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争鸣山 > 正文 第92章 全族备战的金牛妖
    "金牛妖域所在的金鞍矿区与马魔连山交界处是一片沙漠,东西宽达万里,顶着烈日,镰刀蝠魔用了三个多时辰的时间才飞到了沙漠的东部边沿。

    看着三十里外被风蚀得如蜂窝一般的贫瘠群山,风尘仆仆的吴忧吐了一口沙子,对右手边的陈庆之问道:“子云,那便是金鞍矿区?离放马草原还有多远?”

    陈庆之取出一张画得十分潦草的地形图,边校对方向边回道:“马魔领是一处半岛,虽然与其余三领地位相同,但疆域总面积还不如青牛妖域,金鞍矿区方圆三万里左右,放马草原面积略大,约有方圆五万里,而悲鸿山地只有方圆三千里,是一片延伸至海洋的陡峭崖山。我们现在的位置大概在金鞍矿区西界的中部地带,距离放马草原还有六万多里路程,按照蝠魔的速度需要飞上三天时间。等到了放马草原咱们还能再快些,那时候就不用我来引路了。”

    “这是为何?”吴忧问道。

    “是这样的,飞马妖不允许外人在放马草原上飞翔,闯入者或是被撵出草原,或是被请进去幽禁,这些年也有不少逃难的武者被带到了萧家。主公和夫人c阿痴都不是坏人,应该不会受到敌视,而我是从这里逃出来的,理当会被送回去。”陈庆之解释道。

    “我们要横穿金鞍矿区?金牛妖族不会阻拦么?”吴忧再问道。

    “上次是葛仙师带着我腾云驾雾飞过去的,并没被阻拦。金牛妖比飞马还要古怪,他们在矿山中深居简出,很少露面,所以我也摸不准他们的脾性,能不能安安稳稳地飞过去,咱还得想个万全之策。”陈庆之提议道。

    “腾云驾雾?”

    吴忧灵机一动,命令四只蝠魔组成了一个密集的三角阵型,自己打头,将阿痴护在了中间,从空中抓来一团云朵裹住众人,操控着云朵与蝠魔升到了千米高空,飞了数里后,回头对啧啧称奇的陈庆之问道:“如此可行?”

    “可行,就是这云朵飞得忒快些,有些不合常理。”陈庆之笑道。

    “哈哈,无妨,趁着天空多云,我们可以借此在云层中穿梭,即便被看出异样,也不会引起太多注意,反正只是过路嘛。如果金牛妖敢惹我们,大不了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吴忧手中握着百万尸将,他自信与金牛妖短兵相接也可全身而退,或者战而胜之。

    孔琳醒来后的大多时间都在运功调息,昨夜的闪电助她打通了水火交融的屏障,因祸得福,而阿痴则拄着下巴静静思考,看着吴忧的背影,偶尔会露出甜甜的笑。

    吴忧没有察觉到孔琳与阿痴的异样,他现在一门心思地操控水系元力,玩得不亦乐乎。

    在天上飞行一路向东,只要不迷失方向,三天后就会到达放马草原,可众人只走了半日功夫就停了下来,因为白云被下方的滚滚浓烟熏黑了。

    躲到一个稍大些的云层里,吴忧拨开云雾,与其他人探头俯瞰。

    看着群山中一个个喷着烈焰的熔炉与金牛妖忙碌的身影,陈庆之凝重道:“事出反常必有妖,他们这是在备战么?”

    吴忧没有接话,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运尽目力打量着金牛妖的体貌特征。

    金牛妖的体形与成年男子相近,化形程度高于青牛妖,除了脑袋上的两个金色弯角,人族的五官十分清晰,头发是金色的,瞳仁是褐色的,皮肤呈古铜色,看起来很是健壮,与大陆人族相貌略有区别的是,他们的鼻子很大,颧骨很高,但颇有俊美之感。

    从一种妖兽身上看到美感,吴忧甚至有些怀疑自己的审美能力是不是出了问题,好在云层距离地面不高,其余人也能看清,从孔琳和陈庆之的表情来看,他的感知没有错误。

    阿痴只瞄了一眼就将视线转回了吴忧身上,看来她对金牛妖族并不感冒。

    “原来长这个模样。”

    陈庆之说了一句令吴忧无语的话,合着他对金牛妖族的了解也是道听途说,并没亲眼见过。

    “何人窥探?射!”

    一名看不出修为的金牛妖猛然抬头,指着众人所在的云层,对身旁一队弓箭手下达了命令。

    “靠,真不讲理!”

    吴忧没想到金牛妖族如此警觉,见上百道金光射来,他连忙控制蝠魔钻到了相邻的云层中,左转右转带着众人逃远了。

    “错觉?”

    待云层被射散,那名金牛妖望着天空嘀咕了一句,之后便摇着脑袋继续工作了。

    吴忧这一“逃”就是两天两夜,而陈庆之的猜测也得到了印证。

    金牛妖如今全族备战,他们的集结方向就是金鞍矿区与放马草原交界处,意图十分明显。

    通过近两日的观察,陈庆之判断金牛妖族至少集结了四百万兵力,实力最低的都是三阶中品,就连六阶牛妖也不在少数,但他仍然想不通金牛妖族为何要对飞马妖族用兵。

    吴忧没有想到金牛妖族的整体实力会高出青牛妖族这么多,也没有想到对方的军备会如此完善,更没有想到他们的军容这般严整。

    金牛妖军皆是整齐划一的骑兵,两只金牛便是一骑,一只化成人形,一只变为原形。

    变为原形的金牛妖体型与家牛一般,浑身披着金甲,背负金盾一面c金锤两柄c金斧四把c金矛五支c箭袋六囊,每囊箭袋中各有金箭三十支。

    化形的牛妖金盔金甲金长袍,手持金枪,后背金弓,腰别金剑,面容被金色面罩挡住,若不是两只金角藏不住,那拉风的样子甚至都超过了一般的人族军队。

    金牛妖军的建制与人族无异,每军万人,有百杆旗帜,与大陆人族普遍使用的方形战旗不同,金牛妖族的战旗呈修长三角状,旗面为黑色,上秀金牛双角,如彩带飘荡,别有一番韵味。

    最令人佩服的是金牛妖军的军容,他们动作一致不说,每走一步就好似经过丈量一般,不论快慢,而且在行军过程中,除了用来传讯的号角声和铿锵有力的奔跑声,居然听不到一丝杂音,就连苦思冥想的陈庆之也不得不分神赞叹。

    “观军容,晓军风,金牛妖族若有良将,千狼难敌也。”

    陈庆之夸赞了一句,又摇头评价道:“可惜,可惜。”

    “能训练出如此军队已然难得,子云何来可惜之说?”吴忧疑问道。

    “军纪严明,劲旅之基也,然金牛徒有军纪,而无军势军威,故而可惜啊!”陈庆之叹道。

    “哦?闻子云之言应当深谙军事,可否将这军势军威之论,与我细细说来?”

    吴忧眼前一亮,他忽然觉得陈庆之可能是个难得的将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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