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龙驭凤》 正文 第1章 圣人出世 上古时期,陕西的黄土高原不像现在,土地贫瘠,风沙肆虐。那时的黄土高原气候温暖潮湿,森林茂密,水源丰沛,草地与林地犬牙交错,是个宜农宜牧的好地方。四千六百年前,这里生活着一个叫有鸿氏的古老部落,部落最早的时候是游牧到这里的,发现这里水草丰美,就定居了下来。人数大概有一两千人的规模,有部分人游牧为生,有部分人打猎为生,有部分人捕鱼为生,还有一小部分人已经开始以种地为生了。从而产生了四位长老,一位牧长老,一位猎长老,一位渔长老,一位农长老。另外还有一位巫长老,掌管祭祀占卜c观测天像和给人看病等事宜。五位长老没有大小之分,拥有平等的议事权,五位长老之上是部落首领,重要的大势都由首领做主,五位长老主管本领域的事情。 首领和长老一般都是世袭制,长老只有在长老无德或者没有男丁继承的情况下,才公开选举出新的长老,必须要有大多数人推荐,经过其他四位长老的同意,首领才允许新的能人担任长老。新人担任长老期间,必须没有过错,一旦出错就立即罢免,终身不能再担任长老,考察期是终身的,到了退位的时候,取得了一定成就,首领才正式承认这个家族的长老地位。但是部落首领无法罢免的,而且世袭罔替,只有在首领家族没有男丁的时候,才由五位长老中选出一位德高望重的担任首领,必须经过其他四位长老和全部落多数人的同意。空缺的长老,再由新的选举产生。 部落首领和五位长老其实是部落里的六大家族,首领拥有牧c猎c渔c农四大产业,地位最为尊贵。虽然没有大小之分,但牧长老拥有大片的草场和大批牲畜,因为部落原本是游牧的,加上畜牧产业最为发达,所以牧长老是四大长老中地位相对比较高的。猎长老和渔长老由于产出不是很稳定,处于中间地位。巫长老由于没有自己的产业,仅靠主持祭祀时的赏赐和看病的收入,所以地位较低。总体而言,部落中的贫富差距还是比较小的,首领和家人也要亲自参与劳动,而不是靠收取他人的税收。穷人也能安居乐业,凭着自己的辛劳获得一口饭吃,如果在某一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恰逢长老无能或者绝嗣,还有可能成为长老。遇到无德的首领时,还可以带着自己的家人逃往其他部落谋生,那时候可不需要护照和签证才能出国,大晚上带着老婆孩子一路狂奔,过几天就能加入到其他部落。其他部落为了壮大自己部落的发展,也乐于接受这样逃亡的人,因为反正不需要像现在的欧洲各国一样出钱供养难民,所有人都是自力更生。所以部落首领也不敢对民众暴虐,如果族人逃散,总共一两千人的部落就将不存在,自己只剩光杆司令。 部落的首领叫熊宝,在他出生时,父亲正好捕获了一只大熊,回家时抱上了宝贝儿子,所以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熊宝。他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壮年男子,父亲刚刚去世,于是继承了首领的位子,因为和父亲一样具有领袖的风度,一直备受族人的尊敬。上任以来,也没有什么天灾人祸,所以他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如何改良农具,促进农业生产,认为农业生产比较稳定,可以解决部族在灾荒时期的粮食问题。他的妻子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玩伴,名叫附子,之所以取这个名字,是因为在出生时难产,迟迟不肯从母亲肚子里出来,让母亲吃了大苦头。人如其名,附子从小就依附在母亲身边,寸步不离,直到她遇到了熊宝。附子的父亲是巫长老,当初母亲难产时,就是父亲用自己的医术才将自己和母亲从鬼门关里救了回来。巫长老好不容易救回了妻子和女儿,决定用龟甲占卜,占卜的结果是女儿三岁之前不能离开母亲,所以取了附子这个名字。 小附子也很听话,从小就依偎在母亲身边,直到三岁以后才和父亲一起走动。一次父亲给部落首领看病,带上来小附子一起去,进到首领家里,父亲就把小附子交给首领妻子照看,自己用心地给首领看病了。熊宝的母亲看见乖巧可人的小附子也十分喜欢,于是带到内室,取出珍藏的奇果给小附子吃,此时熊宝正在偷吃果子,被突如其来的母亲和小附子吓了一跳,急忙想跑。小附子想不知怎的,拦住了他,还向母亲说不要责罚他,要把给自己的果子让给哥哥。熊宝遇到这么懂事可爱的妹妹,也十分喜欢,于是两个人就时常腻在一起,长大后顺理成章地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按照现在的话来说,熊宝是一个完完全全的人生赢家,本就是部落太子,又赢取了白富美,不用奋斗就登上了人生巅峰。然而老天某种程度上对人是公平的,父亲的身体每况愈下,经常咳嗽,近来痰中时常带血,连岳父巫长老也无能无力,找了其他部落的能人也都束手无策。自己和附子结婚多年,还没有孩子,岳父也时常着急。因为熊宝是独生子,如果他再没儿子,家族将失去部落首领的位子,自己通过和首领联姻而提高的地位也将不保。父亲最终还是去世了,族人为了纪念自己的首领,很多人留下联潸然的泪水,甚至有的人划开自己的脸颊,用血泪来纪念领袖。年纪轻轻的熊宝,抗下了父亲的重担,励精图治,废寝忘食,甚至一度疏远了附子。 巫长老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于是闭门谢客,整天向上天祷告,请求上天赐予自己的女儿一个儿子,为了自己,为了女儿,为了首领,也为了全部落的人。终于有一天,熊宝的奋斗取得了收获,风调雨顺的一年里,粮食取得了大丰收,足够所有的族人吃上两年之久。恰巧这时候,附子也怀孕了,熊宝可谓是双喜临门,登上了真正的人生巅峰。 话说附子的这个孩子很神奇,在娘胎里就很不老实,经常踢妈妈,妈妈是又喜又惊。时间慢慢过去,熊宝的事务也不是非常繁忙,于是整天陪伴在妻子身边,静静地等着这个孩子出生,还和附子是不是的讨论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其实两人都希望这是个男孩,好为家族延续王者血脉。 时光推移到了孩子马上出世的前几天,突然袭来了一阵狂风暴雨,幸好秋生就完成了,不然过冬的粮食要被毁了。族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说这个孩子是个灾星,狂风暴雨是他带来的,一时间人心惶惶,甚至有几户人家都准备带着秋收的粮食准备逃往其他部落。流言很快传到了熊宝和附子的耳朵里,熊宝虽然坚决不相信,但考虑到族人,决定要岳父巫长老占卜此事。由于室外狂风暴雨,占卜大典无法公开举行,就安排在熊宝的家里进行,也是用龟甲占卜,不过这块龟甲可不是当年为女儿占卜时的普通龟甲,而是选用了年岁很长的大龟甲。按照占卜师传下来的规矩,事情越大,用的龟甲也要越大,每种事都有对应大小的龟甲,如果没有大的龟甲,可以用多块龟甲同时进行占卜。这次用的龟甲,就是巫长老继承了父亲的职位以后,一直珍藏多年,舍不得用的超大龟甲。 占卜仪式,无非就是先祝词祷告,敬告天地,然后将龟甲置于火上烤,烤完后通过龟甲的纹理,来判断卦象。仪式选在午夜进行,因为这个时候是天地交泰的时刻,卜得也最准确,就在龟甲在火上烤的时候,附子突然一阵腹痛,即将临盘。熊宝也顾不上占卜仪式,跑回附子身边陪她。说来也怪,霎时间,电闪雷鸣突然消失,风云缥缈无踪,随着孩子的呱呱坠地,龟甲上出现了一个王字。看到是个男孩,熊宝的心里着实搞笑,附子的脸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巫长老赶紧向熊宝报告,卦象为王,百年难遇,这个孩子的前途一定不可限量。这个孩子的哭声出奇的大,离得近的族人都被他的哭声吵醒了,醒来一看,发现雨停了,心中的忧虑顿消,甚至有了一丝庆幸,他们即将迎来一个伟大的圣人。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章 天降祥瑞 熊宝和附子正准备给孩子起名,孩子的外公也在想着怎样取一个好听的名字。熊宝深情地对附子说:“孩子就叫风后吧,他一出生,风雨雷电立刻消失无踪了。”着孩子的附子却说:“风雨雷电会带来灾难,孩子取这个名字不好,你忘了族人说他是灾星了吗?” 看来给孩子起名是个大学问,名字起得不好会被族人排斥,熊宝和附子陷入了沉思当中。孩子的外公巫长老,看到自己的外孙也是满心欢喜,孩子一出生就天象异动,加上王字的龟甲卦象,注定了他不平凡的一生,不由得仔细观察起了自己的外孙。虽然当时还没有诞生面相这门玄学技艺,但巫长老观人无数,有通天测地的预知能力,粗略地能靠看人来判断他一生的成就大小。 细看之下,发现自己的外孙眉宇之间凛凛然有一股与众不同的英气,而且生得龙睛凤顶,未来必有乘龙驭凤之能,改天变地之成就。想到这一层面,巫长老心中有了好名字。“皓天!皓天!皓天!孩子就叫皓天吧!”巫长老激动地说了出来,熊宝和附子也异口同声地说:“皓天,皓天的确是个好名字。” 巫长老接着说:“皓天,皓本指太阳出时天地光明的景象,也象征着广大的疆域。我的外孙一出生,苍天都为之变色,未来必能将改天换地,将部落发展壮大,一统天下。”“好,太好了,这名字太好!希望小皓天能人如其名,为部落开创一片新的天地。”熊宝连声附和,附子也觉得这个名字很不错。对着怀里的孩子,轻轻地叫着她的名字皓天。 第二天,天一亮,族人就早早地起床了,不约而同地来到了部落首领的大屋外聚集。距离较远的族人还没有收到消息,熊宝派人骑马飞驰,四处大喊:“首领的儿子皓天出生了!首领的儿子皓天出生了!”族人也纷纷互相转告,很快在山里打猎的猎人,河里捕鱼的渔民,田里种田的农民,放牧的牧人,都听到了这个好消息。 越来越多的人来到了大屋外的广场,这时候天上突然出现了五色彩虹,彩虹居然是红c黄c蓝c白c黑五色。彩虹是一种常见现象,风雨过后,偶有出现,一般的色彩由外而内是红c橙c黄c绿c青c蓝c紫七种颜色,红c黄c蓝c白c黑五色这五种颜色是第一次见到。 一时间人们再次议论纷纷,有的人说:“首领的儿子果然与众不同啊,连彩虹都是无色的,未来必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率领我们部落繁荣壮大。”有的人说:“可能只是巧合罢了,彩虹不一定绝对是七色的,其他颜色的彩虹也有老人见过。”说完这句话,人群中立马有人跳出来说:“你懂什么,昨晚电闪雷鸣,吵得我睡不好觉,小王子一出生,就风停雨顿了,他的哭声响彻天地,未来必有惊天之举。” 一个有见识的老者站了出来,面朝大家说:“此彩虹五色乃凤凰五色也!皓天乃神龙转世,五色彩凤前来护驾,只因有人妄言灾星之说。”众人纷纷点头,表示同意。人群中有人认出了这鹤发童颜的老人家,他年轻时牧长老的随从,跟着牧长老四处游牧,到过部落外的很多地方,见多识广。后来年纪大了,就到了深山中隐居,不问世事,过着闲云野鹤的自在日子。 说完话后,老者就匆匆离去,迅速消失在众人眼前。人们还没明白过来,老人就不见了,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话题一转,人们又开始议论起了这个神秘的老者,疑问他怎么突然出现了,已经有十多年没有人见过他了,这些年他究竟是在做些什么,是不是成仙了 就在这时,熟睡中的小皓天被门外的吵闹声吵醒,开始哭闹起来。熊宝和附子也醒来了,于是抱着他们的儿子一起出去见族人。出了大屋,来到了广场中央,熊宝从附子手中接过襁褓中的小皓天,高高举起,向族人展示自己的儿子,并大声说:“皓天出世,天降祥瑞!”族人见了,纷纷手舞足蹈,高深欢呼:“皓天!皓天!皓天!” 就在人们引吭高歌的时候,天空中的五色彩虹变得愈加大了,越来越大,大得仿佛整片天空被彩虹所覆盖,然后彩虹又慢慢消失了。这时候小皓天也停止了哭泣,第一次睁开眼睛,看到了自己的父母和族人。族人这时候群情激动,疯狂地喊着皓天的名字,有的人甚至下跪叩拜,嘴里喊着:“天神降世!天神降世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3章 生而神灵 众人待在大屋前的广场上久久不肯离去,熊宝示意大家一起来看看自己的小皓天。族人不由自主地排成长队,小心翼翼地来到熊宝的跟前,看着这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小宝贝。慢慢的,一两千人的族人,全部“瞻仰”了部落小王子的圣容。 熊宝也抑制不住自己心中的高兴,宣布全民休假一天,晚上举行篝火晚会来庆祝儿子的诞生。族人再次呼唤雀跃,高兴得手舞足蹈,因为在上古时期,人们除了度过寒冷的冬季,几乎每天都在辛勤地劳动,日出而作,日后而息,难得有休息的时间。 上古时期,没有春节,正好赶上了小王子出生,各家各户除了欢庆小王子的诞生,去山上伐木,也互相串亲戚,老朋友之间叙叙旧,同时也憧憬着自己部落的美好未来。 到了晚上,人们开始点燃篝火,一群群的族人按照血缘亲属关系,分为一个个小团体,围在篝火堆旁。有的人开始唱歌,那时候还没有民歌这一概念,也就是随心所欲地唱出自己的心声。大部分的人都在跳舞,舞蹈的样式也没现在这么复杂多样,华丽花哨,主要源于模仿自然中的各种动物的动作。即使如此,大家也非常满足于自己的生活。 附子抱着小皓天,来到了篝火晚会的中央,刚生完孩子的女性,身体还十分虚弱,于是坐在中间,看着大家跳舞和唱歌。熊宝作为首领,和五大长老一起,围在最大的火堆旁,也开始手舞足蹈。 小皓天在篝火的照射下,睁开了自己惺忪的睡眼,听着族人的歌声,突然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开始哈哈大笑起来。抱着孩子的附子,也被自己的儿子逗乐了,开始抱着他摇摇晃晃,哄他开心。 整个部落沉浸在欢乐喜悦的气氛当中,甚至连平时负责放哨的几十个卫兵也加入到了篝火晚会当中了,这时也顾不上成群结队的猛兽和可能入侵的外敌部落了,因为他们深信自己的小王子会带来好运,而且首领也准许所有人都放假一天。 这时那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老者又突然出现了,向天高喊:“天降祥瑞!生而神灵!天降祥瑞!生而神灵!”老者虽然身形消瘦,声音却异常洪亮,在众人嘈杂的欢呼声中,还能传到每个人耳朵里。族人听到之后,也纷纷放弃自己编造的歌谣,开始高呼:“天降祥瑞!生而神灵!天降祥瑞!生而神灵!”就在族人唱着歌的时候,神秘的老者又再次消失了。原来他去了部落最高的瞭望台,观察着会威胁部落的任何因素。 说也奇怪,早已入秋,晚上应该秋风凛冽。站在瞭望台上,老者却感觉不到太多的凉意。靠着自己常年在大山中的经验,这时的晚上甚至可以冻死一个体弱多病的人。老者自然不惧秋风,常年在深山中修行,他甚至可以控制自己的体温,曾在瀑布下苦行,待了一天也没事儿,反而神清气爽。 部落的族人唱歌跳舞累了,也纷纷回家睡觉,卫兵们也开始返回自己的岗位,老者选择迅速离去,返回到自己深山的草庐当中。有一句话叫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老者之所以选择远离族人,到深山中修行,既为了自己的理想,也为了更好地观察自己氏族的未来。 说也奇怪,小王子诞生后的秋夜,从此再没了原来的寒风,甚至到了冬天,天气也比以往较为暖和,气温开始慢慢地上升。尤其是在黄土高原这片土地上,气候变得比其他地区更为暖和。随着小皓天的渐渐成长,气温也在慢慢地上升,农牧c渔猎的发展迎来了黄金时期,粮食产量年年上升,家家户户都有存粮,首领还在大屋附近设置了一个粮食仓库,用来储存多余的粮食。 族人们对小王子也越来越敬重,有的人甚至将小王子奉若神灵,首领家族的地位得到了空前的巩固,五大长老也尽忠职守,部落的发展迎来了黄金时期。人们将发生的这一切归功于小皓天的降世,小皓天也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从小无忧无虑,开始在父母的身边茁壮成长。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4章 少年不凡 话说小皓天在众人的簇拥下快乐地成长,从小就聪明伶俐,聪慧异常。一般来说,小孩三月就能抬头c抬腿,坐起来了。五月的时候,他开始有力量,会翻身了。半年本会能爬了。爬需要一段时间,到一周岁左右慢慢站起来学走。一半就能独立走路了。两前后,大脑神经发育完全,都可以跑了。 然而天生不凡的小王子,出生后三月就能翻身了,半年已经能“步履蹒跚”地走路了,又过了一个月已经能叫父母了,一岁多的时候已经可以满山遍野地跑了。 看到自己“神童”般的儿子,熊宝心中诞生一个想法,就是将他培养为部落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领袖,所以从小对他较为严苛。对皓天实行最良好的培养,将所有珍奇异宝和珍馐美味都投入在他的身上,但犯错时的惩罚也异常严格。 有一次,皓天由于贪玩,机智地甩开了陪伴在他身边的卫兵。独自一人跑到山中,满山遍野地瞎跑,时不时地采摘野果吃,玩着玩着,突然迷路了。卫兵发现小王子失踪后,也四处寻找,呼喊皓天的名字,始终寻不到他的踪影。 小皓天这是也十分着急,天也渐渐暗了下来。努力寻找着回部落的道路,可仿佛陷入了迷宫,怎么也出不去,孩子也十分着急。到了深夜,不仅又饿又渴,还非分害怕,皓天只好找了一个树,爬到树上休息。 爬上了树,皓天突然发现一片明亮的天空,天空上的星星,可谓是熠熠生辉,照耀着孩子孤独的心灵。看着明亮的夜空,人的思绪也慢慢地清晰了起来,人类的一大重要灵感来源就是夜观星象。这时候,小皓天突然想起来外公巫长老的教导,外公对这个外孙也是异常关爱,看着这么聪明的孩子,也是讲自己的毕生所学倾囊相授。 记得外公巫长老曾经给自己讲过晚上的星象,自己也和外公曾在部落最高的瞭望台上看过星星。外公曾说,天之极北,有一颗极为闪亮的星星,名叫紫薇星,这颗星星旁,有七颗星星陪伴,像一个汤勺一样,正对紫薇星,我们的部落就在汤勺的勺口之下。 想到这里,皓天迅速在苍茫天空中寻找这颗星星。得益于上古时代无污染的天空,也没有任何的迷雾,皓天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紫薇星,按照紫薇星的指导,开始找回部落的路。靠着自己的灵感和紫薇星的指引,皓天慢慢走出困境,找到了回部落的道路。走着走着,他突然听到了大山发出的回声,原来是卫兵呼喊他的声音。 皓天也高声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卫兵们寻声赶来,看到了身体乏惫的小王子,连忙抱在怀里,喂给食物和水,然后迅速赶回部落。众人心中也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小王子在深山中迷路,要知道就算是大人在山中迷路也不一定能出来,万一小王子找不回来,首领一定会责罚他们,甚至让他们身首异处。 喜的是小王子终于找到了,而且完好无损,人头总算是保住了,而且小王子竟然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自己走回来,真是的少年英才啊,跟着他将来必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大屋内,附子急得直跺脚,缠着熊宝派更多的族人去寻找小皓天,五大长老也赶到大屋议事,商量着如何发动族人搜救小王子。熊宝的心情也很着急,担心着自己这个百年难遇的宝贝儿子,另一方面,想到儿子出生后的种种不凡奇事,觉得孩子必能逢凶化吉。 果然不出所料,就在大家焦急的时候,传来了卫兵的好消息,“皓天找到了!皓天找到了!”率先前来报信的卫兵匆忙说道。众人如释重负,过了一会儿,卫兵抱着小昊天回来,附子马上从卫兵手中接过孩子,抱在怀里,连声祈祷:“感谢上苍!我的皓天啊!终于回来了!” 熊宝见了皓天,先是笑了一下,然后对着卫兵厉声呵斥,将这些卫兵用皮鞭狠狠地抽打了一顿,抽得这些卫兵们连声求饶,哀嚎着下次再也不敢了。从此以后,熊宝对皓天的管教愈加严格,除了自己亲自管教之外,让他到五大长老那里接受教育,不让他自己单独外出。 经历了这次生死劫,这个不平凡的少年变得更加坚毅果敢,也对自己的外公更加尊敬,很喜欢到外公那里学习,外公也将各种天文地理c医学方术等深入地教授给他。小皓天深深地感受到了大自然的神奇之处,也对天地充满了深深地敬畏,相信只有顺天应人,自己的部落才能够长远发展。 牧长老原本是五大长老中地位最高的一个,但随着小王子出生以来,农业不断发展壮大,农长老的地位不断提升,甚至超过了自己。大家都认为这是小王子的出生带来的结果,所以他对小王子有一丝芥蒂,但看着这么聪明伶俐的小王子,也愿意用心教他。 放牧最重要的就是马,骑马是所有牧民的必备技巧,小皓天学得最重要的也是骑术。小孩子学习骑术,不能直接骑马,而是先要从骑羊开始学。因为小孩子根本无法操控马,万一从马上摔下来,非死即伤。那时马镫还没有发明,大人骑马也非常困难,双脚没有着力点,只有靠缰绳控制马匹。上马时也是个技术活,一不小心,马上不去,反而被马狠狠踩了几脚。 所以大人教孩子时,一般先从骑山羊开始。山羊不同于绵羊,它有两根长长的羊角,小孩可以抓着羊角来骑。而且山羊性子比较刚烈,跑动速度也比绵羊快,可以很好地训练孩子的驾驭能力。帝鸿氏部落从事牧业的族人,每个孩子都要先学习骑羊,一般人要个一年时间,才能熟练地学会骑羊。 在牧长老的教导下,小皓天花了不到半年的时间就学会骑羊。皓天看着大人们都骑着马纵横驰骋,心中十分羡慕,心中暗暗想着自己能够早一天骑上马。终于有一天,牧长老意味深长地对小皓天说:“皓天,你现在已经是部落中骑羊最好的人了。”皓天灵机一动,调皮地说:“那我是不是应该学骑马了啊”长老不由得哈哈一笑,接着说:“等你长高长壮了再说吧!” 虽然牧长老拒绝了自己的请求,但皓天丝毫没有气馁,一有机会就缠着牧长老教自己骑马。牧长老担心皓天骑马出事,就一直拖着没答应,为了转移皓天的视线,教他其他的使用技巧。 天生不凡的少年皓天注定能够心想事成,虽然牧长老不肯教他,但他仍然偷偷地观察着大人们上马骑马时的动作。自己的父亲熊宝也是一个骑术高手,他也多次恳求父亲教他骑马,父亲拒绝的理由和牧长老一样。 有了上次迷路的教训,皓天再也不敢忤逆父亲了。只好在晚上偷偷地拿来干草喂马,喂马的时候还想跟马大哥交流,跟马说:“马儿,马儿,你能让我骑一下多好!”他还发现马的一个秘密,原来马都是站着睡觉的。马儿也仿佛听懂了小王子的话,吃着干草,是不是地眨眨眼睛,点点头。 有一天,父亲和五大长老一起骑马视察自己的部落,准备带着皓天一起去。卫兵从马厩中把马牵了出来,等马牵到小皓天跟前的时候,马突然不动了,卫兵使劲拉都不肯走。马儿朝着皓天嘶嘶的叫,不停地眨着眼睛,皓天突然明白了马的意思,顾不上父亲和牧长老的劝告,顺着缰绳爬上了马背,马也很听话,在皓天的驾驭下一路飞奔,一溜烟的没影儿了。 父亲见儿子骑着马跑了,十分不放心,马上骑了另一批马,前去追赶自己的儿子。皓天凭借着骑羊的丰富经验和马的配合,随心所欲地在部落的土地上驰骋。父亲见了儿子飒爽的英姿,也不担心了,陪着儿子一起骑马,还时不时地教儿子一些骑马的技巧。父子俩开心地飞奔着,把五大长老都抛诸脑后了,直接向着要视察的部落领地进发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5章 部落壮大 看着首领追着小王子而去,五大长老也纷纷骑上马,追赶他们。首领和小王子骑得飞快,各位长老追得有点吃力。皓天看见五大长老来了,于是也放慢了速度,等他们骑来。五大长老见了小皓天,纷纷夸赞:“皓天!皓天!首领的儿子果然不凡!” 首领听了这话,也十分高兴,意味深长地对着皓天说:“皓天!部落以后就要靠你了!希望你创造前无古人的荣光!”听了父亲和五大长老的话,小皓天若有所思,马上点头答应,回复说:“父亲,我一定会做到的!” 一路上,首领所到之处,百姓莫不夹道欢迎,纷纷向首领分享幸福的喜悦。见到自己的族人生活得非常幸福,首领深感欣慰,五大长老也都说这是他们有生以来部落最繁盛的时候。 随着人口的增长,农业越来越发达,农长老的地位也不断提高。熊宝也刻意地安排皓天多到农长老那里学习,农长老也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小王子,和小王子一起下田干活,亲自教小王子农业技巧。 上古时期,还没有小麦和水稻,黄土高原上,人们主要的粮食作物是粟。粟,就是小米,也叫粱c黄粟c粟米,须根粗大,秆粗壮。粟是谷子去皮后的结果,谷子是谷类植物。粟的营养价值很高,含丰富的蛋白质和脂肪和维生素,不仅供食用,又可酿酒。其茎叶是牲畜的优等饲料,而且纤维素少,质地较柔软,为骡c马所喜食。其谷糠又是猪c鸡的良好饲料。 粟一直是中国古代的主要粮食作物,上古时代以后的夏代和商代都属于“粟文化”。“粟有五彩”,有红c黄c蓝c白c黑五种种颜色。也许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小皓天出生的时候出现的五色彩虹也是红c黄c蓝c白c黑五种颜色。 农长老在看到五色彩虹时,就觉得小皓天是农业的福星,会让粟的产量获得大幅提升,现实也和他想象的一样。近年来,气温不断地上升,万物欣欣向荣。随着粮食的增长,部落的人口也越来越多了。远古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下,自然环境恶劣,婴儿的死亡率很高,人的平均寿命也比较低。 但随着农业的稳定发展,部落的人口,已经从皓天出生时的一两千人,发展成为近万人的大部落了。一部分是自然生育而增长的,另一部分人口是外来迁入的。外来迁入的人口,必须放弃自己原来的姓氏,改姓帝鸿氏。 不管是女子嫁入部落,还是男子选择入赘部落,或是举家搬迁到帝鸿氏部落的领地,都必须姓帝鸿氏,这是帝鸿氏老祖宗定下的老规矩,目的是为了维持部落的血脉永存。 光阴荏苒,小皓天已经成长为一个十几岁的翩翩少年,生的是英俊潇洒,举手投足之间,似有一股王者之风。这十年来,皓天也在猎长老和渔长老处学习。猎长老主要是带领族人在山中狩猎,狩猎的主要武器是矛和弓箭,这也是部落之间战争的主要武器。 小皓天非常喜欢练习投矛和射箭,投矛比较容易学,一般人也很容易学会,并且尽距离捕猎时也可以“弹无虚发”。但是弓箭就比较难学了,现代的射箭运动员,通常需要三年的时间,才能熟练掌握射箭技巧,想在比赛中得奖就得付出更大的努力。 猎长老虽然觉得小王子与众不同,但对他练习射箭,不是非常看好。因为小孩子力量弱,心智也不成熟,很难练成射箭这么高深的技巧。然而他错了,小皓天在他的指导下,勤学苦练,三个月就能射中靶子。到了现在,射箭更是出神入化,百发百中,指哪到哪,山间鸟兽无不害怕他的箭。甚至翱翔在天空中的雄鹰,一不小心在低空飞行时,也躲不过皓天凌厉的箭。 渔长老的工作,比其他四位长老都要轻松。不用像巫长老那样晚上要夜观星象,还要对付病人的疑难杂症;也不用像牧长老那样要四处放牧,不仅要担心牛羊走失,还要谨防野兽偷袭和外族人的抢掠;还不用像农长老那样,需要面朝黄土背朝天;更不用像猎长老那样,要面对山中凶恶的豺狼虎豹。牧长老只需要每天守着大河,带部下张网捕鱼就行了,空闲时就负责制造船只。 那时的大河不像现在的黄河,整条河里都是沙子,河水一石,其泥六斗。上古时期的植被茂盛,水土流失几乎没有,黄河的水质也非常清澈。河水营养丰富,各种水产也是异常丰富。部落的渔民每天早上在河里下一张大网,将河水拦腰截断,到了晚上就可以收获一堆活蹦乱跳的黄河鲤鱼了。 在农业没有大发展的年代里,鱼很大程度上养活族中的大部分人。因为部落的领地地处大河上流,鱼儿会源源不断地流向下流,根本不用担心竭泽而渔的问题。近年来,部落也在探索人工养鱼的路子。将捕获上来的活鱼,放到部落领地的大池塘里养殖。 皓天觉得捕鱼有点无聊,反而对造船很敢兴趣,脑海中不停地思索着如何能造更大的船,载更多的人,可以去到大河的下流,看看那里的人们是怎样的。渔长老是个造船能手,也乐于细心教导皓天。 总之,部落各行各业都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场景。皓天也已长大,即将迎来人生中的重要时刻,前方的风雨和彩虹正在等候着他。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6章 河出青龙 皓天已经长成了一个精壮的少年,远古时代的人,平均寿命较低,所以人的青春期比较短,很早就可以生育了。一般的人,在十几岁的时候已经开始生育了,到了三十几岁的时候,基本上已经做爷爷了,四十多岁的时候就差不多寿终正寝了。 看着英俊的皓天,部落里的女孩都对他迷得神魂颠倒,但是由于身份地位悬殊,都不敢对他表示爱意。不像现在的小女生,看到帅气的韩国明星,就嗷嗷大叫。虽然部落里几乎每个女孩都喜欢皓天,除了几个瞎眼的女孩。 但是皓天却还是单身,因为父亲觉得皓天应该花更多的精力在部落上面,部落现在正处于急速发展期,皓天是自己很好地帮手,已经参与到政务当中了。而且皓天的婚事乃是部落大事,熊宝准备物色一门好的亲事,通过政治联姻,更好地壮大部落。 每个少男少女,在青春期的时候都不免会有悸动,天生不凡的皓天也不能例外。有时候看到部落中的美少女,也不免多看几眼。但是从小严格的教育和父亲的嘱托,每天的事务也比较繁忙,皓天至今还没有谈过恋爱。 皓天的命中注定还没出现,自己的守护神兽却出现了。在一次视察大河的时候,有十几条黑乎乎的大身影出现在大河上。渔长老惊愕不已,众人也纷纷觉得奇怪,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这些神兽看起来体型巨大,至少有三四米长,大的有五米长,好像是一个族群集体迁徙而来。 其实神秘的青龙就是鳄鱼,据现代的学者考证,龙的原型是鳄鱼的可能性最大。中国龙的原型其实就是鳄鱼,理由是大头,长嘴巴,长尾巴,四条短腿,身上长着鳞片的鳄鱼和龙的形象很相似。对于鳄鱼头上没有角,也没有龙须的解释是,龙的形象是不断演变而来的,龙角和龙须很可能是后期人添加上去的。 另外,在旧石器新石器的遗址中也发现过鳄鱼骨的化石。在上古时期,中国先人已经和鳄鱼共存了,而且,鳄鱼既能在陆地爬行,也能在水里生存,与龙的习性很相近。 《九州要纪》记载:“董父好龙,舜遣豢龙于陶丘,为豢龙氏。”意思是说,舜帝时,董父因驯养龙很好,被赐氏族名叫豢龙氏。夏代也有一个驯龙的高手叫刘累,被赐御龙氏。不少学者认为,豢龙氏和御龙氏养的龙,很可能是古河洛地区的鳄鱼。 1987年,濮阳市发现一处仰韶文化聚落遗址。考古学家发现一座六千多年前的古墓。在墓主骨架两旁,有用蚌壳排列成的图形,东方是龙,西方是虎。另有两处也用蚌壳排列的龙c虎c鹿等动物图形。经过生物学专家测量,认为东方的青龙就是现在的鳄鱼。 土耳其的十二生肖也能证明龙就是鳄鱼。中国的十二生肖是鼠c牛c虎c兔c龙c蛇c马c羊c猴c鸡c狗c猪,但土耳其的十二生肖除了龙变成了鳄鱼以外,其他的生肖都与中国一样,更加证明了龙就是鳄鱼。 由于古人类对自然的认知较少,所以把鳄鱼当做了龙,可能就是中国独有的被称为“活化石”的扬子鳄。因为在古代,扬子鳄就被称为“猪婆龙”。 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就写过一篇文言记载《猪婆龙》。全文如下:猪婆龙,产于西江。形似龙而短,能横飞;常出沿江岸扑食鹅鸭。或猎得之,则货其肉于陈c柯。此二姓皆友谅之裔,世食婆龙肉,他族不敢食也。一客自江右来,得一头,势舟中。一日,泊舟钱塘,缚稍懈,忽跃入江。俄顷,波涛大作,估舟倾沉。 翻译过来就是:猪婆龙产于江西,形状像龙,但比龙身子短,能横着飞,常飞出水面沿江岸捕捉鹅鸭吃。有时有人捉住一头,就把它杀掉,把肉卖给陈c柯两家。这两姓人家都是陈友谅的后裔,从祖辈传下来就吃猪婆龙肉,别姓人家不敢吃。某天,一个客人从江的西边来,捉到一头猪婆龙,把它绑在船上。这艘船停在钱塘江边,因为没把猪婆龙绑结实,被它跑掉,一头扎进江里。一转眼的工夫,江里波浪涛天,船立刻翻了。 可见,鳄鱼和龙的关系十分密切,直到清代,龙的形象已经经过很多神话改编,但人们还是把鳄鱼和龙联系在一起。另外,鳄鱼出现的时候,通常会伴有雷雨,这也就是为什么古人会将龙视为能够呼风唤雨,主宰降雨的神兽来加以崇拜。 就在人们纷纷奇怪的时候,皓天已经镇静下来了,想到了自己的外公巫长老,巫长老见多识广,必然知道这怪兽究竟是什么,对部落来说意味着什么。于是赶紧派人去请巫长老前来,巫长老听到这个消息,也赶紧过来了。 巫长老见了这十几条河中巨怪,不由得激动起来,大声高喊:“这是神兽青龙!”众人连忙追问:“青龙是何动物?”巫长老回答说:“青龙是神兽,会给部落带来好运!”原来巫长老很小的时候,部落还在大河的上流,那时候族中的老人告诉过他这是青龙。想到这么多的青龙也随着部落的迁徙,顺流而下,来到了部落的领地。 青龙由于捕鱼网的阻拦,没能继续顺流而下,只能在网前的区域洄游不定。巫长老告诉族人千万别下河捕鱼,因为青龙焦急的时候会攻击人。这时候熊宝和其他四位长老也赶来了,众人一起商量这事怎么解决。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7章 见龙在田 见到熊宝和其他四位长老都来了,巫长老首先发言:“青龙是神兽,会给部落带来好运,应该奉为神灵,当做我们部落的图腾崇拜!”说完向着青龙深深地鞠了一躬,渔长老很不巫长老的话,反驳说:“巫长老,你让我们每天捕鱼的人怎么办,这个神兽可不认识我们族人,随时可能伤人啊” 牧长老也站出来说:“首领,这些怪兽不能留啊,也不知是吉是凶,上天也没有任何征兆,万一给族人带来厄运怎么办不能全凭巫长老的一面之词,就认为它是神兽呢?”巫长老马上接话:“牧长老,我愿拿性命作保,他们绝对是神兽青龙。如果部落有任何灾厄,就让它降临在我一个人头上吧!” 猎长老显然站在牧长老那边,气势昂昂地向熊宝进言:“首领,我愿带来部族勇士,与这些怪兽恶斗。先用弓箭齐射,再乘船用矛刺杀,誓要将它们消灭干净。”农长老的态度比较平和,慢慢悠悠地说:“首领,既然不知道是神兽还是怪兽,那就过几天再说吧。看看天意如何,再做决定。” 渔长老有点气冲冲地对农长老说:“你说得倒轻巧,怪兽不管你农田的事,你当然这么说。我们每天要打渔的人怎么办,必须杀死这些东西。不管是神兽还是怪兽。” 一时间,赞成捕杀青龙的占了上风,熊宝和皓天一直没有说话,一边观察着这十几只神兽,一边默默地思索着。几位长老争执不休,气氛十分地紧张,围观的族人也是十分焦急,一来看到这些怪兽,二来从未见过五大长老这么激烈的争执过。 上古时期,凡是遇到事情不能决断的时候,人们一般会求神问卜,所以在巫长老最后的建议下,决定占卜来判断青龙是杀是留。熊宝为了保险起见,命令猎长老调来弓箭手,驻扎在河边,让渔长老检修船只,以备不测。同时让族人都散了,各自回到自己的岗位上去,晚上举行龟占来测吉凶。 皓天的心里也有一个想法,这些青龙应该是神兽,要是能为我所用就好了,反正不能杀,因为外公巫长老是从来不会说错的。到了晚上,巫长老主持占卜仪式,由于最大的龟甲已经在皓天出生时占卜过了,只好用两块小龟甲,拼成一块大龟甲来占卜。 巫长老口中念念有词,有着不同的腔调念叨着:“敬告上天!帝鸿氏部落巫长老诚心祷告,大河出青龙。族人疑惑,不知是吉是凶,还望苍天大地明示!”同时还手舞足蹈,摇摇晃晃,好似跟天地之间的鬼神在交流沟通。 过了一会儿,两片龟甲慢慢出现了裂痕,裂痕练成了一个类似三角形的图案,图案后方出现了两个圆晕。合起来看,就像一个三角形的龙头上,有两只突出的圆眼睛。这不就是早上看到的怪兽的头部嘛,巫长老的心中有了底,向首领解释道:“龙头出现在龟甲之上,证明青龙乃是神兽,而不是牧长老和渔长老口中的怪兽。” 听到自己岳父巫长老的话,熊宝不禁长舒一口气,叫猎长老明天撤掉弓箭手,禁止族人杀害青龙。那么问题又来了,青龙是神兽杀不得,渔民们捕鱼怎么办呢?渔长老的脸上愁云惨淡,向首领诉苦:“首领,那么我们每天捕鱼怎么办啊,怎不能冒着被青龙吃掉的危险去捕鱼吧!” 这的却是一个大问题,鱼是族人的一大食物来源。上古时代的人们虽然不知道鱼肉的蛋白质含量丰富,营养价格比粟和其他肉类都要高,但也明白鱼肉的重要性,也十分喜欢鱼肉的美味。所谓贤字,拆开来就是一个鱼字和一个羊字,充分说明了鱼肉在古人的心目中,地位和羊肉一样高。 别看现在猪肉是中国人主要的肉类来源,其实在古代猪肉的占比一直比较低,在明清以后,养殖规模才逐渐增大,渐渐成为中国肉食的主流。帝鸿氏部落中的肉类来源主要也是羊肉和鱼肉,鸡肉c鸭肉c牛肉c猪肉和其他野兽肉占的比例较少。上古时期,能吃到肉的机会是比较少的,根本不像人们想象中的,以肉食为主,而是以粮食养活的。所以,鱼肉对部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如若不能捕鱼,那么渔长老的地位不保,这些青龙要是长期留着不走,他这个长老甚至可能面临着下课的风险。五大长老在也是他最焦急,这可怎么办呢?就在渔长老焦急万分的时候,皓天站了出来,对着大家说:“我有一个好主意,既不伤害青龙,又可以让族人安心捕鱼。” 渔长老听了这话,急忙凑到皓天跟前。皓天有条不紊地说:“卦象显示青龙能为我们部落带来好运,那么就要让他们留在我们部落的领地上。”“怎么留呢?青龙可是会吃人的啊!”渔长老连忙追问。 “我们可以在河流附近挖一个池塘,池塘周围围上篱笆。然后聚集族人,从池塘边挖一条水渠通到大河。水渠要离大河距离远一点,以防大河发洪水时,青龙从池塘里逃出。挖好水渠,水渠的周围也要为篱笆。最后,让人乘船用渔网把青龙往水渠方向赶。为了安全起见,每艘船上要配备一名弓箭手和长矛手。如果青龙攻击人,不管它是不是神兽,都要反击,必须保证族人的安全。” “好主意!好主意!”渔长老竖起了大拇指,转向首领说:“首领,皓天这个主意真不错啊,两全其美啊!”其他四位长老也纷纷附和,熊宝听了儿子的话,也十分赞赏儿子的才华,下令按照皓天的主意去做,明天就调集人马,兴建这一工程。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8章 挖掘龙池 兴建工程十分耗时耗力,若不是为了部落生存发展的长远大计,熊宝是很少调集族人做苦力的,就连熊宝居住办事的大屋也是父辈时就传下来的。到了现在,下雨天泥墙屋的墙面经常掉泥,也只是修修补补,并没有因部落的壮大而扩建房屋。 这次为了青龙,不得不征调族人,熊宝和五位长老商量到深夜。巫长老的势力范围最小,除了自己家族的子弟,就是跟他学习巫术的徒弟,没多少人可以征调。牧长老和农长老管理的人数最多,但为了维持日常运转,可以抽调的人数也比较少。只好让猎长老和所属部落暂停打猎,全员参与到工程中去。渔长老本来就由于青龙来犯,暂停了捕鱼,恨不得早点把青龙请走,于是积极全民动员,参与到挖河工程中去。 挖河工程首要要挖一个能容纳青龙的池塘,池塘必须要远离河流,最少是人烟稀少的荒地。巫长老负责寻找地方,上古时期风水学只是刚刚萌芽而已,没有现在那么复杂,光是罗盘上的圈层,最多的竟然有一百零八层。虽然不复杂,却注重实用,寻找合适的居住地,对巫长老来说小菜一碟。 古时的大河不像现在的黄河那样喜怒无常,时而洪水滔天,时而改道流行。那时跟尼罗河一样定期泛滥,五月开始涨水,八月达到最高水位,然后水位逐渐下降。洪水到来时,会淹没两岸,洪水退后,又会留下一层厚厚的淤泥,形成肥沃的土壤。帝鸿氏部落的人掌握了洪水的规律,利用淤泥来孕育肥沃的土壤。蜿蜒的大河犹如一条绿色的走廓,充满着无限的生机,是一条真正意义上的母亲河。 所以挖池塘,在泛滥区以外的地方找就行了。巫长老在每年洪水退去之后,都会在边上立下一根柱子,用来测量洪水的大小。因为虽然洪水每年都会泛滥,但泛滥程度不同,需要每年测量,对农业也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在最远的一根柱子外,巫长老又走了百来步,终于找到了一个低洼之地,乱石遍布,正好用来关青龙。这下倒好了,池塘也不用开挖了,众人将乱石整齐地堆在池塘旁边。保险起见,再在周围圈一层篱笆,不到两天,池塘就建好了。 建好了池塘,挖水渠是根硬骨头,当时的人们还没有铁锹,甚至连铜锹都没有,只有木质的。遇到沙土和软泥还好,如果是碎石地,工程将会非常耗时。还好沟渠都是常年累月沉积下来的泥沙,挖掘工作还算顺利,加上渔长老不停地加油鼓劲,工程还算进行得比较顺利。人们一边挖渠,一边在渠边围上篱笆,正好用淤泥裹在篱笆上,载用火烧一下,篱笆也就变得异常巩固。 由于很少进行这么大的工程,族人们有点开始坚持不住,士气不稳。每当有人开始偷懒的时候,渔长老就站出来大喊:“大家还想不想吃上鱼肉了,等大家完工了,我请大家吃上一大锅香喷喷的鱼汤怎么样啊!”听了这话,大家纷纷有了动力。毕竟大家已经长时间没有吃到肉了,鱼肉没了,猎长老都部下都在挖渠,也没了野兽肉吃。牧长老的羊也不是经常宰杀的,一个月前刚刚宰杀过一批,为了保持存栏量,这个月还没宰杀过。 正当大家苦于繁重的体力劳动,还没有肉吃的环境当中时。皓天求父亲,让牧长老宰杀几只羊犒劳大家。熊宝鉴于近年来粮食储量充足,又体恤族人,就答应了皓天的请求。皓天得到父亲的应允后,带着从牧长老那里拿来的几只羊来到工地,族人们见了羊肉也是非常兴奋。“晚上烤全羊犒劳大家,大家努力挖掘,争取早日完工。”皓天高声大喊,族人们也随声附和:“好,好,好!”“皓天!皓天!皓天!” 皓天督造工程期间,遇到难挖时也是亲自上阵,和族人们亲力亲为,也不嫌脏嫌累。到了晚上,大伙分食着为数不多的烤羊肉,皓天却只吃了一点点,因为平时自己锦衣玉食惯了,体会不到底层族人的困苦。看到自己血脉相连的族人遇到困难,有着仁爱之心的小王子终于长大成人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9章 智斗神兽 经过了一个多月的艰苦奋斗,水渠终于挖好了,边上的篱笆也很稳固,青龙不可能逃出。驱赶青龙的关键任务就交到了渔长老手中,渔长老也是拍着胸脯向大家保证。自己常年跟水打交道,虽然没抓过青龙,捕获的河怪也有不少。就在几年前,渔长老还在河中抓到一条比人还长很多的大鲶鱼,族人吃了有好几天。 首先由渔长老打头阵,和族人张着渔网,手拿鱼叉,十几条船齐头并进,把青龙往水渠那边赶。刚开始还挺顺利,可到了快要进水渠的时候,十几条青龙感觉不对,朝着渔网猛冲过来。不少人猝不及防,连忙划船后退,渔长老也不得不命令众船退回。只好和青龙保持一定的距离,相互对峙着。 皓天看到了这一情形,不免觉得此事十分棘手。要怎么把青龙赶向水渠,是个大问题,刚开始也没想到在即将赶入水渠的时候,青龙会反扑。怎么办?连聪明的皓天也陷入了沉思。 当初是他出了这个主意,如果不成功,自己的威信将会一落千丈。思索中发现,这个计划现在最大的困难是如何把青龙引进水渠,怎么引呢?诱饵,对,就是诱饵,皓天的头脑里突然灵光一现。 骑马飞奔向牧长老的羊厩,求他在给自己一只没有断奶的小羊羔。牧长老大惑不解,反问道:“皓天,上次不是宰了三只肥羊给大伙吃了吗?你要小羊羔做什么,也没啥肉?”皓天连忙解释道:“这只小羊羔是给青龙做诱饵的。你快给我吧。” 拿了小羊羔,皓天一刻不停地赶回了大河边,把小羊放在一条小船上,再将小羊的腿上划开一刀,让血留到河水里。小船的一头系上一根绳子,船放到水渠上。小羊因为受伤,在船上不停地咩咩喊叫。喊叫声和鲜血的味道吸引了青龙,这次不用渔长老驱赶,青龙群自己就朝着水渠方向游动。 青龙群向着小羊快速前进,想要尝尝这鲜嫩可口的小美味,不曾想到危险就在前方。看着青龙群游动着,皓天也拉着绳子往水池方向拉。到嘴的鸭子飞了,青龙群不甘示弱,加速游动。皓天于是骑上马拉绳子,速度刚刚好比青龙游动的速度要快。 这十几条青龙就像风车里的小老鼠一样,拼命地跑动,却永远吃不到近在咫尺的花生米。就这样,皓天将青龙耍的团团转,小船拉到了池塘,青龙就这样莫名其妙地进入了陷阱。等到十几条青龙全部进了池塘,早已准备好的栅栏瞬间关上了。 青龙发现自己落到了陷阱之中,对小羊羔变得毫无兴趣,拼命地往池塘外面冲。却发现来路已被封死,厚厚的栅栏根本就撞不开,周围都是高高的石墙围栏,根本无法翻越。四处乱撞了一通后,青龙群慢慢安静了下来,这是看到还在喊叫的小羊羔,立马蜂拥而上,一起分食了这块小鲜肉。 还骑在马上的皓天见了这情形,也是十分喜悦,“哈哈,你们这些神兽还是逃不出我的手掌心啊!”心中暗暗笑道。族人们进到这一情形也是十分佩服,欢呼起来。猎长老来到皓天身边,拍了一下皓天的肩膀,笑着说:“好小子,这好办法你是怎么想出来的?” 皓天腼腆的笑了一下,接着说:“猎长老,你方法其实是你教我的。你曾说猎捕野兽除了箭和矛,还可以用诱饵做陷阱来捕获的。”“好小子,我怎么忘了这茬了。还是你活学活用啊,不愧是首领的儿子。”猎长老又轻轻地拍了一下皓天的肩膀。 渔长老比猎长老更开心,对着渔民们说道:“大家又可以开始捕鱼了。”渔民们全都兴冲冲地驾着船去河里捕鱼了。其他族人完成了收尾工作后,也都回到了各自的工作岗位。挖渠工程大功告成,神兽青龙也已经龙困池塘了。 到了晚上,渔长老带着属下大获丰收,兴奋地煮了一大锅鱼汤。其实在上古时期并没锅,只有鼎和海碗,这里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就写为锅了,毕竟到了现在锅也已经从名词变为量词了。皓天也是在部落四处传信,召集一起参加工程的族人一起喝鱼汤。平时的捕捞上来的鱼并不是渔长老独占的,而是经过一定的分配,让部落大部分人都能吃上鱼肉。这次为了犒劳修建工程的族人,皓天请父亲批准这三天捕捞上来的鱼都归他们享用。喝着鲜美的鱼汤,族人们有的唱唱歌,有的聊聊天,释放着这几天的疲乏,也感恩于皓天的赏赐。 另外一头,十几条青龙困在池塘,还在努力挣扎着逃出牢笼,最后发现一切都是徒劳的。到了第二天,青龙已经疲惫交加了,都像霜打的茄子似的,趴在池塘边上一动不动。这时候,皓天出现了,还带着几十只鸡和鸭。皓天将几十只绑着的鸡鸭扔到池塘中,趴着的青龙马上就像饿虎扑食般吃了这些鸡鸭,还仿佛意犹未尽的样子。 神兽难养啊,食量太大,部落出食物养这些青龙也算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毕竟肉是很珍贵的。喂完了青龙,皓天也向自己的外公巫长老说了他的忧虑,“毕竟现在部落的人口在不断增多,拿鸡鸭养青龙究竟合不合算?”年轻的皓天眼中露出一丝担心。巫长老回答说:“皓天,你放心。青龙肯定会带来好运的,部落的肉食不成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要想着怎样驯服青龙,为我们所用。” 巫长老和皓天来到了养龙池,看着池子里这些野性难驯的青龙。巫长老慢悠悠地对着外孙说:“皓天,这些青龙刚从大河到池塘里,我们要每天好吃好喝地善待着,软软他们的性子。天长日久,人与青龙或许能建立起感情,那时候就能为我所用了。”皓天觉得蛮有道理的,赞同说:“外公,就像人与犬的关系一样。犬开始的时候是狼,和人相处时间长了就驯服了,现在是我们打猎的好帮手。” 按照巫长老的说法,皓天每天都要来到养龙池,看着这些青龙进食。刚开始,青龙对皓天的到来还很有敌意,看到他就潜入水下。但每次都经受不住食物的诱惑,浮出水面捕食鸡鸭。慢慢地,青龙也就熟悉了皓天,皓天也在暗中观察着青龙的习性。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0章 驯龙日记 在长期的喂龙过程中,皓天发现青龙的致命武器就是它的一张大嘴,嘴上是慢慢的锋利牙齿。但它的嘴太大,脖子很短,所以上下闭合时很容易,左右摇晃时动作很慢。爪子虽然锋利,但是腿很短,远距离的话对人基本没有威胁。 皓天的心中有了一个想法,养着这些青龙不能纯消耗部落的粮食,能不能像狗一样驯化它们,狗能带着猎人们打猎,青龙应该也能帮助族人吧。于是决定先从养龙池中捉一条青龙出来,尝试驯化它。 知道了青龙的弱点,皓天开始抓第一条龙出来。在长杆子上绑上一只鸡,站在石墙上将杆子放入养龙池里。果然,一条不大不小的龙上钩了,疯狂地咬住鸡不松口。皓天身边的两个卫兵,连忙跑出绳索将青龙套住,三人一起把这只青龙拉了上来。熊宝怕自己的儿子在驯龙时出事,专门挑选了两个全部落最出色的勇士来保护皓天。 被抓上来的青龙不停地乱蹦乱跳,三人连忙将自己的身体压在青龙上面,用绳子将青龙的嘴绑上,青龙动弹不得,完全无法对三人产生任何伤害。过了一段时间,青龙慢慢地安静了下来。皓天见青龙不动弹了,就站了起来,向抚摸自己的狗一样抚摸青龙的颈部。青龙也有灵性,好像知道和皓天对抗没好处,于是接受着皓天的抚摸。 看到青龙没有反抗了,旁边的两个卫兵也像皓天那样用后抚摸着鳄鱼的头部,鳄鱼也没什么反应。皓天又在嘴部的绳套上系了一根绳子,好像自己平时骑马时喊着:“驾!驾!驾!”青龙听了没什么反应,皓天又用辫子抽了几下,青龙感觉到痛,向前飞奔起来。没想到青龙瞬间的爆发力比马要强,感觉比马都要快好几倍。一时间三个壮士拉着绳子,跟着青龙跑得气喘吁吁,过了一会儿,青龙的速度慢慢放缓了,慢慢地越来越慢。原来青龙的爆发力很强,耐力较弱。 见识了青龙的这一特点,皓天觉得青龙可以像马一样成为坐骑。于是向父亲熊宝说了自己的这个想法,要专职从事驯龙,原来的事务要交回父亲处理了。熊宝也渐渐年迈,有点力不从心,早就想甩手不干,早点颐养天年了。这些年一直培养着皓天,他和附子也没有其他的儿女,部落首领将来必定要传位给他。这时候部落蒸蒸日上的时候,皓天却突然要去驯龙,熊宝心中不免有点担心,部落已经将近万人,保不齐有些别有用心的人想谋夺他们家族的权位。 想到这里,熊宝语重心长地对皓天说:“皓天啊,青龙对部落来说固然重要。但部落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啊!你怎么能舍本逐末呢?”皓天回话:“父亲,我知道部落对我很重要,对你也很重要。但驯服了青龙,也是帮助了部落啊。会给部落带来好运的!”“可是,你不在其位,万一有族人谋反,那时候就悔之晚矣了啊!”熊宝接着说道。“父亲,如今部落蒸蒸日上,何人胆敢谋反?如若有人叛逆,孩儿带兵让他们粉身碎骨!”“皓天,你还是继续辅助我吧。”熊宝小声地说。 一旁的附子看到父子俩陷入僵局,就出来打圆场。对着皓天说:“皓天啊,你也要理解一下你父亲。自从你出生以来,部落一天天壮大,你父亲也越来越劳累,身体已经大不如前了。”“母亲,孩儿知道父亲的难处,自懂事以来我就一直帮着父亲管理部落,怎会不知父亲的难处呢?”皓天的眼里出现了一丝泪意。 熊宝看着和自己一起老去的附子,再转过头对皓天说:“皓天,自你出生以来,就给部落带来了无限好运。我和你母亲的生活也过得十分幸福。从小你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成功,父亲也不能阻拦你。想去驯服青龙,就去吧。政务由父亲一人处理就行了。”“多谢父亲成全孩儿!孩儿一定早日驯化青龙,好继续辅佐父亲。”熊宝的眼眶有了一缕泪珠。这天晚上,除了这个煽情的画面,一家人其乐融融,回忆着过去的美好时光,憧憬着未来。 第二天,皓天早早地带着两个卫兵来到了养龙池,继续进行驯龙。皓天觉得就要按照原来的方法,一条一条的训练青龙。对十几条青龙分开训练,在喂食的时候进行驯化,将原来每天的集中饲喂改为单独喂养。每只青龙喂食的时候,将它抓上来训练,训练完,再放回去。这样一天都没闲着,喂食也很平均,每条青龙都能公平地吃到鸡鸭,不用担心一群青龙抢食的情况。 第一周,每条的青龙的反抗都比较激烈,很不配合皓天的训练。遇到最大的那条青龙,三个壮士也要花很大力气才能拽上来。拽上来之后也很难控制住,甩动大长尾巴,三人都被耍倒。幸亏是皓天马上翻身,骑到大青龙的头上,死命地用双手压住了它,两个卫兵也马上压住了它的身后,才化险为夷。驯龙真是充满了风险,注定不凡的皓天也乐于接受这样的挑战。 到了第二周,青龙已经温顺很多了,毕竟身陷囹圄,逃不出去。人在屋檐下,都不得不低头,青龙虽然是神兽,但毕竟是兽啊,跟人比不了的。三人用棒子杆子头的鸡鸭吸引青龙时,青龙已经变得悠闲自得了,也不着急,也不害怕了。变得理所应得了,安安心心地享用着它的美食,不再戒备人用绳套套它的头了。 慢慢的,到了第二个月,把青龙抓到陆地上的时候,它也不再反抗了,而是任由人抚摸他的头。青龙也慢慢明白了,接受人类的训练,就可以获得食物,这一条件反射逐渐印在青龙的脑海之中。 万物有灵,更何况是神兽青龙。皓天和青龙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就像和自己的狗狗一样,关系变得亲密起来。到了第三个月,皓天和青龙已经能牵着青龙到处走了,族人们看到这一情景无不诧异。刚开始看到青龙这神兽,吓得赶紧躲开。皓天示意他们不要跑,还跟他们说可以试着抚摸它的头。族人们不敢相信,没人敢上前抚摸。 皓天亲自展示了一下摸龙头,胆大的族人才敢冒险上前试一下。结果啥事没有,青龙也没有反抗,即使反抗,龙嘴被坚固的绳索绑着,也伤不了人。正因为如此,皓天才敢叫族人来摸龙头。摸龙头的事,在部落中一下传开了,有空的族人纷纷赶来摸龙头。摸了龙头的族人无一不佩服皓天的聪明智慧,甚至有人向他说应该马上担任部落首领了,才能更好地让部落繁荣。 皓天听了这话,连忙推辞,说自己资历尚浅,目前根本胜任不了首领之职,现在只想好好地把龙完全驯化了。三个月过去了,青龙在皓天的手里被驯得服服帖帖,已经能像赶马一样驱赶青龙了。但是青龙不能像马一样乘骑,怎么转化为动力是一个大问题。皓天的方法是绳子牵在一块宽大的木板上,青龙拉木板,人坐在木板上。但是这个方法只适合在沼泽地穿行时才能用,一遇到坚硬的土地,摩擦太剧烈,根本无法前行。皓天正在努力地想法子解决这一问题。 听说了儿子驯龙的事迹,熊宝心中很欣慰。这天夜里,熊宝和皓天促膝长谈,熊宝语重心长地对皓天说:“皓天啊!你龙驯得也差不多了。是该再来帮父亲了。”皓天连忙回答说:“好的,父亲。接下来的驯龙任务就交给和我一起驯龙的那两个卫兵吧。恳请父亲封他们为驯龙官,专职从事驯龙。”“好,好。就按你说的办吧。”父亲点点头。 皓天接着说:“父亲,还有一事。青龙要想成为王者的坐骑,必须要发明一种载具才行。我想去渔长那里造船,希望能获得一点启发。”父亲看着孜孜不倦的儿子,只好同意,“好吧,我就派你这个月代我去渔长老那里视察。”“多谢父亲!孩儿定不辱命。”皓天斩钉截铁地说。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1章 轩辕造车 皓天一去到渔长老那里,就先向渔长老说了自己想学如何造船的想法。渔长老除了是个捕鱼能手,造船也是一把好手。在那个年代,即使是官二代,没两把刷子也是站不住脚的,没能力的人,族人都表示不服。 所谓的船,其实是独木舟。上古时期没有像现在这么复杂的造船技术,木匠的祖师爷鲁班还没有出生,人们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才渐渐发明了独木舟。人们通过观察发现,树叶和树干在水里会漂浮,树叶能负荷的重量很小,树干能负荷的重量就大。树干越粗,其所能承受的重量也越大。试着用圆柱形的树干在水里漂浮,发现树干很不稳定,会翻滚。人在上面坐不稳,根本无法在这种树干上面活动。 后来人们用石斧c石锛等工具,将圆圆的树干削平。又发现用火烧比石斧加工木材更快。于是将树干上不需要挖掉的地方都涂上厚厚的泥巴,然后用火烧掉要挖去的部分。被烧的部分就被烧成一层炭,再用斧头砍,就很容易了。独木舟就是这样形成一套完整的加工体系的。 《易经》中的系辞篇就有“刳木为舟”的记载,说明独木舟是刳木而成的。在浙江省博物馆中,现在还珍藏着一艘由河姆渡遗址出土的一艘完整独木舟,有五米多长,最宽处有一米长。甚至在距今八千年前的杭州市萧山区的跨湖桥遗址,也发现了一艘残存的独木舟,一端被砖瓦厂取土挖失,另一端保存基本完整。 残长为56米,保存一米左右宽的侧舷,船头宽29厘米,离船头25厘米处,船体宽度呈一定的弧线增至52厘米,是舟体的基本宽度。船头下底面以圆弧的形式上翘,上部保留10厘米至13厘米宽的残损“甲板”,与侧舷齐平。船体最大深度为15厘米,较薄,底部与侧舷厚度均为25厘米左右。船体内外面均光滑平整,没有发现制作工具的痕迹,侧舷上端亦磨成圆角,由此可推知这是一艘使用过的旧船。内面发现多处黑炭面,可见是通过火烧的方法挖凿船体的。 独木舟的制作技术并不是很复杂,皓天在小时候就已经跟渔长老学会了这一技术。这次到渔长老这里来造船的目的,是要造出一艘青龙能载的“船”。皓天先按照原来的方法,制作了一条仅能坐一个人的小船。 做好了小船,皓天背着小船来到了养龙池,找到了两个养龙官。三人一起试验了一下青龙拉小船,结果在陆地上还是行进缓慢。陆地上行不通,于是皓天转而把目光投向水里。实验用青龙在水里拉船,结果令人兴奋,青龙拉船的前行速度比人用桨划船要快得多。 皓天兴奋地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渔长老,渔长老刚开始将信将疑,认为青龙不能拉船,刚开始驱赶青龙时,青龙反扑时凶狠的样子在他的脑海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看着渔长老怀疑的神态,皓天拍着胸说:“渔长老,你不信的话,我就用青龙和你的部下来个划船比赛,一决胜负如何!”渔长老也喜欢看看这稀奇古怪的事,也就满口答应了。 渔长老叫来最好的划船能手,说道:“皓天,我们怎么个比法?”皓天回答说:“渔长老,为了公平起见。我一个人和一条青龙,你就选出两个划船的桨手吧。再找两艘大小差不多的船,到一条直流的河道里比试。”“好,今天我要看看是你的青龙厉害,还是我的人厉害!”渔长老也十分兴奋。 说完这话,两个身壮如牛的勇士从渔长老身后的人群中走了出来。只见这两人的胳膊比平常人的大腿还要粗,长得是十分地孔武有力啊。看着这两个强劲的对手,皓天的心中早已成竹在胸,一点也不忌惮这两个大个子。 将青龙紧紧栓在船前,自己手持皮鞭,稳坐船头。两个桨手也一前一后,一左一右,在船上摆开了架势,准备和青龙大干一仗。皓天对岸上的渔长老说:“渔长老,准备好了,可以开始了。”渔长老回话:“好,我会向水里扔一块石头,听到石头的落水声,就可以开始比了。” 砰的一声,石头扑通一下掉进水中。皓天的皮鞭啪的一声抽打在青龙的身上,青龙猛地向前游动,两个桨手也拼命滑动船桨。人力终究比不上神兽,一开始青龙就已经把人远远地甩在后头。两人拼命划船,也难以望其项背。过了一小会儿,皓天已经到达了终点,静静地等着那两位姗姗来迟的对手。 两个大汉气喘吁吁地划到终点,看着悠闲的皓天,心中不免凉凉了。上了岸,皓天兴冲冲地对渔长老说:“渔长老,怎么样?我的青龙厉害吧。”渔长老的表情极为复杂,之前还满怀信心,这下子像泄了气的皮球,耷拉着脸,轻声说道:“的确厉害,神兽非人力之所及啊。” 看到渔长老的表情,为避免尴尬,给渔长老留点面子,皓天话风一转:“渔长老,青龙就交给你们驾驭吧!用青龙带路,能到大河更远的上流和下流捕鱼。”“对,看来青龙的确为我们部落带来了好运,也要感谢皓天驯化了青龙。”渔长老佩服的说。 经过这事儿,皓天受到了启发。既然青龙可以拉船,那么马也可以拉船啊。但是马不能在陆地上拉船,也不能在水里拉船,必须造出一种在陆地上的工具。什么东西适合马来呢?圆木,皓天首先想到的就是圆木。 部落在建设房屋和防御工事的时候,会用到大量的圆木。圆木采自深山,大的圆木人扛不动,于是选择用滚的方式运输,有时候也会用马拉。皓天的想法是用马拉一根直径巨大的圆木,圆木上放一块木板,然后人坐在上面驾驭马。 实际试验中,皓天却栽了一个大跟头。马一跑起来,圆木开始滚动,木板却不跟着前行,人一下子没了支撑,摔了个老太太钻被窝。还好及时放掉缰绳,不然可能伤得更重,但是也摔伤了小腿。吃了大亏,皓天躺在床上养伤,开始仔细思索。 从制作独木舟的方法中,皓天获得了灵感。独木舟是整个木头制作出来的,圆木也可以做出完整的轮子。将大圆木中间烧掉一部分,只留一根细长的轴,两边保留,这不就是一个轻便的轮子了。 想到这里,也不顾的小腿上的山。皓天一瘸一拐地去了造船的地方,正好渔长老在监督部下造船。渔长老见了受伤的皓天,安慰地说道:“皓天,你受伤了。怎么不躺在床上养伤啊?等伤好了,再来也不迟啊,别落下病根了。” “渔长老,多谢你的关心,我伤好得差不多了。又想到了一个新的方法,还望你帮我实验一下。”皓天回应道。 渔长老连忙答应,看着皓天受伤了还这么拼命,绝对是未来首领的风范。对于未来的首领,不管他想干什么,都必须支持的,不然他以后上任了,自己可没什么好果子吃。而且自己已经和熊宝和皓天有了一些摩擦,是时候讨好皓天了。 遵照皓天的方法,渔长老命人现在大圆木的两侧裹上厚厚的湿泥巴,再用火烧中段的木头。灯火烧得差不多时,用火浇灭,再用斧头细细砍凿。慢慢的,一条整体成型的车轮出炉了。 放下斧子,渔长老对皓天说:“皓天,这个轮子造的怎么样你还满意吗?”皓天看着加工好的轮子十分满意,夸赞渔长老说:“渔长老不愧是我们部落的造船能手啊!” 轮子制作好了,这回木板必须牢牢滚定在轮子的横轴上面。皓天想到了绳子,先在木板的两个各凿两个小孔,然后用绳子牢牢地绑紧木板和横轴。木板的偷偷栓到马脖子上,人手拿缰绳。 “渔长老,你要不先试试我的发明!”皓天说道,渔长老一向对新事物比较好奇,虽然知道皓天栽过跟头,但还是愿意一试,笑着说:“好!我试试。” 说罢,渔长老登上木板,手抓缰绳,呼地一下抽动皮鞭。随着马蹄的奔跑,轮子也开始转动起来,木板和轮子之间相接稳定,渔长老也是有惊无险,跑了一圈后顺利下车。 下了车,渔长老意犹未尽,笑着说:“不错,这次改造得很成功。但是单个轮子有点不稳,需要拽紧缰绳才行啊。” “单个轮子不稳,我们就试试两个轮子。”皓天又是突发奇想。“对,就要用两个轮子,在一块木板上凿四处孔,和两个轮子联结试试。” 照着这一做法,渔长老又命人加工出来了。这回人可以坐在木板上驾驭马了,渔长老再次试驾。一下车,就对皓天说:“这回好了,坐着很舒服,如履平地。” 听了渔长老的话,看着渔长老驾驶时的高兴样子。皓天不顾腿伤,也是跃跃欲试。在周围人的搀扶下,皓天坐上了木板,第一次体验自己发明的新事物,默默的喜悦由然而来。皓天欢快地用皮鞭抽打着马匹,一路上也唱唱歌儿,高兴地转了一大圈。 回来时一见到渔长老,也顾不上周围人的搀扶。皓天一下子就从木板上下来了,张口对着渔长老说:“车!车!车!” “车?车是什么?”渔长老一脸懵逼的样子。皓天也是高兴地“口不择言”,接着解释道:“车!就叫它车吧。这是我想出来的名字。”“好,皓天发明的,自然要皓天来命名。” 车终于发明成功了,从此部落的人在出行和运输上多了一项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未来即将爆发的战争中,车将发挥它更大的作用。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2章 瑞兽凤凰 庄子曾云:“南方有鸟,其名为鹓鶵,子知之乎?夫鹓鶵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所谓鹓鶵,就是上古奇书《山海经》中所写的凤凰一类的神鸟。 凤凰的形象也和龙一样,到了近代也成了各种鸟类的结合体,融合了孔雀c红腹锦鸡c燕子等动物形象,后来和龙一样成为皇族专属的图腾。 现代的郭沫若先生,更是根据西方“不死鸟”的传说,变出凤凰浴火重生的神话故事。然而最初的凤凰和龙一样,只是一种瑞兽而已,绝对是真实存在的。 上古时期的自然环境和现在差别巨大,现代中国最大的塔克拉玛干沙漠在四千年前是一片水草丰茂的大绿洲,当地人乘船在现代干涸的罗布泊上捕鱼。考古发现的小河公主干尸,更是惊艳众人。 时间再拉进点,中古时期也和现在差别巨大。唐朝时期的李白过长江三峡时,曾写下一篇《早发白帝城》。诗中的一句“两岸猿声啼不住”,让现代人大惑不解,因为现在的长江流域根本没有猿,只有猴子。 众多猜测纷纷出炉,有说是李白的艺术创作,有人觉得李白应该是看错了,还有的人甚至责备古人随意写作。然而考古发掘为李白正名了,唐代是有猿的,之后才逐渐灭绝的。 所以绝对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去思考古人的所作所为,更不能简单地否定古人的文字记载。如果没有确切的考古发现证明,那么就要充分信任古人的文字记载。 凤凰在古人的文字记载中,和龙一样,完完全是一种真实存在的动物。那么究竟凤凰是什么动物呢?在纷繁浩杂的古籍之中抽丝剥茧,肯定能找到凤凰的蛛丝马迹。 《尔雅》的释鸟篇有云:“凤,其雌皇。”为《山海经》作注的郭璞注释道:“凤,瑞应鸟,鸡头,蛇颈,燕颌,龟背,鱼尾,五彩色,其高六尺许。” 根据这段文字记载,最符合凤凰形象的,就是现在的非洲鸵鸟。而然据古生物学家发现安氏鸵鸟c维氏鸵鸟和蒙古鸵鸟的化石,生活在中国古大陆的凤凰不是现在的非洲鸵鸟,而是已经灭绝的古鸵鸟。 正所谓“良禽择木而栖,贤臣择主而侍”,四灵之一的凤凰神鸟对生活环境的要求可是很高的。群居的凤凰就像现在非洲草原上的斑马群,也是在不断的迁徙,寻找合适的栖息地。 帝鸿氏部落终于迎来了这群瑞兽,二十几只凤凰出现在了部落南方的农田里。一个在田里耕作的农民,抬头一看,见了这些大鸟,吓了一跳。这些大鸟比人高出许多,最大的足足有两人多高,正在田里啃食粟子。 农民赶紧去向农长老报告,“农长老,不好了。田里出现二十几只大鸟,正在吃粟子。”农长老一听这话,不免惊奇。因为近几年来,野兽随着部落的壮大,已经不敢再来侵扰了,是何大鸟如此猖狂?农长老心里暗暗想着。 “你先别急,带我过去看看。”农长老喜怒不形于色,镇定的说道。来到了南边的粟田,见了这二十几只巨鸟,渔长老也是十分震惊,原来还有这么大的鸟啊。 只见这十几只大鸟和家养的鸡,形态差不多。只是放大了几百倍,但是脖子比鸡长很多,就好像蛇一样。身上五颜六色,十分耀眼夺目,肌肉也十分粗壮有力。 大自然还真是神奇啊,一直鸟就抵得上好几百只鸡。如果这种鸟能养殖的话,家家户户每天都能吃上肉了。农长老想到的是先捕获这二十几只巨鸟,再圈养起来。看看能不能进行人工繁育。 由于农长老的下属都不会捕猎技巧,于是派人去请猎长老带人来捕捉巨鸟,还派人去大屋通知了首领熊宝。熊宝听了这个消息,叫来了皓天商量。冥冥中自有定数,熊宝觉得此事可能又和皓天有联系。 皓天的腿伤在母亲附子的悉心照顾下,已经痊愈了,又变回了那个生龙活虎的小王子了。上古时期,人们的体质比现在强壮,伤筋动骨用不到一百天,可能一个月就痊愈了。 而且已经有了接骨技术,虽然不太成熟,考古发现的古人当中,经常发现有接错位的现象存在。但是皓天是多数的成功接骨的幸运儿,外公巫长老的医术可是全部落第一的,更何况是给自己的外孙治病。 “父亲,我们乘着车,去看看这些巨鸟吧。”皓天显然急于在父亲面前展示自己的新发明。熊宝说:“好,我们就不乘车了。叫上巫长老一起去,他年纪老迈,已经骑不动马了,正好坐车。” 皓天说:“好的,父亲。我马上驾车去接巫长老!”见到了外公,皓天说明了来意,巫长老坐上了外孙发明的车,安安稳稳地前往农田。虽然这车有些颠簸,但自己老得不能骑马,总比走路强啊。 一路上,巫长老突然想起了皓天刚出生时的情景。天上出现了红c黄c蓝c白c黑五色彩虹,还有一位神秘老者曾说过,彩虹五色是凤凰五色,皓天乃神龙转世,必有五色彩凤前来护驾。 想到这里,巫长老隐约觉得,这些突然出现在农田里的大鸟,很可能就是那位神秘老者所说的凤凰。不是非常圆的车轮,行驶到了农田。皓天从车上小心翼翼地扶下巫长老,生怕外公像自己那样摔跤,老弱的身子可是承受不起的。 巫长老一下车,看到这些巨鸟,更加印证了自己的猜测。只见这些一人多高的巨鸟,生着一个浅蓝色的小脑袋,浅黄色的长脖子有如长蛇一般,身体和翅膀覆盖着厚厚的黑色羽毛,尾巴上的羽翼是纯净的白色,粗壮的大腿上没有羽毛,是肌肉透出的粉红色。 “凤凰!这是凤凰!皓天,这是凤凰!”巫长老转过头,对着皓天激动地言道。皓天见了这大鸟,也还在呆呆地看着,听了巫长老的话,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他疑惑地问道:“凤凰!这大鸟是凤凰?为什么我从来没见过?” 熊宝出来解释道:“皓天,你没见过是正常的。凤凰是我们部落留下的古老传说之一,传说只有圣人出世,凤凰才会出现。”巫长老接着说:“首领说的对,凤凰只有在圣人德彰时才会现身,你就是那个圣人啊。” “我!我是圣人?我还差得很远!”皓天不好意思地说,心里却很激动,生平第一次被人夸圣人的滋味还是非常不错的,尤其是自己的外公这样夸赞自己。皓天还是比较谦虚的,换了某些人,被人一拍马屁,就有了一种飘飘而上的优越感。 巫长老决定说出皓天出生时的事情,向皓天语重心长地说:“皓天啊!我告诉你出生时的事情,你就明白了。你出生时,天降五色彩虹,就跟现在见到的凤凰颜色一样。自打你出生后,部落一直顺风顺水。你还驯服了神兽青龙,所谓的圣人就是你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3章 凤凰入舍 皓天变得有些激动,紧张地说:“我!我怎么不知道我出生时,还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巫长老回答:“那是我和你父母商量后决定的,决定你长大后不告诉你这些事情。你希望你不会因为这些神迹而骄傲,从然傲慢地对待自己的族人。你父亲还命令族人都不能告诉你,目的都是为了好好地培养你啊!” “父亲,感谢你们为我做的一切!”皓天的眼眶里留下了一丝泪珠,深感自己肩上原来背负了这么多族人的厚望,必须为族人创造更好地生活。熊宝不想巫长老再说下去了,挥手示意巫长老来到自己身边,对巫长老说:“巫长老,这些凤凰,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正在说话之时,猎长老带着几十个人和捕鸟用的大网赶到了。见到首领也来了,立马对熊宝行礼,然后说道:“首领,农长老请我来抓大鸟。不知首领为何前来?”农长老听了这话,连忙向首领解释道:“首领,我本以为这只是普通的野兽。故没有先禀报与你,还望首领恕罪。” “好了,既然来了。就一起商量商量,这些凤凰该如何安置吧。”熊宝无意让两位长老难堪,直入主题了。猎长老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巨大的鸟,情不自禁地观察了起来。 皓天的想法比较简单,就是驯服这些凤凰,和青龙一样为部落所用。农长老看到粟子被这些凤凰采食,心中还是很肉痛的。农民种的粟子和牧民养的牛羊一样,都是自己的命根子,是赖以为生的重要食物来源。 于是站出来说道:“首领,凤凰采食粟子,破坏农田。长此下去,如何是好啊!”这些巨鸟的食量的确很大,就这一上午的时间,已经有大片农田被它们吃光了。熊宝也觉得很可惜,但是瑞兽凤凰伤不得啊。 猎长老回过神来,向首领禀告:“首领,我常年在山中捕猎。捉到的珍禽异兽不计其数,从未见过如此巨鸟啊!”巫长老解释道:“这就是我们部落传说中的凤凰啊!猎长老可有良策。” “既是瑞兽凤凰,身为帝鸿氏部落后人。请恕属下,不能捕杀!”猎长老一改刚才低下的姿态,斩钉截铁地说。熊宝马上安抚,对猎长老一笑,说:“猎长老,我也没说叫你捕杀凤凰啊!不必紧张,嗯!”猎长老随即如释重负,站在一旁。 这时候皓天发言打破僵局,向熊宝进言:“父亲,我建议想诱捕青龙那样诱捕凤凰。”巫长老投来支持的目光,说道:“皓天说的对,既然神兽青龙能为我所用,那么瑞兽凤凰也能驯服。” 农长老也表示赞同,心里还在担忧,这些瑞兽要是天天来吃粟子,那还得了,自己部下种的粟子都要被他们吃光了。猎长老问道:“皓天,凤凰要怎么诱捕呢?依我看,凤凰猎杀容易,抓捕不易啊。这么大的鸟,还有二十几只。人很难将其抓住。” 熊宝再次给了皓天施展才华的机会,让皓天说出自己的办法。皓天再次慷慨演讲:“我们应该按照鸡舍的样子,放大几百倍,就叫‘凤舍’吧。凤舍的一面开一扇门,门上设置一个栅栏,用绳子吊着。在凤舍里放上粟子,吸引凤凰前来采食。等凤凰全进入凤舍,一拉栅栏。全部凤凰,就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了。” “好!好主意!”熊宝和三位长老异口同声地说。皓天于是开展了自己的计划,先请来一起造车的族人,仿造平时养鸡的篱笆笼子,打造一种全新的“凤舍”。凤凰有二十几只,比青龙还大。必须打造一个大型的圈舍,才能养殖凤凰。还好部落的南方有一块沙地,寸草不生,正好用来建造“凤舍”。 皓天命令工匠们按照大屋的规模,来建造凤舍。四周圆圆地构建上围栏,再将顶棚封上,然后设置好栅栏。一个大型“凤舍”几天时间就建造好了,皓天还是有点不放心,担心工程质量有问题,有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 造好了凤凰舍,又在中心圆上铺上大量粟子,静待凤凰上钩。拉动栅栏的绳子,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因素。拉绳子的时机把握不好,可能会功亏一篑,也可能不能一网打尽。 所以皓天决定亲自上阵,机智的他选择了一个隐蔽的藏身之地。先在沙堆的隐蔽处挖一个坑,自己手拿绳子,躲在坑里,然后让人用沙子把自己的身子掩埋,只露出两个眼睛观察。 几天来,皓天让农长老把前来觅食的凤凰赶跑。日夜命人守在农田旁边,凤凰饿了几天肚子,急于寻找食物。突然一只小凤凰发现“凤舍”里有很多粟子,也顾不上什么危险,吃饭第一,就赶紧进到陷阱里吃粟子了。 小凤凰在“凤舍”里大口大口地吃着粟子,其他凤凰也看到了。但是大家都还保持着观望态度,老凤凰都比较谨慎的,小凤凰只是一个排头兵,试试有没有危险。渐渐地,在饥饿的胁迫和食物的引诱下,一只只凤凰开始进入到陷阱中吃食。 埋在地下的皓天已经等了整整一天了,没有坚韧的意志是很难坚持的,被沙子埋住身体,只露出两个眼睛的滋味可不好受。而且还不能动,一动就可能被凤凰发现。好在凤凰已经全部进入陷阱,离栅栏已经都很远了。 皓天突然放下身子,翻身从沙堆里,噌的一声出来了。栅栏也是应声而下,凤凰们一片慌乱,四处乱撞,试图逃出大笼子。皓天赶紧将绳子,在栅栏上拴好,又在栅栏上顶了一根木头,就像有的老人用棍子撑住大门防盗一样。周围的人看到皓天成功了,也都赶过来看他的战果。 众人看着凤舍里活蹦乱跳的二十几只凤凰,情不自禁地佩服起皓天来。皓天已经一整天没有喝水和吃东西了,族人赶紧递上水囊和肉干。皓天自然饥渴难耐,先是将整个水囊的水都喝干了,然后慢慢吃起了羊肉,在大笼子外面欣赏着凤凰的窘态。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4章 凤凰羽衣 吃饱喝足后,皓天开始仔细观察起犬舍里的凤凰来。起初凤凰还在四处乱撞,有的还展翅飞翔,想从屋顶上冲出去。结果肯定是无果而终,因为皓天督造的工程可是很坚固的,跟青龙一样,凤凰被囚圈舍。 突围无果后,凤凰群开始慢慢安静下来。吃着地上的粟子,反正也逃不出去,那还不如先填饱肚子,毕竟已经饿了好几天了。 皓天看到向上飞的凤凰时,觉得这种大鸟的飞翔能力很弱。想冲出屋顶的都是几只小凤凰,体型大的都选着用身体撞栏杆。那几只会飞的小凤凰,飞得也比较低,刚撞上屋顶就掉了下来,就跟自己平时经常打猎的野鸡差不多。 野鸡的飞行能力很弱,往往一跃而起后十几米,就又落地了,而且只能在低空飞行,轨迹也很不稳定,高飞更是不可能的。已经驯化的家鸡,飞行能力则更弱。难道凤凰和它们一样,都是地栖鸟类? 继续观察之下,皓天觉得如此巨大之鸟,即使会飞,也肯定飞不高,也飞不远。正在皓天观察之时,凤凰们好像也发现了皓天的存在,仿佛知道他就是那个让它们掉进陷阱的少年英雄。 凤凰们这时也喂饱了,在一只在凤凰的带领下,凤凰群朝皓天走了过来。皓天也是奇怪,以为这只是巧合。凤凰来到皓天跟前,隔着围栏,开始“噗呲”“噗呲”地叫了起来。 伴随着叫声,凤凰强有力的双腿开始挖沙子,准备构建晚上过夜的巢穴。天色已近黄昏,族人还是不愿离去。看到凤凰都来到皓天面前,族人更加相信部落中那个古老的传说。凤凰至,出圣人。 晚上,皓天命两个守卫看守凤舍。自己和众人回到了大屋,到了晚上。皓天来到了观星台,想着外公巫长老对自己说的那番话。看着明亮的星空,皎洁的月亮,闪耀的星宿,皓天的心中百感交集。 第二天,皓天捕获凤凰的消息,已经在整个部落中传开了。众多族人也纷纷赶来参观瑞兽,看到了传说中的凤凰。大家都十分激动,之前的凤凰只是一个古老的传说,留下来的痕迹也只有陶罐上的几笔简单刻画。 就像今天的小粉丝,亲眼见到了心目中崇拜的大偶像,心中的兴奋激动之情不言而喻。而且这个相当于心目中的偶像——凤凰,还被部落的小王子关进了笼子里。人的自信心开始慢慢膨胀,有了人可以战胜自然的想法。 有的围观者还将自己带的各种瓜果蔬菜,通过围栏扔进凤舍。凤凰其实还是比较喜欢安静的,看到这么多人再舍外吵闹。也变得激动起来,一时间乱叫,乱飞,乱跳,好不热闹。对于地上的食物,根本不屑一顾。 皓天早已料到,族人们定会来一睹凤凰的真容。也已经赶到了嘈乱的现场,看着凤舍里的大鸟,乱窜的不安样子。皓天对大家说:“大家不要再吵了。吵闹会影响凤凰进食的。” 听了皓天的话,大家的议论声才渐渐停了下来,凤凰也慢慢安静了下来。凤凰对于地上的瓜果蔬菜也不挑剔,来者不拒,开始大快朵颐起来。看到凤凰这么容易喂养,皓天的心里有了底。觉得这凤凰比青龙好养,青龙还要吃鸡鸭鱼肉,凤凰只用一点瓜果蔬菜就搞定了。 除了瓜果蔬菜,皓天发现凤凰的食性很杂,连瓜果的茎叶也都一并吃下了。他尝试着把整株粟子扔给凤凰吃,发现凤凰很喜欢吃。又去看了原来被凤凰破坏过的农田,也是整株粟子都被凤凰吞吃,只留下根上小小的一截。 食物问题彻底解决了,平日里就喂粟的秸秆,外加一些瓜果蔬菜。再看那十几只小凤凰的长势,从来没有出现过营养不良的状况,一只只地茁壮成长。转眼间已经快要到了冬季,为了防寒保暖,皓天决定修葺凤舍。 先命人在凤舍的圆顶上,盖上一大块牛皮布,这块牛皮布是由好几块生牛皮缝制的。那时还没有油毛毡之类的东西,只有兽皮,就像今天的蒙古包一样,最初用的也是兽皮,后来才发明了羊毛毡。 再在围栏上,裹上一层泥墙,整圈封住,只留栅栏门通风和喂食。没想到的是,凤凰有着厚厚的羽毛,完全可以抵御冬季的严寒。皓天的多此一举,反而害得凤凰都得了热病。 只见这一只只凤凰,都跟霜打的茄子似的,耷拉着脑袋,坐在地上,无精打采。看守凤舍的卫兵,看到凤凰生病的样子,就报告给了皓天。皓天听说凤凰病了,马上驾车去接巫长老给凤凰治病。 巫长老除了会医人,对家禽家畜的毛病也是一把好手。看了凤凰生病的样子,巫长老有点责备地对着皓天说:“皓天啊,你真是好心干坏事啊!凤凰是太热了才生病的。” “唉!怪我,那现在怎么办?把外墙都拆了,能有用吗?”皓天急忙说道。巫长老却摇摇头,说道:“现在已经于事无补了。必须把凤凰的羽毛剪了,它们的病才能好。” 听罢巫长老的话,皓天带着自己的亲兵,拉起栅栏门,进到凤舍里。凤凰都无力反抗,见了人也不害怕,任由他们用利刃将自己的羽毛减下来。巫长老还吩咐皓天多带些水给凤凰喝。 亲兵们剪完了二十几只凤凰的羽毛,带着整整一大堆毛出来了。没毛的凤凰不如鸡,看起来特别变扭,就像刚剃毛的狗狗那样滑稽可爱。那么这堆毛怎么处理呢? 一般的鸡毛鸭毛也就是随便扔在地里,毕竟茹毛饮血的时代早已过去了。后来人们发现腐烂的鸡毛鸭毛,可以令土壤肥沃,让庄家长得更好。于是人们便将鸡毛鸭毛埋入土中,当作肥料。直到改革开放前,浙江义乌的小商贩,还在进行着鸡毛换糖的商业活动。 不过,聪明的皓天可不会那么傻,让凤凰羽毛烂在田里,沉香可不能当木炭烧了。这些羽毛乌黑发亮,比鸡毛又粗又长,非常适合编织衣物。于是皓天把羽毛都搬上了车,带回大屋给母亲看。 附子看了这些又光又滑的黑色羽毛,心中十分高兴。这可是制作披风的好料子。心灵手巧的附子,用母亲传下来的骨针,牵引着牛皮线,将一根根羽毛的尾端串连起来,制成了七件厚厚的披风。 这七件披风,第一件当然先穿在了皓天的身上。第二件才是自己的丈夫,部落首领熊宝,其他五件送给了五位长老。穿着这件凤凰羽衣,部落中的七位重要人物,都感觉不到冬季的来临,简直比名贵的貂皮大衣还要保暖啊。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5章 驭凤而行 穿着厚厚的凤凰羽衣,皓天再次来到凤舍视察。看着凤凰们一只只地恢复了健康,皓天决定像驯化青龙一样,再次训练凤凰。这些天来,凤凰们也逐渐熟悉了帝鸿氏部落的族人们。 因为族人视凤凰为瑞兽,一直都是好吃好喝地供着。凤凰也从刚开始的谨小慎微,变得慢慢和人亲近起来,也不再害怕人了,尤其是看到可爱的小孩子,还通过鸣叫表示亲昵。 见到皓天的到来,凤凰也不紧张。于是皓天从凤舍里,用绳子牵出一只不大不小的凤凰。将绳子绑在车上,决定实验凤凰能否拉车。因为凤凰和马的高度差不多,既然马可以拉车,那么凤凰也应该可以。 绑好绳子后,皓天像平时骑马一样,用绳子抽打凤凰。凤凰一受惊,飞快地跑动起来了,那速度简直比马快了好几倍。按照现在的说法,估计有个70公里每小时。驾驭这车太难了,皓天的手中紧紧握着缰绳。 一路上,部落的土地上泛起了尘尘黄土。凤凰粗壮有力的大腿,一步一个脚印,和人一样都用两条腿跑,却比人快了几十倍,这也难怪祖先会把这类大鸟称之为凤凰。古音凤和风类似,凤凰意思应该是奔跑得像风一样快的鸟。 凤凰虽然跑得快,但是难以驾驭,方向根本难以控制。皓天只看着凤凰漫无目的地狂奔,最后等到凤凰精疲力尽,才停了下来。这次驾车经历真的是险象环生啊,卫兵们看到皓天的车失去控制,也都骑马追赶,奈何这些马都追不上“凤车”。 下了车的皓天,也是有点后怕。万一翻车了怎么办,还记得当初翻车时摔断小腿的惨痛经历。在卫兵们的帮助下,把凤凰送回了凤舍。皓天又开始开动脑筋,思索如何稳定驾车。 皓天把研究对象放在了马身上,又开始了像小时候观察马那样,开始了仔细研究。法国作家布封曾经说过这样一段句话:“人类所曾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而骠悍的动物——马! 它和人分担着疆场的劳苦,同享着战斗的光荣;它和它的主人一样,具有无畏的精神,它眼看着危急当前而慷慨以赴;它听惯了兵器搏击的声音,喜爱它,追求它,以与主人同样的兴奋鼓舞起来;它也和主人共欢乐:在射猎时,在演武时,在赛跑时,它也精神抖擞,耀武扬威。 但是它驯良不亚于勇毅,它一点儿不逞自己的烈性,它知道克制它的动作:它不但在驾驭人的手下屈从着他的操纵,还仿佛窥伺着驾驭人的颜色,它总是按照着从主人的表情方面得来的印象而奔腾,而缓步,而止步,它的一切动作都只为了满足主人的愿望。 这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甚至于会迎合别人的心意,它用动作的敏捷和准确来表达和执行别人的意旨,人家希望它感觉到多少它就能感觉到多少,它所表现出来的总是在恰如人愿的程度上;因为它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所以它不拒绝任何使命,所以它尽一切力量来为人服务,它还要超出自己的力量,甚至于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他还认为马的眼睛闪闪有光,并且目光十分坦率;它的耳朵也长得好,并且不大不小,不像牛耳太短,驴耳太长;它的鬣毛正好衬着它的头,装饰着它的颈部,给予它一种强劲而豪迈的模样;它那下垂而茂盛的尾巴覆盖着c并且美观地结束着它的身躯的末端。马尾和鹿c象等的短尾,驴c骆驼c犀牛等的秃尾都大不相同,它是密而长的鬃毛构成的,仿佛这些鬃毛就直接从屁股上生长出来,因为长出鬃毛的那个小肉桩子很短。 虽然这些描述带有很强烈的个人喜好在里面,但是中学课本中还是收录了他的这篇文章。所以无可否认的是,马作为一种动物,在人类历史上扮演了及其重要的角色,直到现代,才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马对上古时期的帝鸿氏部落尤其重要,所以部落将骑马当成是一个成年男子的“标配”。就像八十年代的男子结婚需要所谓的“四大件”一样,部落中的男子娶亲也必须会骑马,骑马迎亲一直延续到清朝末年。即使到了现代,还是有人举行传统婚礼,新郎骑马迎亲的。 突然有一天,皓天看到有个老者赶着两匹马,拖着一块大型圆木往渔长老的领地走去。皓天连忙上前,恭恭敬敬地问:“老丈,你为什么赶着两匹马运圆木?”要知道马的数量虽然不比青龙和凤凰少,但也是属于稀缺资源,一般运送圆木都是用一匹马。 老者回答说:“这块木头说来也怪,带有一股香气,异常沉重。我年老体弱,用两匹马才拉得动啊。”听了老者的话,皓天的脑子里灵光一现,既然可以用两匹马拉木头,那么也可以用两匹马拉车,三匹马,四匹马应该都可以。 那么凤凰也可以是两只凤凰,三只凤凰甚至是四只凤凰来拉车。将凤凰们绑在一起,估计应该可以驾驭了。说干就干,皓天从凤舍中挑选了四只大小差不多的凤凰,用一根横木制作绳套,将它们拴在一起。 再次登上“凤车”,皓天这回信心十足。舞动着鞭子,驾车前行,这回的“凤车”不再像上次那样摇摇晃晃,乱七八糟地慌不择路。而是像平时的马车那样四平八稳,但是速度比马车快了许多。 一根筷子容易折断,一堆筷子很难折断,就是这个道理啊。凤凰和同类一起驾车,避无可避,只能听着皓天的指挥前进了。“凤车”扬起的飞尘再次飘荡在部落的上空,族人们见了这新奇的“凤车”,不得不佩服小王子的奇思妙想啊。 此后,皓天就时不时地驾驶这“凤车”,去视察部落的领地。族人们见到瑞兽凤凰都被皓天驯服了,无不“卑躬屈膝”,多么老资格的人,都不敢在皓天面前大声说话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6章 白虎出林 话说帝鸿氏部落的小王子皓天,在驯服了龙凤,发明了车轮,制造了马车之后,受到族内众多老者的尊敬,很多老者都想现在都推举他登上部落首领之位。这时候迈上人生巅峰,就只缺一个白富美了。 父母也在准备为皓天张罗亲事,准备挑选一个才貌双全的妹子来做自己的儿媳妇。然而事与愿违,白富美没有等来,等来的却是一只凶猛的白虎。西面的山林中突然冒出一只白色的老虎,晚上经常出来捕食家畜。 部落被这只白虎搅得不得安宁,许多牛羊都惨遭毒手。熊宝派牧长老和猎长老联手,进山捕猎,根本寻不到踪迹。这白虎也是卓识狡猾,只在白天出来捕猎家畜家禽。人晚上都在家中熟睡,被自家的狗吵醒后,发现狗已经倒在血泊之中了。只是一个巨大的白色身影,就叼着狗,迅速消失在人的眼前。 白虎是老虎的一个变种。由于基因突变,导致老虎原本橙黄色底黑色条纹的毛发转变成白底黑纹。野生白虎极为罕见,几乎看不到。第一只野生孟加拉白虎于1951年在印度被发现并捕获,被取名为“莫罕”。世界上现有的几百只白虎全都是它的子孙。 对于这只神秘动物的出现,部落又开始人心惶惶了。五大长老又一次聚到了大屋议事,上古时期遇见怪事,人们不得不又一次求神问卜。不像今天的我们,在动物园见惯了老虎,白虎也是是不是出现在《动物世界》中。 见了见所未见的老虎变种,人们是十分好奇的,究竟是所谓的祥瑞还是凶兽。这都要通过占卜来决定。在众人的瞩目下,巫长老再次“装神弄鬼”起来。炭火慢慢烤着龟甲,裂纹也在一丝一丝地显现。 嘴里振振有词:“西林现白虎,常来食家畜。是吉是凶,天地明示。”巫长老年迈的身体已经很瘦弱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手舞足蹈,而是象征性地在做巫祭。卦象出来了,出现了三条横纹,还有一条竖纹。 竖纹穿了三条横纹,看着类似一个“王”字,很想老虎额头的那个图案。巫长老开始长篇大论:“虎一般都是黄色的,出现了白色的老虎。不是祥瑞,就是凶邪。现在卦象显示的是虎额头上的图案,所以我这只白虎应该是个祥瑞。对部落没有坏处,而且大家发现没有。白虎只有在吗,没人的夜晚才敢出来捕食。一看到人就跑了,说明它并不想伤害族人。” 猎长老对于占卜的结果不怎么感冒,冲着巫长老说:“这畜生虽然现在还没伤人,但并不保证它不会伤人啊。我觉得还是猎杀比较妥当。”熊宝气冲冲地说:“猎长老,难道你对巫长老的占卜,有所质疑吗?” “属下不敢,只是老虎乃是凶猛的野兽。我和族人们常年在山中捕猎,好几个人都命丧虎口啊!”想起了死去的兄弟,猎长老的眼睛留下了一滴眼泪。皓天站出来安慰猎长老,说道:“猎长老,我知道你的苦心。我决定和你一起去诱捕白虎。” 听了皓天的话,猎长老抑制住了自己激动的情绪,对着皓天大喊道:“好,好!皓天与我一同捕捉白虎。不见白虎誓不还!”熊宝也和其他四位长老,也都同意皓天的这个想法。 第二天,皓天带着大屋的几十个精锐卫兵,前来与猎长老会和。皓天还带了昨晚连夜赶制出来的捕虎笼。这笼子上设有机关,笼子的地板是斜的,由绳子和笼门连接,老虎一旦进笼,踩了地板,笼门就关上了。 猎长老觉得这玩意儿比较新奇,平时自己捕猎时也会用到陷阱。一般就是挖个大土坑,上面盖上一张牛皮,再埋上泥土。然后就是定期巡视,看有没有猎物掉进里面。有时候甚至会发现有外来部落的人掉进里面,从没想过设计这么个笼子来诱捕猎物。 为实验这笼子的效果,猎长老试着当了一回“老虎”。果然一进去,就出不来了。体验了一番,猎长老感慨说:“妙啊!皓天,你是怎么想出这个笼子来的?”皓天微微一笑:“这是我诱捕凤凰时候的招数。改进了一下,这回我不用再自己拉绳子了。” 大家在山上放置木笼捕老虎,木笼里装进一只小羊羔,拴在木栏上。当然不能完全寄希望于一只刚造好的捕虎笼,皓天和猎长老继续带人在山中搜寻白虎的巢穴。 白虎显然没有大家皓天中的那么好抓,毕竟白虎这类神兽,虽不及人的智慧,但也是十分机智的。皓天和猎长老在深山中转了好几天,也没找到白虎的一根白毛。反而只打了十几只野鸡。寄予厚望的捕虎笼,的确发挥了它的作用。不过笼子里的并不是白虎,而是一直恶狼。 见了这只狼,众人也是气不打一处来,一拥而上,把狼乱矛刺死。虽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但是浪费一直宝贵的小羊羔,换得一只不怎么好吃的狼。大家还是比较失望的,皓天决定彻夜守在山口,等着白虎的出现。 吃着烤好的,带着刺鼻气味的狼肉,众人轮流换班守夜。整整一夜,白虎都没有出现。第二天人们普遍比较疲惫,也无力继续进山搜寻。于是皓天决定撤退,回去多造几个捕虎笼,多放在几个不同的地方。期待会有好运,捉住这只神兽。 白虎好像也知道了人们对它的搜捕,这几天一直躲在深山。皓天一直带人巡夜,白虎都没有再出现过。心中暗喜,可能白虎已经掉入捕虎笼的陷阱之中了。 于是带人上山,巡视那十几个捕虎笼。发现这些笼子,都各有所获。有的笼子捕到了一只熊,有的捕到了一只豹,有的捕到了一只貔貅。可始终没有看见一只笼子捕到白虎。 终于在最后一只笼子里,白虎在笼中四处挣扎。众人欢呼:“终于抓到白虎了!终于抓到白虎了!”皓天命人将这四只野兽都抬回部落,给族人们参观。 抬着四只野兽来到了部落,果然吸引了很多人来看。这应该是最原始的动物园了,老人见了其他三只野兽都见怪不怪了,看见白虎也是十分好奇,心里想着:“原来还有白色的老虎啊!” 母亲们带着自己的儿女们也来看新鲜了,手里抱着一个,背后背着一个,另一只手还牵着一两个。孩子们看到这么凶猛的野兽,刚开始十分害怕,后来的母亲的鼓励下,才敢接近野兽细看。看见野兽们的狰狞面目,又吓得退回到母亲身边。 动物园初具规模,有了这四只野兽。皓天想出来个办法,怎么养活这白虎神兽。在部落西面,兴建了一个白虎园,设置围栏。要想见识白虎神兽,每五个人要凑一只鸡或一只鸭。虽然不能完全满足这几只野兽的食欲,但也是很大的食物来源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7章 湖现玄武 农历八月已经过去了,大河的洪水也已经退却了。农长老率领属下们来到大河北边,挖掘肥沃的淤泥,运到农田里,为来年的春耕做准备。有了皓天发明的车,繁重的搬运工作变得简单了许多。 皓天专门为拉淤泥,改良了车,车的四周加上了四块木板。扩大了车的容积,成为了专门拉货的马车。熊宝还征调了许多牧长老的马匹,交给农长老使用。农长老发明了一套流水线作业法,一部分人专门挖淤泥,车满后,专门拉车的人将淤泥拉回农田,再换上另一辆车。比以前人力搬运快了许多倍,人背着篓筐根本运不了多少淤泥,淤泥还含有大量水分,十分的称重。 本来也是平安无事,可是挖着挖着又出了“幺蛾子”。在一个有水的小湖泊边,突然有人大喊:“有一只大龟,好大一只大龟,大龟在水里。”只见小湖泊浅浅湖水已经快干涸了,农长老也是疑惑,龟的数量比较少,龟甲是占卜时的通灵之物,以前挖淤泥从来也没抓到过乌龟啊。 等到农长老亲眼看到这只巨龟,只见这只巨龟圆圆的龟甲的直径,跟货车差不多大,跟四五岁的小孩子差不多高。人们捕到的普通龟,最小的跟人的手掌差不多大,巫长老珍藏的最大最大龟甲也不过是人的前臂那么长。这么大的巨龟,对帝鸿氏部落的人来说,简直是神龟啊。 农长老马上命人去通知巫长老和首领,自己则和人一起看着这只神龟。巨龟的嘴巴c背甲盾片c红舌都很奇特。嘴巴前端的上下颌呈钩状,似老鹰嘴一般,锋利无比,足可咬断人的手臂。背甲上有盾片,盾片呈棕褐色,十几块盾片就像十几座小山连绵起伏,呈纵横三行排列。边缘有许多像锯齿状的突起,眼睛长在口的两侧,小而有神,头和颈上有许多肉突。它的尾巴又细又长坚硬得像钢鞭一般,与其它龟不同的是它的头和脚不能缩入壳内。 报信的人来到了大屋,向卫兵报告。正好皓天在大屋的广场上,赶制货车。毕竟木材有的是,砍五十颗数根本不会像现在那样被判三到五年有期徒刑,想砍多少有多少,多造几辆货车,方便将来搬货。 “又有怪兽,还是巨龟!我倒是又想去看看了,除了青龙c凤凰c白虎,还有什么神兽?”皓天听了这消息,放下手中的斧头,对着族人笑着说。族人们也纷纷拍他的马屁,他的一个卫兵说道:“皓天!你出马肯定是手到擒来,什么巨龟一定都怕你。哈哈!”另一个卫兵马上接话:“皓天再收服这只巨龟!”“好!好!好!”众人一片夸赞。 巫长老在众人的吵闹声中,在徒弟的搀扶下,缓缓地走了出来。见到皓天,慢悠悠地说了一句:“皓天,你带我去看看。”属下们也停止了喧哗,皓天回答说:“好!您当心身体,坐稳了!” 皓天稳坐前车,熟练地驾车,载着巫长老来到了河边。尽管皓天驾车技术娴熟,但马车难免有颠簸,巫长老也时不时地咳嗽几声。中国马车的颠簸,直到清末民初引进了西方人的马车才解决。1793年,当马戛尔尼使团访华。为了寻找一种能够打开中国市场的商品,马戛尔尼坚持要展示英国当时制造的具有浮悬弹簧的马车,在中国他吃过坐马车的苦。 他认为这种产品一定会受到中国人欢迎,然后就可以梦想着向中国出品这种马车了。然而在展示中他很失望地发现,清廷官员的注意力并不在减震的弹簧上,而是集中在车夫的座位上,这个座位很精致,位置很高。一名老太监很快就指出这产品有重大缺陷,“您以为皇上能容忍一个人的座位比他的座位高,并把背朝着他吗?“太监的一句话就把好马车的引进推后了一两百年,那时马车已经即将推出历史舞台了。 虽然颠簸了点,巫长老看到巨龟,突然累意全无,还变得十分激动。转过头对着皓天说:“皓天,这只巨龟是神兽玄武。我有生之年有幸一见,此生足矣啊!快命人把它抓回去呀!” “玄武,就是传说中威震北方大的神兽!”皓天问道。“对,神兽玄武。快叫人把它拉回去。现在气候转冷,玄武马上就要跟熊一样开始冬眠了,不会伤人的。你快亲自带人去啊!别问那么多了。” 皓天看见外公这么激动,也就没有多问。带着绳子和卫兵到了湖边,亲眼见了这么大的巨龟,皓天和卫兵们心里也是发怵。再看看它那锋利的鹰嘴,众人有些犹豫。于是皓天向身边的农长老说道:“农长老,巫长老说这巨龟是神兽玄武,命我等抓它回去,你可有良策?” 原来又是神兽啊,难怪有那么大。部落已经有三种神兽了,如今又来了一只,看来是要发达了,农长老听了这话,笑着说道:“我要有良策,就不会去请巫长老了。只是发现玄武后,它一只都不动弹。我想搬动它,它应该不会反抗的!” “好,让我先试探试探它。”皓天也是身先士卒,亲自上前摸摸了玄武的龟背,发现它并没有什么动静。又搬来搬它的大腿,也没什么反应。这时岸上传来了巫长老声嘶力竭的喊声,“皓天,快搬啊!不要害怕!”这声音刺激了皓天,命令卫兵们和他一起将玄武抬上了货车。 然后用绳子将玄武结实地绑在货车上,驾车回到了大屋。帝鸿氏部落又多了一只神兽,欢呼声也是不绝于耳。巫长老建议在部落北边,挖一个小的玄武湖,让玄武帮助部落镇守北方。熊宝也同意了,命皓天督造工程。 玄武湖很快建成了,湖的周围也砌上了一层石墙,防止玄武逃跑。还在岸边挖了一个洞穴,将冬眠的玄武放入洞中,帮助它更好地度过寒冷的冬季。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8章 四灵齐聚 进入了冬季,人们纷纷都在准备过冬的物资。虽然现在的冬天不像以前那么冷了,基本上都是暖冬。但是晚上点火炉的木炭,兽皮大衣等冬季必需品还是得准备的。皓天虽然有了凤凰羽衣御寒,母亲附子还是继续缝制着兽皮大衣,因为好心的附子在冬季时会给那些孤寡老人送衣送粮。皓天的部落中,如此受人尊敬,除了父亲是高高在上的首领之外,仁慈的母亲也为皓天积攒了许多福报。 皓天也在炭窑里面烧炭,所谓的炭窑,就是平时烧制陶器的窑。夏天气温高,用来烧陶比较合适;冬天寒冷,就用来烧炭。《魏书刑罚志》:“畿内,民富者烧炭於山,贫者役於圊溷。”唐朝白居易的《卖炭翁》诗云:“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所谓的畿内和南山,就是帝鸿氏部落所在的黄土高原。 说到烧炭,对几十年前的山里人来说并不陌生。分为装窑c烧窑c封窑和出炭四个环节。土窑高约五尺半,宽六尺左右,四周靠边沿之处,留好三至四个烟囱洞和一个观火眼。开始装窑,树段竖直,从里到外,按一定的层次程序排列于窑孔之内,把含有松脂的c容易燃烧的松木段放在引火口。然后在木段上端盖一层厚厚的柴草,柴草之上再盖黏性黄泥。 装完窑后,点火烧窑,先用干柴引燃,塞进窑口洞里,用干柴烈火烤里面的木段,从湿烤到干,渐渐地松木段也开始发出火苗,燃烧起来。对于烧窑火候的把握,需要一定的经验,必须由烧炭多年的老炭工把关。 因为烧过了头,留下的是灰,见不到炭,徒劳无功;反之烧不透,封火过早,那么炭的中心部位还是木质,这种炭通常叫生炭,用起来有些烟,且炉温不高。封窑几天后开窑透气,就大功告成,烧一窑木炭大概需要半个月左右。 皓天虽不是什么经验老道的窑工,但在老师傅的悉心指导下,对于掌握火候也有了一定的经验。这里面的门道可大了,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就像治大国如烹小鲜,火候掌握到位了,当个部落首领绝对不出问题了啊。老窑工有事不在时,皓天也能独挡一面了。 木炭还是帝鸿氏部落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由于背靠大山,树木来源充足,一到冬天,农民没事干,就加入到烧炭大军之中。周边的游牧部落,冬天只有捡牛粪燃烧取暖,牛粪毕竟有限。那时的帐篷可不像现在的蒙古包这么厚实保暖,如果买不到帝鸿氏部落的木炭,很多人都会冻死。 这些个游牧部落,每年秋天都会大举宰杀牛羊中的老弱病残。一来为了获取皮毛,和帝鸿氏部落交换;二来也为了让更强壮的牛羊,吃到更多的干草料;三来一部分牛羊肉风干成肉干,当做过冬的口粮。还有就是举行整个部落举行大规模秋狩,也是为了得到肉食和皮毛。 冬季一来,游牧部落的首领们都会派遣使者,带着准备好的皮毛和其他土特产,到帝鸿氏部落交换木炭。熊宝自小记事起,就知道每年冬天就是和游牧部落贸易的时间,也不知道贸易兴起于何时,是爷爷辈,还是太爷爷辈开始的。 反正这些年来,和游牧部落也没有爆发过大规模冲突。有的只是偶尔的小摩擦,有时他们部落放牧不小心误入了我们的领地,有时候双方民众因为一些小事而吵架,都是些鸡毛蒜皮,不值一提的。 和往常一样,使者带人来参见了熊宝,双方互相寒暄了一番后,交换了货物。使者们一般会在部落再转上几天,因为一些人夹带了私货要和人交易,还有一些人会去串串亲戚。 然而这次他们却看到了传说中的四灵神兽,四灵的传说不只是在帝鸿氏部落当中流传,周边部落也一直都有这个传说,甚至距离更远的部落也有。离开大屋后,使者看到部落往西的道理人头攒动,猜测那边可能会有一个集市,于是带人往那边去了。 到了西边,果然有一个集市,人声鼎沸,好不热闹。众人也是四散开来,干起了自己的小买卖。由于使者一般都是固定的,年年前来干买卖,也都有了自己的熟人,办起事来方便多了。贸易完了,使者和商贩开始聊了起来。 商贩说道:“我们这儿最近抓了一只神兽白虎,就关在不远处的白虎园。您要不去参观参观!”使者回答:“白虎!我只听我爷爷跟我讲过,以为那就是个传说而已。你们这些儿还真有啊!”商贩笑道:“如假包换,我给您带路。走着!” 使者召回了自己的属下们,在商贩的带领下来到了白虎园。刚到白虎园,使者就被门卫拦下了,张口就道:“鸡鸭带了吗没带鸡鸭不准进噢!”使者那里被拦过啊,气不打不出来,厉声喝道:“什么鸡鸭?没看到我是使者吗?”门卫说:“每五人,献一只鸡鸭给神兽白虎,这可是皓天立下的规矩!” “皓天,就是你们首领的儿子吧!我和熊宝都平起平坐,还怕什么皓天!”使者不屑与这个门卫争吵,直接带人就要进去了。门卫见斗不过这几十人,就保住使者的大腿,大声喊救命,双方一时间僵持不下。 这时商贩带着五只鸡赶到了,原来也是商贩一时疏忽,忘了带“门票”了。快到时突然折返回去拿鸡了,也没跟使者解释清楚,才闹出了这场大乌龙。商贩连忙向门卫道歉:“小弟,你没事吧。你看我带了五只鸡来,就让我们进吧。”门卫见了五只鸡,又看到商贩大哥这么诚恳,自己也打不过这几十个大汉,就哼了一声说:“好吧,就让你们进去好了。以后千万别得罪皓天噢!”其实皓天压根不认识这个看门的小喽啰,却在这里狐假虎威。 进到白虎园,最前面是一只豹子。使者大呼上当,冲着商贩骂道:“你们这不是骗人吗?不就是只豹子,充什么白虎啊。我都亲手杀死过一只豹子!”商贩小声说道:“您先别急!白虎在最里面,前面三只野兽是豹c熊c貔貅。” “你直接带我们去看白虎吧!”使者不耐烦地说道。商贩带着他们来到了最里面,只见笼子里突然冒出来一只凶猛的白虎。见了陌生人,龇牙咧嘴着,用大白爪子使劲地抓着笼子。 使者猝不及防,生生地被吓了一跳,其他随从也吓得不轻。老虎已经够凶猛了,白虎比老虎更加凶猛。众人一时间待在那里,注目观察白虎。果然是真真正正的白虎,跟祖辈传说中的神兽一样。 “果然是神兽白虎,虎中王者啊!神兽!神兽!”使者赞叹道。这时候的商贩更是得意的一笑,说道:“四大神兽除了白虎,还有青龙c凤凰c玄武,我们部落都有,想不想继续参观啊。”使者和随从们都异口同声答道:“当然!当然!” 出了白虎园,使者和随从们骑着马,在商贩的带领下,又去了东边的养龙池,参观了那十几条青龙。还去了南边的凤凰舍,见到了二十几只活蹦乱跳的凤凰。最后在北边邂逅了最大的神龟——玄武。 使者和随从们无一不惊,无一不叹。“帝鸿氏部落竟然有四大神兽坐镇,未来必定前途无量啊。对我们部落来讲,到底是好是坏呢?”使者的心中暗暗思索着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19章 黄鹤山人 使者带着复杂的心情回去了,立即向自己的部落首领汇报,首领也陷入到深深的沉思之中。木炭贸易也渐渐结束了,皓天也不再去土窑监工了。皓天不放心四种神兽的过冬问题,于是驾车去视察四方。 南方的凤凰,被剪的羽毛都慢慢长了出来。看着凤凰们吃食时的欢快劲儿,皓天就知道凤凰的过冬不成问题。西边白虎园里的熊和貔貅已经进入冬眠了,白虎和豹子显然不会冬眠,见了人还是张牙舞爪的样子。 又到了养龙池,见了和自己一起驯龙的两位驯龙官,开始亲切地交谈了起来。一个驯龙官见了皓天,就说道:“皓天,青龙们都在岸边打了地洞。都钻到地洞里去了。” “什么?还有这事,难道青龙也会像熊和玄武那样冬眠吗?”皓天有点疑惑,马上登上石墙查看。果然池子没有一条龙,岸边倒是出现了十几个大大小小的洞穴。另一名驯龙官接上话,“皓天,我曾看见过几条龙打过洞。应该适合玄武一样冬眠了,一般生活在水里的动物都会冬眠的。” 听了这话,皓天也觉得挺对的,开口笑道:“原来青龙还会冬眠,祖先的传说中可是没有提到啊!哈哈!”两人又马上拍皓天的马屁,附和说:“这还多亏了皓天驯服了这神兽啊!”“唉,这也得靠族人们的齐心协力啊!”皓天谦虚地说。“对!对!皓天说得对!”“大家修筑这养龙池,也是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两人顺道下了台阶。 正在谈话之间,只见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飘然而来,脚步几乎都不怎么发出声音。皓天和两位养龙官都没有察觉到老者的到来,老者突然就出现在了三人的面前。手中提着一个鸟笼子,笼子里的几只小鸟见了这三个生人,开始叽叽喳喳地叫了起来。三人才发现了老者的到来。 看见老者,皓天先是有礼貌地作了个揖,心中开始打量起了这个神秘的老者。刚作揖完毕,老者马上开口说道:“你是皓天?首领熊宝的儿子!”声音明显跟老者的年龄不太相符,皓天的外公巫长老应该比他还小几岁,却已是咳嗽声不断了,而这位老者的声音却中气十足,还有点洪亮。 “对,我就是皓天。请问您是何人,来养龙池有何事?”皓天答道,心中奇怪,自己从来没见过这位老者,他怎么知道自己就是皓天。上古时期可不像现在资讯这么发达,名人的照片都在各大网站转载,人人都知道领导人长得啥样子。那个时候,部落中的人,首领都基本上见过,大家其实就像一个非常庞大的家族,大家或多或少的都有血缘关系。 依靠家族的血缘关系为纽带,维持社会秩序,一直维持到清朝末年。虽然现在宗法势力没有以前那么强了,但是在广大农村之中,还是具有很大影响力的。面对一个来历不明的老者,皓天开始变得谨慎起来。毕竟春秋时有句话,“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有时候陌生人不得防。 “我叫黄鹤,曾是牧长老的随从。现在老了,不中用了。就要山里盖了个草庐,隐居了十几年。因为住在山里,见着我的人都叫黄鹤山人。”老者答道,说着,放下了手中的鸟笼子。 皓天说:“原来是老前辈,我真是有眼无珠啊。”说完又作了一个揖。笼中的小鸟叫个不停,只见这几只小鸟也是稀有,三人从来没见过这样全身金黄色的小鸟。皓天蹲在地上,看着这几只黄鸟,嘴里吹着几声口哨。黄鸟可不搭理他,继续叽叽喳喳地叫着。 讨了个没趣,皓天抬头向黄鹤山人问道:“黄鹤山人,请问这几只是什么鸟啊。晚辈才疏学浅,从没见过这种黄鸟。您带它来养龙池做什么?”两位养龙官站在一边不敢说话。 黄鹤山人笑道:“这叫金鸻,是一种灵鸟。浑身金色,经常出现于一场大雨之后。我在一张老的鹿皮图中见过这鸟,它会到青龙的嘴里剔牙。”“剔牙,这鸟竟然能给青龙剔牙?这么神奇!”“哈哈!就要我们拭目以待吧。”说着黄鹤山人打开了鸟笼子。 鸟儿从笼子里窜了出来,猛地飞向池塘岸边。洞穴里的青龙听见这鸟叫声,就好像黄鼠狼看见鸡一样,一溜烟地都从洞穴中钻了出来。青龙们躺在岸边,张开了血盆大口,好像在等着金鸻飞到自己的嘴里。 金鸻迅速飞到了青龙的背上,在它背上飞来飞去,好像在跟青龙亲切交谈。继而飞到青龙的口腔里,去啄食它牙缝中残食剩饭。迅速地把嵌在鳄鱼牙齿缝间的鱼c蚌c蛙c田螺等肉屑一一啄取吞进腹内。甚至青龙酣酣入睡时,金鸻却毫不客气地拍打着翅膀,将它从甜梦中惊醒,青龙也会百依百顺地张开大嘴。 青龙是凶残的,但是金鸻却敢于从鳄鱼口中取食。当青龙饱餐后就会张开嘴巴,等待金鸻的来为自己“剔牙”。青龙虽然被这样的卫生服务员打扫得舒舒服服,但饱餐后的青龙也会一梦不醒地闭合大嘴,使这种虎口取食的金鸻令人担忧。不过,金鸻自有解脱之法。它用尖硬的喙,轻轻地碰刺鳄鱼松软的口腔,鳄鱼便会立刻张大嘴,让这些鸟继续工作或飞离。 见到了一幕奇观,皓天被黄鹤山人所折服。向他称赞说:“黄鹤山人真是博学多识啊,竟然还知道青龙和金鸻的这层关系。”黄鹤山人泯然一笑,说道:“这也多亏了祖先传下来的鹿皮图啊!我也是机缘巧合之下,才得到了这图。为了抓这几只金鸻,可是淋了不少雨啊。” “多谢老前辈,看来青龙以后一定会更加温顺了。”皓天感激道,黄鹤山人还是那一副处变不惊的样子,笑着说道:“还是多亏了你和两位驯龙官啊!换成我这个老头子,可是驯服不了这十几只凶猛的青龙啊!哈哈!我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啊!” 三人不免有些难为情,还是装出一副谦虚的样子,开始向黄鹤山人嘘寒问暖起来了。皓天说:“不知黄鹤山人这几年在大山之中过得可好?冬天马上来了,不如随我回大屋,带上几块上好的木炭和我母亲赶制的寒衣。” 黄鹤山人摆摆手,说道:“我在山中修行,虽然清苦。但还是吃穿不愁的,多谢皓天的关心啊。”皓天进一步地说话,想让黄鹤山人回到部落,辅佐自己。“黄鹤山人,现在的帝鸿氏部落,今时不同往日了。部落已经壮大到一两万人了,不知山人可愿重回大屋,辅佐与我?” “老了,还是做一只闲云野鹤比较好。现在部落在你带领下,欣欣向荣,根本不用我来辅佐。待到部落日后有危难了,你可来山中寻我,我自会出山相助的。”山人说道,眼中流露的都是对部落的殷切期望。 “既然如此,我就不勉强了。山中何处才能寻得呢?”皓天不舍言道。山人故弄玄虚,说道:“时机一到,你自会寻到我的。”说完就转身而去,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三人面前。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0章 申农氏衰 当时的中华大地上,除了陕西黄土高原上的帝鸿氏部落,还有很多强大的部落,位于河南平原上的申农氏部落就是其中之一。申农氏部落很早就开始农业活动,拥有丰富的种田经验,是一个强大的农耕部落。 作为中华民族第一个从事农耕的氏族部落,申农氏族创造了灿烂的农业文化。农业包括种植c收获储备c加工食用三大步骤。在原始农业出现之前的采集渔猎时代早期,收获储备与食用是两个完全独立的过程。 人们采集而储备的东西不一定都是食用的,人们食用的东西也经常是现采现吃,并不一定是先前储备的东西,而且人们储备的食物也往往不是植物种籽。伴随着陶器的出现,人们才具备了安全有效的贮藏手段。 因而能够长期储备食物和饮水,从而把采集储备和食用两个独立过程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才会形成大量获得植物种籽的需求。原始种植业开始于使用葫芦作饮水器具的伏风氏时代,最早种植的是葫芦,在种植葫芦的过程中,人们积累比较丰富的种植技术。 到了陶器时代,种植技术和对植物种籽的需求一旦结合在一起,农业的出现也就呼之欲出了。其实人们开始种植葫芦时,也不一定是因为需求而想到种植葫芦,很可能是儿童出于爱好和玩耍开始了葫芦的种植。 其原因有三:一是儿童有大量的空闲时间照顾c保护和管理他们的“劳动”成果;二是葫芦籽颗粒大洁白,深受人们喜爱;三是葫芦籽颗粒大而容易播种操作。中国许多地方民间存在着禁食葫芦籽的风俗。 大人们会用“吃葫芦籽会长暴牙”之类的话吓唬小孩子,说明人们对葫芦籽的重视和保护,也暗示了葫芦栽培历史的悠久。当我们的祖先把种植葫芦转向种植草类植物获取食用的种籽时,原始农业就诞生了。 要大量种植农作物,首先要选择合适的植物种类并驯化使之成为作物品种,比如五谷;其次要有农具,比如耒耜;三是要掌握农时。这些都需要长期技术进步和知识积累,绝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到的,即使一个人终其一生也绝难做到。 在农业发展的早期,主要进步在驯化野生植物上,经过尝百草和试种,古人们初步确定了适合栽培的几种主要野草。野草种类因地区而不同,收获的种籽除一部分被食用外,人们会选择饱满的籽粒留作种子,这其实就是对野生动植物的驯化过程。 使得栽培植物与其野生原种的差异越来越大,而成为农作物。中国人历来非常重视留种工作,千方百计地保护作物种子,甚至有“饿死不吃种子”的说法。这一习俗更有利于农作物品种的选育工作。 在申农氏部落,中国就已经基本培育出各主要农作物品种,即五谷——稻c黍c稷c麦c菽。所谓社稷的“稷”,就是帝鸿氏部落所种植的“粟”。可见,申农氏部落的农业发展水平要比帝鸿氏高好几个等级啊。 可是自皓天出生以来,这段时期申农氏部落的领地就一直遭遇周边游牧部落的袭扰,开始慢慢衰落下去了。由于申农氏部落所产的粮食丰富,时常吃不完,有些粮食就开始酿酒。 所酿的美酒,不仅让自己部落的人如痴如醉。酒香也引来了周边游牧部落的人,这些人纷纷拿牛羊和皮毛交换美酒。美酒就像美人,有时候红颜祸水,一些别有用心地人开始盯上了申农氏部落。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来进行美酒贸易的人,很多都是游牧部落派来的细作,进行着间谍活动,暗中将申农氏部落摸得一清二楚。慢慢地,他们发现申农氏部落的男人虽多,又好几万人,但大多在田间从事体力劳动。这些男子一般都不怎么健壮,而且也很少有人会骑马。 北方的这些游牧部落,大多都是骑在马背上的。男人都十分地健壮,能拉开弓,都能披挂铠甲,乘骑战马。女人们也丝毫不弱,是强壮的母亲。他们追寻着水草而迁徙,没有城郭和经常居住的地方,不搞农业生产,但是也有各自分占的土地。没有文字和书籍,用言语来约束人们的行动。 游牧部落的风俗,平常无战事时,则随意游牧,以射猎飞禽走兽为职业。食物短缺时,则人人练习攻战本领,以便侵袭掠夺,这是他们的天性。他们的长兵器有弓和箭,短兵器有刀和铤。形势有利就进攻,不利就后退,战术类似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八路军游击队。 今年来,草原来时常发生暴风雪,“白毛风”席卷过后,牛羊冻死无数,很多人相继冻饿而死。这些游牧部落就想到了去申农氏部落抢粮食,于是就联合了起来,一起劫掠申农氏这个“大粮仓”。 其实这些个部落也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换到平时风调雨顺的年景,双方的关系也不是那么剑拔弩张,大家见了面也都是客客气气,坐下来喝喝美酒,互通有无。但这个时候,饥饿爆发了战争。 面对战争,申农氏部落的首领火羊选择了和解。由于申农氏部落的首领由于懂得用火而得到王位,所以称为每个部落首领的名字都以火字开头。火羊出生时,父亲正在烤着一只全羊,所以就取名叫了火羊。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叫羊的关系,火羊身上有一丝羊的懦弱之气。面对北方游牧部落强大的骑兵,虽然全部落有数万男丁,但是火羊心中还是没底。先是派遣使者和北方部落联盟谈判,游牧部落当然是想索要粮食。 使者将北方游牧部落的意思转达给了火羊,火羊在和部落长老商议之后。决定出一部分粮食解决这场危机再说,部落中的长老大多数也表示同意。毕竟部落的储粮有的是,虽不至于多得腐烂霉变,但全部落的人吃上几年也是没有问题的。 况且打仗还没胜算,万一打输了,部落都可能毁于一旦。权衡之下,火羊将部落中的一成储粮,运送给了北方的游牧部落,以解他们的燃眉之急。游牧部落不废一兵一卒,就得到了过冬的粮食,自然是高兴得回去了。 然而人的贪欲是无限的,一些游牧部落觉得申农氏部落软弱可欺,又卷土重来了。火羊也是忍无可忍,亲自率领大军与之交战。申农氏部落的大军足有万余人,大部分是步兵,手持长矛,还有一部分骑兵和弓箭手。游牧部落都是骑兵,大概只有千余人的规模。 双方在平原上交战,农耕民族的步兵,自古和游牧民族的骑兵交手,从来就是败多胜少。骑兵战术灵活,行动快;步兵行动较慢,很难对骑兵构成危险。申农氏部落的步兵们刚一上前冲锋,游牧的骑兵就迅速分散开来,朝步兵军团的两翼包抄。 很快地,步兵方阵就维持不住了,败下阵来。幸亏有后方的弓箭手,密密麻麻的“箭雨”让骑兵们颇为忌惮。见讨不到好处,在撤退的号角身中,骑兵们迅速撤离。一战下来,申农氏伤亡几百人,游牧部落却只留下了几十具尸体。 此后的状况就是,游牧部落见到申农氏的大军,也不敢再正面对抗了。而是选择防御薄弱的村庄进行劫掠,劫掠一通后就跑得无影无踪,申农氏大军根本就追上。大军被整得疲于奔命,边境村庄时常被抢劫,搞得火羊非常头疼。 在这只上古“游击队”的侵扰下,申农氏部落为了自保,开始了用粮食交换和平的不归路。恶人的贪欲是永无止境的,就要好人有把柄攥在恶人手上,敲诈了一次不够,一旦没钱就找你要钱。 申农氏部落就在这一次次的敲诈下,掉入了恶性循环之中,开始慢慢衰落,许多族人纷纷逃往皓天的帝鸿氏部落去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1章 农牧之争 越来越多的申农氏部落的族人,拖家带口地迁徙到了帝鸿氏部落的领地。这些个“移民”们要想加入帝鸿氏部落,就必须放弃自己的姓氏。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大量中国移民海外,入籍前也都必须宣誓效忠本国。等到了第二代,就是一个“香蕉人”了。除了表面上长得像中国人,骨子里完全是白人的思想观念。 甚至很多中国的赴美留学生,为了获得美国国籍,而加入美国军队。加入美国军队后,通过政治审查,很容易就成为美国人。当然,美国人为了给这些新移民洗脑,会在军用飞机上,让这些人宣誓效忠。 帝鸿氏部落可不像美帝那样,简单地宣誓仪式就可以了,必须要歃血为盟。什么是歃血为盟,就是会盟时,用牲畜的血涂在自己的嘴唇上,约定盟约。 自从庞大的移民群体,开始源源不断地进入部落领地。皓天开始设立专门的机构管理这些新移民,自己亲自主管。 “移民局”规定,所有移民都必须要到帝鸿氏部落的大屋,进行移民登记。通过登记和审查后,分派土地,让其自己建房居住。 每月举行一次歃血仪式,向苍天献祭时的祭品由新移民来出,巫长老会亲自主持仪式。 现在每月都有几百人进行歃血仪式。巫长老主持的仪式分为三个步骤,第一先是杀牛羊猪祭祀。第二是巫长老向天地和祖宗祷告,告诉他们新接受了一批移民。 最后就是让这几百人,把猪牛羊的鲜血涂在嘴唇上。然后向天发誓,“我某某,哪个部落生人。从今天起宣誓效忠帝鸿氏部落,从此改姓帝鸿氏,绝不反叛。生是帝鸿氏部落的人,死是帝鸿氏部落的鬼。有违此誓,天诛地灭!” 这可是个毒誓,上古时代的人们民风淳朴。发了这样的毒誓,可不会像现在的那些大骗子说的话,十句有十一句是假的。 仪式结束后,这些移民基本上就和帝鸿氏部落不分彼此,融为一体了。皓天也会在晚上设宴款待这些新加入的族人,还会举行篝火晚会庆祝,联络一下感情。按照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增强团队建设。 移民的来源也是五花八门,有来自北方的游牧部落,也有西南方向的一些小部落,来的最多的还是申农氏部落的那些农民们。反正已经是不分彼此了,不像现在的美国白人对黑人还是有着很多的歧视。 毕竟中华大地上,自古以来没有人种之分。大部分人都是黄种人,虽然有部分少数游牧民族是白种人,还从东南亚等地引进了一些黑种的“昆仑奴”,但这些都不是主流。黄种人永远占据着主流地位,白种人和黑种人基本上都被同化了。 来自申农氏部落的农民们,带来了比帝鸿氏部落先进的农耕文明,带来的种子在新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原来的帝鸿氏部落农耕以粟为主,现在有了稻(俗称水稻c大米)c黍(俗称黄米)c麦(俗称小麦)c菽(俗称大豆)。 农长老也是大开眼界,和这些申农氏部落的移民,一起找了块试验田。试种水稻c黄米c小麦和大豆。第一年就有了好收成,黄米c小麦和大豆取得了大丰收,水稻的产量稍差一点。 毕竟水稻的主产地在南方,即使以现在发达的农业技术,在北方种植水稻,也很难获得丰产。所谓的东北大米,虽然有肥沃的黑土地孕育,但是产量还是不能跟南方相比的。 但是多一种食物换换口味也是不错的,毕竟在丰衣足食的年代里,人们也是追求口福的,现在大热的《舌尖上的中国》就是很好的例证。南方人除了种水稻,偶尔也会种植北方的小麦,用来制面。 人们的普遍常识,都认为北方人吃面,南方人吃大米。其实这个观念是非常不准确的,南方人很多时候也会选择面作为主食,虽然面食主要被当作早餐。北方人也吃大米,尤其是现在这个食物异常丰富的年代。 随着农业的兴盛,所需要的田地越来越多,农长老的地位越来越高。农田开始逐渐蚕食牧业的领地,农长老和牧长老开始有了一些摩擦。 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冲突。牧长老的一些手下,开始策划着和农民们的冲突了,虽然牧长老并不知情。虽然牧长老和农长老有了嫌隙,但做为一个德高望重的大长老,背后使小动作这些腌臜伎俩,是非常不屑一顾的。 大丈夫就该明刀明枪地干,在部落五大长老议事的时候,牧长老就争锋相对地指责农长老。 “农长老,你的农田怎么越来越大了!都已经开始侵占我的牧地了。”牧长老显得有些生气。农长老一脸无奈,解释道:“牧长老,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啊!部落的人越来越多,原来划分好的领地根本不够啊。” 农长老接着说道:“再说了,这些牧场本来也是荒地啊。我们不开垦,也是荒废了啊!你们放牧也可以到别处去啊,毕竟牛羊可以奔跑,我们农民能跑到哪里去啊。农民耕作可离不开土地啊!” “农长老,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凭什么让我们的牛羊到远处放牧。以前规划好了,大家互不干涉嘛。渔长老在大河两岸从事渔业,猎长老在大山中捕猎,我和你分别放牧和种田。现在你凭什么占据更多的领地?”牧长老显得有些气愤。 猎长老出来插话,“对啊,当初老首领定的规矩。现在怎么能说破就破呢?”“是啊,我们部落都已经相安无事,好几十年了。这些年来,虽说农长老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农业的未来如何,谁都不知道啊”渔长老也随声附和道。 巫长老显然是支持农长老的,说道:“原来的部落只有一两千人的规模,现在部落已经发展到一两万人了。你们扪心自问一下,这么多人,如果不是吃农田里的粮食,能活下来吗?” 五位长老吵得不可开交,坐在主席上的熊宝和皓天也不好意思打断他们。只好让他们敞开了说,话说出来了,气也就撒了,等气消了,这两父子才好出手救场。吵着吵着,突然有个卫兵前来报信。 原来是农民们和牧民们打起来了,而且还是几个人的单打独斗,冲突演变为几百人的大械斗。牧长老手下的一些阴险小人们故意找茬的,这些人故意将几匹桀骜不驯的烈马放到农田边上。 然后躲在暗处,拿弹弓用小石子射马匹。马很容易受惊,被石子伤了之后,疯狂地冲向农田,肆意地践踏农作物。好几匹马的动静那是相当的大,很快就被劳作的农民们发现了。 农民们也是马上带着绳子,来制服这几匹受惊的烈马。马疯起来可是很凶的,几十个人都制服不了,有一个人还被马蹄踩伤了。又叫来了好几十人,才制服了这几匹烈马。 就在农民们为制服烈马,累得上气不接下气时。藏在暗处的几个小人还在观察着,正准备回去报信。突然,一个躺在地上的农民,仰视到了这几个牧民。 跳起来说道:“大家快看!肯定是那几个民搞的鬼!平白无故,哪里来的烈马啊。”说完手指着那几个人的方位。“对,肯定是他们几个。”“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一百多人一拥而上,抓住了这几个牧民。不由分说,逮着就是一通暴打。牧民领头的也是在远处观望着,看着自己的兄弟被打。也是赶紧叫来了一百多人,参与和农民们的对战。 农民们手持农具,和牧民的皮鞭相抗衡。考虑到不想出人命,牧民也是没有带杀伤性武器,只是带了皮鞭。牧民先是冲进农民群里,救出了那几个被打得不成人样的兄弟。 然后相互厮打了一阵,双方见都讨不到好处。再打下去,只会伤及人命,于是就开始对峙了起来。对峙了一阵后,农长老和牧长老都赶来了。 农长老厉声呵斥,让农民们都放下农具。牧长老也是怒不可遏,用皮鞭狠狠抽打着带头闹事的那几个人。 熊宝和皓天也赶来了,皓天又一次挑上了大梁。站在车上对着大家说道:“农民们,牧民们。大家冷静一下,我们都是血脉相连的族人。不要搞分裂,只有团结在一起,才能共御外辱!” “我知道牧民们对农民们有一些不满,但这并不是我们内斗的理由。我们应该一致对外,去开拓更广阔的疆域,而不是只会在这里窝里斗。你们看这样好不好,牧民们到部落外开拓新的疆土,所需的粮食全由农民们供应。” 听了这话,牧民们率先表示同意。反正在哪放牧不是一样,去外面看看也好。虽然帝鸿氏部落不是非常好战,但也丝毫不畏惧和任何部落开战。农民们需要出粮食,有点不情愿,但想到多了土地耕作,也纷纷表示同意。 “好!好!”“皓天!皓天!皓天!”在一片欢呼声中,部落的这场分裂危机,被皓天化于无形之中。 回到大屋后,熊宝和皓天,还有五大长老,又详细商议了这个方案,大家都觉得这方案是可行的。于是帝鸿氏部落的牧民们又再次踏上了开拓之旅,敌人正在前方等待着他们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2章 火羊宣战 另一边,hn平原上的申农氏部落也在寻找着新的居住地。渐渐地,他们发现了帝鸿氏部落所在的sx黄土高原是一块难得的风水宝地,双方的矛盾一触即发。 虽然有些不情愿,帝鸿氏部落的牧长老还是带着所属部众离开部落领地,开始踏上了游牧之旅。虽然不情愿,但是农业毕竟养活了大部分的族人,自己属下的粮食也都有了着落。只需要安心放牧就行,而且落得个逍遥自在。 牧长老的和部属们,渐渐游牧到了hn平原的背部。他们发现申农氏部落的村庄都残破不堪,而且空无一人。本来还想着到这里换点美酒,好在路上畅饮。 既然空无一人,牧长老就选择了这里做为根据地。命众人将破屋修补一下,晚上好住人。毕竟帐篷可不是那么舒适的,有破屋住也比住帐篷强。 此后,这块原来申农氏部落的大农田,成了帝鸿氏部落的大牧场。说来也怪,帝鸿氏部落的牧长老和下属们,没有像申农氏部落那样,受到北方游牧部落的侵袭。 可能是部落正处在上升期,老天保佑。也可能是北方的这些游牧部落,觉得申农氏这只肥鸡已经宰得差不多了,到别处抢劫去了。总之,帝鸿氏部落的领地,拓展到了hn平原的北部。 皓天于是向熊宝提议,将新开拓的土地交由牧长老管理,原有的牧地全部改为农田。经过和五大长老的一致商议,这个提议很快得到了实行。前来归附的人也变多了,因为可分的耕地变多了。 这时的帝鸿氏部落已经有了两万余人的规模,和最大的申农氏部落旗鼓相当了。申农氏部落这时还躲在hn平原的南部和西部地区,部落族人渐渐逃离,士气十分低落。 首领火羊也是忧心忡忡,为部族的未来而发愁。火羊已经四十多岁了,虽然是一个德高望重的大首领,但是对于征战四方,显得有些无力了。 部落有人向火羊提议,攻占sx黄土高原上的帝鸿氏部落,以求部落重振辉煌。火羊显得有些犹豫,毕竟先前在和游牧部落的战争中失利。 帝鸿氏虽不是游牧部落,但也有部分族人专职游牧。而且民风彪悍,实力不可小觑。 就在火羊犹豫的时候,有探马来报,原先北部的部落领地,被帝鸿氏牧长老带人占领。这还了得,火羊马上召集诸位长老商议。 “是可忍,孰不可忍也!”火羊气愤地说道。众位长老也是义愤填膺,誓要与帝鸿氏部落决一死战。一位长老说道:“首领,我们乃文明之人。不同于北方蛮夷之邦,中原交战,必先下战书。约定地点日期,准备妥当后,大大方方地一决雌雄。” 火羊觉得有道理,“好,战书就由你来书写吧。”“好,这个任务就交给我了!”长老应承道。 那时的文字是一种骨刻文,是在兽骨上刻画的符号——象形文字或图形文字。在sd集中发现(关中等地也有发现),是我国最早的以记事为主的可识文字。始称“东夷文字”,后称“骨刻文”,并认定刻画工具为玛瑙等锐角宝石,形成约在4600~3300年之间,是龙山文化时期流行的文字。 2010年以后,骨刻文被成功系统破译,从文字的起源和构造等方面较全面的论述了与甲骨文及现代汉字的传承关系,论证是汉字的源头。 前期骨刻文的特点是,骨片上的字数少,难有超过10个字的骨片,字的造型图画性很强,有的字很复杂接近绘画。如果按照文字六书划分,应该仅有指事字和象形字,处于文字产生的初始时期。 后期骨刻文大约距今3300年~3700年,处在岳石文化时期和商代早中期。后期骨刻文逐渐增多,一片骨头上十几个字常见,多的有50~60个字,形成一篇篇文章。 这时期可能出现了会意字。字体的图画性逐渐减弱,符号性增强,与甲骨文造型相似,证明后期骨刻文已发展成较成熟的文字。其使用年代的下限和甲骨文直接衔接。 文字简单,所写的书信也比较简单,跟几十年前的电报差不多。因为电报太贵,为省钱只能少写几个字。上古时期也一样,羊皮是为数不多的书信载体,所能获取的颜料也十分有限。 所以写的“讨贼檄文”,不能像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文》那样潇潇洒洒,洋洋一千六百余字。 “盖闻明主图危以制变,忠臣虑难以立权。是以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 夫非常者,固非常人所拟也。曩者,强秦弱主,赵高执柄,专制朝权,威福由己;时人迫胁,莫敢正言;终有望夷之败,祖宗焚灭,污辱至今,永为世鉴。及臻吕后季年,产禄专政,内兼二军,外统赵梁;擅断万机,决事省禁;下陵上替,海内寒心” 还要分成开头c起因c经过c结果来论述,光是无关紧要的开头部分就有好几百字。 相比后代子孙而言,申农氏部落的这位长老,文笔就非常简洁明了。 “帝鸿氏部落占我故土,约一月后,泉野一战。——火羊”短短十九个字,一封战书就送到了帝鸿氏部落首领皓天的手上。 熊宝收到这份战书,也是一脸无奈。本来是为了解决部落的内部矛盾,却引来了申农氏部落这个强大的外敌。 这些年申农氏部落虽然衰落,受到北方游牧部落的打击后,实力开始减弱。但在几十年前,申农氏部落可是全华夏最大的部落。甚至在自己的爷爷那一辈,帝鸿氏部落还要向申农氏部落纳贡。 自己上台以来,虽不用纳贡了,但也和申农氏部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彼此互通有无。而且部落当中,有很多申农氏部落的移民。一旦开战,他们究竟是会站在自己这一边,还是倒向申农氏。战争是胜是负是和,会给部落带来什么,这都是未知数啊! 五大长老再次齐聚大屋,商量着究竟是战是和。牧长老显然是同意开战的,毕竟申农氏部落的土地是他抢来的。总不能再换回去吧,谁见过到嘴的肥肉会再吐出来的啊! 猎长老和渔长老也是赞同开战的,其实他们俩的好战情绪一点不比牧长老少。常年跟山川中的猛兽搏斗,没这份血性怎么行呢?农长老主张和平解决,说应该派使者前往申农氏部落谈判。 巫长老一如既往,主张进行占卜,一测吉凶。皓天年轻气盛,也觉得应该一战,一战打出威风,打出土地,打出人口来。数月前,农牧民之间的那场大械斗,还让他记忆犹新。只有将内部矛盾外移,才能令部落继续壮大。 熊宝其实并不怎么想打仗,因为自从皓天出生后,部落二十年来一直没打过仗。如果没有火羊的这份战书,熊宝倒想安然老去之后,传位给皓天。生子如此,熊宝的一生也没有遗憾了。 但看到皓天意气风发的儿子,和那三位跃跃欲试的长老。熊宝也不想再听农长老的迂腐之见,也不想再信巫长老的鬼神之说。决定在有生之年,让皓天能够放手一搏,但愿天佑帝鸿氏。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3章 厉兵秣马 熊宝最终欣然接受了这封战书,并派人给申农氏部落的首领回信。回信的内容也很简单,就短短四个字——“决一死战”。 整个帝鸿氏部落开始进入整军备战的动员阶段,整个部落就像一个国家进入了一级战备一样。所有族人都放弃了日常的生产生活,开始成为了一个即将上战场的预备役军人。 帝鸿氏部落虽然不像草原上的游牧部落,从十六岁到六十岁,呼之即来,来之能战。但也不是什么软柿子,在部落面临生死存亡之刻,除了女子和孩子,还有老得不能动的老人,几乎所有男子都响应号召。 大屋前的广场,此时成了征兵之处和演练校场。五大长老也全都坐镇广场,监督族人操练。牧长老也从原来的神农氏部落领地撤了回来,所属的部众战斗力很强,跟游牧部落没什么差别,毕竟生活方式相似。 猎长老所属部下,都是强壮的猎人。虽然不擅长骑马,但常年与野兽搏斗,充当步兵,肯定是没有问题的。渔长老和属下们平时都在乘船捕鱼,全都是游泳健将,可以担任水军。 巫长老的属下相对较弱,都是跟天地沟通的巫祝,或者是一些专职看病的医师等。反正都是一些文化工作者,算是上古时期的知识分子吧。好在这些人的比重很低,大概只占到百分之八左右。这些人除一部分强壮者上阵杀敌之外,还有一些人可以担任军师和军医。 农长老所属的部众就很庞大了,这个农民群体占比高达三四成,是部落士兵的主要来源。农民由于长期在田里劳作,所用的工具全都是农具。 上古时农具非常简陋。最初人们曾用蛤蜊坚硬的外壳磨尖以后作为耕作用的蚌镰和犁头。甲文“辰”即象蛤蜊或蚌壳之形,商代晚期写法更象耕作的犁头之形。《淮南子》中有“古者剡耒而耕,摩蜃而耨”的记载。后世文字中与农耕有关的一些文字如褥c缛都从辰。 后来人们又发明了“耒”,这已经是比较先进的农具了。“耒”甲文形体下端装有分叉且尖锐的木叉,在分叉捆绑有一根小横木,作为单脚踏上助力之用。甲文中又有“糟”,正反映了人们利用“耒”这种工具耕作的情形。它非常形象地表现了先民们农耕时的艰辛。上古还有一种农具为弋,象一根下端尖锐的木桩之形。上古用这种工具来播种。 上古时农具多用石头或木头制作,异常简陋,使用起来必定相当辛苦。甲文“力”为“耒”的侧视图,造字之意非常明显,它表明了使用是一件十分艰苦而又费力的事情。也正因为如此,甲文“男”从田从力,表明在农耕经济中,男性已成为生产的主力。毕竟相对而言,男性比女性有更强的体格与体力,更适应繁重而费力的农耕生产。“艺”的初文,字形象人跪在地上双手栽种苗木之形,也反映出上古时期农耕生产的辛苦和艰难。 根据现在的人类学家研究,繁重的体力劳动会导致人的身高变矮,体质变弱。如果经历了三代,那么基因就会遗传下去了。英国考古发现,四五千年前的男性先民身高都不超过一米六,女性很少超过一米五的,就是因为长期从事繁重的农耕劳动。 也许这一基因遗传到了现代中国人身上,可能这就是黄种人的身高,普遍比白种人和黑种人矮的原因之一。农民们虽不及牧民和猎人那么强壮,但在维护部落利益上,一点都不含糊。因为只有战胜了申农氏部落,自己才能安安心心种地。 农民们没有自己的武器,但在大屋的广场附近,有一处兵器库。库里都是一些长矛,斧头一类的原始武器,这些武器都是平时族人替换下来的,也有一部分是新造的。这时候就派上大用场了,将这些武器派发给农民们,勉强可以组织起一支步兵军团。 兵员都聚齐了,熊宝却有了一丝忧虑。这些兵员当中,足足有一两成的人是新移民,其中有一些还是申农氏部落的新移民。让这些新移民调转枪头,去打原来的自己人,他们能心甘情愿吗?万一突然倒戈相向了,这可怎么办呐? 斗志昂扬的皓天,无意间看到了父亲脸上的愁容。于是上前关心,“父亲,您这是怎么了?部落即将开战,您看起来好像没信心啊!” 熊宝的嘴角悄然一笑,“我当然对族人有信心。可你也要看到,大屋前的这些人,有很多的新来的啊。”熊宝减轻了说话的声音,挥手示意皓天跟他进大屋里详谈。 到了大屋里,熊宝接着说:“这些申农氏部落的新人,会真的愿意和我们同生共死,去对付自己原来的族人吗?”皓天突然一愣,自己怎么没有父亲那么深谋远虑,能想到这一层。真应了那句俗话,姜还是老的辣啊。 慢慢的,聪慧的皓天回过神来,“父亲,我的确没想过这个问题。但是他们可是歃血为盟了啊,如果背弃誓言,那是要天诛地灭的啊。”熊宝还是十分担心,“那个时候,为了加入我们,不得不发毒誓。如果到了战场上,真刀真枪地干,还不知有多少变数啊。” “父亲,既然加入了我们。那就该一视同仁啊,况且他们也是在积极备战啊。这些年来,新人和族人相互通婚,早已血脉相连,融为一体了。我觉得他们值得信任,绝对不会反叛的。”皓天的一番言论让父亲稍微打消了一点顾虑。但熊宝还是说:“皓天,你说得有道理。但是防人之心不可无,你年轻气盛,不曾经历过有人背叛你,有些事你是不会明白的。” 皓天见父亲还是不放心,于是又想了一个对策。就是在士兵分配时,打破原先的建制,混合编制步兵军团。部落原来的体制就是,一旦爆发部落战争,平时的农民长就是战时的士官长。由于这些年几乎没有战争,这一体制也就延续下来了。 但为了防止新来的族人反叛,最重要的就是防止他们聚成一个兵团。一旦聚成一个兵团,所有人都是新移民,相当于割裂了和自己部落的联系。即使有些人不想反叛,一旦领头羊背叛,这些人也会像“羊群效应”一样,跟随背叛者一起倒戈。 皓天在编排步兵军团时,就巧妙地先将这些人甄别出来了,然后将一个新人安排到九个老人一起的队伍。如果他想反叛,也不是那九个人的对手。在决定部落命运的生死大战之前,皓天也只有先小人,后君子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4章 排练阵法 士卒们的编制规划好了,这时候就需要有一个好的统帅,好的军师,好的阵法,好的战略部署,好的天时地利人和然而,这些都要在短短一个月内不俗妥当,年轻的皓天再次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皓天将步兵军团的训练任务,交给了牧长老和猎长老,还有他们的下属。这些人虽也不是久经沙场的老兵,但教农民们一些简单的搏杀技巧,还是绰绰有余的。上古时期的步兵,主要武器就是矛和斧,这些武器的利刃还是是钢铁。真正成熟的炼钢技术,要到现代才发明。 帝鸿氏部落的族人们已经熟练地掌握了磨制石器的技能,能琢磨成较锋利的石质工具;同时也提高了用石质工具加工木器c骨器的技术,为制造兵器准备了工艺方面的条件。当时由生产工具转化成的兵器主要有:用于远射的木质或竹制的单体弓和装有石质或骨c角c蚌质箭镞的箭;用于扎刺的石矛或骨矛;用于劈砍的石斧c石钺;用于砸击的大木棒和石锤;用于勾砍的石戈;以及石质或骨c角质的匕首等。 此外,还有了原始的木弩,以及可以抛发石弹的“飞石索”等。为抗御敌方进攻性兵器的杀伤,已经使用了原始的防护装具,主要有竹c木和皮革制造的盾,以及用藤或皮革制造的原始甲c胄。还有一项是杀手锏——青铜兵器。这时候帝鸿氏部落已经进入了青铜时代,部落的土窑除了烧制瓷器和烧炭之外,还有炼制青铜的能力。 青铜时代,在考古学上是以使用青铜器为标志的人类文化发展的一个阶段。因为金属具有易腐蚀的特性,四五千年以上的青铜遗存发现往往为数不多。青铜时代必须具备这样一个特点:青铜器在人们的生产c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偶然地制造和使用青铜器的时代不能认定为青铜时代。帝鸿氏部落就是这么一个为数不多的青铜文明之一。 部落的武器虽然有石制的,骨制的,但已经有了相当数量的铜制兵器。这一发明,比那些北方的游牧部落不知道先进了多少年,这也是游牧部落不敢入侵帝鸿氏的原因之一。虽然申农氏部落也会炼制青铜兵器,但数量远远低于帝鸿氏。因为他们地处平原,铜矿资源很少。而帝鸿氏背靠铜山,矿石源源不绝。 皓天的部署是,将青铜兵器全部交给主力部队,也就是牧长老的骑兵和猎长老的先锋步兵们使用。其他的士兵则使用相对原始的石质和骨质武器。毕竟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能不能战胜申农氏,骑兵才是真正的主力。要知道申农氏部落原先就是被北方游牧部落的骑兵所败,皓天也把宝压在了骑兵身上。 所谓的阵法就是骑兵打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先进行第一波强势冲锋,希望能冲破申农氏的战阵。第二梯队是猎长老所率的步兵先锋,在骑兵之后,发动第二波攻击。第三梯队则是以农民为主的步兵军团,跟随第二梯队一起行动。第二梯队赢了就跟着他们冲锋,输了就和他们一起撤退。 巫长老率领的第四梯队在最后面压阵,渔长老所率的水军则在一侧的大河边上备战。计划中渔长老并不参加战斗,只有在受到威胁时,才能反击。因为这是为了战败后的逃亡做准备的,一旦部落战败。族人们就可以撤退到河岸边,乘坐独木舟逃亡大河上流。 这一个月来,渔长老既不动员,也不训练,而是奉了皓天的命令,加紧赶制独木舟。独木舟已经完全可以供全部落的族人乘坐了,开战的时候,族内的老弱病残就已经登上独木舟了。一旦失败了,部落逃往大河上游的故地,也许还有一线生机。 毕竟战争这东西,没人能说胜利就胜利。奉天承运的皓天也没有十足的把握,申农氏虽然衰落,但犹如百足大虫死而不僵。仍然拥有强大的实力和广阔的领土,部落人数也远在帝鸿氏之上。因此,不能不做两手准备,要知道rb人在发动甲午战争的时候,也是做了撤退计划的。小rb面对大清国时,还是十分忌惮的,万一与北洋舰队战争中失利,所有军队立即撤回本土,备战清国入侵。 在皓天的领导下,族人们按照这个阵法日夜操练。眼看大战之期即将临近,统帅的人选却还迟迟未定。五大长老都建议熊宝亲自挂帅,熊宝却想让皓天担任主帅。皓天虽然已经二十几岁了,但毕竟还是年轻,所以五大长老有点不太放心。双方就一直争执不下,还是决定不了主帅的人选。 虽然皓天能不能担任主帅,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日常的士兵训练,还是由皓天全权负责的,熊宝只是在一旁指导。熊宝的用意是让皓天担任主帅,如果赢了就可以立威,自己可以顺水推舟地把首领的王位传给他了。他对皓天还是很有信心的,因为这个孩子生来不凡,这次生死决战也应该由他来主导。 五大长老还是认为,两大部落的生死决战,部落首领应该亲自领军,才符合礼数啊。皓天对这个统帅也是有点想法的,毕竟少年得志,一路以来顺风顺水。相信自己可以带领族人,战胜申农氏部落,于是就在熊宝和五大长老面前毛遂自荐。 熊宝见了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儿子,也是十分欣慰,“好,不愧是我的儿子!我想让你担任统帅,能胜任吗?”皓天拍着胸脯说:“父亲,皓天必能战胜申农氏!”这时候巫长老站了出来,“首领,皓天毕竟年轻啊!”眼神中流露出一丝老者的担忧。大屋中,又开始了不停的争论。 眼见离开战没几天了,统帅却还在熊宝和皓天之间徘徊。这可是兵家大忌啊,统帅都不确定,军心肯定不稳,还没开战却先输了一阵。怎么办?熊宝的心中十分焦急,虽然他早想退位让贤,让皓天做这个部落首领。但是现在,他还是部落的首领,在族人中还是有很大的影响力。 最终在激励的争论中,熊宝突然想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法。上古时期的民主议事制度,往往能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类似于当今流行的头脑风暴法。头脑风暴法,主要由工作小组人员在正常融洽和不受任何限制的气氛中以会议形式进行讨论c座谈,打破常规,积极思考,畅所欲言,充分发表看法。 头脑风暴法出自“头脑风暴“一词。所谓头脑风暴(bra一st一rg)最早是精神病理学上的用语,指精神病患者的精神错乱状态而言的,如今转而为无限制的自由联想和讨论,其目的在于产生新观念或激发创新设想。 在群体决策中,由于群体成员心理相互作用影响,易屈于权威或大多数人意见,形成所谓的“群体思维”。群体思维削弱了群体的批判精神和创造力,损害了决策的质量。为了保证群体决策的创造性,提高决策质量,管理上发展了一系列改善群体决策的方法,头脑风暴法是较为典型的一个。 这个方法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主帅由熊宝担任,步兵先锋和步兵军团由皓天率领。皓天所率的队伍是人数最多的,也是最重要的一支生力军。骑兵统帅自然由牧长老担任,巫长老担任军师。 到了开战前一天,在熊宝的统领下,帝鸿氏部落浩浩荡荡地来到了泉野之边。所有士兵加起来足足有六千余人,安营扎寨下来,准备明早一战。对面的申农氏部落也都扎营了,按帐篷的数量来看,申农氏部落出动的人马,可能有八千余人。 这是一场上万人的上古大战,虽然比不上后来的一战二战,一场战役下来,动不动死伤上百万人。上古时期,人口数量较少,一般的战斗都只有几千人。像rb和一些欧洲小国,所谓的战役,长期都只有千余人的规模。所以说,这场战争可能意味着华夏史上的一场惨烈战争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5章 大战泉野 双方的战场——泉野,位于帝鸿氏部落和申农氏部落领地的交界地带。是一片开阔的平原地带,方便双方展开阵势来,大战一场。火羊当初选在这个地方开战,就是看中它的开阔。熊宝之所以答应在这里开战,不仅是适合开战,而且一旦战胜,就可以长驱直入。 开战前的那个晚上,双方的心里都没有底,皓天也是若有所思地望着月亮。毕竟年轻的皓天,从没经历过这么大规模的战争。由于睡不着,皓天就亲自替换了士兵,站在篝火堆旁放哨,防止申农氏部落偷袭。虽然上古时期的战争,一旦约定了交战时间地点,就不会再做偷袭这等低劣的勾当。 但是兵不厌诈,年轻的皓天也有着他老道的一面,任何时候都不要想当然。尤其是面对生死决战之时,必须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对面的申农氏部落营地,火羊也同样在营帐里走来走去。他的心里也没底,部落在北方游牧部落的侵扰下,被迫迁徙。没想到这里的帝鸿氏部落,也不是个软柿子,还把原来部落的故地都抢了。 走出了营帐,火羊看着帝鸿氏部落的篝火堆。按着篝火堆的数量来看,帝鸿氏部落的人数虽然比自己少,但也是旗鼓相当啊。这些年来,火羊为了申农氏部落也会尽兴尽力啊。奈何天命难违,部落一天天衰落,从原来的天下第一部落,沦落到被游牧部落抢劫。 火羊在战争上显然没有什么天赋,在和游牧部落的战争中屡战屡败,士气相对而言比较低落。一边的帝鸿氏部落,士气就很高昂了。一个个都像好斗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誓要跨过鸭绿江,将老美赶回老家去。 难熬的夜晚终于过去了,第二天早上,天一亮双方就都起床了。皓天到了深夜3点过后,才回去补了个回笼觉。因为这个时间段是人最放松警惕的时候,现代的小偷一般都是选择这个时间点溜门撬锁的。其实他是多心了,火羊也是一个仁德之人,断然不会做这种有违信义之事。也许是因为火羊过于仁弱,缺乏铁腕手段,才导致了部族的衰落。 双方安安稳稳地吃完早饭,在泉野两侧摆开了阵势。按照原定计划,帝鸿氏部落的战阵逐渐摆开。打头的是牧长老率领的千余名勇敢骑兵,随后是猎长老的近千名步兵先锋,中间是皓天统帅的两千五百人的中军。压阵的是首领熊宝,带领着五百名巫家子弟兵。岸边的渔长老,独木舟上载着千名后备力量。 申农氏部落的阵势也和帝鸿氏差不多,首领火羊坐镇中央,指挥全局。打头的也是骑兵,骑兵比帝鸿氏少,大概只有五六百人。骑兵的后面也是步兵,不过这些步兵都是专业的弓弩手,当初打游牧部落就是全靠这些人,大军才能全身而退。弓弩手的周围都是重甲步兵,负责保护弓弩手的安全,还有就是策应前后左右,人数有七八百人。 重甲步兵背后,就是和帝鸿氏一样的普通步兵了,有四千余人。还有千把人的水军,和帝鸿氏部落在大河上对峙。与帝鸿氏部落不同的是,申农氏水军所乘的是竹筏或者木筏,比起来小很多。 待到双方摆好了战阵,战争一触即发。古代的战争并不像如今电视剧所演绎的那样,两个武将先上阵对打,一决胜负,底下士兵再往前冲。老祖宗如果真是这样打仗的,那估计就没有现在的我们了。让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中的经典桥段了。 关云长温酒咱华雄,三英战吕布,斩颜良诛文丑,过五关斩六将。在罗贯中的笔下,一个盖世英雄被塑造得让人无比敬仰。尤其是翻拍的电视剧,更将这种英雄情结演绎得淋漓尽致。导致了人们潜意识中,就是认为古代的战争就是这个模式的。 其实这种模式大概只适合于流氓和黑社会的打架斗殴,群架中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真正的战争远比人们想象中的,要残酷许多,根本不是靠武将的一人之力就能决定胜负的,而是天时地利人和等多因素的集合。甚至有的时候,还需要靠那一丝小小的运气。司马懿大军被围困于上方谷中时,就是靠天降大雨才摆脱困境的。 虽然武将不会单独上前冲锋,但是电视剧中的战前动员,还是会进行的。双方都做了一些简单的战前鼓励,打打鸡血,一会儿冲锋的时候好更有底气。甚至在11世纪一16世纪的印加帝国,就是在帝国扩张的时期,他们会在军队攻城略地的前,给他们服用玛咖,以保持军队拥有强大的战斗力。 而在攻下后,则禁止士兵食用玛咖,这是因为玛咖可以增强,提高性能力,这个指令是为了保护被攻破的部落女性不受到骚扰。从这点来讲,玛咖对于印加帝国的强大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玛咖也是印加军队战斗力的保证。虽然对玛咖的这种神奇功效,很多人都提出了质疑,现在热度也冷了下来。但不得不说,这种服用兴奋剂的打鸡血手段,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当然,华夏大地上那时还没有这种“神奇的植物”。打鸡血,也只能通过语言的方式来进行。动员的方式也是比较老套的,就像电影金像奖的领奖嘉宾,“首先,我要谢谢我的父母。因为他们一直在我身边,支持我。另外,我要谢谢我的老公,因为他一直默默地支持我。所以我的这个奖,有一半是他的。” 上古时代可没有现在这么煽情,遍地都是披着羊皮的毒鸡汤;也没有那么多道貌岸然,堂而皇之的说话。熊宝和火羊也只是发表了一些简单的鼓舞之语,大意就是为了自己和部落,今天大家要决一死战。 演讲完毕,双方吹响了战斗的号角。牧长老一马当先,率领骑兵向申农氏部落的阵地猛冲。这些繁琐的礼节,他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只希望痛痛快快地打一场,打赢了这一仗,好回到自己的新领地。申农氏部落的骑兵,也在战将的带领下冲了过来。 骑兵的速度很快,不一会儿,双方就交上火了,一时间打得难解难分。那时候马镫还没有发明,双脚没有着力点,所以对骑手的要求很高。能成为骑兵的,都是部落中的精锐,这些人胶着在一起,互相厮打着。双方所使用的兵器,主要是青铜短剑。当时马刀还没被发明,铜剑也比较短,对敌人的杀伤较为有限。 正因为如此,虽然帝鸿氏部落的骑兵人数较神农氏多,但迟迟不能突破申农氏的防线。北方游牧民族,当时之所以能够战胜申农氏。因为他们全都是骑兵,而且从申农氏部落的侧翼迅速包抄,才采取了小胜。帝鸿氏和申农氏的军队构成,大同小异,所以谁都没有绝对优势。 靠着牧长老们的拼死搏杀,帝鸿氏部落才稍稍占据了上风。这时候,皓天命令步兵先锋发动第二波攻击。在猎长老的率领下,士兵们迅速支援骑兵部队。这时候,申农氏的弓弩手在重甲步兵的保护下,也来到了交战地带。弓弩手主要以弓箭为主,弩虽然已经发明了,但是制作和使用都没有弓箭普及。 弓弩手们,先是拉满弓,向前四十五度角,射了一波定位箭。这波的箭雨,就让帝鸿氏部落伤亡几十人。看到箭的射程,有效杀伤了敌军,而且还伤不到自己的骑兵。弓弩手的指挥官,开始命令弓弩手们连续放箭。在更猛烈的箭雨下,牧长老的骑兵部队受到了重大威胁。不仅要面临敌方的青铜短剑,还要时时闪躲从天而降的羽箭。 猎长老用盾牌挡着飞来的羽箭,冲到了牧长老的骑兵后面。见双方骑兵打得不可开交,猎长老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是帮助牧长老攻击骑兵呢,还是绕过胶着的前线,攻入弓弩手的阵地?就在猎长老犹豫之际,听到了皓天吹来的进攻号角。 皓天果然有军事天赋,看到猎长老的犹豫,果断下令进攻。有一句话讲得好,“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战国四君子之一的春申君黄歇,就是死于自己当初的优柔寡断。牧长老那边已经打得难解难分,猎长老再陷进去也无济于事,反而会添乱,让牧长老束手束脚。 这时的猎长老,应该绕过骑兵,直入敌后,解决掉申农氏的弓弩手。猎长老带着士兵们,小心翼翼地绕过骑兵的战场,来到了弓弩手的阵地。首先要面对的就是那些重甲步兵,这些步兵们都穿着厚厚的竹木铠甲,全身包裹得严严实实,只漏出两个眼睛。手持长矛迎战敌人,类似于中世纪欧洲的重甲骑士,只不过骑士穿的是铁甲,他们穿着竹木甲。 猎长老的士兵所带的武器主要是斧头,防御的就一块木盾牌。双方立即交上了手,在斧头的砍砸下,重甲步兵的竹木甲显然没有那么好的防护力。外围很快就要被猎长老突破了,弓箭手不得不往后撤。这还要怪当时的铠甲,竹木怎么可能会有很好的防护能力呢? 而且穿上这铠甲,行动会非常笨拙,根本不是帝鸿氏经验丰富猎人的对手。其实这种铠甲的主要作用,是用来防御对方射来的箭。当时的箭头很多都是骨质c石质的,青铜箭头较少,而且当时弓弩射程短,力量小,竹木甲对这种箭的防御还是很好的。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6章 众望所归 猎长老率兵即将冲破弓弩手的阵地,火羊坐不住了,命令全族所有士兵冲锋。一时间,申农氏后方的四千余步兵都压了上来。可是这时弓箭手都退了下来,步兵们却都上阵了,两股兵马乱做一团。好不容易步兵冲到了前面,和猎长老开始交战。可是弓弩手已经退到了后方,帝鸿氏的人都在箭射程的杀伤半径之外了。 瞅准了这一战机,皓天率领步兵军团冲锋。牧长老也突破了骑兵的防线,开始冲入申农氏的阵地中厮杀。在帝鸿氏步兵的攻击下,申农氏“劫后余生”的骑兵全部被包围。最后无一幸免,部分被杀,大部分被俘虏。熊宝看见这一战况,也坐不住了,兴奋得亲自率领压阵的士兵们上了前线。 在帝鸿氏凌厉的攻势下,失去了骑兵,又没有弓箭手进行活力支援的情况下,申农氏的战败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帝鸿氏的士气大振,以摧枯拉朽之势,突破了申农氏的一道道防线。火羊心中已经有数了,败局已定,此时再耗下去只会让部落蒙受更大的损失。 火羊命令吹响号角,发出了撤退的信号。前线的族人一听这声音,也是立马脚底抹油,赶紧撤退,毕竟这场战争几乎没有胜算了。大河上的筏子,和帝鸿氏部落一样,也是神农氏撤退的工具。帝鸿氏可以撤退到大河上游,申农氏也可以撤退到大河下流啊! 一部分跑的慢的,都被帝鸿氏俘虏了。跑得快的,大部分登上了筏子,在水军的掩护下撤退。还有一部分脚力强悍的,堪比神行太保戴宗的,选择了化整为零,四散而逃。毕竟帝鸿氏的骑兵数量有限,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他们全部抓住。 看到对方水军准备逃跑,渔长老率领的水军准备乘胜追击。毕竟他们待在船上一动不动,看着自己的族人拼死搏杀,不免心中有愧。准备这个时候杀敌立功。皓天却向水军,发出了撤退的号角声,同时也命令穷寇莫追,所有人接下来的任务是打扫战场,救治伤员。 为什么皓天会下令停止追击呢?因为皓天深刻地明白,战争的目的是以最少的伤亡,换取最大的利益。自己的部落已经赢了,申农氏的土地必然牢牢掌握在手中了。而且部落的将士伤亡也不小,再打下去,即使获得全胜,那也是惨胜啊! 战后自然就是打扫战场了,打扫战场时也必须打起十二分精神。抗日神剧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八路军正忙着捡地上的枪支弹药。这时候,受伤的日军士兵突然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开枪射向男主角。恰巧就在这个千钧一发的时刻,女二号挺身而出,替男主挡了子弹。 男主自然是不能死的,女二号的存在,会发展成为三角恋。所以女二号最好的结局就是,为了男主而无私牺牲,让男主好和女一号继续发展下面的剧情。这也是很多琼瑶剧中的狗血桥段,已经成了影视剧的固定套路。然而真实的战争清理,和电视剧中一样危险。受伤的敌人的确有可能在死人堆下面,一旦有机会爬出来,还是会做困兽之斗的。 所以皓天不敢马虎大意,亲自率领士兵们打扫战场。结果还真在死人堆里,发现了几十个受伤的士兵,既有帝鸿氏部落的,也有申农氏部落的。申农氏部落的几个伤的轻的,还是决定和帝鸿氏拼死一战。最后寡不敌众,都被帝鸿氏部落所俘虏。 那时的冷兵器时代,还没有光荣弹这玩意儿,可以为了祖国,慷慨赴死。也不会像汉代的士兵那样自杀,因为汉朝法律规定,叛国投降者,全家都要被族灭。为了不连累家乡的亲人,被围困的士兵们在绝望时,为了避免被俘,大多数都会选择自尽。实在是可悲可叹啊! 李广的孙子李陵,就是被匈奴的围困,最后无奈的投降了。自汉武帝开战以来,李陵是第一个投降的将军。于是大怒,将李陵家夷三族。司马迁为李陵辩解,惨遭宫刑。李陵本来认为汉武帝能体谅自己,自己假意投降,日后能重回汉朝,继续报效祖国,但是等来的却是李家被夷三族的消息。李陵心灰意冷,选择留在了匈奴,而汉武帝死后,李陵还是选择待在匈奴。二十多年后,李陵死在了异国他乡。 上古时期的人们没有这样的家国情节,士兵们大致和美军的观念差不多。平时打仗时要尽力而为,实在被围困得弹尽粮绝时,就应该投降。而不是做无谓的抵抗,因为自己已经尽力了,失败是上天注定的。有心杀贼,无力回天,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所以美军也不会因为投降而感到羞愧,也不会像国人那样,那么鄙视俘虏。 打扫完了战场,拾起了遗落在战场上的武器盔甲之类的物件。战场上可谓是一片狼藉,乌鸦嘎嘎地叫着。秃鹰已经盘旋在了泉野上空,想乘人走后,伺机啃食尸体。皓天自然不会让同伴的尸体,被秃鹫祸害,命令弓箭手看见秃鹫就射。秃鹫也是有灵性的,见有箭射来,盘旋到了高空。 处理族人尸体的过程中,甚至发现有的士兵和申农氏部落的人,纠缠在了一起,死后也难解难分了。一群人废了好大的劲,才将两具尸体分开。由于人死后,尸体就会变得僵硬,所以生前的打斗姿势才会更紧。甚至有传说,人死后,如果心中还有怨气,会久久不能消散,淤积尸身之中,会变成僵尸,为祸四方。 对于敌方的尸首,皓天也是表现出了他仁德的一面。决定将申农氏部落的尸体全都送回去,而不是把他们都扔进大河里喂鱼。因为早在上古时代,中华文明已经讲究入土为安了。现代的考古发现,最早七八千年前,就已经发现了原始的墓葬群。这些墓葬群,大多是一个部族的集体坟墓,就像还没有实行土葬前的家族墓地。 申农氏部落扔下的尸体,足有一千多具。皓天也是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才将他们和自己部落的尸体区分开来。帝鸿氏的伤亡也不小,尸体有七八百具。战争是残酷的,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啊。受苦受难的,还是我们这些个平头老百姓啊。父亲失去了儿子,母亲失去了儿子,妻子失去了丈夫,孩子失去了父亲!一个个小家庭,因为一场大战,而变得支离破碎。 虽然尸横遍野,但帝鸿氏还俘虏了不少申农氏的士兵。还未战死的两三百精锐骑兵,全部被俘。重甲步兵来不及撤退,四五百人被俘。这就是厚重铠甲的代价,换来了良好的防护性能,却丧失了机动灵活性。还俘虏了几十个步兵和十几个弓弩手,加起来有八百余人。算起来,和帝鸿氏部落战死的人数差不多。如果这群俘虏肯归顺,那么部落的损失还能挽回。 皓天用马车将自己战友的尸体,拉回部落,好让他们的亲人认领,也能早点入土为安。将申农氏部落的尸体,都搬上独木舟,足足装满了二十四艘独木舟。搬运尸体的过程中,尸体流出的血,慢慢地滴落到了大河中。孕育中华文明的母亲河,第一次尝到了子女们的血泪,有了一丝血红。 选了二十四个年龄最小的俘虏,让他们驾驶独木舟,载着尸体回家。临行前,皓天在羊皮上写了一封书信,让那些俘虏带回去给首领火羊。俘虏们劫后余生,还被释放了,年轻人赶紧驾着独木舟回去了。皓天也用马车运完了尸体,其他俘虏也都被押回部落了。泉野的战场上,只留下稀稀落落的鲜红血迹,开始变成暗红色,还有就是鸦叫的聒噪声。 回到了部落,熊宝和皓天并没有选择庆祝胜利,而是去抚恤牺牲将士的遗属。这些家庭的亲人们,自然是痛哭流涕,悲伤欲绝。此时的部落首领和王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会像现在的领导那么煽情。他们所能做的,就是来点实实在在的粮食,每户阵亡的家庭,都能从大屋的粮仓里领到一年的粮食。 巫长老也会亲自为这些英烈举行丧礼,超度亡魂,好让他们的灵魂早日升天。在史料的记载中,招魂的仪式起源非常早。周代的一些文献中就说,死者亲属要从前方升屋去招魂,手拿死者的衣服面北呼叫。如果死者是男的,就呼名呼字,连呼三声,以期望死者的魂魄返回于衣,然后从屋的后面下来,把衣服敷在死者的身上,这件衣服又叫做“腹衣服”。 这件“衣服”被人所穿着,染上了人的肌肤香泽,有着“肉体”和“气息”的双重联系。魂魄也许会被它所吸引,依着熟悉的味道或形状而归附回来。据说过去的傣族,几乎家家都准备着叫魂的“魂箩”,招魂的时候,就把死者生前的衣服装在竹箩里,放上白米和白线,表示要把灵魂提回来。 安排好了牺牲族人的后事,首领熊宝决定传位给自己的儿子皓天。皓天通过在战争中的出色指挥,加上之前的功绩,已经在族人中树立了很大威望。熊宝觉得是时候退位了,五大长老也表示赞同。一般意义上,首领的位子都是父死子继的,或者是兄终弟及的。还从没没有父亲在位时,传位给儿子,自己做“太上皇”的 熊宝传位于皓天,可谓是开天辟地的举动。五大长老觉得应该获得族人们的同意,皓天有所推辞,认为父亲才是真正的首领。可是熊宝坚持传位,以自己身体抱恙为由,将政务全权交给皓天,自己游山玩水去了。 族人们知道了皓天要即位的消息,也纷纷表示同意,几乎没有人反对。皓天也不好意思在推辞,于是在巫长老的主导下,决定选择良辰吉日,正式登基为首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7章 再战火羊 在准备登基大典的日子里,皓天再做那些申农氏战俘的思想工作。战俘这个问题,自人类有史以来,一直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中国历史上最惨烈的屠杀战俘之役,就是战国时期的长平之战。 昭王四十七年(公元前260年),秦派左庶长王龅攻韩,夺取上党。上党的百姓纷纷逃往赵国,赵驻兵于长平(今sx省gp市长平村),以便镇抚上党之民。赵括军队大败。四十万士兵投降白起。白起使诈,把赵降卒全部坑杀,只留下二百四十个小兵回赵国报信。 战争经过:强大的秦国不断通过战争,兼并东方各国。其第一目标便是邻近的韩国。公元前264年,即赵孝成王二年,秦军伐韩野王。野王降秦,上党道绝,韩国上下大为恐慌,议献上党以息秦兵,郡守冯亭不愿入秦,遂派使者向赵请降,赵王欣然接受上党。秦君震怒,命左庶长王龁率军再攻上党。秦军向东进攻,赵王派老将廉颇镇守长平。秦军不断挑战,廉颇坚守不出,双方长久相持。 秦军散布廉颇要谋反的谣言,目的是让赵王换掉廉颇。赵王果然上当,派赵括来代替廉颇。赵括只懂得纸上谈兵,没有多少实战的经验,轻敌出击。秦国将领白起设伏兵包围赵括军队,并截断赵军粮道,昭襄王亲至河内,悉发成年男子到长平助战,赵军被围困四十六天,草粮断绝,拼死突围,马服子赵括被射死,白起收赵降兵四十余万,白起认为赵兵不忠,夜里坑杀之,赵国继而衰落。 虽然近年来,有学者提出赵军被坑杀的人数,可能没有四十六万那么多,估算下来应该是十万人左右的规模。但是现在的长平之地,经常可以在田间地头,发现骷髅碎骨。可见万人坑中的战俘,人数之多,在中国历史上可谓是空前的,至于能不能绝后,还未可知。毕竟,人类很少从历史中吸取教训,很多事情只是简单的重复,历史也在不停地重演。 上古大圣帝鸿氏皓天,断然不会像“杀神”白起那样坑杀俘虏的。远古的时候,中华大地还算是一片无邪的净土,相当于《圣经》中所描述的伊甸园时期。人类如果没有伊甸园的孕育,可能会从地球的漫漫历史长河中消失。虽然偶有战争,但大部分时候,人与人之间,部落与部落之间,还是和平共处的。 对待这几百名战俘,皓天也是以礼相待的。虽不是好吃好喝的供着,像解放军那么优待俘虏。就像北平和平解放时,傅作义将军率二十万国军投降。对待这些投诚国军,上头命令善待,吃饭就到饭店款待,吃饭了还能领到两个苹果。普通的解放军战士却只能吃窝窝头。申农氏的战俘们,虽不及傅作义的部下那么幸运,但这些人还是能吃上口饱饭的。 有人可能会说了,为什么不杀了这些战俘?留着他们浪费部落的粮食,岂不可惜了。这个想法是不可取的,杀害投降的战俘,中国历代以来,都认为是非常不吉利的。就拿“杀神”白起来说,手上沾满了赵国降卒的鲜血,最后却被自己效忠的秦国国君赐死。善恶到头终有报,苍天究竟饶过谁?连被欧洲人成为“上帝之鞭”的一代天骄,杀俘无数的成吉思汗最后也死于西夏人的毒箭。 况且上古时代,人口基数较少,人力资源也是一种极其宝贵的资源。可不像现在的大学生,满大街都是,很多找不到工作,只能待在家里。因为一出去找工作,到处都是骗子公司,各种套路让人防不胜防,搞不好还被骗个几万块钱的。每个部落都像发展壮大,吸引人才是关键,就像现在各个城市爆发的抢人大战一样。中国的历史一贯如此,哪个地方人越多,那么这个城市就越发达,现在也是一样,可能今后还会是如此。 用战俘来祭祀神灵!对不起,这是商朝人的做法。商朝王后妇好墓附近,发现了后冈祭祀坑。从坑中的人骨及器物的埋葬方式看,此坑应是与某种祭祀仪式有关的祭祀坑。坑中所埋死者,就是用于祭祀的人牲,联系烧焦的丝麻织物看,此坑有可能是商代每年一次祭祀活动的遗迹。和商朝人有着某种神秘联系的美洲印第安人,也有着用活人来祭祀太阳神的习俗。 皓天的帝鸿氏部落可没有这么残忍,部落虽然崇拜天地c神灵c祖先,但一般都用牛c羊c猪这三牲来祭祀。这个习俗一直流传到了今天,已经有了一些改良创新。有的地方改用鸡和鱼替代牛羊,因为这两者相对于昂贵的牛羊肉来说,更加便宜。但是公祭人文初祖时,还是会杀整头的牛c羊c猪,来当供品。 战俘的一般结局,都是被新部落收为己用,这可是为部落增加了许多壮劳力啊。这些个战俘,可都是青壮年啊,身体都是很健康的,要不然也不能够上阵杀敌啊。在其他很多部落中,尤其是北方游牧部落,战俘或者欠债无法偿还者,基本上都会成为奴隶,供上层贵族所驱使。 欠钱不还会成为债务奴隶,不知道现在那些欠了几个亿的老赖作何感想。这些个大老赖们着实应该感谢新中国啊,若让他们穿越回上古时代,欠债不还的结果可就是主人们无情的皮鞭了。希望时光穿越技术早点获得突破,既让那些喜欢穿越剧的粉丝美梦成真。也好让这些老赖穿越到上古时代,体验一下奴隶生活,回来估计就不敢再赖了。 奴隶制在帝鸿氏部落可不怎么流行,上古大圣皓天所在的部落,还是比较文明的。基本上的族人都是自由人,虽然有些人依附于贵族,但他们不是贵族的奴仆,和普通人一样都有人权。除了极少数作恶多端之徒,会被当做奴隶,从事无人肯干的,又脏又苦又累的活儿。 申农氏部落的战俘,显然不是大奸大恶之人。所以皓天采取的策略是招降,派那些原来申农氏的新移民去劝降。皓天也亲自去劝过几次,刚开始这些人还是不肯投降的。毕竟申农氏部落对他们有很大的血缘纽带,而且申农氏曾经辉煌过。就像很多的没落贵族一样,依然是非分傲娇,却没有什么实力。 但是经不住皓天的软磨硬泡,最后还是被他的诚意所打动,全体归顺了帝鸿氏。古时的人们,其实国家的情怀并不是很重,民族的真正形成也是在近代以后。所以投靠异族并是不非常丢人的事,再说了,上古时期,中国人的“面子”还没有彻底成型。 归化的这些人中,可有不少的能工巧匠。比如说弩手,原来的帝鸿氏只有弓箭手,并没有发明弩这一先进的远射武器。要知道后来的步枪,其实就是根据弩的原型,一步步发明出来的,两者的联系非常紧密。甚至在现代的反恐作战中,悄无声息的弩箭,会给恐怖分子以致命一击。 还有那些懂得制造重型防护铠甲的匠人,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结束了帝鸿氏没有重型护甲的历史。大部分的农民都分配了土地,好让他们融入农长老的社群。那些骑兵,则跟着牧长老,到了新的土地上放牧。对他们来说,那曾经是申农氏部落的固有领土。 申农氏部落那头,火羊还是沉浸在在失败的伤感之中。部落又一次遭受了重大挫折,可谓是前途堪忧啊!看着独木舟上运回来的尸体,火羊不由得老泪纵横,泣不成声。从逃回的族人手中,拿到了皓天的羊皮书信。信的大意就是,帝鸿氏并不是要抢申农氏的领土,他们并不知那块荒地曾是申农氏的。 而且是火羊率先挑起的战争,错不在他们。接下来两个部落应该重归于好,消弭兵祸,让两个部落的平民过上太平日子。火羊看了这封信,很是气愤,被一个年轻人数落了一通。实在是可耻,要知道他号令天下的时候,皓天还没有出世呢! 失去了理智,火羊决定再战帝鸿氏。话说这个上古大圣在军事上,真的是输得一塌糊涂。这也难怪,有的人作为艺术家,那是很有才华的。如果当了皇帝,那就一样也不行了。就拿中国历史上有名的词中之帝——李煜来说吧,他写的“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明月中”的确实非常的有情调。但作为南唐后主就比较悲哀了,先是国破,全家被赵匡胤掠到了汴京。再是家亡,连自己的妻子小周后都保不住,被赵光义多次强行临幸。最后的结局,自然是在忧忿中郁郁而终。 风水轮流转,报应到了赵光义的后人身上。靖康之耻,徽钦二宗被俘,妃嫔c公主c宫娥大部分被金兵所掳,押到了五国城。可谓是亘古未有之浩劫,华夏史上抹之不去的巨大污点。从此刻起,宋朝的灭亡,几乎就是注定的。话说那位被俘的宋徽宗,当皇帝不行,最后客死异乡。但是写毛笔字可是一绝啊,所创的瘦金体至今还在使用。众所周知的宋体,很多就是根据他的字体,演化而来的。 这些帝王,只因错投了胎啊。如果他们出生在平常人家,那么会在艺术上会有更深的造诣。像这类人,其实只适合做丞相c幕僚长c参谋c军师这样的角色。可以做公司的总经理,但是当董事长就不行了。很明显,火羊就是属于这一类的君主。他与帝鸿氏部落的第二次大战,恐怕又是凶多吉少了 (本章完) 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 正文 第28章 战车雄风 帝鸿氏部落再次受到了申农氏部落的战书,交战地点不再是泉野,而是申农氏的故地。火羊这次的战略只是夺回故土而已,申农氏已经不再有吞并帝鸿氏的实力了。这一点他心中还是十分清楚的,精锐骑兵全军覆没,短时间内根本不可能在组织起来。 但是夺回北方故土,还是值得尝试一下的。毕竟他们对故土的地形很熟悉,还是占据了所谓的地利。天时不好说,还是约定在一月之后,倒时才知天意如何!人和方面,部落遭受惨败,伤亡惨重。正所谓哀兵必胜,况且族人也都像夺回故土,在人和这方面还是有优势的。 皓天的登基大典,看来是得推迟了。又得全力备战,一月之后再决雌雄。熊宝为了传位给皓天,索性撂挑子不干了。假装到四处去游山玩水,其实也是为了抚恤那些阵亡将士的家属,为皓天的继位做准备。听到了火羊再次约战的消息,还是决定不会大屋,让皓天独立领导五大长老。 五大长老们见了火羊的战书,都有点不以为意。帝鸿氏部落在上一次战役中,虽然伤亡不小,但也是以少胜多,大败申农氏。现在帝鸿氏的军事实力,已经大大超过了申农氏了。牧长老甚至想当然地认为,光靠自己率领的骑兵,就可以打得申农氏满地找牙。 年轻的首领,这时候却表示的非常冷静。泉野一战,自己部落的损失不小。但从这一点来看,申农氏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而且他们的科技还很发达,从俘虏那里学来的弩还难以进行量产。那些重甲,自己部落的箭头,在近距离也无法射穿。所以皓天提醒大家不可骄傲自满,疏忽大意,要知道骄兵必败啊。 在人和这方面,帝鸿氏可能先输了一阵。皓天的策略是,总结上次战役的经验教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人类的科技正是在一代代人的积累中,才有了今天这样的高度。泉野一战,牧长老的骑兵,在第一波冲锋中,未能突破敌军的防线。在僵持不下中,才导致了族人的严重伤亡。 怎么才能在第一波冲击中,就能突破敌军的防线呢?几天来,皓天都在和牧长老c猎长老,彻夜长谈。牧长老显然是信心爆膨,认为在他的率领之下,定将申农氏一举击溃。猎长老也是很有信心的,上次申农氏的重甲,在他的斧头面前,也禁不起几次重击。 对于这两位长老的迷之自信,皓天还是不敢掉以轻心的。一方面再次整军备战,少数受轻伤的族人们又回到了队伍之中。一方面,皓天还在思索着一种强有力的突击方式。因为只有一场迅速而有效的战斗,才能将双方的伤亡降到最低。毕竟上古时代的人,可精贵着呢! 这天上午,皓天正在广场上视察士兵的操练。这时候几辆运送粮草的马车,从粮库中出来,前往交战地。正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几千年来,中国的战争,几乎都要事先准备很长时间的粮草,这也是至今困扰着我军的一大后勤难题。皓天的注意力显然不在粮草问题上,这几年的粮食富裕很多。 关注的是那几辆马车,“对!马车!就是马车!”皓天想到了用马车作为一种武器,搭载士兵冲锋陷阵。这在世界战争史上是一大创举,后来的坦克也是根据战车发展而来的。既然他发明的马车可以用来运粮食,载人远行。那么马车同样可以用来作战,士兵可以登上马车作战。 皓天马上调来了几辆马车,开始改良成为战车。刚开始的尝试,可谓是碰了一鼻子灰。马车太重了,速度太慢,根本不足以构成冲击力。所以皓天对车轮进行了很大的改良,原来的车轮就是一款圆木片。现在把它镂空,除了中间的同心圆,只留下五根木条连接。既想一个五角星,也像太阳发光发亮的样子,既轻巧又美观。 减重后的马车,速度显然快了很多。但还是比较迟缓的,一匹马的力量毕竟有限。于是皓天用了两匹马来拉车。速度明显快了很多,用三匹马或四匹马来拉,速度就更快了。但马的数量有限,帝鸿氏也不是北方的游牧部落,人人都能骑马上阵。甚至在《史记》当中,匈奴的骑兵军团,马的颜色都是一样的。可想而知,他们养马的数量之巨。 两匹马来拉的战车,虽然勉强能上阵杀敌,但还缺乏一股灵巧。尤其是在转向的时候,对驾驭技术要求很高。这一问题,在皓天督造军队储水用的陶器时,根据制陶用的陶轮,巧妙的解决了。 陶轮是指一种可旋转的台面,陶壶以及其他陶制容器可以在上面转动成型。最简单的陶轮是脚踏陶轮。开动时陶工一只脚均匀地踩动一个碟形的物体或一根曲柄,以保持旋盘转动。电动陶轮也常被使用,转速可以自由调节。陶轮出现于古埃及和古代中国,一直使用至今。尽管在商业陶瓷生产中,除了制造大型缸瓦器仍要用到它之外,已基本不再使用了,但它仍然是陶瓷艺术家的基本工具之一。 皓天巧妙地根据陶轮的原理,改良了马车的车轴,让马车变得更加地灵活。再在马车的前面,加上一块防护用的拱形木板,战车初具雏形了。两匹马,一辆车,加上两个人。这两个人当中,一人当然是负责驾车,相对于今天的坦克司机。于是在部落中,一场征召马车夫的运动,浩浩荡荡地展开了。 征召的人当中,还有不少老者。这些个老者,对于上阵杀敌,还都十分踊跃。但由于年事已高,没气力跟敌人搏杀,只好留在部落后方。现在有了这个机会,老者们都不肯放弃。自从皓天发明马车以来,马车受到了老人和妇女们的追捧。造一辆车,成本也不高,老人们对骑马也都有心无力。马车慢慢成为大众化的交通工具,老人们的驾车技巧也慢慢娴熟起来。车祸事故,刚开始还真出过几次,现在是压根没了。毕竟当时民风淳朴,还没有玩酒驾嘞! 对这些老人,皓天也不好意思拒绝。熟练的马车夫也难找,再说马车夫也不是主角,只需要驾车就行了。就让他们都加入了战车分队,战车的主角自然是战车上的另一名突击手。突击手的首选,自然是弓弩手。那到底选弓手,还是弩手呢?当时的弩还很原始,射程跟弓也差不多,但是速度比弓慢。所以皓天选了弓箭手担任突击手,进行了第一轮演习。 首轮演习,战车冲锋时,弓箭手时刻都在放箭。十几辆战车,一起放箭的威力不可小觑。对面扎的稻草人身上,都有了密密麻麻的羽箭了。皓天对演习的结果比较满意,相信这一波冲击之下,申农氏的防线肯定土崩瓦解。 战车除了远距离的弓箭手,近距离作战也是非常必要的。除了弓箭手,皓天还让士兵用其他短兵器,进行演习。在演习过程中,发现原有的短兵器根本够不着稻草人。骑兵的青铜短剑不行,斧钺也不行,都太短了。猎人的长矛虽然可以刺到稻草人,但是一插进稻草人,就拔不出来了。 亟需一种新式武器,来搭配新发明的战车。这种武器就是——戈,一种在先秦时期主要用于勾c啄的格斗兵器。流行于商至汉代。是皓天受的石镰c骨镰或陶镰的启发而发明的,原为长柄,平头,刃在下边,可横击,又可用于勾杀。后因作战需要和使用方式不同,戈便分为长c中c短3种。商代已经有了铜戈,直到秦代作战时仍用戈。一般长戈用于车战,短戈用于步兵。戈的击法主要有勾挂c扎挑等。 时间已经所剩无几,皓天也是日夜都在操练这种新式武器。估计这样的武器,在上古时代,相当于是直升机这样的步兵杀手。但是短短的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战车能否形成有限的战斗力。这还是一个未知数,虽然演习的效果非常之好,稻草人在第一次冲锋中就全军覆没了。 所以皓天在派兵布阵时,还是保留了大量的骑兵。战车分队打头,分为两列。第一列是弓箭手的战车,发起远距离打击。第二列是戈手,在接触敌军时,近距离攻战。战车之后,是猎长老率领的主力骑兵,其他部署不变。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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