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佣兵悲歌 > 第111章
    对于哈劳斯来说,他的罗多克之旅似乎已经走到了头。城内饥饿的士兵再也撑不下去了,城墙已经摇摇欲坠。

    “陛下,北外墙失守,我们的士兵已经完全溃退下来。”

    “向预备队下令,让他们夺回城墙。”

    传令的那名骑士一脸的为难之色,不过没说什么多余的话,传达命令去了。

    哈劳斯也是在战场上潇洒多年的老将,自然知道他在为难什么。己方预备队本来就不多,现在罗多克人才刚开始攻城,这么早就将他们投入战场,几乎就是一种慢性自杀。况且,这些预备队也不一定能起多大作用,饥一餐饱一餐的日子过了这么久,连作为国王的自己都有些虚弱,更不用说那些最下层的士兵了。

    但是,他别无选择。从被困在岸上之后,他就知道自己此役怕是凶多吉少。所以他采取了玉石俱焚的战术,将亚伦城内的城堡等主要建筑拆了个七零八落,没有个几十年绝对无法恢复。这样一来是为了恶心葛瑞福斯,二来为自己提供补给。至于从维鲁加来的增援,他期待过,但从来没有真的做什么指望。原本的计划就是两路大军合围维鲁加,现在少了一半的兵力,他不觉得仅凭哈伦哥斯手下的士兵能快速拿下整座城市,然后突进千里,一路攻城拔寨,到达自己面前。

    他将沙盘上代表斯瓦迪亚士兵的一面红旗拔起,换上了一面代表罗多克的绿旗,然后又拔起城内的两面红旗,插到了绿旗旁边。此时,城堡内的红旗已经寥寥无几,而城外的绿旗依然密密麻麻。

    斯瓦迪亚的国王双手扶在沙盘的边沿,盯着沙盘上的旗帜左右为难,然后又冥思苦想了一阵,最后一把将沙盘上的旗子统统扫到了地上。

    在周围侍从和骑士们惊讶的眼神中,他从房间角落的置物架上拿起一瓶酒,随便找了张椅子一屁股坐了下去,也不用杯子,更不在意什么贵族形象,一仰脖,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酸涩的酒浆。

    这并不是什么好酒,准确的说和涮锅水区别也不是很大,只是,在这座已经被犁过一遍的城市里,还能幸存到昨天才从废墟中被扒出来,这就很难得了。

    “哈~”哈劳斯一口气将瓶中酒喝干,然后整个人颓然地靠在椅背上,不再说话。

    “报告,城墙已经被攻破,预备队没有起到任何作用。”

    “报告,外围街区失守,幸存的部队正在溃退。”

    “罗。。。罗多克人已经打到内城了!国王陛下,我们撤退吧。”

    撤退,哈劳斯摇摇头,往哪儿撤?这座城市已经被团团包围,就算能冲出去,又怎么返回帕拉汶?

    他挥挥手,深吸了口气,半晌,才憋出了几个字:“投降吧。”葛瑞福斯身边簇拥着一群卫兵,一步步向内城走去,每走一步,心中的那股无名火就向上蹿一分。他刚刚成为国王的时候就来过这座城市,格特拉斯领主野心勃勃,一心想把亚伦建设成一座不亚于维鲁加的富裕之地,他连计划都做好了。他和自己曾在亚伦的城堡最,这玩意儿贵族老爷们稀罕的紧,背回去一定能卖个好价钱。只可惜罗多克熊不冬眠,要不然被野蜂蜂蜜腌渍得鲜香可口的爪子更加值钱。

    汉莫斯很快就回来了,这么久的荒野求生让他对各种生存技能特别熟稔,哪怕没有老兵的照拂也能顺利地完成所有工作。所以,他很顺利地升起了篝火,并架好自己的头盔,煮上了玉米。老头子,吃饭了。”汉莫斯将煮好的玉米塞到老兵手里,“加了点干熊肉,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老兵将头盔捧在手里,捻了一把慢慢吃起来。

    “汉莫斯。”

    “哎,啥?”年轻人下意识地回答,然后想到什么似的惊叫出声“老爷子,你喊我名字了?”

    “嘁,”老头子鄙视地瞥了他一眼“还以为你总算有点男人的样子了,结果还是个毛头小子。”

    “哎,别呀,”汉莫斯赶紧打断老头子的话“我现在绝对够男人,”他曲起手臂,“看,我这火一般炽热的肱二头肌!”

    老兵瞅了一眼他的胳膊,嫌弃地扭过头去,半晌,才望着面前的那座山峰,继续说道“只要翻过那座山,就是斯瓦迪亚了。”

    “啊,是啊,是啊。”说道这里,汉莫斯也愉快起来,“我们马上就能回家了,哈哈哈。”

    林地处一片安静,除了年轻人自顾自的大笑之外,什么声音都没有。汉莫斯的笑声顿时变成了尴尬的咳嗽,自讨没趣地挠挠头,才又在老兵对面坐了下来。

    “呐,小子。”正在年轻人因为尴尬坐立不安的时候,老兵又开口了“你现在还想当骑士吗?”

    “嗨,当什么骑士啊。”汉莫斯又害羞地挠挠头,“只要能活着回去见父母就谢天谢地了。”

    说着,他抬起头笑道“不过要不是老头子你,我现在怕不是已经饿死在亚伦城了吧。”说道这里,他又挠挠头,好像除了这个动作,他没有其它方式表达自己心情一样“对了老头子,你这些本事哪儿学的,我们村里也有不少老兵,可我没见过你这么屌的。”

    “我没跟你说过吗,”老兵抬起眼皮道“我不是维达的,而是出生在艾伯伦的猎户。”

    “哎,”汉莫斯吃了一惊,“你不是维达人却带维达的新兵?”

    “哼,怎么不行。”老兵哼哼一声,又有些怀念地回忆起往事“当年,我和你一样,是个想当贵族的毛头小子,跟着自己的领主和库吉特人开战,结果,那个惨哟。。。”

    汉莫斯想了想,问道“前些年我们和库吉特人打仗,有输过吗?”

    “骑兵没有,但是步兵死伤惨重。”老头子回答道“因为我们的重骑兵追不上满地跑的游牧民,所以不得不把步兵当诱饵,趁他们砍杀步兵占便宜的时候发起冲锋,将我们连带库吉特人一起犁掉。”“天呐。”汉莫斯低呼了一声,虽然老兵说的稀松平常,但他完全可以想像,那时的战况是多么惨烈“那,老头子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装死。”老兵随便地说道“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哪怕被马踩到背上都不动一分。”说道这里,老兵有些感叹“要不是我那时刚好背了块盾牌,怕是早就被踩死了。”

    “那,后来呢?”

    “后来,仗打完了,我就自己跑回去了。不过,当时我怕被当逃兵处理掉,所以绕开了艾伯伦,隐姓埋名跑到了维达,所以,包括我的领主在内,所有人都以为我战死了,”老兵有些忧伤,沉默了一会继续说“包括我父母,他们到死都不知道我还活着,在懊悔中生活了大半辈子,而我也没能看他们最后一眼,甚至连他们的墓碑在哪都不知道。。。”他把身体向后靠靠,凝望着天边的繁星,自嘲地笑了笑“小子,虽然你挺蠢的,但有句话确实没说错。要是混的像我这样,干脆死了算了。”

    一直想打破沉默的汉莫斯也沉默了,听着老兵的故事,他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但是,老兵并不介意,自顾自地继续说,“后来,维达的柯乐宁老男爵征兵,那个时候,斯瓦迪亚以平叛为名,连年向罗多克进军,听我说上过战场就毫不犹豫地让我入伍了。”

    “而那个男爵,”老兵嗤笑一声,“毫无疑问是个白痴。开战的时候,如果打的顺利我就冲上去抢军功,如果不顺就装死或者逃走,然后再找个机会混进撤退的队伍。就这样,一直逃了十几年,最后居然被提拔为伍长,呵呵。”老兵的笑声里满满都是讥讽的味道“所以啊,小子,别老想着杀敌挣军功,只要你活得够久,该有的就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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