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都市至尊仙婿 > 第三百三十四章别着急走啊美女
    昆仑山禁地,能限制寻常人,却是限制不了徐谦,若是哪天那里真的引起了他的注意,就是整个地星世界的灾难了。

    林凡突破到化神中期不久,近期一直都在忙安蓝的事情,没有顾得上修炼。

    以现在这个形式看,他必须尽快提升自己的个人实力才行。

    同时,也要想办法让地星世界的全民修仙时代快速提速。

    时间越过越快,两节连接点越老越多,修界的人又不是傻子,一天两天注意不到,一年两年注意不到,十年二十年还能注意不到?

    下边这么大一块蛋糕,谁见了不想咬上一口?

    若是地星世界不能在危险全面来临之前做好万全的准备,到时候大家就都没什么好活的了。

    所以说,他们现在最重要的还是实力问题。

    林凡转过身,浩峰正崇拜的望着他,像是仰望王者,目光与林凡撞上,立刻收了回来,有些慌乱的低下头去。

    “给你个机会。”林凡漫步到浩峰跟前,薄唇轻启,道:“奉我为主,发誓永不背叛。”

    林凡的话如春日冷雨般浇灌在浩峰心头,让他在昆仑山上伤到干裂的心,在顷刻之间润泽起来。

    “您……您愿意收下我?”浩峰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抬眼望向林凡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

    “我有条件的。”林凡淡淡的提醒他。

    “我可以接受的,我马上就发誓!”浩峰急忙伸出三根手指,对天起誓道:“我浩峰在此发

    誓,尊……”

    浩峰突然卡壳了,他看向林凡,似乎不知道该如何称呼。

    “林凡。”林凡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出口,道:“就这么说。”

    浩峰总觉得有些别扭,不过,既然是林凡的要求,他也不敢不从,便继续道:“浩峰从此之后尊仙帝林凡大人为主,永不背叛,如有二心,便让我不得好死,死后永世不得超生!”

    这誓言可谓是毒中毒,他是真的一点顾虑都没有,仿佛能跟着林凡,其他事情便都不重要了。

    而事实上,也的确如此,对于在昆仑山受尽排挤,最后被追杀入禁地那种十死无生之地的浩峰来说,能跟着曾经的至尊仙帝林凡,不管是以什么身份,未来的成就都不会比这昆仑山差。

    对浩峰的毒誓,林凡还是很满意的,他亲手将人从地上搀扶起来,道:“你的那个什么般若剑法使得还是不错的,我抽时间将之归纳整理以下,教给你。”

    林凡做事向来是最里外分明的,不是自己的人,那是不可能从他身上得到半点好处的,但若是自己人,要什么他都可以给。

    浩峰如今跟了他,就是他的人了,而且发了那么重的毒誓,倒也不怕他背叛。

    对于这样的人,林凡最是不会吝啬赏赐的。

    浩峰方才道谢完毕,林凡便接到了省厅那边打来的汇报电话。

    汇报的自然是五丰路口,余江海的事情。

    那家伙依仗自己的身份,将生命视作儿戏,阻挠

    救护车通行,以及扰乱、交通秩序,已经被处理了。

    因为是林凡亲自打电话过去的,对余江海的处罚是不会轻的。

    判决出来的时候,江海集团董事长,也便是余江海的父亲,于士龙当场就崩溃了。

    他老来得子,对这个唯一的儿子是溺爱的不得了,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要什么给什么,想干什么干什么。

    却没想到,就是他的纵容,让余江海得到了今天这样的结果。

    于士龙到处求人找关系,却没有一个人敢出面帮他,甚至连个开腔都没有。

    也不知道那些人都是听到了什么消息,知道余江海这次的案子有大佬亲自过问。

    他们一个个都精的跟鬼似的,自然清楚在得罪江海集团,和那个神秘大佬之间该如何选择。

    林凡对这个处理结果还是挺满意的,没有多说什么,挂断了电话。

    瞥见浩峰一身扎眼的古朴装扮,林凡还是决定先带他出去换身行头。

    出门之前,林凡找了一身自己不常穿的衣服丢给浩峰,让他换上。

    就是没买自己衣服之前,小家伙也不能穿着他那身紫色长袍上街,太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了。

    ……

    庆阳市最大的百货大厦--海盛百货。

    六楼,咖啡厅。

    “史密斯先生,感谢您的谅解,让我以咖啡代酒,预祝我们两家合作愉快!”安蓝举起手里的蓝山,朝对面的卓马合作代表示意道。

    她们迟到了半个小时的举动

    ,已然是惹怒了卓马合作方的,这次被派过来合作的又是卓马公司脾气最火爆的一个高层。

    半个小时的时间已然将他的耐性消耗干净,就在他准备走的时候,在门口遇到了急匆匆赶来的安蓝。

    当时就被安蓝的容貌和气质迷住了,助理刚准备上去斥责安蓝他们不守信用就被史密斯给拦住了。

    他二话没说,立马回到了原位,跟安蓝签约的时候脸上笑嘻嘻的,一点生气的模样都看不出来,助理都是一脸懵逼。

    “美女做什么都是对的,谈什么谅解呢?”史密斯冲着安蓝挑了挑眉,露出自以为帅气的油腻笑容,问道:“你说对吗安总?”

    史密斯是个一米八几的大汗,满脸都是胡茬子,梳了一个一九分很不衬他的大背头,也不知道是在追赶什么潮流,看起来洋不洋土不土的。

    他的身材并不是很好,一米八几的个头,瘦的就跟个鸡崽子一样,随便来阵风都能给吹跑了。

    本身并不优秀的条件已经很掉价了,史密斯偏生还觉得自己是绝世无敌的美少年,举手投足间都在展现自己的油腻。

    也不知道这么个瘦猴子,怎么就跟油腻一词那么搭,明明是矛盾的词,放在他身上却显得十分“相得益彰”。

    安蓝礼貌的应付了一下,并没有回应什么,她将咖啡杯放下,站起身,准备告辞。

    “诶,安总这么快就要走了嘛?”史密斯站起身,询问道。

    “是的

    ,我的助理还在楼下等我。”安蓝点头,说着,便拿起手边的包包,迈步,准备离开。

    她的高跟鞋将将踏出去一步,便感觉脑中一阵眩晕感传来,眼前所有景物都变得模糊起来。

    安蓝往前走了两步,努力保持清醒,想走出去,却根本是徒劳,药劲太大,第三步的时候直接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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