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怨灵人偶》 第一章 城市是活着的 城市一条条纵横交错的交通要道,犹如人体密密麻麻的血管,源源不断地输送着城市的养份。 有个说法,每座城市都是活着的,他们有着自己的思想与思维。就像人类一般,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与风格,有如沐春风的江南小城,也有大漠孤烟的西北城市。 而在一个遥远而又熟悉的世界里,有着一座唤作莫德里的城市。 这座城市最大的特色,便是孕育在这座城市里的,丰富而奇异的各种怪谈。 在流传众多的城市怪谈,有个怪谈为莫德里市人所熟悉。 城市有着自己的生命力,自然也会有死亡的一天,只不过这个过程比起个体的生命,生命周期更加地漫长。 人体的血管若是不能输送营养到某个部位,那么人体的这个部位或器官便会凋零。 随着城市人口地转移,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拋弃旧城区,去新的开发区寻找机会与机遇。老一辈的人仍死守在那个沉重呻吟的衰朽之地,年轻的血液不再注入那个正在凋零的地方,残存的个体一个个地死亡,那个地方也一天天地坠入倾倒的边缘。 也许年轻的人不清楚,那时候他们才十岁出头,但凡上了年纪的人,都听说过十二年前那起轰动一时的案件。 而那个关于旧城区老房子闹鬼的都市怪谈,似乎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在莫德里市广为流传,成为这个城市孕育的众多人人耳熟能详的都市怪谈之一。 传闻,有几个搞网络直播的年轻男女,初生牛犊不怕虎,曾经前往那片空房比有人的房子多的地带,专门找那些没人的空房子探险。结果,没撑过三天就被吓得屁滚尿流,发誓再也不去那个地方。 后来,听说找了一份普通的工作,踏踏实实地去写字楼上班。 事发时,摄像头正好熄灭,观看直播的观众,只看见屏幕上的一片漆黑,还有不断传出的几个青年男女的惨叫与哀嚎,仿佛……仿佛那里存在着什么不可思议的恐怖事物,而那几人正经历着不为人知的可怕事情。 直播房间里的弹幕难能可贵地沉默了五分钟,散发微光的屏幕,安静得 一只苍蝇也能安心地趴在上面。可想而知,直播房间里的观众,无不凝视屏气,安静得即使一只蚊子扇动翅膀也能听见。 有人报了警,可是警察去到那个地方,却一无所获,只有那几个自称“胆大”的青年男女像是缩头乌龟一样,全部都缩在角落不敢动弹。 他们说,在他们在那个地方“探险”没多久,就发现一些诡异的事情。 令人战栗的呢喃,闪烁飘动的人影。 信号莫名其妙地中断,再接着…… 官方的说法是这几个人精神出了点问题,并且发出了通告。坊间流言,那几个人自称他们遇见了不干净的东西,那个鬼东西想要杀死他们。后来,又不知为什么放了他们一马。再接着,他们就等到了警察把他们解救出来。 当然,这些都是坊间的流言,尤其是关于口供的内容。这些隐密的信息,怎会这般轻易被人泄露于网上? 而那个昙花一现的帖子,很快就被管理员删除,那个发帖人自此也消销声匿迹,再没有用那个马甲更新过任何消息。 至于他是被揭穿了没脸再用那个账号,或者是换了马甲,还是说另有遭遇,这种事情就连当事人也说不清楚……反正,旧城区闹鬼的事,开始在莫德里市人之间口耳相传,臻达鼎沸,在莫德里市内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再去强加干涉、禁止流传已经不可能,所以只好听之任之,不承认民间的任何说法。 闷热的夏季,距离七月流火仍有一整个漫长的夏季,沿街饭店的电视机里,专家侃侃而谈地讲述着厄尔尼诺现象与拉尼娜现象,给公众普及这两种天气异常现象有可能产生的危害,然后总结性地发言,这与农民不守规矩在稻田里焚烧稻草和冬天市民烧煤取暖,有着很大的干系。 “呸!” 韦枷愤愤不平地抱怨道:“这些砖家、叫兽,就知道扯犊子,不去找那些满大街跑的车和工厂日夜不停的大烟囱的麻烦,怪平民老百姓的头上。” “TMD,追溯祖宗三代,这些砖家、叫兽的祖宗谁还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晒成傻x的农民?!” “吃着纳税人缴纳的钱,净干这种生儿子没P眼的蠢事!” “行了行了,韦枷,你跟 这些专家计较什么?” 韦枷的女朋友杜鹃往他的碗里夹了块鸡翅膀,安慰他说道:“这些事也管不到咱们身上,吃饭要紧。” 杜鹃是个面容姣好的女人,跟韦枷是同一所大学出身的,他们毕业还没有一年。目前都处于无业游民状态,都在忙着找工作。 原先的那栋房子,房东走了狗屎运,征地刚好划到了他那栋楼,拿到了一笔不菲的拆迁款。小气如房东那样的人,居然不在乎违约金那几个月的房租,大大方方地毁了约,把连同韦枷和杜鹃在内的七八户人全部赶了出去。 好像拿着那笔拆迁款,美滋滋地环游世界去了,现在指不定在马尔代夫享受着无敌海景度假房,享受着美好的阳光、沙滩、海浪,还有清凉的海风。歌儿里唱的那个船长,在钞能力的支配下,想当就能自己当,好不快意。 韦枷是个穷屌丝这辈子也只敢在空闲的时候在脑子里转一圈这种念头,他目前无车、无房、无工作,大学兼职存起来的那些钱,也差不多被他们两个人花了个干净。 说起交到杜鹃这个女朋友,韦枷觉得是上天对他这个穷屌丝的垂青。他上辈子一定积了圣人般的大功德,才会走好运有杜鹃这么一个相貌、身材均是女神的女朋友。 他们之间的相遇也好像童话里的爱情,那个时候韦枷心血来潮去图书馆看书,一个不小心看入了迷,直看到了学校图书馆闭馆。从图书馆出来的时候,剩下的人已经不多,他是被图书馆阿姨喊着“闭馆关灯”赶出阅览室的。 天灰蒙蒙的,竟然开始飘起了雨,而且雨越下越大,片刻间竟然变成了瓢盆大雨。韦枷出门前看了手机的天气推送,信了十次有五次不灵的推送一回,带了柄雨伞出门。 他就是在那个时候结识了杜鹃这个性格软弱的小女人,当时图书馆门口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杜鹃没有带伞,单薄的手掌挡不住密集的雨点,冲了出去的身影,马上又被雨势逼了回去。 韦枷也忘了自己是到底是因为她的美色,不是只是单丝地欣赏她的内在美。所以怂人生起胆气,鼓起勇气搭讪那个看着就是他高攀不起的女神。 雨水打湿了杜鹃的粉色小兔子T恤前 襟,天蓝色的内衣若隐若现。韦枷一瞬间分不清那T恤上有几只兔子,只知道自己鼓足勇气,然后恍如梦境般地送杜鹃到她的宿舍,然后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再接着,他展开了猛烈的追求夺得女神芳心。 韦枷的外貌不占优,家世也不占优,他最初也弄不明白杜鹃喜欢上自己这个穷屌丝的原因。后来跟杜鹃越发熟悉,他也明白了杜鹃单身的原因。 杜鹃虽然自身条件好,但是出身农村,自觉低人一等,而且性格特别软弱,所以才让他捡了漏,近水楼台先得月。而且,最最重要的是,杜鹃是个正儿八经的处女。 在这个娼妇比鸡多的年代,一个正经人家的姑娘是多么的难得。韦枷也感幸于自己是杜鹃的第一个男人,放在嘴边的肉他自己没有放过的道理。 虽然韦枷是个穷屌丝,但是他也是个自尊心极强的“大男人”。这里所指的是韦枷的大男子主义,他对杜鹃虽然百依百顺,但是这是建立在他情愿的前提下。两个人的日子,实际上还是韦枷一个人说了算。 杜鹃的性格软弱,自己的性格强势,韦枷将这是归咎于奇妙的命运。所以,他才有感于斯,感慨两个人的爱情仿佛童话般美好。 韦枷嘿嘿一笑,转眼间把那些混账砖家拋诸脑后,心满意足地吃起碗里的鸡翅膀,吃得满嘴是油。 杜鹃给韦枷夹了菜,韦枷也投桃报李地使劲往杜鹃的碗里夹鸡翅。 杜鹃生起甜蜜的苦恼,护住自己的碗推脱道:“哎呀,你给我夹那么多,我怎么吃得完?” 娇嗔之间,尽显美人风情,看得韦枷心神舒畅,男子自尊心得到了强烈地满足。 “吃得完,吃得完。”他乐呵呵地说道:“最近抱你都有点咯手了,吃胖点才好抱。” “你这人……” 杜鹃又气又羞地作势要捶韦枷,韦枷赶紧求饶。 “别打,别打,打坏了我没关系,打在我身上你不心疼吗?” 后半段韦枷的语调又变得不正经,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在旁,作为一个男人,口花花一点也没有错。而且,他自己也拎得清,这种耍流氓的行为,只针对于杜鹃一个人。 杜鹃鼓着腮帮子不说话。 韦枷也不再调戏对方。 使劲地扒着碗里的米饭,就着鸡翅盘里的酱汁和剩下的一个鸡翅尖,以及一碟青菜,呼哧呼哧地狼吞虎咽。因为找工作和找房子的事,劳累奔波了一天,他也是真的累了和饿了。 他大男子主义是真,疼杜鹃这个女朋友也是真。 杜鹃胸前的裙子布料鼓鼓囊囊的,那身裙子不便宜,要小一千元,衬得她如花般娇艳。 韦枷倒不在乎自己的穿着,上身是地摊买的二十块钱一件的格子衬衫,牛仔裤是某宝买的七十块钱两条的裤子。 第二章 租房 “你那边有收获吗?” 杜鹃用餐巾纸擦了擦嘴角的鸡翅酱汁。 韦枷把嘴里的饭和菜咽下,大大咧咧地拿手背擦了擦嘴。在杜鹃嗔怪的眼神中,他从餐巾盒抽了几张纸巾,擦了手背和嘴,喝下一大杯白开水,舒畅地打了个饱嗝。 “嗝!” 韦枷习惯性地想从裤袋了拿出打火机和烟,可是不久前杜鹃抱怨闻到烟味头晕难受,所以韦枷便答应杜枷戒了烟。现在,他裤袋里自然不可能存在打火机和烟这样的东西,可是三四年的老烟民习惯,并不是那么轻易就能更改的。 他把饭的一次性装的牙签,没有拆开纸包装就夹在手里,就好像夹着一根香烟。 这时,他才叹了口气道:“休息一会,我们再去找找,你要是累了,就在宾馆里休息,我大约六点赶公交回来,再和你一块吃饭。” 新开发的城区基本没有出租的房子,人家全部都是卖房的。而旧城区里稍繁华一点的地带,房租就得六百起步,而且水电什么的都不包,只有土落落一间糊着水泥的毛坯房。有些房间倒是有床、柜子、厨具、热水器、空调之类的。但是那些房间的价格可不便宜,几乎每间房子都得八百起步。 而他们小两口目前在一间宾馆里暂时落了脚,小宾馆环境不好,环境隔音也差,隔壁房间的客人打呼的声音清晰可见。并不宽趟的房间里,没有空调,只有一台半故障的小风扇。这风扇不好用,有时会歇菜罢工,需要使用武力手段——狠狠敲打它几下才会正常工作。 每天要五十元的房租,他们租的是间单人房,闷热的夏季里,那间房子犹如一间正宗的桑拿房。无处不在的其他噪音,更加平添一分烦闷,韦枷在那个地方多呆一分都嫌。也只有夜晚累到不行,才会和女友杜鹃一块去那小宾馆洗澡,然后躺在床上休息。 杜鹃秀眉一皱,很快,脸上就多出了些忧愁。 她看向韦枷问:“我们的存款最多还能在这住两个月?” 存款情况杜鹃也清楚,她说话不像是在表达疑问,更像是在重申一遍事实。 韦枷与杜鹃成为无业游民 已经有三个月,再找不到工作他们就得喝西北风去。但杜鹃如此直白地把事实说出,韦枷有些受不了,觉得杜鹃有瞧不起自己男人的嫌疑。 他生气道:“你这是在怪我?” “啊?”杜鹃一脸疑惑,不明白韦枷脸上的怒意由何而来。 可她仍然慌张地解释道:“你这说的什么傻话?” 她的心拧出的都是委屈,抽泣道:“我对你什么样,你还不清楚吗?” 韦枷心里的气一股脑全散了,反而有些埋怨自己胡思乱想,冤枉了这个眼底心里都是自己的女人。 “不哭,不哭,你知道我这人嘴笨,脑子里一根筋的,有时候转不过弯。” 杜鹃听了韦枷的话,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委屈,可是没忘了正事。她从包里拿出一张普通的租房广告,白底黑字的A4纸,上面简易地印着房屋的地址,还有屋主的联系电话。 只是上面的地址却是一个作为土生土长的莫德里市人,根深蒂因的恐怖来源之一。 韦枷自然也听家里长辈讲过那个地方的故事,小时候他顽皮出去玩经常玩到很晚才回家。他的妈妈就讲那个闹鬼的旧城区的故事吓唬他,并告诉他每当晚上九点,那个旧城区的鬼魂,就会解开束缚,自然在城市里活动。 它们有时会捉弄夜不归宿的路人,又或者是把那些不听话,在外面玩得忘了时间的小孩捉回那间鬼屋。 韦枷因为这个故事,的确安分了一段时间,担惊受怕地每天都注意回家的时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八点半就回了家。只有一次,那天晚上作业很多,他想着在晚自习把作业做完再回去,然而等他做完作业时,学校课室只有他所在那一间亮着灯。 月亮被浓郁的乌云遮住,风把嘴边的树影吹得沙沙作响,韦枷不禁想起母亲拿来吓唬他的,那些旧城区的鬼魂,他开始胡思乱想,想那些鬼魂藏在他视角盲区的地方,在他放松警惕的时候,突然蹿出去来把他吓个半死。 可是,一夜过去,相安无事,他回到家已经晚上十点,也就是说他赶回家的路程中,时间早就过了晚上九点。按理说,那些鬼魂会过来捉他,可是却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他也知道了那个鬼故事,只 不过是父母拿来吓唬他,好使他早些回家,不要在路上贪玩而故意讲的。后来,他也查到了那个原版的关于旧城区闹鬼房子的怪谈,后面那一段是他妈妈自行添加上去的。 而这一段故事,并没有让韦枷变得胆小,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有人在他的面前讲鬼神,他恐怕会一笑置之,心内却不屑大肆嘲笑那个讲鬼故事的人。 他是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来不相信那些神鬼之事。 “这个广告,是我早上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看到的,房租便宜,而且押金也不用多少。” 的确便宜,三百一个月,有基本的床和桌子等家具,一室一卫,押金是三个月的房租,拎包就可入住。 “可是,这房子……”杜鹃欲言又止,不大的小脸上写着内心的想法,面上的恐惧不用韦枷多猜,也能想到她在想的事情。 “你想说那里的房子闹鬼?” 韦枷不屑道。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大,其他桌子的客人微微侧目,然后又不由自主地远离他们,肢体表现着他们的疏离与急于撇清关系。 “这世上哪有鬼?有的只是心里有鬼的人?”韦枷大言不惭地泛泛而谈,杜鹃急忙用手捂住他的嘴。 “有怪莫怪,你们大人不记小人过,别把他的话放心上。” 杜鹃的嘴里念念有词,然后她瞪了韦枷一眼。 “你说话注意点,别口无遮拦的,举头三尺有神明,万一不小心真被‘它们’听见该怎么办?” 韦枷不以为然。 心想:那些杂七杂八的小鬼,如果真到我面前,我要用自己的无情铁拳,跟他们好好比划比划。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鬼也怕恶人,人是万物灵长,那些鬼怪见着自己,躲也来不迟,有什么好担心害怕的? 他知道杜鹃性格软弱,所以也没有把心里话明说,顺着杜鹃的意没有再谈那些事。 “我看这房子挺不错的,下午我们过去看看。” 韦枷草率地下了决定。 杜鹃仍要再劝劝韦枷:“我看还是算了……我们、我们再逛逛别的地方,说不定有另外的收获,不一定要住那个地方。你想想?这么低的房租,这房子肯定有问题,不然,大家也不是傻子,有这样的房子 ,早就被人租完了,还轮得到你我吗?” 韦枷抿着嘴巴没有说话,眼睛定定地看着自己的手掌,明显没有把杜鹃的话听进去。 “韦枷!” 杜鹃叫道:“你在看哪里,看着我的眼睛?!” “你刚刚是不是在敷衍我?” 韦枷根据杜鹃与自己闹脾气的经验,深知这个时候不能实话实说,否则,晚上杜鹃一定不跟他好。碍于杜鹃脸皮子薄,他已经过了和尚的生活有十天。一个娇艳欲滴的美女,每天跟自己同床共枕,只要这个正常男人的名字不叫柳下惠,一定会起不可避免的生理反应。 孔圣人也说过:“食色性也。” 韦枷的盼头,就是赶紧找个落脚的小窝,跟杜鹃好好做一些男女之间的乐事,去去自己快要焚尽全身的火气。 “你又在冤枉我了。”韦枷先发制人指责道:“你刚刚不是在说那房子租金便宜得不像话,担心那间房子有问题吗?” “我一定在认真地听着,你不要随随便便冤枉人,我对你怎样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你不是这个意思。”杜鹃嘴笨语结,她心里的标尺开始游移。 难道他刚刚一直在认真听我讲话,而我误会了他? 她下意识地觉得韦枷没有好好听自己讲话,所以这才借题发作。 “你们女人就是难搞。”韦枷不依不挠道:“难怪孔子也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出。” 他摇头晃脑地说道。 “好啊你。” 杜鹃哼哼道:“是是是,我是个难养的女人,你找男人去,找我这个小女人干嘛?” 她抱胸的动作,更加突显出她挺拔的身材。 “古人也讲过,牡丹花下不死,做鬼也风流。” 韦枷不慌不忙地说道,总算把杜鹃哄好。 “老婆,我们下午就去那间房子看看?” 韦枷劝道:“看看也没有什么损失?可怜可怜你家老公,这些天跑得腿都快断了。” 他装作可怜兮兮地看着杜鹃,抓住了杜鹃容易心软的弱点。 “好,好,依你的,下午过去看房子。” 杜鹃看着韦枷消瘦的脸颊有些心疼。 “不过,我们最好还是找其他地方的房子更加保险。” “你放心,就算我们在那个地方住下。我答应你,赚到钱之后,我们马上搬到好些的地方。” 韦枷跟杜鹃坐在一块,搂紧她细软的腰。 “你真好。” 杜鹃一脸幸福地靠在韦枷的肩头。 第三章 阴森的老楼 房东是个面容苍老的老女人,韦枷和杜鹃看到她的时候都被吓一跳。 她的眼角下有一撇深厚的青紫色,他们虽然心知是黑眼圈,可是仍然心里发悚,房东的尊容太像粤语僵尸片里的僵尸与欧美丧尸片的结合体。 不似韦枷曾经见过的诸多中年大妈,年近中年身材渐渐发福,房东像是一具骷髅。 “来干什么的?” 房东不客气地喝道。 “哦哦。” 韦枷听到她说话,也知道她不是什么鬼怪,而是一个普通人。 “我们是来租房的。” 他拿出背包里的招租小广告。 然而房东看也没看他的那张广告,只是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抢先走在了前头。 “两位怎么不早说?” 她笑容满面地说:“我现在就带你们去看房。” 虽然这个房东笑起来依然有些碜人,但是多多少少冲淡了两人内心的惧意。 “那个房子不是在这吗?” 韦枷随口问道。 他们照着小广告上的宣传单的地址找过来,敲了那个地方的房门。 这个房东的房子在一楼,来来往往还穿梭着不多的其他住户。这栋楼应该不是她自家的,韦枷靠这栋楼的开放式格局判断出来。 一般租给房客的房子,照例会有一扇大门,穿过这扇大门才是各个房子,然而这里并没有那样的大门。 “哦,这是我另外买的房子,那栋房子有些远,我这栋房子离大街近一些。你也知道年纪大了,就喜欢凑热闹。” 房东的脸色有瞬间的不自然,然后又掩饰地笑道。 韦枷和杜鹃走在她的后面,自然看不到她的脸色,所以没有起半点疑心。 一路走来,韦枷隐约记得穿过了四个街口,拐了三次弯,虽然他对旧城区不熟悉,但也知道他们三人走到了极幽深的地方。 四下寂廖无人,杜鹃瑟缩了下脖子,挽着韦枷的臂弯更紧了。 韦枷心底也闪过些许担忧,这个地方保留着老旧的城市风貌。 凉风呼啸而过,穿过漫长的街道,风势骤然加大,仿佛幽魂在哭诉着什么。 这里还有老旧的陈年招牌,鲜明的红色与惨淡的白 色,不似活人开的店。 如果这副鬼样子还有人在这里开店,十有八九不是正常人。 韦枷的脑子里突然冒出这个念头,他的猜测并不是空穴来风,他在这里看到最多的便是空房子。有些地方门都没有锁上,前任房主留下的破窗帘被风吹得一晃一晃,房门由于没有上锁,风一吹便响个不停。 大晚上的来这个地方探险,肯定脑子有毛病。 韦枷想起那个怪谈里提到过的探灵主播,亲临现场他的心中也有几分害怕。他不是害怕鬼怪,而是害怕那些搞黑色买卖的混子。这种老城区的房子情况复杂,就算发生什么事,一时之间警察也难以抵达,层层叠叠的老房子提供了一个天然的隐蔽场所。 韦枷可以相像得到,夜幕降临的时候,这些老房子像鬼怪一样活了起来,说不清的非法勾当在这里藏污纳垢。 房东回头看见韦枷面有异色,于是开玩笑般地说道:“也不知道是哪个混蛋在外面乱传我们这里闹鬼,弄得我房子都租不出去。” “其实哪有什么神神怪怪的东西,不过是那些人心里有鬼。你也见到我们这里空房子多,有人看岔眼,把小猫小狗看成什么脏东西,也是经常有的事,我有个朋友来看我,回去的时候就被楼下的流浪狗吓过一遍,我下去看才发现是只瘦骨嶙峋的老狗,在翻垃圾桶找吃的。” 韦枷认同房东话的一点,子不语怪力乱神,比起鬼怪更可怕的是人心。 就像他那个无情拋弃自家父子的母亲,再次跟她见面见到的是焦炭般的尸体。 可笑至极,因为这件事,他活成了别人眼里的笑话。 母亲跟几个男人一同出去约会,结果不慎失火,跟一堆情夫在火灾中丧生。简直是侮辱了她的职业,一个有超过十年工作经验的护士长,在郊区一间出租屋幽会,不顾家里的丈夫与儿子。 火灾现象出现许多情趣用品的残骸,韦枷以这个母亲为耻。他的父亲也因为母亲的丑事一撅不振,上班之余终日以酒浇愁,那个健谈阳光的父亲也随着母亲去了,只剩下一具被酒浇透了的酒鬼躯壳。 大前年父亲像往常一样喝酒,他的体检报告早检出严重的肝硬化,结果他还是不 遵医嘱,把自己喝进了医院,然后没挺过去到了下面。 韦枷想,那可能是对父亲的解脱,他的心早就已经摔成碎片,如果不是为了他这个儿子,早该离开这荒唐的人世。 韦枷对女性的仇视与专制,得益于母亲林荷给他树立的榜样,他在心里面对女性怀有一种特别的警戒心。即使是杜鹃也没有让他把真心完全托出,他会宠她、疼她,前提建立在她不背叛的条件下,假使有一天她做出对不起他的事,他会变得格外的无情。 这些事情韦枷只会在心里说说,不会直接对杜鹃讲,因为杜鹃软弱的性格,他心中所想让她知晓指不定会使两人间造成间隙。 他目前并不想失去这个女朋友,若两人以后结婚生子,他的这种戒心也许才会放下。 女房东告诉他们,她叫方德淑,他们可以喊她方姨。 现在是夏天,灿烂的阳光,也穿不过这琳琅的房屋,一条条四通八达的小巷宛如陶洛斯的迷宫,笼罩着的阴影吞噬着过往的人。 地面是上了年头的水泥路面,有着不同程度的皲裂,原本不平的地面,显得特别光滑。繁华的时期,应该有许多游人,像自己这样穿梭在这些道路,鞋底与地面频繁的接触,既磨平了他们的鞋底花纹,又把地面磨得光滑。 虽然这个地方暮气沉沉、阴暗无比,可是地面是干燥的。在这炎热潮湿的季节,行走在这些大街小巷竟然感觉不到那种湿漉漉、黏糊糊的感觉。 韦枷意外地有些惊喜,杜鹃却看了眼方德淑(女房东),偷偷地拉了下他的衣角。 “我总感觉这个地方怪怪的。”她小声说道:“不会真的闹……闹鬼?” 却不想方德淑的耳朵灵,转过头来虎着脸说道:“姑娘,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 “你们乱说话,坏了我出租屋的名声,我可要治你们一个造谣罪,追究你们的法律责任!” 韦枷赶紧出来打圆声。 “方姨,您消消气,我女朋友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别跟她一个什么事都不懂的姑娘家计较?” 韦枷陪笑着说道,方德淑的面色才由阴转晴。 杜鹃不明白自己实话实说,怎会惹怒这个面容可怕的房东,但还是乖乖 地没有开口。因为韦枷用眼神暗示她不要乱讲话,她于是乎安分地闭上了嘴巴,一路上没有再讲话,她打算等只有自己两人的时候,再私下劝韦枷不要租那房子。 这个地方给她的感觉非常不好。 韦枷又说了不少好话,这才使方德淑眉开眼笑。 “我说方姨,这出租屋该到了?” “到了,就在前面。” 方德淑拿出从腰间拿出一串钥匙,站在一栋类似于上世纪筒子楼结构的老房子,房屋的外墙攀着青青绿绿的苔印,伸出来的檐角上积着一层薄土,生命力顽强的一些不知名植物的孢子,在上面落了根,并且在不断地生长着。还有一些爬山虎像是青紫色静脉般,在房屋的阴面向上蜿蜒。 韦枷对房屋外墙那另外安装的铁扶手爬梯感到不解,透门那扇门他看见屋里是有楼梯的,为什么要如此多此一举,另外再安装那种恩宠在外墙的爬梯。 房子前面有一排水沟,用水泥地板掩盖着,散发着的气味并不讨喜。就如韦枷沿街走过看到的道路两侧的排水沟,也许有一双双发亮的绿豆小眼在里面生存,夜晚出来入侵到人类世界寻找食物 方德淑站在这栋老房子门前有些出神,韦枷喊了她一声:“方姨?” “哦,人老了,老想起点事,跟我来,我带你们去看房。” 铁栏栅样式的铁门,伴随着刺耳的吱呀声拉开。 房内昏暗无比,有一条横亘整层楼的长走廊,光线在这个地方特别吝啬。 扑鼻而来的潮气混杂着的霉味是这个地方特有的气息,韦枷抽了抽鼻子,杜鹃则直接埋首他的衣服。 她想靠汲取韦枷身上衣服的味道,来掩盖那股霉味。 方德淑也是个懂得察言观色的人,她笑着解释道:“老房子是这样的,我这栋楼南边的房子要高出一点,所以阳光不太好,所以房租也收得便宜。” “里面还住着其他人,都是男人,个人卫生……你们也懂的。” 接着她又骂骂咧咧道:“这群懒鬼,我这才隔几天没来?就给我弄成这个样子!” 走廊上面悬着两根长长的钢管,与走廊起点与终点的墙壁连接。 韦枷和杜鹃看到一件件男式衣裳挂在上面,就连内裤 也悬在门口,想在这边路过,就得经过那个晾衣阵。 不过,衣服的密度还能接受,有没有晾挂衣物,可以从容经过的地方。 走廊尽头则是一个大窗户,有个防盗网窗,看痕迹是已经焊死了。光线穿过这扇窗,照进屋内影影绰绰的,无疑使得屋内湿气雪上加霜。 白灰墙面有不少剥落,体现这栋房子漫长的历史,老旧的铁水管直接裸露于墙身。 楼下有四间房子对门而立,韦枷猜想楼上的格局与楼下应该是对称的,即楼上也有四间房子。 “这间房子有两层,总共住了四户人,楼上住了两户人,楼下也住了两户人。” “我想你们这些小年轻喜欢安静点的地方。” “这一层住了一个画家,还有一个另外一个,都是不爱吵闹的。” 正在方德淑跟韦枷和杜鹃介绍房子时,一楼靠近大门口的房间门把手缓缓转动。 韦枷的目光被其吸引,定睛看着那一间房子。 第四章 殡仪馆工人孟高照 迎面走出一个汉子,他有一张国字脸,下巴和唇上的胡须剃得很干净,看上去很精神。 他穿着一件暗蓝色的工装,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一双大脚,看上去有50码,笑呵呵的模样,看上去很好相处。 韦枷暗自对比了一下他跟对方的脚,他的那双脚的尺寸较之身高差不多的人,已经是比较大的。没想到身高一米七几的个头,还有比自己脚大的人。 这个中年汉子的面容有些苍老,但起码比旁边的方德淑看着顺眼。 “你们是来租房?” 伸手不打笑脸人,韦枷也不好意思辜负人家一片好心。 “是啊,大叔,你也住在这儿吗?” “我住在这里快十年了,你们刚搬来还没买扫把和扫帚?我这儿有,你们先拿去用。” 方德淑抢先开口道:“谁要你那些沾了晦气的东西?” 她小声跟韦枷和杜鹃讲:“你们年轻不讲究避讳,我可跟你们说了,那个人在殡仪馆上班,专门烧死人的,你们千万别跟他走得太近,沾上了晦气别说我不提醒你们。” 韦枷听了方德淑的话,心中有了计较。 “大叔,就不麻烦你们了,我们今天来只是看房子的,还没决定租不租,到时候再来麻烦你。” 对方也不在意。 “行,你们可以随时过来找我借清扫工具。” 他想了想,又说:“不过,我白天要上班,早上九点到晚上七点都不在家,你们要找我,得避开这个时间段。” “好勒,大叔谢谢你。” 那人说完就锁好门往外走。 方德淑在那人走后,赶紧往地上吐口水。 “呸呸呸,今天出门没看黄历。” 她像是有虫子钻进了衣裳般浑身不自在,不时抓来挠去。 韦枷不动声色地问道:“方姨,那人叫什么?” “你打听这个干什么?” 她用奇怪的目光打量着韦枷。 韦枷赶紧解释道:“我就是随口这么一问,也没什么大事。” 方德淑放下疑心。 “他叫孟高照,一个老光棍,在市里的青山殡仪馆上班,不过,你们放心,他工作归工作,人还是比较老实的,就是经常跟死 人打交道,不吉利。” “你们如果不放心,我可以安排你们住楼上的房子,我记得还有一间空房。” 像是突然想起韦枷等人还没跟自己签租房协议,方德淑反而替孟高照说起话来。 “不用,我们这些年轻人血气方刚的,诸邪辟易,哪有那么多害怕的?” 方德淑喜着附和道:“说得对!年轻人就得有朝气嘛,别学那些闲人搞封建迷信。” 其实,方德淑不这样讲,韦枷也不会放弃这次看房的机会。他估算了一下这些房子的面积,比他曾经看过的房子面积要大,价格还林那些房子便宜。 方德淑拿着钥匙把长廊尽头的房子打开。 韦枷看到房间的情形,总算放下心来。 房内有一张桌子,一张床,还有一张椅子,一个卫生间,没有阳光。 韦枷走进卫生间,厕所结了一层黄黄的污垢,但是这些都是可以清理干净的。 厕所还有面镜子,镜子前安了一个小置物架,可以用来放零碎的东西。还有一个洗手盆,虽然有些残破,但是好在不漏水能用。 浴室里有个电热水器,他插上电源试了试,热水器的指示亮了,似乎还能正常工作。 地面灰蒙蒙的,水泥地面上蒙了一层灰,那些桌子、椅子、床,也都裹了一层灰色衣裳。 “我这里的房间条件还是不错的,一室一卫,地方也宽趟。” 方德淑把窗帘扯开,窗帘积着的灰更多,把她呛了一下,在那里咳嗽。 “咳咳咳,这个窗帘有点脏。”方德淑勉强笑道:“不过,我有备用窗帘,一会拿过来给你们换上。” “这床铺没有床垫,铺层软被子睡着也舒服,我这里的房租便宜,所以就没有配床垫。” 韦枷看着这一室一卫,说不心动是假的,这样的房子仅需三百元一月,简直再合他的心意不过。 杜鹃不停地给他使眼色和掐他的腰,韦枷知道她有话要对自己说。 “方姨,你的房间,我们看过了,我们在门口商量一下,一会给你答复,你看可以吗?” “行,行,是得商量一下。不过,老话说得好,过了这村就没这店,说不定过几天就有人过来看房了。” “行,我们商量好了,第一时间找你 。” 到了门口,杜鹃有些生气道:“这里的房子肯定有问题,不然怎么会这么便宜?” “你住在这里不怕有那些脏东西吗?你在家还好,你不在家,我一个人不害怕吗?” 韦枷赶紧哄道:“亲爱的,你看看你这思想就不对了。” “你在学校里学的那些马克思跟恩格斯都忘了,我们要讲科学、讲文明,放心,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就算有,我也能把它收拾喽!” 杜鹃仍然有些犹豫。 “可是……” “有什么可是的,听我的,就租这间房的。” 他轻轻敲了敲杜鹃的脑门,敲重了他舍不得。 “你傻不傻啊?没听房东说,过几天还有人来看房吗?” “错过这间房子,我们上哪找这样的房子,再说,我们的钱也不多。” 韦枷语带歉意道:“唉,是我没本事,让你跟着我受苦了……” 他知道杜鹃心软,一定舍不得他责怪自己。 “你别这样说,我答应你还不行?” 韦枷嘿嘿笑道:“这么说,你是答应了?” 杜鹃似嗔似怒地看了他一眼。 “你都决定了,我能不同意吗?” “你不同意,我敢同意吗?” 他内心决定租下这间房,即使杜鹃不同意,他也会强行租下这间房, 再霸道地让杜鹃和他一块住进去,只要他发话,杜鹃虽然不情愿,但有很大机率最后还是听自己的。 “好,好,就会欺负我。” 杜鹃把韦枷凑上来的嘴推到一边。 “大庭广众的,你不害臊啊?” “我亲自己的老婆,害臊什么?应该害臊的是那些看到的人,眼睛都不知道长到哪里去?我们亲热都不知道避讳一下?” 韦枷说着又把嘴巴凑了上去,杜鹃这次没有推开他,红着嘴在他嘴巴啄了一下。 两人又亲热了一番。 韦枷走进房里对方德淑说:“方姨,我们刚刚商量好了,决定租下你这里。” “哎。”方德淑骷髅似的瘦成只剩骨头的脸带着笑意说:“我一会就把租房协议拿过来,刚才忘了跟你们说了,我这里要押一付三。” 韦枷爽快道:“没问题,签了协议之后,我一会就把钱给你转过去。” 一个月三百,四个 月也只要一千二,横竖吃不了亏。 想到银行卡里剩下的几千块,韦枷觉得找着房子,是这些天遇见过的最幸运的事。 这下可以不用住在那该死的宾馆,热得满头大汗,夜晚听着陌生人的呼噜声无法入睡。 韦枷进屋觉得屋子里的气温比外面还要低上一度,这老城区可能是因为人烟稀少,二氧化碳浓度所以比普通城区凉快,气温要低上两三度。他觉得住在这间房子,夏天连风扇都不用配,不知能省多少电费钱。 “这房间真够脏的,不知多久没住人了。” 韦枷之前是一个人去看的卫生间,杜鹃看了之后十足地嫌弃。 “这……这厕所……” 她一副想吐又吐不出的样子。 “韦枷,你不会叫我洗厕所?” 她脸上写满了抗拒。 韦枷逗她说道:“是啊,这个厕所就交给你了,一会对门孟大叔回来,我就去跟他借扫把跟扫帚,把屋子打扫一遍。” “你看这房子的灰多厚,厕所就那么一点地方,我对你多好?” 杜鹃吸了吸鼻子,背过去不看韦枷,只是肩膀不住地耸动着。 韦枷一看事情闹大了,把杜鹃转过身来,杜鹃把脸别过去不让他看见眼里的泪花。 “亲爱的,我是跟你开玩笑的,你别生气,厕所那么脏,我怎么舍得你动手呢?” 韦枷看着落泪的杜鹃,心里是实打实的心疼。 早知道就不开这个玩笑,自己又不是不知道杜鹃爱哭。 女人果然是水做的,一通安慰起了反效果,韦枷觉得杜鹃把自己哭成了个水人。 低头一看,衬衫湿了一大片。 杜鹃这时不好意思了起来,霞飞双颊跟染了胭脂似的,特别好看。 眼角红红的,好像打上了腮红,如新雨之的梨花,惹人怜爱。 “傻姑娘,在我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韦枷顺其自然地搂上了杜鹃的腰。 “你跟我都坦诚相见那么多回,怎么还那么容易害羞?” 杜鹃脸皮子薄,听见韦枷不着调的话,提着小粉拳一顿乱揍。 韦枷连忙求饶:“老婆,你再打,就要守活寡了!” “哼!打死才好,打死了你那张嘴就不会说出些羞死人的话。” 杜鹃的手十分诚实地揉着她刚才打过的位置。 韦枷感到温香软玉在怀,心头是一片火热。 “我们先把屋子清理干净,争取今天晚上能住进来。” 杜鹃应了声:“好。” 在孟高照回来之前,韦枷带着杜鹃去了宾馆一趟,把两人的行李都收拾好,取回押金,然后奢侈地打了一回车。 第五章 无名灵牌 听到钥匙插入门声音,韦枷便知道对门的孟高照回来了。 他们两个把东西放下,然后再坐来回一个多小时的车,买回清洁工具对屋子进行扫除是不现实的。等他们回到家里,人都快累瘫了,哪有精力给屋子扫灰除秽。 他等了孟高照半个小时,然后就听到孟高照回家的动静。 杜鹃找了两张传单垫在积满灰尘的床铺上,两人垫着报纸坐在木板床上玩手机。 韦枷走到对门的孟高照家门前。 他敲了敲门,并喊道:“孟大哥,你在家吗?” “等等,马上就来。” 不一会儿,孟高照打开房门,韦枷闻到了雄黄的味道,那种香烛燃烧的独有气味。 他好奇地往屋内张望,心里没由地发起怵来。 香火历来是跟鬼神挂钩的,他突然有些后悔,单看一个人的长相,就给了这个人完全的信任。 今天不是什么节日,也不是民间农历初一十五烧香的时间,这个时候点香的十分地可疑。 他不相信鬼神,不害怕那些有的没的东西,可是,孟高照是个活生生的人,手臂孔武有力,粗壮无比,手心有厚厚的老茧,一眼便知是常年干体力活的。他虽然不是家里养尊处贵的少爷,但论力气也肯定比不过孟高照这个干体力活的。 万一,对方不是好人…… 韦枷的额头冒起一股冷汗。 孟高照看到门口的韦枷,微微愣了一下,然后回过神来对他说:“你是对门搬来的小伙子?找我是来借扫把跟扫帚的?” “噢噢,对,我是来跟你借扫除工具的,我们打算先把床铺清出来,第二天再去备齐清洁工具。” 韦枷探究的眼神,没有瞒过孟高照,他倒是非常坦然。 “我跟死去的母亲感情很好,每天都会给她上柱香,今天出门急了,忘了给她上香,所以回来补上。” 孟高照这么一说,韦枷紧绷着的心弦,立刻放松下来。 “你要不要进来坐坐,喝杯水再走,对了,我还没说自己的名字,你怎么知道我姓孟?” 他邀请韦枷进屋坐。 韦枷不可能照房东跟他们俩说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孟高照。 “方姨跟我们提过你,说你是个不错的人。” “哦?” 孟高照虽然心中存疑,但是没有深究。 他把扫把和扫帚递给韦枷。 “瞧我这记性。” 韦枷拍了拍自己脑门,他问道:“孟大哥,你这里有拖把吗?有的话,也借给我?你什么时候回家,我到时候把工具还给你。” “不急,不急。你们先拿去用,用完放在我家门口就行,这点东西也没人去拿的。” 韦枷感到了孟高照的善意。 他感激地说:“孟大哥,真是多谢你了,那我就先不打扰你了,我女朋友还等着我回家当苦力呢。” 他开玩笑般地跟孟高照告别,拎着清扫工具走出了孟高照的房间。 孟高照在韦枷走后,把家门关上并且反锁。 香案上有两个灵牌,一个刻着他母亲的名字:家母凌心然 不孝子孟高照立,另一个灵牌则没有任何刻字,是一个无名的灵牌。 孟高照叹息着给旁边的无名灵牌插上三柱香。 他没有对韦枷撒谎,他的确在贡奉自己的母亲,但不止是在给母亲上香,还有给那些他对不起的人上香。 这是藏在他心里的梦魇,在母亲死后,他幡然醒悟,自己当初做的事是多么的过分,虽然警察没有查到他的头上,可是他的良心过意不去,只能给它们每天奉上三柱香,乞求它们的原谅。 他也不知道这样做有没有效,这法子是他跟一个江湖术士求的,为死者立灵牌以香火供奉,化解他们的冤气。 这样的习惯一下子就坚持了十二年,加上今年已经是第十三年。 他没有娶妻生子,因为他自觉自己这样的罪人,不配得到幸福,他这样双手玷满死者灰烬的人,静静地等待大限将至,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归宿。 忆起往昔,他泪流满脸。 他满怀愧疚地说:“是我该死,我对不起你们,医生没有把母亲抢救回来,也许就是对我的惩罚,我挣的那些钱不干净。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们也应该气消了,早日踏入轮回,这样对你们也好。” 他看着自己母亲的灵牌。 “妈,是儿子不孝,您小时候就教我要做一个正直的人,你也知道,我不是什么大奸大恶的人,不过 一时……一时没想清楚,你可是我在这个世上仅剩的亲人,我实在舍不得眼睁睁看你因为没钱治病,那么窝囊地死在病床上。” 他又看向无名灵牌:“你们要报仇的话,就冲我来,我妈这辈没做过错事,是个品行端正的人,死了之后也是个好鬼,你们千万不要欺负她。我也知道你们心里有怨,没关系,我再活些年,也差不多要死了,你们冲我来,我妈是无辜的……” 他跪在地上,重重地磕了三个响头。 抹干了流出的眼泪,孟高照挂上走出门外,这扇门之外,他又是乐于助人的孟大哥。 屋子里的烛光摇拽,忽明忽暗,半掩的窗帘,起伏飘动,婆娑不止,闪烁明灭的暗黄色光影,就像无数鬼怪在群魔乱舞,在出演一出可怖的死者舞台剧。 这出舞台剧仿佛睁着一只只猩红的眼球,活人一旦闯入就会立马尸骨无止。 风势突然变大,蜡烛在剧烈燃烧之后,蜡油沿着蜡身流下,凝成了一坨苍白透明的蜡泪。 无名的灵牌在大风吹动下,牌身开始晃动,在一次又一次的剧烈摇摆中,它倒向了旁边的灵牌,撞倒了孟高照母亲的灵牌。暗红色的灵牌摔到了香案里,激起一阵白灰,牌身也沾上了不少白灰。 …… 韦枷和杜鹃先是把房间打扫了一遍,接着把灰蒙蒙险些看不出原本颜色的窗帘拆了下来。 然后他们又把硬木板床的床板拆下用湿布擦了之后晾在屋里,如果直接用水洗,这些床板到晚上也干不了,他做起这事也算得心应手,小时候他回老家跟爷爷奶奶住一起时,睡的就是这种硬木板床,多是农村人自家出材料请木工做的。 他也帮过行动不便的爷爷奶奶洗床板,夏天天气不定,他时常要盯着天,好回家收床板。有一回他急着出门找小伙伴玩,没等床板干透就把它们收回家,奶奶看到把他数落了一遍。他记得特别清楚,睡湿床板容易得风湿病,奶奶常说,等你到了我们这个岁数就会后悔。 他可不想老来得风湿病。 接下来,他们又那桌椅之类的东西,擦拭了一遍。 厕所里面那些红黄色污垢,韦枷就无能为力了,他打算明天去买清洁工具的时候, 买瓶洁厕灵回来。更好的选择是盐酸,对付这种厕所的陈年老垢更加给力。但是盐酸不好弄到手,而且价格也不便宜,时间上、金钱上都不允许他去弄,所以只能退而求其之,买瓶洁厕灵看看效果。 忙完这些事情,韦枷和杜鹃都累得浑身散架。 杜鹃垫了层厚厚的床单,没等椅子干透就一屁股坐了上去。 韦枷则靠着窗边的墙边坐,唯一的椅子在女朋友身下坐着,他又怎么会去抢,这种小事他还是非常宠杜鹃的。 “噫~坐地上不脏吗?” 杜鹃故作嫌弃状。 韦枷重重咳了一声。 “杜鹃同志,你说话注意点,在你面前的可是我们家的一家之主。” 韦枷一脸臭屁的样子。 杜鹃不以为意道:“一家之主同志,你说说怎么满身灰尘,是为我们家下煤矿挖煤了,还是去滚地上玩泥沙了?” 这是两人增加情趣的小游戏,杜鹃也只有在与韦枷相处时,才会展现这样一面。 “你猜?” “你猜我猜不猜?” “你不猜,那我就不说呗。” 韦枷一脸欠扁道,吃准了杜鹃不会舍得揍他。 “不行,你必须回答这个问题。” “好。”韦枷无奈道:“还不是为了我们那没出生的孩儿,家里有三张嘴,为父只好辛苦一点,多多赚钱养家。” “胡说八道!”杜鹃啐了他一口:“我这肚子多平坦?像是有小孩的人吗?” 这一下看得韦枷心神摇拽,恨不得马上将她就地正法。 不过,窗帘已经拆了下来,大白天的,他可没有被别人看活春宫的爱好。 他只好压下小腹升腾起来的小火苗,过过嘴瘾。 “这多难的事?只要我辛勤耕耘,在土地上播种,不久就能收获秋天的果实。” 说完他还吹了个响亮的口哨。 而杜鹃自然听懂了韦枷下流的话,她红着俏脸说道:“不要脸!” 韦枷乐了。 “是啊,我就是不要脸,今晚我还要做更加不要脸的事,让你好好见识见识我的不要脸。” 杜鹃红着脸就是不看韦枷,不经意间看见窗口站着一个男人。 杜鹃吓了一大跳,突然尖叫起来。 “啊!” 这也把韦枷吓了一跳,杜鹃尖叫肯定是受到了惊吓。 “怎么了?” “窗外……窗外……有人……” “什么?!” 韦枷迅速地站起身来,转头看去,窗外站着的男人,对着他们在笑。 第六章 懦弱丈夫 “你是谁?!” 韦枷对着窗户站着的男人喝道。 杜鹃则本能地躲在韦枷的身后。 窗外的男人长着张微胖的圆脸,看上去唯唯诺诺的,一眼就让韦枷一阵烦躁。 他最讨厌婆婆妈妈的男人,而窗边站着的中年男人正是他不喜的那种人。 这种烦躁奇异地压倒了他初时的恐惧。 窗边的男人连忙舔着脸解释道:“你们好,我是你们房东的老公,看看你们需不需要帮忙。” “你是方姨的老公?” 韦枷不确定地问道。 “是,是的,我是她家老公。” “我叫云虎。” 男人缩了下脖子。 “云叔你好。” 韦枷这才注意到他穿的衣服,大夏天竟然穿了件密不透风的墨绿外套,他似乎很怕冷,不时还会瑟缩几下脖子,这也加深了他的懦弱感。 韦枷觉得他特别辣眼睛,在他身上没有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气概,看样子他在家里的地位也不会高。 云虎是个驼子,驼背的程度很深,如果不是驼背,他的真实身高应该在一米八以上,但是他眼前的姿态,即使放在身高一米六几的杜鹃面前,也使人感觉他低人一等。 韦枷现在完全不觉得害怕。 “云叔,方姨呢,下午怎么不见她过来跟我们答租房协议?” 韦枷状似不在意地说,实际上在兜云虎的底。 他想要知道云虎是否真是他讨厌的没有男子汉气概的人。 “她……她……” 云虎支支吾吾地说道:“她有事要忙,对了,我把租房协议带了过来,你们刚好没拉窗帘,我就瞄一下你们在不在。” “方姨是做什么的啊?她在哪里上班啊?” “这……这……” “……不是什么体面活……”云虎吞吞吐吐。 韦枷一瞬间就知道了他的难堪。 “对了,我们拆下的窗帘有点脏,不知云叔你们有没有干净的窗帘替换?” “我拿不了主意,晚上我帮你们问问。” 一个窗帘都拿不了主意? 韦枷看到云虎的样子,有些恨铁不成钢,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被一个女人欺负成这样。 他感到十分不可思议 。 “哎哎。”杜鹃察觉到韦枷的咄咄逼人,扯了下他的袖子小声道:“你为难人家干嘛?” “你看着就好,我有分寸。” 韦枷回头快速地小声回答。 他接着说道:“云叔,你把租房协议给我,我们好好看看。” “哎!” 云虎如蒙大赦,把住房协议在小指宽的防盗网间隙塞了进去。 韦枷快速扫过租房协议,其实租房协议都大同小异,规定租住双方的应尽义务,还有每月的租房价格诸如此类的东西,协议最后最道:乙方如违反以上规定,如提前退房,须赔偿甲方三倍房租。 韦枷看着皱起了眉头,三倍房租他能接受,可是,协议没有规定甲方违约的相关条例,潜台词就是甲方违约不用背什么麻烦,协议里处处是对乙方的限制。 “云叔,这协议,恐怕不妥?” 韦枷在窗边指着相关条例说:“你这租房协议我基本能接受,不过,全部是对乙方的规定,就不太厚道了,你们房主这边也要尽点责任?” “是吗?我看看。”云虎嗫嚅着嘴唇,把租房协议拿过来,对韦枷说:“好像是有些不妥,我回去跟老婆说说。” “就加一条甲方违约的条例行了,不用去麻烦方姨?” 韦枷不满说道。 “要的,要的。” 云虎赔笑道,微胖的圆脸,不知是热的,还是羞的,变得微红。 “我回去肯定会帮你们问的。” 他收好住房协议,然后离开了窗边。 在云虎走后,韦枷立刻一脸不屑地说:“我从没见过像他这么窝囊的男人?” “我要活成他这样,干脆一头撞墙死了算喽!” “行了,你小点声!” 杜鹃怪罪道:“万一,他没有走远呢,他听到我们说话怎么办?在别人背后说话不好?” “嗬!”韦枷满不在乎道:“就他那样的软蛋,他听见了又能怎样?” “我是看明白了,他什么事都做不了主,我们有什么事,还有找方姨管用。” “我知道你聪明,懂得跟人家打交道,但你也不能这么损人家啊。” 杜鹃打了韦枷的后背一下。 “我就是气不过,丢我们男人的脸!” 韦枷愤愤不平地说道,义正言辞,好 像代表了全体人类中男人的意见。 “我可警告你,你千万别跟方姨学!” 韦枷对杜鹃说道。 “我,我哪敢啊?” 杜鹃不高兴道:“你居然怀疑我?我不想理你了。” 杜鹃拧过头不搭理韦枷。 韦枷也知道自己的话有点重。 他主动地跟杜鹃道歉:“老婆,对不起,我不是一时激动吗?” 韦枷不断地赔礼道歉,杜鹃是容易心软的人,所以没过多久两人又重岿于好。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们两个没有买电磁炉和厨具,不可能自己生火做饭。 楼下也基本没有营业的饭店,即使有他们也不知道在哪。 韦枷打开了外卖APP,想要在APP上点餐,可是重新定位地址点餐时,居然没有一间餐馆在配送范围内。 韦枷不信邪,打开GPS ,重新定了地址,这次APP直接提示,您的地址不在配送范围。 “什么破APP?” 韦枷气得直接骂,手机被他甩到一边。 手机扔了之后,他马上又后梅了。 这手机花了他几千大洋,以后还指望用个一两年呢。 好在手机扔到了晾干铺好的硬木板床,没有直接摔到地上。 韦枷拿回扔出的手机,按亮屏幕仔细检查。 觉得花了二十大洋买的钢化膜没浪费钱,手机没有半点事。 “手机很贵的,你乱摔摔坏了怎么办?” 杜鹃见状有些不依不挠。 韦枷不乐意了,黑着脸眼看杜鹃不说话。 杜鹃的声音渐渐小了起来。 她转移话题道:“这个APP一定都不好,我们换个APP点外卖试试看?” 韦枷的脸色转晴,她才小小松了一口气。 其实有时候她会想,韦枷某一天会因为生气,对自己做出一些可怕的事,就好像偶然看过的几篇短篇悬疑恐怖小说。 韦枷确实有些生气。 那些钱大多是他辛苦赚的,哪里轮得到杜鹃指手指脚,哪怕她是自己的女朋友也不行! 她说手机贵,意思不就是暗骂自己没钱吗? 韦枷最瞧不起这种拜金女,所以一时没给杜鹃好脸色。 杜鹃转移话题,他才没有跟她计较。 “好,我听说那个按时吃饭app挺不错的,我们下一个。” 韦枷主动打开话匣子,杜鹃知道这事已经揭过。 “你给我买的手机,听说卫星定位特别准,用我的手机试试?” 她暗中恭维韦枷,女人身上的贵重物品,对韦枷来说,就是男人的面子。 所以杜枷这一番话,令他十分受用。 “好,你下载那个APP,我们点个炒饭吃。” “听你的。” 杜鹃甜甜一笑。 好在旧城区有4G网络,APP下载的速度不慢。 APP没一会儿就下载安装完毕。 杜鹃点开按时吃饭APP,可是和之前韦枷使用的外卖APP一样,同样显示您的地址不在配送范围,请重新重位。 “妈的,个破外卖APP也狗眼看人低!” 韦枷再也忍不住骂道,恨得牙痒痒的。 “你别气嘛,生起气来,多难看?” 韦枷稍微敛了自己的火气,他说道:“没办法了,看来今晚我们只能挨饿了。” 韦枷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口气。 杜鹃灵光一闪,起身去翻自己的行李箱。 “你看,这是什么?” 她笑意吟吟地拎出两桶泡面。 “对。”韦枷高兴道:“我们还有泡面。” “孟大哥应该在家,我去跟他要点热水,我们俩今天的晚餐有着落喽!” 韦枷毫不吝啬地夸奖道:“老婆,你真聪明!” “哼!”杜鹃叉腰娇声道:“你还老说我蠢,我这个蠢女人都是有用的?” “我老婆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女人!” 韦枷情不自禁地又在杜鹃的脸上留了一嘴口水。 “讨厌死了啦!” 杜鹃口是心非地把脸上的口水擦干净。 韦枷对杜鹃说:“你在屋子里等着,为夫去去就来。” 他又敲了孟高照的门:“孟大哥,你在家吗?” “是韦枷老弟啊?” 他跟孟高照之前互通了姓名。 “没错,是老弟我。” “那工具我放你家门口,你看到了。” “看到了。”孟高照笑道:“一件都不少。” “那就好,那就好……” 韦枷接着开门见山道:“我这次来是问问孟大哥你有没有热水,我跟你借点热水弄点泡面吃。” “谈不上什么借不借的。” 孟高照对韦枷说:“热水应该凉了,我去给你们新煮点热水,你在家里坐坐。” 韦枷这回不客气地进屋。 “谢谢孟大哥哈。” 孟高照家里可谓简陋至极,家徒四壁没有什么值钱东西,是个小偷也不屑于光顾的地方。 孟高照把椅子让给了韦枷,自己则去把电热水壶的水倒掉,重新添了些冷水。 在等待水烧开的过程中,孟高照坐在自己的床上。 “麻烦孟大哥您了,不然,今晚我们要干啃方便面了。” “举手之劳。” 墙边的桌子摆放着香案和神主牌。 韦枷打听道:“唉?孟大哥,我看你这有两个神牌,一个是您母亲的,另一个是谁的啊?” 他纯属没话找话说,好打发这等待热水烧开的无聊时间。 孟高照的脸色微变,然后状若平常地说:“是我爸。” “哦。” 韦枷心里还存有疑惑,他注意到另一个灵牌没有刻字,孟高照好像有所隐瞒。 咕嘟,咕嘟! 热水在两天聊天间烧开。 孟高照起身把热水壶端给韦枷。 “拿去用,记得还给我就行。” 韦枷赶紧点头,拿着热水壶离开了孟高照家。 孟高照在那里站着阴晴不定,最终他只是幽幽叹了一口气,无力跌坐于椅子。 第七章 黑暗中的红光 滚烫的水,倒入放好配料的泡面涌,香气一下子就弥漫开来。 韦枷觉得肚子里的馋虫更加折磨人,虽然泡面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也经常会吃泡面。可是,在饿肠饥饥的情况下,这简直就是人间美味。 韦枷几乎是掐着秒在算,三分钟一过,便立即掀开泡面盖子。 酸爽的气味扑面而来,他顾不得滚烫,自己扒了两口。 “烫,烫烫!” 他张嘴呵气,吐着舌头。 杜鹃把矿泉水递给他,韦枷摆手表示不用。 两桶泡面,一桶是老坛酸菜,一桶是红烧牛肉。 杜鹃怕晚上吃辣上火,所以吃的是不辣的红烧牛肉面。 泡面生产厂家似乎在搞活动,每个泡面桶里都搭了一根小香肠。 韦枷把泡好的香肠用叉子放到杜鹃的泡面桶里。 “多吃点肉,看你最近又瘦了。” 杜鹃想要推让。 “你吃,你最近东奔西跑一定更累。” 韦枷端起泡面,微微吹凉,咕噜咕噜地就把面条咽下了肚。 热腾腾的泡面在肚子里分解,为人体提供活动的能量。但是这点面,显然是吃不饱的。然而这么晚了,外面没有餐馆,外卖APP也不配送,泡面总共就两桶,只好就这么对付着。 他其实就吃了个半饱,杜鹃一个女生也许能吃个七八分饱。 晚上吃点热的东西,心里也跟着暖和了起来。 出租屋虽然不用空调,但是露水降临,独有的旧城荒凉,还是让人感到有些冷的。 剩下的泡面汤也没有浪费,韦枷全部喝到了肚子里。 没有给杜鹃机会,把香肠放回自己泡面桶里。 韦枷把泡面桶按扁,用大的红色塑料袋装着,这个袋子临时充当他们的垃圾袋。 杜鹃吃得稍慢,可以说是细嚼慢咽,她的头发有些长,所以吃面时要单手把垂下的发梢别到一边。韦枷双手得了空,便接过了这活。 “我帮你,凉了就不好吃了。” 他帮杜鹃把头发托着,两人傻乎乎地对视着。 看了一会,杜鹃双手捧着泡面桶,把里面的面条和香肠吃了个干净。 这就是他们简单的爱情。 俗话说,饱饮思银玉。 韦枷禁欲多时的心思活泛起来。 杜鹃不像韦枷那样随意地用手背擦嘴,她拿出一包纸巾,从中抽出一张像是抿胭脂一样擦了下嘴,又擦了擦手。 “老婆,我想……” 韦枷的声音,变得幽哑。 “不许。” “一嘴泡面味。” 韦枷撇了撇嘴,在行李箱里翻找了一下,拿出一小盒口香糖,往自己嘴里倒了两颗。 之前住在宾饱里,由于是单人房,所以一次性牙刷和牙膏就只有一套,杜鹃要洗漱的话,韦枷就往嘴里扔两颗口香糖嚼一嚼,用来清新口气。 杜鹃也了两颗倒进自己嘴里。 直到口香糖嚼到完全没有味道,韦枷才把它们吐出来。 他张着嘴往手心呵气,同时鼻子嗅了嗅,自觉没有异味,便看向了旁边的丽人。 杜鹃漫不经心地拨动着手机屏幕,嘴里的口香糖还没吐出来。 “不是开玩笑,我真的忍不住了。” 韦枷的手沿着杜鹃的大腿,一路摸到臀线,慢慢又往上移。 杜鹃俏脸一红,没好气地说道:“瞧你那猴急的样子,等我一下。” 她把口香糖包在纸巾,扔到了垃圾袋旁边。她本来瞄的是垃圾袋袋口,于是她下床想把纸巾捡起来。 可韦枷不让,他霸道地双手抱住了杜鹃性感的大腿。 “春宵一刻值千金!” 他用手帮杜鹃除去鞋袜。 杜鹃又推了推他的脸。 韦枷心里的火烧得正旺,又怎会迁就杜鹃? 杜鹃急道:“一屋子的泡面味,你闻不到吗?!” “好好好,我把窗户拉开一点透透气。” 韦枷把杜鹃的鞋袜远远地放在了桌子那里,然后又把窗户拉开了大约两指宽的缝。 夜风缓缓地吹进屋内,带着些许凛冽。 杜鹃检验了空气质量,这才允许韦枷上班。 两人双双卧倒在木板床上,床底铺了三层被单,枕起来还是有点咯人。 杜鹃突然想起什么,又推了推韦枷。 “你记得戴套。” “放心,早有准备。” 韦枷淫笑着,边解皮带,边在牛仔裤屁股的口袋拿出了避孕套。 很快,两人便脱得赤条条的,粘腻的媾和呻吟,一点点细碎地在两人口中流出。 乡间多植被,所以虫鱼鸟 兽也多,每逢夏夜,夜深人静的时候,昆虫才刚刚睡醒。生活在农村的人,在入梦之际,能听到蛙鸣、蝉叫,还有许多蟋蟋索索的不知名昆虫的零碎声响。 城市虽然是座钢筋混凝土丛林,可也有不少绿化工程,夏天的夜晚也能听到蝉鸣,尤其是在这样的夜里。旧城区之外的人,因为窗外那聒噪的蝉鸣,而吵得夜不能寐。 旧城区的植被覆盖率,比新城区更多,一些街道还保留着近百年的老榕树,还有一些喜阴植物,也在这里随处可见。 在这样一处地方,没有蝉鸣反而是一件古怪的事,可是沉迷于情欲的韦枷和杜鹃,完全忽略了这一不寻常之处。 他们居住的小楼,仿佛有一层无形的结界,方圆千米,竟没有鸟兽安栖,而在这千米之外,又恢复正常。若在小楼方圆千米外的地方,还能看到蟋蟀一类的昆虫,在地上蹦来蹦去。 可在这小楼之内,存在着只有一种臭名昭著的可恶生物——老鼠。 小楼里的人都在自己的房间内,没有人出去,而一楼的大门紧紧地闭着。 站在小楼外面看,能看到小楼顶上其实是有个小屋的,而且小屋那里,还有大片的天台,完全可以用来晾晒衣物。可是,小楼里二楼通向三楼的楼梯,生生地被人截断。 楼梯的尽头,是一堵油了白灰的墙壁,它的年龄应该更新一些,因为上面没有生着绿色的斑点。 墙壁之下,黑暗之中,体型小巧的生物,探头探脑地钻出底下的小洞。 小洞幽深,只容老鼠出入,但是如果用强光手电筒打进去,则会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这些老鼠成群结队,赤红着双眼,一只接着一只,灵敏地一级级地爬下楼梯。 这几乎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老鼠排队前行是在动画片才有的事情。它们是一群胆小、无组织的生物,一点动静就能让他们乱蹿。 韦枷和杜鹃屋内,木板床顽强地经受住了他们的经受,在一声又一声牙酸的吱呀声中屹立不倒。 老鼠们像是进出自己家门般,一队队地进出租客的房间,它们进入的都是没有灯光的房间。 韦枷和杜鹃熄了房内的灯,也在他们的目标之列。 吱吱! 在一次 低沉的吼声中,两人都是气喘吁吁、大汗淋漓。 杜鹃的耳畔发梢,被汗水打湿,湿在太阳穴的位置。 韦枷觉得这一刻的她格外迷人,所以他紧抱着杜鹃,又亲了亲她的额头,恬静了她额上的汗珠。 杜鹃没有力气,跟他吐槽口水的事。 吱吱! 这声音在黑暗中特别明显,两人心中的温存与绮念,在这一刻的惊吓中,都没了影子。 “什么声音?!” 杜鹃问道。 韦枷赤脚走下床,对杜鹃说:“我去看看,你在床上呆着别动。” 韦枷无比专注地注意着黑暗中的一举一动,他的双眼已经适应了黑暗,所以把屋内的一桌一椅看得无比清晰。 然而,他听了半晌,都再没听到异动。 所以,戒心也放了下来。 就在此时,他们用作垃圾袋的那个红色塑料袋,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竟然哗啦啦地动了起来。 他听到了嘶咬的声音,人类的想象力,加深了他的恐惧。 在没有看到那个翻动垃圾袋的东西真面目之前,韦枷的心跳得非常快,仿佛要跳出的他的脸膛。 他没敢用手去翻动垃圾袋,他想起白天方德淑警告过他们,不要胡乱造谣,虽然他不相信鬼神。可他大学期间,为了彰显自己胆子大,看过不下百部灵异小说。 那些灵异小说,成了他恐惧的养料。 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可还是不由自主地去想,红色塑料袋掀开之后,会出现一张诡异的人脸。 夜风吹过,韦枷打了个寒颤。 他用脚踢开那个红色塑料袋,感觉踢到了什么东西。 再定睛一看,黑暗中多了一双赤红的眼睛。 老鼠。 看到闹腾的生物的正体,韦枷心中生起一股怒气。 就你这个小东西,还敢吓老子? 他走到自己的床边,拿起自己的45码大鞋。 他尽量放松自己的动作,想着一鞋建功,把那个吓自己一跳的小东西弄死,好挽回自己的颜面。 人们常说,胆小如鼠,老鼠的胆子那么小,自己被老鼠吓到。 这在他脑子里,形成一条回路,那就是自己还没有老鼠胆大。 他屏住呼吸,把鞋子重重地掷出去。 可那老鼠的动作,迅捷无比,飞快地跑到了门边 。 韦枷感到大为惋惜,差一点就能砸中那小畜牲。 那老鼠在门边还不走,一双赤红的双眼,竟似人一般,迸发出仇恨的光芒。 什么老鼠,竟和人似的? 韦枷只道自己看错了,当他揉了揉眼睛再去看时,那老鼠已经钻出门出不见踪影。 “老鼠而已,不用怕,差点就逮住了。” 韦枷对床上的杜鹃说。 “那就好。” 杜鹃拍了拍自己饱满的胸脯,可她此时是不着衣衫的。 月光朦胧地笼着她的躯体,韦枷又是一阵口干舌燥。 他吞了吞自己的口水,重新返回“战场”,而那并不动听的摇床曲再一次响起。 龙山程终于忍无可忍,把自己耳里的两团棉花拿出来,泄愤似地扔到地上,同时,蘸满颜料的画笔也重重地掷到地上。 第八章 画家龙山程 在龙山程非自愿的情况下,他听了一晚上的墙角。 他最先尝试打开收音机,听电台播放的八十年代老歌。 可是一墙之隔的骄喘连连,使他的脑门黑线连连。他不是那种没有尝过人事的老光棍,年轻那会,他常常到各个洗浴中心“大保健”。发廊的洗头小妹,见了他都得红着小脸,轻啐他一口。 只是他想不明白,在这么一个破出租屋,隔音效果差到一定程度,床硬得睡上去腰酸骨痛的地方,做那档子有那么舒服吗? 在他身前架着一幅油画,他刚刚正在描绘这幅图画。画面上的内容,不是搞艺术那一行的人,暂时是想象不出成品的。这幅画在色彩上,给人一种视觉上的冲击感,红色、黑色、绿色、白色,其中又数红色跟黑色这两种颜色特别明显。 这幅画虽然没有画完,但却给人一种呼之欲出的惊悚之感,明明这幅还没完成,也分辨不出所画的内容。 龙山程是一个画家,而且不是那种扑街的穷画家,他的画在某些特殊圈子特别受欢迎。他这次就是接到一个订单,因此趁午夜灵感来临,好好地完成这幅作品。 他的房间除了油画,便是油画,他自己的睡的床杂然其间,反而没有那么明显。 一幅的画作,用白色的画布遮着,窗户、窗帘都拉得死死的,一丝风也漏不进来。 颜料的刺鼻气味加重了房间里的烦闷,可龙山程竟然能忍受下来。 “啊……啊……轻点……” “呼呼……” 男女肉体搏击而造成的床铺摇动又咯吱咯吱地响着。 龙山程看了眼手表——一块银色的手表,做工细致,如果将它拆开,它复杂的内部结构足以证明不是一块水货表。这是一块货真价实的世界名表,而买这样一块手表的钱,不过是区区他卖出一幅画的收入。 0:00,无论在哪个国家,都是一个特殊的时刻,它代表着一天的轮回更迭。 其实在当世的画家之中,他的画作拍卖价格,也能称得上号。 但是,若去网络上龙山程这个名字,不会有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因为他所画出的画,画风尤为诡异 ,这些画的主角,不是常见人、景、动物、植物,也不是毕加索的抽象派画。 而是一幅幅扭曲而怪诞的耸人听闻的作品,他画中主角是鬼,他想象中的鬼魂。 他没有见鬼一类的经历,可当他把画绘出,他的每一颗毛孔都在告诉他。 你画出的鬼是真的。 即使是他这个画家,面对自己的作品时,也不愿看那一幅幅画多一秒。 他作画从来都是最后检查一遍,然后就用画布把画完全遮挡住。 有时,他会做梦,梦见画里的鬼,有一天跑出来,把他拖进画里,而这又成为了他创作的灵感。 十三年前,画家龙山程,还不是画家龙山程。他只是会计龙山程,帮大老板们做账,他完全知道那些账本下隐藏着些什么。 那些他想要忘却而根深蒂固的记忆,也是他的灵感来源中的重要部分。 那时,他虽然学过画画,但是绝对称不上高超,倒贴钱也没人会买他的画。 然后当年那件事发生之后,他在大老板们的帮助下跑路。 没人知道他出去转了一圈之后,又回到了莫德里市。 包括那几个大老板,他心中一直在担忧在老板们不会放过自己,甚至可能派杀手来杀死自己。因此,即使回到了莫德里市,他也没有跟大老板们联系。而且他没有家人,老父老母应该化为了一坯黄土,最多被人掘祖坟。可这种事情,那些大老板自栩身价,应该不屑于去做。 即使他掌握了那些老板们的最大秘密,一个可以致他们于死地的秘密,这个秘密跟大老板们私下做的买卖有关。 他心惊胆战过了多年,后来渐渐也把这件事拋到了脑后,最大的可能是那些老板,以为他死在了逃亡的路上。 他暂时是安全的。 他深入简出,就连租的房子,也是这样破落的房子。 他相信没有理由,被人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曾经的朋友站在自己面前,或许也认不出自己。 高度近视眼镜在鼻梁滑落。 龙山程是个塌鼻子,所以眼镜经常固定不住,画三笔就要把眼镜扶正。 摘下近视眼镜,他完全就是个瞎子。 龙山程将画笔捡起,眼睛看向自己所作的那幅画时,眼睛余光里的景象让他 不敢动弹。 画布是什么时候揭起来的? 他明明全部都有好好检查过,确保每块布都盖在那些画上面。 就连房间里的窗子,也全部关好了。 他看向了窗帘,有吹的话,窗帘会掀起来。 但是,窗帘竟然连晃动的迹象都没有。 哪里来的风? 那幅没有遮好的油画,半搭在上面的画布落到了地面。 画中的恶鬼,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 无论走到哪里,只要目光里有这幅画,都会让人感觉,那个画中的鬼在盯着自己。 龙山程对这幅画还有印象,与他笔下的诸多主角不同,这个画中的女人粗看是个年轻的漂亮女人。 不是说画中女人像正常的人不好,可是他也曾经尝试过,只有他脑海里的鬼,可以在他的手中成画。 无可置疑,画中的女人是鬼。 她虽然娴静地笑着,可是细看会发现,她嘴角的弧度给人一种莫名的压抑。再仔细看下去,就能感觉到她眼中的凶险与不怀好意,被这种目光盯着看的人,会感到后脊骨凉嗖嗖的。 “啊!” 龙山程被这女人的尖叫吓了一跳。 过了一会,他明白是隔壁的肉搏战分出了胜负。 他克服自己的恐惧,手忙脚乱地把那幅画重新盖好。 不是没有人出重金求够这幅画,可每当他想把这幅卖掉时,都会感到一股不详的预感。 他的预感告诉他,把这幅画卖掉,会发生不好的事。 像他这种人,即使不信鬼神,但到现在也不得不信。 所以,这幅画好好地留在他的屋子里。 他与这些画同吃同住,拉上画布不觉得有什么。 如果把画布拿掉,就让人细思极恐。 他与一屋子的鬼生活在一起。 龙山程不止一次觉得,这些画是活着的。 因为很多时间并不是他在挑选卖家,而是那些画它们本身在挑选卖家。 这个过程听着玄妙,其实也不难说清。 当适合的卖家出现在他面前跟他求画时,他的心脏会产生小电流蹿过一般的感觉,而这就是这些画给他的指示。 因为自己学会这种画法太过机缘巧合。 所以,龙山程认为,也许是这些画在操纵着他。 他不过是一个画中凶灵摆布的人 偶。 想什么呢? 龙山程开了一瓶洋酒,倒了大约小半杯,又挑了几个冰块放进琥珀色的酒液。 咚咚! 冰块与琥珀色的酒液相得益彰,有一种晶莹的美感。 当年的事情,他差不多忘了个干净,可在这天夜里,他又回想起曾经种种。 喝酒浑身发热之后,龙山程这才感到好受了些。 虽然住的地方破,但是在吃喝上,他并不亏待自己。 为了掩人耳目,他没有动房内的陈设,只是买了一个60厘米高的小型电冰箱。 隔壁的那对男女,他没有多少了解,下午的时候,他听到一阵喧闹,还有方德淑那个骚货的声音。 他猜是有新的房客来看房,不过他想不到竟然还有新房客会住进来。 在种种诡异色彩的渲染下,还有胆大包天的住进来,真是让他感到奇怪。 这间房子的传闻,有一部分是他托几个客户放出去的,为了就是保持房子的安静。 但是,此刻,这种他所需要的安静,被新搬入的房客破坏了。 在漫长而乏味的摇床起过后,那双男女又说起了“悄悄话”。 悄悄话这个比喻,有失偏颇,应该说没营养的对话。 龙山程没兴趣知道他们谈话的内容,他只想让他们安静下来,好让他完全这幅作品。 可现在这个时候,深夜时分,他不好过去敲门,给他们警告。 很大可能,他们会报警。 龙山程不希望他们报警,警察十三年没有来过这个地方,他想这个记录继续延长。 在寂静的夜里,任何声音都会放大。 何况是韦枷和杜鹃并不小的说话声。 龙山程试过徒劳抵抗这些声音,可是,过程是无用的。 比起阻隔,最立竿见影的方法是掐灭噪音制造源。 明天,他要好好跟对方谈谈,让他们有所收敛。 他不想跟其他人起冲突,可现实由不得他。 只要掌握好尺度,他相信不会惹上麻烦。 在无边无际的噪音中,龙山程彻底没了作画的心思。 他戴上了耳机,沾着颜料的衣服都没有脱,就躺在了床上。 耳机里是一档电台喜剧节目,主持人讲的笑话,完全找不到笑点,简直是烂透了。 窗外,赤红的绿豆小眼,观察 着房内的龙山程。 龙山程的房间里没有食物,颜料的刺鼻气味,应该能劝退老鼠才是。可那只老鼠,竟然叭在窗户外面,仿佛能透过窗帘,看到床上的龙山程。 赤红双眼不止一双,陆续有老鼠顺着裸露的水泥管道,经过檐角爬到龙山程房间的窗边。 它们似乎在吱吱吱地讲话,像人一样密谋着某个阴谋。 虽然无从得知它们语言的内容,那一定是个邪恶的阴谋。 就好像它们拥有的与自身身份不符的智慧,就好像异端科学家弄出的猪人那样的畸形生物…… 第九章 连怼两人 咚咚咚! 咚咚咚! 韦枷有点不爽,连耕耘耗费了不少精力,大清早却被人吵醒,他的心情特别不好。 枕在他胳膊肘的杜鹃,眼皮微微翕动,也在他怀中清醒。 “你去看看是谁?” 杜鹃有些贪睡,单手捂住自己的耳朵,没有睁眼。 韦枷无奈推了推杜鹃。 “老婆,你枕着我的手,我怎么出去啊?” 阳光已经照进屋内,没有窗帘的遮档,屋内投入大量的零星光斑。 韦枷意识到已经是日上三竿,屋子还没搞定大扫除,工作还没有着落。 一觉醒来,这些现实烦恼,重新又涌到他的心头,这叫更加地不爽。 敲门声更加急促,左右摇不醒杜鹃,韦枷只能直接把胳膊抽了出去,甩了甩手臂活动筋络。被枕了一宿的手又麻又痛,仿佛爬了一万只蚂蚁。 霎那的失重感使得杜鹃即刻被吓醒。 “干嘛呢你,我睡得好好的。” 她有些生气。 这人昨晚把她弄得那么晚,早上还不让她睡个饱。 “老婆,别生气,外面有人敲门,你继续睡会,我穿衣服出去看看。” 韦枷将自己的衣物拣了起来,匆忙把内裤T恤和裤子套上。 夏天穿在身上的衣服本来就轻便,所以这个过程并没有花多少时间。 韦枷回头看见薄被里,杜鹃玲珑有致的身躯。亲身经历过,他才明白温香软玉,无愧于用来形容像杜鹃这样的女人。 如果我打开门,那人进来,杜鹃不就被人占了便宜吗? 他搓了下乱糟糟的头发,赤脚套上鞋子,打算在外面跟那人解决那事。 外面的那个人,他想到的是云虎。 也许是过来找他们签租房协议的。 没卵蛋的男人,一定是方德淑那虎婆娘的指使,让他大清早过来扰人清梦。 韦枷如此想着,便打开了门。 门外是一个陌生男人,他没有见过这个男人。 “你找谁啊你?” 韦枷说话的语气不善,发现不是云虎,他自然也不必假以颜色。 若是云虎或者方德淑过来,他还是会假惺惺地跟对方客套几句,即使是他看不顺眼的云虎,也不会当面直着挑 他的刺。 眼前男人有着一张路人脸,最大的优点也许是他的身高,一米七几的个头,这在南方人里并不算矮。他戴着一副厚厚的近视眼镜,眼镜镶金边,穿着一件蓝色的条纹衬衫,还有一条灰色西装裤。 男人虽然上了年纪,可是蹬着一双皮鞋,怎么看都跟他们这处房子不搭。 “你们好,我是住在你们隔壁的租户。” 龙山程谈吐斯皮。 “噢。” 韦枷抠了抠鼻子。 而这个动作使得龙山程的眉头眼见着锁了起来。 这人的动作真是粗鲁,一看就是个没教养的,现在的年轻人一点都不懂礼貌。 龙山程强忍着不适说道:“我过来是想跟你们说点事,方便进屋说吗?” “不方便。” 杜鹃还在屋内睡觉,韦枷自然不会放龙山程进去,让他白占自家女朋友的便宜。 “有话在这里说,有屁在这里放。” 龙山程心里固然生气,手却理了理自己的衣领。 “既然如此,鄙人是一个艺术工作者,需要安静的工作环境。” “今天到你们这里来,是提醒你们一下,房子的隔音效果不太好,希望你们注意一点。” 韦枷不以为意,打量着衣冠楚楚的龙山程。 暗啐:人模狗样!以为穿着龙袍就是太子啦?艺术工作者,讲得好听而已,不就比乞丐好上一些,真是个有名气的,也不会住在这个鬼地方。 “我知道了,你可以回去了,老子还困呢。” 韦枷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道。 “等等。” 龙山程涨红了脖子:“年轻人,你话什么意思?我刚刚跟你说的话,你听到了吗?” “我听到了。”韦枷又挖了挖耳朵,挑出的耳屎挑在龙山程旁边,没有丝毫顾忌。 “你!” 龙山程用手指着韦枷。 韦枷恶人先告状道:“我什么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那么不懂事呢?扰人清梦你好意思,老子花钱租的房子,我乐意做什么,那是老子的自由,不喜欢的话,找个凉快的地方滚一边去。” 龙山程哑口无言,像韦枷这种泼皮性格,他还是第一次遇见。 他自恃艺术家的身价,不想当众跟韦枷像泼妇一样吵骂,所以他生生把嘴里那 句国骂咽了回去。 而韦枷得意非凡,两条腿不由自主地抖了起来。 个四眼田鸡还想跟老子玩,扯了身虎皮就当自己是根葱,什么玩意?! “我要投诉你!” 龙山程最终恨恨地放了句狠话。 “去呗,去呗,你去投诉。” 老子还真不相信你能把我怎么着。 韦枷伸了个懒腰又回到屋子里,并且把房门关上。 他看了占据了整张床的杜鹃,又看了眼手机。 已经十点多,不早了,走出这片旧城到超市买东西,来来回回要花不少时间,他估计回来都下午一点了。 没忍心吵醒熟睡的杜鹃,他给杜鹃留了张纸条。 我去买东西,回来给你带饭,在家里好好休息。 他扔了两颗口香糖进嘴里。 到水龙头前接水,草草地用冷水洗脸。 水龙头里流出的水,竟然冻得他有些打颤。 他把这归结于刚睡醒,体温没回上来。 所以他趴在地上做了几个俯卧撑,把体温回了上来,洗了把手准备出门。 出门前,他着重检查了门窗,并且把房间门锁上。 他仍然担心杜鹃的铜体被人看见。 杜鹃是他的女人,而且只能是自己的女人。 这是他脑子里的想法,如果别的男人觊觎自己的女人,这会让他感到格外不痛快。 他直接把房间钥匙揣兜里,在他没有回来之前,无论是屋子里的人,还是屋子外面的人都无法把门打开。 又想到昨天站在窗边的云虎,看着澄澈的透明玻璃窗。韦枷找了些旧报纸,往玻璃窗上撒水,然后把旧报纸贴在窗上。 屋内的能见度马上降了几分,昏暗一片。 韦枷看着自己的杰作满意地点头。 这一来一回,大概花了十多分钟。 韦枷总算是出了门。 他还想着撞撞运气,在半路看看哪里招工,出应聘一下,看看能不能被录用。 好歹也是个高学历人才,那话怎么说来着? 金子总是会发亮的。 他这块璞玉总会有人欣赏,总有伯乐会发掘他这个人才。 韦枷乐观地想。 出了门再看自己和杜鹃住的这栋楼,韦枷发现四边的楼房都要比这栋房子高出个三四米。现在是上午快十一点,太阳约在东南方向 ,茫茫阴影打在老楼,形成一片灰霾。 夏天的太阳尤其猛烈,十一点钟已经是太阳高度角一天中接近最大的时间。 如果说现在的太阳光绝大部分照不进楼里,那么冬天的时候会更加难熬,衣服恐怕也晾不干。 一般来说,衣服晾干要靠日晒和风吹。可这老楼位置特殊,阳光和大风被这四周林立的老楼挡了大部分,门前一条路的风倒是明显,可是韦枷总觉得有些不对劲。 在风水学中,这处老楼应该是所谓的藏风之所,按老一辈的人说,可以会讲这老楼不吉利,有点邪性,劝人不要住进去。 但是,韦枷本来就不信鬼神,所以他至多只是担心冬天会冷。 找工作要尽快,早点赚钱买台取暖器。窗户一关,取暖器一开,屋里应该也暖和。 韦枷自我安慰,这房子还叫他比较满意。 他的存款虽然不多,带着杜鹃去小饭馆吃饭,都只能隔三差五的。 但是,鸡蛋会有的,牛奶也会有的。 “宠物狗不能上车。” “瞧不起人是?” 一个烫了时髦卷发的大妈,怀里抱着一只棕色的泰迪要上车,司机指着车内的牌子跟她说话。 大妈很不服气地往钱箱里再投了两个硬币。 “好了,钱我也付了,这回可以上了?” 接着,她对怀里的棕色泰迪犬说:“乖儿子别怕,妈妈带你坐车车。” “我说,婶,真不是钱的问题,满车的人,你抱狗上车,咬到人怎么办?” 司机苦口婆心地说:“我们公司有规定,不能带宠物上车,您下去,我把钱还你。” 他摸着钱包数零钱,大妈却不乐意了。 她不服道:“别人能带狗坐车,我怎么就不能带狗上车了?” “是不是瞧不起人?看不起我?等着,我跟你们公司投诉!工号多少?拿过来,我记着!” 大妈劈手要抢司机胸前的工作牌。 “别抢,别抢,我衣服!衣服被你弄坏了!!” 大妈几次没扯下司机的工作牌,接着道:“心虚了是?不敢把工作牌给我看。这样,我这次饶过你,下次给我小心点。” 大妈说完抱着狗要往人堆里挤。 她怀里的泰迪犬并不安分,一直叫个不停。 大多数人对她怀里的那条棕色的小型没有好印象,可她却跟宝贝似的对着狗说话。 “站住!” 司机是有些真火了,他对大妈喊道:“请您带着您的狗下车,我拒绝载你这样不守规章的顾客。” “凭什么?!” “看你浓眉大眼的,怎么是个色咪咪的东西?!不就看人家小姑娘长得好看吗?我年轻的时候,可比这小姑娘好看多了。她带得狗上车,我怎么就带不得?” 司机气极反乐:“人家姑娘牵的导盲犬,您不要告诉我,你那条狗也是导盲犬?” 大妈说话的底气源于车内一个牵着拉布拉多犬的盲人姑娘,姑娘长相端正,刚一上车就有人给她让座。 那条拉布拉多犬上车之后一直安分地在她身边坐着,也不叫唤,有人去摸它,它也十分乖巧。 它的脖子上有狗牌证明它是一条货真价实的导盲犬。 “凭什么啊?!我不管什么导盲犬不导盲犬的,你不让我带着我儿子坐车,我就打电话给你公司投诉你,人分三六九等,狗还分三六九等呢,我家宝贝儿子可是名犬,不是什么杂种土狗?” 她轻佻地傲慢说道:“我家儿子,可比那条杂狗高贵多了,就那条狗都能上车,我怎么就不能带着我家儿子坐车了?” “你们评评理,都给我评评理!” 谁知车上的人,根本不吃她这套。 百试百灵的套路,在这里竟然栽了跟头。 “我说,大妈,你赶紧下车,别耽误我们事。” “人家姑娘眼睛看不见,你一个年纪,手脚健全,好意思跟人家比?你不害臊我都替你害臊。” “那导盲犬是拉布拉多犬,不是什么杂种狗,可聪明着呢,像你那条破泰迪,还没资格成为导盲犬呢。” …… “呵!” 大妈冷笑。 “一车人欺负老年人是?我明天就找报纸曝光你们,让你们身败名裂,看你们谁还敢跟我作对?!” 大妈我行我素,说得报社好像她家开的似的,随时能听她的指挥。 就跟电影里,那些混混老大,一个电话叫上几辆面包车,随随便便百号人过来砍人。 这大妈那股泼辣劲,确实吓退了许多人,大多数人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就忍住没有吭声。 但韦枷可不像那些人,他忍这三八有一阵子,趁着那大妈看向司机,想继续找司机麻烦的时候。 韦枷小跑过去眼疾脚快,一脚把大妈踢下了车。 那大妈哎哟一声,连着她的宝贝儿子狗,摔下车后在人行道爬了起来。 韦枷催促道:“快关门,别让那臭三八进来。” 司机目瞪口呆地点头,按了关门键。 大妈的怒吼隔着车门传进来:“你个臭小子,你你不得好死,你断子绝孙,你会遭报应的。” 韦枷得意地笑着对吃车尾气的大妈挥手。 诅咒这种东西,他就没怕过。 如果说话就能咒死人,那么一年要死多少个人? 貘佑星的人,有一百亿人口都不顶用,早就死绝了。 第十章 因祸得福 下了车,韦枷就近去了一家大型连锁超市。 今天似乎是他们的活动节,全场七折的牌子,亮堂堂地打在外面。 去哪里不是买东西?打七折? 划算。 虽然早有预料这是商场的套路,可是韦枷还是进了超市大门。 无奸不商,这句话无论在哪里都是合用的。 相比于小商场的阴人套路,韦枷更愿意被大商场看不见地套路。 他对这些日用品也不算了解,平时都是杜鹃采购的。 去商场还容易被坑。 虽然左右坑不了多少钱,但是事后回想却会阵阵不爽。 想到那个抱狗气急败坏的模样,韦枷心情大好地吹起口哨。 他推着商场的推车,把需要的清洁用具,还有两人的洗漱用品都放进车筐。 大甩卖!卷纸买二送一。 韦枷随手拎起一提卫生纸,看了下卫生纸的牌子。 风扬,大牌子。 卫生纸这玩意没有过不过期一说的? 他又在一摞卫生卷纸中抽出了两卷。 然而,一大摞卫生卷纸,如同多米洛骨牌般接连倒下。 韦枷额头起了冷汗,推着小推车连忙闪到一边,静静观望。 “哪个缺德的把堆得好好的卫生纸弄倒了,前面不是有放好的吗?手贱?” “别说了,经理来了又要说我们。” 两个营业员一边抱怨一边把散了一地的卫生纸捡起,重新放到货柜码好。 韦枷看了一眼,发现四下无人,但也不能肯定刚才自己的举动没有被人发现。 所以看似无意地经过卷纸倒下的地方,故作惊讶地喊道:“这卫生纸怎么倒了?之前我看到还好好的。” 然后,他蹲下来帮两个营业员把卷纸垒好。 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秃头男气冲冲地走过来问:“怎么回事?你们干什么吃的?商场都是客人,你们在这时候,给我整出这个乱子?” 中年秃头男骂骂咧咧地没完没了。 韦枷则劝道:“大哥,算了,她们也不是故意的。” “不是故意的?” 中年秃头男声音又提高了一个度。 “不是故意的,就是有意的。” “你们两个,把卫生纸垒好,马上收 拾东西走人。” 两个营业员都没有发作,但是中年秃头不依不挠,越发过火的话终于使得她们爆发。 其中一个营业员当着中年秃头男的面,把垒了小半的卫生纸推倒。 指着中年秃头男的鼻子破口大骂:“地中海!老娘忍你好久了,大不了不干了,你天天拿炒我们鱿鱼威胁我们,我们起早贪黑地干个没完,还要忍你这口气,你以为你这是什么好工作,省省你的口水!” “猥琐地中海!!!” 另一个营业员也不甘示弱,瞄着中年秃头男的膝盖,鞋尖朝他的膝盖使劲一戳。 中年秃头男立即哎哟叫唤起来,捂着自己的膝盖喊道:“你们两个的工资别想要了!” “呸!” “呸!” 两人从中年秃头男身边经过时,都朝他的胖脸一人吐了一口唾沫。 顿时,中年秃头男的脸变得湿润。 而两个营业员的话尔后传来。 “商场旺季,紧缺人手,我们两个走了,看你怎么跟老板交待?” 中年秃头男忍着痛苦喊道:“你们两个表子会后悔的,我就不信加工资没人干,你们等着瞧,我不仅能请到人,而且能请到大学生,你们两个早晚有求我的一天。” 回答他的是两个营业员头也不回的冷哼。 韦枷则笑着把中年秃头男扶起来道:“这位大哥是商场的……” “我是商场的经理。” 中年秃头男疼得跳脚还假装斯皮的模样非常滑稽。 韦枷把眼睛撇向别处,这才忍住没有笑。 但是,一想到他的圆滚滚身材,立即就出现一个人形球在原地蹦啊蹦的搞笑画面。 韦枷不得不看地板想别的事物。 不能笑,笑出来工作就泡汤了。 韦枷讨好地笑道:“请问你们商场还招人不?” 商场经理趾高气扬道:“只招读过大学的。” 韦枷在心里已经把这个死胖子骂了个遍。 一个商场的营业员,还有学历门槛,真以为自己是什么世界五百强? 但这些话一说出口,就没有婉转的余地。 韦枷感到自己的脸都快笑僵,自己的笑一定有多假能多假。 但这不妨碍他对商场经理说:“你看我怎么样?正经本科大学毕业。” “勉勉强强, 你真要来我们商场上班?” 商场经理其实是图个嘴快,他看韦枷的打扮不像文化人。 “真的,哦,我还有个女朋友,也是大学毕业生,刚刚看商场走了两个人,可以叫她一起来吗?” 大学毕业生,一聘还是两个,说出去商场也有面子,我们也有高学历人才。 商场经理想到这一层,老板也不会拒绝两个送上门的大学毕业生。 所以他对韦枷说道:“如果你没有骗我的话,明天来上班,记得带上毕业证,该走的流程还是要走的。” “好好好,您慢走。” 韦枷满脸堆笑,看到商场经理走远后,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地竖了个中指。 死胖子,得意什么?! 不就是个商场经理,老子以后把你们商场买下来,让你天天拍老子的马屁,逗老子开心。 转念一想,自己弄倒卫生纸,不仅没有挨骂,反而还得了两份工作,解决了自己和杜鹃的就业问题。 韦枷觉得今天是自己的幸运日。 他心情大好地推着手推车,去商场收银台结账。 提着扫把、扫帚、卫生纸等大件东西,还有满满两大袋货品,韦枷热得满头大汗,走在大太阳底下汗如雨下。 可是即使是手指被这些东西勒得发痛,他还是没有放下休息。 这些东西可是整整花了他两百块,可得小心看紧点。 韦枷在路边看到一个小饭馆。 盒饭不贵,十块钱一盒。 韦枷跟老板搭话道:“老板,你这盒饭有什么菜色?” “喏,都在这了,炒青菜,酸辣土豆丝,这是素菜;鱼香肉丝,丝瓜肉片,这是荤菜。十块钱一个,一荤一素,你要什么菜,我帮你打。” 韦枷咽了下口水,这时才觉得肚子空空如也,一阵阵打鼓声。 “嗯……两个盒饭,饭给打实点,素菜都要青菜,荤菜一个鱼香肉丝,一个丝瓜肉片。” 老板挥舞着蒲扇大手,赶着嗡嗡乱呜的苍蝇。 他把手里的烟头掐灭,随手扔到地面。 他麻利地舀起了两份盒饭,,狠敲一下菜盆,使得大勺上沾着的菜掉进盆中。接着,他用白色塑料袋把盒饭装好。 对韦枷说:“好了,是打包的吗?” 韦枷艰难地拿出了手机问 道:“能用手机支付吗?” “微信还是支付宝?” 老板在身后拿出了两个牌子,压根没听韦枷的意见。 正如韦枷的那些要求,基本上被他无视。 就打饭一途,他每份盒饭的菜和饭偏差不过二十粒米,犹如人肉机器人。 韦枷也没心情管这些,付了钱之后,他对老板说:“帮忙挂我脖子上。” 老板用一块脏兮兮的抹布擦了手,手掌的肥腻染在了染料袋。 韦枷一瞬间就感到了那股子恶心的滑溜。 可是,疲惫压垮了其他感受。 他唯一的念头就是把这些大包小包的东西带回出租屋。 公交车很快就来了,韦枷上车之后,率先用大包小包的东西抢了个好位置,然后再回到司机旁边投币箱扫码。 司机甚至没有来得及喊出叫他买票。 韦枷舒舒服服地坐在公交车的塑料椅,由于他旁边那些占地面积大的货物,后面上车的人只是看了一眼,就找了个位置站着。 所以即使是后来车厢站满了人,几乎找不到下脚的地方,还是没人跨过他坐到靠窗的位置。 而韦枷则抻开衣领。 公交车的冷气开得足,几乎是一瞬间,他就感到了凉快。 那袋子盒饭有汤汁渗出。 韦枷尽量不去想这件事,把它放在旁边的座位。 一会还要继续在脖子上挂着,腾不出手去拿这袋子盒饭。 如果因为嫌弃上面的油迹而不把它带上,他和杜鹃都得挨饿。 韦枷舒舒服服地靠着塑胶椅坐。 这冷气真爽,大热天偶尔坐坐公交蹭蹭空调还是挺爽的。 有人瞪了韦枷一眼,然后马上又收回目光。 但韦枷还是发现了。 他心想:看老子干嘛,老子又没有拦着你们不让你们坐,是你们不想坐,怪谁? 后来,车厢到了最后几站,车内就剩下两个人。 韦枷闲着无聊往后看,发现那个人竟然是个熟人。 云虎,房东的老公,方德淑的丈夫。 韦枷打了个招呼。 “云叔,去哪儿啊?” 云虎还是穿着那件外套,努力地把自己的脖子缩进衣服里。 韦枷觉得他的扮相像只王八。 一伸一缩的,短脖子驼背,可不就是个背着龟壳的王八吗? 云虎笑着 回答道:“去外面办点事。” 车内的冷气使得他流下的汗珠减少。 真是个王八,大热天还背着龟壳不放。 光看着云虎的外套,韦枷就汗水又要分泌。 “云叔,昨天找你说的事,你跟方姨商量了吗?” “那事啊?” 云虎一副为难的样子。 韦枷没兴趣看他这窝囊相。 便对他说道:“算了,一会你把协议拿过来给我签了,给我们弄个窗帘就行了。” 云虎松了一口气:“好,一会我就把东西拿过来。” 好像叫他去跟方德淑提改租房协议的事,会叫了他半条小命似的。 接着,云虎没有说话,韦枷也不想跟他讲话。 没过多久,公交车到站了。 第十一章 工作之争 韦枷长吁一口气,放下挂在身上的大包小包。 听到房门开启声音的杜鹃连忙去门边相迎。 看到韦枷脖子上挂着的两盒饭,不禁莞然一笑。 而韦枷也跟着笑道:“我这‘围巾’够新潮,绝版货,只此一家,别无分号。” “你净贫嘴。”杜鹃帮韦枷把东西提进屋子里,分担他手里的重担。 看到赤着双脚的杜鹃,韦枷有些生气了。 赤着脚在地上乱跑,不怕生病吗? “你怎么没穿鞋啊?” 韦枷把装着饭的袋子放在屋里唯一的桌子上。 “还说呢?我都快饿死了,哪里管得了这些?” 中午快十一点时起床,肚子就开始咕咕叫,枕边的男朋友消失不见,屋门也被人从外面锁了。 窗户糊的那一层旧报纸,不用想也知道是韦枷的杰作。 他就是有点占有欲过剩,总的来说,杜鹃还是挺满意韦枷的表现。 这样恰恰证明他在乎自己。 “怪我,怪我!” 韦枷头上冒的汗都没擦,汗水打湿的衣服也没来得及换。 便去翻找两人的行李箱,在里面找出一双红色的塑料拖鞋,还有一双黑色的塑料拖鞋。前一双拖鞋的色泽与质感,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地摊货;而后一双拖鞋,鞋面的毛边都没有切割干净,两只拖鞋与地面撞击时,还有硬梆梆的声音,一看就是最次等的货色。 事实上,这双黑色拖鞋是韦枷在地摊上捡的,两只拖鞋,右脚的拖鞋稍比左脚大半码,摆摊的摊主最后也没能把这双拖鞋忽悠出去,随手扔在了原处。而韦枷刚好在那里路过,就把那双拖鞋捡回来自己穿。 别说这拖鞋看着寒碜,他穿了快两年,鞋子几乎没有半点变形。给杜鹃买的三四十一双的拖鞋,没半年就要换一双,虽然价格贵了五六倍,但是质量也就那么回事。 韦枷的脚丫子爱冒汗,这一路山长远水在大太阳底下,早就捂得能从鞋子里倒出水来。 他方一脱鞋,杜鹃就连忙捂住了鼻子,推他去卫生间。 “你快去洗洗,臭死了。” 韦枷怕鞋子熏到杜鹃,转身先把鞋子放到屋外,然后再去卫生 间用水龙头冲下脚,把那股惨重的酸臭遮盖一下。 “再臭也是你男人,再说了,臭男人不臭,怎么叫臭男人?” 韦枷在厕所往朝外面喊道。 别看他现在不在意地跟杜鹃开玩笑,如果杜鹃真心令他察觉对他的嫌弃与厌恶,他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保持冷静。 卫生间的镜子清晰照出他些刻的样子,他在洗手盆的水龙头接了一捧水,给自己洗了把脸。 镜子里的自己看着有些陌生,他觉得镜子里的人是自己,但是又好像不太相像,具体细节上似乎有些不同之处。 不待韦枷多想,门外的杜鹃已经开始催促。 “洗完手赶紧过来吃饭!” “好,马上就来!” 韦枷随口应和,随手在牛仔裤裤面擦几下。 但他没有发现镜子那里,有着墨绿色的光闪烁。 杜鹃正在布筷子。 外卖盒子里的菜汁洒了出来,袋子是一片狼藉,饭盒也是染上了油腻。杜鹃在桌子上铺了一层报纸,把两个饭盒打开,她是不打算捧起油腻的饭盒扒饭吃了,但屋内的桌子只有一张。 杜鹃站着没有坐下,韦枷过来之后便说。 “坐下吃饭啊,站着干什么?” “你坐下吃,我在家不怎么累,你出门带那么多东西回来,一定走累了。” 韦枷对杜鹃的话很受用,虽然如杜鹃所说,他的胳膊酸得几乎抬不起,但是椅子还是让给了杜鹃。 “你坐着,我吃完之后睡会,醒来之后,再把厕所的卫生搞了。” 杜鹃没有推脱,喜笑颜开地坐在屋里唯一的凳子上。 “你真好。” 杜鹃笑着对韦枷说。 “那当然,我不对你好,谁对你好?” 韦枷也是真饿了,站着吃了个半饱才说:“老婆,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他边说着边把鱼香肉丝里的肉丝挑给杜鹃。 “什么好消息?” 杜鹃好奇地问道,一边小口小口地挑着饭咽下。 “嘻嘻。” 韦枷得意道:“我给咱们俩个找了份长工,在超市里当收银员。” “不会,你跟我说说怎么找的?” 杜鹃一脸崇拜地看着他。 韦枷当然不可能把真相告诉她。 难不成跟她说,自己碰倒了超市里垒的纸巾, 然后害得两个售货员当场被解雇,自己正好捡了个便宜吗? 实话实说,难免会损害自己的光辉形象。 只见韦枷清了清嗓音,趾高气扬地说道:“今天我不是去商场买东西吗?刚好碰见了那个商场的经理,本来那个商场的经理说人满不招人,但我凭借我这条三寸不烂之舌。” 韦枷把饭咽下去,伸出自己鲜红的舌头道:“将他讲得心服口报,于是,就答应了招聘我和你做他们商场的售货员。” “怎么样,你家老公厉害?” 杜鹃脸上的表情也是欣喜,但是却不如韦枷相象中的高兴。 “厉害,不过……” “我也找到工作了。” 杜鹃抬头看了韦枷一眼。 韦枷脸上的笑绷不住了,他掩饰性地再次笑笑,只过那抹笑容,怎么看都是勉强。 “什么工作,我们俩的简历不是一块投的吗?怎么我不知道你被哪家公司录用了?” 虽然韦枷没有说什么,但是杜鹃已经知道他有些不爽。 “你还记得有家广告公司吗?我们之前见过的,一家很有名的企业?” 那家广告公司,韦枷记忆犹新。 某天,他和杜鹃找工作时,经过一间气派的大厦,上面还挂了一个看上去就不凡的室外招牌。那个招牌上所写的正是Eris,一家知名的广告公司,四年一度的全球性大型运动会的广告,有三届是这家广告公司设计的。 那时,杜鹃看着那块恢宏大气的招牌看得出神,他劝她死了这条心,他们两个本科毕业生,哪里会被这样的知名广告公司看得上?听说,名牌大学毕业生,什么硕士和博士,挤破头都没进去多少,他们两个的简历投进去指定石沉大海,没有录用的希望,不用浪费时间。 他那时就看出杜鹃对那家广告公司有兴趣,她肯定是背着自己偷偷给那家广告公司投了简历。 “我记得,人家是大公司,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不好意思啊,我瞒着你给那家公司投了简历,我发誓,我就是想试试看,没想到真的被录取了。” 杜鹃不由自主地露出笑齿。 韦枷觉得杜鹃的笑容格外刺眼,他有种被人背叛的感觉。 但更深一层次的东西,他仔细去想,就会明 白他心中的不爽,还有不少的不安成分,他害怕失去对杜鹃的掌握。杜鹃的容貌他自己最清楚,只要改掉她性格中的自卑与没主见,一定能成为大众女神,如果她在Eris工作,不知会引起多少人的狂热追求?在如此多优秀的追求者面前,以他自身的条件,一个穷屌丝,怎么可能拼得过他们? 想到眼前美丽的杜鹃就要假手于心,他无论如何也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韦枷直接把没吃完的饭手一推甩到了地上,啪地一声剩饭和剩菜还有浓稠的菜汁,好像酱缸子碎了一般,稀的、硬的全部在地上绞成一团。 杜鹃吓了一跳,撑着胆子说道:“我找到好工作,你不高兴吗?那家公司给出的薪水挺高的,我们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 你可以过上更好的日子没错,但是那不是我们,你见识了外面的风景,还能想起我这号人? 韦枷的脸色阴沉得仿佛要滴出墨汁。 “我不同意!” “可我已经答应过人家去面试,这样怎么跟人家交待啊?” 杜鹃撒娇说道。 平时,她做错了事情,惹到了韦枷生气,只要一撒娇绝对管用。但这次她却失了算,韦枷的脸色并没有好转,反而愈加黑云压境。 “总之,我不许你去。” “你……你不讲理!” 杜鹃一时心急,直接跟韦枷吵了起来。 糟了。 她知道在一些事情上,比如现在,最不喜欢自己跟他顶嘴。 “我就不讲理了,你现在身上穿的、吃的、用的,全部都是老子挣回来的,你得听我的。” 韦枷已经开始考虑最恶劣的后果,用绳子把杜鹃锁在家里,不让她出门,让她错过这次面试。这样,她就还是以前那个好掌握的乖女人,她还是属于自己的女朋友。 “你总得给我个理由?”杜鹃不敢忤韦枷的意,气得直掉眼泪。 韦枷顿时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说重了,这时他找不到好理由解释,杜鹃会有好一段时间跟他耍好小性子。把杜鹃监禁在家里终究只是下策,如果他这样做,一定是事情到了无法挽回的时候。这样做的后果是,一旦事情披露,他会被抓进大牢,而且杜鹃在此之后,会真正地永远离开他。 念及此处 ,韦枷赶紧笨手笨脚地去找纸巾,把纸巾递给擦眼泪的杜鹃。 放宽语气劝道:“老婆,我这也是为了你好。” “你看看咱们什么身份,不过是普通大学毕业生,这年头硕士多如狗,本科生满地走,你想想人家一个这样的大公司,看上了你什么?你不是学广告专业出身的,学的是汉语言,人家找你这个专业不对口的本科生做什么?” 杜鹃停止了哭泣,她感觉韦枷说的有道理。 眼见杜鹃被自己说动,韦枷再接再励道:“我看啊,那些人肯定不怀好意,他们招你过去肯定是想占你便宜,在试用期内就把你踢出去。” 韦枷斩钉截铁地说。 “不会,人家可是大公司……” 杜鹃自己也开始动摇,想法没有当初那样坚定。 “你跟外面的人打交道少,不知道里面的弯弯道道,我在外面见得多了,所以拦着你也是为你好。就你这么单纯的,如果去那里上班,早就被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斯文败类吃得骨头都不剩。” 杜鹃一脸后怕。 “我不去了,那些人好可怕。” “听老公的就对喽,你要知道,我是不可能害你的。” 韦枷的心大松一口气,总算把杜鹃给劝住了,而且没有让她起疑心。 第十二章 惊魂夜(上) 咣咣咣地有人敲门。 正在温存的两人,不得不停下,韦枷把门打开。 “谁啊?” 杜鹃遥遥地喊了一声。 “谁啊?” “房东老公。” 应了杜鹃,韦枷才开始正眼看这个懦弱的男人。 云虎依然穿了一件厚外套,脖子似乎完全缩进领里。 这次他穿了一件灰扑扑的棉服。 “你好,我给你们送窗帘和租房协议。” 云虎说着把窗帘递给韦枷。 抬眼望去,窗帘还是原先那一张,上面的灰尘已经涤去,看来被人拿去洗过。 韦枷没有说话接过那张窗帘。 云虎紧接着把租房协议也递了过去。 “这是租房协议,我跟我老婆,讲过了,她……” “不肯改是?” 韦枷挑眉说道。 云虎羞愧地点头,目光躲闪着韦枷的视线。 这个结果不出韦枷的意外,云虎这样惧内的男人,在家里也不会有发言权,这租房协议的事,他完全做不了主。他充其量担当一个传声筒的作用。 “我老婆那……这个协议……不好说话……” “抱歉,实在抱歉……” 云虎一个劲地低头说对不起,看得韦枷头皮发麻。 从没有见过如此懦弱的男人,一想到自己如果活成他这个怂样,他就浑身发痒像是一万只蚂蚁爬来爬去。 “好了,好了,我签,带笔了吗?” 云虎在外套口袋里拿出一只黑色外壳的签字笔,点头哈腰地把笔递过去。韦枷随手夺过黑色铅字笔,在那份白纸黑字的租房合同上,留下了自己的大笔。他甚至没有仔细看租房协议的条文,留下苟爬似的签名。 他做出了扔的动作,好像看多一秒云虎的尊容,都会污染他的眼球。 云虎手忙脚乱地把租房协议接住,他还想跟韦枷客套寒喧几句,可是韦枷已经把房门合上,留给他一堵掉漆的老式铁艺防盗门。 吱呀地一声,随意铁门惨烈的尖叫,屋内的场景与外界绝缘。 云虎用手背擦了下额头将要往下淌的汗液,左右摇头扭动脖子,脖颈处的脊椎骨咯吱咯吱地发出爆米花似的脆响,嘴角带一抹令人不寒而栗的诡笑。 再观察他脸上的面容,哪里还有半点软弱与内向? 伴着窗外,渗人的蝉声,韦枷边脱下汗水浸透的T恤和牛仔裤,包括湿了又干的内裤,他走进了浴室。 “刚刚我把租房协议签了,你给房东转下房租。” “好。” 先不说韦枷他没有云虎的微信,再说房租钱交给云虎,也会被他转到方德淑的账上。他直接转给方德淑,还省去了他们转钱的步骤。 正值夏天,韦枷用水桶接了水龙头流出的凉水,大约接接了半桶,就提起水桶当头淋下。 水流游遍全身,韦枷情不自禁地抖了一下。 在这里他竟然感到了冷,之前住在宾馆里,即使一天用冷水洗五趟澡降温,也还是感到闷热不已。 这个浴室还没有经过大扫除,卫生间铺着的瓷砖有着黄褐色的条纹状斑迹。还有便盆也是结了接近深褐色的污垢,单一眼就知道它们的顽固程度,韦枷想或许要用到小铲子才能把这些老顽垢去掉。 他争取暂时不想这些糟事,所谓眼不见心不烦,他也不想做这种腌臜的污脏事。可两个人之间,韦枷可以强迫杜鹃去做这事,但是杜鹃对他的印象会下降到史无前例的新低。 他好不容易打消了她去知名企业面试的心思,两个人之间总要做出必要的牺牲。 就让我韦枷做这个牺牲的人,谁叫这个家还得靠我这个抵天柱? 韦枷无不自恋地吹起了口哨。 他对外喊道:“老婆,帮我找换洗衣服,顺便把洗发水和沐浴露递进来。” 洗浴用品都在他带回家的两个大购物袋里,他更倾向于买便宜的肥皂。既洗得干净,又性价比高,用沐浴露他洗得不习惯,老感觉没有把身子先干净,好像皮肤表面粘着了一层腻子,使得他大感不适。 但女人喜欢用沐浴乳,尤其喜欢洗完之后这种滑腻感,况且,他对这种手感可是爱不释手。 这也是很奇妙的一件事,同样的沐浴乳,洗完之后摸自己和摸自己的女朋友,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杜鹃听到韦枷的话,起身把行李箱里的衣服拿了出来。里面装着的大多数是杜鹃的衣服,而且做工、布料都不便宜。韦枷的廉价牛仔裤和T恤全部算一起,也不 超过十件,他们的款式基本上没有区别,T恤上印着不明所以的外文单词,就像是异邦的人拿“饺子”二字,纹在手臂上一样。 在莫德里市的街头,经常能看见某些特立独行的外邦人,自以为是地炫耀身体上的纹身,看得叫人啼知皆非,心照不宣地投以了解的眼神。而某些国内的人,也喜欢把异邦的文字印在身体上,感觉这样非常炫酷,其实在异邦人眼里,就跟在看笑话一样。 杜鹃敲了卫生间的门,把衣物和沐浴露、洗发水一股脑递了进去。 韦枷使劲甩了双手沾着的水滴,接过东西之后,他才发现卫生间里没地方可放。 想了想,他用自己换下的T恤,擦干了洗手盆边沿溅射到的水迹,然后把干净的衣服放了上去。 一会这个洗手盆也是要洗的,他也就不讲究这些了,衣服也是一样,到最后还不是扔一个桶里加洗衣液使劲搓揉。 那件T恤上的汗味,他自己闻着都有些受不了,擦完洗手台之后,就扔到了卫生间的地板。 洗完澡过后,韦枷把房东送来的窗帘挂了上去,而窗户上的旧报纸,则包在了杜鹃的身上,她拿水盆和抹布一点点地洗掉。韦枷用纸巾塞住自己的两只鼻孔,像是往鼻子上插了两根大葱,一副壮士一去昔不复返的壮烈,拿着马桶刷和洁厕灵去和那些顽垢相爱相杀。 两人一直忙到了晚上九点,韦枷得到了一个光洁如新的浴室,浴室里的瓷砖和便盆都白得发亮。 韦枷忙完之后,把电热水器的电源插上,深夜的气温有点低,他不敢再洗冷水。不小心感冒吃药花钱,要比省的几块钱电费多得多。 新的浴室第一个使用人,自然是杜鹃,她出来穿着轻薄的睡裙,脸颊也被里面的水蒸气,蒸得仿佛新鲜出炉而鲜嫩多之。 她从浴室里带出的不仅是水蒸气,还有同款沐浴露和洗发水的清香。 韦枷淫笑着对美人出浴的杜鹃说:“乖,记得把头发吹干。” “嗯?” 杜鹃歪了歪头,热水冲得她晕晕乎乎的,暂时没能回过神来。 韦枷已经迫不及待地冲进浴室,清理这个浴室费了他不少力气,身上又出了不少汗。他不想自己身上的汗味,成为杜鹃拒 绝与他亲热的理由,虽然他可以哄着杜鹃顺他的心意,但到底还要花一番功夫。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一分钟对他来说都是煎熬。 他钻进浴室之后,直接将自己脱个精光,然后将全身打湿,沐浴露和洗发水都往身上和头上抹,搓得自己满身都是白色的泡泡,然后再用热水一口气全部冲个干净。 电吹风的声音在花洒关掉的时候响起,韦枷知道那是杜鹃在吹头发。 杜鹃吹头发时,喜欢搬张凳子垫脚,再侧头任由湿漉漉的头发垂下,边吹电吹风边哼着小调。她不知道自己的这副模样有多诱人,她穿着的是一条淡粉色的真丝睡裙,虽然有些年头,但是无损它的质感,看着就能想到其丝滑,一条修长的大腿踏在凳子上。 韦枷在浴室里侧耳听着,一阵口干舌燥。 他没有着急出去,而是等电吹风的声音停下,又用热水冲了三分钟再走出浴室。 他自己也要用电吹风吹干头发,虽说他那头寸许长的头发,用毛巾一擦,在夜风里一吹,没多久就能干,但是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他没有多言,拿起带有余温的电吹风在自己头胡乱地吹。反正吹乱了,也看不出来,这就是留寸头的好处。而且寸头也干得快,只吹了两分钟不到,韦枷就再也感受不到头发上的湿气。 干柴烈火,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两人又折磨起有些年头的木板床。 大约十点多,两人结束了一天之中的活动,两人开始在被窝里说起体己话。韦枷绞尽脑汁地给杜鹃讲网上看来的笑话,逗得杜鹃在被窝里娇笑涟涟。两人的状态,一点小动作都能擦枪走火,所以没过多久,韦枷又把杜鹃欺负了一通。 咳咳咳!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杜鹃喘息着问道。 韦枷急得满头大汗,没在意地回道:“老鼠。” “不对。” 杜鹃越听越觉得不对劲,韦枷发觉自己在唱独角戏,情欲掩住的心神,拨开了一道云雾,被他下意识忽略的外界声音,也传进了他的耳朵。 咳咳,咳咳。 这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的咳嗽声,她咳得似乎非常辛苦,每咳完一阵都要歇息一段时间,然后周而复始地再次咳嗽 。 韦枷想起方德淑跟他们讲过楼里的房客,她的介绍里没有提到过有个老婆婆住在这里。楼里的女住户,照理说只有后搬进来的他们中的杜鹃。周围的房子,大多数已经人去楼空,想见只流浪猫狗都不容易。他白天也在附近转过,这个地方应该只有他们这栋楼有人居住。 那他们现在听到的咳嗽声,是谁发出来的?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韦枷遍体生寒,也没了温存的心思,而是搂抱着杜鹃的身体,仔细去听那咳嗽声。 那咳嗽声的音量越来越大,还有老布鞋与水泥地面摩擦的细碎声响,他在乡下呆过那里的老人穿的就是这种千层底老布鞋。老人由于年老体衰,步履蹒跚,与地面的拖沓摩挲声音特别明显。无疑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最大的可能是在走廊外面来回地走。 因为那声音开始飘远。 楼里的大门挂了个大锁,现在这个点,大门已经用大锁锁紧,只要是人类,就不可能不发出声音,进入这间老楼。 他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对这咳嗽声的主人格外,它到底是人是 第十三章 惊魂夜(下) 不可能,肯定是有人在搞鬼。 韦枷心中坚定的唯物史观,使他立即否定自己不切实际的可能。 他低头对杜鹃说:“我去外面看看。” 这话使六神无主的杜鹃惊了一身冷汗。 “你别出去……要是……我害怕……” 如果韦枷打开门去走廊,万一那个老婆婆的咳嗽声,真的不是人类,而是凶险的恶鬼……想到韦枷有可能遭遇不测,杜鹃更加害怕,几乎是将身后的墙壁当成后盾,结结实实地靠在床头,目光游移地来回盯着一眼看完的满屋子空气看。 打死她也不会下床,最好韦枷也不要下床,她一个人在屋内,想到外面的鬼,就足够惊悚。 “不会有事的。” 韦枷没有听杜鹃的劝,一意孤行地给自己穿了内衣裤,套上件肥大的T恤,踩上那双他用了两年的黑色塑料拖鞋,保持节奏地朝门那里走去。 走廊的风忽忽地吹,那扇门被吹得时不时咣咣地撞击门框,发出沉闷的回音。 韦枷怀疑那个老婆婆的咳嗽声,也许是他听错了耳,夜间走廊的穿堂风如此大,说不定那只是抑扬顿挫的风声。而听成老婆婆的咳嗽声,只不过是他们给自己下的心理暗示。 想着,韦枷停下了脚步,把注意力集中在耳朵。 他连呼吸的节奏都压缓了,大气不敢出一声,生怕自己发出的杂音,影响他辨别这个声音。 咳咳,咳咳! 韦枷心神巨震,大退一步,双脚有些发软。 他没有听错,那声音的确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婆婆在咳嗽。 沓沓! 这脚步声居然停下了,前一声咳嗽似乎近在咫尺。 韦枷这下拿不定主意了,他想要再观望一下,看“它”到底想做什么。如果他没有猜错,那个“它”此时正停在自己屋子门口。 这栋楼房子的门,除了有扇老旧的掉绿漆的铁艺门外,还有一扇薄木门,门上有个猫眼,每个屋子都是一样的。韦枷情不自禁地联想到,那个“它”也许正趴在门上,用那双杂有恶意与恶作剧笑意的眼睛,等着他自投罗网,在他透过猫眼观察走廊的时刻,给他一个大惊吓。 据他 看过的众多相关书籍,对于“它们”的描述都是可以穿透物质,强大的一类可以操纵、影响物质界的物质,比如隔空摄物、锁住屋子的门形成密室、如《死神来了》式地巧合杀人。但这一类的“它们”无一例外是强大的怨灵,没有理智和情感可言,完全不能与之沟通交流。 韦枷头一次因为自己的“搏学”而烦恼,他宁愿对这方面了解少之又少。 他觉得自己仿佛一条驶向深海的巨轮,就像泰坦尼克号那样,前方有等量的巨型冰山和暗礁,随时随刻都能取自己的性命。 他定定心神,坚定地踏出自己的脚步。 貘佑星平均每一秒都有人死亡,每一秒都有人出生。 所谓人死鸟朝天,不死万万年。 他不相信自己的运气坏到这种程度,而且门外的“它”或者“它们”还不确定是不是如他想象的那样。 他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双手轻轻放在门背。这个姿势重心不以两手为点,出现意外情况,他也可以第一时间后撤。 “啊!” 高吭嘹亮的女人尖叫,韦枷对这个声音不可能不熟悉。 杜鹃! 现在连鬼都会用声东击西了吗?老祖宗的《孙子兵法》在“它们”的世界也很出名吗? 不对,那可是鬼,人类天敌般的存在。 没人知道为什么文学作品里的鬼魂为什么对人类有着无比杀伤力,而对于一些动物,他们反而没有那么危险。 韦枷身体先于意识,右手已经放在门把手那里。 “老公!” 韦枷的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他为自己逃跑的想法感到羞耻,屋子里是自己的女人,自己这样丢下一个弱女子跑出去,还算是男人吗? 他给自己做了思想建设,然后果断转过头。 只见杜鹃颤颤巍巍指着他的身后。 “你后面!” 后面? 电光石火之间,韦枷全身的汗毛都像旗帜一样竖起,两条腿跟灌了铅一样。他觉得飒飒的寒风,在自己肩膀处轻轻地吹,就像有人站在他身后,对着他的耳边慢悠悠地吹气。更确切的说,那人与他的距离非常接近,“它”的呼吸不经意打到了他的身上。 韦枷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他的思想没法控制住不往坏的方 面想,他感到了窒息般的生命威胁。身后站着的也许是人类的天敌,前阵子看新闻,有个疯子教会自称“真理教侩”,号称鬼魂是真实存在的,它们就潜伏在日常生活下,在阳光照不到阴影,根系发达地纺织了幽冥的世界。 当时,他只是一笑而过,那个劳什子真理教侩的教众,还宣称“世界末日”即将到来,而他们掌握着少数人的真理,只有向他们那样信奉真神,才能在旧世界涅槃后,在新世界获得新的生命形态。 他感慨世风日下,邪教分子也能上新闻,又觉得那个真理教侩,或许是个传销组织,无非就是那一套,马丁·路德同时期中世纪教会宣扬的“世人皆有罪”、“金钱消弭罪孽”的圈钱手段。 但是,现在他的想法,已经不那么坚定。 难道那个“疯子”说的是真话,而他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才是蒙在鼓里的疯子? 等了半晌,还不见身后的“它”有所动作。 还好,这不是一个失去理智的“凶灵”。 他乐天地安慰自己。 杜鹃瞪大了眼睛,双手捂住自己的嘴巴,浑身都在发抖。 在他看过的书籍中,绝大多数鬼魂都有制造精神幻境的能力。身体的感知告诉他,一切都是真实的,他能感受到自己的肉体,自己的思维。但是,眼前的画面就像网速过慢,而导致的视频缓冲不到位,形成的画面定桢,他感到这一刻的时间无比漫长,就好像他们进入了一幅画的世界。 这也使得他对此情此境,滋生起了不信任与怀疑,莫非他一早就已经踏入那个“它”精心构建的世界? 如果是这样的话,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他心神惧震的看着床上的杜鹃,她的面容还是那样娇美,婀娜的身姿能激起人类最原始的欲望,可是,她是真实的吗? 若说最不思议的,便是杜鹃这个美丽的女人,闯入了他的世界。 他不可避免地想到,也许自己在遇到杜鹃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落入这个“它”的圈套,而现在“它”开始露出自己惨白的獠牙,与此同时,杜鹃的人类身份,变得一触即破。谁能保证那个“它”没有恶趣味,兴许在自己享受欢爱的时候,那个皮肉腐烂的“ 它”,才是那具性感的娇躯下,隐藏着的真实面目。 韦枷越想就越四肢僵硬,脑子的运转的速度过快,差点造成了一瞬间的当机。 还是身后传来的声音,唤回了他的心神。 吱吱! 杜鹃的声音后知后觉。 “有、有老鼠!” 韦枷心里绷着的那根弦,终于可以放松下来。 老鼠没有什么可怕的,扁毛畜牲而已,一拖鞋过去保证它死得准准的。他想,杜鹃或许是看到钻进来的老鼠,所以被吓得尖叫。 女人就是这样奇怪,同样是毛绒绒的生物,仓鼠她们喜欢得紧,而老鼠却畏如狼虎。 韦枷冷静下来,才发觉冷汗自他的颊边流下,夜风吹得他有些发冷。 他没有告诉杜鹃刚才自己胡思乱想猜测的意思,这样说出去让他感觉拉不下面子,而且如果杜鹃知道自己怀疑她,她肯定会不跟自己好。 其实,即使杜鹃同意,或者主动求欢,他暂时也没有这种心思,因为那个想法就像梦魇一样,在他的心中扎下了根。 杜鹃,她真的是人类吗? 她就像是凭空出现一样,不经意地闯入他的生活,完全契合自己对异性的想像,单纯、美丽、好掌控,不嫌贫爱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这样堪比大熊猫还珍贵的绝种女人,竟然被他找到,并且还成为了男女朋友? 韦枷的脸色有些古怪,他转身看着那只扁毛畜牲。 只见那只老鼠赤红的双目折射出古怪的目光,后肢直立而前肢掬起,吱吱吱地声音,就像人类刻意发出的怪笑。 韦枷没法忍受这种压抑而古怪的气氛,脱下拖鞋朝那只老鼠扔去。 啪地一声。 拖鞋命中了那只老鼠,即使倒在地上,那只老鼠的嘴边渗出了鲜红的血,它仍是在那里“发笑”。 它的笑声有些滑稽,就像是吃坏了肚子在放屁,但其实是它的肺部遭受了损伤,韦枷没有笑的心思。 门外的情况不曾明朗,他把掷出的拖鞋拿了回来,穿在脚下,又上去补了一脚,就像是碾死蚂蚁一样。老鼠尸体带着温热的肠子,像面条一样在它的肛门拉了出来。 场面格外恶心,韦枷用旧报纸包住扔到了一旁,想着天一亮就把它扔掉。 因为这 一出闹剧,韦枷心头的恐惧驱散了不少。 他脸神凝重地往猫眼处迅速地一瞄。 外面…… 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昏暗。 疏朗的月光如手电筒投射的光,如一柄利剑穿过走廊。 四周寂静无声,而那声咳嗽,不知从何时起,竟然消失无形。 韦枷完全放松下来,向床边走去。 “什么都没有,可能是风声,你就是想太多了,睡,明天还要上班呢。” “可是,人家还怕。” 杜鹃撒娇着钻进韦枷的胸膛。 温香软玉在怀,韦枷却身形僵了一下,然后轻轻拍了她的肩膀。 “没事的,别自己吓自己,睡。” 第十四章 画皮鬼 嘀答,嘀答。 水声是从卫生间里传出来的,虽然屋子并不算空旷,但在夜色的衬托下,这嘀答声似空谷回音,敲击在韦枷的心扉。他在混沌之中睁开双眼,窗户不知什么时候被打开。喧嚣的夜风吹得窗帘一起一落,呼呼的风声,仿佛在预示着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歪头看向床铺,只剩下一个有压痕的枕头,还有半张薄被的冷空气。 他明白了自己深夜醒来的原因,可能是因为杜鹃没有盖好被子,所以他才被冻醒。 卫生间那里的水声,应该是杜鹃上厕所没有拧紧水龙头。 这窗户…… 所谓夜凉如水,窗户开得那么大,不担心会着凉吗? 韦枷勉强支起身来,打了个响亮的喷嚏,瑟缩了身子。 考虑到杜鹃,他没有把窗户关死,留下了一条两指宽的换气口。 韦枷的意识仍浮于虚空,他重新躺回床铺,却有种说不出的不协调感。 这种说不出的不协调感,使他的意识渐渐清明。 他看向了卫生间所在的地方,那里没有丝毫光亮,卫生间没有开灯。 卫生间没有开灯他可以理解为杜鹃图省事,拿手机照明上厕所。 但是,这明显不对劲,杜鹃怕黑,厕所这样阴冷的地方。即使在白天,她也要打开厕所的灯,才能够安心。况且,他们在这夜方才经历了那阵诡异的咳嗽声,他心知那老婆婆的咳嗽不是风声所致,通过猫眼他也没有看到有人,这就给这件事平添了几分诡异。 几乎没有人会在午夜做这种恶作剧? 这么黑的天,这么深的夜,光在走廊呆着,就不使人由自主地分泌恐惧。 担心杜鹃会胡思乱想,他没有把真实情况告诉她,而且,他莫名其秒地对杜鹃产生了不信任感。并非是男女之间的不信任感,而是介乎两个截然不同的物种间产生的怀疑。 两人的手机都在枕边放着,杜鹃若去上厕所,不开厕所灯的话,怎么也需要照明的设备。那个卫生间不开灯,再把门关上,简直是两眼一抹黑,人的眼睛绝对会在一瞬间失明,适应之后也只能朦胧感知其间的事物。 韦枷莫名有些 紧张,脑子里的瞌睡虫,不知何时溜之大吉。 他站了起来,套上那双黑色拖鞋,带上了自己的手机。 其实,他不需要带上手机,只需要把卫生间里的灯打开,就能知道里面的情形。 然而,心里的强烈危机感,使他把手机也拿在手上。手里的手机不是一件合格的武器,但是把手机握在手里,给了他些许心安,尽管这手机面对歹徒或者是某种不可言说的恐怖存在于事无济。 卫生间的水声,仍在滴答作响,好似天然形成的时钟,有种催眠的魔力。只是无由的紧张与恐惧,令韦枷全神贯注地留意所有动静。如果将手覆在他的肩膀上,可以摸到那因为过度紧张而僵化的肌肉组织。 他瞪大了双眼,心脏噗通噗通地跳,四周静到他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 仍然只有水滴落的声响,他甚至没有听见里面有传出任何与人相关的声响。 他想起起床时,碰到杜鹃睡过的床铺的触感,冰得像是一块铁。这样的温度,说明杜鹃离开的时间,比他想象中的还要长。屋门锁得好好的,杜鹃只穿着睡裙,外面的风那样大,她即使出门也不会走太远。 假设她出门时忘记带钥匙和手机,也应该拍门呼喊自己的名字,而这些事通通没有发生。 近了,近了,卫生间的门是半掩着的,电灯的开关不在卫生间外面,而是在卫生间里面,开门左手边的墙壁,打开门再一伸手,就能把电灯打开。 可是…… 浓稠的黑暗里,似乎蕴藏着叵测的生物,它们是未知的,超越人类已知所有知识的存在。 人类之所以会害怕、恐惧,这种情绪其实源于未知,面对如同命运般的不可知、不可明、不可控的抽象,人类的理智宛如一张透光的薄纸。人类引以为傲的知性之光,在无边的深渊面前,缈小得如同巨人国里的格列佛。 韦枷谨慎地推开卫生间的门,明明他进出过这个卫生间的次数不少,但是从来不知道卫生间的门,原来会发出声响。 就像这栋楼是一个活着的生物,而这卫生间的门,是它发声的器官。它在诉说、在讲话,由于二者的生命形态差异悬殊,他无法明 了它是否在说话,是否发出了有意义的句子。 卫生间的黑暗,仿佛结成了一团,韦枷妄图从这抽象的黑暗里,窥视出里面的端倪。可是他以人的肉眼凡胎,只见那弥漫着的一团团黑暗。 这时,他才发现,窗外的月亮,竟然被云遮蔽住了。卫生间的那扇小窗,正对着东边,那是月亮升起的位置,虽然月亮微缈得像一阵风絮,但是有月光的帮助,还是可以勉强在卫生间里视物。 韦枷深吸一口气,去摸那个电灯开关。 期间,他一直在想,会不会突然摸到一个冰凉的手,或者是某些人体组织的一部分,又或者是眼前突然冒出一个血肉模糊的死人头。 灯光在闪烁几下后,在韦枷的期间下照亮里面的情形。白炽光的灯火没有一丝温度,但是光亮的存在给了韦枷些许安慰。 如果世上有鬼魂存在,且他遭遇了鬼魂,那么,他期望与鬼进行一番搏杀后死亡,而不是不明不白地被鬼偷袭算计而死。 他没有贸然进入其间,眼睛认真地扫视,不放过每一寸地方。 他调整着角度,左窥右探,同时耳朵也在超负荷运转,收集外界的声音。 灯管发出持久而稳定的近蓝白色灯光,似乎因为电流经过,发出细小的碎声,好像昆虫悉琐的动静,嗤嗤嗤地明灭不断。 韦枷确定了卫生间是没有危险的,另一个疑问又在他的心头升起。 杜鹃去了哪里? 屋内没有人,卫生间也不见她的身影,她也不太可能会在走廊那里。这么 一个大活人,难不成凭空消失了吗? 他的疑惑很快得到了解答,在发现没有危险后,他孤身一人进入了卫生间。 白天被他刷得洁白如镜面的白色瓷砖,不遗余力地反射着电灯的光,他感到自己似乎闯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水声在滴答地响,韦枷看到水龙头在滴水,一滴又一滴水珠从水龙口流出,不堪重负地滴落到洗手盆。 他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他伸手打开了水龙头,透明的水流激出白浪,哗啦地流淌。这夜的惊喜有些多,韦枷想要洗把脸冷静一下,然后出门看看杜鹃是否在外面。 这里的夜晚气温低,只穿一条睡裙逗留在外面,第二天一定会 感冒。而且,他对这里的租客也不熟悉,屋子里住的其他几户租客都是男人。一个貌美的单人女人,在外面逗留,设身处地的想,他自己也许会忽略潜藏的危险,而铤而走险把那个女人带进自己屋子。 韦枷把水龙头关掉,水流声嘎然而止,他拿下架子上挂着的毛巾。这个架子是他在超市买的,用送的胶水粘在了瓷砖上,承重不大,但是挂几条毛巾还是不在话下。 擦干脸上的水渍后,他想要把毛巾重新挂回毛巾架子,却看到镜子的边沿,有一小块嫩粉色的面料。 他吓得倒退一大步。 嫩粉色的布料?杜鹃穿的睡裙,就是这个颜色。 这条睡裙跟了杜鹃不少年头,所以作为杜鹃男友的韦枷,对它是了如指掌。 即刻他就知道布料的主人,也许是他正要出去找的杜鹃。 “老婆,大半夜的,你别样吓我啊。” 韦枷没好气地说道,一晚上接连受到好几次惊吓,是人都受不了。生活又不是电影,跌宕的情节放在艺术作品里引人入胜,而在现实世界却叫人难以忍受。 刚才没有看见杜鹃,也许是因为她藏在了门背,正好处于自己的视线盲区。 韦枷打了个大大的呵欠,转身要把杜鹃拉到床上补觉,他没有忘记明天两人还要到超市上班。 可是,当他转身看向那个嫩粉色睡裙的女人,却发现那是一个陌生的女人。 这具身躯,他知道是属于自己的女朋友杜鹃,可是脖子以上的头颅,却是另一个陌生的女人脸。 她的面容与杜鹃没有半分相似,一双眼睛似乎两道弯弯的月牙,因为擒着笑容而露出两上浅浅的梨窝,她有两颗小小的虎牙。这个绝对称得上可爱的陌生女人,给人的感觉格外怪异,就像一具被人操纵的木偶,她的眼睛呆滞,即使韦枷在她的眼前,也没有半点神经性反射引起的眼球转动。最重要的是,韦枷没有听到她的呼吸声,她的胸口从他见到开始,就没有起伏过,就像一具断绝生机的尸体。 尸体? 韦枷顿时不寒面栗。 他在这个陌生女人的脖子上,发现了一道浅浅的红痕。 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这个陌生的女人是杜鹃。 他感觉这张陌 生的女人脸,会是一张面具,他可以把这张人皮面1具揭下。 心中有一个声音,正在这般告诉他。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就像揭起一张凉皮,皮肤的凉意寒了韦枷的手指。此时最明智的做法,应该是立刻离开这个卫生间,去外面寻找别人帮助,或者等到天亮再想办法,然而,他像是着了魔一样,轻轻地将这张人皮掀开。 人皮之下,会是杜鹃的脸吗? 他告诉自己,应该是杜鹃的脸。 杜鹃可能已经成了死人,因为他没有感到她的体温。 可是当人皮面1具被他完全掀下时,他才发现自己错了,错得离谱! 人皮之下,自然是血肉!! 鲜红色的肌肉组织,淡黄色的是脂肪,森白的是人骨,夹杂在白与黄之间的是人体的淋巴与结缔组织。 韦枷肠子都悔青了,自己为什么要手贱把这女人的面皮揭下? 他现在骑虎难下,呆呆地看着女人的脸,手里握着那张方揭下的人皮面1具。 突然! 眼前的女人动了起来,她的眼珠子最先开始转动,然后是两只手。 她将韦枷的双手捉住,血淋淋脸笑了起来,问道:“我好看吗?” 那是杜鹃的声音!!! 韦枷的神智被心中的恐惧击倒,他不想面对这一切。这一切实在太令人难以接受,跟在自己身边,每晚与自己同床共枕,有过最亲密接触的爱人,竟然是一个恶心的画皮怪?! 他恨不得马上晕倒过去,事实上,他的意识很快就抽离了他的身躯,然后陷入了无边黑暗。 第十五章 怀疑 “醒了?” 韦枷看到杜鹃换好衣物,朴素的白色无花纹连衣裙,手捧着两桶泡面。她手里还拎着个崭新的热水壶,空气中飘着泡面调料特有的芬芳。 他眼神忽闪地看了眼杜鹃,再看到自己坐着的床。作睡衣的T恤需要更换,不用去摸他也能感到,衣衫湿透紧,贴后背的感觉。 “没睡好吗?满头大汗?”杜鹃随意问道。 因着韦枷那声突如其来的大喊,她有些担心韦枷的状态。 他们现在需要超市这份工作,第一天上班迟到,肯定不会给人好印象。 “没事,没事……”韦枷喃喃自语,这句话更像是在说服自己。 昨晚的经历,只是一场梦? 那场梦给他的体验,实在是太真实了,真实到他对杜鹃提起了警惕。他有所顾虑,担忧杜鹃会像梦中的那样,娇艳的脸庞只是一层浅浅的人皮。 这是一个荒唐而怪诞的想法,一个活生生的人,如何能非一夕半载地像是皮肤一样,戴着一张真实的人皮面1具。可韦枷就是深信着那个梦中的女人,不是他凭空幻想出来的,所以,现在他暂时还不能信任杜鹃。 杜鹃将手中冒着热气的泡面放下,走过来伸手想探韦枷的额头。 不会是发烧了? 韦枷却好像烫伤似的,直接躲开了杜鹃的手。 “你到底怎么了?” 杜鹃深深地不解,同时还带着不满看着韦枷。 “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韦枷半真半假地说道,他仔细注意杜鹃的神色,似乎想要从杜鹃面色如常的脸上,看出些许不同之处。 这只是一个梦,只是一个比较真实的噩梦。 他努力说实自己,将那个过分真实的噩梦,与现在这个没有异常的女友呆在身旁的现实,划开一道明显的界线。 “做噩梦了?你不是常讲自己胆大吗?怎么这次被一个梦吓到了?” 杜鹃却松了一口气,在她看来,只是一个小小的噩梦。这对韦枷的身体不会产生危害,也不影响他们今天去上班。 所以,她调侃着打趣有些狼狈地腰杆挺得笔直,直挺挺在床上呆坐着的韦枷。 平常,韦枷指不定要斥责 不守“妇道”的杜鹃几句,再治她个“以下犯上”的罪名,夜晚时分再跟她翻旧账。但是,他现在的心思,根本拐不到这件事。 他止不住在想,她的脸是真的吗?她真的没有在骗我? 她现在所表现出来的,会不会只是她想给我看见的,而不是她真实的容貌? 趁着杜鹃转身的时候,韦枷突然开口道:“等下,别动!” “嗯?” 杜鹃虽然疑惑,但是还是听了韦枷的话,保持着背对韦枷的动作没有动。 韦枷趁机伸手摸向了杜鹃那纤细而嫩白的修长脖子,入手的触感仿佛是天鹅绒,有着人类特有的温度与皮肤细腻感。 “呀!”杜鹃吓得坐起来,然后回身白了他一眼道:“待会要上班呢!” 韦枷另一只手拈着床铺上拣的杜鹃的长发道:“沾了根头发。” “怎么也不说一声,哼,吓到我了,你个坏蛋!” 韦枷只顾着傻笑,其实他在掩饰自己的庆幸。 看来昨天所做的仅仅是一个梦,只是它带给自己的印象过于深刻,所以才会不由自主地把现实与梦境搞混。 刚才他已经确认过,杜鹃的脖子上,并没有昨夜梦中手触的那个女人的脖子处皮肤的不协调感。 莫名他又打了个寒颤,因为他又想起那张没有皮肤覆盖的、裸露的脸。 弗洛伊德曾说过,梦是人的潜意识的反映。 他猜,自己潜意识里,过于在意杜鹃的离开。某一天,自己又变回那个孑然一身的单身大龄男青年,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而且,昨晚夜里的老婆婆咳嗽声,也是自己做的梦的另一影响要素。 “话说,我们昨天夜里,是不是醒来了一遍?” “昨晚的风声有点奇怪,然后你半夜起床打死了只老鼠。”杜鹃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明明是他起床亲手打死的老鼠,一觉醒来却反问自己。 韦枷把身上盖着的薄被掀开,边走边说:“哈哈,我昨晚梦见那只老鼠在梦里跳芭蕾舞,真够荒唐的。” 他状似不在意地打哈哈,分散着杜鹃的注意力。 说着,他给自己找了身干净的衣服,将身上的衣服脱掉,再迅速地套上干净衣裤,并在三分钟之内,洗脸刷牙,穿好鞋子。他这种长度 的头发,再乱也不会乱到哪里去。 他没有忘记自己跟那个商场经理,约好今天和杜鹃一起去上班。 做完这些,两人快速用完,泡好的两桶面,杜鹃也没有顾及什么淑女形象,直接将面条卷起一大团,在泡面桶的盖子上晾到微凉,然后一大口吃进嘴里;韦枷仍是大大咧咧地埋头鲸吸,好像完全感不到烫嘴。 时间正值早晨六点,那个经理跟他们讲,商场开门的时间是六点五十分。得亏到商场那条公交线不用转车,直接就到坐到商场,否则,以他们所住的这个旧城区,光走到最近的公交站点,就得耽误不少时间。 韦枷顺手把装着这些天积累垃圾的垃圾袋捎上,在给垃圾袋封口的时候,他往垃圾袋内瞄了一眼。 垃圾袋里,有空泡面桶、纸巾、用过的旧报纸,都是他们两人这些天制造的垃圾。每一样垃圾,他都能大致回想起,它们的制造过程。可是,垃圾袋里,唯独少了一样东西。 韦枷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郁,他隐晦地看了旁边的杜鹃一眼。接着,不动声色地封好垃圾袋的口子,跟着杜鹃走出出租房。 只有他自己知道,昨晚他用拖鞋打死的那只眼冒红光的老鼠尸体,没有在垃圾袋里,旁边的地面也没有老鼠的血迹。杜鹃已经亲口承认,昨天晚上夜里,他确实起了一次夜,听到了诡异的咳嗽。这样说来,他用拖鞋打死老鼠,并把它的尸体扔进垃圾袋的事,的确有发生过。 可现在这只老鼠的尸体,竟然不翼而飞。这难道不能说明什么? 这间屋子里,有鬼! 那只老鼠可是被他踩得肠子都出来了,他以前也打死过老鼠,像这种情况,隔天地面上应该会有,凝结的、暗红色的血垢,一些残存的干枯的黏在地面上的碎肉。 而现在地面上,没有老鼠的血渍,垃圾袋里没有老鼠的尸体。 这使韦枷不得不相信,可能真是存在一个,与正常人类世界区别的迥乎不同的世界。换而言之,他有点相信怪力乱神的事,他回忆起小时候,乡下爷爷奶奶,还有那个他不愿启齿的亲生母亲的故事。他觉得这些传说故事,好像不都是空穴来风。 这栋楼…… 他们已经走到了 老楼外面的街道,韦枷不由自主地转身看着这栋老宅子。 它也许埋葬着一些可怕的、不为人知的秘密,而他们这些入住的租客,像是落入蛛网的虫子,一层层的蛛丝会将他们包裹;致命的毒液会麻痹他们的神精,一点点将他们的精神腐蚀成水,留下一具徒具其形的空壳肉体。 他又想起了在莫德里市流传甚广的主播探灵,被吓到进入精神病院的怪谈传闻。 方德淑这个女人,现在同样带给他一种不详的预感。她似乎分外警惕,别人讲她的房子闹鬼。 有句俗话,越在缺少什么,就越是在乎什么。同理,直击到弱点,才会去反击。她的表现现在看来,就有点欲盖弥彰的成分。 韦枷的直觉告诉他,这栋房子似乎大有文章,那个房东方德淑,也有着自己的秘密。 “我们走快点,要迟到啦!” 杜鹃拽着他的手臂,小跑着向前。 她的脸色一点都不见异常,正如往昔在校园里见过的她。在两人确定情侣关系后,她的眼里经常闪现的都是自己的面容。 韦枷也满足于这一点,乐见其成地看着杜鹃的眼底,全是自己的影子。 他觉得自己需要冷静一段时间。 不是说杜鹃的玲珑有致的身段,让他失去了兴致。而是他有些害怕,他觉得在某一个时刻,杜鹃会像梦中所见的那样。比如在他们欢好的时候,蓦然掀下脸上的皮。 幽幽地用那张无皮的脸,看着他问道:“我美吗?” 韦枷抖了下肩膀,加快脚步顺着杜鹃牵着他的力度走。 楼内,韦枷和杜鹃起床的动静,吵醒了旁边的邻居。 龙山程没有休息好,眼底近黝黑的熊猫眼,完美地揭示了他满腔的怒火。 这对狗男女,天天在那吵吵吵,吵得老子头都快爆炸。 他打开冰箱,拿出一瓶冰镇威士忌,拧开瓶盖之后,囫囵咽进冰凉的酒液。 酒精入肚带来的暖意后,便是烧灼的不适。 他苦大仇深的脸,也皱起了一个川字眉。 他无力地靠坐在白天依然盖得严实的客厅,与他为伴的是一幅幅足够异类的“鬼图”。 这些画还是老样子,全部用画布遮得严实,想要看见它们的真容,就必须用力拽下那层画布。 第十六章 阎罗 艺术家都不兴用自己的真名,而是会取一个艺术气息十足的名字。用来突显自己的风格与类型,这就像是武侠世界里的行走江湖,报上外号,使人对自己尊敬、忌惮、敬仰、闻风丧胆,也就是说,反复地加深这个自我创造的符号,在人的脑海中的印象,使之成为一种固有的符号化信息。 龙山程不外如此,他的艺名叫阎罗。 古有六道曰,天、地、人、畜牲、饿鬼、修罗。阴曹地府却不在此列,它是六道的中转站,在天地之间占有重要的地位,世间所有的生灵在消亡之后,都要投入幽冥地府。 鬼魂在地府须得在望乡台看前世今生,按照罪名的不同,分判十殿阎罗审判,按照罪名,有功则赏,有过则罚,后者投入下三道,历经苦难,洗清罪孽。在各地的神话描述中,地府(冥府)的性质大同小异,它是一个具有内部机制的运行机构,阎罗则是地府的最高掌权人,他们是管鬼的,所有鬼魂的事,都受他们管理。 龙山程取名阎罗也有此意,既然他所画的画像,都是为鬼所画,或者是阴灵所观之景。那么,他取名阎罗也恰如其分,此外,这个艺名也有壮胆僻邪之意。就如老百姓会在家中贡关二爷,贴钟馗画像,或者是秦、尉迟二将的门神像,这也是同样的道理。 但具体功效能有多少,只能说求个心理安慰,龙山程也没有办法去对抗它们。 市面上那些吹捧自己有多厉害的道士,也不见得有多厉害,他在江湖也走过一趟。江湖术士立个旗子,沿街叫卖,戴副墨镜就装成瞎子,把人唬得一愣一愣地,再用心理学技巧,加上几个蒙人的把戏,相互打配合掩护,就成了某某半仙。 这活换他来,他也能行。 如今,求人问佛的人并不少,有不孕不育求子的,有高考前夕求神问佛的、有妻子求老公回心转意的、有求横财的赌徒…… 琳琅满目,数不胜数。 有一招叫广撒网,多敛鱼,择优而从之。以那些江湖术士的套路,应该叫择巧而从之,他们泄露的“天机”,大多数是些模棱两口的话,就像佛家打的偈 语。 你不懂就是没有慧根,你懂了他就赚了。反正,他终归是赚的,无本生意,一本万利。 若是遇着有人回来算账,能忽悠之则忽悠之,遇上些难缠的,他做出副无可奈何的样子,将钱退回去便是。一般人讨到了钱,也不会跟他们算账。 抓住他们的难度也非常大,他们居无定所,大江南北地四处飘荡,赚得一笔是一笔。专门派人抓他们这些人,是件亏本生意,要治他们的罪,也只能是巧合逮着,再翻旧账判他们的刑。 总之,龙山程见过的所谓“神算”,“神”倒是挺“神”的,可是,在他画的那些画面前,全部都成了屁滚尿流的废材。 别说他们,只要是个正常人,都接受不了,那些一幅幅诡异而泛滥恶意的瞳孔的凝视。 龙山程知道自己不是光明磊落的人,他虽然没有间接参与那些肮脏事,可是,手里染着的血,即是洗脱一层皮也没有办法洗刷。 他恶狠狠地啜了一口酒,用眼睛盯着那一幅幅在客厅排列俨然的画。 这种东躲西藏,像是老鼠一样的生活,要过到什么时候?! 在以前,他可以直接用钱摆平隔壁那两个傻叉,让他们拿着钱爱哪儿发情,找哪儿发情去。省得他们天天制造噪音,吵得自己没得好睡。再不然,他可以偷偷找人把那两人打残,男的扔江里清醒,女的找几个身强力壮的给她留点深刻记忆,最好录个像,让她的情郎睁大眼睛欣赏全程。他不信,这样做两个人还会留在这里。 实在不行,他也可以自己另外找个隔音效果好的高档住宅,他在里面画画,画到天崩地裂、宇宙爆炸也没有人能打扰的那种。 可他不能,只有呆在这栋旧城区即将淘汰的老宅子里,才能减少他的身份暴露的危险。 那些警察也许还没有放下他,也许还在暗里寻找他的下落。而那些富商们,也不会放过手里捏着账本的他。 龙山程的眼眸暗了一下。 那个账本既给了他带来了麻烦,也给了他谈判的筹码。若有朝一日,那些没有放过他的人,找到了这里,他可以那个账本的下落,要挟他们放自己离开。无论哪一方先找到他,他都有活下去的可能。 只见 他猫下腰,用手指对着客厅的瓷砖敲来敲去。 咚,咚咚…… 时而沉闷里面清脆的声音,像是一首无名小曲,在龙山程的手中演奏。 客厅的瓷砖底下,藏着他事先埋下的账本。账本有两份,一份是纸质的,用油布包得严实,在撬开的瓷砖下,放了许多年,久到龙山程也忘记了那个账本,被自己埋在了什么地方。还有一个是U盘数据,他在墙上挖了一个洞,将U盘藏了进去。 地面的瓷砖,外表上看不出差别,多年来的磨损,已经难以在外观上区分他们。 龙山程找来了一个尖头小锤,逐块磕开敲击有清脆回响的瓷砖边沿粘合水泥。真正的那一块藏着账本的瓷砖,只有表面一层大约一毫米左右的水泥浆,只要用锤子磕破它的封皮,就能轻易把瓷砖撬开。 而另外的那些同样挖了浅浅一层楼板的水泥,则是他布下的疑阵。那些人会想方设法,在付出最小代价下,找出并销毁他藏下的账本。所以,他如果撒谎说,那些账本被他毁掉了,他们会将他灭口而一了百了;如果他说藏在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他们也会不遗余力地翻遍他所住的屋子。 在屡次揭开可能藏有账本的瓷砖,结果却一无所获的时候,那些人的心理会发生变化。从而会相信这间屋子不可能藏有重要的账本,这也是他的心理战士,真真假假,真的与假的混在一起,总教人难以分辨,届时主动权将在他手里。 大约是喝一壶茶水的工夫,龙山程眼前一亮,在锤子的敲击下,瓷砖的边沿水泥,宛若蛋壳似的碎裂。他小心地扒开边框的水泥条,随手拿了一把美工刀,一点点沿着瓷砖的四边,将缝隙里的白灰挖出一条小沟。 然后,他也不心疼,拿了一支画刷,粗暴地用美工刀,裁下笔刷的细毛。坚固的包铁皮笔头部分,插入开凿出来的瓷砖小沟,使劲将笔头的薄边插入瓷砖。笔头与握在手中的笔杆,形成了一个杠杆,哐地一声,整块瓷砖完整地被揭开。 龙山程的两只手变得灰白,上面沾染着他瓷砖四边里沾上的灰尘。 一个暗色油布包裹着的小包,静静地躺在深坑里,蹿上的鼻尖的首先是淡淡的霉味。整个布 包,由于日复一日的重压,厚度似乎也缩水了一截。 他不能肯定,这是记忆中久远的画面,早在入住这栋楼的第二年,他就签下了长达十年的租约,这份租约对甲乙双方堪称严苛。它没有规定房租的具体价格,也没有详细地定下房租隔多久时间一缴,或者是押金规定多少的条文。它只强势地要求合约双方租房的合约期为十年,即在此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将房屋转租他人,乙方也不能够违反规定,不按时缴纳应缴租金。 甲乙双方若单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所租房屋一年期租金的一百倍。 这种条约,方德淑根本没有细想,她因找到一个长期而稳定的房客而高兴,当时粗略看过合约之后,就签了下自己的名字。 龙山程看中的是这个地方够隐蔽,那些想知道自己行踪的人,一时半会不会找上门来。但是,他没想到这个地方一呆就快十二年。那份租房合约,他想要撕毁也简单,反正债多不押身,他身上的背负的罪名,已经够进入牢房吃上几十年牢饭。 然而,他担心的那些找上门的人,却好像真的忘记了他这个人的存在,他在这里这么久,没有见过可疑的人。这与他的小心行事,也不无干系。 眼前的账本,是他在十年前,趁着市政施工,找来工具偷偷在屋子里挖的。市政施工的噪音,完美掩盖了他在屋子里挖坑的痕迹。 打开油布的时候,龙山程松了一口气。虽然油布看起来老旧陈污,可是里面的账本保存完好。他找来干净的布,擦干净双手,像是捧着玻璃球一样,轻轻揭开账本。 账本封面揭开时,泛黄的纸首先映入眼帘,接着是有些褪色的墨迹,这不影响观看里面的内容。 龙山程耐心地将账本逐业翻开,每一页都能揭开,没有潮气侵入里面,不枉他用了当时最好的材料做了防水措施,而且账本所用的纸张,也是他在当时能找到的质量最好的。在替他们做事之前,他已经有了防人之心,这个账本便是他的后手。 但他没有想到,那一天会来临得这样快而已。 哗啦啦翻过的账本,依稀可以看到一些人的名字,赵凡、安山…… 叮铃,叮铃。 第十七章 接头人 龙山程做贼心虚地将账本塞回油布里,草草用瓷砖压着,四下环顾,一屁股坐在上面。 然后,他四下扫视,发现了那个声音的来源。 他的手机的屏幕亮了起来。 不是流行的智能手机,老上的功能机按键上的漆剥落不少,少有人还用这样的手机,就连市场买菜的大妈,都人手一个大屏幕的触屏功能机。 龙山程手里的这个手机,却是一个非常老旧的型号。这个手机放在十年前,绝对是新潮的型号,带着上街人人投来艳羡目光的那种。 “喂。” 看清屏幕上显示的来电人,龙山程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阎罗,好久不见。” 那人的声音带着戏谑与一丝轻松,听起来仿佛是透过磨砂玻璃,或是雨幕之中遥遥而喊,听在耳里不那么真切。 龙山程对此不感到奇怪,因为有意欲购买他的画的卖家,都不想惹上麻烦,包括与他通话的接头人。又或者说,叫中介,他负责联通买家与卖家。早年,他手里的画无人问津,一次机缘巧合,他认识了这个接头人,如此,他的画才火了起来,他也能够依靠这些画不愁吃穿。 他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对方在电话里跟他讲话的声音,他怀疑经过了软件合成,或者是某种高质量的变声器,反正他现在听到的这个男人的声音,绝对不是对方的真正音色。 接头人有一个外号,叫老虎。 “老虎,原来是你。” “怎么?你以为是谁?” 龙山程品酌出一丝非同寻常,但他没有去深思,对方与他的合作向来和睦,基本的信任,他还是可以给予对方。十年有余,对方守口如瓶,没有向卖家泄露任何关于他的消息。否则,他也不能这么安心地呆在这,一呆就呆了十年。 老虎紧接说:“有个阔佬想买你的画,他要个人模人样的雌傀。” 雌,即女性,傀,则鬼。 他们这行有避讳,对于鬼这个字眼晦暗莫深,一般用相似的同音词,或者是近音节字来代替。 顾名思义,雌傀就是女鬼。 龙山程不由骂了一句。 “真会玩!” 他那时跟上流社会 也有点关联,可那时的人对这些东西,都视作晦气之物,恨不得有多远扔多远,现在有人找女鬼的画像,而且还要求长得人模人样。 他要这幅画做什么?拿来作冥婚对象,每天对着意淫吗? 龙山程蓦然想到一个冷笑话,但是这个笑话一点也不好笑。 他看了客厅里,那幅他之前完成的画,正好是个花样年华的女孩。一个披着人皮的女鬼,他画过那么多画,带给他的那种不详的感觉,没有一幅比得上这一幅画。 画中的主角他不认识,也许是某个不小心横死的倒霉鬼,如果能把这幅画转手,他是求之不得。 “我的规矩你也知道,他的命够硬吗?出了事别怪到我头上。” 头几回交易,他遇到过蛮不讲理的客户,手里有钱于是狗眼看人底。他再三警告过他不适合那幅画,可是没有办法,那人倒以为他瞧不起他,所以直接把画带走,结果,半个月的时间,那人车祸的消息不胫而走。而那幅被强行带走的画,有一天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口。 当时他非常愤怒,他的地址没有透露过给老虎,画却出现在自家门口。摆明是他的地址泄露了,可他打电话过去时,老虎也感到诧异,一副毫不知情的口吻,反问他那幅画怎么会回到他手里? 老虎作为接头人,从来就交易论交易,交易之外的事,他绝对不会多插一脚。 了解过后,取而代之的是恐惧——那些画有着自己的生命。 它们像人一样,有自己意识,自己在作画时,它们也许也在思考,也在打量着他这个作画的人。 龙山程意识恍惚,没有注意老虎在电话里讲了些什么。 “……你那里有符合要求的画。” “你说什么?” 龙山程往嘴里灌了一口酒,酒精的作用非常强,一刹那,他就将那些不愿回想、不敢回想的事,全部都丢到了记忆的角落。 “喂,我说,你可别掉链子,那是个新客户,出手大方。” “有多大方?” 龙山程不在意地问道,他也去过一线的画展(多年之前)。那场面才叫壮观,全部有头有脸的富翁会坐一堂,因为一幅幅似是而非的艺术品,一次又一次高举手中的号码牌,动辄几 十万出入。 “他出价五十万,只要他满意。” 老虎压低了声音。 龙山程的呼吸变得急促,他的画虽然有人买,但是目前为止最高出价差不多在十万,平均每幅画也就两三万。听到这个消息,他如何能够不激动,他的画身价一下子翻了几十倍。 “别急,他说还需要很多,这样的画,我和他是第一次合作,他说要看完货才决定跟不跟我长期合作。我的意思,相信你已经懂了……” 老虎的意思是问龙山程,他的画质量高不高? “你放心,货真价实,呕心沥血之作,前几天刚刚画完。也是够巧的,你找到了我这儿。” “嗬嗬。”老虎的笑声给人的感觉格外不舒服,就像是嗓子里卡了一口浓痰在发笑:“我们这种人消息不灵通,哪里能赚得到钱?” “你我老朋友,你这里的画向来齐全,如果在你这儿找不到,我只能请那阔佬宽限几天,看看相熟的几个大师,有没有适合的作品。” 龙山程搬来了旁边的凳子,坐在侄子上轻轻地抖腿,看得出来他紧绷的神经放松不少。 “闲话少说,还是老规矩。” 这是他和老虎的默契,他给画拍照用彩信传给对方,对方再把照片给客户过目。 “还是彩信,那速度有点慢了,软件传。” 老虎为做成一单买卖而高兴,笑声传到了龙山程耳里。 “规矩就是规矩,不能破坏。” 龙山严肃地回绝,他的住处不能透露出去。哪怕是方德淑,还有一些与他为邻近十年的房客,也不知道他的艺名,以及他的画作具体是哪些,单纯知道他靠卖画为生。 “我就是欣赏你的讲规矩,可这世道不是那么好讲规矩的。” 老虎的话里,莫名有些落寞及沧桑。 “到时候,我会短信通知你的,先挂了。” 老虎好像没事人一样,直接结束话题挂断电话。 龙山程在那幅画前踟蹰不前,他伸手又缩手,把屋子里的抽屉打开,拿出了一台崭新的单反。相机的参数已经调好,因为在室内,IOS、快门速度、光圈大小、色温都是几乎恒定的量,他打开相机随手拍的照片,在相机的监视屏显示非常清晰。 最后,他一把掀开那幅 日前完成的画,画上有个长着虎牙的少女,巧笑嫣然地看着他。片刻,眼眸里的怨毒,又凝成熔岩也化不开的寒冰。 龙山程往手心呵了一口气,屋内的气温仿佛下降几度,他的手指有些僵硬,不能很好地握住单反相机。 接着,他又搓了搓手,对着那幅画使用连拍模式,连续拍了十多张照片,然后捡起地上的白色画布,盖住那幅画的真容。 可怕。 这是他脑海里仅存的两个字,现在要他回忆方才看见的少女容貌,他只能记得一些显性的特征,比如她那两颗尖锐的犬齿,还有仿若贴到他脸上的怨毒眼眸。 龙山程将单反挂回脖子,又连连灌了几口威士忌。 心情平复些许,他又把画布遮好。 单反的储存卡取出上传到笔记本电脑,他又拿数据线把照片传到手机。 每张照片都十几兆,传输进度条像蜗牛一样爬。 毕竟是十年前的型号,数据线都是他另外网购的,能传输及储存数据,就已经足够。 现在的智能手机,给他一种不踏实的感觉。智能手机上网、购物、拍照都非常方便,但是它的功能太多,多到他无法保证自己了解里面是否藏有另外的东西,比如一个小型跟踪器,或者是利用手机GPS来窃取信息的一个隐藏软件。龙山程不敢赌这种说不准的事,所以倒不如沿用这款老旧的手机。 虽然它的手机换了有几十块,模样寒碜异常,可是,它安全且可靠,给他提供了十余年的安全。 彩信发出没多久,老虎回了信息。 发信人:老虎; 你认识一个姓安的老板吗?最近,他好像在找人, 与此同时,还有一张像素不高的照片,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左脸嘴角的附近,有颗黑色的痣。 龙山程紧张到无以复加,他手指颤抖地拨号回去给老虎。 他们没有放过我,他们知道我活着,他们会过来找账本。 他压下自己急促的呼吸,好让自己的语气平常。 “老虎,你那条短信什么意思?” 试探? 怀疑? 确认? 他怀疑的眼光,注视到了老虎身上。 在利益面前,没有绝对的朋友。 兴许他们找到了老虎,给他开了一个无法拒绝的价 格。 这个地方不能继续呆下去。 拿到钱,就找人蛇偷渡到国外。旁边的枷南国在打内战,管理也没有那么严格。 跑到边境,再找人弄张身份证,料想他们也找不过来。 龙山程想好把画卖出去,把五十万拿到手,就搬离栋老楼。 “那个富翁的人,找到了我。” “你……你跟他说什么了?”惊觉自己过于紧张,他又补充道:“你知道的,我讨厌麻烦,不喜欢人打扰,你的事不要扯到我身上!” 他隐隐警告道,将责任全数推给对方,好似自己是个局外人。 “放心,被我随便几句,就糊弄过去了。” “画的照片我已经发过去了,如果谈妥了,我会给你发匿名快递,你查收之后把钱打过来,这次的订金,我要预付一半。” 老虎感到不满。 “这事有点难办。” 一次交易,他收一成手续费,五十万的画,他能赚五万。订金一半,就是二十二万五千,这不符合向来的规定。交易一向预付三成订金,尾款一周之内发过去。 “如果不行的话,那这次的交易作废。” 这也是做一个后手准备,万一老虎带人找到了他这。先到手的这二十几万,值一张偷渡船票,加上那边妥当的安排。他手里还有差不多三十万的积蓄,是他这些年赚到的钱。枷南国的消费不高,他可以在那边把下半辈子过完,顺便买个年轻貌美的枷南国小老婆。 那边的人吃不饱,穿不暖,他给她饭吃,给她房子住,给她衣服穿,指定老实得跟条狗一样。 到时候…… 他看着隔壁那堵不隔音的薄墙。 到时候,我再也不用忍受这些该死的傻碧! 第十八章 借题发挥 第一天上班,韦枷和杜鹃踩点到了超市。 肥肉满脸的经理,脸上写着不悦。 “你们的态度有问题啊。” 第一天上班就迟到,现在的大学生素质堪忧。 韦枷自觉站到前面,杜鹃看着经理的凶脸有些胆怯,想躲在韦枷的背后。但韦枷先一步上前,恰好错了杜鹃的动作。 杜鹃虽然脑瓜不算灵敏,但是韦枷一路上有意无意的抗拒,她就是再蠢也能察觉。而且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女人,在这种事情上天赋异禀。 但此时显然不是向韦枷问清楚的时候,她脸上浮现的不满仅一刹那。 韦枷笑容满面地讨好看着商场经理,形势比人强,这个死胖子关系他的工作,他不想跟钱过不去,装孙子谁不会?大丈夫能屈能伸,就算喊他一声爹,叫他嘴上占点便宜也不是不行。 “经理,这不是路上有点小麻烦,一个抱着泰迪的大妈,因为司机不让她带宠物坐车,没想到这八婆一下车就躺大马路上装死,挡在公交车前面,司机没有办法,最后还是放了她上车,一来二去时间就有点紧了。” 真实原因是他们醒得有点迟,路上遇到了小堵车,所以堪堪踩点到了商场。 杜鹃也附和着甜声道:“经理,你大人有大量,就别跟我们计较了。” 经理听着杜鹃这个美女的奉承有些飘飘然,甜美的嗓音有如一杯滋润的蜂蜜水,一口下去甜到心眼。 看着杜鹃规模可观的撑得鼓鼓囊囊的衣服,他的眼里燃起一丝邪念,但是飞快地又被他掐灭。 他一派公事公办的样子,宽宏大量道:“下不为例,去更衣室换衣服。” 接着,又双手背在身后,挺着那个大肚子,不紧不慢地在商场里散步——他将这称之为巡逻。 他将自己视为中世纪的领主,幻想着自己骑着高头大马,行走在乡间小道,像君王一样检阅自己的财产。尽管他是个有名无实的地主,商场的股份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恰当地说,他只是领主手下,一个稍微有点权的家奴,是领主家豢养的一条没有自知之名的狗。 经理走后,杜鹃默不作声地跟在韦 枷的身后,他们来到了员工更衣室。 里面是一排排的小柜子,路过的员工告诉他们,里面的柜子只要没人使用,他们就可以拿来储放自己的东西。 空的柜子是没有上锁的,轻轻一拉就能拉开,柜子里放着匹配的钥匙。 韦枷对员工休息室的环境,基本上是满意的。明亮的白炽灯下,是三面银白色的柜子,地砖也是明亮的颜色。 他拉开一个无主的空柜,把钱包和手机放在柜子里,商场有规定,上班时不能使用手机。 此时,更衣室只有他和杜鹃两人。 杜鹃没有办法遏制心中的不满,她带着怒气问道:“你今天怎么回事?我是老虎,还是鬼,你说,你是不是在躲我?!” 正常时候,她绝不敢用这种语气问韦枷话,但是她无法忍受与韦枷之间的疏离感。那份子懦弱与胆怯,问韦枷话的时候,消失了个七八分,看样子就是个普通的女人。 如果她本身的性格就是这样,也不会遇到韦枷这样的男人,不用怀疑她大学期间会被称作女神。 韦枷用力地甩柜门,装成怒气冲冲的样子。 他先发制人道:“你不信我?!” “我我……” 杜鹃哑口无言,她没有预测到韦枷的反应。他理直气壮的模样,使杜鹃不禁怀疑自己错怪了人。 爱人对自己产生怀疑,没人能保持平静,不发出愤怒。 “哼!”韦枷冷哼,锋利的眼神像一柄铁丝刷子,一下又一下地在她身上来回刮蹭。她因为火气而爆发的勇气,在这样的目光下,逐渐消磨殆尽。 “不用说了,我不想听你解释,杜鹃,你太令我失望了。”韦枷失望与受伤的表情,令杜鹃的心中一痛:“我韦枷自问对你够好的,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我想,我们需要冷静一段时间霜。” “不要,你听我解释……” “我不想听。” 韦枷抱着员工制服,走进卫生间。 员工休息间是个公共空间,所有员工都能出入这个房间。他不可能在这个空间,将自己的衣服脱掉,再换上员工制服。 韦枷走进卫生间后,伪装的严肃与愤愤不平,换成了一张笑脸。 防止女人无理取闹的最好方法,就是在她说出更多的连环 问句胡搅蛮之前,先发难占据道德的制高点,将错误推到她们的身上,使她们在问题中感到内疚与错误,暂时放弃追究她们想要纠缠的那个问题。 这个难关暂时是渡过了,他没有办法像从前那样,如胶似漆地跟杜鹃在一起甜甜蜜蜜。在真正确认杜鹃的身上是人类前,即使杜鹃的躯体再诱人,他也不可能与之共赴巫山。 想到从前跟杜鹃有过的肉体关系,他心里一阵隔应,如同喝汤喝到一半,突然看到汤面上飘着白色的米粒大小肉1虫,再想起煮汤的红枣生了虫,而自己吃这种红枣差不多半个月。不清楚自己是否吃进去过这些虫子,吃进的量又是多少,既恶心想吐,又好像没什么好吐。 杜鹃的发难正好给了他一个理由,他可以冷面相对杜鹃一段时间,又不至于使两人的关系彻底断裂。 三心二意是自古以来的人类通病,韦枷不想自己蒙受损失。杜鹃若是一只恶鬼,他的暂时隔离可以确认自身安全。这只鬼一年多时间没有害他,在这个时候却想害他,他暂时想不清楚原因,那些诡异的灵异现象,他同样没有头绪。若杜鹃不是恶鬼,也能解释得通。《聊斋志异》里括有香艳的书生与女鬼的爱情,有些人也会白日做梦拥有一个美艳女鬼老婆。 就如叶公好龙一般,若某一天有鬼在他面前出现,并且要做他的老婆,他跑得比谁都快。只要胆子大,贞子放产假,只不过是句笑话。补充一句,《午夜凶铃》里的贞子,它生前也许是位女士,又或许是位男士。其改编的真实事件中,那位“贞子”是个长得像女士的拥有特异功能的阴阳人。 韦枷另有一种建立在有鬼存在的猜想,那就是他被某个鬼看上了,它做这些事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拆散他跟杜鹃的感情。它受限于某些制约,还不能直接对他出手。 如果真相如他所想,那这件事就有点耐人寻味。杜鹃不仅不是威胁到他生命的存在,反而是他的护身符,因为杜鹃的存在,那只鬼才会投鼠忌器,不能直接对他动手。 现在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可以提供一段有效的保险期,用来验证他的猜想。他骨子里有种冒险因子的存在,可能继承 自他的父亲,他父亲年轻时曾经孤身一人,用自己的双脚钻遍了国内的那些颇具盛名,诞生过各种故事的神秘之所。 他儿时的睡前故事,就是他父亲的往昔冒险故事,还有途中的异闻异见。 在他的母亲出轨并死于火灾之后,他就更加亲近父亲一些。他亲近的是酗酒前的父亲,那个女人的死亡留下了一个失魂落魄的不合格父亲,跟酒精打交道的频率高于他跟儿子的聊天频率。 韦枷换好衣服后,看见的便是眼睛红红的杜鹃,她抱着员工制服,隐忍着眼泪用希冀的眼光看着他,仿佛在企求着他的原谅。 韦枷铁石心肠地没有看她一眼,用浓重的鼻音代替自己的回答。 经过杜鹃时,他重重地哼了一声,在发泄着自己的不满。 杜鹃身心一震,没有说话,小跑着冲进卫生间,并且关好了门。小声的压抑哭泣若有所闻,韦枷的心有些软化,但是与他自己的性命相比,他不能这么轻易地浪费大好的制造出来的“安全期”——安慰杜鹃会使这个安全期的时间无限缩短。 “你好。” 韦枷对着走来的一个商场员工打招呼,就如在此上班三五年似的。 那是一个相貌不甚出众的商场女员工,她似刀割开的一双眼睛,挑剔而剜了一眼,冷淡地点头走开。 脸皮够厚的,这种男人真恶心! 她跟韦枷逼走的两个商场女员工关系不浅,平时都以姐妹相称。她跟安保室的保安打得火热,跟他们的队友上过几次床。因为替辞职的姐妹打不平,她查看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就是眼前这个男人把纸巾弄倒,然后若无其事地跟经理交谈。 呵,用这种不光彩的手段,顶替掉他人的工作,人能无耻到这种程度,也是世间罕见。 她没有把这件事告诉经理,事已至此,两个姐妹跟商场经理已经闹翻。以商场经理那个死胖子的小气记仇,她做再多那两个姐妹也不可能回来上班。 而对于这种无耻的男人,她不屑于跟他打交道。 韦枷没有过多在意,他相信自己不可能一辈子在这里打工,做一个遭人眼轻的商场小员工。跟这些商场里的人打好关系,他认为并不是非常必要。 以那个女人的姿色,跟杜鹃相比,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他口味经杜鹃的陶冶,已经养刁不少,像是他以前单身狗的岁月。只要是个母的类人生物,他都能荤素不忌地渴望与之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十九章 口罩男 “你好,厨具在哪个区?” “我找了没天没找着。” 韦枷吹着口哨推着小推车,随口一说。 “二楼。” “二楼?” 男人不信地看着韦枷,他在二楼逛了有段时间,但是没有看到厨具。因此,他下楼在一楼又找了会,一楼也没有找着,刚好碰见商场的工作人员,便向韦枷询问。 然而他逛过二楼的区域,没有看到厨具,不然他也不用到一楼。 韦枷初来乍到,其实也不清楚货物的具体分布,可是作为商场员工,总不能告诉客户:我也不太清楚,我帮你问问其他人。 他想,商场人来人往,这人实在找不着卖厨具的地方,再问下老员工就行。找到厨具,再到收银台结账,碰到他的几率很小。 “对,就在二楼,我这还忙,先不跟你聊了。” 韦枷推着小推车,漫不经心地越过问路的客人。 小推车放在超市仓库里,他拍了拍手,低头看到杜鹃用小篮子装满各式饮料,给码饮料的货架补货。 秀美的侧脸看着一丝苟,专注地将饮料码在货架。女人认真的时候,同理,一样有种惊心动魄的美,可以俘虏男人的心神。至少,韦枷看着杜鹃的模样砰然心动。 她微微蹲下腰,没有留意制服后摆,露出光洁的盈盈一握小腰。 但是,韦枷突然想到梦中的杜鹃——穿着同样款式的衣服,给他的感觉也是那样熟悉。梦中的女人容颜他不曾见过,不可以凭空想象出一个那样清晰的脸。他的记忆残留着的女人容颜就似烙印,虽然他没有办法完全描摹出那个女人的脸。 杜鹃补货的货架一角,还有一抹黑色的衣角。 韦枷走过去,拍拍那人的肩膀,皮笑肉不笑地盯着那人看。 那人正是商场经理,商场经理有个土里土气的名字,杨宝贵。他特别讨厌别人叫他的全名,但其实他是个农村出生的人,因为有点际遇成了商场的经理。 这种人并不乏见,有人站到稍高处,就不肯弯下腰捡起地上的饭粒。 “杨经理,你这是在……” 回头看见韦枷的眼神,杨宝贵的头皮发麻。韦枷的眼里藏着凶 狠,这种眼神他年轻时见过。 那个时候世道不平静,偶尔能看到两个帮派提着砍刀约架,警察善后把尸体和血迹全部清理干净。那种人其实不强壮,有的还骨瘦如柴,可他们的眼神特别不同。就像眼前这个大学生那样,一抹凶光蕴含在眼眸里,就像一把似毒蛇的匕首。 “我来监督新来的同志完全工作,顺便指导一下你们这些小同志,你们虽然学历比我高,但是经验未必比我足。虽说只是小小的补货,其实里面的学问大着呢。” 杨富贵信口开河,韦枷这个正牌男友,抓包到他垂涎自己女朋友的偷窥之举,他却半点不显慌乱,讲得有板有眼的,让人找不到理由去指责他。 “就拿这包薯片来说。”杨富贵越讲越侃侃而谈,他拿起旁边货架上摆着的薯片:“你们年轻人新来,容易图省事把货直接摆上去,但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客户看到图方便,一般会拿外面的薯片,这样里面的薯片会永远都卖不出去。” 杨宝贵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好像真在给韦枷传授相关经验。 “所以,摆货的时候,要把货全部拿出来,然后再把新的放最里面,这样旧的东西才卖得出去。” “谢谢经理的教导,我先去忙了。” 杨富贵背着手,眼看天花。 “嗯,年轻人,好好工作,不要好高骛远,你们还有得要学呢。” 接着他转身离去。 大学生又怎样?嘿嘿,我用眼睛把他女朋友“QJ”一遍,给他戴了顶油绿色帽子,他还不是一副“自己占了便宜”的傻样。 杨富贵边走边得意地想,走路的步伐更加大摇大摆。偶尔遇到推着小车购物的客人,他倒一脸和气地微笑,而对上商场的员工,他则意气风发的模样,一点也不知道自己挺着大肚子的样子有多滑稽。正如寓言故事《皇帝的新装》,那个没穿衣服,自以为是、死要面子的皇帝。 韦枷的脸在杨富贵走了之后,瞬间阴沉了下来。杜鹃现在是被他疏远了,可这并不代表着,自己的女人就能被其他人随便觑觎。同为男人,他自然能想到那个死胖子经理,猪一样的肥头大耳,里面装着的脑子,装的是怎样的黄色废料。 可是,人在 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两人虚与委蛇地寒喧那几番,韦枷是想警告那个经理,做人不能太过分。可惜他的意思,没有完全传达过去,反而给了杨宝贵一个好糊弄的印象。 韦枷看着惘若未知的杜鹃,径直朝她走过去,然后猛地将她的衣服后摆往下一拉。 杜鹃惊呼一声,连忙转头。 看到韦枷脸上一喜,正要上前跟韦枷搭话,韦枷却把头一转,好像陌生人一样,走到了其他地方。 韦枷没有给杜鹃说话的机会,杜鹃想要解释自己对他的信任,想好的说辞也没有发挥的空间。 她闷闷不乐地摸了上衫后摆,心里浮现一股暖意。嘴上不说,那人心里还是着紧自己。她想到了韦枷的可怕占有欲,还有她的身体对他的吸引力,道歉、解释的方法跃然于脑。 “站住!” 韦枷加紧脚步,心里一紧。这人该不会找自己麻烦,要跟那个死胖子投诉自己? 他假装没有听见那人的声音,一本正经地看着满满当当的货柜,手里持着笔和本子,好似在记录货物的情况。实际上那本本子一片空白,里面一点墨水的痕迹都没有。 喊他的那人是他图嘴快指路的客人,眼角的余光使韦枷关注到那人的衣着。军经绿色的短衫和五分裤,上面有些类似迷彩的纹路,他戴着一个口罩。现在,他才发觉这人的怪,大夏天戴着个口罩,不怕捂得发慌,嘴巴捂出扉子。 “我叫你呢,你这人,没听见吗?” 戴口罩的男人,已经走到了韦枷的身旁。 韦枷见不能装作看不见,便把笔和本子收进裤袋,转头笑道:“您好,请问需要什么帮助吗?” “帮助?”口罩男阴阳怪气地重复了一遍:“是你说厨具在二楼的?” “我上去又找了一遍,连根勺子都没有看到,你跟我说说是什么情况?” 他语气冰冷地说道:“耍我好玩吗?还是说你们商场的工作人员,就是这种水平?” 口罩男的声音低沉,带着些许磁性与沙哑,听着并不难听,一口流利的莫德里市方言。莫德里市的方言有四五个版本,城东是一家,城西是一家,城南、城北又各是一家,因为时代的变迁,老一辈的口音,与年轻 一辈的口音都略有不同。 但基本上莫德里人都能听明白,没有沟通上的障碍,这些方言的区分,体现在语气,个别词语的发音。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文化现象,考究莫德里方言的纷多小方言的语言学家,至今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 口罩男的莫德里方言,给韦枷的感觉像是城东的人,应该有些年纪,说话即轻又快,偏偏又发音清晰,这是老一辈方言发音的特点。那个年月,粮食生产不足,人人都挨过一段时间的饿,说话多用一分力气,都难受得胃部发酸,所以形成了这种以轻快为主的方言发音变形。 麻烦! 韦枷低头骂一句。 然后赔笑道:“不好意思,您可能认错了?我好像没有给你指过路啊,要不,您把您的情况讲一下,我帮你记录下来,找经理反馈?” 韦枷用的是拖字诀,如果口罩男照他说的去做,让他把情况登记,那情况决定不会传到杨富贵那里。韦枷会把纸撕碎,扔到垃圾桶里,反正也查不出证据。 他看了眼天花板装着的摄像头,上面亮着的灯表明它正在工作。 以我现在的表情,一点也不像与客户起冲突,如果这个男人,还要找自己麻烦。他就反将一军,把黑的说成白的,白的说成黑的,没有录音,这口罩男也奈不了自己何。 就像某些效率低下的组织、机构,工作的那一套套,因为没有威胁到它的存在,因此横竖一句都是它们说了算。 “行,把你们经理喊过来,我跟他好好聊聊。” 口罩男没有上韦伽的当,执意要把事情闹大。 不用,想经理那头猪,会帮口罩男说话,然后劈头盖脸,臭骂他一通。或许,他还会借此扣自己的工资。 商场给出的工资是两千五一个月,他和杜鹃两人加起来有五千。这还是不包住宿,如果包括住宿,每个月的工资要扣七百,住在四张上下床铺的员工宿舍。他已经签好了租房协议,违约的话,撕毁协议给房东付违约金。 三个月的房租,共九百,三倍就是二千七,加上押金三百,要亏四千块。 他跟杜鹃的每月伙食费,全加起来,跟住宿也差不了多少,由于两人合住,反而房租钱要更加便宜 。 “大哥,别,您消消火。”韦枷拉住男人的手臂,站在男人面前,他低了一个头,这种身高的男人在南方的莫德里市,平日里也见不到几回。 他没有拽动口罩男,这说明口罩男的力气要比他更强壮。 “我承认我给你乱指路不对,我给你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韦枷赔礼,看着是够情真意切,诚恳地看着口罩男。 “现在,知道错啦?晚喽!” 趁韦枷不注意,他拽下韦枷的工作证。 “走!带我去见你们经理。” 狗东西,没听说过得饶人处且饶人吗?跟那死肥猪一路货色——都不是什么好东西! “我们再商量商量,我觉得这件事,还有商量的地步。” 口罩男的手仿佛管钳,几乎是拖着韦枷在走。 他低头看了一眼韦枷的工作证。 工作证是临时的,他只在上面写了自己的名字。 口罩男停了下来,像是在确认什么,打量着韦枷的脸。 “你叫韦枷?” “是的,是的,我叫韦枷。” 韦枷点头哈腰,一个劲地行好。 “你爸是韦一芜。” “你是……” 韦枷的笑容消失不见,吃惊地看着口罩男。 第二十章 父亲的故友 韦一芜是他父亲的名字,这个口罩男能叫出他父亲的全名。看来是他父亲的熟人,但是他对这个口罩男,没有丁点印象,拿不准他的身份。 他开口问道:“你是?” “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不想知道,你父亲的真正死因?”口罩男的眼里带着丝冰冷的灼热,目光灼灼地几乎要烫伤韦枷的皮肤。 父亲的死,他清楚无比。因为不遵医嘱,重度酒精肝还终日买醉,所以终于酒精中毒进医院,把自己给喝死了。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可以作为有力的支撑。报告书面写着的死因,即酒精中毒。 韦枷的目光变得不善,他可不认为这个玩笑有够好笑,这个人拿他逝去的父亲作为谈资,还提出了一个蹩脚到至极的问题,三岁小孩都不会相信。 “呵,我父亲的死因,用不着你提醒,如果你想报复的话,恭喜你,你成功地激怒了我。” 韦枷胸腔里仿佛塞了一颗爆炸的手榴弹,里面的压强使得他的呼吸久久不能平复。 他强忍着自己的怒气不动揍口罩男,对方应该认识自己父亲,但是与之有一定恩怨。可死者为大,他无法容忍这种拿他父亲开玩笑的人。 “呵。”口罩男冷不丁笑了一声,他的目光带着怜悯与同情:“你不会单纯到以为,那只是一场意外?” “什么意思?” 韦枷觉得对方的这句话不似作伪,他也怀疑过,年轻时胆大、好冒险的父亲,有着一个人横穿大沙漠的勇气、决心与意志。在那个女人死去的时候,虽然消沉且痛不欲生,可是,有一段时间他是振作了过来的。只是,后来的某一段时间,父亲突然完全消沉、堕落,把喝酒视作生命的唯一。 “我的意思,相信你已经猜到了。”口罩男忌惮地隐秘指了一下上方道:“有些事情,我没有办法告诉你。但是,你要记住,在我们没有注意的角落,无数双眼睛盯着我们的一举一动。” 口罩男的话,使韦楞想起了杜鹃。 他呼出的空气带着寒气。 那段时间,父亲也许经历了一件可怕的事,使得他不得不买醉装傻。好叫口罩男嘴里 的眼睛放松警惕,那他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自己。 韦枷的双眼有些湿润,他想到了父亲为自己做出的牺牲。 “你应该已经遇到过那些无处不在的眼睛。”口罩男拿出一张名片,上面空落落的只有一个地址:“这周周五来找我,我在这个地方等着你,把这个地址印在你的脑子里,然后把它烧掉,记住!绝对,绝对,绝对不要漏掉任何蛛丝马迹。” 口罩男的语气一变,声音提高道:“哼,今天算你好运,我不跟你计较,下次给我小心点。” 韦枷也心照不宣地配合着口罩男。 “遇到你这样的人,我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没见你这样胡搅蛮缠的,做人要积德。” 他不甘示弱地骂了回去,两人眼神交汇马上分开,好像普通的争吵后的场面,都各自分别离去不欢而散。 韦枷将手插进裤袋里,狠狠地捏着那张写着地址的名片。 心脏扑通扑通地跳,紧张的情绪下,他反而感到了一种异样的兴奋。 他的体内流着跟父亲一样的血,这种血脉相连的感觉,使他的情绪高亢不已。 眼睛,小心身边的眼睛。 杜鹃跟商场里的女员工小声地聊天,那张脸上难得地流露出开心。明明是素不相识的人,却能这样高兴地聊天,也许这就是女人的神奇之处。 韦枷看着杜鹃的脸,却带着一丝恐惧。 她也许也像现在这样,编织了一张大网,乖乖地等自己跳进去。可怜自己还傻乎乎地相信,天上真有无故掉下来的馅饼。 口罩男的身份被他打上了父亲旧友的标签。 那个人认识他的父亲,能一口叫出他和父亲的名字,应该是父亲曾经旅行中结识的人,而且二者关系匪浅。在他的描述中,不难猜出,父亲当年面临着一个巨大的危机,所以他不得不伪装出那副样子,保护年幼的自己。 杜鹃也许就是父亲的故友若有所指的眼睛,她呆在自己身边,是想在自己身上得到些什么。她想要的东西跟父亲绝对脱不开关系,父亲或许藏了一件东西,然后那些“眼睛”所属的组织,应该是想通过自己,找到父亲留下的事物。 可是,他们打错了如意算盘,他对这些事完全不知情。所以, 他们在观察这么长时期且一无所获的情况下,想着把自己除去一了百了、永绝后患。 他越发笃定昨晚的经历是真实的,绝对有什么东西,在那个房子里徘徊。经过口罩男的占拨,他的思绪豁然开朗,从头到尾都没有鬼祟,那些都是不怀好意的眼睛,故意制造出来吓他的。 但是他的所思所想一点能不能透露,如果那些“眼睛”知道发觉了他们的身份,他们杀人灭口的欲望一定会更加强烈。 韦枷调整了表情,面无表情地在杜鹃身边经过,完全把她当成了一团可有可无的空气。 杜鹃的眼睛又有些泛红,旁边的商场女员工拍拍她的背道:“妹子,你看那男人干嘛?就是这个不要脸的,陷害我们之前俩个姐妹,弄来这份工作的。” “大男人,有手有脚的,跟我们一群女人抢事做,要不要脸?还大学生呢?” 商场的老员工是一群紧密联系的小团体,他们吃住、工作都在一起,建立了深厚的友谊。韦枷做的那点事,经过与愤然辞职的两个女员工的好姐妹的绘声绘色的描述,自然激起了其他人的愤怒,在这个小团体飞速传播。 杜鹃红了脸,可是眼睛泛红,让夫忽略了她脸颊的不自然红晕。 韦枷没有跟她说过,他和自己的这份工作的来历,早知是这样,她就去劝一劝男友。叫他另外找一份工作,否则会像现在这样遭人诟病。 “哦,我不是这个意思,一看你跟他就不是一路人,对了,听说你原先给大公司投了个简历,叫做什么什么斯对?怎么就不去面试了呢?” “是厄里斯。” 杜鹃纠正女人的发音。 “我……家人跟我说,那些大企业招人的门槛高,一般沦不到我这种小小的本科毕业生,怕我有危险,所以没让我去。” 杜鹃一脸甜蜜,想到了韦枷为自己着想,竭力不让自己去面试,可是一想到他的冷落就一阵黯然。 “噗嗤。” 女人按捺不住笑了出来,她摇头笑道:“妹子,你真够好骗的,人家大公司不至于玩这种手段,因为人家都是要脸的。相反,像我们这种小地方的芝麻绿豆大小官,可是不得不防。” “拿我们那个死胖子经理跟你说 ,他经常色咪咪地看着新来的小姑娘,借口指点跟她们亲近,像你这样的姑娘,要小心点,别傻乎乎地被人占去了便宜。” 这个女人像是个热心肠的,嘴里藏不住话。 “不过,你也别怨你家人,那个公司可能离家远,你爸妈应该不想你离他们太远。儿行千里母担忧,你爸妈也是为你好。” “谢谢你,我懂。” 她思索之后,脸上绽放的笑容带着苦楚。 坐公交回家的时候,两人虽然坐在同一侧的相邻座位,但是全程没有聊过天。 之前,韦枷单方面地跟杜鹃冷战。现在,韦枷没有注意到杜鹃的低落情绪,以及对他爱理不理的感情。 他们之间可以说,进入了真正的双方冷战。 但韦枷的脑海中,填满了口罩男跟他说的“眼睛”。如此,杜鹃成了他眼中的敌人之一,她是逼死自己父亲的那个组织的党羽,她跟那些人是一伙的。 老宅子如往日一样清冷,三个农民工打扮的人,分别拿着拎着三大桶水,自二楼走下来。这三个人长相各有特色,左边是一个孔武有力的大汉,身上的肌肉棱角分明;右边是一个下巴和上唇留着胡须的男人,虽然常年劳作使他的皮肤粗糙,可是他的肥色没有像另外两个那样黑得像炭,而是健康的小麦色。他周身带着股野性,对上至十四五的怀春少女,下至四十岁的妇人,都有着巨大的吸引力。这种面相的男人,放在古代也许就是女官或有名望的寡妇家的面首,以及青楼里的男妓。 一左一右两个人之外,三人中间的却是一个侏儒,他和气地笑着。可是,就三人的位置,他应该是三人组中最有话语权的那个,另外两人隐隐拱卫着他。 注意到杜鹃投来的视线,最右边的帅大叔眨了眨眼。 眼见着,杜鹃霞飞双颊。 韦枷虽然已经在心里将杜鹃视作敌人,可是男人的脆弱自尊心,不允许他看到自己女人跟别的男人眉来眼去。 他板着脸把杜鹃拉进屋子里,大力把门落了锁。 “你刚才在看什么?!” 韦枷把杜鹃大力一推,杜鹃正好踉跄着坐在床沿。 “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你家男人就在旁边,你跟那个农民工眉来眼去 的?” 骚货,一天不打,两天揭房。 水性杨花的女人。 不愧是那些“眼睛”的走狗。 杜鹃盯着韦枷看不说话。 韦枷这才感到害怕,他一时之间又忘了杜鹃的真面目。她是个危险的女人,她随时能把自己置于死地,所以他立即熄了声,外强中干地板着脸好似不满地看着杜鹃。实际上他的注意力集中在红色的床铺,没有直视杜鹃的双眼。 “你太令我失望了。” 杜鹃的声音在他的头顶上传来。 “我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第二十一章 楼中魔 杜鹃的话,刺伤了韦枷的自尊心。 “你故意陷害人家,换来了自己的工作机会。”杜鹃横眉冷眼抱胸道:“我不记得,你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人。” 这是韦枷认识杜鹃那么久,第一次见她这样硬气地说话。 “我怎么样还不都是为了你?”韦枷没有管住自己的嘴,出言讥讽道:“你好意思说我?我在外面那么辛苦,都是为了谁?你呢,你当着我的面肖想别的男人,你当我是死了不成?!” 他处于一种微妙的矛盾情绪,他固然知道杜鹃有极大可能是父亲故友所说的“眼睛”,但是就如洁癖的人不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物品。他看到杜鹃有出轨的行为,或者说倾向,他就火冒三丈,没有办法控制住自己的脾气。 “你不是不想跟我说话吗?”杜鹃反唇相讥:“你看不惯我,我也不想跟你说话,就这样。” 杜鹃拖着自己的行李箱。 韦枷觉得事情失去了自己的控制,她应该想方设法留在自己的身边。 自己在她的眼中难道失去了价值,她这个骗子欺骗了自己感情之后想要逃跑? 无论是哪一种,他心中的占有欲,都不能允许他眼睁睁看着杜鹃走。 也许自己的想法有误,父亲的故友说的“眼睛”,不是杜鹃,另有其人。 韦枷惊出了一身冷汗,差一点他就放走了这个床下清纯、床上放荡的女人。 “想走?你想得美?!” 他的目光带着疯狂。 “你身上的衣服,不是我买的?你要走,可以,脱下!” 杜鹃这次可能铁了心要走,所以她的语气也异常坚决。 “脱就脱。” 她把行李箱打开,把衣物之类的东西,全部都扔到地上。同时脱下了自己的衣裙,找了件普通的款式老旧的T恤想往身上套。 韦枷眼热地看着她那抹白色的胸衣,趁她套衣服的时候,把她摁倒在床头。没来及套上身的衣服,成了天然的绳索,韦枷将T恤相互一绞,把衣服绑在床头。 “你这是在犯罪!” 杜鹃嘴上不饶人地叫道。 到嘴的肉,韦枷当然不可能放走,他像只饿狼,干脆利落地裉下杜 鹃身上仅存不多的布料。 急色的眼光,像是X光扫描一样,贪婪地吮吸着每一串白嫩的肌肤。 杜鹃大喊道:“流氓,非礼!” 韦枷的身体压在她的身上,她完全不能动弹。 “放心。” 一会你就没有力气叫唤,爽得直哼哼了。 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而他韦枷,用身体征服女人,他要把杜鹃征服得心服口服。 满脑子欲望的韦枷自然不会注意到,杜鹃唇间那轻佻而嘲讽的笑,侧头的时候不由自主无声地勾动嘴角。 接着,她又卖力地放声大喊:“不要!混蛋,不要……” 不久,只剩下一连串不成调的娇哼。 …… 楼梯间下来的三个人,孔武有力的那个唤作洪义,一脸络腮大胡,典型的国字眼。近三角形的眼型,使他的面相凶狠无比,脸上,还有后背都有一道刀疤。脸上那道刀疤是他十来岁在乡下跟黑大哥混黑时,一次砍人火拼中,被人用西瓜刀砍的。刀疤约长三厘米,他当时机警往后一仰,反手对着那人脖子砍了一刀,血柱如雨喷在他的脸上。他像是地狱走出的修罗,震慑住对面的人,带着一身煞气,结束了那场火拼。 疤痕也是那个时候留下的,就差那么几毫米,眼睛就保不住了。去医院的时候,两个医生一人拿镊子,一人拿缝合,总共在他的嘴上刺了二十三针。 后来,他跟的那个老大垮了台,世道也跟着变了,他跑到城里谋生,认识了现在的老大。 背后那一道疤是他替对方挨的,赢得了对方的信任,跟他结成了异姓兄弟。 他是不擅于动脑子的人,他也清楚自己的定位。砍刀玩得再厉害,也比不过一梭子子弹,单打独斗的年代早已过去。 他新认识的老大叫白孟山,也是如今他旁边那个侏儒。可能是天生身体残疾,白孟山做起阴损事,半点也不手软。黄、赌、毒,杀人放贷,吃喝嫖赌,无一不通,无一不精。他能笑着把人的耳朵割下来,扔进白酒杯里,塞进嘴里嚼几下咽进肚子。 与他做的那些事相比,洪义的事迹是小巫见大巫。 而那个皮相好的帅大叔叫做路千秋,他是后面加入白孟山的,他只有脸属上乘。其 他事情一窍不通,是个好看不顶用的绣花枕头。在认识白孟山之前,他主要去给富婆当小白脸。 那时他不过二十岁,却能忍着反胃,在床上把皮肤松弛,年龄比他娘还要大的老女人,一口一个姐哄得开开心心的。可这种渠道来钱,在他眼里仍然不够快,所以他跟了白孟山混。 他们做的买卖,死后被人刨去坟墓鞭尸都够轻的,剖出的心肝也许会黑得跟墨汁一样。 只要有良知存在的人,都不会对他们产生好感。 他们游弋在法外之地,他们使无数家庭破碎,他们残忍地剥夺一条条人命。将这些人的心肝脾肺肾,以及其他部位,换成白花花的银子,用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 他们曾经的工作是人贩子,而且不是一般的人贩子。一般的人贩子拐卖儿童、女人,卖到穷乡僻壤,或者是没有孩子的家庭,从中牟取利润。那些不幸罹难的无辜人,虽然要经历一番苦难,可是至少还有活下去的希望。 白孟山等人的行为更加令人发指,他们就是家中父母长辈经常拿来吓唬小孩的故事来源。他们是非法器官贩卖者,他们通过欺骗、武力、哄骗等手段,割人身上的部位,提供给有需要的客户,用来牟取暴利。 这些客户大多数是上层的富翁,他们有头有脸,坐拥大把钞票,比一般人更加惜命。他们潇洒纵情声色犬马,对身体器官造成的负荷,可以转稼到普通人的身上,在他们的高额金钱悬赏下,一些人铤而走险,帮他们找合用的人体部件更换。 白孟山等人好比猪头人身的天堂屠夫,类似于奥威尔的《1984》。白孟人等人将屠刀挥向自己的同类,与天堂屠夫奥因克不同,他们的行为是自发的、自觉的,他们因为纯粹的利益,将自己的同类、同胞,架在了砧板上。如同菜市场卖肉的肉贩子,跟那些泯灭良知的客户讨价还价,谈笑风生地谈好时间、要求。 器官移植术是与时间赛跑的手术,器官在体外滞留的时间越久,器官成活的可能性越小。而器官在体外停留的时间,一般有四到三十六小时不等的窗口期。 白孟山等人在黑市器官交易中,赚到的钱不在少数,他们的秘诀是将人预先 囚禁,控制那些人的饮食,然后谈好生意之后,找来小诊所的医生开刀,把摘除的器官放在专用的可携带储存箱,快马加鞭送到医院。 在医院等候的客人,只要器官一抵达,就能立马进行手术。由于他们的高质量服务,在业界有不小的名气,有买卖需要,能想到的几家一定有他的一份。 他们三人的分工明确,老大白孟山是智囊,老二是洪义是打手,老三是“钓鱼”的“鱼饵”。那时网络聊天工具业已普及,同时兴起了网友见面的风气。这也给了他们可乘之机,凭借白孟山的智商,他们编织了一张甜蜜的网,向那些怀着白马王子梦的无知少女,发射糖衣炮弹,用充值某游戏会员、某软件会员等小恩小惠,牟得她们的信任,或者是通过编造的可怜身世,引起他们的同情。 他们从不求明面上的财,因为这会给他们带来麻烦。倚靠路千秋的好看皮囊,三人无往不利,把骗过来的女网友,收押到一处,摘取他们身上的器官,换来真金白银。 他们知道人身上有很多地方是值钱的,像眼角1膜、肾脏这些是他们优先出手的部位,因为“货羊”——他们扣押的人,失去这些部位不会第一时间死亡,他们还有机会把“货羊”剩下的其他值钱部位卖出去。 但是,他们也担心有人会找过来,所以“货羊”到货——被关押那天起,他们最多保留一个月时间,时间一过,他们会把人杀掉,找个没有人发现的地方,原地掩埋,或者是联系相熟的客户,让他们顺便帮忙处理。 一般来说,火是毁尸灭迹的好帮手,火葬场这个地方是他们选择的好去处,每天那么多人死去。每具尸体上加一点“料”,谁会注意到自己亲人的骨灰分量,似乎多了那么一些? 沉浸在伤痛之中的人,鲜有能保持冷静思考能力的存在。而且,只要不是每日都会与尸体打交道的人,谁会想到人的尸体烧成灰之后,正常的重要会是多少? 这份工作虽然不磊落,但跟以前他委屈自己,违背自己的本心服侍那些老女人的工作相比,对他来说,是一份轻松好赚钱的好买卖。 他们会有意识地筛选符合要求的猎物下手,尤其是 叛逆期的少女,与家人不和的、单亲家庭的、满脑子幻想的…… 符合条件的都是他们下手的目标,路千秋只需依照白孟山的吩咐,记住他设计好的对话,把人引到规定的地方。洪义会处理好绑人的事,事后他会收到一笔丰厚的买卖。 那些人的死活,他纯当作看不见。处理尸体的脏活也不沾他的手,他只要开个视频聊天,再哄几下那些小姑娘,钞票就能源源不断地进账,天底下有几份工作能这样? 他们的同行组成了一个严密的组织,一般来说,损失也只是损失一些微不足道的下线。但意外总会发生的,有人走漏了风声,把他们这些人全部捅了出去。那些贪生怕死的老板,把责任撇得一干二净,根本不会管他们的死活。那些人巴不得他们全部死光,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麻烦。 有句话叫死无对证,死人在他们眼里,是绝对的可爱。 他们三人在组织倒台之后,在莫德里市租下了这栋的房子,靠出卖体力赚钱。而且给自己披上了一层鲜活的伪装,多年来的伪装生活,几乎磨灭了他们的本性,他们好像真正的农村来城里打工的三兄弟,有着乡下人特有的淳朴善良。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栋接近淘汰的老楼,不起眼的灰白水泥墙下,藏了他们三个灭绝人性的人中魔鬼。 第二十二章 梦魇未逝 清澈而又诡异的叮咚声,脑海中可以想象那副场面。 卫生间的水龙头,亦或是水龙头的管道,细小的水流如同触手一样。它们顺着管道内与管道外,慢慢地攀延,汇成一滴小小的水珠。与它们的无数同胞一样,流入四通八达面积广大地下管道系统。 那种声音仿佛是在耳边回响,韦枷即使闭着眼睛,也能听到那无数细碎的声音。有琐碎的蟋索声——老鼠的脚步,它们赤红着双目,在黑暗中翻找食物;有轻轻地贴在他耳边的呼声,若隐若现地吹拂在他的皮肤。他感到身旁的重量莫名变轻,他的记忆回到入梦之前,他和杜鹃都筋疲力尽,澡都没有洗沾床就睡。 所以,他推测旁边起身的人是杜鹃,与此同时,他听到了那阵熟悉的老婆婆的咳嗽声,还有一个又一个或轻或重的清晰脚步声。 有三个人,不,应该有五六个人。 韦枷感到他们离自己的位置有点近,所以他想睁开眼睛看个究竟。他脑子里这样想,突然一丝光亮破开了迷雾,他看到了眼前的景象,只是,他的身体不能动弹。 他又看到了那身嫩粉色的睡衣,他无法做出扭头的动作,只是用意志驱动眼珠子左右乱转。 又是那个噩梦? 这个念头一出现,他的脑海瞬间清醒,如同被人在大半夜当头浇了一盆冰水,冻得他想要搓热自己的手臂,可是,他的躯体仿佛与灵魂脱节。他荒谬地觉得处于现实,因为他看到了出租屋白茫茫一片的天花板。它在黑暗中如同蒙上了一层灰雾,可是眼前所见、耳中所闻、身体所感,分明在告诉他,他躺在自己的出租屋。 尽管意识到这只不过是一个梦,韦枷的心仍然轰跳不止。 穿嫩粉色睡衣的画皮鬼! 他竭力挣开眼睛,可惜只能看到那身嫩粉色的睡衣,在床边不远处,胸口没有一丝起伏的律动。就像他那晚梦到的景象,它像具尸体一样立在他的床边。 汗水疯狂地分泌,他觉得自己的喉咙发干发痒,连连做了好几个“咽”的动作。 那只画皮鬼立在床边,韦枷就那么用眼睛跟它对峙。 如果它走 过来…… 韦枷感到一阵恶寒,他现在就是砧板上的鱼肉,如果那只画皮鬼能够动。它把那张血肉模糊的脸贴在他的脸…… 他感到鸡皮疙瘩在冰凉的夜风中,被风抚过便一颗颗地绽放。 像是触电一样的感觉,蔓延在他的手臂。他没有办法抚摸双手,因为他的四肢不能动弹,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仅有的摄入的信息,还有结合自己的想象,在他的脑海里形成的景象。 咳咳,咳咳…… 韦枷又听到了那梦魇般的咳嗽,一声接着一声,似乎有人在说话。 那咳嗽声停了又起,他分辨出那交谈声中,有两个不同的声音。一个是沧桑的老婆婆,一个是年轻的女人。 就好像这两个声音的主人达成了协议,那老婆婆的咳嗽声越来越小,而那脚步声也慢慢地越来越轻。 他们应该走远了。 汗水流入了眼睛,里面的盐分,使得眼睛又红又痛,可是韦枷不敢合上眼睛。像是诸多离奇古怪的噩梦,他总觉得一闭上双眼,那只穿着杜鹃睡衣的画皮鬼,就会叟地一声,脸贴着他的脸,继续问他,你看我长得漂亮吗? 那张没有皮肤覆盖的脸上,有淡黄色的脂肪,可能会随着她的动作,滴到自己的脸上。 韦枷紧张害怕到了极致,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微微颤抖。但他知道这是自己的心理作用,因为他的四肢不能动弹,躯体脱离了自己的掌握,又怎么能够“动”呢? 这种情况,老一辈的人,称之为“鬼压床”。 韦枷小时候听他的爷爷奶奶讲过,“鬼压床”的人虽然能看到、听到、感到,可是他们的身体跟木偶一样,一根小尾指也动不了。 将自己现在遇到的情况与之对比,他想到了自己遭遇的情况——“鬼压床”。 他害怕的同时也有些恼火,这些幽灵闲着没事干就来弄我,难道是看自己软柿子一个——好欺负吗? 他大有光棍的心态,如果那个画皮鬼过来,他就给它一记重拳。 可是,这仅仅是心理安慰,他现在的情况,只能乖乖地等待那只画皮鬼的“宠幸”。 杜鹃哪里去了? 他努力轰动自己的眼珠子,看到了旁边留下凹痕的枕头,就如前一天那样,杜鹃 莫名消失不见。 他发现一个规律,只要杜鹃不在,这个画皮鬼就会出现。 他的猜想得到了证明,杜鹃与这只画皮鬼有着一定联系。 以正常的思维,想当然会觉得杜鹃就是这只画皮鬼,或者是这只画皮鬼附身在杜鹃身上。 可是,这应该就是这只画皮鬼的目的——误导他离开杜鹃,好失去杜鹃的阻挠,方便对他直接下手。 他想到白天那个口罩男,父亲的故友说小心“眼睛”。 那些“眼睛”背后蕴藏着的能量,似乎不容小觑,他们似乎有能力调动这种邪乎的力量。 父亲怎么会惹到这些人? 一个疑问又在他心中浮现。 不知不觉间,他的目光没有之前那样集中,瞳孔有些涣散,他的心思已经不在此处。 在他蓦然“清醒”过来时,他惊骇无比地看着那身嫩粉色的睡裙。 它好像离自己又近了一些? 这不是猜测,以衣服的大小作参照,那身粉色睡裙的画面,在视线里占据的面积增大了约1/6。可他没有看到这个移动的过程,它是怎么做到,往前平移般地靠近自己? 它是鬼,只有鬼才能做到这样不可思议的事。 如果失去参照物,比如把人扔到荒芜的大沙漠,面对茫茫然的黄沙,人会沿着自己的惯用手方向,走一个大圈,然后回到原点,这也是沙漠旅人的棘手问题。 正常人也不可能这般顺利地在他的视线平移,平移着向他靠近。 他不知道这个画皮鬼与自己的距离为零时,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可是,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却不止一次在他的脑海里,与杜鹃的脸交替出现。 这是它的阴谋。 韦枷告诫自己不能被鬼物迷惑,杜鹃应该是他身边唯一的护身符。 他觉得父亲故友指的“眼睛”,应该就是这只画皮鬼。 它从某一时刻起,就潜伏在自己身边,为什么它会在自己搬到这里之后出现? 韦枷又想起房东闪烁其词、色厉内荏,警告他们不要乱传自己的房子闹鬼。 现在看来…… 他住的这栋楼,应该是个凶宅。 假设这个画皮鬼,之前一直因为某种原因,不能够在他面前现身。那么,现在它可能吸收够了,足以支撑它现身 的能量。也许,它还不能马上直接杀死自己,可是,总有一天,它会动手夺取自己的性命。 宛如达摩克利斯之剑悬在自己项上人头,韦枷眼皮子不敢眨一下,生怕只要自己错过这只鬼的动作,它会离自己更加地近。 后颈传来冰凉的触感,韦枷骇然缩紧脖子, 画皮鬼在床边站着,身后触摸自己脖子的手…… “啊!” 韦枷虚脱地坐起,阳光已经照进屋内的地板。 杜鹃吓得缩回手,并问道:“又做噩梦了?” 经过昨晚的那一番交流,杜鹃对他的态度明显回暖。 韦枷断掉的弦,在杜鹃的问候中,又重要续上。 “呃,对,一个噩梦。” 他起身穿衣,杜鹃建议道:“要不我们去求个符,我看这房子有点不对劲。” 这房子肯定有问题,重复地类同的梦就是最好的证明。 口罩男约他这周周五,去名片上的地址见面。 自己看来有必要去一趟。 他转头看着杜鹃,想起了梦中的咳嗽声。 “你昨晚有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杜鹃摇头道:“我昨晚睡得很熟,起得也早了些,用毛巾擦了下身,半夜没有听到什么动静?” 她的脸带着恐惧:“你昨晚听到了什么?是不是,又是那个……” “没有。我就吓吓你,看你还敢不敢跟我玩离家出走那一套。” 韦枷转移话题,他相信昨晚只是一场梦,杜鹃是不知情的。 他看到杜鹃的发梢软塌塌地揉成一团,看来是擦身时不小心弄湿了头发。 “过分!” 杜鹃哼了一声,把韦枷从床上拉起来道:“大懒猪快起床,太阳晒屁股了,今天还要上班呢!” 经过那一场闹剧,两人的关系重修于好,似乎还更进一步。 以后要对她再好一些。 杜鹃目前是他的保命符,在梦中的画皮鬼没有解决之前,他怎么说也不会让她离开。 “好,我去洗脸刷牙,一会我们在路上买包子!” 韦枷提高音量说道,脸上也绽放出笑容。 但只是表面现象,他心中的阴霾如同一口深井,井底是看不到尽头的黑。 身边的“眼睛”,画皮鬼入梦,老婆婆的咳嗽声,父亲的死亡…… 一桩桩的事压得他喘不过气,那个画皮鬼也许在给予他警告,阻止他插手查清父亲的事。 可是,作为生母的那个女人在他心中变得一文不值后,父亲就成了他最后的信仰。 无论如何,他都会查明父亲死亡的真相。 第二十三章 带诅咒的画 五年前,面容年轻不少的龙山程又创作好了一幅鬼画,老虎早早给他打电话预订了这一幅画。 老虎与他之间有一种默契,每每他有新画问世,他总是最早时间给他打电话的人。 所以其他人想要跟他合作的中介,每次都会得到同样的回答。那就是这幅画已经被订下,屡屡刹羽而归严重挫伤了其他中介的自尊心。他们普遍认为,龙山程在耍他们,世间不可能会有如此的同样上演的巧合。 每次都说画已经有人预订,不想卖画就出声,用为着戏耍他们,浪费他们的宝贵时间。 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适用于一切贸易活动。 自然而然,久而久之,只有老虎这个贩画中介拥有龙山程画的独家售卖权。 龙山程不在乎卖出自己画的人是谁,即使是天使与魔鬼,只要给付给他钞票,他不会过问卖画的事。他的要求只有一个,他必须挑选画的主人。 这个奇怪的条例,错失了非常多的买卖。有些买主觉得自己受到羞辱,甚至愤然离开,到处宣扬他这个小画家脾气大,摆的架子比一些大画家还要大。可是那些买主没有想到,他们的行为反而推了龙山程一把,他的“个性”成了他的卖点——恃才傲物是天才的通病。 这样一位有性格、有才华的画作,画出的不似世间的幽冥鬼作,一时之间,竟成为拥有独特爱好的买家圈子里炙手可热的必备品。 没有一幅阎罗的鬼画,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喜欢阴郁、离奇、惊悚一派的收藏家。 “老虎,那边谈好了吗?” “没问题,我办事,你好心。” 老虎爽朗的笑声,透过听筒扩散。 龙山程手执画笔,专注地看着画纸,手机开了公放,老虎笑声在封闭而空荡的房间里回荡。 “老规矩,安排我跟那个卖家见一面,看看他跟我的画有没有缘分。” 别的贩画中介听到他的条件,说不定要指着他的鼻子将他臭骂一通,然后再苦口婆心地劝说他“顾客是上帝”。虽然他有才气,但是在那些大老板和有头有脸的人那里,动根手指就能碾死一打跟他差不多的画家。 可是,老虎是个纯粹的商人,在商言商,多余的事绝对不多说一句。 他马上答应了龙山程的要求。 “东星广场,墨菲咖啡厅,周四下午三点。” 每次见面差不多都在那个咖啡厅,龙山程可以怀疑老虎跟那家咖啡厅有合作关系,也许那家咖啡厅答应给他抽成。但这与他没有关系,他只是与人见面,判断他是否适合所要购买的画。 咖啡厅里的东西,他碰都不会多碰一下。 “我会准时去那里的,还有……”龙山程顿了一下道:“我会带上那幅画。” 客厅里的画都非比寻常,普通人经过都会感到一阵不适,虽然他差不多习惯它们的惊悚感。然而,每次要把画背在身上,带去跟买家见面,都要跟那些不详的画零距离接触。如果不是需要钱花,他会将作画的工具一把火烧掉,不再使一幅幅类似的画降生到这个世界。 下午两点,龙山程戴着口罩,背后是他的那幅画。他把画连画一起背在身后,几乎每画一幅画,他都要废掉一块画板。相比起购置新画板的钱,哪怕缩减的与画接触的时间只有几秒,他也不想再看到自己亲手画出的画。 就像普通人去电影院看恐怖片,他们的恐惧的情绪只在影院里徘徊,不会把它们带到自己的家中。现实与虚幻之间有条如同东非大裂谷般清晰的天堑,而对龙山程来说,恐惧与彷徨与不安的交响曲,是他生活的主基调。没人能理解他内心的焦躁,眼看着一幅幅昭示不详的非人之作在自己笔下诞生,却没有办法阻止这些事的发生,没有事物可以与这种失控感给人造成的恐慌相提并论。 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他在落笔时,自己也不清楚,画的最终呈现效果。他也是一个参与者,一个沟通媒介。画画的过程一旦开始,过程结果就不由他决定,就像戴着电击手铐的囚徒,强烈的电流鞭策着他提笔绘画,他有种强烈的预感,他不把这幅画创作完全,创作画的颜料会换成他的鲜血。 这个直觉莫名其妙,完全没有任何依据,但他就是这么认为。他不会拿自己的性命赌博,他不是一无所有、嗜赌如命的烂赌徒。他也没有信心去赌画中可能寄宿着的 不可捉摸之物的脾气,当今的恐怖电影里层不出穷的主角花样作死行为,他感到分外不屑。 人生不是一场存档游戏,只要失败就是死亡。远古人类茹毛饮血、朝不保夕,天灾与猛兽是他们人生中的杀机。进入到文明社会,弱肉强食的法则经过粉饰太平,然而争斗是人类不变的主题,如同曾经的苏联。这个庞然大物的倒下,身上残留的血肉成为了其他幸存者成长的茁壮养料。 生存还是毁灭?这不是一个哲学问题,而是每个个体都面临着的生存难题。 如果不想成为他人的果腹之物,就试着强大,嘶咬他人的肉体,化为自身的养料。 而在此之前,遵守着大环境下的条例,小心翼翼地活着才是唯一的真理。 不站到那个高度就没有发言权,不变得强壮就没有反抗的力量。 龙山程能想到的一切方法,对于这些不可触碰的危险来说,效果都是未知数。他不可能因为影视作品,或者是某些不可考究的野史,就去收集公鸡血、黑狗血、朱砂、糯米之类的看似荒诞不经的物品,付出血的代价去证明这些东西的效用。 他不是大慈善家,也不属于悲天悯人的圣母玛丽亚,妥协是他权衡之下的出路。至少,他还有些许选择的空间,他可以决定自己是否开始一幅画的创作。 秋风送爽,周围一片萧瑟的景象。南方的植物在冬天也拥有着生机,北方的植物全部覆盖于一片白雪之下,然后他所在的地方是不南不北的莫德里市。秋天一到,衰朽残年的叶子,散发着枯黄的腐烂的气息,没有枫叶漫山遍里红的炙热,只有泰戈尔笔下的秋叶的死寂,而它们是否有过夏花般的绚烂,多数情况下是没有的。它们是不过路边常见的绿化树,要死不死的模样挺过一年四季。大多数情况下没有任何变化,平淡无味的一年,接着又是同样枯燥的下一年。 寒潮入境,气温下降不少,呼出的热气可见一丝丝白雾。凛冽的风卷着树梢的苟延残喘的落叶,摩挲着冰凉的柏油路面,以及人行道排水墙。 过于碧蓝的天空下,零零散散的游,提着自己买好的东西,匆匆地路过。 棉外套、长围巾、黑色口罩、咖 啡色的毛线帽,龙山程的打扮在这个时节不显得突兀,总有人格外害怕寒冷,恨不得给自己裹上里三层加外三层。 他背着的画板用黑布包着,游人看到大多会好奇看上一眼。 心道,是个搞艺术的。或者是说,去学画画的。 接着,又继续走自己的路。 工蚁在秋季搬运食物储存过冬的忙碌与秩序,在人类的社会几乎没有一刻不在上演。 龙山程的目的地是东星广场的墨菲咖啡厅,就边咖啡厅的菜单,都是用外文写的,没有中文注释。奇怪的是,在莫德里市依然火得一塌糊涂。他们看不懂外文不要紧,菜单的价格是用数字标注的,收的仍然是指定发行的货币,不收其他国家的外币。他们只要交钱就能坐在小有情调的咖啡里,拍照发朋友圈炫耀,吃的、喝的究竟是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龙山程来这里的目的,也不是喝咖啡或者是吃甜点。 这次的买家约好下午三点跟他见面,他吃力地翻开左手衣袖。左手戴着一块几万块的世界名表,这块表是他跑路时,难得带着离开的财产,他还舍不得卖掉。 咖啡的八号桌,坐着一个三十岁上下的男人。他的脸带着玩世不恭,手指上戴碰上逆十字银戒指。十字架是基督的宗教符号,而逆十字则是与之相对的撒旦教或一种以邪恶为教典的组织或教派的多数象征符号。对方的长相在上流层也不差,不似那种暴发户似的富商,虽然他的眼神带着一丝玩味,可是龙山程走到他桌前时。 他还是客气地对他说:“阎罗先生,你好。” “你好,老虎跟你说过,我的规矩了吗?” “不急,这家咖啡厅的蓝山咖啡和黑森林蛋糕是招牌,有兴趣尝一下吗?” 身为年轻一辈中的佼佼者,他有这种上流者的发号施令习惯很正常。他没有问龙山程的意见,而是招呼侍者点了两份蓝山和黑森林蛋糕。 “这位……” “我姓陈,阎罗先生,可以叫我一声陈先生。” “陈先生,我们还是先谈画。” 这位陈先生,还是没有“听见”龙山程的话。 “我有很多艺术上的想法,想跟阎罗先生交流。” “我只卖画,你说的交流,我没有兴趣。” 龙山程毫不犹豫地打断对方的话,陈先生脸色并不好看。以他的家世和名望,他没有尝过这种别人不卖他面子的情况。 这个阎罗的个性,真如圈内的朋友所说,脾气有点大。 若不是亲眼见过他的画,他也不会亲自跟这么一个小画家见面。 “陈先生,恕我直言,你还未必是这幅画的主人。” 第二十四章 强买 龙山程过于直白的话,令陈先生怒极反笑。他对龙山程好感瞬间跌落,还以为是个有真才实干的画手,没想到一样是掉钱眼里的人。这话无非是想坐地起价。 陈先生自以为看穿了龙山程的想法。 “我陈某人想要的东西,至今没有在手指缝溜走过,我相信不会有例外。”买家陈先生用大姆指指了指自己的胸口:“除非你是不想卖我这个面子,我这人一向与人为善,别人敬我一分,我就敬他一分,别人不给我面子……” 陈先生话里有话,龙山程知道这是赤裸的威胁。 这王八蛋的意思是,今天这画他卖也得卖,不卖也得卖。他不自觉将手放在膝盖上放着的画板上,没有把黑色的包画布揭开,使了三分力双手压在画板上。 陈先生搅咖啡的小汤匙轻轻敲了洁白的杯子两下,龙山程暗道自己大意了,竟然没有注意到有两个人就藏在自己三四个身位的座位,监视着自己的一举一动。 两个牛高马大的男人,一眼便知是陈先生的保镖或者手下。他们一左一右立在龙山程身旁,形成一种无声的威胁。 他知道自己好意相劝没有效果,这幅画能给对方带来的厄运。 恐怕你承受不住啊,自以为是的家伙。 龙山程隐晦地看了陈先生一眼,依他的经验,不久之后,这个意气风发的陈先生,就会和诸多不听他劝告的人一样,成为无色彩的黑白照片。死后的遗容高高挂在墙壁,供亲朋好友凭吊伤感。 “好,我看得出来,陈先生对我的画势在必得。”龙山程悠悠地叹了一口气,挪开自己身前的咖啡,把黑布包着的画放在桌面:“我事先声明,我的画有些不为人知的地方,万一出了什么事,我可不会负责。” 陈先生不耐烦地拿出两小沓捆得整整齐齐的大钞,甩到龙山程身上,不耐烦地说道:“拿着钱走,画归我了。” 讲那么多不就是要钱?这点钱就当打发他了,那个中介看来也不靠谱,听他的描述,还以为是个多么清高的奇才画手,没想到对金钱的贪婪刻到了骨子里,现在还想再牟取好处。 龙 山程心情颇好地掂了掂手里的钞票,妥善地放在上衣的内衬。扒手想偷他的钱包,也得掂量一下自己几斤几两,这两个内衬是他找人特意改的,专门用来放钱。 他自己的身份证不能用,已经成了臭名昭著的黑户。老虎打钱的银行卡是他随便找的隔莫德里十万八千里的一个小村子的人的身份证开的,有些村子一辈子也用不到几次身份证,所以催生了这种身份证租赁的黑色业务。 但他也知道这种别人身份证开的银行卡不保险,所以收到钱之后,三天之内他就会把钱取出来,把现金换成保值的金条。金银亘古以来就是一般等价物,无论是就价值和使用价值的意义考虑,它们都不会受市场波动影响太多。 只要人类不进行大规模的宇宙开发,那么他手里的钱绝对不会受影响。按他的推算,那时候他已经埋进土里,一坯烂泥土。那都是几百上千年之后的事,这些事跟他现在没有任何关系。 传教士和秃驴那一套死后世界、生前罪孽论,他一个字都不信,天下教堂、佛塔修满园,去扒他们的募款箱,底下的灰尘都是掉落的金屑。 像他们这种朝不保夕的人,求神拜佛没有丁点用处,反倒便宜了那些所谓信徒的肥肚子——变成淡黄色的脂肪。 但他是相信鬼的,也亲身经历过那些寻常人终其一生也难碰到过的事情。 他勾起一抹幸灾乐祸的笑,那个狗眼看人低的陈先生,希望你能扛得住,它们的报复…… 咖啡厅里的陈先生两眼冒精光,抚摸着包着画板的黑布如同触摸绝世大美人的肌肤。他迫不及待地打开里面的画,只一眼他便被吓得在原地愣住。 似乎是一幅另类的自画像,画中的老人两边的嘴角高高地勾起,达到一个人类绝对不可能到达的弧度,偏偏他的眼睛睁得非常大,这种怪异、悚人、无助的即视感……极大的取悦了他的感官…… 他痴迷地看着这幅鬼的自画像,然后看到了眼带疑惑的两个保镖。 他们不解自己的老板,为什么看到画之后,脸上的表情变得痴呆。就好像他们见过的闹精神病的人,他们的脸上也是带着类同的偏执的常人无法理解的狂热与执着。 “你们在这干嘛?把车给我开过来!” 陈先生虎着脸喝道。 他们对我的画产生了兴趣,这样一幅绝世佳作,绝对不能让自己之外的人看见。否则,绝对会有人把我的宝贝抢走。 他搂紧了手中的画,两个保镖由于角度问题,看到的只是画背。 所谓受人钱财,替人消灾。 他们只是两个打工的,雇主这种痴狂得如同犯病的表情,他们也是见怪不怪。每当他收到自己心满意足的画,他就会不由自主地作出类似的神情。只不过这次的画满意度有些高,他脸上的偏执才会有些过头。 两人对视一眼,然后其中一人向咖啡厅外走出。 陈先生脸上带着不悦道:“你怎么还在这里?” “我……我在这里保护您啊。” 留下来的保镖毕恭毕敬地说道,心中疑惑陈先生今天的样子好像不太对。但是具体哪里不对,他也说不出来。 “不需要!:” “你和他一起开车过来。” 陈先生的话没有商量的余地。 态度之坚决,使得保镖不敢违背他的意思,径直向门外走去。 两人都不在咖啡厅之后,他才放下心中防备。将画竖起来,如痴如醉地投入画中,他竟觉得自己的灵魂,在某一刻与这幅画重叠,他看到自己在画中笑。 如果画中的人是自己,那现在手里拿着画的人会是谁? 他的灵魂一阵恍惚,四肢百骸,像是泡在温泉水里,这种迷失错乱的美感,不是自己一直在追求的艺术终极大门唾手可得。 “先生,需要帮助吗?” 原来是咖啡厅的服务生,看他一个人对着画发呆,面前的咖啡也不再冒热气。以为这位顾客先生,对他们咖啡厅提供的服务不满,所以便过来询问。 “不用,我不需要帮助。”陈先生把画盖上,然后在钱包里数出两张大钞,拍在桌子上道:“结账。” 接着,他把画用黑布包好,西装外套都没有穿好,只是挂在手上,便出了咖啡厅。 “有钱人都是一惊一乍的吗?” 他把钱收进自己的腰包,美滋滋地把凉透了的两杯咖啡撤走。 结余之后,他还能收到一些小费。 总有些客人不需要找零,而他们的那些找零自然就便宜 了帮其结账的服务员。 保镖坐在前排,陈先生与画在后座。 车窗外的车水马龙,没有办法影响他心中的火热。 他要把这幅画藏好,不告诉任何人。 包括他的父母,他的朋友,他的妻子。 他要时时刻刻都盯着这幅画,一想到这幅画在自己手中消失,他就心痛得不能呼吸。 老虎如数把尾款打到了银行卡,与陈先生商量好的画的价格是五万。还有,另外甩到他身上的钱,白来的钱,不要白不要。就当是死前帮他积点德,让他救济下自己,这种上流圈子里的齷齪事,他没有少听过。 时隔半个月,再次听到那个陈先生的消息,是在老虎的口中。 “阎罗,你那画还是那么邪门,那个陈先生我见过,看起来不是短命相,你知道买回你的那幅画之后,发生什么事了吗?” “陈先生,我没有卖过画给那个姓陈的人,老虎,你的记性不好啊,又把买我画的人记错了。” 他不会承认与之有关的任何事情,那个叫陈先生的买主的死讯,他在三天之前已经知道。 “没错,没错,你看我这记性。” “我搞错了,这些天都没有人问你画,生意有些难做。我这里有个朋友说的传闻,就跟老哥闲聊几句。” “哦?说来听听。” “听说,有个姓陈的年轻老板,买了一幅画回家之后,跟鬼迷心窍似的,放着年轻貌美的嫩模老婆不管,天天把自己和画关在房子里,把窗帘等所有能遮光的东西都弄上了。佣人每次送饭,饭菜几乎是原封不动,后来他老婆受不了,让人强人把他拖出门,说要找公公婆婆理论。” 老虎的声音有些阴沉,他故意低着嗓音说道:“……就在两人拉拉扯扯上车之后,那个陈老板吵着要回家拿货,去动司机的方向盘,车子失控撞在在旁边的路灯。邪门的是,车子的安全气囊竟然故障,没有系安全带的两夫妇,连人飞出了车子。那个陈老板的头撞没了半个,而他那如花似玉的老婆脖子折成了奇怪的形状,只有他们家的司机,肋骨被安全带勒断了几根,送到医院抢走,捡回了一条路。这些消息,是他后面偷偷跟人透露的。” 龙山程把那幅画遮 好,重要盖上白色的画布,将画挡得严实。 “你这个故事听着挺吓人的,有点水平,可以拿去吓唬小孩了。” 他开着玩笑说道,这个故事他知道是真的,虽然有出入,但也不会相差多少。因为那幅画重新出现了他家门口,就和前面几次那样,像是自己长了腿跑回了他这里。 这种事他遇到过好几回,都是因为他人强买他的画酿成的悲剧。 他可没有多少同情心,他的心肠现在比石头还硬。 屋子里的画也卖出去不少,只要画“承认”的主人,目前为止,都没听老虎说过他们出事,安全性应该是有一定保障的。不然他的画也不会继续有人关注,恐怕都畏惧画的诅咒而无人问津。 这些年卖出去的画不少,但屋子里的画依然摆得满满当当。 他以自己都觉得可怕的速度,源源不断地补充着屋子里的画。 这是一个牢笼,由他亲手铸造的牢笼。 所有强买他的画的人,他们以为自己付出的只是金钱,还有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的憎恨。其实,他们付出的还有自己的性命。强买的代价便是抢命,那阴暗处盘踞着的力量会索取他们的性命,以各种各样看似合理的手段。 第二十五章 三叔 父亲家里有三兄弟,父亲排行老大,老二小时候掉河里淹死了,只剩下一个三弟。 韦枷记得,父亲跟三叔的感情很好,两家人向来关系和睦,父亲有事多半也会跟三叔讲。三叔基本上认识父亲的朋友,在去找那个自称父亲故友的口罩男之前,他想找电话向三叔查证。 跟去城里打拼的父亲不同,三叔观念保守,继续了家里的地皮,在乡下开了一个果园。节假日城里人下乡游玩,经常会在乡里过夜。三叔在父亲的建议下,开了一家农家乐,专门招待城里来的客人。 如此,亲上加亲,两家人的联系更加紧密。 爷爷奶奶和三叔都在同一个村,小时候去乡下玩,他经常去三叔的果园偷摘果子吃。有时三叔看见也不说,反而给他摘够一篮子让他带走吃。 偶尔玩累了,他会到三叔家吃了饭再走。 爷爷奶奶并不与三叔住在一块,他们守着自己住了大半辈子的老房子。倒是经常见父亲和三叔,去爷爷奶奶家看望两位老人。只是一提起搬家的事,爷爷奶奶便暴跳如雷,时间一长,父亲和三叔都不提搬家的事。 三叔因为住得近,所以有时能看见他带着工具上门,帮爷爷奶奶捡捡瓦漏,平整院子里的土地。或者是家里做好吃的,给爷爷奶奶捎上一份。 韦枷站在走廊逼仄的窗户前,手机贴着耳朵。 嘟嘟嘟的声音响了有一段时间,在韦枷想要放弃的时候,电话打通了。 “喂,三叔?” “谁啊?” 有段时间没有见过三叔,也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 得找个时间带点礼物,回乡下走走,看望一下三叔。 没有记错的话,三叔已经是五十多岁的人,前些年父亲还健壮时,曾经听他讲过,三叔的身体不好,高血压、高血脂,心脏好像也出了点毛病。 “三叔,我韦枷。” 三叔的声音显得高兴。 “大侄子,怎么有空给你叔打电话?” 两人上次的见面还是在他父亲的葬礼,平常无事他的确没给这个三叔打过电话。 说来惭愧,父亲死后,家里断了收入来源,还是靠这个三叔打过来的钱 ,他才顺利读完大学。 “现在该放暑假了?” 韦枷有些尴尬地说道:“叔,我毕业有几年了。” 老一辈的人都喜欢打听小辈的境况,像他这样正经大学毕业,混得还不怎么如意,再谈这个话题,对他而言是一种煎熬。 由此,也可以看出,他和这位三叔有一段时间没有走动。 下次过年,带杜鹃回去见见三叔。 他在心里打定了主意,除非必要,他基本上不怎么过节。 没有家人的家冷冰冰的,在节日的热闹哄托中格外凄凉。与其触景生情,还不如把一个个的节日,当成平淡无奇的日子。 “是吗?唉,老糊涂了。大侄子你找叔什么事啊?” “也没什么事,打电话问问你身体怎么样,有没有好些?” 照例的寒喧是种约定俗成的习惯,这些话不说出口还让人感到生份。 “有心了,还不是那个鸟样,人活到这岁数,差不多也看开了,你堂哥堂姐现在也找了份工作,开始成家立业,我也没有好想了。有空多回家看看,大哥虽然走了,但三叔还在,我这永远是你的家。” 三叔浓浓的关怀,使得韦枷的眼角有些湿润。 不怪人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知道有人牵挂着自己的喜怒哀乐,喝着凉白开水心里也是暖的。 “诶,叔,我晓得,您保重身体。” 韦枷没有忘记自己打电话给三叔的目的。 “对喽,叔,我爸有没有什么东西放你那儿帮忙保管,让你交给我的吗?” 这句话说出来,好似三叔强占了他家的财产,所以他又补充道:“应该是父亲没迷上喝酒那会,那段时间他不是出去过好长时间吗?你知道他去了哪,在忙什么事吗?” 三叔欲言又止,最后只化作沉重的叹息。 “大侄子,你爸那段时间,的确是出来查了些事,但是,他死前打电话跟我交待过,如果你没有问起这件事,就不用跟你说,就让这些事过去。现在你问起了这事,证明你查到了些什么,那我也就不瞒你了。” 父亲的死,看来真的有古怪,他死前查到了什么,为什么会那样一蹶不振,用酒精麻痹自己的头脑? 这些事情冥冥中指向同一个答案, 包括他身上发生的那些离奇的、科学无法解释的事,他想,沿着父亲走过的轨迹,一路走下去。 他最后一定能搞清楚,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三叔,你快告诉我!” 韦枷催促道,他想知道父亲到底遇到了什么。 “咳咳!”三叔剧烈地咳嗽了几声,仿佛那些事有千斤重,压在他的心头。 他说话的声音有些沙哑,就像重感冒病人哑了嗓子似地说:“大侄子,你要做好心理准备。” “接下来,我要跟你讲的事,它可能并不隶属于这个世界,可能会对你二十几年的认知造成冲击,我以为我这辈子都不会说起这件事,可是没想到……唉,你父亲要我隐瞒这件事,大侄子,别怨你父亲,他也是为你着想,有些事,只要身陷里面,就没有办法脱身。” “你父亲当年觉得你母亲的死事有蹊跷,所以没有找了曾经的朋友,跟他一起调查这件事。你父亲跟我不同,他的骨子里有种倔强,不把事情弄清楚,他绝对不会善罢干休。” “三叔,父亲的那个朋友长什么样子,你见过吗?” 韦枷打断了三叔的讲述,他想要验证父亲的朋友,是不是他见过的那个口罩男。 “他啊……”三叔带着回忆叙述道:“长相我不太记得,不过,他长得很高,脚板也比常人要大,商场的鞋子几乎找不到他的型号。” 韦枷回忆口罩男的特征,口罩男比他要高得多,自己站在他面前,都隐隐感到压迫,他的鞋子好像是大码鞋,具体的鞋码他不清楚。当时他没有把心思放在对方的鞋子上,反正那鞋子要比他穿的鞋子要大。 “你问这个干嘛?” 韦枷在三叔的话里,闻到了警惕的味道。 他没有把前些天的遭遇告诉三叔,他怕这位上了年纪的老人为他担忧。 他撒了个小小的慌。 “我好奇问一下。” 三叔没有追问,看似相信了他的措辞。 三叔接着说起他父亲的事。 “当年,他带着他的朋友,偷偷溜进火灾现场,在事故现场发现了一块金属胸牌。那块胸牌埋在灰烬里,跟地板牢牢粘在一起,所以警方勘察的时候,可能把这个金属胸牌漏掉了,金属胸牌上有一个名字, 上面写着:杜冷。” 杜冷是谁?他在那场火灾扮演着什么角色? 疑问在韦枷的心里一闪而过。 “你父亲怀疑这个叫杜冷的,就是你母亲的……” 三叔没有把话说尽,但韦枷已经猜出。这个叫杜冷的,就是那个女人的相好,也是因为她跟那个叫杜冷的男人私会,干柴烈火打得火热,老天看不过眼,才放了一把火,把这对奸夫淫妇烧了个干净。 “三叔,你直说,我挺得住。” 有了韦枷的保证,三叔说话变得流畅许多。 “……你爸怀疑这个杜冷,就是你母亲的情人,他打听了许多地方,最后,确定了这个叫杜冷的人的身份,他是一家小诊所的医生,曾经是首都大学医学院的学生,后来,因为非法行医,这个人被开除了学籍。回家之后,他在老家开了家黑诊所,靠与医院的差价,吸引其他人去他那里看病。” “据你爸的调查,那个杜冷有老婆和一个女儿,他老婆离奇失踪之后,他带着女儿不久后也凭空消失了,就像人间蒸发一样。警察问过他的邻居,邻居们都说没有见到过杜冷和他的女儿出门。” “你记得你们莫德里市有名的怪谈吗?” 怎么可能不记得,只要在莫德里市长大的小孩,随便找一个人,都能说出个五六个。 韦枷没有回答,三叔已经开腔。 “在莫德里的怪谈里,有一个怪谈关于那个叫杜冷的男人,传言他家的房子闹鬼,每到凌晨三点二十五分零四秒,敲响他家的房门,那间房子的门就会打开,有个四肢用针线缝合的女人会给敲门的人开门,并邀请他在家作客。” “进入屋子里面,可以看到沙发上坐着一大一小、一男一女,男的应该就是那个杜冷,而那个小女孩应该是他们的女儿。如果敲门的人应邀进入他们家,他会发现屋子一尘不染。不像白天进屋见到的场景,到处都是脏兮兮的灰尘。据说,人死之后会去到另外一个世界,那个世界在大部分时候,与我们所在的阳间并不互通。” 三叔停了下来,一口气说那么多话,对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来说,有些吃力。韦枷听到喝水的声音,还有杯子交错的声响。 “……可是,满足特定条件的鬼魂,可以在某一个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触发特定条件之后,从他们所在的阴间回到我们所在的阳世,所以,据说敲门之后被他们迎接且进入屋子后的人,会连同他们的灵肉,永远留在那个世界。” 这个故事,韦枷从小听到大,听过许多不同的版本。通过与脑海中的记忆作对比,三叔讲的这个怪谈更加完全,前因后果贯彻其中。但他还是不知道这个怪谈,跟他父亲之后的酗酒,还有父亲旧友跟他讲的“眼睛”有什么关系。 第二十六章 可以操纵鬼的组织? “三叔,你说的这些,我大致都听过,这个怪谈,跟我父亲查的事,有关联吗?” 三叔带着笑意问道:“大侄子,你还没有发现我给你讲这个故事的用意吗?” “一个神秘失踪多年,去了阴间的鬼魂的胸牌,为什么会出现在失火现场?你想过这个问题吗?” 一道灵光避开韦枷的脑子,他想通其中关节后,一根根汗毛竖立。宛如万年深井的幽寒,直通他的尾脊骨。 父亲在失火现场找到的胸牌,上面写着的名字就是杜冷。在怪谈里,这个叫杜冷的男人,因为某些原因,应该跟他妻子一样,去了那个死后世界。 他的胸牌出现在失火现场,是不是说明……与自己母亲私会的……其实是一个失去多年的死人。又或者说,是一个饱含怨气的恶鬼。 虽然他不知道杜冷遭遇了什么,可是他能想象到一个男人痛失自己爱人的绝望。他也许经过一些努力,成功接触到了妻子迷失的阴间。但他高估了自己的同时,也低估了那个阴间的凶险。最后,不仅没有把妻子找回,连带着他和自己的女儿,都永远地迷失在那个幽冥界。 “你想明白了吗?” 韦枷哆嗦着嘴唇回道:“我、我懂了,三叔,你是说,那场火灾,其实是那个叫杜冷的鬼做的,不是无故失火造成的?” “具体我也不清楚,但是,你父亲查到,莫德里市出现了多起人口失踪案,那些人生前都与一个未知的‘人’见过面,不久之后,就像怪谈里的人那样,人间蒸发似的永远消失在这个世界,一点人为的线索都没有发现。” “三叔也不是村子里的老古板,这神啊鬼啊的事,一般是不信的,可是这件事,叔只能用鬼神来解释。一个大活人平白无故地消失,一点线索也查不出来,绝对不是人力造成的。” “你父亲也是这样想的,他和他的那个朋友,纷纷查了这些案件,最后,在离奇失踪案的人生前所住的家里,都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徽记,我也不知道那徽记画了些什么,代表什么含义,我只记得上面有许多眼睛。” 眼睛? 又是“眼睛”, 他们到底是什么组织? 逝世多年的怪谈主人公,再次神秘出现,并且一次次地作案,把人带去另一个世界。 难以想象如此大费周章,背后所图的究竟是什么? 任何的现象都包含着本质,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更没有完全不掺杂目的的行为。 如果有的话,他的生命形式绝对脱离了人的范畴。 喜悦、梦想、信仰…… 人类的就行为以心理学分析,绝大多数都能找到对应的成因。穷凶恶极的杀人狂魔,或许泯灭人性,或许杀人如宰猪羊。但他们的行为都有自己的目的,或为报复,或为取悦自己…… 曾有个将一家人灭口的悍匪,他大大方方地走进那户人家的屋门。提着尖刀,追着那户人砍杀,鲜血染红了羊毛地毯。骇人的惨叫响砌整夜,住在那户人家同一个小区的人躲在被窝里瑟瑟发抖,没有一个人敢合上自己的双眼。 他们向虚无飘渺的漫天神佛哭诉,临时抱佛脚诉说自己的虔诚,他们祈祷着灾祸不要降临到自己身上。他们用重物顶住房门,以防那个杀人犯万一真的想走入自己的家门。 整个小区灯火通明,亮如白昼。 报警之后,警车响着尖锐的鸣笛,红蓝色的灯光在夜间马路飞驰。 可惜警察赶到的时候,惨叫已经停止。 他们推门走进去,看到的便是一地的碎肉。还有躺在血泊中间的沙发上,睡得安稳的男人。他行凶的尖刀,在那户人家的客厅茶几上躺着,浓郁的血腥味,即使请清洁人员做了四五次清洁,还是没能完全洗掉空气中的腥气。 记得最后还是请装修公司,几乎把屋子拆了一遍,重新把墙壁用油漆油了一遍,地面上的瓷砖全部改成新的,空气中才没有那种黏乎血腥的气味。 当警察进入屋子,把熟睡中的男人双手铐上,用警车拉回警局审问时。 他们在那名行凶的男人口中,得到了一个常人听来,有些不可思议的作案动机。 戴着手铐的男人,轻描淡写地说,那家人在大半夜不睡觉,在屋子里走来走去,吵到了他睡觉,他只不过想要他们“安静”下来而已。 据了解,那个男人的家,就在他作案的 那家人下面,而那家人也许是因为什么事,睡觉的时间比往常晚了一些,因此,招来了那个男人灭绝人性的报复。 三叔的话,把韦枷飘远的思绪,拉回现实。 “你父亲给我留了一张照片,是关于那个徽记的。你堂姐过几天回家,我让她把照片给你发过去。” 老一辈的人不会用新型的智能手机,哪怕简单不过的拍照功能,他们也能摸索一个多小时,还是不能操作成功。 “好,叔,谢了,有空我带女朋友回家看望您。” 挂断电话之后,韦枷久久没有说话。 走廊晾着的衣服,像是一个个摆动的小人,对他发出无声的警告。 窗外的电线杆上停靠着体型娇小的鸟儿,看上去和麻雀非常相似,但他不巧知道这不是麻雀。这种鸟有鲜亮的如同血液般的殷红羽毛,还有如黑夜般深邃的黑色羽毛,它在文学中有无辜善良的人和反种族歧视的意味。 国内外的诗人都喜欢把它作为自己诗歌的主角,传说知更鸟的毛色一开始是咖啡色的。在基督圣子耶酥盯上十字架的那天,耶酥身体里流出的血,滴到了这只鸟的身上,所以才形成它毛皮上的鲜红。 也有一个说法,普通民众统称不知名的类似体型鸟类,统一称作知更鸟。 在中洲东南地区,知更鸟的毛皮通常不会这么鲜艳与纯粹。 西方有个作者曾经出版过一本书《知更鸟女孩》,故事的主人公具有预言能力,她带着记录着死亡名单的笔记本,一次次地寻找那些濒死的人,企图改变他们死亡的命运,然而陷入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 韦枷蓦然想到,此时此境,这只出现在电线上的黑色知更鸟并不寻常。它给韦枷的感觉,宛如死亡的信使,就如故事中的知更鸟女孩。为一个又一个濒死的人,发去死亡预言,它的到来,同时带着死神的镰刀。 他舔了舔自己干裂的嘴唇,他忘记了自己在走廊里站了多久。地上是一根根燃尽的灰黑色灰烬,还有橘黄色的烟蒂。 他的喉咙干哑得难受,那只毛色明亮的红黑色知更鸟,一动不动地玲珑的小眼,带着莫名的意味,直直地看着他。 它不像一般的鸟类,行人的视线就能有效 地驱赶,它仿佛带着自己的使命。 韦枷想,它也许带着自己的死亡宣告书,或者那个“眼睛”组织的警告。它们也许察觉到自己意外发现了父亲当年追查的事情,所以他们派出了这只黑红色的带着死气的知更鸟,警告自己忘掉那些事情,不要再去追问。 否则…… 父亲的下场,也许就是他的下场。 片刻后,韦枷丢掉了手中燃了一半的香烟,随手丢在地上踩灭。 父亲的事,一定要一查到底。 父亲慈爱高大的形象,在他的脑海里如幻灯片般放映。 他念及父亲的好,越发不甘心唾手可及的真相。 “眼睛”,你们想吓退我韦枷,就这一点手段,恐怕还不够? 韦枷此时的决定,既违背他独善其身的为人,又在他的本性之中。父亲的光辉形象对一个孩子来说,贯彻一生都是伟岸的。他像一个听到他人挑父亲不是的孩子,迫切地想要洗清父亲身上的污点,恢复父亲的伟大光辉形象。 他不相信父亲会这么窝囊地用酒精麻痹自己,无法在那个女人背叛自己的阴影中走出。 父亲是那样的坚强、勇敢,年轻时他独自一人穿越了缈无人烟的戈壁滩大沙漠;他将代表国家的旗帜插在巍峨的雪山之巅,在两万多尺的人类极限之处,留下过自己的脚印。 这样一个坚强、勇敢的父亲,他不相信对方会这样悄无声息地死亡。 背后一定会有更加深层的原因,或者是他无能为力的深沉事实,压得他只能用喝酒这样的方式,缓解满腔的抑郁与悲伤。 父亲曾经的朋友的偶遇,让他接触到了一个危险的词语——“眼睛”。 目前可知,这个组织无疑是个庞然大物,他们拥有着非世俗所能想象的巨大力量,他们能操纵鬼怪为自己做事,他们可能在图谋着一个惊世大阴谋。那些无故失踪的人,就是他们阴谋的其中一环。 身体的血液里某种因子,有如被火点燃。滚烫的血液,以心脏为泵,传遍全身,最后在头脑里留下炽人的温度。 韦枷情不自禁地握紧了自己的拳头,此刻他毫不迟疑自己与父亲一样流着同样的血脉。 就像三叔所说的,他和父亲的骨子里都有股倔强, 不把事情弄清楚决不罢休。 常年的都市生活,还有家庭的巨变,没有杀死这股意志,它以一种更加隐晦的方式,顽强地存在于他的体内。 因为“眼睛”与父亲当年追查的事,在此刻血脉沸腾。 韦枷明白自己大学喜欢看灵异、惊悚故事的原因,这是父亲留给他的瑰宝。 “眼睛”是? 他将这个名字铭刻于脑海,他知道自己在这样一个庞大物面前,有多无能为力,可是只要一息尚存,他不会放弃扳倒它们的可能。 混沌成长的二十年如光影流动,此刻他才感到心脏在跳动。 从前的二十多年,自己都活到了猪身上! 第二十七章 现实中的咳嗽声 他在内心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冷静下来之后,他发现自己的现状并不乐观。 “眼睛”在他的身边埋了钉子,梦中的画皮鬼时刻想要索取自己的性命。父亲的朋友好像也被它们监视着,在这种状况下,想要查出父亲当年追查的事情谈何容易? 他想到父亲那几年混混沌沌的表面样子,心里充满了感激。 如果父亲没有那样做,“眼睛”或许连年幼的自己也不会放过。 父亲他是用自己的死,延续了自己的生命。那颗钉子也许在更早之前,早到他没有察觉的更久之前,就监视着父亲和自己的言行举动。 韦枷收拾好心情,走进出租屋。 杜鹃正在把晾干的衣服叠好放进行李箱。 她捏着鼻子娇喝道:“呵!你又偷偷抽烟,男子汉大丈夫说话不算数!” 韦枷讪笑着把裤袋里剩下小半包的廉价香烟放在桌子上,杜鹃一把把烟锁抽屉。 “没收!” 这妮子,自从上次喝过之后,胆子变大不少。 “我就抽了那么一点。” 杜鹃不听他的解释,留给他一个充满遐想的后背。 “出去好好反省。” “好好,我出去散散烟味。” 他闻了衣服上的烟味,闻着确实有些刺鼻。难怪杜鹃一下子就知道自己抽烟,他临走前拿了片口香糖塞进自己嘴里。 这次有些失策,下次散了烟味,再嚼块口香糖,杜鹃应该就不会发现。 最近的烦心事有些多,不抽几口烟缓缓,他憋在心里难受。 迎面走来一件蓝色的工装,韦枷冲着孟高照打了招呼。 “孟大哥,今天不上班?” 韦枷脸上带着笑。 这个心善的好人,韦枷对他生不出恶感。 孟高照也和气地回道:“哦,殡仪馆例行休息,正好也没有什么事,和同事喝了点酒,就回家躺下来歇会。” 孟高照的身上散发着酒气,韦枷与他的距离大约五米,就已经被他身上的洒气熏到。孟高照的脸蛋还带着酡红,眼神看着也不大真切,让人感到他恐怕喝的酒不在少数。 韦枷想起连续几晚的老婆婆咳嗽声,还有那似乎不同的人组成的脚步声 ,还有那不知真实还是虚幻的交谈。 孟大哥住在我家对门,如果那个时候他没有睡死。而那些声音来自现实,他应该能够听到。 他带着期待问道:“孟大哥,有个事想请教你。” “问,我一个大粗人,谈不上什么请教。” “你这几天晚上,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大约在午夜两三点的时候,我在家里听到了一些动静。” 孟大哥如果也听到了那些声音,证明自己所见所闻的不是幻觉。他住的那间房子,甚至这栋老宅子真的在闹鬼! 孟高照神色一凛,反问道:“你也听到了?!” 因为内心的愧疚与亏欠,再加上不知道是不是在殡仪馆工作的缘故。每天夜里他都会失眠,要起来四五次。 好在每天睡觉的时间早,他也凑够了八个小时的睡眠。所以,外人看他的脸色,不会看到黑眼圈,或者一脸倦容,这些标志着他失眠的外貌特征。 “孟大哥……你的意思是……” 韦枷情不自禁地缩了缩脖子,这些天的夜里,那个画皮鬼和不知名的其他鬼魂,难道竟然连续几夜跟自己呆在同一间屋子里? 这间屋子是不能住了,天知道再住在这里,会发生什么可怕的事? 也许结局跟怪谈里的杜冷一家人一样,全部都消失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然而,银行卡里几乎快到三位数的存款,不允许他搬去别的地方。 超市工资起码要到下月中旬才能到手,他和杜鹃搬到别的地方住,恐怕真的要喝西北风。 “……这个楼里,有鬼吗?” 韦枷哆嗦着问出了这句话。 “应该不是,我住这儿都好多年了,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既然不止自己一人听见,这就说明并不是自己有所亏欠的鬼魂,多年后回魂找自己索命。 孟高照取笑道:“咱们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哪里怕这种牛鬼蛇神?我看,不是楼里有鬼,而是有些人在搞鬼。” 韦枷的语气带着自己也没有发现的侥幸与解脱,只要不是虚无飘缈的鬼,他都能蹦跶几下。得到孟高照的验证,他的想法已经转变为,揪出那个装神弄鬼的王八蛋。 “韦枷兄弟,你也别怪大哥多嘴。”孟高照观察 着韦枷的神色,好决定自己是否把话说出口。 “孟大哥,你说,我听着。” 韦枷满脑子都是抓人,没有把注意力放在跟孟高照的对话。 “你们年轻人,火气旺,我也能理解,就是注意一点动静。” 韦枷听到孟高照的话老脸一红,其他人他能毫不客气的回怼,骂他多管闲事。单身狗,羡慕嫉妒他有女朋友,而孟高照给过他许多帮助,这话他说不出口。 只能红着脸纳声道:“以后我会注意的,谢谢孟大哥提醒。” “你不怪我多嘴就好。”孟高照叹了口气,接着道:“我想,会不会是你这几晚……” 他没有把话说全,可已经足够让人明白。 “……所以招人憎恨,才弄出这手段来警醒你。你最近有没有跟人结仇?” “没有,怎么可能?”韦枷连连否定,脑海里却浮现出一个戴着厚底近视眼镜的圆脸男人。 会不会是他? 孟高照没有打断韦枷的思考,他静静地看着韦枷。在韦枷的脸上,他仿佛已经知道了答案。 他拍了拍韦枷的肩膀,对他说:“韦枷兄弟,有事你可以找我帮忙,听大哥一句劝,不要做傻事,何况你有错在先。” “我知道,谢谢孟大哥。” 他对着孟高照离去的背影道:“孟大哥再见!” 离与口罩男约定见面的时间还有不到两天,那天正好商场月休,他和杜鹃原本的打算就是在家休息。 他可以说去买饭,然后偷偷地跟父亲曾经的朋友见面。 杜鹃为人单纯天真,性格内向,虽然会对自己发小脾气,但是遇到“眼睛”那种事,一定会吓到六神无主,惶惶不可终日。 现在最好的做法,还是瞒着她。 最好在不被她察觉的情况下,查清楚父亲当年追查到的真相。 如果父亲的死与“眼睛”组织有关,他要替父亲报仇。他不允许敬爱的父亲,死得不明不白。 不知不觉间,他篡紧了拳头,牙齿咬得咯吱作响。 想知道那些他半夜听到的咳嗽声,究竟是不是那个戴着高度近视的圆脸男做搞鬼。直截了当地找他问清楚,是目前最简单了当的方法。 所以,他走到自己出租屋隔壁,敲响了那人住的房间。 咚 咚!咚咚…… 敲门声没完没了的响着,龙山程将堵耳朵的枕头放下。 日他祖宗,晚上不让人睡觉,白天还不让人睡觉! 把老子逼急了,一刀把人捅死,再到警局自首。临死前带走一条人命,到下面也有人给自己垫尸底。 虽说心里发了狠,但是他已经决定卷钱跑到枷南国。所以这点邻里之间的摩擦,他再难受在此时也会咽下去,吃了这个哑巴亏。 龙山程穿了拖鞋,戴上床头柜的近视眼镜。 照着镜子整理自己的面容,镜子里的男人带着木讷,典型的书呆子模样。 他对自己的形容非常满意,这副外表可以骗过所有人。 门打开之后,他看到了一个面容平凡的男人,吊儿郎当地站在自家门前,还穿着一双看着就掉价的黑色塑料拖鞋。 看到韦枷之后,龙山程的脸就黑了下来,直接门一拉,把门重重地关上。 韦枷碰了一鼻子灰,他积了满肚子的骂人的话,就像拳头打在棉花上,对龙山程一点影响也没有。而他则因为失去发泄的途径,郁闷得无以复加。 自己难受了,他也不会让别人好过,所以他锲而不舍地敲站,把门敲出了节奏感。 时而是生日歌,里面是圣诞快乐歌,里面是某流行歌曲的曲调。但是因为他不是专门的歌手,对音乐是十窍通了九窍——一窍不通。 他敲门的节奏对龙山程来说,简直是魔音灌耳。 他戴上耳机也无法阻隔这种难听又刺耳的声音,他闭着眼睛胡乱地把画具扔一地哔哩啪啦的声音都比这鬼声音好听一百遍! 人的脾气都是有底线的,韦枷在一次又一次地挑战龙山程的下限。 “敲你MB啊,你再敲一下试试?!” 在龙山程快要吃人的目光中,韦枷竟然退后了一步。 他有那么一刻觉得面对的是一个恐怖的怪物。 “我晚上没有休息好,白天在补觉,你有什么事快说。” 龙山程不耐烦地说道,但是身上的那股骇然的气势蓦然一散。 这人如果不说出个所以然,他一定会往死里整。不是只有锋利的刀子才可以杀人,钝刀子割肉才痛。放高利贷讨债的人之所以可怕不在于他们的凶狠,而在于他们就像沟渠里蛆虫,底线低到不忍直视,可以无所顾忌地将他人的生活搅成一团乱麻。 他虽然没有放过高利贷,但捞偏门的手法多少有些触类旁通,他认真起来的话,就怕这人受不了求饶。 眼里的凶光,被他很好地敛于眼底。 第二十八章 醉酒老头 我怎么会突然感到害怕,这一定是错觉。 自己是来找他麻烦的,怕他个球! 可由于之前被对方吓到,气势上他已经输了一截。 所以从他嘴里冒出的话却是:“你好,我是住你隔壁的,想问一下,你半夜有没有听到些奇怪的声音,比如咳嗽声、脚步声之类的?” 龙山程不说话,盯了韦枷有起码十秒。 这时,他才带着嘲讽与讥笑开口道:“没有,不过,我听到了两条发情的狗连夜叫唤。” 虽然告知自己要冷静,可是怒火已经快要烧断他脑子里名为理智的那根弦。 “你他M的有本事再说一次?!” 韦枷的两只眼睛只要触到一点火星子,就能彻底被引爆。 “好话不说第二篇。”龙山程打着呵欠把门再次关上,韦枷是完完全全地被他惹毛了。可惜他用力地捶门,龙山程也没有把门打开过。 窗外的乌鸦哑哑地叫,仿佛在嘲笑他是个大傻瓜。 他知道在把门锤烂之前,里面的人都不会出来。 末了,他只能在门口大声威胁道:“有本事你一辈子躲在里面不出来!下次别让我在外面看到你,有你好看的!” 龙山程将收音机调到了某个情感节目,声音调到最大,耳朵里充斥着电台女主持声情并茂的叙述声。 “……每一个脚印都代表着一个故意,人生中的点点滴滴……” 韦枷的话他一点也没有听到,即使听到了韦枷那小孩似的威胁,他也不会放在心上,只会带着鼻音一笑而过。只是,他不想韦枷嘴里的脏言秽语,污了自己的耳朵。再说,没过多久,他就能拿钱离开这个地方。 那个时候,他已经生活在异国的土地,呼吸着枷南国带着清闲的雨后空气。 量他高看那个暴躁且没素质的穷屌丝一眼,那穷屌丝这辈子也不会有机会出国到别的地方玩。 他再次碰上那个傻叉的机率无限趋向于零,大概是等于彗星撞貘佑星,引发连环式的全球火山大喷发,造成新一轮的物种大灭绝这种有生之年不可能发生的事。 龙山程心安理得地喝了点小酒,舒舒服服地戴着耳机躺在床上。 连日来的被迫听到隔壁的墙角,女主持动情娓娓道来的声音在他耳里变了味。 他幻想着到了枷南国之后的生活,安定下来之后,他首先要做的事,就是找一个年轻貌美的老婆,好好补偿自己多年来担惊受怕的日子。 那个地方吃不起饭的女人多得是,他甩了几万块就能买到国内嫩模似的老婆。就隔壁那穷屌丝的女朋友,他出门买东西的时候,看到过几眼,也就是那样。有点姿色,可与那些千娇百媚的明星跟模特比,还是逊色不少。 多年前,他也是涉足上流社会生活的人,眼界和口味早就已经养刁。因此,韦枷担心的女朋友被房客肖想的事,其实只是他一厢情愿,最起码龙山程不至于因为一时的生理需求,管不住下半身,冒这种天大的风险。 震耳欲聋的敲门声,没有把屋内的龙山程震出来,反而惊动了和韦枷置气的杜鹃。 她出来便问道:“怎么回事?这么吵,我在屋里,耳朵都快被震聋了。” “没事,没事,有个收破烂的,我把他赶走了,你进屋睡觉,我在外面守着,肯定不会有人吵了。” “哦,那你不会弄太久了,不午睡下午没精神。” 这才一会的时间,杜鹃心里的气就消得干干净净,完全看不出才跟韦枷吵架不久。 韦枷把杜鹃哄回屋子后,楼下下来一个老头。 这个老头穿着松垮的衣物,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手里还拎着一个剩下小半瓶的洋酒。酒瓶子上印着醒目的半人马商标,韦枷没喝过这种酒,但也知道这种酒的价格不菲。 他正疑惑着老头的不修边幅的扮相,还有手里那瓶昂贵的洋酒。 看这老头的打扮,也不像是喝得起这种洋酒的。 他视线再往下,看到一双脏兮兮的,带着泥灰,如老树皮似的脚掌。 他暂时不用担心老头不讲卫生,脚丫子比他还臭。 因为浓烈刺鼻的酒味就已经足以霸道地将空气中所有气味因子抢夺,那老头仿佛掉进酒缸子里腌了几十年,酒精的味道熏得人无法呼吸。 站在他身边十几秒的时间,韦枷就有点晕乎乎的,仿佛喝醉了酒。 老头呼出的气酒精浓度更加要命,还带着臭水沟似的恶臭 ,好似嘴里吃了大粪。 这老头有多久没有刷过牙? 老头睁着半醒不醒的眼睛,大喘气地问道:“……谁……谁在……” “……在吵吵闹闹的……我梦到仙女洗澡……一下……下子就没了。”他拿酒瓶子对着韦枷,不客气地问道。 “喂!你……有没有看看看……”老头说话的语速韦枷都替他着急:“看到那个智障。” 韦枷用手在老头面前摆了摆,老头却完全没有反应。 他可以肯定这个老头大中午就已经喝醉,应该是自己捶门的声音,把这个老头惊醒。这老头借着酒劲在耍酒疯,韦枷知道喝醉酒的人是没有理智可言的。 他的父亲喝醉酒之后,如同恶魔附身,动辄拿他打骂出气。边打他还边骂那个生他的女人,说,你个死婆娘,我对你还不够好?背着我去偷男人,你偷男人就偷男人,头上顶着顶绿帽子我也认了,你竟然偷男人把自己偷死了…… 韦枷不恨父亲打他,因为造成这种局面的,都是那个女人。如果不是她有错在先,不守妇道,没有耐住心中空虚,这种水深火热没有尽头的生活,也不会降临到他的头上。 韦枷毫不怀疑,如果这老头知道是自己吵到他,他会拎着酒瓶子对着自己的头来一记狠的。然后,再慢悠悠地爬上楼,回自己的房间睡大觉。 “大爷,你说的声音我也听见了,那人是收破烂的,有点不正常的,被我给赶跑了,狠狠地臭骂了一通!”韦枷手指指着龙山程紧闭的房门,指桑骂愧道:“那孙子就是个没种的,您放心,他肯定不敢再来,再来的话,我先收拾他身上的皮!” “算……算他跑得……快!” 老头晃了晃脑袋,又给自己灌了口酒,仿佛这样能叫他保持清醒。 韦枷不想靠近这老头周身三尺,可他怕这老头醉死在走廊。现在走廊里,只有他跟这醉老头。这老头一把年纪,身体有多糟糕,看他三叔就可见一斑,还喝成这个鬼样子,难保不会直接醉死在走廊,接着一命呜呼,跟阎王老爷喝茶聊天。 他倒不是滥好心,只是担心这老头的子女会找他麻烦。那到时他真的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他敲门的声音肯定这老头二楼 都吵醒了。这样说来,他骂娘的声音也被听了个清楚。 这老头下楼来,如果再出点什么事,他肯定免不了被警察邀去“谈心”。 假如这老头的亲戚朋友有一两个硬荏子,他准吃不了兜着走,够他喝上几盅! “唉,大爷,你听我的,犯不着跟这种人置气,你是住二楼?我扶你上去,怎么白天喝这么多呢?多保重身体才是,以后少喝点,幸亏你是遇上了我,要是遇上某些不怀好意的斯文败类,你可就危险喽。” 明知龙山程听不到,韦枷还是图嘴快,给自己找存在感的同时,骂个不停。 这老头醉成这样,醒来之后也不知记得多少,但是给他灌输自己是好人的念头总是对的。他醒过来之后,应该也不至于找自己这个“好心人”的麻烦。 韦枷苦哈哈地捏着鼻子,扛着老头的手臂往楼上走。 老头也是真不客气,差不多重量全部都放在韦枷身上,压得他不得不大口喘气。然后,又被老头浓郁的酒气,熏得他想流眼泪,同时一阵反胃。 好不容易走到二楼,连忙问道:“大爷,您住在二楼哪个房间?” “二楼……二楼……” 韦枷听着突然没了声音,他吓了一大跳,以为这老头身上有个什么好歹。 然而,把老头的手臂放下来,再这醉老头,他被气笑了! 这老头竟然这么睡了过去,害他白担心一场。 老头的酒槽鼻红通通的,咪着眼睛发出雷霆般的呼噜声。若举办一个打呼噜大赛,这老头稳得前三甲。 老头的身体比韦枷预想的应该硬朗一些,一般的老人不是肥胖,就是瘦成一把骨头。而这醉老头虽然看上去病蔫蔫的,活像个病猫,可他手臂上是有肉的,不是那种浮肉。韦枷用自己的脖子仔细感受好几遍,那醉老头手上的肉应该是干力气活的人那种精肉,硬梆梆地跟石头一样,咯得他脖子生疼。 看这老头的样子怎么会有这么结实的肌肉? 韦枷没有多想,这老头的死沉死沉的,压在他身上的分量不浅。之前上楼梯的时候,这老头起码还分担一些体重,现在全部由他一人扛着。 而且,他没有说出自己家在哪? 但这难不倒韦枷,二楼的布 局跟一楼差不多。放眼看去,多数的房间门都关着,只有一间房的门虚掩,一下子就八九不离十地看出那是老头的房间。 他出门的时候没有把门上,所以只有他家的门是开着的。听之前房东说过,二楼住了两户人,一家是这个老头,另一家应该是他见过的三个农民工。 屋子里的家具齐全,条件比他住的那毛坯房强多了。 但他没有在屋子里等老头醒来,跟他讨好处的想法。 这老头不反过来讹他一顿,他已经谢天谢地,哪还敢有占这老头的便宜。 把死沉的老头扔到脏兮兮的沙发,韦枷出门的时候帮老头关上了门。 万一有贼人溜进去老头的房间,再出个意外,他还是会有麻烦。 二楼走廊和一楼一样,有两根吊在顶部的铁管,可以用来晾衣服。 窗外有个封死的窗口,外面有防盗网锁得死死的,如果他没有记错,那一根根铁扶手就在窗户不远的墙体。 他站到楼梯间前,突然停下了脚步。 两层的房子,到了二楼,竟然还有向上的楼梯。 上面是什么地方? 第二十九章 三楼 住在这楼也有一段时间,还是第一次到二楼。 楼里的租客,洗完的衣服都在走廊晾晒,可明明有通往天台的楼梯。 楼梯的存在证明,这栋老楼跟那个时期的许多住宅一样,喜欢预留半层楼。预留的半层楼,其实就是天台,可以多出晾晒东西的地方。 像老一辈的人,对于晒场有着非比寻常的追求,可能是旧时粮食产量不足,镌刻在他们骨子里的忧虑。他们总喜欢在家里屯大米、面粉、红枣等可以储存长时间的食物,可又由于不能立即吃完,必需时不时拿出去晾晒,防止粮食生虫。 韦枷觉得三楼没有那样简单,它肯定存在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以致于房东方德淑将它封闭。 他沿着楼梯往上爬,第一眼看到的便是一扇锈迹斑斑的疏格铁门。以人的体型绝无可能穿过去,一些小动物出入自如的却不是问题。 韦枷凑上前去,试着拽了拽铁门,然而回应他的是,沉闷而结实的门与墙壁相撞的声音。铁门之后是一堵白灰墙,这让韦枷不免觉得画蛇添足。 门背那堵墙的存在已经可以防止其他人上三楼天台,这堵门的存在纯粹多此一举——大概不会有人为满足自己的好奇心用铁锤砸墙。 然而,眼前的这扇铁门不仅结实牢固,虽然上面有些锈迹,但也不能用蛮力打开。再加上大门上的一个乌青色的剥落漆块的大锁——锁眼的位置已经被紫红色的铁锈锈死,根本没有办法打开。 在没有工具的条件下,自己根本没有办法去三楼,也许外墙的铁梯会是一个突破口。可是,没有必要做到这种地步。因为一个不靠谱的猜想,没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沿着外墙不知多少年没有用过的铁梯,从一楼爬到三楼? 有人或许会这样做,但这个人并不是韦枷。他还要跟口罩男见面,还要忙着查出父亲死亡的真相,这个节骨眼上,他不想横生外枝。 吱吱! 他听到一种隐秘而尖锐的啮齿动物的叫声,声音的来源似乎是铁门后的那堵墙壁。 那只是一堵光秃秃的白灰水泥墙,韦枷掏了掏自己的耳朵。 那堵墙他 用手拍过,把手拍疼始终是沉闷的声响。这样坚固的墙里,传出类似老鼠的叫声,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他抬脚转身正要离去,可是再一次听到了那些可恶的生物的叫声。他们如同邪恶的教派在不怀好意地窃语私谋,那未成形的阴谋仿佛一万个鼻涕虫一生流出的黏液粘着鼻屎那般倒人胃口。 韦枷没有办法忽视那股不同寻常的声音,所以他又转过了头。 他知道好奇心害死猫这句话,可是,继承于父亲的冒险天分,又令他蠢蠢欲动。 现在是白天正午时分,一天日光几乎最茂盛的时候。无论什么资料,都共同提到了一个点。鬼魂一类的黑暗生物都惧日光,它可以有效地创伤黑暗生物。 所以他的心稍稍安定下来,大中午即使有什么脏东西,他的人身安全应该也可以得到保障。 越是靠近那扇铁门,那种隐秘的恶心的老鼠啼叫,就更加地无法堵住。他这才知道原来声音也可以给人带来这种不可言喻的憎恶与心烦,他又想到了几天前夜里消失的老鼠尸体。 他看到白灰墙的底部有个黑窟窿,于是,他蹲下身子。这个姿势并不那么容易维持,他感到无比吃力,伸长了脖子也照样不能看清那黑窟窿的里层。每一级楼梯都是有落差的,韦枷往后退了几步,只稍稍曲腿就能看见那个黑窟窿。 红色的眼睛! 韦枷不由自主地后倾,幸好他没有忘记自己是在楼梯上站着。在跌倒之前,伸手抓住了旁边的楼梯扶手。 他感到有些口干舌燥,手掌心发毛汗。 这个红色眼睛给他一种不详的感觉,以前他只会一笑而过,不会太把这种感觉放在心上。可如今经过一系列事件的洗礼,他坚定的唯物主义观变得不那么唯物主义。 这红光里的眼睛会是什么?它会对自己产生威胁吗? 韦枷不得不采取谨慎又小心的态度,拿眼睛死盯着那黑窟窿里那双的红眼睛。也许是感觉到了韦枷那露骨又赤裸的目光注视,那双红眼睛不退反进,竟然从黑窟窿里爬了出来。 灰朴朴的短毛,尖头,绿豆小眼,长长的胡须,滑稽的短小四足,还有长长的尾巴,这些特征无疑符合对四害中的老鼠的描述。 不知是多少次全身心经受这种虚惊一场的洗礼,最近这样的惊吓实在太多。他感到自己似乎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抗性,但令他感到不满的是,自己的胆子好像变小不少。 居然在正中午,被这些扁毛畜牲再一次吓到。 那只老鼠钻出洞口之后,耸动着鼻子,微微抬起前躯看着韦枷。一人一鼠就那么对视着,难言的压力弥漫在韦枷的心间。 不应该啊,不应该…… 他再次定眼看着这只老鼠,无法理解为何自己会感到压力。 那只老鼠的眼神似乎满不在乎,又好奇地看着韦枷这个陌生的闯入者。胆小如鼠这个词放在它身上有些不合适,韦枷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 他在这老鼠的眼里,看到了戏谑、好奇、不屑,这么多种的感情,怎会出现在一只小小的老鼠身上? 他果断地脱下脚底的脱鞋,就和前几天夜里那样,手执着拖鞋,瞄准洞口的位置。拖鞋脱手而出,以他穿的拖鞋的坚硬程度,这种速度飞出去,砸到人身上的效果无异一地一块分量减半的砖头。他计算好了老鼠受惊的反应,慌乱之下它会饥不择路,下意识地想要调转返回,钻入黑洞泂的巢穴。 然而,下一秒发生的事,令韦枷大跌眼镜,那只老鼠没有乱跑,他预想的拖鞋打得老鼠吐血的美妙场面没有发生。那只老鼠只是懒洋洋地向前走了几步,黑色的拖鞋无力地弹跳几下,接着,它在钻进洞口之前耐人寻味地用它那赤红着的双目,看了韦枷一眼。 韦枷的心跳有些加快,他竟然在这老鼠的眼里,看到了自己将会面临大麻烦。 呵呵,虽然这扁毛畜牲有点道行,邪门地不像普通动物,好像发生了某知不知名的变异。但是只要是属于老鼠的范畴,那作为万物灵长的人就有办法对付它们。 杀鼠药、捕鼠夹、捕鼠笼、粘鼠贴,在对抗四害的过程中,人类凭借聪明智慧,发明了不少切实有效地杀灭老鼠的工具。 韦枷不想在这些杀鼠工具上浪费钱,他有自己的办法。 他观察过这栋老楼,老楼没有吊天花板。老鼠那短小的爪子,还有坚硬的牙齿,对混凝土构成的楼体,基本不起什么作用。眼下这个老鼠洞应 该是它们唯一的出口,他就地取材,楼上楼下地跑,找来了一些废弃的布条,还有大小不一的碎石块。 碎石块先塞入洞口,然后再用布条填充。韦枷觉得一层不保险,又如法炮制再堵了一层。 洞穴1里仿佛沸油锅里加入了水,刺耳尖锐的老鼠叫声,像是炸开了锅一般,吱吱吱吱地不停地吵。 韦枷心里有些发毛,他堵洞口的举动,好像惹毛了洞里的那些主儿。 无法想象里面空间生存了一个多么庞大的鼠群,好像捅了一个马蜂窝,老鼠凄惨、愤怒的叫声,吵得他耳朵嗡嗡响个不停。不是亲身经历,他没有办法想像,小小一个老鼠洞,竟然藏了这么多的老鼠。 那个房东说租客不讲卫生,其实是她自己不讲卫生?天台的小屋有这样数量庞大的鼠群,她竟然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放任他们在这里生活如此之久? 这样数量巨大的鼠群,恐怕老鼠的十八代祖宗都在里面,他们像人类社会里,世代同堂的家庭,以老鼠的繁殖能力,这样的事不是不可能。 但凡生物如果想要活下去,都必须摄入足够的能量。仅凭老鼠叫声推断,他估计墙壁的那边有不下一百只老鼠。 他们的食物从哪儿来? 旧城区的人来的来,走的走,或许有一部分像他们这样迫于生活,搬到这个地方居住的人。还有,一些仍守在这个老城区,不舍得放弃家中的房产的人。 然而这样的人数量会有多少? 能养得活不下百只的鼠群吗? 他已经逛了以老楼为中心的方圆七八百米,都是一片萧条的景色。这些上了年纪的一栋栋老楼,成了名副其实的“鬼楼”。基本上看不到人的活动足迹,在此之外的地方,韦枷还没有来得及去看。但是,这些老鼠总不能连夜奔走几公里,跑到食物相对充裕的新城区,然后在吃饱喝足之后,把食物带来他所住的这栋老楼天台三楼的封闭小屋。 韦枷已经可以肯定,那堵墙壁后面有一个相当大的空间,可以容纳不下百只老鼠的庞大鼠群生活。 但是,没有听过哪里的老鼠会像行军蚁一样团结,像人类一样大面积地聚集在一个地方。 不下百只的老鼠? 韦枷想到这个场面就有些腿脚发软,同时他感到一丝残忍。他可能堵住了它们唯一的出路,里面生存着的庞大鼠群也许不能撑几天就会因为食物殆尽而产生死亡。它们的同伴死亡的尸体,也许会成为它们嘴下的食物,再反复经历这个过程,完全一场老鼠大饥荒时期的共食。 第三十章 精神病院的紫黑色 韦枷尽量不去想他随手的恶意举动,可能造成的一场就老鼠本身,惨无鼠道的可怕互相残杀的后果。 那些老鼠一次次地闯入他的领地,他的行为完全是出于自卫,这都是它们自取灭亡,自己一手酿成的。要是它们收敛一点,不做得那么出格,他肯定不会这样做。 事已至此,他也不可能将堵住的洞口重新弄开。他知道有一只老鼠记住了自己的相貌,虽然不知道人类的长相,在它们眼里会是什么感觉,一只长相奇特的古怪生物? 但是,他决不可能将它们放出来。说来可笑,他有点担心它们的报复。老鼠这种生物也是有报复心的,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说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呵,刀子不割到自己身上,不会感到入骨的痛楚。 韦枷快步走下楼梯,把这件事拋到了脑后。 推门进入自己房间的时候,床上躺着的杜鹃似乎若有所感地翻了下身子。看到杜鹃静好的面容,韦枷为自己的行为找到了开脱的借口。 那些老鼠一次又一次吓到了自己的女朋友,作为杜鹃的男朋友,他有责任与义务,狠狠地报复那些该死的扁毛畜牲!而且,老鼠自古以来就是四害,不仅不尊重人类的劳动成果,还不知廉耻地窃取、破坏那些劳动成果。 老鼠身上携带着无数细菌与病菌,霍乱与黑死病的传播,一半的功劳要是归咎于这些恶心的寄生虫式生物。它们就跟它们的外貌一样恶心,生活在下水道、阴沟、穴……种种环境恶劣的环境,不知疲倦地生产着,从来不计这种行为的后果。恶性循环式地壮大自己的族群,再吸食其他生物辛辛苦苦创造出的财富,循环反复,永不停息,直至该个区域的所有老鼠消失。 然而,消灭某个区域的全部老鼠,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因为这种生物,似乎演进出独有的寄生人类的生存方式,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这种灰朴朴的啮齿动物的身影。即使将某个地方的老鼠做到彻底杀灭,没过多久,又会有新的老鼠三五成群地搬迁到这个地方。 表面上看,人类似乎站在自然界的顶点,然而不可 否认的是,对许多生物人类束手无策。人类固然可以对它们造成创伤,但不能从根本上伤了它们的元气。大自然给了它们独有的方式,极大限度地降低这些伤害对它们种群的影响。如老鼠的庞大繁衍能力、如蜜蜂授粉的不可替代性、如蚊子的无处不在…… 某种意义上来说,究竟是人类站在了大自然的顶点,还是反过来被大自然制约,暂时还没有定论。 韦枷没有躺到床上休息,他在椅子上坐着,调好了手机闹钟,趴在桌子上大睡。 那些老鼠歇斯底里的惨叫声,在他趴着的这一段时间内,渐渐地消失,但无从判定是在那一刻。 韦枷是被杜鹃叫醒的,手机的闹钟早就已经响到停止。 杜鹃有些心疼道:“怎么不到床上睡?” 韦枷伸着懒腰道:“怕吵到你,哈……” 他打了个呵欠,脖子和腰部似乎生锈的齿轮。他站起身来摇头晃脑地活动关节,这觉睡得一点也不舒服,睡醒之后反而感到了累,没有缓解疲劳的作用。 “现在几点了?” “你快去洗脸出门,再不走就迟到了。” 韦枷点了点头,用手擦了擦眼角不受控制渗出的眼泪。 他是穿着鞋子睡着的,只消擦个脸,拿水弄下头发就能出门。 杜鹃已经穿戴整齐,可能是看在他睡得正香,没有马上把他叫醒。 她在体贴人方面,有着独特的天赋。虽然她有着自己的天真,偶尔会提出任性的要求,或者不小心说出戳刀子的话。但是,有着这么一个漂亮、天真、听话的女朋友,应该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韦枷没有什么不满意。 而那个画皮,在午后的阳光下,没有在他的心中掀起多大的波澜。 事情似乎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一切都有了前进的希望。 和父亲的朋友见面后,他相信所有事情都会有解决的办法。 两天后,韦枷收到了三叔寄过来的信。 他摸了摸黄色的信封,里面的东西呈现一种矩形的轮廓,摸上去有些硬硬的,好像不是信封。它的体积不大,扁扁的厚度非常薄,但绝不是硬纸。 信封封面写着三叔家的地址,莫德里市渡溪村。 城市的地址都有门牌号,具体到哪栋楼哪一 层哪一间房。 但在乡村或者小镇不一样,里面的人大多是互相认识。当邮差的一般都是记忆力好、人缘不错的人,像上一辈还要求邮差有一定的文化素养,起码要求会写字,方便给人回信。 快递小哥骑着电动车,在给他派件时,还特意打过来电话。 询问是否真的住在老城区,这一点也不奇怪。莫德里市人都知道,老城区基本成了鬼城。有传言说,再过几年,老城区的楼房会全面拆除。在原来的地址上,新建起一个个工厂,作为莫德里市发展的新的发力点。 快递小哥把信件交到他手里时,嘴唇隐隐有些发紫。他像只惊弓之鸟,不时警惕地看向四周。当把信件交到他手上,触摸到他手上的温度时,他才不那么紧张。有空跟韦枷闲聊几句,韦枷给他递了只烟。 一包稍微上档次的烟,他为数不多的珍藏,洗澡都不离身的那一种。 杜鹃找到这一包烟,肯定要跟他闹上一闹。 这包烟买来的时候是满的,现在只剩下五六根。韦枷平时非常宝贝这包烟,只有偶尔烟瘾犯了,难受到不行,他才会把烟抽出一根,如品佳肴般地小口小口地吸上一个小时。 他是准备跟杜鹃过一辈子的,虽然没有存多少钱,但起码有这个打算。他打算工作几年,存上一笔钱,和杜鹃去民政局领证,摆上几桌酒,请亲朋好友参加婚礼。结婚是人生大事,他对自己可以随便应付,但是这件事千万不能马虎。 快递小哥接过烟吸了一口道:“你这地方真偏僻,要不是提前给你打了电话,打死我也不会派这个件,哪怕公司扣我工资,我也认了。” “为什么?”韦枷来了好奇心。 快递小哥在吸烟之后打开了话匣子。 “这还不简单?”他吸了一口烟:“我们莫德里市人哪个不知道?这老城区闹鬼,之前还有人在这里出过事,抬出来的时候人都疯了。” “拿手在人面前晃,都没有反应,跟个傻子似的流口水。” “医院验伤虽然看不出什么个所以然,但是你想,这一个正常人,四五成群地到这老城区,有什么也把人吓成这样?” 韦枷点了点头,这个怪谈就是传闻主播探灵被吓疯的那 个,这快递小哥说的也有道理。 究竟是什么惊吓可以把四肢健全,本身又是吃探灵直播那一行饭的人,给吓成那副德性? 换成普通人还能理解,那些玩探灵直播的人,哪个不死作死如家常便饭,半夜三更地钻那些凶宅、凶地,没有过硬的心理素质能一边侃侃而谈,一边在那种地方探灵吗? “那个怪谈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快递小哥猛吸了一口烟道:“我有个亲戚的朋友就在那家精神病院上班,那批人都废了!” “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得跟木头似的,但有时他们会莫名其妙地乱吼乱叫,喊得最多的就是那什么‘有鬼’。发病的时候,四五个男护士都按不住他们,如果放任他们不管,他们还会趁医院的人不在,活生生地用指甲抠墙,或者用头撞墙。如果给他们一把水果刀,他们会做出更加无法预料的事,听说有个护士落下了一把餐刀,才出去没三分钟,看到的就是那人用刀将自己的眼珠子剜了出来,嘶!” 说到这里,快递小哥也抖了三抖,赶紧又多吸了几口烟。 韦枷一阵恶寒,这种场面简直是骇人听闻,用钝餐刀将自己的眼珠子挖下?! 那些人绝对是疯了,正常人绝对干不出这种事,餐刀的锋利程度不值一提,用它来把眼珠子剜下,能把人活生生疼死! “还有,听我那亲戚说,关着那些病人的房间,墙上都是紫黑色的一道道污迹,用水也没有办法洗干净,只能重新粉刷一遍墙壁,把那些污迹盖下去。你知道那些紫黑色的污迹是什么吗?” 快递小哥的声音有些发紧,发出的声音也有些虚缈,韦枷不自觉被带入这种情绪。 他仿佛站在只有一个小小天窗的房间,四周的颜色单调而乏味,黑色、白色、木色,房间里只有黑暗和一些基本的日常用品。床上的病人非自愿地躺着,被坚韧的束身衣牢牢锁死,由于担心病人自残,他的嘴上还戴着一个咖啡色的皮质口罩。 他的眼睛死死地瞪着,没有人能剖开他的头脑,去弄明白他此刻在想些什么。 他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可是因为束身衣的存在,他如果一条扔进洗衣粉的水蛭,全身都在痛苦地扭动。 房内的四面墙壁都印着诡异而可怖的黑紫色印迹,那些印迹妙偶天成,如同天生就生长在墙壁上。 第三十一章 动身 一根烟很快被抽完,快递小哥把烟屁股扔到地上,用脚把火星踩灭。 “那墙上的紫黑色印迹,都是精神病院的疯子自残用血弄上去的。它们看着好像有自己的规律,就像是一种前所未有的语言,可是没有人能够解答。有个特立独行的语言学家,想过解读那些精神病人的语言,可惜他一个人在那些病人的房间里,呆了一个月之后,也患了疯病。” “经常会一个人自言自语些什么,后来经过治疗他的病症稳定了许多,可是对那些精神病院房间里的事,还有他想要解密的那些精神病人的语言,他通通是晦暗莫深,打死也不肯跟其他人透露。所以,那些紫黑色的印迹究竟写了些什么,也成了一个谜。” “也有人不怕死去试过找那些精神病人聊天,但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快递小哥心有余悸地说道:“那些疯子堪比极端的种族主义者中的杰出演讲者,具有煽动人心的魔力,某些时候他们能将正常人的三观同化成他们的样子。那些跟疯子聊天的人,最后都成了疯子。” “我说,兄弟,谢谢你的烟,你最好收起好奇心,那个精神病院有些邪门,如果不是疯得太厉害,一般家属都不会把人送那里去。” “哦哦,我知道,我只是在想别的事。” 快递小哥的话,使韦枷在那幻觉一般的想象中清醒。眼前是清冷的老城区街道,还有戴着头盔的快递小哥。 抽完烟之后,电动车发动,快递小哥干脆地走了。 他开车的速度非常快,若不是在这人烟稀少的老城,他出车祸的概率为百分百。 韦枷多少也能理解那个快递小哥的心情,这个多发异闻的老城区,对于生活在新城区的人来说,宛如瘟疫一般的存在。正常人都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要不是手里的钱实在不多,他也不会退而求其次,带着杜鹃住到这个地方。 撕开信封,里面躺着一张泛黄的照片,可以看出照片有不少年头。 照片正面是他的父亲,还有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父亲脸上的表情看上去不怎么好。他的五官好似都紧皱着,即使是韦枷也能 感到父亲的焦急,他似乎急着做什么要事,然而不得不拍下这张照片。 照片的像素不高,但在那个时候的照片,能照成这样已经非常不错,起码还能辨认出两人的相貌。 韦枷注意到,照片的背面还有一行字。 桃园精神病院,日期是七年前的三月十二日。 桃园精神病院? 韦枷眼里闪着惊定不疑。 这间精神病院坐落于莫德里市的郊区,他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不过,据说不是万不得已没人愿意把人往那里送,那个地方收治着诸多重症精神病患。不少精神病患者具有强烈的攻击性,如狂躁症精神病人,他们随时有可能发病,没有缘由地攻击站在他们身边的任何一个人。 父亲和他的朋友当年竟然去了那个地方,他们去那里做什么? 三叔跟自己说过,父亲当年是去调查一件事。这么说来,这个桃园精神病院可能没有想象中的简单。 他想到自己曾经听过的无稽之谈,说桃园精神病院是个吃个不吐骨头的“怪兽”,只要把人送到那里,绝无再次出来的可能。仔细想想,这似乎存在一定合理性,若非如此父亲和他的朋友,也不会去到那个地方调查。 想想,如果桃园精神病院只是一间普通的精神病院,里面关着的都是些疯子。那它就没有什么调查的意义,难道能指望翻着白眼,嘴角流着涎液的滑稽疯子,或者无法控制自己情绪的暴力狂来告诉你些许值得关注的线索吗? 韦枷将照片妥帖放好,收到衣兜里。 这张照片他不打算给杜鹃看到,她只要守在家里,像以前那样,乖乖等自己回家就好。这桩事情不适合她插手,女人应该安心留在家里相夫教子。 人常说,男主外女主内是有道理的,在一些突发事件,女人的镇定能力远远弱于男性。这也是网路上,许多网友戏谑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的原因。 韦枷打定心思,走进了屋里。今天是月休日,轮休正好轮到他们,他们有两天时间休息。 “我出去一会。” 韦枷对床上玩手机的杜鹃说道。 杜鹃把枕头垫在自己的胸口,下巴也垫着柔软的薄被。她神情专注地看着手机,眼睛里闪烁着泪花。 韦枷 大致能猜出她又在看某部催泪的电视连续剧,像他就不喜欢这种电视剧。电视剧里的一些情节经不起推敲,稍稍理性地想一想,就会觉得索然无味,令人感到编剧在玩弄观众的智商。 “你去哪里呀。” 杜鹃拖长了尾音说道,两条光洁的小腿翘起来不时摇晃,说话带出一股甜腻,听到韦枷的耳里麻麻的,像是小电流通过自己的耳朵。 他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好像有只小虫在耳朵爬过。 “我出去买饭,你想吃什么?” “唔——”杜鹃皱着眉头,按了按太阳穴,她好像有选择困难症。就跟面对着无数花花绿绿的衣服,逛街的男士苦哈哈地对自己伴侣挑选的衣服发表他们绵薄浅显的意见:“今天的气温是35℃,唔——我想吃点开胃的东西,不要太油腻。” “行,我带个甜酸排骨,再买点冰镇西瓜。” 韦枷替杜鹃做了决定,他敢打赌,放任杜鹃自己一个人想。她能跟逛街买衣服一样,花上三个小时还没有决定好,最有可能是列出一大堆想吃的东西,再逐一筛选排除。 等到她自己决定好中午吃些什么,他可以带四份饭菜回来和她一人吃两份。 出了老城区的范围,人烟分布的地方,使得这盛午的热气袅袅升起。热闹的同时也夹杂着难忍的酷热,中午出行的人格外的多,他们许多是去商场购物,去超市买菜做饭,去市内某个景点游玩的人。在周末假期这一时候,原来因为工作、学习而限制了自由的上班族和学生党,不会放过这个难得的机会。 无一例外,在场的人都穿着轻薄的衣衫。 韦枷甚至看到某个穿着蕾丝中短裙的模样周正的女生,看她的相貌那点未脱的稚气,简单能与步入社会的其他人区分。韦枷大致能判断出她是一个大学在读生,或者是即将毕业的学生。 她留着长长的头发,撑着一把兰色的遮阳伞,稍长的前额头发用卡通发夹别在一边。发夹上面的憨厚动漫熊,给她的模样增添了一分俏皮。 然而,在这种大热天留长发不是理智的行为,杜鹃不止一次跟他抱怨。脑后的那头长发像个盖在头上的毛毯,捂得汗水瀑布一样地流。 这个跟他一样在 路边等车的女生,样子没有她脸色那样体面。韦枷猜那头长发,使得她的热度雪上加霜。她身上穿着的蕾丝裙子面料本就通透,因为热气而渗出的汗水沾湿了她的后背。 她并没有注意到自己的不雅,沾湿了的裙子变得半透明,白色的吊带隔着布料若隐若现。 韦枷瞄了旁边的人,有几个男人频频向那个女生投去目光。他们自认为自己的目光非常隐秘,可是不清楚自己的样子有多古怪加明显。 这些男人的年龄有十五六岁青春期的男生,有看样子像成功人士的中年男人,有一眼便知是上班族的男人。 韦枷没有要提醒那个女生的意思,既然穿了这样的衣服出来,就要做好他人目光窥视的准备。 公交车一如既往地迟到,韦枷发现这辆公交车从没有准时过。他在这里搭过这辆公交车也有十多次,这辆公交车总是不紧不慢地悠悠驶来,完全地继承了旧城的慢节奏,跟新城区那种忙碌、活力的氛围一点也不搭。 抬头看去,韦枷乐了,竟然是第一次他搭公交时,碰见的那位司机。 司机对韦枷也有印象,这个年轻人戏耍了一个大妈,把她和她的狗激将计骗到了车下。自从那次之后,那个大妈坐车只要带着那只棕色的泰迪——她家狗儿子,车内都会掀起一阵笑浪。 韦枷搭公交那一次共同乘车的乘客,不少人每天都要搭乘这一线路的公交车。 不常搭乘这一辆公交车的乘客,有时会一头雾水地来回地目光在憋笑的老乘客和那位大妈之间徘徊。最后,往往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问那些忍笑的乘客怎么回事。 那些老乘客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说实话那个大妈不是一次两次那样做。经常把她的狗儿子抱上车,字里行间都是她的狗儿子有多么金贵,暗里把整个车厢的人骂了个遍。 年轻气盛的年轻人偶尔有人忍不住会过去说她几句,这时她便倚老卖老,仗着自己的年纪,用泼妇骂街的气势反咬别人一口。很多人对她是又气又无奈,一个年轻小伙跟老大妈在拉扯,传出去也不好听,就算吵赢了,或者打她泄气又如何? 反正都是要赔那大妈医药费,所以韦枷一时兴起做的 那些事。 自然是赢得了乘客的一致好评,对那抱狗儿子坐车的大妈脸上的难看脸色,他们是大大拍手称快。 心里的一口恶气都出了不少,因为那些人没有明着说她什么,那大妈也不好发作。 她的确想无理取闹找个人骂他一通,可是人家就是不鸟她。 她问人家笑什么,是不是在笑话她? 人家就说自己在看动漫、小说,看到好笑的地方笑一笑不行? 然后,那人恍然大悟“认出”大妈的身份,再把那事添油加醋地抖给其他人听,让车厢里的所有人都跟着乐呵。 久而久之,那带着狗儿子的大妈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在车上呆着,很少见她带搭这一条线路的公交车。 至于她去了什么地方? 只要不过来骚扰他们就可以。 第三十二章 废弃矿场 公交车吱呀一声,轮胎与柏油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像魔幻小说的巨怪一样难听。 韦枷跳下了公交车,他用手遮挡着烈日散发的灼热光线。运动鞋没有起到隔绝热量的作用,柏油地面如滚烫铁板似的高温,忠实无遗地传导到他的脚底。 他想掂起脚交替着散热,但没一会他就停下了动作,这个动作实在是有些蠢。他为自己刚刚的行为感到丢脸,两只脚换来换去的模样搞笑得像是一只鸭子。 他小心地看了一眼四周,好看看有没有人看到他的蠢相。 过了一会,他放下心来。 因为这个地方人影都不见多一个,他甚至怀疑自己来到了一片荒芜。 远远望去,蓝得近白的天空,在冲天的热气里扭曲,就像罩上一层不规则的玻璃。沿路都是一些高大的杂草,还有矮小的灌木,它们虽然不同种,可是高度却十分近似,让人傻傻分不清哪些是树,哪些又是杂草。 这里没有西洲沿海小镇的温润如酥,草的长势喜人到令人厌恶。它们不曾约束的手脚,伸到了人行道,占据了接近一半的道路。锋利的叶片边缘时不时勾到韦枷的手臂,疼得他嘶牙咧嘴。后来,他学聪明了一点,站在反射阳光热量的柏油道路。 这个地方的车流量稀少,韦枷偶尔能看到一两辆匆匆而过的大货车,或者是外地车牌的汽车。他暂时还没有看到,有车子在这个地方停靠。 他相信自己来到了一个比老城区还要荒废的鸟不拉屎的地方,在阳光的强烈蒸腾下,浓烈的青草味并不愉悦,它带着股恼人的怪味,清清楚楚地令人感到这个鬼地方的气温有多高! 就像一只羽毛刷轻轻地扫过他的心,他有股说不出的烦闷。 口罩男给他的名片上写着一个不明确的地址,平阳窿公交站,背对公交站牌,下车之后往右边走,第二个废弃矿场。 平阳窿是莫德里市的一处矿山,在上个世纪这个地方被大肆开采,留下了一个个大窟窿,就像是人体活生生剜出肉而留下的血洞。那时的人没有环保的概念,他们像蝗虫一样将这个地方的矿藏,以非常快的速 度开挖殆尽,莫德里市的繁华,有一半跟这处千疮百孔的废弃矿场有着千丝百缕的关系。 施工队在撤走的时候,没有把挖出的土回填进矿坑里。一座座矿山在平地消失,方圆百里连一个稍高的土丘都难以见到。莫德里市每年夏季的雨水都格外充沛,垒积在矿场附近的松散土堆,因为疏于管理,在暴雨的冲刷下,流入一个个矿坑,形成了可怕的人工沼泽,即使是冷血霸主鳄鱼,这样一个庞然大物,也不会想不开雨天钻进这些矿粉泥沼。 那些胶着的泥浆浓稠得可怕,像一只只无形的无脊椎动物触手,又如使用纳米纤维制作的高强度绳索,只要被缠上,就算有万顷的力气也无法逃脱。 莫德里市曾经有个报道,一辆雨天行驶的白色汽车。因为行车速度过快,拐弯的时候地面打滑,失控撞向了路边。 就不是最糟糕的情况,如果只是简单的翻车,那带着自己儿子的一家三口,大不了只是流点血、擦破点皮,再加上断几根骨头,他们的小命还是可能捡回来 的。 可是,他们的汽车失控的地方正好有个废弃矿场,积着满满一坑的矿粉与泥渣,而他们的汽车在失控之后,径直坠到了那个废弃矿坑。据目击者口述,那辆白色汽车嗖地一声就被泥浆吞没,雨水打在结实的泥浆表面没有泛起一丝波澜。 消防队以最快速度赶到,想要抽出那个坑底的泥浆,把人救出来。可惜为时已晚,等看到那辆被泥浆吞没的汽车时,一家三口都成了全身污泥的泥水,据说肺部都充满了泥奖,可以想象那是种多么痛苦的死亡方法。 后来,在道路的两旁加装了许多防撞护拦,还有注意减速的警示牌。 那些矿坑还是没有处理,处理它们的成本太高。与弃置这些矿坑的做法比起来,回填泥土,或者是混沌土夯实都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十分不值得。 韦枷一边走着,一边用手遮挡强烈的紫外线,同时留意护拦外面的景象,防止自己走过了地方,错过了口罩男所说的第二个矿场。 他的心里颇有微词:这么热的天,约在这个地方见面,就不能找个凉爽一点的地方? 但眼下只能继续走下去,尽快 跟口罩男会面。 走着走着,韦枷平白有些担忧。 口罩男没有跟自己约定过具体见面的时间,那自己现在过去找他有意义吗?他会不会正好不在那个地方? 那自己不是白跑一趟了? 他的意志绝对谈不上坚定,虽然他想跟随父亲的步伐,找出当年的真相,最好能扳倒那人“眼睛”组织。 可一切都只是想想而已,他还没有相匹配的心性与决心。 他就像一块热锅里的肥猪油,耐心一点点地被炙烤出来。 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差不多二十分钟,韦枷才看到第一个矿场。这个中途他没有错闪一丝一毫的景象,这足以说明第一个矿场的距离有多远。 汗水在下巴汇集、滴落,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现在往回走也不划算。 韦枷咬牙坚持着向前走,他的T恤成了名副其实的汗衫。 又走了二十分钟,他总算看到了第二个矿场,这时候他已经成了一只另类的“落汤鸡”。 走过远路的人都知道,看见了山头,不代表着离山头近,这只是说明你接近了那个地方一些。 韦枷看到的是第二个矿场的轮廓,他心中欣喜走路的脚步加快。他以为自己非常接近那个地方,只要再加一把劲就能赶到,可是毫无疑问他是错误的。 又走了十分钟,那个矿场的轮廓才又放大了些,这令他不禁有些气馁。 手机响了,杜鹃的电话。 韦枷舔了舔干燥的嘴唇,他的身体水分流失得太快,急需补充水分,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有钱也地方花。想找间小卖部买瓶冰水解渴简直不现实,没人会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开店,或许附近的加油站或者服务区能买到水。可是,路途一定非常遥远,可能还要走上一倍他现在的路。 他渐渐有种不安,疑心口罩男在耍自己。 如果到了地方,发现那不过是一场恶劣的玩笑,他发誓下次见到那个口罩男,会把他的头拧下来当 凳子坐。 即使他是自己父亲的好朋友。 他接通了杜鹃的电话。 杜鹃黄鹂般的声音像夏日里的一阵凉风抚去他心中的暑气。 “你什么时候回来啊?人家的小肚子快饿扁了!” “饿死人家你不用负责啊?” 韦枷知道中午的饭,他没有办法带回去。走到现在,他还是没有走到那个废弃矿场,口罩男好像还要告诉自己什么东西,所以他只能叫杜鹃自己去市区买饭吃。 “老婆,我刚刚遇到点事。”韦枷的眼珠子转了转,他使劲甩了甩脑袋,高温下的头脑运转速度有点慢:“路上碰到了一个老同学,他找我叙旧。” “叙旧?!”杜鹃的声音有些不善:“你说好给我带饭的!” “喂喂喂!” 韦枷假装信号不好,手机离自己越来越远,快速道:“你说什么?我听不清,我中午不回去吃饭了,我给你转两百,你想吃什么自己去跑,宝贝,我爱你。” 然后他立马挂了电话,杜鹃怨是会怨他,但等他回去气也差不多应该消了。 又走了二十分钟,韦枷才来到口罩男说的第二家矿场。 他累得不想说话,口里的水分似乎被汲干。 废弃的矿场还留着一个简陋的门关,保安室的东西早已经被清走。 矿场内,茫茫一片光秃秃的紫红色泥土,它们看上去非常粘稠,踩到上去如同坚硬的石头。但韦枷知道如果下雨,这些泥土会比强力胶还要粘手。 接近一个小时的脚程,疲倦如潮水般袭来。 这个小小的保安室虽然荒废,但可以档住炎炎日光。 背靠着这片阴凉,他索性坐了下来打了个小小的呵欠。 他感到有些困,眼皮子在打架。 不久时,他就坐在地上,靠着墙壁睡着。 有人拍打着他的脸,韦枷先是动了下左眼的眼皮,然后两只眼睛缓缓睁开。 他看见一个戴着口罩的男人在他旁边半蹲着,不用想就是他叫醒了自己。 “醒了?” “醒了就跟我来。” 他不看韦枷的反应,直接向矿场里面走,韦枷满肚子的疑惑,急忙跟在口罩男身后。 他今天就是特意过来找口罩男的,口罩男一定掌握了一些他不知道的信息。 口罩男一路向前走,韦枷跟着他走过了那片矿粉与泥渣组成的平地,往矿山上走。 他们绕路走到剩余的矿山的山脊,用地理学术语来说,应该是这座山的鞍部,也就是类似山峰的两个山头之间的凹陷处。 韦枷之前看向这里,没有发现这个地方。一来是因为这个地方有些高度,他在下面走路看不清楚,二是有山头的遮挡,掩饰了这个地方的存在。 口罩男把他带到了这个地方,在一处平缓的山坡停下,他眼睛打量着那个缓坡,似乎在确认着什么。韦枷好奇地看着口罩男的动作,他的好奇心全被勾了起来。 口罩男把泥土扒开,露出了一个半人高的洞口。 他小声对身后的韦枷说:“进来!” (本章完) 第三十三章 地下房间 这是见到口罩男之后,韦枷听到的第三句话。 这个洞窿好像另有出口,又似一滩混沌的墨池,口罩男进去之后就没了身影。 韦枷不想进这个幽深的洞穴,这里给他的感觉很不好。呼呼的风从山洞里吹出,还有隆隆声的不知名声响。 大约过了三十秒,韦枷适应山洞中的黑暗。 这个山洞不知什么时候开凿出来的,他走路的时候不得不低头。山洞里架着不少浸润的木头架,一路走过去都有,它们的存在支撑着这个山洞的顶棚,使它没有那么容易塌陷。 如果说,在外头韦枷被太阳烤得嗓子冒烟,进入这个山洞他感觉自己像是掉入了冰窟。那些流出的汗水打湿的衣服,成了绝好的导热介质,身体核心的温度渐渐消失。 哈嚏! 韦枷揉了揉自己的鼻子,这地方怎么这么冷? 他低头走着的时候,看到许多阴暗处生长的真菌与苔藓,以杂乱无章的次序在四壁与地面与洞壁的交界处疯狂生长。一路看过去都是这样的景色,再没有见到别的植物或者洞物。 呼啸的风声犹如鬼哭狼嚎,让人听了起鸡皮疙瘩。 韦枷不觉加快了脚步,口罩男没有等他的意思,也没有跟他交谈的欲望。 他着实有些心里发毛,便想找口罩男聊天,分散注意力。 “我说,k……叔,我们要去哪儿?” “这山洞看着可真吓人的,前面还有多远的路?” 韦枷不停地说着,而口罩男连脚步都没有缓过一下。 他说话的声音,在这狭窄的通道里,形成了回音。 韦枷觉得那回音变得失真,不像是自己说话的声音,倒像是另外一个人拙劣地模仿着自己说话。 他赶紧闭上嘴巴,他有些后悔自己说话,听到这些毛骨悚然的回音。他的心更加平静不下来,尤其是口罩男就那么向前走着,从没回头看过自己一眼。 在一些灵异故事中,经常发生的事,其中有一样就是讲一群人走路。在悄无声息的狭窄通道,像他和口罩男那样,前胸挨着后背走着,近到可以听到彼此细碎的呼吸。 出于对同伴的信任,还有自己想法的优 渥,所有人都不会认为会出事。偏偏在这种时刻,他们之中的某个人被调包,或者是莫名缺失一人,又或者是身后多出了一个人。 那种隆隆声不绝于耳,它的来源好似非常遥远,又似乎近在咫尺。 韦枷有一搭没一搭地想着,却不敢离开口罩男半步。 他们现在已经走了快十分钟,韦枷靠自己的方向感判断出大致是斜着往下走。 嘴里呼出的吃,似乎凝结成了寒霜。 耳边只有踏踏的脚步声。 韦枷不知道经过了多少个分岔口,现在要他自己一个人原路返回,打死他也走不出去。 这个山洞跟迷宫似的,人的步长约在65cm。由于地面有水和一些植物与真菌,地面有些打滑,而且通道狭窄,他们走路的速度跟普通人散步差不多,以一秒半一步来算,他们走了有260米。韦枷推算他们应该在地下的位置,虽然不知道准确的数据,但肯定处在地下,也许就在那座矿山的腹部。 这座矿场的矿山算是高大,可以说平阳窿一带最高的山就是这一座。这座矿山少说也有180米,看样子是没开采完的一处矿藏,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搬走。 空气已经冷到侵入骨子,他们所在的位置距地平线约六七十六。 口罩男没有开灯,也没有带蜡烛,他身上没有任何装备,可是,进入这山洞就跟回到了自己家似的。韦枷打开手机后摄的闪光灯,水气在闪光灯上凝了一层雾气,怎么擦都擦不干净。那缈茫的冷光在脚下过于湿润的泥土反射。 韦枷就这么跟着口罩男走着,突然,他撞到了口罩男的背。 他初时还担心自己会把人撞倒,可是口罩男的身躯纹丝不动,就钢铁铸造的身体一样。 他把旁边一处平白无处的矿壁挖开,韦枷看到差点没把自己吓死。 这个深度,胡乱挖土导致坍方的可能性非常大,他不会是疯子? 韦枷这时才感到后怕,父亲的旧友的身份,是他根据三叔的话,还有口罩男的话自己推算出来的。而口罩男从没有亲口承认过,万一口罩男跟“眼睛”是一伙的,把自己骗到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地方杀人灭口…… “进来。“ 韦枷没有把注意力放在口罩男身上时 ,他把遮掩的土层扒了下来。 这个设计可谓精妙,山顶有洞口,底下也有个伪装的洞口。 没有口罩男的领路,寻常人不可能走到这个地方,即使侥幸有人闯入这个地方,也会因为不熟悉路况,在这个地方迷路,困死在这里。最后,因为断粮断水,永远成为里边的苔藓与真菌的养料。 “你别乱动,我去找个灯。” 口罩男说完,就离开了韦枷的视线范围。 这个洞口别有洞天,人一进来就能伸直腰,他伸手摸了四周,没有摸到潮湿的泥土。这证明洞内的空间不似想象中那样狭小,他感觉自己好像踩到了结实的地面,没有外面那滑溜的泥土的触感。 韦枷听见一阵机器发动的声音,紧接着这个地方充满了光亮。 他踩在一块光滑的铁皮上,站在这个约有七十平米的房间。房间里的东西不光,但也有个小桌子和凳子,桌面放着一些纸质东西,还有钢笔和台灯,此外最为显眼的是一个巨大的亮银色的柜子。 这种尺寸的柜子,决不可能整个搬到地下,只能一个个拆分,在里面组合。 他在柜子上看到了起连接作用的螺钉。 口罩男看上去整个人都放松不少,他问韦枷:“要喝点什么吗?我这里有速溶咖啡,茶和奶茶。” 韦枷咽了下口水,觉得干涩得过分。 “有温的白开水吗?” 他现在想要痛快地把一壶水,仰头全部灌下。 口罩男抽出几张白纸,铺在冰冷的金属板上,带头在韦枷盘膝坐下。 韦枷也学着他那样坐在对在,口罩男脱下了自己泥泞的鞋子。 韦枷知道自己的脚臭,没好意思像他那样脱下,怕熏到口罩男。 口罩男还是没有摘下自己的口罩,他在小桌子底下拿出一个白色的水桶,还有一个普通的电热水壶。 他把电热水壶用桶里的水冲了一下,让韦枷拿着倒了洞口外面。 洞口在韦枷身后不到一米的位置,他接过水壶把水倒在外在,风不停地吹拂着他的后背。 水壶装水之后插上电源,房间的电力都靠一个发电要支撑着,他们的头顶悬着一个昏暗的钨丝灯光。暗黄色的光线,仿佛给他们披上了黄昏的外纱。 在等待水烧开 的过程中,口罩男盯着韦枷的脸说:“我很意外,我以为你会半路放弃,如果今天你不过来,我不会再去找你,这些事就留在我们上一辈人那里。” 原来是一个考验。 韦枷恍然大悟,这一路上走路都差点没把他走个半死。 他一阵后悸,差点他就放了对方的鸽子。这样的话,父亲的事,他永远都不会知道。 口罩男站了起来,把旁边一个靠着金属墙壁的木板翻过来。 上面满满都是照片,照片上是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年龄、性别、职业看上去,没有任何共同点。 韦枷不知道口罩男给这些照片自己看的用意。 他眼带疑惑地看着口罩男。 口罩男指着这些照片说道:“照片上的人都是莫德里市离奇失踪的人,你应该听说过莫德里市的怪谈……” 韦枷迫不及待地开口道:“我知道!我问过我三叔,他把父亲当年做的事,告诉过我,叔,你和我爸,当年究竟在查什么?为什么会惹到……那个‘眼睛’。” 口罩男的眼睛暴寒,仿佛一本尖刀。 韦枷觉得自己有些不能呼吸。 注意到韦枷的不适,口罩男道歉说:“不好意思,我有些失态了。” “你只要记得,它们都是些没有人性的家伙,你父亲当年就是因为查你母亲的案子,顺藤摸瓜找到了它,所有才一直被监视着人。” “它的能量超乎我和你父亲的想象,我跟你父亲原本搜集到了足够的证据,可是,提交上去之后没有了任何回信,新闻也没有相关的报道。” “我和你父亲察觉到事情不对,准备收拾备份的证据另外找个地方避风头的时候,那些人找了上门。” 口罩男的语气里带着憎恨。 “那个组织里的人,找上门之际,你父亲让我躲起来,而你父亲被他们的人带走,那些证据也没有来得及藏好,全部都被他们带走销毁了。” 说到这里,口罩男叹了一口气,水壶的蒸气呜呜地响。 “我如果当时和你父亲一样被抓走就好了,但那个时候我没有你父亲的勇气。” “后来,我听说你父亲重新回了家,想过上门看你父亲。” “但……” 口罩男的眼睛里带着恐惧,韦枷不知道能发了尖刀一样眼神的人,还能被什么吓到。 “我第一眼看到你父亲开始,我就明白,他已经不是你原来的父亲。” “什么?!” 韦枷大惊失色。 “我父亲明明能认了我,也记得我们之间的事。” 虽然父亲后来酗酒成性,还有打人倾向,但他能肯定那就是他的亲生父亲,如假包换! 第三十四章 潭中尸群 “你别着急,先听我说完。” 水壶的水已经烧开,口罩男拿了个铁杯子,用热水漱了漱杯子,然后把冒着热气的水放在韦枷面前,但他没有给自己倒水。 韦枷强压住心的剧烈震动,耐着性子听下去。 “我不是说有人假冒你父亲,我只是说,他可能被那个组织的人,带去做了一些不为人知的手术。那个组织有能力清除人的记忆,在人的脑海里植入某些固有的性格,如冷静、执着、暴力等等。” 父亲原来是身不由己,一定是那个组织对他进行了某种手术。韦枷对口罩男的话信了七分,口罩男的描述也符合父亲后面的性情大遇。 “我再见到你父亲时,他已经不记得我,看我的眼神就跟陌生人一样。” “我三叔说,那些事都是我父亲临终前告诉他的。” 口罩男不以为意:“这种情况视人而定,也不是没有出现过改造失效,有人重新想起了某些记忆的情况,只是,那些‘眼睛’总能第一时间把人带走,重新进行改造,消除他们的记忆,把他们彻底变成另外一个人。” “你知道你父亲为什么在恢复记忆之后,还要装成以前那副样子吗?” 口罩男的脸上蒙上了一层阴影,在水弥漫的水气中,更加显得深不可测。 “他察觉到了附近有人在监视他,他怕自己露出马脚,就装成那种颓唐的样子,给那些人演一场戏。” 口罩男忍不住发笑,他的笑声像是某种乌鸦的凄鸣。 “哈哈哈哈……” 韦枷把放在地上的水拿到手里,好像这样能汲取到温度。 “他们绝对不会想到,你父亲骗了他们三年,没有露出任何破绽。” “我和你父亲在做的事,万分凶险,大侄子,你不要怪我,我是想看你的心性,适不适合跟‘眼睛’的人对抗。” “那……我通过考验了吗?” 韦枷握着水杯的手,更加地紧。 口罩男爽朗地笑道:“你来到了这里,自然算通过了考验。” “这个地方是我们的秘密档案室,所有的资料都在这里。” “我们虽然无法把这些东西公告世人,因为这势必会 引起不可想象的恶化,那些‘眼睛’的人,肯定会不惜一切代价把真相粉饰太平。” “只有在适合的时机,我们才有可能把他们连根拔起!” 口罩男说着握住了拳头,口罩男的豪情壮志感染到了韦枷。 他也学着对方说:“没错,我们要把‘眼睛’连根拨起,将他们绳之于法。” 杯中的水温度已经可以入口,韦枷小口喝着杯子里的水,舒服地呼了一口气。 水的温度沁透他的心扉,整个人都精神不少。 “哈哈,大侄子,你有这样的心,我很高兴……”口罩男话风一转,严肃道:“但是,千万不能节外生枝,引起他们的警惕。” “你是说,我身边也有他们的人?” 韦枷心中一凛,他思考过这个问题。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但每次都能排除掉有所怀疑的人。 口罩男点了点头,大方承认了韦枷的说法。 “我可以肯定,‘眼睛’在监视着你,你有没有换个角度考虑,跟在你身边的,也许不是人。” 口罩男的眼睛仿佛穿过他的头颅,身后的风蓦然一吹,他好像在看自己身后那个不可捉摸、带着恶意的存在。 韦枷连忙回头看,身后是黑乎乎的通道,他们不久前正站在外面。 看到韦枷惊慌失措的样子,口罩男笑了。 “不用紧张,这个地方是安全的,无论是人还是什么别的东西,都没有办法进来。” 看着口罩男笃定的样子,韦枷直觉认为口罩男一定有对付鬼物的方法。想到电影里的驱鬼天师,他的心中一阵激动。 自己跟对方开口拜师,看在父亲的面子上,他应该不会拒绝自己的“小小”要求。 口罩男似乎看到了韦枷心中所想。 “我没有对付鬼怪的手段,能对付鬼的只有鬼!” 口罩男的语气带着森然,平淡地叙述着一个可怕的事。 能对付鬼的只有鬼。 韦枷仔细品味这句话,口罩男说这个地方是安全的,就连鬼也没有办法进来。 他的意思是这个地方,有鬼! 他像火烧屁股一样,腾地一屁股坐了起来,眼神里夹杂着惊恐。 口罩男没有继续说下去,他在给时间韦枷消化这个惊人的事实。 过了一会儿, 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韦枷转念一想,那些鬼物应该暂时对自己没有威胁,不然,自己不能站在这里这么久。于是,他又坐了下来。 口罩男见韦枷想通坐定,用不紧不慢地语速对他说。 “人,有好坏之分,鬼也有好坏之分,守护着这个地方的,都是与‘眼睛’对抗消失的英魂,他们即使死后也跟我们一起,对抗着‘眼睛’。” 韦枷的心里出现了新的疑问。 “这有点不可思议,怎么能做到这样?” 乱葬岗、火葬场和医院每人几乎都有人死亡,既然这里能形成一个安全的地方,为什么那些地方不能? 跑到这个废弃矿场,花费那么多人力物力,开掘了这个地方真的值得吗? 直接在上述地方附近租房子,还能随时更换地方。所谓狡兔三窟,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风险太大了。 “信念!” “信念?” 韦枷喃喃自语,没有理解口罩男的意思。 口罩男也指望韦枷能马上理解,他站起知来对韦枷说:“跟我去一个地方,到了那里你或许能够理解。” 韦枷点头,把杯子放在地上。 口罩男最后一个出洞口,他把里面的灯熄灭了再走出来。 还是口罩男走在前在,韦枷跟在后面。 也许是因为习惯了狭窄通道的逼仄感,韦枷踩在湿滑的地在还有些放松。 跟着口罩男又走了五分钟,韦枷想起还不知道口罩男的名字。 虽然他在心里用口罩男代称,但两人见面还是需要一个正式的称呼。 “对了,叔,你叫什么名字,可以告诉我吗?” 口罩男没有转头,他只是告诉韦枷。 “现在还不是时候,我的名字不能让你知道,不是我不放心你,而是‘眼睛’的力量远超你的想象。”口罩男冷笑道:“他们恐怕以为我在那年就死了,绝对不会想到我还活得好好的,盯着他们的一举一动。” 韦枷想知道“那年”发生了什么事,口罩男对自己隐瞒了部分事实,他在见过自己父亲之后,应该还经历了什么事。可是,看他的样子,没有告诉自己的打算。 又走了五分钟,口罩男带的路非常复杂,偶尔还需要扒开墙壁的泥土,进行隐藏的通道,他 的记忆力实在让人吃惊。 韦枷试着记下路线,可是连续到了几个分岔口,他已经记不清自己的方位,索性熄了记路的心思。 反正对方会把自己带出去,自己不用操这份心。 继续往前走,韦枷听到了进洞就听见的隆隆声。 这种声音离他非常近,他感觉就在前方一百米不到的地方。 再往前走,豁然开朗。 他发现自己站在一个巨大的地下溶洞,他和口罩男站在突出的一块岩壁。 他们进出的这个洞口,只不过是无数个洞口中的一个。 口罩男自豪地对他说:“这个地方,是我们偶尔发现的,有的是自然形成的,有的是人工开挖的通道,其他人进到这里肯定会迷路,没有我们的人带路,他只能像耗子一样在里面瞎转。” 碧绿色的水在高处落下,激起连绵不断的白浪,眼前竟然是个地下瀑布。 韦枷叹服于大自然的鬼斧神工,那个隆隆声原来是地下瀑布流水的声音。 站在岩壁上,他有些发软。 在自然的伟力面前,愈发能感到人类的渺小。 口罩男扶住了站不稳的韦枷。 “小心点,这里面的水深得很,四周都是峭壁,我没有准备绳子,掉下去可捞不起你。” 韦枷感激一笑。 “没想到这里居然有个地下河流。” 看着这个宏伟的地下瀑布,韦枷脑海里想的居然是这个地方如果开发成景点,一人收门票钱二十,也会有无数人来看。 好在口罩男没有发现韦枷的心思,不然他肯定会把韦枷推到地下河里。 这个地方壮阔的景象中,隐藏着一份残忍。 韦枷低头向下看的时候,看到一个白影,像树叶似的浮沉。 他睁大了眼睛,想要看清那白影是什么。 口罩男期待地看着韦枷,带着些许恶趣味。 “那下面的是什么?” 他努力睁开眼睛,可惜泛起的涟漪挡住了视线,像是装了一层毛玻璃。 那白影像叶子一样继续飘着,韦枷发现潭水里的叶子不止一片。 密密麻麻的就跟白蚁似的,密集物恐惧症的人在这里撑不过十分钟。 他这个没有密集物恐惧物的人,听着隆隆的水声,看着那些白影也有些眼晕。 “你再好好看看。” 口罩男直接告诉他答案,韦枷蹲下腰,双手扶着岩边,尽力眺望。 他宁愿自己不知道那些白影是什么,这轰轰的水声,也压不住他强烈的惊惧。 尸体,一具具漂着的都是尸体。 苍白腐烂的脸朝上,或男或女,面色如霜,在人的心头笼上了一阵阴森。 他们全部都睁着眼睛,韦枷吓得双股打战、面如金纸,反应过来之后连忙后退。 一百,两百? 这里究竟有多少具尸体?! 第三十五章 身边有鬼 “你再抬头看看。” 口罩男的声音自韦枷的脑后幽幽传来。 这个地下空间顶部一定有什么东西,但是人就是容易被自己的好奇心害死的动物。 打个比方,告诉一个人,不要去想大象,那个人的脑海里,首先会出现的就是大象。 韦枷没有逃脱这个人类共同的弱点,他抬头看到了像是风干猎肉一样挂着的尸体。 他们的外表与潭中的尸体是两个不同的极端,可能是由于这地下洞窟四通八达的洞穴带来的风,他们的肌肉组织极度缺水。 外皮仿佛一层薄薄的淡黄色塑料膜,人体的所有软组织极度萎缩。那包裹在皮肉下的坚硬骨骼轮廓,现在看着一览无余。 有生之年,他不想再见到腊制的食物,这会使他联想到眼前这一幕。 肉类风干腊制逼出水份后,油脂会变得分外美味。即使不吃肥肉的人,也能把一片晶莹如玉的腊肉片吃下肚子。 正是由于人类丰富的联想能力,韦枷想到了能吃下肚子的食物。 初时被这雄壮的地下瀑布吸引了注意力,他没有留意到潭底的尸群。在看到潭底泡得发白、发胀,像吹肿气球一样的尸体之后,他又被吓了一大跳,心神都放在这些尸体上。 恰恰忽略了头顶那随着风一晃又一晃的风干尸体,那些尸体通体没有一丝血色,他也闻不到任何恶臭味,只有水流的潮气与腥气和不知处吹来的带着泥土味道的风。 因为那些尸体的外表并不吓人,或者说还有人别样的“诱人”。他才会不由自主地在脑子里出现食物的念头,然后被脑海里昙花一现的想法恶心到,陷入一种迷乱的失神状态。 韦枷的瞳孔失了焦距,他的躯体与大脑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外界传来的庞大信息完全超出了它们的处理能力。 大约处于这种状态有十秒,恐惧才姗姗来迟。 虽然很丢人,但是韦枷明显感觉到裤底一阵湿润。 是的,他看到这如同屠宰场一般淡然而惊悚的同类尸体,居然被吓到小便失禁。 他庆幸自己一路走过来,晒了一天的大太阳,身体的水分十不存一。那杯放凉的 热水,起到的补充水分作用十分微小,他渗与的那些液体的量有限,出丑程度也是有限的,起码他忍一忍还能自己坐公交回去。 只要不是离他太近,基本上闻不到他身上的尿骚1味。 地上的空气纯净而闭塞,口罩男无法忽略韦枷身上的异味。 他没有取笑韦枷的意思,伸出手把韦枷从地上扶了起来。 “你的表现不错。” 韦枷得知自己的嗅相之后,耳朵红得快要着火。 自己竟然被吓尿了! 感到内裤那不适,他深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埋进去。 “这不算什么,有些人第一次到这里,屎都被吓了出来!” 口罩男说得煞有其事,韦枷渐渐找到了开脱的理由。 我不是最丢人的,任谁一下子见到这么多的尸体也会害怕。 除非这个人的心比石头还硬,对于人类的伦理没有丝毫概念。 “这些都是我们自愿牺牲的同志。” 口罩男缓缓开口道:“他们有的是误打误撞知道了‘眼睛’的真相,有的和你一样想追查自己亲人的事,还有的人因为某些事被‘眼睛’带去改造,在某一个片刻自我觉醒。” “在这里,我们不分彼此,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对抗‘眼睛’!” 口罩男的眼里迸发出耀眼的光。 “为了躲避‘眼睛’无处不在的监视,我们在一本残籍上,找到了一个血腥方法。” 口罩男嘴里说着恐怖的事,却一副自豪满满的样子,听他的语气,自己也希望成为其中的一员。 “我们组织的同志自愿牺牲,在活着的情况下,流干身体里所有血液,通过这种残忍折磨的死亡方式,洗尽他们心中的杂念,形成纯白无瑕的信念。这些信念用隔绝‘眼睛’窥视的方式,保证了藏在这里的秘密资料的安全。” 口罩男看着韦枷说:“大侄子,你看到的只是我们组织的冰山一角,这里面藏着的东西,就连我也没有完全弄清。” 空气中的某种东西感染到了韦枷,他在恐惧之后感到一阵热血沸腾。他看到一份无数人前仆后继,为之完全的伟大事业。 口罩男的话马上给韦枷泼了一瓢冷水:“这些东西,你现在还没有资格知道,我不能保证你能坚守 我们的秘密。” “事实上,你能到这里来,是我跟其他人保证,才为你争取到宝贵的参观机会。” 一路上没有人的动静,口罩男说的其他人,他一个都没见着。 “这里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吗?” “不是。” 口罩男直接否定道:“你以为我们组织只有我一个人吗?虽然我们的许多同志,在对抗‘眼睛’的过程中牺牲,但是,我们坚信草原上盛开的花源源不断,烈火只能烧去我们的枝叶,藏在地里的根会永远地发芽,终有一天我们的种子会撒遍整个世界,届时,‘眼睛’将完全暴露在光明之下接受审判!” “好了,你应该回去了。” 口罩男直接替韦枷做了决定,他的话没有回转的余地。 韦枷能察觉到口罩男对他还不是绝对的信任,就像他所说的,这地下埋藏的所有秘密,还不到对他全部摊牌的时候。 洞顶的尸体腑下托着两个铁钩,起到固定的作用。他们像微风中的柳枝,猎猎的仿佛使他们拥有了生命。 虽然明知道他们已经成了没有生息的尸体,但韦枷没有兴趣跟一群尸体呆在一块。即使明知道他和口罩男的片刻安全,因为这些人无私奉献出自己的生命,用信念凝成一堵坚硬的盾牌,把所有不怀好意的窥视全部隔绝在外。 “好,麻烦叔带下路。” 他甚至不知道怎么回到刚才的小房间。 两人走路的顺序换了,之前进洞的时候,韦枷走在口罩男的后面,现在口罩男走在他的前面。 韦枷能感到口罩男是照顾他的意思,往上走的难度要比往下走大得多。地面的潮气还有不知名的覃类让地面更加湿润,他的运动住早已经沾上了一层土,鞋底花纹的抓地力基本等于无。 韦枷抬手抹了下额头的汗,一时没有留下脚下。没有踏实之后再下脚,这使得他为了稳住重心,不让自己摔倒,单脚凌空而另一只脚虚着踩在地上。一下子用力过猛,身体向后倾倒。 韦枷想到口罩男还在自己身后,自己往后倒肯定会连累到他。 一只结实有力的手,托住了他的腰,他回神之后站稳了脚跟。 韦枷想要对口罩男说声谢谢。 口罩男淡淡地提醒道:“ 小心点。” 那句谢谢在肚子里转了几回,还是没能说出口。 上去的路更加不好走,须得全副心神留意脚下,并且手脚并用,防止自己摔倒。 话在嗓子里转了转,越是跟口罩男接触,韦枷愈是觉得他是一个谜一般的男人。 样貌、出生、职业等等普通人存在的东西,口罩男却是一片空白,韦枷对此一无所知。 “叔,我还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呢。” 韦枷看似随意地开口道,就好像随口一提。 其实,他十分想知道口罩男口罩之下的脸长什么样子,好奇心像嫩芽一样涨大。 “我的样子是机密,你还没有资格知道。” 口罩男生硬地转移了话题。 “你可以叫我空白,因为对‘眼睛’来说,我是一个空白人,有很多事情我方便去做,其他人不行。” 一路无话。 在一个多小时之后,韦枷再次来到了废弃矿山的山顶。 口罩男没有跟他一起走的意思,他看了韦枷一眼,然后又钻进了那个洞穴。 韦枷知道他眼神的意思,他那一眼带着警告。 他在说,今天这里见到的和听到的,都要烂在肚子里。 那一眼还带着杀气,韦枷毫不怀疑只要自己说漏一个字,传到口罩男的耳里,他会把自己做成地下瀑布的那样的风干尸体。用刀子在自己的动脉割开一个小口,把自己身上的血液放干。 事关重大,就算口罩男不说,韦枷也不会乱说。 在出洞口之前,口罩男冷不防对他说:“有机会搬出你现在住的地方,那里不安全。” 韦枷再问,口罩男就当做没有事发生。 只是韦枷继承了父亲骨子里的个性,“眼睛”的事已经调动起他血脉里的冒险因子。 自己租住的那间老楼,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他无比清楚口罩男确实跟他说了这样一句,不是他的幻听或者错觉。 他也感到那栋老楼有古怪,那些灵异现象根本不能解释。 ‘眼睛’肯定在监视着自己,这一点毋庸置疑。 所有身边的人和鬼都脱不了嫌疑,撇开韦枷没办法用肉眼见到的鬼。 那个监视自己的人,与自己接触的频率一定非常高。 口罩男特意提出老楼不安全,也许是 在提示自己那个‘眼睛’就和他一样生活在楼里。 此时,太阳已经下山,隐约有些许星星。 山风料峭,趁着还有点光,韦枷赶紧下了山。 夜晚的山路比白天更加不好走,而且公交在七点半就会停运。 手机在山洞里面一直没有信号,而一到外面信号立即恢复满格。 未接来电有四十多条,都是杜鹃打来的。 自己一直不接她的电话,她一定非常担心。 杜鹃一直在自己身边,如果她有什么问题,自己早就发现了。 那个‘眼睛’应该是其他人,一个不可能让他怀疑的人。 韦枷突然想到,‘眼睛’组织虽然能操纵鬼,但也应该存在限制。就像电影里的那样,必须借助某种法器或者特殊道具。 一个答案渐渐跃出水面。 第三十六章 猪队友 韦枷尽量若无其事地推门走进去,正对着门坐着一个气鼓鼓的女人。 见到韦枷进来当先赏了他一个白眼,韦枷装作看不见走进屋里。 有时候越是理会某些事,事情就越难以过去。 永远不要跟女人吵架,因为你们没有办法吵得过她们。 可是有些事情,不是无视就能躲过去。 杜鹃像暴怒的母鸡,那樱桃小嘴随时能蹦出些不爽的字眼。 “还记得回来啊?” 她阴阳怪气道,韦枷装傻充楞道:“洗澡了吗,没有我先洗了。” “你……你有本事就进去,哼,说!你今天干什么去了,你知道我给你打了多少个电话?!” 她说的全部都是事实,那四十多个未接来电,每隔十几分钟就有一个,每次都是打到无人接听。 “就去一个同学那儿玩了,手机放在他家里,没带在身上。”韦枷伸手打了个呵欠道:“那小子非要拉我出去吃饭,我说没带手机他都不听,直接把我拽出去了。” 他一脸的无奈,直接把事情赖在那个“同学”身上。 “手机拿来。”杜鹃在他身前站着,把手伸出来。 韦枷知道这件事没有办法揭过去,杜鹃是铁了心要打破沙煲问到底。 他不能把手机交给杜鹃,她肯定是想查自己和同学的通话记录。然而那根本是子虚乌有的事,一查直接就露馅。 “这有什么好查的,我同学你又不是不认识。” 认识杜鹃差不多半年,他就已经把杜鹃带去和所有认识的人见过面。说来也是他那男人的虚荣心,杜鹃这样一个漂亮女朋友带过去让他感到脸上有光。看到那些同学就差写在脸上的羡慕,他暗爽过无数次。 然而报应现在来了,他不可能编造出一个不存在的人。他的朋友杜鹃有哪个没有见过? “就陆维维……那小子开车到市里玩,你也知道他家是搞农家乐的,这几年他赚了不少钱,买了辆小车,把我拉去乡下玩了一下午。” 陆维维是与韦枷关系比较好的男同学,两人大学四年住在同一年寝室。在学校里,时不时出去聚会吃饭、唱K,或者是到某个地方玩。在认识 杜鹃之前,因为他和陆维维形影不离,有人传过他们同性恋的谣言。 他知道之后暴跳如雷,刚好他知道那人喜欢的女生是谁?他和陆维维两人一合计,假借那孙子喜欢的女生的名义把人约到监控录不到的地方,蒙上蛇皮袋按在地上打了一通。他们气归气,下手还是注意分寸,但皮肉之苦是免不了的。 因为脸上的淤青和红肿,听说请了一个月的假养伤。 后来,伤好之后那人跟个二百五似的堵了他喜欢的女生的门,当着那女生班上所有人的面大骂她贱人,找人把他打了顿,扬言要弄死她云云。结果,那女生转头就找了校长。 那个造谣的二百五,左右托人打听,打听到了他们头上。可惜找不到证据,他们俩咬死不承认做过这事,他就是想发作也无可奈何。至于那个他冤枉的女生,两人老死不相往来,碰见都不带好气说话。 可以说,他跟陆维维差不多穿过同一条裤子。 杜鹃一声不吭地翻着手机通讯录,韦枷眼瞥着她要打号码拨出去。 “你看现在都晚上八点半了,这个时候打过去不太好?” “我看你就是心虚!” 杜鹃扯着他的衣服,像只小猫似地嗅着他身上的味道,认真的模样还有些说不出的可爱。但他暂时没有心思欣赏她的可爱,想到她这个疑心病的模样,就知道她怀疑自己做了对不起她的事。 其实根本没有必要,他的裤腰带完全栓在了杜鹃手上。电视里的大明星有镁光灯的加持,还有高薪聘用的高级化妆师,那样子都是精雕细琢出镜的。而杜鹃是他见过的,仅逊于那些国际女明星的女人。 再说,那些明星卸了妆的样子,说不定还没有杜鹃长得好看。他犯得着找个比不如杜鹃漂亮的女人偷腥吗? “我心虚什么?”韦枷逞强大笑几声:“我看你就是电视连续剧看多了,现实哪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狗血情节?” “我还知道一句话,叫做艺术源于生活。” 杜鹃嘴皮子一起一合道:“现实中有例子,那些编剧才能想出类似的情节,你肯定有事情瞒着我。” 不得不说,女人在捉小三的事情上,通通都有化身福尔摩斯的潜质。 他隐瞒 了和口罩男见面的事,还有与‘眼睛’有关的事,但他也是出于关心杜鹃,不希望她也趟进这滩混水。 韦枷只能祈祷陆维维那小子机灵点,把他撒的这个谎给圆回去。 杜鹃按了公放,嘟嘟嘟三声之后,电话被接通。 “喂,小韦韦,怎么有空给哥哥打电话?!” 这猥琐而奔放的声音,韦枷可以肯定那货绝壁是陆维维。也只有他才能扯着嗓子,发出这阵令人恶寒的声音。 “小韦韦”这个称呼是陆维维特定恶心他弄出来的,他一再强调禁那货叫自己“小韦韦”。然而却屡禁不止,大学四年也只有这家伙能稀松平常地叫他一个大男人,这种恶心的称呼。 “维维啊,我是你嫂子。” “嫂子?咳咳!” 陆维维好像被自己的口水呛到了。 “嫂子啊,你打电话给我有事吗?那韦枷呢,怎么不是他打给我?” 杜鹃瞟了韦枷一眼,韦枷心里紧张得要命,却一副轻松的样子找换洗衣物。 好消息是陆维维那丫的没有喝酒,这家伙酒瘾跟几十年的老酒虫有得一拼。一天不喝酒就难受,在富了之后,他的酒劲不减反升,大清早就能把自己喝个烂醉。他听陆维维的声音口齿还是清晰的,看样子应该没有喝酒。 他的信心一下子足了起来,陆维维是谁,他还不了解? 生着那张嘴,死的也能说成活的,活的也能被他气死,一身功夫全在嘴皮子上。如果人人都“君子动口不动手”,那陆维维绝对是个顶个的真君子! 而且这家伙脑瓜子比他好使,歪主意一算一个准,可以说是某种方面的人才。 “我想问问你,今天下午,韦枷是去了你那儿吃饭吗?” “小韦韦啊,他……”那边停顿了一下,然后惊喜道:“嫂子你怎么知道?!我刚好见着他,所以拉他过去喝了几杯。” “他下午一直和你呆在一起?” “当然!”陆维维越说越激动,要不是韦枷自己知道自己事,还真以为有那么回事。 “我俩关系你又不是不知道,一见面激动了就聊天喝酒,醉得不醒人事,后面还是韦哥硬说要走,不然我还想跟他决战到天亮呢!” 韦枷一脸无辜看着杜鹃,明晃晃 对杜鹃说,你看,是不是冤枉我了? 杜鹃脸上的的表情稍缓和,仍没完全放下心来。 “他下午几点走的?” “我也记不得了,大概六七点,我亲自开车送他到市里的……” “喂喂!” 韦枷一脸便秘,陆维维住的村子,开车要开两个多小时。按他说的那样,自己到了市里,用的是飞的速度,往家里赶,所以八点半就回到了家。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陆维维,我可被你害死了! 要说市里到陆维维村子的车程,陆维维大学四年也走过不少趟。具体花费的时间,他应该有点印象。可是,现在网上购物非常便利,陆维维在村里足不出户就能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还有快递亲自送上门。 杜鹃那一通电话打过去,令他立刻就意识到,杜鹃是在“查岗”。所以他特意说了个模糊的时间,尽量往后靠一点,好给韦枷多一点操纵空间。 但他怎么也想不到,韦枷跟杜鹃就在同一个屋子里,都听到了他那错漏百出的话。 看到杜鹃愤怒的小眼神,韦枷就知道自己有得头痛。 女人生起气来都爱无理取闹,有理都会变成无理,讲到最后千错百错都是他的错。 “韦枷!” 杜鹃怒道,天知道她娇小的身体为何会藏着如此磅礴的能量,那声音似乎要将房子震塌。 “你说,这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你去陆维维家里了吗?” 韦枷把遮着自己脸的手放下道:“你听我说,我可以解释。” “好你个大猪蹄子,你居然骗我!” 杜鹃边说边找东西,手机打到人头上会流血,用来当投掷物不合适。 “不是,我这都是有充分合理的理由……” “大猪中子,满口谎言!” 杜鹃怒气冲冲地喝道,她到了床边,把床上枕头,被单之类的东西,看也不看地往韦枷身上丢。 “亏我还那么相信你,你居然骗我!” 韦枷是有口难言,也不伸手挡杜鹃扔过来的东西,反而边解释边把地上掉的东西捡起来。 他深知杜鹃气在头上,他说再多的话也没有作用。 永远不要跟女人斗嘴。 而此时他可以用自己更擅长的方法,用肢体语言去说服杜鹃。 韦枷的想法就是那样简单,女人始终都要找个男人嫁。 杜鹃现在认准了他这个男人,虽然她现在气在头上。 最后还是要跟他好,跟他在一起过日子。 现在嘛,他还是先堵住对方喋喋不休的小嘴为妙。 第三十七章 难以启齿 韦枷做了男人都普遍爱做的事,就像是封建社会里三妻四妾的男人,或者后宫佳丽三千的皇帝。问题出现之后不想着解决,而是把这些斗争与矛盾视而不见,一再依靠家中眷顾理解,用最简单的下单身思考问题方法,暂时将事情揭过去。 只见,韦枷首先捉住杜鹃凝脂似的小手,然后把她拉到床上。 杜鹃哪里肯依他,她心里还气着呢。 只不过韦枷的舌头往她嘴里一伸,两只大手在她身上作乱,她就立即被杀处片甲不留。 屋内一片旖旎之景。 可就在这着紧时刻,韦枷的却似木偶人一样,僵在了床上,躺在杜鹃的身旁。 他脑海里填满了黄色的废料,只是力不从心,他惊讶与恐惧地发现,在需要展示男人雄风的时候。下面竟然不听他指挥,他急得满头大汗,可是仍然没有任何改变。 所以只能干咽着,不甘心地放弃了与杜鹃共度巫山的机会。 他脑子里一万个疑惑,他的身体一直都很好。 那方面的欲望强得很,怎么突然会不行了? 杜鹃闭着眼睛等待了一会,感到没有动静便睁开眼睛。 “怎么了?” 她歪着头不解地看着韦枷,韦枷弄得她一阵难受,却突然哑火没有继续下去。 弄得她不上不下的有些难受,韦枷心知自己不知什么原因,突然之间成了个不举的男人。 可这件事不能让杜鹃知道。 一个不举的男人,不就跟太监没什么区别吗? 万一,杜鹃知道了自己成了个“活太监”,她那么年轻就要守活寡,一定会毫不犹豫地离开自己。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生他的那个女人,就是典型的前车之鉴。 他父亲可没有亏待过那个女人,有时学校突然停课回家。他偶尔会撞到父亲和她在房间里行周公之礼,每次见她都是一脸红光满的样子。 饶是父亲这样满足那个女人,她还是不假思索地找了小白脸,背叛了自己的父亲。 他无法想象,杜鹃知道自己那方面出了问题,还能留在他身边多久。 恐慌几乎要没过韦枷的头。 但他不能让杜鹃看 出自己的异样,首先要瞒过杜鹃,让她意识不到自己身体出了毛病。 “没什么,我记得,你那几天好像快到了。” 韦枷也就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杜鹃竟然一脸甜蜜的样子。 “没想到,你还记得,我来例假那几天。”她脸带娇羞地轻咬下唇说道:“你真好。” “那肯定,我是你老公,我不疼你谁疼你?!” 没想到自己竟然说中了,这嘴跟开了光似的。 杜鹃那心中的怒火,似乎被芭蕉扇瞬间扇灭,就好像不存在韦枷欺骗她的事一样。 “我们好像很久没有这么聊过天了,我们来聊聊天。” 韦枷没话找话说。 杜鹃似乎思绪飘到了刚认识韦枷那一会。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那天正好下雨,你打着伞送我回寝室。” 她脸上神色,就像个二八怀春的女孩。但她已经熟得像个诱人的汁水丰沛的桃子,这种矛盾而带有反差的神情,让她看上去更加娇艳动人。 而韦枷心里痒痒的,而那处却跟死了没什么区别,越发地感到泄气。 可他想破了头,也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 前天夜里,他还好好的,跟个没事人似的,能叫杜鹃筋疲力尽最后沉沉睡去。 “你那个时候胆子怎么那么大呢?” 说着杜鹃粉拳捶一下韦枷的胸口。 韦枷只能附和着笑道,他现在考虑的是,明天要不要去医院里做个检查,看看自己身体出了什么毛病。 “谁叫你长得那么好看,我一眼就喜欢上了你。” 是人都喜欢拣好听的话听,韦枷这话简直说到了杜鹃心槛里。 “讨厌!” 杜鹃娇嗔着说道,这时候她才想起了韦枷身上的汗味。 于是,他催促着韦枷道:“赶紧去浴室洗澡,你去外面那么久,还一身大汗,肯定脏死了!” “我把床单换一下,你去找衣服洗澡。” 韦枷求之不得,他现在就想搞清楚自己身体这种莫名的变化。 他亲了杜鹃的脸蛋说:“我马上回来。” 然后,拿着衣服把卫生间的门关上。 一到卫生间里,他就把衣服脱了个精光。 对着镜子,拨弄那丑陋的欲望象征。 只是他最后不得不得 出一个结论,那就是他已经“废”了,成了个活太监。 去医院检查的想法,在想到这样做的风险后,立马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杜鹃肯定会怀疑自己请假的事,即使放假去医院检查,也难保医院会保守他的个人隐私。若是有一个不该,杜鹃正好听到了蛛丝马迹,那自己的事,不就完全暴露在杜鹃眼皮子底下了吗? 他心慌得呼吸不顺畅,大口地使劲喘气,好像要把这里面的所有空气,都吸进自己的肺里。 担心自己喘气的声音,被杜鹃听到,他赶紧打开了花洒。 杜鹃之前应该用过卫生间的热水器,放出的水温度还挺高。 摸上去有些烫手,韦枷调小了些。雾气立刻弥漫了整个卫生间,那小小的窗口,根本是出不敷入,大部分水蒸气都留在卫生间里。 洗手台的镜子立刻变得模糊,韦枷的身体照在镜子里,只有个肉色的轮廓。 他恨不得这个澡能够洗得更久一些,洗发露和沐浴露弄混了他也不知道。 洗发水被他用来洗身子,而沐浴露被他拿出洗头。 他甚至无法判断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他感觉自己要做些什么事,去挽回杜鹃与自己的感觉。 可是,这个想法他自己都感到心虚。 因为他现在成了一个,比房东方德淑老公还不如的玩意,他是个徒有其表的男人。 他作为人的功能是残缺的,也就是说,他不是一个完整的人。 那自己有什么资格,去强留杜鹃陪自己? 但他想到杜鹃离开自己的后果,那是他不愿去想,也无法接受的事。 对不起。 他在心里默默说了句,这话是对杜鹃说的,这是他的难言之隐。 原谅我的自私。 人都是自私的,有句话叫,我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 曹操也说过,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他用这些话渐渐说服了自己。 已经在里面洗了很久,韦枷把自己的头洗了三遍,身体洗了两遍,再不出去杜鹃应该有所怀疑了。 开门之后,卫生间的水蒸气喷涌而出,叫人想起了地狱硫磺弥漫的场景。 换作从前,韦枷一定会得意地想,那水蒸汽把自己哄托得跟个天上的神仙似的。 他磨磨 蹭蹭地拿吹风机吹头,杜鹃已经换好床单,把枕头被单等重新放好。 她侧躺着手里拿着手机,在有一下没一下地刷着推送的新闻。 吹风机呼呼地吹,韦枷用的是最小的风。 他想把这个时间,再延长一些,最好杜鹃困了直接睡着。 可他那一头短发,即使用最小的风吹,也花不了多长时间。 头发干了之后,他跟闷葫芦似地躺到床上。 杜鹃放下手机,突然开口说道:“今天下午你不在家,家里的水管竟然爆了。我不知道怎么修水管,水都快满出卫生间里,我试着找了对门的孟大哥。” “其实我就打算试试,没想到孟大哥真的在家,他人真的挺好的。二话不说,就过来帮我把卫生间的水管修好了,不然我一个人在家都不知道怎么办好。” “孟大哥,今天下午来过我们家?” 韦枷突然感到了紧张,他怀疑那个“眼睛”派来监视自己,并且控鬼害自己的人,就是对门住着的孟高照。 他怀疑的理由很简单,孟高照对他一个陌生人,似乎有些好得不寻常。 他没有怀疑孟高照对杜鹃起色心是因为杜鹃夸孟高照人好,杜鹃在察觉人恶心的直觉上,天生要比他更加敏锐。 有次公交车上有个小偷,杜鹃悄悄地跟他说,她觉得那个人有些不对劲,后来那小偷行窃的时候,被他逮了个正着。他也不想逞那个英雄,只是杜鹃在旁边看着,他应该这样去做,给她一个光辉高大的男人形象。 杜鹃没有察觉韦枷的心事。 “对啊,他为了修水管,弄得衣服都湿了,用的还是他的材料,我说要给他材料费,他还坚持不收。” 杜鹃说出的每个字都带着对孟高照的赞美。 韦枷带着心事说道:“孟大哥人好,我们也不能占他便宜,明天见到他,我把材料钱给他。” “我们的事,怎么好意思去麻烦别人?孟大哥,一个人也挺不容易的,也打扰他,我们还是不去打扰他。孟大哥可能嘴上不说,心里多少还是会有点介怀。” 杜鹃点了点头,然后侧头看着韦枷,眼里带着小许狡猾,就像只火红灵动的小狐狸。 韦枷借着翻身的功夫把头转到洁白的墙壁。 “我 想过了,忍着对身体也不好,要不……要不……” 她越说声音越小,以她这样的个性,能说出这样的话,已经非常胆大,越过了自己的底线。 可是,传来的却是均匀的呼吸声。 “哼!大猪蹄子!” 韦枷也清楚杜鹃是想叫他一起做夫妻之间的事,可是,他现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假装睡着了觉把今晚糊弄过去。 可今后那么多日子,也不能总这么糊弄过去? 杜鹃一定会怀疑他,逼迫自己告诉她事情的真相。 第三十八章 夜闯邻家 黑暗中,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旁边是已经合上眼皮,睡得正香的杜鹃。 韦枷的心像是被架到烧烤架上,慢火细灸,一缕缕油脂沿着划开的口子流出。 经历这样的事,他夜不能寝,一直在想自己身体发生的变化。 他小心地转身正躺,看着那平平无奇的单调屋顶。 一丝人的声音飘到了此间,那是一个老婆婆的咳嗽。 这无比熟悉而吓人的声音,正是每一个夜晚,都会响起的如黑白无常索命似的鬼婆婆的咳嗽。 一次两次还能说是巧合,可每天夜都有这样的声音,足以说明它不是一件偶发事件。孟高照也说听到过这种声音,可以排除它是幻觉的可能性。 韦枷更加倾向于孟高照故意弄出来这种声音,可是他不是‘眼睛’派过来监视自己的人吗? 把自己吓跑,他又有什么好处? 俗话说,哀大莫过于心死。 由于身体那不能启齿的羞愤疾病,他颇有几分自暴自弃的意味。 向来惜命的他,竟然决定孤身一人去探明声源。 那黑暗之中潜藏着的无数危险,都被他拋诸脑后,他一门心思抓到那只“眼睛”,他利用这件事来转移对自己身体的注意力。 杜鹃仍在熟睡,要是她醒来听过这种诡异的咳嗽声,韦枷可以想象得到,她那秀美的小脸,会跟失了血色一样苍白。 所以,他尽量放轻自己的动作,把杜鹃搭在自己腰侧的手拿开。这个过程非常顺利,杜鹃应该进入了深层睡眠状态,她只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然后又舒展开来。 杜鹃翻了个身,被单在她的身上滑落。韦枷帮她把被单重新盖好,并且把两边的被单往里折叠一小部分,使得杜鹃不会因为半夜翻身被单滑落而着凉。 那咳嗽声,没有在此过程中消逝,韦枷赤脚站在地面。那咳嗽声好像环绕着他,声音忽远忽近、忽大忽小——它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迅速地来回移动。 以他的耳朵听力,没有办法确定它究竟在何处。 但他有自己的办法,伸手不见五指的屋内,韦枷摸索到了自己的手机。 蓝色的屏幕光打 在他的脸上,似乎脸旁随时会冒出一张陌生的人脸。 他打开应用管理市场下载了一个分贝检测仪,虽说没有办法与专用的仪器效果相比。可是,手机本身的声音接收器,可以基本辨别声音的强弱,这样,他就可以根据分贝(音量大小),去看看那个鬼婆婆的真容。 30分贝,50分贝…… 韦枷拿着手机专注地看着手机屏幕显示的音量大小,一步步尝试着向声音最大的地方靠近。接收分贝最强的地方,应该就是声音的来源。 他走到了门边的墙壁,手机显示这里就是屋子里音量最大的地方。 虽然这咳嗽的声音时轻时重,但总的来说,就数这个地方的音量最大。韦枷来回走了几遍,确定了这个现象。 隔壁住着近视眼镜跟啤酒瓶底一般厚的人,房东方德淑曾说过他是个画家。 韦枷想到自己曾经得罪过他的事,后来上门找他没有控制住自己的脾气。这样说来,对方对自己的观感厌恶程度,已经积累到一个相当的程度。 他有可能、也有理由报复自己,看他的面相也不是个胆大的人,也只能通过这种不入流的小手段找自己麻烦,绝对没有勇气当面跟自己对质。 发现有可能咳嗽声不是灵异现象,韦枷大松了一口气。 人还是可以触碰得到,他打架单挑在高中是家常便饭。因为他出手狠,打起人来没有分寸,学校附近的小混混都不敢找他麻烦。 韦枷打开了出租的房门,门外一片漆黑,楼梯里亮着孱弱的昏黄灯光。 楼道里还晾着许多衣物,他们在夜色里张牙舞爪,随时准备择人而噬。 韦枷一手举着手机,打开了手电筒照明,另一只手把房门关好。 冷冷的白光,刺破了黑暗,露出光洁的水泥地面,还有上面的干燥灰尘。 韦枷呵出的空气,变成了一层浅浅的雾。 衣衫单薄,夜里升气的露珠与寒气,混在一起冷得他后脊骨发凉。 脑门仿佛盘旋起一道冷气,在手电筒的照射下,照出一双穿着拖鞋的脚。 这双脚的尺码异于常人,韦枷感觉自己的脚放在他面前,就像个没有发育完全的小孩。 这突然出现的人会是谁? 手机闪光灯往上移动,出现 一张坚毅的国字脸,两片嘴唇紧紧的抿着,给人一种可靠的感觉。也许是因为晚上准备睡觉,他穿着白色的工字背心,还有一条普通的深蓝色运动长裤。 这个人无巧不成书地是韦枷的头号怀疑对象,住在他对门的火化工人孟高照。 “孟大哥?” 他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这里,难道也是听到了那个咳嗽声?还是说,他一直监视着自己,所以自己半夜出门才会“碰巧”遇到他? “韦枷兄弟,还不睡吗?” 心中的猜测,面上却不显。 韦枷笑了一下说:“我正准备睡,突然听到了些声音,所以出来看看,你呢?” 孟高照点了点头,他同样听到了那个咳嗽声。 经过几个晚上的确定,他大致知道那个声音在哪出现。 “我也听到了。”他不放心韦枷冲动的性格与暴躁的脾气,接着劝道:“韦枷兄弟,一会你听我的,有什么事,大家好好说清楚,都一个楼里的住户,不要伤了和气。” 韦枷只知道那声音在隔壁,听孟高照的话,那“鬼婆婆”的真面目,看来就是隔壁的穷酸画家没跑。 “我尽量控制住自己,只要他不是太过分。” 其实他更想直接把隔壁的门拆了,在那穷酸画家的脸上开个大染坊,教他一点做人的“真知灼见”。 可孟高照出现在这里,却使他改变了主意。孟高照的目的不得而知,但他可以藉借观察孟高照这个人,看能否发现他身上的破绽。 孟高照的脸上明显带着担忧,他看了一眼表面平静的韦枷。决定一会若是韦枷要打人,他就把人拉开阻止,他不忍心看到一个小伙子,在这个年龄因为打架斗殴,给自己的档案留下不干净的污点。 许多事情开弓就没有回头箭,一旦犯下某些错误,就已经打上了千古罪人的烙印,死死地压在沉重的大理石板下,背负着自我与他人的骂名在世上苟活。 韦枷敲了敲隔壁的门,对方一定没有睡觉,手机里的分贝测量数据还在波动变化。 他敲门尽量降低了音量,时值深夜,不能像白天那样肆无忌惮。整个楼里全部人的怒火,他一个人还没有办法承受,他不能拿自己的利益作赌票,方德淑可以以此为 借口,与他撕毁条约,吞下他交付的房租与押金。还有,杜鹃在旁边的屋子里熟睡,他现在对杜鹃于心有愧,因此行事不似以往那样乖张。 韦枷锲而不舍地敲了三分钟的门,孟高照就一直在他身后站着。他担心孟高照会一个暴起露出自己的真面目,所以不时回头自以为隐秘地看一眼对方。 过了仿佛一个世纪,屋内传来一个沙哑的男人声音,就像半夜被人吵醒的人,语气体现了主人糟糕的心情。 “谁啊?!大半夜还让不让人睡觉?” 那“鬼婆婆”的咳嗽声戛然而止,韦枷听到了,孟高照也听到了,两人对视一眼。 孟高照替韦枷开了口。 “我是对门的孟高照,找你有点事,可以开一下门吗?” 声音充分表现了孟高照的善意,正如他的人给人的感觉结实、可靠、温和。 这正合韦枷的意,他之前还在顾忌对方听到自己的声音,直接闭门不出,孟高照帮了他一个大忙。 但这并不能洗脱他的嫌疑,反而使他的所作所为,更加充满疑点。 韦枷坚信,孟高照表现给他看的善意,都是赢取自己信任的手段,当自己对他不再充防,他就会像吸血鬼一样张开自己的獠牙。 屋子里的龙山程完全没有起疑心,他与对门的那个男人没有多少交集。这大半夜过来找自己,也不知道所为何事。 韦枷注意到了门上的猫眼,于是躲到了一边,恰好避开了猫眼的观测区。 龙山程透过猫眼看过去,看到只有孟高照一人,放下了心中的疑虑。 锁里的零件在转动,那繁复的声响,使人联想到了某种精密的器械,或者是纯手工制作的世界名表。它们的共同点,都是那不差毫厘的高水准制作工艺,与严格的质量标准,两者同时出现,通常意味着昂贵的价格。 这扇外形普普通通的木门,好像不像自己见到的那样简单。他自己住的那间房子的房门,还有孟高照等人的房门,应该都是原装的门。而这个穷酸画家的屋门,结实的程度非比寻常,细想他的手劲捶打原装的木门,盛怒之下能发挥的力量更大,原装的木门应该支撑不住。 这个穷酸画家的屋门还有猫眼,应该只是外表 跟原装的木门一样。 他为什么要加上这一层伪装,有人安全感缺失,所以喜欢给自己住的地方,另外装扇结实的门,他完全可以理解。但无论如何,只是普通的安装不就完了,将门伪装成普通的木门完全没有必要。 除非他有什么不想被人知道的事,而且这件事始终被他牵挂着。 龙山程开门的时候,意外发现除了孟高照之外,还有一个不速之课。 “你……” 他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被韦枷推到了一边,并且长驱直入,冲到了屋子内。 “你们这是犯罪!我要去告你们!” 龙山程的怒吼落在身后,韦枷看到屋里有个录音机。 他走了过去,把录音机拿在手上,按了播放键。 满屋子的白布蒙着的画,不知什么时候,几幅画的画布悄然剥落。 第三十九章 凄凌惨叫 录音机发出一阵类似卡带的机械声,然后声音缓缓倾泻而出。 咳咳,咳咳…… 同时伴有不同的脚步声…… 龙山程家的录音机播放的赫然就是韦枷这几天夜里,听到的所谓“鬼婆婆”的咳嗽声。 人证物证俱在,他想抵赖也抵赖不了。 韦枷冷笑着看向龙山程,意外地发现他脸上只有无尽的平静。 “这回我看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他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地看着龙山程,不怀好意地笑着。 孟高照就是担心韦枷打人,他忧愁地看着韦枷和龙山程,不知如何是好。 而龙山程竟然没有表现出丁点害怕,他满不在意地说道:“哦,看来被你发现了。” 这副不在乎的姿态,使韦枷心中呛火。 “你什么意思,找死是?” 孟高照赶紧过去把韦枷抱住,避免了这场可能发生的流血冲突。 龙山程没有把韦枷和孟高照放在心上,这只是他不走心的一次小小的教训,现在被识破也没有好说。 只要安稳住他们,不让警察过来找麻烦,一切就好办。他的身份证可是黑户,只能装装样子,一旦有人过来详查,他计划好的枷南国幸福晚年生活,通通得泡汤! “呵,我早就提醒过你们,注意点动静,可是,谁让你们把这里当成情人酒店?”龙山程冷嘲热讽道:“每天夜里不到半夜不扰民,吵起来就没完没了,你当其他人跟你们一样不用工作,不用上班,天天只顾发情就行?” 他已经撕破了些许自己的伪装,按以前的做法,应该是以不惹事为妥当,跟他们虚与委蛇一番。再软语相欠,客套几句,痛哭流涕地抱头反省自己的错误,以求对方息事宁人。 可他早就受够了这种鬼日子! 老虎的尾款差不多打到,“人蛇”那边也找到了门路。那是他以前认识的一个人,当时他有些不屑,觉得自己用不到这个人。但是,他也没有把对方的联系方式扔掉,他思来想去拨出了这个不知道还有没有人使用的号码,结果联系到了那个“人蛇”的徒弟。 对方说,他师傅已经收山金盆洗手,但他说过 ,这个号码打过来的都是朋友,答应帮他偷渡到枷南国。 但对方的收费可不便宜,一张“单程船票”,要收他五万块;到了枷南国之后的证件等东西,要另外收费,再收三万块,一共要八万块。 这刀把他剐得满脸是血,而这血又不得不放。 他已经跟对方说好,一有去枷南国的船,就马上联系他,一手交钱,一手坐船。 到了山高水远的枷南国,这里的往事都将烟销云散,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 韦枷听到脸红脖子粗,他平生最抵不得别人说他。他想找个由头,把这四眼田鸡打一通,可现在明显是他不占理。孟高照肯定不会放任他打人,想想他只能作罢,跟龙山程逞口舌之快。 “我承认我是有不对,但你就不能好好说,你好好讲道理我肯定听。” 韦枷的选择性失忆症,就跟娃娃的一样善变,他好像忘记了一开始是他拒人门外,反而出言不逊地把人轰走。 龙山程斜眼讥讽十足地瞄了他一眼,孟高照看两人神色,就知道韦枷没有说全实话。 “韦枷兄弟,算了,这事也是你不对在先,现在事情说开了,你也注意点,以后别闹那么大动静,你也不想你女朋友被人看笑话是?”然后,他又对龙山程说:“画家兄弟,你看我们也在这住了那么多年,怎么也有点情分,韦枷兄弟已经受过教训,以后都不会再犯了,你不看僧面看佛面,这事就既往不咎,我们大家以后都注意点,你看这样行?” 韦枷和龙山程两个人都没有表态,孟高照的劝说是那样的苍白无力。 韦枷不满在于自己被个“假鬼”吓得寝食难安,若说是梦里那个画皮鬼吓唬自己,他也认了这个闭门亏。他把近日的不安与忧虑,化作了对龙山程的仇恨,正如人们处事时向来的做法,逮住一个缺口,泥沙俱下地借题发挥,倾倒自己的负面情绪。 韦枷对孟高照的提议并不赞同,他觉得孟高照纯粹是在和稀泥,怎么说都得让这“四眼田鸡”付出点沉重的代价。 他一脸坚决地说:“不用说了,我们报警,让警察来处理这件事。” “这……” 孟高照脸上的担忧稍瞬即逝,就好像从没有出 现过。 龙山程也如此看了韦枷一眼,他们好像对“警察”这个词都带有天然的畏惧。 “韦枷兄弟,没必要把事情闹得这么大,大家都是邻里,朝不见晚也见的那种。再说,这种事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来也管不了多少,以后大家见面不是更尴尬吗?” 孟高照苦口婆心地劝说着,明里暗里提点韦枷,警察来了解决不了这事,所以最好不要叫警察过来,把事情私了才是最好的选择。 可韦枷脑子充血,一根筋地说道:“孟大哥,我知道你是为了我好,但今天我就要跟他好好算清楚这事!” 龙山程不希望警察找来,虽然他不一定会有事,但是他这种人,与警察八辈子打不到交道。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警察如果对他的身份产生怀疑,他连莫德里市都出不了,还怎么坐上“人蛇”的船偷渡到枷南国? 他的那张身份证,网上购票,再取票坐长途大巴还行,坐飞机的安检更加复杂。他偷渡去枷南国可是带上了他全部的家底——一小盒黄灿灿的金条,到了那边他再把金条卖掉。 身上带着这样一笔巨款,安检的警察一定会注意,然后对他进行盘问。 龙山程的有个阴晴不定,他觉得韦枷是个十足的小人,这种人只要有足够的利,他就会忽略其他任何不合理之处。 龙山程一声不吭地回屋子里,韦枷见状喝道:“我跟你说,你别想跑!我一会就报警,你给我等着瞧!” 对于是否要报警,他心里也没底,就像孟高照说的,这事不对在他,而且属于民事纠纷的范畴,警察来了也许就是再和一遍稀泥,在口头上互相教育他们。 等了不到十秒,韦枷的叫骂像断了线的纸鸢一样,他两眼放光地看着龙山程在钱包里拿出的几张大钞。这里有他一个月工资的1/3,只要他接过这些钱,相当于白干一周半,并且在地上捡到了一笔钱。 “拿去,我花钱买你半夜安静点,我的创作需要安静,你制造的噪音严重影响到我的灵感。” 钱在龙山程的手里攥着,韦枷却突发其想地想要坐地起价。 他一脸刚正不阿道:“你这是什么意思?用这点钱想打发我,你当我是乞丐吗? ” “我跟你说,你别来这一套,你理亏了是不是?”他喋喋不休地继续道:“呵,我现在拒绝跟你谈话,警察来了我再……” 韦枷像是突然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鸭子,嘎嘎的声音猛然停住。 龙山程又抽出了几张百元大钞,这里相当他半个月的工资。 韦枷已经有些晃花了眼,他没有细数,但他敢打包票,龙山程手里的钱在一千三左右,最低不会少于一千。 他干巴巴、软绵绵地垂死挣扎。 “我不是那种人……我要等……” 龙山程瞥了他一眼,看到韦枷可笑的样子。 “行,那我们等警察过来。” 他非常遗憾地把钱重新塞回钱包,韦枷时刻关注着那些钱,所以他的身体先于意识,几乎是用抢的速度,把龙山程的钱塞进了自己的腰包。 孟高照失望地看着韦枷,他摇头叹息着想要一个人离开。 他本以为韦楞是个正直的人,觉得他本性不坏,只要稍加引导就能成为一个踏实的人。所以他才一次又一次地接近对方,想着自己能把他带回正途。可韦枷收了龙山程的钱,却叫他寒了心。 他之前在韦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所以才会事无巨细地关心他。就像是为了弥补某种遗憾,想着依靠自己的行为影响韦枷,改掉他身上的毛病。 韦枷只顾着腰包的充实,完全没有留意孟高照的黯然离去。 寂静的楼道里,只剩下韦枷和似笑非笑,眼镜遮档了眼神的龙山程。 龙山程心中对韦枷的评价已经又下降了一个层次,如果说之前他对韦枷的是纯粹的厌恶。现在,他对韦枷的评价只剩下不屑。 就在这时,一声惨叫突然划破夜空。 “啊,有鬼!” 韦枷沉浸于白捡一笔钱的喜悦,顿时消了个精光。 他把腰包里没有捂暖的钱,看也不看地扔到了龙山程的身上,之前他视若珍宝的大钞,就这样像垃圾一样散落在龙山程的脚边。 韦枷怎么会分辨不出那惨叫的主人是谁? 就在不久之前,他才刚刚在对方的枕边的离开。 杜鹃! 他脑子里一下子想了很多。 “你TM究竟想干什么?!有完没完了?!!” 他以为龙山程又弄了什么鬼把戏,然后吓到了睡梦中醒来的杜鹃。 这时,他才发现孟高照不在自己身边,可此时他也管不了那么多。 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回了自己的出租屋。 屋内…… 第四十章 随风摆动的鬼影 屋内杜鹃把被子裹在自己身上,韦枷记得她今天穿的是一件香缤色的睡裙。 杜鹃看到进屋的韦枷仿佛看到了救星,她的眼睛发出求救的信号。 “那……那边……” 顺着杜鹃颤抖的手指望去。 黑洞洞的窗口,竟然出现了一个人影? 韦枷惊疑不定地看着窗外,朦胧的月光笼罩在那个人影身上。他在黑暗之中分辨出是一抹黯淡的嫩粉色,外面似乎是一个双脚悬浮在半空中的人形物体。 它的脸完全陷入了一团黑暗,看不到它的五官。长长的头发,好似很久都没有打理,就像随风生长的杂草一般狂乱。 看到窗外的鬼影,韦枷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跑! 跑得越远越好,马上离开这个闹鬼的地方,然而自觉亏欠的他,又想到了被吓得瘫软在地的杜鹃。 自己跑出去了,留下杜鹃一个人在这里,独自面对那个鬼? 韦枷,你还是个男人吗?! 虽然他现在不能算有种,但是起码他还称得上是个男人。 他克制住不停颤抖的双手,呵了一口寒气,吸入宛如液氮升华的冰冷气体。 听到杜鹃惨叫的不仅是韦枷一人,整栋楼的人都被吵醒了。 门外站了三间房的房客,他们分别是孟高照、龙山程,还有韦枷他们曾经见过的民工三兄弟。 为首的白孟山脸上带着忧心忡忡,老二洪义一脸唳气,若不是白孟山在近旁,他早就要先赏制造出这惊天尖叫的杜鹃先扇个几巴掌。老三路千秋与白孟山保持着些许距离,他脸色如常,好像石破天惊都无法打破他的镇静,一个看上去成熟、稳定的大叔,对任何一个年龄段的女人,都有着别样的杀伤力。而实际上,他的位置正好处于洪义身后,离老楼大门方向较近,万一发生意外情况,他应该是众人中跑得最快的人。 孟高照还是那副担心的模样,不过他的注意力已经转移动杜鹃的那声惨叫。他犹疑着韦枷跟龙山程发生冲突,龙山程出手打了屋子里的杜鹃。 龙山程则是纯粹的好奇,他基本已经断定韦枷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可最后他竟然舍弃了原本到手的 金钱,回身返到自己的屋子里。可见,刚才那个女声,对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三户租客里,就数龙山程的心态最放松,他的心早已经硬得跟石头似的。他狠下心来,连自己都能欺负。这种人不能指望他去关心别人,只能祈祷他不要唯恐天下不乱。 将杜鹃搂在怀里的韦枷,能感受到杜鹃微微发颤的后背,还没有停止住战栗。 她可能是半夜起床,看到了窗外的鬼影。这种时刻人的意识尚不清晰,恐惧感跟高延迟的网速一样,引起的关于害怕、无助的生理性应激反应,犹如决堤的水库大坝一样轰然倒下,对人造成的冲击力无比巨大。 对一个胆小、没有主见的女人来说,杜鹃的反应已经算是非常小。 看到门外站着的龙山程,韦枷好像找到了一个宣泄的突破口。 他逮着龙山程就喝道:“是你!肯定是你!!是你弄出窗外的鬼影,你到底要干什么?!我不是已经跟你保证过,从今往后不会再打扰你休息了吗?” 他双臂紧紧搂住杜鹃柔若无骨的削肩,这种肌肤相亲的感觉,更能令他深刻意识到杜鹃是个需要人保护的小女人。 龙山程无辜地摊开手。 “这次不是我干的,我所做过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定时播放有咳嗽声和脚步声的录音。” 韦枷愤怒得几乎要在他身上烧出一个洞的目光,对他没有任何影响。 龙山程无不怀恶意地揣测道:“或许,是其他看不过你做的事的人,对你进行的报复呢。” 这句话是他没有缘由的猜测,窗外那个“鬼影”,他一眼看出破绽。 只不过是些小把戏,跟他屋里那些画比起来,它算什么东西? 可韦枷一个字也不信龙山程的话,他像条发狂的疯狗。 “除了你还会有谁?” 韦枷卷起了自己的T恤衣袖,使衣服变成一件另类的工字背心。看他的样子,理智已经荡然无存,随时准备跟龙山程动手。 但龙山程不是好捏的柿子,打吨的老虎也还是只林中猛兽,他看着韦枷的眼光与看死人无异。 他的容忍也是有限度的,韦枷一而再再而三地挑衅他的底线,不顾他的感受。 不就比一个鱼死网破? 他这么 多年来的隐忍日子,若临走之前还要挨一个不成器的人的羞辱,往后的日子回想起来都觉得隔应。 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小子弄死,再沉进沙井盖里,或者是河里,不到两三个月的时间,谁会在意一个失踪的人? 到时候,他已经坐上枷南国的偷渡般,拿着大把钞票,在那边逍遥自在过日子。 龙山程在心里考虑这个打算,他真的有这个想法,去枷南国的航班一旦确定下来。而他的心情不好,这小子正好撞到他的枪口上。 那就别怪他辣手杀人,把这不识好歹的小子,扔到江里喂鱼! 韦枷感觉龙山程此时给他的危险感,不亚于梦中看到的那只画皮鬼。他果断转移画题,把话头转到窗外的鬼影那里。 “好,你应该没有时间做这样的事。” 他在心里补了一句,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他抬头看了孟高照一眼,孟高照脸上真切的关心与焦急,在他的眼里,就像黄鼠狼给鸡拜年——不安好心。 又或者是收做鳄鱼的眼泪,你还不清楚这鬼影的真面目吗? 在这里惺惺作态,他看着就倒胃口。 可能是想到幕后的操纵鬼的人,只是一个国字脸的中年人,韦枷反而没有那么害怕。 他的脑子还有闲暇去考虑孟高照是否在自己没有注意的时候,偷偷回房间做了这件事,然后现在又跳出来做好人,假装自己跟其他人一样地无辜。 “我确实没有这个闲工夫,外面那个小把戏,也就只能吓到你这样的人了?” 龙山程呵呵笑了一下,好像在他看来,那些恐怖的鬼魂,只是些稀松平常的事。就跟地上爬过的成群结队的蚂蚁一样,只要跺跺脚就能踩死一大堆。 他的脸上除了一丝好奇,没有丝毫的害怕,他饶有兴致地看着窗外的嫩粉色的人形鬼影。 白孟山为首的民工三兄弟里,只有路千秋的脸上带着惧意。洪义暂且不提,他这种脑子一根筋的莽夫,真要遇上鬼魂,第一反应都不一定是害怕,他可能优先一拳挥过去。白孟山的眼里冒出一点寒芒,片刻又精光内敛地咪着眼,也没有多大害怕。 孟高照还是如来时的对韦枷和杜鹃的担忧。 韦枷并不能理解龙山 程为什么一点也不感到害怕,窗外的可是货真价实的鬼,正常人看到鬼的反应会是这样淡定吗? 他又看向了窗外的人影,那飘浮着的人影没有双腿,身体好像根本没有重量,只能依稀看到那抹在夜色里的嫩粉色。他认出是一件女式睡裙,这件衣服的款式,给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没错,熟悉感。 他低头看到了杜鹃乌黑浓密的秀发,马上就联想到那件睡裙的出处。 这条睡裙,不就是前不久,穿在杜鹃身上的衣服吗?他因为这条睡裙勾勒出的玲珑曲线,缠着杜鹃要了一次又一次,差点错过第一天去超市里上班。 这条睡裙应该呆在外面的晾衣杆上,他们的行李箱里,或者是卫生间放脏衣服的桶,此时不可能出现在窗外。 渐渐地,他看出了端倪,那个“鬼影”有名无实,根本就是一件被风吹着的睡裙,而那个“鬼影”的头发,则是一个老旧的破烂拖把。这种拖把不是市面上卖的那种,而是用废旧衣服撕成布条,再用铁丝箍在拖把棍上的“土拖把”。它们常见于上一辈人的家居,老一辈人舍不得浪费布料,就拿穿旧了的衣服,做成拖把循环利用。 撑起那件嫩粉色睡裙的是一个破拖把,韦枷甚至可以想象那拖把面条上面黑漆漆的污迹。这时,他也想起这个拖把平时的放置地点,就在一楼楼梯底下的空隙,他刚搬到这个地方时,曾因好奇翻过这没人稀罕的烂拖把。 像是一口气提到嗓子眼,然后又突然消失,就像跳楼机升到最高处,等待超速失重的那一刹那,跳楼机迟迟没有落下,有种他无法掌握的苍白无力感。 韦枷用力握住杜鹃的双肩安慰道:“你仔细看看,那不是鬼,只是一件衣服和一个破拖把。” “那明明……”杜鹃在韦枷的提示下,也发现那个“鬼影”没有想象中的可怕,它只会机械地来回晃动,他们这些人站着这么久,也没有受到一点伤害。 “只是一个拖把和一件衣服?” 发现不是真正的鬼魂,杜鹃也没有好怕,不用韦枷的搀扶就一人站起来。 由于慌乱之间的仓促,杜鹃的吊带香槟色睡裙,右肩的吊带香艳地滑落,可她自己却没有感 受到。离她最近的韦枷感知最为敏锐,他迅速地用被子把杜鹃裹好。 人都是自私自利的动物,虽然他打心底觉得此刻的自己,没有办法给杜鹃幸福。可他早就把杜鹃看成了自己的禁脔,而禁脔和私有财产一样,都没有自主权。 窗外的嫩粉色睡裙,还在左右地晃动,韦枷意识到,在自己的出租屋上方的房间,有某种装置固定着这个不伦不类的“鬼影”。 事情发生得这样突然,也许那个真凶还没有跑出这栋老楼。 虽然这里的条件不像方德淑讲的那样好,可最起码的安全还是有保证。每到夜里十二点钟,房东的丈夫云虎都会把外面的大门用大锁锁上,第二天五点半准时把锁打开。 据孟高照所说,云虎还没有试过,忘了在五点半之前,把老楼的大门打开。 韦枷当初能签下那份对房东没有任何约束力的租房协议,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他和杜鹃的住处的安全性。 第四十一章 消失的人 “那家伙一定没跑远!” 韦枷愤愤不平地说,转身就往二楼走去。 其他人神色各异地跟在韦枷身后,杜鹃可能是因为穿着睡裙,所以没有跟着其他人。 二楼漆黑一片,这是他第一次晚上去二楼。一楼的光线反而更加充足,到了二楼离开有着昏暗灯光的楼梯,睡前瞬间出现了一片黑影。这是视网膜没有适应黑暗造成的人体错觉,韦枷站在二楼楼梯很久,开始慢慢能看清黑暗里的事物。 二楼除了霉味之外,还有着一种臭味,不是他脚丫子臭的那种臭,也不是厕所或者下水道的臭味。韦枷感觉自己闻过这种味道,但因为记忆太过久远,此时他一点也想不起来,干脆就不去想那种臭味。 与一楼他租的屋子对应的二楼房间,在黑暗里若隐若现,那是一堵平平无奇的木门。 透过那木门的轻薄脆的不塌实感,韦枷可以肯定这扇门,就是老楼里的房子原装的木门。它的坚固程度经不起验证,只要寻到适合的工具,一个弱女子也能轻松把门砸出个大洞。 紧跟着的人赶来,白孟山三人落在队尾。 最前面的是老好人孟高照,他看了一眼这屋子。 然后又反复看了周边的屋子,终于确认了一件事。 “这屋子,我记得没人住啊。” 不大的声音在这寂静的走廊,形成了回声在所有人耳边响起。 白孟山肯定了孟高照的话。 “这屋子一直没有租出去,屋子里没人,门也没上锁。” 韦枷之前还在犹豫要不要把门撞开,听了白孟山的话,现在没有这个必要。 他握着门把手,顺时针一拧,门应声而开。 弥漫在空气中的是一片灰尘,有人打开了手机闪光灯。 屋内空无一人,这里像座荒废已久的坟场,祭祀着他们的人已经死亡,因此被人遗忘在角落。 韦枷咳嗽了几声,激起的灰尘扬了起来,使灯光照射下的屋内场景有些模糊。 他看了又看,不明白为什么屋子里会没有人?以他的推测,即使有人搞鬼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不可能跑出这栋楼。 他迈开步子想进屋子里看个究竟,他觉 得那人可能藏在了卫生间里。 窗口旁的窗帘垂向了窗外,由此可知,那破拖把做成的“鬼影”,就靠它悬于一线。 有人阻止了他的动作,说话的是龙山程。 “别动,看地面!” 其他人,包括韦枷不由自主地随着他的声音看向地面,惨白地光照在积聚了浅浅一层均匀灰尘的地面。 韦枷听到龙山程的话,心里有些不悦。 可看到地面那均匀地在灰尘里印出的一个个脚印,他的思考能力在一刹那被全部夺走。 这里有着两排规律的脚印,可以看出脚印的主人为同一个人。地上的脚印明显得如同漆黑夜空中的启明星,这无不揭示着一个事实:刚才的确有一个人呆在这屋子里,他以最快的动作制作了这个装置,并且非常果断地离开。 白孟山瞄了一眼地面,他的眸子里带着一抹谁也看不懂的神采。 接着,他幽幽地说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这两排脚印只在屋子里,而在走廊外面,却看不到灰尘脚印?” 这声音如同九幽之下缓缓传来,白孟山看似和善的侏儒脸,好似暗藏着波涛汹涌,漩涡里的暗流稍不留意就会将人吞噬。 韦枷感到心口下意识地收紧了一下,右胸伴有隐隐的疼痛。 这种疼痛只是让他感到不舒服,不会影响到他的正常行动。 白孟山的话意味着什么,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出了他的潜台词。 进入过这间屋子里的人,他的鞋踩过地面肯定会沾上灰尘,而且因为他要匆忙逃跑,不被他们发现,必须用最快的速度撤离这栋老楼,试问有人可以一边修复地面,一边撒丫子狂奔吗? 这种事荒谬至极,不可能存在! 至于韦楞设想过的那人躲在屋子里的卫生间,更加是天方夜潭。 地面的两排脚印都指向他们站着的门口,没有通向卫生间的脚印。 灰尘这种细微尘埃的特性,与沙地或者泥土不同,用简陋而粗糙的工具,短时间内弄成均匀的一层,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眼前这种均匀分布着尘土的地面,绝非一朝一夕之功,时间在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基本排除人为制造灰层的可能。 再说,退一万步来说,即使这个人真的 准备妥当,带全了工具,可以伪造出这样完美无瑕的现场,那他这么大个人又怎么凭空消失于此处? 这栋老楼的唯一出口,以及一二楼的两个窗口可全部都封闭了,他就算有工具能破坏这个地方,也会发出引人注目的大阵声响,他们那么多人的耳朵就不信没有一个人没听到。 “他可能躲在其他空房子里,大家分头找找!” 韦枷福至心灵,这个念头凭空出现。 已经有人居住的房屋,基本已经上锁,那人如果存在,得手之后也不会选择有人居住的地方躲藏,这样做被发现的风险太大。 难得龙山程没有讥讽韦枷,他和其他人分头行动,自发地搜寻着二楼的空房。 韦枷先从走廊尽头的空房找起,想知道房间里面有没有人很简单。那些拧不动的房门,基本上就是没人居住的空房。 他拿着手机推开尘封的屋门,所有房间的布局都没有太大差别,屋子里的场景更是一目了然。 大家搜寻的速度很快,事实上,只要大致在屋子里的房间,还有卫生间转一圈,有人的痕迹一下子就能发现。 韦枷吃了一鼻子灰,咳嗽着把空房间的门关上。其他人也搜完其他空房,走来刚刚那个地面上有两排脚印的房间。 可大家的脸色都不乐观,孟高照摇了摇头,龙山程脸色黑得像飘着一朵乌云,白孟山三人中,路千秋的害怕就差用字刻在脸上,白孟山和洪义身上也带着低气压。 从各人的表现,韦枷就知道,他们都没有找到那个人。 “我那边没有发现。” “我也是。” “没有见到人。” “我们没有找到。” 韦枷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表情去面对此刻的状况,他的脸有些僵硬,生硬地转移话题道:“我们看看屋子里那个装置。” 他现在开始怀疑那个人到底是不是正常的人类,难保不会又是“眼睛”针对他做出的警示? 其他人都没有异议,这一晚给所有人带来的冲击,不亚于世界末日降临,他们的心里那深深埋藏着的,不能见光的秘密,在这个“人”的影响下,裂开了一道小小的口子。每个人的心里都藏着一团顾虑,还有他们所恐惧的未来,而此时一枚种 子已经埋进土壤。 韦枷进屋之后,还是去卫生间看了一眼,如他所料的那样,卫生间里没有人。他连卫生门的门背,还有头顶这种看似不可能藏人的地方,都分外认真地察看了一遍,可就是没有看到人。 像是拉鱼儿上钩似的把那可笑的“鬼影”拉上来,老旧的拖把头带着新鲜凛冽的灰尘,嫩粉色的睡裙套在这个破拖把身上,看上去是那样怪模怪样。上面掉落的尘土染黑了嫩粉色睡裙的裙面,韦枷用手摩挲了睡裙的面料,这条睡裙真的是杜鹃穿过的那条睡裙,也是他陪杜鹃一同到商场买的真丝面料的睡裙。 杜鹃带着惊魂未定走进屋子里,看到众人凝重的脸上,开口小心翼翼地问道。 “怎么了?找到那人了吗?” 大家都不说话,周围弥漫着缄默的安静,这种安静不合时宜,令人感到一种不可抗拒的恐怖。 杜鹃看到了窗口边站着的韦枷,韦枷已经把“鬼影”身上的睡裙脱了下来,拿在自己手上。 谁知杜鹃看到了这条睡裙,却大惊失色,仿佛看到了什么洪水猛兽。 “这……这条睡裙……” 她换上了一条普通的连衣裙,脚上还是穿着居家的拖鞋。 如果说杜鹃的笑靥娇艳如花,那此刻这朵花如狂风暴雨过后的残花,经不起一点点挫折。 “你是不是想到了什么?” 韦枷催促着杜鹃说道。 但他却忽略了杜鹃脸上的惧意,那是一种无力面对而产生的灰色绝望。 “我把这条睡裙扔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它又回来了,它又回来了……” 杜鹃喃喃自语道,双眼渐渐失神,失去了焦距。 韦枷知道不能让杜鹃继续这个状态,便连忙摇晃着杜鹃的肩膀。 他在杜鹃耳边喝道:“杜鹃!别吓我,你看着我!告诉我,发生了什么?!” 韦枷的吼叫起了作用,杜鹃的那双眼睛逐渐平复清明。 她脸上的恐惧,即使与杜鹃不熟的其他人,也能感同身受地体会到。 “你、你快把这条睡裙扔掉,它上面附着厉鬼,它要索我的性命!” 杜鹃凄凌地惨叫,因为剧烈的动作,整齐的头发变得凌乱,披头散发,活像个疯婆子。 这条睡裙的存在,好像给她造成了无尽的巨大心理压力。 韦枷在此刻终于明白,杜鹃有事情瞒着他,而且跟那些没有人性的厉鬼有关。 第四十二章 无法丢弃的睡裙 在韦枷的尽力安抚下,从杜鹃的口中,众人得知了关于这条粉色睡裙的故事。 时值韦枷带着杜鹃搬到这栋老楼的第三天,喜于韦枷找到了份工作,虽然只是普普通通的超市工作人员,但也是份正经的工作。 他们毕业之后找工作碰了不少壁,现在不仅找到了住的地方,而且有了份工作,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杜鹃一下子感到生活有了希望,她和韦枷以后一定能平安幸福地走到最后。 这天,杜鹃和平常一样在卫生间里,用洗衣液清洗着自己的睡裙,嘴里还哼着悠扬的小调。 手里这条嫩粉色的睡裙,虽然看上去有些陈旧,可无损于它的真丝面料。穿在身上睡觉非常舒服,杜鹃也因此洗得格外认真。 洗着洗着,她摸到睡裙侧面,裂开了一道接近五厘米的大口子。 一想便知因为韦枷“暴力”的粗鲁举动,不管不顾把睡裙撕成这副模样。可能当时天太黑,她没有发现,第二天又赶着上班,所以没把这事放在心上。 睡裙成这样看上去已经不能穿,这种真丝面料穿在身上,就像套上了一件仿真皮肤,有极强的贴肤感。她没有那个手艺去缝合,即使勉强缝合穿在身上,会更加地难受。 所以她只能把洗了一半的这条睡裙,随手拧干,然后晾在门外。上班回来再把干了的睡裙扔掉,蘸了水的睡裙扔进垃圾桶里,会弄湿别的垃圾,这种天气会滋生各种细菌和病菌,来清洁的环卫工人看到了,说不定还会骂上一两句。 第二天她从超市回到家里,就把这条睡裙扔到了楼下的垃圾桶,每隔三天有一趟垃圾车过来把垃圾运走。但偶尔也有垃圾车忘了过来的事,老城区的人烟实在太过稀少,上面有意等这旧城区的常住人口减少殆尽,就请工程队把这些上了看着的建筑全部拆除,改成崭新的高楼大厦。 不用说,到时房价又得飙升一通,原本一文不值的老城区房价可以要上升到现在的几十倍乃至上百倍。 杜鹃把那条旧睡裙带到了身上,睡裙折叠成一团的体积很小,可以放进背包里。她找了个机会,把那条旧 睡裙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与走在前面的韦枷汇合。 这件事原本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插曲,可谁能想到,傍晚她回家的时候,竟然又见到了这条粉色的睡裙。 它被挂在门口晾衣服的架子上,用她的衣架晾着,可她明明记得,早上出门的时候,才把这件嫩粉色的睡裙扔进垃圾桶里。然而,这件睡裙再次出现在这里,明显非常不正常。 当时,她没有多想,只是误以为自己记错了,趁着倒垃圾的工夫,再次把这条睡裙扔进了楼下的垃圾桶。 然而,第二天这条嫩粉色的睡裙,再次出现在门前的晾衣杆上,所以她渐渐地感到害怕。 可是,她觉得那条嫩粉色的睡裙,可能招惹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现在,那个脏东西缠上了她,她一次次地想把它丢弃,而这东西又回到了自己的身边,便是最好的证明。 她感到异常的恐慌,她想把这件事告诉韦枷,可是,她微妙地察觉到韦枷在为某些事烦恼,所以就没有打扰他。 她想当然以为这条睡裙不能成功丢弃,完全是因为她扔的距离不够远。所以,她上班的时候,把这条睡裙装到了包里,到了市区才把它丢进垃圾箱里。 可万万没有想到,它像是无处不在的阴影,她回家的时候,再次看到了这条睡裙。它就那样挂在门外的晾衣杆,上面没有丝毫污迹,就跟新洗过然后晾干一样。 杜鹃终于明白,自己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这件嫩粉色的睡裙,里面可能真的藏着一只鬼怪。 后面几天,她的脾气不好,并且韦枷错觉她变得开朗了些,其实是一种错觉,那时候杜鹃其实深受这件梦魇一般的睡裙折磨。而且担心影响到韦枷,给他增添烦恼,所以她一直把这件事收在心里,只字没有与韦枷提及。 她也不是没有想过浇上一把汽油,把这件嫩粉色的睡裙烧成灰烬。 可她担心那只寄居在睡裙里的鬼,会因此迁怒到她和韦枷身上,不顾一切地疯狂报复他们。 所以一直没有去管它,就当门口晾晒着的那件睡裙从不存在,就放任它这么悬挂在那里。 后来,也没有发生什么事,所以,她也开始遗忘这件事。 在她看来,人与鬼之 间是有回旋的余地,所谓井水不犯河水,他们不去招惹它,它也不会过来骚扰他们的生活。 杜鹃从前对这条嫩粉色的真丝睡裙有多喜欢,现在她对它的恐惧就有多么深沉。 韦枷心疼地抱着泪流满面的杜鹃。 “你怎么这么傻?” 他还以为那些鬼只找自己麻烦,身边的杜鹃不会有事,可血淋淋的事实打破了他天真的幻想。他开始觉得这件嫩粉色的睡裙,就是他梦中的那个画皮鬼的寄居物,他还记得梦中的画皮鬼穿在身上的,就是这么一件嫩粉色的和杜鹃如出一辙的真丝睡裙。 轻薄的面料捏在手里,仿佛有千钧般沉重。 恐慌犹如传染病在此间扩散,所有人的心脏都套上了一副沉重的枷锁。一阵阴影压在他们的心头,他们此刻的心情并不轻松。 龙山程比韦枷想得更多,他并不觉得这是鬼做的事。他觉得这里面有人的手笔,最大的可能性就是那些人找了上门。自己藏身在这里可能被他们知晓,他们借这种手段吓唬那对情侣,其实是在给自己警告。 他们是在说,叫自己安分一点,他们在盯着他,叫他不要把事情泄露出去。否则,以龙山程对那些人的了解,他们有很大可能是被钱收买的亡命徒,曾经的老板付给了他们一笔买自己命的钱。 偷渡去枷南国的计划,可能要暂时搁浅。 他顾忌着老板那伙人,他们的心肠要比他更黑,手段也比他更加狠辣。 如果说他是穷凶极恶的坏人,那么那些人就是彻头彻尾的冷血动物,没有东西能在他们的心肠留下一点痕迹。有时,他怀疑那些人是石头做的,不然怎能将残忍血腥的事,视作家常便饭。 像常人看电视娱乐节目那样,笑谈着随意决定他人的生死? 孟高照面如死灰,他觉得自己的报应快要来了。他认为是自己在这楼里住着,连累到了韦枷和杜鹃,这次“鬼影”的出现,他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或许他应该亲自找到它们谈谈,用自己的死来请求他们的原谅,希望能够化解它们心中的怨气。听寺庙里的师傅讲过,能滞留在这个世上的鬼魂,大多含冤而死,或者死前经过大折磨,支撑他们在阳世活动的,就 是他们的执念,这种鬼魂地府不会收容。若它们强行六道轮回,只会害人害己,给世上增加杀孽。 只有化解它们心中的执念,它们才会变成普通的灵魂,受地府接引下辈子重新投胎做人。 路千秋这个草包表现还是那样不堪,洪义面无惧色透着狠唳,白孟山敛了笑意。 三人里数他的头脑最灵活,他们在这里平静生活了近十个年头,一直都是相安无事。而此刻却发生了这样不同寻常的事,他并不觉得只是一个普通的巧合。 他想到了警察,怀疑自己三人的真实身份,是否被他人知晓。但马上他又否定了这个可能,因为警察向来不做这种装神弄鬼的事,在天枢国警务人员更加要讲唯物主义。 这种事情想想就不可能,但也不排除某个警察中的异类,或者是某个偏执狂,一心要捉拿他们。但更有可能的是富翁的人找了过来,组织从来不是铁板一块,他们这种几乎是最下线的人,手里接的都是最脏的活,拿的钱却要缩一小半的水,那些富翁肯定不希望他们这种人流落在外,传出对他们不好的名声。 这个“鬼影”给他的感觉,更像是一个信号——那些富翁聘用了人要置他们于死地。 坐以待毙不是他白孟山的性格,他隐而不发地看了周边的两人。 洪义是个好用的打手,而且对自己的话深信不疑。自己不擅长打斗,如果要离开这个地方,路上难免会遇到要动手的地方,把他留下对自己有用。 而路千秋这个绣花枕头…… 从来没有帮上他什么忙,就只有一副皮囊还过得去,剥下这层皮他什么都不是。以前着草(跑路)的时候,因为这草包的愚蠢,差点给自己惹出大麻烦。一个不小心,自己三人都要在监狱里蹲着,若不是自己脑筋转得快,把那些多管闲事的路人骗了过去,他们也不能自由地呼吸着外界的空气。 现在他们还会看着冰冷的铁窗,蹲在肮脏的牢房,吃着猪狗不如的垃圾。 在他的心里,在场的人中,韦枷的嫌疑最大,至于杜鹃那个女人,他一眼就能看透。 他无不怀疑这些事都是韦枷弄出来迷惑他们,就像是吃饱喝足的猫,不急于把老鼠吃进肚子里,而是慢慢地折磨他们,最后看着他们在惶恐不安中走向死亡。 第四十三章 破门 韦枷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个真正的杀人不眨眼的凶犯盯上。 白孟山看着韦枷的眼神,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如果有人想杀他白孟山,他一定会先于那个人,把他杀到挫骨扬灰。 韦枷转身看了一眼,看到的却是各怀心事的众人。 “我们这栋楼里,是不是还少了一个人?” 他发现人群里少了一个人,老楼里包括他在内,一共住着五户人。 现在在这里人,杜鹃和韦枷,白孟山三人,画家龙山程,和老好人孟高照。 算下来,少了一个酒气冲天的身影,韦枷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那个老头儿有古怪,他家里的条件看样子也不差钱,可是一身精悍的肌肉,不输于常干体力活的搬运工。 “你说的是那个老头?” 孟高照摸着下巴问道,他对楼里的韦枷和杜鹃在外的其他人,可以说非常熟悉,毕竟一共生活了近十年。 “你是说,那个凶手是他。”孟高照却笑了一下道:“不太可能。” 韦枷不服道:“为什么不可能?我们这些人,只有他没有出现,他就住在二楼,完全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而且他作案之后,可能回到自己的屋子里,这样就能成功瞒过我们所有人的眼睛。” 所谓的完全现场也有了解释,因为他就住在那间吊着“鬼影”空房不远处。杜鹃的叫声,把二楼的其他住户都引了下去。在其他人注意力都放在杜鹃身上时,那个老头有时间消除其他痕迹,并且把自己的房门锁上,装成无辜的不知情者,并且假称自己醉酒,不清楚外面的事。 韦枷到过那老头的家,在他家里看到最多的就是酒瓶子,所以这理由完全说得过去。 孟高照却缓缓摇头。 “仇天厚那个老头虽然爱喝酒,但是本性却不坏,不可能做这样的事。” 他接着给出了理由。 “有一年我们这里搞市政工程,从早上七点吵到晚上十一点,可是,不论如何,他都能随时随地睡着,每次见到他,身上的酒气都能淹死人。” 仇天厚这么多年酗酒不死于酒精中毒,他觉得是一个奇迹。他就没见过那头清 醒的模样,试问这样一个每天都醉生梦死的人,会有力气和头脑做这样的事吗? 好在莫德里市自然灾害少发,换在地震带的城市,他觉得那老头的命悬得很,说不定某天地震他睡得死沉,然后被埋在碎石钢筋混凝土下面,活生生被压死。 这个想法十分有画面感,他想到那老头被压在水泥板下,睡着醒来之后嘟囔着找酒喝,结果发现自己困在一块板子下面,怎么动也无法动弹,然后屡次无果后又偏头睡了过去。 虽然孟高照给出的理由,可以令人信服,但韦枷还是怀疑仇天厚那老头有问题。 他提出去看看那老头的家里。 “知人知面不知心,孟大哥,你又不是他家亲戚?你怎么了解他这个人的真面目?” 韦枷说话有些针芒对麦芒的意思,他还是没有要消对孟高照的怀疑。 龙山程和白孟山都顿了一下,然后不着痕迹地点了点头。 他们几乎是这栋楼里隐藏最深的人,十年如一日地欺瞒了这里所有人的眼睛。 他们清楚知道信任是多么廉价的东西,老头做出吓唬他们的事,也不是不存在可能。 杜鹃堪堪站了起来,孟高照不善与人争辩,他看到其他人没有出来反对韦枷,就知道自己再多说也是无用。 所以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在凌晨两点,去到了仇天厚的门前。 敲门。 韦枷用力敲了几声,那声音在夜空中绝对足够震撼,一个耳朵半聋的人也不会没有感觉。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动静,门内的仇天厚竟然毫无所觉,枕着一个洋酒瓶子,在地上呼呼大睡。桌子上的塑料袋装着一些熟牛肉,红油赤酱还有点点青白相间的葱花,虽然已经不冒一丝热气,可卤牛肉这种东西,凉了反而更加好吃。这袋子里的卤牛肉叫人食指大动,可惜这等美味基本没有被动几口,看来仇天厚这老头光顾着喝酒,没有吃下多少下酒菜。 韦枷与旁边的几人对视一眼。 “看来这样还不能把他‘吵醒’,不如我们再弄点大的动静?”他冷笑着说道。 里面的仇天厚在他看来,有可能是在装睡。 你永远都无法叫醒一个在装睡的人,因为醒来与否完全在于他的个人意愿。 “把门拆下。” 龙山程建议道。 孟高照却劝道:“这样不好?万一不是他,往后见面多尴尬?” 龙山程数出了有半厘米厚的大钞,然后在其他人面前扬了扬。 “这些钱应该能装上一扇更好的门,把门拆了,这钱我来赔,我给他装一扇高档货。” 事关他偷渡到枷南国的事,这点钱如果能查清楚事情的真相也值了。 韦枷对龙山程大为改观,他以前觉得这龙山程有些“娘”,给他的感觉不像个行事果断的男人。现在他对龙山程高看了几分,而他曾经起过的怀疑,也就不复存在。 有句话叫不打不相识,在韦楞的世界里,男人之间的恩怨情仇就是那么简单。 他韦枷现在欣赏龙山程,两人之间的仇怨自然就跟粉笔字一样,一笔勾销。 “那我动手了。” 韦枷往自己手上呵了口气,这是他的习惯性动作,并不会给他接下来的行为带来多大帮助。 他鼓足了一口气,肩膀绷得紧紧的,退后几步,然后向前快跑。门前聚着的人,自觉给他分开了一条道路,他借助速度与惯性,侧着身子撞到了门上。砰地一声,不知道的人会觉得,哪里的炸弹爆炸了,或者是重卡的轮胎炸了。 杜鹃情不自禁地捂住了自己的耳朵。 韦枷想得很美好,以他的估计,那堵门自己随意撞几下,就能撞开。 但是现在非常“骨感”,门上传来的反作用力,将他拋飞了出去,后背着地摔倒在了地上。 杜鹃过去把韦枷扶起来,用手拍去他身上的灰尘。 “没受伤?” “没事,没事,小问题。” 他觉得自己丢了面子,在众人面前出了丑,尤其是叫自己的女人看了自己的笑话。 他站起身来,想要再试一次。 可是,白孟山却抬手阻止了他。 “小兄弟,我这位兄弟力气大,是工地干活的好把势,我看你也累了,要不到一旁休息一会。” 韦枷很想说自己不累,不用休息,可是白孟山的手虽然瘦得见骨,身形也像个初一的中学生。但是手上传来的力量,着实不容叫具忽视,他吃疼地收回自己的手。 只能讪笑着点头道:“说来我也有些累了,就麻烦这位朋 友。” 他客气地让开了自己的位置,那洪义的身形看样子更加彪悍。他这身街头小混混打架的功夫,在如铁塔一般的洪义面前,肯定肯不到任何便宜。 那侏儒般的白孟山,一开始他没在心上,对他的阻拦也没多在意,但是,他清晰认识到,其实不仅是洪义,就连这个侏儒白孟山,他也不一定能打得过。 “阿义!” 白孟山叫道,洪义会意走到门前。 他喝了一声,手臂上的青筋就像一根根蠕动的蚯蚓,那拳头几乎要将自己的骨头捏碎。 韦枷看到洪义的拳头食指与中指与手掌连着的骨节,有两个厚厚突起的老茧。他有幸听一个老拳师讲过,现代武术多数是花拳绣腿,但几十年前的武术是真正的杀人术,那些能打的武师的拳头上,往往有着厚厚的拳茧。 大家普遍都知道,茧子其实就是人体的死皮,因为皮肤与粗砺的物体摩擦,久而久之死皮层在那个部分累积,就会形成一个个茧子。普通人的手指关节位置,不大可能出现茧子,因为他们与物体接触的位置,往往位于手掌内侧。地里干活的庄稼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们的手心因为经常捉握农具,长时间、高强度地劳作,因此手掌会形成一个个厚厚的老茧。 洪义两个拳头上的突起,明显就是老拳师曾经跟韦枷说过的“拳茧”。这种人虽然不像武侠小说里那样飞檐走壁、无所不能,但是等闲四五个没有经过训练的人,绝对近不了他们的身。 如果手里有合适的武器,利用地形,一个人单挑十四五个人,并非做不到的事。 洪义吸气的动物,犹如陆地上奔跑最快的猎豹,韦枷似乎听到了鼓风机沉沉的吸气声。 洪义瞄着那堵木门,将积蓄已久的拳头挥了出去,那堵木门就跟豆腐做的一样,啪地一声就穿了一个大窟窿。 洪义收回拳头,满意地看了眼自己的成果,伸手进那个打出的窟窿,把反锁的门打开。 然后他站回了白孟山的身边,深藏功与名。他的眼神没有半点骄傲自满,这件事在他看来,只是普通的举手之劳。 龙山程警惕地看着洪义,白孟山则神秘莫测地笑了起来。 他已经展现出足够的 “拳头”,那些人想要找他们麻烦,也得掂量一下自己的斤两。 韦枷心里直呼怪物,那堵门虽然用料有些偷功减料,但也不是轻易能破开的。他自己亲身经验过一回,知道那堵门有多坚固。 杜鹃跟见鬼一样,看着洪义,韦枷可以感受到她心中的不安。 其实他也有些畏惧,洪义的拳头如果落在人的身上,起码要断两三根肋骨。 想想他就觉得牙酸。 孟高照抿着嘴唇没有说话,他开始怀疑自己看人的眼光。 白孟山三人,在他之前看来,只是三个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再在再看来,事实证明他再次看走了眼,凭洪义表现出来的武力,就知道这三人的身份,决不像是进城打工的普通农民工。 这么多年,他也没有见过三人回乡过年,只不过不同寻常的地方都在他的主观意识里,被长时间地忽略。 换位思考,如果有这样的武艺,去教人拳脚,开个武馆当教练,或者是去打拳赛,哪里不比去工地烈日下搬砖来得强? 他感到深深的疲惫,他等了又等,那些该来的报复,还是没有落到他身上。 他担心泉下的母亲,会受到那些人的欺负,这种日子一天不到来,他就一天感到不安。 他像个等待发落的囚徒,如神话中的触犯了死神的西西弗斯。他身上的悲剧色彩,要比那个每天推石头的主儿更重,因为他在经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永恒审判。 第四十四章 醉汉 那袋子熟牛肉,在众人的手电光中,迸射出一股惨然的绿绿色彩。 其他人的到来,没有惊扰到这烂醉的老头,他就跟一头死猪地躺在地板上,四肢摊开,不设任何防备。 所有进入房间的人,在那一刹那,都手捂着鼻子。 原因无他,房间里的酒气,仿佛积蓄了一个寒冬,在这夏季发酵了一段时间。 杜鹃退后了一步,没有走入房间的意思。 而其他大男人,自是不会在乎这点小节,他们大大方方地走入这黑暗的房间。仇天厚的房间里没有开灯,韦枷在门边摸索了一会,找到了记忆中的电灯开关。 明亮的灯亮刺破了房内的黑暗,龙山程打量着房内的装潢,心里忍不住冷笑。 这老头也不像表面上看着那么简单,他们这些人里,隐藏最深的或许应该是这个老头 。 洪义的武力立即让他意识到,白孟山那伙人的农民工身上,也只是一个表面幌子。他们应该和自己一样,也有着迫不得已要到这个地方居住的理由。 白孟山回以一个善意的微笑,龙山程不至于当场揭穿白孟山等人的异常。没有必要在这里跟他们交恶,他们这种亡命徒,狗急跳墙,杀人灭口,又不是做不出的事。 孟高照喃喃道:“怎么喝这么多酒?有空得劝他到医院检查身体。” 他的话就像风中的柳絮,在场的人不约而同都忽略了他所说的话。 韦枷找了开水壶里的水,这老头还没丧心病狂到用酒代替水的地步。那电热水壶里,还储存着小半壶的水。 韦枷倒了些水出来,那水有些凉,但不烫手。 他满意地点了点头,然后去摇地上的仇天厚。 仇天厚闭着眼睛打呼噜。 “老头,天亮了,起床喽!” 他在仇天厚的耳边大吼,回答他的却是一声又一声更加响亮的鼾声。 洪义推开了仇天厚身前站着的韦枷,对他说道:“起开,我来。” 韦枷敢怒不敢言,洪义施展的那一手惊为天人的拳头,他没有胆子,也不想用自己的身体,试试它的威力。这洪义虽然举止鲁莽,眼睛里没有他这个人,但他姑且还是不与他 作计较。 洪义的手法可比韦枷更加粗暴直接,他虚坐在那老头身上,双手擦了擦手掌。阴笑一声,然后左右开弓,大耳瓜子扇在仇天厚树皮般的老脸身上,啪啪之声不绝于耳。 那老树皮竟然也焕发了第二春,一转眼那干巴巴的黄褐老皮,染上了一层红通通的色彩。 杜鹃不忍心地转过身去,那每一巴掌好似扇到了她身上,洪义每一次动作,她都像受惊的兔子似的,瑟缩着脖子抖一下。 老好人孟高照,嗫嚅着嘴巴,看似想要上前劝说,可最后还是站在原处没动。 白孟山不动声色地观察着其他人,洪义的动作有他的授意。不然,洪义不会做这种画蛇添足出风头的事,任由韦枷他们折腾便是。 韦枷看着洪义那生猛劲,目光有些闪躲。 那架势就跟拍生猪肉似的,每一巴掌都结结实实的。 可饶是这种情况,在洪义停下手中动作之后,那老头还是我行我素的鼾声震天。 韦枷看出了洪义的狠,这种人做事不会顾忌后果。 再让他打下去,就这老头的身子骨,搞不好会弄出人骨。 他这大好年华,可不想染上什么人命官司。 因此,他上前一步,壮着胆子说道:“这、这位大哥,要不还是我来,再打下去,那老头就得隔屁了。” 洪义如饿狼般转头看了韦枷一眼,他正想借着这个机会,给韦枷点颜色看看。 这种没有本事还爱出风头的人,以他的性格能任韦枷蹦跶到现在,全是白孟山在旁边压着。 这种送上门来教训人的机会,他又怎么会错过? 大半夜的,眼睛合上没多久,就叫这小子一通闹腾,全部人陪着他在这里玩“捉贼游戏”,他的心情能好才怪。 如果不是大哥(白孟山)在旁边,一直叫他别冲动,看情况再说,他老早就是一通老拳伺候,还用得着看他在这瞎嚷嚷,怀疑完这个,又怀疑那个? “阿义,让他来。” 白孟山不想产生矛盾,这会把警察引过来。他看韦枷是个不肯吃亏的主儿,虽然现在慑于洪义的武力,他忍气吞声在那装孙子,可真动起手来,他绝对会报警追究到底。 “是。” 洪义平生最听白孟山的话, 就连他老子老娘都没这么服帖过。在白孟山身边做事,必须要遵循一个原则,不忤逆他的话,听从他的命令做事。 白孟山以前住的地方有个小花园,那里的花生长格外茂盛,偶尔有路过的人看见,不免拿出手机拍照留念。那肥沃的土地里长出的花朵,依靠的就是人的血肉,那些与白孟山对抗的人,都被他做成了花肥,埋进土地里沃土。 若白孟山只是一个生性残暴的心狠手辣之辈,他当年也不会威名在外。难能可贵的是白孟山兼之心机深沉,他像个天生的演员,好像自打娘胎起,就戴着一张面具。 从前看到有人在自家花园前拍照留念,他会“好心”地请对方到花园里喝茶、吃点心。当年东窗事发之前,还有不少人去他的花园那里打卡拍照。 韦枷看着老头高高肿着的腮帮子,不急气地差点笑了出来。 他忍了一会,手里提着的水壶,水也耍出了些。 然后,他揭开水壶的盖子,冷不丁地把壶里的水全淋在老头的脸上。 这一方法,果真有奇效。 地上躺着的仇天厚,伸手抹了把脸上的水,然后迷糊道:“这好好的,怎么下雨了?”接着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生气道:“天杀的马蜂,趁老子睡觉钉老子的脸,一会我要把你捉着了,下油锅炸了,撒上椒盐下酒吃!” 这仇天厚不愧是个老酒虫,睡醒没多久,又三句不离酒。 他醒了之后好似没有发现自己屋里多出的这些酒,起身打着摆子又要找酒喝。 可是,屋内能目光所及都是空酒瓶,他就像松鼠检查坚果好坏那样,一个又一个地摇晃着屋里的空酒瓶,看他的动作,这种情况已经重复了成千上百遍。 韦枷赶紧拉住仇天厚不让他走,可仇天厚醉归醉,身上的力道却不小,韦枷心里喝了一声,几乎使出吃奶的劲,才让这老头没挣开他的双手。 他抓住机会,赶紧问道:“你有没有看到一个陌生的人,你今天晚上是不是去了其他房间?” 仇天厚身上能呛死人的酒气不作伪,可也不排除他故意装疯卖傻,或者是那个真正的凶手,趁机溜进了他的房间。 “酒,给我酒,你们谁啊,进我房间有事?” 仇天厚的意识好像回笼了一些,他总算发现这屋里站着的六个陌生人。 “小伙子,你有点脸熟,我不欠你钱?” 韦枷顿时哭笑不得,这老头好像还没完全醉醒,自顾自地在说着胡话。 不等他说话,其他人已经默契地进屋,搜寻那个可能藏起来的“犯人”。 一分钟左右,基本翻遍房内的杂物,蟑螂、苍蝇见了不少,可就是没有见着人。 卫生间里出来的洪义,在房内吐了几口口水,肮脏的垃圾堆也不欠这几口唾沫。 “这老头上厕所竟然不冲水,他娘的硬得跟化石一样!” 洪义的话仿佛自带气味,韦枷不着痕迹地看了一眼卫生间,隐隐约约闻到了洪义所说的恶臭。 杜鹃更是花容失色,捂着嘴巴想吐又没能吐出来。 仇天厚讲完几句又闭上眼睛,身体倒向韦枷,呼出带酒气的呼噜。 韦枷知道这老头,应该是真醉了,从他的嘴里撬不出半点有用的东西。今晚的事,也应该不用他做的,因为这老头醉得走楼梯都能摔跟头,又怎能装神弄鬼吓人? 这件事不了了之,其他人各打了一声招呼就都出了门,顺手把仇天厚弄到床上,并且关灯、关门。 龙山程说已经联系了装修公司的人,明天一早就有人过来装门。 众人的脚步越来越小,几近微不可察。 仇天厚的房间里,躺在床上的老头儿睁开了眼睛,那黑白分明的眼睛哪里有一丝醉意?眸子比世上清醒着的绝大多数人还要清明,也就是说,方才他的意识一直清醒着,此人心机的可怕可见一斑。 在洪义的打辱和韦枷的泼水下,竟然能装得和一个疯醉汉无异,坚忍程度令人匪夷所思。 他没有开灯,直接站了起来,房内依然昏暗。可他的眼睛竟能夜间视物,那些小山似的垃圾堆,他一个都没有碰到,他扒下墙上的一幅海报,从中找出了一个草白色的医药箱,拿出相应的东西擦在脸上的伤处。 然后又从冰箱里拿了冰块放在冰袋里,对脸上的伤作冷敷处理。 他慢悠悠地倒回自己的床,这黑暗中的动作没有发出丝毫声响,就像一只轻盈的老猫。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恼怒,平静得就像一汪死水。 他在思考着自己的行踪,其实他跟白孟山三人一样,从事的是黑心肝的买卖。 只不过的地位要超然于白孟山三人,所以白孟山只知道他的名号,而不知道他的相貌、真实姓名。 他的代号叫做鱼鹰。 第四十五章 鱼鹰 在那个出门随便逛逛,胆子稍大的人都能发家致富的年代,鱼鹰在莫德里市的富豪圈子里,可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无论身家几何,富翁们总会有请到他的那一天。 人,食五谷杂粮,而病多从口入。腰包充实的富翁,不会虐待自己的口腹。因此,他们的“富人病”往往到了一发不可收的地步,人体器官出现病变,才开始慌忙着紧,四处寻找一个健康的移植源。 鱼鹰手里拥有着莫德里市所有富翁的联系方式,据说此人早年间只是一个海上漂泊的船夫,后来不知怎么回事,竟拿到如此多显赫之人的联系方式。每当到了富翁们需要移植源的时候,鱼鹰的地位就变得格外的重要。 他手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器官来源,只要有需要,付得起价格,他就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调取”新闻的器官源。在明眼人眼里,那些器官怎么“调取”的,早就不是秘密。可管他用的是坑蒙拐骗手法,只要能保住自己的命,那些富翁不会多管闲事,没人会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鱼鹰工作的时候,会准备许多部手机,每部手机配备数个号码。他准备了一个只能接收短信的号码,会当有“生意”上门,他身上的一个感应器就会发出提示,他可以根据号码用其他手机拨打回去。同理,他也会用不同的号码联移植源。 他在这种黑色交易中,扮演着中介的角色。 那时,他俨然是莫德里市风光一时的地下皇帝,在黑市贩卖人体器官这一桩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交易都得经他首肯。他豢养了一群打手,专门去下黑手,对付那些与他不相与,或者公然反抗他的人。 富翁们自发组建了一个基金会,提供资金助他管理偌大一个根茎交错的庞大地下组织。 鱼鹰从来不跟自己的手下和主顾见面,他做事死守规矩,从不以真面目示人。即使与他关系最为亲密,那群富翁里头权势最大的安姓老板,也不曾见过他的真面目。 每次交易的时候,他喜欢扮演各种各样不起眼的身份,躲在暗处观察着交易的双方。有时是清洁工,有时是行乞的乞 丐,有时是摆摊的小贩,有时是在公园下棋的老人,有时是默默路过的路人…… 他变态地享受着这种畸形的欲望,有时他甚至会亲自下手,享受那剖人心肝的快感。倾听在锋锐刀刃下,狰狞皮肉划破如绢帛撕裂的清脆声响,还有徘徊于鬼门关前声嘶力竭的呐喊。 仇天厚是个变态? 鱼鹰从不否认这一点,世上有些人携带着恶意降生于这个世界。又或许是在某个时刻,魔鬼替换了他的心神,这种事情谁又能说得准呢? 同一个院子的小孩穿着开档裤撒尿和泥沙玩的时候,仇天厚喜欢做的事却是设陷阱捕捉天上的鸟,拿棍子掏地上的昆虫,或者拿着小鱼竿钓河里的游鱼。他设法捕捉这些生灵,不在于好奇他们的姿态,或者拿回家给自己解馋。 他并不与同龄人玩,他捉那鸟儿、虫儿、鱼儿,只为了剖开它们的肚子,看它们似痉挛般地抽搐,眼睁睁看着他们无助地死去。他对生命消逝那一刹那,迸发出的强烈求生欲似乎有非比寻常的渴求。 而当那些生灵死去的时候,一切又变得索然无味。他会毫不犹豫地丢弃那些生灵的尸体,去找别的鲜活的生灵取乐。 大约是小学的时候,仇天厚对那此田间、街道的小生灵,彻底失去了兴趣。 那些寡淡无趣、完全出于本灵的挣扎,他已经司空见惯,失去了虐杀它们取乐的快乐。所以,他把目光对准了身边的人,尤其是那些与他同一个院子长大的孩子。 多数人看来,孩童的世界远比成年人简单,也比成年人的世界更加白垢无瑕。然而,孩童们的恶,也要更加地纯粹,不问理由,不问究竟,恶之所以为恶,只是因为单纯的恶。 仇天厚恰好就是天性为恶的人,栽桩、陷害、离间……他以层出不穷的手段,成功拉笼了同一个大院的同龄人,他们以他马首为瞻。他们之中分成了两派,看似平常无奇不在两派之中的仇天厚,实则是两派的首领,但他非旦没有阻止两派之间的争斗,反而作为幕后推手,加剧两派之间的冲突。 两派间的矛盾与冲突一天天升级,双方的人开始用起了杀伤性武器。拿起棍棒、弹弓等了工具,用力击打在曾 经的玩伴身上,他们仿佛忘了昔日的打闹玩乐的和谐。他们如同真正有仇不共戴天的生死仇敌,双方的人像野兽一样竭力打了半个多小时。 这场争斗没有胜家,双方的人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当第一个人的头被敲破,血流满面的时候,终于有人意识到恐惧。他慌忙着跑回家中,找在家里呆着的大人们帮忙。 而那些在家里喝茶、侃大山的大人,想当然地以为小孩间的矛盾,不是什么大事,忽略了他们中来得更加纯粹与恐怖的恶意。 等那些大人姗姗来迟时,那些孩子已经打完这场无谓的架。地上都是散落的“武器”,而全部孩子的身上都挂了彩,最严重的是那个击打头部以致休克的男孩,最轻的伤也是大片的淤青。 邻近的医院派来救护车,把成群孩子送到医院。收治病患的医生,忙得焦头烂额,资历最老的老医师,从业四十余年,没有见过这样数量众多的未成年人伤患。当从孩子们嘴里撬出,事件的起因时,所有人都惊呆了。 他们纷纷听说,自己的孩子因为要取得仇天厚的信任,所以才组织了这场打斗。 据他们所述,仇天厚的话好像带有神奇的魔力,一不小心就跟爷爷奶奶讲的鬼迷心窍那样脑子不能思考,傻乎乎地听他的话去做。回忆起那场打斗,他们都像是在做梦一样。 仇天厚的父母被找上了门,听说自家儿子做出的恶事,他们都惊呆了。他们难以置信地反复确认其他人,矢口否认道自家儿子绝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因为仇天厚在家里一直扮演着“乖宝宝”的角色,他从来不给他们招惹麻烦,在学校的学习也不用他们担心,一直都是拿全优,每次考试都稳稳地名列三甲。 若去找学校里的老师,他们提起仇天厚,也只会是赞不绝口,对好学生的喜爱是每个老师的共性。 这正是仇天厚的高明之处,他没有直接参与这场事件,而是单独找到某个人,装作不经意地给他们小恩小惠,取得他们的信任。然后用言语蛊惑他们,令他们对另外一个人产生刻骨铭心的仇恨,一点以孩童忘性隔天就会忘记的事,一次又一次地被他反复加强记忆,于是矛盾愈演愈烈,不 是真仇也打成了真仇。 那个年纪的小男孩又好面子,一般不会把事情告诉家长。仇天厚吃准了他们的心理,早早地埋下了祸端。矛盾激烈的双方,分成了个派系,你看我不顺眼,我看你也碍眼地开始争斗。 真正的罪魁祸首则在一旁隔岸观火,嘲笑着他们的愚蠢,为自己的优越的聪明而洋洋得意。 当被自己的父母询问时,仇天厚面不改色的否认了自己做过的事。面对群情汹涌的那些受他唆使的孩子的父母时,他也能一脸无辜地概不承认自己做过的事,还在他们眼皮子底下演了一出“大戏”。 只眨巴下眼皮子,眼泪就连串地掉落,把弱势者的形象演得惟妙惟肖。 那些其他孩子的家长也跟着犯起了糊涂,尤其是在仇天厚声泪俱下地控诉其他孩子嫉妒自己。为了推卸责任,顺便教训“嚣张”的自己,把这次打斗的过错都推到自己身上时,超过七成的家长当场信了个大概,而剩下的三成,回去之后越想越把自己说服。 这样的后果就是仇天厚逃脱了惩罚,而那些孩子不仅落得满身伤痕,还被自己的父母训斥打骂了一通。 那些家长不是没有想过仇天厚说谎的可能性,对于自家的孩子他们总会偏爱那么一些。可自家孩子口述得太过荒谬,他们怎么也不相信一个小屁孩,有挑拨人心的精明,而且近二十个孩子,都受一人唆使,并且还斗个你死我活,这种事情在他们看来,自家孩子说谎的可能性更大。 因此,仇天厚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得到了更多家长的喜爱。在他们家住的那个大院,混得更加风生水起,没有一个大人会讨厌他。而在那些孩子心中,对他更加地恨之入骨,但他们事先已经收到自家大人的警告,只能暗暗排斥仇天厚,不跟他玩——孩子的报复手段就是如此幼稚。 仇天厚并不在乎这些,他只是有些惋惜——一场好玩的游戏才开始揭幕,现在马上又要落幕。 渐渐地,他把目光瞄向了自家的双亲,他用一贯的技俩,对自己的父母说谎。在自己的身上制造伤痕,诬陷对方对自己家暴。谎言都会有败露的时候,可仇天厚假借孩子对父母的依恋之情,劝导他 们息事宁人,说他不想失去自己的父母。 所以,他的父母实际上看对方不对眼,对陷于对方“家暴”的痛苦与悲伤,却没人开口核对对方掌握的信息。否则,他们一定会毛骨悚然地讶异于一个孩子深沉的心思与算计。 最终的结果就是仇天厚弄得双亲离婚,老死不相往事,而他一直在里面充当着受害者的角色,博取生父生母的同情,在他们手里骗抚养费花。 对于使双亲离婚这件事,仇天厚得到的愉悦,超过折磨小生灵的两倍。 他发现人这种同类能带给他的快乐更多,他在对自己身边最亲密的人下手后,渐渐地不满足于此。上初中那一年,他开始对同班同学下手。 那时的仇天厚还不是一个糟老头,在他的温文尔雅的伪装下,可谓翩翩风度的英俊男孩。女孩要早成熟于男性,春天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少女的芳心一颗颗暗许给品学兼优、待人温柔的仇天厚。 仇天厚像个熟练的猎人,哄骗那些女孩跟他上床,在一个个漂亮女孩之间周旋。但世间总会出现意外,某个女孩怀孕之后,没有听仇天厚的吩咐,事后吃下避孕药,肚子四个月大突显的时候,对方的家长找上了门。 这件事引起了连锁反应,那间中学的人都知道仇天厚背地里做的那些齷齪事。更有激动者打听到了他在外面租的房子,提着刀子扬言要把他杀了。 风头正盛之时,仇天厚找了艘渔船出海,在那艘船上做起了水手。 那艘船并不是正规的渔船,而是一艘贩卖违禁品的船,他们这次要运送一批军火给东洲海域附近的海盗。 仇天厚的天性在文明世界是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而在灰色的地下世界却是一把好手。 在仇天厚离开天枢国跑船之后,他做的那些“精彩异常”的事,传到了他的生父生母耳里。两人被请到学校谈话,在了解事情真相之后,他们又说起了当年离婚的事,骇然得知自己与对方之间的矛盾全是归咎于儿子恶毒的算计。 两人已经有些年纪,而且因为离婚的事而在心里互相折磨。 真相大白之后,他们的心里没有一点冰释前嫌的喜悦,有的仅是后怕。他们没有办法面对事实,不相信自己的儿子竟是一个这样的人,多重打击之下,两人一两只煤炭死于家中。 多年后,仇天厚回到家里,知道父母自杀的事,仅仅是笑不露齿地哦了一声,好似喝下了一杯白开水。 之后,他利用在船上的见识,拉旗子做起了黑市交易的头头。他笼络了莫德里市的富翁,生意最火的时候,国外的买家会专门派来私人直升飞机。像是那道禁菜——浇驴肉,人像是牲口一样极大程度地吊住他们的命,待到需要时再取下他们身上的脏器。 第四十六章 色狼 韦枷在众人散去之后,不死心地又检查了一遍一楼二楼的所有房间。 那些空房间只有因为他闯入而扬起的灰尘,没有其他别的东西。 这个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仇天厚的嫌疑既然已经排除,在场的那些人也没有作案的可能性 那么,这个人到底是谁?他怎么离开这栋楼? 他们一堆人检查过一遍,总不可能他有瞬间移动的功能,在这所有出口锁死的楼里凭空消失…… 凭空消失? 韦枷走到了二层半的楼梯,那堵昏黄灯光下,带着神秘光芒的通向三楼天台小屋的铁门。之前所有人都没有来过这个地方,自然忽略了这个不能通行的天台。 他看到了楼梯上残留着一些印迹,打开手机手电筒,借着余光,他看到了上面那一排整齐的脚印。这脚印的尺码,和他在屋子里看到的灰尘脚印一模一样。 这么短暂的记忆不存在出错的可能,这说明那个留下鬼影的人,最后逗留的地方,竟然是这道楼梯,在他们注意力集中在那个空房时,藏身在这个地方? 不,不应该是这样。 他接连推翻了这个可能,因为即使他藏在这个地方,后面也会被下楼时的他们发现,他想转移藏身处更是难上加难。最关键的是,他看到的这些脚印,脚尖的朝向是向上的,而且仅仅就这么一排脚印,这就显得有些心悚。 再往上是一堵封死的墙壁,他可以想象得到,那个人像影子一样,穿过这个墙壁,然后1进入到了天台的小屋。 这堵铁门后的墙壁底下,有个封死的老鼠洞,这由他亲手堵上。 他站在这堵铁门前,仿佛面对一座深渊,他在凝望这堵铁门,窥探背后的秘密时,他心里的所有想法,已经完全暴露无疑。 韦枷感到了慌忙,这件事超出了他的预料,他原本以为只是一起普通的恶作剧。可依照目前掌握到的线索,显然非人力所为,那是他们人类应该匍匐的鬼神之物。 勇气在那一刹那消失,韦枷的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离开! 当做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他快步走下楼梯,楼梯间的灯光,一如 既往的昏黄。 窗外乌鸦哑哑地嘲笑着楼里的人,人心仍处于一片混沌,可兽目已经清明地洞悉一切。 第二天早上,韦枷带着一身冷汗醒来。 他已经熟悉了那种,一切失去掌握、任人鱼肉的感觉,心绪平复得更快。 昨晚回去之后,他很快就睡着了觉。 可是,梦魇如故找上了他。 他在梦中,再次看到了那个画皮鬼,它穿着嫩粉色的睡裙,他今天夜里见那的那件。初入梦境,它与自己的距离,维持在上一个梦境,而自己还是那个视角固定,只有思维处于活跃状态的人形木偶。 无论经历这个梦境多少次,那个身穿杜鹃嫩粉色睡裙的画皮裙,带给他的压迫感都一样强烈。他在梦中给自己下了无数个心理暗示,他告诉自己那是一个幻象,自己是在做梦,自己才是梦境的主人,要害怕也是那个鬼害怕? 可当它迈动自己的脚,如瞬移一般陡然接近他时,所有勇气与信心都丢盔卸甲。 他的心里只有一个感觉,逃不掉的,它是不可抵抗的存在,没有人能逃脱它的魔掌。 放弃抵抗,乖乖接受你的命运。 耳边那个不知名的低语,在一遍又一遍地呢喃。 梦境消失,回归现实时,那个呢喃也开始消失。 杜鹃神情殷切地看着他,关切地问道:“又做噩梦了?我看,放假的时候,我去庙里帮你求个平安符,看看有没有效果?这样下去,也不是长久的办法。” 昨晚的鬼影看来给她造成了大面积的心理阴影,此刻竟然想借助不切实际的神灵来拯救自身。 “没事的,应该是这几天的事发生得有点多,俗话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过几天应该会没事。” 韦枷勉强挤出一个微笑,那个穿墙消失的“人”,只有他自己知道。杜鹃暂时还不知道,那个恶作剧的竟然是真正的鬼魂。 他看了一眼屋顶,这个动作在杜鹃眼里格外显眼。 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颤抖,身上的汗水冰冷得他好像坠入了冰窟。 那个鬼就住在他们的头顶,虽然他和杜鹃住的是一楼,可是,昨晚的事情已经说明,它可以走下来在二楼活动。难保它不会走到一楼,恰好又闯入他们的房 间,跟他们玩一些只有鬼才能感到乐趣,而给普通人带来的只有恐惧与痛苦的游戏。 “天花板有蜘蛛网吗?我们搬进来的时候扫过一次,怎么现在又有了?”杜鹃苦恼地说道:“一会上班的时候,我们买瓶杀虫剂,回来再喷一下,应该就不会有蜘蛛了?” 说到蜘蛛的时候,杜鹃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蜘蛛这种八条腿,节肢带着绒毛,长相狰狞的物种,极少有女孩子会喜欢。韦枷知道,杜鹃这是被蜘蛛给恶心到了,便随口说道:“是有些蜘蛛网,杀虫剂喷一下,那些蜘蛛就不会再来了。” 他正好掩饰之前失神看向天花板的事,其实那天花板上没有丝毫蛛网。不过,杜鹃有些近视,自是觉得自己没有看清,而韦枷这个没有近视的人,眼神更尖,发现了那墙角的蜘蛛网。 …… 超市里的人流对比往日要更加地少,只有四五个面生的人走进来选购商品。 超市的空调开得分外地足,外面是炎炎的夏日,可里面却令人感到有些微凉。 看韦枷不顺眼的老员工,已经习惯了他的存在。事实已然如此,不能改变,世间的诸多事都是这样,人们也习惯了随波逐流地接受。 前台收银的几个妹子,无精打采地呵气,提着半睁的眼皮,百无聊赖地等着里面的人买完东西,去到收银台结账。 韦枷看似认真地推着运货的车,去给几乎满的商品架补货,肥头大耳的经理不见踪影。若此时有人走入他的休息间,就会发现一头猪露出肥厚的肚子,在那里呼呼大睡。 普通员工有经理的监管,所以平常做事提心吊胆,而目前商场里职务最大的就是那个死肥猪经理,上面也不会时常派人来检查。他做事随心所欲,基本上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只要他能自圆其说,招收员工或者解雇员工都是他一个人的事。 超市里闲聊提神的几个妹子也知道,那死肥猪经理在自己办公室打睡觉,所以也不像之前那样严谨,神色放松不少。 韦枷在思索着对抗那些鬼魂的方法,他想到口罩男的组织。那是与“眼睛”一直对抗着的组织,而且还建立了那样宏伟的地下建筑,他们应该会有限制鬼魂的方法 ,不然,一群普通人以血肉之躯,早就被“眼睛”的人追杀殆尽,断不可能至今还与“眼睛”周旋。 想到就做,他避开了超市的摄像头,去了应急楼梯那里,给自己点了支烟。他拿出手机,蓦然想到自己没有口罩男的联系电话,只好在那里默默地一个人抽烟。 看来还要去找口罩男一次,他对自己住的老楼的事是知情人,他应该能给自己帮助。 而另一边,选购商品的顾客中,有个戴着墨镜的男人,他的眼睛不在那些商品上打转,而是围绕着一个个穿着超市制服的姑娘。 “这个屁股挺圆的,一看就知道好生养。” “这个长得挺好看,不过跟搓衣板似的,关了灯就跟摸男人一样。” 他神色猥琐地打量着,借货架的遮档,醉翁之意不在酒地贼心乱瞄。 他的目光像一条滑溜粘腻的黄鳝,专门往那种能勾起男人欲望的女性部位纠缠。 虽说他的这种行为,并不会给女性带来实际性的威胁,可是,他却像能剥落他人衣服一样,津津有味地看着来往的女人,并且在心里一通评头论足。 “嗯,这个有点意思,这腿我能玩半年……嘿嘿……”他猥琐地笑着,同时用手背擦嘴边的口水:“我去!” 他眼前一亮,惊呼一声,呼吸也变得粗重,他眼睛看着在货架前补货的女人。 “尤物,这脸,这胸,这屁股,这腿……” 这个女人给他玩上一辈子,也不会腻味,看得他心痒痒的,他感到了内心有股蠢蠢欲动的邪火燃烧。就像是少年人遇到了心仪的姑娘,那种火热的冲动,但他的欲望少了那个欲抱琵琶半遮面的欲语还休,只有纯粹而真实的原始冲动。 他好像又回到了第一次在公共场所,对一个个不设防的女人下手。 他混在人群中,紧张得说不出话,小心地留意地他人的目光,生怕他们发现自己的异常。 他青涩而谨慎挑选着自己的目标,专门挑那种面容青涩,生性懦弱的女人下手。这样的女人一般是没步入社会的学生妹,他们无知地散发着勾人的罪恶,吸引他对她们下手。 他趁着人多的时候,悄悄地走到了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女生背后,借着司机的刹车 ,放松自己的身体,将她压在车厢那里。他的身体重量成功使她不能动弹,他嘴里说着抱歉,实际上趁机将那女生的前胸、腰腹与丰满的臀部全部仔细过了个遍。 他感到了女生发颤的后背,还有想要挣扎,看清身后的人的冲动。 但是他坚定而自然的动作,却令那女生放弃了挣扎的念头。随后,他挤出了人群,换到一个角落,装作毫不知情的模样,他看到那女生无助的眼睛带着水汪汪的乞求,她在无声地向周围人发出帮助的请求,可是,由于她胆小的性格,她不敢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告诉刚才在她身上发生的事,义正言辞地让大家捉出那个“咸猪手”。 他在超市里看到的女人,正是杜鹃。在一众超市工作的女人里,杜鹃的面容、身段可以说鹤立鸡群,即使是不显身材的蓝黑色制服穿在她的身上,那饱满的胸脯,还有迷人的臀线也仿佛欲语还休地诉说着邀请,配上她无辜的面容,就像罂粟那样勾人犯罪。 他是一个惯犯、老手,以他多年的经验判断,这个女人的性格软弱,绝对不可能找他麻烦。 他摸着货柜,慢慢地接近了杜鹃。 杜鹃就像一只洁白的绵羊,无知地在草原上悠悠地吃草,对身后的危险一无所觉。 男人的眼睛几乎要瞪出来,杜鹃竟在这时蹲了下来,丰满的臀部撑得裤子好像要爆裂。 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手,快走走过去在那高耸的屁股上,狠狠地捏了一把。 杜鹃瞬间红了脸,俏脸含羞地看向身后。 她以为是韦枷跟她开的玩笑,故意去吓唬她。 可身后那人…… 第四十七章 颠倒黑白 可身后那人并不是韦楞,而是一张戴着墨镜也无法掩盖那猥琐笑意的脸。 杜鹃捂着自己的屁股,站起身恶狠狠地看向那个墨镜男。 “你……流氓!” 殊不知,她这样的反应,激得墨镜男兽性大发。他失去了分寸,他忘记了多年老手积累的经验,这时他应该反咬对方一口,语气坚定地否认自己做过的事,并且告她诬陷,然后扬言找经理算账。 以天枢国人的固有观念,多一事不如少事,他吃准这个心理,而且请经理过来,事情就不像现在这样小,他看杜鹃的模样,多半也是个怕事的主儿,应该会将这事当做没有发生,自己咽下这个哑巴亏。 可他此时脑子却抽了疯一样,嘿嘿一笑道:“流氓?我喜欢你的夸奖,小美人,我看你在这超市工作,一天也赚不了几个钱,要不陪哥哥去外面玩玩,一晚上给你八百,普通货色我只出三百,像你这样的极品,哥哥另外给你加五百,你看哥哥对你好?你考虑考虑呗?” 杜鹃一阵恶心,她不曾遇过这般无耻的人,完全没有半点羞愧,理直气壮地承认自己做过的事。 她以为是韦枷摸了自己的屁股,他们已经是男女朋友,这种事只有害羞,没有什么反感。但眼前却是一个猥琐恶心、满口秽言的陌生男人,直觉感到他心里那不好的念头,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愤怒。 “滚!你再耍流氓,我就报警!” 她学着韦枷骂人的凶狠样,想借语言把这墨镜男喝退。 但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犬,她就像一只猫咪在故作凶狠地喵喵叫。那墨镜男只感到情趣,一股欲纵还迎的特殊快感,完全没有半点害怕。 “好啊,你报警啊,警察来了,我就跟他说,我们小两口吵架,看他们帮谁?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那些警察也不好多管闲事,只要我一口咬定是你男人,嘿嘿,看他们怎么插手?” 墨镜男这种人害怕警察如老鼠畏猫,但他就是吃准杜鹃的软弱面相,赌她不想把事情闹大,不会真正地把警察找来。这时的凶相,在他眼里,只不过是色厉内荏,就算他真做了什么事,最后 他也不会有事。 他淫笑着走近杜鹃,这个货架的位置,位于超市的最后面,这里卖的都是些五金零件。这些东西,一般不会有人来买,况且是在这种人流稀少的时候,他就不信杜鹃敢大声叫喊,把人引过来丢掉名声,吃亏的还是女人。 杜鹃吓得声音失真,她的话完全没有起到作用,看样子这猥琐的墨镜男,还打算对她做更加过分的事情。 “你……你别过来……这里有摄像头,你的一举一动都会被记录下来,警察肯定会拉你去坐牢!” “嘿嘿,你觉得我会在乎这个?” 墨镜男步步逼紧杜鹃,他口出狂言道:“如果他们想看‘活春宫’就由他们看,没想到你还有这种爱好,放心,哥哥我身经百战,一定会把你伺候得舒舒服服。” 他像捉鸡仔一样扑了过去,杜鹃想要起床踢那墨镜男的下体,那男人最脆弱的地方。 可墨镜男这种男人,岂会没有经历过这种事,第一次踢他那儿的是个穿高跟鞋的女白领,他疼了半个月,差点以为那玩笑废了。 杜鹃的起脚还有些犹豫,不够干脆利落,出脚的劲儿也不够狠。 墨镜男欺身而上,把杜鹃的右脚夹在双腿之间,恶心地磨蹭着杜鹃的大腿。 隔着裤子的布料,杜鹃恶心的感觉更盛。 她又气又怒,感到了一种深深的侮辱感,可是她的力气不够大,那散发着恶臭的嘴巴似乎要凑到她的嘴上。 这种事发生在她身上,她一定会把前夜的晚饭都吐出来。 就在这时,墨镜男沉浸于杜鹃的美色,背后完全不设防。 一记凌厉的飞踢,直接踢中了墨镜男的侧腰。那被踢中的部位,仿佛瞬间抽干了力气,他像是跌倒在地的老头,捂着自己的腰部,躺在地上叫唤。 韦枷连忙把杜鹃护在自己的身后,他抽完烟之后想到了超市,想找杜鹃商量请假的事。结果,却看到这一幕令他火冒三丈的事,一个陌生男人,竟然想对杜鹃行不轨。 作为男人,这种事绝对不能忍,因此,他情急之下,助跑一脚飞踢,使足了十成力气。他的脚尖还有些隐隐作痛,地上脸色惨白冒着冷汗的墨镜男,便是他这脚威力的证明。 此时,墨镜 国的墨镜跌落到一边,他的眉毛非常浅,就像蜡笔绘上去一样,而眼睛更是小得只剩一条缝,他的嘴唇厚度惊人。现在那张厚嘴发出惊人的凄厉叫声,叫声非常地大,一声接着一声。 接着,墨镜男嘴里冒出的话,令韦枷措手不及。 “救命啊!打人啦!!这破商场的员工,突然打我,救命啊……” 韦枷只能又踢了一脚,期望能止住这墨镜男的瞎叫唤。 他是看出来了,这墨镜男事情败露,又咽不下吃他这一脚的气,所以就大喊大闹把商场的人引来,好搅混这一潭水。赶来的人如果看到这一幕场景,十有八九会觉得是他打人,而不会想到那墨镜男猥亵在先。 “你丫的做色狼,就做好挨揍的准备,你以为把人叫来,我就会怕你?!” 韦枷扯高嗓门叫道,刚才他踢墨镜男的时候,有人看到了他的动作。 “你胡说!”墨镜男把地上的墨镜,架到自己鼻子上,然后颠倒黑白地说道:“我明明在买东西,你忽然蹿上来,非说我非礼你女朋友,把我打了一通,我不管,把你们经理叫过来,我的腰断了,我要你赔钱!” 墨镜男一刻不停地说着,叫声洪亮而有中气,在地上捂着腰的模样,半是真痛半是装模作样。 聚集于此的人越来越多,超市的员工也赶了过来。当着那么多人的面,韦枷恨得牙痒痒的,却不好对这无耻的墨镜男动手。 超市的其他员工也赶了过来,与韦枷有仇的那个妹子,见机马上去了肥猪经理的办公室。 “杨经理,杨经理,大事不好啦!” 她着急地大喊大叫,折叠椅上睡得正香的肥猪,激灵一下翻了个身,摔到了地上。 他吃疼地扶着好像摔成了八瓣的屁股,敲门声好像要把这门拆掉。他连忙把折叠椅收起来藏好,他以为自己的形象在员工面前无比高尚,不能让他们看到自己在办公室开小差。 其实,他的肥猪形象已经深入人心,做再多都于事无济。 他拿出镜子照了一下那苍蝇都站不住脚的抹了无数发胶的发型,然后把镜子收好,面容严肃地开门道:“娇娇,你找我有什么事?这个时候不好好上班,小心我记你旷工。” 他心里 怀疑这陈娇想找他上位,他看着陈娇还看得过去的脸,心想小妮子长得还行,身材不错,晚上关了灯一个样。 他心里最眼热的,还是那新来的叫杜鹃的女大学生,只要她乖乖从了自己,他杨富贵和她去领证也不是不行。像他这样的,在他们村可是抢手货,媒人从村头排到了村尾,可他嫌弃他们身份低,配不上他现在的身家地位,所以每次回村都得伤神地拒绝那些媒人介绍的姑娘。 而杜鹃这大学生的身份,在他看来马马虎虎,勉强配得上他的地位。 陈娇虽然心里恶心,忍受着杨富贵露骨的眼神,努力让自己的厌恶不表露出去。 但还是没有忘记自己的正事,她故意把事情往大了说。 “杨经理,那个新来的韦枷,把我们超市的顾客打了,现在人躺在地上,说要告我们超市!” “什么?!” 杨富贵惊得魂都快飞出嗓子眼,他还是有那么一点自知之名。他现在的工资、身份,都是这家超市给的,离了这家超市,他什么都不是。 如果上面检查的人,知道了这事,那客人真去法院告他们超市,他这个超市的乌纱帽,肯定会被摘下。他得罪过那么多的人,如果再去从底层做起,曾经他看不起,欺凌过的人,不把他欺负死了? 他这把年纪,再换个地方,也不可能混出个名堂。 不等陈娇添油加醋地再说一通,杨富贵这头死肥猪,竟飞一般冲了出去。 陈娇恶意地笑了。 靠不光彩的手段,把我的姐妹弄走,那我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死胖子不是个能容人的,看到你把顾客打了,肯定会不由分说地把你弄走! 周围的顾客在窃窃私语。 “这家伙一脸凶相,把人打到躺地上站不起来,这家超市不会是涉黑的?” “说什么瞎话,现在没有黑的,只有白的,我看是两男争一女的戏码,别人家的私事,我们不会瞎掺和。还有说话小心点,小心回去被人查‘水表’!” “啧啧,这下手够重,这小子不好相与,我们说话小声点,别被他记恨了。” …… 言论几乎都倾向于墨镜男那一边,墨镜男把自己受害者的形象塑造得很好。 他成功 地取得了其他人的信任,他暗中翘起嘴角。 心想,想和我斗,你小子还嫩了点。 虽然遗憾到嘴的肉飞了,可来日方长,只要这小美人还在超市里上班,嘿嘿,总会给他逮着下手的机会。 这么漂亮的女人,这小子独占了可真暴殄天物,他也不是很过分,只要那小美人陪自己几个晚上。其他时间还是那小子的,这么激动把自己打成这样,可别怪他出手给这小子上堂课。 韦枷大声说道:“你们别信他的话,这家伙对我女朋友毛手毛脚的,我刚好看到他想非礼我女朋友,你们别被他骗了,这么简单的谎话,是个正常人都能看得出!” 墨镜男叫嚷道:“小子!你骂人也没用,我相信公道自在人心,你就算把所有人骂个遍,说他们是低能儿,也没有用!” “叫起你的小心思,大家帮帮我,可怜我一个普通的顾客,竟然被他平白无故打了一顿,这理叫谁说去?!” “你们下次来这商场买东西的时候小心点,提防着这小子给你们下冷刀,他就是个不讲道理的野蛮人!” 在黑镜男的胡搅蛮缠中,他们看韦枷的眼神,逐渐带着不信任。 杜鹃慌忙地帮韦枷辩白。 她指着地上的墨镜男道:“这家伙满口谎言,大家不要信他,我男朋友也是为了帮我,才会打他。” 墨镜男呸了一口道:“我还不是跟你说了几句话,又没对你做什么,这里都是监控,我至于傻成这样吗?” 杜鹃没有办法讲出墨镜男做的那些龌龊事,只能支支吾吾地又骂了他一句流氓。 这在围观的人看来,正是心虚的表现。 她非但没有起到帮韦枷说话的作用,反而令他深陷对他不利的舆论。 第四十八章 炒你鱿鱼 纵然杜鹃的话起到了反效果,可她是一片好心,韦枷也不可能怪罪她。 要怪只能怪这无耻的人渣! 既然你说我动手打你,那我就坐实这个罪名,把你好好修理一顿。 韦枷逼紧正得意的墨镜男,墨镜男看到韦枷脸上的狞笑,内心立刻慌乱。 “救命啊,杀人啦……” 他抬头看向周围的人群,可是所有人都在张望,没有人去阻止韦枷的意思。 墨镜男暗道倒霉,怎么这回撞上了个愣头青,早知就灰溜溜地认怂,然后道歉走人,不至于还要平白再挨一顿打。 “演技不错嘛。”韦枷用膝盖顶着墨镜男的腰侧,这个地方若揭开衣服,底下的皮已经是一片淤青。腰侧的位置,脂肪含量小,也没有坚硬的人体骨骼保护,那里的肌肉也不容易锻炼出来。在拳击比赛时,打拳的拳击手喜欢攻击的部位之一,就包含人的腰侧。 墨镜男谈不上什么能打的人物,也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就连挨打的次数都鲜少,文明社会的人都怕惹麻烦上身,维护正义的成本高昂是阻止他们多管闲事的主要原因之一。 韦枷身体加压,压迫墨镜男的伤口,墨镜男疼得直叫唤。 “我错了,我错了,饶了我……” 他不复刚才的硬气,这种人欺软怕硬,在社会上比比皆是,偏生他们都活得还不错。像墨镜男没有正经工作,可生活质量堪比战战兢兢工作的社畜白领人群。 求饶也没用,动我女人,不吃点苦头,真当我韦枷属王八?! 韦枷举起拳头,对准墨镜男的脸要打。 隔空传来一个如妇人般的男人尖啸。 “住手!” 一只西裝革履的死肥猪像重型坦克似地狂奔而来,人们看着他仿佛感到地面剧烈地摇晃,令人不禁担心这商城的楼板能否经得起他重量的考验。 “韦枷,你干什么呢?像话吗?把顾客打了,我平时怎么教育你的?” 杨富贵跑过来气还没喘顺就指着韦枷骂道,把韦枷和墨镜男分开。把墨镜男扶起来,再拍打干净他身上的尘土,他又讨笑地谄媚献殷勤道:“这位先生,您没事?我们员工 不懂事,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这种没口味的人计较。” 墨镜男被扶起来之后,神情又变得倨傲,他看得出杨富贵才是这里的主事人。在他看来,韦枷和那小美人都是超市里的员工,只要想保住手里的饭碗,就必须息事宁人。他太懂这些商家的心理,遇事第一反应不是解决,而是大事化了,小事化无,员工的那点小亏,在他们眼里不算什么。 墨镜男傲慢地瞥了韦枷一眼道:“我好端端地买东西,却被你们的人打了,这事怎么也得给我个说法,不然,我就去你们总部找人投诉。” 他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杨富贵的胸牌道:“杨经理是,你的工号我已经记下了,请你‘好好’地严肃教育他们!” 杨富贵脑后淌着汗水,这事绝对不能上报总部,若知道他管辖的分部有问题,总部会找借口派新人顶替他。连年招收的员工不泛大学生、研究生、博士生,那些人精力比他旺盛,想法比他新颖,学历比他高,他杨富贵就是个随时都能更换的无名小卒。 “唉唉唉,这位先生,我们有事好好商量,对于你所遭受的损失,我代表我们超市给你一定补偿,您看可以吗?” “这个,倒不是不行……”墨镜男不透光镜片下的眼珠子骨碌碌地转,他不常来超市,这次来这儿也是因为别的事,给他这个优惠他也讨不着好处。而且,刚刚那小子打他的模样可凶了,保不定在街上碰着了,叫他拖去没有监控的小巷子,把自己一通好打。 想着,墨镜男手指指向韦枷。 “我要他跟我道歉。” 杨富贵想也不想地对韦枷命令道:“韦枷,你来给这位先生道歉。” 他摆出一副上位者的姿态,韦枷气极反笑,站在原地没有动。杨富贵的脸色瞬间变得不悦,韦枷在他眼里只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员工,现在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不听他的话,摆明是在打他的脸。 之后找个理由把他开,他那个小女朋友可以留下,就算暂时不能吃到嘴里,当个花瓶看也能饱眼福。 错本不在自己,韦枷不可能认错,他当众大声说道:“这个死人渣,对我女朋友动手动脚的,现在还要我跟他道歉?” 他指着自己 的鼻子,不屑地哼道。 “你……你,我看你是不想干了!!!” 杨富贵气急败坏道,身体激烈地抖动着,仿佛得了帕金森综合症。 韦枷笑了。 “你以为我稀罕你这个破工作?” 平日里装孙子也就罢了,为了讨生活难免受点气,可他不能容忍自己身边的人受欺负。如果今天他吃下这个哑巴亏,从今往后他就抬不起头做人了。 “死肥猪!”他把胸前的胸牌摘下,扔到杨富贵富含油脂的肥头大脸:“老子今天告诉你,我!不!干!了!” “站住!” 杨富贵厉声喝道:“你以为你不干就行,你打这位先生的事,你说说怎么办?” “这件事对我们超市的影响可大可小,打人是要背负刑事责任的,亏你还是个大学生。” 杨富贵朝地板呸了一口唾沫,他当然不可能报警,这样做是为了令韦枷低头,挽回他的面子。他认为员工看到了他这一幕,往昔他千方百计积累的威信会荡然无存。手底下的员工在人群中努力的弊笑,别以为他没有看到,他要用韦枷这只“斗鸡”来个杀鸡儆猴。 韦枷牵着杜鹃的手转手要走,听到杨富贵的话回了头。 他指着头顶上的监控道:“这里不是有监控吗?你把监控调出来给大家伙过过目,谁在说谎,谁是受害者,不就一清二楚了吗?” 他戏谑地看着蹑手蹑脚想要趁机逃跑的墨镜男,那家伙趁他说话的时候,想要往人数较少的地方走,混入人群中去。 韦枷松开杜鹃的手,走到墨镜男的面前。挡在韦枷面前的人,给他让出了一条小道。他凶悍、蛮不讲理,喜欢动手打人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谁都不想身上挨拳头。这时,他们才发现人群视线中央的墨镜男,竟然摘下了墨镜,跑到了他们当中。 韦枷一把把人往人群中央拽,皮笑肉不笑地对墨镜男说:“这位受害者先生,你跑什么呀,不是我打了你吗?你这是要……逃跑了?你不是说要报警吗?” 墨镜男心虚得很,眼睛四处乱瞄,他这个真正的惯犯,真的警察到来,首先会做的是给他一副手铐。他在这附近一带的警局都非常“有名”,每月进警局七八次是家常便饭, 那些警察一来又得把他拘进去好几天。 虽然他早把拘留室当成自己的家,而且里面还包三餐,伸伸手就有口热呼饭吃,小日子过得他惬意十足。可里面的美人胚子警察,可不是省油的灯,他口花花调戏一两句又讨不着好处,反而要挨里面的犯人暗里一顿好打,这种事他管不住自己嘴巴的时候,经历过好几次。 每天睡着觉的时候,被人蒙上被子毒打,然后揭开被子什么都没有,上铺的人盖着被子睡得好好的,监控刚好又在那一天“坏掉”。 可是,现在韦枷连逃跑的机会都不给他,他只能赶鸭子上架,强撑着说道:“我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我现在赶时间,就不追究你们超市的责任了。” 他拿出手机看了眼时间,杨富贵感恩戴德地说着好话:“先生,您可真是那九天之上的神明,大慈大悲的观世音菩萨,您的心肠那叫一个没话说!” 他紧起大姆指不停地恭维道。 墨镜男没空听他的话,他只想趁事情没有闹大,找个法子溜之大吉。韦枷伸手挡在墨镜男的身前,盯着他碜笑道:“我有允许你走了吗?” 他紧紧箍着墨镜男的肩膀,墨镜男的脸上带着痛苦,肩膀上传来的力道好像要把他揉碎。 韦枷不是个肯吃亏的人,这墨镜男一再信口开河已经把他惹恼。 他的动作却气到了杨富贵,他想着人家已经宽宏大量不作计较,这人怎么一点都不会来事,还在这里死缠烂打、没完没了,一点都不懂得看人脸色,没看到那位先生已经表情严肃,如果真把警察喊来,事情肯定会传到总部那里! 要是引来了莫德里市报的记者,那他肯定玩完了。 他带着仇恨看向韦枷,韦枷毫不在意地“勾肩搭背”,轻佻地对杨富贵道:“喂!带我们去调监控,看看孰是孰非?这位先生有没有说谎。” “住口!”杨富贵气得直跳脚:“你赶紧给这位先生道歉!” 韦枷自高往下看了又矮又胖的杨富贵笑道:“你TM算老几,我现在已经不是你的员工,你没有资格命令我,我作为你的顾客,要求调用你们的监控,还是说你这个经理,一点都没把我们这些顾客放在眼里?” 杨富贵 自知不能接这个话,他一旦跟韦枷搭话,就不得不顺他的意去调监控,把事情闹大不是他的本意。如果他拒绝了韦枷的要求,就坐实了韦枷话里的不把顾客放眼里,若有顾客眼里不舒服去总部告状,他这个经理同样保不住。 墨镜男清楚事情经过,不可能随韦枷去看录像。 “懒得跟你胡闹,放手,我要回家。” 韦枷凶狠地盯着墨镜男的眼睛,如厉鬼索命般说道:“你往大门口走一步试试?” 墨镜男毫不怀疑,韦枷会当着众人的面,把他给弄死! 若早知道这是一樽煞神,他绝不会撞在韦枷的枪口上,在虎口捋须,胆大包天地去调戏人家女朋友。 第四十九章 查监控 墨镜心里又悔又恨,只能跟着韦枷走。 杨富贵板着脸喝道:“韦枷,你不要再继续无理取闹。” 现在谁对谁错已经不要紧,墨镜男心虚的表现,已经让杨富贵知道,自己错怪了人。可是,说出去的话如覆水难收,他只能把这事和稀泥,双方各退一步,把真正的是非瞒下。 但韦枷又岂会息事宁人,他揶揄着说道:“难道,你跟这位‘好好先生’是一伙的,为了把我从超市赶跑,没想到啊……” “你不要血口喷人!”周围的人看他的目光已经带上了一层怀疑:“我对天发誓,我绝对不认识这位先生,我跟他今天是第一次见面!” 虽然杨富贵竭力解释,但舆论不是那么好引导的,那些人里逐渐传出了些细言碎语。 “这事有点意思,看起来双方都有理。” “这经理不会跟这墨镜男认识,如果是这样的话,人口堪忧啊。” “我看,一定心里有鬼,不要为毛拖拖拉拉地不给人看监控,看了监控就能知道的事,还三番五次地阻拦。” “看个监控不就好了嘛……” “我还有事呢,耽误我多久时间?” …… 杨富贵迫于人群的压力,只能硬着头皮说:“好,我带你看监控,事先声明,万一是你有错,你要当着大家的面,对这位先生道歉,并且赔偿这位先生精神损失费。” 他指望着用话把韦枷吓退,可韦枷个吃软不吃硬的人,这句话更是激起了他心中的火气。 “可以,那我也要加个赌注,如果我的话是对的,你和这人都要挨我耳光。”韦枷不怀好意地说道:“不多不少,每人十下。” 在杨富贵那张嘴要说出什么话拒绝或转移话题时,韦枷挑衅道:“不会是怕了?” “赌就赌,我有什么怕的?!” 他的心已经凉了大半,这个赌约没有任何意义,在开始的时候已经注定了结果。 在人流的撺掇下,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监控室,路途一些不明所以的游人也加入了队列。 在这昏昏欲睡的午后,这件事令所有人精神为之一震。 调控录像出现在人们面前, 画面里墨镜男欺身靠近杜鹃。韦枷越看越火冒三丈,他的鼻子宛如喷火。 “看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被拎着衣领的墨镜男垂死挣扎道:“等等,这不能说明我做了什么,大家看,我只是好心想问这位小姐发生了什么,我看她一脸惊恐,所以上去关心一下,没想到好人没好报,还被人诬陷了!” 杜鹃红着眼睛说道:“你无耻,不要脸!” “这也说得过去。” “这姑娘不会脑子有毛病?” …… 监控只拍到了墨镜男的后背,他的正脸没有出现在镜头。这也许是一种天赋,墨镜男无师自通地巧妙避开了对着他的脸的监控,在看不清他的脸的情况下,事情又往对他有利的那一边发展。 韦枷不可能听他这辩驳,他老早想揍这人渣,还有死肥猪的胖脸。 “你再扯,看你能扯出些什么,我就是看见你想动手动脚才打你,这份监控已经足够说明问题。” 他抬手对着墨镜男的脸,好像在寻找适合的角度。 人群中有人看不过眼出来,握住了韦枷扬起的手。 “朋友,这样说不过去,这位先生,说不定真的没有做那些事,而你也看漏了眼,你女朋友则误以为他想做些什么,这种情况也不是不可能存在。” 韦枷转头看到了一个挂着自以为温和笑容的男人,那个假笑恶心得他想吐。如果这人真的想过解决问题,就不会在这种时刻跳出来,而且话说得有模有样,却于事没有半点帮助。通俗地说,就是在和稀泥,这种人一般又被称作“搅屎棍”。 韦枷语气不善道:“那你说怎么办?” 杨富贵担心被韦枷打,早就跑到了门边,这时见事情有了转机,又重新折返道:“对对对,这事情肯定就是这样,这位先生是好心被人当了驴肝肺。” 见其他人的目光看向自己,眼神里带着赞许。 这位“搅屎棍先生”,清了清嗓子说道:“我看,不如让这位先生自己讲述一事情的经过,我们大家来评一评理,我相信只要是谎言,一定会露出破绽。” “哦?”韦枷看了一眼围观的人,大多数人都在点头。 他虽然非常想把墨镜男摁在地上打,可人多嘴杂,这 些人里也许又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搅屎棍”出现,双拳双敌四手,若自己强行打人,最后说不准还会被对方仗势欺人,反过来对自己下手。 “行,我倒要看看你这狗嘴里,能吐出什么象牙?” 墨镜男舒了一口气,他向“搅屎棍先生”投去一个感激的眼睛。“搅屎棍先生”不明所以地展颜一笑,还以为对方是感激自己帮他解围,阻止了一个“野蛮人”对他下手。 “注意你的用词。” 墨镜男把墨镜戴到了重又戴到脸上道:“事情是这样的,我刚好走到那个区域想要买点东西,但是又不知道挑哪种合适?所以想过去找那位姑娘,问一下哪种好一些。没想到,她突然大喊大叫起来,我以为她疾病发作,所以过去看看能不能帮忙,可谁成想我一过去,她就要动手打人。” 墨镜男心有余悸地说道:“我怎么可能让她打?只好过去压住她手脚,同时防止她伤到自己,后来,这个姑娘的男朋友就踢了我一脚,还说我非礼他女朋友。唉,这世道好人不做,如果不是大家,我真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难得墨镜男说谎的时候,脸不红心不跳。若此时有专业的测慌仪,那仪器上也不会显示他在说谎。墨镜男早就把自己修炼到金刚不坏,这点小风小浪,根本不能引起他心里的波动。 韦枷知道自己遇上了个说谎不眨眼的家伙,满口谎言却能说成比金子还真。 可这家伙以为自己没有办法了吗? 这么多年的侦探小说,还有悬疑小说、灵异小说不是白看的,他肯定不会留意到一个地方,而这正是他的破绽。 “你说你去那里买东西?” 韦枷问道。 墨镜男自然地回答道:“没错,我去那里买东西。” 他从善如流地说:“我去买什么东西是自己的自由?” 韦枷接着问道:“这东西是给你家人用的,还是给你自己用的?” 墨镜男留了个心眼,没有把话说全。 “我自己用又怎么样,我家人用又怎么样?” “不怎么样,我就是问问,还是说,你去那里,根本不是买东西?” 韦枷在故意激他说话。 “我自己用也行,我家人用也行。” 墨镜男 其实也不清楚那地方卖的是什么玩意,他又不是去买东西的,哪里会注意这些。 人群里已经出现窃窃私语,可是声音太小,墨镜男也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 保安队的队长忍不住别过头憋笑,那表情已经完全扭曲,时不时带出一阵放屁似的噗嗤声。 “笑什么?又什么好笑的?”杨富贵不悦地看向保安队长,也是给他通风报信,扭曲事实加害韦枷和杜鹃的陈娇的男朋友。 杨富贵完全抓不到重点,他老早就已经忘记了这种基础的工作,超市的那些个区域,他每天走过却不能说出每个区域贩卖的商品具体有些什么。 没有理会杨富贵,韦枷继续说道:“牛皮啊,你一个大男人,还用‘姨妈巾’?” 墨镜男的心咯噔一下,但是脸色却如铁桶,没有半点破绽。 “我给老婆买的,有问题?” “哦,你刚刚不是说,你和你家人都用那玩意吗?” “我当成鞋垫在用可以?”墨镜男咬牙切齿地说,即使今天被他蒙混过去,他已经丢脸丢了大发。 “可以,是可以,只是不知道你们家拿婴儿产品当鞋垫。” 图穷匕见,韦枷终于令墨镜男自露马脚。 杜鹃补货的那个区域是母婴产品区,那里最多的是尿不湿、奶粉之类的东西。 众人奇怪于韦枷问墨镜男,买的东西给自己用,还是给家人用。在他们看来,这些东西自然给家里的孩子用,而墨镜男含糊的态度,还有后面那句自己和家人都能,则成了他戳破自己谎言的第一步。 之后,韦枷用‘姨妈巾’来诈他,墨镜男不知道那里具体卖的是什么,而杨富贵则养尊处优惯了,根本不会了解那些事,所以帮不了墨镜男的忙。一连串的试探 之下,众人看清了墨镜男的真面目。 “搅屎棍先生”神色带着羞愤,没有多说一句,不动声色地融入了人群。 肥猪经理与墨镜男跟死了爹妈似的脸色难看,韦枷看着他们的模样神清气爽,跟吃下人参果似地舒坦。 杨富贵哭丧着脸说道:“韦枷先生,你看这事,要不当我是个屁放了,你继续留在我们商场干活,我给你涨涨工资?” “不好意思,老子说话算话。” 韦枷不为所动:“还有,我和我女朋友,都要辞职,不窝在你这个鸟地方受气,你会把我们的工资给结了对?我们可是签了合同,你这样做是违反劳动法的,哎呀,你看我这记性,杨经理可是守规矩的人,又怎么会做这样的事呢?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那种出尔反尔的人,我最看不起了。” 杜鹃扯着韦枷的衣服,好像想要说什么。 她小声对韦枷说:“你把工作辞了,我们去哪里再找一份工作?” “放心,我有办法。” 韦枷满不在乎地说道。 杨富贵吃了个暗门亏,韦枷这话堵死了他的后路。并且,要他把脸奉上给他打,还要乖乖地给钱人家。这感觉不可谓不难受,杨富贵断不会想到事情发展至此。 就连那个他眼馋的美人,都要跟着离开超市,而旁边这货竟然对这小美人动手动脚,自己三番五次地帮他说话,娶那小美人做老婆的想法,是彻底没戏了。 不说杜鹃与韦枷分手,她分手之后反而会有许多青年才俊,会跟嗅到花蜜的蜜蜂一样赶来,就算是孤独终老,或者去找个富翁包养,又或者是同性富婆,也不会找区区一个商场小经理,又老又胖又丑又斤斤计较的小人。 第五十章 恶犬 “两位注意了,我来了。” 韦枷如恶魔般笑着,使劲地掴了杨富贵一耳光。然后意犹未及地甩了甩手,说道:“瞧你这脸上的汗,弄得我满手是油,使不上劲,我给你擦擦。” 语气带着不容拒绝,韦枷跟杜鹃要了一张纸巾,杨富贵肿着半张脸说道:“我看不用了,就这样挺好的,不劳烦你动手了。” “不用,我这人最公道,我既然要打你,给你擦下汗是举手之劳。” 杜鹃在一旁劝道:“我看算了。” “你忘了这人怎么帮那人渣说话了?” 他可没有忘记肥猪男平时看着杜鹃时的猪哥脸,若说杨富贵心里没有半点邪恶的想法,他打死都不信。 听韦枷这么一说,杜鹃心里带着气,也就随着韦枷去了。 韦枷抬手一下又一下地扇,直打得自己右手酸疼。 每打一下,他还特意用纸巾擦去杨富贵脸上的多余液体。这样打上去,没有了多余的液体作润滑,每一巴掌都打得杨富贵眼冒金星。 正当杨富贵以为解脱,韦枷停手的时候,韦枷扒开他的脸,恶笑道:“还有一下,你急什么?” “这打得手都痛了,你的脸色可真厚呐。”他“苦恼”地说道:“可惜没有带副手套,要是有副手套,打起来就更舒服了。” “我有!” “搅屎棍先生”似乎是为了挽回自己的脸面,在人群之中高高举起右手。韦枷看向他时,他走出人群,送出了一别白色的棉手套——工地搬砖常用的那种。 “朋友,谢了,这手套多少钱?我一会给你转账。” “不用了,送你。”“搅屎棍先生”大气地说道,带着厌恶地看向脸肿成名副其实猪头的杨富贵,要不是这家伙力挺那个墨镜男,他也不会误以为韦枷无理取闹,然后在众人面前丢脸。 他经过装死的墨镜男时,用力踢了墨镜男的屁股道:“老实点,你个‘咸猪手’!改天我把你爪子跺了,挂在屋檐下腊晒!” 韦枷在杨富贵绝望的眼神中,不紧不慢地穿上了“搅屎棍先生”友情赞助的棉手套,笑得露出两排牙齿。 “千万不要躲哦,不然又得 重来,这样就不好了。” 杨富贵心里怕得要命,口上却说道:“不会,不会,男子汉大丈夫敢作敢当!” 端的是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可最后还是免不了英雄气短,他小声讨饶道:“你他手轻点,我私人给你们工资多加两百奖金。” “呵呵。” 韦枷不以为意地抬手,在杨富贵不敢置信的眼神中,用尽全身力气,打在他肿得看不出眼睛的脸上。一颗晶莹,末端带着樱红的洁白大颗物体,在空气中划出一个优美的弧度,接着,众人便看见一颗带血的牙齿,躺在监控室的地板。 杨富贵捂着自己两边的肿脸,吡牙咧嘴地挤开人群往外走。 “轮到你了。” 韦枷特定把这墨镜男放到最后,有了手上这副手套,他打起人来更加不伤手。 拎着墨镜男的衣领,把他脸上的墨镜丢到一边,韦枷便见他的眼珠子跟陀螺似地在转,心里又不知在打什么鬼主意。 韦枷不准备听他嘴里吐出的任何话,抬手就是势大力沉的三下,啪啪啪地好不大声,众人听得一阵牙酸,同时心里又升腾起一股报复的快意,就像之前的他们不是现在的他们一样,跟着韦枷同仇敌忾。 “打得好!” “我早就看出他不是好人。” “这小伙子一身正气,打得解气。” …… 听到周围高涨的喝彩声,韦枷想了个损主意。 他对周围的人说道:“各位朋友,我觉得不能我一个人解气,正好这墨镜男同意了赌约,而且完全输了,又是个色狼,我看这样,我剩下的这七个巴掌,我想请几个志愿者,来帮我的忙,有人愿意吗?” 不一会儿,六个身强力壮的男人就站了出来,“搅屎棍先生”也位列其中,他戴着一双鳄鱼皮手套,这明显是他能脱颖而出的理由。 正好有教训墨镜男的机会,他又怎么能错过? 一个接着一个,澎湃而汹涌的巴掌声响个不停,墨镜男感觉脑子像个皮球一样,被人踢来踢去,而里面的脑奖成了一滩浆糊。 勉强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是“搅屎棍先生”,看清“棍屎棍先生”手上的鳄鱼皮手套。墨镜男顿时被吓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眼睛一闭,竟然当众昏 倒。 开玩笑!那手套打了自己脸上,半张脸的肉都要没了!! “搅屎棍先生”不满地又踢了墨镜男一脚,可是墨镜男竟然一动不动,没有半点反应。他也不好对一个昏迷的人下手,只能不甘心地脱下手套退回人群。 韦枷拉着杜鹃的手,去找杨富贵结钱。 围观的人,看到没什么好看,也就回归原位,该干嘛的干嘛去。 监控室的保安,看着地上的那个墨镜男,皱起了眉头。 保安队长点了个两个人说道:“你们把这家伙扔到商场外面。” 隔了一会,他又说道:“还是扔远一点好,扔到离大马路不远的绿化带,悠着点,别把人扔马路中央,不然这家伙死了,还要怪到你们身上。” “明白。” “没问题。” 两个保安都拍胸口保证道。 一条皮毛带着不同程度凹陷的狗,夹着尾巴走到绿化带那里,对着一颗小树,抬起自己的后腿,对着树干撒尿。 最后,它还满足地蹲在树下方便。它正是常说的那种赖皮狗,毛皮灰蒙蒙的,看不出原来的品种。 突然,一个阴影蒙在它的头顶,它顿时吓得屎也不拉,蹦出绿化带。 两个保安看到嘶牙咧嘴,喉咙里低声唔唔警告的赖皮狗。两人同时在腰间取出了警棍,对着那条狗大喝:“滚!死狗,小心我弄死你!” 似乎慑于两人的武器,那条赖皮狗呜咽一声,转头就跑。 “吓死我了,没想到有条疯狗,要是被它咬了,肯定得染狂犬病,听说,还不保证百分百能治好。” “得了,看你这出息,遇到小偷,你还不得吓尿?” 把狗喝退的保安,笑着对另一个保安说:“今晚我带你吃夜宵,狗肉煲,给你小子壮壮胆气,下次那狗再看到你,肯定夹着尾巴跑!” “狗肉,那玩意好吃吗?” 另一个保安目露难色。 “你没听说过吗?狗肉滚一滚,神仙站不稳。听我阿公说,狗肉在古代又叫香肉,以前我在乡里转悠,想吃都难吃到。” “真有这么好吃?” 另一个保安情不自禁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唾液在口腔不自觉地分泌。 “信你哥哥,保准吃到你舌头都吞掉!” …… 两个的 交谈声越来越远。 草丛里,刚才装作昏迷的墨境男,连忙借力起身。 “呸呸呸!那小子下手真黑。” 居然还叫其他人帮忙,那些人牛高马大的,下手没一个手软,他这副身子骨好险交待在这里。 他感到自己的手沾到了什么粘稠的东西,于是抬手闻了闻,一阵恶臭。 汪汪汪! 那条赖皮狗,重新跑回了回来,对着墨镜男狂吠。 墨镜男终于猜到手里的是眼前这只赖皮狗新鲜滚热辣的粑粑,他闻到衣服上又骚又臭的味道,他躺在绿化带时,那只狗撒的尿全滚到了他身上。 他嫌恶地用手在绿化带上的叶子擦了一下又一下,双手终于没有那些恶心的东西,闻到的也只有青草汁液的味道。 他摸起地上的一块石子,对着那只赖皮狗扔过去。 这一记他没想过命中,连瞄都没有瞄准,可谁想直接扔到了那只赖皮狗头上。 他想这下能把那只赖皮狗吓跑,可居然激起了那只狗的凶性,它目露红光地吠叫了一声。紧接着,墨镜男听到了不断响起的低吼唔唔声。 一只,两三,三只…… 总共约有十只狗,它们全部死盯着墨镜男,长长的嘴里流着口水。 原来那只赖皮狗不是逃跑,而是去搬了救兵,它知道自己一个打不过两个保安,所以去叫了自己的“狗兄狗弟”。 不巧俩保安已经回去,墨镜男却惹怒了这只狗。 墨镜男勉强咽下嘴里的口水,他还记得有人讲过,如果有狗对你发出威胁低吼,千万不能跑,要慢慢地在它们身边走过,不然你越是跑,它们就追得越快。 他大气不敢喘一下,慢慢地往后退。 他每往后退一步,那些流浪狗就往前一步,而且那低吼声越来越响。 他听得心里发毛,后退的时候,不小心踩到地上的枯枝,一个踉跄险些没站稳。 咔蹦一声,就像是进攻的信号,约有十条狗,四支脚往后一蹬,不要命地朝他扑过来。 他想知道如果惹到了狗,要怎么做才能平安?那人也没有跟他说过,要是把狗打了要怎么脱身? 他转身往后拨腿就跑,来不及去看身后追来的狗,他只能感到好些吠叫声越来越近。听到声音,他更是使足了劲,速度比刚才竟又快了一分。 他的肺风箱一样,呼呼的冷气不停地灌入他的肺部,与里面的灼热温度发生剧烈反应,他像是一团火,而不断地有冰块吞入他的肺。他多想停下来休息哪怕一分钟,可是那群狗不想放过他。 他只能欲哭无泪地不停往前狂奔,脸上的伤口还隐隐作痛,有生之年他都不会忘记这难得的宝贵经历。 第五十一章 一笔交易 傍晚时分,游云悄悄地在抱团,红色的霞光透过云彩,在大气折射下散发着浪漫的光芒,就似童话世界里的美好结局。 这个时候,家庭主妇们集体出动,上班族也陆续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工具各回各家。超市里的场景一片繁荣,明亮的灯光下,家庭主妇及上了年纪的老人,争先恐后地提着菜称重之后去收银台结账,超市工作人员忙得不可开交。 但这些事与韦枷和杜鹃无关,他们已经从超市辞职。 杨富贵的韦枷去结算工资时,还想着巧设名目克扣他和杜鹃的薪水。韦枷忍无可忍让他见识到了“花儿为什么这样红”,“说服”了杨富贵双手将拖欠的薪水奉上。 经此一事,杨富贵手下的员工,对他的不满与不屑上升到了一定高度,从前不敢明着说的话,当着他的面都能小声讨论,不把他这个经理放心上。偏偏杨富贵害怕有人去总部告状,冤枉员工、包庇色狼这件事后,杨富贵就像惊弓之鸟,因为手下员工里多少掌握着他做过的那些事,所以他不得不求爷爷告奶奶般地暗里讨好他们,谨防他们去揭发自己。 他担心自己的经理做不成,最好的办法是把人全部解雇,但是总部那里肯定过不了关,再说他也不敢得罪手下的这些个“大佛”。 “幸好我走得快,抢到了特价的鸡蛋,走晚几步就没了。” 穿着玫红色上衣的大妈侧头跟旁边的另一个穿着绿色上衣的大妈说话,虽是说着抱怨的话,可神色里的骄傲掩饰不住。 “唉,拉倒你。我以为自己已经够快的,没想到还是差点没赶上。” 着绿色上衣的大妈,手里拎着两盒特价鸡蛋,她嘴里的那个“差点”,跟广义上的差点有很大区别。 而那个着玫红色上衣大妈也不逞多让,她的购物袋里有至少四盒特价鸡蛋。 超市里的特价鸡蛋都是定额的,而杨富贵工作的超市则更加精打细算,每人限购一盒。只不过这两个大妈,战斗力非比寻常,买了一次又一次,最后工作人员再三提醒,仍然三番两次地跑回去去拿鸡蛋再结账,直到最后货架上的特价鸡 蛋清售一空。 沦为两个大妈交谈的背景墙的是超市后门楼下的绿皮大垃圾箱,一条凶狠的浅黄色毛发的狗,嗅了下绿皮大垃圾箱,接着疑惑地愣在原地。 它好像有些不甘,没有立即走开,鼻子低下,再重重嗅了几口,又马上打了个喷嚏。这垃圾箱里的味道,对犬科动物来说,还是有些太刺激。 那条狗打了个喷嚏之后,认真地闻了下地面,然后慢慢地走开。沿途提着购物袋的人,不敢招惹这条“横行霸道”的恶犬,自觉退避三舍。 过了一会,垃圾箱的盖子自内向外掀开,一个戴着黑色墨镜的头,探出垃圾箱四处张望。 确认那些狗没有追过来,墨镜男心中大定,周围的恶臭好像完全没有影响到他。这个时候垃圾箱内的气味还没有发酵到极致,若是清晨三四点,垃圾车来把垃圾拉到焚烧站的前夕,里面的味道才叫一个精彩! 变质了的肉,过期的食品,腐烂的烂菜叶,耗子的尸体……所有日常生活中能找到的异味散发源,都囊括在小小的几平方米的空间内,气味在这里酝酿、聚集,掀开之后的威力,远胜于街市小贩卖的油炸臭豆腐。后者是单一的臭味,前者是复合的可怕“臭气弹”,只要是没有特殊爱好的人,都不会愿意挨近半步。 狗奔跑的速度一般可以达到50公里每小时,而普通人的速度也就不到40公里每小时。墨镜男的奔跑速度虽然因为常年累月的过街老鼠般的生活,每天都在不断地进步,可是他跑得再快也比不过奥运短路冠军,与身姿矫健的狗比起来,更是遥不可及,好几次那些狗,都险些咬到他的屁股。 现在他的裤子,臀部的位置,有两个清凉的大洞。上面的面料,在第十次还是第二十次的险象迭生中,惨丧于某只狗的大嘴。 风从两个破洞吹过,墨镜男只觉两腚生凉,似乎陈年老痣疮都好了三分。 他笨手笨脚地从垃圾箱爬出,近大半天的追逐站,耗费了他全部体力。他的双腿颤抖得跟得了老年风湿病似的,反手取下背上沾着的烂菜叶。新鲜的空气涌来,他的鼻腔得到了救赎,正常的嗅觉在他身上重新恢复。他闻了下自己身上的臭味,跟鱼市场卖 鱼贩子的腥臭如出一辙,他干呕了几下。 那些臭味闻得他直泛恶心,可他身上就那么一件衣服,脱下就光膀了。走在六七点的大街,游人看见恐怕会报警,告他一个公共场所非常裸露身体,他暂时还不能进局子,他有一笔账没有到手。 他摸出手机,避开人流,去到了一处偏僻的小巷。 拿出手机,拨出一串号码。 这串号码没有存于他的手机,也没有用任何纸质或其他材料记载。 “你交代我的事,已经办妥,我的报酬你准备好了没有?” “我看到了,你做得不错,你现在在哪?” 墨镜男看了眼外面的街道,一墙之隔,如若两个世界,墙外是纷扰的人流,还有学生放学回家的交谈声。 “双福超市旁边的福泽路第三个路灯下的小巷,进巷子之后直走五百米,右拐再左拐,往前走大概三百米,我在巷子的尽头等你。” 这个巷子形成成一座座房屋间留出的空隙,站在里面的感觉非常逼仄。抬头看去,只有一线窄窄的天空。云霞的幻象般的光彩消得差不多,天空飘起了雨点,乌云沉沉地好像整片天要坠落。 雨点响起又滴落,声音越来越大。 倒霉!居然下雨!! 墨镜男出门间,难得看过天气预报,天气预报明明讲今天不会下雨,他看外面晴了半天,出门的时候就没有带伞。 虽然雨珠打在身上有些疼,衣服湿透贴着身体不好受,但衣服的臭气消散了些,就连手上沾的某些粑粑也洗了个干净。在浓稠的雨幕里,只有用一只手挡着,眼睛才能挣开视物。 三天前,他走在街上闲逛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全身名牌的“肥羊”。“肥羊”看样子是外地人,走走停停地,什么都要看上一看。 虽然那只“肥羊”,长得魁梧,身高在北方也显得鹤立鸡群。可是,他自信于自己的技术,能在那只“肥羊”发觉之前,把钱包拿到手,再原封不动地把空空如也的钱包送回去。所以,尽管心里有些害怕,但是他还是向那只“肥羊”下手了。 他悄悄地接近那只“肥羊”,不着痕迹地始终落在“肥羊”身后五步远的位置,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他目不斜视地看着前 方,神情有些焦急,就像那种急于办事的人。即使有人钱包失窃也不会怀疑到他的头上,他对这些事做来是得心应手。 那只“肥羊”走着突然停了下来,他走进了一家冷饮店,看来是走累了或者被太阳晒热了,停下来想歇歇脚和买杯饮料解渴。 墨镜男进店之后,没有马上去买饮料。他故意等“肥羊”买回饮料付了钱,转身拿着饮料往回走的时候,再上去前台点单。在相遇的那一刹那,他伸手摸出了钱包,然后嘴里说着抱歉,去前台用带着体温的钱包点了杯奶茶,要求店员打包。 接着,他顺势拎着打包好的奶茶,装作平常的客人那样往外走。 他回头看了一眼那只“肥羊”。 很好。 那只“肥羊”舒舒服服地用吸管吸了口饮料,惬意地闭了下眼睛。 一切是那样地天衣无缝,他平生偷过的钱包有近千个,这个钱包是他偷过最舒服、最轻松的钱包之一。 他迫不及待地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把钱塞进自己的腰包,然后把空了的钱包准备扔进垃圾桶。 在某些城市还存在着这样一群人,他们中的大多数是拾荒者,他们与小偷、扒手有亲密的合作。如果有人在外地丢了钱包,里面包含着证件,就会需要人把里面的东西拿回来——证件的补办手续非常麻烦。钱包里面,一般还有银行卡,或者其他纪念意义的小物件,这些东西丢失非常可惜。 因此,能优先接触到垃圾桶里的失窃钱包的拾荒者,就成了这个行当里不可缺失的一环。他们会专门留人盯睄警局,留意失窃的人。 等他们去警局报案出来,再找人跟他们接触。隐晦地提出,有办法“找回”他们的钱包,但要一定的“好处费”。 这种情况很难处理,假如有人报警也奈不了他们何,他们大可以将钱包扔进河里,不留下任何痕迹。他们可以狡辩道,自己没有捡过钱包,那些失主说的事,都是子虚乌的伪证。 报案的人不仅捞不回自己的钱包,反而还会落得一身腥。 在墨镜男转身离去的时候,他赫然发现那只“肥羊”站在出口似笑非笑地打量着他。 他在那一霎那,明白了自己得手轻松的真正原因,不 是自己技艺精湛,而是对方根本是故意任他偷自己的钱包。 “我认输,来,铐上。” 他自觉伸出自己的双手,哪里来的新条1子,我怎么一点消失都没收到? 时常会有便衣警察混在人群里,故意引他们上勾,尤其是在年前年后,按他们的话,把自己这些垃圾关进去,普通市民才能过一个好节。 而他们这些人也有分辨的方法,他们经常出入警局,犯事之后被释便出来互通情况,每一个警局里出现的面孔,他们都记得一清二楚,并且有新人出去“做工”,会跟他们口耳相传,使他们记清楚那些人。 所以说,那些警察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捉到他们这些扒手。 而偶尔失手则是因为警局里,出现了新的陌生面孔,而他们的人,还没来得及告诉他们。 “肥羊”没有给他上手铐,他也没有要回自己的钱。 他带着莫测笑容说:“我有事找你帮忙,钱包里的钱是订金,事成之后,我再给你一笔钱……” 那真是梦幻般的经历,他没想过自己有一天偷钱,会不被人拿着拳脚、棍棒伺候,反而还倒贴给他钱,“请”他帮忙做事。 第五十二章 新入院的病人 “鬼天气,鬼天气!!” 墨镜男晦气地骂了又骂,心道拿了钱之后,找个洗浴中心,过个“三温暖”爽上他娘的三天三夜。 他正这憧憬地幻想着,突如其来的瓢盆大雨好像也浇灭不了他火热的心。 男人的脚步声,踏着雨声而来,来人着了一身全身漆黑的雨衣。他的面孔被遮盖在雨衣的兜帽下,男人抬头看向墨镜男,表情无喜无悲。 墨镜男习惯了男人的表情,虽然他心里有些怪异,但是并不影响他们这次交易。 “我可算把你盼来了。” 墨镜男嘴上抱怨着说道,他看到了男人雨衣下的鼓囊,眼神真实地出场了他,那火热的视线仿佛要穿过那层衣料,把里面的大把金钱收入自己的腰包。 男人轻笑一声问道:“事情办妥了?” 他的僵尸脸下的笑容是那么地僵硬,在这阴郁的雨幕中仿佛在上演一出恐怖电影。 虽然事情有些出入,但那俩人还是被他搞丢了饭碗。 “我办事,你放心。” 墨镜男一脸笑意,对男人这种送钱上门的主雇,他向来不吝啬于自己的微笑。 男人拿出了部外形怪异的手机,手机的尺寸有些异于常规。不似普通的手机,上面没有花哨的外观层面的设计,只是简简单单的墨汁一样的黑,就跟男人此刻的扮相所出无二。 男人操作着手机,像是在给什么人发消息? 过了一会,男人似乎得到了准确的消息,他冲墨镜男又露出了个同样不好看的笑。 那似乎与之前笑容一致的笑脸里,隐藏着一抹阴深,但墨镜男迫切的心情,使他自动忽略了男人脸上稍纵即逝的不怀好意。 “事情我办好了,你的钱准备好了?” 男人拍拍雨衣下的鼓囊,神情轻松地说道:“早就准备好了,在口袋里放着。” 墨镜男心想还磨唧个锤子,赶紧把钱给自己了事。想到三“温暖”手艺一绝的小红妹妹,他脸上的笑容变得更加地荡漾。 这次叫她尝试什么花式好呢? 墨镜男边思考着边问道:“你不会没把钱带来?” 他明知故问,他已经从男人的口袋突起程度,判断 出男人有备而来。 “放心,我准备得……非常妥当。” 男人说话的时候停顿了一下,那刻四周的雨势又加了些,雨声更加地响亮,以至于他没有注意到男人嘴里那莫名的意味。 大自然中的气候现象本不带任何情绪,正如古人经常说的水火无情。但在人类的想象之中,雨天这个名词被赋予了许多格外的意味,如阴郁、恐怖、迷茫、悲伤等等情绪。 今日的雨带着一丝诡谲,变幻不断的雨点,昭示着墨镜男那摇晃不定的生命火烛,在风中苦苦的支撑,焰火时大时小,无从捕捉它的踪迹。 墨镜男抹了把脸上的雨水,不再掩饰眼里的贪婪,他对金钱上升至巅峰,即将满足的那种喜悦感,在雨声之中演译得就像二胡那拖长的尾音。 画面之中,有种想使人发笑又戛然而止的滑稽感。 “给我!” 墨镜男催促道。 男人的眼神冰冷得如同某些非人的造物。 “马上就来。” 男人的嘴唇紧紧1合上,他不需要再与墨镜男多言。 因为,那句话将是墨镜男此生的正常生活里,唯一一句能听到的正常交谈的话语。 男人戴着皮质手套的手,伸进宽大的黑色雨衣,他宽大的身形,配上这一身漆黑如夜的雨衣就像夜色之中的人形蝙蝠。 墨镜男对此一无所知,大多数的蝙蝠对人类都是致命的威胁。它们跟老鼠一样身上有诸多病菌,这些病菌对它们无害,但对人类却犹如穿肠毒药。 即使是最干净的蝙蝠,也有可能是只猪脸吸血蝙蝠。若是蝙蝠群中出现一只与正常人体型无异的蝙蝠,那它就有可能把体型更大的人的全身血液吸干。 在墨镜男加急的呼吸声中,他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他望眼欲穿的看着男人的手,那皮手套拿出来的却不是他期待的黄白之物。 “你……” 男人往前跨了一大步,将那物件狠狠地插在墨镜男的脖子上,蓝白色的花火在雨中闪烁,交接的光影变幻不定。天空传来一声石破天惊的雷吼,霎那,乌云笼罩下的城市亮如白昼,墨镜男因为灼痛而发出的惨叫,淹没于无尽的雨点敲击与雷声之中。 那个字是他对男人吐出的最后一个字, 从今往后,他不会有再见到男人的机会。即使他想见男人,男人也不会给他这样的机会。 他的后半生将于一个另类的监牢,忏悔他的罪行,涤净自己的罪恶,偿还他曾经作过的那些恶行。 如果有来生的话,他此生将遭受的那些磨难,将使他投胎到一户大富之家,后半生无忧无虑且妻儿美满。可惜,来世只寄托于人类的美好幻想,至少,在此生他已经失去了一个人的所有权利与地位。 男人收起手里的电击器,扔在幽暗的落雨巷子,他把墨镜男的手臂扛在自己肩上,扶着他向外面走。游人看到墨镜男的模样也不会惊讶,只不过会感慨有人在雨天喝成烂醉。 男人也会被游人当成墨镜男的好友,正在扶喝醉的好友回家。 没人能想到这对墨镜男本人意味着什么。 墨镜男并没有死去,他只是因为强烈的电流暂时昏迷了过去。 应该说男人并不希望墨镜男在此时死去,人们以为死亡是一切的终点,因为生命的美好,一切生物都本能的畏惧死亡。但有时候死亡却是一种享受,有无数种办法使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而这些办法贯穿着人类的整个文明史,野蛮与文明从来都是相对而言。 男人像是雨夜里徘徊的屠夫,在那个处于灰烬与雨声的怪诞世界,扛着自己的斩首屠刀,巡视着自己的领地。墨镜男没有遵守他的世界的规则,所以他成了屠夫刀下的牺牲品。 若墨镜男规规矩矩地只做男人交付的事,而不是临时起色心,非礼杜鹃,令事情在巧合之中完全。那么,他会收到一笔丰厚的薪酬。男人的雨衣下有两个口袋,其中一个装着牛皮纸封好的酬金。 另一个口袋里装着高压电击器,如果墨镜男在交易过程中,想打敲诈、勒索、武力威胁的主意,迎接他的也夫是电击的高压电流,还有自己皮肤的焦香。 墨镜男虽然没有在交易中作梗,但是他做了多余的事,这对男人来说,是不被允许的行为。所以,那笔酬金只能躺在男人的口袋,继续等待着下一个不知是谁的交易者。 男人带着墨镜男来到一辆破旧的小货车面前,这辆小货车外形是如此之旧,车头像陨石坑一样有 着许多个小坑。车前杠也没了一半,好像在过去出过某个交通事故。 上面的车漆也褪了颜色,无从判断原来的车漆的颜色。现在小货车车身的车漆是一种要比铁锈淡一些的土黄色,小货车的后斗用绿色的帆布篷遮挡。 掀开车后斗的帆布,男人把墨镜男固定在车上的推床——医院运送急症病人转移的器械。 病床崭新,没有使用过的痕迹,上面洁白的床单与白色的枕头,一看就是近期购置,触鼻还有消毒药水的味道,就跟在医院里浸泡后,再拿到外面一样。 这张推床有些特别之处,墨镜男如同睡着一般躺在床上。男人在床侧拉出了束缚带,这种束缚带非常人所能挣脱。即使使上刀用力去害这种束缚带,也很难将它们切断,它们采用了高纤维新型纳米材料制作,有着非同寻常的韧性与坚固性。 男人十分娴熟地把总共八条束缚带,死死地扣在墨镜男的身上,并且取出了一团医用纱布,塞进墨镜男的嘴里。他对这种事情,显然非常有经验,纱布柔软的特性可以不伤害到人的口腔,而且将它作为填充物,也能有效防止人的自我了断行为。 破旧的小货车悠悠地驶向城市郊外,雨天来回的车辆速度不减,不时有溅起的雨水泼在小货车的车前窗。雨刷机械地左右来回转动,虽然能抹去雨水,但是效果不尽人意,前方的路是那样的模糊。 但这些对男人来说,好像没有造成影响,他就跟在车外长了眼睛一样,即使车流如啸,但他的操作没有任何失误,就好像演练过成千上百遍。毫不夸张地说,男人对这条路线的熟悉程度,可以令他蒙上眼睛在高速路上来回无阻。 小货车经过长途跋涉,稳稳地停在一家铁门森严的占地广大的地方。 这个地方有着一扇庞大而壮观的铁门,大门的上方鲜红的油漆写着桃园精神病康复中心几个大字。 可能由于不久前翻新过大门,恰好又撞了雨天,那几个大字上的油漆像血一样流下。 开门的是一个护士姑娘,戴着口罩看不清她的容貌。 声音有些年轻,她对男人说道:“院长,又有新病人了?” 男人点了点头,没有多说。 护工 对保安室里的值班保安喊了几句,值班保安打了个呵欠,对着对讲机说了些什么。 不一会儿,四五个男人身形的护工,穿着雨衣在大雨中跑来。 他们熟稔地爬上了小货车的后斗,给推床上躺着的墨镜男披上挡雨的塑料膜。然后四平八稳地抬下推床,在雨的喧嚣中,把推床推去如同蛰伏巨兽的医院主楼。 男人如同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把车钥匙扔给保安,值班保安一会会把车子停好。 桃园精神病院一年四季的景色都有不同,唯一不变的是,他们的院长每次都会用破旧的货车隔三差五地拉回严重的精神病患。他们的精神状态严重地不正常,同时伴有严重的暴力倾向。 护士小姐在这工作了三年,对那些精神病患醒来的激烈场景已经见怪不怪。 墨镜男眼球的血丝似乎要暴裂,他拼命想要扯开身上该死的束缚,他知道自己肯定被男人阴了一手,他发誓要找男人算账! 护工小姐询问医生。 “病人情绪非常激动,需要把镇定剂吗?” “盐酸氯丙嗪注射1液,40ml,股大肌注射。” “明白!” 护士小姐快准狠地在病人伤害自己之前,注射了药剂。虽然她毕业之后的志愿是到市立医院工作,但是就业压力下到了风评不好的桃园精神病院。她发现这里也不像外界说的那般恐怖,虽然里面的病人大多非常难缠、症状格外严重。 墨镜男在药物作用下,渐渐地意识朦胧,压着他的男护工感到压力渐小,松开了压着他的手。 第五十三章 记忆丢失 “苟仁义,来,吃药了。” 男人眼神恍惚地躺在白色的病床,地上有双简单的拖鞋,房间内盛放的光,肉眼可见的少。 护士韩点点不耐地又喊了一遍。 “苟仁义,吃药!” 十分钟她就在这儿等着这个新转进康复中心的病人吃药,她在这里工作的时间长了。她知道有些病人不会乖乖配合吃药,必须亲眼看他们把药片咽进肚子了,不然,他们指不定会把这些药片扔到哪里去。 韩点点掏出了颗红色包装的糖果,在苟仁义面前晃了晃。 低头诱惑道:“乖乖吃药,奖你糖果吃哦。” 苟仁义黯淡无光的瞳孔,终于对外界的刺激有反应。他咧开嘴巴,傻里傻气地笑道:“糖糖,吃糖糖。” 他伸手要抢韩点点手里的糖,韩点点连忙把糖果收回去。 “不行,要先吃药。” 苟仁义这时苦恼地抓起了头。 “可是,药药好苦。” “所以吃药之后才能吃糖,所谓先苦后甜。” 苟仁义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把纸包着的药片,张开嘴巴全倒进去,然后喝水痛苦地吞咽下去。 他摊开手问道:“糖呢,糖呢……” 韩点点摇头说道:“不行,张开嘴巴给我看看。” 这个病人一周之前对医院采取的治疗措施概不配合,振振有词地声称自己没有疯,还说自己是被人绑架到医院。 可怜的人,看来不只有狂躁症,还有妄想症。 韩点点知道不能把精神病人的话听进去,有些精神病患的逻辑思维能力比一般人还要强,有些甚至拥有希特勒式的演讲才能。 对于这个病人经常说出的什么看似的正常的话,她一概是采取不信的态度,忽略他们嘴巴里吐出的字眼。 就如某几个病人,初来医院的时候,还说自己见到了鬼。 荒谬! 这个世界根本没有鬼,这些人完全是自己吓自己。对于某些人见鬼的经历,已经有了科学的解释,那是在人的心理潜意识的作用下,放大的恐惧而形成的一种视觉错乱现象。 人们常见到的鬼魂,一般来说都是人形,在民间的传闻异志之中,志怪故事的主角 也都是人们常见的事物。就如女人、小孩、东北的保家仙等等,关于女人与小孩,这一形象经常作为鬼故事的主角,也与古代封建制度对底层人民,尤其是妇孺的残害有关。 这些志怪秩事,某种程度是底层民众自己编造出来的,因为他们无法在现实得到公平,只能通过故事这种另类的方法,来诉说自己的不冤。所谓的冤魂索命,归根咎底不过是他们的一种恶人有恶报式愿望有寄托。 前些年入院的那几个病人,听说还是什么知名探灵主播。韩点点看来,这些人完全是自虐成瘾,靠编造些耸人听闻的故事,来博取人们的眼球,换来口袋里的大把钞票。 只不过,钱来得太快,亏心事做得多,最后自己良心发现,自己心里的“鬼”把自己吓倒了。 苟仁义张大的嘴巴,口水收不住地流出嘴。 他边张着嘴巴,边口齿不清地问道:“口(可)你(以)了吗?” “好,今天真乖,奖你糖吃。” 苟仁义闭上嘴巴,憨憨地笑了,把红色的糖果捏在手里。 韩点点的手突然被苟仁义捉住,她慌了神问道:“你,你干什么?!把手松开!” 声音里藏不住的色厉内荏,她今天没有叫人陪一块到这病房送药,往常这种入院时间不长,存在风险因素的病人,院长都会安排一两个人陪她一块,防止突然发生意外情况。 一时大意,今天没有叫人一起,不会这么倒霉? 韩甜甜方寸大乱,病房里就她一个女的,和一个半疯的傻子。人是真疯,但怎么疯也是个男人,她这个弱女子怎么也占不到拳脚便宜的。 “姐姐,你的手好好看!” 苟仁义笑着摸了摸韩点点的手,韩点点用力拍开他的手。 苟仁义委屈地摸了摸自己被拍疼的手背,不解地看向韩点点。他不知道为什么护士姐姐,要打他的手背,他是在夸奖护士姐姐,而且今天他一直很乖,没有跟护士姐姐捣乱。 韩点点看到苟仁义的眼神,心中松了一大口气。心想是自己神经太敏感,院长已经确定过这病人的智力有问题,目前就跟七岁小孩的心智差不多,怎么会有成年人那种肮脏的念头。 “小小年纪,学会耍流 氓了?”韩点点严肃地说教道。 苟仁义顿时惊慌起来,就好像犯了天大的错误。 “啊?”他不敢置信地睁大眼睛,嘴巴也微微张开:“这是一件坏事吗?” “没错,很坏很坏很坏的事!” 韩点点再三强调道。 “哦。” 苟仁义低下了头,有些失魂落魄。 他觉得自己忘记了许多事,那些事情好像很重要,但他又不是那么肯定。 在那些影子般的记忆里,好像有另外一个他,里面的他很坏,经常去拿人家衣服里的东西。还会去找好看的大姐姐使坏,护士姐姐说了,那种事是不好的。 可是,他明明记得,在那些不确定的记忆里,那些好看的大姐姐,好像对做了坏事之后的“他”赞不绝口呢? 想着想着,他的头又开始疼了起来,好像有一只手在掰开他的脑袋,要把他的脑子一分为开。 他痛苦地捂住自己的头,在白色的病床上打滚。 “……别过来,那不是我……” 越是回想那些不确定的记忆片段,他的头就疼得更加厉害。 可现实不是他想就能避免,那些记忆岂是能由他决定回想与否? 在剧烈的疼痛中,他终于扛不住失去了意识。 “这里是哪?” “我?” 他昏迷之后,片刻又睁开了眼睛。 看着自己的手脚,还有蓝白色的病号服,他觉得有种不协调感。就好像灵魂离开躯体,过了好久又返回了自己的躯壳。 那感觉就像操纵一台超过三十年机龄的拖拉机,里面的齿轮都已经生锈。 “我是谁?” “我叫苟仁义,我因为精神病,被父母送到了医院……” “不对不对……” 这个答案好像并不正确,但正确的答案他又说不出来。 “男人,该死的男人!” 他如同精神分裂一般,脸上的表情变得阴鸷,无所不其极地用恶毒的语言诅咒着那个不知道是谁的男人。 “我是个扒手。” 这句话他带上了确定的语气。 他的脑子好像清醒了几分,他隐约回想起了自己的身份。 他不是自愿来到这个鬼地方,他的父母鬼知道跑什么地方去了。他打小就在天桥底下长大,为了讨一口饭吃,跟了一个老大,从 练技巧开始,慢慢成了一个专业的扒手,后来大旗倒了,自己找了片区,用“手艺”讨生活。 平常没事做,就去找些漂亮小娘皮耍耍,那日子叫一个自在! ……他记得自己遇到了一个男人,男人给了很多钱,叫自己去做一件事,自己成功了,但是……但是…… 他没有办法记清楚自己身上最后发生的事,他觉得自己的记忆很快就会消逝,不久,他又会回到那种混沌不清的状态。 他努力抵抗着药物的作用,可是人的意志再强大也要受自然规律的限制 。 他只能用沾尘土的拖鞋当画笔用,在墙上留下一个横着的拖鞋印,他想用记“正”字的方式,来记录自己的清醒时间。虽然他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也好过什么都不去做。 艰难地把拖鞋鞋底印在墙上后,他往后一倒睡了过去。 再次醒来,他不解地看着墙上的脏印子。 “怎么会有鞋印?” 他慌张地脱下自己的病号服,沾了些水龙头的水,认真地擦抹墙面的灰尘,他嘴里小声说道:“我好像以前做过这样的事?” “不管了。”他放弃了思索这个“高深”的问题:“先把它擦掉。” 护士姐姐看到,一定会生自己的气。 护士姐姐不生气的时候好温柔,但一生气就会变得很可。 他下意识地打了个寒颤,就好像韩点点会跳出来,扯着他的耳朵板着脸训他一样。 苟仁义是在一个雨天送到桃园精神病院的,那时,他脸上还架着一副墨镜。 对比起他“清醒”时的污言秽语,韩点点更喜欢现在的苟仁义,虽说是个大人模样的“小孩”,但格外听她的话,不用她操那么多的心。 送完一间又一间病房的药,韩甜甜擦了下额头渗出的汗珠,她靠着推车想歇息一会。 她跟院长提议过,增加他们医院的人手,她一个人配药送药,虽然不用她巡病房,但事无大小基本都要找她。她觉得自己一个双十年华的姑娘家,在这三年里老了近十岁,可怜她还谈过恋爱呢。 院长好像也单身,也没见过他老婆孩子到医院看他。 虽然院长长得不帅,但他身材是真的好。 至于她是怎么知道院长的身材,就不得 不谈到一次不小心看到院长在办公室换衣服。 那紧致的腹肌,还有背上伤疤,看上去是那么有男人味。 院长的年龄应该有四十岁了,但老话说得好,真爱面前什么都不是问题。 韩点点有此春心荡漾,她连忙收拾心神。 去给最后几间病房送药,那里住着说自己见到了鬼的主播之一。 这些年过去,恐怕也不会有人记得他们。 “药放在这了,按时吃。” 韩点点不愿跟床上黑眼圈浓重的胡子拉碴的男人多说一句,男人像是吃无味面包一样,把药片连纸塞进嘴里,嚼了几下然后吞下去。看他的样子,好像药片没有苦味,跟白开水的味道差不多。 韩点点见怪不怪地推着小车,哼着小曲走在空荡的医院走廊。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那几个主播一个个地减少,或是转院,或是亲戚接走,总之,那一批见鬼的主播,逐渐在医院里消失。但这一现象,在医院里工作的这么多人,竟然没有一个人注意得到…… 第五十四章 司机的故事 超市里的工作机会丢掉之后,杜鹃回家的第一句话,就是在跟他抱怨,怨他太过冲动。当时,不该逞一时意气,扇那个经理的巴掌,尽管杜鹃对那个胖猪经理的印象也不好。 韦枷只能再三保证,自己一定会重新找一份,比收银员更好的工作。 而他所说的办法,不在他自己的身上,而在那个他父亲曾经的好友。 那个与“眼睛”对抗的戴着墨镜的男人,因为找工作这样的小事,去麻烦对方好像有些上不了台面。但是,无奈他已经跟杜鹃作过保证,只好硬着头皮去废弃矿场找对方。 也不知道他在不在? 去矿场的那条公交线与往常一样,人流没有多少,到平阳窟站点的时候,只剩下韦枷一个人与司机,这个站点也相当于变相的终点站了。 司机见韦枷一个人便搭话道:“小哥,你不会去平阳窟?” 他笑话道:“或者说,闲着无聊,想搭我这车来个公交一日游。” “哦,我有个朋友住在平阳窟,我去看看他。” “平阳窟……” 司机的神色有些诧异,趁着前方没有人,转头看了韦枷一眼。 “怎么了?” 韦枷追问道。 “哦……就是有些看不出来,现在住平阳窟的人,都五六十岁的老人了,基本也是那个辈的人去探朋友,很少见你这样年轻的。” 司机漫不经心地说:“那边住的都是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老头,你过去找谁啊?” “一个朋友,他爷爷住在那儿。” 韦枷信口开河,他只是根据司机嘴里的信息,编造出一个看似合理的理由。 司机已经起了疑心,据他所知,那个的地方的人,就像中了一个恶毒的诅咒。所有成功走出那个地方的人,最后都会因为各种原因,再次回到那片贫脊的他们生长的土地。 所有搭乘他公交,在这个站点下车的人,脸上都带着一种死气——那是万籁俱寂之后呈现的灰白,就像一生苦难,已经习惯并且麻木的某些一辈的老子,对所有事物已经看开。 他观韦枷的神色,没有那种破败的灰白。虽然神色有些憔悴,但分明透着年轻人 的朝气,与那些不得不回到那片土地的人,不是同一路人。他记得韦枷上次也是在平阳窟下车,他也知道有些年轻人,喜欢寻新鲜、找刺激,可能脑子一抽去那片地方搞个野炊什么的。可那个地方,只要去过一回,但凡脑子正常点的人,都不会再去第二次。 通过与韦枷的交谈,他大致可以判断韦枷神智还算正常。 这样一个正常人跑到那个鬼地方,能为什么事? “你朋友现在还住那个地方啊?” 司机在有意试探韦枷,如果他真的认识一个朋友,这句话里的“还”完全多余,那个地方的人,生老病死都被限制于那片土地,有时可能一个山头的坟地,都属于一户人也不出奇。 “他现在不住在那了,他这次是回老家看他爷爷奶奶,我这纯属好奇,陪他体验一下农家生活,他说要亲自给我烧菜吃。” 韦枷故意在话里强调,自己跟那“朋友”关系铁。 司机知道韦枷嘴里冒出的话一个字都不能信,他活到这把岁数,也见过不少想要打破这种莫比乌斯环式悲剧的人,但无一都是以卵击石,最后都没有好的下场。 “我们这些臭男人哪里会煮菜?”司机跟着韦枷的话附和道:“有一回我老婆非要我做饭,我给他们煮了一锅‘炭’,后来她就没叫我煮过菜了。” “就是,就是,我怕那丫的,在饭菜里下毒,害我去医院一日游,看来我得小心点。” 韦枷没有看出司机的牵强之色。 “你有没有听说那里一个祖祖辈辈流传下来的故事?” “什么故事?” 韦枷来了兴致,他特别喜欢听老一辈的人讲他们那一辈的事,还有独具地方特色的民间故事。大学住宿的时候,寝室里住着天南地北的朋友,他差点没把室友肚子里的故事全部撬了个精光。 “你知道平阳窟的由来吗?” 司机不说,韦枷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他对地名向来不怎么留意。对他来说,只是方便区分站点的名称。 司机不管韦枷是真不知道,还是在装傻充楞。 “在平阳窟一带,住在那里的人,都知道一个关于他们祖先的故事。” “从前有个威武无双的大将军,替皇帝征战多年,一不 求功,二不求赏,对皇帝的赏赐一概谢绝。他心中只有百姓与朝廷,他的故事每个小孩张嘴都能来上那么几句。俗话说,功高震主。这能当得上皇帝的人,疑心病自然就重,他在心里一想,这大将军打仗那么多年,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出生入死,一点也不图名利与金银,觉得特别奇怪。” “后来他自己那么一琢磨,想到了一个可能,这个念头把他吓得失眠了三天三夜,一闭上眼睛就看到大将军拿剑取他项上人头的场景。” “你猜,这皇帝想到了什么?” “嗯……这皇帝是个昏君,做过很多民怨滔天的事?” 韦枷说出了心中的猜想。 “不是。” 司机继续讲那个故事。 “其实那皇帝是个明君,虽然没有做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但是从巧设名目、苛捐杂税,老百姓在他的治理下,也可以说是衣食无忧。” “那他为什么会觉得大将军要杀他?” “人心是种叵测的东西,有时候你越是不求,别人就越觉得你有所求。” “正因为那个大将军无欲无求,皇帝才会疑心他图谋甚大,愈发对他忌惮。你想想,你要是那个皇帝,手下有这么一个名声赫赫的大将军,每年都在扩大国家的疆土,在军中又有如日中天的威望,并且又对你的封赏一点也不动心,你坐在那个位置上,能不多想吗?” 韦枷点了点头。 “所以,这皇帝左思右想,就把大将军召到殿前面圣。他对大将军说,爱卿,你在外征战多年,替朕南征北战,朕心里实在过意不去,所以想叫你安度晚年,你意下如何?” “这大将军也不是个傻子,他听皇帝的话,就知道皇帝嫌自己碍事,生怕自己压权,谋朝攥位,虽说他心里头没有这个想法,但是空说无凭,皇帝也不会相信他的话,而且凭他手下率领的十万大军,确实有倾覆朝野的能力。” “因为大将军带领的将士战无不克,早就在四方蛮族心中建立起了不可侵犯的形象,所以大将军顺水推舟趁机告老还乡,把虎符交还给皇帝。” “皇帝其实心里也发虚,他害怕大将军心中对他产生不满,便将当时国库一年的收 入,赏赐给了大将军,并且又另置黄金万两,良田万顷,赐予大将军。” “就算是这样,皇帝还是不放心,所以他又请了方士,方士就是游方的道士一类的奇人,他们身上通常都有一两样超人的本领。” “方士跟皇帝说,这大将军身上的煞气凝结近实,就像一头出笼的猛虎,需找一处地方消磨他的锐气,否则于国于民有血煞之灾。” “正好皇帝赏赐给大将军的良田附近,有个叫做向阳岗的地方,这皇帝一不做二不休,找人花大力气连连平了向阳岗附近的山头,假借大将军的名义行事,一来折损大将军在民众心中的威望,二来造成孤立无援的风水之势,将此地更名为平阳窟。” “虎落平阳被犬欺,这皇帝嫌虎落平阳还不保险,就给这个地方又添了个窟,要把大将军这头猛兽坑杀在这个地方。” “大将军对皇帝安排的一切逆来顺受,可皇帝仍然觉得自己坐在那个位置上不稳,在大将军回乡的第三年,派刺客去暗杀大将军,大将军武艺无双,在刺客袭击那晚当场捉住了刺客,与战场的撕杀相比,那些刺客显然不是大将军的对手。” “大将军逼问刺客,叫他们说出幕后的主使,那些刺客都是皇家训练的死士,在被生擒之后,咬破牙齿里藏的毒药,全部七窍流血而死。但这些难不倒大将军,他还是通过刺客使用的兵刃,发现了蛛丝马迹。” “原来那些刺客使用的兵器,都是皇家御用。大将军一下子知道了皇帝的杀心,所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时,大将军自知已成为皇帝心中一块不得不除的心病,他本身又是一个忠君尽职的人,所以后来他对外宣称大病不起、闭门不出,大肆雇人修建陵墓,将皇帝赏赐的金银奇物一同安置在墓室之中。” “大将军早已交托好自己的后事,在陵墓修成的那一天,他自缢于床前,尸体被人连夜送进陵墓。” 司机偷偷打量韦枷的神色,企图在他的脸上看出些什么。但可惜他什么也没有发现,他讲这个目的在于试探韦枷,看他是否与前几天那伙人一样,都是掘人坟墓的盗墓贼。 前几天有一伙人背着大包小包,在平阳窟下了车,他们一看就知目的明确。而且司机闻到了他们身上浓厚的土腥味,即使是经常下地的农民,身上也没有那么重的泥味。只有那些“土老鼠”(盗墓贼)才会有这种气味。老一辈的人说,那是他们经常与尸体打交道,邪气入体,产生的身体气味变化。 司机暂时不明韦枷的目的,但不排除是韦枷隐藏得太好。 他犹豫着要不要报警,盗卖文物是犯法的行为,他在想要不要做个尽职的良好市民。 第五十五章 土老鼠 转念一想,他又放弃了这个打算。 “土老鼠”都不是善茬,老人常说,鬼怕恶人,在地下摸“明器”,免不了要跟那些脏东西打交道。与那些脏东西打过那么多照面还不死,恰恰说明那些人绝非善人,他们是鬼都怕的恶人。 这样的恶人,他这种普通小市民,还是少惹为妙,今天所见的事,全当做没有发生。 车到了站,韦枷下了车,司机始终没有拨出手机的报警1号码,他叹了口气将号码全部删除。将手机重新揣回自己的衣兜,在汽车引擎的轰鸣声中,带着一地尘土驶向下一个站点。 韦枷下车之后站在站台思考了一会,司机嘴里所说的那个大将军。他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听过不少他的轶事,可以毫不客气地说,每个天枢国的人都在课本上学习过他的事迹。 这个人就是传说中平定南北,攘除蛮族的威虎大将军。威虎大将军复姓慕容,单名一个虎,字平戈,平定干戈的意思,少年立志要平定国内的叛乱,同时收复蛮族入侵国家丢失的失地。 人们只知道他功高震主,而在名声最盛的时候激流勇退,可却无人知晓在他还乡之后,皇帝派人暗杀他未遂,他选择自缢身亡,提前修建好陵墓的事,却不为多数人所知。 一个故事,多半是那些乡民,自己乱编的。 韦枷失笑摇头,为自己把司机随口提的民间传闻放心上而感到好笑。 他猜测这个故事的本貌并非司机口中述,多半是人讹传讹在故事里增加了许多虚假的成分。至于故事里所说的威虎大将军的坟墓埋藏着皇帝赏赐的财富,更是子虚乌有的事。如果平阳窟存在古墓,那些在这些挖矿的老板也不是傻子,他们挖了那么久,那些工人在这里开了那么久的工,难道不会多少发现一点端倪吗? 答案是肯定的,世上不存在不透风的墙。可过去这么久的时间,没有任何关于财宝的传闻在那里传出,司机说的威虎大将军的坟冢也是韦枷方才听到的唯一一个故事。 威虎大将军的坟墓在考古界至今仍是一个谜团,有人说他的坟墓位于群山之巅,或万丈深渊 的悬崖峭壁,还有更加玄乎的传说。据他某个自称直属后代的人透露,他的曾曾曾曾曾曾祖父,慕容虎的坟墓埋在一个不存在于现实的维度。 其他人听到他的这个说法都会心一笑,纯粹当作无稽之谈,在茶余饭后拿出来与人消遣。 平阳窟矿区荒废如此之久,韦枷也没有见有政府的人去勘探,也没听说有某些考古界的泰斗在平阳窟出没过。 韦枷不知为何一直想着那个不靠谱的传说,不知不觉间他路过了第一个矿场。连头顶的烈日,他也忘在了脑后。 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手里拿着一瓶半冰冻状态的矿泉水,丝丝的凉意往皮肤里钻。 感到口渴就往嘴里灌一口,刺骨的冰凉与皮肤感受到的炙热形成鲜明的对比。过于寒冷的冻,在口腔里回荡,形成一种类似于疼痛的快感。 人的舌头能感受得到的味觉,其实只有咸、酸、苦、甜四种,麻与辣不属于味蕾能感受到的滋味中的一种,麻与辣所造成的错觉,其实来源于人的口腔里密集的神经线。 还是那道荒废的铁门,韦枷大致记得那山顶鞍部的山洞处于在哪。他在想口罩男,会不会像上次那样,突然在门口的保安室找自己。他对口罩男的一切一无所知,像那样隐秘的能与恐怖的“眼睛”较量的组织,应该不会喜欢像自己这样对此一知半解的人前去叨扰。 所以他最后还是决定在废弃矿场的门口保安室等口罩男,看他会不会出来找自己。要是一个小时之后,他还没有过来,他就自己上山去那个洞口喊几嗓子。 那个洞口里的分峦道多到令人发指,他一个人进去绝对会迷失在那里。 他已经把上次进洞的路线,忘了个七七八八。幽深的地下空间,逼仄而充满潮气,在里面行走极其容易失去方向感。 韦枷像上次那样席地坐在保安室的墙前,头顶突然投来了一片浓厚的阴影。 韦枷抬头看见一个全身瘦得如同一根高高的枯柴,手指却修长如玉的男人,男人脸上带着股阴险。韦枷瞄了他一眼并不在意,他的眼角余光看见那人伸手进了裤兜。这时,他才留意到那人的裤袋里,好像装着什么东西。 额头边传来的金属特 有的冰凉,令他全身的血液一下子冷却。 枪,这标志着人类进入火器时代的杀器,依靠火药在有限空间内的爆炸,使枪膛射出的黄铜或钢芯弹头携带巨大的动能,对目标造成有效杀伤。最丧心病狂的是,辅助修正子弹弹道的膛线会使子弹弹头旋转,在击中人体之后形成巨大的空腔。 只要那人手里的扳机不小心扣动一下,那他的脑袋就会像新年烟花一样砰地一下炸开。 那乌亮色泽的枪口,还有弥漫着的保养枪身,防止生锈的枪油,无一不在告诉韦枷,这是一把真家伙。 韦枷当即吓得说话不利索。 “大大大大哥,你们有何贵干?小弟不小心路过宝地,可是什么也没看到。” 韦枷信誓旦旦地竖起三根手指。 “我发誓,我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路人,不值得脏大哥您的手。” “你看……” 高瘦男人把枪身往前递了递,金属的枪口直接压进了韦枷的太阳穴的肉里,韦枷首次感到死神离自己是如此的近 “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 “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废弃矿山,今儿就这么赶巧,在这阳光小道碰上我,也是你小子倒霉,黑哥我这把枪,可是崩了不少倒霉蛋,这里头有喘气的,也有不喘气的。” “别别别……大哥,我给你磕头了,磕头了……” 说着韦枷直接双膝跪在地上,使劲地把水泥地板磕得砰砰响。 瘦高男人顿时哈哈大笑,可是持枪的手却稳得如同端着一碗没有波澜的水。 在这样近的距离下,瘦高男人食指和中指上厚厚的枪茧,韦枷看得一清二楚。 在男人鹰隼一般的锐利眼神下,韦枷像是老鹰爪下的鸡崽,完全生不出反抗的心思。 “对不住了,你到下面去,跟阎罗老儿告状的时候,可得好好记得咱这张脸。” 男人打开了手枪的保险。 这个地方离公交站点非常远,他远远就用望远镜看到,韦枷是用双腿步行过来的,试问除了他们这样得到确切消息之后,过后踩下点望下风的“倒斗”的之外,哪里还有普通人? 他想韦枷不是跟他们一样是同行,就是肩上带扛的,他们要倒的可都是大墓,他们每人卖过的那 些明器,能把他们挨个捉起来每人吃上半盒枪子。 再说韦枷如果是他们的同行,俗话说得好,同行是冤家,在地下倒斗时,心肠如果不够狠,就得陪墓主人住一块,再过上个几千几百年。 “老黑!” 一个弥勒佛相的白胖子在废弃矿场里走出,旁边还跟着一个精壮的汉子,那汉子一看就是打手似的人物。他背着一个大背包,背包的分量看着就不轻,可他的背脊挺得笔直,没有一丝压挎的迹象。 他走动的时候,腰间挎着的工兵铲,与背包里的不知名金属碰撞,发出清脆的交汇声。 在这般大热天,他全身上下,都包得严严实实的,脚上也踩着一双靴子,长裤的裤脚都扎进了靴子里。 他的脖子不停地淌着汗液,可这对他的行动并没有影响,他好像已经习惯了这种装束。 无论环境怎样变幻,都不会造成他行动上的阻碍。 那把工兵铲的铲刃带着乌黑发亮的锋芒,以手臂的力量带着惯性挥击,威力绝对比某些小巧的军刀来得猛。 白胖子喝住了高瘦男:“老黑!你要在这开枪,不把把条1子引来?” “怕个卵子!” 瘦高男不在乎地说道:“这荒郊野岭的,我们把这小子做了,挖个洞埋好,过个十年八年,他怕是化得骨头碴子都没了。” 他眼睛一刻没有离开过韦枷,好像在找哪个地方下手,把他分成几块比较合适。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干我们这一行的,脑袋都别在裤腰带上,错过这个‘大货’,倒腾半辈子土也不见得有这一次来钱,小不忍则乱大谋,找个地方把他绑好,拿袜子往他嘴里一塞就好了,管他是死是活?” 韦枷听到自己不用死,脸上带喜道:“是啊,是啊,小弟我看你们几位,一看就是做大事的人,何必在乎小弟这条贱命,惹得一身骚呢?” 背着大背包的精壮汉子,最后才开口,可他的话不可谓不狠。 “老黑,老白,你们的做法都不合适,依我看,把他带着一块趟土,要是里面碰上个什么玩意,还能把他扔出去做饵,给我们争取点时间。” “地下的空间那么大,即便有人报警,也得找到猴年马月。” 韦枷眼珠子微凸,好狠的人! 最新网址: 下载本书最新的txt电子书请点击: 本书手机阅读: 发表书评: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点击下方的"收藏"记录本次(第五十五章 土老鼠)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 第五十六章 威虎将军墓 “不要,不要,大哥,大哥们,我就是个普通的路人,你们行行好放过我?” 韦枷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诉说着,精壮男人套着皮靴的脚,不动声色地往旁边移了几分。 弥勒佛样的白胖子这时放话。 “彪爷说得对,这小子带下去还有点用。” 彪爷与全身似干柴仅有如玉双手看得去的黑子,对弥勒佛样的白胖子说的话都没有异议。可见平时也是白胖子在三人中话语权最大,他最后的发话样子隐隐有小头头的风范。 “行,听你的。” 黑子把枪插回裤袋枪套,彪爷提醒他道:“把保险弄好,小心走火,一枪给你去了势!” 黑子笑骂了句:“就算短了一截,我还是能把那群娘们摆平。” 他接着勾起了彪爷的肩膀。 “我说,彪爷,要不,这回换了大把银两,跟我去涨涨见识?” 那抹话里的荡漾尾音,可以肯定那地方多半不是什么正经场所,多是风月勾栏,做的皮肉买卖。 “多的我不要,就你手里的这家伙,送我好了。” “不行,不行,别的好说,这是我吃饭的家伙,最多送你几盒子弹。” 这把手枪是他几经周转,拜托一个外国伙计,找人运到天枢国国内的。虽然在外国不算稀罕,但在国内也是蝎子拉粑粑独一份。 听说,最近海关查得更严,很难再有这样的机会。 彪子只是随口一提,他真正喜欢的还是握着兵刃,砍到敌人身体的快感。虽然说枪的发明,使战斗的时间无限缩短,但他知道有些东西无法用热兵1器解决,再针多再先进的现代武器投进去,也无济于事。 那些真正的潜藏在平静水面下的危险,不是生活在上层普通世界的人能够想象。就连他也是在机缘巧合之下,接触到了那些危险而未知的存在,才知道了那真相的冰山一角。 每个人都能选择自己的活法,有些人知道了那可怖的真相,明知那是一条没有办法回头的绝路,终有一天会死在某场战斗,灵魂也会被捉去奴役,依然不顾一切地去探寻所谓的真相。但有可能宁可从未知道真相,有些事情一旦被知 晓,就已经代表陷入其中不可脱身。 彪子是有幸或不幸隔着一层纱隐约察觉到那些真相的人,他选择装作糊涂,尽管他早已知道迎接着他们的都是名为“终极”的混沌一元。 正因为知道那可悲而绝望的未来,所以他才觉得人生应及时行乐,从此游戈于灰色地带,在法律的悬崖刀尖起舞,把自己的头绑在裤腰带上过活。 韦枷反抗不了偶然撞到的三个盗墓贼,他知道若自己轻举妄动,他的性命就会交代在这里。 从这些人的口中,他已经明白人命在这些人眼里分文不值。 他是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这些人铁了心,要带上他去探地下的墓穴。 现在,他终于知晓司机为什么要给他讲威虎大将军墓的传说故事,肯定是那司机之前撞到了盗墓的这一行人,以为他也是去盗墓的同伙。 去你妈1的,老子下次看到你丫的,一定要赏你几个大嘴巴子。韦枷在心里恶狠狠地咒骂那个见死不救的司机,明知自己要去火坑,也不知道随手拉自己一把,当然,前提是他能够活下来。 在三人的包围下,韦枷的双手被他们用防水绳索绑住。不用妄想用那些可笑的逃生术课程,将绳索解开、割断,这是现代高科技的缩影,即使用锋利的匕首也只能一点点割开。 四人来到那座开了又停工的矿山脚下,只听见白胖子蹲了下来,徒手在地上摸索,挖了一个小坑,把坑里的土抓起一小把,然后放在鼻尖下嗅了一口,说道:“就是这儿了,这味儿对!” 精壮汉子一声不吭地扔下自己的包裹,韦枷听到响亮地轰地一声,地面激起一阵尘土飞扬。 他在背包里又拿出一把铲子,看上去也是用精钢造的铲子,但是论实战效果,肯定比不上他特意开刃,在背包上挂着的那一把。拿出来的铲子,被他扔给了竹杆似的高瘦男人,两人就这样在原地开挖,白胖子背着手站在韦枷身旁。三人中,只有他不用干体力活,但这样的分配在他们三人眼里,却显得无比正常,高瘦男人黑子和精壮汉子彪爷都没有提出异议。 韦枷在被绑架的情形下,看到眼前这一幕竟然还有点想笑。君不见盗墓小说里头,倒头都 是件堪比好莱坞动作大片的精彩大冒险,挖土挖墓道这种体力活,只是一笔带过,把文笔都放在墓里头的勾心斗角和尔虞我诈,像黑子和彪爷这种挖土挖得浑身是泥,与汗水混在在一起,活脱脱一个泥人的,恐怕还真见识了大蛇撒尿(涨知识)。 时间大约过了半个小时,白胖子在旁边站着,韦枷被太阳烤得头昏脑涨,可是见三人都没有休息的意思,他也不敢提出去阴影下避暑,没准会惹得三人生气,改主意在地面上赏他一粒花生米。 这时,黑子突然怪叫了一声:“我滴个乖乖,好家伙!” 白胖子这时动了,他的眉眼间藏不住欣喜。 “找到了?” 还是彪爷来得稳重。 “找到墓道了,不过……” 他皱着眉头把工兵铲拎在手里没有说话,像这种如同一口深不见的冰窖的通道,他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那个地方绝对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不然他一般不会把这种事放在心上。像他们这样盗墓倒斗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天塌下来都不是什么大事,他很少会对某件事如此上心,这似乎勾起了他心中隐秘的恐惧。 白胖子看到这墓道时,神色也有些不对。 叫人捷足先登了的大墓也时有,但也不能保证里面的明器被人顺走了,还有可能是某些倒霉蛋明器没弄到,反而把自己的小命交待在地下。可眼前这个墓道,与他之前盗过的那些墓都不同,迎面吹来一阵掺杂水汽的凉风,这说明底下有条地下,还有至少一个通风口,虽然不必担心里面的空气流通不畅而造成的缺氧或尸体瘴气,可是,这个墓道却有种“新鲜”的“气味”。 白胖子嗅到的“气味”并不是真实,而是他常年地下作业而形成的敏锐直觉。墓道的泥土湿润,长有暗绿色的苔藓植物和五颜六色的蘑菇,同时,还有一级级不明显的阶梯,阶梯的颜色与旁边的泥土稍有不同。 难道这里头还生活着什么东西?这个想法令他遍体生寒,未知的才是恐惧,尽管他们三人下过不少墓穴,但是即使有侥幸或不幸成精的尸僵,也能用炸药把他娘的炸个底朝天。 可是,这里面居然有人工的痕迹,这也就说明里面那个 东西,至少拥有着一定智慧。而假设真存在这么一个生物,它又在地底下生活了那么多年,他们三人的安全岌岌可危。 然而已经来到了这里,决没有回头的理由,为了弄到威虎大将军墓的消息,他已经把上次倒斗挣的钱又砸了下去,现在回去的话,他们三人真可成了光屁股的穷光蛋。 “老白,彪爷,来,笑一个,看到了道怎么都苦着脸?”黑子笑得露出了牙龈:“这是看到了墓道,又不是死了爹娘。” 也只有没有搞清楚状况的他,在三人之中唯一能笑得出来。 老白和彪爷都没有告诉他自己心里猜测的意思,其实他们这些人差不多都一个样,表面看上去都是亲兄弟,但是背地里有机会能落井下石,绝对不会犹豫多半秒。假如黑子死在里面,那老白和彪爷来说更好,因为少了一个分钱的人,他们俩个能多赚一部分,在墓里,没有什么是可以的,包括自己的感觉。 韦枷非常清楚这些老白等人看来的墓道是怎么回事,这里面生活着一个能与“眼睛”对抗的地下组织。现在,他觉得自己应该担心的是另一回事,万一他们这些人被里面的人逮住,他得想办法撇清自己的嫌疑,证明自己跟这三人不是一路人。 而且,自己父亲的朋友,也许还在里面,如果碰到的是他就好了,自己也不用多费口舌。 他想着逐渐有些憧憬,幻想永远是人类在逆境中的良药。 老白淡淡地笑了下道:“黑子说得没错,这下面是数不尽的金银财宝,皇帝老儿为了安抚威虎大将军,不知给他送了多少黄白之物,捞着了这一笔,足够我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啦。” “老白,哪有你说得那么夸张?” 黑子不觉笑出了声。 彪爷的脸扯了一下,勾起了一个僵硬的笑脸。 “老黑,这你就不知道了,传闻皇帝为了叫威虎大将军放权,可是在私底下,把自己的家底都差点赔了进去。” “这不可能,他皇帝老儿就不怕威虎大将军揭杆起义,把他姥姥的龙椅给撤了?!” 彪爷又笑了下:“这就是他的高明之处,当时威虎大将军已经手握天下七成的兵力,他的军队所过之处,敌人闻风丧胆, 远不是他手下那下残兵弱将可以相提并论,他只好用金银财宝收买人心,让威虎大将军感恩戴德,不好找借口反他,即使威虎大将军想反他,百姓那边也说不过去,也能失了威虎大将军的民心。” “高,实在是高。” 黑子听得竖起了大姆指,同时又有些疑惑。 “不对啊,我记得,那书上不是这么写的。” 老白插入了两人间的对话。 “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败者只会被刻在耻辱柱。” “君皇的不光彩的事,史官记录时也得掂量自己的脑袋有几斤几两。” “好了,闲话休谈,我们赶紧下墓。” 俗语道,迟则生变,这一趟墓肯定凶险异常,希望能早点捞点东西出来。 “走,你走前面。” 黑子给了韦枷屁股一脚,把他踹进了墓道。韦枷疼得想用手揉屁股,但是双手又被绑住,所以表情仿佛便秘了一样。 第五十七章 鬼道 跨入这三人开挖的通道,韦枷就感到了一种不可抵挡的寒气,这种寒气要比口罩男带他进入的那一次还要砌骨。他不禁联想到那一池尸体,雄伟的地下瀑布汇集成一个寒潭,深不见底接近幽蓝色的潭水里潜伏着一具具冰冷的尸体。 据口罩男所说,这些尸体是自愿献出自己生命的,只为躲避“眼睛”对他们的监视。这种疯子一样的行为韦枷不想过多评论,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对自己的生命完全负责,绝对不会因为某个至高无上的目标放弃自己的生命。 黑子踢他屁股的那一脚被他记恨于心,他有些解恨地想着。你们这些人迟早都要长眠在这儿,我就不一样了,他心想口罩男带自己来过这儿一次,自己的父亲还是组织的成员之一,那些鬼魂大哥大姐牛看在这份上,应该会对自己网开一面。 但是,这些掘人坟墓的断子绝孙的玩意,肯定不会惹他们高兴。韦枷有些期待这些人被地下通道里的魂灵吓得屁滚尿流、哭爹喊娘,一把鼻涕一把泪求饶的窝囊样。 白胖子在口袋里摸出一个袖珍的小圆筒,起开圆筒的盖子之后,韦枷发现,那竟然是一张薄薄的纸。黑子在旁边替白胖子掌灯,三人呼出的气体在通道里凝成了白色的雾气。 黑子一边稳住掌着手电筒的手,一边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肘,咒骂道:“这地方真他娘的冷,唉,彪爷,你那宝贝包里有没有酒,给我整两口。” 白胖子立刻呵斥道:“黑子!收起你的心思,也不想想这是什么地方?!喝酒?出墓之后不能喝?你现在喝酒是老寿星上吊,嫌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要死死别处去,别来连累老子。 上面那句才是白胖子内心的真实想法。 黑子见白胖子真的有些生气,收起了那副嬉皮笑脸的模样,闭上嘴巴没有说话。他担心言多必失,于是专心给白胖子照明。 白胖子看了黑子一眼,收回眼神仔细研究起了手中的地图。 有件事令韦枷十分在意,从刚才开始,他就听见了水珠滴落的声响。声音中好像带着一股粘稠,就像是某种行走时会分泌粘 液的如史莱姆般的软体动物。假如声音拥有实体,这种声音一定是能挑战人的生理极限的那一种。他感到有些烦躁,就像被关进笼子里的麻雀。 韦枷看向了白胖子,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他大致能判断那是一张手绘地图,灯光的透视下,黑色的线条像雨后草地里钻出的蚯蚓密密麻麻。上面还有一些蝇头小字,他的视力不错,但是还是看不清上面的文字。 白胖子收回了地图,卷好之后小心翼翼地放回铁圆筒。贴身放回口袋,末了还拍了两下,就好像担心这小圆筒突然消失不见。 “我们现在已经进到了威虎将军墓的假道。” 韦枷第一次听说这个词,墓道、盗洞这类的词语他也有所耳闻,可假道的说法他还是头一回听见。黑子对这个词语也不太了解,他没有把话憋在心里,而是直接问出了口。 “老白,假道是什么?我听着感觉蛮新鲜。” 白胖子用恨铁不成钢的眼神看着他道:“我们这行是个技术活,多做一点准备就多一分回来的机会。我不是早就跟你说过,我们要下威虎将军墓,你闲下来都干什么去了?” 黑子嘻嘻傻笑打算这样蒙混过关,上回他们下了一个明代的小官墓葬,顺了几件完整的青花瓷,他拿到自己那份钱之后,没有第一时间孝敬家里的老娘。而是献给了风月场所的窖姐,这里不得不谈到他在半路拐到的一个自称大学生的清纯学生妹。 他原本不会去碰这种女人,他害怕惹自己一身臊。紧接着警察找上门,把他那些倒卖文物的老底,全部掀出来牢底坐穿。可那天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一看到那女人眼睛就直了,迷迷糊糊地跟她去酒店开了房。 点起一根事后烟后,门外突然霹雳啪啦的冲进来一伙彪形大汉,把脱得精光的他,在床上揪起来。然后恶狠狠地呵骂他,说他个老流氓欺负自己的妹妹,还有人声称是那女人男朋友,扬言要弄死他。再转头看那跟自己睡过的女人,一副垂泫欲泣的模样,弄得好像他强迫了她一样。但他自己心知,这女人在床上的奔放样儿,怎么也不可能是劳什子清纯大学生。 再接着,那伙人开始问他要钱,把他提出准备花 天酒地的几万块现钱,全部扒了个干净。他自知遇到了传说中的仙人跳,所谓终日打雁终被雁啄,他们这种人的钱,都没想过能留多久,他自认倒霉认了这个亏。然后又取了点钱,去相熟的窑姐那发泄了一番。 白胖子也许担心黑子不清楚问题的严重性,所以给他解释起这假道的意思。 “假道是我们行话里的鬼道。”他用了个黑子用听懂的话来说明:“古代造墓的工匠,他们摆弄的物件都是纯手工制作,他们的脑子里塞的东西可不少,毫不客气地说,不是聪明人不能说懂工匠那一行,而这鬼道就是防盗一径里设计的机关,效果就跟鬼打墙一样,能让人在墓里面转,永远也无法走出墓穴,只能在墓道里面转悠。” “而且那个时候的工匠可没有阴德的观念,他们都是达官贵人豢养的家臣,他们的主子就是天就是地。一些阴损的工匠,还会在鬼道原来的迷惑人心智的作用上,加上方士的阵法,或者阴损的符咒,将困死在这个地方的人,化作死后不得超生的尸仆,给墓主人守无尽时间的墓。” “老白,你这说得怪邪乎的,咱们下的墓那么多次,我还不知道吗,最多就是黑毛或者白毛的大棕子,哪有你说的那些阵法什么的邪门玩意?” 白胖子神秘地一笑,他已经提醒过黑子,他又是对方的爹,如果他真要作死,还要连累到他,那他就只能先拿他祭拜一下这里的亡魂。 韦枷慢慢地挪到一边,把自己当成个透明人,他没有吱声打扰他们的谈话。他今天穿的是黑色的衣服,在黑暗里头就像一团灰色的阴影。 可是彪爷的眼神不是盖的,那些刀口舔血的日子里,令他锻炼出了好眼力,三百米之外的苍蝇翅膀他都能用手枪一枪命中,达到只伤翅膀而不杀死苍蝇的惊人效果。 韦枷尽管跟老鼠一样贴首墙走,彪爷将他的动作尽收于眼底。 一把工兵铲在韦枷的眼前落下,他敢打包票,那把铲子离他的眼珠子不到一厘米。 差之毫厘他就成了一个独眼龙。 “想要去哪里啊,要不我送你一程。” “不,不用了,我哪儿也不想去。” “哦?”彪爷戏谑地说道:“那可真 是遗憾,我的老朋友可不少,你到了那边一定不会寂寞。” “我看你也不像个安分的人儿,那么多人陪你,你一定会很高兴,真的不考虑我的建议吗?” 韦枷舔着脸笑,心道那些人都是死在你手下的倒霉鬼,我才没有兴趣陪他们唠磕。 “你,到前面探路。” 前方是一条三岔道,他们进入的地方应该是离地面最浅的墓道,这个地方韦枷不确定口罩男有没有带自己来过。 白胖子点了头,这表明前进的方向是正确的,他补充道:“走右边的那条道。” 韦枷心不甘情不愿地被彪爷用锋利的工兵铲顶在后腰前行,他穿得薄,金属的冰凉不加掩饰地传导到他的身上,他打了个大大的喷嚏。响亮的喷嚏声在通道里回荡,就像一只古刹的大钟在那一刻被敲响。 黑子见状大笑着说:“你看他像不像一条狗。” 韦枷趴在地上费力爬起的模样,比丧家之犬好不到哪儿去。 韦枷吃力地直起身子,往前走去,现在只有幻想那三人之后的倒霉样能叫他的内心好过一些。 踏在青苔与泥土的混合物里,韦枷慢慢地走着,他也怕这里存在什么机关,可以把他致于死地。 彪爷的工兵铲一分钟前就没有顶在他的后背,他与韦枷保持了一段距离,看样子是已经把韦枷看成了一个死人。韦枷的脚步开始犹豫,他像老年人一样缓慢且重若千钧地迈开步子。 砰! 韦枷顿时吓得叭在地上,回头一看,黑子恶劣地笑着,吹了枪口冒出的火烟,然后张着嘴巴枪口对着韦枷,虚张嘴巴发出砰地枪声。他这一举动警告的意味非常浓重,如果韦枷再磨蹭不行,拖慢他的时间,他下一颗枪子就不会再打偏。 韦枷在死亡的威胁下,不得不加快了自己的脚步,接着,韦枷又遇到了一处分岔路,白胖子示意他这次走中间的那条道。韦枷一边走着,脑子里也没有停止运转。 他在考虑找一条分岔路转进去,避开身后三人的可行性。但这个计划迅速在他的脑海推翻,他的双手还被绳子绑着,别的人先不说,那个叫彪爷的人肯定很快就能追上来。 脚下的泥土突然塌陷下去,就好像陷入了一块棉花。 韦枷还没弄清发生了什么事,就听见身后有人发出痛呼。 那是黑子的声音,他的脚停在那个地方没有动,只转动脖子看向身后。 第五十八章 黑子之死 黑子的脚掌竟然被一根锋利且腐朽的箭矢钉在地道,他的额头不停地冒汗,就好像掉进桑拿房似的。离他不远的地面,有一簇密集的箭矢,它们的木质箭身已经有些腐朽,就像颤颤巍巍的豆腐,稍一触碰就会碎掉。 这个箭头似乎还附着了某种未知毒素,黑子的脸肉眼可见地涨起来,就像吹涨了的人头气球。他全身的血液,似乎都在往头上涌。他的眼睛瞪得老大,他极力想保持自己神智清醒,他敢任由药效将自己的意识摧毁,他感到自己好像一会被下到油锅,滚烫的热油把他的皮肤炸得起酥;一会又被人丢到了冰窟窿里头,刺骨的寒气好像能把他的骨头冻碎。 彪爷脸色一沉,迅速地往自己的包摸索,韦枷被他不经意间的恐怖眼神扫了一下,全身上下都凉嗖叟的,就好比咽下了一根西洋参。他现在知道黑子的惨状,是由他造成的,他的前行的过程中,触碰到了某些机关,机关里的箭矢被强弓抛射出去。漫长的岁月,地下潮湿阴冷的空气,将木质的箭身侵蚀,却依然没有降低它的威力。古代的能工巧匠,究竟使用了什么办法制造了这种能抵御时间的机关? 黑子终于无法遏制那直入心灵的痛苦,大声地吼叫出来,妄想用声音来发泄这种可怕的挑战人类理智的疼痛。彪爷离黑子最近,是以他的耳朵遭了殃,他也扯着嗓子吼了一句:“别吵了,给你打支药,一会就不疼了!”可这时的黑子哪里听得进他的话,只顾着无声地大张着嘴巴,这是人痛到了极致的表现。 黑子甚至没有第一时间拨出脚上插着的箭矢,他已然是一头负满行囊的骆驼,拨出箭矢而牵动的伤口痛感,有可能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彪爷的背包简直堪称百宝袋,就连白胖子,也不知道他那背包里具体装了些什么。反正在急用的时刻,彪爷总能拿出救命的东西。就像此时,彪爷提出了一小盒药,里面装着五支整齐的注射药剂。紧接着,他拿出一个一次性注射器,撕开包装之后,把药瓶里的无色透明液体,直接扎在黑子手臂的肌肉,不一会儿 ,就把注射器里的药液输完。 黑子脸上的疼痛没有得到一丝改善,彪爷咬牙又拿了一瓶出来,再次扎在黑子的手臂。这玩意不能多打,他给黑子注射的药量,已经接近极限药量。像黑子这样的情况,只能先给他注射镇痛剂,然后再注射通用解毒剂。通用解药剂能解除近百种野外常见的毒素,天枢国爱好出外徒步旅行的人,几乎都会备上一两支,他有关系在一家户外俱乐部,弄到这些不算困难。 真正难弄的是那五小支强效镇痛针,那家伙儿都是处方药,去找药店根本开不了。他花钱找了几个痛得快死,只能靠止痛针度日的人,给了他们五倍价钱,在他们的手上均了五支。别看只是五小支,这种镇痛针的价格也不便宜,他搭了上次倒斗的小半钱。 虽然肉痛,但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命都没有了,还留着钱做什么?有命才有钱花,没命一切都是浮云。 黑子又从背包里拿出了一瓶万用解毒剂,打进黑子的另外一只手臂。接着,他又把箭头腐朽的箭身弄断,小心刨开黑子中箭的脚旁边的湿润泥土。好家伙,彪爷倒吸了一口凉气,这箭头已经穿过了黑子的脚掌,并带出一片黏糊的血肉。 虽然脚上的伤口沾着泥土看不清楚,可彪爷仍然能看出,黑子脚上流出的血是黑色的。黑色的血,也就是说明黑子受伤中毒,这防盗机关射出的箭头带有剧毒。 一剂解毒剂下去,黑子的脸色不见多少起色,因为流血过多,一张黑脸看着竟然有些苍白透明。箭头从黑子的脚板透出,也方便了彪爷弄断箭身,将黑子暂时挪到别处。那截腐朽的箭身摸上去就跟脚下踩着的潮湿泥土,触感惊人地相似,彪爷暂时也没有完整取下的办法。而且,黑子的血带毒!他没有带橡胶手套,冒冒然帮黑子处理伤口,弄不好他自己也得搭进去。 白胖子与彪爷的意见在此时得到统一,他们的眼神对视了一下。彪爷把黑子拖到一旁的墙角就不再理会,做他们这一行的人,只要到了地下就身不由己。一切都是命数,万一不好彩折在这里,怨不得别人。 白胖子心里思忖着:黑子,也别怪我不厚道,要怪只能怪你的命不 够硬。 他转头看向了坐在地上不敢动弹的韦枷,这小子倒是个命硬的,让他探路趟雷都弄不死他,倒是个不可多得的可造之材。 在古代倒斗,做的是掘人坟墓的阴损事,万一被人捉到,完全可以直接打死。官府也不会为区区盗墓贼的贱命而追究行凶者的责任,因此在入这一行时,都要看命、看生辰八字,看有没有吃这一行饭的天赋。 现在他看韦枷的目光有些顺眼,向来只有新人笑,哪闻旧人哭。黑子虚弱地抬起眼皮子,看到的却是背对着他的白胖子和彪爷。他扪心自问把俩人当成亲兄弟,在墓里出生入死过那么多回,都是过命的交情,哪些谁欠谁几条命的事,早已说不清楚。可到头来,他没想到自己却落得如此收场。顿时,感到一阵心凉。 而那该死的毒又在折磨着他,他全靠自己心中弊着的那一口气支撑着自己没有昏死过去。可是,哪怕是这样,他也支撑不了多久。药效压制住的那种噬人心肺的致命疼痛,又开始往上涌,渐渐地夺去他思考的能力。他也不知道自己到底还能撑多久,在万籁俱寂的生命倒计时,他的内心竟然萌生出一股炽热的烈焰。 那是深寒的恨,能把人焚烧的仇恨,那名为兄弟的情谊的土壤之中,开出的竟然是一朵妖冶的食人花。 韦枷不能逃跑,也不敢逃跑。他往回走,一定会被白胖子和彪爷发现。若是他继续往前,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危险。之前是他命大,黑子替他挨了那一箭,可是后面就不好说了。 白胖子远远地朝韦枷吆喝了一声喊道:“喂,小子!” 韦枷缩了下脖子,胆怯地求饶道:“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他以为对方要杀了他,替黑子报仇。可白胖子没有这样做,他的语气缓和了些,不那么森然:“我给你一个机会,看你珍不珍惜。”韦枷竖起了耳机,他意识到他的运气好像来了。 “你慢慢走到我们这里来,我松开绑在你手上的绳子,但你绝对不能逃跑。”韦枷没有别的选择,依言照做,做只乌龟一样慢吞吞地走到白胖子和彪爷两人附近。此时他的动作,比公园里的老太太、老爷爷打太极还要缓慢,可 没有人会笑话他,这里潜藏着无数的杀机,稍不留神就会死于非命。 “把手伸出来。”韦枷视死如归地伸出自己的手,白胖子给了彪爷一个眼神,彪爷有些不情愿地解开了韦枷双手的绳子。 重获自由的甘美是那样醉人,韦枷恨不得原地放声歌唱,唱一首向天再借五百年,表达他内心的激动。他没有忘记白胖子和彪爷还盯着自己,他适时向白胖子表忠心,像没骨头一样跪在地上,扑通扑通连续三声,给对方磕了个大响头。就连他爹的葬礼上,韦枷也许都没磕这么响亮过。 这就是小市民的活法,古语有云:大丈夫能屈能伸,不过是文人华美的修饰,如果可以挺着腰杆一直硬气,没人会选择忍气吞声。 韦枷的目的就是活着走出这个地方,或者等到口罩男来救自己。所以,现在即使白胖子叫他舔干净,自己鞋面的烂泥,他二话不说直接捧着就舔,还会帮他顺便把鞋子擦干。 韦枷听到了一阵虚弱的求救声,黑子竟然向他们爬了过来,他的双目赤红,喉咙里发出野兽似地吼叫。他仅存的人性就只剩下那一身还套在身上的衣服,韦枷不由自主地倒退了几步。 彪爷看到黑子这个昔日的同伴,不惊反笑,黑子的模样,勾起了他一段不美好的回忆,那是他绝对不会提起的无底深渊。在这威虎大将军墓,没想到又见到了这一幕,这怎么不叫他感到“惊喜”。 他脸上挂着韦枷看不懂的笑容,抽出了背包上挂着的工兵刃,锋利的铲刃如同一面镜子。韦枷惊惧的脸、白胖子平淡的脸、彪爷惊悚的脸,还有黑子野兽般地滴落涎液的脸,在这半面雪白的铲刃一一闪过。 彪爷没有半点畏惧,也许他早就是披着一身人皮,他的灵魂里属于人的部分,在那次之后就遗落在了那个他不想提起、也无从提起的地方。他看着四脚着地,像婴儿学步一样的黑子,拎起工兵铲,手起铲落! 第五十九章 鬼市 一朵白色的花在红色的土壤中盛开,工兵铲带出星星点点粉红色的屑肉。彪爷一铲子将黑子的脑袋劈了个对半,他的脊髓好像还保持着活性,大脑在最后一刻下达的命令,迟迟传导到了他的肢体。他就像一只拖曳着“尾巴”的蠕虫,以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毅力,将自己的手指牢牢地印在彪子的脚踝。 彪爷的脸上带着嗜血,他发现抽不出自己的脚踝后,又是抬手一铲砍下,他带着黑子的手掌走向白胖子和韦枷。白胖子倒已经司空见惯,彪爷有时在墓里会发疯,这点他是清楚的,可是,基本的理智他还是保有的,只是行事有些极端。这点缺陷与他“暴走”后,所带来的强大战力,可以说是瑕不掩瑜。 韦枷一个星斗小民,哪里见过这等血腥的画面。他看着脚踝戴着一截人手装饰品彪爷,嘴巴张着没有动哑口无言,他没有办法恰好地表达此刻的情绪,因此脸上的肌肉如同一条条乱爬的小虫,那表情何等的怪异与荒诞。此时的彪爷在他眼里,如同一樽天煞魔神,他第一次觉得武侠小说里的杀气不是奈大其词,从前他看到小说里面的情节,某某门派的某某某面对主角,主角眉目含煞看了对方一眼,对方接受了一阵血雨腥风的洗礼,他总觉得作者在无限地意淫。 可是此情此景,彪爷给他上了一节生动的课堂,他告诉了韦枷杀气这种看似荒谬的东西,确确实实存在于现实。韦枷正面完全地感受到了这种压力,他觉得自己的呼吸变得急促,一只看不见的手,疯狂地捏住他的心脏。全身的血液如同混凝土一样凝固,他的身体可以逃跑,可是他不知道自己能跑到哪里去。彪爷带给韦枷一种感觉,他无论跑到哪里都无法逃脱,他一定会死于自己的手下。 韦枷一瞬间好像看到了洞顶的景色,他的脖子没有动,为什么能看到洞顶?应该是自己的脑袋,掉到了地上,所以自己才会看到一个与自己极为相似的人。因为那个人就是只剩下躯体的自己,自己的脑袋已经被彪爷分了家。 回归现实,韦枷摸了自己脖子。他摸到自己的脖子 没有血痕,他的脑袋还安分地在他的脖子上。彪爷眼里的凶狠还没来得及收回,他一根又一根手指地掰开脚踝处的断手,他用了很大的力量,韦枷听到骨节清脆的声响,感到自己全身上下不自在。就像上下排牙齿摩擦,而造成的牙酸的声音。 彪爷把那截断手扔到地上,用力地踩进土里。湿润的泥土飞速淹没了那截断手,白胖子这时上前搭话道:“彪爷,我们继续赶路。”彪爷没有反对,他用力地在通道的墙壁上刮蹭了他那工兵铲,直到露出雪亮的铲刃,他把工兵铲重新系回背包,然后瞪了韦枷一眼。 这回不用彪爷的吩咐,韦枷自动自觉地走在前头。白胖子含笑不语,彪爷现在的状态,即使是他也不想发号施令,再去刺激他的情绪,只能委屈韦枷做下出气筒。当然,他的承诺不会变,只要韦枷可以活着走出这个地方,那么韦枷就是他白某人的兄弟。 韦枷提心吊胆地向前走着,他有感于彪爷此前的煞神样,会成为他以后的梦魇。 通道还是那样地阴沉,黑子的死如同一层阴云笼罩着众人。黑子的阴魂似乎没有走远,他一直远远地吊在韦枷等人的身后。仿佛在说,下一个就是你。我在下面等着你,你们一个也别想跑! 或许是为了缓解这种气氛,白胖子居然主动跟韦枷聊起天。 “小兄弟,你想知道我们这次下墓,除了摸明器之外的目的吗?” 韦枷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他虽然不是聪明人,可是也不是蠢蛋。有时候知道的秘密越多,死得就越快,白胖子此时跟他讲这些事,莫非是动了杀自己的心思?他胆战心惊把自己的耳朵牢牢护着,生怕自己听到什么不该听到的东西。 现在的情况就好比,有一天一个正宗遵守清规界律的和尚,突然跑到大街上对人说,制造杀孽就能上西天一样惊悚。韦枷不明白什么会令一群盗墓贼冒着生命危险,下到这杀机四伏的墓道,却怀着比墓主人陪葬品更重要的目的,韦枷打破脑袋也想不出问题的答案。 在经历黑子的死亡后,韦枷格外关注脚下的步伐。白胖子的话虽然使他满腹牢骚,内心万分惊恐,可是他完全不敢收回脚下的心 神。 白胖子有意要拖韦枷下手,也不管他听还是不听,接着道:“大约在三个月前,有人托关系找到了我……” 三个月前,一家地下交易市场,坐落于莫德里市繁华的一角,这个地方原本是上世纪的防空洞,用来囤积战时物资。随着时代的变迁,逐渐被人荒废,现在只剩下一小拨人知道这么一个地点。上一辈人会跟下一辈人讲,那个地方以前死过人,阴气重,对生人不好,告诫自己的子孙后代,叫他们不要跑到那个地方玩,小心被鬼魅勾了心智。 有时夜晚十点十一点在防空洞附近停靠的车辆,也会听到人的交谈声。可放眼看去,却只能看见黑黢黢的洞口,那些如同人类闹市的交谈声,立刻被那些有幸听过的司机奉为鬼市之音。 可那里实际上却是一个庞大的非法交易市场,里面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新奇事物。非洲的巫师如果去到那里,也会被天大的惊喜填满。可进入那个地方,要注意以下几点:一、绝不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二、货物离手概不追究;三、禁止武力;四、买卖自愿。无人知道这三条规定何时订下,可人们都知道,只有有人违反这三条规定,黑市 里的执法队,都有办法令你第二天因为新奇的死法,登上各大报纸、电视的头条新闻。 自打干完上一笔买后,白胖子、彪爷和黑子,一直躲在这个外界传为鬼市的地方。他们收到风声,条1子对他们手里的烫手货追查得紧,他们只能在这个地方等人出手,然后把手里的古董变卖成现钱。届时,即使警察找到了他们,他们也能因为没有物而在拘留极限时间后被释。 黑子是他们这三人里,最不希望坐牢的人。外面的花花世界迷糊了他的双眼,他每次有钱都习惯性地去温柔乡、英雄冢感受一番温香软玉在怀的美妙滋味。他在这个地方呆了快三个月,毫不客气地说,只要是只母的人形生物,扔到他的面前,他都能当着所有人的面上演一出活春宫。 来逛黑市的也不乏年轻貌美的姑娘家,可是黑子至少还懂得掂量自己的斤两。他黑子虽然在倒斗界算得上号人物,但在人家真正的手眼遮天的黑市负责人面前,他这小身板还 不够人家打个喷嚏。 他们所在的地方是一处不起眼的山洞,这里原本是防空洞未开挖完的通道,只有短短的一截,不到十米,现在成了他们三人收留所。这里摆放着他们三人的床铺,防空洞年久失修,没有专人清理保养,地面有些湿润,可他们并不在乎,床铺与被子都放在地面。黑子百无聊赖地玩某著名5v5公平竞技手游,谁料小学生的人数实在太多,害得他排位赛跪了一把又一把,黑子气得把手机扔了出去。手机撞到墙壁,然后又回弹回黑子的被子。 彪爷和白胖子都没有开口聊天的意思,他们冷眼看着黑子,心中不免对他有几分鄙夷。 挡着外界光亮的门帘探入一个脑袋略尖的对,这人叫三毛,就是三毛从军记的三毛。他是个没人要的孤儿,十三岁的时候,白胖子救过他一命,赏了他一口饭吃,把他介绍到相熟的古董店干活。后来,慢慢地学了一双金睛火眼,只要过了他眼的明器,鲜少有看漏眼的,捡漏这种现下逐渐时兴的事,不可能发生在他的摊子。 他们上次的运气很好,竟然在墓里带出了两个完整的瓷器碗。要知道瓷器或书画的价值,在古玩里比金银珠宝更值钱,如果找到一幅完整的没有腐朽的画,那么这个人直接就能在莫德里市买上几栋豪华大别墅。 三毛进来便小声说:“白爷,外面有人看上了你们的货,但她要见一下你们,你看……”在三人挤在的这个地方,隔着一道门帘,便是喧闹的鬼市,无数人流在这里穿梭,携带着他们的欲望,给莫德里市新增一个又一个异闻。 黑子无所谓地把手机一放,掀开被子就要出去。白胖子瞪了他一眼,道:“对方什么来头?” 三毛如实回答:“女人,一个人,二十多岁,特别好看。”听到女人两个字,黑子的双眼放光,后面那句“特别漂亮”更是激发了他原始的欲望。彪爷的话像一盆冷水,浇在了黑子的心头。 “你敢在这里惹事,我就把你那玩意切下来泡酒。” 黑子顿时不敢造次,重新躺回自己的位置。 白胖子与彪爷都清楚三毛话里的意思,干他们这一行,绝对不能凭外表去观察一个人。有些人看似人畜无害,却好比那吸血藤蔓,稍不留神就会成为那藤蔓下的枯骨。 一个漂亮的女人,独自来到这鬼市,说是没有鬼,白胖子一点也不信。但人家已经找上了门,他也不能不出去见这个面。这个是鬼市约定俗成的规则,虽然管理者没有明令要求,但已经成了绝大多数人的共识,买卖双方必须亲自在场。 忙入职事宜,请假一天! “敢问是哪路神仙?”白胖子这叫仙人指路,看对方怎么回答。 女人媚笑着对白胖子说:“不敢当,区区一个小女人,就是做点买卖。” 这买卖也分许多种,大多数买卖指的是正经生意,这有黑自然就有白,下三滥的生意也不是没有人去做,反而是争得头破血流。古往今来,能引来争斗的,自然就是利益,或为名,或为利,或为女人,像白胖子他们这样自然就是穷病入骨,不嫌死人的活计晦气,把掘人坟墓的缺德事,做成了一门手艺。 “您瞥上哪件,给掌掌眼?”白胖子的态度愈加恭敬,女人虽然没有说自己做的是哪路买卖。但以白胖子的见识,这女人八成下手比他还黑,旁边的黑子看到女人的模样哈喇子直流,恨不得抱着女人大红开叉长裙下若隐若现的白生生大腿,抱上咬几口,看他这猴急模样,就是适命一年半载只要能跟这女人共度一轮春宵又何妨? 彪爷看着蠢蠢欲动的黑子,皮笑肉不笑,他虽然相较白胖子与黑子这两个老土耗子经验尚浅。可是,他也知道有些人不好惹,好比眼前这个妖艳的女人,九成九是朵带刺的玫瑰,欧洲中世纪的铁处女,想要占她的便宜,得做好给自己放血的心理准备。他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想惹事,尤其做替别人擦屁股这种自讨没趣的事,而且眼前这女人他心里还真把不准。 白胖子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默不作声地给了色令智昏的黑子一脚,把他踢回门帘后头,同时喝骂道:“滚回去,看你这没出息的!你想死找把刀,自己撞上头去,保你一刀两断,红的白的都流一地!” 女人看见黑子灰溜溜地揉着屁股往门帘后走,捂着嘴巴咯咯地笑了起来。白胖子这些年行走江湖,也练得了定力,可这女人就像是一团火,他已经四五十岁的人,看到女人的骚样,也是一阵口干舌燥,难怪黑子会没出息成这样,他年轻力壮更加受不得这种诱惑。这女人堪称尤物,她的存在简直是在挑衅所有雌性生物,在她面前,即将现今的国际大牌女明星也得乖乖靠边站。 彪爷闷哼了声 ,竟是拨出一把匕首,对着自己的大腿,毫不犹豫地割了一下。他在那女人一颦一笑的工夫,差点就差了她的道,好险没像黑子那样被迷得爹娘都分不清。 “阁下高抬贵手,劳烦脏您的手。”白胖子虽然呼吸加快,可是双眼保持着清明。女人带了几分认真,她收敛了笑意,双手环抱受胸前说道:“看来你们也不是什么草包?” 任何一个男人听到漂亮女人贬低自己,都不会好受,某些好面子的大男人主义者,甚至乎会说不过直接动手打人。在场的白胖子老油条一个,彪子受过专业训练心声坚定,这种话语刺激不得多,只要那女人媚态天成的容貌,看多也令他有些失神。他干脆闭上了眼睛,凭直觉感觉女人的位置,聆听女人说话。 实话实说,这女人的声音,也是柄刮骨刀,那没见过世面的男人,只听她三句话,立刻不成模样。古代妖妃妲己、褒姒一流的传闻,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如果妲己活到现在,该是这女人的模样,她若是去勾引某些小国家的头头,随便一勾就是一个准。 白胖子恭敬地抱拳道:“您今天不是来买明器的?”女人随手把那好几百万起拍价的品相完好的明代瓷器放回那地摊,收回手的时候,眉头还皱了一下。那一刻的风情,就连春风也舍不得这样离去,好在他们这个摊子在防空洞还算隐蔽,这一幕没有多少人看见。 女人对周围投来的灼热眼光视而不见,那些幸运一睹的男人,眼里仿佛冒着绿光,就像是要立刻扑到女人身上,撕开她那碍事的裙子,伦理、道德、羞耻,都得先往边靠。 白胖子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些眼神疯狂的男人,他对女人说:“此地不宜久留,换个地方酌一盏?”他看到女人丝毫没有红颜祸水自觉的模样,暗暗有些汗颜,三毛这次给他找了个硬荏子,这哪里是什么女财神爷?分别就是一樽得罪不起的大神! “走?我为什么要走?”女人无所畏惧地说道:“就凭这几个猫样的臭男人,想占我便宜?”那些男人的耳朵可往女人这边长着,听女人这么一说,立刻就有人跳出来说道:“小娘皮,你这嘴巴可放干净点,小心我好好教 你做个女人的本分!” 跳出来的是个光膊子的光头男人,背上有道三尺的伤疤,看他的模样,似乎很以自己的背上伤疤为豪。女人轻笑着看向光头男人,居然服了个软,调笑着问道:“请问,你是想怎么教我做个女人的本分?” 光头男人看女人这阵势,还以为女人对他有意思,他这副威猛的模样,得了女人的青睐。可他也不想想女人这样的姿色,还有在这鬼市独来独往的底气,要什么样的小白脸找不到?用得着找他这样不解风情,满身臭汗的邋遢男人? 女人步步生莲地走向光头男人,光头男人的眼睛里此时只有那女人的音容。从前与他欢好过的女人,他那些兄弟与亲朋好友,加上百万的黄金,叫他交换这个女人他也不干。这种尤物他只想将她作为自己的禁裔,关到天荒地老,只供他一人淫乐。 白胖子是个看得明白的人,他拉了彪爷一把,往后退了几步。彪爷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也知道白胖子此时有他的用意,他刚刚也听见光头男人不要命的调戏,在他看来,那光头男人肯定凶多吉少。 光头男人满是油腻的手,伸手就要摸向女人娇艳欲滴的白皙脸蛋,这一幕叫看在眼里的男人的心砰然碎裂,化成一块块小玻璃碴。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懂,女人为什么会看上光头男人这样的臭男人,莫非长得漂亮的女人脑子都不好使?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在场的所有男人,都觉得凉风阵阵。他们再也不敢小瞧那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女人竟然拿出了把镶嵌宝石的弯刀,一刀把不设防的光头男人的下面的玩意切掉,地上有一截血淋淋的香肠拖着两颗鸡蛋,这一刀竟是斩草除根,一点也没给光头男人留下。 就连光头男人自己也没有想到,女人会在鬼市里动手。鬼市里的监察队可不是吃素的,他们的效率非常高,手段也足够残忍,没有人会傻到在鬼市里动手。即使是那种不顾一切的亡命徒,在这片地头,也得看主人家脸色办事。 刚才还围作一团看热闹的人,顿时作鸟兽散,离女人远远的,女人那漂亮的脸蛋,也不能吸引他们往前多迈一步。他们生怕沦为城门失火之后,殃及 的池鱼中的一份子。白胖子拉着彪爷想避避风头,他知道女人不简单,没想到女人还是个脑子 有问题的,嫌活得太长,选在这个地方动手。即使是等那光头男人出去,在鬼市的门口动手,也不会有人会多过问一句,偏偏她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先出手,把光头男人的下面断了。 一个个披着厚实防弹背心的男人,手持着不同的枪械,腰间挂着形色各异的冷兵器赶到现场。离事情发生过去,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这种赶来的速度,即使是国外一流的特种部队救援也自愧不如。 带头的是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鬼市选在防空洞内进行,光线本来就不足,也不知道这人天生眼神好,还是喜欢装酷,在这个地方也没把墨镜摘下。他看到女人的时间,愣了大约五秒钟,然后马上回复正常。 他到地上的光头男人惨样,便向女人问道:“你做的?”女人傲慢地说道:“你算什么玩意?把你的主子叫来。”墨镜男见女人如此嚣张,怒火中烧。他平日在这个地方,哪个人见到他不得跟孙子一样夹着尾巴做人?现在这样一个在这里犯了事的女人,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 好,很好! 他觉得女人可能在外面有些来头,所以孤身一人有恃无恐。可是,这个女人应该不知道,外面世界的条款在这个地下王国并不适用,就算天王老子来了这个地方,他也得遵守他们首领定下的规则,否则,一律是就地格杀,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注意到女人过分美丽的容颜,不免升起一些绮念。反正只要最后是个死人就成,谁会在乎这具尸体生前,经历过什么事情?这女人的模样,也不知道怎么长的,眼睛、鼻子、嘴巴都对他的胃口,他看到第一反应就是占有。 女人好像能听到男人的想法那样,呸了他一口,然后生气道:“狗始终是狗,把你当人看,还高看你了。”“我今天如果不杀了你,我睡觉都不踏实!” 第六十章 妖女 “敢问是哪路神仙?”白胖子这叫仙人指路,看对方怎么回答。 女人媚笑着对白胖子说:“不敢当,区区一个小女人,就是做点买卖。” 这买卖也分许多种,大多数买卖指的是正经生意,这有黑自然就有白,下三滥的生意也不是没有人去做,反而是争得头破血流。古往今来,能引来争斗的,自然就是利益,或为名,或为利,或为女人,像白胖子他们这样自然就是穷病入骨,不嫌死人的活计晦气,把掘人坟墓的缺德事,做成了一门手艺。 “您瞥上哪件,给掌掌眼?”白胖子的态度愈加恭敬,女人虽然没有说自己做的是哪路买卖。但以白胖子的见识,这女人八成下手比他还黑,旁边的黑子看到女人的模样哈喇子直流,恨不得抱着女人大红开叉长裙下若隐若现的白生生大腿,抱上咬几口,看他这猴急模样,就是适命一年半载只要能跟这女人共度一轮春宵又何妨? 彪爷看着蠢蠢欲动的黑子,皮笑肉不笑,他虽然相较白胖子与黑子这两个老土耗子经验尚浅。可是,他也知道有些人不好惹,好比眼前这个妖艳的女人,九成九是朵带刺的玫瑰,欧洲中世纪的铁处女,想要占她的便宜,得做好给自己放血的心理准备。他虽然不怕事,但也不想惹事,尤其做替别人擦屁股这种自讨没趣的事,而且眼前这女人他心里还真把不准。 白胖子趁女人不注意的时候,默不作声地给了色令智昏的黑子一脚,把他踢回门帘后头,同时喝骂道:“滚回去,看你这没出息的!你想死找把刀,自己撞上头去,保你一刀两断,红的白的都流一地!” 女人看见黑子灰溜溜地揉着屁股往门帘后走,捂着嘴巴咯咯地笑了起来。白胖子这些年行走江湖,也练得了定力,可这女人就像是一团火,他已经四五十岁的人,看到女人的骚样,也是一阵口干舌燥,难怪黑子会没出息成这样,他年轻力壮更加受不得这种诱惑。这女人堪称尤物,她的存在简直是在挑衅所有雌性生物,在她面前,即将现今的国际大牌女明星也得乖乖靠边站。 彪爷闷哼了声 ,竟是拨出一把匕首,对着自己的大腿,毫不犹豫地割了一下。他在那女人一颦一笑的工夫,差点就差了她的道,好险没像黑子那样被迷得爹娘都分不清。 “阁下高抬贵手,劳烦脏您的手。”白胖子虽然呼吸加快,可是双眼保持着清明。女人带了几分认真,她收敛了笑意,双手环抱受胸前说道:“看来你们也不是什么草包?” 任何一个男人听到漂亮女人贬低自己,都不会好受,某些好面子的大男人主义者,甚至乎会说不过直接动手打人。在场的白胖子老油条一个,彪子受过专业训练心声坚定,这种话语刺激不得多,只要那女人媚态天成的容貌,看多也令他有些失神。他干脆闭上了眼睛,凭直觉感觉女人的位置,聆听女人说话。 实话实说,这女人的声音,也是柄刮骨刀,那没见过世面的男人,只听她三句话,立刻不成模样。古代妖妃妲己、褒姒一流的传闻,看来不是空穴来风,如果妲己活到现在,该是这女人的模样,她若是去勾引某些小国家的头头,随便一勾就是一个准。 白胖子恭敬地抱拳道:“您今天不是来买明器的?”女人随手把那好几百万起拍价的品相完好的明代瓷器放回那地摊,收回手的时候,眉头还皱了一下。那一刻的风情,就连春风也舍不得这样离去,好在他们这个摊子在防空洞还算隐蔽,这一幕没有多少人看见。 女人对周围投来的灼热眼光视而不见,那些幸运一睹的男人,眼里仿佛冒着绿光,就像是要立刻扑到女人身上,撕开她那碍事的裙子,伦理、道德、羞耻,都得先往边靠。 白胖子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些眼神疯狂的男人,他对女人说:“此地不宜久留,换个地方酌一盏?”他看到女人丝毫没有红颜祸水自觉的模样,暗暗有些汗颜,三毛这次给他找了个硬荏子,这哪里是什么女财神爷?分别就是一樽得罪不起的大神! “走?我为什么要走?”女人无所畏惧地说道:“就凭这几个猫样的臭男人,想占我便宜?”那些男人的耳朵可往女人这边长着,听女人这么一说,立刻就有人跳出来说道:“小娘皮,你这嘴巴可放干净点,小心我好好教 你做个女人的本分!” 跳出来的是个光膊子的光头男人,背上有道三尺的伤疤,看他的模样,似乎很以自己的背上伤疤为豪。女人轻笑着看向光头男人,居然服了个软,调笑着问道:“请问,你是想怎么教我做个女人的本分?” 光头男人看女人这阵势,还以为女人对他有意思,他这副威猛的模样,得了女人的青睐。可他也不想想女人这样的姿色,还有在这鬼市独来独往的底气,要什么样的小白脸找不到?用得着找他这样不解风情,满身臭汗的邋遢男人? 女人步步生莲地走向光头男人,光头男人的眼睛里此时只有那女人的音容。从前与他欢好过的女人,他那些兄弟与亲朋好友,加上百万的黄金,叫他交换这个女人他也不干。这种尤物他只想将她作为自己的禁裔,关到天荒地老,只供他一人淫乐。 白胖子是个看得明白的人,他拉了彪爷一把,往后退了几步。彪爷虽然眼睛看不见,但也知道白胖子此时有他的用意,他刚刚也听见光头男人不要命的调戏,在他看来,那光头男人肯定凶多吉少。 光头男人满是油腻的手,伸手就要摸向女人娇艳欲滴的白皙脸蛋,这一幕叫看在眼里的男人的心砰然碎裂,化成一块块小玻璃碴。他们无论如何也想不懂,女人为什么会看上光头男人这样的臭男人,莫非长得漂亮的女人脑子都不好使? 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在场的所有男人,都觉得凉风阵阵。他们再也不敢小瞧那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女人竟然拿出了把镶嵌宝石的弯刀,一刀把不设防的光头男人的下面的玩意切掉,地上有一截血淋淋的香肠拖着两颗鸡蛋,这一刀竟是斩草除根,一点也没给光头男人留下。 就连光头男人自己也没有想到,女人会在鬼市里动手。鬼市里的监察队可不是吃素的,他们的效率非常高,手段也足够残忍,没有人会傻到在鬼市里动手。即使是那种不顾一切的亡命徒,在这片地头,也得看主人家脸色办事。 刚才还围作一团看热闹的人,顿时作鸟兽散,离女人远远的,女人那漂亮的脸蛋,也不能吸引他们往前多迈一步。他们生怕沦为城门失火之后,殃及 的池鱼中的一份子。白胖子拉着彪爷想避避风头,他知道女人不简单,没想到女人还是个脑子 有问题的,嫌活得太长,选在这个地方动手。即使是等那光头男人出去,在鬼市的门口动手,也不会有人会多过问一句,偏偏她在这个地方、这个时间先出手,把光头男人的下面断了。 一个个披着厚实防弹背心的男人,手持着不同的枪械,腰间挂着形色各异的冷兵器赶到现场。离事情发生过去,还不到一分钟的时间,这种赶来的速度,即使是国外一流的特种部队救援也自愧不如。 带头的是一个戴墨镜的男人,鬼市选在防空洞内进行,光线本来就不足,也不知道这人天生眼神好,还是喜欢装酷,在这个地方也没把墨镜摘下。他看到女人的时间,愣了大约五秒钟,然后马上回复正常。 他到地上的光头男人惨样,便向女人问道:“你做的?”女人傲慢地说道:“你算什么玩意?把你的主子叫来。”墨镜男见女人如此嚣张,怒火中烧。他平日在这个地方,哪个人见到他不得跟孙子一样夹着尾巴做人?现在这样一个在这里犯了事的女人,居然敢用这种语气跟他说话。 好,很好! 他觉得女人可能在外面有些来头,所以孤身一人有恃无恐。可是,这个女人应该不知道,外面世界的条款在这个地下王国并不适用,就算天王老子来了这个地方,他也得遵守他们首领定下的规则,否则,一律是就地格杀,没有商量的余地。 他注意到女人过分美丽的容颜,不免升起一些绮念。反正只要最后是个死人就成,谁会在乎这具尸体生前,经历过什么事情?这女人的模样,也不知道怎么长的,眼睛、鼻子、嘴巴都对他的胃口,他看到第一反应就是占有。 女人好像能听到男人的想法那样,呸了他一口,然后生气道:“狗始终是狗,把你当人看,还高看你了。”“我今天如果不杀了你,我睡觉都不踏实!” 第六十一章 碾压 在场的人,没有人相信他会在这里动手,因为上次在这里动手的人,他的尸骸埋进了这里的混凝土墙壁,至今都能看见外面街道铺天盖地,关于那些神秘失踪人的人的寻人启示。 可是,大跌在场所有人的眼镜,女人只向那巡逻队的队长呼了一口气,那小队长就跟木偶一样傻愣站在原地。如果这一幕放在古代,那些百姓早就大呼小道,请道士与和尚来驱邪,或者放在西洲国家,这个人也得被放在十字架上烧死。 空气仿佛在此刻静止,其他人诧异地看着他那一幕,在他们的预想之中,悲惨收场的人,起码会在其中一人产生。可在下一幕,他们却看到平时自命不凡、威武异常的小队长,跟一条公狗一样趴在地下,把自己的裤子连同内裤脱下,他吐着舌头,下身挺动,像小马达一样扑腾,就好像他身前躺着一个千娇百媚的大美女。 虽说他面前的确有个妖艳异常的女人,可是,这种事情怎么也不会摆平面上。偏偏这个小队长,对着空气做出抽动的动作。过了大约三秒,那小队长嘴角抽搐、吐出白沫,同时地上也多出一滩白色与红色混合的粘稠液体,如同拨地而起一座白色喷泉。 再看那小队长的模样,面如黄土。在这鬼市少了一个扬威耀武的男人,多出了一具难堪的尸体,他不再属于这个世界。 人们看着女人的眼神,带着怜悯、同情与惋惜,还有一抹畸形的快意。对于美丽的事物,男人的想法来得简单与直接,对于看上的事物,只有两个选择,让它附属于自己,或者毁灭不属于自己之物,相比于前者,世上存在的后者占大多数,得到一件东西要付出的精力是巨量的。正如某些人经常口嗨的,如果我的智商不能比得上某人,但是我能叫所有人与我站在同一起跑线。一种常见的不解决问题,而使问题不再产生的诡辩论。 但这个女人不走寻常路,她打破了这些自以为是的男人的偏见。她明确地告诉其他人,她不是男人的附庸品,她可以是一朵吃人不吐骨头的食人花。这个小队长是第一个撞南墙的人,但绝不会 是最后一个,人的劣根性使人在利益面前,无视可能潜藏的巨大危险。 其他跟随小队长到来的人,脸上带着愤然与激动,还有阵阵心悸,尽管他们对这个小队长只有普通的同事情分。可他们的上级这样死在他们眼前,他们跟上头的人无法交代,只怕那些人怪罪下来,墙里无非就多出几具不甘的骷髅在作死前哀嚎状。 “你,你完喽……”那卫兵中的一员倒地神色恍惚,小队长的死刺激到了他再脆弱不过的神经,以往他仗着人势也是趾高气扬中一员,而此时,他与那些同样在这地下洞窟里生存的可怜虫没什么不同。 还有人的心智好似已经颠倒,癫狂模样地放声大笑:“哈哈哈哈……死了,这家伙死了……”混合着他眼前的这摊碎肉,让人如同置身某美国R级片的屠宰现场,绝望与悲泣在这里徘徊。 女人的脸上带着一丝不屑,她撇了撇嘴角,显得有些轻蔑。在这群诚惶诚恐的人之中,这女人就像立在其中的火烈鸟,尾羽高高地翘着。她的模样就差把有恃无恐写在脸上,可在这里的人都想不明白,这个外表艳丽的女人,她背后的倚仗到底是什么? “碧绮丝大人!” 身着不凡的男人,额头挂着汗珠,神色匆忙地跑出来,一大群人擁簇着他。你追追我赶的模样,在一班吓破了胆子的人之中,平添了一份喜剧色彩。 卫兵们看到了这个狼狈的男人,混浊的眼珠子里闪过一丝神光,可是随后不难发现他们眼里如深渊一般不可见底的恐惧。原始的恐惧其实镌刻在人类的基因里,人类发明了稳定的火源,发明了远程武器以来,在失去了野兽的威胁以后,以一种别样的方式,再一次在现代社会的场景复刻。 他们眼中的这个男人无异于洪水猛兽,可在这个食物链里,他绝不是顶级的捕食者。至少,有一个事实前提存在,这里的人先前有些轻视的女人,在食物链里的位置,比这个堪比鬼市地下皇帝的男人,高出不止一个等级。 碧绮丝好像有些困倦地打了个哈欠,鬼市的实权者立刻狗腿子相地去搬来凳子。在他身边阿谀奉承的人,迫切想要讨好他们的主子,想要抢在他面前搬来凳 子。可他们明显挑错了时刻,男人粗暴地把挡在面前的人踢开,然后毕恭毕敬地将凳子放在碧绮丝面前。 “碧绮丝大人。”男人脸上带着讨好,而他的那些手下,根本不敢直视这个女人,只要是男人看到这个女人,都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小队长的死是最好的前车之鉴,他们再好色、再下流,也不能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再说,能让鬼市实权人百般讨好的女人,能是大路货色,他们不敢生出半分肖想,只好深吸一口气,压下粗重的呼吸,把头偏向一边,强忍着不看,那模样就像烟瘾犯了的男人,想抽样又不能抽。 “甘南。”只听女人慢条斯理地说,话里带着浓浓的不屑。 人们首次知道这个鬼市掌权人的真实姓名,同时也领略到了这个深不可测的男人,竟也能像他们一样活成一条狗。 “你这小日子过得不错啊。”碧绮丝打量着并不敞亮的地下空间,话里带着的讥讽不言而喻。男人能坐到鬼市当家的位置,也是个人精,虽然他已经活得比大多数人更像一个人,可他深深知道,有些人是他完全得罪不起的,那些大人物跺跺脚就能使这个世界抖三抖。非常不幸的是,这个面容妍丽的唤作碧绮丝的女人,恰好就是他不小心冒犯到也得提心吊胆几个月的那种。 大人物的心思,你不好猜,也不好乱猜。天知道碧绮丝怎么会跑到他这个地方转悠,更加倒霉的是,自己那些不开眼的手下,也没有眼神劲,竟然把这个煞星给得罪了。 他心想今天出门肯定忘了看黄历,才坐下没多久,茶喝了不到三口,就听到手下回报的消息。根据手下的描述,还有对那个女人的形容,他如同掉进了一口中寒潭,呼出的气带着寒意。 那个不长眼的手下,在他的耳边悄悄地说:“……我看,不如把那个女人给……然后献给老大您……嘿嘿嘿……”当时这句话就像原子弹一样在他耳边炸裂,他基本可以肯定那个女人的身份,外表艳丽,孤身一人,行事嚣张…… 霎时间,那个出叟主意的手下,眼中带着迷茫与不解,躺在坚实潮湿的水泥地面。 其他人不清楚其中的门道,他还不清楚那个女人 的恐怖? 碧绮丝轻轻扫了甘南一眼,眼里的不满之色令甘南差点没尿出来。 他不禁地在思考,她会不会看出了自己的想法,那些曾经在脑海里闪烁过的腌臜念头,还有心里隐秘的窃喜。全数化作无尽的悔恨,他恨不得把这些东西一个个地掐死在摇篮里。 如同大龄单身男青年,硬盘里的隐藏文件夹,修电脑时遇到了一个美女维修师,电脑里的隐藏文件被打开当众处刑,这美女维修师似笑非笑地注视着自己。 甘南腿一软,堂堂七尺男儿,直接跪倒在地上。 “碧绮丝大人,请您大人有大量,求求您。”他三十五岁坐上了这个位置,拥有着平常人几辈子也不能积累到的财富,多少人上人不得不有求于他,无论他们在外面有多风光,多有能耐?在他面前,都不得不装孙子。 权力的感觉令人迷醉,就像罂粟的甘美气息,一旦陷入了就容易使人迷失方向。自古以来多少聪明人,身处其中就失去了本性,重蹈他们曾经不屑的覆辙。 甘南在这一瞬间,眼前浮现出了诸多往事,他悔不当初进入这个圈子,那些他陷害过的、不择手段除掉的曾经的同伴、朋友,甚至亲人。他从不相信会有报应这种事,可现实却讽刺地在这一刻应验。 那些他曾经沉醉过的东西,在死亡面前一文不值,他的心境颇有些大彻大悟。 碧绮丝觑着自己的手,眼睛看着手指甲涂得完美的指甲油。这潮湿与闷热的地下环境,对她虽然没有造成影响,可是近旁躲得远远的,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人群,却激发了她心中的暴虐欲望,她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个讨厌的女人。 她讨厌对方高高在上,一派圣洁无瑕的白莲花形象,虽然她自信自己的美丽,不输于对方,可是在她面前,她竟然感到了一丝自惭其形。多久没有感到这种情绪了?她已经不记得具体的年岁,她自栩完美无瑕的心境,裂出了一道痕迹。 普通人眼里,可能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小问题,但在他们这种人眼里,心境的破裂,意味着灭顶之灾临身。 男人匍匐在她的脚边,喋喋不休地诉说着,一把鼻涕一把泪。但又顾忌着碧绮丝,所以没把手搭 在她的裤腿。 碧绮丝想要忘掉这个可恶的女人,恶心的音容面貌,男人嘈杂的话语,还有这逼仄的地下空间,所带来的回音令她更加不耐烦。 她周围的环境能安静下来,在她的感知视觉里,男人的动作就像放慢百倍,她甚至能看到男人的鼻涕滑落而又向上翕动。 白胖子的额头冒出了绿豆大小的汗珠,似玻璃球一样滚落。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男人,是如何把自己吃进肚子里。先是两条腿,再是胸口和后背的肉,再接着是左手,然后是右手。他能看到那个男人,临死之前,眼睛里的痛苦与不甘。 女人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他们,然后款款地朝他们走去。 这个叫碧绮丝的女人,交给了他们一个任务,叫他们下一个墓,去取一件东西,给了他们五十万订金。接过女人像垃圾一样丢在地上的卡时,他的心脏都在颤抖。 第六十二章 墓道鬼影 从回忆中结束,白胖子看了一眼彪爷,两个人都从对方眼里,探视到内部的阴霾。那个女人,所展现出来的威能,不是他们这些游离在普通世界的人,能够窥视清晰的。 韦枷颤抖着指着黑子尸体的位置,发出惊呼:“你们快看!” 只见那个地方只剩下一片染黑的苔藓,与湿哒哒的稀泥,而黑子那个少了半片脑袋的死尸,竟然不见了踪迹。 星星点点的血迹,自黑子尸体的位置,往他们的来路延伸。但只延伸出约三米,再不见那斑驳的血迹,韦枷的视力使他能确定那远处的路径,的的确确没有任何血迹。 他可是曾经见过黑子死而复生,变成那不人不鬼的怪物。他内心惊叹于黑子变成的怪物的强大生命力,彪爷用工兵铲货真价实地把他的脑袋给削了一半,就剩下那大片白花花的脑浆在迎风微荡。 这,这到底是什么怪物?! 韦枷不止一次倒吸凉气,他仿佛能看见一双又一双赤红的双眼,在这四通八达的地下通道蠕动,张着他们那脱臼的嘴巴,嘶嘶呀呀地虚咬着陪他们的灵魂。 据白胖子与彪爷的话,这个地方可是大名鼎鼎的威虎将军墓。他之前还半信半疑,觉得这只是一个人工开挖的根据点,与“眼睛”对抗的人的藏匿之处。可如今看来,事情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 单说这种叫人死而复生的手段,就不是寻常人能使出的手段。在他看来,这可能是威虎大将军做的防盗措施,又或者是那皇帝忌惮他的后人反自己的江山,暗中指使修建陵墓的负责人,在这墓里面动的手脚。 心里那单薄的凭仗,如同轻薄的假象,在这一刹那湮灭。 韦枷打了一个哆嗦,他往旁边的白胖子与彪爷,又靠近了几分。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奇怪,如若不是白胖子、彪爷与黑子,他韦枷也不可能卷入这等无妄之灾。然而,现今他想要在这诡谲的地下墓穴,谋得一丝生机,那他就必须抱紧这两个人的大腿,同时还要警惕他们把自己推出去当替死鬼。 白胖子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这种连续起尸的情况,他这辈子也只 在为数不多几个大墓见过。威虎大将军墓的规格肯定算得上大墓,但依他估计,威虎大将军一生光明磊落,不应该设下这种阴损的阵法,这样有损后人阴德。 他想……多半是皇帝老儿,在这威虎大将军死后,还要摆他一道。 格老子的,这趟混水,泥水已经把他半截身子淹没,稍不留神,他也得变成黑子那样的鬼东西! 走到现在,也花了四五个小时,这还没摸到正主的脸。开门礼就给他们备得这样“隆重”,他怕再往里走,恐怕会见到旱魁那样的千年老尸。如果他真这样倒霉,就是大罗神仙再世,他的这条小命也得搭在这里。 白胖子萌生了退意,但那个女人的阴影,仍然蒙在他的心头,那种莫名其妙的死法,太叫人胆寒了。所谓男子汉大丈夫,头砍掉了,碗儿大的疤,可他娘的这样憋屈死去,想想就使人不寒而栗。 彪爷想的方向跟白胖子不一样,把黑子的脑袋削掉一半,地下墓道呼呼的风一吹,他的神智逐渐复苏。 黑子变成的这种怪物,他曾经遇见过,他们是一种古老而邪恶的物种,他们的时间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原始社会初期。他记得那个人是这样介绍的,上次他参与的那个团队里,有个著名的史学家,从那个史学家的口中,他左拼右凑,拼凑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事实。 人类自以为是万物灵长,莫德里星第一个诞生自我意识的物种,凭借智力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男人。却不知道那混沌平庸的日常生活下,潜藏着无数亘古以来便栖身在地球的天外来客。 很多宗教与神话都有它们的踪迹,或者隐晦的记载了它们的外貌、习性或者文化。若文明的古老程度,人类在它们面前,只能称得上是个弱不禁风的新生儿,因为某种原因,它们蛰伏于常理之外,游离于大众之外。虽然不时有卫道者,或者只见那冰山一角的愤世愱俗者,会热血上头跑去企图将这些异类驱逐出这个世界。但去过那个庞大的地下、海底异次元世界之后,那些人都对那里面的奇异光怪的景象闭口不提,像那个疯狂的中洲地区人写下的那本被相关学者斥为异端的《死灵之书》,或者是国内的《玄 君七章秘经》,是少数拥有相关记录的文书。 他在死里逃生之后,出来之后,千方百计地找到了这些禁忌书籍,将这些书籍的书页,分拆成不同部分,打乱之后去请教古文字学家,让他们帮忙把这些书籍的内容翻译出来。 所有的已有证据都表明,他在那个不确定是否在莫德里星的空间里,所经历的一切都极有可能真实存在,并且超越常识的真实的世界观。 他相信自己一定疯了,或许说这个世界早就已经疯了,那些安详地生活在狂风暴雨静止锋近旁的普通人,难道不是这个早已颠狂的世界里,生活在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用虚假的繁华来麻痹自己的疯子?像他这样把握世界真相的人,若公然宣扬他们掌握的信息,难道不会被那些普通人嘲笑? 呵,一个疯子?! 彪爷嘴角挂着森寒的微笑,韦枷觉得一股疯狂的气息,在彪爷身上陡然升起。这种感觉很熟悉,他不久前才与之对峙过,那就是黑子变成的那个怪物。他不禁怀疑彪爷,在与黑子的打斗中,被黑子变成的怪物弄伤了身体的某些地方,就像外国末日丧尸片里的丧尸感染一样,马上就要变成一具不人不鬼的怪物。 韦枷在这种压抑的氛围下,情不自禁喊了一声彪爷。 “彪爷!” 锋利的眼神,刺入韦枷的喉咙,他无论如何也不能发出一丝声音,嗓子也干得发紧,就像脖子里卡了一根长鱼刺。 彪爷眼里的凶狠,只维持一刻便业已消散,他看着韦枷的眼神有些感激。他清楚知道自己之前发生的事情,这已经是家常便饭,想要获得某些东西,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有的人放弃了自己人类的身份,成为那些怪物的一员,而有的人则付出了诸如时间之类的代价。更多的人像他一样,付出了自己的理智,那根名为常理的弦,愈来愈紧,迟早有一天,他会像那些队伍里的人一样,或死于非命,或被关入某间精神病院。 刚刚他的常理就处于崩溃边缘,韦枷的一嗓子,将他的思绪重新牵回莫德里星的这个时空。他隐约还听到,一堆外形各异的怪物,用嘶哑的声音,发出诡异的无数重夹杂着疯狂与怨毒的咒骂。 他不 擅长向外人表露情感,感情是无用的累赘,迟早有一天人会死于自己的弱点。 彪爷翻了翻自己的包,扔出一个密封小瓶,随手向韦枷扔过去,与之一同扔去的,还有一个密封的一次性注射器。韦枷见过这种密封小瓶,彪爷曾经给黑子注射过,看来是某种起解毒或镇痛作用的药剂,而这一次性注射器…… 看着韦枷手里的一次性注射器,白胖子都忍不住打量了韦枷一眼。虽然这个小子的运气有些好得过分,但也没值得彪爷在他身上下这么大的投资,一次性注射器和万用解毒剂,这东西在地下用一瓶少一瓶,这种保命的东西谁会嫌少? 就连嘴上说着看好韦枷他自己,也只是解开了韦枷的双手束缚,他这样做是有把握的,在这危机四伏的威虎大将军墓。但凡脑子里有点智商的人,都不会一个人傻愣愣地用自己的身体去试那尚未得知的凶险机关。 韦枷这小子,在他看来,还算有点脑子,不至于做这种蠢事。他把韦枷看了一遍又一遍,想在他的脸上看出朵花来。 任他白胖子金睛火眼,也不会料到在短短的一霎那,彪爷所经历的那些凶险。他的眼界能轻易碾压普通人,可对上这种古老秘辛,他也不过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小屁孩,如何能想到彪爷那一层关系? 彪爷不喜欢欠人人情,他把解毒剂与一次性注射器扔给韦枷,算是报了韦枷的救命之恩。往后再遇到什么危险,他会毫不犹豫地把韦枷拋下,自己一个人跑路。 白胖子的眼热,彪爷看得一清二楚,他冷声对韦枷命令道:“把东西收起来,准备离开这里。”那个黑子变成的食尸鬼,不知道会不会再过来找他们麻烦,又或者叫来帮手。 他们这三个人的肉量,足够一大群食尸鬼来份开胃菜吗?彪爷在自己心里讲了个冷笑话,然后不再对韦枷多言。 韦枷不清楚彪爷突变的态度由来,傻乎乎地把这些东西贴身放好。他更想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的内裤里,这个地方有他的兄弟,是他全身上下最保险的地方。 场面一下便安静下来,一个人的呼吸声,两个人的呼吸声,三个人的呼吸声,四……四个人的呼吸声?!不,不止, 因为呼吸频率过于整齐,多个个体的声音重叠在一齐,韦枷无从得知具体的数量。 眼睛更加锐利的彪爷,看到了一闪而过的白色身影。他死死地盯着那道身影出没的地方,鼻尖的汗珠任由它滚落。 白胖子的后脑寸像是过了电,有股麻麻的感觉。这是来自他方的敌意,或者叫做杀气,他没有感知过这般强烈的敌意,纯粹到仿佛只为杀戮而生。但莫德里星真的存在这样的人,或者是生物吗? 三人自发背靠着彼此,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幽黑的墓道。 第六十三章 冰封的时间 滴答,滴答…… 韦枷脖子僵硬得像块石头,一滴冰凉的不明液体滴在他的后脖梗。 头顶上会是什么? 彪爷看到的那个东西,现在在哪里? 韦枷直睁着眼睛,一眨也不敢眨,全部神经调动起来,他顾忌着头顶滴落的不明液体。如果来敌是人,他可以轻易得知,对方一定呆在地布置的某处,然而…… 这个堪称天方夜潭的想法,使韦枷差点叫出声来,他痛恨自己那天马行空的想象力,那些不人不鬼的怪物,怎么能用常理度量?它们避开彪爷视线,并且迅速藏匿起来的方法,也许就是跳到洞穴上空攀着。 他现在所处的位置,离通道顶部,大约有小半米的距离,这是一个交接口的位置,上空的空间更多。 韦枷只转动着眼珠子,看向旁边的白胖子,嘴角仿佛触电一样颤抖。 这个表情有些渗人,即使是下墓多年的白胖子,被韦枷这么一看,也惊得毛发竖立。他当即一脚踹倒韦枷,双手死死抵着韦枷的头,他以为韦枷着了某些东西的道,天知道会不会张着嘴巴咬上来? 彪爷绷得如弓弦一般紧的神经,立刻就察觉到了身后的动静。 他没有急着转身,向前跨出一大步,然后再一个转身,刹住了身形。 白胖子立刻咬牙切齿地喊道:“快把这小子打晕,他不知着了哪门道?!” 韦枷听到白胖子的话,连忙张开嘴巴解释道:“我没有,我没有,我发誓!!!” 白胖子对韦枷的话半信半疑,彪爷艺高人胆大,单手把白胖子提起,将快被压成饼子的韦枷解救了出来。 韦枷起身之后连忙把嘴里不小心吃进去的泥巴吐了出来,彪爷沉声开口道:“他没有问题,老白,你冷静点。” 彪爷的话像是给了白胖子一记强心剂,他冷静下来之后,指着韦枷破口大骂:“你小子脑袋让驴给踢啦?!没事笑得那么渗人干毛?!” “不是,不是,白爷你听我解释。”韦枷咽了口泥土味的唾沫压低嗓子道:“刚刚有东西滴我脖子上了。” 韦枷强迫自己遏制住往上看的欲望,他害怕抬头就是一张惨白 的脸,与自己四目相对。 彪爷与白胖子听到韦枷的话皆是一凛,白胖子是对未知的恐惧,而彪爷则是后怕自己没有想到一种可能——那些非常理的生物,没人规定他们必须要走在地上。 两人都是迅速抬头看向通道顶部…… 通道顶部漆黑一片,能见度极低的通道里,有限的照明工具,如果不直接打到顶上,很难看清上面的东西。 但白胖子和彪爷都不是一般人,他们的眼睛在黑暗中,宛如猫眼,虽说不能看全十分,可七八分绝对能够看全。头顶黑黢黢一片,只有潮湿的泥土。韦枷顺着两人的视线看过去,以他正常人的眼力,自然看不清楚黑暗里的景象。 只是彪爷和白胖子都没有把昂起的头低下,韦枷不得不同他们一样,昂起头没有放下,他心里信不过这两人,假设上面有头怪物,而这两个人暂时按兵不动,怪物下来倒霉的还是他自己,他只能模仿着两人没有逃跑。 他的骨髓里都灌满了逃跑两个大字。 住在南方地区,尤其是沿海一带城市的人,都应该知道,回南天的时候,家具、墙壁都会湿漉漉一片,有些地方甚至肉眼能见水珠滴落。但是,从没有水珠会在自己的头顶滴下。 白胖子能看到顶上都是夯实的泥土,换个岩石通道,他能把头顶滴水这事扔一边不管,直接臭骂韦枷一通,骂他大惊小怪,差点没把自己吓死。可这么一看,他却看出了些许端倪。 这上头的水,不是湿气汇集而成,这墓里的湿气固然有,但没有夸张到这种程度,这些水分明是自上头的某处渗出。他不禁猜测头顶会有一道地下暗河,而这水正是透过岩石的缝隙渗出。 彪爷比白胖子看得更加清楚,他知道这些水的渗出,不是自然的现象,也不是墓主人为了风水的设计。因为他看到了一只眼睛在那些水流出的缝隙里一闪而过,就像一双双掠过的偷窥的眼睛。 他脆弱的理智似乎又要决堤,他给自己勉强找了个理由,说服自己那些是一种未知的地下生物。也许活在某个史前时期,因为某种原因留存到威虎大将军生活的时代,然后被墓穴设计者抓到墓里给大将军陪葬。 “走,此地 不宜久。” 白胖子不知道彪爷看到了什么,不过彪爷的表情没有开口的意思,他不愿去触这个霉头。 韦枷早就想离开这里,但那暗处的怪物不知所踪。 “彪爷,白爷,那玩意不用管了吗?” 以两人的反应速度,他们能够避开那玩意的攻击,但自己那点斤两,只有沦为怪物口粮的命运。 “你可以一个人在这里呆着。”彪爷惜字如金的嘴巴里,不客气地冒出了几个字。 白胖子此刻已经熄了管韦枷的心思,韦枷虽然是个倒斗的好苗子,但那得建立在他有命活着出去的前提下。这趟威虎大将军墓的水深得可怕,已经不是他的意志可以左右的了,能活着走出去已经是奢望。 韦枷这个吊油瓶就由得他自生自灭,能活着走出去是他的造化,如果自己还有命在,再把这个命大的人才争取过来也为时不晚。 韦枷咧着嘴巴干笑,在两人身后寸步不离。 也不知道彪爷怎么辨别方向,他走在前头,挑了个墓道走了进去。白胖子没有什么意见,也一语不发地跟着,韦枷走在最后面,白胖子的夹在他和彪爷中间。 就这样走了大约三十分钟,空气里的潮气愈加浓重,韦枷莫名觉得眼前的景象有些不真切,就好像蒙了一层模糊的水雾。他按奈不住,伸手抠了一下墙上泥土,这个小动作被白胖子看见,使手使劲杵了他后腰窝一下。 “你小子急着找阎王爷叙旧?”白胖子嘴角噙着一缕冷意:“还是我干脆点,赏你一粒‘花生米’?” 韦枷呐呐没有说话,他不知道白胖子为何突然发火,他只是伸手抓了把泥土,又不是什么大事。 韦枷这种人认识墓穴基本通过电视上的考古节目,还要加上博物馆某历史人物开挖出来的陵墓,但如此原汗原味的古墓,他还是头一回见,自然不知道这里面的门道。 白胖子用令人发毛的眼神看着韦枷,要是这小子再手多,就把他的爪子剁下来当储备量。 四周安静得只有彼此的呼吸声,彪爷闷头在前头走,没有理会后面这个小插曲。 彪爷内心的想法,却不像他表面那样平静,他止不住将这个慕穴,与他曾经下过那个大墓作比较。 ……那个墓好像也这般大……令人失去方向感…… 彪爷走着走着,停下了脚步,韦枷的神经紧绷着,是以没有犯上次的错误,及时停住了身子。而白胖子把自己的小命,看得比谁都紧。 韦枷堪堪停下,白胖子便问彪爷:“彪爷,什么情况?” “嘘!”彪爷的神情紧张,罕见地在他的瞳子里,看到浓浓的恐惧。 三人屏息静气,也不嫌地上的烂泥,就这样看着前方。 前方是一个宽大的大厅,里面有古色古风的桌椅,还有一些灰朴朴的氧化金属器皿,还有一个个胜似活人的人俑! 看样子他们之前走过的那段路,还不是威虎将军墓的真正所在,这趟下墓之旅到现在才真正开始。 韦枷顺着手电的光看过去,满屋子的古董让他忍不住心神摇曳。 这里随便一件东西,拿出去找个当铺当了,也能弄个千百来万,要是找个拍卖行操作一下。乖乖,那可不得了,他和杜鹃婚礼的花销,还有给杜鹃的彩礼,婚房跟婚车,一下子会搞定了,最后还能剩下点钱,在市里盘个小店铺,做点小买卖。 韦枷虽然眼热那墓室里的古董,但彪爷与白胖子,都没有动,他哪里敢迈开哪怕半个步子?! 墓里暂时没有异常,可彪爷与白胖子这种行家,分明看出了里面的诡异,墓道底下竟然单独铺出了一条道路,如此异想天开的墓室结构。他们平生闻所未闻,墓室里不知为谁修建的道路,有三个分岔口,手电筒的光无法驱散黑暗。 白胖子有些不谈定,这手里的强光手电筒,是他亲自托一个去了西洲的兄弟,给他弄来的外国货,有名的军备代工工厂的货。他自己亲自实验过,这手电筒的光,能闪瞎一百米外的熊瞎子的眼睛。 这墓室的长度,怎么看都不到一百米,手电筒的光打过去,怎么会看不到东西呢?! “你们记得,我们是几点下的墓吗?”彪爷突然开口问了个令人摸不着头脑的问题。 “大概下午三四点。”韦枷只能靠自己的感觉估算,他的手机在下墓前就被白胖子没收了。 白胖子给出了一个准确的数字:“下午三点五十四分。” 彪爷在背包里拿出一块防水 表,扔给白胖子,你自己看。 他自信自己的感觉,他的感觉,在很多情况下,都救了他一命。 现在,他终于明白那种古怪的感觉,究竟是什么? “时间,这时间……” 白胖子脸色发青,他把防水表还给彪爷,然后拿出背包里的手机。 幸运的是,四人的手机都在他背包里装着,他挨个点亮手机屏幕,可屏幕上显示的时间却令人头皮发麻。 四点整,全部显示的都是四点整,而且时间没有动过。 他开始觉得可能是普通的机械故障,这个可能微乎其微,彪爷手里那块表能走上一两百年,时间误差不过三微秒。 这一切诉说着这里的诡异,时间仿佛冻结了,而在这冻结的时间里,他们三个是这里还活动着的生物。 气温骤然下降,这不是感觉上的误差,而是切实发生的事。 韦枷冻得直打哆嗦,他活动着自己的手指,并两个掌心摩擦生热。 彪爷的瞳孔蓦然缩小,这墓室里竟然起雾了。 而一个个的人影,则在三个分岔口逐渐涌出。 “阴兵!阴兵!”白胖子喃喃自语,然后又马上用手捂住自己的嘴巴。 韦枷遍体生寒,他后悔极了,如果他不冒然跑来找那个戴口罩的父亲旧友,就不会陷入这样的险境。 第六十四章 如梦似幻(上) 是个人都知道,底下那蓦然出现的人影,绝对不是正常人类,甚至不能将它们称之为生物。 自己这二十三年的命,今天要交代在这里了。韦枷的瞳孔闪烁着恐惧,但饶是这样他也不敢发出丁点动静。 汗水在白胖子粗拙的脖梗流淌,他阴晴莫定地打量着韦枷。 仿佛在思考着将韦枷推出去,喂下来那群不好相与的阴兵,能给他争取多少逃跑时间。答案是令人沮丧的,就韦枷的小身板,那些阴兵不过一眨眼的工夫,就能把他撕成碎片。此时将他推下去,惊动了这群阴兵,他就是有四条腿,也跑不过这些不用双腿走路的阴兵。 彪爷面色如常,眼前一个个人影在迷雾之中,渐渐显现了自己的真容。这些略带透明感的青灰色人影,穿着不知哪个朝代的祭祀服饰,用方言口味浓厚的声调,咏唱着远古时候的类似咒语一般的咒文。 直觉告诉彪爷,他们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这也只是暂时的。眼前百鬼齐聚的场面,普通人看上一眼回去都会体弱多病,在床上躺个个把月才能缓过气。可对于见识过真正的恐惧的彪爷来说,这些都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小场面,还动摇不了他的心志。 毕竟有时候,躯体死亡,变成灵魂体,反而会更加地自由…… 那方言味深厚的咏唱声,一声高过一声,顷刻间,这一方地下空间,全部被这种奇特而诡异的咒文所淹没。 韦枷伸手捂住自己的两个耳朵,可那些声音却像活的似的,一个劲儿地往他脑袋里面钻。 彪爷与白胖子看着突然倒下的韦枷,都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以及深入骨髓的惊悚。 白胖子朝彪爷使了个眼色,彪爷缓缓地摇头,他也不明白韦枷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 墓道里阴风阵阵,底下墓室的咒文念诵也即将到达高潮。那一个个身着古老衣饰的青灰色半透明人影,合着领头的祭司一般的人物,四肢诡异地扭动,就像海底的水藻,无所定形地似乎在空气里游泳。这个动作搅出了一层层透明的波纹,这种神话般的奇迹,就这样发生在他们的眼皮底下。 白胖子的第一 念头是拋下韦枷,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可眼下又能逃到什么地方?先不说下面那些阴兵,他若侥幸逃到外面,下定决心金盆洗手,隐姓埋名,退隐江湖,可能有那么几个月的平静日子。 可他娘的,那个恐怖的女人,不会轻易饶过自己。她吩咐下来的命令自己没有办妥,那件没有带出去,自己的下场不会比鬼市里的那个小队长好到哪里去。 他这种蝼蚁,那些人想要捏死,不过打个呵欠的工夫。 彪爷伸手掀开韦枷的衬衫,拿出了一个一次性针管,还有一小瓶药剂。这是他之前送给韦枷的万用解毒剂,这种药剂有价无市的其中一个原因,则是它还能作为急救药物使用,大多数的产量供给到了军部,或者是作为交易的筹码,交易到各个秘密作战的场合。 白胖子捉住彪爷的手,低声喝道,顾忌着那底下的人影:“管他死活?他死了不正好给我们省下了口粮?” 还不知道要在这墓里呆多久时间,既然下了这个墓,他们的性命就只能由老天爷来定夺。有句话他没有说出口,这小子虽然合他眼缘,在之前帮过彪爷,但用得着这么费心去帮他吗? 这支价值不菲的药剂,是彪爷送出去的,他用不着操这份心。但放着这小子死过去,这瓶药还能留着给他们俩人用。 “缩手。”彪爷咪着眼睛小声说道,眼缝里仿佛暴射出两道寒芒,白胖子下意识松开了手。 彪爷抽回自己的手,将一次性针管拿出来,乳白色的液体缓缓吸入针管。他掀开韦枷的衣袖,把药水注入韦枷的体内,然后将空瓶和用过的针管扔到一边,抱着双臂眼睛又往墓室里望去,就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 白胖子恨恨地看了如同一头死猪的韦枷,头也随着彪爷转向墓室。 墓室里的祭祀仪式好像进行到了高潮,越来越多的青灰色人影加入了这场仪式。这就像是一场另类的狂欢,齐诵咒文的声音不断增大,青灰色人影密密麻麻地填满了这个墓室,而他们身上的服饰也在变换着,那上面的色彩好似愈加鲜艳。一只无情的大手,横亘在时间长河,亵渎式地拭去了岁月落下的灰尘。 白胖子与彪爷似乎也陷入了这场 看不见的时间漩涡,他们感觉自己回到了千百年,乃到更加久远的年岁。他们看到了一个璀璨的奇异民族,在庆贺一个别样的节目,一个大大的抽象符号,在半空之中凝聚,那符号如同两道纵横交错,划破夜空的闪电,将夜空分割成四个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域。 底下祭祀的人,脸上的神色更加神圣与癫狂,他们目见了这些狂信徒眼里的赤红。这是和平年代的人所不能理解的事情,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这些古代的人心中拥有着坚定的信念,这种信念与坚持,恰好是白胖子这种逐利之徒永远不可理解的事。 而彪爷多少有过这样的东西,但他的心象极不稳定,现在只是一块布满裂痕的玻璃,外强中干,在身体的自我保护下,他进入了一种混沌的状态,意识浑浑噩噩的。 仪式终于进行到了最后,那为首的大祭司突然高举自己的右眼,咒文念诵的声音没有停止。像是大海里的波浪层层叠叠,一浪高过一浪,这些人的单薄身体所发出的声音,竟然汇成了凝实的一道,天地在这一刻摇晃、动荡。 不可思议!蝼蚁竟然撼动了天地这株参天大树,就是这样耸人听闻的事,活生生地发生在他们眼前。 这些人应该有一个共同的身份,他们是一种最为古老的职业,他们肩负沟通天地、神灵,怯邪去恶,趋吉避凶的重任,掌握了隐秘的知识。他们一般被人称作,巫,传闻盘古身躯共化作十二大巫,而这些拥有神奇力量的,便是那些大巫的后裔。 大巫停下了祭祀的舞蹈动作,像一棵悬崖峭壁上伫立不倒的古松,定定地挂在大地,只凭一只脚与脚下的土地相连。 风在这一刻停下了脚步,激起的尘土也在空中浮动,就连天上闪烁的群星,也收敛了自己的光芒,一颗散发赤芒的巨大星辰,如同眼睛似地一张一合,不甘心地退下舞台。 人定胜天一直被认作是阿Q精神似地心理安慰,但人力首次在神秘的领域,战胜了代表命运的自然伟力。以人类之躯达成非人之举,怎么可能不付出代价。 那停下的舞姿,一个个轰然倒下,一个个青灰色的透明人影,飘飞到半空然后又幻灭。视角在这一瞬 间被放大,这样的祭祀地点原来不止一个,一个又一个同样的场景,在不同的地方上演。 一个个人类大巫挺拔的躯体像是一座大理石雕像巍然不动,紧接着他们像是被抽空了灵魂,纷纷吐出一大口鲜血颓然倒在地上。那一个个匍匐的身影居然在剧烈地抖动,天地在这一刻又开始了运转,声音与颜色重回了这个世界,星空里赤红色的星辰无影无踪,就好像从来没有出现过在这个世界。 那抖动的大巫们,不是因为别的后遗症,他们纷纷发出解脱而带着狂妄的大笑:“哈哈哈哈……”头颅高高仰起,任星空在脸上傾斜,他们无比狂妄地在嘲讽,带着作为大巫的优渥。他们仿佛在大声地呐喊,人类!人类又如何!!休想!休想肆意践踏——这是一个物种的尊严与底线。 就像城市里绚丽的霓虹灯在天明时熄灭,那一个个不可一世的伟岸身躯,化作世间最细微的粉尘,被包容万物的风带走,飞去天涯海角。 白胖子隐约还看到一张巨大的玻璃罩子展开,笼罩且覆盖了他们,一个超越眼球极限的巨大身影,占据并剥夺了他的所有思考能力,所幸只是惊鸿一瞥,那个影像来得快,去得也快。他的意识失去了控制,作为人的自我意识被冲散的时间非常短暂,但这又何妨不是一种幸运?有些领域是人类的绝对禁区,踏入其中被同化或者消灭只不过是时间问题。 与白胖子和彪爷的遭遇不同,韦枷好像做了一个非常离奇的“梦”…… 浩瀚而广袤的宇宙,自古就是人类膨胀的好奇心关注的地方,不少科研学者穷极一生,只为了证明人类并不是宇宙间唯一的智慧种族,但若那轻薄的真实面纱下的景象呈现在人们眼前,这个结果又有谁可以承受得起? 这个一个漫长而又奇妙的梦境,韦枷睁开“眼睛”,骤然感到一种非常奇妙的不协调感,他能感到自己的手脚与其他感官,但是又好像有着某种细微的差异,这种感觉只好意会不可言传。 如果非要打个比方,大约与魔兽世界的牛头人,跑到星际争霸的世界里,开图腾狂揍火蟑螂差不多。 韦枷无法用准确的语言形容自己现在的状态,他好像活着又好像死去了,与老一辈人说的灵魂出窍有着诸多相似之处。他能感知到的四周只有无尽的黑暗,寒冷、阴森与寂静,没有光与热,也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参照物,他的记忆最后停留在那个潮湿的地下墓道。 第六十五章 如梦似幻(下) 不知度过了多久的时间,也许是一年两年,五年十年,百年千年,或者上亿年、上百亿年,远在人类文明萌芽的荒古时代,时间对于此刻的他来说,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这是突然出现在他脑海中的念头,他不知道这种沧桑而无情的他概念从何而来,他自己能感觉到这种心理状态的异常,但却无力改变这种现状。他觉得自己成为了某种兵器,脑海里充斥着破坏、混乱、邪恶的念头,这些念头就像天上飞舞的柳絮,繁多而不可觉察,一个又一个如流星一般在他的脑子里划过。 思维的空间,“我”的这个概念,好像被分成了无数份,就像一个拥有无数破碎镜面的封闭迷宫。他的思维好像被困在了某个地方,他深深地陷了进去,而无力逃生。 又过了非常远的时间,久到他差点忘记了自己的存在。韦枷莫名地“睁开了自己的眼睛”,周围的环境还是那般漆黑与死寂,如同一潭陈年死水,散发着作呕的恶臭。 渐渐地,韦枷惊喜地发现,周遭的环境有所不同,一颗黑黝黝的丑陋石子,飘飞到他的“眼“前。他欣喜不已地将这颗小石子攥在“手心”。可惜他没有把握好力度,这颗石子地消失得一干二净,与此同时,他品尝到了一种陌生而古怪的味道,像是烤糊了的鱼皮,上面散着孜然、辣椒、芝麻等各种调味料,想掩饰其糟糕的本味。 本是令人作呕的味道,韦枷却吃得津津有味,他太久没有做过“进食”的行为。起初他以为自己会饿死,但是习惯仿佛该死的碧池,只要还活着就能经起蹂躏。他满心以为自己会饿死,可漫长的时间过去,他还活得好好的,他还能清晰感知到自身处于“活着”的状态。 比起饥饿更快找上门的是无聊,他无聊到企图在这无尽黑暗里,描绘一幅图画。可结果却令他大失所望,他不知道自己手中的画笔与颜料,到底所为何物。可每次他做出尝试之后,这些笔画只在黑暗中停留不到“三秒”,就消散而去,就好像被吞噬掉了一样。 那颗石子好像只是上帝开的一个拙劣的玩笑,在此之 后,他再也没有见过除他与这黑暗之外的其他事物。 人类是一种群居性的动物,再怎么高等,或以文明的标志自居,也难逃镌刻在基因里的惯性。一个正常人独身一人,在漫长的时间里,对着寂然无声的黑暗,只怕不到三天就会精神开始失常。黑暗拥有放大时间的作用,这就是恐惧深入脊髓的原因。 韦枷的确快要疯了,事实上,他离疯狂只有一步之遥。刚开始他的感觉还很新奇,但是时间久了,新鲜感丧失,他开始想念那个,他充满怨言,一遍又一遍地埋怨着不公的世界。他开始相念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在出租屋里等自己回去的杜鹃。哪怕那些曾经面目可憎的脸孔,在他的记忆里面容都变得分外和蔼可亲。 他压抑不住地大声嘶吼,活动着自己的手脚。可惜声音在这里是毫无意义的,即使是他现在的“声音”——信息,也没有办法传播出去,他四肢狂舞无法触及事物,如同变相软禁的囚犯,一个宇宙里的最孤独犯人。 他尖叫、崩溃、失望、绝望……一次又一次地往返重复,他渐渐地学会了淡然与漠视,这时候他才真切感到自己有那么一丝真正地融入了他所在的躯体。这又是一种新奇的体验,他的感知触觉里,他的手脚是一丝丝交错在一起的混沌触状物,这种斑驳而密集的肢体,能在一瞬间撑爆人的眼球,所带来的视觉信息,可以使人的大脑瞬间燃烧。 偏偏是这样的情况,他却安然无恙地在思考,还存有自己的意识。他隐隐知道自己的这具躯体要去一个地方,但他却不明白那个地方的名字,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像,那是一个巨大的蔚蓝色球体,与他躯体相比却可能不太与庞然大物这个词语相称。 在脑海深处还接着涌现出了一段段混乱而陌生的记忆气泡,他试图戳破这些气泡,获得里面的信息。但这个念头方一升起,才触碰到那些气泡,他就感到自己的大脑,好像有数亿根钢针在不停地刺,这种剧痛差点就使他一命呜呼。他花了很久时间,这种剧痛才逐步散去。 只是他打消了戳破这些记忆气泡的念头,那种心有余悸的感觉,他再也不想尝试第二遍。 他用了非 常长的一段时间休眠,期间又是浑浑噩噩地时间流逝。他发现睡眠其实是一种特别好的消遣方式,尤其是他现在这副身体,就像是快进键一样,能够跳过大部分无聊的岁月。虽然睡的时间久了,再次醒来容易丢失作为韦枷这个人的记忆,但与无边的孤寂相比,这又算得了什么? 韦枷前前后后总共经历了二百七十四次大大小小的睡眠,现在他唯一记得的只有自己的名字,韦枷。那个叫做貘佑的星球,如同一个陌生人的记忆,就像是电影里的情节。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字在他的脑海里,像是山谷里的回音一样,不停地奇异回荡。有悖正常的物理现象,那声音在不断地放大,一声又一声,就好像要钻入他的脑子里,把他的脑浆撑得一塌糊涂。 他好像被蛊惑了一般,意识变得不太清醒,那个名字就在喉咙里蓄着,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那是一个他从前完全无法理解与发出的名字,构成这个名字的文字与音节,本身就已经是亵渎与污秽的存在,就像是亘古不变的法则,一旦变动就会引起毁灭性的蝴蝶效应。 莎…… 韦枷警惕心顿起,他霎时间意识到了这个名字,不是一个普通的名字,它具有古老而强大的魔力,可以使主人直接留意到直呼其姓名的存在。若他没有停下来,而是直接将那个名字唤出,那么等待着他的就是一场剧烈的厄运降临。 没有别的理由,这是他的第六感告诉他的,他没有抬杠的心思,选择了遵循内心这种油然而生的危机感。 飘散的意识再次一点点聚拢成一团,眼前的影象又出现了变化。四周不再是漆黑无声的死寂,生命的雀跃顿时溅起一滩滩水花,他看到陌生而又熟悉的星空,一个个燃烧着的天休,向四周拋射光与热,或红、或蓝、或白、或橘、或金、或青的光线毫不吝啬地洒在他的身上,与之前那个空间相比,这里像是一个乐园,他似乎能感到生命的欢欣。 远处一颗金色的球体,源源不断地散发持久而强大的热量,这是一颗年轻的恒星。他能感受到对方的稚嫩与不足,殒石以蜗牛爬的速度,慢吞吞地行驶,韦枷知道这是他的错觉,他残存的 记忆告诉他,殒石的飞行速度已经算快。他之所以觉得这些殒石在慢吞吞地飞翔,唯一的可能就是他的躯体过于庞大,就像是人类看地上的蚂蚁,感觉它们的走路速度慢。 但在蚂蚁的感官世界里,他们的速度其实能够算得上是危险驾驭。 宇宙里静静悬浮并各司其职运转的天体,向外拋射着各种射线,这些以人类双眼无法观测的光线,在他此刻的感官世界里清晰无疑。给他的感觉只有凌乱一个,就像是混合着芝麻、绿豆、红豆、黑豆的大罐子里,想要把里面的芝麻全部挑拣出来。 人类在磅礴的伟力下,尤其是天体这种自然造就的奇物,总会在心中生发一种无力感。但韦枷却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他看着那一个个宇宙空间里的发光体,内心滋生出一股熟悉的欲望。 这种生理性的记忆,在漫长的岁月里,几乎消殆干净,所谓反常即为妖。这种与生物本能类似的欲望,回归自己的肉体与意识,却不是一件好事。 他觉得自己的“口腔”在分泌一种透明的物质,他“迈开”自己的“脚步”,想要把那一个个可口的点心,吞进自己的肉体。这是一种超越理智的本能,没有办法被任何东西约束与限制,韦枷区区人类的意志,无法改变任何现状。 他只能将自己蜷缩起来,如同一粒无数尘埃里的小小微光,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坐视一切的发生。 这一切异常顺利,他的躯体以一种以巨大身形不相匹配的灵活速度,飞快地前进。五颜六色的光,连成了一道华丽的织布,在他的身边飞掠而过,他最先来到的是一个灰朴的,处于行星轨道最外侧的地方,那里有一个灰朴的球体。上面是一片荒芜,作为距离星系内恒星最遥远的一颗行星,寒冷与黑暗是这里的基调。 韦枷是貘佑星人, 他不是地球人,否则他一定知道,这颗行星的名字——冥王星。这颗行星以希腊神话故事里的冥王哈迪斯的命名,富有神话与神秘色彩,虽然要依靠天文望远镜才能观测到,但这颗行星一直以自己的方式生活。 韦枷看到自己与那颗星球愈来愈近,他甚至能看到那颗星球表面坑坑畦畦的陨石撞击印记, 这颗行星处于太阳系的边缘,饱受流浪小行星的摧残,用自己的引力,接引了许多殒石块。 他的进食方式非常特别,是用自己的身体,将小行星的表面完全包裹住。就像是蛇将猎物整个吞下,靠自己的胃囊里储存的消化溶化猎物。 这个过程实在过于无聊,视野里没有任何变化,韦枷觉得过于无聊,便再一次陷入了沉睡。 他的意识空间感到一股震动,他从睡梦之中醒来,那个庞大的躯体已经缓缓开始移动。那被捕获的冥王星,外表看上去完好无损,但韦枷对它却少了那种进食的欲望,他能感到那颗冥王星,只是一盘小小的开胃菜。 而那个他进食之后留下的天体残骸,在他眼里就像一坨恶心的翔。 身体毫不犹豫地前进,那颗蔚蓝色的星球,就像一桌满汉全席,他有预感将那个星球吞下,他将上升到另一个层次。 就在此时,他前进的步伐,受到了阻碍。就像一个大玻璃罩子,外面的事物只能窥视而无门得进。 不经意间,他转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身后。 他顿时四肢酸软,一股臣服的念头,压倒了一切。 如同星云一样庞大的奥体,介与真实与虚幻之间,如同一个无穷无尽的鲜红肉块,上面长着水?一样的触须。一颗颗苞子通过肉块上面的孔洞喷吐而出,然后又被捕获进这具伟大的躯体。 这时,他才知道,那个他以为的黑暗宇宙,其实…… 其实,就是这个伟大躯体的内部…… 第六十六章 莲蓬 “孟哥早,下班了?” 时值上午七点钟,孟高照手里夹着一份报纸。殡仪馆做的虽然是死人的活计,但是活人也盘踞在这个地方,附近的早餐摊子还是不少的,专门服务他们这些殡仪馆的工人,还有一些守夜的死者家属。 莫德里市白事的风俗便是这样,人死如灯灭,虽然国家提倡火葬,但还是要留个时间,给死者跟自己的身体来个道别。一来是尊重传统,二来是防止假死情况。 一个大活人被推进焚尸炉里,活活地被烧死,这种事情想想就不寒而栗。 孟高照工作的殡仪馆因此修了专门的太平间,家属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在殡仪馆里守夜。这种传统习俗,也变相地养活了附近的小摊商贩。 像殡仪馆这种晦气的地方,一般不会修在市区,一句话就是哪里的地皮便宜,就在哪里建。方圆四五百米的地方,想找个像样点的吃饭地方,都基本见不着。 这附近除了这个殡仪馆外,就是漫山遍野的大小坟包。有些是看起来整齐的是新坟,而那些有点年头的是旧坟,像那个一个个的杂草丛里隐藏的土坟包,则是无人认领的孤冢。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有的人背井离乡,老一辈的人的事渐渐淡忘;还有些人则是遇到不测,传承断裂,以致后人无法再次祭拜。 据说这个地方“凶”得很,大半夜经常会有些莫名的奇怪声音:有时是有人讲话,有时是古怪的哭声或者笑声,有时是争吵、打斗的声音。还有人在这里亲眼目睹了一座若隐现的桥,这本身就是一件古怪的事。 孟高照工作的地方叫应星殡仪馆,地址所在是鸟不拉屎的郊区,跟韦枷去的那个曾经繁荣的矿场偏僻程度有得一拼。周围最多的是万里孤冢的老山,基本上能在上面找到近五六百年的坟墓。 其中一些古代坟墓保全下来的原因很简单,这里的坟墓看上去的模样异常简陋,多半是古时的穷苦人家葬在这山头的。 比不得那些王公贵族的坟墓,能有一口薄棺材已经不错,还有更多的是一张草席卷好,丢进土坑里掩埋。这边的荒山有一段时间,做 过战场尸体的埋尸地,这是老一辈人的记忆。 大约是近一百年的事,中洲的一个小国,由沿海登陆,一直打入天枢国的中原地区。这方土地的人奋起反抗,战争格外惨烈,炮火的洗礼下,战士与敌人的尸骨混合在一起,看不出一点原样。 曾经最惨烈的战役,就发生在离莫德里市不到十公里的血江。 孟高照清楚殡仪馆的往事,就像熟悉自己的孩子一般,假如他有自己的孩子的话。 这些工作那么多年,他也听过不少关于他们这个地方的传闻,可是他都没有碰见过,他也没有闲工夫关注这些事。他现在的情况,命赤条条的,阎王想要就随时拿走。 殡仪馆门口的早餐,最简单地吃根油条加杯豆浆都要六块钱。他舍不得花这个钱,他想把钱攒下来,给福利院的孩子添置些生活用品。所以,他空着肚子,上完晚班,打算回到出租屋,再自己煮点面。 “孟大哥早。”杜鹃的眼睛红红的,满是责备与懊悔。 孟高照见状叹了口气,安慰道:“杜鹃妹子,你也不用担心,韦枷兄弟吉人自有天相。” 他何尝不知道这种话,只能起到微不足道的安慰作用,于事无济。三天的时间,已经足够到警方那里立案,把人列为失踪人口。 杜鹃勉强笑了下道:“他那么聪明,怎么可能会出事呢?”接着又道:“我猜他肯定是去了哪个同学家,或者是哪个死党那里玩,忘了给我打电话报平安。” 韦枷没回家的第一天,她拨了韦枷的电话号码无数遍,智能语音机械而无情地一遍遍告诉她:“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不在服务区……” 她找遍了韦枷的朋友,乞求他们告诉自己韦枷的下落。可是就连韦枷曾经的死党,都表示近来没有见过韦枷。 等了三天,终于等够了可以立案的时间,她立刻跑去派出所报警。值班警察告诉她,失踪人口的案子,把人重新找回来的希望不大。他们这个辖区积压的失踪人口宗卷,有满满一柜子,至今还是没有半点头睹。 最后,杜鹃收获了意义不大的安慰,警方表示他们会尽力去查。 孟高照看着神色恍惚的杜鹃,缓缓地摇了摇头。一个情字最叫人 愁,好好一个标志的姑娘,几天不见好像老了三岁。 转头拿出家门钥匙,扭动门把手,屋内神案的香烛已经熄灭。打开燃气灶点火,随便下了点超市五块钱一大包的面条下锅,孟高照下了点油盐,捞起来囫囵吞下肚。 疲惫与空乏潮水般袭来,如同一个浪头拍在他的脑袋。那些青白色的肢体,就会一个藤蔓纺织成的噩梦,勒得他喘不过气。 透明而混浊的窗户玻璃悄然爬上了一层水雾,破旧的木门松散的门锁,仿佛被无形之力控制,反锁扣上。风吹动门吱呀作响的碎声,在那一刻戛然而止,门纺丝不动。 寒气像小喷泉一样,源源不断地在屋内涌出。屋顶天花的位置凝结了一层薄兵,水滴汇聚一齐,没来得掉落,就被冻结。那尖尖的圆锥状物体,参差地悬挂在天花板。 孟高照冻得牙齿上下碰撞,咔呲咔呲地就像台陈年机器。 怎么会突然这么冷?他抬头看了眼桌上放着的塑料小闹钟,时针指向三,大夏天的却像来到了隆冬腊月。再打量四周,一看就使他惊骇无比,窗户玻璃白茫茫一片,上面凝着一层薄霜,水龙头没有拧尽的水流凝成了一条细线。 难怪自己会被冻醒,连水都结成冰,气温肯定在零度以下,天气怎么会那么反常? 殡仪馆休息室里的小电视早上还在播天气预报,里面的主播姑娘称,有黄色高温预警,提醒他们注意防暑,可现在屋里却如同冰窟窿。 孟高照翻箱倒柜找了件厚实的棉外套披在身上,他想去外面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天气为什么会这样反常? 虽然他的生活单调至极,基本上没有什么娱乐方式。但是殡仪馆的福利还可以,不时会给他们这些老员工,发一些电影院门票,当作员工福利。这些票卖出去值不了几个钱,过了时间就是废纸一张,他索性就拿来自己看。因此,对末日题材的电影,也有几分了解,眼前所发生的一切,就跟鹰国的科幻电影基本一致。 走到门边,门把手似乎也被冻上了,孟高照使劲转动门把手,可那道门却没有任何反应。他焦急想用脚把门踹开,向来老实的他,平常绝不会做出这种事。 他在担心福利院的孩 子,还有敬老院的老人,以及他资助上学的那几个孩子。 这样的大冷天,他们不知道会不会有事? 也许外面是冰天雪地,但是他顾不了那么多,那些人需要他的帮助,他这个罪人的命不值钱。现在出去,兴许还能帮到更多的人。 可是那道门任他使劲也依旧坚若磐石,他心中清楚,自己出租屋的门,看上去有点门样。实际上,不能起到任何防盗作用,恐怕随便踢上一脚,都会碎成几块。 这一切有违常理,他想门外大概有东西堵着,所以自己才没能把门踹开。这个理由说服不了自己,即将有东西堵在门外,那道门也经不住他使尽全力大力踢。 答案很快就揭晓,飘浮着的寒气,聚成了一个人形轮廓。 那是一个小女孩的模样,看到这个人影,孟高照曾经的梦魇,那埋在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之一,再次从深渊爬出。 寒气慢慢变得真实,人影的手脚渐渐清晰。皮肤、衣物等等一点一滴由虚幻变成现实,孟高照感到刺骨的寒冷,但与外界的寒冷相比,他的心脏像是扔进了冰水,呼吸几乎停止。 那个小女孩他记得,那是他曾经亲手处理的尸体之一。小女孩大大的眼睛有些腐烂,白色的蛆虫不时在深邃的眼眶爬进爬出。他的记忆力并不好,小时候上学总是班里的倒数前三。 这种事情按理说,他不太会记得。死人的模样长得都是差不多的,他那时在应星殡仪馆工作有三年,胆子在各式各样的死亡刺激下,早就锻炼得格外粗壮。 在孟高照思考的同时,那道人影的影像,与他的距离在不断接近。 嘟起的嘴巴有些阴森,小巧而精致的鼻子,大大的像葡萄似的两颗眼珠子,还有如炭般乌黑的头发,两条垂下的马尾辫将她的活泼俏皮完全凸显。 这是一个如花般的年龄,她应该在校园里学习,跟同龄人交友,有着父母的宠爱。那身洋气十足的小裙子虽然不是什么名牌,但肉眼看上去料子绝对不差,可以看出她的父爱对她有多疼爱。 如果自己当时不是财迷心窍,而是选择做一个安分的人,找一个女人成家立,并且刚好又生下一个女儿。那么,自己的女儿,大概也到 了她这把年龄。 那冰封的记忆,自深井打捞出来,缠绕在上面的掩饰,一层层地被剥落。与此同时,那个小女孩人影的脸,也更加地清晰。 最难令孟高照忘怀的,不是这个女孩花季般的年龄。而是,而是那女孩缺了一块的头发! 那双马尾中间靠左的位置,有一块红肿的包,就像儿童捣乱扔在别人头上的橡皮。 这个包像一朵莲蓬,上面有红肿发炎渗出的脓液,一颗颗半凹的缺损,还有溃烂的肉。一颗颗白色的白胖小虫,在这朵“莲蓬”的小孔探出脑袋。 这个场景深深地印在他的脑海,那具尸体送来的时间是凌晨一点,上班的人只有他一个。 跟前几次那样,尸体用运尸袋装好,跟死刑犯的尸体装在一起,袋口有扎好的红绳印记。 他解开袋的那刻,手指头与那朵肉色“莲蓬”的距离,不到半厘米。霎时间,全身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即使不是密集物恐惧症病人,看到那株奇异的“莲蓬”,也会觉得无比惊耸。 虽然孟高照没有学过医,也没有念过大字,但他起码知道。人的伤口在死后,在外界的刺激下,不会起这种包。不然,那一具具停放的尸体,早就变得面目全非。 那也就是说,这些白胖的蛆是在这小女孩生前,就爬进她的脑袋伤口! 第六十七章 蛆虫 那一颗颗白胖小蛆,在嫩粉色的肉“莲蓬”里爬进爬出。看样子,它们已经把这朵长在小女孩头上的“莲蓬”当成自己的巢穴,小女孩则是它们的寄主,任它们一点点蚕食自己的血肉。 孟高照的眼角流下悔恨的泪水,他首次良心发现是因为那天这个小女孩渗人的尸体,那朵长在她头上的罪恶“莲蓬”。他当时在想,谁能狠下心,对这样一个如花般的小女孩下手? 从那散发恶臭且头顶“莲蓬”的尸体看,这个小女孩生前一定遭遇了非人的待遇。 可惜那个时候他财迷心窍,硬是昧着良心,把钱藏在胸口牢牢的。纸钞芬芳而冷冽,叫他心脏的血液渐渐冷却。 那一只只蛆虫还在不停地活动,就像面条机挤出来的白色长条物体,颤颤巍巍地舒展着自己的身子。孟高照能看到它们身体上的细小花纹,那中间一点的头部。 它们探出头之后还不满足,拼命地想要把自己从那朵“莲蓬”挤出。一般来说,蛆虫的身长顶多两厘米,可孟高照只见那些蛆虫的身身体,没完没了地不断拉长,没有断裂或停下来的迹象,小女孩空洞而泛青浆的眼球,与他的距离更加贴近。 孟高照感到一股深深的无力感,不是他没有能力反抗,推开这具小女孩的尸体。他放在火上煎熬十多年的良心,使他甘愿承受对方的所有的诘难。 “我孟高照不是人,当年的事情是我对不起你。”说着,老目眼泪纵横,抬眼看向小女孩,她发白的嘴唇轻轻地翕动,好像某种生物挣扎着要抬动上下嘴唇自口里爬出。 这一幕一分一秒地挑战着孟高照的眼球极限,他不能逃,他也不想逃,十数年背负着沉重的枷锁。每天和善地与人相处,自己一人独处时,那些往事却翻江倒海,割裂的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令他逐步迷失了生存的意义。 这何尝不是一个解脱的机会,孟高照双臂张开,目光坚定地看着小女孩双目无神的尸体。 既然她想要自己的命,那就拿去,十三年的时间,他活够了。 那神案上的香烛冷却得不剩一丝温度,刻着孟高照母亲 名字的神主牌,蓦然倒下,跌落地上。 娘,不孝儿孟高照,马上就去陪您。这些年,你在下面过得好吗? 孟高照自嘲一笑,以他母亲的个性,莫不是替他在下面偿了多年的罪孽。自己不能投胎不是事,只是苦了自己的母亲,有自己这样一个不孝儿,连累她受了多年的罪。 小女孩忽然发出一声轻笑,那笑声就像落在鼻子里的薄公英种子。那种骚 痒感,令人无法忽视它的存在,它像一道锁,将孟高照与小女孩可爱而又恶心的尸体,联系在一块。 孟高照突然打了个寒颤,不是他胆小,或是突然改变主意。只是那莲蓬里结出的白长条,陡然伸长、伸长又伸长,相互缠绕成束。他也看清楚了这些超长蛆虫的真正面目——一条又一条不足一厘米的蛆虫首尾相连,后一条虫子带着怨毒,死死咬着前一条的尾巴,前一条虫子又吃疼咬住前面虫子的尾巴。 仇恨不停地在传递,就像这小女孩生前遭受的一切。这些啃噬了她血肉的蛆虫,延续了仇恨的火花,以这样的惊耸形式,向孟高照这个曾经的帮凶,张开了自己的獠牙。 孟高照哑口无言,眼球子睁得好像要掉出眼眶。双手紧紧地扼住自己的喉咙,好像一个精神病在尝试杀死自己。两个脚后跟抖得厉害,然后腾空而起,一条巨大的白色绳子,被孟高照紧紧地咬在嘴里。 死亡的阴影笼罩着孟高照,他每一次下意识的挣扎,都会激起白色巨强的剧烈蠕动。他的口腔上下颚不自主地张合,他本以为那些能抬起自己的虫子拼接而成的巨绳坚不可摧。然而,那些蛆虫的小小身体,却像一个个石榴籽,在牙齿的碰撞下,一颗颗爆裂,迸发出无射粘稠的肥厚浆液。 摧毁的速度比不上再生的速度,他越是将这些蛆虫弄死。新的蛆虫在那朵“莲蓬”生长的速度便越快,就像一条条纤维强暴他的口腔与食管,还有他的胃。他的肚子眼见着鼓涨起来,将要撑爆的肚皮,一粒粒细小的长条物在不停地游动。他好像成了这些蛆虫的温床,现世的所有死亡方式,没有一种比这种死亡来得惊悚与恶心。 那些虫子似乎受到了某种约束,没有啃食他身体的 血肉。但死亡就像是倒计时,上面的赤红色数字,坚定地向前跳动,归零的那一秒钟咫尺天涯。 小女孩翕动的嘴唇慢慢地张开,在生理性的反应下,孟高照的眼皮子无法合上。他也不想闭上自己的眼睛,封闭自己的视觉之后,触感会变得更加灵敏。恶心反胃的感觉不断地反馈到他的大脑,他想要吐出胃里的东西,可是嘴里塞得满满的蛆虫大餐,注定他无法做出呕吐的动作。 幽冷的光线,投进小女孩的口腔。 那里没有牙齿、没有口腔内壁、没有牙龈,空洞得仿佛黑洞,与小女孩空洞的腐烂眼睛奖交相辉映。一个小小的头颅,在这个洞里,迅速地伸展。黑色的发丝像一黑海藻,孟高照的眼球布满了血红的丝线,就像羊水包裹着的胎儿。 那小小的头颅五官清晰可见,凌乱的头发挡住了她的眼睛,孟高照只觉得这女人熟悉,那个女人的名字就含在嘴里。 只是,时间不等人,他的生命已经迈入了终点。 那些占据了他口腔与腹腔的蛆虫,迫不及待地开始享用这顿美餐。身体自内而外充溢着一场蚂蚁的叮咬感,极痒而难耐。他开始用手去抠自己的脖子,表皮翻飞露出鲜红的肌肉组织,一颗颗白中夹黑的点呼吸着外面的新鲜空气。一刹那,他的身体变成了一个千沧百孔的筛子,上面全是一个个白色的小点。 传闻有个女孩的毛孔天生粗大,上了很多医院看都没有用。她的妈妈打听到了一个偏方,用芝麻泡水可以缩小毛孔。女孩的抗议没有丝毫作用,妈妈不顾她的反对,把她丢进盛满黑芝麻与热水的盆,然后出去找人打麻将。 女孩的妈妈打完麻将回家,看到自己的女儿,拿着牙签背对着自己,肩膀不停地抖动。便去拍女儿的肩膀,女儿转过头之后对妈妈说:“我在挑毛孔里的芝麻。”只见女孩的皮肤密密麻麻的全是黑色的小点,那一颗颗芝麻,全部嵌进了女孩的毛孔,嵌处得死死的。女孩艰难地低着自己同样嵌满黑芝麻的脸,费心地把牙签插进身上的毛孔里。 孟高照的处境比那个芝麻女孩更加悲惨,那一颗颗“白芝麻”不是他想挑就能挑出来的。无数的白点,在霎时 间由白转黑,一双双透明的翅膀振翅欲飞。在短短的时间内,那些幼绳蛆虫,然后转化出了成蝇,铺天盖地地在他的身体里进进出出。 这种生理与心理的双重折磨,简直是非人的待遇。孟高照只能祈祷死亡快点降临,也许是玩够了,或者是厌倦了这种游戏,孟高照在满鼻腔蝇虫的窒息感里闭上了眼睛。 临死之前,他听见一个女人恶毒的声音:“那张嘴不用来说话就撕了,你们一个都跑不掉!” 无声的沉默,难道就能逃避罪恶?冷眼漠视悲剧的发生,本身就是一种究极的恶行…… “呼呼呼……” 孟高照大口喘着气,同时伸手去抠自己的嗓子眼,胃液翻涌,他跑去厕所,吐出了一根根破碎的惨白的面条。这使他又想起了那些惨白的蛆虫,于是呕吐得更加厉害,直到把黄胆水也吐了出来。 接着,他又用手指堵住半边鼻孔,使劲地出气,似乎要把里面那一个个细小的白色虫子,用这种方式驱逐出自己的身体。 他这还不放心,用手指去抠自己的鼻子。 镜子里是一个脸色苍白的男人,穿着灰蓝色的工装,鼻子挂着两道暗红色的血迹。 我刚刚是在做梦? 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刚才的只是一场真实得吓人的梦境。他松了一大口气,就像是死里逃生,刚在鳄鱼嘴下逃生,跑赢了一场生死时速竞赛。 他拧开老旧的水龙头,泛铁锈味道的水流,流到泛黄的洗手盆里,打着旋儿顺着排水口流出。他掬了一捧水打湿自己的脸,冰凉的水稍稍压下了他内心的惊恐。 他自言自语地安慰自己:“幸好只是一场梦……” 这场噩梦刚刚惊醒,他背负的噩梦,又有多久才能醒来? 卫生间的门吱呀一声,像年迈的老头蹒跚地坐下。锈死的关节,发出令人牙酸的尖叫。 那洗手盆内壁的四溅而来的水珠缓缓地滑落,与粘连在上面的水渍慢慢汇聚在一起。 惨白的阳光,不经意落在水珠上,一粒芝麻大小的细长物体在扭动。空无人一人的镜子,冷眼看了一出荒诞的戏剧。 第六十八章 动过手脚的灵牌 孟高照习惯性地走到自己母亲的神主牌前,每当他被那些亏心事折磨的时候,他就会给自己的母亲上一柱香。把那块灵牌当成自己死去的母亲,默默地忏悔自己的错误。 “娘,我又做噩梦了。”孟高照脱下了外面的蓝灰色工装,露出了里面浸得湿漉漉的白色工字背心:“那个小女孩,我还记得她的模样。” “天杀的!!”孟高照的五指根根握紧,含恨道:“那些畜牲真不是人,那么小一个小女孩,他们也能下手!” “如果当时我多一点血性,也许……也许我就能阻止这件事。”那小女孩头顶上长的嫩粉色“莲蓬”,在十余年前,种子已经落在了他内心的深渊。 那个时候他也阔过,大把的钞票投到了女人的肚皮上,还有自己现在平坦的小腹。除了与他朝夕相处的工友,很少有人能将他与当年那个有些发富的胖子联系到一块。 孟高照哽咽着说:“娘,我躲了快十三年了,我不想再躲了。” “他们要来找我报复,就让他们去。” 他在想,疼爱自己的娘在下面指不定没少为自己操劳,帮自己讲好话,劝那些自己双手染过他们鲜血的人,不要来找自己报复。 “我这条命活到现在,已经有赚头了。”孟高照想到那几个他资助上学的孩子,慢的也只有两年就大学毕业了,快的已经差不多领了毕业证书。 他手头没有多少余钱,殡仪馆工资发得准时。工资一到手他就得给那几个孩子汇钱,否则,自己又是害了他们。 想着,他伸手抚摸自己母亲的灵位,默道:娘,你也会支持我的决定? 孟高照的伸出的左手突然跳了一下,食指流出殷红的血液,宛如一颗瑰丽的宝石。 母亲的神主牌位,他天天都有擦拭,上面不可能出现木刺。他向前小心妥善地对待这两块灵牌,不敢有丝毫怠慢,而之前他分明被某种尖刺扎了一下。 将受伤的食指含在嘴里,晕散开来的铁锈味,仿佛剥夺了他的味蕾,舌头成了一块迟钝的肉条。 由于是母亲的灵牌,他不敢怠慢将伤口渗出的血,往衣服上蹭干净 之后,直接拿起了那块灵牌,上书——先妣孟吴氏太孺人闺名秀娥之灵位。枣红色的灵牌上方,漆块有细微剥落,就像是故意引诱他发现。 可以看到上方明显有个矩形的轮廓,这个矩形的轮廓张条漆油是破碎的。这意味着有人动过他母亲的灵牌,而且是在他不在家的时候。 孟高照顿时大惊失色,他可以允许自己受到伤害,唯独不能容忍他人冒犯自己的母亲。他慌张地用手擦去上面的碎漆,里面的木头因为年代久远而呈现出一种特殊的暗色。 那矩形的轮廓好像是一个小木块,似乎里面藏着什么东西。孟高照看了眼另一块无名灵牌,上面完好无损,只有自己母亲的灵牌被人动了手脚。 小小的神案上整齐地摆着香炉与水果等供奉品,灵牌放置的地方一尘不染。这是他每日清洁的功劳,照现在看来,这个潜入他家里的人,好像顺手还弄干净了他做手脚时留下的碎屑。 孟高照现在才观察到,那个香炉上不止有三根新鲜的香柄。他使用的香不是一般的雄黄香,那些香烛是他偶尔跑去与应星殡仪馆相隔不远的桉洛山大华寺求得的。 桉洛山的位置,恰好与应星殡仪馆所在的枯骨山相对,大华寺便是坐落于山顶的一座古老的庙宇。这座寺庙与外界的联系,单靠一条有着五百年历史的人工开凿出来的栈道。 曾有官方想过,大力发展旅游资源,将大华寺作为一个旅游爆点大力宣传。据说官方还预备拨款给大华寺重新修缮寺庙,还有对那条只能并排走两个半人的陡峭古栈道进行扩建,把路修得更加平坦与安全,以便容纳更多的人流量。 可惜那个寺庙的主持,佛偈张嘴就来,把过去游说的人,都挨个劝了回去。大致的意思是,出家人要守戒律,不便过多参与世事,容易影响修行。 就是这样一个蹩脚的理由,把那些说客劝了回去,这才是令人感到最不可思议的地方。知情人透露,那些人的决心很坚定,后续的开发计划,都准备了七八个。 莫德里市人都不能对这个理由感到信服,官方给出的说法是保护历史古迹及生态环境,因此只对大华寺进行保护性开发,允许游客自行上 山参观。一句话讲,就是与从前无二,一切维持原样。 而莫德里市生活的人,即使不是佛教徒,也在父辈的耳濡目染下,对这座大华寺有过一知半解的认识。上过大华寺祈福的人都说,大华寺的佛陀灵验。下至钥匙丢了、自家狗跑了、精神状态不佳这样的小事,上至生意买卖、官场变动、家人重症等大事,好像这座大华寺有佛光笼罩,时常能看到某些达官贵人,给寺院捐赠大把的香火钱。 可惜都被大华寺的主持一一拒绝,再蛮横的人到了这座寺庙都乖得像只鹌鹑。有个听说是带墨色背景的中年大哥,执意要把钱送到大华寺主持那里。主持没有收下他的钱,他觉得对方是看不起自己,叫了自己一班小弟想要象征性地吓唬一下对方。就把神案上的祭品全数扫到地上,蒲团全部扔到院门外。 然而主持没有妥协,依然叫他把钱收回去。那墨色大哥也不敢真闹事,只能摞下一句狠话,然后带着小弟走人,打算改日再来塞钱。 可惜在之后就没人再见过那个大哥,有消息称,那大哥有个小弟开车撞到一些得罪不起的人。整个帮派被人连根拔起,全部洗净腚送进了牢房。 孟高照也说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跟主持讨要香烛,他原本只是想要上几柱香。好让佛主保佑自己的母亲在下面平平安安,不受其他小鬼欺负。他自己都没想到因为一个念头,受过供奉的香烛,拿回家给母亲点上,可能对母亲有好处。就尝试性地开口问主持拿香烛,然后竟然成功地讨要到了一些。 主持还告诉他,可以定期去寺里拿香烛,而且不收他一分钱。问主持为什么,只说自己与佛有缘。 虽然不知道主持怎么看出自己与佛有缘,但是他还是感恩戴德地收下这些香烛,并跪在地上磕了好几个响亮的晌头。 香炉上插着三根与众不同的香屁股,其他香的香屁股都是玄黄色,只有那三根突出的香屁股是紫黑色。 他伸手拔出其中一根,用手指揩搓,似乎浸了一层恶臭的液体。 抱着母亲被人动过手脚的灵牌,孟高照迟疑了。他们老家有个说法,灵牌一旦立下就不能乱动,不然对下面的先人不好。 娘,对不起。 孟高照半是愧疚半是彷徨地找了把小起子。家里的的东西坏了,他舍不得花钱,于是添置了不少工具,学着自己修东西省钱。 起子的末端顺利地插入了矩形轮廓的缝隙,右手一使劲,长方体状的木被孟高照拿钳子夹出。 他大字不识得几个,这块灵牌是他找卖冥宝的店老板帮忙写的。现在损坏了,只能重新找那个老板,再帮忙写一块。 屋里的风扇吱呀作响,发出一声悲鸣,三片扇叶缓缓地停止转动。屋内闷热的空气,没有这台老式风扇的搅动,活像一间桑拿房。 热气好像化作实质,粘稠地粘着他的脸。汗水像是没关的水龙头似的,不断地渗出。 他本来还想去旧货市场,给自己掏个新点的风扇,现在只能在脑子里想想。 甩掉那些乱七八糟的念头,他单着一只眼看那灵牌顶部深深的凹槽。那个梦他睡了将近五个小时,午时的阳光格外充足,即使是他住的这栋阴暗的老楼。也有光不小心漏进来,借着这刺目的光斑。他看到了凹槽里藏着一个小小的白色物体,手指抠出来一看,原来是一张折叠起来的白纸。 小心地把纸张展开,上面竟然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一个字,这个字恰好是他为数不多认识的字。纸张触目惊心地填满了血红色的死字,那些蝌蚪大小的字,仿佛活了过来,想往他的手腕爬。 孟高照吓得连忙把纸丢掉,揉了揉自己的眼睛。 蛆虫,纸上怎么会有蛆虫?! 他又想到了那个噩梦,那些钻进自己身体里的虫子。后背蜿蜒而下的汗液,痒痒的就像有虫子在自己背后蠕动。这个想法吓得孟高照嘴唇发白,他扇了自己一记大耳光,神智总算清醒了些。 那张丢出去的纸在地上静悄悄地躺着,孟高照蹲下身子,慢慢伸出自己的右手。那张平平无奇的纸,在他眼里,就像石块底下的毒蝎子。 咬牙闭眼重新捉起那张纸,幻觉,一定是幻觉,肯定是自己看错了。 再次把纸张摊开,掌心的汗濡湿了纸张,孟高照提起的心,稍稍放宽。那些虫子果然是他的幻觉,纸张里的那符号带给他的震撼,对他却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那个符号……那个符号…… 怎么会?怎么会? 最新网址: 下载本书最新的txt电子书请点击: 本书手机阅读: 发表书评: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点击下方的"收藏"记录本次(第六十八章 动过手脚的灵牌)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谢谢您的支持!! 第六十九章 贪得无厌 纸上画着一个金币,金币里面有个人手握着桃子模样的肉块。 孟高照怎会不认识这个图画,十多年前,那辆拋下黑色裹尸袋的车子,保险杠的位置,也雕刻了同样的金币图案。 他从没有见过那个人的真容,每次过来只能看到一张缠着厚厚面罩的脸。 十几年来,他提心吊胆,除了内心的折磨,还有那些人的杀人灭口。头几年他确实是提心吊胆,不过他慢慢也看开了。 这条性命不应存活于世,早点让人拿去也是好事。 五年前,想过去警察局投案自首,供出那些人。 然而脚步停在警局门口没有踏进去,他又想到,自己手里没有任何证据。空口无凭地讲,那些警察怎么会相信自己的话。他自己清楚,那些可以作为证据的尸体焚化之后的灰烬,被他用来与其他人的骨灰混在一起。 如果要找到那些骨灰,只能去掘人家的坟墓。 值班的女警察看到了他,以为有事问道:“您好,有什么能帮助您吗?” “没有,没有。”那时的孟高照还不想死,他想到了那些人可能的报复,赶紧找了个借口道:“我有点懵了,一时想不起那个新华书店怎么走。”说着他憨笑着挠了下自己的后脑勺,外表看上去一副纯良的老实人模样。 值班警察没有怀疑他,还好心地给他指路:“去新华书店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新华书店远着呢,你往前面走五百米,那里有个公交站,坐九路车。” “行,多谢了。” …… 那次冲动耗尽了他全部的勇气,朝气与意气在日复一日的流华中衰亡。 有句话讲得好,我们终将会活成自己曾经讨厌的模样。十二年前,他活成了一个掉钱眼里的人渣,为虎作伥掩埋那些罪恶;十二年后,他还是一个自己厌恶的人,成天摆出一张虚伪的笑脸,以此作为止痛药,自欺欺人地苟活在这个世上。 母亲的灵牌被人毁了,可他面对的却是那帮人。这理没法儿说,他认识两个与他一样的“清洁工”,都是替他们做事的人。另外两个人因为各种原因调离了应星殡仪馆,他知道那俩 人的嘴巴都不算严实,他曾经拨打过另外俩人留给他的电话号码,来电提示却说那两个号码是空号。 还是那句话,该来的都得来,天理循环,报应不爽,此刻报应来了,他很快就得到下面去面对那些被自己间接冤死的人,对方竟然连这点时间都不给自己留?他还想把那几个孩子供完读大学,现在看来却是不可能了。 “老板的店应该还没有搬?”半天他嘴里冒出这样一句,那截长方形的木块牢牢地嵌在他的手心。 “娘,我去给你弄个新的灵牌。” 眼睛与灵牌上面的字相对而视。 …… 龙山程的心情有些烦躁,老虎又给他介绍了一笔买卖,他多么不情愿也得去见客人。有时他的行动不以他的意志来转移,一屋子阴森森的鬼图,无场地催促着他去寻找它们的归宿。 “老虎,先不聊了,明天对,下午三点不见不散,你提前给那人讲清楚规矩,还有,千万不要跟别人说我的事。”他的规矩老虎非常清楚,但他还是不厌其烦地讲了一次又一次,每次买卖都要跟老虎提一遍。 “还是那句话,我办事,你放心。” 挂了电话,龙山程将手机关机,换了张电话卡。 这张卡是一张空白卡,通讯录没有任何人的联系方式。他不假思索地摁了一串号码,132****9846,正是人蛇徒弟的手机号码。 “最快什么时候能安排妥当?” 龙山程一上来就开山见山,不跟人蛇绕这些弯弯道道。 “很快,很快,我说了帮你办事,一定办得漂漂亮亮的,绝对不会有问题……”人蛇用轻佻的语气不在乎地说道。 龙山程打断了对方说话:“钱我在一周前就已经找人寄给你,你怎么跟我保证的?三天之内绝对把事情办完,老早你就说警察查得紧,现在过去小半个月,你还是那套说辞,那些警察天天光盯着你,不用干活?!” 能听出龙山程火气有点旺,人蛇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态度,开始解释:“唉,不是我不帮你,最近是真的难,不知道他们吃错了什么药,一天到晚都有人在海边转悠,我就是有孙猴子的本事,带着人也飞不出他们的五指山。” “别跟我扯这些没用的,你能不能给 我个准确的时间?”龙山程语速极快的说,一种说不出的强烈危机感,促使他迫切想偷渡出国。 这个事情不能拖,假如不能逃出天枢国,他们不会放过我。 跟了他们那么多年,这些人是哪路货色,他还不清楚吗?龙山程的眉头紧蹙,深深的抬额纹能把蚊子夹死。 他们不会放过自己,下意识地看向与其他地砖无异的地板。他也不是没有鱼死网破的能力,只希望不要走到这一步,到那时候他已经没有选择的余地,那是最坏的结果之一。 人蛇沉默了一会,然后叹气道:“我师傅的情,我这个做徒弟的,应该替他还。实施跟你说,我海路、陆路、空路,上天入地的全部门路都跑了一遍,没人愿意接我这桩生意。” “前前后后我疏通、托关系,也花了不少钱,我做的简直就是赔本买卖!” “实在不行,我把钱退了,你另请高明,絮我无能为力。” 龙山程听对方这样说,听对方话里的意思,好像要“缩沙”(退缩),不做他这单生意。 他厉声道:“你不怕我把你不守信用的事抖出去?”人蛇买卖最重信誉,若是出尔反尔的人,谁信得过把自己的命放在这人手里担着? 谁知人蛇有恃无恐地说道:“你尽管去外头说。”接着又是一声嗤笑:“你也不出去打听打听,我是什么人?” “莫德市方圆十公里的买卖,论关系、论门路,谁能比得过我?” “我随你哪里说,但凡有一人信你,我自认倒霉。” “你这钱,放心。我原封不动还给你,那些我搭进去的钱,也不跟你计较了。” 对方说话语气这般强硬,龙山程这才感到慌张,他的原意也就吓唬对方一下。他本来以为是钱不到位,对方要狮子大开口敲诈他一笔。 如果对方不肯帮自己偷渡到枷南国,他还真不知道上哪里找人。十几年的时间,能改变许多,那些熟悉的事物,早就物是人非,如今莫德里的江湖,没有他龙山程说话的份。 “这事……我觉得……我们还是可以好好商量商量。”龙山程讨好道:“是不是资金的问题,价钱方面,我还能再出点,只要你能帮我把事办成! 他的心在滴血, 先前陆续给了对方六万多块,一直在拖着他。别看对方说得那般轻巧,若他提出中止这项交易,那些钱能不能讨回来还是另说。自古就没有人蛇口袋里的钱,再吐出来的道理。 那人蛇好似真下定了决心,不做他龙山程的生意。 “哎!免了,你这钱烫手,我可不敢随便乱接。” 这孙子分明在找借口,过了这道坎,你最好祈祷自己不到枷南国。待我站住了脚跟,想要治你是手到擒来的事。 龙山程脸上架着的重度近视镜片下,埋着一双漆黑到照不到光的眼睛。怨毒与诅咒,仿佛分别刻在两个瞳孔。 他嘴上却是乐呵的样子:“小兄弟言重了,我只是开个小小的玩笑,你行行好,帮老哥我办好这件事,事成之后,我另外给你一万块当辛苦费。” 偷渡到枷南国平常时候的价格也就30000/人,龙山程这单买卖里头的油水,不是一般的充裕。世道艰难,他这生意也难做,难得有个大水鱼送上门来,还傻乎乎地加价,有便宜不占,活像王八蛋! “好,我再帮你想想办法。”人蛇用勉为其难的语气说道:“我突然想起,我有个朋友的船下周周二出海,我联系一下他,如果可以,我再跟你联系。” 龙山程在心里把这龟孙骂开了花,说到底还是钱的问题,虎落平阳被犬欺,十年出头,这种小角色都能把自己踏在脚下。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要让我逮着机会,不然…… “那麻烦老弟费心了,等我在枷南国那边安顿好,我一定请老弟过来跟我喝上几杯。” “嘿嘿,到时再说。” “老弟就别推辞了,一言为定!” 龙山程的眼神冰冷至极,吃饭,呵!吃你的头七宴,我包你来了有去无回。 电话就此挂断,想起老虎介绍的客户,龙山程转头看向了大厅里白布蒙着的画。 门窗紧闭,画面却飘荡而起。 一幅久到龙山程忘记了模样的画,盖上的画布自行飘落。 一个……男人的头颅,两只眼睛黑洞洞的,那双手向上昂起,就像要挣脱或抓住什么。 画中只有男人的上半身,这是一幅半身画,没有描绘画中男人的下半段身体。 龙山程看到这幅画汗毛倒竖,他怎么也找不到自己创作这幅画的相关记忆。 梦游?潜意识? 他对自己的记忆力,还是有那么些许信心。不然,他也不会当上会计,帮那些人做事,与虎谋皮。 第七十章 杀机蛰伏 与那个男人的头颅相互对视盯得愈久,龙山程后脊梁的酸痛与刺痒便更加如藤蔓般生长,倒挂的荆棘扎进了他的皮肉。 就像有无数个细小的血槽,在放他身上的血。他感到很凉,身体不受自己的控制,去把那幅画盖上,然后搬到一边。 金钱与肮脏犹如双生子,沾了不该沾的钱,没有那么容易解脱。 龙山程早就落入了圈套,在他人生得意之时,在他风光得意、受人奉承的时候,命运的乐谱已为他谱下一首安魂曲。 重新蒙上的画布,掀起的一角,有个特别的金币图案,外圈的花纹包裹着一个只手握着的桃形肉块。 夜晚悄然而至,孤寂而落寞,这缈无人烟的老城区,在诉说着一个孤单的睡前故事。 这是莫德里市的肿瘤地带,城市的自我保卫机制,驱逐着脱离时代,以及不适应大环境生存的人,在这里聚集,他们如同一只只不知疲倦的工蚁。 不起眼的小楼在月光的映照下,像是披了一件阴阳昏晓齐俱的怪诞披风。一个个陈旧的窗户,散发着不同特质的气味。 一楼是拮据、悲戚与恐惧,二楼则是迷离、阴狠俱全。 鱼鹰,这个曾经辉煌一时的人,如今酒气冲天的臭老头。随时地扫地琳琅满地的空酒瓶,大多数某知名国窖和昂贵洋酒,还有一些小众的奢贵不知名品牌酒瓶。管中窥豹可知,他的生活质量远超这栋楼里大多挣扎在温饱线的人,甚至这栋楼的主人——女房东方德淑。 他满不在意地扯开存酒的冰箱,也不看酒的品牌,拨开酒瓶塞就嘴里灌。四分之一的金黄酒液,浇灌在他皱巴巴的衣衫。那些酒中饿鬼,若看到他这样糟蹋好酒,指定要跳起来骂他。 极少人了解过他,十多年的时间,他活成了一坨生人、熟人勿进的烂泥,完美地隔绝了其他人对他一个单身老头的好奇心。以至于他用一张假身份证,登堂入室这么长时间,没有惹来其他的麻烦。醉汉的身份,令他可以规避掉许多麻烦。 其他人更是无从得知,仇天厚一直是他的化名。他的真名泯灭人海,赵凡,普通得像掉进海里 的一粒沙砾。 这些天他哪儿都没去,但也没有闲着,他重新联系了那个人。那个他曾经的上司,现在定期给他卡里打钱的人。他知道这些钱对于对方,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却没想到对方私自减少了打到账户里的数目。 这是两人的通话内容: “大老板,你贵人多忘事,还记得我?”这是赵凡。 “忘了谁,我也不能忘记你啊。”男人在打哈哈:“想要重出江湖了?你报个准信,我派人去接你。” 说话的语气与言辞,浑然不似知情人。 “哼!” “免了,我还想多活几年。当初你吩咐我的,我可是守口如瓶,一点风声也没有泄露,还帮你处理了那么多手尾。你可不要忘了,你今天坐在办公室里,老板椅坐得安稳,全因有我帮你把事情全部兜圆了。” “哈哈,你说话真是风趣,只是你说的我怎么听不懂呢?”可能因为担心赵凡录音,对方对他的意有所指装疯卖傻,接着道:“哦,有件事忘了跟你讲,我这些年给你老家那里,投了不少钱搞建设。” “老家投资”一事是子虚乌有,赵凡的心是冷的,老家人的死活与他何关?对方指的“老家”,说的就是他自己。“投钱”就更好理解了,对方在提醒赵凡,自己才是他的金主。 赵凡冷冷地说道:“我没有工夫跟你开玩笑,那点钱对你来说不算什么,是不是树静风止,你就想着把地给平了?” “那是不可能的事,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嘛,手下人脑袋不灵光,曲解了我的意思,该投的钱,我还是会投去你老家搞建设的,你不要着急。” “一个小时之内,我要看到你的诚意。” 赵凡说话毫不客气,反客为主地命令对方,要他在一个之内,把应该打的钱,转到他的账户。 “你放心,我马上去办这事。” 电话挂断,处处透着钱字的办公室里,肥头大耳的男人,朝手下使了个眼色:“把钱给他打过去。” 看来不是他,在莫德里市,他握个拳头,就能把跟自己作对的人扒出来。 哪个人会闲着没事,吃饱了撑,咽了熊心豹子胆,在我的地盘上撒野? “老板,我有件事没想明白。”心腹手 下给财务打了个电话,叫人把钱转过去,然后问道:“他再蹦跶也翻不起什么风浪?索性把他给做了,一了百了。” 用屁股想事! 拋去了个嘲讽的眼神,还是答道:“要是有那么容易,他就不可能这么多年一直在警察眼皮子底下藏着,一点事也没有。” “我不怕狗咬人,就怕这条狗是条疯狗,一口咬下去,害人发狂犬病。” “你跟我这么多年,还不明白哪些钱可以省,哪些钱不能省吗?” 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赵凡那嘶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心肝俱黑,一江水也漂不白。 “属下明白,刚刚是我逾矩了。”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淡淡地语气道:“去领十杖。” 手下的脸色惨白,十杖听起来少。可那些用来行刑的刑具,非比寻常,那根木杖,不知浸透了多少年的血。常年在盐水与辣椒水浸着,用的是一种坚硬若铁的不腐木。 没人会念在交情的份上,得罪大老板手下留情,那样,行刑的人会死得非常惨。 大老板最讨厌别人对他阳奉阴违,他这次还好及时意识到了自己失言,竟然对大老板的决定指手划脚。十杖下去,能捡回一条命,是不幸中的万幸。 如果赵凡没有出卖我,是谁把那些人的消息泄漏出去的? 最近出一件事,莫德里的上流圈子人心惶惶,人们都害怕,有一天死亡会降临在自己头上。 近日,莫德里市的媒体忙疯了!刑事案件一件接着一件,警方对于破案没有半点头绪。死者的年龄在大多在四十以上,性别、职业等,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对于这种新闻价值成吨重的消息,他们恨不得抢破了头,争先报道,发布案发现场的照片。 虽然打了马塞克,那现场的血腥与恐怖,还是叫人看夜晚做噩梦。 生活在莫德里市的市民,一时之间人心惶惶,相互告诫亲朋好友,不要随意出去溜达。现在不止是莫德里的旧城区,就连新开发的城区,一到晚上十点,街上便空无一烟,放眼望去,小区的高楼全部门窗紧闭。一些开业不久的餐饮店倒了大霉,送外卖的人虽然爱钱,但是也不想因为这点钱,把自己的小命搭进去。 少了 夜市,他们的营业额,能称得上戚戚惨惨戚戚。 截至前日,共有三十六人遇害,死亡人数还在不断上升。凶手作案手段极其残忍,全部死者都是一户人全部死亡,也就是说全部灭门。一桩、两桩案件还能理解,但是九户人都是一样的情况,就有些匪夷所思。 人们都在思考,什么样的血海深仇,或者心理变态,才能做出这种令人发指的事? 他们这些上流圈子的人心知肚名,当年的事如今在莫德里市能排得上名号的人,多多少少都趟进这趟水。 他们这些人有自己的消息来源,自然得到了一些警方秘而不宣的内部消息。比如那些死者的死相异常狰狞可怕,法医检测到他们儿茶酚胺(含肾上腺毒与去甲肾上腺素)含量高,并且无明显外伤。解剖心脏结果显示,心肌有玫瑰色血斑。死因是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这就得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结论:这九户人全都是被活生生地吓死! 他非常清楚地知道对方是来寻仇,目的就是他们这些人。那九户人基本上都是当年那件事的知情人,而且警方没有向外界的线索还有一条。凶案全部发生在死者家中,且墙壁上有凶手留下的血字:血债血偿。 最为不可思议的还有一点,经过痕迹专家验定,那些血字的字迹经过比对,基本可以认定系案发现场死者之一所写。 没人知道这些人临死之前究竟经历了什么?警方碍于凶手作案手法残忍、恶劣,还有令人匪夷所思,把这部分内容瞒了下来。 他心里有个可怕的想法,可他不愿意相信这个极有可能的猜测。他宁可相信有人花重金雇了国际杀手,要买他们的命。 若一切真如他所想,他在莫德里有通天的本事,也只能乖乖等死。 他拿出抽屉里的备用手机,给那些联系过自己的人,挨个回信息。 他告诉他们:事态尚在掌控范围,不必忧心。 人在死亡面前的可以做出诸多失去理智的事,他欺骗了他们。他只想稳住这些人,免得承受不住心理压力,把那些事全部捅到警察那里。 他在莫德里市经营多年才有今时今日的财富与地位,不能就这样毁了。 你想玩的话,我就陪你好好玩,还有什么花招都使出来! 造价不菲的水晶飞马,被他扫在地毯上,化作一地晶莹的碎片。 第七十一章 老城派出所 莫德里老城区有许多个街道,繁华的时候,每个街区都设有片所。 流动的人口实在太多,单凭那一个个单薄的派出所,还管不过年。这也是上辈莫德里市人记忆里的珍贵回忆,然而时间如一条疯狂流逝的河水,那里失掉了的,也只能放在相片框里褪色。 “……那个时候,大把外地来的人,带着各种各样的特产,在地上铺一块帆布,直接坐在地上,把要卖的东西放在帆布上。放眼望去,琳琅满目的商品叫人看花了眼,你那个时候最喜欢玩骑牛的游戏,骑在你爸的背上,看到卖糖人的就走不动路,非要掏钱买上一个给你解馋你才肯走……” “行了,行了,奶奶,我出门了,不用做我的饭……”娇俏的小姑娘头上染了几缕斑斓的绺发,仔细看她的小脸,可以看到像装修工人粉刷墙面那样精心修饰过的痕迹。自顾自说着的老妪,耳朵没有从前好使,眼睛也是,她半瞌着眼皮,没有戴那副老花镜,竟然连自己孙女开门跑出去都没有把她惊动。 客厅卧室的门被人从里面打开,走出一个魁梧的中年人,他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制服,手里拿着一顶黑色的警 帽,肩上的警 衔标志是一道麦加两枚四角星花。他的长相非常容易使人联想到上世纪电影里,那种刚正不阿的正面形象,圆寸头像西北荒芜的草地,一丝丝的银发杂然其中,像湖中的波光粼粼;国字脸,给人方正感,高挺的鼻梁,嘴巴紧紧地抿在一处,两只眼睛仿佛能暴射 精芒,刺得人胆寒而亡。 他把警 帽放在头顶安放妥当,扫视了一眼这个不大,但处处显得温馨的房子。 房子供了有十年,还是他意气风发的时候,就付下了首付。屋里住着他的母亲,还有他的一个女儿。 屋子没有女主人,他是个五十岁的老光棍,女儿是他在福利院抱养的。他有过几段不错的恋爱经历,有些还险些走到了一块。但是,他始终没能下定决心,把对方迎进自己的家门,不知不觉就打光棍了这么些年。 他叫黄公道,一个快到退休年龄的老警察。女儿随他姓,叫黄小可。 最 近他比较头疼,女儿好像到了叛逆期,越来越不听他的管教。但他一个大男人,跟女儿又没有共同话题,反倒女儿跟自己的母亲呆的时间多。他也只有在学校开家长会的时候,会过去露一把脸。 “妈,小可呢?” 黄公道皱眉,他没有在家里看到女儿。 这个丫头又跑到哪里去了? 老太太的话音戛然而止,她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老花镜,套在鼻梁上。她吃力地环顾屋内,这才发觉自己的孙女,早就消失不见,而大门没有掩好,种种都向她说明,孙女不在家里。 “哦,可能出去玩了。” 老太太不在意地说道,她对儿子不结婚颇多怨言,虽然有黄小可这个孙女。可心里始终存在一道迈不过去的坎,哪个当妈的不希望自己的儿子娶个老婆,给自己生个白胖孙子? 但千说万说这个儿子就跟头死牛似的,油盐不进,媒婆都不肯踏进他们家的门了。人家说,没见过你儿子那样的,谈的好好的突然闹分手。 她也没搞懂自己儿子的想法,听孙女讲过,男的和男的也能谈恋爱。她一度怀疑自己儿子喜欢的是男人,然而她也没发现自己儿子有没有异常的举动,或对同性有分外的注意。 她终于明白儿子喜欢的既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他压根就没想过恋爱。因此,她把心思全副放在便宜孙女黄小可身上,将她视若亲孙女,凡事亲力亲为。 在不知不觉间,她自己都没有发现,她对黄小可的态度,成了一种溺水式的宠爱。 “妈,黄小可是不是又跑出去疯了?”黄公道想到了曾经有过一面之缘的、与女儿同行的那几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小青年,又联想到女儿头上的那几缕斑斓。在他看来,头发染成这副鬼样,成何体统?! 见黄公道怒气冲冲的模样,老太太连忙说道:“女孩子这年年纪玩心重很正常,她回来我一定好好说她。”接着,转移话题道:“快一点半了,你快去局里。” 分针指向数字六,如他母亲所言,他两点要到警局出勤,只能哼了一声,冲着没人的空气,显摆自己父亲的尊严。 老太太见怪不怪,母子两人的情份,早就有些生疏,相反,她跟 自己的便宜孙女,反倒是越走越近。 只是年纪大了,讲话唠唠叨叨的,年轻人不爱听,经常讲不到一半就走了。 街上车水马龙,这是新城区的边缘地带。即使是普通的周一,也能罕见更深处的热闹。 黄公道以前在这里买房,主要是图这个地方便宜。随着新城区的开发,他这个地方也水涨船高,变成了一个炙手可热的香饽饽,好些房地产开发商趁他不在家,想忽悠他母亲把房子卖出去,可有黄小可这个鬼丫头在,还不至于上当受骗。 他也不知道这个丫头的性格跟了谁,他小时候可没有这丫头那样滑头。 莫德里老城派出所。 稀稀疏疏地站两个人,制服也不太整洁,相同点是都上了年纪,相互给对方点烟,在警局门口吞云吐雾。此时,只有一个耳背的老大爷,拎着个乌漆抹黑的蛇袋在办事窗口前。 前厅警员脸上有点不耐烦,她把事情讲了一遍又遍,但这老大爷听力衰弱得厉害,一个劲地在问她刚刚讲了些什么。 黄公道把车在路边停好,他停车的位置划了专门的停车线。一般旧城区的人,停车都格外随意,怎么方便怎么停,像他这样恪守交通法的人,倒成了异类。两个抽烟的老油子,远远看到了如一根竹般挺直脊梁的黄公道。 那是他们的顶头上司,他们还想混这七八年,好回家领退休工资享福,千万不能在这个时候得罪上司,被人炒了鱿鱼。 先看到的那个人,用手肘顶了顶一脸陶醉吸烟的旁边人。两人以最快的速度把燃着的香烟丢到地下,用脚踩灭,其中一个丢之前还依依不舍地狠狠吸了一口。直到黄公道离他们大约三百米时,他们挺直腰杆,站得不伦不类,像没发生事一样,对着黄公道敬礼。 俩人微微昂着头,大声地顺道:“局长好!” 黄公道一眼便知两人借故开小差,跑到派出所门口抽烟,地上燃落的烟蒂就是俩人偷懒的证据。不过,他心知肚明却不点破,只是点了下头,就闷头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分配到旧城区片所的差不多都是等退休的人,他不再是多年前那个血气方刚,做事不顾后果的愣头青。没必要为难两个没几年就退休 回家的人,他如果那样做人会招两人的忿恨。 他不得不承认自己老了,他希望自己能像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那样上蹦上跳一整天,依然精神奕奕。然而,他的肉体与心灵都老得散发出沼泽一般的臭味。 他不怕得罪那俩个人,就是把两人直接开了,也不会有人来找他问责。可是,人的情绪是一种分外神奇的东西,它能赐予你一切,也能回收你的一切。 十二年前,他把自己的一些东西,永远地留在了过去。斗转星移,他心中的悔恨不见减少,如果时光能够重回,他宁愿不要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可惜没有如果……但愿…… 突然响起了敲门声,黄公道收拾自己的思绪。 “进来。” 一个坚毅的年轻人,刚从警校毕业一年。按理说,不应该分配到,他们这所“养老院”,但偏偏事情就是发生了。黄公道猜想,这个年轻人,兴许是得罪了什么人,他在对方身上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 “局长好。”年轻人敬了个礼,然后有些迫不及待,眼里的潜藏的热血一眼就能看到底。 黄公道在心里摇了摇头,完全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小吴,来,坐。”他不关键询问,对方一定会先开口 吴道把警 帽脱下,坐在黄公道对面:“局长,有人报案!” 黄公道给吴道倒了杯茶,对他说:“把气喘顺了,慢慢说……” “局长,十万火急!”吴道把茶水放到一旁,急忙道:“出命案了,就在咱们管辖的片区!” 吴道的眸子里闪烁着跃跃欲试,黄公道却十分老练地站起身来,压了压这个年轻人的肩膀道:“联系刑桢大队没有?” “这是在我们片区发生的命案,我们不应该派人过去保护现场?”吴道百思不得其解,他心里单纯地想,这件案子至少要经过他们前期的调查,再上报给市刑桢队。 “流程是这样的。”黄公道没有直接反驳吴道的话,他拉开办公室的百叶窗帘,阳光刺得他双眼微咪:“不过,我们局暂时没有能力办案,只能先通知市刑桢队。” 吴道还想争辩什么,但黄公道自始至终没有转过身看他,他只能默默放下一份牛皮纸文件袋。如黄公道所说,打电话联系市刑桢队处理案件,他紧握的拳头透出他的不甘。 黄公道听到办公室的门关上,转身在自己的位置坐下,他端详了那个牛皮纸文件袋一会儿,最终还是拿起了那个文件袋。 不为别的,只为他在牛皮纸文件袋翘起的封口处,看到那个邪恶的钱币图案——一只手紧握着人的心脏。 第七十二章 永生会 黄公道惊骇无比,拿着文件袋的手不自觉地在颤抖。 这个印记,这个印记,不该出现在这里……十二年前……他们…… 紧接着他又推翻了自己的想法,那些渣滓们早就被他们抓起来送进监狱。审判之后,马上就送到刑场枪毙。那场刑决是他亲眼看着的,他目睹到鲜红的血液与白花花的脑浆自一个焦黑的小窟窿流出,前一秒还嚣张无比的人渣们,全部都没有声息,死得不能再死…… 整整一千三百七十二人,多么骇人听闻的数字——一个由欲望与利益编织成的蛛网昭然揭示在世人眼前,能找到的受害者遗体超过七千具——天枢国建国有史以来发生的最大案件。 上级紧急封锁消息,所有媒体见于报刊的消息,只是含糊地表示警方近日捣毁了一个跨国犯罪集团,并将其一网打尽。至于受害者的家属,各方共同协作编造了一个差不多的理由,有的归为长年失踪人口,有的则直接焚化成骨灰装到坛子里,有的只有一纸死亡证明…… 这也是无奈之举,之所以没有准确的死亡人数数字,是因为这起案子牵涉到的东西太多,波及的范围太广。受害者的尸体被人为残忍地混杂在一块,哪怕貘佑星最顶尖的法医学者共聚一堂,配上最精密、先进的仪器,也没有办法分辨出那一堆高度腐烂,埋在泥里多年的人类肉糜,其主人们的身份——这是一项堪比破解人类基因图谱的浩大工程。 知情人都签署了保密协议,因祸得福,对于失踪人口的案件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似乎害怕这样的轰动性案件,会在天枢国国土内重演。迈入信息时代,网络无孔不入的渗透力与即时性,使封锁消息成为了一种奢侈,很难做到过去那样单靠权威就能包裹一切。 黄公道是当年参与了相关案件的人之一,这个符号便是那个令人发指的犯罪组织的标志。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物件上,都印有这种奇异而邪恶的钱币图案,法医在那些保存完整的受害者遗体处,也找到了类似的特征物。 据那些罪犯交代,他们的组织叫做永生会——可笑至极的名 称——一群窃取他人成果的寄生虫! 黄公道曾见过那些受害人里,有不满十岁的幼 童,他无论如何也想象不到,人类的恶在欲望的驱使下,可以达到这种程度。虎毒尚且不食子,自然界里同类相噬的情况也只会发生在生存空间挤压到最紧迫之时。 可那是在蛮荒的原始世界,人类自栩为万物之灵长,在道德底线的拿捏上,竟然比不过一群畜牲? 种种阿鼻地狱状的案发现场,曾一度激起了黄公道内心复仇的烈焰——他要为这些无辜的受害者,将那些禽兽全部缉拿归案。 说来也讽刺,命运总爱拿这群自命不凡的小人开玩笑,在人最风华正茂的时候,给予最多的苦难与挫折。他的复仇之路本来进行得非常顺利,他顺藤摸瓜找到了几个永生会的小头目,用一些不光彩的手段,从他们的牙缝里,掏出了一些价值非常的线索。 有消息指出,这个庞大而无法无天的犯罪组织,似乎与本市一些上流社会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他在那几个小头目嘴里,撬出了一个人,这个人在当时可谓红极一时。 他是莫德里市绿合科技的第一董事,绿合科技是那个时候莫德里市GDP崛起反超,成为国内一线城市的希望。人们万万没想到,如此一个热心公益,时常出现在电视机里的慈善企业家,会是一个非法获取、移植人体器官的实权头领之一。 当时一案不下十个有头有脸的人物,都被秘密逮捕归案。黄公道那时还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小警官,没有多大的话事权,对上级的命令也没有提出质疑的权力。那件案子,在他看来,还有许多值得深挖的地方,这个超千人的庞大犯罪集团,掌权人团队,应该不止这十余人。 虽然被勒令停止调查案件,但是他一直没有放弃追查真相。他渐渐地发现事实如他所料,不少零散的线索,都指向莫德里市糜烂的上层。他无从得知这些人里,具体有多少人直接或间接涉及到这起案子,但肯定是一个惊人的数量,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也许当时整个圈子的人,都参与到了那个案件。 那些人可以去死,但是决不能是那个时候。这个理由他那时不懂,现在他能理解五六 分,时间真是一种可怕的玩意,把他变成了一个自己厌恶的人。 试想曾经,他能不顾一切地对下达的指示提出质疑,与官大一级的上司据理力争,把整个会议室变成人声的汪洋。可惜,螳臂无法当车,他个人的力量,以及他搜集到的那些零散证据,只能锁在他家自己卧室床底的保险柜,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重见天日。 他多想弥补曾经的遗憾,然而这个案子的宗卷,只能作为内参,锁在档案室。为了维系市民的安宁,与平静的日常生活,那些埋葬了的事物,随着他的热血一同死去,不失为一种完美的结局。 他有过一个心爱的姑娘,南城人,温柔得像水中芙蓉。只是美人多薄命,她患有先天性心脏命,在医院住院的时候,皮肤苍白得像一张薄薄的白纸,皮肤下的青血血管清晰可见。 医生告诉他,她可能只有两个月的生命,在那一刻,他犹豫了,他遵从自己的私欲,在两个抉择间,选择了陪在她的病榻前,度过她生命的最后时光。他期盼着奇迹的发生,无微不至地照顾着她,眼睁睁地看着她像一朵娇艳的花,从盛开到枯萎、零落成泥。 纤细无血色的手无力垂下,生命检测变成了一条线,急促地发出刺耳的尖叫。他知道一切都完了,只能默默地流着泪,看医生宣布死亡时间。 等他重拾完心情,准备再继续做那件事时,却发现一切线索都断了,就像一只无形的大手,抹掉了所有的痕迹。他之前做的努力,都成了无用功。 他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手头的那些证据成了嘲笑他的有力证明。他第一次认识到,他个人的力量是如此地渺小,就连被当成个屁放了,引起人们的注意力的资格都没有。 他尝到了深切的挫败感,于是,他动摇了,作为一个沉默的知情人,默默等待案子了结。他觉得自己也成为了那个唤作永生会的垃圾组织的帮凶,他的双手沾满了无辜人的鲜血,他在吃他人的人血馒头,还吃得津津有味。 收养黄小可更多是出于他的愧疚,黄小可不会知道,他也不会跟她说。她其实是一对死于那起案件的可怜夫妇的骨肉,他为了赎罪才把她接回自己家 ,当作亲生女儿对待。 他的心好像在那个姑娘魂归之时,就已经凋亡,后面谈的那么多恋爱,他总感觉一双双怨毒的无辜者双瞳在监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恋爱到了他这里,变成了一种沉重的负担。他对自己说,我这种人,不配得到幸福。 就像他深夜噩梦里的内容,那一个个残缺的躯干,大声地嘶吼并质问他:“你为什么不去告诉别人?!!!” 他无言以对,他心怀亏欠,他做了无法挽回的错事。多年以来,他用永生会已经覆灭,不会有新的受害人出现,编造虚假的谎言欺骗自己。可是,现在他又挨了一记响亮的巴掌。 永生会以这种肆无忌惮的方式,再一次宣告了自己的回归! “……疯子!人渣!贱种!恶魔!烂泥!扑街……” 黄公道的鼻孔似乎要喷出烈焰,他用自己平生学到的所有恶毒词汇,一刻不停地咒骂着,仿佛这样能减轻他瞬间爆发出的强烈负面情感。 牛文纸文件袋内,装着的东西并不多,无非是一些死亡检测报告,还有命案现场的照片。黄公道看见照片上的受害者,面容惊恐,仿佛临死前经历了什么可怕的折磨,却没有从他们身上发现明显的外伤。其中一份报告写道:死者右肾缺失,心脏有玫瑰色血斑,死因疑似惊吓过度。 黄公道注意到,其中一张照片,雪白的墙壁有着四个血淋淋的大字:血债血偿。 一股凉气蹿上天灵盖,然后又钻进他的脑子 。 不可言喻的恐惧,在他心中升腾,就像一个中世纪的坩埚,散发着七彩的烟雾。 这张照片好像捅了一个破篓子,把他内里的隐秘,全部掏了出来——那些愧疚、不安、自责翻江倒海……他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从不相信世上有鬼神之事。 今日,他破天荒地拿起手机,给自己的母亲打了个电话。 “喂,妈。” “怎么了?小可回家了,你放心,有我看着。”老太太睁着眼说瞎话,黄小可还在外面浪没有回来:“你安心上班,这丫头我一定好好说她!” 黄公道说的却不是这件事:“妈,你有空的话,帮我去桉洛山大华寺求张平安符,顺便再帮我问个签。” 老太太满肚 子疑惑,你什么时候信这个了? “……嘟嘟嘟……” 电话早已经挂断。 “嗨,一天到晚的,就知道工作。”老太太抱怨道:“自己女儿也不多看一眼,就知道一味骂她,臭小子……” “不行,我得给小可打个电话,叫她早点回来,不然,她爸看到她不在家,有她一顿好受的,她的屁股肯定要开花……” 黄公道把东西重新封好,整个人像是掉进了游泳池,一丝不苟的圆寸都变得湿漉漉的,可他却在思考着:莫非这是一个上天赐给我这个罪人的机会? 想到卧室床底那个保险柜,他死寂的心再一次开始活络。 第七十三章 平抚七年 “绿豆糕,绿豆糕,又香又甜的绿豆糕,好吃不贵!一文钱两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嘞~” “小云吞,鲜肉小云吞!皮薄馅足,五文钱一碗……” “大包子,皮薄馅多,一个吃完气力足,快来勒~” …… 形形色色的吆喝声,韦枷一瞬间地觉得有种疏离。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他记得自己是被俩个盗墓贼抓住了,一起下了威虎大将军墓。 这口音?听起来好耳熟? 头好像被一把斧子劈成两半,浑身无力,他试着用手握了握拳头,然而却使不上劲。最让他难受的是自己的肚子,仿佛有一团火在胃里燃烧,饥饿的感觉如同一只大手,狠狠地攥着他的胃。 周身有种摇摇欲坠的晃动感,自己似乎在移动? 他微微睁开了眼皮,却看到了两个蓬头垢面的人,他挣扎着想要叫唤,却被其中一人眼疾手快捂住了他的嘴巴。 只能发出:“呜呜……” 眼睛瞪得老大,没有力气挣脱。 身形发福的那个男人凑到韦枷耳边,低声说道:“别说话,是我。” 这个声音……白胖子……那个该死的盗墓贼…… 他仔细辨认了一番,眼前这人虽然一身狼狈,脸上也抹了乌黑的锅灰之类的东西,但那双狡黠的如狐狸一般的眼睛,还有伪装出来的弥勒佛和善样做不得假。 如果他是白胖子,那旁边那人…… 注意到韦枷的视线,彪爷冷着脸瞥了他一下,算是打过了招呼。 “……我……” 白胖子松开了捂住他嘴巴的手,韦枷正想说话,却又被那只手捂住。 只见白胖子盯着他,竖起食指放在唇边,再次警告道:“小声点。”他的眼睛瞄向外面:“千万不要引起他们的注意!” 韦枷注意到身后有些咯背,他往后摸了一把,放到眼前,竟然是一小把枯黄的茅草。他回想起了刚才一直萦绕在他耳边的吆喝声,那些人说话的口音,是他们莫德里市一带的人的特有方言,但又好像有些不一样。 真要说起来,跟他二大爷说话的口音有些像。那都是老一辈人说话的腔调,年轻人进学校读书,提倡用统一 的国语,回家的时间又少。因此,这种地方味道浓烈的方言,韦枷自己也不会讲,只能做到听懂八成。 头顶是一块逼仄的木板,他用手肘撑着自己坐起来;四壁都是一模一样的木板,还有坐着的地方铺着茅草;左右两边的小窗口,有块朴素的蓝布挡着。外界的目光无法穿透木板,他轻轻欣开帘子一角,露出一个光亮的小角。 白胖子没有阻止韦枷的动作,他觉得韦枷有必要认清他们的现状,不然会成为拖累他们的后腿。 碧绮丝给他传了最新的指令,叫他和彪爷把韦枷带上。 他现在所经历的一切,可以惊掉那一群考古学家和研究量子物理的科学家的下巴。时间根据熵增规律是不可逆的,时空旅行这种事,只能存在软科幻的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中,但这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他和彪爷不久前刚刚经历过。 他们所在的时间与空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改变。根据外面那些人身上穿的服饰,还有他们所贩卖的器皿的形制,他基本可以推断出,他们回到了数百年前威虎大将军生活的年代。 依靠卫星支持的手机信号显示全无,要知道他手里不仅有普通的智能手机。还有最先进的卫星手机,只要还在貘佑星就能到信号。可是,那部手机也一同成了电子垃圾。 这说明什么——他们现在所在的地方不是貘佑星——他们不在现代。 白胖子一辈子也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他和彪爷醒来之后,那墓室就不见了。三个人全部躺在荒山野岭,他还听到了狼嚎,幸运的是,背包还呆在他们的身边。 现代都市的郊区连鸟都不想在那筑巢,狼的踪影早就绝迹了快五十年。 正好有一辆简陋的马车经过,白胖子和彪爷商量了一下,就一同拦下了那辆马车。 马车赶车的车夫是个黝黑的老头,一口黄牙,半边脸长了麻子。 他见有两人牛高马大的人,在路边跳出来,心里一个咯噔,把马鞭丢在地上。 头也不敢抬地喊道:“好汉饶命,老汉一介贱民,身上没有几个铜子,请您高抬贵手!” 白胖子虽然不是莫德里市人,但走南闯北多年,各地的土话多少都会些。他用车夫一样的 土话喝道:“少废话!想活命就识相点,别耍什么花招,我问你答,但凡你有半句假话……” 白胖子神色凶狠地盯着地上的车夫老头,车夫虽然没看见白胖子的眼神,却还是打了个哆嗦。 “好汉饶命,好汉饶命,我是吃了有熊心豹胆,也不敢欺瞒二位壮士。” 彪爷踢了踢车夫道:“站起来。” 车夫还在害怕,怎么可能站起来?他怕一站起来,就是一柄雪亮的刀,往他的脖子一抹。 想到家里的一家大小,他的双腿抖得更厉害了。 “我说,起来!” 彪爷不满地又踢了踢车夫,见他还是那个弱鸡样,失去了耐性道:“再不起来,我就把你的耳朵割下来下酒!” “别别别!老汉我这就起来,这就起来……”抬起头一看,他发现眼前之人所穿衣着闻所未闻,跟外邦那些吃人的“妖怪”倒有些相似。不过,俩人的面相都是邦内人士,而且看他们的衣着整洁,满面红光,就知道是富贵人家出身。 他料想这两位爷准是富贵之家的纨绔子弟,出城外来扮作强人,拿他们这些老农寻开心。这么一想,恐惧之色竟然消散不少,逐渐恢复了镇定。 车夫一脸讨好道:“二位爷,您二位有事请说。” 白胖子不知就里,这车夫的变化有些大,但他往深处想,他迫切想弄清楚现在的处境。 “我问你,这是什么地方?你知道莫德里市怎么走吗?” “回二位大爷,这是建安城城郊,老汉是城里的菜农,正准备运些菜瓜进城里卖。只是这莫德里市……老汉是听都没听过,帮不了二位大爷的忙。” 虽然早有预料,但白胖子还是有些不相信。 “我问你,现在的年号是多少?” 马夫有些奇怪道:“平抚七年。”只要是曦朝的人都知道如今的圣上,定下的年号是平抚,威虎大将军平定四方,新帝上任至今正好七年。 但想到两个纨绔子弟不学无术,故意拿他来寻开心,就马上觉得释然。 白胖子的内心波澜起伏,饶是心志坚定如他,也不免有一瞬的晃神。 没想到真的来到了威虎大将军所在的曦朝,曦朝七年,如果他没有记错,正好是皇帝向威虎大将军收回 兵权的那一年。 转眼看着这个车夫,白胖子有些不怀好意。 “喂,你,滚一边去,你这马车,我们用了。” 彪爷没有阻止的意思,他经历过那些更加神奇与诡秘的事。他不觉得自己遇到了时空穿梭这样的事,更有可能是他曾经遇到过的神秘莫测的秘境。 那位学术渊博的老教授,跟他们说过,秘境是一种似实非幻的事物,里面所见的人非死非生。按他的理解,这些看起来真实的人,就像一段影像。他对活生生的人都能下狠心,不能指望他对这些虚假的人怀有慈悲心。 白胖子观这车夫是个贪生怕死的人,没想到听到白胖子跟彪爷要强抢自己的马车。那车夫竟然不顾一切地扑了上来,白胖子一时不察,居然被这一扑扑倒在地。 直到与这车夫亲密接触,他才发现这个老头不对劲。他身上的问题极大,他一个常年挣扎在生死线的人,还比不上这个年老体弱的糟老头力气大。除此之外,他用手肘猛砸这车夫的后背,正常人忍受不了这样的疼痛会忍不住松开手,但这老头却毫无知觉,伸手想掐他的脖子。 彪爷原想站在一旁看戏,在他看来,以白胖子与这车夫老头的体形对比,那老头不是白胖子的对手。可惜事态变化太快,他也没想到这老头的反应会这般刚烈,为了一辆马车,不顾自己的性命,要杀死白胖子? 他亮出了一把工兵铲,用力往下一戳,锋利的铲刃像是切豆腐一样,切进了这车夫老头的脊椎。在这古代就是医圣再世,也治不了切断了脊椎的人,那密集的神经线不是落后的古代医术可以重新连起来的。 彪爷这一铲还算留了手,这老头看着也没几年活头。他最多只是叫他下半身瘫痪,剩下的日子卧病在床,还不至于要了他的老命。 可惜这老头完全失去了神智,两只瘦枯的手仍掐着白胖子的脖子不放。由于缺失氧气,白胖子已经开始翻白眼,伸手掰开老头的手也变得无力。 不可能! 彪爷对人体的构造了解,绝对能称得上专家级别。他像一个熟练的屠夫,只不过宰杀的对象名为人类。在他的估算中,切断了这老头的脊椎,他马上会像条死铬一样,松开掐着白胖子的手。 但…… 彪爷下意识后退了一步,那老头的脑袋看了他一眼,眸子全是眼白,没有黑色的瞳仁。 这个角度…… 第七十四章 马车车夫 这个角度怎么看都不是人类可以完成的,那老头的头拧了一百八十度,转身用全白的眸子,盯了彪爷一眼,仿佛在说:少管闲事,下一个收拾的就是你! 彪爷不削这点小威胁,不然他也不能够活着走出那个地方。 他看着那个把头转回去的老头,还有猛翻白眼,进气少出气多的白胖子。一脚把车夫老头踹开,这种户外鞋的鞋底都有做过特殊处理,堪比铁皮的强度。 这老头固然凶悍,但身体仍然是肉体凡胎,彪爷这个身强力壮,打斗技巧比白胖子不知高明多少的人。一脚之下果然建功,那老头像条野狗一样,半个人都侧翻出去,而白胖子劫后余生,通红着一张肥脸,再和善的面相也掩饰不住他的凶残。 此刻,他恨不得把那老头的皮剥下来,拿去放天灯,差一点他就死在了这个老头手里。 那老头身体似乎发生了些非比寻常的变化,那一脚竟然没有把他的骨头踢碎。身体在半空的时候,他就已经反应过来,以一个手脚同时着地的姿势,将失去平衡的身体,重新归于自己的掌控,稳稳地落在地上,并且呲牙对着白胖子和彪爷。 那道在他后背切开的口子,竟然潺潺地流着鲜红的血液。空气回馈到彪爷鼻子的铁锈味,清楚地告诉彪爷,那是人类血液的气味。他杀过很多很多的人,这股子人味他一辈子也不可能弄混。 现在他有些拿不准主意,这个秘境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复杂。他进过一次秘境,但上次他可以感知到那种虚妄的空乏,此时这山川草木还有人,给他的印象都是真实,唯一不真实的就是这老头的发狂。 白胖子使劲咳了几下,咳出一口浓痰,总算把气喘顺了。他走到彪爷的身旁,那个老头尽是眼白的双目一直盯着白胖子的动作,可能是顾忌着彪爷,所以没有第一时间行动,他在等待着一个机会——把两个人全部杀死。 白胖子哑着嗓子道:“我怀疑我们被弄到了曦朝平抚年间,真他奶奶的见鬼!”老头扼住他喉咙的动作,可能弄伤了他的声带。 白胖子又看着那老头心有余悸地说道: “这个家伙肯定不是人类!” “是人。”彪爷没有放松警惕,抽空回了白胖子一句:“你看他的背,流出的血是人血。” 人类的脊椎断了,瘫痪与死亡只能二选一。没见过像这老头那样,还能活蹦乱跳掐人脖子的怪胎。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况且情况还没明了,孰是兔子孰是猎人还是未知数。这个老头给彪爷的感觉就是拼命的正常人,还没上升到棘手的地步。那老头看上去只剩下原始的本能,不会使用武器。 人类一开始也只是猛兽的盘中餐,后面学会使用和制造工具,才把这种情况逆转。白胖子刚刚是吃了提防心不足的亏,不然他像彪爷一样,弄个称手的家伙事儿一样能靠自己丰富的经验,跟这老头周旋,不至于被对方一击秒杀。 彪爷没有动,手提的工兵铲散发出无声的威胁。那车夫老头却没有那么多的耐心,后足使劲往前一蹬,如一匹野狼高高跃起,腾飞在半空之中。 自然界所有凶猛的野兽,之所以会失败,会输在自己的自大与粗心大意。生存不是考试测验,比谁做的题多,获得的分数最高,它比的是谁犯的错最少。 这老头明显不明白这个道理,所以注定了他的失败与殒命。 彪爷咪着眼目光随着老头矫健的身姿移动,那腾飞空中的身影,几乎要把他们头顶的太阳挡住。老头身周刺目的光晕使人不能直视阳光,看样子这老头还保有些许智力,懂得利用人的视线弱点,利用正午的阳光,制造出这种光暗交替的袭击。 被他袭击的彪爷,如果不睁开眼睛看清老头的轨迹,就有可能步白胖子的后尘,直接被他压住。人若平卧在地上,身上还压着重物,是非常难使得上劲的,这也是格斗比赛的职业选手,青睐于地面格斗技的原因之一。 另外,彪爷若要看清他的身形,在他的身影掠过,太阳光直射彪爷眼睛时,就会造成短时间的失明。生死往往就在一瞬之间,这一瞬间彪爷露出的破绽,就足以促成阎王的追魂令。 只是想法总是性感迷人,现实却异常骨感。 彪爷不躲不避,只微微躬下身子,瞬间就矮了那老头半个头,老头的手脚差之毫厘地自彪爷 的头顶飞过。这还没有完,他顺势将工兵铲往上一立,犹如庄严的举旗手。 他手上擎着的“旗杆”成了致命的尖刀,嘶地犹如布帛破裂的声音。老头的身体多了一道深可见骨的血痕,彪爷举着的手缓缓放下,右手虎口被血液染成了明艳的红色。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彪爷虽然靠蛮力撑住了,但抵住工兵铲的右手虎口,也被反震的力量,摩擦开裂流血。 白胖子年纪大了,刚才的动作,他只能看到一道模糊的影子在他和彪爷的头顶飞过。他只能勉强蹲下身体,他的反应速度做不到在躲闪的时候进行反击。 他摸了摸自己光秃秃的头顶,凉飒飒的一抹暗红,那老头身上开的口子,正好淋了他一头的血。 就在这时,落在地上的老头,也停止了自己的动作。宛如一个断了电的机器人,慢慢地倒在地上。一道巨大的伤口暴露在俩人的面前,心、肺、肝、肾、胃、肠子……腹腔里的东西兜都兜不住,哗啦地流了一地,沾满了地上的尘土与枯草。 它们看上去还带有生机,那颗心脏还在不停地收缩与舒张。可惜他的主人没有这样的韧性,经过两次打击,他终于倒在地上,成了一具不会说话的尸体。 彪爷把工兵铲收了起来,插回自己的背包。同时,他把受伤的手,放在自己的背后,轻轻地甩了甩。 尽管与白胖子是合作关系,但是他们的联盟异常的脆弱。他就像是那头年迈的狼王,虽然凶悍异常,但是只要表现出软弱,就会被新来的挑战者折戟沉沙。 “呸呸呸!”白胖子连呸了几口,头上的血液有几滴流进了他的嘴里。看那老头的表现,就知道这人肯定有问题,这血里说不准会有什么病毒,保险起见还是清理干净,不然变成那副傻狗相,他哭都没地方去。 他提了自己的水壶,走到离老头尸体较远的草丛道:“我去洗把脸。” 彪爷则趁白胖子洗脸的功夫,摸出了一杯喷雾剂,均匀地喷到自己右手的伤处。没有用纱布把右手的血迹全部擦拭干净,做完这一切把用过的纱布扔进草丛里,在自己裤袋摸出包香烟,点燃后叼在嘴上。 香烟的气味能把药和血的味道掩饰住, 白胖子回过头来,看到彪爷沉默不语地在那吞云吐雾,有些惊奇。他跟彪爷下墓那么多次,见他吸烟的次数屈指可数。 车夫老头的尸体晾在荒芜的草地,内脏流了一地,眼睛睁得大大的,却没有了先前的可怖。现在看他的眼睛,又恢复成了正常的黑白分明的眼睛。 “爹,你跑哪儿去了?”一个中年人的深厚嗓音。 白胖子与彪爷互视一眼,用最快的速度把自己的背包扛在肩上。然后重新回到之前那个苏醒的草地,韦枷仍然昏迷不醒,像是一头死猪。 白胖子把韦枷往草丛里拖,三人的身形完全藏匿在荒草之中。从外面看,基本上看不到三人的身影。 一个与车夫老头有六分相似的中年男人,扒开草丛走了出来。首先看到自家马车,然后看到了车夫老头惨死的尸体。 他不禁呜咽一声,大呼道:“哪个禽兽不如的家伙,把我爹杀了?!” “爹,你死得好惨啊。”一个大男人哭起来凄凌无比,可谓闻者伤心,见者流泪。 他跪在车夫老头的尸首旁,继续哭道:“我就是没看你一会,你怎么就被人害了呢?!” “这叫我回去怎么跟娘交待啊?” 那震天的哭声似乎能感动上苍,但他遇到的却是彪爷和白胖子这俩个铁石心肠、杀人不眨眼的盗墓贼。这出好戏看得他们想找呵欠,彪爷面无波动,白胖子唇边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意。 彪爷在观察,那具尸体真的死去了吗?他觉得这个过分真实的秘境,肯定有些不同寻常的地方。 白胖子却在想别的事情,他在想怎么把后面来的车夫老头的儿子引开,把那辆马车弄到手。或者直接把这碍事的家伙灭了,让他们父子俩在黄泉下面团聚,反正在这信息不发达的古代,毁尸灭迹的方法有很多种,绝对能让当地的官府查不出来。 他和彪爷都没有发现一点,他们俩人不需要马车也能自保,有马车的目标反而会增大,增加他们暴露的风险。他们要马车的用途是把昏迷不醒的韦枷弄到一块走,他们完全忽略了一个更加简单可行的办法:把韦枷一个人丢在荒山野岭,让他自生自灭,被豺狼野狗叼了吃也不关他们的事。 这完全不符合他们的行事准则。 第七十五章 喰尸 可白胖子与彪爷,却把带上韦枷这件事,当做一件必须要做事。 车夫儿子跪在地上哭泣,旁边是他老爹的尸体,他肩膀耸动得厉害,由此可看出他的悲怆非同小可。此时,异变突生,他的哭声慢慢变小,肩膀也停止抖动。 白胖子与彪爷瞪大了眼睛,他们明白马上就有什么了不得的事要发生。因此,打起了十二分精神,生怕错过车夫儿子的举一动。 那车夫儿子缓缓地弯腰低头,指尖颤抖地伸手去碰车夫不成人样的尸体。白色像一块斑点逐渐占据他的眼眸,这一幕背对着车夫儿子的彪爷和白胖子都没有看见。 内脏的血腥之味无比凝重,这令人作呕的气味,传到了他的鼻子却堪比天宫仙宴的琼浆玉露。咕——悠长而响亮的肠鸣声,他的胃率先发出抗议。口腔里的口水不断地在分泌,他的嘴巴不停地张大,夸张得仿佛要把自己的下巴弄脱臼。 肉,好吃的肉! 暗红色流了一地的肠子与各种脏器,如同蒙了一层诱人的金黄,他无法揭制自己的食欲。垂涎一直吊着他的嘴角荡秋千,喉结间或耸动。 白胖子和彪爷都听见了明显的口水吞咽声,这家伙不会是想把自己的爹吃了? 搓了下自己的胳膊,白胖子的恶寒丝毫未减。 彪爷的心态更多倾向于坐岸观火,这不失为一次看清楚这些东西面目的好机会。 肥溜溜、九曲十八弯的肠子,鼓鼓囊囊的,一眼就能看出它们的“充实”。心、肝、肾之类的器官,沾了不少枯草与泥巴。 可这一点也不影响车夫儿子的食欲,他像是一个资深的内脏嗜好者。津津有味地把弯弯绕绕的肥肠,塞进自己嘴里,牙齿一上一下地咀嚼吞咽。不多时,就解决完了那一坨“肥肠”。 接着,他又把目光投了剩下的脏器。 一口接着一口,咸腥的血液,带给他无上的满足。 如果再来碗白酒就完美了,他感慨地想着,手中的速度却没有丝毫减慢。牙齿与肉体的亲密接触,宛如最新奇的游戏,勾起了这个男人的童真——纯粹的、无节制的食欲。 那男人对肉的渴望 远不止如此,一个老头的体重少说有七十斤,但约莫一刻钟,地下就剩下了堆粉红色的骨头。男人的胃口大得夸张,他完整地吞下一个人的肉量之后还不痛快,又去拿石头敲开骨头,如瘾君子般吮吸里面的骨髓。 可惜,老头的骨头已经接近完全钙化。男人吸到脸红,也没有吸出丁点骨髓。享用完这场饕餮盛宴后,男人挖了一个大坑,把干干净净的骨头埋进坑里,再用泥土和干草填好。 又过一会儿,男人如遭电击,全身抖了一下,打了个激灵。就像从一场梦中醒来,他看着自己沾满泥巴的双手,完全忘记了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他迷茫地站起身来,嘴角的血渍,与眼角的泪渍,还未完全干涸。 他好像失去了一部分记忆,他已经完全忘却自己曾经有个父亲。而他正好寻他父亲而来,发现了自己父亲的尸首,并且将尸首拆骨吞肚。 中年男人漫无目的地走出草丛,他看到了那辆蓝布挡着的马车。但素有君子好财、取之有道的谏言。 “进城的时候,我去禀报官差大人,一辆马车可值十两银子。”白胖子与彪爷听到了中年人临走前的碎碎念:“这人实在太不小心,这么大一辆马车没了,白花花的银子化为乌有,唉……” “彪爷,你怎么看?”那中年男人走了好久,确定不会原路重返的时候,白胖子才问彪爷。这地方过于凶险,记载曦朝的正史、野史,他也看过几本。他可以肯定平抚七年,绝对没有人吃人事件的记载。 三人之中,韦枷昏迷,派不上用场。如今能拿主意的就只剩下他和彪爷,他一时之间有些六神无神。人类最古老的情绪来源于恐惧,而最深沉的恐惧又来源于未知。 白胖子看彪爷一脸平静,临危不俱,想他必是有所倚仗,所以想听听彪爷对现状的见解。 彪爷也没有头绪,但以不变应万变总没错。如果眼前符合他的猜测,哪怕他们的人数再提升百倍也是白搭,秘境的危险不会因为人数增多降低死亡率,所有人在死亡面前都是均等的。 “此地不宜久留,趁对方离开,我们把他搬上马车。”彪爷把草丛里昏睡中韦枷搬出来,白胖子没有觉得带上一个 累赘有什么不妥。 韦枷一个成年男人虽然看着瘦,但也有一百二十斤。彪爷要放哨,防止有人突然过来,白胖子一个人把韦枷弄到车上,额头出了不少汗。两个沉甸甸的背包,也耗费了他不少气力。 气温渐渐升了上来,周围茂盛的野草,给他们提供了不少掩护,也使得周围带上了一点乱七八糟的草的气息。黏乎乎的,就像有人拿着狗尾巴草,不厌其烦地骚扰你的鼻子。 草里还有许多不知名的小虫子,非常小,就像宠物身上的跳蚤,却没有跳蚤那般硬。白胖子也不识得这些小虫子的称呼,马车才刚起步,他就捏死了十只小虫豸,叮咬过的部位非常痒。 白胖子浑身难受,好在准备齐全,背包里有喷雾,他往身上喷了许多,那些虫豸才没有那么放肆。胖人本来就容易招蚊虫,两个瘦的与他一个胖的在这,刚才蹲在草丛的时候,他就遭了不少罪,为了不被发现才一直忍着。 彪爷拿出了指南针,白胖子在马车车厢里抓头骚 痒,脸上的泥巴还没有抹干净,看着就像个荒山里跑出的野人。 指南针滴滴地转,然而指针没有停下来的迹象,这说明此地的磁场非常紊乱。 彪爷收起了针南,心中的阴霾却在加重。 上次也是这样的情形,一瞬间被传送到未知的地方,指南针不能使用。那次只有自己逃了出来,这次还有这样的好运吗? 彪爷越发笃信三人被困在一处似幻非真的秘境,这里的一切由虚假构成,然而却胜似真实,如果他们在这里死亡,那他们便是真正的死亡。 白胖子赶完虫豸,扯开衣领,一个用麻绳穿起来的饰品,挂在他的脖子上。项链的模样是一只张牙舞爪的眼睛,缀以类似藤蔓的纹路。 这个项链是出发前碧绮丝派人交到他手里的,这个东西如同那些千年凶墓里泌血的明器,隐约有种不详感萦绕着,一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但他慑于碧绮丝那层人的手段,没有胆子把这玩意丢下。 他曾打听过交付项链那人,碧绮丝将这项链交给他的用意。那人只说,碧绮丝大人说,让他好生收好,把它带到墓里,到时他就会知道怎么做?虽说他知道自己要到墓 里找一个钥匙,可这个钥匙长什么模样,有什么用处,他与彪爷皆是一无所知。 马是老马,车是旧车,崎岖的小径并不平坦,车轮不时会碾过碎石。马车车厢里铺着的禾草起到的缓冲作用非常有限,走了大约半个小时,白胖子觉得自己的屁股将要开花。 这样的煎熬没过多久就结束了,远远的有座小屋坐落于半山腰之上。旁边有条溪流潺潺流淌,眼睛锐利的彪爷还能看见尾羽五彩的公鸡在漫山野地跑。 古代的鸡还留有野性,在山间身姿格外敏捷,但参照这些鸡的规模,这群鸡应该是被主人家在这里,那座小屋应该是山上的猎户搭的房子。彪爷拥有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野外山上昼夜温差非常大,他们的背包里倒有两个睡袋,但不能保证昏迷的韦枷不被冻死。 秘境里的一切人与事都信不过,但是反馈的感觉却是真实的,要是对夜间的低温不以为然,那就等着冻死在秘境里。此前不久,他们才见过那车夫的儿子,把车夫的尸体全部吞进了自己的肚子。 明知这里的人可能有大问题,由于带着个韦枷,彪爷不得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他们今天晚上必须借这山间的小屋过夜,如今之计只有见机行事,见招拆招。 我也不是吃素的……彪爷有着充分的实力作为后盾,如果只是那老头变异的水平,他一个人就能应付。 这匹马拥有正常的生理构造,外表看上去毛发乱糟糟的,有的还结成一团,蹄子上的马蹄铁倒还好好钉着,不过脚掌蹄甲有些厚。看来车夫对这匹马的饲养不算精心,这也合乎他农家老汉的形象,没有那么多讲究。 它是匹老马,驮着平均体重一百四十斤的三人爬到这里,是场不小的考验。 彪爷毕竟还是个现代人,以往去野外生存,也得倚仗这些设备。指南针不能使用影响了他对方向的判断,而且由于他对古代已经变样的地形不熟悉,竟然走了相反的方向。 那车夫如果是运菜到城里卖,这两个小时的工夫,差不多应该快到,人流与马车也会变多。可这一路上他们根本就没看到别的马车,包括背着行囊的路人。 彪爷与白胖子都意识到了自己走错了方向,只怪那老头异变太快,他们还没来得及在他嘴里套出话。那老头应该是在城里卖完菜,准备赶回家。 第七十六章 借宿 半山腰的小屋大门半掩着,南方雨势大,这种小屋采用的是吊脚楼的形制。屋子的材料就地取材,主要支撑的几根柱子,使用坚固防虫的整根木材,其余部分则用桐油浸泡过的竹子。 尽管这间吊脚楼小屋看上去有些朴素,但细看这座小屋建造及日常生活的细节。可以看出居住在这里的人,对于这座小屋的精心爱护。 吊脚楼下面住着几只半大的花面猪,哼哼唧唧地吃着地面的草料。屋内传来咯吱咯吱有节奏的声韵,这是织布机的声响,那一下又一下的鼓点,则是屋内妇人脚踏织布机弄出的动静。 韦枷暂时被留在车上,彪爷也一同留在马车上。他的面相看上去不好惹,容易吓到这间屋的主人,交涉这种事,还是圆滑人精的白胖子更合适。更主要是他们怕刺激到这些“人”,再弄出什么麻烦。 他们的目的仅仅在这里留宿一晚,不想节外生枝。 白胖子在屋外调整自己的表情,挤出一个和善的笑容,用衣袖稍微抹去脸上的泥灰。 他轻轻地敲了虚掩的屋门,往里面喊:“请问这厢主人在家吗?” 吱呀吱呀的织布机声响节奏骤然间断,屋内传出一个有些苍老的女人说话声:“谁啊?你们来这有什么事?”伴着两声隐约的咳嗽,不难判断出屋内说话人的身体有些不适。 “老人家您好,我们是外乡来建安城寻亲的,天快黑了,想借个宿,想请您行个方便。”白胖子转了下音调,嘴里吐出的字眼,俨然带上了别样的味道,与莫德里老方言泾渭分明。 “什么?”老人说话的声音拉长了,她的耳朵好像不太好使,说话的时候非常吃力。 白胖子有些焦躁,但还是按捺住鸠占鹊巢的冲动,好声好气地把话又重复了一遍。他想用更直接简单的方法,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彪爷肯定不会同意,下车前彪爷叮嘱过他,尽量不要跟对面起冲突。 踏踏,踏踏…… 不紧不慢的脚步声,这种声音大约只存在更老一些的莫德里人的记忆——特有的千层底布鞋与竹地板摩挲。白胖子首先闻到一股奇特的酸臭味, 像是汗水与什么交织着的复合味道。 这时,他终于看见了屋评价的真容,一个全身的皮肤老得像树皮的老婆婆,双眼浑浊,宛若一片混沌。白胖子挥手在老人的眼前晃了晃,她对这一切无所察觉。 白胖子基本肯定这老人的眼睛看不见,接着,他捂了下自己的口鼻说:“老人家,请行个方便,我兄弟三人来建安省亲,长途跋涉,路途多艰,好不容易来到此处。” 老婆婆浑浊的眼睛应该是得了白内障类似的疾病,虽然眼睛看不见,但白胖子却感觉那两只毛玻璃似的眼珠子,一直在盯着自己。 老婆婆伸手去摸白胖子的手,白胖子虽然非常不喜,但也忍了下来,任那双爆拆得全是死茧的老手,在自己的脸上作乱。老人手里的死皮,像一个个刀片,在他的脸皮划过,粗糙而恶心,令人情不自禁联想到一种冷血爬行动物——蛇。 老婆婆就这么在门口拄着,也没有开口说话的意思。白胖子等到有些不耐烦的时候,老婆婆这才漫悠悠地说:“进来坐,来者是客。粗茶淡饭,恕招呼不周。” “老人家,就您一个人住这儿?”白胖子有意摸清这老婆婆的底细,掌握现有的信息,对他们接下来的行动有着莫大意义。 老婆婆摸索着坐回了织布机前,对自己家里突然闯进的陌生人没有半点警戒——这着实不应该,她怎么一点戒心也没有? 这年代落头为寇的也不少,这荒山野岭倒霉不济之时,应该也会有强盗饥不择食,抢了这破败的山野人家。人要是饿红了眼,不会在乎你给的馒头是一两重,还是三两重,能填饱肚子的就是好馒头! 老婆婆不仅不慢地重新开始织布,她看起来手脚僵硬,但织布的动作却不可思议地灵活。 她拿梭针用飞花穿叶的手法,在一排排线中游刃有余。这种放在现代可以叫人啧啧称奇的手艺,放在古代不过熟能生巧四个字,十分稀松平常。 老婆婆开口道:“我有个儿子,他白天不怎么在家,要去帮他爹的忙,一般晚上才回来,你们随便坐。”她手上的动作没停:“你也看得到,我这老婆子眼睛不灵光,你们就自便。” “哪里,哪里,多亏 您肯收留我们兄弟三人在这过夜。”白胖子嘴上说着奉承的话,眼睛不住地打量着里屋。 屋内陈设很是简单,大多数是竹制的家具,制作工艺非常粗糙,应该是主人家自己动手完成。这种情况在古代非常常见,乡野人间离城镇太过偏远,一般人家也舍不得花钱请木匠做工。 房梁挂住几块黑乎乎的烟熏肉条,炉灶没有生火,一层灰埋着几根燃了小半的柴火。墙上挂着弓箭、砍刀、锯子一类的工具,还有几张兽皮,看上去都不是什么值钱玩意。这是堂屋的情景,吊脚小楼还有几个房间,白胖子还没有来得及看。 老婆婆又吩咐了句:“进门左边第二间房,你们可以先住着,我让我家老头子跟我儿子睡一宿。“ 白胖子一副恭敬不如从命的样子,说着客套话:“真是给您添麻烦了。”面上无半点不好意思,冷静得像个机器人。 确定屋内没有任何异常,白胖子走出门外,对外大喊:“二弟,我跟主人家商量好了,我们三兄弟可以在这里过夜!” 白胖子嘴上说着,两手却在打手势,两手扬起同时比出大姆指——他们提前约好了信号——意思是没有问题。彪爷点了头,也配合着白胖子喊道:“好嘞,我们马上过来。”他说的是正宗的天枢国统一官方语言,在曦朝人看来是不折不扣的外地方言。 韦枷像条死狗被他扛在肩膀上,两人走进屋里的动静,被老婆婆听到。她停下了织布的动作说:“你们有个兄弟是不是病了?”她有些热心肠地继续道:“我懂些歧黄之术,你们照我吩咐,弄点草药煎水给他喝,他好得会快些。” 白胖子拒绝了老人家的提议,开玩笑?!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又小心,他没胆子保证这老人家给他们的是正常的食物。 彪爷粗略计算过他们的食物携带量,压缩饼干和巧克力比较多,虽然没有熟食做油水。但三个人撑个十来天还是不成问题,没有必要吃来路不明的食物。水倒是个问题,背包里的水满打满算只能供他们支撑三天。三天之后,他们就会因脱水而死。 白胖子跟那个织布的老太婆又闲着扯了几句,一通寒喧之后,来到了屋子里安排好给他 们的房间。 彪爷把韦枷在肩上丢下,像街边装满干货的麻袋。 手机等电子设备已经失灵,几块防表也半死不活地停留在四点整纺丝不动。 韦枷的嘴巴已经开裂,担心韦枷渴死,彪爷拿水壶盖子装水,白胖子扶着韦枷,把韦枷的嘴掰开,一点点倒进他嘴里。还好韦枷保留了吞咽的本能,感觉到口腔里清凉的液体,喉咙便自觉完成吞咽这个动作。 高脚楼的房间没有设门,全靠一块亚色麻布门帘遮挡,屋内仅留透气的几个小窗口,地板钉得严实。楼下牲畜的骚臭味,丁点也没有传到彪爷和白胖子那儿。屋内燃有柴火,热气聚拢到一块,气温比外头暖和不少,房间里只有一床被褥。 彪爷和白胖子把背包也拿了上来,他们有睡袋,床和被褥留给了唯一的“病人”——韦枷。外头的织布机节奏蓦然停歇,又是千层底布鞋与地面接触生成的悉索声。 双目浑浊的老婆婆撩开门帘走了进来,白胖子与彪爷分别把手放在了背包上的家伙什。一个不对劲,他们就会暴起诛杀这老太婆。 老人抱了两床被子,神色没有半点变化,她的眼睛的确看不见,又或者视力已经退化到了一个非常厉害的程度。 白胖子没有放松警惕,他假意问道:“老人家,你这是做什么?” “你们有三人,这屋子里只有一床被褥,肯定不够用,我替你们抱两床被子,你们将就用一下。”老婆婆说着把被褥放在旁边的竹桌。 白胖子语带感激地说道:“那还真是太多谢您了,我们还为晚上怎么取暖发愁呢。” “不打紧,不打紧……”老婆婆边说着边扶着墙壁往外走。 白胖子与彪爷松开了手中的兵刃,那两床被子,他们不想碰。这里的人与物,如果可能的话,他们想尽量避开。 两人的考量各有不同,白胖子因为曦朝上国观念严重,他们这种穿“奇装异服”的人,兴许会被人报官通知衙門的府役将他们捉走。而彪爷深清楚秘境生物的本质——始终与他们不一样——哪怕他们的外表再相似。 有人就是过度沉迷秘境世界,一度迷失了自己,永远地迷失在这个如倒影一般的世界。 第七十七章 再遇车夫儿子 俩人正要交谈,却听到了一个截然不同的脚步声。 沉稳、有力……一个壮年男人的特征…… 白胖子与彪爷原本还想商量下一步的计划,不得不停下全神贯注地倾听外头的动静。 莫德里老方言:“娘,我回来了。” “哎!”老婆婆应了一声问道:“找到你爹了?” 男人深厚的嗓音有些疑惑:“爹?娘你在说什么?” “哦哦……”老婆婆不再多说:“人老喽,记得不清楚。” 两人的对话宣示了他们的身份——母子,刚进屋的男人是老人的儿子。 白胖子有些在意两人的对话,这老太婆的儿子似乎是去找自己的爹。他们之前杀了一个拉着马车的老头,这男人不会就是那老头的儿子? 车夫老头儿子啃食自己父亲尸体的血腥画面仍历历在目,白胖子虽然不怕那老头的儿子,可是想到要跟这个吃人的家伙睡在同一间屋子,心里还是有点发怵。这间屋子没有设门,假如半夜有人要闯进来,害他们的性命,也是非常容易的事…… 彪爷眉头都没皱一下,一派平静如水,全然没有把在屋里与老人交谈的男人放在在眼里。秘境里的那些东西,只要不涉及核心,正常人基本都能应付,他更担心的是后面的事…… 碧绮丝给他们下了死命令,必须要把钥匙带出威虎大将军墓。这个钥匙十有八九是秘境最核心的秘密,不然那个女人的能力,自己就能取出钥匙,干嘛要费那么大周折,请他们这些大人物眼里不入流的市井之徒帮她取出钥匙? 直到现在,对于碧绮丝这个女人的恐惧消减,种种考量才涌上心头,如果可以他不会下这趟墓。只是当时,碧绮丝没有给他们选择的余地。 房间的门帘再次被掀起,走来一个黝黑的中年男人。白胖子看到这个男人的脸,眼睛睁大了一倍。 这个男人正是车夫的儿子,他唇边还有未擦干净的“茄汁”。那屋里的老太婆果真瞎了眼,也幸好她丧失了视力,不然看到儿子嘴上的痕迹,得一命呜呼,直上西天。 她死了不打紧,重要的是不要连累他们,白胖子与彪 爷都只想在这借住一晚。中年男人明显有大问题,但是目前看来对他们暂时还不算什么危险。 “我听我娘说,家里来了人。”中年男人憨笑走进屋里,白胖子僵硬的脸扯了个笑应道:“我们兄弟三人来建安城探亲,不想迷失了方向,幸得你娘菩萨心肠。不然,我们兄弟三人只能在外风餐露宿,等明日鸡鸣之后再做打算。” 中年男人有些不好意思:“不过略尽绵薄之力,不必挂齿,不必挂齿,三位好生休息,我趁天还没黑透,上山碰碰运气,看能否弄点野食,打打牙际。” 床上的韦枷引起了他的注意。 “这位兄弟……” 白胖子把屁股下的椅子往前挪了下,挡住中年男人的视线,只笑咪咪地说:“这是我家那不成器的胞弟,身子有些弱,染了风寒,较往常要嗜睡,烧已经退得差不多了,不必挂心。” “那就好,那就好,那就好……”中年男人连连说了三声,恍然大悟道:“我这就去山上打猎,正好给你家兄弟补补身子。” 言毕,中年男人转身向外走去。等中年男人走到客厅时,白胖子走到门帘,撩起一角,观察那中年男人的一举一动。只见那中年男人跟自己的娘亲打了声招呼,便取了墙上挂着的弓箭走出门外,看样子,似乎真要猎些动物替他们打牙际。 大厅里,老太婆默默地织布,白胖子放下门帘。 彪爷站在窗边,看着中年男人往山上走。 那背影没有半点防备,更没有转头看向自己家屋子这边。他太正常了,正常得使人感到不安。 “二弟……” 白胖子指了指大厅,意思是隔墙有耳,他不能肯定那个老太婆,故意装聋作哑欺骗他们。 彪爷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紧接着,彪爷抽出了个黑色的小笔记本,以及一支圆珠笔。 因为不想他们的对话,被第三个人听到,所以他们利用纸笔交谈。 白胖子:这听起来有些扯蛋,但我怀疑我们穿越了。 貘佑星天枢国各朝的史书,都没有关于吃人怪物的记载,他甚至有些怀疑自己脚下这片土地,是否还在貘佑星。 彪爷:你为什么这么觉得? 他在心里默默摇头,到底是没有接触过…… 的普通人,思维被局限了。白胖子在他看来是个聪明人加精明人,但阅历不同决定他们看这个世界的高度不同。 白胖子把自己的分析写在纸上。 白胖子:那个车夫,还有这屋子里的人,讲的都是莫德里市古方言。建安城这个名字我还有点印象,应该是莫德里市的旧称。不过,这里的一切都很古怪,我看过的史书没有相关的记载。 彪爷接过白胖子手中的笔。 彪爷:这里的确有些古怪,跟那个车夫实力差太多的怪物,我大概能同时对付三个。 他最多能一次性对付五个那样的东西,但要付出一些他现在不愿付出的代价。 白胖子:这里的食物和水,我们都不碰,明天一早,立刻收拾东西走人。 彪爷的话给了白胖子些许信心,但他不想在这个地方多留,他想尽快找到回去的方法,把碧绮丝那个疯婆子要的东西带回去。拿着对方给的钱,找个地方逍遥快活,他决定下完这次墓就金盆洗手,不再碰那些明器。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可意外来得如此之快,他首次栽倒就栽在了碧绮丝这个女人手上,一点翻身的机会都没留给自己。有些东西不必尝试,他们与那个女人之间隔着一道天堑,这是名为平凡与超凡的分界线。 实力的现实差距,使他生不起一丝反抗的念头。 胸前挂着的项链隐隐作痛,白胖子皱起了眉头。 彪爷看到之后问道:“怎么回事?” 白胖子摇了摇头,忍着剧痛,把项链慢慢地掏出。他不敢直接伸手去碰,只能小心拈着绳子拿出来,刚才贴着项链的前胸留下了一个焦黑的眼睛烙印。 交代你的事,你完成得如何? 脑子里骤然响起碧绮丝的声音,白胖子怀疑她是在借机报复。那条项链烫犹如熔岩,也许自己在心里的那些腹诽,被碧琦丝听了去也说不定。他也听过不少传闻,那些人拥有这种能力。 彪爷清楚看见白胖子脸上的痛苦,问道:“怎么回事?” 突然听到碧绮丝在他耳边说道:“你们现在还在威虎大将军墓,记得把钥匙带出来,不然……” 言语之后的威胁不言而喻,不仅彪爷,白胖子也听到了碧绮丝 明晃晃的威胁。 白胖子脸色苍白地在心里默念道:“保证完成任务!” 胸前的灼热这才有所消减,白胖子眼中惊骇大作。碧绮丝的力量竟然能穿越时空,与身处疑似天枢国曦朝自己进行对话,这是……何等的伟力?! 顿时,愈发觉得碧绮丝深不可测,他把项链重新放妥,深吸一口气。不把钥匙带出来,碧绮丝也不会允许他们活着。 彪爷比白胖子淡定一些,但也没好到哪里去。他这种常年撕杀的人,感受到的是更加本质的东西,似一团焚骨烈焰,不,应该是炽热的太阳,又或者是一柄破天刀刃。他完全提不起反抗的勇气,只想就这么屈服于对方,愿为对方俯首称臣…… 他明白这是碧绮丝的警告,对他这种桀骜不驯的人,拳头才具有最大的说服力。虽然他知道自己离死亡的终点不过咫尺,但蝼蚁尚且偷生,他愿像一名真正的战士那样死去。 白胖子有些忐忑,碧绮丝与他通话过后,他坐不住了。 他找了个借口道:“屋子里有点闷,我出去走走。” 彪爷没有动作,他需得看着韦枷,保证他的安全。 碧绮丝给他们的威压,给他们一种感觉,只要碧绮丝的一个念头,就能不费吹灰之力碾死他们。然而,这种死亡的压迫下,他们还始终没有放弃韦枷这个负累。 老太婆仍在孜孜不倦地织布,她的耳力如同薛定谔的猫,白胖子对此分外留心。但遗憾在他目光的注视下,老太婆像个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下又一下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白胖子没有冒然出门,外头的危险说不定比屋内还多。至少这老太婆还好端端地被他看在眼里,他想起了碧绮丝的话,她说,他们还在威虎大将军墓。他的想法就不成立了,他们没有遇上时空穿梭这种不科学的事……见鬼的科学……自己经历的这些事都免拿去翻拍成奇幻电影——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 彪爷应该也听到了碧绮丝的话,他为什么一点也不惊讶?白胖子对这件事留了个心眼,虽然他很看好彪爷的意志之坚,但他还是个正常的人类,人必然会存在破绽,为情绪左右而波动。 他收敛心神,仔细察看这屋里的器物。 第七十八章 阴沉乌木盒 之前他没有太注意看,这次他看到了一些不同的东西。古墓,尤其是大墓,说句不客气的,就像他的邻居家,串门的次数海了去。 他看到了一个精心隐藏的夹层,位于屋内那唯一的火灶。这大部分是竹木结构的屋子,建造这个火灶时,考虑到了防火的需要,在下面砌了双层砖,一层是泥巴,另一层则是土砖,可以保证热力缓慢地传导到底下的地板。 而白胖子发现,这火灶旁边有块砖并不牢固,有松动的痕迹。这似乎是一个藏东西的好去处,他下墓时见过更加隐蔽的机关,这些算不得什么。 轻轻地搬开这块土砖,里面是一个乌青的木盒。火灶里的柴火还在徐徐燃烧,白胖子因为要搬开土砖,所以与火焰挨得非常近,能感到那股炙热,热气烘得他满头大汗。 他抽空看了那个老太婆一眼,那个老太婆自顾自地织着自己的布,倒是省了白胖子不少事。如果这老太婆发现了他的举动,他就得来个杀人灭口和毁尸灭迹,待老太婆的儿子回来之后,再来个斩草除根,挫骨扬灰。 他没有忘记车夫的前车之鉴,车夫儿子应该也有着类似的能力,但他不信这个邪。只要把人擒住,再扔进火里烧成灰,就是鹰国的丧尸怪物,也只有歇菜的份。 这个木盒很是奇特,入手一片冰凉,旁边就是燃烧着的柴火,但对它却好像没有任何影响。木盒入手有些沉,白胖子掂量了一下,大约是正常木盒的两倍重。 他本以为这个木盒上了漆,然而拿在手上才发现,盒子乌黑发亮却不是在上面抹了漆。他如果没有看错,这应该是一块阴沉乌木。 阴沉木市面上非常常见,但那些属于阳料,虽然珍贵但也能找到。阴沉乌木与阴沉木有些不同,它属于阴料,虽然同阴沉木一样,都是流水不腐而成,可孕育它的地方却是死人的陵墓,而且是必须有水道的陵墓,在形成的过程中,受千百年的尸气浸染,所以归属于阴料。它的其中一项妙处,就是能保持恒定的较低温。 就像白胖子现在所看到,置于火堆旁而冰凉沁骨。 木盒没有上锁 ,盒子里面好像还装着东西。白胖子把木盒收好,然后把土砖恢复原样。 他没有蠢到在老太婆的附近把这盒子里打开,火灶业已恢复原状,外表分辨不出有人挪动过。 白胖子故意走到老太婆的面前大声说道:“老人家,请问茅厕在哪里?” 老太婆顿了一下说道:“找个没人的地方如厕便是,山野人家没有那么多讲究。” “好的,多谢您了。”白胖子加快语速说道,好像真的在闹肚子。 他故意在屋子里跑到门外,外面再掂着脚悄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那老太婆一语不发,完全没有注意到白胖子的动作。 白胖子的脚步放得很轻,小心翼翼地把木盒捧在手里。阴沉乌木在鬼市可是抢手货,一克的阴沉乌木就能被人抢得头破血流。这么大一块阴沉乌木,里面装的极有可能就是他们要寻找的钥匙。 他有些兴奋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所谓踏破天涯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白胖子在彪爷前面坐下,彪爷也有些好奇白胖子出去一趟找来的木盒。 手心仿佛在冒汗,白胖子也不知是紧张还是喜悦,缓缓地把这木盒掀开。彪爷用眼睛的余光扫着,不着痕迹地臀部离开椅子,只要感到不对劲,他就会带着韦枷马上离开这间屋子。 白胖子虽然欣喜,但还没有麻痹大意到鬼遮眼的程度。这屋子里的人,论自私怎会有人比得过他白胖子? 木盒打开的一瞬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有木盒盖子颤巍巍地在桌上颤抖至平息——白胖子的心潮也跟着停止 那盒子里有两块木牌,还有一张泛黄的纸。 白胖子把东西全部拿出,不甘心地去检查木盒的内部。他怀疑这木盒里,还有什么机关,还藏着什么重要的东西,可惜结果一无所获。 他只能将希望寄托于这两块平平无奇的木牌与一张破纸。 木牌正面使用曦朝特有的文字——工体字篆刻面成,正面贴心地抹了艳红色的朱砂,白胖子能大致看懂上面的文字。 ……亡夫……赵虎……亡子……赵鹏…… 白胖子的心突然沉进了水底,这个木盒藏在屋子里,应该是屋主人的东西。车夫与他的儿子,白胖子跟彪爷都打过照面 。这两块木牌应该属于大厅织布的老太婆,白胖子跟彪爷与她的丈夫和儿子都打过照面。如此看来,那车夫与中年男人早就是死人,此时却还在外头活蹦乱跳,如何能不叫人吃惊? 彪爷看白胖子的神色冷峻,虽然他看不懂这两块木牌的文字,却能发觉事情不妙。白胖子也是个老江湖,没有那么容易能把他吓倒,他遇到的事情一定棘手。 彪爷也感到也一丝紧张。 白胖子没有开口,拿出笔记本和纸,刷刷地写。 白胖子:那个车夫和他儿子,早就是死人,盒子里的木牌是他们的灵牌。 彪爷的眉头跳了一下,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 白胖子有自己的顾虑。 白胖子:你说外面的老太婆,会不会…… 彪爷:我们按兵不动,静观其变,发现不变,再把他们都做掉。 彪爷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白胖子毫不怀疑彪爷言出必行。 还有一张纸没有看,白胖子把木牌放回盒子,然后拿出那张纸。 这张纸记载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上面的墨迹有些潦草,还有一些陈年污垢致使有些文字被遮盖住。但白胖子还是能将纸上的大致内容翻译出来,上面使用的是第一人称。 吾爹,吾娘,你一定要铭记我接下来的话。我可以肯定我此行十死无生,你们不必感伤我的死亡……死亡只是一个新的开始……当你们再次见到我时,千万记得我前面讲过的话。我已经西去,你们见到的只是我的躯壳,我将不再属于我。它是占据了我肉体的阴冥,如果你们再次见到我,一定要不惜代价将我杀死。一旦……人间将化作炼狱,世间繁华将化为乌有。毋信我的一言一行,那是披上了我的皮的妖怪,用火焰洗涤我的肉体,净化占据了我身体的妖孽。天下即将大乱,万古之灾卷土重来……建安城即将大乱,寻一处无人之土避祸,不要相信自己之外的任何人,它们……九星连珠之日,天魔逢时而生,万年基业灰飞烟灭,不世之孽贻祸众生,唯有…… (省略号代表无法翻译的内容) 白胖子从这张纸里获得了一些信息:首先,老太婆的儿子因为某种原因要出门远行,并且预感到了自己的死亡 ,所以给自己的爹娘留下了这封遗书;其次,他知道有东西会占据自己的躯体,提醒自己的父母要警惕重新回到家的自己,吩咐自己的父母将自己杀死;最后,一种大祸乱即将发生,即使在大都建安城也不能幸免,信的主人嘱咐自己的父母到深山老林避难,从他的语气来看,他对这个措施的信心不大。 令人格外在意的是他在信件最后留下的那句话,如果他的想法没错,后面隐藏的便是解救这场灾难的不二法门。更加令白胖子想不通的是,一个乡野猎户家的儿子,为什么会知道这么重要的情报?他的真实身份,恐怕远不止见到的这些。 白胖子不知不觉间,越发融入这个环境。 他把信的内容还有自己的分析,一五一十告诉彪爷。彪爷听完之后久久未语,如果信上说的是真的,没有地方会是真正的安全。 白胖子在低声地咒骂:“疯了,疯了,一切都疯了,曦朝史书上,没有半点笔墨,关于这些怪力乱神的东西,一下子全被我们赶上了。” 大厅里织布那个老太婆可能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他想,这个阴沉乌木盒被人打开过,两块木牌便是后面添置。而做这些的人稍微一想便知,正是那个双止浑浊,如设定好的程序那样织布的老太婆。 木盒里的灵牌有两块,也就是说这对夫妇没有看完这封信之后,没有依信上所做。没有第一时间把重新回到家的“儿子”杀死,后面父亲遭到了儿子的袭击死去。之后,已经是死人的父子俩又因为某种原因复活了过来。 白胖子开始佩服那瞎眼老太婆的胆量,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在知道自己的丈夫跟儿子被调包的情况下,仍然装作相安无事与他们生活在一起。但这只是白胖子一个危险的猜测,老太婆的视力与耳力都不好,也许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儿子与丈夫已经被人调包。 彪爷的警惕提升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他几乎要提议白胖子带着韦枷,离开这个危险的地方。夜晚自古就是人类一切恐惧的庇护所,夜幕降临的下一个亡魂,也许就是他们三人的其中一个。 第七十九章 晚餐 白胖子与彪爷通过纸笔交流,都认为留在这里将遭遇超出他们预料的危险。彪爷承认自己有些自大,这次险些栽到阴坑,但及时改正还未失良机。 白胖子在肚中筹备腹稿,他已经想好理由不在这里歇息,跟厅里织布的老太婆告辞。 两人前脚才出房门,老太婆的儿子后脚就进了屋子。 他说话带着山里人特有的淳朴:“二位兄弟要去哪里,我上山猎到了一只兔子与一只山鸡,正好给二位的小弟补补身子。” 他嘴角手里拎着两只猎物,两箭命中心脏,没有浪费精力。兔子与山鸡走的时候,没有经历额外的痛苦,这是熟练猎人的标志。 他说话时不紧不慢,白胖子与彪爷都感到了一种无形的威胁。如果他们提出要走,这个“赵鹏”或许会撕下脸皮,将他们三个强行留在这里。从那一纸书信得知,“赵鹏”才是这家人之中的源头。 彪爷能打得过他老子“赵虎”,对上这个小的“赵鹏”却没有底气。到底人类是无法与怪物抗衡的,以人之力胜过非人简直是痴心妄想! “我们兄弟觉得这屋里有些闷,想出门逛逛,顺便去旁边的山涧摸些小鱼。”白胖子的弯拐得极快,马上就编造出一个合理的理由:“我家小弟最爱喝鱼汤,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喝些鱼汤身体好得利索些。” 赵鹏听了白胖子的话若有所思,指向彪爷和白胖子手里的行囊道:“莫非二位兄弟,包里有猎鱼的家伙什?” 他似笑非笑,憨厚的脸皮下,隐藏着无尽的阴森:“你们可真有闲情逸志,出门在外不带干粮和衣物,还把吃饭的家伙带上了。”他紧接着又拋出了个问题:“看两位衣着打扮,可是曦国人?” 白胖子冷汗大作,他怀疑在他们三个潜伏在草丛里,观看赵鹏用餐时,他就已经发现了他们的存在。就像猫戏老鼠一样,他享受这种狞猎游戏,喜欢看到猎物挣扎前的绝望。 绝对,绝对不能露出破绽,否则,他一定会撕碎自己的喉咙! 即将面对墓里的白毛棕子,白胖子也没有像现在这样紧张过。他原以为遇到的是 个软柿子——任他们拿捏,没想到踢到了硬荏子——差点没把他的大脚趾磕碎。 白胖子突然哈哈大笑道:“我们兄弟三人其实是渔民,偶然招待过一个外邦商人,这包袱与衣物都是他感激我们的招待,赠送给我们的谢礼。我们兄弟穿上这衣物觉得行动方便,就一直穿着,虽然外人看来有些怪诞,但是粗人哪来那么多讲究?!” 白胖子壮着胆子把手搭在赵鹏的肩膀上,一副称兄道弟的模样,其中的滋味与心惊肉跳,只有他自己知道。 “至于带着包袱出外,这不是非常正常的事嘛?钓鱼怎能没有鱼饵?我们兄弟配置的鱼饵天下一绝,钓条鱼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 彪爷拍了拍自己的背包,仿佛在告诉赵鹏里面装着他们配置的鱼饵。 赵鹏还没放下自己的怀疑,这使得松了一口气的白胖,再次提心吊胆。 “我对你们的鱼饵很好奇,不知能否看上一眼?” 白胖子的心凉了截,他们哪有什么鱼饵,不过是蒙混过关,没想到这赵如此好较真。 彪爷有些强硬地说道:“家传秘方,不能透露,如有得罪,莫怪。” 赵鹏的脸上带着遗憾,也不知是遗憾不能看到鱼饵的配方,亦或是其它不得而知的目的。 白胖子干笑了几声,拉着彪爷出门。 他们暂且知道,在他们没有露出马脚之前,这个赵鹏不会主动对他们出手,这是他们唯一可以利用的优势。 白胖子有些庆幸,好在没有把韦枷也拖出去,不然这个谎就圆不回去了。 彪爷与白胖子走了很远,回头看了眼那间屋子,这个距离屋子里的人,应该听不到他们说话。 “没想到他回来得那么快。” 白胖子一脸晦气道:“我感觉那家伙想对我们下手,好在把谎圆过去了,不然估计马上会对我们出手。” “他也许早就盯上了我们。”彪爷有种窒息感:“这个地方不简单,我还不知道怎么出去,你想到什么线索吗?” 秘境没有一个是好惹的,想要从秘境里出来,至少要脱层皮。他上次虽然侥幸逃脱,却没有关于自己逃脱过程的记忆。不然,对目前的困境,也有参考作用。 白胖子摇头:“天知道这个 鬼地方怎么出去,如果不是碧绮丝那表……里如一的大人提供的线索,我还以为我们穿越到了曦朝。”碧绮丝给他留下教训足够深刻,他开始注意自己的言行,防止再次惹怒碧绮丝。 “时间是不可逆转的,没人能改变过去。”彪爷摇了摇头,想起了那个教授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 “韦枷还在里面,我们不能拋下他。”彪爷接着说道:“晚上可能是个机会,等他们睡熟了,我们再收拾东西用马车赶路。” “不错的提议。”白胖子点头道:“在此之前,我们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不能引起他们的警惕。” 而在这之前,他们不能两手空空地回去。山涧的小溪异常清澈,看上去也有不少游动的小鱼。 彪爷在溪边找到了一种特殊的植物——毒鱼草,四梭状的小枝,看上去是茶褐色,上面布有密集的绒毛。叶子相对而生,泛棕黄色,边缘有类似锯齿的纹路。 白胖子替彪爷打下手,在山涧的下游砌石头,暂时把流水堵住。彪爷把毒鱼草用石头捣烂,直至乳白色的汁液渗出。然后再站在上游地带,把捣好的毒鱼草放进水里,毒性随着流水无声渗透。 方才狡黠灵动的小鱼,一个个跟喝醉酒似行动迟缓,接着猛然抽搐一下,雪白的肚子倒翻在水里。浮起的鱼顺水而下,正好被白胖子砌的石头挡住。 白胖子咧开了嘴,把浮在水面的鱼儿,逐一扔到岸上。彪爷找了结实的草当绳子,将所有鱼绑在一齐,远远望去就像拎了串“鱼腥味糖葫芦”。 他小时候也曾经像现在这样,和朋友在溪里捉鱼,这个儿时玩闹得到的小知识。不止一次帮助他在野外生存,获得充足的食物。 记得那时候同村有个小女孩,常常扎着麻花辫跟着他们这些半大小子撒野。无是爬树、摸鱼、游泳、掏鸟蛋还是其他的东西,她都玩得有刃有余。现在想想倒有点好笑,她叫做……叫做……什么来着? 彪爷有些想不起来那个扎麻花辫的小女孩的名字,终归是两个世界的人。随意时间的增加,曾经的人与事与他的轨迹宛如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想不起那个小女孩的名字,他索性就将其拋诸脑后。 白胖子与彪爷在溪边坐了一会,等两只脚都变干,这才拎着鱼回去。彪爷织的草绳很结实,白胖子把鱼搁在涧边,防止它们死掉。醒过来的鱼,意识到自己被人逮住,拼命的挣扎,但是他们的力量无法撼动压在绳子上的石头——徒劳无功的反抗。 回到屋子里的时候,赵鹏迎了上来,一眼就瞧见了彪爷拎着的“战果”。他不由笑道说道:“二位兄弟真了不起,这么一点时间,竟然拿回这么多鱼,祖传鱼饵果然名不虚传。” 白胖子笑着应道:“小意思,这些鱼劳烦兄台帮忙处理一下,替我家兄弟熬碗鱼汤,至于剩下的,就当是我们兄弟三人的见面礼了。” 赵鹏显得非常高兴的样子,从彪爷手里接过这一大串新鲜的鱼道:“二位兄弟太客气了,出门在外行个方便的事,不必如此,不必如此……” 夜幕降临,这夏夜的气温果然下降得快,白胖子站在门外打了个寒颤。屋内的炉火散发着光与热,带给他们充足的热量,屋内的感觉很暖和,如果什么准备也没有在外头过夜,他们可能会被冻死。 做饭的是赵鹏,他的瞎眼老娘直到赵鹏喊她吃饭,才停下手中的织布活。晚餐除了他们摸回来的鱼,赵鹏还弄了些野菜,以及烤了山鸡与山兔。山鸡与山兔内脏全部被丢弃,外表烤得油亮焦红,看上去就令人食指大动。鱼全煮了一锅,配上山涧流下的水,闻上去格外诱人。 赵鹏扶着瞎眼老娘到桌前坐下,白胖子与彪爷也跟着坐下来。赵鹏喜滋滋地递过碗筷,问道:“怎么不见你家小弟,莫不是睡迷糊了?” 白胖子早就想好了措辞,接过赵鹏手里的碗筷道:“他身体不适,还想多睡会,我就没有叫醒他,给他留些鱼汤,我一会端过去便是。” 赵鹏做饭的时候,白胖子就在旁边盯着,他做饭的过程没有做手脚。 但他们不是在平常的地方,碧绮丝说过,他们还在威虎大将军墓。 赵鹏挟菜给他的时候,他犹豫了。 放在碗里的是一块,烤得正好的兔子肉。 “怎么不动筷?” 赵鹏笑咪咪地看着白胖子,那瞎眼老太婆莫名闭了眼睛。 彪爷挟了折胖子碗里的烤肉 道: “我大哥不吃兔肉,听家中长辈说过,曾经小时候顽皮出去玩耍,被困在山上,曾被一只兔精救过性命,所以便立下了不吃兔肉的誓言。” 这话无从考证,任彪爷随便编造,他说完便把烤好的兔肉塞进嘴里咀嚼,嚼得满嘴流油。白胖子本来还担心眼前看到的美味,会是蛇虫鼠蚁所化,但见彪爷没有忌讳,也挟了块山鸡肉扔进嘴里。 赵鹏盛了碗鱼汤给他瞎眼老娘端过去,并把筷子塞进她的手里。老太婆摸索着盛汤的碗,不小心手指头伸进碗里,嘶地把手指收回。赵鹏见状说道:“娘你着急什么,你跟我说一声,我把碗塞你手里,就不会被烫到了!” “哎哎。”老太婆期期艾艾地应道,捧好手中的碗,慢慢地吹散碗里飘荡的热气。 “娘,好喝吗?”赵鹏笑着说道,老太婆点头慢悠悠地道:“好喝,好喝……” “这是两位兄弟捉回来的鱼,这些鱼我花半天也不一定能摸得到。” 第八十章 她在看 赵鹏与他母亲的互动,再正常不过。若是没有看过那张纸信的白胖子与彪爷,说不定还真被眼前母慈子孝的场面欺骗了去。但看过那信之后,白胖子始终对赵鹏与这瞎眼老太婆心存忌惮。 白胖子莫名觉得两人给他的感觉,有种莫名的虚假,仿佛在演一出戏给他们看。 彪爷吃的很少,没吃几筷子肉就说饱了。 “我出去透透气。” 白胖子对彪爷也算知根知底,他不可能吃这些就饱。 赵鹏有些疑惑问白胖子:“你二弟就吃这些?” “哦,他往常的饭量不止这些,可能路上颠沛一时没适应过来。” 赵鹏往自己嘴里又挟了肉,道:“你看我这脑子。”放下筷子看着白胖子,一副兴致浓浓的模样:“忘了请教你们兄弟的姓名。” 白胖子心头一凛道:“我们兄弟三人姓白,家中父母没读过多少书,便按出生先后,给我们取名白大、白二、白三。” “原来是白大兄弟,失敬,失敬!”赵鹏傻乎乎地笑道,白胖子却感到一股被试探的强烈被侵犯感。 “哎呀!”白胖子故意揉了揉自己的肚子道:“看来我能再吃了,这肚子有些胀气。”嘴上夸张地说道:“换作十年前,我能吃下三海碗粳米饭,外加两只烧鸡,一尾鱼!” 不等赵鹏说话,白胖子便找借口开遛:“赵鹏兄弟,大娘,你们慢慢吃,我出去消消食。” 屋子里只剩下赵鹏与瞎眼老太婆,瞎眼老太婆眼神古井无波,似一摊浑浊的水。手捧着鱼汤,慢悠悠地咽下奶白色的鲜香液体。 赵鹏慢慢地放下碗筷,没有发出丁点声响。悄悄地离开座位,他在隐蔽的角落,拉出一个灰不垃几的小罐子,打开罐口,急不可耐地深深吸了一口,脸上尽是陶醉。 他呼吸的声音失去克制,大得在这山林的静夜有些鹤立鸡群。瞎眼老太婆睁着的浑浊双目那磨砂玻璃般的眼珠子,却蓦然转动了一下,很隐蔽,也很迅速。她手上捧着的碗也为之一滞,嘴唇虽然在碗边搁着,喝汤的动作却慢了下来。 赵鹏抱着罐子脸上是掩不住的笑意,他迅速地回头— —瞎眼老太婆目不斜视,眼神放空,完全没有焦距,捧着手里的那碗汤,慢悠悠地喝着。 男人的脸色有些可惜,手中的罐子却给了他莫大的慰藉。他像只扒拉过冬坚果的松鼠,带着自己美味的“坚果”重新坐回竹椅。 音量可以通过小心的动作减少甚至做到完全不发出声音,可是气味与视觉没有办法被蒙蔽。孙鹏掏出那一坨坨腥臭的内脏,放在自己鼻尖下又使劲地嗅了嗅,咕噜的吞咽声不绝于耳。 瞎眼老太婆加快了喝汤的速度,努力把自己的脸埋进碗里。一碗鱼汤喝尽,她迷茫地“环顾”四周问道:“儿啊,你有没有闻到一股臭味,你外面看看是不是黄鼠狼咬死了家里的鸡?” 孙鹏感到十分不耐,满不在乎地说道:“娘,你好好吃饭,一会吃完饭我再出去看看。” “美食”当前,他不想浪费分毫的时间,外面那些鸡最好全死光了……想到这里他的肚子响了一声,这样他就可以享用一顿甘美丰盛的内脏晌宴。他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吃得那么痛快,上一次开膛破肚血液与肉碎淋在脸上的爽快感险些记不清了。 瞎眼老太婆有些无理取闹,她絮叨着说道:“这些鸡能生蛋,要被黄鼠狼叼去只大母鸡,每天得少得多少鸡蛋啊。鸡蛋拿到城里能换钱,那些贵人最喜欢吃山上的鸡生的新鲜蛋。你也不小了,是时候应该成家立业,这副吊儿郎当,不会为家里打算的模样,哪个姑娘敢嫁给你?” “娘,你又扯到哪里去了?”孙鹏就像一位真正的儿子苦恼地应对母亲的催婚,然而他的眼睛里藏着的只有贪婪的欲望,嘴巴裂开就像一只河蚌,腥臭的口水泛黄不住地往下滴落。 滴答,滴答,就像滴入湖面的水珠。 瞎眼老太婆好像没有注意到赵鹏越发的烦躁,不依不挠地继续道:“唉,也怪你爹他……”老太婆说话时顿了一下,赵鹏却没有在意这些细节,如果不是出于某种原因,他立刻就杀了这个老太婆,搜刮她肚里的肥肠,给自己的晚餐加一道菜。 “若不是你爹去得早,留下我们孤儿寡母二人,兴许还能攒下些家底,给你挣点老婆本……” “娘,这些事以后再说, 来!喝汤!!”赵鹏碰过罐中内脏的手,沾了些乌黑的血块,就像一粒粒黑豆。他拿过瞎眼老太婆放在桌上的空碗,胡乱舀了碗鱼汤进碗中,用粗鲁的动作塞到老太婆的身前,粘着粒粒“黑豆”的手手指伸进碗里,红黑色在一团乳白晕染开来,像是汤中开了一朵曼陀罗。 他的话带有不容拒绝,老太婆置若罔顾地端起那碗鱼汤,拿筷子轻轻拨开浮着的鱼肉及其余杂质。赵鹏恶狠狠地瞪了瞎眼老婆,然后将一截肥肠塞进自己嘴里。内脏的香润细绵,很快就征服了他的味蕾,他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老太婆放下汤碗,碗里的汤还剩大半。她摸索着站起身来,对大块朵颐的孙鹏说道:“我吃好了,你慢慢吃……” “行,这些交给我,娘你早些去歇息。”孙鹏头也不抬一下,他依依不舍地小口品酌,想要大口咀嚼嘴里的美味,却又担心美食的量太,会一下子被他完全吃光。他矛盾而又享受地尽量延长这闲适的时光,可惜动物内脏的体积太小,而且滋味比不得人类那纯粹而又丰腴的心肝脾肺肾。 “我再去织会布。”瞎眼老太婆像台没有上润滑油的汽车,仿佛能听到她的关节与关节摩擦,发出那种毛骨悚然的骨头摩擦脆响,好比扔进嘴里与牙齿亲密接触的动物软骨。 织布机咯吱咯吱的乐曲再次响起,孙鹏稍微放开了手脚。他的吃相非常独特,头几乎是埋进小罐的罐口,更加奇异的是,尽管他的动作非常剧烈,却只有一阵如同揉捏葡萄似的软质物的水声。 瞎眼老太婆着魔似地重复着织布的动作,她可以无数次欺骗自己。但是,真相就是那种无法掩盖的魔怔,它使人疯魔又使人成佛。从那一天起,她就知道自己的儿子已经下了黄泉。代替自己儿子爬上来的,只能是忘川之中游弋千百年的恶鬼。 它占据了鹏儿的肉体,在九泉之下带着狞笑,向这个世间报复。悔不当初!她还念着一丝旧情,以为奇迹能够发生在他们这个三口之家。然而,奇迹是种奢侈品,尤其对他们这种人来说。 所有都被毁灭得一干二净,像盛夏的一场狂风暴雨,猝不及防但又理所当然地留下一地残枝碎叶。 她亲眼释放出了这只罗刹恶鬼,没有办法将它遣返回酆都。 曾经她有这样的机会,放一把火将这个罪孽付之一炬。可是,都怪她那该死的妇人之仁,以及丈夫对他的纵容和对儿子肉体一丝怜悯。殊不知罪与恶一旦开始就无分对错,那条妄图束缚恶鬼的锁链,现在扣住了她的琵琶骨,扼住了她的命脉。 仿佛一场无比漫长、没有尽头的噩梦,置身于一团邪恶与混沌,抬头不见光明,低身万丈深渊,前进粉身碎骨,后退尸骨无存。她是这场梦的缔造者与帮凶,她想,也许这就是对她的惩罚。 生与死是人灰无法触碰的禁地,这个是上天的神佛的领域。她这个无知的妇孺,想要瞒天过海地存一个念想,徒劳只剩恐怖与麻木。 她又想那个时候,与丈夫一同喜滋滋地迎进了重新归来的儿子。没有把那封危言耸听的书信放在心上,这是专属于生灵的优点与弱点——总是尚存一丝希冀与幻想。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早就应该铭记这一句话,与恶鬼为伍,只有两种结局,一种是作为食物被他们分食;另一种是加入他们的行列,成为他们之中的一员。 那晚亦如今夜的夜色,月光朦朦的,仿佛隔了一层纱,天上的星辰却异常明亮。 昆虫与夜莺悄悄地躲在暗处,森林仿佛活了过来,一举一动都暴露在无形的眼睛之下。 鸡啄食米不时停下的咯咯声,消失得一干二净,只有一地鸡屎证明它们在这里鲜活地存在过。 那夜,她与自己的丈夫给回家的儿子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饭。但可能是因为旅途太过劳累,儿子只吃了一碗饭就道自己累了,然后回房休息。 房间里的床铺与被子,每次天晴的时候,她都会拿出去晾晒,被子有好闻的日光味。 她有些担心儿子的身体,但又暗笑自己疑心病重。她收拾好碗筷并洗完餐具之后,没过多早也上床休息了。屋内唯一的光源掐灭,静得连自己的呼吸与脉搏都能听见。 偶然代表一种可能性,密集的丝线如同种种可能性,当它们交汇在一起,偶尔形成几条全程贯通的路径,偶然也就成为了必然。 她与丈夫修建房子的时候,考虑到通风与建材,没有给房间装上门。家里的陈设向来随意,刀、弓箭这样的杀器随手挂在客厅。那天儿子回家,他们心里头高兴,喝多了几杯,到了房间倒头就睡。那封警告意味浓重的一纸书信,他们一厢情愿地不相信。种种巧合把他们送上了断头台,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只恶鬼披着自己儿子的外皮,在他们睡熟之后在他们的房间徘徊。 第八十一章 恶鬼 他在踱步,他跑到了熟睡的俩人的房间。 踏踏……踏踏…… 这里没有镁光灯,不是华丽的舞台;这里没有美酒与点心,不是上流社会的宴会。 可此时却有人在跳一曲诡异的华尔兹,男人的前身是个高明的猎手,继续了他的身体,他如鱼得水地发挥着自己的天性。优秀的猎手,对自己的本领有种自信,所有猎物都不能逃脱他设下的陷阱。 他步步逼近这个房间,一切尽在他的掌握。 杀掉这两个老家伙,随便编造一个借口,再来出孝子的戏码,心灰意冷避开曾经的熟人。他可以完美地取代赵鹏这个人,以他的身份一直伪装下去。 这天赵鹏的母亲高兴喝了些酒,按理说喝点酒有助于睡眠。但只有真正的赵鹏知道自己的母亲患有偏头痛,喝酒会加重病症,这天晚上赵鹏的父亲赵虎还去买了点应季的河蟹,打算伴着黄酒吃。 当季的螃蟹格外肥美,配上这真材实料的黄酒,咽进肚子里暖洋洋的,别提有多舒服。 恰恰就是这个微不足道的细节,使得“他”一次简单的杀人,衍生出更多的变数。 赵鹏的母亲睡眠较浅,喝进肚里的酒折磨得她有些难受,折腾到近乎子时才进入睡眠。但她的睡眠还非常浅,稍大的声响就能把她吵醒。 睡得有些迷糊的时候,她蓦然听得房间里多出了一个人的脚步声。丈夫躺在自己枕边,屋子里的门在临睡前,她就放下了门闩,还格外小心地检查了两三遍。 她的第一反应是家里遭贼了,心脏瞬间抽搐了一下,头痛也更加厉害,就像有把锯子在她脑子里拖拉。可屋子里的门窗是她亲手关的,贼人若要进来很难不发出动静。今夜她喝了些酒,睡得更加浅,不可能到现在才注意到这个贼,一早应该被吵醒才是。 然而,自己的房间确实多出了一个人。她没有冒然睁眼,而是假装翻身,正对着墙壁,她担心那人知道自己没睡。 丈夫在旁边睡得很熟,还发出轻轻的鼾声,她知道丈夫是因为儿子回来高兴。黄酒的度数本来不高,但奈何赵虎喝了整整一坛酒。 过了一 会,她的脑子总算拐过弯来。房间里的人应该不是贼,很有可能就是方回家的儿子。 可她想不通儿子为什么会在自己的房间,他吃完饭不久就说累,很早就回了房间歇息,他应该一觉睡到大天亮。 难道是他半夜饿了,想出来找东西吃? 她想着想着,差点掀开被窝看上后面一眼。但好在妇人涣散的思维,没有驱使她这样做。 “如果你们再次见到我,一定要不惜代价将我杀死。” 她想到了那一封信,信里面的内容。鹏儿在出门前留下了这封信,可回家之后却一个字儿都没有提。她怕打扰儿子休息,没有马上去问关于那封信的事,打算第二天吃早饭的时候再问。 难道那封信是真的? 我见到的鹏儿,真的就是我儿子吗? 她注意到夜晚有些寂静,现在还不是冬天,下雪的时候昆虫会死绝。平常应该有些虫豸发出并不悦耳的叫声,这在山村里一点也不奇怪。即使是下着凄楚冷雨的腊月,也应该会有狼嗅到食物的香味,不安分地在门外走动。 这太奇怪了,简直有些怪异。 假如房间里的人,真的是鹏儿,他来这里想要做什么? 她没有打草惊蛇,她想看看儿子想做什么,再做出计较。所以,她的眼皮子动了一下,又安静地合了回去,静静地躺着,如同一个木偶。 赵鹏掏了下自己的耳朵,他刚刚好像听到了有人呼吸声乱了。仔细去听,却什么也没有发现,床上两个老家伙呼呼大睡,他能清楚听到两人呼声与吸气,看到胸膛有节奏的一起一伏。 他暂时还不能惊动周围的人,对于整个大计划来说,他只是一颗先行的卒子。他的任务是潜伏与替代,一步步地蚕食这个人类小村落。 这个任务的难度不高,但却极有可能获得祂的青睐,对他来说是个非常不错的肥差。这座小村的地理位置有些特殊,旁边就是人类首脑居住的建安城。 可怜这些人类一点也没有意识到,一场真正的战争,在他们的视线之外,早已经是暗潮汹涌。 这可不是对另一物种的怜悯,而是使他更有理由屠戳这些劣等生物。不!他不需要理由与规则,人类这种无聊而可笑的弱小生物 才会玩这种游戏,他们向往疯狂与混乱,做事全凭自己内心的喜好。 他暂时还不能放开手脚,这点让他感到有些不爽。扮演人类的感觉,他不想再体会第二次。 这种弱小无力,任人宰割的躯体,实在……实在是……恶心到了极点…… 赞美莫尔迪基安,伟大的阴森寒骨之神! “赵鹏”不自觉地将自己一族,与弱小的人类作比较。然而下一秒他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惶恐与可笑,伪神的造物岂能与真正的神明相媲美? 无上的诺登斯……这是对您的亵渎……还有那超越无穷的莎…… 那个名字无法在脑海中成型,无法朗诵出口,犹如天上浩瀚雄伟的星辰,却又比那些无生命的造物更加伟大,祂是万物源流的滥觞之一,与另外两位构造成了宇宙的三大基石。 “赵鹏”陷入了自己的世界,如同一个喝醉的流浪汉,忘记了自己的目的,企图那不可抵挡的目光,有那么万亿分之一微秒,可似降临到他的身上。如此,他便不妄这一条生命。 但他的想法目前只是镜花水月,一股神秘的力量隔绝了窥视此间的所有目光。 该死的伪神! 他在内心使用幻梦镜的故乡之语,似聒噪的鸟群无尽地鸣叫。就像童话世界里的乌鸦,逞口舌之快疯狂地诅咒这个该死的伪神的世界! 不过他最后还是醒悟了过来,使命的荣光高于他卑微的生命。 若他没有完成任务,激怒了某人存在。巨人尸骨堆砌的高原,将换成他们一族的骨头。 目前为止,万事顺利。 他提前做好了布置,这里的声音传不到外面,现在正是动手的时机。 人类的面庞竟会如此陌生,即使是赵鹏的亲生母亲,见到此时的“赵鹏”也几乎不会把他联系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嘴角无限地咧开,森口白牙在黑暗中若隐若现,下巴张得很开,好像要脱舀似的,他的脸仿佛拉长了三倍。 他踏着轻松的步伐,在两个老家伙的床前时而前进,时而后退,时而腾空,手与脚摆出不同的原始而独特的舞姿,这是他们一族的祭祀古老舞曲。 他将人类的发声器官利用到了极致,他感到这具身体的嗓子眼仿佛在燃烧。但他一点 也不在乎,他在用这首曲子赞美他的领袖。他的身后如同附着了一个恐怖的巨人身影,这个巨人没有眼睛,没有四脚的躯体仿佛一团阴影,伫立于大地之上。 他觉得身上的血液在燃烧,他想用手抓破身上的皮,露出粉红的肌肉与泛黄的脂肪。 他克制住了这股强烈的欲望,正在打呼的老头的脖子,在他的瞳孔里慢慢放大。 赵鹏母亲感到身后有一股慑人的寒气,她想打个寒颤缓解这种苍白的绝望。可是,他肯定会发现自己的小动作。是以,她全身的肌肉绷得像块牛皮,隐密地把手指塞进自己嘴里。 她怕自己会叫出声来!!! 他就在自己身后,与自己的距离不足一尺。如果此时她转过身去,也许就能看到一个散发着食欲的丑恶之口。 但她不敢转身,尽管她知道自己的丈夫,恐怕一会儿就会遭遇不测。 她在心里祈祷奇迹会发生,醉死的丈夫能够幡然醒来,避开这次杀机。 恐惧沁入了她的骨头,她紧紧地闭上自己的眼睛。森寒的气息,加上人类的丰富想象力,造就了一坛恐惧的佳酿。 这坛佳酿以恐惧为引,淌漾着鲜血的芬芳。 嗤嗤的漏气声,她的脑海里,一时之间,竟然没有到匹配的声音。 空气里的血腥味,使她恍然大悟,这是气管被咬破,血液进入的悲鸣。 她的心蒙了一层寒霜,冻得她想再盖几层棉被。可这种寒冷非衣被可御,她就是那个冰天雪地的中心,万年冰川的玄冰! 老头临死前的迷茫,转变成惊愕与不安,他清晰看到那双苍目老眼,焦距凝集成生的挣扎,最后布上了死亡的灰。在牙齿碰到脖子的血肉之前,他带着一丝嫌弃,如此衰朽的肉体,味道肯定非常差。但当牙齿咬到脖子时,他得到了一种心理与生理的双重满足。 树皮一般的皮肤下,喷涌着生命的喷泉,死亡与活力交织在一块,同一时刻能品酌到两种不同的味道,他想,他爱上了这种滋味,尤其是看到那老头虚弱的手在空中无力的摆动,而他的配偶就躺在他的枕边——滑稽的黑色默剧。 躺在旁边的古香荷泪如泉涌,无声在阴影里抽泣,她趁背后的声音还未消沉。轻轻地用手指揩去眼角的泪,眼睛睁得如铜铃一般大,白色的眼白仿佛播下了种子,红色的根须在疯狂地蔓延。 她的脑海只有一个想法——活下去——活下去——活下去—— 她只有用这样的念头支撑着自己不昏迷过去,昏迷的下场意味着死亡。可即使神智清醒,也没有办法逃脱恶鬼的手心,到底要怎么办?怎么办?! 第八十二章 存乎一念 旁边的漏气声越加微弱,挣扎的震动从有到无。 古香荷默默流下了晶莹的泪珠,这几乎是十死无生的绝境。她的丈夫就在自己身旁,死得不能再死,更加荒谬的是,杀死自己丈夫的人,拥有与他相似的容颜。 那个恶鬼下一个目标便是自己…… 古香荷绞尽脑汁,求生的方法是什么? 告诉我,告诉我! 她恨不得敲开自己的脑子,给自己灌上一剂苦口良药,解自己的愚钝之毒。但这也不能全怪她,这是时代在她身上种下的毒印。 死亡之吻在她身后落下,觅着活人的气息向她蜿蜒。 她听到那恶鬼心满意足的叹息,这餐饭他吃得非常满意。憋不住打出的铁锈味的饱嗝,透露出他不错的心情。 而人的悲喜向来是不相通的,更别论两个截然不同的种族。“赵鹏”的欢喜与愉悦,以古香荷的悲怆与惊恐为祭品。 它会慢慢地伏在我的后背,用锋利的牙齿扯开我脖梗的皮肉,像一块揉好的糍粑面团,露出饱满的血肉。然后像飞舞的蝇虫吮吸残羹剩饭般拿丁字形的口器,吸食流出的血液,一口一口连皮、带肉、扒骨吞食下肚! 古香荷赶紧制住自己飘散的思绪,对未知与死亡的恐惧,使她不禁幻想自己的下场,它行刑时选择的方式……她感到了令人绝望的战栗,像一万只蚂蚁用缓慢而狰狞的速度,在她的死亡文书盖章。 “赵鹏”打量着剩下的老家伙,轻易就能压去他们的性命,令他感到无趣。他费尽周折为了什么?早知道应该一进门就把他们杀死,省却许多布置的工夫,“赵鹏”一阵索然无味。 脖子正面的伤口气管外翻,大动脉破裂初时溅了脸与上衣一滩血,但后面的血液都没有浪费,全部进入了“赵鹏”肚子里。老头的尸体保存度相当高,拋去那个可怖的伤口,还有脸上的血渍,宛如一个气色不佳的老头。 而“赵鹏”出色的眼力,使他看到黑暗之中,这老家伙的灰色眼珠子,竟然随着他的动作转动。他伸出一根手指,在赵虎的尸体前移动,那两个灰眼子真的在转。 “赵鹏”的心 情一阵激荡却又立刻平静,这是一个偶然与意外的产物,可以与神迹降临发生机率相较的小概率事件。他没有准备法阵与仪式用品,天然而生转化出了一个类似的生灵。 但这个偶然的产物只是一个低级的劣质品,连最基本的神智都没有保留下来,对他的意义不大。尽管如此,这老家伙已经成为了他们的附庸,他不能亲手扼杀这条生命,领袖的目光无处不在,他若这样做会勾动领袖的怒火。 他没有胆子用自己微不足道的生命,去检验这条族人口口相传的真理。 他摸下自己光洁的脖子,虽然他也想将这虚伪的外衣扯开,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赵鹏”看向睁着混沌双目的新生的赵虎,他有意义保护与他们同源的每一个初生者。 那股阴寒的气息慢慢远离,古香荷暂时没有了性命之忧。她不解那个恶鬼为什么会放弃唾手可得的自己的性命,可是这对她来说是一件好事,她获得了喘息的空间。 “娘,你睡了吗?”“赵鹏”的去而复返,吓得古香荷的心快跳出嗓子眼。幸好她被吓傻了,还好端端地在床上躺着,维持原来的姿势不变。不然,“赵鹏”一眼就能看出她的破绽。 古香荷感到无比震惊,她讶异于恶鬼竟然也会用计,而她误打误撞识破了对方的诡计。 “赵鹏”肩负着一项以年为计数单位的任务,他开始反省自己的操之过急。人类是一种奇怪的生物,他们自身无比弱小而又有超乎寻常的好奇心。他若在此时把这两个老家伙全宰了,对外宣称双亲一夜暴毙,怎能不引起邻居们的怀疑? 山村屁大点地方,谁家闹出个事,半天就能家喻户晓。他这个久出方归的儿子,加上双亲离奇暴毙,很难不怀疑到他的头上。 解决掉这处城郊山村的人,对他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但麻烦的是定期到山村检查的人类官员,他们若是发现一村人全部死亡。那他这个唯一的活人,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如此一来,他的任务也就只能以失败告终。 重新醒来的赵虎,在“赵鹏”的制约下,乖乖躺在床上没有动。他阴冷的目光,转到了旁边的古香柔那里。赵虎与古香柔同时死亡,会 引起村人的怀疑,那原本患有偏头痛的古香柔,在村人看来,身子骨本来就有些弱,突然之间儿子回家大喜过望,饮酒过量而半夜猝死,这个理由非常充分。 无论如何也不会怀疑到自己头上,“赵鹏”蠢蠢欲动,再说,他需要些新鲜的血液,替“赵虎”打扮一番。好让一些关系要好的村人前来探病时,不引起他们的怀疑。 古香荷的心情再一次跌落谷底,那个恶鬼果然没有离开,它如同赶集时看耍猴的观众,戏谑地等着她漏出自己的破绽。 不能再这样等待下去,她知道自己一个老妇没有反抗之力,正面与这恶鬼硬拼难逃一死。 可恶!死去的儿子与丈夫,像一道长在她心房的伤口,复仇的烈焰反而令她的脑子越发清晰。 “赵鹏”若是知道了她脑子那可笑的弱者念头,还是不会改变他杀死对方的决定。他们的起点不在同一个平台,弱者只要乖乖地匍匐在地上,等待强者对他们的审判。至于这些弱小者的想法如何,与充当刽子手的强者有何干系? “鹏儿,是你吗?” “赵鹏”出手的动作一滞,这个变故是人没有想到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死老太婆会在这个节骨眼儿清醒过来。 既然如此,那你就好好感受这份痛楚,投诸那无尽虚无之后,好好地发出对我的诅咒。 他没有停下来的想法,屋子里的动静,外面的人完全听不见。他只要小心一点,不把这里弄脏,干净利落地解决这个死老婆…… 古香荷突然转过身来,她睁着的眼睛灰蒙蒙的,泛着红肿,在不断地流泪,那双眼睛的眼皮形同虚设。“赵鹏”行凶的手在古香荷眼前停住,因为他发现这个老太婆的眼里,竟然没有恐惧。 不可能,这般低劣的生物,在无差别的死亡逼近前,怎会如此平静?他没有忘记自己现在披的皮囊,属于老太婆的亲生儿子。据族里关于人类的情报,人类不是向来重视血亲,一个母亲见自己的儿子对自己起了杀心,居然无动于衷,完全无视了自己的存在? “赵鹏”陷入了苦思冥想,他完全不担心杜香荷的威胁,今夜在这屋内的事情,绝对不会流传出去。他没有注意到杜香荷 的手紧紧贴着自己的大腿,端正得像一根笔直的房梁。 杜香荷对“赵鹏”穿着的血衣视而不见,紧张地问道:“儿子啊,这天怎么突然黑了,是不是老天发怒,要涨水啦?!” “你赶紧点灯,去外头看看,把你爹叫醒!我们收拾些细软,赶快往山上去。” “赵鹏”狐疑地靠近古香荷,想在她的脸上找到什么破绽。他没有隔绝外头的月光,银霜照在床前,虽然不能称之为明朗,可还是能看清屋内的情形,尤其是他现在的“血人”恐怖形象。 这个老太婆不会是瞎了?他的心里升起一团疑雾,觉得这事有点过于巧合。可……这老太婆的模样也不像是装的,说穿了他不相信人类可以临危不惧,在他的眼皮子底下欺瞒。 赵虎脖子上的伤口是个大麻烦,他暂时不能运用力量将其修复,虽然可以拿东西挡住。但时间一长,肯定会引起村人的怀疑。他不怵这些普通山民,却害怕那些使用伪神同源力量的可恶的家伙。 虽然极不甘心,但他没有把握对上他们,他们是少数的对他们产生威胁的人类。即使是完全状态下的他,也无法与他们抗衡,这是他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可这无法改变人类乃劣等种族的事实,他之一族必定会踏平这些人类的城墙,成为奴役他们的中上位种族! “赵鹏”的眼里带着狂热,仿佛那一幕切实发生于他的眼前。人类戴着学生的镣铐,低微地五体投地,额头紧紧贴着地面的污泥,不敢动弹。而他则因为卓越的功绩,在他们一族中获得了与长老等同的地位,藐视着这群卑贱的种族。 古香荷双手在虚空乱舞,无神的双目带着焦急,由于得不到儿子的回应大喊:“儿子,你应我一声,快帮我把房间里的烛火点亮!” “鹏儿他爹!别睡了,变天了!!要发大水了,我们赶紧上山躲一躲!!!” “赵鹏”还是没有打消对古香荷的怀疑,确切地说,他们一族的大计,不能因为而出现纰漏。否则,无上的祂的怒火,即使是尊敬的领袖也没有办法承受。他决定再试探一下杜香荷,看她是真瞎还是假瞎,如果她在演戏就马上杀了她! 第八十三章 做戏 古香荷一点也没有感受到“赵鹏”阴寒视线的模样,甚至还推了推身旁“睡死”的赵虎道:“鹏儿他爹,都什么时候了,还不赶快起来?!” 她脸上神色不似作伪,“赵鹏”还是没能发现她的破绽。 他没有停止对杜香荷的试探,他一个念头“赵虎”僵硬的尸体,便拨开了杜香荷的手。同时,他张嘴就是赵虎的声音:“老婆子,三更半夜吵什么?!鹏儿都睡了,再把他吵起来怎么办?!!” 如果忽略“赵虎”脖子狰狞的伤口,这简直是一幅再正常不过的家庭画面——熟睡的丈夫被妻子吵醒感到不满,斥责妻子并嘱咐她不要吵醒儿子。“赵鹏”将赵虎的反应模仿得惟妙惟肖,在来此之前他就做足了功课,把那个叫赵鹏的人类嘴里的东西,全部都撬了出来。可惜一些真正绝密的情报,那小子死也不肯说,还硬气地将自己的舌头咬断咽了进去,把自己的气管堵死,成功地把自己憋死。 这事也怪自己不小心,完全没有想到他有这份自杀的勇气,加上对于人类的轻视,这才给他寻到了机会。但手头掌握的一些信息,也足够他融入人类世界,不会耽误他的任务。 漆黑的阴影里,有着赵鹏相貌的异类,张嘴发出的却是赵虎的声音,这种感觉无比诡异。 古香荷还在推“赵虎”的胳膊,催促他起来。 “你没看到乌漆抹黑的天吗?这是龙王发怒,要下大水!你赶紧起床,去把桌上的灯点着喽,然后把儿子叫起来,不然来不急了!” “什么?”“赵鹏”用赵虎的声音带着疑惑问道:“老太婆你是不是半夜睡糊涂了,外头月亮正挂着,屋里的看得一清二楚,哪来的什么乌漆抹黑?” 古香荷瞬间慌了,她抓着旁边赵虎的手道:“不可能啊!为什么我什么也看不见,你快把灯给点着了看看。” “赵鹏”一边观察着古香荷,一边点着了桌上的油灯,豆大的火苗在燃烧,冒着黑色的烟丝。屋内又清晰了些,而在昏黄的火光中,他的脸变得更加可怖。古香荷如果眼睛没有问题,她一下子就能看到“赵鹏”脸上的 不怀好意,他完全没有掩饰的意思,把这种露骨的恶意十二成地展现出来。 心志再坚定者,也很难没有半点触动。 若回到前一刻钟,用心留意古香荷推搡“赵虎”的动作,就能发现她的手似乎有意避开“赵虎”脖子的伤口,还有鲜血浸透的暗红色上衣衣襟。这一番动作简直就是秃头头上的虱子,她的破绽一览无余。然而那时“赵鹏”更多地在观察古香荷的神色,阴差阳错之余造就了这个巧合。 “赵鹏”给“赵虎”下达了指示,操控他离开床铺,装模作样地走到桌子前,停留,然后再回到床上。 “灯点着了,怎么样?” “赵虎”搀扶着古香荷靠在床头,用枕头垫在她的后腰。 昏黄的灯光下,一张树皮般的老脸下巴蘸满血污,面无表情地扶着你起床。正常人看到旁边这张老脸,不可能不感到害怕,心理素质稍微差些的人,说不定还会被吓到屁滚尿流,悄然湿了自己的裤档,流了一地黄汤。 但古香荷却浑然不觉,甚至抓着“赵虎”的手臂,好像把他当成了此时的依靠。 怪诞、恶心、荒唐、离奇、惊悚…… “赵鹏”还在试探,他故意让“赵虎”与古香荷靠得更近。过了一段时间,“赵虎”脖子的伤口,血液已经变成黑紫色,空气中的血腥味也变淡了。古香荷在如此近的距离,一定能闻到那股腥气扑鼻的血液气味。 古香荷的头紧挨着“赵虎”的肩膀,抬眸就能看到那处泛黑的巨大开放性伤口,然而她没有那样去做。她的视线变得没有焦点,六神无神地说道:“不可能,老头子,你真的点着了灯?我怎么看不见,还是两眼一抹黑?!” 与此同时,她拽着“赵虎”衣袖的力度也在变大,那单薄的布料在她的指节变形。她感受到了那灰白色的肌肤的温度,冷!冷得她想缩回自己的手指。 她强烈地克制住了这股冲动,如果她做出任何反常的事,都会引起恶鬼的怀疑。 我还不能死,我要替老头子和鹏儿报仇。 她想得非常理所当然,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迟早有一天,她会找到机会,把这恶鬼烧成灰,扔进河里喂鱼。 看来这老太婆眼睛真的瞎 了,这次他用了“赵鹏”的声音道:“娘,怎么了?刚刚听到你在喊我。”说着还打了个哈欠,四分迷糊,三分关切,两分担忧,一分清醒,他拿捏得十分到位,比那些善口技的艺人好到不知哪里去。 听到儿子在说话,古香荷好像稍放宽了心,凄惨地说道:“儿子啊,你看这屋里是不是点了灯,外头是不是挂着月亮?” “赵鹏”瞧着古香荷蓄着的泪水,给了她一个答复。 “是啊,今晚的月光挺亮的,不用灯也能看见。”接着,他又道:“爹,娘怎么说话怪怪的,到底发生什么了?” “赵虎”一头雾水地道:“我也不知道你娘怎么了,半夜醒来就说要发大水,还叫我点灯。” 古香荷一声悲乎道:“完了,儿啊,你娘我的眼瞎喽!” 她的反应一点也不夸张,古时的山村在某些方面格外现实,一个瞎眼的老太婆帮不上家里什么忙。而且又处在山沟沟里头,把自己帮不上忙的亲爹、亲娘,扔到荒郊野岭任他们自生自灭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有些还被当作饭后谈资,在村人间口口相传,顶多暗地骂几句那家人的心肝叫豺狼叼了去。 然而,若这种事落在他们家里,他们做出同样的决定一点也不奇怪。 古香荷的样子,像极了一个害怕被丈夫与儿子拋弃的山村老女人,卑微地乞求着他们不要把自己丢弃。 “儿啊,你找人帮我做台织布机,娘还记得怎么织布,一天能织二尺布,你拿到城里卖,多少能换些银钱。” “赵虎”在旁边苦口婆心地劝道:“老婆子,明天我们去城里找大夫,他一定能治好你的病。” “是啊,娘,你这是说的什么话?”“赵虎”也在旁边帮腔道:“我和爹明天和你一块到城里,这病多少钱,我们也得治!” 古香荷感动得嘴唇不住地翕动,却幽幽叹道:“我都半截身子埋进土里的人,这眼睛治不治得好,全看老天的意思,哪怕治好了,最多也只能用上个十年,浪费银子不说,还容易耽误鹏儿你的前程,为娘怎么舍得害了你啊?!” 她转向“赵鹏”右侧的方向,“赵鹏”耍了个心机,他在那里讲完话之后,再回到桌前坐着。 在他的目光逼视,哪怕有一点余光,给到现在他坐的这个方位,他就会毫不犹豫地亲自掐死这老太婆。 古香荷一点余光也没舍得给“赵鹏”,独自对着那空处说话。就好像那里真的站着她的儿子,两母子间正在进行对话。 “赵鹏”锲而不舍地对古香荷进行试探,他分别扮演赵鹏与赵虎,对古香荷一阵嘘寒问暖,然后又是推心置腹地谈心。最后的最后,他无不遗憾地得出一个结论:那老太婆已经成了一个瞎子,没有目睹他行凶的过程,还有死人活动这种骇人听闻的诡异经历。 于是,他将计就计,诈称家父有恙在身,不方便出门,与古香荷一齐应对那些好奇心泛滥的村人。 可他没有放弃对古香荷的试探,他有种无法言喻的微妙直觉,催促着他去戳穿那个老太婆的真实面目。然后,找个机会,把她吃了! 古香荷没想到自己的胆子会如此之大,那天晚上她在鬼门关前打转。天知道她多么害怕自己出现失误,被那恶鬼当场击杀。但好在一切有惊无险,她还是渡过了最难的头一关。 幸亏她对自己心狠,抠了把窗边的泥灰,塞进自己眼里,然后凭着强大的意志力,克服了人体自然而然的生理反应。完全地扮演了一个失去视力的瞎子,把冰冷的尸体当作自己真正的丈夫,与那恶鬼以母子相称。 她表现得越发正常,内心的火焰便燃得愈加汹涌。“赵鹏”对她没有放下戒心,也正如她一直小心提防恶鬼对自己的试探,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地扮演一个瞎眼的母亲。 这种感觉就像脸上砌了一层泥灰,竖起了一堵高高的城墙。曦朝的人都知道久守必失,这也是威虎大将军成功说服皇上伐夷的理由。 如果可以,她何尝不想亲手撕下恶鬼的面具,砍下他的头颅。大声地告诉世人,自己亲手替丈夫与儿子报了仇。 可是还不是时候,恶鬼想杀她只是动动指头的事。她不能引起它的怀疑,这场戏还不到谢幕之时。 恶鬼后面试探过她很多次,最恶心的一次,莫过于叫她替邻居的牛缝伤口。实际上,是帮丈夫缝上尸体。她曾想过用一个可信的借口脱身,不接这件事,面对丈夫惨死 的尸体,无疑是将她的心架在火上炙烤。 但“赵鹏”阴鹜的双眼仿佛在告诉她:如果这个老太婆不帮忙缝伤口,一定是她知道了些什么,只能把她杀掉! 与恶鬼生活得越久,她愈能把握那张人皮折射出来的情绪。这是弱小者的生存之道,对强者察言观色,使自己活得更久。 她逐步摸索那翻开的皮肉,触碰手感偏硬的气管,如同真正的盲人,在确认物体的形状。她努力遏制住手里的粘腻感,那是脂肪溶解产生的油性液体。“赵鹏”在旁边模仿牛的哞叫,她只能一刻不停地对自己进行催眠。 此外,还有伴有断指的汤等等不胜枚举的事,她无比渴望有人可以制裁这个恶鬼,重新把它拖回阿鼻地狱。诛它的心、拆它的骨、剥它的皮、炙他的肉、勾它的筋…… 一次次的希望,换来的却是更深的绝望,她试过不止一次给出些隐蔽的暗示,希望村人能够读懂,去建安城找那些大人对付这个恶鬼。可是,实在不能对那些村人给予太大的期待,往往就是鲁莽来寻仇,然后被她与“儿子”合力劝走,然后背地里被杀死。 她不敢露出半点破绽,生怕“赵鹏”发觉自己没有失明。 恶鬼开始动手的时候还有些忌惮,但后来他完全放开了手脚,把村子里除她之外,所有能喘气的东西全部杀了。再而,住山里打猎方便为理由,哄骗她搬到了新的地方,这样村人全部死亡的事情,就不会被她这个盲人所知晓。 但其实她非常清楚,她一直都在当初那个村子,一动不动地待了近十年。 第八 十四章 戏弄 她亲眼看到一个个识破了恶鬼真面目的邻居惨死,但还是装成一个瞎子。将见到的东西,默默地记在心里,她在不知不觉间也成了一个帮凶。 大部分的人都是看懂了她的提示之后,然后被“赵鹏”识破,招致杀身之祸。古香荷也是受害者,但这个称呼只属于过去的她,她沦落成了一只沉默的羔 羊,恶魔的得力助手。 也许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赵鹏”已经识破了她没有瞎的真面目,留着她是为了引更多的猎物上钩。又或者她已经意识到,却不愿去想这个极有可能存在的事实。 至于“赵鹏”是否真的知晓她还留有视力,她不敢去与对方当面对峙,委曲求全已经成为了她的生存方式。真正与“赵鹏”对垒的那一天,她习惯性地忘却了这种可能。 这非常符合人以及其他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但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能够被驯养。一头幼年的小象用细长的铁链着,以它的力量无法挣脱,它每次尝试逃跑,都会挨一顿毒打,以及克扣它的口粮,所以它尝到了疼痛与饥饿的滋味。逃跑与不听驯兽师的命令,在它的脑海里就与饥饿、疼痛划上了等价号,哪怕它长成了一匹巨兽,还是被那一条小小的锁链栓住。 而古香荷则是那个不知不觉被栓住的人,一个习惯于苟活的人,真的能挣脱套在脚腕的枷锁吗? 她很聪明地没有直面这个问题,将这个希望寄托于他人。山林里新翻泥土的地方,一个个都是她寄予厚望的存在。 如今,山里又来了个新的依托,共有三个男人。 一高、一胖、一昏,三个人的打扮都非常怪异,穿着短衣短衫,头发也剃得快没了,就像地里的野草。其中那个高的估摸着是个练家子,他的身上有股煞气,绝非他们这些村人可对抗。 那个又白又胖的中年男人,虽然笑得格外和善。但她既然能在“赵鹏”身边这么多年,怎会分辨不出他眼里藏着的凶狠与自私,而最后那个昏迷的年轻人,似乎被两人保护,他的身份应该更加不凡。 那胖子吃得肠肥肚满,哪户普通人家能够供养得起?而那 带着凶悍之气的男人,有可能上过战场杀敌,或者干的是刀口舔血的营生。 古香荷内心的算盘打得噼啪响,她要借那三人的手,除掉这只恶鬼,替丈夫与儿子报仇。 这天中午只有它回到了家,不用想也知道丈夫的尸体已经遭遇不测。她还心存侥幸,尽管明知真正的丈夫与儿子已经死去,但还能通过有着相似音容笑貌的躯壳给自己一点慰藉,就像他们还活在自己身边。 但是“赵鹏”打破了这个没有明言的约定,所以古香荷决定联合那三个外乡人动手。 她浑浊的老眼蓦然透出一道精光,织布机还在咯吱地响。 换做以前“赵鹏”也许还会对古香荷存有些许顾忌,但从他动手屠村的那一刻起,他就没想过把自己隐藏起来。既然他决定了这样做,就代表他有足够的把握,去面对那些挑衅与威胁。 天,马上就要变了。而他这种小浪花,人类之中真正棘手的存在,不会把精力浪费在他身上。 “赵鹏”其实早就识破了古香荷的伪装,这个时间远比古香荷能想到的更远。准确来说,大约是古香荷演完那场戏之后,向第一个村民求助之后。 第一夜她就引起了“赵鹏”的怀疑,她虽然称自己是瞎了,可她的鼻子还好端端的没有坏。与那具新鲜尸体挨得如此近,却没有半点怀疑,而像是什么异常都没有。以人类来说,克服内心的恐惧,与他玩这种周旋游戏,的确有些了不起。 但她的伪装有点过于完美,人工的痕迹太重,那个登门试探的村民,绝对是她引过来的。虽然不知道她使用了哪种方式,但“赵鹏”基本可以确定这个老家伙在欺骗自己。 发现事实的那一刻,他确实非常生气,恨不得马上要把这个女人献给伟大的诺登斯。可转念一想,短暂的死亡太过于便宜这个老家伙。而把她杀死,他又没有十足的把握,可以把她转化成类似“赵虎”的存在——仪式可以增加成功的机率,相关的仪式材料不好弄。 于是,他决定陪这个老家伙,继续演这出戏。 没错,所有试探其实都是古香荷的脑补。自始至终,他都是在戏耍这个胆敢欺骗自己的人类老家伙,他要让她在最后 一刻发现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无用功。因此,他对古香荷一些明显的破绽视而不见,包括接踵而来的那些村人。在杀死那些麻烦之后,继续与她玩人类的亲子游戏。 老实说,那个老家伙的演技真有些不敢恭维,与村人争辩时的故作姿态堪称浮夸。 后来,他厌倦了这种把戏,把其他人全部杀了,原先的房屋移平。那些残留下来的痕迹不用清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能被自然的痕迹覆盖,这也侧面说明人类的存在是多么渺小。站在这片广袤土地的,应该是他们这样的尊贵的种族,而不是这些像虫子一样的恶心生物。 “赵虎”死了,他最后看到的画面是两个模样怪异的男人。 他想过去试探一番,然后看看能不能收获点额外的食物。但去到那里时,杀死“赵虎”的两个男人都不见了踪影。只留下一地狼藉的尸体,空气里充斥着“赵虎”的味道,还有两个陌生的味道,后面的味道属于那两个男人。 从嗅到的气味推断,那两个男人离开应该还没走多远。除此之外,还有种特殊的气味。这种气味很难去形容,就像香菜一样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死亡不是终点,只是一段新的旅程的展开。 对他们一族来说,对待同类死亡最好的祭奠便是,将他的遗体一滴不剩地全部咽进自己的肚子。况且,经过差不多十年的精心“饲养”,“赵虎”的肉质已经达到了接近完美的程度。 胃吃着非常爽口,肠里包着一团团的油,心脏带着些许嚼劲,肝非常肥嫩……由于“赵虎”以这种行尸的状态活了差不多十年,这些内脏在他的体内,经历了一场神奇之旅,好比悬挂在屋檐下的腊肉,内里的脂肪与肌肉,在微生物的帮助下,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风味物质。 享受完这顿大餐之后,“赵鹏”没有第一时间离开,然后蹲到了那两只……不,三只可爱的小老鼠,而他们逃跑的方向是…… 这些老鼠真是傻得天知,自己替自己选好了墓地。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去找他们的麻烦,他守在离开的必经之路,防止那些小老鼠仓皇逃蹿。后面,他又花了不少时间排除那些小老鼠可能半路窝藏的地点。 当 他回到那个家时,听那个做戏成瘾的老家伙讲,家里新来了三个外乡人时,他就知道自己马上就能吃上一顿无比丰盛的大餐。 那个老家伙还是不够谨慎,眼睛里的恶意与喜悦,几乎要溢出来,这怎么能瞒过他的双眼? 但他还是没有戳破这个老家伙,一出好的演出需要观众与演员,像是这老家伙般既是观众、又是演员,还保有一丝天真的愚蠢人类可不容易找。 寂夜无声。 一栋大山之中的孤单吊脚楼前,站着两个男人,一高一胖。 彪爷出门之后马上抠自己的嗓子,把吃进去的食物全部吐了出来。白胖子有些不舍得咽进肚子里的油水,这些肉能提供给他充足的能量,这样他活着走出这个地方的希望会更大。 也许是看出了白胖子的疑惑,彪爷难得给白胖子解释道:“我们对于秘境来说,与里面见到的事物截然不同,我们对他们来说,是绝对的外来者。而外来者在秘境里,是完全不允许存在的,我们之所以存在在这里,是因为还没有到它必须要处理的地步。” “这些食物是秘境对付外来者的手段之一,你听说过那句话吗?当你在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着你,这些食物乃至山涧里的水,都是通往深渊的大门。” 彪爷说到一半的时候,白胖子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跑到旁边大吐特吐。彪爷没有继续说话,随手拿了块压缩饼干放在嘴里咀嚼。真正的压缩饼干口感与普通的饼干完全不一样,吃进嘴里就像是吃了一块干粉砖头,要用力才能啃下来一小块,咀嚼的时候压缩的粉末一点点化开。 白胖子吐完之后脸色发白,彪爷又掏出一块压缩饼干扔了过去。他在房间里呆着的时候,就往自己裤兜里揣了两块压缩饼干,他预计到了这样的情况。 白胖子袖子一抹嘴,接过压缩饼干,拆开之后就往嘴里送。 催吐是一种反 人类的行为,人的本能使人类生存与繁衍,而吐出吃进胃里的高脂肪食物,无异于与人类的生存本能抗衡。大脑会与身体的其他器官合力,让人尝尝这种背叛本能的痛苦。 白胖子觉得自己的胃酸在疯狂地分泌,好像能把他的胃烧穿。但他也知道这只是一种错觉,只要补充食物之后,这种感觉就会有所缓解。 第八十五章 无底底洞 彪爷没有带水,水壶的目标太大,肯定会引起他们的怀疑。 干咽下那吞粉末与唾液的混合物之后,彪爷继续说道:“我们如果像平常生活那样,被这里平静的表象迷惑,那我们便会愈陷愈深,慢慢地成为这里的一份子,最后永远无法逃离这个秘境。” 白胖子突然灵光一闪,他想到了碧绮丝委托他们的原因。 碧绮丝那种层次的大人物,要拿到这里一枚小小的钥匙,不费吹灰之力。她不是不想自己亲自来拿,而是受到了某种限制,或者是有所顾忌,所以不能自己来拿。 白胖子觉得自己已经接近了真相,如彪爷所说,碧绮丝如果进入这个秘境,一定会马上引起这个秘境的反扑。无论她能否对付这个秘境,藏在秘境里面的钥匙,都没有办法取出来,更严重的后果是钥匙与秘境一同毁灭。 “出发前是你准备的食物跟水,能支撑我们三个多少天?”彪爷觉得自己的话,足够说明秘境里头的凶险。他开始思考逃跑的计划,吊脚楼的一家子有种无时无刻的恶意,他的感觉非常糟糕,就像被一头巨狼盯上。 白胖子被彪爷打断了思绪,即使他猜出了真相,也不可能反抗碧绮丝。他虽然不清楚那种人的可怕所在,但是做过雇佣兵的彪爷在那个看似柔弱的女人面前,怂得像个鹌鹑就能够说明问题。 即使是彪爷这样的亡命徒,也不愿意招惹他们,他们肯定有着非比寻常的可怕手腕与力量。 “压缩饼干和水省着点用,应该能够我们三个人支撑十天左右。”黑子那个背包如果没有丢失,他们能支撑的时间会更长一些,那里还有一个睡袋,他们带韦枷上路也更加方便。 白胖子仿佛忘掉了黑子曾经是自己的同伴,只是对那个没有拿回来的背包感到可惜。 彪爷的背包因为装了急救药品,所以水和干粮没有他带得多。而黑子的那个背包,应该是三个背包里,携带食物与水最多的一个。 十天吗? 彪爷陷入了新一轮的思考,十天的时间相较于秘境的诡谲与凶险杯水车薪,最大的可能是他们没有撑到第十天就已 经死于秘境里的各种杀机。首先可以明确的一件事是这里绝对不能留,车夫的儿子与那个瞎眼老太婆的关系很不对劲,就像一碗冷面放进了微波炉加热不到三十秒。 其次是找到秘境里的钥匙,碧绮丝交给他们的任务不得不完成。如果碧绮丝得知他们苟且逃生,却没有把钥匙带出威虎大将军墓,等待他们的将是生不如死。哪怕把白胖子留在墓里,也要把钥匙带出去。 最后是找到离开这座秘境方式,哪怕不吃这里的食物与水,秘境也会不停地侵蚀他们的身体与灵魂。直到肉体与灵魂,完成属于这座秘境,他能感受到某种东西正缓慢地流失。假设他们在十天之内,没有找到离开秘境的路,他们将失去自我,成为秘境木偶戏的演员之一。 白胖子隐藏了自己猜到的信息,彪爷也没有把全部实情告诉白胖子。说到底他们之间还存在猜忌,这种隐患现在看着不明显,但累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如洪水一样冲垮堤坝。 他们如果出来得太久,可能会惊动屋子里的人,所以他们必须在一定内回到那栋吊脚楼。但现在还不急,他们还有些许的时间可以利用,彪爷与白胖子商量之后决定在吊脚楼附近走走,熟悉周围的地形,方便他们今晚连夜逃跑。 夜里的山路并不好走,虽然吊脚楼附近的荒草被清理掉,有一小片的空地,但是更多的是胡乱生长的不知名野草。这周边的路,也只有他们驾马车来时的那条路,常年被碾压光秃秃的一片。其它地方还维持着原始的的面貌,白胖子毫不怀疑草里会跑出几条歇息的毒虫。 彪爷折了根平直的树杈,把外面的树皮用随手捡的石头剥开,这样就制成了一个简单的登山手杖。白胖子有样学样也折了根登山杖,虽然样子没有彪爷那根好看,但是也比两手空空来得强。 彪爷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好像在某一瞬间,嘈杂的声音完全消失了,静得只有他们俩人穿梭在荒草间的细琐碎响。而且他白天的时候,有看到这吊脚楼下面养了家畜,此时却没有听见家畜的哼唧声。 他们与吊脚小楼的距离还不到三百米,转头就能看到那座山间唯一发光的吊脚小楼。按 理说,晚间走在这种荒山小路,特别容易招蚊子及其他昆虫叮咬,他们俩人穿的还是短袖,而且在这附近逛了一圈也出了些汗,那些蚊虫闻见汗味就会蜂涌而上,但一只蚊子他都没有见着。 白胖子有些笨重的身体,使他的消耗比彪爷更大。但他却觉得有些舒适,晚间的气温降低,比白天凉爽不少,可惜这山里头竟然没有起风,不然一定会更加凉快。 “走,我们回去!”彪爷转身对白胖子说道。 “不去周围看看?”白胖子觉得他们还能再熟悉一下附近的地形。 彪爷没有时间解释了,因为他发现了一个更大的疑点。这栋唯一伫立的竹楼,才是他们要重点关注的地方。那些家畜没有发出任何动静,这值得他们去看上一看。 白胖子跟着彪爷往回走,在这个秘境里面,彪爷的经验比他丰富,听他的话,能够增加他们存活的机率。他这种人精才不会把面子这种可有可无的事,放在心上,现在谁能让他活下去,他不介意喊对方一声爹。 那孤零零的竹楼闪烁着暗黄色的光,就像一只大号的萤火虫。彪爷与白胖子钻到了竹楼底下,那下面是一片漆黑,两人挡着眼睛适应了黑暗,接着,他们看到那些牲畜就像是死掉了一样,全部倒在一边不会动弹,就像是一具具尸体。 新与旧的粪便掺杂在一起,在牲畜的践踏下与地面结合得非常紧密。他们能感受到鞋底那一层不同于大地的偏软质量,还有这四周弥漫着的恶臭,带给他们更多的遐想空间,可以对这底下的地面发挥更多的想象力。 牲畜、粪便、杂草、残草,这就是吊脚楼底下的环境,头顶的竹片稍稍发黄,白胖子与彪爷不约而同地没有去想更深一层的联系。白胖子已经捂住了自己的鼻子,用手扇风稍稍给自己带来一点新鲜的空气。 彪爷则用衣袖捂住自己的口鼻,白胖子看到彪爷在牲畜圈里四处转悠,仿佛在寻找些什么。他想开口询问彪爷,但彪爷非常有先见之明的指了头顶。白胖子立刻明白了他的意思,隔墙有耳,仅仅隔着一层竹板,上面的人也许会听到他们说话的声音。 他不知道彪爷正在找些什么,不能帮上他的 忙,所以只好静静地站在旁边,不去打扰彪爷,给他留出更大的空间。这是他对彪爷最大的帮助,他被这牲畜圈里冲天的臭气熏得泪花直流,这里面的空气如同生化武器——辣眼睛! 确定白胖子不会发出声音后,彪爷一心一意地寻找自己的目标。他只是有个模糊的感应,这是一种类似于第六感的神秘预感,这个地方好像藏着什么重要的线索。昏睡的牲畜旁边,堆了不少枯草,看起来稀松平常。 但如果要隐藏某些东西,这些枯草会是最佳的掩护。 他不顾地面的肮脏,用手扒开那堆枯草,它们看上去像是沤了半个月的草料。白胖子也凑了过来,他注意到彪爷好像有了什么发现。 上面的枯草扒开之后,彪爷总算看到了底下的面貌。那下面竟然是……与旁边的黑色“泥土”没什么两样的地面,同样散发着令人厌恶的恶心臭气。白胖子感到失望,他还以为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现在看来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可彪爷却没有气馁,他坚信自己的直觉,他信任这种玄妙的,曾经带他死里逃生的感觉。 这底下一定藏着什么,他用登山杖削尖的那一头,当成铲子挖土。他的动作很轻,因为他不知道自己挖土的动静,会不会被上面的人听见。 白胖子的眼神再一次聚集在彪爷眼前那一小片地。 手杖开挖的一瞬间,彪爷就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手杖与地面回馈的信息告诉他,这底下藏着一个空洞。 直觉又一次救了我的命。 彪爷忍不住激动了起来,当他们触及秘境的真正核心时,那所有迷雾都将破除,他们可以清晰看到那一条逃离的道路。 随着挖土的进行,白胖子也加入了这个行列,两人将那堆发黑的泥土,扫到一旁。白胖子虽然不知道彪爷发现了什么,但可以肯定里面的东西对他们会有巨大的帮助。 手杖还在不停地掘土,却忽然陷了进去,白胖子一个踉跄,彪爷及时扶住他,他才免去了扑街吃米田 共的悲惨下场。 而作为当事人的白胖子,吓出了一身冷汗。不是因为差点沾了一身屎,而是吞噬了他手杖的那个挖掘出来的空洞。 我们到底挖出了个什么东西? 漆黑的洞穴仿佛有风在流动,就像无数妖魔鬼怪在里面呼嚎。那些声音钻进耳里,白胖子禁不住打了个寒颤。 直到现在,他还没有听到手杖掉落、碰撞的声音,回传到他的耳朵。 第八十六埋章 埋葬的过去 彪爷的脸色铁青,他朝白胖子比了个手势,意思是:走!我们出去说。 白胖子强忍住心中的惊骇,跟着彪爷一同走出的恶臭的牲畜圈。他从来见过那样的洞穴,一片漆黑,仿佛没有尽头,光掉进里面也逃不出去。呼呼的风声,令他想到了一个地方——地狱。 天枢国北部曾经强盛的莫夫洛国在对峙时期,做过一次著名的通往地狱的实验。时间大约在上世纪七十年年代,莫夫洛设立了个超深钻井科研项目,不计人力与成本的投入,企图摸清貘佑星地底下藏着什么。那个时候是科学爆发的上升期,人类的足迹已经到达广阔的宇宙,他们的好奇心也瞄向了地底之下,还有黑暗与幽深的海底。 整个项目花了二十四年,挖了差不多一万三千米深。那些曾经参与过那项项目的矿工,现在得到了大学教授等同的退休工资待遇,但是没有一个人愿意回想起参与那个项目时发生的事。一个记者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得知了那些矿工对那个科研项目讳莫如深的原因。 在钻井挖到接近一万三千米时,那个钻井底下传出一些凄厉的嚎哭与尖叫。就像是一群人历经酷刑,那声音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为了求证地底的声音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他们往钻井里扔了许多传感器、发话器,数据显示,那些连绵不绝的惨叫声,无论是声音的分贝,还是音色,都专属于人类。 白胖子年轻的时候去过莫洛夫国,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苦。他早就听说过那个钻井是通往地狱的大门,但年轻的他不信邪,总想做些出格的事来证明自己。他去了那个传闻中的钻井,那个地方早已经被封锁,被严加看管。他花重金找了居住在附近的当地人带路,那么大一片地区,总会有看管不到的疏漏之处。 他雇佣的那个当地人自称,曾经在小时候溜进去过那座钻井玩耍。白胖子对他的话抱有怀疑态度,但对方对钻井附近的环境非常熟悉,也十分清楚巡逻的交替时间。看样子对钻井产生好奇心的不止他一个,看这个当地人熟门熟路的模样,肯定不止一次带人进去。 、 他们成功地避开了看完钻井的巡逻队,当地人把他带支了一处毁坏的铁丝网。上面的铁网被人用剪子剪出了一个能够供人通过的正方形口子,轻轻一抓就能拿下来。 他以为那个当地人会随他进去,然而无论他怎么劝说,那个当地人都拼命摇头。他告诉白胖子,里面有魔鬼徘徊,他最多只能送到这里,他不想被魔鬼缠上。白胖子以为他嫌报酬少了,提出给他双倍酬劳,然而对方铁了心要走,只剩下白胖子一个人。 白胖子感到有些发虚,但都已经到了这个地方,不去钻井亲自看上一眼,总觉得有些不甘心。所以他咬牙一个人往里面走,钻井位于封锁地带的中心,四周都是沙土与矿石,头顶是一轮耀眼的太阳。 没有飞鸟在这上空经过,仿佛进入了生命的禁区,没有植被也没有动物,天地之间仅剩下孤身一人。 他看到了那个被拋弃的钻井,这里还残存着曾经的痕迹,有临时居住搭建的小屋,多年无人居住已经在时光的作用下坍塌。现场还有没有撤离的钻井设备,昨日的那些矿工好像还历历在目。 这个地方竟然没有人看守,白胖子还以为要经过一番周折,才能进到那个钻井。现在看来是他想多了,这个地方唯有他自己一个人。 若还有选择的机会,他不会踏入那个地方半步,他宁愿一辈子没有去过莫洛夫国。那个当地人对他隐瞒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事,比如关于那个钻井的传闻,还有发生在附近的一些诡异的事。 比如矿工撤离之后,官方并没有第一时间,对那里进行封锁。有人半夜目击了一些奇怪的黑色影子,然后陆续地开始有人伤亡。那些侥幸存活下来的人,落下了终生无法痊愈的身体与精神残疾,他们的家人最后不得不将他们送进精神病院。 官方接到地方反映之后,火速派人封锁了钻井附近的地区。而附近少数离钻井较近的人家,也被官方紧急撤离,其中有些人完全不知所云,就被全副武装的士兵请离到临时的居住的安置点,并且在后面安置到了与钻井相距较远的绝对安全地带。 这些东西那个当地人对他只字不提,却把他的钱全部收进自己的腰包 。白胖子遂了自己的愿,成功地进入了那个钻井,深不可测的钻井上面覆着一块铁皮,上面用莫洛夫文写着:警告!禁止掀开井盖。 白胖子觉得有些可惜,没有亲眼看到那钻井的庐山真面目。但他也不能一个人把这井盖掀开,因为他没有称手的设备与工具。他用脚踢了那个井盖,闷闷的声音,这意味着这个井盖的厚度,达到一种惊人的程度,他绝对不可能以人类的力量把它弄开。 这个时候的天气还是比较热,近极地地区的温度与中低纬地区的纬度,因为日照时间的原因,相差没有想象中那样大。在这次荒凉的地区,只身一人走到钻井的位置,不免有些口干舌燥。 所以他没有第一时间离开,而是打算在那个地方休息一会,再找个机会避开巡逻队出去。那个时候,莫洛夫国与天枢国的关系还比较僵硬,他这种偷偷溜入禁区的天枢国人,有可能会被巡逻队就地格杀。 这个决定给他的后半生蒙上了可怕的阴影,荒芜的沙土没有生命在这里逗留,在无风的正午,却奇异地响起了一阵沙沙声,就像是拖着某个物体与沙土摩擦。那声音深邃而悠远,仿佛来自某个遥远的国度。 对白胖子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好兆头。他来之前也做了一些功课,这片土地不可能出现人之外的大型生物,而从那个声音判断,它拖着的物体体积并不算小。 他最开始想到的是臭名昭著的强盗,或者是某个反 政府组织。这些黑色主义分子为所有国家所不容,只能跑到那些环境恶劣、著名的三无地带或者无法律约束的公海。 这些家伙不少人是极端的种族主义者,若他们看到自己的中洲面孔,一定会原地给他一个解脱。他出来的时候没有带上足够的钞票,也没有把自己那把防身的家伙别在腰上。 如果那些家伙真的要找他的麻烦,他就是砧板上的鱼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死是最好的下场。 那种拖拽声在他看来,就是那是黑色主义分子杀了人,准备找个地方处理尸体。 没想到自己年轻轻轻,就得把命交代在这个破地方,法克鱿! 白胖子中指朝天比了个国际通用手势,找了个堆放杂物的阴 暗角落藏好。这个地方毫不不起眼,是那些矿工临时居住地倒塌后形成的垃圾堆。 此外,他还想问候一下,莫洛夫国那些脑子被酒精泡过的脑袋。那些安保力量都是狗 娘养的吗?一个黑色主义组织潜藏在他们国内,竟然一点风声也没有收到。 不,也许他们收到了消息,却没有向民众公布。据说这个钻井发生过很多怪事,他想,应该是那些黑色主义者闹出来的,目的是吓退附近的居民,让他们不接近他们的窝点。 这样看来,那些巡逻队的存在,是为了守住这些黑色主义者,防止他们跑出这片地。 白胖子顿时不知所措,他只希望来场刺激的冒险之旅,但没有做好把自己性命也交出去的准备。 他暗暗祈祷那些狗 娘养的家伙,瞎眼眼睛不会找到他这里来。也许他们在进行什么非法交易,或者是起了内讧,但这些都与他无关,他现在只想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他租住的莫洛夫风情宾馆小单间,顺便玩点小钱去看下漂亮的莫洛夫姑娘歌舞表演。 拖拽猎物的声音在他耳边放大,他探出小半个脑袋,眼睛四处乱瞄,他想要找到那个拖拽猎物的人。但无论他怎么极力眺望,依然觅影无踪,而那种拖拽声音,却变得更加地刺耳,这使得他的心情非常烦躁,就像是个塞满火药的炸药桶。 时间一点点过去,然而那些操蛋的黑色主义分子,依然没有出现,就好像隐形了一样。那种声音还在他的耳边不断放大,他背靠着那堆残砾,这多少能汲取些许安全感。 近了,近了! 这次拖拽的声音好像就在他的耳边响起,然而他用眼睛扫遍方圆百米,还是没能看到哪怕一个活物。突然,他莫名感到一阵凉意,就像是大夏天吹着空调,有人突然在头上浇了一盆冰水——他的脑子变得无比清醒——钻井挖通了地狱的大门—— 啊!点点灵光相连,催生一个可怕的念头。 白胖子的视线不自觉被那个千钧的特制井盖所吸引,那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涌动。 加厚的井盖如浪潮奔涌,上下起伏不断——里面的东西马上就要出来!!! 白胖子死死咬住了自己的嘴唇,许多人终其一生也无法 看到的奇景,在他的面前铺开。 比墨汁还要浓郁的黑气潮水般涌起,搅动着四周的空气,风起云动,沙尘翻滚。黑气扇动了这里的风,细小的沙土在风中狂舞。接着是重物落地的声音,白胖子把头缩了回去,未知的恐惧使他又探出了脑袋——只有肉眼确认安全,他才能放心。 地面多出了一只千疮百孔的尸体,依稀能辨认出他是个莫洛夫中年男人。他身上穿着蓝灰色的工人制服,手臂处饰有莫洛夫的国微。这种工人制服早就已经淘汰,白胖子的心颤动得更加厉害。 他一个莫洛夫的朋友,曾经给他讲过他们那里工人制服的区别。这种制式的工人制服,决定不该出现在这个时候,而且这具尸体身上的伤口还十分新鲜,如果真是以前的工人,他的尸体早就应该腐烂。 白胖子仿佛掉进了一个思维怪圈,就像物理学中的克莱因瓶。 那些黑气似乎带着生命,根根不规则的黑色线条,犹如水母的触手,在空中不停地摆动。 白胖子奇异地感受到了它的情绪,那是一种纯粹而邪恶的饥饿。后来,他的意识像是触电一般,瞬间停滞在某个画面。再次醒来的时候,他巡逻队的人带出了那个禁地。在那个领路当地人的担保下,把他给赎了出来,避免了送去审判的命运。 这当然不是无偿的,事后他付给了那个当地人一大笔钱。这钱他付得心甘情愿,在那种情况下他能保住性命就已经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