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地狱之殇 > 正文 第13章 血脉圣殿
    但丁漫无目的地在空旷的荒原上行走。

    他并没有什么茫然失措的感觉,至少他现在已经知道了自己的大方向——一路往上杀就好。

    所以但丁现在很放松,甚至有些惬意。杀人,对于但丁来说,谈不上享受,也谈不上煎熬。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杀人变成了最让自己放心的事情,死亡变成了最能够接受的结果。但丁整理着左臂的绷带,偶尔抬头看一眼紫色的太阳。

    偶尔有不长眼的成年血兽和刺犬部落来骚扰他,也只不过是一拳或者多几拳的事情。但丁很享受现在的时光,什么也不用想,只需要用拳头和死亡说话。

    无视空气中尘土里的“撕裂”给自己带来的轻微伤害,一阵轻微的咳嗽后,但丁看到了荒原之上的一个小黑点。

    这片荒原是那么的广阔,也是那么的荒芜空旷,举目看去永远只是无尽的土地和紫日的光芒,走得久了,但丁会产生一种错觉,自己会不会就在这里走不出去了。但丁的意志力无疑是非常强悍的,但是空间的寂寥总会让人产生种种的错觉。

    于是,当但丁看到那个黑点的时候,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冲动:我要到那里去看看,无论迎接自己的是什么,都无法阻拦自己。就像是沙漠中的旅人看到了虚幻的蜃楼,哪怕失去所有的水分和生机,也会毫不犹豫的奔向那里。

    但丁的脚程很快,那个黑点也不是什么蜃楼,于是他很快就到了那个黑店的面前,看清了黑点的全貌。

    那是一座二层小楼,就是那种很普遍的小楼,那种在有些地方随处可见的小楼,那种恨不得写上“本店只有浊酒和壮汉”的小楼。可是这里是地狱,这里是充斥着罪恶和厮杀的地狱,这里是游荡着魂兽和恶魔的荒原,但是这座小楼就这么直挺挺地站在这里,仿佛从它被建成的那一刻,它就属于这里。这很违和,违和的事情代表着混沌,混沌意味着危险,危险充斥着杀戮,但丁简单的进行了推断,决定走进去。

    进去之前,但丁没有忘记抬起头,迎着耀眼的紫色光芒,看清了小楼门头上肆意挥洒的几个字,下一刻,他心神一凛。字并不出奇,甚至有些丑陋,可以看出主人在写他们的时候是多么的敷衍了事。但是这座处处违和的普通小楼,这几个字也没有逃过违和。

    因为,这几个字,是那么的古怪而熟悉的,人界的语言。

    “isait”,这便是小楼的名字,歪歪扭扭,像是一个醉酒的大叔斜躺在上。

    但丁没有更多的迟疑,走了进去。里边的布局甚是简陋,一个掉漆的吧台,几把还算完好的椅子,两张三条腿的桌子,摇摇晃晃不肯倒下。一个高挑瘦削的身影背对着门口,正在粗枝大叶的用已经脏的不行了的抹布擦拭一个玻璃杯。

    但丁看了一眼散落的两张摇摇欲坠的桌子,走到了吧台前,坐上了一个看起来还算新的凳子,仔细的摆好了他的位置,让凳子的三条腿与吧台的中央正好等分,然后满意的双手交叠,看向那个背影。

    一时间,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但丁在大量这个瘦高个子的家伙,他相信这个家伙也在打量自己。就像是两头在荒原之上骤然相遇的野兽,会先漠然的自顾自行走,等到确定了对方的实力,再来一场赌上生死的搏杀。

    “来这里,总归是想喝点什么的。”瘦高身影依旧没有回头,只有声音飘了过来,是那么的深邃澄澈,仿佛一位隐于世的智者。

    “是‘想’,还是‘必须要’。”但丁从他的言语中敏锐的感觉到了什么。

    擦拭玻璃杯的手骤然一顿,然后便是一阵放肆的大笑。

    身影转过身来,但丁看清了那张脸。

    “还好我不是花季少女,要不然看到你的脸就没有什么战斗欲望了,真是运气好的家伙。”但丁罕见的尖酸起来,因为对面的家伙长得,实在是帅过了但丁的底线。

    “长得帅也是一种资本,你别想从我嘴里听到什么‘过谦’,‘承让’之类的词语。我很开心很荣耀我很帅,尤其是,面对不怎么帅的人。”帅气的男人把玻璃杯随意的放下,用那个脏脏的抹布擦了擦手,同样的双手交叠,倚在吧台上,看着但丁。

    “来到这里感觉怎么样?”男子问。

    “你是说地狱,还是这里?”但丁认真的反问。

    “如果你愿意可以都谈谈。”男子微笑着摆摆手。

    “地狱我很喜欢,因为可以杀人。这里,我暂时不知道喜不喜欢。但是看到你这张脸,我觉得我快要喜欢了。”但丁很绕的说完了自己的感想,忍住了一拳砸向男子那勾起的嘴角的欲望。

    “你可以喜欢这里,因为这里的确可以杀人。”男子听懂了但丁言语里的威胁,无所谓的耸了耸肩。“但是问题是,”男子依旧在微笑,明亮的双眸紧紧盯着但丁的灰色双瞳。“你为什么要杀人?”

    为什么?但丁万年不变的脑回路突然卡了一下,就像是磁带偶尔的绞带,自来水偶尔的中断,只会有那么一瞬间的停顿,然后便会恢复正常。

    可但丁没有恢复正常。

    为什么要杀人呢?这个问题如果在人界,一般会出现在警局里的审问,如果在天界,一般会出现在裁决之前的奉读宣召。可这里是地狱,这个问题就变得有趣起来了。

    “在地狱里不杀人,才需要理由。”但丁回答。

    “不,这个世界上任何事情,都需要理由,也总有理由。你杀了我因为我长得更帅,我不想杀你因为我比你帅。你看,总是有理由的。”男子不满意但丁的回答。

    “因为我更强,所以可以杀戮。”但丁再次给出一个答案。

    “垃圾回答。为了回答我的问题你连脑子都不要了?杀人如果只由实力决定,你早死了一百回了。”男子出言嘲讽。

    但丁眯起了眼。

    “那我换个问法,杀人爽吗?”男子比但丁更像是一个变态杀人狂,用一种很认真的态度微笑着问出了自己的问题。

    “没有感觉。”但丁摇了摇头。

    “那也就是说至少没有不爽了,真是变态的家伙。”男子说道。

    但丁感觉自己在言语上节节败退,盯着那张帅气过分的脸,但丁缓缓抬起了左臂。

    但是听到男子接下来的话,但丁整个人僵在了那里。

    “很多很多年前,有个和你很像的人,来到了这里。我俩第一次见面,我打碎了他的胸骨,他咬下了我两斤肉。”男子温和的说着,嘴角淡淡的笑意更盛了一些。“你和他很像,他也很讨厌我的这张脸,不知道多少次打架就是因为争论我为什么比他好看这种事情,你说说,这个满嘴尖牙利齿的笨蛋是多不讲理。”

    但丁随着男子的讲述,仿佛看到了无尽的荒原之上有着两个并行的身影,没过一会就会吵的不可开交,然后大打一架,修养一会,继续赌着气上路。少年的他们总是那么容易生气,也更容易快乐,欢笑与争吵,就是他们的旅程。

    “他叫夏尔,一个十足的笨蛋。”男子看着但丁,缓缓地证实了但丁的猜测。

    “我习惯叫他牙齿叔叔。”但丁沉默了很久,说道。

    “哈哈哈哈哈哈,这个笨蛋果然被叫成叔叔了啊,当年我就说他显老,疯子也是认同的啊。”男子很开心的笑了起来,帅气逼人。

    “疯子?”但丁听到了另一个称呼。

    “恩,那时候,我们总是三个人的。”男子低下头掰着手指头,“傻子,疯子,戏子。妈的也不知道谁想出来的损名,真土。”男子恶狠狠地吐了口唾沫。

    “他现在呢?”男子问但丁。

    “死了。为了我,死了。”但丁不畏惧什么,很认真的把牙齿叔叔死掉的原因也说了出来。

    男子沉默了很久,呲牙一笑,说:“这个笨蛋果然比我俩先死掉了啊。”

    “当年,我问过他相同的问题。我问他,为什么杀人,杀人爽吗?”男子竟是不知道从哪里搞出了半根烟,在但丁惊诧的表情中颤巍巍的叼进了嘴里,一时间,尽显沧桑。“他的回答,就是门口的招牌。”

    “isait。”但丁重复了一下。

    “这是法语,意思是,谁知道呢。这个笨蛋,找个了徒弟也是个笨蛋。”男子终究是没有点燃那半根香烟,用手又拿了下来,不知道放到了哪里。

    “我叫维吉尔,你以后叫我诗人就好,生气了就喊我戏子,无所谓的事情。”男子做了很潇洒的自我介绍。

    但丁点了点头,依旧望着他。

    “我能猜到你来到这里的原因是什么,我也知道你最终想要什么。曾经你的牙齿叔叔也想做到,而他也真的做到了一半。”

    “哪一半?”但丁问。

    “他打开了那扇门,去了人间。”维吉尔盯着但丁,一字一顿的说。“当然,后来去天界就是小事了。”

    “那另一半呢?”

    “另一半啊。”维吉尔仰着头想了一会,说:

    “拿到‘钥匙’,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

    但丁双目圆睁。

    “牙齿叔叔,我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啊,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啊?”小但丁哭喊着盯着自己膨胀的左臂,上边闪烁的蓝光将泪珠映的晶莹剔透。

    “小但丁。”一只温暖的大手伸了过来,在陪伴但丁去往英灵殿的这段旅途上,这只大手无数次为他遮风挡雨,为他带来温暖与关怀。“这个问题当年,叔叔也找寻过,因为叔叔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可我没有找到答案,就这么浑浑噩噩不知道过了多少年。所以啊,小但丁,这次去完英灵殿,你马上起程,到神座峰的最高处,然后,去那个叔叔跟你讲过很多次的地方,去寻找属于你的答案。”

    “那,牙齿叔叔,你会和我一起去吗?”小但丁止住了哭声,眼泪汪汪的盯着面前的雄伟男子。

    “当然啊。”男子露出了一口锐利的牙齿,却只有道不尽的温柔。“叔叔会永远陪着你的。”

    然后便是,穿心而过的拳头,满天的血雨,残破的肢体。

    很多年前,一个温柔的男人死在了一个小孩子面前。

    那个男人对于小孩子来说,就是永恒的温暖。

    温暖却死掉了。

    从那以后,那个小孩子,只想用尽全力。

    找到他。

    杀戮会让自己不被杀死,这样就总有一天见到他。

    死亡会让自己随他而去,这样就会紧紧抓住他。

    于是,但丁习惯杀戮,渴望死亡。

    “人生若只如初见,此生不复再相见。

    我愿化为石桥,

    受五百年风吹,

    受五百年雨打,

    受五百年日晒,

    只求他从桥上过。”

    维吉尔唱起了不知名的歌,在这间破烂的小酒馆里,两个没有喝酒的男人,同时思念起了,一个相同的笨蛋。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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