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都市:我的女神白富美 > 第三十四章 狼头的过去
    “哈哈!”看哥拍拍林枫,笑道:“曾经我也和你这么冲动,锱铢必较,疯狗一样,谁打我一拳我就踢他十脚,谁踢我一脚,我直接就拿家伙捅他!”

    “东子没跟你说过吧,我进去蹲过,煞人未遂,那时我十岁不到,劳改三年就出来了,然后一身热血埋在心里,没那么冲动了,但也更狠了。”

    “出来后我什么都做过,工地,业务,厨房,甚至还做了几个月的传/销。后来我知道一个道理,工字不出头,你要想出人头地,就必须自己干,自己做头,才能起来。”

    “我就跑去混了,跟了一个老大,但那老大不是个东西,他把我女朋友给泡了,我就偷偷把他做了,砍了他十几刀,把他砍成植物人,我当天晚上就逃了。然后过了两年,我就自己出来做老大了。”

    “看哥,那你爹娘呢?”

    看哥眼中闪过一些黯然。

    “说来不怕你见笑,我爹是滥赌鬼,被人砍死了,我娘很早就改嫁了。我很小就是一个爹不爱娘不疼的野孩子。”他的自嘲让林枫心疼。

    林枫听愣了,原本以为自己的经历以后够惨了,但现在听看哥一句话,林枫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

    和看哥比起来,林枫这身遭遇算个屁啊!

    看哥真是个铁汉子,在他面前,林枫实在没有什么能值得吹嘘的,林枫自以为悲惨的遭遇,在看哥面前毛都算不上!

    林枫没有一点怀疑看哥这话的真实性,因为他眼里浓浓的沧桑和追忆,他也完全没有吹牛的必要。

    “看哥,你……看开点吧……”饶是林枫满腹经纶,吹牛水平有七层楼高,此刻也憋不出一个字。

    “人生一世,谁能不朽万万年!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烂命一条,早就把那些善感扔到不知道哪个角落去了。”

    看哥猛然哈哈一笑,开了一罐啤酒,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然后道:“扯远了,说说你的事吧。阿枫,如果你信得过我,就老老实实地跟着我走,怎么样?”

    林枫想都不想,大力点头。

    这是一个以心交心的汉子,这是一个火拼时冲在小弟面前的老大,这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兄长。

    林枫很想把自己交给一个自己信得过的人,什么都不用想,全心全意跟他走,只要他不会把林枫的命当成路边的马粪野草。

    “好兄弟!那啥都不用说了,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整你那仇家的事我管定了!”看哥斩钉截铁。

    “但是……这可是要吃花生米的事,看哥我……”林枫支吾着。

    林枫是人敬我一尺我敬他一丈的人,看哥这么讲道义,林枫反倒不想让他搭进来了,就像曹翔一样,林枫不想连累他。

    “靠!少跟我磨磨唧唧,我知道你想的什么,你就怕连累我!我呸!我梁看什么人?女人放两旁,兄弟摆中间!”

    “自从你那晚帮我挨了一刀,我就当你是兄弟了,过命的兄弟!咱做事兄弟间可不搞虚假,一就一,二就二!阿枫我告诉你,你要是再矫情,就马上滚,我梁看没你这种兄弟!”看哥脸黑得像碳。

    林枫低着头红着眼,内心不断地咒骂着他,不讲理的笨看哥,瓜看哥……

    林枫最后还是答应了,把看哥搭了进来。没有办法拒绝啊,看哥的豪爽,看哥的热情,看哥的道义,看哥的霸道,都让林枫无法拒绝。

    再说了,有看哥这个老油条参加进来,成功的机会就会大了许多。

    看着看哥那张丑陋的大脸,林枫心里暗暗对自己说,下次火拼,就要冲在看哥面前,替他再挨几下!好报答他这一份知遇之恩。

    “阿枫,既然你跟了我,有些话我就不得不跟你说了。”看哥认真看着林枫。

    林枫也是认真点头,说道:“看哥你放心,只要你不是跟林枫借钱,就是要我马上把东子这傻子的揍趴下了唱征服,我也绝对不皱下眉头!”

    林枫没什么特长,除了有一身虎胆外,就剩这一口损嘴了。

    看哥差点把茶喷出来,哈哈大笑,直说林枫嘴欠,然后才道:“你刚来帮里没几天,估计就不知道,唉,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其实集团里并不像表面看起来那么团结。”

    林枫默然,默认了看哥的话。林枫这人智商没怎么高,但情商方面还是自认可以的,从林枫第一次融入集体的时候,就感觉集团的不团结了,即便他隐藏地很深。

    林枫这十几年的书不是白读的,这两年的半社会经验也不是白混的,这么多部的电影也不是白看的,对利益这种东西自问理解得还算深刻。

    利益,无论到了哪里都是最尖锐最敏感的话题。很多时候,本来是美好的东西,但被利益这东西一掺合,就变得混浊不清,针锋相对了。

    有句话这么说来着,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而林枫的理解是,有人的地方就有利益纠纷。

    狼头的某些不团结,就是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匀,而产生了纠纷和分裂。

    其实在上次团灭卢飞集团,就是对方有了内奸,出卖了信息给林枫他们,这样才会这么势如破竹地瓦解战斧帮。

    看哥是有大智慧的人,他看似鲁莽,其则已经看到了内在的隐患。这也是他和东子之间的区别,东子是只有拳头没有脑子,而他是既有拳头又有脑子。而林枫,勉强也算得上是后者。

    “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也感觉到了,那也好,你是聪明人,我就不用解释那么多了。”

    看哥沉声道:“我们集团是主要做收保护费的,顺便还卖些其他的东西,有一会买东西的人多,我们就小赚了一笔,有五十几万,我抽去三成,其他的都分给兄弟了。”

    “本来一贯的规矩都这样,可有人不愿意了,说是我这个做老大的不够道义,自己吃了三成,兄弟们不够分。”

    “我当时没理,但我知道这人是谁,我没揍他,给了他一次机会,他也知道了。可是从那以后,每次赚了钱,居然都有人表示不满!”

    看哥的眼神很冷,跟狼一样,让人不寒而栗,不敢直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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