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熊人不怕远征难 > 正文 第十七章 隆美尔
    现在如果从这片战场的空中俯瞰下去,再开个红外视觉,就可以发现一个个小光点正从西北方向出发,呈扇面向东南方向一点点扫荡靠近。

    每个光点就代表着一个德国士兵。

    他们是远古狼的后代,是这片土地最令人生惧的群体猎食者的进化种。他们传承着来自古老祖先的杀戮和嗜血本能,但同时拥有着不亚于任何兽人的智慧。

    从古老的罗马时代起,这群沃尔夫便不止一次靠着简陋的u qi在欧洲茂密的黑森林中击溃过建制整齐全副武装的罗马兵团。再之后的西迁,北进,都是这群狼人手染鲜血的征服史。

    其凶悍程度可见一斑。

    到了现在,他们穿了紧密优良织物制作的衣服,喝咖啡吃甜点,仪态谦和有礼,其言谈举止的礼貌程度仅从表面来说,与任何工业文明国家的兽人都没什么区别。

    但这掩盖不了他们是肉食者后代的本质。

    尖锐的犬齿,还有那根狼尾巴。

    以及现在每个人手里端着的毛瑟步枪。

    “中尉,你觉得他们会是什么人?”

    一个德军少尉放下手中的望远镜,随意的问了一句旁边的长官。

    “袋鼠,兔子,不是英国人就是法国人。”

    中尉甩了甩自己火红色的大尾巴,摘下扣在头的大檐帽拍了拍灰,两只毛茸茸的狐狸耳朵一下弹了出来。

    “让部队继续保持当前速度推进。”他微微睁开狭长纤细的眼睛,扫向那一片目力不可及的堑壕工事深处,语气中带着不屑:“高傲的泰迪们已经在几天前的战斗被锉退了,如果不是那些英伦三岛来的家伙死守着敦刻尔克,布里尔克现在已经被我们拿下来了。”

    “遵命。”

    少尉敬了个礼,转身向前面的部队小跑而去。

    他重新戴帽子,正了正,把自己的耳朵也跟着盖进去,并没有像其他军官那样把耳朵从帽顶专门开的孔里面把耳朵拉出来。

    这样做虽然会影响不少听力,但无疑会让他看起来更有威严。

    毕竟在周围一群平均身高一米七五以的狼人们的包围中,身高只有一米七不到的他,看去实在是瘦弱又缺乏威信。

    狐狸一族遗传的脸型和体型,让他看起来实在是太过狡黠,也太过阴柔了点,甚至可以说,他像女人更多过像男人。

    狐族出ěi nu,更出俊男。

    而在中世纪的欧洲,就有不少贵族喜欢从小蓄养狐族的男孩子,悉心培养,以做娈童。

    说直白点就是一帮变态玩够了妹子所以决定实践一下来自古老东方的名言三扁不如一圆,于是决定操几个可爱的男孩子屁眼玩。

    加狐族因为先天体质的限制,让他们在冷兵器战斗中和各个强力种族没得比,也不得不从事脑力劳动。

    是以在欧洲人长期的观念里,不管是童话歌剧亦或者普罗大众的印象,狐族兽人出现的地方和形象都很固定不是在街头巷尾的商店里做个跟人锱铢必较的抠门商贩,就是在大贵族的城堡之中呆在阴暗处整天谋划什么阴谋的奸人。

    总之一个狐人穿着军装出现在战场,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但周围的狼人们都一脸肃容,没有任何人眼中敢对这个身材矮小的狐狸中尉露出半分轻蔑或者说不敬之意。

    因为他叫隆美尔。

    埃尔文约翰尼斯尤根隆美尔。

    “格罗弗,他们过来了!格罗弗!”

    “我知道。”

    “他们离这儿越来越近了,格罗弗!”

    “我知道。”

    道格族的老士官头也不抬的一发一发的往步枪弹仓里压着子弹,很快子弹压满,他又抽出一根弹夹,照着底部凹痕,把子弹卡进去,方便快速装弹。

    “你们走吧。”格罗弗一拉枪栓,推弹膛,抬起来对着远方的迷雾瞄了瞄,“我能活到现在已是帝垂青,走吧孩子们,老格罗弗至少还能帮你们再挡一挡德国人。”

    “别这样,本老爹,跟我们走吧,德国人真的快发现我们了!”另一个声音插进来,焦躁的低吼道:“只要我们小心一点,就不会被发现的!”

    “我们是道格。”格罗弗抬起头,眼神平静的看向这个说话的士兵,眼神中有嘲弄,也有不忍:“沃尔夫的鼻子和耳朵,比我们更好用。”

    说着,他指了指自己的腿。

    飞旋而过的炮弹残片在数日前的战斗中带走了他大腿拳头大小的一块血肉,因为战场环境的糟糕,以及连日来缺医少药没有得到有效救治,现在那一片已经感染发炎,白黄相见的脓水混合着暗红色的血溢出来,把包扎在伤口的纱布染成了一片古怪的颜色,还往外散发着难闻的异味。

    如果这里是气候炎热的地区,他的伤口甚至都有可能已经生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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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士官的眼睛早就开始发花。

    缺乏医药,睡眠不足,食物粗劣,伤口化脓导致的发烧,这些种种恶劣条件几乎摧垮了他整个人的精神,但他没有倒下或者选择自杀。

    格罗弗本,继续安静的给自己的u qi准备着弹药。

    “走吧孩子们。”格罗弗清楚的知道自己是这里伤得最重的一个,也是最会成为拖油瓶的那个。他饱经世事的眸子,平静地看着眼前坑洞里这十几个年轻士兵:“走吧。”

    士兵们面面相觑。

    格罗弗本士官,是他们这群战场幸存者中,年纪最大,也是军衔最高的一个人,也是对他们最好的一个人。

    如果不是这个老泰迪那几天忍受剧痛拖着近乎残废的腿在战壕里艰难的穿行搜救,把他们这些年轻人从一个个死人堆里刨出来,那至少这里大半人此刻都已经变成外面战壕中万千尸体中的一员。

    “走。”

    他又重复一次,把装好子弹的弹夹统统塞进衣服兜里,依靠背后的沟壁和手里的步枪硬撑着站起来,然后脚下一软,又差点摔下去。

    但他稳住了。

    望一眼远方枪声传来的地方,老士官扭过头,对这群在他眼里和孩子无异的年轻士兵,再次发出了命令。

    坚定,不容置疑。

    “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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