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行歌》 第八十八章 我还专门要求人家不要给你化妆,我知道你不喜欢。你总跟我说,这个世界上,真,就是美。可你离开了之后,我发现自己有些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似乎周围的一切都是虚幻,我一直是在梦中,过着别人的人生。不然,你怎么会不在? 我去医院接你的时候,那枚结婚戒指依旧带在你左手的无名指上,只是上面沾了你的鲜血。我想了想,还是把它摘了下来,用卫生纸稍微擦了一下后,带在了我右手的无名指上。现在,我手上有两枚结婚戒指了。我还拿到鼻子前闻了闻,有一股淡淡的香味,是你常用的那瓶柠檬味手霜的味道。 你晾在阳台上的内衣和衬衫已经干了,但是我没有收回来,因为,我在等你。对了,我准备过两天把小龟送给陈仪,她之前就跟你说过想要这只小龟了,但你舍不得。不过现在,我知道你会同意的对吧,毕竟我连自己都照顾不了。 苗苗,我想你了,你离开之后,我才发现自己有多笨,有很多事情我都拿不定主意,可笑我之前还总埋怨你不尊重我的意见。 我带着你从殡仪馆出来的时候,爸爸正在门口等着我们。妈妈没有来,因为她正躺在医院,不过你不用担心,哥哥在那边照顾她。你离开之后,她的糖尿病更加严重了。 我和爸爸商量,准备带你回自贡老家。我们选择坐火车,因为这样路程可以长些,你也可以多陪我一会儿。我把你抱在怀里,用衣服轻轻的盖在你的身上。 这一路上,我一直在看你。骨灰盒上的你,依旧是那么的文静,可爱,嘴角还挂着微笑,这张照片是我们一六年去华山的时候照的。殡仪馆老板问我用哪一张照片时,我一下就想到了这张,因为这张照片里的你,最纯粹。记得吗?这是你自己亲口告诉过我的。 我们当初没有举行过婚礼,所以我也就没有给你举行葬礼。我们都喜欢简单,之前觉得只要两颗心在一起,生活在一起,就已经是在一起了。更何况领过结婚证,在法律上,我们也是夫妻,所以没必要在意那么多繁文缛节。 现在也一样,我们的心依旧在一起,你依旧在我身边,是我法律上的妻子,一样没必要注意那么多繁文缛节。但不知为什么,我心里总感觉有些亏欠。 你离开的这段时间,我很平静,一直没有哭,冷静的处理着你的身后事。不睡觉也不觉得困,不吃饭也不觉得饿,我甚至还能反过来安慰我们的亲人和朋友。 但在我将你带回故乡,带回那个小镇。当我将你的骨灰撒在一颗小树苗的根部,并且盖上最后一捧泥土的时候,我哭了。 刚开始是无声的哭,然后渐渐变得撕心裂肺,似乎要将这么多天存着的眼泪,一次性的挥洒出来。泪水落在泥土上,掺和着你的骨灰,滋润着树苗成长。 回家的时候,我在路上看到一个人,像你,我追过去,但总是跟不上…… 二 我现在坐在书桌前,冷静的出奇,似乎不是在讲述我们的故事,而是在跟你讲别人的故事。我每写一句话,都会望向你原来坐的地方,你喜欢坐在那里看着我写作,有时你也会拿一本书,我写,你看。 我知道你一定还在那,只是我看不见,摸不着,但我能感觉到。是你,你的眼神,你的思想,你的微笑都在,你不在。 我现在越来越不愿意开口说话,朋友们都说我变得沉默了。只有你知道,其实我一直都在说话,只是很少用口。我一直在和你说,日也说,夜也说,醒的时候说,睡着的时候也在说。他们听不到,是他们的问题,不是我的问题。 我们也曾讨论过死。是的,你我都知道,人人都会死,只是时间的早晚。当初,我向你求婚的时候,我告诉你,我爱你,可我不能保证永远跟你在一起,但不出意外,此后这几十年我都在。 是啊,不出意外的话,你现在应该给我端来一杯牛奶,然后拿走我的笔,批评我写的文章,为什么总是带着一点悲观情绪。但是,你没有,这让我感觉,我是个骗子、罪人,似乎都是因为我当初的不坚定,允许了意外的发生,你才会不在。 人死之后究竟会发生什么?会不会真的进入另一个空间,或是以另一种形式存世。这是一个哲学问题,我不知道,你也许知道。我们之前还打趣过,以后不管我们两个谁先走,一定要托梦给另一个人,也好提前做些准备。可你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告诉我? 我不知道这世间,是不是真的存在天堂与地狱,但我相信一定有那么一个地方,可以让你的灵魂寄居。那里有一片金黄的麦田,人们在麦田中悠闲的劳作,还有一位诵诗者站在夕阳下轻轻吟唱。那里也有高山、河流、大海,有阳光、四季、雨露。 但我相信,只要你还能思考,还存在往昔的记忆,你就不可能是无忧无虑的。因为,那里没有爸爸妈妈,没有小龟,没有我。 可是,这一切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你走了,留下我一个人。在我存在的这个世界,不再拥有阳光。太阳每天依旧会升起,将阳光普照在大地之上,万物都怀着一份感恩的心于世间生长着,人们也沐浴在阳光下学习、生活、工作,除了我。 你离开之后,我逐渐意识到了自己的愚笨。我不会做饭、洗衣服、收拾家务,家里渐渐的被我弄得一团糟,再也不和以前一样整洁、干净。每次上完厕所后,还是会忘记关灯,出门习惯了不带钥匙,阳台上的月季花也已经有一个月时间没有浇水。 你离开之后,时间突然变得反复无常。正午坐在书桌上发呆想你,感觉只是一瞬,时间却走过了整个下午;夜里在床上辗转反侧,感觉跨越了一个世纪,时间却只流逝了几分钟。 你离开之后,我突然期待着一种毁灭,亦或是重生。从无你之地,诞生于有你之地。我觉得这是一种幸福,连你也不能否认我。但你放心,我不会逃避。我心中明白,每个人来到现世,都不是赤赤条条,都带着些责任和使命。如今你离开,我便带着我们两的使命继续走下去。别着急,等我忙完这一生,就带你去看海。 前日我独自坐车去了一趟青城山,那里下雪了。以前你总抱怨自从我们来成都工作之后就在没看过雪,今年我去看了,却只是我去看了…… 何处言哉?年岁未老,心已先衰。硬撑着深夜不寐的,不是因为胸腔中积郁有多少少年精气,只是存有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哀乐情绪罢了。世人看似一生追求颇多,但其实个个心中明白,人活一世,能够轻松、惬意就是极好的,但这总归只是个奢望。世上无忧之人有吗?我觉得是没有的,只是忧之多寡而已,多忧者便多悲伤,寡忧者便常欢笑。但他人眼中的欢笑,又有几分为真,几分为假?苦苦乐乐,悲悲欢欢,大抵只有当事人更清楚些,但也只是更清楚,而不一定就能真知道自己心中的苦乐。换言之,若是一个人全然无忧,他也便不能感受乐是什么滋味了,这岂不就是最大的忧么? 第八十七章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在父母的陪伴下,我离开了已经生活了十九年的那座小山城,坐上了开往成都方向的高铁。而我与故乡的距离,也就随着窗外的风景逐渐由平原变成山岭,又从山岭变成平原,穿过了一条条隧道,跨过了一座座大桥。从汉中到广元,再到绵阳、成都,时间与空间的距离,在站台与站台的变换之中,越加深远。那一瞬间,我的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句话——故乡,远了。 刚到成都时,连续下了几天的雨,温度急剧下降,似乎一下从盛夏过渡到了深秋,这让本来还准备在成都再过一两个月晚夏的我,提前的感受到了这里秋的寒意。我从家里带来的几件短袖和一件单薄的衬衣,已经无法给我带来温暖,而我又囊中羞涩,无多余的闲钱可用来置办秋衣。于是,食堂门口、教学楼间、银杏大道旁,如果有人留意,就会发现一个穿着寒酸,行色匆匆的身影,他的手上时常捧着一本从图书馆借来的课外书,身上始终穿着一件有着细小毛球的黑白格衬衣。只是人们习惯了去关注那些光鲜亮丽的才子佳人,实在无人会留意一个穷酸小子孤独落寞的身影。不过这倒可以让我远离人群,不必拘泥于人情世故,独自在黑夜里远足,顺便思考一下生命的意义,即使到现在也分不清,生命到底是从无中有,还是从有中无。 国庆节的时候,我没有回家,也没有其他原因,只是因为舍不得一来一回七百多块钱的车费。中途唯一出的一趟远门,是去巴中找还在上高中、已有半年未见的异地女友,我们在大雨中打着一把不大的雨伞,彼此依偎,像在大海中漂浮着的一座孤岛,似乎一切都带着一些朦胧的美好,却未想那次相见竟成了和彼此的最后一面。回来不久后我们就分手了,当时是我提出来的,她也没有问我为什么。以后的每一天,只要当我想到那天分手时的过程,我都会感到心痛,因为我们似乎连分手都和以前一样,彼此心照不宣。 因为不同的生活轨迹,分手之前我们已经有几个星期没有给对方发过消息了,即使突然有时间可以去玩一下手机,心里也会想着她(他)一定还在忙,也看不见,于是就打消了给对方发短信的念头。直到分手那一天,我躺在床上,在微信里给她编辑了一条信息:“我感觉有些累了。” 她立马就回复我:“坚持不下去了吗?” 我:“嗯。” 她:“好的,那……我们就这样吧?” 我:“好。” 真的,当说出这个“好”字时,我的心里是有一瞬间的轻松的。但是当我和她结束聊天,关掉手机的那一刻,我的泪水突然喷涌而出,从最开始的静静流淌到后来的嚎啕大哭,我的脑海中只是在不断的重复着一句话“家没了……” 十月中旬,父母亲从家里给我打来电话。母亲告诉我这几天家乡正在下雨,已经有些秋意了,询问我成都这边的天气好么,要不要给我寄两件毛衣和一件棉被;父亲告诉我,他们这几天正忙着在山上捡板栗,家里的核桃也该上树打了,询问我要不要给我寄些核桃、板栗。我耐心的听着,告知他们不要太为我操心,做一切事情前首先要注意身体。 几天后,我便收到了一个沉重的包裹,里面装着一袋从老家寄来的山货、两件外套和一床被褥。当我把核桃、板栗分给我的室友们时,他们明显有些不感兴趣,的确,和他们从家乡带来的鸭脖、兔头相比,我这个确实是有些简易、寒酸了。于是,我只好每次上课之前,在衣服口袋里装上几个核桃,利用上课时间偷偷的敲碎,独自品尝那一份带着故乡味道的苦涩与甘甜。 记住网址m.vipkanshu. 人生之前的十九年,我从来不曾真正的离家,一直是在以家为半径的方圆百里栖居着,也或许正是因为不曾离开,所以也就不曾留意。直到有一天,当我离开原地,见到了不同的风景,经历了不同的故事,突然之间,我的生活开始变得细节化、生动化,过去生命中不曾在意的那些事物、那些情感,一瞬间就被放大了,变得清晰,变得真挚,变得难以言喻,却又无法忘记。 我也渐渐明白,所谓故乡,从来都不是一个固定的地点与区域,而是一段情感与记忆。所以,无论你向着哪个方向前进,只要当你迈出那一步,你的故乡永远就在你的身后。她在不远处注视着你的背影,你可以看见她,却永远无法靠近。然后,她会对着你微笑,招招手,轻轻的说一声“孩子,你不要怕,只管前行。” 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号早上八点十九分,和往常一样,我起床为你准备早餐。冰箱里还有昨晚上吃剩下的半盘鱼香肉丝,一碗酸菜粉丝汤,我把它们放在电饭锅里蒸了,又拌了小半碗红油豇豆。 你喜欢吃过我妈泡的豇豆,于是每次从老家回来,我们从淘宝上买的劣质行李箱里总要放一两罐泡豇豆,那股酸酸的味道就会变成一块牛皮糖,在行李箱里存在很久。 当然,今天理因是平凡的一天,就和往常一样。但前提是,没有发生那一件事…… 十点多的时候,你收拾完东西准备出门,公司里又要让你出差,我没有在意,因为你离开,只是暂时,总会回来。我没有和你拥抱亲吻,没有替你整理额前有些凌乱的刘海,你跟我说你要走了的时候,我正坐在沙发上看书,只是随口应了一句。 我没有看你最后一眼,你离开,再也不见。 下午三点的时候,我感觉肚子有些饿,准备起身去找点吃的。就在这时,电话响起,是你的号码,说话的却是另一个男人,我的心里突然感到莫名的不安。 “你好,请问是刘沐辰先生吗?” “嗯。” “你的太太是不是陈苗苗。” “嗯。” “我是巴中市派出所的王澜,你的太太……” 后面他说了什么,我实在是记不清了。时间于那一刻变得破碎,混乱,连着我整个的身体和灵魂,一起破碎开来。我的记忆也随着那个电话,终止。 王警官告诉我,你死于一场车祸。当时,那辆货车刹车突然失灵,闯了红灯,然后撞向正走在斑马线上的你。他还告诉我,我可以通过走法律程序,得到一笔钱。 我替你去过那个司机的家里。男人是陕北的,女人是巴中本地人,看样子大概五十多岁,有两个孩子,挤在一个只有二十平米的小空间里。我去的时候,他们很客气,甚至有些惶恐。在把孩子赶出去之后,男人直接跪在了我的面前,不停的向我道歉,在他准备向我磕头的时候,我扶起了他。然后,我笑了笑,问旁边的女人:“大姐,我饿了,你能给我煮碗面条吗?” 后来,我没有再去找过他们,没有去法院,也没有要他们东拼西凑拿来的十万块钱。我知道,你会理解我的。 你出事之后,我没有告诉其他人,但他们好像都知道了。林恩专门给你写了一篇悼文,是用古文写的,其中有一句是“苍天何意,任玉兰先萎,夏荷失真”?,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写文章喜欢借喻。我昨日烧给你了,你可以仔细看看。 给你挑选衣服的时候,我有些犹豫不定,幸好有晓雨,给你挑了一件淡蓝色长裙,能够拖在地上的那种,之前你想穿,却一直忍不下心买,说等到以后宽裕些了再说,现在想起来,我总后悔。你不是安慰我的对不对?上周星期六我又梦到了你,你跟我说,你很喜欢这条裙子。 第八十六章 英雄气短 这些诗歌在艺术上大致有以下三方面的特点: (1)精工富艳的风格; (2)生动细腻的景物刻画; (3)结构上的程式化特点。 其中前两个特点可以说是他的艺术成就,至于第三个就是他和陶公最大的区别,陶公写诗不会讲究什么固定的格式,至于谢公写诗就喜欢用相同的模式,?他的诗歌从整体结构而言,往往先作出游,次写见闻,末尾谈玄说理,拖着一个玄言的尾巴。这种以叙事——写景——说理所形成的结构模式,使谢诗呈现出一种程式化的特点。至于形成这种程式化结构的原因,可以说与谢灵运山水审美意识上的局限有关。谢灵运一生都不能忘怀于政治权势,当他政治失意进而游山玩水时,只是把山水作为一种感观上的刺激,以此掩饰他对权位的热衷。故而他在写景时,并不能真正做到情、景、理三者的完美融合,也无法形成一种完整浑然的意境。 司马迁的《史记》早在小学时我就已经读过了,只是那个时候单纯的以故事书的形式来看,后来慢慢的长大了,自己的文学素养也开始逐渐提升,对于这本《史记》也开始真正的喜欢起来,乃至于对司马迁这个人也升起了深深地崇敬之意。今天,我要跟大家讨论的,就是《史记》中的名篇之一:《廉颇蔺相如列传》。 《廉颇蔺相如列传》生动刻画了廉颇、蔺相如、赵奢、李牧、赵惠文王等一批性格各异的人物形象,他们或耿直或忠厚,或鲁莽或机智,形象鲜明生动,令人叹服。 司马迁善于抓住人物主要特征进行极力渲染。如在对事迹颇丰的蔺相如这一形象进行处理时,便抓住“智勇”这一特征为核心展开描述。正如他在本传传末所论赞的:“太史公曰:知死必勇,非死者难也,处死者难也。方蔺相如引璧睨柱,及叱秦王左右,势不过诛,然士或怯懦而不敢发。相如一奋其气,威信敌国;退而让颇,名重泰山。其处智勇,可谓兼之矣!”在对完璧归赵、渑池之会等事件进行描述时更是紧紧扣住蔺相如的机智勇敢这一特征,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司马迁在文中极尽渲染之能事,层层蓄势,有如大江截流。如他在文中五次渲染相如操天下大势为己用之睿智:为国纾难,利用国际舆论,借使秦负曲之势,奉璧至秦;秦王得璧不偿城,相如以“璧有瑕,请指示王”诓得玉璧后,抓住秦王贪婪的弱点,欲以璧击柱,借“秦恐璧破”之势威胁秦王;抓住秦国二十余君“不坚明约束”之过,借理在我方之势,使人怀璧归赵;渑池之会,借“五步之内以颈血溅大王”之势,逼秦王就范,为一击缶;借“赵亦盛设兵以待秦”之势,迫使秦不敢动武。相如勇智,已是光彩照人。行文至此,司马迁笔势陡转:多谋善断、意气风发的蔺相如竟对无理取闹的廉颇一再退忍避让,连门客都感到羞愧。当门客要离开他时,才袒露他“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的胸怀。相如的绝顶智慧和贤相风采凸现在读者的眼前。这也是司马迁写书的一种特点,利用前后反差来突出人物形象,使之更加形象具体。 我以前时常会思考一个问题,社会上习惯把人们划分为寒门和富门,那比寒门还寒的门算什么门呢?冰门?冷门?我不知道。但我想如果真的有那个划分的话,我一定是比寒门更低一个层次的存在。听到这里,你一定会说,你为什么,凭什么这么说呢?不要着急,先听我给大家讲一个故事: 有一个孩子,他居住在一个贫穷的山村,而他家又是村里最穷的一家人。他在初一初二时,一周的生活费只有五十块钱。而且,也许是上天注定,他的人生永远不会在一条比较平坦的道路上度过。就在去年三月份,因为一场感冒,他去医院检查,却无意中发现了其他病——先天性心脏病,房间隔缺损。什么意思呢?我们都知道人的心脏有两个心房,两个心室,房间隔缺损就是说在两个心房之间的薄膜上,先天性的有一个缺口,需要手术进行封堵。 首发网址https://m.vipkanshu. 故事讲述到这里,就结束了吗?不,如果只是这样,只能说明他是一个可怜人而已,但这个世界上从来不缺少可怜人,甚至比他还惨,还可怜的人都比比皆是。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听一下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版本。 有一个男孩,他初一时就开始兼职。初中毕业的第二天,他就从家里拿了一百块钱,独自去市上打暑假工。快开学回家时,他用自己赚的钱买了手机,交了学费。上大学之后,他没有像其他同学那样觉得自己终于可以放松了,而是用自己不多的一点生活费,加入艺朗,去学习主持、演讲,每天在学校、艺朗之间来回穿梭,忙忙碌碌,似乎就和高中一样,把大一过成了大三、大四该有的样子。 然后,终于有一天,他自己去主持了婚礼,去进行了大型暖场,还参加了演讲比赛,站在了今天这个神圣的舞台上! 没错,这个人就是我,一株平凡的草木,但是却向阳而生。朋友曾经问我:保平,你在这个年纪就这么拼命,你不觉得苦,不觉得累吗?我的回答是:还好吧,我只是害怕自己平庸,害怕自己胆怯,害怕自己还没有出发,就死在了原地! 我一直觉得,人生从来都不是一段坦途,也没有真正的众生平等,你不能决定自己的出生、容貌,以及天赋。但是,我觉得有一点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公平的,那就是生命的过程,都是从出生到死亡,从开始到结束,不要妄自菲薄,也不要自欺欺人。生命的长度从来不在于你能活多久,而在于你在短暂的一生究竟做了多少事,在人间又留下了多少痕迹。 所以,朋友们,今天,你为自己的梦想努力了吗? 最后,我写了一首诗,谨与诸君共勉: 破阵子-昨日兼程万里 沐?辰 昨日兼程万里,今朝寻梦千年。生如草木虽渺小,不畏寒暑向阳开。青春正当年。 何惧前路风雨,怎怕心中迷途。心若磐石真且坚,功成名就又何难!青梅煮酒间。 嘿,我跟你讲,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还专门为她写了封情书,你来给我听一下,顺便帮我出出意见: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在期待着一场相遇,与许多人,或者某个人。我知道那个人一定会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告诉我:“嘿!我等了你那么久,你怎么才到呀!”然后把她的手放在我的上衣口袋里。我会陪她走过食堂门口,陪她走进教室,陪她在城市漫无目的的行走着。其实去哪都无所谓,只要是和她一起 后来,我就真的遇见她了,她像一片花瓣,悄悄地落在了我的手心,带给我一丝芬芳,一点甜蜜。 你知道吗?其实我以前是没有养过仓鼠的,我也不知道怎样照顾别人,以前的我,生活的很粗糙,就像大多数男孩子一样。可是,当我遇见那个人之后,我发生了改变,我突然变得不再像原来的那个自己了,但我知道,我的所有改变,都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这让我感到欣喜。我不知道什么叫做真的爱上了一个人,但我想,如果我会因为一个人而改变原来的自己的话,那么那个人一定对我很重要很重要! 真的,我很害怕错过。我以前也曾谈过恋爱,也曾喜欢过别人,但是,却从未像这一次这般的郑重和坚定。这让我觉得,似乎我过去的一切错过,都是为了等待与她此时此地的这场相遇。我真的无法继续控制自己的感情了,如果不能和自己真正爱上的人在一起,我不知道生命将会多么的无趣。 第八十五章 何时开始 要想真正的走近这首诗歌,首先我们应该了解作者在创作这首诗时的时代背景,这是一个汉末落魄文人创作的诗歌,有了这个大前提之后,我们理解起来就会更加容易。 慨叹着“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的汉末文人,面对的却是一个君门深远、宦官挡道的苦闷时代,所以对于那些壮志难酬的文人来说,他们的内心是极度痛苦的。 这首诗的首联,作者写到了一座与浮云齐高的高楼,这高楼是那样堂皇,而且在恍惚之间又很眼熟:“交疏结绮窗,阿阁三重阶”——刻镂着花纹的木条,交错成绮文的窗格;四周是高翘的阁檐,阶梯有层叠三重,正是诗人所见过的帝宫气象。所以首联之中看似是对景物的描写,实则是对自己“心有凌云志,不得庙堂门”心中的感慨和失落的一种映射。 颔联写到了那高楼之上有悲凉的弦声,是谁在弹奏这首曲子呢?大概就是杞梁妻吧。在这里,作者运用典故,以那杞梁之妻弹奏的凄凉的弦声,提出了两大思考:一、在这般巍峨壮阔的高楼之上,为何会传出如此悲凉的曲子?二、那弹唱之人为何是那位因为夫君战死沙场而哭塌城楼的杞梁之妻? 而在颈联之中,写到这弹琴之人啊,弹奏的曲子哀转徘徊,还要一弹三叹,即使是弹奏那些慷慨激昂的乐曲,其中也会有余悲穿插其中,可以说是极力营造了一种哀愤的氛围。 于是,在尾联之中,作者就开始直抒胸臆,为读者解惑,那弹歌之人为何会如此忧伤?因为无人知道他内心的凄苦,也寻不到真正的知音,其实看到这里,相信大家已经有一点明悟,其实这备个之人不是别人,正是作者自己,他的怀才不遇,他的知音难觅,都在这里十分直接的表露了出来。但在最后一句,他还是表达了自己永远不会放弃的信念,相信自己终有一天会成为那一只鸿鹄,奋力的展翅高飞。 生活在三国时期的阮籍是一个迷茫、悲观的人,对于儒家所提倡的“礼法”,他认为是“束缚下民”的可怕又可恶的东西,而他们所鼓吹的那些神圣的原则不过是“竭天地万物之至,以奉声色无穷之欲”。因此,他不愿为这些原则奉献自己,但又不知道生命的价值和意义究竟何在,这使他的诗歌经常显示出一种焦灼的情绪和悲观的色彩,这首诗也是如此。 在这首诗的前两句,作者写到像东园桃李般的嘉树,人们在树下都踩出来了一条小径,这说明它原来的热闹。但是接下来两句诗人又写到,当那秋风一吹啊,桃李就会开始凋零,最终便只能剩下光秃的树枝了。 由此,诗人领悟到了一个真理:有盛必有衰,有繁华必有憔悴;今日的高堂大厦,不久就会倒塌,而成为长满荆棘、枸杞等植物的荒凉之地。——这就是第五、六句的诗意。 既然一切都是转瞬即逝,再大的繁华也都有落寞的那一天,那我还有什么理由在乎这些俗世显赫、名利呢?所以,作者才会在接下来的四句写到:既然如此,那还是让我骑马到西山去隐居吧;这样做虽然要抛妻撇子,但在这个世界上我连自身都保不住,又何必对妻子恋恋不舍? 但是,作者终究是纠结的与痛苦的,他心中也很清楚他为自己找到的那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明路,所以他才会在两句写到桃李开始凋零时,野草虽然仍很茂密,但到了年底,严霜覆盖在野草之上,野草也就完结了。这是诗人否定了他自己找出来的那条解脱之路。 钟嵘在《诗品》中曾经写到:“曹植诗富有风骨,辞藻文采十分的华丽繁茂,情感上也兼有雅怨,身体被文化。”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中说道:“(曹植诗)五言十分流调,是那么的清丽宗旨;华实际用法不同,只有才学才是安定。所以你得让自己变得很公平,叔夜具有温润,茂先凝聚着清新,景阳振十分美丽。兼好那么你就可以建、整,如果偏美的话就是太冲、公干了。” (2) 从上文提到的“骨气奇高,辞采华茂”,我们就可以先得出一个小结论,曹植诗是很有文人风骨的,他的诗中尤其突出地表现着这股“慷慨“、“骨气“,同时辞藻也十分的华丽。 曹植的诗大致可以分为两个时期,前期主要是乐观开朗、豪放俊逸,但到后期就变得隐曲深沉、哀怨忧愤,然而那种“慷慨““任气“的风骨却始终充溢侵人。 而造成曹植的诗风出现这种变化的原因,其实也并不复杂,甚至和大多数文人一样,命途优渥时诗风便较为开阔,命途多舛时诗风自然也就变得深沉起来。 曹植前期生活在优裕的环境中,与曹丕一起,以贵公子的身份与曹操属下的文人交往,所以也写下不少记叙宴游及唱和赠答之作,如《公宴》、《侍太子坐》、《斗鸡》等,大抵情调平和,辞采华丽,很有些贵族气。这一类作品曹丕、王粲等也有,而以曹植为突出。这种诗当然很少具有深刻的内涵,但作为一种文学现象,它反映了建安时代诗歌题材不断扩大,更多地反映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时,也反映了随着文人文学集团的出现,诗歌的娱乐性与社交功能更加明显了。曹植后期,在曹丕父子的猜忌、迫害下忍辱求生,心情极为悲愤苦闷,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发生显著变化。那种雍容华贵的诗作极少再出现,一些表达不甘闲置、要求施展才能的愿望的作品,也不像早期之作那样豪迈自信,而是显得深沉悲凉。更多的作品,集中抒写了对个人命运的失望,和对曹丕政治集团的怨恨。这些诗文中,充满受压迫的痛苦,对自由生活的向往,以及预感生命将在屈辱与碌碌无为中消耗、失去其应有价值而产生的悲哀。 陶渊明是一位田园诗人,他的诗具有朴实无华和平淡自然的特点,“风格即人”这条艺术的规律,在陶渊明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证明。读陶渊明的诗总有一种读诗如见其人的感觉。他的诗不是吟风弄月的文字游戏,而是诗人的生活及真情实感的抒发。从其作品看他对自己作品意象的塑造,率真、任情,不掩饰、不做作,不为世俗所左右,我行我素。诗人一生不断追求的是朴实、自然、率真、耿直。这种求真的思想,是对自然主义的追求与向往。例如他在《饮酒》中所描绘的,就是他的日常生活,又是“采菊”,又是“飞鸟”,最后提到一句“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说明他是真的发自内心的喜欢现在的这种生活,短短几句,就将他的率真、自然表达了出来。 而谢灵运正如作者在上文中所提到的一样,他写的诗“在新在俊”。谢灵运所开创的山水诗,把自然界的美景引进诗中,使山水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他的创作,不仅把诗歌从淡乎寡味的玄理中解放了出来,而且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技巧和表现力,并影响了一代诗风。 第八十四章 错谈 我一直觉得“绝望的反抗”这五个字是对鲁迅一生最好的一种诠释。他——这位时代的斗士,终其一生他只做了一件事,也做成了一件事,那就是在绝望中寻求希望,在希望中寻求反抗。生于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鲁迅的绝望更是一种必然。 观其一生,鲁迅真正无忧无虑的日子,或许只有父亲生重病之前的短短几年,那时候鲁迅回到老家时还是一个人人羡慕的公子哥,可以和乡下的玩伴一起游戏、偷吃蚕豆、捉水鸭,父亲严厉而又慈爱,母亲温婉而又善良。但自从其父重病之后,鲁迅就渐渐的感受到了人心的炎凉,先是父亲被庸医而害,再是经历分家风波。鲁迅年纪轻轻,就不得不承担起照顾一家人的生活重担,但鲁迅却从未放弃对理想信念的追求。在他的青年时代,鲁迅先生希望通过学习西医来拯救国人的身体,于是留学日本。但在经历幻灯片事件后,鲁迅发现近代中国真正的病根在于思想,思想之毒如跗骨之痛,是用再多的药物、手术都无法真正治疗的。自那之后,鲁迅先生就重新树立了一个思想观念,那就是——弃医从文,要化笔为刀,在中国人的思想观念上开开刀、祛祛毒。 但当时之中国,封建思想根深蒂固,革命尚且无法真正改变多少迷途的中国人,又何况那般不痛不痒的口诛笔伐。于是,弃医从文的早期,鲁迅先生的文学作品抛入人潮之中,就如将一颗石子投入大海,惊不起多少波浪。我相信,当时的中国,一定有许多人如鲁迅找孙月一样,对中国的未来充满了忧虑,想要通过文化这条路改变中国,但国人的麻木让他们感到了绝望,于是大多数人选择了放弃,选择了自暴自弃。如果,这个时候所有人都选择了放弃,还会有现在的大好中国吗? 所幸,还有鲁迅先生这般生命中存在韧性的中国人,前途无光?世人皆在一间密封的黑屋子中?无妨,我们便做那愚公,做那精卫,即便是用手抓、用牙咬、用头撞,也要让那一束光亮投放进来!没有人真正甘于身处黑暗之中,只不过是找不到前途的方向罢了。于是鲁迅先生就用他的那一双手,握紧了手中之笔,让世人来看清这世界。不敢追求?我便带着你追求。找不到方向?我便用鲜血给你挥洒出方向。 这就是鲁迅先生的一生,我相信鲁迅先生一定明白一个道理,这世间其实真的不缺少聪明人,大家只不过喜欢装糊涂而已,能活着就够了,不是有句话叫做好死不如赖活着么?但鲁迅先生偏偏要做那个不愿装糊涂的人,所以苦难、绝望与挫折,接踵而至才是正常的,如果没有这些,怎么才算真正打到了当时堕落社会的七寸?怎么又才真正算得于绝望之中反抗呢? 前几日,一个朋友和我聊到她的近况,言语中尽显颓唐、迷茫。我正不知如何去安慰她,她又说起最近时常会关注我的朋友圈,心中挺有感触的,觉得我和她过得是不同的大学生活,便让我和她分享一下我的故事。经她同意后,我将当日与她的部分谈话分享如下,便于时刻警醒自身,也与诸君共勉。 她:保平,你在大一时就让自己这么忙碌,你不会觉得很累吗? 我:累吗?我觉得还好。我只是每天坚持上课,坚持写文章,坚持看书,坚持周末去学习演讲口才、主持培训。 她:可我已经觉得这很多了呀?或者说,在很多人看来,这都已经很多了呀? 我:这样吧,你刚才跟我说你现在很痛苦,很迷茫,对吗? 她:嗯。 我:那你有对自己进行过反思和自我审视,并且意识到自身的不足和缺失吗? 她:当然有!我只是…… 我:不要着急,你知道我和你唯一的不同点是什么吗?你又想过改变,我也想过,对,这一点,我们毫无差异!但不同点就在于,我不只、不仅仅去想,而是真的去做、去经历、去实践!因为想要去改变,所以就去改变! 她:我也想过改变啊,我只是…… 我:只是什么? 她:只是, 我:只是觉得太难了?只是看不到成效?或者说,只是——无法继续坚持? 她:…… 我:没什么的,其实我也有坚持不下去,想过放弃的时候。因为当你做了很多,付出了很多,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得到的时候,谁都会产生一种失落感,不是吗? 她:是。 我:可是,我想说的是“可是”。可是人生做的很多事,并不一定都会有明确的所得。就好像我有一位朋友,他很喜欢写,写诗。于是坚持写了很多年,却一直碌碌无为,没有人认可,我或许只是他为数不多的几个读者。但他还是会去写,日日写,月月写,年年写!你会认为他没有获得,没有得到吗? 她:我不知道这样做会有什么意义,我们的付出不就是为了得到别人的认可吗? 我:如果你这么想,就说明你有些偏执了。 她:什么意思? 我:你的一切行为,都会对你自身发生一些改变。举个例子,如果你选择把自己大学更多的时间花在宿舍里打游戏,和别人一起抱怨生活,嘲笑努力的人,你的精神和性格上会变得比之前更加颓废、悲观与失望。但如果你选择看书,和更多积极的人去交流,去不断学习,你的精神和性格上就会变得更加勇敢、坚定、自信。也许这两个选择,都不会让你明确的得到什么东西。但是,却会改变你的心境、心气,我觉得这是一个人真正重要的精神品质和精神力量。 听到这里,她笑了一下:保平,我突然觉得你很适合当老师,哈哈。 我:有吗?我觉得我并没有跟你讲大道理啊,只是把自己的一些行为、思想和经历和你分享一下。 她: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思想比我成熟。这很符合我对老师的一种认知,我觉得老师就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我:或许吧,其实有时候我也在反思,我在与别人交流、接触的过程中,自己的行为和表达的思想是否正确,又是否会对别人的思考产生一些误导,因为我们在受到别人影响的同时,也会影响到别人。但我想,一个人无论做什么事,功利的还是纯粹的,精神的还是物质的,选择,坚守,最终改变,总归是无错的。同时,你也不要太受我说的话的影响,我只是给你提供了一个思考的方向,而不是帮你做选择,做决定。你的路最终往哪走,如何走,还是要靠你自己的思考与坚定! 她:我会的,谢谢你,保平。 我:不客气的。 嘿,我跟你讲,我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女孩,还专门为她写了封情书,你来给我听一下,顺便帮我出出意见: 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直在期待着一场相遇,与许多人,或者某个人。我知道那个人一定会在某一天突然出现在我的面前,告诉我:“嘿!我等了你那么久,你怎么才到呀!”然后把她的手放在我的上衣口袋里。我会陪她走过食堂门口,陪她走进教室,陪她在城市漫无目的的行走着。 第一章 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春分过后,便是清明,在刘平三的记忆里,每年的这一天,老天爷都会下雨,当然,今年也不例外。 小小的桃平镇,细雨绵绵,道路泥泞,但还是有许多村民,撑着伞,牵着孩子,背上背着背篓,里面装上几封福字,几把香烛,前往后山祭祖。 女人背篓中的福字,都是自家男人前几天就封好的,封面上写有想要祭拜的祖先名讳,以及一些祝福逝者的言语。 刘平三早早地起床,爬到爹娘的坟头,拔掉今年新长的杂草,烧纸,插香,再在坟前和爹娘说上一会儿心里话。 然后,就一脸平静的背上背篓,往山下走去。 虽然,刘平三今年才十三岁,但这样的生活,他已经独自过了六年,现在的他,早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爱哭鼻子的孩子了。 回家后放下背篓,刘平三就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一只手撑着下巴,痴痴的望着自家的那座低矮围墙。 那上面停着一只小鸟,羽毛呈现火红色,神态慵懒,还时不时把头伸进翅膀,左啄啄右啄啄,偶尔抬起头,极其人性化的望一眼刘平三。 半年前,也是这样的一个阴雨天气,只不过当时是一场秋雨。 一只火红色,尾巴上有着很长羽毛的小鸟,不知从何处而来,掉落在了刘平三家的院子里。 首发网址https://m.vipkanshu. 刘平三当时刚从外面冒雨去地里捡了麦穗回来,就发现了躺在地上的小鸟,出于同情,刘平三就将小鸟捡回了屋里。 经过检查,刘平三发现这只小鸟似乎只是左边翅膀下面有一道伤口,其他的看起来并无伤痕,他猜想这大概就是小鸟掉下来的原因。 于是他就用清水帮小鸟清洗了伤口,剪下一块布条,给小鸟简单的包扎了一下。还用衣服给它搭了个小窝,放在了一张小凳子上,旁边放了半碗小米粥,做完这一切,刘平三才放心的睡了过去。 而在那天晚上,刘平三做了一个奇怪而又美好的梦。 具体的梦境刘平三已经记不清了,他唯一的记忆,就是他当时似乎是站在一座山崖之上,看起来很高很高,从山崖处望下去是一片白茫茫的云海,而他周围的一切似乎都是静止的,连带着整个世界似乎都处于一种现实与虚幻之间。 不知道过了多久,正坐在悬崖边无聊的看着云海的刘平三,突然感觉身后有人拍了自己一下。 他转过身,就看见了一个女子,正站在自己的身后,微微的弯下腰,手放在自己的肩膀上,这个女子的头发垂在刘平三的头上,像一缕春风,抚弄着刘平三的额头。 一开始在刘平三的眼中,这个女子的脸看起来是模糊不清的,但当女子的手从刘平三的肩膀上移开,微微后撤几步之后,刘平三看清了她的容貌。 姑娘一袭红衣,皓齿星眸,一双赤足皓如凝脂。 刘平三只看了那女子一眼,便觉得,自己人生的前十三年,再也没有见过比她更好看的人儿了。 于是,脱口而出道:“姐姐,你真好看!” 石榴裙女子闻言,轻轻一笑,露出了两颗小虎牙。 刘平三也跟着傻笑了起来,这是他自从父母逝世后,第一次笑的如此开心。 至于后来发生了什么,刘平三就记得他和那个漂亮姐姐一起坐在悬崖边,似乎说了很多话,刘平三还记得她好像是叫赤雀,其他的,无论他怎么回忆,也都记不起来丝毫。 等到第二天,刘平三醒来之后,发现那只红色小鸟已经醒了过来,正在吃他给它留的那半碗小米粥,心中一阵欢喜。 只是自从那天之后,刘平三就再也没有梦到那个漂亮姐姐了,也让他心中莫名的感到一丝失落。 过了几天,刘平三有事外出后,回来就发现那只红色小鸟已经不见了踪迹,刘平三心里虽然有点难受,但是当他想到一只小鸟就应该是在天空自由的飞翔,怎么可以被自己囚禁在屋里的时候,他又渐渐释怀了。 只是没过多久,那只小鸟又出现在了刘平三家的围墙上,当他激动的跑了出去时,那只小鸟就停在了刘平三的手上,用脑袋亲昵的蹭了蹭刘平三的手心。 刘平三发现,小鸟的嘴里衔着一颗指头大小的果子,看着火红色,晶莹剔透。 小鸟把果子放在了刘平三的手上,用小喙轻轻的啄了一下刘平三的手心,就起身飞走了。 刘平三拿起果子看了看,没发现什么特别之处,凑在鼻子上闻时,有一股淡淡的清香。 刘平三想起了之前听王爷爷跟他讲过的故事,说是他以前曾经救过一只猫头鹰,等到伤好王爷爷把它放走之后,那只猫头鹰还是会时常回来,口里衔着一些死老鼠,死蛇。 刘平三当时听了感觉很疑惑,王爷爷就跟他解释道,这是那只猫头鹰想要报恩,才会把自己认为最宝贵的东西拿来给他的救命恩人。 所以,刘平三就想,这大概也是那只小鸟想要谢谢我吧。于是他就把那只果子洗了洗,放进了嘴里,入口即化,有一点点甜味。 但是,这颗果子却没有刘平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吃下去没多久,他就感觉浑身发热,五脏六腑好像正在被一团火不断的烧灼,而他的的心脏也开始咚咚咚的剧烈跳动,疼的他满地打滚。 最后,刘平三直接疼的晕倒在地上,但就在他晕倒之后,他的识海中却散发出了一股力量,开始游走于他的全身,那些原本燃烧在刘平三体内的心火,就好像遇见了天敌,再也不敢有丝毫动弹,任由那股力量蚕食自己。 最后,那股力量吃完了所有心火之后,从嘴里吐出了一只小火龙,小火龙转头看了看身后的那股力量,气愤的嘟了嘟嘴,但最后还是得乖乖的游到了刘平三的丹田之中,乖乖的住了下来。 但此时的刘平三,蜷缩在自家的院子里,却不知道等待他的命运究竟是什么。或许,就是这样憋屈的死去,只有等到几天后,尸体发臭,才会被村民们发现,然后和他的爹娘葬在一起。 如果有哪个村民心好,也许会在每一年的清明节,多准备上几根香,等到自家坟上完之后,绕个路,爬到这快小山坡上,把香插在刘平三一家人的坟前。 不过,幸运的是,刘平三最后挺了过来,而且还因祸得福。刘平三能够清楚的感觉到,自从自己吃了那颗果子之后,身体就开始不断的得到增强,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记忆力都得到了提升。 这一切,虽然让刘平三感到匪夷所思,但心中还是对那只小鸟充满了感激。 只是自从那次之后,这半年多来,小鸟一直都没有出现,直到今天。 ———— 刘平三痴痴的望着那只小鸟,把自己这半年来积攒的话,毫无条理的,一股脑说了出来:“小鸟,后面我仔细想了想,你就是那天晚上,在我梦中出现的那个漂亮姐姐对不对?” “那我以后就叫你赤雀姐好不好,不行不行,万一不是,不就是对赤雀姐姐的不尊重了吗?” “呸,我这说的都是些什么,算了算了,不说这个。” “对了,这半年多了,你去哪里了啊,我经常有想你……”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传来了几声敲门声。 刘平三跑去开门,不经意间回头,发现那只小鸟已经不见了踪影。 刘平三把门打开一个缝,看见门外站着一老一少两个人,准确的说,应该是两个道士。 这二人皆穿着一身整齐的青色道袍,头戴高冠。老的那个,手上拿着一根拂尘,长眉长须,面色和煦,看起来颇有几分仙风道骨。而他身边站的那个小道士,看起来和刘平三一般大小,腰上别了一把长剑。 站在门外的老道士,望着给他开门的这个黑瘦小孩,打了个稽首,笑着说道:“小善人,贫道元贞,旁边是我徒弟玄一,我与徒儿云游至此,想上门讨碗水喝,不知道可不可以呀。” 刘平三见他们一见面就自报家门,心中不由产生了些许好感,于是也笑着点了点头,说道:“道长师父好,我叫刘平三,快请进吧。” 随后就让过身子,把门留了出来。 进门之后,小道士一直沉默寡言,倒是那个老道士,时不时的和刘平三聊上两句。 刘平三把两个碗冲洗干净,加上一点自己山上采的茶叶,拿水泡开后,端到两个道士面前,略微赫然道:“两位仙长,对不起啊,家里只有我自己采的这些粗糙茶叶,看你们的穿着,平时肯定是喝惯了好茶的。” 老道士静静的听着听刘平三说完,才说道:“不不不,能有一碗茶喝,我和徒儿就自己很满足了。” 刘平三微微一笑。 闲聊了一会儿,老道士突然说道:“小兄弟,贫道略微精通点面相之术,要不就让贫道给小兄弟看看面相,全当是这两碗茶钱了,如何?” “道长师父不用这么客气,不就是两碗茶吗?怎么好麻烦您呢?” “哈哈,不麻烦不麻烦,我也不是十分精通这个,不管准不准,全当个淡话来听就好。” “那……麻烦您了。” 随后,这老道士先是让刘平三把手伸出来让他看了看,然后又看了两眼刘平三的面相。 突然,他那只握住刘平三的手,剧烈的抖动了一下,随后他就收回手,用另一只手扶着胡子,口中忍不住称赞道:“奇哉怪哉,当真是妙不可言,妙不可言啊!” 第二章 道不同,不相为谋 老道士看到刘平三一脸疑惑,但心里却是打定主意不给刘平三解惑,口中直呼:“不可说,不可说啊!” 那小道士在一旁提醒道:“师父,咱们是道士。” 这老道士眼睛一瞪,就教训起徒弟来:“你懂个屁,俗话说,一法通,万法通,咱们是修道之人,最是讲究自然,难道讲个道理还要看是哪门哪派的道理吗?” 说着,就赏了徒弟一个板栗:“你啊,其他什么的都好,就是太榆木脑袋,不开窍。” 玄一小道士无奈一笑,揉了揉刚才被师父敲过的地方,默默地不说话。 刘平三看着这老道士教训自己的徒弟,心里却是感到一暖,他也不催促。 过了一会儿,老道士看着拿了个小板凳坐在他们对面的刘平三,问道:“小兄弟,你咋不问我为啥不告诉你呢?” “看您啊,您愿意说我就听着,不愿意说我也没办法不是。”这么多年为了生存,经历了太多的人情冷暖,刘平三早就明白了一个道理,有些东西,是强求不来的,也没人会因为你的想法,而去迁就你。 “其实,有些话不是不可以说,我们这一脉并没有那么多的讲究,只是……我们道家也讲究一个缘字,你与我们师徒的缘分未到,我也就不再多言了。” “没事的,道长师父。”刘平三展颜一笑,显然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老道士似乎是因为自己刚才的言语不详,感到有些不好意思,就从自己的袖口里拿出了一本书,递到了刘平三的面前。 记住网址m.vipkanshu. “小兄弟,刚才说给你的茶钱没给成,贫道就送给你一本书吧。” 玄一看到师父掏出的那本书,看了他师父一眼,不过最终还是没有开口。 老道士看到刘平三一脸犹豫,以为他是害怕这个东西太贵重,于是就解释道:“放心,这不是什么贵重东西,也就是一些修养生机的法门。” 刘平三赫然道:“不不不,道长师父你误会了,主要是……我没上过私塾,不认识字,所以,你给我一本书也没啥用啊。” “哈哈哈,”老道士站起身,拍了拍刘平三的肩膀:“你就放心收下吧,总有一天你会用的到的。” “这,好吧,谢谢道长师父。”刘平三倒也不是什么矫情的人。 …… 两个时辰后,师徒二人早已离开了桃平村,行走于一片山林之中。 “师父,你刚才到底看出了些什么?知而不言不是你的性格啊。”那个叫做玄一的小道士,忍不住问道。 “平时让你好好修行,你不听,都黄真三境的修士了,你就没看出来些什么?” 小道士挠了挠头,不好意思道,“我……那会儿没怎么看,好像是命宫处有一颗黑痣,这是早幺之相吧。” 老道士点了点头:“那少年能够活到现在,其命格之硬,从这就可以略见一斑。而且你也知道,我们修道之人,无论境界高低,其实都不如那些阴阳师,可以算得天道先机,不过,我们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可以给山下之人看看福祸。” 玄一知道自己的师父那会儿看起来看了那个少年很久,实际上不过是做做样子罢了,以便不让这些山下人感到太过惊奇。 “面相,根骨?” “没错,人们常说,一个瓜的好、坏、生、熟、苦、甜,看看它的形状与色泽就知道了;一匹马力气大小,走得快、慢,看看它各个部位是否均匀,毛色、神态与气息如何,就知道它是良骥还是驽骀。 人亦是这样,人的“命运”是和“长相”、“气色”,“根骨”分不开的。“长相”就是物或人的相貌、体态、特征;“气色”就是物或人的容颜和神态。“根骨”就是一个人天命福缘。 这是人在出生之前,冥冥之中有定数因素注定的,既有定数又有变数,人的命运受先天因素与后天因素共同影响;事物是变数发展的,人的面相也随出生后的时空变化而透信息侯于体表。 所以,从人的身体情况、五官气色等等,就可以推断出人的“命运”与“吉凶福祸”。” 小道士玄一摆出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你是想问我当时为什么会那么惊讶?” 事实上的确如此,因为按照他他师父的性子,虽然看起来是处处与人为善,跟凡夫俗子也能言谈自如,但事实上眼界高得很,很少有能让他感到惊讶的人或事。 实际上这也正常,毕竟元真可是地仙三境的大修士,在合川洲这个小洲已经算得上站在最顶端的那一戳戳人了。 “哈哈,傻徒儿。”老道士摸了摸徒弟的头,接着说道:“还记得咱们去那个村子的缘由吗?” “嗯。” 原来这一老一少两个道士,这一次离开自家山门,是为了参加另一个门派的一场盛会。 只不过因为距离召开的日期尚早,为了让自己的徒弟历练,这师徒二人才没使用那些神仙手段赶路。 师徒二人一路步行,玄一在师父的教导之下,观云观水,餐风饮露,寻找那一丝大道气机。 途中若是遇见什么作恶的精怪,且修为不高,元贞就会交给玄一练习道法,而他则在一旁掠阵,除非出现什么致命的意外,否则元贞不会出手相助。 玄一也是乐得其中,毕竟,对他而言,除了去师父所说的那条大道之巅看看风景,其他的凡尘诸事都不过是尔尔罢了。 这样的日子大概过了一个月,但就在他们经过桃平镇的时候,发现了小镇上空漂浮着一团小小的红色云朵,其中还夹杂了些许妖灵之气。 于是,师徒二人就决定去村子里看看,若是有什么作恶的精怪,他们也就顺手收拾了。 元贞用神识探查过之后,师徒二人最终确定了妖族所在的方向,正是刘平三家所在的那条小巷。 但当他们靠近刘平三家时,却发现那股妖气不见了踪迹,不过为了保险起见,他们还是敲响了刘平三家的门。 “按理说,当年就算那少年侥幸活了下来,身体也不会太好,可那少年看起来可不像是个普通人啊,明明没有修炼,但是却气血旺盛,神识充沛,你不觉得奇怪吗?” 看着徒弟一脸疑惑的样子,元贞也就没有继续卖关子。 “我知道我在那少年丹田之处发现了什么吗?一条小小的火龙盘踞其中,看那样子,那少年应该是在机缘巧合之下,吃了颗火参果,而且那火参果的灵魄还心甘情愿的留在了那少年的体内,为他不断的强化身体。” “什么!” “很惊讶?”老道士瞟了一眼自己的徒弟,“其实,在我们刚进去不久,我就发现了那只妖物,准确的说应该是灵物,毕竟这可是一只来自火云洞,百年难得一见的赤雀啊。而且我感知了一下,修为还不低,只是气息衰弱,想来应该是受伤了,它就停在了我们头顶的那根柱子上,看的出来是在保护那个少年。” “师父,你的意思是。” “没错,那个火参果,我想应该是那只赤雀的功劳,但实际上还是有些问题解释不通。于是我就找了个借口,把神识探入到了那个少年体内,你知道我发现了什么吗?在他的识海里,突然出现一股强大的力量阻止了我的行动。并且,就在我我刚刚接触到那股力量的时候,其中散发的洪荒之气,直接通过我的神识,冲击在了我的识海之中,连我这个地仙境的修士都不由得感到一丝心悸。” 说到这里,老道士元贞不由的砸吧砸吧嘴,才接着说道:“不过那股力量现在倒也不是很强大,我也可以强行进入那少年的识海,但不可避免就要伤害到那少年的神识,再加上我能感觉到那股力量是在保护他,和那少年是本源一体的,所以我也就没有强行进去,而且后来我想了想,也隐约知道了那股力量大概是什么……” 老道士扶了扶胡须,突然笑了起来,对自己的徒弟说道:“我有一种直觉,这位小兄弟,以后一定会成为你修行路上的一位道友,你们两个注定会有一段道缘的。” 毕竟,自己的徒弟,也是一个百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啊,老道士心里偷偷乐呵道。 小道士玄一先是皱了皱眉,随后又舒展开来。 “所以,师父你口中说着我们跟他没有缘分,实际上还是跟那少年结了一段善缘吧。” 毕竟,那本《道门开篇诀》的真正价值,可并不像他师父刚才跟那少年说的那样轻描淡写。 老道士轻轻一笑:“随手为之罢了。” “那为什么不直接把他收入门下,师父你忍心放过这么好的一个修道苗子?” “诶,对啊,我怎么忘了这一茬了啊?”老道士顿时装出一副捶胸顿足的样子。 玄一无奈的摇摇头,他还能不知道他师父的本性,不过是不想告诉他答案罢了。 随后,小道士玄一就不再和师父说话,从袖口里拿出一本书,边走边看了起来。 其实,老道士的确有一句话没有告诉自己的徒弟,我倒是想收他为徒,只是可惜了,道不同不相为谋啊。 老道士抬头望了一眼天空,然后一个人自言自语道:“当真是修为越高,越能感觉到天道之高真险阻啊,都说这天道最是无情,我看也不尽然嘛,不还是给他脚下的芸芸众生留下了一条小路,让咱们可以去攀登攀登,就是不知道,那上面的风景如何呢?” 说到这里,元贞突然看了一眼自己的徒弟,?心中默念道:?“也许我这辈子是没那个命了,不过我还有一个好徒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