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人皇》 序章 公元2500年2月2日,这是一个令世人难以忘怀的日子,此时的地球环境已趋于稳定,从此刻开始:人类团结起来,这一次,他们已经没有了信仰之争,在一起,完全是为了生存。————《人皇自传》 轰隆! 天空中的一声闷雷,打破了这个沉静的世界。如果放在几百年前,没有人会注意,但此时的地球已全球气候全面变暖,已经整整十年没有下过雨了,人们都在为此而欢呼雀跃。 但谁又曾想巨变从此刻开始,人类,珍惜最后的时间吧。————《残卷一》。 那一日,黄昏天空像被鲜血染红一样,云层中传来的不再是雷声,这个声音,令人毛骨悚然,如果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一宁愿,一直处于原始社会。 当血云吞噬了最后一丝太阳的余辉,惊雷劈下,风云骤变。血云压天我们感觉到,自己就如一个蝼蚁,再也不是这世间的主宰,也确实如此。此刻天地变了,黯然失色,日月无光。那压抑的气氛令人生不如死。————《未知残卷》 此时的云突然变了颜色整个天空仿佛下沉了。即将便要覆盖大地,耳边能听到惊雷,在云间炸裂,那声音惊天动地。 时间,仿佛一下子静止了,真的好想,永远定格在此刻。这时的大地,也陷入了沉寂,连风声都隐匿了它的踪迹。 所有人都感觉到,一场不同寻常的暴风雨即将来临。 再次传来的一声轰隆,打破了这宁静的世界。 一处空旷之地的大树被惊雷击中,断裂,在落地时化为齑粉。 风雨欲来,我活了几十年,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压抑的天空。 这绝对是一场不同寻常的暴风雨。难道真的于说的一样,今天2月2真龙现世,我我炎黄族人终将驰骋天下。这也许就是天道有灵吧。《传世孤本》。 很多人在天穹之下,面露喜色,期待这一场,暴风雨的临世。 不过这时也有人疑惑“不是全球气候变暖了吗?怎么还会下雨,算了算了,下雨就好,至少今年能吃上麦子了。” 天空,压抑无比。 半个小时过去了。 一个小时过去了。 已经到夜晚了,黑云依旧遮天。伸手不见五指月亮与星辰,在今日终于完全把自己遮挡了起来,只有云层中偶尔发出的电光,可以擦亮大地。 “我的天我在宝岛。感觉到天气不对,马上往家的方向赶,现在已经到了内地东北,天气居然还是这样。这到底是什么鬼天气啊?难道是新型武器吗?”有人疑惑,不过更多的人是震惊。 暴雨,究竟什么时候来临? 一天过去。 我们的头顶,依旧是黑云压天。 很多人也许会想,这是一场覆盖面极大的暴风雨,但他们就算打破头也不会想到,这是一场全球范围的暴风雨,地球人,终于在此刻,同步了————《人与自然委员会民间调查报告》 此刻,还没有人意识到,这场暴风雨即将改变地球的生物格局,但也有人从中嗅到了不同的味道,这场暴风雨,与几年前不太一样。原因无非是两个方面,一个是覆盖范围广,另一个刚开始天空的颜色明明是血血,但最后又变成了黑色。 整整三天。 天空被压抑了三天,终于在此刻它爆发了。寂静的天地间,没有任何预兆,忽然之间,起风了。 一上来便是狂风。 这无止息的吹刮着,激怒的风,向人们发泄他心中的愤懑。而谁又会想到这一场环境的变化,我是诸神的黄昏。长江边一位,穿着与现代格格不入披着蓑戴着笠的老人,在河边垂钓。他双目炯炯有神,仿佛能看破这世间所有的虚妄。这时他吐出一口鲜血说了一句:“要变天了。”————《人皇自传》。 有很多树木被连根拔起。 天地间,飞沙走石,狂暴无比,向世间宣告着他心中的不满,但此时没有任何人能够理解我,也不能勘破其中的玄奥。————《残卷五》 轰隆! 随着一道深入地下的闪电,大雨如注 两天两夜。 一场酝酿了,两天两夜的大雨,终于在此刻降临人间。 整片天地,变得更加狰狞可怕。狂风暴雨,侵袭着这个古老的世界。电闪雷鸣,拷问着,这残破的世界。人类的命运,将何去何从?————《问天》 一场地球史上从未有过的大暴雨,下了一天一夜,它的仍不减弱,仿佛,有愈演愈烈之势。这一场雨,仿佛要将地球,一下打入上古时代。 这一场席卷地球的,暴风雨,处处透着诡异。 很多地方都爆发了洪水危机,不过幸好的是,人类经历过三战的洗礼,已经变得强大起来,遇到这种危机,果断采取措施,除了不可避免的财产损失外,人员伤亡倒不是很大。 狂风! 暴雨! 惊雷! 地球上处处充满着三种元素,令人难以忘却。 人心已乱,灾难现。 不过这次各国政府他们的行动是统一的。他们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下令:安抚百姓抢险救灾。————《人皇自传》 我叫凌挽歌,是万古寰宇破灭唯一存在的生物乱世降临,无人能够失身失败,我将终结这乱世,我会重整着河山,我为人皇。 ps:这是免费章节,我就多说一点,第一个关于开篇,也就是地球灵气全面复苏我为什么要写文献。因为后面会有一个毁灭。主角并没有参与这一切。也没有人,从头到尾经历这一切。这个时候的地球,在本书中称为万古。所以说只能以文献的形式记录下来。然后关于主角为什么叫做凌苍天?寓意就是与天比高,我的主角肯定要有一个狂拽酷炫的名字。我是本书的作者,这本书预计在2000章左右结尾,字数不会超过500万但我会尽量写好每一章节,如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在我的书友群里面共同讨论,感谢您的支持!因为有你,本书将变得更精彩。 再说一下更新吧:目前是每天两更每晚八点准时更新,每月月月底爆更一次。节假日会多更新。每打赏5000纵横币额外更新一章。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章:这是一场梦 我叫凌挽歌,男,今年21岁。二本大学毕业,在这个水木大学,大学生都要卖猪肉的时代里如果他他家族世代经商或者,他的家人是某部门的高官,他也许会混得风生水起。可惜他没有那么好的命,他家世平凡,不知父母是谁,从小缺爱,自从记事以来就只有他和一只华夏田园犬相依为命可惜在他上初中的那一年,那只田园犬也不知所踪。 在大四实习的那一会儿,我凌挽歌可是雄心壮志在他想来,自己就是成不了姓马的那种人,站在华夏国金字塔的顶端。但自己好歹也是个大学生,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 时势造英雄在这个和平的年里对于寒门子弟,学历,可谓是第二次生命。当林挽歌拿着自己那张按本大学毕业证书奔走于各处时,社会给了他当头一棒。 “小子,看到没有?不是这个,是你旁边那个就是那个搬箱子的,他可是一本大学毕业。” 当他受尽白眼奔走多地而徒劳无功后,他才明白,像他这种没有好的家世也没有过硬的文凭的二本大学毕业的毛头小子想找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那么容易。他不禁暗自在心中感叹“呵呵,这个社会也没有那么温暖。” 不过凌挽歌是一个乐天派,用现代人可以理解的话来说,就是一个逗逼。既然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咱就降低一下标准吧。靠智慧赚钱不行咱就靠体力,这样总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了吧。 凌挽歌如此想着,便行动了起来。在苦苦寻找之后,他应聘了一份传媒公司给他介绍的宣传营销工作。在通过面试之后,凌挽歌,便提着挎包,穿越在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只为推销自己的公司商品。 经过两年在社会上的摸爬滚打,凌挽歌也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套路。在和上级搞好关系的同时通过一些非正当的手段之后,他也混上了一个小小的科长。 这天正值周末,他们公司个放假,凌挽歌在家里打开了那台他在某宝上买的笔记本电脑,熟练的点开桌面上的一款叫做——群雄争霸的游戏。 这一款游戏是凌挽歌有一次在一个不知名的论坛上发现的免费游戏。这款游戏大概的背景设定就是世界毁灭,秩序混乱,经历过几亿年恢复,华夏历史上的人杰群雄并起。得天下者可得一称号为——人皇。 此时的林挽歌,正在电脑上战的酣畅淋漓。他大吼大叫道:“冲啊冲啊!加油!我们的阵营马上就要占领九州界的益州了,tnd这弓弩手好厉害,都赶得上咱二营长的意大利炮了。益州的州主阵亡了,再加一把劲,益州就是我们的了。”这时我们的凌挽歌再努力一把,就可以完成他统一天下的第一步了,可是天怎么能随人愿? 历史的转折往往从,某一刻开始,无人能够置身事外。正当凌挽歌指挥他的大军,占领益州兵营的时候。 一阵不可描述的铃声响起,打破了凌挽歌,此时亢奋的状态。 只听他嘟囔道:“哪个不长眼的?我这就要称霸世界了,给我打电话。”但他还是老老实实的拿起了电话。 他拿起手机一看心想:妈耶!(这里的妈耶是语气助词,表示夸张)幸亏我没挂电话,要不星期一回去就惨了。 手机屏幕上赫然一串英文字母:boos在社会上摸爬滚打那两年的凌挽歌也不是什么普通人,只见他迅速调整状态,咳嗽了一下,按下了接听键。 “张总,有什么事吗?” “小凌啊,我本来也不想麻烦你。你家离我的别墅比较近,我感冒了很严重,家里的管家有事也没过来,我想麻烦你帮我带点药过来,我给你报销算加班。” 凌挽歌一听,立刻客气的回答道:“张总,你这么说真是太折煞我了,我现在就去,我现在就去。” 他飞快的跑向医院门诊,可是他只知道给老总买药,却不知道买什么?看到了零售门诊说,请问一下有什么治疗感冒比较好的药物?医生给他说了一大堆他什么都听不懂的专业名词。凌挽歌一想,反正老总也是个有钱的人,他都说报销了,现在不坑他一把何时宰他。像是他们这种有钱人,肯定爱面子。本着宁可错杀不,也不放过一个的心理,凌挽歌大大方方的说道:“要最好的感冒药,全要新的。”医生喜笑颜开的跑去放药物的货架。 出了医院的凌挽歌才开始抱怨道,这是什么世道,买个药都要好几千对于我这种人,是连感冒都感不起了吗?看着手里的那几张软妹币,他心想:老天爷啊,您发发善心,让老总给我报销吧,要不这次我亏死了,我发誓再也不打脸充胖子了。 直到这时凌挽歌才发现此时的天空阴云密布,天仿佛碎裂了一般,向他压了下来。太阳也失去了往日的光辉在盛夏时节完全隐匿了它的踪迹。一条条闪电时不时划过天空,紧接着的便是隆隆的雷声。 凌挽歌小心翼翼的走着。心里也不禁咒骂道:这什么鬼天气啊!我还不如关机呢,几千块要是在打了水漂,还被雨冲一道,这次他要是不给我报销,我肯定和他急。 正嘀咕间一道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漆黑如墨的闪电,不偏不倚的砸中了凌挽歌的头顶。 凌挽歌根本来不及反应,只见眼前一花,他便晕了过去可是林挽歌不知道的是,他这一晕,世间已是沧海桑田。 时间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脚步而停留,它依旧有着自己的步伐。不知过了多久,凌挽歌用手擦了擦他那惺忪的双眼,悠悠的醒了过来。 感觉有些头晕,凌挽歌眨巴了一下双眼又猛的摇了摇头才开始正视他眼前的这个世界。 望着这个陌生的环境,凌挽歌心想:这是什么时候了?我在哪?我是我是凌挽歌啊!我难道在做梦?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2章:穿越了! 稍微清醒了一点,凌挽歌正开双目,开始打量这一个新的世界,首先映入凌挽歌眼帘的,是一片苍劲有力的森林,脚下长满了苍翠欲滴的不知名的野草。如果仔细用心去倾听听的话,远方时不时会传出一两声嘹亮的鸟鸣。 凌挽歌左顾右盼四周的环境与他目前所处的环境一般无二。根本没有密密麻麻的街道,也没有熟悉的楼阁有的只是充满蛮荒气旷野。用一般人可以理解的话来说就是,袅无人烟。 “咦这是哪?我记得我是要躲雨,然后。然后。啊!头好痛,想不起来了,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 凌挽歌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又在嘴里嘀咕道:“我一定是在做梦,没错,这都是梦,等睡醒了就恢复正常。” 随即,凌挽歌又想到,如果这是做梦的话,一定不会感觉到疼痛,然后他就狠心掐了自己一把啊,他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大声吼道:“疼死我了,娘的再也不这么用力恰自己了,看来自己真的没在做梦。 紧接着氛围变了,望着陌生的环境恐惧如潮水一般从四面八方涌来,凌挽歌心中震惊不已,这是什么地方?远古大森林,这也太远古了吧。 凌挽歌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乐天派,经过最初的震惊与惶恐之后,他很快便冷静了下来,随后他便开始打量起了四周的环境。 只见四周被崇山峻岭环抱四周高,中间低,这是典型的盆地。抬头仰望天空,映入眼帘的不再是一片阴霾,湛蓝天空,好像可以渗透人的心灵。 凌挽歌心头不禁一颤。结合四周的环境,再加上这湛蓝的天空,他现在可以百分之百的确定自自己穿越了,但自己到哪里?鬼知道。 凌挽歌曾经也是一个大学生,大学的时候他经常翘课去网吧看一些小说,这些场景跟那些穿越文中的场景十分相似,凌挽歌心想,我也穿越了是不是成为主角了,就没有系统什么的吗? 凌晚哥又眨巴了一下他的双眼,就算他是一个乐天派,也仍然掩饰不住他双目中的那一丝迷茫。他又开始回忆,记得自己当时是准备躲雨,然后眼前一花就什么都不记得了,再醒来便到了这里。真相只有两个:要么就是自己被当做死人,扔到了荒山野岭里,要么就是自己穿越了,但结合现状,凌挽歌觉得第二个可能比较符合他目前所处环境。 哎!真的希望自己不是真的穿越了,凌挽歌又没有什么系统,也不能像小说中的主角那样带着法宝穿越到了异世。在现代都活的,十分不尽人意,更不用说这未知的世界了。我的命可真苦啊!苍1天呀大地呀,给我加持一个主角光环吧!嘀咕了一会儿,凌挽歌便欣然接受这个新的环境。 想想自己有一天也会穿越,凌挽歌,便忍不住头皮发麻。 他旁边一看,我滴神啊!,只见旁边的草丛里放着一个书包,这个书包就算打死凌挽歌他都记得,这就是他当时给老板装药的那个书包。在往自己兜里一摸,赫然抓出了几张,红彤彤的软妹币。纵使是如凌挽歌这样的乐天派,此刻也不淡定了,不是说好了穿越吗?买的药是什么鸡毛(语气助词表疑惑可以理解为什么鬼)?软妹币又是什么东西啊?怎么也跟着过来了? 凌挽歌背着书包在森林里面辗转,因为他以前做过推销,所以说,倒也不显得吃力,虽说不能健步如飞,但也绝对不会显得笨重。 刚开始的凌挽歌就如一个小萌新,坐看看右看看,仔细打量这个世界。但很快他就发现了一个新问题。他是人啊,他要吃饭,这荒山野岭的,他应该去哪里找吃的?不是刚穿越就要饿死了吧。 凌挽歌,不是麦克夫妇,不是德哥,更不是贝爷。就连大学时候的军训凌挽歌,都找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溜了。他该如何在这野外生存下去,按照目前的情况,他只有尽快走出山林,才能摆脱困境。 人只有在绝望中才能爆发出更大的潜能,这句话果然没错,在感受到了危机后,凌晚歌不知不觉间加快了步伐。当落日的余晖染红了天涯,不用说走出这片森林了,凌挽歌连一户人烟都没有看见,凌挽歌不由变得紧张了起来。 又走了一段时间,当天空吞噬了最后一丝太阳的余温,凌挽歌在前面的山沟里发现了一户人家。 此时的凌挽歌不禁大笑:“天无绝人之路呀,我果然是自带主角光环的男人。”本来背着书包在山里转了一下午的凌挽歌,饿的前胸贴着后背还耷拉着舌头,活脱脱的就像一只哈巴狗,但看到这场景,他猛然间像打了兴奋剂一样,风驰电掣间便跑了过去。 当凌挽歌来到房前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他此时的心中除了喜悦还有一丝惊恐,因为门前完全是由木头做的,房子上面,也没有灯,这时不用再确认,凌挽歌真的穿越了。 凌挽歌迫不及待的用双手拍打起了木门,仿佛是刚才的奔跑用尽了他所有的力气,他站在门口,喘得上气不接下气。只听他用虚弱的声音喊道:“请问,有人吗?:” 第一次敲的时候屋内没有反应,于是凌挽歌又敲了一次。这一次,房子内传出了微弱的声音。 片刻后,一个老农模样的人把门打开了一道缝隙问道:“你是何人,为何来此?”老人此时的腔调有些怪,丝毫不掩饰他双目中的戒备之意。 对此凌挽歌也毫不在意,毕竟大晚上的一个陌生人敲你家门,如果没有戒心,那才叫不正常。 “老人家,你不要害怕。我是跟着家人到这山中玩的游客,却不想与家人走失了,几经辗转才来到这里,希望您老人家可以卖我一点吃的。”见凌挽歌态度诚恳,老农才微微放下了戒心。”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3章:初见城池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叫凌挽歌,我穿越了,现在正在一个老农的家里准备吃饭。 凌挽歌随着老农进了屋子,却发现四周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只听见砰的一声,凌挽歌痛呼道“哎呀,我好像撞到什么了,好疼!”原来因为光线黑暗凌挽歌撞到了老农家的桌子腿。 “老人家这么乌漆嘛黑的为什么不点灯啊?”凌挽歌忍不住问道。 公子你有所不知,现在正值兵荒马乱。我们这种穷苦的山里人怎么点得起灯啊!老农的回答带中有无法掩饰的苦涩。 凌挽歌猛然一惊,点不起灯这不科学啊就算是现在的贫困户也能点得起灯,看看来自己是真的穿越了,还有公子,这这明显是古代才有的称呼啊,等等,兵荒马乱又是怎么回事。 老人家,现在是何年何月?凌挽歌的语气中带着无法掩饰焦急。 老农忍不住撇了撇嘴,心想,这公子难道是在消遣我怎会不知时间? 但他还是恭敬的回答道:“公子现在是枫雪9年6月。 老农的声音不是很大,但在凌挽歌的耳中,却不亚于晴天霹雳,枫雪九年凌挽歌,虽然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但可以确定的是,这是古代才有的纪年方式。 “妈的到底穿越到了什么地方?谁能告诉我?”凌挽歌声轻语道。 老农见挽歌一个人发呆,便退出了房间到临屋为凌挽歌准备饭菜。 片刻后,老农便端着一碗黑乎乎的东西,走到了凌挽歌的面前 凌公子,饭食已经准备好了,咱山中人家穷苦实在是没有好东西,招待不周,还望公子见谅。 凌挽歌手中捧着木碗,望着那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心想:我的命真苦人家别人穿越,都是穿越到汉唐盛世,我不知道穿越到了什么地方,还有这黑乎乎的是什么?能不能吃?在他犹豫不决时,肚子又咕咕叫了起来。 管他呢,民以食为天,先填饱肚子再说。 急不可耐的凌挽歌想到,反正他们吃这个也没有事,我能有什么事,随即便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吃不出什么味只是感到入口非常的粗糙,这种东西如果放在现代,估计喂猪也不会有人要 不过这时的凌挽歌已经饿得饥肠辘辘。倒也吃得非常快,转头见到那个老农一脸笑容的望着自己,林挽歌想到这也许就是这个老人家可以拿出的最好的食物了,难怪说兵荒马乱普通老百姓连饭都吃不起,能不乱吗? 想到这儿,凌挽歌又叹了一口气。 看到凌挽歌叹气,老农问道:“公子,是食物不对您的胃口吗?您何故感叹?”说话时,老农神色黯然。他见凌挽歌,穿的奇装异服放在这时,也绝对不是一般人家可以拿出的东西,他以为凌挽歌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公子因为出来游玩迷路,而投宿到他的农舍,看来是是因为对它的食物不满意而叹息。 古时的老百姓都是淳朴善良的,一旦有客人来到他们那里,一定要拿出自己最好的东西招待他们,如果客人因为食物不满意而感叹,这将是他们的耻辱。 凌挽歌不懂这些道理,但见对方神色黯然便回答道:老人家,不必如此,我已经很满足了,饿了一天能在这荒野的地方,找到您这里住宿一夜吃点东西,这已经是天大的幸运了。 老农听到凌挽歌的回答,瞬间又开心了起来。 吃过晚饭,老农请凌挽歌休息,看着这张用茅草堆积起的床,凌挽歌忍不住在心中感叹:如果上天给我一次重新再来的机会,我宁可失去这份工作,也不出来给那该死的上司买东西。 想想也是如果一个人曾经生活物质精神文明都是会发达的世界,突然被扔到了古代。没有立刻精神失常就已经不错了。 凌挽歌虽然已经疲惫不堪,但他急于了解自己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于是他拉着老农的手坐一旁的木桩上说起话来。 听到这位公子要与自己说话,老农显得欣喜若惊,哪有不从的道理? 两人唠唠家常,越聊越熟凌挽歌也从中了解到了一些事。 他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地方是益州荆云郡的巴山里而此时的益州州主是一个很有趣的名字,他的名字叫——做董卓同时他还了解到像益州这种的州城,在九州界,有数百个之多,现在正值群雄争霸人杰并起。 凌挽歌想到董卓还以为自己在三国,看来是想多了,人杰并起群雄争霸,天下大乱苍天对我何其不公,为何要把我丢到这个鬼地方? 凌挽歌躺在坑坑洼洼的大床上,几经辗转,难以入睡。 怎么办呢,乱世是一个视人命如草芥的时代,可能自己一走出这个大山就会立即死去。但,他已经穿越了,想回头也是不可能的。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下去,走一步看一步,自己好歹也是个二本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在乱世也许能混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再不济,凭着自己的才华在某个州主那里牟个一官半职也是不错的。 想到这儿,凌挽歌精神一松懈,随即便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在梦中凌挽歌看到,自己站在高台上,数十万大军密密麻麻的站在下面,不知在振臂高呼着什么,自己身后站着一群虎背熊腰凶神恶煞的大将仿佛如展翅翱翔鹰隼准备建立不朽的功勋,这时凌挽歌突然发现身下一沉,随后便醒了过来,原来怕被老农从床上踹了下去,凌挽歌顿时睡意全无。 第二天一早,凌挽歌背着包袱便上路了。 临走之前,凌挽歌特意向老农询问了一下周围城郡的信息,他明白自己所处的大山叫巴山处于青云郡永兴县同时他还了解到,永兴县的县令叫做李元霸,也不知道是不是重名。 为了答谢老农的款待之情,凌挽歌哥临走时从兜里掏出一张软妹币,老农看着软妹币上精致的画像,还以为这是什么稀世珍宝再三推脱,但还是被凌挽歌拒绝了,老农想:这位公子一定不是平凡人,这一张软妹币一定要好好保存,它足以当做传家之宝。 凌挽歌背着包按照老农的指引,一直往东北方向走知道自己处于一个乱世,而且文明绝对不发达后,林挽歌,更不想丢弃他的行囊了他有直觉,这里面的药品日后一定会为自己派上大用场。 落日时分,凌挽歌终于走出了大山,映入眼帘的是只有在影视剧中还会出现的用青砖堆砌的城墙。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4章:抵押贷款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叫林挽歌我穿越了,身上一毛钱都没有还想建立不朽的功勋,简直是在做梦。 当凌挽歌走近之后才发现永兴县的城墙被时光留下了难以磨灭的痕迹。凌挽歌心想:时间摧残出它的沧桑,但它仍雄立一方n,它经历过人世间多少凄凉,有风花雪月的繁华,也有人走茶凉的悲伤,青苔是时间在他身上留下的痕迹,它阻挡着敌人让城市固若金汤,看来永兴县也是个有故事的地方。 进入永兴县凌挽歌才发现剧情好像与他想的有些出入。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木房简陋的木房,只有少数几间青青砖白瓦你这座城市显得格格不入,道上的行人不多,大都衣衫褴褛看上去仿佛是那么的弱不禁风。 见到此情此景凌挽歌不仅心中感叹:难怪老龙说处于乱世百姓,衣不裹身,食不果腹,怎么能不乱?我的运气也不是太差,没有穿越到一个战场,否则估计来的第一天就要归西了,我现在处于的是益州离军事要地荆州并州还有很远,短时间内应该是安全的。 城里的老百姓见到凌挽歌这样一个奇装异服的人进入城市,用诧异的眼光打量了他几眼后,便不再理会了,毕竟连温饱都成问题的百姓哪里有空去管你这些。 凌挽歌背着书包,在这座城市里转了一圈,当经凌挽歌走过一座青砖白瓦的建筑时他停住了脚步,只见上面的招牌上写着——自来熟客栈。看着招牌凌挽歌决定,还是先想办法住下来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 随即,凌挽歌的脸又变成了苦瓜色。他撇了撇嘴道:“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他根本没有钱呀,虽然说书包里还有几十张软妹币,但软妹币在这个时代根本不能花,这玩意儿在现在基本等同于废纸。 不对,凌挽歌想到:自己当时给老农软妹币的情景老农激动的快要跳了起来想想也便释然了,这是古代,软妹币的印刷工艺就算放到当今,一般人也不能制作,如果放在古代那估计就是:这钱只应天上有,人间独此我一家。林安哥心头一亮,想到现在也有银行也有抵押贷款,在古代找一个典当行应该非常的容易,也许自己还真的有办法搞到一笔巨额财富。 在凌挽歌思衬间客栈的伙计注意到了,立在门口的凌挽歌,于是便迎了上来。 问道:“客官,请问您需要住店吗?” 凌挽歌回过神来,稍一犹豫,问道:“小哥,请问本城可有什么当铺?” 林挽歌虽然丝毫没提住店的问题,但伙计也不着,急仍然和颜悦色地答道:“客官,不瞒您说,我们这里还真有一个当铺是富商沈万三门下的当铺,他们那里的新宇还是非常不错的,但我不建议您过去,因为他们那里只收高档货品。” 沈万三,凌挽歌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感觉十分耳熟,但总想不起它在哪里出现过。原来沈万三是明太祖朱元璋时期的一个富商,前期混的风生水起,后期被朱元璋发配云南充军度过余生,凌挽歌对他的名字有所耳闻也属正常。 凌挽歌点头随即又问道:“请问这当铺该怎么走?” 伙计伸手往东北方向指了指说道:“客官,从这里往东北走有一间青砖白瓦的高大建筑,那里便是当铺的所在地。” 明凌挽歌抱拳一礼说道,谢过小哥我先去了。随后便向着伙计给他指的那条小巷飞奔而去。 果然如客栈伙计所说,走了片刻时间凌挽歌便看见了一座当铺。 林挽歌径直走进了当铺,见到一个伙计在那里洒扫,林挽歌对那个伙计说道:“兄弟,我要典当物品。” 只见那个伙计连头都没抬只见那个伙计伸出手来说道:“把要典当的东西拿出来先估价。语气中带着丝丝傲慢。” 凌挽歌从上衣口袋中取出一张百元大钞,对着伙计说道:“这是我的传家宝你可要给我过好了价,不要匡我。” 伙计本来丝毫不在意,并对林挽歌说的传家宝嗤之以鼻,但从凌挽歌手中接过这张百元大钞仔细端详片刻后,他面露骇然之色。 随即这伙计的态度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快的凌挽歌都有些反应不过来。只见,他语气变得恭敬起来说道:“客官,,请您稍后这张画太过于珍,贵我做不了主,我去找掌柜的来,您先在这里歇着。” 随即,这个伙计便带着这张百元大钞向后堂的方向跑去。 又等了一会儿,只见伙计,从后堂跑了出来,对着凌挽歌躬身说道:“客官,我们的掌柜请你去后堂详谈。”此时他的语气更加恭敬,与之前判若两人。 而凌挽歌却有些犹豫不决了,他才刚到这个世界,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小白。都说这家当铺的信誉好,但谁能保证不是面子工程呢,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再加上软妹币在这个时代过于珍贵,万一对方起了谋财害命之心,自己已踏入后堂那刻不就万劫不复了。 伙计见到林挽歌,踌躇不决,心中甚感诧异,问道:“客官,请问您有什么难处吗?” 林挽歌皱着的眉头舒展开来,心里恨恨的想到: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富贵险中求,一切都交给老天来决定,管他呢,拼一把。 想到这儿凌挽歌微笑着说道:“没什么,还请兄弟引路。” “客官,您客气了请随我来。”伙计回答道,于是伙计在前面引路,林挽歌跟在他的后面不一会儿就进入了后堂。 当凌挽歌走进后堂之后看见一个神采奕奕的老人正半跪办坐在一小石桌边仔细端详那张软妹币,全神贯注的老人并没有注意到已经走进后堂的凌挽歌跟伙计。 凌挽歌立马瞥了一眼周围的环境发现后堂的陈设很普通,也没有想象中凶神恶煞人等着自己,凌挽歌不禁暗自松了口气。 “掌柜的,小的已经将那位公子带来了。”,伙计走到那长者身旁恭敬地轻声道。 这时那老者才醒悟过来,抬起头朝凌挽歌看来,凌挽歌注意到,那老掌柜先是露出一丝诧异之色,随后便起身热情地迎了上来,凌挽歌明白对方露出的那一丝诧异之色是针对自己不同于古人的着装。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5章:第一桶金 “请坐,请坐。”,老者将凌挽歌引到小桌边,随即自己于凌挽歌面对面坐下。 正要说话时,老者注意到那店伙计还立在旁边,于是道:“这没你的事了,到前面去照看着。”,店伙计应了一声,随即便退了出去。 “这位公子,敢问尊姓大名?”,老者朝抱拳道,神情颇为恭敬。 凌挽歌也学着对方的样子抱拳道:“不敢,在下姓凌,名挽歌。” 老者点了点头,然后道:“凌公子,老朽就直说了吧,这幅画,敝店希望能买下来。”,老者说这话是有含义的,买和当是不同的两个概念,如果是当,那么典当的物品基本上还属于原主人,不过前提是在规定的期限内,抵押人能拿出赎买的钱,在此期间,当铺不得随意处置抵押物品;而买就不同了,完成交易后,物品就归当铺所有了,这在当铺一中还有个叫法,叫死当。 凌挽歌也算是在生意场上混了几年的人物,自然能听得懂老者的意思。凌挽歌本来的意打算是希望能卖点钱。 凌挽歌假装沉思,随即面色平静地点了点头道:“可以,还请您老出个价吧。” 老者看到面前这个年轻人神态淡然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不禁感到对方也是一个行家,于是不敢欺诈,稍作思忖后便给了一个价。 “三千金,凌公子意下如何?”,老掌柜伸出三指很豪气地说道,不过他等了半晌对方却没任何反应。 老掌柜看着对方微笑着的淡然表情,不禁暗叹一声,这公子看来真是行家!自己一方怕是得出点血才行! 其实老掌柜不知道的是,他对面的这个‘行家’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凌挽歌虽然对这里的物价不怎么了解,但根据人们的着装与生活水平也能想到3千金放在这里一定是一笔大数目。 娘的!老子发了!真想不到软妹币放到这里竟然这么值钱!谁能想到这东西自己身上还有好几十张,那得还多少黄金啊! 凌挽歌然莫名,但面上却没有丝毫表现,这可是他几年来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出来的本事。 “五千金!凌公子这是敝店能出的最高价了!”,老者有些紧张的看着凌挽歌,这可是一笔大买卖,如果做成了他也会有大把的好处。不要以为这是他们得了失心疯,用大把的黄金来换这两张没有什么用处的软妹币,要知道软妹币的制作工艺在现代社会也是极其高深,要不假钞早就以假乱真了?而在这种地方,这软妹币的工艺只能用惊为天人来形容,其价值绝对是难以估量的,这也是为什么这个老者愿意出重金买下这张钞票的原因,他的眼光可毒的很呢! 听到对方新报出的数字,凌挽歌激动的心脏都快停止跳动了。他强抑制着兴奋的情绪轻轻地点了点头。 见到凌挽歌点头了,老者也终于松了口气。 随后,老者拍了拍巴掌,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推门走了进来。 只见那汉子朝者恭敬的讲到道:“掌柜的,有何吩咐?” “去提五千金过来。” 这汉子明显吃了一惊,诧异地问道:“五千金?” 老者点了点头摆手道:“快去。” “是。”,那汉子应了一声,随即转身离开了。 这汉子应该就是这当铺的保镖护卫。凌挽歌如此想着。 等那汉子离开后,老着又对凌挽歌道:“凌公子请少待片刻。”,陈楚点了点头没有说话。 约莫一个小时后,先前那个汉子终于回来了,随在他身后的是四个个壮汉,他们抬着两只大木箱走进了后堂。 还不等凌挽歌反应过来,老着那汉子道:“打开。” “是。”,那汉子朝老掌柜一抱拳,随即便打开了那两只大木箱。 顿时,璀璨的金色呈现在凌挽歌眼前。看着这么多的黄金,凌挽歌终于没能保持著形象,呆愣当场。 老者一直在一旁偷偷留意着这位公子,此时见他露出呆滞震骇的神情,心里顿时推测:这位凌公子应该不是某个豪门子,看他的样子好像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不想这次老掌柜竟真的猜对了。 此时的凌挽歌可没心思去理会老者的心里活动,他现在已经被眼前金灿灿的颜色激动得无以复加了。 好半晌,凌挽歌才激动的心情才慢慢平静下来,紧接着他又开始犯愁了。这几大箱的黄金,你叫我怎么带在身边! “掌柜的,你给银票好了,干嘛弄这几大箱的黄金出来。”,凌挽歌面带难色地朝老者道。 “银票?那是什么东西?”,谁知老者竟然非常茫然地反问道。 凌挽歌登时愣住了,怎么?难道这个时代是没有银票一说的吗? 老者见陈凌挽歌有回答,而是愣在那里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于是又问了一遍,这时,醒悟过来的陈凌挽歌忙含糊应付了过去。 怎么办呢?要是自己带着这几大箱黄金住进客栈,不是摆明了告诉强盗,老子这有钱快来抢啊!恐怕自己今天竖着住进去明天就要被人横着抬出来! 凌挽歌望着面前的黄金,心中苦恼万分。 老掌柜注意到凌挽歌的难处,于是试探着问道:“公子可是为如何安置这金货而为难?” 此时凌挽歌双眉拧成了一团,而后点了点头。 老者是个热心人,当即便为凌挽歌考虑起来。这位凌公子显然没什么势力,否则就不会为这事而劳神了,为今之计只有先在这永兴县内安顿下来再说。 片刻后,老者对陈楚道:“老朽在这城内倒有一处宅院,公子若不嫌弃就暂时住进去罢。” 凌挽歌闻言,在心头想道:这总比住客栈安全,暂时也只能如此了。 想到者,凌挽歌当即朝老掌柜抱拳道:“那凌某在此先谢过老丈了。对了,这租金该如何算法?”, 老者很豪爽地一摆手,“什么租金不租金的,你只管住下便是,那宅院闲置着也是闲置。” 凌挽歌见对方一脸诚恳,便没再谦让了。 当天,凌挽歌就住进了那处宅院。老掌者特意让店内的伙计将那几口装黄金的大箱送了进去。 这处宅院就位于自来熟客栈一旁不远处,虽然简陋了点,但总算是一个落脚处。 凌挽歌坐在院子里呆呆地望着蔚蓝的天空出神。接下来自己该怎么办呢?招贤臣?揽猛将?还是收几个红颜? 想到这,凌挽歌不禁苦笑一下。在前世之时,自己倒是经常如此yy的,但此时身临其今后才发现,生存下去融入这个时代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用说揽尽天下猛将一统天下了!毕竟现实是现实而不是游戏。 现在首先需要了解的是这个时代的社会规矩,之后才能谈其他。可是,这要如何去了解呢?凌挽歌思忖了片刻,突然想到了那位老者。对了,自己与这位老者也算是有点交情了,不如时常到他那串串了解一些有用的讯息。不过自己好像还不知道他的姓名,这真是太失礼了! 打定主意后,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凌挽歌总是有事无事地窜到当铺后堂,与老者闲聊扯谈。 这位老掌柜荀,单名一绲,字礼贤,是荀氏一族长辈。由于永兴县是荀家生意重要的交通枢纽,所以他们便请身为长辈的荀绲在此坐镇,要不是如此,荀绲也不可能调动的了六千金这样的巨款。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6章:我的领土 几天下来,两人便颇为熟络了,一天,凌挽歌问荀绲:“荀公,不知这永兴县中可有人要出售土地?”。凌挽歌之所以会有此一问,因为他迫切地想要发展自己的势力,而要建立势力首先便要有地。现在天下将大乱,而要在乱世中生存就必须拥有相当的实力。陈楚决定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用那五千金作为流动资金,屯田吸纳流民,并结交四方豪杰。 荀绲不知道凌挽歌想了那么多,听到对方有此一问,稍作思忖后眼睛一亮,“倒是有那么一户小家族决定出卖土地。” 凌挽歌不禁兴奋起来,连忙道:“那太好了!只是对方为何要卖地呢?” “听闻是要到东安去做官,但手上财货不够,所以要卖地。” 凌挽歌歌点了点头。 “荀公,对方手中有多少土地?大概需要多少财货?” 荀绲稍加思忖便道:“他只是永兴一小家族,只有不到四千亩田。他要钱很急,所以用两千金应该就能买下来了吧。” 凌挽歌听得不由暗自咋舌,拥有三千亩良田竟然只是一小家族!那么大族该拥有多少田地啊? 在荀绲的引见下,凌挽歌很快便和那个荀绲口中所谓的小家族见面了。随后,凌挽歌让荀绲见识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神鬼莫测的砍价手段。 在荀绲瞠目结舌的注视之下,凌挽歌硬生生的将已经很低的两千金的价格砍到了一千五百金。 当凌挽歌接过地契之时,那个小家族族长已经是面色苍白汗流浃背了。他离开时,嘴里还在念念碎个不停:“这人也太狠了!一千五百金竟然买了我三千亩良田!” 等那个小家族族长离开后,荀绲来到凌挽歌面前,朝他竖着大拇自叹不如道:“凌公子,像你这么能砍价的人物,老朽还是第一次见到。” 凌挽歌只是微微一下,并没有过多地说什么。 荀绲见凌挽歌得了这么大的便宜竟然还能面不改色心不跳,不禁在心中又将他高看了几分。 其实荀绲不知道的是,此时凌挽歌的心中简直爽翻了,不过为了在荀绲心里给留下一个好印象,因此强装作一脸淡然罢了。 第二天,凌挽歌独自一人到郊外接收那三千亩良田。 凌挽歌购得的这五千亩良田位于永兴县北郊十里正处于巴山以东,经过林挽歌的询问得知现在是三月初,冬小麦早已开始成长,映入凌挽歌眼帘的是一片生机盎然的翠绿,凌挽歌走在麦田之间,闻着绿草的芬芳,整个人都变得舒畅起来。 “这都是我的财产了!”,凌挽歌不停地念碎着,其神情中有着难以掩饰的激动。也难怪凌挽歌如此,曾经生活在现代社会土地私有制早已被取消,凌挽歌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能拥有这样一片广袤的土地,此时的凌挽歌觉得自己非常有成就感。 大约走了半个时辰的时间,凌挽歌来到了位于麦田中间佃农村,这佃农村的佃农此时也和着三千亩麦田被卖给了陈楚,现在也算是凌挽歌的私有财产了。 当凌挽歌一走进村庄,便看见老老少少约摸百十来人的样子,其大都面露恭敬之色还有一些人面露宁重,不知未来会如何。 其中一位老者一看到凌挽歌便赶忙走了上来。 “您可是这片土地的新主家?”老者微微躬身毕恭毕敬的问道。 凌挽歌心下道:看来这里的佃农已经知道换了主人了,想来应该是在自己到达之前,那小家族长已经交待过这里的佃户了。 凌挽歌随即点了点头。 见凌挽歌点头了,老者立马跪下去道:“永兴佃农村八十九户佃农三百四十一口人见过新主人。”,语气颇为谦卑,随后他身后的数百人也跟着跪了下去,“见过新主人。”,声音杂乱无章显得有气无力的样子。 凌挽歌哪见过这种场面,当场吓了一跳,赶紧将老者扶起来道:“老人家你这是干什么!快快起来!” 老人在凌挽歌的拉扯下站起身来,看向凌挽歌的眼神浮现出诧异之色。 凌挽歌将老人扶了起来,又看着不远处跪着的众人说道:“大家都起来吧。以后不要动不动就行这样的跪拜之礼。”,接受过九年义务交易懂得尊老爱幼的凌挽歌可不习惯被人拜来拜去的。 众人微感诧异地对望了一眼,随即一齐向凌挽歌楚磕了个头高声道:“谢新主人。”,这一次的声音要比之前响亮整齐的多了。 老人的眼中闪过一丝暖意,至少这位新主人的这种表现并没有把他们当牲口看待。 “老人家贵姓啊?”,凌挽歌拉着老人的手和颜悦色地问道。凌挽歌并没有为上者的气势,不过俗话说好: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吧,于是便学着在前世影视剧中那些主席对待百姓的样子。 老人闻言登时一慌,连忙稽首道:“不敢,老朽姓赵,贱名不敢污尊耳,村里人都叫我赵公。” 凌挽歌点了点头,微笑道:“那我以后也叫你赵公吧。” 这位老者听到后连忙跪下去急声道:“小民不敢在主人面前称公。” 凌挽歌又将老者扶了起来,佯装不悦的语气道:“我不是说过不要再行跪拜之礼了吗!”,随即凌挽歌为了收买人心,于是扫视了一圈众人说道:“你们以后不是佃农了,都是我的部下,以后都不要再自称贱民了。” 先前为首的那位赵公感激地看着凌挽歌,语气带哽咽地说道:“主公真乃大仁大义大真大善之人!”,说着便又要跪拜下去。老者对凌挽歌的称呼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化了,这种变化的意味是深远的,如果说之前称主人时,他们是被迫要服侍凌挽歌这个新主人,那么现在称主公就意味着,他们决心以自己所有的一切报效凌挽歌。不过凌挽歌此时还并不明白这其中的差别,他只是凭着直觉感到面前这位老人对自己的态度与之前相比完全不同了。。 周围的佃农也都露出极为激动的神情,要知道像他们这种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想要摆脱佃农这种最低贱的身份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每一个人都在内心中渴望着这一天的到来,甚至比渴望温饱更加渴望。 凌挽歌不知道的是,他此时的举动有多么的惊世骇俗,如果这件事传扬开,他一定会遭到数不尽的卫道士的口诛笔伐。不过即便凌挽歌知道了,他也会如此去做,他现在最关心就是如何在即将到来的乱世中生存下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7章:根据地现状 凌挽歌对此感到诧异,这些人对自己的态度转竟然如此之大,不过稍微一想也能明白个大概。 因为这个社会类似于中国古代,要知道在古代的佃农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他们就等同于牲口,地主对他们基本上是想杀就杀,也不用担心受到任何道德谴责于法律制裁。更不用说像凌挽歌这样自降身份一视同仁对待他们这些佃农的地主基本上没有,更何况凌挽歌现在还亲口对他们承诺取消他们佃农的身份,他们如何不感激涕零。 想明白这一点,凌挽歌便欣然接受着周围崇敬的目光。 凌挽歌让那位领头的赵公带着自己在佃户村中转了一圈。让他本来很好的心情变得糟糕起来,这里的村民们住得是极其简陋的茅草屋,而每一户人家的房子基本上都开了不只一处的天窗,而且房屋低矮,许多都有不同程度的倾斜,给人一种大厦将倾的感觉。 这种房子能住人吗?凌挽歌不禁紧皱着眉头。他在前世是做销售的,绝对算不上什么好人,但他也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手下的人过得如此凄惨。 “赵公,你们就住这样的房子吗?” 那位老者叹了口气道:“主公,这已经算很好的了,不管好歹,它至少是一个家,一个能遮风挡雨的地方,而那些流民只怕做梦也住不上这样的房子。” 凌挽歌决定:现阶段最大的目标还是要造房子,自己还打算接收流民,因此大造房屋就是当务之急了。 “赵公,如果要搭建五千人居住的房屋,你们大概需要多久?”,凌挽歌若有所思地问道。 老者听到凌挽歌这样问虽然吃了一惊,他不明白凌挽歌为何要这样问心存疑惑,但面凌挽歌对提出的问题,他丝毫不敢怠慢,立即认真的思盘算起来。片刻后,他恭敬地回答道:“主公,老朽粗略的算了一下,如果全村人一起动手,大约需要一个月的时间。” 凌挽歌思忖片刻后对邓公道:第一节,派遣村里面能干精干的劳动力去大造房屋,争取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供五千人的居住的目标,第二,让剩下的人都去开垦田地,开荒种田越多越好,这两件事全权由你来负责。” 老者闻言连忙跪下,感动地说道:“主公对老朽如此信任,老朽一定不负主公所托。” 随后老者忽然想起一事,问道:“主公,造房屋搭建村庄一事没有问题,但这开垦荒地似有不妥,敢问主公可否已经得到了永兴太守的首肯?” 凌挽歌愣了一下,略感诧异地问道:“怎么?这开荒还需要太守的首肯?” 老者有些疑惑地看着主公,心想:这是常识啊!主公怎么连这都不知道! 看到老者古怪的神情,凌挽歌立即意识到自己肯定又犯了常识性的错误,连忙掩饰过去。 “赵公你只管按我说的去做便是。至于其他的事情我自会处理。” “是。老朽紧遵主公之命。” 凌挽歌在老者的陪同下来到村尾,一座很大的质量很好的大屋出现在眼前。 “这是干什么的?”,凌挽歌有些好奇地问道。 “主公,这是存放粮食的仓库,里面还有八千斤粮食,本来这里存放着十几万斤粮食。” 凌挽歌一听便来了兴趣,“哦,走,进去看看。” 老子连忙让几个小伙子将大门推开。 走进仓库,便看到百十来担粮食堆放在一角,与庞大的仓库空间相比,那些粮食就如同沧海一粟。 凌挽歌看着这些粮食不禁有些失望,他刚才听说有八千斤粮食,还以为跟西游记里的米山面山一样呢。 “对了赵公,你刚才说这有十几万斤粮食,那剩下的粮食到哪去了?” 老者立刻回答道:“是这样的主公,原来那个主人在昨天晚上之时派人赶了许多大车到这里运粮,大部分粮食都被他们运走了。” 听到这,凌挽歌恍然大悟,不过并没有感到丝毫不悦,人家只说卖地,并没有说卖粮,这些粮食说到底还是属于人家的,人家能留万把斤粮食下来已经算不错了。 “看来你们以前的主人还不算太坏嘛,还知道留下一些粮食做你们的口粮。”,凌挽歌颇为赞赏地点头道,心中不禁对之前让人家大出血感到一丝愧疚。 不料老者却摇头道:“主公,这里的粮食可不是给我们这些下贱人吃的。而且这里之所以会留下一万斤粮食完全是因为前主人没有足够的车马运载。” 凌挽歌登时愣住了,搞了半天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啊! 凌挽歌随即想起一事问道:“赵公,你刚才说你们不吃这里的粮食,那你们平时吃什么,各位村民手里都有余粮们?” 老者犹豫了片刻,然后回答道:“主公,我们平时哪里能吃上这种粮食啊,一般都是野菜拌谷糠罢了。”,说着,扫了那堆粮食一眼,眼神中闪过一丝渴望。 “什么!?”,凌挽歌难以置信地惊叫出声。 该死!妈的!这简直不把人当人嘛! 老者被凌挽歌的突然大叫惊了一跳,看着主公阴沉的脸色,不禁心中忐忑,他不知道主公为何会如此生气。 “赵公,以后你们不要再吃谷糠了,就吃这里的粮食吧。总之一句话,以后只要有我凌某在!你们再也不会过这种日子。我会让大家都吃上大馒头!”,凌挽歌大声说道。他此时番话时完全是发自肺腑的。 现场顿时安静下来,随即所有人噗通一声跪到地上。 “主公如此厚待我们,我等敢不舍命以报!”,为首的老者跪在地上声泪俱下地说道。 “主公!”,所有村民也跟着一起叫道。这一声主公喊得非常坚定,可见这些村民此时已经完全效忠于凌挽歌了。 凌挽歌很满意地点了点头,随即胸中自然而然地升起一股豪情。 随后,凌挽歌又在村中转悠着,同村民们闲话家常。凌挽歌曾经是商品推销员出身其口才可以说早就如火纯青了,并且特别擅长于别人搞好关系,不知不觉间,凌挽歌同村民之间已经变得亲密无间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8章:农民起义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叫孙策,是樊县实际掌权人我刚从战场上得胜重伤归来,现在慌的一匹。 曾经的樊县,兵是老弱病残,将是怂包一个。虽地处益州内地却经常遭到土匪侵略,导致整个樊县境内再无往来商客,百姓的生活也如永兴那样,衣不裹身,食不果腹。 但当明威将军(可等同于现在少将)孙策成为樊县太守之后樊县的情况有所改善,上任后,孙策招兵买马。如今的樊县被孙策打造的如钢铁堡垒一般,城中的军士,身披坚固铠甲甲,手握锋利的钢刀,士气高昂。 一天泗水郡郡守——钟会在城门上,与城下的一名张姓男子遥遥相望。“张兄,好久不见。” 张姓男子在泗水城下抱拳道:“钟兄多日不见,风采依旧呀!如今我们欲借道贵城,还望中钟兄念在往日情分上,行一个方便。” “张兄不瞒你说,钟某的命曾经是张兄救的,按说张兄即便要钟某上刀山下火海也当在所不辞。可是,钟某现在也是身不由己如今,钟某为州主办事自当尽肱骨之力不敢,循私枉公,张兄昔日与我私教甚欢,钟某念昔日情分,不愿与张兄交恶,还请张兄去往别处。”钟会在城门上庄重严肃的说道。 张姓男子对黄甫说道:“二哥,看这情形是谈不拢了。”黄甫缓缓的点头:“不错,看这情形钟会不是一个薄情寡义之人,但在公与私的面前却分的清清楚楚。”说罢对张姓男子道:“退回来我们往别处去吧。”说罢边上马飞奔而去。 张姓男子看了看黄甫,又回头冲钟会挥手告别,看着黄甫等人纵马而去,钟会手下一名叫做王牛粪的人问道:“郡守大人,那后面领头之人必是反贼,您为何放其离去?” 钟会看看王牛粪,说道:“牛粪,你跟我有好些年了吧?” “是的大人,自您在函谷关的时候,牛粪就跟随大人了。”王牛粪恭敬的说道。 钟会严肃的看着王牛粪:“做人最重要的是不能忘本忠,此事义不能两全的,但加害他却是忘恩负义之辈,吾今日放他们一马,以此报昔日恩情 而那离去的一队人,此时停在路边张姓男子道:“二哥,如今泗水郡去不得了,我们若转道,怕是更遥遥无期了。” 此刻的黄甫心中想的却是另一件事情。离开东安已经有好几日了,算算时间手下的人应该将消息传递给大哥了。不知为什么现在还没起事,不会有什么变故吧。心里暗自担心着。 其实黄甫心里想多了,五天前黄福就在泗水河接到了消息,只是一直举棋不定,乃是因为黄甫未到,因为泄密而提前起义,很多都准备的不完善。曾经的具体事宜都是黄甫在办,如今黄甫不在,黄福却是不好办,与黄富商议,可是黄富也是一个莽夫,也不明白这些道道。 “大哥,二哥到现在还不见消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黄富急的搓着手,在房内走来走去。 “你能不能消停一会儿啊,我都被你晃晕了,去把凌操找来,我赵他有事”黄福气哼哼的说道。 不一会,凌操跟着黄富进来了。“凌操,二弟与你在东安分别的时候,可曾有说过何时归来” “回大哥,我与二哥分离的时候,二二哥并未说过归来的确切时间,但让大哥一定要按照信上的去做。 黄福,将桌子上的那封信拿了起来,读了好几遍信上的内容他倒背如流,整篇信只说了一个意思那就是黄福起义的时候一定要说奸佞之人,搜刮钱财,贪婪无度,民不聊生。吾等以苍天为鉴,还益州一个朗朗乾坤。 本来按照他们的约定应该益州州主背锅,但现在确把责任全推到了奸臣身上,这封信可是和原先的约定相矛盾。所以黄福这边拿不定主意。 看黄福拿不定主意,凌操接着说道:“二哥曾说,如今益州形式比较松散我,们应该抢先在周主调兵遣将的时间迅速起事,方能有一席之地,否则等他们反应过来,迟则生变呀,大哥。” 黄福听罢,下定决心:“就如二弟所言,迅速起事,若是迟了恐会生变,三弟。” “在。”黄富迅速调整精神,心中激动异常。 “就按照我们准备的来吧。如今二弟不在,这些事情就由你来全权负责,成败在此一举。 “唯。”张梁激动的接军令。 《益州通史》记载:枫雪七年,九州历001年,益州史上第一场农民起义爆发,但由于领导者的判断不足,以及事先准备不全,这一场起义被明威将军孙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垮。益州史上第一场农民起义就此落下帷幕。 而这时的凌挽歌在村中一直呆到将近黄昏时才离开。 在回永兴县城的路上,凌挽歌在途中听到了泗水郡爆发起义的消息,凌挽歌心中不紧感叹:自己一定得想法积攒起足够的实力,为此,第一步就是招收流民训练私军,同时得想法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 凌挽歌这时想到了,与自己关系不错的荀绲,他家是永兴县的老牌家族,应该知道怎么样做。 一进城,顾不上吃饭的凌挽歌便飞快的来到来到当铺就往后堂飞奔而去,由于这几天凌挽歌于荀绲经常聚在一起闲聊,所以当铺的伙计并没有拦凌挽歌,凌挽歌基本上是一路长驱直入。 当凌挽歌进入后堂时,荀绲正好也在后堂在,当他看到林挽歌一副火急火燎的样子,荀绲诧异地问道:“老弟出什么事了为何一副如此紧张的样子?” 凌挽歌意识到自己失礼了,歉然一笑,然后朝荀绲抱拳道:“老哥,我确实是有件急事想请老哥帮忙。”。几天相处下来,凌挽歌明白荀绲是一个豪爽的人,所以一来便开门见山。 “哦?有什么事能让你急成这样?老弟尽管说!”,荀绲很豪爽地说道。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9章:龙虎寨 凌挽歌知道荀绲是个爽快人。 于是,便将所求之事向他一一道来。 凌挽歌请荀绲帮忙的事有两件,其一,是打探泗水起义后黄氏的余部下落;其二,请荀绲帮忙购买粮食,为此凌挽歌将拿出一千金。 如果这两件事让凌挽歌去做无疑是是非常困难,但荀绲听后只是微微一笑道:“这两件事好说,我可以立即派人去办。不过由于去年的天灾,粮食价格翻了一翻。” 听到这,凌挽歌内心不由地咯噔了一下,有些忐忑地追问道:“那一千金能买多少粮食?” 荀绲当即盘算起来,口中同时低语道:“现在的粮食是25贯一石,一千金就是10万贯,这样算起来保底可以买到2500石” 凌挽歌闻言也开始盘算起来:一个成年人平均一天消耗两斤粮食,到夏麦成熟还有两个半个月时间,也就是80天,那么平均一个成年壮汉在这段时间内便要消耗160斤粮食,自己打算招一营青壮年,那么在夏粮收割前总共就需要大概八十万斤粮食。 凌挽歌登时傻眼了,想不到一千金所能买到的粮食竟然还不到所需的一半。凌挽歌虽然手上有三千五百金,但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比如向朝廷买一个县令的官职,这些都需要大笔的金钱,但粮食问题关系到关系到所能招收的流民数关系自己手中的力量。 凌挽歌低着头思忖了好一会儿,最后终于狠下决心用一千五百金金去买粮。这样就能够买回大约2500石粮食,勉强能够应付五千三个月的生活了。 “你真的决定这么做吗?”,荀绲问道。 凌挽歌坚定地点了点头。 “那好吧。这两件事情都容易办,最多一个月就能够办好。”,荀绲一脸轻松地说道。 随即,荀绲叫来两名下人,然后将这两件事情吩咐下去了。 “贤弟,看来你是胸怀大志之人啊!”,荀绲目光炯炯地注视着凌挽歌说道。 凌挽歌憨憨一笑,没有回答。 “对了老哥,小弟还有一事。”,凌挽歌又想起一事,于是道。 荀绲笑着点了点头,“老弟有什么尽管直说,只要老朽能办得到就一定全力相助。” 凌挽歌有些难以启齿地说道:“老哥,听闻如今益州有官职交易一事,此话当真?” 荀绲点了点头,“确有此事,这官职交易之事都已经有很多年了。”,随即若有所悟地问道:“老弟如此问,难不成也想捐个官做作?” 凌挽歌有些不安地点了点头,他在前世之时最痛恨的就是官职交易,却想不到自己竟也有身陷其中之日。 荀绲深深地看了凌挽歌一眼,然后继续道;“这官位都是明码标价的,太守要一千,郡守三千金应该差不多,总之官位越高要价也越高,将军之类若没有万金就不用想了。” 凌挽歌听完,认真暗算起来:自己除去买地买粮的钱还剩两千,刚好可以买个太守的官位。 凌挽歌之所以削尖脑袋想要弄个官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凌挽歌在前世看过无数三国题材的影视剧,这些给了他一个灵感,那就是凡是有官位在身的地方豪杰更容易招揽到谋臣武将,相对容易建立自己的势力。有鉴于此,所以凌挽歌才会打官职交易的主意。 盘算好后,凌挽歌又问道:“老哥,小弟想捐一个县令应该怎么做呢?” “这简单,你带着钱直接去东安便是。当今州主都在玄武门张贴告示,只要有钱便行也不需要有人引荐。这样说来,当今州主的商机还是不错的。”,凌挽歌笑道,语气中带着一丝嘲讽。 随即荀绲想起一事,于是又道:“老弟,老哥我过几天正好要去东安,贤弟可随行。” 凌挽歌闻言一喜,“那太好了!小弟正苦恼对东安一带陌生得很呢!” 荀绲笑了笑说道:“那就这么说定了,三天后我在城门等你。” 谈完正事,正好仆从进来,说饭食已经准备好了。 凌挽歌本想离开,不过却被荀绲拉住了,硬将他留下来与自己共进中餐 与荀绲告别后,凌挽歌想起垦荒之事还须获得官府批准,于是径直往府衙走去。 在府衙门口报上姓名之后,衙役让凌挽歌在门口等着,自己入内通报去了。不多时,衙役出来,说县令就在大堂,让凌挽歌进去。 见到县令后,凌挽歌说明了来意,可是这个县令却顾左右而言它。 这个县令叫做李元霸,看上去眉宇间,带有不能掩饰的杀气,虎背熊腰,人高马大年龄二三十岁的样子,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一个莽夫,他刚在永兴太守的位置上了一年。永兴县的百姓都知道,这个太守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为人豪爽,一般都是秉公行事,不为难百姓。 凌挽歌这个才来到乐平县不久的穿越者当然不知道这位李太守的习惯,不过凭着几年摸爬滚打的经验他以为这太守是在向他讨要好处。 凌挽歌拿出十金奉上后,李元霸瞥了他一眼说道:“你把我当什么了?实话告诉你,我这个太少,是在战场上用军功拼命换来的不要拿我跟那些没有志向的人比。” 凌挽歌听到这里心想:这位李元霸不会真的是那位唐朝的李元霸,这该怎么办?要坏事了。 凌挽歌立即冷静了下来问道:“请问,太守如何行个方便?” 李元霸是从战场上下来的人,做事也毫不拖泥带水。 只听他,直爽的回答道:“俺李元霸,生来只佩服力气大的人,俺从战场上下来,没有人不服我,如果有不服的人,我就揍他,你如何能让我服你啊?如果你让我服了,我以后什么事都听我的,你让他往东,俺绝对不往西。” 凌挽歌听到这心想:这个李元霸,估计真的是唐朝的那位李大元帅。自己到底是来到了一个什么世道,这剧本有点混乱呀,唐朝和三国的人怎么能共存? 凌挽歌回答道:“这有何难,敢问太守,能以四两拨千斤否? 李元霸听到凌挽歌的话一懵问道:请问何为四两拨千斤。” 话说完,凌挽歌,灵机一动,指着门口衙门口的那个石狮子问道:“太守可有办法让他移动分毫?如果没有的话,我可以,这样,是否能证明我比你的力量大?” 说罢李元霸回答道:“俺不行,这个石狮子,至少有二三百斤,俺移不动他。如果你能让他移动,俺就服你。” 听到这里,林挽歌露出一抹狡黠的笑容。心想:李元霸,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手下了。 说罢,凌挽歌让衙门的下人拿过来一根杀威棒,并且自己从衙门外搬了一块石头,找准支点和受力点,凌挽歌使劲往下一踩,只听砰的一声石狮子的动了,移动的足足有十几丈。 而这时的李元霸,面露惊色。 此时的凌挽歌面露微笑,朝着李元霸问道:“这就是四两拨千斤太守可说话算话。 李元霸也不含糊当即朝着凌挽歌说道:“俺是个粗人没什么文化,你的力气比我大,以后您就是俺大哥,你让他往东,俺绝不往西,大哥在上,请受小弟一拜。” 收了李元霸这个小弟后,接下来的几天里,凌挽歌几乎天天都呆在佃农村中,这佃农村已经不再叫佃农村了,凌挽歌给它取了个新名字——龙虎寨。 说起来,村民们虽然对村子有了一个名字很兴奋,但赵公却有些异议,按照赵公的话说,龙为至尊之兽,只有州主这种人才可以用然而凌挽歌可不管这些,在他的坚持下,他也没再说什么了。 当时,赵公在心中想:看来主公真是心怀大志啊!不过主公对大伙恩重如山,不管主公想要做什么,自己这一伙人也一定要誓死追随! 凌挽歌一定没有想到,就一个名字竟然会引出手下如此感慨。如果知道,不知他将作何感想。 目前寨民们正在加紧做两件事,一事砍伐树木搭建屋舍,另一件事就是开垦荒地。大家的工作热情非常高,只三天时间便开垦了一百亩荒地。 凌挽歌看到手下人干得热火朝天,一时手痒便也去帮忙,可是凌挽歌对这些个粗活农活根本就一窍不通,结果忙没帮上,倒添了不少乱。不过凌挽歌的这种举动却让大家更感动了,试想有哪一个主人能像凌挽歌这样不嫌脏而和大家打成一片呢。感动之下,大家的干劲更足了。 三天后的清晨,凌挽歌早早地便来到了城门口,而这时荀绲还没有出现。 今天是凌挽歌同荀绲约定的日子,凌挽歌将跟荀绲一道前往州城东安。在出来之前,凌挽歌已经安排好了龙虎寨的各项事宜,寨中各事都由赵公负责,经过这几天的观察,凌挽歌对赵姓老者这个人还是能够放心的。 凌挽歌在城门口等了大约半个时辰,一支马车队出现了,荀绲赫然就在其中。 凌挽歌连忙迎了上去,打了一声招呼,“老哥。” 荀绲微笑道:“老弟,你来的可真早啊!” 随即凌挽歌加入队伍之中,一行人沿着官道朝东安而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0章:诸葛孔明 凌挽歌一行人是在附近上泗水郡的官道。从三永兴官道到东安有三百百八十余理,这段官道还算平坦,放在平日快马加鞭只要两日就能够走完这段路,但因为凌挽歌不会骑马,他们一行人已经步行了两天身体早已疲惫不堪,行进速度缓慢,到了第二天黄昏也只走了七十里左右的路程。 只见官道上一片狼藉,随处可见起义军遗弃的武器,护甲,战旗,凌挽歌一行人就像捡破烂的一样,将质量较好的铠甲拾起来擦干净后穿穿上上。穿戴上甲胄,这支队伍远远望过去也勉强有些精锐之师的模样。遗憾的是路上没有找到走散的勇骑营,骑兵和步兵的待遇差别很大,骑兵的粮饷就是步兵的三倍有余。整营都是骑兵编成的勇骑营是黄氏起义军的宝贝疙瘩,黄家三兄弟为打造勇骑营这支精锐骑兵几乎倾尽了所有的心血。不知道黄氏三兄弟看到原本五千精锐铁骑如今只剩下几百个个残卒会有何感想? 走在官道上偶尔能够见到几具倒毙在路上的尸体。有军队也有平民,这些人要么是受重伤而死,要么是在逃亡的路上因饥饿而死。尸体大都已经僵硬,尸体身上还有明显的踩踏痕迹。 凌挽歌想东望去,看到道路旁一个妇女手中紧紧地抱住一个婴儿,一动也不懂。凌挽歌走过去动了动那妇女,只见那妇女一动不动,僵坐在那里,凌挽歌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逗弄那个孩童,却见那个孩童无声无息的沉睡在他母亲的怀中。 顿时一种酸楚的感觉填满了凌挽歌的心,这一路上所看到的惨状使他深受震撼。或许这就是历史上所说的乱世人命贱如蝼蚁,真个是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话声之后便是一声无奈的嗟叹。凌挽歌循声抬头向说话的人望去,只见一个身高八尺穿着道袍的人负手而立,他的眼眸中哟,对生灵的怜悯,还有对看破世间红尘的平淡,他头上有一顶破旧的黑帽子正中破了一个大洞,大半个髻露在外头。 “肉食者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凌挽歌感叹到,一周周主昏庸无度百姓因为受不了这种生活而起义,但最终受涂炭的还是这些无辜的百姓。 那人愣了一下,向凌挽歌问道,草民敢问公子大名? 此时的凌挽歌也蒙了,自己不过是随口一说,这人就问自己的名字,他该如何回答?凌挽歌想了一下,如实回答道:“鄙人凌挽歌。” 那人躬身向凌挽歌道:“凌公子所言,甚合我意,当今世道当权者昏庸无度,黎民百姓受此劫难,不知公子日后可有打算?” 凌挽歌心想,这也是个有意思的人:随即问道,敢问先生大名? 那人双手依旧在背后,对着林挽歌微微一笑道:“鄙人诸葛孔明”。 凌挽歌挽歌猛然一惊心想:诸葛亮,真的是诸葛亮吗?如果他是诸葛亮有这一番言论倒也没什么不妥,诸葛亮可是难得的帅才就是在三国时他都能帮助白手起家的刘备打下一片天地,如果自己得到诸葛亮的帮助,那在这边世界创出一番属于自己的天地又有何不可能? 凌挽歌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只见他哆哆嗦嗦的向诸葛亮问道:先生可愿随我,建立一番不朽的功勋。 诸葛亮还是那样波澜不惊地向凌挽歌微微一笑回答道:“我不过是一位草民,对这天下并无任何图谋之心,还望公子不要难为亮。” 凌挽歌心想:在三国时刘备要三顾茅庐才能请出这位诸葛丞相,自己如果不耐心一点怕是要与这样一位帅才失之交臂了。 想到这儿凌挽歌也是一脸笑容只见他对诸葛亮说道:“人生在世,知音难觅,我与先生有缘,还请先生,到此一叙”又一边对诸葛亮推推桑桑的把他拉到了旁边一个小摊前坐下。 当凌挽歌挽歌把诸葛亮,强拉硬拽到那个小碳边他又换了一副脸色:“只听他对诸葛亮悲天悯人的说道,我观先生也非凡人知道先生不好,功名利禄只是可怜了百姓,当权者昏庸无能,但他们又不会受到影响,只是苦了百姓。我向东安去,愿尽自己的微薄之力造福一方黎民百姓,先生如果实在无意,我也不好强求,还望先生大慈大悲,考虑一下天下苍生。” 听到这理,诸葛亮也不着急走了只听他对凌挽歌说道:“公子,请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凌挽歌微微一愣问道:“请问先生是何问题?” “何为圣人?” 凌挽歌挽歌听到这个问题,稍一思忖抱着不太确定的语气说道:“圣人一定是肉食者,但肉食者一定不是圣人,如果想要成为圣人,一定要有一定的势力,如果不能造福天下苍生何来圣人之说。” 诸葛亮微微一笑语气中带着一丝询问:“不知公子想成为哪一类人?” 这时,轮到凌挽歌傻眼了他心想:妈的,早知道诸葛孔明不是一般人,没有那么好糊弄的,但这也太深奥了不,如果自己回答的稍有差池,诸葛亮一定不会帮助自己。 这时凌挽歌的面色变了好几次,从此迷茫到迟疑又到相坚。 凌挽歌肯定回答道:“无愧于心,无愧于民便是圣人,造福天下苍生便是圣人,我会造福百姓,但我不会做圣人因为所谓的“圣人”会钳制我前进的步伐,如果可以的话,我想要做这天下的霸主,建立完整的法度,以此造福苍生。” 诸葛亮听到凌挽歌的这番话,赞许的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道:“请问公子何为完整的法度?” 凌挽歌怎么也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上过大学的人对于这种问题,他有属于自己的答案,只见他不慌不忙的回答道:“在我这里完善的法度是指: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这便是完整的法度,还望先生助我一臂之力”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1章:孔明归心 听到这里诸葛亮的面色终于有了些许变化。 他带着询问的语气问道:“敢问公子对当今天下形势可有看法?” 凌挽歌沉吟了一下,说道:“今为乱世,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孤不度德量力,欲伸大义于天下而智术短浅,至于今日,然志犹未矣,凌某虽不敢保证为圣人,但想尽自己的绵薄之力,为天下苍生,谋一生存之道。” 诸葛亮听到凌挽歌如此深明大义心想:不枉我苦寻十余载,今有明主,还望老天保佑。 随即诸葛亮又问道:“敢问主公可有安天下之计”就连诸葛亮自己都没注意到,他对凌挽歌的称呼由公子变成了主公。 虽说诸葛亮没注意到,但凌挽歌听到了诸葛亮的这一声主公心想:有戏。 凌挽歌随即搬出一副豪迈的姿态,对着诸葛亮大夸海口道:“不瞒先生,我打算先去东安谋个一官半职,而后囤积粮,草收纳流民,开垦荒野,以求争霸天下,最后完善法度。” 诸葛亮也不愧称之为三国第一谋臣,只听他对凌挽歌说道:“公子,此举有不妥之处。” 凌挽歌也知道诸葛亮不是一般人,抱着虚心求教的态度向诸葛亮说道:“请先生赐教。” 诸葛亮回答道。:“当今天下,群雄并起,益州有主,公子势单力薄,若明面如此,当遭遇灭顶之灾,且公子是否想过,如果前期只是单纯的招收流民,而不选贤举能能,我们在后续的争霸中将领一事该如何应对?且如果人人平等这件事被那些所谓的正道人士知道,定会遭到他们口诛笔伐,这对我们前期的发展十分不利。 凌挽歌听到此番言语变了脸色心想不愧是诸葛亮,也只有他能够做到将天下作为棋盘,群雄为子,一步三算,还好自己提前遇到了他,如果做事不计后果,真的如诸葛亮所说,自己一定会遭到灭顶之灾。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随即,凌挽歌轻吟起了刘邦的所作的著名的大风歌。 吟完后,凌挽歌对着诸葛亮诚恳的说道:“先生真乃神人,凌某自愧不如,此番大事,真的是凌某稍欠考虑,感谢先生指点对天下之事,刘某,自问不如先生,还望先生对安天下之策,为凌某指点一二。” 凌挽歌这样说是有私心的,如果诸葛亮不帮他,他得到诸葛亮的安天下之策,照样可以借鉴,但如果诸葛亮帮他那就更好了但凌挽歌这番话说的很诚恳,因为凌挽歌知道,诸葛亮这样的忠勇之士,会报一饭之恩。但绝对不会为五斗米而折腰。 富贵于他如浮云。 但诸葛亮是何人?他看破不说破的婉婉道来:“主公前面考虑的并没有错,但眼界小了一些,我们可以先谋取个一官半职获得一定的势力,而后主公便可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建立一个暗势,力这个暗势力里明面上不属于主公而主公要在暗地里操作它的发展,并且对他的做大事而不见,以此来做到,建立军队的目的写争霸天下,对于资金消耗巨大,我们可以根据主公的领地位置和自然环境来考虑如何发展经济,而后在经济军力,粮草,将领,民心,都占优势的情况下,我们便可起兵益州,把益州作为我们的根据地,最后剑指天下” 现在凌挽歌唯一占优势的就是自己穿越者的身份以及对古代史的认知,但也不一定能够让孔明心服,只有坦诚相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凌挽歌动之以情,但是他不知道,其实他本身对于诸葛亮的震撼力,更大一些。 诸葛亮在旁边深思片刻后,向凌挽歌说道:“主公如果不嫌弃孔明愚钝孔明愿竭尽全力辅佐主公,还望主公,怜惜天下苍生黎民。” 凌挽歌听到诸葛亮的这一番誓言,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他凌挽歌何德何能,居然得到诸葛亮这种人的辅佐,要知道当年的蜀国就靠诸葛亮一人能撑起半壁江山,仅诸葛亮一人便可保属国40余年气运,自己得到了诸葛亮的辅佐,在这片世界又有何不可能的。 所谓君子一诺,重千金。诸葛亮这样的忠贞义士,这一拜就永不复叛。除非头断身死。 凌挽歌久久不能回过神来,但诸葛亮的目光却变得坚定起来,他随即向凌挽歌躬身一礼道:亮,参见主公。” 听到诸葛亮的这番言论,凌挽歌的心,终于平静了下来。他心想:这贼老天还是向着我的,虽说让我穿越了,但还不至于如此狼狈,在这里得到了诸葛亮的辅佐,就算不能得到整个天下,但身安一隅与应该也没有什么问题了。 凌挽歌,随即便与诸葛亮商议道:“先生,与我一同去东安?” 诸葛亮走个不停,不知道在思考些什么,听到凌挽歌这一问题他回答道:“亮觉得还是不去为好,亮有一计公子的领地尽量要有大片的荒野,最好还要有天险,因为这样方便我们隐藏暗势力不容易被官府发现。且公子这一去东安,最好速去速回,不宜多耗时间,东安之地,亮有幸去过一次,那里卧虎藏龙,还望主公谨言慎行以免招致不必要的灾祸。” 只听他回答道:“谨遵先生教诲。” 凌挽歌听到诸葛亮所言心想:还好自己刚才和诸葛亮,讨论天下大义,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归附于自己否则,一定要出大乱子。 诸葛亮又问道:“还有一事踉不知,此处虽为泗水郡,但看主公车马劳顿,一定不是本地人,亮该去何处等候主公?” 凌挽歌再一次被诸葛亮深深的折服,心想人比人得死自己为什么不能考虑的那么周全? 但他还是平和回答道:“先生可往永新县一小住,那里的县令叫李元霸,先生只需和他说凌公子让我来的,他便会好生招待你。凌某定会速去速回,先生不必担心。” 随即凌挽歌一行人又浩浩荡荡的上路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2章:商业大亨董卓 在官道上一直走了十多天,雄伟的东安城终于呈现在眼前了。 看着高大巍峨的城门楼,凌挽歌瞪大了双眼,心情无比激动。他妈的老子终于见到了古代的都城,与这相比,以前影视剧中的简直跟鬼画符一样! 旬绲一行人也很激动,他们倒不是有跟凌挽歌一样的情怀,虽说道上有一段小插曲,但还是平安抵达东安了。这一路上,除了凌挽歌之外,所有人都紧绷着神经,要知道现在土匪兴起,他们这十几辆大车是非常扎眼的,如果被势力强大的山头盯上,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不过好在一路磕磕绊绊倒也有惊无险。 进入东安后,旬绲把大家安排在旬家产业的一处大客栈内,名叫岳阳客栈。凌挽歌由于与旬绲同行,再加上人生地不熟的,于是也住进了这家客栈。不过各项费用全是凌挽自掏腰包,这是凌挽歌坚持这样做的,见他态度强硬旬绲也不好多说什么。 安顿下来之后,旬绲准备出去办事,便对凌挽歌道:“老弟,老哥我要出去办事,你是先休息,还是立刻去玄武门?” “反正无事,小弟打算先去把事情办了。” “那好,咱们就一同出去。” 两人走出客栈,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穿梭着,虽然此时天下已处在崩溃边缘,但都城内是显得非常繁华。仔细一想,其实这也不奇怪,能住进东安的哪个是一般人,这些人集中在一起,当然会使东安呈现出一派繁华的景象。 走了大约一柱香的功夫,两人来到了那些达官显贵住得街道。在这里,人潮明显少了很多,街道两旁都是一个个府邸,彰显起主的身份不凡。 突然一辆挂着轻纱的马车从身旁驶过,在前面不远处的大宅门口停了下来。 凌挽歌不经意地扫了一眼,这一眼使凌挽歌呆住了。 只见一位长相十分清纯的少女在丫鬟的搀扶缓缓走下马车。看她约莫十七八岁的样子,一头青丝如飞流直下的瀑布,眉似远黛,绝美的容颜上还带着一丝青涩之气,但身材却已经出落得玲珑有致,但最吸引人的还是那自然散发而出的青春气息,那似乎有一种勾魂摄魄的力量。 凌挽歌呆呆地看着,直到那绝美少女消失在他的视线中还没回过神来。 就在这时,凌挽歌突然感到有人在背后拍了自己一下。 凌挽歌吓了一跳急忙转过身来,却见旬绲正似笑非笑地看着自己。 凌挽歌偷窥被抓了个现形,于是冲旬绲咧嘴一笑,他并没有感到不好意思,在他想来男人看女人天经地义,有便宜不占王八蛋。 心里记挂着那位美女,凌挽歌问道:“老哥,刚才那位姑娘是哪家的,世间竟有如此美女!”,凌挽歌的语气很感慨,在他看来,与这位美女相比,后世的那些所谓的萝莉御姐简直就跟打扫卫生间的大妈一样。 “怎么,动心了?呵呵,不过你小子怕是没什么机会了,人家家父是当代的,辅国大将军孙坚,他可是个狠人,当年在雁门关,孙坚仅凭两个营的人,就设计杀害了5万敌军,且他还有两个十分护短的哥哥,他的二哥先不说他的大哥是明威大将军孙策就是他平定了泗水郡的叛乱,据说这位大小姐的眼光也非常高,如果老弟没有一点拿出手的东西,想要追求她,不是老哥我说你啊!等下辈子吧” 当凌挽歌听到孙坚两个字时顿时惊呆了,以致于旬绲后面的话他都没停进去。 孙坚?这是孙坚的女儿!难道她就是孙尚香?这怎么可能!不是网传孙尚香是个小萝莉吗,怎么会变成美少女了! 两人在玄武门前的街道上分手,旬绲离开办自己的事去了。 凌挽歌来到玄武门外,只见玄武门前,站着许多衣冠楚楚的少年,还有七八十的白头老翁,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有钱,单从他们的衣着就可以看出,这些人都是有身份的人。 凌挽歌有些好奇,于是也走上去观看,只见玄武门的一面红墙上正贴着长长的告示,其上赫然是益州个官位的价格。 凌挽歌不禁有些对这位董卓州主刮目相看,无论谁都说这位董卓是个昏君,但他做生意的手段可真不一般,如果放在现代,那绝对也是一个手腕铁血的商业大亨了。 凌挽歌苦笑着摇了摇头,然后也像其他人一样抬着头在告示上搜索起来。凌挽歌要找是太受的官职,从头向后搜索着。官位在告示上是按官阶高低排列的,终于在告示中间的位置开始是太守的职位了。 凌挽歌不禁双眼一亮,连忙看向后面的价格,果真如旬绲所说是八百金。 凌挽歌继续搜索着,在他的想法中,最好是能找到一荆云郡的太守 “荆云郡永兴县县令,纳贡八百金。”,看到这条信息,凌挽歌顿时一阵激动。他本来认为能找到一个荆云郡的县令官职就不错了,但没想到告示上竟会出现永兴县的信息。凌挽歌目前落脚的地方就是乐平县,如果自己能取得永兴县太守的职位,那么将为自己势力的发展提供极大的助力。 但随即凌挽歌的心中又泛起疑惑。这永兴县的太守不就是自己的手下李元霸吗?怎么还这里还在卖这个职位呢? 凌挽歌四下里看了看,看到一个年轻的太监正站在玄武门下。 凌挽歌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朝那个太监的方向走了过去。 “这位公公,在下想捐一个本地的县令,正巧榜单上有这个位置,但在下有一个疑问想请教公公,还望公公赐教?”,凌挽歌不卑不亢地问道。 在这里不得不说,董卓虽然做了一堆荒唐事,但真的非常善于经营,至少在玄武门外负责接待的这些对外客服态度非常不错。 年轻太监一脸和善地看着凌挽歌,点了点头道:“公子请问。” “是这样的,我在来之前,我们那的太守还在,可为什么这里会有这个职位呢?” 年轻太监眉头一皱,“竟有这样的事?公子莫要着急,我这就帮你查一查。对了公子,你说的是哪个县?”,年轻太监的表情非常严肃,那模样像极了现在死要面子活受罪的公众人物。 “是荆云郡永兴县。”,凌挽歌回答道。 年轻太监低声重复了一遍,然后道:“还请公子稍等。”,随即年轻太监便快步走进了玄武门。 不多时,年轻太监又回来了。 “公子,洒家已经替你查过了,没有任何问题。原来永兴县的太守已经年过花甲,在去年告就已老还乡,只因无人接替,便从战场上拉过来一武将暂时代替太守一职罢了。公子若捐了这个太守,只要拿着文书一回去便能交接。”,年轻太监笑着说道。 凌挽歌恍然大悟,不禁心中一喜。心想:还好还好,自己总不能和手下抢饭碗吧,“那太好了,只是不知我应该如何做呢?”,凌挽歌迫不及待地问道。 年轻太监笑了笑,不答反问道:“公子可是已经决定了?” 凌挽歌肯定地点了点头,“当然。” “那好。小允子,你带这位公子进 去办理手续。”,年长太监朝静立一旁的一个少年太监道。 “公子,请跟我来。”,少年太监朝凌挽歌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于是凌挽歌便跟着这个少年太监走进了玄武门。 进了玄武门,沿着一条长满青苔的幽深小路,一直向前走,发现了一个大殿“公子这是公德殿,你进去便是,我在外面候着。” 如果放在现代干这样的事一定会缩头缩脑还生怕留下把柄,但现在正处于乱世,且凌挽歌觉得这不过是一场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交易而已。 凌挽歌推开殿门走了进去,只见大殿当中摆着一张桌子,上面还有一块牌匾上面用隶书工工整整的写着三个金边大字——功德殿。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3章:仙人跳? “功德殿这是什么鬼,我就是来买个官职而已,给我来这么个时尚的名字。” 片刻后一个太监开口了,只听他说道:“公子到此也是为自己来捐一份功德吧。” 凌挽歌点点头并没有说话,那个太监又说道:“公子可有心仪之地?” “荆云郡,永兴县” “好嘞,请公子稍等片刻,洒家们这就为您办理文书。” 这群人的效率倒也令人惊叹,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时辰就为凌挽歌处理好了一切,凌挽歌着一份类似于圣旨的东西走出了功德殿。 这份东西就是官契,上面用隶书写着:公子凌氏挽歌心系天下,品学兼优,忠贞不渝,经慎重考虑封其为荆云郡永兴县太守,此命令自发出之日立即生效,上面还加盖着益州的大印。 凌挽歌看完这份官契后便从玄武门中走了出来,此番东安之行他花去了一千金,但凌挽歌觉得不亏,因为有了这份官契,他便有了争霸的资本,而那份宝贵的官契此刻正被凌挽歌揣在怀里,好像生怕被人抢去似的。 当凌挽歌走出去的那一刻,玄武门功德榜前所有人都看着他,他们心理猜测:这个年轻人捐的是一个什么官位呢? 时不时有人走到凌挽歌跟前跟他拉拉关系,凌挽歌也不拒绝,就那么推搡过去。 离开了玄武门,凌挽歌步行往岳阳客栈走去,路上,宽广的古代街市令他大开眼界。 “我滴妈耶,这小弟弟好雄壮啊!跟他共度良宵一定爽翻了”一个体态臃肿,一身贵妇模样打扮的人在那里喃喃道。 “哎哎哎!你,对对,就是你,只要你答应跟本夫人走,本夫人给你三十金如何”那贵妇地眼神和一直没吃过羊的灰太狼一般无二。 围观的人听到这话,忍不住发出一声声惊叹,同时又露出艳羡的神情。三十金那可不是小数目呀!那可是3000贯钱啊,这够一个平凡家庭一辈子的开销了!许多人一辈子也没见过这么多钱! 那青年厌恶用厌恶的目光瞥了那贵妇一眼,仿佛实在看空气一般,并没有理会她。 那贵妇见对方不理睬她,顿时恼羞成怒起来。 “小子,老娘愿意买你那是看的起你,你可别给脸不要脸,你要是真惹恼老娘,老娘找人弄死你信吗?那贵妇在那里直跳脚,那神态比起现在骂街的泼妇还有过之而无不及。 那青年本来不想理她,但被他叫骂的心烦意乱,于是双目一瞪,用低沉的生意吼道:“滚!!” 贵妇顿时如坠冰窟,虽然被一个无知草民骂,令她感到非常没有面子,但她却不敢再上前叫骂。看着对方一脸冰冷,如同饿虎扑食的模样,贵妇不禁感到一阵心虚,令她才到嘴边又硬生生地给咽了回去。 “好小子,你给老娘等着。”,贵妇丢下一句话便扭动着fei臀离开了。 正在街上晃荡的凌挽歌注意到街旁簇着一群人,好奇之下便就了过去。 排开众人,只见一个身高足有八尺的壮汉正一脸冰冷的站在一个屋檐下,凌挽歌顿时双眼一亮。 这个汉子不仅身高达到了八尺,而且体魄非常壮硕,真是如同虎背熊腰的抠脚大汉,他那长长的头发束在脑后,眉宇间带着若隐若现的杀气,他下巴留着参差不齐的胡须,刚才所爆发气势足以摄人心魂。 凌挽歌将目光从男子身上移开,注意到了立在他身边的一块木牌。 牌子的材料就是一块木板,上面写着:吾家母身染顽疾,奈何家境贫困无力回天,今愿以二十金赎于心善人为奴。 凌挽歌顿时恍然大悟了,原来这个汉子为了救自己的母亲想要卖身!这是何等孝心。 凌挽歌同时又有些惊叹,因为那块牌子上的十几个来个字写得苍劲有力颇有不凡之处,如果这些字是这个汉子写的,那么这个汉子的身份恐怕没那么简单。 凌挽歌又看了那个汉子一眼,心中思忖道:看这个汉子气宇不凡,这个汉子搞不好就是古代哪位名将! 凌挽歌一想到这,顿时激动不已,于是迫不及待地走上前向那雄壮汉子抱拳道:“这位兄弟,看你气宇不凡不似歹人,孝心可感天动地着实让人钦佩!在小生不才,但被兄弟孝心所感动愿意帮助兄弟度此难关。”,此时凌挽歌的表情真是一脸正气颇有悲天悯人之相。 说着,凌挽歌便从怀中摸出五十金双手奉上。 那汉子几乎不敢相信竟然真的有这样的好心人。愣了片刻后,雄壮汉子注视着凌挽歌,看到的是一片真诚。 雄壮汉子感动不已,没有立刻接过黄金,而是向凌挽歌跪了下去。 “恩公大恩!在无以为报,原为恩公”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说着便郑重地磕了个个响头。然后站起来恭恭敬敬地从凌挽歌手中接过了黄金。 “不知恩公住在何处?”,雄壮汉子问道。 凌挽歌笑了笑,“我暂时下榻于岳阳客栈。” 雄壮汉子低声念了一遍岳阳客栈的名字,随即朝凌挽歌一抱拳道:“在下先去救老母亲,随后就去岳阳客栈来见主公。” 凌挽歌点了点头,然后雄壮汉子便揣着黄金离开了。 凌挽歌听到这话表情顿时一滞,心想:就这么让他走了真的好吗?要是被他给道德诈骗了我到哪说理去? 凌挽歌毕竟是现代人,考虑问题都是站在现代人的角度。按照现代的经验,凌挽歌还真的被人给道德诈骗了。 不过凌挽歌很快便将这个问题抛到了九霄云外。就算被骗了又如何?哥哥是干大事的人,大不了就是损失了那么五十金而已,可要是自己赌对了,那么收获的就是一名可以打下手的人,如果在被运气眷顾一下,自己还有可能得到一名效忠自己的人杰。 哎呀!刚才忘了问他的姓名了!如果这个人是一名人杰的话他是谁呀!吕布不对他可不会表现得如此仁义;郭子仪不大可能,这个家伙身家不错,应该不至于沦落到街头卖身的地步。…………… 凌挽歌不停地在脑中不断幻想着,不知不觉间已经回到了客栈。 问了一下店小二,旬绲还没有回来,于是凌挽歌回到自己的房间,躺到床上睡去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4章:变故 在东安富人区的一座大宅内,荀绲正和一个年纪差不多大的老人商谈着事情。 这个老人看上去应该比荀绲还年长几岁,长相上有七八分相似,双眸清澈,仿佛可以洞穿历史,并没有时间留下的痕迹 “大哥,这就是我以五千金收的一幅字画。”,说着,荀绲从怀中掏出凌挽歌卖给他的那张软妹币,小心翼翼地放在对方面前的方桌上。荀绲叫这个人大哥,再加上他们相貌相似,很明显他俩是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了。 这个老人叫荀俭,是荀彧的父亲,荀绲的大哥,荀家当代家主。 荀俭一看到那张软妹币,荀俭双眼猛地一亮,赶紧小心翼翼地趴在桌子上仔细端详起来。 荀俭的面部表情变化极大有之前的期待,到后来的激动,最后变得狂热起来,越来越兴奋。好半晌过后,荀俭终于抬起头一脸诧异地看着荀绲说道:“前些日子收到二弟的书信,当时我还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宝物才会让二弟你花重金收购?要知道你的眼界在家族也是数一数二的,今日一见,方知世间还有这等奇物” 荀绲笑了笑,“那么大哥,你看这幅字画值不值五千金呢?” 荀俭当即肯定地点头道:“值!我拿这半条老命赌它肯定值!这幅画,其绘图手法简直所未见闻所未闻!这上面的这个头像带入感十足,用鬼斧神工来形容都不为过,其栩栩如生精妙之处远超为兄见过的所有名家墨宝!为兄可以肯定,这幅画如果卖到彧儿任职的永州其价值至少要翻上一番” 荀绲点了点头,他也是如此预测的。 荀俭爱不释手地观赏着这张软妹币,最后又让他发现软妹币在太阳的照射下会发出令人难以捉摸的莹光,这又让他惊讶了好一会儿。 “对了,这幅画上的两个圈圈和一条竖杠是什么意思?为兄自认为也算是才学渊博了,但却没有一点头绪。”,荀俭非常好奇地指着软妹币上的数字100问道。 荀绲立刻愣住了,他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本来是打算询问凌挽歌的,但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直没能提出这个问题。 荀绲尴尬一笑道:“说来惭愧,小弟也不知这是什么意思?” “哦?二弟难道没有问那位公子?又或者是那位公子自己也不知道?”,荀俭颇有些奇怪地问道。 “小弟还没来得及问呢。不过那位货主也随小弟来到了洛阳,大哥如果有意,我随时都可以请教于他。就是不知他知不知道这几个符号是何意。” 荀俭点了点头说道:“那二弟就去问一问吧。最好是能弄明白这几个符号所代表的意思。要知道如果买家问起这个问题,而我们又不知道,那就非常不好了。” 荀绲点了点头表示明白。这时荀俭突然又想起一事,于是问道:“对了,听说二弟和那个卖这幅画的货主平时称兄道弟的,可有此事?” 荀绲一笑,语气不容置疑地回答道:“确有此事。” 荀俭顿时露出奇怪地神情,又问道:“二弟平时眼界心性颇高,这个人既然能得到二弟你的青睐,相信也不是一般人吧。” 荀绲抚弄着自己的胡须深思片刻后,回答道道:“这个人虽然年纪不大,但他气度不凡,而且还胸怀大志,将来成就定不是你我二人可以估量的。” “哦?二弟对他的评价竟如此之高,想来此人定是不凡之辈。二弟之所以动用家族的人脉帮他打听泗水动乱并购买粮食,想来就是因为看好此人吧。” “客官,客官,开门啊!二爷回来了,叫我来请您下去公用晚膳,客官在吗!” 凌挽歌一脸幽怨地拉开房门,正准备说话时,谁知敲门正欢的店里伙计没有注意房门已经打开了,又一巴掌拍下来,房门不偏不倚的给凌挽歌来了一个爆头。 “哎哟!疼死我了!谁呀?我不是开门了咋滴还敲” 店里的伙计吓得一哆嗦,这才发现房门已经打开了。 “哎呀客官!小的该死!小的没看见您出来了!”,店小二慌忙对凌挽歌道歉,面露惶恐之色。 此时的凌挽歌心情别提有多郁闷了,他本来是在做春梦的,一个小美女在和他探讨人生的时候,这个家伙来打扰了自己的好事这是先不论,现在又被这家来个开门红!凌挽歌不禁就想:这家伙是不是跟我八字不和,五行相克啊! “好了好了!究竟有什么事?” “哦,是这样的,卫二爷已经回店了,请您过去和他一起吃晚膳。”,店小二连忙回答道。 “好了,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忙吧,告诉他我一会儿就去” “是是,小的告退。”。店小二离开时眼神古怪地飞快瞟了凌挽歌那里一眼。 凌挽歌揉着脑门回身去关房门,不经意间低头往那个地方一看,这一眼下把凌挽歌吓了一跳。原来此时凌挽歌的某处顶着一个高高的帐篷,其画面太美不可用语言秒述,读者里如有老司机可自行脑补。 凌挽歌回想起刚才店里那伙计离开时的异样目光,不用说一定是自己这副模样吓着对方了。不禁又想起之前梦中与美女共度春宵的景象,凌挽歌无奈地叹了口气。 说来凌挽歌也真是可怜,虽然他有另很多男人佩服的资本,但他今年都二十四了却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初哥”。真是“纵有一身资本,却无处发泄”啊! 凌挽歌在房间里用了好长时间才慢悠悠的打开房门,没办法,要是他真顶着个帐篷出门怕是能吓死一群人。 当凌挽歌来到荀绲的房间时,荀绲已经等了好一会儿了。 “老弟啊,怎么这么久才来啊!”,荀绲的语气里有些不悦,这也难怪,像凌挽歌这么拖拖拉拉的行为放在这里是非常失礼的。 “呵呵,小弟刚才感到身体出现点问题,刚才在茅屋里蹲了好半天才出来,还望老哥你不要见怪才好!”,凌挽歌连忙找了个理由应付道,他可不好意思将真实原因说出来。 荀绲的神情顿时阴转晴,毕竟人有三急,对方又不是故意不给面子。随即荀绲的神情又有些难过起来,因为他根据凌挽歌的话想到了让人在吃饭时不该想的事。 只见荀绲的房间里只摆着一张方桌,上面摆放着丰盛的食物。 “来来来,老弟,快坐下,咱哥俩喝两杯。”,荀绲很热情地招呼道。 酒过三巡之后,荀绲问道:“老弟,你要办的事可办完了?” 凌挽歌点了点头,断断续续地说到:“都办完了,在个个功德殿捐了个太守,老哥你猜我这个太守是哪里的?”,凌挽歌用炽热的目光注视着荀绲。 哦?荀绲被引出了兴趣,立刻沉思起来。 片刻后,荀绲抬起头用不怎么确定的语气说道:“小老弟,难不成你做了永兴县的太守!?” 凌挽歌愣了一下,随即朝荀绲竖起大拇指道:“老哥你真能!这都能让你给到!” 荀绲摆了摆手,“侥幸侥幸。” “老弟,你现在可是一县之尊了,老哥在这里先敬你一杯。”,荀绲双手捧起酒杯敬向凌挽歌。 “老哥折煞我了,小弟先干为敬。”,凌挽歌一仰头率先饮尽了杯中酒。 荀绲双眼一亮,“好!老哥我果然没看错你!”,随即也是一仰头。 两人同时一亮杯,随即哈哈大笑起来。 之后的气氛非常融洽,两人闲聊着,并不时碰杯。 “老弟,你是否打算立即回永兴县上任?”,荀绲问道。 凌挽歌点了点头,“嗯,老弟我是这么打算的。” 荀绲沉默了片刻后说道:“老弟,现在世道混乱,强盗四起,你一人上路恐怕有些不妥。” 一个人上路?凌挽歌愣了一下,随即诧异地问道:“老哥这话是何意?难道老哥不打算返回永兴县吗?” 荀绲点了点头,“老哥还会在东安呆上数日,等处理完一些事,还要押送一批货物去趟南方。等一切事情办好返回永兴时,恐怕要到两三个月。” 凌挽歌闻言一惊,他的时间可紧的很呢!谁知道下次动乱是什么时候,他的日程安排可是一天都不能耽误的! “那怎么办?老哥你可得给我想出出主意啊!”,凌挽歌的语气非常焦急。 “老弟不要急,荣老哥我想想。”。荀绲考虑了许久突然一拍大腿道:“有了!老弟,过大约半个月的时间,会有一位大商贾往北方贩采购皮革,会经过永兴县,老弟你可以跟他们一道回去。” “老哥,难道不能在提早一些吗?”,凌挽歌虽然知道希望不大,但仍抱着万一的希望问道。 荀绲歉意地摇了摇头,“老弟,这已经是目前最快最安全的办法了。” 无可奈何之下,凌挽歌只得接受现实。 “那好吧。老哥,你说的那个大商贾,还要劳烦您引见一下。” “没问题,一会儿我便带老弟去。”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5章:阿典 荀绲在昨天已经率领荀氏家族的人向东方出发了,他们的目的地是超级州城——冀州。 在离开前夕,荀绲已经将凌挽歌引见给了一个姓沈的商人,那个商人和荀家是世交,所以荀绲也不用担心凌挽歌会在路上出什么问题,通过荀绲的安排凌挽歌将在半个月后跟随这个大商贾的商队回到永兴。 这几天,没有事做的凌挽歌除了吃哈拉撒,剩下的时间都在东安城里面瞎逛。仿佛是命运的安排一般,每次凌挽歌都不偏不倚的溜达到孙将军府门前。但自从那次偶遇之后,凌挽歌就再也没见过那位国色天香的孙大小姐了。 这天,凌挽歌像往常一样从外瞎逛了一圈回到客栈。刚一走进大门口,店里的伙计便迎了上来。 “凌公子,您可回来了。您的一位朋友都等都等您半天了。” 凌挽歌懵了,他在东安无亲无故,唯一的老哥还在几天前跑路了,哪里来的什么朋友! “哦。请问兄弟我那位朋友在哪呢?” “公子请跟我来。” 凌挽歌跟随店里的伙计来到二楼的一个包间,刚推开门,只见一个身高八尺,英姿飒爽的年轻汉子正端正的坐在那里,哦!这就是那天卖身救母的那位大汉。 这时,那位青年也注意到有人进来了。当他看到站在门口的凌挽歌时,双眼立刻一亮,赶紧来到凌挽歌面前,一句话也没说直挺挺地跪了下去。 “小的拜见主公。”,那位青年恭恭敬敬地叫道。 凌挽歌此时的心情十分高兴,心头不禁感慨道:看来古人诚不欺我,那天的好事没白做啊,嗯,感觉我都运气还能再好点! “是你呀。家母现在情况可有好转?”,凌挽歌将那位青年扶起面露关心地问道。他们两人交谈时,店里的伙计也悄悄地退了下去,并顺手关上了房门。 “全靠主公帮助!母亲如今已经没什么大碍了。”,那位青年感激地回答道。 凌挽歌点了点头,来到小桌边坐下,然后示用手指了指旁边,示意那位青年也坐下。 那位青年却道:“小的怎敢在主公面前落座。” 凌挽歌这才想到,在封建社会,等级制度森严,为下者在上位者面前不能有丝毫不敬的举动。 “坐下吧。不要当自己是下人,今后你我二人以兄弟相称。”,凌挽歌真诚地说道。 听到这话,那位青年眼中的感激之色更浓了。但他仍有些犹豫。 “怎么,难道你你嫌弃我不成,怎么不愿与我共同用膳?”,凌挽歌佯装不悦地道。 “不不,既然主公有命,小下就斗胆与主公同席了。”,那位青年这话明显是当这是凌挽歌的命令了。 凌挽歌不禁暗自点头想到:看来这个人是不可多得的忠义之士,单凭他的品性,此人可以重用 就在这时,房间的门再一次被推开,店里的伙计端着酒水肉食走了进来。 将酒肉在小几上摆好,店里的伙计道:“客官请您慢用。若没有什么事,小的就告退了。”凌挽歌点了点头。 等店里的伙计离开后,凌挽歌问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一边说着,一边为对方倒酒。 雄壮青年看到凌挽歌为他倒酒,面上露出紧张之色,连忙用双手捧起酒杯。诚惶诚恐的说道:“小人姓典,单名一个韦字,。” 听到这话,凌挽歌吓得差点丢掉酒壶。 典韦?难道就是那个三国志里濮阳之战击退吕布,在宛城一力保全曹操的古之恶来典韦?发了!发了啊! “主公!主公!”,典韦见凌挽歌在那怔怔地出神,于是呼呼道。此时的典韦非常郁闷,原来凌挽歌一直保持着倒酒的姿势,而酒水都已经溢出来很多了,他还浑然不知,而典韦又不敢撤掉酒杯,就这么尴尬地接着,在那里大眼等小眼。 在典韦的不断呼唤后,凌挽歌终于回过神来。看到酒水洒了一地,可把凌挽歌吓了一跳,连忙放下酒壶。 “你真的是典韦?”,凌挽歌不敢置信地问道。 典韦有些茫然地点了点头,心里不禁道:看主公的模样似乎听过我的名字,只是我这样一个无名小辈,主公是从哪听说的呢? 得到对方肯定的回答,凌挽歌激动得都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一想到自己竟莫名其妙地就收了一个名震古今的猛将,凌挽歌简直想跳到窗户上去放声大吼以此来发泄自己的情绪,他简直太兴奋了,运气好到难以置信,他才来到这里不到两个月的时间还有很多事没弄明白,就得到了诸葛孔明的相助,还来两位名将的归附,要是让古时的那些枭雄知道,估计他们的棺材板都按不住了。 过来好半天,凌挽歌才平复下他那激动的心情,也开始自我介绍道:“我姓凌,名挽歌,字破晓。”,这个字是凌挽歌自己加上去的。 “对了阿典,你今年多大了?” 这是轮到典韦懵圈了:阿典是什么东西,感觉好怪啊!算了主公喜欢就好。 “小人今年二十出头。” 果然。凌挽歌点了点头道:“我今年二十二,比你大两岁。你要不嫌弃的话,今后咱俩就以兄弟相称如何?”,凌挽歌的语气非常诚恳。 可典韦却有些犹豫,“这……,小的身份低微,怎敢高攀于主公!” “阿典,你这话就错了,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你切莫看轻了自己!如果你看得起我就叫我一声大哥吧。”,说着,凌挽歌举起了酒杯,双目注视着对面的典韦。 面对凌挽歌的隆情厚谊,典韦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只见他满脸激动之色地也举起酒杯,这杯酒小弟我先干为敬,然后郑重地叫了声,“大哥!” 凌挽歌仰天长笑,也将酒一饮而尽,大声道:“好!今天真是太高兴了!阿典,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看到凌挽歌情感自然流露典韦感激不已他连忙说道:“全听大哥的,好!不醉不归”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6章:陈涉 第二天清晨,吃了店里伙计为他们准备的早餐,凌挽歌和典韦踏两个二货打算去泗水郡城逛逛,幸好城池之间的路途不算太远,乱局也还没有来到益州,不过听说沿途也有一些占山为王的贼寇,为了保险起见,凌挽歌还是带上了自己的盔甲 本来还担心遇到贼寇的凌挽歌,现在倒是非常希望遇到贼寇,也好让他能见识一下典韦的武功。 三月初北方的清晨,飘着淡淡的云,由于现在的马上并没有马鞍,只靠骑手用缰绳和‘腿’来控制马匹,所以开始的时候,两人走的很慢,主要是凌挽歌还没适应,但走了没一会儿,凌挽歌就适应了怎么用‘腿’去控制马匹,在典韦的指导下,凌挽歌的骑术有了大幅提高后,两人的度也开始快了起来。 云雾渐渐消散,今天的天气非常好,东安与泗水之间几乎都是盆地,只是林木很多,很多的大树,都是凌挽歌在现代根本就见不到的,湛蓝的天空,像是一块巨大的蓝宝石,除了种着庄稼的农田,几乎到处都是绿地,空气质量就更没的说了,估计按现在的等级来划分,都是一级的。 看着眼前的美景,再想到现在天下乱局已现 ,凌挽歌的心情不由得沉重了起来,现在,他已经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而且心里一直想着,既然老天把自己送到了这里,那自己一定要尽自己的所能,去改变历史的轨迹,既然自己能穿越到这里,那就说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现在,凌挽歌已经有了打天下的资本,至少在金钱上是这样,只要自己好好的把握,相信靠自己的努力,会把自己变得更加强大,强大到就算在这里称王称霸也可以。 前边是一大片茂密的树林,走在林间的路上,两人都提高了警惕,同时放慢了前行的度,为了防止有土匪出来截胡,典韦走在了前面。 由于自家家就在泗水城附近,典韦对这条路都很熟,过了这片林子,离泗水郡的地界也就剩下十几里的路程了。 快到树林的边缘时,他们突然现,地下倒着几个人,还有一些散落的兵器,典韦急忙跳下马来,跑到那几个人的近前,凌挽歌也跟了过来,仔细的检查了一下,现这几个人都已经断气了。 典韦对凌挽歌道,看眼前的情况,应该是贼寇在这里设了埋伏,不过估计没得手,被劫的客商已经逃出去了,大哥我们是不是追上去看看? 要是以前,凌挽歌能遇到这样的事,早就溜之大吉了,但今天有典韦在,自己安全应该没什么问题,所以凌挽歌说话也就硬气了,居然还想和典韦一起去追强盗。 典韦想了想,自己现在的战斗力,也算可以了,对付几十个人应该没什么问题,缺少的只是实战经验,要是碰上几个‘毛’贼就退缩了,那还不让大哥看轻,正好可以拿这几个‘毛’贼来练练手,于是典说好,大哥你就跟在我的身后吧。 只见两人人翻身上马,快马加鞭的向林子外面奔去。 出了树林,沿途不断有死人倒在上,看穿着,有贼寇也有普通百姓。前面不远处,有五六十个穿着皮甲,手拿大刀的贼寇,围着一伙人正在进攻,中间是一辆马车。 包围圈的外面,是个骑马的土匪首领,他手里拿这一把砍刀,看起来有些分量,正指挥那些强盗向中间进攻,马车的周围还有十几个护卫在拼命的防守,但他们拿的都是腰刀,跟拿着重武器的土匪相比,明显落了下风,再加上人数上的劣势,估计再坚持一会儿,就要全军覆没了。 看到凌挽歌二人纵马过来,骑马的贼马上指挥十几个强盗迎了上来。 看着那十几个跑过来的强盗,典韦不禁热血沸腾,双‘腿’一夹胯下马,挥舞着从大哥那里借来的宝剑就迎了上去。 看那些土匪虽然身上穿着皮甲,但衣服也都是破烂不堪,想来也都是因为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才做的土匪,所以典韦也没下重手,用了自己的四五分力气,随手一抵,将一名强盗砍向自己的大刀给挑飞,典韦手里的宝剑毫不停顿,直接拍在那名强盗的肩上,把他打倒在地,策马前冲,只见典韦手中的宝剑劈、砍、拦、刺、挑,转眼间将十几名土匪全部打倒在地,只是典韦下留情,才让他们保住了一条命。 看着自己的手下躺在那里直哼哼,土匪首领大怒,来到典韦面前,举起手里的大刀,对着典韦的命‘门’劈了下来。 等砍刀离自己头顶不到一丈的距离了,典韦才举起手里的宝剑,猛地向土匪首领劈来的大刀迎了上去。 只听砰一声巨响,典韦的宝剑和土匪的首领的大刀碰在了一起,单着那位首领人高马大,以为他力量很大,但刀高高弹起,土匪死死的攥着刀把,大刀才没飞出去,不过土匪的虎口裂开,殷红的鲜血染红了刀把。 等他回过神来,典韦手中的宝剑一个横劈,把土匪首领从马上劈了下去。 只见土匪刚刚爬起来,典韦手里的宝剑已经驾到了他的脖子上,典韦怒喝道:“跪下!” 只见那个匪首死扛着不跪,可随着典韦手里宝剑的逼近,匪首的脸涨的通红,脖子上的冷汗直流,只见他终于坚持不住了,扑通一声跪在了典韦马前。 那群正在进攻商队的土匪,看到他们的老大居然被典韦三四个回合劈下马来,都丢下自己的敌人,把典韦围了起来。 只听典韦怒喝道:“马上放下你们手里的武器投降,不然我就先杀了你们的头。” 这群土匪看来还挺讲义气,嘴里喊着饶了我们大哥吧,然后纷纷放下了手里的兵器,跪到了那个头领的身后。 这时躲在一旁挂机的凌挽歌过来,对匪首道:“你是哪里人氏,为何在此聚众抢劫”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乱世人皇》正文 第17章:雪儿 匪首答道:“我姓陈,名胜,字涉,乃商水郡阳城人,本以种田为生,但这几年县衙的收税连年增加,我们根本就交不起,结果被衙役抓到县衙毒打一顿,要定期上缴税金,我们被逼得实在没办法了,这才和一些和自己同命相怜的百姓,来此占山为王,以抢劫过往客商和城外的大户为生,但从来没有欺负过普通百姓。” 陈胜,凌挽歌知道,他是秦朝末年农民起义的领袖之一,与吴广一同在大泽乡率众起兵,成为反秦义军的先驱;不久后在陈郡称王,建立张楚政权,今天竟让自己给抓住了。 能够成为起义大业的先驱者,看来这陈胜也是个人才,既然是人才,凌挽歌当然不能放过,而且如果自己收服了陈胜,等于间增强的自己的势力。 想到这里,凌挽歌走到陈胜面前,双手陈胜扶起,“陈兄请起,我知道你们也是被逼无奈,才做此不义之举,只是我观陈兄身手不凡,手下兄弟在你被抓后,没有一个自顾逃命的,愿意与陈兄同生共死,足见陈兄治军有方,对兄弟有情有义,我乃永兴县太守凌挽歌,想给陈兄和众兄弟指条明路,不知禇兄和众位兄弟可愿听听?” 陈胜道:“我的命从今天开始就是你的,承蒙您不杀我,那我以后就是您的人了,从今往后您就是我的主公,您说什么我们就干什么,您让我们往东,我们绝不往西,如若反悔,原天打五雷轰。” “如若反悔,我们愿天打五雷轰!”陈胜后的几十个土匪齐声高喊。 刚被凌挽歌扶起来的陈胜,领着身后众人又跪倒在凌挽歌面前,“我们都是无家可归之人,还请主公收留我们。” 凌挽歌心里就和吃了蜂蜜一样,自己刚才确实有心想收服这批人,作为自己的第一支力量,没想到,这么快就达到了目的,而且还收了一名人才。 论收买人心一事,前世作为推销员的凌挽歌肯定对此深有研究,于是凌挽歌对他们躬身一拜 “既然众位兄弟既然愿意跟着我,那我一定善待众兄弟,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若违此誓,当天诛地灭。” 看到凌挽歌居然给众人鞠躬,陈胜和那些土匪感动的热泪盈眶,要知道在封建社会里尊卑有别,按常理来说他们归顺了凌挽歌,那就是凌挽歌的家奴,主人怎么说就要怎么做,而这位主公,居然一点儿架子都没有,还誓善待他们,他们能不,尽心尽力,死心塌地的为凌挽歌卖命吗。 这时,凌挽歌才想起了打胜仗的阿典,随即起身跟陈胜寻找起典韦来却看到典韦在跟马车中的人说话,似乎是遇到了熟人。 凌挽歌道:“诸位兄弟且少待片刻,我去看看我的兄弟,他好像认识被你们打劫的人。” 陈胜连忙说道:“主公,我刚才听到那些家丁自称是泗水凤家的人,车上坐的,好像是他们家的千金小姐。” 大小姐?想到这儿,凌挽歌对陈胜道:“陈兄你先带大家收拾一下,一会儿我再来和你商量,你们下一步怎么办。” 陈胜忙道:“主公,不要在叫小的陈兄了,您就直接喊我的名字吧。” 看到凌挽歌过来,典韦急忙对凌挽歌说道:“大哥你可知道今天我们救的是谁吗?” 凌挽歌当然知道,但看到典韦那副激动的样子,凌挽歌也不好扫他的兴,“我又不能预知未来,哪里能知道。” “大哥我来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泗水凤凰家的大小姐,凤晴雪小姐;雪儿这位是我的大哥,也就是你的救命恩人。” 听典韦这么说,车上的人急忙下了车,向凌挽歌深施一礼,道:“小女子凤雪晴,多谢凌公子救命之恩。” 凌挽歌这才看到,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遇到的第二个大美女,这凤雪晴仿佛不食人间烟火,那一幅标准的瓜子脸,肌肤白晰光滑,一双细长的柳叶眉,一对又黑又大的杏仁眼,还有一张标准的樱桃小嘴,一口形如扁贝的洁白牙齿。身材更是凹凸有致。 看凌挽歌半天没说话,凤雪晴这才现凌挽歌正在呆。自己原来还以为能做典韦哥哥的老大的人是个正人君子,哪能想到见了自己,还不是和那些浪荡徒子没什么两样,心里不高兴,凤雪晴轻轻的咳了一声。 听到美人那声轻咳,凌挽歌知道人家是在怪自己了,急忙躬身施礼,“雪晴小姐莫怪,是我失礼了,只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初见雪晴小姐,被雪晴小姐倾世之姿所迷恋,以致失礼,请雪晴小姐见谅。” 听凌挽歌这么说,凤雪晴心中的那点不快,早就跑到九霄云外去了,毕竟每个女孩子都喜欢让人当众夸自己美的,而且面前的凌挽歌,也算是一表人才,还是典韦大哥认可的人,更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说出来的话让人一听,就是个有涵养的人,自己这个大小姐倒也配的上的他,就是不知道他是否有了家室?想到这儿,凤雪晴的脸上难免飘过一丝红晕。 想到还有正事要办,典韦连忙插嘴道:“甄没想到在这里遇到雪儿,不知你要去哪里?” 凤雪晴道:“想必大哥还不知道吧,自泗水三黄之乱后我还是什么大小姐,说罢凤雪晴无奈苦笑”随即她想凌挽歌微微一躬道:多谢凌公子救命之恩。 凌挽歌忙道:“这是我应该做的,雪晴小姐吉人自由天相,我不过是碰巧遇到此事罢了。” 凤雪晴道:“想必凌公子也看到了,我们是泗水凤家最后的人,自三黄之乱以来,泗水郡各大家族死的死散的散,最后剩下的也就这些人了,公子是典韦哥哥的大哥那便是雪儿的大哥。” 以后凌大哥有什么需要的,小女子一定尽力而为,对了,我叫你凌哥哥,你没意见吧。” 凌挽歌心说我高兴还来不及呢,哪里会介意呀。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