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报复回来吗?”

    莫洛的嘴巴张了张,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任何话来。

    她要是还不明白就太傻了。

    陆明绅这个腹黑货,故意在她姐那里放假消息,甚至在自己面前演戏,就是为了诈出自己的真实心意,而自己确实不负他所望,成功地被套牢了。

    “莫洛,我有句话是真的,再不结婚,你就要等我守孝三年,你要想好了,今天的情况你也看到了,我很抢手的,要是下手晚了的话……”

    话还没说完,莫洛已经反手勾过他的脖子,将唇印了上去。

    霎时间,天雷勾地火,两个心意相通的人,用热烈的吻互证心意。

    “陆明绅,你是我的了。”她霸气地宣告。

    夜空中,年会的礼花在夜幕下绚烂绽放,而这对恋人,终于打破心中藩篱,牵起了彼此的手,深情拥吻在一起。

    而此时,榆镇。

    莫长歌握着手机,看到陆明绅发的他和莫洛幸福甜蜜的合照,立马明白自己这是被陆明绅摆了一道。

    这只臭狐狸,竟敢对她这个大姨耍心机,看她回去不好好找他算账!

    可一想到回去,她就郁闷不已。

    今天下午突然收到航班消息,因为大雪天气,未来几天的航班全部取消!这意味着,她不能赶回G市过年了。

    站在榆镇的街头,望着河岸边在雪地里为榆树缠红丝带祈愿的老人和年轻男女,还有河岸边放花灯的兴奋小孩,她却连先前来时的兴奋心情都没了。

    这一刻,她突然无比怀念G市,怀念那儿独有的海风,独有的涛声,独有的海腥味。

    最关键的是,那座城市里有她最挂念的人。

    石榴有无数的籽,她已经吃掉了那么多颗石榴,也早已忘记了那些如尘埃一般的烦心琐事。对于秦风欺骗他而耿耿于怀的心病,也在一次次签收快递单中递减。

    随着相册的变厚,想要回到他身边的愿望就越来越强烈。

    要不是因为自己夸下口说要巡视完所有产业,她估计早就撂摊子跑人了。

    归心似箭,莫过于此。

    可现在,飞机不飞了,她怎么办!

    “这位漂亮的姐姐,你要买天灯吗?今天晚上天灯节,十点大家一起点灯,到时候许下的愿望都会成真,买一个试试吧!”

    一个扎着丸子头,初中生模样的小女孩笑眯着眼向她推荐,莫长歌这才发现,附近有许多这样的小摊贩,买的人还不少。

    “买一个吧姐姐,我向你保证,你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还有几分钟就十点了,买一个吧!”

    “真的?”莫长歌忍不住天真的反问。

    “嗯!”小女孩重重地点了点头,然后将天灯递了过去,顺便递了只油xìng笔给她。

    童心大发,又或者是某种寄托,莫长歌还真就掏了钱付了款,然后认真地在天灯上写下了此时此刻心中最企盼的愿望。

    等她弄完一切,只见河岸边的人们都已经准备好了,有的甚至早就点燃了灯,硬生生地捧在手里面,等到点了才去放开。

    “我是不是也要先把灯点燃?”

    “嗯,现在可以点了。”小女孩热心地指导着。

    刺啦一声,火柴瞬间点燃,带着蓝黄色光芒的跳跃的火焰靠近灯芯,随后灯被点燃。

    莫长歌捧着灯,看它越来越鼓,越来越鼓,最后听见对面山上一声钟鸣,意味着十点准时到来,她轻轻一松手,任天灯朝天空飞去。

    在钟声余韵悠长的响声中,无数天灯从蜿蜒的河岸放飞,如一盏盏灯笼,照亮夜空;又如一颗颗星子,倒映在河面上璀璨流光。

    美。

    美的夺人呼吸。

    那种美,包含了人类最美好的祈愿、最美丽的寄托,所以显得特别浪漫动人、令人震撼。

    夜空中,万灯齐飞,轻盈美妙。

    莫长歌仰头闭上眼,然后对着天灯的方向,轻声说道:“愿,一起。”

    正在这时,电话铃声响起。

    她低头从兜里掏出电话,然后就看到了那个朝思暮想的名字。

    想他的时候,他竟然就打电话来了,她心里顿时缠绕着丝丝甜蜜。

    “鸽子,转身。”

    无论何时,无论何地,只要你转身,我就在你身后。

    她脑海里突然响起这么一句话,当即转身回头。

    隔着祈愿的人海,她一眼就望见了站在人海里的他。

    黑色长款大衣,颀长的身姿,那样的挺拔,那样的可靠,就好像直指天地的白杨,精神抖擞。

    无数天灯映在她眼眸中,但都不如他亮眼。

    俊朗的眉目,深深地刻画在心头,她甚至闭上眼睛都能描绘。万盏天灯映一湾盈盈波光,均比不过恋人眼中此刻的彼此。

    唇角,终于忍不住扬了起来。

    她撒开腿,然后朝她的大男孩儿跑去。

    当撞进那个温暖安心的怀抱,她终于明白,这才是她所修行的圆满。

    剧终

    ------题外话------

    写到凌晨三点,已瘫倒,之后会陆续放番外,时间暂时不定。

    推下一本文,估计过两天放上来,到时候再给链接。

    《密爱追凶,男神住隔壁》

    犯罪心理*悬疑*倒追*萌宠

    季茜和宋臻对彼此的印象出奇一致: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

    季茜:你丫的就放冷气吓人吧,充其量就是个傻B的二哈。

    宋臻:古装花旦?冰清玉洁?呵,和泰迪一个德行色。

    *

    追到手后,高冷男神被痴汉拽下神坛,属xìng颠倒。

    季茜:宋臻,你属狗的吗!竟然咬……

    宋臻:不,我比你家泰迪专情,只对你有感觉。

    季茜:……

    男人看着怀里脸一点点熟透的女人,邪魅地笑了。他怀里的这只,还真是像极了又萌又软的二哈。

    成番外 飞雪yù白头,谁知相思苦?

    我叫安念。

    世界著名摇滚流浪歌手成的养女。

    我讨厌这个身份,同时又不愿摆脱这个身份,因为这个身份在三个月前是我和养父成之前唯一的联系。

    可现在不一样了,我有多了一种身份,但这个身份,只能深埋在我心底,然后立一块碑,留给我一个人凭吊。

    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如果不是养父成,我现在还不知道会被什么样的家庭收养,可能会面临家暴、虐童、猥亵或者冷暴力。

    又或者我会得到很好的教养,但却不会像现在一样,被称为“媲美成的摇滚流浪女歌手”、“灵魂歌手”。

    因为那个男人,我才能接触这么美妙的音乐,这奇特的独一无二的世界。

    所以,我从来不后悔被成收养,尽管我并不愿意做他的养女。

    用韩叔叔的话来说,我这辈子被他最独特的对待,恐怕就是刚收养我时那半年他停下了流浪的脚步吧。

    那时我才知道,原来一直捐助孤儿院的他不仅仅是个歌手,还是鼎鼎有名的寰宇娱乐的实际控制人。

    十几年前,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请了职业经理人负责替他经营寰宇娱乐,同时公司每年50%的收益全部捐助孤儿院,我所在的孤儿院只是他所捐助的其中一个,而我在无数孤儿当中,只能算沧海一粟。

    也不知道是我踩了狗屎运还是什么,就被他收养了,以至于这么多年我依然记得被收养的那天下午。

    那是个风和日丽的下午。

    我坐在画架前,调色盘里乱七八糟地混着劣质的颜料,望着不远处的桂花树,开始涂鸦。

    对,涂鸦。

    我并不会画画,这是孤儿院新开设的美术课堂,据说是捐资人要来参观,所以让我们“表演”。

    我知道,这是我的机会。

    和有钱的捐资人一起的,肯定都是有钱人,只要我表现得乖巧,是不是就会有人领养我?

    我从小就是个很有心眼的人。

    只是没有想到,我真的被人注意到了。

    不是捐资人,不是想要领养的有钱人,而是我的老师。

    她低声怒斥:“你这画的都是什么!”

    紧接着,我的画架就被打翻了。

    因为,我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画了一只乌龟王八蛋!

    很丑,但不妨碍人们认出那是一只大乌龟。

    我有些无措,望着脚上好不容易洗干净却被涂料打脏的球鞋,眼泪毫无预兆地就掉了下来。

    然后,一道清寂独特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就她吧。”

    “成先生,您再考虑考虑,我们这里这么多优秀的孩子!”院长的声音紧接着响起。

    男人没有说话,我抬头,含着泪的眼就猝不及防地对上了他清隽的面庞。

    那是一张怎样好看的脸!

    仿佛天上的神仙,淡漠、冷然、不可触摸。

    那是怎样一双眸,冷寂、淡薄、冰封千里。

    天山yù飞雪,白头渡相思。

    不知为何,我的心微微地疼了起来。

    “跟上。”他冷冷地说道。

    我恍然反应过来,我被收养了,被这么个神仙般的人收养了!

    心里立即雀跃起来,飞快地迈着腿跟了上去。

    看到那辆闪着耀眼的光泽的轿车时,我的心砰砰直跳,可瞅见我五颜六色潮湿脏污的球鞋,我立即停住了脚步。

    他坐上车,看着我在车门边犹豫,眉头微皱。

    察觉到他的不悦,我下意识地后退了一步。

    “上来。”谁知他却说道。

    我犹豫,只往前进了一步。

    下一瞬,一股清香袭来,还不等我反应过来,他已经抱着我坐上了车。

    我的身体立即僵硬了,虽然我才六岁,可因为是孤儿,我对别人的触碰特别敏感,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抱过我,还是个男人。

    他察觉到我的紧张,冰冷的神色不由得敛了些,“我叫成,从今天起是你的养父,你可以叫我成爸爸,我不勉强你,你叫什么?”

    “我,我叫丫丫。”

    我没有名字,据说是一出生就被母亲丢在了孤儿院门口,孤儿院以前的老院长叫我丫丫,所以大家也都叫我丫丫,从没有人想过要给我起个名字。

    “丫丫?”他沉吟片刻,然后说道:“以后你叫安念吧。”

    “安念?”我重复。

    安念,是不念,还是想念?

    直到如今,我都搞不明白我的名字到底是念还是不念。

    我抱着吉他,在河滩边唱着歌,清澈的歌声仿佛如一只看不见的手,抚摸过灵魂。

    我都灵魂在颤抖,这一刻,他究竟有没有念着我?

    从那晚过后,我已经流浪了三个月,在不同的城市游dàng,或是公园、或是广场、或是天桥、或是地下通道、或是游乐场……

    我站在每一个人群聚集的地方,哼唱着他曾在巡回演唱会上表演过的歌。

    我的声音虽然不像他的那么清寂,那么的穿透灵魂,但我的柔和和清澈,却能dàng涤灵魂。

    所以,我被称为第二个他,第二个灵魂歌手。

    这也算是,我和他之间的另一层联系。

    但,都没有那晚的联系独特,没有那种联系深。

    那晚,我从少女变成了女人。

    我将我的身份,变成了我从小心中蠢蠢yù动却深深掩藏的那个身份他的女人。

    我在深重的煎熬中,攀登上了云峰,与他共赴巫山云雨。

    然后,在他醒来前,仓皇出逃!

    我有罪。

    在那个独特的忌日,他再次将自己喝成一滩烂泥,我放任内心的恶兽,将藕臂缠上了他。

    最绚烂的那一刻,他眼角流下了一滴泪,然后我听到了那个名字。

    千黛。

    安千黛。

    我外公外婆的女儿,却不是我的养母,他们并没有结婚。

    我曾被他带过去给外公、外婆拜过年,也是那一年,我才知道安千黛的存在。

    安千黛,安念,我们有关联吗?

    我不知道,所以我曾试图去了解过这位很早以前就过世的阿姨,知道她是位影后,拍过很多电影电视剧,知道她跳海而死。

    网上众说纷纭。

    有人说她是畏罪自杀,有人说她是抑郁症,还有人说她是故意要在我养父心里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而由她自杀之谜牵扯出来的最大的话题就是我养父到底爱不爱她。

    爱吗?

    我更倾向于不爱。

    因为我养父总是拿着一张照片失神,而那照片上雪肤红唇的女人根本就不是她。

    那是一个很美丽,气质淡漠出尘的女人,与安千黛的高贵优雅截然不同,那女人仿佛暗夜里的精灵,身上带着股迷人的灵xìng。

    就连我这么个挑剔的人,都不得不承认那种打动人心的美。

    所以当灵魂贯穿飞上云霄的那一刻,听到“千黛”这两个字的时候,我是震惊的。

    虽然养父从来不说她是我的养母,可喊她的爸妈为外公、外婆,我打心底里已经将她划为我的养母。

    那一刻,我毛骨悚然,总觉得她的在天之灵在盯着我。

    于是,我背负满身罪孽离家出走了。

    伴随着音乐高潮,我喉咙里飙出高亢的哀鸣,像是为我无疾而终又沉重罪孽的爱情哀悼一般。

    我陪了他十六年,却怎么也追不上迟到的二十年。

    我们之间,不止是年龄,还差着辈,更重要的是,如果不是那场领养,我将永远无法触及到天神一般的他,而我在亵渎他后,竟然还痴心妄想拥有他,这不是做梦是什么!

    我在心底骂着自己的不知足,眼里却不争气泛着泪花。

    围观的群众立即捧场地鼓掌,只当我是唱到深处。

    突然

    砰的一声,我的音响被人踢翻在地。

    “臭丫头!竟敢抢你发哥的地盘!”几个凶神恶煞的流氓痞子推开人群站到我面前。

    我心知糟糕,平时我最多唱完两首就换地方,今日想到那些过往,竟然不知不觉唱了好几首,以至于被人揪住。

    这里的确不是我的地盘,我有预感,恐怕要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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