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冰山美男快上钩 > 正文 第九十一章 花灯前夕
    “传言蓝允是天狼星之上居住的半兽人难过时流下的眼泪。”萧梓旭坐在石凳上,望着尘雨说道:“难道半兽人果然存在?”

    “嗯,这蓝允是我娘亲和爹爹成婚之日,从天狼星上滴落在葫芦瓢里的。”尘雨看着血萤从嘴里伸出一根类似吸管的东西伸入盒里,吃的正欢,它们排列有序,并不争抢,而是五只一排,好像训练有素的兵将。

    萧梓旭感觉到血萤的心智甚高,他并不想这些血萤变成普通的萤火虫。它们被灭是最好的结果,但这尘雨以命相护,也不知这血萤是否真是吃下所谓的蓝允,便会变成普通的萤火虫。他盘算着问道:“雨儿又是如何得知这就是蓝允?”

    尘雨身上的毒已经去除,她笑着说道:“我娘喜爱看话本,最爱的便是半兽人蓝夕和凡人允风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她亲向往成为天狼星上的半兽人,因为他们从来不会流眼泪,话本上说蓝夕和允风成婚之日便是二月二十五日,我爹爹和我娘亲便选了那日成婚,成婚之日星空璀璨,从天而降这蓝允。”

    “你们说的我怎会都听不懂啊,什么半兽人蓝夕?不就眼泪嘛,这有何难?一根葱不就结了。”廖夜泊想起自己某次去厨房切葱,那简直是和着眼泪的晚膳。

    “就说你读书读成了书呆子,你还不承认。”萧梓旭整理着适才挥剑而变得褶皱的衣袖道:“半兽人乃是一个只会笑的族群,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流眼泪,只有他们的族长一生能流一次眼泪。”

    相传蓝夕是天狼星上的半兽人,她生辰得以幻化为一只蓝鸟下界游历,在半路被一凡人允风用箭射下。

    允风看那蓝鸟甚是好看,便用药医治好,待蓝鸟伤好之后,他想放她离开,这蓝夕却不走了。

    她相处多日以后,觉得允风是个很善良的人,他上山狩猎,把打到的动物都变卖,又把银子分给村里没有劳动能力的穷苦老人。

    村里的女子很是爱慕允风,他都拒绝了,即使年纪已不小,他还是盼望着有一个彼此相爱的女子,携手一生。

    一日,允风对蓝鸟说出心意,蓝鸟突然幻化成一妙龄女子,允风虽然很是惊异,但一眼便确定了她是自己一直要寻找的梦中情人,两人自然而然的相爱了。

    蓝夕每月的十五便会化回真身,她不敢留在村里,跑到村外的山洞之中,恰好被村里几个仰慕允风的女子尾随,她们看到蓝夕半身之下变成了狼身,吓得拔腿就跑,回到村里四处宣扬,百姓早已提着锄头c镰刀在村口等待蓝夕。

    恰逢那年的雨水稀少,庄稼还糟了蝗灾,百姓都认为蓝夕是妖女,要用她的性命祭天。

    允风拼命护着蓝夕,凭一人之力却抵挡不住众人,终被村里的人抓起来。蓝夕被绑在祭坛之上用烈火焚烧,允风看心爱的人被祭天,他奋力冲开了众人,冲进祭坛之上,与蓝夕同生共死。

    那时的蓝夕还未继承半兽人族长之位,法力低下,甚至唤不来一场雨,她只能眼睁睁看着允风被活活烧死,那火伤不了她分毫,她大喊着让允风别上来,他还是不听她的话,把她死死地护在怀里,直至烧成灰烬。

    蓝夕的族人见历练时辰已到,她却迟迟未归,他们从天而降救走了她。

    蓝夕回到天狼星,继承了族长之位,继承大典之日,她嚎啕大哭,流下的眼泪灌溉了庄稼。

    村里的百姓也对自己的做法而后悔不已,一生都在忏悔中度过。

    蓝夕当日便哭瞎了眼睛,并能继续担任半兽人的族长,她的去向无人得知。只是最后,她眼里的眼泪变成了蓝色,被世人称作蓝允。”

    “萧兄,你是如何得知这些传闻?我好歹是花长山庄的大弟子,花长山庄的古籍定然不会比清风谷的少才对。”廖夜泊听得津津有味,这故事确实精彩。

    “想得知?”萧梓旭看那些血萤已经褪去身上的血红,变得与一般萤火虫无异,他笑着说道:“我不告诉你。”这话本他为了妁漓婉背得滚瓜烂熟,这也是她最喜欢听的故事。

    “旭哥哥见多识广,没想到对这传言也很是熟络。”尘雨目不转睛的盯着血萤,头也不抬地说道:“萤儿!别乱飞!”

    褪去红色的萤火虫不再听她的号令,往洞四面八方飞去,它们像是飞舞着的星辰,在黑暗的洞中格外的唯美,被萧梓旭封住的洞口不知何时被月光穿透,直直地撒在石桌上。

    “好美,我从未见过如此美的萤儿,谢谢你们。”尘雨从盒子里拿出一条白色的飘带,情不自禁地跳起舞,像是在与它们道别。

    “雨儿,你可能让他们聚集?”廖夜泊问道:“若你舍不得,那便一并带回花长山庄,那里有大片的牡丹花田,它们该是会喜欢。

    尘雨自顾自的扭动着匀称的身躯,她的衣裳褴褛,但不影响舞蹈的优美。手里的飘带不时从跌宕起伏的山峦演变到潺潺流水,她变换着舞步犹如雨意飘渺,飘带随着舞步而不断变换,宛如淡梅初绽,未见奢华但见恬静。萤火虫被飘带挥起的风力所引导,变幻成很多的图案。她猛然一抽飘带,萤火虫组成的四个字挂在黑暗中很是耀眼,那四个字是:一切安好。她舞蹈已经进入到最后一个动作,她望着萤火虫,本该是难舍地流泪,她却笑着对萧梓旭和廖夜泊说道:“不必,我们走吧。”

    萧梓旭挥手解除封住洞口的结界,不管如何,这萤火虫还是需要尘雨的指示才会行动,只要看住她便好。尘雨带着桌上的盒子,与廖夜泊和萧梓旭回到了花长山庄。

    翌日的妁府

    “真儿。”弑冥站在庖房门口开口道。

    真儿这时刚抬着一盘桂花糕走出庖房,被弑冥吓了一跳。“夏公子,有何事?”

    弑冥一个反手把真儿禁锢在了怀里:“真儿,你看我如何?”

    “夏c夏公子,这是何意?”真儿被吓得结巴,拽紧了手里的盘子。

    弑冥放开真儿,摸了摸自己的下巴道:“你向来与你家小姐关系甚好,以你之见,今夜的花灯会我要如何做才能追求到你家小姐?”

    “呼吓我一跳。”真儿大口吐着气,这么俊俏的男子大清早地把她围在怀里,真是让她有些心跳停止。她平静了一下心跳道:“夏公子仪表堂堂c玉树临风c额气宇不凡”她搜寻着她认知里的每一个形容男子的成语:“歪瓜裂枣,还有”

    “歪瓜裂枣!”弑冥一个反手又把真儿推靠在墙上道:“你家小姐会认为我歪瓜裂枣么?那我该如何打扮?”

    真儿咽了口唾沫,回想着这成语的是何含义,才想起来这好像是贬义词。她把身子缩了缩道:“真儿的意思是夏公子就好像歪瓜裂枣比较甜额呵呵,歪瓜裂枣比较甜。”

    “噢原来如此。”弑冥接过真儿手里的桂花糕,认识到歪瓜裂枣这个词还有这种用法。“那你看,我今夜与你家小姐逛花灯节可要准备些甚么?这边的花灯节是如何过的?”

    “听闻夏公子云游四海,怎会不知晓如何过花灯节?”真儿好奇地问道。

    弑冥眼里一转道:“哦,我从未在孤州过过花灯节。”

    “孤州的花灯节确实与其他地方有些不一样。”真儿头头是道地说道:“花灯节先是赏灯,街头巷尾的红灯高挂,有宫灯c兽头灯c走马灯c花卉灯c鸟禽灯等等,五光十色很是漂亮,我家大小姐喜欢的是百花灯,每年她都要买很多,二小姐我便不知晓了。随后便是放孔明灯,在孔明灯之上写下心愿,便会实现。这个很是灵验,大小姐进宫前便是许愿寻得一如意郎君,之后她便遇到了太子殿下。”

    “真儿,可有特别一些的,这些该与很多地方无异。”弑冥抓起一块桂花糕放进嘴里,这糕入口即化。“这糕真好吃,怪不得美人日日挂在嘴边。”

    “嘿嘿,那是自然,真儿便是凭借这桂花糕的手艺留在妁府的呢。”真儿流出得意之色,又说到:“孤州的花灯节人山人海,人人都需要带上冷漠。”

    “好端端的花灯节带冷漠做甚?还不浪费我这如此俊朗的皮囊。”弑冥不满地说道。

    “这才是最重要最特别的风俗啊!夜里子时,有情人带着冷漠从相会桥的桥端分别往不同的方向走,女子走的是左边,男子走的是桥的右边。走过一段路之后呢,便会分出三条小路,自己凭着心意选一条,若是能在锁心楼之中相遇,那便是两人心有灵犀,有着说不尽的缘分。楼中有三条路中间都有一对恩爱的白发老人卖同心锁,有情人可一同在锁上刻上名字,挂于锁芯楼之上。”

    “这是何风俗,那约定好走哪条路不总是会相遇?”弑冥嗤之以鼻道:“这风俗还甚是有趣。”

    “就是。这风俗可是还能促成很多有缘人呢。”真儿开心地说道:“这锁心楼很大,没有心上人的呢,都是有序地走小路,因为男子和女子是分开的,大家都会排着队走进去,有心上人的人走进锁心楼便会走去别的地方等待,而没有心上人的便直径走过去,不认识的男男女女不就认识了嘛,他们便会试着相处些时日。”

    “有趣有趣。”弑冥若有所思地说道:“今夜我便要让美人相信我们的缘分是上天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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