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都市梦修仙 > 正文 第14章 旧事
    魔尊凌霄子“登天”修仙之前,乃是个凡人,是村子里比较有名的一个读书人,有名一方面是因为书读得好,一起论学问时,常能辩得同辈诸生哑口无言,另一方面是多有离经叛道之举,不时气得先生吹胡子瞪眼。

    这时,他叫江小花,有个青梅竹马的女伴,比他小一岁,叫李娃娃。娃娃没有读书,乡下习俗女孩子是不能读书的,小花就对娃娃说:“什么狗屁规矩,我偏要教你读书。”于是娃娃每天上山砍柴回来,都会找小花学习读书。

    对娃娃而言,读不读书无所谓,只要能和小花哥在一起就好了,她喜欢这个书读得很好c又从小玩到大的小花哥。她想着到了十三岁,就送小花哥一件礼物,然后等着他来娶自己。这里的规矩,姑娘只给心上人送礼物,男方要是收了,就算定下了这门亲事。“不过送什么呢?”娃娃心里犯难,“家里不富裕,砍柴换的钱是补贴家里的,自己可不能乱花。”

    小花并不了解娃娃的少女情思,他很认真地教娃娃读书,不是说女孩子不能读书吗?他偏要让女孩子读书,他一向喜欢反抗和挑战规矩,不然先生也不会被他气到。而且他从来没想过会娶这个女孩,他一直只把娃娃当成妹妹。

    到了娃娃十三岁那年,她果真送了小花一件礼物,是个锈迹斑斑的铁环,看着像个手镯。是她上山砍柴时捡到的,拿到手里的时候,她想,“打磨干净了,多少算个礼物,小花哥应该不会嫌弃吧。”

    谁知任凭她如何打磨那锈迹就是磨不掉哪怕一点点,她有点沮丧,只好就这么送给小花哥,总比没有强。当她递给小花的时候,脸上红红的,结巴得说不出话来,费了好大劲才说清楚,这是她送给小花哥的礼物,嘴里不停地念叨着:“锈磨不掉,不然肯定会好看点的,小花哥别嫌弃”

    小花才不管什么规矩,他没有多想,拿过来直接就套到了手腕上,说:“这手环好看得很,是全天下最好看的礼物。”娃娃羞得抬不起来头,如蚊子哼哼般说一句“小花哥,我等你”,就跑走了。

    娃娃这一等,就等了半年多时间,小花似乎根本就没有意识到有个女孩正等着他做某件事,他依旧平静地过着自己的日子,读书c喂鸡c下厨做饭,他要做个把读书人不被允许做的事全做了的读书人。不过接下来发生了两件事,打破了他平静的生活,也彻底改变了两人的命运。

    一件是从小把小花抚养长大的母亲去世了,小花不得不守孝三年,不能外出,这种规矩他是无法反抗的。这让娃娃很是难过,一方面是难过小花娘的死,另一方面则是难过小花哥三年之内都不能娶自己了,那可是三年啊。

    另一件事,与第一件事有关。由于小花不能外出,便把自己作的字画托娃娃拿到镇上卖,有固定买家的,直接送去就好。娃娃很喜欢这件差事,显得小花哥把她当成了自己人。基本上每半个月一次,到了这年的冬天,某一日,娃娃又去镇上给李员外家送小花哥画的画,然而却再也没有回来,她的父亲去镇上找她,也没有回来。

    小花顾不上什么规矩了,他穿着孝服直接去了镇上打听消息,岂知两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毫无音信。无奈之下便去托几个镇上的书生朋友走走路子,到了第三天,朋友带给他一个晴天霹雳般的消息,小花几天前到李员外府上之后,就再也没有出来,听李家的一个小厮说,是被喝醉了的大管家给欺负了,当场就撞死了,后来她爹找来也给打死了。

    小花呆若木鸡,他怎么也想不到事情竟然会是这样。这么说来,小花父女俩的命,等于是自己害的啊!如果不是自己让小花帮着给镇上那些买家送字画,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他们也就不会死。

    两眼通红的小花,便要去向李家讨个说法,朋友拉住了他,说:“你去了不过是加一条命而已,李家既敢逼死一人,打死一人,就不怕多你一个。”小花就说要去报官,朋友苦笑一声:“官?官家也姓他李员外的李啊!”小花才想起来,李家之所以能称霸一地,不就是因为李员外有个当县丞的儿子吗?芝麻大点的官,却架空了一任又一任的县令,这里,就是他李家说了算。

    就没办法了吗?小花懊恼地抱着头,自己一直说不听这个规矩,不听那个规矩,到头来却不得不听这个不是规矩的规矩吗?他无法接受。朋友说:“忍了吧,李家不是咱们这种人惹得起的,回去好好过日子,过着过着也就过去了。”

    过去?怎么可能过去?娃娃给的手镯他还戴着呢!后来他也终于从娃娃的反常表现中想起了某个规矩,也知道了女孩的心思,可他真没这个想法,只能装糊涂。手环戴着,是他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和娃娃解释这件事。现在她竟死了,一死就是两条命,还是因为自己的那些破事,这情欠得大了,他怎么能过得去?怎么能!

    小花又悲愤又绝望,回到家中把所有书都烧了,心中想“读书有个屁用,连这点小事都做不了,果然百无一用是书生,还不如做个血溅五步的莽夫。”

    此后他不再读书,他发誓,不报仇,终生不再读书。他开始每天都到镇上李员外家附近转悠,过了半个多月,他摸清楚了那个大管家的一些习惯,比如每隔天就要到外出一趟,凌晨回来时必定大醉。

    又是一日凌晨,那个中年老头晃悠在路上,还哼着小曲。小花从街角窜出来,一刀就捅进了这个胖男人的脖子,杀猪的活,他干过。然后,他并没有逃,他还要报复一下李家,这一切灾祸的根源,是李家。

    他打算放火烧了李家,然后趁乱逃跑,可惜算盘打得好,读书人却终究不是贼。火刚起,他就被发现了。火马上就扑灭了,他则被盛怒的李家家丁抓了起来,也不问话,直接就打死丢到了一片野地去。

    在野地里躺了一天,到傍晚时小花竟醒了过来,原来只是背了气,没死绝,还有半口气。他心里微微有些遗憾,要是把李家烧了就好了,为什么坏人总是能享福呢?还是说享了福就会变成坏人?小花又没享过福,所以他不知道。

    到半夜,小花意识已经模糊,马上就要断气。却有一个像鬼一样的高大人影突然冒出来,蹲在他身边,左看看,右看看,这摸摸,那摸摸,最后说一句:“不错,既与老夫有缘,就救你一救。”有缘是真,救小花却是因为“贪才”,想收他做个徒弟,肯定能给自己长长脸。

    此人正是“下凡”悟道的魔门祖师,从此小花就“登天”做了神仙,竟是修炼奇才,被祖师赐号“凌霄”。之后,他就开始了他的仙界生涯,读书修道忆往事。也是在这时,他知道了那件手环竟是个储物法器。后来师父送给他一枚空间很大的纳戒,过了两年,他把那件手环摘下来放进了纳戒之中。只是时不时的还拿出来怀念一下旧人。

    匆匆两百年,他以绝世之才修炼到了元婴大圆满境界,他也要像历代祖师们那样下凡游历,悟道去了。悟不得大道,终难入归元。

    下凡之后,他曾返乡去寻找过那些旧人旧事,可是两百年,对他来说不过是读了几本书,闭了几次关,对于凡间来说却是沧海桑田。李家早已不见了,多方探寻,也没个说得准的人,他便也就此做罢了。又想找到母亲和娃娃的坟墓,更是找不到一丝线索,本就是普通的小人物,两百年后,谁会在乎埋在哪。

    但他已经是个天上人了,是会法术有神识的,虽然不好办,希望也不大,但他还是要试一试,也算是把过去的心结彻底做个了断,今后就好好的修道,只做凌霄子,再不是江小花了。

    神识铺展开去,法门一运转,方圆几百里的场景便无一不漏地呈现到了脑海里,百里就够了,已超出了家乡很大范围,毕竟小镇也不大。

    细细辨别一番,他的目光望向了北边的一处地方,那里有一股很奇怪的气息,隐隐有些熟悉。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处荒地,阴气极重,可见零星白骨,应该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是被当作乱葬岗的。他心中一阵感伤,娃娃当初竟被扔到了这荒野之中,自己连给她安个家都没有,真是被仇恨冲昏了头了。

    那让他感到熟悉的并非尸骨,而是一株一丈来高腕口粗细的小树,看着似乎像是槐树,但又不完全一样。他站在这棵树前,察觉到这树竟已生长了近两百年。“槐为鬼木,难道是传说中的魂槐?”他有些惊疑,魂槐的形成条件极为苛刻,首先要有一颗变异槐种,其次要出现在阴气极重之地,最重要的还要恰好有一缕新魂融入其中,如此才只是具备了长成魂槐的条件,能长成者又是万中无一。据传成年魂槐可养元神。

    不过究竟是不是,对他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株小树之中有娃娃的气息,他打算把这株小树移走。于是连同一大块土壤,将小树连根拔起来,又取出那枚手环,将小树纳入其中,轻声道:“娃娃,你看,你送我的是一件好东西呢。”

    之后他把这棵树种在了他的住处,每换一个地方就重新移栽一次,奇怪的是,这小树却再没有长大。两百年后,他登天回到魔门,把小树也带回去了,他已经习惯了在小树下打坐。

    然而,回来之后,小树却无论如何也栽不活了,只要一种到地上就立马枯萎,重新收回手环之中后又会慢慢恢复。无奈之下他只能把小树存入手环之中,只在偶尔想到旧事时取出手环用神识看一下,渐渐地,也就埋藏到了记忆的角落,而手环也被他埋藏到了纳戒的角落。生活毕竟在眼前。

    凌霄子在这方不大的空间里,有些唏嘘,他又想起娃娃了,便到那小树下盘坐。他能感觉到铁环正带着他四处乱飞,到了哪里也不知道,不过他不敢出去,一旦出去,元神必定消散,那他将彻底死去。在这里虽然无趣,却总还算活着。

    不知过了多久,有一天,铁环砸中一个人,而他的元神奇迹般的进入了那人的印堂穴中。几乎是一瞬间,他就明白了,铁环竟“砸开”了那人的印堂穴,即修炼之中的“开天门”,他立即意识到这是大福缘,是上天在帮他,这具身体是上天赐予他的肉身。天与不取,不合大道,他必须夺得这具肉身。

    当即他就从印堂处进入上丹田开辟了识海,过片刻,又强行剥离了那人的灵魂凝聚元神,这个过程极为痛苦且十分凶险,稍有不慎,那人就会生机断绝,他也会随之消散,但他必须赌一把。

    所幸,一切都成功了,而他则需要等待以及恢复。

    等待的是月圆夜,他有一门“太阴噬神术”,可在月圆夜借助月华之力炼化元神,无须太多能量且易成功,正适合目前虚弱的他。恢复须借助那人的识海,使其学习炼神,但反哺的元神却是他凌霄子,这也算是一种偷吧。

    所以他才要教那人炼神。教那人引气入体是要那人能有更多时间修炼,以加快他恢复的速度。在一开始的时候,他察觉到了那人的不信任,而他魔尊的身份听起来又有些吓人,故假托了太岳之名。之所以假太岳之名,是因为仙界之中,太岳是出了名的神仙,是正义的化身,就是凡间也多有供奉,用其名字可以很大程度上取信于人,再就是太岳是老牌成道强者,神龙见首不见尾,听说过的人很多,见过的人却没几个,自己只要稍微施展一点手段,绝对能混过去。

    事实上也确实成功了,虽然他判断有误,自己竟然已经不在仙界,甚至不在凡间,而是到了个叫地球的地方,但还是没两句话就套出了那人的底,且发现那人性子软弱,这更利于他炼化吞噬其元神。

    只是没想到,那人对于危险的预感十分敏锐。由于那人的察觉,最适合目前状况的“太阴噬神术”就无法施展了,这也是这门法术的一大弊病,即被炼化者必须处于不知觉之中,为此他还特意吩咐那人,不要打扰自己,本以为即将功成,却不想出了差错。

    最后只能选择了目前自己还能施展的唯一一个办法,那就是直接融合,这个方法在正常情况下也是可以掌控这具身体的,只是目前自己实在太弱了,以至于没有把握在融合中占据主导地位,所以才说凭天意。

    为什么要这么急呢?同样是因为他太虚弱了。识海不止可以让他恢复,还能给他带来危险,这危险就是识海会在滋养他的同时同化他的元神,而他也没有料到那人修炼天赋极强,识海的同化极为迅猛,以至于他的元神已撑不过三天,所以才只能行此下策,直接融合元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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