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最后五个第纳尔》 正文 第1章 国王大道 蹄声得得,两旁的商队护卫催马慢行,上了年纪的骡子吃力地拽动着身后的板车,在国王大道上下颠簸。 意识悠悠醒转,眼皮却有如千斤,费尽力气也难挣开一丝,努力想抬起手来,却使不上一丝力气。 “thanks t一 the g一d, he is aake!”耳边传来一声惊呼,索性继续睡了过去。 看来被外国同学救了,希望我还有救。失去意识前,林立这样想到。 事情要从几天前说起,林立是帝都t大生命学院本科狗一名,连续熬夜几天之后,终于在刚刚骑车的途中光荣了。 头部的剧痛伴随视线的模糊,紧接着便是身体热切地亲吻大地,最后听到的便是周围的一阵惊呼,失去意识之前,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没有在想任何事情,甚至不知道应该来得及想什么,悔恨什么,便失去了意识。 不知道经历了多少时间,等到重新拥有一些印象之时,他感到身处于黏稠的黑暗之中,好似掉入一只高纯度的鞋油之中,鞋油仿佛在慢慢旋转,慢慢拉扯,最终意识便也融入黑暗之中。 林立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在梦里他以一个婴儿的身份出生,而首先映入他眼帘的是个整张脸皱成一团的欧洲女人,嘴里用英语兴奋说着“上帝保佑,是个男孩”。 “快抱过来给我看看”一个几乎脱力的女人声音传来,进入眼睛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欧洲女人。 记忆进行的很快,而章林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够听懂以前最为厌烦的英语了。 他了解到自己的名字叫布兰登一凯瑞,是凯瑞男爵的次子,而生活的这个时代有点类似于中世纪的欧洲,凯瑞男爵和大儿子查理曼作为国王的封臣带着领地的领民随之出征,而出征后的两个月,便是布兰登诞生的日子。 几个月时间过去,前线溃退的士兵带来了噩耗以及旗帜包裹的两坛骨灰。 同时失去丈夫和儿子,凯瑟琳夫人万念俱灰,而得知前线战败,战火很快就要蔓延到此之时,她赶忙收拾家中物品,带着小儿子和一些衷心的仆人,随着败退的部队一同进入后方的大城市,也就此失去了领地。 尽管悲痛欲绝,但是生活终究是生活。 凯瑟琳夫人凭着之前的余荫,在城中置办一间屋子,教育孩子贵族的礼仪,在大修道院的外校旁听,并在8岁那年,跟随在一名贵族身边,做一名随从。12岁那年,布兰登成年,在成人礼上宣誓对王国的效忠之后,家里置办了一套装备,他担任一名骑士的扈从,学习骑术,剑技和领兵作战。 而只出不进的家庭也愈发困难,仆人越来越少,房子也变卖改为租赁。 15岁那年,一场伤寒带走了凯瑟琳夫人的性命,安葬完母亲之后,悲伤的布兰登随商队出发,想游历一番化解悲痛。 没有想到的是,半路之中商队遭到了袭击,一名高大的独眼强盗,驰骋而至,铁锤硬生生击飞盾牌,砸中胸口,布兰登整个人也从马上飞出,重重摔倒在地,所幸商队最终取得了胜利。 梦境至此,戛然而止。 林立突然有些明白庄生化蝶那种我既蝶,蝶既我的感觉,在梦中经历一个人的完整一生,慢慢适应一个人的身体,同时感慨,自己似乎有了重活一次的机会,这次,一定不能熬夜了 再一次醒来已经不知是什么时候,正午的阳光透过微睁的眼缝,强烈的光线让人下意识地想抬手阻挡,却牵引了胸部的伤势,让人嘶地倒吸一口凉气。 “感谢上帝,大人,您醒来啦。” 借助着身边这人,支着一只手勉强坐起,刚接过递过来的一杯冷水,就如久旱逢甘霖一般一饮而尽。 “慢点,慢点”身边的老头再一次提醒。 仔细打量身边这个老头,一身灰色的亚麻布长衫早已斑驳褪色,上面粘着泥点和一些其他不知名的颜色,白色的亚麻布带束于腰间,头裹灰色头巾,而颈间是一黑的发亮的银制的十字架,灰褐色的头发稀疏干枯,他微笑着露出满口黄牙。 感受着身下干稻草的泥土味和淡淡骚味,随着板车的上下颠簸,林立环顾四周,碎石子铺成的大路,两旁便是原野,远处不知是否是炊烟升起,再看到前方骑马慢行的护卫,一时间宛如进入了一个大型spy现场,即使有着一个梦作为铺垫,终究是难以置信。 “咕噜”咽下一口唾沫,“请问您是?”林立试探着问到。 “小人是这支商队的随行医生,他们习惯称我灰发汤姆,可不敢当“您””灰汤姆赶忙摆摆手。 “所以这里是?”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林立继续问。 “您指的是?如果说是我们的目的地的话,那么是银月港边斯瓦迪亚的王城,伟大的帕拉汶,而我们正在赶往它的路上。”汤姆谦卑道。 斯瓦迪亚?帕拉汶?即使心中做足了准备,依旧为之一震,这是到了骑砍的世界啊,前世身为一名骑友,各类一d自然是滚瓜烂熟,无数个节假日在电脑前乐在其中。 而随之其后便是淡淡的恐惧,都说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斯瓦迪亚王国所在的这片大陆称为卡拉迪亚,6个国家乱战纷飞,百姓不过是战场上的饲料,弱者忍受贫困,强者滥用武力与刀剑获取强权,战争带来残废的男人,被奸淫的妇女,死掉的孩子和破碎的梦。没有权势,武力,那么无异于一只待宰的肥猪,你无法保护你所有的一切。 林立着实庆幸自己的贵族身份,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个贵族的身份意味着一切,即使是一个没落的贵族。这个身份受整个阶层的庇护,无论你是哪个国家,而作为一个平民甚至农奴,则要忍受难以想象的盘剥。 想到这里,林立舒心一笑,至少这是个自己熟悉的世界,既然重活一次,不妨活得精彩。 可这笑容落在汤姆眼中,却显得有些魔怔了,他不禁问: “大人,您从马上摔下来,伤到了脑袋,您现在觉得脑袋有什么不适吗?” “确实还有些疼,不过好些了”说着正想伸个懒腰,胸口却疼的直嘶凉气。 “我胸口这伤,什么时候可以痊愈?” “大人您放心,我随着商队一起有些年头了,您只是受了些内伤,没有伤到骨头,咱们到帕拉汶之前保准好了。” “哈,那就好!还要多亏你了”林立咧嘴一笑,“看你这打扮,是个修士吗?” “修士?哈,可没有随商队一起的修士”汤姆自嘲, “年轻之时,正是我教刚来此地,人手实在不足,但凡会念一句圣经的都受洗成了传道者”汤姆嘿嘿一笑, “我那时恰好跟随村子里的牧师学了两句,种地实在过不下去,就随教团一起来了这里,被传授了一些医术c圣经和草药,然后便让我们四处传道,我便跟随商队,一来沿路停靠都可传道,二来随时救治一些伤员,也攒下点钱。再就是有了商队的保护,若是不然,在野外奔波几个小时,明日您便会在水沟里看到我的尸体!”汤姆滔滔不绝。 林立用右手在胸前划了个十字:“愿主与你同在!” “大人,虔诚之人总会获得主的庇佑。”老汤姆划个十字,之后从身后掏出一个黑乎乎瓦罐,“大人,请让我为您换个药。” “麻烦了!” “大人,彬彬有礼,凡人皆喜。” 林立敞开米白色的亚麻内衬,说实话,亚麻穿在身上感觉实在是差,有机会一定要给自己弄一件好内衣。 老汤姆将之前沾有药剂的亚麻布撕下,从瓦罐掏出一团不可名状的黑泥,糊于患处,再重新裹上一层亚麻布。 湿润的药泥于患处暗暗发热,恼人的疼痛似乎有所缓解。感到药泥的功效,林立不禁心怀大慰, “你这药泥的成分是?”前世相关专业的好奇心发作。 “您说这个吗?”老汤姆一边搅拌手中的瓦罐,“艾草,牛的膝盖骨,还有一种红色的小花。这些都是当年的修士教给我们的,当年记者还有很多其他配方来着,只不过不常用,都忘记了。”他不好意思地唏嘘。 林立对这些十分感兴趣,一方面是前世相关,一方面觉得这个时代的草药学极其类似于华夏的中医,都是长期实践得来经验科学,稍微掌握一些,在今后旅途之中,都能有巨大的作用。 “大人,您要是想知道别的,只要去城里的修道院,那里的修士们无所不知。” 林立笑着答应。 “您的头疼还未好清,请躺下吧,这是我为您调好的艾蒿药剂,喝完睡一觉,便几乎痊愈了。”说着他拿出了又一个瓦罐,将黑绿色的液体倒在一个一个小木杯中,林立一把接过,一饮而尽。 口中传来麦酒的香味,艾蒿的草药味,枕着身下的干稻草,沉沉睡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老汤姆的菊与刀 再次醒来已经是第二天中午,板车正停靠于路边一棵高大的橡树荫下,护卫和车夫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搭起简易的火堆,烧水煮食石头一样硬的风干肉和面包。 支起一只手,靠着板车的边沿坐起来。 睡了一觉之后,果然头疼有了很大的改善,只是胸口的淤青估计还要好长一段时间才能恢复。 吃下老汤姆递来的毫无味道的干酪和一杯麦酒,细细用牙齿过滤着酒中的麦渣。 麦酒有一种淡淡的苦味,正如林立,或者说是布兰登此时的心情,他再也不会是什么林立了,为了活好他只会是,也只能是布兰登。 看来改善一下生活质量是一个必要的问题了,他不再用牙齿过滤,狠狠地吞咽一口麦酒,感受酒渣在喉咙,在食道滑下。 多日未曾如此进食,一顿豪饮之后,布兰登忽而感到内急 二十分钟后,在远离道路的一个灌丛后,看着手里的半截麻绳,仔细端详之下,灰褐色的亚麻纤维突出表面,而麻绳的两端似乎还粘着些干掉的粪便,或许它曾是一整根麻绳,在人们一次次的方便中,慢慢变短 端详着手中这根也许伺候过无数次如厕的麻绳,布兰登想起自己柔嫩的某处,一时间狠下心来,重重擦过。 他在心里暗暗发誓,今后我一定要做一个用亚麻布噢不,用丝绸擦屁股的人。老汤姆说,哈劳斯国王就是用丝绸擦的屁股,虽然他本人有幸尝试,这玩意根本擦不干净。 几分钟后,布兰登捂着胸口,一步一踱地回到板车,老汤姆正在附近鼓捣着他的瓶瓶罐罐,见他过来,露出发黄的牙齿咧嘴笑,伸手划个十字,道一声“主与你同在!”,黑色的银十字架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布兰登微笑着对他回了一礼,接着便在板车上靠着半坐起来。 这个时代的板车,一言难尽,骡马多拉的两个轮子的大平台,木质轮胎,减震性能为零,全靠上面铺的稻草布兰登才没有在醒来之前就被抖为一堆零件。 正在脑海里想象着,一个护卫搀扶着另一个走过来,被扶着的那个黄胡子捂着肚子,脸上有冷汗浮出,另一个络腮胡子护卫则在老汤姆的其中一个瓦罐里扔了两个第纳尔。 老汤姆似乎对此习以为常,放下手中的活计,转身向后的一个老旧木盒中翻找,几个呼吸的时间,他转过身来,左手拿着一根看材质像是猪肠或者牛肠干制的管子,右手则拿着一把形似一枚柳叶的小刀,对那黄胡子老汤姆可没对布兰登的好脾气,冷冷道:“选一个!” 布兰登饶有兴味地看着这一幕,前世作为一名生命科学的学生,对这些经典的方法自然是有所耳闻,老汤姆的医治方法和中世纪时期并无二致。 除了一些简单的药剂学,医生最主要的医疗手段就是,放血加灌肠。 放血顾名思义,就是切开的你的某条静脉或者小动脉,通常选择在手上,但是医生们的执念是,屁股是最好的下刀场所。 我们伟大的总统华盛顿,就是晚年之时,一次身体不适,请医生诊治,放了4次共计12升以上的血,之后就进了美利坚合众国的丧葬场。 原本放血是修士们的工作,后来这项包治百病(感冒了放血,吃撑了放血,胃痛放血,屁股痛放血)的技术,被发现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修士们便将手中切血管的柳叶刀,交于剃头匠之手,剃头之余兼职给您放放血,促进身心健康。 世界最著名的医学杂志之一至今仍以柳叶刀做为刊名,而获得柳叶刀的剃头匠,红蓝色的螺旋条带依旧作为他们的标志之一。 另一个更受贵族们欢迎的便是灌肠了,灌肠的手法么,拿一根动物肠子制成的某管,伸入你的某处,接着灌清水或别的盐液灌肠同放血一样也被认为是包治百病的,在此不赘述,但相比于放血,灌肠让人感觉更呃,舒服,于是贵族们为了自己的身心健康,时不时就会找来医生灌一波肠。 法国的某位国王,自小开始,直至去见上帝,一生灌满了1200多次肠,平均几天就要灌一次,乐在其中。 果不其然,布兰登看着黄胡子毫无犹豫地选择了肠管子。老汤姆咧嘴嘿嘿一笑,让他躺下,一把脱下他的裤子,拿来他的管子,之后 几分钟后,黄胡子捂着屁股去了大橡树边的小灌丛,布兰登看着菊花一紧,还好老汤姆没有给我来这招。这样想着,他重新躺下来,看来还是要赶紧把伤养好。 老汤姆又给换了一次药,之后商队又开始前行,摇晃的板车上,布兰登在干草垛里继续睡下。 一周之后,胸口的伤已经好了大半,虽然还是有些隐隐作痛,老汤姆说隐伤大概今后阴雨天还会疼,布兰登已经计划着找些竹筒或者小瓦罐给自己拔个火罐彻底解决问题。 他终于离开了这个躺了将近3周的板车,商队的伙计牵来自己的那匹马。 一片蓝灰色的老旅行马,灰褐色的马鬃,脖子两侧已经有点点灰斑,这匹马几乎和布兰登同岁了,是八岁那年,刚刚做贵族的侍从之时买的,从那以后便一直伴随着他。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唯有这匹马能算作是自己的亲人了。 淡淡的忧愁,如同林间淡薄的晨雾,笼罩心间,布兰登弯下腰,将脸贴近马背,轻扶着马鬃,让柔顺的鬃毛从指尖划过,“老伙计” 商队的守卫说还要大概一周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斯瓦迪亚的王城—帕拉汶。布兰登仔细地检查自己身上的所有东西,以便规划到达帕拉汶之后的行动。 一个生锈的护鼻铁盔,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倒扣的痰盂,贴身的亚麻布内衣自然不用提,一件枣红色的鹿皮短袖衣,外罩一件煮过的熟牛皮甲,腰间一根旧红鹿皮带,本来身上还有一件帕伦西亚胸甲,但是承受那个强盗的一计重锤后,铁壳内陷,暂时不能使用。 下半身则是一件蓝灰色的亚麻布长裤,鹿皮护膝,和一双磨损严重的熟牛皮靴。腰间的剑钩上挂一把生锈的日耳曼剑,马鞍的左边跨袋里是一把平时打猎所用的猎弩和一包弩箭,右边则是一面破木盾。 木盾用橡木制成,木板的拼接部位用铁钉固定,最外圈用铁线箍住,表面蒙上一层牛皮,而布兰登的木盾表面,还覆盖着自己的家徽,蓝底的银色独角兽,木盾内侧,用皮带固定出一个可供手抓握的地方,毫无疑问这是一面出色的木盾。可此时,蓝底的银色独角兽早已残破不堪,木盾表面也有一个深深的凹陷,边缘的铁线也崩开了一部分,都是那一记重锤多带来的恶果。重武器对盾果然是有加成啊 环顾全身上下,布兰登发现自己一个第纳尔也没有,他不禁叹一口气,不过脑海中却有当时将物品寄存于商队保管处的印象,毕竟不可能随时将所有钱放在身上,这样一想,自己似乎还是有一些第纳尔的,不至于身无分文,就算在游戏里,自己也是有起始的钱币的,不过现在身上的装备可是游戏最初之时好了不少。 骑着老旅行马,他忽而想起自己从前给这匹马是取了名字的,应该叫杰罗卡,那是自己童年的幻想,山的那头,库吉特汗国的另一端,大部落酋长的座骑就叫做杰罗卡,老人们说那是所有马的王,有着银色的巨角,就和自己的家徽一样,除了银色巨角,还有一对宽大的银翼,大酋长就是骑着这匹马,来到上帝面前接受洗礼。 虽然这听起来很扯淡,都是布兰登依旧给自己的马取了这个名字,一点小小的孩子心。 在老杰罗卡的背上,随着马鞍的一起一伏,慢慢地适应着熟悉又陌生的骑术。好在杰罗卡早已老去,脾气温和,脚步缓慢,刚一上马之时险些还是失足,但是稍等坐稳,便很快适应。 这么多天来,早已完全贴合自己这具年轻的身体,虽年轻却富有力量,做一个骑士的扈从有些年头,丰富的肉制品和蛋奶的营养下,举手投足自然不是一个田间劳作的农民或是普通的市民所能比,当然还是比不上这些常年厮杀混在一线的护卫,他还缺乏一股狠劲。 骑在马上极目远眺,越过道路两旁的少许白桦,便是大片的平原,偶尔有农庄点缀其间,不过大多都冒着浓烟,连带着周围的农田也是焦土一片,两旁的稀疏的木桩和白桦树上,经常可以看见被吊死的赤贫农民和别的人,他们有的赤身裸体,早已腐烂却无人收尸,只是这乱战纷飞的大陆上的一点肥料。 越靠近帕拉汶,被焚毁的农庄越少,田间劳作的农民越多,后来越来越多的巡逻军队,三三两两出没其间,似乎和商队的领头认识,说几句话,也不盘查,便匆忙离开。 就这样,布兰登离帕拉汶越来越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黎明的刀剑声 十二天之后的黄昏,商队终于抵达了帕拉汶城郊,就地驻扎,等待商队首领和城里的商人磋商。 没有如约一周抵达,途中下的一场雨使得道路泥泞难行,也彻底熄灭了布兰登心中关于跑商的想法。 既要对抗各种天气,地形,还要时时防范多如牛毛的盗匪,最可怕的还是各地私军,指不定为了第纳尔,将所有人当作猪狗屠杀,然后宣称这些人是强盗这种事情数不胜数,没有一个强大背景的商人,在这个时代无疑是自掘坟墓。 布兰登终于见到了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商队首领,人们称他金胡子卡洛斯,而他确实有着梳的光滑油亮的大胡子,卡洛斯是帕伦西亚一个伯爵的小儿子,小儿子没有继承权,但是卡洛斯似乎不甘心混吃等死,借助的贵族身份和父亲的关系开始经商,短短几年,大发战争财,据说他的佩剑都是纯金打造的。 布兰登不知道纯金打造的佩剑是不是真的有杀伤力,但是卡洛斯在见他之时,他的确看见了卡洛斯的佩剑也只是一把日耳曼剑罢了,或许唯一的区别是剑柄上的纹饰更精美一些。 “看见你痊愈我很高兴,孩子,愿主保佑你!”卡洛斯大笑地拥抱他,布兰登觉得他确实有种独特的人格魅力,这样爽朗而亲和的样子的确让人生不出恶感。 “拿上来!”卡洛斯指挥身后的伙计提上来两个小口袋和一柄双手剑。一手拿过一个口袋之后双手捧起那柄剑。 “孩子,这是你出发之前寄存在我这里的100个第纳尔和你父亲的双手剑”他说道。 布兰登接过小口袋和双手剑,100个第纳尔的小口袋不是很重,却让他觉得踏实,要知道一个成年人一天所需的食物,也不过一个第纳尔而已。 双手剑用革制的剑鞘包裹着,十字形的剑格用上好的钢制成,表面只有一些简单的花纹,涂了一层油,而显得闪闪发亮,梨木制成的剑柄,上面裹了细密的藤条用来防滑,最外层则刷了黑色的漆。剑首是钢制的六边形状,有着和剑格一体的花纹,而剑首最上端的小小平面上,烙印着布兰登的家徽,一只蓄势待奔的独角兽。略微出鞘,磨的发亮的剑身裹了一层桐油,他丝毫不怀疑他的锋利程度。 这是布兰登的家传武器,父亲称他“银星”,自卡拉德帝国时期锻造,至今已经近200年,毫无疑问是一柄好剑,卡拉德帝国的锻造之术至今无法逾越,这柄古卡拉德钢剑,少说也要近千的第纳尔。 布兰登的嘴几乎乐的咧到耳根。 卡洛斯将另一个小布袋取过,一并放到他的手里。 “孩子,这是我给你的报酬,你继承了你父亲和兄长的勇武和无畏,你拖住那个进攻的强盗头子,避免了我们更多的牺牲,我认识你的父亲凯瑞男爵,相信他也会为你感到骄傲,凯瑞家族的荣光将在你的手中延续,愿主保佑我们!”卡洛斯划个十字。 一番话说的布兰登激动无比,他看看手中的小布袋,里面静静地躺着5枚金币,要知道,一枚金币可是值整整100枚第纳尔,况且金币的数量总是不够,通常可以换120枚左右的第纳尔,他的呼吸顿时急促。 “卡洛斯大人,谢谢您的慷慨,这份恩情我铭记在心,今后若有所需,我与吾之剑必然义不容辞!愿主保佑我们!”布兰登划个十字。 卡洛斯露出满意的笑容,这个年轻人真是上道啊。 “这是你的勇敢应得的,对了,帕拉汶已经到了,之前你说要到此游历,我们会在这里待上几天,之后会赶往别的城镇,你还要加入我们的队伍吗?” “多谢您的好意,不过我想要在此待上一段时间,人有重逢日,愿财富一直与您相伴!” 卡洛斯见布兰登如此,也不强行挽留。 “我在这个城里认识一些朋友,若是你遇到麻烦,可以去找商人瓦力,说是我的朋友就可。”说着将一枚铜制的小叶片交与布兰登“这是我的信物,愿主予你好运,我的孩子!” 布兰登躬身一礼,将小布袋置于马鞍两边的褡裢之中,将双手剑背于身后,走向了这座向往已久的城市。 此时夕阳西沉,高耸的城关此时显得尤为巨大,火把还未打起,黑黝的城洞宛若噬人巨兽的大口,城门两旁有两个站岗的卫兵,对往来的行人进行简单的盘查。 当然他们所盘查的对象自然是那些挑着小麦和芜菁进城贩卖的农夫,和戴着草帽,穿着亚麻布短襟的市民。 对于布兰登这种骑着马配着剑的家伙,他们自然是睁一眼闭一眼。 灰白色的石灰岩所筑成的高大建筑,缝隙之间以黏土和动物粪便连接,历经多年,早已和城墙融为一体,越过如巨兽牙齿一般的门闸,他总算是进入了城中。 城门入口附近的简易公示栏前,三三两两地围着几个市民,对着告示指指点点,布兰登靠近一看,写的内容大致是城中通缉一伙附近袭击来往行人的强盗,他们自称黑风兄弟团,特征是戴黑色风帽,和左耳上的黑色风形螺旋纹身,每个左耳赏20第纳尔。 天色已是黄昏,要想找铁匠维修装备只能等候明天,当务之急是先找个地方住下,否则天黑之后,估计这身装备都得给人扒了去。 问过一个市民,来到城内一家名为大麦和鸟的酒馆之中,付了两个第纳尔,订了一晚上的单人房间,当然食物也由酒馆提供。 背起长剑和口袋找到自己的简易房间之后,用木插销将门锁好,在铺满干稻草的木架上躺下,心中对酒馆老板所说的上好房间苦笑不以。 明天一早就应该出去找个城里的房子租下了,酒店里着实乱了一些。就在刚刚那短短的一段时间,他的钱包已经差点被偷四次了,还有三个人不怀好意地盯上了他的长剑。再在这里多住两天,布兰登觉得自己会被吞的骨头渣子都不剩。不过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明天进行了。 这样想着,他沉沉睡去。 第二天黎明时分,布兰登就起床了。晚上实在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唯一的娱乐活动,喝酒吹牛,也因为没有对象而无法进行,很早睡下,自然醒的容易,毕竟在一堆干草上实在没有赖床的欲望。 收拾好自己东西,在酒馆的一楼吃了奶酪和鸡蛋后,背着长剑,腰间跨着口袋出了门。 没有工业化污染的时代,黎明的空气清新而涤人肺腑,淡薄的晨雾已经接近散去,远远可以望见淡灰色的烟升起,街道几乎空无一人,布兰登向前走去,打算先去一趟城中心。 转过前面的街角之后,更是一条显得拥挤的窄巷,忽而耳边传来一声刺耳的刀剑出鞘声,想必对方也没有料想到生锈刀剑出鞘的声音在此时会如此刺耳。 果真有黎明的劫杀 布兰登下意识地偏头一瞥,一个披着灰色斗篷的高个子,手拿一柄布拉格短剑,距离自己已经不到几个房子的距离。 下意识地想要逃跑,肾上腺素强烈地分泌,浓烈的危机感潮水一般袭来。不能逃跑,露出后背我会死的更快,勉强让自己冷静下来,还有十几米就是巷子的尽头,对方一定不会放过这么好的一个机会。 一个呼吸的时间,默默将布口袋移到身前,伸手一探,摸到那把打猎用的简易手弩。虽然威力比不上大型的十字弩,但是在这么近的距离里,放倒一个人是毫无问题的。 一只手掏出弩箭,卡进猎弩的槽里,之后拼命使劲一只手上弦,离小巷尽头已经只有一步之遥,布兰登几乎可以感受到对方鼻子呼出的热气,或许下一瞬间就会捂住自己的嘴巴,再用手里那把短剑像切开豆腐一样割掉自己的喉咙,喊叫,有用吗,没有人会冒着风险做些什么。 千钧一发之际,从袋子之中掏出猎弩头也没回就是一发,身后传来吃痛的喊叫和怒吼,布兰登赶忙往前一步,正想回身,小腿却传来撕裂一般的疼痛。 顾不上看自己腿上的伤口,回头发现弩箭正插在对方的大腿上,灰斗篷的手里却握着滴血的短剑。 一时之间,恐惧c羞愧c愤怒一齐涌上心头,条件反射式地拔出腰间的日耳曼剑,含怒自上而下一计斩击,却被对方用短剑所格挡。 正僵持之际,布兰登左肩向前一撞,右腿狠狠向对方大腿上那只弩箭踢去。 弩箭深入肉中,对方吃痛一喝,却也失去了平衡,日耳曼剑从左下往右上一撩,剑刃划破腹部的衣物,切豆腐一般划开腹部的皮肤和肌肉,肉体在冰冷的剑锋面前,脆弱不堪。剑锋触碰到肋骨的下缘,发出令人牙酸的骨裂声。 对方临死前抛掷的短剑也被布兰登磕飞,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商人的委托 布兰登几乎脱力地席地坐下,看着那具几乎被自己一分为二的身体,强烈的恶习和眩晕感涌上心头,他扭头就将早上吃的所有东西吐出。 干呕了几次之后,终于缓过劲来。 小腿至今鲜血淋漓,亚麻布长裤撕开一个大口子,他用剑割下一条亚麻布,急忙现将伤口包扎,以免自己失血过多。 冲动过后,冷静下来,疼痛却在此时显得如此刻骨而真实,不断地提醒他这已经不单纯是一个游戏了,而是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世界,不杀人就要变成别人的刀下亡魂。布兰登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渴望强大。 用剑支撑着站起身来,走向那具尸体,他的所有一切,现在都是自己的战利品了。 先在离尸体数尺远的地方拾起那把布拉格短剑,虽然略微生锈,却依旧不影响使用,将自己的长剑别在腰间的钩上,手拿那柄短剑,走向那具令人作呕的尸体。 温热的血液在清晨之时依旧冒着丝丝z热气,一把揭开头顶笼罩的灰色斗篷,蓝色的瞳孔早以扩散,褐色的大胡子,脸上纵横着交错着不同的疤痕,一口黄牙还粘着昨日的食物残渣。 头顶之上却是一顶黑色风帽,让布兰登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昨日在城门口所看见的通缉告示,他下意识地朝此人的左耳看去,却没有发现想找到的纹身。 将头拨到另一边,果不其然在右耳的后方发现了告示所提到的螺旋形黑色纹身。布兰登嘿的一笑,心中的某种戾气似乎在此时激起,拿起手中的短剑,锋利的剑刃从耳根的软肉滑过,血淋淋的一只右耳就落在了他的手里。再挥剑割下那个黑色风帽,用它包裹着耳朵收到小口袋里。 扒下尸体穿在胸部的一件破旧的皮质胸甲,又在身上摸索一番,在贴身的衬衣内袋和腰间的小口袋里,分别找到了10个第纳尔和几把飞刀。 站起身来,小腿依旧是撕裂的疼痛,布兰登觉得首要的目的是先给自己找个医生包扎。 他看到街边的二层窗户已经打开,甚至看见里面出现的一些人脸和他们的眼睛。 这时候的自己可不能示弱啊,想着更直了腰板,至于尸体,而且是个强盗的尸体,自然有人处理。衣物很快会被街角的流浪汉和难民瓜分,至于尸体本身,巡逻的民兵会找人处理。 走出窄巷之后,兜兜转转往城中心行进,市民越来越多,问了其中一个人理发店的位置,可满身的血污却让这个弱不禁风的家伙直接失禁并且昏厥过去。 在另一个市民的引导之下,来到城中的理发店,理发师本就兼职放血,一些基本的医疗手段都是常有的,况且自己还应该清理衣服上的血污。现在这个样子着实有些吓人,没有人会愿意把屋子租给这么个人的。 付了两个第纳尔,在剃头匠那里拿了一卷干净的麻布绷带,以及少许常见的止血药物,略作包扎之后,用少许清水清洁血污,却早以凝结而洗不干净,只好脱下粘了血的旧外套,卖给理发匠又换了少许的绷带。该从裁缝那里买一件新衣服了,正好自己的裤子也被划了个大口。作为一个贵族而言,自己这个样子实在是太不体面了,势必被人看轻。 询问了理发匠城中裁缝的店铺在哪之后,在市中心找到那家门口一面布料剪子旗的店铺。 花20第纳尔买了一件薄的天蓝色外套,由亚麻和丝织成,比起原先自己那件显得大方不少。20个第纳尔一件的黑色丝质长裤,贴身而舒适。而破了的那件,加10个第纳尔和裁缝换了一双野兔皮的手套。最后交了20第纳尔的订金,留下自己的蓝底银色独角兽家徽,让裁缝给自己再做一件印花纹外套,剩下的一半钱取货时再付。 整装出发,在市中心通过中介商人以一金币的价格租下一个二层的小屋使用权三个月,自带家具,屋主是苏诺的一名商人,这是他在帕拉汶置购的房产。 拿到商人给的钥匙c使用权证明和具体地址,朝纸上记载的纽曼街2号走去。 经过早上那条窄巷之时,布兰登感到身后有一只手在扯着他的上衣后摆。他正想转头看看是哪个无礼的家伙,却发现是个孩子。 金色的短发贴着满是汗珠的额头,看起来刚刚疯玩过一阵,身上是丝质的上衣短裤和一双小皮鞋,大概7一8岁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个有钱人家的孩子。 “我的好大人您好,我的伯父想要见您一面。” “你的伯父?我可不认识你的什么伯父,我才刚到这里一天。” “伯父说您的确不认识他,但是有件事请您务必能和他谈一下,我们遇到了麻烦,我们需要一个像你一样的骑士的帮助。” 布兰登想起游戏中一开始杀掉强盗之后就会出现并且带走主角的帕拉汶商人,那个被勒索之后不想付钱,于是请求主角帮忙救出兄弟的家伙,也是整个游戏初期的引导者。 虽然这次他出现的时间和方式与印象中都有所不同,但是若是真是他,那这个任务无疑是值得一做的,不但赚到第一笔钱,况且和帕拉汶商人这种地头蛇打好关系,对自己今后的生活简直太有帮助了。 “带我去吧。” “啊好先生,谢谢您,跟我来吧!” 跟着金发小男孩向窄巷当中走去。他时不时回头看布兰登的脸还有他背后的长剑,眼中透露出炙热之感。 “你叫什么名字,我的孩子。” “金杰,红鼻子布鲁斯的儿子,我的父亲是城里的橄榄油商人。”他一五一十道。 “那你的伯父呢?” “他和我父亲一起做生意,人们称他金牙乔伊。” 推开其中一座二层小楼的大门,径直走入,在左手边的大房间里,终于见到了帕拉汶商人。 “出去玩吧,我的孩子,没有我的吩咐不许进来。” “是的,伯父。”金杰低着头走出。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究竟要找我做什么了吧,总不会是让我来欣赏你的房子吧” “你看上去像是一个会使剑的人。”他看着布兰登的长剑说得,乔伊一张嘴,布兰登果然看到了他的门齿是一枚金牙。 “是的,我是一名扈从骑士。想必清早看我杀了那强盗的人中,就有你一个。” “是的,很精彩。”他恭维,“你似乎是新来的,我不知道你是谁或者你来自哪里,说实话,我不在乎,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商人,如果说我悟出了什么道理的话,那就是战争期间,商人总是第一个倒霉的。” “倒霉?”布兰登环顾装潢精致的小屋,“我可看不出你有什么倒霉的。” “他们绑架了我的弟弟,要求我一个月之内拿出2000第纳尔,否则我将收到我兄弟的头。” “他们?谁?” “黑风兄弟,那帮打劫过往商队的烂人。” “又是黑风兄弟?今天我杀的这个也是。”布兰登想起自己口袋里的耳朵还未兑换赏金,“我想2000第纳尔对你来说应该很容易拿出来吧。” “是的,我可以拿出来,可是之后呢?只要发现我没有能力守住自己的财产,这样的事情只会越来越多。甚至不只强盗,我的同行和领主们都能发现我的软弱,那时候我的末日也便来了,领主们比强盗还要令人恐惧,我家里的每一分钱都将成为他的铠甲他的战马,他的马鞭他的粪便。” “可是为什么是我呢?城里那么多雇佣兵。” “雇佣兵?或许在城里是,在城外他们便也是强盗。为了钱,没有什么他们干不出来的。至于为什么是你,很简单,因为你是刚来的,而城里就有强盗们的眼线,但是没有人认识你,也不清楚你的目的,这样你的行动才有可能成功” “行动?什么行动?我可还没答应你。” “帮我救出我的兄弟,然后赎金的四分之一就是你的。” 四分之一,那可是整整500个第纳尔啊,布兰登不禁有些心动。“哪怕是你把2000个第纳尔都给我,我也有命赚没命花,一个人可没法对付一波狡猾的强盗。” “我懂,先生。”说着他拿出200个第纳尔,“这是预付给您的费用,请您在帕拉汶周围的村庄招幕人手。另外听我一句劝,在没有绝对的把握之前,千万不要招幕城里的雇佣兵!等你有了一支足够摧毁这波强盗的力量,我会把任何找到他们的方法告诉您,让所有恶人为你的声明所颤栗!” 布兰登接过商人的钱袋,“离强盗确定的时间还有多久?” “现在只过去了一周罢了。” “好,一个月之内,我会带着一波可堪一战的手下来找你。”虽然对不能招幕雇佣兵这件事情依然心存疑问,布兰登还是爽快地答应下来。而且他给了自己充足的预留时间,一个月,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愿主保佑您,我的先生。”乔伊划个十字。 布兰登朝他划个十字,转身走出房间,却发现金杰正倚与出口旁。 “先生,我能加入您吗,我也想要救出自己的父亲!”他的脸因激动而通红。 “孩子,你还太小,等过两年你要是依旧有此心愿,或许我会考虑让你到我的手下来。” “先生,我向您保证。”他在胸口划个十字。 “愿主保佑我们!”布兰登回了一礼,推开大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金杰 “你只是个商人的孩子,你将来也会是个商人,你的孩子也会是个商人!”乔伊吼道。 “伯父,我受够这种朝不保夕的日子了,前一次要不是刚好遇见了巡逻的卫兵,现在强盗窝里的也有我!”金杰哭诉。 “那去做侍从呢?指不定哪天哪个混蛋佣兵用他生锈的刀子把你的破头砍下来,野狗会啃食你的身体,你的灵魂永远也没办法得到救赎!” “总比守在这里,做一只任人宰割的肥猪要好!” “那我们的橄榄油生意呢,交给谁?掏粪工的儿子吉米吗!” “您爱交给谁交给谁!我绝不会做这个工作!” “你只是个平民!你成不了一个骑士!” “诺德人的英雄冈定在越过狭海之前也只是个铁匠的儿子!但是他成了所有诺德人的领袖和英雄!” “冈定是战神的儿子,而你taa只是你那个酒鬼父亲酒后用他那根混账玩意生出的卑劣畜牲!” “我会向您证明自己的!我保证!”金杰满脸通红地夺门而出。 金牙乔伊大口地喘着粗气,无力地坐到了地上,真是个倔脾气的孩子啊,和自己年轻的时候真像,那时候自己不顾一切地爱上了那个女孩,而对方也对自己倾心,终于在一个仲夏夜的晚上,在对方的帮助下借助一根绳索来到的对方的房间。 初尝禁果的滋味自然美妙,可是第二天一早,还来不及温存这一切,便被她的领主父亲发现,在那个残酷老头的逼视下,她一口咬定是自己他强奸了自己。可是没有你的帮助,我如何爬上来呢。于是在被绞死和阉割之间,他的父亲选择倾尽家财,并且答应终身不再踏入巴里昂大陆。 于是父亲还有他和弟弟在一张船票流放中,越过重洋,来到东方的卡拉迪亚。为了供养三人,父亲拼命工作,没有几年便积劳成疾,而自己用父亲攒下的钱开始做一些小生意,怀着对家人的愧疚感,他拼命努力,生意越来越大。可父亲早已因病死去。 自己一直不曾有孩子,他的孩子早就腹死在那个女人的肚中了,他不敢找女人,也不想结婚,只要看到她们赤裸的身体,就会想到那个女人流毒的下体,像一张来自深渊的巨口将他吞噬,他害怕。 所幸自己那个不成器的酒鬼弟弟在一个磨坊女工那留了种,费了好大劲才让她把这个孩子生下来。 孩子一出生便一头金发,和他红发的酒鬼父亲一点不一样,倒是像极了自己儿时该有的样子,他仿佛看到了那个本不存在的孩子撕裂那张巨口来到他的身边。他爱极了他,他为他不顾一切。 想了这么多,乔伊自嘲地笑了笑,说不定他真的能成功呢。主总不会亏待一个固执的人。那个年轻人有一个贵族该有的样子,希望金杰真的能得偿所愿,谁又愿意做一只待宰的肥猪呢。 出了帕拉汶商人的二层小楼之后,布兰登的心情是激动的,一方面是进入了印象中游戏里的第一个任务,虽然此时他早已没有当成一个游戏了。第二个则是金杰的要求追随让他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只是能拥有游戏中那16个npc了,每个加入自己的人都是一个有特性的个体,有无限的可能性可以被发掘。他不禁有些跃跃欲试,直到上衣的后摆再次被人拉住。 “噢,金杰,又是你。”他转头。“你伯父还有什么没有说清楚吗。” “不,不,不,,,不是,大人,请务必让我加入您!求你了!求你了!”他气喘吁吁。 “我可没办法决定你是否能加入我,你还没有成年,你的所有一切都应该由你的代理人来决定,我无权干涉。” “我被我伯父驱逐出家里了,现在我就是我的代理人!” “还有你父亲呢。” “我的父亲现在在强盗手里,救出他来是一个儿子应该做的事情,就算到国王面前我也可以这么说,说不定吟游诗人还会把我的事迹写进他的歌里!”金杰斩钉截铁。 “哈!真是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布兰登一笑,“那么男孩,告诉我你能做些什么?” “我能做一个侍从能做的所有事情!我能帮您喂马,帮您擦拭铠甲,帮您烤肉,帮您给剑上油,帮您给您的鹦鹉喂水” “我可没有什么鹦鹉!” “可是人们都说哈劳斯国王有一只会说话的鹦鹉,我觉得您将来也会有的!” “男孩,漂亮话是没法让敌人倒下的,况且你听说谁让商人的儿子做侍从了?” “大人,贵族不是天生的,冈定” “好了,”布兰登打断,“你只是个商人的儿子,而我也只是一个没落的异国贵族罢了,或许咱们一起能干一番大事业呢?今后的吟游诗人都会唱道:啊,异国骑士和他的商人侍从啊,砍死了巨龙,推翻了昏君,救出了公主!”他不正经地自嘲。 “先生,我的好先生,您真的答应了吗!” “一个真正的骑士总是言出必行!但是你可不要高兴地太早了,侍从可不是一个美差,你既要照顾你的大人还要练习所有的战斗技巧,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我也曾是个贵族的侍从,那日子可不好过,但是我坚持了下来。所以一旦发现,你做不到一个侍从所应该做的,那么对不起,请你回去和你的伯父继续卖你的橄榄油吧!” “大人,我向您保证,我一定不会让您失望!”他挺起了小小的腰板。 “从今以后,记住了,你来自格鲁尼亚,是凯瑞男爵领下骑士的孩子!”一个贵族,哪怕是虚假的贵族身份,都会让自己和这男孩少受很多刁难。 “跟我来吧。”说着布兰登转身继续朝目的地走去。 金杰小跑着随在后面,想帮点什么却无所适从,“请让我帮您吧!”他看向布兰登手中的袋子。 布兰登将袋子递给他,金杰这才心满意足地专心跟在后面。 兜兜转转,这才来到地址所记载的这间二层小楼。 砖石的地基,木质结构的建筑,外部的大多数区域刷上了防腐的白漆,人字形的屋顶,二层要比一层来的大,突出的那部分以木柱支撑于地面,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马房,终于可以把杰罗米从旅店的马厩接过来了。 拿着钥匙开门进入,右边是墙,左边是个大屋子,设置着灶台c靠窗的两张连起的桌子和一排长凳,角落是一个长条形储物箱,灶台左边则有一个用于放置调味品的小橱柜。屋子的正中间则摆放稻草和亚麻布,看上去是商人的随从们所用。 顺着贴右墙的木质楼梯向上,二层则有两个房间,右边也就是二层突出部位,马厩的正上方,是一个较小的房间,木头架起的床架,填满了稻草和亚麻布,看起来舒适程度要高于楼下,床头是一个小柜子,上面摆放着前一次未燃尽的蜡烛。 左边正对应一楼的空间,被划分成了两个小房间,左边的房间是一个简陋的木框子围城的稻草床,床边有个小号的储物箱,没有蜡烛。右边则是一间储物室,屋子两边各是一排木头架子,墙的尽头和架子底下摆放了一堆藤筐。 布兰登觉得自己的钱花的很值,一个金币租下了这间屋子三个月的所有权着实是赚到了。一方面是因为自己的贵族身份带来的便利,另一方面却是因为这个屋子的主人,苏诺的一个商人每年因为生意的关系都要来这住上一段时间,所以这房子只能是短期出租。但是也因为如此,这房子请了人打扫,所以显得宽敞干净。 屋子的配置自然决定了房间的归属,最舒适最好的房间自然是属于自己,而二层斜对面的屋子当然属于自己的侍从金杰,今后若是有其他的手下加入,只能委屈他们住在下面了。倒不是自己不想把最好的地方让给那孩子,若是那样对方也会感到不妥,那不是一个侍从该有的行为。阶级c制度即使是为了今后的统治也应该被维持,打破界限的革命者,那是在和全部人宣战。 在将袋子里的东西略微安置之后,布兰登统计了一下自己目前的财产,除开各武器铠甲衣物,最初他自己的100第纳尔,卡洛斯给的5枚金币被花了1枚,从强盗身上搜到10个第纳尔,而买绷带c买衣服以及支付订金一共花了他72个第纳尔,最后从金牙乔伊手里先收到了200个第纳尔,所以目前他的结余是4个金币,238个第纳尔。 而自己还计划着维修一下自己的胸甲c盾牌和打磨一下装备,购置一些实用的防具。另外,还得准备金杰练剑术的木剑,以及之后的招幕人手。布兰登一阵头大,花钱的地方真是多,不过好在这个开始还算不错,接下来该计划着招幕人手了,希望一切进行顺利。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商人剑 在屋子里略微休息整理一下,布兰登打算先去那家名为名为山羊胡子的酒馆取回自己寄存的胸甲c头盔和杰罗米。 忙碌了一个早上,此时已是正午时分,家里可没有厨娘,此时正好去酒馆吃一顿。虽然普通人一天只吃两餐,午餐和晚餐,可他依旧保持着一日三餐的习惯,况且对于金杰来说,长身体的年纪多吃点总是好的。 带着金杰走出大门,这男孩早已是饥肠辘辘,腹中不断传来的咕咕声将他闹成了一个大红脸,布兰登因此也哈哈大笑,这些天来头一次有生活的感觉。 山羊胡子离此处不算很远,走完鼹鼠街再穿过洛克街便是酒馆的位置。帕拉汶虽说是王城,可布兰登估计城中的人口也就将将近万,城郊杂乱无章的贫民聚集地和农庄却可能有着更多的人口。斯瓦迪亚王国人口最多的地方可能还要数苏诺,那里人是古卡拉德帝国的直系传人,人们说苏诺繁荣而稳定。 布兰登带着金杰不过多时便来到了山羊胡子,递给老板3个第纳尔,中午的食物是一大碗奶油芜菁浓汤,几份鸡蛋和烤鸡。在吃这一方面布兰登从来不委屈自己。但是他依旧没有点人们常吃的风干肉,那玩意制作过程产生的二恶烷含量估计是现代标准的成千上万倍,吃这种东西能长寿那才奇怪。 饱餐之后,取走保存的破胸甲c头盔和马匹,将东西置入马鞍旁边的鞍袋里,一番打听之后,询问得知治安官的办事场所所在,布兰登打算先将强盗的耳朵兑换赏金,否则过了太久,那只耳朵就要发臭了。 布兰登行走于前,金杰牵着杰罗米跟随于后,期间正遇上一家铁匠作坊,花了一个金币的价格请对方维修胸甲,磨亮头盔并且解下腰间的生锈日耳曼剑和战利品布拉格短剑让对方打磨维护,凹陷的盾牌已经着实无法修理,将旧盾牌卖给铁匠,再加上30个第纳尔这才换上一面蒙皮圆盾。短短时间内的话费让布兰登不禁咂舌,武器装备的价钱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仅仅只是维修就花了如此之多,看来想要买一些新的好装备得再想办法了。 约定好取回铠甲和佩剑的时间,带着金杰继续前进,在沿路上一家木工作坊花5个第纳尔买了一柄练习用木剑让金杰配上。这个男孩因此高兴了好半天。 沿街又走了一段时间后,终于来到治安官的所在地,门槛的上方飘着哈劳斯国王的旗帜,一只红底的张牙舞爪的站立狮子。 “你好先生,我杀死了一个强盗,带来了证据”说着将黑色风帽递给对方。 治安官是一个蓝眼褐发的老头,一身蓝色的丝质长袍,红鹿皮腰带,胸前一枚象征着治安官的盾形徽章,银质的盾形徽章上则是哈劳斯国王的舞爪狮子,头顶戴着一顶插着一根红色羽毛的时髦帽子。 他接过那顶黑色风帽,将其中的耳朵取出,仔细观察一番,之后满意地点头。 “很好!这群该死的畜牲得到该有的惩罚!因为他们的存在,来往帕拉汶的商人少了不少!年轻人,看上去你像是个贵族,留下你的名字吧,让所有恶人为你之名颤栗!” 布兰登自然意识到这是提高自己声望的好机会,就像从前以少胜多和剿灭强盗会提高声望一样,而声望的提高,自然有利于和各个领主打交道,而从村庄中募兵也更多人追随,布兰登猜测甚至声望提高之后还会有人主动投奔,毕竟这是个真实的世界。 “格鲁尼亚凯瑞家族的布兰登,和他的侍从凯瑞家族麾下骑士的儿子金杰一奥尔!” 布兰登临时为金杰想出了一个姓氏,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只有名字。于是为了区分不同的汤姆和金杰,人们会在前面加上他的特征,诸如大鼻子,小个儿,红眼睛之类。而金杰的父亲是个橄榄油商人,于是布兰登从一il随便想出了一个奥尔,金杰似乎对此也很是满意,他骄傲地挺起自己的小胸脯。当然,在场的所有人的确都没有想到若干年后,金杰一奥尔或者说奥尔这个姓氏让多少敌人闻风丧胆。 “凯瑞家族,嗯,这是我头一次听说它,不过我对格鲁尼亚确实不了解,但是英勇之人无论在何处总能让人听到他的事迹,孩子,希望今后四处都能留下你的传说!愿主保佑你!”老人划了个十字,确认布兰登是贵族之后,老人笑意更甚。 布兰登自然不会拒绝一个老者表达的善意,“谢谢您,先生,愿主保佑我们”布兰登回了一礼,躬身接过老人递过的钱袋子。50枚第纳尔安静地躺在里面,沉甸甸的感觉让人颇为心安。但是一联想到武器的价格,布兰登却高兴不起来。 再次向老人表达祝福和感谢之后,布兰登带着金杰走出了治安官的办公处,径直回去住处。 布拉姆一肯特这段时间为了黑风强盗团的事情可谓伤尽了脑筋,这伙混蛋袭击来往的行人,甚至进城绑架,入室杀人盗窃。可是自己这个治安官却形如虚设,毫无办法。再这样下去自己的位置绝对坐不下去。 可是让他奇怪的是,好多次自己集结了十数个城卫军向发现强盗的地方搜去,对方似乎总能嗅到他们的味道闻风而逃,甚至故意留下一件农妇的破旧连衣裙来羞辱自己。布拉姆已经觉得城卫军中一定有问题了,这些该死的蛀虫一定得被揪出!让我过不好的他也别想好过! 他想过找雇佣兵,但是这些雇佣兵着实不能让人放心,谁又能知道他们中有没有强盗的耳目。或许今天那个异乡的年轻人是个良好的选择。他喝干杯子里的最后一点酒,可惜还是太弱了。在纸上写下“杀强盗一人,布兰登一凯瑞。”微微抿一下嘴唇,继续想着什么。 布兰登和汤姆到到达鼹鼠街之时已经是下午时分,沿路自然很是打听了一番,距离帕拉汶最近的村子便是阿兹哥德,那个靠近海边的小村子,和帕拉汶隔着月亮湾紧紧相望。 可即便如此,到阿兹哥德也有半日的路程,或许骑着自己的旅行马能够稍微快些。但也只是早上出发中午到达。现在是绝对来不及了,到那里也估计已是深夜,可没有谁会在那个时候接待自己。还是明天出发吧,一大早就去。 远远却望见家门口站了一人,穿着一身黄色亚麻布长袍,头上一顶市民帽,牵了一匹小驮马,背了一个大口袋。这莫名其妙就有人投奔吗,还自带马匹?要知道一匹驮马的价格就要3一4金币,而这样一匹小驮马怎么说也得2金币。 上前询问对方的来意,对方划个十字,之后右手搭于左肩一躬。 “大人,我是乔伊先生派来的,他让我把这些东西带给小主人。” 布兰登接过他手中的大口袋,查看之下发现其中是一些金杰的衣物,一件小号的皮质软甲,以及一把商人剑。商人剑比起正常的长剑要短,剑身更宽更便于携带,小的十字弧形剑格,梨木的剑柄和球形的剑首。这柄剑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虽然剑身经过打磨,但是剑柄上的磨痕和剑首上的磕碰无疑显示了它的年代。布兰登发现,这柄商人剑和今天市面上见到那些商人的佩剑略微不同,斯瓦迪亚和格鲁尼亚的商人更喜欢十字直形的剑格和六边形剑首,他们固执地认为这些方直的形状能够彰显武器的杀伤力,就像自己背后的这柄长剑一样。而乔伊这柄却显得圆滑了些。 布兰登不禁感叹帕拉汶商人这是下了血本啊,没有5个金币别想买下那柄商人剑,加上小皮甲和驮马,合起来将近8一9个金币了。 “小子,看起来你骗了我,”布兰登向金杰敞开了口袋,“你这哪里像是被赶出门啊。” “先生,先生我,我是真的想要跟随你!” “好了,下不为例。要想成为一个侍从,你首先要做的是忠诚。” 金杰接过口袋却吃了一惊,“这是箱子里的那柄剑!伯父从来不让我碰它!” 布兰登拿起那柄剑,用手指在剑身一抹,还沾着包养用的桐油,“它不像是出自斯瓦迪亚的剑。” “我们来自巴里昂,伯父说这是爷爷的剑!” 每个人,每个家族都有它背后的故事啊,布兰登发现自己已经被这样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将剑挂到金杰的腰间,将那柄练习剑取下。 “虽然只是一柄商人剑,但我相信今后你会拥有真正的骑士剑。一个战士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永远不要离开他的佩剑,只有常年和你的剑在一起,你才能感受它了解它掌握它!据说剑斗大师波尔吃饭睡觉洗澡,甚至干女人都不离开他的剑!” 逗的金杰大笑,握剑的手却更紧了一些。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阿兹哥德 “看来你在你伯父心中分量很重。” 金杰的眼眶有些湿润,“是我的伯父用燕麦糊和肉粥一口一口喂我长大的,是他教会我走第一步路,写出第一个字母,是他让我去上教会的外校,他说没有知识的商人只会受人欺负。我的父亲只会喝酒,喝醉了就去城外的磨坊找女人。他不敢在城里,因为伯父每次都会找到他,而他不想让伯父生气。” “难道去城外的磨坊就不会让你伯父生气吗?” “城外太乱,等伯父找到他的时候早就已经晚了,没有人会随时看着他的,他说不想让伯父看见他这个样子。” “真是让人想不透啊!” 金杰长叹一口气,“这次他就是从一个磨坊女工的肚皮上被绑走的,他们都知道他是金牙乔伊的弟弟——红鼻子布鲁斯。” “放心男孩,这次的事情总会给他教训的。” “希望吧先生”金杰嘟囔。 傍晚自然又是去酒馆解决了一顿,布兰登已经决定从阿兹哥德回来后就去找个厨娘了,带着一堆人整天去酒馆实在是太不方便并且花销太大了,家里的厨房得利用起来。 夜晚很快到来,这也是布兰登在城里可以安心睡觉的第一晚。 晚上本就没有什么娱乐活动,大多数的家庭并没有足够财力长时间地烧蜡烛,也没有人会让小篝火彻夜不熄。除了那些围着小火堆喝酒吹牛的雇佣兵和妓院里寻欢之人的肆意喊叫之外,整个城市都在一片寂静之中。只是偶尔传来远处狗的喊叫和几声来自渡鸦的啼鸣。再就是自己垂直下方时不时传来的一两声响鼻和马蹄声。 顺着推开窗户的缝隙朝街上望去,周围零星分布着几扇冒着微弱亮光的窗子,偶有人影闪过。最明亮的火光还是来自巡逻士兵手上的火把。远处还可以望见内城城墙上每隔一段就燃起的高大火把。火光的映衬之下,黑颜色的城墙给人一种巍峨和坚不可摧之感。那是王室,大臣,贵族和一大部分士兵的居所。 倒不是布兰登舍不得点燃蜡烛,床头此时就有一截,可实在是无事可干,或许自己该去买些书来打发这些无聊时间。但是他并没有看到市面上有任何一本书在售卖。这东西卖价高昂,比一柄剑还要贵,教会将书籍掌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坚定地认为只有和神距离最近之人才配拥有智慧之一美德。或许走私商人的手里会有一些私印的书籍,到时候再想些办法。 比起昨晚的时时防备,布兰登此时却是放下心来,他是一个喜欢考虑周全的人,预料可能出现的绝大多数情况并且判断自己有没有办法应对,若是有办法那就放下心来。若是有人偷马,或是有人通过某些手段打开窗户,巨大的马蹄和响鼻声以及窗户的吱呀声会将他惊醒,而厚重的门闩早已放下,并没有进来途径。透过上部小小开窗的月光,他看见金杰此时早已熟睡,怀里还抱着那柄剑梦呓一般在说些什么,他会心一笑抬起头直视着空洞的天花板。 一块块木板拼凑得严丝合缝,斑驳纵横的条纹爬行其上,每一道纹理都显示着它的一岁寿命。斜眼看窗缝之外漆黑深邃的夜空,没有丝毫的大气之下,他能感受到每一缕星辉。 时隔多日他头一次感到空洞和迷茫。天下之大何以为家,绝不是身下这幢屋子。茫然而不知所措地活着让他觉得灵魂无处安放。那日当听到老汤姆说卡拉迪亚的东端,跨过遥远的夏若奈大陆,翻过浩瀚无垠的大沙漠,有一个古老神秘而富足的国度,那里遍地黄金和白银,那里出产的丝绸和瓷器只有国王才有权利拥有。 听到这些之时,他下意识地直起身来,一股难以言喻的悲伤笼罩,即使不知是何时代,他依旧想要回去,回到那片真正属于他的地方。可他知道不可能,他没有任何实力越过匪患横行的库吉特汗国,更何况它的母国大部落。这一切都要从长计议,有朝一日也许能魂归故里呢 作为一名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和任何帮助的穿越众,他既不能虎躯一震众人来投,又不能依据自身可怜的知识储量加速整个科技史的惊人进步,更不能超乎常规地使用各种各样的化学产品来赚钱或是称霸,所有的仅有一点点对于这个游戏的理解,却被世界的现实无情摧毁他所能做的,唯有适应而已。 为自己的悲催命运所感叹,但好在重活一世,又能苛责什么,想到这里释然一笑,比起死亡,这种结果要好得多了感受着年轻身体的有力心跳,沉沉睡去。 一觉醒来只感觉身体前所未有地放松和舒畅,抬起眼看窗外,太阳只升起不久时候,空气之中还氤氲着黎明前的潮湿露气。 走出房门,金杰却还在睡梦之中,正是长身体的年纪睡到此时依旧香甜。布兰登想着该去买些大块的亚麻布,这种时节最是容易受寒感冒,感冒虽说事不致死,但是总是使人难受,可惜除非寒冷的冬季,人们没有盖被子的习惯,市面上也找不到合适的,那些所谓被子也只是动物皮毛编织的大块织物,称作毯子要更合适。 从木桶里掬一捧清水,把脸埋在手里清洗干净。刷牙自然是没办法的,只好含了一口水咕哝几下就吐出。转身拿起门闩走出门向左转,从马棚角落拿起刷子,在槽里蘸了一下水就窸窸窣窣地刷起马毛来。 马毛不经常梳理,很容易得虱子,这样对马和人都不好,布兰登可不想哪天从马上下来带上满身的虱子。关键却是,今天必须要保持一个好的形象,去阿兹哥德征兵,若是你跟个乞丐没有两样,那没有人会傻到跟随你的。 一段时间后,金杰揉着眼睛走出房门,就要来夺布兰登手中的刷子,“先生,这不是您应该干的活。” “正好我起得早罢了,你的驮马还是由你来刷。”布兰登在杰罗米身上最后刷上几下,把刷子抛给金杰,“另外,先把自己的脸清洗干净,我们今天是去招幕人手的。” “是的,我的先生。”金杰右手搭于左肩鞠了一躬。 回到屋中整理一番,将挂于墙上的双手剑背于后背,布兰登着实没有兴趣抱着它睡,即使它再精美也是如此。他还是计划着先去铁匠那里把打磨好的剑拿回来,虽然胸甲还要一段时间,但是一天对于磨好两把剑来说绰绰有余了。此番出城没有武器伴身无遗是愚蠢的,黑风兄弟至今依然活跃。而双手剑不甚方便,布兰登也没有彻底熟悉它,一柄单手剑在此时显得无比重要。 收拾完毕后,两人骑上马先往山羊胡子走去,布兰登打算吃个早饭。虽然人们一天只吃两顿,但是旅馆老板自然不会拒绝上门的第纳尔。花一个第纳尔在酒馆喝了一些淡麦酒配上s乳酪和鸡蛋后,又花一个第纳尔买了一些作为路上的干粮,两个人便继续上路。 铁匠此时只磨好了日耳曼剑,而那柄布拉格短剑依旧在处理之中,布兰登和铁匠打个招呼将单手剑拿走。而铁匠黑尔则向他保证他们铠甲会像从前一样坚固,布兰登笑着回应他。 就这样,当太阳越上房顶两人高度的时候,一匹旅行马带着一匹小驮马以及马背上的两个人步履稳健地走出城门的高大铁闸。 帕拉汶的近郊没有烧毁的农田房屋,也没有吊起的尸体,有的只是三三两两田间劳作的农民,和看起来混乱不堪的难民聚集地。在沿溪边的大块空地上,有着烧炭工人的营地,他们采伐树木烧制木炭,之后源源不断地运进城中售卖。 马匹在黄色的土路上亦步亦趋,即使是初学骑术的金杰,也因为驮马的小步稳健而显得游刃有余。布兰登把自己的那面蒙皮圆盾让他背在背后,小小的身子完全被盾面所遮挡。 正午时分,两人在树荫之下稍作休息和进食,布兰登掏出装水的皮囊,金杰却不解地问他为什么要喝水,这种东西不是只有下等人才喝吗。 布兰登还真忘了这事,不过还是回答,“决定你是什么人的,不是你喝什么样的水,一只猪就算整天饮用上等的葡萄酒,它也成不了一个贵族。”金杰点头躬身。 邻近下午,阿兹哥德已经遥遥在望,作为游戏当中他常去的村子之一,在帕拉汶近郊的阿兹哥德算得上稳定而富足,只要和村子搞好关系,布兰登觉得这个村子可以为自己提供稳定的兵源。 马匹一阵小跑之后,阿兹哥德终于已在眼前。木质的房屋修建的不算紧密,一直向前延伸到海边,远处也分布着三三两两的独立屋子,许多庭院里搭着晾晒的架子,上面整齐地码着晾晒的海鱼,有的庭院的地上也摆着晒好的风干鱼。一些人拿着亚麻编成的绳子将鱼尾巴串在一起,更多的确是装进小木箱子里,然后由村头那辆大牛车拉进城里。 布兰登满怀期待地走进村子,在村头一家名为奶牛勺子的酒馆和金杰一起喝了一晚芜菁奶油浓汤,询问之下,向村长的屋子所在走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村长 一地的村长往往由当地最年长的男性担任,人们固执地认为年龄和智慧往往相当,而大多数时候人们总是证实自己的想法是对的。一个经验丰富的老人的确能为一个村子的稳定带来很多,他们成熟稳重,比起毛躁而缺乏经验的年轻人来说,总是令人安心。 他们既是领主在当地政治的代言人,同时也在领主面前代表了当地的所有人,他们是粘合剂也是润滑剂。 怀着这样的想法,走进位于村庄中心的一个地势较高的屋子。据村民们说自卡拉德帝国开始,历代的村长都住在这个地方。更接近神也让让他们更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顺着木篱沿土坡走上这座村中仅有的二层建筑,白色条石地基的木质屋子,窗户设计地很大以方便听到神的声音,在没有教堂的村子里,村民们习惯礼拜日聚集在这里向神祷告。房子周围是篱笆围起的菜园,地处海边土壤沙质化程度较高,呈现出黄白色,连带着上面生长的卷心菜也显得较为瘦弱。 而正在地里弯腰给卷心菜浇水的老人更是显得如同风干衣服的架子,湿咸海风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深深的沟壑。在奶牛勺子里喝芜菁汤的时候从村民的口中得知这个老人的儿子六年前被领主蒙特维尔征召,作为民兵入伍但是死在了战争之中。三年前他的老婆死于热病,而儿子并未留下一子半孙,从那以后他便一人生活。村民们都说智慧越多,便要在长久的岁月里忍受无尽的孤独。 虽然人们的平均寿命不到三十岁,因此活了五六十岁的老村长实在是活出了一般人的两辈子。但是布兰登依然为他的表面年龄所惊讶,说他八十岁我也信。 感受到近处的目光,他睁开浑浊的双眼,凝视着布兰登,透露出一丝疑虑,“尊敬的客人,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村子。请问您来此所为何事?如果还是为了特别征税,那么我们这里是真的没有,两个月来已经收了两次了,如果您一定要,就把这里的咸鱼和衣物拿走吧,让我们赤身裸体地耕种!先生,就算要让鸡下蛋,也要给鸡命活吧?” “智者你好,”布兰登客气,“我的来意不是你所想的那样,或许前面有许多次像我一样的人来来横征暴敛,但是我来此的确另有事情。” “哦?不知我能帮助您什么。” “我想来寻找一些想在战争之中找出路的小伙子,你知道有些人喜欢刀剑多过锄头和粪叉。” “先生,我没见过您的旗帜,也没听过您的名号,没有人会跟随一个前路未卜的人的,他们只是拿着草叉的农民而不是战士,稍微有一点战斗天赋的都被领主带走了。更关键的是,没有领主蒙特维尔伯爵的许可,没有人能从这里带走一个人,每个人都是他能挤奶的牛啊!”老人自嘲。 不是一开始就能征兵么这是还要声望和领主许可啊,可是我现在一时间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搞到啊,布兰登只觉得一阵头大,原先的所有安排一时间都被打乱。尽管心乱如麻,布兰登还是询问老人村庄需不需要什么帮助,尽管现在无法征兵,搞好关系总是好的。 “善良的大人,愿主保佑你,如您所见,领主在这里征不到什么东西了,于是把这里的风干鱼也准备运到城里去贩卖了,但是我们连明年播种的小麦数量都不足,如果您方便的话,希望您能给我们带来几袋小麦作为种子。”他划个十字,躬身道。 “放心吧老人家,过段时间我就让人把小麦送来。”布兰登转身带着金杰离开。 此时已经是下午,再要返回城中便将是深夜,夜晚的城郊危机四伏,不仅强盗纵横,就连衣衫褴褛的难民也可能成为最疯狂的劫掠者,布兰登不想冒无谓的风险,花两个第纳尔和金杰在奶牛勺子住下来,准备第二天一早便启程离开。 布兰登打算者去城里的酒馆找一些雇佣兵,尽管乔伊说他们不甚可靠,但无奈之下也只好出此对策。或者自己可以从什么别的地方寻找帮助。思来想去他的脑中终于出现了一张人脸,治安官布拉姆一肯特,既然他也为黑风兄弟的事情伤脑筋,那么我这次的行动无疑正中他的下怀,他既然是个贵族,在他的帮助之下说不定我就能获得某地的征兵权,要是他还能拨几个装备精良的城卫军加入行动,那便再好不过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亮,稍微吃点早饭两人便返身回城,一路催马小跑。出城之时,只是想让金杰熟悉骑术,现在稍微适应,自是可以跟得上一路小跑。 返程比来时快了一大截,正午时分两人就到达了城郊。难民们三三两两地躺在杂乱不堪的营地里躲避着太阳。 布兰登不是没有想过让这些难民入伍,只是看着他们一个个面黄肌瘦,肮脏不堪的样子,他觉得这样的人需要经过长时间的调养和训练才能有那么一丝的作战能力,而自己现在没有这么多的时间。 催马嗒嗒入城,先转向到山羊胡子和金杰吃了午饭,一路催马跑,这孩子早就已经饥肠辘辘。城里不是没有别的酒馆,只是布兰登习惯了山羊胡子的环境,让他有一种亲切感。或许人们心中总是存留着最无助之时栖身之所的映像。 虽然胸甲肯定还未修好,但是他还是觉得顺路把自己的短剑和头盔带上,冰冷的铁制品总是能给人安全感,甚至让他觉得丝丝暖意。 不多时,来到了用强盗耳朵换赏金的这间屋子,哈劳斯国王的狮子大旗依旧在墙上张牙舞爪,在两名士兵审问的眼光下迈步进入厅中。 布拉姆正低头拿着鹅毛笔管蘸着墨水在纸上写着什么,听见有人进来,他抬起头发现是上次的那个年轻人。 “怎么样,年轻人,你又杀了强盗带着这些畜牲的肮脏耳朵来了吗?”布拉姆笑道。 “我的先生,我也希望是这样。”布兰登躬身一礼,“但是我遇到了一些麻烦,我需要您的帮助。” “哦?说来听听。” “我受一个商人的委托,想要救出他背黑风兄弟绑走的弟弟” “委托?”布拉姆打断。 “哦,应该说是请求,而对于一个骑士来说,维护弱小而无助者是需要捍卫的荣誉。”布兰登听出了他的言外之意,也顺藤摸瓜地接受了这个老人包含善意的提点。一个贵族怎么能被平民委托呢。 和聪明人打交道的感觉让布拉姆觉得很愉快,比起和城卫军中那些脑子里只长了肌肉而满嘴粪便的家伙,布拉姆觉得眼前这个年轻人和他是一类人。布拉姆微笑着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而这个商人告诉我城内的雇佣兵不可信。” “是的,那些嘴巴和里都塞满了第纳尔的家伙毫无忠诚和荣誉可言!”布拉姆对此尤其赞同。 “于是我打算往城外的村庄看看,有没有渴望战争的小伙子能够加入我。” “那并不可行,没有领主的许可,你连他村子的一截烂麻绳也带不走。” “是的先生,所以我才到了这里来请求您的帮助。”布兰登谦卑道。 “年轻人,可是我为什么要帮助你呢,要知道我和你可没有什么交情。” 布兰登知道事情已经到了关键的时候了,阐明厉害关系和双方的得失才是一个合作能够维持的关键。 “先生,因为我们有着共同的敌人,换一句话说我们有着合作的前提。我能帮助您肃清袭击路人的黑风兄弟让您的治下安定,而我也能因此获利并且在这四周扬名。而您只需要给我几个新兵,甚至只是强壮一些的农民,我则会向您证明我的能力。” “可是这件事,以我手下的城卫军们也能做到了,那我为什么要找你来呢。” “先生,他们不行。” “哦?”布拉姆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 “我打听过城卫军的几次行动,而对方好似未卜先知,而你我都知道,神不会眷顾这些粪便和人渣,所以很大的可能是城卫军中有问题。” “帝国军人的品性不能让我们相信吗?”布拉姆出口之后也发现自己的话有多愚蠢。 布兰登嘿地一笑,“先生,在第纳尔面前没有帝国也没有品性,甚至是不是军人也无所谓,为了衬衣上的一个金纽扣,天知道他们都干得出什么。” 布拉姆让他把头凑过来,他想听听布兰登对这次的事情有什么准备,他可不会把人交给一个只会纸上谈兵的家伙。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计划 “先生,我初来乍到,没有人认识我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的举动,人们眼中我或许只是一个初来此地不谙世事的毛头小子,我可以出奇不意地发动致命一击。”布兰登继续说道,“他们想让商人付赎金,我会让他们在城外找个废弃地方进行,除了赎金我还会让商人给这些强盗置办一些物资,小麦c风干肉和黑面包,以希望今后黑风兄弟能够不找他的麻烦,那些人渣一定很高兴,他们获取物资可没想象的那么简单。” “而根据人们口中传言,黑风兄弟其实人数并不多,即使传言有误也多不过二十人。” “是的,他们人数很少,像山间的野兔一样四处逃蹿!”布拉姆狠狠一锤桌子。 “而他们不可能倾巢出动地只为收一个赎金,几个人来便已经足够了,商人交给他们赏金和物资之后,我会带人从他们的来路,在他们满载而归放松警惕之时发起袭击。” “我以为你会尾随他们回巢。” “不,先生,你我都知道率领一大群人尾随有多难,更何况我们并不善于追踪,而只派一个人去,一来没有合适的人选,二来山间地形我们并不熟悉。所以倒不如活捉几个。” “虽然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和烂泥里的渣滓,但要是他们死活不说呢?” “先生,最不可揣测者是人心,连神也不知道他究竟在想些什么,人性本贪,何况正如你所说他们只是一群乌合之众,只要抓住两个以上,即使是最忠诚的骑士,我也有办法让他们说出来,争先恐后地说出来!我向您保证!” “哦?两个以上?我很好奇你会用什么样的办法!”布拉姆兴奋地瞪大眼睛。 “如果我对他们两个说,我待会会分别审问你们两个,说出来并且配合行动的,我可以给他一笔钱让他离开,先说的人活,说慢了就死,不说也死。先生,我觉得甚至不用让他们分开,就会有人配合。” “哈哈哈,有意思,我看好你的计划!看来你对人心的掌握不输我们这些老人了,年轻人,说实话我很看好你,所以你尽可以把我现在对你的帮助当作对未来某个大人物的投资!” “多谢先生的赏识!我只不过有着更好的运气罢了。”布兰登谦卑道。 “年轻人,听好了,我会赋予你在我的领地科伦征兵的权力,我相信这些小伙子跟着你能有一个更好的出路,不过你也别太过高兴,科伦只是一个小村子,你最多带走十个能干的小伙子,不然村子日常的工作就无人进行。” “科伦?”布兰登不记得记忆中有这个村子的印象。 “看来你对帕拉汶周围的环境还不是很熟悉,科伦是个小村庄,到维达之后往伊诺森林的方向行进几个小时就到了。” 布兰登突然醒悟过来,既然是一个如此真实的世界,当然不可能只有游戏中那么百来个村庄,大大小小的村庄在这片土地上成千上万,之前自己实在是太过理想化了。 “科伦的人口不超过200人,村庄的主要收入是森林里的高大树木,人们伐木为生,所以那里的小伙子大多强壮有力,这样的新兵我非常喜欢。”布拉姆笑着说。 “是的,这比那些拿着粪叉的农民好的太多了!” “你到达科伦之后,我希望你就地训练,一来帕拉汶人多眼杂,你训练士兵总会被人看见,而科伦附近陌生人本就少见。二来科伦是我的封地,我能为你提供许多便利。” “感谢大人的支持,愿主保佑你。”布兰登划个十字。 “帮你又何尝不是在帮我自己呢!”布拉姆哈哈大笑地拍着布兰登的肩膀,“这是征兵的许可文书,你交给科伦村的村长老蒂姆就可以,”他递给布兰登一张纸,再给他一枚左边雄狮右边金色小盾的图章,“这是我的信物,我在科伦有个有个曾经的训练场,我在那有个老仆人,而村长会为你准备这些天的物资,年轻人,合作愉快!” “多谢您的支持!”布兰登深深一躬,他感受到老布拉姆的栽培之意,此时确是无以为报,只能心中许诺来日再偿还这份交情。 再次向老布拉姆表示感谢之后,带着兴奋得满脸通红的金杰走出治安官大厅的大门。心中由于激动和踌躇满志,整个人显得脚步飘然,尽管如此还是强压住内心想狂吼一声的冲动,面红耳赤地走出大厅。 从没有想过招兵权限的获得会如此令自己欣喜若狂,游戏中招幕志愿者的五个简简单单的大字曾硬生生地横亘在自己面前,而或许自己此时的欣喜就类似于挑破脚底的一个水泡吧。 布兰登决定明天就出发前往科伦,那个森林旁边的小村子,布拉姆刚才顺便将自己领地附近的狩猎权也赋予了自己,好让自己可以进山狩猎练兵顺便补充一些肉食,毕竟仅仅依靠一个小村子对村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当晚吃完晚饭之后,边拿桐油擦拭着自己的双手剑,边想着今后近一个月的计划。身下依旧传来马的响鼻,窗口隐隐可见闪过的巡夜人的火光。布兰登点起了蜡烛,用细腻的亚麻布蘸着桐油仔细地擦着手中的剑身,一柄简单而美丽的剑,卡拉德帝国的锻造技术在战争和历史中早已失传,布兰登的脑中似乎看见自己高举着银星,在混乱的战场之上纵马奔驰,马蹄点地,带走一个又一个人头,他们颈间的热血高高喷起,氤氲着他的四周,而此时的布兰登恰如地狱的恶魔,混身上下渗出滴滴鲜血。 摇摇头将脑海中不切实际的念头抛开,他重新为接下来的训练感到苦恼。要说练兵真是一点经验也没有,所谓立正转向走军步训练统一性或许可以,但估计短期达不到效果,一只一声令下进退有度的军队不是简简单单走走停停就能够出来的,古往今来哪个将领又不知道齐整的重要性呢,罗多克王国步兵方阵的统一性早就大陆闻名了。 而所谓的魔鬼训练更是让他感到无所进行,似乎是所有穿越众的必备神器,魔鬼训练完的一只新兵简直就要无敌了,个个以一当十毫不畏惧。他一点也不否认运动强度加大的有用程度,但在医疗和营养都跟不上的情况下,一个月后自己手下会多出十个残废,而没见过血将成为他们的最大短板。黑风兄弟虽说只是一些渣滓和逃跑的农奴,但是这些神弃者没什么不敢干的,失去敬畏之心的人会变得毫无纪律而胆大妄为,我们所有规矩的根源便是畏惧。 布兰登打算在这一个月之内,以自己曾经军训的方式加强一定的纪律和命令的统一性,练习简单的长矛刺击和举盾防御,有条件的话再练习一下单刀挥砍。单打独斗的话手下的新兵估计应付不了强盗,所以布兰登打算借鉴戚将军曾经痛打日倭的小队战术,当然他是买不起弓箭的,一架弩的价钱也不便宜,新兵用上这些结果必然是战后羽箭齐齐整整地插在战友的身上。 一个盾牌手配上短刀,附带身后一个随身携带石子的长矛手,对于浑身上下至多只有皮甲的强盗来说具有良好的杀伤力,并且应该减少一些新兵的战损。当然这样的方法只有在面对强盗和山地作战之时才敢使用,面对成建制的规模化战斗,这种行为和飞蛾扑火无异。 在脑中敲定大致的发展计划,武器的购买打算到达科伦之后再进行,一来城中购买之后携带不方便且目标太大,二来据布拉姆说科伦伐木为生,当地有个小铁匠作坊,里面的老铁匠专门为村子里的村民打制修缮农具和铁器。虽然对一个铁匠在这样一个穷乡僻壤里工作感到费解,但是既然有又何乐而不为,说不定比城里还便宜一些。 但是考虑那个小村子可能生铁的存量并不足够,布兰登还是打算明天去铁匠铺买一块生铁,统计了这段时间的开销,装备,食物和酒店里打探消息时请对方的麦芽酒,他的钱袋里还剩下3枚金币218枚第纳尔,希望生铁的价钱不要太过离谱。 身旁的残蜡已经只有半截火光,轻微地带动空气就摇摇欲坠,一口气将残留的火光吹灭,溢开的烛油散发着淡淡的羊膻味,吱呀一声将窗户抬起一条小缝,感受略带寒意的空气阵阵侵袭,还未买到被子,和着亚麻的内衬和衣而眠。买件丝质内衬的宣言终究没有实现,或刻意或无意,这个年轻人都在更苛刻地要求自己,或许未来的某一天,今日的要求终会获得回报。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动身前夕 第二天一早是被刷马的鬃刷摩擦声还有杰罗米发出的舒服响鼻声给叫醒。在忍受跳蚤方面,马和人都一样,在身上抓到一只跳蚤畅快地将它碾死之后,布兰登如是想到。 金杰起的很早,自从昨天得知可以从科伦征兵并且有训练场可以训练之后,他就显得兴奋而期待。布兰登听见了昨夜辗转反侧难以入睡而不断摩擦着身下稻草的声音。他想起很多年前自己也是这般年纪之时头一次学习挥剑时的样子。 新手总是不能把握住一柄剑的重心,想要挥砍却往往变成用剑面拍击。学好一柄剑需要的可是经年的练习。都说月棍年刀十年剑,一辈子枪。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点也没有打算让那些科伦的新兵练习剑术的原因。更何况一柄剑就已经比他们的命还值钱了。当然,布兰登觉得长矛要比棍来得更简单一些,他们只要知道如何刺击和往何处刺击,而一寸长一寸强更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至少对于这些新手来说就是如此。 而金杰所期待的自然不是观看这些可怜的农民们挥舞着他们手中的长矛。正如每一个八岁男孩所渴望的那样,布兰登将教他使剑,而他将会像一个骑士那样手握利剑将属于自己的头颅从那些肮脏家伙的颈上取走。 “日安,先生。”看见布兰登走过来,金杰停下手中的动作,兴奋地抬起头来,在布上略微揩干一下手,划了个十字。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加快速度,我们去城里置办些东西,马上出发去科伦,希望今天傍晚能够到。” “是!”他挺直腰杆然后躬身一礼。 马上要离开这座临时的居所长达一个月时间,布兰登自然是不敢将什么贵重东西放在此处,将长剑背于身后,日耳曼单手剑则挂在左边的腰带钩上,那把缴获的布拉格短剑则放置于右后腰上,方便随身拔出近身战斗。打磨过的护鼻铁盔焕然一新,虽然外形让人实在不敢恭维,但是着实增加了威慑力。把棕色的野兔皮手套戴上,翻身上马,蒙皮圆盾则交予金杰。其他一些零零碎碎则放在驮马的褡裢里。金杰此时也是全副装扮,虽然少一个头盔,但是身上的皮甲外套却是不缺。水蓝色的长裤,左边挂着那柄沉重的木质练习剑,右边则是乔伊所给的商人剑,当然外面包裹了一个破旧不堪的剑鞘。一个孩子拿一把好剑是极其不安全的。两个人就这样出发前往山羊胡子吃早饭,布兰登相信没有哪个傻子会找全副武装的二人麻烦。 在山羊胡子略作休整,并买了一些乳酪c肉干和大麦面包,装了满满一囊的淡麦酒和一囊清水,布兰登打算先去置办他昨日打算好的生铁。 他打算打造5个铁的枪头和5柄单手短刀的刀身,满打满算也需要大约10斤的生铁,甚至还有可能不够,毕竟自己对冶炼和这个时代的铁匠水平着实了解不多。 来到铁匠的作坊之中,自己的那件格罗尼亚胸甲依旧处在修理之中,左胸上有一个大凹陷,铁匠需要先用小锤将其恢复原样,别的边缘的破损则需要修补,再给胸甲上一层釉质或是蜡层,这自然是个长时间的工作,布兰登打算回来之后再取回自己的防具。 看着满面油光的大胡子铁匠在炉前一次次挥动自己的大锤,铮铮的回响声让自己愣神了好几秒,每一锤带来生铁中碳屑的飞溅,闪亮的火星在室内四处碰撞。 呵,铁匠,腰缠万贯或者最不济也是衣食无忧的职业,他们是所有骑士和扈从身上的虱子和寄生虫,他们搜刮干净人们身上的每一个第纳尔,为了一件铠甲和维修铠甲,骑士变卖田园衣食无着。当然骑士也算不上什么好东西,全副武装的暴徒而已。 “老欧拉,你好。”布兰登上前打招呼。 “哈哈,我亲爱的先生!”老欧拉脸上露出热情的大笑,“您的铠甲还要一些时日才能修好。” “我今天到这里这是想要买一些生铁。” “哦?生铁?您这种身份的人应该买钢才对!” “哈哈,这可不是为我自己买的,治安官的治下的村子最近有强盗出没,可他苦于黑风兄弟而暂时派不出人生,于是委托我去给他调查此事。这些生铁则是治安官让我带去给村子里的长老,以打造农具和伐木斧。” “哦?那这些低劣的农具自然是配不上我们的好钢!不知您需要多少的生铁?” “村子里的人手不多,我想十多磅的生铁足够更换那些受损的农具和斧子了,毕竟旧的铁器还能够重熔使用。” “先生,这是一块十磅重的生铁,帝国标准,童叟无欺!”欧拉用那只黝黑的大手从台子后方的桶里掏出一个铁块。 伸手接过这如铁匠的手一般黑的铁块,长条的砖形,中央有一凹陷的条形深沟,低劣的冶炼技术所带来的低劣产物,布兰登几乎可以用肉眼看到里面的杂质,不得不说真的是垃圾,他可以料想到从这些东西中可以产出的能够使用的铁的含量有多贫瘠,也难怪铁制品的价格居高不下。至于所说的标准的十磅重量,当然只是宣称而已,实际有多少还要看你的运气,就算少个三四成你也没处说理,毕竟铁匠是个稀缺职业,得罪了一个你就得再去更远的地方找下一个,当然,别以为别的铁匠就不是这个德性,所以,适应它吧! 似乎看出布兰登眼中的不满,欧拉打了个哈哈,“我尊敬的先生,所有的生铁都是这个样子的,当然是比不上你们常见的钢块。不过这块是足量的!”铁匠搓搓手,从架子上又抽下一大块铁块,“这是经过我一次锻打处理过的,这是我给科伦村的村民的礼物,希望他们能用上更好的农具,获得更好的收成,希望治安官的领地在神的庇佑之下风调雨顺!”欧拉划个十字,狡黠一笑。 布兰登哪里听不出他的话外之音,伸手接过这块分量不差,但是成色明显好上几分的铁块,治安官的人情,不用白不用嘛,反正自己也算是在为他做事。 “治安官麾下的村民必定会感谢你的慷慨,治安官也会为此感到高兴!” 铁匠又笑着搓搓手,最终布兰登以一个金币的价格买走了原先那块铁,价钱依旧让他觉得蛋疼。不过想到之后靠这两块铁能够把自己的整个队伍装备起来,虽说只是最基础的装备,他依旧感到满意。 权力的滋味总是让人感到向往,一个治安官的小小面子就给他带了在他看来巨大的好处,在自己口袋中的第纳尔不足之时,那块锤炼过一次的铁块能够给自己带来切切实实的好处,撕开敌人肉体的单刀和刺穿心脏的矛头,当它们饮满敌人的鲜血之时,自己或许要感谢今天的馈赠。 两块生铁在马袋两边沉甸甸地上下晃动,带着金杰从城门口策马而出,即使隐藏在城门边的小车之后,布兰登还是发现了乔伊,这个有着金色头发的男人戴了一个灰色的风帽,一袭不显眼的灰色亚麻长衫,蓝色的眼睛饱含沧桑,注视着马背上坐的笔挺的金杰,布兰登能从他的眼中看到欣喜c满意c担忧和失落混杂在一起,真是一个奇怪的男人。 乔伊似乎发现自己已经暴露在了布兰登的面前,他咧嘴一笑,遥遥一躬,伸手划个十字。布兰登不着声色咧嘴一笑,微微点头,继续带着毫不知情的而兴奋异常的金杰向前走去。 踏在白色石子铺成小路之上,两边是肮脏而杂乱不堪的难民聚集地,远远就可望见面黄肌瘦奄奄一息的老人躺在发臭的稻草上,几个孩子在不远处的树下挖着能吃到的一切虫子,帐篷边上,一个佣兵打扮的络腮胡子正畅快地把他的下体往一个瘦弱女人的嘴里塞,他用力撕扯着对方的头发让动作快起来,痛快地嘶吼而不顾及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布兰登只觉得若世上应有地狱,那么此地必在其中,可怜的主没有倾洒哪怕一丝一毫的怜悯。或许正如教义所言,忍受苦难才是修行的方式之一,等到这些人折磨而死之时,他们或许就见到他们最亲爱的主,并从他的身上微笑着挖一块肉吃。 人和畜牲其实没有本质的不同,甚至犹有不如,穿着象征文明的衣裳,讲着人类独有的话语,做着和其他动物一般无二的事情,杀害,交配正如自然界一般在此地交错纵横。 布兰登忽而有些羡慕身下的杰罗米,至少他只要吃草料和行走,不用去感受其他乱七八糟的思想。可是谁又是自由的呢,我无法改变任何事情,至少在获得足够的权力之前。 狠狠一握左手边的日耳曼剑,催促满脸通红的金杰快步走过。 “先生,可是”金杰握着手中的剑跃跃欲试。 布兰登看出他眼中那属于骑士的一颗雄心。“他没有错,她只不过是在养活可怜的自己和可能的一些人罢了。凡人皆须救赎。”布兰登划个十字。 金杰失望地低下头颅,布兰登催马前行。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科伦 布兰登有些失望,他没有从这个孩子的眼中看到应有的怜悯,心中没有怜悯和敬畏之人很难成为一个正直之人。虽然知道正直之人在这个时代生存艰难,他还是希望自己身边能够多一些这样的人。执念也好,习惯也罢,他希望自己去面对整个世界的黑暗,而在身边感受光明和人性。好在这孩子年纪还不算大,还有大把的时间让他形成自己的价值观。 金杰在马上已经越来越适应,随着驮马的上下颠簸而起伏,一旦有时间他就会自己到马背上去练习,他渴望有一天能高举长剑,跃马奔驰。战马,现在还不是自己能够负担的起的,一套完整的马铠,价钱和全身的板甲相差无几。它们不会因前有刀枪而退缩,身中数矢依旧能狂奔作战,而自己跨下的旅行马更多只是一个代步的工具,无力应对马上的作战。 路上自然是饥餐渴饮,一路上布兰登注意到几次有人在路边的树林之中,他吩咐金杰加快脚步,并将袋中的猎弩上好弦,平放于鞍上,好在对方人数都不甚多,最多之时也不过五人。似乎在衡量一番之后,打量了全副武装的布兰登,慢慢向两旁隐去。 布兰登始终没有放下心中的警惕,一路催马紧赶慢赶,在下午之时来到了科伦和维达的交界路口,按照布拉姆所言,至多再一两个钟头就能看到伊诺森林边上的科伦了。 抬眼一望维达的方向,似乎能见到炊烟升起,仔细一望却又踪迹全无。似乎此处已离维达极近,在路口转向向右拍马前行,已经遥遥可以望见森林的轮廓。 高大的山毛榉c椴木和槭树成群地分布其中,布兰登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如此大面积而显得原始的森林环境。树荫一直向山的另一头蔓延,并不是一座高山,至多只能称得上是丘陵,布兰登不知道此地之名,但是山顶确没有树木,光秃秃露出一片白色的土石来,他便自作主张的称之为秃子丘陵。 逐渐靠近林边的小道,即使已离村庄不远,布兰登依旧十分警惕,趟过一条刚刚没过马蹄不多的小溪,他依旧看见溪水沿岸不远处早已熄灭的小火堆,下马拔剑出鞘,小心地环顾四周的风吹草动,一步一步走上前去,墩身招呼金杰也走过来。伸手一捏火堆的余灰,早已冰冷一片,查看火堆的地面,数节嫩草长出了新芽。 “几天前有人来过,灰烬早已冰冷,嫩草刚刚长出。森林可是人迹罕至,只有不法之徒和盗猎者,看火堆的大小,人数不会多于五个,盗猎者很少成群结队,他们大多是附近的村民,很少的肉食就可满足所有人的需要。看来这片林子里还有小群的流寇。”布兰登放下手中的灰烬,慢慢指导金杰。 金杰伸手摸了一把灰烬,大拇指和食指仔细地搓了一下黑色的坷垃,朝布兰登点点头。 “上马吧,加紧脚步,这片林子不安全!”布兰登走回马旁,翻身上马。金杰赶忙跟上。 此时的道路早已是林间土径,不甚宽敞,布兰登稍稍放慢马速,脑中盘算着林中的小伙强盗或许能成为自己麾下新兵的一次磨砺。不过具体情况,还要等掌握更多的情报才能决定,毕竟谁也不知道他们是否只流窜于此地还是早已远离,几天时间无论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和金杰穿过这片树林之时已经是下午时分,远远已经可以望见科伦的轮廓和上方升起的炊烟,虽然科伦相比于阿兹哥德要远了不少,但由于布兰登一路紧赶慢赶,还是在接近黄昏之时来到了这个村子,好在天还没有黑下来,天黑的野外是异常凶险的,当然最危险的因素就是人。 科伦的规模不比阿兹哥德,毕竟阿兹哥德算得上是海边的大村子,科伦处于森林边缘,森林和平原的交界地带,一条算不上宽敞的溪流从村子中部横穿而过,靠近平原的这一头地势低平,布兰登可以看见满眼望去的青涩小麦,低矮的房屋就横竖地分布在田地的不远处。靠近森林的那一天地势显得要更高一些,溪流就从这两部分之间将村子一分为二,房屋在这一侧的分布要更紧凑密集一些。当然可能是由于一个大的木制棚屋存在的缘故,布兰登猜想这是用于木材堆积和处理的地方,毕竟木材是科伦村的出产之一。在村子的地势最高处,还有着一座二层的木制房屋,大概是长老的居住之处,和阿兹哥德一样,人们都认为和神住的更近一些有助于智者的思考。 马蹄在土路之上踢踏,并未发出巨大的响声,兴许是许久未曾见到有人来此,路过的村民纷纷交头接耳。没有在这个小村子里发现有酒馆的存在,毕竟在一个偏僻小村子开酒馆着实没有什么油水可言,在村民口中询问得知,此地唯一可以吃饭喝酒的地方是村子东边一个名叫霍尔的农夫家,他的妻子酿的麦芽酒很香甜,而且也乐于做行路旅人的生意。 布兰登自然是没有先去那个名叫霍尔的农夫家饱餐一顿的打算,即使金杰的肚子此时已经发出了抗议。但是天日已经逐渐西沉,得赶紧先向长老和布拉姆留在此处的仆人做好交接,先取得安身之所才是正经。吃喝什么的到时候自有村长为我们解决。想来村子东边最靠近外部平原上那个用木栅栏围起的大片空地估计就是布拉姆口中的训练场,场边的房屋虽只是一层,但面积似乎颇为喜人,到时候住进去再细看。 这样想着,朝着村子西边的高地势处行去,越过小溪上的低矮小桥,布兰登老远就望见了三三两两的伐木工人,结束一天的劳作,提着他们的伐木斧结伴而行,棚屋之中还有一些木工在对原木进行一些简单的处理。很快越过棚屋之后就来到了长老的住处所在,太阳西沉,这位老人正抱着零散的木料正要从门口回屋生火。布兰登下马上前,长老眼神不好,临近了才发现他。 “尊敬的客人您好!欢迎您来到我们的村子,不知您有何贵干?如果是需要食宿的话,村东头霍尔家就有,随便问个村民就能找到。”这个老人谦卑地说道。 “我不是路过此地的旅人,我来此处是受你们的领主布拉姆一肯特先生所托,帮助他训练士兵,剿灭匪患。”布兰登谈吐大方。“这是他给我的授权文书。”布兰登将用蜡封好的纸卷递给村长。 他接过纸卷,贴近眼睛仔细看了邮戳上的纹章,确认无误之后撕开蜡封,布兰登不知道他是否识字,不过想来这么多年来他也应该不止见过这份文件一次。布兰登此时才仔细看眼前这个老人。黑灰色的亚麻布长袍用灰色布带系于腰间,头裹一条黑色的头巾,年纪看起来已经有五六十岁,算的上是长寿的智者。 “噢!我尊敬的大人!让您久等了,我的眼睛不太好,看的不清楚,不过您和您的文件就像主的祝福那样真实!”他划个十字。 布兰登心中腹诽那我们还真是虚假,但还是说:“是的,布拉姆先生让我带领十个科伦的健壮小伙子,并且训练他们,让他们能够承担起他们的责任!” “村子为领主大人提供木材,粮食当然还有能干的小伙子,一些老练的伐木工人和木材加工工人是布拉姆先生宝贵的财产,所以您只能带走他们的孩子,当然,他们的孩子同样健壮,科伦已经许多年没有为领主派出战兵,年龄合适的一个十人伍已经在六七年前就已经成年,并且宣誓效忠于帝国和领主大人了,此时正该是他们接受训练的时候。希望他们能为大人您带来助力。” “很好!十六七岁的小伙子正是我想要的,而且我相信科伦小伙子的勇敢和忠诚,他们必定会在我的队伍中获得丰厚的回报!” “感谢您的慷慨!大人,我会让他们明天早上集中,并且听从您的吩咐的。您住在训练场吗?” “是的,我正准备去和布拉姆先生留下的仆人交接,以取得训练场的使用权。” “那祝您好运大人!” 布兰登点点头,“还请为我和我的侍从准备一些热的食物,我一会就回来。” “是的,大人,这是我们应尽的职责。”长老弯腰行礼。 布兰登道声感谢,上马前往训练场交接。 布拉姆留在训练场的仆人是个瘸了腿的老头,名字叫霍兰,年纪不如村长来的大,但是同样来自科伦,年轻时跟随布拉姆作战受了伤,一只腿留下了永远的残疾。布拉姆念在他勇敢,让他以自己仆人的身份打理科伦的训练场,以使他安享晚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训练场 走近看时才发现这座屋子比自己想象中要来的大。 跨过训练场的矮栅栏走进,最右边是一座木制的足以容纳下五六匹的马棚,中间是一排联在一起的石基木房,中间一座大一些而两边稍小一些,每一座都有自己在帕拉汶的住房面积大小。最左边是一排搭起的棚屋,布兰登看见里面堆积起的稻草和木耙,还有蓄水的大缸子,墙边堆放着晴日晒干的成堆木材,训练场并没有堆放杂物,只有几个草人和箭靶,杂草都被清理的一干二净,井井有条的样子让他觉得舒服,心中对霍兰的评价暗暗上升,一个能自己将闲置多年训练场打理得干干净净的仆人无论何时都该得到尊重。 正是晚饭时分,布兰登看见左侧屋子上方冒出的淡淡烟气,带着金杰快步上前,并起两根手指扣了门,“有人在吗?” “谁在那儿?”屋子里传来回应,紧接其后就是脚步和木棍柱地声,不多时,霍兰推开门出现在他面前。 头戴一顶灰色的羊毛无边帽,黄的黝黑的一张脸,身上则是一件暗红色的羊毛衫,虽然右胳肢窝处破了一个很大的洞,但是在村民都穿着亚麻布时,拥有一件羊毛衫的确值得关注,下半身是一条黄色的布裤,右手则柱着一根“y”字形的粗大树杈,布兰登终于知道他右腋洞口的来历。 “尊敬的先生,请问您来此有何贵干?”他打量了一眼布兰登和他身后的金杰道。 “我来此是为布拉姆先生练兵并剿匪。”说着他把布拉姆的盾形纹章从口袋里拿出,递给霍兰。 霍兰右臂夹住树杈,双手接过那枚银质的纹章,布兰登看见他眼中有泪光闪过。 “大人,这没有问题,您住到中间的大屋子就好,右边的屋里还有一些木质的长矛和盾,马料在堆稻草的屋里就有。”他一五一十地道来,左手局促地捏捏了捏衣角,“布拉姆大人他还好吗?” “布拉姆先生?他好的很!他每周都去做礼拜,每天都晨昏定醒,他一顿能吃两只鸡,一大碗芜菁汤和一小桶葡萄酒!”布兰登夸大道。 “像他那样善良的人总会获得神的保佑!”霍兰伸手划个十字。 “你也一样,愿主保佑你!”布兰登划个十字。 “跟我来吧,大人。”他拄着树杈在前方带路。 布兰登跟随他将行李放于屋中,老霍兰仔仔细细地向他解释各个物品摆放的位置,布兰登看他拄着拐杖行动不便,“这屋子里的东西我可以自己熟悉,你快去歇一会吧!” “大人,我这是老毛病了,这条腿就是没有知觉而已,不影响!”他拍了拍那条废腿。 “打仗留下的伤?” “是啊,说起来我还要感谢它,至少我活下来了!而手脚健全的都成了秃鹫和鬣狗的粪便。”他自嘲道。 注意到布兰登的目光落在他的毛衣窟窿上,“别看我这件衣服破,大人,这是我一辈子的荣誉!这是布拉姆大人奖赏给我的。” “哦?老兵都有这些待遇吗?” “像我们这些民兵是不可能有的!我们只是战场上的肥料。我救了布拉姆大人的命,我把他从一个砸向他的大石推开了,而我的腿也是在那个时候伤的。我们这些民兵,没有人会尊重的!我本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即使是胜利之后,伤者也不过自生自灭罢了,但是布拉姆大人没有忘记我,他请来大修道院的牧师,给我涂了圣油,颂了赞歌,说只要我虔诚就能活下来。而我也许足够虔诚,总之我他娘的在高热之后还是活了下来,只是这条腿彻底没了知觉。”老霍兰划个十字,“愿主保佑他,布拉姆大人真是个好人,他把他身上的羊毛衫赏赐给我,看我不能战斗了,就让我回到村子里替他打理训练场,从没有哪个领主对他的子民像布拉姆大人这样好,每年还从村子的税收里播一笔钱让我安享晚年,噢,主保佑他。”霍兰由衷说到。 布兰登看着他身上这件穿了不知多少年的毛衣暗暗咂舌,“你一个人生活吗?” “本来是这样的,但是现在还有两个孩子和我一起,他们都是好孩子。” “孩子?” “大人,不是谁都有我这样的好运气。在战场上活下来太难了,我们没有一顶头盔,随便一颗流矢就能要了我们的命,而全副武装的骑士最喜欢往我们中冲锋,把我们像兔子一样赶的四处乱跑。”霍兰叹口气,“小约翰的父亲乔几年前在和罗多克的叛徒的战斗中被人割了脑袋,母亲在取水时被流窜山间的强盗掳走了,猎人在几周后发现她流着血的赤裸身体,乔以前总是向我请教怎么在战场上活下来,我告诉他越不怕死越能活下来,可他终究还是掉了脑袋,那孩子太可怜,没到两天,家里就在晚上被那些混蛋搬光了,连一卷亚麻布也没有给他剩下!先生,他才三岁!这些狗东西真该下地狱!我勉强过得下去,就把他接到我这里来,我老了,多亏有他我才看到一点年轻的感觉。” “另一个呢?” “凯特是个女孩,一个乖巧的小女孩。” “女孩?她的父母也在战争中死去了?” “真希望有人用钉头锤砸烂她那个人渣父亲的脑袋!我发誓要是我腿脚方便,我一定要把那个混蛋的狗头锤个稀烂!”布兰登第一次见他生气。 “哦?发生了什么?” 霍兰深吸几口气才平静下来,“您来时听说过霍尔吗?” “村子里唯一能喝酒的地方?” “是啊,就是那个人渣的家,不但可以喝他妻子酿的酒,还可以付两个第纳尔就干她!” “哦?”布兰登皱皱眉头,虽然酒馆兼职妓院见多不怪,但是让自己老婆还是让他难以接受并感到恶心。 “那个人渣只会喝酒和打老婆,他家种的所有粮食都酿了酒!等到没钱了,就带着村里村外那帮混蛋一起去干他的老婆!每人只要两个第纳尔!大人,您不会见到比她还有可怜和无助的女人。霍尔本来叫霍德,可是全村人都看不起他,所以大家都称他“h一le”!” “可是和凯特有什么关系呢?”布兰登已经隐隐猜到,这种人渣真是死不足惜。 “是啊,谁也不会想到,他要带着人强奸自己五岁的乖女儿!我的神啊,他真是来自地狱的烂泥和粪便!那个女人吓坏了,她拼尽全力把女儿送到我这里来,先生,您知道,除了村长那就我这里更安全,而且对这些人渣,我更有威慑力,我是领主在这里忠实的仆人!可是即使如此,他还是想来偷偷抢走凯特,有一次我正在厨房生火,几乎要让他成功了,好在我的小约翰发现了他,这才没让他得手!” 布兰登从未有过如此恶心之感,他感觉得到手中传来的骨节噼啪声,如此让他下定必杀之心的还是头一个。即使这样的人杀不尽,他也能杀一个是一个,对于一个贵族来说,杀死一个农民比喝水还要简单一点,只要领主和居民不反感即可,他着实不相信有谁会为这个人感到不满。 略微平复心情,他决定一段时间后就动手,刚一进村就杀人影响着实不好,即使是一个人渣,在没有明确的必死理由之前杀了他,除了大快人心外,人人也都会警惕和担忧。 “放心吧,老霍兰,今后有我在此,小凯特不会再遇到这种事情了。” “大人,愿主保佑您。”他伸手划了个十字。 继续跟老霍兰来到右边的房子,地上是一个大通铺,用稻草和亚麻布铺成,墙角堆了几个大箱子和桶,桶里装着练习用的羽箭,但是没有弓,霍兰说原本是有的,后来太久没有使用加上保养不当,仅存的几把弓弦软化不堪使用了。布兰登觉得万分可惜。 大箱子里则存放着十几面木制盾牌,虽然时间过去挺久,但是木质没有过多老化,布兰登伸手一敲依然能发出邦邦声。墙角则堆着十几根训练用的木矛,木质坚硬依旧可堪一用。这些预备的武器让布兰登很是省心。 他只要明日请棚屋的木匠削制几把简易的木刀,就可以开始自己的训练,这让他的进度又可以加快不少。 回绝了霍兰一起进餐的邀请,因为他知道霍兰还得自己准备,他现在不想给这个忠诚朴实的再仆人添麻烦,回答他自己已经和村长约好了之后,告辞步行来到村长的住处。 村长已经让附近的村民准备了食物,并且承诺之后每天都会提供训练士兵的食物,他已经通知了那十个小伙子,让他们明天到训练场报道,布兰登很满意村长的办事效率,表达感谢之后,告辞回到训练场,一夜无话。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翌日 翌日,当村中的第一只公鸡打鸣之时,布兰登从这张为领主准备的铺着羊毛毯子的大床之上醒来之时,睡惯了稻草竟让他有些腰疼,暗骂自己真是贱命一条。 拿清水洗漱一番,和金杰一起吃了昨夜剩下的乳酪,金杰也适应了自己一日三餐的习惯,而村民们只是一日两餐,在早晨没有人会为他们准备食物,今后尽量晚餐能剩一些食物吧,空腹行动实在不利于自己可怜的肠胃。 漱口之后,他重新打理了一下外形,尽量让自己显得容光焕发起来,毕竟在自己的新兵面前保持一个贵族应有的形象是获得他们尊敬的首要前提。当然,双手剑也是必要的,布兰登继续将其背于身后,武力的威慑能给予这些新人安全感,为一个手无缚鸡不通战事的主子卖命无疑是危险的,更何况民兵的存在本来就只是摇旗呐喊充个人数,从来不是作战的主力。但是布兰登还是希望能够培养出一些能干的手下,他可不想一个人单挑十几个强盗。 拔出身后的双手剑,感受银星握在手中的丝丝凉意,在金杰极度热切的注视之下,于训练场的空地之上挥舞起来。一开始自然只是简单的左右连续挥砍,搭配一些战斗中的小小技巧,转手腕和拿剑首锤击。自然没有如同第十二套广播体操一般华丽丽的大姿势。剑身并不沉重,即使是这样一把将近一米半的双手剑也不过只是十多磅的重量,这具身体常年的练习使得他能够适应长剑的挥砍和刺击,当然一段时间后布兰登也是气喘吁吁,舞这种大剑本身就是个体力活。听说国王的侍卫“无畏者”萨巴蒂能够手持三十多磅重的双手巨剑战斗,布兰登可以想象那样一把大剑挥舞起来是个什么样的光景,或许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御前侍卫的重任。 感受到金杰热切的眼光,他把双手剑插在地面,锋利的剑身像切开豆腐一样轻易地扎开土层,他双手扶着剑首,“小子,今后你也能做到这样!这些不过是简单的小手段,说实话,在剑斗方面我也不过只是一个新手而已。” “大人,您日后一定能成为一个剑斗大师!” “剑斗大师?哈!我可不想成为一个剑斗大师,我更愿意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指挥着剑斗大师们为我作战!” 金杰被逗笑了,“大人,那就让我成为为你战斗的剑斗大师中的一个!” “小子,你会的!”布兰登哈哈大笑着拍他的肩膀。正和金杰说着笑,老霍兰柱着他的y字形树杈过来告诉他村长已经带人到训练场门口了。 收起插在地上的剑,用随身的亚麻布手帕将剑身粘上的黏土粒清理干净,再背回背上。“随身携带手帕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杀人之后即时擦拭剑身,会让上面的血液不流到剑柄之上,影响抓握。这样对接下来的继续作战尤为重要!”布兰登提醒金杰。 翻过低矮的训练场木篱,看到了村长以及他身后的一群年轻人,想到现在自己还不知道村长的名字他就觉得一阵尴尬,只好上前,“长老,日安,愿主保佑你!”他划个十字。 “日安,我尊敬的大人!您的到来让科伦更蒙神眷!”长老回敬。 抬起头仔细看村长身后的这一伍的小伙子。 帝国兵制,每个村庄和镇子的年轻人在十二岁成年礼那年会集体受洗,宣布对国王和主的效忠,自此开始作为一名成年人的生活,而每十个孩子会被编成一伍,从此休戚与共,一人犯法则其余连坐。 可长老身后的一众年轻人实在是难以让他想象到同龄人这个词,最高的小伙子已经接近布兰登的高度,毕竟布兰登作为一个贵族,从小肉食不曾缺乏,发育自然好一些。而最矮小的那个竟然只比八岁的金杰高了一分。 “他们都是同一年受洗宣誓的?” “是的,我的大人,但是他们的岁数并不相同,有的是14岁受的洗,有的不到12岁就受洗了。” “为什么这么做?” “大人,科伦只是一个小村子,总共也不过几十户村民,每年的新生小伙子有限,况且我们没有自己的牧师,而每次请那些肥头大耳的人来总要花村里的一大笔钱,所以大致适龄的孩子都一齐受洗。” “好吧,请你给我介绍一下你身后的这些小伙子。”布兰登坚定的认为了解自己的手下,让每个人各尽其用才能最高效率的训练和作战。 “小混蛋们,向大人介绍一下自己吧。” “年龄,姓名和父亲职业。”布兰登补充。 “14岁,农夫强夫的儿子强夫。” “14岁,农夫蒂姆的儿子蒂姆。” “16岁,伐木工瑞肯的儿子瑞肯。”那个布兰登刚才就注意到的高个子说,布兰登很看好他。 “15岁,农夫迈尔的儿子大迈尔。” “14岁,农夫迈尔的儿子小迈尔。”还有来自同一家的兄弟,希望他们今后在配合上能更有默契。 “15岁,农夫葛根的儿子葛根。” “16岁,农夫哈尔的儿子哈尔。” “12岁,猎人梅林的儿子梅果。”自己刚才就注意到的那个小个子竟然是猎人的孩子,按道理猎人的孩子肉食应该不缺才对,他不该如此瘦小。 “是前猎人才对!现在的猎人可不是你那个死鬼父亲!”强夫反驳他。 “闭上你的臭嘴!”梅果狠狠威胁。布兰登饶有兴味地看着,看来这背后又有某些故事。 “别吵了,大人还听着呢!”瑞肯调停,两人把他互相撇到另一边,布兰登越发觉得瑞肯有用起来。 “15岁,伐木工维纶的儿子维纶。” “14岁,农夫伊尔的儿子伊尔。” “很好,都跟我进来吧。”布兰登带着金杰转身走进训练场,长老自然是去吩咐村民准备中午的饭食。 布兰登先带他们到训练场左边的库房,吩咐他们晚上住在此处。家自然不能回了,入了军伍之中就没有家人会再管你什么,一个两个孩子对于一个农夫来说实在是可有可无,少个人还少张吃饭的嘴。反正村里的晚上也没有别的活动可干,除了吹牛和睡觉之外。就只有生孩子了。 十个人一字在训练场上排开,布兰登站在他们前方的一个小小台子上,俯视着所有人。 “布兰登一凯瑞,凯瑞男爵的继承者,我受你们的领主布拉姆一肯特大人所托,率领你们,剿灭土匪。” “尊敬的大人,恕我直言,我们十个之中没有人是那帮穷凶极恶之人的对手。”瑞肯说道,其余众人也低声附和。 “哦?我当然知道这些,我可没让你们单打独斗,就你们这点可怜的战斗力,我还不如从今天开始沐浴斋戒,祈求上帝让那些强盗第二天就互相咬对方的脖子死掉!”俏皮话让众人憋笑。 “听着,小伙子们,如果我让你们十个人对付一个强盗呢?” “大人,这当然没有问题。” “五个呢?三个呢?两个呢?”布兰登接连发问,却无人敢应,“我的目的就是让你们能用更少的人合力打败更多的强盗。”众人依旧怯懦。 “那帮强盗和你们有差别吗?他们原先难道不也是农民?他们不吃不喝,不拉屎吗?他们一个人长两个头还是四只手?当然,他们比你们强在他们杀过人,而你们没有,你们只是一群可怜的拿着粪叉和伐木斧在角落瑟瑟发抖尿裤子叫妈妈的废物!” 拿过金杰腰间的练习木剑,“不是说你们十个打得过一个强盗吗?来,拿起你们手中的粪叉,攻击我!”布兰登提剑拍地。 “大人,我,我,我们不敢。” “我说,向我攻击!废物!向我攻击!这是我的命令!” 瑞肯一咬牙带着身后的人提着叉子冲了上来,面对一群乱哄哄的乌合之众,布兰登沉下心来,用剑拨开刺过的每一根叉子,让他们互相叉向对方,削砍拿叉子的双手,新兵们疼的扔了叉子就跑,最后场上除了布兰登,没有一个人站着,几个躺在地上,更多确实抱着头瑟瑟发抖。 “瞧啊,你们十个人,还不如我去养十只猎狗!”布兰登着实惊讶于他们的废物程度,“现在,给我站起来,别磨磨蹭蹭!” “一个月后,我们会出发去剿匪,那时若是你们还是这样一种战斗力,很好,土匪们会把你们变成地上的肥料,没有人会替你们收尸!秃鹫和鬣狗会啃食你们的每一块骨头,你们的灵魂将永不安息!日夜在山岭之上徘徊而得不到救赎。当然,你可以选择逃跑,那样我会骑着马,高举着双手剑,从你们的背后掠过,将你们一分为二,你们的头颅将会看见你们无头的身子在原地挣扎和蠕动!”说着他将双手剑从身后拔出,轻易地插入台中,恐惧涌上每一个人的心灵,他看见他们大腿的颤栗。 诶,这个大棒应该算是打好了吧?还得给个甜枣才是,这群胆小懦弱的农民真是难以鼓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训练 有些人总是要先感受到畏,之后才能有敬和服从命令,布兰登觉得自己麾下的这群新兵就是如此。 “现在给我听好了,站直身子,挺直你们的腰杆,排成一排!”新兵们战战兢兢地排成一排。 “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手下的士兵,你们的生杀予夺皆操我手。而你们需要做的是,服从命令!” “是,是的,我的大人。” “放心,你们把性命交给我,我也不会吝惜自己的第纳尔。每周你们都将获得一个第纳尔的报酬,当然,这个价钱会随着时间上涨,战后你们将获得分享我战利品的权利,当然,怎么分配我说了算。” “哦!我的神,大人您不是在说笑吧!”突如其来的惊喜让他们无所适从。没有人会给自己麾下的民兵工资,这些战斗力连5都不到的渣向来只是作为战场的肥料和敌我双方骑士互相杀伐取乐的玩意。而他们唯一的收入是战斗结束之后像野狗一样搜索死尸身上残存的那一丁点财富,哪怕是把肠子掏出来他们也要获得其中的几个可怜第纳尔。 “你们觉得,我有闲情逸致和你们说笑?”布兰登冷哼,“既然加入我的麾下,我自然不会亏待你们,而我手中的剑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不听从命令的。” “是,大人!”他们满脸通红。 “现在,你们十个人做个选择,我需要五个刀盾兵和五个长矛手,会用盾牌和刀的站到我的左边,会用长矛的站到我的右边。” “大人,要是都会用呢?”猎人的儿子梅果问。 “都会的站到中间来!” “大人,会用斧子算得上会用刀吗?”瑞肯和维伦问。 “比只会用长矛的强一些,站到右边吧。” 最终,其余的所有人,也就是所有农夫的儿子都站在了布兰登的右边,毕竟这些人除了锄头和粪叉以为的确不能接触什么,比起刀还是长杆更适合他们一些。 布兰登从中挑了长得略为高大的两个和其余三个会使刀的一起编入一组,另外五个农民的儿子编成一组。并让他们俩俩组成一个二人小队,包括一个刀盾兵和一个长矛手。 之后十个人训练站立和齐步,转向。这种训练在如今强调方阵作战的战斗中早已屡见不鲜,以整齐著称的罗多克步兵方阵能百十个人走出一个声音,给其他五国的军队好好上了一课。清晨的训练强度并不高,甚至让人觉得有些轻松,布兰登除了整齐度训练之外没有进行其他的训练。在没有吃早饭的前提下,布兰登可不想自己的全部部下因为血糖过低而集体倒下,他秉承的宗旨是有度的训练而不是虐待,他可不需要一群残废。 将近午饭时间,布兰登停止了训练,训练这些民兵真是一件毫无趣味之事。 “现在,回到你们的屋子里整理住处,午饭后一个小时再开始训练。” “是,大人!”新兵们如释重负地解散离去。 布兰登中午的午餐是乳酪,鸡腿和熏鱼配上奶油浓汤。他担忧地看着手下的伙食配给是黑面包和熏鱼还有鸡蛋。当然主要是黑面包,他再次感叹于造物的神奇,竟会有如此坚硬的食物,以少的可怜的面粉和麸皮c树枝c小石子制成,布兰登觉得它的硬度堪比自己的日耳曼剑,难怪强夫说他的母亲上个月拿黑面包打死了一个晚上摸黑进屋子偷鸡的外乡人。 没办法,民兵的食物配给就是如此,他们的日常吃食也离此不远,布兰登无法苛求村长给予自己更多帮助,难怪民兵们都普遍瘦弱,他们没有足够的蛋白质来源,也就强壮不得。看来还得指望布拉姆留给自己的狩猎权,过两天进山打一些獐鹿和红鹿,不仅能补充肉食,兴许还能做两件皮衣。村子里就有皮匠,到时候拿着皮子叫他料理便是。 打造单刀的事情也该被提上议程,总不能让众人带着木质的长矛和木棍随自己上山打猎。 午饭过后略作休息,即使此时正处正午,但是春夏之交的太阳并未多么猛烈,布兰登不想冒中暑的风险,也不肯放过训练的时间。吩咐刀盾兵拿库房中的木盾和短棍,举盾全力挥砍草人二百下,长矛手则是刺击草人二百下,彼此监督,喊口令刺击和挥砍,发现有人少做和未做者,犯错者每次多做20个,发现者少做20个。若是发现全体偷工减料,集体恐怖惩罚。当然惩罚是什么布兰登没有说,未知才让人恐惧。 以权宜之计吩咐属下开始训练之后,布兰登带着金杰来到另一旁的空地。 “拔出你的练习剑来。” “是的,大人!”金杰激动无比。 “噢,两脚叉开站,一前一后,没有哪个使剑的像个娘们一样并脚站着!”金杰紧张地把两只脚分开。 “t字形,知道什么是t字形吗?就是你的后脚和你的前脚叉开大概垂直于你的前脚,不仅站的时候是这样,运动起来也同样是这样!” “先生,可是为什么?” “这样永远有一边脚能作为你的支撑和缓冲,即使你要进攻,也需要脚的借力所在。”金杰赶忙叉开脚像个t字形一样站着。 “脊背微屈,身体略微前倾,手腕和剑柄垂直,把剑尖朝向你的敌人!”布兰登用单手剑拨弄金杰的手中剑。 “很好,小子,这个姿势不错,有将来剑术大师的样子!”布兰登鼓励他,金杰的小脸涨的红彤彤。 “好,现在挥动你手中的练习剑,记住,在挥动之中感受它,努力让剑刃而不是剑身砍向敌人,新手总是会用剑面去拍击对方。感受力的平衡点所在!”金杰在挥动中不断调整,布兰登发现他在慢慢地适应它,当然练习中是一回事,作战之中又是另一回事。 “别总是往一个方向挥砍,试着从各个方向来,去那边的草人那边吧,每个方向挥砍一百下!” “是的,我的大人!” “看着点他们,我出去办点事情!” “是的!愿主保佑您一切顺利!”金杰划个十字。布兰登揉揉他的金色头发,转身离开。 拿亚麻布包上房中的两块生铁,放进口袋里走出训练场。布拉姆说科伦这里有一个铁匠,虽然诧异这种金饭碗为什么跑到这里来给农民打造锄头粪叉为生,但是既然有又为什么不用呢。不过似乎在当地人眼中这个铁匠是个怪人,他整天在自己的屋里敲敲打打,却并不见他产出什么,人们都说他是在为恶魔打造兵刃。 怀着有些想笑的心情,向这位为恶魔打造兵器的铁匠作坊赶去,大老远就听见其中的叮叮当当敲打声。 靠近高温的熔炉,一个围着灰色铁匠围裙的肮脏大汉正在铁毡上捶打着一个未成型的铁块,灰色的胡子烧糊了半边,满头的大汗顺着他的头发根从眉毛往下汇集到他的胡子处。布兰登不知道他已经多长时间没有打理过自己,铁匠身上浓郁的馊味在熔炉高温的炙烤之下恣意散发,布兰登已经近乎作呕,强忍住胃中的翻江倒海,他敲敲门板, “欧姆大师,您好!”布兰登客气。 “没空!”他自顾自地锤着铁毡,头也不抬地回道。 布兰登从未见过如此无礼之人,“欧姆大师,我应你们的领主布拉姆一肯特之托,在此练兵。” “哦?他让你来找我做什么。”欧姆终于抬起了头。 “我只是想来打造一些武器。” “武器?想要打造什么样式的剑?” 布兰登涨红了脸,“只是给民兵使用的单刀和枪头!” “那还请你离开,我可不打造这些垃圾,这只会侮辱我的手艺!” 布兰登头一次感受到了折辱,他几乎就要拔剑而起,强吸一口气冷静下来,转身扭头就走,武器的事再想办法吧。 “等一下!等一下!”身后传来铁匠的呼喊和物体掉落的乒乒乓乓声。 “你要做什么?”即使愤怒布兰登也尽量保持贵族的礼数。 “嘿嘿,能让我看看你身后的这把剑吗?”欧姆咧开他的一口大黄牙,搓着手嘿道。 “剑?”布兰登一挑眉毛,“这是我家传的剑,你要看它做什么?” “可是卡拉德钢剑?”欧姆试探着问道。 “的确是卡拉德时期打造的钢剑,至今仍旧锋利无比。”布兰登如实答道。 “你把你的剑借给我一个晚上,我就给你打造你想要的那些垃圾,我发誓我只看看它!”欧姆拍着胸脯保证。 “我怎么知道你不会带着我的剑跑掉?”布兰登觉得武器事情终于有了着落,但是能获得更多好处何乐不为。 “欧姆用他的荣誉保证,我绝对不会行此行径,况且我的铁匠铺还有一些打造好的兵刃,要是我跑了你拿它们顶罪。” “嘿,一堆废铜烂铁可值不上一柄卡拉德剑!” “它们可不是废铜烂铁!它们是我的得意之作!是当今世上最接近卡拉德的武器!”欧姆咆哮。 “那又如何,不是终究不是。” “好!那我欠你一个人情,铁匠欧姆的人情!” 布兰登略一思索,“好,我答应你!”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约定 “不过我有一个问题。”布兰登道。 “哦?” “你拿我的卡拉德剑究竟要做些什么?” “我发誓我只是看看,不会把它融了重铸!小子,我这辈子见过的卡拉德剑比你见过的普通兵器都要多!” “这就更说不通了,那你为何今天要再看一柄普通的卡拉德剑?” “普通?孩子,它可不普通!我这辈子就见过来自莎邵大师之手的一柄剑,你这是第二把!”欧姆一副你真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哦?莎邵大师?何以见得我的剑出自他手?”布兰登不记得自己的剑有什么特殊的特征。 “剑拿来。”布兰登把剑从背上取下递给他。“莎邵大师是卡拉德时期最有名的铸剑大师,他所打造的每一柄剑,贵族们都趋之若鹜。卡拉德国王克里斯二世的佩剑就出自他手,国王亲自封他为国王之锤!”欧姆一脸向往。 “可是,为什么说我的剑是他所铸造?”布兰登很想了解。 “看这!”欧姆一拿到剑就显得兴致勃勃地反复端详,他指着剑首和剑身上的简单花纹道,“这些花纹可不是后来纹上的!这是莎邵大师在淬火之时经过某些处理形成的自然花纹,每一个都是个倒“s”形,也有人称之为水纹!这可没有什么别的人可以做到!当然现如今知道这件事的人已经不多了”欧姆很得意。 “诶,可惜。”欧姆叹道,“这必然不是莎邵大师的巅峰作品,每一把他的成名之剑,都会在剑首处烙印下剑名,而你这柄在剑首顶端只有一只银色的独角兽,想必是你的家徽吧。” “是的,蓝底的银色独角兽是我的家徽,这把剑有他的名字,我的父亲称它“银星”。” “银星?这倒是个好名字,就算是莎邵大师成名之前练手的作品,那也是好东西啊!”欧姆爱惜地摸着剑身。 “恕我直言,一柄剑的锋锐改变不了什么,人体在面对钢剑之时无比脆弱,就算是市面上的普通长剑也可以轻易地撕裂肉体。而面对板甲之时,它们一样都只能在上面留下一道划痕。” “是啊,很多年前就有人和我这么说过,”欧姆缅怀,“他们问我为什么要执着于造出一柄能够比得上卡拉德时期的剑,以我的手艺无论在哪里都能成为领主座上宾。” “但是为什么?” “我只会打铁,也只喜欢打铁,我老了,孩子,我快五十岁了,我这辈子的心愿就是能够再现卡拉德时期的锻造之术!”欧姆似乎动了真感情,布兰登看见他脏脏眉毛后隐藏的眼睛微微泛红。 看来无论什么时代,无论中西,都有这种为了技艺终其一生之人,肮脏的欧姆此时在布兰登心中的形象无比伟岸。 “对于卡拉德帝国的锻造术,我有自己的看法。”布兰登想略作分析,拉近关系,这可是真正的铸造大师! “哦?说来听听,我可不认为你懂什么锻造。”欧姆露出轻蔑的神情。 “你我都知道,生铁,钢和熟铁的差别在于其中杂质含量的多少。”布兰登自然没有用今后的含碳量和原子分子一些七七八八的去解释,这时候鬼才听得懂。“而一柄剑究竟是否坚韧而锋利,取决于其中微小结构的形成,就像一栋楼是否稳固,取决于每一块木板和它们的拼接,而这些结构的形成一是因为其中所含的物质,二则是因为淬火。” “说下去!”欧姆的眼睛眯成一条缝。 “所含的物质决定了这些微小结构是否稳固,就像一锅汤是否香醇取决于其中的食材和调料,若是只有铁在其中,那么形成不了稳固的结构,这也是为什么即使熟铁的杂质量极少却显得柔软,而反之,杂质量过多也会影响微小结构的形成,所以要形成稳固的微小结构要找到合适的杂质含量,因为杂质本身也是结构的组成者。我听沙漠来的旅行者说,那边的在铸造之时总要往铁水之中加入神秘的粉末,其中含有一些别的金属,生产出来的钢坚硬无比且韧性极强,他们称之为合金,这粉末之中必然含有其他可以促进微小结构形成稳固的其他物质,卡拉德钢剑之所以锋锐,我想也是由于加入了某些我们所不知道的物质,而光靠打铁的手艺,我觉得你早已接近甚至超越。”布兰登略作停顿。 “而淬火更是决定了结构形成的关键步骤,未经淬火的兵刃柔软无比,因为其中的小结构并未形成,所以削铁如泥其实每一柄经过淬火的剑都能做到,生铁如此柔软不是吗?据说淬火用的水温度越低,则剑越稳固。所以除杂质的多少和加入的物质,以及最后何时c如何淬火决定了卡拉德钢剑的产生。”布兰登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 “哦哦哦!年轻人,你有着一颗被上帝锤过的脑袋!看来你确实深谙此道。” 布兰登摸了摸自己自己这颗被上帝锤的稀烂的脑袋,极为不好意思,“我也只是说说而已,其中该如何处理我分毫不懂。” “这已经值得赞美!看来你从你的沙漠朋友那里得到不少,遥远沙漠中的乌兹出产的钢可是天下闻名!” “老欧姆,到我的住处一起喝一杯吧!” “不行,我要先仔细研究一下这柄剑。” “漫漫长夜,有的是时间让你研究!” “好吧,与你相谈甚欢,拿好它。”布兰登接过欧姆还回的剑,背回背上。 两人一路笑谈,欧姆推荐布兰登再去买一件罩衫,穿在自己的胸甲外面。罩衫可不是无用之物,它可以遮掩住盔甲的弱点所在,而面对板甲而言,长剑几乎没有可以刺破,双方都只能从铠甲的缝隙里见缝插针地杀伤对方,这时候罩衫的作用简直抵得上是一条命。布兰登自然是欣然接受,同时他暗暗感叹这个老人真是丝毫没有任何面对贵族时的怯懦之感,带着他也忘记了自己的贵族身份,两人如同多年未见的好友一般,各抒己见,布兰登暗暗感叹这个看上去肮脏不堪的老头的见识。 两个人未经多久就来到了训练场旁边的屋子里,布兰登自然是稍微看了一点训练的进行,农夫们早已累的举不动刀,即使看出了他们含有的一点表演成分,但布兰登还是选择放过,自己最终优秀的兵源注定不会来自这些农民。 拿出昨日老村长送来的麦酒,供给自己的麦酒自然是经过过滤的,布兰登只入口些微的渣子,比当日随商队行进之时的苦涩麦酒要好上许多。 “老欧姆,要是你当时不告诉我这柄剑的来历,而是拿你打的几柄剑和我换,我一定忍受不住诱惑!”布兰登伸出食指点点。 “哈哈哈,我可不贪图你的一柄剑!每柄莎邵大师的剑都是主的恩赐,强行掠夺必带来不幸!更何况,我还看不上你这把呢。” “哦?你说你见过两把,另外一把呢?” “另外一把,现在已经不在了。” “不在了?莎邵大师的剑不是历时千年依旧锋利无匹吗。” “哈哈哈,它被我的熔炉吞进了肚子里,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农家的院子里充当着锄头或者是粪叉。” “那是你的剑?” “我父亲的,名叫“雄狮之牙”。” “你父亲?是个贵族?” “他曾是苏诺的领主。” “克拉格斯伯爵?” “哈哈哈,你昏了头吧,克拉格斯今年不过四十岁,我的父亲?克拉格斯是我的弟弟。” “按照帝国律法,爵位和封地该由您继承才对。” “我放弃了一切,我只想锻造而已,我父亲不喜欢我,而且我融了他最爱的剑。”欧姆平淡地似乎不像在说自己。 布兰登一阵唑牙,他不知道该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觉,可惜亦或是钦佩,总之布兰登对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情通通感到敬佩。 “我想知道莎邵大师的剑融开之后有什么区别?”布兰登笑到。 “没有区别,哈哈哈,都是一汪铁水,但是莎邵大师溶出的铁水就是让人感觉高贵一些,就连形成的铁疙瘩也无比美丽!” “我相信有朝一日,你会重新将雄狮之心锻造出来,您的父亲也将感到荣耀!” “他只会因为儿子是个铁匠而感到耻辱。他一辈子从没对我笑过。” “铁匠并不耻辱,冈定也只是铁匠的儿子,总有一天,他会理解你的。” “但愿吧!”欧姆长叹一口气。 “跟我走吧,或许我能帮助你。”布兰登怀着一丝希望伸出橄榄枝。 “哈,你可别想如此轻易地获得一个大师的效忠。”欧姆伸出食指摇动,“等到你找到卡拉德钢剑的锻造方法吧,等我完成我的心愿,或许我会加入你。” “一言为定。”布兰登和欧姆对了一拳,随后举起木酒杯哈哈大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狩猎 “我在苏诺有个朋友,在修道院做修士,我托他从典籍当中寻找记载的失传之法,现在过去十多年了,你若是有路过苏诺,请帮我找他。” “我要如何找到这个人?” “找一个叫矮子皮杰的人就可以。” “他没有姓吗?” “哈哈哈这你千万不要问他,只管找他就是了!” “如你所愿。” 两人喝着又聊了一番,欧姆赶着回去研究卡拉德剑,布兰登将剑交予他,相送几步回到训练场。 金杰还在努力地挥动手中的练习木剑,虽然布兰登看他还时时由于控制不稳变为剑面拍击,但作为一个初学者来说已经是值得夸赞。 再看稍远处的民兵早已经是摊成一团,唯有两个伐木工的儿子还有一点力气,猎人的孩子也只是勉强挥动手里的刀子,虽然他们的营养状况或许很差,但是布兰登还是在心中感到失望,不过毕竟是一些民兵又能如何苛求,只要其中能有一两个在大浪淘沙之后能为我所用就可。 人们往往只看到少数花天酒地和无所事事的贵族,却看不见大多数小贵族的拼死挣扎向上,一个阶层能够普世性地凌驾于另一个阶层之上总不是无故如此,布兰登想起自己儿时作为一名骑士扈从所接受的严格训练,白天要练到两腿颤抖连一个胡桃都夹不住为止,晚上却要聆听领主夫人有关与骑士精神和贵族礼仪的教诲,再一起参加晚祷,每天回到住处都是沾枕就着。那段日子疲惫不堪却充实无比,可惜当年一起的许多伙伴,都在格罗尼亚接下来的乱战中作了肥料。 想到这里,他的目光坚定下来,走近金杰,让他把斜耸着的肩膀放松下来,规范他的挥剑姿势。 “闭上眼睛,深吸气,深呼气,感受呼吸之时你胸廓的收合,肩膀的扩张,你手中所握非剑,而是你手的自然延伸,如何让长剑和你的身体更契合?对,感受你肌肉收缩的方向,顺应他!” “不要用力过猛!这样会让你重心失衡,中门大开,留一丝力度,记住过刚易折!”布兰登用佩剑挑起金杰的练习剑,金杰咬着嘴唇答应。 到民兵的训练场地着重鼓励了瑞肯c维纶和猎人的儿子梅果,宣布他们今晚可以和自己一同共进晚餐,当然也只是让他们在桌尾吃一些残羹冷炙,但是这份荣誉让他们雀跃不已。 晚饭之后,布兰登宣布了第二天一早即将进山狩猎,所有人都激动万分,即使猎人的儿子梅果也是如此,所有的森林和其中的猎物都是属于领主的,猎人只能定时定量地到山中猎取少量猎物来满足整个村子的肉食需求,而自己就算竭泽而渔也无人苛责。 布兰登对此也无比憧憬,不说前世对于打猎这种事情只是道听途说,就是前身也没有正儿八经地打过猎。父亲凯瑞爵士的封地附近是一片平原,除了草下躲藏的野兔和鼹鼠之外,只是偶有觅食的獐鹿闯入,从小到大也没有见过几回,而像伊诺森林这种少见的大型森林,其中所蕴含的猎物含量绝对是喜人的,只是在进山途中也要小心山中的黑熊c豹和野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对人类都是避而远之,只要不挑衅绝无大问题。 晚上晚饭后自是布置手下这些民兵和金杰一同跑步,围着训练场跑了20圈后才让他们去休息,借着这点功夫布兰登又熟悉了一下猎弩的使用,毕竟明天不可能拿着长剑一路追着红鹿的屁股跑,那样不仅会一无所获还可能马毁人亡。 一夜无话,第二天天刚亮众人就如同打了鸡血一般地挣扎醒来,吃了昨夜的残羹冷炙,虽说民兵们没有早上吃饭的习惯,但是能多吃又何乐而不为。 布兰登带着一行十二个人向村子北面的森林方向走去。虽说人数过多可能会惊走鸟兽,但是在布兰登的打算里此次必是收获颇丰,不多带些人可没法把猎物都扛回来,到时候让几个人跟着自己捕猎,大多数在营地等着就好。 刚入森林的头一段是日常里伐木工人的工作地点所在,随处可见被砍伐后剩下的粗大树桩,环保理念深入骨髓的布兰登心中暗暗可惜。瑞肯和维伦对这一段很熟悉,轻车熟路地为他们的大人带起路,这本就是他们平日里工作的地方所在。 这一片都没有什么猎物,毕竟人类活动过于频繁之地,动物会出于本能地趋避开。只有草丛中隐隐闪过的几只野兔和一些树梢上的松鼠。布兰登用猎弩上弦一箭,却射中粗大的松鼠尾巴,弩箭从蓬松的尾毛中穿过,钉在树上,那只松鼠也没命的仓皇逃窜。 梅果却是抓松鼠的好手,他总能悄无声息地靠近,然后介由手中麻藤和皮制的简陋投石器,以一枚圆滑的小石子,轻甩手腕,准确地命中这些小畜生的脑袋,将它们击昏并抓住。没有经过太长时间他就抓住了三只可怜的松鼠,树上的其余松鼠如惊弓之鸟般飞速向四周逃窜。 领主的森林中虽说禁止捕猎和随意砍伐,松鼠却不在捕猎的保护范围之内,这些小畜生被认为损害了领主林中橡树和松树c榛树的收成,捕猎松鼠充作肉食是符合帝国律法的,而松鼠肉也是村中菜肴的常见食材之一,诸如松鼠肉串和松鼠馅饼,为村民提供了少数的蛋白质来源。 梅果作为猎人之子,平日自然是跟随父亲往来山间,习得了一身隐匿行踪的好手段,但弓箭他还习得不多,简易的投石器是他日常捕猎松鼠的手艺之一,布兰登对此十分看好,一个有着一技之长的手下对自己这个初创的小队伍十分重要,梅果不但能在狩猎中给予自己一些中肯的意见,更能在接下来的争斗之中行驶侦察和监视的能力。他重重拍了一下这个小个子男孩的肩膀,一番勉励值得对方颇觉荣耀。 很快众人就走入了未经人为干涉的原始树林,期间布兰登用猎弩射死了一只倒霉的正在低头觅食的灰色野兔,伐木工的儿子瑞肯在一个洞穴里运气极好地拿长矛扎死了一只肥美的山鼠。布兰登还看见林间的一块小空地上生长着金盏花,这种菊科的植物和雏菊有着相似的外表和疗效,既能温养肠胃c消除火气,也能搭配着麦酒使用,缓解其中的苦涩滋味,当然这些还是老汤姆当日告诉自己的。 在一坨粪便之前,梅果低下头来用手指细细地碾压干燥的坷垃,放到鼻子之前闭上眼睛慢慢闻,仔细地让布兰登觉得他接下来就要尝它一口,毕竟古代医学当中不就有尝粪而识别疾病,味甘味苦分别如何如何,还标榜了一批肯为父母尝的大孝子们。而他终究没有如布兰登所想地入口一试,“大人,这已经是一周以上的粪便,来自一头獐鹿,獐鹿和红鹿的排泄物气味不同,獐鹿有一种特殊的味道,即使过了许久还是能分辨出来。”他举起干粪就要往布兰登的鼻尖送。 布兰登拿手扇扇,作出一副把气味扇到鼻间的样子,也让他想到了常见化学试剂闻味法,“嗯,确实有一些刺激性气味。看周围有没有留下脚印。” “大人,我刚才查看过,周围的脚印不多,只发现两个大小的脚印,大概是一大一小两只獐鹿。” “可这有什么办法呢,脚印和粪便都历经多时了,若是温热的我们或许还能有所作为。” “大人,脚印和粪便只是我们对狩猎对象的一个参考,在茫茫林间很少有机会能找到刚留下的脚印和粪便,我父亲一般都是寻找它们的取水和觅盐点,它们总不会离这些地方太远。” “梅果,你给了我们很好的建议,打猎归去我会有所赏赐。” “我尊敬的大人,这是我的份内之责,愿主保佑您。” 布兰登留下了七个农夫的孩子,让他们先在原地铺上亚麻布休息等候,自己带着金杰c梅果c瑞肯和维伦向林深处走去,此时人太多对打到猎物毫无裨益。 前行不多远,在一株大橡树旁发现了一个小水潭,与其说是小水潭不如说是小水坑,坑中布满污泥,坑边留下了许多零散的动物脚印,经过仔细辨认,其中有獐鹿的c兔子的,布兰登甚至发现了野猪蹄子在上面留下的深厚痕迹,看来不止是獐鹿一种在此地取水。 布兰登打个手势让众人安静下来,趴着躲在小水坑背后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土坡背后,调整自己的猎弩,瞄准水坑的方向,守株待兔,看是否会有哪个可怜的家伙自投罗网。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踪迹 一般贵族游猎之时,都是几个骑士纵马奔驰,把山中猎物赶的狼奔豕突,之后领主拿着猎弓向包围圈内的几只红鹿或一只野猪取其性命,哪里向自己如此狼狈不堪。 把头将要埋进地里的布兰登如此想到。 同样把头埋进地里的梅果此时抬起头来,“大人,来了!听脚步不止一只!” “好!”布兰登兴奋地几乎要拍地而起,还好身边众人反应及时,没有让他自顾自地就站起来。布兰登也感到自己的失态,强忍住激动端起弩机,在望山之上瞄准水坑的方向。 很快,原本微弱的脚步声愈发响亮起来,临近之时,布兰登甚至感到地面都在略微震荡,“是个大家伙!” 树丛之中,来者终于露出了它的真实面目,灰棕色的硬鬃纵横于躯干,庞大的身躯表面可以看见粗壮的肌肉线条,参杂着泥水的白色的獠牙从下牙床一直延伸到脏鼻子的下方,一对小眼睛隐藏在浓密的眉毛之下,一只大概有四五百磅重的丛林野猪就在众人的眼皮底下闲庭信步地在水坑之中哼哧,布兰登丝毫不怀疑它锐利的尖牙能够轻易地撕裂自己脆弱的身体,而手中的猎弩甚至连对方的表皮都刺不穿,野猪坚韧的皮子可是制作皮甲的上好材料,比熟牛皮珍贵的多。就自己这一点人马和战斗水平,即使全军覆没也不一定留下这只大家伙,一猪二熊三老虎,古人诚不欺我。 众人屏息凝神,生怕这只畜生一个不慎就把它的目标转向自己,不多时,野猪心满意足地卷着小尾巴离开,趴在地上的布兰登暗暗发誓今后一定要做一件野猪皮甲以雪今日之耻。 他正要站起来,耳朵贴着地面的梅果却阻止道“大人,等等,还有脚步!” “又是这么个大家伙?今天真是倒霉。” “这次动静要小一些。” 布兰登只好作罢想要起身的念头,心中暗自祈祷别再是这种大家伙。不多时,野猪钻出的草丛空隙里伸出了一个獐鹿的小脑袋。 布兰登想起很多生物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它们习惯于跟随那些强壮的生物,让对方试探环境的凶险之后再紧随其后,就算人类也莫不如此,当有强者于危险之中取得回报之时,总有一群鬣狗闻腥而至。 布兰登全身贯注地在弩机的望山之上锁定对方的脑袋,距离不过十数米,无需过多抬起,他瞄准着獐鹿的头顶,只要对方低头喝水,铁质的箭头就能刺破对方的眼眶,最好便是直接撕碎对方大脑和身体的联系,这样自己的追猎将毫不费力,还能获得一张毫无瑕疵的獐鹿皮子。 獐鹿探出它的小脑袋,近乎圆形的大眼睛在望向水坑周围的四处,环顾几圈才亦步亦趋地在水坑面前低下自己的脑袋,伸出舌头在浑浊的水坑之中舔舐。 布兰登深吸一口气,迅速地扣下手中的弩机,“簌”的一声铁质的箭头从弩机的槽道中贯出,回弹的弩弦还在微微震荡,他暗道一声不好,猎弩的准星果然不如重型的十字弩,射向眼眶的这一箭在离弦之后就偏离了预定的方向,好在相差无几,射向脖子的弩箭运气好的话也能一击毙命。布兰登就这样凝视着自己发出的箭头,刺破空气发出簌声,之后深深地扎入獐鹿的脖子,几片血花在周围溅开,这只大约六七十磅重的畜生在脖子突遇重袭之时顺着弩箭射出的方向倒下,一头栽进泥泞之中。 “中了!”周围的民兵们一跃而起,正待上前,獐鹿却爆发出临死前的余力,从水坑之中挣扎而起,带着脖子上深入的羽箭夺路而逃,丝丝鲜血淋漓飘洒。 “愣着做什么!追啊!它跑不远的!”布兰登怒吼道。 几个人拿着手中的长矛和佩剑一路尾随狂奔,布兰登暗暗叹息没有一击毙命,猎弩的伤害还是小了些,只是没想到獐鹿临死反扑依旧如此敏捷迅速,很快众人除了地上的血迹之外,已经失去了视野之中的猎物影子。 “血流的更多了,它一定就在前面不远处!”布兰登觉得此时自己就像一个玄幻小说中一路追杀主角的大反派,连说出的台词都如此相似。快速奔袭数分钟,几乎要在这密林之中迷失方向,好在地上的血迹已经从滴滴绽开到蔓延的血线,沿路氤氲一股淡淡的血气。 溪流边上众人终于发现了獐鹿的尸体,余温犹在,红色的血液染湿了周围一大片草地,布兰登还能感觉到它鼻尖传来的微弱鼻息,胸膛还因为剧烈的运动而残存着略微起伏。 梅果讨来布兰登的布拉格短剑,在獐鹿的颌下方又开了一道口子,加速了血液的流出,它这才完全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大人,请去溪水边洗一洗,浓烈的血腥味会在山中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布兰登自是从善如流,和沾染了血迹的众人在溪水边将鞋子和手上沾染的血污和泥污略微地清洁干净,顺便将染血的弩箭和短剑清洗后回收。梅果和维伦则倒提着獐鹿在一个刚刚挖好的土坑边继续放血,一来减轻一些重量,二来也是怕血腥味招惹沿途的肉食动物。血几乎放干之后拿泥掩盖住就可以暂时消除血腥味的影响。 布兰登正畅想着回去之后拿这些猎物烧烤一番,以及獐鹿的皮子可以给自己做一副手套和护腕,再给自己的某个手下添置一件简易的鹿皮甲,布兰登决定这个殊荣先赋予猎人的儿子梅果,他这次着实帮助自己不少。 “大人!看那!”正脱了鞋子在溪中洗脚的瑞肯朝布兰登喊道。 “嗯?”布兰登朝瑞肯手所指的方向看去,刚才只顾着收拾猎物,并未太大注意周围的情况,毕竟是深山老林又能有什么新奇事物。山间溪流的对岸一棵不高的橡树枝桠上竟绑了一束粗麻绳,究竟挂了什么东西不得而知,掩映在其余的丛丛树影间。 “过去看看!”布兰登指挥着民兵们一同前往,这荒郊野岭之中竟有人类活动的痕迹,他想起到达科伦之前在另一条溪流旁发现的熄灭火堆,暗暗思考究竟有没有可能是同一群人,希望那绳子只是猎人设下的绳索陷阱。 走在最前面的是刚刚穿好鞋子的瑞肯和同为伐木工之子的维伦,他们在所有民兵中的块头最大,胆子也相应不错,梅果还在原地料理猎物,瑞肯拿手中的木矛将沿途的灌丛和树叶拨开,清扫出一条可供通行的道路。 掀开最后一从树叶,橡木下的空地终于出现在众人面前,眼前的景象让人让人作呕无比,金杰和新兵们吐的稀里哗啦,即使是上次将敌人开膛破肚的布兰登也感到酸苦的胆汁混合着胃液使劲往食道上钻,橡树底下着实是一副炼狱景象。 粗大的亚麻绳捆扎住一个女人的双手,将其吊在枝桠之上,之所以还能辨认出是个女人是因为那对伤痕累累的,混身赤裸,头歪向一侧,披头散发混身血污,腹部开了一个巨大的豁口,不知哪种野兽吃光了其中的内脏,连带着一条腿也不见了踪影,这样的一句残尸狠狠地刺激着每个人的视觉神经。 强忍住肠胃的强烈不适,“把她放下来!瑞肯带人挖个坑把她埋了。”布兰登拔出佩剑砍断手上绑着的亚麻绳,半截尸体就这样摊软在地,仔细辨认,死去并未太久,一些区域的血块还透露着鲜红,并没有怎么腐烂,但是在腹部还是看见了少数小的蛆和别的蠕虫在爬动,离死亡不过一两天而已。布兰登又脚趾头也能猜到是哪些人可以犯下如此惨烈的罪行。 “是简!先生,是简!”维伦惊恐的喊道。 布兰登白他一眼,“冷静一下!简是谁?” “我我邻居汤姆的老婆。”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上周,就在上周,简突然就消失了,大家说她被恶魔掳走了。” “一个人活生生从你们面前被带走?” “不,不是的先生,没人看见也没人听见,那几天正是领主来接收木料的日子,全村的人都去帮忙木头装车,只有简没有去,她的脚受了伤,卧病在床,可是等到我们回去的时候,她就不翼而飞了!” “埋了吧!维伦,帮逝者祷告,让她的灵魂安息。” “是的,我的大人。”他颤抖地画着十字。 周围很快发现了一个被遗弃不久的营地,肮脏的亚麻布c炭火和食物残渣,一只死去獐鹿的骨骼残骸。 布兰登一点也不相信一伙野外流窜的强盗能够准确地把握村民们都不在的时机进屋将人掳走,村子当中必定有和他们交好的人,这个人又会是谁?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闹事的酒鬼 吩咐民兵们将尸体掩埋并祈祷后,布兰登决定结束早上的狩猎,一来此时时间已经接近正午需要休息进食,二来突然发现这个意外之处也让人无心继续。 林子外还有自己的几个民兵在守候着,吩咐瑞肯他们帮助梅果扛着放过血的獐鹿尸体,一群人沿着一路的狼藉痕迹沿路返回。好在本身距离就并不是很远,也没有发生种种森林永远走不出的诡异现象,并未耗费多长时间布兰登就和守在林子外面的民兵们碰了面。 见自己的大人有所收获,农民们都欢呼和恭维起来,面色凝重的维伦则和其他几个认识简的人诉说自己的经历,他们的脸上都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在确定属实之后则转变为恐惧。 一行人在林间溪流的一片空地之上拿石头支起火堆,烤松鼠肉c兔肉,梅果还在一旁忙着剥鹿皮,短剑在他的手中像匕首一样轻灵畅快。 下午的运气则不像早上那样好,再没有獐鹿或者红鹿自投罗网,不过依旧猎得七八只野兔,五六只松鼠和一只不知名的鸟类,圆短的头部和小短腿,以及喙基部的斑点蜡膜无端地让他觉得这是鸽子的近亲,一道涂了蜂蜜的烤乳鸽能让人忘记自己舌头还在嘴巴里。 夜晚的森林危机四伏,布兰登自然不会愚蠢地等到夜幕降临,傍晚时分他们就回到了村子当中,布兰登先拿着剥好的皮子交给村中的皮匠,付给他5个第纳尔,吩咐他制作一件熟鹿皮甲和一双鹿皮手套,剩下的皮子同样作为他的报酬。皮匠千恩万谢地感激他慷慨的大人,只做这么点东西,剩下的皮子足够再做一双鞋和一副手套了,皮匠平日里素来清闲,懒惰成性的老猎人已经很久没打到鹿了,这个被神诅咒的家伙害的自己也无事可干。 布兰登吩咐梅果把獐鹿的一条后腿和一块肋排以及一只野兔c两只松鼠给村长送去,让他分给这两天为自己准备食物的村民们,感谢他们的劳动和责任心。剩下的肉类分出一半,吩咐其他民兵们晾干保存,一时间吃不干净,这个季节两三天就臭了。 还有欧姆大师那里的打造的矛头和单刀还没有去拿,不过昨天晚上他一定在研究自己的卡拉德剑,过两天再去问他讨要便是。一行人往训练场的所在赶去,收获颇多使得人人都面有喜意,他们的大人答应这几天都有肉吃!而简的悲剧所带来的震慑早就烟消云散,谁还没见过死人呢,这是死的方式c手段和遭遇不同罢了,反正无关自己。 将要靠近训练场之时,却传来了吵闹之声。 “野种!你给我滚开!否则我就把你的小脑袋砸个粉碎!”一个绿色便服,黄色头发的男人手拿一个木质酒杯一边挥舞一边咆哮。 他的身前一个男孩对他怒目而视,两只手则伸向后方庇护身后的小女孩,女孩哭的梨花带雨,两只手紧紧环着男孩的腰。男孩不到金杰的高度,女孩则更显瘦小,布兰登想起老霍兰口中的两个孩子约翰和凯特。这还是自己头一次见到他们。 男孩有着一头栗色的头发,穿着极不合身的一件亚麻布长衫,眼睛透着一股令人忧伤的阴郁,小女孩凯特则一头红色头发,穿着小码的连衣布裙,眼睛里只是恐惧。 男孩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默默地盯着这个比自己高出一个多头的男人。那酒鬼把手中的酒杯一丢就要推开男孩,动手抢人。 “放下你那肮脏的烂手!这是领主的地方!不是你能够撒野的!”霍兰闻声拄着他的大树杈子赶过来。 酒鬼下意识地往后一退,嘴里恶狠狠,“老东西,别让我找到机会!我一定让你生不如死!” “把这个人渣丢进河里,让他醒醒酒。”布兰登吩咐瑞肯和维伦。 “大人!您回来了,蒙神庇佑,收获颇丰!” “愿神保佑我们!老霍兰,晚上一起吃吧,我们有许多猎物!让那两个孩子也来一起吃一些!” “大人,他们还很畏惧生人。” “老霍兰,你得清楚他们早晚得面对那些!” “是,是的,我明白了”他终于不再坚持。 “振作点!他们迟早会长大。” “小子,带着你妹妹回去吧,那混蛋不会来了!”布兰登转头又对老霍兰说道,“今后我外出,会留下两个民兵给你看着,放心吧!” 小男孩还是直勾勾地盯着布兰登,“小子,记住了,如果像你这样盯着一个贵族,那么他可以下令挖掉你的眼睛!” 嘴里的威胁没有动摇目光分毫,布兰登微微皱眉露出一副凶狠样子,依旧改变不了任何,连他有些惊讶于这个孩子的沉默和镇定,他可以想象是何种的童年巨大打击能让一个孩子如此这般。 “你听不懂我说的话吗?还是说你是个哑巴?” “大人,我的大人,您不要生气,约翰他只是不怎么说话!”霍兰摆头向约翰吼道:“小混蛋,大人在和你说话呢!你的耳朵让恶魔用粪便堵上了吗!” 小约翰还是不发一言,沉默的场景让布兰登十分尴尬,他能下令去惩罚这个悲惨的孩子吗?他自问做不到。小约翰松开身后的凯特,牵着她的手让她站到一旁,他上前一步,双膝跪地,亲吻了一下布兰登的鞋子,之后以额触地,将布兰登的靴子放在他的脑袋之上。 布兰登看着他不发一言地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凯特以为是自己要欺负她的哥哥,在一旁再次号啕大哭,老霍兰赶忙上前抱住。 “你这是,要向我效忠?” 小约翰把自己的头从靴子底伸出来,重重地点头。 “布拉姆大人只给了我十个民兵的限额。” “大人!布拉姆大人不会在意一个孤儿的多寡的!他是个好人。” “你多少岁了?” “八。”一个单词终于从约翰的口中吐了出来,不然布兰登真要怀疑这家伙是不是个哑巴。 “嗯以后跟着金杰吧,让他教你一个仆人应该做的。”布兰登自然不能随便再把侍从的名额给一个大家都知道是平民的孩子,那样在贵族面前他会被指责不守规矩,而规矩是自己想在这个乱世生存所必须坚守的,倘若在强大之前就处处顶撞,那么明日帕拉汶小巷的厕所里,就会多一颗自己的人头。 霍兰高兴的像是自己的孩子得到了抬举一样,他兴奋地让约翰赶紧道谢,而他也确实把约翰看成了自己的孩子。周围的民兵也投来羡慕的眼神,贵族的仆人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成为的,这能够获得贵族的全权庇护。 约翰跪下单膝,恭恭敬敬地深鞠一躬,又划了个十字,布兰登喜欢他这副一板一眼,循规蹈矩的冷酷样子,这种不带感情色彩的人无论何时都应当有一个,今后让他处理一些麻烦的事情会很有作用,当然布兰登也不是完全在利用他,他的确同情这个孩子。这个污浊世界需要被怜悯和祈求怜悯的人实在太多,布兰登不是圣母,也不想成为圣母,大家不过各取所需,仅此而已。 金杰兴奋地带着自己的第一个下属,嘴里叽叽喳喳地嚷嚷着什么,而约翰的冷漠表情让他几乎抓狂,不过想到他面对自己的大人也是这样就稍微释然,吩咐他一个侍从应当做些什么后就不想再理他。 约翰拿起马棚里的刷子就开始安安静静地刷起马来,早上狩猎赶着时间还没有来得及刷马,他的妹妹凯特,虽然不是亲生的却无比黏他,默默地站在旁边,一副眼泪汪汪地看着,时不时接过约翰手中的刷子帮他蘸一些水。 都是些可怜的孩子啊,布兰登心想,但至少都还活着啊,乱战之中也多少孩子死于非命,活着就是神的最大赏赐。 夜幕很快降临,村长送来了今天村民们准备的食物,今天来的可不只村长和少数几个村民,得到鹿肉和其他肉类赏赐的村民都来到了训练场,他们热情地感谢布兰登的慷慨,并且献上自己准备的食物,布兰登有幸尝到了松鼠肉串和野兔派,味道总算不差,他邀请村民们一同在自己的训练场进餐,半只烤的油光漫溢的獐鹿就这样被架在篝火之上,人们围着火堆唱c跳c笑和吹牛,跳斯瓦迪亚民间最流行的拍腿舞,金杰也加入了他们,而且是人群中跳的最欢脱的那几个,毕竟还是孩子心性。 布兰登拿着他的麦酒杯,笑盈盈地望着载歌载舞的一群人,自今日起,自己算是获得了村民的真正认可,慷慨总是收买人心的最快方式。 注意到场边的约翰和紧紧攥住他衣角的凯特,火热的人群也没能融化他脸上和心中的寒冰,毕竟在场的很多人可能就是当初将他的家一扫而空之人,小凯特却十分开心,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总是喜欢热闹场景,约翰对她回身一笑,布兰登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要对此而感到兴奋,不过那屡笑意很快消失,万年坚冰再次缦上,他转身带着妹妹离开,他一点也不希望他的小凯特和这些人为伍。 迎面的凉风吹来,他下意识地把凯特挡在身后,多年以后,当人们面对刽子手约翰的蓝色眼瞳之时,总会感到彻骨的冰寒,谁也不会想到许多年前他也曾有过这样的一个瞬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拷问 是夜,篝火前的狂欢早已结束,人们心满意足地离开他们伟岸大人的住处,弯月早已浮上庭中,今晚的月光并不明亮,因此反倒觉得四周的繁星更加璀璨,古语道,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听着梅果逐渐远去的轻微步伐,布兰登心满意足地咧嘴笑开,安心地闭上眼睛睡下。 欧姆大师自然也是刚才来过,不过他把那些打好的武器和银星留下就走了,据他说他的技术有了新的想法,他急于实践。顺便还大骂布兰登送来生铁的劣质性,那些帕拉汶生产的垃圾连他的矿渣也不如,不过最终用这些铁打出的武器还算凑合,毕竟出自大师之手,随手一为也颇有韵味,反正是给民兵用的,总不能要求每一把都是卡拉德钢剑的质量。 布兰登为他的民兵小队制定了基本的训练计划,第二天一早起来先绕着训练场跑四圈,早餐之后休息一点时间马上开始训练,早午各挥砍刺击五百下,刀盾兵互相砍对方的盾牌来练习格挡,布兰登一点也不担心盾牌的消耗,这种简单的训练木盾在盛产木材的科伦几乎是无限量供应。金杰的训练量自然是几乎翻了一倍,布兰登总是让他练到举不动剑为止,而他也着实努力,特别是在约翰加入之后,这个孩子像对待恶魔一样对待自己,让布兰登都觉得汗颜,当然他总是适时地让他停下来,没有让约翰训练过度,约翰也默默地将他的警醒铭记于心,他要做个强者,而不是一个残废。 布兰登趁着自己部下演练的间隙,也重拾起一些曾经演习过的剑招,虽然不曾有过玄幻小说里的剑气刀气云云,剑技只是一些如何更好地将力用到实处,更好地打击对方的作战手段,甚至可以搭配上唬人咆哮呐喊,闻名大陆的诺德勇士就以他们作战之时的狂暴咆哮而得名,往往起到震慑人心和麻痹自己恐惧的奇效。 晚间跑步过后,每个民兵都惊喜得知他们的大人要带他们去村子里的酒馆喝麦酒,短短几天,虽然在训练方面大人抓的比较紧,可是也给了我们休息的时间,但这辈子吃的肉也没有这几天多啊。 一行人带着训练盾牌和长矛短棍往村中酒馆方向,也就是昨日那个酒鬼霍尔的家中走去,大人吩咐无论何时兵器不能离手,沿途遇见的村民都亲切地和布兰登打着招呼,高呼着神与你同在,布兰登也亲切地对他们挥手致意,右手在胸前不停地划着十字架。 训练场离霍尔的家并不远,否则他也不会一没事就在这边守着想抢人,毕竟只是一个小村子而已。行进不多时一行人就来到的霍尔的家,屋子和村中的其他木屋并没有什么区别,甚至略显狭窄,屋外的院子里搭上了一个木质凉棚,底下排放着简陋的木质桌椅,已经有几个酒客在喝酒和玩骰子,他们哈哈的粗鲁大笑声和讨论女人的猥琐言辞隔着老远就能听到。 布兰登挑了一个靠门的位置坐下,其余的民兵们各自挑着位置坐下,一群人各自聊开,老板娘这才从屋里出来,布兰登看向这个早就已经耳闻的苦命女人。 她穿着一件黄色的农妇连衣裙,上面布满泥点c手印和撕裂的口子,身上的围裙却显得异常干净和整洁,连一个酒馆老板娘应该有的污渍都不曾具有,头上包着白色的包头巾同样脏乱不堪,布兰登明显地看见她脸上和露出手臂上的淤青,眼角甚至被殴打到开裂,即使用面粉作过遮掩,但是对布兰登这种对战斗和伤势敏感的人来说无处遁形,一对无神的泪眼,身材算是布兰登见过少数极好的,难怪他的丈夫可以用她换来口袋里的第纳尔。 “噢!我的大人,不知道是您来了,早就听说您是个慷慨大方的好人。”老板娘说了句漂亮话。 “给我和我的人来上几杯麦酒,上几盘干酪吧。”布兰登递给她十枚第纳尔。 “噢,我的大人,这可值不了这么多!我只能收您一半!”她战战兢兢。 “臭婊子!这是老子的钱!”霍尔从棚屋外酒气熏天地闯进来,正好碰见她推让布兰登的第纳尔,一把抢过攥在手中,酒精的麻痹下他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 “哎呀哈哈,鲍勃你看我养了个多好的老婆啊!10个第纳尔!嘿嘿,下次咱们再赌一场!我一定把上次输你的赢回来!” “哈哈霍尔,就你那只擦过恶魔屁股的手也想赢?”身边一个同样醉醺醺的无赖打扮男人说道,“拿好你该死的第纳尔!”他从口袋里掏出3个第纳尔扔给霍尔,霍尔眉开眼笑地握住放进口袋里。 “露丝!”他的嘴角几乎要咧到耳根,“把我的鲍勃照顾好了!” 露丝的脸上并没有表情,布兰登从她的蓝色双眸中看到了莫须有的死气,什么样的绝望之人方能有如此之瞳,她迅速地把胸前的洁净围裙脱下并叠好,还不等她将其收入框中,红了眼的鲍勃就从后面抱住了她,在众人的眼前用力地撕扯她本就破烂不堪的衣物,她拼死地把自己的围裙收入框中,而后闭上眼睛不再抵抗。 周围的闲汉们叫着好,吹着口哨起着哄,鲍勃更加起劲,露丝在狂暴的撕扯中几乎变得不着寸缕。 “把那个叫鲍勃的畜生架起来。”布兰登命令麾下的民兵,他们中甚至有人看的意犹未尽,“再这么看的,我会把你的眼珠子挖出来喂给老霍兰养的猪。” 布兰登平静地说道,“封锁门口,任何人不许进出!”布兰登吩咐瑞肯和维伦守在门口。 “放开我!放开我!”被架起鲍勃暴躁地喊道,“知道我是谁吗!我的兄弟们会拧断你们的头颅!” “噢?梅果,给你了!”布兰登把布拉格短剑抛给他,“先帮他把小兄弟的头颅拧下来吧!” 梅果狞笑着拿着短剑靠近,鲍勃似乎意识到什么而更加狂暴起来,无奈几面盾牌把他牢牢地卡在原地无法动弹。 “你们是谁?这里是老子的地盘!放开老子的朋友!”霍尔还是没有搞清状况,他刷的一声拔出腰间的日耳曼剑。 “哦?或许你该解释一下这把剑的来历?” 霍尔没有回答而是挥舞着剑冲了上来,用手中的日耳曼剑砍向布兰登,无奈却变成了拍击,布兰登闪身一躲,剑就拍在了桌子之上,布兰登上前一步,右肩一顶,霍尔失去重心地往后倒,再接着一记用力地窝心脚,一口气将霍尔踹的飞出,日耳曼剑也跌落在地,霍尔撞翻了隔桌的桌子,这才清醒过来。 布兰登捡起地上的日耳曼剑,拿在手中把玩,“偷窃领主的兵器,你知道按帝国律例是什么罪名吗?” “我,我没有,剑是自己到我这里的!” “看来你的酒还没醒啊?难不成我的剑会飞?” “可是,可是!” “抓起来,和刚才那个没有小小鸟的一起带走!”鲍勃此时早已经是血流一地昏死过去。民兵们像拖着两只死狗一样带着他们跟上了布兰登的步伐。 “约翰,去帮一下你妹妹的母亲!”布兰登吩咐他,“其他人,跟我回去。” 原本只是要找一个抓霍尔的理由,却不想有了意外收获,这个叫鲍勃明显就不是当地村民,操着一口德赫瑞姆的口音,内衬之外竟然还有一件鹿皮甲,鞋上更是沾染了山间的松树的针叶,能把一个山间强盗特征展现地如此明显的人布兰登相信不会太多了。 带着霍尔回到训练场,将他们绑到训练用的台柱的木桩之上。 “说吧,霍尔,你是怎么和这些强盗联系上的。” 经过这么长时间,霍尔总算完全清醒,“大,大人,我不知道您在说什么,鲍勃只是我的一个朋友!” “那我告诉你,他是个强盗,而且我将要绞死他。”布兰登招呼手下,“瑞肯c维伦把他悬到村头的树杈上。” 布兰登的果决让霍尔尿了裤子,刚刚喝了酒更有助于这点,乌泱泱湿了一大片,“大,大人,我什么都不知道!” “嗯,我明白你什么都不知道,我没有需要你知道什么,我只想惩罚一个偷了我剑的贼而已。”布兰登微微一笑,“我会让你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我会让你一天天祈求死亡却永远见不到撒旦!我会把硬木叉子从你的里钻入,每一天慢慢地穿破你的肠子,你的胃,你的胸膛,再从你的嘴里伸出来!” “啊啊啊!大人,大人,别再说了!别再说了!我对你有用!我知道他们的老巢在哪里!” “嗯,很好,我高兴了,说不定就放你走了呢?” 懦弱和恐惧之人,素来最好引导和控制,布兰登暗暗想到。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袭击 “他们没有固定的营地,都在科伦和维达这一带流窜。” “他们有多少人?” “只有5个人,都是杀过人的!除了鲍勃以外就只有四个了。” “你是怎么和他们联系的?” “一般都是他们来找我,我刚刚从他们那里回来,在科伦以西一座白色的山顶脚下,离维达很近。” 布兰登想起那日自己来科伦之时,自己命名的秃子丘陵,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还要到这个地方去,他摸了摸自己的头顶,暗自希望自己今后和这个词不要太有缘。 “你认识简吗?” “不,不认识!”霍尔慌乱地回答。 “那可真巧,她可是你的邻居,我想她一定认识你。”布兰登微微一笑,“金杰,把他串通强盗的罪行通知村长,另外,绞死在村头吧,和他的好朋友鲍勃做个伴!” “大人!你答应放过我的!你答应过的!” “哦?”布兰登不想和他再多说一句话,转身离开,他从未有过放过他的一丝念头,无论从前世今生的任何一种价值观,这个人渣都让自己觉得无比恶心和反胃,或许让他和鲍勃一起在村口作两个吊饰是很好的选择。 得知消息的村长很快带着愤怒的村民一起来到,他们感谢了布兰登为科伦作出的贡献,之后一起押着霍尔到了村口,在布兰登的警告之下,没有人去为难他可怜的妻子。 布兰登吩咐民兵们,明天一早将出发对付那四个剩下的强盗,见识过布兰登实力的他们全都兴奋不已,他们眼里的大人简直是战无不胜的,赤手空拳就制度了拿着日耳曼剑的霍尔,况且大人已经答应了他们,战斗之后他们能够获得额外的酬劳,再没有比在布兰登大人麾下当兵更好的事情了。 夜幕降临,布兰登却在领主的大床上辗转反侧,这是他临世以来首次有的热血之感,权力的滋味,一言定人生死,拿捏掌握别人的一切让他仿佛以上帝视角在操纵着这一切,当然现在他所能操纵的不过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而已,但他相信那一天总会到来。他没有小看这个世界的任何一个人,更没有同以前在电脑前玩骑砍一样玩这个所谓游戏,他在生存,他在挣扎,他在为之倾尽一切。而他同样没有看轻自己,无论前世今生自己都是一个执着努力的人,他相信神总不会亏待自己,若是亏待了那我就自己拿回来。 他甚至有些窃喜,看着约翰和凯特欢呼着送走那个恶魔之时,荣誉和正义感在他的胸中激荡,那种做了一件小好事后的畅快心情让他久久不能平静。翻来覆去最终才睡下。 第二天黎明时分部队就已经集结完毕,进食过后行动已经展开。每个人都带着作战用的武器装备,梅果和瑞肯分别获得了一件鹿皮甲防身,其中一件自然来自村口悬挂着的鲍勃。本来布兰登想着将其中一件留给仆人约翰,只是尺码和他着实不相符,这次布兰登也没有带着他,而是吩咐他留在村里照看一下他的妹妹和她可怜的母亲。 一路行军,布兰登尽可能做到让这些泥腿子明白统一齐整,听从命令,并且告诉他们打斗之时尽量几个小队协同,毕竟对方只有四人而已,只要民兵们能从各个方向围上,剩下的四只猪不过是伸着头让自己砍而已,布兰登相信以银星的威力,对付这些强盗手里的屠宰刀绰绰有余。 上次骑马之时大约三四个小时才从看见秃子丘陵的地方赶到科伦,可是也只是远望秃子丘陵,望山跑死马的道理谁都懂,好在队伍中有梅果这个猎人的儿子,附近的地方他父亲大多带他去过,即使没有到过秃子丘陵,大致的行进方向也藏在心间。 一行人直奔遥遥的白色山顶方向行去,布兰登今天也是全副武装,胸甲之外还罩了一件亚麻布制的灰色罩衫,这样敌人就无法清楚他的胸部穿了难以攻破的板甲。 虽然早就已经遥望山顶,在树木丛生的山间行进依旧不是一个易事,加之随处可见的灌丛和掩映在其下的小沟壑,一度让一个民兵几乎崴了脚,布兰登也脱下头盔背于身后来缓解行进之中的燥热。下午时分队伍才将尽到达了秃子丘陵之下,途中队伍又发现了一处废弃的小篝火堆,按照周围的痕迹显示应该是这两天曾经使用过的。 即使知道这伙强盗的藏身之处就在此处附近,在山间寻找依旧困难重重,视野不佳,布兰登想过爬上丘陵顶部向下看,不过想到从上往下看无非是茫茫林海而已。他忽而想到强盗的营地大多驻扎于溪流附近,他们可没有大井取水的能力,一条山间溪流是获得水源的捷径。方才找到的那个篝火堆也离溪流不远。 山间溪流大多起自丘陵山腰,伊秃子丘陵的规模大小,不可能存在过多的溪流起源,强盗营地很可能就沿着刚才的溪流往丘陵延伸的上游方向。吩咐所有人安静下来,沿着溪水边朔河向上。 溪流两边的林地土壤土质湿滑,许多大小不一的光滑石块上都布满了青苔,这样下来更拖慢了队伍的行动速度,又走了许久时间,布兰登眼见太阳逐渐西沉之时,终于在潺潺的流水声之外发现了一些别样的声音,那是一个微弱女人的哭喊声夹杂着嘶吼声。 布兰登伸出食指在嘴唇上方嘘了一声,示意所有人安静下来,一群人顺着声音的方向慢慢摸索,最后隐蔽在一个反斜坡之后,哭喊声和嘶吼声已经近在眼前。 布兰登从反斜坡上的一个灌丛之中探出头去,那是一个长着大胡子的男人在尽情地享受着他们掳掠的妇人,她双手被用麻绳捆扎住吊在树枝之上悬于地面之上,那大胡子就在此肆意发泄,这相同的处理手段让布兰登相信这些人就是杀害简的同一波人。稍远二十米的地方正燃着一个火堆,布兰登看见三个人影围着火堆正在大声喧哗和进食,庆幸的是他们都没有看向这个方向,这将会给自己减少很多麻烦。 将短剑递给梅果,做了一个捂嘴抹脖子的动作,梅果重重点头,布兰登早已发现这个猎人之子的潜行与暗杀天赋,而他也不惮于为自己的大人而染红双手,乱世之中,几条人命又算得上什么,更何况是强盗而已,当它们犯下罪行的那一天起,就已经不再是上帝的子民,而是撒旦的仆从,屠杀它们能让自己的灵魂得到升华。 当梅果拿着短剑摸到大胡子身后之时,其人还沉浸在自己的发泄之中,毕竟他的确想不到自己会死于此时,妇人倒是发现了梅果的前行,不过却用更大声哭喊来为他掩盖行径,梅果的手捂住了大胡子的嘴巴,短剑轻快犹如游鱼滑过,颈间的大动脉滑坡,激起飞射的血液全都淋在妇人的脸上和光着的胸脯之上,让她惊恐地大喊。梅果示意她安静下来,但是保持着低吟的哭喊,而他自己也故意地发出嘶吼之声,顺便向身后的队长发出信号。 布兰登赞许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拔出长剑将树上的绳索砍断,示意妇人不要停止喊叫,她战战兢兢地表示答应,布兰登将自己的罩衫解下让这个女人穿上,好让她不再如此困窘,那女人感激地接过,卖力地哭喊起来。 布兰登下令做好战斗准备,此时的距离不到二十米,一个冲锋就会达到,布兰登掏出猎弩瞄准一个,示意几个使用单刀的民兵直接冲上去挥砍便是,出其不意之下,这些可怜的强盗不可能有所防备,布置剩下的长矛兵跟着策应,以免强盗逃跑。 “簌!”随着一声清脆的弓弦响动,一枚弩矢离弦而出,民兵们也在大吼声中冲向对方,布兰登吩咐他们要喊出气势,至少也要让对方吓一跳。十几大步的距离,呼吸之间即至,三个强盗完全没有任何防备,尤自在喝酒吃肉,直至一枚弩矢滑破其中一人的脖颈,激起大蓬的飞溅血液,其余两人才惊恐地反应过来抽身而起,可是还未等他们完全站起身来,接踵而至的单刀和长矛就撕起他们大片的皮肉,将他们钉于地面,毫无插曲的战斗就此结束。 布兰登收起猎弩,三两步走上前来,示意长矛兵对每个尸体补上一记刺击,他可不想之后收刮战利品之时,哪个手下做了这些强盗临死反扑的刀下之鬼。 几个长矛兵对着强盗的脖子使劲一戳,大股的血液流出,润湿了整个地面,他们可不想戳坏了身上的衣物和可能的皮甲,那些可都是战利品。随后一群民兵方才从战斗之中肾上腺素沸腾的状态缓过劲来,剧烈地在原地呕吐,使得原先有些并不难受的民兵也呕吐起来,毕竟这些头和身体几乎分离的死亡景象着实令人肠胃发酸。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露丝 待得这些初次屠戮的民兵们缓过劲来,布兰登吩咐他们打扫战场并且清理出一块可供夜宿的地方,今日必然是回不去了,在夜晚的山间行进过程无比危险,不说毒虫猛兽,一个低矮的小土包和碎石子就可以废了你的一条腿。 搜刮尸体的重任自然交给了那些几乎挖地三尺的贫穷民兵们,即使沾满鲜血,几个强盗依旧被扒的几乎几乎一丝不挂,那些衣物布兰登自是嗤之以鼻,但是还是吩咐他们挖个坑把这些烂人们埋了。 布兰登找到了强盗们掳掠到的剩余财物,一个金戒指和三个银戒指,全都血迹斑斑,不知道是砍下哪个可怜家伙的手指头得到的。再有就是五十多个肮脏的第纳尔,布兰登暗道真穷,三把屠宰刀和一把生锈的单刀,还有一件穿在身上已经被砍破了的鹿皮甲,布兰登把他给了刚才作战中砍死一个强盗的维伦。除此之外就只剩下两小桶麦酒和还剩半边的一只红鹿,至于营地之中铺的杂乱亚麻布,称它们为战利品实在是抬举了它们。 布兰登吩咐今晚将在这个简陋的营地夜宿,并奖赏给每个士兵一枚第纳尔,其中瑞肯和维伦还有大迈尔表现尤为突出,布兰登奖赏每人额外一枚,至于梅果,今天的表现可谓是深得布兰登之心,布兰登宣布他今后将拥有布拉格短剑的使用权。让一众民兵惊讶万分,那可是一柄做工精良的剑啊!把他们卖了也换不到。 士兵们欢呼着,称颂着他们伟大大人的慷慨大方,尽情享用大人赏赐的半只红鹿,布兰登不知道这样的结果能不能激起一些民兵努力和向上的欲望,但他至少让他们知道了,拿着刀和长矛,比拿着锄头粪叉更容易在这个世道活下来。 那个被掳掠来的妇人以头触地,亲吻布兰登沾着泥土的鞋尖,这些天来她太过恐惧,她亲眼看着那些人拿绳子和屠宰刀虐待和收割走一个个掳掠来的妇人,她们赤身裸体曝尸荒野,所能迎接的只有豺狗沾满病毒的獠牙和山狮极酸的胃液,她们的灵魂都得不到救赎啊!这些恶魔!她感谢上帝,感谢面前这个大人,她无法想象自己将会面对什么。 布兰登得知这个女人来自维达,是当地一个农夫的妻子,在村外的田地耕种之时被这伙强盗掳掠而来,布兰登答应她第二天会派两个民兵送她回家,她千恩万谢地感谢上帝和布兰登,并且在烤肉架和蒸煮锅前忙碌起来。 对于这次简单的作战胜利,布兰登心中没有任何感觉,自己队伍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任何人数多于自己队伍的敌人都可能给自己造成大麻烦,他们还没有学会如何配合作战。他想起前世玩骑砍之时也是如此,仅有一人一马也能靠着骑术和马战弄死几十个这样的普通劫匪,他微微一笑,这样的胜利的确不值一提。 接过金杰递过来的麦酒袋子,痛饮一口,让他去休息,刚才他没有让这个孩子上场,只是让他在旁观看,这让金杰很失落,但是布兰登告诉他今后有的是他动手的机会,几个脆弱的强盗还不值得一个骑士挥动他的长剑。 双手枕着脑袋,靠在一颗粗壮的椴木上,身下披着亚麻木和几张破损的鹿皮,布兰登暗道可惜,这些强盗剥皮的技术真是烂的不行,身下的这几张鹿皮本身都可以加工制成皮甲,现在却因为上面乱七八糟的刀痕和破洞只能用作一个屁股垫子。抬起头看树荫之外的天空,没有工业化污染的粉尘和灰烟遮挡,极小的黯淡星光也能进入视网膜之上,而后在脑中留下此时此刻的星空印象。 有那么一瞬间布兰登会思考究竟自己来到了怎样的世界,又是如何到来,可他终究没有能够得到答案,这与他所接受的所有二十一世纪科学格格不入,抛开脑海中无用的想法,重新审视这夜空,却也的确别是一幅美景。 山间溪边的夜晚湿气略重,布兰登下令下令点起了火堆,并且安排了人员轮流值守,每个人都必须和衣而眠并且伴随武器。他可不想熟睡之际被哪只山狮或是哪几个不开眼的小毛贼割了脖子。即使垫了亚麻布和鹿皮,地面依旧坚硬无比,布兰登看见几个非值守的民兵早已在坚硬的地面打起了呼噜,想到这些天自己在领主大床上的舒适睡眠,暗叹一声自己竟然也屈从了这舒适的环境,翻来覆去终归是难以入眠,真正闭上眼睛之时似乎已经换了两班值守。 同样难以难以入眠的还有村口悬挂着的霍尔的妻子露丝。这两天来一旦哄小凯特睡着了她都会到村口来,就那样静静倚着村口的木桩,看着霍尔被勒得肿胀的脸庞,还有一滴滴往下滴的难闻屎尿。或许她还会这样看着他一天天地腐烂c生蛆,而后化作地里的淤泥。 她说不清自己的心里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感觉,恨吗,这种感觉早在许多年前就不曾有过了,解脱?她不知道为什么即便霍尔死了自己也依旧感受不到这种感觉。村中的妇人依旧对自己指指点点,评头论足,顺便死死盯着自己家的舀粪男人,好像自己会抢走他们,可那一个个满脸淤泥面黄肌瘦的样子又有谁会看得上?一些闲汉依旧对自己动手动脚,如果不是那个布兰登大人派来的约翰小子,自己免不得还得受些侮辱,可是谁还在乎呢?反正自己早已没有了感觉。 身上的这副皮囊,它多么肮脏和污浊,而自己灵魂早在几年之前就以死去,如果没有小凯特的话,早在几年之前的任何时候,自己都有可能结束自己这肮脏的性命。 她身上依旧围着那副干净的围裙,即使历经多年依旧焕然如新。那是母亲给自己的结婚嫁妆,其他的陶器c酒c布匹,早已在这些年里不知何处,唯有它!她用拇指和食指轻轻揉捏着这件围裙。几年之前,父母亲都死于一场战争,当斯瓦迪亚王国的骑士挥舞着长剑向父亲奔去之时,她甚至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斯瓦迪亚的骑士要向自己王国的子民动手,他们的长枪穿过母亲的胸膛,他们的长剑割掉了弟弟的脑袋,只有少数人撑过了他们临时起意的屠杀,自己的丈夫霍尔自然在其中,他们抢走了一切可以看见的值钱东西,当然也强奸了自己。 她恨战争,她诅咒它c厌恶它,用世间能想到的一切恶毒词汇羞辱它,可这又有什么用呢?霍尔带她离开了已经成为一片废墟的村子,来到现在的地方住下。他开始喝酒,开始痛打自己,羞辱自己,开始把自己像一个妓女一样明码标价。当然这期间自己生下了女儿凯特,可霍尔认为这是那些恶魔的种,自己拼死才保下她,忍受一切,吞下一切苦果这才换来小凯特的长大。 她不知道谁应该可怜和被可怜,她只知道自己的这一生已经被战争所毁,她不想让凯特也这样,她只求神把一切苦痛在自己的身上结束,可是求神有用吗?她问自己,在被那群恶魔和接下来的恶魔凌辱之时,她祷告过,祈求过,但是牧师说她不过虔诚,只有脱下衣服才能让自己的赤子之心昭告上帝,于是那只肥头大耳的猪趁着那时候强暴了自己。 她无助,而到后来早已毫无知觉,只是一具行尸走肉,她只想让凯特好好活着,这是她唯一的愿望。而科伦已经不值得信任了,小凯特在这里只会得到所有孩子和大人的嘲讽,就像他们曾经做的那样。或许只有那个叫约翰的孩子是真心对她好。可是他迟早也要随着布兰登大人离开。 布兰登是好人吗?他和那些恶魔一样吗?至少到现在看来他还是个有荣誉的好人,可是他同样会阴谋和诡计,那把在深夜放在自己家中的日耳曼剑必然出自他手。如果有朝一日阴谋需要凯特之时,那就让我去吧,让这具死皮囊,滋养着小凯特的肉体。 她下定决心此后跟着布兰登的队伍,他们正少一个好的厨娘,这样自己就可以跟着凯特和约翰,在村子里凯特无法除了好霍兰外,无法得到任何庇护,她担心哪一天凯特像简一样突然消失在自己的眼前,她知道自己受不了那样。 希望布兰登大人能够接受我,即使是自己的肮脏皮囊,但是自己能够酿好的麦酒,也能煮出美味的食物,这些都是母亲曾经教给我的。 转身离开村口的木桩,回头又望了一眼霍尔的尸体,夜色之中惨白的月光在肿胀的脸上格外狰狞,她却感受不到恐惧,轻轻一笑,仿佛下定某些决心,坚定地向家中的屋子走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比试 第二天一早醒来之时,布兰登只觉得浑身上下一片粘滞之感,山间的湿气毕竟还是太重,即使点燃火堆也没有太大的缓解,此时晨雾尚未完全消散,放眼望去整片森林颇有一番神秘之感。 叫醒众人之后,又吃了一些昨夜剩下的烤鹿肉和麦酒,一行人沿着山中溪流的方向一路快行,布兰登不打算在山中的树林间一路穿行,而是选择了先回到大路之上,而后沿着道路回到科伦,这样看似距离增加了,但其实行进的速度要更快些。 将近中午时分,山路终于告一段路,布兰登安排两个民兵送那个来自维达的女人回家,这个路口已经离维达不是很远,并且吩咐他们不允许收任何来自村民的赠予,这可是自己身为一名骑士和贵族的荣誉。吩咐剩下的人和自己一路小跑,正当作训练罢了。 除了中途进食稍作停歇,一路地不间断行军,接近下午之时众人就来到了科伦的村口。两具悬起的尸体像是路标在风中微微起伏,布兰登可以看见上面爬动的蛆虫。用手微微掩住口鼻,这时候可不是把他们放下的时候,对村中还有一些心怀不轨的人来说,这更是一种警告。要说只有霍尔一个人有问题,布兰登是不相信的,那些村里的闲汉本就不像什么好东西。只是他的确不能把所有人都杀光了,有些事情本就是树立个典型就好。 布兰登正要进入村中,却突然发现村口木桩还站着一个人,那个名叫露丝的酒馆老板娘。她见到布兰登回来,赶忙上前一步跪下,亲吻布兰登的鞋面。 “嗯?你有什么事吗。” “我的大人,请你收留我和凯特吧!” “凯特本就在霍兰那里生活的很好。村中有人找你们麻烦?” “没有,有大人您留下的约翰在,他们不敢动手。可是大人您能永远呆在科伦吗?只要您一旦带人离开,老霍兰庇护不了我们,小凯特也永远要在冷嘲热讽当中长大,大人,我求求您大发善心!我想您也缺少一个厨娘吧,一个体面的大人总是需要一个厨娘!” 布兰登想起早在帕拉汶之时自己就曾经想过要找个厨娘为自己工作,否则自己将整天在酒馆里进食。 “体面?你可不能给我带来体面。” “大人,一个好的厨娘只要能够做出好的食物,帮助您招待好上门的客人,那就是个合格的厨娘。” “嗯?”布兰登本就是随意一问,“好吧,收拾东西来训练场吧,我想小凯特同样想她的母亲还有约翰和老霍兰。” “哦!我的大人,愿神保佑你!”她兴高采烈地以头触地之后离开。 布兰登带着人回到训练场。 之后的日子过的非常平淡和谐,有了村口和自己的震慑之后,的确没有发生什么大事。期间只有一户村民家的鸡丢了,后来发现邻居家的院子里有吃剩的鸡骨头。两人因此大战一场,偷鸡的被打断了鼻梁,而丢鸡的成了熊猫眼。两人闹到自己这里来,布兰登暗骂那个偷鸡的实在是没有脑子,他也自知理亏,布兰登判他赔两只鸡给对方,事情就此打住。 布兰登还上山打了两次猎,收获野兔和松鼠总共二十几只,额外的只有一只大红鹿。布兰登再没有看见那日的那只大野猪,虽然现在的队伍要击败那只野猪的概率渺茫。得来的大红鹿厚皮,布兰登让皮匠做了两副皮甲和一双皮靴,野兔皮则制成了十几双手套。露丝的厨艺的确值得称道,一只简简单单的红鹿被她料理出十数道菜,这让只会简单地用椒盐烤肉的布兰登觉得自己原先做出的食物简直味同嚼蜡。当然,她也用自己的厨艺赢得了众人的尊重。布兰登一直喜欢她胸前那件一尘不染的围裙,无论前世今生他都喜欢整齐和干净。 两周时间,布兰登自然是如约地付给了民兵们他答应的工资,这让这些人欣喜若狂,答应归答应,但是真的给民兵发工资的大人就像神身上的虱子一样少。布兰登也按照自己的安排在两周后展开了这场比试。 总共十个民兵,各分为五组,每组一个长矛民和一个刀盾兵。布兰登先让他们来抽签,抽中相同长度木签的两两对战,梅果幸运地抽到了轮空。 第一场战斗是瑞肯对上强夫那组,战斗进行的几乎没有悬念,在身高和力量都占优,并且训练和战斗都极为努力的瑞肯进攻之下,强夫勉力支撑,最后木质盾牌也被磕飞,瑞肯身后长矛手的矛也在此时刺中了他的身子,当然只是训练长矛。强夫依旧痛的满地打滚,他身后的长矛手也弃矛认输。 第二场是维伦对战大小迈尔。布兰登本以为战斗同样会毫无悬念。毕竟维伦和瑞肯这两个伐木工的儿子是目前他队伍里训练之中的佼佼者。可大小迈尔似乎及其善于配合和自保。这两个兄弟虽然不是双胞胎,却显得心意相通。虽然在上次的战斗中布兰登看见他们总是缩在最后面。但对战之时,小迈尔的长矛总是能适时地帮助大迈尔挑开维伦的短棍,而大迈尔也就趁此进攻。这让维伦很是狼狈,他不断地催促身后的长矛兵提供支援,可对方似乎总是显得束手束脚。最终急躁的维伦露出了个破绽,被小迈尔一下戳中,战斗也就此结束。 布兰登拍了拍维伦的肩膀鼓励他,同时宣布大小迈尔取得胜利,这着实让布兰登对他们刮目相看。 之后是梅果在两个队里进行选择,看样子他认为大小迈尔这队更弱一些。在梅果凌厉的攻击和丰富的战斗经验之下,即使大小迈尔配合不错,依旧被梅果虚晃一枪,之后输掉比赛。 布兰登大声地鼓励他们,让他们觉得荣耀。 最后自然是瑞肯对决梅果,这场争斗几乎成为了他们两个人的单打独斗,身后的长矛兵除了能够造成小小的一些麻烦之外毫无用处,这让布兰登决定今后一段时间要加强长矛兵力量和招式的训练,只是简单的刺击训练已经已经无法适应于复杂的战斗状态。 梅果终究技高一筹,其实在力量和技巧之上,他并不比瑞肯强,甚至不如对方,但是这个猎人的孩子却有着一股狠劲,一种不要命的精神,他以生生受对面一矛的代价从侧面击溃了瑞肯。潜行c暗杀c狠,布兰登没想到这几个人的小队里可以找出这么好的一个刺客苗子,而他那种不要命的神情总是能让他想到一个人,布兰登不知道当年图穷匕见之时荆轲脸上的表情是什么样子,他只希望有朝一日当自己陷入和太子丹一样的困境之时,也能有这么一个人挺身而出,不论结局如何。 忽而发现自己走了神,走上前去拍瑞肯的肩膀鼓励他,同时宣布梅果是此次比武的优胜者,并且告知所有人,梅果每周都将拿到两个第纳尔,是原先的两倍。当然今后表现良好者同样能获得如此待遇。 “梅果,记住这这是个训练!刚才那下长矛,有可能打断你的肋骨!” “我的大人,我的父亲告诉我,每一次搏斗都事关生死,不去拼命只能成为别人的猎物。” 这时布兰登也不好指责他的说法,他还巴不得自己的每个手下都这么想才好。 “说的不错,看来你有个好父亲!”布兰登明显看到梅果脸上神情的黯淡,“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 “我尊敬的大人,我的父亲是村子的猎人。” “嗯,我早有耳闻。” “他是个极端固执的人,上个月他在林子里追一只獐鹿之时摔断了腿。” “哦?那可真不幸。”在这个时代摔断腿且没有良好的救治,后果和截肢无异。 “是的,可是他不愿去帕拉汶接受治疗!他宁可成天在屋子里涂抹那些没用的药泥!他的小腿肿的有我的腰粗!” “他难道不知道这样的结果吗?” “大人,可是他就是不愿意离开,无论我如何哀求。”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大人,我只求您能从帕拉汶给他请一个医生来!”他一脸哀求地看着布兰登,平民想要请个医生自然无比困难,但是对于自己来说自然无比轻松,更何况自己还有布拉姆的帮助。 “请个医生不是什么难事,放心吧。” “哦!大人,愿神保佑您!”他跪下来亲吻布兰登的鞋面。 “回去训练吧!我忠诚的勇士。” 梅果再鞠一躬而后退下。 布兰登这次进城不但决定请个医生,更希望和商人乔伊尽快确定行动的日期,一方面商人的弟弟布鲁斯被关押过久,天知道会发生什么,另一方面却是发现即使经过一个月的所谓训练,部队也不会有根本上的改善。若是所有部队都能经过一个月或是几个月的所谓魔鬼训练,出去就能以一当十,那么这个世界就不需要战争了,每支部队比拼自己的游戏时间便是。 下定心计,提剑回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教会医院 布兰登今日要重新回一次帕拉汶,他想到自己放在铁匠处维修的格罗尼亚胸甲应当已经修缮完毕,早点拿到手,也算是多一重保障。他吩咐梅果和瑞肯带队自行训练,并让老霍兰帮助他监督,带着金杰和多日前一样骑着两匹马原路返回帕拉汶。带上金杰自然是因为这样和金牙乔伊的沟通和策划就不会有任何的障碍。而他也需要和老布拉姆沟通一些有关于剿匪的事宜。 金杰在这两周的训练过程当中,都会抽出时间来熟悉骑术,即使精疲力竭之时也不曾放下。尤其是看到小约翰那令人恐惧的心性。他愈发觉得自己唯一的优势便是在马上。 两个人骑着马一路小跑,途中自然是不需多言,将近下午时分,两人回到了帕拉汶的城门口,布兰登径直往治安官的办公所骑去。 沿途之中,稍作停留取走了留在铁匠铺维修的胸甲。不经多时,穿过人来人往的街道,布兰登就抵达了治安官的所在,把马匹交给仆人照管,布兰登带着金杰走了进去。 还未见到布拉姆本人,就听见他的怒骂声和木质的酒杯摔在地上发出的闷响。布兰登走进门厅,布拉姆正在怒骂一个穿着城卫军制服的小胡子男人。瞥眼望见布兰登走进来,他愤怒地手指门外命令那个城卫军滚出去。 “噢,我的大人,什么使得您如此生气?” “噢!混蛋!你可算回来了!”布拉姆笑骂。“恐怕我给不了你一个月的时间了。” “哦?发生了什么?” “上一周,黑风兄弟袭击了一对来自德赫瑞姆的市民夫妇,就在国王大道之上!那些巡逻卫兵的眼睛都长在了他们的腚上!”布拉姆缓一口气,“那些渣滓洗劫了他们,然后当着那个男人的面轮奸了他的老婆然后又把她杀了!现在那个男人就在帕拉汶的广场上,疯疯癫癫,逢人就抱住痛哭流涕!那神情好像就在说我布拉姆有多无能!” “那些人渣反倒把他放了回来?” “无非是想挑衅而已!” “还有呢?我想两个平民死亡可无法给我们的布拉姆大人造成困扰。” “哈,你又说到点子上了,那些成天饮酒享福的伯爵和他们的夫人才不会管两个外地佬的死活。所以,就在今天早上” “先别说,让我猜猜,他们对哪个伯爵夫人下手了?” “哈!他们可没有那么大的胆子,那无异于向整个斯瓦迪亚的贵族宣战!无论他们的内应是谁,他们都会遭到灭顶之灾!”布拉姆拿起桌上的另一个酒杯嗦了一口,顺便递给布兰登另一只酒杯,“是个伯爵情人的弟弟,那个女人不过是城里一个普通市民的女儿罢了,她的弟弟更是个无赖!仗着他姐姐是伯爵的情人,没有少在城里惹麻烦,当然是狠捞了一笔。所以今天早上他被杀了,很多不明就里的市民还在一旁叫好!” “这样的人的确死有余辜。” “他是该死!可不该死在黑风兄弟的手上!你知道蒙特维尔伯爵在朝会上怎么说吗?他竟然当着哈劳斯国王的面质疑我!认为我已经没有了保护贵族们在城里家眷的能力!”布拉姆狠狠地锤了一下桌子,“蒙特维尔只不过是个沾了他老爸屁股灰的猪而已!我和哈劳斯国王四处征战之时,他还不知道在哪个男人的卵蛋里遨游呢!” “消消气,哈劳斯国王一定更相信你!” “那是自然!他当即表示老布拉姆的能力是经过神的检验的,是他最信任最忠实的封臣和伙伴。”布拉姆哈哈一笑,“但是他也催促我尽快把那些闹事的渣滓给拿下,他可不想某一天看见哪个大臣血淋淋的脑袋被挂在城门之上!那些人渣的胆子总是一天比一天大,当他们帝国无法对付他们之时,天知道会发生什么!” “我的大人,我这次来就是要告诉你,我已经训练好了一些能干的小伙子,我们马上就要完成既定的计划!” “哦?那些新兵已经能够作战了?” “是的,见过血了!我带他们攻破了村子附近的一个小贼巢,您知道,见过血的兵总是要成熟几分。” “哈!很好,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 “布拉姆大人,我还要带来您忠实仆人老霍兰对您的问候和祝福。” “哈,那个老家伙还好吗?”布拉姆睁大了眼睛。 “好的很!他一顿吃下的肉比我还要多!忠诚之人总是蒙神庇佑!” “哈哈!很好!” “还有一件事情,您村子里的猎人摔断了他的腿,可是这家伙不肯出村子一步,宁肯死在里面!一个好猎人可是一个村子的保障,所以我希望此次能带个医生回到科伦。” “又是这个家伙。”布拉姆嘀咕一声。 “哦?” “没什么,这样吧,你手里还有我的纹章,你到城里找到需要的医生就说是我派你来的就可以,别去找那些剃头匠,他们只会放血!” “好的,最后还有一个事情,我手下的小伙子们要怎么到城里来,一群人拿着兵器太过明显。” “嗯”布拉姆思考一阵,“这件事情好办,这周里我正要从科伦运一批木材过来,到时候把兵器放在木材堆里一起运进来,人就充作运木材的帮手便是,到了城里我自然会给你们安排。” “万分感谢,我的大人,愿主保佑您。”布兰登划一个十字。 “哈哈哈,我不需要感谢,我只要黑风兄弟的脑袋!” “如你所愿。”布兰登再行一礼后带着金杰离开。 向周围的人打听城里的教会医院的所在后,布兰登朝之行进。教会医院相当于这个时代的公立医院,布兰登认为从中可以找到合适的有治疗骨骼经验的修士。 教会医院离治安官的大厅并不远,就和城中的大教堂隔街相望,医院的设计者认为这样能给让病人们充分地沐浴在神的光辉和恩赐之中,洗刷自己的罪孽,从而获得痊愈。 布兰登走进教会医院,发现医院的大厅和座椅之上通通躺满了人,有的是得了伤寒,有的则是左手被路过的马车给刮到,还有人则是在家门口的水沟里摔倒,磕脱了下巴。更多的人却是吃坏了肚子和长了疮而已,毕竟食物的确低劣不堪。 布兰登打算先看看教会医院的治疗手段,所以就装作自己的左手脱了臼,在长椅之上找了个地方坐下。 很快,一个面容慈善的老修女身穿白衣走了出来,让几十个人跟着她走,衣着大方得体的布兰登自然无人与其争抢,况且此处乃是神眷之地,不可轻起争端。 老修女把众人带到一个类似大教室的地方,样式和星期天做礼拜之时并无太大差别。布兰登发现刚才肚子痛c脱臼和伤寒的人们通通被带到了这个地方。 老修女面容虔诚地拿着一个小瓦罐走过来,布兰登看到她在每个人的眉心和手上点上一滴,而后祷告一句,而后离开。 “愿主宽恕你的罪行。”老修女在布兰登的的眉心和手上滴了一滴黄色的透明液体,布拉姆用手指一捏,凑近一闻,发现是常用的橄榄油,也就是圣油,圣油能包治百病吗?只要你相信那么就可以。 布兰登静静地看着老修女给每个人点上油和祷告,而后带领所有人唱起忏悔录来,布兰登自然是随之应和,这些融合了拉丁语的古老赞歌细细品鉴之下其实别有一种感觉。 经过不长的忏悔后,众人被带到了一个更大的房间当中,修女给布兰登指了他的位置。布兰登发现自始至终这个和蔼的老修女没有张嘴问过任何一个人的病情。环眼望去,这个房间里躺了好些人,有些人早已是病入膏肓的样子,只指着教会每天提供的麦汤过活,布兰登看见他们创口当中流出的黄色脓液,有些病人的伤口甚至生出了蛆,他们任由它在上面爬动啃食,这让布兰登觉得牙齿一阵发酸。 布兰登装作一副浑然不知的样子问旁边一个正席地而坐闭目思考着什么的秃子,“请问,这里有人痊愈了吗?” 那人睁开眼睛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当然了,只要祷告虔诚,主就会赦免你的罪行,那些死在这里的,都是罪孽深重之人!” 布兰登回头望望满厅罪孽深重之徒,不知该说些什么,向修女恭敬地划个十字,“我想神应该听到了我的祷告,也看到了我的虔诚,我想我的手此时已经完好如初!”布兰登伸出两只手用力一握。 “噢!我的孩子!虔诚之人总是蒙神庇佑!”她高兴地恭喜着他的康复,布兰登看见周围的病人都投来羡慕的眼光。那个创口生蛆之人甚至回光返照一般地直起身子。 只能帮你们到这里了,给你们一些积极的心理暗示也好。 布兰登走出教会医院,带上门口等候的金杰,打听好城里小诊所的位置,向之行去。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杰姆斯 世界上总会有一些人长得让你觉得似曾相识,却又想不起是曾在哪里遇见过。有时候他们是藏在人们潜意识中的匆匆一瞥,而有时候则是记忆的自行模拟。 就像布兰登身前这个和别人扭打在一起的男子,他棕色的秃顶头发和一身朝圣者服,阴郁而带着些愤怒的神情,要是再加上一根铁头棍,那就和布兰登的印象一致无疑。 在询问周围居民之后,得知这条冷水街上有着一个赤脚医生,在治疗外伤之上很有一手,据说他曾经是个大学生。布兰登几乎已经确定他就是游戏里的十六个npc之一,尤其是当面见了他的样貌之后,队医杰姆斯是任何一个队伍都不可或缺的存在,这让布兰登很是兴奋。 可杰姆斯的出场的确不算美好,他被一个灰色头发的男人一拳打在他的鼻子上,飞溅的鼻血顺着上唇汩汩而出,他一边抹去鼻子上的血,一边忙于格挡回击。 “你这个巫师!你这个邪神的仆从!” “你儿子的死完全是你的过错!我以主的名义起誓,要不是你没有听我的,你儿子绝不会死去!” “哦!你真该下七层地狱!谁会喝你那柳枝煮的绿糊糊!那是巫术!是黑魔法!” “那不是巫术也不是黑魔法,那是你儿子的救命稻草!你这个愚蠢的父亲,是你夺走了他的命!” 一拳又打在杰姆斯的脸上,布兰登上前制止二人,并且出示布拉姆的纹章, “如果你们不想去城里的监狱里让那些不法之徒品尝一下你们的滋味,那我奉劝你们停下来。”布兰登不怀好意地看了看那灰发男人的屁股。 “谁知道你是不是假扮的,我可没看见你穿着城卫军的制服!”他色厉内荏。 “哦?”布兰登好笑地看了一眼,吩咐金杰拿纹章去前面的街角找那个站岗的城卫军来。 不到两分钟时间,那个站岗的城卫军上气不接下气地跑过来,布拉姆大人的朋友他可不敢得罪。“先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此人寻衅滋事,当街斗殴,我想城卫军的牢狱里总会有人想给他上一课。”布兰登指了指灰发男人。 “嘿嘿,他们一定迫不及待了!”卫兵用右掌拍了拍左拳,吐了一下舌头说道。 “大人,大人!求您,求您!我们只是小矛盾而已!小矛盾!” “是这样的吗?”布兰登问杰姆斯。 虽然不知道眼前这位陌生的大人为什么要帮助自己,但将别人释放出的善意当作狗屁无疑是愚蠢的行为。可他也的确不想追究眼前这个刚刚丧子男人的麻烦。 “先生,的确如此,给你们添麻烦了。”他一边擦着鼻血一边说。布兰登无论如何都觉得他此时的动作无比滑稽。 “既然他替你说话了,这次就放过你。”那男人飞也似的逃开了。布兰登丢给卫兵五个第纳尔让他去买酒喝。 “哦!谢谢您的慷慨,先生。”卫兵眉开眼笑地离开,他们的工资也不过每周六七个第纳尔而已,自己只不过说了一句话就收获颇丰,当然,一个好卫兵的财路可不能只靠那点微薄的工资。 杰姆斯低头收拾地上被打烂的瓦罐,把黑色和绿色的药膏闻闻味道,又分门别类地重新装起来。布兰登低下身子帮他,他一向对这个时代的医学极感兴趣。 “大人,您不该干这些活。” “礼下于人,必有所求,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而来吗?” “哦?”他似乎现在才反应过来。 “去喝一杯吧!”布兰登邀请他。 “可是这里”他无奈地摊手指向地面的狼藉。 “长夜漫漫,何必忙这一时半会呢。” 杰姆斯点点头,他的确无法拒绝来自一个大人的好意。 布兰登带着他到最近的一家名叫公牛眼睛的酒馆里坐下来,为三人各点了一杯好的麦酒。 “我来找你,是因为一个猎人摔断了他的腿。” “大人,我明白,不然您怎么会关注我这个赤脚医生呢。” “但是现在,我对你更感兴趣!” “先生?”杰姆斯下意识地抱起胳膊往后缩,他几乎不敢相信面前的这个贵族竟然对自己有什么不好的企图,同性之间可是受教会法律的严格禁止。 布兰登哑然失笑,面上的表情几乎凝固,他看着杰姆斯那三四十岁的阴郁脸和地中海的棕红色头发,几乎就要置问对方有什么资格怀疑自己对他有所企图。想来却是因为自己由于头一次遇见游戏中可招募的npc而显得过于兴奋和热情,因此让人觉得可疑,至此他面色稍舒。 “我是说,我对你精湛的医术感兴趣!在格罗尼亚,我有幸从一位学士那里了解一些医术,如果不是继承了贵族身份,我想我也会成为一名修士。” “是啊,一名修士,而不是向我一样的赤脚医生。”杰姆斯看起来很失落。 “噢,振作一点,我可没有看不起你的意思。一些修士连伤口是什么样子都没有见过,他们告诉我心长在背上,肝长在胸前,那时候我就想拿剑抽烂他们的嘴巴。” “是啊,但是他们总是占据高位,并且见不得别人优秀的想法,他们宁可让成百上千人死去!也不愿稍稍改进他们那过时的治疗手段!”杰姆斯看上去极为气愤。 “你从哪学到的医术?你看起来不像本地人。” “我叫杰姆斯,来自医者的故乡——达巴兰,离斯瓦迪亚并不远,只要三周的船就能到,我是我父亲的小儿子,从小就被培养成为一名自然科学家,当然也可以称作是修士,只是达巴兰人更喜欢称我们为自然科学家。”他咽下一口麦酒,接着滔滔不绝, “在达巴兰的学院里,我们研究人体和医术,我对之无比着迷,先生,人体真是一个美妙的东西,只有神能够造出如此令人着迷之物!”他由衷称赞,“我偷偷解剖了很多尸体,有死刑犯刚刚被埋下的,也有寿终正寝和患上各种各样疾病的希望您不对此感到反胃” “接着说,我可不觉得这有什么大不了。” “有一次我在晚上离开学院前往坟场之时,被拿该死守墓人养的狗给发现了,他抓住了我,把我交给学院。那些学院的愚蠢大人物根本不知道我的研究将会多么有利于医学!”他义愤填膺,“他们宣布我有罪!把我驱逐出学院去做一名赤脚医生,并且禁止我再触碰任何尸体,否则就要把我在学院的门前吊死!”他缓一口气, “我受不了那样的日子,整天为那些村民整治他们该死的因为吃多了黑麦导致的胀气!我苦苦哀求我的父亲为我买了一张船票,听说卡拉迪亚战火纷飞,这里一定有数不清的尸体,也没有人会在意我的小小医学实验。”他看布兰登没有丝毫的厌恶和不耐烦, “可战场和野外着实危险,我几次险些让那些骑士和士兵割了头冒领军功,我躲在死人堆里趴了几个时辰才出来,还有一次,我被在战场上拾捡残羹剩饭的强盗抓住,我治好了他们头儿的痔疮,他们这才放我走。”他长舒一口气, “后来,我在阿美拉堡为领主治好了他长年的风湿,因此得到了他的友谊,他庇护我,并且我能得到所有绞死犯人的尸体进行医学研究,那真是段难忘的日子。后来领主大人在打猎之时被雄鹿的角捅破了腹腔,他的肠子就钩在鹿角之上,我它们放回肚子,再把肚子缝上也没能救的了他。”他轻描淡写地叙述着,“他的孩子对我的研究感到恐惧,于是我再次行走四方。” “刚才那个家伙为什么和你起了冲突?” “他的儿子从阳台上摔了下来,陷入了昏迷,他请我帮忙治疗。我打开他的头骨来消除血肿,手术很成功,可他的家人却忘了我要用柳树皮做成的药剂治疗接下来的高烧的建议。于是,那个孩子当然就死了!多么可惜!那个父亲,不为我的努力付给我报酬也,反而控告我使用巫术!———我,一个自然科学家!真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柳树皮?我来自沙漠那头的朋友告诉我,在更遥远的地方,人们用柳树皮治疗可以想到的所有疾病,那真是一种万用药,我们都称它阿司匹林。” “阿司匹林?真是个好名字,它有着魔鬼的味道,却有着神的疗效!人们不愿用它,否则怎么会因为一场伤寒而送了性命!”杰姆斯明显对医学的问题更感兴趣。 “杰姆斯,我邀请你加入我的队伍,我想你也不想在这个地方做一个赤脚医生来浪费自己的精力。说实话我对你的研究不感到丝毫的恐惧,并且我会支持你!因为在我的故乡,所有的医学生都被容许使用尸体的能力,我并不感到任何不妥。日后战斗过后和我治下将有的那些死刑犯人尸体都将属于你。当然,现在我的队伍还很弱小,但我会像那个阿美拉的领主一样庇护你,并且你将在我的队伍中获得不错的报酬。” “大,大人”他吞下一口口水。 “没关系,你有一整晚的时间做决定,明天早上我会从北城门出城,如果你想要加入我,到时候在那里等着便是。”布兰登大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节了账带着金杰离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老猎人 布兰登一向不喜欢替他人或者强迫他人做出任何选择,他更倾向于给出各种条件,之后引导别人做出选择。每个人的心中都有着逆反感,但是自己做的选择,即使是错误的也会毫不犹豫地一头栽入,即使在南墙撞个头破血流也未必回头。 看到杰姆斯站在城门之下,背着他的巨大包裹之时,布兰登觉得预料之中。希望杰姆斯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布兰登催马前行,在城门口下马上前。 杰姆斯将包裹安置一旁,“先生,我已经准备好了,我们马上就能出发!”他跪下来亲吻了布兰登的靴子,以示今后效忠于他。 布兰登将他扶起来,“你付出了你的忠诚,而我也不会辜负它,除了我所答应给你的实验材料材料之外,每周你还将获得3个第纳尔的工资,我还会派一个手下来全权负责你的安全。” 杰姆斯摆摆手,“大人,就像我说的,我是一个外科大夫,并不是那些学院里衣着光鲜却从没接触过人体的内科大夫,我不在乎手术弄脏自己的双手,我曾经处理过人类可能造成的所有类型的伤口!”接着他指指身后背着的铁头棍, “而在成为一名赤脚医生之前,我告诉您我曾经是一名学生,所以你可以相信我曾经制造的伤口和我治愈的一样多,当然,没两下子可没法在乱战的卡拉迪亚一个人活下来,所以您大可不必派人保护我,别的地方更需要他们!” “你是一名学生和你制造了无数的伤口,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吗?难不成你们的学院每个月组织一次讨伐魔鬼的联军?”布兰登开个玩笑。 “噢,先生,就是去讨伐魔鬼!那些吝啬贪心的学城镇民!他们可以把一个黑面包卖的和鸡腿一个价!而我们只是学生,可没法同时学习和种地,所以我们只能受着这样的剥削”杰姆斯看起来忿忿不平, “学院可不会管我们的死活,只要我们不是真的饿死了,那些长老们只知道关起门干他们那些妖艳下流的骈头们。于是我们学生每周都会组织一次和镇民们的搏斗,要是这周我们赢了,接下来的一周他们不许胡乱要价。所以先生,你大可放心学生们的身手,虽然我来自巴兰利,但是我想各地应当都是如此,毕竟那些镇民们的贪婪即便是诺亚时期的洪水也洗刷不走!” 布兰登一阵咂舌,心中对学生这个职业群体有了全新的改观,这他喵的当个大学生也这么刺激,“好了,我同意你的话杰姆斯。把你的东西放在金杰驮马的大口袋里,咱们走吧,希望天黑之前能按时到达科伦。” 于是布兰登和金杰骑着马缓步前行,杰姆斯背着他的铁头棍跟在后面。所谓的铁头棍,只是一根桦木制成的硬杆子,在棍的两端分别用黑色的铁皮包了一层,布兰登十分怀疑它的威力,这样的一根杆子还比不上自己手下的一根长矛。 但是杰姆斯却可以把它玩出花样来,扫,戳,挑,劈,格,这些简单的动作被他联系的极为圆滑,看得出来他使用这根棍子早已有些年头,布兰登自认在长杆方面自己也只是会在马上使用长杆骑枪刺击而已。他想到在之前剿匪之时,自己早就想加强那些拿着长杆兵器民兵的战斗力,毕竟他们的作用着实弱的可怜,这下有了杰姆斯,正好可以让他在闲暇之余帮助训练一下那些可怜的泥腿子。 在一路上和杰姆斯的交流之中,布兰登发现他的外科手术水平着实能够媲美现代,虽然少了很多设备的辅助,他依旧能完成许多复杂的手术操作,他打开那个坠落孩子的头骨取出血块的手段让布兰登想起了古代的外科圣手华佗先生,虽然杰姆斯没有找到良好的麻醉手段,只是选择让病人喝醉,或者直接用粗大的木棒对着颈后来一下,他的病人常常痛的死去活来,有些甚至没有撑过手术过程之中的大出血。 杰姆斯也发现了手术过程之中常常用火烤自己的短刀和铁镊能灭除一些看不见的邪恶之物,从而减少病人伤口的发炎和感染,他们归结于圣焰之功,荡涤了所有邪崇。于是布兰登推荐他今后包扎伤口的亚麻布也可以用“圣焰”烧过的水去煮沸,那样同样能达到消灭邪崇的作用。 杰姆斯已经将近四十岁,早已不在年轻,他头上的秃顶很显而易见地出卖了他的年龄,他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自己的研究能为世人所接受,今后研究尸体与人体不在为人所恐惧和不理解,他希望能写下一本书并且出版它,让自己的医术c研究和见闻能为后人所知。虽然他知道这几乎不可能,一本书的市价将要接近一柄普通的剑,更遑论出版它。 布兰登答应他,当有朝一日自己能够拥有了难以想象的权力之时,必定会实现他的所有要求,并且建立一所医学医院,让杰姆斯成为他最讨厌的长老。这让杰姆斯哈哈大笑而后又觉得失礼而抱歉。一行人就如此一路前行,在太阳几乎完全下山,西边的天空中甚至已经浮现月影之时,才来到了科伦的村口。 两具尸体像是风中残烛的火光,在风下左右摇晃,光线不好无法看清尸体的面目,可是一阵恶臭却如附骨之蛆,钻入人的脾脏肺腑,布兰登只觉得腹内的晚餐咕咚作响,粘稠的酸性胃液混合着苦胆汁的滋味浮现嘴边。 杰姆斯一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的样子,丝毫不觉得阴森可怖,此时此地对着尸体一副垂涎三尺的样子着实让布兰登起了几个鸡皮疙瘩。 “死了有好几天了,腐烂的差不多了,下次给你新鲜的。”布兰登仿佛在兜售肉摊前的某块肥腻猪肉。 杰姆斯自觉失态,收起那迫不及待的样子,“大人,我应付过过了一个月的,不过您说的对,我们来此还是先治病要紧,毕竟战争和佣兵总是伴随着新鲜的死亡么。” 布兰登点点头,吩咐金杰去告诉村长这两天就把这两具尸体处理掉,自己可不想每次经过都和这些美好的气味做一次亲密接触。 “杰姆斯,先到训练场去吧,今天已经很晚了,明天再去找那个顽固的老猎人,他的腿一时半会也跑不到山里去。” “先生,根据您说的,他的腿已经肿的很严重了,每晚一天他想康复的机会就少一分。” 布兰登略作思考,“跟我来训练场吧,我让他的儿子带我们过去。” 晚间的训练结束不久,新兵们还围坐着聊天,互相吹嘘着在上次的战斗之中自己有多么英勇,梅果总是一副眉头紧锁的样子,和小约翰冷冰冰的生人勿进简直是队伍中两道靓丽的风景线。他弯身在落日的余晖之中擦拭着布兰登交给他使用的布拉格短剑,窄小的剑身在光线的照耀之下闪烁不定。 “梅果,到这里来!” 他抬起头来发现是布兰登,赶忙恭敬地站起来,“大人!” “这是我从帕拉汶带来的最好的外科医生杰姆斯,以后他也会在我们的队伍里,现在他想要去给你那顽固父亲治好他的腿。” “噢!感谢上帝!”他看起来十分激动,跪下来亲吻布兰登的靴子,布兰登将他扶起来。 “快带路吧,杰姆斯说你父亲的腿可等不了。” 梅果满脸通红地在前面快步走着,时不时转头看布兰登和杰姆斯有没有跟上。三个人一路大步流星地向村子北面的林子边走去,猎人的屋子就在村子最靠近林子的地方,毕竟树林就是他们的工作所在。 不多时三人就来到了这栋木质林间小屋前,天色已渐渐变暗,屋子里并没有点起灯火,布兰登望见屋前有个人坐着在处理着手上的某些东西,看样子应该是只松鼠。 “母亲!我回来了!”梅果兴奋地喊,再怎么样他也只是个十几岁的孩子。 “噢!我的梅尔!”她一把放下手中正在处理的松鼠,快步赶上来抱住梅果,把沾着血的手在胸前的围裙上一擦就捧着梅果的脸抚摸关心起来。 “母亲,大人派了外科医生来为父亲治好他的腿。” “噢!大人!愿神保佑你!”她俯下身子亲吻布兰登的鞋面,布兰登让她起来。 “快带我们去见他吧!” 推开大门之后,出现在布兰登面前的是墙壁上刻着的树木图案,一个类似于图腾性质的装饰品,这让布兰登很是感兴趣,毕竟除了家徽和十字架之外,很少有人会往墙壁之上刻画什么图腾,难不成这个猎人是某个没落的贵族? 似乎看到布兰登脸上的疑惑,猎人的妻子说那是十多年前一个先生赐给老猎人的装饰品。 屋内并没有别的门或者帘子,布兰登一眼就望见了坐在屋内干草和动物皮毛制成的床铺之上的老猎人,而他正好也抬眼看过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森林之子 他生着一双碧绿的眼瞳,干枯的黄色头发乱蓬蓬堆成一堆,让布兰登想起村民们鸡舍里铺的干稻草,两条眉毛促狭地挤成一堆,一副痛苦的模样,黑色的亚麻布长袍,肿了一大圈的腿则露在外面,上面涂抹着花花绿绿的不知名药膏,整条腿仿佛狂欢节上被人烤坏的猪后腿。 布兰登压下心中滑稽的笑意,吩咐杰姆斯上前诊治。他忽而发现杰姆斯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仿佛那真是一只烤好的涂了蜂蜜的乳猪。他用拇指和食指仔细地按压那肿胀大腿的每一寸,嘴边时不时发出啧啧的声音。 “感觉得到疼痛吗?”杰姆斯稍微用了点手上的力一掐。 “嗯?”老猎人仿佛此时才张开他浑浊的绿色眼睛。 “这条腿并没有坏死,怎么没有知觉?”杰姆斯自顾自言道,说着他狠狠掐了另外一条腿,老猎人吃痛地嗯哼一声。 “你往腿上抹了什么?”杰姆斯用食指挑起腿上的一块涂料一样的药泥,用鼻子闻了闻,放在舌头上舔了一下,“咦!好麻!这是什么?” “鬼草,这些东西森林里有很多,没有动物吃这些东西,所以它们长的到处都是,长了鬼草的地方,别的植物都活不了。”一旁的猎人妻子回答到,“他不愿去治疗,一直往自己脚上抹这些乱七八糟的玩意。” “鬼草?”布兰登的脑海中似乎有些印象,“还有你说的鬼草吗?” “当然,我的大人。”猎人的妻子鞠一躬,从屋子角落的一个藤皮框子里抓出一大把绿色的叶子来,每片叶子不到一个手掌的大小,基部宽而上部窄,锯齿状的叶缘。布兰登取过一片,并未直接放入口中,他可没有神农尝百草的勇气。在手心将这片绿色的叶片揉碎,渗出淡绿色的汁液,在手心当中显得有些瘙痒难耐。 他凑近鼻子一闻,只有一股淡淡的辛辣气味,一咬牙拿舌头轻轻舔了一下,舌尖的部位立即传来刺痛以及紧接着的麻痒,很快舌尖便失去了知觉。 “荨麻!这是荨麻!”布兰登想起了这种野外常见的野草,常常被人称为蝎子草和哲人草的植物,它们能分泌出令人感到麻痒的液体,布兰登不知道为什么杰姆斯刚才没有认出来,兴许太过常见反而不引人注意。 “噢!噢!噢!”此时杰姆斯却仿佛魔怔了一般,“我知道了!我知道了!” “什么?” “先生!我亲爱的大人!今后我就有给人做手术使用的麻药了!” “用这个东西麻醉?那你的病人非得痒的把自己的整张皮撕下来不可!” “噢!大人!自然不是荨麻这一种!您看他腿上除了荨麻,还有山间常见的金盏花,这可以很好地调和药效,还有黄色的连翘,它和绿色的桑树叶子调和在一起之后,既能消肿又能解去荨麻本身的毒性!”他手舞足蹈起来,“噢!这条腿上有着最伟大的草药配比!天呐,为什么我过去就没法想到!” “杰姆斯,我为你的发现感到由衷的高兴,从此我们小队的生命也将更有保障,但你得先把老猎人的腿给治好,要知道,他为你的麻药做出了最大的贡献!” “大人,这很简单!我只要把他腿里断裂部位的那些脓液取出来,配上几种草药,再把他的腿固定住,这条腿就算完全没事!好在他往腿上涂抹了许多解毒和消炎的草药,这才让他的腿硬是撑到了今天,看来他对山中的这些药草同样颇有研究!” “打渔之人怎能不通水性,他常年在山间奔走,自然对山中之物了如指掌。” 老猎人依旧处于一个有气无力的状态,甚至开口说话也费劲,长时间的发炎导致的内热使得他的精神萎靡。杰姆斯一边吩咐猎人的妻子和梅果去捣碎连翘和桑树叶制成药剂并烧好热水,一方面拿出自己小巧的手术刀片,用火烤之后在骨裂的地方划开一条口子导出里面发脓的组织液。 黄色的液体混合着黑红色的血液汩汩而出,被杰姆斯通通接到一个小陶罐里,他一共开了三次口子才把里面的脓液放干净,此时肿起的大腿早已消退大半,小瓦罐中的血也将要盛满,用热水烫过的亚麻布擦拭开口处的皮肤之后,杰姆斯用艾草和蓟制成的止血药泥封住了伤口,再在腿上涂上一层接骨木药泥,用几根硬木杆子和亚麻布一起将短腿固定起来防止二次伤害。 此时早已繁星漫天,屋内点起的火把光下,杰姆斯擦了擦额头的汗,完成最后一圈亚麻布的包裹,消炎解热药剂的作用下,老猎人的脸上好看许多却依旧虚弱地说不出话来。 “先生,完成了,只要再换两次药就能完全康复,我想他的妻子就能完成这件事情。”杰姆斯长舒一口气。 “干的很好!我们明天再来看看这个老家伙的情况吧!” “谢谢您大人!愿神保佑您!”猎人的妻子和梅果一同说。 “我可没什么值得感谢的,救了猎人的是杰姆斯,我想你们更应该谢他。”布兰登从不屑于占有部下的那一点功劳,让每个人在队伍之中都有归属感和成就感才是长远之道。 梅果将一条串了一枚兽类尖牙的绳子送给杰姆斯当作感谢,据说那来自一只山狮。杰姆斯本就觉得自己已经收获了麻药配方,早就是对自己最大的奖赏,一番推辞之下还是在布兰登的授意之下接受了来自猎人儿子的好意,部下之间建立良好的关系自然有助于自己这个初创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一行人打着火把顺着星光重新朝训练场走去,等到第二天一早再来看看猎人的状态。其实本可不必如此,只是布兰登对猎人为何始终不肯离开终究怀有好奇,而他恰恰是一个一旦好奇却没有真正清楚,心中就无比瘙痒难耐之人。 一夜无话,第二天带领众人完成晨跑之后,吩咐他们继续训练,布兰登就带着杰姆斯朝猎人小屋的方向走去。布兰登让杰姆斯也加入了晨跑,并且让他在没有医学研究之时也必须参加训练,一个良好的身体无论是对战斗还是学术研究都大有裨益,杰姆斯自然也清楚这一点,只是从前没有一个人监督吩咐,自己往往忽视。 没有步行多久两人就来到了屋子前,毕竟科伦只是个小村子,猎人的妻子正在屋外料理自家种下的芜菁和包菜,看到两人前来,赶忙放下手中的活计迎上来。 “愿主保佑您,我的大人!”她划个十字,“祝福您,杰姆斯医生,他已经好了许多了!” “噢?能说话了!” “是的,我的大人,要不是现在他的腿还是断的,我觉得他能够进山里打死最凶猛的山狮子!”她开个玩笑。 “哈哈哈,让我们去看看他。” 猎人的妻子引着两人入内,布兰登再次看见墙上的古树图腾,依旧觉得它充满了神秘和艺术感。 “涞莎,谁来了?”老猎人依旧有些虚弱的声音传出。 “老混蛋!是布兰登大人和治好你的杰姆斯医生!”涞莎大声地对他说道。 “噢!难怪这一早晨所有的树木都在对我说好话!布兰登大人,愿森林永远庇护您和您的子民!” “噢?有趣的早祷诗句,我可不记得哪个教士会教给村民们这样的语句。” “大人,请您宽恕,我并未沐浴在主的光辉之下,是森林庇护着我。” “噢!老混蛋,你说些什么呢!”涞莎向他吼道。 “异教徒?”布兰登有些惊奇,在教会传入之前,卡拉迪亚的各处本就有自己的神和祭祀,只是后来教会愈发壮大,对异教徒的迫害也愈发严重,甚至成立了自己的教会武装,以神之名行畜牲之事。布兰登一向对教会并无敬意,只是身处其中,方便行事而已。 “大人,我相信主不会在乎我们相不相信他。” “是啊,主高高在上,哪管得了所有人的信仰,从东部的荒漠到西部大海,有无数的神在和他抢着主神的位置!说实话,我并不在乎你是不是个异教徒,比起忠于神,我更需要我的人忠于我!” “感谢您的理解,大人,只要我们都能有所作用,总不会为神所厌弃。” “哈哈哈,老家伙,你说的对!我才不在乎你是不是忠实的教徒,那些肥头大耳贪婪放荡的教士才是来自撒旦锅里的烂泥和粪便!”布兰登不知道为什么今天自己要将自己的信仰认知无端地展现出来。 “这就是你不肯离开此地的原因?”布兰登接着问。 “先生,森林之子从不能远离生养他的地方!” “森林之子?” “是的,我们所有人都信仰树神,他给我们提供了一切!房屋,猎物,安身之所和立命之地。” “哦?有趣。”自然崇拜本就是人类最原始的崇拜,像上古时的太阳崇拜和海洋崇拜一般,人类总是会对自己无法理解,却赖以生存之物产生神秘之感,这是人类最野性的本能和冲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