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穿越小说 > 跳跃一千年 > 第九节 前会
    在后世的时候,那位欣赏老罗的老将军给他的评语是心思缜密行事果决,缺点是交际能力差,前者算褒奖不用解释,后者作为军中人士,能够团结袍泽,也就算不上什么缺憾。

    其实在老罗本人看来,交际这个东西够用就成,他又不是交际花,也不准备结交天下人,而且交际这种东西本就是双向的,想要友好下去就意味着妥协,不断的交际就意味着不断的妥协,而当时社会上的人就是太会交际了,以至于都没有了原则——只要是强大(权钱势)就只能妥协,因为没有选择。

    当然他这种想法,在外人看来就是自傲。

    这个理念也是他在后世吃亏的根本原因,要不然敲断一个官二代的腿子算什么大不了的事情?至于被开除军职当了佣兵吗?

    来到这个千年前的时空,老罗不得不改变自己,否则真就变成了孤家寡人了。当然也不会见人三分笑,只不过认可别人的门槛降低了许多。

    因为在这个时代,能够与他有共同语言的人几乎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而他又不想在这个时代碌碌无为,所以……

    早在雅典的时候,老罗就在考虑到了东方如何做,该怎样和这个时代的父族和母族的祖上打交道。只不过当时实在是无法确定如今东方的情况,所以只能说是凭空臆定。做了千万种猜想,也没有实际情况来得变化多端。,

    赫尔顿送来的情报很及时,也很全面,虽然不见得完全准确,却恰好说明了这个问题。而轮台城如今是个四不管地带,宋、辽、定难军(西夏)、葛逻禄(喀喇汗王国)都没法彻底控制这个地方,却都有在这里插手,或许中间还有突厥人,只是赫尔顿暂时还无法查证。

    四个势力的人混杂在一起,再加上东去的中亚商人、西去的丝绸商人、南下的草原牧人,轮台城这个地方别提有多复杂了,如果不是当地有一些传统的约定俗成的规矩,早就打成一锅粥了。即便是这样,老罗的想象当中,也把那里当作了这个时代的irq或者syr。

    当然,对于老罗来说,混乱也有混乱的好处,至少在这个时代,他不用担心一个大一统的势力,至少方便了赫尔顿扮作行商进驻轮台城。至少方便今后控制这个地方。好吧,抛开眼前的三方威胁,他已经把轮台城视作了囊中之物,而且他已经开始为这种想法策划实施的方案——对他来说这并不难,而且具备可操作性。

    久乱必治,即便是强盗还是野心家,都不会希望住在一个朝不保夕的混乱之地,大乱了太多年之后,人心思安才是大势。

    说这个还有些早,关键是眼前守在东方路上的突厥人、葛逻禄人还有定难军三条拦路恶狗。没错,老罗就把这些家伙当作了拦路恶狗,东行队伍算是一个正在成长的孩童,但手里却预备了一只带着尖刺的棍子。

    这个正在成长的孩童在归家的路上,已经练习了一路的打狗棍法,手里的棍子和棍法都已经磨砺出来,

    事有不谐,反过来细想,这不正是好事吗?恶狗从窝里爬了出来,正好揍他一顿狠的!

    从伤员那里出来,老罗的心情已经安定了下来。

    尽管已经接近黄昏,阿尔克和闵文侯还是被他派了出去带人查探敌情,凭借他们还有手下们的本事,外加各种附加的装备,虐死心怀不轨的三方斥候绝不会有什么问题。

    随后在医疗帐篷的外面,老罗把消息通报了冈萨斯、程守如等将领还有李轩等一众民事主管——这种消息不能隐瞒,也瞒不住,君不见多少捂盖子的行为被揭穿之后的狼狈?

    “将主,你说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最先发话的不是老罗最亲近的前角斗士众人,而是号称守城将的程守如。比什凯克一战之后,这个守备营的主将心气大变,犬牙交错的的散布式偏厢车车垒在当时碾碎了太多比什凯克方骑兵的血肉之躯。

    “没错,罗将军,老汉什么都不怕,都快到家门口了,什么杂碎都敢来惹咱,叫咱家里的娘子们用擀面杖敲碎他们的脑袋!”暴脾气的窦铣有点火冒三丈的气势,这个老家伙在比什凯克同样立了军功,最近没事时候都在张罗返回东方之后弄多大的田亩了。

    “哈哈……”擀面杖都出来了,本来怒气开始迸发的气氛顿时有些笑场。

    “窦老,稍安勿躁……”老罗双手抬起向下压了压,示意众人安静之后,“斥候营的人都撒出去了,目前还没有准确消息。但是按照我的猜测,敌人是不敢主动来攻击我们的营地的,因为在马什哈德那里我们已经给了突厥人一次教训……”

    说完,老罗扫了一眼程守如,这个守城将已经历练出来一些了,顾盼之间的气势可以看出再不是当初刚从希尔凡小城出来时候那个毛躁的半成品。

    随着老罗的话语,众人的眼神也同样扫向了程守如。

    “你们别都看我啊,那次是罗将军的布置,我不过是跟哨兵一样是个站岗的。”门板汉子不好意思了,囧红着脸连连挥手。

    “别像个大家娘子似地,程大门!”老罗喝了一声,接着说道,“后来在比什凯克我可没怎么参与,你做得也是不错,道,经历了一路来的各种意外,他的心境已经平如止水,并不担心老罗会吃败仗。

    作为曾经的平民长老,作年过花甲的老人(这个年代已经算高寿,李坦那种期颐之年纯属例外),杜讷见识过太多的世间是非,战争并不是什么稀奇玩意儿,身处希尔凡,大食人和萨曼人打仗,萨曼人与突厥人打仗,突厥人与真腊人打仗……见过的听过的太多了。

    “杜老说的有道理,是个不错的法子。”沉默了一会儿,老罗又观察了下众人的神色变化,接着说道:“但是这里面有几个问题,第一对这片土地敌人比我们更熟悉,毕竟我们多数人已经离开这片土地太久了,而且想要找到合适的躲藏地并不容易,;第二军心问题,从希尔凡到这里近万里路程,眼见到家门口了,突然要躲避,肯定会动摇战士们的心;第三我们需要一场酣畅淋漓的正面大胜,而不是一场耍弄心机的诡胜!”

    “只要打赢了就成,为什么还分什么大胜和诡胜?”毕竟不是专业军人,杜讷有些不解。

    “因为我们要到家了,家门口的魑魅魍魉在鼓噪喧闹,偷偷摸摸的回家,会被人说我们是丧家犬,是逃命回来的!”谋事者的大忌是只顾眼前,老罗考虑得更多的是回归之后的事情。只有眼前,他不相信自己会在家门口栽了跟头,有了比什凯克一战,面对再多敌人,他也有必胜的信心。

    “家……”李轩几个人低声重复了一下这个字眼,心态十分复杂。

    “没错,我们不是丧家犬,我们是一路打回来的!”门板汉子的豪气上来了。

    “罗将军,你说得对,我们需要一场大胜!”杜讷想明白了,比什凯克之后,战士们虽然受伤的不少,但是战死的却没有多少,眼下士气正盛,贸然退缩,只会自折羽翼,得不偿失,还莫如奋勇向前,搏他一个痛快!

    至于伤亡,几次大战下来,受伤的确实不少,但是战死的数目少得让人惊奇,而且老罗曾经说过,未来要在故乡竖起一座石碑,用来铭刻路上战死的士兵名字。好男儿谁不希望被后人记住名字?能死在回家的胜利路上,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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