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暮光]异乡 > 《[暮光]异乡》正文 第一章
    我讨厌喧嚣的地方,讨厌繁华的地方,也讨厌人流太多的地方,所以我不喜欢纽约。即使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久,即使邻居家们的孩子们都已经从讨厌鬼长成一个个让我惊叹的男孩和女孩,我依然喜欢不起来这里。

    父亲卡罗和母亲婕西离婚后,我跟随母亲住在纽约。母亲是一个温暖美丽的女人,话不多,总是收拾好家,做好精致的饭菜等待父亲回家,闲暇时候参加社区的公益活动。然而父亲是一个严谨刻板不善于表达的人,兢兢业业于工作,经常出差在外,久而久之,两个人的感情渐渐变淡开始向好友的方向转变。12岁那年父亲因工作调动要搬去西雅图,母亲不愿意搬走,两个人和平的结束了他们的婚姻。

    16岁这年,我终于说服了母亲,从纽约搬来了福克斯,这座距离西雅图不算太远的小镇,我的祖母在这里有一处房产。父亲倒是希望我能随他居住一段时间,但是我拒绝了。我只想自己一个人生活。到一个人少,也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仿佛是新的开始。

    半年前母亲遇到了那个让她再一次散发出爱情光芒的人,仿佛变了一个人,变的热情洋溢,可能她以前就是这样一个人,只是遇到了一个木讷的丈夫,一直压抑着自己,于是火速再婚。我想母亲可能以为我对于她再婚不高兴,或者不喜欢她的新丈夫,父亲觉得因为工作没有好好照顾过我,两个人对待我格外小心翼翼,尽量满足我的要求。我终于如愿以偿的搬离了纽约开始独自生活。

    父亲已经提前为我递交了转学手续,大半个暑假我都是在跟同学和邻居的告别中度过,邻居家曾经的讨厌孩子们表现出了极大的不舍,特别是史密斯太太家那个年仅10岁从小就嚷嚷着要娶我的小男孩,抱着我痛哭流涕。

    临近暑假结束母亲带着我从纽约飞到了西雅图,先和父亲汇合,然后一起去往福克斯。

    一个月前父亲就已经联系了人整修了屋子,换掉了剥落的墙纸,检修了水电和暖气,确保他们都能正常使用。我想如果以前他也能这么顾着家里而不是总忙于工作,可能和母亲就不会分开。但是我很庆幸他们依然爱我,也庆幸见面他们会像老友一样互相关心,而不是指责和争吵。

    祖母是一个满头金发,身材微胖,经常满面笑容的慈祥长辈,5年前因为疾病去世了。依稀还记得病床前和她告别的场面,她笑着告诉我我们会在天堂相遇。见鬼的天堂,我甚至不确定我的灵魂是否属于这里,我也不觉得天堂和地狱真的存在。

    祖母去世后祖父拒绝继续住在他们共同的家里,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城市生活,偶尔他会给父亲打电话告诉他自己在哪里,又打算去哪里。

    房子是两层的,刷成柠檬黄的外墙,因为年代颜色有点剥落泛旧,白色的尖顶延伸到回廊上挡住了雨水。进屋右手边是一个敞亮的客厅,对着外面是整面的玻璃,往里是餐厅和厨房,左手边一个公用的卫生间、楼梯,西北角是一间带卫生间的大主卧。厨房边有一个门通往后院。后院和树林之间用木板做了围墙。楼上一个带卫生间的南向大卧室,另一间改成了衣帽间,西北角是一个小客厅。

    母亲去厨房做了简单的午餐,我们到达福克斯的时候已经下午了,饥肠辘辘。

    吃完之后,母亲忙着帮我打开行李,整理床铺,擦去灰尘。除了原有的还新添置了很多适合福克斯天气的衣物,几乎填满了衣帽间。卧室很温馨,浅黄色的墙纸,木地板,米白色带蕾丝花边的窗帘。传承自祖母的梳妆台和衣柜,能看的出来木材原本的纹路。一张写字台和一个书架,看起来都有些年代了,窗户前放着两个单人沙发和一个圆桌。

    父亲带我去了斜对面警官家打招呼拜托他经常照顾我,对面的警官叫查理·斯旺,是这个小镇警局的警长。

    一切都准备就绪,第二天父亲回去工作,母亲打算留下陪我报道完再回纽约。

    福克斯,位于华盛顿州西北的奥林匹克半岛上,常年笼罩着乌云,多雨,阳光稀少,整个小镇也就3000多人,几乎没什么花朵盛开,倒是草木茂盛,到处都是苍翠的绿色。

    我喜欢雨,因为我能操控水,或者说一切液态的物质。我的秘密,我不晓得这是灵魂转换,还是觉醒了是上一世的记忆,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个一岁多的婴儿,但是记忆并不清晰,依稀有白色的病房,听不清的文,各种实验器材,模糊的悲伤哭泣的身影在和我告别,我猜测我曾是个华国人。然而到现在我已经不在乎了,适应后,新生的喜悦冲淡了一开始的恐慌。

    我曾猜测这是一个什么的时代,悄悄的问过父亲是否有超人的存在,父亲面对年幼的我夸张的说过曾曾曾……祖父是个巫师,当然我想这只是儿时的睡前故事。随着时间的流逝证明这是一个安定的现代社会。对于这个伴随新生而来的惊喜,我小心保守着秘密,我并不需要它为我节省水费,也不需要把它凝结成冰去战场厮杀。

    一开始试探着在浴室操控它们变成各种各样的形状,后来把他们凝结成冰为夏天的饮料增添些凉爽,为此母亲总是埋怨我不该泡太长时间的澡,不该经常喝太凉的饮品。

    我想只有到了丧尸横行的末世,我才有机会光明正大的使用它,但是我猜测到了末世我也无法活太久,但至少死前我应该不会被渴死,至少还能洗个澡,当然我宁愿自己永远没有这样的机会。

    在我10岁的时候,路边的讨厌孩子砸到了一只流浪狗,它突然发疯般的向我跑来,我想把它引到人多的地方,但是惊慌失措的我跑错了路到了一个死角,感觉它就要扑倒我的时候,我试探着冻结了它的血液。我吓坏了随后跑回了家。

    对于后续的事情我一点也不想知道,我不想知道那条流浪狗的死活,也不想知道他们如何断定它的死因,可能有人发现它的时候,它的血液已经融化了,可能人们根本也不在乎一只流浪狗的死因,所以也没有人去给它尸检。

    不久之后听闻隔壁街区发生了一起枪杀案件,那之后我在家里发现了卡罗的持枪证,这震惊了我幼小的心灵,我央求卡罗送我去学射击。自那以后我就更加喜欢阴雨的天气,从雨水中感觉到无限的安全感,毕竟阳光充足的时候空气里的水汽太少。有时候我甚至希望纽约每天都在下雨,但那是不可能的,整个纽约的人大概都会发疯。

    很快就到了报道的日子,福克斯虽然人口不多,但是地方一点也不小。父亲拜托了邻居的警官接送我上下学直到半年后我满17岁。虽然车库里有一辆旧汽车,一辆看起来很有年代感的,已经退了色的红色雪佛兰53型货车,它有点锈迹斑斑,这是祖父留下的车,但我并不能独自使用它,母亲送我去学校后也即将返回纽约。

    来报到第一天并没有什么事情,第二天才正式开学,安排好班级和课程后我和母亲回了家。走之前母亲还去了超市买了一堆食物填满了我的冰箱。

    “我爱你,妈妈。”

    “我也爱你,罗西。”我看到母亲离开的时候眼角似乎有不舍的泪水,婕西一直是一个感性的人。

    我的名字叫罗西沃格特。父亲卡罗和母亲婕西曾经爱的结晶,当然现在他们也爱我。笔趣阁读书免费小说阅读_www.biqu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