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峰和李天歌回到那个院子后,拾起了柴又烧起炕来,
一是没什么事做,
二是暖暖屋子,这个房子可能是因为长年没人住,再加上房子比较破,所以早上也是没什么阳光投射进来,有点阴冷,
两人也是默默无语,都直直的看着灶口,好像里面有金子似的,
李天歌突然笑了起来,看着林峰道:
“咯咯,之前你不是挺会说的吗,怎么现在不说话了,想什么呢,”
要是之前林峰肯定会说:
“我在想,你什么时候能让我摸摸你的小蛮腰,”
现在不敢了,因为两个人静静地待在一起,就想起来昨晚和今早,
比较尴尬,也不知道回什么,
李天歌看到林峰脸上闪过讪讪的表情,心里不由得有些失落,往前挪了挪马扎,抱住林峰的腰,就这么靠在他的身上,
林峰身体一僵,就这么过去了许久,灶口里的柴都快烧完了,林峰注意到之后便想低头说一声,添把柴,
低头一看却发现自己皮衣上有一些…泪珠,因为是皮衣防水的,所以也没有感受到湿润,
楞楞的看着灶坑里的柴燃尽了,
突然长叹一声,
突然想起一首歌,可以把词改一下,
心太软,心太软
我看到眼泪就感到心软…
……
还是伸手一只手揽着她的腰温柔的说道:
“行了,别哭了,再哭一会儿灶口都让你哭灭了,”
说着用另外一只手擦了擦她的眼泪,
噗呲,
李天歌一下子笑了出来,
不知道是因为林峰说的话
还是…
给她擦眼泪的动作…
(ps:有些读者会想,直接收了不就行了吗?
作者想说的是主角有系统,但是他现在依然是个普通人,什么三妻四妾的,那是他现在没有想到的,
心软不代表去接受,只会由李天歌长时间一点点的感动,主角去习惯,然后心态慢慢的调整,才会接受,我不会像其他的很多作者一样,直接一下子就上了,然后就开始了三妻四妾的生活了,最起码你要有个心态转变吧,
如果一下子就上了,是不是太儿戏了呢?各位老书虫了,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嘿嘿)
……
……
一上午就在时不时和陈妍的聊天中,和李天歌的调笑中过去了,
然而中午吃饭又是一个问题,
就在二人刚开始愁午饭的时候,一阵开门声传了进来,
林峰走出去看到是一个中年妇女走了进来,看到林峰满脸笑道:
“哎呀,你就是我家天歌的男朋友吧,”
听这话林峰就明白了,这个应该是天歌的母亲,
林峰笑着点点头,回答道:
“阿姨,我叫林峰,您叫我小峰就行,”
“妈…,你怎么来了,”
李天歌眼神中露出一丝欢喜,她要的并不多,林峰的点点头就让她很是开心,
“这不是看到快中午了,叫你们吃饭去嘛,”
本来林峰还有点纳闷,看天歌她妈这样好像知道他在这,
后来到了天歌家吃饭时才知道,原来现在镇里都知道他们镇里的头花儿李天歌有这么一个骑着价值几十万摩托的男朋友了,
听天歌她爸爸说的时候林峰蛮佩服人的,早上的时候还说是几万呢,传着传着就几十万了,
虽然他的摩托金钱来算的话,价值三千多万,而且还远不止,毕竟一支71克的百年野山参卖300万还便宜了,而且在重一点的百年野山参也是一样的2点兑换点,
吃完饭,在屋里坐了一会儿陪天歌她爸聊天,
天歌妈妈和天歌还在收拾碗筷什么的,
“诶,对了,小峰啊,你家里是做什么的啊,”
林峰回道: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家里种地的,”
天歌爸爸一脸的不相信,想想也是,能骑的起几十万的摩托车,能是种地的?而且摩托车都是用来玩的,几十万用来玩车的家里肯定不普通,
“我家里真是种地的,这个车是我自己买的,在q市里开了一家公司,收益还不错,赚点小钱,”
天歌爸爸还是不信,
在他眼里,像林峰这么大的都在上学或者玩的,有正经工作的都没几个,
不过他也没再问,只当是林峰不愿意说,人家有钱,自己家孩子有这男朋友都是倒贴,哪里敢说别的,
又聊了一会儿后,突然听到门外一直有车的喇叭在响,这绝对是非常的不礼貌,
林峰已经猜出谁来了,
“叔叔,我出去看看哈,好像是找我的,”
虽然天歌爸爸好奇为什么是到自己家门口找林峰,但还是说道:
“好,去吧,”
林峰起身向外走去,转身的一瞬间脸上的微笑顿时不见,化为了一丝冷笑,
终于来了,太慢了!
打开大门,停着一辆黑色现代,透过车窗可以看到坐在前面副驾驶的就是那个张晓松,正在跟后面的一个四十左右的男人说话,
林峰把手机打开录像,想了想,放在了几米外的墙角处,可以把前面都给拍到,
为了以防万一嘛,万一人家要是在派出所有认识人,到时候找自己麻烦可就不好了,
放好手机后车上的人也都下来了,司机,张晓松和那个中年男人,还有两个一个膀大腰圆的大老爷们,
那个中年男子夹着雪茄指着林峰问道:
“小朋友,混哪里的啊,来找我疯四儿小弟的麻烦,听说还抢了他的马子?”
林峰一听疯四儿这个外号,顿时感觉恶心,
这绝对是自己起的,看他那样,林峰就知道这是个什么人,
养尊处优的,年轻时候干架猛不猛不知道,但是现在看上去二百多斤的体重,配合这个外号挫的一批,
林峰不知道,他还真的猜对了,疯四年轻的时候靠着机灵一步步的爬到现在,之前的老大让他阴进去了,为了听上去威风点,
之前他老大管他叫小四,小弟叫四哥,习惯了四这个名,
所以前面加了个疯字,
林峰看着对面的几人,才四个人,不愿意说话,想直接动手,
想了想,还是算了,配合录像嘛,得让他们先动手,毕竟自己是“弱势群体”,
昨天直接动手是因为肯定他们不会报警,报仇才是小混混的主旨,
“第一,天歌不是这个煞笔的女朋友,所以我不存在抢的问题,
第二,就你,还不配我找你麻烦,”
“诶我崽子,这么牛逼呢,来,说说吧,你家里谁在混的,报个名来,不然今天看你想怎么死,”
“我家里你不用管,家不是s省的,有事到底没有,有事就凭着你们这几个人?赶紧走吧还是,要是还有人赶紧叫出来,磨磨唧唧的,”
林峰满脸的不耐烦,咋那么多事呢,
正常想干架的套路不应该是问清楚是谁,如果有认识的,那问都不用问了,直接动手不就行了吗,
现在的小混混吗喜欢打嘴仗了?
疯四儿掏出一部手机,打了个电话出去,
“毛子,赶紧的,把人给我带过来,一个外地的崽子,的,”
没一会儿,就看到两辆加长版的破旧面包车开了过来,
呼啦!
车门都打开了,下来了一堆人,有两个人手里拿着木棍,为首的一个头发很长,快步走到疯四儿身边疑惑指着林峰的说道:
“老大,就是他”
疯四儿点点头说道:
“对,就是他,听小松说这挺能打,我倒要看看有多能打,”
说完冲着车旁的那一堆人一挥手喊道:
“给我上!”
林峰看了看冲过来的这二十多个人,握了握拳头,嘴角一翘,冷笑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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