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第一序猎 > 正文 7、柴晗的篮球绝技
    孙世民这时才看清这倒霉家伙的面貌,这倒霉的家伙,毫无疑问是一个男的,中等身材,体形修长,却穿着一套女式的战衣,正是网络上广告做的铺天盖地的,最新款的‘赫本女神战衣’。

    这种最新款的‘赫本女神战衣’有两个最大的特点:第一,是卖相好!整套战衣的造型是仿照着‘冥王战衣’的样式做成的,当然为了漂亮,整套战衣是用各种漂亮的妖兽皮毛做成的,没有惨杂丝毫的钱森合金,战衣上还用细小的水晶,绘成了一个个精美的图案。甚至为了使基地市中娇嫩小姐们、贵夫人们,可以穿的起来这件战衣,整件战衣偷工减料到了极致。

    整套战衣的皮毛,都只有薄薄的一层,而且都是最弱的一级兽兵的皮毛,这套战衣不要说抵御妖兽的攻击,恐怕就是基地市中的普通人,拿着一把菜刀,都能砍穿。

    所以,这套最新款的‘赫本战衣’第二个特点是:脆弱。

    这样的一套东西,与其说是战衣,倒不如是一套华丽的礼服。

    孙世民将目光移到了,这倒霉家伙的脸上。这倒霉的家伙看起来二十岁上下的年纪,一张面皮白皙,五官精致如女子一般,而且脸色之中带着一种病态的苍白,细长的一对眸子,眼角略微往上挑。

    虽然此时这家伙,双手捂着菊花的部位,痛苦的呻吟着,但是双眸之中,仍然露出一股媚态。

    孙世民有些疑惑了,这倒霉的家伙,到底是男还是女。

    说他是个男的吧,身上却穿着最新款的女式‘赫本战衣’,而且长着一张比女生还要清秀的脸,双目之中更是充满媚态。

    说他是个女的吧,这家伙明显长着喉结。

    “喂,倒霉的家伙,来我帮你看看伤口。”孙世民喊了一声,这个家伙没有反应,他只好干脆一把将那家伙放到地上,然后查看起他左臂上伤口来。

    他的左臂被唐刀割断的地方,有一个整齐的伤口,鲜血不停的往外渗。不过幸运的是,孙世民捏了捏他的胳膊,肌腱和骨头没有断,不够伤口却需要包扎一下。

    找遍了自己的身上,他也没有找到,一条布一样的东西,此时他忽然看到,那倒霉的家伙穿的最新款的‘赫本战衣’,里面的内衬,是柔软的白布,也不问对方,伸出两只大手过去,嗤嗤两声,就从对方上衣下边撕下了两片布块。

    那倒霉的家伙,看到孙世民的举动,张大了嘴巴,眼睛直愣愣的盯着孙世民,直到他的衣服被撕破了,才陡然“啊——”的尖叫了出来。

    这次的叫声,居然比刚才被树枝爆掉菊花时候的声音更大了一倍,声音尖锐凄惨,这种声音,就好像一只被人踩了尾巴的野猫一样。

    孙世民手中拿着两块布条,准备去给这家伙包扎。

    这家伙却忽然,双手捂着菊花,飞快的后退,一脸惶恐的看着孙世民,口中发出最经典的声音:“你不要过来。”

    “你不要过来。”

    “你不要过来。”

    “你再过来我可就叫了……”

    孙世民翻了一个白眼,继续朝着那家伙走去。

    那家伙看到孙世民仍然往前走,却是忽然一下跪了下去,眼中含着泪水,凄惨的道:“我求求你,绕过我的菊花吧……”

    “我最近痔疮犯了……”

    孙世民翻了一个白眼,直接走到了那家伙面前:“我对你的菊花没有兴趣……”

    “那你撕我的衣服干什么……”那家伙一脸不相信的问道。

    孙世民直接用行动告诉了他答案,粗鲁的将那家伙的左臂拉过来,飞快的用两块布条包扎好,站了起来,看了这个家伙一眼,用略显恶心的表情道:“我可对你的臭屁股不敢兴趣……”

    “还有老兄,你是男的还是女的……”孙世民直接问道。

    听了孙世民的话,那家伙,却是露出了一脸委屈的表情,眼中含着泪水,抽泣道:“我……我当然是个男的……”

    经过一番的交谈,孙世民终于知道了,柴晗的遭遇,也是一个可怜的家伙。

    柴晗,他现年二十三岁,出生于现在地星联盟的首都京北市,一个普通的家庭,虽然他的家庭比较普通,但是在周围人的眼中,柴晗却是凭借自己的美貌,过上了人上人的生活。

    柴晗少年时开始便长得异常的貌美,是京北市有名的美男子,本来一个男人长得俊美也是不能当饭吃的,但是柴晗却是有一个著名的情人,可以让他享受锦衣玉食,人上人的生活。

    这位情人便是人类的第十序猎——天攻大人。

    传说这位天攻大人不爱女色,喜好男风。而柴晗便是天攻最宠爱的情人。

    说起柴晗和天攻的相遇,还有那么一丝传奇的色彩。

    第十序猎天攻大人,平生就有三个爱好,一是追求武道巅峰,二是俊美的男人,三是打篮球。

    柴晗他可以成为天攻的头号情人,是有着他的道理的,因为柴晗不仅长的俊美,他还有一项篮球绝技。

    虽然他只有着二境虎骨境的修为,但是在打篮球的时候,他这项绝技发挥出来,那一瞬间的速度,却是可以超过三境霜血境,甚至是四境武者的速度。

    他在胯下运球的时候,可以借助篮球与前列腺的摩擦,瞬间加快自身的速度。

    而柴晗和天攻的相遇,便是在篮球场上。

    那天的午后,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柴晗穿了一件洁白的衬衣,和一群同学,在篮球场上挥洒着汗水。

    刚好那天第十序猎天攻,路过了柴晗打篮球的篮球场,一眼就被柴晗的俊美,还有他胯下运球时,用前列腺加速的那种技巧,给迷住了。

    天攻便对柴晗展开了疯狂的追求,本来柴晗对这个,追求自己的变态,根本不想理会,他的取向可是正常的,他喜欢的是美女,而不是天攻那样的男人,所以很干脆的他拒绝了天攻的追求。

    但是天攻是何人也,那可是人类的第十序猎,人类最强的十人之一,在柴晗拒绝了他之后,他却是干脆的来了一个霸王硬上弓。

    然后高调的向整个京北市的高层宣布,柴晗是他的情人。

    从那以后,柴晗过上了别人羡慕的生活,他在京北市中的地位,扶摇直上,权势显赫,人人侧目。

    虽然过上了万众瞩目的生活,但是其中的苦,只要柴晗一个人知道,那每天晚上的生活……

    终于在被天攻霸占了三年之后,柴晗再也忍受不了那种生活,他逃跑了,背着天攻逃跑了……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du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