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到深处未曾讲》 正文 1.9月17日 第一章 屋子里面空气都停滞了,室友吃过的方便面纸桶放在桌子上面,散发的味道恐怕许久都不会消散。倒也没有必要消散,只要自己还坐在这里,不出五分钟就会习惯的,然后觉得似乎不曾有过什么难闻的泡面味道,虽然走出房间去别人就能闻到自己沾了一身的面味儿。 我坐在书桌前忍了很久,终于还是决定放下笔。我站起身的时候椅子发出了很尖利的声音,宿舍里面是水泥地板,和椅子腿轻轻摩擦都会像刹车一样悲鸣起来。我的室友是个喜欢抽烟的女孩,我上次跟你说过的,她叫做百丽。虽然名字写起来很俗气,可是这个名字念出来,那个“丽”字最后的口型却很好看,像是微笑的样子。她并不是喜欢抽烟,恐怕只是喜欢自己吸烟的样子,或者单纯只是意识到自己在吸烟,这个念头就能带给她快乐——我说不清,我相信过一阵子她就会开始装模作样地戒掉从未沾染的烟瘾,开始尝试酗酒,原因也许仅仅只是她喜欢的言情里面的女主角换成了一个爱泡吧喝酒的人。我每天看着她和男朋友分分合合吵吵闹闹,看她昨天晚上在争吵之后摔了手机哭泣,看她欢欢喜喜地跑到楼下去接那个来道歉的男朋友上楼,看他们在我旁边的座位上面靠得紧紧地看电影,接吻的时候会发出声音,但是我既不喜欢也不反感。然后还能看到她今天早上再次跟男朋友闹翻大叫着跟你的妹妹们一起滚吧,再然后假装睡着了没有看见她偷偷拿走我的洗发水,也没有看到她用完之后悄悄地放回原处。 现在我回到座位上了,刚刚打开了门窗通风,然后把她扔了一地的擦眼泪鼻涕的面巾纸扫干净,洗干净手细细地涂上护手霜,在灯光下照了照,很干净白皙的一双手,女孩子应该拥有的一双手。 你知道的,我喜欢让自己觉得很干净清爽,干净柔顺的长发,干净平淡的眉眼和表情,干净冷漠的内心。我间断偷听着室友的电话,所以信的思路也断断续续的,请你谅解。我不喜欢打听不相干的人的故事,来龙去脉实在太过冗长,然而我喜欢看他们一瞬间的表情和放松戒备时候说的话,那些我能一瞬间捕捉到的表象和潜藏在背后的本性,冰山一角,实在有趣。 我很无聊吗?这只是一种习惯,而且我从来不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当作谈资或八卦论据,我只是用来打发时间,反正这种消遣都不费脑子。 我不大相信世界上真的有那种里面出现的外表冷漠内心强大遗世而独立的人物。就算当初你天天趴在书桌上面睡觉,大家都把你当作神仙一样敬而远之,我却知道其实你也是喜欢听八卦喜欢被夸奖的,甚至大家对你个性的揣测都能让你在入睡之前几分钟的胡思乱想变得格外甜美。 现在我在听的音乐是轻骑兵,我跟你说过小时候的音乐课吗?老师总是会放一段世界名曲让大家来踊跃发言这段音乐描写了什么。我的答案总是让和标准答案相差十万八千里,然而可笑的是我对我的音乐鉴赏力深信不疑,我说出来的那些答案就是在听音乐的那一刻脑子里面清晰映出的画面,然而,真的都不对。 轻骑兵恐怕是唯一一个我没有误解的名曲。或许,作曲家把旋律写得实在太直白。我记得初中的时候在全市学生乐团里面我们弦乐部分把其中的一个段落来回地演练了二十遍,那个北京请来的临时指挥还是气愤地撅折了指挥棒——如果他是真的愤怒,我敬佩他。如果是表演出来的,那么我鄙视他。 刚才那一段是昨天写的,然后就塞在书架上那本朗读者里面了。昨天写信到一半觉得眼睛酸痛,于是到校园里面转了转,初秋的天气真的很好,这样干燥而轻浮的城市难得的好天气。 险些挂彩。我走在小路上面忽然起风,于是我停住了,然后两秒钟之后一个大柿子结结实实地落下来砸在了前方,如果我刚才没有停住的话应该是正中头顶。然而现在它的尸体仍然溅了我一身脏兮兮的汁水——很惨烈,我是说柿子。 于是只好回宿舍,重新换衣服,反正我只有三种颜色的外套,黑白灰,然后就是白衬衫和布裤子,卡其色或者灰色或者米黄。我喜欢看见这些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在阳台外面招摇,尤其是起大风的时候,眯着眼睛伏在阳台上面看它们摇摇欲坠,领子翻飞,很危险又很兴奋。 洗衣服之后手变得很舒服,嗯,也许大多数人不这么觉得,但是我喜欢洗完衣服之后的手,在水和洗衣粉里面泡了这么久好像新生了一样。复活里面聂赫留朵夫总是喜欢“净化生命”,那种被托尔斯泰否定和嘲笑的精神仪式却让我很有共鸣,懦弱而善良的人无法作出实际行动来改变自己和环境,于是频繁地进行仪式来求得自我认同,很可怜,然而令他们痛苦的原因却的确是因为善良。 我总是这么喜欢跑题。昨天很早睡觉,睡前想起了你。 我依然很乖,安心上课,注意身体,积极跑步,小心做人,少说话,多微笑。 你好吗,丁冬? 就先说到这里吧。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2.9月18日 第二章 你戒掉了网瘾,我真的很开心,然而我不写email真的不是因为怕你上网,我只是喜欢写信。都是演算纸的背面,很随意的信,不是吗?就像是把自己转瞬即逝的思路抓住然后用笔按倒在最近的一张纸上——嘿嘿,这么说有点色情。 谁让我们离得那么远。 呵呵,刚才那两段是在一个小时前写的,我收了一封邮件然后写回信用了很久。百丽借了我的手机打电话给男友,两个人吵架一个小时,我郁闷自己的话费,更郁闷她居然不说声谢谢或者对不起,直觉她现在的愤怒是伪装出来的,因为她不敢面对我,然而,我也不敢面对她。你一直是了解我的,我希望自己的世界是完整的,范围或大或小都无所谓,但是不喜欢争执,害怕与人交恶——只要一想到有人不喜欢我或者天天都在诅咒我,就能让我头皮发麻很久很久,日思夜想。 忽然决定要去报名经济学的双学位,我总是在沮丧的时候作出曾经深思熟虑很久都不敢作出的决定,沮丧和低落是可以给我带来勇气的。 我沿着小路朝前走,时时小心头上的柿子树。终于到了阳光明媚的开阔地带,马路上来来往往许多的自行车,我居然看到了一个男孩子边吃泡面边骑自行车,是的,一手捧着面桶一手拿叉子,然后很悠闲很稳健地在我前方慢慢前进,那缓慢的速度让我确定他不是来不及吃饭,只是在show off而已。 在办公楼门前的小超市,我看见了蔡志洋。你记得这个人吗?高一新生大会上台发言,自我介绍说的是“我叫蔡志洋,志气的志,海洋的洋恩,我觉得这个名字挺好的。”当时全场大笑。小学到现在所有程式化的冗长的开学结业典礼和升旗仪式上面,那些机械的学生代表们慷慨陈词,事先写好的稿子刷拉拉地翻页,只有这句话和这个画面在我的心里面翻不过去。 上大学都一整年了,我是第二次看见他。我们抓起了同一瓶午后红茶。多么俗套的剧情。然而他只是道了个歉就松手了,顺手抓起另外一瓶然后去付款了。我连他的声音都没有听清楚,为这种见面而胡乱高兴,却又在低头的那一刻觉得很黯然,你看,他都不认识我,以至于在我打招呼的瞬间他转身离开,让我觉得很没有面子。这可是我第一次和他打招呼啊。 你知道,我一直以为高中的时候自己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 当然,总有人记得我这个名人——在超市出口的交款处遇见陈卓,还是健康的小麦色皮肤和小麦色笑容,二话不说把我买的两瓶水跟他买的东西一起交款了。 其实跟名气没有关系。很早之前我就知道,爱情与优秀没有太大的关系,也许女孩子会花痴优秀的男生,男孩子会倾慕优秀的女生,但是刻骨铭心的爱情真的和这些没什么关系。就像我始终知道,哪怕有天我全科不及格被清退,陈卓也不会不理我。 被爱让人愧疚,也给人自信。亏欠别人往往会带来一种罪恶的自信。 从小到大追过我的男孩子倒也不少,不过眼看没有什么可能性,也渐渐就都从我的身边撤走了。总有新的追求者,也总有人离开,生活就这样保持着平衡。只有陈卓,什么都不说,却始终在这里,已经快五年的时间了。里面为了渲染守候总是大把地挥霍时间,让主人公一等就等十年二十年,反正动动笔杆子就时光飞逝。然而现实生活中,一年都能见证很多海誓山盟的崩塌。我保持着乖巧文静的才女形象,时时梳理羽毛,才会有追求者号称爱上我的气质与内涵。 可是陈卓不同。在他面前,我可以做我自己,虽然不会像对你一样倾诉,但是我依然很自然。微笑和说话都不是为了寒暄。 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个子很高的人走路的时候是不是都会微微地晃呢?他晃的倒是很好看很好看。哦,他,我是说蔡志洋。我曾经和你说过吗,上学期我在学校对面的上岛咖啡打工,那天下午没有顾客,他自己一个人走进来,点了一杯什么东西然后坐在那里闷头喝。十分钟之后走出了门。当时不是我去点单的,我只是看见他的侧影,很远,沐浴在午后阳光里面,很好看很好看。我觉得很奇怪,花钱来喝这种性价比极低的饮料还不如在自动售货机买一听可乐,除非是情侣或者一些喜欢花大把大把时间在咖啡馆里面闲聊的人。可是他从坐下到喝完离开只呆了十分钟——太不值了吧? 当时想,这个人的背影好落寞啊。不管他的情绪到底如何,至少在我们这些电影看多了的人眼里,只要一个人独行,背影要么很潇洒,要么很孤单,都是模式化的条件反射。 可是我的感觉并不是什么心理学上的刻板印象。那种感觉很强烈。蔡志洋总是从容明朗的,背影也总是端正的,微微仰着头——不要问我为什么这么清楚。但是,那天并不是这样。 不过我很喜欢去咖啡馆打工,不光赚来的钱可以养活我的肉体,听到的聊天内容更是可以滋润我阴暗的灵魂——p大附近总是有奇怪的人出没,他们不是在校生,却常年在学校里面出现,谈论着政治、社会、经济,当中有真知灼见,也有看了两篇道听途说的报道就来高谈阔论的人。谈话声交织在一起笼罩着咖啡馆,像是不散的烟云,我喜欢。 在经济学院办完手续出来的时候已经四点多了,你知道我很喜欢这个时段,阳光灿烂但不耀眼,一切都将结束,然而却又留有很美好的错觉,让人忘记随之而来的沉沉黑夜。绝望。 以上是多么酸溜溜的小文字啊。在写这一段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心底的某一块松动了,你知道吗,那些封存起来的故事,已经固结风化的故事,忽然间就碎了一角,渣滓散布在心里面,偶尔觉得痒痒的。很舒服的痒,我莫名其妙开心起来。 回到宿舍重新进行了大扫除,我们这个特殊的狭小房间只住得下两个人,这是这间宿舍让我唯一喜欢的一点。 晚上要和郑文瑞一起吃饭,你可能不认识她,但是你一定记得隔壁班的那个穿着短袖t恤衫七分裤还有凉鞋出来做间操的女孩子吧?那可是很冷的四月天。当时班任揪着睡眼惺忪的你出来做间操,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这个女孩子身上,你也像猫一样瞪大了眼睛看,虽然眼角还是残留着疲惫。这个女孩子一直成绩很好,也不曾有过什么奇怪的传闻,除了那一次。她现在p大计算机系读书。我和她交情不深,几乎没怎么说过话,回来的路上朝她笑了笑,她问我吃没吃饭,我说,没有,一起吧。 很神奇,不是吗,我这么主动。 现在是四点五十,我写了半个小时的信。收拾一下东西就去见她,先这样吧。安。 哦,对了,计算机系已经改名叫作信息学院了,当然机构和专业方向的设置上面也会变化,学校里面到处都在变化,法律系改名叫作法学院,经济系当然就分成了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然而我们心理学系,仍然是五十个人,仍然叫作心理学系。 要走了,先说到这里吧。 对了,有本书给你。因为前几天又去了那家书店,虽然有些远——你还记得吗,那个叫做“查令十字街84号”的小书店。你有没有看我说的那本书?查令十字街84号,那个爱书人的圣经。说实在的,我真的觉得那个始终都没有写出好作品的美国女人有些悲哀,她最终因为一段与书籍和书店店员的感情而成名,但是作为一个作家,她仍然有自己一生的遗憾,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在亏欠良多的地方献上一吻。 书店的店主是个扎着马尾辫的男人,穿着很艺术青年。当时店里只有我们两个,他问我喜欢什么样的音乐,我说大提琴或者苏格兰风笛。 最终他放了巴赫的无伴奏组曲,书架空隙饱满的光和影一下子淹没了我。 完了,我一定要迟到了,都怪你。 最后说一句,那本书,叫做玛丽。你知道我是多么的偏爱这个名字。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