地方,走到哪里都有一股难闻的馊臭味。 对于夜星宇来说,他的鼻子很灵,就更加的痛苦。 不过他的承受能力更强,臭归臭,也不是不能忍。 走了几分钟,就看到一幢低矮的五层楼房,起码有三十多年的历史。 侯小妹就住在这里,三楼最边上的小单间就属于她。 夜星宇用神识隔空一探,屋子里面没有人,内中的摆设跟上次来的时候差不多,还是那些老旧的家具,她仍然住在这里没有搬。 也不知道这丫头去了哪里,夜星宇干脆进屋去等,如果到天黑还不见人影,那就下次再来。 这么矮的建筑当然没有电梯,底层有一个供人进出的楼梯口,有一扇没有上锁的防盗铁门,轻轻一拉就开了。 楼道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凌乱杂物,还有几辆不知从哪捡回来的共享单车,锁和定位装置通通都被搞掉,上面布满灰尘,显然已经很久没被人碰过。 上到三楼,楼道里面是长长的内走廊,一层楼有十几户,分布在两侧,侯小妹住的那间在最里面的角落里。 从别人家门前经过时,就能听见屋子里面清晰可闻的说话声音,显然这栋楼的隔音效果并不好,别说是夜星宇这样的古武者,就连普通人都能听得一清二楚,除非那人是聋子。 到了侯小妹的房间门前,门上写着314,估计一层楼是十四户人家,她住的这一间面积很小,没有阳台,把卫生间和厨房加起来,应该也不到二十平米,堪称现代版的鸽子笼。 房门锁着,并不意外,但难不倒夜星宇,他直接用神魂力量控制门锁打开,轻轻松松推门入内。 房间里面勉强算是摆放整齐,但空间实在太小,几步就走完,不到一米宽的单人床就占据了将近一半的空间。 床的旁边立着一个大号行李箱,当成床头柜来使用,床尾那边有个硬塑料板拼装而成的柜子,里面平放着折叠起来的衣物,算是衣柜。 除了这几样,中间靠墙边上有一个小小的四方桌,桌子底下塞着一个小马扎,再加上厨房里面那些简易的厨具和餐具,还有卫生间里面的热水器和洗浴用品,这些就是侯小妹的全部不动产。 一个字,穷! 里里外外都看不到一件值钱的东西,就算有小偷进来也只能空手而归。 而且这居住环境实在糟糕,夜星宇重生之前住的那间廉租房都比这里好多了。 难以想像,一个刚满十六岁的小丫头居然独自居住在这样落魄的地方,也不知道她靠什么生存,莫非就是坑蒙拐骗?</p> 第216章 被建筑工人一路狂追的侯小妹 夜星宇在床上坐了下来,从床底下爬出一只黑褐色的大蟑螂,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悠哉游哉地走几步歇一下。 “啪!” 目中无人的大蟑螂被夜星宇一脚踩死。 无形的精神力量扩散开来,弥漫至房间内的所有角落,隐藏在暗中的上百只蟑螂无所遁形。 夜星宇一个念头,蟑螂一家就在同一时间全部死绝。 这恐怕是全世界生命力最顽强的物种,却也顶不住无形精神力量的灭杀。 看到叠好被子的单人床还算整洁,夜星宇直接躺了下去,脚伸在外面,没脱鞋。 闲着无事,时间就要利用起来,在这么狭窄的屋子里当然不可能练拳,就只能闭目养神,修炼神魂,静待侯小妹归来。 但夜星宇并没有完全沉浸在修炼当中,他将神魂力量外放了一点点,分出一小部分监视着这栋楼的附近,只要侯小妹的身影一出现,他就会心生感应,从而被唤醒。 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修炼速度会变慢许多,效率还不如完全沉睡时的一半。 但好处也显而易见,就是让自身处于一种低功耗的待机状态,能分神监控周围,一有状况,马上清醒。 所以此时的夜星宇似睡非睡,似醒非醒,大半神魂在自我修炼,小半神魂在维持观察,状态非常玄妙,比起一心两用还要神奇。 一心两用是同时分心做两件事,他这个却相当于一边做事,一边睡觉,更加不可思议。 大概到了下午四点半的时候,一动不动的夜星宇忽然双眼一睁,从床上坐了起来,并走向门边。 侯小妹回来了,她已经到了楼下。 但她的状态很不好,脸颊红肿,发丝凌乱,衣服上沾了许多泥印子。 她气喘吁吁地飞奔上楼,一步跨两阶,像是在逃命一样。 实际上,还真的有人在追她,而且人还不少,起码有十几个,竟然都抄着家伙。 追她的这伙人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建筑工人,绝大多数都戴着安全帽,手上拿着的武器都是工地上常见的东西,比如铲子、锄头、锤子、钢筋、铁管等等。 但这些人都还离得较远,正朝着这栋矮楼跑过来,而侯小妹都已经开始爬楼梯了,噔噔噔地冲上三楼。 别看她身材纤瘦娇小玲珑,跑起来却很快,比起普通的成年男子还要快。 夜星宇用神魂之力看到这一幕,不免心中疑惑。 这丫头又在搞什么飞机?难道又是碰瓷被人给识破了? 看这阵仗不太像啊!追她的这些人个个手上都抄着家伙,一脸痛恨,咬牙切齿,像是要杀人一样,绝对不是碰瓷这么简单吧! 还没想明白,侯小妹已经冲到了家门口,还在楼下的时候她就已经摸出了房门钥匙捏在手里,慌手慌脚地正准备开门,结果钥匙还没插进锁孔,门就自己开了。 拉开房门的夜星宇脸上带着淡淡笑容,看着一脸震惊的侯小妹。 “你……你你……怎么是你?……你怎么会在这?” 侯小妹面孔煞白,手上捏着的那把钥匙直接掉到了地上,身子一软,似乎就要栽倒。 夜星宇没有说话,伸手一拉,侯小妹就被他拽进屋里,再随手把门关上。 “你……是人……还是鬼?”被惊吓过度的侯小妹但觉浑身无力,牙齿打战,要不是夜星宇用手扶着她,恐怕她真会瘫倒在地上。 “我当然不是鬼,不信你摸,我有体温的!”夜星宇说话的同时,伸出另一只手,握住了侯小妹的手掌。 但因为侯小妹经过剧烈的运动,身体发热,体温比正常人要高,所以摸到夜星宇的手,非但不觉得暖,反而有些凉,于是脸色更加苍白,目光更显惊恐,想要甩脱对方的手掌,偏又使不出什么力气。 夜星宇又说道:“你别紧张,也别害怕,我是你哥哥的朋友。” “我哥?”侯小妹的苍白小脸上涌出几缕血色,“不可能!你怎么会认识他?你倒底是谁?” 夜星宇微微一笑:“你哥的名字叫做侯通吧?我是他的朋友,名叫夜星宇,夜晚的夜,星空的星,宇宙的宇,你可以叫我夜哥、星哥、或者宇哥。” “你姓夜?”侯小妹的眼眸中透露出浓浓的失望,立刻道,“我哥没有朋友,你骗我!” 夜星宇微笑着打趣道:“怎么?姓夜就不行啊?非得姓罗?” 侯小妹听到这句话,双眼又亮了:“你……你到底是谁?” 从她的各种反应,夜星宇大概猜到,侯通应该是对妹妹坦白了某些真相和事实,多半也听到过罗修的名字,可以用这一点来取得侯晓的信任。 猴子这短暂的一生,除了妹妹以外,对他影响最大的就是罗修,既是恩人,又是兄长,还是师父,也是偶像。 可以说,除了罗修,猴子没有把任何人当成朋友,他要是对妹妹坦白了事实,就肯定避不开罗修。 于是,夜星宇又开始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我是罗修的师弟,罗修已经死了,你哥哥也遇到了一些麻烦,从现在开始,你就跟我一起生活,我暂时担任你的监护人。” 他一提到“罗修”这个名字,侯小妹差不多就信了,马上很关切又很担忧地问道:“我哥……他……他是不是……也死了?” 侯通已死的真相,迟早要告诉侯晓,但现在不是时候,那帮追来的建筑工人已经冲进了这栋居民楼,只留下两个人守住楼梯口,其他人就到处拍门,挨家挨户地询问着侯小妹的去向。 住在楼下第一间的老娘们被吓坏了,她不知道是不是房东,听了建筑工人的问话,立刻用手指着楼上说道:“那姑娘住在314,三楼最里面那一间。” 几个凶神恶煞地建筑工人听了这话,马不停蹄地跑上三楼,径直朝最里边冲过来。 “314就是这间,把门砸开!” 门外楼道里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怒吼声,侯小妹惊慌失措,刚刚有点血色的小脸瞬间又是一片煞白。</p> 第217章 真相很残酷,但总要面对 在外面惹了祸的侯小妹下意识就往家里跑,没想到这帮建筑工人个个身强体壮,跑起来并不慢,虽然追不上,却也没被甩掉,隔着一段距离遥遥吊在后面,一路跟到这里。 侯小妹本来是想回屋躲起来,却没想到这帮家伙竟然不怕扰民,敢挨家挨户地拍门问话,恰好又被房东点破位置,没过一分钟就堵到了门口,现在插翅难飞。 她这间屋子没有窗户,只有厨房有,但却装有防盗铁栅,根本出不去,洗手间顶端的那个通气口也不比一个锅盖大,同样无法过人。 现在怎么办?瓮中捉鳖? 侯小妹慌得不得了,已经顾不上追问哥哥的情况,就想冲进厨房拿起菜刀防身。 就在此时,她听见夜星宇轻声说了一句:“别紧张,也别说话!” 随后被夜星宇拉着手一扯,两个人就已经站到了小床上。 侯小妹也顾不上鞋子踩脏了床单,紧张忐忑地盯着房门。 门是锁着的,却难不倒这帮工人,他们个个手上都有家伙,举着大锤子对着门锁“哐啷”一下,廉价的弹子锁就被砸开。 侯小妹的小心脏都快提到了嗓子眼,看到有人破门而入,就想放开手脚跟他们拼命,可夜星宇轻轻在她肩膀拍了一下,紧绷的身子立刻就软了,浑身使不出一点力气,自然也不可能冲上前去。 然而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几个人冲进来,却像是没看到站在床上的侯小妹和夜星宇,直接就冲向里面的厨房和洗手间,探头看了一眼,就开口嚷道:“没人!那丫头没在这里!” 侯小妹懵逼了!这帮人都是睁眼瞎吗?明明两个大活人立在房间里,就没人看得到? 还没等她想明白,一帮建筑工人又风风火火地撤走了,继续挨家挨户地问话,折腾好一会儿,搞得鸡飞狗跳,直到有住户受不了骚扰,打电话报警,他们才仓惶撤走。 直到现在,侯小妹还是一脸懵逼的状态,她愣是没想明白,为什么冲进屋的那几个人全像是瞎了一样,看不到房间内的一男一女。 最后想来想去,侯小妹终于想到了一个可能,胆战心惊地抬起头来看着夜星宇,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不要再骗我了……你是鬼?”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那帮工人看不见两个大活人,因为他们都被鬼给迷住了,自然视而不见。 侯小妹不怕蟑螂,不怕老鼠,唯一怕的就是鬼,每次一看恐怖电影就会被吓出一身冷汗,晚上都睡不着,她现在只要一想到站在身边的这个男人可能是鬼,连逃命的力气都没有了。 夜星宇帮她捋了捋凌乱不堪的头发,好笑地问道:“你就真希望我是鬼吗?” “为什么……他们看不见?”侯小妹不敢躲,只在嘴上心虚地问着。 “这个问题不好解释,因为涉及到很多东西。”夜星宇这样回答着。 的确难以解释,因为他刚才动用了强大的神魂力量,干扰了光线的传播,同时影响了他人的感官,最终让人看不见他和侯小妹的存在,一眼望去,就误以为床上是空的。 其实要是仔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一点点的异常,会看到一个特别淡化的轮廓边缘,不能做到完全的无影无形。 但因为夜星宇和侯小妹都没有动,极淡的轮廓边缘也就静止不动,不注意就像是墙上的痕迹,并不显眼。 而这帮工人个个都是大老粗,正心急着找人,在这么一个狭小的房间里面,一眼扫过去,有人没人一目了然,哪会停下来细细观察?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刚才的诡异情景,明明有两个大活人站在床上,偏偏就让那些工人视而不见,匆匆扫过一眼,就去了别处。 这种事情涉及到太多的玄奥和秘密,没办法给侯小妹解释清楚,夜星宇只能对她说道:“总之你记得,我不是普通人,我有一些匪夷所思的能力,因为我是罗修的师弟。” 一提到罗修,侯小妹就信了一半,因为在哥哥侯通的讲述中,罗修就跟陆地神仙一样,神通广大,无所不能。 “你真的认识我哥哥吗?我已经快有两年没看见他了!他现在在哪?是不是已经死了?” 一连串的问题抛出来,也不知道该不该现在就告诉她真相。 思虑再三,夜星宇最终还是决定实话实说,一时的哄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她已经十六岁了,不是小孩子,该有权利知道哥哥的真相,虽然免不了伤悲难过,但时间总会抚平一切。 于是,他叹了口气,点了点头,沉声答道:“没错!你哥哥出了点意外,已经逝世了,从现在开始,我也是你哥哥,我来照顾你……” 话未说完,侯小妹“噗通”一声,一头栽倒,人已晕了过去。 哥哥死亡的消息的确是给了侯小妹沉重一击,听到这个噩耗,她的心脏就像是要碎裂开来,不堪负荷,直接昏迷。 还好两人是站在床上,这床面虽然硬,总比地板要柔软些,倒下去的时候又被夜星宇施巧力带动了一下,没磕到头,也没撞到骨头。 “唉~~”夜星宇叹着气,一步跨下床来,手掌上侯小妹的脸上轻抚了几下,神魂力量渗透进去,只是几秒钟的时间,肿起的脸庞便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弥平整,再也看不出异样。 又在她人中穴和太阳穴上捏了两下,刚晕过去的侯小妹便又醒转过来。 “哇——!呜呜呜——!”刚恢复清醒的侯小妹从床上一坐起来,便抱着脑袋嚎啕大哭,眼泪鼻涕一起流,伤心到极致。 夜星宇默默地守在她身边,一言不发,手一招,远在小方桌上的纸巾盒便自动飞了过来,被夜星宇接住。 他从盒子里面扯出一张又一张的抽纸递给侯小妹,可侯小妹根本不接,就一直抱着头哭。 足足痛哭了五分钟,侯小妹的声音才渐渐转小,变成了抽泣。 第218章 钱被骗走了,就要骗回来 夜星宇再一次把手上的纸巾递过去,这次侯小妹伸手接了,不停地擦眼泪擤鼻涕。 但是纸再多,也经不住她稀里哗啦的没完没了,盒子里面的纸巾很快就被用完了,侯小妹才终于停止了抽泣,跌跌撞撞地走向卫生间,用水洗脸。 好一阵哗啦啦的水声过后,侯小妹才失魂落魄地走出卫生间,整个人像是梦游一样,脚步虚浮,双眼无神。 夜星宇轻叹一声,开口说道:“哭也哭过了,就不要再多想!你收拾一下重要的东西,跟我走!” “走去哪?我不想走了!”侯小妹蹲在墙角,痛苦地抱着脑袋,用手扯着头发,指节发白,“哥哥死了,孤儿院也要没了,我还能去哪?不如死了算了!” “说什么胡话?你才十六岁,还有大把的人生!”夜星宇将她从地上拉起来,脸色严肃地训斥道,“你就算不为自己考虑,也要替你哥哥想想?他这么拼命地努力赚钱,还不是为了你?你要是做傻事,他若泉下有知,岂能安息?” 侯小妹却更加痛苦,失神般地呓语道:“哥哥给的钱全没了,我对不起他,对不起院长,对不起弟弟妹妹们!” 说着说着,她又开始抽泣起来,一脸的伤心苦楚。 夜星宇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头:“别哭了,先说说倒底发生了什么事,有什么麻烦我来帮你解决!” 听到这话,侯小妹的脑子清醒了一点,想起夜星宇跟罗修的关系,以及他表现出来的种种不可思议,便像是溺水之人抓到了救生圈一般,死死地盯着夜星宇,急切说道:“你帮帮我!求求你!” 夜星宇又对她抚慰了几句,问起具体情况,侯小妹稍稍稳定了一下情绪,随即将侯通走之后所发生的一切变故娓娓道来。 自从三年前罗修神秘失踪,失去了强大领袖的“修罗”组织便开始军心不稳,从内部出现裂痕。 医生拉帮结派,与红莲争权,侯通虽然遵从罗修的吩咐站在了红莲一边,但他本身却已厌恶了这种刀光剑影的日子,生出退隐之心,便渐渐淡出“修罗”,不沾染是非,只与妹妹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 大约在两年前,也就是罗修失踪一年后,医生突然通知所有成员回归总部,准备召开大会弹劾红莲。 这时候的两派争权已经到了水深火热的时候,“修罗”随时面临分裂。 接到通知的侯通预料到可能会出事,便在临行之前向妹妹坦承了所有的秘密,包括“青衣”,包括“修罗”,包括自己的杀手身份,还包括了罗修。 侯通把自己挣来的所有卖命钱全部留给了侯晓,大概有几百万,并且叮嘱妹妹,自己可能要离开很久,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回来,让她不要挂念,好好生活,另外,千万别相信任何人。 之后的情况夜星宇已经知道,在“修罗”的内部大会上,医生突然发难,朝红莲等人动手,侯通为了保护红莲,拼死力战,最后牺牲了自己的性命。 侯晓一直没有等到哥哥回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又回到了从小长大的孤儿院,帮助院长照顾孩子。 虽然得到了哥哥留下的一大笔钱,侯晓却没有动用,而是给了院长。 她不想让别人知道侯通做杀手的事情,便骗他们说,哥哥去了国外,挣了大钱,这是送给孤儿院的礼物,以报答养育之恩。 天降一笔意外横财,院长又是激动,又是欣慰,没想到偷跑出去几年不见的小猴子竟然有出息了,不声不响就挣了这么多钱。 院长将这笔钱动用了一小部分,用来改善孩子们的生活水准和居住环境,其他的便存在银行里,靠着利息,差不多也够得上日常开销。 这段时期,是这个民办的小孤儿院自建立以来,日子过得最开心的时候,只可惜好景不长。 一个年轻人在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侯晓,居然对刚刚年满十五岁的侯小妹展开了追求,还经常跑到孤儿院来献殷勤,帮忙做点体力活。 这个人名叫邹耀,比侯小妹大了八岁,虽然是个穷屌丝,但长得英俊帅气,情窦初开的侯小妹渐渐被其吸引,两人开始谈起了恋爱。 不久后,邹耀便知道侯晓居然有几百万的资金存在银行里,便打起了坏主意,声称自己知道一款理财产品,收益要比存在银行里高出十几倍,不停地怂恿侯晓将这笔钱拿来投资理财产品。 出于对男友的信任,侯晓便去跟院长商量,但院长却不同意,就觉得这种非正规的理财产品不靠谱,不如国家银行稳当,便苦口婆心地劝侯晓不要冒险。 然而在男友的不断蛊惑之下,侯晓仿佛被鬼迷了心窍,一意孤行,又去跟院长争论了好几次,坚持要取出这笔钱来购买理财产品。 院长劝不过,心想这也是侯晓她哥哥挣来的钱,无奈之下只好同意。 事实证明,院长是对的,侯晓犯了严重错误。 通过在网上转账付钱购买了理财产品之后,前两个月的确拿到了远高于银行利息的收益,可从第三个月开始,这个理财网就突然消失了,一登录网站,永远都是千篇一律的“404notfound”。 侯晓打电话去询问男友,拨过去竟然是空号,邹耀也从此消失,人间蒸发。 这时候的侯晓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这个沉重的打击使她非常痛苦,刚见起色的孤儿院又回到了原来吃不饱饭的状态,这令她无比懊悔的同时,内心深处的阴暗面开始扩大。 被人诈骗的侯晓也开始学会了诈骗,她下定决心,要把被骗走的钱通通都骗回来,不然她对不起哥哥,对不起院长,也对不起生活在孤儿院的弟弟妹妹们。 生怕因为自己的行为而连累他人,侯晓搬出了孤儿院,租了一间最为廉价的破旧小屋做为藏身处,展开了长达半年多的坑蒙拐骗生涯,直到遇见夜星宇。 第219章 没胸没屁股,算什么女人 说完这些来龙去脉,夜星宇终于知道猴子的妹妹为何会沦落至此,不免唏嘘感叹。 “这个叫做邹耀的,你有他的照片吗?”夜星宇对侯晓问道。 “照片?”侯晓愣了一下,估计自己也记不清,便说道,“手机里好像有,我看看。” 翻看了一会手机,终于找到了邹耀的照片,侯小妹便把手机递过去。 夜星宇没有接,只看了一眼,便记在心里。 假如以后碰到这个人,那就活该他倒霉,夜星宇肯定要帮侯小妹出一口恶气;但要是碰不到,那就算他福大命大,夜星宇也没有办法。 他又不是活神仙,能够一念笼罩全世界,从茫茫人海中准确定位目标人物之所在;也不能掐指一算,就知道此人的过去未来,然后开个自动寻路直接找上门去。 所以,只能看机缘。 若是此人有先祖庇佑,自然能够逍遥一辈子不被抓到;要是他命中注定会有一劫,那就只能期望报应不要太狠。 “你现在收拾一下重要的东西,跟我走!”夜星宇摸着侯晓的脑袋,柔声对她说道。 “去哪儿?”侯小妹茫然无措。 “去哪都比你这儿强啊!”夜星宇身子转了半圈,用手比划一下,“这里根本就是个狗窝!你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哪能住这么环境复杂的地方?” “我已经成年了,你都看过我的身份证!”侯小妹嘟哝着,她虽然已经对夜星宇有了初步信任,但毕竟经历过惨痛的教训,还是有一定的防范之心,“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我?我哥哥只认识罗修,可不认识什么夜星宇!” 夜星宇呵呵笑道:“你个小丫头还怕我骗你?一直以来都是你在骗我好不好?拦路碰瓷不说,还偷我的车!我要真想害你,直接就把你抓去警察局得了,用得着这么费事?再说你穷得这样,我能骗你什么?” 侯小妹听到这样说,竟然急了,憋红了脸,嚷道:“我……我是女人!” “女人?”夜星宇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立马摇了摇头,“没胸没屁股,像个搓衣板一样,算什么女人?” “你——!”侯小妹气得瞪眼,偏又无法反驳。 因为夜星宇没说错啊! 侯晓的身材跟他哥哥一个类型,都属于个小偏瘦的那种,再加上年纪原因,发育不完全,的确当得上“没胸没屁股”这个评价。 夜星宇不理侯晓生闷气,出言催促道:“快点!时间不多了!” 侯晓却一动不动,气呼呼地嘀咕道:“就算我没钱、没胸、没屁股,我也怕你骗我!” 夜星宇不想浪费时间,为了取信她,便说道:“打开你的手机,调出收款二维码。” “干嘛呢?”侯小妹不解。 夜星宇也不解释,直接催促道:“赶紧的,别磨叽!” 侯小妹依言解锁手机,调出了收款二维码,夜星宇用自己的手机一扫,飞快地按动几下。 紧接着,侯晓的手机上就出现了收款提示,转账金额有十万。 侯晓吓呆了,傻愣愣地盯着手机屏幕,半天没反应,还是听到夜星宇的声音才回过神来。 “我给你转了一笔零花钱,现在你总该相信我了?世上哪会有这么笨的骗子,还给人送钱来着!”夜星宇收起了手机,笑吟吟地看着侯小妹。 侯小妹确认了屏幕上的数字金额千真万确,不是看花眼,才终于放下了戒心。 确实如对方所说,骗子不可能白白给人送钱,并且她的确是穷得一无所有,并不值得费尽心机去骗。 侯小妹开始动手收拾东西,但夜星宇很快就看得皱起了眉头,出声提醒道:“这些东西就不要了,都是些破破烂烂的玩意,没必要带走,只把最重要的拿了,其它的以后再买!” 其实认真说起来,除了那个随身携带的钱夹子,这屋子里的东西,没一件是重要的,也没一样是值钱的,侯小妹拿不拿都无所谓。 夜星宇是最讨厌搬家的时候大包小包,这个舍不得,那个放不下,结果一整辆车都装不完,那多费事? 想当初在重生之后,他被赶出了出租屋,一大堆物品扔在门外,他根本都懒得捡,就将平时常穿的衣物塞满了一整个旅行箱,拖着就走,其他的一概不要。 最终,侯小妹也像当初的夜星宇一样,就收拾了一些衣物,装在立于床头的行李箱里,目光中虽有恋恋不舍,但也只能通通放弃。 夜星宇一手拖着箱子,一手拉起侯小妹,不由分说,直接下楼。 到了楼下,侯小妹给房东发了个消息,说自己不住了,里面的东西任凭处理,她之前所交的一个月押金就用来补偿损失。 跟着夜星宇走在城中村的小路上,侯小妹蓦然有些心慌,不知道自己这番决定是对是错。 毕竟对于她来说,夜星宇并不是熟悉的长辈,而是才见过两次的陌生人,万一他把自己卖了,吃后悔药都没用。 拖着箱子的夜星宇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起刚才的事情,为何侯小妹会被一帮建筑工人抄着家伙死命地追,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孤儿院的缘故。 侯家兄妹生活过的孤儿院离这个城中村并不远,是一个失去了丈夫和儿子的老妇人自己开办的,并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也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拿不到国家发放的补助金,也没有大款项的社会赞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属于民间非法机构。 说白了,这不是一家正规的孤儿院,就是一个靠拾荒为生的老妇人收养了一帮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孩子,供他们吃穿,抚养他们长大。 之所以说是孤儿院,是因为老妇人在屋子前面挂了一个木牌子,上面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字,而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院长,或张奶奶。 侯小妹也只知道院长姓张,具体是什么名字并不清楚,她自己从来都没提过。 第219章 没胸没屁股,算什么女人 说完这些来龙去脉,夜星宇终于知道猴子的妹妹为何会沦落至此,不免唏嘘感叹。 “这个叫做邹耀的,你有他的照片吗?”夜星宇对侯晓问道。 “照片?”侯晓愣了一下,估计自己也记不清,便说道,“手机里好像有,我看看。” 翻看了一会手机,终于找到了邹耀的照片,侯小妹便把手机递过去。 夜星宇没有接,只看了一眼,便记在心里。 假如以后碰到这个人,那就活该他倒霉,夜星宇肯定要帮侯小妹出一口恶气;但要是碰不到,那就算他福大命大,夜星宇也没有办法。 他又不是活神仙,能够一念笼罩全世界,从茫茫人海中准确定位目标人物之所在;也不能掐指一算,就知道此人的过去未来,然后开个自动寻路直接找上门去。 所以,只能看机缘。 若是此人有先祖庇佑,自然能够逍遥一辈子不被抓到;要是他命中注定会有一劫,那就只能期望报应不要太狠。 “你现在收拾一下重要的东西,跟我走!”夜星宇摸着侯晓的脑袋,柔声对她说道。 “去哪儿?”侯小妹茫然无措。 “去哪都比你这儿强啊!”夜星宇身子转了半圈,用手比划一下,“这里根本就是个狗窝!你一个未成年的女孩子,哪能住这么环境复杂的地方?” “我已经成年了,你都看过我的身份证!”侯小妹嘟哝着,她虽然已经对夜星宇有了初步信任,但毕竟经历过惨痛的教训,还是有一定的防范之心,“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骗我?我哥哥只认识罗修,可不认识什么夜星宇!” 夜星宇呵呵笑道:“你个小丫头还怕我骗你?一直以来都是你在骗我好不好?拦路碰瓷不说,还偷我的车!我要真想害你,直接就把你抓去警察局得了,用得着这么费事?再说你穷得这样,我能骗你什么?” 侯小妹听到这样说,竟然急了,憋红了脸,嚷道:“我……我是女人!” “女人?”夜星宇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立马摇了摇头,“没胸没屁股,像个搓衣板一样,算什么女人?” “你——!”侯小妹气得瞪眼,偏又无法反驳。 因为夜星宇没说错啊! 侯晓的身材跟他哥哥一个类型,都属于个小偏瘦的那种,再加上年纪原因,发育不完全,的确当得上“没胸没屁股”这个评价。 夜星宇不理侯晓生闷气,出言催促道:“快点!时间不多了!” 侯晓却一动不动,气呼呼地嘀咕道:“就算我没钱、没胸、没屁股,我也怕你骗我!” 夜星宇不想浪费时间,为了取信她,便说道:“打开你的手机,调出收款二维码。” “干嘛呢?”侯小妹不解。 夜星宇也不解释,直接催促道:“赶紧的,别磨叽!” 侯小妹依言解锁手机,调出了收款二维码,夜星宇用自己的手机一扫,飞快地按动几下。 紧接着,侯晓的手机上就出现了收款提示,转账金额有十万。 侯晓吓呆了,傻愣愣地盯着手机屏幕,半天没反应,还是听到夜星宇的声音才回过神来。 “我给你转了一笔零花钱,现在你总该相信我了?世上哪会有这么笨的骗子,还给人送钱来着!”夜星宇收起了手机,笑吟吟地看着侯小妹。 侯小妹确认了屏幕上的数字金额千真万确,不是看花眼,才终于放下了戒心。 确实如对方所说,骗子不可能白白给人送钱,并且她的确是穷得一无所有,并不值得费尽心机去骗。 侯小妹开始动手收拾东西,但夜星宇很快就看得皱起了眉头,出声提醒道:“这些东西就不要了,都是些破破烂烂的玩意,没必要带走,只把最重要的拿了,其它的以后再买!” 其实认真说起来,除了那个随身携带的钱夹子,这屋子里的东西,没一件是重要的,也没一样是值钱的,侯小妹拿不拿都无所谓。 夜星宇是最讨厌搬家的时候大包小包,这个舍不得,那个放不下,结果一整辆车都装不完,那多费事? 想当初在重生之后,他被赶出了出租屋,一大堆物品扔在门外,他根本都懒得捡,就将平时常穿的衣物塞满了一整个旅行箱,拖着就走,其他的一概不要。 最终,侯小妹也像当初的夜星宇一样,就收拾了一些衣物,装在立于床头的行李箱里,目光中虽有恋恋不舍,但也只能通通放弃。 夜星宇一手拖着箱子,一手拉起侯小妹,不由分说,直接下楼。 到了楼下,侯小妹给房东发了个消息,说自己不住了,里面的东西任凭处理,她之前所交的一个月押金就用来补偿损失。 跟着夜星宇走在城中村的小路上,侯小妹蓦然有些心慌,不知道自己这番决定是对是错。 毕竟对于她来说,夜星宇并不是熟悉的长辈,而是才见过两次的陌生人,万一他把自己卖了,吃后悔药都没用。 拖着箱子的夜星宇一边往前走,一边问起刚才的事情,为何侯小妹会被一帮建筑工人抄着家伙死命地追,像是有杀父之仇一样。 原来,这一切都是因为孤儿院的缘故。 侯家兄妹生活过的孤儿院离这个城中村并不远,是一个失去了丈夫和儿子的老妇人自己开办的,并没有经过政府的批准,也没有相关的合法手续,拿不到国家发放的补助金,也没有大款项的社会赞助,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属于民间非法机构。 说白了,这不是一家正规的孤儿院,就是一个靠拾荒为生的老妇人收养了一帮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孩子,供他们吃穿,抚养他们长大。 之所以说是孤儿院,是因为老妇人在屋子前面挂了一个木牌子,上面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字,而孩子们都亲切地称呼她为院长,或张奶奶。 侯小妹也只知道院长姓张,具体是什么名字并不清楚,她自己从来都没提过。 第220章 铲斗堵大门,手拉挖掘机 说起来,张院长也是个可怜人,先是老伴得了癌症去世,唯一的独生子在外参加工作时又遭遇事故身亡,虽然获得了一笔赔偿补贴,但此时的张院长已成为孤家寡人,孑然一身。 当时还不到五十岁的张院长就自己办起了这家小小孤儿院,开始收养流浪小孩。 侯通兄妹算是第一批被她收养的孩子,那时候的侯通才九岁,妹妹侯晓五岁。 当时的两兄妹是因为一场火灾才成为孤儿,被收养在一所国家建立的正规孤儿院里,但因为侯通的性格原因,他呆不惯,不自在,第二天就带着妹妹偷偷逃了出来,后来在街上流浪了好多天,最后被张院长看到,并带回家里。 也正因为这些变故波折,那时候的“青衣”组织对于侯通的身份调查就出了一点差错,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妹妹。 因为当时在那所国家孤儿院的登记档案上,查不到两兄妹的名字,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所有的登记步骤,就已经跑出来了。 一直在小小孤儿院里生活了三年,当侯通十二岁的时候,又再一次离家出走,结果因为持刀抢劫,错手杀人,被“青衣”组织发现,从此走上了另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认真算起来,这家非正规的小小孤儿院已经成立了十二个年头,当年还是中年妇女的张院长,如今也成了六旬老人。 现在离城市正在推行老城区改建计划,以前那些自建的老房子全部都要拆除,这家孤儿院恰好就是不合规范的自建房,在整顿计划之内。 按照政策,拆迁是要补住房的,但偏偏这块地不是张院长自己家的,而是占据了公共用地,是违法建筑。 这样的话,就拿不到任何补偿,张院长将一无所有,所有的孩子都要露宿街头。 现在的孤儿院正面临被强制拆除的窘境,已经被下了好几次通知,让人尽快搬走,但是张院长一个孤寡老人,没有亲戚朋友,无依无靠,带着一帮小孩子,能搬到哪里去? 就在今天,房开商带着施工队开着挖掘机就要动手强拆,得到消息的侯小妹立刻前往谈判,但结果很不理想,双方火气都挺大,很快就发生了激烈冲突。 施工队的负责人一怒之下,动手扇了侯小妹一巴掌,而侯小妹立马还击,飞起一脚踢了对方的鸟窝,当场让那人痛不欲生,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 一帮工人见到金主爸爸吃了大亏,自然忍不住要找侯小妹算帐,而侯小妹拔腿就跑,一路逃回贫民窟的住处,愤怒的工人们穷追不舍,便发生了刚才的一切。 听到侯小妹说完,夜星宇便安慰她道:“这不过是小事,我回头就帮你解决,你先说说孤儿院在哪,我们现在过去看看!” 这时候才五点钟,离天黑还有好一会,孤儿院离这里不远的话,过去看看也无妨。 上了车,在侯小妹的指路引导下,仅仅只花了十分钟,就来到了城中村边上的孤儿院。 周围已经被拆得破破烂烂,只有少数几栋尚算完整的房子,孤儿院就是其中之一。 占地不算小,估计有一百多平米,是一栋两层高的自建小楼,砖木结构,年代久远,带有一个小小的前院,院门口的墙边上挂着一块竖条状的木牌子,用黑墨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小字。 一辆橙黄色的挖掘机停在院墙前面,一副准备要强拆的架势,铲斗垂下来,正好堵住了大半个院门,有人进出极不方便,要蹲低身体,从铲斗下面钻过去。 夜星宇直接把车开到挖掘机旁边不远处停下,和侯小妹一同推门出去。 两个蹲在院墙边上抽烟的建筑工人看到侯小妹现身,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嗷嗷叫着走了过来:“臭丫头,你还敢回来?我们老大已经被送去医院抢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把你卖了都不够赔!”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躲在夜星宇身后,她虽然知道夜星宇本领强,却也忍不住有些心慌胆怯。 夜星宇轻轻握着她的小手,以示安慰,随后对那两个工人吼道:“闭嘴!刚才是哪个混蛋欺负我妹妹?赶紧叫他滚过来赔礼道歉!” 他一发作起来,声音如天雷震耳,目光如利剑刺神,浑身气势迸发,强者威严尽显,对面两人像是被当头一记棒喝,脑子里嗡嗡炸响,腿肚子发软抽筋,差点就要站立不稳,竟然半天都放不出一个屁来。 夜星宇走过去,指着那台把院门堵了一大半的挖掘机,对那两个还没回过神来的建筑工人吼道:“这他妈是谁停在这里的?赶紧开走!” 其中一个工人嗫嗫嚅嚅地回答道:“驾驶师傅没在这里,今天开不了工,他就先回去了。” 负责人被侯小妹踢了鸟,紧急送医院抢救,而一帮工人又跑去捉拿凶手,本来说好的强拆就因故中止,那个开挖掘机的家伙根本没安好心,直接就用铲斗挡住人家大门口,搞得进出都不方便,故意给人添堵。 听到工人的回答,夜星宇眉头一皱,懒得废话,放开侯小妹就自己走上前去,站在挖掘机后面,双手伸出,分别找了一个方便抓牢的地方。 随后,扎马站稳,肌肉绷紧,全身力量汇聚于双手,再加上无形神魂力量的驱动,至少重达十吨以上的挖掘机竟然被他硬生生地拖动一截,钢铁履带与地面磨擦,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 两个工人和侯小妹通通都看傻了,嘴巴大张,变成了夸张的O字型,足以塞得下一个拳头。 ——这他妈还是人吗?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都不敢这样玩? 按理说,夜星宇的古武境界只是暗劲的层次,大约能爆发出几千公斤的推拉力量,能轻松推开一辆小汽车,但还不足以拖动重达十几吨的中型挖掘机。 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比肉身力量要强大得多,可以凌空驱动重达万斤的物体,两者相加,拖动这台挖掘机便不在话下。 第220章 铲斗堵大门,手拉挖掘机 说起来,张院长也是个可怜人,先是老伴得了癌症去世,唯一的独生子在外参加工作时又遭遇事故身亡,虽然获得了一笔赔偿补贴,但此时的张院长已成为孤家寡人,孑然一身。 当时还不到五十岁的张院长就自己办起了这家小小孤儿院,开始收养流浪小孩。 侯通兄妹算是第一批被她收养的孩子,那时候的侯通才九岁,妹妹侯晓五岁。 当时的两兄妹是因为一场火灾才成为孤儿,被收养在一所国家建立的正规孤儿院里,但因为侯通的性格原因,他呆不惯,不自在,第二天就带着妹妹偷偷逃了出来,后来在街上流浪了好多天,最后被张院长看到,并带回家里。 也正因为这些变故波折,那时候的“青衣”组织对于侯通的身份调查就出了一点差错,不知道他还有一个妹妹。 因为当时在那所国家孤儿院的登记档案上,查不到两兄妹的名字,他们还没有来得及完成所有的登记步骤,就已经跑出来了。 一直在小小孤儿院里生活了三年,当侯通十二岁的时候,又再一次离家出走,结果因为持刀抢劫,错手杀人,被“青衣”组织发现,从此走上了另一条与众不同的道路。 认真算起来,这家非正规的小小孤儿院已经成立了十二个年头,当年还是中年妇女的张院长,如今也成了六旬老人。 现在离城市正在推行老城区改建计划,以前那些自建的老房子全部都要拆除,这家孤儿院恰好就是不合规范的自建房,在整顿计划之内。 按照政策,拆迁是要补住房的,但偏偏这块地不是张院长自己家的,而是占据了公共用地,是违法建筑。 这样的话,就拿不到任何补偿,张院长将一无所有,所有的孩子都要露宿街头。 现在的孤儿院正面临被强制拆除的窘境,已经被下了好几次通知,让人尽快搬走,但是张院长一个孤寡老人,没有亲戚朋友,无依无靠,带着一帮小孩子,能搬到哪里去? 就在今天,房开商带着施工队开着挖掘机就要动手强拆,得到消息的侯小妹立刻前往谈判,但结果很不理想,双方火气都挺大,很快就发生了激烈冲突。 施工队的负责人一怒之下,动手扇了侯小妹一巴掌,而侯小妹立马还击,飞起一脚踢了对方的鸟窝,当场让那人痛不欲生,倒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 一帮工人见到金主爸爸吃了大亏,自然忍不住要找侯小妹算帐,而侯小妹拔腿就跑,一路逃回贫民窟的住处,愤怒的工人们穷追不舍,便发生了刚才的一切。 听到侯小妹说完,夜星宇便安慰她道:“这不过是小事,我回头就帮你解决,你先说说孤儿院在哪,我们现在过去看看!” 这时候才五点钟,离天黑还有好一会,孤儿院离这里不远的话,过去看看也无妨。 上了车,在侯小妹的指路引导下,仅仅只花了十分钟,就来到了城中村边上的孤儿院。 周围已经被拆得破破烂烂,只有少数几栋尚算完整的房子,孤儿院就是其中之一。 占地不算小,估计有一百多平米,是一栋两层高的自建小楼,砖木结构,年代久远,带有一个小小的前院,院门口的墙边上挂着一块竖条状的木牌子,用黑墨写着“小小孤儿院”五个小字。 一辆橙黄色的挖掘机停在院墙前面,一副准备要强拆的架势,铲斗垂下来,正好堵住了大半个院门,有人进出极不方便,要蹲低身体,从铲斗下面钻过去。 夜星宇直接把车开到挖掘机旁边不远处停下,和侯小妹一同推门出去。 两个蹲在院墙边上抽烟的建筑工人看到侯小妹现身,先是愣了一下,随后就嗷嗷叫着走了过来:“臭丫头,你还敢回来?我们老大已经被送去医院抢救,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把你卖了都不够赔!” 侯小妹畏畏缩缩地躲在夜星宇身后,她虽然知道夜星宇本领强,却也忍不住有些心慌胆怯。 夜星宇轻轻握着她的小手,以示安慰,随后对那两个工人吼道:“闭嘴!刚才是哪个混蛋欺负我妹妹?赶紧叫他滚过来赔礼道歉!” 他一发作起来,声音如天雷震耳,目光如利剑刺神,浑身气势迸发,强者威严尽显,对面两人像是被当头一记棒喝,脑子里嗡嗡炸响,腿肚子发软抽筋,差点就要站立不稳,竟然半天都放不出一个屁来。 夜星宇走过去,指着那台把院门堵了一大半的挖掘机,对那两个还没回过神来的建筑工人吼道:“这他妈是谁停在这里的?赶紧开走!” 其中一个工人嗫嗫嚅嚅地回答道:“驾驶师傅没在这里,今天开不了工,他就先回去了。” 负责人被侯小妹踢了鸟,紧急送医院抢救,而一帮工人又跑去捉拿凶手,本来说好的强拆就因故中止,那个开挖掘机的家伙根本没安好心,直接就用铲斗挡住人家大门口,搞得进出都不方便,故意给人添堵。 听到工人的回答,夜星宇眉头一皱,懒得废话,放开侯小妹就自己走上前去,站在挖掘机后面,双手伸出,分别找了一个方便抓牢的地方。 随后,扎马站稳,肌肉绷紧,全身力量汇聚于双手,再加上无形神魂力量的驱动,至少重达十吨以上的挖掘机竟然被他硬生生地拖动一截,钢铁履带与地面磨擦,发出刺耳难听的声音。 两个工人和侯小妹通通都看傻了,嘴巴大张,变成了夸张的O字型,足以塞得下一个拳头。 ——这他妈还是人吗?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都不敢这样玩? 按理说,夜星宇的古武境界只是暗劲的层次,大约能爆发出几千公斤的推拉力量,能轻松推开一辆小汽车,但还不足以拖动重达十几吨的中型挖掘机。 可夜星宇的神魂力量比肉身力量要强大得多,可以凌空驱动重达万斤的物体,两者相加,拖动这台挖掘机便不在话下。 第221章 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挖掘机被拖动了大约一米的距离,把院子大门给让了出来,夜星宇这才收手。 两个建筑工人像是看见鬼一样,一个腿一软,直接坐倒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另一个哇哇叫着拔腿就跑,头也不回,好特么不讲义气。 夜星宇根本就没想过要为难这两个普通工人,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拍拍手上的泥灰,便对侯小妹说道:“过来开门。” 侯小妹听到声音,回过神来,赶紧一路小跑冲到门边,但她并没有拿钥匙,而是直接拍着门喊道:“院长,开门,是我啊!” 过了十几秒钟,门上响起哐啷哐啷的声音,随后被人从内拉开,出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她应该就是孤儿院的张院长。 张院长的表情有些忐忑慌张,一看到侯小妹就赶紧让她进来,嘴上焦急问道:“小猴妹,你怎么还要回来呀?那些人正到处找你呢!” 夜星宇跟在侯小妹的身后,一步跨进院子,并顺手关了门,然后说道:“您放心!有我在,没人敢为难侯晓!” 突然跟进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张院长有些警惕,先是打量了一眼,才向侯小妹问道:“这位是……?” 夜星宇微微一笑,自己答道:“我叫夜星宇,是侯通的朋友。” “哦!原来是小猴子的朋友啊!”张院长听到侯通的名字,很快就放松了警惕。 夜星宇环目四顾,发现本就不宽敞的院子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像是个垃圾场一样,想来都是老太太从外面收来的废品。 正屋的木门拉开了巴掌宽的一条门缝,里面有好几个小脑袋上下排列,几个孩子透过虚掩的木门向外张望,目光中有着好奇。 “院长,他们没有为难你?”侯小妹红着双眼,紧张地询问着。 张院长叹了一口气,布满皱纹的老脸上透着一股无奈:“被你那样一闹,受伤的那个老板就被送去医院了,工人们没了指挥,暂时不敢动,后来也就散了,不过应该拖不了几天,那帮人肯定还会再来。” 夜星宇用神魂之力将整栋屋子扫过一遍,的确有些老旧,建造的时候不够规范,多处偷工减料,差不多也到了使用年限,一个老妇人和一帮小孩子住在这里并不安全。 他想了想,便对张院长说道:“我跟侯通是很好的朋友,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既然这里要被拆除,就由我来为大家找一个安顿的地方。” 张院长一脸感激,激动说道:“那真是太感谢夜先生了!” “不用这么客气!”夜星宇摆了摆手,淡淡说着,“您收养了这么多的孩子,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有人来帮您分担一下,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这是实话,夜星宇与那些高高在上不问世事的绝世强者不同,他向来都是入世修行,混迹于红尘万丈之中。 路见不平就拔刀,该出手时亦出手。 遇大恶,便除之;遇大善,则助之。 他这次愿意帮忙,一方面是为了帮助侯晓了一个心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 正如他所说,好人就应该有好报,像院长这样的善心人,是应该得到帮助,对于他来说也不麻烦,完全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正好,他要帮苏俊喆解决一个大麻烦,但也不能白白便宜了苏俊喆,就让他去办好这件事,当做是偿还人情! 对于苏大少来说,处理这种小事来还人情,还真是便宜他了。 想到就做,夜星宇摸出手机,给苏俊喆拨了个电话。 苏俊喆还以为是毒酒的事情有了眉目,接通后就在问这个事情,但夜星宇却告诉他,毒酒之事还在查,现在找他是为了另一件事。 随后,夜星宇就把孤儿院的情况以及现在所遇到的麻烦说了一遍,让苏俊喆帮老人和孩子们找一个容身之所。 苏俊喆一听到“孤儿院”这个词,还以为是那种至少几百个人的大型福利机构,寻思着把哪里的工厂大楼腾出来暂时先用一下,后来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就是一个孤寡老人和八个孩子,那还不是小意思吗?一栋房子就可以解决了! 他满口答应下来,说是先问问下面人,看看安排在哪里合适,让夜星宇稍等一下,晚点给他回话。 夜星宇就站在院子里通的电话,没有避忌什么,张院长听到后满怀激动,感激不已,侯小妹也是欣喜若狂,对夜星宇好感倍增。 但她却有一点奇怪,为什么夜星宇会知道这里有八个孩子呢?自己并没有给他提过啊? 其实,张院长一共收养过十四个孩子,除了侯家两兄妹以外,有一个孩子也跟侯通一样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还有三个孩子已经成年,现在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住在外面,时不时地寄点钱回来给张院长帮衬一下,再加上侯晓经常在外面坑蒙拐骗,弄来了不少钱,这家小小孤儿院才勉强维持下来。 到目前,还生活在孤儿院的孩子一共有八个,最大的不过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半,都在屋子里呢,夜星宇用精神力穿墙过户,隔空一扫,便已了然于胸。 张院长邀请夜星宇进屋坐一会,她要去准备晚饭,这时候五点过钟,也快到了饭点。 夜星宇走进屋内,看着一帮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孩子,摇着头叹了一口气,阻止了正要去煮饭的张院长,自己拿出手机迅速点好了外卖,基本上都是一些有营养的肉类食品,给孩子们加点餐。 这些孩子都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却因为经济拮据,常常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谈什么营养,个个都瘦得跟猴子似的。 就连那个十四岁的孩子,看起来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细胳膊细腿,像是风一吹就倒。 夜星宇不用问也知道,这帮孩子多半都没有学习的机会,不饿肚子就算不错了。 天龙帝国的初等教育学院虽然免去了学费,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可学习不要钱,生活总要钱,养活这些孩子已经很不容易,哪还顾得上让他们个个都接受良好的教育? 第221章 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挖掘机被拖动了大约一米的距离,把院子大门给让了出来,夜星宇这才收手。 两个建筑工人像是看见鬼一样,一个腿一软,直接坐倒在地上,半天站不起来,另一个哇哇叫着拔腿就跑,头也不回,好特么不讲义气。 夜星宇根本就没想过要为难这两个普通工人,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拍拍手上的泥灰,便对侯小妹说道:“过来开门。” 侯小妹听到声音,回过神来,赶紧一路小跑冲到门边,但她并没有拿钥匙,而是直接拍着门喊道:“院长,开门,是我啊!” 过了十几秒钟,门上响起哐啷哐啷的声音,随后被人从内拉开,出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妇人,她应该就是孤儿院的张院长。 张院长的表情有些忐忑慌张,一看到侯小妹就赶紧让她进来,嘴上焦急问道:“小猴妹,你怎么还要回来呀?那些人正到处找你呢!” 夜星宇跟在侯小妹的身后,一步跨进院子,并顺手关了门,然后说道:“您放心!有我在,没人敢为难侯晓!” 突然跟进来一个不认识的人,张院长有些警惕,先是打量了一眼,才向侯小妹问道:“这位是……?” 夜星宇微微一笑,自己答道:“我叫夜星宇,是侯通的朋友。” “哦!原来是小猴子的朋友啊!”张院长听到侯通的名字,很快就放松了警惕。 夜星宇环目四顾,发现本就不宽敞的院子里面堆满了各式各样的杂物,像是个垃圾场一样,想来都是老太太从外面收来的废品。 正屋的木门拉开了巴掌宽的一条门缝,里面有好几个小脑袋上下排列,几个孩子透过虚掩的木门向外张望,目光中有着好奇。 “院长,他们没有为难你?”侯小妹红着双眼,紧张地询问着。 张院长叹了一口气,布满皱纹的老脸上透着一股无奈:“被你那样一闹,受伤的那个老板就被送去医院了,工人们没了指挥,暂时不敢动,后来也就散了,不过应该拖不了几天,那帮人肯定还会再来。” 夜星宇用神魂之力将整栋屋子扫过一遍,的确有些老旧,建造的时候不够规范,多处偷工减料,差不多也到了使用年限,一个老妇人和一帮小孩子住在这里并不安全。 他想了想,便对张院长说道:“我跟侯通是很好的朋友,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既然这里要被拆除,就由我来为大家找一个安顿的地方。” 张院长一脸感激,激动说道:“那真是太感谢夜先生了!” “不用这么客气!”夜星宇摆了摆手,淡淡说着,“您收养了这么多的孩子,辛苦了大半辈子,是该有人来帮您分担一下,好人就应该有好报!” 这是实话,夜星宇与那些高高在上不问世事的绝世强者不同,他向来都是入世修行,混迹于红尘万丈之中。 路见不平就拔刀,该出手时亦出手。 遇大恶,便除之;遇大善,则助之。 他这次愿意帮忙,一方面是为了帮助侯晓了一个心愿,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构建良好的社会风气。 正如他所说,好人就应该有好报,像院长这样的善心人,是应该得到帮助,对于他来说也不麻烦,完全是力所能及的小事。 正好,他要帮苏俊喆解决一个大麻烦,但也不能白白便宜了苏俊喆,就让他去办好这件事,当做是偿还人情! 对于苏大少来说,处理这种小事来还人情,还真是便宜他了。 想到就做,夜星宇摸出手机,给苏俊喆拨了个电话。 苏俊喆还以为是毒酒的事情有了眉目,接通后就在问这个事情,但夜星宇却告诉他,毒酒之事还在查,现在找他是为了另一件事。 随后,夜星宇就把孤儿院的情况以及现在所遇到的麻烦说了一遍,让苏俊喆帮老人和孩子们找一个容身之所。 苏俊喆一听到“孤儿院”这个词,还以为是那种至少几百个人的大型福利机构,寻思着把哪里的工厂大楼腾出来暂时先用一下,后来仔细一问,才知道原来就是一个孤寡老人和八个孩子,那还不是小意思吗?一栋房子就可以解决了! 他满口答应下来,说是先问问下面人,看看安排在哪里合适,让夜星宇稍等一下,晚点给他回话。 夜星宇就站在院子里通的电话,没有避忌什么,张院长听到后满怀激动,感激不已,侯小妹也是欣喜若狂,对夜星宇好感倍增。 但她却有一点奇怪,为什么夜星宇会知道这里有八个孩子呢?自己并没有给他提过啊? 其实,张院长一共收养过十四个孩子,除了侯家两兄妹以外,有一个孩子也跟侯通一样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 另外还有三个孩子已经成年,现在都有了各自的工作,住在外面,时不时地寄点钱回来给张院长帮衬一下,再加上侯晓经常在外面坑蒙拐骗,弄来了不少钱,这家小小孤儿院才勉强维持下来。 到目前,还生活在孤儿院的孩子一共有八个,最大的不过十四岁,最小的才三岁半,都在屋子里呢,夜星宇用精神力穿墙过户,隔空一扫,便已了然于胸。 张院长邀请夜星宇进屋坐一会,她要去准备晚饭,这时候五点过钟,也快到了饭点。 夜星宇走进屋内,看着一帮面黄肌瘦营养不良的孩子,摇着头叹了一口气,阻止了正要去煮饭的张院长,自己拿出手机迅速点好了外卖,基本上都是一些有营养的肉类食品,给孩子们加点餐。 这些孩子都处于长身体的时候,却因为经济拮据,常常连饭都吃不饱,更别谈什么营养,个个都瘦得跟猴子似的。 就连那个十四岁的孩子,看起来也只有十一二岁的模样,细胳膊细腿,像是风一吹就倒。 夜星宇不用问也知道,这帮孩子多半都没有学习的机会,不饿肚子就算不错了。 天龙帝国的初等教育学院虽然免去了学费,享受国家的财政拨款,可学习不要钱,生活总要钱,养活这些孩子已经很不容易,哪还顾得上让他们个个都接受良好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