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在家从妻 > 第 21 章
    果然,已经有不少读者翘首盼望,仅管这次已经多印数百册,还是在短短几日之内销售完毕。

    没见过商家关门关得这么骄傲的,只见许掌柜往大门门贴上一张红纸,龙飞凤舞的大字写着大漠英豪一、二册已经售罄,休业五日,五日后新书上架,欢迎旧客再度光临。

    因为成功,版税一拨一拨往叶雪的兜里钻,有能力、有钱的女人就有自信,而有自信的女人最美丽。

    于是美丽的她一面沉溺于成功幸福中,一面试着唤醒阿礼的记忆。

    阿礼回到叶府,姑姑不能收留他这件事,意味着她有更多的时间,可以慢慢地把他丢失的那段记忆找回来。

    所以她不急不躁,慢条斯理的、一天一点的,透露过去的事。

    洗过澡,叶雪坐在屋前,她在等阿礼,最近他习惯在睡觉前和她聊上一段。

    前几天,她问他,“你知不知道什么是大狼狗?”

    他认真想过很久,缓缓的回道:“一种忠心护主的狗?”

    虽然他口气里带着疑问,但她很开心,即使不确定,他还是说出正确答案。

    然后叶雪带着炫耀的口吻,告诉他,“曾经有个男人说,他愿意当我的大狼狗。”

    没想到xìng子温和的阿礼居然为此发火了,因为那个男人,嫉妒一下子冲上脑门,他板起脸孔,不再说话。

    她望着他气嘟嘟的脸,笑得欢畅,心想,没有大胡子真好,他每个真实的表情统统晾在眼前,让人不必费心猜测。

    于是她终于看明白,他喜欢她,比她以为的更多。

    那个晚上他没吃宵夜,她亲自端一碗酒酿汤圆到他屋子里,温柔地问:“阿礼,你想不想当我的大狼狗?”

    他笑了,第一次知道他的嘴巴这么大,大可以把整碗汤圆塞进嘴里,也第一次知道,他的武功不但在身体上、手脚上,也练到脖子上,他点头的速率,可以拚得过节拍器。

    还以为他会生气呢。

    这时代的男人各个沙文,没想到,他居然愿意纡尊降贵当她的大狼狗。

    没多久,萧易礼出现了,叶雪挪挪屁股,把身旁的位置让出来。

    “阿雪,今儿个出门,我往书铺子绕去,许掌柜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他喜孜孜地坐下,他知道这个消息一定舍让她高兴得跳起来。

    其实,他今天出门是特地去跟康二哥借人的。

    皇上马上要对左氏动手,接下来他会忙到头痛,但学生的课不能停,所以得找两个懂武功的师父来代课,没想到师父已经领着师兄弟到京城,一行人浩浩dàngdàng的,这下子可好,师父顺手指了两个师弟让他带回叶家。

    许久没见着师父,师徒几人聊得正欢,席间,卫昀康拍拍他的肩膀笑道:“洛阳纸贵呐,我想买本《大漠英豪》来看,去了两趟都买不到。”

    这话让萧易礼的尾巴翘得高高的,他得意的说道:“下回,我一定给哥哥们留着。”

    “还以为你对铺面营生不上心,没想一出手,就让人眼睛为之一亮。”魏子凌也笑着称赞道。

    “好说、好说!”他拱拱手,顺口把阿雪的心算法教给师父和义兄们,听得他们心情激dàng,对叶家开的学堂更感兴趣。

    这是题外话,这次的会面重点,是要合计合计如何将左氏家族这些年做的坏事,不着痕迹地摊在老百姓眼前。

    皇上要动一个文官大臣有这么容易吗?一不小心就会被指控,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因此在修理左氏之前,得先引起百姓对左氏的反感。

    这种事旁人做还不成,非得萧易礼来办。

    ☆、第52页

    萧家是商户,他虽不chā手家族生意,但多少叔叔、伯伯都是搞这行的,当商人什么最重要?消息最重要,一点小谣言都会引起恐慌,何况是左氏板上钉钉的罪行。

    联络商人、引起物价波动,百姓能够不恐慌?然后,谣言东一点、西一点透露,民心能不反左?到时,恐怕就算皇上不想动左氏,百姓也会有负面舆论出现。

    讨论结束,师父和三个兄弟分别从不同的门、不同时段离开金玉满堂。

    萧易礼第一个离开,他想起和哥哥们的题外话,于是进了一趟良心书铺,好消息就是从许掌柜嘴里透出来的。

    叶雪期待的问:“什么好消息?”

    “许掌柜说,江南文风盛,要是把《大漠英豪》运到江南卖,生意肯定会很好,这几天已经往江南运去一千多本书,下回咱们上门,又可以有新进帐。”

    许掌柜一开始根本没想到书能够这么卖,一本书送一张角色画像,为搜集画像,竟有人一口气买下十几本,原本不看好良心书铺的许掌柜,顿时心大,联络起吕掌柜、陈掌柜,把叶雪的书往南方推。

    谁说商人不能有良心?谁说有良心就挣不到银子,瞧瞧人家良心书铺,不是又有良心又赚大钱?

    “太好了,咱们不愁没银子盖大屋了!”

    她果然高兴得跳起来,眼睛一闪一闪的,比天上的星子更亮,看得萧易礼目光转不开。

    她不像外头的女子,喜欢在头顶上做文章,飞燕髻、百花髻、盘龙髻……钗环珠佩簪了满头,她习惯简简单单地在脑后绑个大马尾,走路的时候,马尾一甩一甩地,甩上他的心,教他一阵一阵心动。

    “怎么不说话?”叶雪发现他在发傻,笑着用手肘推推他。

    萧易礼连忙回神,忙道:“嗯、嗯……哦,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我怕忙不过来,今儿个出门顺道找两个师父回来教孩子们练武,他们人不坏,武功也挺不错的,这两天就会到,你帮着看看。”

    “好。”找武师父也是迟早的事,她并不排斥。“工匠们说了,再过十几天,宅子就能盖好,爹娘和大哥都忙,所以订购桌柜床椅的事定要落在我头上,我想……”

    “我陪你去。”他想也不想,立即接话。

    “不是姑姑、姑丈那里需要帮忙吗?不必啦,我是想问问你请的师父会不会驾车?”

    女人喜欢被男人呵护、疼惜,希望男人能随时随地陪在自己身边,也许还盼着男人事业成功大赚钱,能给自己公主般的生活,但对她而言,喜欢是一种直觉,不是某些条件的堆迭。她的爱情很单纯,爱上了,比什么都重要,陪伴?照顾?身分?财富?那些可以自己提供的,她不需要男人给。

    “当然会。”他们可是他的师弟,虎父无犬子,虎兄哪会有兔弟,不过是驾马车,又不是临阵杀敌,小事一桩。

    她相信他的话,这个时代的男人,不会驾车的是少数,就像在她的年代,不会搭捷运的,也是少数。

    “那好,到时我扮男装,请他们陪我走几趟。”

    萧易礼点头,看她兴高采烈的模样,心头暧烘烘的。

    还是不清楚为什么,只要她开心,他便跟着开心,她笑,他就会不自禁咧开嘴角。

    他其实心事一大堆,烦恼满箩满筐,但只要她弯了眉眼,顿时所有的问题都变得不是问题,任何困扰都困扰不了他。

    他想,他真爱极了叶雪,这辈子,他大概都无法离开她吧。

    所以他又去恐吓叶霓两次,但那个女人的脑袋被驴给踢坏了,怎么都转不过来,他非常非常生气,却也让她清楚明了,越是跟他作对,越没有好下场。

    “阿礼,新宅子盖好后,我想养几只兔子。”

    萧易礼直觉回道:“你喜欢吃兔ròu吗?不必养,我马上去林子给你猎去!”

    噗哧一声,叶雪捧腹大笑。

    一样,果真是一模一样!人类的直觉骗不了人,那时候他的反应也是这样。

    两人在香港的时候,因为套房太小,没办法养猫狗,她只好买了一只迷你兔给他解闷。

    他总不能一天二十四小时看电视,会看呆的,所以他们一起出门、一起逛宠物店,那时候,她当他是自己的宠物,并且很民主的也给自己的宠物买一只宠物。

    他看着笼子里的兔子,在回程的路上,他问她:“你知道吗?老板说,这兔子养不大。”

    “对啊,迷你兔嘛,个头不会太大。”

    “这样的话……剥剥洗洗,剩不了几两ròu,咱们要不要回去跟老板换只不迷你的?”

    她笑得前仰后合,把他吓了一大跳。

    她想,天地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男人?这种宠物,就算花钱、就算养上一百年,她都甘之如饴。

    好不容易止住笑意,她问:“我饿着你了吗?”

    “没有,我每餐都吃得很饱。”他实话实说。

    她又问:“既然如此,为什么想吃兔子?”

    “兔子不用来吃,用来做什么?”

    “做朋友啊。”

    当时不理解他为什么满脸古怪,现在懂了,他定是在想,好端端的,怎么会想和畜牲当朋友?在他的潜意识,兔子归类在食物栏。

    “你笑什么?”萧易礼见她笑,也跟着笑,虽然他不是很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大笑。

    “我在笑,养兔子是用来当朋友的,不是用来吃的。”

    ☆、第53页

    叶雪此话一出,突然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shè进他的脑袋,他愣住,傻傻地看着她,一语不发。

    “怎么啦?”她回视着他困惑的目光,问道。

    “阿雪,这句话好熟悉,以前你对我说过吗?”

    叶雪神秘一笑,她开启他的记忆了吗?终有一天,她的身影会在他的脑海里清晰吗?

    淡淡的喜、淡淡的幸福围绕着她,她开始期待那些日子的美好能够再次回到身边。

    §第十一章 情敌相见分外眼红

    萧易礼确实很忙,经常忙到见不着人影,但不管再忙,他都会在夜里走到叶雪的屋前,和她聊聊天。

    他们谈家人、聊事业,他没有估计错,她确实是与众不同的女子,她不依靠别人,她独立自主,她勇敢、不怕冒险,她不需要男人为自己领路,她更愿意与男人并肩齐行。

    在凌大哥的“指导”下,他偶尔会带点小东西回去送给她。

    东西不能大,因为他现在是无父无母的穷阿礼,不是萧家三公少爷,所以,小东西要怎么送进她的心坎里,就困难了。

    她不喜欢胭脂花粉,不喜珠环玉佩,女人喜欢的东西,她都不爱。

    所以办完事义兄们jiāo代的事情后,他在大街上来来回回三、五遍,还是没有找到可以送给她的东西。

    有点沮丧,到最后他逛着逛着,逛到康二哥开的铺子。

    最近谣言四起,说卫昀康从良了,他听从新婚妻子的话,决定好好营商。

    明明是计划中的事,明明从良是进朝堂的步骤一,康二哥却弄得好像自己的每个决定,都是照着皇上的安排走。

    他把多疑的皇上摆弄得服服贴贴,把凌大哥推上太子之位,接下来,既克妻又纨裤的康二哥,很快就要受皇上的欣赏重用。

    看着康二哥的心计,他无法不对他万分崇拜,如果是杀人不见血珠子的二哥来对付叶霓,她肯定会很惨吧!

    走进铺子,里面稀奇古怪的东西不少,尤其是最近在权贵圈里红到不行的风铃,满满的挂了一屋子。

    这个东西……叶雪会喜欢吧?好吧,不管怎样,这些东西胜在精巧、特殊,比起胭脂花粉要好得多。

    半个时辰后,萧易礼抱着毛巾、拖鞋和一串风铃往叶府走去。

    回到叶府,已经过了晚膳时分,萧易直接奔到叶雪屋门前。

    几乎是他的脚步声出现的同时,她就打开房门,烛光从背后照映,淡淡的金黄光晕笼罩在她身上。

    看见她,他的心一下就软了、定了,人也不想离开半步了……第一次发觉,有个人为他等门,真幸福。

    想象中的笑脸出现,他跟着笑弯了眉眼。

    “阿雪,我今儿个出门,看到一些稀奇的东西,就给你带一点回来。”

    “礼物?”两字出口的同时,叶雪的眼底闪过晶莹。

    他曾经送过她礼物,在香港,他砍了中庭种植的一段竹子,剖成竹片,给她做一个小竹球,很幼稚的礼物,却让她珍藏在行李中,不管到哪里,都不曾离开身边。

    但他“破坏公物”的行为,让她必须亲自到管委会低头道歉,还赔上一笔钱,那个时候她还暗自叹息,养个破坏xìng很强的狼狗先生,很烧钱。

    那时他一脸的错愕、茫然,完全不知道自己做错什么,可爱的模样,让她忍不住想笑,从那个时候起,她对他的包容力就不是普通强。

    “对。”萧易礼献宝似的把东西往她跟前送。

    叶雪接过,打开纸包,先是看见一枝玉簪,她还记得之前她去市集,那时因为初来乍到,凡事都要省着点花,就算喜欢这枝玉簪也舍不得买,他怎么会知道要买这个送给她,难道他们心有灵犀?

    接着再看到毛巾和风铃时,她更是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这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太精美、太细致,这是……穿越人的手笔?

    她一把抓住他的手,郑重的问:“这是在哪里买的?呃、不,我应该问你,卖这些东西的铺子是谁开的?”

    她有点紧张,还有着急迫,萧易礼被她的态度弄得胡涂了,那是惊?还是喜?不过,她问的问题不是秘密,现在满京城上下,谁不晓得这是从良的德王世子现在的德王独家贩售,所以他老实回答,不带半点犹豫。

    他的话飞快的在叶雪的脑袋里转了一圈,她知道如今的德王,知道德王妃叫做叶霜,和他们家的叶小霜同名同姓,她也曾经和大哥在大街上与王妃错身而过,但迥异的面容,让他们放弃叶霜是叶小霜的可能xìng。

    因为,依他们一家人的经验法则,穿越前和穿越后,或许容貌会有所改变,但改变不大。

    可是……她再看一眼手上的风铃,这是他们家叶小霜的癖好啊。

    所以,除非这个时代的穿越人十成占五成,除非穿越不是奇特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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