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的原住民》 正文 第一章 延外草原 “这里有水!!” 宇航服下,他的声音化成格外激动的声波信号,但他不确定,地球是否能够接收到他的声波。 宇宙飞船的星际导航系统失灵,他被迫就近着陆,然而眼前的景象使得他不顾自己安危的打开了舱门。 这里是有日照的,隔着宇航服仍然可以感受到太阳辐射带来的温度,面前除了脚下的陆地,就是一片一望无际的水。这在地球上,似乎应该称之为‘海水’。他不确定。他是搞电力工程出身的,又不是地质勘探专业的,他不清楚如何命名这片‘海水’,但他知道,这是人类第一次发现地球以外的‘水球’。 这将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大的发现!当然,这发现还得有个前提——如果他能活着回到地球的话。人类生命的起源是海洋,有海水不一定会有人,却极有可能有生命。想到这里,他不顾身上笨拙的宇航服,往前大步走去。这地方不一定有氧气,即便行动不那么快,出于安全还得穿着宇航服才保险。一只脚刚踏上这片水域,脚下就传来一种奇异的感觉。 宇航服加上他自身的重量,大约是184公斤,他的脚踏上这水,却丝毫没有沉下去的迹象。反而像是脚下有一双手掌一样,托着他的身体往前行走。 是这星球上的水密度太强?还是和地球上的死海一个道理,这海水盐度很高?又或者,这颗水球的地心引力并没有地球那么强?他隔着宇航服,无从得知。本着探究的精神,他或许应该低下头研究研究脚下的海水,可毕竟在这整个星球上只有他一个地球人类,比起探究这些‘似水物质’,他更想要去验证更为重要的事情。 生命。 如果在这片水域中,能够孕育出一个生命,那么人类的已知世界就会多出无数种可能。 无暇顾及许多,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往前行走,走到已经看不见岸和停在岸边的宇宙飞船,他不知道自己能在没有救援的情况下撑多久,如果运气不错,或许他能找到生命的答案,他心里这样想着。太阳如同一个巨大的火球,挂在天边永垂不朽,炙热的温度,让他如同一块锅中肉,汗水早已浸透了他的身体,他的体力消耗也越来越严重。 滴落的汗珠垂在眼皮上,他艰难的往前看去,似乎出现了一个逆光的影子,在这平静如镜面的水域上,遗世独立。 那是 他边走,边惊呼,那是一棵树! 虽然还距离很远,不过他可以看出来,那是一棵树,一棵巨大的树,在没有任何其他参照物的情况下,他不知道那棵树究竟有多大,远远地,他能看见那棵树就笔直的立在水面上,连着水的躯干是暗蓝色,叶子是浅蓝色,几片凌乱的叶子旁,似乎还极不规则的长着几个硕大的淡色花苞。在橘红色的日光照耀下,轻瞥一眼,恍如隔世。经历过航天局训练的他是一个心理素质不错的男人,可是此时的他甚至会流泪。 生命。 源自异星球的生命,竟然有幸被他这个等死的地球人误打误撞地亲眼见证。 他有些激动地往前迈步,脑海中却一刹那像是出现了一个漩涡般,两眼一黑。 从此,这棵树,就变成了他这个地球人的一个梦。 “他好歹是附属学院里赫赫有名的天才,咱们这么搜刮他,他以后要是他回来了怎么办?”一个身穿灰绿色军装的小兵一边从王申醒的口袋里掏出金币,一边有些不安的问着另一个看起来年长些的老兵。 “听着,新来的,所谓犯人,出了永延里的城门就是一团腐肉,活都活不下去,还想着回来?”老兵瞥了小兵一眼,一把扯下王申醒胳膊上绑着的小布袋,边说着边撕开袋子,里面是一大块喷香的酱肉,“死人也用不着吃东西。” 小兵似乎有些看不惯,话到嘴边只能吞了下去。 梅雨季节,独轮的木板车在城门的泥地上留下一道深痕,老兵小兵两人拖着独轮板车走了大约百十来米,把车上的人一扬,看着王申醒从坡上滚下去,老兵把布袋里的酱肉往嘴里一塞,狠狠的咬了一大块,举着流油的酱肉对越滚越小的黑点挑衅道,“谢了。” 半蜷在月光照耀的灌木丛中,他皱了皱眉头,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拼命的从脑海中搜索,也只有零星的记忆被他依稀记起。 这个身体主人的名字叫王申醒,是永延里附属学院的高材生,似乎是犯了什么罪,被流放到了永延里的城门外。 王申醒揉着眉间的川字纹,具体犯了什么事,他已经想不起来了,不过有一些资料在他脑海中倒是根深蒂固。 这里是地球,距离身为宇航员的他出事也应该有几百年了,在这几百年间,人类的生存遭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创——丧尸出现了。由于被感染的人都能变成丧尸,衍生出来的丧尸源源不断,导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类的处境都很被动,很多技术都已经在几百年的迁徙逃亡中失传。 生存,成了整个人类最重要的命题。经过了大约两百年的斗争,人类终于构建出了安全区——永延里,并在永延里的最中央,建立了隔离普通群众的核心地区——第一都。 第一都,是精英和平民的分水岭,那里是高度安全的区域,也是不养无用之辈的地方,每个能生存在第一都的人,都有一技之长。乱世之中求生存,此前的王申醒从小到大的志向就是能成为第一都中的精英,十九岁的他出事前正在经历第一都的精英考核,至于为什么会突然变成这样 想到这里他感觉一阵剧烈的头痛,毕竟刚刚跟这个身体接触,自己对这个身体也不能算得上是百分之百的控制,既来之则安之,活着,才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记忆当中,他似乎并没有来过永延里之外的世界。有些吃力的撑起身体,眼下最重要的事情还是赶快去找人。人类毕竟是群居动物,一个人再有力量,再有智慧,也不足以与整个丧尸大军抗衡。找到永延里之外的人类,不管是什么人,只要他们还活着,就有共同的敌人——丧尸。 几百年间,地球的气候始终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初春的清晨有些冷,露珠打湿了王申醒的背脊,破烂的土灰色迷彩服紧紧地贴合在身上。 不住打了个寒颤,王申醒睁开眼睛,今天的他还是只有两件事——找吃的和找人。 延外的世界远比永延里的要大,紧挨着永延里的是个有草原有树林的广阔天地,只凭王申醒的一双脚掌,在半个月的时间内,还远远不能看到这片天地的边际。 一直蜷在腹部的腿有些发麻,他起身活动活动腿脚,一路上只拿些果子充饥,半个月来也只吃过一只烤鸟,对于一个每天都有大量体力消耗的年轻人来说,日渐消瘦是肯定的。 走出这片树林,王申醒听到了流水声,心中暗暗窃喜,有水,自己还能简单洗个澡,说不定还能顺势捕上来两条鱼。 快步朝着传来水声的地方走去,果不其然,一条两米宽的溪将萋萋芳草地截成了两岸,溪水清冽,鱼从中游。 抓鱼,成了几乎饿成狼的王申醒眼下的当务之急。 不由分说的脱掉鞋袜,卷起裤脚和衣袖,王申醒急忙下水,滑不留手的鱼却比王申醒还精,几次险些得手却又被手中鱼猛地一挣脱给跑了。 要是有什么鱼叉之类的尖锐的东西就好了。 王申醒正琢磨着,总感觉右边有什么东西探出头,微微侧头一看是一根略微生锈的铁签,尖端还很锋利。 喜出望外的一把拿过铁签,王申醒一边捕鱼,一边漫不经心道,“谢谢啊。” 一签正中鱼腹,王申醒却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背脊一凉。 等下,自己找人找了半个月有余,都没看到一个人影,那刚才递自己铁签的‘人’是谁? 背后传来一阵阵腐臭的尸气,跟三伏天打开陈年咸鱼缸似的,王申醒额头的汗珠顿时细密的冒了出来,定睛看清了溪水映出来的倒影。 他右肩膀上垂下两绺花白的头发,发丛中一个腐肉模糊的白头骨正缓缓的从他的右后方慢慢的探出头来。 丧丧尸?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窝棚区 丧丧尸? 衣物贴合在背脊上,浸出冷汗来。 王申醒急速下蹲,左脚往前大跨一步,迅速从丧尸的‘怀抱’中逃脱出来,紧跟着右脚一记鞭腿打得丧尸往后退了几步。 前世的他是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宇航员,而这个身体又是附属学院的精英出身,虽然与身体磨合的不算特别顺利,但好歹也能在保证自己不被丧尸抓伤的情况下,拉开了一定距离。 顾不上捕到的鱼,王申醒直接连鱼带铁签一起刺向了丧尸的脖颈位置,生锈的铁签不失锋利,直接刺穿腐烂的脖骨。 暂时安全了。 丧尸不同于已知生命,心脏对于丧尸而言不过就是身上的一块腐肉,只有切断头骨与身体的联系,才能捣毁丧尸的行动力。 看着掉在地上挂着皮肉的丧尸头颅,王申醒刚想喘口气,不料一阵刺耳的嘶吼从它口中刺耳的穿了出来。 “呲~~~” 糟了!这玩意是要引来更多的丧尸啊!! 王申醒直接一铁签爆头,转身就跑。 身后跟来了四五只丧尸,这玩意根本没有电影中那么迟缓,或许是经过几百年的融合,丧尸也得到了进化,这些家伙跑起来的速度与平常人类无异,甚至更快。 从小溪旁一路跑到树林,身后的丧尸又多了三只,这些家伙一边跑一边吼。王申醒总有体力不支的时候,照这么下去,他就只剩一个死了。 慌不择路,王申醒直接钻进了一堆杂草中。 “哗啦。”一张网直接把王申醒吊在半空中。 “啊唔”惊慌中他只能选择捂住自己的嘴,不出声,以免引来更多的丧尸。看着网的质地应该是捕猎用的,虽然吊在半空中空间狭小,动弹不得,却总好过成为丧尸口中的碎肉。 脚下的丧尸越来越多,这些家伙似乎追踪不到王申醒的气味,在方圆十米开始搜罗起来。 “别乱动。”半空中的树杈上,一个梳着丸子头的小女孩,探头探脑的低声说道。 王申醒打量了一下,这是个五六岁的小女孩儿,身上穿着粗织麻布的衣衫,一张小脸长得倒是挺可爱,大眼睛中透漏出的却不光是童真,还有一丝对即将到来的危险的忧虑。 顺着小女孩的目光看过去,王申醒深深地皱着眉头,周身的网子上粘连的草叶掉落,正中正下方一只丧尸光秃秃的头颅上,而它,正缓缓抬头。 如果被它看见,方圆十米之内的八只丧尸就会迅速靠拢,到时候死得不光是王申醒一个人,还有身边的孩子。 显然那只丧尸发现了他,一张腐烂得没有舌头的嘴张开,刚要发出声响,却被什么东西定住了 那是一张明黄色的正三角形的纸包,上面还有朱砂色的字符。 一张符? 一张道士的符? 王申醒吃惊的看着身边的小女孩,想不到这孩子竟然是个小道童。更让他意外的是,这世界上居然还真的有道士!也是,有丧尸,就应该有除丧尸的人。 小道童示意他不要出声,他也点点头回应。 十分钟后其他丧尸都已经走远,只剩下这么一个被定住的丧尸。 小道童将王申醒拉出来道,“这道符的效力还剩下五分钟,到时这个丧尸会招来四周的所有丧尸,你要不要跟我走?” “到了。”小道童说话还带着五岁小孩的稚气,但是做事很老练,活脱脱一个人精。 跟着小道童,王申醒终于找到了永延里之外幸存的人类。 放眼望去,那是一片破旧的窝棚区,一些老化得发白的塑料制品和麻布简单的搭在一些木材架子上,组成一些遮风挡雨的窝棚。 三三两两的人在这地方游走,这些人身上穿的衣服脏乱破旧,拿着碎茬的粗瓷碗围在白胡子老头身边。 “孩子,弄到什么吃的了么?”白胡子老头一看见小道童,挥挥手招呼道。 小道童点点头,“抓到两只野兔,五只雀,等林子里的丧尸走利索了,我就去取回来。” 老头欣慰的一笑,耷拉的眼角往上一挑。 “他是我捡到的人,我从丧尸手里救了他。”小道童看见老头迟疑的目光,解释道。 “活人?”年迈的声音中有些迟疑。 “如假包换的活人,而且没受伤。”王申醒为了能在人堆中待下去,急忙抢过老头的话茬。 枯树枝一样的手指伸出来,摆了摆道,“你跟我来。” 白胡子老头的窝棚比其他人的好点,是一块比较完整的布搭起来的,里面的陈设却是油腻而破旧的。一个烧红的炉子上正温着一壶水,一张缝补过的棉被铺在一张硬板床上。 看来,这老头似乎在永延外生活了很多年。 老头从角落里拿出四个瘸腿椅子,两个供人坐,另外两个搭上一个小木板,算是一个简易的桌子。 “坐。”老头从兜里拿出一个小本子和一支笔,用舌头舔舔笔尖,然后对准本子道,“说说你犯了什么事?” 看着王申醒一脸惊讶的样子,老头说道,“这有什么,在这地方遇见的人类,有草原上的霸主,有独个活动的强者,那些人都不屑来这窝棚区,所以你要么是永延里流放出来的罪人,要么是” 老头说到这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王申醒,额头上的抬头纹像山核桃的壳一样,然后又摇头自言自语般道,“看着不像。” 王申醒看着老头,坦白道,“我是流放出来的,但是具体犯了什么罪,不管你信不信,我真的忘了。” “去吧,”老头递给王申醒一个盛满了热水的破碗和一块烤馍,拍着他的肩膀道,“像你这样强壮的年轻人,在永延里外面的这片草原上是没有几个了,这些人自己都生不逢时窝棚区的人已经很久都不生孩子了。” 从老头的帐内出来,一拉开门帘,就看见往回走的小道童。 个不高,劲儿不小,连拖带拽的扯着装得满满登登的一个小背篓,抬头看见王申醒,她一股脑将背篓中打死的野兔和麻雀都倒了出来。 她一手擦汗一手叉腰,仰头看王申醒的时候不乏稚气。只是五岁的年纪不应该担负这些。 王申醒看了看整个窝棚区的营地,除了女人就是老人,还有两三个已经缺胳膊断腿的中年人。小道童是这地方唯一的孩子,也是为数不多的劳动力。 想到这里,他伸手揉了揉小道童的头,小道童冲着王申醒一笑,然后大步跑开了,甜甜的道,“芸姨。” 转头看去,小道童已经扑进了一个中年女人的怀中。 这女的看起来三四十岁,眼角已经有深深浅浅的纹路,半老徐娘,风韵犹存。 “孩子,听说你带回来个人?”中年女人抱起小道童,面容上有些难以置信。 小道童在这人怀中格外亲昵,顺手一指,“他在那。” 那女人略有敌意的盯着王申醒,白胡子老头此时也从帐内走出来,“小芸,我检查过了,他没事。” 芸姨的目光稍显柔和,不难看出,如果她再年轻个二十岁,一定是个大美人。 她和白胡子老头简单说了几句,转头对王申醒说道,“跟我来。” 王申醒的帐篷安排在芸姨和小道童的旁边,晚上乱炖汤做好的时候,小道童进帐把王申醒叫起来。 “芸姨不让我吵你,可是爷爷说你得吃点东西。”小道童啃着一只兔腿,稚气的歪着头道,“你吃不吃?” “吃!”立马翻身起身,王申醒松了松肩膀,这些天他都直接睡在地上,或阴冷或潮湿,虽然这屋里只有个木板,也远比没有强。 跟着小道童出屋,外面正是火堆上架起大铁锅,几乎窝棚区所有人都在火堆旁聚集。 随小道童坐下,白胡子老头盛起一个兔腿递给王申醒,王申醒接过来连忙点头,两口啃掉了一大半。 “老爷子!”芸姨的声音急促而不失责备。“你怎么能给他这么多” 王申醒抬头才发现,那些难民饿狼一样的目光中,同样不乏敌意。 “剩下的肉,该怎么分还是怎么分,就当是我那份给他了,我不吃了。”长长的白胡子在锅的边缘被余温微微烫卷。 芸姨扯着眉头,把自己的碗砰地放下,赌气道,“我先走了。” 有了白胡子老头的话,众人虽然妒忌王申醒但也不便说什么,继续吃吃喝喝。而老头真的没有再吃一口肉,只是喝些肉汤果腹。 望着劈啪作响的火光,王申醒的瞳孔微微发亮。 一连半个月,王申醒白天陪小道童出去打猎,晚上回来吃过饭倒头就睡。有了王申醒做陪,小道童的打猎数量越来越多,窝棚区这些家伙眼看着肚子越来越饱,也就没人对王申醒再有什么异议。 当然,除了芸姨。 对于芸姨,王申醒也是一头雾水,据他观察,芸姨每天晚上吃完晚饭基本上都出去,早晨的时候才回来,回来的时候,手里经常带些肉。 他问过小道童,那家伙到底还是个孩子,只知道在小道童没学会打猎之前,整个窝棚区都靠芸姨带回来的肉生存。 这天晚上的菜比从前更丰盛些,王申醒和小道童联手拿下了一只单枪匹马的老豺狼,肉质虽然不见得多鲜美,却是窝棚区为数不多的能吃到撑的日子。 窝棚区难民其乐融融的时候,芸姨却有些落单,两天来,她虽然天天晚上出去,但早晨却空手回来。 她到底是干什么去了? 等众人都吃得差不多,芸姨果然又朝着窝棚区外的草原走去。 王申醒独自回帐篷,趁着大家不注意,尾随芸姨离开的方向跟了出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牧马人 草原上比较空旷,远远地就能望见对面的火光,王申醒跟在芸姨身后不远处,或许是比较匆忙,芸姨根本没顾及到身后有人。 一路快步朝着火光的方向走去,走出十多里才到对面的营帐。 和窝棚区不同,这里的营帐帐布面上印有图腾,营帐外有篱笆,篱笆外有把守,营帐旁的厩里有马。 看着芸姨能从正门走进去,王申醒知道,芸姨带回来的那些肉不会是偷的,也绝不是靠武力得来的。 虽然看不清那些把守的长相,但看着那些人身上穿戴的皮制品和闻着夜风送来的腥膻味,王申醒就知道,这些人应该就是草原上的霸主——牧马人。 记忆中,他曾经在附属学院了解到牧马人的情况,这些人属于游牧民族,能够在永延里之外生存这么久,很大一部分原因都在于他们有几代人传承下来的对抗丧尸的密法。或许永延里的人也能知道这种密法,只是王申醒的级别有限,很多事情都远超出他的权限。毕竟,永延里内真正的秘密都在第一都。 定了定神,王申醒看见芸姨一进去,就有几个男的站起来,这些人大体是身材魁梧,对芸姨的到来似乎格外热情。 一个看起来格外高大的牧马男人直接一把搂住芸姨的腰,顺势扛在肩上,单手将她抱回帐篷里。 帐外看来,火光跃动,浮世欢腾。晚风直把芸姨的娇笑声生生送到了不远处王申醒的耳朵里。 原来是这样。 没什么好看的了,隐在夜色中的王申醒朝着回头路走着,心中五味杂陈。想的更多的不是芸姨,而是小道童。 窝棚区的难民最近对王申醒愈发友好,渐渐地话就多了。有个大娘说小道童本来不生活在窝棚区,是半年前芸姨看她娇憨可爱,将她捡回来的。当时窝棚区口粮不多,很多人不同意养这个小娃娃,一向心疼口粮的芸姨却说留着这孩子有用。 “有用”王申醒摇摇头,本以为有用的是小道童打猎的本领,现在或许芸姨收留小道童另有所图。 王申醒甚至不敢继续往下想。 大步朝着回窝棚区的方向走去。 月亮像一个硕大的银盘,高高的挂在树梢上,繁星漫天,夜空如幕布。 夜幕中一个年迈的身影大步流星的走着,他时不时的回头看看陷入熟睡中的窝棚区,看起来生怕有谁醒着发现了他的离开。 晚风有些凉,吹起老头的白色胡须和单薄麻衣,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白胡子老头的前面是一片树丛,像是与人有约似的,老头特意加快了脚步,走进树丛中。 “吁”缰绳一勒,马蹄在灌木丛间乱踏出一片狼藉。 一个少女顺势从马背下来,梳理了一下裹在身上的皮制短裙,又从马背上拿下来一个布袋,拍拍马颈道,“安巴,别乱叫,容易把不相干的人吵来。” 那马匹像是有灵性似的,甩了甩鬃毛,低头吃着夜草。 白胡子老头看见少女的时候眼前一亮,满眼慈爱的走上前去。 “又长个了,安苏。”白胡子老头轻拍着少女的头。 此时的安苏没有了马背上的孤傲,倒像是个听话的幼童,乖巧道,“老爹,据哨探说,最近丧尸在这一带经常出没,所有人都在收拾行囊等待转移的指令,我们部落的粮食也遭到了限制即使是我,也只能拿出来一袋稻米” 白胡子老头欣慰的笑了笑,“孩子,你安全就好,窝棚区的事情有老爹想办法,你在马人部落不容易,答应老爹,要照顾好你自己。” “那你先把这袋米收下。”少女年纪不大,说话的语气却已经比刚才凌厉了不少,似乎不打算让白胡子老头有半分的回绝。 老头叹息着接过米袋,忽然像是想起什么似的,急忙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展开是十几粒梅子,“你最爱这梅子,前两天我进山发现了它们,早春时节天还冷,就摘到这么点,安苏,我的孩子,你带回去被发现也不好,就现在吃吧。” 安苏双手接过梅子,多年马背驰骋让她早已经没有泪了,只有心中微暖,刚要将梅子放进嘴里,英气的眉眼忽然一眯缝,拿起马鞭随手一扬。只见这鞭子就像一只毒蛇一样,朝着一旁的灌木冲去,整套动作速度之快,远远超出白胡子老头的反应。 等到老头缓过神来,这毒蛇一样的鞭子已经牢牢的缠住一个人的脚脖,将这人单腿倒吊在树杈上。 白胡子老头微眯昏花的老眼,定睛一看,这倒霉蛋不是别人,正是窝棚区的王申醒,一脸惊讶的上前走去,“你怎么在这?” 王申醒并不是要故意偷听白胡子老头的谈话,只是刚才跟踪芸姨回来的路上突然尿急,就选在了这灌木丛隐秘处解手,没想到误打误撞看见了白胡子老头,为防跟踪芸姨的事情被老头发现,本打算躲在树丛中避过去,没想到又出现一个牧马人少女,两人的谈话被王申醒完完整整的听了一遍,正想转身离开的他竟然直接被安苏抓住。 倒吊着的王申醒只感觉头部充血,双手捂着头道,“我就是尿急起夜,快叫这丫头放开我。” 老头看了安苏一眼,安苏的面孔却一脸决绝,“这人不能留,会成祸患的。” “诶呀,这人我认识,半个月前进窝棚区的,他绝不是马人部落的,孩子,放过他吧。”白胡子老头抓着安苏的胳膊往下按。 老爹都这么说,安苏只好手腕一抖,将王申醒恶狠狠地摔在地上。 不料王申醒顺势一个前滚翻直接从地上站起来。 气没撒成,安苏顿时火气上涌,“今天的事情如果你敢说出去,我就割了你的舌头!”说着安苏拔出靴筒中的弯刀,在半空中划了一道银色的弧线。 王申醒却没有半点惊恐,反而是一脸玩味的看着不远处灯火通明的牧马人部落,“你虽然厉害,可我也能比划两下,估计你一时半会也杀不了我。只要我们这边动静大点,牧马人就会惊醒,部落就会有哨探出来查看。我只是窝棚区的一个平民,而你不光是在牧马人部落能够立足,说不定还是一个小头目。” 目光上下打量着安苏,这女孩黝黑的脸蛋长得倒还不错,可在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情况下,牧马人绝对不会平白无故养一个女孩,不然芸姨这么多年也绝不会还在窝棚区里面过活。这个女孩的小臂和小腿上都有凸起的肌肉,再加上反应极快的身手足可以说明她是个不折不扣的“铁娘子”了。 安苏目光中看起来有些许凌厉,王申醒继续说道,“不过无妨,我刚才藏在树丛的时候没招来马人,被你吊起来的时候也没招来马人,现在就更不会招他们,放心。” 白胡子也拉着安苏上马,“孩子你快走吧,这次你离开的时间有点长了,我怕牧马人会起疑心,你放心我保证他绝对不会说出去的。” 马背上的安苏难免还是回头看了看王申醒,迟疑了一下,还是听白胡子的话拉起缰绳离开了。 白胡子老头看着安苏离开的背影,对身边的王申醒说道,“她是个可怜的孩子,也是个好孩子,希望你” “你放心,我知道利害。”王申醒的表情忽然凝重,“不过说真的,他们牧马人部落都要撤离了,我只是担心窝棚区是不是也得撤走。” 白胡子看起来也是忧心忡忡,几年前他看此处还算安全,就在这建立了窝棚区,后来牧马人也发现了这块地方,虽然马人部落经常迁居,但也几乎没怎么走远过。 可这一次不同,安苏说的是,撤离。 “我再想想。”白胡子老头佝偻着背,缓缓地往窝棚区的方向走去。 第二天清晨,王申醒从自己窝棚出来的时候,小道童已经捡了一捆柴。 窝棚区的老人们早就醒来,芸姨也一如既往地从牧马人的床上赶回了窝棚区,窝棚区众人全部在场,纷纷围在高高架起的铁锅旁。 看着锅里的水不断地咕嘟冒泡,小道童乖乖的坐在王申醒的旁边,看着前两天囤下的肉翻腾生香。 “咕嘟”小道童吞咽口水的声音打破了沉寂,以往早就大快朵颐的众人,此时正在等候白胡子老头的一声令下。 然而老头并没有拿起大碗,反而是一脸严肃的环视了一周。 “我”白胡子老头低头苦笑一声,“我有事想问大家。” “我想问大家,肯不肯走。” 这一句话,窝棚区的众人顿时炸开了锅。 “走?咱们去哪?”一个捧着粗瓷大碗的银发老妇一脸惊恐地看着白胡子。 “就是啊,咱从没离开过这里,大家都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您为啥突然要走?”另一个老头提着半截空裤管对着白胡子说道,“您这不是要了我这老瘸腿的命了吗!” 白胡子老头沉吟片刻,一字一顿道,“不走就成腐肉。” 整个窝棚区顿时哗然一片,瘸腿老头的瞳孔瞬间放大,像是想起什么最为惊恐的东西一样,“你是说你是说那些家伙要来了?” 白胡子叹息着点头。 “啊!!!”得到了白胡子的肯定答案,瘸腿老头顿时像是发疯一样抓狂,“那些家伙要来了,咱们谁都活不成活不成啦!” 瘸腿老头撑着一条腿,拿着拐杖的手在半空中乱晃,整个人跌坐在烧好肉块的大锅中,沸水烧着瘸腿的皮肉,那家伙却像没有任何感觉一样,尖锐的声音哭嚎着,“它们它们会把我们堆成尸山的!咱们谁都活不成啦!” 有几个理智还在的窝棚区贫民想要把这个瘸腿老头拉出来,却都因为瘸腿老头半空中胡乱挥舞的拐杖而无法靠近,直到一锅肉汤与瘸腿老头的血肉混合在一起。 在众人人心惶惶的时候,芸姨站起身,她看起来一脸疲惫,眼神不乏坚定。 “我们必须走,走不动也要走,走或许会死,但不撤一定会变成它们。至于去哪”说道这里的时候,芸姨的眼神有些闪躲,“再过三天,牧马人都会撤离,我们跟着他们的部落,即使走的慢,也总好过在这地方等死。” 芸姨开口,众人只能惶惶的点头,他们都懂得,时值春季,这地方水草丰沛,牧马人会在这个时节离开这样的宝地,必定是丧尸即将大量来袭,不得不走了。 至于芸姨的消息来源,大家也都深信不疑,毕竟芸姨晚上出去的事情早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只不过谁都不说罢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丧尸大军 草原对于任何一个牧马人来说,都是母亲。而此时两个十多岁的牧马人哨兵正站在距离他们营地三百里外的高地上,回身俯瞰那片水草丰美的延外草原。 其中一个牧马人哨兵率先开口,“这时节草原上的草可真茂盛啊,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金子,也比不上它们一半好。” 另一个哨兵从高高的马背上下来,嘴里衔着随手抓取的两片草叶。“你尝尝这草,味道甘甜。我真不想离开这里我们虽然生下来四处游走牧马,居无定所,可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这片草原。” “是啊,我们的王早在二十年前就带领我们的父母来到这片草原放牧生活,”哨兵说道这里的时候甚至有些哽咽,“我们都从这地方出生c长大,可是,现在我们的王又命令我们三天后全部撤离,我这心里真不是滋味啊。” “都是那可恶的腐肉家伙!”另一个哨兵从马背上掏出来一个酒袋子,往嘴里一扬,阳光下浑酒顺着黑红的皮肤直往脖颈里流,一袋酒喝干,然后把酒袋子往地上一摔,“我就不信我们这些马背上长大的家伙,会怕那些腐肉家伙!!我三岁就会摔跤,五岁就懂骑射,那些腐肉家伙如果让我遇到,我一脚就能踏死一个,双脚就能踏死一双。” 醉酒哨兵的豪言壮语让另一个哨兵听得咯咯直笑,“对!一脚踏死一个!” 看见有人捧场,醉酒哨兵越发来劲,“这算什么!我的志勇虽然比不上我们的王,可也是马背上的骄者,那些腐肉家伙只管来,爷爷我手指头轻轻一捏,他们的腐肉和骨骼瞬间都成粉末!!” 醉醺醺的哨兵说到这里的时候,另一个哨兵眼神中的笑意却渐渐消失,变成了惊恐。“大大哥” 醉酒哨兵看见后者眼中的惊恐只觉得是对他的敬重,正要继续吹嘘,只觉得脖子后面有些滚热。 阳光下,黑红的脖颈瞬间被一张污秽大口咬的鲜血直流,坐在地上的哨兵本想救援,急忙用马鞭抽了两下那个丧尸,下一秒,他手中的鞭子却掉在了地上,完全放弃了抵抗,因为映在他眼中的,是瞬间就聚集了的千万只丧尸,密密麻麻的堆满了草原的高地,甚至望不到尽头。 这千万堆腐肉瞬间淹没百里草原的丰沛与多少年少的意气风发,化成一滩血水的时候,甚至都没来得及叫出一声心底的哀嚎——丧尸大军来了! 溪水从山上湍流而来,两米宽的溪面上竖着不少磨脚的山石,一个五岁的身影此时正在这些石面上像只野兔一样迅速跳脱。 身后的少年看起来则稳重许多,稍稍迈开腿就可以抵上小道童走三步,因此,即便行走不徐不疾也并没有被小道童落下很远。 “啊~”本来跑出去很远的小道童忽然叫着往回跑,“阿醒,前面有好多鱼啊!” 王申醒皱了皱眉头,溪水中有鱼本来就很正常,而且此时时值春季,也是鱼类繁殖季节,说不定这条小溪正是鱼类的温柔乡。 王申醒一脸淡定的瞥了一眼,看到远处景观的时候,他就不淡定了。 见过鱼多的,没见过这么多的,两三米的溪面,十几条大鱼成一排,此起彼伏的游动,覆得看不见溪面,竟然一下子‘鱼头蹿动’,排山倒海般的朝着他们过来。 “阿精,把背篓脱下来直接横在溪面上。” 这小家伙虽然只有五岁,办起事情来却像个小人精似的,手脚麻利的脱下背篓,横在溪面上,只分钟就装了满满一篓鱼,难怪王申醒管她叫‘阿精’。 王申醒也没闲着直接把自己背篓上好不容易捡到的柴火一股脑的全倒出去了。 比起这点柴火,食物更重要,马人的营帐三天后就要迁移,而窝棚区的众人也决定跟随白胡子老头一块走,路上还不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所以,对于现在的窝棚区,把鱼做成晾晒好的咸鱼干肯定要比柴火好太多。 将这一篓鱼拿起来沥干水,王申醒直接背在自己身上,回头看小道童却显得格外吃力。 “阿醒,帮帮我。”小道童一脸无助的望着王申醒。 王申醒笑着揉了揉小道童的头,她再怎么精明也毕竟是个五岁的孩子,还有很多事情是她做不来的。 双手接过小道童的背篓,王申醒往上一拉,便觉得有些异样。 王申醒的背篓比小道童的大,但他还能轻松背起来,这背篓他怎么就提不起来了? 快速将背篓里面的鱼清空一半,露出了一条青紫色的缝隙,再往下拨开两条鱼,王申醒顿时瞳孔一颤,转身对着小道童说“憋气!” 还没等小道童反应过来,直接将她拖到了水底。 小道童的口鼻被王申醒的大手捂着,却并没有挣扎。 她知道,王申醒不会害她,只是不明白王申醒为什么这么做。 早春的溪水很冰,溪下是略显浑浊的湖绿色,透过头顶的鱼群,她看见正上方有个青紫色的浮尸脊椎卡在了石头缝上,肚子上被掏了一个大洞,貌似所有的脏器都被掏空了一样,因此它并没有什么血,只是貌似它的头上还扣着一个不知道从哪来的背篓。 看到这里,小道童瞪大了眼睛。 她知道,这就是王申醒拉她进水底的原因。 几秒钟后,整个地面震颤,导致水面都开始颠簸,这种震颤的力量似乎囊括了整个延外草原,有如山呼海啸一般。 地面上的那些家伙脚步急切而迅猛,似乎一往无前,仅仅半分钟,整个水面又恢复了平静。 王申醒拉着憋气快到极限的小道童慢慢的在水面探出头,缓缓上岸,看着不远处的丧尸大军,他深深的皱着眉头。 小道童则咳了咳水,“阿醒咳咳,芸姨和爷爷怎么办?窝棚区的爷爷奶奶都怎么办?” 王申醒伸手摸着小道童湿漉漉的头发,叹了一口气没有说话。 丧尸大军这次行军的速度奇快,半天的光景就已经走出很远,它们似乎没有目标没有归途,它们不需要生存条件,也没有太多的生理限制,甚至行军毫无原因,但是它们一直在做的事情却只有一件——扫荡,直到所有人类灭亡。 此时的牧马人帐篷都变成了一片废墟,更何况平民的窝棚区。 王申醒带着小道童下山回去的时候,已经快到晚上。由于没有任何物资,王申醒不得不带着小道童冒着风险回来拿些储备用品。 不远处是地上砸烂的碗和铁锅,以及个被砸烂的丧尸和一滩滩血迹,不难想象窝棚区的人经历了怎样奋死一搏却又毫无用处的抵抗。 “小心点。”王申醒拍了拍小道童的肩膀,然后递给她一根平常烧火的铁钩,“阿精,你记住,现在除了我,所有人都不再是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他们他们都变成了一团腐肉,如果这时候有人来敞开怀抱拥抱你,你要做的就是用手中这个铁钩,爆了他的头!” 小道童的目光却并不迷茫,“阿醒我懂的。” 看着小道童认真的模样,王申醒竟然露出了一丝苦笑,也是平常蹦蹦跳跳的小家伙竟然让他忘了,她可不是一个平常的五岁小孩,她是个小人精啊。 天色渐暗,窝棚区此时一片荒凉,现在王申醒只能尽快找些能用的和能吃的东西,和小道童尽快离开这个地方。 为了节省时间,两个人兵分两路,王申醒找的这地方是原先窝棚区的储藏房间,原本由白胡子老头掌管,因此虽然很多腌肉和馍都已经掉在地上沾了土,但最起码,没有沾上血。 王申醒将它们捡了捡装在背篓里,刚准备去下一处,却听见了身后小道童的呼喊声。 “怎么了?”王申醒赶到的时候,小道童已经用她熟悉的铁钩爆了几个熟悉的面孔。 一张稚嫩而决绝的小脸上又流露出一丝丝不舍。 “我们快走吧。”眼看着周围的丧尸越来越多,王申醒只能抽出两根搭窝棚的木棍胡乱横飞,进行抵挡。 “阿醒,快撤出来。”小道童只有王申醒膝盖那么高,很快就从丧尸中钻出来,在王申醒身后对他说着,从自己的衣袖中拿出几张道符,快速甩到那些丧尸的头上。 那些丧尸有一秒钟的迟疑,然后更加强烈的朝着他们扑来。 “我的符怎么不好用了?”小道童大叫,“一定是沾了水!!” 就这一个失误,四五十个丧尸瞬间就密密麻麻的围了三圈,瓮中捉鳖。 就在这时,一道身影从窝棚布下面钻出来,一张略显老态的俏脸上布满了血渍,芸姨左手捂着空荡荡的右臂,对着小道童喊道,“孩子,快走!” 说着,将那些贴在她自己身上保她一命的道符通通扯下来,朝着那些丧尸扔过去。 就在芸姨扔下道符的瞬间,王申醒夹起小道童迅速打开一个缺口,飞奔着脱离开包围圈,回头看时,一只丧尸大口的咬在了芸姨右侧的肋骨,直扯着骨头掀掉了半个脸皮,来不及反应和抵挡,又是一只连着一只丧尸扑了上去,妩媚风韵终究化成了一堆模糊血肉和森森白骨。 “照顾好她!”人死前的最后一声分外凄厉,撕咬和血浆崩裂的声音凄厉得让王申醒连头都不敢回。臂弯中的小道童此时哭得像一个普通的孩子,没有了所有亲人的孩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 白胡子老头 三天里小道童不眠不休的哭了三天两夜,终于还是没挺住,在第三天夜里哭累得睡着了,王申醒也算是耳根清净了一夜。 小道童才五岁,虽然长得水灵,但也没多沉。王申醒夹着她一直走了三天,丧尸大军朝着永延里的方向前进,王申醒就朝着反方向走。这么一来,起码暂时不会正面对上丧尸大军了。 等到王申醒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离开窝棚区的第四天了,几个红彤彤的小苹果掉落在他脸旁,他随手抓起一个拿衣服擦了擦,然后对着站在他面前抱着满怀苹果的小道童说,“不哭了?” 小道童的眼睛还是有点红,却坚定地摇摇头,“我们得活下去,阿醒,接下来我们去哪?” 酸甜的苹果汁瞬间充满了有些发干的口腔,王申醒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永延里之外的世界我不熟,我们得先找到人,或者起码是活物,哪怕是些用得到的工具也行。” “马算吗?”小道童忽然眼睛一亮,看见王申醒惊讶的表情继续说道,“我刚才爬到树上摘苹果的时候看见五百米开外的草原上有几匹马。” 有马的地方或许就有牧马人,或者能用这几匹马逃离这片是非之地也行! “快带我去。”王申醒急切道。 小道童引路,两个人急匆匆的赶去,果然在不远处的一棵榕树下看见了三匹马,这些马长得异常壮硕,马腿最细的地方,都有人的脚脖那么粗。 只见血渍染红了大片土地,周围没有任何丧尸或者人类的肢体,却有不少腐臭的内脏,不少苍蝇和乌鸦都聚集在这地方。 看这情景,王申醒把小道童护在身后,小道童的小嘴抽了抽,然后‘哇’的一声呕了出来。 王申醒拍着小道童的背脊,再往前看去的时候,一双深红的马眼正巧也空洞的看向王申醒所在的方向,霎时间,所有在地上吃腐臭内脏的乌鸦顿时漫天飞。 然后,有一匹马动了。 它前腿先匍匐在地上,空洞的眼睛下,体内传来一种奇怪的声响,就像是用汤匙舀柿子一般,马腹部裂开一个整齐的大口子,从这口子中,爬出来一个血淋淋的人。 活人。 紧接着,另外两个马匹也紧接着动了起来,马匹的背脊像是整个抽离了一般,也同样站出来两个活生生的人。 “他们是牧马人?!”王申醒刚想庆幸遇到了马人,却发现来者不善。 最早来的那个马人舔着嘴角的马血,手里已经举起了屠刀。 “嗖”连着三声响,再看这三个屠夫几乎同时头颅中箭。 “你们暂时安全了。”骑在马上的安苏缓缓放下手里的长弓,三箭连中似乎并没有让她的表情有任何的波澜。 “别害怕”安苏收起长弓和弯刀的时候,不那么吓人,看起来还是有点像孩子王的,走上前轻抚小道童的头。 出乎意料的是,小道童一点也不害怕,并且双手抱着胳膊一副老成的样子道,“我见过你,以前芸姨不在我睡不着的时候,远远地看见过你拿着麻袋在窝棚外头徘徊。第二天,那个麻袋就到了爷爷手里,里面都是吃的。你,是好人。” 小道童一副小人精的模样,只是一提到芸姨顿时就又蔫了,安苏拍着小道童的肩膀,努力装出一副耐心的模样道,“那你知道老爹的下落吗?就是那个白胡子爷爷,经常给你们发吃的的” “我没看见爷爷,阿醒你呢?”小道童扭头看着王申醒,得到的回应也是摇头。 “没看见也未必是坏事。”王申醒宽慰道,“不过,你杀了三个马人,你也是马人部落的一员,你回去会不会没法交差?” “他们是索落部的,这些丧心病狂的家伙,死的越多越好。”安苏低头的时候,让人看不见情绪,“我叫安苏。” “我是王申醒,”马人部落之间争夺的事情,王申醒也不想理会太多,也没那个精力,直接指着小道童道,“这孩子没名字,我叫她阿精。” “你,你们接下来有什么安排?”安苏跟王申醒说话的时候看了看小道童,她不是没想过将王申醒带到马人部落,为她们部落的大王昆布萨尔卖命,只是,还有个五岁的小道童太棘手了。 在粮食不多的时候,昆布萨尔即使缺个帮他挡丧尸的,也不会选择喂养一个五岁的小家伙,毕竟她个子太矮了,挡也就能挡住丧尸的腿,而丧尸从不靠腿咬人。 这些年有太多人想为昆布萨尔部落鞍前马后,哪怕是当个挡箭牌。其中不乏想求安苏替他们说话的,安苏宁肯看着这些软蛋喂狼,也懒得替他们说一句话。王申醒看起来跟那些家伙不同,能在丧尸大军压境的情况下活下来,或许是本事,或许是运气,不过不管是本事还是运气,这家伙都有可用之处,带回去这么个人最起码还算好交差。可是王申醒如果为了进马人部落自己活命而抛弃小道童,或者,要以她之前暗中帮助窝棚区难民的事情威胁她呢? 安苏的眉头拧成个疙瘩,她心里想帮王申醒,可王申醒如果是个抛下五岁小孩子的窝囊废,安苏甚至会亲手杀了他。 “安苏,谢谢你,如果以后有需要我的地方,你尽管开口。”王申醒说话的时候,显得很轻松,抱起小道童就要离开。 “等等!”安苏此时有点没缓过神来。 什么情况?延外草原已经都是丧尸了,牧马人是王申醒眼下最好的仰仗,而昆布萨尔的部落是他最好的选择,他就这么放弃了? 这家伙不会是个傻子吧?他难道不懂得马人在草原上是何等强大的存在? 安苏的脸色有些发红,还是说这家伙太瞧不起我安苏了?好歹自己也是部落里的一个骏长,说话总归是有些分量的,这家伙都不来求求自己试试,难道还要自己求着他,让他留下?让自己求他,跟自己一道去投奔马人? “我有问题要问你。”安苏面对着那个看起来灰头土脸的人,“你的脑子是不是被丧尸吃了?王申醒,你现在跪下来求我,我就带你去见我们的部落统领!” 看着安苏阴晴未定的脸庞,王申醒淡定耸肩道,“我拒绝。” 麦色的皮肤也抵不住安苏脸上的通红,跨身上了马背,“你想好,我就给你这么一次机会!昆布萨尔是我们部族的统领,我们的王!他手下有五个骏长,只有我一个不是原生的牧马人。王申醒,你带着个孩子,你们走不远的。只要你求我一句,我可以带你回部落。” 安苏的眼睛瞪得浑圆,王申醒放下了小道童,说道,“马人部族的粮食也不是白来的,你要是真没顾虑,早就把白胡子老头带回马人部落了,还用得着等到现在?安苏,谢谢你。白胡子老头宁死都不肯连累你,我和阿精更不能连累你。” 王申醒抱起小道童转身就走,那背影决绝。 安苏却第一次慌了神,骑马追了上来,横在王申醒面前,“你说得对,我脱离部落,就是为了找老爹的,他现在怎么样我都不知道,不过他早就托付过,要好好照顾这孩子和你。王申醒,我算你有骨气,但是生存下去光靠骨气可不行,延外草原远比你想得要危险。” 安苏顿了顿,“一起走,起码在遇见马人部族之前,就当是我们相互有个照应。” 王申醒看了看小道童,然后点了点头。 那天夜里,火堆旁的两大一小三个人都睡得很熟,本该是安苏值夜,却不知怎的睡在了地上,夜风让她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火光中一只苍老的手掌替她盖上了一个毛毡的毯子,那老人穿着一身褴褛甚至带着血窟窿的衣裳,眼中满是慈爱,缕着长长的白胡子,掖了掖小道童的被角,然后走到了王申醒面前。 那是一张灰头土脸的睡颜,他看起来是那么的疲惫,老人伸出手指抚平了他皱起的眉头,“孩子啊,不必忧愁,你现在所知道的世界还太小。这世界上除了永延里和这片延外草原,还有大海和山丘,还有沼泽和沙漠,还有这漫天星斗。所以啊,不必焦虑,你的故事才刚刚开始,古老和未来都会在你的归途等你。” 天快亮的时候,王申醒忽然被小道童的哭声吵醒,睁开眼睛的时候,安苏拍着小道童的背脊嘘寒问暖。 小道童哭着说,她梦见爷爷了。 王申醒心中不免一凉,他找过了,窝棚区那么多人,根本不可能有人活着出来,即使有,也没可能是一个步履阑珊的老头。 仰头的时候,王申醒似乎想起了白胡子老头递给他的那块兔腿肉,不禁又皱起了眉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 附属学院 常年的干涸,让这片土地裂开了一道道像蛛网一样的深痕,王申醒抱着小道童,安苏牵着马匹,在硕大的日头下,三人成行。 “啪嗒。”最后一滴水倒进了小道童的嘴里,安苏轻拍着小道童的头,干裂的嘴唇上下浮动道,“乖孩子,别睡。” 小道童吧嗒着嘴努力的睁开眼睛,这才勉强撑着眼皮点点头。 弹尽粮绝,是他们三个人现在的处境。唯一可以称得上是食物的,只有那匹被安苏视为兄弟的大马安巴。安苏宁可自己下来走路,也不愿意让安巴倒在这鬼地方,王申醒就是不想也知道,如果吃了这马肉,就相当于要了安苏的命,这点是王申醒是做不出来的。 凭着一双腿在这里,要想追上个个都骑马的马人部落,恐怕是不可能了。 王申醒现在也顾不了许多,只想赶紧走出这鬼地方,找点水喝,找个有食物的地方。人穷志短,这就是王申醒目前的全部想法。 忽然一阵响声传入了他们的耳朵中,反应最快的还是安苏,她马上俯身将耳朵贴在地面上。 “有马蹄声?”口干舌燥的王申醒一向少话,但此时还是开口了。 对方很可能是一队马人,如果是安苏的敌对方,那就可以取而代之。如果是安苏的部队,有安苏在,最起码能够有口水喝。 王申醒正在思考的时候,却听见安苏说,“不光是马蹄声。” 安苏舔了舔干瘪的嘴唇,“还有别的。” 放眼望去,荒芜中尘土飞扬,在一层雾状砂石的覆盖下,两匹大马率先冲入王申醒的视野,远远看去,马背上的人在烈日下闪烁着银色的光芒。 他们身上穿着的不是马人那样的皮革与布料,而是铁甲。 这可是王申醒目前为止没怎么见过的人群装束。 紧跟着两匹马背后的,是一辆车。 土色的车身,高底盘的设计,更像是一辆越野车。在这种尘土飞扬的地方如履平地,足可见这车的性能是没什么问题的。 越野车后面同样跟着两个骑马的人。 “是物资团的。”安苏对王申醒说道。 王申醒点头,努力搜索着记忆,这才勉强想起来,永延里的大门也会为两种组织打开,一个是第一都的都卫队士兵,另一个就是物资团。 前者是官方组织,后者是自发形成的,可以说物资团就是一支敢死队,只要接钱什么营生都做,同样,他们进入永延里之前也要进行仔细的排查,如果有被丧尸抓伤甚至咬伤的,都将永远的遗留在永延里之外。 这些人险象环生,永延里缺什么,他们就来延外搞什么。偶尔也会带点永延里的物资卖给马人,这就是他们目前为止的立命之本。 安苏低垂着脸道,“丧尸正在朝着永延里的方向移动,永延里那边应该是被丧尸围的水泄不通,物资团这个时候出永延里的大门,一定是有极重要的金主,极重要的事情,给他们每个人都出了极重的赏金——多到足够豁出一条命的价钱。” 王申醒对这些并不在意,毕竟多高的价钱都比不上自己的狗命重要。这种人不过是些亡命徒罢了。 “他们会不会对我们动手?”极度缺水的情况下,努力让口舌生津,王申醒才勉强挤出这番话。 安苏思索了一番,“应该不会,他们这些人都是明码标价,轻易不会结怨,并且跟我们部落交易的时候,我们的王——昆布萨尔基本上都是公平买卖,没抢他们的货,也没让他们吃什么亏。更何况我通常也不会管这些琐事,他们应该没怎么见过我。” 说话的功夫,马队和车已经远远地从一端开了过来。奇怪的是,一辆越野车的行驶车速应该远高于马匹的行进速度,并且身为活物的马舟车劳顿会累会倒下,但是机械做成的车子却不知疲惫。 而这辆越野车始终在马队的最中央,这种情况下,围在车辆四周的物资团马队根本就是四个随时等待送命的保镖,车里才是真正的重要人物。 那车里坐的究竟是什么人? 安苏和物资团的接触不多,估计更不清楚他们之间内部的业务问题了。 “吁”马嘶后,队伍最前面的两匹马齐齐停下,两个物资团铁甲人从马背上下来。 “昆布萨尔部落的女人也会私奔?”身穿铁甲的两人都是时值壮年,身上肌肉,脸上横肉,虽然不至于凶神恶煞,但也能看出来这都是有不少阅历的家伙,眼睛都毒辣的很,单是用余光看了一眼安苏的马匹直接就可以说出安苏所在的部落。 后面的车马也跟着停了下来,王申醒抬头只能隐约能看见车上坐了五个人,还没来得及看清这几个人的面孔,后面两个骑马的铁甲人也从马背上下来。 “哟,这牧马人的女人竟然和一个平民私奔,还生了个娃娃,少见,少见。” 王申醒听这话的时候看了一眼安苏,那家伙背后的手已经握住了腰间的弯刀,手背上青筋暴起。 没等安苏动作,小道童突然从王申醒的背上探出一个小脑袋,拿出了她有生以来最厉害的本事——卖萌。 “叔叔,我饿” 一双大眼睛眨巴着说话间眼泪啪嗒啪嗒的往下掉,要不是她收到来自物资团的一袋馍馍一小袋肉干和三壶水后偷偷对王申醒露出的狡黠一笑,王申醒甚至都忘了她这个小人精的身份了。 “娃儿,你们就往前走,再走个两三天就能出这鸟不拉屎的地方了。别怕啊。”四个物资团铁甲人对小道童纷纷安慰道。 王申醒只能无奈摇头,如果不是看在水和食物的份儿上,他此时一定会揭穿小道童这一脸人畜无害的伪装。 “谢谢叔叔。”甜甜的说了一句,小道童就从王申醒的背上跳下来,拿着物资团给的食物补给分给了安苏和王申醒后,就跑到一边吃去了。 “好了,给了吃的了,也指路了,该赶路就快点,别耽误了正事。”越野车的副驾驶下来一个铁甲的身影,这人长得壮实,眼睛极为有神,下巴上密密麻麻的花白胡渣,看起来就不是等闲之辈。 “是,团长。”本来还是萝莉控的四个铁甲人顿时变得肃穆起来,迅速跨步上马,护着越野车前行 一眨眼的功夫,这车队就已经走远。安苏仰头一口气喝了半壶水,这才让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沙哑,“想不到物资团里竟然还有不少好人。” 王申醒微微摇头,“可是好人未必好命。” “你什么意思?”安苏侧过头,看着王申醒直盯着地面上。 顺着王申醒的目光看过去,安苏看见干裂的土地上有一条长长的‘水痕’,水痕的尽头是汽车的底盘。 安苏从来没见过车,所以也不知道从车底漏出来的‘水’到底会有什么影响,她俯身下去用手捻了捻被‘水’浸湿的土,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只觉得这水的味道太难闻,比林间的腐臭死水还要恼人。 “这不是水,是汽油。以这漏油的频率,即便是出永延里的时候油箱是满的,他们也走不了多远了。”说着,王申醒咬了一口肉干。 安苏听不懂王申醒在说什么,只是忽然觉得王申醒这个平民有些让人捉摸不透了,这人的所见所闻居然超过了在马人部落从来没输过的自己?那白胡子老爹到底留了个什么样的人在窝棚区? 安苏掰下一块馍馍送到嘴里,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 显然是小道童这家伙更会吃,把馍馍掰开夹上肉干,吃得一脸陶醉。三大口就吞完整个馍馍,王申醒看着不免发笑,这小人精还挺爱干净,吃完还不忘往装肉干的布袋子上蹭一蹭手上的油。 “阿醒,你快看这是什么?”小道童拿着布袋子递给王申醒,这上面是一个徽章一样的标记,在王申醒脑海中的残存记忆中,还有些关于永延里之内的资料,王申醒知道这徽章代表着永延里附属学院的一等学员,以前的王申醒也是其中的一员。 附属学院的学员年龄不会超过二十八岁,所以物资团的银甲人应该没有一个是附属学院的学员,而附属学院又对食物管控的极为严格,所有食物都是按照学员的等级划分,能够领到肉干的人,等级应该也跟以前的王申醒差不多。 那附属学院的人怎么会跟物资团扯上关系?王申醒想过很多种可能,其中最不靠谱的就是附属学院的人才是物资团的真正金主。 物资团老团长回头望了望,目光锁定的却不是那个年轻的牧马女人,而是那个刚才背着小孩的年轻男人。老团长只是觉得这家伙好像在哪看过,却又一时想不起来。 “老团长看那个男的是否面熟?”紧挨着老团长的,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双手抱臂,微闭着一双眼睛,即使在延外的荒芜地也显得气定神闲。“他就是王申醒。” “附属学院的那个?”老团长马上反应过来,一脸惊诧的看着身旁的少女。 少女点头,“那家伙等待考核进入第一都,出了些差错,两个月前被赶出永延里,没多久就来了大批丧尸,我们都以为他死了,没想到他会在这里出现。” 经过这少女的提醒,老团长立刻是眼前一亮,“掉头!开车回去!!” “这家伙要是有命活着你们以后肯定还会遇到,老团长,别忘了,眼下还是我的事情更重要。”少女语气平淡却不怒自威道。 老团长余光瞄了一下少女,沉吟片刻道,“明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荒屋 “你看!”安苏的声音显得格外的激动,就连马匹安巴都有些按捺不住的用前蹄扒着土地。 放眼望去前面是一片绿茵,而后,树木林立,碧湖连天。 小道童也吃掉了一直没舍得吃的最后一根肉干,兴奋地高举双手,“阿醒,你看,物资团的银甲叔叔果然没有骗我们。” 的确,王申醒背着小道童,没让小道童自己走路,所以脚程也算快些,才两天的光景,竟然已经走出荒芜的黄土地,来到了这片绿洲。 所幸,还是活着出来了。 安苏的坐骑安巴是最为兴奋的,一连几天终于算是有些青草吃,安苏一撒手,这马撒了欢似的朝着绿油油的草地跑去。 等到三人走到绿茵地的时候,这马也不知道从何处钻了出来,用头轻拱着安苏的肩膀。 “跟你走?”安苏梳理着安巴背上的鬃毛,“走去哪?” 安巴转头就跑,安苏直接跟在安巴的背后跑了起来。 牧马人的马匹都是百里挑一,何况以安苏的身份她能常伴左右的马匹怎么也得是中上等的,这匹马示意安苏离开,想必也不会无缘无故吧? 难道是看见了昆布萨尔的马人部落?想到这里王申醒带着小道童也追了上去。 安巴一连饿了几天,腹腔处的肋骨嶙峋,但肚子却是刚吃饱,难得的圆鼓。 一声马嘶,前蹄踏动,安巴停在这地方,回头看着安苏。 “安巴,这是”安苏轻轻揽着马脖子,“一间荒屋?” 王申醒随后赶到,映入眼帘的正是一间屋子,外观看起来十分破旧,爬山虎的藤蔓沿着墙壁生长已经窜满了屋顶,几张硕大的蛛网挂在窗子上,不过所幸窗子上的玻璃都还完整,屋顶也还结实,作为一个遮风挡雨的临时落脚处是足够了。 王申醒拧开门把手,安苏和小道童紧随其后。 随手挥落蛛网,王申醒发现这里还算挺宽敞的,两张小床齐齐的摆在屋里,柜子椅子水壶都一应俱全,貌似还有一个闭锁的房间,王申醒小心翼翼的打开门一看,这里面是个库房,没什么异常。屋里也没有什么打斗的痕迹,这里简直就像是个世外桃源。 王申醒皱了皱眉头,看这地方的破旧程度的确是百余年前的建筑,然而屋内摆设的生活用品却并不陈旧,难不成这里还会有人住? 来不及想那么多,一阵困倦就席卷了他全身,在荒地中走了这么多天,现在这三人的状态真可谓是倒头就睡。 睡眠并没有夺走他的警觉,虽然睡着了,但他也清楚这地方是永延里之外的世界,遇到丧尸都是大概率事件。 “怎么了?”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王申醒是被一阵叮当作响的声音吵醒的。 第一时间王申醒冲了过去,只见安苏从一堆废墟中拎出来几柄铁锹。 “这东西得让安巴驮上。”安苏得意的看着自己的收获,“这东西搬新地方的时候能铲土,遇到丧尸的时候直接拍在丧尸脑袋上。” 王申醒没听安苏说话,目光却定在了铁锹的旁边,一堆散落的烂铜废铁中,他发现了几个电棍。 看规格这种伸缩电棍应该不是民用的,虽然有些破旧,但整体没有大的损伤,应该还可以用。 “这东西就不拿了,”安苏看王申醒拎出这东西,直接说道,“你没怎么跟丧尸打过交道,你不知道,这东西太短,并且不够锋利,用着不顺手,拿回去也没什么用。” 王申醒没直接回答安苏的话,“咱们在这能待多久?” “囤些水和野果,如果有机会再打上些野味,不会超过三天。”安苏说道。 王申醒四周看了看,终于在目光锁定了一辆已经生锈的自行车的时候,重新开口了。“给我五天时间,我让你看看这不起眼的伸缩棍到底能不能用。” 沉思了一番安苏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她知道以她们的速度目前还追不上马人,但看这地方还算宜居,马人就算不在这里驻扎也会停在这里修整上一段时间,毕竟马人部落中还有不少老幼和妇女,连日的奔波逃命估计也让他们折腾不起了。 “好,我给你五天。”安苏对于王申醒这个人还是有点信任的,只是她不明白,那棍子是方便携带,可是它砍不死丧尸,也刺不穿丧尸,就算拿着这种东西,又有什么用? 再想问王申醒些什么的时候,这家伙已经在低头找东西了。 安苏摇摇头退了出去,算了,这些天就由她和小道童去弄些吃的,这个有手有脚的大男人还要等着吃闲饭。 如果不是王申醒之前表现出来的勇气与果敢让安苏对他刮目相看,安苏此时早就给他两刀了。 “走,咱们回去。”看着小道童拎着满筐的果子,还不忘往嘴里塞一个,安苏满眼笑意。 她很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看见小道童无忧无虑的憨态,安苏想起了自己的幼时,那时她的父母还在。 收回思绪,安苏拍了拍小道童的头,“阿精,你去窝棚区之前,是跟你父母生活在一起么?” “没有,我跟姑姑在一起。”小道童一脸认真地摇头道。 “那你姑姑呢?”安苏拍着小道童的小脑袋。 “我一觉醒来姑姑就不见了,我就乖乖的在山洞里等她,等了有”小道童认真的掰着手指头,却好像不怎么识数,“等了有好几天,她还是没回来。” 看着小道童逐渐落寞的神情,安苏想起了自己小时候。 安苏带着小道童两人一前一后,貌似各有心事,脚步虽然沉重,但好在离荒屋不远。 安苏卸下两人身上的背篓进屋的时候,一股浓烟呛得她们两人直咳嗽。 “王申醒,你想炸了这房子是不是?”安苏刚想冲进去找王申醒拼命,王申醒却煞有介事的走进来。 只见王申醒弄得一身黑,直接在安苏身旁蹲了下来,伸手抓住安苏的小腿,被安苏猛地一踢。 “你想干什么?” 安苏有些紧张,在马人部落的时候,每个人对安苏都非常敬重,就算是嫉妒自己的那些家伙,也绝对不敢如此轻薄自己。 这个烦人的王申醒上来就敢抓住自己的小腿,他还要不要命了? 王申醒被安苏踢得人仰马翻的,所幸安苏只用了一分力气,他从地上爬起来拍土道,“你常年骑马,小腿应该很结实,安苏,把你这双腿借我一用?” 安苏登时脸上一红,马人部落性情奔放又喜马背为生,她一早就看过不少马人对腿长的女人示好,想不到今天轮到她安苏了? 安苏心里有些犯怵,回头又看了看王申醒,如果没有一脸的灰泥,这家伙还算俊朗,虽然看上去有点瘦,但是要是能入赘马人部落,成为自己的汉子,也也还说得过去。 红着脸,安苏被王申醒带到里屋。 “就是这个。”王申醒指着破旧不堪的自行车,“你上去。” 安苏不太明白,但很快她就理解了王申醒借她一双腿来干什么。 “对,就是这样,用力蹬,蹬得越快越好。”看着安苏像一只跑轮的仓鼠一样,王申醒表示很满意,以安苏的腿力,一会就能完成。 这几天王申醒没日没夜的收拾,终于造出来一个小型的发电机,由于实在是没地方找硅板去,王申醒不得不放弃了太阳能发电的想法,只有靠那破自行车的人力发电,对于目前来说才是最靠谱的。 安苏一边吃力的蹬着自行车,一边看着那个用一个转轴c几个铁片子还有几块破磁石架起来的破轮子。 这玩意能干什么用? 自己堂堂一个马人部落尊贵的骏长,就被王申醒拉来干这个? 安苏越想越气,甚至想起来小时候看过某种生物拉着石磨磨豆子的场景,那生物大概叫做驴吧?连最次等马都比不上,王申醒现在就让自己来做驴干的活? 想到这里安苏越来越觉得他在耍自己。 “我不干了!”安苏愤懑道,“王申醒你就是在耍我!你是不是还在记恨我之前在窝棚区的时候把你吊起来的仇啊?” 王申醒看了看用发电机充电的电棍,不得不说安苏的腿力真的不错,脚下的轮子一直都很稳,速度也相当均匀,如果好吃好喝的喂着安苏,自己辛辛苦苦找的三根能用的电棍,估计不超过一天就能充满了。 王申醒没有理会安苏,缓缓道,“蹬不蹬随你,但是你要知道,在遇到大片丧尸的时候,你有一身力气,双手铁铲,也敌不过这一根小小的电棍。” 说着,王申醒离开了房间,剩下安苏一个人坐在破旧不堪的自行车座椅上,一脸迷茫,这东西真有这么厉害? 想起王申醒一脸笃定的神情,她又不禁在心底起了一丝丝怀疑。 要不还是先继续蹬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狼群 “我的王,”当昆布萨尔在临时搭好的营帐中刚要睡下的时候,仆从又进帐汇报道,“您的小儿子没了。”从卧榻中惊坐起,昆布萨尔面无表情。春季的草原上有些潮湿,火红的炭盆映着他沧桑的脸颊,这盆中的炭火正旺,似乎也熬干了他所有的泪。 他是部落的王,他不能悲戚,更不能倒下。 他才四十岁出头,部落里还有百余个女人,他还会再有儿子的。 昆布萨尔穿上几乎要磨漏了的马靴,推开了营帐的门,夜风中,他看起来那么魁梧,却又那么单薄,他麾下有六个骏长,丧尸大军来袭的时候死了三个,抛去一个与部众走散如今下落不明的安苏骏长,部落里的骏长就剩下两个。 一路的风餐露宿让牧马人的人口直接减半,身为游牧民族,以前虽然也有很多迁徙的日子,可是在路上他们也都从来没离开过那片延外草原,更从未如此困苦过。此行可以说是伤及筋骨,整个部落的青壮年损伤几十倒还好说,老人和幼儿已经所剩无几了。 没了老人就是损失了部落的睿智,没了孩提就是没了部落的希望。 这一迁徙恐怕起码二十年才能恢复部落往日的荣光与强盛。可是几乎所有的部众都知道,他们这次长途跋涉的迁徙,绝对没有错。仅凭满地的白骨和成河的鲜血就知道,此次丧尸来袭,能保存下实力c不动根基的部落恐怕少之又少,即便是损伤过半,昆布萨尔仍然是所有牧马人部落中最明智的那个王。 昆布萨尔坐在一块大石头上,他摸了摸躺在毛毯上尚有余热的小儿子。 “这孩子才三岁,他的眼睛像开春化开的河水一样清澈,他的眼睛不应该闭上。”站在一旁的孩子的乳母在悲戚中忽然站起来发狂道,“天神不该如此对我们!天神不该如此不公!” 女人歇斯底里的样子引来了周围的部众抵触。 “莫艾萨,你疯了么?” “莫艾萨,你竟敢诅咒天神!你这样会遭天谴的!!” “昆布萨尔,我们的王,您快杀了这个婆娘,她已经疯了,她这样,会让我们也遭殃的。” 昆布萨尔没说话,他的眼睛紧闭着,天神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存在,可是,夺子之痛让他甚至少了敬畏之心。莫艾萨是孩子的乳娘,她说的话,是昆布萨尔想说而不能说的。 就在部众起哄的时候,一个哨骑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不是这个哨骑有多么的威严,而是因为这个身经百战的家伙此时正苟延残喘的伏在马背上,腰下整个右侧的腿部早已成为一团血污,半截没肉的白骨往外渗着鲜血。昆布萨尔睁开眼睛的同时,也皱起了眉头。 他知道,天谴来了。 “狼来了!”那个哨兵对昆布萨尔警告道,“我们至高无上的王,我求您快撤走,只要您还活着,我们部落就还有希望,如果您也死了,我们部落就真的什么都不剩了。” 草原上从来都不会缺少狼的存在,所以当哨兵跨下的马匹踏着血迹而来的时候,部众虽然纷纷面露难色,但也没有太过惊恐。 顺着哨兵手指的方向,众人看见了绿色的光芒,不是一星半点,而是连成片的。那光景就像是夏夜河边的芦苇荡,只要轻轻一动,就会有无数的萤火虫随风而起,发着绿色的荧光。 可是他们都清楚,这里没有河水和芦苇荡,有的只是荒山野岭,而在这荒山野岭能发出绿光的,更加不是连成片的萤火虫。 是绿眼睛的狼。 漫山遍野的狼。 昆布萨尔此时的笑容甚是苦涩,“撤?能撤到哪里?” 剩下的两个骏长纷纷站出来,他们的声音在这空旷的地界与狼群的嚎叫声交相辉映,“战斗准备!” “虽死犹荣!” “看起来是牧马人被困了。”一身铁甲的物资团老团长倚在越野车前,用望远镜观望着远方的动态。 “这边丧尸?”少女坐在越野车后排,从车窗探出头问道。 毕竟丧尸大军大举攻击永延里,这一路上他们穿过了五六道防线,可越是背离永延里的方向就越难遇见丧尸,一路的平坦让少女几乎有些放松,马人的境况让少女不得不警惕的坐起身来。 老团长摇头,“是狼。” “他们牧马人还会怕狼?” 老团长把望远镜递给少女,“你自己看。” 从车中走出来,接过望远镜,一双明眸透过望远镜看见了满山的狼。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不适者亡。这地方似乎没有狼的天敌,从此狼就成为一方霸主,放肆的繁衍让他们少了制约,从此越来越少了食物。在长期缺乏食物的饥寒交迫中,狼群仍旧在繁衍,终于,他们找到了一群饥寒交迫的牧马人,莹绿色的眼睛中是他们对生存和食物的渴望,这里的所有千里迢迢跋涉而来的牧马人今夜都会成为他们的盘中餐。 挪开望远镜的美眸中甚至还出现了一丝泪意。 “团长,”一个物资团的铁甲人从马背上下来,慌张道,“咱们从连山脉绕过去吧,虽然会耗些时日,但毕竟还能避开这些狼群。” “不。”少女笃定道,“我们去救马人?” “救他们牧马人?”铁甲人几乎同时冷笑道,“你疯了?我说小姑娘,我们这帮人的确是拿了你的钱替你卖命,但你也得清楚,我们只是接了你的任务,不代表所有事情都要听你荒唐的差遣。” “一个毛都没长齐的丫头竟然敢跟我们屡次发号施令,要不是看你这次答应的赏金还有一半没给份儿上,你信不信我现在就让你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女人?” 说着,这个铁甲人露出淫邪的笑容。 少女斜着眼睛瞥了一眼,挂在脸上的笑意有些意味深长,下一秒,修长而白皙的腿骤然弹起,一击鞭腿迅猛而准确的击在了那个铁甲人的脸上。 “嘭~”一声,身高将近一米九的铁甲人轰然倒下,只剩下一个整个脸部已经被砸到扭曲,原本就猥琐的脸现在变成了涕泗横流的猪头。 “就凭你?”少女气定神闲的笑了笑,一只脚踏在铁甲人胸前的铁甲上。“老团长,都这时候了,还不出来说句话?那这颗人头我就摘了。” 这口气说的好像她摘颗人头就跟摘颗葡萄一样。 物资团老团长连忙站了出来,“请您高抬贵手。” 老团长刚才一直静默的站在一旁,他一直没说话,倒不是因为他觉得物资团铁甲人的纪律不重要,可以肆无忌惮的欺侮一个雇主,比起这个物资团佣兵的性命,老团长更在意的是这个少女,他知道她的家族在精英如云的第一都中也有着一席之地,就是这样,一个赫赫有名的家族大小姐,在永延里几乎被围得水泄不通的情况下,还要从永延里出来,冒着生命危险,穿越层层防线。 第一是她有什么值得冒险的事情,第二就是她得拥有能从百万雄‘尸’中全身而退的本领。 如今,这身手算是见识了。 “奚家小姐果然不是碌碌之辈。”老团长突然笑眯眯的,样子看起来倒也十分客气道,“我这一路带过来十四个人,如今不算奚小姐,我们佣兵团还剩下八个,能活下来的,多少都比死的本领强。而这大勇人虽然干过些混蛋事,说了些混账话,本事在物资团中算是数一数二的奚小姐方才要是真想杀他,怕是跟探囊取物一样,可见奚家可真是人才辈出啊。” 少女年纪轻轻,却很是城府,听见褒奖仍旧是不喜不悲的模样,抬起了穿着马丁靴的脚,一把拎起脚下之人的衣领,“我现在放你一命,看的是你的本事,拿了我奚灵的钱不听命的我能放了你就能杀了你。” 名叫大勇的物资团佣兵显得有些慌乱,他是物资团中的青壮,正值血气方刚,终日永延外卖命,永延里买情,刚一见到这个出手大方的小妞时,心里就已经痒痒,遇见丧尸大军的时候,一直有物资团保护,这小妞就没动过手,没想到一动手竟然轻轻松松将自己撂倒了。 自己在刀山火海摸爬滚打这么多年,竟然会输给一个小姑娘? 奚灵坐回汽车内,几个铁甲人纷纷围着老团长。 “老团长,咱们难道真的要去救那帮马人?” “救。”老团长说话的时候倒是没什么犹豫,“你们真的以为这位大小姐救马人只是因为同情?” “那不然老团长的意思是?” 老团长没说话,重新坐到了车厢里,“出发。” 浮云遮月,黑暗中一道道莹绿色的光,由光点变成了跃动的光线,与拿着火把的牧马人互相屠杀。 昆布萨尔骑在马背上依旧高大威猛,他手持火把,火光映着他的脸,也映着迎面扑来的群狼。 鼻子一努,他直接将这几头凶悍的家伙横劈成两半,狼尸的血气直接引来了一头更加壮硕的狼。 这狼迎面扑来,就在昆布萨尔举刀应对的时候,它猛地狼头一转,狠狠地咬在了马腿上。 如果按照往常,这匹汗血马肯定能抬腿踏去,可是经过一路的跋涉再好的马也没有多少力气了。在狡猾的狼奋力一扯的情况下,连马带人直接被掀翻在地。 昆布萨尔迅速扔出火把对付这匹狡猾的狼,可惜这狼逃脱太快,撇出的火把只能烧焦狼尾的几根毛。 那头狼像是胜利了一般,回头对着昆布萨尔一声得意的吼叫,周围大大小小十几头狼,迅速形成一个包围圈。 包围圈最中央是手里只有一柄弯刀的昆布萨尔,而后,伴随着撕裂声,昆布萨尔淹没在了如山的狼群中。 “难道真的是天神弃我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天谴 昆布萨尔被包围的时候,所有马人都像发疯了一样朝着昆布萨尔的方向冲去,然而这群狼就像是泄愤般的,将昆布萨尔围个水泄不通,站在高地的头狼肆意的吼叫就像是终于为他那些被昆布萨尔手刃的狼报了仇。 马人对昆布萨尔都是绝对的忠诚,尤其是那两个骏长,一边斩杀狼,一边对天怒吼道,“天神啊!我求您开开眼,一位伟大的统领不应该就这么走向死亡,如果可以,我愿意以我卑贱的性命换回我们伟大的王!!” “我们的王不该死!我们的部族也不该灭亡!” 怒吼如狂风在整片草原上疾驰而过,一辆越野车从狼群最外围骤然出现在所有马人的面前,一路看似横冲直撞,司机却很有分寸,撞了十几只狼,却没伤到一个马人。 “天神开眼!”几乎所有马人都兴奋欢呼道。 与此同时,由于越野车的到来,狼群的视线似乎也被吸引走了一半。 “这下麻烦了。”走在车后面的四个保镖似的铁甲人感到了一丝丝哭笑不得。 由于车里某个名门大小姐的一时心血来潮,他们就得跟着卖命,这狼群他们的确惹不得,刚用越野车推土机般铲开的一道血路,瞬间就被狼群填补上。 他们只能拿出手里的刀,被迫应敌。 坐在车里的老团长也皱着眉头,他本来以为用司机的车技在狼群中游走能够做到游刃有余,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长期的饥饿和没有天敌的王者心态让这群狼肆无忌惮,面对越野车竟然没有一丝惧怕,反而是不顾性命的往上撞。 这越野车虽然是军工出身,一头狼两头狼的撞击根本无济于事,可是几十头狼的轮流冲击下,越野车也逐渐开始变形,保险杠甚至还留下了一排狼牙印。 “听我命令,副驾驶和后排窗户打开,包括我在内,物资团四人准备车内迎战!” 坐在窗边的老团长最先拔刀,而后两个物资团的铁甲人也跟着拔刀,将刀横向车窗外。 奚灵坐在后排中央的位置,打打杀杀自然成了他们物资团的事情,她只需轻闭双眼就能听见随着车体的移动,两边几乎都不用怎么砍动,全都是刀碎肉块的声音。 然而好景不长,很快,刀身由于过多的砍杀,已经被多匹狼的血肉凝上,迟钝的刀子就像是催命符,就在一个铁甲人伸手去清理刀子的时候,他的整个左臂都成了狼群的一块塞牙肉。 殷红的血浆甚至溅了面无表情的奚灵大小姐一脸,看着坐在自己右面的铁甲人此时已经变得孺弱不堪,奚灵只好将失去左臂的铁甲人推到中间,自己坐在后排右侧的窗口准备应敌。 在狼头袭来的瞬间,奚灵迅速摇起车窗,玻璃与铁板的夹击让整个狼头重压之下变得碎裂,再轻轻一推,这头狼就已经倒下。 奚灵刚要长须一口气,没想到司机忽然传来一声惊呼,只见血泊中有一个撞烂了的狼头和蛛网般裂开的车窗玻璃正完完整整的掉落下来。 车窗的破损就像是打开了一个豁口,让狼群有了可乘之机,车轮战术般无休止的朝着他们的方向冲来。 司机被迫停下车子御敌,虽然有些狼狈和仓皇,但是好在物资团的家伙都是把好手,并且奚灵的战斗力也并不比任何一个铁甲人差,虽然吃力些,但也能抵挡得过来。 “看样子这群狼已经消耗掉一半了。”老团长随手捅进了猛扑之狼的喉咙。 就在这个时候,老团长的身边却感到了什么异样,只见身边的重伤铁甲人甚至来不及惨叫一声,整个头颅就被两只狼合力咬断,拖到了外面。 后车厢的玻璃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被几个狼杂种撞碎,才有了这种惨状,面对整个后车厢的血浆和同伴的无头尸首,老团长皱了皱眉头,他知道再留在车上,下一个被咬断喉咙的,不是他就是奚灵。 决不能在车上等死。 “下车。” 老团长一声令下,四人迅速下车,而就在那同时,群狼也纷纷从后车厢的缺口涌入,整个车厢就像是被狼群占领了一般,无头尸也成了狼群的午餐肉。 老团长知道,血战,成了眼下唯一活命的办法。 一只手从如山的狼尸中伸了出来,昆布萨尔喘着粗气,单手握住一只狼头,死死的咬住它的耳朵,然后猛地扯了下来。 他的身体微微靠在狼尸的小山上,他有些累了,在这场战斗中,他损失了一只手,却换回了一条命。这买卖不亏。 他抬起下巴看着不远处的铁甲人,貌似是他们引开了狼群救了自己一命? 昆布萨尔笑了笑,想不到自己戎马半生还要靠别人救,不过没关系,能来搭把手的就是朋友,如果这次能活下来,他倒是不介意和这些铁甲人结盟。 昆布萨尔的思绪飞快,但这边的情况并不容乐观,狼尸堆成了小山,却更招狼记恨,很快,又有更多的狼朝着昆布萨尔的方向扑来。 三头狼同时朝着昆布萨尔袭来,昆布萨尔凭着自己一身铁胆,硬是单手在毫无武器的情况下杀死了两只,由于只剩下一只手,导致他的防御范围有了盲区,一头狼似乎是瞄准了一般,直接咬住他的后颈肉,几匹畜牲见状同时攻击昆布萨尔。 昆布萨尔的眼睛有些模糊,他看着不远处剩下血污的褥单,那个地方原先是放着他病死的小儿子的,如今还没来得及埋葬,小儿子的尸首竟然也喂了狼。 他嘴角的笑容有些苦涩,或许自己再怎么挣扎也活不成了,那些物资团的铁甲人也不是神,再怎么也救不下一个天谴之人。 想到这里,昆布萨尔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战斗了一整夜,身体就像注了铅越来越沉,没有了希望的他渐渐闭上了双眼,然而就在双眼合上的一瞬间,他似乎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安苏?”昆布萨尔瞬间瞪大了眼睛惊呼道。 不是吧?安苏还活着?安苏找到我们了? 就在昆布萨尔惊讶的同时,安苏对着她的王喊道,“昆布萨尔,我们的王,请您相信,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是为了救你!!” 即使身上压着很多狼,昆布萨尔依然感到兴奋,他了解安苏,知道安苏的忠诚是毋庸置疑的。以前天寒地冻的时候,哪一次狩猎不是几个人出去,把命都交给对方才能保证整个部族不被饿死? 他把安苏当成他的臂膀,如今安苏还说这话,真的是太见外了。 昆布萨尔忽然一皱眉头,等下,他对安苏是绝对的信任,可是安苏刚刚说的不是‘我’,而是‘我们’。 除了安苏还有谁?难道安苏也搬来了救兵么? 昆布萨尔一边抵挡狼群一边沉思,慌乱中昆布萨尔的手忽然握住了一个什么东西,仔细一看好像是个黑色的棍子,昆布萨尔满脸疑惑,狼还有带棍子的? 狼群的包围圈外依稀传来一个少年的声音,“昆布统领,得罪了。” 瞬间,昆布萨尔看见自己手中握着的黑色棍子上窜起一道蓝色的闪电,昆布萨尔再想松手,却像是被什么吸进去了一般,竟然挪不出来。 “啊!这难道就是天谴么!”昆布萨尔被电得翻白眼的时候,最后的意识仍然在想着。 那些紧咬着昆布萨尔的狼叠身,没有一个能幸免,蓝色的弧光就像是一场烟火在黎明时分绽放它的壮观,虽然还伴着一股狼毛烧焦的气味。 王申醒一直离这些狼远远的,保证不和这些狼有任何的触碰,电得差不多的时候,他将电棍一撤。 扑在昆布萨尔身上的狼群造成了庞大的分流,只要是身体强壮些的,都不会被电死。昆布萨尔不会,那些狼大多数也不会。 王申醒笑了笑,倒不是真企图电死这些狼,毕竟有时候对危险的恐惧远比真正的死亡来得更加值得敬畏。 在电棍停下来的瞬间,那些被电棍击麻的狼就像是喝醉了一般东倒西歪,却吓得都四处乱窜,竟然还有只不怕死的狼往王申醒身边扑,王申醒右脚轻垫,左脚弹起就是一击,那家伙被打得不能动弹的时候,一击蓝色的弧光结束了这家伙的性命。 烧焦的气味,其他的狼最直观的感受到了同伴的境遇,也都停下了攻击,伏着身子不敢靠近。 就在这时候,奚灵迅速跑回车子附近,一把将剩余的所有汽油全都倒在地上,然后一把火燎亮了天边的朝霞,也终于结束了这场混乱。 “感谢天神!所有的狼全都跑了!”马人也都一脸感念的看着王申醒和奚灵,激动地跑过去找昆布萨尔,当他们发现他们的王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翻白眼的时候,这种感念就化为一种愤怒。 王申醒二话不说,拔腿就跑,几乎是所有的马人,只要有一口气的,就在王申醒的身后拼命地追。 “你对我们的王做了什么?” “别跟他废话,是他杀了我们的王!!” “杀了他!杀了他!” 在所有马人都追赶王申醒的时候,昆布萨尔猛地睁开眼睛,声音沙哑道,“所有马人听令,准备在此地安营扎寨!!”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邀请 火光上煲着汤药,昆布萨尔在几个仆从的服侍下缓缓地把这些苦口的东西吞了下去。 马人又煮了一大锅的奶茶,将这些余粮分给了奋战一夜的人们。 端着奶茶碗的人很多也很杂,有个行为举止格外端庄的少女,有群物资团的铁甲人,甚至还有个不知道从哪来还带着个小女孩的小伙子。 若换做平常,这些人似乎都不该跟马人扯上关系。 当然,前两种是不屑和马人扯上关系,后者是马人不屑和他扯上关系。 而此时因为这奋战,后者的身份有了些许的不同。 “年轻人。”昆布萨尔在与狼群的交战中失去了一只手,失血过多让他的整个嘴唇都是发紫的,“你手里拿的棍子是什么?莫非你会巫术么?” 王申醒直接将电棍递给了昆布萨尔,然而对方似乎并没有接的意思,要知道上一次他触碰了这玩意,心脏麻痹可长达十多分钟啊。此时的昆布萨尔就像是那群狼,无论如何的勇猛,只要吃过一次亏就会格外的忌惮。 见状,王申醒收回了电棍,笑着道,“这玩意叫电棍,平常的时候随便怎么摸都没事,关键时刻,只需要按下开关,这东西就能往外冒电,轻则可以麻痹对方,重则致死。” 昆布萨尔拧着眉头没说话,端起奶茶碗的时候,余光仍在看着王申醒。 安苏开口道,“我们的王,不如留下他和那个小女孩儿,让他给我们提鞋喂马也好,我们马人部落这次损失惨重,部众也只剩下了四分之一,延外地区像他这样的青壮不多了。” “不行!”说话的人看起来应该是个马人骏长,“安苏,你安得什么心,咱们现在本来就粮食短缺,哪里还有这个闲钱去养个孩子!我们伟大的王,以我看来,安苏留下他们是有私心。” 安苏瞪着眼睛看着对方,说话这人叫巴鲁,和她同样是骏长,只不过资历要比她久一些罢了。当初她从一个流民的奴被昆布萨尔提携归入马人部落的时候,这个家伙就是第一个站出来反对的。 如今故技重施,不过是针对她罢了。 毕竟从巴鲁迂腐的眼中来看,马人部落的血统越纯越好,离那些流民越远越好。 “不。”昆布萨尔将奶茶一饮而尽,开口道,“巴鲁,我的子民,你要懂得吸纳,唯有不断地吸纳与包容,我们的部族才能繁荣强盛,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从一个小部族变成一个可以跟索落部抗衡的大家伙。” 巴鲁低下了头却还想说些什么,他妹妹巴颜从一旁扯着哥哥的衣袖,巴鲁只好把到嘴边的话咽回去。 昆布萨尔起身的时候用宽大的衣袖掸了掸身上的土,强撑着身子走到了王申醒的面前。 他皱了皱眉头,现在浑身上下还有点疼,尤其是心脏被电击后,难受得就像是成为了天神真正的仆从。 如果可能,他真想把这个敢对他动手的人碎尸万段!当了部族统领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这么对他。 可他清楚,他面前的这个叫王申醒的人,就是赛斯里河中闪烁的金子,这个人是个宝贝,而自己应该做个贤明的统领。 昆布萨尔紧抿着双唇,忽然拉起王申醒的手道:“王申醒,入我的部落,骏长的位置就是你的。你放心,这个小女孩也可以随你一起留下。” 这一举动,这一句话,几乎惊呆了当场的所有人,毕竟马人的握手意味着平等,而昆布萨尔是高高在上的马人的王,他视王申醒这个流民和他是平等的,那刚才骏长巴鲁的言论就成了僭越! 那就是大不敬! 此时,巴鲁的脸色变得青紫,表情就像是吃了二斤黄连似的。 伟大的昆布萨尔和这个流民握手?还许诺他骏长的位置,这不就一下子和他巴鲁平起平坐了么?凭什么!! 巴鲁硕大的牛鼻子往外通了通气,当初安苏这个女人进来的时候,也是从一个部众做起,一步一步的爬上来的。如今竟然有个流民直接成为骏长?这还了得? 安苏看着巴鲁阴晴不定的脸,一向喜怒不形于色的她此时笑得跟朵花似的,这巴鲁和她妹妹巴颜平时可没少挤兑安苏,巴鲁倒还好说,都是明着来的,巴颜就不一样了,身为昆布萨尔的女人,她吹得都是枕边风。如果不是昆布萨尔英明,她安苏当初都当不上骏长。 抛开那些不提,最重要的是,她真心替王申醒和小道童高兴。 有人欢喜,自然有人忧。 “昆布萨尔,马人伟大的部落统领。”说话的人起身的时候一身铁甲叮当作响,正是物资团的老团长,“我们物资团和马人部落打过交道,但也都是金钱上的交易,从来都未曾卖过人情。昆布萨尔大王,如今你们部族能留存下来,我们物资团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了吧?” 昆布萨尔笑着点头,“这个自然。” “我听说,昆布萨尔从来都不会恩将仇报。” 昆布萨尔知道对方话里有话,并且这话多半是在讨利息,身为部落的王他仍旧保持着脸上的笑容,“身穿铁甲的老团长,你有什么话,不如直说了吧。” “那我就说了,”老团长走到昆布萨尔跟前,一把拉住王申醒,“这个人不能跟你走,他得加入我们物资团。” 昆布萨尔摆手,“这恐怕不行吧?部落里还有金子,我们马人从不亏待朋友,我昆布萨尔能感谢你们的方式有很多,不一定非要这种。” 老团长皱了皱眉头,昆布萨尔如今部落遭受重创,正是用金子的时候,现在昆布萨尔竟然舍得用金子换王申醒,恐怕真的是一让王申醒入马人部落就再没有放他出来的打算了! 这可不行啊! “统领客气了。”老团长仰头的时候不卑不亢,“我们这些个穿铁甲的,最不缺的就是金子,我们这条命都是金子堆得。说来也看得开,命要是没了,要金子也没用!不过这本事就不同了。爷爷传爸爸,爸爸传儿子,儿子传孙子,这本事一代代传下去,我们整个团队都能壮大,这些是金子买不来的。” 一时之间,两个阵营的头领似乎开始了一场博弈,说话的同时,双方鹰一样锐利的眼睛都盯着彼此,而一人拉王申醒一条胳膊的手,似乎都没有松开的意思。 “那个”王申醒干咳了一声,“两位,手劲儿都挺大,不过我这一路奔波劳碌的,先容我休息再说吧?” “你需要几天时间?”昆布萨尔很疑惑,他不明白,做他的骏长难道还不能让这个平民动容么?明明报名做他骏长的人能从这地方排队到永延里的门口才对啊! “一天吧,起码给我一天的时间好好睡一觉。”王申醒说着打了个哈欠。 “好,那我们物资团就等一天再启程。”老团长不一样,自从在奚灵口中听过王申醒的身份之后,对于王申醒的任何举动总多了几分宽容。 昆布萨尔也没失了风度,向下吩咐,让部众搭好毡房,物资团的人一间,王申醒单独一间。 道谢之后,王申醒睡了整整一天,再醒来的时候,正是小道童拿着一根烤鸡腿在他鼻子前晃悠。 王申醒接过鸡腿和小道童一人一半,小道童一口叼起来烤得甜嫩的腿肉,“阿醒,物资团和马人部落,你到底打算留在哪啊?” “我”王申醒摇了摇头,“我只想让站在咱们帐篷后面的家伙先出来。” 毡房的粗制门帘被撩开,一个少女神情冷漠道,“你最好还是别跟物资团走,物资团难免在永延里进进出出,以你王申醒犯下的罪行,回到永延里怕是横死街头也说不定。” “我也祝福你别空手回去。”王申醒微微一笑,“看来奚家真是没人了,延外草原那么多丧尸,没想到连奚灵大小姐都亲自上阵了。” 奚灵原本冷漠的表情变得有些扭曲,王申醒笑得却越发开心。 王申醒本来之前就知道物资团的车上坐了一位出自附属学院的金主,一见到奚灵的时候,之前的一些记忆也就都开始活络起来。 他记得这个奚灵是第一都里面奚家的大小姐,身价不菲,相貌不凡,自然也就成为了附属学院里面的风云人物之一。 奚家是第一都的中药世家,而永延里人多地少,据说经过几代改善,奚家终于在永延里之外的地方找到了一片适合种植药草的地方,永延里外面的世界本就天大地大,只可惜这项举措的唯一害处就是,奚家必须一年春秋两季派人出永延里看管药材。 看这梅雨时节,奚家大小姐亲自出永延里,怕就是因为这事。 毕竟作为大小姐,不光享受家族的荣耀,还得担当家族的责任。 “奚灵,其实我现在只要跟昆布萨尔说出你救他的真正原因,他就会赶你走。” 听到这话的时候,奚灵的嘴角微微牵了牵,虽然奚灵很快就恢复了高冷姿态,但还是被王申醒捕捉到了她的不安,也更加证实了王申醒的猜想。 “看来你也知道你的车被人动了手脚,早就漏油了。”王申醒更加强气势道,“三个月前,冬天的马人走投无路,抢了附属学院学生组成的编外预备队的物资,里面就有三辆卡车,那些车并没开出去太久,油箱里估计还有七八成油。马人不懂,也不在乎这玩意,比起这三辆卡车的价值,马人更在乎对救命恩人的诺言。我说的对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雷神的棍子 “你说的有道理。”奚灵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的弧度倒是很好看,但这并不妨碍她的利嘴,“可是利益本来就是相互的,我们救他昆布萨尔,他给我们回报,这层道理放到马人部落也没有什么不对啊。” 王申醒把啃剩下的骨头往地上一扔,“当然有不对!你们的车当时根本跑不了多远,你们那也根本不是在救马人,而是不跟马人并肩作战你们也活不了多久,原本就是利益共同体,呵,也就是一根绳上的两队蚂蚱。要我说,以人数和实力来说,更像是马人部落救了你。” “你”奚灵紧抿着下唇。 王申醒往床铺上斜着一躺,“你又杀不了我,在马人部落里你也奈何不了我,想让我守口如瓶,也得有守得住的本事。” 奚灵整个人都充满了敌意,“你想要什么。” “很简单,我是被人扔出永延里的,伤了脑子,所以记忆也是一直断断续续的,我只能依稀想起,我当时在经历一场很严厉的测试,但是我为什么失败了?又是因为什么成为了罪人!你能不能告诉我?把你第一都奚家制药大家族的大小姐身份知道的消息,全都告诉我!” 一双美目瞬间瞪大了,像是忌讳什么一般,整个人怔了怔,还是开口了。 王申醒伸了个懒腰,在走出屋子的时候,马人部众已经大大小小的站成一片,而穿着铁甲的物资团此次加上奚灵还剩下六个人,而一天的时间,这几个家伙似乎已经得到了马人统领的酬谢——三辆卡车已经在物资团身后了。 昆布萨尔作为部落的统领,此时也换了身皮裘,行军落魄,不改尊贵。“王申醒,物资团如今就要亡命天涯,你可愿去奔波劳碌,过着朝不保夕的日子?” 老团长的胡子都直被气起来了,心想这马人统领啊,有这么说话的么?再怎么想留下王申醒,也不带这么拆别人台的啊? 王申醒缓缓摇头,“抱歉了,物资团的兄弟,我王申醒生来惜命,视金钱如粪土。” 老团长叹气一脚踏上了卡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小子,哼,你以为你在马人部落就能得到重用么?族群还是最重血统。” 昆布萨尔冷哼一声,“我的子民,你做了个明智的选择。” “统领,你听我说,我也不打算加入马人部落。” “什么?” “什么?”老团长和昆布萨尔几乎同时发声。 巴鲁见状率先冲上前,“你个流民还真是不识抬举,大王,依我看也不用跟他客气,直接给他戳两个血窟窿,我看他还敢不敢戏弄您。” “住手!”昆布萨尔耐着性子道,“王申醒,你想在这片山脉中做个独行侠是根本没有可能的事情。”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这么执迷不悟啊。”老团长忧心忡忡的又跳下车。 “我打算跟你们合作。”王申醒抱着双臂,似乎马人和铁甲人都是他的猎物,而他也终于有机会抛出他的诱饵。 “合作?就凭你?”说话的是物资团骑马护卫的铁甲人大勇。 马人部落的巴鲁也愤愤道,“你有什么资本?” “我当然有资本,我手上有你们没有的东西。”王申醒抬手指了指电棍,“就是它!这根棍子。我这里总共有三根,送马人部落一根,送物资团一根。我呢,自己留一根。” 大勇听到这话的时候,顿时吞了吞口水,这玩意看上去就一根棒子,威力有多大他可是亲眼所见的,要是有了这东西,简直就能横扫千军万马啊!这玩意隔山打牛无所不能啊。 大勇赶紧说道,“可是你把这玩意给我们,我们也不会用啊。” “这好办。”王申醒微笑道,“我可以教你们。” 物资团本来就是擅长合作的佣兵团,身为物资团的老团长,自然心思要比马人部落活络,“说吧,什么条件。” 昆布萨尔则不同,原本是打算让王申醒进马人部落的,不进马人部落就是马人的敌人。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王申醒居然开出这样的条件。 换做之前的昆布萨尔,他绝对不会同意。想用一根看起来没什么用的棍子就换来和整个马人部落同等的地位,甚至想让马人部族去讨好他,这对于所有马人来说,都太过荒谬。 可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他可是亲身体验过这棍子有多大威力,翻着白眼流着口水,这有损形象的一幕他可是一辈子都不会忘。如果部族不同意王申醒的条件,就让物资团独占了两根电棍,那到时候自己又去找谁弄这东西? 昆布萨尔吞了吞口水,马人部落死伤早已过半,现在的他们太需要迅速的发展了。 王申醒用余光瞄了一眼昆布萨尔,“我的条件就是,以后你们遇到任何废旧的铁器钢材等等金属制品,只要是没完全锈死的,全都给我。” “你说你要用这个宝贝,换破铜烂铁?”昆布萨尔一脸茫然。 老团长也惊得直摸头,这小子大概是个傻子,金属做成的刀枪剑棒固然有用,可是打铁的技术始终是归第一都都卫队严加管控,坊间虽然也有些打铁匠,不过都是些末流技术,打出来的也只是普通的刀枪棍棒在战场上根本就不好用。 这小子要破铜烂铁,难道他还想自己造几把刀出来? “我同意,我物资团本来就是做拿命出来卖的营生的,但这笔买卖,哈哈,”老团长笑了笑,“我总得卖你些好处,以免传出去说我物资团欺负一个毛头傻小子。” 说着,老团长脱下靴子,在半空中控了控,两枚金币散发着半个月没洗的汗脚特有的气味,被老团长捡起来,递到了王申醒的手上。 “小子,你拿着,这两个金币我赠给你,这玩意是通用货币,永延里外都是值钱的。你放心,你那些破铜烂铁我还是照样给。”老团长顿了顿,又挑衅般的看向马王昆布萨尔。 冗长的停顿后,在老团长的凝视下,昆布萨尔终于坐不住,还是开了口,“东西我们照给,另外我们可以给你提供住宿和餐食。” 老团长背过身去的时候坏笑了一下,他们物资团卖一回命最值钱也就是十个金币,他一次给了王申醒两枚,如果这时候昆布萨尔什么都不付出就想得到那一根电棍,未免也太说不过去了。但愿那叫王申醒的小子能有点良心,别白费了自己给他讨的利息。 身为马人部落的统领,昆布萨尔的决定当然没有人敢有异议,眼看着安苏面含笑意的样子,同为骏长的巴鲁恨得牙根痒痒,他妹妹巴颜在巴鲁的身旁低声安慰道,“不要着急,我的哥哥,我们的王宠信他,是因为他手里有‘雷神的棍子’,等到他把雷神的棍子交给我们的时候,哥哥你想,他还会有什么用处呢?” 巴鲁本来一副愁苦的面孔顿时烟消云散,看着巴颜笑着点头道,“不愧是我们大王的女人,我的妹妹,你就是一头凶猛又狡猾的母狼。” 送走奚灵和物资团的那天晚上,王申醒躺在木板搭成的床上,双眼望着帐篷的棚顶出神。 奚灵告诉他,按照他的资质,他是完全有资格进入第一都的,如果当时成功了,王申醒此时应该已经成为第一都中都卫队的一员了。在整个考试中,王申醒都拔得头筹,只不过在附属学院终极测试的那天晚上,王申醒出事了。 最后一项王申醒抽到的考试内容叫做审讯。 当时奚灵也是参加附属学院测试的人选之一,因此她比别人知道的多些。按照奚灵的说法,当时的王申醒在这门刑讯学科次次都是满分,所以当王申醒抽到审讯的时候,附属学院所有人都清楚,个中翘楚的王申醒必定是进入第一都都卫队三个名额里的一个了。 似乎是因为考试的严格,审讯的命题是审讯一个名为莫莉嘉德的三级犯人。 奚灵说她看过那个女犯人,莫莉嘉德被带上来的时候露出了异样的笑容。 果然,在审讯进行的第二天夜里,传来了附属学院王申醒把犯人放走了的消息。 当时的奚灵虽然和王申醒不熟,但以前也算是有过两次合作,她知道王申醒绝对不是一个羸弱博爱的人,她不清楚王申醒到底经历了什么,她只知道,以故意放走一个三级犯人的罪名,王申醒面临的绝对是死刑。 之后的事情,王申醒就都知道了。 王申醒拼命地回忆也想不起来那个叫做莫莉嘉德的女犯人的容貌,他只是通过奚灵的描述隐约的想起来一张长在白皙脸庞上的深红嘴唇和红舌舔唇的诡异笑容。 “嘶~”王申醒腾地从床上坐起来倒吸了一口冷气,凝视着自己的大腿,“关键时刻放走一个三级犯人这得是多大个糊涂蛋啊!难不成是没抗住诱惑?这个身体不会不纯洁了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 部落之乱 第十二章 距离铁甲物资团离开已经有八天了,由于昆布萨尔受伤不浅,马人部落暂时没有大规模迁徙,而王申醒也住在部落的帐篷中。 这几天,周围依然有几匹不知死活的狼前来侵犯,安苏用王申醒给的电棍打死一头狼立威,其余的狼虽然有些不甘,但由于忌惮还是变得老实起来。 走兔死良狗烹,没有了大规模侵犯的狼群,再加上昆布萨尔最近养伤不怎么过问,部落民众对于王申醒这个被供起来的流民也开始有了些非议。 “哼。”小道童一进帐篷就噘着嘴,“阿醒,你当初就不应该把电棍给这些马人!” 王申醒把玩着手上有些锈迹的铁丝,漫不经心道,“怎么了?” “那些马人忘恩负义!那个叫巴鲁的今天用电棍打回来五只黑山羊,他们烤得那么香,我我就过去讨一个羊前腿,他们都不肯给!”小道童说着眼圈竟然红了起来,委屈的嘟囔着,“我知道他们把羊尾巴上的油脂看做最宝贵的部位,我都没跟他们要羊后腿。他们用我们的电棍打猎,一次打到五只黑山羊啊!有好多好多条腿,我就要一个羊前腿他们都不肯给我!” 王申醒拍了拍小道童的头,“他们欺负你,那安苏呢?” “安苏说这地方只适合暂居,不能长久的住在这,这两天她正带着她精锐部众去拓荒呢。”小道童抱着一双小手,气鼓鼓道,“阿醒,那些马人只要电棍,他们不想要我们,现在他们已经有了一根电棍,要是这些马人不肯再收留我们,把我们丢出去了怎么办?” 本来摆在小道童头上的手掌轻轻揉了揉,王申醒笑道,“放心吧阿精,如果他们真把我们赶出去了,我会让他们的王拖着病体亲自把我们请回去。” 小道童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看着王申醒,对于王申醒的话总觉得有点吹牛皮的成分,可是想起之前的事情,又有那么点相信。 烤全羊的香气在整个大帐外弥漫,巴鲁身为昆布萨尔的骏长,自然以昆布萨尔为尊,即使昆布萨尔刚喝了些药汤睡着,巴鲁仍然把最肥美的羊递到了妹妹巴颜手里,“妹妹,这是最肥的羊,也烤得最香,你快去给我们的王送上。” “大王现在还在睡觉,我看暂时还不会醒。哥哥,比起大王的事,我更关心的是什么时候动手。”巴颜一句话,让巴鲁动了心思,“哥哥,那个带着小孩的流民本来就是跟安苏一路的,你也知道安苏那个妖女,要是她的势力强大了指不定哪天大王让她成了大王的枕边人。” “巴颜,哥哥教过你什么?身为大王的女人该聪明懂事,不应该争风吃醋。大王是我们部落最强大的君王,这个部落的女人都是他的,宠幸谁是他的事,早些为大王生个儿子才是你该做的。”巴鲁面对妹妹巴颜的时候突然严肃道。 “哥哥,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想让大王跟安苏那个贱民血统的女人剩下孩子,我们马人的血统本来就应该是纯的!哥哥你也知道,大王对安苏不仅仅只是器重,如果真让安苏得势,那这个部落不成了流民的部落?”巴颜有些不悦,面对这个顽固的哥哥,她还是改口道,“哥哥,巴颜不是为了大王争风吃醋,是在为整个部落考虑啊!” 烤着羊的巴鲁粗眉挑了挑,“真的?” “真的!”巴颜拉着巴鲁的胳膊,“哥哥我骗你干什么啊?安苏近几天都不会回来,那根雷神的棍子也已经到了我们手上。哥哥,那一大一小两个流民此时不除他们,难道还等安苏回来再护着他们么?” 巴鲁的眼睛凝望着火光,缓缓地站起身来,而他身后,是三十多个部众。 “跟我走,驱除流民,今天他们要么走,要么死!” 身后的三十多个人举着手里的弓箭弯刀,围着火堆喊道,“驱除流民,要么走!要么死!” “要么走!要么死!” 这气势浩大的呼喊声传遍了整个帐篷区,几个安苏的部众本来正在生火做饭,听到这呼声之后纷纷站起身来。 安苏的部众之所以没全带走大多是因为长途跋涉中受了伤,此外安苏也是怕营帐中出什么事,因此没让他们参加拓荒,留了他们十几个人在这。 “巴鲁骏长,您这是在说什么呢?”一个头部缠着布条的方脸马人率先站出来,一边恭敬的单手抱怀行了个礼,一边说道,“巴鲁骏长您说要驱除流民,请问是在驱除谁呢?” 一个黑脸大胡子的马人从巴鲁身后站出来道,“这还用问?就是那个带着小孩子在这里讨饭吃的贱民!” “嗖!”一支箭贴着大胡子的头皮射了过去,方脸马人的头部虽然受了些伤,但手还算灵活,身为安苏的部众,他也有种! “我们安苏骏长有令,王申醒大人不是什么低贱的流民,而是我们的王昆布萨尔统领尊贵的恩人,当然,也是我们安苏骏长尊贵的客人,如果有人想要驱逐统领的客人,就是与统领为敌,自然也是与我们安苏骏长为敌。我们”说道这的时候方脸马人一顿,身后十几个部众纷纷起身,一齐道。 “愿意一战!虽死犹荣!!” 十多个人虽然在人数上不如巴鲁带着的三十多个人,可这叫喊声完全不输,气势上也全然不输。 “安苏那是愚昧!”巴鲁笑道,“大王之所以留下这人,完全是碍于当时有铁甲物资团那些人在,因为面子,要真算起来,那小子用雷神的棍子电了我们尊贵的王上,那根本不是恩人!是仇人!!” 巴鲁的部众也愤愤道,“你们这些不知死活的蠢蛋,要是再不起来,我们连你们一块杀!” 双方正在势同水火的时候,王申醒缓缓地从帐篷中走了出来。 “王申醒大人,请您去帐篷中休息,这件事情,交给我们就好。”方脸马人恭敬道。 王申醒摆摆手,“不用,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解决。”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 凭什么 “哟,口气倒是挺大,你王申醒就是一个流民,你打算怎么解决?”巴鲁身边大胡子马人嘴脸狰狞道,“你要不是个聋子你刚才应该也听见了,我们刚才喊的是,你要么走,要么死。王申醒,你选一个吧。” 巴鲁身边的部众也跟着纷纷起哄,“我劝你今天还是快滚,不然今天,我们就直接把你给绑起来,不给你吃不给你喝,等到几天以后,安苏回来,正好尝尝你这个人干儿能不能下酒吃。” 几个马人越说越激动,手中的武器纷纷敲击着大地。 “王申醒大人,要不我们现在就去交我们的王昆布萨尔统领,让他出来主持局面。”方脸马人转身就要走,被王申醒一把拉住。 “算了。”王申醒的眼睛看起来特别深邃,他当然知道此事叫昆布萨尔出来解决是最简单不费力气的方法。可是刚才双方马人叫嚣的声音那么大,昆布萨尔虽然抱恙睡下,如此吵闹又怎么不会被惊醒? 他王申醒没那个能力,也不打算去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指望别人,不如指望自己。”王申醒说着把手中的电棍交给小道童,低声对小道童说道,“你就站在这儿,不用参与打斗,如果有人敢动你,手中的电棍怎么用你知道的。” “阿醒,那你呢?” 王申醒回头笑了笑,“松松筋骨。” 一直没开口的巴鲁一直盯着王申醒,看见最后一根电棍交到了小道童的手中,巴鲁的浓眉皱了皱,“等等。” 一开口,身后的一众宵小全都乖乖闭了嘴。 “王申醒,我改主意了,今天你可以带着那个孩子离开,但你们手中的那个雷神棍子必须给我们部落留下。”浓眉下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巴鲁的脸上露出一丝笑意。 如果有这根雷神棍子在,等到统领醒的时候,也有法子邀功。再者,王申醒这个人手里没了棍子,就没了利用价值,昆布萨尔即使以后要追究这件事,也不过是给安苏卖个面子,安苏再怎么折腾也闹不翻天。统领毕竟是马人,而王申醒始终是个流民,心里也会偏袒自己。 “你是说留下这根电棍,你就放我们走?”王申醒的脸上看不见表情。 巴鲁见王申醒这么说,极为兴奋,“对,我身为部族的骏长,说话算话!” “骏长?”王申醒呵了一口,猛啐了一口恶狠狠的吐在地上,“那三根电棍是我找到,我修复还原的。铁甲物资团有一个,他们给我两枚金币的。你们马人部落有一个,是你们大王用住行为条件跟我换的。说句难听的,骏长这位置也是你们部落统领想塞给我,我没要的。没别的原因,我不稀罕!本来大家都是平起平坐的关系,今天你巴鲁要来赶我走呵,也不看你巴鲁算个什么东西!” 王申醒一个人的声音虽然不算太洪亮,但也是掷地有声。 安苏的那十几个部众虽然对于骏长这位置的定义难以认同,但是巴鲁他们欺负王申醒就是没把安苏放在眼里,看巴鲁苦瓜似的表情总觉得王申醒这一通骂,也不算亏。 再看巴鲁那边的部众彻底愣了,大胡子马人更是被骂的连气都喘不出来。巴鲁是昆布萨尔大王的妻兄,就连尊贵的昆布萨尔大王都没这么说过巴鲁骏长,如今这个流民竟然竟然说巴鲁大人算个什么东西? “他娘的,我看你是活腻了!!”大胡子刚想上去打王申醒,被巴鲁一脚踹翻在地。 “凡是我巴鲁的部众都给我听着!把他”巴鲁手指向王申醒,“给我捅上三百个血窟窿,少一个都不行!” “是!” 一众马人没命的朝着王申醒冲来,似乎侮辱了他们的骏长就像对他们辱爹骂娘一样,纷纷大叫着“杀!” 王申醒从身边方脸马人手中拿过一把弯刀,表情变得凝重起来。 这身体的素质还算不错,毕竟王申醒经历的附属学院测试第二项就是同时对战五十个敌人,如果没记错,当时的王申醒是第一个走出来的学员。 既然对方没打算留活口,王申醒也不用留情面。 “唰唰”两声,两个马人直接被砍翻。 站在原地的巴鲁牛鼻子登时就气的浑圆,别看王申醒身形不壮硕,但是身上竟然还是有些功夫的,以这种身形尽然能够一手掀翻牛一样壮硕的部众。 不光是巴鲁,连方脸马人也有些吃惊,王申醒横腿一扫,竟然使出了马人的拌马腿招数,三个马人同时倒地,他们再想起身反抗的时候,王申醒直接肘击在后脖颈的位置。整套动作竟然像是个天天操练的马人,根本不像一个流民!之前在对战狼群的时候,一切发生的太快,他们都以为王申醒能够救下统领是仰仗着电棍,没有想到这个叫王申醒的流民保命的本领竟然如此之强! 这王申醒究竟是什么来头? 也就是喝一碗奶茶的功夫,三十多个马人竟然没剩下几个醒着的。 巴鲁由呆愣也渐渐的起了杀心,他明白,这人要是今天不杀恐怕以后是个祸害。 就在这时,统领的大帐中传出来两声干咳。他明白,他做出最错的决定就是刚才没让人把王申醒乱箭射死! 外面的吵闹声早就让昆布萨尔醒了过来,他伤病的确不轻,知道外面的吵闹声是因为王申醒这个流民,他本该管,可他并不想管。 毕竟流民始终是流民,不像安苏除了是个铁娘子还是个让人欣赏的女人。 如果巴鲁真能抢过来王申醒手中的电棍,那么留着王申醒也就没什么意义了。 本来是这样打算,他错了! 三十多个训练有素没怎么负伤的马人,几乎是昆布萨尔现在能拿出手的一半兵力。 三十多个人,倒在王申醒一人手中,如果放走了这么个人,他昆布萨尔将是整片延外草原上最昏庸无能的统领,也是最愚昧的统领!那将来即使被子孙知道,也是要遭人唾弃的啊! “都给我停下!”昆布萨尔披着大氅走出来的时候,王申醒正背对着他,在他这个统领说话的时候,王申醒似乎也没有回头的意思。 “王申醒,请面对我,我有话对你说。”昆布萨尔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没有所有统领该有的傲气。 面子总归还是要给的,在方脸马人近乎央求的话语中,王申醒终于面对着马王。 就在这时,身后的巴鲁露出了一脸狰狞的笑容,从怀中掏出那根视若珍宝的电棍,轻轻地搭在王申醒的背上,“贱民,去死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 没电了 前世的王申醒是个宇航员,同时也是因为研究电气工程方面才作为载人航天四人组中的一员进入的太空。 所谓职业病,就是哪怕你上辈子丢了命,一旦有了生命体征,就会下意识的进行心算。这感觉就像是乞丐得了百万大奖只想买副金饭碗,对此,王申醒也只能自嘲。 所以,哪怕王申醒警觉地一早就感觉到了身后那个叫巴鲁的家伙有所异动,也根本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呲啦~”一道蓝色的弧光冲击到了王申醒的身上,巴鲁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站在王申醒面前的昆布萨尔表情变得有些担忧的神情,而后,紧锁的眉头疙瘩拧的更紧了,深邃的鹰眼中闪过了一丝惊诧。 “这这不可能啊!”周围几乎所有的人不分敌我,都在一阵惊呼! “壮硕如群狼,如我们的昆布萨尔大王都不能抵挡这小子明明长得跟匹瘦马似的,怎么可能碰到雷神的棍子都没事?”巴鲁拿着电棍的手掌甚至有些颤抖,在他的颤抖中,王申醒缓缓地回过头,表情倒显得很随和。 “阿精。”王申醒一个眼神,小道童就懂了他什么意思,直接把她手中的电棍递了出去。 接过电棍的王申醒笑了笑,“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睚眦必报!巴鲁,啊不对,是巴鲁骏长,既然你电了我一次,那也应该让我还回来了!” 巴鲁头皮一紧知道大事不妙,拔腿就跑,却被王申醒一击飞腿直接踢在太阳穴上,整个人昏天黑地的倒下去了。 清晨的阳光十分温和,这样温柔的阳光下却站着一个充满了戾气的少年,他从永延来,他只是个流民,他不怕任何人! 巴鲁瘫在草地上,就像是一滩烂泥,被直击太阳穴的痛苦让他连爬的力气都没有。当然,他也知道,这种痛苦比起即将到来的电击之痛,可能不足万分之一。 王申醒的动作不急不缓,把电棍轻轻往巴鲁的身上一搭。 就像是电蚊拍上面的蚊子,巴鲁浑身充斥着蓝色的弧光。 “你给我住手!”身为巴鲁的妹妹,巴颜整个人几乎惊呆了,她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的君王,自己的丈夫,会允许有人如此践踏她的哥哥,她们部族的骏长! 而对方竟然只是一个流民! “我们的王!”巴颜跪在昆布萨尔面前,痛哭流涕道,“我的丈夫!您不该看我哥哥受伤弃之不顾!他是你的骏长啊!对方只是只是一个贱民!!昆布萨尔,我的王,你究竟在怕什么?为什么要袒护一个低贱的流民而不袒护你的同族!!” 昆布萨尔看着巴颜的时候,一双干涩带着鱼尾纹的鹰眼中燃起了一丝火。“巴颜,你很美,可你只是我的一个女人!这些事,不是你该管的!” 昆布萨尔撇开这个女人,看向王申醒,“今天杀死这个骏长,可以,你能还我一个骏长么?” 王申醒抬头,看着昆布萨尔的时候,目光有些玩味,明知故问道,“怎么还?” “杀死巴鲁,这个骏长你来当!” 王申醒轻笑着摇头,撤回了手中的电棍,拍手道,“不愧是发展速度奇快的昆布萨尔部族,也不愧是部族的统领,就连求情都能不卑不亢。” 昆布萨尔露出了野狐狸般的笑容,“过奖过奖,我这不过都是多年南征北战的生存本领,不过是为了保一条命。” “你放心,我今天不会,也根本没打算要杀死这个叫巴鲁的家伙。他现在也不过就是手麻脚麻心口麻,休息几天他还是你的骏长。”王申醒看着昆布萨尔露出满意的表情又继续说道,“不过我也不打算跟你们合作了,我要做我的自由人!” “什么?”比起王申醒的离开,留住巴鲁一条命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这让还在病中的昆布萨尔摇晃了几下,险些没有站稳。“不行!王申醒,只要你肯留下,我能让巴鲁给你赔罪,给你提鞋。我们的合作还是继续,我给你的条件依然给你,只要你不愿意,没人会强迫你加入我们部族!从此以后他们见了你都会行礼,也没人敢去难为你” “不必!”王申醒牵起小道童的手,拿着他们仅剩的那根电棍。 昆布萨尔还想再去阻拦,单看王申醒的眼神,他就明白,对方应该早就料到,外面如此吵闹,自己在大帐中又如何安睡?不过是在等双方争执出一个结果罢了。若是巴鲁赢了,他有两根电棍,要这王申醒和他带着的那个小女孩只不过是浪费粮食,丢出去也罢。 可他没想到,王申醒赢了,还如此的干脆利落。 原来这家伙厉害的地方不光是手里的那根电棍,还有他这个人! 昆布萨尔当了统领这么多年,从未有过后悔的事情,可现在,是他此生最后悔的。 若他能早点出来制止,和王申醒就不会闹得这么僵!现在眼看着留不住王申醒的人,就连已经到手的那根电棍,怕也是要保不住了。 看着昆布萨尔眼中的担忧,王申醒冷哼道,“放心,我并非是个小气的人,答应给人家的东西,我就不会要回来。只不过,你们留着电棍,也只能当个烧火棍用!” 帐篷中的物资贫乏,娱乐项目也是少之又少。王申醒每天唯一的乐趣,就是保持着前世的习惯,算算物理公式,根据巴鲁这几次的围猎数量加上之前安苏和王申醒用过几次的总量,王申醒一早就粗略推算出给昆布萨尔部落的那根电棍此时差不多快没电了。 王申醒刚才之所以没躲巴鲁的攻击,是因为没必要。 毕竟即使自己算的并不精确,那么一点点小电量的负荷也奈何不了自己。 昆布萨尔听到这话的时候,哪怕是强撑着病体也将巴鲁丢下的那根电棍捡起来,往自己身上电,然而连一丝丝蓝色的弧光都没有,只剩下一根毫无用处的棒子。 “为什么?”扯着喉咙喊的时候,昆布萨尔憋得满脸通红。 “能量守恒。”王申醒淡淡的道,“你可以当做是因果循环。” 低垂着头的昆布萨尔此时发丝凌乱,他们部落已经没有太多部众了,没有太多战斗力了,他现在有的只剩下这根电棍了。 没有了电棍,他们连打猎都成问题,吃不饱,如何战斗啊!! “天神啊!你不能绝我!!”抱着电棍的昆布萨尔如丧考妣。 小道童则是一脸的不解,小嘴嘟囔道,“至于么?不就是没电么?” 一大一小两人带着一根黑色的棍子,身影消失在朝阳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 撤退的马人 女人的眼神中充满了惊恐。 她此刻的行为就像是精神分裂一般,左手拿着匕首刺向王申醒的喉咙,右手却紧紧地握住匕首,似乎是左手的力气不小,导致握着匕首的手掌竟然被割破一个深痕,涌涌的流出血来。 本来一脸担忧的小道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顿时释怀了很多。 这女人就像是被什么人控制住了一般,总归是暂时杀不了王申醒就对了。 毕竟不确定这女人能够坚持多久,王申醒快速的闪身离开了女人的袭击范围。 站在女人对面,王申醒挑衅道,“看来,你也杀不了我。” 那女人碧色的眼睛中充满了不屑,带着面罩的脸上,看起来还有一丝笑意,“是么?” 一个闪身,这身穿防弹衣的女人凹凸有致的曲线瞬间消失在眼前,王申醒下意识的拿起电棍。 下一秒,黑色的身影停留在王申醒的面前,匕首在林间洒下来的阳光照耀下发着银色的光芒。 “呲!”这一击来得如此迅猛,即使王申醒已经做好准备,却还是不及对方万一。 她好厉害! 王申醒低头的时候,扎在大腿上的匕首已经被对方拔了出来,霎时间血溅如柱。 “嘭!”一声,王申醒挥动着手中的电棍,对准对方的头部,狠狠的就是一击!这一击力道,王申醒是实实在在的使出了十成力气,但这女人仍然是超出王申醒想象的狡猾。 刚才王申醒之所以叫嚣让对方来杀自己,就是因为对方的移动速度在自己之上,如果贸然攻击,完全没有把握。王申醒就是想在对方近身的时候,以自己为诱饵,用电棍奇袭。 但是他完全没有想到,自己虽然已经用电棍打在了对方的身上,但是自己还没有打开放电开关的时候,这女人竟然已经躲开了王申醒的攻击范围。 这感觉就像是拿起电蚊拍却放走了一个叮自己五个大包的蚊子。腿部血流不止,王申醒只能紧紧按住伤口,不让自己倒下。 女人再回头的时候,金发下的一双碧眼中顿时充满了血丝,就连戴在脸上严丝合缝的面罩竟然也被一击震落。显然这一次袭击,她也没有讨到好处。 女人摆出一副准备再战的姿势,这时,林中却闪出来一道红色信号弹,在林子上方的蓝天上炸开一条烟白的线。 女人的神情似乎有所变化,收回匕首,用殷红饱满的双唇对王申醒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王申醒,下次再见到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一瞬间,王申醒的脑海中风起云涌,腿上的血流不止,让他顿时身体失衡,倒在地上。 晕倒之前,他看见小道童扑在他身上,拼命地叫喊些什么,却只能看见她的嘴在动,听不见任何声音,慢慢的王申醒也失去了知觉。 像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王申醒总觉得自己的手脚被牢牢地扣在铁架子上,面前是一个明晃晃的灯泡,灯泡是如此的炙热,烤的他像是铁板上的烤肉。 王申醒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能看见对方俯下身子时,白皙的脸上一双殷红如血的饱满唇片。 “多亏你,放走我!”那女人低头看向王申醒的时候,一双碧眼,满头金发,她身穿一身灰色囚衣,褪下手铐的她,来去如风。 在被审讯的那个夜晚,王申醒不断地为自己辩护,可是第一都都统局的那些老家伙根本没人信自己的。 “莫莉嘉德,她的同伙很多。第一都的精英身份不容有污,我们也不能把一个一级犯人的同伙放在永延里。” 四周冰冷而毫无尽头,没人信自己,没人能站在自己这边为自己说话,哪怕只有一句话。 甚至自己说出来的话在他们这些家伙的眼中,都成了强词夺理。 那种苍白无力的感觉在王申醒的身体里游走。 他又一双绝望的眼睛,以绝望的神情对那些老家伙恳求,他说,“那我这辈子还有可能进入第一都吗?” “除非你能亲手抓住莫莉嘉德。”那是这些老家伙对王申醒说的最后一句话。 “莫莉嘉德”猛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一个破旧的天花板。黄褐色的雨水晕染出青绿色的菌群,年久失修的房子总算还能遮风避雨。 王申醒身旁的,是一张熟悉的小麦色脸庞。 她安静地睡着,枕着裹着皮质袖子的手臂,似乎是感受了王申醒的异动,纤长的睫毛煽动两下,安苏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你醒了?”声音听起来到时有些激动,王申醒点点头,表示自己没事了。 “外面还煮着肉汤,我给你端进来补补身子。”说着,安苏就转身去了屋外。 听声音小道童似乎在也屋外帮忙,整个破旧的屋子里,空荡荡的只剩下王申醒一个人。 他用手掌捂着头,太阳穴的地方还时不时地传来一阵阵刺痛。 原来,刚才的根本不是梦,而是之前的记忆。王申醒最不愿意回忆起来的记忆。 掀开被子,此时大腿上面的伤痕已经被包扎起来,胳膊上也缠了一圈渗出血的绷带。 第一都那个永延里最神圣最不容置疑的地方,竟然让自己有过如此的过往! 愤怒中,王申醒忽然有个人在王申醒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身为奚家大小姐的奚灵曾在马人部落的帐篷中跟自己说过,他是因为放走了一个三级犯人而获罪的。 如果他没有记错,那些第一都都统局的老家伙,明明说自己是放走了一个一级犯人。而永延里从来都是阶级制度森严,第一级的级别为最高,依次排列。 像是这样的错误,第一都中的精英不应该犯! 即使是犯下,也不应该在第一都众人最为看重的附属学院学员选拔考试之中! 虽然一切只是猜测,但是冥冥之中,王申醒就是有一种感觉,或许,这件事情的始末并不像自己之前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或许今天自己沦落到这般田地,是有人想陷害呢? 王申醒的眼神中顿时充满了戾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 下落 喝下一整碗热腾腾的鹿肉汤,王申醒的身体也恢复了不少。 安苏告诉王申醒,昆布萨尔由于之前来树林中找王申醒的时候,身体受凉加上之前的伤病未愈,高烧不退险些夺了这位部落统领的性命。 而等到这个部落统领醒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安苏把王申醒找回来,无论任何代价。 安苏还说,没了电棍,那个巴鲁只能打打野兔,他箭法远不如安苏,就连一只麋鹿都打不到。在马人部落中,都不用王申醒和安苏动手,这个巴鲁就已经老实得像刚下生绵羊了。 王申醒对此倒是没觉得什么,那个巴鲁不过就是一个马人部落的骏长而已,自己未来的路还很长,看得见的,看不见的敌人也很多。只要他不再招惹王申醒和王申醒身边的人,王申醒倒是很乐意卖个面子给昆布萨尔。 毕竟这次跟巴鲁跟前自己没有任何损失,是巴鲁与自己为敌,反而在部众面前丢了面子,在昆布萨尔面前也丢了信任。 真正让王申醒在意的,并不是巴鲁,而是轻轻松松就把王申醒重伤的那个女人莫莉嘉德。 “王申醒。”安苏的一声叫喊让王申醒回过神来,语气中急促而又不安,“你别那么固执好不好?跟我回马人部落,我们的昆布萨尔统领绝对不会让这种事情在发生!就算你信不过我们大王,还信不过我安苏么?” 王申醒看了安苏一眼,并没有急着说话,反而是小道童噘着嘴,“阿醒,我才不要回去!我要在窝棚区生活,不要去马人的毡房生活!” 本来劝王申醒劝得好好的,安苏没想到现在不光是王申醒不发话,就连小道童也开始生气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这次,巴鲁的确是过分了。 安苏的脸也阴着,这个巴鲁敢在安苏出去寻找宜居地的时候欺负她的部众,欺负她的朋友,那就等同于是欺负她头上来了。 这笔账,她安苏是记在巴鲁巴彦兄妹两个头上了,身为部落当中的骏长,安苏绝对不会轻易放过他们! 想到这,安苏的手狠狠地砸在桌子上,一张年久失修的桌子直接被安苏砸成了两半。 这架势倒是把舔着舌头喝肉汤的小道童吓了一跳,恢复以往的和颜悦色,安苏轻轻拍着小道童的头,“你呀,你懂什么?王申醒手里有发电机,这对我们部落来说太重要了,我身为部落中的一员,当然也应该替部落考虑。窝棚区中的流民是人,我们马人部落的人也是人,这一路迁徙奔波,不知道死了多少老人和孩子。如果再没有电棍傍身,别说是遇见丧尸了,就是遇见了其他部落的马人,我们部落怕也是要受欺负的。” 王申醒知道安苏这话表面上是说给小道童的,其实是说给自己听的。安苏这个人,胜在真实,她作为马人部落的说客,本应该一味虚情假意的列出对王申醒有利的条件,可身为朋友,她没有。 “还有,”安苏回头看了看王申醒,“你们必须得跟我走,不光是为了马人,也是因为永延里外面的世界太大。很多很多事情,是永延里那些蜷缩着的人永延看不见的。你之前从未见过大漠飞沙,从未见过雪山崩顶。不过这些倒还不是最可怕的,王申醒” “你是说丧尸?”王申醒抬头看着安苏,目光明亮而又澄澈。 狭小的荒屋中,光线有些昏暗,安苏觉得王申醒的眼睛太过锋芒,索性直接别过头去。 “不,除了丧尸,还有脑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安苏似乎卸下心中的一块巨石一般,缓缓地吐了一口气。 “他们跟丧尸一样么?”王申醒提问的同时,也直接从床榻上坐直了背脊。 “行动时而迟缓,没有思维能力么?”安苏轻轻摇头,“不,恰恰相反,他们行为敏捷,思绪比行为更加敏捷。他们的移动速度奇快,似乎是身边有什么我们看不见的线一样,这一秒他们在此处,下一秒他们就有可能移动到几千公里之外。他们形同鬼魅,可以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就轻易地杀了你。” 王申醒第一次露出笑容,却似乎并不是因为有多高兴,而是一种嘲讽,“安苏,你这是在给我讲小道童的睡前故事么?” 抬头看见安苏的神情却是一脸郑重,目无表情的看着王申醒。“我如果有那个闲工夫倒是很乐意直接将你绑回马人部落。不过很遗憾,王申醒,关于脑人的传说,并不仅仅是个传说。他不,他们是真的存在的。如果我猜得没错,你大概已经见过脑人了。” “你是说”王申醒的神情忽然一怔,“莫莉嘉德?” “她的确是,所以你下次见到脑人的时候,要在第一时间就逃离。不过这不是我要告诉你的重点,我要告诉你的,是另一个事情。”安苏的神情越来越沉寂,“我在寻找宜居地的时候,碰见白胡子老爹了。” 一听到白胡子的名字,王申醒和小道童同时站起身来。 小道童的眼神中充满了希望,“你说什么?你碰见爷爷了?爷爷他他还活着?” 安苏的眼皮有些下垂,睫毛轻轻贴在下眼睑上,满怀悲戚道,“我不知道。我只是远远地望过去,我不清楚他是不是还活着,我也不想靠近他” 安苏说出这番话的时候,早已经泣不成声,王申醒知道安苏为什么不靠近。如果白胡子老头还活着,一切都好说。如果他已经变成丧尸了呢? 安苏必须不惜一切力量杀死以前的至亲,这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折磨。 王申醒轻拍着安苏的背脊,安苏顺势扑进了王申醒的怀里。 王申醒低头看着怀中这个家伙,呜咽得如同一只受伤的小兽。她哭起来的样子简直像个女人,哦,不对,她的刚强时常让人忘记,她本来就是个女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 索落部 第十八章 十多年前,女孩还是很幸福的,她的父母本来是延外草原的平民赤脚大夫,一家虽然不算富裕,总归有些技术傍身,不至于被饿死。 那时候她们唯一要躲避的敌人只有丧尸。 女孩身为家里唯一的子女自幼就很懂事,趁着父母给一些有威望的部族诊断的时候,她去山中挖了些野菜。天黑的时候,她回到家里,可是父母却没像以往一样准时回来。 女孩感到奇怪,每次赶上急诊的时候,母亲总会先回来给她烹些菜肴,今天她倚在门槛等到了天黑仍然没有动静。 女孩知道父母去问诊的地方是牧马人部落中比较强大的一个,她仗着胆子大,孤身走在那片漆黑的草原上,走了半宿,抵达牧马人部落的时候,正赶上那群马人载歌载舞,架子上架起来的,是烤的有些发焦的肉块和冒着黄白色油脂的肠子,肉块上面架着的,是两张剥离得十分完整的人皮。 “牧马人,索落部。”女孩痛苦得五官都扭曲在一起,如同一只呜咽的小兽,在寒冷的夜晚任凭夜风鞭挞着单薄的身体。 看那两张被剥得十分完整的人皮,这手法肯定不会是第一次。 没了父母,女孩就像是苦海中的一叶孤舟,没有了方向,也没有了寄托,她甚至觉得自己不用活着。 于是她奋力的跑向了索落部,她或许也知道,她谁也杀不了,或许她只是想给索落部的那些吃人的家伙多添一道菜。 她不知道,她除了一心求死,还能做什么。 就在一个索落部的牧马人即将看见她的时候,一只宽大的手掌将她拦腰抱起来,一把扔在了肩膀上。 那个人长着一张树皮一样褶皱的脸,他还有山羊一样的白胡子。 “孩子,活着还有可能,死了就真的什么都一了百了了。”白胡子老头轻拍着女孩消瘦的背脊。 在单薄的破烂衣服下,女孩甚至都能清楚的看见一节节脊骨,她抽泣得几乎发晕,“可是,老爹,我恨我恨我杀不了他们!” “恨,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一天杀不死,醒来你就还有一天。一年杀不死,休养生息,你就还有一年。”白胡子的笑容就像是冬日暖阳,“孩子,总有一天,不是所有的马人都是坏人,若你有一天能够强大到与索落部相抗争,那么世界上就会少一个像你一样可怜的孩子。” 眼中渗出的泪水打湿了睫毛,把浓黑的睫毛连成了一片。 王申醒轻拍着安苏的肩膀,似乎从安苏的身上看见了当年的那个无助的女孩。 “我父亲死了,母亲死了,现在或许老爹也死了。”安苏侧过脸看向王申醒,“敌人却还活着,索落部吃战马,吃人,甚至他们打仗从来不带粮食,随便捡两具战死的尸体就直接架锅烹饪。延外草原的丧尸从来都是层出不穷,人类的生存是如此的艰难,王申醒,你告诉我,我究竟为什么活着?” 安苏说这话的时候,泪水如珍珠断线,王申醒轻拍着安苏的肩膀,“这不正是人最伟大的地方么?明知迟早一死,却总是偷生。人生一世,注定向死而生,就像飞蛾扑火,既然注定死亡,何不轰轰烈烈的闹他个名堂!” 王申醒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出这番话,或许是因为前世的他探索了异星球见过了很多人一辈子没见过的景色。又或者是因为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吧? 嘴边勾起一丝笑,王申醒虽然没有安苏这么苦大仇深,但是他只懂得一个道理,忍气吞声只会让自己越活越憋屈,有仇必报才是真正的快意。 他要做的,是一个淡定的渔者,线放长,网织大,饵料足,然后不动声色的将渔网沉底,等到将信将疑的鱼儿纷纷吃得尽兴放松警惕的时候,才是真正的一网打尽! 眼中闪过一丝不属于少年的光芒,王申醒心底默念,莫莉嘉德,还有当初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将莫莉嘉德这种高等犯人放到自己测试中的人,总有一天,我会让你们都栽在我手里! 接下来的几天,密林中湖泊旁小荒屋,几个马人在安苏的指挥下忙上忙下。 “这东西抬起来的时候小心点。”安苏指着那个比金子还宝贝的发电机说道。 “是,安苏骏长。” “还有屋里所有铁器全都拆走。” “是,安苏骏长。” 安苏生怕自己忘记什么重要的东西,回头再看王申醒和小道童,一大一小两个人坐在门槛上吃野果。 “王申醒,我们部众的人都为了你那点东西忙里忙外的,你就在一旁闲待着!” 王申醒耷拉着一条胳膊,又指了指大腿,“伤患。” 小道童抱着果子狠狠的咬了一口,“幼童。” 安苏撇了撇嘴,“我看啊,一个是偷懒,一个是小人精!” 三人咯咯直笑,安苏手下的方脸马人也跟过来道,“骏长啊,你可别安排这位王申醒大人了,我们伟大的统领说了,只把王申醒当成神仙供着,谁要是敢让王申醒大人有半点不满意,回去那可是要领罪的!” 安苏笑着对方脸马人说,“亚伯,大王的话咱们可不能全听,要是再这么供着,王申醒恐怕以后饭都不会自己吃了。” 王申醒没说话,只是笑着。 派来个马人驮着东西走在前面,小道童和王申醒共乘一匹马,安苏骑着她的安巴断后。 一行人很快就到了草原,远远望去,一众马人密密麻麻的站在了营帐的十里开外,远远地成了两排,为首的人高坐马背,看那英姿应该就是昆布萨尔了。 行近的时候,昆布萨尔率先来迎。 “安苏此次可算是把王申醒先生给请回来了,安苏立功不小。”昆布萨尔的胡子下露出极为和善的笑容,“王申醒先生一路奔波,快请回了您的营帐吧。” 走在王申醒前面的一众马人见这架势,纷纷跳下马背行礼,王申醒入乡随俗,也跟着跳下马背,小道童自然也不肯乖乖的待在马背上,一跳下来就跟只脱兔似的,瞬间钻到马人堆里就没了踪影。 眼前昆布萨尔极其客气,王申醒也不能拨开人群去抓她,只能随她去。 昆布萨尔最为关心的自然是电棍是否能修复,关于这点都不用王申醒说话,安苏就能代为解答。 而王申醒这个座上宾只要负责吃肉喝奶茶就行,奔波了一路实在是饿了,正吃得尽兴的时候,忽然听见了小道童的哭喊声,王申醒顿时慌神站起身来。 昆布萨尔和安苏也紧随王申醒身后,朝着小道童哭喊的方向走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第十九章 “这是什么?”小道童指着一个木制的小马,满眼都是好奇。 她出生于山野,流落于延外,草原上的流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 每天一睁开眼睛,小道童就要想着今天哪里的果子能吃,哪里的野鸡好打。对她来说,这是他的日常。 所以,当她看见放在地上能动能走的木制小马,所有的孩童天性一触即发。远远地看见几个牧马人的小孩玩玩具,直接从王申醒的身边走开。 从未拥有过,所以才会羡艳。 几个牧马人的小孩拿着手里的木制或者皮质的玩具,让小道童就像刚进城的农村娃一样,见到什么东西都是眼巴巴的。 “请问那个小木马能借我玩玩么?”小道童眨巴着眼睛看向部落中的小孩时,大多数小孩还是乐意接受的。 毕竟小道童天生就是个美人胚子,一副小瓷娃娃的模样也还挺有礼貌,所以大多数小孩对她还算是不反感。 当一个小男孩把手中的木马递给小道童的时候,她简直乐得合不拢嘴。 可惜木制小马还没捂热,只听‘啪’的一声,一颗石子狠狠地打在了小道童的手背上,肉呼呼的小手顿时肿起来一个紫红的大包,连小木马也一个没拿稳,直接摔在地上成了两截。 小道童向石子发出来的源头看去,那是一个身穿裘皮的小女孩,高高在上的面孔中充满了不屑,手中还拿着刚发射过的弹弓。 牧马人自幼精骑善射,就连女孩也是如此。 小男孩看见地上的小木马顿时懊恼的对手持弹弓的女孩说,“你干什么!” 那女孩嗤之以鼻道,“她是流民,是最低贱的人。给我做奴隶都不配!别说是打她,我就算杀了她又怎么样?” “巴鲁家的,你别仗势欺人。”小男孩也愤怒的掏出一把银制短刀,威胁的比划道。 小女孩一看这就急了,本来这地方就她一个小女孩儿,她阿爸说过,这些男孩儿以后都是要争着宠她的,都应该以娶她为荣。现在竟然有人为了一个低贱的流民来对付她,她随手又用弹弓打出三个石子。 有一颗石子打在小道童的额头上,顿时额头上起了一个紫红发胀的大包。 小道童被打得有些发蒙,而后小嘴撇了撇,愤愤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说着,小道童也从腰间掏出一把旧弹弓,从地上捡了个石子,然后对准那个骄纵的女孩。 “啪~”的一声,鸽子蛋大小的石子直接打在眼眶上,再看那个牧马人的小女孩眼底下顿时一片淤青。 还好石子不算小,不然以小道童的手法,她这眼睛恐怕就没有淤青这么简单了。 那女孩的异动与哭嚎顿时引起了孩子们中的一片惶恐,朝着各自家里的帐篷方向跑去。 慌乱中,一只大手直接将小道童从地上掐着脖子拎了起来。 “区区一个窝棚区的流民,竟敢伤我们马人尊贵的后代,看我今天不把你剥皮抽筋!” 抓起小道童的,是那个巴鲁手下的大胡子马人。 本来牧马人的小孩都应该以比试负伤为荣,从不娇生惯养着,可小道童这次打伤的女孩是巴鲁骏长的掌上明珠,再加上前两天那个叫王申醒的流民竟然当众辱了巴鲁骏长,这大胡子马人一时气不过,打不过王申醒索性直接拿个孩子来撒气。 小道童到底是个机灵鬼,被大胡子马人掐的憋红了小脸,用脚狠狠地朝着大胡子的眼睛猛踢了一下,这才让对方疼痛之中松开了自己。 再怎么机灵,小道童也只是个小孩,在弱肉强食的延外,她又怎么可能逃出对方的魔掌?眼看着周围没人能护住她,她只能一边哭一边喊。 等到王申醒和昆布萨尔为首的一众马人赶到的时候,大胡子正用着浑身上下全部的劲儿对准了小道童细幼的脖颈。 和平日里与马人部落的孩子摔跤玩耍不同,大胡子这次对小道童可是真心实意的想致对方于死地。 “你在干什么?”昆布萨尔开口的时候,周围十多个马人已经手持弯刀齐齐的架在了大胡子的脖子上,十多把弯刀的重量吓得大胡子放下小道童的时候都是颤颤巍巍的。 安苏皱着眉头赶紧接过小道童,白胡子老爹以前对这孩子本就偏爱,小道童又生的讨喜,安苏是打心底对她疼爱的。 大胡子吓得连忙跪在地上,匍匐着来到昆布萨尔脚下。 “我伟大的王,是这孩子先动手伤了我们巴鲁骏长的女儿,我也是一时情急。”这大胡子也是个专挑软柿子下手的,在昆布萨尔面前,没了半分脾气。 安苏揉着小道童的头道,“巴鲁家丫头的眼睛是肿了一片不假,可我怎么看这孩子头上手上也全都有伤?我伟大的王,来者是客,我为了请来我们部落尊贵的客人,可谓是费了不少力气,如果这样袒护部族中的子女,我相信以后传出去也不好听。” 本来龟缩在角落的巴鲁此时也钻了出来,一脸心疼的抱起自己的女儿,“她伤的不过是些皮外伤,我女儿分明是先被打了眼睛,若是以后真有个三长两短,我不管什么客人不客人的,我都叫她赔命!” 部落的马人越聚越多,一些马人也纷纷带着自家孩子聚了过来,方才那个手持银制刀的男孩看小道童脖子上的硕大手印,也顾不上许多,直接站出来道,“骏长说错了,明明不是这样。” “你来说。”安苏看男孩的家长吓得直把孩子往身后藏,直接站出来说道,“天神庇佑正直善良的人,我请天神为证,请大王恩准给这小男儿勇气。” 昆布萨尔忧心忡忡的看着男孩,点点头道,“孩子,你把你看到的都说出来。” 男孩看了看自己家的大人,索性站出来一五一十的将经过都讲出来。 安苏听完是越来越气,那大胡子也吓得连话都不敢说半句。 “安苏部众何在!” 长鞭一挥身后四五十人顿时站出来,齐齐的喊道,“骏长在,我们在!” 安苏长鞭指向大胡子道,“与他比试,谁能把他杀了,我有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 秒杀 虽然这个大胡子家伙是个连小孩都不惜下死手弄死的畜生,但马人部落毕竟有部落的规矩,安苏是个骏长,她不能直接处死巴鲁那边的手下除非,是有部下跟他比试。 借了比试的由头,如果能杀死大胡子,那昆布萨尔和巴鲁也不能说什么,只是眼下最难的,还是找到能够将对方一下子杀死的人选。 安苏看了看身边跃跃欲试的部众,她很是安慰。 可这些人都未必是大胡子的对手,毕竟大胡子可谓是巴鲁手下的第一猛将。 “骏长,让我去吧。” “骏长,我去对付他。” 安苏陷入了沉思,环视着自己的部众。这时候,亚伯从身边站了出来。 “安苏骏长,不如,让我试试。” 看向亚伯的时候,安苏的眼睛有些微茫,亚伯是个将近四十岁的中年人,高高瘦瘦的,方脸上深重的法令纹看起来更显老态。 诚然,亚伯是一个好手,不过身材高瘦的亚伯却并不是一个适合近身搏斗的人,他最擅长的,是骑射。 再加上这次他头部还受了重伤,相对于他,安苏还是有些不放心的。 “你有几成把握?”安苏眉头拧了拧,看着亚伯。 “五成吧。”草原上的风吹着亚伯的脸,让他看起来更像是个老柴火。 “安苏骏长,英明的您应该让我上场。”一个年轻的马人骄傲道,“我有十成的把握肯定能杀了对方。” “安苏骏长,如果您让我上场,我能把他的头颅献给您。” 看着安苏那边的部众纷纷进言,巴鲁倒是没什么担心,如果今天是王申醒上场,他肯定是要开口跟昆布萨尔统领求情的,可今天上场的,哪个身上没有点伤? 巴鲁微微露出了笑意,大胡子就是他手下的第一爱将,如果能被人轻易的宰杀,他又怎么能坐到今天这个位置? 身为部落统领的昆布萨尔一直没说话,眼睛只是盯着双方,他知道此时的他不说话最好。 不多时,安苏已经被部众围了个水泄不通,骁勇善战的马人纷纷都要上场,为安苏立功,也是为自己立功。 安苏为此感到头疼,回头看向站在身旁的王申醒,看向那张不知喜悲的少年面孔。 “王申醒,你说谁上?” “谁?”王申醒挑眉,“本来应该是我上!” 这句话让待在一旁的巴鲁顿时坐不住了,昆布萨尔的脸也有些微妙的变化。 “但是,我不是你们部落的人,我只是你们今天请来的一个客人,所以部落之中的争夺也好,比试也罢,全都与我无关。所以”王申醒转头,手掌轻轻落在亚伯的肩膀上,“亚伯,拜托你务必手刃了对方。” 亚伯与王申醒对视的时候,点了点头,而后看向了安苏。 安苏也点头同意了。 身旁的那些部众顿时各有各的意见。 “安苏骏长,我有十成的把握。” “我有年轻的体魄,亚伯已经老了” 安苏摆摆手,骏长的决定自然不容任何人质疑,“战场无常,所以在战场上从来没有过十成的把握,刀剑无眼,所以刀剑砍向年轻的头颅时也从来没有半点同情。我要亚伯上场。” 亚伯双手抱臂跪拜在安苏面前,“五成把握,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上场的时候,亚伯的手上拿的是弓箭,看到这一幕的时候,众人都纷纷捂脸。 的确,亚伯的弓箭可以说在整个部落都是数一数二的厉害,百步穿杨都不在话下。 可惜,近战从来都不给任何百步穿杨的机会。 大胡子也冷笑道,“巴鲁骏长放心,此番一战,我不但不会死,反而还能给您立下一功。” 虽然王申醒在场,巴鲁不应该太过张扬,但此时自己的部下一战,巴鲁还是忍不住开口道,“注意不要跟亚伯拉开距离。” 大胡子点头,他自然懂得,如果跟亚伯离得太远,这样就超出了自己攻击范围,反而让自己处于不利的状态。 不等亚伯开弓,大胡子直接上去与亚伯紧挨着。 知道亚伯头部受伤,大胡子直接上手,那一双手长得像熊掌似的,就要往亚伯的头上猛敲去。 眨眼的功夫,亚伯已经绕到了对方的身后,然后直接拿出长弓。 “呃” 大胡子的脖子直接被那牦牛筋弓弦死死勒住,就好像是勒死一头牛也全然不在话下一样。 巴鲁暗自叫不好,不过他也并不担心,因为靠大胡子的蛮力完全有机会将对方反击垮。 大胡子也是双手猛抓着亚伯的双腿,一双熊掌似乎要扣到亚伯的肉里似的,不知道是被勒得还是为了反击而蓄力所致,大胡子甚至满脸憋的通红。 然而亚伯,就像是压在大胡子头上的一个千斤坠,任凭大胡子怎么推,也完全推不起来。 那一瞬间,大胡子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而后,他的那双熊掌渐渐地连勾住亚伯的裤脚的力气也没有了。 “这是”众人顿时一片惊呼,就连安苏也吃惊的张了张嘴。 没想到,本应该压倒性胜利的大胡子一方,竟然输的这么彻底!还这么不容置疑! 她知道亚伯厉害,可是在以前收亚伯到麾下的时候,安苏完全没有想过,一个如此干瘦的中年人,竟然有这等的爆发力,这力气竟然完全能直接打倒一头野牛啊! 昆布萨尔脸色也是因为吃惊而有些发红,部落中的亚伯这么厉害,自己以前竟然没有发现。 他回忆起来,亚伯应该也是一些小部落因为丧尸袭击被灭了,亚伯算是其中能活下来的幸存者吧。 不过,以前只知道亚伯精骑善射,没想到平日里吃的不多,看起来也不起眼的中年人,竟然如此的外强中干。 “我们部落就剩下我一个人了。”安苏还记得第一次与亚伯相见的场景,“他们说,如果我来得更早些,或许应该成为他们的王。我不愿意,可是王容不下我,所以后来他被丧尸吃掉的时候,我也只觉得大快人心。我没儿没女,如果你能给口饭吃,我愿意为你卖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收拾熊孩子,从家长下手 在相对比较原始的马人部落中,蛮力就是绝对的生存法则,这和体重c食量等因素几乎是分不开的。 当然,其中也不乏那种既能吃又虚胖的饭桶,这自然就会成为大家唾弃的对象,部落中没有女人愿意与他交好,最后给他的粮食也会少很多。 所以像大胡子这种有吨位且有力量的,在部落中还是很珍稀的。 昆布萨尔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对于要杀死大胡子,多少还是有些惋惜。 但是现在,不同了。 大胡子在他心中的地位,已经被一个看起来干瘦的方脸马人给完全取代,甚至连大胡子都不足以媲美这个名叫亚伯的马人。亚伯本来就受安苏器重,如果真要提拔他,应该提拔个什么位置呢?昆布萨尔不禁陷入了沉思。 当大胡子四肢不再剧烈的抽搐抵抗,渐渐趋于平缓的时候,他脖子上的那根弓弦也留下了一道深紫色的勒痕。 亚伯抽出弯刀,一把将大胡子的颈骨砍断,然后将他的人头献给了他最敬爱的骏长安苏。 安苏用手掌轻轻捂住小道童的眼睛,对亚伯点头示意,身后的安苏部众以最高程度的褒奖,将亚伯整个人高高的举过头顶。 就在安苏部众一片欢呼的声中,王申醒从背后人群中脱离,站在刚才昆布萨尔面前。 “这就算完了?” 淡淡的一句话,让昆布萨尔额头上爬满了皱纹。 王申醒的目光落在巴鲁的小女儿身上的同时,巴鲁也从人群中窜出来,紧紧地将他的宝贝疙瘩护在身后。 “王申醒,你们已经杀了我一个部下,还想怎么样?”巴鲁说话的时候有些激动。 “道歉!”不等王申醒开口,昆布萨尔直接呵斥道,“带着你的女儿,跟王申醒先生的人道歉。” 巴鲁的目光愤懑不平,他气他的统领,统领不该如此偏袒一个平民,可他回头看向自己的女儿时,目光中有变得柔和又充满了怜惜。 粗糙宽厚的手掌轻轻抚摸着小女孩的头,一看见女孩眼睛上的青紫肿胀,他就打心底里疼。 巴鲁径直走到王申醒面前,左腿一弯单腿跪在地上。“王申醒,今天的事是我女儿的错,我希望你能看在她年纪还小的份上,放过她。” 远远地看了一眼那个吓得哆嗦的小女孩,王申醒低头道,“我原谅她了。” 昆布萨尔松了一口气,想要让跪在地上的巴鲁起身。 安苏不解,她认识的王申醒不应该让小道童受这种无端的欺负,一句简单的道歉就能了事?这还是王申醒么? 安苏刚想开口说话,王申醒却抢在了她前头。 “但是。”王申醒这两个字一出口,让昆布萨尔的头疼顿时又犯了,“孩子可以年幼,是家长教育失职,属下可以不懂规矩,是上面管理者的失职。再加上之前巴鲁骏长您趁着安苏不在,对我这个昆布萨尔统领请来的客人不敬,数十人的围攻让我记忆犹新。” “所以啊,伟大的巴鲁骏长您道什么歉啊?”王申醒低着头,又朝着巴鲁向前走了一步。看着脚下那个跪在地上的壮汉,他抬起一脚使出了十分力气,“滚!从今天开始,只要有他巴鲁存在在这个部落中,就没有我王申醒的一天日子可以过。” 被窝了一脚的巴鲁眼睛一横,刚想动手,被昆布萨尔赶上来,直接按住了巴鲁的头。“退下!” “我伟大的王!!!” “我让你退下!!” 巴鲁此时就像是一只无主的狗,只能夹着尾巴跪在地上,动弹不得。 “昆布萨尔统领,本来我也想以和为贵,既然您在为我接风的时候,还能顾及到我的感受,将他巴鲁安排在了最不起眼的角落,我从心里感谢您,我也打算不再追究。但是所有的事情都是有来有往,在接风宴上,他胆敢伤我身边的人,我很难想象,是不是过两日,又会重演之前的情况,在永延里有个俗语,叫卸磨杀驴。” 王申醒绕着昆布萨尔走了两圈,说道卸磨杀驴的时候,恰好走到昆布萨尔的面前,四目相对,昆布萨尔难免心虚。 王申醒那炙烤般的眼神,分明就是知道之前巴鲁围剿王申醒的时候,他故意躲在大帐中不出来。 身为一个部族的统领,他手上的粮食,资源都十分有限,他自然不想去用有限的资源养一个闲人。 可是当他意识到只要他有一天还需要电棍这个东西,他就一天离不开王申醒的时候,他是绝望的。 让他一个高高在上的部族统领去挽留一个流民,他能做得出来,可是从心底里,他是不愿意的。 而现在,他只能这么做。 “巴鲁卸任,从此以后我昆布萨尔部落再无马人骏长巴鲁,有的只是哨骑兵巴鲁,负责部落的巡查草原工作。”昆布萨尔虽然是对着巴鲁说话,眼里心里在意的,全是王申醒满不满意,“另外,巴鲁以后不得与王申醒同锅吃饭,同时出现。王先生在帐内出来,你就给我滚到王申醒目光看不见的大草原上去!” 巴鲁的一众部众愤愤,其中反应最大的还是巴鲁的妹妹巴颜,她直接跪在了大王的脚下,匍匐着身躯。 “我的王,我伟大的君王,我求您,不要让我哥哥去那么远的地方,您这道命令一下,他就成了罪人,这比让他死还让人难受。这简直让我们家族失去了所有的荣耀啊!我以我腹中君王的骨肉为誓,君王如果这么对我哥哥,我就带着我的腹中的胎儿一起去死!” 昆布萨尔眉头皱出了一条川字纹,凝视着脚下哭得梨花带雨的女人,她小麦色的皮肤因为激动而涨得通红,昆布萨尔俯下身伸手去抚了抚她的脸颊,怜惜道,“我现在只剩下两个儿子了,多想再有个儿子啊。可是,巴颜啊,同样的要挟只能用一次,一味的容忍女人只会带来整个部落走向灭亡。巴颜,我的女人,你干涉的太多了。” 直接撤下手掌,昆布萨尔转身只留给巴颜一个背影,女人回头看看她跪在地上的哥哥哭得声嘶力竭,“我伟大的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 鹰与雀 就在巴鲁被贬的第二天,昆布萨尔下来一道调令,将亚伯提拔为骏长。 对于这一决定似乎大家都并不意外。 一时之间,巴鲁成了大家茶余饭后的笑谈,尤其是那天被王申醒飞来的窝心一脚,以前巴鲁的部众仍有几个闹事的,却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了。 巴鲁完了,在整个昆布萨尔部落中,经历过这件事情之后,巴鲁失去了所有的尊严和威望,骑着他的马,成了一个真正的哨骑兵。 巴颜每当看见巴鲁的背影总会流泪,可是因为她偏激的行为,昆布萨尔已经没再宠幸过她了。 安苏看着草原上发生的一切,只觉得痛快。以前这兄妹俩在昆布萨尔面前终日说尽她坏话,如今竟也有这般下场。 对于安苏来说,这的确是个好事,却不是最终的目标,如今她的部下亚伯成了骏长,她就足够安定内部,而她的心,始终在于整个大陆的另一端,那些吃人肉剥人皮的索落部家伙,才是她真正想灭掉的! 看着此番迁徙部落遭受的打击,她明白,最重要的就是要赶紧修整和发展。 而最能给她希望的就是王申醒。 “下次再遇到这种完全锈死的铁片就不要捡回来了。”王申醒皱着眉头对一个马人部众说道。 “是,王先生。” 由于昆布萨尔对王申醒的尊称,整个马人部落都对王申醒称为王先生,这倒让小道童觉得很受用,最起码那块最肥嫩的羊尾巴肉也是有人献给她吃的了。 王申醒早就给电棍充好了电交给了安苏,现在的他致力于研究新的东西,比如风力发电。 他很清楚,在延外的草原,如果自己能弄到大量的电是何等的珍稀。不光是延外,在王申醒的记忆中,永延里也没人能用上电,只有在那众人瞩目的第一都,才有电灯的身影。 垄断! 或许再进第一都根本不需要打打杀杀,只需要垄断电力就够了! 王申醒的眼神放光,手里拿着不知道从哪捡的铁片,他知道,他此时需要更多的金属。 龙渊谷是个深不可测的地方,它把自身的姿态放得很低,从山的背面远远地凝望着高高在上的永延里,那是龙渊谷上面最高的山,也是人类目前知道的最适合他们安家的地方。 树木成荫,光影洒落在永延里的大门上,永延里的大门还是那么巍峨,似乎和它周围用混凝土和钢筋筑成的城墙一样永远坚不可摧。 春风吹过,一群棕褐色的麻雀在门口的大地上啄食着各种食物的种子,这是大自然对它们的馈赠。在它们度过饱经风霜的整个冬天后,送给它们一顿饱餐。 这时,锈满了铁渍的大门缓缓地打开,门前的麻雀却没动弹,倒不是它们不怕人,而是整个漫长的冬天过后的一顿美餐让它们忘了所有的警惕与抵抗。 “嗡!”几辆汽车毫无预兆的从门里冲出来,几只安于谷粒的鸟雀终究在安乐中成了一滩不知道危险的肉泥,肉泥中一双羽翅还剧烈的抖了几下,终于,吃进它们喙里的谷粒还是从嘴里滚了出来。 “真是的。”叼着烟的青年回头看了看,严重充满了不屑,“永延里外面的鸟不应该都很警觉么?就这么黏在了车底盘,我还得擦车。”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中年人额头上三道水波一样的皱纹,沧桑的眼望向那些鸟雀的尸体的时候,没有喜悲,更多的只是一种对于生死早已经看惯的淡漠。“查理,你的车怕是不用擦了,丧尸大军并没有完全撤离,咱们这辆车一路会溅上无数的脏水,泥浆,还有鲜血。有可能是敌人的鲜血,也有可能是你我的鲜血。” 叼烟的查理还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从怀里的烟盒中掏出一根烟,和嘴上叼着的两根烟头一兑,顺手将香烟塞到了中年人的嘴里,“大罗叔,出门在外,说话别那么不吉利。” “吉利?”香烟仍然没堵上大罗叔的嘴,“靠着吉利就能活么?” 查理没说话,用手捋了捋那头五五分的刘海,这是他第一次从第一都出来,他还没经历过生死,而恰好附属学院里面摆着的那些丧尸模型又不足以把他吓倒。 大罗叔斜瞟了他一眼,他知道年少必然轻狂,可是他并没有多余的力气去保证一个不知死活的小子的性命,如果灾难降临,他能救则救,救不了,保存自己的性命才是根本。 否则当死亡降临,他将失去他的女儿,失去这整个世界,他的女儿会因为失去他而痛苦,世界却没有任何损失。这多不公平? “自求多福吧。”香烟从嘴里吐出的烟圈下,大罗叔的声音不喜不悲,他知道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次出来的二十几个人当中,能活着回到永延里的,不超过五个。 车开的很快,白天就行驶在旷阔的大路上,晚上众人则藏进了比较隐秘的丛林中。 半个月前的那场丧尸大战中,第一都的都统局老家伙们和生活在第一都的精英们纷纷出手,最终整个永延里以惨痛的代价将那些打不完的丧尸消灭了一部分,同时也赶走了剩下的丧尸。 大罗叔很清楚,平静只是暂时的,如果自己足够幸运,整个队伍或许还会平安的走一遭,顺利的话,他们或许只花上短短十天就能完成他们此次的任务。 可是大罗叔活了这么多年,也很清楚,有时候命这个东西,不信不行,他哪一次出来都会遇上丧尸,所以,在所有人都抱有一丝侥幸心理的时候,他往往是从一开始就做好赴死准备的那个人。 也许,这就是他为什么能活到这个岁数的原因。 火把烧的劈啪作响,一众二十多个穿着迷彩服的人各个看上去都格外疲惫。 守夜人双手搭在长杆枪的枪把上,口水顺着手背流到了枪上。 一路奔波,他们都太累了,就像是四处奔波找吃的忙碌了一整个冬天的麻雀,他们都在等待着命运中那一声轰鸣的汽车,瞬间就可以轻易碾压他们所有人的性命。 就在丧尸靠近之前,夜风将一丝腐臭的血气送到了大罗叔的鼻子里,于是他睁开了鹰一样的眼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 跑 “醒醒,都快醒醒!”大罗叔背着长杆枪,手上拿着长刀,伸腿去踢着那些熟睡中的人。 有的人揉着惺忪的睡眼,有些人则是干脆陷入熟睡没有反应。“大罗叔,干什么啊?你这莫不是睡梦魇了?” 大罗叔紧闭着紫棕色的嘴唇,他轻轻闭上眼睛,努力让自己的耳朵穿越那些家伙麻雀般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努力的搜寻着。 “呲!” 突如其来的一剑猛地从五五分刘海的头顶穿过,睡眼惺忪的查理直接被大罗叔吓得半死,“大罗叔,你这是” 查理战战兢兢的仰脸看向头顶的剑,顺着剑的方向看去,那是一个被从中间劈开的头颅,它腐臭的灰白色脑浆顺着长剑往外流了出来。 “啊!!!”查理赶紧从剑刃下避开,直接跳了起来。 他在附属学院的时候学过,丧尸这种东西都是由被感染的人转化成的,被感染之后他们的心脏渐渐干瘪,脑浆呈现特殊的灰白质,行动随着心脏的干瘪程度变得越来越快,而支撑丧尸行走的,就是脑子和脊柱,所以,刚才大罗叔一击爆头可以说是最快速消灭丧尸的办法了。 查理喘着粗气,刚从永延里安全地带出来的他,很难想象永延里外面的世界竟然是这样的危机四伏。 惊魂未定,他很想休息一下对大罗叔说声谢谢,可是他的救命恩人此时却在近乎疯狂的奔跑。 “跑!”这是大罗叔全程对他说的唯一一个字。 “大罗叔,为什么不开车?”查理一脸不解,他可以看到最近的一辆汽车离他只有米的距离,只要他往回跑一点点,就能开车,获得更快的移动速度。这个大罗叔难道是被丧尸吓糊涂了么? 当大罗叔再回头看见查理的时候,他已经被几个丧尸围得水泄不通,被啃食剩下的手掌还在胡乱的抖动——似乎费了好大的力气只剩下两根光秃秃的指骨终于在土黄色的车门上留下两道血痕。 大罗叔看到这里的时候,他的瞳孔颤了颤,然后更加快速的朝着外面跑去。 他不是救世主,他救不了任何人,他甚至连自己都救不了。 大罗叔的睫毛渐渐下垂,在他面前曾有过无数的年轻人遇难,那些年轻的生命就像是烟火般绚烂,生长了十多年甚至二十年,然后就成了一滩腐肉。他们所有的经历,所有的记忆,所有的技能,等到变成丧尸的时候都会一切归零。 只有活着,活下去才有以后。 在身体的移动速度接近极限的时候,他异常想念一个人,那是他从小看到大的年轻人,那个年轻人他很聪明,曾经是附属学院的精英,如果他能顺利进入第一都或许他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人。 而当他被第一都那些老家伙们判决的时候,自己却什么都做不了。 甚至在他被流放到永延里之外险境的时候,自己都没权利去为他送行。 “王申醒,你还活着么?”眼角的鱼尾纹水波般的皱起,大罗叔低声念着。 “愣着干嘛呢?”安苏从底下往上看去,王申醒蹲在草原的一处断石上,蹲着的姿势就像是个猴子。 王申醒挪开些地方,安苏往上一窜,紧挨着王申醒坐在了这块断石上。 下午时分的阳光明媚,光线发散成七彩的光晕,春风一吹,草地如棉如绒,像浪一样的接踵沉浮。 这处的情景与永延里的人挤人不同,这地方辽阔,广袤,站在这地方脚踏着土地似乎就不知天高。 王申醒收回思绪看向身旁的安苏,“你今天怎么有空?” 自从巴鲁卸任之后,安苏就成了部落中最忙的人,而亚伯曾经是她的部下,对于安苏的话更是信服。所以基本上整个昆布萨尔部落基本上都在安苏的安排下运行。 “待会还要去与阿方索部落商讨一下结盟的事情。”安苏耸了耸肩,双手放在她坐在的断石上,“没办法,我们部落想发展就得不断地结盟,这样才能有喘息的机会。韬光养晦,有朝一日才能成为一举歼灭索落部的强大部族!” 看着安苏的侧颜,王申醒只觉得她湛蓝的眼白就像是头上这片万里无云的晴空,安苏也看向王申醒,“所以起身之前我来看看你,我整天忙着,没想到你就在这里发呆?” 王申醒撇嘴,“把眼睛闭上。” “干什么?”微妙的距离让安苏脸上一红。 “闭上。” 安苏身为部落中一人之下的大骏长面对一个流民的命令时,也只能乖乖地听命。 王申醒拉着安苏的胳膊,将她的手指都张开,低声问她,“感受到了么?” “什么?”安苏闭着眼睛侧头不解道。 “大自然的馈赠。” 说道这的时候,安苏也微微笑着,“温暖的阳光,绿茵的草地,参天的树木” 王申醒点头,“还有吹动满地青草和树木的风。” 安苏睁开眼睛,满眼的疑惑。“风?” “对,就是风。”王申醒拍着安苏的肩膀,“有一天,你一定会看见风的力量!” 安苏不懂王申醒在说什么,但她知道,王申醒这个人就是小时候母亲装着食物的麻布袋,永远都不会让她失望。 “我相信你。”安苏笑的时候露出了一排牙齿。 安苏离开之后,管理整个部落的人就成了亚伯,他这个人看上去沉稳老成,对王申醒格外的勤谨恭敬。对于王申醒的衣食住行和人手分配从来都未曾吝啬。 一方面是因为安苏,另一方面亚伯能够当上骏长,有今天的际遇,说到源头还是因为王申醒。 由于亚伯找来的草药医治,小道童的伤也早就没有了大碍,只剩下额头上的一点点淤青,不注意看是完全看不出来的。 于是这个小家伙好了伤疤忘了疼,一大早上就拉住王申醒的胳膊。 “阿醒,今天你可一定要带我出去啊!” 这阵子让小人精在马人部落中养伤,的确是为难了她,王申醒索性就同意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 罗世忠 “刚才王先生说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一个马人挠着头,一脸的不解。 另一个马人也是一脸困惑,“是啊,什么叫‘万事俱备,只欠焊锡’啊?” 对于王申醒的事情两人自然也不是很清楚,“咱哥俩要是能找到王先生想要的东西,那么就等于得到了安苏骏长和我们伟大的王的重视,你看之前的亚伯,从一个部众成为了骏长,多风光啊。” “亚伯也是有真本事,你能像他一样三招杀掉一个壮汉么?” 马人扯了扯身上的旧皮袄,摇头道,“不能,不过各人有个人的追求不是,别人能统领半个部落,我们只想着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得更好,总没错吧?” 另一个马人也是大笑着,“骑好马,喝烈酒,搂部落中最美的女人。” “咱们部落中最美的不就是安苏骏长么?”说完这话,他就挨了一记轻鞭子。 “滚蛋,安苏骏长也是你乱说的!” 被打的马人没发怒,反而是没皮没脸的笑着,毕竟先以下犯上的人是他。 两个马人骑马向前赶路而去。 王申醒最近要找军工用品找得一筹莫展,如果谁能找到无论是对于王申醒方面,还是整个马人部落,都算是立下大功一件,部落中很多人提了建议,最终终于有人想起根据王申醒的描述,他想要的那种叫做焊锡的东西,就在马人部落原址,延外草原的那个马人旧货仓。 那里有很多东西,其中也包括以前他们打劫永延里出来的那些家伙们身上的装备,对于那种极易融化的金属条,马人部落觉得没人用,却也没扔,由于这次迁徙只能带回来些重要的物资,他们就把焊锡条安安静静的放在仓库里。 如果这次能够顺利带回王申醒想要的东西,那么即便是王申醒不说什么,他们的新任骏长亚伯也会给他们奖赏。即便现在的延外草原上还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危险,这两名跨上骏马的牧马人也值得为之一搏。 行马到了溪水边,披星戴月的奔波让他俩感到了人困马乏,两个马人纷纷下马,将马匹牵到了溪边饮水,两人也是蹲在溪边捧着清凉的溪水洗了把脸。 “这次亚伯骏长给咱俩配的马不错,看来,亚伯骏长的确对王申醒的事情很上心啊。”马人说着往嘴里扬了点水。 另一个则是在怀中的布袋里拿出来两个肉干直接往嘴里塞,刚要吃到嘴的时候,肉干却以一阵风一样的速度被卷走了。 “谁?”两人顿时警惕的拿出来弯刀,然而其中一个人的后脑勺上已经被顶了一个冰冷的物体,另一个马人吓得连忙放下了弯刀。 他认得这东西,这是枪! “别开枪,开了枪也是浪费了你的子弹。”马人警惕的举起双手,那人伸手极其灵活,腿往外一伸直接将马人的弯刀踢开到自己身后十米开外,从叼着肉干的嘴里发出来声音,“说,你们此行的目的是去干什么?” 马人战战兢兢的回头看向这人的时候,只觉得这人有些奇怪,身上穿着的迷彩服都已经破旧成条,血肉被刮破的痕迹斑斑,倒不像是被丧尸抓咬,看起来这一路也是十分艰辛。 “我们是” 不等马人说话,这人的枪杆子顶的更紧,“说实话。” “我们是延外草原那里找物资的,就是一种叫焊锡的东西。” “焊锡?”持枪的家伙皱了皱眉头,他罗世忠活了四十多年还是第一次听说,接近蛮荒的马人部落居然会有人找焊锡这种东西?文明程度远远不如永延里的马人部落要焊锡拿来干嘛?给小孩当玩具摔着玩么? 罗世忠用枪杆子蹭了蹭下巴上密密匝匝的胡茬,有种说不出来的违和感,可是这些马人也不像是顺口胡诌的,因为如果是乱说,他们本可以说些别的,而不会专挑焊锡这种生僻的东西,“你们要这玩意干什么?” “我们部落中来了一个窝棚区的流民先生,整天鼓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又有用的很。我们部落需要他。”马人说这话的时候,明显感觉对方的敌意有所减缓。 “这么说他原本不是牧马人的一员了?”罗世忠放下了手中的长枪。 “对,那位流民先生说他和我们马人部落只是合作关系。” 沧桑的眼角还有两道水波似的细纹,罗世忠顿时眼前一亮,“前面有不下三十只丧尸,这片地形我跑了二十年,既然你们马人也懂得合作了,你们就应该需要我。” 脱离了冰冷的枪口,两个马人对视了一下,“那你需要什么?” “食物,水,一个活命的机会。”罗世忠沉默了一下,他现在回永延里并不是难事,以他的本事,绕回去基本上没什么风险。可是他此次的任务还远远没有完成,如果就这样回去根本无法交差。“最好再给我一匹马。” 两个牧马人简单的商量一下,最后还是决定跟他合作,在永延里以外的土地上蹦跶了二十年的永延里人应该也是挺厉害的,再说马人部落迁徙已经有些日子,延外草原上什么情况,什么讯息,他们已经无从了解,有一个引路人,也算是多了一张保命符。 至于这家伙想要的东西嘛,只要能帮王申醒搞回去焊锡,就这个永延里人要的这点东西,简直不成问题。 三人同行,有罗世忠指点,这一路也算顺利,两匹马轮换的乘骑两人和一人,到达马人的储藏点的时候,罗世忠被两个牧马人蒙着眼睛绕了好几圈才算是带了进去。 罗世忠不禁感叹,马人不愧是游牧民族,一旦想要迁徙的时候,真的是什么都不带,这个储藏点是简陋的地窖,里面的东西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大罗,我劝你别看别的,这地方的东西都是我们部落的,你还是赶紧把焊锡找出来,这样我们也能回去部落,你也能早点获得马匹,去干你的事情。” 罗世忠轻轻摇头,拿起一个看起来像是粗锥子一样的东西,“这玩意叫电烙铁,看样子是前面有一帮第一都设备研究部的被你们抢了,我劝你们把这玩意带上,或许你们那位流民朋友会用得上。” 两人对试一下,拿起电烙铁,毕竟这玩意拎在手里也不沉,拿回去也没什么坏处,索性就一并拿走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脑人 第二十五章 深蓝靛色的树丛就像是谍者的眼睛,藏着无数的秘密。 王申醒骑着他的马狂奔了一路,终于追上了小道童,用手指第二指节敲了敲后者的脑袋,摇头道,“你啊,可算停下来了。” 由于很长时间没有出来玩耍过,小道童一上马就像是个脱了缰的疯狗一样,这孩子似乎骑马也很有天赋,踏上马背的那一刻指节在马背上高呼,几乎和马匹融为一体,来去如风。 王申醒只能在后面狂追,至于身后的那两个被亚伯派来的马人侍从,已经不知道被丢到哪里去了。 王申醒轻轻拉着小道童正打算往回走,一抬头,却感觉这个树林的异样。 抬头望去,那是一处深沉的天空,似乎是被遗忘了一般,这块天没有任何的星辰和月亮,就像是被一个巨大的卵壳保护着,这块天空极其阴霾。 “咱们还是快回去吧。”小道童顺着王申醒的目光看到了那片死气沉沉的天空,靛蓝色的天空,苍白色的树干,骑在马背上的小家伙,她不自觉的抖了抖背脊,四周一股寒意。 “知道害怕了?”王申醒无奈的摇头,时间已经不早了,带着小人精出来不光找不到任何对自己有用的东西,甚至还会在小家伙身上耗费更多地时间去找她,王申醒不由得感到了一丝丝后悔。 眼下已经太晚了,人类这种生物还是聚居的好。 王申醒带着小人精两个人朝着来时路走去。 走了许久,马匹抬着腿也停了下来。 老马识途,连马都看得出来,走了这么久,基本上就是在兜圈子。 “这地方真诡异。”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道童可能是在她以往的五年生平中,第一次感受到了害怕。“阿醒,我们我们怎么走都还是这里,我看见这个长得像鬼脸的树,已经五次了。” 小道童可怜巴巴的眨巴这大眼睛看向王申醒,一副无辜的姿态。 王申醒轻轻摇着头,“那有什么办法?既然他们不让我出去,那还不如一探究竟。” 王申醒说着就往反方向走去,小道童本来不同意王申醒的主意,可是一看王申醒骑马前去,留下她自己在原地陪着那颗‘鬼脸’树,稚嫩的小手紧紧握住了缰绳,还是噘着嘴对马匹说道,“大马,我们还是跟上去吧。” 像是跟马匹交流无障碍似的,小道童轻轻一句,这马就朝着王申醒的背影追去。 王申醒还是太年轻,如果被亚伯知道,他居然不要命的胆敢四处乱闯,他一定会疯掉的。 这地方的树大多都是生长了百年的桦木,白色的树皮和向天上生长的树枝,就像是一个个列队的巨人,在两侧等待着王申醒和小道童两个人的到来。 王申醒皱了皱眉头,他发现,细看之下,前方的密林竟然会有一丝丝荧光。 “阿醒,你看见了没?”小道童睁大了眼睛,看向远处,“那地方是萤火虫诶!” 贪玩的本性顿时战胜了心底的恐惧,小道童又冒冒失失的朝着森林更深处走去。 王申醒只能赶紧跟上,小道童马的行进速度在王申醒之上,所以,只有等到小道童停下来的时候,他才追得上她。 远远地,他看见小道童坐在马背上,她的身影挡住的,是一只只像丝线一样的萤火虫,或者说是一条条像萤火虫一样的丝线,它们在靛蓝色的夜里,散发着幽亮的冷光。 “阿醒。”等到王申醒到小道童身边的时候,她的大眼睛就这样盯着那个树干,似乎有什么东西强迫她睁着眼睛一样地目不转睛。“你看!” 顺着小道童所看的方向,王申醒的瞳仁也是一阵剧烈的颤抖。 萦绕的丝线一样的东西,用它的冷光将四周的树干照得苍白。 和树干同样苍白的,是几个被钉在树干上的人,他们闭着眼睛呼吸却均匀,明显他们还活着,看起来就像是他们进入了深度睡眠一样。 然而他们头上的巨大囊肿,却处处都彰显着不一样。 那是一种或半白或透明的东西,这几个人的头上顶着的东西不同,有的像是水肿,表面光滑而呈现半透明状态,里面似乎有个模糊的巨大内核。 有些则已经到了一种灰质化的状态,囊肿的表面已经变得褶皱,就像是核桃的纹理一样,整个囊肿也变得发白,看起来就像是头外又长了一个大脑一样。而一道道像是丝线一样的微茫,就是从这些‘大脑’中传出来的。 小道童瞪着大眼睛,似乎眨都没有眨过一下,她吓得往后退了两步,整个人看起来有点微颤。 王申醒看向那些‘人’的时候,胃里一片翻江倒海。 “阿醒,我们快走吧。”小道童说着往后退的时候,马匹不小心直接踏上了一条丝线,顿时,一个头顶着‘大脑’的‘人’睁开了眼睛。 他头上顶着的,是一个褶皱得不能再褶皱的大脑,同时,这大脑的体积也比其他人的囊肿要小上很多。 “人类?”那人的笑容中充满了戏谑,“你们不该来这里。” “你不是人类?”王申醒努力平静了一下翻江倒海的胃,尽量不去看对方的头部以上的地方。 对方的笑容有些张狂,而后渐渐平静道,“曾经是。” ‘咕咚’周围寂静的连小道童吞口水的声音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你们勇敢,也无知,敢闯入这片树林。”那个人似乎无法移动,被钉在树干上的身体一动不动,眼球却并不妨碍,看向了两人骑着的马匹。“看来昆布萨尔并不能好好地照顾你们,不如加入我们脑人?” 说着两道丝线就像夺命一样,朝着王申醒和小道童扑面而来。 王申醒急忙胡乱挥动短刀,没想到他手法够快,竟然也能将那光芒砍死。 那是两只小道仔细看才能看得见的小虫,它们就像是直接要趴在身上啃食自己皮肤一样,即便砍落的尸体掉在了马背上,仍然还想要攻击。 眼看着那个钉在树上的脑人要发动成千上万的虫子,王申醒和小道童不约而同的策马跑去。 “快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密林 第二十六章 小道童的马还算好的,她只需夹紧马腹就可以快速前行,而王申醒的马可就没这么幸运了。 为了逃避身后追杀他的光线虫子,他卯足了劲儿,挥着手中的鞭子将马的屁股打开了花,仍然是跑得不够快。 这如一滩死寂的湖水般的天空,像一个巨大的卵壳膜,将整个树林笼罩在其中,而这王申醒就在这卵壳当中。 小道童虽然跑得比王申醒快,却也没沾上多少好处。这地方似乎根本就没有一个出口可以让他们突破出去。 “阿醒,我不想死在这。”小道童一脸惊慌。 王申醒虽然慌却没怎么乱,一边死命的用鞭子抽着马屁股,一边责怪道,“让你别乱跑你不听话,你看现在好了吧?” 小道童逃命中还不忘顶嘴,“就你啰嗦。” 这些小虫子到底是个头不大,追在王申醒的身后并不能持续太久,大约是跑了十分钟,这些小虫子就没了踪影。 小道童拍手大笑,“阿醒,你看,这些虫子到底还是追不上咱们的。” 王申醒摇摇头,他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这种感觉似乎并不是很亲切,但却真真实实的存在在自己的感觉之中。 “这是”小道童只感觉到一阵夜风一吹,无数桦树叶飘落,夜的衬托下,有的是落在地上的一片叶,有的是踏在地上的一片雪,小道童抬头望向那参天大树的时候,刀光一闪,将她眼前的一片落叶劈成了两半。 “王申醒,我们又见面了。”靛蓝色的夜空将她的面容衬得格外苍白,没有一丝血色,她伸出舌头舔了舔烈焰一样的红唇,“欢迎你成为我们脑人的一员。” “嗖嗖!”眨眼的功夫,两道木楔直接奔向王申醒的头顶和腹部。 这两道木楔的速度简直不容王申醒任何闪躲,就跟脑人的移动速度一样,快如闪电。 “阿醒!!”小道童尖叫着看向王申醒,只见王申醒躲闪下右肩膀和左腿完全被两道木楔深深地钉在桦木树干上,就和林子中的那些脑人一模一样。 王申醒的眼睛剧烈的一颤,剧烈的疼痛几乎让他失去其他知觉,而莫莉嘉德像是个鬼魅一样,迅速的移动到了王申醒面前,轻轻地举起左手,光洁的皮肤在寒夜中甚至微微发光,而后这光芒越来越盛,一只只光纤虫子从莫莉嘉德手掌之中游动出来,这空气对那些虫子来说就像是液态一般,他们的速度变得格外的快。 而两道木楔似乎像把王申醒嵌在树上一般,他想用力把自己拔出来,却动弹不得。 “别白费力气了,这不是普通的木楔,这叫镇魂钉。”莫莉嘉德殷红的嘴唇如血,声音魅惑如歌,“如果你顺从我,我会让你成为我最好的仆人,这样你或许还能好过点,如果没有外力制止,凭你自己的力量别想脱离这两道镇魂钉。” 听着莫莉嘉德的声音,王申醒只觉得双眼越来越发沉。 “阿醒!”小道童从马背上直接跳下来,窜到一个树杈上,用尽她自己所有的力气,从上往下攻击莫莉嘉德,或许是小家伙的一切动作超出了这家伙的想象。 莫莉嘉德竟然没有及时躲开,精致的白色面孔被一柄短弯刀划了一道浅痕。 殷红的血从她的脸颊上流了下来,莫莉嘉德一张平静的脸上眉头突然皱了皱,然后她挥了挥手,小道童就像被狠狠抛出去一般,消失在了王申醒的视线。 只留下远远地一声惊呼。 “阿精!”王申醒想开口吼出来,却只能无力的动动嘴巴。 纤长的手指轻轻抚着自己受伤的脸颊,洁白的手指上染上了殷红的鲜血,然后轻轻送到了她自己的嘴唇上。 红唇顿时如同嗜血一般妖异,“看吧。”莫莉嘉德妖异的笑着,“成为脑人之后,你还会是个人,不是像丧尸那样,成为一个行尸走肉,这并没什么不好。而且从此以后,所有的丧尸对你攻击都成了无用功。” “所以,还是顺从我们,你会比较好过。”莫莉嘉德说着,手掌上重新出现哪些光纤虫子。 王申醒的瞳孔一颤,那些光纤虫子就在自己的眼前,似乎爬到眼睛里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嗖!”一颗子弹从侧面冷不丁的射了出来。 莫莉嘉德的脸上出现了一丝怒意,本来的碧眼忽然变得血红,“谁?” “永延里附属学院敢死队队员。”站在阴影中的男人声音听起来并没有任何惶恐和颤抖。 莫莉嘉德的脸上流露出了一丝戏谑,“嗯~三个人?” 男人的声音仍然淡定,“对,只有三个人,但你仍然没本事杀了我。” “就凭你?” 王申醒还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莫莉嘉德移动,那姿势很轻松,左脚往后垫了一下,而后整个身体几乎是俯冲出去的。 行动之快,如风,如闪电,如鬼魅,简直是直接飘过去的。 附属学院的人? 王申醒强撑着自己的身体,他感觉身上的那两个木楔就像是消磨自己的意志一般,渐渐地让自己的血液被吸收,渐渐地让自己的意识消失,甚至与莫莉嘉德同化。 不远处的三道人影顿时就倒了两道,果然不出王申醒所料,没有人是这个莫莉嘉德的对手,王申醒甚至想过最坏的打算。 就在这个时候,莫莉嘉德忽然传来了一声惨叫。 “为什么我的速度会减缓?”眼看着莫莉嘉德整个手臂都在流血,本来已经沉重的眼皮忽然又有了睁开的力气,只见阴影中走出来一个穿着邋遢的男人,他脸上的胡茬密密麻麻,头发乱的甚至挡住了他的轮廓,却挡不住他鹰一样的眼睛。 “我们此次的任务,我可以告诉你,和你们有关。”那男人笑道,“第一都的研发署在出发前,给我们敢死队每人都发了石渡生队长的最新研究成果,成熟状态下的湮石。” “湮石?”那双已经变红的眼睛顿时出现了一丝惊慌,而后整个身影一闪,消失在了整个空间。 那男人将手中的石头往地上狠狠一拍,陷入土中。 一丝月光突然从密林中渗透进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张家 第二十七章 就像是打破了一个精致的玻璃制品,整个森林上空的穹顶剧烈的裂开,伴随着玻璃破裂的响声,月色明亮皎洁,高挂于空。 小道童擦了擦嘴边的血渍,她刚站起来的时候走路有些晃悠,刚刚被那个女人直接顺手打飞,对于她一个五岁的小孩来说,到底是有些吃不消。 可是她不能只坐在地上,她要去看看阿醒怎么样了。 “你是好人还是坏人?”小道童赶到的时候,那个邋遢的大兵已经拔下了王申醒身上的两根木楔。 “看来,你是好人。”小道童说话的时候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或许是夜太寂静,邋遢的大兵回头看向小道童,“有的时候,我是好人,有的时候我又是不折不扣的坏人。” “不,”小道童摇头,站到了已经失去意识的王申醒身边,抱着王申醒的膝盖,“你救了阿醒,你就是好人。” 月色映进大兵的眼中,让他的眼白微微泛蓝光,大兵缓缓回头,看向刚才树林的最中央。“可是对他们来说,我并不是什么好人?” 小道童顺着大兵的目光也回头,然后满脸疑惑的看着大兵,“你说谁?” “那些困在树上的脑人,不,是变成一半的脑人。”大兵拖着王申醒的身体,慢慢朝着外面走去,“他们也都不是自愿的,可是他们不死,今天死去的就会是我们。” 小道童站在原地呆呆愣愣的,一时之间也没有缓过神来,大兵回头看向小道童,“所以啊,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活着才是最重要的事情?”大兵看向小道童的时候,小道童这才回过神,朝着大兵的方向跑去。“叔叔,你叫什么名字?” “罗世忠,大家都叫我大罗叔。”罗世忠看着自己拖着的王申醒,细密杂乱的胡茬中突然露出了一丝轻松的笑容,“以前,这家伙也是这么叫我的。” “大罗叔,你跟阿醒认识?”小道童看向罗世忠,满脸疑惑。 罗世忠笑了笑没说话,很快,他就看见面前站着的一堆胯下骑着高头骏马的人,他们在寒夜中显得格外机警,尤其是见到王申醒失去意识之后。 “亚伯,那树丛里有些奇怪的人!”小道童这些日子跟在王申醒身边,对亚伯这个早就没什么戒备心理,再加上之前她被别人欺负,亚伯也帮她出头,对于亚伯她自然亲近很多。 所以一看见亚伯,就像是看见了亲人,急忙上去告状。 亚伯看了看整片桦树林,眉头皱了皱,“看来这位是自己人?” 罗世忠和亚伯两人打了个照面,四目相对的时候,都仍是不自觉的握住了手边的武器,而后微微放松。 “树林里还有两个倒下的马人,看来应该是你们昆布萨尔部落的人。”罗世忠后知后觉的看着自己身边已经晕倒的王申醒,他没有想到,跟马人合作的那个年轻的流民,竟然就是自己从小看到大的王申醒? 这家伙,也亏他干得出来!罗世忠此时的心情简直可以说是又气又喜。 同一轮月亮下,照耀着的人却不同。 人不同,命自然也不同。 同样是敢死部队的队员,其他不怎么警觉的人,可就没有罗世忠那么好命。 在罗世忠惊呼快跑之后,所有人都被惊醒,那些没死的,还能跑的,都用尽所有的力气,跑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山洞。 山洞中,十几个人蜷缩在洇湿的角落里,为了逃避丧尸的攻击,没人点火,没有食物,也没有水源,外面是接连不断地丧尸低沉的吼声。 而第八纵队抽出来的这些敢死队员,此次的任务,本来就是一场向死而生的旅行。 这里是永延里之外的世界,这里四处都是废墟和狼藉。 这里是永延里够不到的地方。 没人能够救援,第一都也不会派遣更多的人来救援一队敢死队员。 这对第一都和永延里来说,都太浪费了。 熬过去,等到这波丧尸都走远,或者冲出去拼个你死我活。总归,都是他们自己的事情。 “信念不死,精神永存。” “信念不死,精神永存!” 声音不大,敢死队员中的眼睛中都炯炯发亮。 一股温热的清泉从嘴边直接灌倒喉咙,在嘴里留有的余味还微微发咸,王申醒睁开眼睛,小道童正在他脸边痛哭流涕。 “阿醒我错了,我不该贪玩,你赶紧起来啊。” 看着小道童涕泪横流在自己脸上,王申醒简直不敢想象自己嘴里的是什么。 他直接坐起身。“我没事了。” 身体虽然还有些发晕,但是好歹也没什么大碍,肩膀和腿都被牢牢地缠上了绷带。 只是旧伤还未痊愈就又添新伤,这受伤的速度倒是很让王申醒头疼。 “申醒。”大罗叔早就用弯刀剃干净了自己脸上的胡茬,露出一副关切的眼神,“你还记得我么?” 脑海中顿时风起云涌,王申醒惊喜到,“大罗叔?” 在王申醒的记忆中,大罗叔对他就像是自己的父亲一样,记忆中如此慈爱的一个人,如今竟然到了眼前,王申醒竟然还有些不敢相信,使劲儿的揉了揉眼睛,生怕自己认错。 大罗叔笑着点点头,用粗糙的手掌握着王申醒的肩膀,又生怕把他受伤的肩膀弄疼,“我有些话要对你说,你” 大罗叔对王申醒使了个眼色,王申醒微微点头,然后让小道童出去给他炖只鸡,又把帐内的马人全都支开。 大罗叔这才缓缓开口,“你被踢出永延里,这事情有蹊跷。” 王申醒的目光一沉,这点他早就想过,只是其中细节他还不曾知道的太具体。 “我接下来说的每一个字,你都要听清楚。”罗世忠的眼睛,就像是深渊,“记住,我的孩子,如果有一天你能够活着回到永延里,甚至进入第一都,千万要报仇!” 看见大罗叔的样子,王申醒不难想象,大罗叔是经历了多少的艰难险阻,甚至把生死都置之度外,才翻山越岭的把这个消息带给了自己。 “真正害你的人,是那天跟你一起考试的人,他的名字叫张岳。”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八章 阴谋 第二十八章 嫉妒,是人类的本能。 当一个人能够过五关斩六将,几乎畅通无阻的即将进入第一都的时候,嫉妒,成为了其他所有人的感想。 这个名叫张岳的,就是其中一个。 “张家在永延里还是有些势力的。”罗世忠的眼神沧桑饱含故事,“张家是一个没落的世家,曾经在第一都中生存过一段时间的张家,因为优胜劣汰,还是被第一都中踢了出来,被更强大的家族取代。所以他们会才把所有的希望都集中在家中的子辈身上。张岳这个人本来资质也算可以,但第一都要的人,永远都是最强大的。” “我记得这个人,”王申醒揉着脑袋,“第一都这次要三个人,他排第四,总之距离第一都的精英要求,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张家认为,如果这时候前三名当中,如果能有哪个倒霉鬼出事,那么张岳就会理所应当的成为进入第一都的候选人。”罗世忠忽然认真的看向王申醒,“所以那个倒霉鬼就是你。” 王申醒脸色阴沉的看着罗世忠,“还有第二名和第三名,为什么要搞我?” “第二名是奚家的大小姐奚灵,他们搞不动。第三名是第一都研发署石渡生队长密切关注的实验对象,他们搞不起,这两块大石头压在头上,他张家都搬不起来,所以只能搞你。” 王申醒一脸的不喜,冷笑道,“好一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适者亡啊。” “有时候,潜在的规则往往胜过摆在明面上的规则,可无论哪种,都是规则。”罗世忠缓缓道,“张岳为了搞垮你,特意将身为一级犯人的莫莉嘉德换到了你要审讯的三级犯人的监狱。这才是让你审讯失败的真正原因。” “大罗叔,什么意思?” “莫莉嘉德是脑人,她的行动速度依赖于她身体里的纤虫,那是一种寄生在她大脑中的虫子,这种虫子的繁殖速度快,几乎没有什么天敌,只有一种特殊的石头才能克制这种虫子。” “湮石?”想起昨天晚上在树林中看见的情况,王申醒回忆着大罗叔手中拿着的石头。 “嗯,当时的研发署对于湮石的共性研究尚未完成,所以只能把脑人关在一个用湮石做成的密闭房间中,才能达到控制脑人的效果。而正是因为张岳愚蠢的陷害,才给了莫莉嘉德逃脱的机会。”说道这里,大罗叔叹气喝了一口手中的茶,“你现在会被流放在永延里之外,是因为张家给害的。” “那些第一都都统局的老家伙们都是瞎子吗?”王申醒直接从床上站起来,涨红了脸道,“他们明明已经知道我应该审讯的犯人是三级犯人,跑走的是个一级犯人,这罪责居然要我来扛,难道这就是第一都所谓的规则么?” “最恨的就在这里。”大罗叔阴沉着脸道,“张岳的事情虽然不是人尽皆知,但是只要有心调查上一下,其中缘由都会清楚,可是张家似乎与第一都达成了某种协议,张岳还是进了第一都。” 听到这话,王申醒缓缓地坐回床上,就像是蔫了的芹菜。 他此时眼里心里对第一都满满的都是失望。 “这样的地方,”王申醒的声音不大,在安静的帐篷中还是能听见的,“不进也罢。” “阿醒,你胡说什么呢?第一都是永延里中人人向往的地方,只要能进第一都,这辈子都不用害怕任何的丧尸,因为丧尸就是与你无关的存在。你能享受到的,是在永延里中的人想象不到的安稳。第一都就是世上仅存的一片乐土,那里拥有整个永延里百分之九十九的资源啊。”大罗叔满眼希冀的看着王申醒,他不希望一个有能力的年轻人就此颓废。 因为第一都是所有永延里人的一个梦,是他罗世忠在外面拼死拼活也要仅存的一丝希望。 “圣洁的地方同时也充满肮脏不堪的交易,纷杂的乱世也有安稳欢愉的角落。大罗叔,”王申醒轻笑着叹气,“末世本就一片狼藉,根本不存在什么乐土。我不再想成为第一都的一员,但是那个叫张岳的人,我记住了!那些都统局各个摆出一副正派的老头子的脸,我记住了!那些害我的人,我都一一记住!千万别给我喘息的机会,只要一息尚存,我绝对不会放过那些害我的人!!” 罗世忠看着面前的王申醒,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在自己身边整天叫着‘大罗叔’的小男孩儿了,现在的王申醒目光深沉而有力,就像是三九天里仍然站在雪山山顶的孤狼,他长大了,甚至连自己都不敢相信前不久,他还是个生长在自己身边的孩子。 良久,大罗叔才缓缓开口,“本来我还想着要将你如何安置,也想过如果遇见你,要不要把你偷偷带进永延里。现在看,怕是不用了。” 王申醒轻笑,“永延里那个地方我是会回去,不过我不会偷渡,总有一天我会光明正大的让那些赶走我的人,为我重开城门。俯首帖耳,匍匐在我面前。” 少年的身影看起来有些单薄,在这安静的房间里说话声音也不是很大,可少年人的这番话却字字掷地有声。 大罗叔倒是很想让那些欺负过王申醒的人都死光,可惜他自己已经老了,不,即便是自己还年轻也得罪不起第一都的那些人。 “孩子,但愿你回永延里的时候,身上还是一身的少年气吧。”岁月将所有的不平与屈辱都磨成了罗世忠脸上的一道道沟壑似的皱纹,在他这个年纪,早就忘了爱憎分明,也早就没了底线。 没什么事情是比活着更重要的,他也渐渐懂得和这个世界妥协,就是放自己一马。 他怕王申醒受伤,他发自内心的想让王申醒懂得妥协,懂得圆滑,可是他没有。 因为从心底,他是希望王申醒能够这样活着,就像是草原上最明媚的阳光,高高挂在天上,永垂不朽。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九章 一夜之间 第二十九章 罗世忠身为敢死队的一员,自然不能在这里待太久,毕竟他早点起身或许还有同队的队员活着,如果他再晚些回去,或许执行此次任务的人就只剩下他一个了。 “就送到这吧。”罗世忠拍着王申醒的肩膀,像是叮咛般的对王申醒说着。 王申醒自然不会亏待了他的大罗叔,送骏马,送干粮,反正凭他在马人部落的面子,亚伯肯定是给罗世忠挑的最好的。 眼看着一路送到草原与山的边界,在地平线的这一头放眼眺望也看不见来时的马人帐篷,王申醒才停下脚步。目送着大罗叔已经走远的背影。 “孩子,一定要回来啊。”大罗叔也远远地望着站在原地的王申醒,他总觉得这个小家伙还会再回到永延里,还会再跟他见面,如果这次自己还能活下来的话。 “走吧。”王申醒对着身后的两个马人说道。 小道童倒是没来这送别的场面,只是亚伯再三坚持不能让王申醒自己送别,于是就有了身后站着的两个魁梧的马人。 帐篷中,昆布萨尔喝了些汤药,那是由草原上的虎骨草为主等草药熬制而成,对于他身体的恢复最有益处。 他觉得这些日子的修整,倒是让自己的身子骨强劲了不少,或许再恢复个几天,他就能恢复到往日的风采了。 虽然休养生息,但昆布萨尔也没闲着,经过他的暗中观察,亚伯的确是一个管理部落的好手,能力和气势都有,同时也是赏罚分明。 只是原先部落的格局是安苏和巴鲁两个骏长素来不合,互相掣肘,现在的亚伯骏长是安苏一手提拔上来的,如果日子一长,安苏没有取而代之的心,可要是有人鼓动呢? 昆布萨尔身为部落的统领,自然知道大权旁落的结果,几十年前,他的兄长是怎么死在他的刀下的,他也绝不会忘。 如果真要是这样,总归得有些力量制衡他们。 看着王申醒和两个马人回到部落时,亚伯放下手中的演习训练部众,第一个迎了上去。 昆布萨尔也笑着从大帐中走了出去,“王申醒先生,近来可好?” 见到昆布萨尔王申醒倒是颇感意外,毕竟昆布萨尔撒手不管马人部落太久,冷不防的窜出来,倒让王申醒这才想起来,还有这么个大王存在。 “昆布萨尔统领,身体恢复的怎么样了?” “估计等过几天安苏回来,我就可以痊愈了。”昆布萨尔的目光中彰显着奕奕的神彩,昨天夜里她刚收到安苏派人传回来的书信,对于方阿索部落联盟的事情,就快传来好消息了。 王申醒点头道,“安苏快回来了就好,等到安苏骏长回来之后,我一定有惊喜相送。” “哦?”目光登时一亮,对于王申醒客居于部落中,昆布萨尔虽然嘴上没说什么,但心里总归有些想法的,王申醒占用这部落中最好的资源,却始终不为部落所用,还整天无所事事,这样的人,昆布萨尔能够容忍他多久? 可是一听到王申醒还有惊喜要给安苏,他的态度马上就不一样了。 毕竟王申醒的电棍也是从如山狼群中将自己轻而易举的救出来了,要是他真有什么惊人的壮举,别说是在马人部落的这几天的吃住了,就算养王申醒一辈子,他也是极其愿意的。 “王先生,您可否让我看一看您的杰作?”昆布萨尔惊喜道。 “还不急,”王申醒身后的两个马人把此次的焊锡和电烙铁一并交给王申醒,在看见电烙铁的时候,王申醒的嘴角勾起了一丝笑意,还是大罗叔最懂他。手掌微微卷曲,拿起电烙铁,王申醒笑道,“有了这东西相助,我的把握便又多了几分。” “赏!”昆布萨尔看着身后的两个马人,“你们谁将这东西带回来的?我重重有赏。” “我们伟大的王,这东西虽然是我们两个人带回来的,但却是半路上遇见的一个大兵让我们把这东西带上的,他说,我们部落中的流民,会用得上。” “哦?”昆布萨尔一皱眉,“他人呢?也一并赏了。” “他已经走了。”王申醒缓缓道,“我自作主张,向亚伯骏长讨了骏马和干粮,都送给他了,希望昆布萨尔不要怪罪。” 昆布萨尔脸色一沉,目光缓缓地从王申醒的身上移走,看向亚伯,“亚伯骏长,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四周寂静一片,只剩下昆布萨尔低沉的嗓音,在空旷的草原上,显得格外的威严。 “属下遵命,”亚伯顿时跪在地上,“请我们伟大的王示下。” 良久的沉默后,昆布萨尔哈哈大笑道,“人家拿来了于我们有用的东西,你怎么能如此怠慢?” 亚伯的脸色也有所缓和,“是,属下再不敢忘记大王的话。” 昆布萨尔笑着回到了营帐,他笑的一是王申醒的事情有所进展,于部队的发展有益。 二者,他听到些传言,说亚伯在以前的部落中有弑主的嫌疑,对于这样的人,昆布萨尔不得不试探,刚才从亚伯的态度上,他倒是不怎么相信流言的。 毕竟只是谣传,如果亚伯是个老鹰,那么就看是鹰该成为猎鹰,还是鹰会啄瞎他这个养鹰人的眼睛了。 剩下的几天,王申醒一直在他自己的帐篷里鼓捣着那些乒乓作响的玩意,不分昼夜。 这声响甚是恼人,惹得周围的马人敢怒不敢言,小童夜间尝尝哇哇啼哭,就连小道童也是不能安眠。 已经有不少马人上昆布萨尔那里去告状,没想到昆布萨尔也是顶着两个黑眼圈,强行将这事情压了下来。 直到安苏回来的前一天晚上,这部落中才得到了片刻的安宁。 第二天一早,所有马人都陷入了一片震惊。 草原上一夜之间来了一个‘巨人’。 它大概两米多高,头上盖着厚重的麻布,底下强行用麻绳绑着。 只有少数的几个被王申醒用着帮忙的马人才知道这东西是什么,可是王申醒不让他们说,况且就算是说出来,他们也不知道从何说起。 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昆布萨尔站在草地上,仰头望去,只觉得不解。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章 阿方索部落 第三十章 四月的草原迎来了一场夜雨,而后便是雨后的晴空。 放眼望去苍茫的草原勾勒不出边际,朝霞把云朵映成粉橙色,缥缈的云如帛如纱。 远处的几只新生的小羊正躲在吃草的羊群中跪乳,芳草地上的几朵不起眼的小黄花也尽它们所能绽放出一丝春意。 万物复苏,万物生长。 安苏骑在马背上轻轻仰头,淡看云卷云舒。 “走吧。”安苏说着就架马起身,身后一队部众也紧跟其后。 草原上,一队马人肆意奔腾,只为回到他们的部落之中。 “这是什么?” 当昆布萨尔带着所有部众出来迎接的时候,安苏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过于惊讶的她甚至都忘了感谢大王的迎接,直接指着这个两米多高的盖着麻布的玩意,问着王申醒。 王申醒轻轻打了一个响指,两个马人一左一右,将压着麻布的石头挪开,然后用力一掀。 一个硕大的风车赫然立于眼前。 春风不断,不柔不缓。 由部落中最厉害的弯刀铁匠打磨出来的叶片缓缓地摆动起来,速度越来越快,最后甚至已经看不见叶片,只能看见一团模糊的亮银色。 “这是风车?”安苏惊喜的看着王申醒。 王申醒虽然没说话,眼神却饱含深意有如千言万语。 在场的所有部众都显得格外兴奋,他们从永延里之外的草原上长大,从来没见识过这样的东西,只觉得它那硕大的叶片足有三节手臂一般长,这样庞然大物的东西,让他们感到兴奋而新奇。 整个部落中陷入一片吵闹的私语,只有昆布萨尔,他阴沉着脸,站在原地一言不发。 他本以为,王申醒这次应该给部落中带来什么样的利益。 毕竟是兴师动众的去找焊锡,搜罗铁器,又请了全部落最好的铁匠,整个过程虽然昆布萨尔没参与什么,但整个部落都是他的,他用了这么大的代价,耗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让一个外来的野流民泡走自己部落中最美的女人的? 这买卖未免也太不划算了吧? 昆布萨尔的眉头拧成一个结,陷入了深思之中。 他还不便对王申醒说什么,毕竟是请回来的贵客,留着他也确实有用,上次电棍没电之后,王申醒回到帐篷中,只大汗淋漓的出来,就拿着一个充满电的电棍。 不知道他会什么巫术,总归他的诡异行为,昆布萨尔除了纵容没有别的选择。 正在这个喜悦的氛围之中,安苏身为部落中的骏长,率先冷静下来。 “昆布萨尔,我的统领,此次我还有事情要跟统领说。”安苏跪拜在昆布萨尔面前,两个人一前一后朝着昆布萨尔的大帐走去。 “什么?”昆布萨尔直接把手里的铁杯子捏到变形,“阿方索部落还真是得意忘形啊?他们竟然忘了去年他们遭受春荒的时候,是谁卑躬屈膝的来求本王?” 安苏在昆布萨尔身侧道,“统领息怒,此一时彼一时本来就是常态,如今我们部落遭受了如此打击,他们远在苦寒之地,自然不懂得我们的苦楚。” 昆布萨尔皱着眉头,“五千只羊,三百马匹,这是我们部落上下搜刮在一起都凑不齐的数目,他们现在明知道我们部落有多困难,怎么还好意思狮子大开口?“ “我看了。”安苏沉着脸,缓缓道,“阿方索的部落中有几匹尚未驯化的野马,貌似索落部也去过。” “索落部么?”昆布萨尔只能沉默,良久,他坐在大帐中特有的窗前,冷峻的脸上露出失望的表情,“看来阿方索部落都是一群没有见识的家伙,索落部那些家伙臭名昭著,吃人肉扒人皮,他们甚至打仗从来不用带干粮,只要有人死了,立马就地架锅,以死人为食。阿方索这个没眼界的家伙,如果与这种部落为伍,部落中的男女老幼迟早要被索落部吃个精光。” “不过也不全是坏消息。我在阿方索部落中待了这么久,阿方索虽然唯利是图,治理无方,不过他麾下的拉辛骏长倒是个明白人,对阿方索的做法始终采取保留态度。” “哦?”昆布萨尔的脸色有所缓和。 安苏继续道,“我为咱们部落争取了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拉辛骏长过两天忙完他们部落的事情之后,就会来咱们部落。这次其他部落死的死伤的伤,我听说南部几个部落直接灭绝了。阿方索只因为聚居在苦寒之地,人烟稀少,丧尸没有去袭击。”安苏顿了一下,“我的王,我们与阿方索的联盟关系必须保证,这次拉辛来,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了。” “道理的确是这样。”昆布萨尔点头,“可是,北方还有比我们强大的部落,更有索落部那样的拉拢——他们甚至根本不会有什么损失,死个部众不过是多了两锅肉汤。与他们合作,我们并无优势。” 昆布萨尔满脸都写着愁苦,眉头拧的甚至把五官都拧了进去。 谈到这里,安苏则是轻松一笑,“有。” “有什么?”昆布萨尔侧过头去。 “咱们有优势。王申醒就是目前咱们部落中最大的优势。” “王申醒?”昆布萨尔没说话。 王申醒这个人是安苏带回来的,所以安苏对这个家伙有几分偏重倒也是正常。 不过,在昆布萨尔的眼中,王申醒的确也是有本事的。 电棍是厉害,不过光靠一根电棍,真的能征服拉辛么? 昆布萨尔缓缓摇头,早就听说阿方索部中有位整个部落都仰仗的大巫,相传大巫早年间游历过五湖四海,他见识过的东西无数,拉辛在大巫身边长大,真的会对王申醒的那些东西感兴趣么? 昆布萨尔沉默不语,在安苏告退后良久,昆布萨尔叫来了他的另一个骏长亚伯。 “大王,您叫我?” “三天后,阿方索的拉辛要来。”昆布萨尔的目光忽然一亮,“我要你留住他,不管什么方式,只要能把拉辛留在咱们部落,我不信阿方索不合作。” “是,大王。”亚伯一皱眉头。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一章 判若两人 第三十一章 清晨在小道童还没有睡醒的时候,就被安苏拉起来,用沾着凉水的手拍着小道童胖胖的脸颊。 “快起床。” 小道童嘟囔着翻了个身,没睡到自然醒,这感觉实在是不爽。 “今天整个部落中都有大事,是对于整个部落来说的重要事情,你听话,绝对不可以出来捣乱,就乖乖的待在营帐中听没听见?”安苏嘱咐道。 “那我要是吃东西呢?”有关于吃,小道童立马翻身起来。 安苏抱着双臂,她似乎已经忙了半宿,眼下还有些淤青色的黑眼圈,“我还能亏待了你?放心,会给你派两个人,专门伺候你。要什么跟他们说就行了。” 小道童心满意足的点点头,然后翻身继续呼呼大睡过去。 王申醒靠近这小家伙的床榻前,一脸认真地看着小道童的睡颜,“这小家伙是不是胖了?” 小道童最近除了吃就是睡,一只小老虎都养成了家猫,安逸的日子磨平了她锋利的爪牙,不胖才怪。 纤长的手指摸着下巴,安苏有些担忧道,“看来是得让小家伙出去给我办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了。” “黑心骏长,连童工都顾用。”小道童只睁开一只眼睛,继续装睡。 “你啊”安苏坐在小道童的床榻旁边,对王申醒认真道,“不说这些,虽然已经准备好了,但我对拉辛这次的到来总归是没什么信心。索落部的优势太大了,他们驯化了天池野马,他们人数众多,他们甚至不需要任何粮草,马死吃马,人死吃人。” 安苏的眉头皱起一个小疙瘩,睫毛像扇子一样随着低垂的目光而舒展着。“阿方索部落平时也算是两不得罪,可是此时是非常时期,消息就像是草原上的风,瞬间吹进了无数人的耳朵。听说永延里的那些家伙用武器杀死了一些丧尸,然后还有大量的丧尸停止攻击永延里方向,开始在草原上蔓延了。” “过去的日子一去不返,如果要想好好活下去,不壮大势力是不行的。”王申醒说道。 “是啊。”安苏抬起头看着王申醒,“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才需要阿方索部落这样的盟友。我当上骏长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这么没有底气,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一个部众。” 安苏走后,王申醒将双臂枕在头下,翻了个身,然后仰头看着帐篷的棚顶。 如果他是阿方索部落,选择索落部绝对能是一个暂时活命的选择,可是索落部看人如同牛羊,未必会真的把阿方索部众当成盟友。如此一来,相对而言,昆布萨尔部还是有机会的。只不过,昆布萨尔部落需要的是一个契机,一个让对方非合作不可的理由。 草原上站满了昆布萨尔最精壮的部众,个个都是精神饱满神采奕奕。 安苏和亚伯两位骏长也都换上了厚重的裘衣,亚伯更是戴上了昆布萨尔亲自赠与的两颗狼牙,以示尊贵。 在广袤的草原上,远远地就能看见一只马队。 “你来了,我的兄弟。” “是的,我们来了,我的兄弟。” 远远地问答,等到临近的时候,就变成了亲切的伸出右手,紧紧地握住然后往身前拉一下。 这是马人的平辈礼仪,代表着兄弟之间和睦的关系。 小道童撅着屁股趴在帐篷的帘布上,通过缝隙往外看,她这才知道,安苏哪是给她安排两个人照顾她?分明是安排了两个家伙看着她,不让她乱走。 “阿醒,你看,来人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的小道童自言自语,“他们来让安苏和亚伯接,阿醒来的时候可是昆布萨尔亲自接,看起来还是我们阿醒的面子大一些。” 小道童心满意足的点点头。 “昆布萨尔只是和他们部落是合作关系,为了平等,所以要平级。”王申醒压根就没睁眼睛,双臂枕在头下,翘着二郎腿,一副优哉游哉的神情。 门外传来脚步声,果不其然这脚步紧接着进了帐篷。 “王先生,这是我们大王跟您准备的裘衣。” “身为昆布萨尔大王的座上宾,您需要跟我们走一趟。” 王申醒脚踏地面,这局本来就是两个部落之间的交易合作,跟他这个平民有什么关系?无非自己现在成了昆布萨尔的吉祥物。 没办法,总归是吃人的嘴短,拿人的手软,这些日子也的确是靠着昆布萨尔的庇护,自然该给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你出去。”王申醒对着小道童说道。 “干嘛?” “我要换衣服。”两个马人一人一胳膊将小道童拎到屋外,却又不敢放手,生怕放开了小道童她就会像脱了缰的野马一样,去给部落中的大事情捣乱,只能一直拎着,直到王申醒说可以进去的时候,才松开了小道童。 刚一进屋,小道童就惊呆了,小道童是王申醒在永延外面遇到的第一个人,也是自那时候起,王申醒就一直身穿一件粗麻质地的衣服,直到两人进入了昆布萨尔的部落才能有几件换洗的衣服穿,不过也都是些粗麻质地,再加上王申醒整天想着上哪去搞点没完全锈死的铁,因此也经常以邋遢的形象示人。 今天算是王申醒第一次穿上名贵些的衣服,又细致的刮了刮嘴边的胡茬,竟然是这副模样。 “阿醒,”小道童叽叽喳喳的围在王申醒的身旁,“你这样我简直认不出来啊!就像就像是我们窝棚区的那个永延里来的厨子。” 对于小道童的形容,王申醒只能皱着眉头,“我怎么没见过什么厨子?” “嗯。”小道童认真的看着王申醒,然后一脸惋惜的咬着上嘴唇,“他穿的一直都很好,被丧尸咬死的时候,就不那么好了。” “我来确定一件事情,”王申醒拍着小道童的头,“你在夸我对吧?” “当然了!”小道童一脸认真的看着王申醒。 门帘一动,安苏从帐外钻了进来,“大王和拉辛都在等你这位座上宾,你快些”一抬眼看见王申醒,她也是有些惊讶的,她还从来没见过穿着皮裘就变得如此霸气的人,王申醒本来身体显得有些瘦,最近在昆布萨尔部落中也补了些回来。 上好的狐尾搭在宽厚的肩膀上,修整干净的脸,再加上一头利落的短发,最简单的修饰却好像有透漏着骨子里就有的贵气,与平常的王申醒简直判若两人。 “你”安苏终于合上了因为惊讶而微微张开的嘴,一把拉住王申醒,“快走吧,都等你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大宴 第三十二章 接待一个阿方索部落来的使臣,待遇本来就是最高礼遇的。 王申醒到的时候,昆布萨尔的大宴已经开始了,这次大宴在昆布萨尔的帐外,帐帘掀开,昆布萨尔背对着大帐,坐在了东道主的位置。 紧挨着他的,是安苏和亚伯的位置,亚伯的旁边,便是这次阿方索使臣的小桌。 阿方索的使臣拉辛盘腿而坐,王申醒到达大宴的时候,他正在等着两个部落中的女人给他斟酒。 “这位是”拉辛看见王申醒的时候微微起身,看王申醒的装束和气质以为他是部落中什么贵重的王子。 “这位就是王申醒先生。”昆布萨尔盘腿而坐,双手撑在双腿上,微微前倾了些身姿。 王申醒淡定的朝着对方点头示意,然后紧挨着安苏的位置坐下,坐在了拉辛的对面。 昆布萨尔举起酒碗时看见拉辛的脸色有些难看。 牧马人能够当上个一官半职的,从来都是看两点,一是血统的高贵,二是能力的出众。 只有这两点才能服人。 可是话又说回来,昆布萨尔部落当中安苏骏长本来就是平民,但拉辛与安苏交过手,的确是个铁娘子,能当上骏长,安苏当之无愧。 王申醒就不一样了,看起来身材并不魁梧,又是个小白脸,在部落中昆布萨尔竟然还尊称他一句先生,看来并不是昆布萨尔的属下。 最重要的是,这个平民居然和自己这个远道而来的使臣对面而坐。 这简直就是对自己这个血统高贵的牧马人最严重的侮辱!! 当即拉辛便皱着眉头,低声自然自语道,“平民么?” 四月的春风就像长了腿,把拉辛嘟囔的声音都吹进了昆布萨尔的耳朵。 昆布萨尔的脸色微青,而后道,“我部众有人愿摔跤给拉辛骏长助兴,有人愿烹最嫩的羊羔尾给拉辛骏长佐餐。可我都没让。” 拉辛没说话,停下了手里的动作,不动声色的看着昆布萨尔。 “我们都清楚,拉辛骏长来我部落,不是为这些,是为联盟。” “不错。”拉辛在阿方索部落中也算是一人之下千人之上,阵仗见过的多,因此这淡定也不是装出来的,能够只身一人带着两名随从前来昆布萨尔部,自有他的魄力。“既然如此,昆布萨尔统领应当知道我最想看见的是什么。” “力量。”昆布萨尔仰头将酒碗一饮而尽,身子侧向拉辛的方向,目光真挚道,“实不相瞒,我部的部众这次损伤惨重,我一千人大部,如今只剩下五百人,青壮能打的,不过剩下三百人。” 听着这话,王申醒知道,昆布萨尔部落中青壮的已经在百人左右了,他口中的数目,不过是虚张声势罢了。 拉辛笑了笑,“我部阿方索统领待人从来真诚,昆布萨尔统领,您若是想跟我们联盟,就应该告诉我们部落的实情。” 用弯刀划了一片肉放进嘴里,王申醒特意抬眼多看了两眼这个名叫拉辛的人,他果然不简单。转头看向昆布萨尔,身为部落的统领,他能说谎,自然不怕人看破。 昆布萨尔仍然侧坐着,只不过他将身子侧向了另一个方向,饶有兴致的看向拉辛,“我与他也算是自幼相识,他在寒冷的冰原上放牧牦牛,这倒使他幸免于丧尸的攻击。可是即便是暂时幸免于难,谁有能担保我昆布萨尔今天的部落损失,不会成为你们阿方索部落的明天。” 拉辛说道,“此次丧尸大军来袭,听说南方几部大多数都已经再无一人,仅存的几个部落也是伤亡惨重,老幼皆兵。昆布萨尔部落,是此次丧尸大军的必经之路上,伤亡最轻的一个。这自然得益于昆布萨尔统领的英明神武。拉辛以崇敬之心,特举起此碗,敬统领。” 拉辛举着酒碗已经高过头顶,昆布萨尔没有半分要拿起酒碗的意思。 这倒让身为阿方索部骏长的拉辛有点下不来台,“昆布萨尔统领,您这是什么意思?” “阿方索小的时候就鬼主意最多,我可不认为他会待人真诚。拉辛骏长,你部既然已经要了索落部那些家伙的天池野马,又何必千里迢迢来我这地方走上这一遭?”说着昆布萨尔直接将酒碗往地上一扔。 四周顿时一片安静,就连鸟雀都不敢鸣叫。 这种出了奇的安静,拉辛自然明白,只要他稍有放肆,就会被大宴四周埋伏的昆布萨尔部众直接杀死。 拉辛斜眼看了一眼安苏,他再三吩咐将那些野马藏好,没想到安苏居然还能看出端倪,这个女人真是不简单,随即他低头赔笑道,“昆布统领早就知道我们部落有了天池的野马,还愿意开大宴,以远道朋友的礼遇待我,我看,我们两部就还有交好的可能。” 昆布萨尔没说话,额头动了动,抬头纹顿时像鱼游过的水面一样浮现出来。 “我们部落也是为了生存,北方四季都寒冷不比这里,食物短缺,部众中还有男女老幼,如果能有一个强大的部落和我们联盟,我们可以活得久些。”拉辛的眼窝深陷,那种辛酸看起来不像是装的。 “可你明知道索落部吃的是什么!!”昆布萨尔一跃而起,指责道,“难道你们也想今天死了的亲人变成明天下酒的肉汤?” “昆布萨尔统领” 昆布萨尔一双眼睛几乎要瞪出眼眶,“我们虽然暂时力量不如索落部,可是只要我们生养上几年,部落中又会人丁兴旺,重回往日景象。你知道,我有的是躲开丧尸的办法!我能从丧尸大军中活下来,没被饿狼群生吞活剥了,不是为了给索落部的那些牲口一样的家伙做比较的!” “您说的这些我都知道。”拉辛叹了一口气,而后目光缓缓地上扬,与昆布萨尔四目相对。“可您不知道,草原上有一种传言,他们说昆布萨尔部落的血统旁落,不再是一个高贵的牧马血统,相反倒成了难民窝棚。” 这话一出,昆布萨尔的脸色登时一绿,直接坐了下去。 亚伯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不徐不疾道,“拉辛骏长,您眼下最需要的是什么?” “力量。” “这位王申醒先生的身上,恰好有您无法拥有的,力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三章 草原上的妇人 第三十三章 火堆如此的明亮,几乎要把整个深邃的夜空都要燎成焰色。 昆布萨尔背对着大帐,坐在大宴的主位上,脸色却十分难看,眼睛尽盯着酒碗中自己的倒影。 他从未想到,草原上的其他部落会这么看待他。 ——一个尊崇流民的难民窝棚? 安苏身为一个骏长,她自然不是以美色尊为上者,王申醒身为他昆布萨尔的座上宾,更是有他的本事和能耐,这种本事,是放眼望去所有所谓尊贵的马人身上都不具备的能力。 但凡有一个马人能够替代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他昆布萨尔也决计不会和王申醒他们谈合作。 他自以为自己是个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大统领,能够拥有其他统领没有的胸怀。 没有想到,在旁人眼中,自己拼死保下来的部众,竟成了不起眼的难民窝棚。 昆布萨尔只觉得自己酒碗中的那个身影苦笑着。 “要说力量?”拉辛起身,目光从王申醒身上上下扫了一眼,“他或许能有些本事,但我们高贵的马人从不依附于任何力量,跟一个平民谈合作二字,实在是对于马人都是一种侮辱。” “你懂什么?”亚伯索性没有半分恭敬,反而是数落起了拉辛,“王申醒先生有一物,此物很长虽然不锋利,但可击退狼群,举起此物就有如天神,凡是挨上此物就有如遭受天谴。” 亚伯也站起身,朝着拉辛靠近了几步,“拉辛骏长,你是想一看,还是想以肉身一试?” 没等拉辛答话,亚伯手掌轻轻拍了拍,一个用铜盘端着的电棍就呈了上来。 看到电棍的时候,拉辛的眼中闪过一丝惊讶,而这种惊讶很快就过去了,恢复了平常的脸色。“我曾在极北之地与大巫见过这东西,这东西叫电棍,大巫曾说过,这东西碰到人,那些人就会像雷劈一样抽搐致死。没想到这个平民能搞来这些花样骗你们,倒也难得。只不过,这东西用是能用,却也用不了多长时间。我打赌不出半月,你们就只能拿着一根毫无用处的棍子!” 说道最后,拉辛也是慷慨激昂,赤红着脖子,生怕那些不要脸的流民将高贵的马人骗了。 “愚蠢!”亚伯往地上啐了一口。 “拉辛骏长。”安苏示意亚伯不要乱说话,端起酒杯笑道,“这东西的确是电棍不假,拉辛骏长自幼跟在大巫身前,自然也是有学识有远见的。单凭拉辛骏长孤身带领两位侍从愿意与我统领昆布萨尔一见这种胆识,我就应该敬拉辛骏长一碗。” 安苏说着,一仰头,一碗热酒已经入喉。 美人相邀,拉辛自然不好拒绝,毕竟在阿方索部落中,拉辛与安苏的交情也算是不错,也跟着安苏一仰头喝了一碗酒。 “这第二碗,我该敬安苏骏长。”安苏的敬意让拉辛暂时忘了眼前的不悦,拉辛也笑道,“安苏骏长虽然血统于我们不同,但到底是个铁娘子,骑马的英姿就像是天生长在马背上的一样,安苏骏长带着几个随从在我们阿方索统领面前竟然能说动统领让我前来,自然也是个铁血英雄。” 两人相敬之后,安苏也放下了酒碗,“拉辛骏长,这第三碗,我们恐怕得留着。” “哦?安苏骏长这是什么意思?”拉辛不解道。 安苏微微一笑,微醺的双颊像是六月的甜桃,加上天生的好皮囊,拉辛的怒气顿时全消了。 “这第三碗酒,我们应该等到成为盟友的时候再喝。” 拉辛的额头上一根细辫下,是一双紧锁的眉头,“安苏骏长,你们真的应该信我,毕竟这电棍再好用,也只能用一时,不能用一世。” “这么说,只需半月,我们这电棍就用不成了?”亚伯发问的时候,昆布萨尔的部众顿时哄堂大笑。 “你们啊!真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拉辛激动道,“如果我告诉你们,终有一日,你们用这东西,在劲敌面前才发现这东西完全失效了。到时候死的是你们,又不是我!” “照你这么说,这东西就是个不中用的东西?用一次就不能用了是吧?”哄笑声中,昆布萨尔部众也发笑提问。 “若说办法,倒也不是没有。”拉辛全然不理周围的哄笑,认真沉思,“我似乎听大巫说过,电棍这东西需要一种特殊的能量才能将它再次启动。如果真的想要它长长久久的用下去,只有拥有这种能量才行。而这种能量只有永延里最核心最宝贝的地方第一都才有!” 他这话说出来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一片惊讶,众人惊讶的倒不是因为拉辛的话点醒了他们,让他们意识到王申醒是个骗子。而是他们第一次知道,那个听说跟神祗一样的名叫第一都的地方才有的能量,竟然出现在了他们这个几乎要全军覆没的牧马人部落中。 昆布萨尔听到这,目光也是一怔,他只知道王申醒是难民窝棚里出来的人,却不知道王申醒究竟是个什么来头,竟然能够拥有第一都里才有的能量! 或许之前,昆布萨尔只是觉得这家伙有利用价值,没有他就用不了电棍。 可到了今天,昆布萨尔才隐隐觉得,和王申醒合作,真正的厉害之处似乎并不在于电棍这根短棒本身,它背后的能量,才是最珍贵的。 而拥有这种能量的人那个拥有只有传闻中的都城里才有的能量的人,竟然就在自己的帐中!! 或许真的是天神有眼! 看见周围陷入了一片寂静,拉辛以为是他叫醒了昆布萨尔部落当中这群无知的人,他索性站起身,直接走到王申醒面前。 只见王申醒没有看他,正慢慢的饮酒,不徐不疾,仿佛并没有因为他的话,有半分的动摇,甚至嘴角还有一丝笑意。 嘲讽?! 拉辛正打算给王申醒最后一击,用世界上最龌龊鄙陋的词语将这个不知廉耻混吃混喝的流民赶出马人的部落当中。没想到,一声女人的哭喊声搅乱了他的思绪。 “啊!!!” 大帐不远处是女人的帐篷,那些女人自然是昆布萨尔的女人,声音便是离他稍远的一处传出来的。 “大王,巴颜就要生了!” 听了侍女这话,昆布萨尔一皱眉头。 早产,才短短七个月,巴颜就要生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大巫 第三十四章 “又五天过去了,拉辛仍然没有任何动静。”坐在马人部落最高位置的男人看起来要比昆布萨尔年轻些,身上稍显壮硕,身上裹着厚厚的裘皮,又披上了一件大氅才能抵挡外面的大风。 “阿方索大王,您不必过分忧虑,我想昆布萨尔部落中也有不少明白人,就算是昆布萨尔再怎么急功近利,也绝对不会就这样杀了拉辛的。”说话的声音苍老而不失力量,这正是阿方索部落中大巫的声音,听起来就像是牧马人手中走调的马尾琴。 “大巫说的的确有道理。”阿方索点着头,大巫从阿方索的背后走了出来。 牧马人生活在草原上风餐露宿,即使是面对自己最钟爱的女人哪怕是之后身体疲乏,也绝对不会把后背留给她。 而阿方索对于大巫始终是没有任何防备,肯把背部留给大巫足可见阿方索对其的信任。 阿方索手扶着额头,两节生了茧子的指关节轻轻荡着浓密的连眉。“话虽然是这样,可是拉辛一天不回来,我心里始终是放心不下啊。” “确实不是个办法。”大巫抖了抖身上的貉子袍,褐色的大氅显得低调又贵气。“这样吧,我去昆布萨尔部落看看。” “那怎么行?”阿方索直接从座椅上站了起来,“他们要是杀了拉辛我本来就少了一双臂膀,我部如果少了大巫,那就是等于断送了所有部众的性命啊。” 大巫树皮似的皮肤,笑起来的时候像是被刮起的奶皮一样,所有的褶皱都聚到一起,留下一条缝一样的眼睛,敏锐又犀利的看着这个世界。 “放心吧。”大巫拍着阿方索的肩膀,“草原上的消息从来就像是风一样,没有什么密不透风的墙。他们知道我这个老骨头对于阿方索来说有多重要,凭他昆布萨尔部落还不敢跟我们为敌。只要他不杀我,不伤我,凭我这把老骨头自然有本事安然无恙的将拉辛带回来。” 大巫这样说,阿方索顿时眉开眼笑,“是啊,我不该质疑大巫的本事。大巫你这次去需要带多少人手?” “我自己一个人就够了,哦,对了,给我多带些干粮和草料,我座下的那头青牛最近反常的很,总是不爱驮我,偏偏爱往西山上跑。前两日它一跑,我偷偷跟踪才发现啊,它啊,跟西山上的母牦牛好上了。就不管我这把老骨头了,要是不给些好料啊,只怕它是不肯走这一遭了。”大巫笑谈说着就往牲口棚的方向走去。 阿方索只当个笑话摇摇头,草原上的消息的确像风,大巫一早听说昆布萨尔部落那边住了个平民的时候,他就有意要去看看。 可惜被阿方索部众层层拦下了,这次好不容易有了机会,以大巫的性格必然是要前去看看的。 都说青牛性子倔,只怕这青牛是随了大巫的性子,哪是他阿方索能拦得住的。 目送着大巫摇摇晃晃的上了路,阿方索不禁觉得,青牛是一年比一年老了,自己小的时候每年看见大巫离开,大巫总是叼着狗尾草悠闲地唱着歌,座下青牛卖力的狂奔。现在一看,不光是青牛老了,大巫也已经老了。 入冬的时候,北方天气骤寒了一次,大巫生了一场病,若不是一群部众日夜守着大巫,恐怕大巫就要完成他最后的使命了。 所幸天神有眼,将大巫宽限了几天,重回到了阿方索的身边。 拉辛是大巫一手带大的,自己也是大巫从小看到大的,如果大巫真的有那么一天,部落中的大小事情,又该去仰仗谁呢? 拉辛么? 阿方索摇摇头,他的确很好,可是比起大巫,他只是牦牛身上的一根毛。 大巫总会有离开自己的那一天,而眼下阿方索手上还有找到一个可用之人,他现在只希望大巫能够活得长久,让那风雪的一天,晚些到来。 阿方索的骏长在部落中做客,自然有安苏和亚伯两位骏长轮流作陪。 可是即便这样仍然不能消除拉辛心头上的燥气。 “你们把我困在这究竟想干什么?”拉辛抬头看着跟他一口锅吃肉的亚伯,“昆布萨尔统领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再接见我?” “大王的女人难产,大王这几天昼夜难眠,你就别添乱了行不行?”亚伯皱着眉头,愤愤的将手中的骨头扔下。 “我添乱?”拉辛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你这话敢不敢当着你们统领的面说?身为阿方索部落的骏长就这样被你们扣押起来,算不算是一种软禁?” “等那女人把孩子生下来行不行?”亚伯一甩手索性离开了帐篷。 留下拉辛一个人骂骂咧咧的在屋子中转圈,憋闷的难受,拉辛撩开了帘子。 “我要出去。”拉辛对着门口两个侍从说道。 “您不能出去,不然安苏骏长会说我们有所怠慢。” 眼看着在部落中蹦蹦跳跳的像只兔子一样的小道童,拉辛更是气愤,“她怎么就能在部落中肆意活动?” “她是王申醒先生带来的孩子。” “什么,你们还没有赶走那个流民?”拉辛摇着头,“我都说了,那个流民就是个骗子。那根电棍你们根本用不了多久就会变成一根普普通通的棍子。” 看着拉辛一脸认真地模样,两个部众也纷纷抱着双臂撇嘴道,“阿方索部的骏长啊,这天底下太大,所以飞翔的夜不光都是雏鸟,偶尔也应该有两只雄鹰。” “你什么意思?”拉辛觉得这些马人简直就是没救了。 “没什么意思。就是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们之前早就遇见过了。”其中一个马人漫不经心道,“只不过,你说的那种什么第一都中才有的能量,我们王先生就有。” 拉辛的眼睛由鄙夷变成了吃惊,一把揪住了那个部众的脖子,“怎么回事,你说清楚点!” 那人一五一十的将王申醒之前和前骏长巴鲁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一把推开拉辛道,“这回你知道了吧?那玩意的确是成了一根不能用的棍子,无用的摆设,可是王申醒先生就是能用短短半天,就把那玩意重新变好。这种本事别说你没有,就连你们部落中的大巫恐怕也没有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大雾 第三十五章 “这种本事别说你没有,就连你们部落的大巫恐怕也没有吧?” 拳头卷成实心,手心甚至微微发汗,拉辛的脸色铁青,阿方索部落的大巫是他从小到大仰望的神,也是他拼命模仿的对象,如果没有大巫,他就没有开阔的眼界,就不会知道这世界上除了天底下辽阔的草原,还有第一都巍峨的城墙,还有海岛上璀璨的鲛珠,还有成千上万种一遇到风和雨就会翩翩起舞的灿烂生命。 他决不允许任何人污蔑他的大巫! 可他的拳头又缓缓地松开了。 这些不知死活的昆布萨尔手下的小喽啰没有说错,在他眼中无所不能的大巫,的确没有发动电棍的本事。 大巫曾在十多年前把自己关起来研究了几个月,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了。 这对于当时的小拉辛来说,是正常的。因为在他眼中,大巫不能做到的事情也会有,只是大巫做不到了,世界上就不会再有人做到了。 可现实却给了他一个耳光,第一都中存在有这种本事的人,没想到一个流民也具有这种本事。而且为这个流民证实的人居然是一群不会帮他作伪证的牧马人。 这才是让拉辛最难以接受的地方。 “那家伙是什么来头?”拉辛强忍着怒意问道。 两个马人不以为意,“听说是原来窝棚区的流民。” 拉辛的脸色微青,“我要见到这个人,现在立刻就要!你们要知道,如果我想打垮你们两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你们现在能做的要么是吃我几个拳头让我去找他,要么把他带到我面前来。” 想制约一头猛兽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脱离他的攻击范围。然后拿起手中的弓箭,射向它的眼睛。 可惜拉辛不是猛兽,而是贵客。但凡拉辛受半点伤都是殃及到两个部落中所有部众的大事情。 两个牧马人对视一下急忙跑走道,“我马上去找王先生,拉辛骏长稍等。” 不一会儿,王申醒就被带到了拉辛的面前。 “你们带我到这干嘛?”王申醒挠着头一脸不耐烦。 这两个都是安苏麾下得意的部众,跟王申醒也有几次照面。当初王申醒与巴鲁对阵的时候,这两个现在王申醒的背后,这点面子总还得给。 没想到这马人直接把自己拉到了拉辛的面前。 “哈哈哈。”牧马人本来就常年不刷牙,拉辛笑的时候,不管是那瘆人的笑声还是那口灿烂的黄牙,都让王申醒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感觉。 鸡皮疙瘩直从宽大的袖管中雨后春笋般的冒了出来。 “王先生,请进帐说话。” 王申醒被这家伙搞得有些摸不着头脑,前几天还在张牙舞爪的说自己是个江湖骗子的家伙又忽然想来跟你示好,这感觉就像打了个巴掌又给你颗红枣。 总归在昆布萨尔的地盘上,王申醒谅他也不敢怎么样,也就跟了进去。 “王先生请坐。”拉辛强行在他浓密的胡子中挤出一口黄牙,“王先生您跟昆布萨尔统领合作,哈哈,昆布萨尔统领给您的好处我们都会双倍奉上?” “好处?”王申醒侧过头,一副思考的样子,“吃饱穿暖能活命,这算不算好处?” “这自然,只是王先生竟然有这样的本事,屈居在这昆布萨尔部落真是可惜了。” 拉辛说出这话的时候,王申醒总归是放心了。 看来拉辛是打听了一番,已经知道自己对于昆布萨尔部落真正的贡献不在于电棍,而在于提供电棍所用的电。 拉辛在王申醒面前说了很多,离开前,拉辛认真道,“王申醒先生,我希望先生能够认真的考虑我的提议。” 王申醒没答话,点头离开了屋子。 这个拉辛还是差些火候,他许诺给自己金子,女人,马人的荣光,却并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王申醒躺在床上,轻轻摇头,虽然昆布萨尔部落安逸清闲,但过度的安逸舒适只会让人萎靡。他王申醒已经重活了一世,如果默默无名,这一世让亲者痛,仇者快,那有何必重活一回? 轻轻闭上了双眼,王申醒侧过身去。 昆布萨尔的小儿子出生的时候,草原上下了一场大雾。 雾气浓郁,铺天盖地。 保住的小孩子到了昆布萨尔的手中,他的女人巴颜却因难产而丧命。身为巴颜的哥哥,前骏长如今的哨骑兵巴鲁当场泣不成声,肝肠寸断。 大雾下了整整三天,在雾气将散的时候,从草原的尽头来了一位老人,这老人胯下一头青牛蛮钝,老人的动作也是不急不缓。 等到老人从牛背上下来的时候,第一个惊呼的正是安苏,“拜见阿方索部大巫。” “好,好孩子,昆布萨尔我的孩子,咱们是多久没见了。” 昆布萨尔没了之前守着幼子的感伤神情,一听见大巫的声音就喜出望外,“大巫,是您么?没想到有生之年还能再见到您。” 大巫的笑容倒是极具亲和力,枯树枝似的手掌伸出来,轻轻搭在昆布萨尔的手背上,与昆布萨尔简单寒暄几句。 大巫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拉辛那孩子呢?” 昆布萨尔面容微微僵了僵,缓和道,“近日我部中生子,对拉辛骏长的确是有所怠慢了。” 虽然是怠慢,但昆布萨尔的确是有意怠慢,拉辛胆敢在大宴上顶撞他,他自然是心生不悦。 “昆布,我要见见拉辛。”大巫说话还是挺有分量的,大巫动怒的时候,周围陷入了一片寂静,只有一只胖嘟嘟的小手敢爬上青牛背扯着大巫的胡子。 “阿精!”看到小道童这举动,安苏简直要炸了,她没想到小道童这货竟然如此大胆。 大巫用手提着小道童的衣领将她提起来的时候,就像是手里抓了只幼崽。 两个马人部众叫来王申醒,吓得王申醒直接把小道童抱了回来。 “孩子不懂事,这位呃,老大爷不要见怪。” 大巫一见到王申醒,目光就是一亮。 “昆布,我同意让阿方索跟你联盟,前提是你得让我带走,他!”手指像是支在半空中的树枝,指尖的方向正是指向了王申醒。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六章 易子之盟 第三十六章 王申醒没想到传说中的阿方索大巫居然是个这样的家伙。 大巫此刻就坐在王申醒对面,看王申醒的目光就好像是一个色中饿鬼恰巧遇到青楼花魁。放着昆布萨尔给他准备的好酒好菜不理会,只是直勾勾的盯着王申醒。 “大巫,您提的这个联盟条件,我不能答应。”昆布萨尔没有被利益冲昏头脑,他知道王申醒的珍贵,同时也懂得王申醒并不是他的部众,他们只是合作关系。如果昆布萨尔以命令的口吻对待王申醒,以王申醒的性子,得到的恐怕就是什么也不剩了。 回过神的大巫眼中充满了惊奇,“怎么,是我的条件不够诱人?” “不是。”昆布萨尔摇头,“不瞒大巫,昆布现在急需要和阿方索部落的联盟来保卫自己在马人部落中的地位。可是王先生只是我请来的客宾,他的去留我无权约束。” 话虽如此,可是昆布萨尔心里还是更希望王申醒能够留下来。 树皮般褶皱的面部几乎光秃的眉间又多出了两道褶皱,大巫没想到昆布萨尔竟然礼遇一个流民。 昆布从小时候起,大巫是一路看大的,这孩子心性极狂,比起阿方索多了些霸气。更像是部落的统领。大巫可没见过他用这种平等的态度对待过谁。 经过拉辛对王申醒的本事大致的描述后,大巫看向王申醒的眼神,又多了一层深意,“你能发电?” 本来是想让昆布萨尔把这个人直接给阿方索部落,从此以后,他生是部落人,死是部落的丧尸。 没想到他竟然有这样的本事,拥有第一都才有的技术和本领。旁人或许还不理解这种能力的珍贵性,可是大巫太了解了,他曾见过发着光的电灯可以胜过一切火把。 如果能够把王申醒请到部落中,他敢说,阿方索的部落就会快速发展至少三十年。 无论是从武装上,还是从生活上,都会有翻天覆地的变化! 心中已然是波澜四起,表面却还得一脸的波澜不惊。 “不知道这位王先生是如何发电的。” 王申醒用弯刀片了一片肥嫩的羊腿肉,送到嘴里的时候,他多砸吧了两下嘴,目光缓缓抬起,“之前是靠人力,现在嘛,省事的多了,靠的是风力。” 草原上的风及时在春天也从来都是狂骤的,因此自从安装了风力发电的风车之后,王申醒就再没用人力蹬破自行车来获取电能。 “我今天九十七岁,生平一半的日子都在流浪奔波于各个地方。却还从来没有进去过第一都,这传闻中第一都才有的技术,不知道王先生能不能让我领略一二?”大巫看向王申醒的时候,目光就像是等着糖果的小孩子。 “你或许应该看过了。”王申醒指着草原的方向,“就在草原上立着的有一个风车,那就是我风力发电的动力。” “来时草原上大雾,不知道现在去能不能看到?”大巫的要求昆布萨尔自然不会拒绝,让大巫由几个马人部众带去风车的方向。 安苏待在王申醒身旁,却总觉得这个人让她有些捉摸不透,的确自从那个风车立起来之后,他就再没找自己去蹬破自行车。 难不成那个看起来哄小孩似的大风车,就是王申醒发电的秘密? 安苏一直都在马背上,对于发电这种东西,她自然不懂。可是越是不懂就越觉得神奇,大巫的判断不会错,如果王申醒真的是那么厉害的家伙,那么,凭安苏对他的了解,以他的性格绝不会待在昆布萨尔的部落中安稳度日。 或许,这次王申醒真的要走了? 安苏的目光突然变得有些感伤,看向王申醒的时候,眼里多了一丝柔情。 “你真的愿意跟着大巫离开么?”昆布萨尔率先开的口,或许是此时他才意识到这几天没睡好,一时有些头疼,不得不用手揉着太阳穴,“当然,就像先生说的,先生不是我的部众,去留本来就是先生的事情。我昆布萨尔只是想问先生一句。” 昆布萨尔是个明白人,如果王申醒对大巫没有兴趣,他根本不会给大巫答疑解惑,也根本不会告诉大巫风车的存在。 不等王申醒回答,大巫就从草原上跑回大帐。 “王申醒,我生平还是第一次见那么大的风车。”兴奋冲上头脑,让大巫一时没了沉稳的分寸,倒像是个孩子。 昆布萨尔是了解的,大巫本来就算是半个怪人,放着马人部落的尊位不坐,偏偏去游览危机四伏的世界。或许王申醒也是一样的怪人。 拉辛凑到大巫身旁,耳语道,“大巫,我已经跟王申醒说过,无论是金子还是美女,只要我们能满足他,一定竭尽所能,可是他并没答应我。” “拉辛,这世界上美女有价,无价的是爱,金子值钱,换来的却也只是钱。部落中所有部众拼死拼活的想要的东西,或许王申醒根本就不在乎,又或者他知道,这些东西不用他刻意去拿,都会到手。”恢复了镇定的大巫褶皱的眼皮下垂,说话的时候特意看了一眼安苏。 昆布萨尔部落的第一美人恐怕早已芳心暗许了吧? “拉辛,我的孩子。”大巫轻轻摇头,“这世界上没有不能联盟的家伙,如果有,或许只是你没有碰到他心中的那个结。” 大巫从座位上起来,先是走到昆布萨尔面前,“昆布,阿方索的本意就是与你联盟,只是联盟需要加固同盟关系,也需要筹码。” “什么筹码?”昆布萨尔听到了他最想听见的答案,自然激动地站起身来。想到王申醒,他脸色忽然一变,“大巫,王先生的主,我做不了。一旦惹怒了王申醒,只怕他又不知道跑去哪里,我部又会失了电棍相助。” “不,王申醒不能当做我们之间的筹码,他是自由人,跟他的合作只能跟他谈。”大巫嘴角泛起皱纹,“你可知道索落部的那些野马并不是给阿方索的,而是给你昆布萨尔的!野马被我们中途拦截,昆布,我们两个部落本来就亲近。拉辛也说了你们深明大义不愿与那些吃人的家伙为伍。所以,我们换王子!” “王子?” “王子?”全场震惊中当属拉辛最为吃惊,他没想到,大巫为了骗安苏发现野马的事情,竟然连自己都没告诉。 “阿方索有十三王子,而你如今恰得一子。再合适不过了。” 昆布萨尔皱着眉头,儿子刚刚出生,若被带走,心中总归百感交集。 “你放心,你子有我亲自照拂,悉心教导。”大巫道。 大巫的能耐,昆布总归相信,既然大巫这么说,他只能点头。 “至于王申醒嘛!”大巫达成了一桩交易后,转头看向王申醒,“你如果愿意,跟我走去阿方索部,所有的电器铁器随你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