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都市:我的女神白富美 > 第五十一章 口蜜腹剑,以牙还牙!
    两只小手轻轻贴在林枫两边太阳穴,温柔地帮林枫按摩着太阳穴,轻轻的柔柔的,很舒服。

    是桃桃。

    这次林枫没有拒绝她的好意,林枫依旧闭眼,享受她的服务。

    “枫哥,你有心事。”桃桃轻轻的说。

    林枫轻嗯了一声:“你感觉出来了?”

    她轻声道:“能说给我听吗?”

    林枫摇头:“等有合适的时候吧。”

    桃桃给林枫的第一印象是媚,很媚很媚的那种,但相处久一点,林枫现她其实不算太媚,隐隐觉得她的媚态是故意表现出来的,仿佛是挺有故事的一女人。

    或许这只是林枫的一种幻想,因为林枫没有接触过太多的女人,更没有遇到过桃桃这种恨不得把你整个人都吞进肚子的女人,林枫不敢妄下结论。

    林枫是绝对不相信,桃桃第一眼就喜欢上自己的,林枫没有那魅力,她也没有那么肤浅。

    她诱惑林枫,不是李连胜的意思,就是她自己认为林枫有前途,想要求罩。

    对于她这种混迹于烟花红尘之地的女人,心思是无比地敏感,眼光是十分地贼,手段是相当高明的。

    林枫不敢和她纠缠,林枫没有那本事,因为林枫怕会玩不过她,真正陷了进去,成为一个凯子。

    十点,有个小弟进来报告,说白虎堂堂主陈志南到了,在包间等着林枫,请林枫过去一聚。

    林枫早就预料到了他会找上门,没有半点惊讶,带了几个人就过去了。在林枫的地盘,他还敢动粗不成?

    知道自己是个疯子后,林枫不相信他还敢动手,在九街,地下世界还不是他陈志南说了算,而是由一个名叫梁看的猛男说了算。

    按照港片的说法,看哥就是九街的话事人,掌舵人。而林枫又是现今看哥面前的大红人,只要他没傻,是不敢主动跟林枫闹翻的。

    陈志南林枫没和他打过交道,但见面是见过几次,都是匆匆一瞥,并没有太多的交集。

    在林枫印象中,陈志南应该是个挺剽悍的汉子,本身挺能打,不是梁健那种靠资历靠裙带上位的奸臣。

    但林枫听东子说过,以前的陈志南是个很敢拼的家伙,但后来当堂主,有了老婆之后,就越来越怕死了,每次火拼的时候从不冲第一了。

    他也有三十来岁了,是成了家,有老婆孩子的人,林枫理解他的这种变化。俗话说人都是越老越冷静,越老越怕死的,特别是有了家业之后,就不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

    你有了后顾之忧,加上性格变化,享受过日子,懂得了珍惜,不再热血,种种下来,难免就地自然而然地萎了。

    因为林枫自己本身也不敢保证,在自己三十而立,有了家室之后,还会不会这么热血敢拼。人啊,总是会变的,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变得面目全非了。

    林枫又不由得联想起看哥,他也是三十而立的年纪了,金钱女人美酒都享受过,却还是这么地猛,每次火拼冲在第一,这份不怕死,当真是让人诧异。

    正也因为这份豪情,才让他成为狼头的一个神吧?作为人渣的林枫,不也是被他这份豪情和道义所佩服了嘛。

    陈志南现在是白虎堂的堂主,也是个高薪职业,每个月都有不菲的收入,特别是在一统九街之后,狼头到了一个吃香的时期,个个都肥了一圈,特别是五个堂主,那更是吃香。

    而林枫这个横空出现的新堂主,就无疑是眼中钉,凭空多了一个人和他们分蛋糕,他们当然就不乐意了。

    林枫看到他了,在豪华包间里,一手搂着一个公主,正在发出笑声。

    除了他之外,还有近十个马仔,其中就是那晚被林枫揍过的乔二和豺狼。

    “哈哈,志南哥大驾光临,弟弟照顾不周啊。”林枫一进来,就大声一喝,先声夺人,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在林枫身后,同样也跟着十个小弟,为林枫撑场面。

    他站起来,向林枫走来,给林枫一个热情的拥抱,爽朗大笑:“哈哈,阿枫你来了,哥哥我可盼你盼得辛苦啊。”

    他的主动热情让林枫警惕,会咬人的狗不叫,而会主动摇尾巴的狗,那更可怕。

    “今晚什么风,把志南哥吹到林枫这了?”林枫随陈志南坐下,不理会乔二和豺狼凶狠阴毒的眼神,大大方方地交谈起来。

    “哥哥早就想来了,听说阿枫你分到了粉城做堂口,我都为你开心了好久呢,恰好今晚有空,就过来看看,讨两口酒喝喝,不知道有没有这个面子?”

    他谈吐不像看哥和东子那么粗俗,似乎是读过两本书,有点墨水。

    他越是这样,绕开乔二的事情不说,林枫就越是谨慎,提防他给自己下套。

    “哈哈,志南哥这话客气了啊,林枫听了可不喜欢。别说是两口,就是两桶弟弟都给啊,哈哈。”你绕,林枫也绕,看谁更淡定得住。

    他拍拍林枫肩膀,大呼林枫够义气,然后给林枫敬酒,“阿枫你是英雄少杰,二十岁出头就能混到堂主位置。比哥哥我好多了,跟着看哥打拼这么多年,才熬到堂主的位置。哈哈,来,咱走一个!”

    又是一个口蜜腹剑的主,果然是越老越精明,说话拐弯越多,这一通话说来,就把林枫的威望打消不少,从而衬托他的劳苦功高。

    “哪里哪里!林枫那是走了狗屎运,恰不好就走过了敲棍加入狼头,恰不好就跟了看哥,恰不好就碰上火拼,恰不好就被看哥看中了,恰不好就立了战功,又恰不好又替看哥挨一刀……”

    “太多的偶然了,这才恰不好当上了新堂主,倒让志南哥和各位兄弟笑话了,哈哈。来,大伙干了这杯,见底的!”

    咱作为高素质流氓,一肚子坏水的主,林枫岂会轻易就被你踩下去?

    他目中精芒一闪,然后大口喝掉杯中啤酒,哈哈一笑:“阿枫你果然风趣,这么多的恰不好一下来,倒把哥哥弄迷糊了。不过啊,有时候不得不承认,运气也是一种实力呀。你说是吧,阿枫?”

    玛德,你这话分明就是明火执仗地说,运气不是实力,你就是靠马屁上位的。

    林枫心中对他无比鄙视,果然和梁健一个尿性,都见不得新人出头,想一辈子尸位素餐,霸着茅厕不拉屎!

    “志南哥你这话说得一点都对,运气本来就是一种实力嘛。林枫记得志南哥以前没跟看哥之前,也是出来混的吧。”

    “后来遇到看哥之后,随看哥一起打天下,到现在做了白虎堂堂主,可不是慧眼识珠嘛,这是运气,但谁敢说不是志南哥你有眼光呢?呵呵。”林枫笑吟吟望着他:“是这个理吧志南哥?”

    你咬林枫一口,林枫干嘛不反咬你一口?以牙还牙的事情林枫最喜欢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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