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城守护》 正文 第一章 两个人,两个世界 作为一个的接班人,于思一直在党的关怀下茁壮成长,在幼儿园中学会了脱女生裤子;上小学的时候和同桌划三八线;初中谈了一场自认为轰轰烈烈却最亲密行为只是牵手的恋爱;高中就是把无尽的精力消耗在了蓝球场上。 于是,通过十余年的寒窗苦读,他最后勉强考入了本市的一个三流大学。 大学生活中于思终于过上了无比的充实的生活,先是认真谈了一个女朋友,很快又体会了失恋的人生乐趣。为了修补心灵的创伤,他迷恋上了网络游戏,接着就是挂科,挂完科后于思也会在书籍的海洋中遨游几天,很幸运的是他总是能通过补考这一关。 正如先贤曾经说过,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在于思无比的期盼和彷徨中,他领到了一张大学的毕业证,终于有资格在茫茫人海中一展拳脚。 马爸爸 王爸爸 许爸爸 我来了。 于思豪情壮志,对着学校大门挥了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毕业了,也就是失业了。 于思发现,他所学的专业知识就象xxx牌方便面,看着很美,闻着很香,可是真吃起来时毫无滋味,更重要的是没有任何营养价值。 于是他开始做网管,做销售,最落魄的时候他真的到工地上搬过砖,反正什么赚钱就做什么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于思决定愤发图强,又回到了书本的世界,在各种yy小说中打发一天辛苦上班后空余的时间。 夜深人静,于思躺在狭窄的出租屋里,恋恋不舍的放下手机,不能再看了,明天还要起早上班去找客户谈业务。 躺在床上,眼前又浮现出一直笑眯眯却不愿签字的客户那张可憎的脸,他恨恨的想,如果能重新开始人生多好啊。 可是是因为白天太累的关系,于思睡得特别的沉,在最深睡梦中,他梦到了一个黑色的虚空洞口,然后他就掉了下去,一直下坠,一直不醒。 在一片一望无际的银白旷野中,伴着满天萧瑟的风雪,有脚印在雪地上不断的延伸,脚印的尽头是一个少年正在风雪中孤独的前进。 少年衣着单薄,背负一把短剑,剑柄晶莹剔透,似玉非玉,不知由什么材质煅造而成。漫天的风雪卷过他的身体,似乎要削进他颇为英气的眉宇之间,然而少年完全不为风雪所动,眼神明亮,坚定的注视着前方,不断的在风雪中前进。 少年就这样在风雪中安静的一直走着,走了将近整整一天的时间,不吃不喝,不眠不休,走到了一座冰山前才停了下来。 冰山很突兀的竖立在银白的风雪旷野中,其底部不过百余丈方圆,顶峰却偏偏高耸入云,不见尽头,宛如擎天之柱。 少年整了整衣冠,对着冰山喃喃自语:“第五座了,应该不会再错了。” 他突然从背上抽出随身短剑,左手持剑,剑身长不及一尺,其材质应该是和剑柄相同,在风雪中隐隐透明,散发着晶莹的寒芒。 少年把手中短剑直接插进了冰山之中,他竟是从冰山根部开始慢慢的挖掘起来。 他是在寻找着什么? 这么大一座山,他又将会要挖到什么时候? 随着少年出剑越来越快,剑身渗出一丝红光,转眼间红光随着剑势不断暴涨,隐隐然有将近超出剑身一倍,红光一碰到冰山必然会带起一片水雾,竟如钢刀切豆腐般轻巧。 少年很有耐心,不断的挥舞着手中短剑,硬是在冰山中开出一条齐整的通道来。 眼看着就要挖到冰山的中央了,少年面色越来越凝重,使剑的速度也慢了下来,到最后剑身的红光完全内敛消失不见,单凭短剑的锋芒小心剔除着冰山中央的冰块。 通道中的寒意越来越浓,少年脸上隐有喜色,随着他又是一剑的挥出,他挖出的通道竟是直通向了一个冰墙洞窟。 冰洞不大,只有一丈大小,在冰洞的中央悬停着一个小小的圆球,圆球在冰洞内的空间缓缓的旋转,散发出如实质般的陈陈寒意。 少年大喜笑道:“果然凝出了冰魄。” 原来少年此行的目标就是冰山中央的冰魄。 冰魄可以再生,在大陆上不能说是顶级的宝物,但也算比较罕见。 少年虽然很兴奋,然而却是不急,提剑站在洞口隐隐戒备,因为他知道,但凡大陆上的天材地宝之类,必然会有守护灵兽的存在。 就是不知眼前的冰魄会有什么精怪在守护着占为已有。 少年在洞口等了半天不见动静,终于按捺不住,从背包中取出一个玉盒,小心的往半空中冰魄走去,眼看着就要把冰魄收到玉盒当中。 冰洞的墙壁中突然闪出一丝白光,少年冷哼一声,剑势应手而起,在半空中正好接住了白光的偷袭。 白光丝毫没有停顿,极为灵活,贴着剑锋仍然往少年面门袭来。 少年看得清晰,那白光原来却是一条白蛇,蛇头处有小小的突起,象是就会要长出一个蛇角般的气势。 蛇头长角,这是即将化为蛇蛟的前兆。 少年暗暗松了口气,这条冰灵蛇好在还没化蛟,否则能不能制服它还两说。 少年剑势再起,从半空中悠然消失,又在身前悠然而现,出现的时候就带着艳丽的红芒,冰洞的空间中瞬间散发着强烈的炽热气息。 正是冰灵蛇的克星,火灵之气。 在满天的红芒中,耀现一只凤凰的虚影,眼看冰灵蛇就要死在凤凰虚影的剑光之下,一只手忽然出现在了冰灵蛇的七寸之处,强行从少年的剑意中把冰灵蛇给救了下来。 好历害的手法,竟能完全无惧少年的剑意。 这得多高深的修为。 少年虽惊不乱,全力后跃,直接撞在了冰墙之上才停了下来。 冰洞中凭空出现了一个人,来人没有追击,手里捏着冰灵蛇站在原地叹道:“好一招炎上,年纪轻轻就能越境使出炎上剑招,难怪老家伙喜欢你。” “二叔。”看清来人后,少年平静的行了一礼。 同为左家的人,自然知晓炎上剑意之中的妙处,所以能从左家七式的剑招中救下冰灵蛇。 少年面色虽然是平静如常,心中却是大为吃惊,二叔怎么会知道他的行踪,直接追踪到了极北的雪原。 来者不善,少年瞬间涌起了无数的应付之法,又一一否定。此地是冰魄凝成的封闭冰洞,不单无处可遁,最重要的是气息被寒气所逼,与外界完全隔绝,难怪二叔一直要等到他进了冰山深处才出现。 来人看着少年手中短剑,嘲讽不已:“老家伙对你还真是好啊,连七巧琉璃都借与你了,我说凭你的修为怎么就能使出左家第三式剑招炎上。” 少年的心渐渐沉了下去,知道今天肯定难以善了,他脑中还在飞速的想着办法,嘴里却仍然平静的问道:“不知二叔尾随小侄到此,有何用意。” 来人叹息道:“既然都到了此地,都别装了,你到底是我左家人,自己自裁吧。” 少年清俊的面上蒙上一层霜意,冷冷道:“为什么?” 他知道二叔对自己有敌意,所以平时已算是尽量让着二叔一家人了,同为左家子弟,为什么一定要赶尽杀绝。 来人叹了口气才道:“要怪就怪你这个没用的父亲,明明只是一介普通人却偏要坐在我天水左家的族长位置不愿下来。” 少年静静的听着。 来人继续道:“本来我们也不是很介意此事,毕竟他寿元不长,可他偏偏生了你这个儿子你实在很不错,小小年纪就踏入了修行的门槛,修为更是突飞猛进,连老家伙都会对你刮目相看。” “让你成长起来,我们旁系何时有出头之日。” 少年冷笑:“你就不怕太爷爷知道么?” 来人不以为然的摇头道:“这里是冰魄凝成的空间,老家伙感应不到你,不要再挣扎了,我在雪原辛苦跟踪了你十天,好不容易才等到这个机会,你逃不掉的。” 少年面若寒霜,不再说话,只因为他知道多说无益,他倔强的举起了手中的剑,剑身雪亮,隐有红光跳跃。 他知道自己肯定不是来人的对手,在冰魄凝成的空间中,此地几乎已成必死之局,但他还是想要试试。 来人摇了摇头,怜惜的看着他手中的剑,叹道:“何苦。” 他的身边突然飞出无数的刀剑虚影,虚影迎着少年手中的剑势,只一道剑光虚影就斩灭了少年剑势中幻出的凤凰剑意。 然后来人突然就从空中消失不见,再出现时已到了少年身后,一指头点在少年尾椎部位。 少年如遭雷击,瞬间委顿在地,再也不能动弹分毫。 来人看也不看少年一眼,自顾自的走到冰魄面前,单凭一双肉掌就取下了在空中缓缓旋转的冰魄,冰魄一失,巨大的冰山不断的发出炸裂的声音,眼看着就要倒塌倾覆。 来人也不着急,掌心发力,冰魄在他的手中化为一团雾气,雾气缭缭绕绕,缓缓的被注入他手中的冰灵蛇,随着冰灵蛇不断的挣扎,它头上的肉冠终于是显出形来,一层蛇皮从肉冠处脱落,冰灵蛇活生生的涨大了原先的两倍有余。 灵蛇化蛟。 来人看着躺在地上的少年淡淡道:“你看,你为了冰魄,竟然呈强和冰蛟争斗,最后同归于尽,就是老家伙亲来,也看不出任何破绽。” 少年冷冷的盯着来人,知道今天已绝无幸理,磅礴的力量自体内涌起,一口心血喷出,眼看着就要自断心脉而亡。 来人冷笑,手中冰蛟如闪电般飞起,直取少年内俯丹田,转眼间少年就命若游丝,一身修为尽数毁去,随着他修为被毁,胸口传来一声脆响,有数缕轻烟袅袅升起。 来人皱眉说道:“通灵宝玉不过来不及了,老家伙再快也快不过我。” 极北的雪原有遁光从天边闪过,转眼间就到了一座倒塌的冰山前,一尊人形虚影从遁光中现出身形,虚影的左手在空中划过,寒光乍起,零乱不堪的冰山直接被壁成了两半,从冰山的底座露出一个少年,一条冰蛟,还有一把剑。 少年已经没有了呼吸,内腑丹田犹自挂着一颗冰蛟头颅,胸口微温,显然才死不久,冰蛟从七寸外被少年用剑断为两截。 少年竟是和冰蛟同归于尽。 虚影站在雪原冰山中央大恸,站了很久很久,一直站到极北雪原的白昼进入了永夜,才不甘心的抱着少年的尸身从原地消失不见。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章 苦战 大陆上赫赫有名的修行世家大晟国天水郡左家发生了一桩奇事。 左家的少年修行天才左思明在极北冰原处历练,想要寻得冰魄以越境修炼左家左手剑第四式润下,没想到与守护冰魄的冰蛟同归于尽,一代少年天才陨落在极北雪原之中,让人唏嘘不已。 修行天才陨落虽然可惜,但大陆上也曾时有发生,不能算是奇事,奇事是左思明竟然又活了过来,要知道他的死亡是经左家神游修士左晓明亲自证实。 最奇的是左思明活过来以后不单修为全废,而且脑子也出了问题,竟似记不起以往任何事情,就连心思性格也是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左思明当然是完全变成了另外一个人,现在占据着他的身体的是一个叫于思的灵魂。 当于思在黑洞中不断的下坠的时候,他极力的挣扎,只想着要尽快的摆脱梦境。 然后他就醒了过来,醒过来后他就变成了左思明。 可是他没有左思明的任何记忆,于是他只能装失忆,在失忆中他慢慢了解到了自己的处境。 没错,他穿越了。 穿越后的生活真的和于思想象中一模一样,甚至比于思想象中还要好。 他成了大陆上鼎鼎有名的修行世家天水郡左家的直系家族成员,据说还是大陆上少有的修行天才。 这个大陆上竟真的有修行者,传说中修行者能有寿元千年,上天入地,翻江倒海,无所不能。 可以修行啊,谁心里没个仗剑闯天崖的少年英雄梦,于思带着梦开始了他的修行之旅。 很快他就发现了修行是个无比辛苦的差事,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累得比牛苦,简直比他曾经做过的任何工作都要辛苦百倍。 修行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人生痛快,为所欲为。 于思痛定思痛,决定换一种活法,他要过上以前曾经梦想中的生活。 那就是做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有良田万顷,有家丁三千,终日不学无术,吃饱饭没事干就带帮狗奴才去街上调戏良家妇女。 而左思明的身份正好是大陆上的天之骄子,要权有权,要钱有钱,完全有资格实现于思曾经的梦想。 于是于思开始了浪荡子的生崖。 左思明的父亲左铭玺经历了独生爱子失而复得的大悲大喜,几乎事事都依着左思明任性而为,虽然偶尔仍会想着不断的鞭策儿子争气,奈何左思明现在已是烂泥扶不上墙,就连以前极为痛爱他的左晓明也摇头叹息不再理会。 左铭玺最终放弃了对孩子的希望,心灰意冷之下,他辞去了左家族长之位,带着夫人和儿子来到了大晟国帝都,依靠左家的声望和他本身的能力在朝廷中谋得一正四品的文职,做起了世俗的官宦人家。 在大晟国帝都内,于思混得如鱼得水,斗鸡走马,勾栏瓦舍,该玩的,不该玩的都被他玩遍了,乐此不疲,虚度光阴。 他心血来潮之际甚至还建起了一个超大的火窑,弄了大把的沙子进去烧,想要烧制出玻璃来当一个发明家,可惜在他有限的知识中,烧了三天三夜,沙子依旧还是沙子。 于思大笑三声,当场拆了火窑,继续在生活中策马奔腾。 生活啊,太美好了。 修行是什么,让它滚蛋吧,于思只觉得做左思明已经够痛快,够美好了。 在于思美好的生活中他的父亲左铭玺突然之间贪腐案发,在同样来自左家的堂叔大理寺少卿左铭轩的主持审理中,父亲和母亲两人在帝都的天牢中双双畏罪自杀,左思明被充军边僵,佩了把残刀就被赶上了战场。 父亲和母亲绝对不可能自杀,于思就是再笨也知道了其中的含义,可是等他醒悟过来的时候一切都太晚了,一直庇护着他的父亲永远离开了他。 离天了父亲左铭玺的庇护,于思发现自己什么也不是,他所剩下的只有自己的生命。 冷兵器的战场就是刀和剑,还有鲜血与火。 美好的生活嘎然而止,甚至比前世更加的悲惨。 于思在战场上无比的怀念曾经生活的世界,无比的怀念父亲左铭玺,无比的怀念修行。 曾经的世界肯定回不去了,父亲也不会死而复生。 但修行于思很庆幸父亲曾逼着他死记硬背了左家修行的入门心法。 每天在军帐中,在夜深人静中,于思不断的努力,比任何人都要努力,只为了踏入传说中的修行的门槛。 老天已给过他重新开始的机会,优渥的条件被他浪费得只剩下年轻。 而年轻,就是他现在最大的本钱。 有风, 有火, 烟雾迷蒙。 夕阳西下,有人倚着残旗贮立在一望无垠的平原,燃烧殆尽的旗帜偶尔还能发起吡呲刺耳声音,本色斑驳的黄土地被染上一层黑色和暗红色血泥。柴火未烧尽的焦烟气味,间或夹杂陈陈肉香弥漫着整个平原。 放眼望去,到处是尸体互相缠绕,战车c武器和各色旌旗零星可见,早烧得辨不出原样。一场标准的纯步卒悍战。 于思呈“大”字形仰躺在尸体中间,腰上有一双大手给紧紧抱住,大手主人身子正好半压着于思,满是胡渣的黑脸厮磨在于思脸侧,很暧昧的姿势,如果不看黑脸大汉眼晴的话。双目圆睁,从这双眼睛中可以看到愤怒c恐惧c绝望甚至祈求,唯独看不出半点儿生气。于思努力调整眼神焦距,静静的与大汉眼神对视,心底无来由泛出四个字,死不瞑目。 大汉是于思亲手给杀死,胸口皮甲被染成暗红色,全部来自大汉心脏直接喷出来的血液,推开身上尸体就能看到胸口那个夺目惊心的创口,于思当然不会推开他,更不敢有任何动作,谁知道远方的敌营有没有神射手,当然一般情况下神射手是不会干这种无意义的粗活,但万一有哪个家伙脑袋抽筋无聊呢?再或者这些尸体就全部老老实实是尸体?说不定就有张思,李思,王思之流躺在中间。 最后一丝残阳打在地上与暗红的平原融为一体,快天黑了,天黑就好偷摸回营,肉香又涌进了鼻腔,人肉被烤焦也是肉香,生理上饿和心理上呕确实不好受,煎熬着转动眼神,于思脸上漾出一丝苦笑,暗恨环抱自己的大汉,从晌午一直斗到傍晚,战场很难得双方一起鸣金,悍卒们暗自庆幸又能多活一天,于思也不例外,抽出卡在敌军身体的抢矛往后退却,万万没想到啊,对敌这大汉实心眼,将死还能奋力一跃虎扑住了自己,挣扎几番脱不了身,看着袍泽缓缓退去的身影,于思明智的选择了装死,顺便第一次近距离真正观察到了从生到死的眼神变化,震撼人心啊,于思有些佩服自己的冷静。 月朗星稀,清洒月光静静泻满整个战场,朦朦胧胧,只留下间或虫鸣,越发衬印出一片静溢,于思眯着双目有些失神的盯着星空,他从来没有如此痛恨明月,忍受着蚊虫叮咬,轻轻偏转头部,扫视整个战场,躺在地上除了尸体还是尸体。静静思索着脱身计策,不远处一人一旗还是突兀的伫立在那,战死都不肯倒下,看衣甲是袍泽,从他阴影后潜回去是个不错的选择。打定主意后,于思静下心来等,竖着耳朵等别人先动,不大会有悉悉索索声音传来,有同行!于思强抿着笑意,带些些许好奇和恐惧半睁双眼,影影绰绰看到有身影兔儿般起落飞奔。 “太嚣张了!”于思心底暗骂。 果然没发过一会就隐约传来“噗”的一声,这声音熟悉,扑刀实打实剁进了人的身体碰到骨头,于思甚至能想象鲜血飞溅场面。 装死就装死呗,白天打死打活,好不容易逃过一劫,夜晚大伙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多爽利,最恨这般没脑子的货,啥时候了还想着厮杀,这也是于思一直坚持装死不敢稍动的原因,战场上从来不缺脑子一根筋的家伙。 总有人沉不住气,匍匐的,飞跃的,断手缺胳膊的,幸运的家伙们向着自己营地飞奔,不幸的家伙或者说脑子不灵光的家伙抽出刀发狠相互捉对砍杀,零零总总有百十来人,白天大战场,晚上小战场,于思看得目瞪口呆。 太危险了,热热闹闹竟是过了半宿,终于没有动静,于思再三确定,咬牙胡乱抓起身旁扑刀,匍匐着缓缓运动,终于安全的到了伫立袍泽身后的阴影里,深深吸了口气,借着清亮月光,确认了下距离,还有一箭之地,爬过去就绝对安全了,毕竟越靠近自己营地敌军越少。 “带上我,”蚊呓般的声音象从天边传来。 这就毛骨悚然,于思差点儿心脏都给跳停,抓着扑刀的右手青筋直冒。 “带我一起走,”声音依旧飘渺不定,仿佛无边远处传来,偏偏又清晰无比。 强忍恐惧右手扑刀本能扫了半圈,眼神飞速环顾,身边无任何动静。 “砰”的一声,于思背部突然被硬物无来由撞击,本来就饿得前胸贴后背,这一下狠的更是让他整个儿七晕八素,差点儿昏了过去。 “带上我一起走。” 声音这回听实了,从背上传来,都能感到气流带动颈部的汗毛,瞬间根根炸立起来。 半饷于思才真正的回过神来。 “活的?” “废话,不活能和你说话!” “活着不会自己爬回去?” “站久了,脚麻!” 彻底无语,还有站着装死的说法,太不专业了。话说于思还挺佩服,靠着杆烧残的旌旗,一站就是半宿,不能动,一般人干不了这活计。 乖乖躺着,估摸着背上哥们应缓过劲来,于思抖了抖肩膀,示意他别老趴在自己背上,赶紧回营是正经。 “饿了!”背上哥们没理他,话气带着光明正大的自在。 嘴角抽了抽,于思差点儿要转过身来抽他一巴掌,这环境打架实在不合实宜,忍,直接半翻身抽出身子,往营地爬。 一箭之地说近不近,说远不远,爬过去还是蛮难受,快了,于思甚至看到了营地灯光和箭楼上的晃动的斥候。 “你干嘛老爬着?”不痛不痒的声音里能听出些许惊奇。 于是于思回头,于是于思看到了站着装死的哥们大大方方站在自己身后,一站一爬,倒象是放羊般。 “你就这样走回来?”于思咬牙切齿。 “到处是血,脏着呢,谁愿趴地上?”理所当然的质问。 于思想哭,突然灵光一闪,万分不相信自己的判断:“你装死都站着,是嫌地面脏?” “当然,如果动不动就趴地上,和猫啊狗啊有什么区别!” 还会转着弯骂人呢,于思实在没精力再去计较这些,这会也不再趴着,费老劲坐起来斜眯着瞪了一眼,无来由压抑不住自己火气,压低声音几乎吼了出来:“那你跟着我什么意思,不会先走!” “看你趴着以为找什么东西,想帮忙来着。” 于思牙痛。 哥们停了会,象是鼓起勇气般抬头向着明月,一字一顿如若宣誓:“我不会丢下袍泽一个人走的。” 这是暗讽自己一个人爬回来,于思继续牙痛。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章 谋话 哥们名字很奇怪,漠关! 漠关很聪明,知道战场上能活下来的才是真正的精英。 漠关很热情,极善钻营,那晚成功潜逃回营后,以补充的名义硬是给调到了于思所部。 漠关也很无赖,又不知使了什么手段,成了队指挥使,不大不小却是个官儿,于思的直属上官。 新官上任三把火,漠关烧的第一把火就是把于思给提拔起来当了火长,管十个人呢,专挑体格健壮能打善战老兵给于思,任务只有一个,全力保护队指挥使安全。 这就很恼火,漠关行事无赖却偏偏又是满脑子的精忠报国,战场上当真称得上奋勇向前。得亏于思油滑,好几次大伙差点一起尽忠了。 生死考验忒折磨人,战争仿佛没完没了般,连接着几天厮杀,双方都是纯步卒冲杀, 行军帐篷,于思盘坐竹席边缘,小心松开缠绕手掌虎口的布条,吡牙裂嘴,好不懊恼,两年的老兵了,以往上战场拼狠斗勇还没这几天多,虎口处又渗出些许鲜血来,小心着用布条给吸干,要不等会结层厚厚的血咖更难受。苦笑着看了看缠手的布条,本来的亚麻色已完全分辩不出来,取而代之是一层暗红,敌人的血,自己的血,谁知道呢? “于大恩人,”帐篷门还没挑开,声音就传来过来,不是漠关还有谁,这家伙天生自来熟,不管是谁只要被他沾上准能亲得比亲兄弟还亲,更何况战场上这种敢把后背交给对方培养出的交情,生死之交啊! “指挥使大人,”于思黑着脸起立,比沙场点兵还站得标准。 漠关一看有些愕然,捶了下于思胸膛顺势还摸了一把,恬着脸就捞上了于思肩膀,淫笑起来:“手感不错嘛!” 得,没法严肃,于思顿时苦着脸,甩开肩膀,身体给重新垮在竹席上,没好气道:“漠大将军,准备明儿怎么拼命啊!” 漠关一听,手忙脚乱要捂住那张臭嘴,胡乱道:“滚,不要命了,可不敢称将军,要砍头的。” 看着漠关眼神四顾,要多猥琐有多猥琐的样子,怎么也联想不到白天他对敌时勇猛的英姿。 漠关其实很帅,中等身高,配上光洁白皙脸庞,高挺的鼻梁,唇红齿白,乌黑长发总在发冠,一身指挥使戎装,也不知使了什么手段,只要下子战场总能想到办法把自己打理得象贵族少爷般的干净,当真是仪表堂堂。当然这么说有个前提,就是别看他的眼睛,那眼神看上去无比猥琐,仿佛欠了别人几万钱随时准备跑路,而且性子极其无赖,放任市井间就是个青皮,偏偏就这人儿啊,一上战场就象打了鸡血,怎么个勇猛向前怎么来。 该是什么样环境才能培养出如此极品,于思叹气,瞄着漠大指挥使脸色,琢磨着小心翼翼道:“你看咱们队连着上了几天战场,弟兄们伤亡挺大,明儿是不是轮值休息?” “什么话,于兄弟,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正所谓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嗯,那个大丈夫行事当嵚崎磊落,好男儿当战死边野,以马革裹尸还,圣贤有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就是说这天下是咱们大伙儿的天下,咱们不出力谁出力,又有诗为证”漠指挥使象被踩了尾巴的猫瞬间跳了起来,满脸正气,右手食指抽鸡爪风连扣于思脑门。 “停!”以于思脸皮之厚度也被说得一丝愧意出来,痛苦的绞了绞自己手指,第几次了,第几次了,于思差点要狠抽自己几个耳光,就不能和这货说避战的想法,看着被自己强行打断定格的漠大指挥使,“睡觉,”于思斩钉截铁。 “别啊,”漠关变脸极快,顺势就坐了下来,搂着于思肩膀不让他倒下,谄笑道,“商量商量,明天咱们队该弄个啥陈型出战,依本公子看啊,要不你来当这个队指挥使,这几天要不是恩人你,咱们队都得完蛋。” “别老恩人恩人的叫,恶心,”于思没好气呛声,“反正你又不怕死,早死早超生。” “别介啊,都爹妈生的,谁不想多活几天,”漠关无视于思态度,“于儿,我看你挺历害,功夫好,这几天就你杀敌最多,还会排兵布陈,就这水平,当个裨将绰绰有余,要不兄弟替你活动活动?” “我入军籍几年了?” “两年,早知道了。” “以我的水平加上平时所立战功,为什么没升上去?” “对啊,为什么?”漠关抓不着头脑。 于思白了漠关一眼,无所谓道:“实因我非良家子,充军才来的边关,升迁自然无望。” “充军!杀人还是放火?”漠关顿时兴奋起来。 兴奋点完全不可理喻,于思无语,懒得理他。 漠大指挥使见于思半天不说话,思量片刻,俊俏的面孔突然扭曲泛红,眼冒淫光,自顾自分析起来,“知道了,以恩人的见识,杀人放火自然不宵去做,没得说,强奸,我猜对了吧,说说,哪家的姑娘,几次,哇,不会是双飞吧,兄弟你行啊,下次有这种好事记得叫上我,这事儿兄弟我一直想干,就差个领路人,要不下次” “停,”于思算是彻底服了,不敢再让这货说下去,急速打断,盯着漠关一字一顿,“犯官之后,满意了吧!” “额,”漠关焉了,有些无聊,片刻后突然又暴怒起来,“犯官?肯定是冤案对不对,哼哼,这世间就没什么公道而言,于兄弟快和我细细道来,侍本公子立下不世战功,回京后禀明当今圣上,定还你个清白!” 于思看白痴一样看着他,有气无力道:“第一,不世战功轮不到你个队正来立;第二,家父的事不是三言两语能讲清楚,只怕当今圣上也难以明白其中关节。” 想起这一世的父亲,于思双眼泛红,回想起来,左铭玺对他极好,几乎是有求必应,他也曾想过要为父报仇,可是现在他最重要的使命是活下去,活下去了,一切才会有希望。 漠关讪讪,正想着要安慰,却又听于思低声呓语:“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本公子当年文才武略,也是芙蓉帐里兰麝满的人物,人间至乐,不虚此生啊。” 漠关陪着旁边一起伤感,良久,于思用肩膀轻轻撞了撞他,强笑道:“漠兄弟,你呢,为什么来边关打仗。” 漠关当即鸡血上脸,正气凛然:“正所谓食君之禄,忠君” “停,”于思肩膀狠狠的撞了过来,审视的紧紧盯着漠关双眼。 漠关面不改色:“确是如此,好男儿功名自当马上取,本公子就想着立下不世战功,衣锦还乡,让家父以我为荣。” 于思看着漠关坦然慷慨面谈,实在分不清这份热血是真是假。 漠关被看得有些发毛,讪笑道:“咱理想是理想,为了咱的理想,你不帮我谁帮我。” 于思使劲晃了晃头,沉思起来,半晌才道:“我来边关两年,大小交战不下十次,唯此战过于诡异。” 漠关不解,低眉顺目作倾听状。 于思顺手掰根竹席签条作三份左中右摆弄,示意起来:“以往两国交兵,不是我们攻城他们守,就是他们攻城我们守,那自然旷时日久,也有野外交锋的时候,大都速战,唯此次野外交锋已有十余天,战事仍胶着不明。咱们是中军,以步卒为主,左右骑兵压陈,这十来天拼杀,咱们中军是天天对陈,两翼不见任何动静,”于思停顿,顺手另折了根签条摆在中间,压低声音道:“神机营术士更是龟缩帅帐不出,你说是何道理。” 漠关少见的严肃起来:“神机营是镇压全军的灵魂,有他们坐镇帅帐才能保全军无失,不动则已,一动就是胜负手。” 于思点点头:“我寻思良久,这一次大军交锋可能真是个不死不休,双方最重要的骑兵与术士一直都在保存实力,讲究的是久战或一击必杀,咱们这些天对陈啊,纯粹是相互试探找机会,只不过是以袍泽的性命作饵。” 漠关点点头,算是认同他的观点,苦着脸道:“我讨厌知道真相。” 于思虎着脸,面无表情道:“这样下去,咱们必死无疑,就你这态度,躲过今天没明天。” 漠关媚着脸:“然则奈何?” 于思沉吟片刻:“打仗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战事胶着,肯定要求变,用兵不外乎一正一奇,奇正相辅,咱们这明刀执火的肯定是正兵,就是不知奇兵如何安排,你不是求功心功么,求将军允诺本队作奇兵之用,正好得你所愿还能有一线生机。” 漠关呸了一声:“你当边军我家的,想干啥就干啥!” 于思晒然:“漠兄弟,你能弄到指挥使当着玩儿,求个调令很难么?” 漠关心下巨痒,忐忑斟酌,眼神猥琐不定,突然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掏出个玉佩,晶莹惕透,情人般儿的抚摸道:“玉儿啊玉儿,咱俩同床共枕也有多年,说不得要将你予以他人蹂踊,本公子于心何忍啊!” 于思见他越说越不堪,直接一脚:“滚!” 漠大指挥使不以为然,猴儿般就窜了出去,挑着门儿又窜了回来,自怀中又摸索了会,却是拿出一本古籍,挤眉弄目丢将过来:“赏你的!”不侍于思反映过来,早昂首挺胸跨将出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章 奇怪的战争 古往今来,战争往往是残酷的代名词 但引起战争的原因则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大陆上各个书院或神学院对此都有着很实际也很系统的研究。大晟王朝翰林院最博学的大学士纪大人认为所谓的战争起因其实就是利益的分配不匀引起;在阿米尔神国,教廷中央神学院的光明主教克洛诺斯霍克认为战争是神的旨意,是因为神要对不听从先知旨意的异教徒进行惩罚;而在阿米尔汗国,那位尊贵的可汗则直接说,没有什么原因,谁想惹我,就是战争,我想惹谁,也是战争。 总之你能想象到的政治c经济c荣耀c宗教等等情况都能引发战争,但是据传说还有许多你完全想象不到的理由也能引发战争。 让时间上溯到一千年前的古代大陆,阿米尔神国和阿米尔汗国曾因为一撮胡须引发过长达三百年的战争。阿米尔神国和阿米尔汗国都是圣教的绝对拥护者,只是因为对圣教教义的理解不同才分裂成两个国家,真正意义上的兄弟国家,当年阿米尔神国教廷裁决神殿主教大人曾把自己女儿嫁给了蓄着长长胡子的英俊的阿米尔汗国可汗,王子和公主的故事,俊男美女,很传奇更加优美,在整片大陆上传为一时佳话。可惜好景不长,婚后不久可汗心血来潮剃掉了性感如波浪般起伏的长须,据说是因为老影响可汗进膳的心情。对于当时的阿米尔神国教义来说,男人没有胡须,那绝对是对圣教神明的不敬,更何况公主认为他的丈夫剃掉了胡须后竟然不再英俊,于是美丽的公主带着悲伤的心情抛弃了这个亵渎神明的可汗重新回到了阿米尔神国的怀抱。本来事情到此为止,可是随着公主陪嫁过去的两个城市却不会和公主一样自己走回神国的怀抱,于是,战争开始,神国精锐的护教骑兵和可汗无敌的铁骑在长长的边境线上洒满了各自的热血。战争的一个后果是大晟王朝的崛起,这些原本是圣教眼里的土著原民乘机扩大了自己的国家;战争的第二个后果是圣教的起源地圣城不再和平,在大晟国王朝的斡旋下圣城成为了一个中立的城市挤在了三方势力的最中央,至少是名义上中立;最后暴怒的阿米尔神国向整个大陆宣布阿米尔汗国背叛了圣教神明的指引,是可耻且不可原谅的异教徒,只有在圣教神灵的圣火中才能净化他们肮脏的灵魂,并为此发明了专门烧死异教徒的火刑。 这就是大陆上一直流传的胡须之战。 和胡须之战一样,于思这次参与的战争开战理由更加奇葩,于思的主帅沐怀仁一直坐镇南郡守护在大晟国南方和阿米尔神国接壤的边境线上,也许是心情不错,也许是职责所在,沐帅某天某个时刻突然出现在边境线的最前沿巡视军情,然后发现了阿米尔神国的教廷军队正在砍伐双方边境友谊桥两侧的樟树,这还得了,沐帅马上派使者交涉,并表示友谊桥两侧的樟树是由王朝皇帝陛下亲自御选的树苗,砍伐樟树就是对大晟朝皇帝陛下的大不敬,一定要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圣教蛮夷。也许是互相积怨已久的误解,也许是双方真的谈不拢,沐帅一夜之间尽起郡中十万精锐甲士开往阿米尔神国境内,于是战争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开始了。 因为阿米尔神国的那些神棍对本朝皇帝陛下的大不敬,所以大军出境讨伐蛮夷。这是于思目前能接触到并了解的信息,只是原因果真如此吗?于思两世为人,历尽人间沧桑,当然不会相信其中的龌龊,但目前他所能做的就是尽量活下来而已。 大军驻扎在外,主帅参军早已布好营帐陈法,游骑暗哨斥候四出,夜晚防范偷营劫寨自然不在于思的考虑之列。 黎明的第一缕晨曦静静的挥洒过整个战场,微暗的晨光首先光顾了军寨最前面耸立的箭塔,黑色的依然带着树皮的原木在晨曦中显得狰狞而怪异,箭塔上的值夜军士一边揉着后颈的肌肉一边嗅着营房前行军锅里冒出的热气,满溢的肉香肆虐着整个营地。晨时就是如此优质的补给,今天必将又是厮杀的一天,军士们早已从清晨供给食材的香气中判断出当天是否对战。连绵不绝的行军帐逢在热腾腾的氤氲烟雾和晨曦中若隐若现。随着越来越强烈的晨光一起到来的是刺耳的军中号角,军士们从最深的睡眠中快速整备衣甲,行军对陈,早已不把自己当活人看侍,个人在整个军营中就是遵守各种操典的机关而已。 于思几乎是在号角响起一刹那就已惊醒,马上伸手习惯性的准备衣甲,然后呆住,眼神中充满了对自己的不信任,看着同帐军士已陆续整理好甲胄奔出营房,他甚至没有理会袍泽催促的警告。 呆了半晌才从衣甲中抽出漠关昨夜丢给自己的书册,古色古香封面上赫然印着的鲜红的四个大字《春宫秘史》,就象是四个舞台上的丑旦同时咧开大嘴无声而又放肆的大笑,无耻而又讽刺。感受着双腿间传来的滑腻和冰凉,于思想杀了漠关的心都有了。是的,托《春宫秘史》的福,他梦遗了,在紧张的战场上,在缺水的战场上,在肉香四溢的清晨。 队指挥使漠关当然没有惩罚于思列队的迟到,甚至还贴心的给于思留备了一整份早餐,一整块的烙饼,整个行军锅中最好的那块肉食静静的躺在木碗中,因为火候的俱佳的缘故,都能隐约看到肉食身上完美的纹理,还有带着葱花的乳白色的汤汁荡漾在木碗中,现在漠关亲切的把这些热腾腾的早餐捧在了于思面前。 看着满脸人畜无害标准笑容的漠关,于思面无表情的接过了早餐,直接蹲在营帐角落就胡嚼海吃,战场上任何事情都没有比填饱肚子重要。 漠关显然想从于思脸上看出某些端倪,可惜毫无所察,他也不以为意,蹭蹲在于思身旁,漫不经心开口:“于儿,昨夜睡得可好?” 于思懒得理他。 漠关毫不气馁继续追问:“正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兄弟我够不够意思,好不容易弄来的绝版图书,直接和你分享。” 于思压下心底无名之火,狠狠的嚼碎嘴里肉块。 漠关显然注意到了于思的变化,自主自语道:“早陈子我刚弄到这本绝版图书时,看得可是入迷得很,以至于第二天晨时起来竟然你懂的!”漠关眼神越来越猥琐,直接描向了于思某个不可描述部位。 营帐里气氛有些尴尬,更多的却是暧昧。 于思决定专心对付木碗里的早膳,咀嚼着已煮得稀烂的肉食,一股肉糜的香味充满整个口腔,随着味觉神经把愉悦满足的口感传给大脑,上颚紧张的肌肉也慢慢的放松下来。于思发现,肉的味道其实挺不错,满足的吸了口清晨略带湿意和肉香的空气,再看行军帐篷门外,阳光已完全冲破了群山和云层,把光明均匀的洒满营地的每个角落,温和而又干净,天气实在是很好的。敌营那群宗教疯子说太阳神是最眷顾人类的主神,这话其实也是不错。 于是于思轻轻的笑了起来,举起手中木碗张到漠关眼前:“味道挺好,还有吗?” 漠关有些愕然,象初认识般仔细的审视着于思,发现那么极短的时间内,身边这个少年象变了个人样。 这是个平凡的少年,因为充军的关系,于思不能留出和大伙一样的长发,乌黑一层的短发象树木枝杈样倔强而又整齐的指向头顶的天空,战争的痕迹掩盖了少年稚气面孔,古铜色的紧绷的额头上有一道短促的伤疤直划至左眼眉骨,笔挺的鼻梁下是一层黄色的还不能称之为胡须的茸毛,这是能看出于思还很年轻的唯一标识。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晴会比平时更加明亮,平静而温和,让人信任,两颊边生出干净的酒窝和额头上扯动的伤疤让人看起来很别扭但更多的是让人怜惜。 看着于思纯结透明的双眼,漠关忽然觉得如果弄不来更多的肉块,实在是件很让人沮丧的事情。想着那空空如也的行军锅底,想着那鲜艳欲滴的《春宫秘史》四个大字,漠关破天荒有些惭愧起来。 他手足无措的鼓起勇气回应:“没了!” 于思微笑道:“我也饱了,只是馋虫发作,终究想多吃点,”拍了拍漠关的肩膀,于思站了起来,“你也不用灰心,其实看了你的绝版图书,今早起来,我也和你一样的,所以我刚才因为要洗漱干净,来得晚了些。” 事情按照预想的轨迹发生,但却没有产生满足这份恶趣味的效果,漠关发现自己至少在这件事上已失去了嘲笑于思的动力和兴趣,这种感觉很让人产生别扭并夹杂着淡淡的挫败感。漠关有些警醒,然后从小所受的严格训练和教导让他很快清醒过来,神色复杂的看着于思,他明白于思为什么总是吸引自己的注意力了,这个看过去很平凡的少年带着与生俱来的感染力,这种力量,也许连于思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就象阳光总是照耀着大地,清风一定拂过山岗,是那么的自然,那么的和煦。 然后漠关注意到了自己已无意间随着于思步伐向营帐外行走,更加仔细的说就连左右脚起落的顺序都与于思高度保留一致。 漠关当然不会认输,打起精神来,猥琐的眼神重新闪烁在纯净轻柔的空气中,仿佛是在平静如镜的波心投下一颗石子。紧走两步,右手直接从身后搂上于思肩膀,左手顺势往眼前这个干静整洁的少年屁股上抓了两把,淫笑道:“雏儿,我的小于儿,泄身的感觉如何?” 于是功破,于思嘴角一陈抽动,狠狠的挤出一个音节:“滚!” 这样才是事情发展的正确方向嘛,漠关松开双手,转到于思身前,得意的哈哈大笑,象一只刚刚打了胜仗的耀武扬威的大公鸡。 于思有些懊恼的摇了摇头,盯着漠关笑得夸张的面孔上那双都快冒出淫光的双眼,认真的说道:“你说,我怎么看到你就这么容易生气呢,总是觉得你这张脸特别欠揍的样子。” “那你揍我啊,你敢殴打上司!”漠指挥使更加得意,成功破坏眼前这个少年的心情总让他有种变态的成就感。 “好别致的要求,”随着话音刚落,一只拳头从漠大指挥使眼中由小变在,然后是“砰”的一声。 早晨谈话终结。旁边看得目瞪口呆的同队军士意犹未尽的散开然后继续深化并加工这两个少年上司的故事。 或许是出于对少年殴打上司的惩罚,队指挥使在当天的战斗中更加倍勇敢,于思总有错觉,似乎指挥使大人在战场上跟送死无半分区别,他已经记不清帮漠关招架了多少敌军递过来的兵刃,他也记不清漠关帮他挡住了多少次差点就招呼到身上的刀枪。只知道撑到回营时两人都是一身的血污,有敌军的,当然也有自己的,又有两个营帐里同寝的袍泽永远的睡在那片暗红色的土地上。 夕阳再次眷顾了早已疲惫不堪的战场,血红色的晚霞笼罩在远方天际若隐若现的群山峰顶,就象那些白天喷出的鲜红的带着温度的血液,也笼罩在对敌双方每个眼神呆滞军士麻木的心头。早已拼杀过不知多少次那被称为战场的被灵魂血液染成暗红色的荒地,除了尸体还是尸体,有早已腐烂不成人形的,有才战死沙场满脸犹带着不甘和恐惧的 秃鹰和野狗趁着入夜前的最后一点光线兴奋的在战场上享受他们的晚餐,军士们早已不再愿意浪费弩箭和体力,就这么麻木的看着眼冒绿光的野兽们吃饱后得意的在那里嗥叫。 晚风轻轻的吹过营帐,唤醒了将要睡着的夜空和繁星,努力想抚慰着军士们心中的悲伤,于思和漠关坐在营帐前的星空下,背靠着背,一天厮杀的疲劳和惊险终于让两人闭嘴无语,享受着这份难得的宁静。 良久,于思梦呓般痴痴的轻叹:“今天又有两个兄弟留在了那里我不想成为那些野兽口中的食物。” 夜空中隐若又传来野狗几声急促的吠叫,也许它们是在争一条大腿又或是一只胳脯,声音很细,却偏偏清晰无比。 漠关竖起耳朵非常仔细的分辩着野狗发出的声音,直到它们满足的沉寂在夜色中。吐了口唾沫,漠关背上发力,微笑:“你不会的,我也不会,我们都不会的明天,咱们整队轮值休息,然后征调为斥候。” “斥候不错,只要有变化就有机会,”于思心思重新敏捷起来,很快抓住了重点,点头苦笑:“那块随身玉佩又被你贿送出去了?” “是的,”漠关微笑,微笑中含着神秘和苦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章 杀机 从大军突进阿米尔神国国境线时算起,这是于思得到的第一次休整机会,前方战场上象例行公事般传来冲天的声嘶力歇的喊杀声,以及象重重的敲打在人们心头上暴雨般急促的战鼓声音。 那些嘈杂凌乱的声音是那么的熟悉,象针一般钻进所有人的耳朵,就象地狱里最冤屈的灵魂在呐喊和嘲笑并等待着活着的人们前去相会。 三十六个人,连着指挥使漠关在内。漠关已第四次扫视着自己的队伍,从幼儿时就受到严格训练让他本能的记住了每一个人的名字,比如昨天倒在沙场上再也不能回来的黄富贵与胡长生,还有这些天来另外九个前后战死的军士,三个被军医宣布不能重返靡下的废人,漠关随着越来越急噪的喊杀声在心里一遍遍默念着他们的姓名。 真正的战争,和老师口中的豪情完全不一样,和自己想象中的英雄更是沾不上边。 五十人的队,现在只剩下了三十六人,三十六人默默的坐在行军席两侧,难堪的沉默,漠关无力的发现自己不能应付这种最底层人的希望与麻木。难得的休整他以为大伙会高兴,会疯狂,但他错了,这种休整竟然让连日来挣扎在生死边缘线上的军士们有些不知所措,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漠关决定用自己的方式鼓舞士气情绪:“咳,圣人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又曰食君之禄,忠君之事”依然是沉默,连眨眼的反应都没有,漠关声音越来越小,他第一次怀疑起自己那理所当然的认知,用求救的眼神看着身旁边的于思。 于思没有理会指挥使的暗示,静静的盯着地上一队正努力搬运粮食的蚂蚁出神。思维很涣散,他想起了早几天那个亲手被自己送进地狱的大汉,那双深蓝色的绝望的眼睛;想起了昨天战死倒在身边的富贵和长生,满脸的解脱却又充满着对生命渴望的黑色眼珠;他甚至想起了父亲还身居高位时自己少年公子意气风发的潇洒,还有帝都芙蓉帐里苦短的女子温柔如二月春风般醉人的眸子 帐外依然是阳光,依然是雨露;前方仍旧是鲜血,仍旧是死亡。 自古以来,真正统治民众的并不是圣人的教训,一直都只有打人的鞭子和骂人的舌头。于思抬起头来,狠狠的道:“我们为什么要死人,是帮谁在死不能再死人了,” 有人抬头,看了眼这个莫名其妙的少年,就象看着一个白痴,但他们终究还是抬头了。 于思马上意识到自己错误,停顿了会,艰难的组织语言换了一种说法:“指挥使大人已接到将军军令,我们队将作为斥候直接听命中军帅帐,明天的任务是探察我军右翼方圆二十里敌情,我们是步军斥候,天生腿短,此去没碰到敌军则罢,碰到了就只能不死不休。” 漠关和众军士全部看着于思。 “这和赌命没区别,我们不能这么死,所以指挥使大人有令,明天一切行动由我来指挥,大家相信我。” 漠关目瞪口呆,这是裸的夺权,剜了于思一眼道:“咳,那个明天一切行动听于火长指挥,”他把于火长三个字念得格外的重。 众人依然看白痴样看着于思,听得漠关吩咐才有气无力的起哄:“得令。” 迎着朝露,各路探马和斥候一的回营,又一的放了出去,漠指挥使带领着不满编的队伍英勇出发,迤逦绕过绵绵无尽的营帐,经过马嘶人鸣不绝于耳的右翼骑兵部队,越过山丘,还是山丘,三十六人的部队就象投进大海的一颗石子,在茫茫的晨雾中消失得无所踪影。 阳光不急不徐的洒在大地的每个角落,一头扎进肆虐的雾气中央,慢慢驱散这些靠夜色聚拢起来的水气。 于思带领着三十六人的小队快速的往北突进,边跑边压低声音吼道:“快些,再快些,必须雾散之前赶出大军右翼二十里范围。” 漠关跟上贴着于思耳朵,用只有于思才能听到的声音怒道:“我们任务是探察这二十里的军情,你这是违抗军令。” 于思反常的没有怼回去,继续加快奔跑的速度,侧头看着漠关已被雾气染白眉毛的面孔,认真的说:“现在来不及解释,但是,相信我,不会错。” 漠关满脸透着不信任,疑重的开口:“你想带领大家当逃兵?” 于思怒了:“白痴,在敌国境内当逃兵,你当我傻啊。” 漠关仍旧将信将疑,但点头,回头吼道:“都跟上,不要掉队。” 最后一丝雾气终于消散在山水纤陌之间,阿米尔神国和大晟朝南郡交界的边境线两侧,平常百姓早已举家逃避战乱不知所踪,估算着离战场将有二十多里的距离,于思带领着队伍静悄悄的窝在一个不知名的小山坳中央,喘着粗气的军士们早已把自己写成大字横躺在覆着一层落叶的黄土地上,漠关犹豫了很久,酸痛的小腿终于镇压了一直陪伴自己的洁癖,一屁股随意的坐在柔软积厚的落叶上,伸直两腿,满足的叹了口气,坐着果然比站着舒服。 没有振颤心头的战鼓,没有声嘶力歇的厮杀呼号,耳旁有微风滑过树梢的沙沙声,有小溪流过山川的微语,明媚的阳光,满带泥土气息的暗香,同伴手足的呼吸,这才是真正的休整,于思陷在落叶堆中微熏享受。 一只甲虫小心的从落叶底下探出头左右张望,显然是被树叶的振动影响了心情,对于这些外来的庞大的侵略者,它试着张开翅膀进行反击,然后被漠关直接一巴掌给重新拍回了积落的树叶中央,晕晕乎乎在那挣扎,于思惫懒,顺手把甲虫扔到不远处正好有一个微微突起的小土堆旁,是蚁窝,在甲虫还在挣扎的时候,蚂蚁发现了它,先是一只,马上是一群,经过徒劳无功的努力,挣扎的甲虫终于放弃了抵抗,成为蚂蚁们的口粮最终消失在那微微突起的小土堆中。 于思拉着漠关静静看完整个过程,微笑道:“明白了吗?” 漠关若有所思,微微点头道:“所以你带我们远离蚂蚁窝。” “不错,从昨天得到军令我就一直在想,为什么只是探查大军右翼二十里范围军情,大军出动,斥候放出何止百里范围,我估计往北的斥候最远应运动到了十万大山,往南肯定会到无尽海。” 于思顺手抄了根枯枝顺着蚂蚁窝划了个圈,继续道:“只能这样解释,二十里范围是一个标准,步军和骑兵侦查能力的标准。同时也是沐帅必须绝对了解的标准范围,有什么风吹草动沐帅必须第一时间知道,我相信神国教廷的神将也和我们沐帅一样。二十里啊,敌军和我军放出斥候最多之地,有无数骑兵在游走,有数不尽的步卒在埋伏,也是放出和回营的斥候的必经之路,战场就是蚂蚁窝,围绕着战场二十里范围是蚂蚁最多的地方,在那里绝对是一步一危险。” 于思用枯枝轻点圈外示意:“这里,出了二十里的范围,步军斥候将大大减少,越远离战场,碰到敌军斥候的机会就会越少,我们只用担心碰到教廷的骑兵斥候,而骑兵,是不怎么适合埋伏的,相对于我们来说,这样反而应是危险最少的地方。” 小山坳里一片安静,众军士听得似懂非懂,一个简单的蚂蚁窝而已,哪有有这么多道理,漠关洒然,不合时宜插嘴道:“就算你是对的,然后呢?我们到了这里然后呢,躲在这个小山坳里晒太阳直到战争结束,然后被沐帅以逃兵罪给砍头?” 于思摇头,微微笑道:“当然不,把事情反过来想,我们因为担心教廷步军埋伏和骑兵追杀,已跑出了战场二十里范围的圈子,现在轮到我们去埋伏教廷的骑兵了,我们所要做的就是一件事,继续往北找到一个斥候们必经之路。” “这是神国境内,我们又没沐帅军案上那份地图,这样无头苍蝇般乱撞,怎么找那劳什子教廷骑兵斥候的必经之路。”军士们显然也来了兴趣,插嘴问道。 “桥,”漠关代替于思回答。 “可是有很多桥,我们只有三十六人,”有耿直的军士接着问。 “白痴,我们只要守住其中一坐就行了,你还想把神国境内所有桥路全给封死啊,就是沐帅来了也做不到。”漠关盯着这个脑袋一根筋的军士骂到,“你叫宋牛安是吧,从现在起调你到于火长属下,也算是我亲兵。” 宋牛安用憨笑表示自己的激动。 漠关其实有时候挺喜欢这种脑子一根筋的军士,骂得越狠越把你当自己人。让他们当亲卫,再稍示恩宠,他们就敢为漠大指挥使挡刀。 于思似笑非笑的盯着漠关,这家伙心思挺重,从来就不是好鸟。 漠关得意的盯回去,指着于思手中的枯枝问道:“然后呢,守着桥猎杀斥候,目的是什么?” 于思用枯枝指着那窝蚂蚁洞口,沉吟道:“你看这些蚂蚁,每天都在外面不断找食,每天都是要吃饱才能出门干活用兵之道,正奇相辅,所谓的奇兵,多是从对方粮草上想办法,我相信沐帅必然在打教廷粮草的主意,同样教廷也必然在打我们粮草的主意,我们只有三十六人,自然动不了教廷的粮草根基,但我们可以想办法探明教廷如何对付我大军的阴谋,只要有了这个,沐帅就可以将计就计。如果运气够好,就少不了你的功劳,指挥使大人。” “如何行事?” “我守着桥,就是要抓教廷游骑,审,杀。” “你觉得这些斥候游骑能掌握多少情报?” “所以我们就要多抓,多审,多杀。”于思微笑, “机率太小,你这是赌运。” “我命运确实不怎么好,但你的运气还总是不错的。”于思继续微笑。 漫天的落叶簌簌而下,飘扬在斑驳成影的小山坳中,也飘在了每个人的心口,伴随着无限的杀机。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六章 冒险 阿米尔神国负责此次防御作战的是圣教教廷神将巴尔德霍克,作为古老的霍克家族优秀后裔,巴尔德一直是霍克家族的骄傲,出生之初就受到了光明主教的祝福,从小所受的严格训练和完美教育让他在教廷中央神学院中脱颖而出,十五岁成为神卫,十八岁晋级神官,然后被派往阿米尔神国北部的边境与阿米尔汗国那帮异教徒进行血与火的修练博杀,在战斗中,巴尔德完成了从神官到神将的转变,二十五岁成为神国历史上最年轻的神将,开始掌握光明神殿精锐的护教骑兵。 巴尔德具有一个贵族应该的所有优秀品质,正直,勇敢,睿智这让他在军中享有极盛的声誉。 三十岁,在巴尔德的率领下,边境线上教廷的军队通过漫长而又艰苦卓绝的战斗,神国终于夺回了当年作为嫁妆送给那位异教徒可汗而一去不返的城池。 铺天的荣耀c鲜花c女人c掌声没有遮住年轻神将的双眼,坚定的信仰让巴尔德一直盯着神殿最中央八尊主教神位中空着的六座,坚信自己必定可以坐上那尊贵的最接近神的位置。 从前线回到了阿米尔神国都城神域之城,在神殿最中央的光明主教神坐下,巴尔德霍克接受了光明主教的建议,前往神国的西南方与大晟国接壤的边境,继续血与火的修行。巴尔德坚信自己一定可以拯救那些未开化的土著原民,让他们沐欲在圣教神灵的光辉下。 然后他就遇到了大晟王朝的沐怀仁。 与巴尔德的正直c勇敢的品性不同,在神国的情报系统上,沐怀仁简直就是个反面人物,年轻的时候好色,叛逆,在大晟国的帝都,沐怀仁三个字就是问题少年的代名词。如果不是生在大晟朝三大世家之一的武威郡沐家,凭他所犯下的累累罪责,说不定早已被充军或流放。 就是这么个纨绔子弟,也不知晟国那位皇帝陛下如何所想,屡次把他派往边关重地,从一个经常当逃兵的士兵硬是给培养成了会带着麾下士兵逃跑的将军,在阿米尔神国和阿米尔汗国境内,“逃跑将军”的威名如雷震耳,无人不知,不知为神的子民提供了多少茶余饭后的谈资。 就在十年前,三十岁的巴尔德神将踌躇满志抵达了神国与晟国交界的漫长边境线,而几乎在同时,大晟朝的皇帝陛下则把已年近五旬的老将“逃跑将军”也派到了南郡,并作出了一个惊世骇俗的决定,让沐怀仁总领南部边境战事。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巴尔德有些悲伤,作为有希望冲击主教的神将,他希望对手能够更强大些;现在,十年过去了,巴尔德更加悲伤,就是对面这位老将,成为了巴尔德神将无法根除的心魔,沐怀仁就象是一块坚不可催的磐石,牢牢的把守着大晟国与神国接壤的漫长边境线。 “逃跑将军”不再逃跑,任巴尔德如何安排教廷的勇士冲击大晟国南部防线,沐怀仁总是能部署出最佳方法应对。巴尔德强,沐怀仁跟着强,巴尔德弱,沐怀仁的防线仿佛也跟着变弱,那道无形中的防线似乎随时都摇摇欲坠却偏偏又一直任性的矗立在大晟国漫长边境线上。胜利的果实在眼前闪烁唾手可得,伸出手后偏偏永远都差那么一丝丝的距离,巴尔德神将那颗热血的心已由最初的激动变得习惯了麻木。 十年的对峙产生的唯一后果是双方同意建立边境上的友谊桥,而建立友谊桥之后沐怀仁便率军大举入侵神国,十年来,功防第一次变换身份,巴尔德神将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续放弃十来个城池才勉强收拢麾下将士挡住了突飞猛进的大晟国同行们。 光明神殿直属的精锐护教骑兵正在全速赶来,裁决神殿直属的精锐护教骑兵正在全速赶来,两位主教大人的意志很明白,消灭任何敢亵渎神灵的异教徒。 这是一种耻辱,但同时也将是一个机会。 巴尔德神将很明白对手是谁,如果等神殿精锐的护教骑兵赶到,对面那只老狐狸早已不知躲在哪个洞窟里得意的清点手中的战利品。 他必须靠自己的力量发动雷霆一击,伴随着前方血腥的战斗中无数巧妙的各种试探,巴尔德坐在神帐里苦思了两昼夜,痛苦的发现对面这只老狐狸简直就是个战争艺术家,逃跑将军,防守大师,现在就连统率大军出境进攻都能做到面面俱到无懈可击。 巴尔德决定冒险,冒险的程度往往和收获的利益成正比,沐怀仁的完美表现更加催使了巴尔德神将冒险的决心。 而窝在无名桥边不远处小树林中的于思整整晒了一天太阳,他当然不会知道决定自己命运的大人物们那些运筹帷幄的勾心斗角。这场莫名其妙战争是如何开始,将如何结束?这很神秘也很遥远。他所想的和要做的就是如何在战争中活下来,如果能在活下来的基础上立下些许战功则是件妙不可言的事情。 战功是个很实在的东西,漠关想要战功证明自己;于思想要战功抵掉自己充军罪囚身份;而身边袍泽则想着凭战功领赏并免除兵役回家抱老婆睡觉。 战功同时也是一个很虚无飘缈的东西,在桥边埋伏了整整一天的于思小队无任何收获,不是没有碰到教廷的斥候,而是斥候太多了些,就这么偏远地区的小小一座木桥,先后往南郡方向经过了三波教廷骑兵斥候,都是标准五十人的小队,于思他们根本不敢有任何动作。 埋伏的第二天,教廷又有三个标准的斥候小队通过那座无名木桥往南郡进发,诡异的是教廷的骑兵斥候们只去无回。于思甚至看到其中一支队伍正好与己方斥候探马相遇,教廷骑兵们根本不做任何恋战,远远的绕路消失在灰蒙蒙的天际线边,于思他们仍然不敢动作。 教廷的游骑表现根本没有履行斥候职责,事出反常必为妖,于思和漠关考虑着是否要硬抗一支满编的骑兵斥候,对于漠关这个远远离开战场中心的斥候步兵小队来说,虽然是冒险,但同样也是机会。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七章 第一刀 一颗水珠划过灰蒙的天空轻轻的滴落在树叶中央,带起绿色的叶片一陈颤动,树叶不能承受之重,柔顺的低头颔首,水滴划过叶片中央优美的纹理乖乖离开微翘的叶尖,然后继续往下,印在于思嘴角。 大晟历元丰三十六年,入秋以来第一场雨还是到了,秋雨带来了秋风,秋风带来秋意,秋意带来萧瑟。越来越密集的秋雨开始笼罩着阿米尔神国南部广袤的平原,于思背靠着枫树的边缘,失神的看着密集的雨丝,树叶把雨丝收集起来化成一滴滴的水珠,任性的滴落在于思头顶斗篷然后漂洒地面。 整夜的部署,就是为了今天的伏击,谁也没想到老天竟象开起玩笑般,没任何征兆突然下起雨来,下雨天,斥候活动总是要少些,这个偏远河道上的小木桥还能有教廷骑兵的光顾么?于思只能苦笑,有些焦燥,也有些庆幸,必竟冒险总是伴随着意外的。 小小的木桥迷蒙在一片水雾中央,约隐约现,三十六双眼晴紧紧的盯着木桥后那条蜿蜒的小径,期盼着教廷斥候的出现,又期盼着教廷斥候们不要出现。 雨中的世界其实很单调,到处都是水声,淅淅沥沥是雨丝在空中碰撞飞舞的声音,哗哗是奔过木桥下方的流水声音,轻微的滴答是树叶把水滴送回大地的声音。 急促的滴答声当然是马蹄撞击地面的声音。 轻风把马蹄声韵的音波送到无名小木桥边漫天的雨丝中央,就象战场上敲在出征将士心头的战鼓。 终究还是来了,于思紧了紧腰间束带,安静的检查了一遍身上装备,一把生锈的刃口崩裂好几处的朴刀,一把随身佩剑,一张军中制式铁弓,刀在腰,剑在背,弓在手。闭眼,深呼吸,他甚至能听到自己胸腔里心脏跳动的声音,平稳而强大。 当第一匹战马掉落陷马坑的瞬间,随着绊马索的弹起,于思紧绷在弓弦上的羽箭穿透了密集的雨幕,准确的命中在教廷队伍中最殿后骑兵只覆盖了一层防雨斗篷的后颈,暴起的鲜血如一朵妖艳的红花,随着主人从战马上倒下而消失;漠关的箭,宋牛安的箭三十六支箭象极了漫天飘洒的雨丝,飘向小径上教廷精心培养出来的战马,飘向战马上披挂黑色斗篷的教廷骑兵。 脚下的土地是神国的土地,木桥是神国的木桥,就连漫天连绵的雨丝也是神国的雨丝,秋天当然也是神国的秋天,教廷骑士有着自己坚持的骄傲和自信,当骄傲变成傲慢,自信也就变成自满,傲慢和自满总是会让人放松警惕的。秋风萧瑟,秋意愁人,如丝秋雨迷蒙了警觉的双眼,黑色斗篷遮住了头顶的天空。 巴尔德神将麾下身经百战的骑士一直在前进。 于思右手的羽箭离弦的那一刹那,随着柔韧的弓弦振动着发出的嗡嗡的沉闷声音,于思紧紧握住弓臂的左手五指完全舒展开来,铁弓象被抛弃的孩子带着嗡嗡的哭声坠落,再坠落。 一直紧绷着的右腿微屈,发力,奔跑,然后凌空飞跃在漫天飞舞的雨丝中央,带起半空中微蒙的水气,追随着穿破雨线的黑色羽箭,如另一支人形的离弦之箭。 这支人形的箭会动,拧腰抬臂,右手在半空中抓住了一直挂在腰间的朴刀,出鞘,一斑锈迹,数处裂口。左手抵住右手无名指紧紧的握住刀把,举起。 被于思羽箭猎杀的骑士掉下战马倒向泥泞的地面时,砰然的声响引得前面骑士转过头来察看,映入眼帘的是一片带着水气的流光。并不锋利的刀锋因为绝对的力量从骑士的左肩靠脖子处契入,颈椎的关节如枯枝般发出咔的一声轻响完全的破裂开来,刀锋最终碰撞在锁骨上发出噗的声音,又一朵妖艳的红花在秋雨中开放,洒在了于思灰暗的布甲和带着伤疤的前额。 刀锋和锁骨的碰撞肯定会让本来就不锋利的刀刃增加新的伤口。 “还真是可惜啊!”于思在心底叹息, 没有任何犹豫,双手感受着那份阻力后改砍为拖,刀锋从骑士的脖子带出一线血线后重新拥抱了冰凉的风和雨。新砍出的刀刃裂口向两侧错开,即便在风雨中也能感觉到一丝冰冷的寒光,寒光中有数颗卡在刃口顶端带着红色肉沫的骨屑,就象冥王张开他黑色嘴洞里随时准备择人而噬的钢牙。 第一刀。 于思没有检查自己的战果,甚至没有回头看上任何一眼,借着拖刀的势,右脚前掌准确的落在已被鲜血溅落的马鞍左侧,调整好方向微微错过即将倒下的骑士,重新飞跃在半空,紧紧盯着左前方已握住教廷精美十字剑剑柄的骑士,如一只滑翔在空中的鹰隼飞扑了过去。 斥候远离大营探察敌情,他们所受的严格训练从来都是让他们小心并且敏锐,要伏击一队真正的骑兵斥候实在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小木桥边设伏的漠关小队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斥候,很碰巧从小木桥边经过的教廷骑士们也不是真正的斥候。 巴尔德神将麾下的阿米尔神国教廷骑兵从来没有离开过血与火的战场,在北方与阿米尔汗国可汗无敌铁骑的较量中,教廷骑兵用直接而强悍的碰撞证明了自己的强大和荣耀,在南方与大晟国沐怀仁的战斗中,从来都是骑兵们驾驭着战马骄傲奔驰在那些被神灵放弃的未开化的晟国土地上。而此次沐怀仁竟敢走出城池和教廷对抗,这是对神灵的亵渎,骑士们相信巴尔德神将会带着他们的愤怒让那些未开化的土著原民永远后悔踏上神国的土地。 骑士忠实的执行着神将每一道命令,于是他们前进,勇敢的前进,无所畏惧的前进,他们不会伏击,也没有想过竟然会被伏击,这实在不是作为一个斥候该有的品质。 队伍最前方陷马坑里战马痛苦的嘶鸣和最后方教廷骑士倒在雨水中的呻吟,以及漫天箭雨后晟国战士们无耻的刀,终于让骑士们反应过来, “敌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八章 第二刀 轻风依旧温柔的拥抱大地,流水依旧热情的往前飞奔,木桥依旧安静的矗立萧瑟秋雨中。 于思双手紧握住带血的残刀依旧飞掠往眼前的教廷骑士。 “敌袭!”声嘶力歇的吼叫打破了秋雨中原野的单调,锋利的教廷十字剑纷纷离开了雕刻着精美花纹的剑鞘。 于思对面骑士的十字剑已从剑鞘中露出半截寒光,比剑光更冷的骑士冰冷的双眼,那是经历过真正战场的双眼,那是手底下有过亡魂的双眼。 战斗的直觉和经验告诉骑士,等眼前的晟国战士飞跃到自己身边时,伴随自己南征北战多年的十字剑早已也鞘。 剑长三尺七寸,教廷的铸剑大师花费了无数心血,精钢打造的细长而狭窄的剑身经过反复的粹火c回火已在强度和韧性中找到最佳平衡,骑士已记不清手中的剑饮过多少人的鲜血,有汗国的异教徒,有晟国的那些土著蛮民,任何胆敢亵渎神灵的生物都将在圣教教廷十字剑下得到净化。 一剑在手,他有着强烈的自信,确认自己能悍卫骑士的荣誉和神灵的光辉。 “还真是麻烦啊!”于思在心底叹息,眼前的教廷骑士比想象中更加镇定和强大。 几乎是瞬间,于思马上改变硬碰的策略,紧握住朴刀的双手由高举改为平握,刃口朝着前方,刀尖稍垂低于刀柄,穿过风雨,准确而又迅捷袭向骑士因拔剑而空门大开的右胁。 教廷骑士的皮甲制作很精良,精良到能挡住百米外普通弓箭的远射,刃口崩裂的千疮百孔的残刀能不能撕开皮甲一击毙命于思不知道,但于思知道的是没有谁会用自己的身体去试验刀刃的锋利程度,即使是信仰坚定c百战狠绝的教廷骑士。 和于思想象中一模一样,寒光秋水的十字剑在残刀破开风雨时已完全出鞘,教廷骑士没有选择举起手中的长剑猛劈与于思同归于尽,而是顺着刀锋袭来的方向从剑出鞘起第一时间就往上格档。 计算着碰撞的时间,于思双手不断的轻微调整刀刃的角度,没有预料中的金属碰撞的的剧烈暴音,只有柔顺而悠然的摩擦声响,就象战士在磨刀石上保养自己的随身兵刃。 于思手中的朴刀刀背贴着骑士的十字剑身一触而过,顺着剑身传来的力量,残刀在风雨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往上c再往上,在骑士颈部方位,借助身体飞掠的惯性,刀尖轻轻的划过骑士颈部的皮肤,划过皮肤下那条跳动的血管,瞬间暴裂的血花象喷泉般狂涌而出,象极了教廷骑士手中那把精美的十字剑身,甚至比十字剑身更加精美,红得妖艳,红得惊心动魄。教廷骑士充满寒意的双眼终于不再冰凉,带着震惊和不可思议,带着绝望和恐惧,急速失血的身体象突然失去灵魂般停顿c摇摇欲坠,犹自带着满脸的不甘心与对生命热切的依恋。 第二刀。 如果说第一刀是以力取胜,那么第二刀就是以巧破敌。 第一刀以有心算无心,纯追求速度和力量,碰巧这两样于思都不缺欠,所以偷袭得很成功。 第二刀则是把于思这两年来战斗经验的总结,第二刀挥出,于思发现教廷骑士已拔出了随身佩剑,再对着骑士没有护甲的颈部砍下去肯定会变成力量的碰撞,伏击将演变成纯粹的正面战斗,失去偷袭的意义,持久战永远的伤亡的代名词,于思所部只有三十六人,教廷骑士五十人,拼人数拼不过也输不起。于思应变极快,当即变砍为削,削向骑士的右肋,算定了教廷的骑士会拿剑格档,于是借力卸力,借着骑士手中十字剑向上格档的力量重新弹起手中残刀,以身法之势剖开骑士颈部血管。 这不仅需要对自己身法有着绝对的把自信,还需要对自己的力量以及骑士的力量有着绝对的把握,要借对手的势就必须比有着比对手更加强大的力量,手中朴刀高一分或低一分都将失去这一刀的意义。第二刀的应变和借势实在是妙入毫巅。 完美的一刀。 战后于思回想,如果有机会让他重新挥出这一刀,估计很难再取得同样的效果。 秋雨中,终于失去了连续几天来的安逸,耳边响起了疯狂的嘶喊和武器锋刃碰撞的剧烈金属暴音,熟悉的战场,个人就象旋紧弹簧的机关,除了拼命就是麻木,于思苦笑,他厌恶这种感觉。 落地,从拔出随身朴刀以来于思第一次落地,勉力压下心头翻腾的气血,刀尖支地,握住刀柄的右手因在风雨中太过用力和专注,皮肤下的青筋约隐约现,第二刀实在耗费了他太多的心血。 几年的战场厮杀经验让于思不敢有任何松懈,和着嘴边的雨水狠狠吸住一口凉风,于思已习惯性的直接镇压住擅抖的双腿传来一陈陈无力的虚弱感,坚强的重新站起来直面风雨。 没有时间思考,有剑来袭,剑是十字长剑,人是教廷骑兵,偷袭终于变成正面碰撞,前方的骑士已拉转马头,马上的骑士没有受到正在缓缓欲坠地面的同伴颈部喷涌鲜血如注的任何影响,策马,象教科书般标准的骑士冲锋动作,只是冲锋的枪换成了随身佩剑,修长剑身闪耀着夺人的寒光,穿过雨幕直逼向于思左胸,马蹄踏破了泥水的寂静,飞溅的泥水甚至已触及于思的衣甲。 战马的冲锋才刚起步,速度实在不能算快,但战马和于思的距离则更短,起步即到,于思甚至能看清汇集在剑尖的雨滴,那么的清静纯结,那么的晶莹圆润,带着冰冷的杀意。 一步即到距离,久经沙场的战马,经验丰富而冷静的骑士,锋利狭长的教廷制式精钢十字剑,于思已来不及左右闪避,他只能狼狈后退。在凉风秋雨中后退,在同伴的喊杀声中后退,在骑士那寒彻心头的必杀眼神中后退。 人的后退岂能比得过战马越来越快的突进?这实在是他上陈对敌以来最危险的一次,死神已在他的耳边微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九章 第三刀 前方陷马坑里长长的木签狰狞的指向灰蒙蒙的天空,精心削制而成的原木尖顶早已由惨白的原色染上了一片血红,挂在木签上的战马和骑士犹于穿成一串的蚂蚱,只有徒劳无功的挣扎和痛苦的嘶鸣。 中间突然弹起的由滕条荆棘制成的绊马索勒住战马前进的马蹄,瞬间倒地的战马带着来不及反应的骑士,不知摔折了几根腿骨,压断了多少肋骨。 在于思强烈要求下,不甘心的漠关带着半数小队成员隐藏在小径旁的树林中不断挥洒箭雨,对教廷骑士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制。 剩余小队成员和于思一起拔出了随身佩带的晟国步卒制式朴刀,勇猛而又决绝地扑向了教廷骑士的殿后队伍。 击杀和反击杀,战争永远是这么残酷,痛苦的呻呤,无助的呐喊,飞舞的血花 仿佛置身于无情的修罗道场,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于思平静的注视着眼前越来越近的剑尖,强大的心脏把鲜血泵送到全身各处血管,身体带着本能的直觉,后退。 第一步,酸痛和虚弱的右腿坚定后跨踏在满是泥水的地面,几乎是和眼前奔跑的马蹄同步,一汪水花溅起,于思牙关紧咬,寻找并维持着身体脆弱的平衡。 第二步,身边被自己剖开颈部血管的骑士终于倒下战马,继续后退,右腿暴炸性能量完全激发,身体后倾,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弧线,飘若惊鸿,矫若游龙, 于思无力的发现,即使已使出了全部潜力,骑士手中的十字剑距离自己胸口越来越近,肌肤都已能感到剑尖的寒光,一陈刺痛。 第三步,于思右手突然做了个奇怪的动作,象是维持着身体平衡而无意为之,又象是在作最后的挣扎,手中朴刀斜斜对着眼前战马上的教廷骑士,微妙的角度。 骑士的双目锐利而专注,策马,冲锋,对着那把努力挣扎的残刀不屑一顾,没有什么能阻档教廷骑士冲锋的步伐,手中锋利的十字长剑将带走一切挡在他前进道路上的异端,包括生命。他甚至已能听到十字剑下即将新添亡魂的哭泣。 “噗!”一声轻响,没有鲜血,于思的左手突然出现一个剑鞘,教廷骑士随身十字剑的专用剑鞘,剑鞘口正对着左胸前剑尖,骑士们早已熟悉的归剑入鞘的声音,韧性的十字剑身随着剑尖呈一个轻微的弧度归入紧靠于思左肋的剑鞘,倒象是骑士故意把剑送到于思手中一般。 然后是骑士标枪般前俯的身体,随着归剑入鞘的声音,又一声惨人的“噗”声,骑士把自己身体完整的送到于思右手的朴刀刀锋,刀锋微妙的角度正对着骑士胸甲与护腿间的缝隙。 于思撤手,冲锋不绝的教廷骑士带着贯穿腰部的残刀,带着喷洒而出的血花,一直往前,往前然后倒下。 第三刀。 秋风秋雨仍然绵绵不绝,风雨中的喊杀声渐渐停歇,只余满地绝望的呻吟。雨水把红色的血花冲淡,带走,汇入小木桥下的河流中,消失不见,然而新的血液仍不断的从呻吟着的身体中不断涌出,又不断的被雨水带走c消失,直到呻吟声不再,空留满地带着惨白面孔和空洞双眼的尸身。 于思止步,低头看着空空如也的右手,还有左手上那把教廷的十字长剑,雕刻着精美花纹的剑鞘,于思握住剑柄缓缓的抽出剑身,一汪秋水,三尺青锋。 “还真是好剑!”于思心底暗赞。 剑鞘当然不会凭空出现在于思手中,当于思后退第一步时,他自己都认为是个必死之局,完全凭借身体的本能和几年战场生死厮杀培养出来的不屈意志,不至最后一刻决不认输。后退第二步,被剖开颈部血管的骑士终于倒下,倒在于思极力后退的身边,连同他倒下的还有挂在他身边的教廷制式十字剑鞘,于思几乎就在瞬间作出了决定,猿臂轻舒,剑鞘入手。于是才有这几乎看似不可能的第三刀。 第三刀挥出看似云淡风轻,也不见丝毫费力,但却是最为艰难,一刀挥出,集合了于思这几年来所有的战斗感悟与法则,强大的意志和战场本能,快速的反应和强悍指力,完美的判断和熟练技巧,当然还需要有那么一点点运气。 教廷骑士的队伍已被掐头去尾,中间又经过绊马索和弓箭的洗礼,一片的混乱不湛,但他们到底是巴尔德神将治下的精锐骑兵,虽然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但仍在极短的时间内构建了防御范围。 地形的限制c陷马坑c绊马索以及倒在小径上呻吟战马伤兵的存在让骑士们放弃了骑兵速度优势,战马被保护在队伍中央,黑色斗篷下骑士们挥舞着手中的长剑,拔开那些看上去能造成伤害的羽箭,隐隐成相互掩护之势。 教廷麾下的骑兵们上马能冲锋,下马能杀敌,护教骑兵从来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于思归剑入鞘,举手,箭停。 手握朴刀的战友汇集身边静静的和骑士们对峙。 很完美的一次伏击,能站着的教廷骑兵们已不及半数;很悲壮的一次伏击,能站在身边的战友只有八人,随自己一起扑出来的战友竟也损失过半。 沉默。 于思不动,他的底牌是树林中的漠关小队及他们手上的长弓。 骑兵们不动,对于眼前的晟国战士和这些晟国战士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有着深深的忌惮。但这里是神国境内,时间和空间都在自己这边,也许就在下一刻,另一队教廷的骑士会出现在小木桥边的风雨中。 时间当然也在于思这连边,连续挥出三刀,短时间内的心力消耗几乎榨干了他体力的每一分力量,他需要恢复,这种急剧的体力消耗恢复起来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但总是需要几息的平缓呼吸。 秋雨淅沥,流水哗哗,头顶斗篷上的雨水滴答作响,小桥边又恢复了单调的雨中世界,只是风雨声中有受伤的战马嘶鸣,有流血的战士呻吟。 暴风雨前总是有短暂的静谧,于思抓着剑鞘的手已不再颤抖,双腿重新充满了力量。斗篷下的双眼默默的注视着前方,象是要穿透那无边的雨幕,安静而又明亮。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章 怕过谁来 “你们不是斥候!”于思打破了让人窒息的沉默,声音不大,正好让每个人都能听到;语气平和,好象是在和人唠家事日常。 回答他的只有淅淅沥沥的秋雨以及更加警惕的眼神。 依然是沉默。 于思低头,认真的盯着手中的剑鞘,小牛皮制作而成的鞘身镌刻着教廷象征各种神灵的花纹,鞘口的黄铜护圈在秋雨中闪耀着独特柔和的光晕,光晕中一只栩栩如生的雄鹰标记正展翅翱翔,好精美的长剑,即便以教廷的庞大资源,这剑,恐怕也不会太多的。 于思右手轻抚剑柄,一声轻响,半截寒光。 既然无语,唯战而已。 “下雨天站在雨里不讲究,咱们聊聊就散,要不你们说说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去南郡又所为何事?”小径旁树林里传来漠关吊儿郎当的声音。 教廷骑士队伍中突然传来强烈的呕吐声音,象是泄堤的洪水般一发不可收拾,透过雨幕隐约看到有人如同灼红的河虾般弓腰在秋雨中挣扎。良久一个削瘦的青年从教廷骑士的防线中挤了出来,缓缓摘下头上黑色斗篷。稚气脸庞还隐约带着恐惧,然而终究是勇敢多些,苍白的面孔上泛起一丝潮红,紧抿的唇角极力掩饰着内心的激动,金色的长发被梳理得一丝不苟总在发冠成一条马尾形发辫,笔挺的金边黑色神装在秋雨中迅速湿润。 “你们也不是斥候为何入侵神国边境?”语音有些颤抖,象在克服心中的恐惧,然而终于说话流利起来,还隐约带着拮问! “教廷光明主教座下护教骑兵六团副团长卡鲁兹霍克。请问将军如何称呼!”青年右手横置胸前,低首鞠躬,标准的骑士礼。完全暴露在风雨中的青年柔弱得让人怜惜,然而优雅。 于思遥远的记忆被唤醒,但终归没有应付这些礼仪的教育和标准,抽出一半的长剑重新入鞘,手忙脚乱的也摘下头上斗篷,一时语塞:“那个我” 有人拍了拍于思肩膀,是漠关,漠关终于忍不住从树林里走了出来。对于眼前这个足够优雅,更重要的是比他还帅的家伙泛起了满满的敌意。 如果说卡鲁兹是贵族,漠关在他面前感觉自己就象个暴发户,而于思不说也罢。 “于思,大晟国皇家剑士团荣誉团长。”漠关指着于思一本正经说道。 于思莫名其妙,心虚低头,小声道:“我什么时候成什么团长了?” 漠关低笑:“现在是了,抬头,站直了,输人不输势。” 于思苦笑。 漠关对着空气打了个哈哈,大声笑道:“至于为何来到你们这里,你总不以为我们是来游山玩水吧,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来揍你们的。” 漠关很嚣张,身旁的袍泽跟着一陈哄笑,显然很受用漠关的无赖。 无赖有时候还真是优雅的克星。 可惜对面是卡鲁兹。 卡鲁兹点了点头说道:“两国交兵,倒也可以这样说,不是你们揍我们,就是我们揍你们。” 漠关的话被对方连削带打给还了回来,就象一拳打在棉花上,没有引起半点涟漪,他有些吃不准对面那个标准的贵族青年是什么样的存在,试探着问道:“你们去南郡方向又所为何事?” 卡鲁兹骄傲道:“奉神将令” 身后阴影里斗篷下的骑士探出手来轻轻拉了拉卡鲁兹衣袖,低声说着什么。 “奉神将令去去揍你们。”卡鲁兹平复下来的面孔又泛起一片红润,好象说谎实在是件不可饶恕的罪过。 漠关几乎要跑过去把打断卡鲁兹说话的骑士给当场砍了,虎着脸道:“现在不说,等下直接把你生擒活捉,严刑烤打还是得说。” “就凭你们数人,鹿死谁手还未可知?”卡鲁兹腼腆的纠正。 漠关冷笑,指着小径边林木道:“我还有伏兵无数。” 卡鲁兹点了点头,认真道:“十八个人,你才从里面出来,应是伏兵首领,所以现在里面只有十七人。” 漠关目瞪口呆,这家伙怎么知道。 卡鲁兹似乎有些不好意思,解释道:“箭雨虽然参差不齐,但每一轮都是十八支,很容易计算出来。”看着张口结舌的漠关,卡鲁兹又开始脸红,声音越来越小:“其实你也不用灰心,毕竟还是你们人多。” 漠关继续无语,于思也听得直接愣住了,这家伙到底是天才还是白痴。 又是一陈令人窒息的沉默,教廷骑士的剑和晟国战士的刀在风雨中对峙,生死拼杀的凝重气氛被卡鲁兹和漠关两人你来我往的斗嘴弄得有些不伦不类,就连十字剑的寒光也似乎正在减弱,朴刀上的杀气依稀消散。 于思抬头,额头上伤疤沾上的血水早已被雨水冲刷干净,看着眼前干净挺拔的金发骑士,看着他湛蓝的双眼,看着他削瘦如邻家男孩般的身形,于思抽出手中长剑指着前方,苦涩道:“那么,还是打吧!” 这话实在很别扭。 卡鲁兹却听得很认真,认真的抽出随身佩剑指着于思,湛蓝的双眸闪动,认真说道:“其实我是第一次上战场,血液让我很害怕很恐惧,先前的战斗我不但没参加,反而要连累同伴们保护我,这实在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但是,我现在不会再逃避了,向光明神发誓。”卡鲁兹表情庄严而神圣,“刚才的战斗中你挥出三刀,我的战士就长眠了三人,我会杀死你,你太危险。” 卡鲁兹的十字剑身突然散发出炽热的白色光芒,在风雨中格外的闪耀,闪耀在漠关震惊的眼神中,闪耀在于思不再平静的心头,闪耀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 “术士!”晟国的战士发出几近崩溃的喃喃声。 “神卫这破地方竟会出现修行者!”于思苦笑,重新握紧手中的长剑。 “知意境,妈的!”漠关震惊后狠狠吐了唾沫,双眼涌现出绝对的狂热,“老子还没杀过修行者。” “全部出来,”于思召唤树林中同伴,再埋伏已没意义,他必须重新布置战术并鼓起大家士气。 二十多人,于思平静的看着他们,安静而明亮的双眼不带一丝戾气,在小桥边的风雨中给人温暖和自信,嘴角上扬,微笑道:“术士我和指挥使有办法对付,其余的归你们。” 简单两句话,简单的战术,从于思嘴里说出来来,云淡风轻却又理所当然,同伴们脸上重新唤起了希望,只要不对付术士,都是战场上下来的老兵,怕过谁来! 卡鲁兹很耐心,静静的等候,一直到于思布置完毕才礼貌的问:“可以开始了吗?”对于已克服心中的恐惧的自己,他很有信心,信心来自手中的剑和神秘的力量,神卫的力量是普通人不能了解和抗衡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一章 知意 “术士”是普通人对大陆上所有未知能力者的统称,在普通人眼中,术士总有着各种神鬼莫测之机,上天入地,格致理数,甚至呼风唤雨 但于思和漠关却知道,所谓的术士,不过只是修行者而已,就如普通人有武力高低,修行者也一样分为三六九等。 卡鲁兹能够以自身为媒,借手中长剑聚气化形,施展教廷最基本的圣光术,知其意而化其形是为知意境,算是一只脚已踏入修行者门槛。 然而知意境的修行者也是修行者,无限的将来正在向其招手,对于一方势力来说,有着尊贵的地位,也是最宝贵的战略资源,两军对垒,修行者轻易不出手,更不会单独行动,毕竟无论对哪一方来说,每一个修行者的死亡都是不可估量的损失。 如果大晟国的沐怀仁元帅知道战场上有单独的教廷知意境修行者出现在任何方向,估计会做出最详细的作战计划,派出最精锐的晟国战士进行绞杀,毕竟要杀死一个知意境修行者的代价不用太高,但知意境修行者的死亡对于教廷的打击则是不可接受的。 漠关静静的和于思并排而立,眼神中的狂热渐渐平息下来,少了平时的轻佻和猥琐,难得的严肃,朴刀遥指卡鲁兹,握刀的右手稳定而有力。 于思侧过头来和他对视,两人都看出对方眼神中的凝定和莫名的信心,轻轻点了点头,长期的并肩作战让他们很快搭成了默契。 老规矩,攻防互替,交相掩护。 雨下得更急了,丝丝的细雨化为颗粒密集的雨线砸在地面,砸在军士们的斗篷,砸在卡鲁兹和于思裸露在外的头顶和眉眼睫毛。 就在卡鲁兹抬手抹去眉骨上雨水的瞬间,漠关动了,朴刀斩断了空中连绵的雨线,直接斩向卡鲁兹手中散发着白色光芒的十字长剑。 漠关动,于思手中剑跟着递了出去,只是比漠关更快,修长的十字剑身后发先至,以一个奇特的角度袭向卡鲁兹握剑右臂的曲泽部位。 随着动起来的还有晟国的军士们,很默契的避开了卡鲁兹,直接扑向坚守着防御圈的教廷骑士。 要化解袭向右臂的长剑,就必须用手中十字剑格档,可是漠关的刀已封住了十字剑可能运行的轨迹。那么只有后退,于思和漠关从来没有奢望一剑制敌,要的就是卡鲁兹后退,一退他们的后着就会如这满空秋雨,绵绵不绝,以往战场的经验,于思和漠关靠着如此配合不知杀死了多少教廷的精英。 卡鲁兹没有退,甚至对着眼前长剑不有做出任何反应,只是迎着漠关的刀,以随身佩剑不急不徐的刺出,带着炽热耀眼的白色圣光,带着神灵眷顾世人的圣意。 银十字剑,教廷中最基本的剑法,于思和漠关在之前的战斗中不知见过多少次,但是从卡鲁兹手里使出来,就加持了教廷修行者的最基本的圣光术,最基本的剑法和最基本的圣光术融合,剑意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有着天然的中正平和之意,卡鲁兹也许不是出剑最快的,却偏偏让漠关生出避无所避的感觉。 于思眼光闪动,长剑堪堪就要刺到卡鲁兹右臂,一声金属暴音呛然而起,卡鲁兹的右臂边突然闪现出另一把长剑,是一直站在卡鲁兹身后的骑士。于思没有任何袭豫,长剑借力反弹,身法强行后仰,人未退,剑先辙。 白芒闪过,漠关手中的朴刀和卡鲁兹佩剑在秋雨中交汇,没有预料中的金属暴音,长剑只是稍现阻滞之意,朴刀直接断为两截,白芒继续往前。 卡鲁兹佩剑才起,漠关就已发现事情不对,好强大的剑意,但漠关不能退,于思手中长剑已出,漠关只有硬起头皮继续迎着卡鲁兹佩剑挥去。 完全出乎他意料之外,剑尖竟能断刀,和修行者的战斗果然不能以常理度之,求生本能让他强行把身体重心后移,攻守瞬间易势,闪耀着白芒的十字剑没有犹豫,向漠关的胸口袭来,漠关身法再快,快得过剑势么? 就在剑芒要即将触体瞬间,一把长剑,于思手中的剑,直接在贴在了漠关的胸前,叮的一声响,剑尖直接刺在了剑身,同样是制作精良的教廷十字剑,于思手中剑断,但白芒终于停了下来。 借着反震之力,漠关直接拉住于思身形急撤,身形未定,一口鲜血早已猛的向前喷出。 瞬间的进退,代价是一口鲜血,两把断刃,而卡鲁兹从始至终竟未移动一步,只简单的挥了挥手中长剑,当然身后还走出一个人。 于思和漠关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双目的寒意,普通人和修行者之间的那道鸿沟实在太大,不是所谓廉价的勇气和决心之类所能弥补,毕竟战场上从不缺乏的就是勇气。 “抽出你背上的剑,”卡鲁兹平静的看着于思,看着于思一直捆在背上的长剑。 于思眉头轻皱,扬起手中断剑,指着卡鲁兹身边的人。 “他叫沙伽,是我的仆人。”卡鲁兹看出了于思的疑惑,继续解释道:“神仆,他的职责是保护我的安全,根据教义,我死,他亡!” 黑色斗篷下的沙伽身形看起来十分高大魁梧,不发出任何声响,标枪般竖立在卡鲁兹身侧,就象一座巍峨的高山,要伤卡鲁兹,首先要越过高山。 “抽出你背上的剑,”卡鲁兹重复,他一直对于思背上长剑保持着足够的警惕。 于思摇头,努力收敛心神,借此摆脱负面情绪,眼前的境况容不得他有半丝松懈和意外,拍拍漠关肩膀,关心道:“怎么样?” 漠关苦笑:“还行,能继续,死不了。” 生死同伴仍在,那就是胜利。 身边的厮杀仍在继续,人数多寡加上老兵们的经验,以及教廷骑兵下马步战的不适应,让晟国的战士们战据了场上优势,但是于思明白,这种优势是如此的脆弱不堪,只要卡鲁兹在,他们就必定会是失败者。 而失败者所面对的只有死亡。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二章 止念 卡鲁兹没有乘胜追击,所受的教育让他没有做出痛打落水狗之类的事情来,当然,更重要的是手中的剑和剑上依旧炽热的圣光能够让他在血与火的战场上仍如绅士般的优雅与礼貌。 对于于思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卡鲁兹表示得足够的耐心,手中长剑竖在眼前,圣光的余辉温和的映在他白皙而羞涩的面孔,公子少年,温润如玉,左手剑指微触剑身,叩剑以礼,坚持道:“请抽你背上长剑。” 于思把目光从漠关身上收回,静静的注视着眼前温和的少年,手中断剑挽剑如花,微笑:“剑一直都在。” 卡鲁兹点头:“既然你执意如此,那么我只能得罪了。” 风起,剑动,卡鲁兹身形就如一陈原野上一陈秋风,只一步,一步即跨过了两人之间的风雨,闪耀着白芒的剑尖已出现在于思面门,不动则已,动则如脱兔,修行者的速度是普通人想象之外的。 几乎出于本能,在卡鲁兹剑起的一瞬间,漠关的残刀直接挥向了于思身前空气,残刀虽然比不上快剑,但却可以以空间换时间,卡鲁兹剑再快,终究还是躲不过漠关的刀,残刀再断,剑势不可避免的往旁边偏斜一寸。 一寸就够了。 于思拧腰c扭身,擦脸而过的剑锋几乎割破了脸颊上的油皮,数根绒毛在风雨中飘落,紧握在右手中的残剑早已顺着拧腰之势尽力挥扫而出,他已来不及辩清对手的方位,但这一剑必定会要挥在对手的身体血肉之中,教廷的十字剑向来十分锋利,即使对手是修行者。 于思和漠关的磨合是经历过无数次的生死考验,这种生死高压下锻炼出来的本能比任何人想象中都要更加默契和相互信任,所以有剑来袭,于思没有挥剑格档,他相信身边的漠关,他的剑强硬的挥向了身前带着残影的卡鲁兹方向。 这是机会,卡鲁兹是修行者,沙伽不是,再难以逾越的高山也被卡鲁兹丢在了身后,没有保护者的修行者总是比有保护者的修行者容易击杀些,于思几乎要感受到了残剑破入皮肉前的欢呼。 一面闪着银光的剑盾突然出现在卡鲁兹腰间,盾牌不大,却正好接住了于思手中的长剑,异常强烈的碰撞,沛然莫之能御的能量直接反弹到紧握断剑的于思右手,痛楚从指关节传到手腕c肩肘,手中的断剑终于把持不住,伴随着破空的声音飞弹而起,在风雨中划过一道残影,然后消失。 盾牌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出现,沙伽仍在前冲,卡鲁兹没有随身盾牌。虽然速度很快,但于思仍能捕捉到剑盾飞来的痕迹,从骑士防御圈内的战马侧闪起一片银光,银光已超越了人类身体可以支持的速度,直接挡在了卡鲁兹腰间,接下了于思必杀的一剑,这不是神卫的力量,只有神官可以做到。 卡鲁兹不止于知意境,他至少是止念境的修行者。 从希望到失望,越过高山依然是高山,这种打击太让人绝望,很多人会放弃,于思没有,相对于所经历的两次生命中的希望与失望,这些实在不值一提,他的右手在擅抖,虎口上的伤口重新迸裂而渗出鲜红的血花,但他有左手,在右手中的断剑还没挥出的时候,他的左手就已抓住了一直捆在背上的剑柄。 卡鲁兹只跨出一步,这一步直接到了于思身前,然而终究步势已尽,身边的于思已可以跟上了他的速度,卡鲁兹转身,清楚的看到于思左手抓住了背上的剑柄,看来眼前这个顽强的对手终于要出底牌了。不管对手如何出招,他有手中的剑和光明神殿的盾,盾名“薪火”,历来都是教廷光明主教传承法器,破世间一切万法;更何况神仆沙伽已持剑而至。 卡鲁兹微笑。 于思没有放弃,漠关当然也没有放弃,手中断了两次的残刀已不能再战,但他有身体,剑盾现,漠关起,漠关双目重新充满了狂热,他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了武器,直接送向了卡鲁兹以及卡鲁兹那面闪着银光正随身风舞的剑盾,他要用自己的身体限制止念境修行者的法器。 这很疯狂,然而充满勇气。 卡鲁兹动容,从心底里佩服,只是勇气真的不能决定一切,他不禁想起一句话,螳臂当车,何苦来哉。 他当然不会让眼前的晟国战士扑倒自己,神念运转,风雨中气机引动,薪火突然加速,如流光闪现,直接撞向了扑过来的漠关,风雨中传来砰的一声闷响,薪火强硬的带着漠关直接飞了起来,虽然指挥薪火需要耗费他大半的精气神,但是值得并且是必须付出的代价。他的神念指挥薪火的同时,也没有忘记收回手中的佩剑,以他的速度完全有时间拦截于思左手中准备出鞘的长剑,毕竟拔剑出鞘也是需要时间。 没有想象中的长剑出鞘过程,于思的左手抓住剑柄没有任何停顿从一个奇异的角度直接挥了下来,他的左手甚至比右手更加灵活,更加快速,完全独特的手法,如闪电之裂空,如白驹之过隙,忽然而生,悠然而止,动作行云流水般优雅,有种震摄人心的美感。 于思手中的剑与其说是剑,不如说是匕首,剑身只有七寸,七寸的寒光自然比长剑出鞘更快,完全出乎卡鲁兹的意料之外。任何人看到于思背上长长的剑鞘自然会想到剑鞘里的剑身有多长,卡鲁兹甚至作好了于思身上背负绝世名剑的打算,毕竟在他眼里,于思是晟国皇家剑士团荣誉团长,卡鲁兹已将圣光术发挥到极致,手中十字剑身白芒实质化,相信能接下当世任何名剑一击,他唯一没想到的是于思捆在背上长长剑鞘里的剑竟只有短短七寸。 独特的手法加上出乎意料的短剑,剑意森严,寒光乍现间即已及体,这绝不是普通人能够挥出的剑意,好卑鄙的晟国剑士,卡鲁兹手中长剑已不及回防,一直以来自信的目光终于开始慌乱,手中十字剑身上加持的圣光术白芒已开始溃散,慌乱中卡鲁兹手中长剑只来得及向着于思扑来的方向竖起手中长剑,他选择了同归于尽。 于思只要稍稍偏转身体就可以避开卡鲁兹慌乱中的长剑,但他没有,因为此时做任何动作都需要时间,这是他和漠关以生命制造出来的机会,他不会让事情产生任何变数,毕竟对手是止念境修行者。任由卡鲁兹手中的长剑穿过自己的右肋下,带起一片血肉。他的双目平静而坚定,他的左手稳定而有力,手中短剑直接剖开了剑下血肉身体,直至没柄。 风雨中伴随着卡鲁兹的惨叫的是于思的闷哼,忍着肋下的剧痛,于思极其强悍的用右臂撑着卡鲁兹身体,左手仍抓住剑柄,肋间贯穿而过的长剑在风雨中轻微的摆动,鲜血浸透了他的衣甲,和着雨水一颗颗滴答在地面,宛如圣教珍藏文献传说中的魔神。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三章 秘密 于思森严的站在风雨中央,握着剑柄的手苍白但是稳定,他的左手只要轻微转动,埋在卡鲁兹身体里的剑身就会在血肉中制造出一条金属曲线,然后带走依靠这些血肉而存在的生命。 沙伽很称职,卡鲁兹动,他几乎是跟着冲了过来,可惜修行者和普通人的速度差距让他终于落后了那么一瞬,等他的剑划过了空间的风雨,一个身影,漠关的身影,准确的说是被薪火撞飞的漠关直接砸上了他的身体。 漠关选择扑向卡鲁兹的方位实在很精妙,他竟是算准了薪火撞来的方向。 强大的修行者被普通人制住。 这实在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卡鲁兹临敌经验实在太差了些,于思和漠关的配合实在太好了些,最重要的是于思和漠关都不是一般意思上的普通人,至少于思左手那一剑就不是普通人可以使出来。 “停!”于思几乎是吼了出来。 缓缓分开的战士拿着滴血的刀剑看着风雨中央的于思。 这个少年终于不再平静,他的脸苍白得有些吓人,抬头,沙哑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清晰的吐了出来:“他还活着吗?” 众人面面相觑,少年手中的卡鲁兹虽然已昏过去,但却仍在呻呤,当然活着。 “活着!”一个雄厚低沉的声音传来,沙伽从小树林的边缘一瘸一拐走了出来,每走一步就一定会带着溢出口角的鲜血,头顶上的黑色斗篷早已不见,没有一丝毛发的光头上一道长长的伤痕正汩汩的流着鲜血,也不知伤痕有多深。 他全然不顾身上的伤,双手却小心翼翼的抱着一具身体,一具正不停往外呕血的身体,是漠关,漠关的双手还努力的抱着一面盾牌,鲜血正不断浸染着盾牌上发出的银色光芒。 漠关强挣着双眼看着于思,看着于思手中的卡鲁兹,看着卡鲁兹胸口上的剑柄和握住住剑柄的手,忽然笑了,很快活的笑:“就知道你会赢。” 又一口鲜血,在快活的笑声中,漠关直接昏了过去。 沙伽极快的用手探住漠关鼻孔,瓮声道:“还活着!” 坐在雨中谈判是件很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一屁股的泥水很是让人难受,更何况才处理好的伤口仍旧偶有鲜血溢出。 但又不得不谈,毕竟漠关在沙伽手里,而卡鲁兹在于思手里,这真是一件极不美好的事情。 神仆沙伽坐在那儿就象一坐山,宽阔的额头,眉骨异常的突起,双眼象镶嵌在脸庞,大而炯炯有神,除了没有头发,身体其它地方的毛发就象肥沃土地上的草原,异常茂盛,鬓角到下颌,髭须爬满了他的皮肤,桀骜不驯的一根根直指向周围的空气。 他很少说话,实在不是谈判的料子,但他的话就象他的胡须,直截了当不容更改。 “神官大人必须活。”沙伽首先表明自己底线。 于思沉默,看了看躺在沙伽膝盖上的漠关,叹气:“他不能死。” 沙伽看上去粗旷,但实际上却很小心,谈判时坐得离于思够远,又把漠关置于伸手可及位置。 “你先放了神官大人,我帮他疗伤。”沙伽说得理所当然。 “你先放了我朋友!”于思实在是担心。 沙伽摇头。 于思痛苦的发现不知该如何继续,原来自己也不是谈判的材料。 于是沉默,弥漫在空气中又只有痛苦的呻吟在和着淅淅沥沥的秋雨,令人窒息。 “你们还真是无聊啊!”漠关叹息,痛醒过来的他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聚不起哪怕一丝的力气,终于放弃了反击的计划。 沙伽低头俯看,这个角度很暧昧。 “你先把我放下来,伤成这样了,我跑不了。”漠关实在受不了被一个大男人温柔的抱在怀里。 沙伽摇头。 漠关无奈,直接问重点:“你们去南郡所为何事?” 沙伽继续摇头,然后怔住,又突然开朗,裂开大嘴笑了:“我知道怎么换回神官大人性命了。” “我用神将一个秘密换取我家神官大人性命。” 漠关试探道:“什么秘密?” 沙伽鄙视的看了漠关一眼,对于思说道:“放了我家大人。” 他突然做了个奇怪的事,抱着漠关站了起来,轻轻的放在于思身边:“这个秘密绝对比神官大人性命更有价值。” 漠关冷笑:“我们凭什么相信你?” 沙伽无比认真的盯着于思:“相信我,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事情比我家神官大人性命更重要,所以必要的时候,我可以放弃一切东西,包括神将的秘密甚至我自己的生命。” “神官大人死,不止于我,仍活着的人都将会死,所以你们不但什么都得不到,而且要想办法杀死我们。”他强调,指着剩下的仍坚强的握着手中十字长剑的骑士们。 于思看着站在沙伽身后的教廷骑士以及骑士手上被雨水洗净血花依然锋利的十字长剑,看着重伤的漠关,看着同样站在自己身后的战友袍泽以及自己身上的伤口,嘴角泛起一丝苦水。 沙伽双眼执着,眼神中传来了信息直接而明确,坚持c恳求c甚至怜悯 这很特别,于思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得到怜悯的信息,他必须做出选择,他的左手终于离开了剑柄,轻轻叹道:“我相信你!” 漠关也叹了口气。 沙伽很谨慎。 眼看着教廷的骑士们抬起卡鲁兹消失在小木桥对面的小径,才抬头对于思说:“秘密很简单,神将大人手下的神卫和神官已全部化整为零潜入你们南郡,我家神官大人是最后一批,你们沐元帅如果挥军决战,早拿下神将大营了。” 漠关倒抽一口凉气,冷笑:“你只是神仆,如何知道这么重要的事情。” 沙伽瓮声呛道:“卡鲁兹神官大人是巴尔德神将亲侄子,神官亲口和我说的,信不信在于你们。” 漠关和于思同时想起战斗开始前拉住卡鲁兹阻止其说话的手,当时站在卡鲁兹身后的就是沙伽。 还有这些天来经过小木桥前往南郡而去没有归来的骑兵。 巴尔德神将的秘密,这实在是件很可怕的事情,于思马上想到了南郡粮草,巴尔德麾下所有的修行者带着几千精锐的骑兵,这股力量足以摧毁南郡留守的大晟国守军。 只是巴尔德疯了么,没有修行者坐镇,他的大营至少战斗力减半。 战马按漠关的要求全部留了下来,漠关的目的很简单,他只是想让卡鲁兹回到军营的时间慢些,再慢些,如果能死在回营的路上则更妙;而自己的小队因为有马,当然可以回营得更快些,早些躺在军营行军营帐中避雨实在是件很让人向往的事情,毕竟淋了一天的雨了,而且还带着严重的内伤。 躺在马背由被褥和斗篷叠成的厚厚垫层上,漠关抚摸着手中的盾牌,想起于思那惊艳的左手一剑,不禁微笑。 小木桥边的秋雨依然没有停歇,满地的血液慢慢被雨水冲淡,冲淡,随流水奔向木桥下的河水,然后消失,就连那飞溅在树干的血印也终于暗淡不见了踪影,就象这儿不曾有过任何事情发生。 只有两个小小的土堆并排贮立在木桥边的小树林中,一个土堆下面埋着的是教廷骑士的尸体,一个土堆下面长眠的是大晟国战士的亡魂。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四章 看似轻率的决定 沐怀仁非常不喜欢打仗,但他的皇帝陛下却偏偏把他不断的放在各种战场上,这简直是虐待,是报复,皇帝陛下肯定是心理不平衡才作出的决定。 相对于深宫里那位从小一起长大的皇帝陛下,沐怀仁觉得自己实在太幸运了,在自己醉生梦死的时候,那家伙每天被迫不断的学习,学习政事,学习军事,学习经济 每次相聚,谈起帝都的风花雪月,总能让那家伙露出绝对的羡慕嫉妒恨的眼神,真是一段美好的岁月啊。 那家伙继位掌权了,就开始了自己的恶梦,不断的派上战场,不断的逃跑,但皇帝陛下还是不死心,最后竟把帝国的南部边疆交到了自己手中,这真是绝妙的高招,沐怀仁实在不敢拿帝国边疆开玩笑,只好老老实实每天辛苦操劳,一操劳就是十年。 十年啊,对面那个叫巴尔德的疯子从来就没有消停过,偏偏被称为疯子的家伙一般都是天才,被天才天天算计的滋味谁受谁知道。 好怀念帝都咬上一口即银浆乍现满嘴油香的水晶包子,更怀念帝都泛着琥珀色的原味青酒,最怀念的还是帝都倚醉楼里温香软玉的头牌 沐怀仁对着铜镜里已两鬓泛霜的面孔很是幽怨,曾经的公子少年如今给熬成了皓首老头,额头上光洁如润的皮肤已爬起纵横沟壑。 秋天第一场雨到来的时节,应是躺在姑娘们光洁如玉的大腿上吟诗作对的时刻,吃着纤纤素手送到嘴边的葡萄,听着姑娘们因为自己的冒险故事而发出的惊叹声音,这样才是人生。但现在算什么,全身披挂,坐在帅帐处理各种公文情报,发出各种命令,还有比这更无聊的事情吗? 沐帅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早陈子沐帅被巴尔德弄烦了,生气了,于是十万大军出南郡。 每天放出的斥候探马很多,沐怀仁并不全靠幕僚收集归扰各种情报,他总是对着地图要挑选一些归来的队伍亲自过问,今天竟有一支归来的斥候队伍主动要求见沐元帅,说有重要军情禀报。 沐怀仁很奇怪,调来卷宗一查,这是一支放出去的步卒斥候,这是一支没有听命准时归队的步卒斥候。 沐元帅第一反应是推出去斩了,他统帅十万大军,向来讲究令出如山。 沐元帅第二反应是先问清楚军情,再推出去斩了。 沐元帅很帅,这是于思的第一反映,元帅戎装本来就讲究威仪,披挂在沐怀仁身上正好相得益彰,伟岸的身形挺拔如南山上的青松,明亮的双眼炯炯有神,不时闪过睿智的光芒;沐元帅很老,这是于思的第二反映,两鬓斑白,额上皱纹挤成一团的岁月。 帅帐很安静,也很威仪,沐怀仁静静的看着前来参拜的被抬着进帐的漠关还有满身是伤的于思。 然后沐怀仁突然走到漠关身边前后左右打量起来,把漠关看得莫名胆战,才压下去的内伤差点当场发作,这才疑惑道:“漠关,关漠,你很象一个人。” 这样子实在很不元帅。 静侍两旁的参军护卫们没有任何奇怪,好象早习以为常。 于思冷汗,元帅没有看起来的威严。 沐怀仁重新坐回帅帐公案。 对于这样一个老人,于思决定推翻了先前所定沙伽弃暗投明的说辞,老老实实一字不漏把整个事情全部说了一遍。 帅帐安静得诡异,沐怀仁陷入沉思。 “你是说你们放跑了教廷的神官?”帐下有参军质问。 这罪名可大,大到足够斩首,但于思只是平静的点头:“是的。” 因为情报更大,大到可以不斩首。 “凭什么相信你,你们有什么证据。”有幕僚直指重点。 “证据相信元帅会有,要渗透几千人过去,这些天来的斥候情报相信总会有些异常。”于思淡然回答。 “说不定你们是教廷的间谍。” “击败神官,亏他们想得出来!” 于思安静的站在帅帐,想起小木桥边的流水,想起吹过小桥边的风雨,想起长眠在那里的袍泽,有些烦闷,有些走神。 漠关厌恶的看着帅帐里幕僚诸将,他当然明白质疑本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但他就是烦,所以他开口,开口就带着新涌出的一丝血沫:“元帅,天字营戊组旅帅王五手上有一块玉,是我托给他保管,您派人取来,就知我们不是间谍。” 沐怀仁挥手,早有人出去办理此事,他的手直接握住了漠关的右手,一股精纯的气息传了过来,迅速压下翻腾的气血,漠关只觉五腑六脏如沐春风,被震移位的脏器已全部归复,飘飘然好不舒服。 玉很快就被送了过来,沐怀仁轻抚玉佩,回忆着往昔岁月,摩挲良久,才对着着漠关叹了口气道:“受伤的内脏只有等它们自己慢慢恢复了你怎么能跑我这里来呢,有个三长两短让我怎么向那家伙交代。” 幕僚护卫吃惊的盯着他们的元帅。 沐怀仁笑笑:“他们肯定不会是间谍,这满帐的人包括我在内都有可能是教廷的间谍,唯独这小子不可能。” 满帐哗然,好生吃惊,齐刷刷的盯着漠关,这家伙是谁,沐帅称呼他为小子,好生亲昵,难不成是沐帅私生子?再看他俩,都两个鼻孔一张嘴的,越看越象,必定是了。 不是喜欢玉佩吗,有心思活跃者已私下掏出随身玉佩细看,这个不行,品质太差,打定主意回南郡后访得品相俱佳的送给小沐帅。 挥手止住窃窃私语的幕僚,沐怀仁对着漠关温和的笑笑:“你带回来的消息,你有几分把握,你相信那个神仆沙伽说的话么?” 漠关愕然,半晌才道:“我相信于思的判断。” 沐怀仁深深的看了于思一眼,淡然道:“于思么?那于公子相信沙伽所说么?” 于思安静的注视着元帅的睿智的双眼,努力想弄清老人内心真实的想法,无比平静说道:“相信。” “那么,”沐怀仁长身而起,“有劳神机营各位先生压陈,全军突击。” 大晟历元丰三十六年秋,帝国元帅沐怀仁统军十万,于阿米尔神国境内大败教廷神将巴尔德,破城十余座,斩敌首万余级,扬国威于境外,至此十余年,帝国南方无战事。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五章 腐败 在普通行军帐中养伤和在帅帐中养伤完全是两回不同的事。 人若清苦日子过久了,起来就特别有幸福感,漠关和于思现在就带着满满的幸福。 沐怀仁的休息军帐就在帅帐后方,很普通,至少从外面看上去比普通军士的行军帐篷只是大一点而已。 现在沐怀仁私人军帐中,氤氲的雾气迷漫在军帐,似仙境般虚无飘渺,漠关和于思靠在硕大的开口木盆边沿,温和的炭火把热量轻柔的抚摸着大木盆的底部,很舒适的水温,实在想不到沐怀仁是如何把这么大个木盆随身携带进军帐的。 于思静静的看着缓缓流动的水雾,思绪随着水雾不断的升腾又轻轻落下再飘散然后又荡了回来,全身毛孔放松开来,让温柔的热水缓缓的冲刷着这些天所积累下来的尘埃。 小木桥边那一剑真的很特别,时隔多日,那种感觉仿佛仍在脑海,就象另一个世界重新出现在他眼前,世界里一样有风,但风有形,一样有雨,但雨有根,那一剑的风情斩在风上一定可以破风形,斩在雨上一定可以断雨根。 这是一种境界,于思很明白自己无意中间切入到了一个全新的领域,父亲还在时常请名师,让他多练习,可惜当年春风得意,不知人间辛劳,时光都在风花雪月中流逝。 一朝树倒,猢狲散尽,于思想学却已不得其法,充军后连续沙场征战,更无法寸进,想不到在小木桥边,在生死瞬间,就那么随意间挥洒而出。 于思眯起双眼,细细回想那一瞬的风彩,左手握住剑柄的那一刻,生死间于思习惯性的观想左臂天府,感知身体外部那传说中的大千世界,于是很自然的,他的左臂天府好象无限扩张,小木桥边的风雨就下在了他的左臂天府上,风的力量,雨的力量瞬间浸入左手上的经脉,从尺泽,经太渊至少商,手中剑携带着风和雨一挥而就,那是自然的速度和力量,即使身为神官的卡鲁兹也没能避开于思的神来一剑。 剑出,风雨止,左臂天府上传来一陈刺痛,然后是经脉,人体不能承受之重,于思只能以绝对的意志压住左臂传来的钻心剧痛,这也是为什么于思松开握剑的左手原因之一。 感受了风和雨的力量,再来感受手臂肌肉产生的力量,就象喝过烈酒的人让他只喝白开水一样,是一种折磨,即使烈酒过后是宿醉头痛,但就是怀念。 做一个有钱人家的少爷,每天的任务就是虚度光阴,于思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一直是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他以为这是上天给他的恩赐,直到两年前一场变故,每天的任务变成了怎么样才能活下去。对大多数人来说,很多人会放弃甚至崩溃,于思没有,他活了下来,只因为他现在比谁都想要活着。 两年来,他天天独自一人苦苦的坚持着,无数个夜里他默默的在行军帐里冥想,无数个白天,他都在为了活下去而挣扎,现在,他的努力终于换回来了回报,在小木桥边的生死厮杀中,他左手臂天府穴迎来了一片风雨,于思知道自己终于又踏进了许多人一生都在孜孜不倦梦寐以求的虚无飘渺的门槛,修行者的门槛,这很重要。 而且他遇到了漠关,这个神秘的少年敢把生命交给于思的肩膀,更重要的是漠关让于思敢把自己的生命压上他的肩头,这就很好。 于思的左臂天府再也没有感受过手臂外的世界,甚至仍然在痛,但他不在乎,他知道自己一定能重新找到那扇门,他已经打开过一次了,有一次自然就会有第二次,于此他很有信心。 少年修行天才左思明还活着。 军帐外很安静,微弱的星光隐约从军帐门帘间闪现,从沐怀仁带领大军决战起,于思和漠关就是睡,一直睡到第二天夜色将至,然后每日的生活就是吃喝侍候带泡澡,这种享受实在是有些超规格,但于思享受得心安理得,不是因为功劳,是因为身边有漠关。 漠关眯着双眼,吸着空气中微熏的水雾,忽然做了个很奇怪的事,他从木盆底部捣鼓了一会,从水中直接掏出个盾牌细细的欣赏,啧啧叹道:“这纹理,这做工。” 于思没有理他,从睡觉到醒到吃饭,这家伙就一直抱着盾牌不放手,现在更是直接把盾牌带进了澡盆子,再这样下去,估计得走火入魔。 “于儿,瞧瞧,里面有字。”漠关象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叫了起来。 “薪火什么意思,用火烤,火烤后会有变化?”漠关拿着盾牌犹豫了半晌,到底还是没舍得把盾牌丢到火里。 已白痴化的漠关,于思实在看不下去,呻呤道:“薪火是名字,盾牌名就叫薪火。” “哦,难听”漠关愤愤,拿起手中盾牌左看右看,忽然又兴奋起来,“这盾牌光滑,来来,我用它帮你搓搓背。” 说到做到,不容反抗,直接拿着盾牌正面就在于思背上摩擦,带起一片红印,引来数声惨叫,守卫帐外的军士听得惨叫声在心中无限遐想,果然不愧是沐帅尊贵的客人,口味好生独特。 武器兵刃如果有自己单独的名字一般都是很特别的存在。 教廷的光明主教若知道传承薪火被当成搓澡毛巾使用,估计会吐血三升。 于思把玩着薪火,努力想了解蕴藏在薪火内的那股力量,可惜毫无感应。可是他已经历过风雨,能想象出那股力量的纯粹和强大。 他必须和朋友分享这种力量。 “那一剑”于思小心的组织语言。 “什么?” “我刺中卡鲁兹那一剑。” “还以你不想说,”漠关说道,“我知道那一剑,天水郡左家的左手剑,传说左家左手剑有七式。” 于思微笑:“起手式挽歌。” “可是据我所知,左手剑七式只传左家嫡系男丁?” 于思沉默,然而终于还是说道:“我母亲姓于。” “两年前,帝都鸿胪寺卿左铭玺贪腐案发,左鸿胪和夫人于七妹畏罪自杀,其子左思明充军边疆,主持此案的是其堂兄弟大理寺少卿左铭轩,大义灭亲,当年在帝都传为一时美谈。”漠关突然面露古怪之色,“而提供证据的是左鸿胪的至交好友国子监祭酒梅以安。” 于思现在当然已经知道父亲的死是左家同族人的手笔,可他现在只有忍,在容忍中活着并不断的变强,才有可能为死去的父亲做一些事情。 所以于思还是平静的说道:“我姓于。” “我好象还听说左鸿胪曾为自己儿子找了个指腹为婚的妻子,正是国子监祭酒梅以安的女儿梅琪,帝都有名的冰山美人。” 于思回忆往事,忆起父亲,忆起父亲说起自己曾在极北雪原中所经历的死亡,忆起天水左家的每一张面孔,忆起第一次听说到梅琪的期待和骄傲,忆起后来在帝都时勾栏瓦舍的荒诞,忆起两世为人却仍然还在虚度光阴不争气的往事种种,有些伤感:“梅家梅家女儿很小的时候就去了梅山修行道法,也许都不曾有听说过我这号人吧都过去了,现在我姓于。” 漠关试探说道:“如果也许我可以帮上忙。” 于思有些感动的看着漠关,现在已经勉强猜到了漠关的身份,但是漠关真的帮不上,至少现在他还没有能力帮上忙。 他依然平静的道:“我姓于。” 于思继续说着:“知意境,我感受了那股力量,当时的感受我不知如何说出来,但我尽量,也许对你能有帮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六章 漠关的道 炭火把围绕在其周边的的水雾驱散,又发出炙热的热量让木盆中的水继续雾化,产生出新的雾气。 在一片升腾的雾气中,于思缓缓的细说着进入知念境那一瞬间的感受,他说得如此的小心,又是如此的艰难,生怕有一个字的错误让漠关误入歧途。 这种描述很珍贵,漠关从书上看过,也有曾经的名师说过,但仍没有于思说的这么贴切准确,这是才发生不久的事情,最重要的是于思后来不曾有第二次重新感受到那份力量,所以于思说得很符合漠关的心情。 从帝都到边疆战场,漠关何尝不是为了寻找那道门槛,他的刀每一次往前挥出,每次敌人递往他身上的刀剑都是对心灵的考验,有时候他也想放弃,这实在是件很折磨人心的过程。 大晟国各大家族姓氏不知多少,但能真正传承千年的世家只有三个,天水郡左家,武威郡沐家,还有大晟国皇族关家。 三大世家能传承千年不倒,是因为三大世家都有自己家传独特的修行法门,三大世家天才层出不穷,能真正在史书上留下名来的无不是在修行道路上走出很远的精英。 天水郡左家,以左手剑入道,讲究小巧,七式左手剑法如在针孔里锈花,能在左手剑上有所成就无不是心思活泛,七巧玲珑之辈。 武威郡沐家沐家刀,其意开阔,西风烈酒,独闯江湖,沐家刀法只有三招,但如果把三招沐家刀法练到极致,据说能融积雪,断流水,是件很让人向往的境界。 皇族关家,漠关很头痛,关家踏入修行者门槛的人很少,非常之少,千年来甚至有人才凋零之势,只因为关家的修行道路很特别,关家的道是战场的道,讲究的是冲锋陷陈,勇往无前,这实在是件很让人无语的事,能躺在温柔乡里数春秋,谁愿意在血与火中度岁月。 打天下时关家自然人才鼎盛,治天下时的关家就很无奈,历代帝王竟都已不再是修行者。 漠关当然不叫漠关,全名关秣,大晟国皇帝陛下总共有二十七个子女,其中儿子有十七个。他排行第十三,皇帝儿子太多其实并不是件好事情,很奇怪的是皇帝儿子一般都挺多的。 皇帝陛下现在已近六旬,十多个皇子在帝都盯着皇帝陛下屁股下那张椅子。不盯还不行,即使你不盯但别人会认为你在盯着,还会有人主动帮你盯着。 重要的不是你愿不愿意,而是你有没有这个地位和可能,这实在是件很无奈的事情。 宫中的生活挺无聊,除了宫女就是太监,要不就是和帝都的公子少爷们斗鸡走马,偏偏宫里的老师都是当世大家,一个比一个严肃认真,关秣和浪荡子们学了一身的无赖后又被老夫子逼着学了一肚子的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学问。 关秣天性聪颖,该学的该玩的都尝遍了,繁华落尽后总是别样的寂寞无奈,少年心性的他想寻找别的梦,而每一个少年心中都有一个仗剑闯天涯的英雄梦,那就修行。 帝王之术和修行之道有没有两全法,漠关不知道,但他想试试,所以他从帝都偷偷溜了出来,溜到了南郡沐怀仁麾下,在这里他真的很拼命,只想踏入那道门槛,然后就遇到了于思。 于思静静的听着漠关讲起自己的事情,看来生在帝王家也不是很好过,拍了拍他的肩膀,于思疑惑道:“我应该叫你漠关,还是关秣。” 关秣无语:“随意。” 于思试探着小心问道:“你也有感受过那道门槛吗?” 关秣很苦恼摇头:“没有。” “我知道那种力量,当天你硬接了薪火一击活了下来?” 关秣笑了,象一只趾高气扬的公鸡,伸手从木盆边衣服下抽出一件软甲,柔软的黑色,看上去毫不起眼。 于思接过来仔细的看着软甲,看着软甲上镌刻的无数复杂的符文以及在符文间流转着的黑色光影,良久才叹道:“符甲,据我所知,这是两百年前大陆上最出色符文大师陆小乙的作品,传世下来不及十具,想不到今天竟可以看到真容,当年听到陆小乙的传奇故事,我曾缠家父求一件而不可得。” “你想要,拿走,天天穿着这个,腻了。”关秣很是看不起于思大惊小怪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嗤之以鼻。 和土豪聊天分分钟能把天聊死,于思无语。 “据你所说,你们关家修行心法是战场冲锋陷陈,你带着符甲上陈,到底少了几分看淡生死之意,找不到那份门槛会不会与此有关。”于思心理不平衡,变着法儿刺激着得意洋洋的关秣。 关秣一下就给愣了,呆在那儿半晌才恼火道:“不错不错,估计就是这么个意思,我说怎么以本公子的天才,如何竟总是摸不着修行的门路,原来是这个缘故,以前白拼命了,破甲误我大事,还得去拼命重新来过。” 于思吓了一跳:“你别当真,我说着玩的,哪有上战场不披挂盔甲衣饰的,符甲只是盔甲一种而已,难不成你袒胸露膊去和教廷的刀剑拼命,” 关秣又愣了,摸了摸脑袋,好象这么说也有道理。 夜色已深,养伤的时间似乎总是比战场厮杀过得快些,于思脑袋舒服的放在竹枕中央,全身舒展而放松随意,思绪静静的升起,感受着军帐四周安静的环境,听到了四野虫鸣的声音,听到了帐外值夜军士的呼吸声音,声音慢慢变大,变大,然后响在了于思左臂天府穴位,熟悉而又陌生的力量,相比于风雨,这次的力量很平缓,极其小心的引导这股力量,随着经脉过尺泽,太渊,少商,他只觉左手的力量越来越大偏又无处宣泄,天府穴位似乎和这天地相通,军帐中的气息,帐外的声音,扩大,再扩大,都响在了左臂天府。 然后是一陈的刺痛,左手的经脉疯狂的震动和扭曲起来,这种疼痛是如此的强烈,几乎让他当场昏倒。 于思只有忍受,好在他意志极为强悍,咬牙没有发出任何声音,终于又踏入了那道门槛。但进了门以后该如何走,于思很迷茫,他的眼前黑漆漆一片,没有道路,这感觉很难受,两年来,他一直行走在黑漆漆的世界里,不知多少次的碰撞和跌倒,终于让他摸到了到了门,打开门以后,继续是一片漆黑,这实在是很考验人的心志和耐心。 幸亏于思最不缺的就是心志和耐力,从大起到大落,从芙蓉帐里到刀霜剑雨,他很强硬的闯了过来。 修行本就是件逆天之事,有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非大智大勇之人不可行。 前路漫漫,吾将求索,于思微笑,安静的闭上眼晴,睡觉!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七章 缘法 关秣很多次要求重上战场,都被沐怀仁亲兵委婉却坚决的拒绝了。关秣表示很生气,直接抽出了亲兵随身携带的佩刀,亲兵表示理解,笑眯眯的把脖子伸长些等着。 笑眯眯,笑眯眯,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关秣平时行事够无赖,无赖的人某些时候总能占些优势,但碰到更无赖的人就没有办法了,关秣现在就没有办法,拿着新鲜感过期的薪火到处砸,大木澡盆子直接遭殃,让于思好一陈惋惜。 可怜光明主教的传承法器这次被当成了个大铁锤使。 关秣第三次丢薪火玩的时候沐怀仁出现了。 沐怀仁带着满脸阴霾掀开了军帐门帘,这让关秣和于思很是吃了一惊,难道战事不利,不可能啊,这些天前方传来的消息基本上都是捷报。 沐怀仁叹气:“殿下对老夫这地方还满意不?” 废话,满意能砸你东西吗? 但关秣不敢说,他被沐怀仁脸色唬住了,战事不是儿戏。 “元帅,殿下想亲自上战场杀敌。”于思解围。 “这样啊,好,殿下亲征,老臣求之不得,”沐怀仁点头又叹息,“只是如今战事已了,只能等下次了。” “打完了!”关秣有些糊涂。 “嗯,打完了,今早前方战事已毕,前方大捷,老臣正准备班师回朝事宜。” 于思大着胆子问道:“大捷,那元帅看来心情不佳?” “是啊,年轻人察言观色功夫就历害,”沐怀仁痛心疾首,“都怪老夫布置不周,敌酋未能授首。” 授首才怪,巴尔德可是神将,化虚境修行者,哪这么轻易被你弄死,于思心里诽谤。 沐怀仁很关照关秣,在关秣不断的求知欲中,把这些天来战事给详细讲述了一遍。 原来巴尔德派往南郡骑兵到底没有瞒过沐怀仁双眼,这事本不必大惊小怪,向敌后派兵这事他也干了,早有一支晟国铁骑绕到了教廷大军身后寻找机会。 他甚至已布置好了进行决战的计划,只是一直在静侍最佳破敌时机。 沐怀仁行事一向讲究周全,滴水不露,所以才会和巴尔德在陈前互相交锋试探寻找机会。巴尔德想来正是算准了沐怀仁行事方法,才反其道而行,兵行险着,摆了空城计,把作为大军核心的修行者全部送往南郡沐怀仁老巢,想来个釜底抽薪。 关秣和于思弄回来的似是而非的情报让沐怀仁马上明白了巴尔德意图,认识到机会,放弃南郡,击破巴尔德大营,战事进行得很顺利,巴尔德大营因为缺少修行者做中坚力量,一击就破,只是太顺利了,先前派往教廷身后的铁骑看大军已动,乘乱就攻破了巴尔德的粮草重地,等沐怀仁率军飞速赶到,囤聚如山的粮草重地仅剩下几缕青烟和喜气洋洋请功的铁骑将士,把沐怀仁从敌营中夺取补给的计划给破坏得一干二净。 这就很要命,南郡囤粮之城也被巴尔德以修行者为主力的奇兵给烧了,十万大军一下断粮,深入敌境,没有粮草向来是兵家大忌,沐怀仁左思右想,实在没辙只得班师回朝。 真正的大捷啊,关秣听得津津有味,边境战事危险归危险,但比斗鸡走马就是刺激百倍,恨不能亲临现场,追着教廷军将身后砍过去了,对了,第一要砍的就是卡鲁兹那厮,竟敢长得比本公子还帅,还拿盾牌砸我。 “老臣领军无能,请殿下责罚。”沐怀仁眼看就要跪倒在地。 “元帅大功啊,”关秣慌得手忙脚乱,连忙扶着沐元帅道,“我来边境是私人历练,与朝廷无关,元帅把我当帐下一小兵就好。” 沐怀仁倒也不是真想拜倒,只是连连摆手道:“使不得,使不得。战事已了,殿下还是随老臣回帝都领赏吧。” 关秣脸色顿时跨了下来,有气无力应道:“不去,你当没见过我,到了父皇那也是好交侍的。” 转过身来对着于思道:“于儿,要不我和你一起去浪迹天涯吧。” 这叫什么话, 沐怀仁咳了一声:“于思还是充军军籍,不能离开边军。” 关秣莫名其妙:“凭于思这场功劳,以功抵罪,免除军籍怕是绰绰有余了。” 沐怀仁道:“凭他的功劳,早可以免除军籍了,我查过卷宗,他的判词上有一条,永不赦免。” 于思发呆,关秣大怒,这是把人往死里整:“他犯的什么事,要下这么狠手。” 沐怀仁笑了:“这事其实好办,不是有殿下在么,永不赦免这条对殿下是没什么作用的。” “那我就宣布赦免于思过往所有罪行。” 沐怀仁招来幕僚书记,写赦免令,盖上帅印,然后请关秣加盖大晟王朝皇子印章,造册,封印在案。笑眯眯的对关秣道:“殿下在我南郡边军已签发军令,依制为大军监军统帅,不日请殿下随老臣班师回朝奏对天子。” 关秣目瞪口呆。 顺手就撒勾子c下机关,姜果然还是老的辣。 沐怀仁没有再理会他的皇子殿下,对着于思点头道:“于思是吧,你本名应叫左思明,左家和沐家井水不犯河水,我不好插手你的事,这次有殿下在,免除你军籍身份,也算是你缘法,你好自为之。” 于思平静的看着沐怀仁,微微躬身施礼道:“多谢元帅。” 沐怀仁沉吟片刻,才又叹道:“才到我边军时就有人来下死手,我给挡住了,到了我边军属地自然是我边军的人。我不能让别人冤杀你,也不会特别照顾你,放在边军让你自生自灭,你实在非常不错,不仅撑了下来还能立下功劳。” 于思静静的听着,就象在听别人的故事。 “这次大捷,南方十年内应无战事,老夫不日将班师回朝,估计不会再来南郡,你呆在这里很不合适,你明白?” “多谢元帅提醒。” “你和殿下走得很近,有心人很快就会发现,所以你在晟国境内不会很好过。” “我明白。” “去圣城吧,那里是自由之城从我大晟国过去要经南郡c天水,这条路不合适,从神国境内绕过去吧,也别从前线进神国,我才击破教廷大军,仇恨很大,穿过十万大山,取道阿米尔神国腹地,然后入圣城,那里会是你存身之所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八章 十万大山 大军出境作战,凯旋归来,捷报奏折早已八百里加急往飞往帝都,然后朝廷邸报雪片般发往各郡县,天子亲祀太庙,大赦天下,举国欢庆。 南郡军民的庆典实际从沐怀仁率大军出境时就已开始,商户c乡绅c官员们早已在各县c乡c里张灯结彩,毕竟能出境作战总是很让人提神的事情。十年的战争总是让人神经绷得紧一些,仇恨总是要多一些,沐怀仁大军中就以南郡子弟最多,出境时征调民夫又俱为南郡子弟,战争很是考验人心底里那根神经,南郡的孤儿寡母们对出境的大军操心要更多c更多。 当巴尔行德孤注一掷,派修行者偷袭南郡囤粮卫星城池时,冲天的火焰燃烧在南郡蔚蓝色的天空中,也燃烧在了失望人群的双眼和心头,绝望和谣言把人心提吊到嗓子眼,不知有多少伤心的母亲妻女哭瞎了双眼,不知有多少商贾平民已卷好铺盖行李c收拾细软准备逃离兵灾 所以当沐怀仁带着捷报,带着南郡的子弟重新出现在人们眼前,普通民众的那种欢乐和庆典实在是非于思所能理解和形容。 于思静静的站在南郡郡城东门口,看守卫城门军士迷人的笑脸,看出入城门农夫洁净的双腿,看吃饱了懒洋洋倚着城墙晒太阳的野狗,看阳光和煦,看白云悠悠 南郡留下了他太多的回忆,有绝望,有鲜血,有友情,有希望于思紧了紧捆在背上依旧长长的剑鞘,转身,出城门,别了,南郡。 他拒绝了关秣的相送,那样的场景会很伤感或者文艺,而且很狗血。于思不喜欢这样,两年前他静静的一个人来到了南郡,一无所有;两年后他依然静静离开了南郡,身上穿着南郡玲琅阁里质地最上乘的青衣,青衣下面有符文大师陆小乙亲手制作的符甲。 从南郡郡城东门出来,沿边境线一直往北,趟过条不甚宽的河流,爬过坐不甚高的山,就可以看到大晟国天水郡郡城轮廓,从天际线蜿蜒伸出,带着扑面而来雄壮气息。更远处是青螺数点,微痕一抹,迷蒙在山水之间的大山。 天水郡地处帝国东南部,是大晟国产粮大郡,素有鱼米之乡的称号,郡内水道纵横交错,家家户户都备有舟辑船只。 水气充足的地方一般都会民风柔弱一些,但天水郡却正好相反,民风极其彪悍,只因为郡城往东就是闻名大陆的十万大山,大山中有各种猛禽异兽,寒冬时节掠食人口之事时有发生,天水郡民久居此地,为求自保自然有尚武之风,往十万大山中冒险猎杀异兽也是常有之事。 天水郡左家为大晟国三大世家之一,在整个大陆上都是赫赫有名的修行家族,也是横在帝国和十万大山间的一道防线,大晟立国以来,左家就一直镇守天水郡城,强悍的压制着东面十万大山中妖族异兽的野心。 天水郡对于思来说非常熟悉,这里是他来个这个世界第一眼看到过的地方,有他疯狂和放浪的足迹,有父亲偶尔的责骂和母亲温柔如水的关怀。 可是现在父亲和母亲都只存在于他的记忆之中了,他只能在回忆中寻找其中的美好。 回忆中不止有美好,还有痛苦与仇恨,让他家破人亡的也是天水郡左家的人。 于思没有象离别南郡一样感伤,不带一丝依恋的转身向东,和远方天水郡城那道约隐约现的城墙擦肩而过,带着正洒满天空的温暖秋阳,带着吹在人身上懒洋洋的醉人和风,一头扎进了神秘的十万大山。 据大陆通史记载,十万大山位于整个大陆的中心,历来都是妖族存身之地,严格来说,远古时期,整个大陆都是妖族地盘,直到圣城突然出现在十万大山的中部边缘位置,伴随着圣城的出现是人族的兴起,在妖族和人族长期的战斗争夺中,十万大山被人族前贤分为南北两地,这些历史太过悠久,悠久到人族的史书仅有片言只字的记载,从那些有限的记载中诞生了无限多的神话故事,所以人们普遍把远古时期那段历史统称为神话时代。 历史发展到今天,圣城依然强悍的存在,西部被人类开拓出一条长长的安全走廊直接通往大晟国境内,人类的战士和修行者们日夜在这条走廊巡守;北方是无边无际北部十万大山;和圣城东面相连的是阿米尔神国和阿米尔汗国,南方位置则是神秘广袤的南部十万大山。 于思要穿过去的就是南部十万大山,说是穿过去,其实只是从边缘经过而已。 十万大山的中心位置,据说只有强大的神游修士才有可能冒险前往,而整个大陆能修行至神游境界的修士不超过十人,无一不是天纵英姿c惊才绝艳之辈。 相比南郡战场的清苦和萧杀,于思有种错觉,十万大山其实非常不错,这里没有厮杀,没有勾心斗角,没有刀和鲜血,没有那些虚夸浮燥的空气,非常真实。 不知名的常绿松木,一颗颗笔挺的地直指天空,双人合抱的比比皆是,五人合抱的也绝不少见。这些参天的树木很少有枝杈,只是在头顶的半空中开出一片巨大的伞形树冠来,树叶在树冠中露出丝丝空隙,让阳光从空隙中挥洒到脚下,形成斑斑点点的光影,微风拂过,光影也随着树冠上的叶片不断变形c消失然后又生出新的光影,象一个个在林间跳舞的精灵,煞是漂亮。 松木根部往往小心的住着几根杂草或灌木,抽出有限的几片绿叶来,绿得娇柔,绿得让人怜惜,很努力的在高大松木下成长,带着晶莹的水珠,就好象是挂在眼角的泪水。 脚底下的是绿色苔藓,踩下去后水珠从苔藓中争先恐后的涌将出来,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又缓缓的消失,走过去后再回头一看,原来什么痕迹都没有留下。 于思就走在松木底下,踩着柔软的苔藓,偶尔摘下几片绿叶做成口哨,打破着树林中的安静,带起一陈清风,惊动了数只野兔。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十九章 会跑路的野猪 进入十万大山以来,于思所有的准备和紧张全部落空。现在于思躺上绑在两颗参天大树之间的睡袋中央,悬空的的睡袋悠悠然微微晃动,带走了一天的疲劳;梦幻色月华幽幽的洒在大山间难得的空地,诉说着古老大山千年来的故事;微语的小溪在滑的腻人的青石上欢畅而过,抚慰平和的躺在怀抱中休息的鱼虾;跳跃的火焰很温顺的把热量均匀散开,给于思带来宁静和安然。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还有什么比这个时刻更让人舒适的呢,于思闭上双眼,安静的进入梦乡。 直到第二天清晨那些为虫儿早起的林鸟以无比的耐心唤起了坚持躺在睡袋中的于思,于是于思的早餐从干粮换成了肉食,早起的鸟儿被于思吃,拔毛,清洗,于思甚至从背包里翻出了一瓶食盐,林鸟肉上自带的油脂没有浪费一滴,全部被于思以完美的翻转手法留在了肉质当中,前世的经验加上两年的军旅生活让他能无比熟练的烧烤各种肉食,大山里的野味果然还是比军营大锅中的食材好吃太多。 鲜嫩而多汁,唇齿留余香。 于思甚至有不如就呆在这大山中的愿望,愿望归愿望,路还是要走的。 就这样游玩式的风餐露宿,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日出而起,伴月而眠,饿了打两只小兽,渴了掬数口清泉,腻了耍套刀路剑式,烦了吼几口浊音,十来天的时间一晃而过,虽然于思在大山中一直小心在边缘行走,但越来越熟悉的风景和风情让于思不自觉的慢慢往着大山深处靠拢,寻找更为新鲜的刺激和心跳。 林鸟,竹鸡,野兔早已司空见惯,应该说早已司空吃惯,所以当一只体型巨大的野猪出现在于思眼前时候,于思毫不犹豫的拔出了挂在腰畔崭新的朴刀,野猪味想来必定是美味的,剖开野猪背上那里厚厚的毛皮,在皮毛和猪背脊柱骨之间有一块不甚宽厚的嫩肉,就是里脊肉,一直是大陆上美食家们公认的极品,想起那块鲜嫩而美味的肉条,紧握朴刀的右手食指不禁兴奋的跳动起来。 野猪显然也发现了于思,在它单纯的思想中,整个世界就分为可以吃和不可以吃两大类,显然眼前活动的家伙是属于可以吃,所以它毫不犹豫的就冲了过来,庞大的体型带起一陈腥风,嘴角上两根刀锋般的牙刃在涎液中闪着幽幽寒光,野猪的招牌动作冲撞,轻轻往边一跃,对于这种一根筋的冲撞,于思向来是很欢迎的。 没想到眼前的大家伙竟是很灵活,如风的奔跑中竟还会转动方向,只是把硕大的头颅扭转,继续往于思站立的方向冲了过来,这就比普通野猪要聪明,于思冷笑,不动如山,在野猪即将临体的瞬间再跃,半空中拧腰转身,右手朴刀分毫不差的砍在野猪如厚毡般的毛皮上。 一声巨大的惨叫,没有想象中的血液狂飙,朴刀竟象砍在破败的皮革上,发出沉闷而的声音,只是在空中带起几根鬃毛,好历害的野猪。原来这家伙平日没事皮子发痒,就在松树上抓蹭,弄得满身的松油,又在地上打滚耍赖,松油上再沾上各种沙石坚果之类,倒象是在身上披上一层天然的铠甲,如此反复次数多了,那层天然铠甲更加厚实坚硬,于思砍在它身上的刀竟然被弹开。 然而挨上于思顺手挥过来的一刀,那种滋味也绝不好受,强烈的疼痛没有让野猪吸取教训,反而激发了他天然的凶性,掉过头来睁着血红的双眼,发出低沉而压抑的吼叫,死死的盯着于思身形,于思分明在他双眼中看到一丝仇恨。 于思心中一动,反手抓住捆在背上剑柄,心神微闪,左臂上天府自成空间,大山里拂过于思身形的风,吹进了天府;照在于思身形的阳光,也照在了天府那片似是而非迷蒙的空间 自然的力量顺着天府而出,激荡左臂的经脉,尺泽c经渠c太渊c少商,带动着身边无形的气场,左手上的剑呛然出鞘。 凭着野兽天然的敏悦,野猪感受到了周围无形的变化,那双血红的双眼露出疑惑的表情,竟是转过身去,头也不回疯狂的跑了,来的快,去得更加突然。 这家伙活得久了,有了智慧。 第一次碰到人性化的野兽,于思愣了一下,野猪瞬间就没影了,不禁苦笑,左手上的剑轻轻一挥,一颗参天大树随手而倒,好历害的剑。 然后是惯常的疼痛,左臂经脉的刺痛考验着于思神经,于思静静的站在倒地的大树旁边陷入沉思,他已经习惯了在左臂挥剑后的疼痛,也习惯了挥剑后的思考。 这是一个死结,挥剑,左手的经脉承受不了这种力量,疼;不挥剑,力量得不到宣泄,更痛。这些天以来,于思不知道在天府上借了多少次力量,忍受着挥剑和不挥剑后的痛苦,然而仍然找不到方向。 每当这时候,他都想起如果年少时能早点踏入那道门槛,接触到左家的最高机密,就会不象现在这么辛苦,或者说瞎胡闹。 如果能有名师指点该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情。但这只是幻想而已,大陆上的修行法门,不外乎父传子,师传徒,普通人即使再有天份也只能望空兴叹。 严格来说,于思运气还算不错,至少弄到了入门的法子并误打误撞推开了那扇门,这就是机缘。 疼痛似乎没有以往那般强烈,于思苦笑,难道是这些天来痛得麻木了,仔细的回想着挥剑而出的所有细节,于思心中一动,剑出前,吹在天府上的风,洒在天府上的阳光以力量的形式经过经脉,以往只能感受到尺泽c大渊c少商,但今天于思分明感受到了经渠的震动,经渠动而痛楚减。 那么如果左臂上的所穴道和筋脉都能感受到那股力量,都能共同容纳和指挥那股力量,是不是就能承受住那股力量的反噬? 黑漆漆的屋子屋子里,于思终于找到了一丝缝隙,从缝隙中透过来些许暗淡的光明,也许这并不是门的位置,可能只是一扇小小的窗户,但努力把窗户完全打开以后,让阳光普照进来,那么门在什么位置不是很容易找到了么。 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注定是用来找到光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章 毛球 能够想通某些问题,或者说至少找到了前进的方向,即使方向也许是错误的道路,但总比继续在黑暗中摸索来得让人畅快,所以于思心情很不错,所以于思决定犒劳自己一下。 十万大山中以什么犒劳自己最靠谱也最实在,当然是吃,还有什么比野猪背上的里脊肉块更能诱惑人吗? 所以于思沿着野猪倘出来的脚印和挤开的青草痕迹一路追踪了过去。 倒霉的野猪。 于思可是在战场上玩过刀,流过血,当过斥候,打过伏击的人物,跟踪一只野猪不用太简单。 庞大的野猪在巨大的松树上蹭着松油,这样习惯的动作总是能增加它的安全感,然后它又看到了于思,在它的灵魂基因深处,对于凡是能搅动改变大山气息的生物,它有着与生俱来的恐惧与害怕。 所以当野猪看到于思的那一瞬间,毫不犹豫夺路而逃。 野猪逃,于思就追。 到底是自己地盘,野猪熟门熟路,穿峡谷,过山头,逃得甚是滑溜;于思心头欢喜,又想着野猪背上那块嫩肉,过小溪,跃断崖,追得更是畅快。 一追一逃,不觉越来越深入大山腹地。 不知追了多久,野猪不见丝毫减慢速度,于思倒是有些佩服,这野猪好强的耐力;他不知野猪更是焦躁,跑了这么远,都快跑出它熟悉的地盘了,身后这危险的家伙还是不紧不慢的跟着。 野猪仍然在前面冲撞开路,就在于思有些不耐烦的时候,前方突然传来一声清脆的尖声嗥叫,嗥叫声刚刚响起,庞大的野猪立即止步,四条腿几乎是在地面犁出了四条长长的划痕才重重的摔在地上,没有丝毫停留,野猪狼狈爬起来后直接向着于思的方向飞奔回来,就在野猪想从于思眼前飞跃过去的时候,于思左手的剑顺手轻轻一挥,清脆的裂帛声响起,短剑直接划开了野猪身上独有的厚实坚硬的毛皮,带起一片血雨,往前依然跑出数步才不甘心的倒在地上抽搐。 好顽强的家伙,看着倒在地上的猎物,于思想起那声嗥叫,是什么能让一直坚持逃跑了这么久的野猪调头回来面对死亡? 熟练的处理着手头的野猪尸体,依照原计划直接取出了野猪背上那条几近完美的嫩肉,于思心里实在是天人斗争,要不要去看看那声嗥叫的来源。 十万大山妖族掠人而食的传闻让人毛骨悚然,但人类的好奇心几乎发自本能。 最终还是好奇心占了上风,仗着左手上的剑,于思实在不甘心就此退让。 检查好身上装备披挂,挂在腰间的朴刀,捆在背上长长的剑鞘,穿在青衣下的符甲,定下心神,收敛气息,悄悄的搜索着往前。 然后于思就发现了一截断崖,一只狗。 于思发誓,从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狗,比帝都那些贵妇搂在怀里精心喂养的任何名犬都要漂亮至少一百倍,很明显它还处在最受人宠爱的幼犬时期,全身雪白,不带一丝杂色,毛茸茸的耳朵,毛茸茸的尾巴,毛茸茸的身体,简直就是一个小毛球,在小毛球的前额头顶是一团红得象正在跳跃的火焰似的毛发,似乎这团火焰吸收营养的能力特别强,它们比全身别的绒毛要长上太多,就象长在人身上的头发样那么自然。让于思惊艳的是这团红毛显然经过了打理,被梳理得很是顺畅并扎成两个可爱的小辫子冲天而起,就象两只红色的角。 小毛球懒洋洋的躺在制作非常精美的狗窝中,铺在狗窝里的是绿得嫩黄的青草,即使被拔了出来当成垫层在使用,却好象是生长在最肥沃的土地上,不显一丝委顿;狗窝挨着山崖,并很贴心的在上面布置了一个顶篷。 当于思爱心泛滥的时候,毛球显然发现了人类的存在,它懒洋洋的抬起头来,眼晴都没有睁开,张开睡得流口水的小小的乳嘴,向着天空就叫了起来。 清脆的尖声嗥叫,原来吓跑野猪的嗥叫是小毛球随意的吼了出来,于思当时离得还远没有感觉,近距离听,这声嗥叫就好象在他的脑袋中直接响起,震得耳膜嗡嗡乱颤。 然后于思就看到了毛球睁开的双眼,天然血红的眼晴,眼框似乎都装不下这么多的鲜血,血红的余辉竟是溢在了眼角上的毛发,把眼角上雪白的绒毛渲染成一片妖艳的红色。 鲜血中带着无比凶横暴虐的杀意,还有骄傲。 对上这双眼晴,于思有种感觉,似乎毛球看着自己的时候就是看着它的食物。 毛球终于懒洋洋的站了起来,一团夹着鲜红的白色闪电划过空气,还处在震惊状态的于思完全出于本能往旁边闪避,然后是胸口传来钻心的剧痛,这一闪竟是没有避开,毛球精致的前爪划破了于思胸口前的青衣,划在了青衣下流动着的黑色光影的符甲上。 于思好一陈后怕,如果没有符甲护身,这一下就肯定就是开膛破肚,和先前那只被自己杀死的野猪一样曝尸荒野。 好凶残的狗。 于思立即抽出了随身朴刀。 毛球低头检查它精致的前爪,它在疑惑为什么平时无往不利的前爪今天竟会失去功效。 又一道夹杂艳红流光的白色闪电,于思冷笑,试着捕捉那道闪电的轨迹,右手的扑刀顺着闪电就挥了出去。 一声清越的金属暴响,刀断,闪电停,毛球前爪击在刀身竟能断刀,就在这么一瞬间,于思分明有感受到周边气息的变化。 心底闪过一思明悟,妖兽,至少相当于知意境的妖兽。 好历害的狗。 于思左手瞬间握住了背上的剑柄,心神沉浸在左臂天府,然后于思在左臂天府上就看到了一颗树,一颗散发着氤氲雾气的树长在了天府自成的空间中,随着树木上雾气的流转,于思的神念突然扩展到身外,可以感受到身边万物细微的变化,身后一只蚂蚁在快速的往后逃离,不远处的有只飞鹰正在空中盘旋 毛球感受到了于思气势的变化,它有些疑惑,张开小小嫩红色的乳嘴,当于思以为又是一声嗥叫的时候,毛球嘴里分明吐出了两个音节:“离明!”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一章 离明 头顶上的阳光轻轻的洒在树冠,又从树叶的缝隙中钻下来,在大山密林中形成一条条肉眼可以分辨的阳光射线,间或有颜色鲜艳的蝴蝶伴着光线飞舞,带起一片粉尘,在阳光射线中缓缓的飘散,于思甚至能看到光线中最微小粉尘飘过的轨迹。 “离明。”又是一声叫唤,打断了于思的观想。 声音稚嫩清脆,音节很是模糊但仍能分辩。 于思怔然:“黎明?黎民什么意思?” 没有得到回应,毛球的疑惑迅速消散。 白色的闪电又划破了于思眼前的空间,只是这次闪电不再难以追踪,于思分明看到毛球划过空中跳跃的姿态,全身雪白的绒毛因为速度太快而全部贴着身体被柔顺的拉在身后,头顶的小辫子象两团跳动的火焰紧紧的追随着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满溢眼眶的血红被带出一道妖艳的光影飘逸在空气中。四只短小的腿尽量伸直,前腿右爪往上抬起,在右爪的肉垫中露出五根带着寒光的脚趾,趾尖成一个奇异弧度,正对着于思的脖子划拉过来,就是这五根脚趾了,能直接抓断大晟国制作精良的边军制式朴刀。 估计毛球知道了于思青衣下的猫腻,直接往裸露在外的皮肤下手,若是被毛球这一爪子给抓实,估计脖子都能给划断。 于思不慌不忙,左臂的力量传到剑身,直接递了过去,当的一声金属暴音响彻密林,惊起满空的蜻蜓蝴蝶飞舞。 连续三下都被于思给化解,毛球显然给惹怒了,一声尖脆的嗥叫,刚一落地,短小的后腿微屈,身体象是崩紧的弹簧般又飞跃起来,前爪仍然不离于思脖子左右。 于思无奈,顺着毛球闪电的轨迹继续一剑挥出 无论毛球从任何方向扑过来,于思的剑总是能及时出现在毛球眼前;无论于思的剑从哪个方向挥过去,毛球的爪子一定能恰到好处的截住闪着寒光的剑身。 这样不知斗了多久,密林中丁丁当当金属暴音不绝于耳,于思不耐,突然入剑归鞘,左家左手剑第一招,入门式“挽歌”,随着白色闪电的轨迹,扭腰拧身,短剑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从毛球的前爪处忽然消失,又悠然出现在毛球颈脖的白色绒毛中,于思到底有些不忍,剑势微偏,只带起数根毛发在半空中飘荡。 毛球从半空中被吓得直接掉在地上,惫懒的在地面打好几个翻滚,抬起爪子连连抚摸脖子上剑势掠过的痕迹,没有发现伤口才安心的放下爪子重新盯着于思。 可惜了一身雪白的茸毛被染成黑一块c乌一块,实在有些狼狈,它慌张得显可爱的小动作倒把于思给逗乐了,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离明。”毛球在地上急促又叫了起来。 “什么意思?” “离明,离明” 于思摊开双手表示理解不能。 毛球又扑了过来,又是一陈叮叮当当的金属暴音,毛球快,于思更快。 于思火气又起,呛的一声短剑重新归鞘,毛球咋呼一下蹦出老远。 这家伙吃一堑,长一智,知道于思又要耍绝招,先给跑开了,倒是聪明得很。于思满头黑线,左家七式剑法,于思就会入门式挽歌,讲究从剑鞘出剑的那一瞬变化。 唯一的绝招让狗给破了。 一人一狗互相瞪着,于思心中一动,从挥剑而出到现在,不知挥出了多少剑,左臂的筋脉竟无丝毫痛楚,于思马上想到了长在左臂天府中散发着氤氲雾气的树,不由精神一震,这颗树于思要定了。 宝树定然就在周围,原来这狗是在守护着这株宝珠,于思心思豁然开朗。 四面都是些杂草灌木之类,要不就是那些参天的松木,宝树究竟藏于何方?于思左右四顾毫无头绪,直接盯着毛球,说不得只能着落在小家伙身上。 毛球似乎有些急了,重新扑了过来,每当于思入剑归鞘,毛球就跳开,手一离开剑柄毛球又扑了过来,持剑在手后毛球更是夷然不惧,一人一狗倒是打了个棋逢对手,将遇良才,谁也不能奈何谁。 无休止的缠斗简直毫无意义,可惜毛球乐此不疲,于思实在想不到自己竟会和一只狗斗得不可开交,只觉口干舌燥,挥剑的手也沉重到酸痛;毛球也好不到哪里去,粉嫩的舌头伸出小嘴不断的喘气,想必也给累得不行,不过看样子它性子倔强,并不想放弃,依然围着于思四周蹦哒得欢实,于思不禁又好气又好笑。 毛球的速度终于还是慢了下来,于思不觉心中一动,微微一笑,左手上的剑依然准确的和毛球前爪碰在一起,眼光闪动,右手悠的一探,直接捏在毛球颈部的皮毛,顺手就把毛球给提了起来。 毛球一下给提懵糊涂了,还保持着跳跃的状态,前腿伸直后腿弯曲的在空中划拉,好一会才回过神来。 尖脆的嗥叫从稚嫩的小嘴呼啸而出。 可惜人刀为俎,我为鱼肉,于思只是静静的提着毛球看它挣扎表演。 “离明。” 毛球很无奈,耷拉着脑袋终于老实下来。 于思提着毛球翻了过来瞄上一眼,笑眯眯的道:“哟,还是母的。” 毛球双眼红光陡的大盛,在空中几乎要把眼眶给睁裂,然后小小的脑袋一歪,直接昏了过去。 小家伙自尊心还挺高,于思莞尔。 可不敢把小家伙放下来,谁知道这家伙是不装昏,于思早领教了毛球的智慧,只是用右手远远的提拉着,不敢放它走又不敢让它近身,小家伙精致可爱的前爪可不是闹着玩的。 左手提着剑在毛球颈脖子试着比划一下,于思喃喃自语:“乳狗肉嫩,是做狗肉火锅的好材料!” “离明。”毛球迅速张开双眼警惕的盯着眼前的不良少年,眼中红光忽明忽暗,估计是给吓的。 于思大乐,敢情这家伙是真在装昏。 说起火锅于思是真觉得饿了,肚子顿时咕咕连续叫了好几声。 然后就闻到一股扑鼻而来的香味。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去吧,皮卡丘 一人一狗的争斗实际上很有些无聊,爪子和剑的碰撞虽然没有分出胜负来,但消耗在上面的体力和能量实在有些多,所以于思和和他手上提着的狗都有些饿了。 不管是人还是狗肚子饿了后,鼻子怎么都要灵敏些,当扑鼻的香气迎面而来时,一人一狗都是精神一振,唾液急速的分泌出来,毛球张开小嘴,伸出舌头,唾液沿着嘴角滴了下来。 为了一口吃的,竟然发生如此不雅的事,它觉得好生丢脸,所以它又把眼晴给闭上了,顺便偷偷的把小嘴也给合上。 于思很快发现这不是食物的香气,好奇特的异香,香气的来源好象就在身边却又偏偏不知所踪。 观想在左臂天府的宝树华光大盛,树还是在在氤氲的雾气中若隐若现,没有变大也没有变小,但于思观想中的天府空间竟偏偏生出要被撑裂的感觉,这感觉很奇怪,于思从没有这种经验,他不知道如何让观想中的天府空间变大,也不知道如何加固,他甚至现在不能退出天府的观想。 会发生什么变故? 该如何处理? 宝树的本体到底在何方? 突然传来的异香肯定与宝树有关,于思神念几乎要把附近地方搜遍,他又看到了那只逃走的蚂蚁正在不远处重振旗鼓四处找食,天空中盘旋的飞鹰对着后方的野猪尸体落下又飞起,叁天的林木树冠在清风中摇摆着绿色的树叶,杂草灌木们努力多抽出几片嫩叶想多感知一些透过参天树冠缝隙的阳光 宝树依然无踪。 正在于思忙着四处寻找的时候,狗窝倚着的断崖传来一声轻响,从断崖顶部簌簌的掉落一些小石块,破碎的岩石块沿着断崖边沿一路磕磕碰碰掉落到面,再在地面翻上几个跟头,转上两圈,最终安静的侍在那儿,就象什么也没有发生。但于思却知道断崖一定发生了什么,他明明感到断崖震动了一下,就象是即将要发生地震前兆般的轻微震动。然后于思就看到了大陆上最为奇特的一幕,断崖首先从顶部裂开一道缝隙,随着清脆宛如穿云裂帛的声音,缝隙象一条弯曲蜿蜒的小蛇般不断扩大c延伸,一直到了断崖的底部,突然一声沉闷巨响,巨大的断崖竟直接被分为两半,在满天飞舞的尘土中,一棵笼罩在氤氲雾气中的树木出现在裂开的断崖中央。 这实在是太可思议了,完全打破了于思平时生活中的常识,他以为今天碰到的奇事已够多了,自带铠甲的野猪,相当于修行知意境还会打架的狗,现在竟然出现了连枝带叶整体都长在岩石中的树。 树不是很大,树干也就手指大小;也不是很高,还不及一米;随着岩石的炸开,树根直接裸露在空气,根须正以肉眼看得到的速度生长,似乎在找新的依靠;树冠很是气势,洒洒然竟笼罩了将近两米的空间,围绕树冠流转的氤氲雾气以一种很特殊的频率均匀的伸缩,就好象是树正在呼吸一般。 会呼吸的树。 于思完全石化的呆立旁边。 毛球却激动起来,双眼红光大盛,短小的四肢在空中胡乱的飞舞,毛茸茸的身体在于思手中不断的扭动,只是可惜脖子后的颈皮被人捏住,实在挣扎不开,否则不知道它又会弄出什么妖蛾子。 一只鹰忽然出现,就在岩石炸开的瞬间出现在断崖顶部,任由那些炸飞后四处胡乱冲击的岩石砸在翅膀身体却夷然无损,爪子迅速抓住了长在岩石中的那棵树的叶片,很神奇的直接把树给连根带住,双翅用力,带起一陈狂风,冲天而起。 好快的鹰。 鹰一直都在,于思也一直知道鹰的存在,他以为鹰在头顶盘旋只为了身后不远处那只死了的野猪,南郡的战场上就经常有秃鹰整天盘旋在战场上寻找战死的尸体,飞鹰也确实有几次向野猪徐徐降落又急速飞起,于思的心神就没有再注意头顶那只鹰的存在。 毛球愤怒,毛球失望,毛球伤心,浑身擅抖,为了这棵树,它守了不知几个岁月,在即将有收获的时候,竟来了个胡搅蛮缠的人类,偏偏自己又不小心落在这个卑鄙无耻下流的人类手里,还有那只比卑鄙无耻下流的人类更加卑鄙无无耻下流的鹰毛球简直急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飞鹰很畅快,它已飞得足够高了,高到地面任何生物都跳不可及的位置,为了爪子上的树,地面上那一人一狗拼了个你死我活,它略施小计就能渔翁得利,这实在是一件很值得得意的事情。 于思看着越飞越高的鹰,忽然对着手中的狗微笑,笑得毛球毛骨悚然,然后毛球就感觉自己飞了起来,象一支离弦之箭般飞向空中的鹰。 于思把毛球石头般掷了出去。 毛球很生气,很郁闷,被人象狗一样提着还没办法反抗,实在够它憋屈的了;毛球更生气,更郁闷,守护了很久的宝树被一只鹰给取走了,这实在是件比流口水更丢脸的事;现在竟然又被人当成块石头给丢出去打鸟,所以当捏着它后颈皮的手消失后,它直接一口咬住了正在半空中得意洋洋的鹰脖子。 “让你也尝尝脖子被捏住的滋味。”毛球恨恨的想。 剧烈的疼痛让鹰松开了爪子上的树,它的翅膀再也没有力气挥舞,带着毛球从半空中坠落下来,狠狠的摔在地上,扬起一片尘土飞舞。 鲜血进入口腔的味道,毛球血红的双眼闪过一片暴虐的疯狂,上下颌用力,直接把飞鹰的脖子给咬断成两截,可怜的飞鹰从极乐到极悲,鹰爪抖动抽蓄两次,带着满满的不甘心撒手鹰寰。 “如果能正面交锋,一定可以弄死这条狗。”飞鹰生命的最后如是想。 胜利后毛球张开仍带着鲜血的稚嫩小嘴,对着天空迎风嗥叫,声音清越,直振云宵。 毛球很快想起了从半空掉下来的树,然后他就看到了站在地上发呆的于思以及落在四周凌乱的碎岩。 树,竟然消失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三章 烤肉 当半空中的鹰爪终于松开,宝树直接掉了下来,于思当然不再会放过机会,伸手就抄了过去,然后树不见了,于思的手刚接触到树叶瞬间,象变魔术般的神奇,整棵树消失在了空气中。 然而于思知道树没有消失,那棵树只是自己搬家了,连枝带叶c拖儿带口全部搬到了他左臂的天府穴位。 左家入门心法中,左臂天府只是修行入门的第一个力量来源,感知自然之力,观想天府的空间,再造大千世界,借天地之力为已所用。 所谓知意境,就是知天地之意。 于思一直认为天府空间只是他观想出来的一个空间,可是现在一整树跑了进去,这算什么回事。 宝树显然很满意它的新家,底部的根须疯狂生长,伸向于思都不了解的未知深处,氤氲的雾气仍然在树冠周围不断的收缩c膨胀。 那么自己的手臂怎么办,会不会被树撑破? 树又是什么来头,怎么样才能把树给弄出来,如果手臂被砍断了树又会怎么样? 这树又怎么办,要不要浇水c施肥?如果它在里面结果了,还有掉落的树叶又如何处理? 愁啊!于思叹气。 满天飞舞的灰土尘埃落定,阳光下的密林终于再次安静下来,一条断成两截的破崖,一个愁眉苦脸的人,一条满脸疑惑的狗,一具断头的鹰尸。 毛球守护了这棵树不知几个岁月,早和宝树有着神秘的感应,虽然不知道树具体位置,但毛球知道树肯定在眼前这个人类身体内。围着于思转了几个圈,毛球回忆起宝树破崖而出的英姿,它举起爪子看了看,考虑是不是应该把这个卑鄙无耻下流的人类也给劈成两半。于是它想起了于思的剑,想起了于思捏住自己脖子后的两根手指,毛球终于不甘心的放下了举起来的爪子。 它好生喜欢那棵树,它好生需要那棵树,毛球眼泪又要掉下来了。 还真是委屈啊。 毛球低着头,稚嫩的小嘴哼哼几声,试探着往于思靠近。 于思很警惕,左手瞬间就摸上了背上的剑,小家伙杀伤力太大。 毛球咋呼蹦出老远,对于那只手和那把能忽然消失又能够悠然出现在脖子上的剑,毛球也保侍着本能的警惕和恐惧。 踌躇良久,毛球最终还是决定鼓起勇气战胜困难,克服内心的恐惧,追求生命的巅峰,达到胜利的彼岸,所以它第二次低眉顺目的慢慢往于思身边靠去。 “我这里为大局着想,能屈能伸的毛球才是一只好的毛球。”它如是想。 那把剑果然没有落下来。 于思看着毛球倚在自己脚边,用身体蹭着自己的鞋带,万分不确定道:“你这是在撒娇吗?” 毛球眼泪终于滴了下来,世界上怎么有这么不解风情的人。 不c不,毛球没哭,毛球只是流泪了。 毛球安慰自己,然后就感觉自己脖子又被捏住提了起来。 “你家长呢?” 毛球继续流泪。 跳跃的火焰映在于思明亮的双眼,烤肉这回事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是难道了极处,说它简单是因为只要把肉放火上面烧总是会可以吃的的,至于烧焦烧老或半生不熟则不在考虑之列;说烤肉难,难就难在烤出外焦里嫩,鲜美多汁的口感,这需要专注,细心和适当的手法,碰巧于思这几样都有。 于思从烧过的火焰中选取了最饱满的炭木摆放整齐,然后从背包中掏出了那块几近完美的野猪里脊肉块,趴在于思左肩享受的毛球眼神一下就亮了,跳起来张嘴就咬,于思轻笑,捏着它脖子又放回原处:“别急,生吃不卫生。” “离明。”毛球不满的嘟哝。 “很多人以为烤肉就要不停的翻转,然而这样做却恰恰增加了烤制需要的时间。” “时间过长,肉质的水分和油脂就会大量流失,肉品口感会变成十分干涩,而且还可能会破坏肉品的结构,影响肉质与口味。” “所以,为了保障美味,烤制过程应当保障肉品一面充分受热后再翻面,以便确保肉质的完美。” “你看,制作好一块完美的烤肉需要细心和把握时机的能力。” 于思也不管毛球能不能听懂,一面往肉质上均匀的洒着食盐,一面耐心的讲解。 他的手很稳定,眼神很清晰,没有让一点油脂浪费,全部通过小心的翻转手法保存在了肉食中。 毛球的眼神更清晰,盯着于思手中的肉食又流出了口水。 原来把肉食烧烤出来能有这么香,流口水这事怎么就忍不住呢,太丢脸了。 终于烧烤成功,于思抹了把汗,觉得烧烤这回事要做完美的话,简直比和毛球打架都累。 毛球可不管这些,张开稚嫩的还流着口水的嘴就咬了下去,然后又闪电般的吐了出来。 “烫吗?”于思轻笑,“谁让你这么猴急。” “离明。”毛球幽怨的看着于思。 一人一狗几下就把整条的野猪里脊肉给咽下了肚子,当然主要是一狗吃得太快太多。 毛球忽然觉得眼前这个卑鄙无耻下流的人类有些可爱起来,也许跟着他混是个不错的选择,至少肚子有福气,哎哟,吃多了可会变胖,要是被这个雄性人类把肚子弄大,实在是一件挺难为情的事。 大陆有句名言,要征服一个女人的心,首先要征服她的胃,看来这话对于狗也同样合适,毛球正是条母狗。 于思有些愁苦的看着毛球叹气:“这么小,偏偏这么会吃,还真是难养。” “离明。”毛球鄙视的看了一眼,直接从于思肩头跳了下去,瞬间就消失在密林深处。 自尊心这么强?于思有些自责。 自责没有多久,不大一会儿就看到毛球从密林深处钻了回来,小小的身躯拖着一条巨大的花斑虎尸体,虎的脖子上分明还带着滴血的爪印。 毛球把虎往于思身边一扔,骄傲的抓着于思的裤脚伸开小短腿就努力往上爬。 “离明。”毛球伸了伸石头,爬上于思肩头抱着于思的左臂满足的趴了下去,正好趴在了长在于思身体里那棵树的树冠上。 今天发生的怪事已够多了,于思内心早已波澜不惊,耸了耸肩,抬头看看天空中将要消失的夕阳,开始收拾残局,总得找个有水的地方洗洗c生火c睡上一觉。 于思擎短剑小心的剥离着花斑虎皮肉,皱着眉道:“怎么就抓只虎呢,难道要弄虎骨泡酒?实在有些麻烦。” “离明。”毛球张在小嘴狠狠的咬住于思的耳朵,留下几点口水印迹。 “我就轻轻的咬。”毛球心想,又幸福的抱着于思左臂趴了下来。 当于思完全收拾停当准备起程,毛球跳了下来拖着于思裤腿往狗窝边挪去。 又要出什么妖蛾子啊,于思叹气,已经无所谓了,倒要看看这狗还能弄出什么花样来。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四章 力量的变化 秋日的黄昏总是来得早些,夕阳西下,倦鸟归巢,月华依稀,渔歌晚唱,破碎的断崖下,一只毛茸茸的小狗正在残红的晚霞中跑上跑下,忙前忙后。 它首先努力跳起来用稚嫩的小嘴把系在狗窝顶篷上不知哪里弄来的亚麻布给拆了下来,平整的摊在地面,又从狗窝中把那些嫩绿的青草全部叼到亚麻布上整整齐齐摆放好,前后左右细细的搜寻,确认没有遗露掉任何一根,才用亚麻布小心的把青草卷住,靠着灵巧的爪子和小嘴摆弄着用绳子给系好了,然后摇摇摆摆的把装着青草的亚麻布卷给推到于思身前。 对于所发生在身边的一切,于思早已见怪不怪,眼睁睁的看着毛球收拾好自己行李,不禁叹气道:“这是你的家当?” “离明。” 于思无奈,把亚麻布卷给收拾起来捆在后背带上。 毛球快乐的跑到于思脚边,撑起四条毛茸茸的小短腿吭哧吭哧往上爬。 一人一狗在夕阳中的身影越拉越长。 “你是什么品种,怎么从来没见过?” “离明。” “你叫什么名字啊,毛球。” “离明。” “要不就我帮你起个名字吧,叫‘火锅’怎么样。” “离明。”毛球一口咬在了于思耳朵上。 “那还是叫毛球吧。” “离明。” 对于毛球跑到小溪中洗澡,于思表示很淡定,但是毛球能洗干净并用爪子整齐的梳理好头顶那一团火红的毛发,然后在小溪的倒影中左盼右盼,于思只能表示叹为观止了。 一只爪子灵活的狗,还是一只爱臭美的狗。 十万大山终于慢慢的浸入黑暗中,密林参天大树阴影缓缓的向着坚实地面压了下来,渐渐与夜色混为一体,然后又被明月给蚀成一片银灰。 毛球早已铺好自己的床铺,躺在柔软的青草中央美美的闭上了双眼,这一天的忙碌和打斗把它给累成狗,或许它已经进入了最深的睡眠,正在做着吃熊掌的美梦。 仿佛是怕打扰毛球的睡梦,头顶的明月缓缓的躲进了一片轻云中央,迷蒙出一片如水般柔和的夜空。 于思静静的躺在毛球新家的旁边,他当然知道毛球不是狗,这世界上就没有狗能够聪明到这种程度,开什么玩笑,一只有着自己家当的狗,一只会照顾自己梳妆打扮的狗,一只会修行的狗,一只已修行到知念境的狗 说出去估计也没有人信。 但毛球是什么呢? 除了毛球,还有一棵在自己左臂天府安家的树。 至少到目前为止,这棵树对于思来说真是助力不小,于思知道自己勉强能算是知意境的修行者了,能观想天府,借天地之力,虽然后遗症挺大,左臂经脉的刺痛让于思记忆犹新。自从树出现后,不管于思怎么借力,左臂的经脉稳如泰山,不曾泛起任何一点涟漪。 知意境修行者,知天地之力,可是于思已能外放神念,这实在不是知意境修行者能做的事,至少也是止念境的能力。 止念境,不仅能止心中杂念,更能止天地杂念,化繁为简,去伪存真,风雨不再是风雨,而是力量;声音不再是声音,而是力量;阳光雨露,电闪雷鸣均能直指其本源——力量。继而苦修内腑丹田以存天地之力,是为真元,可以煅筋骨,强体魄,养元神,内视血脉,外放神念,甚至能借助法器本身的力量御器护身。 白天的战斗,于思分明能感应身外环境的变化,外放神念,这明明是止念境才有的能力,宝树对能力的提升简直是质的变化,于思内心其实是有些惶恐的,这事到底是好是坏,谁知道呢?毕竟流传于大陆上有句俗语,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于思心念一动,观想左臂天府,又看到了那氤氲雾气中的树,依然在天府似是而非的空间中缓缓流转,根须早已不知伸向何处,于思这时候特别想有内视之法,可惜知意境的修为还是靠着宝树才能稳固,内视血脉非修行至止念而不可为,而要修行至止念境实在不知如何下手,更不知何年何月,目前只知道要加强经脉上穴位的力量感知。 于思突然发现了一个恐怖的事,左臂天府竟然只是有树,身外的日月风雪,阳光雨露都不再能引起天府的任何感应 头上泛起一层冷汗,试着感受天府传来的力量,还好力量仍在,可是力量来自哪里? 是树本身的力量,还是树能感应到天地的力量再转传出来?于思一无所知。 这叫什么事,入室盗窃?反客为主?逼良为娼? 左臂天府,竟是被树据为已有了。 朦胧如水的月华下,于思泛起一丝苦笑。 运起左臂天府传来的宠大力量,经尺泽c经渠c太渊到少商,于思没有挥剑,力量没有宣泄,平时就这样自然的消散,但今天却突然起了变化,庞大的力量轻轻的转了个弯,入劳宫,至少府,经神门c少海c天泉后重新回到天府,然后平静。 静静的感受着力量在左臂运行的轨迹,于思豁然开朗,循环,只有循环,才能生生不息,原来是这样,在黑暗中摸索,于思竟是从来没有想到这点,或者说他即使能想到这些,也不能一下就让这么多穴位筋脉感受到力量的变化。 但是体内的宝树却自然而然的做到了,也许它只是单纯的出于本能不愿浪费力量而已,于是直接强行冲开了于思左臂必须的穴位,形成一个小型的内循环。 于思明白,以后自己要做的就是把左臂上六条经脉和所有穴位全部打通,能感受天府上那股力量,形成一个大循环。于思突然很想知道,如果能做到这些,到底会发生什么? 这还真是一个让人值得期待的事。 但是来自大千世界的力量呢?得而复失的落差让于思又有些头痛。 静静挂在半空中的明月,虫鸣林俞静的十万大山,于思带着患得患失的心情,伴着跳跃的火陷,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早秋的晚风已微有凉意,睡梦中于思缩了缩身体,有些模糊的想,是不是该给毛球弄件衣服穿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山雨欲来风满楼 月华温柔如水,均匀的洒在十万大山的每个角落,洒满青山峡谷,洒遍湖水小溪,抚慰着于思和毛球的睡梦,同时也映在了每一个生命的双眼和心头。 同一片星空下,十万大山深处,有一小片几乎十人才能合抱的巨树林,巨树的顶端是一排排宫殿般的建筑,飞檐朱壁,雕栏玉砌,每一个飞檐的顶角都蹲着一尊雄鹰雕像,雕像姿态各异,有的蹲倨而息,傲视蓝天;有的张开双翅,博击长空;有的利爪如刃,虎视眈眈;散发着无限的威压和斗志。 好一人真实存在的空中楼阁。 如宫殿般建筑中央位置是一根参天鹰柱,鹰柱的顶端有着建筑群中最壮丽的楼阁,一个华服女人正倚窗听风,对月而叹,双眉间隐隐带着忧伤和担心。 一个伟岸的男子从屏风后转了出来,拿着一件鹰羽披风轻轻的包住华服女子瘦弱的肩膀,怜惜道:“夫人,又在想风儿了?” “是啊,风儿出门已有十数天未归了。” 男子轻笑安慰:“夫人别担心了,风儿是咱们儿子,只要还在十万大山,不会有什么危险的。” “风儿不会出了大山了吧?” “不会的,风儿一直听话,不会冒险,再说以风儿的能力,即使出了大山也是不怕。”说起自己儿子,男子很是自傲。 “就你能,你们父子啊,还真是一个德行,”华服女子倚在男人怀里,轻轻点了下男子额头,“风儿一向听话,出门这么多天未归还是头一次,咱们鹰族,要回家总是很简单的,有什么事也应报个信啊。” 男人笑道:“你啊,就是操心命,要不明天我命族人四外寻找!” 华服女子叹气:“按理说风儿是咱们儿子,大山中各族总得给几分薄面,应该是没有什么能危害到他我就是担心妖王”女子声音越来越小。 男人皱了皱眉道:“夫人,你多虑了我们青氏一族历来对妖王忠心耿耿,否则妖王闭关期间也不会让我总揽十万大山事务记住一点,在这大山里,我信任的人除了你外,就只有妖王了,妖王绝对不会对我不利。” “自从我负责大山事务以来,有青鸢的帮助,从来都是公平办事,周密谋划,我对得起大山里的各族同胞如果谁敢打风儿主意,我不会放过他。”男子的表情很自负,透着一股上位者的威严。 华服女子看到自己丈夫的神态口气,有些失神,想说什么终于还是叹气道:“我就是胡乱瞎想,其实没什么的,夜深了,咱们睡吧。” 毛球很无赖,指挥着于思在大山乱闯,把大山给搅了个天翻地覆,鹿肉只吃鹿茸和鹿脯,野牛肉只吃里脊,野鸡肉只吃鸡腿和鸡翅 于思总是先板着脸教训一顿,又尽心尽力把各种食材烹饪出最佳美味,然后微笑着和毛球一起大快朵颐。 边吃边想,这样下去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走出十万大山。 山中无甲子,寒尽不知年,转眼间,于思进十万大山将近有个把月的功夫了。 一个月时间,天上飞的,地上爬的,简直被一人一狗吃了个遍,吃出好大一个凶名,成为了大山中飞禽走兽口口相传的一个恐怖组合,人狗所至,鸡犬不留。 但凡于思和毛球到处,方圆十里的禽兽搬家的搬家,逃难的逃难,奈何毛球甚是历害,总能在树洞中,土堆下,小溪深处拖出各种心存侥幸的懒货或者来不及跑路的倒霉蛋。 大山里太阳总是徘徊在各种参天大树的树冠顶部,间或有一片大树不及笼罩所在,灌木和杂草们就以无比茂盛的英姿欢迎密林中少有的能直接照射下来的吝啬阳光,毛球和于思总是在这种少有的空地上开始他们的进食计划。或许是对天天的肉食有些腻了,于思发现毛球鼻子连续抽搐,突然兴奋起来,张开稚嫩的小嘴跑进杂草中好一陈翻腾。 “你这是准备改吃素吗?”于丝有些不确定疑道。 “吃素好,对肠胃有益只是作为一只狗,你确定吃素合适吗?” 毛球没有理他,自顾自的捣鼓了一会,才欢天喜地的从杂草丛中钻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嫩绿的青草,抬头看着于思捆在背上的亚麻布卷。 于思心中一动,取布卷下来打开,毛球小心的把嘴里的青草和亚麻布里的青草放到一起,如一个打了胜仗的将军般踱着方步满意的欣赏着自己的战利品,直到于思把亚麻布重新卷好系在背上,毛球才放下心来,爬上于思左肩趴着晒起了太阳。 一人一狗已是相处多天,于思还是首次看到毛球在野外发现了被它一直随身携带当成宝贝同样的青草,仅仅只有一根,就给高兴得龇牙咧嘴,想着背上整整一捆的量,于思都有些佩服起来,这得有多久时间和多大毅力才能弄出来。 不过这些青草也着实神奇,每天夜晚被毛球当垫被睡,白天捆在亚麻布卷中背着。这么多天过去,不见一丝萎态,反而越来越苍翠欲滴。 于思发自内心的赞叹起来:“攒起这么些家当不容易吧!难为你了。” “” “这些到底是什么草?从不见枯萎。” “” “这么神奇,能吃吗?”这玩艺说不定有什么神奇功效,于思眯着双眼打起了主意。 耳朵上传来一陈疼痛。 “至于吗,就几根草而已。”于思怒。 “离明。” 天空中传来一声鹰鸣,于思抬头看着鹰从天空掠过去的轨迹,有些担心,无来由想起被毛球咬断脖子的那只倒霉的飞鹰。 几天来鹰出现的频率太高了些,总感觉它们在寻找什么。 应该是对那声鹰鸣的不满,毛球蹲在于思肩头张开小嘴对着天空一声嗥叫,声音清越,直振云霄。 于思想捂住它嘴巴已是不及,不由苦笑,叹息一声:“祖宗呢!” 他边叹气边收拾,动作可是不慢,几息时间就带着毛球闪电般的窜进了密林深处,远远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天空中的飞鹰一下就多了起来,好几只聚拢了过来在高空中不断的盘旋。 一陈山风吹过,带着深秋的凉意,从远方的天际边缓缓飘来大片深色的云层,飘在了正逍遥当空太阳底部,遮住了连日来温和的阳光,只在云层的边际映出一圈金色的线条。天色阴沉了起来,看来连续放晴将近一月的十万大山将迎来它的雨季。 飞速而隐蔽的爬上附近林木密集的山头,看着头顶的乌云和正在云层下不断盘旋的飞鹰,于思带着毛球躲在几块巨大碎石的凹陷处苦恼。 一个在地上走,一个在空中飞,鹰眼可是出了名的锐利,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啊。 天空中的鹰,十有是为那只被毛球咬断脖子的家伙而来,就是不知是什么角色,弄出好大个陈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天敌 十万大山的夜色格外静溢,不带一丝的灯火,头顶的星辰和明月躲进了厚厚的云层,除了黑暗还是黑暗。只有虫鸣依旧,夹杂着一两声不知名野兽凄厉的嗥叫,听起来好象就在身边,又也许在黑暗尽头的远处。 白天那些在天空不断盘旋的鹰象巨石一样压在于思心头。 虽然毛球不以为然,但在于思的坚持下,一人一狗还是只在夜色中赶路,于思已经决定不再耽搁,只想着尽快走出大山。 狗的视力在黑暗中总是很不错的,至少毛球的夜视能力就很历害,黑暗中至少能认定前进的方向。 风餐露宿凭于思和毛球的手段可以弄成美食鉴品之旅,但昼伏夜行就有些难受了,毛球惫懒,总是趴在于思肩头眯着双眼磕睡,所以大部分时间还是得靠于思自已想办法。 于思最大化的感受到了神念外放的好处,虽然范围不大,却有效,一颗大树,没问题,绕过去;一条小溪,没问题,跳过去;一段土坎,没问题,爬过去;一个人,问没题 等等,一个人? 骤然的止步差点把磕睡中的毛球给摔了下来,习惯性的张嘴就要去咬于思耳朵,然后它就看到了一个人,一个鸟人。 明明是一个人,却披着件全是羽毛的披风。 于思叹气:“大半夜的,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鸟人也叹气:“能不能换点花样,我们飞鹰族要找的人,怎么都选择白天睡觉,晚上跑路。” 于思吃惊:“你们以前也找过人?这里有人类?很多吗?” 鸟人歪头想了会:“有啊,你们一般叫修行者,不多,不过总能找到。” 于思好奇道:“他们呢?” “吃了。”鸟人说得很理所当然。 “吃了!”于思忍不住从心底生出一股怒火,“你们吃人!” “很奇怪吗?你们不也吃妖族。”鸟人对于思的怒气表示不理解。 于思沉默,他想了想,不知道如何反驳,这实在是件很有道理但却又很没有道理的事。 鸟人见于思没有说话,叹了口气继续道:“其实你们一路猎杀飞禽走兽,弄出的动静已够大了,不过我们一般也不会太去管这些事情,但你们实在不该吃风少爷的。” “风少爷?”于思反问。 “飞鹰,被你们咬断脖子的飞鹰。”鸟人忍不住教训起来,“太浪费了,咬断风少爷脖子后又全部丢弃” 他对于思和毛球的奢侈行为实在是痛心疾首,然后发现这么说话对风少爷很是不敬,终于住嘴。 “这是意外,我们从没有想过要”于思发现解释起来很苍白,“再说当时他只是一只鹰而已。” “还真是你们干的?”随口一诈就承认了,鸟人大吃一惊后叹气,“风少爷很快就要化形了。” 正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于思不再说话。 “随我去见鹰王吧,鹰王实在是很生气啊!”鸟人看着于思就象看一个死人。 于思没有说话,拍了拍肩膀的毛球,然后抽出了一直挂在腰上的朴刀。 半截残刀,刀刃寒光微闪。 毛球早已不耐烦,直接扑了出去,在如墨的夜色中带起一丝白色的残影,跟随白色残影而去的是于思的刀。 鸟人看到于思残刀出鞘时眼晴一亮,与风少爷尸体旁边的另外半截刀身应是同一把,杀死风少爷是凶手是他们无疑了。 不闪不避,右手微闪,五指弯曲成爪,从一个怪异的角度悠的探到了毛球脖子处直接捏住;左手迎着断刀就拍了过去,一声轻响,直接把于思全力的一刀荡开,一股绝大的力量随着断刀传了过来,于思怎么飞掠过来就怎么退了回去。 鸟人对着手中的毛球轻笑:“我们飞鹰族对于抓猫啊c狗啊总是比较在行。” 看着毛球在鸟人手中无力的挣扎,于思大汗,毛球的速度他可领教过,对面鸟人眼都不眨一下直接给逮住,果然是天敌,大意了,怎么就没想到这一出。 毛球委屈得眼泪都要出来了。 于思静静的调息身体气息,重新举起手中的刀,遥指鸟人。 鸟人看着眼前的刀轻蔑道:“还来?” 回答他是仍然是那把刀,如闪电般袭向了胸口。 半空中于思的左手握住了一直捆在背上的剑柄。 鸟人不慌不忙,左手依旧对着断刀拍了过去,天生敏锐的直觉让他对自己很有信心,不管刀从什么方向来,中途如何变招,他相信自己的左手肯定能拍到刀身,重新逼退对手。 剑出,寒光现,鸟人赞叹,好快的剑, 寒光忽然消失,鸟人瞳孔一紧,抓着毛球的右手终于从毛球脖子上消失,在剑重新从黑暗中闪出将要临体的一瞬,鸟人的右手堪堪抓住了于思挥出的剑身,一丝鲜血从手指渗了出来。 左家七式,入门势挽歌,必杀的一剑竟是被鸟人破了,于思当机立断,退,归剑。 于思自从踏入修行者门槛以来,剑招挽歌几乎是成了他压箱底的绝技,重伤卡鲁兹,力拼毛球全靠此招。虽然修行时间不久,不能发挥出左家七式之一的挽歌全部威力,但能直接以手硬接破此招式还是让于思完全没有想到,这鸟人好生历害。 然后就听到鸟人一声振天的惨叫,惊起林中飞鸟无数。 原来捏住毛球脖子的手指忽然消失,毛球顺势掉了下来,对于捏脖子这种事它现在简直是有着滔天的恨意,掉下来一瞬,直接在空中错身张口,一嘴就咬在了鸟人大腿根部,全力一撕,咬下好大一片血肉。 尤自难解心恨意,毛球作势又要扑起,却是被于思拦了下来,鸟人右手已空了出来,可不能再去送菜了。 “好剑法好利的嘴,靠牙齿就能破开我的身体。”鸟人忍着痛擅抖着开口,“难怪能咬断风少爷脖子。” 自化形以来还没吃过这么大的亏,鸟人有些后悔,太大意了。 眼前的少年明明就是一个普通的知意境修行者,还有一条狗,他从狗身上感受不到任何妖族修行的痕迹,这绝对不会错,鸟人对自己的眼光很自信。 少年的剑法也还罢了,人族总是有些奇奇怪怪的招式术法之类,还是在知意境修士范围之类,可以勉强接受并理解。 可是这条狗忒不简单,鸟人自认为从修行以来,一直勤勤勉勉,不敢有任何松懈,从炼体到开窍再到化形,按部就班,没有任何偷懒,肉身已趋练体颠峰状态,普通刀剑难以伤身,没想到竟被条狗给随意撕下一块血肉来,这绝对不是普通的狗,只是妖族什么时候有此种类,为何从没见过? 以飞鹰族的见识,不认识的妖族几乎没有。 这事情有些蹊跷,鸟人陷入沉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七章 飞羽 夜色笼罩着无边无际的十万大山,在黑暗中不知有多少故事正在发生,猫头鹰潜伏林间捕食;萤虫闪着微光寻觅叶片上的露珠;响尾蛇蜿蜒爬过杂草和灌木树丛当然还有于思带着毛球正在和鸟人对峙。 黑夜中打架有些不讲究,黑灯瞎火的,万一砍错了找谁说理去。鸟人不怕,作为鹰族,夜视是他的天赋能力;毛球虽然有些磕睡,不过黑暗中看东西挺清晰;于思倒是模模糊糊,但架不住他借助身体里的那颗树能够外放神念。 一人一狗一鸟人,严格说起来还是于思对周边环境把握最全面,比如于思现在就已确定周围并没有第二个鸟人,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黑暗中各有所思。 良久鸟人忽然开口道:“我叫青鸢,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于思。” “据我所知,擅长左手使剑的在大陆上只有大晟国天水左家,我看阁下出剑手法有些眼熟,阁下不应该姓左么?” 于思沉默,依然道:“我叫于思,与左家没有关系。” “那和于公子一起的这个宠物,它是?”青鸢不知道如何形容毛球。 “她叫毛球,是我朋友。”于思也不能确定。 “哦,那他是” “狗吧。”于思犹豫该如何定性毛球的种族。 青鸢叹气:“于公子既然不愿说实话,那么我只好得罪了,请于公子和在下一起去见见鹰王吧。” 越活得久越知道小心行事的必要性,青鸢已经活得够久了,所以很明白一些道理,进入十万大山冒险又能够身怀家族绝技的少年公子后台一般都大得吓人,弄死小的,牵出后面一些老怪物来找场子,实在不合算。只是这些世家子弟也应该由长辈教导明白十万大山的一些规矩,怎么就把风少爷脖子给弄成两截呢? 青鸢本以为出手拦截一人一狗,手到擒来,没想到失血掉肉不说,还牵出了左家剑法以及一条历害得有些过份的狗。这事还真是麻烦,早点把麻烦丢给鹰王自己去解决才是道理。 青鸢缓慢但却是坚决的朝于思走了过来,一步,又一步,大腿根部那些失去的血肉对他没有任何影响,那么大个伤口看起来触目惊心,可是连血都没有溢出一滴。 好强悍的妖族肉身,于思退。 他只能退,不退就必须出剑,可是对手能徒手抓剑,左家七式如果能学全就好了,于思苦笑。 于思退,毛球也退,冷静下来后它对于能够突然出现在脖子后的手总是有些畏惧的。 退一定是没有进快。 于思右手的刀又举了起来,青鸢却是连看一眼的兴趣都缺乏,只盯着他背上的剑。 刀出,人跟着飞掠而起,只是刀的速度却几乎比人快了一倍,于思把断刀象飞刀一样掷了出去,左手依然抓住了剑柄,半空中剑光微闪。 青鸢对激射而来的刀没有理会,眼光紧紧的盯着短剑,他背上的鹰羽披风突然无风自动,就象飘扬起来旗帜,恰好挡在了激射而来的残刀前面,隐隐间似乎溅出几点火星,朴刀无力的掉了下来。 剑光消失又在胸口出现,青茑的右手早已等在那里,直接抓住了短剑剑身,他的手稳定而有力,手指不再流血,以一种奇特的频率高速振动。于思只觉得左手传来一陈强烈的颤抖,剑柄脱手而出。于思又只能退,空余背上剑鞘。 于思飞掠而去瞬间,毛球后腿微屈,早已看准了大腿青鸢根部的伤口,那里竟是血都没有流出一滴,这是挑衅,是对自己一口好牙的最大不尊敬,它举起了右前爪,它的速度一直都比于思要快,所以它相信在于思还没有飞掠到青茑身前时,它的爪子就已经把那该死的鸟人大腿给连根抓断。 毛球刚从地面跃起就看到一根羽毛出现在自己眼前,好快的羽毛,激射而来竟隐隐带着风雷之音,举起的右爪直接划在了羽毛边侧,一声金属脆响,羽毛应声而断,毛球也只能无奈落地;没事,毛球有的是力气和速度,毛球又起,然后又一根羽毛激射而来,毛球右爪再划,又是一声金属音,羽断,毛球又落。 毛球准备再起,就发现于思已经退了回来,两手空空带着背上的空鞘退回原地。 于思面色阴沉得几乎要滴出水来。 轻松逼退一人一狗的青鸢突然大叫起来:“哎呀,我的毛。” 表情大为沉痛,竟似比大腿根掉了一块肉还要可惜。 青鸢只知道毛球牙口好,没想到爪子也历害,可以抓断他好不容易炼化出来的随身钢羽,这可是他的本命法器,可以飞离本体而出,十分妙用,总共也就炼出那么几羽,没想到一下就被毛球划断两根。 青鸢好生懊恼。 于思也是十分懊恼,连出手的资格都没有了,静静的站在原地,脑中飞快的运转,竟是想不出丝毫办法,于是于思转身,招呼毛球一声,嗖的一声就转身而逃。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黑暗中于思全身力量高速运整,神念全速铺开,夺路而行,在夜色笼罩的大山中划出一道残影,莫说知意境修行者,就是止念境修行者在黑夜中估计都难跑出这样的速度。 虽然消耗很大,持续不了多久,如果再碰到别的鹰族,估计难有再战之力。但是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甩开青鸢的追击。 于思已是有些呼吸紊乱c气喘难平,这是力竭的表现。 因为速度过快,耳际传来呼呼的风声。 呼呼的风声中夹杂着青鸢不紧不慢的叹气声:“于公子还是不要跑了,你忘了在下是飞鹰一族,最擅长的就是速度。” 身音就在身后响起,原来这鸟人一直跟在后面,就等自己力竭。 于思止步,转身苦笑:“青先生好算计。” 青鸢看着于思和毛球微笑:“于公子还是去见鹰王吧,这一路是碰到在下,若是遇上我族其它族人,于公子和贵友早已被拿下多时了,有所损伤也是说不定的。” “见了鹰王就不会受伤了么?”于思冷笑,这可是杀子之仇。 “那个是你和鹰王之间的事,在下可是管不着的。”青鸢奸滑,两边的锅都不愿意背。 于思不再说话,只是双手握拳,摆出大晟国边军拳势,毛球后腿微屈呈飞扑之势,说不得还是要硬拼试试,总是不能束手就擒。 这个夜晚,看来注定不能脱身了, 凉风,冷月,暗夜。 “如果他们就是不愿随你去见鹰王呢?”一个好听的声音突然传来,打破了夜色中的宁静。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八章 规矩 一个身披鹅黄色衣衫女子缓缓从夜色中出现,就如同才从天空朦胧的冷月中走下来,带着轻柔的风,带着迷蒙的雾,带着盛开的花。 女子就这样走了过来,走到了于思和青鸢的中间,顺势还弯腰摸了摸毛球的头,宛如回到家般自然。 青鸢皱眉,身后的鹰羽披肩无风自起,就象飘扬的旗帜在胸前飞舞。 于思皱眉,看到女子忽然出现,第一反映竟然是想到关秣给自己那本古色古香的画册,画册至今还躺在于思怀中,于思忽然觉得胸口放画册那儿有些发热。 这真是极不好的。 女子很高,比于思还要高出半头,俏俏的站在那里,忽然开口笑了,银铃般的笑声很是悦耳,就象是花开的声音,于思发誓,从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帝都倚翠楼里最出名伶音的笑声都不及女子声音一半好听。 “你这身鸟毛挺好看啊,借我玩两天?”女子继续笑。 于思满头黑线,最美丽优雅的女子,最动听的嗓音,说出的话却是放任,有种说不出的别扭感。 青鸢很尴尬,敏锐的直觉告诉他,眼前的女子很强,他不敢有轻举妄动,随时准备雷霆一击或者说准备接下雷霆一击。 “也不让你吃亏,我拿剑和你换可好。” 女子口中一直笑,笑得花枝乱颤,但表情却看上去无比认真,她真的解下腰畔的剑鞘连剑一起缓缓的递了过去。 青鸢看着眼前的剑越来越近,终于从披风下伸也了右手,他的右手很稳定,五指弯曲如勾,就象作势欲扑的飞鹰向猎物伸出利爪。 他的手搭上了剑鞘,如严丝合缝的机关一样合拢,手掌和五指指紧紧的抓住了剑鞘的顶端,没有一丝缝隙,剑鞘在空气中发出一声类似齿轮互相合上的摩擦金属音韵,然后就高速的震动起来,空气似乎也不堪重负而发出嗡嗡的的声响。 于思感受过这股震动,能将血肉都要溶化的震动,他紧持不到一息,短剑就被青鸢夺走。 娇媚的女子,雪白的柔荑,又如何能受得了如些强烈的震动和刺激。 女子仍在笑,握剑的手不曾有任何颤动,但是于思却突然感觉到整个天地都动了起来,随着青鸢的手一起抖动,这种感觉很奇怪,但于思知道自己感觉是对的。 青鸢不是在和女子斗,他是在和天地气息斗,没有人可以斗得过天地气息,所以青鸢脸色越来越沉重,越来越红,红得好象就要滴出血来,他的脸最终没有出血,但是他握剑的右手却渗出了鲜血。 女子还在笑,笑得脸都红了,红红的脸蛋看起来更是娇媚,更是漂亮,象一朵开放得最妖艳的玫瑰。 青鸢右手渗出的血越来越多,终于滴了下来,滴在了脚下的黑色土地,一个人或者妖的血液总是有限的。 青鸢知道自己输了,撤手,他的右手终于不再稳定,失神的站在那,胸前飞舞的鹰羽披风也飘了下来,柔顺的垂在身后。 女子却是不再笑了,她小心的把剑系回腰畔,抬起头来认真说道:“入山以来,他们是我救下的第批五修行者,这不合规矩。” 什么不合规矩,于思听得云雾缭绕,但他至少知道女子是和他一路,也是人族无疑。 青鸢却听懂了,他只能苦笑,鹰王不听自己劝告,对进山历练的人族修行者进行无差别捕杀,这回动静闹大了,终于还是惊动了人族强者。 只是人族反应也太快了些。 “师兄得到消息,说飞鹰族正在围剿大山中所有的修行者,所以派我来查明情况。”女子不笑时说起话来和颜悦色,就象邻家小妹般娴淑,“能告诉我原因吗?” 青鸢继续苦笑,事情已不在他控制范围内,他决定如实回答。 “鹰王最小的儿子,也是最宠爱的儿子青风死了。” “脖子断为两截,现场有半截刀身以及人族修行者留下来的痕迹。” “我们找了很久,一直没有找到凶手。” 女子静静的听着,秀眉微蹙说道:“于是你们就捕杀所有大山里的人类修行者。” 青鸢也觉得这理由不靠谱,不知如何反驳。 “妖王呢?他就不管,任你们胡闹。”女子年龄看上去不大,这句话却说得老气横秋。 偏偏青鸢却认为理所当然,老实回答道:“妖王在闭关。” 女子低头思索,半晌后才继续问:“你们找到杀青风的人了吗?” 青鸢叹气:“就在你旁边,我才找到他,你就来了。” 女子用寻问的目光看着于思:“是你杀的?” 于思从没想过弄死只鹰会扯出这么复杂的事来,苦笑道:“是杀了只鹰,不知道会不会是你们口中的青风。” 女子皱眉:“你是说杀死的是一只鹰。” 于思点头。 女子突然又笑了,有如百花齐放般美丽,对着青鸢笑眯眯道:“他杀的只是一只鹰而已。” 青鸢苦笑道:“虽然没有化形,但他是鹰王的儿子。” 女子冷笑:“一百五十年前,熊族截杀教廷裁决神殿神官布鲁斯;一百年前,你们飞鹰族杀大晟国皇室修行者关胜道,五十年前阿米尔汗国年轻的天才巫师鲁玛进大山修炼后失踪,还有平时入山的冒险者死伤更多,他们也是别人的儿子。” 青鸢冷汗都要流出来了,杀关胜道一事,他也有参与,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人家连是哪一种族干的事都查出来了。 “你们难道是要打破两百年前人族与妖族大战后所订的规矩了么。”女子继续冷笑。 两百年前,妖族突然对敢进入十万大山的人族修炼者进行无差别剿杀,人族各大势力各怀心思,各自为战,十万大山简直成了人类修行者的禁地。直到血狼族截杀了圣城守护者的传承弟子,圣城守护者联合大晟国c教廷c汗国三大势力强者征讨十万大山,力压南北两大妖王,灭血狼一族。 此战后,人族与妖族达成不成文的协议,修炼至化形境才被双方认可为真正的妖族,十万大山默认是妖族地盘,但人类修行者可以进大山修炼,互不赶尽杀绝。 这种协议很简单粗暴,没有确定性,但至少维持了两百年的脆弱平衡,飞鹰族这次大规模无差别的捕杀人类修行者终于又触及了人族的底限,开始派强者入山干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二十九章 进退之间 青鸢发现今晚叹气的时候实在太多了。 “杀了他的目的是准备吃,他们准备吃了鹰王的儿子。”他看着于思和毛球继续叹气。 于思不知如何解释飞鹰被自己所杀一事,他还不敢让身体里那颗树让任何人知道,所以他不准备反驳,毕竟事情的重点是青风死了,也不是因为什么而死。 女子再有风度也被弄得措手不及,在她的印象中鹰肉的味道极老,实在不是很可口,连咳数声才说道:“如果我猜得不错,就你们妖族平时也有吃别的没有化形的妖族吧。” 青鸢噎住,这倒是事实,总不能让鹰啊,虎啊,豹之类天天去啃青草。就青鸢本身不知祸害子多少飞禽走兽。 甚至偶尔还有吃过人类修士,只是这事打死也不能承认的。 大山本是钟灵毓秀之地,飞禽走兽极多,基本上从一出生就是处于无意识炼体状态,炼体大成后就有机率开窍,开窍就是开启简单智慧,能有意识进行修炼,不过可以成功化形的却少之又少,只有化形才能被真正称为妖族。 象青风这种家传王族血脉在妖族中天赋极其优秀,鹰王夫妇更是悉心培养,开窍期的智慧就已堪比普通妖族化形期水平,青风化形只是水道渠成的事,化形后成就更是不可限量,怎么能和普通未化形的妖族比。 “他是鹰王儿子。”青鸢强调。 女子没有再质问青鸢,她知道即使能说服或者揍服眼前的鸟人,让他知道并认可某些东西,仍然是毫无意义,关键是鹰王的态度,最重要的仍在闭关的南部妖王。 “你走吧。”女子不愿意再和青鸢纠缠。 青鸢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知道有她在,今晚无论如何也带不走眼前的一人一狗,有些失望,也有些解脱,叹道:“不知姑娘如何称呼?” 女子挥了挥手说道:“你就和鹰王说,月霁不日将来拜访。” 青鸢脸色微变:“据说在大陆最北方常年风雪,有月氏一族那么你师兄就是圣城那位了?” 月霁不耐烦的点了点头。 青鸢终于不再说什么,丢下于思的佩剑,不见再有什么动作,突然就在原地消失不见。 好快的速度,于思咋舌,这鸟人先前追自己时果然是在耍手段。 青鸢一走,月霁就带着于思往相反的方向全速飞掠,直转了好几个兜弯,带着于思转到另一个山头才停了下来。 刚一停下,月霁就迫不及待围着于思转了几个圈,口时更是啧啧有声责备起来:“小小年纪,闯祸能力倒是不小,把妖王得力干将青范臣的宝贝儿子干掉当饭吃,呸c呸,鹰肉味道极老,忒难吃。” 估计也是个吃货。 这语气听着怎么都感觉女子是在称赞自己,而且是那种发自内心的称赞。 于思心虚,实在不知如何应付,试探着小心道:“刚才为什么不杀了那个叫青鸢的鸟人。” 月霁越发觉得这少年胆大包天,又好气又好笑。 “在十万大山中击杀已化形的鹰族?” “刚才比试中我是稍胜一筹,但如果青鸢真和我拼命,在这大山里鹿死谁手还只能两说。” “即使侥幸击败了他,但化形后的鹰族基本都会鹰飞步,就刚才青鸢退走时的速度,大山中没人追得上不过如果我师兄亲自出马肯定没问题。” 月霁对于思很有耐心,和于思细细的分说了十万大山一些常见事物和各种不成文的规矩,回答于思提出的各种刁钻古怪的问题,又大为赞美了毛球的可爱和可惜了毛球的明珠暗投,才意犹未尽的对于思警告道:“鹰王这厮心志坚定,在大山中威望甚高,肯定不会善罢干休,我受师兄所托还得尽量多解救各路入山的修士,你们好自为之。” 月霁说完,突然伸了手了摸了摸于思的脸颊,头也不回就消失了,消失的速度竟是一点也不比青鸢慢上多少。 女人摸男人摸脸颊的行为应该是一种非常暧昧的动作,但于思却偏偏没有在女子身上感到任何一丝的暧昧,非常自然,就好象长辈在抚摸自己晚辈,又好象女子在抚摸手中一件非常喜欢的精美玩具,这感觉真是太惊奇了。 久久站在原地感受着发热的脸颊,好生惭愧,他不止脸颊发热,别的地方也有些发热。 毛球非常不喜欢女子的态度,尤其不喜欢女子最后摸了一下于思的脸颊的动作,她的手明明已碰到了于思的左耳耳垂,于思的左耳朵是毛球专用来咬合磨牙的位置,毛球对着女子消失的方向张开了稚嫩的小嘴准备嗥叫示威,看了看周围的如墨的夜色,想起了夜色中可能会出现的鸟人和鸟人弯曲如勾的右手手指,终于还是不甘心的闭上了小嘴,趴在于思肩头继续磕睡。 于思还有一肚子疑问生生的憋了回去,他有种感觉,女子似乎对他很感兴趣,当然不是那种男女之情的兴趣,具体于思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 而且这女子说话,一时天真烂漫,一时放荡不羁,一时老气横秋,实在让人把握不住,除了知道她叫月霁外,就只知道她在圣城还有个很历害的师兄,女子对她师兄很是敬佩,这些都在谈话中不经意间就流露了出来。 于思坐在地上静静的消化着新的知识和消息,回忆进大山后的所为,不得不承认自己行事有些大胆而又运气不错。 “那只该死的鹰。”于思咕哝着和毛球一起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黎明的曙光很晚才印在远方天际线的边缘,然面太阳却总是不见露面,天色阴沉得有些吓人,在那些厚厚的云层下,飞鹰对天空中浓重的水气夷然不惧,早早的就盘旋在出大山的边缘方向。 女子消失前警告诉于思的话说对了,鹰王没有收手,一人一狗静静的呆在原地,看不出表情。 于思一直抬头看着天空中那些盘旋的黑点,想起了穿着鹅黄色衣衫的月霁,想起了从未谋面却又有杀子之仇鹰王,想起在夜色中突然出现的青鸢以及他的鹰飞步,想起了月霁和自己所说的那些没有强制约束力的规矩,想起了正在闭关的妖王 于思忽然笑了,笑着对肩膀上的毛球说道:“鹰王既然不想让我们出去,那我们就进去,或许能找到妖王也不一定。” “离明。” 也不知毛球有没有听懂,但于思就真的带着毛球继续往十万大山的深处小心而坚决的前进,向着依然盘旋在天空中飞鹰的反面方向。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章 爱吃熊掌的少年 乌黑的云层就在头顶不远处,云层下一人一狗往十万大山深处出发,十万大山的奇特和某些规矩几乎让于思草木皆兵,看大山中的虎豹虫蚁个个都象是公子少爷级别,完全没有才进山时的洒脱,于思明白,被毛球咬断脖子的那只鹰并由此而带来的追杀成了他的心魔,他必须解决这个问题,否则会严重阻碍他以后的修行道路。 解决问题的方法其实很简单,绝对的实力,大陆上顶尖的神游境修行者不要说是杀一只鹰崽子,就是真把鹰王给杀了,估计也没有妖族会来找他麻烦。 或者身后站着一个大人物,从与青鸢以及与雨霁对话中于思知道一个道理,有一个坚硬的后台不管是在人类的世界还是在十万大山的妖族地盘都是很威风的一件事。 可惜两样于思都没有,如果能够逃出去于思早就跑路了,现在连出山的路都被鹰族给封堵,于思只有靠自己来想办法,往大山深处去走就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大山深处有什么呢?能不能找到传说中的妖王,于思不知道。 站在原地等着鹰族找上门来不是于思的风格,正所谓天无绝人之路,只要事情能够有变化,那么就会有机会,穷则变,变则通。 也许这一去就不能归, 那么就不归吧。 于思尽量小心的避开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简直到了见到活着的飞禽走兽就躲起来的地步,然而在经过一个狭窄的山谷中时,他还是碰到了一个人与一头熊。 一个虎背熊腰的少年与一头更加虎背熊腰的熊正在博斗,很显然少年已经占尽了上风,他的巴掌比熊掌更加有力,熊的巴掌挥过来的时候,他的巴掌也挥了过去,直接一巴掌把巨熊扇在地上不能动弹,然后只一拳就把熊的脑袋给开了瓢,白的黄的红的四散飞溅。 于思远远的看着正想躲开,那少年却转过头来笑着向于思招手,他的笑容很诚挚或者说憨厚,似乎是没有恶意,于思不好意思当没看见,只好走了上去。 “山里面挺无聊的,结个伴?”少年性子直爽,不等于思说话,接着说道,“俺叫封十八,你可以直接叫俺十八就行。” 少年的双手力大无比,抓住巨熊前掌一拧一扯就弄下两只熊掌来,看得于思都有些同情黑熊族了,两只前掌不知为自己族群的生存带来了多少灾难。 “我叫于思。” 刚说完就看到少年拿起熊掌直接往嘴里送,咬下好大一口连皮带毛的血肉,顺手还递过另一只给于思。 这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思心中一动,忍不住道:“熊掌不是这么吃的。” 熊十八住口,带着嘴角仍在溢出的血滴好奇问道:“那又该如何如何吃法?” 于是于思开始了制作熊掌的烹饪之法,大山中没有别的佐料,只能去找蜂蜜和野鸡,鸡汁蜂蜜炖熊掌。 找蜂蜜封十八很有一套,拖野鸡毛球算得上一把好手,看来为了一口吃的大伙都有自己的绝技。 于思觉得烹饪熊掌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以前在帝都风光时曾听荟萃园大厨论熊掌吃法。 说是熊前掌偷蜜常为蜂蜜滋润,再加上冬眠时常常舔食其中一只前掌,受唾液润泽,故风味甚佳;但熊冬眠时另外一掌却是用来捂住,所以此掌腥臭而不可入口。 入十万大山以来,熊掌嘛,于思也是吃过多次,只觉双掌都是美食佳品,倒不曾闻到什么腥臭。 二人一狗就着两只熊掌大快朵颐,很是和谐,也算是同在一桌吃过饭的交情,两人很快熟络起来,封十八性情爽快,兼之今日初尝美味,大呼畅快,差点就要和于思拜把子了。 “一直听别人说熊掌好吃,总觉得味道一般,今天算是托于兄弟福气,真正吃到了。”封十八高兴。 想起封十八先前那血淋淋的一口,于思试探道:“十八,你是妖族化形吧。” 提起这事封十八很是骄傲,笑呵呵道:“俺家兄弟十八个,俺最小,他们老说俺笨,却偏偏俺是第一个化形,还是你们人族好啊,天生智慧超群。” 于思压下心头惊意,不动声色问道:“你知道我是人族?” “一人一狗嘛,把青范臣那老小子宝贝儿子脖子都弄断了,这事传遍大山了虽然青范臣这人还不错,但他儿子么,俺早就想掰断那家伙脖子,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而已。” “所以俺看你特别顺眼。”少年补充道。 于思试探道:“你好象不喜欢鹰族?” 封十八毫不在意的说:“在大山里我们和鹰族一直是死敌。” 于思愕然叹气,事情发展完全不可预料,不过似乎妖族和人族一样,内斗也挺激烈,看来这是智慧生命的通病。 “十八你又是什么种族。”对于自己所接触的第二个化形妖族种类,于思有些好奇,最重要的,敌人的敌人嘛,那就是朋友。 少年骄傲道:“你看俺样子就应该知道,俺可是十万大山中力气最大的熊族。” 于思目瞪口呆,半晌才小心说道:“那你还吃熊掌?” “有问题吗?”少年怔了一下反问。 “俺明白你的意思,”封十八抓了抓头,“你们人类不也吃猴子吗?听说你们还吃紫河车。” 轮到于思抓头,这能一样吗?好象有区别又好象没有区别。 说到于思要去大山深处,封十八立即极其兴奋的自愿充当向导,完全没有嫌于思受鹰王追杀的半点影响。 越往十万大山的深处进发,沿路的林木反而稀松不少,三三两两,只是却更加的挺拔和雄俊,一路上开始出现各种于思不能认识的奇花和异草,零落错致,极尽妍秀风流之态。 一棵巨大的榕树下,有株不知名的花木就生长在榕树树冠下方,花木高不及半米,很平凡,不能用艳丽来形容;但却又极不平凡,在榕树铺开的几百米方圆树冠下,不见一丝杂草或灌木,甚至连一只蚂蚁甲虫都没有踪影,巨大的树冠上更是鸟绝虫无。花木俏俏而孤独的静立在黑色的土地上,在花木头顶的天空,浓厚的榕树树冠自动分开出好大一个空隙,让花木直接沐浴在阳光雨露中。 巨大的榕树以及榕树笼罩的所有空间和土地更象是那株普通花木的私有财产,连在大山中成长并化形的封十八都没有见过,于思和毛球曾尝试靠近,然而不及近榕树身就已收到了强烈了危险信号,犹豫了很久,加上熊族少年的极力劝阻,于思终究不敢造次,直接绕道而行。 一个陡峭的土堆上,大群指节大小的蚂蚁正在忙碌的工作,它们和一条长得有点吓人的莽蛇博斗,莽蛇力大惊人,上下翻滚,盘起来时成虎踞龙盘之势;伸直身体时自然成一字长蛇之陈,击首则尾应,击尾则首呼,击中间则首尾皆呼应。 莽蛇强,而蚂蚁则更强,隐约然竟是如同有如陈前练兵,虚则实之,实则虚之,连变几种陈型,最后兵分三路,三管齐下,嘴里的蚁夹只要能触及莽蛇身体,必定能撕下一片血肉来。 莽蛇想逃,以蛇尾之力腾空而起,跃出丈远,然而那些蚂蚁也能腾空而起,其兵家陈势竟然在空中毫无紊乱之态,又有空中飞蚁前来助陈,实在是把于思看得目瞪口呆。等莽蛇不再挣扎,蚂蚁又分出近半兵力向观战于思而来,于思随手拔剑斩之,有空空然金属之音,于思这才知道历害,在熊族少年的带领下夺路而逃。 一路过来,极尽奇异之事,不知推翻了多少于思在大陆上所见所闻,越近中央位置则越有人工斧凿痕迹。象族耕种,虎族放牧,猿族种树于思终于能见怪不怪,泰然面对十万大山各种奇闻逸事,封十八甚至带着他进了象族的地盘借了口水喝。 十万大山不应该是这样,对于人类修行者来说,越深入十万大山,危险越大,一步一危险,十步一杀机,于思总感觉冥冥中有只看不见的手在操纵着一切,让于思一路顺畅进了十万大山的核心部分,进了南部妖王的核心地盘。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翠花 有封十八的带路,广袤的大山虽然仍然不可捉摸,但总是会要少一些神秘和危险的,十数天过去,二人一狗在大山里面一直是有惊无险。 封十八口味很特别,总是钟爱熊掌,这真是一件很不可理喻的嗜好,所以他们就一路吃着熊掌,唱着歌,突然就到了封十八的家。 大山里什么最多,当然是树,巨大的树。封十八的家就是在一个树洞里面,很多巨大的树,很多挖空的树洞,这里是熊族封氏的聚居地,树上漫天飞舞着多得有些吓人的是蜜蜂,封十八的家人和邻居在养蜂,于思看着很多头熊在树上爬上爬下小心的伺候着蜂巢,觉得这画面特别的违和。 封十八象一只骄傲的公鸡般雄纠纠气昂昂的从所有大树底下走了个一个来回,享受完各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后才带着于思和毛球钻进了自己的熊洞。 封十八无论行事还是说话都看起来特别大条,而且直爽,有话就一定要说,有骄傲就一定炫,有架就一定要打,就连作为熊族却吃熊掌这事他也一定吃得光明正大,这样的性格一般都是比较粗放的。 偏偏他的家却布置得特别井井有条而且干净,甚至比沐怀仁的私人帅帐都要整洁,他出门时家里每一样家什竟都罩了一层轻柔的布幔,看着封十八小心翼翼的掀起布幔整齐叠好存放,于思总感觉这不是个树洞,而是一个大家闺秀的闺房,有绣着鸳鸯戏水的屏风,有擦得明亮而整洁的梳妆台,有漆着金漆的马桶同样的大木头澡盘子,沐怀仁就那么随意摆在营帐中央,而封十八却挂在了墙上。 封十八看着颇为吃惊的于思,笑了起来:“怎么样,于兄弟看俺把这房间布置得还行吧。” 于思叹气:“简直有些太好了。” 封十八象变戏法似的从怀里抽出一本已被翻得皱巴巴却仍然古意盎然的画册,得意洋洋的在于思面前摆弄:“照着你们人类房间布置的,俺可是去了很多趟的集市,弄齐这些东西可花了俺不少心思。” 画册上的封页上豁然印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春宫秘史》,竟是和于思怀里珍藏画册一个版本。 该死的关秣,拿个大路货来忽悠自己。 于思微笑,捉狭道:“十八兄对画册内容有什么感想。” 封十八呸了一声才说:“都细腰长腿的,难看得紧,不象俺们翠花,那腰,那屁股,结实,看着就” 封十八不知想起了什么,黝黑的脸颊忽然泛一片红晕,连忙掩饰道:“熊,就该有个熊样。” 于思茫然:“翠花?” 封十八鄙视的看了他一眼:“就刚才爬在最高颗树上取蜂蜜的那头熊,俺还特地在她下面转了两个圈,你不觉得她非常漂亮么?” 于思赶紧点头,谦虚的表示接爱封十八的鄙视。 “那你还不赶快向她求婚?碰到心爱的对象就应该早点下手,手快有,手慢无。”于思替他担心起来。 封十八叹气道:“求过婚了,可翠花说要等她化形后才考虑婚姻大事。” “那如果她终生不能化形呢?” 对于这个问题,封十八的情绪有些低落,叹气道:“所以俺也着急啊!” “十八兄有没有想过先把生米煮成熟饭。”于思不怀好意的出着馊主意,一个已化形的妖和一头熊想想就劲暴。 “早试过了,煮熟几次了,可她还是不愿意嫁给俺,非得说化形后才能门当户对,于兄弟你说这算什么道理。”熊族少年不以为然。 于思一口蜂蜜差点喷了出来,熊族少年行事总是不在自己意料之内啊。 突然想起一个神奇的问题,于思小心翼翼的开口:“如果,我是说如果熊族和鹰族通婚会怎么样?就比如你已经化形,正好鹰族也有一个咳母鹰化形了,然后你们就你懂的。” 封十八继续鄙视着眼前脑洞大开的少年人类:“俺会看上鹰族那些家伙,都长得细腿长脖子的,难看得很,再说妖王早颁布法令,不允许不同种族间通婚。” “如果因为莫名其妙的原因在一起了呢?生了的孩子会是熊还是鹰?”于思实在心内巨痒,继续不死心问道。 封十八象看白痴一样看着于思:“熊和鹰怎么会有孩子,当然是没有后代了。” “哦。”于思只觉得好生失落。 只是被鄙视了这么多次,总是有些不甘心,想起外面那些辛苦忙碌的众熊,于思决定扳回一城,笑眯眯的问:“外面这么多熊掌,十八兄怎么不去取两只来解馋。” 一直趴在于思肩头睡觉的毛球眼晴一亮,顿时就站了起来。 封十八知道历害,吓得赶紧把毛球重新给按了下去,憨笑半天才扭捏道:“都乡里乡亲的,太熟,不好意思下手。” 吃过封十八珍藏已久的野生蜂蜜,从墙上拿下个大木盆子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然后四平八稳的睡了一个大觉,于思只觉得很久没有这么舒坦过了。 封十八陪在于思身旁走来走去,走得毛球都亮出了前爪中闪着寒光的脚趾。 微笑的看着封十八欲言又止的样子,于思叹气:“说吧。” 封十八突然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半天才开口:“其实俺到那山谷并不是偶然去的。” “我知道。” “你知道俺们族长让俺去那边等你,说是你有可能从那里经过,没想到还真碰到你了。” 于思很平静,他早就怀疑了,所有的事情总是太巧合了些,如果说封十八碰到于思是偶然的事还说得过去,那么能够平平安安走进大山深处熊族的领地就绝对不是件偶然的事。 所以于思依然微笑,他等着封十八继续说下去。 “俺们族长让俺带你进来,俺还不知道该如何说服你,碰巧于兄弟你也要进大山深处。” “所以你就到了这里了。” “你不生气?” “我为什么要生气?” “俺骗了你。” “可是我是自愿进来的啊,还得谢谢你让我安全的带到了这里,能吃饱,能睡觉,甚至还洗了个热水澡最重要的是我还活着。” 封十八歪头想了会,好象真是这么个道理,高兴起来道:“你不要谢俺,于兄弟你就是俺的兄弟,在十万大山里,俺也算是化形成功的妖族了,如果有用得着的地方,招呼一声。” 于思微笑,能够让别人高兴总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俺们族长要见你。”封十八继续说道。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熊族族长 封十八带着于思在大树中左转右转,几乎都要转出这片小树林了,才在一个靠山坡的低矮的吊脚木楼旁边停了下来。 封十八低声对于思说道:“族长就在里面,于兄弟进去吧对了,记得别说俺吃过熊掌。” 说完封十八就想溜。 “十八吗,和客人一起进来吧。”很温和声音,带着一丝长者应有的慈祥与溺爱。 封十八顿时脸色就垮了下来,随着于思期期艾艾的进了木楼。 印入于思眼帘的是一头大得有些过份的黑熊,就那么突兀的坐在木楼的中央,几乎把整个木楼都要挤满了,黑熊面前摆着一张茶几,茶几其实不算小,只是和黑熊身躯比起来实在有些可怜,茶几上有已沏好的三杯茶,正缕缕的往外冒着热气,茶几的这边摆着一张椅子和一个蒲团,应该是给于思和封十八准备的。 “坐吧,年轻人。” 熊族族长还没化形? 没化形的熊族族长可以说话? 带着满肚子疑问,于思微笑着坐在了巨熊对面的椅子上。 封十八苦着脸陪坐在旁边。 “十八,你又偷吃熊掌了?”族长温和的看着坐在蒲团上的封十八。 “没有。”封十八全身一个激灵,毫不迟疑的否认。 “吃就吃了吧,怎么老是生吃呢,化形了就该有化形的样子。”族长恨铁不成钢的教训起来。 封十八立即叫起撞天屈来:“没有生吃,这次是于兄弟给做熟了。” “还说没有偷吃熊掌!”熊族族长低喝一声,本应挂在墙上一根毫不起眼的鞭子,突然耀出银色的微芒,无风自动,在空中直接抽在了封十八背上,带起一片眩目的银光。 伴随着皮鞭在空中呼啸的声音是鞭子结实抽在背上的呯呯声音,从封十八咬牙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痛苦,然而很神奇的是封十八背上的衣服却无丝毫破损。 连续抽了三鞭才罢休,鞭子才又自动挂在了墙上。 好历害的御器手法。 整个过程封十八咬牙哼都没敢哼一声。 “同族相残,你说该不该打。”族长怒道。 “该。”封十八低头。 “知不知道错了,以后还吃不吃熊掌。” “知道错了,吃啊,不吃,绝对不敢吃了。”封十八差点抽自己一巴掌,眼泪都快要出来了。 墙上鞭子动了一下,终究还是没有挥了下来。 “你下去吧。”巨熊叹了口气。 封十八如蒙大赦,爬起来就要走。 “把茶喝了。”巨熊提醒。 “多谢族长。”封十八赶紧端起仍然热气腾腾的茶欢天喜地的一口就倒进了嘴里,心满意足的出去了,末了还向于思做了个鬼脸。 “这孩子性子憨,又给惯坏了,让你见笑了。”巨熊不好意思对着于思笑了一下。 一头熊对着你笑怎么看着都会让人慎得慌。 于思微笑说道:“十八兄性格豪爽,正是性情中人。” 于思边说边瞄着墙上的鞭子,有些发怵,这熊掌嘛,他也没少吃,而且基本上还都是亲自掌厨。 巨熊似乎明白他的心思,笑道:“年轻人放心,我知道对于人族来说,熊掌算是一道美食,我只是管着我熊族的人而已,同类相残总是不好的。” 这话说得,于思双眼不由自主的从巨熊那双丰厚的熊掌上一扫而过。 这就有些尴尬。 巨熊那双睿智的熊眼看着于思,仿佛能看到于思心里,咳了一声:“唉,老了,越老就越想呆在原身懒得化形,你们人族不是有句话,落叶归根么,意思也差不多的。” 意思能一样吗?于思心里诽谤。 “你等我一下。”巨熊说完可能觉得这样对话挺闹心,走进里屋去了。 再出来时却是一个大腹便便的胖老头,满脸油腻的肥肉,泛着闪动的红光,下巴上的褶子一动一抖,就象站在灶台后久经考验的厨师,完全没有熊族族长的尊严。 于思马上理解了他不愿意在封十八面前化形的原因,但是这样总比和一只熊说话来得舒服太多。 “你肯定在想为什么我要让十八去找你?”老头似乎不愿意再和于思打哑迷。 “还请前辈明示。”对于救自己的人于思总是很恭敬的,即使没有这层关系,于思也愿对一个老人表现出起码的尊敬。 “月霁找过我。”老人颤动的嘴角带起一圈肉浪,“只是我没想到月霁让我帮忙的人是一个才区区知意境乳臭未干的小子。” 这样就说得通了,只是雨霁为什么又要帮我呢? 于思沉思闭眼,片刻后睁眼微笑道:“如果我猜得不错的话,前辈后面厨房内大锅中正炖着一只熊掌。” “咳咳咳”老头一陈猛咳,摆了摆手:“神念外放,知意境能神念外放,有点意思。 我诈不死你。 于思知道一般露一手后就该表示谦虚了,“小子孟浪了,被追得如丧家之犬,直到前辈出手才侥幸逃命。” 简直是一个标准的有良好家教的世家子弟。 至少老头就很满足他的态度。 “你叫于思是吧,但据说你本来应该是姓左,左思明,对吧。” 于思沉默,大山里的熊族族长为什么会知道得这么详细? 他发现如果姓左的话,实在是有太多的好处,在十万大山里,左家威名尤其的大,这是天水左家一代一代打出来的声望。 而在这里承认姓左,不但没人追究,还会带来很多便利。 但是于思有自己的坚持,他虽然有时候也比被惫懒,有些事却是惫懒不得的。 “我姓于。”于思平静的回答。 “与左家没有任何关系。”他强调。 老人静静的看着眼前的少年,就象要看到他那倔强而敏感的内心:“大晟国皇家内廷供奉左晓明,天水左家第一人,大陆上鼎鼎有名的神游境修士,即使是妖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他的直系子孙在十万大山内总是有些特权的。” 于思平静的听着,他不想再说话。 “十八是我的直系后代,在他这一辈是化形成功的第一人,有人敢动十八的话,我会为他报仇,但如果要搭上我自己的性命甚至可能是全族的性命,我可能会放弃报仇。” “青风恰好是鹰王青范臣最小的儿子。” “这么说你明白了吗?” “我明白,”于思抬头,认真的看着眼前的老人,平和而宁静,“但是我姓于。” 老人眼神闪过一丝欣赏,还有失望,他是真的喜欢上这个少年了,就象自己年轻时候的影子,尊敬长辈,敢作敢为,胆大包天;却一定会有自己的坚持,即使放弃生命也在所不惜。但是如果他不姓左,那么事情就比想象中要麻烦很多,很多,麻烦到他有些后悔答应对月霁的承诺。 “茶要冷了,喝茶吧!”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三章 情茶 压在低空的云一直只是缓缓的流转,雨却总是没有下来,这里气候比大陆其它地方要特别得多,连续多日不见了阳光,大山的深秋已带着浓重的寒意。 从于思踏进屋子以来,茶几上的茶杯就冒着缕缕的白雾,袅袅绕绕,然后是封十八挨揍,再到老人和他闲聊,其间顺便回里屋换了身衣赏,一直到现在,于思眼前的茶杯还是往空气中散发着如烟的白色热雾,回旋在老人低矮的吊脚木楼,似乎永远不会变凉。 茶叶不多,只有数片,却片片不卧杯底,倔强的竖在茶水中央,呈梅花绽放之势缓缓流转开合,竟是如同活物一般。 热气腾腾的茶入口并不太烫,在于思口感可以接爱的范围之类,有股不知明的芬芳,夹杂着一丝甘苦。 醇厚和清幽,香郁与淡雅,就在一杯茶里,明明是冲突对立的感官却是能完美的调和在一起,从口到喉到肚再及全身,都浸晕着暖洋洋的气息,整个思绪随着茶杯里冒出的白雾一起升腾,旋转,往不知名的方向飘散。 于思不自觉的闭上了眼晴,然后就感觉左臂天府突然出现了半截山峰,山峰高耸云霄,云雾缭绕中的山顶有一株并不甚高的火红茶树,茶树上的嫩叶正和茶杯中泡开的嫩叶一样,叶脉嫩绿,叶边围绕着一圈火红,红得好象正在燃烧的火焰,茶树后是一座雄伟的宫殿,正门匾额上镌刻着妖王殿三个大字,三个大字遒劲有力,龙飞凤舞,好象随时都要展翅飞起的雄鹰。 左臂天府中一直被氤氲雾气笼罩着的宝树似乎很不欢迎山峰和茶树与茶树后宫殿的到来,雾气中华光闪现,山峰和茶树及宫殿顿时消失无踪,就在于思不知所措的时候,就觉右臂的天府微微一跳,险峰c山茶与妖王殿竟在右臂天府自成一片空间,在于思的观想中突兀的出现。 于思心底闪过一丝明悟,杯里的茶就来自险峰上妖王殿旁边的那棵茶树,随着入口的茶香观想在左臂天府,却被左臂中的恶客赶跑,然后就自行开劈了新的空间,这茶应是对修行的提升有莫大好处。 口中茶香的渐渐消退,险峰c茶树及宫殿也慢慢的消散,观想中的右臂天府空间感知到了周围身边的情况,那些风,那些雾,那些压在低空的云都飘在了于思右臂的天府,天地之力重新回到了于思的感知,熟悉的感觉,强大的力量。 终于重回知意。 “好茶!”于思睁眼,发自内心的赞美。 端起手中茶杯满怀期待又轻轻抿了一口,口齿余香依旧,却是波澜不起。 老人笑吟吟道:“此茶名情茶,讲究缘份,其中妙处可一不可二,对你来说,这茶却是只能解渴了。” 于思讪讪而笑,是自己过于执着了。 “你看到了?”老人微笑。 “看到了,好险的山峰,好俊的茶树,好雄伟的妖王殿。” “到底是已神念外放的人物,第一次喝就能品出茶中妙境。”老人赞叹,“不象那不成气候的十八,不知糟蹋了我多少杯,依然一无所获。” 于思却是知道多半又是左臂那棵树的功劳。 “十八兄体魄强大,是我不能及。” “化形自然知意,就该修炼神念,从借天地之力到驾驭天地之力,这才是修炼的方向,此茶对神念的稳固和提升大有裨益,十八过于笨拙,就怕今后难有寸进啊。”老人叹气。 情茶的作用更类似于一种引导,因为必须先知意,能观想,才能看到不知身处何方的山峰c茶树以及宫殿,相当于让知意境修行者先行体念一次神念外放的感觉。老人绝对想不到眼前少年的体内会有棵专横霸道之极的树,山峰c茶树及妖王殿这迫无奈竟是帮于思重新开劈了一个观想空间,只是修行者无论如何只能观想出一个空间,区别在于空间大小和稳固上,但于思却因为有棵树竟产生了两个观想空间,情茶对于思的作用远远超过了所有人的认知范围。 “前辈多虑了,十八兄能先一步化形,不能称为笨拙,依我看来,十八兄只是心思单纯,不愿去多想,凡事都是率性而为,时机到了自然是水到渠成,这正是大智若愚的表现。”于思不知道如何安慰,装模作样说了一通自己都不甚懂似是而非的高论。 不管人族还是妖族,自己的后辈自己可以批评,但别人如果批评的话那就不行,于思一番高明的马屁正是拍到痒处,老头显然很愿意听别人称赞十八,连连点头称善,越看眼前少年越顺眼。 熊族族长想起雨霁,又想起大山中强势之极的鹰王青范臣,不由好生为难。 沉吟片刻,老人突然眼睛一亮,看着一直趴在于思肩头睡觉的毛球笑了。 “据我所知,咬断青范臣儿子脖子的是你肩上的这只狗吧?”老人也分辨不出毛球的来历。 于思皱眉:“是的。” “能咬断那家伙脖子的自然也不简单了,只是这回却是没有办法,说不得只好舍弃它了,把它交给青范臣,让他实实在在的把杀子之仇给报了,算是给他一个台阶下,其它的事老夫出面来解决,熊族虽然没有鹰族势大,但在十万大山中也是说得起话的。” 于思轻轻的抚摸着毛球毛茸茸的脑袋,叹道:“前辈见谅,晚辈恕难从命。” 老人皱眉道:“一只宠物而已,大山里多的是,你想要我让十八给你多弄几只,保准比这小家伙更漂亮,更历害。” 感受着毛球睡觉平缓的呼吸,想起大山中相依为命的日子和夕阳下一人一狗的孤独的身影,于思泛起一丝温暖的微笑,认真说道:“它不是宠物,它是我朋友。” 年轻人执着是优点,但执着的事情多了就是矫情,一条狗而已,如果不是雨霁相托老人脸色慢慢有些阴沉起来,挥了挥手:“出去吧,容我再想想。” 于思躬身施礼,恳切的说道:“多谢前辈,能不能请前辈明示,妖王目前在何处闭关。” “青范臣是妖王最得力手下心腹,妖王和他你可千万别打错了主意,”熊族族长看着眼前倔强的少年不由得叹了口气,泛起一丝复杂而奈人寻味的神色,“再说妖王行踪岂是你我所能掌握不过妖王平日一般都会在妖王殿起居行事。” 在于思即将出门的时候,老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意味难明的飘忽:“去找十八,让他带你去集市,那里总是安全的。”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四章 集市 封十八似乎对族长的安排并不满意,依然把于思留在了他的用树洞布置而成的神奇闺房,直到第二天,一头膀大腰圆的熊闯了进来,对着封十八吼了几嗓子,又举起结实的熊掌示威般在空气中来回挥舞。 憨厚而直爽的熊族少年对毫无礼貌横闯进来的恶熊很是畏惧,几乎是低声下气才把对着他指气颐使的熊给送了出门,再进来时就心重重的样子,无精打采且沉默不语。 除了熊族族长,于思还没见封十八服过谁。 于思很自然的联想到了某个劲暴而少儿不宜的画面,忍着笑意问道:“她是翠花?” 封十八泛起满脸的苦水:“是的。” “你似乎很怕她?”于思有些捉狭的问着自以为天不怕地不怕的熊族少年,情侣间的事永远是复杂难明,但偏偏又是智慧生命永恒八卦的主题。 “绝对没有。”封十八第一时间否认,象被踩了尾巴的猫一样瞬间几乎是本能的抢答,关系夫纲的问题雄性总是格外敏感些。 “那你得罪她了?”于思的嘴角泛出一丝笑意。 “没有。”封十八瓮声瓮气的回答。 “那是什么事,让她这么吼完你,还能让你这么苦恼?” 封十八愤愤不平的说道:“族长让翠花来提醒俺,带你去集市。” “集市?”于思很显然没想到事情会与自己有关,若有所思,“集市很可怕吗?” 封十八沉默良久,终于无奈道:“集市不可怕,非但不可怕,还是绝对的安全区,整个南部十万大山内就只有一个集市,集市禁止任何形式的打斗和追杀,但是” “但是什么?” “算了,俺带你去了你就会明白。” 集市不远,出了熊族领地往北,以封十八和于思的脚力,即使因为躲避些某些不必要的麻烦绕了远路,依然半日就已到达。 于思第一眼看到集市,大为不信,不是因为太繁华,而是因为太不象集市。 太不象集市不是指没有人或者说妖族,很多,非常多,用水泄不通来形容也不为过,只是作为南部十万大山唯一的集市竟是没有任何建筑,连一根草棵树都没有,光秃秃的一整块大坪上全部只是已化形的妖族和没有化形的妖族,坐的,蹲的,站的,爬的,走的 倒象是一个飞禽走兽的代表大会。 集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一眼可以望到边,就这么突兀的从地面高高升起,三面悬崖,只有一条陡峭而狭窄的小径蜿蜒而上,另一边却是靠着面更高且看不到顶的悬崖险峰,显然是人工斧凿而成。 封十八带着于思往小径迤逦而行,边走边介绍:“这个集市是前代妖王仿远古时期议会广场而建。” “议会广场?” “传说远古时期大陆上生灵奉俺们妖族为主,远古的大妖王雄才大略,会盟天下,设立议会广场,各族妖王在议会广场商议政事共治大陆,不管是谁,即使是当时地位最卑微的奴隶人类,在议会广场,只要不动刀兵就可以说任何话c做任何事,永不得追究责任。”封十八隐有感慨之色,带着一丝兴奋和绝对的骄傲,看来先祖的荣光总是能照耀每一个智慧生命。 这段历史,人类史书的记载也偶有触及,远古人族反抗妖族统治的战争更多象是神话故事,伟大的人类神话英雄层出不穷,每念及此于思总是恨不能生于那个波澜壮阔而英雄并起的时代。 现在听封十八娓娓说来一些远古妖族往事,从妖族的角度看远古时的历史又是另一番热血,即使是作为远古时期大陆的奴隶人类同族,于思一样听得心向往之,好壮阔的历史,好博大的胸怀。 “据族长说,二百年前,上一代妖王励精图治,有意恢复先祖的荣光,故仿旧制建议会广场,趁当时人族四分五裂之时广邀南北大山各妖族商议鹿逐天下之事,可惜当时人族的圣城守护者天纵英才,竟凭一已之力把涣散如沙的人类强者联合起来,前代妖王力战而亡,含恨不能瞑目啊。”封十八越说越激动,黝黑的面孔泛起一片赤红,宽广的额头上隐隐渗出细细的汗珠,站在原地对着眼前的人类少年怒目而视,隐然就要动手熊扑而来的架势。 毛球对各种敌意有着天然的敏感,顿时就从于思肩头站了起来,稚嫩的小嘴张开,露出里面寒光微闪的尖牙,右前爪里平时缩在肉垫中弯如勾镰的脚趾也全部露了出来,闪着银白色的光芒。毛球已经睡了很久,精神正是饱满得过份,兴奋的表情表示他很期待即将而来的战斗。 沉浸于先人故事中的于思着实吓了一跳,一面安抚着精神亢奋的毛球,一面赶紧伸手拍了拍封十八肩头,轻声道:“醒醒,醒醒十八兄,十八叔,十八爷这些都是大人物的故事,咱们听听说说就得了。” 封十八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向着于思憨厚一笑,不再说话,终究还是受前人英雄事迹感染,有些忧伤起来。 两人沉默的往上而行,于思却陷入沉思,原来二百年前人族和妖族的战争还有另一番说法。 沉默中的气氛略显尴尬,于思很不习惯一直阳光并无所畏惧的熊族少年的忧伤,再加上本来就心中有所不解,终于打破沉默问道:“十八,这议会广场为何又变成集市?” 封十八却有些意兴索然,木然道:“妖族本来就势弱,二百年前战争妖族天才陨落不知多少,以至人才凋零,象俺这种刚化形的一头笨熊都能称为妖族高手了,议会广场存在还有什么意义,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里就变成南部十万大山集市交易所在。” “不过不能动刀兵的传统却给保留了下来,集市内即使是妖王本人也不能动手,所以你放心,进了集市,绝对安全。”封十八补充着安慰于思。 集市白天人行稠密,自然显得热闹非凡,但是却没有哪怕任何形式的一座建筑,甚至帐篷也无踪影,平整而巨大的土坪一眼可以从东看到西,大山中最常见的树木在这里都已绝迹,用寸草不生也不为过。 于思很快抓到重点,皱眉道:“天黑后这里什么情况?” 封十八显然不善于隐藏自己情绪,这会儿就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更多的却是担忧,苦恼的抓着脑门上头发揪着说道:“这就是俺不想让你来的原因,天黑后这里罡风四起,很多来这里避难的妖族能千辛万苦逃避仇家的追杀,却是不能挨过夜晚中的刺骨罡风” 于思眉头皱得更深了:“冻死人的罡风?” “你不要小看它,挨过一天容易,难就难在天天晚上如此,折磨久了自然就会放弃。”封十八提醒着于思。 于思左右顾盼,没发现任何异常,疑道:“你是说这里白天没事,晚上才会有罡风?” “是的,据族长说,原本此地为议会广场,前代妖王建有法陈保护,风雨不侵,飞鸟不度,草木不生,只是年代久了,成了现在这个样子,谁也不知道原因。” 于思点头,静静的思索着眼前的难关,他的直觉让他相信熊族少年所说的任何一个字,至少到目前为止,封十八一直是个很热心的很仗义的朋友,他没有想从于思这里得到任何东西或者任何回报,就这么发自内心的关心他的朋友。 于思以前认为自己气运并不太好,但现在他却认为自己很幸运,因为他总能交到愿意无私帮助他的朋友,比如说关秣,比如说封十八。 “俺们族长估计,可能和头顶悬崖山峰上的妖王殿以及集市靠崖位置的妖族禁地有关。” 妖王殿?妖族禁地?于思突然觉得,这个所谓的集市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回忆中熊族族长老人脸上那丝复杂而耐人寻味的神色在眼前一闪而过。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五章 卡龙达斯 进入集市小径的尽头竖立着一块很方正的石碑,棱角分明,石头中央镌刻着“卡龙达斯”四个黑色的大字,字体硬朗,横平竖直,没有平时所见的一些浮夸的书法修饰,大字四面也用笔直的黑色线条框扶起来,整体看上去肃穆而庄严。 于思正不解其意,却见封十八虔诚的对着石头行礼,并从怀中抽出一个泛着银光的手套放在石头旁边一排又一排的小型方格中,每个方格中早已摆满了各种斧钺刀剑之类,应有尽有。 于思不解其意,疑惑的看着封十八。 封十八示意于思解剑,严肃道:“进入集市必须放下所有武器,武器有法陈保护,出集市自会物归原主。” 原来那手套是封十八的兵器,却是从没见他用过。 于思疑问道:“卡龙达斯几个字什么意思?好象是个人名。” 封十八怔怔的看着石头上镌刻的黑色大字,象是看着一个很神圣的所在,良久才说道:“卡龙达斯是远古时期大妖王的首席执政官,议会广场建立后,他以立法的形式规定任何种族不得携带武器进入议会广场,有一次卡龙达斯本人进入议会广场听取各族民众意见时不慎忘记取下随身佩剑,被人当场指出。” 说到这里熊族少年似乎有些伤心。 于思意识到故事的严肃性,没有出声打断熊族少年的说话,站在身边静静的听着。 “卡龙达斯没有回避,他当场庄严宣布,‘向大妖王发誓,我会维护这一条法律的。’说罢,毫不犹豫地拔出剑来,自刎而亡。” 故事的震撼,直抵于思灵魂最羞面对的深处,他不知道该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在石碑面前贮立良久,终于只是和封十八一样虔诚的对着卡龙达斯四个大字鞠躬,然后充满仪式感的取下一直捆在背上的随身佩剑。 这是个不容亵渎的智慧生命,真正达到了自我和灵魂的完全一致。 于思现在所接触的故事充满着各种伟大和神圣。和人族史书描写中的远古妖族残暴野蛮完全对立。 相比于人族史书那些片言只语的记载,于思更愿意相信封十八所说的故事以及正耸立在眼前的石碑。 历史本就是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完全由胜利者来书写。 只是如此博大精深和波澜壮阔的妖族文明,为什么就直接而神秘的消失在历史长河中了呢? 跨过石碑,进入喧闹的集市,一股温和的暖意浸润全身,残存法陈把集市和外面深秋的寒意完全的隔绝开来,于思的心思没在在那些蹲在地上叫卖和交易的妖族身上,他直接拉着封十八去找集市另一头靠山崖的妖族禁地。 妖族禁地没有想象中的森严守卫,只是一个靠着山崖简简单单的山洞,很奇怪的是山洞,从入口处就是一片漆黑,挥洒在山洞外的光线似乎少了一份慷慨,直接从山洞前转了个弯。黑色的洞窟就这么俨然的出现在这,与周边环境格格不入,象是准备随时择人而噬的猛兽,在山洞一侧的崖体上,歪歪扭的刻着‘禁止擅入,后果自负’八个大小不一的草字,随意而又零乱。 于思有些摸不着头脑,疑惑的问封十八道:“不是号称妖族禁地吗,怎么守卫都不见一个。” 封十八拉起于思后退一步,示意他别这么靠近,警告道:“我知道你怎么想的,趁早打消进去的主意,据传说,从远古时代起,禁地就一直存在,所有进去的妖族从来没有走出来任何一个,全部死亡,就好象在大陆消失一样。” 于思用右手拇指和食指捻着下巴,喃道:“既然没有出来,你们怎么知道一定是死亡呢?” 封十八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你不会连生命珠都不知道吧。” 随身佩带的感应小法器,一定范围内可以让附近的人知道到其生命特征,算是修行界小玩意了。 于思点头又摇头:“那就没有试一下进去之后马上出来吗?” 封十八看着人类少年,有些怜惜道:“看到漆黑的洞口了吗,就连阳光照射进去都不见了影子,禁地只能进不能出,整个洞口都是古怪的法陈封印,妖王也承认不能破解。 这就很有意思了,于思发现凡与远古时代存在关联的事或物一定会很神秘并且神圣,实在太难死心,在洞口前踱行良久,突然眼前一亮,对着封十八低声说道:“妖族进去必死,那么人类呢?” 毕竟人族和妖族不管身体结构和经脉都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 熊族少年突然面露古怪的神色,直把于思看得满心期待才叹道:“都试过,妖王曾经抓过进入大山的人类修行者丢进去,结果都一样,而且” 封十八露出讪讪的表情继续道:“据族长说,这两百年来我们有计划的抓过你们人族不同国家修行境界高深的天才丢进去试过,比如你们大晟国皇室的关胜道,神国教廷裁决神官布鲁斯,还有北方汗国的天才巫师鲁玛,无一例外都是死亡。” “因为怕引起你们人族强者的反弹,所以我们每隔五十年才抓一个历害角色。”说到最后,封十八不由自主的补充说道,纯朴的熊族少年隐隐面露骄傲神色,似乎在说一件很得意的事情。 于思马上想起月霁把青鸢质疑得哑口无言的话语,原来这三哥们是死在这件冤枉事上。 封十八说完发现自己骄傲的对象颇为尴尬,不好意思的看着于思道:“你会保密对不对,如是族长知道我乱说出去,肯定会用鞭子抽我。” 这于思有些哭笑不得,无力的点了点头。 妖族禁地这条路竟是完全没有一点机会了,于思看着黑咕隆咚的洞口发呆,实在想不到任何利用或破解的办法。 抬头看了看高耸云宵的山崖险峰,想象着山崖上的那一株茶树和茶树旁边的妖王殿,笔陡而光滑的山崖,从集市没有任何机会可以攀爬上去。 终于叹息一声被封十八拖开去逛集市。 然后就看到了青鸢。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六章 不死草 青鸢白天比晚上看起来顺眼多了,很和善的面孔,微露皱纹的眼角一直带着微笑,象是站在柜台后正招呼客人的掌柜。 于思第一反映是摸剑,摸了个空,第二反映是想起这里是集市,不能动刀兵。 青鸢随意的摊开双手,示意没有恶意才说道:“左公子不用惊慌,在这里谁也不能奈何你,即使鹰王亲自来也不能把你怎么样,更不用说是我了。” “我姓于。”于思淡淡的回答。 “好,好,于公子,没想到你真的在这,我刚接到消息说于公子在集市出现就赶了过来,还好没让我白跑一趟。”青鸢耸了耸肩,又对熊族少年温和的笑笑:“十八啊,原来你也在这里,难怪我们到处找不着于公子。” 封十八显然对鹰族有着天然的敌意,只哼了一声就转过头去。 青鸢感慨道:“封老二教出的好后辈啊,早早就化形成功,比我家那小子不知强上多少,哪天得上门拜访去取取经。” 这家伙比那天晚上更油滑了,不知在打什么主意,于思不惮以最坏的恶意去惴测他。 “青先生一身鸟毛跑哪去了?”于思开口就不怀好意。 “集市不是不准携带武器嘛,碰巧我那身鹰羽披风被我炼化成功了几枚飞羽,所以就只能放在集市寄存了。”青鸢不以为意,反而看着毛球痛心说道,“你养的你这朋友也忒历害,被他一下就弄断两根,害我心痛好久。” 就好象朋友邻居之间的聊天,青鸢表现一直很平和,于思有些摸不准他的性子。 怒拳难打笑脸人,更何况那天晚上青鸢一直没下死手,反而被毛球从大腿根部剜掉好大块肉以及两羽据他说很重要的毛,于思到底不是刻薄至极的人。 “毛球也不是故意,青先生大人大量。”于思决定学着青鸢,心态平和而谦逊。 “你朋友叫毛球啊,人如这个狗如其名,倒也帖切,于公子是才到集市吗?” “是啊,才到不久,青先生就来了,倒是麻烦你满大山到处跑着找,实在让我过意不去。” “没事,没事,职责所在,我就是劳碌命,于公子既然才到集市,要不让青某尽尽地主之谊,当个向导带于公子到处参观参观,咱们大山里虽不及外面繁华,却也有些特产,就不知能不能入于公子法眼。” “如此,就有劳先生了。” 封十八在旁边听得别扭之极,这两个说话文绉绉的,简直让人满口大牙都要酸掉,倒象是多年未见的好友喜重逢,谁会想到是个你死我活的追杀之局。 于思突然转过头来笑嘻嘻的对着封十八说道:“十八,你先回去吧,免得族长挂念,这里有青先生陪我就够了。” 封十八目瞪口呆,忍不住道:“你相信这只秃毛鹰?” “咳咳”青鸢在旁边忍不住苦笑,”青某实在想不到哪里得罪你们封氏一族了,总是钟对我们鹰族。” 封十八却不理他,只是看着于思双眼。 于思收敛嬉笑,静静的和封十八双目对视,眼神清澈而明亮,认真说道:“十八,我知道族长肯定有交待,让你快去快回,既然已到集市了,那么我在这里就是安全的,难道还要你晚上陪我一起吹风,那明天谁给我送吃的喝的?你还是早点回去,免得族长挂念。” “相信我,朋友。”于思拍了拍熊族少年肩头,强调道。 封十八眼晴有些发红,脱下一直穿在身上的毛裘披在于思肩头,勉强笑道:“你别出集市,我回去向族长复命,最迟明早就来。”说完,头也不回就走。 但于思知道,封十八既然说了,那他明早就一定会来。 看着封十八的背影,青鸢叹道:“十八对你还真是不错,护身毛裘都给你了。” “护身毛裘?” “你不知道?我们妖族化形后总是会炼化一些随身法器,比如我的鹰羽披风,熊族一般就是弄身毛裘了,因为是身体一部分,使用起来总是会特别顺手些。” “还有这种说法。”于思感受着肩上披着的毛裘,想着这是从封十八一根一根从身上薅下来的熊毛,有些感动,感动中带着一丝别扭 “于公子怎么对妖族什么都不懂就进了十万大山呢?”青鸢痛心疾首道。 “那个因为事出突然,仓促了些。”这倒是事实,于思被说得不好意思起来。 “难怪为了一口吃的就敢把咱们风少爷脖子给弄成两截。”青鸢叹气。 怎么哪壶不开提哪壶!于思顿时满头黑线。 “不说这个,不说这个,你看我这张嘴,老了,就喜欢絮絮叨叨的,于公子还请见谅则个。” 青鸢带着于思有一步没一步的逛起了集市,他的口才比封十八不知高明到哪里去了,一路上细细解说,引经据典,两人竟向忘年交一样不时发出一陈畅快之极的笑声。 毛球忽然从于思肩头蹦了下来,带着于思七拐八拐,张嘴就去叨某个摊位上的一根青草。 这不是明抢吗,于思眼疾手快,一把捏着毛球脖子给提了起来,引起毛球好一陈哀怨。 “好眼力,不死草,也算得上是咱们大山特产。”跟上来的青鸢好一陈夸奖。 这家伙说话圆滑,从不吝啬赞美之词,捧人于笑谈之间,不着痕迹,极其自然,和他聊天简直是如沐春风般浑身舒泰。 “不死草?”于思想起背上那一大捆。 “对啊,咱们十万大山里倒是不少,只是其性习惯独株,又甚是难以寻觅,所以倒也算得上是稀罕之物。” “那它有什么作用?”对于毛球视若宝贝的家当,于思实在有些好奇。 “因为其生长无需水土,能自然从空气中吸取养份,所以能长青不萎,常年带在身边嘛,当然是能滋润肌肤,起美白养颜之功效了,是大山里众多女妖眼中的必备之物,不过这里只有一根聊胜于无,聊胜于无罢了” 于思满头黑线,原来是这母狗爱美,天天带着一捆化妆品满大山跑。 毛球却不管这么多,在于思手上龇牙咧嘴,本来血红的双眼更加红了,红着双眼盯着那地摊上区区一根不死草。 于思无奈,掏钱,那做买卖的妖族却是对于思手上银币不屑一顾,看都不看一眼。 “咳咳”青鸢觉得今天嗽特别多,提醒道:“大山里妖族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什么叫钱,自然也不认识大晟国铸造的银币,所以集市中只能以物易物,于公子看看身上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于思顿时为难了。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七章 罡风 喧闹集市中毛球张开稚嫩的小嘴几乎就要嗥叫出来。 于思愁眉苦脸的扒拉着身上残破的青衣,他身上倒是还真有三件值钱的东西,关秣送的由陆小乙亲自制作而成的符甲,封十八薅下自己身上熊毛炼制出来的毛裘,还有系在背上的一捆不死草,前两样都是朋友相赠之物,而且价值极大,自然不能拿来去换毛球看中的化妆品,最后一样,还是算了吧,总不能以草换草吧! 青鸢看着为难的于思,叹道:“于公子这是也对,公子进山时事出突然,自然无甚准备,青某倒还有一些不值钱的勾当,留之无用,弃之可惜,这回倒算是派上用场了,妙极。” 他边说边不知从哪儿掏出根羽毛,那做买卖的妖族看到羽毛马上眉开眼笑的完成交易,于思顿时就知道青鸢这根羽价值大了去了,至少比一根草价值大。 明明是送了人情,青鸢却做得举重若轻,竟象是于思帮他丢了些包袱负担样。 毛球则欢天喜地地拉着于思松开背上亚麻布卷,小心翼翼把才弄到的不死草给归成一堆又捆了起来让于思系在背上,才重新趴在于思左肩头闭目养神。 好大一捆不死草,引起周围妖族一陈侧目。 青鸢眼晴都看直了,真心赞叹道:“原来你朋友有这么大一捆不死草,做窝做床都够了。” 于思微笑:“她就是做窝用的,每晚几乎是搂着睡。” “哈哈,原来如此” 一人一妖缓缓而行,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偏偏青鸢察言观色甚是历害,于思有时看中妖族的几个特产或者小玩意之类,青鸢竟好象全是知道,不知从哪儿总是能掏出羽毛来,不由分说就给换了回来,甚至还帮于思换回来了一份情茶。 如是者三,于思实在是不好意思,羞赧道:“青先生老是破费,小子自地自容了。” 青鸢微笑:“于公子不用在意,咱们鹰族嘛,别的不多,羽毛还是挺多的。” 也不知是真是假,但于思知道,那些做买卖的妖族换羽毛换得兴高采烈,青鸢拿出来的羽毛总是不那么简单的。 这青鸢倒是个妙人。 阴天时节的黄昏总是比平时来得更早,何况又已是深秋季节,两人谈兴正浓,意犹未尽,奈何天色已晚,广场上妖族渐渐稀少起来,及至三三两,然后是空空荡荡,于思把青鸢送至方正肃穆的石碑前依依惜别。 “于公子留步,万一不小心送出了集市,又要动手,甚是麻烦。” 于思笑意盎然的看着青鸢连连点头:“青先生所说极是,那青先生好走。” “想来十八也已向你说明,这里晚上陈法消失,刺骨的罡风四起,于公子还是要做好心理准备。”青鸢边从石碑旁边收回鹰羽披风边嘱咐。 “青先生放心,十八留有护身毛裘予我,总是容易熬过去些,”于思盯着青鸢的鹰羽披风捉狭道,“要不青先生的披风也借我一用?” “哎呀,这个怕是不大好吧,我这披风挡刀剑还行,御寒么作用却是不大。”青鸢干笑。 “哈哈” 于思和青鸢相谈了一下午,虽然畅快,感觉总是很特别,不得其解,终于忍不住,看着青鸢双眼认真到:“咱们严格来说是敌非友,青鸢先生为何对我如此耐心,或者说总是愿意关照我些。” 青鸢微笑:“说到底么,青某和于公子并无私仇,青某只是职责所在,而且于公子又得月霁和封老二相助,万一能侥幸出得了十万大山,青某留一丝香火之情说不定就能有些好处;如果于公子不幸身陨此地,青某也是不亏的,公子背上的不死草说不得就是青某的了。” 青鸢竟是毫不避嫌,把自己心中的小九九全部给说了出来,于思只觉又好笑又好气,一时分不出他所说是否其所想,假作真是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真乃极高明的手法。 这青鸢啊,以君子或小人来界定他,简直是对他的蔑视。 伪君子?真小人?真君子?伪小人?谁知道呢,但是于思却是知道,如果自己真能出得了大山,对青鸢绝对恨不起来。 “对了,于公子千万不要试着离开集市,这里飞鸟不度,只有眼前小径一途,集市旁边是不好动武的,但是小径另一边的必经之路,我却是安排了不少鹰族好手埋伏,即使是月霁亲来也讨不了好去,于公子才修行至知意境,还是不要去试的好。” 青鸢才走出没几步又回头提醒于思,语气恳切,有着长辈对晚辈的拳拳关心之意。 于思叹气道:“多谢青先生提醒,要不青先生把他们给撤走?大家和和气气不是挺好的吗?” “于公子说笑了,我说过,青某职责所在,自然得尽心尽力,告辞。”青鸢说完,拱手而别,这回却是没再加头,渐渐的消失在小径远方的暮色深处。 于思很紧张,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容易好奇或者说恐惧,在他敏锐的感官和外放的神念中,知道广场陈法的力量正缓缓消退,凉风渐起,空荡荡的广场上,只有于思一人而已,天地浩大和自身渺小的感觉特别强烈,强烈到有从心底泛起想要放弃生命的无力感。 于思苦笑,用自言自语来提神,他唱或者跳甚至高声喊叫都不能得到任何哪怕一丝的回应,好孤独的环境。 凉意越来越重,于思把毛球连不死草一起捆在亚麻布中,捆在穿在身上熊族少年所赠的毛裘之下,紧紧的系好随身衣服。 秋风越来越烈,然而只是凉而已,如果是这种程度,那么对于修行者或者体魄强大的妖族而言,实在是不值一提。 明知会有强烈到不能承受的罡风,却偏偏不来,这种精神上的折磨实在是有些难受,伴着秋风的凉意,伴着忐忑不安的心情,于思靠着山崖,盘膝而坐,或许,靠着山崖总是要安全一些,闭上双眼,陷入安静或者说睡眠,潜意识中缓缓的引导着左臂天府中树的力量和右臂天府感受到的天地之力在手臂经脉中不断循环,这已成为他休息时的必修课,从不间断,即使身处未知危境也不敢懈怠。 午夜子时,于思双眼微睁,广场中突然呜咽四起,身边天地气息变得零乱而又肆虐,风竟然不是从远方而来,而是在身边直接形成,不,是在广场的所有地方,所有的点都在产生风源,通过强烈的相互碰撞不但没有稍弱,反而更加猛烈,黑风c暴风c飓风就连于思的肌肤血肉甚至骨髓也感受到了体内形成了风的漩涡,这风,竟是可以刮在了人的身体内,这是天地气息形成的风。 罡风四起,发狂的罡风,撕扯着所接触到的一切,就象是鞭子一样一下一下的抽打着于思的身体血脉,一股刀割剑削的痛苦直接烤问着于思的灵魂深处,他终于忍不住张嘴吼了出来渲泄着身体的痛苦,伴随着身后毛球的嗥叫,响彻广场。 然后风又刮进了嘴里,刀和剑也随之在嘴中挥舞。 于思想要痛昏过去,然而这种触及灵魂的痛却是昏过去的机会都没有。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八章 鹰王 于思终于理解到了封十八和青鸢所说的刺骨罡风,不,比他们所说的刺骨罡风更让人痛苦,这不是刺骨罡风,是直接在骨头甚至骨髓里绞起的刀剑。 非人的罡风折磨不是一时一刻,而是持续,不管于思如何应对,坐c立c行c走c爬c滚都不能哪怕削弱一点点的痛苦,偏偏又维持着最清醒的意识,让他不得不直面来自灵魂深处的绞痛。 于思终于不再试着反抗,重新盘膝坐在罡风浓烈的肆虐之中,咬紧牙关,紧闭双眼静静的坐在空无一人的广场上,任扭曲的面孔和肌肉不断颤抖。 痛苦没有变得麻木,只有无休止的忍受。 时间在罡风中已没有概念,也许是一瞬,也许过了很久,于思在罡风中突然感应到了什么,艰难的重新睁开如山般沉重c刀削斧砍般刺痛的眼皮,他看到了一个伟岸男子身影,一个缓缓在罡风中前进的男子身影,就那么一步一步走到了他的面前。 一身银白色的锦衣,即使在最浓烈的罡风中,丝毫影响不了男子身影的威严和从容,肆虐在空中让人生不如死的罡风倒好象是为着欢迎男子的到来般,带起锦衣飞舞,衣袂飘飘,更显其伟岸而飘逸的身姿。 妖王没道理在这种时候这个地方出现,于思马上知道了男子是谁,这种身形,这种气概,只有鹰王。 “我叫青范臣。” “我是青风的父亲。” 男子站在于思身前,居高临下审视着盘膝而坐的于思。 于思努力和疼痛作着艰难的斗争,颤抖着张开嘴唇:“我知道。” “我来看你如何受罡风的折磨。”青范臣冷酷的盯着于思双眼,感受着那份来自灵魂的绞痛。 于思忍受着,弯曲双腿,右手侧身撑住地面,挣扎着站了起来,他的腿及至全身仍在颤抖,但是却站得很直,站在比自己整整高了一个头的青范臣面前。 不管是在晟国与教廷的惨烈的战场中,还是在短暂而坚忍的修行道路上,于思很怕痛,非常怕死,可能会逃跑,甚至会放弃些什么,但是他从来不会被另外一个人当面羞辱,如果非死不可,那么也必须站着死。 “修行到你的境界能对抗罡风了吗?”于思认真的问道。 他发现自己说话已经能够流利起来,至少已能控制住嘴唇不再颤抖。 青范臣沉默。 于思静静的看着青范臣的沉默。 罡风依然在空中c在身体中出现c旋转。 “不能。”青范臣的眼神露出一丝赞赏,即使他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但并不妨碍他欣赏他的杀子仇人。 “那你现在也在忍受。”于思甚至在脸上溢出一丝微笑。 “是的,但我一定要来看到并感受你的痛苦,我代青风看和感受的。”青范臣淡淡的说,他的眼神坚定,脸上的肌肉不曾有任何颤抖,就好象在说着别人的痛苦。 于思沉默,有些冲动,突然道“如果我告诉你青风的死只是个意外,并不是大山里传说的为了食物,你信吗?” 在必死的环境中,说慌已经没有意义,何况是一个在罡风的扫荡下还在乎自己尊严的人。 青范臣站着,没有说话,良久才道:“我信。” “当时青风c我c毛球正在抢夺某件东西,你信吗?” “我信。” “如果我们知道青风是已开窍的妖族,或者知道他是你儿子,可能他就不会死。” “我相信,但是青风就是我儿子。”青范臣冷冷的陈述着某个事实。 “我知道,我说这些并不想求得你的原谅,只是觉得你应该知道这些,还有你是个好父亲。”于思松了一口气,这样就很好,终于把事情本身的原因说了出来,他不知道为什么要说这些,或许是因为眼前同样忍受着罡风肆虐痛苦的青范臣。 “你现在可以杀我了。”于思闭上了眼晴,他甚至觉得能够不用再忍受罡风的折磨其实也是一种解脱。 青范臣摇头:“这里是集市,刀兵不起,任何人不能违反这条规矩,包括我。” 于思依然闭着双眼,感受着罡风中那些刮人的刀霜剑雨,冷笑道:“现在是午夜,除你我外没有其它生命,罡风中你杀了我,直接丢进妖族禁地,没人会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错了,规矩就是规矩,不能因为没有被发现的可能就破坏了规矩,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把你们人族的一些小聪明往我们妖族身上套。”青范臣指着广场入口外的石碑继续说道,“卡龙达斯的双眼一直在看着并守护妖族的荣耀。” 于思重新张开双眼,静静的看着眼前传说中的鹰王,宽广的额头,挺直的笔梁,斜挑入云的眉毛浓密而又整齐,双目有神,不怒自威,紧抿的嘴唇代表着坚忍和果敢。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很有魅力并且愿意坚守原则的男人,于思甚至有种错觉,这才是妖王该有的气质,也许他将来真的会成为妖王并带领妖族重新走向兴盛。 一人一妖都不再说话,只是静立在罡风中感受并忍受着非人的折磨,就连一直呆在于思后背亚麻布卷里的毛球都不再嗥叫如果毛球能昏过去该有多好,就不用惨遭如此折磨,也许她真的昏过去了 时间就这么任性的在两人眼神中流逝,泛在天空的微光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是黎明前的黑暗,预示着曙光即将到来。 天地间的气息忽然颤抖了一下,然后罡风就那么突兀的停止了,不带起一颗尘土,风还是风,云还是云,远方天际线的山峦依旧广场上仿佛从没有发生过任何事情,深秋的凉意中只有安静和黑暗,还有站着的一人一妖。 非人的痛苦忽然消失,紧绷的神经一下松驰起来,强烈的反差让于思双腿一软,差点直接坐了下去。 于思没有倒下,他用绝对的意志强迫自己依然安静的站在广场上,站在鹰王青范臣的对面,笔直的身躯甚至没有任何哪怕一丝的涟漪。 温暖的气息涌现在集市空气中,广场的法陈重新运转。 “希望你不要走出集市,就这么每天接受罡风的洗礼,这是对青风最好的礼物。”青范臣紧紧的盯着于思的双眼,在他双眼里寻找恐惧和痛苦,然而他失败了,于思的双眼只有平静,在黑暗中闪着明亮而平和的光。 “你会害怕的,青风不会白死。” 青范臣冷酷的笑了,他知道并深切的体会了这种痛苦,忍受一天可以,说不定一个月也行,但是天天如此,没人可以受得了,包括他自己,他甚至能想象到于思跪在自己脚下痛苦流涕,跪在青风的墓前忏悔,然后他再轻轻的挥下手中的刀,以人族少年的头颅来祭奠自己最小也是最宠爱的儿子的灵魂。 他不想再听于思说什么,在黑暗中转身,准备离开。 “为什么就不杀了他呢?”头顶的星空突然传来一声轻叹,飘忽而又妖异。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妖王 空旷的广场不该有别的生命,青范臣非常自信自己的感官神念,然而 “谁?”青范臣没有回头,站在原地不动。 于思的双眼更加明亮,他的神念几乎铺开到能力的极限,抓捕着广场上所有细节,甚至能抓到凉风摩擦广场地面的轨迹。 一条黑色的身影缓缓的从天空上走了下来,就好象空气中有了阶梯,一步一步,走得很慢,但是坚决,这实在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于思至少明白一个道理,在空中求快是件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事情,修行到一定境界总是能飞掠很快很远,但是在空中慢慢的一步一步行走却是太过艰难,于思目前不但做不到而且理解不了。 广场有陈法保护,飞鸟不度,然而陈法似乎对黑色的身影没有任何影响。 和鹰王青范臣的不同,从天空中走下来的身影身着一身全黑的锦衣,广场没有风,所以身影没有飘逸,只有庄严。 他的身材和青范臣同样的伟岸挺拔,但于思却能从这种伟岸挺拔中感受到那么一丝丝的沧桑。 他的额头和青范臣一样宽广,但宽广的额头上却有数之不尽的细细沟壑。 他的眉毛和青范臣一样浓密而整齐,但是浓密的眉毛不是斜挑入云,而是稍稍往下,带着丝丝白缕往颧骨低垂,如积雪下不堪重负的细细竹叶。 就连他的容貌也和青范臣有几乎相似,只是在俊俏的面孔上写满了岁月的痕迹。 这是个老人,于思如是想。 他就这样走了下来,腰畔挂着一把没有刀鞘微闪着红色流光的刀,肩上系着闪耀金属光泽的鹰羽披风。 黑影走在了广场坚实的地面,走到了于思的面前。 集市的陈法由谁掌握,那么谁就不会受陈法影响,这实在是很简单的道理,集市的法陈显然已被妖王关闭。 于思微笑:“妖王!” 然后他看到妖王也笑了,带起眼角浓密的皱纹,很慈祥也很和蔼,在和蔼慈祥的笑容中,妖王伸了右手,握拳,然后拳头就轻描淡写的砸在了于思胸前,砸在了封十八所赠的护身毛裘和关秣所赠的由陆小乙亲手制作的符甲上。 就象一根断了线的风筝,于思在空中划过一道长长的带血的弧线,在广场的空气中飘了起来,飘了很远,直接撞到背后坚实的山崖才终于掉了下来。 即使妖王只是随意挥出一拳,即使有了毛裘和符甲的保护,但于思还是吐了很多血,断了很多根肋骨,肋骨扎进了腑脏,很痛,非常痛,伤得太重,会死人的。然而他不在乎,在战场上他有很多次都快要死了,最终都活了下来。所以他还是努力挣扎着坐了起来,和罡风中的痛苦相比,这种痛让他麻木,相对来说更加能够忍受。 妖王意外的看了他一眼,带着满脸的不屑一顾说道:“符甲!人类总喜欢穿这些没用的东西,你们不知道实力才决定一切吗?” 于思冷冷的盯着他,没有开口,他的口里溢满了鲜血。 妖王没有再理会他,看着青范臣笑了,笑容中带着无奈,叹息道:“你看,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你们总要把事情弄得复杂?” 青范臣皱眉,他看着妖王挂在腰畔的刀,看着妖王右手拳头上的血迹想说什么,最终只是低下头来,躬身行礼:“参见妖王。” 妖王静静的看着躬身而礼的青范臣,没有让他起来,只是有些感伤:“你真的很好,非常好。” 妖王的拳头重新举了起来,然后就出现在青范臣的头顶,然而却没有砸在青范臣头顶上,空气中另一只拳头突然出现,出现在了妖王拳头的前面,挡住了妖王如山般沉重的拳头,广场上发出战鼓乍裂般沉闷的音暴。 青范臣站了起来,他的手很坚定,拳头很有力,竟能接住妖王必杀的一拳,这实在是一件很意外的事情。 静静的看着眼前的妖王,青范臣终于开口,有一丝意外,夹杂着难明的痛苦:“为什么?” 妖王没有感到意外,也没有回答,只是拿起了挂在腰间的刀,刀才入手,那些刀身上流转的红色微光就象活了一般,光晕乍现,血红而妖艳的刀芒大盛,在广场的空气中伸缩不定,就象是大陆上最毒的腹蛇嘴里吐出的红色舌头。 刀芒遥指青范臣,广场上的气息就象是两条巨龙在空中翻腾,肉眼难见的天地力量迅速汇集,空气中空然出现光影重重的刀剑虚影,虚影因为互相碰撞而消失,然后又出现,再消失,再出现 凝气为意,化虚为实,青范臣竟然也已修炼到了妖王的境界。 然而青范臣手中却没有刀,他的刀还躺在卡龙达斯的石碑边守护着妖族的荣耀,甚至连他的鹰羽披风也在刀的旁边。 妖王的刀已锁定了青范臣周身气机。 青范臣不能退,一退血红妖艳的刀光就会随身而来,及至绵绵不绝,至死方休。 然而他也不能不动,为了眼前的刀,他已消耗了太多的气势和精力,他所操纵空气中的刀剑虚影渐渐有些溃散。 所以青范臣动了,散在他周围的刀剑虚影瞬间消失,任由妖王操纵的刀剑虚影落在了他强悍的身体上,带起满身的伤痕和鲜血,然而这些伤不重要,他把全部的力量都放在了右手的拳头上,拳头发出了银色的实质性光芒,没有谁愿意接受这一拳,即使妖王也会要暂避锋芒,只要妖王退,他就可以退,他愿意逃,这不是耻辱,是战略,他相信自己的速度,大山里的鹰族从来都以速度见长。 一声刺耳的音暴巨响,拳头从空中消失,然后直接出现在了妖王面前,妖王冷冷的看着迎面而来的闪着银光的拳头,他没有回避,身后的鹰羽披风挥舞,挡在了闪着银光的拳头前,然后披风裂,拳头直接落在了妖王的胸口,和于思挨了拳头一模一样,妖王带着血迹直接被轰在了身后的悬崖山峰。 然而妖王也没有死,他的伤很重,重到嘴里溢出的鲜血一直不停,他站了起来,额头上的岁月沟壑挤成一团,腰背佝偻,他的鹰羽毛披风已完全破损,他身上的黑色锦衣完全裂开如破烂的布帛,露出里面残破的仍偶尔会闪起黑色流光的符甲, 妖王竟然也穿着他才表示不屑一顾的陆小乙亲自制作的符作,青范臣一拳直接毁了妖王辛苦炼制的护身鹰羽披风,毁坏了大陆上盛名远扬的由陆小乙新手制作的符甲,然后重创了妖王修炼不知多少岁月而强悍至极的妖族肉身。 青范臣的拳头起到了他自己都意想不到的效果,然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章 青范臣 妖王带着嘴角不断溢出的鲜血,缓缓但是坚决的走到了青范臣身边,他是南部十万大山的妖王,没人可以随意伤到他,任何人要伤害到他的身体,都必然要付出相当的代价。 所以当青范臣带着实质化银光的拳头砸在了妖王身体的同时,妖王手中血红流光四溢的刀也直接劈进了青范臣的强悍的妖王境身体。 妖王拼着挨上青范臣一拳,也要当场斩杀青范臣。 青范臣还没有死,从左肩到右腰,一道长长的刀口就这么赫然裸露在外,刀口翻起的血肉却漆黑一片,没有一丝的鲜血溢出,妖王手中刀上红色的流光竟是炭化了青范臣强悍的身体,直接破坏了其旺盛的生机,在漆黑而长长的刀口中,可以看到火红的心脏仍然在空气中顽强的跳动。 好厉害的刀,大陆上没有任何人可以医治如此破坏性巨大的伤口,青范臣已听到了死神在耳边呻吟,他没有再挣扎。 静静的躺在冰冷的集市地面,盯着居高临下看着自己的妖王,冷冷道:“为什么?” 妖王眼角的皱纹更加细密,叹道:“大山里只能有一个妖王。” 多么简单而粗暴的道理,然而 青范臣好象听到了世界上最可笑的事情,竟是当场笑了起来,笑得眼泪都掉了下来,笑得伤口漆黑的血肉不断的颤动。 妖王安静的看着青范臣笑得溢出眼角的泪水,有些出神。 青范臣终于不再那么撕心裂肺的笑,然而仍然执着的抬头,仍然面露微笑:“可是你是我父亲啊!” 靠在山崖边坐着的于思完全听呆了,忘记了胸口肋骨扎进腑脏的剧痛。 妖王看着微笑的青范臣,终于坐了下来,坐在青范臣的身边,想用手去抚摸自己儿子的头,然而终究还是没有,他的眼光蒙上了一层水气,有些悲伤。 “你也知道我是你父亲,可你为什么要逼我呢?” “我不明白。”青范臣依然在笑,冰冷的笑。 “我把大山里的事务全部交给你,把所有的权利全部给你,就是希望你能把身心放在处理大山日常事务上。” “可是你做了什么,你竟是把事情全部交给了青鸢,难道妖王位置对你这么重要么?定要修炼到妖王境界和我相争么?” 青范臣只觉得痛是在心里,而不是在那触目惊心的伤口,但仍然在笑,带着眼角未干的泪痕,轻声道:“你认为我修炼到妖王境的目的是争十万大山的妖王位置?” “难道不是么!”妖王眼神渐渐清晰,蕴藏在眼光的水气已消失殆尽,他的目光重新坚定,“在这个大山中我给你的你才可以有,我不给,你不能抢!” 青范臣看着这个老人,看着他额头上布满的皱纹和垂下来的眉毛,眼光中充满了讥诮,他发现自己的笑都有些多余,冷冷的道:“我日夜努力修炼,不敢有丝毫懈怠,只是因为如果要振兴妖族,需要更多的妖王境界高手,妖王的位置对我来说实在不值一提。” “我和夫人原本准备等到青风化形的那一天,就离开十万大山,在大陆上找一块山林,重建一个妖族兴旺的大山,青风如果能修炼到妖王境界,我也会让他出去靠自己的力量重建妖族的地盘。” 青范臣突然激动起来,早已苍白的脸色泛起丝丝的红润,“我们有多少妖王,就能建多少大山,那时候的妖族,自然是大陆上最强大的种族。” 妖王怜惜的看着他,就象看着一个正在玩肥皂泡沫的任性孩子,叹息道:“你错了,人族不会让我们发展起来的,南北两大妖王的存在是他们容忍的极限,如果有更多的妖王出现,那么就意味着战争。” “所以你就只愿意躲在大山深处苟且偷生?”青范臣嗤笑。 “这不是苟且偷生,这是生存之道。” “你没有试过你怎么知道?” “我自然知道,两百年前我也和你一样努力并且志向远大,修炼到妖王境后与前代妖王一起挑战人类,结果就是战争。直到前代妖王战死,血狼一族灭绝,战争才结束,妖族才得以在大陆上继续生存。”妖王低头缅怀着往事。 于思静静的听着妖王与青范臣的悲伤和痛苦,原来两百年前的战争还有另外的原因,大陆上的传说到底只是传说而已。 青范臣冷笑道:“人类并不是不想消灭我们,而是因为有南北两大妖王,有大山里许许多多的化形妖族才让我们的族群得以生存,妖族的生存从来都是靠我们自己。” “你永远不会明白一个道理,大陆上没有一个种族能靠着别的种族的施舍和怜惜而生存你坐在妖王的位置实在太久了,二百年,二百年的权利和苟且早已让你腐朽不堪。” 青范臣脸上讥诮之色更浓:“你怕了,你躲在深山里靠人类的施舍而生存不,是你老了,你只在乎你的妖王位置,你只在乎你自己。” 黎明前的黑暗终于过去,远方的曙光已隐隐出现在天际线的边沿,在浓厚得阴郁的云层中透出一丝微弱的光线来,一点雨水轻轻的滴落在于思的嘴角,于思无意识的用舌头舔进了嘴唇,他在雨水中分明感到了一丝苦涩,雨水越来越多,越来越急,刹那间就是倾盆大雨,沉重的水滴砸在了于思的肩头,砸在空旷广场的地面,砸在了妖王嘴角溢出的鲜血中,砸在了刻着卡龙达斯四个大字方正而棱角分明的石碑碑顶,砸在了青范臣裸露在外火红的仍顽强跳动的心脏上。 连续不知多少日满布阴沉云层的天空再也不能承受这世间的污浊与沉重,化为雨滴奔流而下,就象满天挥洒的泪水。 南部十万大山里深秋的雨季终于还是来了。 青范臣不再理会妖王的悲伤与自怜以及他自以为是的大局观,看着满天飘洒而下的雨滴,感受着雨水直接滴在心脏上的凉意,叹道:“原来心也是冷的。” 环目四顾,极高处有妖王殿,四面有常年绿意的青山,山中有正不断成长的妖族青范臣依依不舍的收回眼神,重新看着天空,仿佛能看透厚厚的云层,看到那正怒放生命的太阳,仰天长叹:“生为妖族,当提三尺青锋,复先祖荣光,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 言讫,溘然长逝。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一章 阴谋 急促的雨水覆盖了晨曦微露的十万大山,仅有的一点微光又给完全搅乱c消失,集市又重新陷入了黑暗,甚至比黎明前的黑暗更加漆黑,卡龙达斯石碑模糊的轮廓迷蒙在一片水气的夜色中央。 卡龙达斯的石碑肯定一直都在,然而青范臣却再也不会醒来。 于思的心里泛起浓重的悲伤,作为人族来说,死了的青范臣才是一个好的青范臣,可是那份悲凉和无力却仍是任性的充满了于思的胸腔。 妖王一直坐在暴雨中,坐在青范臣身体旁边,默默的看着雨水从长长的伤口真接飘进了青范臣的胸腔,积满,溢出,不带出哪怕一丝的血花,象是山涧飞泉般清澈而明净。 “你为什么就这么固执呢,你是我最优秀的儿子啊。”年老的妖王喃喃而语,下颌不断往集市地面滴下一颗颗的水珠,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珠。 然而白天总会要到来,集会还是会重新热闹,妖王重新站了起来,他的嘴角已经不再往外溢出鲜血,只是他的步伐有些蹒跚,蹒跚着走到了于思面前,厌恶道:“你怎么还不死?” 于思没有说话,靠着山崖不断挣扎,虽然每动一下就会带动着胸口里已断的锋利的肋骨更深的扎进腑脏,感受着胸腹腔的剧痛,嘴角里重新涌出鲜血,虽然是背靠着山崖,虽然身体歪斜且极其惨然,但他还是站了起来。 “我象是还能活下来的人么?”于思脸上露出了笑容,笑得很淡然,就象是在谈论着别人的生死。 妖王不以为然,指着不远处的妖族禁地完全漆黑的洞窟道:“今天我已经杀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不想再动手,你是自己走进去,还是我重新杀你一次再丢进去?” 于思点了点头道:“人族的修行者杀了鹰王青范臣儿子,随后逃进了妖族禁地,鹰王怒火攻心,不顾一切追杀进入妖族禁地,不幸遇难,是吗?” 妖王冷笑道:“想不到你还是个聪明人。” “我一直都是聪明人,可惜聪明人总是活不长的。”于思叹息,“熊族和鹰族敌对,是在你授意之下故意而为,对不对?” 妖王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人类少年,他不介意解答一些困惑,何况这些本是他的得意之作,有人分享总是好的,何况是一个将死的人。 “不错。” “所以熊族族长派封十八来找我也是你的授意?” “不错,你们人族的月霁竟还以为封重一救下你来是在因为她的原因。”妖王冷笑,这实在是件一箭双雕的事情,送出了人情还办了自己的事。 “封老二给了我两个选择,其实不管我如何选,最终还是要到集市,只有在集市,我才能和青范臣安全的谈判,对不对?” “对。”妖王也有些欣赏眼前的人类少年,有些嫉妒,为什么人族就是这么天然的智慧超群。 可惜的是他忘了才死在自己刀下的亲生儿子。 “哈哈,封老二自然没想到,我竟然会什么都没有选,于是他没有办法,只能把话点破直接叫我来集市。”想起熊族族长当时表情的无奈和愤怒,于思笑容有些得意。 他总能在一些事情中找到开心的地方,哪怕是一件把自己当成弃子的骗局,哪怕即将面对死亡,所以他即使活得再艰难,却还是高兴的活了下来。 妖王意外的看着他的笑容,带着欢快笑容的面孔因为牵动肋骨有些扭曲,但他确实笑得很开心,这种开心是装不出来的。 “我到了集市,为了安全自然会要在这里度过夜晚那种罡风还真是生不如死啊。”于思感叹,接着说道,“你了解你的亲生儿子,只要青范臣知道我晚上在罡风中受折磨,他必定会要来看杀子仇人的痛苦。” “你早就知道青范臣已修炼到妖王境,早就想让他永远消失,却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因为你老了,你怕自己不是他对手,哈哈,妖王竟会怕自已亲生儿子,这实在是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于思又笑了,只是这次笑得却很苦涩,苦涩不是为这眼前腐朽的老人,而是为躺在冰凉广场地面的那具生机全无的身体。 “不要再说了!”妖王突然道。 “我为什么不说?”于思嗤笑,“你知道青范臣的性格和品德,知道他会在卡龙达斯的石碑前放下自己的刀和护身披风,你来了,带着随身的妖刀和护身披风,甚至还穿着人类制作的符甲。” 妖王突然道:“你错了。” “额?” “符甲不是你们人类的,符甲是由陆小乙亲手制作,而陆小乙是我们妖族的天才。” 陆小乙是妖族,而且恰恰是二百年前人族与妖族战争时期的符文大师? 妖王有必要骗一个必死的人吗? 于思皱眉,良久才冷笑道:“这些都不重要,对不对,重要的是你还活着,你将继续是南部十万大山的妖王,而青范臣,你的亲生儿子却死了!” “我有很多儿子。” 于思厌恶的看了妖王一眼:“一切都按你预想中的剧本走,是不是很完美?” 卡龙达斯的石碑仍然在集市入口处耸立如初,只是漫天的雨水完全把它团团围绕,让它迷蒙在水气中消失不见,而妖王的身躯仍然佝偻在风雨中不肯倒下。 远古妖族伟大而波澜起伏文明的没落,已经不再是一个不可理解的事情。 于思不再笑,他用手撑着石壁,皱着眉头,吞下涌入口中的鲜血,缓慢但是坚决的站直起来,然后踉跄移步,每移动一步,他的喉咙就会发出吞咽的声音,那是从腑脏流出来的鲜血,移动着前进的脚步越来越稳,竟是蹒跚着走了起来,就这样走在了风雨中,走过妖王的身边,走到了那具生机全无的身体旁,低头,他已没有力气背起青范臣的身体,直接抓住鹰王脖子上被雨水浸淋湿透的白色锦衣领沿,就这样拖着青范臣到了妖族禁地漆黑如墨的洞口。 冷笑道:“我带他进去,你没有资格碰他。” 头也不回直接踏入了妖族的禁地。 妖王就这样看着人族少年和青范臣消失在漆黑的洞口,空旷的广场只有他孤单的身影,风雨把广场上的鲜血不断冲淡c冲淡,流走,消失不见,可能是因为才受重伤的关系,妖王强悍的妖族身体竟感到一丝凉意,引起了一陈颤抖。 抹干净残留在嘴角的血沫,整理好残破如布帛的黑色锦衣,妖王身体空然腾空而起,真接飞向了集市极高处的妖王殿,半空中挥了挥手,一道陈法之意凭空出现,广场上重新温暖起来,风雨隔绝,飞鸟不渡,然而还是寸草不生。 随着天色越来越亮,集市中妖族越来越多,喧闹中的集市好象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只有一个熊族少年提着食盒满脸焦急与担忧的不断寻找着什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改造 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洞而已,就是有点黑,踏进妖族禁地的于思如是想。 他试着从洞口重新返回到集市,然而能够顺利让他进来的漆黑如墨的洞口却有如紧绷了一层看不见的屏障,任性而坚决的挡住了于思返回的道路。 屏障很柔软,却偏偏又坚不可摧,明明用手可以随意搅动,却是深不见底,就好象大海里的水,可以拍开飞溅,可以舀出来,可以烘干却永远不能让它消失。 他没有试着打破这层屏障,因为在他前面不知有多少人类和妖族进过山洞,甚至有大陆上修行的顶尖天才,从来都没有任何一个生命从里面走出来;他也没有力气再试,凭着胸中一口气而坚持拖着青范臣进入山洞的身躯早已提不起哪怕一丝力气,就这么直接垮在了妖族禁地的内洞口。 伤得实在太重了,胸口还真是痛啊,腹部怎么也会痛呢,还有内腑也在痛,全身都在痛,口里又涌出了鲜血还有一直在背上饱受蹂踊的毛球。 终于要死了吗?躺在内洞口于思静静的想。 呼吸好困难,似乎吸进来的空气不能满足身体的需要,还有天地气息也与外面完全不一样,身体在排斥着天地气息的力量,天地气息的力量也在排斥着他的身体。 只有几息的时间,压抑而窒息的感觉吞没了他所有的感官,甚至让他忘记身上的伤痛。 这就是妖族禁地的可怕吗? 侧过头来努力想看清并排躺在自己身边的青范臣身体,然而只有黑暗,黑暗中于思苦笑,喃喃道:“至少你比我幸运,不用再受这种苦难。” 他的头轻轻的歪到一边,那双一直明亮而且倔强的双眼终于合上,随之意识也消失在无边的黑暗之中。 身体里早已饱受折磨的生机慢慢消失,不是因为身体里内腑所受的伤,而是伸手不见五指的山洞里的未知气息,于思的身体完全适应不了,他的生命与禁地里环境格格不入,就象是本来自由生活在水中的鱼突然被丢在了干旱了不知多久而早已枯萎的草地上,只能不断徒劳的努力挣扎着张合嘴唇,直至死亡。 他的呼吸越来越微弱,身体内本来就已不多的血液流动越来越凝滞,心脏的跳动越来越缓慢 就在将要完全失去生命特征的那一瞬间,于思左臂天府跳动了下,一直霸占着天府空间那棵氤氲在雾气中的树突然转动起来,光华大放,就连叶片上也露出雪亮的莹光,它的根须从未知名的空间重新收了加来,它感受到了于思身体外天地间的气息,是那么的熟悉和自然,这让它很兴奋。 它本能的就想出去,可是就象于思进入山洞一样,可以进来,出去却是有一层任它如何努力也冲不破的屏障。 随着于思生命的减弱,天府的空间不再稳定,正缓缓的萎缩和塌陷。 虽然只是一棵没有智慧的树,但求生本能让它选择输出力量给它的母体,对于氤氲在雾气中的树来说,天地气息所提供的力量是如此熟悉,为它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力量来源,精纯的气息从于思左臂天府传导而出,在左臂形成一个小小的循环,然后顺着肩前c中府,过幽门,入丹田,由丹田再及至全身。 如果于思此时是清醒状态,那么他将会获得对他来说至关重要的修行经验。 氤氲雾气中的树在他体内形成了一个修行气息的大循环,这是知意境修行到顶峰的状态,全身所有经脉和穴道能够感受并推动气息的运转,对天地之力的理解自然就会更上层楼,此为去除杂念。 杂念除而道自生,是为止念,风雨不再是风雨,是力量;阳光不再是阳光,是力量;雷电不再是雷电,是力量,每个修行者对力量的理解不同,所以每一个修行者的道也自不同,此为修行者的缘法,只能借助前人经验而不能照本宣科,修行的路本就是各有机缘,谁理解更深,修行的道路就可以走得更远。 理解了力量后将不再是借天地之力,而是驾驭天地之力,可以在丹田内腑中形成循环,积蓄而成自己的真元,强体魄,养元神可惜于思始终处在无意识的状态中,不能感受这种力量和循环,错过了绝佳的机会。 天府内氤氲在雾气中的树送出的力量气息不能算是庞大,但是非常精纯,精纯到能控制并推动于思行将就木的经脉和穴道。 精纯的气息一直在于思体内循环,维持着于思脆弱的生命,推动着心脏的跳动,推动着血液的流动,于思的生命虽然非常脆弱,但是却一直存在,这就够了。 生命的特性之一就是有自我治愈能力。 于思生命的本能开始借助这股力量气息,缓缓修复着身体的损伤,他的肋骨开始从腑脏中移出c驳合;他内腑脏器的伤口开始愈合c归位,他的血液开始增加,他的心跳更加有力,他虽然还很虚弱,但是他的生命已经稳定,不会再因为所受的伤而面临死亡。 但是身体仍与周边环境不能相融,没有左臂天府的力量来源,等待于思的仍将是死亡。 左臂天府的树没有智慧,但它能感应到母体的衰弱以及与周边环境的差异,于是,雾气中的树开始本能的帮助于思的身体,它的力量仍是源源不断的钻进于思的经脉和穴位,进行精密而又细致的改造工作。 于思的肉身开始更加强悍,他的经脉更加宽广,他全身穴位更加敏感而强大,他的腑脏开始增加新的辨识和分解能力对于山洞中怪异的气息,他的身体不再排斥,甚至能和雾气中的树一样,从空气中能感应到天地之力,于是,在千年来谈之色变的妖族禁地,他活了下来,而且依旧会是知意境修士。 整个过程极其细密,而且浩大,更加危险,然而在漆黑的山洞中实在是前所未有的最佳场所,昏迷的于思,安静的环境,没有任何生命的打扰,任意时间的流逝。 天府中的树就这么完全凭借本能静静的c不知疲倦的做着它认为正确的事情。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三章 鲁玛到此一游 于思做了一个悠长而复杂的梦,在梦中,他看到一个至少相当于四个普通人身高的怪人,一头至少相当于四头普通野狼体型的巨狼。 怪人和巨狼坐在高耸云霄的山顶,显然他们在指挥着一场战争,随着他们复杂难明的手势而起的是整齐的呐喊和山崩地裂的大地震动。 于思想看清他们的身形面貌,然而他们身体周围永远笼罩着一层雾气,任于思如何努力总是看不清晰 他突然觉得很难受,也很悲伤。 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雨水随着柔顺的发际掉落在嘴唇嘴角,湿漉漉的滑腻难受,然后他就醒了过来,首先印入眼帘的是一只狗,正趴在左边肩头用舌头舔着他的嘴唇,这实在是一件很不美好的事情。 于思顺手就挥了过去,毛球直接砸向了山洞崖壁。 “离明。” 毛球扑了回来,带着满嘴闪着寒光的白牙。 于思的大脑迅速复活,一下子满头大汗,不小心得罪了这个祖宗,他的右手瞬间伸了出去,直接捏住毛球脖子,嘴里胡乱大喊。 “烤里脊肉。” “离明。”毛球挣扎。 “蒸熊掌。” “离明。”毛球不依不饶。 “水煮鱼。” 随着不平等条约的增加,毛球终于安静下来,稚嫩的小嘴里口水不断的往下滴。 黑暗中于思发现了三件事,毛球活着;自己也活着;好饿。 当记忆全部涌回大脑,于思发现自己还是在山洞中,山洞中黑暗依旧,但是黑暗中却可以依稀辨物,他的感官告诉了自己,这不是妖族禁地有了光线,而是自己拥有了夜视能力, 难道妖族禁地睡觉还有这种功效? 还有刚进入禁地的窒息和排斥感已完全消失,因为什么? 然后他就看到了旁边的青范臣,已经开始腐烂的鹰王青范臣,任你修炼到如何强魄的身体,最终都战胜不了时间的侵袭。 时间? 于思皱眉,这一觉是睡了多久,久到让妖王境身体也开始腐烂。 太多的问题,于思苦恼的摇了摇头。 坐在黑暗中的山洞解答不了任何问题,好在背包中还存有火折火镰之类,借着火折微弱的光线,终于看清了山洞内的情形,内洞口往前不到十步处有一个垂直的转折直接往右,然后就是一个近乎笔直的山洞通道,延伸进黑暗的深处。 明显是人工斧凿而成,那为何又会成为现如今的妖族禁地? 问题越来越多,多到于思已经麻木。 债多不愁,虱多不痒,于思已放弃寻找答案,开始做力所能及的事情,首先把青范臣已开始腐烂的身体安放好,就放在禁地入口附近,面朝入口靠壁而坐,让他见证妖族的兴亡吧。 这是个值得尊敬的妖族,虽然是你死我活的仇人,但于思愿意给他应有的尊重。 “愿你的灵魂能与你最小的儿子得以团聚”于思有些尴尬的念着悼词。 妖族禁地的山洞很安静,比午夜的集市更加安静,这里没有任何的声音,只有于思自己平缓的呼吸声音和趴在左肩头毛球的呼吸声,还有毛球肚子里偶尔响起咕咕的声音,她也饿了。 顺着山洞没走出多远,山洞崖壁突然在火折子的红点中闪出微弱的白色光影,一架白骨,白骨的双手紧紧的扼着自己的喉咙,颈骨已被扼得向后严重弯曲,然而颈骨上的骷髅头却尽量往前伸。颌骨虽然早已没有肌肉的支撑,但仍是张开到一个夸张的角度,这是在生前就因为极力张嘴而使颌骨变形所致。 于思静静的站在白骨前,他能感受到白骨生前的痛苦,受尽窒息和环境折磨而亡,不管是人族还是妖族,都已经结束。 继续前进,不及五十步的距离出现越来越多的白骨,有仍旧穿着衣服的;有衣服都已风化完全消失殆尽的;有虽然穿着衣服但当于思经过的时候,细微的气流带起衣服飘起化为无数碎片 虽然姿势不一,但他们表情却全部一样,张嘴,尽量张嘴,扭曲的面孔仿佛刻进了骨头深处。 毛球显然也是第一次见到如此多的白骨,而且全部是姿势狰狞无声挣扎的骨架,它小心的趴在于思肩头,用精致的前爪紧紧的盖住双眼,就连呼吸都若有若无起来它装作自己不在。 白骨越来越少,终致没有。 于思心中闪过一丝明悟,当妖族或者人类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进入妖族禁地的时候,发现不能回头,那么就只有前进,但是完全不同的环境和气息与身体产生严重的排斥,窒息感c压迫感迅速到来,于是沿途不断倒下,不同时期的人族或妖族因为各自修行境界的不同,身体强度的不同,修炼心法的不同倒在不同的位置,但是区别不是很大,最远的也不过倒在离洞口不到一箭之地的位置。 妖族禁地不单是妖族的禁地,还是大陆上所有生命的禁地。 可是自己和毛球是怎么回事?于思继续困惑。 山洞非常长,长到让于思以为会永远没有尽头,没有阳光,没有任何参照物,直至手中的第一个火折子竟已完全熄灭,这代表着已在山洞中走了整整将近一天的时间,然而前面仍旧是漆黑而无止境的幽深山洞。 黑暗中无休止往前行走的寂寞和单调,如果没有毛球相伴,实在是件不可想象的事,于思一路有一嘴没一嘴的撩拨着肩头的雌性生物,以至于毛球实在厌烦懒得理他,只是趴着进行伟大的磕睡事业,偶尔肚子里传来咕咕的声音算是对于思的回应。 在于思终于力竭,准备休息的时候,他又看到了一具白骨,这实在是意外之喜,只要不是无休止的黑暗和山洞,于思发现,白骨也能带给他惊喜。 可能是惨状诡异的骨架看多了,于思竟从眼前的骨架上看出一丝优雅来,这实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情,骨架上很完整的罩着一身长长的黑色巫师袍,于思马上想到了阿米尔汗国的天才巫师鲁玛,看来来自北方汗国的巫师们有着自己独特的修炼方法,竟能在山洞中呆上不止一天的时间才不甘心的倒下。 天才鲁玛死得很正常,至少从仅剩的骨架上看,他很宁静,象是能提前预言到自己的死亡一样,跪膝而坐,大腿骨和小腿骨叠在一起,双手掌心向上紧靠着大腿胫骨,头骨很自然的靠着山崖,颌骨正常的合拢在一起。 他死时应该没有痛苦,在山洞里这实在是件很了不起的事情,活着的于思对死了的天才表示敬佩。 在白骨的身边,于思学着骨架的姿势坐了下来,闭眼,伴随着肚中空腹的饥饿,在毛球的抗议中慢慢的进入了梦乡。 随时能睡觉的能力是于思在血与火的战场上学习到的技能之一,他可以三天不睡依旧生龙活虎,也可以躺在最坚硬的石板上沉沉的连睡三天。 寂寞的山洞中,有白骨一架相陪也是奢侈的事情,何况骨架的身份是五十年前名震大陆的年轻人族天才,应该珍惜。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于思又在毛球舌头的蹂踊中醒了过来,已经有过一次被敲诈经验,于思很平静的睁开眼晴,拔拉着毛球的头移向旁边的骨架。 然后就在骨架身后的崖壁上看到了一行拳头大的字:“鲁玛到此一游。” 字体飘逸而张狂,透着浓浓的得意。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四章 禁地平台 山洞依然在黑暗中延伸到无尽的深处,在经过不知多少枯燥而单调的的时间后,突然有一个调皮的智慧生命以调侃而且任性的方式直面死亡,实在是一件很让人感动的事情。 被妖族抓了过来,丢进到绝望的山洞中,还有时间和闲情逸致刻字留念。 于思努力让自己微笑,这鲁玛,还真是个特别的家伙。 凑近了细看,惊奇的发现,在大字的下方,还有着许许多多蝇头小字。 很整齐的小楷字体,笔锋匀称而有力,入石三分,显然留字的鲁玛修为非常精堪。 “偶闻深山有禁地,觅而求之,不幸遇俘,复投禁地,顺吾之志,幸矣。尽生平所学,乃存,翌日,力竭,惜不能久,甚憾,存法壹篇,以待有缘。” 好家伙,这哥们虽然是被大山里妖族给逮着丢进禁地做试验,但他原本进山的目的就是准备干这别人唯恐避之不及的事,于思咋舌,天才就是天才,想法与常人都不一样,自信到极点,愿意拿自己的生命做赌注。 汝畏之若蛇蝎,吾甘之若饴蜜。 他赌赢了,至少活了不止一天;又赌输了,依然倒在了妖族禁地中央。 然而年轻的天才还是不愿放弃,抛下种族和修行门派的成见,留下能够在妖族禁地生存下来的法门,立志让后人踏在他的肩膀上继续前进,实在是一件非常博爱并且值得敬佩的行为。 鲁玛留下来的心法名曰归元,心法不长,于思细细的记在心里,没有触碰骨架及其长长的巫师袍任何地方,更没有清除崖壁上的字迹心法,因为这是鲁玛的遗志。 大陆上的智慧生命有如过江之鲫,然而值得敬佩的人却并不是太多,但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和付出,才推动着大陆上各种族不断的前进,于思静静的屹立在遗体前,很久后终于还是鞠躬,然后转身,头也不回继续前进。 安息吧,天才巫师鲁玛。 于思继续在山洞中迈开脚步,往黑暗中前进,凭借出色的夜视能力和间或燃起手中火折子的微光,偶尔能在山洞洞壁找到了滴水,水很清澈,带着山间特有的甘甜,就靠这些大山浸往山洞里吝啬的水滴,维持着于思和毛球生存的希望。 也许二天,也许三天,于思已把鲁玛留下来的归元心法参透完全,是一种类似于龟息术的法门,不同的是龟息术讲究藏匿自己的存在,骗过有智慧存在的生命;而天才巫师鲁玛留下来的心法则是一种模拟自然,通过改变自身气息变成环境的一分子,不止骗过智慧生命的神念,而且还能骗过天地。 所以鲁玛凭此心法成功骗过妖族禁地里特殊的气息,让禁地里特殊至极的环境不再排斥他的存在,不过他的身体内在本质却没办法改变,仍然在排斥着妖族禁地里完全不同于外界生存环境的天地气息。 于思感叹,北方汗国的巫师们对自然的理解真是到了高深之极的境界,竟然能创造出如此绝妙的法门,生存压力至少减小一半,可是身体本身不能借助山洞中的所有的存在,哪怕呼吸也不行,全靠体内本身积存的力量维持,这鲁玛好生历害,在禁地中还是前行了至少一天的时间,怎么也得是化虚境修为。 估计阿米尔汗国年轻的天才巫师也没有想到,号称妖族禁地是一个山洞,而山洞竟是个无穷无尽之势,整整走了不止一天的时间仍不见尽头,只能无奈力竭而亡。 可是要开凿如此长的山洞需要多少人力物力,其目的又是什么?山洞的尽头又有什么呢 黑暗中无休止的前进绝对是考验人的耐力和心智,于思虽然泛起一丝焦燥,但他还是在默默的前行,就这么一步一步的走。 五天,或许十天了吧,谁知道,就在于思有些怀疑山洞是否为某种循环的陈法时,前方隐约透出一丝亮光,很微弱的光,微弱的光线闪耀在山洞的空气中,是那么苍白,那么可怜。 然而这丝光亮却是闪耀进了于思的心中,全身的血肉都欢呼起来,身心的疲惫和眼前的希望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多天少在黑暗中摸索前进,终于盼来了第一缕光明,一直趴在左肩的毛球顿时象弹簧般直接飞扑了出去,山洞中她第一次愿意主动离开于思左臂天府内氤氲在雾气中的树冠。 只有一丝微弱的光,然而这就够了,借助夜视的能力,于思眼前赫然开朗,终于走到了山洞的尽头,依然是山洞,不过却是个大得过份的山洞平台,显然比妖族的集市要大,凭于思的夜视能力,即使加上远处崖壁上透出的那一丝微弱的亮光,依然看不到平台的边缘, 静静的站在山洞平台入口,极目四顾,振憾的心情实在难以形容,整个妖族禁地从入口一直到眼前巨大的洞内平台,实在是一个太过伟大的工程,却一直深埋在十万大山的地下深处,给了大山中无数的神秘和传说,然而开凿出妖族禁地的原因是什么呢? 从来没有人或妖族能活着走到这里,现在他来了,于思几乎是怀着虔城的朝圣心态缓缓的走向平台的中心,这应该是大陆最伟大的历史的遗迹,值得任何智慧生命的尊敬和朝拜。 平台很平,非常光滑,若细观则能鉴人发须,几乎可以和大晟国帝都里那些贵妇人闺房里珍贵的铜镜相媲美,如此广阔的平台,于思难以想象它是如何得以能制作成功,其价值更是不可估量。 于思在平台中心感慨的同时,毛球却是呆在于思脚边发狂,在平台光滑如镜的镜面,一只灰色的毛球跟着发狂,不知多少时间的苦难和蹂踊,担惊受怕,吃喝都愁,更不用说洗澡,毛球一身雪白的毛发早染成了深灰,就连头上火红的辫子都变成了灰黑色,对于毛球来说,这实在是个不能接受的事情。 这么脏的毛球怎么好意思再趴在别人肩头,毛思如是想。 于是她抓着身边人族少年早已破烂不堪的裤管使劲往上爬。 于思并没有马上寻找那一丝微弱亮光的来源,而是带着庄严的心情,绕着平台所有的地方慢慢的全部踏上自己的脚印。 他终于发现了一丝异样,在光滑如镜的平台表面有着肉眼难辨的纹理,纹理几乎和平台原色一模一样,所以难以发觉,纹理通过不断的旋转组合而连成一起,象极了于思正穿在身上符甲里流转的黑色光影,只是比符甲上不断流转的黑色光影更复杂,更深奥。 于思心中一动,瞬间就断定,整个平台应该是一个法陈,超级巨大的符文法陈。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重见天日 整个大陆上陈法有很多,就比如大晟国沐怀仁元帅军中的神机营,里面就有不少专修陈法的修行者,他们会布置各种有着奇妙功能的不同陈法,不管是安营立寨又或是行军对陈,有了他们的存在,对大军的防守和进攻都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于思对于陈法的认识很少,少得可怜,但即便如此,他也能从平台的规模以及纹理的玄奥知道眼前陈法的庞大和复杂,如此隐秘的布置,如此庞大的规模,作用又是什么呢? 于思静静的思索,突然眼晴一亮,隐隐抓到了点什么,极快的飞掠到平台边缘,试探着触碰山洞崖壁,入手一片冰凉,很正常。 很普通的黑色岩石,就象很多普通的亘古以来一直存在于大陆上随处可见的石块,于思认真的看着眼前的崖壁石块,右手五指弯曲成爪,抓起某个突起崖体的嶙峋怪石全力施为,这一爪,凭他现在的力量,开金裂石也不为过,然而崖体的嶙峋怪石巍然不动如山,右手的力量如泥牛沉海般没有泛起任何波澜。 和想象中一样,他又感觉到了类似于集市处妖族禁地入口的陈法力量,就象无尽海里的水,就象穿过大山的风,看似容易破坏,然而任你如何施为,它就是在那。 陈法的封印力量,原来妖族禁地陈法的力量来源脚下的平台,难怪大山中的妖族这么多年来一直破解不了集市禁地入口的封印。 封印如此长距离的山洞和如此巨大的平台,原因是什么? 为什么这里的天地气息和大陆上完全不同? 难道是要防止此地的天地气息危害大陆上生命的存在吗?不可能,要知道,大是相对的,和整个大陆比起来,山洞里的特殊的气息简直就是沧海一粟,封印开启,只会马上被同化c消失。 于思简直头都要大了,解释好一个问题,马上又出现几个新的问题。 巨大的平台几乎被于思一寸一寸都要走遍了,然而全部是干净光滑一片,没有留下任何痕迹,据传为远古时就已存在的妖族禁地,干净得毫无道理,没有找到任何有价值的头绪和线索,他终于决定还是先想办法离开妖族禁地,毕竟自己和毛球的肚子实在有些饿得过分了。 要离开就要破陈,凭于思现在的能力,基本不用去试,但是从发现微弱光线的第一时间起,他就已想好该从哪里走出去。 在集市处妖族禁地入口,即使正对着阳光,里面依旧是漆黑一片,然而这里不一样,光线能够越陈而入并且存在,那么光源附近就可以想办法破陈而出,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笼罩在平台上面的是象一个倒扣下来如碗状的整块岩石,在离地面四五人高的崖壁位置,就是微弱光线的来源,于思顺着崖体,双手交替发力,紧紧扣住微突出来的岩石,象一只趴山壁虎一样直接爬了上去。 然后就发现了一个刀柄和一个奇怪的洞,还有一串从没见识过的文字和顺着刀柄向四周辐射开的符文。 古朴的刀柄通体漆黑,难怪在下面没有注意到刀柄的存大,刀身齐柄插入了岩石,插入了禁地的法陈之中,而那些微弱的亮光就是顺着刀身和刀柄艰难地渗入禁地内。好历害的刀,竟能破除陈法的封印,虽然只是剖开了刀身这么一丝的空间,但想想它已经历的岁月,从远古时代到现在,刀仍然没有被腐朽,而是一直任性的在陈法内部钉入一根楔子。 顺着刀柄的是一个很奇怪的洞,就象是一把伞,然而明显伞形的洞口已被陈法重新封印,就象是集市禁地入口一样,从伞形洞口外没有渗入一丝的光线。 镌刻在刀柄附近的文字非常之多,就象写下了整整一篇的文章,文字却不是现在大陆上通行的任何文字,字体很疯狂,似乎带着绝对的不甘和愤怒;符文则是顺着刀柄向四面发散,然后重新归拢,符符相扣,文文相连,很显然又是一道陈法,以刀为陈眼的陈法,此陈法绝对是为破解妖族禁地的封印而设。只是不知多少岁月过去了,封印就象稳稳耸立在无尽海里最深处的坚硬磐石,任凭流水和时间的冼礼,依旧静静的存在着。 于思不敢轻举妄动,这是关系到他能不能出妖族禁地的大事,他就这样安静的挂在崖壁出神,看着眼前的刀柄,看着刀柄处奇怪的洞,看着镌刻在刀柄旁边的文字和陈法符文。 如果能解开文字的内容,估计妖族禁地的秘密会得以破解,可惜的是于思对文字一无所知,只能默默的全部记在心里。 至于那顺着刀柄铺设开来的符文陈法,于思更是一窍不通。 回到了平台的中心,坐在光滑如镜的地面,于思有些不知所措,这里有太多未知的东西,他决定至少再呆上一天,看刀柄处的陈法是否可以自动运转,能不能凭此破陈而出。 刀柄处那道微弱的光线终于消失,十万大山被笼罩在了安静的夜色之中,整个平台山洞空间依然没有任何反应。 直至午夜时分,黑色的刀柄忽然泛出金色的光晕,紧接着顺着刀柄的符文陈法也依次闪起一层金色的流光,流光在崖壁上的符文中不断旋转c分开c合拢于思神念全力铺开,然后就感觉到整个妖族禁地的气息似乎发生了变化,然而变化只有那么一瞬,随着气息的变化,平台上的符文瞬间也亮了起来,暗红色的流光随着符文优美而深奥的线条象一道闪电般依次划过,一股浩大而平和的力量充斥着整个山洞,竟是直接镇压住了禁地气息的变化,随着刀柄处陈法金色流光的不断幻灭,平台上符文闪现的红光也在随之变化,两个陈法竟是直接斗了起来,整个禁地平台的气息好不热闹,在于思神念的感应中如沸腾的开水般荡漾开来,传进了整个妖族禁地黑暗中最深处。 于思心底闪过一丝明悟,他知道了集市里每天午夜时分罡风四起的原由,原本以为是妖王所为,现在看来应是禁地平台山洞里两个远古时期的陈法互相斗争,直接影响到了处于特殊环境中的南部十万大山的妖族集市。 以刀为陈眼的法陈估计是借助山洞外的力量,可惜只有那么一丝的缝隙,借来的力量有限;而洞内平台上所镌刻巨大而复杂的符文法陈则以禁地内气息为力量来源,威能要浩大得多,于是天天斗,天天赢,如此往复。 好历害的陈法,竟从远古时代斗到今天,布陈的人早已被岁月化为灰尘消失不见,而他们留下来的作品却一直存在。 看来依靠陈法一途也没有机会能够出陈,于思决定冒险。 当微弱的亮光通过缝隙重新出现在山洞之时,于思试着用手触碰刀柄处那一丝光线,温和而又清新,顺着光线的缝隙就能感受到陈法如水般的韧性和绵绵不绝,然而终究被刀划开了一道缝隙,而且随着缝隙处是一个伞形的洞,洞口足以让于思身体穿过。 顺着缝隙处往伞形的洞口用力,于思分明感到陈法的一丝松动,心中一喜,果然方法没错,让刀给破坏的缝隙加上没有岩石保护的伞形洞口就是陈法破绽。 象是被拉开的布幔,在于思全力施为之下,覆盖在伞形洞口的陈法封印终究是被撕开了一个缺口,于思就象是一条水中游鱼,随着洞口陈法封印的消失,瞬间就钻了出去。 或许是出于自私,或许是一些自己都不明白的原因,在钻出的一刹那,于思顺手抓住刀柄连刀一起带出了陈法。这时一直趴在他肩头的毛球忽然张开稚嫩的小嘴,闪电般往前一探,隐约咬住随着刀柄带出陈法而要掉落的两颗黄色的指头大小的疙瘩。 身后的陈法瞬间重新合拢,再不留一丝空隙。 妖族禁地重新回到完全的黑暗之中。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六章 一棵树,一条狗 从妖族禁地陈法封印中出来的瞬间,于思一直高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巨大的兴奋充斥全身,简直有种两世为人的重生感。 伞形的通道中被填充了各种岩石碎块,凭借手中的刀,于思轻松的通道中斩开一条石路,几十步的距离,将近一刻钟时间,于思带着毛球终于重新回到了大陆熟悉的空气中。 仍然是十万大山,已满天飞舞着鹅毛般的白雪,飘飘荡荡,在大山的轻风中如柳絮起舞,如玉蝶弄情,天c地c山c叶都铺上了一层温柔的厚毡,琼枝玉叶,粉装玉砌,皓然一色,洁白得让人纯洁,让人宁静。 多少天的苦难,因为这一刻的美好,烟消云散于风雪之中。 很熟悉的所在,一片素白,两分断崖,是于思在十万大山中第一次遇到毛球的地方,毛球显然也发现了自己以前的地盘,欢快的从于思肩头跳了下来,然后一个趔趄,和于思同时倒在了地面,在白雪中印下两个孤单的黑影。 强烈而熟悉的窒息感与压迫感占据了身心,环境的再次改变让于思和毛球痛苦的倒在雪地里象一只刚离开水的鱼般不断挣扎。 痛苦并没有持续多久,于思强大的内腑迅速重新习惯了大陆上的天地气息,如鱼儿进入大海,大山中清香的空气充满着丰盈的力量,冰凉的气息从鼻腔到喉咙到胸腔,带着甘甜,带着芬芳,飘飘然如临神仙之境,天地不再是窄仄压抑的空间,也不再是无穷无尽的黑暗,还有什么比自由更加珍贵。 洁白的雪花如精灵般轻轻的落在于思眉骨上细小的伤疤,带着沁人心脾的凉意,十万大山的冬天比大晟国帝都要冰冷一些,但是更干净c更纯粹,静静的躺在雪地里,回忆着进山以来的种种,有如梦境般不真实,初秋而入,转眼已是寒冬时节。 毛球正在身边忙来忙去,小心翼翼把系在于思背后的亚麻布卷打开,吐出嘴里咬着的两个小疙瘩,于思看得仔细,分明是两颗如坚果般黄色的种子,看毛球的小心程度,于思严重怀疑这两棵种子仍然只是化妆品。 “什么东西?”于思不甘心的问。 “离明。”毛球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不予理会。 种子摆在不死草中间,毛球歪头看了又看,眼神露出疑惑的神色,最终还是把亚麻布卷捆好示意身边的人类少年重新系回背上。 于思莞尔失笑,估计这家伙自己也弄不明白种子起什么作用,完全是出于本能给衔了回来,不过和刀一起破开陈法空隙的肯定不可能会是凡物。 进山时孑然一身,现在身边已跟着一条狗,还有一棵长在左臂天府里神秘的树,从妖族禁地出来后,看着断崖里自己爬出来的那个伞形山洞通道,于思瞬间想到了通道形成的原因,一定是赖在左臂天府中氤氲雾气中的树从禁地里走了出来后留下的痕迹,如伞的通道形状和树冠何其相似。 一棵树,生长在一直笼罩在黑暗中的全是岩石地面的妖族禁地,不知多少岁月,依然顽强的存活,因为对阳光的追求,它顺着一把刀在山洞平台陈法封印中撕开的空隙,一点一点走了出来,走到了山崖的岩石之中,然后在坚硬的岩石中继续艰难的前进,最后把巨大的断崖直接给撑断成两截,重新生活在阳光之中。 只是为何见到了梦寐以求的阳光后,为什么又钻进了于思观想的左臂天府空间? 苦恼中的于思灵光一闪,自身的经历让他马上明白了原因所在,树一直存活在禁地特殊的气息中,突然暴露在大陆的阳光雨露之中,因为不适应外界的气息,恰好于思用手接住了从天而降的树干,它几乎是本能的就钻进了于思左臂观想了来的空间。 观想的空间理论上应该是不存在的,而树却偏偏钻进来了,这棵树的神奇实不能用常理度之,让于思叹而观止又忐忑不安之极。 一直躺在雪地里的于思皱眉,隐隐猜到自己在妖族禁地生存下来的原因估计也是树的功劳,而且自己的夜视能力,以及明显能感觉到的体魄提升也是因为左臂天府里那棵树的作为,妖族禁地毕竟算是树的家乡,在它的家乡里发生了点什么不是很有可能吗! 从树的出现一直到现在,左臂天府中氤氲在雾气中的树对于思能力简直是几何级的提升,能提升自身能力的法器又或者天材地宝对大陆上所有的修行者来说诱惑是致命的,修行界其实也就是一个尔虞我诈的社会,流传于民间杀人取宝的故事绝不少有。 匹夫无罪,怀壁其罪,不管在哪里,都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于思现在最恐惶的事就是被大陆上修行境界高绝之士看出左臂天府中的猫腻,谁也保不准会发生些什么。 在妖族集市中妖王境的青范臣和当代妖王都没有发现任何异样,还有一位神秘的女修行者月霁似乎也无所察觉。不过妖族本来就是天生修炼体魄的种族,神念相对来说总是要弱势一些,没有发现树的存在可以理解,而月霁的修行境界应不是太高,和飞鹰一族的青鸢算得上是比试了一场,略胜一筹而已。但是如果在大陆上人族集居地行走,不知有多少藏龙卧虎的能人异士,据说大陆上的神游修士可以一念动而知万法,就是不知道修行到了神游之境对藏在左臂天府中的树还有没有兴趣,即使他本人没有需要,万一他关心后人呢? 于思越想越乱,思维的走位很是飘忽,赶紧收住自己天马行空般的想象,直接运起鲁玛留下来的归元心法,果然全身气息随之而变,哪里还能看出是一个知意境的修士,明明是一个在寒冬经常出没于十万大山边缘的普通猎人,习惯了风雪,风雪也习惯了他。 在妖族禁地中于思不觉得归元心法有多厉害,现在算是终于感觉到了其中的神妙之处。 在旁边雪地里打滚的毛球很显然也发现了于思的变化,歪着头盯了于思半天,眨巴着血红的双眼,直接跳到了于思的左肩头安然的蹲下,显然它能感应到树的存在,转眼间就发出匀称的呼吸声,竟是没有抱上专用的化妆品,直接睡着了。看来这些天的折腾,把它也累得够呛。 显然来自北方汗国巫师们的归元心法对毛球无效,不过毛球是异类,当树还在崖石中努力挣扎的时候就它一直守候在断崖旁边,明显是能感应到树的存在;最重要的是毛球在妖族禁地里存活了下来,这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于思已隐隐知道自己能活下来是因为有棵本来就一直生活在禁地中树的帮忙。 而毛球靠的什么? 难道她也是从禁地中出来的吗? 为什么能感应到树? 和树又是什么关系?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残迹 飞雪连天,不胜刀光寒。 刀是残刀,只有半刃,然其坚如南山石,其韧如不老松,其锋如秋霜月。 于思立于风雪之中,嘴角含着一丝苦笑,最近好象与断刀有缘,随身佩带的大晟国边军精锐制式朴刀在手中已连断两把,只能惜而弃之,一直携带的短剑现在正陪伴着大山里妖族集市旁的卡龙达斯石碑,正愁手中没有趁手兵刃,幸而在妖族禁地取得神兵一把。 想想此刀经历的岁月,想想此刀破开禁地封印的威风,于思本能的随手把刀带出了禁地,有此神兵,自是如虎添翼。 可惜于思没有得意多久,等他回过神来仔细观摩,才发现手中所谓的神兵竟是一把断刃,屈指而弹,其声铮铮,此等利器竟惜折其锋,于思只能在风雪中徒增苦恼。 残刀只留直身,长一尺,刀身甚薄,其黑如墨,在风雪中尤显凝重,有雪花飘落刃口,竟是吹毛断雪。就是断截面也闪着寒光,光滑如镜,虽不及刃口锋利,然而也是森然可怖之极。 明明一把全身漆黑的刀,偏偏却要闪耀寒光,实不知此刀为何材质。 于思左右把玩,叹息良久,对着手中残刀道:“取自远古遗迹,又是残刀,就给你取名残迹吧。” 残迹挥舞,断崖倒塌一片,通道瞬间消失在风雪之中,大山里断崖碎石何其之多,自然没有谁会在意此地乱石一堆。 于思意犹未尽的把残迹捆在背上,任雪花在身后飞舞,带着毛球,施施然往十万大山边缘而去,一行孤独的脚印留在了雪地之中,又重新被风雪掩盖,就象从来没有发生过什么,只留下白茫茫一片 于思不敢在十万大山逗留,认准方向闷头只是赶路,在毛球的抗议下不几日就出了大山,踏上了神国教廷的土地。 终于重新回到了人族世界。 站在大山与平原的交接处,回头,十万大山仍旧是一片雪白,白的耀眼,就象是一张白纸般纯洁,然而于思现在已经知道,就在这些美好的白色下面,有不知多少的暗流正在涌动。 永远温和有礼的青鸢,即使他手中的刀要刺进你的心脏,却一定会面露微笑,一定会细细诉说他不得不为之的理由。 长眠在妖族禁地的青范臣,坚忍,果敢,天赋卓绝,坚持原则,志向远大,并愿意为自己的梦想奋斗。 佝偻在风雨中的妖王,额头上纵横的沟壑填满了岁月的风霜,低垂的眉毛象极了手中的血红的妖刀,剖开亲生儿子胸膛的手和眼角里流露出来的悲伤,他是一个老人,一个工于心计权利欲极强的老人,一个工于心计权利欲极强并且敢于出刀也有能力出刀的老人。 胖乎乎的封重一,青鸢嘴里的封老二有着自己的生存法则,他是妖王手中的另一把刀,于思不敢过于评价熊族族长的品性,但是一杯情茶,一路护送,不论出于什么目的,于思心中总是充满感激的。 禁地中倒下的鲁玛,来自北方汗国的巫师天才横溢,敢于冒险,尊重生命却又能看淡生死,实为人中龙凤,想其生前风采定然是冠绝天下。 还有熊族少年封十八,一个憨厚耿直的少年,是于思在十万大山里交到的真正的朋友,摸了摸依然穿在身上的已被妖王拳头给撕裂的毛裘,很温暖,他一定以为自己死了吧!但是,朋友,我一定会来找你的,让你知道我还活着,再一起炖熊掌,喝清酒。 于思微笑,转身,向着白茫茫的神国境内腹地而去,风雪中毛球恋恋不舍的收回看着大山的眼神,毛茸茸的小尾巴轻轻扫过背后漆黑如墨的刀柄,重新趴了下来,趴在氤氲在雾气中的树冠上,轻轻咬着嘴边于思左耳,带起数声轻叱。 阿米尔神国地处大陆东南,其东临无尽海;最南方是大陆上古老的蛮族,神国光辉和圣光术加持的刀剑曾经与蛮族的战士进行过很深的交流,结果是蛮族终于承认他们的蛮王其实就是教廷信奉神祗的一员并自愿成为神国的自治领地;北方是恩怨纠缠不清分裂出去的兄弟国家阿米尔汗国;漫长的西部国境线分别与圣城c十万大山c晟国接壤,也是武力冲突最多的地方。 神国的民众全民信教,只要是有人群的聚居地,就必然会有圣教教堂,教堂必定会建在人群聚居地的中央,所以任何村镇市集,若想到最热闹的地方,只要朝着尖耸入云的教堂飞檐方向走就是了。 在阿米尔神国西部与十万大山最接近的一个非常小的村镇,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他双目有神,明亮而且咄咄逼人,顾盼生辉,走在集市的街道上如同一只骄傲的公鸡,就象穿着大陆上最名贵的衣服,然而实际上他却是全身衣衫褴褛,虽然已经尽量整理得干净,可是仍难掩其落魄之姿,头上半长不长的头发象野草般蓬乱让其看上更加凄惨,背上系着把漆黑的断刀。 可是他左肩头却蹲着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狗,狗耳旁两只火红的辫子扎得整整齐齐,就象长了两只犄角,血红的双晴正好奇的看着集市上的一切。 这么漂亮的狗,这么可爱的狗,这么干净的狗,怎么能和一个叫化子呆在一起,镇上的妇人们简直有些心疼起那只狗来,纷纷唆使着身边的男人想办法拯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可怜的小白狗。 妇人们口中的叫化子当然是于思,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洗个滚烫的热水澡,换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吃一顿热乎可口的食物,睡一张如春天般温暖的大床。所以他没有选择在夜色中潜入村镇,而是施施然象一只骄傲的公鸡般直接走了进来,不顾四周指指点点的手指和异样的眼神,走进了村镇教堂边的一个大澡堂子。 曾经大晟国帝都的锦帽貂裘生活让于思很会享受,现在他的肚子很饱,因为睡眠充足所以精神更加饱满,梳理整洁的浓密头发上套着一个发箍让他看上去神采奕奕;身上穿的是镇上最名贵的质地优良的黑色神袍,舒适而又合身;稚嫩的脸庞和额头上的伤疤让人一眼看出就会生出怜惜之情,紧抿的唇角却又带着些许倔强和威严,明亮的眼晴不再显得咄咄逼人,平和中带着宁静。 镇上的妇人们现在觉得狗和主人简直太相配了,很讨喜的少年,衣着华贵而又整洁,彬彬有礼,出手大方,常常带着羞涩的微笑,还有什么比一个又礼貌又干净的少年郎君更受女人们欢迎。 不过于思现在简直太干净了,就连口袋里也非常干净,再俊俏的少年郎如果没有钱,怎么也不会受人喜爱,所以于思现在只能孤独的蹲在教堂旁客栈的墙角发愁。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两个大肉包 村镇虽小,却也不是大山清苦可比。 第一天,毛球随着于思洗了个热水浴,吃了镇上最好的厨师亲手烹饪的红烧狮子头。 第二天,毛球又吃到了镇上最豪华饭店的盐焗白切鸡。 第三天,毛球在街边随便一个小摊上吃了羊肉炖萝卜。 第四天,毛球的食物变成了辣椒炒油渣。 第五天,毛球望着碗里的土豆丝发呆。 第六天,毛球趴在于思的肩头饿着肚子。 第七天,毛球又吃上了大陆上最负盛名的东坡大肘子,只是穿在于思身上名贵的黑色神袍消失了。 第八天,毛球又趴在于思的肩头饿着肚子,它已经在开始研究吃掉一直在嘴边的于思左耳的可行性。 毛球好想念大山里的生活,饿了直接去拖一只熊掌啃,渴了有甘甜的山涧清泉,困了搂着不死草就睡 现在于思蹲在客栈墙角,毛球蹲在于思肩头,一人一狗饥肠辘辘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在毛球吃羊肉炖萝卜那一天太阳就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村镇上的人们早已热闹起来,把教堂前小广场上的积雪清扫得干干净净,就等着新年的庆典。 今天就是新年,阳光格外明媚,食物的香气格外浓郁,所以人们更加热闹一些,穿着不逊于于思衣服质地的各色神袍,搂着自己的女人,带着吃得满嘴油水的小孩,都聚集在了教堂前的小广场之中。 到了中午时分教廷神职人员会带领人们祈祷,然后就是镇上最欢庆的时刻,听说今天会和往年一样,有从远方而来的马戏团参与镇上的新年庆典,作为一个偏远小镇来说,这实在是一年中最重要的日子。 对于思和毛球来说,今天也是一个重要的日子,教廷中午会发放免费的午餐,这是属于所有人的庆典,全镇人都会在教堂广堂前分享一起午餐的快乐,肚皮饿了的于思自我安慰,至少这不是嗟来之食。 所以于思和毛球在饿了一天肚子后,终于又饱餐一顿,心满意足的蹲在客栈前继续发愁。 于思发现了一件很悲惨的事情,他除了在帝都学会享受生活外,后来就直接充军到边关学会了战争,然后是踏入修行的门槛,力气自然是比普通人是要大些,但是这些都不能换饭吃啊。 大陆上其它修行者是靠什么维持生活呢,难不成在家种田?打猎? 马戏团很热闹,有敲锣打鼓的,有左右手交互往天空连丢十二个鸡蛋不掉下来的,有踏着鼓点翻筋头的,有带着狗熊钻火圈的 镇上的人群更热闹,喝酒,鼓掌,起哄,乘机往漂亮的女孩儿身边挤来挤去,有意无意的碰到一些不该碰的地方,这时候即便是平时镇上最骄傲c最冷酷的女孩儿也只会露出羞涩的如花笑靥 于思没有笑,也没有心思去看新奇的表演,只是愁眉苦脸的一直蹲在墙角,毛球则蹲在于思的肩头耷拉着脑袋,从人群缝隙中传来的欢声笑语不断的敲打着他们的神经,任谁下一餐的饭没有着落的时候心情都不会太好的。 凭于思和毛球的身手,如果去做些剪径的活计或者当梁上君子,总是很容易发财致富,但是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比肚皮更重要,所以他们只能发愁。 阳光慷慨的挥洒在每一个人们的头顶,在欢庆的人群中,蹲在墙角披着一条破烂毛裘的于思显得有些萧瑟,在他已焦距发散的模糊视线中,突然伸过来一只素手,手上拿着一个大肉包子。 很漂亮的手,如才从水中洗干净的藕节,嫩白嫩白的,顺着手看上去是鼓囊囊的胸部,一身节日的盛装,雪白的长裙,在长裙及鞋的边沿线绣着圈暗红色的月亮金边,如一朵怒放的白色玫瑰轻盈的俏立在于思面前。 和邻家小妹妹一样的女孩儿,白皙的皮肤,两边的面颊还带着一丝婴儿肥的红润,数颗细小的雀斑不均匀在分布在嘴角的酒窝旁边,两只会说话的大眼晴蕴着一汪水汽,一闪一闪,宛如夜空中调皮的星子,头顶金黄色的长发很干净的扎成一条马尾在脑后飘扬。 “给你,拿着。”声音很好听,于思隐约听过,是马戏团开演时报幕的声音。 女孩儿有些生气,娇小挺直的鼻梁正微微的皱着,对于思一直蹲在那不她接手中的包子表示不满,把包子放在了于思的手里就走了,不一会儿,又拿来一个大肉包子,却没有再理于思,直接塞在毛球的嘴里。 “忘记你了。”女孩儿很高兴的笑着,轻轻点了点毛球的鼻梁,一蹦一跳的进了马戏团的后台,再也没有出来。 敢随便戏弄毛球,毛球当场就想咬过去,到底还是舍不得嘴里的大肉包子。 多么善良的人啊,马戏团虽然走南闯北,但如果不是生活拮据,谁愿意新年的时候来到边境线上偏远的小镇。每天千里奔波的日子绝不会轻松,然而即使如此,也没有淹没人们心中那份善良,瞧见别人的痛苦萧瑟,就忘记自己的,愿意出手帮助别人。 大人们笑着,看着精彩的马戏表演,抱着手中的孩子,讨论着今年的收成和明年的计划,于思知道,他们的笑是发自内心的,因为家人朋友还在一起,所以他们快乐。但于思也知道,居住在十万大山附近比别的地方危险总是要多一些的,大山里的野兽不会在意人们快乐不快乐。 豁达而且乐天知命的一群人。 于思没有吃手中的包子,他静静的等着,等到将近黄昏时,马戏团开始收拾道具装车,他们要连夜出发赶往另一个村镇去表演,新年时分,机会要多一些,特别是人们钱包鼓一些,所以别人欢庆时分就是他们最辛苦的时节。 于思捏着手中的包子,跟他马戏团车队的后面走,出镇不远是一条官道,官道不宽,在一个拐角处,车队停了,从车上下来了一个男人,男人很高,非常强壮,半百的年龄,穿一身开襟的棉衫,带着一股豪气和威严,大踏步就向于思走了过来。 这人想必就是马戏团团长了。 他低头看着于思,通红的酒糟鼻子在凉风中有些发亮,满脸的络腮胡子,声若洪钟,却很平和不带一丝戾气,皱眉道:“你一直跟着我们?” 于思低头,恭恭敬敬的作了一个揖,道:“老人家,你们马戏团还要不要人?” 老人笑了,他看了看于思少年削瘦的身板,笑道:“马戏团可不是好玩的,要有本事还得不怕吃苦。” 于思道:“我不怕吃苦。” 老人摇头,看了看正逐渐消失在天际的微光,想拒绝终于不忍,和声道:“那你会什么?” 于思想了想,嗫嚅道:“我会做饭还有我力气很大。” 车上不知什么时候下来个女孩儿,就站在老人身边,双眼迷蒙着一丝水气,轻轻的扯着老人衣袖。 老人爱怜的看了她一眼,看着眼前少年肩头上早已撕裂开来的毛裘和趴在那无精打采的毛球,终于道:“那你上车吧!” 马戏团的车队继续吱呀的在阿米尔神国的官道上缓缓而行,只是这回车上多了一个人条狗。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丁丁 在阿米尔神国广袤的土地上,活动着很多知名的马戏团,但最有名的也是历史最悠久的只有太阳花马戏团,称之为马戏团行业的领袖也不为过,在神国境内简直可以用家喻户晓来形容,即使放在整个大陆也是鼎鼎有名,就连于思在大晟国帝都少年得意之时也曾略有耳闻。 新年时节来到偏远村镇表演的马戏团当然不会很有名气,于思加入的马戏团全名叫暗月马戏团,是神国境内很普通的一支队伍,整年时间都在四处奔波,勉强挣点小钱,日常生活过得去,有酒有肉,不会太好,也不会太差,团长叫西多夫,大家都尊敬的叫他一声老爹。 暗月马戏团成员基本上都是老爹的子女c亲戚或者朋友,一个典型家族式的谋生团队,曾在镇上给了于思和毛球肉包子的女孩是老爹收养的义女,据说女孩儿还在襁褓中时,就被老爹从路边给捡了回来,女孩名字很好听,全名叫丁丁,丁丁比于思要小一岁,站起来时却比于思还要高上一点,又因为于思算是丁丁从路边捡回来的,所以丁丁在于思面前时总是自称为姐。 “姐跟你说” “听姐的话” “帮姐个忙” 每当这时候,于思总是很腼腆的微笑,然后当一个认真的听众或者做一个合格的免费劳力。 于思当年在帝都时没少做斗鸡走马的勾当,关于吃他就很有研究,所以做饭自然是水平甚高,什么鱼香肉丝c爆炒小牛肉c宫保鸡丁之类都是色香俱全,口味极佳。 作为一个勉强维持下来的队伍,暗月马戏团的成员们每天都很辛苦,不是正在演出就是在去演出的路上,以前每天的一日三餐都是丁丁负责,现在么,当然是被丁丁捡回来的落魄少年于思了,有时候,于思甚至会产生错觉,总觉得自己和毛球是被丁丁两个大肉包子给骗回来的。 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先要征服一个人的胃,于思掌厨以来,老爹和团员们基本上都对他很是满意,甚至抱怨他加入暗月马戏团太晚了些。 但是整个马戏团仍有两个人对于思颇有微词。 一个就是丁丁,对于于思能接手厨房的位置,开始的时候,丁丁表现了极大的兴奋,能够解放双手,远离油烟,从一个天生爱美的漂亮女性角度上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妙不可言的事呢? 直到某天中午,丁丁实在有些技痒,蹦跳着来到马戏团的厨车,非常不客气的拉着于思右耳朵往后提。 “让姐来,姐教教你什么叫真正的厨师。” 于思顺从的让开了位置,不顺从不行,否则耳朵就会很痛而且很红。 少年于思之烦恼,进了马戏团以后,两只耳朵简直都不属于自己了,左边耳朵毛球霸占着没事的时候磨牙用,右边耳朵则是丁丁有事没事的时候扯着玩。 接过铲勺,丁丁大厨很熟炼的三下五除二,一桌丰盛的午餐就摆了出来,然后很矜持的边小口用餐边等着团员食客们夸奖称赞。 “小于啊,今天水平发挥失常啊。” “小于,怎么回事,味道做得和丁丁一样了,这样下去可不行。” “小于,有什么意见直接提,严禁在饭菜上动手脚。” 老爹放下碗筷,没有出声,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丁丁一眼,丁丁简直要把整张脸都埋到面前的饭碗里去了,可是团员们议纷纷的声音的还是不断的在耳边响起。 当天下午,于思的右耳朵就红了,据说是炒菜时不小心给滚油烫的,暗月马戏团的成员们纷纷表示了深切的慰问,并且理解了今天中午炒菜水平失常的主要原因。 从此次后,丁丁再也没有在臭小子于思面前展示自己高超绝伦的厨艺,同时也表示了对捡到于思这件事表示了后悔,所以指派于思跑上跑下的时候更加勤快也更加顺手了。 女孩儿心思很简单又很复杂,厨师这活有人接手简直妙不可言,但是你接手可以,不能做得比我好啊,做得比我好那我就生气,我就揪你耳朵,我就说你坏话 于是有一次,丁丁和人聊天时谈起了于思。 “厨房里的臭小子今天择菜没择干净,我骂了他。”丁丁狠狠的说。 “嗯,骂得好,也就丁丁管得住他。” “要不我们赶他走好不好。” 团员们夸张的大笑。 “那不行,”丁丁急了,“赶他走他吃什么,喝什么?” 又有一次,团员们和丁丁聊天时也谈起了于思。 “丁丁,今天我去了厨房,臭小子于思择菜没择干净,我帮你骂了他。”说话的小伙正是表演丢鸡蛋的那位,很捉狭的向周围眨着眼晴,惹来一陈善意的哄笑。 “丢你的鸡蛋去,你才是臭小子,小于做事最细心了,肯定是你自己眼晴有问题。”丁丁白了小伙子一眼。 “那你上次也说他择菜没择干净?” “我可以说,你不能说,他是我用两个大肉包子捡回来的,就是我的人了,你们不能欺负他。”丁丁认真的表示着主权。 “哦,他是你的人了。”“哦!”“哦!”“哦!” 丁丁反应过来说错话了,霞生双颊,想解释又不想解释,拧着手指低头赶紧跑了。 “嗯,就是那臭小子害我在人前出丑,等下一定得揪红他耳朵。”丁丁边跑边想,其实那小子耳朵红的时候,脸也会跟着红透,好喜欢看 团员们趁机起哄,笑声更大更欢快,金色的音韵在懒洋洋的春风中追着丁丁跑出了很远c很远。 另一个对于思有意见的就是老爹最得意的小儿子克劳尔西多夫,克劳尔比丁丁还要小上几岁,丁丁象对待亲弟弟一样照顾他,年轻的少年长得比于思还要壮实,每天不知疲倦的演出和练习功夫,就象一头精力充沛的牛犊子,吃饭要吃八碗,翻筋头要翻八十个,甚至能在丁丁表演走钢丝的细长钢丝索之上翻筋斗,精彩处时常能惹得观众的们一片惊呼。 可是自从厨师于思来了后,丁丁陪他说话的时间就慢慢越来越少了,就连收卷钢丝索的活计也不再要他帮忙了;丁丁老是指派于思帮她收卷钢丝索,还让于思做这做那。 最主要的是厨房里那小子经常惹漂亮的丁丁姐姐生气,害得丁丁姐姐老是要去揪他的耳朵,耳朵揪红了也不知道悔改,丁丁姐姐下一次碰到他又必然会生气,那小子难道不明白伸手去揪耳朵也会很累的么? 少年克劳尔其实很想漂亮的丁丁姐姐揪自己耳朵,可是丁丁只会宠他。 所以克劳尔就看于思很不顺跟,边吃着于思做出来的可口饭菜边想:“这些饭菜一点都不好吃,根本没有丁丁姐姐做的好吃对了,那臭小子好不要脸,也叫丁丁做姐,他明明比丁丁姐姐要大一岁。” 他边抱怨边又吃了八大碗饭。 飘泊的人们,终年都在飘泊,马戏团带着于思和毛球在阿米尔神国的土地上流浪,从西边往北,又折返往南,沿着神国的边境线游走,在小村镇间不断的努力表演,带给人们欢笑,也带给自己快乐。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五十章 理解 阿米尔神国的风物地貌与大晟国的丘陵纵壑不同,多以平原为主,一眼望去,小溪c植被c流水很平坦的一直延伸到朦朦胧胧的天际线,最特色就是由近及远的各式各样富丽堂皇的教堂,不管如何的建筑式样,总能透着一股威严与肃穆。 随着暗月马戏团一起流浪的日子其实就不错,于思已渐渐淡化一定要去圣城的想法了,团长西多夫老爹平时虽然少言寡语,但说出去的话一定会要实现,是一位很平凡的教廷治下的神国子民,半百的年龄和饱经的人世沧桑让他看上去很是古板和威严,然而相处久了就会知道其人有着社会底层人常有的正直善良,而且非常和气;团员们大多沾亲带故,互相间玩笑c打闹融合无间,即使偶有红脸之事也基本上都会隔夜就好,一笑而过;小丁丁的想法于思隐约有些明白,只是他如今实在没有心思和时间去处理好两人的关系,又不忍心或者说是不舍得拒绝,就一直任性的让暧昧的空气在少男少女敏感的心头发酵,享受这份突如其来的美好。 天才巫师鲁玛留下来的归元心法真的很有用,随暗马戏团流浪在阿米尔神国土地上的于思看起来就象是一个落魄的少年公子,家教良好但是穷酸破落,每天都是微笑着举起手中的厨具,微笑着帮助同伴们收拾打包各种道具和家什。 每天生活得很简单,于思心态则更加平和简单,没有复杂的勾心斗角,没有宏伟的雄才大略,没有惊险的死里逃生每天的任务就是准备好团员们的一日三餐饭,对于他当前的生存状况来说这实在是个美差,至少能喂饱肩膀上的毛球了,所以他现在遇人就微笑,不管什么事儿只要招呼一声准会热心帮忙,难得是一身力气甚大,大到能一个人把丁丁装着个人物事和道具的箱子单手给提将起来。 然而于思的主要任务绝不是如此,安静的笑容后面是无止境的修炼,吃饭的时候修炼,坐着的时候在修炼,就连在灶台前挥舞着锅铲的时候也在修炼 他已暂定了目前的修炼方向,双手十二条经脉以及所有的穴位,力量的运转依着经络的脉路在左右臂膀中各自形成一个封闭的大循环。 左臂的力量来自于天府里一直氤氲在雾气中的树,中正而平和,精纯无比而且绵绵不绝;而右臂的力量来自于天府所感应到的自然力量,磅礴且狂暴,有些莽撞和难以控制。 于思的经脉和已经足够强壮,强壮到能容纳各种不同的力量运行轨迹,在于思黑灯瞎火的摸索式修炼中,很多次因为力量传导位置的错误导致和精神上的绝大痛苦,如果是进入妖族禁地以前的于思,那么就可能意味着手臂的报废或者精神的崩溃,用修行界的话来说,就是走火入魔。得益于左臂天府中那棵树在妖族禁地对他经脉以及内腑的全方位改造,强大得堪比妖族炼体境大成时期的身体能够承受这种错误,让他有机会修正自己的方向,可以修行的道路上艰难的前进。 然而正是由于体魄的强大,于思每激活一个力量传导穴位的难度也比普通修行者要艰难太多,好在几年来的磨难让他有着无比的耐心和韧性,就这么在流浪的道路上毫不气馁的修炼,即使因为错误带来了痛苦,他也能忍受着手臂的强烈剧痛和精神上的折磨,面带着平和的微笑听老爹布置任务,听团员们笑闹,听丁丁在耳边温柔的说着什么 从踏入修行门槛以来一直紧持不懈的修炼,几乎睡梦中也不自觉的让力量在手臂中传导,可是直至目前为止,力量传导能够激活的穴位数量实在是差强人意,这时候于思也会偶尔泛起沮丧的情绪,然而也是这个时候,大晟国天水左家的左铭轩c阿米尔神国的神官卡鲁兹以及南部十万大山里的妖王就会不断的浮现在他的眼前,这些敌人都足够的强大,强大到于思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 他还有朋友,有远在大晟国帝都的天潢贵胄关秣,有大山里憨厚的熊族少年封十八,有眼前不苟言笑的西多夫老爹,还有如二月春风里的杨柳般飘絮在身边的丁丁要成为他们合格的朋友,至少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甚至要有保护他们的能力,朋友这个词从来都是相互扶持,也是无比珍贵的人生财富,珍贵到于思愿意花上自己的一切力量去呵护。 他首先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生存下来。 生存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他不可能一辈子躲在暗月马戏团里不断的流浪,在阳光下生活对于别人来说很简单,但对他来说就必须努力去争取,要想以于思的身份在阳光下行走大陆,对于刚踏入修行门槛的少年来说只有一个方法,就是不断的变强大,强大到敌人不敢随便招惹,所以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只要生命还存在,他总是不断的鞭策着自己前进。 生命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远方是什么?于思抬起头时,总能在远方看到偶尔划过天际的流星,也可能会是挂在天边的绚丽彩虹,又或者正在天际线越飞越高的一行大雁 时间就在指缝间不断溜走,转眼间春天已告别了大陆上美丽的大山和湖泊,夏天燥热的风开始吹在了黄土地上的每个白天和黑夜,于思发现了一个很独特却又无可奈何的事,他的左臂修炼进度总是比右臂更快一些,也更顺利一些,从左臂天府内传出的力量精纯而温和,相对来说更容易顺着于思的控制前进,感受着传过经脉的每一个点,然后在穴位不断的激荡,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力量的增加,最后总能成功的激发相应的穴位,形成更加强大的力量传递支撑节点。 而右臂天府从天地中感受并借到的力量非常磅礴且不容易控制,无论于思如何小心翼翼,总是不能完全顺着于思心意前进,或者向旁边泄发一丝力量,或者在穴位上激荡的力量太过强大,又或者完全感受不到总之于思的右臂简直成了一个粗暴的实验场地,虽然有左臂经验在前,然而右臂上的血肉和经脉却仍然经常受到严重无比的损伤,好在他身体的自我修复力量也是非常强悍,否则他早就变成了暗月马戏团的首位独臂厨师了。 在狂暴和平和之间,于思不断的修正和控制着自己的力量,不断的受伤,不断的修复,不断的前进,以近乎自残式的修炼方法,于思终于习惯了如何控制精纯无匹的力量,也习惯了如何引导狂暴的自然能量,更加知道如何在两种力量之间转换,他甚至能够以乘风破浪的形式控制左臂力量的同时也以针孔内跳舞的精准引导着右臂借到的狂暴的天地之力。 放眼整个大陆,在知意境时期没有人比于思对力量的理解更加深刻,甚至一些天赋一般的止念境修士也远远不及。 少年的成长是艰难无匹的道路,唯其艰难,也才可能会有破茧化蝶的精彩。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