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都市之满级神医 > 第一百零二章 怎么这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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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足底的穴位光是正穴就有二十来个,和全身所有器官都有关联。

    这也是保健场所只分为按摩馆和足疗馆的原因。

    隐穴遍布各个正穴之间,和奇穴明暗辉映,粗略一数足有上千之多。

    虽然和腿部有关的只有两三百,但也远远多于李元罡路线上的十二个了。

    “小腿骨上的大周天应该只是为了对真气进行转化,让青囊真气变得偏向于阴冷。”

    “从涌泉穴这样的大穴流出应该是为了阴阳冲交,形成隐穴间的共鸣,让能量迸发。”

    “绝大多数足底隐穴都能强壮气血,所以只要先把它们串联起来就该有效果。”

    想到这,秦辉便在手掌上写写画画,像是玩小学生的连点成图。

    隐穴间的串联只有两个原则,其一不要重复,另一个就是走最短路线,目的都是为了使真气到达涌泉穴的时候留存的更多一些。

    秦辉好歹也是上过本科大学的人,听说过哥尼斯堡七桥问题,对离散数学有一点了解。

    时不时停下来查查手机,秦辉终于在两个小时之后完成第一份线路。

    李元罡一路上走走停停,心里觉得这小子研究的方向好像有点问题,但愣是憋着不出声,想让秦辉先吃点苦头,对修炼产生点敬畏之心。

    见秦辉又停下来,显然是有什么收获,他也好奇地观察起来。

    “恩,这小子的真气倒是凝练,比起我也不逞多让。”

    “这两个小时果然还没什么长进,不知道节省真气明天也回不了山。”

    “咦,这个路线有点长啊,和我的好像不太一样,难道这小子自创了新招?”

    “真气有点难以为继了,他这路线有点夸张,脚底快要走遍了。”

    “靠近涌泉了,剩这么一点,就算被放大万倍也不会比现在强到哪去,顶多远个半……”

    “卧槽!怎么这么远!”

    李元罡傻眼了。

    秦辉则没有别的感想,脑子里是两个字的简单转变。

    爽!

    疼!

    远在百丈外的大树瞬间接近眼中,加速的畅爽在短暂的接触后变成撞树的疼痛。

    隐穴刚刚在脚底似乎连做人形,传递出巨大的力量在足弓之中,在抬步挪移间爆发出来,推着秦辉跨过百丈。

    秦辉不知道那人形是什么意思,以为是自己身体的投影,却没联想到古书《山海经》中的异兽狌狌。

    一说古有长得像猕猴的野兽,生得一张人脸,双耳乳白,走路时而伏地爬行,时而人立直走。传言吃了它的肉就能健步如飞。

    现在的猩猩就是当年狌狌的后代了,连名字都是音同字不同,只不过祖先的遗传似乎出了些岔子。

    李元罡使出全力,连点十步来到秦辉身边。

    “……你刚才是怎么做到的?”

    回头看看之前驻足的地方,自己一步十丈的速度都变得不够看了。

    三丈到百丈,这变化也太大了点吧!

    要不是这棵树拦着,还远不止百丈,指不定窜哪去了。

    “就是找隐穴串联起来呗。”

    秦辉起身揉了揉像是要折了的鼻梁,拍拍尘土,大致解释了一下:

    “你那个路线就只能连上十二个隐穴,我就改了一下路线,把和下半身有关的大致连了个遍,三百六十五个哪个都没落下。”

    “效果还行,但和我计算的极限有点偏差,估计是第一次走,不认路的事。”

    秦辉得瑟的样子让李元罡想亲手掐死这个膨胀的小子。

    其实秦辉第一次就能跨过三丈已经让李元罡很吃惊了,因为他当初也不过能窜出两丈而已。

    偶尔传给老友的孩子,他们能过一丈半就算是根骨不错。

    足足十年苦工才能一步十丈,受限于穴道的承受能力,李元罡本以为他已经到达了这功法的极限。

    “按你的说法,你最远能到哪?”

    秦辉想了想,说道:

    “根据刚才的速度,那一步应该能有个一百一十丈不到,熟练了最远一里地吧。”

    李元罡一口冷气还没吸上来,秦辉又说:

    “这只是串联了脚底的隐穴,我估计想办法能把全身有关腿脚的隐穴全连上,猴哥的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不敢比,千八百里也是能有的。”

    李元罡把掐在秦辉脖子上的手放下,转身直接走了。

    不能再和这小子待在一起了,说话太直白,太伤人了。

    刚刚嫉妒得想杀人的想法已经没有了,落差过大让人提不起兴趣。

    自己好歹也是被称作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在他这怎么感觉活的这么失败呢?

    当初抢那本有关“缩地成寸”的古书就没少费劲,国内外高手干掉了一打,里面介绍的隐穴总共才二十几个。

    这样的书无论哪个时代都是无上的武学圣经,扔到江湖就是一片腥风血雨。

    自己天赋过人,找到十二个隐穴都吹嘘了好些年。

    十二,三百六十五,云泥之别不过如此。

    李元罡大踏步走着,想尽量甩开那小子,眼不见心不烦。

    秦辉在后面不停修整路线,却没被甩开太远,每次李元罡快出了视线就快走两步,轻松追上。

    剑峰和颜乐卿的山头可以说是正好分布在中南山的东西两端,中间相隔无数高山峡谷。

    直线距离也就两百里,算上登山涉谷就远了很多。

    也难怪秦辉连找三天没有任何收获。

    又有一个来小时,剑峰终于出现在眼中。

    秦辉已经差不多掌握了改进后的“缩地成寸”,一步一里的直线速度已经有了撕裂身体的感觉。

    如果不是山路曲折,顶多半个小时就该到了。

    “那个就是你说的‘剑峰’?”

    “没错,你就说是不是你见过的山里,最像一把剑的吧!”

    “……是。”

    秦辉此时一头黑线,因为前面的山长得和想象中的天差地别。

    颜乐卿当初的话成功给秦辉脑中植入了一个剑指苍天的山峰形象,但和前面的山显然没有一点符合的地方。

    最大差别在于,这山是一把剑插在地上的模样。

    山体扁平,临近山脚的地方也坡度很大。

    山峰处,一节圆柱形的山体平地凸起,仿佛是宝剑的握把,光秃秃的。顶上还被系了一条极长的红布,山风吹过时随风飘摇,像是宝剑剑尾的红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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